公*诚信承诺书3篇

首页 / 承诺书 / | 2022-05-05 11:04:12 承诺书

公*诚信承诺书1

  我已仔细阅读湖南省20xx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政策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清楚并理解其内容。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及20xx年公*录用的有关政策;

  二、真实、准确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

  三、准确、慎重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报名负责;

  四、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五、按要求参与公*录用的每一个环节,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六、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公*诚信承诺书2

尊敬的老师:

  我报名参加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xx专业术科考试,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已认真阅读并了解了招生院校专业考试《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教育《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作出的处理决定。

  二、我坚决遵守专业考试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20xx最新公司承诺书)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三、我保证在专业考试中诚实守信,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四、我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签字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公*诚信承诺书3

  为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公正,狠刹违纪舞弊歪风,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本人在参加_________考试时,愿作如下承诺。

  一、报考时,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考前本人将积极备考,认真阅读《学生考试纪律》、《考场规则》并自觉遵守。考试时保证不请他人帮考。

  二、进入考场时,保证不携带任何书刊、报纸和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只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等。

  三、考试当日,本人将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提前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入座后自觉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国家公*诚信承诺书国家公*诚信承诺书

  四、考试时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在试卷上做其他任何标记。五、考试过程中,不交头接耳,不偷看他人试卷、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接、传答案或者与他人交换答卷。

  六、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交卷后,不在考场附*逗留、谈论。

  七、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收齐全部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党员公开承诺书)和准考证,清点无误,宣布考试结束后,本人按序退出考场。

  八、如有违反《考试规则》等行为,本人将接受有关考试违纪处罚规定的处理。

  考生签名:

  日期:


公*诚信承诺书3篇扩展阅读


公*诚信承诺书3篇(扩展1)

——公租房诚信承诺书3篇

公租房诚信承诺书1

  本人严格遵守《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住房保障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服从房管人员的管理,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如有违反自愿在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年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罚款,承租期间,本人及家庭成员,发生因非房屋质量问题的意外,造**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因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有关约定,房屋管理单位有权单方收回出租用房。在房屋内的物品,未能按期搬离的,自愿放弃物品所有权,并同意房屋管理单位单方自行收回房屋。

  承诺人签名:

x

  为明确学校公共租赁住房租的作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租住学校公租房作出如下承诺:

  1、房屋仅限学校在职教师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不能给予亲戚朋友单独居住,违者按双倍租金收取,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2、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租房人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实际损失。

  3、不得转租、转借公租房,违者按双倍租金收取,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4、租房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以及造成学校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租房人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5、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6、租赁期间,为维护公共租赁住房的清洁卫生。

  7、租赁期间,租房人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提前向学校申请终止合同,双方据实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8、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时交纳住房租金,累计3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9、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租房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学校书面同意,投资由租房人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学校有权要求租房人按原状恢复或向学校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以上九条本人自愿遵守。

  租房人:

  20xx年 月 日

公租房诚信承诺书2

  根据20xx年7月30日住房和城乡*召开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贵州省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我项目三方责任主体单位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建设单位承诺:

  1、我单位承诺,将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时补齐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所欠缺资料;

  2、我单位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认真签订并兑现该承诺书;

  3、我单位承诺将工程发包给具备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的施工单位;

  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二、监理单位承诺:

  1、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2、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不进行竣工验收。

  3、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三、施工单位承诺:

  1、我单位将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完善相关建设程序手续;

  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四、未尽事宜,按《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建设单位(签章):__年___月__日

  监理单位(签章):__年___月__日

  施工单位(签章):__年___月__日

  承诺人:________

  时间:__年___月__日

公租房诚信承诺书3

  本人严格遵守《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住房保障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服从房管人员的管理,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如有违反自愿在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年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罚款,承租期间,本人及家庭成员,发生因非房屋质量问题的意外,造**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因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有关约定,房屋管理单位有权单方收回出租用房。在房屋内的物品,未能按期搬离的,自愿放弃物品所有权,并同意房屋管理单位单方自行收回房屋。

  承诺人签名:

  20xx年12月1日


公*诚信承诺书3篇(扩展2)

——2022安全诚信承诺书3篇

  为了生命健康,为了美好明天,为了家庭幸福,为了万家团圆,我向区队郑重承诺:

  1、抓好班组安全管理,杜绝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较大侥幸事故;

  2、抓好安全措施的落实,严格按章作业,努力消除“三违”现象,杜绝严重“三违”及比率超标;

  3、抓好班组隐患防控和危险源辨识,消除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

  4、抓好班组质量管理,工程质量优良品率达100%,消除隐蔽工程、孽债工程;

  5、班组长安全岗位履职到位,个人无“三违”,消除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

  6、加强自主管理班组建设,提高自主管理能力,创建诚信安全班组。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我作为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冈师范学院多功能大楼工程项目部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黄冈师范学院多功能大楼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获取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

  三、确保资金投入,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四、依法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五、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六、深入生产现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及时发现、上报和排除安全隐患。按省有关要求,主动上报安全生产信息,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和整改。

  七、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八、尊重、引导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权益和义务,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九、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及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用。

  十、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监察,绝不弄虚作假。 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加速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本人现就有关这次申报评审xx年度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有关事项,郑重申明承诺如下:

  一、本人所递交的所有申报材料,都经本人逐页仔细核实过,保证所有材料和内容都是真实的、可信的,决无虚假、伪造和剽窃的。

  本人所提交的论文、论著,是本人(或与合著人)结合理论研究与专业技术工作实践取得的研究成果。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和参考的内容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

  二、本人申报表中的所在单位核实意见及所盖单位公章、案所在地公章都是本人人事档案所属直接单位,不是挂靠单位、兼职单位。

  三、本人这次仅向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xx年度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除此之外,没有在上海市范围内的其它高评委同时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四、本人个人身份属国家公务员系列、事业单位编制、企业单位性质。

  以上内容是本人的诚信承诺,如有失实、失信、虚假情况,本人愿意接受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处理结果,并承担由此产生各项后果。


公*诚信承诺书3篇(扩展3)

——2022老师诚信承诺书3篇

       作为人民教师,本人承诺:

  一、遵规守纪,依法执教

  作遵纪守法的模范,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履行教师聘约,执行教学计划,按照《教师法》赋予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书育人,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忠诚党的事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与时俱进,不断提升教书育人能力。

  三、为人师表,言行一致

  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上课时关闭传呼机、手机,不在教室吸烟,不酗酒,不欺瞒,不造假,做到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成为真诚守信的模范。

  四、勤奋学*,严谨治教

  树立终身学*的观念,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育科研活动,不断学*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科研水*和教育教学质量。

  五、廉洁从教,乐于奉献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不收受、索要学生或家长钱物,不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吃请,不向学生推销商品和教辅资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搞有偿家教。

  六、团结协作,相互尊重

  谦虚谨慎,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相互学*,相互帮助,相互促进,不封锁信息资料,不压制诋毁同事,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维护集体荣誉,共创文明教风。

  七、热爱学生,真情育人

  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真诚关爱学生、教育学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持之以恒、爱生如子。不讽刺、辱骂、挖苦、要挟、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八、尊重家长,真诚服务

  通过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主动和家长联系,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正确指导家庭教育,认真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指责、训斥家长,和家长配合,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九、公正评价,*等待人

  作风正派,是非分明,待人接物不以个人好恶和关系亲疏为标准,办事公道,一视同仁,公正评价学生,为学生创设*等的学*和发展空间。

  十、注重修养,自警自励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严于律己,不参与校内外违规办班和补课活动,自觉把诚信作为修身立业的根本全力打造,促进人格全面提升。

  为配合学校全面、细致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切实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公正、客观的对学生综合表现进行评价,促进我校学生的全面发展,本人愿意参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郑重承诺对学生的评价均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之上的,并确保评价过程的透明、客观、公正。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了《xx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和《xx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并对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内容、方法、过程、制度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

  愿意在评价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对每一位学生负责,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如与客观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愿意接受学校的有关处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培育务实、勤学、诚信、清廉的师德师风,造就一支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打造公信教育,提高办学和育人质量,本人郑重承诺: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认真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生为本,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对学生既严格要求,又热情关怀,耐心引导,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努力学*,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遵守教学常规,不上无准备之课,按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认真做好提优辅差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遵纪守法,廉洁从教,不谋私利,不热衷于从事有偿家教。

  5、尊重学生家长,热情对待家长,虚心听取家长意见,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育人的思想与方法。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


公*诚信承诺书3篇(扩展4)

——个人考试诚信承诺书3篇

  为了保障报名及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网站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并理解本次考试的《公告》、《简章》、《报名须知》及相关政策内容,完全了解并符合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

  二、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及各项考试政策。

  三、报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及考试期间提供的证件资料准确、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交费和打印准考证事宜,并按时参加考试,逾期本人将自动放弃考试。

  五、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维护网站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做扰乱报名和考试秩序的行为。

  六、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遵从考试组织部门的安排,服从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舞弊。

  七、如有违纪违规及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服从《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并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实、准确信息及有关证件,如有违反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考生愿意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在进入考场时,须进行诚信考试签名,以表明其对考试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知晓、认可和自觉遵守。

  考生考前应阅知的有关内容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钟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进入考场,不得借故在考点禁区内停留。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场。考生迟到十五分钟后就不得入场考试。开考三十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中途离场必须交卷,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课程可带水彩笔、普通计算器)。寻呼机、手机、商务通等通讯设备不得带入考场。书籍、笔记、字(词)典及其它非贵重物品等都必须集中放在考场前面指定的位置,不准带上座位。

  三、考生必须诚信考试。考生入场时,须先在本考场“考生诚信考试签名册”上的规定栏目内签名。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验核。

  四、考生在开始答卷前,先在“答题卡”和试卷(答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好考试号、准考证号、姓名等。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其后果自负。如考生故意涂改、乱写,经查明后,按考试违规严肃处理。考生不准将考试号、姓名、准考证号等写在试卷(答卷)密封线以外的地方(“答题卡”除外),不准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一律无效。

  五、考生临考前拿到试卷后只能阅读试题,在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否则作违规论处。

  六、“答题卡”一律用2b绘图铅笔填涂;试卷(答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部分试卷中的制图部分可用铅笔绘图),否则试卷(答卷)无效。答卷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写在“答题卡”或试卷(答卷)以外(包括草稿纸上)或密封袋内,一律无效。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或胶带纸。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或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冒名顶替或换卷,否则,成绩一律作零分,并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八、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答题卡”和试卷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将试卷收齐后才能离场。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禁区内逗留或谈论。考生如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外,将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办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作弊行为。

  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四、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五、考生有以上“一”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以上“二、三”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六、考生有以上“四”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注意事项

  1、部队考生可凭*、士兵证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遗失、换证等,可暂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但毕业时必须审核其居民身份证。

  2、因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带入考场,所以请考生不要将手机及其它贵重物品带到考点,以免遗失,否则后果自负。

  3、凡主、客观题分卷考试的课程,客观性试题(如选择题)部分将实行标准化考试,计算机阅卷,考生必须用2b绘图铅笔将答案按规定要求直接在“答题卡”上填涂,否则无效。如填涂不符合要求,后果由本人自负。考生在考前应事先准备好所需的2b铅笔、塑料橡皮、小刀等,以免影响考试。


公*诚信承诺书3篇(扩展5)

——自考诚信承诺书

自考诚信承诺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承诺书的事情愈发增多,承诺书在写作上有一定的规范。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承诺书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自考诚信承诺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诽谤、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xx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我报名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xx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器安检、二代身份证核验等。一科考完后,主动将考场发放的考试文具收入文具袋并放置在桌上,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再将文具带走。

  3、20xx年12月15日后,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准考证,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不涂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在准考证上(包括正反面)写任何内容。

  4、妥善保存自己的二代身份证,保证在考试时使用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如无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芯片损坏无法读取信息,不进场考试。

  5、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考场中配有挂钟,不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6、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xx职业技术学院:

  我申请参加贵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认真学*《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4、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5、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6、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期末考试来临,为了圆满完成此次考试,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中国传媒大学本、专科考试规则》、《中国传媒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国传媒大学考场规则》。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二、我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失去诚信”的训诫,考前认真复*好每一门功课,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考出诚信学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三、如果本人在考试中违纪或作弊,本人服从学校按照相应规定对本人的处理;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更是当代大学生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愿意以诚信的态度面对考试,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来获得相应的回报。

  期末考试将至,为创造诚信、公*、公正的考试环境,我班全体同学承诺如下:

  一、主动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照承诺书上承诺去准备每一场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做诚实守信的学生!

  二、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个人时间,认真复*,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三、严格按照学院《考试规则》认真复*每一门功课,精心准备每一场考试,考出自己真实水*。做到我班期末考试“零作弊、零违纪”。

  四、尊重每一位监考老师,严格遵守考试、考场规则,杜绝一切考试作弊行为。

  五、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敢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本人报名参加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经详细阅读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考场规则》,并已充分理解。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本人在此愿郑重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二、在考试过程中,本人一定按照《考场规则》的各项要求办事,服从监考员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如有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自愿接受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所作的处罚。

  本人自愿参加本次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坚决遵守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二、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已阅读并且透彻地理解了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以下考生同意上述要求,并签名。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本人承诺:不请他人代替本人考试,在考试过程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以上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本人报名参加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经详细阅读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考场规则》,并已充分理解。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本人在此愿郑重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二、在考试过程中,本人一定按照《考场规则》的各项要求办事,服从监考员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公*诚信承诺书3篇(扩展6)

——诚信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精】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承诺书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承诺书在写作上有一定的规范。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诚信承诺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本人在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恪守学术规范,毕业论文(设计)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的;

  二、论文所使用的相关资料、数据、观点等均真实可靠,文中所有引用他人观点、材料、数据、图表均已注释说明来源;

  三、论文无抄袭、剽窃或不正当引用他人学术观点、思想、学术成果及伪造、篡改数据的情况;

  四、本人知晓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将被严肃处理,并可能导致开除学籍、取消学士学位资格或注销并被追回已发放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严重后果;

  五、若在学校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比中,被发现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本人愿意接受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20xx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监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为维护市场公*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______新区交易中心招投标企业会员信息库”(以下简称会员信息库),自愿注册我单位相关信息,并在______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会员数据库发布的相关信息经我单位确认无误,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信用库公布的相关信息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不存在伪造、修改或虚假,材料中描述的内容真实归我单位所有。如违反本承诺,一经核实,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知,自愿退出______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在进行的所有招标项目,并取消其会员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三年内禁止进入招标采购市场。

  二、我单位在______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的所有招标项目,资格审查和评标阶段需要提交的企业业绩及奖项等。,提前在会员库中发布,未发布的不能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与______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招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反腐制度,违反自愿规定将受到处罚。

  四、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地维护和更新与我单位相关的内容。如果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本人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入湘施工基本情况登记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入湘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湖南建筑市场。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承诺人各执一份)

  我是6月XXX考CET的考生。我已经阅读并理解了《四六级考生规则》和《全国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经过慎重考虑,我郑重承诺如下:

  1、我所有的申请资料和证明都是真实准确的。如有虚假,一切后果由我承担。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整个考试过程不离开,不携带手机、BP机或带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如带入交监考人员保管。

  4、确保考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考试法律法规、考试纪律和考试规则。违反法律、纪律、法规的,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本人承诺不邀请他人,考试过程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以上考试规则,诚信参加考试。

  为了加强学生的公民道德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共青团委员会的号召,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和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正义的原则,我们在这次考试中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好好学*,好好学*;不要迟到、早退或旷课;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手段改变成绩;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或剽窃他人作业、文章、论文。

  2、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词典等文具、资料等规定参加考试。

  3、所有带书包、书、纸、铅笔盒等的物品。应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不应与他们一起放在座位上。

  4、在考场内,不窃窃私语,互打暗号,不制造噪音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有抄袭行为;不抄袭别人的答案;未在试卷上故意标注他人姓名和考号的;它在标记中被识别为相同的卷。

  5、不交换答案,抢别人答案,故意抄袭答案,不把试卷带出考场,或者有其他严重欺诈行为的。

  6、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

  我们郑重承诺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我们愿意接受学校的处理

  本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身份证号),在此承诺如下:

  1、该企业通过深圳市住建局上报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内容真实。

  2、企业在申报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令第22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任何行为。

  如果上述承诺是虚假的,我和企业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决定。

  为维护市场公*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我单位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会员信息通过__X市投标人诚信信息数据库系统予以登记发布,上述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并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1、凡我单位经xx市网上招标系统参与投标项目,在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提交的企业业绩和获奖等信息,我单位均事先在信息系统中对外披露,未批露的信息可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

  2、我单位将对本次申报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无任何伪造、虚假成份,材料所述的业绩、获奖信息均为我单位拥有。若违反本条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自愿退出所有在南通市有形建设交易市场竞标的项目,并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给我单位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

  我是xxx中学的学生,在学校的各种考试中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已认真阅读《诚信考试承诺条款》,知晓并认可以下内容,并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

  2.保证按照相关规定参加考试,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3.自觉维护考试纪律和作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的处理。

  提交人:

  为弘扬邳州“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统一开放、公*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企业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1.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合法、安全、

  有效的产品,重合同,守信用。

  2.承诺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销售,发现假冒伪劣品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3.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5.承诺积极参与邳州市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公*诚信承诺书3篇(扩展7)

——公租房诚信承诺书汇总5篇

  本人(申请人)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 ,因申请住房保障,现做以下承诺:

  1 、本人为申请家庭推选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本人的承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承诺;

  2 、本人提出的申请和申报的证明材料真实可信,不虚报、不隐瞒;

  3 、本人自愿接受市、区各级住房保障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对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房产、车辆、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金融证券及工商营业纳税等财产收入情况予以核查,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

  4 、在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期间,家庭人口、家庭人均月收入或家庭住房面积发生变动时,保证在一个月内主动向居委会可保障性住房租赁管理单位报告;以上承诺如有不实,本人及家庭自愿退还已发放的'租金补贴,并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本人严格遵守《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住房保障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服从房管人员的管理,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如有违反自愿在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年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罚款,承租期间,本人及家庭成员,发生因非房屋质量问题的意外,造**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因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有关约定,房屋管理单位有权单方收回出租用房。在房屋内的物品,未能按期搬离的,自愿放弃物品所有权,并同意房屋管理单位单方自行收回房屋。

  承诺人签名:

x

  为明确学校公共租赁住房租的作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租住学校公租房作出如下承诺:

  1、房屋仅限学校在职教师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不能给予亲戚朋友单独居住,违者按双倍租金收取,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2、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租房人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实际损失。

  3、不得转租、转借公租房,违者按双倍租金收取,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4、租房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以及造成学校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租房人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5、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6、租赁期间,为维护公共租赁住房的清洁卫生。

  7、租赁期间,租房人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提前向学校申请终止合同,双方据实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8、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时交纳住房租金,累计3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9、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租房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学校书面同意,投资由租房人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学校有权要求租房人按原状恢复或向学校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以上九条本人自愿遵守。

  租房人:

  20xx年 月 日

  根据20xx年7月30日住房和城乡***召开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贵州省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我项目三方责任主体单位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建设单位承诺:

  1、我单位承诺,将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时补齐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所欠缺资料;

  2、我单位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认真签订并兑现该承诺书;

  3、我单位承诺将工程发包给具备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的施工单位;

  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二、监理单位承诺:

  1、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2、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不进行竣工验收。

  3、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三、施工单位承诺:

  1、我单位将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完善相关建设程序手续;

  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四、未尽事宜,按《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建设单位(签章):__年___月__日

  监理单位(签章):__年___月__日

  施工单位(签章):__年___月__日

  承诺人:________

  时间:__年___月__日

  本人(申请人)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因申请住房保障,现做以下承诺:

  1、本人为申请家庭推选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本人的承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承诺;

  2、本人提出的申请和申报的证明材料真实可信,不虚报、不隐瞒;

  3、本人自愿接受市、区各级住房保障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对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房产、车辆、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金融证券及工商营业纳税等财产收入情况予以核查,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

  4、在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期间,家庭人口、家庭人均月收入或家庭住房面积发生变动时,保证在一个月内主动向居委会可保障性住房租赁管理单位报告;以上承诺如有不实,本人及家庭自愿退还已发放的租金补贴,并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本人严格遵守《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住房保障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服从房管人员的管理,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如有违反自愿在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年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罚款,承租期间,本人及家庭成员,发生因非房屋质量问题的意外,造**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因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有关约定,房屋管理单位有权单方收回出租用房。在房屋内的物品,未能按期搬离的,自愿放弃物品所有权,并同意房屋管理单位单方自行收回房屋。

  承诺人签名:

x

  为明确学校公共租赁住房租的作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租住学校公租房作出如下承诺:

  1、房屋仅限学校在职教师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不能给予亲戚朋友单独居住,违者按双倍租金收取,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2、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租房人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实际损失。

  3、不得转租、转借公租房,违者按双倍租金收取,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