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合集十篇

首页 / 承诺书 / |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 1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方便用户使用电信业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地方通信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接受通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通信主管部门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参加年检。

  三、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经营许可证。

  四、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转让或变相转让电信业务经营权。

  五、在业务开通后30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报告电信主管部门。

  六、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不采取租用国际电信专线、设置电信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时不使用非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传送等电信服务。

  七、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依法制作和发布广告,宣传内容应当准确真实,符合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进行业务宣传时应当标明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八、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决不乱收费。保证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收费标准严格按电信资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九、不制造虚假计费数据。如被查实有任何方式的计费作假现象,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罚。

  十、保证网络安全、稳定运作。不对电信网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不利用电信网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电信网络等电信设施;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电信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及其他有关规定做好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按照国家有关电信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十二、保护用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向他人提供用户使用电信网络所传输信息的内容。建立完善安全保密体系,保守商业秘密,保护用户资料。

  十三、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用户来访接待场地、投诉电话、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并将处理情况上报当地通信行业主管部门。

  十四、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一年之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逾期不能提供的,接受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未提供电信服务的业务覆盖范围的处理决定。

  十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市场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时,保证规范代理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督。代理者在提供代理服务时,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十六、在经营电信业务时保证不进行下列活动:1、利用在电信业务市场中的主导地位,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出不合理要求,影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2、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采用低于成本的价格等方式经营电信业务,进行不正当竞争;3、限制用户选择其他经营者依法提供的电信业务或者强迫用户使用其指定的电信业务;4、以捏造、散布虚假消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扰乱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5、擅自停止经营已核准经营的电信业务。

  十七、在电信服务中保证不发生下列行为:1、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2、限制用户自备并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进网使用,或者强迫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3、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4、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用户的电信服务;5、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6、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

  十八、积极配合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

  十九、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 使用电信设备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信的法律法规和信息产业部关于电信设备进网使用的各项规定。

  二十、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通信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二十一、本承诺书一式两份,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申请单位(盖章):

  法人签名:

  申请日期: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 2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作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应有的权力和义务。

  二、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经营许可证。不转让或变相转让电信业务经营权。

  三、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

  四、不采取租用国际电信专线、设置电信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时,不租用无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单位提供的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传送等电信服务。

  五、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一年之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逾期不能提供的,接受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未提供电信服务的业务覆盖范围的处理决定。

  六、在业务开通后30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包括业务开通时间、具体服务项目、接入号码、提供接入单位、客服电话等)报告省通信管理局。

  七、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注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在完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八、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公司若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终止经营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在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后,按要求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十、接受省通信管理局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省通信管理局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按时参加年检。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十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市场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督。代理者在提供代理服务时,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十二、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十三、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 十五、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用户来访接待场地、投诉电话、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

  十六、做好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十七、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省通信管理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十八、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省通信管理局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 3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作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应有的权力和义务。

  二、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经营许可证。不转让或变相转让电信业务经营权。

  三、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

  四、不采取租用国际电信专线、设置电信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时,不租用无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单位 提供的 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传送等电信服务。

  五、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一年之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 提供电信服务。逾期不能 提供的,接受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未 提供电信服务的业务覆盖范围的处理决定。

  六、在业务开通后30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包括业务开通时间、具体服务项目、接入号码、 提供接入单位、客服电话等)报告省通信管理局。

  七、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注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在完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八、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公司若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终止经营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在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后,按要求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十、接受省通信管理局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省通信管理局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按时参加年检。如实 提供材料,保证所 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十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市场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督。代理者在 提供代理服务时,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 提供电信服务。

  十二、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十三、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十五、向用户 提供优质服务。设置用户来访接待场地、投诉电话、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

  十六、做好电信 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 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 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十七、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省通信管理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十八、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省通信管理局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 4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方便用户使用电信业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地方通信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接受通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通信主管部门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参加年检。

  三、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经营许可证。

  四、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转让或变相转让电信业务经营权。

  五、在业务开通后30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报告电信主管部门。

  六、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不采取租用国际电信专线、设置电信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时不使用非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传送等电信服务。

  七、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依法制作和发布广告,宣传内容应当准确真实,符合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进行业务宣传时应当标明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八、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决不乱收费。保证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收费标准严格按电信资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九、不制造虚假计费数据。如被查实有任何方式的计费作假现象,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罚。

  十、保证网络安全、稳定运作。不对电信网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不利用电信网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电信网络等电信设施;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电信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及其他有关规定做好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按照国家有关电信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十二、保护用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向他人提供用户使用电信网络所传输信息的内容。建立完善安全保密体系,保守商业秘密,保护用户资料。

  十三、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用户来访接待场地、投诉电话、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并将处理情况上报当地通信行业主管部门。

  十四、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一年之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逾期不能提供的,接受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未提供电信服务的业务覆盖范围的处理决定。

  十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市场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时,保证规范代理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督。代理者在提供代理服务时,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十六、在经营电信业务时保证不进行下列活动1、利用在电信业务市场中的主导地位,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出不合理要求,影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2、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采用低于成本的价格等方式经营电信业务,进行不正当竞争;3、限制用户选择其他经营者依法提供的电信业务或者强迫用户使用其指定的电信业务;4、以捏造、散布虚假消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扰乱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5、擅自停止经营已核准经营的电信业务。

  十七、在电信服务中保证不发生下列行为:1、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2、限制用户自备并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进网使用,或者强迫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3、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4、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用户的电信服务;5、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6、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

  十八、积极配合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

  十九、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 使用电信设备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信的法律法规和信息产业部关于电信设备进网使用的各项规定。

  二十、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通信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二十一、本承诺书一式两份,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申请单位(盖章):

  法人签名:

  申请日期: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 5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作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二、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利用各类电信专线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

  三、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客服电话、单位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耐心解答,确保用户满意,并将受理过程和结果记录存档,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解决。

  四、做好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他违法行为。

  五、在取得经营许可证一年后,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预期不能提供的,接受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

  六、在业务开通后30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包括业务开通时间、具体服务项目、接入号码、提供接入单位、客服电话等)报告省通信管理局。

  七、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注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应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八、公司若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终止经营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在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后,按照要求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十、接受省通信管理局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省通信管理局报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按时参加年检。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十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督。代理者在提供代理服务时,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十二、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不发布虚假广告对电信业务的种类、服务范围等引人误解的宣传。

  十三、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

  十四、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省通信管理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省通信管理局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杭州兆祥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 6

  我公司在从事电信增值业务经营活动中,将遵守以下承诺:

  一、本公司提交申请前已认真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互联 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 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有关规定。

  三、接受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陕西省通信管理局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参加年检。

  四、依法开展业务广告宣传,内容合法、真实。

  五、在 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经营许可证编号。

  六、收费标准严格按电信资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不制造虚假计费数据。如被查实有任何方式的计费作假现象,愿接受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处罚。

  八、不妨碍国家公用电信 网和专用电信 网的正常运行,保证 网络安全、稳定运作。

  九、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利用业务*台 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十、不为任何组织、个人 提供 网络环境进行非法活动。

  十一、不利用电信 网络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许可的服务范围和项目进行经营活动,不随意将经营许可证转借或转让他人使用。

  十二、建立完善安全保密体系,保守商业秘密,保护用户资料。

  十三、向用户 提供优质服务。设置用户来访接待场地、投诉电话、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并将处理情况上报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十四、本承诺书一式两份,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和本单位各持一份。

  20xx年5月20日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 7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作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二、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利用各类电信专线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

  三、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客服电话、单位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耐心解答,确保用户满意,并将受理过程和结果记录存档,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解决。

  四、做好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他违法行为。

  五、在取得经营许可证一年后,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预期不能提供的,接受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

  六、在业务开通后30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包括业务开通时间、具体服务项目、接入号码、提供接入单位、客服电话等)报告省通信管理局。

  七、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注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应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八、公司若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终止经营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在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后,按照要求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十、接受省通信管理局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省通信管理局报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按时参加年检。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十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督。代理者在提供代理服务时,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十二、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不发布虚假广告对电信业务的种类、服务范围等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2/3页

  十三、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

  十四、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省通信管理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省通信管理局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杭州兆祥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 8

  我公司在从事电信增值业务经营活动中,将遵守以下承诺:

  一、本公司提交申请前已认真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有关规定。

  三、接受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陕西省通信管理局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参加年检。

  四、依法开展业务广告宣传,内容合法、真实。

  五、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经营许可证编号。

  六、收费标准严格按电信资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不制造虚假计费数据。如被查实有任何方式的计费作假现象,愿接受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处罚。

  八、不妨碍国家公用电信网和专用电信网的正常运行,保证网络安全、稳定运作。

  九、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利用业务*台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十、不为任何组织、个人提供网络环境进行非法活动。

  十一、不利用电信网络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许可的服务范围和项目进行经营活动,不随意将经营许可证转借或转让他人使用。

  十二、建立完善安全保密体系,保守商业秘密,保护用户资料。

  十三、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用户来访接待场地、投诉电话、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并将处理情况上报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十四、本承诺书一式两份,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和本单位各持一份。

  20xx年 5 月 20 日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 9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方便用户使用电信业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地方通信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接受通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通信主管部门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参加年检。

  三、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经营许可证。

  四、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转让或变相转让电信业务经营权。

  五、在业务开通后30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报告电信主管部门。

  六、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不采取租用国际电信专线、设置电信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时不使用非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传送等电信服务。

  七、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依法制作和发布广告,宣传内容应当准确真实,符合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进行业务宣传时应当标明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八、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决不乱收费。保证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收费标准严格按电信资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九、不制造虚假计费数据。如被查实有任何方式的计费作假现象,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罚。

  十、保证网络安全、稳定运作。不对电信网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不利用电信网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电信网络等电信设施;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电信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及其他有关规定做好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按照国家有关电信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十二、保护用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向他人提供用户使用电信网络所传输信息的内容。建立完善安全保密体系,保守商业秘密,保护用户资料。

  十三、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用户来访接待场地、投诉电话、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并将处理情况上报当地通信行业主管部门。

  十四、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一年之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逾期不能提供的,接受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未提供电信服务的业务覆盖范围的处理决定。

  十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市场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时,保证规范代理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督。代理者在提供代理服务时,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十六、在经营电信业务时保证不进行下列活动1、利用在电信业务市场中的主导地位,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出不合理要求,影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2、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采用低于成本的价格等方式经营电信业务,进行不正当竞争;3、限制用户选择其他经营者依法提供的电信业务或者强迫用户使用其指定的电信业务;4、以捏造、散布虚假消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扰乱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5、擅自停止经营已核准经营的电信业务。

  十七、在电信服务中保证不发生下列行为:1、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2、限制用户自备并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进网使用,或者强迫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3、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4、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用户的电信服务;5、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6、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

  十八、积极配合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

  十九、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 使用电信设备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信的法律法规和信息产业部关于电信设备进网使用的各项规定。

  二十、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通信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二十一、本承诺书一式两份,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申请单位(盖章):

  法人签名:

  申请日期: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 10

工业和信息化部:

  我公司在获得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后,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将遵守如下承诺:

  一、我们将严格遵守有关电信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业务服务范围,从事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二、保证提供的电信服务业务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管理部门和电信主管部门的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我公司承诺在开展信息服务业务时,将依照相关规定完善公司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和应急处置联系人;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度、信息内容审核制度、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内容保留备查制度、违法信息监测处置制度、用户举报机制、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制度、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等;按照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标准和要求,配套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技术手段,同步落实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做好违法信息发现和过滤、用户日志留存、用户信息保护等;明确并落实网络安全“三同步”、定级备案、符合性评测和风险评估等要求,并配套落实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手段。落实国家和行业有关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相关政策标准。开展信息服务业务时遵循相关技术接口标准的要求。

  三、按照国家有关资费政策制定电信业务收费标准,不断提高电信业务服务质量,依法经营,公*竞争。

  我公司承诺在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业务时,服务质量将不低于原信息产业部36号令《电信服务规范》规定之标准,如低于该标准或违反该标准而造成对用户利益的损害,我公司愿承担相应的用户赔偿责任并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罚。

  四、自觉接受各级电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电信管理年检制度及时向各级通信主管部门报送年检材料和统计资料。

  五、切实加强对各地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在各地所设子公司经营电信业务时至少要占有51%以上的股份,且报发证机关审批。

  六、我公司将遵照国家和电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利用国家政策不允许使用的网络资源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七、我公司开展的信息服务业务如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许可或批文,我们将取得相关许可或批文后再开展信息服务业务。

  八、我公司在开展信息服务业务时,对发布或传输的内容采取信息内容审核机制,如发现违法违规内容立即采取措施清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应保留用户日志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九、我公司开展信息发布*台和递送服务时,充分保障用户权益,不强行推送、定制服务。建立注册用户信息登记审核制度、应用软件安全评估制度,建设应用软件信息安全技术测试手段并对应用软件进行审查监测,及时发现违规应用软件并处理,加强对应用开发者的安全责任管理。

  十、我公司开展信息搜索查询服务时,不提供对有害信息和网站的搜索。

十一、我公司开展信息社区*台服务和信息即时交互服务时,设立应急管控机制,配备技术保障措施,实施账户差异化的功能限制,建立日常巡查机制。

  十二、我公司开展信息即时交互服务时,不落地到公用通信网。

  十三、我公司开展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时,不非法窃取用户信息;未经用户许可,不搜集用户信息,对经用户同意获取的个人信息要依法保护,不出售、篡改、故意泄露或违法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

  十四、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外商投资电信行业的政策规定,在企业(内资企业)引入外资或企业(已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股权变更前,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十五、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特别规定事项”的各项规定经营相关电信业务。

十六、我公司承诺根据电信业务市场监测需要,按照规定要求向电信主管部门报送相应的监测信息。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依法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二�xx 年 x月 x日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合集十篇扩展阅读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合集十篇(扩展1)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 (菁选6篇)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1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方便用户使用电信业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地方通信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接受通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通信主管部门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参加年检。

  三、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经营许可证。

  四、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转让或变相转让电信业务经营权。

  五、在业务开通后30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报告电信主管部门。

  六、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不采取租用国际电信专线、设置电信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时不使用非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传送等电信服务。

  七、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依法制作和发布广告,宣传内容应当准确真实,符合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进行业务宣传时应当标明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八、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决不乱收费。保证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收费标准严格按电信资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九、不制造虚假计费数据。如被查实有任何方式的计费作假现象,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罚。

  十、保证网络安全、稳定运作。不对电信网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不利用电信网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电信网络等电信设施;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电信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及其他有关规定做好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按照国家有关电信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十二、保护用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向他人提供用户使用电信网络所传输信息的内容。建立完善安全保密体系,保守商业秘密,保护用户资料。

  十三、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用户来访接待场地、投诉电话、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并将处理情况上报当地通信行业主管部门。

  十四、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一年之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逾期不能提供的,接受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未提供电信服务的业务覆盖范围的处理决定。

  十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市场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时,保证规范代理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督。代理者在提供代理服务时,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十六、在经营电信业务时保证不进行下列活动1、利用在电信业务市场中的主导地位,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出不合理要求,影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2、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采用低于成本的价格等方式经营电信业务,进行不正当竞争;3、限制用户选择其他经营者依法提供的电信业务或者强迫用户使用其指定的电信业务;4、以捏造、散布虚假消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扰乱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5、擅自停止经营已核准经营的电信业务。

  十七、在电信服务中保证不发生下列行为:1、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2、限制用户自备并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进网使用,或者强迫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3、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4、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用户的电信服务;5、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6、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

  十八、积极配合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

  十九、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 使用电信设备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信的法律法规和信息产业部关于电信设备进网使用的各项规定。

  二十、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通信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二十一、本承诺书一式两份,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申请单位(盖章):

  法人签名:

  申请日期: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2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方便用户使用电信业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地方通信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接受通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通信主管部门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参加年检。

  三、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经营许可证。

  四、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转让或变相转让电信业务经营权。

  五、在业务开通后30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报告电信主管部门。

  六、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不采取租用国际电信专线、设置电信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时不使用非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传送等电信服务。

  七、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依法制作和发布广告,宣传内容应当准确真实,符合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进行业务宣传时应当标明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八、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决不乱收费。保证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收费标准严格按电信资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九、不制造虚假计费数据。如被查实有任何方式的计费作假现象,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罚。

  十、保证网络安全、稳定运作。不对电信网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不利用电信网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电信网络等电信设施;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电信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及其他有关规定做好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按照国家有关电信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十二、保护用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向他人提供用户使用电信网络所传输信息的内容。建立完善安全保密体系,保守商业秘密,保护用户资料。

  十三、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用户来访接待场地、投诉电话、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并将处理情况上报当地通信行业主管部门。

  十四、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一年之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逾期不能提供的,接受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未提供电信服务的业务覆盖范围的处理决定。

  十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市场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时,保证规范代理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督。代理者在提供代理服务时,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十六、在经营电信业务时保证不进行下列活动1、利用在电信业务市场中的主导地位,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出不合理要求,影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2、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采用低于成本的价格等方式经营电信业务,进行不正当竞争;3、限制用户选择其他经营者依法提供的电信业务或者强迫用户使用其指定的电信业务;4、以捏造、散布虚假消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扰乱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5、擅自停止经营已核准经营的电信业务。

  十七、在电信服务中保证不发生下列行为:1、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2、限制用户自备并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进网使用,或者强迫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3、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4、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用户的电信服务;5、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6、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

  十八、积极配合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

  十九、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 使用电信设备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信的法律法规和信息产业部关于电信设备进网使用的各项规定。

  二十、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通信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二十一、本承诺书一式两份,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申请单位(盖章):

  法人签名:

  申请日期: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3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作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应有的权力和义务。

  二、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经营许可证。不转让或变相转让电信业务经营权。

  三、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

  四、不采取租用国际电信专线、设置电信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时,不租用无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单位提供的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传送等电信服务。

  五、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一年之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逾期不能提供的,接受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未提供电信服务的业务覆盖范围的处理决定。

  六、在业务开通后30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包括业务开通时间、具体服务项目、接入号码、提供接入单位、客服电话等)报告省通信管理局。

  七、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注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在完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八、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公司若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终止经营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在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后,按要求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十、接受省通信管理局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省通信管理局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按时参加年检。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十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市场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督。代理者在提供代理服务时,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十二、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十三、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十五、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用户来访接待场地、投诉电话、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

  十六、做好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十七、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省通信管理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十八、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省通信管理局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xx年xx月xx日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4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作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二、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利用各类电信专线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

  三、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客服电话、单位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耐心解答,确保用户满意,并将受理过程和结果记录存档,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解决。

  四、做好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他违法行为。

  五、在取得经营许可证一年后,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预期不能提供的,接受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

  六、在业务开通后30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包括业务开通时间、具体服务项目、接入号码、提供接入单位、客服电话等)报告省通信管理局。

  七、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注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应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八、公司若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终止经营的,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在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后,按照要求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十、接受省通信管理局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省通信管理局报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按时参加年检。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十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督。代理者在提供代理服务时,以经营许可证持证者名义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十二、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不发布虚假广告对电信业务的种类、服务范围等引人误解的宣传。

  十三、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

  十四、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省通信管理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省通信管理局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杭州兆祥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5

  我公司在从事电信增值业务经营活动中,将遵守以下承诺:

  一、本公司提交申请前已认真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有关规定。

  三、接受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陕西省通信管理局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参加年检。

  四、依法开展业务广告宣传,内容合法、真实。

  五、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经营许可证编号。

  六、收费标准严格按电信资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不制造虚假计费数据。如被查实有任何方式的计费作假现象,愿接受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处罚。

  八、不妨碍国家公用电信网和专用电信网的正常运行,保证网络安全、稳定运作。

  九、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利用业务*台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十、不为任何组织、个人提供网络环境进行非法活动。

  十一、不利用电信网络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许可的服务范围和项目进行经营活动,不随意将经营许可证转借或转让他人使用。

  十二、建立完善安全保密体系,保守商业秘密,保护用户资料。

  十三、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用户来访接待场地、投诉电话、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并将处理情况上报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十四、本承诺书一式两份,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和本单位各持一份。

  20xx年 5 月 20 日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6

工业和信息化部:

  我公司在获得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后,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将遵守如下承诺:

  一、我们将严格遵守有关电信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业务服务范围,从事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二、保证提供的电信服务业务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管理部门和电信主管部门的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我公司承诺在开展信息服务业务时,将依照相关规定完善公司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和应急处置联系人;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度、信息内容审核制度、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内容保留备查制度、违法信息监测处置制度、用户举报机制、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制度、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等;按照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标准和要求,配套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技术手段,同步落实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做好违法信息发现和过滤、用户日志留存、用户信息保护等;明确并落实网络安全“三同步”、定级备案、符合性评测和风险评估等要求,并配套落实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手段。落实国家和行业有关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相关政策标准。开展信息服务业务时遵循相关技术接口标准的要求。

  三、按照国家有关资费政策制定电信业务收费标准,不断提高电信业务服务质量,依法经营,公*竞争。

  我公司承诺在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业务时,服务质量将不低于原信息产业部36号令《电信服务规范》规定之标准,如低于该标准或违反该标准而造成对用户利益的损害,我公司愿承担相应的用户赔偿责任并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罚。

  四、自觉接受各级电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电信管理年检制度及时向各级通信主管部门报送年检材料和统计资料。

  五、切实加强对各地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在各地所设子公司经营电信业务时至少要占有51%以上的股份,且报发证机关审批。

  六、我公司将遵照国家和电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利用国家政策不允许使用的网络资源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七、我公司开展的信息服务业务如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许可或批文,我们将取得相关许可或批文后再开展信息服务业务。

  八、我公司在开展信息服务业务时,对发布或传输的内容采取信息内容审核机制,如发现违法违规内容立即采取措施清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应保留用户日志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九、我公司开展信息发布*台和递送服务时,充分保障用户权益,不强行推送、定制服务。建立注册用户信息登记审核制度、应用软件安全评估制度,建设应用软件信息安全技术测试手段并对应用软件进行审查监测,及时发现违规应用软件并处理,加强对应用开发者的安全责任管理。

  十、我公司开展信息搜索查询服务时,不提供对有害信息和网站的搜索。

十一、我公司开展信息社区*台服务和信息即时交互服务时,设立应急管控机制,配备技术保障措施,实施账户差异化的功能限制,建立日常巡查机制。

  十二、我公司开展信息即时交互服务时,不落地到公用通信网。

  十三、我公司开展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时,不非法窃取用户信息;未经用户许可,不搜集用户信息,对经用户同意获取的个人信息要依法保护,不出售、篡改、故意泄露或违法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

  十四、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外商投资电信行业的政策规定,在企业(内资企业)引入外资或企业(已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股权变更前,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十五、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特别规定事项”的各项规定经营相关电信业务。

十六、我公司承诺根据电信业务市场监测需要,按照规定要求向电信主管部门报送相应的监测信息。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依法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二〇xx 年 x月 x日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合集十篇(扩展2)

——电信业务承诺书实用5份

  电信业务承诺书 1

  依法诚信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方便消费者使用电信业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营业执照。

  三、是自觉文明诚信经营,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遵循公*、公开、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服务秩序。

  四、做到不欺诈消费者、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违规促销、不虚假宣传、不设霸王条款,不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在电信服务中保证不发生下列行为:

  1、限定消费者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2、限制消费者自备并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进网使用,或者强迫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

  3、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

  4、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用消费者的电信服务;

  5、对消费者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6、以不正当手段刁难消费者或者对投诉的消费者打击报复。

  六、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依法制作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发布广告,广告宣传内容准确真实,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

  七、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决不乱收费,保证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欺诈消费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12315**牌,公开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

  八、不超出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

  九、服务热情,态度和蔼,加强行业协作,促进企业诚信交流合作,互利互惠,反对不正当竞争。

  十、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

  十一、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工商行政管理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监管部门 (盖章): 负责人签名:

  承诺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二〇XX年XX月XX日

  电信业务承诺书 2

工业和信息化部:

  我公司在获得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后,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将遵守如下承诺:

  一、我们将严格遵守有关电信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业务服务范围,从事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二、保证提供的电信服务业务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管理部门和电信主管部门的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我公司承诺在开展信息服务业务时,将依照相关规定完善公司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和应急处置联系人;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度、信息内容审核制度、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内容保留备查制度、违法信息监测处置制度、用户举报机制、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制度、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等;按照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标准和要求,配套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技术手段,同步落实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做好违法信息发现和过滤、用户日志留存、用户信息保护等;明确并落实网络安全“三同步”、定级备案、符合性评测和风险评估等要求,并配套落实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手段。落实国家和行业有关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相关政策标准。开展信息服务业务时遵循相关技术接口标准的要求。

  三、按照国家有关资费政策制定电信业务收费标准,不断提高电信业务服务质量,依法经营,公*竞争。

  我公司承诺在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业务时,服务质量将不低于原信息产业部36号令《电信服务规范》规定之标准,如低于该标准或违反该标准而造成对用户利益的'损害,我公司愿承担相应的用户赔偿责任并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罚。

  四、自觉接受各级电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电信管理年检制度及时向各级通信主管部门报送年检材料和统计资料。

  五、切实加强对各地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在各地所设子公司经营电信业务时至少要占有51%以上的股份,且报发证机关审批。

  六、我公司将遵照国家和电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利用国家政策不允许使用的网络资源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七、我公司开展的信息服务业务如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许可或批文,我们将取得相关许可或批文后再开展信息服务业务。

  八、我公司在开展信息服务业务时,对发布或传输的内容采取信息内容审核机制,如发现违法违规内容立即采取措施清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应保留用户日志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九、我公司开展信息发布*台和递送服务时,充分保障用户权益,不强行推送、定制服务。建立注册用户信息登记审核制度、应用软件安全评估制度,建设应用软件信息安全技术测试手段并对应用软件进行审查监测,及时发现违规应用软件并处理,加强对应用开发者的安全责任管理。

  十、我公司开展信息搜索查询服务时,不提供对有害信息和网站的搜索。

十一、我公司开展信息社区*台服务和信息即时交互服务时,设立应急管控机制,配备技术保障措施,实施账户差异化的功能限制,建立日常巡查机制。

  十二、我公司开展信息即时交互服务时,不落地到公用通信网。

  十三、我公司开展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时,不非法窃取用户信息;未经用户许可,不搜集用户信息,对经用户同意获取的个人信息要依法保护,不出售、篡改、故意泄露或违法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

  十四、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外商投资电信行业的政策规定,在企业(内资企业)引入外资或企业(已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股权变更前,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十五、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特别规定事项”的各项规定经营相关电信业务。

十六、我公司承诺根据电信业务市场监测需要,按照规定要求向电信主管部门报送相应的监测信息。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依法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二〇xx 年 x月 x日

  电信业务承诺书 3

  依法诚信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方便消费者使用电信业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营业执照。

  三、是自觉文明诚信经营,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遵循公*、公开、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服务秩序。

  四、做到不欺诈消费者、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违规促销、不虚假宣传、不设霸王条款,不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在电信服务中保证不发生下列行为:

  1、限定消费者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2、限制消费者自备并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进网使用,或者强迫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

  3、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

  4、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用消费者的电信服务;

  5、对消费者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6、以不正当手段刁难消费者或者对投诉的消费者打击报复。

  六、依法开展电信业务宣传,依法制作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发布广告,广告宣传内容准确真实,不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或对电信业务的种类、功能、服务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宣

  七、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做到明码标价,决不乱收费,保证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欺诈消费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12315**牌,公开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

  八、不超出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

  九、服务热情,态度和蔼,加强行业协作,促进企业诚信交流合作,互利互惠,反对不正当竞争。

  十、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材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

  十一、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工商行政管理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各持一份。

  监管部门 (盖章): 负责人签名:

  承诺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二〇XX年XX月XX日

  电信业务承诺书 4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我公司在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后,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将遵守如下承诺:

一、我们将严格遵守有关电信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业务服务范围,从事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二、保证提供的电信服务业务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管理部门和通信主管部门相关的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三、自觉接受各级通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年检制度及时报送年检材料和统计资料。

  四、切实加强对各地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在各地所设子公司经营电信业务时至少要占有51%以上的股份。

  五、按照国家有关资费政策制定电信业务收费标准。不断提高电信业务服务质量,依法经营,公*竞争。

  六、我公司将遵照国家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关规定,不利用国家政策不允许使用的网络资源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七、我公司保证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在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一年内(或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特别规定事项规定的时限内),在所申请业务覆盖范围提供增值电信业务。

  八、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外商投资电信行业的政策规定,在引入外资前,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九、我公司将按电信主管部门要求在取证时与发证机关签订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特别规定事项”,并严格按照“特别规定事项”的各项规定经营相关电信业务。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依法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电信业务承诺书 5

  我公司在从事电信增值业务经营活动中,将遵守以下承诺:

  一、本公司提交申请前已认真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有关规定。

  三、接受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陕西省通信管理局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参加年检。

  四、依法开展业务广告宣传,内容合法、真实。

  五、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经营许可证编号。

  六、收费标准严格按电信资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不制造虚假计费数据。如被查实有任何方式的`计费作假现象,愿接受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的处罚。

  八、不妨碍国家公用电信网和专用电信网的正常运行,保证网络安全、稳定运作。

  九、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利用业务*台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以及从事其它违法行为。

  十、不为任何组织、个人提供网络环境进行非法活动。

  十一、不利用电信网络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许可的服务范围和项目进行经营活动,不随意将经营许可证转借或转让他人使用。

  十二、建立完善安全保密体系,保守商业秘密,保护用户资料。

  十三、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设置用户来访接待场地、投诉电话、信箱等,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并将处理情况上报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十四、本承诺书一式两份,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和本单位各持一份。  

xxx

20xx年x月x日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合集十篇(扩展3)

——*电信业务委托书 (菁华5篇)

(单位客户)

  因办理本单位电信业务,现授权___ _ ____(被委托人)代为办理如下业务: 一、代为办理的电信业务如下(请在相应业务类型里打):

  说明

  1、对于新装的客户,办理的业务套餐和资费最终以电信业务回执为准。

  2、对于办理过户登记业务,该号码过户前未结清的`电信服务费用由担,过户后所产生的电信服务费用由 承担。办理过户的号码若有使用银行代 扣缴费,则授权被委托人代为取消该号码的银行代 扣缴费。

  二、本单位(委托单位)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办理上述业务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三、被委托人承诺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委托单位对于本次业务办理有异议,被委托人愿意承担由办理上述业务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致:*电信天津分公司

  现授权陈学智(身份证号:14198207057392)办理公司天津营业部电信光纤业务的变更工作。

  授权范围:

  1、代表本公司与电信天津分公司进行磋商、签署文件;

  2、处理天津营业部电信光纤业务相关的事务。

  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均代表本授权人意思表示,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授权人承担。

  特此授权。

致电信公司:

  兹委托某某同志(身份证号码:xx-xxx-xxx-x)负责办理相关过户事宜,请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本人承担,与贵单位无关。

  特此申明!

  授权有限期:年9月25日至年9月30日

(受理单位名称):

  兹有我司需办理(办理的事项)等事务,现授权委托我司员工:x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前往贵处(司)办理,望贵处(司)给予接洽受理为盼!

(单位客户)

  因办理本单位电信业务,现授权xxxxx(被委托人)代为办理如下业务: 

  一、代为办理的电信业务如下(请在相应业务类型里打):

  说明

  1、对于新装的客户,办理的业务套餐和资费最终以电信业务回执为准。

  2、对于办理过户登记业务,该号码过户前未结清的电信服务费用由担,过户后所产生的电信服务费用由 承担。办理过户的号码若有使用银行代 扣缴费,则授权被委托人代为取消该号码的银行代 扣缴费。

  二、本单位(委托单位)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办理上述业务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三、被委托人承诺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委托单位对于本次业务办理有异议,被委托人愿意承担由办理上述业务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合集十篇(扩展4)

——电信业务委托书菁选

电信业务委托书4篇

  被委托人在行使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在现实社会中,处理事务上我们需要用到委托书,那么一般委托书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信业务委托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兹有我司需办理电信相关事务,现授权委托我司员工:;性别:女;身份证号码:,前往贵公司办理,望贵公司给予接洽受理为盼!

  特此委托。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兹有我司需办理电信相关事务,现授权委托我司员工:;性别:女;身份证号码:,前往贵公司办理,望贵公司给予接洽受理为盼!

  特此委托。

________电信天津分公司:

  现授权陈学智(身份证号:_____)办理公司天津营业部电信光纤业务的'变更工作。

  授权范围:_____

  1、代表本公司与电信天津分公司进行磋商、签署文件;

  2、处理天津营业部电信光纤业务相关的事务。

  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均代表本授权人意思表示,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授权人承担。

  特此授权。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分公司:

  兹有我司需办理电信相关事务,现授权委托我司员工: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前往贵公司办理,望贵公司给予接洽受理为盼!

  特此委托。


电信业务经营承诺书合集十篇(扩展5)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精选十篇)

  为落实零售经营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本店在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县安监局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规范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坚决接受县有关部门的管理指令和整改要求,并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对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销售期间安全。

  三、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销售点存放、专柜销售,销售人员持证上岗。销售场所内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四、在核准的.经营场所内经营烟花爆竹,不私设分支摊点,不在经营场所以外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不在公众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销售摊点吸烟。

  五、不私自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复印、出借和转让。

  六、不销售国家规定的违禁产品和劣质产品,不超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及时主动地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按照原有的进货渠道,退回至原批发公司,以确保安全。

  以上承诺,本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了空气更清新、生活更安宁、亲人更安全、环境更宜居,营造洁净、有序、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顺义区重新划定了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本人郑重承诺:

  一、知法、守法。

  从现在做起,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不在五环内及顺义区禁放区、禁放点燃放烟花爆竹;严格遵守可燃放区要求;不从事、不参与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活动,带头做知法守法的北京市民。

  二、宣法、讲法。

  从自己做起,争当禁放规定宣传志愿者,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带动身边亲人、朋友、同事“禁放区不放、可燃放区少放”;积极参与社区禁放看护、可燃物清理和邻里守望,共同守护家园安全。

  三、懂法、用法。

  从身边做起,积极劝阻、制止周边违规燃放和不文明燃放的行为;坚决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发现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活动主动向**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根据区安委会文件精神要求,为了防止噪音和大气污染,保障园区公共安全和各入园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在园区营造良好的办公、生活环境,本人承诺:

  一、严格遵守园区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不在园区内非法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负责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及时劝阻、制止、举报非法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以上承诺,本(单位)坚决执行。若我本人及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按照《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郑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承诺如下:

  一、只在申请的固定门店内经营,不占道经营和流动兜售;

  二、专店经营存货量不超过50箱,专柜经营存货量不超过30箱;

  三、从市**批准的正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进货,签订供货协议,只经营C、D级的烟花爆竹,不经营A、B级的烟花爆竹;

  四、参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五、为烟花爆竹销售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六、固定门店内只保留照明用电,不使用大功率电器;

  七、购买合格的消防器材,并能够正确使用;

  八、销售期间,加强对经营点的安全管理和周边的'安全防范;

  九、服从区有关部门的依法管理;

  十、因违规经营、储存引发的安全事故,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为严格遵守全域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公共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从现在做起,摒弃陋*,遇婚丧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动,告别烟花爆竹,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教育劝说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共同参与禁炮工作,共同维护安宁、和谐的生活环境。

  四、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执法。

  本人将严守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为严格遵守全域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公共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从现在做起,摒弃陋*,遇婚丧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动,告别烟花爆竹,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教育劝说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共同参与禁炮工作,共同维护安宁、和谐的生活环境。

  四、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执法。

  本人将严守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为减少环境污染,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师生及家长人身、财产安全,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我将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确保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并带头自觉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决不燃放烟花爆竹。

  2、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社会陋*,遇重大活动尽量采取鲜花、音乐、锣鼓等形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

  3、加强责任意识,带头并发动身边群众积极劝阻、制止和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4、积极做好宣传,带头引导家属、亲属、朋友、邻居遵守禁放规定。

  5、如有禁止燃放规定,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20xx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共同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节日氛围,推进移风易俗,共度新春佳节,本人郑重承诺: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

  自觉遵守《包头市***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焚烧祭祀用品的决定》,不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燃放、买卖、储存烟花爆竹。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

  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弘扬时代新风,即刻行动起来,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

  积极宣传和引导亲朋好友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及时劝阻、举报售卖燃放行为。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