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范本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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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1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2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3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4

  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

  无关乎人性,却高于人性。当生命面对生存与否的抉择,道德,正义,仁慈都不再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人类从种族外的角度去重新理解生命,理解生存,理解忠诚与背叛。

  如何完成从文明到野蛮的改变,如何从懦弱变得强悍,如何激发自己的潜力,如何从失败中学*,如何从弱者变成强者。这一切你都可以从这本书中得到答案。

  本书的作者用一种血淋淋却写实的手法,毫不含蓄向读者揭开了自然温和面纱背后的残酷。生存的残酷。在让读者震撼的同时,也发人深省。

  在同样的危机中,我们将何去何从,我们是会成为顺时而生的`强者还是逆时而亡的弱者?

  阅读并思考,动物能告诉我们的还有很多。

  读完这本书,学会敬畏生命,学会膜拜顽强。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5

  杰克・伦敦是美国作家。他一生经历丰富、坎坷,是一位多产而杰出的作家,《野性的呼唤》是他的第一部畅销书,也是他动物小说中最为出色的名篇之一。这部小说把充满冒险和野性的淘金生活以及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挣扎的狗的世界表现得淋漓尽致。

  巴克是一头强壮的狗。它本来在大法官家里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做雪橇犬。它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日子过得很惨,还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后来索顿救了巴克,在他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了健康,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两次性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愤怒的巴克闯入凶手营地为主人报了仇。从此它对人类社会无所留恋,回归野性的.呼唤,进入森林与狼为伍。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6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xx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xx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7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8

  我最喜爱看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了,几乎每一天我都要津津有味地看上几页。

  故事发生在一八九七年的淘金时代。因为北方有很多金矿,所以人们要生活在那种寒冷的地方,但靠人们自我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许多肌肉发达的狗来干活。这样以来很多人打起了狗的主意,开始偷狗。骗狗,然后把贴合条件的狗卖给北方的`淘金者。主人公‘巴克’就是那个时代里一条倒霉的狗。它这以年正好四岁,出身高贵,在米勒法官家里过着安逸的生活。在法官家里还有一个叫曼纽的人,他是花匠的帮手,同时也是一个屡教不改的赌徒。最*他又输了个精光,十分沮丧。为了再找些钱来用,他打起了巴克的主意。曼纽在法官和孩子都不在家的一个晚上,把巴克偷走卖给了淘金者。巴克被卖给淘金者之后,一向为那些人拉雪撬,吃了很多苦,直到它遇到了它另一个主人桑顿。桑顿对巴克可好了,喂它吃好的食物,把巴克当成最好的朋友。可是之后桑顿被印第安人害死了,巴克十分悲痛,他愤怒的替桑顿报了仇。报仇后他回到了森林,经过自我的努力,成为了狼的首领,可是它总是会朝着主人以往住过的方向长啸几声,以此来记念那个对它很好的桑顿。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动物。同时我也明白了任何成功都是要付出努力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像巴克也是经过许多磨难才成为狼的首领,我也要学*那种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9

  感觉似乎很久没有这样一种心情,捧着一本书一口气从头看到尾了,那份激情似乎在高中时才有。那时候在课堂上会偷偷地看自己喜欢的小说,大学时似乎也有,不过那四年我们过得几乎是纽约时间,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让自己能逃课则逃课,即便最后硬着头皮去上课也多是趴在最后一排睡大觉。然后18点一过就是多姿多彩的网络世界:游戏、小说(多是武侠、玄幻一类)……

  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四年,终于要直面现实的残酷,正视物质的重要,这一刻,似乎真正明白了许多,既然以往的一切都已过去,逝者如斯,是该好好为自己剩下的岁月规划规划了。此刻发现这几年来竟一无所学,以往种种如走马观灯般掠过眼前,唯一所得者唯一颗被世俗磨得稍嫌虚伪的心、一双半透世事人情的眼睛,除此外再无所得!或许还剩一份源自亘古深埋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狂躁与悸动,正因为它,我们还有着一份动力让自己超越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因为它,即便你一无所有,仍可从头开始!

  希望,那是理想年代才有的`东西,在这个人人都表现为急躁冒进的年代,只有内心的那份被我们自己深深掩盖的狂躁与悸动才是动力的源泉。有时候,我们甚至自己都难以明白自己的行为,但我们就那样去做了,这正是源于天性本能的一种召唤。它促使我们那样去做了,那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在这时候,狡诈和理智都失去了往日的作用,激情占据了主导。或许我们在经历这一刻时仍是迷茫的,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就让它迷茫好了,你总不可能做到让自己这一生都是情醒的吧?

  那样太累!倒不如在这迷茫中任生命伴着亘古的旋律向前驰骋,展现它该有的辉煌!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10

  上周,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野性的呼唤》,书里讲述的布克的故事,使我记忆深刻。

  该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本来过着舒适的生活,因为在北极掀起的淘金热,人们需要很多的拉雪橇的狗,才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共和六个主人打交道,每一次都给了他不可磨灭的记忆。第一个主人给了他舒适的生活;第二位的主人红衣衫(训练狗的人)教会了他一个认他铭记一生的道理一一是不可能打败一个拿着棍子的人的;他在第三任主人信差那儿,他与狗的头领史皮兹决一死战,杀死了他,并代替了他,成为了狗中的领袖;

  第四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工具,让他们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使他们那一队狗都累得不行了;第五任主人是个蠢家伙,他用便宜的价格买下他们之后,不给他们丝毫休息的时间,还冒险在融化的冰层上奔驰,最终冰裂开了,他们和狗一齐掉进河里淹死了,仅有布克被约翰·宋顿给救了;这最终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书之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本事。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仅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仅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当让自我站得更高,才能不断提高,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人的贪欲十分可怕。第五任主人被贪欲驱使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没有性命,就连约翰·宋顿也是因为想要多拿一些黄金,才被土著人杀死了。贪真是太可怕了。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十分不错的小说,期望大家能在空闲时读一读。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11

  其实很不好意思承认,这是学语言专业的我看完的第一本英文小说。但是better late than never,并且两个最好开始学*的时间,一是从小,二是现在。所以鼓励为主,并以此为一个好的开头,坚持一个月最少一本英文书。

  第一次看完英文原著的总结:

  阅读时长:5-10小时读完,跨时20天左右。本书一共140页,是中篇小说。其实加起来看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因为中间加入了读书一起看穷查理宝典,所以中间断了十多天;

  阅读速度:才开始比较不*惯,想当然地理解意思,没有理解上下文或者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所以前几页看了中文翻译;越读到后面速度会快起来,不会纠结某个单词的意思而是结合上下文理解,最后15%的内容在今天中午一个小时内一口气读完;

  词汇难度:生词比较多,但是大部分情况下不阻碍原文理解;动词特别多,因为动作场面多并且激烈,所以可以好好学*里面的动词;景色描写的词汇用的也特别好而且画面感十足,jack london笔下的原野、寒冬很美而且充满野性;

  读这本书的优势:这本书及其作者在美国文学课上老师讲过,对作者生*比较熟悉,并且充满了好奇,他是如何因为这本书成名,又是为何会在之后沉醉金钱,所以不会一开始读不下去;

  读这本书的不足:只看了一遍,很多好词好句没有进行分析和记忆,并且为了了解剧情发展后面阅读速度很快,需要再慢读一遍;

  给下一本书的建议:首先了解故事发生的背景,对作者有个初步了解;每天规定读的页数,比如一章节,或者30页,第一遍初读,尽量不查单词,尽量读懂,第二遍细读,写读书笔记,包括词汇、总结和感想。相关: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12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D�D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13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终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我的.一己私欲,能够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我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我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我到达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能够三次出卖自我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明白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

  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仅是敬畏、不仅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仅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99.,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14

  热望本已在,蓬勃脱尘埃:沉沉长眠后,野性重归来。

  ——提记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15

  感觉似乎很久没有这样一种心情,捧着一本书一口气从头看到尾了,那份激情似乎在高中时才有。那时候在课堂上会偷偷地看自己喜欢的小说,大学时似乎也有,不过那四年我们过得几乎是纽约时间,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让自己能逃课则逃课,即便最后硬着头皮去上课也多是趴在最后一排睡大觉。然后18点一过就是多姿多彩的网络世界:游戏、小说(多是武侠、玄幻一类)……

  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四年,终于要直面现实的残酷,正视物质的重要,这一刻,似乎真正明白了许多,既然以往的一切都已过去,逝者如斯,是该好好为自己剩下的岁月规划规划了。此刻发现这几年来竟一无所学,以往种种如走马观灯般掠过眼前,唯一所得者唯一颗被世俗磨得稍嫌虚伪的心、一双半透世事人情的眼睛,除此外再无所得!或许还剩一份源自亘古深埋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狂躁与悸动,正因为它,我们还有着一份动力让自己超越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因为它,即便你一无所有,仍可从头开始!

  希望,那是理想年代才有的东西,在这个人人都表现为急躁冒进的年代,只有内心的那份被我们自己深深掩盖的'狂躁与悸动才是动力的源泉。有时候,我们甚至自己都难以明白自己的行为,但我们就那样去做了,这正是源于天性本能的一种召唤。它促使我们那样去做了,那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在这时候,狡诈和理智都失去了往日的作用,激情占据了主导。或许我们在经历这一刻时仍是迷茫的,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就让它迷茫好了,你总不可能做到让自己这一生都是情醒的吧?

  那样太累!倒不如在这迷茫中任生命伴着亘古的旋律向前驰骋,展现它该有的辉煌!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16

  初入职场,不要被老员工友善的目光,热烈的欢迎,慈爱的微笑所迷惑,他们都是你的竞争对手,想尽办法把你吞噬。

  当然,你可以不认可这一点,但你以后会同意。

  巴克最开始被卖到拉斯维加斯,在雪地里帮邮差拖雪橇,运输信件。

  在工作之前,它需要一些训练,和其他狗一起训练。看看其他狗是怎么对待它的。

  他脸上露出友情,但却暗藏着阴险,他一边冲着你的脸笑边在琢磨着鬼点子,例如在第一顿饭时他就偷吃巴克的食物。

  不过,同事已经算是好人了。他们可能只是损害你的利益,并不让你丢掉饭碗(有时候可能会)。

  外部的竞争对手,那可是会要你的工作的命的。

  巴克在野外留下了一个难以忘怀的教训,一次借鉴他人(狗)的遭遇而获得的间接经验,否则它不会活着从中受益。

  受害者是它的.同伴,一只名叫卷毛的狗。

  当时卷毛在外面,它很友好地朝一只体型比它小很多的爱斯基摩犬走去。这只爱斯基摩犬没有半点警告,就像闪光那样扑过来,然后快速跳开,卷毛的脸上,从眼睛到下巴都被撕裂了。

  接着,跑来三四十只爱斯基摩犬,它们热切地、一声不响地将两只厮打中的狗团团围住。不到两分钟,卷毛就被撕成碎片。

  巴克被这一幕所震撼,经常作梦想起这个场景,使它不得安宁。提醒它,生存就是那个样儿:

  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它要万分小心,决不能倒下。

  适应环境,是一种重要的技能。

  巴克原本吃饭很讲究,可是却发现它的那些先吃好的伙伴抢吃了它没有吃完的定量。它没法防范。

  要弥补这点,他就得与他们吃得一样迅速;并且饥饿强烈逼迫着它,它不得不去谋取不属于它的东西。

  它偷盗,并不是偷盗给它带来快乐,而是因为它的肚子饿得咕咕地叫。

  它没有明目张胆地偷,而是暗中巧妙地偷窃,是因为它想到了棍棒和尖牙法则,不能违反规则。

  它只所以做它所做的,是因为做比不做活得更容易。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17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最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作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18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19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的好榜样呢。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20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范本20份扩展阅读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范本20份(扩展1)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6篇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2

  感觉似乎很久没有这样一种心情,捧着一本书一口气从头看到尾了,那份激情似乎在高中时才有。那时候在课堂上会偷偷地看自己喜欢的小说,大学时似乎也有,不过那四年我们过得几乎是纽约时间,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让自己能逃课则逃课,即便最后硬着头皮去上课也多是趴在最后一排睡大觉。然后18点一过就是多姿多彩的网络世界:游戏、小说(多是武侠、玄幻一类)……

  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四年,终于要直面现实的残酷,正视物质的重要,这一刻,似乎真正明白了许多,既然以往的.一切都已过去,逝者如斯,是该好好为自己剩下的岁月规划规划了。此刻发现这几年来竟一无所学,以往种种如走马观灯般掠过眼前,唯一所得者唯一颗被世俗磨得稍嫌虚伪的心、一双半透世事人情的眼睛,除此外再无所得!或许还剩一份源自亘古深埋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狂躁与悸动,正因为它,我们还有着一份动力让自己超越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因为它,即便你一无所有,仍可从头开始!

  希望,那是理想年代才有的东西,在这个人人都表现为急躁冒进的年代,只有内心的那份被我们自己深深掩盖的狂躁与悸动才是动力的源泉。有时候,我们甚至自己都难以明白自己的行为,但我们就那样去做了,这正是源于天性本能的一种召唤。它促使我们那样去做了,那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在这时候,狡诈和理智都失去了往日的作用,激情占据了主导。或许我们在经历这一刻时仍是迷茫的,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就让它迷茫好了,你总不可能做到让自己这一生都是情醒的吧?

  那样太累!倒不如在这迷茫中任生命伴着亘古的旋律向前驰骋,展现它该有的辉煌!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3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狗巴克,它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抽打在巴克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

  巴克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它来说很简单。它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可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第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它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加好。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4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真的是太感人了。

  巴克原是南方法官家的爱犬,经过几经周折,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但巴克是一条南方的狗,在北方又很难适应这样恶劣的环境,如何融入到雪橇犬的生活,可是经过不断走跑,和从没经历过的打打杀杀,巴克成了队长,没有人能比的过巴克。

  巴克是一只惹人喜爱的大犬,它经历过的挫折,都是无法想象的艰难。

  这一个写的好: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原始的自游在暗自激荡,在冬日昏沉的长眠中,野性的热血再一次沸腾。

  巴克是一条狗,连狼也怕巴克,要是我有一条像马克一样的狗,那就太好了,可是有时候巴克十分可怕,会咬死人。

  巴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经历各种磨难之后,他内心原始的野性被呼唤出来,最终走向了荒郊野外。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5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终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我的一己私欲,能够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我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我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我到达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能够三次出卖自我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明白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

  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仅是敬畏、不仅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仅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99.,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6

  职场如丛林,职场规则就如“棍棒法则”,残酷,没有公正、公*可言。还美其名曰:以结果为导向。

  就像《野性的呼唤》这部小说所描述的那样。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小说中的杰出代表。

  作品描写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一只健壮聪明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他”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这篇小说还被誉为“世界上被读得最多的美国小说”,因为它意味深长,而且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回归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等于一身。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范本20份(扩展2)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需要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当我们在学*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2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xx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xx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3

  初入职场,不要被老员工友善的目光,热烈的欢迎,慈爱的微笑所迷惑,他们都是你的竞争对手,想尽办法把你吞噬。

  当然,你可以不认可这一点,但你以后会同意。

  巴克最开始被卖到拉斯维加斯,在雪地里帮邮差拖雪橇,运输信件。

  在工作之前,它需要一些训练,和其他狗一起训练。看看其他狗是怎么对待它的。

  他脸上露出友情,但却暗藏着阴险,他一边冲着你的脸笑边在琢磨着鬼点子,例如在第一顿饭时他就偷吃巴克的食物。

  不过,同事已经算是好人了。他们可能只是损害你的利益,并不让你丢掉饭碗(有时候可能会)。

  外部的竞争对手,那可是会要你的工作的命的。

  巴克在野外留下了一个难以忘怀的教训,一次借鉴他人(狗)的遭遇而获得的间接经验,否则它不会活着从中受益。

  受害者是它的同伴,一只名叫卷毛的狗。

  当时卷毛在外面,它很友好地朝一只体型比它小很多的爱斯基摩犬走去。这只爱斯基摩犬没有半点警告,就像闪光那样扑过来,然后快速跳开,卷毛的脸上,从眼睛到下巴都被撕裂了。

  接着,跑来三四十只爱斯基摩犬,它们热切地、一声不响地将两只厮打中的狗团团围住。不到两分钟,卷毛就被撕成碎片。

  巴克被这一幕所震撼,经常作梦想起这个场景,使它不得安宁。提醒它,生存就是那个样儿:

  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它要万分小心,决不能倒下。

  适应环境,是一种重要的技能。

  巴克原本吃饭很讲究,可是却发现它的那些先吃好的伙伴抢吃了它没有吃完的定量。它没法防范。

  要弥补这点,他就得与他们吃得一样迅速;并且饥饿强烈逼迫着它,它不得不去谋取不属于它的东西。

  它偷盗,并不是偷盗给它带来快乐,而是因为它的肚子饿得咕咕地叫。

  它没有明目张胆地偷,而是暗中巧妙地偷窃,是因为它想到了棍棒和尖牙法则,不能违反规则。

  它只所以做它所做的,是因为做比不做活得更容易。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4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5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静。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是一只接受过文明教育的南方狗,但是不幸被卖到了北方当了一直拉雪橇的狗,这对它打击很大。当它看到自己的伙伴被当地狗的攻击下惨死,它才认识到世界上没有公*的游戏法则,从而激发了它的野性。它杀死了恶狗斯贝茨。当它一切的一切时,它的原始野性也全部爆发了出来,最终回归了属于它自己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我有所感悟:最明显的感悟是向往,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正如主人公巴克向往野性,但是,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眷恋着那边,实在不知道自己要选择哪个,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把孩子的向往、自由、都剥夺了。我希望所有的家长起码都能够给予孩子向往与自由。总归,能给孩子一个灵魂的归宿。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6

  热望本已在,蓬勃脱尘埃:沉沉长眠后,野性重归来。

  ——提记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7

  早上,写完作业,我跑到妈妈房间书柜里挑书。第一层,第二层,一行醒目的红体字映入我的眼帘:《野性的呼唤》。野性怎么会呼唤,它在呼唤谁呢?我迫不急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印象也最为深刻,书中讲的是一只猎犬的奇遇,文中没有佳词妙句,但语言动作,心理描写极为深刻,让人念念不忘。

  巴克——这只猎犬,通过了生活的考验,战胜了敌人——自己,成为一条最具神秘色彩的狼。野性的呼唤,对它来说不只是恢复野性,更让它找回自己,让自己坚强。

  我们不正是这样,在紧要关头,或有人溺水,或有人打架,有时我们可能只要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可能会挽救一个生命、避免一场争斗。可很多人都没有做到,人们以经忘掉一种品质:坚强!不是让你惊天动地,不是让你口是心非,只要你学会坚强!

  月光下的一条狼,嗥叫着,警醒着我们:学会坚强!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8

  职场如丛林,职场规则就如“棍棒法则”,残酷,没有公正、公*可言。还美其名曰:以结果为导向。

  就像《野性的呼唤》这部小说所描述的那样。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小说中的杰出代表。

  作品描写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一只健壮聪明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他”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这篇小说还被誉为“世界上被读得最多的美国小说”,因为它意味深长,而且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回归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等于一身。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9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

  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

  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0

  上周,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野性的呼唤》,书里讲述的布克的故事,使我记忆深刻。

  该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本来过着舒适的生活,因为在北极掀起的淘金热,人们需要很多的拉雪橇的狗,才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共和六个主人打交道,每一次都给了他不可磨灭的记忆。第一个主人给了他舒适的生活;第二位的主人红衣衫(训练狗的人)教会了他一个认他铭记一生的道理一一是不可能打败一个拿着棍子的人的;他在第三任主人信差那儿,他与狗的头领史皮兹决一死战,杀死了他,并代替了他,成为了狗中的领袖;

  第四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工具,让他们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使他们那一队狗都累得不行了;第五任主人是个蠢家伙,他用便宜的价格买下他们之后,不给他们丝毫休息的时间,还冒险在融化的冰层上奔驰,最终冰裂开了,他们和狗一齐掉进河里淹死了,仅有布克被约翰·宋顿给救了;这最终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书之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本事。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仅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仅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当让自我站得更高,才能不断提高,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人的贪欲十分可怕。第五任主人被贪欲驱使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没有性命,就连约翰·宋顿也是因为想要多拿一些黄金,才被土著人杀死了。贪真是太可怕了。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十分不错的小说,期望大家能在空闲时读一读。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1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2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3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4

  工作,如果有能力,就争取做管理层。如果没有能力,就提升能力,更要争取当领导者。

  巴克要成为运输队的领头狗,它想得到这个地位。它想得到它,那是因为它的本性便是如此,因为它的心中紧紧攥着一种骄傲,一种戴挽具拖物生活的那种无以名状、难以理解的骄傲。

  正是这种骄傲,使它在劳苦中能坚持到最后一口气。

  巴克要成为领头狗,就要挑战原来的领导者丝毛犬。它们不断地起冲突,最后完成最终的对决。

  在对决的过程中,野狼般的其他狗围成圆圈。

  一直在默默地等待,不论结果是哪只狗倒下,它们都将上来将它消灭干净。

  职场啊,也会是这样。能够锦上添花,就坚决不去雪中送炭。人走茶凉也好,墙倒众人推也罢,这就是法则。

  最终,巴克取得了领导的位置。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5

  感觉似乎很久没有这样一种心情,捧着一本书一口气从头看到尾了,那份激情似乎在高中时才有。那时候在课堂上会偷偷地看自己喜欢的小说,大学时似乎也有,不过那四年我们过得几乎是纽约时间,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让自己能逃课则逃课,即便最后硬着头皮去上课也多是趴在最后一排睡大觉。然后18点一过就是多姿多彩的网络世界:游戏、小说(多是武侠、玄幻一类)……

  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四年,终于要直面现实的残酷,正视物质的重要,这一刻,似乎真正明白了许多,既然以往的一切都已过去,逝者如斯,是该好好为自己剩下的岁月规划规划了。此刻发现这几年来竟一无所学,以往种种如走马观灯般掠过眼前,唯一所得者唯一颗被世俗磨得稍嫌虚伪的心、一双半透世事人情的眼睛,除此外再无所得!或许还剩一份源自亘古深埋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狂躁与悸动,正因为它,我们还有着一份动力让自己超越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因为它,即便你一无所有,仍可从头开始!

  希望,那是理想年代才有的东西,在这个人人都表现为急躁冒进的年代,只有内心的那份被我们自己深深掩盖的狂躁与悸动才是动力的源泉。有时候,我们甚至自己都难以明白自己的行为,但我们就那样去做了,这正是源于天性本能的一种召唤。它促使我们那样去做了,那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在这时候,狡诈和理智都失去了往日的作用,激情占据了主导。或许我们在经历这一刻时仍是迷茫的,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就让它迷茫好了,你总不可能做到让自己这一生都是情醒的吧?

  那样太累!倒不如在这迷茫中任生命伴着亘古的旋律向前驰骋,展现它该有的辉煌!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范本20份(扩展3)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范本十份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1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2

  美国杰克伦敦所写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大狗跌宕起伏的一生。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生活在一个圣克拉拉谷的大法官家里,在绿荫半掩半映中晒太阳,冬天的时候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过着贵族般舒适惬意的生活,是整座大宅子里所有狗的王。但是在1897年,育空河旁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潮。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于是狗成了淘金的险恶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在旅途中不断争斗,成为领导者,在阿拉斯加那样残酷的地方,没有怜悯和仁慈,只有成王败寇。最终,它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在他的小说作品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我想,他在小说中有那样激烈的言辞和血腥的场景描写也和他小时候的黑暗经历不无关系,所以他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能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敢于拼搏,敢于忘记过去,敢于面对现实,用自己的全部能力来接受一个新的环境,学会新的本领以此来生存。想想自己,就如养在温室里的花朵一般,遇到困难只会选择逃避,沉浸在自卑、悲伤中无法自拔,用懦弱的姿态回应。爱默生曾说过:即使断了一条弦,其余的三条弦还是要继续演奏,这就是人生。每个人的成长道路坎坷而漫长,总会遇到不尽人意令人沮丧的挫折。

  在这样一个人才济济的年代,想要脱颖而出,就必须勇敢面对挑战,敢于争取。巴克能在一群凶狠的大狗中承担起首领的重任,是源于它不服输的信念和一路血拼而来的气概。生活亦是如此,必须在失败之后也依旧维持着那颗向前的心,才能冲破阻难,看见有希望的明天。无论结果如何,永远不放弃心底最真挚的情感。No rain, no rainbow。人生——超级公*,一切你曾付出的努力,它都会偿还给你。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3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异常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并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我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先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终,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梦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十分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4

  有一次,我被一部关于动物的电视纪录片深深吸引。

  不是因为难得看到这些凶猛的大型野生动物的新鲜,而是因为这是在荒野中驰骋于天地之间的自由和凶猛,是捍卫生命、茁壮成长、勇敢奋斗、努力觅食的生命意志。有一次看到一个来自**的摄影师拍的照片,很兴奋。那是一只狼,眼睛盯着远处的雪地。雪地上那双独特的眼睛坚定、深邃、英勇、令人惊叹。

  它的眼睛里充满了强大的力量,我想再勇敢无畏的人,面对这样血淋淋的眼睛,也会害怕三分。它随时准备着攻击、进食或对攻击做出反应,捍卫自己的存在和尊严。只为生存。有一次,看了徐悲鸿的画展。一幅飞奔的马的图画令人印象深刻。地上扬起的尘土,凸显了气魄的雄壮。在铅灰色的乌云背景下,人类的一种潜在力量日益被唤起,这是非常令人费解的。只有全身的血液在沸腾,就像波涛汹涌。生命的存在,使它们凭借着强烈的生存欲望和不屈的生存意志,大规模迁徙,艰难地寻找水源和牧场,顽强地生活在险峻的静谧中,构成了广阔草原上生命跳动的旋律,成为美丽草原上的“生命景观”。升值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毕竟生活在钢筋混凝土搭建的空间里,有时候会觉得很压抑,想发泄一下,像野兽一样爆发出英雄气度。经过无数次的挣扎,我们常常被这种狂野的激情所感染,渴望像他们一样充满活力,奔放,无拘无束的做自己;听着他们强烈的生活节奏,他们心中回荡着强烈的回应和信念,最终实现了生活。

  正是因为大自然的无所不包,有这么多生物的存在,尤其是野生动物,人类才不再是这个世界上的孤独者。他们不仅是人类的朋友,也像世界上的人类一样*等生活。他们有个性,有灵魂,有无限的激情为生命的尊严而咆哮。自由,自信,无拘无束,激情四射,人生应该是这样的。如果没有野生动物,我们将与自然隔绝。那么,我们该何去何从?人类的道路会有多远?如何获得人生的真谛?我很茫然,很无助。只为人类的所作所为感到悲哀!对大自然来说,每一个生物都是*等自由的。大自然充满残酷的竞争:有骄傲的胜利,有悲惨的失败,有无情的死亡;有甜,多有苦,多有苦;但无论如何,我们不能也不会没有激情的生活。自然竞争残酷狂野,但整个自然和谐完美。人类来到这个世界,也是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向往野性,回归自然,是埋藏在人类心中的自然。

  所以要克制自己,善待众生,尊重生命,保护自然。人类不能留在地球上,地球不是只为人类而存在的。一幅画面展现在我眼前,一群野兽在呼唤!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5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卖到阿拉斯加充当雪橇狗,在严酷的生存环境和主人的逼迫下从文明回到了原始的野蛮。这本书把环境的恶劣、人类的贪婪和残忍以及生命和霸权的斗争描写得淋漓尽致。

  巴克在冒险刚开始时还太天真,经不起磨炼,但他以极强的适应性在严酷的环境中生存了下来,并一步步打败了所有的对手,成为了雪橇狗中的王者,此时,他体内野性的力量越来越强大,回归到大自然中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更重要的是,他在经受前几位主人的虐待后,从他最后的主人约翰·索恩顿身上学到了爱和忠诚,当约翰·索恩顿被印第安人所杀时,巴克体内的野性完全爆发了,巴克像狼一样咬死了杀害主人的凶手,报仇之后的他和狼群一道回到了大自然。

  巴克是一只狗,但他也是有灵性的,当主人虐待他时他能明白,但当主人爱他时他也能明白,他能理解爱和忠诚,爱和忠诚的力量是无限的,当约翰·索恩顿与人打赌,让巴克拉动一座半吨重的雪橇的是对主人的爱和忠诚,当约翰·索恩顿被印第安人所杀时,驱使巴克为主人报仇的也是爱和忠诚。

  这本小说写的是狗,也是反映人的世界。在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严酷环境下的生存斗争是你死我活的,这种残酷的斗争在人的世界也是有的。狗群的霸权之争也是在反映人的世界之中的权力斗争,当然还有爱和忠诚的力量在人类世界中也屡见不鲜。

  总之,这本小说写得很不错,我推荐同学们都读一下。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6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当我们在学*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7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

  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

  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8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野性的呼唤》。

  它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们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碌碌无为只是一只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离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学*,在学*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才能成为学*的“主人”,而不是学*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取得很好的成绩,才能做出伟大的事业,才能探索到更多末解之迷......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9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静。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是一只接受过文明教育的南方狗,但是不幸被卖到了北方当了一直拉雪橇的狗,这对它打击很大。当它看到自己的伙伴被当地狗的攻击下惨死,它才认识到世界上没有公*的游戏法则,从而激发了它的野性。它杀死了恶狗斯贝茨。当它一切的一切时,它的原始野性也全部爆发了出来,最终回归了属于它自己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我有所感悟:最明显的感悟是向往,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正如主人公巴克向往野性,但是,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眷恋着那边,实在不知道自己要选择哪个,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把孩子的向往、自由、都剥夺了。我希望所有的家长起码都能够给予孩子向往与自由。总归,能给孩子一个灵魂的归宿。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10

  暑假的一天,我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名字叫《野性的呼唤》,正好家里的其他书都看过一遍了,拿来看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狗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写的虽是狗却反映了人的世界。巴克原来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后来被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部,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法则,迅速地适应了极地环境,并练就了吃苦的本领。最后巴克响应了野性力量的召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狼群的领导者。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主人公巴克深深地吸引住了。他适应能力极强,被卖到极为寒冷的北方后,不但没有被恶劣的环境摧毁,反而还迅速掌握了生存法则,表现出了超常的机制与勇敢,这不能不得益于其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他努力、认真。最初开始拉雪橇的时候,他完全没有经验,但是他会慢慢摸索规律。而且,同样的错误,他会牢牢地记住,不会再犯第二次。

  他勇敢而又机智。面对棍棒和犬牙法则,他非常懂得保护和隐藏自己。面对丝毛犬的挑衅,他不莽撞地硬碰硬,而是等自己的力量积蓄到一定程度时才进行致命地反击。

  他渴望尊重与爱。当他遇到约翰·桑顿后,他才真正知道什么是尊重和爱。而以往那些建立在不*等关系上的“友谊”只是一种附庸。所以,他回馈以最真诚、炽热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感叹于作品结构上的'精美。他将巴克从驯化向野性转变的这一过程写的天衣无缝,环环相扣,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地烘托了小说的主题思想。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范本20份(扩展4)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9篇

  早上,写完作业,我跑到妈妈房间书柜里挑书。第一层,第二层,一行醒目的红体字映入我的眼帘:《野性的呼唤》。野性怎么会呼唤,它在呼唤谁呢?我迫不急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印象也最为深刻,书中讲的是一只猎犬的奇遇,文中没有佳词妙句,但语言动作,心理描写极为深刻,让人念念不忘。

  巴克——这只猎犬,通过了生活的考验,战胜了敌人——自己,成为一条最具神秘色彩的狼。野性的.呼唤,对它来说不只是恢复野性,更让它找回自己,让自己坚强。

  我们不正是这样,在紧要关头,或有人溺水,或有人打架,有时我们可能只要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可能会挽救一个生命、避免一场争斗。可很多人都没有做到,人们以经忘掉一种品质:坚强!不是让你惊天动地,不是让你口是心非,只要你学会坚强!

  月光下的一条狼,嗥叫着,警醒着我们:学会坚强!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感觉似乎很久没有这样一种心情,捧着一本书一口气从头看到尾了,那份激情似乎在高中时才有。那时候在课堂上会偷偷地看自己喜欢的小说,大学时似乎也有,不过那四年我们过得几乎是纽约时间,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让自己能逃课则逃课,即便最后硬着头皮去上课也多是趴在最后一排睡大觉。然后18点一过就是多姿多彩的网络世界:游戏、小说(多是武侠、玄幻一类)……

  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四年,终于要直面现实的残酷,正视物质的重要,这一刻,似乎真正明白了许多,既然以往的一切都已过去,逝者如斯,是该好好为自己剩下的`岁月规划规划了。此刻发现这几年来竟一无所学,以往种种如走马观灯般掠过眼前,唯一所得者唯一颗被世俗磨得稍嫌虚伪的心、一双半透世事人情的眼睛,除此外再无所得!或许还剩一份源自亘古深埋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狂躁与悸动,正因为它,我们还有着一份动力让自己超越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因为它,即便你一无所有,仍可从头开始!

  希望,那是理想年代才有的东西,在这个人人都表现为急躁冒进的年代,只有内心的那份被我们自己深深掩盖的狂躁与悸动才是动力的源泉。有时候,我们甚至自己都难以明白自己的行为,但我们就那样去做了,这正是源于天性本能的一种召唤。它促使我们那样去做了,那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在这时候,狡诈和理智都失去了往日的作用,激情占据了主导。或许我们在经历这一刻时仍是迷茫的,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就让它迷茫好了,你总不可能做到让自己这一生都是情醒的吧?

  那样太累!倒不如在这迷茫中任生命伴着亘古的旋律向前驰骋,展现它该有的辉煌!

  暑假,朋友推荐一本《野性的呼唤》给我。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封面先映入我眼帘:远处连绵的雪山透着神秘的蓝色,令人有着无限的遐想。*处有一只可爱的狗和几只狼,站在白雪皑皑的`地上,“野性的呼唤”这五个大字十分醒目地标在右上方。美丽的封面勾起了我对文章的期待,于是我迫不及待地读起来。其中一篇叫做《热爱生命》的文章,我十分喜欢。

  主要讲了:两个精疲力尽的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遇难后,其中一个人因为脚受伤,于是他被同伴无情地抛弃了。饥肠辘辘的他越来越憔悴了,但是为了生活,自己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抓小鱼、找食物;为了生存,他不惜拼尽全力与魁梧的棕熊搏斗,和凶恶的野狼厮杀……最终,他靠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强烈的求生欲望活了下来,并被“白德福号”捕鲸船上的科研人员发现救了他。

  读了文章,我被那位淘金者强烈的求生欲望以及坚韧不屈的品质所感动。他是多么热爱生命啊!以前学过一篇课文叫《生命生命》,文中写到了一粒掉进墙缝的香瓜子。墙角的砖缝没有阳光,没有泥土,更没有人去细心呵护,但是小小的种子并没有向恶劣的环境屈服。它有着一股大的力量,使它冲破层层阻碍,终于从砖缝里钻了出来,呼吸这新鲜的空气,沐浴着柔和的阳光,茁壮成长。它那种强大的力量是什么?那就是它强烈的求生欲望与顽强的毅力,这让我深深地震撼了。

  热爱生命,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有了它,任何困难都会迎刃而解;有了它,人将会变得坚韧不屈。只有这样,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工作,如果有能力,就争取做管理层。如果没有能力,就提升能力,更要争取当领导者。

  巴克要成为运输队的领头狗,它想得到这个地位。它想得到它,那是因为它的本性便是如此,因为它的.心中紧紧攥着一种骄傲,一种戴挽具拖物生活的那种无以名状、难以理解的骄傲。

  正是这种骄傲,使它在劳苦中能坚持到最后一口气。

  巴克要成为领头狗,就要挑战原来的领导者丝毛犬。它们不断地起冲突,最后完成最终的对决。

  在对决的过程中,野狼般的其他狗围成圆圈。

  一直在默默地等待,不论结果是哪只狗倒下,它们都将上来将它消灭干净。

  职场啊,也会是这样。能够锦上添花,就坚决不去雪中送炭。人走茶凉也好,墙倒众人推也罢,这就是法则。

  最终,巴克取得了领导的位置。

  读了这么多书,我最爱不释手的就是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讲得是一只叫巴克的混种的大狗的故事。这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生活十分幸福。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

  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在路途中他目睹了残忍的杀戮,同时明白这是一个不公*的世界:弱肉强食。不断的争斗挑起了它的野性,他愈来愈像狼。在一次路途中,好心的车夫救了它,它便和车夫一起生活。不久后,车夫带它去淘金,不幸被几个印第安人杀死。这一下完全把它激怒了,它杀了那些人,完全变成了一只狼。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困难都会勇敢地去面对。而我们现在遇到一点困难、挫折就选择逃避。人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会有一些困难、挫折,只有像巴克一样去挑战它们,才可能达到胜利的彼岸。

  去学校图书馆借书,不小心看到了《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经典!我毫不犹豫地得到了它。

  它跟我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时间看。两天前,我终于翻开了我的书。看着犀利的文字,对荒野的深刻描写,以及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暴露,我停不下来。

  布克,一只出生在南方的狗,被一个不可靠的熟人卖给了北方的某个地方。因为他出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没见过雪,也不知道这里的生活方式是弱肉强食。但是库里很快就明白了,她是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的。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战,原本的尊严消失了,原本的野性慢慢回归。在痛苦和垂死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救了出来。从此,布克感受到了爱的温暖,感谢他的善良。然而,约翰桑顿被杀后,布克终于断绝了与人类社会的联系。受到荒野之声的启发,他加入了狼群,回归自然。

  这本书是一部以动物为主题的小说,充满了曲折,生动有趣,有一定的哲学结局,给人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强壮的狗。他不肯放手,却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从其他狗中解脱出来,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对主人如此忠诚,竟然毫不犹豫的跳了下来。而且,它聪明勇敢。虽然有时候很争强好胜,但从来不莽撞行事。它顾全一切,把握最佳时机,毫不犹豫地果断出击。这可能是我们应该学*的精神!

  作者杰克伦敦(1876-1916)是20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生活困苦。十岁时,他在阅读和销售报纸。他每天早上三点起床分发报纸。后来他当过童工、工人、水手,也是抢牡蛎的偷牡蛎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由失业工人组成的军队组织的“饥饿*”。他曾经成为一个以乞讨为生的流浪者,并以“失业”的罪名被捕。1897年,怀着巨大的希望,他去了北方的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他没找到金子,反而得了嫌隙。第二年,他空手而归。之后开始了自己的文学生涯,并于1900年出版了一系列俗称“北方故事”的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垃圾堆上的悲惨境遇有着深刻的理解。他在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作品,其中包括19部小说。《野性的呼唤》 《荒野的呼唤》等小说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之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极度空虚和悲观中自杀。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的名著,出版于1903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巴克为了在北方危险的环境中生存,如何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一个像狗却不是狗,狼却不是狼的野蛮状态。巴克是一只巨大的杂交狗,它是从主人在南方的家里被偷出来卖掉的。经过多次波折,他开始踏上淘金之路,成了拉雪橇的奴狗。在驯服的残酷过程中,它实现了正义与自然的规律;恶劣的生活环境让它明白了狡猾和欺诈,后来又把狡猾和欺诈发挥到了极致。经过一场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终于确立了自己作为领头狗的地位。在费力的拉雪橇过程中,主人换了好几次,巴克和最后一位主人桑顿结成了不可分割的深厚友谊。这个师傅把他从极度的苦役中解救出来,他也救过他的师傅很多次。最后,在心爱的主人遭遇不幸后,他来到了荒野,回应了一路上多次听到和向往的野性呼唤,成为了第一个狼群。《野性的呼唤》我们发现,人和狗的关系的变化,随着人们对狗的态度的变化,贯穿了整个故事。作家正是通过狗来反映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与丑。

  这部小说是我最喜欢的作品之一。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真是深入骨子里。他精彩地描述了巴克的心理。这部小说让我感触最深的不是赛珍珠回归自然的天性,而是他不愿意被命运左右,为生存而奋斗的精神。现在竞争激烈。很多人开始自怜自艾,抱怨别人,抑郁,甚至可能悲观。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会有好的时候,也会有不好的时候。你不妨看看《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为生存而奋斗的精神。巴克的精神真的值得我敬佩。不管遇到什么挫折,他都会勇敢的去经历。人也要有这种勇气,把挫折当成一种磨炼。所谓玉不琢,非利器;人不磨砺,不成才。

  众所周知,人生必有喜怒哀乐。巴克经历了无数挫折,但他一个接一个地大步走过,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战胜困难的决心和信心。无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必须是主宰世界的人。

  职场如丛林,职场规则就如“棍棒法则”,残酷,没有公正、公*可言。还美其名曰:以结果为导向。

  就像《野性的呼唤》这部小说所描述的那样。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小说中的杰出代表。

  作品描写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一只健壮聪明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他”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这篇小说还被誉为“世界上被读得最多的美国小说”,因为它意味深长,而且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回归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等于一身。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范本20份(扩展5)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6篇

  人有情,动物也有情,最*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叫《荒野的呼唤》。古时的主人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它聪明,忠诚,讲义气,面对困难不屈不挠,任劳任怨,忠心工作。它在雪地上受尽了折磨,后遇到了新主人,最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回到了荒野。

  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巴克让我感受很深。我共有三感。

  第一感:巴克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巴克面对困难从不退缩这个精神值得我学*,因为*时我遇到困难就退缩。小时后幼儿园的老师让我们跳舞,我想跳舞一定很累很苦,就不去参加。巴克在冰雪交加的极地奔波比这跳舞要辛苦好多好多,但是它从来都不放弃。我很羞愧,决定下来,以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决不轻易放弃。

  第二感:巴克的任劳任怨的精神,巴克不怨痛楚苦处,一直辛勤工作的精神同样值得我去学*。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要值日,我总是在抱怨,一会儿说到垃圾又脏又臭,一天要好几趟,抬饭么又累又重总是双手油油的。可是巴克,连饥饿发烧,受伤时都勤劳工作,日夜奔波。我在再羞红了脸,心里想和巴克比我这点儿苦算是什么?

  第三感:巴克的忠诚。巴克在被主人救后,对他照顾的体贴周到,和主人关系密切,心有灵犀。一次主人落入激流之中,巴克立马奋不顾身去就主人,自己受了重伤也不去关心自己,只顾就主人。当主人被凶恶残暴的伊哈野人杀害,巴克二话不说把伊哈野人杀了个精光为主人报了仇,但它却仍然悲痛欲绝。这一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和一个朋友是真正的好朋友,就应该湖心信任,彼此了解,彼此心灵相通,互相忠诚。而我们班里,同学朋友之间就有些少了这种忠诚。我觉得在其他同学背后议论他是一种朋友同学之间很不应该有的行为。

  荒野的呼唤中,我最喜欢的主人公是巴克。它是一条混血猎犬。他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犬,它的母亲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而巴克则是贵族生活里的国王。

  但巴克的一生并没有一直过着贵族的生活。1879年秋天,巴克被曼纽尔卖到了一个叫大学公园里。后来巴克就被酒店老板放进了箱子。他们把箱子抬上了一辆运货的马车,就这样,巴克在箱子里一次次的被人转手。他首先被交给输运公司的人看管,之后又装上另一样马车,然后他又被装进一辆卡车里,随着卡车上了蒸汽船。卡车离开蒸汽船后,巴克又被送到一个大型火车站里。最后,他们把巴克扔进了一节快车车厢。

  然而,巴克的命运不只是到此就结束。他被送到一个矮胖子手上后,又被费朗索瓦用300块钱买下来。送到了一个叫独角鲸的大轮船里。在轮船中,巴克认识了几个朋友。终于他们来到了一个正下雪的地方。因为巴克从来没有见到过雪,边上去舔了舔,引得旁人直笑它,让巴克感到害羞又不知所措,还是很迷惑。

  之后呢,巴克就从贵族的身份变成了雪地里奔跑的淘金狗的身份,在狗群中,他早已告别了从前的那种文明,高雅的生活。大家每天都在你争我斗,如果巴克想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下去,就必须改掉从前的生活*惯。就这样,巴克的淘金狗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从巴克的遭遇中我们知道了:我们一生的生活不可能会一帆风顺,我们的一生肯定会经历困难重重的日子。面对生活的突变,我们必须要学会在逆境中成长,而且必须要学会在失败的环境中坚强!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带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读罢,深深叹息。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突然有一天,却被一个人给偷偷地卖了。之后他换了三个主人,在一次次战斗中让他明白了人与动物的强弱之分和生存的法则,慢慢地,他的野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它最好,但每一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嗷嚎的声音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死了。巴克十分伤心,并咬死了那群土著人。最后它来到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它们,就像它的祖先一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掩卷沉思:巴克之所以回到荒野,就是因为人类。要不是人类,巴克怎么会从大法官温暖的家离开?人虽然是高级动物,但是他们贪婪至极,对金钱充满无限的渴望。故事中的人们为了获得金钱,不惜去寒冷的阿拉斯加淘金,冰天雪地里,他们需要狗拉雪橇,那些贪财的人,比如法官家的仆人,偷走巴克,把他们卖了,而那些买家却用暴力来制服狗。在动物面前,人们的“恶种”显得那么无耻与残酷。

  我喜欢小狗巴克,虽然它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能靠自己的努力来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可能还会有许多的艰难险阻,还要面临饥饿带来的痛苦,抑或是累死,也有可能会被主人打死……但它仍旧坚持着。它的四个主人中,除了只认钱的查尔斯一家,另外三个,巴克一直真心与他们做朋友,他们善待巴克,巴克呢,甚至不惜生命地去救遇险的主人。我一次次被巴克的这种深情与执着打动。

  人们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的,巴克可以说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是,最后,它还是走向了荒野。小说的结尾,我看完后,心里沉甸甸的。我似乎明白了:动物把人类当朋友,而人类却不断伤害它们,当动物不断失望后,它们和人类之间的联系的纽带也就断了。

  爱动物就是爱自己,善待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家园的动物。面对着逐渐消失的森林,日渐融化的冰川,我不由得问:如果巴克生活在现在,它还有地方可去吗?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十分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但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那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最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悲哀,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品,它与《白牙》相反,讲述的是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动物本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动物本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范本20份(扩展6)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6篇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头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资料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可是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仅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我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明白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此刻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我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此刻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为了争第一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这一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这样变成了。其实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深刻的意义。是不是很惊讶?是否感觉自己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得不去捕捉猎物,这就是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得不反抗,野蛮可以维护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复杂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很多,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

  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有了野蛮,它使这个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复杂;正是因为野蛮,人生因此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不得不说,作为一条狗,活出这样的风采真的是霸气。

  阳光充足,美**致,不偷懒。被带到冰天雪地里并没有使它的身体倒下。适应性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可以说是淋漓尽致的体现在其中。他懂得感恩,为真正爱他的主人赢得1600美元赌钱,就是那颗真诚的心。最终化身为狼是它最好的结局!就像一个尖子生给老师的答题卡一样。它完美无缺。

  我一直以为杰克伦敦那种过分崇拜达尔文等人的理论会在他的作品中体现出来。如果用在人类活动中,会有点粗糙和简单化,但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中,那就再合适不过了。我想他一定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是那么悲惨,而巴克却是一个幸福的成功。

  然而,巴克应该承担这些事情,他为此付出了太多。很容易适应,但是很难做到。其他雪橇犬的悲剧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为了适应食物短缺,消化能力增强,“每一点吸收的营养,看完野呼后,都被600字运送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都可以吸收”的时候,我心里不禁感到难过。我以为有时候晚饭吃的不够,半夜从睡梦中醒来,肚子就像被千万只虫子咬了一样。我在赞叹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当狗被买来,长途跋涉后被迫继续奔跑时,巴克不是因为桑顿发现并保护了他而逃脱了死亡吗?但是你想想,为什么要保护呢?难道不是因为巴克以前的优点和他强壮的身体吗?水果是有原因的。

  《野性的呼唤》是国外最迷人的书之一。我捡的时候不忍心放下。剧情精彩深刻。不像其他名著,需要慢慢感受。这是一本难得的书,读起来能让人爱不释手。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范本20份(扩展7)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菁选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

  当我们受到启发,对学*和工作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时,马上将其记录下来,这样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到底应如何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欢迎大家分享。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向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最终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礼貌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并且他并不明白那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可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趣味,并有着必须哲理的结尾给人了必须的`遐想。布克是一只十分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我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十分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并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细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异常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并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我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先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终,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梦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十分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头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资料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可是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仅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我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明白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此刻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我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此刻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暑假里,我看了《在甲板的天逢底下》这本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

  当时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人们争相到北极淘金。所以拉雪橇需要大量强壮的狗。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他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巴克第一次到达北极时,他目睹了他的同伴被当地的狗袭击和杀害。它也第一次感受到了棍子的残酷,从此就信奉了“棍子”和“利齿”的规律。几次换主人后,巴克陷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去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要和他们闹僵的时候,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他。于是,巴克渐渐喜欢上了他,冒着生命危险三次把桑顿从死亡边缘拉回来。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疯狂地咬着印第安人的喉咙,为的是支付他的主人。终于回归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表现为一个坚强的人。它的英雄业绩,它的.强势姿态,不时浮现在我的眼前。如果我们想在这个社会立足,就必须学会像巴克一样拥有顽强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能力和机敏的生存方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这个社会生存。

  在书的最后,作者写道:“它张开喉咙,唱着一首原来年轻世界的歌,一首狼的歌。”这种说法多么雄壮豪迈啊!

  这就是狗的传说—— Buck!

  不得不说,作为一条狗,活出这样的风采真的是霸气。

  阳光充足,美**致,不偷懒。被带到冰天雪地里并没有使它的身体倒下。适应性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可以说是淋漓尽致的体现在其中。他懂得感恩,为真正爱他的主人赢得1600美元赌钱,就是那颗真诚的心。最终化身为狼是它最好的结局!就像一个尖子生给老师的答题卡一样。它完美无缺。

  我一直以为杰克伦敦那种过分崇拜达尔文等人的理论会在他的作品中体现出来。如果用在人类活动中,会有点粗糙和简单化,但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中,那就再合适不过了。我想他一定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是那么悲惨,而巴克却是一个幸福的成功。

  然而,巴克应该承担这些事情,他为此付出了太多。很容易适应,但是很难做到。其他雪橇犬的悲剧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为了适应食物短缺,消化能力增强,“每一点吸收的.营养,看完野呼后,都被600字运送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都可以吸收”的时候,我心里不禁感到难过。我以为有时候晚饭吃的不够,半夜从睡梦中醒来,肚子就像被千万只虫子咬了一样。我在赞叹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当狗被买来,长途跋涉后被迫继续奔跑时,巴克不是因为桑顿发现并保护了他而逃脱了死亡吗?但是你想想,为什么要保护呢?难道不是因为巴克以前的优点和他强壮的身体吗?水果是有原因的。

  《野性的呼唤》是国外最迷人的书之一。我捡的时候不忍心放下。剧情精彩深刻。不像其他名著,需要慢慢感受。这是一本难得的书,读起来能让人爱不释手。

  假期看了《三字经》这本书,很喜欢。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美国小说家,其杰出作品有《野性的呼唤》。《墨西哥人》 。《热爱生命》等。但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进入了一只狗的世界,巴克——,知道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巴克是条大狗;它的主人是住在加利福尼亚的米勒先生。之后被曼纽尔卖到镇上拉黄金。在这段时间里,巴克接受了很多大师,但在最后一位大师身上,巴克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后来渐渐成了“朋友”。

  历经千辛万苦,桑顿和巴克决定去东方寻找新世界。巴克听到一声令他心跳加速的呼唤,从森林里走了出来。

  在这本书里,我可以深刻理解巴克的活力和勇气。他坚忍不拔,勇往直前,敢于挑战,聪明灵活。看完这本书,我觉得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任何勇气和力量。我记得当我有时间的时候,我被一个小数学题难倒了。真的不对。我相信很多同学和我一样!那就让我们一起改正,像小巴克一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好狗逐渐回归野外和荒野的过程。作者通过这种方式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也让我明白了只有坚持,坚强,勇敢,才能成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期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法则一——适应残酷环境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期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本事。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应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此刻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一切能够学*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经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法则二——在痛苦中蜕变

  “巴克很贪吃。它每一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必须能够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进取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法则三——找寻存在意义

  仅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终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而人类,就更不应空虚度日,每一个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义,而生命的存在,就是为了发现他,并为之而活。如此,每一天便都能体会到生存的自豪与欢乐。

  法则四——隐忍爆发立威

  不得不说,巴克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它威猛、强壮、有魄力而又攻于心计。它不像那些有心无力的军师般文弱而难以服人,也不像那些有勇无谋的魁梧勇士——它们只能成为将军,而难以成为王者。巴克虽只是小小狗群中的王,但无人能够否认它的领导魅力。

  巴克与原头领斯皮茨的斗争其实有些像中国古代皇子逼宫的过程,他们通常忍辱负重许久,暗地里积蓄力量——拉拢朝臣、挑拨离间、策反,使帝王有苦说不出,然后等待时机,一举爆发,以绝对的力量打败对手,既可继位,又可在朝臣间立威。

  所以综合各项来看,巴克的成功夺权几乎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法则五——正纪律团体成

  夺江山易坐江山难,一个好的领导者不光要有出色的个体战力,还必须拥有身先士卒的领导精神,要对整个团队负责。而在这一点上巴克无疑做的不错,它严肃地加强了狗队中纪律的管理,让其他狗又敬又畏,拉橇时付出最多的努力,*时生活中也比前任的领导者做得更好,就如书中所描述的“它一下就承担起了领头狗的职责,凡是需要做出正确的确定或迅速思考或立即行动的时候,巴克都显示出了甚至比斯皮茨还要高超的本事……”

  作为一个新的领头狗,在作出了这些努力之后,属于巴克的小团队就已经初步完善了。

  法则六——遭巨变难重重

  作为一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注定不可能拥有一个一帆风顺的人生。于是,作者安排了三个不知轻重的热血青年给巴克带去苦难——在过度的疲惫之下,几个老伙伴大多永远留在了雪地里;而仅有的生存者们也引起愚昧残暴的主人无情地鞭打而遍体鳞伤,筋疲力尽的巴克也形状惨烈。

  “它那美丽的皮毛不再挺秀光滑,而是耸拉下来,显得软弱无力,被拖得又脏又湿,有的地方还和哈尔用棍棒打出的凝血粘结在一齐。肌肉耗尽了,只剩下多节的筋络;脚爪上没肉了,透过松垮、多皱、无肉的皮能够清晰的看见每根肋条和骨头的轮廓。”

  一段话,字字滴血,连旁观者都不忍目睹,可巴克放弃了吗?没有,巴克用一种让人心碎的意志力走完了最艰苦的一程,那是一种大多数自命万物之灵的人类所不具备的伟大精神!

  法则七——拯救爱驻心间

  一个人的情节是不完整的,每个主角都会有属于它的另一半。巴克生命中的那个他在巴克最危急的时刻出现了,他拯救了巴克的生命,用一颗爱狗的心征服了巴克。约翰·桑顿,是巴克生命中最温暖的一蓬火焰,并在时间的滋养下越烧越旺。

  没有生命的心是全然冷硬的,我一向坚信,每个生命的心海中都存在着一方柔软的净土,不容玷污,不容亵渎。那里住着那么一个或几个生命,或许是亲人,或许是朋友,或许是恋人,总之,他们会让人倾尽全力想要保护,那感情是高于一切的爱,高于财富,高于荣誉,甚至,高于生命。没有这种爱的生命是残缺的,而拥有了的,哪怕心中人已成为过去,但只要有过那么哪怕一个人,即使在在冰冷的环境中,心中依旧回荡着温暖的火光。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今晚一口气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小说《野性的呼唤》。很久没有这样的激情手不释卷一口气读完一部小说了,《野性的呼唤》是很震撼的一部作品。

  这世上有一种过程叫成长,有一种性格叫勇敢,有种气质叫坚韧。主人公巴克是一条原来养尊处优的大型犬,后来被主人的园丁助手偷卖给了别人,从此走上一条艰苦的旅程。巴克先是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历经磨难后狼性回归,最终选择了重返自然。

  生存,从来不是一件易事,尤其是在原始森林地带。为了获得食物,巴克也慢慢学会了不择手段,为了生存,尊严、道德有时是不得不放下的东西。对生命的尊敬,对活下去的信念,贯穿了文章的主题。“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只有经过苦难的洗礼,才能成为真正的王者。

  在生活中不断学*,在学*中不断进步,激发出自我的本能,写的.狗的故事,何尝不是用来激励人的。果敢,灵活,机敏,审慎,忠诚,忍耐,这些在一条狗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面对逆境,坦然接受现实,放下以前的包袱,默默提高自己,这就是生存的哲学。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范本20份(扩展8)

——《海的女儿》读书笔记范本20份

  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里的一则故事——《海的.女儿》,小人鱼是海王最小的女儿,为了追求爱情和幸福,不惜失去自己的舌头,还需忍受肉体的疼痛,褪去鱼形变**形,在梦想破灭之前,依旧心存良善。

  《海的女儿》故事里最让我感动的地方就是:朝霞渐渐变得越来越亮了,小人鱼揭开了帐篷上紫色的帘子,她弯下腰去,在王子清秀的脸庞上吻了吻,然后把刀子抛向大海,自己也纵身跳入海里——她不愿杀死那个让自己魂牵梦绕的王子,最后宁愿自己化为泡沫悲剧收场,与《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一样凄美。

  说实话,为什么小人鱼不告诉王子是自己救了他?虽然不可以用嘴说话,但可以用笔写啊。为什么巫婆不要其他东西,而偏偏要小人鱼的舌头来交换呢?那巫婆要这条舌头做什么用?难道不成所有的魔咒都需要舌头作为药引?这也太可怕了。戈尔泰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小人鱼的遭遇让人心痛不已。

  小人鱼也是一个勇往直前、无所畏惧的“人”。当我读到“为什么我们得不到一个不灭的灵魂呢?”小人鱼悲哀地问。“只要我能够变**,可以进入天上的世界,哪怕在那儿只活一天,我都愿意放弃我在这儿所能活的几百岁的生命!”我不禁为小人鱼的勇气所折服。

  《简爱》中说:“你以为我会无足轻重的留在这里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人吗?你以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缈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和你有一样多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童话故事里的人都那么勇敢、善良,现实世界中的我们在生活中也需要勇敢和善良。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个童话故事—《海的女儿》,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个美人鱼和人之间的故事。

  《海的女儿》童话中的主人公生活在海的深处,是一条漂亮的美人鱼,她最大的快乐就是听祖母讲人类的事,并告知在自己长到十五岁的时候就可以游到海面上去看人类的生活,她一直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终于等到了那一天,小美人鱼离开自己的家园游到了海面上,刚好遇到一个王子遇到困难,她毫不犹豫的救了王子,离开了。同时,美人鱼也喜欢上了这个王子,为了能够与王子在一起,她放弃了海底的生活,并忍痛把自己的鱼尾变成了人腿,而王子却受命与领国的.公主结婚了,她的希望破灭了,她如果想继续当“海的女儿”需要刺死那个王子,回到以前海底的生活,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然而,他并没有这样做,选择自己跳进海里变成气泡化为精灵升到了天国,结束她一生的幸福。

  我喜欢《海的女儿》中的小美人鱼,她使我懂得了生命的可贵,在任何事面前都要坚强,勇敢的面对。在这个故事里,我不仅知道了一些美好的故事,还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碰到困难时,也要像文中的小美人鱼一样勇敢的面对。

  今天我读了《海的女儿》这个故事,故事中讲了海王有六个美丽的女儿,其中小女儿长的最美丽,她的名字叫:“小人鱼”。

  一天,小人鱼在海面上玩,看到了一艘大船上站着一位俊美的王子,忽然,一个巨大的波浪打来,王子的船被卷进了海中。小人鱼想,绝不能让王子死去,于是她冒着危险救起了王子,并把他送到了沙滩上。

  后来,小人鱼慢慢地爱上了这个王子,她每天都会来到当初王子离开的地方,希望王子再次出现。可是,王子不知道是小人鱼救了他,要娶别的公主,小人鱼伤心极了。她的姐姐们把向海巫要来的匕首交给了小人鱼,只要杀死王子,她就能得救,如果不杀死王子,小人鱼就会变成泡沫。可是,小人鱼心地善良不忍心杀死王子,她太爱他了。太阳出来了,小人鱼变成了无数美丽的泡沫。

  读了这个故事,我十分敬佩小人鱼,小人鱼为了不伤害别人,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们要向小人鱼学*,学*她的心地善良,舍己为人的精神,做什么事情不能为了达到目的而去伤害别人。

  我很喜欢《安徒生童话故事》这本书,对其中的童话故事《海的女儿》感受最深。

  故事讲述了小人鱼与王子的爱情故事。在遥远的古代,海里的最深处,住着一群美人鱼,据说,海王规定,只有满15岁的美人鱼,才能到海面上去。有一只小美人鱼,她盼啊盼,终于等到了她15生日,她迫不及待的游到海面上,恰好碰到也在过生日的王子,不幸遭到暴风雨的袭击落入海中。她奋不顾身,救了王子,同时爱上了王子。为了追求去王子的爱,追求永恒的灵魂。她放弃了无忧无虑的海底生活,也牺牲了自己好听、美妙声音,和她宝贵的生命。但她的爱却成为了人们歌颂的永恒。

  故事最后是小美人鱼为了王子的幸福,宁甘变成了泡沫,那是因为有爱情的支撑着。她让我们见证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纯洁的、美丽的爱情。万千年来人们为小美人鱼的善良,不知流过多少泪水。为他人幸福而牺牲的人是高尚的人,我们永远都崇拜她。

  她给了我启示:爱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得到而是希望所爱的人能幸福,这才叫真正的幸福。

  海王有一美丽而善良的女儿小人鱼。小人鱼爱上王子,为了追求爱情幸福,不惜忍受巨大痛苦,脱去鱼形,换来人形。但王子最后却和人间的女子结了婚。巫婆告诉小人鱼,只要杀死王子,并使王子的血流到自己腿上,小人鱼就可回到海里,重新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她却自己投入海中,化为泡沫。

  这是一个美丽的童话。童话中的主人公(小公主)生活在海的深处,是一条美人鱼。它可以在海底世界里度过三百多年的岁月她的寿命比人类长几倍,但他喜欢上了一个王子,为了去人类世界,他放弃了海里的生活,她向巫婆要了一双腿,并把声音给了巫婆,忍受了痛苦把自己的鱼尾换成了了一双人腿。可来到岸上,却发现那个王子和别的女子结婚了,她没有了的希望。她如果想要再成为”海的女儿“,就必须刺死王子,然后回到家中去,回到属于她自己的世界。但他没有这么做却自己投入海中变为泡沫。

  健康,是一种只有失去才会懂得珍惜的东西。用一座金山,换你一双眼睛有人会做这个买卖吗?我想没有。用一座金屋,换你一生站在刀山上,有人愿意吗?至少我不会。失去了健康,那拥有再多的财富又有什么用呢?然而有时候,爱情,比健康还要重要,对小人鱼,就是如此,巫婆显然也知道对于小人鱼,重要的不是珍珠项链,不是伟大的权利,而是她引以为豪的声音……但美人鱼却想都没想的跟巫婆换一双腿,可最后,却换来了一个悲惨的结局——变成了泡沫。

  然而,这个故事在歌颂悲惨和爱情的同时,是否也为这样的结局而无奈?或许,这片童话揭示的是爱情悲剧性的一面,还有人鱼公主的美丽,纯真,执着与伟大的一面。

  王子娶了海边那位年轻女子做妻子,他一直以为她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小人鱼的.心都要碎了。

  姐姐们送来一把刀子,只要把它**王子的心脏,王子的血会让小人鱼与恢复原形。

  小人鱼不愿意伤害王子,在天亮之前在王子的婚礼即将举行时,她跳进大海,化成了泡沫。

  一位海国的美丽公主,为了倾慕的王子,忍痛以天籁歌喉换得在人间如走刀尖的几天时间,可只能无奈地看着自己心爱的人拥抱她人,最后化作海上的泡沫同海寂灭。

  这样一个凄美的童话,令我感动至今,也在我斑斓的童年世界里刻下过深刻的烙印。我是幸运的,在童年的梦乡有妈妈轻语童话伴我入睡。以前听来,只觉遗憾,对美人鱼深感怜惜。或许,一个孩子能想那么多在当时看来也不错了。

  今日,一个偶然的机会,又一次读到了童年的记忆,猛然发现,这里面深藏了多少**世界的秘密。

  身为大海的女儿,她本有翻天覆海的超能力,坐享荣华富贵。看似无所不能的背后,也有她难以完成的事情,正如她也有七情六欲。反观现实社会,不管是身处高位还是江湖在野之人都有自己力所难及的事情,都有诸多的无奈。所以,上帝是公*的,他没有给任何一个人完整的幸福,但却赐予了每个人*等追求幸福的权利。

  我在这个暑假看过一本书叫《海的女儿》。书中描写了小人鱼姑娘的勇敢、坚强和善良的事。

  在东海里有七个美人鱼很想在地面上看看,他们奶奶说要12岁才能上去。有一个小人鱼姑娘很漂亮,小人鱼姑娘12岁了,她上了地面。

  小人鱼姑娘地地面上看看觉得很美,突然,小人鱼姑娘看见一位王子昏了,有一位女孩子救了他。王子醒了后看见是那位女孩救了他,王子打算跟她结婚,小人鱼姑娘伤心地哭起来因为她很想和王子结婚。然后她就去了巫婆那让巫婆她解药,巫婆说可以但变成腿之后会向走在玻璃刺上而且王子不爱你你就会变成泡沫,巫婆又说但你用什么东西交换呢?小人鱼姑娘说我没有巫婆说那把你舌头给我吧!小人鱼姑娘忍不住说好吧!巫婆把她舌头割掉把解药给了她小人鱼姑娘喝小了药。

  第二天,小人鱼姑娘起来了,她一走路像是向走在玻璃刺上,但她还是忍住了。她走进了宫殿,王子见了她很喜欢最后,小人鱼姑娘没有跟上儿子结婚只是做了王子得妹妹。过了一会,小人鱼姑娘姐姐来了给了她一把刀说只要你把刀插入王子得心流出来得血在腻腿上腻得腿会重新变成鱼尾巴小人鱼姑娘接过那把刀想了想还是不忍心吧它扔进海里,渐渐的小人鱼姑娘变成了泡沫,在海上漂浮着。

  我读了这篇文章懂得了在危险的时候我们要像小人鱼姑娘一样坚强;在对待他人的时候,我们要像小人鱼姑娘一样善良。

  小人鱼海的女儿是龙宫最漂亮的小女儿,这天她满了15岁了,她去海面上看看,她看到了一个国家的王子,也是今天生日,突然,下起了暴风雨,救了他,小人鱼为了让自己有像人一样的两条腿就到海底女巫婆那里去,用自己的舌头换来了两条腿,她在海滩旁边,王子看见了,他就将小人鱼领进了皇宫,小人鱼在皇宫里发现了在她救了王子之后,有位的公主在他身边唤醒了王子,王子误认为是她救了自己,海的女儿得知后十分伤心,但是海的女儿现在已经不能说话了。

  几天后,王子竟然要娶邻国的公主为妻,这让海的女儿更加伤心了,第二天,他们结婚了,海的女儿做了他们的伴娘,当天晚上,海的女儿在海边哭,她的姐姐们上岸来对妹妹说:“你只有杀了王子才能生存下去,否则你会变成泡沫!”

  海的女儿拿着姐姐给的'匕首走进了王子和公主的新房,即将要下手时,海的女儿还是把匕首人在了地上,她不忍心杀死自己最喜欢的人,东方的太阳即将升起,姐姐们眼看妹妹要化成泡沫,心中万分悲痛,最终海的女儿化成了泡沫。

  今天,我读了《海的女儿》这篇童话,使我的感受特别深。

  《海的女儿》童话中的主人公是一条美人鱼。后来,她喜欢上了一个王子,但王子却喜欢上另一个女人,使她放弃了海里的生活,她把自已的鱼尾换成了一双人腿。而那个王子和人间女子已经结婚了,她的希望没有了。她如果继续成为“海的女儿”就必须刺死那个王子,才能回到属于她自已的世界。但她没有这样做。却、自已却投入海中化为泡沫。

  《海的女儿》使我懂得了生命可贵。在任何事前面都要有坚强,要勇敢地去面对它。在这本书里,我不仅知道了一些美好的故事,还受到很大的.启发教育。同时,我也喜欢上了安徒生大师写的《安徒生童话》,这本书。

  小时候,我喜欢听妈妈讲《海的女儿》;上学后,我喜欢看《海的女儿》。今天,我再一次捧起它,走进小人鱼的世界。

  善良、美丽的小人鱼,本来是可以在大海里无忧无虑地生活上三百年的,但是,为了深爱的王子,她宁愿忍受失去鱼尾和声音的'痛苦。而 王子最后却和人间的女子结了婚。巫婆告诉小人鱼,只要杀死王子,并使王子的血流到自己腿上,小人鱼就可回到海里,重新过 上快乐的日子 。 小人鱼最终 却 选择了 自己投入海中,化为泡沫。

  第一次读完这个故事,我泪流满面,抽泣得不能自控。真想不明白,小人鱼为什么要成全那一对新人,放弃最后一线求生的希望?在看到风把小水泡吹破时,我更是伤心万分。小人鱼啊,你怎么这么傻!

  现在,我再次读这个故事,又有了不同的感受。我想:小人鱼如果真的用姐姐们从巫婆那儿换来的刀子扎进王子的心窝,那么她虽然得救了,但她一定会内疚,会后悔三百年的,那种滋味可不好受。所以,如果再给小人鱼一次机会,我相信,她还是会选择牺牲自己,用爱来保护王子。

  小人鱼善良、勇敢,她是我心中永远的太阳。

  书中讲的是她是一位美丽的人鱼公主,她是海底最年幼的人鱼公主,在海底她可以拥有很多,有父母的爱、有姐妹的关心。而她却向往岸上的一切,这天她满15岁了,老祖母准许她浮上海面,去看人间的事。于是,她浮出水面,她看到了一个国家的王子也是今天生日。

  突然,海上起了风暴,波涛击碎了三桅船,王子掉进了海里,小人鱼拼足力气救起了王子并且喜欢上了王子。小人鱼特别想让自己有像人一样的两条腿就到海底女巫那里去,忍痛割下了舌,用自己美妙的声音换来了两条腿。当她在沙滩上苏醒时,被王子发现了,王子就把她带进了王宫,她是王宫里最美的女孩。

  她牺牲了一切。为了能见到自己喜欢的.王子,她放弃了海里的生活,她忍受痛苦把自已的鱼尾换成了一双人腿。后来王子和邻国的公主结婚了,她的希望没有了。

  小时候,我喜欢听妈妈讲《海的女儿》;上学后,我喜欢看《海的女儿》。今天,我再一次捧起它,走进小人鱼的世界。

  善良、美丽的小人鱼,本来是可以在大海里无忧无虑地生活上三百年的,但是,为了深爱的王子,她宁愿忍受失去鱼尾和声音的痛苦。而 王子最后却和人间的女子结了婚。巫婆告诉小人鱼,只要杀死王子,并使王子的血流到自己腿上,小人鱼就可回到海里,重新过 上快乐的日子 。 小人鱼最终 却 选择了 自己投入海中,化为泡沫。

  第一次读完这个故事,我泪流满面,抽泣得不能自控。真想不明白,小人鱼为什么要成全那一对新人,放弃最后一线求生的希望?在看到风把小水泡吹破时,我更是伤心万分。小人鱼啊,你怎么这么傻!

  现在,我再次读这个故事,又有了不同的感受。我想:小人鱼如果真的用姐姐们从巫婆那儿换来的刀子扎进王子的心窝,那么她虽然得救了,但她一定会内疚,会后悔三百年的,那种滋味可不好受。所以,如果再给小人鱼一次机会,我相信,她还是会选择牺牲自己,用爱来保护王子。

  小人鱼善良、勇敢,她是我心中永远的太阳。

  在冥冥中她吻着这位新嫁娘的前额,她对王子微笑。于是她就跟其他的空气中的孩子们一道,骑上玫瑰色的云块,升人天空里去了。

  读后感想:善良的小人鱼为了追求永恒的灵魂和她想要的爱,放弃了无忧无虑的生活,选择了牺牲却因此成全了永恒。牺牲终像是遥远的光明,吸引我向它前进,它有一种空旷的灵性,不可琢磨,神圣而洁净。

  有时牺牲并不是最疼痛的,也许牺牲才能给自己另一个机会。读完这篇童话,我觉得它是一曲凄美却完美的音乐。

  上学期放寒假的那段时间,我读了《海的女儿》这本童话书。

  书里面最小的小人鱼真可怜,她为了变**类和王了在一起,喝了海底巫婆的药,变成了人类。可是她从此不会说话,而且每走一步就好像走在刀尖上一样疼。

  后来,她的姐姐们把她的头发剪下来给了巫婆,巫婆给了他们一把刀。让小人鱼杀了那个王子,当他的血流到她的.的脚上的时候,他的下身就会再变成鱼尾,小人鱼就能够再回到海底生活。

  可是,小人鱼太善良了,她不舍得杀王子。后来她变成了泡沫,再后来,小人鱼发现她变成了天使,由好几个小天使带领着升入了天堂。

  今天我读了《海的女儿》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大海里住着小人鱼。一天小人鱼在海面上看见有一艘船,有一位英俊的王子站在上面。王子被小人鱼深深地吸引住了,忽然一个巨大的波涛打来,王子和船沉下了海底。小人鱼不想让王子死,所以冒着危险在大海深处找到了王子把他拖到了岸边。这时许多人向海边走来,小人鱼不想被人发现就躲到了石头后面,王子醒来之后,发现一位邻国的公主站在旁边,以为是她救了自己。小人鱼看见了伤心极了,但是她坚持寻找王子,受了很多磨难。

  我的读书笔记是:小人鱼心地善良救了王子,慢慢地她又爱上了王子。为了和王子在一起,她不惜用自己的声音换取变**的`机会。她为爱情的这种勇敢和执着,十分让人敬佩。

  这是一个美丽的童话。童话中的主人公(小公主)生活在海的深处,是一条美人鱼。它可以在海底世界里度过三百多年的岁月她的寿命比人类长几倍,但他喜欢上了一个王子,为了去人类世界,他放弃了海里的生活,她向巫婆要了一双腿,并把声音给了巫婆,忍受了痛苦把自己的鱼尾换成了了一双人腿。可来到岸上,却发现那个王子和别的女子结婚了,她没有了的希望。她如果想要再成为”海的女儿“,就必须刺死王子,然后回到家中去,回到属于她自己的世界。但他没有这么做却自己投入海中变为泡沫。

  健康,是一种只有失去才会懂得珍惜的东西。用一座金山,换你一双眼睛有人会做这个买卖吗?我想没有。用一座金屋,换你一生站在刀山上,有人愿意吗?至少我不会。失去了健康,那拥有再多的财富又有什么用呢?然而有时候,爱情,比健康还要重要,对小人鱼,就是如此,巫婆显然也知道对于小人鱼,重要的不是珍珠项链,不是伟大的权利,而是她引以为豪的声音……但美人鱼却想都没想的跟巫婆换一双腿,可最后,却换来了一个悲惨的结局——变成了泡沫。

  然而,这个故事在歌颂悲惨和爱情的同时,是否也为这样的结局而无奈?或许,这片童话揭示的是爱情悲剧性的一面,还有人鱼公主的美丽 , 纯真,执着与伟大的'一面。

  第一次读《海的女儿》时,我还很小很小,那时我奇怪的在妈妈怀里问道:“为什么小美人鱼不杀了王子?”那时,妈妈没有回答,只是温和的笑着。

  虽然从小就很疑惑,但潜意识里一直都认为小美人鱼很幸福。

  是吧?她是幸福的吧?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范本20份(扩展9)

——野性呼唤读书笔记(精选10篇)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工作,如果有能力,就争取做管理层。如果没有能力,就提升能力,更要争取当领导者。

  巴克要成为运输队的领头狗,它想得到这个地位。它想得到它,那是因为它的本性便是如此,因为它的心中紧紧攥着一种骄傲,一种戴挽具拖物生活的那种无以名状、难以理解的骄傲。

  正是这种骄傲,使它在劳苦中能坚持到最后一口气。

  巴克要成为领头狗,就要挑战原来的领导者丝毛犬。它们不断地起冲突,最后完成最终的对决。

  在对决的过程中,野狼般的其他狗围成圆圈。

  一直在默默地等待,不论结果是哪只狗倒下,它们都将上来将它消灭干净。

  职场啊,也会是这样。能够锦上添花,就坚决不去雪中送炭。人走茶凉也好,墙倒众人推也罢,这就是法则。

  最终,巴克取得了领导的位置。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上周,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野性的呼唤》,书里讲述的布克的故事,使我记忆深刻。

  该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本来过着舒适的生活,因为在北极掀起的淘金热,人们需要很多的拉雪橇的狗,才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共和六个主人打交道,每一次都给了他不可磨灭的记忆。第一个主人给了他舒适的生活;第二位的主人红衣衫(训练狗的人)教会了他一个认他铭记一生的道理一一是不可能打败一个拿着棍子的人的;他在第三任主人信差那儿,他与狗的头领史皮兹决一死战,杀死了他,并代替了他,成为了狗中的领袖;

  第四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工具,让他们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使他们那一队狗都累得不行了;第五任主人是个蠢家伙,他用便宜的价格买下他们之后,不给他们丝毫休息的时间,还冒险在融化的冰层上奔驰,最终冰裂开了,他们和狗一齐掉进河里淹死了,仅有布克被约翰·宋顿给救了;这最终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书之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本事。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仅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仅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当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提高,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人的贪欲十分可怕。第五任主人被贪欲驱使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没有性命,就连约翰·宋顿也是因为想要多拿一些黄金,才被土著人杀死了。贪真是太可怕了。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十分不错的小说,期望大家能在空闲时读一读。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终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我的一己私欲,能够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我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我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我到达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能够三次出卖自我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明白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

  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仅是敬畏、不仅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仅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99.,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卖到阿拉斯加充当雪橇狗,在严酷的生存环境和主人的逼迫下从文明回到了原始的野蛮。这本书把环境的恶劣、人类的贪婪和残忍以及生命和霸权的斗争描写得淋漓尽致。

  巴克在冒险刚开始时还太天真,经不起磨炼,但他以极强的适应性在严酷的环境中生存了下来,并一步步打败了所有的对手,成为了雪橇狗中的王者,此时,他体内野性的力量越来越强大,回归到大自然中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更重要的是,他在经受前几位主人的虐待后,从他最后的主人约翰·索恩顿身上学到了爱和忠诚,当约翰·索恩顿被印第安人所杀时,巴克体内的野性完全爆发了,巴克像狼一样咬死了杀害主人的凶手,报仇之后的他和狼群一道回到了大自然。

  巴克是一只狗,但他也是有灵性的,当主人虐待他时他能明白,但当主人爱他时他也能明白,他能理解爱和忠诚,爱和忠诚的力量是无限的,当约翰·索恩顿与人打赌,让巴克拉动一座半吨重的雪橇的是对主人的爱和忠诚,当约翰·索恩顿被印第安人所杀时,驱使巴克为主人报仇的也是爱和忠诚。

  这本小说写的是狗,也是反映人的世界。在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严酷环境下的生存斗争是你死我活的,这种残酷的斗争在人的世界也是有的。狗群的霸权之争也是在反映人的世界之中的权力斗争,当然还有爱和忠诚的力量在人类世界中也屡见不鲜。

  总之,这本小说写得很不错,我推荐同学们都读一下。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的杰出代表。这部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狗的故事。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家的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的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运出去,走上了艰辛的淘金之路。这期间它一点一点退化为野蛮,同时也打败了一个又一个对手,成为队里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换了,同伴们精疲力尽,苦力越来越重,直到最后遇到桑顿,和桑顿做了一个善举。在与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杀,巴克终于回归野性与自然。

  看完这本小说,萦绕心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了巴克,为了戴夫,为了巴克的每一个主人,为了不时呼唤巴克的野性。

  巴克的厄运从他被园丁曼纽尔用绳子捆住的那一刻开始。运气不好,但是很好。正因为如此,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后来它明白了棒子是启示,是它进入原始法世界的入门课程,中途进入。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它更加狰狞的一面,当它毫无畏惧地面对现实的狰狞面目时,潜伏在其本性中的所有狡猾都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突然被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雪中一次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子和尖牙”的统治下,巴克学会了原来的狡猾特性。巴克注定是一个领袖,从团队的领袖狗到狼群的领袖,他做得很好。从温顺的狗到野狼,唤醒它的是人类。

  杰克伦敦用他的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和冷酷。巴克被野性唤醒了。我们呢,被什么吵醒了?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文学名著——《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是美国颇具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他1876年1月12日生于旧金山,1916年11月死于突发性心脏病。

  杰克·伦敦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阿拉斯加淘过金。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条生长在美国南部加州的狗。它原来是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爱犬,后来被卖到寒冷偏远的美国北部,在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它成了一只拉雪撬的狗。

  进入北方后,他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强挺住,绝对不能倒下,他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终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次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极地环境的恶劣、生活的艰辛,行路、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悍。

  在小说中,巴克形象是强者的象征,他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虽然巴克身上有动物的原始野性,但读过小说,我从巴克身上感受到了另一种东西,人类也要像巴克一样具有坚韧的意志、顽强的力量,才能在社会中立足。

  杰克·伦敦是美国作家。他一生经历丰富、坎坷,是一位多产而杰出的作家,《野性的呼唤》是他的第一部畅销书,也是他动物小说中最为出色的名篇之一。这部小说把充满冒险和野性的淘金生活以及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挣扎的狗的世界表现得淋漓尽致。

  巴克是一头强壮的狗。它本来在大法官家里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做雪橇犬。它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日子过得很惨,还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后来索顿救了巴克,在他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了健康,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两次性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愤怒的巴克闯入凶手营地为主人报了仇。从此它对人类社会无所留恋,回归野性的呼唤,进入森林与狼为伍。

  巴克渴望自由并且奔向了自由。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范本20份(扩展10)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范文5份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D�D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T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最*,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他出生于一八七六年,一九一六年,杰克・伦敦受酗酒和财务问题的困扰,最后在极度悲观的情绪中自杀,年仅四十岁。

  杰克・伦敦的生命多姿多彩,小时候,他为了糊口,十三岁就开始打工。他当过流浪汉、淘金者,在穷困潦倒的时侯竟当过劫蚝贼。

  这本书讲了两个关于狗的故事:“巴克”是《荒野的呼唤》中的主人公,《白牙》的主人公叫“白牙”。本书写它们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所进行的残酷斗争和它们的经历。

  巴克的身躯比别的狗要大很多,而且非常强壮,被人们“雇”到北极去拉撬。它在拉撬的过程中克服了许多困难,比如:遭到赫斯基狗的围攻、与最厉害的狗打架等等,最终成了一只优秀的领头狗。

  后来,巴克从它的新主人约翰・桑顿那里得到了真爱,它对约翰・桑顿的爱也与日俱增。他曾好几次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去救主人的命。巴克还多次听从荒野的呼唤,离开主人,遁入森林,一去就是好几个小时,甚至好几天。终于有一次,当巴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被伊哈特人杀害,巴克为了替主人报仇,奋勇杀死了占领主人营地的伊哈特人,之后,就开始与狼群一起生活。它以捕食为业,靠活物为生,全凭自己的力量和勇气,在强者方能生存的环境中高傲地活着。

  白牙是一只有着一半狼的血统的狗。它一开始很弱小,常常受别的狗的欺负,需要妈妈的保护。但白牙并没有屈服,反而学会了一种“必杀计”是先把对手撞翻,再咬断它的咽喉。就这样,没有狗敢接*白牙。除了白牙和狗的头领,没有任何狗敢单独行走,它们都在想:原先最弱小、最容易被欺负的小白牙竟然转眼间变成了一个恶魔!

  白牙长大以后,变成了一个英勇善战的战狼。它诡计多端,杀戮欲望非常强烈。后来,白牙得到了主人斯科特法官的宠爱,被带到了南国。渐渐地,它在主人的感召下,克服了野性,变成了一只温顺的南方狗,还在危急关头奋不顾身地救了主人的命。

  这部小说写得生动感人。它让我了解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还让我联想到我们的社会与大自然也有相似的地方,为了生存和发展,人也要经历竞争、淘汰,最终获得成功。这是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后得到的启发。

  读了一本好书——《荒野的呼唤》。它的作者是“加拿大诗歌之父”--查尔斯·道格拉斯·罗伯茨,也就是现实主义动物故事的创始人之一,在这本书里有12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小故事,里面写着一些动物的命运。

  在一个“空中之王”的故事里,我十分佩服空中之王--秃鹰。在森林中,一棵老松树上住着空中之王--秃鹰一家。每次秃鹰和它的妻子都会带回很丰富的食物,给自己可爱、贪吃的宝宝。有一天,印第安人捉了一条很大的白鲑鱼,将鱼放在岩石上,并在岩石边设下陷阱,然后躲在大树后面等秃鹰大王来自投罗网。秃鹰大王来后,便坐在岩石上吃起了美味可口的白鲑鱼。谁知,印第安人放下了巨大的鱼网,将它捉住带走了。妻子在家见丈夫还没回来,孩子们又饿了,只好自己喂孩子。在印第安人的看守下,秃鹰无法逃走,因为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铁链,它无法动弹。它的愿望是自由。后来,鸟儿们知道大王失踪后,便放肆地在宝座上乱跳,觉得无聊时就飞走了。有一次,印第发人要将铁链换成金链时,秃鹰借此机会飞起来,狠狠地啄了一下印第安人后,就飞回鸟巢登上了宝座。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由自主地开始敬佩凶猛的秃鹰了。首先,它心里有个信念,它一定要挣脱铁链,获得自由,然后快快飞回妻子、孩子身边,去保护、喂养它们。其次,它每时每刻都在寻找逃脱的机会,从未放弃,耐心等待。最后,它抓住印第安人将铁链换成金链的机会,成功地逃脱了。

  我从秃鹰身上感悟到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信念,也就要有追求的目标。像我们小学生从小就应该对立远大理想,一旦确实了自己的理想,就应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迈进。即使遇到困难和挫折,也不能半途而费,要永不放弃。我是小学生,我的任务就是每天好好学*、勤于思考。在学*上遇到困难要想办法克服,永不退缩。我们在学*和成长的过程中,会有许许多多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锻炼自己的胆量,提高自己的能力,磨炼自己的意志,让理想变为现实。

  秃鹰,我真的敬佩你!

  今年寒假期间,我读了美国著名小说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荒野的呼唤》,书中充满了许多原始野性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

  该书的主人公就是一只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生经历过四个主人,历经了重重的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廉价的工具,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差点活活累死;第三任主人是个很无能的人,他根本就不会使用驾驭狗,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最后一个主人救了;这最后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全书,我心潮澎湃,感慨万分。我觉得书中有许多方面值得我们思考与警醒。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能力。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只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只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是布克对最后的主人的浓厚感情与深情友谊。在患难中建立的友情,是最坚不可摧的。它替主人立功无数,并且还救过主人的性命。无奈,最后主人被杀害了,于是它历经艰险的替主人报了仇。从此以后,每年它都会回到主人被害的地方仰天长啸,以此来悼念它对主人的缅怀与思念。想到此情此景,我不经热泪盈眶。友谊地久天长。

  第三:人的贪欲害死人。第二个主人因为贪欲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因为贪欲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因为贪欲想多拿一些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欲,真是人致死的弱点。我们做事切莫贪心,适可而止。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这本书宣扬的是一种不屈的精神、一种野性,希望大家能找来读一读。

  这是一本现实主义的书,它讲述了一只叫做巴克的狗从温顺到野性的变化,从一只法官家的宠物到一只凶残的'拉雪橇的狗,这里面包含了太多的弱肉强食的无奈,这本书的名字叫做:荒野的呼唤。

  在这本书中,我看见了一幕幕性格与人性的战斗,在书的开头,巴克还是那样的温顺可爱:它可以同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它可以陪大法官的女儿们一起散步,它也愿意让大法官的孙子和它一起在草坪里打滚,这一切是那么的美好啊。

  可是后来的一切,却是那样的现实和无奈啊,巴克被人偷走,成为了那些在雪地里淘金人的交通工具,受到了许许多多的欺负。书的题目也似乎是在比喻着那荒野呼唤出的那残酷无情的性格,最后,在营地里安安分分的巴克听见那些动物的阵阵嚎叫,听见了主人和同伴被印第安人杀死时滴血的声音,它便回到了那山谷,享受着那奋勇厮杀的快感,成为了一只如狼般的野兽。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巴克身上那股不服输的劲头,但更多的,还是作者对异化的人类时代的失望,也表达了他对自然的爱与向往,对祖先的回忆与召唤,对冥冥之中美好意愿的期守却渐渐被陷入纷争与矛盾中的人类所淡忘。只有在磨练中的,没有那些复杂情感的生活,可能才是人的本质。

  本书读到最后,我似乎不再同情巴克在丛林中那一幕幕的打斗了,我还些许为它感到一丝庆幸,也许那样才会失去那些希望和失望的无休止的纠结,也许那样才是它真正回归的本性,也许那样,它才是一个真正的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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