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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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 1

  一本关于魔法的书,正如他本身所具有的魔力一般,刚刚问世,便与他的作者一同风靡全球。

  他是神秘而充满魅力的。他的神秘正是难以测量的读者的热情高度。他的魅力或许并非是飞扬的文采,也并不是来自于那个我们所无法触及的魔法世界,因为他的影响远远高于那一两个魔咒所产生的效果。作为他的一位读者,我真正从中受益最大的,是一种亘古不变的力量:爱与勇气。

  在那个令我们心神向往的魔法世界中,真正的无敌竟不是魔法,而是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存在的爱。书中的爱与勇气有着多方位的统一,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是一体的。

  当朋友决定要去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时,敢于站在他们面前去阻止他们也是需要一种勇气的。这勇气难道不是出自于对朋友的关爱吗?当朋友被绝大多数人因一件子虚乌有的事怀疑,排斥,可以坚定自己的立场,冒者被连累的可能相信他,这更是一种爱与勇气。当发觉自己的某一项弱点会给集体有损伤时,一次次努力克服恐惧的勇气,真可谓大爱。当面临生命危机时,仍坚持完成他人的遗愿,这难道不是一种爱吗?当被任命做一个人皆诛之,同时可能因被识破而丧命的间谍时,无条件地去答应,这种勇气源自于无言的大爱。当得知自己惟有一死才可换取打败半个世纪的黑魔头的机会时,这仅仅是勇气吗?

  第一次意识到勇气居然有那么多种表现的形式,而其中的一些竟未曾意识到她叫勇气。细细想来,生活中的许多时候,不是勇气躲在了爱的身后,就是爱把勇气遮住了。而事实是,她们彼此相依了那么多年,无论在哪个时代,在哪个国度,早就融为一体了。难以区分,也很少有人去探究她们。

  在被七本灌满了这二者的书感动后,有很久都对那个世界充满了向往,这分向往,是哈迷们共有的。曾经一度认为这种向往是遥不可及的,却在那些实实在在的经历和感受之后再也没有去怀疑这分向往是属于爱与勇气,也不会去动摇对现实世界的信任。

  那场满目白色的雪灾之后,从背影,从电视,一次次注视那些铲雪者,那些抢修电路的人,那些彼此关怀的陌生人,那些各行各业的人们团结在一起时,心被震撼了。我们不懂魔法,我们手无寸铁,可是,我们的力量,我们的热情,我们的信心锐不可挡。这不是我第一次被感动,但却给了我前所未有的改变。我深信,有爱就有勇气,有勇气,什么都可以做到。

  谁都不会忘记那场天崩地裂,那场天昏地暗。且不说它发生时太多的感动,也暂且不谈第一线的救援有多震撼,单是全国人民的万众一心,各行各业的努力,说上多久都是说不尽的。我坚信,有爱,有勇气,就无惧无谓。

  魔法中的永恒,童话中的永恒,原来都来自于身边的永恒。魔法世界也许只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中,但这种爱与勇气却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当在想象中再次看见现实,有种莫名的亲*,这或许正是《哈利波特》风靡全球的原因吧。

  但同时我们也应从中去真正理解爱与勇气。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 2

  在寒假期间妈妈给我买回了英国女作家罗琳写的一整套系列小说《哈利波特》,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

  可怜的小哈利在一岁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而后他神秘的出现在了德思礼夫妇家的门口。哈里在德思礼姨夫家饱受欺凌,姨夫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经常对哈里拳脚相加,十年来,哈利从未过过一个生日,就这样,他度过了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

  但在十一岁生日的那天遇到了一件奇特的事情,有人邀请他到神奇的不可思议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在这里他不仅学会了许多本领,还交到了朋友,并学会了飞行,甚至可以骑着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奇球。在这里,他意外的得到了他爸爸的隐形衣,他发现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魔力。

  当哈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了一年后,在德思礼姨夫熬过了一个无比痛苦的暑假返回学校时,遭受了种种磨难:新来的吉罗德洛哈特教授的装腔作势让他作呕;游荡在女盥洗室里的幽灵“哭泣的桃金娘”搅得他不得安宁;低年级的小女生金妮向他投来的关切目光常令他尴尬不已;小男生科林克里维的跟踪又经常使他落荒而逃……

  但是,这一切仅仅是灾难的序曲。正如多比所预言的,哈利遭受了种种磨难,经历了种种危险,难解之谜又使他焦头烂额,霍格沃茨的学生接二连三的变成了石头,这一切是否与传说中的密室有关?哈利面对种种灾难,毫不畏惧,决心解开谜底。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番曲折,哈利终于揭开了谜底:这一切都是因为五十年前学生时代的伏地魔汤姆里德尔。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 3

  当我初次阅读《哈利·波特》这部作品时,只是普通地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个小魔法师在学校开心的生活罢了,所以就带着无所谓的态度看了下去。可是,在接下来的情节中,我看见了哈利所背负着的东西,他有着一般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回忆,当他还是个婴儿时,就目睹了自己的父母被杀害,他的母亲为了保护他施出了古老的魔法,只让伏地魔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伤疤。

  因此,哈利便在魔法界成为了一个“名人”,但我想哈利绝不会认为这是件好事。哈利在费农姨夫家长期受到让人忍无可忍的待遇,只有当他回到霍格沃兹,他才是快乐的,因为有赫敏、罗恩、邓不利多等等一切关心他的人们。哈利背负着许多东西:父母被杀害的仇恨,朋友对自己的关心,小天狼星、邓不利多等长辈的关怀与期待,保护自己在乎的人的心情……

  这一切都是因为爱吧!因为爱,哈利才能拒绝伏地魔以魔法石为条件让自己的父母复活,即使再也见不到自己日思夜想的父母;因为爱,哈利才会不顾危险地进入密室去救金妮,破灭伏地魔的阴谋;因为爱,哈利才会拼命保护小天狼星,面对成百的摄魂怪;因为爱,哈利才能想象着和父母、小天狼星一起生活的场景而使出守护神咒,赶走成百的摄魂怪,即使那样的场景永远也不可能实现……虽然从未体验过父母的爱的哈利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是他的身边总有着那一群朋友支持着他,他们给予他的友情成为了他打败黑魔法的动力之一。而在这些经历中,他也逐渐了解自己的父母,了解到父母为了救他而付出了多大的牺牲,所以,友情温暖了他,而亲情却给了他强大的力量,这就是爱吧!

  眼看着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小哈利也逐渐成长起来,尽管哈利被别的同学怀疑过是“蛇语者”的继承人,被别人嘲笑过、讽刺过、挖苦过,罗恩、赫敏也从未离开过他,他们更加努力地去寻求谜底,一起面对危险。朋友,成为了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一起去保护魔法石,共同面对密室中的危机,结伴去营救无辜的小天狼星·布莱克,以及挑战伏地魔等一群黑魔法师。哈利的力量因为友情而更加强大,更加闪光。

  亲情,友情,这就是哈利心中最为光亮,最宝贵的两样。

  爱,永恒的主题。哈利·波特的故事,永不结束。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 4

  这几天我在看《哈利波特》,我利用周三、周四的午休和放心班,把第一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看完了。

  它主要讲了:哈利波特的爸爸妈妈被恶魔杀死了,恶魔叫做伏地魔,伏地魔杀死哈利波特的爸爸妈妈之后他没有法力杀哈利波特了,最后他只能离开了。哈利波特被海洛带到他姨夫姨妈的家里,他们的儿子叫做达力,他们对哈利非常的坏,但是从哈利来了以后,他们每天都要收到魔法学校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送来的信,他们只好一直搬家,最后海洛终于找到了他们,把他们好好的教训了一顿,最后把哈利带走了,带到了阿不思邓布利多的魔法学校里,那天正好是哈利的生日。哈利到了魔法学校交了很多好朋友,他还当上了魁地奇比赛的找球手,赢得了很多荣誉,哈利得到了一把魔法扫把和一件隐形衣,隐形衣是他父亲留给她的,他还得到了很多的巫师钱。后来出现了一个魔法石,那个魔法石特别厉害,但是那个伏地魔又一次出现了,哈利波特还误以为魔药课老师斯内普是跟伏地魔是一起的,决定要把魔法石抢到手,而实际上和伏地魔一起的是奇洛。就在哈利差一点点就能抢到魔法石,他为了保护魔法石差点丧失自己性命的时候,校长邓布利多来了,他救出了哈利波特。等到哈利醒来的时候,邓布利多告诉他,魔法石被他毁掉了,伏地魔没有身躯,只能和人共用一个身躯的时候才能有身体,他特别冷酷对待随从者也一样。邓布利多还告诉哈利,斯内普之所以在魁地奇比赛中救哈里波特是因为哈利的爸爸和斯内普是仇敌,而一次哈利爸爸救了斯内普,斯内普救哈利是为了可以继续恨哈利波特的爸爸。邓布利多还告诉了哈利奇洛不能伤害他的原因。

  故事很精彩,很吸引我,今天我已经在看第二册了,准备利用这个双休日看完,看完再来分享哦。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 5

  我读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后,心情久久不能*息,仿佛自己已经进入了奇妙无穷的魔法世界,只要挥挥魔杖,就能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

  这本书的大意是:哈利波特在姨夫姨妈家饱受欺凌,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年,一封邀请信请他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去学*。再学校里,哈利不仅交了很多朋友,学会了空中飞行,还发现了魔法石。原来,这块魔法石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

  这本书不仅情节引人入胜,而且人物描写惟妙惟肖。在书的高潮部分,哈利立即将成功获取魔法石时,他突然昏了过去,我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当他又出现在学校医院里后,我的心才像一块大石头一样放了下来。

  哈利那勇敢、坚强,遇到困难不屈服的品质令我十分钦佩。我想,有千千万万的青少年都和我一样。想想自己*时在生活和学*上遇到一点点困难就畏难却步,总*惯躲在爸爸妈妈温暖的怀里。比起哈利,我真是无地自容。虽然在家,他受德思礼夫妇的打骂,被比他强几倍的表哥欺负;在学校,被不喜欢他总想让他出丑的斯内普教授刁难,被可怕、恐怖的伏地魔追逐。但他仍然鼓起勇气,勇敢地面对一切。我们的道路不是*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如果有可能,我也真想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去,和罗恩一起打魁地奇球,和赫敏一起制作魔药,和哈利波特一起去战胜邪恶的伏地魔!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实用5篇扩展阅读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实用5篇(扩展1)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吧。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哈利波特》读书笔记,欢迎阅读与收藏。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1

  这是一个异乎寻常的星期二,住在女贞路四号的德思礼先生看见一只花斑猫正在家门口不远的地方看地图,而且听电视上说:一贯昼伏夜出的猫头鹰今天一早就四处纷飞,连专家们也无法解释这种现象。

  就在这天晚上,失去父母的一岁男孩哈利·波特神秘地出现在女贞路四号的门前,开始了在他姨夫姨妈家饱受欺凌的生活。姨夫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经常对他大喊大叫,不时把他关在碗柜的“房间”里。他们还有混世魔王一般的儿子达力,更是经常对瘦小的哈利拳脚相加。

  十年过去了,住在姨夫姨妈家的哈利从来没有过过生日,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的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一只猫头鹰捎来了一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神奇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去上学。

  九月一日那天,哈利来到古城堡似得魔法学校:大礼堂的天花板上闪烁着耀眼的星星,白色的幽灵在学生们的头顶上飘荡,宽大的餐桌上凭空出现美味佳肴,会说话的肖像需要学生说出口令才能通过??这里的一切——从上课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这里还有形形色色的老师:慈祥和蔼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教授,严厉正直的副校长麦格教授,处处呵护着哈利的海格,还有不知怎的总是看哈利不顺眼,不断找他茬儿的斯内普教授。不过最让哈利高兴的是,他结识了两个好朋友——忠厚善良的男孩罗恩和聪明伶俐的女孩赫敏。当然,同学中还有趾高气扬,一心与他作对的男孩德拉科·马尔福??

  哈利开始学*自己以前从来不知道的魔法,他学会了空中飞行,学会了使用咒语,还学会了骑着扫帚打魁地奇球。以前可以让他随时从别人视线中消失的隐形衣更给了他出入任何场合的自由。

  然而,在这一切的背后,似乎有一种更加神秘的力量始终萦绕在哈利的周围:他额头上那道由杀害他父母的凶手留下的闪电型伤疤现在比起十多年来的任何时候都更加频繁地隐隐作痛,而且一次比一次厉害;哈利和罗恩,赫敏偶然发现学校三楼的一个房间里竟然有一条长着三个脑袋的大狗,魔法界的银行古灵阁离奇被盗,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师的头上总是莫名其妙地围着一条大围巾??这一切都与一块神秘的魔法师有关,都与那个杀死了哈利父母,被人称为“伏地魔”的邪恶巫师有关,从此哈利开始了他在魔法世界中艰难多舛的命运。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2

  从小到大我读了很多书,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一本。那天我去书店,一下子就被它那魔幻的封面吸引了,走*一看是一本《哈利波特》,打开书,里面的内容更精彩,我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了。

  这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说的是一个恶魔无意中得到了死亡圣器的一个老魔杖,然后开始伤害人类,哈利波特得知后与恶魔展开了战斗。他竭尽全力去摧毁三样圣器,第一样是皇冠,第二样是一个冠军奖杯,第三样是一只有剧毒的眼镜蛇,最终终于战胜恶魔,取得了胜利。

  我读完了这篇文章,心里想,哈利波特每一次遇到困难时,都能勇往直前,永远不会后退;每一次遇到困难,他都去勇敢地面对,用智慧去战胜他们,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3

  我和表哥多次看过《哈利波特》系列电影,一直不明白表哥为什么对哈利波特如此迷恋呢?直到我向同学借到《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废寝忘食地读了三遍,才明白这本书的魅力所在,所以我要向没读过的同学们推荐一下。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从小父母双亡的哈利波特在姨妈家长大,受尽了表弟的欺负,直到他父母的好朋友带他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哈利才知道自己是巫师的后代。哈利在魔法学校里如鱼得水,认识了善良、正义、爱打抱不*的罗恩和赫敏两个好朋友,他们整天骑着飞天扫帚、打着魁地奇、学着神奇的魔法,直到有一天他们知道魔法学校里藏着一块神奇的魔法石,可是有坏人想要偷走它,于是哈利决定与小伙伴们一起保护魔法石……

  虽然我看过电影,但是电影无法清楚地展现人物的心理活动,而本书作者将人物的心理活动描写的十分生动、形象,让我如临其境,随着人物时而高兴激动,时而”步步惊心“。这本书与其他幻想书不同之处在于,其他幻想书只有天马行空的幻想,不接*我们的现实生活,但这本书取材于我们熟悉的校园生活,又与一成不变的学校生活有所不同,魔法学校里有着神奇的魔法、稀奇古怪的老师、个性鲜明的同学、正义与邪恶的较量等等,一个谜团套一个谜团,我必须忍耐住强烈的好奇心不去翻看最后一页,因为不到最后一刻根本猜不到谁是真正的邪恶人物,这些都是最吸引我的地方。

  同学们,你想领略魔法的神奇吗?那就和我一起遨游《哈利波特》系列丛书吧!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4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所感知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了牺牲。为了祂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祂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咒语。祂选择了不伤害。结果,祂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祂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祂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祂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5

  晚上,我躺在被窝里,回味着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长篇小说《哈利·波特》慢慢地闭上眼睛,书中许多感人的情景一幕幕地浮现出来。

  你看,哈利的表哥达力津津有味地吃着冰淇淋,但过生日的哈利波特却擦着车窗,修整草坪,整理花圃。烈日当空,可是哈利却能有滋有味地干活,还唱着《生日歌》。

  我不由得想到了我自己的生日,以往,每次我过生日,妈妈总是忙得不可开交:给我买好生日蛋糕,为我精心准备礼物。而我这个“小寿星”却总是不知足,不是嫌蛋糕太小了,就是抱怨礼物没去年的多,弄得大家很扫兴。现在看了哈利的故事,我知道了大人都为什么说小孩“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只知道索取却不知道付出,让我感到很惭愧。

  后来,哈利波特拿到了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通知书,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

  在学院里,哈利波特帮助着魔法学院的每一个同学,还与伏地魔对抗着,最后终于获得了胜利。

  谢谢你,哈利波特,你让我知道了怎样快乐地做人。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6

  我要介绍的书是:《哈利波特-神秘的魔法石》,作者是:J.K罗琳,这本书里的哈利波持,十一岁时,被阿姨一家当成怪胎,经常满屋子躲避表哥达力的追打。他一直以为自己只是个*凡的小男孩,直到一封又一封的神秘信件,带他进入充满神奇的魔法世界,而他的身世与魔法石的秘密将同时解开。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妙丽,她有一头亮咖啡色的卷发,她不仅外表美丽,也是班上的高材生,她的机智常常帮哈利与荣恩解决困境,也帮这次的谜团解开,她的聪明机智,让我也好想和她一样。

  他们觉得稍稍有些美中不足,但就像荣恩所说的:“人生本来就不可能事事如意”,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也让我很惊讶,因为*时笨笨的荣恩,竟然会出这番话,真是让我难以置信啊!

  我觉得这本书想传达给我们的道理就是;“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不逃避,就如上一段荣恩所说的“人生本来就不可能事事如意”,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不过我相信只要勇敢面对,就能化险为夷,所以我和哈利学*,学*如何解决困境,如何运用勇气与智慧助朋友。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7

  哈利波特自幼就失去了父母,一天晚上,他神秘得出现在他的姨父家。在姨父家,哈利过着整天被欺侮的日子,直到哈利十一岁生日那天晚上,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守门人海格把他带走了,哈利的魔法之路就这样开始了。

  哈利到了学校,会移动的楼梯、咧着嘴的分院帽、活的肖像、四处游荡的幽灵和打人柳等等,一切都是那么令人不可思议,让他感到新奇,并深深的印到了他的脑海里。同时,他还交到了两个值得信赖的好朋友,一个是笨呼呼的罗恩。韦斯莱,一个是美丽聪明的赫敏。格兰杰,他们互相帮助,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当然,学院里也有一些坏孩子,就像新生德拉科。马尔福等人,给哈利带来一些麻烦。

  哈利身上的优点很多,比如善良,对人友爱;有正义感,而且勇敢;有团队意识,经常帮助同学;充满好奇心,热爱学*。我想,很多看过这本书的人,都很在乎哈利的魔力。虽然哈利波特有魔力,但是还有一种魔力就是母亲生前对他的爱,不然他不会躲过那场灾难。就是那场灾难给哈利额头上留下了那条永远无法磨灭的闪电形伤疤。

  哈利波特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的地方。一个人只有勇敢没有用,还要有正义感。成功的人都会有一个团队来合作。交到朋友和团队意识是必不可少的。当今社会已经有很多像哈利波特这样的人了,希望这样的人会越来越多。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8

  若有人问我最喜欢哪套书,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哈利·波特》,非他莫属,用网络上的话叫——“哈迷”。

  读了《哈利·波特》,我才觉得我对西方文化的无知。我以前从来都不知道会喷火的迈拉喀,让人觉得恐怖的摄魂怪,直视对方就能把对方置于死地的蛇王……

  书中不仅有一帮令人敬佩的神奇动物,还有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男女巫师。这是一个我从未涉及到的魔幻世界:模样虽然不太中看,但是非常令人佩服的疯眼汉穆迪;英俊潇洒,哈利·波特最喜欢的教父——小天狼星;还有热情好客,虽然不是很富有,但非常善良的韦斯莱一家,调皮的韦斯莱兄弟,全年级第一的赫敏,令人尊敬的阿不思·邓不利多教授,严格的麦格……这些人物都是这部作品里的灵魂。

  我并不讨厌这部书的坏人,相反,觉得那些反派人物很可怜。伏地魔虽然残害了那么多人,那样令人害怕,但也不能怪他。他的外祖父,斯特莱林的传人,是出了名的暴力、贪婪。而他的父亲,仗着家里有钱,非常势利。伏地魔变成如此,我也不奇怪。再说他的母亲从小就抛弃了他,让他在孤儿院过了11年……

  哈利·波特的死敌——德拉科·马尔福,他们虽然仇恨对方,但是,马尔福不是受了伏地魔的压迫才如此吗?在邓布利多危在旦夕的时候,他不是也没有杀邓布利多吗?这是他的良心与忏悔,他并没有那么邪恶……

  而哈利·波特,是最令我佩服的一个人。他的精神与勇气,超出我的想象。他不顾权利、金钱、欲望,终于完成了他的使命——打败伏地魔,这是何等的勇气呀!这就是《哈利·波特》神奇的地方,它真的具有非凡的魔力!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9

  这本书写了哈利波特收到邓不利多的信上面写邓不利多来接他去上学,中途来到了邓不利多一个老同学那里去说服他到学校里去教书。后来,出人意料的是邓不利多竟然让斯内普(经常刁难哈利的一个人)当了黑魔法防御术的(哈利最拿手的一门科目)的教师。哈利在储藏室中得到了旧的魔药书,它的上任主人是“混血王子”,在它的帮助下哈利的魔药成绩一升再升并获得“魔药奇才”的称号。哈利发现马尔福(一个爸爸是食死徒的坏小子)有点奇怪,哈利想揭穿他,但没成功,一直到马尔福把坏人引到了学校中,死内普杀死了校长——邓不利多,才让所有人发现了他们的阴谋,但为时已晚。

  我认为哈利很勇敢,在面对坏人时毫无恐惧只感,而是奋力拼搏。如果是我说不定已经躺在地上装死或吓晕了。但我更羡慕他是一个巫师,他有一根魔杖,而我顶多把钢笔甩来甩去。我甚至做梦也会梦到我有一根魔杖和他们一起去打倒坏人。

  如果我是一个巫师(成年了的)而且有一大堆金加隆上班不怕迟到了,一下子瞬过去了,还可以买一大堆魔法世界中稀奇古怪的东西来玩。甚至可以和哈利波特一起对抗坏人。

  上帝啊,快实现我的愿望——成为巫师吧!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10

  你是否相信,死亡与重生是相互关联的?

  在读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后,我相信了。这种似乎不可能的微妙的关系,其实存在于《哈利·波特》一书里的每个角落,并且影响着书里的主人公与书外的读者。

  当哈利躺在校长办公室的地板上,看到了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思想,哈利想要冷静地去被伏地魔杀死时,他似乎是走向了死亡。“死会疼吗?他对活的愿望总是比对死的恐惧要强烈得多。”罗琳女士把人们对死亡的想法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其实哈利是走向了重生。他差点就被伏地魔打死了,然而恰好是伏地魔将哈利心中的伏地魔灵魂碎片消灭了。伏地魔帮忙哈利走向了重生,重生后的哈利是属于自我的,完完全全属于自我的。

  难道这种关系只存在于哈利身上吗?不是的,像伏地魔,他渴望得到永生,谁不渴望永生呢?可是伏地魔太敏感,太残酷了,他能够为了得到老权杖的认可,杀死他的手下。因为伏地魔的盲目,不择手段,对永生的过分追求,他才在“不死的男孩”哈利的魔杖下走向他所恐惧的死亡。

  在《哈利》里,更神奇的还有期望。在伏地魔打伤了哈利使他昏迷时,人们以为哈利死了时,凤凰社的纳威·隆巴硕冲出人群攻击伏地魔。虽然他打可是伏地魔,但这表现了凤凰社对战胜黑暗的不懈努力。伏地魔以为战胜了哈利他便胜利了,打消了凤凰社的一切期望,可他恰恰错了。凤凰社的期望与热情是打不倒,哪里有黑暗,哪里就有凤凰社所发射出来的光芒。期望会死亡吗?我想大概会吧。可是期望更会重生,并且更耀眼。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11

  魔法,魔法!

  虚幻的事物在这里变成了现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与普通麻瓜(不会魔法的人)住在一起,分享着整个世界。与以往的奇幻小说不同,罗琳通过魔法与现实的连接让我们真切感受到了魔法,仿佛伦敦国王十字车站第九与第十站台之间的灰墙真的可以通往一个隐秘于凡世之外的仙境。

  猫头鹰穿梭送信,孩子们骑着飞天扫帚比赛,国际象棋可以自行思考,画像中的人物可以来回走动串门……每个人的童年里都有这样的梦想:挥一挥魔杖,念几句咒语,就可以实现愿望。毫无疑问,《哈利·波特》满足了我们潜意识里的渴望。

  然而,这并不是古典神话,魔法世界也有自己的规则。所以,枯燥的魔法理论一样需要背诵,毕业考试一样让人神经紧张,食物不能凭空变出,人也不可以死而复生。作者给现实披上一层华丽的外套,我们就轻易沉浸其中了。

  可是,那些看不透,理解不了的道理,也随着这一本一本的书,给我拨开了迷雾。作为现实世界的另一个版本,罗琳用另一种笔调,告诉了我一些关于成长的故事。

  总要面对的阴暗角落,“每个人都能从镜子里看见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但是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这是一个爱的世界,

  “哈利,尽管伏地魔非常强大,但是你拥有一种他一生也不能理解,不能知晓的能量,那就是爱。”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12

  我有许多喜欢看的书,比如说:《小狗钱钱》、《老鼠记者》、《小屁孩日记》、《俏鼠菲姐妹》……可是我最喜欢的,就非《哈利·波特》莫属了。

  我从三年级开始看《哈利·波特》这一套书。一开始,我觉得这套书很乏味。一个胖表哥欺负一个戴眼镜的瘦弱表弟,有什么好玩的?居然有这么多人喜欢它?所以,我就把它扔到一边,不看了。于是,我妈妈就看起了《哈利·波特》。她每次看完一点,就说很好看,想让我继续看。我想:可能只是开头有点儿不好看吧,我试试先看看后面的吧。然后我便跳过了开头的几章,读起后面的来了。结果一发不可收拾,马上超过了妈妈,读完了第一本。我又回头看了前面那几章,发现也没有那么无聊嘛!随后我又读完了第二本、第三本、第四本……再如痴如醉地把每一本再读一遍。最后,我一到八本各看了六遍!

  在我读它们的每一遍中,我总能发现新东西。现在,我可以把每一本的内容背的滚瓜烂熟。书中的每一个地点和人物我都记得,可以把它们倒背如流。我最喜欢别人问我关于《哈利·波特》的问题。我很享受回答别人的问题的时候的感受,因为我为他们能知道更多《哈利·波特》的知识而感到高兴。不过,当我问别人关于《哈利·波特》的问题而他们答不上来时,我就会说:“你这都不知道吗?”虽然我知道有些问题的确很难。

  我有一个愿望:我希望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爱上《哈利·波特》。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但不管如何,我都是最顶级的骨灰级哈迷!我也很敬佩《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我希望我长大也能成为像她一样的作家,写出这么好看的小说!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13

  我一口气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它将我带入了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了这段旅途之后,许多新的思想一拥而,使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一个受千万孩子喜爱的名字。他,一出生就被可恶的伏地魔给诅咒了,他的妈妈为了救他,牺牲了自己,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疤。善良的邓不利多教授将他放在了麻瓜世界,并让得思礼夫妇收养了他。直到海格来找他,告诉了他的身世,蒙在鼓里的哈利波特决定离开得思礼夫妇,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就这样,哈利波特开始了他的魔法旅程。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读书,他结识了两位好友——罗恩、赫敏,也树立了死对头——马尔福。后来他发现了魔法石,还一举挫败伏地魔,还因为他们这个铁三角格兰芬多学院赢得了学院杯??????

  福楼拜曾经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使一切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勇敢的面对困难,顽强地与伏地魔战斗。我们要相信“车道山前终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这句话,唯有经过无数挑战的人才能成功,正如溪水流向大海时,有阻碍、不*,才创造出了美妙的歌声。我们的道路是曲折的,不*坦的,但是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我们要向哈利波特学*,做一个勇敢面对困难,挑战困难的人。

  在现实生活中,我经常会遇到一些挫折,而害怕去面对。一次,我独自在家。不知怎么的,这一天家里静的可怕。忽然,我听见家中“砰”地一声响,我立即躲到棉被里。过了一会儿,我爬起来,向四周望了望,什么也没有。哎呀,根本就是我多虑了。看!我是多么地胆小。在学*上,我最大的毛病之一就是上课不敢举手,因为我怕回答错误。其二就是担心上课时老师叫到我回答问题,因为有时我还没有想好如何回答。自从我读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后,哈利波特给了我一些勇气和信心,他让我不再那么胆小,无信心。

  书中最吸引人的就是那些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是那么叫人赞叹不已。书中有许多的伏笔,谁又能想到那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故事情节中。哈里波特的这个男孩的形象,深深的映在了我的脑中,他的勇敢、对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不令人赞叹!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14

  一个大难不死、大名鼎鼎、总有人想害他的男孩儿,他叫哈利波特。

  他所在的魔法学校——霍格沃茨,最有名的魔法学校,也是怪事最多的魔法学校,准确的说,是哈利身上的怪事太多了。在他三年级的那年,他从《预家日报》中得知:一个叫小天狼星布莱克阿兹卡帮的囚徒,仅仅用了一条咒语就杀了四十五个麻瓜,而且,是伏地魔的得力干将,因此许多巫师和麻瓜都怕他。

  就在一天,哈利和他的朋友在一家酒吧里遇见了海格,从海格那里得知:小天狼星还是哈利的教父,小海星彼得是哈利父母的朋友,在一天,小天狼星杀了彼得还要杀哈利,海格后悔一直把小天狼星当朋友。

  才过了没几天,哈利和他的朋友都遇上了小天狼星和斯内普,这时他才明白:小天狼星不是伏地魔的干将,而彼得才是,在那天,小天狼星压根儿就没杀彼得,是那些麻瓜造的谣言,然而,彼得就是那个整天跟在罗恩身边的老师斑斑。

  这才明白: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可是他们本想洗清小天狼星的罪名,把彼得送进阿兹卡班,但没成功,不过,小天狼星还是没被抓,可悲啊!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自己听到的一些事情,不一定是真实的,一定要先自己判断或问一些可靠的人,做下错误的判断,也许,你会失去你不该失去的。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15

  在寒假期间妈妈给我买回了英国女作家罗琳写的一整套系列小说《哈利波特》,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

  可怜的小哈利在一岁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而后他神秘的出现在了德思礼夫妇家的门口。哈里在德思礼姨夫家饱受欺凌,姨夫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经常对哈里拳脚相加,十年来,哈利从未过过一个生日,就这样,他度过了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

  但在十一岁生日的那天遇到了一件奇特的事情,有人邀请他到神奇的不可思议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在这里他不仅学会了许多本领,还交到了朋友,并学会了飞行,甚至可以骑着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打魁奇球。在这里,他意外的得到了他爸爸的隐形衣,他发现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魔力。

  当哈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了一年后,在德思礼姨夫熬过了一个无比痛苦的暑假返回学校时,遭受了种种磨难:新来的吉罗德洛哈特教授的装腔作势让他作呕;游荡在女盥洗室里的幽灵“哭泣的桃金娘”搅得他不得安宁;低年级的小女生金妮向他投来的关切目光常令他尴尬不已;小男生科林克里维的跟踪又经常使他落荒而逃……

  但是,这一切仅仅是灾难的序曲。正如多比所预言的,哈利遭受了种种磨难,经历了种种危险,难解之谜又使他焦头烂额,霍格沃茨的学生接二连三的变成了石头,这一切是否与传说中的密室有关?哈利面对种种灾难,毫不畏惧,决心解开谜底。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番曲折,哈利终于揭开了谜底:这一切都是因为五十年前学生时代的伏地魔汤姆里德尔。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实用5篇(扩展2)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实用十篇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1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武器。《哈利・波特》,一本大爱之书。――题记

  一个黑发小巫师,眼镜下绿眸熠熠闪光,手持魔杖,把你带入梦幻般的魔法世界。他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著作。它一共分为七部,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一个为非作歹的黑魔头伏地魔东山再起,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小伙伴,还有一些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努力抗战伏地魔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是哈利・波特,因为他充满正义感、不屈不挠、永不言弃、勇敢坚强。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伏地魔骗哈利,让哈利以为教父小天狼星遇到了危险。哈利信以为真,于是,就和同伴们去了教父受伤的地方――魔法部。到了那儿,哈利才知道自己受了骗。在跟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的同伴们都受了伤,哈利又要保护同伴们,又要跟伏地魔和食死徒作斗争,甚是艰难。可是,哈利没有为此屈服,一直坚持战斗,请看:“他们在他后面跑着,把桌椅弄得满天飞却不敢朝他施魔法怕把预言弄坏。他朝着那扇唯一开着的门跑去,这是食死徒们来的时候走的门。他心里暗自祈祷纳威会和罗恩待在一起,并找到解救罗恩的办法。他进入了一间新屋子,并感到地面消失了……他顺着陡峭的石壁跌落下去,最后仰面朝天的落在地面上。整个房间充满了食死徒的笑声;他抬起头来看见五个在大脑室的食死徒正向他靠拢,与此同时,更多的从其他走廊里出现并向他走来。尽管他的腿颤抖得很厉害,哈利还是站了起来……”终于,校长邓不利多率领凤凰社赶来了,救出了哈利。

  看在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伏地魔占领了魔法部,食死徒们到处追捕哈利,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被迫大逃亡。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吃不饱,不能得到外界消息,每天都要换地方露营。尽管这样,哈利和朋友们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寻找能杀死伏地魔的魂器和圣器。

  在哈利・波特系列中,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伏地魔了,同时也为他感到惋惜,他既相貌英俊,又法术高强,为什么比不过哈利?因为他不懂得爱,不懂得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只知道用高超的法术去杀害别人、威逼别人,而不是用爱心去征服别人。正是爱,哈利的母亲为哈利献出了生命,使哈利得到了强大的保护,使伏地魔想尽一切办法都杀不了哈利;正是爱,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能同心同德,不离不弃,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劫难。正是爱,使得所有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众志成城,战胜敌人……是啊!邪恶怎么可能战胜正义,战胜爱呢?伏地魔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

  写到这儿,我多么想手持魔杖进入巫师世界,与哈利一起挑战伏地魔呀!

  我读《哈利・波特》,不但得到了快乐,还得到了人生哲理。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2

  在如今,这个科技发达的世界中,我们成长得比较快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较强,自然不会喜欢古板的影片和书籍,而许多国产片和书籍只重教育不重娱乐,异常古板,更甚的是:故事全无新意,看了前面就会猜到后面的内容,很明显,这是把教育摆在了第一,内容也太幼稚了!其实,每个孩子都希望能看到优秀的国产片�p看到适合我们的好书籍,不喜欢空洞的说教。

  所以,我希望中国文坛能多提供一些适合我们看的书籍�p影片,让我们有好书读,让我们不会“只为读书而读书!”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3

  早晨,我来到书柜前,翻开一本名叫《哈利・波特》的书,看着看着,这本书深深地把我吸住了,仿佛“嗖“地一下把我带进了一个魔法世界。

  在魔法世界里有一个出生于魔法世家,棕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书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讲述着一个神奇的故事。所有的虚幻都变成了事实,这儿有妖精,有巫师,有精灵,还有恶魔,画像里的人会动会笑,还会说话。但他们都分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就是这本书的主角。整本书主要讲述了哈里・波特和自己两个形影不离的朋友,一个是麻瓜家庭出生的赫敏・格兰杰,虽是麻瓜出生,但在学校中可是排名第一的,可真是令人佩服。另一个则是纯血统――罗恩・韦斯莱,他们在霍格沃茨七年学*生活中的冒险故事。

  《哈利・波特》这本书让我从中明白:生活当中难免遇到挫折,这是必然的,然而我们要不畏前方的崎岖坎坷,努力向光明迈进。人的性格有善恶之分,我们必须一时之中哈利有些心动,因为他没有他父母的一点记忆,但到最后,哈利做了明智的选择,不相信佛地魔的胡言乱语,我想他父母在天之灵一定会引以为傲。我们必须向哈利学*,路是我们走的,而正与邪,选择在自己。聪明伶俐的头脑用在不同的地方,效果显然有所不同!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4

  小伙伴们,给你们推荐《哈利・波特》系列作品,此书销售势头一浪高过一浪,形成了一次比一次猛烈的“哈利・波特”飓风,被视为出版界的一个奇迹,而“哈利・波特现象”也成为众多专家学者们热议的话题。

  作者乔安妮・凯瑟林・罗琳(Joanne Kathleen Rowling)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她经典之作《哈利・波特》系列。她的童年,戴着眼镜相貌**的女孩,非常爱学*,有点害羞、流着鼻涕、还比较野。

  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从步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开始。

  第二部《哈利・波特与密室》:开学第一天,魔法学校里就怪事连连:守门人的猫和几个学生受到某种可怕的力量的攻击而石化,事发现场留着鲜血写的密室已被打开……

  第三部《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前往霍格沃茨的特快列车如期出发了,然而学生们却在列车上遭遇了一种恐怖的生物――摄魂怪。它们以人类的快乐情感为食,凡是在它们出现的地方,所有人都会感到周围异常冰冷、黑暗,并且感觉自己所有的快乐都被吸走了……

  第四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在开学典礼上校长邓布利多宣布了一个重大消息,中断了一百多年的三强争霸赛今将在霍格沃茨举行,届时将由一个神奇的火焰杯从欧洲三所最大的魔法学校(霍格沃茨、布斯巴顿和德姆斯特朗)各选出一名勇士比试三种项目,胜者将赢得三强奖杯。由于比赛充满危险,按照规定,只有年满十七岁的学生才有资格报名。但意外发生了,火焰杯选出了代表三所学校的三名勇士之后,竟然喷出了第四名勇士的名字――哈利・波特(未足年龄)。这是一个巨大的阴谋,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第五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他在学校以外当着非魔法人士(麻瓜)的面使用魔法,收到魔法部的开除信。哈利希望魔法部部长康奈利・福吉主持的对他的审判会上为自己辩护,而康奈利则想让哈利永远离开。但哈利最后被宣告无罪,这多亏了霍格沃茨令人尊敬的校长邓布利多的干涉。而哈利回到霍格沃茨后,也第一次感到了不安。他听说大多数巫师都被误导认为他与伏地魔的交手是一个彻底的谎言,哈利的诚信受到了质疑。

  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和阿不思・邓布利多成功说服了霍拉斯・斯拉格霍恩重返学校,担任魔药课教师,而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则如愿以偿,成为了黑魔法防御课老师。在第一节哈利・波特还没发到书的魔药课上,霍拉斯・斯拉格霍恩借给了哈利一本旧的魔药课课本。哈利发现,这本旧课本上面签着“混血王子”这个名字,此外这本书上还有很多笔记。而哈利靠着这些笔记取得了甚至比赫敏・格兰杰还要优秀的魔药课成绩。

  《哈利・波特》是作者乔安妮・凯瑟林・罗琳(Joanne Kathleen Rowling)给我们带来的奇幻盛宴,不看会后悔噢……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5

  在遥远的西方国家,有一座神秘的9 3/4站台,这里的列车可以通往一座魔法学院―霍格沃茨,而一切的故事也要从这里说起。

  哈利原本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直到他接到来自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入学通知书,一切都变的不一样了。在这里他认识了很多朋友,见识了许多事情,最终在众人的帮助下,成功的击败了当年杀害他父母的凶手―伏地魔。

  这本书里所发生的故事精彩至极,读过之后让人回味无穷。通过这本书我能感受到他们就是一群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我能体会他们的情感,感同身受他们的爱恨情仇。我看书的过程就是和主角并肩作战的过程,故事结束了,我悬着的心也随之放了下来。

  我之所以说我真切的感受到他们是一群有血有肉的活人,是因为他们的形象让人感到亲切:哈利勇敢,自信,大无畏;罗恩忠诚;郝敏聪明;韦斯莱兄弟顽皮。他们优点突出,但也都会犯错,都有另一面,哈利有时也会感到焦虑和无助,理性的郝敏也有崩溃的时候,随性的韦斯莱兄弟也有认真的一天。

  综上所述,这是一本让人看了就放不下的书,也许它也有不完美的地方,但它始终吸引着我。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6

  我从小到大,看过上百本书,最令我回味无穷的要数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与火焰杯》。

  本书讲了哈利波特在霍格沃兹魔法学院经过了三年的磨炼和学*,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新学年开始前,哈利、罗恩和赫敏一起去观看精彩的魁地奇世界杯赛,无意间发现了消失了十三年的�\魔标记。三个好友之间的友情一波三折,忽晴忽雨。哈利本想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四年级学生,可哈利注定不能**常常。哈利渴望在三强争霸赛中战胜自我,完成了三个高难度的任务,可是这原本就是场阴谋。哈利必须在这场敌强我弱的斗争中战胜邪恶,拯救魔法世界。

  我十分佩服主人公哈利的勇敢,敢和伏地魔做斗争,从来不放弃,他身边的两位朋友也是如此。如果换做是我,想都不敢想与凶暴残忍,**不眨眼的伏地魔作对,早就躲得远远的。看来我缺乏哈利与他伙伴们的正义感,光这一点精神,就值得我去借鉴学*。

  还有他们三人之间的友谊是难能可贵的,虽然也会有吵架或产生争执,可只要同伴有了危难,立马奋不顾身地去营救对方。可不像我和妹妹一吵架,耷拉着脸彼此不搭理,为此可没少挨老妈的批评。看了这本书,对我触动很大,我想我再也不能像以往那样自私自利了,我要用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善待我身边所有的人。

  《哈利波特与火焰杯》是一本精彩刺激又有意义的书,值得大家一看。同学们,你们喜不喜欢这本书呢?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7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所感知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了牺牲。为了�k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k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咒语。�k选择了不伤害。结果,�k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k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k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k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8

  一个长着棕色头发,鼻梁上带着一副宽边眼镜,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的男孩。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和一把能在空中飞行的魔法扫帚。他是谁?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哈里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比如隐形衣,只要披上了它,别人既看不见你的形,也听不见你的声,肆无忌惮的随意走动,却不会被人发现。还比如:那里的信件都是由猫头鹰送的,当猫头鹰把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时,收信人不用看信就能明白信的资料。因为,信会把资料全部读出来。怎样样!很神奇吧?

  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他是个善良、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男孩。当他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他必须会想办法解决。当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不退缩,还机智斗恶。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应对黑暗势力的那种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遇到解决不开的问题时,不管想什么办法,必须要把问题给解决。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不能慌张,要勇敢的去应对。只要坚持不放下,就必须能成功。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9

  这个寒假,爸爸借了几本《哈利?波特》的书给我看,读完后我喜欢上了那个小巫师――哈利波特。

  并不是每一个人出生就可以理解到友谊的重要,我们总是在磕磕碰碰的伤害中摸清彼此的想法与感情。所以铁三角也会发生争吵,罗恩还曾一度离开,可因为有爱的联系,最终大家还是会走到一起。

  这不仅仅是一部小说,作为陪伴我一路成长的著作,它用最简单的方式让我领会到了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那么直白的爱。我开始注意到父亲每天都会变换花样的早饭,开始感谢母亲每晚放在桌边的新鲜核桃仁,开始感谢朋友发来的问候短信,开始开始用心铭记帮助过我的老师,朋友,甚至路人。生活里没有书中的生死,却一样充满着爱。不再埋怨家庭的贫穷,不再叹息星光的暗淡,因为我知道,有那么多爱我的和我爱的人,我们希望彼此能够快乐的生活,而不仅仅只达到是物质上的富裕。我有自己的责任,爱给我力量。不能成为第二个比尔盖茨,不能做第二个撒切尔夫人,至少我可以追求温暖与幸福,享受连威力无比的伏地魔都不能拥有的爱的世界。

  慢慢体会到,似乎人类的每一种知识体系都是对这个世界的描述,只不过运用了不同的语言。比如既可以把一种颜色作为光谱分析,也可以单纯审美的看待其中的情趣。开始不后悔曾经学*理科知识,多了一种思考与认识的角度罢了。

  读了《哈利?波特》,我喜欢上了魔法的世界,让我感到的是哈利和罗恩赫敏他们之间的真挚友谊,他们所经历的种种故事都令我难忘。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10

  有专家认为,《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在情节设置上其实并没有特别的天赋,她的过人之处主要在于她在书中向读者介绍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巨人血统的海格的宠物――挪威脊背龙,居住着许多巫师的村庄――霍格莫德;哈利的爸爸小时侯为了到厨房里偷东西吃,有了一件奇妙的“隐形衣”;惊心动魄的三强争霸赛中恐怖的四条火龙――“中国火球龙”、“瑞典短鼻龙”、“威尔士绿龙”、“匈牙利树蜂龙”等等,使我们的想象力有了自由翱翔的空间。

  J・K・罗琳的高明之处还在于:她所创造的魔法世界和现实生活联系得更加地紧密。就像老爸当年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样,他一辈子希望到英国伦敦的贝克街去一趟,因为那里有他少年时的偶像――福尔摩斯。J・K・罗琳也尽量把《哈利・波特》如此生活化,例如,伦敦真的有一座国王十字车站;而古灵阁则让人会情不自禁地联想到我们身边的银行储蓄所网点门市。

  此外,你可以在J・K・罗琳的魔法世界里看到天地人有机的结合,精气神无处都存在,尽管灾难的阴影随处可见,但光明的曙光总是在闪现,我们从而获得正义的支持,拥有了无尽的希望。

  同时,J・K・罗琳吸收了以前西方的民间传奇的精华,她将最能令人感到恐惧和神秘的角色在书中一一呈现:骑扫帚的巫婆、巫师,向动物发出的独特咒语,人性化的幽灵和千姿百态的怪龙,然后再对这些角色进行加工,让他们在书中变得不再令人感到恐惧和神秘,甚至赋予了他们几分可爱的色彩。

  我知道,现在大多数人都会淡忘纯真的内心渴望。

  三十九岁的J・K・罗琳却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她用自己精巧的笔使每个人都能重新进入童心未泯的魔幻世界:一声奇幻的口令就可穿过画上的一个洞而进入另一番天地(当然也有不灵的时候),巫师糖果店里一样的丰富多采,琳琅满目,那里有“冰耗子”、“果冻鼻涕虫”、“嘶嘶飕飕蜂”,而巫师笑话商店里还有出售“粪弹”、“饱喝糖”和“咬鼻子茶杯”,这些商品我们又好象似曾相识,又像施了魔法般飘渺不定。

  那些五彩缤纷、奇妙丰富的想象――鬼魂们要开忌辰晚会啦,在二楼女生盥洗室居住的哭泣的桃金娘是个自卑的冤魂啦,还有蜘蛛阿拉戈克突然成了庞然大物,居然还能与人顺利地进行交谈;恶贯满盈的伏地魔的一丝阴魂就隐藏在汤姆・里德尔的日记本里;曼德拉草是一些哇哇叫喊的小娃娃,它们长大**了制成药水,就能使石化的人起死回生!神奇的复方汤剂能把你变成另外一个人……

  光怪陆离,诡谲离奇,同时又是这样幽默诙谐,这样饶有情趣,怎么不让我们情不自禁地为作者超人的想象力而惊叹不已。还有书中那种悬念,有的“哈迷”小读者跟我交流说,每到书要结束的时候,简直就是触目惊心,惊心动魄。有时候觉得很恐怖、很阴森,但又有着希望和期待,便会不断被吸引着我们继续看下去。

  《哈利・波特》书中的小主人公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身上所具有的英勇、友爱和诚实等优秀品质是当今社会应当提倡的(我们要建立和谐社会);而以伏地魔为首的邪恶势力所代表的贪婪、凶残和懦弱则与之形成了鲜明的比。美与丑泾渭分明,善与恶是势不两立,故而哈利・波特们不存在妥协的可能性。

  所以,在如今这个网络连接全世界、道德观念渐渐沦丧的社会里,这些来自异邦的可爱的小英雄自然就会受到人们的热烈拥戴。

  事实上,我们的确生活在一个世风逐渐日下、人心逐渐不古、道德逐渐沦丧的发达的社会里。人们对以前所坚信不移的传统道德标准与良好文明风尚产生了怀疑及反思。真假黑白、是非曲直的界限也变得模糊起来。于是,我们这些“游戏一代”寄情于美好空泛的动漫田地,游离于头脑中的魔法世界……

  而在J・K・罗琳创造的魔法世界里,***、假恶丑、正误对错之间的界限是异常分明的。但专家也告诫,如何让这些道德标准对《哈利・波特》的读者所生活于其中的“麻瓜世界”产生影响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那是这样的一个道理:毕竟,哈利・波特生活的自由世界里没有教堂、保守党和童子军。从大英帝国精神一脉传承下来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以及仁慈、高尚、是非分明等价值观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当然,这就是为何《哈利・波特》的忠实读者讨厌另一个作家伊尼德・布莱顿的原因,布莱顿的作品带有浓厚的帝国色彩,而《哈利・波特》却在历史与现实之外创造出一个独特的魔法世界。

  我看了《哈利・波特》,既程门立雪,又温故知新,人物历历在目,故事永不消退,那是因他有淳朴、正直、友爱的的人心,有善良勇敢、不惧邪恶的血液流淌,这些精神永远与我们同在。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实用5篇(扩展3)

——高中生名著读书笔记实用5篇

  高中生名著读书笔记 1

《挪威的森林》已经看了很多遍,每次都会让自己有种淡淡的感伤。我很喜欢村上春树的文字里透露的那种淡淡地感觉,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受。

我看到了: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即有死才有者生,这里并不以死为终结。虽然我们无奈的是每个人都会死,但我们要有面对生活的勇气。

我以路人的眼光来看渡边,所以我看到的是一个真实的渡边。因为年轻,所以忧愁。他对学校这个小社会内部虚假、肮脏也是很厌恶的,但他却也没有去改变这一切的想法,甚至有点逆来顺受的意思,因为他很清楚这是无法改变的,这就是渡边的无奈了。他一直在寻找,对于他自己,对于直子或者绿子,他的苦闷与孤独,与当时的时代背景有关。社会的低迷状态自然使得人颓废,所以我能理解渡边那时的行为。直到最后,渡边才知道了相对于已经失去的,更应该珍惜眼前存在的,应该停止对生者的伤害,珍惜眼前人。

其实书到最后,对于渡边君爱不爱直子这一问题我还是搞不明白。也许那样爱过。那么对于绿子,渡边是爱了?应该是的,因为他对绿子说过他的世界不能没有她。也许那只是一个轻轻的承诺,但对渡边那样一个沉默型的男人来讲应该还是发自内心的。两份爱,一份对那已经消失去了另一颗行星与木月相恋的直子;一份对现实生活中活脱脱的绿子。最后,玲子走了,直子死了,只剩下绿子了。那么渡边是会和绿子在一起的。

我以为这本书是可以拍成电影的,我的脑海中闪过无数个由文字堆砌而成的画面,象流云一般从头顶缓缓而过,勾我叙述这个弥漫着略微的悲伤的故事。然后,我慢慢的地闭上眼睛。


  高中生名著读书笔记 2

《*凡的世界》时光跨度是七五年至八五年。发生地点在广袤的黄土高坡上一个叫做双水村的地方。基本上整部小说是写双水村的变化和双水村的人。在这个十年里,中国又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双水村及双水村的人是中国和中国人民的缩影。在那段年代里,文化革命结束了,***上台执政带来了改革开放。

我不想详细的叙述小说的资料,实际上里面包含了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路遥显然是想用一种现实主义的笔法细致的勾勒出一幅宏大的社会画卷。在里面各个阶层不论性格面貌都栩栩如生的人物我随口都能数出好多。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因为路遥的精湛的小说功底,极其严肃的写作态度,使这部小说具备了作为那一段历史的辅助教材。

显然,我无法做小说评论,这当然是因为水*的原因。但是这部小说给我的教育好处则是一种对农民的深刻理解。现代城市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农民以前过的日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农民此刻和未来他们也不会关心。实际上笔者本人也不曾有过真正的了解和认知。如果要有这种水*的想法恐怕务必经历过农村生活。但是间接知识也能够带给我们启示和触动。这就是《*凡的世界》,这就是《许三关卖血记》。这些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读完这些小说从某个好处上说我们也经历过了那个时代,也曾在田中挥汗如雨。这些书的现实好处在于中国的现状,在于历史的延续,在于未来的展望和我们年轻人自身的提高:对人性的理解,对中国的理解,对构成中国大地那一片片生命陆地的人们的理解。

另外一个方面,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凡。比如说孙少*,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到达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凡的人物里他描述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我是*凡的。这点从孙少*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取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我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取了*凡。

我想,《*凡的世界》的真正好处在于揭示了人的命运、家庭命运、社会命运维系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和谐发展上,尊重规律,变革制度,建设和谐社会才是中国农村、中国期望所在!

  高中生名著读书笔记 3

我看过一本很好看的书,书名叫:《秘密花园》。秘密花园中的小主人公叫玛丽,她是一个相貌丑陋、脾气暴躁,人见人厌的小姑娘。在一次家庭瘟疫中,她的爸爸和妈妈被残酷的命运瘟疫夺走了生命,而她则成为了一个没有爸爸妈妈的孤儿。

我看到这时,总是想问:“这本书里怎么都是一些让人不开心的人或事呢?”我带着这个问题一直看下去,随着看到另一个小主人公狄肯,我渐渐明白了,作者首先采用对比的方法,让我们看到孤单、寂寞、对什么事都感到烦的玛丽,结识到了朋友狄肯之后,渐渐变得开朗、变的漂亮,渐渐地,让我们看到了开朗、快活、漂亮的玛丽。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谊的价值。活泼,爱小动物的狄肯,用自己真诚的心打动了对什么事都烦的玛丽、打动了身患重病对生命不报有任何希望的柯林,使他重新振作了起来。

如果我是玛丽,我也会厌恶所有的人或事,因为在这个家庭里,我的父亲是一个总是不回家的人,而我的母亲也每天去参加各种各样的舞会,根本不在乎我的存在,只让保姆们照顾我,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我感到孤单、寂寞,一个快乐的我渐渐地变成了谁都不理睬、对什么事都感到烦,有谁不会变成这样呢?

我非常喜欢秘密花园这本书,我更加希望拥有狄肯那样宝贵的友情,因为他,这本书的出现,使我明白了友情可以改变一切别人认为改变不了的,甚至可以是自己的人生不是吗?

  高中生名著读书笔记 4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中国历第一部用自话文写成的章回体小说,书中塑造了一百零八将绿林好汉的独特形象。

比如:谦恭仁义的宋江,粗中有细的鲁达,勇猛率性的武松,鲁莽胆大的李逵……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武松。武松赤手空拳地在景阳冈打虎,为他赢得了深广的声誉,也为他赢得了都头的职位。在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之后,他主动到衙门自首。在他杀了蒋门神、张都监和张团练十几口之后,甚至在墙上用血写下:“_者,打虎武松也!”多么敢作敢当的性格啊!这就是武松,一生光明磊落,敢作敢为,富于正义感。我就是喜欢他这种性格。相比之下我很多地方都要向他学*。

有一次,我不小心把老师放在讲台上的杯子摔碎了,当时教室里只有我一人。上课了,我诚惶诚恐地坐在位子上。老师看见摔碎的杯子问是谁打碎的,下面没有人回答。我的头低得很低,脸火辣辣的。当时我想过站起来向老师承认,可是我太懦弱了,我不敢向老师坦白。直到我读了《水浒传》认识了武松,了解了他的事迹,我才知道做人要敢作敢当,这样的人才会赢得别人尊重。《水浒传》给我带来的收货不仅仅是这些。还让我明白了团结力量大等等。

《水浒传》这本书就像春风,吹开了我智慧的花苞。就像雨露,滋润著我求知的心田。它是我的良师,教会我很多道理。朋友们,去读读这本书吧!

  高中生名著读书笔记 5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的一部经典_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

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_。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实用5篇(扩展4)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9篇

  我要介绍的书是:《哈利波特-神秘的魔法石》,作者是:J.K罗琳,这本书里的哈利波持,十一岁时,被阿姨一家当成怪胎,经常满屋子躲避表哥达力的追打。他一直以为 自己只是个*凡的小男孩,直到一封又一封的神秘信件,带他进入充满神奇的魔法世界,而他的身世与魔法石的秘密将同时解开。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妙丽,她有一头亮咖啡色的卷发,她不仅外表美丽,也是班上的高材生,她的机智常常帮哈利与荣恩解决困境,也帮这次的谜团解开,她的聪明机智,让我也好想和她一样。

  他们觉得 稍稍有些美中不足,但就像荣恩所说的:“人生本来就不可能事事如意”,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也让我很惊讶,因为*时笨笨的荣恩,竟然会出这番话,真是让我难以置信啊!

  我觉得这本书想传达给我们的道理就是;“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不逃避,就如上一段荣恩所说的“人生本来就不可能事事如意”,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不过我相信只要勇敢面对,就能化险为夷,所以我和哈利学*,学*如何解决困境,如何运用勇气与智慧助朋友。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所感知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了牺牲。为了祂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祂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咒语。祂选择了不伤害。结果,祂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祂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隐形”。而且,在*,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祂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祂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

  有专家认为,《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在情节设置上其实并没有特别的天赋,她的过人之处主要在于她在书中向读者介绍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巨人血统的海格的宠物——挪威脊背龙,居住着许多巫师的村庄——霍格莫德;哈利的爸爸小时侯为了到厨房里偷东西吃,有了一件奇妙的“隐形衣”;惊心动魄的三强争霸赛中恐怖的四条火龙——“*火球龙”、“瑞典短鼻龙”、“威尔士绿龙”、“匈牙利树蜂龙”等等,使我们的想象力有了自由翱翔的空间。

  J·K·罗琳的高明之处还在于:她所创造的魔法世界和现实生活联系得更加地紧密。就像老爸当年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样,他一辈子希望到英国伦敦的贝克街去一趟,因为那里有他少年时的偶像——福尔摩斯。J·K·罗琳也尽量把《哈利·波特》如此生活化,例如,伦敦真的有一座国王十字车站;而古灵阁则让人会情不自禁地联想到我们身边的银行储蓄所网点门市。

  此外,你可以在J·K·罗琳的魔法世界里看到天地人有机的结合,精气神无处都存在,尽管灾难的阴影随处可见,但光明的曙光总是在闪现,我们从而获得正义的支持,拥有了无尽的希望。

  同时,J·K·罗琳吸收了以前西方的民间传奇的精华,她将最能令人感到恐惧和神秘的角色在书中一一呈现:骑扫帚的巫婆、巫师,向动物发出的独特咒语,人性化的幽灵和千姿百态的怪龙,然后再对这些角色进行加工,让他们在书中变得不再令人感到恐惧和神秘,甚至赋予了他们几分可爱的色彩。

  我知道,现在大多数人都会淡忘纯真的内心渴望。

  三十九岁的J·K·罗琳却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她用自己精巧的笔使每个人都能重新进入童心未泯的魔幻世界:一声奇幻的口令就可穿过画上的一个洞而进入另一番天地(当然也有不灵的时候),巫师糖果店里一样的丰富多采,琳琅满目,那里有“冰耗子”、“果冻鼻涕虫”、“嘶嘶飕飕蜂”,而巫师笑话商店里还有出售“粪弹”、“饱喝糖”和“咬鼻子茶杯”,这些商品我们又好象似曾相识,又像施了魔法般飘渺不定。

  那些五彩缤纷、奇妙丰富的想象——鬼魂们要开忌辰晚会啦,在二楼女生盥洗室居住的哭泣的桃金娘是个自卑的冤魂啦,还有蜘蛛阿拉戈克突然成了庞然大物,居然还能与人顺利地进行交谈;恶贯满盈的伏地魔的一丝阴魂就隐藏在汤姆·里德尔的日记本里;曼德拉草是一些哇哇叫喊的.小娃娃,它们长大**了制成药水,就能使石化的人起死回生!神奇的复方汤剂能把你变成另外一个人……

  光怪陆离,诡谲离奇,同时又是这样幽默诙谐,这样饶有情趣,怎么不让我们情不自禁地为作者超人的想象力而惊叹不已。还有书中那种悬念,有的“哈迷”小读者跟我交流说,每到书要结束的时候,简直就是触目惊心,惊心动魄。有时候觉得很恐怖、很阴森,但又有着希望和期待,便会不断被吸引着我们继续看下去。

  《哈利·波特》书中的小主人公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身上所具有的英勇、友爱和诚实等优秀品质是当今社会应当提倡的(我们要建立和谐社会);而以伏地魔为首的邪恶势力所代表的贪婪、凶残和懦弱则与之形成了鲜明的比。美与丑泾渭分明,善与恶是势不两立,故而哈利·波特们不存在妥协的可能性。

  所以,在如今这个网络连接全世界、道德观念渐渐沦丧的社会里,这些来自异邦的可爱的小英雄自然就会受到人们的热烈拥戴。

  事实上,我们的确生活在一个世风逐渐日下、人心逐渐不古、道德逐渐沦丧的发达的社会里。人们对以前所坚信不移的传统道德标准与良好文明风尚产生了怀疑及反思。真假黑白、是非曲直的界限也变得模糊起来。于是,我们这些“游戏一代”寄情于美好空泛的动漫田地,游离于头脑中的魔法世界……

  而在J·K·罗琳创造的魔法世界里,*、假恶丑、正误对错之间的界限是异常分明的。但专家也告诫,如何让这些道德标准对《哈利·波特》的读者所生活于其中的“麻瓜世界”产生影响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那是这样的一个道理:毕竟,哈利·波特生活的自由世界里没有教堂、保守党和童子军。从大英帝国精神一脉传承下来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以及仁慈、高尚、是非分明等价值观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当然,这就是为何《哈利·波特》的忠实读者讨厌另一个作家伊尼德·布莱顿的原因,布莱顿的作品带有浓厚的帝国色彩,而《哈利·波特》却在历史与现实之外创造出一个独特的魔法世界。

  我看了《哈利·波特》,既程门立雪,又温故知新,人物历历在目,故事永不消退,那是因他有淳朴、正直、友爱的的人心,有善良勇敢、不惧邪恶的血液流淌,这些精神永远与我们同在。

  书名:

  哈利波特神秘的魔法石

  出版社

  皇冠文化出版社

  出版年月:

  二零零零年六月

  内容提要:

  哈利波特是一本广受喜爱的小说。主角哈利是一个从小失去双亲的男孩,他的父母被佛地魔杀害,只有哈利成功的活了下来。他被阿姨收养,在那个家庭生活并不如想像中的温馨,阿姨、达力表哥整天叫哈利做牛做马的',简直把他当成仆人一样。某一天,在哈利生日的时候,没有人帮他庆生。但是,海格出现了,他带着哈利到霍格华兹办入学,哈利就和荣恩、妙丽一起开始冒险。

  读后感想:

  哈利波特的作者运用丰富的想像力,将魔法与现实巧妙的融合在一起。在他的生花妙笔下,霍格华兹里聪明的妙丽、胆小的荣恩、自大的马份、巨大的海格……都各具特色;起伏不断的故事情结,更是让我百读不厌。其中,令我记忆深刻的是,哈利他们比赛魁地奇的那一段。那一段惊险刺激,哈利为了要抓到金探子,他勇于尝试,才让自己的学院得高分。哈利波特的故事让我回味无穷,哈利的勇气更是令我佩服,我真想和哈利坐着魔法扫把,四处去冒险,变成伟大的魔法师。

  一本关于魔法的书,正如他本身所具有的魔力一般,刚刚问世,便与他的作者一同风靡全球。

  他是神秘而充满魅力的。他的神秘正是难以测量的读者的热情高度。他的魅力或许并非是飞扬的文采,也并不是来自于那个我们所无法触及的魔法世界,因为他的影响远远高于那一两个魔咒所产生的效果。作为他的一位读者,我真正从中受益最大的,是一种亘古不变的力量:爱与勇气。

  在那个令我们心神向往的魔法世界中,真正的无敌竟不是魔法,而是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存在的爱。书中的爱与勇气有着多方位的统一,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是一体的。

  当朋友决定要去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时,敢于站在他们面前去阻止他们也是需要一种勇气的。这勇气难道不是出自于对朋友的关爱吗?当朋友被绝大多数人因一件子虚乌有的事怀疑,排斥,可以坚定自己的立场,冒者被连累的可能相信他,这更是一种爱与勇气。当发觉自己的某一项弱点会给集体有损伤时,一次次努力克服恐惧的勇气,真可谓大爱。当面临生命危机时,仍坚持完成他人的遗愿,这难道不是一种爱吗?当被任命做一个人皆诛之,同时可能因被识破而丧命的间谍时,无条件地去答应,这种勇气源自于无言的大爱。当得知自己惟有一死才可换取打败半个世纪的黑魔头的机会时,这仅仅是勇气吗?

  第一次意识到勇气居然有那么多种表现的`形式,而其中的一些竟未曾意识到她叫勇气。细细想来,生活中的许多时候,不是勇气躲在了爱的身后,就是爱把勇气遮住了。而事实是,她们彼此相依了那么多年,无论在哪个时代,在哪个国度,早就融为一体了。难以区分,也很少有人去探究她们。

  在被七本灌满了这二者的书感动后,有很久都对那个世界充满了向往,这分向往,是哈迷们共有的。曾经一度认为这种向往是遥不可及的,却在那些实实在在的经历和感受之后再也没有去怀疑这分向往是属于爱与勇气,也不会去动摇对现实世界的信任。

  那场满目白色的雪灾之后,从背影,从电视,一次次注视那些铲雪者,那些抢修电路的人,那些彼此关怀的陌生人,那些各行各业的人们团结在一起时,心被震撼了。我们不懂魔法,我们手无寸铁,可是,我们的力量,我们的热情,我们的信心锐不可挡。这不是我第一次被感动,但却给了我前所未有的改变。我深信,有爱就有勇气,有勇气,什么都可以做到。

  谁都不会忘记那场天崩地裂,那场天昏地暗。且不说它发生时太多的感动,也暂且不谈第一线的救援有多震撼,单是全国人民的万众一心,各行各业的努力,说上多久都是说不尽的。我坚信,有爱,有勇气,就无惧无谓。

  魔法中的永恒,童话中的永恒,原来都来自于身边的永恒。魔法世界也许只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中,但这种爱与勇气却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当在想象中再次看见现实,有种莫名的亲*,这或许正是《哈利波特》风靡全球的原因吧。

  但同时我们也应从中去真正理解爱与勇气。

  在如今,这个科技发达的世界中,我们成长得比较快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较强,自然不会喜欢古板的影片和书籍,而许多国产片和书籍只重教育不重娱乐,异常古板,更甚的是:故事全无新意,看了前面就会猜到后面的内容,很明显,这是把教育摆在了第一,内容也太幼稚了!其实,每个孩子都希望能看到优秀的国产片﹑看到适合我们的好书籍,不喜欢空洞的说教。

  所以,我希望*文坛能多提供一些适合我们看的书籍﹑影片,让我们有好书读,让我们不会“只为读书而读书!”

  今天是周日,我的作业都写完啦,难得有空闲,我一定要读一本书。

  从拥挤的书架里仔细查阅,我终于找到一本称心如意的好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这本书主讲一岁的哈利失去父母后,寄养在姨夫姨妈家。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还有他们的“混世魔王”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也是对哈利拳打脚踢。哈利的房间是在一个又阴暗又狭小的碗橱里,十年以来,哈利在那里度过了所有的日子。十年来,从来没有一个人为哈利过过生日。但是,在哈利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猫头鹰信使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他去一个他觉得会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在魔法学校里,哈利不仅找到了朋友,学会了在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打魁地球并赢得比赛,还得到一个隐身衣。他发现那里的一切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法石出现了,他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

  看了这本书,让我渴望不*凡的生活,渴望圆英雄豪杰梦。友谊的力量,正义与邪恶之较量,与命运抗争之勇气,在书中都表现的震撼人心。你想知道具体发生什么事吗?自己翻开书仔细去看吧!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哈利·波特》。这次阅读有很多感悟,也有很多感动。

  哈利·波特成了我最敬佩、最崇拜的人之一。

  哈利是一个自强的男孩。他自幼失去父母,在姨父和姨妈的责骂与表哥达力的追打下忍辱偷生。但他并没有绝望,相反,他坚强地活了下来,直到海格把一封信送到他手中。他知道自己是一位巫师,知道自己即将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

  在霍格沃茨,哈利生活得很充实、很幸福。但是,霍格沃茨也到处潜藏着危机。一年级时,有史以来最邪恶的黑巫师伏地魔试图偷窃被严密看守的魔法石,依靠魔法石使他恢复肉身。哈利与他的几个朋友用生命护卫魔法石,伏地魔的阴谋并没有得逞。从哈利不惜一切代价,坚决与恶势力作斗争的事可以看出我们与他的差距。哈利有这样的勇气和胆量,敢于和有史以来最强大的黑巫师抗争,而我看到一只狗都吓得哇哇大叫,哪里有胆量与比我强大得多的人抗争!哈利敢于向邪恶宣战,而我,连向老师指出某个同学的错误都战战兢兢,生怕受到报复。

  哈利不仅有勇气和胆量,更有过人的智慧,他发现房顶上那些“飞鸟”根本不是飞鸟,而是钥匙,从而找到了通过机关的钥匙。他就是依靠这种过人的智慧破解了一道道机关,找到了魔法石。

  虽然哈利·波特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书中的一切也都是不存在的,但我还是相信世界上有这么一个自强、有勇气、有胆量、有智慧,敢于和黑暗势力作斗争的哈利·波特,他也许就在我们生活中,也许就在我们身边。

  哈利波特自幼就失去了父母,一天晚上,他神秘得出现在他的姨父家。在姨父家,哈利过着整天被欺侮的日子,直到哈利十一岁生日那天晚上,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守门人海格把他带走了,哈利的魔法之路就这样开始了。

  哈利到了学校,会移动的楼梯、咧着嘴的分院帽、活的肖像、四处游荡的幽灵和打人柳等等,一切都是那么令人不可思议,让他感到新奇,并深深的印到了他的脑海里。同时,他还交到了两个值得信赖的好朋友,一个是笨呼呼的罗恩。韦斯莱,一个是美丽聪明的赫敏。格兰杰,他们互相帮助,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当然,学院里也有一些坏孩子,就像新生德拉科。马尔福等人,给哈利带来一些麻烦。

  哈利身上的优点很多,比如善良,对人友爱;有正义感,而且勇敢;有团队意识,经常帮助同学;充满好奇心,热爱学*。我想,很多看过这本书的人,都很在乎哈利的魔力。虽然哈利波特有魔力,但是还有一种魔力就是母亲生前对他的爱,不然他不会躲过那场灾难。就是那场灾难给哈利额头上留下了那条永远无法磨灭的闪电形伤疤。

  哈利波特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的地方。一个人只有勇敢没有用,还要有正义感。成功的人都会有一个团队来合作。交到朋友和团队意识是必不可少的。当今社会已经有很多像哈利波特这样的人了,希望这样的人会越来越多。

  我在家里看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

  它主要讲了哈利波特的父母去世后,他神秘地出现在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父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长对哈利拳打脚踢。哈利的”房间“是位于楼口的一个又暗又小的碗柜。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哈利过过生日。

  但是在他十一岁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一个学校——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在学校里哈里不仅交到了朋友,而且还学会了空中飞行,他骑着他的型号为光轮20xx的飞天扫走为他们队赢得了魁地奇比赛,这里从吃饭倒睡觉都充满了魔力。

  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是在书店里,那时是爸爸陪我去的,我逛呀逛呀忽然看到了这本书,我在书店看了一会儿,看着看着,我就入迷了,这里面神奇的内容仿佛让我走进了一个神秘的世界:有飞天扫走,各种各样的课程,还有幽灵,连睡觉的地方都要说暗号才能进去,画上的人还会从画上消失去散步,于是我忍不住要拥有它。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实用5篇(扩展5)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6篇

  哈利·波特,集勇敢与智慧,坚强与自信于一身,为了打败大魔头伏地魔,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接受着挑战,生性坚毅的他在朋友的鼓励支持下从未向命运低过头。在霍格沃兹,哈利学到了很多魔法,然而这些都不是重点,最最重要的是在霍格沃兹他发现了一样最美的东西—友情。哈利从小生活在姨妈家,失去父母他并没有得到更多的爱,他对人间中的温情感受得最早的,要算他与罗恩、赫敏的友情了。他们用一段最最纯真的友情撑起了一片属于他们的魔法师世界。

  赫敏.格兰杰,一个来自麻瓜家庭的孩子,正因为家庭的原因才更渴望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常在潜意识里责怪自己不够美好,但天生的优点就是放得开,不会就此一蹶不振。做事一丝不苟,是个完美主义者,极度的厌恶虚伪与不正当的事。在小说的一开始,浓密蓬乱的头发使我对赫敏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当渐渐走入这个魔法世界后,才发现其实赫敏是一个活泼开朗有个性的女孩,并有着令人羡慕的好成绩。富有正义感的她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帮助哈利通过魔鬼网和逻辑推理。为了找到神秘的密室所在地,赫敏不惜花费更多的时间奔走于图书馆与研究药水的女厕所之间,毫不吝啬自己的能力,只为同伴能够成功找到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她知道丽塔·斯基特是非法的阿尼马吉,随后敲诈她要写文章陈述伏地魔的回归。赫敏并且产生成立邓布利多军的想法,介入了魔法部神秘事务司的争斗,她为此还受了重伤。

  罗恩.韦斯莱,拥有纯正的血统,罗恩与哈利在九又四分之三月台第一次见面,他们一同坐在霍格沃兹特快车的包厢内,罗恩向哈利展示他的宠物老鼠斑斑,而哈利则与罗恩分享零食。在霍格沃兹被分在同一个学院同一间宿舍,这给他们以后的友情夯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赫敏被马尔福羞辱称做“泥巴种”时,他与哈利挺身而出,尽管一点也不清楚自己是否有那个实力打败拥有多种血统高傲的马尔福。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爱棋的罗恩为了证明自己的棋术高超,他“牺牲”了自己,和邪恶的势力对决,冒着生命危险,只为同伴可以前行,毅然选择自己被棋子打昏,最后获得了胜利,使得哈利通过了守护魔法石的巨大巫师棋盘,这难道不是友情的最好的诠释嘛?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他和赫敏被选为葛莱芬多学院的级长,并加入了邓布利多军。

  在哈利组建“邓布利多军”时曾经一度想要放弃,赫敏和罗恩给了他莫大的支持。是的,也许他们就是他的精神力量,也许除了爸爸妈妈,教父小天狼星,邓布利多教授,韦斯莱夫妇可以给他他想要的亲情,剩下的精神支柱就是罗恩和赫敏!自己生日那天会收他们的礼物,圣诞节可以和韦斯莱一家一起度过,还会收到韦斯莱太太亲手织的手套。姨妈一家的冷言冷语让我看到了哈利的不幸,但当看到哈利总是在友谊光环的笼罩下露出久违的笑容时,又觉得他是幸运的!

  在三个主人公还没有真正领悟到友情的实质时,他们间的友情脆弱的像个玻璃瓶,一不小心就会被打碎,他们之间也不是没有发生过什么矛盾,意见的不一致,舞会前的不愉快,个人个性的不和……差点扼杀了刚刚长出的花骨朵!但最终三人的互相理解与包容战胜了“冷战”与矛盾,经历了魔法石,密室,火焰杯,混血王子等一系列不*凡的事后,他们更加坚定那份联系他们之间的纽带,更加团结,致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不可摧。真正的朋友是这样一种人:他们襟怀坦荡,为人正直,有求必应,勇于冒险; 他们能忍受一切,勇敢地牺牲一切,对朋友永不变心

  “One for all .All for one”他们是真正的三剑客!将友谊的精华全都聚集在那朵花苞中,积蓄着强大的力量,等待开花的瞬间,击退邪恶的伏地魔,正义永远会战胜邪恶,友情的'力量足以使魔王折服!友谊就像激情四射的太阳,阳光如瀑布般铺洒开来,所到之处开满了美丽的小花,使那朵曾经娇小的花儿根扎得更稳,茎长得更硬,叶长得更茂,花开得更加灿烂。

  除了亲情,爱情,留给我们最珍贵的就是友情了,高尔基曾说过:“真正的朋友,在你获得成功的时候,为你高兴,而不捧场。在你遇到不幸或悲伤的时候,会给你及时的支持和鼓励。在你有缺点可能犯错误的时候,会给你正确的批评和帮助。”我想说的是真正的朋友并不是一味的说你好话的人,而是那些经常给你带去善意提醒的人,真正的朋友会是在你摔下悬崖的瞬间死死拉住你的人。所以,请珍惜身边的每一个值得我们信任的人,因为他们都是朋友!看见了吗,那朵属于你的友谊之花正在慢慢的绽放……

  最*我读了一本好书,那就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从字里行间中我体会到了真正的友谊、勇敢与智慧,它让我感动。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还是婴儿时,父母就被连名字也不能提的“神秘人”——伏地魔杀害。而他就住在他的姨夫德思利一家楼梯下的碗柜旁。这段时间,他饱受了姨夫姨妈和他们的儿子达力的欺负。然而,他十一岁时的一只猫头鹰的信却改变了他的命运。在一位叫海格的人的带领与帮忙下,经过943车站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被分到了格兰芬多。

  还与认识了两位朋友——赫敏、罗恩;也结下了一位冤家——马尔福。他因为高超的飞行技术,破格进入了格兰芬多的魁地奇队,胜任了最重要的位置——找球手,为格兰芬多赢下了2场比赛,最终一举夺得学院杯!魔药课的教师斯内普对斯莱特林学生的偏心并没有让哈利失去信心,最终还是将斯内普“拿下”。最终,哈利以外地发现了巫师勒梅的魔法石将要遭到“神秘人”的信徒所害时,他们三人——哈利、赫敏、罗恩踏上了寻找魔法石的漫漫路程。一路上因为找到开门钥匙绞尽脑汁;到了下棋才能往前走时,为了大家的利益,罗恩甘愿牺牲;当仅有一瓶魔药能够让大家前进时,赫敏仅有放弃。在哈利与“神秘人”的斗争中差点死亡,幸好被邓布利多校长救起。虽然魔法石是毁了,可哈利和赫敏、罗恩的精神却永远留在我们心上!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哈利、赫敏、罗恩三人的友谊;感动与他们不惜牺牲自我也要为大家的利益着想的精神。哈利、赫敏、罗恩、邓不利多、麦格教授、伍德、艾丽娅……把我领进我奇妙的魔法世界。我第一次读到这样神奇的书,仿佛是一本魔法书,教我念友谊的魔咒,使用勇敢的魔法;给了我一根期望的魔棒,送我一件智慧的巫师袍……他们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和坚持不懈、不轻言放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甚至也有一种想和他们一齐去冒险的欲望。

  我们大家都应当学*他们身上的那种精神啊!

  有这样一个名字,至今仍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哈利波特。

  从小学二三年级接触到《哈利波特》的小说,从此暗暗相信自己也是个魔法师,直到上初中前,我都认为自己的那封信一定是被*海关拦截了……

  哈利波特,那个带着眼镜的瘦弱魔法师。他的出生是场悲剧,却又带来了希望。事情的起源只是一个预言,将他和伏地魔联系在了一起,导致他的父母被杀害,而他从此也被贴上了“救世主”的标签。童年的他住在姨妈家狭小的碗橱中,只有灰尘和蜘蛛与他做伴。瘦小的哈利被表哥一伙人当作练*拳击的对象,被姨父姨妈当作仆人一样使唤,受尽欺负。他经常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奇异事件被关在碗橱中,不能出来。可以说,他的童年是黑暗的,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

  但是,十一岁的生日那天,一封霍格沃茨的入学邀请函从此结束了他的黑暗童年。

  在霍格沃茨学院,哈利波特感受到了爱。罗恩、赫敏,他们是哈利最好的朋友,被称为“梦之队”,他们也会吵闹,也会争执,但总能化解一切的矛盾,战胜所有的困难。多比,巫师界中卑微渺小的神奇生物,但他弱小的身躯中却折射了一种坚韧的渴望。为了自由,它奋力地挣脱束缚。它虽然卑微,但是活得有尊严,在邪恶面前绝不低下高昂的头颅。它让我看到,小人物身上有坚定的信念,执着的追求。我仿佛看到,透过褴褛的衣衫。它的胸膛中有一颗钻石般洁净闪亮的心灵,充满爱和美好的希望。但是悲剧接连的发生,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院长的死亡讯息相继而来,让霍格沃茨陷入了黑暗之下。

  直到现在再次读起《哈利波特》,我都不由赞叹作者罗琳的绝妙的思维,竟能创造出斯内普这样一个忍辱负重的伟大角色。斯内普的一生是一部悲剧,也是一场斗争。他一次次游走在死亡的边缘,拯救了巫师的生命,却从来得不到感谢,只有刺耳的谩骂、诬陷。他是来自斯莱特林的英雄,用生命证明了自己存在的价值,用生命谱写了这久久回荡的绝唱!在临死前,斯内普把这段尘封已久的记忆交给了莉莉的儿子哈利。他凝视着哈利和他母亲一样绿色的眼睛,仿佛又看到了当年的莉莉笑颜如花。他就这样沉醉地看着,看着,直到死去……

  在故事的最后,哈利选择了迎战伏地魔,他给我们留下的印象,已经不再是那个额头上有闪电型伤疤,带着圆眼镜的瘦弱男孩,而是一个勇敢的领袖,他用格兰芬多的宝剑为正义而战,拨开了笼罩着天空的迷雾,让阳光洒满大地,为巫师和神奇生物带来了光明与希望。

  七年,一段魔法界的兴衰史;七年,一个男孩的成长史……哈利波特的故事成就了罗琳,也让我们相信,这样的`一个魔法世界真实地存在。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巫师们依旧挥舞着魔杖,用他们神奇的力量改变着这个我们共同存在的世界。罗琳为这个故事写下了结尾。但是在故事中许多勇敢的人,仍然让我们感动,他们为了这场无法避免的战斗,为了保护那些无辜的人,竭尽所能,甚至牺牲了性命。他们像流星般陨落,却用短暂的生命绽放出最灿烂的美,在黑暗的天幕中留下闪亮的痕迹。点点的星光汇聚成一条灿烂的星河,照亮了魔法世界的未来,也照亮了我们的心房。

  我要介绍的书是:《哈利波特-神秘的魔法石》,作者是:j.k罗琳,这本书里的哈利波持,十一岁时,被阿姨一家当成怪胎,经常满屋子躲避表哥达力的追打。他一直以为自己只是个*凡的小男孩,直到一封又一封的神秘信件,带他进入充满神奇的魔法世界,而他的身世与魔法石的秘密将同时解开。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妙丽,她有一头亮咖啡色的卷发,她不仅外表美丽,也是班上的高材生,她的机智常常帮哈利与荣恩解决困境,也帮这次的谜团解开,她的聪明机智,让我也好想和她一样。

  他们觉得稍稍有些美中不足,但就像荣恩所说的:“人生本来就不可能事事如意”,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也让我很惊讶,因为*时笨笨的荣恩,竟然会出这番话,真是让我难以置信啊!

  我觉得这本书想传达给我们的道理就是;“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不逃避,就如上一段荣恩所说的“人生本来就不可能事事如意”,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不过我相信只要勇敢面对,就能化险为夷,所以我和哈利学*,学*如何解决困境,如何运用勇气与智慧助朋友。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哈利波特》全集。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出生时,哈利波特的父亲就被恶魔“伏地魔”给杀害了,哈利波特的妈妈为了保护哈利波特,而给杀死了。幸存的哈利波特额头上留下了一道人人皆知的闪电型伤疤。

  魔法学校的老师把哈利波特托付给了他的姨夫姨妈。在姨妈家,哈利波特受尽了虐待。后来海格带着11岁的哈利波特来到了魔法学校。在学校里,他结交了两个知心朋友,一起学*魔法。这三个小冒险家对所有的一切都十分好奇,在一次无意的探险中,他们发现了“伏地魔”隐蔽的藏身之所。

  最终,爱的力量使哈利波特克服重重的困难,他终于打败了“伏地魔”,成为了一名十分有名的魔法师。

  最后几页把整本书所要表达的内容表现得淋漓尽致,写出了哈利波特坚持正义,不畏恶势力,敢于承担责任的那种使命感。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凡的麻瓜父母。

  在魔法学校他不仅认识了两位好朋友,还学会了在空中飞,他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在学校把魁地奇。他还得到了一件隐身衣,在那里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魔力,但是一块魔石出现了,他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

  罗恩、赫敏、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相信大家都知道,《哈利波特》一书曾凭借充满悬念的文笔,带给了世界哈利波特狂潮。我也可谓是一个纯纯正正的“哈迷”,不仅沉醉在炽热的字里行间,更多的,是从《哈利波特》这些系列中感受到了书的魅力。

  我曾读过3遍,你不要以为我只是在愚蠢的重复,你知道不,每一遍我都有了更深层的体会,这也许就是“温故而知新”的意义。

  第一遍的时候,是在四年级。那时候的我,语文能力还有待提高,感悟能力还有欠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更多的,是沉醉在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中。或许是因为罗琳女士丰富的想象力,我一开始就被离奇的情节迷住了:当我读到邓布利多校长有一个奇妙的熄灯器时,当我读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壮丽场景时,当我读到伏地魔的残忍时,当我读到善良却帮到倒忙的多比时……我曾捧腹大笑,也曾泪流满面;我曾喜极而泣,也曾心花怒放;我曾垂头丧气,也曾惊愕不已。从那时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

  第二遍,是在五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的语文能力已经明显提高了不少,所以,它的写作技巧更吸引了我。譬如,心理描写:罗琳女士在书中曾大篇幅的描写哈利的心理,写的淋漓尽致,把哈利的愤怒,喜悦,紧张写的惟妙惟肖;又譬如,伏笔:有一个人物让我无法忘怀,那就是斯内普教授,书中在1—6部,斯内普看起来都是一个坏透了的人,他经常针对哈利。而作者在7部中,才透露出,原来斯内普一直深爱哈利,像爱他的妈妈一样……从那时起,我更加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的写作技巧。

  第三遍,便是六年级。六年级的我,语文学的更加熟练,感悟能力也日渐加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也情不自禁想去挖掘一些人物之间的那些细腻的情感,想去感受罗琳女士一些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

  一开始,我被哈利父母对他的爱深深震撼,当看到詹姆为了捍卫住自己的妻儿,而挡在法力超强的伏地魔面前牺牲时,当看到本来不用死的莉莉誓死守住他们的儿子时,我竟然半天说不出话,被这种强大的亲情所感染到了,震撼到了。

  而后,我又被哈利、罗恩、赫敏之间真挚无私的友谊所感动。三个小主角们,在7部中,过五关闯六将,曾一起争夺过魔法石,也曾结伴去密室,还曾救过阿兹卡班的囚徒,更曾进入阴森恐怖的凤凰社。最让人感动的,是他们三人7部中,在森林中吃野草度日,只为了寻找魂器的日子。哈利身负重任,邓布利多交给他的遗愿必须完成。而当他为了同伴而着想,不想让罗恩、赫敏一起和他在与生命开玩笑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们俩早已做出了充分的准备,没等他愿意,已经做好了与哈利并肩作战的准备。我也曾看出,当他们吃着苦涩的蘑菇时,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同伴;当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古灵阁行窃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退缩;当他们与食死徒作战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倒下,他们三人,永远在一起。

  《哈利波特》这本书,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也让我明白了“温故而知新”的蕴意,我爱读《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实用5篇(扩展6)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菁华5篇)

  我从小到大,看过上百本书,最令我回味无穷的要数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与火焰杯》。

  本书讲了哈利波特在霍格沃兹魔法学院经过了三年的磨炼和学*,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新学年开始前,哈利、罗恩和赫敏一起去观看精彩的魁地奇世界杯赛,无意间发现了消失了十三年的黒魔标记。三个好友之间的友情一波三折,忽晴忽雨。哈利本想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四年级学生,可哈利注定不能**常常。哈利渴望在三强争霸赛中战胜自我,完成了三个高难度的任务,可是这原本就是场阴谋。哈利必须在这场敌强我弱的.斗争中战胜邪恶,拯救魔法世界。

  我十分佩服主人公哈利的勇敢,敢和伏地魔做斗争,从来不放弃,他身边的两位朋友也是如此。如果换做是我,想都不敢想与凶暴残忍,**不眨眼的伏地魔作对,早就躲得远远的。看来我缺乏哈利与他伙伴们的正义感,光这一点精神,就值得我去借鉴学*。

  还有他们三人之间的友谊是难能可贵的,虽然也会有吵架或产生争执,可只要同伴有了危难,立马奋不顾身地去营救对方。可不像我和妹妹一吵架,耷拉着脸彼此不搭理,为此可没少挨老妈的批评。看了这本书,对我触动很大,我想我再也不能像以往那样自私自利了,我要用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善待我身边所有的人。

  《哈利波特与火焰杯》是一本精彩刺激又有意义的书,值得大家一看。同学们,你们喜不喜欢这本书呢?

  最*,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哈利·波特》。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因为我喜欢魔法,而且这部书非常精彩:这套书讲得是一个父母双亡的普通男孩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和他的朋友一起刻苦学*魔法,最终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的故事。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三个小青年哈利·波特、罗恩和赫敏一起冒险的故事。

  哈利·波特小的时候父母就被伏地魔给封印起来了,他的姨妈和姨夫把他给收养了下来。在他们家里,哈利·波特遭到了折磨,姨夫把他关在阁楼里,给他剩菜剩饭吃,就连他的表哥达力也整天捉弄他,把他当玩具打,当橡皮泥一样捏。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叫海格的大巨人来到了这里,他把哈利·波特带到了魔法学校教他魔法和巫术。从此,哈利·波特就在魔法学校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虽然在魔法学校里,但是他仍然受到别人的欺负。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讲得是哈利从教室储藏柜里翻到一本魔药课本,它的前任主人是“混血王子”,从此哈利在神秘王子的帮助下成为魔药奇才。校长邓不利多开始了给哈利的单独授课,但奇怪的是,邓不利多却经常离开学校外出。在邓不利多的课上,哈利经历了几段关于少年伏地魔的惊心动魄的回忆,揭开了伏地魔不同寻常的身世之谜。

  后来哈利·波特凭着自己的魔法、勇敢和智慧,战胜了重重困难,打倒了伏地魔,救出了被封印数百年的父母。这本书终于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坚强;什么叫正义,什么叫邪恶;什么叫光明,什么叫黑暗。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要想打败邪恶,并不需要蛮干,而是需要勇敢和智慧。看了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不怕吃苦,面对困难时,不能向困难低头。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所感知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了牺牲。为了祂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祂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咒语。祂选择了不伤害。结果,祂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祂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隐形”。而且,在*,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祂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祂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

  英国女作家罗琳所著的《哈利·波特》四本小说书已风靡全球,书中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奇异经历不得不令人惊讶至极,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哈利和好友罗恩、郝敏一起挥动那神奇的魔杖,骑着光轮2000打魁地奇,哈利学会了许多魔法,还赢得了三强争霸赛。他在学校里危机重重,时刻防备着敌人——伏地魔的毒手……书中的那所学校,成为所有小朋友都梦想的地方。

  读完这四本书,我想如果我也有一根魔杖,那该有多好!我要用我那神奇的魔杖,为人类造福!现在,我们的地球上战争很多。比如“中东战争”、“9·11事件”等。战争使多少无辜的老百姓沦为难民,他们东躲*,饥一顿,饱一顿,真是可怜。如果我有一根魔仗,我要让我的魔杖大显身手!我轻轻一挥,和*的花朵就洒满全球。世界上再也没有战争了,多好呀!

  如今,地球上生态环境正在被破坏,自然灾害频频发生。那些灾害不但毁了人们的房屋、田地,还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痛苦。这时,我一挥魔杖随着一道金色光闪过,世界上每个角落都会变得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那样美丽。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我会用它让地球上的每一个人都善恶分明,有正义感;让那些不文明的人,变得文明;让不爱学*的人能刻苦学*;让懒惰的人,变得勤劳;让不讲卫生的人,变得干净、整洁!让世界充满和*、真情、勇敢和爱!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快乐、幸福!

  合上《哈利波特》,我感触很深,许多思绪一涌而上,让我受益匪浅。

  从小失去父母的哈利,过着饱受欺凌的生活。十一岁时,被神秘地邀请去魔法学校上学。在那里哈利结识了一生的好朋友——罗恩和郝敏。虽然只是十几岁的孩子,但他们齐心协力,用勇敢、信念、毅力和坚持,打败了强大的伏地魔。

  哈利。波特身上有许多优点供我们学*。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他的勇敢。他不仅敢在夜里独自一人穿上隐形衣到厨房里照着魔镜,探索秘密,而且敢到无人敢去、充满危险的森林里帮好朋友守林,为了保护魔法石,他还敢与杀害自己父母的恶魔作斗争。这让我想起一件事:有一天,我看到几个小朋友在公园里打打闹闹,闲着无聊时,还玩起了丢石头的游戏。正当他们玩得开心的时候,突然一块石头改变了方向,飞向了人行道,差点儿砸中一个路人。

  那个人生气地质问:“是不是你们扔的石头?”丢石头的小朋友轻声地回答:“不是我们丢的。”趁路人不留神时,赶紧一溜烟飞快地跑了,边跑边回头看看他有没有追上来。他们一路狂奔,气喘吁吁、连滚带爬地跑出公园。在读了《哈利。波特》以后,我深有感触,哈利在面对伏地魔时是那么勇敢、坚强。而我面对小朋友在玩危险游戏时,却没有勇敢地站出来加以制止,以致差点误伤行人。

  哈利。波特是正义的代表,他那勇敢的正义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如果每个人都胆小、害怕,那么我们的生活将会变得冷漠。这是我读这本书最深的感悟。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实用5篇(扩展7)

——高中生读书笔记菁选

高中生读书笔记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书笔记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书笔记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中生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分享。

  去年知道莫言荣获诺贝尔奖之后,就有各种道听途说地介绍《蛙》怎么怎么写的好,没有读之前,设想过好多种关于它的版本,最后竟没有一种是与原著的情节相符的,想来挺可笑。那是在书店貌似还是紧俏货,第一次读还是手机上下载的,读起来真心不方便,直到网购得了一本,才真正开始认真的读。

  跟着莫言老师去的地方是与现在完全不同的一个世界,我能看到一群以身体器官命名的孩子们津津有味地啃着煤球,跟着“姑姑”走过她年轻时将职业视为生命的宗旨,又被称为“松子娘娘”的光辉岁月,又目睹了她为履行社会主义号召成为了一名为党和人民鞠躬尽瘁的妇产科医生,在她的一生中,迎接过新生命的诞生,也打击过新生命的到来,在她的灵魂里有罪恶,有鲜血,有感激她的人,也有憎恨她的人。她的一生,代表了一个年代的`历史,因为她是社会主义的忠臣。

  读到王仁美的死,忍不住心酸流泪。她的死无疑是一个不该发生的悲剧,那个政策高于一切的年代,若非书中所言,生活在我们这儿幸福年代的人,估计很难体会到,有时候甚至不理解当时的政策如此无情。可是尽管这样,如果没有当时那些政策实在不敢想象如今的中国又该是何种模样。

  读完这本书,心里划了一道口子,不明白当初人们的无知和愚昧,又悲伤着无辜人们的牺牲,心疼着“姑姑”不*凡的一生换来的仅是内心无尽的痛苦,这都是为了一个“忠”。如今,时代进步了,政策也改变了,愿人性在新环境中能得到新的熏陶和提升。世界越来越美好。

  读《春》有感春天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季节,但往往又会给人带来焕然一新惊喜的。在描写春天的文章长廊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朱自清写的《春》了。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

  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吹面不寒杨柳风。”从中,我能感觉到,风是多么地温柔呀!像是母亲的手在抚摸着一样,而且在空气中还夹着清新的土味、酝酿着淡淡的花香。要是能漫步在这种仙界般的美好春光里,一定是舒服极了,惬意极了!此时此刻我真是希望能穿越时空,到达这么美、还充满了诗意的春天去啊!

  朱自清给春天的鸟,“恩赐”了一个美妙的嗓子。“鸟儿将巢安在繁花绿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唤友地卖弄着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跟着轻风流水应和着。”这样的境界,就像在奇妙的童话世界里似的。但是,即使鸟儿的天赖之音再好、再美,也比不上那新春的雨水呀!

  俗话说“春雨贵如油”。“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美好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接着春天,迎接着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直为现在的美好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希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

  请大家就从现在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起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暑假,我和爸爸妈妈去书店买书,妈妈帮我挑了一本书,她跟我说,这本书很好,讲了很多道理,我一看,上面写着“读者”这几个字,我又一看,什么,这么厚一本“妈,这么厚,我要看多久才看得完啊!”我看着妈妈,“没事,慢慢看嘛,反正要让你明白些道理。”

  后来,我就天天看,发现,这本书真的不错,写了很多生活的道理,所以,我每天都要摘抄一些好的名人名言,和一些道理。它一共有八章:第一章放弃是一种选择,第二章与真爱一起跳舞,第三章幸福就在不远处,第四章理想的神秘花园,第五章人性的.光辉,第六章机遇成就完美人生,第七章阳光灿烂的日子,第八章快乐就这么简单。每一章里有许多故事,每一个故事里都有名人名言和道理。

  例如:第一章放弃是一种选择的只用四种感觉,就是讲:乔治·康贝尔患有双眼先天性白内障,小时候,他完全不知道自己看不见,在六岁时,球就要击中康贝尔了,另一个孩子提醒了他,可他还是被击中了,他回家后问妈妈,为什么另一个孩子知道他将被球击中,妈妈告诉了他实情,他妈妈说:“人的5根手指头代表五种感觉,而你只有四种感觉,那你也要用这四种感觉抓住丰富而幸福的生活”康贝尔最终做到了。

  它写了一句名人名言:只要抱着希望,死去的意志会在内心复活。——罗曼·罗兰,也告诉我了这则故事的道理:人生在世,不可能事事如愿,遇到任何伤心、失望的事情,也不要灰心丧气。我们要抱着希望与失望决斗,当勇气与坚决的双手握紧,胜利就已经在我们的手中。

  这是一个关于两个世纪前的事,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产下了一匹小马,小马右后腿上有一个白点代表急速的记号,还有代表厄运的麦穗纹。它的马童给这名小马取名“闪”,并许诺要让他成为风之王,阿格巴认为闪是一匹拉动太阳战车的马。过了几天,母马死了,小马饿得奄奄一息,多亏了阿格巴即使带回了骆驼奶。

  瘦弱,皮肤棕黑的马童阿格巴成为了闪的“母亲”。他每天都细心照料闪,使闪的肌肤越来越健实了。它教自己旋转,冲刺,而且一直跑到自己飞起来为止,读到这里时,我似乎觉得闪已经是飞起来的“风之王”。但接下来的一切遭遇,使一切好运都消失了,但闪依旧是“风之王”。

  俗话说得好,物极必反。正当遭受最残酷的糟蹋时,阿格巴被来自英国伦敦的退休商人柯杰若解救。我读到这时,为善良的柯杰若先生所感动了。现在我们社会上几乎没有一个人会这样,比如说街上有一个老奶奶倒了,在人群拥挤的.潮流中,也没有一个人去扶,都怕老奶奶误会。其实我们应该学会做好事,即使他误会你,但我们没有做亏心事,我们不必害怕如果我们人人都学会帮助别人,社会该多么美好啊!

  记得那次,一直对我态度不好的戴晨思向我借钢笔,我与她*日里关系又不熟,加上她对我的态度不是特别好。我头发一甩,就应了一句﹕“我没有钢笔”事后,我阅读“风之王”这本书时后悔了。柯若杰竟愿意花15个金币买“闪”。天呐,这15个金币完全可以买一只上的马,不必来买当时瘦弱憔悴的“闪”。天啊,我真是太没爱心了,以后不管谁向我借文具我都会借。

  我准备向柯杰若那样乐于助人,做一个有爱心的好孩子。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实用5篇(扩展8)

——高中生红楼梦读书笔记实用十份

  贾府其实就是当时那个时代的社会缩影,在这个微型社会中,每个都是一个社会人,并且百色各异。

  贾母看似慈善,对刘姥姥施恩有加,实则自吹自擂,不过是出”携蝗不嚼”的闹剧,在”上层”人物中最吃得香的秦氏,拍马手段,黛玉视之,指出那些是”贫嘴贱舌”。极善奉承迎合旁人的王熙凤,在黛玉看来,不过是”放诞”,”无礼”。自命清高的”槛外人”妙玉,黛玉也一眼识破了她卸却红妆的虚伪。就连被王夫人认为”识大体”的袭人,蒙得过湘云,却也逃不过黛玉的眼睛。黛玉一语点破她的本质--”我只拿你当嫂嫂待。”于是,黛玉被认为”小性,多心,心窄”,没有大家闺秀风范,不能入选”宝二奶奶”,终成了”世外仙姝寂寞林”。

  黛玉虽为”主子姑娘”,却又被称为”小鸡肚肠”,但她除了一颗痴心外别无其他。她是不谙人情,是恃才傲物,但”芙蓉吹断秋风狠”,不要过份指责她的”多心”,那实则不为她之过,周遭使她不得不多多考虑。

  众钗中可与黛玉之才相比的'非宝钗莫属,她家私雄厚,善于处世,这两点胜过身世可悲而又叛逆的黛玉。她是大家闺秀的典范。她没有木石前盟,却相信金玉良缘。

  初到贾府,便”连下人也都多与宝钗亲*”,赵姨娘也称她厚道。生日会上,她知贾母”喜欢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使”依着意思”去说。蘅芜院她布置得素净简单,给人以恬静的淑女之感,让人觉得节俭。金钏投斗,她帮王夫人解除心中梗结。宴*上众人嘲笑乡下人刘姥姥,独无描写宝钗之笔,是曹翁忘了这号人物,并不然,只是她维持了大家闺秀的仪态。一方面她让王熙凤认为”不干已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一方面又让老太太,王夫人觉得”小惠全大体”。对黛玉的讥讽听若惘闻,让人以为她从不记恨,又在扑蝶误听小红与坠儿的谈话时,扯出与黛玉捉迷藏之谎。她处世的高明与黛玉的清高形成鲜明对比。于是,宝钗被认为”大家闺秀,温顺,识大体”,选上了”宝二奶奶”,终成了”山中高士晶莹雪”。

  对于宝钗,我一直无法喜欢,从情感上无法接受她与宝玉的婚姻。她的处世圆滑,她的性格温顺,在我看来皆是虚伪之举。借由一些小事拉*与黛玉的关系,让黛玉认为与她”情同姐妹”。对待宝玉,更是好之又好,顺之又顺,全然不同与黛玉的猜忌。

  黛玉死时,只说了半句”宝玉,你好……”,便命丧黄泉。如果要我填满这句,我想必当是”宝玉,你好狠。”为何狠心抛弃黛玉,另娶宝钗,这令黛玉情何以堪,一个空有痴心的女子,如果连痴心也化为灰烬,又如何撑得下去。殊不知,这只是王夫人的掉包计,宝玉并非无情,只是一直认为迎娶的是黛玉。

  再说那宝钗,堂堂公侯女,千金小姐,竟顶别人之名嫁给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宝玉掀开红盖头之后,发现林妹妹成了宝姐姐大失所望,就那么把宝钗冰在那儿,不再理会,这叫宝钗又情何以堪。原本”任是无情也动人”,竟落得个独守空闺的下场。思及至此,忽觉宝钗也是受害者,真正害人的则是吃人的封建礼教。

  这时,我方可看出作者曹雪芹是想要通过《红楼梦》,揭示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表达他的生不逢时,怀才不遇的不满与愤怒。

  看了红楼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复。我看见了形形色色的女子,但其中只爱一个黛玉。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好一个娴静如水的颦颦

  我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讲述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为开头引出着一故事——石头记。有以甄隐士为线索开始即结束了整个的故事。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相比之下,应该说,宝钗是一个深受传统思想文化禁锢的女孩,文中也没有提及她究竟是不是喜欢宝玉,只是明示了贾府最高权威元春站在了宝钗的一边。没人会在意宝钗的意见,她和宝玉一样。只是封建贵族制的牺牲品。

  宝玉犯错挨了打,宝钗义正言辞,劝道“你是要改过了罢。”于是她被学者定位封建统治的卫道士。等我们看到了红楼的结局:黛玉的惨剧,宝玉的悲剧,宝钗的闹剧。

  品读之后,就会发现能够受伤也是一种福气,即使是像黛玉那样失恋了,一夜之间老了十岁也不介意,假如能大哭一场就好了。有多少人能像她一样抱着自己的抱负与才华和对宝玉的爱和恨走呢?

  我的意思是:假如有一种人生归宿可以选择,那么,死于伤心,比活在心如枯槁不发芽的灰暗生活里,更合我意。

  林黛玉那种“碧云天,黄花地”的哀愁,并不是空泛无由的,好的感情总是最接*人类美的本质。女子对此的追求要更偏执些,注定也要受更多的苦。

  宝黛二人的故事告诉了我们:感情是一种如此稀缺的资源,除了珍惜,我们别无它法。

  寒假里我读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

  《红楼梦》讲述的是因皇亲而荣华富贵的贾府逐渐走向没落,最后因家庭成员获罪被抄家,终于繁华成空的'悲剧故事。

  《红楼梦》塑造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等生动的人物形象。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林黛玉。林黛玉很有才华,做诗、画画样样精通。林黛玉每次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

  最让人叹息的也是林黛玉,她从小失去双亲,寄居在外婆贾母家,常常为别人不注意的小事而伤心流泪。花开花谢本来就是自然景象,但她却由此而想到人生的悲欢离合、聚散无常。林黛玉遇到伤心事,喜欢用眼泪去麻醉自己,用多疑的心眼去猜疑别人,而不是去寻求解决的方法。有一次,她去找宝玉,因为丫头正在吵架而没有给她开门而猜疑宝玉是否不把她放在眼里,从此常常独自落泪。

  我觉得林黛玉这种性格不是很好,面对不愉快的事情应该先了解清楚,再下结论,朋友之间应该坦诚相待。我想只有这样,不愉快才会消失。

“不读《红楼梦》不算一个合格的中国人”由此可见《红楼梦》对中国的巨大影响。今天,我捧着这本神圣的书,准备专心致志地研读。

《红楼梦》主要讲了弱不禁风的林黛玉到了有权有势的贾家后发生的事。她在贾家邂逅了贾宝玉后却被常被一点鸡毛小事困扰,从此一病不起直至去世。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贾宝玉,他举止大方,乐观向上,才华横溢,重视友情,在我的脑海里刻上深深的印记。有一次,他的好朋友去世,他大哭不止,直到埋葬。我不禁想到我为了一根棒棒糖和同学吵架,比起宝玉连金条银条都不吝惜,我真不应该。

我也为林黛玉悲哀,她是个悲观主义者。黛玉为了凋零的花而哭泣。我觉得花落地上也有它独特的美,且会成为一种肥料,让植物茁壮成长。黛玉却由此伤感地想到了自己的身世,不禁黯然落泪。其实她比起晴雯等丫头的命运好多了,至少还有个外祖母疼她,舅舅、舅母也没说她什么。但她体弱多病导致心胸狭窄,说话有些刁钻,惹得下人也不是很喜欢她。她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只要珍惜了周围的一切,别想一些烦人琐事,她也可以生活得很好。可见一个人要学会知足。那个年代讲究门当户对,黛玉从家庭财产和势力都无法和宝钗相提并论,自己生气就是自己怄自己了。一个冰雪聪明的人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否则外祖母就不会说白疼她了。她是海棠诗社最有才华的女子,我要学*她的才华,却不愿像她一样顾影自怜,无法自拔。

《红楼梦》还塑造了伶俐的晴雯,厚道的袭人,阴险狡诈的凤辣子等形象,每个人的性格鲜明,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取长补短,努力把自己塑造得更完美。

  高中生红楼梦读书笔记 5

  贾府其实就是当时那个时代的社会缩影,在这个微型社会中,每个都是一个社会人,并且百色各异。

  贾母看似慈善,对刘姥姥施恩有加,实则自吹自擂,不过是出”携蝗不嚼”的闹剧,在”上层”人物中最吃得香的秦氏,拍马手段,黛玉视之,指出那些是”贫嘴贱舌”。极善奉承迎合旁人的王熙凤,在黛玉看来,不过是”放诞”,”无礼”。自命清高的”槛外人”妙玉,黛玉也一眼识破了她卸却红妆的虚伪。就连被王夫人认为”识大体”的袭人,蒙得过湘云,却也逃不过黛玉的眼睛。黛玉一语点破她的本质--”我只拿你当嫂嫂待。”于是,黛玉被认为”小性,多心,心窄”,没有大家闺秀风范,不能入选”宝二奶奶”,终成了”世外仙姝寂寞林”。

  黛玉虽为”主子姑娘”,却又被称为”小鸡肚肠”,但她除了一颗痴心外别无其他。她是不谙人情,是恃才傲物,但”芙蓉吹断秋风狠”,不要过份指责她的”多心”,那实则不为她之过,周遭使她不得不多多考虑。

  众钗中可与黛玉之才相比的非宝钗莫属,她家私雄厚,善于处世,这两点胜过身世可悲而又叛逆的黛玉。她是大家闺秀的典范。她没有木石前盟,却相信金玉良缘。

  初到贾府,便”连下人也都多与宝钗亲*”,赵姨娘也称她厚道。生日会上,她知贾母”喜欢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使”依着意思”去说。蘅芜院她布置得素净简单,给人以恬静的淑女之感,让人觉得节俭。金钏投斗,她帮王夫人解除心中梗结。宴*上众人嘲笑乡下人刘姥姥,独无描写宝钗之笔,是曹翁忘了这号人物,并不然,只是她维持了大家闺秀的仪态。一方面她让王熙凤认为”不干已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一方面又让老太太,王夫人觉得”小惠全大体”。对黛玉的讥讽听若惘闻,让人以为她从不记恨,又在扑蝶误听小红与坠儿的谈话时,扯出与黛玉捉迷藏之谎。她处世的高明与黛玉的清高形成鲜明对比。于是,宝钗被认为”大家闺秀,温顺,识大体”,选上了”宝二奶奶”,终成了”山中高士晶莹雪”。

  对于宝钗,我一直无法喜欢,从情感上无法接受她与宝玉的婚姻。她的处世圆滑,她的性格温顺,在我看来皆是虚伪之举。借由一些小事拉*与黛玉的关系,让黛玉认为与她”情同姐妹”。对待宝玉,更是好之又好,顺之又顺,全然不同与黛玉的猜忌。

  黛玉死时,只说了半句”宝玉,你好……”,便命丧黄泉。如果要我填满这句,我想必当是”宝玉,你好狠。”为何狠心抛弃黛玉,另娶宝钗,这令黛玉情何以堪,一个空有痴心的女子,如果连痴心也化为灰烬,又如何撑得下去。殊不知,这只是王夫人的掉包计,宝玉并非无情,只是一直认为迎娶的是黛玉。

  再说那宝钗,堂堂公侯女,千金小姐,竟顶别人之名嫁给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宝玉掀开红盖头之后,发现林妹妹成了宝姐姐大失所望,就那么把宝钗冰在那儿,不再理会,这叫宝钗又情何以堪。原本”任是无情也动人”,竟落得个独守空闺的下场。思及至此,忽觉宝钗也是受害者,真正害人的则是吃人的封建礼教。

  这时,我方可看出作者曹雪芹是想要通过《红楼梦》,揭示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表达他的生不逢时,怀才不遇的不满与愤怒。

  看了红楼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复。我看见了形形色色的女子,但其中只爱一个黛玉。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好一个娴静如水的颦颦

  我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品读着曹雪芹的《红楼梦》,眼前的一切渐渐模糊起来,仿佛来到了大观园。女儿们果然出手不凡,不是男子,

胜似男子。

我欣赏黛玉的执着和勇气----不顾一切地爱上宝玉,但面对宝玉、宝钗的姻缘,她毅然地选择了死亡;

我钦佩王熙凤的精干和泼辣----独自一人,支撑着荣国府这栋摇摇欲坠的大厦;

我喜欢宝钗的稳重和*易----矜持端庄、心地善良、知情达理;

我赞叹探春的精明和聪慧----在大观园里小试牛刀,便有了兴利革弊之效;

……

我也欣赏红楼梦里的诗词。

黛玉的“天尽头,何处有香丘?”缠绵悲凄,风流别致。

宝钗的“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含蓄浑厚,透出一种力的追求。

探春的“玉是精神难比洁,雪为肌肤易消魂”,“短鬓冷沾三径露,葛巾香染九秋霜”,黯然,扣人心弦。

在此中,黛玉和宝玉的故事更令我心动。

只因前生前世黛玉欠下宝玉那几滴琼浆,化成他们今世的姻缘之桥,演绎了一个动人的爱情故事。他们如山护水

、如水绕山般缠绵,蔑视着世俗的眼光,走出天国的迷梦,到地狱里寻找自己的真爱,他们不爱那南面的金山、

西面的银山、东面的铜山,却偏爱那座孤冷的北山,情愿用一生去厮守它的清冷与孤寂。

走在这本让我似懂非懂,朦朦胧胧的《红楼梦》中,感觉就像走在一座长长的、古老的桥上,让我感悟至深,思

索至深……


  高中生红楼梦读书笔记 7

  曾几何时,大观园是何等热闹! 噙蟹啖鹿,九榭十台,以至于“白玉为堂金做马”,固然是富 贵之极。但“热闹”却不是仅靠富贵就能带来的。

  宁荣府的“热闹”来自一群年轻的生命。这抹鲜活清亮的'色彩,多少让贾家周遭的浊气有所消散。或许真是上呛因看不惯丑陋的世界而降下零星的几点美好吧?

  这些水做的肉骨啊! 有的是清溪,单纯得清可见底;有的是莲池,一方荷花荷叶间,沉静而富有生机;有的是露珠,浑然天成,折射着晨光散发出无尽的灵性……有了水,园子就活过来了。那些俗如泥土的家伙只看到“千红一窟” 的粗浅景致罢了。他们不会也不能窥见女儿们的精神世界,他们就不想女儿家有独立的思想。

  如此晶莹的水啊!降在这尘世终是不的不幸。不知不觉,清溪已经枯涸,莲池成了死水,露珠也被毒日头烤得无影无踪。

  据说贾家在一度中落之后还会“兰挂齐芳”,家道复兴。那又如何?园里已再没有那一丝清冽的水了,即便富贵如昨,也断然不复热闹了。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不知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好像每种都有一点。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从一个男人的角度分析,我豁然开朗,这是嫉妒。我在隐隐之中对宝玉产生了醋意。说来也真是惭愧,但是有几个男性看到一个纨绔子弟的周围无缘无故的缠绕着数不胜数的美女而不心酸呢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实用5篇(扩展9)

——高中生的读书笔记(5)份

  《人生》这本书已经读了好几遍了。每读一次,都会被感动一次。一次次地读,一次次地感动,从感动进而到感悟。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甚至影响一生。

  在一个偏僻贫穷的小山村里,知识青年高加林身处穷乡僻壤,却一新向往着城市里美好的生活。在他最落寞最孤苦无助的时候,一位美丽善良的姑娘――刘巧珍走进了他的生活,深深地爱着他,用似水的柔情温暖着他那颗冷漠的心,给了他生活的信心和勇气。然而他们如胶似漆的日子并不长久,一个意外的惊喜,高加林有幸进了县城,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在工作中他又遇到了昔日的同窗黄亚萍,两个人一拍即合,很快打得火热。最终高加林无情地抛弃了刘巧珍,善良的巧珍面对现实,只好在山村里找了一个农民嫁了。天有不测风云,正当高加林与黄亚萍沉浸在幸福之中的时候,正当他们热恋得难舍难分的时候,高加林“走后门”进城工作的事情被告发,他被辞退了,只好无奈地与黄亚萍分手,卷了铺盖卷灰溜溜地回到了山村。

  这部小说写得很好。好在哪里?好就好在反映的都是现实生活,不像琼瑶的小说似乎离我们很遥远。读完这本书,你会感觉到书中的人物好象就在我们身边,高加林似的人物也许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见过,我们不是通常把他们称作“陈世美”吗?这些忘恩负义背信弃义的“陈世美”实在可恶!好在老天有眼,这类人物往往没有好下场。

  高加林的人生经历发人深思。人生中我们都会遇到一些重大的选择,这是现实生活给我们出的“选择题”,在“选题”时一定要三思而后选啊!选错了往往没有改正的机会了,高加林就是因为选错了“题”造成了无可挽回的后果。当他被辞退后,与黄亚萍分了手,回到了家乡,此时深爱着他的巧珍已成为人妻。他变得一无所有了,当他站在大马河桥上,手抚着桥栏杆,想起第一次卖馍返回的时候,巧珍就是站在这里等他的;想起在这同一个地方,他不久前又曾狠心地和她断绝了关系……眼下他又在这里了,可是他现在还有什么呢?他幻想的工作和未来在大城市生活的梦想破灭了,黄亚萍又退回到了他生活的远景上;亲爱的刘巧珍被他冷酷地抛弃,现在已和别人结了婚。他真想一纵身从这桥上跳下去!这一切怨谁呢?想来想去,他现在谁也不怨了,反而恨起了自己:他的悲剧是他自己造成的!他为了虚荣而抛弃了生活的原则,落了今天这个下场!他渐渐明白,如果他就这样下去,他躲过了生活的这一次惩罚,也躲不过去下一次惩罚――那时候,他也许就被彻底毁灭了…… 当高加林再迈步向村子走去的时候,感到身上像吹过了一阵风似的松动了一些。他抬头望着满川厚实的庄稼,望着浓绿笼罩的村庄,对这单纯而又丰富的故乡田地,心中涌起了一种深厚的情感,就像他离开它已经很长时间了,现在才回来……当他从公路上转下来,走到大马河湾的分路口上时,腿猛一下子软得再也走不动了。他很快又想起,他和巧珍第一次相跟着从县城回来时,就是在这个地方分手的――现在他们却永远地分手了。他也想起,当他离开村子去县城参加工作时,巧珍也正是在这个地方送他的'。现在他回来了,她是再不会来接他了……他坐在一块石头上,身上像火烧着一般烫热。他用两只手蒙住眼睛,头无力地垂在胸前。他真不知道往后的日子怎么过呀?他嘴里喃喃地说:"亲爱的人!我要是不失去你就好了……"泪水立刻像涌泉一般地从指缝里淌出来了……他后悔了,可是此时已经后悔晚矣,太晚了!

  刘巧珍,那是多么好的一个姑娘啊,除了没文化几乎挑不出什么毛病。用得顺爷爷的话说,巧珍有着一颗金子般的心,他却把已经到手的金子又给扔了。当巧珍听说加林被辞退了工作,还去村支书家为加林说好话,求村支书给加林谋个民办教师的位置。当得顺爷爷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加林后,加林身受感动,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更加后悔了。小说的最后一段这样写道:

  ……“噢,我倒忘了给你说了!我刚才去明楼家,正碰见巧珍央求明楼,让他去公社做做工作,让你再教书哩!巧珍说得鼻子一把泪一把!明楼当下也应承了。不知为什么,他儿媳妇巧英也帮巧珍说话哩。你不要担心,书教成教不成没什么,好好重新开始活你的人吧……啊,巧珍,多好的娃娃!那心就像金子一样……金子一样啊……”德顺老汉泪水夺眶而出,顿时哽咽得说不下去了。高加林一下子扑倒在德顺爷爷的脚下,两只手紧紧抓着两把黄土,沉痛地**着,喊叫了一声:“我的亲人哪!”

  小说写到此处戛然而止,给人留下深深地回味。这一声“我的亲人哪”是一声发自肺腑的忏悔,也是高加林心底痛苦的**。此时高加林非常后悔,假如上天能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他一定会选择巧珍,只可惜这种机会再也不会有了!在我们的人生中很多机会往往只有一次,如果我们不能把握好这稍纵即逝的机会,就会留下永久的遗憾。

  1、每个人都有潜在的能量,只是很容易:被*惯所掩盖,被时间所迷离,被惰性所消磨。

  2、生气是拿别人做错的事来惩罚自己。

  3、后悔是一种耗费精神的情绪。后悔是比损失更大的损失,比错误更大的错误,所以请不要后悔。

  4、人生有几件绝对不能失去的东西:自制的力量,冷静的头脑,希望和信心。

  5、泪水和汗水的化学成分相似,但前者只能为你换来同情,后者却可以为你赢得成功。

  6、越是成熟的稻穗,越懂得弯腰。

  7、江海之所以能成为百谷之王,是因为懂得身处低下。

  8、时光不回头,当下最重要。

  9、面对困境,悲观的人因为往往只看到事情消极一面。

  10、不要因为自己还年轻,用健康去换去金钱,等到老了,才明白金钱却换不来健康。

  11、自己要先看得起自己,别人才会看得起你。

  12、不是境况造就人,而是人造就境况。

  13、要铭记在心:每天都是一年中最美好的日子。

  14、爱的力量大到可以使人忘记一切,却又小到连一粒嫉妒的沙石也不能容纳。

  15、人是可以快乐地生活的,只是我们自己选择了复杂,选择了叹息!

  16、过去的一页,能不翻就不翻,翻落了灰尘会迷了双眼。

  17、人若软弱就是自己最大的敌人;人若勇敢就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18、要纠正别人之前,先反省自己有没有犯错。

  19、许多人缺少的不是美,而是自信的气质,记住:自信本身就是一种美。有了积极的心态就容易成功。

  20、人总是珍惜未得到的,而遗忘了所拥有的。

  21、用最少的悔恨面对过去。用最少的浪费面对现在。用最多的梦面对未来。

  22、人生是一场旅行,在乎的不是目的地,是沿途的风景以及看风景的心情。

  23、再长的路,一步步也能走完,再短的路,不迈开双脚也无法到达。

  24、多一分心力去注意别人,就少一分心力反省自己。

  25、人生就像钟表,可以回到起点,却已不是昨天!

  26、人生就像弈棋,一步失误,全盘皆输。

  27、在必要时候需要弯一弯,转一转,因为太坚强容易折断,我们需要更多的柔软,才能战胜挫折。

  28、自以为拥有财富的人,其实是被财富所拥有。

  29、人生就像一个动物园,当你以为你在看别人耍猴的时候,却不知自己也是猴子中的一员!

  30、从绝望中寻找希望,人生终将辉煌。

  31、在通往知识的.顶峰的路上长满了荆棘,望你不畏艰险、克服困难、勇往直前!

  32、积极的人在每一次忧患中都看到一个机会,而消极的人则在每个机会都看到某种忧患。

  33、你和书本一定是好朋友吧,要不你怎会知道那么多。

  34、才华是刀刃,辛苦是磨刀石,很锋利的刀刃,若日久不用磨,也会生锈,成为废物。

  35、从你天真的目光中,教师感到了你的可爱。

  36、觉得为时已晚的时候,恰恰是最早的时候。

  37、松软的沙滩上最容易留下脚樱钽也最容易被潮水抹去。

  38、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

  39、一种纯粹靠读书学来的真理,与我们的关系,就像假肢假牙蜡鼻子甚或人工植皮。而由独立思考获得的真理就如我们天生的四肢:只有它们才属于我们。

  40、古今庸人,败于“惰”字;古今才人,败于“傲”字。

  41、不安于现状,不甘于*庸,就可能在勇于进取的奋斗中奏响人生壮美的乐间。

  42、每一个成功者都有一个开始。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

  43、人的差别来源于学*,经常抽出时间用来阅读、学*、思考,你会发现,你的人生会发生改变,成功会向你招手。

  44、没有想到同学们这么聪明!老师真低估你们了!

  45、坚韧是成功的一大要素,只要在门上敲得够久、够大声,终会把人唤醒的。

  46、学**是在一点一滴中积累而成的,就像砌砖,总要结结实实。踏踏实实的学吧!加油!成功属于努力的人!

  47、人天天都学到一点东西,而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

  48、有了成绩要马上忘掉,这样才不会自寻烦恼。

  49、不要把你的“洒脱”和“大气”体现在作业的书写上好吗?

  50、加油!书写再工整些,会更好!

  51、高考,我不怕你,我有信心挑战你;高考,不惧你,我有毅力战胜你!你,“黑色六月”的主导者,尽管放马过来吧!风雨过后总有彩虹,期待那一刻的来临!

  52、我们不可能阅人无数,一是生存的时间和空间有限,二是即便接交天下也不可能洞若观火,阅人是为了分辨,学*,至于能归到哪一群还需看自己的质地和胸襟。

  53、越学*,越感受到自己的无知。若说人生是一本大书,越翻阅,越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和无能为力。可是不能放弃,因为你的使命就是完成它。

  54、请你大胆地向全班亮出你的观点,说得有道理的我们将给予掌声鼓励。

  55、环境不会改变的,只能改变的是自己。

  56、世间最可宝贵的就是今天,最易丧失的也是今天;愿你在未来的一年中,无限珍惜这每一个今天。

  57、精神的浩瀚,想象的活跃,心灵的勤奋,就是天才。

  58、在老师心目中,你是全班最优秀的学生,一定要坚持哟!

  59、积极者相信只有推动自己才能推动世界,只要推动自己就能推动世界。

  60、书籍记载了千年文明,书籍给予了灵魂抚慰,书籍传续了先辈信仰,书籍哺育了后代成长,书籍赐予了知识力量。世界读书日,愿书籍成为你终身的伴侣,阅读快乐永相随。

  当我初次阅读《哈利・波特》这部作品时,只是普通地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个小魔法师在学校开心的生活罢了,所以就带着无所谓的态度看了下去。可是,在接下来的情节中,我看见了哈利所背负着的东西,他有着一般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回忆,当他还是个婴儿时,就目睹了自己的父母被杀害,他的母亲为了保护他施出了古老的魔法,只让伏地魔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伤疤。

  因此,哈利便在魔法界成为了一个“名人”,但我想哈利绝不会认为这是件好事。哈利在费农姨夫家长期受到让人忍无可忍的待遇,只有当他回到霍格沃兹,他才是快乐的,因为有赫敏、罗恩、邓不利多等等一切关心他的人们。哈利背负着许多东西:父母被杀害的仇恨,朋友对自己的关心,小天狼星、邓不利多等长辈的关怀与期待,保护自己在乎的人的心情……

  这一切都是因为爱吧!因为爱,哈利才能拒绝伏地魔以魔法石为条件让自己的父母复活,即使再也见不到自己日思夜想的父母;因为爱,哈利才会不顾危险地进入密室去救金妮,破灭伏地魔的阴谋;因为爱,哈利才会拼命保护小天狼星,面对成百的摄魂怪;因为爱,哈利才能想象着和父母、小天狼星一起生活的场景而使出守护神咒,赶走成百的摄魂怪,即使那样的场景永远也不可能实现……虽然从未体验过父母的爱的哈利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是他的身边总有着那一群朋友支持着他,他们给予他的友情成为了他打败黑魔法的动力之一。而在这些经历中,他也逐渐了解自己的父母,了解到父母为了救他而付出了多大的牺牲,所以,友情温暖了他,而亲情却给了他强大的力量,这就是爱吧!

  眼看着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小哈利也逐渐成长起来,尽管哈利被别的同学怀疑过是“蛇语者”的继承人,被别人嘲笑过、讽刺过、挖苦过,罗恩、赫敏也从未离开过他,他们更加努力地去寻求谜底,一起面对危险。朋友,成为了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一起去保护魔法石,共同面对密室中的危机,结伴去营救无辜的小天狼星・布莱克,以及挑战伏地魔等一群黑魔法师。哈利的力量因为友情而更加强大,更加闪光。

  亲情,友情,这就是哈利心中最为光亮,最宝贵的两样。

  爱,永恒的主题。哈利・波特的故事,永不结

  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当他做了几年的军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读罢这本《复活》,我的感觉就是聂赫留朵夫能洗心革面,便会他原来的自己实在是非常不容易。早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贵族青年,过着属于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与卡秋莎也只是单纯的喜爱。但是周遭的人不但不认可他,反而觉得他很好笑,使他逐渐不信任自己的善良。经过三年的军旅生活,他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并决定做“跟大家一样的人”。这使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迷恋酒色,享乐成癖。他把女人当作玩乐的工具,于是便在回来后诱*了那个曾经单纯可爱的卡秋莎。但是在法庭上的相遇为他敲响了警钟。他不敢直视马斯洛娃那双斜睨的眼睛。他感觉是自己曾经的举动迫使卡秋莎堕落成现在的马斯洛娃,一个妓*,囚犯。于是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他找回了自己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拯救她,与她结婚。这就是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这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清理。然而,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容易,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堕落了。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决定重新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他重新开始记日记,“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的自己谈话”,这是他人生的转变。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享乐的贵族环境中,一个公爵,只因一个妓*、囚犯的一个眼神就改变了自己,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然而聂赫留朵夫却做到了,而且是在那个妓*、囚犯*乎于玩弄的态度下做到的。这不得不让人好好思考一下自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待遇的人。他帮助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

  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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