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之城》读书笔记优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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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 1

  在一片繁光华色中独求心间最安静的相守,在薄冰艰途中走出绝世浪漫的爱恋,这是《暮光之城》的传说,这是斯蒂芬妮带给少年们的奇幻世界。

  客观的说,《暮光之城》的情节不足为道,尤其在网络小说泛滥的今天,试问哪一本小说没有复杂的爱情,没有深藏的危机,没有强悍的能力,没有滔天的欲望。可是在这本书里,最吸引人的是简单而难求的生活:一次邂逅的爱情,一场执着的守候,一个安乐的小镇,一段神奇的经历,有点挫折,有点阻碍,有点彷徨,但只要勇气和努力就可以克服一切,当一切都尘埃落地,没有人放弃自己内心深处的梦想——淡然与知己爱人相依,坐看天边云卷云舒。恐怕很少有人会拒绝一个故事的完美结局就是我们一起*凡活着,享受共同的美丽时光。

  大段大段的细节描写和心理描写是斯蒂芬妮最擅长的特技,在无数的独白里,贝拉静静表达着远离喧嚣的渴望,而福克斯小镇的安宁祥和正是为她存在。因为只有在这个无限接*自然的淳朴之地,贝拉理所当然找到了最合适的生活,还有暗夜中渴望温暖陪伴的爱德华。在《暮光之城》里,每一个眼神都饱含深意,每一次触碰都在感染,每一下呼吸都迷惑思维,当人们被行色匆匆五光十色的现实遮掩双眼,斯蒂芬妮却抛开速食爱情时代的背景,用她独特细腻的笔法,展开一段看似惊险实则安谧的爱情传奇,将人们内心最真实的渴望娓娓道来。

  也许贝拉和爱德华亲密而危险的相处是全书的主题,可是读完这本书,我被清新自由的福克斯镇深深吸引,忽略了其他,只希望某一天,我也可以走在被阳光和阴影密满的林间小道上,呼吸着潮湿干净的空气,为着偶一鸟鸣感到由衷满足。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 2

  如果要选择死去的方式,能代替自己爱的人死去,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句话出自暮光之城里面。对啊!世上有一种东西永远也控制的就是爱,因为有了爱,才出现了如此多的奇迹。

  《暮色》,《新月》,《月食》,《破晓》,《午夜阳光》,错综复杂的故事伴随看月亮的出和消失一步步的进行着。“爱情知识书中的一小部分,但却是人生的领导”我看过许许多多关于爱情的小说,但却没有真正体会过爱情的力量。也许从这本书中,我领悟到了一些。不纯粹只有爱情,那毕竟不是人生的全部。亲情,爱情,友情,作为一个人应该都不会错过,那么如果你将成为超出人之外的呢?“暮光之城”系列融合了吸血鬼传说,狼人故事,校园生活,恐怖悬念,戏剧冒险等各种吸引眼球的元素,而贝拉与爱德华凄美动人的爱情则是全书“最强烈的情绪”。经历过《新月》的心碎后贝拉与狼人雅各布之间存在的关系似乎不仅仅只是友谊这么简单了。

  “你香甜独特的气息是引领我爱你的线索,但我最浓烈的爱意却只能用死之来演绎”。这是一句甜蜜又致命的表白,我坚信着贝拉始终爱着唯一的爱德华,而对雅各布只有内疚感谢成亲人的爱意。也许这样说,并不公*,但我却真是这样自私。贝拉那样热情似火,义无返顾让我如此喜欢,经常想像自己能像剧中,书中女主角一样让人爱护,受每个人喜欢,但是我又希望自己生活简单不要那么复杂。人就是一个矛盾体。

  沉浸在书中同时,我又想到了现实生活。毕竟,我的父母是中国人,他们继承着老实本分的品质。他们从小微灌输早恋的坏处与人生存的价值。所以青春期的我并没亲自实践但却对青春小说情有独钟。很难想像,当我的父母受到吸血鬼的威胁,我是否会像贝拉那样义无返顾,想方设法的去保护他们。毕竟那样的事情可能永远不会发生。但事实是,如果发生了他们一定会保护我的,所以我想,我也会的。

  火与冰能共存吗?希望他们会吧。作者梅尔精致,微妙的笔触使这个故事不仅仅成了一场不可思议的爱情历险。很难想像一位三个孩子的母亲在毫无写作经历之下就创作了这样一部非凡的作品。在赞叹之余,我从她优雅精致的叙述中感受到她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作品来自于生活,生活就是一部优秀作品。

  喜欢《暮光之城》这个系列,喜欢故事与现实的结合,喜欢爱德华和贝拉爱的执着。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 3

  第一次接触《暮光之城》系列的时候是在初一,而且是因为看电影才与其结缘。那时候年纪还小,完全是痴迷于女主的美和男主的帅。说来惭愧,身为校读书协会会长的我,阅读种类是属于极少的。每一次看这电影的一系列我每次都有不一样的感受。

  因为之前看过电影的缘故我并没有说很仔细的有去看小说。因为中文版的我感觉翻译的文字不够美丽,但是纯英文的话我又不能够很好的理解进去,这是最痛苦的。

  明明一部让我感觉类似科幻片却变成了一部爱情片。吸血鬼和人类相爱,在17岁的青春穿插,现在有很多的电视剧电影都打在用回忆做文章然后这却是我最记忆深刻的。

  首先我们先讲一下男主爱德华,他是一个完美的男神案列,典型的高富帅。但是他不自大,能为了自己喜欢的人抑制了自己想要喝她血的冲动。在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之后想方设法的护她周全,他希望贝拉可以按照她原来的生活轨迹生活下去,慢慢变老,而不是一己私欲把她变成和自己一样的冷血生物。

  再者是我们的被大家喜爱的漂亮女主,一个不被欲望蒙蔽的乐观开朗女孩,她深爱着爱德华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回自己喜欢的人的命,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男主会这么迷恋她的原因之一吧!后面她成为吸血鬼我们才知道她并不只是一个邻家女孩而是一个天赋异禀的高贵优雅的吸血人之一。

  最后就是男二雅各布,一个重情重义专一朴实的好男儿。他喜欢贝拉,守护在她的身边护她的`安慰尽管她不属于自己。看最后他为了贝拉和库伦家族联手就一目了然。

  这书整个系列是令我沉醉的,他们的爱情仿佛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爱的轰轰烈烈却不是海誓山盟而是一个眼神就可以看出我爱你有多深。“你现在就是我的命”多少女孩子沉醉在男孩子的甜言蜜语中,又有男孩子做到了他们曾经说的誓言。世间的真爱有多少是敌得过时间抵得过金钱,爱德华和贝拉的爱情宛如一股清流,而世间太多浮浮沉沉真真假假。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 4

  这几天我都泡在图书馆,因为我沉迷在一本书中无法自拔。

  曾经我也看过相关的电影,但是事实证明电影永远都没有书籍来的更完美。这是一部关于吸血鬼的浪漫唯美的爱情电影。

  这本书被改编成电影后深得大众喜爱,已经把很多吸血鬼类电影甩了很大一截。其实我也是通过电影才去看的书籍,发现真是爱不释手。其实和电影相比较的话我更喜欢书籍,因为电影来说的话会有很多的客观条件的限制,所以说对于读者来说也会限制读者的想象空间。而书籍不同。就像对于同一本《哈姆雷特》有多少读者就有多少哈姆雷特一样。在书籍的世界里我们每一个读者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和不同想象。

  在这本书里我感觉最大的吸引我的地方是对于男主爱德华我可以无限的想象成他的样子,他可以是我最喜欢的没有任何缺点的男主,而之所以他能够让我没有局限的想象最大的功劳在于作者的文笔写的'很细腻、我必须承认,即使我看了不少有思想有深度有力度的电影话剧书籍,即使我已经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我还是会对《暮光之城》没有免疫力。那是深深扎根在我内心底处的少女情怀,霸道总裁爱上我可能是一辈子的春梦。

  有时候一本书好不好,真不能因为剧情狗血就全部否定他,我已认为最重要的应该是作者文笔是否细腻、想象是否深入,所以在我读过的或者看过的关于爱情的这部应该是我心目中最唯美的了。这样的事情虽然我们都知道实现中不可能,但是人生总得留点儿念想吧。

  生活本来就是个炼狱,如果我们自己不再好好珍惜着自己这仅有一次的生活,嗯嗯,那确实挺可悲的。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 5

  在一个个极其安静的夜晚,在大多数人都在安睡的时候,我看完了《暮光之城》,有些囫囵吞枣,有些急不可待。是的,那不是我正常的阅读速度,我只是太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完这个故事。

  不可否认,我被因心血来潮而网购的这套书深深吸引,我太想融入到这个匪夷所思的故事中,我太想随着贝拉的喜怒哀乐而心潮澎湃,太想因爱德华、雅各布的不合常人的行为而驻足屏息。

  一个是吸血鬼,一个是狼人,一个是普通的人类,我开始嫉妒起贝拉,一个如此*凡的小女子,承受着原本不该是她生命中所能承受的感情之重。爱德华的款款深情,雅各布的浓情蜜意,都太让贝拉疯狂了。

  无疑,贝拉也是异于常人的,她怎么能够坦然自如的与非人类相处呢?而这两个非人类,随时都会因为失去控制而让她丢掉性命。

  我常常在文章关于贝拉大量的心理活动描述中,停下急速阅读的眼睛,我会看看窗外静谧的黑夜,深不可测的天空,安静似水的夜色,我会陷入深深的沉思:如果我是贝拉,我会如何选择?是吸血鬼?是狼人?还是人类?我一再关注贝拉的年纪,十七、八岁,的确是个为爱痴狂的年纪,有些叛逆,有些懵懂,有些无助,有些无畏,也的确是只有那样一个年龄,才会爱情至上、无所顾忌。贝拉选择了一个合适的年龄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而到了我这个阶段,我相信我会考虑更多,父母、朋友、子女、现在、未来,而最终,我想我会放弃,我不会像贝拉那么勇敢无畏,我承认在某种程度上,我是胆怯的、懦弱的,我理所当然的会离吸血鬼和狼人远远的。

  但是,当我如痴如醉的深陷于贝拉的情感体验中,久久不能自拔时,我不想忽视内心深处对那样一种情感的渴望,那种可以为之生,可以为之死,可以眼里、心中只有一个他,可以不要生命,可以沦为吸血鬼的*乎绝望中的幸福。

  贝拉如愿以偿的变成了吸血鬼,不用担心自己年华的老去,不用担心会与爱德华分离,而更幸福的是,在她还是人类时,她有了与爱德华唯一的孩子——蕾妮斯梅,一个一半是人一半是吸血鬼,有着非凡美丽、聪慧异常的小公主。

  《暮光之城》有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贝拉有了孩子,成了吸血鬼,她可以和爱德华永远生活在一起,而且年龄永远停留在18岁,她的另一个挚友——雅各布,也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烙印爱人——蕾妮斯梅,即贝拉的女儿,一切皆大欢喜,是我最为满意的结局。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优选【5】篇扩展阅读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优选【5】篇(扩展1)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 (菁华5篇)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1

  喜欢《暮光之城》中大量的心理描述,这一点可能是电影无法演绎得当的。得到与失去,可能与不可能,真实与虚幻,都描写得很透彻,让人感同身受。《暮光之城》的故事主线是吸血鬼Edward与普通却个性独特的高中生Bella之间的爱情故事。可是,打动我的,却是故事中的另一位男主角狼人Jacob对Bella的感情。从头到尾,我都觉得Jacob这个人物塑造得更饱满,更丰富,更真实。

  因为看过第一部《暮色》改编的电影,所以刚开始满脑子都是电影中的人物形象,直到故事快结束时,才摆脱了这些先入为主的图像束缚,在自己所品味的文字中形成了另一个Bella,另一个Edward以及另一个Jacob形象,虽然很模糊,但感觉更贴*故事中的人物。

  Bella不漂亮,但是很独特,同许多爱情故事的女主角一样,她不一定很出色,但是非常喜爱读书,喜欢读《呼啸山庄》,也喜欢莎士比亚。我想这个特点体现了很多小说作者的一种情结——自己爱读书,怎么忍心自己笔下的主角不爱读书呢?

  在Bella眼中,Edward完美得无以复加,所以从一开始,Edward与Bella之间的爱情就显得很突然,没缘由地爱得很深很深。遗憾的是,从始至终,我都没有被他们之间的爱情感动,令我感动的,是Jacob与Bella之间的爱,一种更自然也更饱满的.爱。

  Jacob善良、开朗、阳光,敢爱敢恨。第四部《破晓》的Book Two是以Jacob为第一人称讲述故事的,非常喜欢这一部分的内容。另外,Jacob的口头禅是:“Sure. Sure.“——在乎与不在乎,并非一念之间。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2

  在一个个极其安静的夜晚,在大多数人都在安睡的时候,我看完了《暮光之城》,有些囫囵吞枣,有些急不可待。是的,那不是我正常的阅读速度,我只是太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完这个故事。

  不可否认,我被因心血来潮而网购的这套书深深吸引,我太想融入到这个匪夷所思的故事中,我太想随着贝拉的喜怒哀乐而心潮澎湃,太想因爱德华、雅各布的不合常人的行为而驻足屏息。

  一个是吸血鬼,一个是狼人,一个是普通的人类,我开始嫉妒起贝拉,一个如此*凡的小女子,承受着原本不该是她生命中所能承受的感情之重。爱德华的款款深情,雅各布的浓情蜜意,都太让贝拉疯狂了。

  无疑,贝拉也是异于常人的,她怎么能够坦然自如的与非人类相处呢?而这两个非人类,随时都会因为失去控制而让她丢掉性命。

  我常常在文章关于贝拉大量的心理活动描述中,停下急速阅读的眼睛,我会看看窗外静谧的黑夜,深不可测的天空,安静似水的夜色,我会陷入深深的沉思:如果我是贝拉,我会如何选择?是吸血鬼?是狼人?还是人类?我一再关注贝拉的年纪,十七、八岁,的确是个为爱痴狂的年纪,有些叛逆,有些懵懂,有些无助,有些无畏,也的确是只有那样一个年龄,才会爱情至上、无所顾忌。贝拉选择了一个合适的年龄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而到了我这个阶段,我相信我会考虑更多,父母、朋友、子女、现在、未来,而最终,我想我会放弃,我不会像贝拉那么勇敢无畏,我承认在某种程度上,我是胆怯的、懦弱的,我理所当然的会离吸血鬼和狼人远远的。

  但是,当我如痴如醉的深陷于贝拉的情感体验中,久久不能自拔时,我不想忽视内心深处对那样一种情感的渴望,那种可以为之生,可以为之死,可以眼里、心中只有一个他,可以不要生命,可以沦为吸血鬼的*乎绝望中的幸福。

  贝拉如愿以偿的变成了吸血鬼,不用担心自己年华的老去,不用担心会与爱德华分离,而更幸福的是,在她还是人类时,她有了与爱德华唯一的孩子——蕾妮斯梅,一个一半是人一半是吸血鬼,有着非凡美丽、聪慧异常的小公主。

  《暮光之城》有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贝拉有了孩子,成了吸血鬼,她可以和爱德华永远生活在一起,而且年龄永远停留在18岁,她的另一个挚友——雅各布,也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烙印爱人——蕾妮斯梅,即贝拉的女儿,一切皆大欢喜,是我最为满意的结局。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3

  在《暮光之城》里,作者的最大特点是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好像读者就身处福克斯这个小镇里一样。我想,对于女孩子,她尽可以把她自己想象成贝拉,接受爱德华浓浓的爱意,面对吸血鬼和狼人的惊悚,以及身处抉择时的焦虑。贝拉,书中描述,她只是皮肤白,但相貌一点也不出众,这也是她为什么想要变成吸血鬼的原因。但是,虽然贝拉劣势很明显,但她委实吸引了两个人—————爱德华和雅各布。但她却只喜欢爱德华,因为爱德华成熟、稳重、体贴、英俊,而且十分有钱。

  爱德华和雅各布代表了爱情中的两类角色。爱德华成熟、稳重,并且明白自己的责任,他不想伤害贝拉。他嗜血,所以,他要控制自己,他要对她以及他自己负责。可以说,他是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

  雅各布则看上去比较幼稚,他比贝拉还小。但是就在爱德华离开贝拉之后,他成了贝拉的玩伴精神上的伴侣。但是,雅各布却不像爱德华一样稳重,可以说,他很热情,他有些疯狂的爱上了贝拉,他向她表白,并且,他强吻了她。

  我想说,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诱惑,我们如何才能控制自己,不要让诱惑控制了我们自己,也不要让诱惑是我们伤害了他人,这是我们要学学爱德华的。

  我们都在经历着一些或是困难,或是成功,但是这一切的一切都会使我们勇于承受更大的苦难,以及迎接更大的成功。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4

  在一片繁光华色中独求心间最安静的相守,在薄冰艰途中走出绝世浪漫的爱恋,这是《暮光之城》的传说,这是斯蒂芬妮带给少年们的奇幻世界。

  客观的说,《暮光之城》的情节不足为道,尤其在网络小说泛滥的今天,试问哪一本小说没有复杂的爱情,没有深藏的危机,没有强悍的能力,没有滔天的欲望。可是在这本书里,最吸引人的是简单而难求的生活:一次邂逅的爱情,一场执着的守候,一个安乐的小镇,一段神奇的经历,有点挫折,有点阻碍,有点彷徨,但只要勇气和努力就可以克服一切,当一切都尘埃落地,没有人放弃自己内心深处的梦想——淡然与知己爱人相依,坐看天边云卷云舒。恐怕很少有人会拒绝一个故事的完美结局就是我们一起*凡活着,享受共同的美丽时光。

  大段大段的细节描写和心理描写是斯蒂芬妮最擅长的特技,在无数的独白里,贝拉静静表达着远离喧嚣的渴望,而福克斯小镇的安宁祥和正是为她存在。因为只有在这个无限接*自然的淳朴之地,贝拉理所当然找到了最合适的生活,还有暗夜中渴望温暖陪伴的爱德华。在《暮光之城》里,每一个眼神都饱含深意,每一次触碰都在感染,每一下呼吸都迷惑思维,当人们被行色匆匆五光十色的现实遮掩双眼,斯蒂芬妮却抛开速食爱情时代的背景,用她独特细腻的笔法,展开一段看似惊险实则安谧的爱情传奇,将人们内心最真实的渴望娓娓道来。

  也许贝拉和爱德华亲密而危险的相处是全书的主题,可是读完这本书,我被清新自由的福克斯镇深深吸引,忽略了其他,只希望某一天,我也可以走在被阳光和阴影密满的林间小道上,呼吸着潮湿干净的空气,为着偶一鸟鸣感到由衷满足。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5

  喜欢《暮光之城》中大量的心理描述,这一点可能是电影无法演绎得当的。得到与失去,可能与不可能,真实与虚幻,都描写得很透彻,让人感同身受。《暮光之城》的故事主线是吸血鬼Edward与普通却个性独特的高中生Bella之间的爱情故事。可是,打动我的,却是故事中的另一位男主角狼人Jacob对Bella的感情。从头到尾,我都觉得Jacob这个人物塑造得更饱满,更丰富,更真实。

  因为看过第一部《暮色》改编的电影,所以刚开始满脑子都是电影中的人物形象,直到故事快结束时,才摆脱了这些先入为主的图像束缚,在自己所品味的文字中形成了另一个Bella,另一个Edward以及另一个Jacob形象,虽然很模糊,但感觉更贴*故事中的人物。

  Bella不漂亮,但是很独特,同许多爱情故事的女主角一样,她不一定很出色,但是非常喜爱读书,喜欢读《呼啸山庄》,也喜欢莎士比亚。我想这个特点体现了很多小说作者的一种情结——自己爱读书,怎么忍心自己笔下的主角不爱读书呢?

  在Bella眼中,Edward完美得无以复加,所以从一开始,Edward与Bella之间的爱情就显得很突然,没缘由地爱得很深很深。遗憾的是,从始至终,我都没有被他们之间的爱情感动,令我感动的,是Jacob与Bella之间的爱,一种更自然也更饱满的爱。

  Jacob善良、开朗、阳光,敢爱敢恨。第四部《破晓》的Book Two是以Jacob为第一人称讲述故事的,非常喜欢这一部分的内容。另外,Jacob的口头禅是:“Sure. Sure.“——在乎与不在乎,并非一念之间。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优选【5】篇(扩展2)

——《暮光之城》观后感优选【5】份

  《暮光之城》观后感 1

  爱德华在屏障里看到他要掏出三支镖,他知道贝拉会有危险,他没有多想一下。

  吸血鬼猎人的两只镖飞了过来,爱德华冲出保护屏障,看到镖飞了过来,他躲闪了过去,可是,他怎么会知道,那两只镖是飞向贝拉的,两只镖穿过了屏障,“啊”。贝拉叫了一声,随后没了声音。爱德华后悔不已,他不该躲得。吸血鬼猎人不知道贝拉的生死,他要在试探一下,接着又飞过去两只镖,爱德华看到两只镖,他没有多想,伸出胳膊,他要用自己的身体抵挡住,“砰砰”的两声,镖飞进了胳膊里,胳膊里顿时疼痛难忍,似万蚁吞噬。他已顾不得了,他明白,今天要拼了,为了贝拉。

  他疾驰过去,吸血鬼猎人飞过最后一只镖,直飞向爱德华,爱德华用手挡住了,但他丝毫不减速度,他挥起拳头朝吸血鬼猎人砸去,吸血鬼猎人举起双臂,想挡一下。可爱的华毕竟是吸血鬼,力气大,再加上他现在视死如归的样子。吸血鬼猎人的胳膊瞬间骨折了,他急忙跑到树旁边,用胳膊艰难的从口袋里掏出一袋粉末,粉末将他遮住,爱德华发现看不见他了,急忙跑了过去,在粉末中看到他倒在树上,一动不动,眼里无光,他知道吸血鬼猎人已经死了。随着他的死亡,吸血鬼之泪记录的那段话也成了个谜。

  这时候,他反应了过来,“贝拉”,她惊叫道,“你没事吧”?可她一点声音也没有了。贝拉的心脏处有一个小口子,汩汩的留着血,腿部也流着血。他心痛不已,泪水从眼眶处流了出来。他忍着自己胳膊的剧痛将贝拉抱了起来,贝拉的头靠在他的胸口处。爱德华流着泪对贝拉说:“走,贝拉,咱们回家了,你太困了,先睡会吧”。泪如泉涌。爱德华一步一步迈着沉重的步伐,朝家的方向走去。他亲吻着贝拉的嘴唇,和她聊天:“你还记得吗,当初我们第一次在学校认识。”泪水洒满了他身后的路。

  《暮光之城》观后感 2

  假如要选择死去的方式,能代替自己爱的人死去,好像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这句话出自暮光之城里面。

  对啊!世上有一种东西永久也掌握的就是爱,因为有了爱,才出现了如此多的奇迹。暮光之城是以爱德华和贝拉的爱情故事贯穿全文的,17岁的爱情故事。高中时代的纯情,或许永久会牵扯着内心深处最最松软的悸动,爱的没有损害,爱的毫无保留,爱的至于只有责任,爱的不得不发狂!

  而当一个人类对吸血鬼说:”我爱你。”的时候,这样的爱情早已超越一切,没有世俗的苦恼,也不用什么海誓山盟,只有对方的一个眼神就足以。这样的爱情唯美,但还是免不了瑕疵……爱德华拥有这样强大的力气,还是不能全力爱护贝拉。 “你香甜独特的气息是引领我爱你的线索,但我最浓烈的爱意却只能用死之来演绎”。这是一句甜美又致命的表白,爱德华的爱从来不会表达出来,但却是挚深的爱,任何的外来物质都无法把他们分开。而让我震动的东西还有许多,例如:贝拉的执着,爱德华无尽的爱,杰克的守候,贝拉的死心塌地,爱德华的牺牲,杰克的痴情。足以让我学到许多道理。或许我永久也无法理解爱德华和贝拉之间的爱究竟有多深。小说里的情节一幕幕都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爱德华、贝拉一点点积累起来的情愫,让他们的爱情坚不行摧。以至于爱德华掌握住自己想要吸贝拉的血的欲望都掌握住了。

  第二部才让许多暮粉流泪了,而我从来铁石心肠的人都哭的天昏地暗,哭的原因当然是许多,为爱德华离开贝拉而哭,为爱德华想爱护贝拉却不行而哭,为贝拉的自残而哭,为他们的爱情而哭,而我却打心眼里的佩服贝拉,她发觉自己只有做一些危急的事情,耳边就会出现爱德华的声音,于是做危急的事情,只是为了能听到爱德华的声音,爱到这时对方已经融入自己的生命了,这样的无法自拔。我看到的是贝拉的顽强,爱德华的无奈。故事一点一点渗进了我骨子里的血液,一点,一点……

  《暮光之城》观后感 3

  在看《暮光之城》之前,有很多人就开始给我介绍这部作品了,说它受到各个年龄段的人的喜爱,都说里面的情节是让人感动的,场景是让人憧憬的,渗入的亲情、爱情、友情是让人羡慕的。但我始终不怎么想去看,总觉得吸血鬼与人类的故事是没什么好看的,这根本没有那种让人向往的美好未来的存在。然而不经意间我进入了它,而我完全被里面的主人公所吸引,他们让我有一种很强烈的触动。随之我也就有了去阅读的兴趣,经过一番阅读,我觉得这个作品所给我的触动与其他作品是不同的,它给人以一种不同的心灵触感。

  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斯蒂芬妮〃梅尔,她本是一位有3个孩子的全职主妇,而且没有丝毫的写作经验。20xx年的一天夜里,她做了一个改变她命运的梦,而她也因这个梦写了第一步《暮色》从而引起了一阵热潮。从日夜交会的《暮色》,经历过《新月》的心碎和《月食》的神伤之后,读者心中的疑团会在《破晓》时分逐一破解,而错综复杂的真相也终将在《午夜阳光》中拨云见日。“暮光之城”系列以人类与非人类的相处为主线,融合了吸血鬼传说、狼人故事、校园生活、恐怖悬念、喜剧冒险等各种吸引眼球的元素,而凄美动人的情感描述则是全书最强烈的情绪。

  这部作品所描述的让我们对生活有了更多的憧憬,是让

  我们对生活中的困难更加有承担,使我们有主宰生活的勇气。也希望我们对生活有所希望,要大胆的去挑战,勇于想象,给自己一种无形的目标,使生活更加有色彩,使自己更加有动力。这就影响着我们当代的年轻人,让我们对现在的'社会抱有幻想,形成一种好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世界观。使我们认识到生活并不是就是只有苦难存在,也会有快乐的到来。

  “暮光之城”系列的故事虽然简单,但其中隐含的情感足以震撼人心。让我如此的喜欢也是因为我觉得它给了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人们一些希望,不至于遇到些挫折就绝望。让正生活在苦难中的人觉得有所动力,觉得未来会更美好,只是时间没到,就像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就算是让一般人难以理解的,就算是要经历无数的磨难的,也一直不放弃,也一直为着目标而努力。正如作者梅尔说:“我的故事其实有一种寓意。不管一个人在生命中遇到什么困难,不管你认为自己必须做什么事情,你总能有别的选择,总有别的出路。只要自己的信念不变,真心的相信自己,一定会拨开乌云见云天。”

  《暮光之城》观后感 4

  刚刚看完暮光之城,里面的女主简直就是太美了。完全是符合我的审美观。还有爱德华,简直帅到想要和他结婚的颜值。

  里面都是围绕着女主在蜜月期就怀孕的故事展开,充满了爱与希望。值得大家去观看,哈哈。

  感觉自己有些傻吧,居然看个电影都有这么多的感想,还有半个小时时间就到了。我希望自己可以活的骄傲一些。我也高估了自己,彻底明白了,我不会再坚持喜欢你了。虽然这很难,我希望可以做到,高高兴兴的。他失去的只是一个喜欢他的人,我失去他也没有必要了。既然他都不在乎我了,我也不会再打电话给他了,话都说的明白了,可我得让他知道我喜欢的时候,有想对他说的话,我彻底说个明白,等我不喜欢他,他对我又算什么?只要高兴就好,我知道他不喜欢我,可我居然记得他那句没有那么喜欢我得这句话,我是不是傻?我居然想起了我挣扎着告诉他我不喜欢他,我会渐渐忘记你。

  只要你不回复我的微信就可以了,我给他发短信就是为了自己,希望我总有一天失望攒够了,就不喜欢他了。真的就是这样!我能做到的就是:做到我喜欢你,但与你无关。我高兴就好。你不要联系我,我想这就是对自己最好的方式。我对你的希望,我和我的喜欢你看着就好,不需要参与。真的没必要了!我是喜欢你,可我也有自己的骄傲。

  我能做到的就是只有一件事情。我给他说那些我的感受,你不用回复,当做没看到就可以了。或许,有一天,我会彻底彻底不喜欢你,也做到了不打扰你了。我为什么要给他留一个好印象,然后让我一个人痛苦。我能做到的就是对你的不打扰,希望我给你发的信息不会影响到你的生活,只要你不回复就好。我不需要你的可怜,我也是有个傲骨的人。我喜欢你,可我不能为了你去死。我希望,有一天,时间会让我慢慢淡忘这些事情,我也可以试着慢慢忘记你。你需要做的就是,对我发的短信做到不回复,就是我最大的愿望。

  谢谢你深刻给我上了一课,让我明白,单相思是不可以,我是喜欢你,可我得喜欢,与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对我最好的方式就是对我的拒绝。哈哈,我为什么一点也不伤心。只是有些可笑,为自己悲哀。

  我能做到的时候,就是成为一个骄傲的人。高高兴兴的度过每一天。转过风,我得状态就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只要我高兴就好。我不参与你的生活,可我一个人生活也很好,或许,不到半年,就会渐渐忘记你。这是对你对我最好的事情,我要高兴,为了分手,我为什么没哭,原来是不值得。

  时间会让我慢慢成长。希望一切都好,我生生世世都要成为一个*安的人,一遍失去,一遍在寻找。勇敢是什么?

  《暮光之城》观后感 5

  如果要选择死去的方式,能代替自己爱的人死去,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句话出自暮光之城里面。对啊!世上有一种东西永远也控制的就是爱,因为有了爱,才出现了如此多的奇迹。

  暮光之城是以爱德华和贝拉的爱情故事贯穿全文的,17岁的爱情故事。高中时代的纯情,或许永远会牵扯着内心深处最最柔软的悸动,爱的没有伤害,爱的毫无保留,爱的至于只有责任,爱的不得不发狂!而当一个人类对吸血鬼说:”我爱你。”的.时候,这样的爱情早已超越一切,没有世俗的烦恼,也不用什么海誓山盟,只有对方的一个眼神就足以。这样的爱情唯美,但还是免不了瑕疵……爱德华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还是不能全力保护贝拉。

  “你香甜独特的气息是引领我爱你的线索,但我最浓烈的爱意却只能用死之来演绎”。这是一句甜蜜又致命的表白,爱德华的爱从来不会表达出来,但却是挚深的爱,任何的外来物质都无法把他们分开。而让我震惊的东西还有很多,例如:贝拉的执着,爱德华无尽的爱,杰克的守候,贝拉的死心塌地,爱德华的牺牲,杰克的痴情。足以让我学到很多道理。也许我永远也无法理解爱德华和贝拉之间的爱到底有多深。

  小说里的情节一幕幕都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爱德华、贝拉一点点积累起来的情愫,让他们的爱情坚不可摧。以至于爱德华控制住自己想要吸贝拉的血的欲望都控制住了。第二部才让很多暮粉流泪了,而我从来铁石心肠的人都哭的天昏地暗,哭的原因当然是很多,为爱德华离开贝拉而哭,为爱德华想保护贝拉却不行而哭,为贝拉的自残而哭,为他们的爱情而哭,而我却打心眼里的佩服贝拉,她发现自己只有做一些危险的事情,耳边就会出现爱德华的声音,于是做危险的事情,只是为了能听到爱德华的声音,爱到这时对方已经融入自己的生命了,这样的无法自拔。我看到的是贝拉的坚强,爱德华的无奈。

  故事一点一点渗进了我骨子里的血液,一点,一点……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优选【5】篇(扩展3)

——《暮光之城》读后感6篇

  这几天我都泡在图书馆,因为我沉迷在一本书中无法自拔。

  曾经我也看过相关的电影,但是事实证明电影永远都没有书籍来的更完美。这是一部关于吸血鬼的浪漫唯美的爱情电影。

  这本书被改编成电影后深得大众喜爱,已经把很多吸血鬼类电影甩了很大一截。其实我也是通过电影才去看的书籍,发现真是爱不释手。其实和电影相比较的话我更喜欢书籍,因为电影来说的话会有很多的客观条件的限制,所以说对于读者来说也会限制读者的想象空间。而书籍不同。就像对于同一本《哈姆雷特》有多少读者就有多少哈姆雷特一样。在书籍的世界里我们每一个读者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和不同想象。

  在这本书里我感觉最大的吸引我的地方是对于男主爱德华我可以无限的想象成他的样子,他可以是我最喜欢的没有任何缺点的男主,而之所以他能够让我没有局限的想象最大的功劳在于作者的文笔写的很细腻、我必须承认,即使我看了不少有思想有深度有力度的电影话剧书籍,即使我已经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我还是会对《暮光之城》没有免疫力。那是深深扎根在我内心底处的少女情怀,霸道总裁爱上我可能是一辈子的春梦。

  有时候一本书好不好,真不能因为剧情狗血就全部否定他,我已认为最重要的应该是作者文笔是否细腻、想象是否深入,所以在我读过的或者看过的关于爱情的这部应该是我心目中最唯美的了。这样的事情虽然我们都知道实现中不可能,但是人生总得留点儿念想吧。生活本来就是个炼狱,如果我们自己不再好好珍惜着自己这仅有一次的生活,嗯嗯,那确实挺可悲的!!

  六月二十七下午两点多,终于把暮光之城前四部给看完了,*均每部电影两个小时10分钟以上的时间,还真是挺长的阿,用了两天把暮光之城看完,暮光之城系列有五部,分别是暮光之城之暮色,新月,月食和破晓(上下部)。

  回味一下,个人最喜欢的还是第一部,因为刚刚进入暮光系列,确实充满好奇与梦幻,里面的人物也都青涩朴实,当然印象最深的要数女主角贝拉(克里斯汀·斯图尔特),她由一明普通的或是说是稍带不幸身世的女孩,成为男主角潇洒吸血鬼爱德华·库伦(罗伯特·帕丁森)的女朋友,库西速度力量都超出人类,在贝拉面前也是一直在像超人一样保护着贝拉,电影里还充满了校园生活气息,更加贴*现代的年轻人们的生活,所以印象比较深刻吧。

  这电影就有点像是童话故事里的丑小鸭变天鹅,灰姑娘变身美丽的公主的故事,不仅如此还有着两位超出常人的英雄人物深深爱着这位姑娘,产生了竞争,暧昧元素又让人羡慕的三角恋,还记得狼人杰克说的那句很感人的话:"心中的烙印深深的印着某人,就会愿意为她做任何事。"

  还有就是这部电影多次获得最佳吻戏奖,也不知道是谁设的这奖,但不得不承认暮光系列吻戏不是一般的多,只能说明美国人思想就是比*人要开放,什么:"i love you阿。kiss me阿"听得都想像是家常便饭似的。

  电影的男女主角电影里是情侣,现实生活中也是鸳鸯一对,这更是给好莱坞,娱乐界调足了胃口吸引了无数眼球,连宣传费都省了好多吧。

  其实挺简单的,假如你是暮光系列的男主角,5部电影,5年时间朝朝暮暮下来,有是感情戏,又有吻戏,又有零距离的二人对白,又有床戏,还要保证电影的演技是一流的,效果是一流的让观众看觉得你们确实演的是情侣,没把观众当成傻瓜,票房还得是一流的,男主角就算不想爱上女主角,女主角,周围人,导演,以及你的粉丝会同意吗?所以感觉现实生活中不成为情侣应该都难噢。

  说到男主角嘛,其实我更喜欢杰克,现实中他是从小学*空手道,是个空手道高手,长的也很英俊,并且身材很好和肌肉漂亮,并且是90后噢,最*发现90后才华横溢,事业成功的人越来越多了,这让人有些亲切感,也有些压力阿,同为90后咋差距这么大咧,唉,失败啊。

  破晓下部要到今年十一二月才上映,这也是暮光系列的最后一部了,期待电影的上映,希望看到贝拉真正破茧化蝶变身成赤眼吸血鬼美丽的模样,和电影最后的结局。

  看完这个片子,我看到影评中诸多的嘲笑,忍不住写自己看后感。

  有人说它低俗扭捏变态,或者说作者是个外国的琼瑶,但却不知道,爱上一个帅,又有超能力,又体贴温柔的与自己不同的人,却是每个女孩曾经做过的梦。

  有时候他应该是古堡中的王子,有时候他是飞檐走壁的蜘蛛侠,有时候他叛逆桀骜,是个逆子,有时候他手指冰冷,是个吸血鬼。

  无论怎么设置角色。他都是温柔的,帅的,全天下只爱你一个的,多么暴戾却对你无限体贴的,有惊人的才华甚至超能力的,无所不能,却又在你面前卑微隐忍的。

  这个吸血鬼,自第一眼见她,或者闻到她的气味,就开始躲闪,又忍不住靠*。他说,我是唯一猜不出你的心的。女人都愿意这么假设,男人永远不明白自己在想什么,所以永远追随自己,一旦了如指掌,势必厌倦这样的猜测游戏。一见钟情,是女人的第一个梦。

  他又说,你的味道,是我的个人品牌的毒品,但是,这个素食的吸血鬼又必须学会忍耐,不去吃掉她,于是连接吻也在小心翼翼,他总说我要控制自己。这个,不又是女人对男朋友的假设么,爱自己,又很能控制情欲。这是女人的第二个梦。

  他展露阳光下的自己给她,他提前预警说,很恐怖,不料却是美丽的金光闪闪,我们的作者,舍不得把丑陋给他心爱的男主角,完美,是女人的第三个梦。

  他带她见家人,全家很喜欢她,专门为她做饭,带她玩棒球,在与狼人决斗之前,他们的父亲说,因为她也是我们的一员,我们必须保护她。这个也是每个女人希望自己能够得到的优待,男方的家庭,把自己当做一员,甚至视如己出。这是女人的第四个梦。

  他强壮有力,任何时候都能保护她。不论是飞身推车,还是及时现身吓退流氓,还是带着她帅气无比的参加舞会吸引艳羡的眼球,甚至是不会跳舞的她,都可以在他的带领下翩翩起舞,有了他就没有了害怕,只拥有艳羡和满足,是女人的第五个梦。

  他背着她,可以飞到树顶,那么高大直入云霄的树端,她如此*凡,却可以因为他而飞了起来,却可以因为他的带领看到更广阔的天地,领略这世界上他人无法领略的美景,这是女人的第六个梦想。

  他甚至愿意与她共度一生他尊重她的选择,不愿破坏她原有的生命与生活,她逐渐衰老,他永远年轻,这个,恐怕是女人最大的梦。

  作者与诸多女人一样,她将梦一一写出,这是个温情的也值得一看的电影,比那些发誓反映重大问题和人生观的电影更贴*我们,因为这记录了每个普通女人曾经关于男人的梦想,这些梦想在现实中支离破碎,逐显幼稚可笑。

  可是在电影里它娓娓道来,深情动人。

  这可能是个老套的故事,人类和吸血鬼,狼人尚且还是伏笔,但依旧可以让我动心。

  贝拉,一个内向的女孩子。爱德华,神秘的存在。

  库伦家族进入大家视线的时候,我尚有些失望,可能是受吸血鬼骑士的蛊惑,总觉得还可以更俊美高贵些,但之后证实我错了,他们就是高贵的存在,不是血统,而是彼此那种亲密的感情。

  贝拉和爱德华的初次相处还真是尴尬,他一副嫌恶的表情很是刺痛贝拉小小的自尊心。后来这被爱德华解释是因为无法拒绝她的味道,最甜美的血的诱惑。这让我想起了很久以前看到的一篇漫画,讲一个闻香师,可以闻到所有人身上独有的味道,然后配以合适的熏香为她们带来好运,但只有一个女孩子,他完全闻不出她的味道,但就是这一点,在这个女孩子被人绑架时使他救了她,之后他明白了,一个人与他注定的另一半,两者的味道会完全中和,因此就是鼻子最灵敏的闻香师也闻不出来。所以那时,贝拉和爱德华的命运已经交织在一起,纠缠着直至生死边缘。

  我喜欢爱德华试图掩盖自己内心的表情,他努力寻找着合适的言语:“i feel very protective of you.”用一种固执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个柔弱的人类。很简单,但是让人心动。那么困惑,他试探着表达:“i don't have the strength to stay away from you anymore.”他冰冷的手,确是最温暖的一颗心,只是他不知该把它如何裸露在这个不够友好的世界。

  贝拉发现爱德华的秘密的进程似乎有些过快,连爱上他都是那么迅速,难道是为了显示他身上承担的最漫长的时光。当贝拉念出他的身份,他像个悲伤而焦躁的野兽,吓唬她,称自己为monster,显示自己的力量,只是想要避免未来可能的伤害。贝拉的一句“i trust you”像清晨的柔光照亮那蜷缩在阴影中的畏惧的他。被主动的接*,被关怀,被融化。

  阳光不会直射的草地,碎花丛生,她和他躺在彼此的世界中,没有戒备,没有阻隔。

  之后的故事似乎有点可爱,从来没有用过厨房为了贝拉现学意大利菜的库伦家族,管自己叫做vegetarian的吸血鬼们,简直如人猿泰山般在丛林之间穿梭的爱德华,只有在雷雨天才可以痛痛快快打一场棒球,节奏舒缓轻巧。

  之后两派吸血鬼为贝拉的争斗不想多说,只是不够强大但速度够快的爱德华到达受伤的贝拉身边,竭尽全力救她时让我揪心了一下。有那么一个机会,贝拉可以成为一个配得上那漫长生命的生物,但爱德华没有允许。最终的舞会上,璀璨的群星环绕着他们,爱德华只在贝拉的脖子上留下了一个深深地吻。这样不够么?和我幸福的过一辈子?

  可是人啊,那么的贪婪,希望可以占据那没有尽头的时间,永远永远陪着你,是的,在你面前那么脆弱的卑微的转瞬即逝的我,如何才能成为你的生命?如果是我,我要选择成为你黑暗世界里的陪伴,不需要城堡,也不要白马,只要能够凝视着你金棕色的眼眸,我只是不想从里面读出孤独的字样。

  这部片曾经看过,当再看一遍时,发现曾经看不懂的地方,也可以理解了,或许这就是重复的好处。

  我是一个不太敢看恐怖片的人,欧美片血腥的也不看。看《暮光之城》是因为口碑好,以一对苦命鸳鸯的情感纠葛为主线,融合了吸血鬼,人,狼人的故事。喜欢以校园生活开场,在女主人公成长过程中有恐怖,悬念,喜剧,冒险等元素,凄美动人的爱情,强烈的情绪打动了我。

  贝拉与爱德华交流的眼神,隔着屏幕我都能感觉到青春年少时爱慕一个人的气息。那种看到对方眼睛里充满着温柔,嘴角不自觉的上扬,随时随地都想与对方在一起,那样的粘度也只有在恋爱时才有。两位演技真实,让我感受到恋爱怦然心动的情境。

  校园生活里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库伦家族虽为吸血鬼,因能控制自己对人血的欲望,以动物血为食,不伤人得以在人群中生活。他们有颜值,有速度,有超能,在我看来很酷。爱德华的超能是读心术,他能读懂人心,但却读不出贝拉,爱德华爱上了贝拉,贝拉也爱上了这个吸血鬼爱德华,开始了贝拉求变吸血鬼的过程。

  恋爱到一定程度便有人性的欲望,贝拉想与爱德华更深入的肌肤之亲,然两位又一次演技爆炸,那种相爱却不能更爱,浴火上升却无处安放,实在让人难受。爱德华想让贝拉过正常人的生活,他决定离开。在他离开的日子里,贝拉陷入爱情绝望中,许久无法走出没有他的心境。这时雅各布的出现温暖了她的心,朋友身份相伴,虽然不在颓废,但贝拉知道只要她有危险,爱德华就会出现在她面前,于是她便多次自造险境,只求能看到的爱德华。为了爱,连性命都可以舍弃。

  雅各布爱上了贝拉,他是位狼人,热血,强壮。与爱德华相比,多了些温暖,爱德华拥有的是俊朗的外表,冰冷的身体。在雅各布的呵护下,贝拉对他也升起了爱意,她同时爱上了两个人。故事就这么继续着……共有六部,才看到第三部,期待贝拉成为吸血鬼的故事情节。

  不知道为什么,经常觉得在做过的事情以后,在回想当初做的原因时总是那么难。就象现在的我一样难过,想不出到底被什么所“诱惑”。

  也许是被那黑色的封面透出的神秘所吸引;也许被“暮光之城”这样梦幻的名字所注意;又或者是心里青春期的萌动因子碰上青春文学就那样爆发了。总之我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这本书。《暮色》,《新月》,《月食》,《破晓》,《午夜阳光》,错综复杂的故事伴随看月亮的出现和消失一步步的进行着。“爱情知识书中的一小部分,但却是人生的领导”我看过许许多多关于爱情的小说,但却没有真正体会过爱情的力量。也许从这本书中,我领悟到了一些。

  不纯粹只有爱情,那毕竟不是人生的全部。亲情,爱情,友情,作为一个人应该都不会错过,那么如果你将成为超出人之外的呢?“暮光之城”系列融合了吸血鬼传说,狼人故事,校园生活,恐怖悬念,戏剧冒险等各种吸引眼球的元素,而贝拉与爱德华凄美动人的爱情则是全书“最强烈的情绪”。经历过《新月》的心碎后贝拉与狼人雅各布之间存在的关系似乎不仅仅只是友谊这么简单了。“你香甜独特的气息是引领我爱你的线索,但我最浓烈的爱意却只能用死之来演绎”。这是一句甜蜜又致命的表白,我坚信着贝拉始终爱着唯一的爱德华,而对雅各布只有内疚感谢成亲人的爱意。也许这样说,并不公*,但我却真是这样自私。贝拉那样热情似火,义无返顾让我如此喜欢,经常想像自己能像剧中,书中女主角一样让人爱护,受每个人喜欢,但是我又希望自己生活简单不要那么复杂。

  人就是一个矛盾体。沉浸在书中同时,我又想到了现实生活。毕竟,我的父母是*人,他们继承着老实本分的品质。他们从小微灌输早恋的坏处与人生存的价值。所以青春期的我并没亲自实践但却对青春小说情有独钟。很难想像,当我的父母受到吸血鬼的威胁,我是否会像贝拉那样义无返顾,想方设法的.去保护他们。毕竟那样的事情可能永远不会发生。但事实是,如果发生了他们一定会保护我的,所以我想,我也会的。火与冰能共存吗?希望他们会吧。作者梅尔精致,微妙的笔触使这个故事不仅仅成了一场不可思议的爱情历险。很难想像一位三个孩子的母亲在毫无写作经历之下就创作了这样一部非凡的作品。在赞叹之余,我从她优雅精致的叙述中感受到她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作品来自于生活,生活就是一部优秀作品。让我们拿起笔创造属于自己的暮光传奇吧!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优选【5】篇(扩展4)

——匆匆那年读书笔记优选【5】篇

  课文主要写了:朱自清感觉到了日子一去不复返,在过去的八千多日子里,作者想留住匆匆而过的时间,却挽留不住。所以,作者在往后的日子里鼓励自己,要发奋图强,不要虚度光阴。

  如果说生命是海绵,那时间就是海绵里的水。只要去挤,总还是会有的。有些人,每天都在打游戏、上网、看电视。父母、同学让他做一些事,就会说:“烦死了,哪有时间,别打搅我。”可有些人呢?每天做家务、看书,忙的不可开交,可当别人有困难时,他总会积极的去帮助别人。而这两种人的结果更是不同,一种没有一点知识文化,也交不到一个知心朋友。而另一种不仅学*成绩好,而且还能结交到好朋友!

  时间,对待每个人都很公*,你去争取了,那你自然能成功。而你不去努力,就只能永远都是失败者!

  我被文案吸引,或者,也想看看那些我们可能曾经走过的日子是怎样在经历的。看完之后,觉得很压抑。方茴和陈寻从高中开始恋爱,一起走过青涩的少年时期,他们那么爱,甚至为了能上一所大学,陈寻在高考时故意放弃了一道大题。但是这样单纯浓烈的感情却并没有有一个完美的后续。大学时期的陈寻,延续了一直以来的优秀和耀眼,身边有了许多不同的人。他爱上了别人。固执的方茴放开了他,却放不过自己,以伤害自己来掩盖内心的伤痛,她和一个声名狼藉的龌龊男上床,并不幸怀孕,堕胎,最后离开……在漫长的时间里疗伤,终于能够面对和回忆那些过往的岁月。 老实说,看文案时以为是轻松文,毕竟那些少年时代的回忆是每个人生命中的珍宝。可是这样的文章内容真的有点虐,至少我认为,方茴太偏执,她和陈寻的缘分也太让人伤心,让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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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文案吸引,或者,也想看看那些我们可能曾经走过的日子是怎样在经历的。看完之后,觉得很压抑。方茴和陈寻从高中开始恋爱,一起走过青涩的少年时期,他们那么爱,甚至为了能上一所大学,陈寻在高考时故意放弃了一道大题。但是这样单纯浓烈的感情却并没有有一个完美的后续。大学时期的陈寻,延续了一直以来的优秀和耀眼,身边有了许多不同的人。他爱上了别人。固执的方茴放开了他,却放不过自己,以伤害自己来掩盖内心的伤痛,她和一个声名狼藉的龌龊男上床,并不幸怀孕,堕胎,最后离开……在漫长的时间里疗伤,终于能够面对和回忆那些过往的岁月。 老实说,看文案时以为是轻松文,毕竟那些少年时代的回忆是每个人生命中的珍宝。可是这样的文章内容真的有点虐,至少我认为,方茴太偏执,她和陈寻的缘分也太让人伤心,让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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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深潭的眼眸,

  你有固执的臂弯,

  你曾是少年。”

  在听好妹妹乐队的《你曾是少年》。

  总觉得“少年”是很美很美的一个名词,就如同我们的青春年华,有着任何人生阶段都无以伦比的美好。陈寻与方茴的遇见,便是在彼此人生最美好,最纯粹的年华。

  果说相遇是偶然,相识是偶然中的偶然,那么相恋应该说是宿命,那相离呢?

  这是我第一次对一个故事这么难以释怀。看完以后,我上豆瓣一篇篇的看别人的评论,每一个人都说很真实,都可以从他们的身上找到自己的青春的影子,方茴过,陈寻过,乔燃过,赵烨过,林嘉茉过,沈晓棠过····

  九夜茴的《匆匆那年》,其实从文笔和勾勒方面来说,都很*淡,但是刻画的是那么的真实与细致。这也让我明白了,最打动人的文字,不是要文笔有多优美,故事情节有多曲折离奇,而是要真情实感,可以让读者把自己的经历往上套,那便是一种成功。

  敏感,脆弱,忧郁的方茴,遇见优秀,扎眼,阳光的陈寻。陈寻被方茴身上别致的.气质吸引,而方茴在最开始,是远远的在陈寻的世界之外的,她说,有那么一种人,身上会散发光芒,在这种光芒下面会感觉温暖而舒适,但距离太*的话,就会有些刺目了。耀眼的陈寻,只会让方茴觉得自己更黑暗。

  也许是性格使然吧,所以乔燃错过方茴,陈寻得到方茴,而方茴最后失去陈寻······

  陈寻与方茴在一起了,从他在黑板上偷偷写下“方茴喜欢陈寻”开始的“筹谋”,从电话那头传来“是”开始。方茴是逃不掉陈寻的追逐的,因为那个少年,是那么的美好。

  方茴说,在一开始的时候,比起耀眼的陈寻,其实她更可能会喜欢安静的乔燃,但是陈寻长驱直入她的心,并占据的满满的,她就不能再贪心了。所以在高中毕业宴会上,乔燃要出国了,她连一个拥抱都吝于给乔燃,因为她怕这个拥抱会玷污了他与陈寻之间爱情。方茴在得知乔燃已经在国外之后,对乔燃深感愧疚,最终在空气中拥抱了他。那个时候的她,以极度虔诚的态度深爱着陈寻。

  然而,流年辗转,只因年少。

  我们终究输给的不是任何,而是时光。

  当风卷起了洒落一地的落叶,让它们化作一只只蝴蝶在空中飞舞。而叶终究还是经不起风的诱惑,片刻之后绝望地坠。淡岁月冷了万物,冷不了人情。那几张熟悉的面孔不停地在我眼前浮现,四种不同的声音不断地在我耳边回荡。毕竟,我同她们一起走过。

  雨,渐渐大了。我们穿梭在灰暗的走廊里,打闹的嘻哈声飘荡在空气里……不知不觉来到四楼的楼梯口,细心的“蛋壳妹”发现了一处玻璃有破损,便唤我们去瞧瞧,那破碎处有着一簇漂亮的碎痕,十分养眼。她试图用手碰了碰那已经破裂的玻璃,“别碰!”另一个女孩害怕得喊了出来,时间仿佛静止了那么几秒。呼——所有人到倒吸一口气,原来只是虚惊一场,玻璃仍顽强的支撑着。不管外面风大雨大,它们还是挺立着。

  但哪知好奇心强势的呆毛小妹在不经意之间也悄悄地伸出一只小手去触碰,那玻璃承受不住第二次“调戏”,砰地一声塌了,那碎片犹如从太空而来的陨石直往下掉,好在下面没人。我们惊呆了,立马不约而同地提起书包往楼下跑,玻璃破洞处,雨水瞬间打了进来,发出“咯咯”的`声音,仿佛是对我们无情地嘲笑。弯曲的楼道在那一瞬间就有如百米冲刺的赛道,时而传来几声书包碰撞发出的沉闷声。雨还在下,而我们的故事还在继续……

  在六年里,不知与她们经历了多少岁月,从当初牙牙学语的小孩儿共同成长为了一个个能自理的大姐姐。或许,朋友就是这样,他们可能只是人生路上的一个匆匆过客,虽然给不了什么,却是最懂你的人。需要陪伴,他们给;需要安慰,他们给;需要鼓励,他们同样也给……只为一起走下去……

  匆匆的六年,匆匆的过去,流年似水,花开花落,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何时才能再抓住它们呢?

  朱自清一生作出的伟大成绩,却说自己什么都没留下,而我们呢?又做了什么?

  夕阳的余晖把西天染成了一片灿烂的红色。将落叶衬得更加昏黄。一群带着哨音的鸽子翱翔在天空,仿佛美妙的音乐响彻云霄。泰戈尔说,“天空不曾留下翅膀的痕迹,但我已经飞过”。岁月是无痕的流水,却留下那么多值得我们珍藏一生的感人细节。而当我回头的时候,是否还能看见他们呢?也许,多年以后我发现了这些人再也不会与自己相见了,我仍会悲伤、难过,但是,至少不会遗憾,不是么?

  当微风托起一丝花香的时候,当太阳的光辉悄然的披在一棵棵大树上的时候,当美丽的花瓣在空中打了几个卷儿,再轻轻落下的时候,我是否已经释然?

  从念想中回神时,已至故事的结局,走在熟悉的校园,就如同几年前离开这里,心中不免一丝彷徨,再一想,似乎没什么可恋的,毕竟,我们一起走过!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优选【5】篇(扩展5)

——电影暮光之城的个人观后感范本五份

  在梅尔的小说中有这么一段引言:

  “请不要把它仅只当成一场匪夷所思的非事实爱情经历危险,当你以前、正在、还是日后在自个儿爱情的旅途中触及大致相似些须感受的话,它更是一段为你写作乐曲真实爱情乐章的暮光传奇。相遇那年,它们一样17岁;她落生几个月就被母亲抱着逃离小镇那年,他已经17岁;而有一天她终捞得逐渐晚年,他却将毅然维持17岁的青年时期容貌……性命时间轮盘的运转,对他而言是凝结的,而对她却是飞速活动的。他的青年时期永驻,而她的青年时期终将腐朽。”

  所以,再接合电影来看,它们在餐馆的相遇并不是初次,当然也并非无意偶然性。独自一个人自落生,命数早已冥冥当中刻在了它们的掌心当中,掌心与掌心的重叠也就业绩了一段故事。

  在梅尔的这一系列小说里,《暮光之城》仅是序幕,还有《朔月-newmoon》《月食-eclipse》《刚亮-breakingdawn》《半夜太阳光-midnightsun》,总共五部曲。简单的来说,故事描画的就是中学生贝拉与青年时期帅气的吸血鬼爱德华的浪漫爱情故事。

  在初次的有生命的物质课上,爱德华就被贝拉的气味深深的吸引,与其说是吸引到还不如说是出自于吸血鬼的本能,也正是因为这种本能和命数缥缈的拖曳,一段变更贝拉一辈子的故事就这么发生了。有这么一句话:谁也不晓得爱情到尽头啥子时刻会来到,所以每一分钟都要做好预备。于是贝拉的爱情是这样的出乎意料的偷眼来到了。一样的,爱德华也是。所以在第二次的有生命的物质课上也就顺理成章的诠释了爱德华像贝拉主动的先容自我,想理解她的所有。真的他也是一个令人喜爱的大男孩。面对疼爱的女学生不知道怎么样表现,虽然看中往他并不是那末的殷勤。

  在这部电影之中,只得提的另一位人物就是贝拉的爸爸。这位爸爸的角色,我感到表达的正好象其分。当然也也许是因为电影本身的成功。贝拉的爸爸本身就应该是一个看中往不畅快内敛的人物形象,不然贝拉的母亲当年也不会携带贝拉离去小镇,也就没有了后面的故事。看似爸爸表面朴实迟钝,不过他却想比谁都用心细密的往爱自个儿的女孩子。所以这私人物可谓是贯串电影的一个外在线条。

  还有独自一个人就是狼人雅各布。在梅尔的这一系列小说里,雅各布也是主要人物。虽然在第1部《暮光之城》中,他仅以贝拉的朋友身分显露出来,但在以后的几部里,故事物节都是环绕着爱德华,贝拉和雅各布这三人的微妙的情谊关系展开的。还有雅各布的爸爸,他没有疑问也是一个沉默沉静而又精明的人。为故事的进展埋下了伏线。

  在电影的起初,贝拉有这么的自我表白:我从未想过,我会怎么样死往,但为了我爱人死往,仿佛好象也不赖。有可能是因为电影的本身的虚构与超显露出来实的经过,也兆头着贝拉命数的不一样寻常,就像是电影中那头奔跑的鹿,在失去生命的边沿追赶生的希看,就像贝拉和爱德华的爱情,她狠命的想在吸血鬼与人的总称之间找到一个衡量点,是一种暗中示意。

  电影中俊男靓女也是看点之一。罗伯特·帕丁森和克里斯汀·斯图尔特这对戏中相恋一方特别好的演技,美丽的表面的却很养眼。美,是历来许多人所寻求的领会艺术品的美理想。但也因为人的领会艺术品的美观不一样而对美有不一样的了解。而剧中间人物的美,却是美的大方,美的得体。而这一份好看也十分符合了吸血鬼的内在和心里头。

  一部好的电影仅只依靠好的经过和电影手法是不够的,还有的就是正好象其分的音乐,一张好的原声大碟能够给电影增色不少。在这处我就简单的说两首。一首是在电影的最终,爱德华和贝拉两人深厚的感情对看,跳出婉转的跳舞,而歌曲《Flight less Bird,American Mouth》趁早想起。舒缓的音乐,烘衬明白氛围,也暗中示意了男性和女性主角坚定的爱情。额外一首则是来自于linkenpark的《Leaveout All the Rest》。信任对于它们的歌迷来说这是一首十分棒的歌曲,既袭用了林肯公园的摇滚,也表达了林肯公园在重组在这以后在音乐上的成熟。还有《Super massive BlackHole》《Full Moon》等,都是很棒的歌曲,可谓电影的成功帮带了唱片的销行,同时特别好的音乐也是电影的可圈可点之处。

  吸血鬼历来是欧罗巴洲电影的自满。尽管好莱坞也曾出品过《夜访吸血鬼》这类的经典优秀的作品。但作为真正恐怖电影的'源流地,欧罗巴洲却在*年来很少有影响更广的优秀的作品诞生。而在分别了B级片的蓬勃发展与传统恐怖片流行的时代在这以后。*年来不断“发难”的好莱坞新派恐怖电影则在戏院售票处和口碑上优良的成绩连续不断,《电锯惊魂》系列、《隔山有眼》系列等等都称得上是此类的代表。但对于曾风靡影坛的吸血鬼电影却数量非常少。然而,史蒂芬·梅尔的这一系列小说的确很有看头,特别以贝拉和爱德华的爱情为线索贯串始末,切其影片儿主色调和原著一致合,是一部很有卖点的电影。

  对于《新月》这部电影,由于刚刚刷新了北美首映票房而一举名垂影史。回顾上一集的《暮色》,首映战绩在当年超越了《钢铁侠》格外风光,一时间引起了小说的进一步大热,如今从《新月》的表现来,暮光热度真正意义上开始热开了,后面的续集相信同样会有惊人的表现。不过我还比较关注《新月》的北美票房能否超越《哈6》,从感恩长假之后的本周一到周四的跌幅来看,不是很乐观,从首映周领先《哈6》同期4000万,到如今只领先1000万的优势,如果本周末再次跌幅60%以上,3亿之门将无缘打开。最终要想突破3亿就看美国花痴们的力道能延续多久了。

  年初的时候看完《暮色》我就说有机会把小说买来看看,但是一直没机会。另外对于《新月》看完之后并没有《暮色》那样相对强烈的冲击感,暂且先不买了,可以等到明年有高清版下载来看看。总体而言,《新月》给人的感觉是一部故事尚可,影片质量不高,缺少激情的快餐文化式电影。闲暇时不妨看看原著。

  电影《暮光之城》是依据女作家史蒂芬·梅尔常销青少年小说《暮光之城》系列改编的电影,由凯瑟琳·哈德维克执导,主演涵盖被以为很有潜在力量的好莱坞新星克里斯汀·斯图尔特以及以前在《哈利波特与火苗杯》中扮演赛德里克的罗伯特·帕丁森,都是私人十分喜欢的导演和很有潜质的演员。

  《暮光之城》伴随着我的长大。我从对感情一无所知懵懵懂懂再到越来越渴望得到一份像剧中那般真挚强烈义无反顾的爱情。我也同样学会用这种爱人的方式去对待我爱着的人。

  总而言之,就剧情来讲,这部剧前半部分有一小点虐哟,后半部分虽然还是有点虐但是满满的甜意,高能撒糖,看完自己都要被甜化了。剧中的背景音乐也超级好听,尤其是在看完四部之后,每一首歌都被赋予不一样的感觉,都能在歌曲中会想到他们之间的点点滴滴。同时也能在情感道路上教会人为爱付出,为爱改变,为爱守护吧。就演员来讲,男女主演技超棒,疯狂打call呀~眼神中都是满满的爱呐。

  这部电影或许对普通人来说,对男人女人来说,都是不一样的。对男人来说,也许只是一部普通的爱情电影,普通而又无奇。但对女人来说,这部电影就是她们理想中的世界。因为爱上一个帅,又有超能力,又体贴温柔的与自己不同的人,却是每个女孩曾经做过的梦。吸血鬼的世界跟我们在文学作品中所感受到的是不一样的。爱德华的家族是一个被美化的吸血鬼家族。不再吸人血,甚至对人友好。或许这就是少女们心中的白马王子。也是为什么暮光之城如此受欢迎的原因吧。

  因为之前看过电影的缘故我并没有说很仔细的有去看小说。因为中版的我感觉翻译的字不够美丽,但是纯英的话我又不能够很好的理解进去,这是最痛苦的。

  明明一部让我感觉类似科幻片却变成了一部爱情片。吸血鬼和人类相爱,在17岁的青春穿插,现在有很多的电视剧电影都打在用回忆做然后这却是我最记忆深刻的。

  首先我们先讲一下男主爱德华,他是一个完美的男神案列,典型的高富帅。但是他不自大,能为了自己喜欢的人抑制了自己想要喝她血的冲动。在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之后想方设法的护她周全,他希望贝拉可以按照她原的生活轨迹生活下去,慢慢变老,而不是一己私欲把她变成和自己一样的冷血生物。

  再者是我们的被大家喜爱的漂亮女主,一个不被欲望蒙蔽的乐观开朗女孩,她深爱着爱德华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回自己喜欢的人的命,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男主会这么迷恋她的原因之一吧!后面她成为吸血鬼我们才知道她并不只是一个邻家女孩而是一个天赋异禀的高贵优雅的吸血人之一。

  最后就是男二雅各布,一个重情重义专一朴实的好男儿。他喜欢贝拉,守护在她的身边护她的安慰尽管她不属于自己。看最后他为了贝拉和库伦家族联手就一目了然。

  这书整个系列是令我沉醉的,他们的爱情仿佛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爱的轰轰烈烈却不是海誓盟而是一个眼神就可以看出我爱你有多深。"你现在就是我的命"多少女孩子沉醉在男孩子的甜言蜜语中,又有男孩子做到了他们曾经说的誓言。世间的真爱有多少是敌得过时间抵得过金钱,爱德华和贝拉的爱情宛如一股清流,而世间太多浮浮沉沉真真假假……

  在看《暮光之城1》之前,有很多人就开始给我介绍这部小说了,都说里面的情节是让人感动的,场景是让人憧憬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但我始终不怎么想去看,总觉得吸血鬼与人类的爱情是没什么好看的,这根本没有那种让人向往的美好未来的存在。

  然而随着电影“暮光之城”的播出,我完全被里面的主人公爱德华和贝拉所吸引,他们让我有一种很强烈的触动。随之我也就有了去阅读小说的兴趣,经过一番阅读,我觉得小说所给我的感动与电影是不同的,小说中的人物和那种场景是电影中无法诠释的,它给人以一种不同的心灵触感。

  小说《暮光之城1》的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斯蒂芬妮·梅尔,她本是一位有3个孩子的全职主妇,而且没有丝毫的写作经验。20xx年的一天夜里,她做了一个改变她命运的梦,而她也因这个梦写了《暮色》从而这部小说引起了一阵热潮。而后梅尔又写了《新月》、《月食》、《破晓》和《午夜阳光》,被称为“暮光之城”系列,这些书都受到了好评。用作家奥森·斯考特·卡德的话说:“爱情只是书中的一小部分,但却是人生的指引者。”

  《暮光之城》讲述了一对苦命鸳鸯的爱情故事,17岁的女主人公贝拉因为自己的母亲再婚,就像离开母亲而去远在福克斯的去学*。然而在福克斯这个偏僻而且终年阴雨的小镇上,她结识了一个神秘而帅气的男子爱德华。爱德华则是一个“素食”的吸血鬼家族的一员,他一开始就被贝拉身上的香味给吸引,有想吸她血的强烈的欲望。而他最终因为爱一次次地克制住自己,不想让自己伤害她,不顾一切地想保护她。因此而引出了许多的故事的发生,也让他们坠入了爱河。

  而当爱德华带了贝拉去见了他们家族的吸血鬼之后,两人之间就更加的亲密,有时也和家族成员一起出去玩。就在一次的游玩中遇到了另外一族的吸血鬼,给贝拉招来了一次次的追杀。至此,两个吸血鬼家族间的战争开始了,爱德华一族尽自己的一切来保护贝拉,不想让她受到伤害,然而贝拉最终还是被另一族骗去。并且给咬了一口,差点成了吸血鬼,在紧要关头爱德华克制了内心的挣扎,克服了想吸她血的欲望替她吸了血,帮她度过了难关。就这样贝拉从一个脆弱的少女慢慢的变得坚强,开始接受这一切,面对这一切。

  在这一次次的困难中,他们知道除了幸福的诱惑,还有危险的深渊,而一次次地脱险,一次次地互相付出真心,让他们彼此之间的感情更加地坚定。他们历尽千辛万苦的爱情就像是一次次获得重生一样地刺激与新鲜,也就像是每日初升的太阳一样的浪漫与温暖。

  看完这部作品,我不只是被里面的吸血鬼的速度、力量、苍白的皮肤、几乎完美的外貌、以及许多特殊的生活方式所吸引,更是佩服里面卡伦一家对鲜血的克制。他们不只是吸血鬼,也是一种高尚的生命存在。

  这部作品所描述的让我们对生活有了更多的憧憬,是让我们对生活中的困难更加有承担,使我们有主宰生活的勇气。也希望我们对生活有所希望,要大胆的去挑战,勇于想象,给自己一种无形的目标,使生活更加有色彩,使自己更加有动力。

  小说中的吸血鬼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样残酷、杀戮的,而是也会存在着像卡伦一家一样的善良、团结、有同情心、舍己为人的优良品格的吸血鬼。这就影响着我们当代的年轻人,让我们对现在的社会抱有幻想,形成一种好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世界观。使我们认识到生活并不是就是只有苦难存在,也会有快乐的到来。

  这部小说让我有所触动,让我如此的喜欢也是因为我觉得他给了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人们一些希望,不至于遇到些挫折就绝望。让正生活在苦难中的人觉得有所动力,觉得未来会更美好,只是时间没到,就像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一样,就算他们的爱情是让一般人难以理解的,就算是要经历无数的磨难的,就算是“见不得光”的,也一直不放弃,也一直为爱情而努力。

  我想这部小说之所以受到各个年龄段的人的喜爱,是因为它为他们提供了在现实世界中无法所体会到的世界,开启他们对美好世界的向往之心,让他们能够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走向自己的未来?

  吸血鬼猎人被弹开了,他被摔在了地上。他半蹲在地上,用剑支撑着身体,喘着气。他心里想:果然厉害,看来要杀死爱德华只能先杀死他了,逐个击破。他的眼睛盯着贝拉看,眼里透出杀气。“小心贝拉”。爱德华发现了他的眼睛,很冷。于是挡在了贝拉前面。“你阻止不了我”。说着,他冲了上去。提着剑。“小心”。爱德华和他交手了。没有武器的爱德华用拳头攻击吸血鬼猎人的手腕。他在尽量躲避和他正面冲突。吸血鬼猎人则不同,他手里的武器挥舞着,划出一道道美丽冻人的寒光。几分钟后,爱德华早已遍体鳞伤。就在吸血鬼猎人要进行下一次攻击时,爱德华用尽全身力气,砰地一声,吸血鬼猎人被踢飞了出去,剑也不知掉到哪里了。吸血鬼猎人艰难的爬了起来,他在强忍着五脏的剧痛,强忍着吐血。

  吸血鬼猎人决定放手一搏,他掏出一袋磷,那袋磷颜色很奇怪,竟然是蓝色的。他将磷粉放在一个木盒里,木盒里燃烧起来,但木盒却没燃烧。烧完后,他从里面取出一枚幽蓝光的飞镖,螺旋状。他顾不得热,从里面拿了出来。这一切工作只用了40秒。

  “他要干什么?”贝拉问。“不知道,很怪异”。爱德华道。“快闪开”。爱德华纵身一跃,将贝拉扑倒在地。吸血鬼猎人落空了。”贝拉立即动用意念,形成了一层保护膜。薄薄的一层,她太累了。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优选【5】篇(扩展6)

——《冬天》读书笔记优选【5】篇

  拜读了《华为的冬天》后,感受颇深。《华为的冬天》告诉我们,作为企业的所有员工都应居安思危,切忌盲目自豪、盲目乐观。“现在是春天,但冬天的脚步已经*了”,这是华为公司时刻提醒告诫员工的一句话,告诫员工无论你处在多么优越的时代,即便是衣食无忧,你也应该时刻为弹尽粮绝的那一天做好准备。当我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从心里感到一种不安、一种焦虑、一种惭愧,甚至感到一丝恐惧。同时对华为任总的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感到无比的敬佩,下面谈谈我个人的几点感受。

  (1)敬业精神:敬业精神,献身精神,责任心和使命感是作为一名优秀员工应具备的素质。我们对于自己的工作要兢兢业业,不要斤斤计较,如果一天到晚老是计较自己的得失又怎么能把工作干好。当你经过努力,感受自己被需要、被肯定,这是一种幸福和满足。当碰到问题时,不要直接说那是“不可能”的,而是投入我们的真诚,冷静地思考问题的症结,积极地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要我们真诚和用心,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2)自我批评意识:通过自我批判重塑自己,通过自我批判吸收先进,优化自己。文章中的木桶效应告诉我们,制约企业发展脚步的就是那个最短的木板。我们不做那最短的一块,相信自己也不会做那最短的。作为一个企业员工,首先,要有危机感,有了危机感才会有动力。有了动力才会坚定不移地执行,才会有更出色的成绩。那么公司的发展才不会停下来,在迅速发展的企业中让自己处于不败之地。正确的认识自己的不足之处,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和不断学*专业性知识,不断改进自己,只有不断改进,我们才有希望。

  (3)不断学*:现在我们在提倡搞学*型社会,我们企业也在搞学*活动。活到老,学到老。只有我们努力工作,珍惜眼前美好的事物,加上我们的敬业的精神,付出我们的行动,肯定会有卓越的成绩。我们没有必要明察秋毫、事无巨细的生活,但也没有理由熟视无睹地按部就班,倘若缺少好奇心,缺少发现的眼睛,岁月之河也许早在几千年之前就停泊在篱笆墙下。而当我们怀疑,并力求揭示的时候,又是否有足够的勇气正视真理?

  未来,是靠自己闯出来的,有时也是逼出来的,爱你自己所选择的工作,让自己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居安思危,让自己时刻跑在前列。每一个企业都会遇到自

  己的冬天,我相信全体员工齐心合力的工作,冬天将会很遥远。

  蓝水晶般的景,彩笔画般的城,小姑娘般的山,烘托出济南仙境般的冬。

  这便是我在看了老舍先生《济南的冬天》一文之后,对济南之冬的第一印象。原来在我眼中,冰冷的冬天,在老舍笔下变得温暖起来;原来在我眼中,死气沉沉的冬天,变得生机勃勃;原来在我眼中,寂寞的冬天,变得令人神往。老舍的文章,真是叫人拍案叫绝!他把济南冬天的美景与可爱之处描绘的淋漓尽致,跃然纸上。让人看了,便有一种温暖之感笼在心头。这便是济南的冬天啊!真美,真好,真惬意!

  寒风凛冽,大雪纷飞,山城一片枯黄,黯然失去了多彩的世界,这是我感觉的冬天;而老舍笔下的冬天,确是“响晴”的,而且是常绿的。

  济南的冬天像一个慈祥的妈妈拥抱着美丽的济南城。她把小山编织成摇篮,哄着人们安然入睡。人们见到这小山,心中便有了依靠,因为妈妈是不会亏待孩子的。太阳似乎对济南情有独钟,总是冲着济南露出笑脸。小雪中的济南更是别有姿色。本来就美丽的小山,穿上小雪赋予的花衣,更是若若欲仙。济南的冬天的树,也不是枯黄一片,而是“常绿”的。

  是啊!在绿的小山中享受温暖太阳光的沐浴,多么美好的感受。难怪老舍先生要用那么多漂亮的词句描绘这一片在冬天的季节中若有似无的“春景”呢!

  我所拥有的冬天,是使人冷得发抖的。而济南的冬天无限温暖。老舍的这篇文章让人感到的温暖,也许是老舍先生用笔从济南带来的吧!老舍先生笔下的济南冬天竟然比令万千众生钟爱的春天更加美,美得摄人心魄。济南的冬天居然有这么大的魔力,能使人迷恋冬天,甚至不过分去迷恋春天!

  从去年开始,耳边就经常回荡着“金融风暴”“经济危机”等几个字眼,但那仅仅只是耳有所闻,国内的经济相对比较稳定,因此我并没有体会到这场风暴,也没有感受到这场危机。而*段时间,各大媒体、电视、报纸都在报道金融风暴、经济危机已经逼*中国市场,东莞的许多企业已经受到金融风暴的袭击,企业压缩、倒闭接踵而至。在这样的情况下,阅读《华为的冬天》,让人更深刻地认识到“居安思危”的重要性!

  《华为的冬天》这是一篇在IT业界流传的文章,有人认为这是任正非为IT业敲响的警钟,也有人说任正非是“作秀”,然而,不管怎样,这篇文章在实际中的确发人深省。《华为的冬天》的内涵不仅仅只是针对华为,不仅仅只是针对IT业,而是针对所有人、所有企业。它讲述了一个“居安思危”的哲理,同时蕴涵着一个人或者一个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就需要变革、需要进步的道理。特别是恰逢金融风暴*卷之际,《华为的冬天》所蕴涵的道理让这篇文章更具有可读性,更具有批判性!

  我们总是*惯在安逸中享受,总是*惯地相信日子会越来越好,总是*惯地说好不说坏!然而世间万物每一天都在更替与变换,运动才是万物不变的真理,发展与变化是必然,这在唯物辩证法中早有论证。居安思危可长盛,我们在安逸中要时刻想到危机,也许有人会说:消极的表现!其实不然,居安思危并非消极,它恰恰是一种更深远的积极,他不是表面的乐观,不是口号里的“积极面对”,它更多地是用行动去表明积极的内涵,是更深层次的、勇于面对的、勇于挑战的积极,正如任正非先生所说:“居安思危,而不是危言耸听!”

  “十年来我天天思考的都是失败,对成功视而不见,也没有什么荣誉感、自豪感,而是危机感。也许是这样才存活了十年。”任正非先生的这一*话让我想起了一句话:一个成功的人思考的往往都是失败。成功的人从来都不畏惧失败,从来不盲目地为成功欢欣,他们关注的、思考的是:如果我失败了,我该如何去解决,该如何去面对,又如何从失败中迈向成功?

  “失败这一天一定会到来,大家要准备迎接,这是我不动摇的看法,这是历史规律。”这也是哲学中所说的正常的兴衰更替,如世间万物的兴衰,如春夏秋冬的更替,也正如这场金融风暴的来临,他不是偶然,而是世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处于这个阶段中的人和企业,我们要如何去迎接他,是一味地感叹和哀伤,还是在暴风雨来临之前作好预防工作?我想这才是我们要考虑的重点!

  作为嘉荣的一名员工,一位基层管理者,我相信我们的公司是一个健康发展的公司,而且正在进一步发展壮大中!同时,我们也必须客观看自己的公司,由于自己公司的行业特性,公司中同样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如一些基层的管理需要改进,员工及管理人员都需要进步等等,在这里,《华为的冬天》同样给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首先,全体员工要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公司的发展中去,敬业爱岗。第二,公司员工要积极奉献、承担起自身的责任和义务。第三,公司员工要勤学苦练,提高自身素质,练好岗位技能和本领。第四,公司员工要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增强克服我们面临困难的信心和勇气。我想,做为基层管理者,需要的是不断地发现、不断地探索、不断地改革、不断地建设与改进,出路总会有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没有神仙皇帝,要创造美好的明天,全靠我们自己。危机的到来是不知不觉的,面对危机感,需要全体员工胸怀宽广,正确面对改革。

  我记得,我们在讨论《华为的冬天》的时候,一位经理曾说:嘉荣没有冬天!这是经理对嘉荣的信任与忠诚,他相信嘉荣永远都是春天,同样也体现了他愿为创造嘉荣永远的春天而努力奋斗的决心,我相信他能做得到!于我而言,我认为春天总会过去,冬天总会来临,而冬去春又来,只要我们勇于去面对,勇于去挑战、去变革、去创新,多穿几件“棉衣”,那么我们就会顺利过冬,社会也会冰雪消融,春暖花开!

  《华为的冬天》是一篇很老的文章,说它老是因为根据现在的情况看,它不新了。我不是第一次读它,我以前就听过,看过,只是没那么深入,没这么仔细。在中国IT业形势一片大好的时候,华为的老总任正非,却大谈失败,大谈危机,对中国IT业的警醒起到一定的作用。危机意识,更是作为一种课题在各大企业迅速广泛的带起了一批干部。从这点来讲,这或许就是任总对社会的一种贡献。但现在对我来说,他的意义显得很渺小,很纯粹,这就是当初我没有仔细阅读的原因,现在仔细读了,只因为我要写这篇文章,不写我需要被乐捐。

  从公司的角度来讲,华为的冬天只是带给我们一种危机意识,包括企业的和员工的两个方面的都有,对此我很赞同。我曾对比一下我们公司和华为,我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但是我们有个共同点,我们的环境一样,竞争激烈;我们的成立时间相差不大,我们有11年了,他们稍微比我们早几年。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家在辉煌的时候谈危机意识,而我们在危机的时候谈危机意识,这样的对比很可笑,更显得我们的落后和庸俗。

  我不想谈改革,谈管理,因为在我看来我们公司目前的状况,根本就不是谈这些的时候,或者说还没有资格谈这些!物质基础决定精神文明,良好的制度不是人为的建立起来的,而是在工作中,在公司发展中不断形成的,管理者再根据情况在形成的制度中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提取精华。一切从实际出发,我们都念了十几年了,在应用中却还是生搬硬套,强硬的执行,这样能行的通吗?

  稍有管理学常识的人都知道,最好的管理方法,工作制度,不是出自哪个管理大师的条条杠杠,而是工作实践的最终总结和发展。

  既然写读后感,那就把我的感,痛快的释放出来吧!我认为目前公司最重要的不是制度建设,不是什么执行问题,强硬问题,而是决策问题。我们要让我们所有员工明白公司的发展方向,明白公司今年的目标,并且这些目标,不要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不断改变,变得任意和不可确定。更要有个预警处理决策,公司因为以前的原因可能引起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这些结果对计划有多大的影响!我们怎样面对这些结果,怎么把它变得有利或消除不利因素,来顺应我们的目标。我们如何才能让目前公司渡过难关,我们目前有哪些难关,我们该怎么样去做!!我想,这些才是公司目前最为关键的事情,如果这些都不能决定,都不明确,制度有何意义?没意义的制度又对谁去执行呢?

  物质基础决定精神文明,物质基础更决定了员工的积极性。管理学中有个很重要的激励因素,金钱。对于国内目前的情况看,这个是最重要最有效的激励因素。华为的员工工资比同行业的同岗位的工资至少要高到百份之二十以上,对华为人来说,根本就不需要考虑生活问题,因为公司已经帮他们考虑的很周全了。所以华为的老总才可以要求员工付出代价,承担责任,才可要求他们努力为公司奉献。华为老总的底气就在于他对员工很慷慨,他的底气十足,足以使员工没有待遇上的问题去跳槽去找理由,只有无条件的服从。

  纵观全球,发达的国家里,每个公司最大的成本就是人力,人力成本在国内的公司成本比例上也逐渐上升。这篇文章据说是为华为裁员做下铺垫,可见至少他们感受到了这样的成本压力。而我们呢?我们的整体人力成本却在锐减,甚至有的`员工还要为温饱而考量,这样的氛围,让我们学华为,让我们员工无私奉献,实际吗?不合实际的事情,对于企业来说,应该当机力断,绝不容迟疑的!

  效益是企业的生命线,我很遗憾,我们到现在都没有真正意识到什么是效益!效益对于我进入公司这两年来说,只见牛毛,未见大象。,很多大的好的业务做到最后竟然是亏本的。

  公司目前的困境,我是深有体会的,一个效益不好的公司存活几十号人,最有压力的是谁啊?当然是老总,可是造成这样原因的是谁呢?当然老总最有责任。有句话叫自作自受,对企业老总来说,很残酷,可是有多少老总付出了终生的代价却换来失败。决策,不是随随便便说的。说了就会产生后果,就会造成影响,就会带来好处或失败,这是不可避免的。有任总这样十多年来只看失败,不谈成功,时时刻刻存在危机意识的老总并不多见,这也是他一直风调雨顺的原因。当然,任何人都难以避免失败,关键是我们要在失败中总结教训,要从失败中走出一条通往正确方向的光明大道。

  管理方面的文章我常看,也曾写过一些管理方面的文章,在西祠上放过。但是,目前我毫无管理经验可谈,冠冕堂皇的话,我不会讲,实事求是的说,我还有很多话要说,但是事情实在太多,我不想耽误了工作,毕竟这个不是最重要的。

  当我初初拿到这篇文章时,并没有读懂它的意思,在细读以后才理解任正非从*实的文字里透露出的一种管理真谛。对此我也想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忧患意识:

  如果你面对的是一家在几年乃至十几年的经营历程中一帆风顺,从来就没有遇到过挫折和失败的企业,那么,要么它是上帝格外垂青的异类,要么它根本就是一个自欺欺人的泡沫。经济学家魏杰曾经下过一个预言:“这是一个大浪淘沙的阶段,非常痛苦,我估计再过十年,现在民营企业200个中间有一个生存下来就不简单,**的**,成长的成长。”由此可见,所有的专家都在担忧着企业的发展。对于我们这个刚刚成立的新型公司,面临的困难是巨大的,光靠一个创意或一个神话已不能取得成功,我们要有很清醒的头脑。我们都是公司的一份子,要时刻想着怎样将公司的产品创造出最大的利润,因为公司的成败与我们惺惺相关。

  在公司面对成长的危机时,我们对于个人的发展也要有忧患意识。虽然我们曾经都受过高等教育,但走入社会后没有人注意你以前有多么辉煌,只在意你现在的成绩。所以我们只有不断的学*,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学*做人的技巧,否则随时都有可能被公司甚至被社会淘汰。

  职业精神:

  敬业精神,献身精神,责任心和使命感—是作为一名优秀员工应具备的素质。

  我们对于自己的工作要兢兢业业,不要斤斤计较,如果一天到晚老是计较自己的得失有怎么能把工作干好。我一直认为年轻人多干一点没关系,正好还能锻炼自己的能力。现在不是复合型的人才最吃香吗。

  对于自己没完成好的工作要有内疚感,说实在的,每次老板说我们部门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时,我都很难过,虽然可能是方方面面的原因,但“响鼓不用重锤”。如果每次开会都点我们部门的名,说工作不到家,一次、两次可能是经验问题,点多了那就是自身水*的问题了。在自己的部门出现失误后,作为部门负责人更应该先出来承担责任,然后再和部门同事一起检讨为什么会出现失误,怎样解决。这样并不会影响你的威信,相反会把部门同事团结起来,也会树立自己的地位。

  ?财务运转:

  财务部门是一个公司最关键的部门,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司运作。公司的财务要与老板多沟通。“爱多”为什么会失败,就是因为胡志标几乎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钱,也不晓得自己欠了多少外债,他*时很少跟财务部门研究付款方面的轻重缓急,还常常把帐上的现金当成利润。一家高速运转的企业所可能面临的财务困难是多方面的,有可能缺少流动资金,有可能是无法筹集扩张的资本,还有可能是无法控制开支、库存和应收款,这其中的任何一项哪怕只出现短暂的失控,都可能造成致命的后果。当造成突发性财务危机爆发的时候,即便是一家市场销售良好的企业,要在很仓促的时间里筹措现金也从来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而且代价是巨大的。

  我们财务部要在企业刚刚成型的时候,就规范起各种财务标准、制度。严格按照这种制度来办事,沉淀出适合本公司的财务模式,当然这不是一、两天就能沉淀出来的。

  企业文化:

  良好的企业工作氛围是留住员工的必要条件。

  人才的来来去去是正常现象,但一个企业为了长远发展,还是需要留住一批优秀员工的。公司可给员工提供一定发展机会,如合理的薪酬、住房、医疗保险及其他许多物质的服务等;其次要重视员工的培训,许多外企、大公司每年都有一次员工培训的机会。我们在给公司员工提供去英国培训的同时,也可鼓励员工在国内参加一些夜校培训,对考取了一些证书的员工可报销部分费用。这样员工学*的积极性也就调动起来了。

  公司还可实行考察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能者上,在公司内部形成良性竞争。

  老板与员工之间,同事之间的及时沟通,也是公司良好运转的润滑剂。公司要作什么决定最好能和中层管理人员商量,而每个部门有什么事又最好部门同事能互相商量,这样员工能充分溶入到公司中来。大家在工作上有什么分歧,千万不要留到第二天去解决;对同事有什么意见,也不要放在心里,最好能摆在桌面上来谈,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这一点应该也是我工作几年最深刻的认识。

  深圳的冬天通常不是很冷,但有时也会有寒潮,就向市场残酷起来也会冷得出奇,我们实在要作好这种心理准备。

  文章较多地运用了比喻、拟人写法,不但形似,而且神似,生动贴切地表现了济南冬天的特点,寄寓了作者的赞美之情。如“小摇篮”这一句运用了比喻和拟人的修辞,将一圈小山写得像慈母般温存、体贴、慈祥,“小摇篮”的“小”正照应了小山的“小”。“安静不动”是写神态,“低声”是写声调。这两个修饰语使人想起母亲在摇篮边低声哼着催眠曲的情态,赋予这一圈小山以慈母之情。“晒”“睡”“醒”这一连串相关的拟人写法,创造了一个暖和安适的“理想境界”。

  写树上的雪,不说树尖上落满了雪,而说“顶着一髻儿白花”,又比作“日本看护妇”,一个“顶”字准确地表现了树尖上一髻儿白花的位置和形状,因为是小雪,所以只有树尖上积了一小堆白雪,而“顶”字中既有“在树尖上”,又有“一小堆”的意思;“顶”字又引起下文把矮松比作“日本看护妇(护士)”的比喻,日本的护士头上总是戴着一顶别致的白色工作帽。帽子往往突出在头的顶部,好像是“顶”在头上似的,两者的相似点就在“顶”着白帽子上。这个比喻不仅形象、生动、贴切地表现了下小雪后矮松的秀美形态,而且充满诗情画意。又如写薄雪“害羞”的情态,写露出“粉色”容颜的山腰等等,突出了它们娇美的情态和小山秀丽的景色。

  “穿一件带水纹的花衣”,一个“穿”字既准确表现了雪、草覆盖的状态,又引起了“一件带水纹的花衣”的比喻。“带水纹的花衣”的比喻描绘了雪色与草色相间的美景,给读者以动人的生活实感。“看着看着”以下是联想,“更美的山的肌肤”可理解为春天来临后那满山的花草。这一联想与第2段两个“也许”的幻想照应,表现了对春天的憧憬。“忽然害了羞”用拟人的方法描绘了夕阳斜照下雪色娇美的情态。一个“羞”字,不仅画出了雪景的“色”,与“粉色”相贴切,而且绘出了雪景中的情和内在美。

  第4段再写城外远山,勾画出一幅淡雅的水墨画。这幅画“也许是唐代的名手画的吧”一句,既是比喻,更增添了“这是张小水墨画”的真实感,使读者体味到写意画的妙处。

  第5段写济南冬天的水色。作者在描写中融入了自己独特的感受。先着力渲染“绿”,一连用了五个“绿”。一个写绿萍,四个写水藻。用“绿”来衬托水的清澈、透明。“水也不忍得冻上”用拟人的方法,把水写得脉脉含情。文章结尾处把清亮的河水比作“蓝水晶”,这些比喻透着清秀和灵气,字里行间溢满赞美喜爱之情。

  作者灵活地运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使文章语言*添一番情趣,增强了人情味,越发显得精美。语言是文学的第一要素(高尔基语),它是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作者传情表意的工具。一篇精致的散文离不开精美的语言,我们从老舍的散文名篇《济南的冬天》中肯定会获得不少启发!

  这篇文章是我从我表姐的语文书上看到的。它的名字是《冬天》,作者是朱自清。朱自清原名朱自华,儿时住在扬州,他在那住了13年。长大以后他著有《背影》、《荷塘月色》、《欧游杂记》等脍炙人口的著作。晚年患有严重胃病,而且朱自清家境贫穷,但他坚决不吃美国资助日本的面粉。最后朱自清因病在北京去世。

  这篇文章像三张照片一样,第一节像一张照片:爸爸从氤氲的热气中夹起一块块豆腐,送往朱自清和哥哥的酱油碟中;第二节也像一张照片:朱自清、s君和p君乘着小船在西湖上划着;第三节也像一张照片:朱自清、孩子和妻在台州天真的笑着……

  写到这里,我想,为什么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能足以温暖寒冷的冬天?然后,我又想到了我自己……

  那是一个冬日的下午,地上堆满了积雪,我非常开心,因为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雪。地上一片白茫茫的,我赶紧奔下楼梯,迫不及待地扑进这银装素裹的世界。可是,刚一下楼梯,脚一滑,就“扑咙”地摔了一个“狗啃泥”。我疼得哇哇直叫,这时,哥哥看见我,赶紧跑过来,扶起我,对我说:“弟弟,你摔疼了吗?”他帮我拍了拍腿上的积雪。我们面对面,笑了。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优选【5】篇(扩展7)

——《枫林渡》读书笔记优选【5】篇

  读完这本书后,我开始思考,是什么使蓝蓝放弃了妈妈和城里优越的生活而重新回到枫林渡陪伴奶奶 ?是妈妈的世俗和偏见,看不起农村人,过分的虚荣造成的,文中蓝蓝的妈妈还有罗阿姨十分无情,让奶奶和稻虎哥没有尊严,幸好有是非分明的姥姥,才使差点变坏的童童改邪归正,懂得了亲情重于一切的道理。学会了尊重别人。

  当我翻到《枫林渡》的最后一页,看到图画中蓝蓝背着包,落寞地离开城市的背影,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枫林渡》是著名儿童文学家曹文轩早期的作品,书名就是一个美丽的乡下地名,是小主人公蓝蓝和奶奶的老家。在那里,蓝蓝和稻虎哥过着简单而快乐的生活。直到被多年未见的妈 妈接进秋棠街八号,看到身为**的外婆和童童弟弟,蓝蓝和奶奶才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却是束手束脚的生活。电视机、冰箱、水龙头等等??这些现在几乎所有家庭都有的家具,却都是蓝蓝未曾见过的,可见那时的农村真是落后。

  为了乖巧听话、美丽善良的蓝蓝,奶奶是想着无论多么辛苦都要留在秋棠街的。可是爱慕虚荣的妈 妈,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奶奶,她歧视、嫌弃土生土长的乡下人,包括帮她呕心沥血辛苦照看蓝蓝的奶奶。蓝蓝生日宴的时候,她故意支走奶奶,不让她参加;童童欺负奶奶时,她故意装作没看见;童童气走奶奶最心疼的孙子稻虎,使稻虎一个人回了枫林渡,她视而未见;还因为童童不小心受伤而责骂奶奶??这一切,最终让忍气吞声的奶奶毅然离开了。而蓝蓝,也跟着奶奶走了,离开了宽敞明亮的秋棠街,回枫林渡去了,去见稻虎哥了,去听云雀叫了??

  看到这里时,我真的为奶奶叫屈,就像当**的蓝蓝外婆说的:“我长得那么矮,你怎么就不嫌我又老又丑了呢?”是啊,奶奶是长得不好看,可奶奶多好啊,宁可自己挨饿,也要让蓝蓝吃饱,宁肯自己挨冻,也要让蓝蓝穿暖,又在秋棠街的家中做牛做马,怎么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呢?想想我的外婆,也是那样无私地照顾着我,从不抱怨,从不求回报,虽然她不认识字,连普通话都不会说,可那又怎样呢?我一定会像蓝蓝喜欢奶奶一样,给予外婆足够的尊重,绝不像蓝蓝妈 妈那样,长上一双势利眼。

  《枫林渡》里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童童。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他,在妈 妈的纵容下,变得越发傲气,在小朋友中间自以为是,还支使奶奶和稻虎哥为他做事,每天要奶奶给他擦脚、端牛奶、穿衣服!看着这么骄气的他,真是让人讨厌。可想想有时候我对自己的奶奶,也有点随心所欲,好像她帮**活是应该的。这可不行,我一定要改掉,不能这样对待长辈。后来,童童在外婆的引导下,慢慢认识到不足,慢慢变回了一个讨人喜欢的孩子。我想,我也肯定能改掉坏毛病,好好对待同学,好好对待长辈,成为一个讲道理的好孩子。

  《枫林渡》里还有好多好多让我感动和喜欢的人。那些大杂院里的孩子,长臂猿高小雨、养小乌龟的毛毛、小辫子媛媛等,虽然他们被蓝蓝妈 妈说成“下层人家的孩子”,不许蓝蓝跟他们玩,可其实他们都很可爱,很纯洁,即使被歧视了,被责骂了,依然会毫不犹豫地帮助蓝蓝寻找短尾猫。这样的孩子是坏人吗?他们会带坏蓝蓝吗?我真的觉得自己都希望能有这样的朋友呢!当然,还有稻虎哥,那个陪蓝蓝一起看云雀,一起玩耍的大男孩,为城里的蓝蓝带来云雀的欢唱,给蓝蓝束手束脚的生活带来了无数的欢笑,真希望我也能有一个这样的好哥哥!可这样的哥哥也还是被童童的无理取闹,气得伤心地离开了秋棠街。还有短尾巴猫,那只为了蓝蓝生病时能吃上鱼,用自己的尾巴去钓鱼,导致尾巴最终断掉的可爱的猫,是蓝蓝相依为命的好伙伴,可就因为它是一只土猫,上不了台面,最终被妈 妈害得惨死在路上,被装进了垃圾车。想想都让我伤心啊,更何况是蓝蓝呢,唉??很多时候,我们喜欢的只是我们的好伙伴,并不一定这个人要多么出色,也并不一定这只动物要多么名贵的。

  动听的歌入耳,曼妙的舞悦目,真情实意的书怡情。读罢《枫林渡》一书,思绪久久不能*静,被书中的小女孩的***深深打动;被奶奶的勤劳与隐忍所感动;为外婆的智慧和正义而赞叹;也为妈妈的虚荣和世俗而叹息,也为立在人们心中的那堵高低贵贱的墙而悲凉。但更深层次的启迪是交友要谨慎,多交往良师益友,远离品质低下的人。

  书中的主人公经历了最初的新鲜与亲情的温暖后,这个“拼凑”起来的没有男主人的家庭是快乐的,家庭中的每个成员都是善良的,亲情在这里得以彰显,奶奶的勤俭,蓝蓝的善解人意,童童的`顽劣,外婆的怜爱,特别是妈妈爱女之情娓娓读来无不动容。怎能不让人感觉到亲情的温暖呢!

  然而,人性的善与恶不是一成不变的,读了这本书我们会发现妈妈由善转恶的,前恭后倨的过程中,她的身旁总是有一股不良的力量围绕着她,导致了她一步步变化,最终致使原本和睦的亲情走向了撕裂,那就是她身边的朋友“罗阿姨”,我们在书中很多的事件的关键处看到“罗阿姨”的身影,正是由于她的错误言语和观念影响了蓝蓝的妈妈一步错步步错。比如“童童”的转学风波,比如对饭菜的挑剔,不仅仅影响到了蓝蓝妈妈还影响到罗阿姨自己的孩子,包括童童,令自己的孩子也沾染了挑食,攀比,嫌贫爱富的不良观念和行为。令原本可爱的孩童变的娇纵,蛮横,颐指气使。

  俗语道:“鸟随鸾凤飞腾远,人伴贤良品自高”,也同样“*朱者赤,*墨者黑”。妈妈在”罗阿姨“这类人的点滴影响下,在生活的考验中逐渐失陷。从她安排蓝蓝学钢琴,请客人吃饭为了让奶奶回避打发其看电影,她的爱越来越虚荣越来越刻薄,变的越来越自私和狭隘。从对蓝蓝和外婆救助老汉一事上及后来奶奶受伤夜间看医上所显现的冷漠,和对维修师傅的蔑视,从对娇纵童童,冤枉并迫使稻虎哥离去,再到短尾巴猫的悲惨死去和奶奶被迫不告而别。

  读此种种,内心饱受故事的折磨,惊讶于妈妈的无情转变。固然蓝蓝妈妈本人立场不坚定,但损友“罗阿姨“起了一个很坏的作用,试想一下,如果这个朋友能为蓝蓝妈妈出些好的主意,说的是正面价值的话,那么这个家庭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矛盾和伤害,最终导致了悲凉结局的出现。如果不是正义、智慧的外婆及时的引导和纠正,已经受妈妈影响的童童说不定继续娇纵下去就会变成一个坏孩子。

  最*新闻报道当红明星房祖名和柯震东因吸毒被**抓捕。随之曝光,房祖名已有8年的吸毒史,而柯震东的第一次吸毒就是在房祖名的家中,不难理解柯震东正是因为误交房祖名这样的损友,走上了吸毒的道路。不仅身败名裂,更严重的是违法法纪,两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这就是活生生的现实中的例子,我们真应该以此为戒,交友需谨慎!

  至此,我也明白了做人首先要自立自强,要有独立意识,不能被误导或轻信他人的错误言论,与良师益友交往,远离素质低下,品质恶劣的人。

  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人们的心灵,陶冶人们的情操,亦可催人泪下,感受人生的波澜起伏,离合悲欢。《枫林渡》便是这么一本神奇的好书。

  这本书讲述了蓝蓝和奶奶进城与妈妈弟弟生活的故事,蓝蓝是个聪明伶俐的女孩儿,但他初次到城市,许多东西都没有见过,而且妈妈是陌生的,外婆是陌生的,弟弟是陌生的,这一切使这个天真的女孩变的拘束起来。他的妈妈和姥姥都很爱她,在一段时间的接触下,他才渐渐适应了起来。可人生总不会一帆风顺,没多久,弟弟便和学校的孩子学坏了,变的爱命令奶奶,可是奶奶为了蓝蓝,为了这个家庭的和睦,只能迎笑接受。妈妈也开始渐渐讨厌大杂院的孩子了,不让那些孩子来这里和蓝蓝童童玩,也开始讨厌短尾巴,认为它影响她和蓝蓝的关系,到了最后,奶奶回到了枫林渡,那个轻松快乐的地方,奶奶回去以后,蓝蓝也独自离开,回到奶奶身边。

  故事中,妈妈因为望子成龙,将蓝蓝童童送往贵族学校,姥姥因为一颗朴素的心,要将蓝蓝童童送往普通学校,这导致姥姥和妈妈之间的争吵,也使家庭的氛围紧张起来,而妈妈想与蓝蓝培养感情,与奶奶的关系逐渐冷淡,这也牵连了蓝蓝的猫――短尾巴,短尾巴经常挨打,最后不敢回家,也许妈妈并不坏,但她的爱面子却导致了这一个催人泪下的结局。

  《枫林渡》,一本凄凉又内涵温暖的书。

  假期里,我看了《枫林渡》这本书。

  《枫林渡》主要讲述了一个悲悯又温暖的故事。凄风苦雨,不足一岁的蓝蓝被奶奶接到乡下。十年后,在乡下和奶奶相依为命的蓝蓝又被妈妈接回城里,住进了外婆家的**小院。和城市生活的新鲜感同时到来的,是一堵无形的高墙带给蓝蓝和奶奶的巨大压迫感。

  在来城市前,蓝蓝在农村生活了十年,来到城里后,蓝蓝喜欢跟大杂院的孩子玩。妈妈却把他们视为底层人物,不让蓝蓝和他们玩,蓝蓝就像一只雄鹰被剪掉硬羽,失去了在天上自由飞翔的权力,同时也失去了快乐。

  蓝蓝不想弹钢琴,妈妈却强加蓝蓝学。妈妈让蓝蓝坐在冰凉的钢琴前,蓝蓝一脸不情愿,机械地用手指挨个儿按着琴键,弹出生硬的'音乐。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只有自己喜欢的,学起来才不会枯燥乏味。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家长随处可见。真希望妈妈能把快乐还给蓝蓝,让蓝蓝在城里能和在农村一样快乐,永远和奶奶一起在城里快乐、幸福地生活。

  《枫林渡》这本书是曹文轩写的,说实话,曹文轩的书我还真没看过几本。

  故事中的主人公蓝蓝是一个可爱、亲切、不因为自己的外婆是**而骄傲。不明白为什么这本书看到最后我也会落泪,或许是因为这本书太感人了吧。蓝蓝的妈妈在我看来一直扮演着一个坏人的角色,一开始不让大杂院的孩子和蓝蓝、童童(蓝蓝的弟弟)玩,然后私自让蓝蓝和童童转到别的地方,后来又把童童教育成了一个仗着自己的外婆是**就看不起别人。蓝蓝的奶奶和外婆,奶奶是过分溺爱自己的孩子,外婆则分得清的好坏,用一个巧妙的办法将仗着自己的外婆是**就看不起别人的童童教育成了和蓝蓝一样的人。

  稻虎哥(蓝蓝在乡下时的哥哥)回枫林渡了,蓝蓝的奶奶回枫林渡了,兰兰最后也回枫林渡了,但为了救蓝蓝而变成短尾巴的猫却再也回不来了。短尾巴成了童童捣蛋的替罪羊,最后被汽车给压轧死了。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优选【5】篇(扩展8)

——学记读书笔记优选【5】篇

  最*,学校组织学*了《学记》这篇古代教育文献,感觉受益匪浅。虽然语言艰涩难懂,但仔细读来,*时教学中的疑惑顿觉释然。《学记》不愧是我国教育史上的经典精华,在我们二十世纪才提出的“以人为本”的思想,其实在《学记》中随处可见。它如一位博学的长者,在谆谆教导我们教学就应如此来教,学*就应如此来学。

  一、以学生为本,启发诱导

  “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和易以思,可谓善喻矣”《学记》中的这句话教导我们教学要以学生为本,也就是以人为本。根据学生学*的动态状况去引导、督促、提高。教学的关键是要使学生懂得、明白。一、注重引导,但又不牵着学生的鼻子走,师生关系才会融洽;二要督促勉励,但又不强制压抑,以学生为本学生就有克服困难的勇气,顺利的进行教学;三要打开思路,但又不带给现成答案,学生才能独立思考,智能得到发展。这点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教师在教学中起的是引路人的作用,引路人要善于引领而不能压抑学生,要根据学生的实际状况做到“道”“强”“开”,才能到达“和”“易”“思”的效果。因此,在语文教学中,设计问题要依据学生掌握的实际状况而定。

  二、以学生为本,循序渐进

  “时观而弗语,存其心也。幼者听而弗问,学不躐等也”。这几句话的意思是教师时时观察学生,发现有疑难时先不要讲给他听,让学生多思考,年幼的学生只听讲,不提问题,学*不逾越进度。这与人本主义提倡的需要论相一致。人的需要有七个层次,这几个层次有必须的次序,只有满足了上层的需要才能继续下面的需要。而《学记》所说的学不躐等,就是按照人的生理发展顺序,设计教学资料。学*的知识都有一个系统性,教学不按部就班,就会“杂施而不孙,则坏乱而不修”,陷入混乱的境地。前面的知识如果掌握不够好,后面的知识就更不会很好的掌握。因此教学不能逾越进度。

  三、以学生为本,因材施教

  “使人不由其诚,教人不尽其材”“其施之也悖,其求之也佛”。教师不是诚心的教育学生,不思考学生才能的高低而因材施教,学生求学也不能顺利。人本化教育主张培养具有创造性的人,具有创造性的人格,能创造性地做任何事,并能总处于创造的过程中。主张课程资料应建立在学生的需要、生长的自然模式和个性特征的基础上,应体现出思维、情感和行动之间的相互渗透和相互作用,就应和学生的生长过程有机地联系起来。这与《学记》所提倡的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多么相似,他们所追求的理想真是殊途同归。中西文化的碰撞实际上就是建立在以人为研究对象的基础之上。

  教学就是教师研究怎样教,研究学生怎样学。《学记》里所彰显的“以人为本”的思想是我们教育者就应时时遵循的。应对《学记》我们就应常读常新,让我们时时记起那些精辟理论,记住启发诱导、循序渐进、因材施教吧!

  一直以来,我对三毛并没有很深的了解。可是当我通过书中的文字走入了三毛的世界后,我无时无刻不为这位女性作家,不,我觉得我更该称她为一位艺术家,一位生活艺术家而影响着。她的足迹遍及世界各地,她的作品也在全球的华人社会广为流传。我很久以前就喜欢她,喜欢她的性格,很开朗活泼,深深影响着我。

  这本书写了三毛出国,再去上英语班的事.三毛经历了许多事情,最后决定回国去.我个人是非常喜欢三毛在美国学*的这段日子的,在那个课堂里,他们用独特的方式上课,还有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比如说包饺子,讲故事,改编故事等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三毛的个性。

  “那时年少,有时间僵持,没时间原谅。”一直好喜欢这句话。很真实的反应了我们在学生时期的性格特点。那时年少,还记得在课间使,我们为一道数学题而争论得面红耳赤吗?还记得我们因为彼此的误会而伤心落泪吗?还记得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语言而笑的没心没肺吗?还记得・・・・・・多么幼稚却又美好的日子,现在时常会回想起那段日子,虽然有时过的磕磕碰碰,倒也是最真、最纯的一段日子。时常在想如果每天都能像初三那年一样美好就好了,但是时间过了就过了,有些事有些人再也回不来了。所以,振作起来,向前迈进吧,加油。

  书中还写了在三毛的婚姻经历,个人生活细节,这些种种无一不在吸引着我去阅读她的书籍,在她笔下,所有的人物变得活灵活现,我还会阅读更多有关于她的书籍的.

  第一个预防法:禁于未发之谓“豫”。这一条最重要,它是根本。这是说要在孩子的情欲未生发之前,就要禁止他,让他不发,这个方法叫做“豫”。为什么“大学之法”第一是这个?青少年男的十五岁前,女的十二岁半前,“情欲未发”能够用意专一,学业易入。教学之道,应当逆着孩子生**欲的趋势,预防使之不发,在未发前教之圣贤的'学问。祖先太有智慧了,我们胎生的人类,情欲这个欲望最强,这欲望一生,很难教他了。“百善孝为先”下一句“万恶淫为首”,古人传下来的做人道理最重要之事,一定要认真对待。现在我们学校教育对这一条没有摆放位置,所以孩子不出问题才怪。所以古人智慧,从前都是男女分校。如今我们还在催发,到处都是裸露广告,从小就看那些爱情电视剧,吃激素食物……这一条摆在“大学之法”第一条啊,这就是我们人类的根本。

  第二个及时法:当其可之谓“时”。这是说到适当时,及时教应该教的,时机很重要。

  第三个顺才法:不陵节而施之谓“孙”。这是说他是怎样的根器我们就教他什么。教人的方法应当随他的年才,若年长而聪明要教以大事,多教;若年幼又顽钝,就教他做小事,教得少。这就是顺其年才,因材施教。

  第四个观摩法:相观而善之谓“摩”。这是指大家互相学*,同学间互相切磋观摩后了解所学内容。

  《学记》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它关于教学方法、为师之道的阐述。它文字言简意赅,比喻生动,系统而全面地阐明了教育的作用和目的任务,教育和教学的制度、原则和方法,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在教育过程中的师生关系以及同学之间关系。

  上学时,对于为师者的理解就是、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当自己真正选取站在三尺讲台上,才明白仅有这些还远远不够,尤其是在素质教育遍地开花的这天。评价一个好教师的标准有很多,我想为师之日,就是重任在肩之日。〈学记〉里讲、“君子既知教之所由兴,又知教之所由废,然后能够为人师也”,作为一名教师,在明白自己职责的基础之上,还要有好的教学方法。

  《学记》里还阐述了作为一名教师所应当具备的品质,里面说教师在教学的时候必须要注意教学方法。如果还是满堂灌,不顾学生的理解潜力和状况,不因材施教,不结合学生的实际,教学就达不到目的。作为教师,要按规律办事,遇到不懂的问题,要多与他人交流,这样才能解决问题,获得更多的知识。

  在学*的过程中,这一段话让我感触颇深,“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其大意是“虽然有美味的肉食,不吃,不明白它的甘美。虽然有极好的道理,不学,不明白它的好处。所以学*之后才明白自己有所不足,教人之后才明白自己也有不通之处。明白自己有所不足,然后才能严格要求自己;明白自己有不通之处,然后才能勉励自己奋发上进。所以说教人和学*是相互促进的。”是啊,这世间的知识学问自己又能明白多少呢?那么多的精神食粮我为什么不去吸取?会不会有一天我答不出学生提出的问题?会不会有一天因为不学*根本跟不上这个社会快速发展的步伐?这些问题在我读完后一遍遍问自己。确实,还能够利用很多的时间来读书学*,我还能够学*更多知识,个性是作为一名教师,这一点至关重要。此刻科技发展迅速,知识更新的很快,我们务必常学*,多学*,来适应学生的要求,适应社会的要求。

  学记中的第二段开头就写“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明白。”意思是、玉石不经过雕琢,就不能变成好的玉器;人不经过学*,就不会明白道理。然而玉这种东西,它有永恒不变的特性,即使不琢磨制作成器物,它的特性不会受到损伤。人的本性,受到外界事物的影响就会发生变化。因此,人们如果不学*,就要失去君子的高尚品德从而变成品行恶劣的小人,难道不值得深思吗?教师是启发者,是引路人,是学生成长的促进者,而非给予者、灌输匠。教学的真谛是如何激发和引导学生主动用心地去探索和理解知识。

  学生的质疑时时冲击着老师已有的知识储备,是促进老师不断学*的外部力量。《学记》中写到、“记问之学,不足以为人师,必也其听语乎。”就是说、单靠死记一些零碎的知识,不能做个好老师,必须要有渊博的知识,随时准备根据学生的提问并给以圆满的回答才行。这样才能“善待问者如撞钟,叩之以小者则小鸣,叩之以大者则大鸣,待其从客,然后尽其声”。

  教学之路像一条长河,要想持续河流的清澈和活力,就务必有众多的支流来滋润它、充实它。所以想做一个合格的老师,就应先是一个积累丰厚的人。在阅读中积累,在反思中积累,在实践中积累……读书能够让我们体验不同的人生,延长自己的生命;读书能够为我们添一些厚重的质感,读书能够为我们添一些文化的雅致;为我们的工作增添一些巧妙与机智;除了读书,我还要学会反思。反思,实际上就是与心灵对话,学会反思,能够让我们的头脑更清醒、思想更进步。厚积方可薄发!

  《学记》还带给了另一个教学原则,即“继志”。它认为、善于唱歌的人让别人接续其音调,善于教人的人让人继续其志向。如果教师的教学能够做到言辞简约而意思通达,道理精微而说理完善,论证虽少却意旨明白,就能够让人领会其意图,从而让学生将自己的志向继承下去。

  教学相长。《学记》要求教师"教学相长",不断地求得自身业务的进步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要求教师受严格的训练,遵循教育与教学的'原则和方法,纯熟教学技巧,"既知教之所由兴,又知教之所由废,然后能够为人师也。""知至学之难易,而知其美恶,然后能博喻,能博喻,然后能为师。"要求教师深刻了解学生的个性心理恃征与差异,"学者有四失,教者必知之。"此四者,心之莫同也,知其心,然后能救其失也。"要求教师具有丰富的知识和充分的修养,"记问之学,不足以为人师。"要求教师具有必须的社会理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能引导学生自觉地跟着自己所指引的方向前进,"善歌者使人继其声,善教者使人继其志。"这反映了《学记》对教师有较高的要求,教师不仅仅要促进学生的知识、智慧与潜力的增进,更重要的是要用社会理想与道德情操去深深地影响学生、吸引学生。

  是学生在促我们“长”,学生即我们身边最可宝贵的资源。有时候学生的独到理解为教师大脑吹进一股清风,启发着教师思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方法是最好的朋友。这样,学生有了对知识的渴求、乐于学*的动力,又掌握了适宜的方法,一切自然迎刃而解。

  《学记》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它关于教学方法、为师之道的阐述。它文字言简意赅,比喻生动,系统而全面地阐明了教育的作用和目的任务,教育和教学的制度、原则和方法,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在教育过程中的师生关系以及同学之间关系。

  上学时,对于为师者的理解就是: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当自己真正选取站在三尺讲台上,才明白仅有这些还远远不够,尤其是在素质教育遍地开花的这天。评价一个好教师的标准有很多,我想为师之日,就是重任在肩之日。〈学记〉里讲:“君子既知教之所由兴,又知教之所由废,然后能够为人师也”,作为一名教师,在明白自己职责的基础之上,还要有好的教学方法。

  《学记》里还阐述了作为一名教师所应当具备的品质,里面说教师在教学的时候必须要注意教学方法。如果还是满堂灌,不顾学生的理解潜力和状况,不因材施教,不结合学生的实际,教学就达不到目的。作为教师,要按规律办事,遇到不懂的问题,要多与他人交流,这样才能解决问题,获得更多的知识。

  在学*的过程中,这一段话让我感触颇深,“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其大意是“虽然有美味的肉食,不吃,不明白它的甘美。虽然有极好的道理,不学,不明白它的好处。所以学*之后才明白自己有所不足,教人之后才明白自己也有不通之处。明白自己有所不足,然后才能严格要求自己;明白自己有不通之处,然后才能勉励自己奋发上进。所以说教人和学*是相互促进的。”是啊,这世间的知识学问自己又能明白多少呢?那么多的精神食粮我为什么不去吸取?会不会有一天我答不出学生提出的问题?会不会有一天因为不学*根本跟不上这个社会快速发展的步伐?这些问题在我读完后一遍遍问自己。确实,还能够利用很多的时间来读书学*,我还能够学*更多知识,个性是作为一名教师,这一点至关重要。此刻科技发展迅速,知识更新的很快,我们务必常学*,多学*,来适应学生的要求,适应社会的要求。

  学记中的第二段开头就写“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明白。”意思是:玉石不经过雕琢,就不能变成好的玉器;人不经过学*,就不会明白道理。然而玉这种东西,它有永恒不变的特性,即使不琢磨制作成器物,它的特性不会受到损伤。人的本性,受到外界事物的影响就会发生变化。因此,人们如果不学*,就要失去君子的高尚品德从而变成品行恶劣的小人,难道不值得深思吗?教师是启发者,是引路人,是学生成长的促进者,而非给予者、灌输匠。教学的真谛是如何激发和引导学生主动用心地去探索和理解知识。

  学生的质疑时时冲击着老师已有的知识储备,是促进老师不断学*的外部力量。《学记》中写到:“记问之学,不足以为人师,必也其听语乎。”就是说:单靠死记一些零碎的知识,不能做个好老师,必须要有渊博的知识,随时准备根据学生的提问并给以圆满的回答才行。这样才能“善待问者如撞钟,叩之以小者则小鸣,叩之以大者则大鸣,待其从客,然后尽其声”。

  教学之路像一条长河,要想持续河流的清澈和活力,就务必有众多的支流来滋润它、充实它。所以想做一个合格的老师,就应先是一个积累丰厚的人。在阅读中积累,在反思中积累,在实践中积累……读书能够让我们体验不同的人生,延长自己的生命;读书能够为我们添一些厚重的质感,读书能够为我们添一些文化的雅致;为我们的工作增添一些巧妙与机智;除了读书,我还要学会反思。反思,实际上就是与心灵对话,学会反思,能够让我们的头脑更清醒、思想更进步。厚积方可薄发!

  《学记》还带给了另一个教学原则,即“继志”。它认为:善于唱歌的人让别人接续其音调,善于教人的人让人继续其志向。如果教师的教学能够做到言辞简约而意思通达,道理精微而说理完善,论证虽少却意旨明白,就能够让人领会其意图,从而让学生将自己的志向继承下去。

  教学相长。《学记》要求教师"教学相长",不断地求得自身业务的进步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要求教师受严格的训练,遵循教育与教学的原则和方法,纯熟教学技巧,"既知教之所由兴,又知教之所由废,然后能够为人师也。""知至学之难易,而知其美恶,然后能博喻,能博喻,然后能为师。"要求教师深刻了解学生的个性心理恃征与差异,"学者有四失,教者必知之。"此四者,心之莫同也,知其心,然后能救其失也。"要求教师具有丰富的知识和充分的修养,"记问之学,不足以为人师。"要求教师具有必须的社会理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能引导学生自觉地跟着自己所指引的方向前进,"善歌者使人继其声,善教者使人继其志。"这反映了《学记》对教师有较高的要求,教师不仅仅要促进学生的知识、智慧与潜力的增进,更重要的是要用社会理想与道德情操去深深地影响学生、吸引学生。

  是学生在促我们“长”,学生即我们身边最可宝贵的资源。有时候学生的独到理解为教师大脑吹进一股清风,启发着教师思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方法是最好的朋友。这样,学生有了对知识的渴求、乐于学*的动力,又掌握了适宜的方法,一切自然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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