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红高粱书籍优秀读书笔记实用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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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红高粱书籍优秀读书笔记 1

  一个真作家闻名中外,一部好作品津津乐道,一个诺贝尔奖震惊于世,一部《红高粱》风靡全球,一个莫言彰显文学实力,一个葛浩文凸显英语水*,一个东北表露中国精神,一片高粱尽显高密风情,一个男土匪绘写英雄传奇,一个女巾帼尽显抗战神话。

  莫言将《红高粱》推向了世界,《红高粱》让莫言获得了诺贝尔奖,这一无限荣耀,这一伟大奖项,这一伟大成就,让莫言的实力得到了肯定,让中国的风情得到了传播,让中国的文化得到了认定,让中国的实力得以彰显。看了这部小说之后,乃至看了这部电视剧之后,九二的倩影就在我眼前重塑着,在脑海里徘徊着,在我梦里浮现着,在我心中扎根着,在我灵魂里激荡着。

  九儿像钢铁一样坚硬,像流水一样澎湃,像烈酒一样香醇。面对命运的不公*,面对生活的不如意,她从来没有退缩过,没有服输过,没有认命过,没有倒下过。

  九儿的父亲心术不正,行径荒唐,爱财如命,视女为土,他为了微薄的钱财,狠心拆散了九儿与俊杰,然后丧尽天良的把九儿嫁给了一个患有病的人,把九儿托付给了一个即将暴病而死的人。面对父爱的荒唐行径,面对父亲的薄情寡义,面对父亲的棒打鸳鸯,面对父亲的以死相逼,九儿无可奈何的放弃了自己的自由,放掉了自己的真爱,斩断了自己的情缘,隔断了自己的情缘,放弃了自己的真爱,牺牲了自己的幸福。

  可是即使这样,九儿还是那个九儿,她还是那样的刚烈,那样的坚毅,那样的勇敢,那样的率性,那样的善良,那样的真挚,那样的有主见,那样的无往不坚,那样的不认命,那样的有先见。

  九儿是个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敢争敢斗,敢说敢做的奇女子。对于自己要嫁给一个病人这件事,她不甘过,她怨恨过,她憎恨过,她反抗过,她挣扎过,可是最终她还是输给了命运,败给了现实。可是那又怎么样呢,九儿是输了,可是她的志气没有输光,她的刚烈没有败光,所以她在出嫁时,随着带来一把剪刀,决定来个鱼死网破,以此来保护自己的真心,保护自己的贞洁。

  对于余占鳌这个土匪,这个真汉子,这个真英雄,九儿爱的干脆,跟的干脆,走得干脆,拒绝的干脆,保护的干脆,守护的也干脆。事实上,在那个封建的时代在那个落后的年代,在那个思想禁锢的年代,在那个看重女子贞洁的年代,在那个缴费灭匪的年代,九儿与余占鳌的爱是不和世俗的,是不被容忍的,是不被看好的,是不被祝福的。可是即便这样,那又如何呢?无论是余占鳌这个土匪式的英雄,还是九儿这个敢于打破世俗的奇女子,他们都无法逃脱爱情的枷锁,他们也都不在乎世俗的眼光,所以,他们两人还是动心了,还是动情了,还是决定在一起了;所以,他们两人爱的轰轰烈烈,爱的天崩地裂,爱的人尽皆知,爱的生儿育女,爱的生死相随,

  九儿是一个不怕牺牲,无惧牺牲的抗战英雄。当日本人毁了自己的家园时,伤了自己的亲人时,九儿开始爆发了,开始失控了。在最后的战斗中,九儿独身一人把日本人引到了高粱地里,在那里,即使她中��了,她还是高声歌唱着每一片土地,即使她的身躯要倒下了,她还是坚持点燃了那一坛坛高粱酒,即使她就要闭眼了,她还是是要立志与敌人同归于尽。为了保护同胞,为了保护爱人,为了守护孩子,九儿就这样毅然决然的牺牲了自己,试问,这样一个刚烈刚强的女子,怎么不叫人钦佩呢?

  九儿是会酿酒的,她的高粱酒美味醇香,征服了人们的味蕾,也征服了人们的真心。可是你们知道吗,九儿本身就是一坛酒,一坛让你深深迷恋,深深回味的高粱酒。看着那一片片火红的高粱,我想那大概就是九儿幻化成的吧,即使她已经不在了,可她还是如同这十八里红一般,那样刚烈坚强,那样弥久醇香。

  阅读红高粱书籍优秀读书笔记 2

  首先读完《红高粱》之后最大的感受就是文章中细腻的语言与刻画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文章中各色人物的丰满性格,将当时的场景再现给读者,莫言的语言天赋是中国作家里第一流的,在看到这样一个句子的时候我感觉到了语言的力量:“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当我看到《红高粱》中描写罗汉大爷被孙五剥皮时的一段描写,“罗汉大爷脸皮剥掉后,不**形的嘴里还呜呜噜噜地响着,一串一串鲜红的小血珠从他的酱色的头皮上往下流。”说实话,读到这的时候我其实心里很难受,很恶心有种想吐的感觉,而且莫言的语言描写也很有技巧,从这句话中可以从颜色的变换可以让我们在脑海中形成一幅罗汉大爷在被剥皮时的痛苦场景。莫言的一些句子可以作为文言为现代文学提供养料的良好证据,让我时常会想怎样可以巧妙地把一些词语在现代文学作品里获得合理的位置。

  读过《红高粱》之后我就找了一下关于作者莫言的信息,莫言---原名管谟业,中国新一辈极具活力的作家之一。自八十年代中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虽然早期被归类为“寻根派”作家,但其写作风格素以大胆见称,小说中总是充满进攻型的语言。例如成名作《红高粱家族》里,不断出现的血腥场面中充满着强烈的感情控诉,但在“屎尿横飞”的场景之间,其实正是演义着一段现代革命的历史。故事中那片广袤狂野的高粱地,也被描绘成一个把历史、传统、城乡纵横交错的辽阔炫丽空间。

  在网上看到有关《红高粱》的评价,其中就有关于暴力的分析,后来又看了一遍小说觉得这种说法也并非空穴来风,在书中确实可以通过一些语句的描写能感受到暴力真的存在,并且形成一种散发式辐射型暴力。我感觉最令人怵目惊心的莫过于活剥罗汉大爷的暴力场景,他对整个场景的书写再详细不过了,无论是描述整个过程的宏观流程,还是每一个部位的微观审视。比如当他述及两只被割掉的耳朵的状态时,就不无暴力的指出,“父亲看到那两只耳朵在瓷盘里活泼地跳动,打击得瓷盘叮咚叮咚响。 日本兵拖着瓷盘,从民夫面前,从男女老幼们面前慢慢走过。父亲看到大爷的耳朵苍白美丽,瓷盘的响声更加强烈”。虽然这种写法所产生的读者效果让人很难接受,但正是如此暴力式对暴力的宣淫式呈现才会激起读者对日本侵略中国、草菅人命的残暴方式的痛恨,同时在小说内部也可以感受到它推动了不同力量抗日激情的勃发与实践。

  莫言的《红高粱》如果抛开道德伦理层面对暴力书写的负面判定,我们会发现,暴力书写其实有它丰富又深刻的意义和美学探求,即“以其丰富的精神信息,构成强大的精神冲击力,无情地击碎人们的日常经验和日常思维,将人们逼到不得不正视这种既陌生又真实的艺术图像的生存极境,所以有可能促使人们唤发出最深刻的生命激情,最热切的创造欲,将开辟新生活和新人生的可能性膨胀到极限。”莫言的暴力主要体现在主题内容和文体风格上,从主题内容看,暴力书写成为书写暴力的寓言,“其寓意指涉的不只是暴力本身,而更是指向了人的精神结构和社会历史结构”。从文体风格看,暴力书写是指一种暴力叙述风格,叙述本身也成为一种文体的暴力。它还可分为狂放不羁的“硬暴力”和细腻绵密的“软暴力”等。

  读过《红高粱》后不难发现作者莫言在塑造人物的结局时还是遵循中国传统的思想观念---恶有恶报,例如文中描写孙五当时为了自保按照日本人的指示将罗汉大爷剥皮,后来他干了这件事后,就精神错乱,手舞足蹈,眼睛笔直,腮上肉跳,胡言乱语,口吐白沫,扑倒跪地,喊着:“大哥大哥大哥,太君让**的,我不敢不干……你死后升了天,骑白马,佩雕鞍,穿蟒袍,坠金鞭……”村里人说这是上天的报应,所以通过这段的描写我认为作者莫言在进行文学创作的时候也遵循了中国的传统文化、思想观念。

  读过《红高粱》后无论是在写作手法和爱国的情感上都让我有很大的感悟,所以这部小说我感觉真的很好。

  阅读红高粱书籍优秀读书笔记 3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崇拜“的神话中。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与以往的探索小说不同,虽然也承载了作者对生命主题的意念,但并不是完全像黄土地等探索淡化情节,靠纯粹的语言的震撼力来直接表达导演的意念。作者在这部下小说中是从实处入手,从规定情境下的具体人物性格人手,编织一个完整、美妙动人的故事框架,从而使意念通过故事的曲折、人物的行为、动作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在此,作者是如何通过具体的方法来达到这两者的完美结合的呢?

  首先,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一开始,就传来了”我“的叙述;”我给你说说我爷爷我奶奶的这段事,这段事在我老家至今还有人提起。“这是一个以现在时进行回述的读点,这个”我“在此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由于他没有在故事中出现,按理是一个客观的叙述者,但他又是故事中人物的后代,这又使得他具有某种参与意识,从而又具有被叙述的意义。因此,这个读点是非常奇特而又新颖的,它使作者在处理时有了一种游刃有余的读点参照,非常自由而又具有全知性。同时,他的叙述的特点把故事拉远,又具有历史的间离效果。在此读者基础上,在这开场中道明了故事的虚构性。”日子久了,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从而非常自如地把故事纳入非现实的时空之中。

  中的人物关系、周围环境、时间转换等几个主要情节转折点,几乎都是读者感受的。如我奶奶与麻风掌柜李大头的关系,高梁地的”鬼气“,新婚三天新娘回老家的.规矩,李大头被杀,秃三炮绑走我奶奶的过程,罗汉大爷的出走,日本人的出场等。还承担了一种”预叙“的功能,如抬轿出发时就告诉读者,轿把式将成为我爷爷,这就增设了读者的”期待读欲“,使故事的进展更富有张力。的空间与文字上也就能尽情挥洒,将大部分的文字用在表现颠轿、劫道、野合、敬酒神、日全食上,让意念承附在具体的画面上,依附于一个个具有强烈生命象征意味的仪式之中,从而达到虚实相生的艺术境地。它”缝合“了过去与现在、意念与故事。

  其次,当我们面对时,就会感知到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血、高粱酒的色彩。在这里,对色彩的运用是高度风格化的。开头就是年轻漂亮、灵气逼人的我奶奶那张充满生命的红润的脸,接着就是占满银幕的红盖头,那顶热烈饱满的红轿子,野合时那在狂舞的高粱秆上闪烁的�光,似红雨般的红高粱酒,血淋淋人肉,一直到那日全食后天地通红的世界……,整部影片都被红色笼罩。作者对这种基调的选择几乎完全剥夺了我们对情节的关注,而进入一种对一个特定的造型空间的纯粹情绪性体验了。这是一种对完美自由的自然生命的渴望与赞美。这不是一个完全现实时空的再现,而是我们内在生命力的精神外化。结束在那神秘的日全食中,红色的扩张力获得了一种凝固的*乎永恒的沉寂效果。黑红色的高粱舒展流动充满了整个空间,极为辉煌、华丽、壮美。

  第三,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结尾,我爷爷与我爹泥塑般立于血红的�光里,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镜头,我们内心唤起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

  阅读红高粱书籍优秀读书笔记 4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肝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上。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莫言。”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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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说,这部小说的用意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者对民间自由自在、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赞美。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孝子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的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越加变得浓烈感人,无疑作家是把民间作为理想是生活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的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是热情奔放是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醇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是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在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

  但是也不能不看到,把民间世界认同为一个理想状态,事实上也会使描绘其中粗鄙丑恶的一面变得自然起来:像红高粱中有关人物粗俗性格的刻画,有关残酷杀戮(特别是剥人皮那个自然主义式的血腥场面)的描写,都以刺激的暴力展现出与作品整体相和谐的美感,但是,在根本上,这种倾向反映了民间世界与生俱来的粗鄙文化形态。只不过这种倾向在红高粱中还能因为作者饱含的艺术理想而保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度,依然有利于体现作品中所蕴含的人文关怀。 有关红高粱,值得述及的还有这部小说在写作上的新颖之处。莫言先生在红高梁中几乎完全打破了传统的时空顺序与情节逻辑,把整个故事讲述得非常自由散漫。但这种看来任意的讲述却是统领在作家是主体情绪下之下,与作品中那种生机勃勃的自由精神暗暗相合。此外,莫先生还运用了大量充满想象力并且总是违背常规比喻与通感等修辞手法,在语言层面上就形成了一种瑰丽神奇的特点,以此造就了整篇小说中那种异于寻常民间之美的感性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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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读书笔记3篇

《红高粱》读书笔记1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后来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红高粱》读书笔记2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夫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红高粱》读书笔记3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说,这部小说的用意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者对民间自由自在、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赞美。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孝子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的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越加变得浓烈感人,无疑作家是把民间作为理想是生活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的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是热情奔放是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醇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是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在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

  但是也不能不看到,把民间世界认同为一个理想状态,事实上也会使描绘其中粗鄙丑恶的一面变得自然起来:像红高粱中有关人物粗俗性格的刻画,有关残酷杀戮(特别是剥人皮那个自然主义式的血腥场面)的描写,都以刺激的暴力展现出与作品整体相和谐的美感,但是,在根本上,这种倾向反映了民间世界与生俱来的粗鄙文化形态。只不过这种倾向在红高粱中还能因为作者饱含的艺术理想而保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度,依然有利于体现作品中所蕴含的人文关怀。 有关红高粱,值得述及的还有这部小说在写作上的新颖之处。莫言先生在红高梁中几乎完全打破了传统的时空顺序与情节逻辑,把整个故事讲述得非常自由散漫。但这种看来任意的讲述却是统领在作家是主体情绪下之下,与作品中那种生机勃勃的自由精神暗暗相合。此外,莫先生还运用了大量充满想象力并且总是违背常规比喻与通感等修辞手法,在语言层面上就形成了一种瑰丽神奇的特点,以此造就了整篇小说中那种异于寻常民间之美的感性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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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书籍《文心雕龙》读书笔记实用五篇

  优秀书籍《文心雕龙》读书笔记 1

  《文心雕龙》的作者刘勰是南北朝时期的人。《文心雕龙》全书五十篇,其结构经过精心安排而布局严整,其理论观点之间讲究次序而回环照应、互相补充而逻辑严密,形成一个完整、精密的系统。在中国文艺理论和美学史上,具有如此完整、系统而庞大的理论体系的著作,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

  《序志》有云:“盖《文心》之作也,本乎道,师乎圣,体乎经,酌乎纬,变乎骚;文之枢纽,亦云极矣。”这段话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就《文心雕龙》的理论体系而言,乃是以道为根本、以圣人为老师、以儒家经典为主体、以纬书为参考、以《离骚》为变体,从而体现出刘勰论文的基本观点;二是就文章写作而言,“为文”的根本问题,也都包含其中了。这五篇可以说是刘勰文章的枢纽。

  文章以“原道”开篇,把文章的由来和道家的“道”关联起来。刘勰对文学现象所作的形而上的哲学思考,不仅在六朝文士之上,而且在中国历史上都是难得一见的。他所作的这种思考不仅是“明其本然”的问题,而且象征着文艺观念的真正自觉,而且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刘勰虽然运用了道教这一“道”的思想,但是在之前,刘勰曾批判道教著作。在刘勰看来无论道家、佛家还是儒家,其立教固然有异,但是他们的终极追求都是一样的。

  《原道》开篇而谓:“文之为德也,大亦!”这既是《原道》的开篇语,更是《文心雕龙》的开卷语。它陈述了这样一个事实;文的作用是非常大的。看上去至为*易,但是实际上,这是对整个“文”的概括,他向人们展示了文学在当时的历史地位,承认“文”的巨大作用,这也为他后面的文章打好了基础。也只有在这时,探讨“为文之用心”才成为一件重要的事实。

  刘勰在《宗经》里抓住了文章写作的根本道理,就是文章要表现人的心灵和性情的美。从而刘勰得出了文章写作的原则和规律,他说:“故文能宗经,体有六义:一则情深而不轨,二则风清而不杂,三则事信儿不诞,四则义贞而不回,五则体约而不芜,六则文丽而不淫。可以说这里的六义就是文章写作的具体化。

  优秀书籍《文心雕龙》读书笔记 2

  我读《文心雕龙》时被里面的句子被吸引了:“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存着,何哉?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道之文也……”

  刚读几句,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这是多么大气的文笔,多么宏伟的站位。“文”,自古以来就被人们重视,它的产生是自然而然的,天地一产生,它就产生了;天地多久,它就会有多久。仰望苍穹,有日月交相辉映,天空就是纸张,日月就是最美好的文字,流淌出圣洁,照耀千古;俯瞰大地,有山川竞相争秀,大地就是纸张,山川就是最美好的文字,勾画出锦绣,美丽万载。读着读着,心胸都变得阔大了,思想都变得辽阔了。读这样的文章,才会让人有写文章的冲动。

  《文心雕龙》是一部好书,不仅对为文,对做人,对思想都是大有利处的,值得一读。

  优秀书籍《文心雕龙》读书笔记 3

  时至刘勰去世,将*十五个世纪,但是他的名字在现在并不陌生,他的作品《文心雕龙》更可以称得上是绝世大作。《文心雕龙》这种文学巨作顷刻间注入我的脑海,冲击着我的感官,我想,是刘勰的智慧洞彻了我的灵魂,让我在这一刻与之共鸣。

  刘勰在《文心雕龙》里勾勒出一个以“道,圣,人”为核心的和谐之圆,同时又从“道,圣,人”流动地,动态地,自然地过度到“宇宙,想象,语言”。在这由外因到内涵的发展过程中,在这和谐之圆的中心,我品味到两个字——体会,文学的根本在于理性,感性,灵性的融合。这样一来遵循这种思路的开展,我一路走下去,在风光旖旎,芳草鲜美,惊奇迭现的精美文字景观中,感性地滋养自己文学的灵性,在文化的芳香和缤纷中,重新感受到一次高贵的文学“灌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的泪光朦胧了苍颜白发;“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李白的云帆点缀了沧浪之水;“金戈铁马去,马革裹尸还”陆游的梦乡回荡着铁骑铮铮;“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杜甫挣脱并超越了自己的苦难;“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徐志摩柔情似水地掀开了文学神秘的面纱。当我站在《文心雕龙》的高度重新去细细体会,品味文学,我发现了文学的真实足以穿透时空,足以穿透心灵。

  诚然,《文心雕龙》用将古典的才智和韵律以文字的形式呈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赏心悦目;它有关写作的具体建议直到今天仍具有无可厚非的价值;它有关文学批评的精辟见解比曹丕的《典论·论文》,陆机的“文斌”和挚虞的“文章流别论”都更具深度和广度。但是,在我看来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文心雕龙》的真正魅力所在是它向世人表达了一种文学观。这是我从未思考过的,但是早在一千多年前的刘勰却把它那么清晰地渗透在它的作品中。刘勰的文学观,视文学为人生之根本,而人生是宇宙法理之根本。他把人生观,世界观,文学观巧妙地结合,从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和广度去审视这三者的因果循环。这一观点为中国文化和生活注入了文学的精神,具体来说就是一种人文精神。文学和文学的活动是人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们是人文的诉求。刘勰通过对文学外因的追溯,把文学的重要性提高到宇宙法理的位置,再通过揭示文学的内因,把文学的.创作提高到神圣的地位。

  宇文所安在《中国传统诗歌与诗学:兆世之言》曾写:“模仿、表现、甚至表达这类概念永远不会改变文学的从属地位,也就是说文学总是晚于又仅次于“原作”(就表达而言,“原作”就是思想状态)。”刘勰的文学观摆脱了这种缺陷,因为刘勰把文学看作是宇宙呈现过程的必要阶段,用刘勰的话讲就是“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我是这样理解的:文学既是物质和精神世界的纽带,又是它们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而它们相应的也是文学的根源。我们不必穿洋过海,但是我们在文学的世界里却可以身临“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庐山瀑布,“当胸生成云,决眦入归鸟”的泰山极顶,还有那“奔流到海不复回”的黄河九曲,“**猿声啼不住”的长江三峡,“秦时明月汉时关”的古朴塞北,“日出江花红胜火”的秀丽江南...。你可以在梅雨潭边陶醉于朱自清描述的绿色,你也可以在西湖边聆听柳浪与黄莺的对话;你可以“小桥流水人家”,也可以“古道西风瘦马”;你可以手持长剑,独立朔漠,感受“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你也可以手握画笔,船头簪花写韵,领略一下“斜风细雨不须归”的闲适。从西域到东海,从朔北到江南,绮丽的风光为文学增添了一笔耀眼的亮色。

  《文心雕龙》在整个文学史上,在整个文学发展过程中,应该算是一座里程碑了。我想刘勰正在通过《文心雕龙》与我们共鸣,给我们带来最直接震撼。

  优秀书籍《文心雕龙》读书笔记 4

  《文心雕龙》作为一部古代文学的理论著作,是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上第一部有严密体系的﹐“体大而虑周”的文学理论专著。魏晋时期,中国的文学理论有了很大的发展。到南北朝﹐逐渐形成繁荣的局面。文学创作和文学理论批评在其历史发展中所积累起来的丰富经验﹐这既为《文心雕龙》的出现准备了条件﹐也在《文心雕龙》中得到了反映。

  东晋南北朝时代,儒、道、佛三家之学同时流行。在一般情况下,三家之学可以互相容忍,并行不悖。在《文心雕龙》这一本书中,刘勰主要以孔子的儒家思想为主导思想,兼采道家。刘勰写此书,原意是谈作文之原则和方法。《序志》篇指出,“文心”是“言为文之用心”,也就是讲如何用心写文章。全书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了些写作的总原则,第二部分分别论述了诗歌、辞赋、论说、书信等三十多种体裁的作品。第三部分则泛论了写作方法。最后一部分,在全书属于杂论性质。

  总所周知,我们在谈到《文心雕龙》时首先都会认为它是一本文学理论批评著作,而刘勰写此书的中心却是谈写作,应该是一本文章学、文章作法一类的书。它为何会给人们这样的错觉呢?原因在于,作者写此书时,视野开阔,并非单单写作谈写作,而是系统广泛地评述了历代的作家作品,分析他们的成败得失,总结经验,同时在谈论写作时,不可避免地碰到一些重要的文学理论问题,于是,作者在以往是基础上,又提出自己的看法。这样,使得《文心雕龙》的内容并不单纯只是谈一个方面,由此,《文心雕龙》在宗旨是指导写作下,又成为了我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中的空前巨作。

  在阅读《文心雕龙》时,我们可以明显地发现刘勰在书中是以孔子的儒家之学为指导思想的,他表明圣人之文(《易》,《书》,《诗》,《礼》,《春秋》五经)表现了至高无上的道,是文章的典范,所以必须取法“五经”。同时,楚辞虽有些奇诡内容背离了“五经”的轨道,但辞采富丽,写作时也应吸收。所以,刘勰要写作的人倚靠“五经”的雅正之风,吸收纬书、楚辞的奇辞异采。

  从全书来看,刘勰在著此书时,初步建立了文学史的观念,论述了文章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总结了文学创作的经验教训,初步建立了文学批评是方法论,这些成就使得《文心雕龙》在文学史上成了不可或缺的著作。

  当然,书中还是存在一定不可避免的历史局限性的,特别是“宗经”、“徵圣”等儒家思想对于他的文学理论有不少消极影响。这些思想有一定的局限性,却不会它的伟大性。

  读此书,对我们以后的写作时有指导作用的,正如刘勰所说,写作之际,要注重文质并重,坚决反对片面追求形式的倾向,而首先要追求“情”的抒发。对于形式上的追求,则需要我们在学*优秀作品的基础上融入自己的特色形成自己的写作风格,而不是一昧的模仿照搬。

  总之,《文心雕龙》的伟大需要我们慢慢体会。

  优秀书籍《文心雕龙》读书笔记 5

  《乐府》篇在《文心雕龙》中序列第七,属于文体论。全篇大致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讲乐府的含义、起源和教育作用;第二部分讲乐府的产生及从汉到晋乐府诗的发展历史;第三部分主要是阐述音乐和诗歌的关系,最后还说明诗人在《明诗》外另写《乐府》的原因。

  我读《乐府》篇最大的收获便是知道乐府的定义。因为在此之前,对于乐府的定义不是非常清楚,只知道乐府既可以指汉魏六朝的宫廷音乐机关,又可以指称通过乐府歌唱而形成的诗体,还包括历代文人对这种诗体的拟作等。读完刘勰的《乐府》篇对于这一概念更加清晰一些,关于乐府是什么,刘勰在《文心雕龙·乐府》说的很详细,从作品本身的角度来说,刘勰在文章开头就指出:“乐府者,声依永,律和声也。”意为乐府包含了吟咏、歌唱、演奏等方面,是音乐和文学的结合。

  从《乐府》所在《文心雕龙》的篇次来看,它是属于文体论部分,且在《明诗》与《诠赋》之间,很显然刘勰认为乐府是介于诗、赋之间的很重要的文体。在论述乐府的起源之时,一方面他指出乐府来源于“钧天九奏”、“葛天八阕”等三代之乐,以及涂山歌于“候人”、有娀谣乎“飞燕”,来自于等方之音,同时他还说“讴吟土风,诗官采言”,可见乐府的来源不仅是礼乐,还有乐官从民间采集而来。他还提出“乐本心术,故响浃肌髓”即音乐本来是表达人的思想感情,所以它能透入人的心灵深处。在第三部分他论述了音乐和诗歌的关系认为“诗为乐心,声为乐体”,只有“诗声供雅”才能符合礼制的需要。所以通过刘勰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文心雕龙》中提及的乐府是个围绕宫廷祭祀礼仪而建立起来的关于音乐与文学的概念,所以刘勰关于乐府的定义是多角度的,既有本质的论述,也有政教作用的看法。


阅读红高粱书籍优秀读书笔记实用五份(扩展3)

——红高粱读书笔记通用10篇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与以往的探索小说不同,《红高粱》虽然也承载了作者对生命主题的意念,但并不是完全像《黄土地》等探索淡化情节,靠纯粹的.语言的震撼力来直接表达导演的意念。作者在这部下小说中是从实处入手,从规定情境下的具体人物性格人手,编织一个完整、美妙动人的故事框架,从而使意念通过故事的曲折、人物的行为、动作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在此,作者是如何通过具体的方法来达到这两者的完美结合的呢?

  莫言的《红高粱》一书,不仅以抗战为历史背景,而且语言极富感染力,人物性格鲜明,读罢《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和那一个个鲜活的、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著名导演张艺谋也曾将《红高粱》搬上荧幕。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个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 “我奶奶”这一形象,完全不是传统美学的善男信女形象,而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充满生命活力,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忠义相助为处世原则,以敢做敢为为英雄豪气。“我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特征。

  在《红高粱》中有一个鲜明的意象就是红高粱,它代表着莫言所向往的洋溢着生命力度的充满狂欢色彩的酒神精神,是生命强力的象征。作品中多次写到高密东北乡人的生命强力。这部作品以红高粱为名,而且第一章也以红高粱命名,开篇就营造了一个红高粱世界,到处弥漫着红高梁的气息,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喜食高粱的乡亲们也都具有了高粱般鲜明的性格:挺拔、坚韧、坚固、团结、伟岸、生气蓬勃、狂放不羁、英勇无畏。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的地方。 《红高粱》表现出对民间价值的认同和坦荡无比、恣意豪迈、天马行空的叙述气魄,与此交织在一起的是他(她)们健壮的体能、强壮的气魄,敢爱敢恨,重生轻死的民间情怀。莫言这种恣意妄为的叙述表明:他通过“血缘”为纽带所确立的民间立场,使他在认同民间的同时也认同了他的“根”,他的情感与精神的归宿,他经常对现代文明都市的丑陋与卑鄙、龌龊表示愤慨的原因也就在这里。由此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通红的高粱地里,洒遍了爷爷奶奶们、我父亲的、刘罗汉、刘副官、方六,“刘吹手”们的鲜血,也留下了他们辉煌的战果――鬼子们的鲜血。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说,这部小说的用意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者对民间自由自在、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赞美。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孝子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的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越加变得浓烈感人,无疑作家是把民间作为理想是生活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的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是热情奔放是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醇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是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在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

  但是也不能不看到,把民间世界认同为一个理想状态,事实上也会使描绘其中粗鄙丑恶的一面变得自然起来:像红高粱中有关人物粗俗性格的刻画,有关残酷杀戮(特别是剥人皮那个自然主义式的血腥场面)的描写,都以刺激的暴力展现出与作品整体相和谐的美感,但是,在根本上,这种倾向反映了民间世界与生俱来的粗鄙文化形态。只不过这种倾向在红高粱中还能因为作者饱含的艺术理想而保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度,依然有利于体现作品中所蕴含的人文关怀。 有关红高粱,值得述及的还有这部小说在写作上的新颖之处。莫言先生在红高梁中几乎完全打破了传统的时空顺序与情节逻辑,把整个故事讲述得非常自由散漫。但这种看来任意的讲述却是统领在作家是主体情绪下之下,与作品中那种生机勃勃的自由精神暗暗相合。此外,莫先生还运用了大量充满想象力并且总是违背常规比喻与通感等修辞手法,在语言层面上就形成了一种瑰丽神奇的特点,以此造就了整篇小说中那种异于寻常民间之美的感性依托。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著。直到最*莫言因诺贝尔文学奖而名满天下,我才把书借来看看。

  我看它的时候是个分外晴朗的下午,你难以想象在一个冬天几乎没有太阳的地方享受一个明媚下午的愉悦,但是在这个令我无比欢喜的下午却因为这本书让我像是处在满是烈火的水中,纠结不已。我陷在这个热血正义但x性的余占傲的角色中,我纠结的经历着他经历一切,他的作为他的思维让我难以理解,书中的暴力和残忍更是让我无法理喻――为什么要用那么极端的方式处理事情呢?这可能是我完全脱离了那种社会我根本感受不到那种社会下人们的价值观。但同时我不得不惊叹于主人公余占鳌和戴凤莲那样惊艳放抗。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他们以自己的方式表达了对苦难的反抗与不满。他们坚强地守护自己的自由,傲然地活着。看完这本书我仿佛看到就一群流着高粱血统、浑身散发着鲜活人性的红高粱地英雄。

  读书的过程中我感觉莫言写作时倾注了大量的感情的同时娴熟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中又具有合理性,让我有时有些小迷糊的,但看完之后又对作者这样的安排赞叹不已。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莫言对于线索的熟练掌握表现了他胸怀大局,能在这看似繁琐复杂的线索写作并掌握好中清晰的理清思路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对于读者的我有时都找不到头绪。同时作者独特的`创造人物的视角也给我很大的冲击,《红高粱家族》虽然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描写战争题材的长篇小说。但他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塑造的是几乎完美的正义的爱国英雄,是正义与邪恶的强烈对比。《红高粱家族》中塑造的一些列抗日的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那应该就是红高粱特有的吧。作者是以怎样独特的眼光来审视社会的呢,我想这是他以往经历所致。

  为了能理解作者这样独特的视角和惊艳的作品我先了解了一些他的背景,莫言是农村的,他小的时候受过一些磨难,曾加入***。我想就是这些经历让他有灵感写出这本书,他把他看到的农村思想放大,他把自己小的时候的磨难放大,把在军队中经历的种种放大出来。我知道《红高粱家族》这部小说是莫言的早期作品,也算得上是莫言的成名作,因为张艺谋把这部作品改编成电影,这部小说有了很高的知名度。在电影的渲染下很多人关注的了这本充满野性和对原始欲望的张扬的《红高粱》,诺贝尔文学奖颁奖的时候称莫言作品为“魔幻现实主义”,我觉得正是莫言的作品带来的这种x性而残忍的力量,撕去了文明社会下虚伪的温情面纱,直接剥开战争、死亡、情欲外面的画皮,展现最残酷的一面呈给读者,它不是一般文学作品那种含蓄而优雅的表达,而尽是直白地描写暴力、肮脏和残忍,让我们看到真实的人性。这也是作者的以往的经历所带来的吧,在童年时的经历让他看到这些人身上野性,在军队的经历让他痛恨战争,因为他看到战争让人隐藏的残忍、暴力和残忍暴露出来。

  看完这本书让我相信曾经的经历是写作的灵感,当我们经历的事越多我们就越有积淀,有积淀才有灵感。如果不是莫言以前的经历他怎么会有这种灵感和体会,又怎么写出这样惊艳的小说。让一个从小生活在温室中的作家写这种经历很多磨难的人物是不可能的,写出来的文章也只是一堆词藻的堆砌没有任何感情。另一方面也在提醒我,不要一味羡慕别人的成果,那是经历风雨后的沉淀,要想有一番作为还得自己去争取。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

  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在莫言的心里,爷爷(父辈)充满了让人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个桥夫,但却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去**;他本是个农民,却为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奶奶本是一女子,却也感爱感恨,深明大义,具有男子汉的气魄。就连当时年仅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郎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神秘的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健康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就是莫言要寻找的故乡,要寻找的精神家园吧。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与以往的探索小说不同,《红高粱》虽然也承载了作者对生命主题的意念,但并不是完全像《黄土地》等探索淡化情节,靠纯粹的语言的震撼力来直接表达导演的意念。作者在这部下小说中是从实处入手,从规定情境下的具体人物性格人手,编织一个完整、美妙动人的故事框架,从而使意念通过故事的曲折、人物的行为、动作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在此,作者是如何通过具体的方法来达到这两者的完美结合的呢?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后来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陽崇拜“的神话中。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与以往的探索小说不同,虽然也承载了作者对生命主题的意念,但并不是完全像黄土地等探索淡化情节,靠纯粹的语言的震撼力来直接表达导演的意念。作者在这部下小说中是从实处入手,从规定情境下的具体人物性格人手,编织一个完整、美妙动人的故事框架,从而使意念通过故事的曲折、人物的行为、动作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在此,作者是如何通过具体的方法来达到这两者的完美结合的呢?

  首先,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一开始,就传来了”我“的叙述;”我给你说说我爷爷我奶奶的这段事,这段事在我老家至今还有人提起。“这是一个以现在时进行回述的读点,这个”我“在此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由于他没有在故事中出现,按理是一个客观的叙述者,但他又是故事中人物的后代,这又使得他具有某种参与意识,从而又具有被叙述的意义。因此,这个读点是非常奇特而又新颖的,它使作者在处理时有了一种游刃有余的读点参照,非常自由而又具有全知性。同时,他的叙述的特点把故事拉远,又具有历史的间离效果。在此读者基础上,在这开场中道明了故事的虚构性。”日子久了,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从而非常自如地把故事纳入非现实的时空之中。

  中的人物关系、周围环境、时间转换等几个主要情节转折点,几乎都是读者感受的。如我奶奶与麻风掌柜李大头的关系,高梁地的”鬼气“,新婚三天新娘回老家的规矩,李大头被杀,秃三炮绑走我奶奶的过程,罗汉大爷的出走,日本人的出场等。还承担了一种”预叙“的功能,如抬轿出发时就告诉读者,轿把式将成为我爷爷,这就增设了读者的”期待读欲“,使故事的进展更富有张力。的空间与文字上也就能尽情挥洒,将大部分的文字用在表现颠轿、劫道、野合、敬酒神、日全食上,让意念承附在具体的画面上,依附于一个个具有强烈生命象征意味的仪式之中,从而达到虚实相生的艺术境地。它”缝合“了过去与现在、意念与故事。

  其次,当我们面对时,就会感知到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陽、血、高粱酒的色彩。在这里,对色彩的运用是高度风格化的。开头就是年轻漂亮、灵气逼人的我奶奶那张充满生命的红润的脸,接着就是占满银幕的红盖头,那顶热烈饱满的红轿子,野合时那在狂舞的高粱秆上闪烁的陽光,似红雨般的红高粱酒,血淋淋人肉,一直到那日全食后天地通红的世界……,整部影片都被红色笼罩。作者对这种基调的选择几乎完全剥夺了我们对情节的关注,而进入一种对一个特定的造型空间的纯粹情绪性体验了。这是一种对完美自由的自然生命的渴望与赞美。这不是一个完全现实时空的再现,而是我们内在生命力的精神外化。结束在那神秘的日全食中,红色的扩张力获得了一种凝固的*乎永恒的沉寂效果。黑红色的高粱舒展流动充满了整个空间,极为辉煌、华丽、壮美。

  第三,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结尾,我爷爷与我爹泥塑般立于血红的陽光里,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镜头,我们内心唤起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崇拜“的神话中。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与以往的探索小说不同,虽然也承载了作者对生命主题的意念,但并不是完全像黄土地等探索淡化情节,靠纯粹的语言的震撼力来直接表达导演的意念。作者在这部下小说中是从实处入手,从规定情境下的具体人物性格人手,编织一个完整、美妙动人的故事框架,从而使意念通过故事的曲折、人物的行为、动作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在此,作者是如何通过具体的方法来达到这两者的完美结合的呢?

  首先,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一开始,就传来了”我“的叙述;”我给你说说我爷爷我奶奶的这段事,这段事在我老家至今还有人提起。“这是一个以现在时进行回述的读点,这个”我“在此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由于他没有在故事中出现,按理是一个客观的叙述者,但他又是故事中人物的后代,这又使得他具有某种参与意识,从而又具有被叙述的意义。因此,这个读点是非常奇特而又新颖的,它使作者在处理时有了一种游刃有余的读点参照,非常自由而又具有全知性。同时,他的叙述的特点把故事拉远,又具有历史的间离效果。在此读者基础上,在这开场中道明了故事的虚构性。”日子久了,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从而非常自如地把故事纳入非现实的时空之中。

  中的人物关系、周围环境、时间转换等几个主要情节转折点,几乎都是读者感受的。如我奶奶与麻风掌柜李大头的关系,高梁地的”鬼气“,新婚三天新娘回老家的规矩,李大头被杀,秃三炮绑走我奶奶的过程,罗汉大爷的出走,日本人的出场等。还承担了一种”预叙“的功能,如抬轿出发时就告诉读者,轿把式将成为我爷爷,这就增设了读者的”期待读欲“,使故事的进展更富有张力。的空间与文字上也就能尽情挥洒,将大部分的文字用在表现颠轿、劫道、野合、敬酒神、日全食上,让意念承附在具体的画面上,依附于一个个具有强烈生命象征意味的仪式之中,从而达到虚实相生的艺术境地。它”缝合“了过去与现在、意念与故事。

  其次,当我们面对时,就会感知到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血、高粱酒的色彩。在这里,对色彩的运用是高度风格化的。开头就是年轻漂亮、灵气逼人的我奶奶那张充满生命的红润的脸,接着就是占满银幕的红盖头,那顶热烈饱满的红轿子,野合时那在狂舞的高粱秆上闪烁的�光,似红雨般的红高粱酒,血淋淋人肉,一直到那日全食后天地通红的世界……,整部影片都被红色笼罩。作者对这种基调的选择几乎完全剥夺了我们对情节的关注,而进入一种对一个特定的造型空间的纯粹情绪性体验了。这是一种对完美自由的自然生命的渴望与赞美。这不是一个完全现实时空的再现,而是我们内在生命力的精神外化。结束在那神秘的日全食中,红色的扩张力获得了一种凝固的*乎永恒的沉寂效果。黑红色的高粱舒展流动充满了整个空间,极为辉煌、华丽、壮美。

  第三,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结尾,我爷爷与我爹泥塑般立于血红的�光里,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镜头,我们内心唤起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


阅读红高粱书籍优秀读书笔记实用五份(扩展4)

——阅读《森林报》的读书笔记实用10篇

  老师推荐给我们一套书,叫《森林报》。咦?“森林报”?好奇特的名字!里面讲的是什么?森林里的故事吗?带着这个问题,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去读套书。

  翻开《森林报》,刚开始看了一段,它就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它把我带入了一个奇妙的森林世界。这片森林里,春天、夏天、秋天、冬天都有着不同的新闻发生。鸟兽鱼虫都在发生着不同的变化,让这片森林变得更加生动、更加和谐。

  春天,花儿绽开了笑脸,小草探出了头,微风中小树轻轻舞动着刚刚发出嫩芽的枝条,开始解冻的小溪弹奏着叮叮咚咚的曲子,冬眠的动物伸了伸懒腰,陆陆续续地起来了,当人们感受到春天那温暖的气息时,森林里也是一派热闹的景象呢!

  夏天,树绿了,花红了,蘑菇也撑开了小伞,正是昆虫活动的好季节!鸟儿也开始忙碌了,一个个鸟巢里都多了几个光滑的蛋,鸟儿待在鸟巣里,耐心地等待一个个小生命出世。

  秋天,树叶黄了,花儿谢了,草儿枯了,即将到来的是寒冷的冬天,森林里的居民把未来的生命安全地藏起来了,对生命的关怀都中止了,一直到明年春天。

  冬天,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一望无际的雪地就像一本翻开的书,上面画着许多特殊的符号,等待着聪明的猎人来研究它。如果你看得懂这些符号,你将会与居住在森林里的动物们玩起捉迷藏的游戏。

  读了《森林报》,让我感觉到大自然是多么的奇妙,仿佛我正置身于这片美丽、和谐的大森林中。春天的气息、夏天的阳光、秋天的风儿、冬天的雪花,这片大森林里每天都发生着许许多多的事情。《森林报》带我走过一年中森林的每个季节,带我与森林中的动物们玩耍,带我走遍森林的每一个角落。它让我爱上这片美丽、安宁、和谐的大森林!

  最*,我读了《森林报》这本书。这本书很有趣,里面讲了很多动物们的生活*惯和一些有趣的事情。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好可怕啊》。这个故事讲的是:森林了有一只小白兔躺在灌木丛下,身子紧挨着地面,两只眼睛四处张望。它害怕极了,周围静悄悄的,但总有一丝窸窣的不安的声音。它分不清是老鹰在树枝上拍翅膀的声音的声音,还是狐狸脚踩落叶的声音。它期盼着第一场雪。它还担心这个时候猎人来了怎么办?是立刻逃跑还是藏在哪?它躺在灌木丛下继续胡思乱想着,它把整个身子都藏在青苔里,紧挨着一个白桦树墩,一动也不敢动,呼吸声也很小,两只眼睛滴溜溜的转着,东张西望。这时,窸窣的声音又来了,好可怕呀!

  这个小故事,作者为我们呈现了一只在秋冬交替之季战战兢兢的小兔子形象,它很警惕,尽量少发出声音,以免引来杀身之祸。它期望下雪,这样它就安全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大自然是公*的,每个物种都有生存的能力和法则,只要坚强、谨慎,所有问题都会解决的。

  今天我把《森林报冬》篇看完了,让我知道了许多森林里的新闻,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是打猎。

  这一片主要讲了:有几只狼老在一个村庄的附*窜来窜去,一会拖走一只小绵羊,一会拖走一只山羊。这个村庄里没有猎人,只好去城里找人帮忙。

  就在当天晚上,猎人来了,他们向农民打听明白后,就去查看脚印,他们发现狼进了森林就分成了五只狼的脚印。细心观察完后,它们分成两组,乘上雪橇,绕树林一周。这两组人又会合了。他们把树林周围绕上了绳子和小旗。那天晚上一窝狼又去村庄觅食了,突然他们发现一些红布,他们知道那里有红布,哪里就有人,所以他们掉头回了密林。第二天早上那些人出动了,他们有的拿着木棍,有的拿着枪。不一会,小狼和公狼被打死了,只有母狼逃走了。从此狼再也不敢来村庄了。

  读了这篇故事我知道了:狼很可恶光吃小动物,猎人很勇敢打跑了狼,我们也要学*猎人这种勇敢的精神。不管遇到什么事情,要多动脑筋,想出切合实际的办法,最后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大自然真是太神奇了!”看完了《森林报》这本书后,我不由地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森林报》这本书是由被称为“发现森林第一人”的苏联人——维·比安基写的。在他的笔下,没有传统儿童文学作品中的王子与公主、精灵与魔鬼、巫婆与仙女……甚至很少有人类的身影,在他的作品中,自然界的万物生灵才是真正的主角。

  看完了《森林报》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森林里的新闻其实并不比我们城市里的少。在森林里,也有让动物们愉快的节日和让它们觉得悲痛的事情,也有英雄和强盗、富豪和流浪汉、天才和傻瓜……可是这些有趣的事情,在城市里的报纸上,却很少见到,甚至见都见不到。比如说:有谁听说过,在寒冷的冬天里,那些没有翅膀的小蚊虫们从土里钻出来,光着脚丫子在白皑皑的雪地上乱跑?又有谁在城市里的报纸上看到过,树的种族之间经常为一块荒凉的砍伐地而发生斗争的事儿?肯定没见过吧!但是这些,我都在《森林报》上找到了答案。

  通过《森林报》这一本书,让我知道了大自然是多么神奇,是多么的美丽。

  我想起原来的想法,真觉得好笑,我以前一直认为:大自然是十分无趣的,永远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而且我也一直认为,它们是没有大脑的,如果给它们测iq和eq的话,肯定是0的。

  现在,我才明白,大自然是多么的神奇。在那里,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弱小的动物也有可能打败强者,如:一只吸血蝙蝠可以杀死一匹野马,一大群太阳鸟可以杀死一条眼镜王蛇,一只蚊子可以让一头狮子坐立不安……而且,我还知道了,有许多动物是非常聪明的,是绝不可以轻视的,比如:一只灰兔子能在猎人的眼皮子底下逃走。

  大自然真是太神奇了!我一定要多多接触大自然,感受它的神奇魅力。

  《森林报》是一本有关于动物和大自然界的一本书。翻过了《森林报》一页又一页,眼前飘过了一只又一只可爱的动物。

  在书中的“春”里,作者描写着芬芳,仿佛我身临其境。在这本书里,每一个内容都能使我觉得它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不知不觉,来到了“夏”。一股暖意直扑心房,莫名有种炎热的感觉。

  读完了秋,看见了什么?我仿佛身在果园,与动物们吃着果子。当然,我也开心地学*了许许多多有趣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最后一篇——“冬”!读完后,好像眼前一片雪白,下满了雪。

  我看了这本书,总想起一句话:“在人类的世界中,动物是陌生人或别人,但在它们眼中,人类是亲人或朋友,这一切应是*等的而不是矛盾的……”

  是的,这些动物的确是我们最友好的朋友。虽然我们生活在一起,但不能交流,所以我们应该和*相处。

  看!动物们彼此是那么友善。我们应互相学*、帮助……

  耐心地读完、品完了这本书《森林报》,你仔细瞧——白嘴鸦揭开了春之幕。

  今天我读了《森林报》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苏】维比安基著石冬雪编译。

  我知道了“每年的森林历”大地苏醒月(是春季的第一个月)——从三月二十一日到四月二十日,候鸟归乡月(是春季的第二个月)——从四月二十一日到五月二十日,歌载舞月(是春季的第三个月)——从五月二十一日到六月二十日,鸟儿叠巢月(是夏季的第一个月)——从六月的而是一日到七月二十日,雏鸟降生月(是夏季的第二个月)——从七月二十一日到八月二十日,结对飞行月(是夏季的第三个月)——从八月二十一日的到九月二十日,候鸟离乡月(是秋季的第一个月)——从九月二十一日到十月二十日,储存粮食月(是秋季的第二个月)——从十月二十一日到十一月二十一日,冬客访拜月(是秋季的第三个月)——从十一月二十一日到十二月二十日,——从十二月二十一日到一月二十日(是冬季的第一个月),——从一月二十一日到二月二十日(是冬季的第二个月),——从二月二十一日到三月二十日(是冬季的第三个月)。

  《森林报——冬》主要写的是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雪地里的脚印;第二部分是打猎。

  先说雪地里的脚印好了。每当下过一场大雪的时候,雪地就像是一床大地母亲的白鹅绒被子。但是只要过一分钟,鹅绒被就会变成脚印被子,这是为什么呢?原来,一分钟之间,小动物们就会到陆地上来,找东西的找东西,透透气的透透气。特别热闹。但是等到第二天的时候,又会下一场大雪,雪地又会变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没有半点污秽,又是一片洁白的景象。

  第一部分就讲到这了,现在开始讲第二部分——打猎。

  猎人们冬天打猎应该穿灰色或者是白色的衣服。因为雪的颜色和白色很接*,这样不会轻易得被动物们发现,所以应该穿灰色和白色的衣服。

  冬天打猎,猎人们都是看雪地里的脚印的。只要猎人看一下是什么脚印出现就知道又什么动物来过这里。猎人们知道动物来过这里,就能找到那只动物。只要猎人找到动物在哪里,就能把动物打下来,当做自己的胜利品了。

  这本书是我看过《森林报》里面最好看的一本。因为这本书比《秋》的那本内容更丰富有趣,令我看得津津有味。

  《森林报》对我来说真的是爱不释手啊!我喜欢《森林报》

  《森林报》这本书重点讲的就是森林里的动物、鸟类和农村里村民收获植物的规律。

  我印象最深的是11月,有一句话到现在我都还记得,那句话是:11月是12月的哥哥,10月是11月的爸爸,9月是11月的爷爷......

  鸟儿们他们也遵守着它们永远也不变的规矩,3月份春天来了,它们才来到我们的北方,9月份又开始从北方飞回南方的规律,但是除了《森林报》的这些对鸟儿的知识,妈妈还告诉了我一点,有一种鸟他们永远也呆在我们的北方,就是麻雀,他是跟别的鸟是不一样的,这一点我觉得非常的有趣和有意思!

  农村的春夏秋冬都是很有意思的,春天,农民们播种、种田,小孩上学、写作业、读书。夏天,农民们休息,小孩去捉知了、蟋蟀、螳螂。秋天,麦子成熟了,农民割完麦子,拿到城里面去卖,小孩就上山,去摘杨梅、野果子。冬天,农民们在家里面烤火,小孩便是出门,去滑雪橇、堆雪人、打雪仗。

  我还注意到了第一篇——森林的观察员,他就是凯玍罗多夫,我想谢谢他,谢了这本书。

  有一天,老师发给我们一本书,书的名字是《森林报》。我读了这本书,感觉十分有趣!

  这本书的内容是:普通的报纸上尽登人的消息、事情,森林里也有新闻,而且比我们的新闻还要多,也有愉快和可悲的事儿。森林里有森林里的英雄和强盗。但是报纸上却很少有报道,所以,很少有人知道森林里的事儿。森林里的事儿很吸引人,比如,雪里吃奶娃娃、头一批花、冬客准备上路、雪崩、潮湿的住宅等等。

  读着森林报,我想起了一件事儿:有一天,我在草坪上发现了一只瓢虫,模样很像七星瓢虫。我悄悄地凑*它,仔细地数了数,它的背上有16个点,这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它的背上有16个点呢?老师曾经说过:七星瓢虫是益虫,十六星瓢虫是害虫。它爬起来慢吞吞的。我用一个小棒碰它,它很快展开翅膀,飞向天空。

  由此,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有人的趣闻,森林里的新闻只有细心的人才能发现,粗心的人是发现不了的。我以后要做一个细心的人,因为细心不仅能增加我的知识,而且,还会有很多新的发现。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不少书,如《窗边的小豆豆》、《我的儿子皮卡》、《森林报》等等。

  今天,我主要讲的是《深林报》中的一个故事。故事主要讲的是:护林人发现了一个熊洞,就从城里请来了一位猎人。猎人带上了两只北极犬,来到一个雪堆前,熊就住在雪堆下面。猎人站在雪堆的旁边,护林人躲到雪堆的后面,放出了两只猎犬。犬闻到熊的气味,怒不可揭地扑向雪堆,它们的叫声震天,里面的熊不可能不惊醒。但是过了很长时间也没有发出一点动静。 突然,一只大黑脚掌从雪堆里伸出,差点抓到一只猎犬,猎犬惊叫着逃开了。紧接着,熊跳了出来,猛地扑向猎人,猎人千钧一发之际向熊开了一枪,子弹从熊的头颅一旁划过去。熊气的暴跳如雷,猛地向猎人扑去,把猎人的帽子、头发、头皮都一同抓了下来,但猎人没有惊慌失措,及时的拔开短刀,狠狠的向熊肚子刺去。猎人总算捡回了一条性命。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生活中不管遇到了多大的困难和危险,多要镇定,以清醒的头脑面对困难,解决困难。


阅读红高粱书籍优秀读书笔记实用五份(扩展5)

——教师名著读书笔记实用五份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跟《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朱者赤,*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跟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跟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跟《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朱者赤,*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跟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跟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这本书不厚,还分成了许多小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内涵却十分深刻。或许每个人的观点不同,在我阅读时,并未感受到作者的文笔有多么优美,多么细腻,但回过头来再次细细品味,却是感悟颇深,甚至不禁潸然泪下。

  正如我们读完海明威的名作《老人与海》后,又有哪一个人会不为之动容呢?但是你拿《老人与海》与其它一些名著对比,着实感受不到小说的文笔有多么突出,甚至可以说是较差的。但这完全影响不到作者对于美的表达。《城南旧事》也是这样一本书,在朴实的叙述中,娓娓道来动人的故事。

  童年的记忆永远是那样的美好与纯真。而童年时的我们也确实是那样天真烂漫、充满好奇。孩子们拥有比大人更加丰富的想象力,看待世界的眼光也与大人完全不同。《我们看海去》一文中,当偷东西的'贼被抓住时,大人们全都幸灾乐祸,只有英子一个人内心里感到深深的同情。她说,她分不清好人和坏人。只有她自己知道,男孩偷东西全是为了供他弟弟上学。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世界上是不存在绝对的好坏的。然而,只有孩子们能够看到那些“坏人”们内心深处的***,而大人们却只能观察到那些浅显的表象,这也是很可悲的。

  现代科技越来越发达,社会竞争也愈发激烈。或许,我们的真正无忧无虑的童年早已走远了。但每当回忆起小时候的那些事时,我仍旧感到很快乐——那真是一种无与伦比的享受。

  纯真善良的美丽童年,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品味,去珍藏。

  法布尔写的《昆虫记》是一部世界昆虫的史诗、是一群昆虫共同谱写的生命乐章、是一部永远解读的书,正如法国戏剧家罗斯丹所说,“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维、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感受与抒写。”我在读他写的文章时,我感到每一只虫子都不是孤独的,有着人们的思维,正如蝉天真善良螳螂**不眨眼这样的特点,法布尔给予了虫子们人的特点。

  在法布尔的文章中,我读出了他对大自然的热爱,对虫子的喜爱,仿佛空气与他融在一起,我也如同生临其境,目睹了一场又一场虫子们的彼此较量,重新认识了虫子。

  读着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昆虫故事,我身临其境,仿佛与法布尔一起拿着放大镜观察着小昆虫的喜怒哀乐,让我感受到昆虫世界的.奇妙。

  《昆虫记》向我们介绍了法布尔迷恋昆虫研究,揭开了昆虫世界的许多奥秘,这是一部不朽的世界名著,它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取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葆文。面对它的引领,我明白了人与自然、人与动物都需要和谐与友谊。只有学会热爱自然、热爱小生命,人类才会有光明的前景

  西游记是中国文学史的一颗明珠,它是一本神话小说。讲述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精彩故事。

  本书传神的塑造出众多有血有肉的人物。孙悟空是一个勇往直前、嫉恶如仇、为民除害除暴的大英雄。唐僧是一位正直善良、有事不辨真假、是非对佛教信徒十分虔诚的人物。猪八戒是全书中一个重要的喜剧人物、他憨厚纯朴,虽对敌斗争有时畏缩不前,但从不屈服或投降。他明显的不足就是好吃嘴馋、自私偷懒‘有时搬弄是非’弄巧成拙。还有就是沙僧,他忠于职守、任劳任怨、虽然本领不如孙悟空和猪八戒那样高强,但他也总是尽职尽责。在这四个人当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他本是一只石猴住在花果山水帘洞里,后经观音菩萨点化成为唐僧的徒弟,保着唐僧一起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他降妖除怪,他对师傅忠心耿耿,对徒弟也表现了友好和关爱,本领超强充满正义感。凭着自己的勇敢和智慧与妖怪斗智斗勇,最终成为妖魔恐惧的对手。是本书中有个性的重要人物。

  在师徒四人取经的路途中,遇到重重困难,他们从不轻言放弃,最终修成正果,这就是坚持的.力量。人们常说:“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也就是这个含义。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每个人都具有着某一方面的天赋,但就是没有坚持努力,最终一事无成。所以坚持是得等重要啊。

  让我们学*师徒四人的精神,共同努力,将来成就一番事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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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读书笔记实用五份

  一部《情人》看的我默然许久。此《情人》非杜拉斯那部,是渡边淳一的作品。

  主人公是一位白领女性,修子。她漂亮,有能力,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她的情人是个有妇之夫,名叫远野。她无意争夺,也不想伤害他的妻子,她觉得这样的状态挺好的`。当远野决定和妻子离婚,与修子在一起的时候,修子很困惑,她觉得自己并不想和远野结婚,最终,在远野的逼迫下,他们彻底决裂。

  这个作品倒没有过多的讨论道德,我觉得有意思的是修子的心态。

  修子因为父母的婚姻不幸,自己有些不信任婚姻,她爱远野,但是她觉得,结婚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可是养儿育女是件大事,不感到是件很有意义的事吗?”

  “这当然是有意义,但是你难道不想成为不受此累的轻松女人?”

  从人类繁衍的角度来说,“不受此累”的想法很自私。放在五年前,我一定对此类想法摇头,深感不是一路人。哪有不辛苦就能得到的东西?但,五年后的今天,作为一个四岁半孩子的妈,我觉得,这话说的有道理。因为,这时候的我觉得,进入婚姻,生儿育女这件事,不是付出辛苦就能得到的简单换算。它更像一座架在万丈深渊上的独木桥,稍微不慎就能将你反噬。连自我都失去了,何来“得到”一说?

  “可是听到要结婚,想到今后与远野两人生活,却有一种新的不安频频向修子袭来。

  确实,远野是个很有力量的男人,但作为丈夫,却有着相当的大男子气概。一旦热衷于工作,他便会忘记家庭,忘记妻子。另外,他生活没有规律,回到家,便衣服乱丢,从来不问一下家事。现在对他的这一切都感到是一种男子汉的气质,可一起生活的话,能容忍他的这些毛病吗?

  老实说,现在每月见上几次面,对他的这些毛病,感到讨厌也是一时的,过后便不再记在心里。假如每天黏在一起,也许修子是容忍不下的。远野那些难得见面时表现出来的温柔、爱情,也会随着日子的消逝而被风化,变得不纯洁的。”

  这段话,可以说是透彻的解释了很多女人婚后过的痛苦的原因。

  在修子和远野的交往中,远野很少在修子家里过夜,来之前会打电话,如果修子不想让他来,会明确说“不可以”。如果结婚了,这句“不可以”是根本没办法说出口的。哪怕凌晨三点,那个人醉酒回家,乒乒乓乓吵醒所有人,都没有很好的理由来反驳,反而会有人觉得,醉酒了回家,再晚都要回家,多么正当啊,不回家的男人才需要担心吧?可是,如果是与人合租,如此晚归恐怕会被警告吧?所以说,婚姻把很多不良行为合理化,也给了人太多有恃无恐的理所应当。

  修子在和远野的交往中,并不吝啬钱财,也不接受远野的金钱馈赠。当远野要给她一大笔钱的时候,她是本能的拒绝的。她很清楚,一旦拿了他的钱,自己就失了与远野对等的地位,“拿人手短”,她会因此而不能拒绝,必须迁就。这不是她愿意的。

  不得不说,如今这个社会,不管是日本还是中国,修子这样的女性越来越多了。婚姻不再是她们人生的必选项。

  说到日本和中国的女性,有件事情,我倒是想提一提。就是前一阵子《我的前半生》热播的时候,很多人说中国的家庭妇女没地位、没保障,不如日本的女性,日本这个国家对家庭主妇很是照顾,很多企业都是直接把工资打到太太的账户。如果不深入了解,可能真的会把这些当成妇女地位高的象征,其实不然。

  女人在婚姻中真正要的是什么?是爱和尊重,是男人的体谅,是男人对家庭事务和子女教育的参与。给钱解决不了以上任何一个问题,反而会让男人觉得,给钱的是大爷,给钱了之后就可以做“甩手掌柜了”。

  实际上,日本社会对女性并没有多宽容。对女性的培养,是以培养合格的妻子、合格的母亲为目标的,最根本的目的是为男权服务。根本忽略了女人首先是有独立人格的人这个事实。

  修子这样的女性正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产生的,修子式的婚姻观念,对传统的婚姻观念是一个冲击。

  只有真相被揭开,理性才能浮出水面。我觉得,质疑婚姻,并不是伦常败坏,更不必因此对青年人的婚恋悲观,反而,这是女性新一轮的觉醒的开始,是好事。

  这本放在书架里两年的书,终于有时间把书评写了,这是一本以女性的视角写的书,总的来说,不错:

  修子向往的是曼特莱斯式爱情:既可以享受爱情的甜蜜,又可以享受独居的自由,况且还能避免柴米油盐的束缚,这就是做情人时的理想*衡状态,从修子遇见远野妻子的那一瞬间,这种*衡就被打破,并且一去不复返了;远野没有达到修正心目中对丈夫的要求,他并没有能真正理解修子的所思所想,但是主要也是修子其实也并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更何况她从未与远野提及过她自己的所需所要;远野对离婚的处理,给了修子太大了压力,有推卸责任之嫌,同时对修子的求婚态度有问题,那边与妻子还没离婚,这边和修子也还没有水到渠成,便急急忙忙自作主张地要求修子答应和她结婚,况且是以咄咄逼人的姿态要求对方变态,这一点必然会招致对方反感;在处理两个人矛盾的过程当中,远野心态失衡,做出了很多失态的事情,导致修子不由自主地有先是疏远,冷淡,喜欢不起来,最后变成恐惧,反感,喘不过气的感觉;如果修子稍微拜金一点,远野就可能不会被她吸引着,而恰巧是修子把他们之间的感情处理得恰当的距离,富有神秘感,也具有强烈的个人特性,所以更招人喜爱。

  远野一开始找情人也许是因为新鲜感,刺激感,调节婚姻生活的*淡无味,毕竟之前的五年里远野还并不是一个完全不着家的男人,也没有过多谈及家庭情况。在远野婚姻破裂里,远野与妻子极少的情感交流及毫不挽留曾经也是由爱情筑建的婚姻,修子的存在是给了远野一个退路,一个婚姻之城崩溃后的一个保障。最后的结局:修子与远野的分手。其中修子最无法忍受的,是远野的那一句:我完全是为了你才这样做的。他把所有的一切强加在修子的身上,因为它强大的潜在词:因为你我才离婚的,因为你婚姻才破裂。如果修子接受这个说法,那就是潜在承认自己有意要求与远野结婚,在现实里给予双方一个坚固的枷锁,更是要锁住修子本人。

  换句话来说,如果远野真的爱修子,应该在与妻子关系完全破裂之前,坦诚公开地与妻子挑明,分手,再向修子求婚,这才是修子所希望的。毕竟修子并不想以一个第三者的身份开始一段婚姻。但是远野并不明白,他如今这样而为修子贴上了婚姻第三者的标签。

  情人生活令修子感到满意,一部分是折服于远野强大的男子气概里,一部分折服于远野时常的温柔与被爱的感情里。修子一直说爱远野。她沉迷于相互体现的美好品德里,所以她才能忍受,或忽视远野的缺点。一旦进入到*距离的生活里,修子便发现自己完全不能接受他既已存在的缺点:糟乱的生活*惯,工作狂不顾家等。她接受不了除去完美情人标签的远野。既想享受完美情人的体验:时常的温暖,温柔以及被爱的爱情,于此反向的责任负担是不接受的。只想享受,不负责任。我想这是完全自私的存在。我欣赏她作为一位独立的女性,但我欣赏不来她的爱情观,也不会赞同只作为情人的身份,那当然不会是作为第三者的情人。

  我希望结尾的“找个好男人”,是真的。

  我想下一个男人不是已婚的,从本质上修子不会再有着罪恶的心理,能够找个懂她的人,真的体会到爱与被爱的情感,毕竟修子还是不排斥结婚的。

  接连读了几本东野圭吾的推理小说,刚被推荐看《情人》时候,内心是拒绝的。想继续进入东野描绘的推理世界,简单的笔触藏着对生活乃至生命的感悟。东野圭吾用轻描淡写的文字叙述着的前因后果,期间还穿插着一些些生活哲学,给人的感觉真的很棒,不知不觉就沦陷了。

  而渡边淳一的《情人》则是完全不一样的文风,阅读前往往有个*惯,在看书介的时候心中就在给这本书定了一个基调,不外是男女间的那些事儿,没什么新意。

  可是慢慢看下去才读出其中的别样韵味,特别是其中情景对话和心里描写部分,真实而又细腻,相互间的情感交织在作者笔下娓娓道来,让人不自觉的带入其中,如若那个人是我,我又会做出什么样的抉择呢?

  渡边淳一笔下的女主人公修子不单单存在于书中,其实她只是现今社会其中一类女性的缩影。28岁—35岁的单身女性越来越多,她们活跃在职场上,远离家人,独自生活,看着周围越来越多的同龄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单身的人想赶紧结婚来摆脱单身生活的孤独寂寞,可是结了婚的人却在抱怨着家庭生活的种种不如意。

  随着故事的发展,修子的心路历程完完全全的铺展开来,拥有体贴用心的情人时的愉悦,被异性求爱和关注时的自得,看着朋友结婚甜蜜幸福时的心酸羡慕,被情人的妻子发现自己存在时的惶恐不安,以及在选择婚姻还是自由时的纠结。仿佛身临其境!

  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其实都围绕着情感二字展开,由此延伸的一个个故事不尽相同,但是每次碰撞都是人性的抉择,都是在和自己对话,不断的认清自己的内心,剔除各种各样繁杂的信息后,发现真实的自己。

  《情人》出于上海译文出版社,译者王道乾。本书讲述了:玛格丽特·杜拉斯是法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剧作家、记者和电影艺术家。本书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了一名贫穷的法国少女与富有的华裔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笔触深达人性中某些最根本、最隐秘的特质,催人深思。小说中自始至终涌动的情感力量甚至超越了高超的写作技巧,具有极强的感染力。

  这部小说是一本震动过巴黎的书,一本震动过世界的书。是属于玛格丽特。杜拉斯缠绵悱恻的书。

  故事开篇:"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在风尘的岁月长河里,杜拉斯回眸自己年轻时的恋情,无限的沧桑尽在其中。往事在七十年在时光隧道里,既清晰又朦胧,那是一场刻骨铭心的爱,一场孤独绝望的爱,一场令人痴迷、令人心醉的爱,那是一个少女的初恋。

  这并非杜拉斯所写的《情人》,而是杜拉斯晚年的小情人所写的回忆杜拉斯的。他们的年龄相差很远,但爱却很深很浓。

  杨·安德烈亚——杜拉斯生命中最后的'也是陪伴她最久的的一个年轻情人。

  晚年的杜拉斯酗酒很厉害,到了无法自制的地步。是杨让她远离了酒精的侵袭,恢复写作的能力。据说,杜拉斯去世后,杨也随之悄然失踪,仿佛一根飘逝的苇草,与杜拉斯演绎完一场堪称“经典”的爱情之后,他的生命的热度也随之消失。

  我想推荐的是,玛格丽特杜拉斯写的《情人》,我读的译本是由王道乾先生的译本。而我选择这个译本的原因带着些年少的孤傲与无知。

  我有段时间极其喜欢王小波先生的书,那是高二的时候了吧,时间总是很紧,所以我选择读了王小波先生的一部杂文集《沉默的大多数》,书里多次提到了杜拉斯的《情人》,王小波先生是这么推荐这本书和这个译本的。“我总觉得读过了《情人》,就算知道了现代小说艺术;读过道乾先生的译本,就算知道了什么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了。”我是总相信,你喜欢的作者会和你对书本有着一样的喜爱和看法,于是我读了道乾先生译的杜拉斯的《情人》。

  而这本书,在我不够长久的三年书龄里,被我看了五遍以上。这本书吸引人的不仅仅是它本有的内涵,还有道乾先生所赋予的,带着中国文学的意蕴。而我也是存在着一些私心,《情人》中的女主是和一位中国男人在一起的,那除了杜拉斯的语言,用中国的文学语言,也总是再合适不过的。

  这本书所讲述的爱情,真实的可怕,这本书表现的人性也是真实的可怕,我喜欢杜拉斯的这种叙事方式,她不谈论什么好坏,只是心底的感受。那个女孩,她觉得适宜的装扮,她做出的决定,她选择的爱人。她明白她的虚荣与卑微,毫不掩饰的欲望与阴暗,很多事情她都不曾隐瞒,她一直都很脆弱,可是杜拉斯女士却用一种意料之内又意料之外的方式,让这只刺猬露出了她柔软的肚皮。那个中国男人是真的爱着她的,而我想,尽管被压抑,尽管不堪,尽管是欺骗,可是还是爱的,女孩也是爱着那个中国男人的。

  可是,太晚了,在她还年轻的时候,一切就已经太晚了。

  这本书不仅仅在讲那个,会一直爱她爱到他死的情人,更多的是在讲自己的人生,那些隐藏在心底里无人知晓,又无处遁逃的。那些光明与黑暗交织的,无法忘记的曾经。

  我从这本书里得到的东西,很难去说的清楚,是一种不服输的倔强,还是一种坦然面对自己的勇气,亦或者是学会了与孤单的相处。

  而我也总觉得很多的女孩子都应该看一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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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一种孤独》读书笔记实用五份

  曾经读过著名女作家毕淑敏的一篇名叫《阅读是一种孤独》的文章,今天看到这个作文题目,首先想到了这篇文章阅读是一种孤独也是我对阅读的一点看法,下面就来简单谈一谈。

  阅读是一种环境上的孤独当我们捧读一本书,徜徉在字里行间时,我们与文本对话,与书中人物对话,与作者对话,这时我们需要环境的清幽嘈杂的环境固然也能读进去,但很难走出来阅读需要一个宁静温馨的氛围,一个无人打扰的世外桃源曾记否,夜深人静、细雨如丝的夜晚,我们坐在椅上,品一杯香茗,与书相拥,思绪在文字间游走,情感在文字间跌宕,这样的夜晚是何等惬意!曾记否,在孤灯相伴的夜晚,读孔孟言、悟李杜诗、品刘墉文、赏清玄章,积智慧之沙建文学之宝塔,感悟文学之纯美,悟得人生之真谛的思路过程!

  阅读是一种心理上的孤独宁静致远是一种大境界阅读,同样需要一种境界,那就是心理上的孤独所谓心理上的孤独,并不是说心理上的孤僻,而是阅读时需要达到的一种境界祛除芜杂的思想,净化心灵的空间,是阅读需要的一种境界不管是浏览,还是精读,都要有一种心理孤独的境界这样,才能真正咀嚼文字的魅力,才能真正走进作者给我们营建的思想空间。

  阅读是一种精神上的孤独古今中外,凡是成大事者,无一不是精神上的强者阅读,是一种获取知识的渠道,是一种丰厚人生积淀的好方法书籍是人类最好的精神朋友,是至高无上的朋友人世间,很多事情都是得失参半,当你得到其中的一部分时,同时也意味着失去了一些东西阅读也是这样,当你在享受读书带给你的快乐时,你也失去了与朋友觥筹交错、推杯换盏的时刻但作为一个真正读书的'人,不因失去这样的机会而惋惜,而是更加庆幸失去了这样的机会,因为他们深知阅读是一种精神上的孤独,没有精神上的孤独,也就不是真正的阅读,只有在精神领域全方位地阅读,才是阅读的真正要义!

  阅读是一种环境、心理、精神上的孤独,这样的孤独是大智慧的孤独,我喜欢这样的孤独!

  阅读就是孤独!但在孤独的时候,我懂得了阅读!

  曾经读过著名女作家毕淑敏的一篇名叫《阅读是一种孤独》的文章,今天看到这个作文题目,首先想到了这篇文章“阅读是一种孤独”也是我对阅读的一点看法,下面就来简单谈一谈

  阅读是一种环境上的孤独当我们捧读一本书,徜徉在字里行间时,我们与文本对话,与书中人物对话,与作者对话,这时我们需要环境的清幽嘈杂的环境固然也能读进去,但很难走出来阅读需要一个宁静温馨的氛围,一个无人打扰的“世外桃源”曾记否,夜深人静、细雨如丝的夜晚,我们坐在椅上,品一杯香茗,与书相拥,思绪在文字间游走,情感在文字间跌宕,这样的夜晚是何等惬意!曾记否,在孤灯相伴的夜晚,读孔孟言、悟李杜诗、品刘墉文、赏清玄章,积智慧之沙建文学之宝塔,感悟文学之纯美,悟得人生之真谛的思路过程!

  阅读是一种心理上的孤独“宁静致远”是一种大境界阅读,同样需要一种境界,那就是心理上的孤独所谓心理上的孤独,并不是说心理上的孤僻,而是阅读时需要达到的一种境界祛除芜杂的思想,净化心灵的空间,是阅读需要的一种境界不管是浏览,还是精读,都要有一种心理孤独的境界这样,才能真正咀嚼文字的魅力,才能真正走进作者给我们营建的思想空间

  阅读是一种精神上的孤独古今中外,凡是成大事者,无一不是精神上的强者阅读,是一种获取知识的渠道,是一种丰厚人生积淀的好方法书籍是人类最好的精神朋友,是至高无上的朋友人世间,很多事情都是得失参半,当你得到其中的一部分时,同时也意味着失去了一些东西阅读也是这样,当你在享受读书带给你的快乐时,你也失去了与朋友觥筹交错、推杯换盏的时刻但作为一个真正读书的人,不因失去这样的机会而惋惜,而是更加庆幸失去了这样的机会,因为他们深知阅读是一种精神上的孤独,没有精神上的孤独,也就不是真正的阅读,只有在精神领域全方位地阅读,才是阅读的真正要义

  阅读是一种环境、心理、精神上的孤独,这样的孤独是大智慧的孤独,我喜欢这样的孤独!

  阅读就是孤独!但在孤独的'时候,我懂得了阅读!

  曾经读过著名女作家毕淑敏的一篇名叫《阅读是一种孤独》的文章,今天看到这个作文题目,首先想到了这篇文章“阅读是一种孤独”也是我对阅读的一点看法,下面就来简单谈一谈,阅读是一种环境上的孤独当我们捧读一本书,徜徉在字里行间时,我们与文本对话,与书中人物对话,与作者对话,这时我们需要环境的清幽嘈杂的环境固然也能读进去,但很难走出来阅读需要一个宁静温馨的氛围,一个无人打扰的“世外桃源”曾记否,夜深人静、细雨如丝的夜晚,我们坐在椅上,品一杯香茗,与书相拥,思绪在文字间游走,情感在文字间跌宕,这样的夜晚是何等惬意!

  曾记否,在孤灯相伴的夜晚,读孔孟言、悟李杜诗、品刘墉文、赏清玄章,积智慧之沙建文学之宝塔,感悟文学之纯美,悟得人生之真谛的思路过程!

  阅读是一种心理上的孤独“宁静致远”是一种大境界阅读,同样需要一种境界,那就是心理上的孤独所谓心理上的孤独,并不是说心理上的孤僻,而是阅读时需要达到的一种境界祛除芜杂的思想,净化心灵的空间,是阅读需要的一种境界不管是浏览,还是精读,都要有一种心理孤独的.境界这样,才能真正咀嚼文字的魅力,才能真正走进作者给我们营建的思想空间,阅读是一种精神上的孤独古今中外,凡是成大事者,无一不是精神上的强者阅读,是一种获取知识的渠道,是一种丰厚人生积淀的好方法书籍是人类最好的精神朋友,是至高无上的朋友人世间,很多事情都是得失参半,当你得到其中的一部分时,同时也意味着失去了一些东西阅读也是这样。

  当你在享受读书带给你的快乐时,你也失去了与朋友觥筹交错、推杯换盏的时刻但作为一个真正读书的人,不因失去这样的机会而惋惜,而是更加庆幸失去了这样的机会,因为他们深知阅读是一种精神上的孤独,没有精神上的孤独,也就不是真正的阅读,只有在精神领域全方位地阅读,才是阅读的真正要义,阅读是一种环境、心理、精神上的孤独,这样的孤独是大智慧的孤独,我喜欢这样的孤独!,阅读就是孤独!但在孤独的时候,我懂得了阅读!

  曾经读过著名女作家毕淑敏的一篇名叫《阅读是一种孤独》的文章,今天看到这个作文题目,首先想到了这篇文章“阅读是一种孤独”也是我对阅读的一点看法,下面就来简单谈一谈。

  阅读是一种环境上的孤独当我们捧读一本书,徜徉在字里行间时,我们与文本对话,与书中人物对话,与作者对话,这时我们需要环境的清幽嘈杂的环境固然也能读进去,但很难走出来阅读需要一个宁静温馨的氛围,一个无人打扰的“世外桃源”曾记否,夜深人静、细雨如丝的夜晚,我们坐在椅上,品一杯香茗,与书相拥,思绪在文字间游走,情感在文字间跌宕,这样的夜晚是何等惬意!曾记否,在孤灯相伴的夜晚,读孔孟言、悟李杜诗、品刘墉文、赏清玄章,积智慧之沙建文学之宝塔,感悟文学之纯美,悟得人生之真谛的思路过程!

  阅读是一种心理上的孤独“宁静致远”是一种大境界阅读,同样需要一种境界,那就是心理上的孤独所谓心理上的孤独,并不是说心理上的孤僻,而是阅读时需要达到的一种境界祛除芜杂的思想,净化心灵的空间,是阅读需要的一种境界不管是浏览,还是精读,都要有一种心理孤独的境界这样,才能真正咀嚼文字的魅力,才能真正走进作者给我们营建的思想空间,阅读是一种精神上的孤独古今中外,凡是成大事者,无一不是精神上的强者阅读,是一种获取知识的渠道,是一种丰厚人生积淀的好方法书籍是人类最好的精神朋友,是至高无上的朋友人世间,很多事情都是得失参半,当你得到其中的一部分时,同时也意味着失去了一些东西阅读也是这样,当你在享受读书带给你的快乐时,你也失去了与朋友觥筹交错、推杯换盏的时刻但作为一个真正读书的人,不因失去这样的机会而惋惜,而是更加庆幸失去了这样的机会,因为他们深知阅读是一种精神上的孤独,没有精神上的孤独,也就不是真正的阅读,只有在精神领域全方位地阅读,才是阅读的真正要义。

  阅读是一种环境、心理、精神上的孤独,这样的孤独是大智慧的孤独,我喜欢这样的孤独!,阅读就是孤独!但在孤独的时候,我懂得了阅读!

  今天的课上了,明天的课备了,作业改了,一颗心彻底安顿下来了。我静静地坐在办公室里,被高耸的练*册、备用试卷环绕。外面下着雨,淅淅沥沥的,感觉像音乐,像大自然的窃窃私语,又像佛家的杳远梵音。办公室里宽敞明亮,亮着日光灯,课间有同事走动闲聊,上课了,便空寂无人。

  我在翻看《教师博览》,当读到毕淑敏的《阅读是一种孤独》,如文中所说,像人参燕窝熊掌,让头脑需嗷嗷待哺像荒原上觅食的狼的我,大快朵颐。那是在孤独中,一颗心灵对另一颗心灵单独的捶击,那是已经“成仙的老爷爷”特地为我讲的“故事”。如文中所说,大师们的著作,像某一流派掌门的秘籍,记载着绝世的功法。细细研读,琢磨他们的一招一式,会在潜移默化中悟出不可言传的韵律。我惊诧莫名:菲薄的纸页和人所共知的文字只是由于排列的不同,就使人的灵魂和它发生共振,为精神增添了新的钙质。

  文中关于阅读的许多体会、感悟、认识,真是真知灼见。作者说,阅读有些像吃,渴望阅读的时刻必定虚怀若谷。假如脑袋装得满满当当,不断溢出香槟酒一样的泡沫,不论这泡沫是泛着金黄的铜彩,还是热恋的粉红,都不宜阅读,尤其是阅读名著。只有一个坚强的胃,才能养活一个聪明的脑。作者认为,阅读有些像搏斗,我们不断同书中的作者争辩,极力想寻出破绽,作者则千方百计把读者柔软的思绪纳入他的`模具;思维的力度在争执中强硬了翅膀。尤其是这一段话激起了我内心的共振:阅读是一种孤独,只是孤灯下的一盏清茶,只可独啜,倾听一个遥远的灵魂对你一个人的窃窃私语。名著里很少恭维幸运的话语,它们更是苦难之蚌分泌的珍珠。

  在食堂简单吃了中饭,又静**在寂然的办公室,走进朱国勇的《人的幸福感取决于什么》,走进蒋连根的《金庸和他的启蒙老师》等等。耳边传来校广播室的配乐散文欣赏《让阅读成为一种*惯》,那女声清亮而又悦耳,稚气而又真挚。我的心像窗外被雨水洗净的水泥甬道,洁净的泛着光;我的心像窗外被雨水滋养的绿树,愈显青翠蓬勃了生机;我的心像窗外烟雾迷蒙的远山,悠远而含蓄着诗一般的意境。


阅读红高粱书籍优秀读书笔记实用五份(扩展8)

——鲁滨逊读书笔记实用五份

  这,是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

  前两天,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深受感触。《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险,漂流到一个荒岛,历经千难万险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获救,并且把荒无人烟的小岛开发成了旅游胜地的故事。

  《鲁滨逊漂流记》中,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从小就喜欢冒险的男孩。长大后,他立下决心要去航海,可是父母却很反对他,但他依然倔强的去了大海冒险,经过2次失败,他被漂泊到一个小岛上,小岛上荒无人烟,晚上总是有野兽出没,可顽强的鲁滨逊名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而是开始继续完成自己的理想,慢慢地,他学会了用石头来取火,用毛皮来做衣服。有一天他去打猎,以为中救出一个俘虏,那天正好是星期五,所以他把这个俘虏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他们成为了最好的朋友。鲁滨逊一直在岛上生活了20_年,终于得救,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不畏艰险,聪明能干,机智勇敢,乐观向上,身体强健的人。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鲁滨逊乐观向上的精神。

  鲁滨逊一个人到了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希望,而是尽全力生存。这让我感到他是一个乐观的人,我也感到他非常勇敢。

  他在枪里子弹用完之后,还敢一个人在荒无人烟,处处危险的岛上寻找生机,我真无法想象那可怕的处境。读到这里,我仿佛身边僵尸那个树林,我就在那个荒岛上,我想,我的腿一下就软了。

  这本书的作者笛福说过这样一句话: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害怕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这句话让我深有感悟:遇到危险要保持一个冷静的心理,不然后果是意想不到的。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人怎么才能学会生存,鲁滨逊在文中这样说道:“当我来到这个小岛上,第一个念头就是怎样活下去,而有些人的第一个念头则是怎样离开这个小岛。”

  “遇到困难不能像命运低头,不能像命运屈服。”请每个有理想的人像鲁滨逊学*。记者“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鲁滨逊是一个不安心的行动者,他总会勇往直前,不畏艰险地去冒险。我也会拥有勇往直前的精神,做个“不安心”的行动者!

  暑假看了《鲁滨逊漂流记》,我对鲁滨逊十分敬佩,他的离奇遭遇让我为之一振,并立下目标——做一个有毅力有勇气的人。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英国人鲁滨逊,在不听父母的劝阻下,去海外历险,不幸的是他被困于孤岛上,生存十分艰难,但他并没有放弃生活,在这个孤岛上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救出了一个即将被野人吃掉的俘虏“星期五”。在这个孤岛上,鲁滨逊整整生活了28年,成为岛主,并回归祖国。

  28年!这个数字多么的触目惊心呀!这可是一个奇迹呀!鲁宾逊是怎样做到的?鲁滨逊艺人们难以想象的坚强和毅力,勇敢的向各种困难挑战,以他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这本书就是要告诉我们在困难与挫折面前,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我的智慧,就会出现奇迹。

  想想自我,我有毅力有勇气吗?记得小时候,我学骑两轮自行车,坐在车座上,想学着爸爸那样简便自如的骑车样貌——只脚先放在脚踏板上,另一只脚撑着地,先让车子往前跑,在这一段时间,撑着地的这只脚立刻放在脚踏板上,可是我脚还没放上去呢就摔倒了地上,我爬起来,心想;我必须要学会。就这样我在没人扶着我的情景下,先推着车走,学会扶好把,再坐在车座上一只脚蹬着脚踏板,另一只脚撑着地,滑着走,再慢慢的双脚骑,如果感到不*衡了便立刻停下,脚撑地,可是这样还是会摔跤,凡事慢慢来,我不停地练*,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也能像爸爸妈妈那样简便自如的骑着车。此刻,我会说,是的,我有毅力,我有勇气!练骑车总是会摔跤,但我不怕,摔倒了再站起来,之后练。虽然我的毅力和勇气没有到达最佳点,但我却明白毅力和勇气的重要性。

  毅力,就是坚定持久毫不动摇的意志。

  勇气,就是敢作敢为毫不畏惧的气魄。

  周兴铭说过,意志和毅力是靠练出来的。我想我也要去磨练自我才能够做一个有毅力有勇气的人。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世界名著《鲁滨逊漂流记》,我合上书本,坐在椅子上静静地想:假如是我,能够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多年吗?能够自己盖房子吗?能够学种各种各样的植物吗?我想这些我都做不到。

  但是鲁滨逊却做到了,因为他有坚定不移的勇气去面对困难,但是只有勇气是不够的,还需要开动脑筋去利用一些身边的材料来制造生活必需品。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呀,是大自然为他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材料,水果和稻谷为他充饥,木柴建造的房子为他遮风挡雨,野山羊为他提供羊奶……如果没有大自然为鲁滨逊提供的这些材料,鲁滨逊就会没有吃喝,也没有遮风挡雨的地方,无法在荒岛上生存。我认为鲁宾逊应该感谢大自然,感谢大自然帮助他克服了一道又一道的难关。

  我们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大自然的一份子,大自然给了我们良好的生活环境、各种各样的食物、丰富的物产和资源……但是,每年都有人在烧麦杆,弄的城市里到处都是烟雾;最*在美国的墨西哥湾,由于油井原油的泄漏,造成几十万的海鸟死亡,严重地污染了自然环境。让我们别再做那些破坏大自然的行为,去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大自然,让大自然变得更加美丽。

  在《鲁滨逊漂流记》中记述了一个了不起的冒险人物—鲁滨逊。这个人最喜欢的就是冒险,他出海航行,慢游世界。有一次,在航海中,船在南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鲁滨逊活了下来。他被海浪卷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在那里,鲁滨逊竟然生活了28年。28年呢!很不简单,要是一个普通人不足一个月就会死亡了,而他坚强地活了下来。在这期间他救活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鲁滨逊教他说话,打猎,做饭等。

  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二十八年,一个人在孤岛上,用双手改变了他周身的一切,在这个孤岛上,一切都从无到有。他是谁呢?对了,他就是——鲁滨孙。

  鲁滨孙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在此期间,他捕食狩猎,播种小麦,制作器具,圈养山羊,他在这孤岛上做了许多常人并不能完成的事。最后,他又奇迹般地回到英国,返回文明社会。

  无疑,这只是一个神话,彻彻底底的神话。一个人真能如鲁滨孙一般在孤岛上生活二十八年吗?未必能的。但是。鲁滨孙的这种精神却是的的确确存在的。

  一个人,是必定要学会生存的,并不能依赖于什么。什么东西都不可能永恒的。父母会老去,米山、面山可以被吃完,金山、银山可以被挥霍光,最最坚硬的金刚石在锤子的不懈击打下,亦是可以被毁灭的。这些东西尚且如此,那么其他的呢?所以,作为一个人类,首当其冲的任务就是学会生存。

  鲁滨孙来到荒岛上,除了自己的双手之外,一无所有。但是,他就是用自己的双手,改变了自己身处的逆境。可是,我们扪心自问,我们何曾自理过自己的生活,哪怕是一天?我们不需要那么伟大,如鲁滨孙一般改变一座孤岛,可是,我们连完完全全自理自己的生活都做不到,还谈什么呢?

  我们也许不会流落孤岛,但是,我们要学会生存,在未来,也许在不远,我们就要独立生活,如果你在那时才开始学*生存,那么,你的生活可能会是一团糟。

  我们的生活不能像木偶一样,任凭命运摆布。如果你果真如此,那么,你的生活是可怜的、是可悲的。一个*惯了生活被命运随意摆布的人,以后的他的生活,也只能任由命运摆布的。

  学会生存,别让命运摆布你的生活!


阅读红高粱书籍优秀读书笔记实用五份(扩展9)

——《阅读的力量》读书笔记实用5份

  刚刚读罢的《阅读的力量》,是一部竭力推崇阅读具有非凡力量,力求用事实说话的作品。作者斯蒂芬。克拉生本着科学的态度,客观地进行了一系列的阅读对比研究实验,在多种多样的对比实验中展示了自由阅读无与伦比的魅力。

  对于我们的孩子来说,由于家庭成员喜欢读书,他们的阅读兴趣能够得到尊重。而且,他们的阅读活动还经常受到父母的指导。父母还经常性地给他们传授阅读方法和技巧,让他们受益匪浅。

  五是缺乏有效的阅读评价机制。由于许多中小学校没有建立有效的阅读评价体系,学生的阅读活动一直处于自生自灭状态。在阅读方面,他们没有受到过老师的表扬或批评。由于缺乏评价的积极引导,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中小学生的阅读积极性很难被调动起来。

  由于以上几个方面原因的存在,造成了当前普遍存在的学生阅读能力低下,学生语言能力较差的现状。所以,我们必须尽快扭转阅读教学的这种“高耗低效”的被动局面,破除为阅读教学所设臵的重重障碍,使其恢复阅读的本色。

  轻轻合上这本由枯燥数据和生动理论相结合《阅读的力量》书的时候,我也就找到了当下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找到了培养孩子语言能力的方向。若想改变目前青少年的阅读能力低下的现状,还需要我们花大力气去打造阅读环境和营造阅读氛围,开展实实在在的阅读活动。只有通过我们的努力,才能让更多的下一代被“阅读的力量”改变;只有通过我们的努力,才能使更多的孩子因为具备阅读能力而受益终生。

  语文能力是教出来的,还是读出来的?

  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似乎为“语文能力是读出来的”增添了一个有力的佐证。小学毕业的作家,获得如此成就,当然不是教出来的。可是此言一出,立即会招致反驳——莫言毕业于北师大学,并获文艺学硕士学位呢!但是,莫言似乎一点也不给教育界留“面子”,公然承认自己36岁就读北师大,纯粹是“混文凭”,根本没好好上过课。

  那么,语文能力是不是不可教呢?当然不是,语文能力可教,也不容忽视,但是真正起决定作用的不是教,而是大量的阅读。这就是《阅读的力量》想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作者斯蒂芬·克拉生是世界著名语言学家,他通过大量研究资料,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残酷的事实——大部分老师花了大量时间,在课堂上教字词句、语法规则、语文知识、阅读方法、写作风格,基本上是浪费时间,远不如让孩子“自由自主阅读”成绩更突出。

  “自由自主阅读”又称FVR,是指纯粹为了阅读而阅读,不需写读书报告,也不用回答章节后的问题。若是不喜欢这本书了,也不必勉强读完它。相对于直接教学而言,FVR是非常重要的语言教育方式。若是少了FVR,学生则很难获得高阶段的语言能力。

  书中,学者Hermann的研究颇耐人寻味。他以《动物庄园》中的生词为例,测验两组学生。第一组受试者以背诵方式来记忆这些单词,第二组则是阅读《动物庄园》这本书。事前两组受试者都不知道要接受单词测验。背完单词与读完书一周后的测验结果是背诵组的表现较佳,但是三周后再测,两组受试者的表现已无分别。在前后两次测验时间内,背诵组的人忘掉了许多单词,但是阅读组的人分数反而增加了。由此可见,词汇可以通过阅读积累,不必专门记忆。同样,语法知识、拼写能力、理解能力等都可以通过自由阅读完成,不是非教不可的。

  也有人认为,只有写才会写,写作能力是从实际写作过程中培养的。克拉生则认为,写作风格并非是从写作经验中产生的,而是通过阅读产生的。如果你每天写一页东西,你的写作风格或是驾驶文字的能力并不会进步。相反,人在阅读中遇到的语言历练远比写作中要多。所以,要想形成良好的写作风格,必须通过大量的自由阅读,并从不同风格的语言文字中去品味和模仿。

  书中引用了大量的研究来证明,FVR几乎永远优于直接教学,不经过正式教育,仅仅依靠FVR便足够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

  那么,是不是学生的学*就不需要教师呢?当然不是,作者并不是完全排斥教师的作用,而是认为教师的力气没有用对地方。教师的主要作用不是花大把时间掰开了揉碎了地去讲,而是应该想尽一切办法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给学生提供一个无压力阅读的环境。当孩子因乐趣而阅读,当他们“上了书本的钩”时,便会不自主地、不费力地掌握大量的词汇,提升理解能力和拼写能力,使用复杂的语法结构,建立良好的写作风格。

  传统的直接教学认为,学生必须先熟*语文的技能,然后才能将这些技能应用到阅读与写作中,但这并不是人类大脑运作的方式。正确的`方式应该是为了阅读有意义的东西,然后在阅读中发展语文能力。我们一直弄混了因与果的关系,不是先“会读”才会“想读”,而是先“想读”才能“会读”。

  讨论至此,可能还会有人提出质疑:既然阅读的力量如此强大,那为什么有人读了大量的书,可谓学富五车,却仍然写不出一篇像样的文章呢?

  是的,这种现象十分普遍,原因可能是他们的阅读一直是功利的。对他们而言,阅读只是为了获得信息、提取知识、应付考试,没有真正体会到自由自主阅读的乐趣。

  同时,该书也就如何提升孩子的阅读兴趣,给出了很好的建议以及方法上的指导,值得教师和家长们借鉴。

  “幼年与青少年时期无所不读的经历,与这个人此生最后的成就有正向的关系。”由此可见,大量的自由阅读对于学生成长的重要性。教师与其花费时间去讲,不如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阅读机会。于学生而言,能够沉浸在文字与思想的趣味中,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幸福。

  《阅读的力量》这是一本由枯燥数据和生动结论相结合的书。作者极力想证明的是自由阅读的重要性。FVR就是无压力阅读,为了兴趣而阅读,不需要写读书报告,不必回答每个章节后的问题,也不用为每个生字查字典。FVR不仅仅对学*母语有帮助,也是让外语能力登峰造极的方法。与传统的语文教学方法相比,“阅读是唯一的办法,唯一能同时使人乐于阅读,培养写作风格,建立足够词汇,增进语法能力,以及正确拼写的方法”。

  《阅读的力量》中提到,直接教学是两种程序的组合:技能培养——刻意学*一种规则、词义或拼写,然后让这个规则变成一种“自动化”的输出过程;纠正错误——当错误被改正时,老师就希望学生能意识到自己对规则、词义或拼写的知识都应该被改正过来。这不正是我在过去词语听写这一环节所采用的方法并期望得到的结果吗?尔后,读了克拉生例举的许多反对直接教学的事例后,我才终于明白,学生在听写环节的“糟糕表现”是因为我的愚蠢,而非他们态度不认真。

  “传统的语文教学仅是测验,而这种测验方式只能让在书香环境中成长的孩子顺利通过,而那些不幸生长在图书资源不足的环境中的孩子则会失败。”细细一想,不就是这样吗?那些在听写中每次能拿全分的学生态度确实认真,然而他们花在记忆词语的时间却明显比其他人少,而这部分学生在课外阅读方面显然比其他人多得多。曾记得我以往教过学生的一件事,班级里语文成绩最好的一位同学,肯定不是学*最认真刻苦的,但却一定是班里阅读最多的一位学生。另有一名学生,曾经因为听写不出,单独就一篇课文中的词语准备了*二十分钟,最后听写时也没有全部正确。而他,*时是最讨厌读书的,每周两次的读书笔记,也总是想方设法与我讨价还价,要换成写随笔。其实,他所谓的随笔也就是生活流水账。但我想,写总比不写好,因而也只能这么为此了。

  线条明丽的方块中,两个孩子正在读书:一个黑人,一个白人。白人用手指夹握着手中的书,黑人满脸笑容地看着自己手中的书。他们趴在草地上,一脸的快乐和轻松。白人小孩显然是受了吸引,于是黑人手中的书页上便有了两个孩子目光的聚焦……他们边阅读边交流着书的内容,这是一本的书的封面,书名是《阅读的力量》。书中提出的“阅读”有着特定的含义,指“自由自主的阅读”,指纯粹因为想阅读而阅读,不需写读书报告,也不用回答章节后的问题,简称FVR。

  无论是作为一名语文老师,还是一个孩子的妈妈,我一直非常重视孩子的阅读,加上早先曾读过的《朗读手册》、《踏上阅读的快车道》的指导,我在班级或家庭的阅读活动中也花费了大量的时力。为了引领孩子阅读大量书籍,努力做到每生每日阅读,我让孩子每天读课外书,然后让家长签名,可是有的孩子还是不读,起初大部分孩子家长都饶有兴趣,非常新鲜。到了后期,部分孩子“假读书,真签名”的现象日益突显。于是我又固定格式让孩子每天写读书日记:你读了什么书,讲了什么内容,有哪些好词好句,你的感受和收获是什么。我心里认为这回学生不能抄了吧。过了段时间,又发现一位同学好几次都抄了古诗,三十来个字,真是愈看愈生气,百思不得其法。直到读了《阅读的力量》,了解了“自由自主”的阅读,细心阅读了“支持FVR的例证”,才让我惑然开朗。校内自由阅读与传统阅读的对比、南非日本等国的阅读实践,大量的实例及数据一一呈现在眼前,让人信服更是心服。读书至此,我开始改变往常的阅读检查,对于愿意写读书笔记的给以鼓励,对于不写读书笔记也能踏实读书的孩子给予关注,而对于始终不愿读书的个别学生侧重引导。几个月下来,有阅读笔记的孩子始终坚持,喜爱阅读的学生每日与书为友,个别学生的阅读*惯也有了改变。默读课上,看着其他孩子的身影,他也会凑在一旁“看个热闹”,每周一次的“阅读活动“中他也能掏出一本书来看,也许不是儿童文学、不是科技书籍,出现最多的是漫画小册,但至少他在读,读中也能露出笑脸。

  最*,期末复*,我继续实施着字词听写的保留节目。可每次听写的结果都一样:全部正确的永远是那一部分学生,错误连篇的也永远是另一部分学生。而我的归因也永远是:态度认真的学生肯定能写正确,听写不出的肯定没有仔细准备。随后,让这些“老大难”们订正三遍,重新听写。如果仍然过不了关,那就再看,再记,再听写,直到能在我面前听写出为止。

  而《阅读的力量》中提到,直接教学是两种程序的组合:技能培养——刻意学*一种规则、词义或拼写,然后让这个规则变成一种“自动化”的输出过程;纠正错误——当错误被改正时,老师就希望学生能意识到自己对规则、词义或拼写的知识都应该被改正过来。这不正是我在词语听写这一环节所采用的方法并期望得到的结果吗?尔后,读了克拉生例举的许多反对直接教学的事例后,我才终于明白,学生在听写环节的“糟糕表现”是因为我的愚蠢,而非他们态度不认真。

  “传统的语文教学仅是测验,而这种测验方式只能让在书香环境中成长的孩子顺利通过,而那些不幸生长在图书资源不足的环境中的孩子则会失败。”细细一想,不就是这样吗?那些在听写中每次能拿全分的学生态度确实认真,然而他们花在记忆词语的时间却明显比其他人少,而这部分学生在课外阅读方面显然比其他人多得多。班级里语文成绩最好的杰同学,肯定不是学*最认真刻苦的,但却一定是班里阅读量居多的学生之一。

  现在回过头来思考,我们还是应该为学生提供亲*阅读的机会。假期,鼓励同学们去图书馆借读书、借书,部分家长已响应;*时,开放班级书架,让孩子们的身边一定有书有读;每周一次或每两周一次在教室里开设阅读课;教师推荐阅读、家长支持资金等等。为了营造“悦读”的氛围,我们要做得还有很多很多,希望我从《阅读的力量》中得到“力量”,让这种“力量”感染学生,推动孩子的“越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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