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戏读书笔记 (菁选6篇)

首页 / 读书笔记 / | 2022-10-03 00:00:00 读书笔记

社戏读书笔记1

  初读《社戏》,不禁有些惘然:鲁迅与他的伙伴去看戏。船是偷来的,戏,是无趣的,豆,也是偷采的。那为什么文章的结尾却写道“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多读几遍后,才发现,鲁迅写“去看戏”的意图并不是为了讲述看戏的过程,而是“去看戏”一路上有趣的经历,以那些经历突出了小伙伴与长辈们的性格。

  我从“都回来了!那里会错。我原说过写包票的!”,“是的。我们请客。我们当初还不要你呢。你看,你把我的虾吓跑了!”“双喜终于熬不住了,说道,怕他会唱到天明还不完,还是我们走的好罢。”中看出了双喜机灵,胆大,急躁的性子。

  从“*台没有什么空了,我们远远的看罢”,“偷我们的罢,我们的大得多呢”,我看出了阿发遇事沉稳,有主见,大方的性格。

  从“双喜以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于是各人便到六一公公的田里又各偷了一大捧”中,我体会到了鲁迅与他的小伙伴互相关心,团结互助的精神。

  从六一公公的神态、动作与语言描写来看,他显然是一位朴实、勤劳的人。

  正是有了这些团结的小伙伴和朴实勤劳的农民在鲁迅身边,鲁迅才得以有了如此难忘的一段童年回忆。童年永远是最难忘,最自由快乐的。儿时的故乡正是鲁迅理想中的一片纯净,无半分约束的一片乐土,一份珍贵的宝藏——脱离旧俗啊!

  我们与那时的鲁迅年龄应是相仿的,可是,别说划船了,一只萤火虫都看不到。*日从没有哪次是畅快地与伙伴们出游的——没有大人。然而,就算出游了,又能去哪儿呢?被钢筋水泥盖的城市早已丧失了纯净的气息。

  这时,我又开始羡慕起鲁迅了。

  多美的乡村夜景啊。*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而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

  简直是一幅浓油墨彩的山水画。描绘了一片属于童真的天堂!

  鲁迅的《社戏》,确实耐人寻味,令人难忘。

  再读《社戏》

  童年之趣,随处可寻,与小伙伴玩耍,更是寻常之事。

  向来觉得鲁迅选材,文笔相当精彩,怎忽的选如此*淡无奇的素材呢?

  这就要看鲁迅那时的写作背景了。

  不是血染长刀的战场,也不是*和安稳的现代,而是一个被旧俗包围着的封建思想腐蚀着全*的环境里。

  等级的差别是地位的天差地别,是决定了别人对你跪还是你对别人跪的利器。可以说,当时之社会下层人民,其实边连狗都不如。

  在这样的环境下,《社戏》完笔了。那是鲁迅所回忆的二十多年前的事,然而,在文中的小伙伴,乡民身上,我们看不见下等人的自卑,对上等人的畏惧,甚至看不出地主与贫农的半点差别。没有傲慢,没有纷争,有的,只是鲁迅与他的小伙伴们纯净的友谊。

  戏并不好看,精彩的地方如何也等不到,但是关键不在这里。

  鲁迅所向往,怀念的,并不是社戏,而是带他去看戏的小伙伴儿,是在乡下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是那片小小的,纯净的乐土,是他理想中渴望生活的地方。

  多么难得的,一去不复返的童年经历啊!夜观社戏,看似*淡的事,在鲁迅苍桑的眼中,亦是弥足珍贵了。

  现在,再回过头来细读社戏,一切都不一样了。

  文中的双喜,阿发等小伙伴的一系列举动无不深刻体现了孩童间纯真无暇的友谊,六一公公则是代表了农民,体现出了勤劳朴实的性格。而一段段美好迷人的环境描写使我们无处不感受到鲁迅对于故乡浓浓的眷念之情,对那不复存在的无虑生活感到留恋惋惜之情。

  这与做一个回转悠长的梦又有何区别呢。

  不,这不完全是回忆,这不完全是留恋,这是鲁迅先生内心对未来的渴望啊!

  他渴望将来的孩子们可以过上这样的生活,而不是被封建思想左右。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鲁迅先生想表达的真的只是“一直到现在”么?他的言语中泛出的不仅有眷念之情,还寄托着一份美好,值得留恋的期望。他期望国家可以逐渐强大起来,挣开封建之束缚,让未来的孩子们过上与他所忆之童年生活相仿的生活。

  这是鲁迅先生对国家,对晚辈最执着的期待。

  于是,现在的我们,才可以自由穿梭于人群,而非闭足禁户了。

  这一篇课文,并不仅仅是社戏。

社戏读书笔记2

  《药》这篇文章早在牟老师的语文课上就读到过,再次从《呐喊》这本书里读,却让我感触更深。

  《药》这篇文章讲诉的是: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夏家的小儿子)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药》也歌颂了革命者的献身。用人血馒头来讽刺,就更加突出了群众的愚昧,但却又使献身的革命者感到了一种悲哀和孤寂。鲁迅所揭示的不是夏瑜有什么错误和缺点,而是群众身上的弱点。

  鲁迅说:“《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捷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了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我认为鲁迅的这一段话已经清楚地说明他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什么。我爸爸跟我说《药》的主题就是:群众现在还很愚昧,他们对于革命本是迫切需要的,然而他们却毫不觉悟,甚至敌视革命。要革命,就必须用科学的、民主的思想,把他们从孔孟之道和封建迷信的长期统治下**出来,否则,革命的成功就没有希望。 我虽然还听不懂,但对于那段黑暗的历史却十分悲哀。

  第一周 2

  在呐喊里,我最期待的便是《阿q正传》,或许是刚刚看过的外国电影《阿甘正传》给我的熟悉感,亦或是父母总是提起。

  书中说一个悲剧的人物,最大的悲剧是他自始自终都不知道社会发生了什么,周围的人是什么样的人,自己有可悲。鲁迅先生描写的是一个流浪农民的特性,也是普遍的人性,在当时的社会或者更加普遍。无知无赖的人格特质,以自己的精神胜利法辱骂别人当成是快乐的,把取乐别人引起哄笑当成是骄傲的。这个社会本来就是人嘲笑人,人贬低人,人取乐人的社会,由此写出人性。只是他们或许也是善良的,无知造就了单纯的性情,即使到死也想不出死因是如何,却也无法意气奋发的唱出几句戏词来。 书中搜集的其他几部短片,总体上皆描写了底层农民不同表达方式的无知和一些底层知识分子不同程度的生活困境,以此反映出社会的悲凉。最喜欢的是在酒楼上,两个曾经同窗的知识分子在阴沉的下雪天相逢小酌,娓娓道来的是潦倒的生活,其中包括贫穷,亦包括美好事物在生活中慢慢消失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感叹,所有人物的生活历程,都在这个悲凉社会中慢慢隐去,只剩下一团昏暗,让人窒息到想要呐喊。

  第二周 3

  呐喊中《孔乙己》也是我印象中撇为深刻的,。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腐化,他穷困潦倒,好吃懒做,从没有努力奋斗,却总想坐享其成,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成为人们所厌恶的贼。作者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人。 文章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他在店里的品行也是最好的,从不赊账。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己。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么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己早已注定的命运。

  孔乙己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不仅因为那个黑暗时代,也因为他自己。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要脚踏实地,努力学*,不能只有一个“之乎者也”的空架子,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

  第二周 4

  《故乡》这篇文章是在初中学过的,以前看鲁迅先生的《故乡》,

  唯一的印象就是圆月下面带着钢圈拿着钢叉的小英雄闰土。可以说完全没有看懂这篇小说。今天再看这篇小说,有些感慨。

  鲁迅离开的故乡,有生活艰难,受“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之苦的闰土。闰土的父亲给周家做“忙月”,带着闰土来给周家帮忙。为了生计,那时候像闰土家这样的人很多,像“迅哥”这样能进学堂读书不用为生计发愁的人却很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命运改变着人的生活方式。闰土的命运只能这样,愚昧得无休止的生育,生活陷入恶心循环,这一点在水生和宏儿身上初现。水生和宏儿友谊似乎是迅哥喝闰土的翻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闰土不能上学读书,当时隔廿年后,原来的那个害羞怕生却拥有多种田地娱乐技能,戴着钢圈的小英雄形象破灭,他们在充满期待的见面时那一声来自未老先衰的闰土的“老爷”时发现,早有隔阂产生。童年记忆只能留在过去。 *人势利贪图小利,这是作者在本文里讽刺的要点。知道迅哥一家要搬走,斜对门的豆腐西施杨二嫂,先是以“贵人多忘事”嗤笑多年不回乡的迅哥,继以迅哥阔了为由索要“破烂木器”,被婉拒后还以“越是有钱越不肯放松,越不放松越有钱”来嘲笑,似乎有钱人的东西都应该大方的赠予别人。索要未果后临走还将迅哥母亲的手套塞在裤腰里顺走。形象的描述了这个普通妇女的贪图小利。我不是鲁迅那个时代的人,亦不了解“故乡”的民风。

  第三周 5

  在读《故乡》还是感觉现在农村和以前的农村比有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富多了,不用担心吃穿用度。但有些地方还是一样。比起鲁迅小说里的描述不值一提。有的人贪图小利还是会害羞要面子的,比如闰土把碗埋进灶灰里,要灶灰去做肥料好不知不觉的把碗顺走。有些人见别人得了小便宜自己也要占点小便宜才能心里*衡。比如杨二嫂,发现闰土要狸猫换太子顺走碗碟自己也要拿走狗气杀。算是这几天守在迅哥家的一点战果。这几天又这么一则新闻,北京上海试行无人超市,很多人不付钱或付点钱就拿走了名贵烟酒。有的人见别人得逞后也照做。他们似乎忘了摄像头。还好商家表示只是试运营,不会追究。还好那些带着孩子去超市的家长都如数付了钱,因为他们都不希望给孩子一个坏榜样。虽说现在离鲁迅的年代过去了*一百年,依然存在杨二嫂那种贪图小利的人,却也存在前面提到的给孩子做好榜样的人,他们的孩子廿年后也必然成为他们那样守规矩懂功德的不贪图小利的人,*人在某种程度的改善,虽然很小,却也是进步。鲁迅先生不管朝花夕拾,还是呐喊,都如同一剂猛药,让国人清醒。

  如今有钱的国人走出国门,各种不文明行为影响了*人的形象。物质文明提高没有马上带来精神文明进步。国人有机会走出去更应该好好学*如日本人的素质,即见贤思齐。见到不文明的也应该反省,自己是否也曾经那样或将来会不会有那种行为, 时代变了,对人有了更高的要求。鲁迅先生只看到国人的问题,并没有说原因,因此对“希望”有些悲观。这些生活问题终归要在生活里解决。

  第三周6

  《兔和猫》的有这样一段:在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它们独立的价值,且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从文章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先生对弱小的生命、年幼的生命身上倾注的无尽的爱。

  这里似乎在说鲁迅爱一切小生物。可是,《兔和猫》的最后一段是这样对待猫的:那黑猫是不能久在矮墙上高视阔步的了,我决定的想,于是又不由的一瞥那藏在书箱里的一瓶青酸钾。

  从这一段可以看出,鲁迅不是对一切生命一样眷顾,而是有爱憎分明的。动物界的弱肉强食是自然规律,黑猫办了小白兔却办不了大白兔,只因为在黑猫眼里大白兔并非弱肉。因此,把自己强大起来才是自己该做的。

  第四周 7

  《社戏》是我看得最后一篇呐喊的文章。在难忘的是他说描述的童年童年对很多人来讲,是高兴的,是难忘的,在**后回想往事时,对其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感情,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读鲁迅的《社戏》我们仿佛看到了他童年的独特

  《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讲的是鲁迅小时候随母亲回外祖母家,与那里的小朋友钓鱼、放牛,一起玩耍,觉得这是片“乐土”。到了该看社戏的那天,由于叫不到船,所以他很伤心。但朋友们却想到了八叔的航船,便一起划船去看社戏。鲁迅和朋友们看了一会儿,虽然很有意思,但有些犯困。于是,他们坐着船回去。在途中,孩子们偷了阿发和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吃。不料六一公公并没有责骂,反而夸奖迅哥,有见识,并送他一些豆子吃。

  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

  第四周8

  《社戏》中我也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如双喜是小搭档中“最聪慧的”,仿佛小搭档的小首领普通,他的性情也体现得最为凸起:二心细如发,土头土脑,当“我”看不可戏,“急得要哭”时,双喜即刻能想出“好主见”,而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置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斤斗,“我”很绝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事给白地看”来抚慰“我”,体现了大哥般的关爱;他能做决定,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各人都曾经厌倦但又欠好说归去的时分,又是他发起回家;回程时去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阻各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晓得是要哭骂的”,阐明他长于为别人着想。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鲁迅很早就离开故乡,故乡给予他的,并非都是温馨的回忆,其间还有许多不幸与白眼,鲁迅对故乡,却有一种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我很喜欢这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他仿佛真的能让我们身临其境。

社戏读书笔记3

  今天我们学*了鲁迅先生的又一篇文章《社戏》,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这篇文章讲叙了“我”小时侯在外祖母家与小朋友们一起看社戏的事,写了在途中的所见所闻,写了戏前的曲折,写了看戏途中,写了看戏的枯燥,写了归航中偷豆煮豆吃豆等等,读来令人身临其境,深受感染。而其它内容如钓虾,牧牛等乡村生活则简笔带过,这其中用笔的`浓淡疏密,非常有效地突出了文章的重点。

  这篇文章以“社戏”为线索,回忆了美好的童年往事,刻画了一群栩栩如生的农家孩子形象,表现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好无私的美好品质。

  学完这篇文章,我的心里有了很大的感悟。通过这篇文章使我看到了许多生动鲜明的人物——双喜的机灵调皮,考虑周到,有责任感;阿发的大方,朴实;六一公公的淳朴等。

  在文章中运用了许多环境描写,更加渲染烘托了故事情节与气氛。

  《社戏》确是一篇名作!

社戏读书笔记4

  虽然我只是个小学生,但我很喜欢读鲁迅公公的作品,特别是《社戏》这篇文章,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使我读了还想读。每当我翻阅时,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公公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公公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同时更激起了我和农村孩子对自己家乡的热爱。

  在鲁迅公公笔下,一些普通的农家孩子,都是那么可爱,纯朴,他们的思想又是那么高尚无私,真切体现当时农村孩子的风貌。在这些孩子中我更喜欢双喜和七斤,他们勇敢无私,热情活泼,热爱劳动。双喜更是个讲义气的人。七斤也常和小鲁迅玩抓蟋蟀的游戏,他们从不计较,和睦相处,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而我曾为了一点小事和同学闹矛盾,现在想起来觉得很惭愧,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作为七斤的后代也应该有谦让精神,和同学搞好关系营造一个和谐的校园。

  我反复地读者这篇我最喜欢的小说《社戏》,仿佛感到整篇作品中的每一个词都倾注着鲁迅公公对农村孩子深深的爱,我真切地感受到农村孩子也是很幸福的。

社戏读书笔记5

  鲁迅的作品读过不少,作为*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作品有惊人的思想深度和对社会的剖析力度,塑造了一系列具有民族和时代特点的典型人物形象。但在他的小说和散文里,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特殊的群体,那就是儿童形象。在《孔乙己》、《故乡》、《社戏》、《狂人日记》、《祝福》、《药》、《风波》等小说中,鲁迅塑造了一系列鲜明的儿童形象,其中大多是已被吃掉的儿童,通过对这些儿童的描写,深刻揭露了封建社会吃人的本质。给我印象尤为深刻的就数《社戏》中的儿童形象。

  鲁迅从正面描写儿童来表现自己的感情,塑造了一群天真活泼、纯洁自然的儿童形象。小说虽名为“社戏”,却并没有详细描写戏的内容和表演,写的是我看戏的过程和心情。“我”二十年来一共只看过三次戏,两次是在北京戏圆看京戏,一次是少年时代在浙江绍兴小村看社戏。前一部分描述“我”在北京戏园中的感受时用的是一种讥刺嘲讽的杂文手法,语言尖刻且带讽刺性,而在叙写乡村生活的整个过程中基本上是用浪漫主义的叙述方式,使用了优美的抒情散文式的笔调,荡漾着诗一般的情趣、画一般的意境。其实三场戏都枯燥乏味,三场戏都没有看到什么,看戏的“我”三次都中途告退,但作者为何抑前扬后,甚至连词语的选择语言的风格、使用的笔调及情感的色彩都不一样超级兵王 http://chaojibingwang.com联系小说发表的社会文化背景,剖析小说采用的独特结构方式,我们可以发现,这正是鲁迅从另一个角度发出的“救救孩子”的呐喊。

  《社戏》开始写了去北京戏园看戏,本来是兴致勃勃地去,然而一进场就有一种压抑的感觉,台上闪烁着“红的绿的”,台下“满是许多头”,耳朵里喤喤的响着,连长凳也使人“联想到私刑拷打的刑具,不由的毛骨悚然的走出了”,终于意识到“我”*来不适于生存了,表现了对当时恶劣环境的厌恶。第二次看戏本是慕名而去,因为听说有名角,而且对“第一舞台”抱有希望。但戏园里依然象第一次般拥挤杂乱,网游之天下无双 ,有充满生存竞争的纷乱社会与优美宜人的大自然的对立。这些对立,说到底,实际便是社会与自然的对立。但是,这片乐土毕竟只是作者的理想,那模糊在月夜中的大戏台“缥缈得象一座仙山楼阁”,令“我疑心是画上见过的仙境”对于这理想的社会,作者既在不懈地追求,同时也在困惑和怀疑。

  鲁迅一向提倡的用“幼者本位”来取代“长者本位”的观点也在《社戏》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小渔村的孩子们远离“名教”世俗,没有接受严格的封建正统教化,他们儿童的天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保留着一颗自然纯洁的童心。他们热情好客,“一家的客几乎也就是公共的”;不讲行辈,即使“打了太公,一村的老老小小,也决没有一个人会想到‘犯上’这两个字来”;他们自由活泼,对戏台上的人评头品足,或笑或骂;鄙视权贵,不和乌篷船在一起,他们是这个世界的中心,一切事情都可以自己作主吞噬苍穹 而怪六一公公把他的虾吓跑了。在这里,儿童的地位身份得到了提高,与**处于*等地位,可以*等地进行对话,再也不是“在未说之前早已错了”。

  《社戏》绝不仅仅是一种怀旧、乡愁的简单抒情美文,充满了温情,隐藏着 鲁迅 先生对当时社会状况的深深担忧,对孩子们的真切希望,也正再一次强调了“立人”是“立国”之本!

社戏读书笔记6

  童年之趣,随处可寻,与小伙伴玩耍,更是寻常之事。

  向来觉得鲁迅选材,文笔相当精彩,怎忽的选如此*淡无奇的素材呢?

  这就要看鲁迅那时的写作背景了。

  不是血染长刀的战场,也不是*和安稳的现代,而是一个被旧俗包围着的封建思想腐蚀着全*的环境里。

  等级的差别是地位的天差地别,是决定了别人对你跪还是你对别人跪的利器。可以说,当时之社会下层人民,其实边连狗都不如。

  在这样的环境下,《社戏》完笔了。那是鲁迅所回忆的二十多年前的事,然而,在文中的小伙伴,乡民身上,我们看不见下等人的自卑,对上等人的畏惧,甚至看不出地主与贫农的半点差别。没有傲慢,没有纷争,有的,只是鲁迅与他的小伙伴们纯净的友谊。

  戏并不好看,精彩的地方如何也等不到,但是关键不在这里。

  鲁迅所向往,怀念的,并不是社戏,而是带他去看戏的小伙伴儿,是在乡下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是那片小小的,纯净的乐土,是他理想中渴望生活的地方。

  多么难得的,一去不复返的童年经历啊!夜观社戏,看似*淡的事,在鲁迅苍桑的眼中,亦是弥足珍贵了。

  现在,再回过头来细读社戏,一切都不一样了。

  文中的双喜,阿发等小伙伴的一系列举动无不深刻体现了孩童间纯真无暇的友谊,六一公公则是代表了农民,体现出了勤劳朴实的.性格。而一段段美好迷人的环境描写使我们无处不感受到鲁迅对于故乡浓浓的眷念之情,对那不复存在的无虑生活感到留恋惋惜之情。

  这与做一个回转悠长的梦又有何区别呢。

  不,这不完全是回忆,这不完全是留恋,这是鲁迅先生内心对未来的渴望啊!

  他渴望将来的孩子们可以过上这样的生活,而不是被封建思想左右。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鲁迅先生想表达的真的只是“一直到现在”么?他的言语中泛出的不仅有眷念之情,还寄托着一份美好,值得留恋的期望。他期望国家可以逐渐强大起来,挣开封建之束缚,让未来的孩子们过上与他所忆之童年生活相仿的生活。

  这是鲁迅先生对国家,对晚辈最执着的期待。

  于是,现在的我们,才可以自由穿梭于人群,而非闭足禁户了。

  这一篇课文,并不仅仅是社戏。


社戏读书笔记 (菁选6篇)扩展阅读


社戏读书笔记 (菁选6篇)(扩展1)

——《社戏》读书笔记(精选十篇)

  《社戏》读书笔记 1

  豆是普通豆,戏是无趣戏,何引鲁迅先生如此记忆?这个问题在心中泛起涟漪却又百思不得其解。

  在童真岁月里,田垦上的稻草地是我儿时的乐园。吟一首宋词,捉一场迷藏,冒着被长辈责罚的风险下小溪捉鱼虾。记忆最深刻的还是与外婆一起采稻草,几根乱枝在田地里纵横,蝉在旁伴奏,“蟋蟀舞团”不时来演出,湖面倒映着我与外婆弯身拾草之景。外婆的衣角不知何时被露水润湿了,她回眸看我,我仰头望头,这是无声的对白。

  时光从不为谁而停止脚步,初中了,我搬离了田垦,永别了稻草,暂别了外婆。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让我无心驻足观赏花簇,无心“浪费”我的周末去娱乐。不知何时,接踵而来的考试占据了我的生活,觉得委屈又没时间宣泄。我开始怀念那些流逝的时光,珍惜与外婆在一起的每分每刻……

  又读了一遍鲁迅先生的《社戏》一文,这是《呐喊》一书中摘选的。我开始在想,鲁迅先生是否也在为自己所处的时代呐喊?是否也在追寻儿时的光阴呢?或许只有他本人知道答案。他不满于所处的时代,他便撰文揭露,我们何苦不珍惜当下无忧的生活,用努力奋斗去填补余下的岁月。儿时的时光固然灿烂,但余下的生活仍需我们好好珍惜。如何在生活中寻觅一口甜,取决于你如何品尝、用怎样的视角看待。

  终于明白,那豆终究不普通、那戏也终究不无趣。苦涩的生活让我们更加铭刻过去的时光,余生虽长,人却终究还是要与过去告别,如何生活,只愿不负自己。

  若错过了春光的柔美,就不要错过夏花的绚烂,当下的每一刻都值得珍惜。

  《社戏》读书笔记 2

  读《社戏》,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同以江南农村为背景,《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社戏》展现的则是另一幅记忆中理想的农村画卷。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黑色的夜空、圆圆的明月、一座石板小桥、一只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

  《社戏》读书笔记 3

  《社戏》一文给了我很多思考。当时的农村,很贫困、很落后,可那里的人们却以一种知足而快乐的方式生活着;那里风景秀美、人心纯朴,那里是大自然原始生活方式的象征。

  乡村的人热情好客,身上永远带着纯朴的乡土气息;乡村的生活宁静悠闲,有一种自己独特的美。

  鲁迅的《社戏》里处处充满了对乡村生活和童年时代的怀念和向往。*桥村的一个个夏天,他自由快乐地度过,童年枯燥的读书生活中有了一丝快乐。我的童年,没有乡村的宁静纯朴,却在课文的熏陶下带上了一丝野趣。

  《社戏》读书笔记 4

  我们曾跟随鲁迅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起感受了他丰富多彩的儿童时代。现在鲁迅先生用儿时回忆凝结而成的又一篇杰作《社戏》摆在我们面前。让我们一起再次领略它的精彩吧!

  这是一篇小说,所说所写完全为想象,但它的中心却是鲁迅的儿时。那时,鲁迅先生的新奇、伙伴们的可爱,乡里乡亲之间的热情好客,都深深地烙印在鲁迅先生的脑海里。现在,又借一纸一笔,而全然又使我们如梦神游。文章中可爱的他乡亲对鲁迅称呼的那声“迅哥儿”,月下偷豆时的那份惊奇,看社戏时的那杯果汁,以及伙伴们说服大人们的那句话,都使我们现在的孩子激动不已。

  当我们还全然沉浸在鲁迅先生童年的那份无拘无束,没有压力,没有苦闷,没有忧伤的童年时,我又猛然一回头,而看见的却是无止境的学*、无形的压力,以及无力的反抗……失去了快乐童年的我们,最终又得到了什么呢?是成功?是业绩?是品质?还是大量的金钱?有力的权力?以及很高的地位?

  可是就算我们全部都得到了,那又意味着什么呢?我们已经失去了快乐的童年,失去了一颗美丽的童心。失去了双翅的鸟儿是永远无法飞上蓝天的,就算是装上了黄金的双翅,仍然无法飞上蓝天自由自在。我想这点足以让一个亿万富翁去羡慕一个快乐的乞丐了。

  《社戏》中的鲁迅先生有幸拥有这份快乐。他小时候虽然十分讨厌“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一类的文言文,他也真的没去学*。可是他长大后却登上了中国文坛的峰顶,写出了更加精彩的文章。

  《社戏》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多。

  《社戏》读书笔记 5

  再也没有像昨夜的豆一样好的豆了;再也没有似那夜的好戏了;再也没有那样开心的“旅途”……

  他的一次次回望戏台,看它被红霞罩满,又如出来未到一般,一丝丝快乐夹杂着悲凉。还记得内心的期待吗?还记得一天的难受吗?还记得连声称赞的戏吗?一定记忆犹新吧!它曾经是那样令人着迷,他用一天的忧郁换得了那样一场精彩的社戏呀!

  我也向往那**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朦胧在这水气里。也曾憧憬一座座仙山楼阁,被红霞罩着的希望!

  念着“秩秩斯干幽幽南山”的他所么可爱,去掘蚯蚓,在河沿上去钓龙虾,一同去放牛。多么简单却充满乐趣的生活。

  谁说鲁迅先生就一定是严肃的呢?其实他也曾经天真,曾经幼稚。这真实的快乐怎是我们这些90后所能领略的呢?我不否认我羡慕他的童年,他在自然中感受乐趣,感悟人生!

  他爱看戏却唯怕老旦,和双喜他们径奔上船,骂着老旦,消失在隐约的月色下……

  之后几个年长的慢慢摇船,几个到后舱去生火,年幼的几个剥豆,就这样,他们在八公公的船上吃着豆子,害怕被骂越有着一种奇妙的乐趣。

  现在他离开了世界,留给我们的不仅是优秀的创作还有那张严肃的照片。说能听懂他内心的独白,恐怕世上已无几人吧!他不过曾经只是个孩子,一个爱戏的孩子罢了……

  《社戏》读书笔记 6

  鲁迅先生的名篇《社戏》,那末尾的一句“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不知勾起了多少读者的神思遐想。那么孩子们会有怎样的感触呢?他们会读到怎样的《社戏》,怎样的童年呢?如果不沉入鲁迅先生的文字里去细细品,如果马马虎虎走马观花地读,那么一定糟蹋如此美文。

  就在课堂上,足足的一节课用来阅读,然后写一些初读的感受。为下面品读做好准备。

  以下就是孩子们的初读。有的已经深刻,有的还比较粗疏,有的只是表面,有的已在深思,读到了他自己眼中的童年。

  其实,孩子们在安静的氛围中细细地读课文,效果真的不错。

  《社戏》读书笔记 7

  鲁迅是文学大家,他的深刻不是浏览所能体会的。《社戏》中的情趣以及道不尽的“人生经验通感”是它令我产生鉴赏教学的尝试。

  这篇课文讲述了鲁迅童年时看戏的一次经历,写了鲁迅一开始认为*桥村是“我”的乐土,他每天的事情大概是挖蚯蚓、钓虾。但是所盼望的,就是去赵庄看戏。看完戏之后,由于他们的肚子空空的,想去找点吃的,双喜很聪明也很机灵,为了不让阿发的母亲知道,因为如果阿发的母亲知道的话,会骂他们的。于是,双喜想了一个歪主意,到六一公公的田里去偷罗汉豆。但是事情真相始终会浮出水面的,六一公公最后知道了村子里的小孩吃了他田里的罗汉豆时,也并没有生气,而是把鲁迅请到了自己家里。六一公公问鲁迅豆儿中吃吗,鲁迅说很好。不料,六一公公竟非常感激起来,将大拇指一翘,得意地说道:这真是大市镇里出来的人才识货,我的豆种是粒粒挑选过的,乡下人不识好歹,还说我的豆子比不上别人的呢。我今天送些给我姑奶奶尝尝去。他于是打着笈子回去了。

  鲁迅最后又白吃了六一公公的罗汉豆,但他认为这回吃的罗汉豆,却没有他昨天看戏的时候吃的豆那么好。

  读者论坛这篇文章写出了鲁迅对美好童年生活的怀念,也使我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原来,鲁迅的童年这么丰富而有意义呀!

  《社戏》读书笔记 8

  今天我们学*了鲁迅先生的又一篇文章《社戏》,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这篇文章讲叙了“我”小时侯在外祖母家与小朋友们一起看社戏的事,写了在途中的所见所闻,写了戏前的曲折,写了看戏途中,写了看戏的枯燥,写了归航中偷豆煮豆吃豆等等,读来令人身临其境,深受感染。而其它内容如钓虾,牧牛等乡村生活则简笔带过,这其中用笔的浓淡疏密,非常有效地突出了文章的重点。

  这篇文章以“社戏”为线索,回忆了美好的童年往事,刻画了一群栩栩如生的农家孩子形象,表现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好无私的美好品质。

  学完这篇文章,我的心里有了很大的感悟。通过这篇文章使我看到了许多生动鲜明的人物——双喜的机灵调皮,考虑周到,有责任感;阿发的大方,朴实;六一公公的淳朴等。

  在文章中运用了许多环境描写,更加渲染烘托了故事情节与气氛。

  《社戏》确是一篇名作!

  《社戏》读书笔记 9

  <社戏>这篇文章是鲁迅写的小说<呐喊>中的一篇,是作者虚构的童年时发生的事。

  <社戏>写的是主人公在夏天时到鲁镇去,和一些小朋友们玩,又去看社戏,回来的路上还偷豆吃,不亦乐乎。

  文章的最后一句是"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再没有看过那夜似的好戏了。"其实,那夜的戏并不是那么的好看。"。我最愿意看的是一个人蒙了白布,两手在头上捧着一支棒似的蛇头的蛇精,其次是套了黄布衣跳老虎。但是等了许多时都不见","然而老旦终于出台了。老旦本来是我所最怕的东西,尤其是怕他坐下了唱。""那老旦当初还只是踱来踱去的唱,后来竟在中间的一把交椅上坐下了。我很担心;双喜他们却就破口喃喃的骂。我忍耐的等着,许多工夫,只见那老旦将手一抬,我以为就要站起来了,不料他却又慢慢的放下在原地方,仍旧唱。"从这些句子中都可以知道社戏并不是很好看。而豆也并不怎么好吃,可以从"但我吃了豆,却并没有昨夜的豆那么好。"中看出。

  我们生活中也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比如很多人抢菜会觉得很好吃,而没人抢,只有自己一个人吃,就会觉得无味。还有就是一些同学一起在野炊,做的饭菜不一定很好吃但却吃得很有味道。

  《社戏》读书笔记 10

  《社戏》的意味是什么?要吃得准,吃得透,实在颇费思量。

  鲁迅先生写戏之意不在戏,这一点还比较容易看出来,有资料就提示:小说题目是“社戏”,但大量篇幅写的是戏吗?

  那天晚上的戏精彩不精彩?作者着力表现的是什么?很明白“那夜的戏是相当乏味的”,再则,“豆子本也没什么稀奇”,可是,为什么说“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呢?

  既然写“戏”之意不在“戏”,那么在于什么呢?

  流行的观点是:“作者以饱含深情的优美笔触,刻画了一群农家子弟栩栩如生的形象,展示了农村自由天地中充满诗情画意的儿童生活画卷,表现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美好品质,反映作者对劳动人民的热爱和对自由的向往。”

  诚然,这并不错,鲁迅在劳动人民身上是看到许多优秀品质的。《一件小事》就表现了这个主题。但是在鲁迅笔下,同是劳动人民的短衣帮对孔乙己这么一个苦人却是如此凉薄,简直麻木不仁,唯以取笑苦人为乐,鲁镇上的人们对于祥林嫂的态度也令人悲哀,为什么如此矛盾呢?

  可见,满足于已有的认识,对于透彻理解《社戏》的意味还很不够。

  读着鲁迅笔下的*桥村,忽然想起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这么一联想,《社戏》的主题把握住了,原来鲁迅是在抒写人际关系的理想境界。在这一主题的照耀之下,《社戏》全文便豁然开朗了。

  *桥村虽然不像世外桃源那样是一个虚无缥渺的世界,可也是够特殊的。请细读关于*桥村的介绍文字:

  那地方叫*桥村,是一个离海边不远,极偏僻的,临河的小村庄;住户不满三十家,都种田,打鱼,只有一家很小的杂货店。*桥村“极偏僻”,虽然并非与世隔绝如桃源,但至少是相当闭塞。唯其闭塞,所以恶浊的世风较少侵袭人心。在这个小社会里,没有赵太爷、鲁四老爷、丁举人之流,家家“都种田,打鱼”,都是劳动者。为了寄寓自己的理想,在这个小村庄里有意避开了阶级对立,造成一个理想化的环境。这里仿佛没有剥削,没有压迫,象六一公公那样,不象闰土那样艰难竭蹶,那心境的舒坦表明着他的家境即使不是殷实的,至少也是过得去的。加上“合村都同姓,是本家”,亲缘关系上有如远古的一个氏族。“他们也百分之九十九不识字”,在那个时代,不识字,从某种意义上说,反倒免受诗书礼易、封建意识形态的浸染。无怪乎他们头脑中压根儿没有什么等级之类的封建观念,没有什么“犯上”之类的封建观念。

  在那样一个环境里,人们的私有观念较为淡薄,民风格外淳厚。特别是在款待一年一度从大市镇上下来的客人上面,这里就是友情的海洋,温暖的乐土,鲁迅先生正可以充分抒写他自己对于人际关系的理想。

  “在小村里,一家的客,几乎也就是公共的。”家家都这么好客,有如桃花源中人。小朋友们一起钓的虾。“照例是归我吃”,吃在别人嘴里自己觉得更快乐。

  关于看戏的情节,最值得注意的是,为什么鲁迅不是设计白天里小朋友和迅哥儿都没去成,而是设计“到下午,我的朋友都去了”,独独“我”一个没有法去呢?假设白天里大伙儿全都没有去,到晚上一起去,那意味就全然变调了。小朋友们白天全看戏了,晚航去赵庄,是专门为了迅哥儿看戏。一切都是在写友爱,写理想的友爱。船摇得飞快,固然表现着他们技术的娴熟,然而更深的意义在于表现他们对迅哥儿的热情,他们明白迅哥儿心情的急切,要让迅哥儿早一刻看到社戏,“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他们是悉心的照护着迅哥儿的安全。看戏时,双喜、阿发为迅哥儿随时做着解说,节目内容倒在其次,处处表现的是友情。

  偷罗汉豆的情节,最明显地表现着鲁迅所理想的人格──无私淳朴。让桂生出来提议“可以偷一点来煮吃的”。就有了请客的意思,桂生买不到豆浆,念念不忘迅哥儿的饥渴。至于阿发说“偷我们的罢:,在稚气中透着可爱,在可爱中透着稚气,他们中间没有私己主义的冰水,有的是利他主义的热情。这正是鲁迅理想的人际关系。

  为了表现人间友爱的理想,鲁迅把笔墨主要用在纯洁的孩子身上,同时并不局限于孩子圈里,他还将笔触扩展到大人身上。他提到了八公公,看来他在村上算是较为小气的一个了,然而就是他,使了他的航船并不需要去“借”,用了他的盐和柴,他也毫不计较。更可爱的是六一公公了,这是无须多说的。

  人情好,水也好,山也好,*桥村是一片乐土,鲁迅把那里的自然环境尽情的美化着,诗化着,神化着。在《故乡》中,鲁迅用那样灰暗的色调描绘农村,那是现实的,在《社戏》中,鲁迅却把农村描绘得如同仙境一般,这是理想中的。这理想的友爱的世界使人产生这样欢乐的心情,世界也就变得如此理想美妙。

  《社戏》这样的主题在前后两部分的对比反衬中显得十分明显。前一部分写了两次看戏,他写了什么呢?他同样不写演戏而写人情。写人情的恶劣。场子里明明“中间也还有几个空座”,挤过去坐时,却说“有人,不行”。后一次,实行对号入座了,可是去晚了,座位就给人占了。问问演员是谁,一个胖绅士很看不起似的斜瞥一眼,说话很不耐烦,剧院打着小叫天的旗号,可是直等到12点钟叫天竟还没有出来。世风就是如此恶劣!在这样丑恶的现实中,鲁迅自然向往一个理想的充满友爱的世界。《社戏》便是根据作者幼年在农村中的经历加以理想化创造出来的一片乐土,在这个天地里,寄寓着鲁迅的一种社会理想。鲁迅的创作志在改变国民精神,这正是改变国民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白此,才能发现这篇小说中鲁迅思想的光辉。


社戏读书笔记 (菁选6篇)(扩展2)

——社戏读书笔记(10)份

  社戏读书笔记 1

  当我看完《社戏》这篇文章的最后一句话后,我闭上眼睛,仿佛看到12岁的鲁迅正和小伙伴们看戏,他们有说有笑,还喝着豆浆,笑容挂在脸上,享受与伙伴们玩耍的时光。

  童年的多姿多彩,少不了朋友的陪伴。我想起《社戏》的最后一句话,“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其实,那夜的戏并不真正很好看,只能看到台上的人咿咿呀呀地唱;那夜的豆并不真正很好吃,更本比不上别人那香甜可口的豆子。但在没有大人的陪伴下,只有友好的朋友。

  看戏时,大家一会儿讨论小旦的动作,一会儿骂老旦的歌,最差的戏也会变得更加精彩!因为有了伙伴。煮豆时,大家说笑打闹,还把豆壳抛到河里去,窝在一起品尝,最坏的豆在会变得更加美味!因为有了伙伴。读着,读着,我想起自己小时候的趣事。

  那是一个炎热的暑假,我只有7岁,妈妈让我参加了一个夏令营活动,是到农村体验乡村生活。一到农村,我和伙伴们就像一群脱缰的野马,在草地上狂奔、打滚、呼吸新鲜空气。穿过草地,便看见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溪中还有成群结队的鱼儿在畅游。我们不等老师的同意,便纷纷跳入水中,水没过了我的肩膀。“去抓鱼!”有人提议,大家连声赞成,可是,鱼没有抓到,却一脚踩进了泥巴地。“看!”就在大家玩得热火朝天之时,吴天亦喊了一声。我们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一头无比巨大的水牛也在这条溪上洗澡!我们哭笑不得。

  那句含义深刻的句子,透出了作者――鲁迅怀念童年的浓情。我的童年还没有结束,我要去珍惜它,让它变得更加精彩。去交一些朋友,知心的朋友,这样,你就能跟她一起分享快乐,承担痛苦,从此你的童年就不再单调了。

  社戏读书笔记 2

  《社戏》的意味是什么?要吃得准,吃得透,实在颇费思考。

  鲁迅先生写戏之意不在戏,这一点还比较简单看出来,有资料就提示:小说题目是“社戏”,但大量篇幅写的是戏吗?

  那天晚上的戏精彩不精彩?作者着力表现的是什么?很明白“那夜的戏是相当乏味的”,再则,“豆子本也没什么稀奇”,可是,为什么说“真的.,始终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呢?

  既然写“戏”之意不在“戏”,那么在于什么呢?

  流行的观点是:“作者以饱含深情的美丽笔触,刻画了一群农家子弟栩栩如生的形象,展现了农村自由天地中布满诗情画意的儿童生活画卷,表现劳动人民淳朴、和善、友爱、无私的美妙品质,反映作者对劳动人民的喜爱和对自由的憧憬。”

  社戏读书笔记 3

  我从来没有读过除课文以外的任何一篇鲁迅的文章,因为它太深奥了,看完之后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看不懂,完全不知道在说什么。

  鲁迅的文章应该是出于文言文到白话文的过渡期,《社戏》中有些句子我也觉得有些奇怪。读完《社戏》后,我并不能从中看出什么大道理来,但多少还是有点收获。

  从文中,我了解了鲁迅小时候的生活:抓蚯蚓,钓虾,放牛……,他和其他所有的孩子们一样,沉浸在欢乐,幸福的儿童时代,每天都无忧无虑。他也很孩子气,本来打算去看社戏的,谁知竟然没有船了,他马上就不高兴了。其实,这也是很正常的,我也经常如此,一有不顺心的事,脸就立刻板下来,而如果又有一件让我高兴的事,我马上又会兴奋起来。还有就是看戏的时候了。鲁迅在文中提到了老生可以翻四十八个筋斗,而当老生并不翻筋斗改为唱时,孩子们却一点儿也不想看了。这可以看出,孩子们并没有多大的耐心去“听”,反而武打场面更可以吸引他们。相信很多人都不是生来就喜欢京剧的,如果要说讨厌京剧的理由,那一定就是类似于唱的部分太烦了这类的。

  我要说的最后一部分就是偷罗汉豆了。孩子们饿了,没东西吃,就想到了去“偷”。更好笑的是,“偷”的还是他们自家的东西,两个孩子还在比“偷”谁的好。在他人眼里,或者说是如果这些孩子长大一点,都会为偷而不耻,可是他们小时候却没怎么在乎。孩子是一张白纸,我也从中读出了孩子们的童真。但是等他们长大以后了呢?白纸被密密麻麻地写满字,他们还会那么无忧无虑吗?虽然我不确定,但或许这也就是作者在最后说“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可能这并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但我知道了要珍惜童年时的无忧无虑。

  社戏读书笔记 4

  今天我们学*了鲁迅先生的又一篇文章《社戏》,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这篇文章讲叙了“我”小时侯在外祖母家与小朋友们一起看社戏的事,写了在途中的所见所闻,写了戏前的曲折,写了看戏途中,写了看戏的枯燥,写了归航中偷豆煮豆吃豆等等,读来令人身临其境,深受感染。而其它内容如钓虾,牧牛等乡村生活则简笔带过,这其中用笔的浓淡疏密,非常有效地突出了文章的重点。

  这篇文章以“社戏”为线索,回忆了美好的童年往事,刻画了一群栩栩如生的农家孩子形象,表现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好无私的美好品质。

  学完这篇文章,我的心里有了很大的感悟。通过这篇文章使我看到了许多生动鲜明的人物——双喜的机灵调皮,考虑周到,有责任感;阿发的大方,朴实;六一公公的淳朴等。

  在文章中运用了许多环境描写,更加渲染烘托了故事情节与气氛。

  《社戏》确是一篇名作!

  社戏读书笔记 5

  童年之趣,随处可寻,与小伙伴玩耍,更是寻常之事。

  向来觉得鲁迅选材,文笔相当精彩,怎忽的选如此*淡无奇的素材呢?

  这就要看鲁迅那时的写作背景了。

  不是血染长刀的战场,也不是*和安稳的现代,而是一个被旧俗包围着的封建思想腐蚀着全中国的环境里。

  等级的差别是地位的天差地别,是决定了别人对你跪还是你对别人跪的利器。可以说,当时之社会下层人民,其实边连狗都不如。

  在这样的环境下,《社戏》完笔了。那是鲁迅所回忆的二十多年前的事,然而,在文中的小伙伴,乡民身上,我们看不见下等人的自卑,对上等人的畏惧,甚至看不出地主与贫农的半点差别。没有傲慢,没有纷争,有的,只是鲁迅与他的小伙伴们纯净的友谊。

  戏并不好看,精彩的地方如何也等不到,但是关键不在这里。

  鲁迅所向往,怀念的,并不是社戏,而是带他去看戏的小伙伴儿,是在乡下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是那片小小的,纯净的乐土,是他理想中渴望生活的地方。

  多么难得的,一去不复返的童年经历啊!夜观社戏,看似*淡的事,在鲁迅苍桑的眼中,亦是弥足珍贵了。

  现在,再回过头来细读社戏,一切都不一样了。

  文中的双喜,阿发等小伙伴的一系列举动无不深刻体现了孩童间纯真无暇的友谊,六一公公则是代表了农民,体现出了勤劳朴实的性格。而一段段美好迷人的环境描写使我们无处不感受到鲁迅对于故乡浓浓的眷念之情,对那不复存在的无虑生活感到留恋惋惜之情。

  这与做一个回转悠长的梦又有何区别呢。

  不,这不完全是回忆,这不完全是留恋,这是鲁迅先生内心对未来的渴望啊!

  他渴望将来的孩子们可以过上这样的生活,而不是被封建思想左右。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鲁迅先生想表达的真的只是“一直到现在”么?他的言语中泛出的不仅有眷念之情,还寄托着一份美好,值得留恋的期望。他期望国家可以逐渐强大起来,挣开封建之束缚,让未来的孩子们过上与他所忆之童年生活相仿的生活。

  这是鲁迅先生对国家,对晚辈最执着的期待。

  于是,现在的我们,才可以自由穿梭于人群,而非闭足禁户了。

  这一篇课文,并不仅仅是社戏。

  社戏读书笔记 6

  当我看完《社戏》这篇文章的最后一句话后,我闭上眼睛,仿佛看到12岁的鲁迅正和小伙伴们看戏,他们有说有笑,还喝着豆浆,笑容挂在脸上,享受与伙伴们玩耍的时光。

  童年的多姿多彩,少不了朋友的陪伴。我想起《社戏》的最后一句话,“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其实,那夜的戏并不真正很好看,只能看到台上的人咿咿呀呀地唱;那夜的豆并不真正很好吃,更本比不上别人那香甜可口的豆子。但在没有大人的陪伴下,只有友好的朋友。

  看戏时,大家一会儿讨论小旦的动作,一会儿骂老旦的歌,最差的戏也会变得更加精彩!因为有了伙伴。煮豆时,大家说笑打闹,还把豆壳抛到河里去,窝在一起品尝,最坏的豆在会变得更加美味!因为有了伙伴。读着,读着,我想起自己小时候的趣事。

  那是一个炎热的暑假,我只有7岁,妈妈让我参加了一个夏令营活动,是到农村体验乡村生活。一到农村,我和伙伴们就像一群脱缰的野马,在草地上狂奔、打滚、呼吸新鲜空气。穿过草地,便看见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溪中还有成群结队的鱼儿在畅游。我们不等老师的同意,便纷纷跳入水中,水没过了我的肩膀。“去抓鱼!”有人提议,大家连声赞成,可是,鱼没有抓到,却一脚踩进了泥巴地。“看!”就在大家玩得热火朝天之时,吴天亦喊了一声。我们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一头无比巨大的水牛也在这条溪上洗澡!我们哭笑不得。

  那句含义深刻的句子,透出了作者——鲁迅怀念童年的浓情。我的童年还没有结束,我要去珍惜它,让它变得更加精彩。去交一些朋友,知心的朋友,这样,你就能跟她一起分享快乐,承担痛苦,从此你的童年就不再单调了。

  社戏读书笔记 7

  《药》这篇文章早在牟老师的语文课上就读到过,再次从《呐喊》这本书里读,却让我感触更深。

  《药》这篇文章讲诉的是: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夏家的小儿子)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药》也歌颂了革命者的献身。用人血馒头来讽刺,就更加突出了群众的愚昧,但却又使献身的革命者感到了一种悲哀和孤寂。鲁迅所揭示的不是夏瑜有什么错误和缺点,而是群众身上的弱点。

  鲁迅说:“《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捷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了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我认为鲁迅的这一段话已经清楚地说明他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什么。我爸爸跟我说《药》的主题就是:群众现在还很愚昧,他们对于革命本是迫切需要的,然而他们却毫不觉悟,甚至敌视革命。要革命,就必须用科学的、民主的思想,把他们从孔孟之道和封建迷信的长期统治下**出来,否则,革命的成功就没有希望。 我虽然还听不懂,但对于那段黑暗的历史却十分悲哀。

  第一周 2

  在呐喊里,我最期待的便是《阿q正传》,或许是刚刚看过的外国电影《阿甘正传》给我的熟悉感,亦或是父母总是提起。

  书中说一个悲剧的人物,最大的悲剧是他自始自终都不知道社会发生了什么,周围的人是什么样的人,自己有可悲。鲁迅先生描写的是一个流浪农民的特性,也是普遍的人性,在当时的社会或者更加普遍。无知无赖的人格特质,以自己的精神胜利法辱骂别人当成是快乐的,把取乐别人引起哄笑当成是骄傲的。这个社会本来就是人嘲笑人,人贬低人,人取乐人的社会,由此写出人性。只是他们或许也是善良的,无知造就了单纯的性情,即使到死也想不出死因是如何,却也无法意气奋发的唱出几句戏词来。 书中搜集的其他几部短片,总体上皆描写了底层农民不同表达方式的无知和一些底层知识分子不同程度的生活困境,以此反映出社会的悲凉。最喜欢的是在酒楼上,两个曾经同窗的知识分子在阴沉的下雪天相逢小酌,娓娓道来的是潦倒的生活,其中包括贫穷,亦包括美好事物在生活中慢慢消失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感叹,所有人物的生活历程,都在这个悲凉社会中慢慢隐去,只剩下一团昏暗,让人窒息到想要呐喊。

  第二周 3

  呐喊中《孔乙己》也是我印象中撇为深刻的,。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腐化,他穷困潦倒,好吃懒做,从没有努力奋斗,却总想坐享其成,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成为人们所厌恶的贼。作者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人。 文章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他在店里的品行也是最好的,从不赊账。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己。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么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己早已注定的命运。

  孔乙己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不仅因为那个黑暗时代,也因为他自己。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要脚踏实地,努力学*,不能只有一个“之乎者也”的空架子,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

  第二周 4

  《故乡》这篇文章是在初中学过的,以前看鲁迅先生的《故乡》,

  唯一的印象就是圆月下面带着钢圈拿着钢叉的小英雄闰土。可以说完全没有看懂这篇小说。今天再看这篇小说,有些感慨。

  鲁迅离开的故乡,有生活艰难,受“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之苦的闰土。闰土的父亲给周家做“忙月”,带着闰土来给周家帮忙。为了生计,那时候像闰土家这样的人很多,像“迅哥”这样能进学堂读书不用为生计发愁的人却很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命运改变着人的生活方式。闰土的命运只能这样,愚昧得无休止的生育,生活陷入恶心循环,这一点在水生和宏儿身上初现。水生和宏儿友谊似乎是迅哥喝闰土的翻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闰土不能上学读书,当时隔廿年后,原来的那个害羞怕生却拥有多种田地娱乐技能,戴着钢圈的小英雄形象破灭,他们在充满期待的见面时那一声来自未老先衰的闰土的“老爷”时发现,早有隔阂产生。童年记忆只能留在过去。 中国人势利贪图小利,这是作者在本文里讽刺的要点。知道迅哥一家要搬走,斜对门的豆腐西施杨二嫂,先是以“贵人多忘事”嗤笑多年不回乡的迅哥,继以迅哥阔了为由索要“破烂木器”,被婉拒后还以“越是有钱越不肯放松,越不放松越有钱”来嘲笑,似乎有钱人的东西都应该大方的赠予别人。索要未果后临走还将迅哥母亲的手套塞在裤腰里顺走。形象的描述了这个普通妇女的贪图小利。我不是鲁迅那个时代的人,亦不了解“故乡”的民风。

  第三周 5

  在读《故乡》还是感觉现在农村和以前的农村比有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富多了,不用担心吃穿用度。但有些地方还是一样。比起鲁迅小说里的描述不值一提。有的人贪图小利还是会害羞要面子的,比如闰土把碗埋进灶灰里,要灶灰去做肥料好不知不觉的把碗顺走。有些人见别人得了小便宜自己也要占点小便宜才能心里*衡。比如杨二嫂,发现闰土要狸猫换太子顺走碗碟自己也要拿走狗气杀。算是这几天守在迅哥家的一点战果。这几天又这么一则新闻,北京上海试行无人超市,很多人不付钱或付点钱就拿走了名贵烟酒。有的人见别人得逞后也照做。他们似乎忘了摄像头。还好商家表示只是试运营,不会追究。还好那些带着孩子去超市的家长都如数付了钱,因为他们都不希望给孩子一个坏榜样。虽说现在离鲁迅的年代过去了*一百年,依然存在杨二嫂那种贪图小利的人,却也存在前面提到的给孩子做好榜样的人,他们的孩子廿年后也必然成为他们那样守规矩懂功德的不贪图小利的人,中国人在某种程度的改善,虽然很小,却也是进步。鲁迅先生不管朝花夕拾,还是呐喊,都如同一剂猛药,让国人清醒。

  如今有钱的国人走出国门,各种不文明行为影响了中国人的形象。物质文明提高没有马上带来精神文明进步。国人有机会走出去更应该好好学*如日本人的素质,即见贤思齐。见到不文明的也应该反省,自己是否也曾经那样或将来会不会有那种行为, 时代变了,对人有了更高的要求。鲁迅先生只看到国人的问题,并没有说原因,因此对“希望”有些悲观。这些生活问题终归要在生活里解决。

  第三周6

  《兔和猫》的有这样一段:在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它们独立的价值,且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从文章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先生对弱小的生命、年幼的生命身上倾注的无尽的爱。

  这里似乎在说鲁迅爱一切小生物。可是,《兔和猫》的最后一段是这样对待猫的:那黑猫是不能久在矮墙上高视阔步的了,我决定的想,于是又不由的一瞥那藏在书箱里的一瓶青酸钾。

  从这一段可以看出,鲁迅不是对一切生命一样眷顾,而是有爱憎分明的。动物界的弱肉强食是自然规律,黑猫办了小白兔却办不了大白兔,只因为在黑猫眼里大白兔并非弱肉。因此,把自己强大起来才是自己该做的。

  第四周 7

  《社戏》是我看得最后一篇呐喊的文章。在难忘的是他说描述的童年童年对很多人来讲,是高兴的,是难忘的,在**后回想往事时,对其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感情,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读鲁迅的《社戏》我们仿佛看到了他童年的独特

  《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讲的是鲁迅小时候随母亲回外祖母家,与那里的小朋友钓鱼、放牛,一起玩耍,觉得这是片“乐土”。到了该看社戏的那天,由于叫不到船,所以他很伤心。但朋友们却想到了八叔的航船,便一起划船去看社戏。鲁迅和朋友们看了一会儿,虽然很有意思,但有些犯困。于是,他们坐着船回去。在途中,孩子们偷了阿发和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吃。不料六一公公并没有责骂,反而夸奖迅哥,有见识,并送他一些豆子吃。

  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

  第四周8

  《社戏》中我也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如双喜是小搭档中“最聪慧的”,仿佛小搭档的小首领普通,他的性情也体现得最为凸起:二心细如发,土头土脑,当“我”看不可戏,“急得要哭”时,双喜即刻能想出“好主见”,而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置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斤斗,“我”很绝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事给白地看”来抚慰“我”,体现了大哥般的关爱;他能做决定,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各人都曾经厌倦但又欠好说归去的时分,又是他发起回家;回程时去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阻各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晓得是要哭骂的”,阐明他长于为别人着想。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鲁迅很早就离开故乡,故乡给予他的,并非都是温馨的回忆,其间还有许多不幸与白眼,鲁迅对故乡,却有一种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我很喜欢这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他仿佛真的能让我们身临其境。

  社戏读书笔记 8

  “**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散发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隐胧在这水气里。”月光透过竹叶,星星点点的落在湖面上,那如诗如画的*桥村是鲁迅先生笔下《社戏》的场景。写到夏夜行船,鲁迅先生也一定怀着急切心情;写到归航偷豆,先生的嘴角一定挂着微笑。那是讯哥儿心中的美好,更是他心中的依恋,心里的故乡。

  提到故乡,便不由地想起了我的外婆。外婆喜欢看戏,无论在哪里唱戏,唱的是什么戏,她都会兴致勃勃去观看,看得多了也就会唱了,虽然唱的戏文我不大听得懂。外婆听戏时,与往常的大大咧咧不同,她会安静地坐在那,偶尔跟着哼几句,眼神专注。她说:“看戏的时候才会高兴,心安咧!”

  对鲁迅先生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尽管那夜的戏并不好看,豆子也并不好吃,但他仍然对此恋恋不忘。这位经历浮世颠簸却始终为人民守着一份良善的人,这位即使身处逆流之中也要为国民拼搏呐喊的人,在寂寥的黑夜里总会感到一丝疲惫吧,也许唯有儿时记忆记拼凑出来的那点滴快乐,才能轻轻地散去他心头的烦闷与忧愁吧!

  所以,不论是鲁迅、外婆,亦或是我们自己,都大抵如此,谁的内心无一角安宁地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守着那一份美好;在孤独迷茫的时候,不忘那一份初心。即使路途再艰难,他们也不会太孤独:因为无论身在何处,心底总有一处安宁!

  “咿一―呀!”*桥村的戏又开始了,少年归来,还是当初的模样。轻轻棹起船桨,几圈涟漪晃散了一汪清水……

  社戏读书笔记 9

  鲁迅的作品读过不少,作为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作品有惊人的思想深度和对社会的剖析力度,塑造了一系列具有民族和时代特点的典型人物形象。但在他的小说和散文里,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特殊的群体,那就是儿童形象。在《孔乙己》、《故乡》、《社戏》、《狂人日记》、《祝福》、《药》、《风波》等小说中,鲁迅塑造了一系列鲜明的儿童形象,其中大多是已被吃掉的儿童,通过对这些儿童的描写,深刻揭露了封建社会吃人的本质。给我印象尤为深刻的就数《社戏》中的儿童形象。

  鲁迅从正面描写儿童来表现自己的感情,塑造了一群天真活泼、纯洁自然的儿童形象。小说虽名为“社戏”,却并没有详细描写戏的内容和表演,写的是我看戏的过程和心情。“我”二十年来一共只看过三次戏,两次是在北京戏圆看京戏,一次是少年时代在浙江绍兴小村看社戏。前一部分描述“我”在北京戏园中的感受时用的是一种讥刺嘲讽的杂文手法,语言尖刻且带讽刺性,而在叙写乡村生活的整个过程中基本上是用浪漫主义的叙述方式,使用了优美的抒情散文式的笔调,荡漾着诗一般的情趣、画一般的意境。其实三场戏都枯燥乏味,三场戏都没有看到什么,看戏的“我”三次都中途告退,但作者为何抑前扬后,甚至连词语的选择语言的风格、使用的笔调及情感的色彩都不一样超级兵王 http://chaojibingwang.com联系小说发表的社会文化背景,剖析小说采用的独特结构方式,我们可以发现,这正是鲁迅从另一个角度发出的“救救孩子”的呐喊。

  《社戏》开始写了去北京戏园看戏,本来是兴致勃勃地去,然而一进场就有一种压抑的感觉,台上闪烁着“红的绿的”,台下“满是许多头”,耳朵里喤喤的响着,连长凳也使人“联想到私刑拷打的刑具,不由的毛骨悚然的走出了”,终于意识到“我”*来不适于生存了,表现了对当时恶劣环境的厌恶。第二次看戏本是慕名而去,因为听说有名角,而且对“第一舞台”抱有希望。但戏园里依然象第一次般拥挤杂乱,网游之天下无双 ,有充满生存竞争的纷乱社会与优美宜人的大自然的对立。这些对立,说到底,实际便是社会与自然的对立。但是,这片乐土毕竟只是作者的理想,那模糊在月夜中的大戏台“缥缈得象一座仙山楼阁”,令“我疑心是画上见过的仙境”对于这理想的社会,作者既在不懈地追求,同时也在困惑和怀疑。

  鲁迅一向提倡的用“幼者本位”来取代“长者本位”的观点也在《社戏》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小渔村的孩子们远离“名教”世俗,没有接受严格的封建正统教化,他们儿童的天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保留着一颗自然纯洁的童心。他们热情好客,“一家的客几乎也就是公共的”;不讲行辈,即使“打了太公,一村的老老小小,也决没有一个人会想到‘犯上’这两个字来”;他们自由活泼,对戏台上的人评头品足,或笑或骂;鄙视权贵,不和乌篷船在一起,他们是这个世界的中心,一切事情都可以自己作主吞噬苍穹 而怪六一公公把他的虾吓跑了。在这里,儿童的地位身份得到了提高,与**处于*等地位,可以*等地进行对话,再也不是“在未说之前早已错了”。

  《社戏》绝不仅仅是一种怀旧、乡愁的简单抒情美文,充满了温情,隐藏着 鲁迅 先生对当时社会状况的深深担忧,对孩子们的真切希望,也正再一次强调了“立人”是“立国”之本!

  社戏读书笔记 10

  鲁迅先生在《社戏》这 篇文章中描述了他和乡村小伙伴双喜、阿发、桂生的真诚单纯的友情和快乐,赞美了他们勤劳质朴、热情无私的品质。

  鲁迅在外婆家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其中最喜欢的就是看社戏,整个看戏过程是一波三折。刚开始,鲁迅借不到船,大家都热心的四处帮忙打听,可船都被人家定下了,鲁迅的朋友下午看戏回来,都为鲁迅叹息,后来他们借了八公公的船,才去看了戏。回来时,他偷了六一公公和阿发家的罗汉豆,小伙伴们年龄大点的烧火,小的剥豆,那也是鲁迅吃过的最好的豆了。

  所有的小伙伴中我最喜欢的是双喜。他细心,考虑周全,好客且处处替别人着想,也是小伙伴们的头。他得知鲁迅订不到船而不能去看戏时,想方设法借到了八公公的船,还巧妙的驳回了鲁迅妈妈的话,让鲁迅没有留下任何的遗憾;看厌倦了他第一个提出回家;偷豆时考虑到阿发家的偷多了阿发会挨骂,让大家去六一公公家田里偷,最后也没有食言,把大家安然无恙的带了回来。

  虽然其他孩子都没有双喜那么机灵,但他们和双喜一样,都很好客。在他们认为,鲁迅不只是鲁镇其中一家唯一的远客,也是大家公共的客人,大人们给小孩减少工作,让他们陪鲁迅一起玩,让他们把钓到的虾都给鲁迅吃,坐船是还让鲁迅坐在当中,像神一样供着,对他分外尊敬。可爱的六一公公听说鲁迅偷了他的豆,不但不生气,反倒还很感激他,送他一大堆的罗汉豆。

  鲁迅通过这些小事写出了家乡人民的纯朴,表达出了自己对家乡的怀念之情。


社戏读书笔记 (菁选6篇)(扩展3)

——狼来了读书笔记 (菁选6篇)

  很多人都听说过《狼来了》这篇文章。今天,我又重新翻了一遍,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文章讲:一个放羊的小男孩,因为闲得无聊,就编了一个“狼来了”的谎话,欺骗在地干活的'农民,一次·两次,有人相信了,到第三次时,这个小男孩真的遇到了狼,在惊慌之中,他大喊“狼来了”,但是,这次在地干活的农民以为他又在说谎,所以谁也没有去管他。于是,这个男孩和羊群一起被狼给吃了!

  这个寓言故事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不要随便去欺骗别人,也许一次两次有人相信,等到第三次你真正遇到危险需要大家帮助时,大家都不会来帮助你的。所以,我们做人应该真诚一点,不要因为无聊而去戏弄别人。

  前几天,妈妈陪我读了英文版的《狼来了》的故事,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名叫东东,跟中文版同样的是,他在放羊的时候比较无聊,就连续三次大喊“Help!help! The wolf is coming,The wolf is coming。”最终狼真的来的时候,上过几次当的农民伯伯不再信任他。可是跟中文版不同的是,东东非常的聪明,他利用自己的智慧,沉稳战胜了大灰狼,并且得到了大家的原谅和赞许。

  我觉得比中文版更有意思,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不要撒谎,要诚实,要讲信用;在危急关头,一定要沉着冷静,不能慌张,要用智慧战胜困难,解决问题。

  小时候,经常听妈妈讲《狼来了》的故事。它讲述着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就是做人要诚信。然后,那个孩子就带上了“坏孩子”的帽子。就是这样,听故事的孩子越来越多,而那个故事里的'孩子也变得“越来越坏了”。

  今天,无意翻出一本故事书。第一篇便是《狼来了》。我仔细地将它再读一遍,突然感觉,那个故事里的孩子并没有错。他,其实很可怜。

  他,只是一个放羊的孩子。大人们都忙着干活,从来没有人会陪着他。每天,他都要上山放羊,陪伴他的,只有那群不懂寂寞的羊以及自己孤独的影子。孩子的年龄正值童真,可他却要默默忍受着寂寞的苦楚,他渴望被注意,渴望被关心,渴望极了。当这种渴望快要爆发时,孩子喊了:“狼来了!狼来了!”人们都上来了,被关心的滋味真好。从此,孩子便学会了骗人。

  也许,大人们多关心一下那个孩子,就不会酿成如此的悲剧了。孩子需要的,只是多一点的关心。然而这一点,很多大人都没有想过。他们拼命去教导自己的孩子,却从来没想过自己该做些什么。

  世界上没有爱改变不了的事,没有情打动不了的人。只要心中有爱。谎言是可以化解的。狼来了,狼来了——

  孩子别怕,来的是爱!

  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在山坡上放羊的孩子。有一天,那个放羊的小孩就对山下的人们喊:狼来了,狼来了,人们都急忙跑到山坡上去打狼。到了上坡上,人们问那个放羊的小孩狼在那里?然后,放羊的小孩说:“是我骗你们的。”放羊的小孩连续欺骗了人们两次。第三次,狼真的来了,放羊的小孩大声的对山下的'人们喊:狼来了,狼来了。可是,人们再也不相信他的话了。结果,他的羊全部都被狼吃掉了。

  读《狼来了》这个故事,我的感受是做人要诚实,不要撒谎。要做一个诚实,懂事的好孩子。

  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在山坡上放羊的孩子。有一天,那个放羊的小孩就对山下的人们喊:狼来了,狼来了,人们都急忙跑到山坡上去打狼。到了上坡上,人们问那个放羊的小孩狼在那里?然后,放羊的小孩说:“是我骗你们的。”放羊的小孩连续欺骗了人们两次。第三次,狼真的来了,放羊的小孩大声的对山下的人们喊:狼来了,狼来了。可是,人们再也不相信他的话了。结果,他的羊全部都被狼吃掉了。

  读《狼来了》这个故事,我的'感受是做人要诚实,不要撒谎。要做一个诚实,懂事的好孩子。

  我看了《伊索寓言》里的.故事《狼来了》。故事是这样的:一天,有个男孩在山上放羊,他觉得很无聊,决定拿狼来吃羊了开玩笑。他喊:“狼来了!狼来了!”山下的农夫听到了,急忙赶上来,可是一只狼都没有看见,就生气地说:“你这调皮的孩子,搞什么?好好放你的羊。”

  第二天,男孩又大喊:“狼来了!狼来了!”农夫放下手中的农活,急忙赶到山上,结果他们又被骗了。大家恼怒地告诉男孩:“不要再撒谎了,否则我们就不管你了。”男孩却没把大家的话放在心上。

  第三天,狼真的来了。这一次男孩拼命大喊:“狼来了!狼来了!”山下的农夫们听到后理都不理。男孩见没有一个人来,急得边哭边喊:“狼真的来了!”山下的农夫们笑道:“装得还真像!”男孩眼睁睁地看着狼把自己的羊吃得一只不剩。男孩为自己的恶作剧付出了代价。

  这是一个小时候妈妈就给我讲过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千万不要撒谎,不然时间长了以后,你的假话没有人相信,就连你的真话,最后别人也不会相信了。当危险真的来临的时候,就再也有人会来帮助你了。


社戏读书笔记 (菁选6篇)(扩展4)

——白鲸读书笔记 (菁选6篇)

  这本书还是我初中的时候冲着它世界名著的头衔买的,在上次回老家的时候一并带回来了。因为挺薄的,所以便选来看了。封皮内有翻译及编辑的简介,说本书描写了人与自然斗争的顽强不息的精神。

  但本书,我是边吐槽边看完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过了十几年,大家的价值观变了。特别是前几天我的朋友圈被北极32°的文章刷屏了,我们知道因为人类的活动而导致的环境灾害一日深过一日,动物们因为栖息地的破坏等原因,灭绝的越来越多。所以这描写捕鲸的书,从立意上就已经不得人心了。

  整本书的故事情节挺简单,就是有个船长因为捕鲸而失去了一条腿,于是他立志找到并杀死那条鲸,最后却被鲸所杀。

  根据作者的经历来看,本书带有一点纪实的味道,捕鲸的过程描写的非常精彩。但是也掩盖不了我内心的不适。

  原来人类为了鲸油竟可以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来,原来真有人会为了一己之私而不顾其他人。船长因为被鲸咬掉了一条腿而要找到那条鲸去报仇,好像说得通。等等,鲸有招惹他吗?鲸在大海里活的好好的,是人类为了鲸油而挑起的战火,船长要鲸鱼的命,鲸鱼反抗而咬掉了他的腿,让他长个记性,不是很正常吗?可船长就开始记仇了,再次出海在已经杀死了一只鲸可以返航的情况下,非要继续追踪那条咬掉他腿的白鲸,一定要你死我活才行。他自己要这样也就罢了,但是船上还有其他船员啊?其他船员凭什么要为了满足他的愿望要陪他赴死?其他船员明明可以带着鲸油回家与家人团聚,却因为船长的私仇而葬身大海,值得吗?

  人类在各种自然灾害中,顽强生存的'精神是值得歌颂的。但是这种主动找死的行为,主动挑战自然的行为,我是不理解也不支持的。

  其实人类比起大自然来说,是渺小的啊,为什么要与自然斗争?我们是这地球的一部分,不是地球的主宰,不管是白鲸还是什么,都应该有他们生活生存的空间。而为了自我生存去剥夺其他物种在这地球生存的空间和权利,是极度自私的行为,而人类自己会在将来的某一天品尝到自己行为的后果。

  最后引用一句: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

  和读其他故事一样,看完麦尔维尔的《白鲸》,感触甚多。人类和自然的较量,同归于尽、粉身碎骨的结局,这让我们又再次开始审视人类和自然的关系,到底怎么样,可以让我们之间相处的更好,更和谐,让人类和自然做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呢?这个几千年来我们一直思考的问题,到如今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全书作者麦尔维尔一共用了136个小标题为我们讲述了这场关于主人公亚哈船长和白鲸莫比迪克之间的较量和斗争。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己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一定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己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直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可以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己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弃,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这让我想到了哲学里头说的:事物还是得一分为二的来看待。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因此那位船长非常着急,希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助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其实亚哈船长可以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己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非常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了只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己的好朋友,一定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内容就买一本看看吧!

  读懂一种唯我论。《白鲸》主人公名叫以实玛利,曾跟商船出过海。他和在南塔开特结识的好友魁魁格到即将出航的捕鲸船“裴廓德号”报名。在航海过程中他知道了“莫比?迪克”—— 一只凶猛而狡诈的白鲸,在大海上一再使许多捕鲸者失肢断臂,船破人亡,是捕鲸者心目中的一种妖魔。“裴廓德号”船长亚哈,在一次猎击中给莫比迪克咬掉了一条腿,因此,他满怀复仇之念,一心想追捕这条白鲸,竟至失去理性,变成一个独断专行的偏热症狂。捕鲸船“裴廓德”号船长亚哈一心要捕杀咬掉自己一条腿的凶残聪明的白鲸莫比?迪克,在航行几乎全世界,经历辗转,终于与莫比?迪克遭遇的故事。经过三天追踪,最后用鱼叉击中白鲸,但船被白鲸撞破,亚哈被鱼叉上的绳子缠住,带人海中。全海落海,只有水手以实玛利(《圣经》中人名,意为被遗弃的人)一人得救。

  亚哈船长是一个具有多重性格的矛盾体。他违犯了基督教关于“傲慢”的戒律,一切以“自我”为中心,背弃捕鲸获取鲸油的使命,执迷不悟于一己私仇,全然置船员的安危于不顾,在这个意义上,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暴君和邪恶魔王的象征。然而,就其敢于搏击邪恶、挑战命运、反抗神明而言,他又是人类反抗英雄的象征。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坚毅执著探索宇宙奥秘的勇士,尽管具有顽强无畏和骁勇善战的勇气和能力,但终因无视大自然的内在规律,而徒劳地成为与宇宙力量抗争的牺牲品。可见,在亚哈身上同样体现了善恶并存、美丑相共、既是害人者又是受害者的多重意义,这一形象所蕴含的象征意义与白鲸一样也是复杂深邃、难以把握的。读者很难从中找到绝对的、唯一正确的结论,小说的意义并不是证明所有这些不同的结论都可能正确,而是要求读者根据自己的经历和思考做出评判,正如评论家 C. K.希勒加斯 (C.k.Hillegass) 所言:“《白鲸》的意思不在书中,而在读者身上。”复仇是世界文学的一个古老母题。《白鲸》正是以复仇主题贯穿故事始末的。从事捕鲸业四十余年的船长亚哈不幸在出海时被白鲸莫比?迪克咬掉一条腿。此后,他对白鲸就充满了刻骨的仇恨,复仇的欲望吞噬着他的每一个细胞,他出航乃至整个余生的唯一目标就是誓死捕杀莫比?迪克。满腹仇恨使他成为最孤独自闭的人。为了报复白鲸,他听不进理智的劝告,完全被自己的“我”所吞没,他不再为妻子和孩子着想,不再和船员们交流,极端的自我中心主义使他几乎完全丧失了理性和人性,为报一己私仇不惜伤害他人。他始终固执地认为,自己的意志就是唯一的法则,世界为他而存在,世人为他而牺牲。“我所敢做的,我就有决心做;而我有决心做的,我就要做!他们当我发疯了??可是,我是恶魔,我是疯上加疯!??我现在预言,我一定要肢解那肢解我的家伙。”复仇的抉择一旦作出,满载祸殃的命运之船便开动了,一场由狂妄和偏执领航的复仇战斗就在这泯灭了理智的黑暗航行中开始了,最终把“裴廓德号”引向了毁灭的航程。在这个意义上,亚哈的悲剧主要源于由复仇导致的极端自我膨胀,他的灵魂因过于独立而难以得救,因而成为唯我论的牺牲品。

  《白鲸》像一座象征主义的迷宫。这里大到典型人物、宏观景物,小到静止的物体几乎都具有多层次的象征意义。作者正是通过多重奇谲的象征事物来表现他对哲学、社会、宗教等问题的深刻思考。

  “裴廓德号”捕鲸船的象征意义更为丰富。它代表人类生活的世界舞台;象征执著探寻自然界秘密的美国精神;代表原始文化的一叶方舟;象征基督教对其他“落后”文化的统治之地;又由于“裴廓德”取自被灭绝的印第安部落之名,因而它还可以象征邪恶的人类世界必遭毁灭的命运。

  然而,小说中更为隐秘微妙的复杂象征仍然主要体现在白鲸莫比?迪克和船长亚哈这两个形象身上。对于二者象征意蕴的阐释,是理解这部小说的关键。 “莫比·迪克”是一条颇富传奇色彩的白色巨鲸,小说从不同人物的视角展现其多重的象征寓意。在异教徒水手看来,它是一只时而*静安详,时而恐怖暴虐的海怪;疯子迦百利把它当做震教神的化身;在亚哈眼中,“一切最使人狂怒和痛苦的事情,一切足以搅起事物的残渣的东西,一切附有恶念的真理,一切使人焦头烂额的东西,一切有关生命思想的神秘而不可思议的鬼神邪说,一切的邪恶等等,都是莫比?迪克的显明化身”。它是亚哈心中邪恶与恐怖、难以征服而又必须予以摧毁的仇敌。但对以实玛利来说,白鲸既代表高洁安宁,也代表恐怖死亡,它是宇宙间一切对立矛盾的结合,象征宇宙的浩阔与奥秘、上帝的无边神力、人类的命运与前途,它给以实玛利的重要启迪不是简单的摧毁,而是努力完善认识、不懈地追求真理。

  从社会政治的角度来看,白鲸象征着庞大的资本主义生产力。许多评论家认为这个尚不被人理解而又威力无穷的庞然巨鲸,实际上是作者对资本主义巨大发展的生产力迷惑不解而又惶恐不安的真实心理反映,也表达了作者对处在变动时代的人类命运的忧患意识。

  正文部分在整体结构上呈现出“喜剧—闹剧—悲剧”这一明晰易见的发展脉络,大体可以第二十三章分为前后两部分。前一部分基本上是传统的小说模式,以喜剧式的现实主义笔触描写当时的社会生活。而其余的一百一十二章,特别从亚哈出场后第二十八章开始,小说在表现手法上做了重大变化。不但将前半部分明快风趣的笔调转变为词藻华丽的文体,而且将叙议结合的描述、新闻报道性的描写、戏剧化的宏大场景以并列或递进的方式交替展开。叙述者在故事讲述中角色的频频转型,叙事视点的时时变更,以及叙事文体的不断变换,使得这部分的叙事结构看似显得杂乱无章、复杂难辨。其实,这正是麦尔维尔对多元艺术手段的创新应用,这种对传统叙事手法的突破恰好是当今现代主义文学惯常采用的艺术手段,体现了麦尔维尔高超而颇具现代性的表现艺术。正如美国评论家约翰?布莱恩特在《〈白鲸〉:一场革命》中所言:“充满节奏的长句、散文体诗歌、文学种类的混杂及各种人物的声音、视点上的实验、象征手法、心理学、以实玛利与亚哈内心生活的戏剧化,甚至是小说的悲喜剧性,都预示着詹姆斯?乔依斯和福克纳的文学意味。”

  这个暑假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

  “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但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下,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但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因此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但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但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只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资料就买一本看看吧!

  因为穿插了这些关于捕鲸的细枝末节,作者在叙述时用了上帝视角来描述,等到故事开始进展时,作者也没有做出调整。小说通篇都是以我(以实玛利)的口吻叙述的,但作者经常地转换到第三视角(上帝视角),比如亚哈、大副等的内心独白,对海上自然风光的描写等。文中作者还不时跳出一些证据来支持以实玛利第一人称的口吻,显得僵硬,尤其是故事结尾处,“我”的生还貌似合情合理,却也是作者匠心独运,在向读者做着解释。当一个作者在向读者解释他为什么要如此安排时,他就有些心虚。

  我觉得作者开篇(指故事开篇,而非小说开篇,小说开篇关于鲸鱼的材料恐怕能吓退不少读者)的叙述语调很好,故事本身引人入胜,有趣而引人思考。无论如何,一个文明人和一个野蛮人在旅店结下友谊,兴奋地前往新的征程,这都令人喜爱,向往。但当裴阔德号开船之后,以实玛利和魁魁格这两个惹人喜爱的角色受到了冷落,我们觉得他们两个才应该是故事的主角,一个主题关于友谊与文化交融的故事,这个预想在开船后戛然而止,主角让位给亚哈,在船上,以实玛利和魁魁格两人的交汇很少,亲密关系可谓绝无仅有。作者在这时的叙事语调已经转变啦。

  由于故事开篇的美好,大家对魁魁格的英武十足地信赖,期望魁魁格能在最后与白鲸的搏斗中一展身手。但作者没有让魁魁格在最后的搏斗中出现,以实玛利没有讲出他的好朋友在死前的英勇,魁魁格早已在开船之后让位给了亚哈船长,亚哈成了“我”的叙述重心,“我”的情感发生如此大的转变无他,此时的“我”早已不是以实玛利,而是作者本人。但作者在小说最后却在上帝视角下把开船时落在陆地上的以实玛利从最后的大搏斗中解救出来,以圆其说。

  “枝干分岔,岔上分枝。同样,从丰富多彩的题材敷演出无数篇章。”作者在写作时显得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作者这句话好像说出了长篇小说创作的真理。

  “我所有的手段都是清醒的,我的动机和目的则是疯狂的。”亚哈船长说了这么一句话。这是悲剧人物共有的特点,他们的情感绝对地压倒理性,即使他们本人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们也没有办法,只能忍耐,爆发,无一例外。就在这里,我想到了莎士比亚,甚至欧里庇得斯。

  “可是亚哈从不思考,他只凭感觉行事。”;“思考是,或者应该说是,一种冷静,一种沉着的表现;而我们可怜的心跳得太急,我们可怜的脑子动得太快,做不到这一点。”亚哈在自白,他做不到情感和理智的调和折中,那你就疯狂得干吧,你会成为传奇的英雄,让那些理性至上者客观地分析你的性格吧!

  “只要一个人失却理性,那么所有其他的人以至于整个世界亦将如此”。博尔赫斯在谈到梅尔维尔的《白鲸》时说了这么一句话。

  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但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下,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但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因此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但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但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只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


社戏读书笔记 (菁选6篇)(扩展5)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菁选6篇)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 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 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

  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 风水 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 诡异 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能力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写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后来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能力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现在集体改行出书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说起《盗墓笔记》,这固然不是一本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而是一本虚幻的小说。但它丰富了我的暑假,时而带给我恐惧;时而带给我悲伤;时而带给我欣喜,让我陶醉其中。

  故事发生在五十年前,吴邪的爷爷是个盗墓贼,从古墓带来一份珍贵的战国帛书后逝去。而那份帛书一直传到了五十年后的吴邪的三叔手中,吴邪和三叔偶然进入一个古墓,却发现了一个接着一个的秘密,使得他不得不卷入这个蓄谋已久的阴谋。后来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八次盗墓经历,八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似乎关联着什么,隐藏着什么。这令吴邪百思不得其解。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解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这都没有解答,而是让我们自己去想。但我读完这8本书后,感悟深触。故事中那些人冒着生命危险盗墓,这是为什么?答案是什么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是:贪婪!那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连自己的亲人,朋友都可以杀害!总之他们为了自己,为了金钱,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都可以做得出来!而吴邪呢?当胖子和闷油瓶失踪时,是谁在四处寻找,奔波?是谁在不顾家族荣誉,低三下四地求别人?是吴邪!相比起那些“墙头草,风吹哪边往哪倒”的人。他是用真心来交朋友!他爱亲人朋友胜过爱他自己!

  所以,在《盗墓笔记》中我最喜爱的人就是吴邪,他,虽然软弱得像水一样,但在极寒的严冬里,再软弱的水也会结成坚硬的冰!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把别人的生命看成自己的生命。吴邪就是这样一个人。

  读到这里,我不禁大喊:“我们身边有这样的人吗?如果有,请你们好好珍惜!对亲人,朋友亦是如此!

  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故事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后记:此文献给我钟爱的《盗墓笔记》

  看完《盗墓笔记》之后,我想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从去年暑假,一直到现在,中间颇有停顿,实在是其中的情节需要时间让我去消化,但是花这么多时间,我觉得很值!《盗墓笔记》

  故事紧凑,逻辑性强,同时语言又风趣幽默,让人精神紧张之余又得到趣味,这也说明了南派三叔的语言功底以及丰富的知识。每个人物都塑造得很成功,吴邪文化知识丰富但同时性格犹豫又带着些懦弱;闷油瓶身手矫健,能力极强,但是不爱说话,对人冷漠,也无法避免没有过去和未来的悲哀;胖子仗义厚道同时也爱钱带点世俗,三人都有可贵之处,却也都避免不了人性的弱点,但是值得肯定的是,三人在一次又一次的盗墓经历中已经结下了一种超越友谊的情感,这种情感在最后吴邪冒死规劝闷油瓶体现的尤为强烈。我钦佩作者塑造人物的精妙,同时也为书中人物情感而动容,想必,让读者能有此感受也足够让作者欣慰了。但是让我稍微有点不满的是,所谓的青铜门后的秘密,最后还是没有解开,张家古楼,西王母国……一个又一个迷题,依然让读者云里雾里,就好像一直追寻的答案最后确实没有意义一般,难道作者也在告诉我们,结果不重要,过程才是真理?不然,在我看来,前头做了如此大的铺垫,且这许许多多的未解之谜,作者心中也没有一个很好的答案来满足读者了,既然无法满足,不如让遗憾成为美……或许,这也是作者所想。


社戏读书笔记 (菁选6篇)(扩展6)

——*的葬礼读书笔记 (菁选6篇)

  很早就听说过这本书,但一直很遗憾没有真正认真拜读过,这次偶然的机会,终于使我幸得一睹风采,终于断断续续读完你了。此刻我的胸膛内莫名的激荡着怎样的情怀呢?好像是久违了的感动,好像是没克制了许久的共鸣。我被主人公的命运所深深牵引,为他们担忧,为他们不*,为他们痛惜,为他们哀伤。最后我竟也成为他们中的一分子了。原来人类的感情都是如此类似,伤痛也是如此类似。现在我所留下的零星片语均不过是暂时的混乱的。我只把它粗粗速读了一遍,留下的不过是些粗陋的见解。

  但是仅仅是这单薄的一遍已经令我的心绪久久无法得到宁静了。在这大量文字的背后,更让我看到了知识的可贵,姐妹情深的碧玉两人,皆因为所受的教育不同,对于爱情,对人生竟也产生了天壤之别。玉儿对于爱情的执着,对于自由的渴望,她的大胆,果敢与无畏,正体现了新时期*青年的新气息!而作为一代妇女的代表,碧儿的迂腐和落后,以及对于爱情的盲目和对于生活的依附,又是我不得不为之悲哀……

  俗话说:“一部伟大的作品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文学对于一个人一生的影响确实是显而易见的。由此说来如何让自己更具文学修养和文学素质,是一个仔细考虑的问题了。就当下来看,当然理应从基础做起,踏踏实实的走好自己现在的每一步,从而使自己以后的人生走的更加从容和潇洒!拥有生命,便是人生最大的乐趣。与书中的主人公比起来,我们不幸福很多吗?最起码,我们还活着,还拥有着生存的权力,这样说来,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抱怨生活,抱怨命运呢?也许,你的人生之旅正面临着难以逾越的鸿沟,也许你现在的人生之路正充满荆棘,但无论境遇如何,请学会潇洒一些吧!珍重生命,只要你还呼吸,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将你打败!除非,你选择了自我放弃或是自我毁灭……

  不得不提到的第一个令我触动的人物,她竟是卢医生。以下是她对新月所讲的一段关于莪菲莉亚的话:“我觉得这个莪菲莉亚不是我心目中的理想人物。你看,她那么爱哈姆雷特,却连表达的勇气都没有,只会说,‘嗯,殿下’,面对宫廷里的阴谋和哈姆雷特的悲剧,她唯唯诺诺,忍气吞声,委曲求全,这完全不符合我的性格!尤其令人遗憾的是,莎翁对她的结局无计可施,就让她疯,让她死,这也是令我不能接受的!她死的倒是很别致,漂在明镜似的水上,头戴奇异的花环:毛茛,荨麻,雏菊,长颈兰,轻轻唱着古老的歌……是的,很有诗意,很美,可是,这美还有什么意思呢?我不能欣赏这病态的美,死亡的美,我要看到的是健康的人生,那才是真正的美,生命的美!”

  多么激动人心的一番话,居然出自一位天天面临生死早已*乎麻木的五十旬的女医生之口!我多么敬佩她!将来我也是一名医生,而我同样也在追求着她口中所言的美。她对美的定义是那么不容置辩!她是那样的坚定心中的理想!我的心被振动了,那是一种发自灵魂深处的共鸣!真,善,美,是每个人内心深处最渴望的东西,可是在各样的磨砺中我们遗忘了丧失了追求的勇气,我们像个懦夫一般退下阵来,我们固守着心中的安稳却不知道到底固守着什么。我们的心底成了一个空洞,除了逃避和妥协,我们似乎没有了其他的路。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去了哪里?那种震慑灵魂的耀眼光芒被遗落在人类的'哪个角落?人还是人吗?还是一句行尸走肉而已?!我竟也对莪菲莉亚厌恶起来,虽然我还未很好的拜读过莎翁的这部著作《哈姆雷特》。

  这部瞎说让我看到真正的人,让我体会到真正活着的人是怎样的。他们真诚,善良。他们怀揣着爱人的力量,这力量就像爆发的火焰,绚烂夺目!每个人身旁的人都会被其耀眼的光芒遮蔽而显得灰暗。我看见的第二个人物是奥利弗。人生的舞台上,悲剧,喜剧,喜剧,悲剧,轮番演出,不舍昼夜,无尽无休……奥利弗付出了爱,但没有得到收获,在追求和希冀中,他死去了,把遗憾留给了别人。而她自己去似乎没有痛苦,在追求中死去,留下的依然是希望。在他的手中,是苍翠的枞树和鲜红的玫瑰,他走向了爱神,而不是死神!“我有权利生活,有权利爱!……”我似乎已经爱上了这个单纯执着的年轻人。虽然他是虚构的人物,课她确实是那么的有血有肉!爱一个人是幸福的,付出是快乐的。奥利弗虽然没有得到冰玉的爱,但是她从来没有埋怨。三年来他让鲜花一直放在冰玉的窗台,那些鲜嫩的花儿是奥利弗炽热的爱,它们是他派来的使者一直守护着冰玉。奥利弗死了,但他却是幸福的。比起那些恐惧去爱的人,奥利弗是多么可爱!冰玉将自己的痛苦加在奥利弗身上,她伤害了一个不该伤害的人,一个到死都还爱着她的人,她永远也无法偿还了。不过我深深相信奥利弗若知道冰玉的内心,他一定同样愿意去爱着她的。是他用爱来唤醒冰玉战胜对爱的恐惧,奥利弗真是一个伟大的医生!

  《*的葬礼》,小说中的情节使我陷入了深深地同情与无奈之中。在这种看了某些世俗人所理解的宗教教义的笼罩下,一切注定就只能是一个无法取得圆满结局的悲剧。

  小说中,梁亦清作为一个玉雕技艺高深的匠人,始终过着一种与世无争,小心翼翼的生活。但他对自己事业的执着,对玉全身心的热爱,让人看到了中华民族自古所崇尚的一种善良、仁义与忠信,但这些并不能让他免遭黑暗社会势力的代表人物蒲老板的压迫与欺凌,他生活的环境,最终将其摧毁。韩子奇从流浪而来,是一个虔诚的*朝拜者把他送到了故事的中央,他成了梁亦清的唯一徒弟,并得到了师傅的真传。在师傅惨然离世后,韩子奇接手了师傅留下的一切,包括未完成的“郑和航海玉雕”,一个破败的家以及三个孤儿寡母。韩子奇在事业上无疑是成功的,在他的努力下,“玉王”这个名字享誉京城。但他与梁家大女儿梁君壁的结合,与其说是一种爱情的发展,不如说是一种生活的怜悯与相互依靠,正是这种怜悯与依靠,当他们事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结症也就相应出现,于是,一个不可饶恕的罪孽开始产生。在新潮思想教育下的梁君壁的妹妹梁冰玉,大胆的与自己的姐夫韩子奇真正相爱,还有了他们爱情的果实——韩新月。韩子奇最终在良心的谴责与惶恐中回到了自己的家,但在这样的背景下,小新月注定将要承受自己父母所留下的苦果。

  新月也在流浪中诞生,是命运将她送进了一段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里。新月是无辜的,从她一出生,就患上了先天性的心脏病,似乎是造物弄人,这样残酷的惩罚在继续延续。新月最终遇上了一个与她至死相爱的人——楚雁潮。但当她开始选择自己的爱情时,一种无法逾越的障碍却摆在了他们头上。在世俗与宗教的阻挠下,一切都将成为不可能,因为楚雁潮不是一个*。对这种不可能的妥协,作者只能是安排他们天地相隔。

  小说伴随着一个个的葬礼而完成了一段段的故事,最终轮到了新月,非常细腻地刻划了一出出感人至深的情节。

  文中最令我感动的一处细节描写是楚雁潮对新月有力的劝慰“如果看不到明天,今天也就毫无意义,牢牢地抓住今天,明天才能属于你!谁说你不能上学、不能再做翻译工作?积极地治疗,把身体养好,一年不行,两年,总有一天,你会健康地返回燕园!人,最可怕的不是疾病,而是丧失了意志和信念,不要自暴自弃,不要消极等待。”新月虽然在花季的美好年龄逃不过命运的安排最后走向生命的终结,但她是幸福的。楚雁潮成为她精神上的巨大支持者,并且他们彼此深深爱恋。无疑,新月是幸福的。她值得拥有这样的幸福。直到小说故事结尾时,我仍感到新月活着,她是那么坚强、勇敢……她的乐观胜过健康的普通人。

  看过这部凄美的杰作,我感慨良久,在无形中似乎成长了许多,好的文学作品正如好茶,啜饮一口都会历久弥香……

  洁白的燕园,洁白的未名湖,洁白的小岛,漫天飞雪中,伫立着一个少女的身影……

  这位少女就是韩新月,是霍达笔下塑造的一个典型的悲剧形象。

  她出生在一个家庭富有的人家,从小不愁吃、不愁穿,她长得漂亮,有种像清高淡雅、一尘不染的白荷花之天然美。她学*好,一直是班级上的佼佼者。她是在别人的羡慕中慢慢长大的,集万千优点于一身的'她却不因此清高自傲,她善良开朗,有理想、有追求,为此,她坚定的付出着,她相信未来,对未来充满着无限幻想,她在自己人生的道路上大步前行,去寻找诗和远方。

  可在她内心深处,自己总感觉与妈妈之间有一层无形的隔膜。十多年了,她一直如履薄冰地和妈妈相处,很少可以直率的交谈。但她依然怀着梦想,并顶着妈妈所给予的压力报考了燕京大学,她对自己说:自己确定的目标,朝着它走去就是了,现在没有任何人来帮助你,你也不需要任何人帮助,让自身的力量来接受检验,接受筛选吧!这是多么自信而坚定的宣言啊!让经历了无数次考试的我看得热血沸腾,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新月如愿以偿接到了燕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我是多么替她高兴啊!我仿佛看到她姣好的面容上,嘴唇微微上扬,眼神里闪出火一样炽热的目光,那是对未来生活的期盼与渴望啊!她已经在这条光明的大路上越走越远了。

  也许是天妒红颜,一场爸爸韩子奇的骨折,却使大家意外地发现这个幸福的新月竟然有先天性的心脏病,确切地说是风湿性心脏瓣膜病。这个病带来的打击不仅对新月自己是严重的,而且对她那个寄予厚望的父亲,希望女儿能完成自己心愿的他,打击也是巨大的。他的女儿是“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闪烁着欢笑,稚嫩的童心、金子般的童心,本能的认为世界是美好的,人生是美好的。”可这个美好即将破灭,他一个做父亲的怎能承担的起。当我读到这时,我虽然心生一些忧虑,但内心却是相信新月的,认为这不过是阻碍新月前行的一颗绊脚石,只要迈过去还依然走自己的光明大道。再说,情节跌宕起伏是必须的,经历挫折也是必须的,谁能不经历风雨就能见彩虹呢!想到这,心里不免宽慰了许多。

  可是,我怎能理解作者的心呢?我想,如果按我的猜想,新月战胜了病魔,最后欢天喜地大结局那该多好呀!但是如果真的是喜剧收尾,这本书也许就不会这么深受众人喜爱了。也许,只有悲才会刻骨,只有痛才会铭心。情节一波三折,新月几进几出医院,后面的一字一句都深逼我心,有着想翻页又不敢翻页的心里矛盾。想翻页,想看看后来的结局如何,希望看到新月病愈出院的一幕;不敢翻而是害怕结局却是自己内心不愿面对的一幕。于是,我就怀着这样矛盾的心情读到了新月感冒病情加重,被楚雁潮爱情火焰重新燃起了希望,读到自己生母十六年前给自己写的泪书,最后便看到新月浑身被白纱包裹,静静地躺在棺材里。她仿佛是我第一眼印象中的新月,那么美丽,内心还是充满极度对生活的热爱和渴望。现在却安详地躺在那儿,浑身洁白,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在那里去寻找自己的梦想,自己的爱情,自己的妈妈……

  那一夜,新月未央……台灯下的我,合上了书,闭上了眼,来感受自己心中那轮新月。

  偶然间得到的一本书。风吹过扉页的声音,可是谁在唱歌?白纸之上飘着墨香的蝇蝇小子,是谁写于这世上最美的艺术品?在翻开的这一瞬,微风佛面,满室墨香,亲爱的朋友,你可体会到了美?

  一个*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此书以“月”“玉”二世界,动人心魄的文字穿插其中,令人心神震颤。古都玉器行“奇珍斋”的主人梁亦清,是*低层的琢玉老师,有两女,大女儿长于心计,次女冰雪聪明。后遇麦加朝圣者带着一个少年经过此处,少年被玉所引而留了下来,少年名为韩子奇,后战火烽烟在此地笼罩,为谋生计梁亦清接手为洋人打造玉器,不料心力耗尽,血溅美玉而亡。韩子奇为振兴“珍奇斋”而娶了大女儿君璧,后战火蔓延他自前往英国,妻妹冰玉随其往,在英国一男子爱上了冰玉,可冰玉一直寄心于于韩子奇,两人在异国他乡心渐渐融合,生下了新月。新月长大考上了燕京大学外语系,不料却爱上班主任楚雁潮。因为宗教的差异遭家人反对,红颜薄命啊新月患上了绝症,乐观的新月正在与病魔抗争之际知晓了自己生世气急攻心,离开人世。家中悲痛欲绝后在韩子奇与君璧相继去世,待冰玉回来之时已然物是人非。

  文章读来情节跌宕起伏,令人心魂俱颤,书中塑造了三悲:一悲便是爱情,为韩子奇冰玉的悲剧,而新月与楚雁潮即为韩冰悲剧的延续。二悲便是社会悲剧,梁亦清韩子奇传播玉器文化,却因战乱惨遭挫败之悲。三悲即是命运悲,一个家族中人们从不想厄运低头却抵不过命运的悲剧。

  世界啊!是仁慈的,总是在失与舍之间游移往返,没有人是天上的启明星亦没有人是地上的烂泥。命运的滚轴总会让人有失便有的得,可是该书却给人无尽的悲伤惨淡,奋斗过的色彩却永远停驻在了悲伤的颜色中。一个家族的兴衰最终掩藏在了黑色的幕布之下,命运使人悲伤,使人憎恶,可书中却没有一个人选择放弃与低头,他们都选择了自己的方法战斗。因为“压死骆驼的从来不是最后一根稻草,而是一颗可选择了放弃堕落的心”。

  也许我们的一生如一团乱麻般糟糕,可书中的人物的人生难道完美吗?尽管一代人的人生逝去可又会有新一代人的人生在开启。正如书中新月的死,她尽管深受折磨可她从未放弃过憧憬黎明的色彩,因为她向往的是未来。

  玉与月的世界在不断变更,请不要让最后一滴眼泪落下,因为它是你心中的一颗明星。

  如今我只是一个新生儿,现在请接住我!

  这是一本讲述一个*家庭三代人的命运沉浮的故事。在不同时代下有着不同的内容,却又交错相关,最后衍变成一场悲剧,最终郁郁而终。令人抽象地体会到命运的多舛以及爱的深沉。

  全文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以幼年的韩子奇如何在机缘巧合下入住了北京一户普通的*家庭后想当时的主人家学*琢玉的技术,历经磨难之后成就一番大业,但因时代背景以及命运的捉弄下使得家业不复存在,以及韩子奇与师傅两个女儿的情感纠纷为主线。

  第二部分则以韩子奇的女儿韩新月为主人公,讲述韩子奇一家在经历“七七卢沟桥”事变后以及一系列政治上的动荡后幸存下来,生活逐渐步入正规,但又因上代人的恩怨情仇以及韩新月有先天性心脏病最终衍变为一场悲剧。令人感概“命运”与“情”这两个词。

  这是一本将“爱”这个抽象的概念表达的如此真实的书。有韩子奇与他师傅的大女儿“梁君璧”相互支撑的爱情。有韩子奇与师傅的小女儿梁冰玉在身处异乡且生命受到威胁下相互依靠的“禁断之恋”。也有三代人韩天星与其原本厂友—一个朴实的女孩容桂芳,因他的母亲梁君璧看不起容桂芳的家世,用离间计将两个相爱的人因误会而“咫尺天涯”的没有结果的爱情。以及韩新月与其老师楚雁潮的师生之恋,但因*的规矩以及韩新月的先天性心脏病从而变成一段凄美而悲壮的爱情。无一不使人感概万分。并不像一些小说的圆满结局,而是以悲剧结尾,使情的理解更为深刻且难忘。

  当韩新月卧病在床,得知自己的病已不是现代医学可以力所能及的时候,她请求楚雁潮放弃自己,任自己自生自灭时,楚雁潮愤怒了,他向新月诉说:“爱是什么?爱就是火,火总是光明的,不管那熊熊燃烧的是煤炭还是木材,是大树还是小草,只要是火,就闪耀着同样的光辉!爱就是爱,它是人类自发的美好情感,我因为你才爱你,此外没有任何目的,不要用’自我牺牲’这样的词来贬低我,我们双方都不是祭坛上的羔羊,我们付出了爱,也得到了爱,爱得越深,爱得强烈,爱得长久,这就是一切!”如此感人肺腑的一段话令多少读到这的人潸然泪下。

  爱得浓郁,爱得深沉,此情此景,也不枉此书的好评如潮。

  雁归有时,潮来有汛,惟独明月不再升起。

  ——霍达《*的葬礼》

  期望太大,看书名觉得是本很恢弘的书,细看后又无法苟同里面的些许内容与观念。

  用了几天时间看完了这本书,外表是宗教、历史、玉器、时代,内容是儿女情长。

  一本书,两条线。月,玉。

  玉虽美,但易碎;月虽美,却难圆。三代人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分别围绕着有“玉”和“月”一丝一缕地展开,最终却又紧紧地缠绕在一起,剪不断,理还乱。梁亦清磨了一辈子玉,最终为玉而亡;韩子奇守了一辈子玉,最终一无所有;楚雁潮冲破险阻追月,结果月不在了。《*的葬礼》感觉像是看了一篇唯美凄凉的爱情散文,如诗如画。

  罢了罢了,书中再悲苦,我们的生活还得继续!


社戏读书笔记 (菁选6篇)(扩展7)

——读书笔记菁选

实用的读书笔记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书笔记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实用的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分享。

  最早看俗世奇人,是在高中时候的阅读题中。于一片程式化枯燥无味的文章中,看见了一篇清流一般的风趣文章,于是暗暗记下了文章末尾冯骥才先生的大名。后来上了大学,渐渐忘了这件事。直到前段时间群里提起,于是又兴冲冲找来看。

  《俗世奇人》是一本神奇的书,虽然是薄薄一本,却住下了整个天津卫。每篇文章就介绍了那么一个人的那么一件事,却又好像记下来他长长的一生。每一个人都是历史长河中毫不起眼的小人物,却又像帝王一般活出自己的精彩。

  我想,冯骥才先生有一双怎样敏锐的眼睛,又有一支怎样锋利笔尖,明明只是千百来字,笔笔精准传神,这个人的性子模样跃然纸上。清末民初的年代,山河破败,战火纷飞,人人自危,哪有功夫去管别人的事。偏偏有这样一个人,不去管世事纷扰,专门写这些小人物的百态。

  其实这样看着,也是有些许感动的。信息获得这么方便的今天,接触到的资讯总是那些赫赫有名的人,乔布斯,雷军,李笑来,诸如此类。我们有了比那个时代的人更多的机会接触的这些楷模的信息,他们的光环被无限放大,于是不知不觉,看着别人的成功渐渐滋长出浮躁,好像我们不如这些牛人厉害,我们的人生就一无是处,从而忘记了小人物的一生也应当是精彩的一生。

  刷子李不过是个油漆工,但凭刷技好,就成了无可替代的传奇。苏七块不过是个医生,却因为自己的原则和行医救人的心肠,让人津津乐道。好嘴杨巴是卖茶汤的,没什么让人佩服的.气节,只是一张伶牙俐齿的嘴,也让人拍案叫绝。

  他们放在工业化社会的今天,不过是千千万万底层人民的一员,离中产阶级甚至都尚有一段距离。放在励志鸡汤的宣传中,这些俗世的奇人们,理应当焦虑起来奋斗起来,怎么能活得那么不疾不徐悠然自在。

  也许这就是社会结构改变的一个悲哀,人们越来越像一个集成化生产链的一个螺丝钉,在一个分工很具体的岗位上做着程序化的工作。

  然而不得不承认,只有这样高度分工合作,才能以更加高效的方式生产,才能够让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的生活质量才能显著提高。小农经济和小手工艺人的生产模式已经不适合今天的社会了,那些俗世的奇人们,已经没有多少可复制性。

  这本书的最后一个故事,《快手刘》,作者写了一个不同于以往故事的结局。快手刘年轻时可以变出神乎其神的戏法儿,作者后来回到家乡时,看到垂垂老矣的快手刘,只能变出错漏百出的戏法儿。他变得消瘦笨拙,曾经引以为傲的手艺,显得那么滑稽和悲哀。这样的结局,似乎也印证着小手工艺人的衰落。

  这一个个手艺人,兴盛时如同山壁上俊秀的松树,傲立于天地间,衰微时如同枯木坠落。我神往于那个时代的传奇和浪漫,却也庆幸我活在今天。

  虽然他们只是那个动荡年代的小小幸存者,不曾在历史舞台上扮演过什么厉害角色,但也或多或少精彩地走过自己的一生。

  借着这样一本有意思的书去往天津卫游历一番,合上书,我依然活在我所在的时代里。我想我能做的,就是脚踏实地,戒骄戒躁,少喝鸡汤多吃菜,安安静静做好自己的事,努力把一颗螺丝钉的日子过出一颗螺丝钉的精彩。

  我看了这一部杰出的小说——《小公主》,非常的感动,也非常的震撼。

  因为一个年纪只有十来岁的小朋友却承受了这样一个巨大的打击,(读书笔记)同时,我也目睹了一场人世间的喜、怒、哀、乐……故事里的主人公——小公主撒拉·库尔。她是一个驻印度的英国**的独生女儿,自幼便死了母亲,由父亲一手把她养大的,当她七岁的时候,进了伦敦的`学校读书,由于父亲拥有很多财产,所以被学校特别看重。她很聪明,也很懂事,而且喜欢读书,是一个富有想象力的少女,时常编造故事,讲给朋友们听。她具有崇高的风度和仁慈的性格,喜欢帮助别人,所以全校的学生,对她就像女天般的尊敬。但是,当父亲的事业失败,又得了热病不治去世以后,撒拉便开始过着悲伤难堪的生活,可是最后梦幻般的奇迹却发生在撒拉的身上……我读了这篇短文非常地感动,有时还会热泪盈眶。故事的主人公从大喜走向大悲,年仅十岁,却能坦然面对接踵而来的困难,读完故事之后,我想,如果我是故事里的主人公,那我该怎么办呢?所以,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决定向故事里的主人公学*,同时,它也唤起了我心底深处哪颗最真挚的心,去面对一切困难。是啊!人的一生是丰富多彩的,有酸、有甜、有苦、有辣……我觉得白涅德夫人的生活十分艰苦,跟撒拉库尔的身世和遭遇是十分相似的,可以说白涅德夫人有着那坚强不屈的意志,是*常人所做不到的……我们应该像白涅德夫人和撒拉·库尔一样,歌唱生活,热爱生活,我们的境界是不一样的,但是我们应该每时每刻地向她们学*……生活,是一所充满智慧的学校,大海教你有宽大,蚂蚁教你勤奋团结,树木教你脚踏实地,太阳教你关注世界……你要从中学会自立、勇敢、宽容、进取……你要从中学会真假、是非、善恶、美丑……一边走,一边用心打量这个世界吧,每天都会有不同的发现!尔后,像蜜蜂一样,把种种精华聚集、融合、调配、酿出蜜蜂芬芳的生活。

  朋友,别忘了,你还要欢快地歌唱啊!

  李强教授讲的员工精神,在我看来不仅仅是员工精神,而是每一个乐观、健康、积极向上的人应该追求的一种精神。

  李强教授讲到,在处理事情前,要先处理好心情。只要拥有一个积极的工作心态和乐观的工作态度,什么事情都可以迎刃而解。三个修金字塔工匠的故事让我感受颇深,三个人拿一样的薪水,做一样的工作,为什么前两个人唉声叹气,抱怨连天,而后一个却哼着小调,悠闲自得?就是因为他们对这份工作的理解和态度不同。第三个人在获得薪水的同时,又收获了一份好的心情,享受了工作的过程。在当今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也总能听到这样那样的抱怨,抱怨者总是把失败的原因归集到客观条件和公司、领导身上。他们往往抱怨自己成功的`机会少,怀才不遇;抱怨遇人不淑,甚至命运不公,却很少有人在自己的身上找原因。一味地怨天尤人,满腹牢骚,只会让自己背离轻松和快乐,背离修养和高尚,也同时背离了机遇和成功。有时,抱怨可能难以避免,那也只能当作一时的发泄,发泄完了立刻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开始新的一天。态度决定一切,没有卑微的工作,只有卑微的态度。

  在调整好自己的心情后,我们还要拥有谦虚好学、永攀高峰的追求精神。李强教授讲到:“一个人到了谦虚的时刻,他将步入一个伟大的起点!”当今社会,信息和知识瞬息万变,谁能保证你今天的领先就代表你永远领先。“三人行,必有我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事方法与工作技能、管理技巧。

  重读《荆棘鸟》是心血来潮之举,也是觉得经典著作总有不可磨灭的光辉。花费了一个月的时间,仔细地阅读每一章,而印象深的还是梅吉与拉尔夫的爱情故事。

  我认为作者考琳·麦考洛将人生的全部经验浸入到了这本书里,她试图通过克利里家族的沧桑和女主人公的感情历程,揭示出这样一个道理:真正的爱情寄存在上帝那里,人们需要以巨大的代价去换取;那些执着于爱情的人,就是一只只荆棘鸟,最美的歌声只有一次,曲终命竭。因为爱情,所以美好。

  梅吉,从她出生的那天起,荆棘就已扎进了她的生命里。因为她是菲奥娜的女儿,菲因爱情而早孕而被逐出家门、下嫁农工,一辈子隐忍、固执又高贵。梅吉十岁那年认识早已成年的教士——拉尔夫。她仰慕拉尔夫的容貌和品质,视他为父为兄,在她初潮出现后,是拉尔夫告诉她长大了,于是她明白了自己和拉尔夫的爱情,从此走上了坎坷之路。

  他们之间障碍重重——年龄、信仰等等,而不能逾越的藩篱却是致命的,即拉尔夫是个教士,早已献身上帝。如何从上帝那里将他夺过来,成为梅吉终身的事业。因此,当她意识到对拉尔夫的爱时,她无畏地与上帝抗争,成为家族中第二代“为爱而生”的女人。这是一条布满荆棘的漫长之旅。短暂的胜利使梅吉得到了上帝在拉尔夫身上“永远也得不到的东西”——戴恩,她和拉尔夫的儿子。然而,当戴恩长大后因崇拜拉尔夫而立志献身于教会,离开了梅吉,在朝圣的路上离俗世越来越远,离母亲越来越远,最后意外死亡,回到了上帝身边。

  为爱情与命运抗争了一生的梅吉,品尝着生命带给她的得与失、苦与乐。在与上帝争夺拉尔夫的战役中,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青春与亲情。在与上帝与命运的较量中,她是失败者也是得胜者。历尽沧桑后,梅吉终于理解了母亲,流露出了与菲奥娜一样的神情,她说:“我已尽我所能,无怨无悔。”

  拉尔夫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人。他的魅力来自外貌、气质,还来自于人性与神性的'统一,而让无数读者心动的也许是他的执着与矛盾。爱情与教会、人性与神性的冲突,如同一根荆棘横亘在他的心里。拉尔夫爱着梅吉,是他给了她父亲般的慈爱,兄长似的关怀,是他陪着她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了少女乃至少妇。麦特劳克岛的欢乐让他领悟到:“生活在人世间去追求神性,这不过是一种幻觉。”甚至他坦陈爱梅吉远胜过爱上帝,但他无法抗拒上帝对他的律令,那巨大的规定性的诱惑,最终还是把他拉回到了上帝身边,使他在罗马度过了余生。

  男人天生是追名逐利的动物,即使“上帝之子”也不能免俗。他认为,“目的不是一个男人,永远不是一个男人,而是某种伟大得多的东西,某种超乎仅仅成为一个男人命运的东西”。在爱情与教会两个对立面之间,他明白“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于是舍弃爱情,因此一生都在痛苦与折磨中度过。

  这个世上没有绝对信仰的人。人性与神性在较量中,最终人性获胜;个体爱情与群体信仰冲突时,爱情的力量更大。正如小说中所展示的事实,戴恩是梅吉与上帝斗争的胜利果实,也是拉尔夫背叛上帝的证据。作者在小说结尾处赞美荆棘鸟,就是在赞美那些世世代代为爱情而抗争的人们,也在鼓励我们坚守人类最为美好的情感。

  说不出它哪里好看。

  读完萧红写的《呼兰河传》中的《祖父的园子》后,我感受到了,在祖父的园子中很自由,想干嘛,就干嘛。

  萧红在那样一个时代,还这样快活,很自由,真令人向往。在《祖父的园子》中,萧红把一个园子写成了快活自由、五彩缤纷的一个天地,让人读了回味无穷。在快活自由中萧红是这么写的:花开了,就像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在天上逛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而在五彩缤纷中,萧红是这么写的:花园里边明晃晃的`,红的红,绿的绿,新鲜漂亮。

  这两处我感受到了祖父的园子很美,既漂亮又自由,给人的感觉是神清气爽。萧红也挺淘气,想给祖父帮忙却总帮倒忙,但祖父也不生气,反而还笑了起来。

  我推荐大家去读《呼兰河传》,这本书说了萧红小时候的故事,又好笑,又有点幽默。值得一读。

  《神秘铜面狗》这本书也许你们没读过,看名字就知道这铜面狗有多么的神秘了。内容肯定更奇妙、更神秘。

  书里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一只狗,叫塔塔,它有一身青灰色的毛,淡蓝色的眼睛。塔塔它有个孩子叫贝贝。贝贝的爸爸得了狂犬病,塔塔怕贝贝也染上病毒,就把贝贝藏起来了,至于藏在哪儿,现在不能说,说了那就没有神秘感了。贝贝的爸爸死的.时候塔塔就在身边,人们认为塔塔也有狂犬病,就想方设法的捕捉它。另一个人叫皮皮,是一个小学生,他会鸟言兽语,能听懂动物们的话。家中只有他自己一个人,亲人都有事,好几个月才能回来。

  要是我也会鸟言兽语那就好了,可以与动物交流,也可以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和许多小动物做朋友,而且还可以帮助小动物,那该有多好啊。可是狠毒的人类要处死可爱的塔塔,我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不能先检查看看塔塔有没有得狂犬病,再办事呢?可恶的医生说是帮塔塔检查,皮皮告诉塔塔不要怕,塔塔相信了,医生把皮皮请出去,然后背后悄悄的把塔塔给杀了。皮皮知道了,特别伤心,因为也许塔塔会认为皮皮和医生是一伙的,就是想谋杀塔塔。医生太坏了,就算塔塔是得了狂犬病,也不能把他处死啊。一个月后的晚上塔塔出现了,它还带着面具,成了铜面狗,它的背上还有飞行器,咦?这是怎么回事啊?塔塔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会这样呢?我正疑惑着呢,皮皮竟然自己走向一个地方,他自己根本就不想起来,难道是铜面狗做的?不可能吧?皮皮这是去哪儿,咦,那不是一个月前皮皮带塔塔去的那家医院吗?一个月前在医院里所有发生的事情又重复了。

  我觉得塔塔认错了,都是医生害的塔塔变成那样的。还有,我们应该要爱护动物人人有责呀。不能伤害动物,因为动物也有生命。塔塔那么可爱,如果我是医生,不管它有没有狂犬病,我也要先抱抱它,亲亲它。我想对人们说:“动物也是有生命的,如果你们也是一只小狗,别人想杀掉你,你们愿意这样吗?”

  读书笔记本想把身份证拿了就走。没想遇到了阻力。老头拿身份证的手向后扬了扬,我心中老大的不快。他说,你得听完我一句话,你是个好人,每次都给我钱,可是你在给钱的时候,从来不弯腰,钱往碗里一扔,哐地一声,有时候还蹦出来了,那“哐”的一声让人听了心里很不舒服。(这里写作者找到身份证时老头对他每次给他钱时的.不满点出原因反映了对人的态度一定要热情)在我一直的想像中,他对我应该是感激的。不料,在他心里还积累了这么多的怨恨。我说,我很忙,再说我不喜欢弯腰,从来也不曾向谁弯过腰。他说,不对,你刚才就在马路的对面向一个人弯了腰。(这里写作者得知对他的不满后用理由对付并从老头的话中得知作者对不同人的不同态度)站在那里,我认真地回想。是的,刚才,就在马路的对面,一辆小车停了下来。下来的是一位单位的领导,他对我有恩,是我可敬的大哥。他在车里看见了我,并把车停下来,和我打招呼。估计我当时确实有点受宠若惊的意思。(这里写作者对一位老板的态度与对老头的态度形成鲜明的对比反映了作者的对人态度因人而议这种对人的态度需要深思)

  我读了《简爱》,的确很好看。我特别喜欢夏洛蒂的那句话: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庸,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只剩下一个舅舅,可不久又死去,她舅舅临死前嘱咐她的老婆,就是简爱的舅母,要好好照顾简爱,可是舅母却没有遵守,对她**般般。有一次舅母的孩子约翰里德和简爱打了起来,简爱的舅母就把她关在了红屋子里,简爱在那个阴森的屋子里待了一晚上,使简爱的心灵受到的创伤,只有白茜最关心简爱,成了简爱的好朋友。因为简爱不收舅母的喜爱,就把简爱送到了劳渥德学校,她在那里学到了很多知识,长大了也在那里当了老师,不久后去当了家庭教师,并喜欢上了那的主人罗契斯特,当她得知罗契斯特骗了她时,她毅然离开了庄园,当简爱再一次看到残疾的.罗契斯特时,她又回到了罗契斯特的身边。

  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简爱无疑成为了独立女性的经典。

  爱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爱帮助了千千万万的人,真正的爱不被金钱所利用,不被权利所控制,它只终于一颗充满了爱的心,只要人人付出一点爱,世界就会更美好!

  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好书——《感恩老师》这本书中介绍了41个的感恩老师小故事,看完后我深受感动。 日记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艾拉的三位老师》。三位老师所教育的方法各不同,而所得到的结果也有很大的差别。它给我的启示是:好的老师,不仅教给学生知识及学*方法,同时在施教的过程中将理解与爱心一并施与。他们无言的.关爱像温流流过,温暖了学生的心,让学生铭记一生。

  记得有一次我上一年级的时候起床晚了,当我回到教室不敢进去,那时我胆小害羞,只管抱着门柜不放。老师不但不打我不骂我,还幽默地说:“嘉茵,是不是最喜欢教室的门柜?”回家也让妈妈叫人做一样的门柜。我一听笑嘻嘻地放手进去上课了。

  在我的记忆里,老师的爱心有很多。我渐渐的成长,全是老师用爱心呵护,用汗水浇灌的。

  老师用语言播种,用彩色笔耕田,用汗水浇灌,用心血滋润。在我的内心深处将永这感谢老师

  智慧是一粒种子,能让你收获粮仓;智慧是一丝清风,能让你乘风破浪;智慧是一捧清泉,能让你拥抱海洋;智慧是一缕阳光,能让你永远拥有太阳。读完《智慧比漂亮更重要》这本书,小樱桃对袁媛的一番话(其实漂亮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智慧,智慧将会给你带来快乐!你要相信自己。)在我脑海中久久挥之不去,启迪着我深深地思考。

  漂亮只是一个人的表象,作为班长的小樱桃,她对男生们评选最丑女生的事相当气愤。这种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极度侮辱他人人格的恶行,小樱桃怎能坐视不理?所以,在小樱桃的帮助下,原本想要转学的袁媛,最终还是留了下来。

  袁媛很努力,也很有写作天赋,她还在网上发表小说,得到很多同学的赞赏。后来袁媛又在全市小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了第一名。她终于由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

  我们都知道锁需要钥匙来打开,打开了锁就走进了另一片天地。然而人人心中都有一把锁,开启这把锁的钥匙就是智慧。布鲁诺用智慧开启心中的锁,宣传哥白尼的“日心说”;阿基米德用智慧打开自己心中的锁,提出了浮力的定律;霍金用智慧打开心中的锁,发现了宇宙中的黑洞的秘密。他们善于打开自己心里的锁,去追求真理,探索和发现人们未知的东西,为人类的进步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绽放的花儿可以称作美丽,五彩的云霞可以说成美丽,亭亭玉立的少女也是一种美丽。但是通过读这本书,我觉得光是外表漂亮而没有内涵是没用的,毕竟人人都有老的时候,外表的美丽只是短暂的,真正的漂亮应该是有一个充满智慧的头脑、有一颗善良宽恕的心,时时有自信。我们一定要好好学*,让自己的智慧最美。只有这样我们才是最后的`胜利者,也会赢得所有人的赞誉。同学们,你们也一定要记得“智慧比漂亮更重要”哦!

  是啊,如果把每个人比做一颗美丽漂亮的珍珠,而容貌就是那个装珍珠的盒子,盒子好看又怎么样,千年过后也会变的腐朽,但我们的智慧就不一样了,它可以长久的在我们身边,智慧是人生的财富,不是金钱能买到的,而是积累下来的。


社戏读书笔记 (菁选6篇)(扩展8)

——读书笔记菁选

关于读书笔记(13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这时最关键的读书笔记不能忘了哦。那么你真的会写读书笔记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读书笔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抽丝般的细碎漫长,终于还是把巴金的《家》给读完了,虽然未能赶在考试的前面,但也庆幸着终是把它读了,《家》读书笔记。

  恼恨自己出生的晚了些,未及赶上那个时代,对于书中的青年应有之热情无法去亲历着体验了。对于封建制度那个早已陈死的东西,因为没有受过它的毒害,也生不出恨意。书中能引我同感的,却是那些对于成长的感慨于无奈,甚至是带着感伤的怀念。这恐怕是作者所始料不及的吧。但这篇杂感却非是要发些感慨,只是想发感想而已。

  觉新与觉慧是书中两个性格很对立的人物,一个逆来顺受,一个从不屈服。觉新总是为了顾及别人的感受而委屈自己,觉慧坚持自己是对的而不会太在意别人。在那个时代大背景下,作者有意把觉新置于悲剧之地来警醒青年,又把觉慧塑造成觉醒青年之典范以引导青年走向自由之路,读书笔记大全《《家》读书笔记》。但在现今这个社会,以在下拙见,觉新未必不可取,而觉慧又未必可龋觉新顾及家庭的和谐,宁愿将许多痛苦自己担下,屡为别人意念而委屈自己,如此博爱、牺牲之精神当为世人之楷模。其不可取之处是明知别人是有意的伤害而逆受,*于懦弱,珏之死实是大过失。为人当有博爱、牺牲之品格,凡事多替别人想想实是社会温暖之根源,但博爱之人更需有明辨是非之眼睛。觉慧之性格于当今社会可取之处不可太多,无论自己如何的`正确都不可太执著于自我,许多次他对于觉新的嘲讽指责都*乎恶毒。如今之青年都如觉慧般是很自我的,无论是对于朋友、兄弟甚至是父母都不肯稍作让步,只顾及自己的喜怒哀乐而不肯替他人想半点。或许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老年人看新人总感叹一辈不如一辈,上辈人总觉着下辈人行为方式不合情理,不顾情面。而这情理又多体现在人们相处时,懂情理的不肯伤了别人。而这些在新辈人眼中又多被责为圆滑。诚然,人们是越来越理性的,权利观念越来越强,总不肯吃半点亏。然而,人总是活在社会中的,用完与他人接触的,断不能完全不顾及别人的。

  大家或许会发现,无论棱角多分明的青年,到了中年以后都会变得温和些,这便是世人所说的“世故”了,但从另一方面说,是因为人们成熟了,发现人与人的接触中必须要顾及别人的感受的。

  唠唠叨叨这么多,发现所写的竟然与所要表达的并不那么一致,呵呵…想说的其实不多,只一个意思:做人不可太自我,要换位思考,多顾及一下别人的感受。毕竟和谐社会最终还是人与人的和谐。

  《格林童话》该书是通过“寓教于故事”的形式,让读者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懂得道理,汲取到健康成长的丰富“营养” 。并且,通过寓言故事,教懂读者一些课本上未能学到的道理。教会读者分辨善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做人不能懒散、智慧是进步的阶梯、遇到危险要冷静……等做人、待人的`道理。

  在这本书中翱翔,犹如采撷最丰硕的花果,吮吸最甜美的甘露,来滋养自己,丰富自己,提高自己。

  这本书教会我很多道理,每个道理让我铭记在心。格林童话有好多册,每册都很好看。虽然我们书本上的知识重要。可是,读最有价值的书,做最有用的人。每本书都有它的道理。

  在茫茫书海中,你可能不知如何选择。往往选择童话、名著更好。只是在开始读的时候,你看不懂或者没兴趣再读下去,就不要勉强,一定要选择自己口味。

  我不能预知未来,但想到只要活着,只要眼睛还足够视力,只要心灵充满还期待,那无数好书奇书等着你看过来,它们随时可能让你的世界为之焕然一新,这就是足够幸福的事情。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呼风唤雨的世纪指的就是第20世纪,20世纪的变化居然比19个世纪的变化还大。

  呼风唤雨的'第20世纪变化太大了,我就不知道是怎样变化的,我真想穿越回去,把第20世纪的变化经过统统看一遍,在看看以前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生活在这第21世纪中是多么的幸福啊!在20世纪中的发现和发明比19个世纪的发现和发明还要多,这些发现和发明都被我们享用了,我们该是感觉幸福,不应该感觉这里不好啊,那里不好啊,难道,我们生活在比以前还要好的时代里,就要这样抱怨吗?我以前就是抱怨这,抱怨那,可是,我知道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比以前的还要先进,我就不敢再抱怨了。

  在20世纪有发明和又发现的人,我谢谢你们,让我们能够享受你们发现的发明的东西。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保尔柯察金那顽强的品格多么令人钦佩!

  如你读了这本书,就会明白具有钢铁品质的人是"大写"的'人。保尔一生十分坎坷,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中写道:他呕心沥血写的稿件丢失了,多么令他灰心失望啊,但他重新振作起来,用顽强的毅力完成了巨著。书中有段名言脍炙人口:"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该为碌碌无为而悔恨……。"每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每当我受挫折而落泪时,我就会想起保尔那高大的身影,要把自己炼成一块真正的钢铁!钢铁般的意志是人类无形力量的源泉,哪怕艰难险阻,在它面前都将灰飞烟灭,我深刻地体验到生命的真谛和时代赋予我们年轻一代的使命,它将给予我们启示。

  随着时间的车轮,继续演绎出一则则钢铁炼成的故事。

  今天我读了《金色的小船》第26个故事,第26个故事讲得是:有一天,一只豹子生病了,躺在家里的床上哎呀哎呀的直叫唤,豹子想:我不能出去捕猎了,得赶快想个办法,要不我就要饿死了。他象牙象牙,终于想出了一个好办法:豹子装出快要死的样子,对猴子说:“猴子,你快通知所有的动物,让他们一个一个来看看我,我就要死了。

  第二天,鹿、兔子、山鸡等等好多动物都要看望豹子,乌龟因为住得远,走的又慢,所以落在了最后面。当他慢吞吞的爬到豹子家门口买乌龟发现只有进去的脚印没有出来的脚印,欧!原来豹的家里只有进去的没有出来的,我还是安安全全的`回家去吧。

  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凶残的动物永远都是凶残的,不能相信他们的表面。

  今天我读了《小鹿学长跑》。 清早,太阳公公还没露出笑脸,小鹿就开始练*跑步了。很多小动物都还在睡懒觉,可是,小鹿已经呼吸着树木里的清新空气,越跑越快了。小鹿每天坚持练*长跑,身体锻炼得非常强健,所以,小鹿一次次逃脱了凶猛老虎的追捕。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偷懒,只有坚持,才能学到真本领。

  这个世界到底是怎样的?

  道说:是人间。

  佛说:是六道之一。

  上帝说:是天堂与地狱之间的战场。

  哲学说:是无欲的辩证迷雾。

  物理说:是基本粒子堆砌出来的聚合体。

  人文说:是存在的。

  历史说:是时间的累积。

  看到这句话时,我只想说语言真奇妙,同时也在想究竟是什么脑袋能想出这句话来为啥我就写不出呢,于是当时想着这句话写一段,后来放弃了。我的脑洞吐不出什么相应的东西来。

  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待一件事物,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看法,而且在一个人看待事物时都是从自身的来看待,这就有趣了,就好像这本书前面所说的最精彩的其实是世界本身现在你瞧世界也是这样多样性的,有不有趣?

  想到这我又想起了这段话中哲学所说的`世界是无穷的,辩证唯物竟然各有各的看法,各有各的观点,如果把他们聚在一起让他们辩论一下世界是怎样的那就有趣了,当然这也就只是想一想而已。

  让自己成为生命中一道独特的风景!

  别停下,追寻文学的魂!会引领你进入一个更为深沉的人生。 给自己一个目标,奔向他!

  阅读中,你可以用一颗心的跳动而感知一百颗心的旋律! 别停下自己行走的脚步!

  茶可以品出水的味道,苦难可以品出生命的味道!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泰戈尔

  弹奏生命的最强音!

  百转千回的命运,我们不能含泪向他臣服!

  留下岁月的痕迹!

  学着把生活的苦酒当成饮料一样慢慢品尝,不论生命经过多少委屈和艰辛,我们总是以一个朝气蓬勃的面孔,醒来在每一个早上。 用手中的笔抒写心灵的喜怒哀乐!

  情在处,爱南收。

  思想,永远是一种不过时的美丽。

  把生命的真谛藏到任何人、任何岁月也无法触及的距离。 天堂的玫瑰,最纯的感情,让人感动。

  “只要有一双忠实的眼睛与我一同哭泣,就值得我为生命而受苦” 从文学中嚼出生命的震撼!

  追寻不朽的灵魂!

  珍惜每一分钟年轻的心,如水一般的澄清与洁净。

  生活的厚重用痛苦来衡量!

  和作者的心灵对话,那么在寂静无声中你会听到宏大的心跳的声音。 小草,步子虽无,但却拥有足下的土地。找准一方土地,扎下根去。 一扇窗可以开出一个全新的自己。

  “沉思是一种美丽”——汪国真

  真想送你一片蔚蓝的天空,一汪广阔的大海!

  握紧手中的青春,别让时间把它偷走。

  年轻时候的辛酸会被岁月打磨成一种成熟!

  你若有一个不屈的灵魂,脚下就会有一片坚实的土地!

  踏着自己的梦想上路。

  从容的人生,是高山上的行云,大地间的流水;是静默的高山,坦荡的海洋。

  从容,如石子一粒,虽仰高山之巍峨,但不自惭形秽;如小草一颗,虽慕白杨之伟岸,却不妄自菲薄。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珍惜生命,包含爱和感激。

  有些答案,我可以先告诉你。但我想,有些答案恐怕要等很久,等到问题都已经忘记。

  更多的时候,是用自己的左手温暖自己的右手。

  听过驼铃的声音吗,旷达而坦然!

  让快乐的音符每天从自己的心里流过。

  不要想让自己达到一个怎样的高度,只要每天都往上走,哪怕只是很

  小很小的一小步。

  把自己的伤痕层层包裹,生成一颗珍珠,晶莹光耀。

  生命是对岁月的回眸,人生是与岁月的较量。

  用泪洗净生活的笔,好让你在今夜画出满池的烟雨。

  世界上没有不绝的风景,但人却应有不老的心情。

  “如果有爱作为补偿,等待一万年不长”——狄金森

  美不在外表,而在内心散发出的人的心灵的馨香。

  十六的花季只开一次,把自己的梦想定格在这里。

  如烟往事俱忘却,心底无私天地宽。

  我相信,满树的花朵,之源于冰雪中的一粒种子。

  痛苦可以给人带来一种更为深沉的生活。

  做人,要踮起脚来向天空窥望。

  “是大地的泪点,使她的微笑保持着青春不谢。”——泰戈尔 获得是一种满足,给于是一种快乐。

  走向远方,走向远方是为了让生命更辉煌。

  青春是芬芳的美丽,潮湿的季节,柔润的心,孤独的寂寞。 经过了冬的严寒,夏的炽热,春秋的风又怎能奈何得了你?

  用一颗跳动的心承受生命的泪水与苦难,将是人生最大的收获。 握紧手中的两盏灯,一盏勇气,一盏希望。

  学着把眼泪像珍珠一样收藏,把眼泪都贮存在成功的那一天流,那一天,哪怕流它个大海汪洋!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无法停止笔尖的思绪,象无法停止春天的雨,虽然下的满街泥泞,却也洗干净了茉莉的花心。

  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支撑你的一生,除了自己!

  如果你因为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了。 困境,是崛起的起点。

  在自己的心中,每天升起一个新的太阳。

  站成一道生命的独特的绝美的风景。

  成长的岁月,要珍惜拥有的一切。

  只有在回忆里,才能细细揣摩出一种无悔的美丽的心情。 把脸孔一径向着阳光,这样你就不会见到阴影。

  读别人的生活,写自己的人生。

  当我们跨越了一座高山,也就跨越了一个真实的`自己。

  懂得生命真谛的人,可以使短促的生命延长。

  向着自己的梦想出发。

  生活就像谜语,当我们猜到谜底,才发现筵*已散,一切都已过去。 从别人的生活中看到自己的影子。

  人人都有软弱的时候,只看他有没有方法使自己*安地度过这阵心绪上的低潮。假如你有力量,够坚强,就会发现总有峰回路转的那一天。 枯竭的河床并不感谢他的过去,不要让将来的自己后悔。 让冷静的思索在心里*静下去。

  不管把心放在山峰还是山脚,只要站稳脚跟,总会走出一条踏实的人生。

  点亮幽深的海底的灯,照自己踏上征途。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坦荡自然!

  找寻生命的依托。

  总是喜欢去回忆已经发生过的点点滴滴,尽管他们是那么纤细,却依旧能牵动我同样纤细的敏感的神经。

  与其说在人生的黄昏无奈地去擦拭过去的岁月,莫不如在这蓬勃的季节镀亮青春的容颜。

  把忧伤的来源化成光泽细柔的诗句。

  让心灵宁静的最好方式就是想象始终都有一双温暖的眼睛在你的身后。

  文学的语言含蓄,深沉,耐得住品味。

  把文学当作一个深沉的朋友和他交谈,刚开始可能听不懂他的言语,因为需要一个磨合的过程。

  让春天盛开在每一天的你的心底。

  鲜花的绽放是花心的破碎,是美丽的悲剧。

  一湾溪流,曲折回转中竟会激起怡心旷神的鸣响。

  一波巨澜,潮涌潮落时更能叠出惊魂荡魄的雄壮。

  整个夏季都会有茉莉的清香。

  起航,去寻找生命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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