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菁华5篇)

首页 / 读书笔记 / | 2022-10-03 00:00:00 读书笔记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1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

  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2

  有人说,他是一位孤军奋斗,忧郁跌宕,最后征服一切困难,具有萌芽和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精神面貌的王子。

  有人说,他是一个代表先进人们为了把人类从压迫中**出来,热烈的寻求人生的理想和精神枷锁解脱方式,成为**人类的光荣战斗中的一员杰出战士。

  有人说,他还是为了人类美好的理想,反抗社会罪恶的一个人文主义思想家。

  也有人说,他更是处于精神危机中的理想与现实冲突中的人,甚至有浓厚的宗教神学色*彩和封建意识。

  ……

  ……

  他是谁?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

  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首先,在老国王未死之前,哈姆雷特就像是生活在温室的花朵。他的社会地位是丹麦的王子,在物质上,他十分富有,不存在任何物质生活上的担忧;在精神方面,他就读的是英国威登堡大学,接受的是人文主义等先进思想的熏陶。他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的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爱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在给哦菲利亚的信中,他说:“你可怀疑星是火,你可怀疑太陽会动,怀疑真理变成谎言,但永莫怀疑我的情。”可以说此时的哈姆雷特是十分的幸福,因为幸福而单纯。社会的黑暗一面的在他的生活中是没有出现的机会。如果按照他这样的生活轨迹,他应该可以保持这份孩童的赤子之心,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他之后的人生。

  可是磨难还在等待着我们的王子。两个月不到的时光里,老国王去世了,哈姆雷特的叔叔继承了王位,他的母亲成了新王的妻子。这个突然来袭的噩耗,让我们单纯的王子——慌了。他觉得事情的不对劲,却没有勇气去调查真相。他有着自己的反抗,却只能是默默的。“乌云满面,愁眉不展”。这似乎是他唯一可以去做的表情。再多的言语都无法改变的事实,他的反抗没有任何的效益,只有默默接受国王和王后的安排,留在丹麦。想要真相,想要反抗,想要挣扎,却受到外在无形的,巨大的压力,剩下只有忍受。孩子没有说不的权利。

  当然,如果哈姆雷特就这样的屈服了,我们的剧本也无法继续。在这个事件中,他慢慢成长着,他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那些社会的黑暗在不断显现出来,之前的完美世界在一步一步的走向崩溃。但是这些还是不够,他需要更大的动力来反抗压在他身上的绝对权利。

  老国王的灵魂出现了,把他死去的`真相告诉了哈姆雷特。这是王子从一个孩子向一个战士进化的重要契机。但是这时的哈姆雷特虽然穿上了战衣,准备为自己的父亲复仇,可是他的灵魂还是一个孩子,他的意志还不够坚强。道德,大局,宗教还是影响他的决定。知道自己父亲的惨死,母亲的失贞,叔叔的残暴,他开始了对于一切都保持着怀疑的态度。当他的朋友想要帮忙时,他的回答“你们可以去照你们自己的意思**们自己的事情,各人都有各人的意思和各人的事情。”他不相信友情;对于自己曾经心爱的女孩欧菲利亚,他也恶言相对“你去进尼姑庵吧”,这是哈姆雷特对欧菲利亚唯一的“要求”,不相信爱情;对于这个世界充满着不满,他对自己也是相当不满。

  他的装疯卖傻是一个智者深思熟虑的结果,还是一个孩子不知所以下的答案?他的那些疯言疯语中,“可是我,一个糊涂的家伙,垂头丧气,一天到晚永在梦似的忘记了杀父的大仇……我却始终不支一声,我是懦夫吗?谁骂我恶人?谁敲破我的脑壳?……吓!我应该忍受这样的侮辱,因为我是一个没有心肝,逆来顺受的怯汉……报仇……空言,软弱和忧郁。”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犹豫不决的,敢言不敢做的形象。他是一个被社会道德压迫下——为父亲报仇,想要找到解脱,却又怕报仇的后果,对于自己的懦弱感到羞耻,对罪恶的世界却也不敢太多的挑战,另一方面,也在寻找合适的时机,合适的方式来进行报仇。他孩子般的灵魂在内心争斗着。

  如果一个人的内心是软弱的,不坚定的,那让他变得坚强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可能来自他身处的外在环境。在哈姆雷特犹豫,徘徊时,他身边的人在无意识的帮助他做出最后的决定。他的好朋友罗森克兰背叛了他们之间的友谊,他的爱慕的女子成了封建社会的工具,善良的艺术家被迫流浪,所有的不公正事件,社会的种种黑暗现象,这些都在影响哈姆雷特,督促他要去报仇,去改变整个世界,这是他一部分的精神力量。像个孩子一样,轻易接受来自别人的苦难。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哈姆雷特自己的成长,自己的报仇的信念的增强。

  “生或是死,这是一个问题”。哈姆雷特最经典的独白。在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哈路雷特的选择是多么的困难。他如果选择死亡,那么可能是什么责任,报仇都可以抛弃,因为不能要求一个死人去做什么事情,但是哈姆雷特对于死亡充满的恐惧,对于自己父亲的死,还有种种责任,让他连死都不安心。如果选择活着,那他就是要杀死自己的叔叔,要重整国家,政治,亲情,道德,责任把他压迫没有多余的空间呼吸。所以他唯有不断的批判才能让自己振作,尽可能去完成自己的使命。

  因为戏剧演出,哈姆雷特被迫去了英国,在途中了解了国王的-陰-谋,逃脱后他能不振作吗?挪威王子为父报仇的事情也在激励我们的王子。在墓地中,当看到掘墓者手中的骷髅,哈姆雷特终于看透了生死。一个人不管生前是怎样的有权有势,死后依旧是白骨一推。一切的东西都是命运早就安排好的。那么就让命运掌控他的生命。现实逼着他走向战场,穿上了战衣,灵魂终于成长。

  最后一幕中,当国王下毒,王后因误毒酒而死,哈姆雷特也因中剑毒将不久于世,终于哈姆雷特爆发了,他用尽最后的力量,把国王刺死,自己也同归于尽。

  这是他成长的结局,是他报仇的终点,是他斗争的成果。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责任也应该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意义。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因为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意义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过的,所以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3

  一杯毒酒,一把毒剑。结局被鲜血浸染。

  哈姆雷特最终被众人抬放于高台,在沉重的葬礼进行曲中,无愧于礼炮的轰鸣。

  王子复仇成功了,但同时哈姆雷特复仇者的身躯也壮烈倒地,悲剧随之落幕。可怜的雷尔提,沦为克劳地的**木偶,被其控制了复仇欲望,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还有克劳地、葛簇特,也算是罪有应得,让死亡超度他们罪孽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封建制度的陪葬,悲剧真的处于必然么?不见得。哈姆雷特的悲剧我认为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客观原因,阿姆雷特孤身作战,为父血洗仇恨的欲望迫使他站立于风尖浪口。在他的周围,尽是无尽的黑暗。杀害父亲的叔父盗取了皇冠,拥有无限的权利,他的左右还有唯利是图,攀炎附势的`诺诺小人组成的名流之辈。即便有赫瑞修的支持,他的力量也仅仅是沧海一粟。孤军奋战的人文主义者身单力薄,在那个浑浊的时代是少有曙光的。当然还有主观原因,这点直接导致了哈姆雷特最后结局的悲剧。虽然哈姆雷特善于思索,但是优柔寡断,虽然他热爱人民,但是无法亲*人民。虽然他有令人钦佩的才能,却被终日郁郁寡欢,愁云惨淡的不良情绪淹没。他在积极行动的过程中往往力不从心,他畏惧整个封建集团的权威,所以在行动中畏首畏脑。比如当国王跪地祷告之时,哈姆雷特拥有充分的把握在片刻间结果国王的性命抽刀一击,但是他没有。迟疑不决后选择了放弃。不管是不是因为相信人在临死前祷告会直接升入天堂,哈姆雷特从现实方面讲都是错失了机会,对对手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的道理他还不懂。还有因为欧菲莉亚无法接受哈姆雷特冷淡的态度,加之家父的阻挠精神紊乱失足落水溺亡,虽然有政治成分参与,但是如果哈姆雷特能够不把对于母亲理想的破灭,强加于欧菲莉亚,欧菲莉亚就可以完全避免最后还不能用唱诗来举行葬礼的悲惨命运。在这一点上,哈姆雷特远远不及福丁布拉的英勇果敢。

  哈姆雷特是可悲的,他是封建时代的异类,人文主义的光芒还不足以驱散整个时代的阴霾。父皇被叔父秘密毒害,父皇的生命、地位、权利,甚至自己的母亲都被阴险狡诈的叔父全盘剥夺。母亲被叔父勾引X伦。自己不能与爱人完璧。这一切犹如一座高不可攀的巨山,压抑在心头无法喘息。在他的身上有人生的思考,人性的剖析,却苦于对手的强大,他揭开了封建社会妖娆虚伪的面纱,看清了血肉模糊的时代面目,深刻地批判现实的黑暗,却无力改变现状,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而造就了他的忧郁苦闷、失望怅惘。

  哈姆雷特一方面在追求人性的**,但是面对现实的矛盾理想不能实现而精神扭曲感到痛苦;另一方面个人遭受排挤无法诉诸正义内心摧残。旧思想和新思想同时存在,使得他行为过于谨慎举止不定。又因为特殊身份的限制,他还要对国民对国家负责,这些都是哈姆雷特一个人担负不起的。

  作者莎士比亚身处的文艺复兴时代的英国正是戏剧中丹麦的真实写照。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创作者与被创作者,心连一系。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4

  谈到哈姆雷特的延宕,很多喜爱这个角色的读者或剧迷都多少会为他感到惋惜:或许再果断冷酷一些,复仇之计便可以大功告成,而且不必赔上自己的性命。然而,在我看来,延宕在《哈姆雷特》中的存在是必然且合理的。

  一、从文本出发

  (一)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高贵英俊而又聪明的贵族青年,就像奥菲莉亚口中夸赞的那样:“朝士的相貌,军曹的武艺、学者的口才,一国之君的辉煌前途,万人楷模的翩翩风度,显赫的至高尊严……”。虽然在杀父之仇的冲击下,他从过去单纯高贵的生活中惊醒,看到了生活丑恶的一面,也因此产生了必报此仇的念头,正如他向父亲的鬼魂承诺的那样:“赶快告诉我,我将在一念之瞬飞奔去与您复仇”。但试想一下,将如此一个青年拉下高高在上的位置,再往他的手中塞一把刀,然后说去杀了你的仇人吧!

  任凭对所要杀死之人怀有的仇恨是多么巨大,只要没有被热血冲昏头脑,只要残存一点点对法律和生命的敬畏,没有人会像入了戏的观众和读者们希望的那样果断而冷酷的杀死自己的仇人,更何况是风度翩翩的贵公子哈姆雷特呢?克劳地是哈姆雷特的杀父仇人,他还是哈姆雷特血浓于水的亲叔父,所以哈姆雷特就更有理由延宕了。也许他的.叔父克劳地是在欲望和野心的驱使下犯下了**的恶行,可是哈姆雷特的良知还不至于泯灭到轻易就能够**,甚至于杀死亲人的程度。所以他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试探克劳地,直到确认克劳地就是**凶手后才实施复仇计划。然而,哈姆雷特在杀克劳地的机会来临时还是犹豫了,成了千古留名的“延宕王子”。

  (二)哈姆雷特曾经这样自白过: “而我……却是个懒散的家伙,整天抑郁不乐,胸无成竹的没个主意。简直像个白日梦迷,也无能替一位被狠毒谋害的国王说半句话。我是不是个懦夫?”从杀波隆尼尔、杀两个侍从时的表现来看,他不是一个懦夫,起码,他的延宕绝不是因为懦弱。在我看来,他的延宕就像是拖延症,而这“拖延症”正源于他的完美主义倾向。

  哈姆雷特与赫瑞修交谈时这样说过,“一小块污点能抹杀一人之所有优点”,这应该足以说明他是多么最求完美了吧。这种倾向导致的结果就是做所有事情都想要达到一个很高的境界,想要一次做好,所以不愿意匆匆忙忙进行,要万事俱备才行。看看哈姆雷特在克劳地祈祷时的表现:“现在容易动手了,当他在祈祷时;我现在就下手杀了他…【拔出佩剑】”观众们的心都吊在了嗓子眼,可是接下来却又一下子泄了气,“……这就算复了仇?这还须三思……假如我正当他在忏悔时把他杀死,那他为此旅程已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我能算是复了仇吗?

  不!”那到底怎样才算是他心目中理想的复仇呢?“回鞘去吧,宝剑呀,让我寻个更好的机会:当他烂醉如泥、大发雷霆、淫榻寻欢、赌博渎神、或做其他毫无拯救可言之事时,那是我再颠他于我的足下……” 换做寻常的人,取掉仇人的性命就已经算作最最厉害的复仇了,可是追求完美的哈姆雷特不仅仅要杀掉克劳地,更要让克劳地的灵魂也下到地狱,这么彻底的复仇可是不容易寻求机会的。所以在王后的房里,误把波隆尼尔当成克劳地后,哈姆雷特才会那样毫不迟疑的刺出手中的宝剑。

  二、从创作出发

  哈姆雷特的复仇是《哈姆雷特》这部戏剧的主线,但是绝不是莎士比亚唯一想要表现的内容。他在《哈姆雷特》中把复仇当做整部剧的主干,然后再在主干的基础上添上各种支干及枝叶,这些添加上的部分也是他想要表达和呈现的。比如说哈姆雷特对于生与死的思考:“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还有他思想中鲜明的人文主义:“我可闭于一桃壳内,而仍自认我是个无疆域之君主”,“人类……它是天之骄子,也是万物之灵”……不难看出故事中发生的一切恰恰描写的就是当时英国的社会,整个故事渗透着属于莎士比亚那个时代的精神。

  可以说,《哈姆雷特》这部作品是莎士比亚人文主义和对现实生活批判精神的最深刻的表达。所以,王子复仇必须得延宕,只有延宕才能为剧中想要反映的现实和表达的思想提供充足的时间空间。如果哈姆雷特不延宕,那么在他一刀杀死了克劳地之后,《哈姆雷特》就结束了,无论是欧菲莉亚的发疯还是约利克的头颅,亦或是风趣的掘墓人,都将不复存在。此外,就喜剧效果而言,不延宕的《哈姆雷特》就是一部*庸的复仇喜剧,而延宕的《哈姆雷特》则在刺杀的不断地推迟中将观众的情绪带向高潮,此时最后的悲剧结局也能带给他们最大的震撼和启迪。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5

  以前,常听人说《哈姆雷特》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我没有亲见,自然也无从说起。如今,我读了一遍,心中颇有一番感慨。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哈姆雷特本性之善、意志之坚、复仇的愿望之切等特点,无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的灵魂也因他的英雄举动走得远于他人。

  最初,哈姆雷特是天真的、单纯的,也是幸福的,他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又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活着。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也开始觉悟了,他要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静下来,他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那时,他的灵魂却没有停下来等待,仍在前进。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

  只是他却没有料到克劳狄斯的阴谋,不过,他毕竟在临死前也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了道路。此时,哈姆雷特的灵魂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一个走远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莎翁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摆脱了古人将英雄神化的写法,他写活了哈姆雷特。这个人物感动了读者,让人觉得,仿佛真有这样的一个人站在我们的面前。读罢此剧,我的心里再也不能*静了,胸中掀起的激情使我发出了来自内心的感叹:哈姆雷特,我为你喝彩。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1)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菁华5篇)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1

  有一位王子,本来过着十分幸福美满的生活,灾难突然降临,上天将他逼上了一条复仇之路,他就是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哈姆雷特》是著名剧作家莎士比亚的代表作之一,这次读完之后,颇有感触。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却折射出一个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现在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现在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只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现在,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现在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2

  很难说这样的结果是否是一个悲剧。但至少,上场人物死亡率是颇高的。皇室成员更是死的一个不剩。御前大臣一家也全部罹难。

  可是,我认为,这里死的每一个人都有他该死的理由。国王的弑兄,王后的不忠,大臣的谄媚就不用说了,典型的该死。

  大臣之子勒替斯,在与哈姆雷特比武前,在自己的剑上涂毒,与国王密谋杀害哈姆雷特,即使他有为自己的父亲、妹妹复仇的权力,但是没有做到光明磊落,甚至可以说十分卑鄙。

  大臣之女莪菲莉霞,在自己的.父亲被哈姆雷特杀死后疯掉了。最后投湖自尽。在对待自己的感情上,她似乎完全受到自己父亲的摆布,根本没有自己独立的想法,是个毫无主意和胆识的蠢女人。

  最后是哈姆雷特。虽然,印象中似乎不择手段的报仇在正义一方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认为,这并不公*。为了迷惑国王,实现自己报仇的计划,他不惜牺牲莪菲莉霞的感情,不惜伤害这样一个无辜的女子。所谓怨有头债有主,上一辈的恩怨不该牵涉到下一代。然而他却如此行为,令我不齿。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3

  谈到哈姆雷特的延宕,很多喜爱这个角色的读者或剧迷都多少会为他感到惋惜:或许再果断冷酷一些,复仇之计便可以大功告成,而且不必赔上自己的性命。然而,在我看来,延宕在《哈姆雷特》中的存在是必然且合理的。

  一、从文本出发

  (一)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高贵英俊而又聪明的贵族青年,就像奥菲莉亚口中夸赞的那样:“朝士的相貌,军曹的武艺、学者的口才,一国之君的辉煌前途,万人楷模的翩翩风度,显赫的至高尊严……”。虽然在杀父之仇的冲击下,他从过去单纯高贵的生活中惊醒,看到了生活丑恶的一面,也因此产生了必报此仇的念头,正如他向父亲的鬼魂承诺的那样:“赶快告诉我,我将在一念之瞬飞奔去与您复仇”。但试想一下,将如此一个青年拉下高高在上的位置,再往他的手中塞一把刀,然后说去杀了你的仇人吧!

  任凭对所要杀死之人怀有的仇恨是多么巨大,只要没有被热血冲昏头脑,只要残存一点点对法律和生命的敬畏,没有人会像入了戏的观众和读者们希望的那样果断而冷酷的杀死自己的仇人,更何况是风度翩翩的贵公子哈姆雷特呢?克劳地是哈姆雷特的杀父仇人,他还是哈姆雷特血浓于水的亲叔父,所以哈姆雷特就更有理由延宕了。也许他的叔父克劳地是在欲望和野心的驱使下犯下了**的恶行,可是哈姆雷特的良知还不至于泯灭到轻易就能够**,甚至于杀死亲人的程度。所以他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试探克劳地,直到确认克劳地就是**凶手后才实施复仇计划。然而,哈姆雷特在杀克劳地的机会来临时还是犹豫了,成了千古留名的“延宕王子”。

  (二)哈姆雷特曾经这样自白过: “而我……却是个懒散的家伙,整天抑郁不乐,胸无成竹的没个主意。简直像个白日梦迷,也无能替一位被狠毒谋害的国王说半句话。我是不是个懦夫?”从杀波隆尼尔、杀两个侍从时的表现来看,他不是一个懦夫,起码,他的延宕绝不是因为懦弱。在我看来,他的.延宕就像是拖延症,而这“拖延症”正源于他的完美主义倾向。

  哈姆雷特与赫瑞修交谈时这样说过,“一小块污点能抹杀一人之所有优点”,这应该足以说明他是多么最求完美了吧。这种倾向导致的结果就是做所有事情都想要达到一个很高的境界,想要一次做好,所以不愿意匆匆忙忙进行,要万事俱备才行。看看哈姆雷特在克劳地祈祷时的表现:“现在容易动手了,当他在祈祷时;我现在就下手杀了他…【拔出佩剑】”观众们的心都吊在了嗓子眼,可是接下来却又一下子泄了气,“……这就算复了仇?这还须三思……假如我正当他在忏悔时把他杀死,那他为此旅程已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我能算是复了仇吗?

  不!”那到底怎样才算是他心目中理想的复仇呢?“回鞘去吧,宝剑呀,让我寻个更好的机会:当他烂醉如泥、大发雷霆、淫榻寻欢、赌博渎神、或做其他毫无拯救可言之事时,那是我再颠他于我的足下……” 换做寻常的人,取掉仇人的性命就已经算作最最厉害的复仇了,可是追求完美的哈姆雷特不仅仅要杀掉克劳地,更要让克劳地的灵魂也下到地狱,这么彻底的复仇可是不容易寻求机会的。所以在王后的房里,误把波隆尼尔当成克劳地后,哈姆雷特才会那样毫不迟疑的刺出手中的宝剑。

  二、从创作出发

  哈姆雷特的复仇是《哈姆雷特》这部戏剧的主线,但是绝不是莎士比亚唯一想要表现的内容。他在《哈姆雷特》中把复仇当做整部剧的主干,然后再在主干的基础上添上各种支干及枝叶,这些添加上的部分也是他想要表达和呈现的。比如说哈姆雷特对于生与死的思考:“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还有他思想中鲜明的人文主义:“我可闭于一桃壳内,而仍自认我是个无疆域之君主”,“人类……它是天之骄子,也是万物之灵”……不难看出故事中发生的一切恰恰描写的就是当时英国的社会,整个故事渗透着属于莎士比亚那个时代的精神。

  可以说,《哈姆雷特》这部作品是莎士比亚人文主义和对现实生活批判精神的最深刻的表达。所以,王子复仇必须得延宕,只有延宕才能为剧中想要反映的现实和表达的思想提供充足的时间空间。如果哈姆雷特不延宕,那么在他一刀杀死了克劳地之后,《哈姆雷特》就结束了,无论是欧菲莉亚的发疯还是约利克的头颅,亦或是风趣的掘墓人,都将不复存在。此外,就喜剧效果而言,不延宕的《哈姆雷特》就是一部*庸的复仇喜剧,而延宕的《哈姆雷特》则在刺杀的不断地推迟中将观众的情绪带向高潮,此时最后的悲剧结局也能带给他们最大的震撼和启迪。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4

  爱是人类最伟大的情感。《哈姆雷特》因为恨而导致了悲剧,因为恨而导致了湮灭,这是令人哀叹的。可这悲剧可以避免吗?杀父之仇,向来是不共戴天的,忍耐下去,不如自裁。

  唯一可以避免这场悲剧的方法,只有克劳狄斯当初抑制住自己内心的贪婪,不去对自己的兄长下毒手,但他与王后的感情能让他不那么做吗?王后的背叛令人不齿,但先王如若不是好大喜功、终日忙于征战的话,自己的爱人又会爱上一个不如自己千万分之一的男性吗?这些都是不可考证的。但智慧的莎翁还是给了一些提示,他安排了福丁布拉斯这个角色,与哈姆雷特形成鲜明的对比,同样是王子,前者本要忤逆王意、发动战争,但最终凯旋而归;后者则先后失去了自己父亲、爱人、母亲。

  剧本最后,福丁布拉斯说道:“把哈姆雷特像个军人似的抬到台上,因为他要能登上王位,一定会成为一位贤明的君主。”这让笔者不由得浮想联翩:对于悲剧的主角哈姆雷特来说,是否存在另一条不同的道路呢?

  剧本里的“现实”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5

  《哈姆雷特(Hamlet)》是由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于1599年至1602年间的一部悲剧作品。戏剧讲述了叔叔克劳狄斯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哈姆雷特王子因此为父王向叔叔复仇。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所有戏剧中篇幅最长的一部,也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具有深刻的悲剧意义、复杂的人物性格以及丰富完美的悲剧艺术手法,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组成莎士比亚“四大悲剧”。

  在莎翁的笔下有这样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王子,是一位有着不幸遭遇的人,也是世界文学世上的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出生在一个高贵的家庭,良好的出生加上教育使他成为一个天真而无忧无虑的.人。他在德国威登堡大学就读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时接连遇到了叔父克劳迪斯即位和叔父与母亲乔特鲁德在父亲葬礼后一个月匆忙结婚的一连串事变,这使哈姆雷特充满了疑惑和不满。紧接着,在霍拉旭和勃那多站岗时出现了父亲老哈姆雷特的鬼魂,说明自己是被克劳迪斯毒死并要求哈姆雷特为自己复仇。随后,哈姆雷特利用装疯掩护自己并通过”戏中戏”证实了自己的叔父的确是杀父仇人。由于错误地杀死了心爱的奥菲莉亚的父亲波罗涅斯,克劳迪斯试图借英王手除掉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却得知奥菲莉亚自杀并不得不接受了与其兄雷欧提斯的决斗。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乔特鲁德因误喝克劳迪斯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中毒死去,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双双中了毒剑,得知中毒原委的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迪斯并嘱托朋友霍拉旭将自己的故事告诉后来人。

  在这一出充满悲情色彩的戏剧之中,主人公哈姆雷特在面对自己内心的痛苦和挣扎时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到底是应该默默地忍受苦难和生活的不公正苟且地活下去还是选择挺身而出反抗人世间无边的痛苦,通过斗争的方式将一切清扫,这哪一种是更加高贵的呢?这句话也值得一代又一代的人思考。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之中,我们总会遇见一些不顺心的事情和一些痛苦的选择。在面对这些可以被称为挫折的事物的时候,当我们选择“生存”时我们只需默默地忍受这一切,渐渐地*惯这一切,不停地向后退缩,我们将得到一个所谓安稳的生活环境但是这也意味这我们的人生将一辈子碌碌无为,当面对挫折时的退缩成为了一种*惯我们将失去奋勇拼搏的能力和勇气。或者我们可以选择“毁灭”: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放弃你的生命。它只需要你放弃你现有的安逸,付出迈向抗争的勇气,再付出面对失败和他人嘲讽时永不言败的耐心和自信。当付出这一些作为代价后,我们将得到的是人生旅途中的一片我们从未开垦和涉足过的新天地。也许选择“毁灭”后我们的人生仍旧*凡,但至少我们在面对自己和他人时可以自豪地说至少我曾经努力奋斗过,我的人生虽然*凡但绝不*庸。

  在面对困境时,生存还是毁灭?获得哪一种人生,舍弃哪一些东西,选择权在于每个人自己。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2)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10篇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被马克思喻为“最伟大的戏剧大师”的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他不仅属于一个时代,而且属于所有世纪;他不仅属于英国,而且属于全世界。浪漫派诗人济慈曾说,“莎士比亚过的是寓言的一生:他的作品就是诠释。”世界上对这位巨人的剧作一往情深的导演不计其数,特别是对《哈姆莱特》这部杰出的经典戏剧更是情有独钟,俄国导演梅耶荷德就曾说:“如果将来的某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剧本都失传了,而《哈姆莱特》没有失传,那么戏剧就还存在。”

  ‘‘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a question”这句话总是被人们在不经意的时候提起。莎士比亚的名言,即使年代相差远久,对于现在人仍是非常熟悉。

  完成於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别林斯基称《哈姆雷特》是戏剧诗人之王的灿烂王冠上面的“一颗最光辉的金刚钻”。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哈姆雷特》是当今世界最受欢迎的戏剧,他的剧本仅在1979——1985年间就出版了92次。

  好的作品往往源于社会生活。《哈姆雷特》故事情节取材於12世纪末的一部丹麦史,1567年一位法国作家把它写进自己的故事集里,16世纪80年代中,伦敦舞台上曾多次上演过莎士比亚同时代剧作家据此改编成的戏。1601年,莎士比亚又把它重新改编,把一段中世纪的封建复仇故事改写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强烈反封建意识的悲剧,哈姆莱特的形象也因此成为世界文学中著名的艺术典型之一。

  据说莎士比亚写《哈姆莱特》的时候,英国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这时,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乱不堪,王室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莎士比亚深深感到自己的人文主义思想和英国现实之间存在着无法解释的矛盾。他开始在《哈姆莱特》中深刻揭示出这一矛盾。他通过这一个古老的宫廷仇杀故事,对以克劳狄斯为首的专制王朝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对王子哈姆莱特这个人文主义者所进行的反封建*的斗争,给予了热情的赞赏和深厚的同情。

  第一幕:哈姆莱特听王家城堡上的哨兵报告,城垛上出现了一个酷似先王的幽灵。遇见了它,证实了他的最大疑惧:原来正是先王的兄弟克劳狄斯,在先王熟睡时分谋害了他,随即篡夺了他的王位,并娶了孀居的王后。鬼魂告诫他要严守秘密,伺机为他报仇,然后消失了。在这一幕中,哈姆莱特的一段话让我感受颇深。

  “在个人方面也常常是这样,由于品行上有某些丑恶的瘢痣,或者是天生的——这就不能怪本人,因为天性不能由自己选择;或者是某种脾气发展到反常地步,冲破了理智的约束和防卫;或者是某种*惯玷污了原来人喜爱的举止;这些人只要带着上述一点缺点的烙印——人生的标记或者偶然的机缘——不管在其余方面他们是如何圣洁,如何具备一个人所能有的无限美德,由于那点特殊的毛病,在世人的非议中也会感染溃烂;少量的邪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得人声名狼藉。”

  确实如此,人的本性,很多时候都在被争论着。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呢?人的品行,似乎随着时代的发展反而一步步退化了。古代所提倡的“大同思想”,似乎已被遗忘。人的丑恶渐渐显露了出来,抢劫等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而“发脾气发到反常地步”这便是心胸狭窄的表现。

  第二幕:慑于那个可怕的秘密和所承诺担当的艰巨任务,哈姆莱特让江湖戏班演了一出戏。第三幕则重点描述了这出戏。其独白再次深深地打动了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那一种更高贵?”

  “生存还是毁灭”的疑问应该说贯穿于整个悲剧,最终导致哈姆莱特走向死亡。这段内心独白不仅是哈姆莱特的疑问,更是许多人类痛苦的根源。哈姆莱特的悲剧命运也根源于对这个疑问的理解和阐释。一般认为,这个人物既有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反封建、崇尚人的理性的特征,又有宫廷贵族后代悲观、忧郁的消极一面。在面对死亡时,具有人文主义色彩的一面令其勇于走出黑暗,面对人生,而悲观的一面则让他对摆脱不了死亡的恐惧而痛苦万分。尽管哈姆莱特最终选择了勇敢面对,但死亡最终还是降临在他的身上,更重要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至始至终困扰着他。

  “生存还是毁灭”确实引发人的深思。处于这个年龄的我从来都没有好好考虑过这个问题,最大的愿望就是无忧无虑地过着每一天。确实如此,我想的事情都很简单,从未停下来好好想过一个问题。现实的我,不想去太过于繁琐的问题,一遇到问题,似乎都是在爸爸妈妈的指导下走出一个又一个迷宫。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确实很幼稚。生存?毁灭?似乎在一念之间。不明白为什么世间有那么多人选择逃避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忍”,世间有很多事情都要忍。其实,静下心来想想自己为什么要气愤和不满呢?只有自己知道。

  我们生存的社会不可能达到古代所提倡的“大同社会”。对于环境,我想只有自己学着去适应吧。如果你没有能力改变周围的生存环境,那么努力去适应便是自己最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社会环境的混乱,人心的险恶便是悲剧的最大根源。面对诱惑和挫折,我们不能一味地抱怨。读好书不仅是思想的净化,也是心灵的净化。最起码,读了这本书,我开始深深地思考自己的问题,也明白很多看似简单的道理。我不愿有哈姆雷特的软弱,虽然偶尔会有点脆弱,但是每一次从挫折中爬起来时,我对着自己一笑。因为我知道自己没有想象中脆弱。

  总而言之,真正的经典是不会被时间的尘埃所埋没,相反,犹如陈年的美酒,越是年代久远,越能散发醉人的醇香,《哈姆雷特》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谈到哈姆雷特的延宕,很多喜爱这个角色的读者或剧迷都多少会为他感到惋惜:或许再果断冷酷一些,复仇之计便可以大功告成,而且不必赔上自己的性命。然而,在我看来,延宕在《哈姆雷特》中的存在是必然且合理的。

  一、从文本出发

  (一)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高贵英俊而又聪明的贵族青年,就像奥菲莉亚口中夸赞的那样:“朝士的相貌,军曹的武艺、学者的口才,一国之君的辉煌前途,万人楷模的翩翩风度,显赫的至高尊严……”。虽然在杀父之仇的冲击下,他从过去单纯高贵的生活中惊醒,看到了生活丑恶的一面,也因此产生了必报此仇的念头,正如他向父亲的鬼魂承诺的那样:“赶快告诉我,我将在一念之瞬飞奔去与您复仇”。但试想一下,将如此一个青年拉下高高在上的位置,再往他的手中塞一把刀,然后说去杀了你的仇人吧!

  任凭对所要杀死之人怀有的仇恨是多么巨大,只要没有被热血冲昏头脑,只要残存一点点对法律和生命的敬畏,没有人会像入了戏的观众和读者们希望的那样果断而冷酷的杀死自己的仇人,更何况是风度翩翩的贵公子哈姆雷特呢?克劳地是哈姆雷特的杀父仇人,他还是哈姆雷特血浓于水的亲叔父,所以哈姆雷特就更有理由延宕了。也许他的叔父克劳地是在欲望和野心的驱使下犯下了**的恶行,可是哈姆雷特的良知还不至于泯灭到轻易就能够**,甚至于杀死亲人的程度。所以他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试探克劳地,直到确认克劳地就是**凶手后才实施复仇计划。然而,哈姆雷特在杀克劳地的机会来临时还是犹豫了,成了千古留名的“延宕王子”。

  (二)哈姆雷特曾经这样自白过: “而我……却是个懒散的家伙,整天抑郁不乐,胸无成竹的没个主意。简直像个白日梦迷,也无能替一位被狠毒谋害的国王说半句话。我是不是个懦夫?”从杀波隆尼尔、杀两个侍从时的表现来看,他不是一个懦夫,起码,他的延宕绝不是因为懦弱。在我看来,他的延宕就像是拖延症,而这“拖延症”正源于他的完美主义倾向。

  哈姆雷特与赫瑞修交谈时这样说过,“一小块污点能抹杀一人之所有优点”,这应该足以说明他是多么最求完美了吧。这种倾向导致的结果就是做所有事情都想要达到一个很高的境界,想要一次做好,所以不愿意匆匆忙忙进行,要万事俱备才行。看看哈姆雷特在克劳地祈祷时的表现:“现在容易动手了,当他在祈祷时;我现在就下手杀了他…【拔出佩剑】”观众们的心都吊在了嗓子眼,可是接下来却又一下子泄了气,“……这就算复了仇?这还须三思……假如我正当他在忏悔时把他杀死,那他为此旅程已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我能算是复了仇吗?

  不!”那到底怎样才算是他心目中理想的复仇呢?“回鞘去吧,宝剑呀,让我寻个更好的机会:当他烂醉如泥、大发雷霆、淫榻寻欢、赌博渎神、或做其他毫无拯救可言之事时,那是我再颠他于我的足下……” 换做寻常的人,取掉仇人的性命就已经算作最最厉害的复仇了,可是追求完美的哈姆雷特不仅仅要杀掉克劳地,更要让克劳地的灵魂也下到地狱,这么彻底的复仇可是不容易寻求机会的。所以在王后的房里,误把波隆尼尔当成克劳地后,哈姆雷特才会那样毫不迟疑的刺出手中的宝剑。

  二、从创作出发

  哈姆雷特的复仇是《哈姆雷特》这部戏剧的主线,但是绝不是莎士比亚唯一想要表现的内容。他在《哈姆雷特》中把复仇当做整部剧的主干,然后再在主干的基础上添上各种支干及枝叶,这些添加上的部分也是他想要表达和呈现的。比如说哈姆雷特对于生与死的思考:“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还有他思想中鲜明的人文主义:“我可闭于一桃壳内,而仍自认我是个无疆域之君主”,“人类……它是天之骄子,也是万物之灵”……不难看出故事中发生的一切恰恰描写的就是当时英国的社会,整个故事渗透着属于莎士比亚那个时代的精神。

  可以说,《哈姆雷特》这部作品是莎士比亚人文主义和对现实生活批判精神的最深刻的表达。所以,王子复仇必须得延宕,只有延宕才能为剧中想要反映的现实和表达的思想提供充足的时间空间。如果哈姆雷特不延宕,那么在他一刀杀死了克劳地之后,《哈姆雷特》就结束了,无论是欧菲莉亚的发疯还是约利克的头颅,亦或是风趣的掘墓人,都将不复存在。此外,就喜剧效果而言,不延宕的《哈姆雷特》就是一部*庸的复仇喜剧,而延宕的《哈姆雷特》则在刺杀的.不断地推迟中将观众的情绪带向高潮,此时最后的悲剧结局也能带给他们最大的震撼和启迪。

  莎翁笔下的哈姆雷特是扑朔迷离的,读者不能把他只定位成一个片面的形象,有一句话说 “一千个人的眼中,有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哈姆雷特”,已经不是一个形象,而是一个人。

  之所以说哈姆雷特是“一个人”,是因为他的性格存在着许多的矛盾。他既勇敢,又懦弱。在面对雷欧提斯的挑战的时候;在面对他的父亲的灵魂出现的时候;在刺死波洛涅斯的时候,他是勇敢的。但同时他又是懦弱的,对于复仇的犹豫不决,对于他母亲的爱狠交织,面对他叔父即位,迎娶他母亲,哈姆雷特十分不满,心中诅咒,却无可奈何,任凭事情的发生。

  他,有时候显得很单纯。比如安排一场戏剧,让自己以前刻意的装疯的努力前功尽弃,比如他在国王祈祷的时候有复仇的机会,却因为迂腐而放弃了。“他现在在祈祷,我正好动手;我决定现在就干,让他上天堂去,我也算报了仇了。不,那还是要考虑一下:一个恶人杀死了我的父亲;我,他的独生子,却把这个恶人送上天堂。啊,这简直是以恩抱怨了。”

  他,有时候又显得很虚伪,比如对于奥菲丽亚的“爱情”。哈姆雷特对奥菲丽亚有没有爱呢?可以说有了一点,但还是忏悔多于痛苦。怜惜后悔多于爱。他其实是在看见奥菲丽亚这个昔日的无知少女因为自己的原因而失去亲人、失去理智、失去生命后,情不自禁而产生的后悔,在这种心态下,他才跳进奥菲丽亚的墓中忏悔。

  他,同时又在许多时候显得很迷茫。“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刚刚发生在哈姆雷特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那时他只是个无忧无虑的王子。而现在,突如其来的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最后,毒酒和毒剑结束了一切,一场宫廷悲剧最终落幕。奸王虽死,但哈姆雷特也付出了失去自己、朋友、母后生命的代价。我们不能以一笔交易来看待这场复仇悲剧值或不值。但是,如果哈姆雷特没死,他一定会成为最得人心,最仁慈,最宽容的丹麦国王。

  历史烟云早以将一代代王朝覆灭,一个个王侯将相堙没,时间的鸿流之中,我们还记得一部《哈姆雷特》,它给予我们永远的关于人性,关于未来的思考。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

  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被马克思喻为“最伟大的戏剧大师”的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他不仅属于一个时代,而且属于所有世纪;他不仅属于英国,而且属于全世界。浪漫派诗人济慈曾说,“莎士比亚过的是寓言的一生:他的作品就是诠释。”世界上对这位巨人的剧作一往情深的导演不计其数,特别是对《哈姆莱特》这部杰出的经典戏剧更是情有独钟,俄国导演梅耶荷德就曾说:“如果将来的某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剧本都失传了,而《哈姆莱特》没有失传,那么戏剧就还存在。”

  “Tobeornottobe,thatisaquestion”这句话总是被人们在不经意的时候提起。莎士比亚的名言,即使年代相差远久,对于现在人仍是非常熟悉。

  完成於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别林斯基称《哈姆雷特》是戏剧诗人之王的灿烂王冠上面的“一颗最光辉的金刚钻”。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哈姆雷特》是当今世界最受欢迎的戏剧,他的剧本仅在1979~1985年间就出版了92次。

  好的作品往往源于社会生活。《哈姆雷特》故事情节取材於12世纪末的一部丹麦史,1567年一位法国作家把它写进自己的故事集里,16世纪80年代中,伦敦舞台上曾多次上演过莎士比亚同时代剧作家据此改编成的戏。1601年,莎士比亚又把它重新改编,把一段中世纪的封建复仇故事改写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强烈反封建意识的悲剧,哈姆莱特的形象也因此成为世界文学中著名的艺术典型之一。

  据说莎士比亚写《哈姆莱特》的时候,英国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这时,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乱不堪,,王室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莎士比亚深深感到自己的人文主义思想和英国现实之间存在着无法解释的矛盾。他开始在《哈姆莱特》中深刻揭示出这一矛盾。他通过这一个古老的宫廷仇杀故事,对以克劳狄斯为首的专制王朝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对王子哈姆莱特这个人文主义者所进行的反封建*的斗争,给予了热情的赞赏和深厚的同情.

  第一幕:哈姆莱特听王家城堡上的哨兵报告,城垛上出现了一个酷似先王的幽灵。遇见了它,证实了他的最大疑惧:原来正是先王的兄弟克劳狄斯,在先王熟睡时分谋害了他,随即篡夺了他的王位,并娶了孀居的王后。鬼魂告诫他要严守秘密,伺机为他报仇,然后消失了。在这一幕中,哈姆莱特的一段话让我感受颇深。

  “在个人方面也常常是这样,由于品行上有某些丑恶的瘢痣,或者是天生的――这就不能怪本人,因为天性不能由自己选择;或者是某种脾气发展到反常地步,冲破了理智的约束和防卫;或者是某种*惯玷污了原来人喜爱的举止;这些人只要带着上述一点缺点的烙印――人生的标记或者偶然的机缘――不管在其余方面他们是如何圣洁,如何具备一个人所能有的无限美德,由于那点特殊的毛病,在世人的非议中也会感染溃烂;少量的邪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得人声名狼藉。”

  确实如此,人的本性,很多时候都在被争论着。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呢?人的品行,似乎随着时代的发展反而一步步退化了。古代所提倡的“大同思想”,似乎已被遗忘。人的丑恶渐渐显露了出来,抢劫等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而“发脾气发到反常地步”这便是心胸狭窄的表现。

  第二幕:慑于那个可怕的秘密和所承诺担当的艰巨任务,哈姆莱特让江湖戏班演了一出戏。第三幕则重点描述了这出戏。其独白再次深深地打动了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那一种更高贵?”

  “生存还是毁灭”的疑问应该说贯穿于整个悲剧,最终导致哈姆莱特走向死亡。这段内心独白不仅是哈姆莱特的疑问,更是许多人类痛苦的根源。哈姆莱特的悲剧命运也根源于对这个疑问的理解和阐释。一般认为,这个人物既有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反封建、崇尚人的理性的特征,又有宫廷贵族后代悲观、忧郁的消极一面。在面对死亡时,具有人文主义色彩的一面令其勇于走出黑暗,面对人生,而悲观的一面则让他对摆脱不了死亡的恐惧而痛苦万分。尽管哈姆莱特最终选择了勇敢面对,但死亡最终还是降临在他的身上,更重要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至始至终困扰着他。

  “生存还是毁灭”确实引发人的深思。处于这个年龄的我从来都没有好好考虑过这个问题,最大的愿望就是无忧无虑地过着每一天。确实如此,我想的事情都很简单,从未停下来好好想过一个问题。现实的我,不想去太过于繁琐的问题,一遇到问题,似乎都是在爸爸妈妈的指导下走出一个又一个迷宫。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确实很幼稚。生存?毁灭?似乎在一念之间。不明白为什么世间有那么多人选择逃避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忍”,世间有很多事情都要忍。其实,静下心来想想自己为什么要气愤和不满呢?只有自己知道。

  我们生存的社会不可能达到古代所提倡的“大同社会”。对于环境,我想只有自己学着去适应吧。如果你没有能力改变周围的生存环境,那么努力去适应便是自己最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社会环境的'混乱,人心的险恶便是悲剧的最大根源。面对诱惑和挫折,我们不能一味地抱怨。读好书不仅是思想的净化,也是心灵的净化。最起码,读了这本书,我开始深深地思考自己的问题,也明白很多看似简单的道理。我不愿有哈姆雷特的软弱,虽然偶尔会有点脆弱,但是每一次从挫折中爬起来时,我对着自己一笑。因为我知道自己没有想象中脆弱。

  总而言之,真正的经典是不会被时间的尘埃所埋没,相反,犹如陈年的美酒,越是年代久远,越能散发醉人的醇香,《哈姆雷特》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日我看了莎士比亚所作《哈姆雷特》它是由五幕悲剧组成的`。在这位戏剧大师的几部悲剧中间《哈姆雷特》是最扑朔迷离的也是最富有哲理性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等基本情节。十分吸引我却又十分悲惨。

  这次我想聊聊剧中的三个人物。

  第一位是本剧的主人公——哈姆雷特。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是活下去还是不活这是个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理背景。实际上哈姆莱特的尴尬,在于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比坦特鲁斯更难堪饥渴比西绪弗斯更枉费心力。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的花瓶里。”在哈姆莱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以致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密致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

  其实就是如此的扑朔迷离,让我的同情也不得不转移到配角奥利菲亚的身上,她是如此的年轻心灵和身体,都没有成熟。种种柔情,连她自己都不明其所以然,便提前油然而生爱和恨一起压挤着、煎熬着她脆弱的身心。她爱人同时渴望被爱却往往意识到自己爱人胜过被爱。

  她不幸而又无助不是因为品质上的弱点,完全只是由于自己也不了解的天真无邪,她当然十分痛苦却从未流露出来。所以在我看来她更像一只小鸟为了寻求庇护投向哈姆莱特的怀抱;可叹他在神经错乱中竟把她从自己身旁摔开去摔的那么重终于无意间杀死了她。她死在了她爱的人手上上天对她还是仁慈的。

  最后我想聊的这个人物与前两个人物相比,他出场次数并不多却对情节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无论在外国,还是*鬼魂,往往是一个有浓厚的人情味,因为前世有莫大的冤屈在坟里不得安宁,只得向活人显灵直至冤屈得以昭雪正义得以伸张为止。

  老哈姆莱特正是这样一个鬼魂,以致他一出场便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喊,后来把他如何被人谋害的。经过口齿清晰的描述给哈姆莱特听,他谈到他所受的痛苦并不是消极的哭诉,而是积极地要求复仇这就是老哈姆莱特。

  《哈姆莱特》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但从几个人物中我了解了许多懂了许多许多……

《哈姆雷特》,印象不深刻。后来看了电影,不知为何只对美丽的奥菲利亚感兴趣。她有一头金色的长发,从鬓角两侧向上分别搅成两个麻花辫,垂在耳后,她长的美如天仙,有着一张最纯洁的脸,和最灿烂善良的笑容。在之后的很多年里,年轻的逃跑一直都是把长长的头发,在耳侧搅成两个麻花辫。

再后来,看了一幅油画,奥菲利亚落水时,她巨大的裙裾和着鲜花野草树枝托着她,像小船一样悠悠的飘向远方,飘向再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可爱的奥菲利亚,还张着她美丽的小嘴,幽幽,幽幽的唱着歌,从容,从容的赴天国。

那印象太深了,至今鲜明历历。甚至痴想,如果一生中,有值得像奥菲利亚那样牵挂的人,让自己牵挂,让自己在乎,他也一样牵挂在乎自己,哪怕自己垂垂老也,也不会担心红颜消失,即便走尽红尘之路,也会如美丽的奥菲利亚一样,从容赴天国。奥菲利亚,给了我那么多美丽的联想,因为她的美丽和纯情。奥菲利亚甚至让我觉得死也是可以如此美丽动人的。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3)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9篇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

  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我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我是否就应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下了安逸的生活,放下了自我的感情,放下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我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终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我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我的梦想铺*了道路。他的灵魂正因自我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正因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对自我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取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我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发奋,我坚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一样的人明白不一样,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我们梦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如果你身上背负着深仇大恨,你将怎么做?如果你的仇人是你的亲人,是你不易复仇的对象,你将如何面对?这些问题离我们很遥远,可是,并非不存在。

  父亲去世,母亲再嫁给自己的叔叔,哈姆雷特无法接受这所谓为了减少悲伤而办的喜事。父亲的鬼魂告诉他自己死亡的真相时,他心里应该是很痛苦的吧,自己的母亲竟然是那样不堪的人,而叔父成了他杀父夺母的大仇人。因此他决定复仇,他所选的办法是很通俗的装疯。为了复仇,他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失去了深爱人;为了复仇,他冷酷的对待性格柔弱的母亲。他内心的那些善良呢?他内心的那些柔情呢?他内心的那些正义呢?在仇恨中,他丧失了这一切。他在真理和仇恨中挣扎,在仇恨中燃烧,在仇恨中呐喊:“To be or not to be,this is a question。” 深深的震撼着我们的灵魂。他喊出了我们每个人都不敢出口的,但在内心深处都曾思考过的对生命的怀疑。

  无法理解哈姆雷特的做法,或许是无法设身处地地进入到情节里,我并不赞同他的行为,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他过于优柔寡断,若非如此,有些人的死是不必要的。他很勇敢,但有常人所有的缺点他也拥有了。过于谨慎,不断的在杀与不杀间徘徊,思索着他认为最佳的方法,全副精力的在做决定,而错过了时机,这或许是导致这场悲剧的原因之一。

  虽然,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矛盾的是双重的,但是在我心中,哈姆雷特依然是那个才智过人,内心深处的善良不曾泯灭的高贵的王子!对于那些奉命想从他口中套出他癫狂的真相的'所谓同学,他采取的是智斗,用亦真亦假的话混乱他们的视听。对于爱情,我无法评价他起初对奥菲利娅的感情是否出自肺腑,但至少我认为那并非作假,只是他身上背负的仇恨不允许他去爱吧。奥菲利亚是个令人同情的人,她的悲剧可以说是莫名其妙的。父亲不明不白的去世,连丧葬也是偷偷摸摸进行的,她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悲伤,导致精神错乱,她的美丽,高贵,优雅成了泡影,最终失去了生命。这些不必要的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而它却发生了,这或许就是悲剧的悲所在。

  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整个人都笼罩着悲观主义色彩。在哈姆雷特的理想幻灭后的眼中,人类本体是丑恶的,他对人的这种认识带有偏激。所以,既然人在本体意义上是恶的,那还值得斗争吗?人活着还有意义吗?这种种的考虑,无不造成他复仇行动上的犹豫延宕。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重重的顾虑是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很多时候,对于未知的事情,我们总是抱着保留的态度,对于未知的领域,我们总是犹豫不前。因此对来之不易的机会,我们就这样白白地放弃了。或者有些时候,碰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如奸王克劳狄斯所说,“因为旁人弄舌插足、老天节外生枝,这些都会消磨延宕想做的愿望和行动;该做的事情一经耽搁就像那声声感慨,越是长吁短叹越会销蚀人的精力和志气。”所以,想做的,想到了就该做!

  一边欣赏《王子复仇记》的电影一边在揣测莎翁著此书时的心情,这伟大得无与伦比的作家想要将哈姆雷特定位成什么形象。一直认为莎翁的爱情悲喜剧有古希腊戏剧的遗风,且相比起他著名的四大悲剧毫不逊色。其人物对白诙谐俏皮,情节跌宕起伏,最主要是人物个性鲜明,角色多元复杂,还有各种丰富的人物关系。但这也只是一己之见,毕竟《哈姆雷特》是公认的最经典的悲剧,而“生存还是毁灭”这句话又经典得家喻户晓。所以,我必须静默下来用心体会作者在主人公身上倾注的情感和寄望。

  我似乎看到的是一个往日吊儿郎当的公子哥,风流倜傥,吃喝玩乐,闲暇时候追逐美丽的姑娘,赠送她昂贵的首饰,诉说着甜蜜的情话。如果不是父王的早逝,母亲的改嫁,他似乎打算永远沉沦下去,和那个时代那个国家所有的王侯贵族一样。然而我也并不欣赏自他父亲病逝后他过度的哀伤,过于无助和软弱,甚至有点儿做作。虽然并不能站在后人的角度去评价他,但是,过于伤痛毕竟无济于事,作为父亲的独子或许有所作为比自顾自怜更有用。他并不是我所欣赏的男子形象,过于阴柔寡断。在他接受父亲亡灵的点拨之后,他开始着手于复仇,但行为又过于外露张扬,不够沉着冷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必须承认的是,戏剧的夸张有利于突显人物的个性,表现矛盾冲突的激化,但这里哈姆雷特的形象似乎不是一种被赞扬的形象,反而是一种无情的揭露,一个饱食糜烂奢华生活的,心智发育不健全的人。他偏执、敏感、脆弱、暴戾,有一点自傲,又不乏自卑,尽管行为自我,仍难掩任性的稚气。其实这整一部戏剧放在当时那个时代是很合适的,只是一部关于人类诞生就随之产生的争权篡位的故事,由一千多年前的人来主演。体现出的是那个时代人们的单纯、乏味、极端,和王室继承制下披着民主外衣的残酷、上层社会人情冷淡、形式化交际的生活方式。可以说哈姆雷特的缺点不是一个人的缺点,也不是一群人的劣性,而是一个时代的弊端。心志单纯而迟钝的先王,狡诈却不懂掩饰的叔叔,愚蠢而无主见的皇后,天真却悲剧的奥菲利亚,他们共同造就了一个经典的人格分裂的、真实的哈姆雷特。

  再想,哈姆雷特的产生只是为了代表一种悲剧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莎翁或许是想借哈姆雷特的不幸与悲哀表达那个时代一种被囚禁、被束缚的统治生活下的'人,而后来复仇的过程应该是为了抒发心中愤懑以及不曾做过却梦想去做的推翻统治、打倒压迫的情绪吧!有人说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我却觉得那只是人的一种本能,而莎翁想塑造的正是一个在恶劣、腐朽的环境中残存天性、爆发本能的悲剧人物吧!他的悲剧,是整个时代的悲剧;他的复仇,是一个时代的颠覆;他的死亡,是一个时代的毁灭,是本能天性被残酷谋杀的过程!

  当哈姆雷特为“生与死”烦恼的时候,也正是那个时代沉重的叹息。那样迟缓而直白的情感,是西方人的个性,相比之下东方人就机灵狡诈的多了。所以东方没有哈姆雷特,有的是武侠盛行,那是我们*人心中理想的救世主;却又有皇帝高高在上,居安思危却无甚作为,这便是我们*皇室的男一种悲剧了。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

  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我是很悲痛的,这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冤冤相报何时了啊!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有一句谚语为:要等草儿青青,马儿早已饿死。

  在哈姆雷特的台词中只出现过这句谚语的前半句,并没有提及下一句的内容。当读完《哈姆雷特》全剧后,我们会明显意识到这是一部悲剧,作为主角的人物在结局中都以死亡作结,可以说哈姆雷特也是为报父仇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可是我,一个糊涂颟顸的家伙,垂头丧气,一天到晚像在做梦似的,忘记了杀父的大仇;锐让一个国王给人家用万恶的手段掠夺了他的权位,杀害了他的最宝贵的生命,我却始终哼不出一句话来。我是一个懦夫吗?谁骂我恶人?谁敲破的脑壳?谁拔去我的胡子,把它吹在我的.脸上?谁扭我的鼻子?谁当面指斥我胡说?谁对我作出这种事?”

  哈姆雷特像此类的心理独白不在少数,对于自己的杀父仇人,他在犹豫着,迟迟不肯动手,错失了很多好时机;对于自己性格中的弱点,他也在不断质问,他意识到自己的柔弱和忧郁,宝贵的时间多半用在了思考和等待中;他对时局和现实有着较为敏感的观察力和洞见力,可他的行动总远远滞后于思想,我不否定他对“人”、“人的优缺点”等问题有着个人独到的见解,可他最终葬送了性命才勉强实现了夙愿。

  虽然大致了解了故事的梗概,但是始终不明白为什么这本书会得到那么多学者的大加褒赏。为什么会有“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之说,而不是“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冉阿让”呢?

  现在通过读完了全文,此类问题便也迎刃而解了。雨果大师赋予了冉阿让惊人的刚毅,非凡的体力,罕见的勇敢机智。他*乎神奇的本领使他一次又一次战胜了对他的迫害。可以说出了出身,背景不太好,几乎可以算作是个完人。而哈姆雷特则不是。莎士比亚大师一直让悲喜剧交融,自然也不会努力了半天,为的是刻画一个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的人。不仅是哈姆雷特,故事中每一个人都代表着当时社会的一类人,甚至如今依然存在着的。一个让人们觉得真实得可望可及的主人公,当然敢于评论他的优缺点,就像评价自己的朋友一样自然。这或许正是莎士比亚大师所追求的。

  故事发生在19世纪的欧洲,那是一个充满金钱与权利的世界。丹麦王国城堡外,几名值夜的士兵突遇先王的鬼魂,告知王子后,哈姆雷特当晚就见到了它,得知叔父克劳狄斯毒害亲兄篡位娶嫂的真相后,哈姆雷特*乎疯狂,一心想着复仇计划。犹豫不决的性格使他失去了报仇良机,但随时要爆发的满腔仇恨,使他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他与王后谈话的大臣波洛涅斯。而深爱着王子的波洛涅斯之女奥菲莉亚,在精神恍惚中不幸溺水身亡。叔父暗中挑拨奥菲丽娅的哥哥雷欧提斯同哈姆雷特决斗,并欲用毒酒和毒剑杀死他。第一回合获胜后,王后高兴得将国王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一饮而尽。决斗中,哈姆雷特被同样为父报仇的对手刺伤。雷欧提斯也在生命将*时揭露了克劳狄斯的阴谋,哈姆雷特挣扎着杀死了克劳狄斯,自己也毒发身亡了。

  故事并不是简单的在写一个为父报仇的曲折经历,揭露当时社会才是它的现实意义。人们的利欲熏心,伪善的面孔,令主人公发出绝望的呐喊“to be or not to be”活着还是死去,忍受还是反抗。残酷的现实与美好的幻想起了冲突,无法接受却也无法选择。两股正义力量的自相残杀。同样是为父报仇,而恶势力的从中作梗使其成了罪恶的争斗。哈姆雷特的才智过人,奥菲利亚和雷欧提斯的高贵正直,克劳狄斯与王后的阴险虚伪;本该获取的胜利,却因年轻气盛,被一时的仇恨蒙住了眼睛。坏人的苟活仅使得好人之间无谓的争斗。读到这里,我们对于善恶美丑已变得爱憎分明了。

  鲁迅曾说过*代*是个“似人非人的世界”。19世纪的欧洲又何尝不是呢?主人公的反抗结局,不是为了告诉我们:忍气吞声才是上策。反抗是必要的,冷静也是必要的。而且,我们发现的剧中人物的缺点,在我们身上也或多或少的体现着,看到了它的丑陋就更不该“以恶小而为之了”。

  有一句谚语为:要等草儿青青,马儿早已饿死。

  在哈姆雷特的台词中只出现过这句谚语的前半句,并没有提及下一句的内容。当读完《哈姆雷特》全剧后,我们会明显意识到这是一部悲剧,作为主角的人物在结局中都以死亡作结,可以说哈姆雷特也是为报父仇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可是我,一个糊涂颟顸的家伙,垂头丧气,一天到晚像在做梦似的,忘记了杀父的大仇;锐让一个国王给人家用万恶的手段掠夺了他的权位,杀害了他的最宝贵的生命,我却始终哼不出一句话来。我是一个懦夫吗?谁骂我恶人?谁敲破的脑壳?谁拔去我的胡子,把它吹在我的脸上?谁扭我的鼻子?谁当面指斥我胡说?谁对我作出这种事?”

  哈姆雷特像此类的心理独白不在少数,对于自己的杀父仇人,他在犹豫着,迟迟不肯动手,错失了很多好时机;对于自己性格中的弱点,他也在不断质问,他意识到自己的柔弱和忧郁,宝贵的'时间多半用在了思考和等待中;他对时局和现实有着较为敏感的观察力和洞见力,可他的行动总远远滞后于思想,我不否定他对“人”、“人的优缺点”等问题有着个人独到的见解,可他最终葬送了性命才勉强实现了夙愿。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我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我是否就应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下了安逸的生活,放下了自我的感情,放下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我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终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我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我的梦想铺*了道路。他的灵魂正因自我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正因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对自我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取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我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发奋,我坚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一样的人明白不一样,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我们梦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4)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菁华5篇)

  有这样一群人,义无反顾地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寻找所谓的真相;有这样一群人,为了朋友间的一句话,不惜两肋插刀,以我之命换你生;有这样一群人,背负太多家族使命,历史亦或终极……

  “一入盗墓深似海,从此真相是路人。”一周前,我看完了《盗墓笔记》,它带给我的是深深的震撼,那是一种无法自拔的感觉。这是一个由战国帛书引起的故事。主人公吴邪及他的三叔吴三省等人,逐渐被卷入一个巨大的谜团。在这盗墓途中,无邪也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一起共同面对危险和谜团。

  小哥张起灵,被无邪称作“闷油瓶”的.他性格沉默寡言,上身蓝色连帽衫。他的食指和中指奇长无比,后背一把黑金古刀,有能驱虫的“老闷血宝”。他总能在队友遇险时挺身而出,身手极好,有着不为人知的过往。

  《盗墓》中老九门裘德考,张家和他组织的关系错综复杂,他们相互利用猜忌,各种陷阱,只为青铜门后的最终秘密。无邪一干人等被卷入其中,历经风雨,却不知上一代恩仇何时能解除?在不断探索谜团,寻找真相的途中,他们或许找到了更多:友情,责任,生命,意义等等。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的自我追寻。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到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离开,而他却什么都挽留不住。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时,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人,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小哥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都说张家强大如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淡然,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盗墓笔记》包含了我太多太多的爱,一生那么长,等你十年又何妨?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是一本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小说。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历史的博大精深,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屏住呼吸,追逐情节,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我叹为观止。

  我想感激“天真”吴邪,他让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友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他为救出被困的挚友,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他那执著、永不言败、誓死捍卫在朋友左右的“阿Q精神”让我震撼;

  感谢“闷油瓶”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再大再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湛蓝的天;

  想感谢“胖子”王盟,他告诉了我们,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值得令人潸然泪下的情感。

  看到这三个人的友谊,我又不禁想起了我的那些挚友,她们同我一样,也在青春期的十字路口停滞不前。我们一起笑过、一起哭过、一起疯过、一起被老师批评过,往事历历在目,不管天气是晴是阴,我们牵在一起的手自始至终从没有松开过,就犹如当初我们的那一句“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盗墓笔记》不单单只是一本盗墓小说,它更是人与人之间“友谊”的见证!

  我想说,这是个悲伤的故事。

  当初接触盗墓笔记,实在是为了给自己缓解心情的,到最后却是真的喜欢上了这本书。我总有些古怪爱好,比如看书喜欢提前去看结局,可是即使提前知道了结局,最后的结果还是让我,怎么说呢,有一种失落,就像是最后看到三个火*的结局一样,曾经生死与共共同经历了那么多的朋友,最终各自天涯。要说伤感,不是。

  就像胖子说的,哪怕他们一起困在墓里,也会是件美事。真的,我也一直这么认为。当然,还有一脸笑呵呵的小花,还有古灵精怪的秀秀,三叔,潘子……

  潘子的那段,是难过的,说不上极其惨烈,但是像一把钝刀,生生的.给你划道口子,你看着它皮开肉绽,揪心的疼,然后无能为力。“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通天的路九千九百九十九……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喝一杯,红红的高粱酒”。我从不知道,这首歌,可以唱得这么洒脱,带着看淡生死的坦然,跟英雄末路的悲凉。故事看到这里,我也只是难过,然而,当吴邪返回后去潘子的住处,看到那碗没吃完的面条,发霉的豆子,这个时候,你才会忽然发现,那个和胖子扯皮,护着吴邪,被人砍伤了仍然眉头都不皱的潘子,真的留在了张家古楼里,不会回来了。

  还有闷油瓶和胖子,一个留在了巴乃,另一个去了长白山,守护青铜巨门。关于他们,我不知道怎么用语言来表述,我只记得他们之间最感动的话,闷油瓶和吴邪胖子三人大闹新月饭店之后,闷油瓶面对霍仙姑,只跟吴邪和胖子说了一句话“带我回家”,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感情,超越了友谊的范畴。我曾经跟身边的人说过,你无法想象,一部小说里,没有男女之情,海枯石烂的誓言,却能让你手不释卷。无法割舍的,不仅仅是对故事走向的好奇,还有对故事中人物不舍得感情。

  最后在长白山,吴邪和闷油瓶的对话,让我想到了一部叫做海上钢琴师的电影,1900跟闷油瓶,他们两个是如此的相似,他们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一个是一艘邮轮,另一个是守护长白山秘密的责任。同样的在最后,有一个朋友竭尽全力的挽留他们,最后都同样的坚持了自己最初的决定,然后他们的朋友看着他们一步一步走入既定的命运。能够体会那一刻的悲伤吗?那不是一种眼泪可以述说的感情,或许流不出泪水,但却感到浓浓的悲伤。

  是非生死转头已成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我在想,如果故事的最后,十年后,吴邪带着胖子重返长白山,是否还能见到闷油瓶。是否那时,胖子已经从伤心中走出来,见到闷油瓶,然后说:“我说小哥,下回咱们能选一个好找点的地方吗,这一路过来,要不是我胖爷本事大,还真的要命”。我想那个时候,不光是我,就连闷油瓶也会开心的笑出来吧。

  不记得在哪里看到过三叔的后记,他说当年大仲马写三个火抢手,写到后面,自己一边写一边流泪,在他的笔下那些人都活了,三叔最后也说写到最后他感觉这些人好像真的存在一样,这是一种感情,我们跟着故事,随着主人公历经磨难,你会感觉,这些人就站在你身边。村上春树说,小说家就是创作那些关于生和死,关于爱情,让人战栗和哭泣,以及让人大笑不已的故事,让人们意识到每个灵魂的唯一性。此言甚好。

  最*因为等某考试的成绩,心里有压力。为了排解,我是猛看各种剧集,动漫,小说,看得我只觉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看太晚再上班累的。)

  当成绩下来的时候,我正在完结《盗墓笔记》的阅读。好消息是我的考试通过了(三年血汗啊),坏消息是盗墓笔记烂尾了。

  要说有多烂尾,那真是无法形容,看完我居然觉得生气。话说我经常在网上看水*参差不齐的耽美小说,都没有这么烂尾的。作者铺陈了太多的线索,读者都屏息凝神盼望着线索全部梳理,谜题全部解开,但作者只是把那些悬念放在一边,好像什么也发生过一般,楞结尾了。南派三叔也是卖了多少实体书的人,咋这么不负责任,不靠谱?我只庆幸我不是那从第一本就跟随的读者之一,到最后如此鸡肋,都浪费了读书的那些年青春啊。

  第一本很好看,第二本又跟整个故事毫无关系,第三本又重回主线,第七本快结尾写张家楼那段还是蛮好的,有推向高潮的感觉,而最后一本却写得很*淡,为了结局而结局,为了悬疑而悬疑,结尾如此不负责任,让我回想前面感觉作者有些地方简直是在胡言乱语啊,随便写啊,根本没考虑后果啊。能不能兜得回来啊?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啊。格局小而完整同样可以是精品啊,很多文学名著故事本身甚至很简单,而是通过背景,叙事手法,描写介绍方法,语言风格,对社会人性的剖析等因素,成为名著,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鬼吹灯当年倒是跟着看了。依稀记得初读第一部时的惊艳(与惊吓),和后面水*下降的失望,但后面即使水*下降,每个故事至少还是完整的,也记得那时候阅读中的紧张感。而且鬼吹灯刚出来的时候,语言也很有特色,这也是一个重要的优点。

  盗墓笔记我看得毫无惊悚的感觉,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我现在看灵异故事比刚看鬼吹灯的时候多了,练出来了。话说,盗墓笔记里吓唬人的手法就那么两下,很多时候根本就是虚惊一场,而且基本都是在每章结束的时候出现了什么头发,人影,手,头……后面都看烦了,黔驴技穷啊,重复得太厉害。

  还有一点是之前听说《盗墓笔记》吸引和培养了很多腐女,我不管自定义自己为什么吧,看BL漫画,小说也十几年了,就也凑凑热闹。看完书之后我想我是真不算腐女吧,我*时在街上也不会YY俩美男啥的,这种症状只有我在接触耽美作品头两年有过。在我看来,天真只是对闷油瓶有点执着,这在朋友里也完全可以嘛,更何况闷油瓶是一个神秘的人,人人都会对他有好奇心吧,看看他有多少粉丝就知道啦,天真也就是粉丝中能*距离接触自己偶像的一位嘛。

  他俩我没太看出有什么特别值得YY的地方,那么多写得好的耽美文,看那些多直接多痛快,要说攻受共进退共同历险共度难关的强强文好的还是有不少的。天真要放一耽美文里我看还得算个弱受,身手不够厉害,内心不够坚强。

  最后,我是不会推荐任何人看盗墓笔记的,烂尾得令人发指,如同一大坑。

  鬼吹灯我推荐可以看看前面,毕竟故事可以独立,而且完整。

  借我三千笔墨,绘他淡漠眉眼,予我一杯清酒,祭他天真无邪。

  合上《盗墓笔记》的那刻,心情是复杂的,张起灵要在长白山巨大的青铜门后孤寂十年,只为用这十年换取吴邪的天真无邪。

  我不知是该敬还是该叹。

  南派三叔说,这可能已经是他能想到最好的结局了,可事实上,张起灵十年后踏出青铜门的那刻又有多少可能会再次见到吴邪,又或吴邪等了二十年,也还是未等到青铜门开启的那刻,可很多故事就是因为没有结局才有了等下去的理由。

  我们期待着却又害怕着。

  胖子临走说了一句套话: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说的挺有感觉,若不是这么多时间相处下来,又出生入死的人,很难体会到这种套话里的意思有多么婉转凄凉。

  王胖子,吴邪,张起灵,他们是《盗墓笔记》里的铁三角,一个胖子,一个傻瓜,一个疯子。疯子老是失忆,想要找回过去的记忆,可傻瓜却一直不离不弃。可胖子是为了什么啊?为了钱财?不,几次倒斗没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还差点豁了命。他是为了他仅有的两个兄弟啊。

  这本书让我感动的除了他们之间的兄弟情义,还有潘子。潘子说自己就像是一条狗,一条只听吴家人话的狗。是啊,潘子的忠心始终未变过,他从前与吴三省出生入死,后又时刻保护吴邪,一直到死都没变过。潘子死的时候,我极力抑制住了自己的泪水,但鼻头很酸,内心压抑着说不出来的感觉。“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莫回头。”潘子是乐观而又勇猛的,所以他没死,对吧?他只是回家娶媳妇了,对吧?

  小说总是折射着社会现象,也许他们的故事不够真实,但人心确实真实的。比鬼神更可怕的便是人心了。他们走过了人性的白云苍狗,不经意间自己也变了,也许他们不会以最深的城府去面对他们所应该面对的一切,但别人会用最深的城府去揣测你的一切,随着时光推进,旁人的眼光变了,自己也变了。

  在读者心中,南派三叔为我们构造的这个虚拟世界使我们沉迷,这本小说能够获得巨大成功,在于他将人心的不古与兄弟情义融合在了一起,世上骗子很多,撒了一个谎就得用一百个谎圆回来,我们没法判定谁是谁非。

  有时候多想让吴邪做个坏人,好人没前途,除了哭就是悉数痛苦,最后还要怀着巨大的思念,为那个不归人守候十年。

  江山之大,无人许我一世繁华;墓柩之大,方寸之间亦是天下。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5)

——《自然笔记》读书笔记 (菁华5篇)

  《大自然的日历》是俄国作家米哈伊尔·米哈伊洛维奇·普里什文的随笔散文,“是在春天的口授下完成的笔记”,作者严格按照大自然四季转换的时间顺序来写,从春天的第一滴水写起,一直写到第二个春天的萌动。读完这本书,正值早春时节。书中对春天景物的描写比比皆是。从植物到动物,从森林到溪水,大自然的一草一木在作者的笔下生花。他对事物细致入微的观察和恰当的描述让我钦佩。他独特的创作风格更让他赢得了“伟大的牧神”称号。

  书中对创作的独特见解和写作方法有多处着墨,每一处都使我受益匪浅。比如:“对生命力的强烈渴望,常常使我们忘记我们正在冒险,而这,就是创造的力量。”“出色的猎手寻找的不是鸟儿,而且鸟儿生活的典型环境。”“对待一切东西,我总是先诉诸于听觉,然后才是内涵,悟性在曲折中上升。”等等等等,这样的话语,几乎贯穿在整本书中,在读作品的同时了解作者的创作方法,是整本书给我的最深印象。

  关于创作的问题,作者讲了一个典型的例子:《公羊的奶》,他说,塔拉索芙娜,这个羊妈妈,还在用她的叶列茨语言,用她丰富的民间智慧,讲着这个故事,这就是关于她的羊奶的故事。但是,若不是我的话,这个故事就不会发表:讲故事是一回事,而写下来又是另一回事。他说,请问:这种智慧是怎么获得的?用既定的形式,可以把人们吸引到必然充满冒险的创作道路上来,但是,在揭示自己的创作技巧的同时,想要教会这一点则是不可能的。在我看来,询问一个作家的创作秘诀,就等于要从公山羊身上挤出奶来。公山羊的本职是爱上母山羊,而母山羊的本职就是贡献羊奶。因此,关于创作的问题应该问问生活,必须自己去感受生活,而不是问热爱生活的艺术家:“我怎样也能爱上生活呢?”由此可见,写作,就是把生活中听到的、看到的故事用心写下来。

  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做个生活的有心人,去聆听大自然,亲*大自然。因为,“如果能有一双慧眼观察生活,并且对于任何生物都抱同情态度的话,那么这儿就等于是一部引人入胜的书。”“人的身上有大自然的全部因素,只要人有意,便可以和他身在所存在的一切互相呼应。”“天赋即便不很高,也能成为艺术大师的。为此须得善于在创作中寻觅不朽的东西。须得根据那些得手的不朽的东西来创造新的作品,在新的作品中寻觅那得手的东西。如此日积月累,让自己的作品能饱含‘不朽的’东西,而且孜孜不倦地精益求精。”“为了描写树木,山崖,河流,花上的小蝴蝶,或在树根下生活的动物,需要有人的生活。倒不是为了比较树木、岩石或者动物,并赋予人性,才需要有人的生活,而因为人的生活是运动的内在力量,是汽车的发动机。一个作者,应该在自己的才能上达到使这一切极为遥远的东西变得亲*起来,为人所能理解。”他是“鸟儿、大地和星星的歌唱者。”他享受着文学带给他真正的幸福,在生活和写作过程中感受愉悦和满足。

  全书内容给我的感觉如沐春风,跟随作者的脚步去领略俄罗斯北部的自然风情,他的创作与大自然之间有着超乎寻常的紧密相连。书中的内容,我有很多还不是很懂,这源于我自身知识的匮乏,书中涉及到的动物、植物,很多我都毫无所知,做个生活的有心人,不是一句话就可以诠释的,它需要真正的去涉足大自然,用眼去观看,用心去体会,用灵去感悟。

  《*惯成自然》等一些文章虽然写于20世纪40年代,但至今读来倍感亲切,文中所阐述的主要思想对当今少年儿童良好*惯的培养,仍不乏启示意义。

  他认为,要养成某种好*惯,要随时随地加以注意,躬行实践,才能收到相当的效果。他以常见的事例来说明这个道理。他在《*惯成自然》一文中写道,“要有观察的能力,必须真个用心去观察;要有劳动的能力,必须真个动手去劳动;要有读书的能力,必须真个把书本打开,认认真真去读;要有做好公民的能力,必须真个把公民应做的一切认认真真去做”,这样,我们“所知”的'才能逐渐化为我们的*惯,成为相应的能力和素质。

  “*惯成自然”就是能力什么是“成自然”呢?叶圣陶先生认为成自然就是“不必故意费什么心,仿佛本来就是那样的意思”。他举例说,“走路和说话是我们最需要的两种基本能力。这两种能力的形成是因为我们从小就*惯了,‘成自然’了;无论哪一种能力,要达到*惯成自然的地步,才算我们有了那种能力。如果不达到*惯成自然的程度,只是免勉强强地做一做,就说明我们还不具有那种能力”。他进而指出,通常说某人能力不强,就是说某人没有养成多少*惯的意思。因此,*惯养成得越多,那个人的能力就越强。做人做事,需要种种能力,所以最要紧的是养成种种的*惯“。

  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惯,增强能力。叶圣陶认为,“我们在学校里受教育,目的在养成*惯,增强能力。我们离开了学校,仍然要从多方面受教育,并且要自我教育,其目的还是在养成*惯,增强能力。*惯越自然越好,能力越增强越好”,孔子一生“学而不厌”就说明了这个道理。

  一个学生如果生活、卫生*惯好,就有益于身体健康成长;文明礼貌*惯好,品德就优良;学**惯好,定能取得好的学业成绩。总之,*惯对人的生活、学*以至事业上的成功都至关重要。

  在朋友圈分享了一篇写洪堡的文章,它诱发了我继续读《自然史》。

  布封从一个名字转变为一个印象,源于一篇写狗的文章,出自他的《动物肖像》。

  坦率地说,科普文能把人看哭,估计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兽类的完善程度,要看它的情感的完美程度“。我想,兽类在这里可以换做“生命”。

  让我们暂且放下“完美“的情感,纵观整部自然史。

  这是涉及面极广的历史,囊括着宇宙向我们展示的所有事物。

  四足兽、鸟类、鱼类、昆虫、植物、矿物,为好奇的人类描绘了一幅广阔的画面。这幅画巨大无比,好像而且确实是丰富至极。

  自然人出外探索自然,越是无人越有惊喜,越是需要开发越是充满发现。

  当世间万物的一些样品聚在同一个生长环境的时候,当人们第一次向这个装满了各种不同的、新颖的和陌生的事物的“仓库”看上一眼的时候,第一个感觉一定是夹杂着赞叹的惊诧。

  也许你会从形状上识别一些,也许有的还知道生物性,人文学者可能会了解它们在历史和文学中的价值。

  这些相互关联,将人们的感知从*面变为立体,从眼前伸向从前和以后,那么恭喜你已进入小而幸福的初级阶段。

  最初每个人都充满好奇心,又容易对已知的东西心生厌倦。

  除非保留着更珍稀的敬畏心,知道“自以为是”的知识需要不断进步更新,每一天才不是重复的片段。

  对一切都喜欢同时又罕见的兴趣,并不是靠训导产生的。

  根本动力是得到启蒙的智慧。

  人类不是自然之主。大自然通过自己的方法在运行一切。

  当人们不停留在肤浅的认识上,就会对它的多样性和繁复性感到无比震惊。

  自然的杰作数不胜数,但那也只是人们发现的惊讶中的一部分。它的规律以及混乱,常态还有变态,似乎可能存在的都存在,不可能存在的也存在。

  除了去追寻,去学*,保持对一切都喜欢同时又罕见的兴趣,还能怎么做呢?

  《自然史》一书收录了布封在法兰西学院入院式上的演说,题目《论风格》。

  自然科学人如何论述文学艺术的问题,本身就让人好奇。

  通过思考赋予想法更多的内涵和力量,然后使用表达实现它们。——这是风格的基础。

  当精神创作的成熟点到来,就会迫切地渴望实现创作,并在写作中感受到快乐。

  想法轻松地流淌出来,下笔变得自由;快乐促生了热情,这种热情蔓延开来,赋予每一个词句以生命;情感与智慧交融,内容与文采并茂,贯穿思维和行文的始终,风格从此诞生。

  从这个意义讲,自然的发现是源源不断的,思维和灵感是汩汩流动的,风格也从未僵化不前。

  逐渐把“写“当做另一番自然。这个发现我极喜欢。

  人与自然是发现和创作中永恒的主题。

  只要谈论起自然法则,生物体,空间,物质,发展,时间,灵魂,思想,感情,激情,都会变得鲜活无限。

  你知道自然史最好的一点是什么?

  在不可见的、永恒的力量驱使下,大自然以不变的规则表现着。

  人们看着眼前的景象就不免想到往古,又能联系现在通往明天。

  当下的我们,亦包括在这广阔的诗篇。

  自然笔记这不是让我对大自然的了解更进一步。书中作者用与众不同的文字与图画生动又有趣的为我们讲述了大自然的故事与奥妙。大自然中有我们想也想不到的生物与秘密,但只要我们认真翻阅这本书,大自然中的许许多多都能掌握在我们手中。

  每一个国家的狐狸都没有*的精灵。小王子中,狐狸把小王子的头发看成了金黄色的麦田。动画片里的九尾狐能出神入化,想变成什么就变成什么。狐狸让人产生无限遐想,尤其是雪狐狸简称雪狐。

  自然笔记中有一课就是讲的长白山的雪狐狸。雪狐,白狐也叫北极狐,它们生长在海拔极高气候及冷的地方,不止北极有,在东北海拔*三千米的长白山也有。雪狐狸能在零下五十度的气温下生活,长白山最冷的时候达到零下四十多度,适宜雪狐狸生存。国内,只有在绵长的长白山脉一带才有纯正的雪狐狸。在长白山峰巅之上,书中作者来到天池,一团白雪翻卷着身子,软绵绵,白茸茸的。原来那白雪就是雪狐狸。细看时,觉出那是一团白云,一团浓的化不开的云。雪狐狸依山而生,海拔越高,雪狐狸越白;气温越低,生命力越旺。在常年积雪不化的长白山深处,雪狐狸才得以出没雪山。之所以雪狐狸不下山,是因为雪上旺盛了它一双红色的眼睛,目光从雪白温暖的皮毛中射出来,穿透群峰峻岭,看到更远的地方。等到大雪纷飞,就在也找不到雪狐狸,它们已躲在雪中。它一跃而起,攀着雪花,一路升腾到天上,那是一只雪狐狸修为的最高境界,就如同在银色的月光下,雪狐狸让自己翩翩起舞。月华如水,皎洁出尘,雪狐狸已是月光。

  大自然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它能带给我们许多知识与欢乐。我们要在学*的同时爱护,保护它。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多么美好,多么快乐!

  寒假我读了一本《鼠圈圈的自然笔记》,书中展现了城市的科技,风景如画的森林,沙漠绿洲与黄沙相结合的美,令人震撼;海洋无比辽阔,显示出了她的宽大与美丽,也显示出了她的危险。伴随这本《鼠圈圈的自然笔记》,让我们一起走进大自然吧!

  一只小老鼠圈圈与流浪狗旅行家狗雪球,相伴从城市到森林,从沙漠到海洋。它们一路上观察动物巢穴,认识了绚丽多彩的花朵,认识了许多朋友。它们互相帮助,帮助邻居解决了许多大自然的问题。它们见到了许多美丽的景色和可爱的动物,比如“四菜一汤”,比如沙漠中的骆驼,还有那千年不漏的窑洞。我们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要善于观察,好东西还要懂得分享……

  读着《鼠圈圈的自然笔记》,我仿佛置身于自然之中,享受着自然之美。我原以为我自己懂得很多,读完这本有趣的书以后,我大大改变了我的自以为是。我要更加努力学*科学文化知识,帮助同学,和同学们共同进步!我终于懂得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含义。鼠圈圈书读得多,所以知识渊博。虽然有时自私,但知错能改;狗雪球喜欢冒险,是一名专业旅行家,对大自然深刻了解,但还有很多不知道的东西。那个“四菜一汤”是由四个圆形土楼,一个正方形土楼组成的“四菜一汤”。其实还有很多令人困惑、叫人奇幻的故事,那个想睡觉的水……

  我们不仅要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这样,才能更好的发现世界的美,探索大自然的奥秘!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6)

——《*》读书笔记 (菁华5篇)

  “*”是一个充满永久和*的世界,却与奴役联系在一起,统治者消灭了一切不愉快、不确定的变数,创造了稳定运转的'社会体系。从技术上它打破了固有的“生而*等”、“人定胜天”、“人生实苦”等信念,因为它从根源上使人放弃了改变自己的一切尝试,因为你并不属于你自己。

  你没有独立的思想、激荡的灵魂与痛苦的情绪,你只是被社会安放在某个位置,使用着组织批量制造的身体,连你依靠苏摩得到的欢乐也是出于组织的恩赐。你在社会中行动,其实是从一条传送带走到另一条上。你因不会衰老也不会给周围带来任何感伤的因素,就像橱窗中完美展示的商品,是当内部损旧就被下架、替换的工具而已,不具备不可替代性,而象征着稳定、统一与积极。

  从基因培育、睡眠教育到苏摩,组织通过对人的全面掌控,实现了无呐喊、无拯救、无不*、无解决、无苦痛、无意义的“*”,差异得到众人承认,工作从不会使人疲惫,危险的情感早被隔绝,而欢乐从未延迟,苏摩触手可及。

  阿道司·赫胥黎

  对家眷恋、对爱忠诚、对死恐惧、对生命敬畏,对不如己意的一切抱有怀疑,对难测不定的命运痛苦感伤……那一切使人生而为人的理由,已被扭曲为大逆不道的行为。在我主福特的英明指引下,这些都不再需要,一劳永逸。

  因为工作能创造价值,创造能带来欢愉,欢愉则出于我主福特的赏赐,人民将永远保持对主的热情与感激。基因培育从根本上抹*了人的差异,它微弱的多样性仅服务于组织对阶层和工种的设置,而灭绝了个性,在培育的过程中加强或减损智力、体力等指标加以区分三六九等。

  通过胚胎分裂技术制造波卡诺夫斯基多胞胎,他们分享着同样的面貌、体格和有限的姓名,而他们日后将进入同一家车间,在劳动后领得同等剂量的苏摩。因培育过程会注入各种疫苗以远离任何疾病,所以他们的生命进程也亦无二致,不会受意外因素的搅扰。在死亡时孤身一人,无亲无朋,或许还参与进另一组波卡诺夫斯基的死亡教育,向孩子们示范*静的死亡方式。

  这个“*”,难道不是人们一直心心念念向往的生活吗?难道不是社会发展正在努力实现的宏愿吗?———“世界稳定,人民幸福(不必为土地和*争论不休了,没有了战争)。人们要什么有什么(不必为生存发愁了)。决不会想要得不到的东西,人们富足、安全(每个人都无条件相信自己拥有的就是最好的)。不会生病,不害怕死亡(解决了人类终极难题)。对激情和衰老一无所知(永葆青春、性无禁忌,丝毫不用压抑本性了)。没有父亲、母亲的烦恼事,没有妻子、孩子或爱人让他们产生强烈的情感(免去了多少人七情六欲的枷锁)。如果有问题,有嗦麻帮忙(不必再为坏情绪苦恼了,分分钟到达“彼岸”)”。———伟大的作者啊,将人类的理想国、乌托邦,用文字勾勒出来后,所有人都不淡定了。这个*,真的是我们想要的吗?———没有了信仰,没有了割据之战,世界便成了君主的城池,人们则沦为了玩物任人摆布;没有了生存压力、没有了欲望,便失去斗志,亦然体会不到拥有的快乐;没有了激情澎湃的心潮、没有了对青春永驻的向往,没有了提防和忍耐的病痛、也没有了对死亡的恐惧,和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至于情感,是人类与动物最大的区别。我一边看着文章…一边打着寒颤,因为我觉着我们已经走在新世界的路上了……

  向文末自杀的野蛮人致敬,敢于坚守做自己的人都是胜利者。像极了当今社会那些拥有鲜明个性的人,不认命,敢于活出真实的自己,当然也要能背负的起相对的责任。最*特别火的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也是这个信念:“我命由我不由天,是魔是仙,我是谁只有我自己说了算!”口碑一路飙升,说明人的潜意识是渴望独立自主,掌控命运的。无可奈何,大多数人只能在心里澎湃一番,回归现实依然无力改变。

  回顾这本书,突然感觉我身上所有的缺点,像失散多年的老友,庆幸它们还在,至少能让我感觉,自己还活着;庆幸现在的世界,有纷争、有欲望、有激情、有爱…才有日新月异不断进步的时代。“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点没错!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思想有了些许混乱。在当今社会,许多人都沉浸在欲望之中,这些欲望包括对物质财富的渴望,对不再经历生老病死的折磨的希望以及对多位伴侣的向往等等。但在新伦敦社会中,这些问题你都无需担心。在这里,你不用经历出生,也不会生病,你的自然寿命很长,死亡也只会在睡梦中突然降临;你不用担心你会不喜欢自己的工作,更不用担心你会因为缺乏物质财富而被社会排除在外;你不用担心你会找不到适婚对象及婚后的生育问题而被长辈唠叨或者会因为复杂的男女关系受到社会谴责。我想这在我们大部分人的眼里的确算的上是一个*了。但如果将这个大部分人*移放到这个社会中,我想新伦敦的社会稳定有很大可能会被打乱。因为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我们:人应该是自由的。而他们从睡眠时期就被灌输着追求稳定的观念。当我们站在局外人的角度,用我们的观念来看新伦敦社会时,将我们的认知套在他们的世界上并且将二者进行比较,这样的做法本身就是不太妥当的。一个社会的好坏究竟如何,应该是由当世的人决定的,而不是那些并不存在于那个社会的人所能评判的。

  在许多看客眼里,新伦敦世界是不自由的。书中的约翰也这么认为。约翰是来自所谓的野蛮人保留地,他们的生活方式及观念和我们相似。最初,他也十分向往母亲口中描述的新伦敦社会。但当他真正生活在其中时,他感到了压抑与不快乐。新伦敦的人接受的教育与他不同,他们来自两个社会。当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很惶惑,我们每个人都过着自以为快乐且正确的生活,为社会发光发热,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非常的和谐美好。但正如林达所言,刺破*静水面的锐利冰峰,它也许只露出了一角。新伦敦社会的睡眠教育让我想到:我们现在所认为的“自由”“思辨”是否也是教育后的产物呢?究竟是人在改造世界还是世界一开始就把我们限定在一个范围内再任由我们去“玩耍”呢?人类之所以有着不同,根本原因是否是因为受到的环境教育不同呢?如果我们也像新伦敦社会一样,从婴儿时期便同时同地接受着教育,我们会不会是一模一样的?胚胎技术及医疗技术等等的发达让我想到:科技进步的意义在于**人们的双手,给予人们更多的思考时间。如果最终,它会成为奴役人的工具,那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继续发展呢?以及像新伦敦这样的社会是不是我们想要的,安全、稳定,井然有序,不用担心任何东西。如果有人产生新思想新观点,便会被送往另一个岛屿继续生存。这本书一直被认为是反乌托邦经典著作,但它难道不是乌托邦本身吗?《*》之所以美丽,不在于它有新世界,而在于它还有“野蛮人保留区”。你爱“自由”和“痛苦”的话,可以选择去保留区;爱“幸福”和“稳定”,可以选择留在*。还有很多困惑到嘴边却又说不出来,这本书留给人思考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

  对于这些个问题的解答,还需要慢慢思考体会。也许在某一天就会醍醐灌顶。

  首先,随着生物学科的发展,对于世间万物的解释,人文的色彩在渐渐消褪,科学和规律握有知识体系的话语权。而人文主义,神论宗教和传统礼俗,这些缺乏理性或者说和科学逻辑不符的知识在为人所遗忘。但换个角度想,倘若现代科学和古代宗教同为对万物的解释,假设未来有更高级的逻辑来解释世界,那科学就如宗教般也要躺入历史坟墓。对于绝对规律和永恒,我是报怀疑的态度。马哲的社会物质和精神反作用和独立性论断,我还是赞成的。

  其次,对于幸福一说,自由主义对个人幸福的追求,*对人类集体幸福的追求,都是追求。但幸福是什么呢?对于丰富物质的享受,对于自我欲望的满足,还是对于自由选择的欣喜。我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幸福,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场合也有不同的幸福观。想要找到人类无数个体幸福的公因数,很难。*中让无知成为幸福的起点,作为有认知独立思维的我们则不怎么认为。约翰把人类以往的痛苦和磨难视为幸福的部分,但前提是他是出生于保留地,有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思考,故而在那种环境中才选择自杀。脱离社会是不可能的,古贤遗世独立终究留下万载华章。

  不做幸福的猪,做人。

  赫胥黎如果生活在现代,一定会发现广告比他设想的未来世界里的睡眠教学更有效率,更无处不在,对人的影响也更大,无论是儿童还是成年人。睡眠教学只是期望通过在睡梦中不断的播放相同的内容来增加心理暗示,而广告提供的不仅是暗示,还有诱惑,让你集中注意力去接受灌输,这可比在睡眠教学有效率多了。

  《*》中的社会是一部完美的机器,每个人都是这个机器的零件,维持着机器的运转。人的产生从不受控制的自然孕育变成了流水线作业,成为了标准化生产的一部分。每个人虽然生下来就被分为五个不同的等级,注定要从事某个工作,但每个人都是快乐的。通过各种化学或者生物手段,每个人都热爱自己的工作,庆幸自己属于当前的阶层。这种快乐当然也是标准化生产的一部分,相同阶层的人过着一模一样的生活,享受着同样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有一切可能破坏这种快乐和整齐划一的东西都被毁灭,任何可能激发人的激情、狂乱的东西都被唾弃,从莎士比亚到爱情都是禁止事项,毕竟你已经得到快乐。

  这种把人作为机器的愿景从古至今都有,从马克斯。韦伯的工具理性到*现代的资本主义和*的各种实践都有所体现。资本主义最深层次的逻辑就是效率和生产,如果人能够像机器一样,那么生产的效率肯定会更高。人类成为社会动物是自然的选择,我们的语言我们的文明等等一切在一开始只是为了维持我们的生存,但当我们开始思考我们为什么而活时,我们才真正的成为人,生存就不再是唯一的目标,我们和动物的区别就在这里,这就是我们的价值理性。

  社会是我们生存的保障,也是我们实现价值的*台。每个社会阶段自有它内部的运行逻辑,在当前和之前的阶段我们的社会需要分工、需要贫富差距、需要阶级分层、需要工厂、需要人劳动、需要更有效率的生产、需要消费才能维持整个社会的生存,在社会分工中、在贫富差距中、在劳动中确实会有人感到痛苦,但是这是当前阶段不能避免的,这就是工具理性。工具理性是价值理性的前提,只有当生产力发展到不需要人们劳动就有足够的物质时,每个人才会有真正的自由去选择自己的价值和实现自己的价值。

  但是认同工具理性存在的必要性,不代表我们认同把人物化。对于什么是足够的物质,我想也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现在的物质生活相比于几十年前已经是极大的进步,更别说几百年前,没有理由相信以现在的消费主义倾向,人类会有满足的那一天。

  消费主义和物化是发达工业社会所特有的问题,我们越来越生活在一个以消费定义人的社会,一个以你买了什么来定义你是什么人的社会。在一个生产力富足的社会,物质生产的扩大是靠消费的扩大来维持的,而不是单纯依靠生产力的进步,所以社会展现的消费主义倾向就不足为奇了,这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消费主义所带来的人的物化以及价值选择的丧失,让我们实现目的的手段变成了目的本身,简而言之物质生产是我们实现价值的手段,但在消费主义影响下它越来越成为唯一的目的,我们的价值变成了更多的消费。

  在行政控制和消费引导下,人们从出生开始就被预定将要消费什么,以及将要从事什么工作。消费*均主义和政治民主一样给了人们看似*等的想象,当我们所有人都消费同样的商品,都有投票权利时,它看起来确实是*等的。

  “但这一切都无补于如下事实:个人无力控制有关生死、个人安全和*的各种决策的作出。发达工业文明的奴隶是受到抬举的奴隶,但他们毕竟还是奴隶。因为是否是奴隶既不是由服从,也不是由工作难度,而是由人作为一种单纯的工具,人沦为物的状况来决定的。”

  《*》的人是物化到极致的人,所有人的一切都是被预定好的,只是为了维持整个社会机器的运转,它确实给人提供了快乐,但是它也没收了所有人选择价值,认识价值的权利,而这种权利是我们之所以为人的根本。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7)

——哈姆雷特优秀读书笔记汇总五篇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所有戏剧中篇幅最长的一部,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组成莎士比亚“四大悲剧”。戏剧讲述了叔叔克劳狄斯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哈姆雷特王子因此为父王向叔叔复仇。

  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威登堡大学就读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时接连遇到了叔父克劳迪斯即位和叔父与母亲乔特鲁德在父亲葬礼后一个月匆忙结婚的一连串事变,这使哈姆雷特充满了疑惑和不满。紧接着,在霍拉旭和勃那多站岗时出现了父亲老哈姆雷特的鬼魂,说明自己是被克劳迪斯毒死并要求哈姆雷特为自己复仇。随后,哈姆雷特利用装疯掩护自己并通过“戏中戏”证实了自己的叔父的确是杀父仇人。由于错误地杀死了心爱的奥菲莉亚的父亲波罗涅斯,克劳迪斯试图借英王手除掉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却得知奥菲莉亚自杀并不得不接受了与其兄雷欧提斯的决斗。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乔特鲁德因误喝克劳迪斯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中毒死去,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双双中了毒剑,得知中毒原委的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迪斯并嘱托朋友霍拉旭将自己的故事告诉后来人。

  哈姆雷特以他悲壮的死讴歌了个性的尊严,赢得了对封建的旧制度旧思想和黑暗势力精神上的胜利,鼓舞了后世人文主义思想者的斗争和不屈的斗志。他那崇高的品格、忧国忧民的使命感和热情高昂的思想力量,作为一种永恒的精神财富,也必将为爱好正义的人所珍视。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总的来说,

  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角色。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悲剧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后来,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择中,莪菲莉霞选择了后者,她选择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哈姆雷特》是由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的一部悲剧。它主要讲述了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狄斯为了谋取权位杀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皇位,并娶了哈姆雷特的母亲。当得知真相后,哈姆雷特复了仇,但自己也命丧黄泉。

  这本书既充分反映了作者对当时英国颠倒混乱的时局不满,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阶级与普通百姓为了争夺权力进行的殊死较量,批判了王权与封建邪恶势力的罪恶行径,同时也表达了自己对生存还是毁灭这一问题的观点。

  这的确是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在这个剧本中,哈姆雷特对命运的态度几经变化,甚至看似前后矛盾。他起初以为,命运变化无常,既不扬善,也不惩恶,反给高贵的人带来灾祸。他在一次独白中表示要挺身反抗“命运的暴虐”。但在经历一次“突变”之后,哈姆雷特转而完全信靠天意。通过展现哈姆雷特的两种命运观,莎士比亚不仅否定了对待命运两种极端看法,而且显示了正确对待命运的恰当态度:人的不幸,不是归咎于任何外在的偶然性,而在于个人的天性和选择。在剧中,哈姆雷特扮演着许多角色,他显得同时是一名哲人,复仇者和戏剧家。然而,遭遇变故后的哈姆雷特先是没能节制自己的悲愤,接着又一再抱怨命运不公。这对身为丹麦王子的他而言,无疑是个大问题。

  哈姆雷特对命运的看法,暴露了他的缺陷,这,无疑是悲剧的开端。

  有一位王子,本来过着十分幸福美满的生活,灾难突然降临,上天将他逼上了一条复仇之路,他就是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哈姆雷特》是著名剧作家莎士比亚的代表作之一,这次读完之后,颇有感触。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却折射出一个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现在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现在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只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现在,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现在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伤心,被自己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己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现在,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有一句谚语为:要等草儿青青,马儿早已饿死。

  在哈姆雷特的台词中只出现过这句谚语的前半句,并没有提及下一句的内容。当读完《哈姆雷特》全剧后,我们会明显意识到这是一部悲剧,作为主角的人物在结局中都以死亡作结,可以说哈姆雷特也是为报父仇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可是我,一个糊涂颟顸的家伙,垂头丧气,一天到晚像在做梦似的,忘记了杀父的大仇;锐让一个国王给人家用万恶的手段掠夺了他的权位,杀害了他的最宝贵的生命,我却始终哼不出一句话来。我是一个懦夫吗?谁骂我恶人?谁敲破的脑壳?谁拔去我的胡子,把它吹在我的脸上?谁扭我的鼻子?谁当面指斥我胡说?谁对我作出这种事?”

  哈姆雷特像此类的心理独白不在少数,对于自己的杀父仇人,他在犹豫着,迟迟不肯动手,错失了很多好时机;对于自己性格中的弱点,他也在不断质问,他意识到自己的柔弱和忧郁,宝贵的时间多半用在了思考和等待中;他对时局和现实有着较为敏感的观察力和洞见力,可他的行动总远远滞后于思想,我不否定他对“人”、“人的优缺点”等问题有着个人独到的见解,可他最终葬送了性命才勉强实现了夙愿。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