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测试范文 (菁华5篇)

首页 / 范文 / | 2022-10-30 00:00:00 范文,普通话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测试范文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美国J.D.塞林格所著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用现实主义笔触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主人公生活的那个时代被史学家称为“懦弱的五十年代”,广大人民的精神生活贫乏、空虚。本书的主人公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被塑造的反英雄形象之一,他的性格较为复杂,有受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耳濡目染的丑恶一面,但也有反抗现实,追求理想的纯洁一面。本书真正值的赞扬的还有在艺术上的特色,心理描写细致入微,可以说开了当代美国文学中心理现实主义的先河。本书从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象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主人公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他不是想要当麦田里的守望者吗?证明他有一种极其可贵的“救救孩子”的想法。

  看过这本书后,想想我国的青少年生长在社会主义祖国,受到党、团的亲切关怀,既有崇高的*理想,又有丰富多彩、朝气蓬勃的精神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啊!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测试范文2

  从小到大,我就是一个书迷迷,尤其是小时候,常常为了看电书而故不上吃饭、睡觉,所以常被妈妈骂。有的时候,还为了看完一本喜欢的书,而躺在被窝里拿着手电筒偷着看。我认为,书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它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在书里面,我能感受到在我生活中所感受不到的事物。我看过课外书数不胜数,而而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我前一段时间看的《笑着活下去》,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女主人公的名字叫晏阳,她也是我最喜欢的明星。

  当5岁的晏阳被亲生母亲丢弃在福利院门口时,她的命便注定了苦难。当7岁的晏阳看到母亲早已忘记自己和别人组成家庭时,她告诉自己永远不要再哭泣。当长大后的晏阳终被母亲认回,得知原由竟是要她捐出一个肾给妹妹时,她的苦难便已非常人所及了。亲情变得渺茫,未来变得黯淡,老天和最亲的人都让一点光照耀到这个可怜女孩的身上。但她是晏阳。她微笑着点燃了自己经受的苦难,照亮了周围的黑暗……

  晏阳给将死的妹妹带来了生的美好,她把青梅竹马的许剑锋主动让给了妹妹。晏阳给将分裂的那一家人带来了家的温馨,因谎言和不可宽恕而分裂的一家人被晏阳教会了享受亲情与温暖。晏阳给丈夫杨文榜带来了爱的光芒,让这样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体会到女人的柔情与牺牲……

  每个人心中的怨都被晏阳带走了,人与人间的恨都因晏阳的到来化为无形。刚愎自用的丈夫最终原谅了欺骗自己二十年的妻子,自私的母亲最终为救晏阳甘愿牺牲自己的性命,胆怯清高的公子哥最终懂得为亲情奉献的意义而捐献了自己的肾脏,曾悲哀自己命苦的小妹妹含笑离开人世,只为给爱人和亲人留下美好的记忆……

  苦难滋养了美丽的晏阳,她是阳光的化身,是我们每个人的微笑女神。晏阳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晏阳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

  从晏阳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我想告诉大家:生活中,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如果你觉得,当你的故事被演绎出来是一个悲剧的话,你应该知道,世上若无悲剧,何来喜剧,世上的悲剧不只你这一部我们唯一能一能做的,是坦然面对,坚强走过,并尽自己最大努力把这部悲剧转化为喜剧,笑着活下去!

  最后,我建议在坐的每一位评委老师,也看看这本书,《笑着活下去》!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测试范文3

  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说《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希腊神话》……但我最喜欢看的是《海的女儿》这本书。

  《海的女儿》主要讲的是许许多多、有趣而优美的故事。比如说《睡美人》这个故事主要是讲的一个王子救了一个国家的故事;《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主要是讲的是聪明的小克劳斯为了让这个吝啬鬼大克劳斯的阴谋不能得逞,小克劳斯就用许多办法来对付大克劳斯,最后大克劳斯跳进河里再也没有起来过……

  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玫瑰花精》这一篇故事。这篇故事主要讲了一对恋人当中那个男的被那姑娘那个阴险毒辣的哥哥杀了。姑娘知道了这件事后不幸在梦中死了,她的灵魂飞到了她恋人的灵魂边,他们两人又在一起了。姑娘的哥哥看见妹妹死了,以为妹妹的东西就全归他了。

  于是,哥哥就把素馨花搬到他自己的屋子里。但是,他不知道每一个素馨花后都有了一个准备复仇的灵魂。玫瑰花精实在看不惯她哥哥所作的一切,就去告诉了蜂王。蜂王命令蜜蜂去蜇死那个可恶的.哥哥。但是,当蜜蜂来到哥哥的屋子里后,才发现哥哥已被素馨花的毒剑杀死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到了一个启发,就是坏人的阴谋不会得逞的,总会被揭穿的,会受到报应的。这本书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要多做好事,不能干坏事等……

  我非常喜欢《海的女儿》这本书。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测试范文4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理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后来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况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提供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理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终于有一天他得知给他提供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美好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通过主人公寻求自己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因此,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己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马上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可以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己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测试范文5

  书,自古以来都有很高的地位,人们对它的赞扬也是举不胜举,譬如“书香门第、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它在人类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书事实上已经陪伴了我十多年,从幼儿园到大学,但仔细想想,从来没感觉到它在我生命中的地位,从来就忽视了它在我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书真的十分重要,它能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好书能修身养性,培养一个人的修养和素质,品味人身的酸甜苦辣。而对于我,最遗憾的是很少去看书,但在我空余的时候我还是喜欢去看一些杂志,比如读者,青年博览,上海服饰等,我喜欢简短的小故事和一些散文,但其中的寓意丰富,可以让我去思考人生,我当然也特别喜欢一些时尚类的东西,当我看到穿上自己比较喜欢的衣服我的心情会十分舒畅,我觉得这个社会本来就需要知识与时尚兼顾!这样发展的才更完美!

  书真的是一个好东西,我们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人生道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多品味一下好书!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测试范文 (菁华5篇)扩展阅读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测试范文 (菁华5篇)(扩展1)

——三分钟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我喜爱的书刊3篇

三分钟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我喜爱的书刊1

  书香飘飘,伴我成长。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的开心果。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还是——《你是我的宝贝》。因为它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了我,让我百看不厌。

  贝贝是一个唐氏综合症患儿,有轻度的智力障碍且终生无法治愈。从小由奶奶抚养,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贝贝,使他成为了一个心地淳朴、乖顺善良、热爱大自然的孩子。贝贝十岁时,奶奶因心脏病去世,贝贝一下子成了孤儿。贝贝的命运牵动着许多人的心,尤其是李大勇。李大勇是一个80后的小伙子,*时做事不太靠谱,但他却深深的喜欢上了贝贝的单纯透明,一直关注着贝贝的成长。后来,贝贝的舅舅舅妈一家来到城市,和贝贝生活在一起。两个大人、两个孩子外加一条名叫“妹妹”的狗,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令人难忘的故事。舅舅、舅妈的小小私心在贝贝无瑕心灵的映照下逐渐得到洗礼,而李大勇也在关照贝贝的同时,自身得到了成长,逐渐成熟起来……

  贝贝的遭遇让每个人感到同情,一个智障儿童,就是一块透明的玻璃,一面明亮的镜子,会把我们生活中种种的肮脏和丑陋照的原形毕露。在纯洁如水晶的灵魂面前,人不能虚伪,不能自私,不能狭隘,更不能起任何恶念。善和恶本来就是相对的东西,一旦“善良”变成绝对,“恶”也就分崩离析,因为它无处藏身。

  《你是我的宝贝》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善与恶,每一个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都需要大家的爱护。这本书,会陪伴我一生,永远永远……

三分钟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我喜爱的书刊2

  我有不少爱好,而读书始终是我的最爱。

  在我家的书柜里,挨挨挤挤地摆了许多书。其中有一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安全知识,它就是《儿童安全手册》。当我细细地阅读着这本《儿童安全手册》时,它就像一位无声的老师,教会我在生活中遇到突发事故时正确的应对方法。《儿童安全手册》通过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给我们讲述了如何预防意外伤害的发生,以及在发生时应该如何进行自我保护,是我在轻松阅读的快乐中,学会了许多的安全知识,学会了坚强。记得在一个寒冷的傍晚,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天色渐渐的暗了,眼看马上到家的大门口了,突然,前面一个中年男子拦住我凶恶地问道:“小姑娘,你的家住在哪儿?”我心里一惊,看他那凶恶的样子,我知道我遇上了坏人。正在我不知如何是好时,我突然想起了在《儿童安全手册》中介绍过“当你遇见坏人时应该怎么办?”的安全小贴士——一定要保持冷静。于是这个中年男子却缠住我要带他去,我不愿意,他竟抓住我往前拖。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我脑中又闪过书中的防身术,一个转身用脚狠狠地踩了他一下,趁他疼得弯腰的时候,我转身飞快的跑回了家。当我安全都跑回家时,心中暗暗高兴,真是感谢那本《儿童安全手册》,从坏人的魔抓中逃了出来。

  你们说,这么实用而有趣的书,我怎能不喜欢呢?

三分钟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我喜爱的书刊3

  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说《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希腊神话》……但我最喜欢看的是《海的女儿》这本书。

  《海的女儿》主要讲的是许许多多、有趣而优美的故事。比如说《睡美人》这个故事主要是讲的一个王子救了一个国家的故事;《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主要是讲的是聪明的小克劳斯为了让这个吝啬鬼大克劳斯的阴谋不能得逞,小克劳斯就用许多办法来对付大克劳斯,最后大克劳斯跳进河里再也没有起来过……

  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玫瑰花精》这一篇故事。这篇故事主要讲了一对恋人当中那个男的被那姑娘那个阴险毒辣的哥哥杀了。姑娘知道了这件事后不幸在梦中死了,她的灵魂飞到了她恋人的灵魂边,他们两人又在一起了。姑娘的哥哥看见妹妹死了,以为妹妹的东西就全归他了。

  于是,哥哥就把素馨花搬到他自己的屋子里。但是,他不知道每一个素馨花后都有了一个准备复仇的灵魂。玫瑰花精实在看不惯她哥哥所作的一切,就去告诉了蜂王。蜂王命令蜜蜂去蜇死那个可恶的哥哥。但是,当蜜蜂来到哥哥的屋子里后,才发现哥哥已被素馨花的毒剑杀死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到了一个启发,就是坏人的阴谋不会得逞的,总会被揭穿的,会受到报应的。这本书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要多做好事,不能干坏事等……

  我非常喜欢《海的女儿》这本书。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测试范文 (菁华5篇)(扩展2)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测试通用五篇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测试 1

  在我读小学的时候,家里就有了几十本的图书,但相当部分是从家境较富裕的亲戚家里拿回来的,这些图文并茂的小人书给我童年生活带来了许多欢乐,也让我养成了看课外书的*惯。但真正让我喜欢上一种书刊的,我清楚记得是我读高一的那年暑假,那时哥哥读大学二年级,他为了丰富我的暑假生活,给我带回来了一本名叫《读者文摘的》的书刊,也就是此刻的《读者》,《读者文摘》它是综合性很强的期刊,它具有人文性,文学性,知识性,趣味性等特点,刚开始的时候,我只是有空的时候拿起来看看,消磨时间,但在不知不觉中,我就被那一篇篇含蓄俊永的文章所吸引,书刊中的文章有相当多是散文,也不乏有名家名作,读这些作品就像在与作者对话,让人在字里行间里读出了作者的***以及喜怒哀乐,这种情感体验是深刻的。

  之后我对这本书刊越来越爱,每有新的期刊出版,我就会第一时间去买回来好好阅读,如果要问这一本书刊对我产生了什么影响,我会说一是丰富了我的精神生活。二是提高了我的文学素养。三是拓宽了我的知识面。因为它已成为了我精神的主要粮

  此刻我家珍藏的《读者》已上百本了,我想它将不单只成为我的精神主粮,我还会把它作为一份珍贵的礼物送给我即将读小学的女儿,期望她也能从中吸收各种养份,健康成长。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测试 2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神探柯南》。我认识它那是在书店里。闲来无事,我从架子上随便拿出一本。一看,却被引人入胜的故事吸引住了,便爱不释手起来。

  《神探柯南》的主人公是一个被称为警察救世主的柯南,他天才的推理能力令人称奇,案犯再高明的作案方法,都逃不出柯南的眼睛,一桩桩离奇的案件,都能迎刃而解,书中的情节仿佛将我引入一个神奇而又迷人的世界。

  令我最感到惊奇有刺激的是“鬼屋事件”,那晚我正在床头看着书,但读到“突然,“呜呜呜……”一阵低吟声自黑乎乎的走廊飘过来,那仿佛来自虚无世界的声音让人浑身发抖”我仿佛心里紧张得一下子绷紧起来,仿佛鬼就在我后面,令我浑身发抖,全身鸡皮疙瘩似乎都起来了,我下得连忙扔下书,看起了电视,可是虽心不在焉地看电视心里却目不转睛地看了看《神探柯南》。终于,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还是忍不住地关掉电视,继续看《神探柯南》。尽管看得心惊肉跳,但还是情不自禁地进入故事的情节中……

  《神探柯南》故事情节惊险怪奇,语言很容易懂,它能让我在清清松松的故事中增强了逻辑知识和推理能力,《神探柯南》能让我增长见识,开阔视野,启迪我们的思维。所以,我喜欢这一本书――《神探柯南》。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测试 3

  书刊给我们展现了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我从书中也明白了许多道理。其中,我最喜欢一本杂志上刊登的一篇文章中一个人物――夏洛蒂勃朗特,因为她顽强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至今都难以忘怀。

  英国女作家夏洛蒂是小说《简爱》的作者。她就像一株傲放于风沙中仙人掌花,生命中充满了艰辛和壮丽。下头,我就来给大家讲讲夏洛蒂的有关事迹吧!

  她生于英国一个穷牧师家庭。她的母亲不幸早逝,撇下了夏洛蒂和她的弟弟妹妹。夏洛蒂的童年艰苦又辛劳――不仅仅要带弟弟妹妹,还要靠工作来维持家庭生计。夏洛蒂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放弃写作,放弃自我的期望――用笔敲开幸运之门。

  1836年12月的一天,20岁的夏洛蒂怀着惴惴不安的心境把自我认为最好的几首诗寄给了当时的桂冠诗人罗伯特・骚塞,期望能得到文学前辈的指点和提携。她等了几个月,最终到了第二年春天才得到回复。她怎样也没有想到自我苦苦等了一年,却只等到了罗伯特・骚塞的训诫:“在大自然里,小草和大树都是上帝的安排,放弃你可贵而徒劳的追求吧!文学不是妇女的事业也不应当是妇女的事业。”夏洛蒂应对歧视和打击,并没有消沉,更没有放弃。她发誓必须要写作道路上闯出一条路来!

  于是她把写作的着眼点改为小说,在荆棘丛中开拓新路。她以罕见的毅力,孜孜不倦地写作着。她走路、干活……都带着铅笔,小本子,以便随时随地记录脑子中的思想火花。

  最终,她成功了!她成功了!经过她坚持不懈的努力,她写于了一本著称于世的小说――《简・爱》!

  夏洛蒂为梦想而奋斗的顽强意志和不屈的抗争精神使自我脱颖而出,成为震动英国乃至世界文坛的作家,她用汗水和心血把“小草”浇灌成了苍天“大树"。正如马克思所说:“生活就像海洋,只是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是啊!在逆境中,仅有具备坚强意志和聪明智慧的人,才可能拥有精彩的人生。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测试 4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很有道理。是啊,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啊。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各种类型的书籍,其中有古代的唐诗、宋词、元曲,也有现代的小说、诗歌和散文,然而对我来说一直情有独钟的当属《读者》了。

  每当我打开读者,我都会爱不释手,读了再读,看了再看,字斟句酌,唯恐漏掉其中的一页、一篇、一句、一字。

  话说前一段时间,我在《读者》上读了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其名为《天使的翅膀》,文中讲的实女主人公的哥哥阿立的故事,阿立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可一次意外夺走了父亲的生命,父亲死后,本来品学兼优的阿立,突然辍学堕落成一个地痞流氓,并且一直用拳头逼迫妹妹好好学*,而他自己却瞒着母亲和妹妹做了一名高风险、高收入的保镖。他用自己的收入养活着母亲和妹妹,知道阿立被人杀害后,妹妹才知道。妹妹当然痛不如生,当我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心被深深地撕裂着,我哭了。什么叫“大爱无疆”这便是最好的诠释。*日里,我们每个人都用自己的方式爱着我们身边最亲*的人,但却无声无息。更有很多不会表达的人,他们羞于口头说出爱,而是默默的关心着他人,这种爱隐藏在他人身边,几乎无处不在。

  我喜欢读者,还有诸多的原因:她驱走我内心的浮躁之气,让我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安静一清爽;她理气中和,为我舒解胸中纠结之气;她明目安神,为我打开一扇心窗,让我仰望星空,让我嗅到鸟语花香,让我看到春花秋月,让体味夏日荧光、阴雨绵绵。她的从容之美,仁爱之贵,荡涤着我的灵魂,让我拥有一颗*和淡定、宽容善良的心境,从中回味什么叫“淡泊明志”什么叫“宁静致远”。她让我学会放弃,因为有意的放弃也是一种美!

  现如今,在时代艺术的风潮中,我钟情的的《读者》,经受着历史的冲刷和无情的暴晒,然而这面旗帜依旧在我的心中耸立着、飘扬着。

  《读者》给了我生命的启迪,打开了我心灵的枷锁,扬起了我生活得风帆,这让我如何不爱他呢?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测试 5

  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比如杂志中,读者、青年文摘,就很不错。我喜欢看小说,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这本书我特别喜欢,写得是一个巴黎圣母院撞钟人,卡西摩多,虽然他是个聋哑人,长的也不漂亮,但他确是很善良的。而收养他的神父却截然相反。他不仅指使卡西摩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还**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行刑时,卡利摩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巴黎圣母院中,可爱斯梅拉达最终还是被神父所杀,最后卡西摩多愤然将神父从教堂顶楼摔下,并抚着爱斯美拉达的尸体殉情。这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有着极高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的深刻意义。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雨果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少女爱斯美拉达是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卡西摩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犯,并被判处以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把她的心灵美与外在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神父和敲钟人,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神父表面上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敲钟人,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美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测试范文 (菁华5篇)(扩展3)

——我喜爱的文学普通话三分钟范文6篇

  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小狗啦!每当我看见小狗的时候都会被他们所吸引,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的样子非常可爱。有的毛卷卷的,像烫过的一样。有的耳朵大大的垂在两边,像戴着帽子的小老头。有的浑身雪白雪白的,毛茸茸的,走起路来就像一团绒球滚来滚去。有的活泼好动,一刻不停的在主人前后跑来跑去,像一个调皮的小男孩。有的热情好客,一见到人就“汪汪”地打招呼。还有的看样子很凶,其实很老实,一直乖乖地跟在主人身后……

  我也非常想要养一条小狗,但妈妈怎么也不同意,弄得我很扫兴。幸亏我的同学那里有一条非常可爱的贵宾犬,每个星期日,在等校车的时候都可以看到它。我跟它握握手,摸摸它的小鼻子,他也用舌头来舔舔我的小手,我们就这样成了一对好朋友。

  我长大了以后一定要养一条属于自己的小狗。

  《登高》这首诗之所以能成为唐朝最经典的七言律诗之一,其中一大原因便是诗人能巧妙地选择意象。

  这首诗借重阳节登高一事,叙述了杜甫长期漂泊、老病孤愁、思念家人的晚年生活,为表达情感所选的意象丰富多样、耐人寻味。全诗视角即诗人登高望远的视角。“站得高,看得远”,重阳登高,俯瞰大地,本应是心旷神怡的,作者却把它写成了悲中有愁,壮志难酬的。这其中,作者所选取的意象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联“猿啸哀”、“鸟飞回”,诗人摘取猿鸟的意象,听感上是怪异、悲哀的,视觉上是孤寂、冷落的。这与作者此时的身世非常匹配:老病缠身、与家人分隔,登高而不见亲友,欲喜却心生忧愁。境遇不同,眼前能看到的便和常人不同了。诗中的所见所闻,都暗含着诗人所感。

  再比如“落木”,作者将自己比喻为落叶,在垂暮之年萧萧地落下,有谁能注意到呢?无论怎样的人生,最终不过是在如长江滚滚而流的历史长河中被冲蚀掉罢了。“落木”“长江”两者一小一大,一弱一强,诗人简单的对比,似乎蕴含着对于人生哲理的深刻思考,也是对于自己惨状的一种解脱。人生短暂渺小,自然永恒不逝,作者在此的思考,给全诗增添了慷慨激昂的意境,描写震撼、扣人心弦。

  《登高》这首诗作为律诗,对仗、押韵有严格的要求,而诗人此篇,能够在律诗的限制下自由发挥,所取意象与情感浑然一体,达到了唐朝律诗高度的顶峰,具有很高的艺术鉴赏价值。

  亲*文学的方式不只一种,你可以足行万里,也可以感同身受,但其中不可缺少的就是阅读。阅读使人聪慧、理智,在故事和言语间能得到和世俗不一样的气息,让人如沐春风。

  暑假里,我读了《提灯的天使》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一个希望自己优秀的人,应该是亲*文学的,就像故事里面的瑞米和艾达尼,她们虽然天天争吵,可心里都想着对方来道歉,都想着让友谊如初。瑞米秉持着只有认真阅读,才能变成更好的自己的理念,每晚都会在房间里阅读,此时的她突然想到,自己和艾达尼本就因为文学而相识,亲*文学才是她们共同的努力方向,而不是一天天的争吵。于是,在第二天,瑞米和艾达尼约在草坪上见面,瑞米对艾达尼道歉,并得到了她的原谅,俩人重新成为了好朋友,一起在文学的海洋的遨游。

  优雅的心情和感觉在这同时也就滋生出来,如同机器人在伴随着我们成长;如同鸟在唱歌给我们听;如同《提灯天使》......

  诚然,每一个故事都有它存在的理由,都有自己独特的教育意义。这个故事就能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肤浅,要认真阅读,深入了解,充实自己的精神世界,丰富心灵涵养提升自我境界。并且,我们在依靠文学提升自身的同时,也要将身边的人慢慢感化,使之共同成为一名亲*文学的人。

  什么是文学?我以前也很困惑。是灵感告诉我,你应该请教高人。于是我在灵感的启发下展开翅膀,穿越时空,来到了文学的殿堂。

  哎,那不是冰心奶奶吗?我跟她打招呼,问她什么是文学。老人沉思片刻,说道:“文学是生活的艺术。就像夏夜的凉风,吹走了我的烦恼;它就像夜晚的灯塔,指引你走向正确的方向;就像干旱时的雨露,滋润着**燥的心……”我好像明白了什么,谢谢,继续前进。远远地就看见了钱钟书和杨。我赶紧追上来问:“什么是文学,两位前辈?”钱钟书老师推眼镜;据说,鸟的繁殖,羔羊的下跪,浪子的呼唤,慈母的缝补,游子的歌唱,祖国的尊重,社会的稳定,都是文学的主题。”江洋女士按照丈夫的话来说:“会心的微笑、鼓励的语言、助人的行动、关切的眼神、看家的灯光和不断的喋喋不休也是文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我知道,挥手微笑。路上遇到鲁迅,也是毕恭毕敬的问同样的问题。他严肃地说:“文学是社会的写照。我们不能只写光明,而要用独特的眼光去认识黑暗的一面,勇敢的摇摆黑暗的一面。是真汗,是真文学。“然后,我问了很多学长,他们都给了我不同的答案。

  当我带着灵感的翅膀飞回家时,我明白了。我们不能只担心“文学是什么”,只要一个人了解生活,学会欣赏生活,他就知道文学的真谛。

  文学,是我人生路上必不可少的。它像一盏灯,在人生路上为迷茫的我引领前进的道路。这盏灯照亮了方向,也照亮了我的心房。

  在我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文学。那时的我还得靠拼音读书,就这样,我人生中第一盏灯出现了:孙幼军所写的故事书《小猪唏哩呼噜》。这本书所讲的是一只名叫唏哩呼噜的小猪在它们那个动物世界里成长并历险的故事。它有个梦想,就是当上大侠,结识许多好朋友。那时的我不知道梦想为何物,只知道是想做什么。顿时,大堆大堆的“梦想”浮现在脑海里。这盏“灯”告诉我,人要有梦想。

  到了三、四年级时,我渐渐喜欢读小说。一次书店里看见了一本名曰“男孩必看的书”——《鲁宾逊漂流记》。刚看几页,我便爱不释手。这是讲述一位名叫鲁滨逊·克鲁索(大家这么叫他)出门航海遇难,在荒无人烟小岛顽强生存下来的故事。读完这本书,不禁让我感叹鲁滨逊真是拥有超人的毅力。这盏灯,是最重要的灯之一,它告诉我:男子汉不能轻言放弃,“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到了五、六年级,知识渐渐增长起来,读的书也多了起来,更是读起了杂志。在书的海洋中,我乐在其中。

  现在,我成为了一名初中生了。我发现了(几本)经典——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这盏灯告诉我:人需要莫大的勇气去面对困难,有些事是可以去改变的。

  文学,就像一盏灯,告诉我人生的道理,指引我人生的方向。

  我爱文学,她是我生命的动脉,她的美丽给我以无穷的精神享受。如果把文学比作海,那我就是她怀抱中的一滴小水滴,是大海给了我生命;如果把文学比作一列火车,那我就是其中的一小节车厢,是火车头给了我正确的前进方向;如果把文学比作阳光,那我就是一棵沐浴着阳光,茁壮成长的小苗,满载希望,生机勃勃……

  "文学是人类感情的最丰富最生动的表达,是人类历史的最形象的诠释。一个民族的文学,是这个民族的历史。一个时代的优秀文学作品,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新生,是这个时代生活百态的社会风俗画和人文风景线,是这个时代精神和情感的结晶。"

  "文学正是消耗一定的时间去阅读一定的文学作品。"不久,又出现了这个说法。而现在,真正的"煮字疗疾不舍昼夜"的文人很多不顾及生命长短,钱财多寡,名利得失。以"淡泊已明志,宁静以致远。"吸求一颗纯净光洁的心像皎皎月色朗照漆黑漫长的夜行路。我想,浮生若此,也便是知足常乐了。

  我爱文学,在我眼中,文学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事物。它像一首小诗,清新、隽永;又像一股清泉,流淌着纯真和甜美。刚懂事时,就开始爱上了文学,直到现在,还痴迷着它。曾有多少次,我驾着想象的小舟荡漾在文学的海洋里!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测试范文 (菁华5篇)(扩展4)

——我喜爱的文学普通话三分钟范文 (菁华5篇)

  爸爸一直希望我成为一个文化人,从他的文章中我才知道原因。原来他只是希望我将来可以生活在较高阶层,这和我的想法完全不同。不过,我可以理解他,做父母的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可以有好的生活!

  只是我却不愿意单纯为了美好的生活。也许是因为我热爱艺术和性格方面的缘故,我喜爱写比较抒情的文章。我觉得写作也是一种发泄心情的方式,当我看到适合我的品味,很精彩的文章时,我总有一种想要创作的冲动,或者,会把一些很有抒情意味,很美好的语句摘抄下来,反复品读,多么渴望我也可以写出这样好的文章。

  有时候,在上学或放学的路上,回忆从前发生的事,在心里默默地想,默默地把它用精美的语言描述出来,那种感觉真的很美妙!不单单是要写出来,有时候一些人、一件事都会激发我创作的灵感,即使有时候来不及写,我还是会在心里“写”出文章。我并不喜欢那种“文章一定要写出来”或“一定要大肆宣扬一番”的思想,我所热爱的文学正如我所热爱的音乐艺术一样,开心或者伤心的时候,会情不自禁地哼唱歌曲,不需要别人来欣赏,可以唱给自己听,那是属于自己的歌声,是自己的生活。文学也是同样,不管是一篇文章,一个片段,甚至是一句话也好,只要自己可以想到,可以因为创作而感受到快乐,可以感受到文学艺术的魅力,可以感受到生活的美好,这就是目的,这就是我热衷于文学的初衷,也是我一直以来把文学融入我的生活的源泉。

  我也想成为一个文化人,读着那些大家的作品真的是一种享受,甚至都会惊叹他们的才华。让别人品读自己的文章,如果他们能够读出我的心境,互相交流,也未尝不是人生一大快事。都说猫走直线,其实有时候在外界的作用下,它也会拐弯儿。

  我对文学的感情有些是无法用文字表达的,只能在心里默默地体会。

  不过,我会坚持我对文学一如既往的热爱,不忘初心地坚持!

  我尊敬这样一个人。

  她的每一天都非常忙碌。从早上开始就只见她在厨房里为我们一家准备早餐,自己却顾不上吃几口就赶着上班去了。

  中午,我回奶奶家,她都不忘打电话问我上午学得怎么样,听懂了没有。下午我放学回来,她也刚拖着疲惫的身子下班,但她却立刻穿上围裙做起饭来。晚上全神贯注做作业的我丝毫不知她已为我递上一杯牛奶,然后便去做她的家务。在我洗漱完毕躺在床上时她又在台灯下看她的厚书。

  她每天都做着一个家一天的家务,虽然累得直冒汗,气喘吁吁,但是她从没有一句怨言,一丝不高兴、不情愿的神情。每次我想帮她时,她都说:“不用,去看书吧!”

  她十分照顾老人,她经常去对门邻居——一位老奶奶家帮帮忙,下楼给取报纸。老奶奶病了,她就帮着买药,打针输液体。老奶奶感谢她,她说:“不用客气!”

  她默默无闻地做着常人认为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我认为她却是那样伟大。

  你们知道她是谁吗?

  她就是我十分尊敬的人——我亲爱的妈妈。

  文学,是我人生路上必不可少的。它像一盏灯,在人生路上为迷茫的我引领前进的道路。这盏灯照亮了方向,也照亮了我的心房。

  在我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文学。那时的我还得靠拼音读书,就这样,我人生中第一盏灯出现了:孙幼军所写的故事书《小猪唏哩呼噜》。这本书所讲的是一只名叫唏哩呼噜的小猪在它们那个动物世界里成长并历险的故事。它有个梦想,就是当上大侠,结识许多好朋友。那时的我不知道梦想为何物,只知道是想做什么。顿时,大堆大堆的“梦想”浮现在脑海里。这盏“灯”告诉我,人要有梦想。

  到了三、四年级时,我渐渐喜欢读小说。一次书店里看见了一本名曰“男孩必看的书”——《鲁宾逊漂流记》。刚看几页,我便爱不释手。这是讲述一位名叫鲁滨逊·克鲁索(大家这么叫他)出门航海遇难,在荒无人烟小岛顽强生存下来的故事。读完这本书,不禁让我感叹鲁滨逊真是拥有超人的毅力。这盏灯,是最重要的灯之一,它告诉我:男子汉不能轻言放弃,“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到了五、六年级,知识渐渐增长起来,读的书也多了起来,更是读起了杂志。在书的海洋中,我乐在其中。

  现在,我成为了一名初中生了。我发现了(几本)经典——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这盏灯告诉我:人需要莫大的勇气去面对困难,有些事是可以去改变的。

  文学,就像一盏灯,告诉我人生的道理,指引我人生的方向。

  说到学*语文,就务必谈下语文是什么。“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的意境之美是语文;“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无私奉献是语文;“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执着精神是语文。语文从国学盛行的古代到科技发达的今天,始终具有巨大的重要性。它在某个方面反映着个人或国家的形象和实力。

  那怎样学语文?就现在而言,大致途径有三:生活,课堂,和课外。

  不管学*哪个专业,课堂的学*都非常必要。对语文来说,课堂有效教学会让你接触并大致了解它。生活的实践则是为语文积累了实际经验,对语文学*有很大帮助。而最后,也是个人认为非常重要的,即课外大量教学。

  课外的学*不仅是对课内学*的基础内容进行预*和巩固,还有大量的拓展和积累。积累是学*语文的有效途径,课内所学固然重要但也只为冰山一角,想更多更好地学语文那就要靠课外深入发掘,包括快速高效地阅读和记录以及从各个方面搜集有用的信息以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换言之,如果语文是座高楼,那么课内学*就为这个建筑打了地基,而课外积累则使建筑更坚固高耸。现在很多人学语文不重视课外学*,我想说,其实课外和生活上的教学积累真的也很重要啊。

  在当今浮世里,想静下心做一个有修养的人,那好好学学语文吧。

  音乐开始了,静静地播放了,我做在椅子上正忙碌在键盘上,音乐的曲曲折折把我的心勾引进了去,同时,也把我写文章的心勾引了进去。听了这如泣的声音,就象诗仙李白映着醉红的夕阳,喝下一壶太白酒,潇潇洒洒地写下“天门中断楚江开”一样,音乐,竟有如此大的力量,配合着文学,在宁静舒畅或汹涌激烈的环境中,借助文字又表达出音乐的含义。

  映着安静愉悦的音乐,我写出小城镇上风水人情的样貌;映着汹涌澎湃,激烈昂扬的音乐,我写出十年大*地激烈斗争;映着斗志昂扬的音乐,我写出默默无名的诗人伟大的理想。音乐和文学,让人陶醉着,沉醉着,陶醉在歌声中,沉醉在文字中。闭上眼睛,思索的音乐文学的奥妙,忽然!一记重鼓啪啪响起!声音愈来愈大,充满了激情,这不正是抗日人民斗志昂扬的思想吗?!笔尖落下,一篇如同音乐那样如泣的文章挥笔而出!

  太不可思议了!映着音乐,竟能让文学如此有生命!好像沙漠里无助的旅人,眼前出现了一口井;好像森林里孤独的小屋,忽然有了城镇;好像落队的大雁,身边出现了翅膀强壮有力的同伴拖起;好像在屡次翻过无数座山后,在山的那边出现大海!是的!就是这样的!随着节奏,同样能让读者感受至深。音乐,陶冶了人们的生活情趣;文学,也能让人们得到满足。两者结合,那不是比一般文章要很好吗?

  映着音乐,去走文学吧!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测试范文 (菁华5篇)(扩展5)

——我喜欢的明星普通话三分钟 (菁华5篇)

  人人都有自己的偶像。当然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一个是来自台湾高雄市的“刘谦”。另一个是效力于国家篮球对的“易建联”。这两个人都是我的偶像。

  也许你对“刘谦”这个名字很陌生,但是你绝对不会对刘谦变过的魔术感到陌生。在春晚的时候刘谦表演的橡皮筋魔术,还有鸡蛋的魔术都让人感到惊讶。

  刘谦不但手法很快,很让觉得不可思议。刘谦的口头禅是“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我很喜欢刘谦这句话。因为很有震撼力。

  我相信在以后地日子里,刘谦一定会变造出更神奇的魔术。我也一定会为他加油。

  再来说“易建联”。易建联诗我最喜欢的篮球明星。虽然易建联打球一般,他不如科比,加内特,詹姆斯这些大牌球星,但是他在我心中永远是一颗灿烂的明珠。

  有些运动员输球后就会很生气,大骂连连。甚至有时候还把场内地一些东西砸坏。而易建联却不这样,他永远有着一种向上的心,输了球没关系,可以在失败中吸取经验。易建*是这样。

  我相信在以后的日子里,易建联可以成为超级球星。

  我爱我的偶像。

  他,穿着一件朴素的服装,他,是一位普通的农民,而他,却是我最喜欢的明星:朱之文!

  2011年,他登上了“我是大明星”的舞台,一曲“滚滚长江东逝水”震惊了在场的观众,震惊了评委老师,他一夜成名,点击率超过四十万,他成为了广大群众喜欢的明星:大衣哥——朱之文!

  随后,他又走上“星光大道”,虽然他换上了华丽的服装,但是那一件破烂不堪的毛衣仍然穿在身上,“我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农民”。这一句话在我耳边回荡,朱之文,加油!

  2012年春晚,朱之文的一曲《我要回家》,唱出了观众朋友的心声,也让春晚的演员有了共同的期待:春节联欢晚会一结束,立刻回家过年!

  朱之文的生活十分艰苦,他只有一间*房,在*房里有一个练音室,十分简陋。在对口形时要把歌谱放在镜上,可很容易掉下来,怎么办呢?朱之文有办法,拿两支圆珠笔按在镜子两旁,这样就能固定住歌谱了,别外,朱之文还养了一些动物,像:猪、鸡、鸭、鹅等,朱之文还有两个孩子,他们一家人每天都生活在一间*房里,虽然生活并不富裕,但他们觉得很幸福。

  今天我看《聊城晚报》,发现朱之文要出国了,地点是马尔代夫,朱之文,好样的!你是我学*的榜样,是我最喜欢的明星!

  鹿晗就如大家所说,他的舞蹈灵动,定点动作到位,虽然身板小,但力量绝对不弱。一动一静之间,传达出的情感你有心绝对能感受到。鹿晗跳舞有个特点,他不是内地学院派专业的舞者,可能学院派的优点他并不具备,但有些学院派的拧巴范儿搁他身上你看不到。不敢说他的舞蹈自成一派,但绝对是独树一帜,舞步没有拖泥带水,一个动作一个动作交代的很清楚。无论是历史还是麻麻,都是比较难以消化和掌控的舞蹈,个人比较欣赏他在历史里的表现,轻盈矫健绝不仅仅只能用来形容他在足球场上的风采,他跳舞也会有让人赏心悦目的感觉。

  他的唱功,鹿晗真的要感谢自己的爸爸妈妈,给了他独一无二的音色,比起其他,他做为歌手,做为主唱,最吸引人的是他的音色,以及他对歌曲的注解和表达。

  有一个人是这么说的:我喜欢他的一切,这是真的。我爱他的嗓音,我爱他运用惊人的控制力唱歌的样子。我爱看他跳舞,他的舞蹈是如此精确,又非常灵活,即使再难的动作看上去也如微风拂面般轻盈灵动。他拥有着可爱的笑容,这笑容点亮了他的双眼,使之像星星般闪烁。他是那么投入,那么深情,以致于任何人都会对鹿晗注视的人产生小小的羡慕和嫉妒。

  他拥有着美丽的脸庞,如同外星球来的一般。他的身体很纤细,但是非常柔和。人们可以在极少数时候欣赏他那展示出来的一小部分。他有一种*静而成熟的气场,这也是他处于exo哥哥line里唯一的可见的暗示了。很多人把关注的焦点集中于他是多么

  漂亮、可爱和童颜。某种程度上,我很好奇人们是不是将对鹿晗的关注局限于此,来有意识地欺骗自己。对我而言,鹿晗的优点远不止这些,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像我这样认识鹿晗。

  要说我最喜欢的明星,那就非何炅莫属了。

  记得在我上高一的时候,有一次,妈妈给我打电话,跟我讲了很多关于湖南电视台综艺节目《快乐大本营》的情况。在电话里她一直向我讲述了这个节目给人带来的快乐并极力推荐我去看。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有这个节目的存在,也从来没有看过。经她这么一介绍,我便上网搜索并观看了这个节目。在节目里,我看到了活泼、风趣、幽默的何炅。整个舞台就好象由他一个人在掌控似的,在他的带领下整个节目才得以那么的精彩,那么的成功。从那以后,我就开始慢慢地关注他了。所有关于他主持的节目我都很喜欢看,例如《快乐男生》、《勇往直前》、《快乐2008》等等。因为有了他的主持,节目就特别的精彩,同时给我带来了很多的快乐。在这些节目里我看到了与众不同的他。不管是开心、激动还是忧伤,他都会毫无顾忌地表现出来,流露出自己的真实情感,而且从不加以掩饰、逃避。同时,他主持的这些节目也是妈妈的最爱,所以*时在与妈妈聊天时,总少不了谈谈这些节目。

  除了主持,何炅还是一名老师。另人难以想象的是:他会怎么上课呢?是像主持《音乐风云榜》一样,还是会像在《快乐大本营》中一样呢?可能都不是。听说他做老师时是很温和的。

  除了这些,他还是一名优秀的歌手、演员,同时还拥有自己的著作。

  从电视节目主持人到歌手、演员、作者等等这些都让我对他的才华赞叹不已。由此也让我对他产生了无比崇拜与尊敬。他在我心目中是那么的完美,简直就是一个无所不能的人。

  “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是何炅的处世箴言,他的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也一直激励着我。

  对于一个那么有成就且才华出众的艺人,喜欢他,没理由。

  林青霞的美,的确当得起“要命”这样的形容词。五官端正,无懈可击,倒也罢了;难得的是端正的五官各有个性:粗浓的眉,晶莹的眼,挺直的鼻,薄而翘的唇,还有坚定的小下颌,一张面孔上线条玲珑,凹凸有致,连发际线都如工笔描绘出来的一般;更难得的是那清丽脱俗的气质,使她有别于那些面目模糊的所谓标准美女,具有不食人间烟火一般的出尘之美。这样一位十八岁的少女走在街上,岂有被星探错过之理,虽然处女作《窗外》一出品就因剧情的大胆而遭到禁映,但是这丝毫没影响林青霞三十多年的银幕星途。我看到的第一部林青霞作品是《女朋友》,其实她扮演的'小蝉只是一个戏份不多的配角,但是一出场已令全场惊艳,那张精致的小面孔只能用美如天仙来形容,后来又陆续看到她的《月朦胧鸟朦胧》和《燃烧吧火鸟》……说实话我对琼瑶的作品并不感冒,看这些电影只不过是为了看帅哥和美女,那几位帅哥在如今看来已经带点土气,而林青霞,无论用多么挑剔的眼光来端详,也不会觉得过时,连那些普普通通的衣裙,都被她的美丽染上了光彩。

  如果说林青霞在琼瑶手中还只是一块美玉的话,那么徐克的精心雕琢就是造就了一个无可替代的珍品。九十年代,林青霞已经年*四十,虽然相貌依旧清纯娴雅,但是在竞争激烈的演艺圈里,长期不变的风格很容易被观众厌倦,女明星更是个个都面临着中年危机。而林青霞在徐克这位鬼才导演的塑造下,竟然在这个尴尬年龄成功转型,由深入人心的婉约美女,忽然变成了雌雄莫辨、正邪难分的武林豪侠。这次转型给林青霞带来了演艺事业的又一高峰,同时也造就了一批影坛经典:《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新龙门客栈》、《白发魔女传》、《东邪西毒》……林青霞作为女角的演绎能力勿庸置疑,已经先后拿到了亚太影展和金马影展的最佳女主角奖;但是谁能想到她扮起男人来竟然也这么光彩四射,而且那英气,那豪情,那君临天下的气概,真是多少须眉男子都演不出来!演艺圈*惯按外表把明星分为偶像派和实力派,俊男美女的演技很容易被忽视,但是尽管林青霞惊人的美貌仍然抢尽视线,谁又能忘了邱莫言与周淮安重逢时的对视,练霓裳与卓一航水花中的缠绵,慕容燕与慕容嫣各各不同的惨淡微笑,尤其是,东方不败坠落山崖时的那个华美而凄艳的回眸?

  而最让众多女星羡慕的是,林青霞与美丽二字的缘分,似乎还远远没有走到尽头。美丽的外表之下,林青霞是一个智慧的女郎,无论是在事业上还是在生活上,一直懂得把握自己,使人生总是沿着健康、顺利的轨道前进。说起她与秦汉的恋情,那也是演艺圈一段佳话,可是对于这段无法结合的姻缘,林青霞并不肯像众多明星那样若即若离或者苦苦守候,她选择了能够给她安定生活和关怀体贴的邢李榞。当然也有人批评她贪图富贵,可是婚姻这回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当你看到邢李榞九千朵玫瑰的暗示和将女儿取名为“邢爱林”的明言,当你看到如今的林青霞雍容地做着“家庭主妇”,心满意足,气定神闲,当你看到张国荣、张曼玉等好友提起她时都说:“她现在终于找到了幸福,简直是很幸福!邢李榞真的是好有爱心的人!”又有什么理由置疑她的选择?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测试范文 (菁华5篇)(扩展6)

——我所在的集体普通话三分钟 (菁华5篇)

  我所在的集体可以大到一个祖国,小到一个家,而我最想说的是我们宿舍120这个小集体了。

  大学一报名,在学姐那领到一个钥匙,钥匙上贴着带数字的纸胶子,学姐说“上面写的就是你的宿舍号码,先把东西放在宿舍,去领被套吧!”。我拿起钥匙,仔细看了下“4-120”,便深深记着了。

  人冥冥中像被某些数字在支配着,比如你的生日、身份证号、考号等,有多注定要伴随你走过一生。我恰好就分到4栋120这个宿舍,这是偶然呢还是定数?多少年后,或许我在大学里经历过的很多事情都会被遗忘了,但120这个数所代表的那个位置、那一起生活过的'人是绝不可能忘记的。

  一进120宿舍,必然地识得了其他五个分到这个数字的来自各地的陌生人。从沉默相处到整天瞎吵瞎闹有多长的距离,从防范的开始到入微的熟悉要多久的时间,也许,这些都无法去计算,只是在大学里,每天二十四小时,至少有十几个小时是呆在一起的。

  120宿舍,走过两年半了,这个再熟悉不过的小集体,每天不知道要上演多少笑剧闹剧,其中最有纪念意义的就是“电话连线”了。

  “喂!喂!你好!这里是120急救中心,有什么需要帮忙吗?有事请按1,没事就挂机!很高兴为你服务,欢迎下次再打!”

  从这个细节你大概可以了解我们宿舍的轮廓了吧!120就是非一般的惊人非一般的擂人,语言的“功用”发挥到了极致,就会让你知道什么叫中文系。

  当然从正面意义上来说,我们宿舍是一个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好集体,也是一个美女云集神女堆砌的好家庭。

  我心目中的班级体如果说班团体是一个圆,学生是半个,班主任是另外半个。班主任和学生融为一体,才会是一个完美的圆。

  我期望我们的班团体一齐朝朝暮暮、点点滴滴,在这段时光中浑然天成的整体,我的思维、作息、心境,甚至于和朋友聊天时的话题,这一切的一切,原先都在围绕一个中心运转,这就是我的班团体!我期望我的班团体是一个积极向上的团队,充分发挥班团体的凝聚力、感召力和创造力,每个成员之间既竞争又合作,互相帮忙,开开心心的在一齐,有困难不要怕,只要团结起来,就必须能胜利。

  上课时,不搞小动作,认真听讲,下课了,主动找教师把不会的题问清楚,这样就不会在心里一次次积累感觉到憋得慌。班主任是半个圆,我们就是另外半个圆,我们要一齐努力,一齐奋斗,一齐学*,永远团结在一齐。

  上学时不迟到,按教师的要求穿校服,上自*课自我管好自我的嘴巴,等教师来了再问教师题,这样班团体十分安静。

  这就是我心中的班团体。

  我们都明白,一个人从小到大,会经历着一个又一个的团体,扮演着不一样的主角。如今,我处于3个团体之中:学校,班级,宿舍。

  我所在的第一个团体是学校,学校为我们供给了一个优美的学*环境。在那里,有丰富的社团活动,游戏供我们放松,让我们的学*生活更加充实,欢乐。

  第二个团体即班团体,我们的班团体是一个团结互助,友好和谐的团体。班里的每一位同学都勤奋向学,因为我们都明白,我们此刻安定和*的学*环境来之不易,它是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的,所以,我们必须珍惜这个机会,努力学*,不断提高自我的文化修养。在班级里,我们课外学*自我喜欢的课程,不仅仅扩大了自我的知识面,并且为自我的学*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在这种氛围里,我也养成了热爱学*的好*惯。除此之外,班团体的成员间友好互助,这也使得我们能够更加愉快地学*和生活。

  我的第三个团体是宿舍。说实话,宿舍是对我影响最深的一个团体,室友间以礼相待,友好相处。不用上课的时候,我们会一齐出去逛街,买自我喜欢的东西。每次刚进宿舍,就会迎来室友亲切的问候声,感觉舒心而温暖。我们的宿舍是一个温暖的团体。

  我所在的班团体是一个充满活力、团结互助、温暖欢乐的大家庭。

  我们班同学大多数来自农村,一样的装束,一样的朴素,一样的乡村风俗,使得我们在一齐生活、学*相处得很融洽。没有高贵贫贱之分,有的只是*等,互助友爱。

  我们的班团体是团结的,学校每学期都分年级开展体育比赛活动。有蓝球赛,排球赛,足球赛,羽毛球赛等。无论是哪项比赛,只要有我们班参加的,都会看到我们班男女同学在赛场旁观看,做拉拉队,队员们出来休息立刻会有同学递给一杯矿泉水。递上擦汗的毛巾。正因为场外同学的团结一致,鼓舞了赛场里的队员们,每次比赛,我们班的男女队总会获得奖状。男同学还多次得了蓝球赛的冠军。当然,取得比赛的胜利,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队员们的球技,但如果不能团结一致,赛场内的队员们彼此矛盾,不互相配合,胜利的结果能得到吗所以,班集团结的力量是巨大的,而我们班的团结友好是取得每次胜利的一个保障。

  团结、和谐、友爱的班集风气,还让每们同学的`心里都感到踏实、温暖,哪位同学有自我不能解决的问题,他(她)首先想到的是班团体,找同学们帮忙共同解决。哪位同学有了困难首先向他(她)伸出支持之手的是我们自我班的同学,哪位同学的成绩落后了,班里的同学就组织大家帮他(她)把学*赶上。总之,我们班是一个充满活力团结、互爱、互助、温暖欢乐大家庭。我爱我们的这个大团体。

  我的集体是郑梁梅中学初一(12)班,在这个充满乐趣的集体中。我尝尽了“酸”、“甜”、“苦”、“辣”……

  酸

  期中考试的成绩出来了,老师将我们的名次报了一下,当听到洪月思的数学考了第一时,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她以前每次排名,都不可能在前20名,这回却成了第一。真令人羡慕呀!顿时屋内弥漫着浓浓的酸味……

  甜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陈老师面带微笑,以20米一秒钟的速度冲进教室。“什么好消息呀?老陈得奖了?”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着。“我们班的郑可心和林晓梅,为我班获得了英语竞赛的一等奖和二等奖!”老师得意的说。“真的啊,恭喜恭喜。”我向同桌晓梅祝贺道。她们不仅是为自己争光,也是为集体争光呀。我感到好高兴呀,心里想吃了蜜一样,十分甜。

  苦

  今天晚上有一场考试,只见大家都在紧张的复*,唯独一人一点也不紧张。她就是坐在我前面的好朋友,张果果。我问她是不是胸有成竹了?她露出一丝诡异的微笑,说:“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我不知她玩的是何等把戏,只好期待她今晚的表现了。试卷发下来了,大家都在埋头苦做,却见那张果果在位肚里翻什么东西。我心想:她不急着做题目,翻位肚干啥?顿时,我明白过来,她在作弊!我心想:到底要不要告诉老师呢?举报了,我俩之间肯定会有矛盾;不举报,之间情谊便可继续。唉,好犹豫呀,心里有种说不出的苦味,就好像吃了黄莲一样苦。

  ……

  我的集体酸、甜、苦、辣,样样俱全,想尝吗?那就来吧,我随时欢迎你的到来!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测试范文 (菁华5篇)(扩展7)

——我的朋友普通话考试三分钟范文 (菁华5篇)

  我,结交了许许多多的朋友,唯独有个和我玩得上的朋友,就是刘凯丽了。因为我有许多小毛病,个性比较挑剔,没有几个和我玩的,只有她没有嫌弃我,整天和我有说有笑,别人见了都以为我们是亲姐妹呢。

  刘凯丽,眼睛像两颗大葡萄一样,亮的不得了,灵巧的小鼻子挂在脸上显的精神饱满。但她最突出的是那樱桃般的小嘴巴太可爱了,每当甜甜的话语从她的嘴里跳出来时,我都会聚精会神的听。

  我们发生过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比如抓蝴蝶、玩游戏、做作业等。有一次,我们在一起写作业,写着写着,她要上厕所,我家正好养着小狗,凯丽天生就怕狗,让叫我和她一起去。到了外面,小狗便上来咬凯丽,凯丽吓得尖叫起来,我还在屋里,就听见凯丽的叫声,当我出去接她时,我惊住了,小狗对着她叫,凯丽呢,吓的尿裤子了,我立刻把她拉到屋里,给她换上我的衣服,我安慰了她几句,她便才清醒。

  经过这一件事,凯丽以后上我家都是叫我出来接她,她在进去,要不打死她也不自己冒险了。

  我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从没吵过架,从此,我们的友谊亲的就像姐妹一样,她高兴,我就高兴,她难过,我就安慰她,接着又出去和小伙伴闹了。

  你看,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顶天立地的好朋友,你的呢,介绍一下吧。

  提起我的好朋友,一种敬佩之情便油然而生。她,就是李红。说起她的“三大特征”我应当向你介绍介绍,不信,你看看吧!

  说起这第一个特点,那就是“高音喇叭”,只要你走进吵吵闹闹的教室,第一个听到的声音就是她。因此,“宣传委员”的桂冠就归她啦!上课发言时,不管你在教室哪一个角落,都可以听到她的声音。

  第二个特征嘛,就是“乐于助人”。记得有一次,学校组织到“黄金海岸”游玩,因为我们是坐大巴去的,路上,宇杰就晕车了,吐了一地。我想:倒霉,我偏偏坐在他前面,臭死了!“有谁能和宇杰换一下座位?”陈老师说。可大家我看看你,你看看我,谁也没有回答。突然,一声清脆的“我”!同学们循声望去,啊!是李红,李红便到宇杰的座位上坐下,好像没闻到那一阵阵臭味似的,仍没事儿似的坐着。“儍李红,自己找苦吃!”顿时,人群里议论纷纷,而我却被她感动了。

  “铁面无私委员来了!”不错,李红素来就铁面无私。就拿上次我借书来说吧!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到图书馆借书,啊!真巧,今天是李红值班,当我借书时,李红还不停说:“小心点儿,不要弄坏了!”“行行行!烦死人了!”我不耐烦地说。可是晚上表弟来我家玩儿时,却不小心将书撕破了好几页。“啊,糟了,九点了,来不及补了,对了,或许李红明天会原谅我!”我安慰自己。第二天,我便到图书馆还书,李红见我来了,便笑着一边和我说话,一边检查起来。突然,她皱起眉头,“为什么破了这么多!”“嘘,小点儿声,我不小心将书撕破了,反正又没有人看见,再说我们还是‘铁姐们儿’呢!”“什么什么,不行,你补好了才可以还,还是回去补吧!”“嗯!补就补,咱们走着瞧!”我说完,嘴里还嘀咕着:“真不够朋友,破了几页就这样小题大做。”“诗晓,”李红追上来,“公物是要爱护的,如果每人都这样,那……”“好的,我补!”我羞愧地低下头,但心里却佩服着她呢!

  我有很多个朋友,可萧萧她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萧萧是一个可爱的小女生,她有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一双水灵灵的眼睛,一张樱桃嘴别惹人喜欢。

  记得有一次,我和萧萧去买了一个毽子,那个毽子是粉红色的,我和萧萧俩人都非常于是,我提议到岱峰小学踢毽子,萧萧同意了,我们俩飞快的跑到岱峰小学门口,就跑了进去,正当我们踢的来劲是萧萧一的小心把毽子踢到了下水道里。我心里好不高兴,我想开口骂萧萧一顿的时候,又想萧萧是从小和我玩在一起的好朋友,只好忍着了。这时,我发现萧萧的眼眶里有眼泪在打转。我只得安慰到:"算了吧,我们回家吧!"

  第二天,萧萧来找我,从身后拿出一个盒子叫我打开,我打开后发现是昨天那个毽子。萧萧告诉我:"昨天她用钩子把毽子从下水道里钩出来."下午我又去岱峰小学玩,却看见了沟子里还躺着我昨天的那个毽子,我愣住了,仔细的看了一下那个毽子,我一下子恍然大悟,原来萧萧怕我伤心就买了一个新的送给我一个新的。

  啊!一瞬间,我明白了萧萧的心意。

  我有一个来自动物界的朋友,它名叫——小黑。嘻嘻,你们猜猜它是什么?一只看家护院的狗?错了错了,怎么可能呢,它很可爱的偶!它是一个小白兔?又错了,小白兔是白色的,怎么会是黑色的,可爱的东西还有很多偶,不要局限在这里!它是一个壁虎?错了错了,壁虎那么肮脏阴暗的东西怎么能和我的小黑相提并论?哈哈,我就知道你们猜不到,还是让我来给你们揭晓答案吧!那就是……小燕子!

  第一次看到我的朋友小黑的时候,它还只是一个蛋。它的父母在我的屋檐下给你们一家子建窝,不久后就生出了你一个蛋——小燕子小黑。那时候我也只有十岁呢,看到你只觉得很新奇。于是,我就偷偷地观察起你来了,不久后你的蛋上,出现了一条条的裂纹,我很是奇怪。于是更加好奇地观察了下去,发现才没过几天,你就破壳而出了,成为了一只小燕子。那时候,你似乎还不会飞,只会扑腾着翅膀,但是我在你的眼睛中看到了,看到你想飞的欲望。你慢慢地学*,再我又过来了几个星期的时候。你已*功夫不负有心人了,高傲地飞翔在一望无际的湛蓝天空中在,展翅翱翔……

  怎么样,这就是我的朋友——小黑!

  我有一位“音痴”朋友。他语文数学英语科上水*极高,唯独在音乐科上是一位“音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唱歌“长跑冠军”调都找不着北!

  “叮铃铃!”上课铃响了,这是一节优美的音乐课,我们唱着该唱的歌,做着该做的事。可突然,从后座听到了“魔性”的歌声,我不自觉地笑了起来,转过头,映入眼帘的是一位正专心致态唱歌的他,我认真一听,哇!果真是他那歌声。

  他继续唱着:“啊哩哩,啊哩哩……”这声音,听了让人“毛骨悚然”,都不相信这是从他口中传出来的!他见了,一脸蒙圈地看着我,说:“你笑啥?”我边笑边掩饰:“没……没……只不过就是你的声音太迷人了!”

  他听了没说什么,继续自顾自地唱了起起来:“啊哩哩,啊哩哩……”

  不光在上音乐课时歌性大发,就连在领歌员领唱时,也是如此。

  一回,领歌员欢快的走到了讲台,只见他喊到:“唱《送别》吧!”领歌员听了他的建议后,果然领了这首,他兴奋地唱着,丝毫没有看见旁人在嘻嘻哈哈地“嘲笑”着他。他那跑调的歌声,再加他那粗犷的嗓音,简直就是“音痴”最基本的标准!

  这就是我的“音痴”朋友,一位我班音乐最鼎鼎有名的“长跑粗声嗓”——黄梓帆!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测试范文 (菁华5篇)(扩展8)

——我喜爱的职业普通话三分钟范文(精选五篇)

  小学的时候,很羡慕老师不用做作业,还可以改我们的作业,觉得改作业时打五角星很有意思,于是在自己以前的作业本上经常学着老师的样子打个√,再打个五角星,心血来潮时给自己连续打好几个五角星。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喜欢上了老师这个职业。当老师多好,天天和孩子在一起永远年轻!

  是的,教师是我最喜爱的职业,因为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之所以说是“最崇高”、 “最光辉”,就是因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建造一座房子或桥梁,我们称他为建筑工程师;设计工厂的合理流程,我们称他为工业工程师;研究更好地养花种花、美化环境,我们称他为园艺工程师。然而教师却是灵魂的工程师,那就意味着是塑造人类的思想、建设人们的精神世界,是精神文明的设计者和创造者,是精神花园里的一个园丁。

  无论在中国还是外国,久远以来,教师这一行业就已经作为独立的一门职业门类而存在了。“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播人生道理,讲授专业知识,解除心中困惑。

  每个人都会有一个他自己喜爱的职业,有人喜爱当一名空姐,有人喜欢当一名护士,而我喜爱的职业是做一名人民教师。

  小时候,我的老师问我以后的职业会是什么时,我低下头羞涩的说:“我想当一名像老师您一样受同学们喜爱的老师。”后来,我渐渐长大,我越来越确定我以后的职业是当一名老师。特别是在高一历史公开课上,我的历史老师问我,我未来想做什么。我用铿锵有力和坚定不移的声音说:“我想当一名老师,和老师您成为同门。”我的历史老师当时笑了,并用她那温柔又肯定的语,鼓励了我,并让我好好努力,为自己的理想插上翅膀。

  如今,我仍然在为我未来的职业而努力着。我每天都认真学好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盼望着有一天能够站在三尺讲台上实现我小时候就有的愿望。

  我想当老师这个职业,有很多原因。一开始,我或许是喜欢老师这个职业所带来的福利。比如,有寒暑假,周末,工资高等等。但现在的我更喜爱这个职业所带来的价值。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书育人是一名老师的天职。我喜欢孩子们那渴望知识的眼睛;我喜欢在知识的海洋里和孩子们一起遨游,从而不知疲倦,乐在其中;我喜欢生活在永远有正值青春的少年中,这样我能告诉我自己:哪怕有一天的的外貌不再年轻,但我的心一定是年轻的,因为我的生活里围满了风华正茂的年轻人。

  我喜欢老师这一个职业,我不求名满天下,愿求桃李满园。或许有一天你会在教室里看到我,那时的我,一定是站在三尺讲台,正用我*生学来的知识,带着祖国的花朵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人生如梦,我已走到了确定理想职业的这一步。无庸置疑,梦的前方充满着艰辛,我不免多了些恐惧与迷茫,多了些无助与惆怅,但更多的是激动与向往。我会带着勇气,带着梦想,去探索前方,不让你们失望。

  说实话,“天下第一”的想法一直伴随着我到现在,似乎有些可笑,但他指引了我的前方,燃起了我对跨国公司总裁的向往,丰富了我对未来的想象。

  跨国公司总裁啊。要达到着目标谈何容易。况且,这只是无数人的梦境,如同海上东升的旭日,那么的美好,却又那么的可望而不可及。

  有了它,我可以帮父亲付清昔日的债款;有了它,我可以帮母亲摆脱忙碌的岁月;有了它,我可以帮自己除去病毒的威胁;有了它,我可以帮家走出贫苦的深渊。它是父亲的“头孢”,它是母亲的镇静剂,它是我的抗生素,它是家的还魂丹。之后,父亲不再为债务而头痛;之后,母亲不再为忙碌而烦恼;之后,我不再为病毒而忐忑;之后,家不再为苦难而欲哭无泪。

  既然我选择了它,我就绝不会放弃,因为在未来人生的旅途中,它的分量还不止这些!

  我是一名十岁的女生,从小就喜欢跳舞,梦想长大后成为一名优秀的舞者,能够站在舞台上把最优美的舞姿展示给大家。

  在我7岁时,妈妈给我报了舞蹈班。有一次上舞蹈课时,老师教我们了一个新动作----前进后退步,我害怕失败不敢做,老师走过来对我说:“要相信自己,你是最棒的!”。听了老师的话我不再害怕,尝试着去做,没想到我做的很好。从那以后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再退缩,而是勇敢的去面对,战胜困难。

  要想成为专业的舞蹈者就要放弃很多自己喜欢的东西,因为她们随身携带的不是喜欢的耳环和项链,也不是喜欢的游戏机,而是沾满灰尘的舞鞋;没有漂亮的衣服装扮自己,整天是黑色的练功衣、练功裤。我们上舞蹈课的时候虽然很累,但是没有一个人说苦叫累。老师经常对我们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因为只有不断的努力,才能有更好的回报。

  我永远相信,只要有意志,事情总会顺你心意,梦想的大门将会为你敞开,让我们为自己美好的憧憬和向往努力奋斗吧!

  在过去的,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32个人生历程中,我的职业生涯真的是少的可怜。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特别小的电商公司实*,后来转入正式员工,前前后后干了也就不到半年的时间,最后也就辞职了!再后来就结婚了。

  然后也就是在三年前,在一家小移动公司,做了几个月的业务员,再后来就自主创业,卖了两年衣服。直到现在,自己再一次回归家庭主妇,也就算不上拥有真正的职业!

  但是在自己经历的,这短短的几次职业生涯中,自己最喜欢的职业,还是在实*公司的时候,做美工的时候的工作!每天从上班的时候,自己就认认真真做图,然后直到下班的时候,完成了一整天的工作,那个时候真的是特别踏实!

  就是一整天的工作,虽然就是在别人看来,只是不断重复的工作,但是对于我自己来说,却是一分都在其中的工作!有可能自己并不是那种特别聪明的人,所以并不喜欢做,就是特别需要动脑筋的事情,喜欢做的事情也不过是不断的重复做一些事情!

  某人曾经也说过,像我这样的要求,适合去厂子里的流水线上上班,但是我却觉得,相对于流水,像什么那种完全重复的工作来说,自己美工那份工作,虽然也是简单的不断重复,但是里面也多多少少掺杂自己的一些想法,而这些想法是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的!

  所以后来也就在想,如果有机会的话,自己还想找这样的一份工作做一做,就是不需要有太多的风险,也不需要,就是取单太多的责任,每天只学认认真真的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就可以了!

  那算的上是到如今为止,自己最喜欢的一份职业!

  虽然如今时隔好多年过去了,但是自己每当回想起那一段经历,想起自己做美工的那一段时光,真的应该算的上是自己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了!

  因为喜欢,所以,倍加怀念!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测试范文 (菁华5篇)(扩展9)

——我的朋友普通话考试三分钟范文优选【5】篇

  我家的小乌龟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它鼻子长在头的最前面。鼻子下面有一个大大的嘴巴,不吃东西时,他很少张嘴。它的脸上嵌着一双青绿色小小的眼睛。壳时深绿色的,小脚很短,还有一条短短细细的尾巴。

  它吃饭时很凶猛。我用夹子夹住鱼肉,放到它嘴边,也不知道它是闻到了味道,还是看见了,就急忙抬起头,我慢慢把鱼肉夹走,他以很快的速度追着鱼肉跑,玩了一会,我看它真是馋了,就不逗它了。它快速的一伸脖子,大嘴一张,鱼肉就成了它的盘中餐。有时它也会把夹子咬住,我往上一提,它就跳起了太空步,逗得我哈哈大笑。

  它睡觉的时候很好玩。它趴在水里的石头上闭上眼睛,缩在壳里睡觉。有时,我刚走过去,它就睁开眼睛了,好像是我把它吵醒了。

  它玩的时候很淘气。我想让它和我的玩具车赛跑,他总是不按规定的路线跑,搞得我的比赛送来没有成功过。我把它放在沙发上,它就往地上跑,我怕它摔死,就把它放回去了。有一次,一个不留神,它就摔到地上了,吓得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赶紧看看有事没,还好它没事,我的心总算回到了肚子里。

  这只可爱的小乌龟,是我最调皮的“朋友”。

  我的朋友很多,最好的要数梁诗怡了。她瓜子脸,面上常常挂着美丽的笑容,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让人觉得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她是个学生头,走起路来头发轻飘飘的,好象有很多蝴蝶在风舞似的,可爱极了。梁诗怡同学爱好广泛,特别喜欢做手工,在她的房间里到处是她自己做出来的手工,美丽极了,不仅如此,她还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同学。

  记得有一次,我由于晚上和别人碗去了,忘记第二天有美术课,所以没有带美术用品,美术课上,看着同学们各个拿出自己漂亮的卡纸,我望着老师严肃的目光,我心理像敲着战鼓一样,咚咚跳个没停,我望着周围的同学红着脸去借,没借到,我急得快哭了,这时,坐在我不远处的梁诗怡看到了,就热情地说:"胡颖婷,别急,我借给你,我有多的。"于是就主动递给我一张卡纸,借到了卡纸,我心里像丢下了千斤重担一样,变得轻松多了,当时我是多么地感激她啊,因为她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毫不犹豫地给了我帮助。

  这件事虽然过去了很久了,但是它常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下课铃响了,我从教室里出来。到她教室门口等她。等了很久,我有点不耐烦了便在门口对着她喊:“杨佳佳,你快点给我出来!”她极不愿意出来,在我再三吼叫下。她终于出来了!她问我:“郭哗雨什么事?”我回答:“没什么啦,就是想和你聊聊天。”“聊天!你知不知道跟你聊会儿天,我可以写多少字。知不知道,我的时间很紧。知不知道做不完作业就玩不高兴”她朝我数落着。我想了一想,自己的作业都没做完呢。还去找别人玩,我真是笨蛋一个!幸好杨佳佳及时提醒我,不然我就不能按时完成作业了。

  中午吃完午饭,我就去找杨佳佳玩。我们一行人跑到了一棵大树下面,在树阴下一言不发。杨佳佳见我们这样,便故意问:“郭哗雨,你那一肚子墨水飞哪去了?”我没好气的说:“飞你肚子里来了。”她歪着头问:“老大,到底你们是怎么了?谁得罪你们了?我排山倒海排死他!”我们几位女生指着她的鼻子说:“就你得罪我们了,你去死吧!”她听完,作势要排自己的样子,排之前还来一句:“我先走一步,你们自己照顾自己啊!”我们几个听可,哈哈大笑起来!杨佳佳也跟着笑,这一笑把那天的阴沉一扫而光。

  看!那个爱学*、幽默的死党。

  我有很多个朋友,可萧萧她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萧萧是一个可爱的小女生,她有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一双水灵灵的眼睛,一张樱桃嘴别惹人喜欢。

  记得有一次,我和萧萧去买了一个毽子,那个毽子是粉红色的,我和萧萧俩人都非常于是,我提议到岱峰小学踢毽子,萧萧同意了,我们俩飞快的跑到岱峰小学门口,就跑了进去,正当我们踢的来劲是萧萧一的小心把毽子踢到了下水道里。我心里好不高兴,我想开口骂萧萧一顿的时候,又想萧萧是从小和我玩在一起的好朋友,只好忍着了。这时,我发现萧萧的眼眶里有眼泪在打转。我只得安慰到:"算了吧,我们回家吧!"

  第二天,萧萧来找我,从身后拿出一个盒子叫我打开,我打开后发现是昨天那个毽子。萧萧告诉我:"昨天她用钩子把毽子从下水道里钩出来."下午我又去岱峰小学玩,却看见了沟子里还躺着我昨天的那个毽子,我愣住了,仔细的看了一下那个毽子,我一下子恍然大悟,原来萧萧怕我伤心就买了一个新的送给我一个新的。

  啊!一瞬间,我明白了萧萧的心意。

  我有一个来自动物界的朋友,它名叫――小黑。嘻嘻,你们猜猜它是什么?一只看家护院的狗?错了错了,怎么可能呢,它很可爱的偶!它是一个小白兔?又错了,小白兔是白色的,怎么会是黑色的,可爱的东西还有很多偶,不要局限在这里!它是一个壁虎?错了错了,壁虎那么肮脏阴暗的东西怎么能和我的小黑相提并论?哈哈,我就知道你们猜不到, 还是让我来给你们揭晓答案吧!那就是……小燕子!

  第一次看到我的朋友小黑的时候,它还只是一个蛋。它的父母在我的屋檐下给你们一家子建窝,不久后就生出了你一个蛋――小燕子小黑。那时候我也只有十岁呢,看到你只觉得很新奇。于是,我就偷偷地观察起你来了,不久后你的蛋上,出现了一条条的裂纹,我很是奇怪。于是更加好奇地观察了下去,发现才没过几天,你就破壳而出了,成为了一只小燕子。那时候,你似乎还不会飞,只会扑腾着翅膀,但是我在你的眼睛中看到了,看到你想飞的欲望。你慢慢地学*,再我又过来了几个星期的时候。你已*功夫不负有心人了,高傲地飞翔在一望无际的湛蓝天空中在,展翅翱翔……

  怎么样,这就是我的朋友――小黑!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