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6篇

首页 / 规章制度 / | 2022-09-28 00:00:00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站场安全、稳定、有序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站场日常生产运行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交接班制度

  第三条公司站场管理部负责门站、鲁能晋北铝业调压站、同煤锅炉房调压站等大型调压场站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是站场管理的归口部门。

  第四条站场管理部设经理一名,全面负责站场部工作,副经理两名,一名负责公司门站和同煤锅炉房调压站等城区大型站场设施,另一名负责鲁能晋北铝业调压站和其它工业用户调压设施,站场部经理柯根据业务需要适时调整。

  第五条站场部运行工实行四班三倒作业制。公司门站每班两人,其中班长一名,运行工一名。鲁能晋北铝业调压站每班三人,其中班长一名,运行工两名。同煤锅炉房调压站为无人值守站,由分管门站的副经理每日巡查一次;新增场站将根据实际需要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统一调配。

  第六条所有进站人员必须遵守《进站安全管理规定》:

  1、本部门上班人员及公司安全检查人员进站须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证。

  2、公司其他部门人员及外来人员须经有关领导(站场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登记手续;各种机动车辆不得进站,若必须进站按规定带合格的防火帽,进站后按指定位置停放。

  3、外来入站人员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着防静电服装,在站内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车间。

  4、公司或上级领导参观视察时,应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站场部经理陪同,并按要求着装、确保站场安全。

  5、未经允许不得在车间照相、录像。

  6、进入站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禁止乱动设备、消防器材。

  7、施工人员,严禁进入非施工区域。

  8、站区内严禁烟火,不得带火种,不得穿铁钉鞋进站,规章制度各种动火作业方案需经相关人员审批后方可作业。

  9、违反上述规定,值班人员有权盘查、制止。

  第七条门站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倒班及交接班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1、接班人员上班前必须保证有充分的睡眠和良好的休息,并不得饮酒,严禁酒后上岗。

  2、严禁携带小孩及非生产人员进入场区。

  3、每班结束之前半小时以内为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应在此时间内上岗接班,未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未结束之前,交班人不得离岗。

  4、交接班工作的组织实施由上一班次和下一班次的班长负责。

  5、交接班时,必须做到"十交""五不接"

  十交:

  交运行情况及记录;

  交设备工作情况;

  交阀门启闭情况;

  交上级领导指令情况;

  交加臭液位情况;

  交流量计流量;

  交带气设备接口检漏情况;

  交维修工具及消防器材;

  交岗位卫生和存在的问题。

  五不接:

  生产及记录情况不清不接;

  阀门开关情况不清不接;

  工具、用具、消防设施不全不接;

  岗位卫生不好不接;

  无客观原因,该处理的问题不处理不接。

  6、交接班时要责任明确,交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由交班班长负责,接班人签字后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7、交接班记录必须书写工整,不得用铅笔填写,不得涂改,并妥善保存,并由本部门存档。

  第三章值守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八条上岗前准备工作要周到,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工作区域要干净整洁。

  第九条当班人员要对SCADA系统数据和视频影像实时监控,每两小时对站场工艺区巡视一次,按运行日志要求对各类数据进行记录,并与SCADA系统数据进行校对。

  第十条每班人员对工艺区管道及设备用便携式检漏仪进行检漏一次,并做详细记录。

  第十一条每班检查阀门“开、关”标志牌悬挂是否正确,不得开启悬挂“严禁开启”标志牌的阀门。

  第十二条同煤锅炉房调压站运行时由分管副经理每日巡视一次,停运时每周巡视一次。SCADA系统数据和视频影像由公司门站值班人员实时监控。

  第十三条每周一对各站区进出口阀井用便携式检漏仪检漏一次,并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四条站场调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每年进行春季、秋季两次检修,确保性能良好。

  第十五条工作时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听从指挥。

  第十六条保证站区消防通道畅通,对消防器材必须会正确使用和保管,保证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消防设备严禁挪作它用。

  第十七条禁止在站区工艺装置附*堆放油布、破布、废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并保持站场干净整洁。

  第十八条站区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任何情况下,严禁使用有明火的电气设备。

  第四章设备维检修内容及要求

  第十九条站区内一切维修、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二十条日常维修、检修内容包括:处理接口微量泄漏;排污;更换过滤器滤芯;拆装压力表、流量计、安全阀等。

  1、处理接口微量泄漏、排污、拆装压力表等小型作业时,经部门经理同意后,由部门分管副经理现场指挥,当班人员现场作业。

  2、更换过滤器滤芯、流量计、安全阀拆装较大等作业时,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并由安检部审核,公司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电器设备、线路的一切维修工作,必须由公司电工进行作业;SCADA系统相关的软硬件及附属设备必须由公司网络维护员进行操作。

  第二十二条调压器和电动球阀的大型维修必须由厂家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

  第五应急管理与计量交接

  第二十三条站区内的一切应急活动必须依据各单元应急预案和公司综合应急预案进行实施。

  第二十四条应急材料和工具要建立台账,存放定点有序,并每月检查一次,是否齐全有效。

  第二十五条当班人员为应急事件的第一响应人,应立即按照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相关人员,通知内容应讲清事故性质、发生位置、发生时间及后果。

  第二十六条每年各站区应急演练不少于四次,并进行总结改进,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七条鲁能晋北铝业调压站的夜班班长下班前(8:00左右)与鲁能

  焙烧炉计量员核算、交接上日用气量,核对无误后,用电话报回门站夜班班长。

  第二十八条门站夜班班长下班前(8:00左右)准确记录站内超声波流量计累计气量和同煤锅炉房等调压站流量计累计气量,再到省公司末站进行气量交接,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取回《购销气量交接单》。

  第二十九条门站夜班班长进行核算、统计各场站用气量,核实无误后,由部门经理签字,报送总经理、生产副总、调度指挥中心。

  第三十条气量交接数据必须准确无误,站内相关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协议》的相关条款。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按照公司《违纪职工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2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3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各单位生产秩序,防止事故发生,保护职工人身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本公司职员工,必须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公司领导和安全处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第四条安全处对本公司各单位安全工作实施综合协调,对本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实施相应监督管理,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或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事迹与奖励办法。

  4、组织安全大检查,并对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改进方案,督促按计划实施。

  5、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7、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8、定期组织和领导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9、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0、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负责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对新员工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第三章安全检查

  第七条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与检测,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检查程序

  1、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对象的确定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具体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2、安全检查的实施要求:公司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安全处组织,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结果由安全处汇总形成安全通报,隐患整改情况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账》。

  3、检查结果的处理:检查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安全处应立即令其对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后对其复查。

  第四章安全生产奖惩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公司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重奖重罚。

  第五章安全例会管理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布置下一步安全环保重点工作及应采取的措施,提出公司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第六章安全事故管理

  1、人身事故:企业在册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生产操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隐性中毒事故)

  2、设备事故:由于各种原因构成采矿机械、动力、电器、仪表、运输设备及管理、建筑物等损失的事故;

  3、生产事故:生产事故:因违反工艺流程、岗位操作规程和指挥失误造成设备损坏以及停电、停水、停风等原因造成停产等事故

  第七章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第八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1、职工领取到防护用品后,上岗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使用。

  2、工作服必须保持整洁无破损,严禁在腰间、袖口扎绳子、铁丝等物品。

  3、特殊工作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对生产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的部门要配置防护罩,防护眼镜、

  防护口罩和防毒口罩。

  5、各(车间)的安全员每日要对现场职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规定佩戴的,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6、防护用品的管理实行主管和组长的逐级领导,安全处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其使用情况,发现违规的要进行严格考核。

  第九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殊工种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项目范围内进行作业,严格执行其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章安全警示管理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及时削除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附则: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水*,加强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生产顺利开展。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各单位生产秩序,防止事故发生,保护职工人身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本公司职员工,必须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公司领导和安全处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第四条安全处对本公司各单位安全工作实施综合协调,对本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实施相应监督管理,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或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事迹与奖励办法。

  4、组织安全大检查,并对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改进方案,督促按计划实施。

  5、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7、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8、定期组织和领导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9、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0、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负责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对新员工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第三章安全检查

  第七条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与检测,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检查程序

  1、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对象的确定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具体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2、安全检查的实施要求:公司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安全处组织,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结果由安全处汇总形成安全通报,隐患整改情况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账》。

  3、检查结果的处理:检查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安全处应立即令其对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后对其复查。

  第四章安全生产奖惩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公司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重奖重罚。

  第五章安全例会管理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布置下一步安全环保重点工作及应采取的措施,提出公司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第六章安全事故管理

  1、人身事故:企业在册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生产操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隐性中毒事故)

  2、设备事故:由于各种原因构成采矿机械、动力、电器、仪表、运输设备及管理、建筑物等损失的事故;

  3、生产事故:生产事故:因违反工艺流程、岗位操作规程和指挥失误造成设备损坏以及停电、停水、停风等原因造成停产等事故

  第七章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第八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1、职工领取到防护用品后,上岗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使用。

  2、工作服必须保持整洁无破损,严禁在腰间、袖口扎绳子、铁丝等物品。

  3、特殊工作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对生产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的部门要配置防护罩,防护眼镜、

  防护口罩和防毒口罩。

  5、各(车间)的安全员每日要对现场职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规定佩戴的,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6、防护用品的管理实行主管和组长的逐级领导,安全处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其使用情况,发现违规的要进行严格考核。

  第九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殊工种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项目范围内进行作业,严格执行其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章安全警示管理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及时削除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附则: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水*,加强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生产顺利开展。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

  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6篇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6篇(扩展1)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3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

  (16)危险化学品托运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

  制度的作用是规范行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认真执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执行自觉性

  制度的条文只是提出了行为的规范、操作的要求,即规定“怎么做“,而“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条文中作详细的解释。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须使做事的人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制度颁布后,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教育解释工作,使职工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制度,从而避免消极态度、抵触能情绪,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对于操作规程更要辅以一定的培训,对操作要领、安全要求作出详细的解说。

  2、检查督促、严格执行

  制度是从整体、长远利益考虑而制定的,对个人的某些利益与自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因而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很自觉地执行。要通过检查,了解执行情况并督促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的人改正,以保证制度的贯彻、维护其严肃性。

  3、违章必究、奖惩结合

  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制度的人必须追究,给予教育、责令改正,严重违章的予以处罚,对模范执行制度的应予以表扬奖励。

  4、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来的,由于知识、经验的局限,难免考虑不周,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不足之处,往往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就暴露出来,这就需要总结经验、修改完善。此外,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变,制度也要相应做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水*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这也需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2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经理、厂长是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第三条、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条、公司设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第五条、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第六条、各企业对“三来一补”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任,要敢抓敢管,不能无原则放任告迁就。签约时要定明凡外商人为造成我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各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应接保险要求购买保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第八条、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室、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各企业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

  2.办公楼、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4.工厂、仓库未落实消防措施的,不得开工、使用;

  5.进行明火作业(如电焊等),应先报领导批准,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准放任何物品者塞防火通道;

  7.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拾建筑物;

  8.宿舍与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分开,保持安全间隔,严禁混杂在一起。

  第九条、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接驳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室、集体宿舍和生活场所使用电炉;

  3.配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第十条、落实防盗措施:

  1.工厂、仓库、办公大楼应投有门卫;

  2.财务室、保密室、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3.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铁闸铁窗,办公房间无人在内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4.公家财物不能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5.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下属公司、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首钢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检查(以下简称安全检查)是指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各种检查活动。特种设备的检测是一种特殊的安全检查,其检测要求按国家有关要求办理,但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应按本制度进行。

  第三条 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漏洞、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生产经营单位的执业资质等。

  第四条 安全检查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程、危险源(点)及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岗位特点以及生产要求进行。

  第二章 安全检查的组织、监督检查

  第五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从事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时,要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

  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的绩效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绩效负责,从业人员对所从事的安全检查负责。

  第六条 在日常工作中,各级安全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环保处作为公司安全监督检查职能管理机构,对全公司所有单位和个人的安全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部门、人员要按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 安全检查与隐患处理

  第一节 各级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检查

  第八条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时对自己所处的环境进行检查确认,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第九条 岗位操作人员应对所管区域、所管设备按班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班前、班中和班后都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对易发生事故或留下隐患的部位要随时检查,对重控设备要随时监机监盘,重点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沟通处理并向班组长或安全员汇报,有关情况要记入班组安全日志。

  第十条 班组长要组织班组人员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每班对本班组人员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执行规程情况、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记录在班组安全日志中。要保证每周对本单位区域做到普检,不留死角。

  非车间级的工段长、大班长、工长参照班长检查要求执行,对抽考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对相应问题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区(车间级)安全员(含兼职)应对所管区域进行不少于每天一次的巡检,每周至少对一个班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每周至少抽考两名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规程或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检查结果填入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员因故不能参加检查时,由作业区领导(车间主任级)安排他人代行职责。作业区(车间级)其它专业人员在检查本专业工作时应同时检查本专业所负责的安全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二条 作业区(车间级)单位正副职在检查生产(施工等)工作的同时应检查安全工作。每周至少要组织一次安全专题检查并记录,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车间安全检查记录中或自备的安全专题记录本,每月至少对一个班组(工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

  第十三条 厂矿级领导(含厂级助理)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应分别建立以车间级单位为基础的联系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两次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级领导应分别建立以厂级单位为基础的联系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及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有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二节 专业(职能部门)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生产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文明生产检查,确保生产现场安全有序,各类物品按定置要求码放,保持现场安全通道和人员巡检路线的畅通,发生各类意外事故导致停产时,必须组织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每年汛期来临前,要组织一次防汛大检查,在检查交接班制度时,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交接情况。能源管理部门要对安全用电、燃气*衡进行经常检查,确保不发生事故。

  第十七条 设备管理部门在对设备进行检查时,应同时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在对设备使用与维护规程进行检查时,要同时检查安全使用要求完善情况、岗位人员熟知情况以及落实情况。每年五月前后应组织工业建筑物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必须有记录。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线路、煤气设施、特种设备的状况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强劳动纪律检查,杜绝离岗、睡岗、酒后上岗现象发生;对安全专业提出的考核、奖惩落实情况要进行抽查;对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复审及配置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不能出现特种作业人员短缺的情况;在进行劳动组织检查时,要检查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安全工作要求。

  第十九条 *门应经常组织对职业危害情况的检查,并加强对饮食安全管理的检查。

  第二十条 保卫部门要定期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日常工作中要对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修动火的,要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第二十一条 技术质量部门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要组织对其安全性进行确认,在进行新产品合同评审时,要对工艺进行安全性确认;在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时,要确保产品不影响后续工序的安全生产。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其中公司级、厂级按月、车间级按周、班组级按日进行检查。重点工程项目要按工程进度情况组织动态安全检查,确保整个工程安全顺行,重点工程结束后投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验收。

  第二十三条 其它专业系统要按本专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节 专项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条 在高温雨季来临之前及期间,各主管专业系统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对厂房建筑、防触电、防雨、防汛、防雷电、防塌方、防暑等专业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防风、防雨、防汛、防雷、防塌方、防触电各项措施的完善与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二)高处悬浮物清理情况,风载荷大而不牢固的设施加固情况;

  (三)各变配电站、低压配电室防、排水措施,室外电气设备、电源闸箱防雨设施到位情况;

  (四)高压变配电站、变配电所等重点部位的避雷装置完好情况;

  (五)施工工地、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坝预防塌方、滑坡、垮坝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落实专人严密监视并采取了加固措施和设置危险警示标志;

  (六)高压操作配备的绝缘用具是否完好、有效;

  (七)移动式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的漏电保护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进行了定期检查;

  (八)检查相关人员触电抢救知识的掌握情况;

  (九)压力容器在露天使用时是否有防暴晒措施;

  (十)患有高温禁忌症者调离高温岗位情况;

  (十一)防暑饮料、药品落实到位情况,防暑措施落实情况;

  (十二)高压绝缘用具的检测及高压用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以及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测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第二十五条 在冬季来临之前及期间,各主管专业系统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防冻、防风、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等专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加强对季节性使用的取暖锅炉的检查。在锅炉使用前必须按标准逐项检查,符合条件方可使用;

  (二)室外在用压力容器避免冻结措施落实情况;

  (三)露天使用的起重机械的防风装置完好情况,是否制订防倾翻措施,并落实到班组岗位;

  (四)检查处理各类管道“跑、冒、滴、漏”情况和工作面、道路、铁路、*台、走梯等处的结冰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情况;

  (五)防寒用品的配备情况,特别是露天和野外作业人员的配备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状况;检修(施工)现场防滑设施的建立和措施的制定情况;高处冰锥清理情况;5级以上大风时有无高处作业和电气焊作业等;

  (六)瓦棱铁和其它轻质板顶、板墙及高层建筑顶部牢固可靠情况,是否存在悬浮物;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6篇(扩展2)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菁选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集合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在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工作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各级责任人应严格遵守执行责任制,对违章操作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治理整顿,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部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为第二责任人,直接从事技术专业、机械操作和有关人员为第三责任人。

  3、公司定期举行安全会议,布置和检查安全卫生工作。有效的利用班前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4、定期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服,要求穿工作服上岗,系好袖口、领口、裤口,避免出危险。

  5、对剧毒、易燃等危险品,检验科应由专人保管,并做好记录,注明用途、领取数量、日期等。

  6、特殊工种不经过培训不得独立操作。

  7、要求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参保意外伤害险,一旦出险有所保障。

  8、切实作好卫生工作,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划分卫生责任区,定期检查,并作为员工考核的指标。

  9、在生产车间内不允许有污染饲料物质,如烟蒂、绳头、废塑料纸等;同时要保持生产区的卫生整洁。每天生产前和生产后要打扫作业区的卫生。

  10、生产区要求光线充足,无有害动物,无虫害,通风良好,地面清洁,无垃圾积存、无积水、门窗玻璃清洁完好。

  11、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生活及其他与生产无关的用品等。

  12、职工宿舍、食堂和绿化带的卫生由专人负责清理。

  13、每月或每季度,定期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员工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生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管理,适应公司销售需要,在降低消耗减少成本的前提下,生产保质保量的饲料产品,根据生产需要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原辅料进厂制度

  1、原料的`采购,要以国家《饲料卫生标准》及相关规定为依据,制定本公司的原辅料采购标准,按标准有计划地购入。

  2、原料进厂后,及时通知化验室,进行抽样化验,根据不同原料化验相应的营养指标。化验结果一式三份送总经理、品管部、生产部,由品管部负责人决定是否入库。

  3、入库时要求质检员逐包抽样进行感官检查,如色泽、气味、杂质、水分等。

  4、入库后,仓库保管员要进行科学库存保管。

  (1)防潮防湿。堆放原料时,应放在木架制成的防潮货架上,垛堆不能太高太大。每垛之间要有一定间距。

  (2)要经常通风,以降低温度与湿度,防止发生霉变。如有异常一定要仔细查看,然后采取措施。

  (3)出入库记录时应仔细认真,每月由财务、采购共同审核、立档。

  二、生产加工制度

  1、生产科有关领导要全程指导和监督,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1)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好本部门的职工,确保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转;努力提高产量,为公司增加效益;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2)搞好各方面的团结,关心职工生活,带领职工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有益活动。

  (3)监督实施各种记录,并做到清楚、准确、无误;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提出分析意见。

  (4)督促实施各种设备的检修,保证生产设备完好、正常运转。定期派人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

  2、员工必须遵守厂里的各项规章制度。

  (1)配电室、化验室、锅炉房、仓库均为生产重要岗位,必须持有国家颁布的行业证书才能上岗。

  (2)严格遵守上岗考勤制度,认真记录上岗考勤表,员工迟到、早退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无故不上岗超过半个工作日的按旷工处理。

  (3)一律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会客或将无关人员、亲友带入岗位。车间人员离岗时必须先向班长请假,得到允许后才可离开。

  (4)公司一切生产场合包括生产车间、仓库等和院内严禁吸烟。关于喝水、吸烟、吃饭时间厂内必须作明确规定。

  (5)如遇产品旺季,产品需求量增大,公司设备生产能力白班生产无法满足需求。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报请总经理批准,开设夜班生产,有关人员应服从安排。

  3、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1)严格抓好生产质量管理,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组织生产,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对配方绝对保密,对内必须核对好方能生产。

  (2)加工车间所用原料要质检员审核是否正确,并要严格按配方要求的比例进行投料,投料量不可擅自改动。

  (3)称料时,要通过保管员准确领料,然后进行批量逐一精确称量、分桶盛装,一批称好后,送往混合机料台,准备混合。

  (4)加工过程要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

  (5)包装时要求称量准确,不可缺斤少两,计量误差不超过50克,封口要规范整齐,要实行专人专管。

  (6)生产过程中,每天要定点取样化验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库,并认真作好记录。

  (7)作好投料单、成品入库单,并由生产科进行审核。

  三、成品入库与出库制度

  1、要按产品类别分别存放到货架上,界限分明。

  2、入库后保管员要定时查看,经常检查通风防潮情况,以防变质。

  3、产品出厂要严格把关,发现异常的产品禁止出厂。

  4、成品包装袋进厂时,要检查印刷、尺寸、重量、里衬、缝合口等是否符合标准,使用时要再次检查。

  5、有出口入库记录时应仔细认真,每月由财务、采购共同审核,并存入档案。

  四、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如发生质量事故,认真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产品质量意识不可松懈。

  2、品管、技术部门严格监控,发现问题立即上报,要追究原因,及时处理分析。

  3、用户使用本公司产品如发生意外事故,要查其原因,如属使用不当责任自负;如属质量原因,通过权威技术监督部门严格签定,如属我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我方负责。

  4、所有质检记录、处理报告应由专人管理,并立档备案。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站场安全、稳定、有序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站场日常生产运行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交接班制度

  第三条公司站场管理部负责门站、鲁能晋北铝业调压站、同煤锅炉房调压站等大型调压场站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是站场管理的归口部门。

  第四条站场管理部设经理一名,全面负责站场部工作,副经理两名,一名负责公司门站和同煤锅炉房调压站等城区大型站场设施,另一名负责鲁能晋北铝业调压站和其它工业用户调压设施,站场部经理柯根据业务需要适时调整。

  第五条站场部运行工实行四班三倒作业制。公司门站每班两人,其中班长一名,运行工一名。鲁能晋北铝业调压站每班三人,其中班长一名,运行工两名。同煤锅炉房调压站为无人值守站,由分管门站的副经理每日巡查一次;新增场站将根据实际需要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统一调配。

  第六条所有进站人员必须遵守《进站安全管理规定》:

  1、本部门上班人员及公司安全检查人员进站须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证。

  2、公司其他部门人员及外来人员须经有关领导(站场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登记手续;各种机动车辆不得进站,若必须进站按规定带合格的防火帽,进站后按指定位置停放。

  3、外来入站人员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着防静电服装,在站内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车间。

  4、公司或上级领导参观视察时,应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站场部经理陪同,并按要求着装、确保站场安全。

  5、未经允许不得在车间照相、录像。

  6、进入站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禁止乱动设备、消防器材。

  7、施工人员,严禁进入非施工区域。

  8、站区内严禁烟火,不得带火种,不得穿铁钉鞋进站,规章制度各种动火作业方案需经相关人员审批后方可作业。

  9、违反上述规定,值班人员有权盘查、制止。

  第七条门站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倒班及交接班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1、接班人员上班前必须保证有充分的睡眠和良好的休息,并不得饮酒,严禁酒后上岗。

  2、严禁携带小孩及非生产人员进入场区。

  3、每班结束之前半小时以内为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应在此时间内上岗接班,未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未结束之前,交班人不得离岗。

  4、交接班工作的组织实施由上一班次和下一班次的班长负责。

  5、交接班时,必须做到"十交""五不接"

  十交:

  交运行情况及记录;

  交设备工作情况;

  交阀门启闭情况;

  交上级领导指令情况;

  交加臭液位情况;

  交流量计流量;

  交带气设备接口检漏情况;

  交维修工具及消防器材;

  交岗位卫生和存在的问题。

  五不接:

  生产及记录情况不清不接;

  阀门开关情况不清不接;

  工具、用具、消防设施不全不接;

  岗位卫生不好不接;

  无客观原因,该处理的问题不处理不接。

  6、交接班时要责任明确,交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由交班班长负责,接班人签字后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7、交接班记录必须书写工整,不得用铅笔填写,不得涂改,并妥善保存,并由本部门存档。

  第三章值守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八条上岗前准备工作要周到,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工作区域要干净整洁。

  第九条当班人员要对SCADA系统数据和视频影像实时监控,每两小时对站场工艺区巡视一次,按运行日志要求对各类数据进行记录,并与SCADA系统数据进行校对。

  第十条每班人员对工艺区管道及设备用便携式检漏仪进行检漏一次,并做详细记录。

  第十一条每班检查阀门“开、关”标志牌悬挂是否正确,不得开启悬挂“严禁开启”标志牌的阀门。

  第十二条同煤锅炉房调压站运行时由分管副经理每日巡视一次,停运时每周巡视一次。SCADA系统数据和视频影像由公司门站值班人员实时监控。

  第十三条每周一对各站区进出口阀井用便携式检漏仪检漏一次,并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四条站场调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每年进行春季、秋季两次检修,确保性能良好。

  第十五条工作时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听从指挥。

  第十六条保证站区消防通道畅通,对消防器材必须会正确使用和保管,保证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消防设备严禁挪作它用。

  第十七条禁止在站区工艺装置附*堆放油布、破布、废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并保持站场干净整洁。

  第十八条站区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任何情况下,严禁使用有明火的.电气设备。

  第四章设备维检修内容及要求

  第十九条站区内一切维修、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二十条日常维修、检修内容包括:处理接口微量泄漏;排污;更换过滤器滤芯;拆装压力表、流量计、安全阀等。

  1、处理接口微量泄漏、排污、拆装压力表等小型作业时,经部门经理同意后,由部门分管副经理现场指挥,当班人员现场作业。

  2、更换过滤器滤芯、流量计、安全阀拆装较大等作业时,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并由安检部审核,公司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电器设备、线路的一切维修工作,必须由公司电工进行作业;SCADA系统相关的软硬件及附属设备必须由公司网络维护员进行操作。

  第二十二条调压器和电动球阀的大型维修必须由厂家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

  应急管理与计量交接

  第二十三条站区内的一切应急活动必须依据各单元应急预案和公司综合应急预案进行实施。

  第二十四条应急材料和工具要建立台账,存放定点有序,并每月检查一次,是否齐全有效。

  第二十五条当班人员为应急事件的第一响应人,应立即按照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相关人员,通知内容应讲清事故性质、发生位置、发生时间及后果。

  第二十六条每年各站区应急演练不少于四次,并进行总结改进,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七条鲁能晋北铝业调压站的夜班班长下班前(8:00左右)与鲁能

  焙烧炉计量员核算、交接上日用气量,核对无误后,用电话报回门站夜班班长。

  第二十八条门站夜班班长下班前(8:00左右)准确记录站内超声波流量计累计气量和同煤锅炉房等调压站流量计累计气量,再到省公司末站进行气量交接,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取回《购销气量交接单》。

  第二十九条门站夜班班长进行核算、统计各场站用气量,核实无误后,由部门经理签字,报送总经理、生产副总、调度指挥中心。

  第三十条气量交接数据必须准确无误,站内相关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协议》的相关条款。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按照公司《违纪职工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3

  一、市场所有从事石材生产、经营和储存的商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厂法人或与市场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代表担任本区域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取得专业资质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七、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八、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九、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十二、生产区域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特别是未成年人)。来访客人应由本单位专职人员陪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场参观、考察等;工作场地一律不允许穿拖鞋;商家负有监管本单位员工小孩的责任。

  以上管理制度,由重庆履泰实业有限公司监督执行,市场经营者应无条件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接受检查整改的,市场管理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山东普鲁特机床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编制,凡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部,各职能部门根据人员结构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或设立安全员。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原则、目标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1).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2). “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

  (3). “四不放过”(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2‰。

  第四章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年组织一次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八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5、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领导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九条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生产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生产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生产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生产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生产例会,掌握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时为车间主任,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方法提供资料信息,协助主管工程师及时解决生产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十条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作为技术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并主持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在日常生产技术指导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生产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生产中因易燃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十一条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车间生产特点、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生产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随同的安全工作随时查验,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第十二条库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的材料保证供应,并对进仓库的材料进行验收,符合规定方准提供使用。

  2、定期对进库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腐朽、破损、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时报废更新,不得迁就和凑合使用,酿成隐患。

  3、积极学*安全材料业务知识,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打下安全生产牢固基础。

  4、作好物质材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雨工作。

  第十三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和提示,作业过程中要进行安全巡逻,发现违章或不安全现象立即纠正,并且班后进行安全讲评和总结,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记录。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培训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时时对安全进行检查。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五章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研究公司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进行培训。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部门应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生产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生产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由受检查单位负责人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生产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生产组织设计(或生产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

  12、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组织对新入职的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地方以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4、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四、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召开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科室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入职体检和入职后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6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助解决。

  (4)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

  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8)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2、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胜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五、奖励与惩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或违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3、凡能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出显著成绩的。

  4、凡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有重发明、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合理化建议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6、对有违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经教

  育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给予处罚或处分。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11、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2、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及时对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和违重点治理安全达标要求的。

  13、对各级管理部门下发各种形势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或停工单后,不能认真组织、按期整改及时馈回执单,又给企业或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

  14、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和确立安全生产达标项目及创建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不能实现或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或直接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

  15、在施工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7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十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第五十一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各单位生产秩序,防止事故发生,保护职工人身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本公司职员工,必须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公司领导和安全处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第四条安全处对本公司各单位安全工作实施综合协调,对本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实施相应监督管理,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或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事迹与奖励办法。

  4、组织安全大检查,并对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改进方案,督促按计划实施。

  5、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7、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8、定期组织和领导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9、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0、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负责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对新员工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第三章安全检查

  第七条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与检测,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检查程序

  1、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对象的确定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具体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2、安全检查的实施要求:公司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安全处组织,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结果由安全处汇总形成安全通报,隐患整改情况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账》。

  3、检查结果的处理:检查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安全处应立即令其对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后对其复查。

  第四章安全生产奖惩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公司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重奖重罚。

  第五章安全例会管理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布置下一步安全环保重点工作及应采取的措施,提出公司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第六章安全事故管理

  1、人身事故:企业在册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生产操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隐性中毒事故)

  2、设备事故:由于各种原因构成采矿机械、动力、电器、仪表、运输设备及管理、建筑物等损失的事故;

  3、生产事故:生产事故:因违反工艺流程、岗位操作规程和指挥失误造成设备损坏以及停电、停水、停风等原因造成停产等事故

  第七章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第八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1、职工领取到防护用品后,上岗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使用。

  2、工作服必须保持整洁无破损,严禁在腰间、袖口扎绳子、铁丝等物品。

  3、特殊工作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对生产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的部门要配置防护罩,防护眼镜、

  防护口罩和防毒口罩。

  5、各(车间)的安全员每日要对现场职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规定佩戴的,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6、防护用品的管理实行主管和组长的逐级领导,安全处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其使用情况,发现违规的要进行严格考核。

  第九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殊工种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项目范围内进行作业,严格执行其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章安全警示管理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及时削除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附则: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水*,加强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生产顺利开展。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9

  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一)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五进”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二)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前、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主要道路、街区等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在企业生产车间出入口等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牌,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关职能部门、村(居)委安全生产信息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培训”制度,积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0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1

  为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达标工作的落实,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求公司下属各部门、单位、项目部遵照实施。

  一、安全检查的.类型:

  1、日常性检查。即是经常的、普遍的检查。可以是企业、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班组、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安全员等不同层次。可在适当时机进行。

  2、专业性检查。是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进行的检查。

  3、节日前后的检查。是针对节假日期间容易产生麻痹思想的特点而进行的安全检查,包括节日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节日后要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等。

  4、不定期检查。

  二、检查方法与形式

  1、安全检查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2、各工程管理人员及各项目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查现场的机械、安全用电、防护设施、文明施工、遵章守纪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3、班组负责人,每天必须跟班作业,每天巡视安全生产情况,施工人员有无违章等,同时做好记录。

  4、加强特殊时期、节假日、冬雨季等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部门将会同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以防特定时期及季节变化、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给安全生产带来危害。

  三、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思想。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即检查领导、工程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对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查管理。主要检查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效果。

  3、查隐患。主要是检查、识别不安全隐患。

  4、查整改。主要检查对过去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5、查施工条件、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帽、安全带、现场文明施工等是否达到"安规"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2

  1、0总则

  为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3、0职责

  3、1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2安全监督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3、3公司综合部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4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此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培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0内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围

  生产安全(包括特别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厂区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产安全

  1)焊接人员进入工作操作前,必须佩带防护面罩、眼镜、手套;操作前检查电源及氧气瓶阀门;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

  2)筛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须佩戴防尘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叉车司机须持证上岗,严禁在生产区行驶超过5km/h;严格按照叉车操作规程工作;

  4)使用货物周转车的跟车人员,必须与车体保持0、5米的车距;

  5)酸洗员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护围裙、口罩、手套;女员工长发隐于帽子内;使用工具归位正确、摆放整齐;

  6)起料、溢流班组在攀登工作用梯时,严禁漫不经心东张西望,应手扶稳、脚踩正;*台操作员严禁工作期间倚靠、攀爬铁栏杆。

  7)锅炉员工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8)使用空压机、水处理加力罐人员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9)具体岗位安全管理参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4、1、2用电安全:

  1)严禁在车间内用生产用电充电动车电池;

  2)保持电气设备整洁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扳开关;

  3)电工持证上岗,变、配电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和验电操作规程,未经配电室认可,一律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外)

  5)若发现电路故障(漏电、保险丝熔断、电线绝缘损坏、控制失灵、电机损坏等),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修,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驾驶。不超速、不酒后、不疲劳驾驶;

  2)上、班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员工必须防护齐全、戴头盔;

  3)员工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

  4、1、4消防安全

  1)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个人使用或破坏各种消防设备(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等)

  3)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据火种能明确使用相应的器材:油类及化学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类使用二氧化碳、卤化烷灭火器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4、1、5厂区治安安全

  1)门卫人员严格管理进入公司内的外来人员、车辆,并进行登记在册;对外出货厢车辆进行清点、检查;

  2)严禁生产场所道路内私车行驶、停放;

  3)进入公司内的所有电动、机动车辆限速,不得超过5km/h;

  4)严禁员工动用消防设备及办公设施;

  4、1、6食品安全

  1)购食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2)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腐烂变质食品。

  4、2安全培训

  员工必须先进行岗前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需签订安全责任书。

  4、2、1培训内容

  4、2、2公司级培训

  1)***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2)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守则;

  3)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

  4、2、3部门级培训

  1)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定;盛华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2)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纪律、转岗培训和文明生产要求;4)生产现场环境、工作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4、2、4班组培训1)员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器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4、2、5培训方式1)岗位培训、会议、报栏、员工手册;2)班前、班后会,例会、管理会议、4、2、6建立培训档案1)对培训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评;2)建立员工安全考评档案,作为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的依据、4、3安全生产管理

  4、3、1各岗位员工必须熟知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常识方可上岗;

  4、3、2员工坚守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

  4、3、3严禁工作场所打闹、睡岗、脱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4、3、4严禁酗酒员工进入工作岗位;

  4、3、5修理机械、电器设备前,必须在动力开关前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非工作

  人员禁止摘牌合闸(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

  4、3、6新安装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选后的设施,需经安全验收后,方可进行生产作业;

  4、3、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记入值班记录并上报公司领导;

  4、2、8员工因工作失误、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4、3安全生产的奖励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产实行“重奖重罚”,对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3、2公司全体员工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敢于制止违章指挥、作业,避免设备和人身事故者,给予奖励: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伤的奖励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设备事故的奖励: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奖励:1000—XX元。

  4、3、3公司设立安全奖,每个季度对各生产班组实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将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

  1)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个人200—500元的罚款;

  2)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个人(班组)资格;

  3)处以班组全体罚款100元。

  4、4工伤事故处理规定

  4、4、1工伤认定

  1)从事本职工作岗位或执行上级领导临时指派工作,造成负伤的;

  2)在公司区域内工作时,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伤害,而造成负伤的;

  3)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指本人住址到公司距离时间内)出现的交通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害;

  4)员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学*、开会、因公外出所出现意外造成的伤害;

  4、4、2不认定的工伤

  1)工作时间内因打架斗殴而造成的负伤;

  2)工作前(或工作时间内)因喝酒造成的负伤;

  3)不服从指挥和明知违反操作规程,还操作而造成的负伤;

  4)出现事故后,不在24小时之内汇报,又没有人能证明受伤经过的;

  5)上下班途中违反《交通管理条例》或交通部门鉴定负主要责任的。

  4、5工伤处理办法

  4、5、1重伤:达到劳动保险部门认定,并评为伤残级别的,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4、5、2员工因工受伤,不够评定伤残的.,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医疗期发内100%的基本工资。医疗期满后接到公司上班通知仍不上岗的员工,按旷工处理,连续超过三天旷工者,予以辞退;

  4、5、3工伤员工工伤复发,经安全领导小组调研情况属实,医疗期间发100%基本工资,不进行治疗只是康复期发70%基本工资;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4、5、4工伤员工受伤,确需到外地治疗的,必须有市级以上医院转院单,本人申请,经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转外地治疗;

  4、5、5因打架斗殴、喝酒,违反社会治安而造成的伤害,不发工资,医药费不予报销;

  4、5、6医疗费:员工受伤后医疗费由本人垫付,待康复后根据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共同分析事故的责任,按责任大小比例给予报销,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下公司可以垫付,康复后按比例报销后的差额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4、5、6治疗工伤期间,治疗工伤以外的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4、5、7工伤员工到岗后,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申请或公司安排调整工作岗位。

  4、5、8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在:

  500元以下的罚款100—200元;

  1000元以下的罚款300—500元;

  XX元以下的罚款500—800元;

  3000元以下的罚款800——1000元;

  4、5、9因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造价赔偿。

  4、6安全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陈建华

  副组长:任宪军贺荣坤

  组员:陈铁成王媛郑文彬陈涛蒋凤文陈晨田虎魏海英聂敏蔡强

  李坤田传珍刘学堂刘学涛李坤(水处理)王广峰蒋安亮袁玉罗褚菲

  孟苗苗吴敏刘兵

  4、6、1安全领导工作小组职责

  盛华

  文件编号:sh—zh——02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1)拟定修改、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及安全措施;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总结、评比,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抢救、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采取措施建议;

  6)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对各类违纪现象实施处理或处罚。

  4、7安全监督检查员

  陈涛刘兵

  4、7、1安全监督检查员职责

  1)负责本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新进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

  2)指导和督促本公司员工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检查和维护本公司的安全设施,指导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台帐,并负责登记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遇有特别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参加发生事故分析和处理的工作,协助领导落实安全防范事故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

  4、8处罚措施

  4、8、1违反以上规定的,处以50—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4、8、2对涂改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交接班记录、医疗诊断凭证和隐瞒事故真实情况的,给予警告、行政记过、罚款及辞退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3

  一、施工安全控制的程序

  1、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控制方针,确定安全控制目标。安全控制目标是减少和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事故,保证人员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具体可包括:a)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增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b)减少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c)减少或消除设备、材料的不安全状态等。

  2、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有效地实施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5、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

  二、施工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1、必须取得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许可证》后才可开工。

  2、总承包单位和每一个分包单位都应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各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才能上岗。

  4、所有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检。

  6、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定整改验收人。

  7、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8、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齐全,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

  9、施工机械(特别是现场安设的起重设备等)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施工安全控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1、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

  2、尽可能完全消除有不可接受风险的危险源。

  3、如果是不可能消除有重大风险的危险源,应努力采取降低风险的措施。

  4、在条件允许时,应使工作适合于人。

  5、应尽可能利用技术进步和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来改善安全控制措施。

  6、应考虑保护每个工作人员的措施。

  7、应将技术管理和程序控制结合起来,有效开展预防活动。应有可行的、有效的应急预案。

  8、作为最终手段,还应考虑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4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环保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责任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制作安装后的设备,经试机,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接地、排烟、除尘要求,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安全教育制度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5

  为做好xx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企业的财产和员工的安全,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xx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并制定公司突发事故的通报机制。

  第一条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公司全体干部及员工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各公司领导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各公司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机械工作人员的岗位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各公司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各级责任人要对所管辖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杜绝事故隐患。

  4、各公司应把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资料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机械工岗位操作规程、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生产安全责任人名单等报送公司总经理室备案。

  第二条突发事故通报机制

  为了及时掌握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做到及时反映问题,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把事故的影响和损失减至最低。我司通过对有关情况的通报使各单位及全体员工吸取事故教训,对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突发事故通报制度如下:

  1、一般事故(指无人员受伤,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下)。各分公司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并在处理完成后第一个工作天内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有关情况。

  2、机械及伤人事故(指有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在做好紧急处理工作后应第一时间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

  3、较严重的事故(指有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事故发生后各公司在做好人员拯救和报案工作后应第一时间向总经理办公室和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报告。

  4、报告突发事故时应先以电话向各分公司经理及部门经理报告情况,由公司经理致电总经理室报告。此后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事故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把事故的原因、发生经过、处理情况、责任划分等汇报总经理室。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填报《突发事故报告表》(参考附表)交总经理办公室存档。

  5、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突发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如发现有隐瞒事故不报的情况,将根据事故的大小,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并要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上述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及突发事故通报制度,希各单位严格认真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6篇(扩展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2篇

  一、总经理安全责任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贯彻实施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3.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时”.

  5.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公司安全措施经费,配齐安全管理干部,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支持安全部门工作,行使安全否决权.

  6.主持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公司总体规划中.

  二、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责任

  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划;审查批准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组织公司安全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

  3.组织对公司属各单位的安全培训与考核.行使公司安全否决权.

  三、分管其它工作副总经理安全责任

  1.直接组织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分管的职能部门落实安全责任,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责任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2.负责制订、审核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和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3.在组织科研、设计、施工、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技术规范规定,认真组织安全卫生的科研和安全技术的应用.

  4.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

  5.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专职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有监察管理责任.

  2.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根据上级指示、要求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定期、不定期研究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趋势及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提议.

  3.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驾驶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年检年审、办证工作.

  4.经常了解现场安全情景,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不安全不卫生因素,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经费合理使用情景.督促有关部门制订和贯彻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参与审查施工设计及施工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工程开工验收,发现不贴合安全、卫生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技术方面的技术革新,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安全隐患.

  7.协助领导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提来源理意见,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8.指导所属单位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搞好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劳逸结合、女工保护和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并提来源理意见.

  10.在业务上理解上级安全部门和地方劳动部门的指导,按时报告安全工作情景.

  六、财务部门安全责任

  1.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措施经费,专款专用,单独立帐,由安全部门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

  2.负责发放有毒有害等作业保健费和夏季清凉饮料费等工作.

  3.监督检查劳保用品购置费用标准.

  七、人力资源部门安全责任

  1.按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必须理解专业部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组织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

  3.对患有职业病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换工作、安排治疗.

  4.负责公司管理干部的安全考核,把安全生产纳入年度考核资料.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行政部门安全责任

  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负责生活及办公用电、用水、食堂饮食卫生等安全工作.

  3.负责及时安排修理危房、漏房.

  4.负责车辆运输的合理调度,监督、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员遵章守纪的情景.车况不好的不准出车.

  5.与安全部门配合,负责驾驶人员的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对车辆事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

  九、经营合同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经常教育经营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注意安全.

  3.承接项目时,经营人员负责协助调查各种现场施工条件,共同做好安全生产.

  十、分公司经理安全责任

  1.负责对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生产方针.

  2.熟悉各种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强迫工人冒险作业,对各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行为必须立即制止.

  3.经常对生产工人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不得指派未经技术培训的员工进入技术岗位或未取得操作证的特殊工种上岗操作.

  4.负责本分公司的安全工作,要经常性的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5.坚持执行“五同时”,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布置安全工作,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并组织实施.

  6.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进取采取改善措施.

  十一、项目经理安全责任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景,制定本项工程各项安全生产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专业承包、聘用专业人员时,要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专业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劳务队伍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劳务队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度和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十二、项目付经理安全责任

  1.项目付经理协助项目经理搞好项目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模范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3.认真执行“三项制度”的规定,并切实组织落实,监督实施.

  4.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各工种的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验收工作.

  5.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十三、项目技术负责安全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

  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景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贴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参加配合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十四、安全员安全责任

  1.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熟悉施工图、规程、规范,指导施工作业人员按章作业.

  3.参加安全技术方案的讨论,并协助领导付诸实施,在实施中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每一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安全日记.发现事故隐患及违规现象及时制止纠正,直至停工整改.理解安全部门及人员的安全检查监督,及时解决提出的安全问题,并上报有关领导.

  6.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事故调查.

  十五、项目施工员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景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贴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学*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理解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发生员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十六、项目班组长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本事.

  3.开好班前会,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4.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十七、炊事员安全责任

  1.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食品卫生制度,搞好个人清洁卫生工作.

  2.腐烂变质的食品严禁购入和出售,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饭、菜必须加盖(罩),出售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严禁直接用手抓.

  3.烧菜、煮蒸饭时揭盖要细心,抬菜饭及汤时需走稳,以防烫伤.使用绞肉机、拌面机时,严禁机器转动时将手伸入食物.

  4.经常打扫食堂清洁卫生.下班时,必须检查煤气灶龙头是否关好,并收藏好食物,关掉好门窗.

  十八、电工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公司“施工用电管理规定”.

  2.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并及时报批.严格执行经审批的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负责现场用电巡视检查,发现违规用电现象立即制止.

  4.负责各级配电箱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5.学*安全技术知识,提高业务水*.

  十九、电焊工安全责任

  1.持证上岗.

  2.负责电焊作业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3.配合安全员在施工作业前对电焊机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4.负责电焊机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二十、机修工安全责任

  1.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保证检修质量,下班后清理好现场,坚持工作现场清洁整齐.

  二十一、材料员安全责任

  1.在采购中,必须对自身的安全负责.

  2.材料进场时,必须按指定位置根据规格、品种分类有条不紊地堆放,同时要提醒装运的驾驶人员在工场内做到安全行车.

  3.所有材料不得淹埋电缆、电线及其它用电设备.

  一、基本情况

  (一)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情况

  1.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正职领导亲自主持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 次,委托副职领导召开 次。

  2.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正职领导主持召开 次,委托分管领导召开 次。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签约情况

  1.本单位(部门、行业)所管理企事业单位从业总人数 人。

  2.本行业管理部门、本单位与下属有关部门签约数 ,签约率 %。与下属企业签约数 ,签约率 %。

  (三)安全监管网络和企业安全机构建设情况

  1.本单位安全监管人员编制 人,实际到位 人。

  2.依法应配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企业 个,己配置 个,配置率占 %。

  (四)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情况

  1.本部门、本行业所管理的企业数 个;其中,高危企业数 个。

  2.培训企业法人代表、主要经营者 人;占应培训人数的 %。

  3.参加市级培训安全管理人员 人;占应培训人数 %。

  4.培训特种作业人员 人;培训外来工、农民工 人。

  (五)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

  1.本部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次,出动检查人员 人次。

  2.组织事故隐患排查 次,己排查出事故隐患 处, 已完成整改 处。

  (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1.发现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 处,其中,列入本级重大事故隐患 处,己完成整改 处。

  2.本部门、本单位列入自治区级重大事故隐患 处,己完成整治 处;列入市级重大隐患 处;己完成整改 处,整改率 %。

  3.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的隐患 处,己完成整改 处。其中列入市级重大隐患 处,已完成整改 处,整改率 %。

  4.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 个,未达条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 个;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点 个,己取缔 个。

  (七)危险源普查情况

  1.本年度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 次,本部门(行业)重大危险源 处;己落实监控措施的 处。其中特种设备 处,已落实监控设施 处。

  2.己登记建档的有危险源企业 个,共 处。其中有特种设备的企业 个,共 处。

  3.本部门、本行业所管辖有 家企业,组织开展“隐患治理攻坚年”活动企业 家;排查出事故隐患 处,已整改 处,整改率 %。

  (八)安全投入情况

  1.本年度投入安全专项经费 元;投入项目 个;实际完成投资 元。

  2.本部门、本行业提取安全费用并建立专户的企业 个,占应设置账户并提取安全费用企业的 %。

  (九)综合监督管理情况

  1.本部门、本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个,己报安全生产监管理部门审查设计项目 个,己报竣工验收的项目 个。

  2.本部门、本行业高危建设项目 个,己报请设计审查 个;己报峻工验收项目 个。其中,列出安全设施经费专篇的项目 个。

  3.本部门、本行业安全预评价项目 个;占应预评项目 %。

  4.完成专项安全评价项目 个;占应评价的 %。

  5.本部门、本行业应申请安全许可证企业 个;实际己申请 个,己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个。

  6.本部门、本行业应交纳风险抵押金的企业 个,己交纳的 个,占应交纳企业的 %。

  7.本部门、本行业己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企业 个。

  (十)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1.本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个;己组织演练预案 个;己向市安委会备案的 个。

  2.依法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企业 个,己建立的 个,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人,装备完善的应急救援组织 个。

  (十一)伤亡事故发生情况

  1.各类伤亡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结案率 %。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结案率 %;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责任事故 起。

  2.工矿企业事故 起,死亡 人,重伤 人,结案率 %,与控制指标相比,事故起数减少(增加) 起,死亡人数减少(增加) 人。其中一次死亡3至9人的较大伤亡事故 起,死亡 人,伤 人,结案率 %(按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算)。

  3.道路交通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结案率 %,其中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 起,死亡人,结案率 %;一次死亡3至9人的较大事故 起,死亡 人,结案率 % 。与控制指标比,事故起数减少(增加) 人,死亡人数减少(增加) 人,万台车死亡率 ;运输行业行车责任事故百万车公里死亡率 ;公交行业百万车公里行车责任死亡事故率 。

  4.非煤矿山事故 起,死亡 人,重伤 人。

  5.瞒报、迟报、漏报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人;属于非法生产、经营或运输的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

  二、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主要内容为(可另附页):

  1.本部门(行业)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安排的情况。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3.伤亡事故发生数及与同期对比情况,对重特大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及对防范事故重复发生所采取的措施。

  4.本部门(行业)前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及工作经验和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5.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灾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x区与管理工作责x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x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x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三、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1、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XX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________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________年进行

  第一次检验;出厂满________年进行

  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________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一、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二、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四、公司应通过*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一、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xx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必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完成以下工作目标任务,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为:

  一、工作职责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采取行政措施,促进本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包括企业)和涉及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

  具体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高度重视,贯彻迅速,及时落实到基层和企业。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部门主要领导主持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解决本部门内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每次会议要有记录。会议确定的事项要督促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按时完成。

  3.根据本部门(行业)经济发展规划,实施“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解决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发改、财政、建设、水利、通信部门要积极推进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落实各项消防经费。工商、文化、建设、规划、房产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颁发有关证照时要依法审查消防安全手续;民政、农业、综治部门要将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对社区和农村消防建设进行监督和指导。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

  4.建立健全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本部门(行业)所管理的企业制订和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责任书确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制定本单位的具体指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分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同时制订配套的考核奖惩办法以确保落实。定期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实施奖惩考核,把安全生产实绩作为部门工作与干部考核内容。

  5.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做到机构、职责、人员、经费四落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达到100%。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部门(行业)所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及分管安全领导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中层以上安全管理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90%以上;安全员和特殊工种培训率达到100%。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上级的部署,在本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序进行,布置的工作任务能按规定完成,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提高。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易于发生事故的场所进行严格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落实应急预防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并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到位。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负有专项整治任务的交警、交通、海事、安监、*、经委、消防、建委等部门要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计划、有目标、有经费保证,完成各阶段整治任务要有总结(每季度、半年、全年总结)。经过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隐患得到治理;本辖区、本部门合法企业基本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点。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单位、设施、场所(包括学校、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集市、工业企业等)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9.列入市级及本部门(行业)分级管理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按期限完成整改。被列为自治区级和市级本年度计划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100%完成;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整治本年度达到90%以上。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有计划地进行治理,视情况采取关、停等措施。

  10.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攻坚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机构,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包括规模以下的小企业,认真、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企业单位隐患自纠率达100%。

  1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安全设施、特种设备和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依法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规定,安全设施经费依法纳入项目概算;组织推行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13.各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道路行车安全和乡镇船舶安全动态管理。加强创建*安畅通县区、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社区、交通安全文明单位学校和农机安全村工作。加强渡口渡船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落实工作责任。

  14.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经费。

  15.发生安全事故时,按国家和自治区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并迅速组织事故抢救。属于本级权限处理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处,事故按时限结案率达到100%。

  16.应当履行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控制目标

  (一)总目标。有效预防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年度总控制指标以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一次死亡1-2人的一般事故起数和人数均比上年有效减少。

  (二)具体目标。20xx年全市各类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总数为93人,其中各部门和各行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道路交通71人,工矿商贸企业9人,铁路路外4人,水上交通2人,建筑企业2人,火灾1人,农机1人;其他(渔业)3人。没有控制指标的部门(行业),年内无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

  三、工作报告

  各责任单位要将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以下要求和时限一式二份分别向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交履职报告。

  (一)各责任单位要将履行上述工作职责的情况每半年填写一份《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书》,分别于当年7月5日和翌年1月5日前,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送市人民*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根据要求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情况,按时上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履职考核

  (一)各责任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二)考核实行“季度自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时间

  考核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北海市人民*

  签字人:

  签章时间:20xx年 月 日

  责任单位:

  签字人:

  签章时间:20xx年 月 日

  北海市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报 告

  单 位

  (签章)

  年 月 日行政主要

  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

  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灾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三、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1、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一、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二、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四、公司应通过*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一、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产经营工作,使得企业财产和员工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行业相关规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生产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公司生产、设备、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制。实行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安康为本,预防为先,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工作方针,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各系统的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领导下的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牵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委员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主管生产负责人对生产计划部、物资供应部、生产车间、检验中心、仓储库房、设备动力部负责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产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向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监督检查制。各级相关领导定期、定人,按职责分工、分别深入作业现场巡回检查。

  六、生产车间要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保养,及时维修设备故障,确保生产安全。

  七、生产各部门和车间要严格按照医药生产相关规定卫生标准,落实对员工个人卫生、设备卫生、环境卫生的检查。

  八、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安全防火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化学危险物品使用、贮存、运输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强管理,消灭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九、生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设备、电气、线路、能源供给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十、生产各部门应加强生产员工劳动防护设施、用品管理,生产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定配戴防护服、防护手套及相关保护用具。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6篇(扩展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篇

  为加强酒店安全管理、维护酒店财产和宾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江苏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各级主要领导负责、专门工作和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原则,落实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防食物中毒(以下简称“五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酒店总经理是单位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实行总经理、部门经理、班组三级安全责任制。

  成立酒店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成员为: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总经理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实施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全面落实“五防”措施,消除隐患。

  2.对酒店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和各项安全保卫知识教育,不断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安全观念和保密观念。

  3.组建和管理安全保卫机构及群众性护卫、消防和治安保卫组织,协调和决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不断改善酒店治安保卫工作条件,充分发挥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保证生产经营正常动转。

  4.建立健全经理值班制度和安保部工程部夜值巡查制度,并经常检查督促。夜值经理应坚守岗位,处置突发事件,确保酒店夜间安全运转。

  5.负责组织重要活动和接待的保卫任务和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酒店员工和其他人员采取多种形式的`考核管理。 财务部门管理职责

  对固定资产的立项提出审核意见,以供决策层参考.会同经营、技术、行政后勤等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购建、转移、报废等财务审核手续,正确计提折旧,定期组织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参与酒店低值易耗品申购审核,入库及领用发放,月终盘点核对。总库对可以进行以旧换新的物品要严格执行,以杜绝浪费。

  安全保卫部履行以下职责:

  1.维护酒店的治安秩序,监督执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检查、考核安全保卫责任制的实施,建立和管理安全保卫档案。

  2.了解和熟悉酒店周围的环境、建筑布局、建筑结构、电器设备、火源、火种和经营运转管理等情况,建立健全检查和巡视制度,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

  3.开展并做好法制和各项安全保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人事部门严格新招员工的政审,做好对新员工的安全培训,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考察等专项管理工作。

  4.做好重要接待和活动的保卫任务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5.组建安全保卫网络,定期开展护卫、消防、治保等组织活动。

  6.制订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印制和张贴紧急疏散图及防火标志。定期开展义务消防人员的训练活动。

  7.负责查收宾客遗留和私自收藏的*、淫秽书刊杂志和音像等制品,不得传播,并及时上交*机关。

  8.检查、督促、考核治安、消防、保卫和食品卫生责任制落实情况。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对须给予治安处罚的,应报*机关处理。 安保部具有以下权限:

  1.积极协助*机关查挖违法犯罪分子,发现旅客正在进行违法犯罪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予制止,并立即报告*机关。

  2.协助*机关查破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包括保护和勘查现场、询问证人),询问违法犯罪人员并追缴赃款、赃物。

  3.协助*机关监督或考察本饭店被管制、、缓刑、假释和监外执行的罪犯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

  4.对确保酒店安全运转负有监督作用。密切注视掌握内部治安动向,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5.行使上级和*机关依法授予的其他权力。

  酒店员工安全职责

  酒店员工的安全保卫职责是:

  1.自觉学*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酒店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培训,维护酒店秩序和社会秩序,勇于同违法犯罪和违反店规店纪现象作斗争。

  2.严守外事纪律,保守*。对宾客遗留的钱物或*、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应立即如数上交,不得保留和传播。

  3.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饭店有关部门。发现火情或重大灾害事故,要迅速报警扑救,并协助和安排宾客疏散。发生刑事案件,应认真保护好现场,积极提供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楼层服务员应掌握本楼层住客情况,发现可疑迹象,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部。

  5. 未经安全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操作。

  各部门负责人是所在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必须建立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互相协调,落实内部各项治安防范措施,严防发生违法犯罪和其他治安问题,会同酒店有关部门,将安全管理作为对本部门职工考核、评比、调资、晋级的依据之一。

  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和值班规定

  1.公共区域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昼夜值班巡视制度,夜间巡视人员应配备通讯、自卫和照明设备。对可疑人员应进行验证和盘问,必要时,报告值班经理。

  公共通道、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应急照明装置完好。

  2.承担饭店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人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并接受饭店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到饭店安全保卫部办理临时出入证件,并自觉接受检查。

  消防安全规定

  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饭店应明确一名领导为消防安全责任人,配备专职防火员,并建立健全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

  1.搞好消防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2.消防器材、设施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高层建筑应配备救护工具,新建、改建、扩建的饭店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安装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设施,建立健全相应的使用、维修、保养检查制度。安全保卫部门及其他部门应职责明确,定期检查和更换过期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和正常使用。

  3.建立健全消防档案,了解并熟悉饭店消防设施整体布局。应根据各消防重点部位的不同情况,分别制订消防管理规定和消防操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4.饭店新建、更新改造项目的图纸,需报经区、县以上*消防部门审批,竣工后应通过检查验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经营运转。

  5.严格管理和控制火种、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柜台等场所禁止吸烟,客房、商场、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施工动火,须履行安全保卫部的审批手续,并在现场设置灭火器材。施工现场易燃物应及时清理。未经工程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乱拉乱接电源。饭店各部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指定人员负责并采以安全措施。

  重点部件和贵重物品的安全管理

  1.宾馆重点部位应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重点部位员工选配,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先审后用,定期考核,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须持证上岗操作的重点部位,严禁无证操作。经考核不宜在重点部位工作的员工应予以调整。

  2.配电房、火警报警总台、电话总机房,要制定安全管理程序,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机房、中央空调和闭路监控等部位,要按照安全程序严格管理,运转时不得脱岗。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必须实行消防安全管理。

  3.财务部、行李寄存处、贵重物品库房等部门或部位、电源线、照明设备和防盗设施必须按规范和要求安装使用。

  4.现金、有价证券、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品,必须存入保险柜过夜。分散收款点的周转金不得超过限额。外出送取巨款必须两人以上解送或由安全保卫部派人用车护送。空白有效票证要按规定保管使用,防止丢失或被盗。

  5.饭店应建立客房钥匙管理制度,客房应由饭店运转经理、客房部经理控制,服务钥匙统一由客房中心保管,所有备用钥匙由安全保卫部和客房部共同保管。建立锁芯更换制度,如发生客房钥匙丢失或宾客带走,必须在24小时内采取调换锁芯等有效的应急措施。 服务员清扫客房时,实行开一间清一间制度。

  6. 餐饮部门在食品采购、运输、库存和制售过程,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食品卫生操作规程,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考核与奖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表彰、记功或其他奖励:

  1.严格执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重视开展安全保卫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2.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和防止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集体财产和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的;

  3.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勇于同现行犯罪分子斗争,或协助*机关破案有功的;

  4.依靠群众,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帮助教育违法和轻微犯罪人员有较大成效的;

  5.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在安全管理中表现突出的;

  6.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显著成绩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的,由*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违反治安管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忽视安全管理工作,内部安全管理秩序混乱,多次违反操作程序酿成事故或发生违法犯罪活动;

  2.存在隐患,经*、消防等部门或上级旅政管理机关通报后不按期整改,以致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灾害事故的;

  3.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拒不执行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造成危害和损失的;

  4.对违法犯罪行为知情不报,或对发生的案件、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

  5.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扰乱饭店的正常秩序,进行卖淫、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宾客,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按店规赔偿经济损失或报经*机关处理。 宾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安全管理为保安部职责,当值外场人员须维护好广场秩序,及时了解当日客情,适当留好车位。合理安排进店车辆停放在适当的位置,做到停车整齐,并时刻保持车道的畅通,车道上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当值时要站在车场较明显的位置,指挥动作要标准、正确。明确指明停放车位。指挥倒车时要注意过往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如广场无车位,则请驾驶员将车停放至附*车场,并指明路线。

  来车时要将车辆指挥到位,排列整齐。发现违章停放车辆,及时劝阻。对进馆车辆安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检查要点:车辆有无损坏、车门有无上锁。

  调解一般车辆纠纷先要调查找当事人及知情者了解情况,查明引纷原因。说服双方让各自认清自己的责任,以求达到协商调解目的。调解一旦达成协议,请双方互留地址以便进一步解决。受理人员要详细记录经过,双方地址、车号牌等。

  处理店内一般交通事故首先要查看有无人员受伤,如有人员受伤,视情况请医务人员到场或安排车辆送医院.要有保护现场的意识,可将肇事车辆可留置原地不动。必要时拍照,留下现场资料。及时通知部门领导,值班经理留下现场资料。处理时客观公正,轻微事故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尽量让双方协商解决。较重事故报*机关处理。

  进出车辆夜间巡查时要记录下进出车辆牌号和时间,认真清楚看车门、车窗有无被撬痕迹,如有疑问,核查清楚。

  与客人沟通时要注意礼节、礼貌及文明用语。要做到举止大方,不卑不亢,避免与客人发生争执与冲突,不准向客人索取小费。

  收取停车费时问明驾驶人是否住店客人及停放时间,如系短时间停放,住店客人免收停车费。收取后立即递上发票并道谢。

  指挥车辆泊位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态司机驾驶的车辆。防止撞伤、碰伤、擦伤等。

  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一)酒店员工

  1、酒店员工应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既是服务员,又是安全员,按照“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好本区域本岗位的安全设施及工作秩序。善于发现可疑人员及现象,及时通报情况;

  2、参加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未经安全培训不得独立上岗;

  3、熟悉本岗位的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能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4、浙江旅苑酒店总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工种的负责人即是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管辖范围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酒店各级值班人员

  1、酒店总值班室、消防监控室、前台、电话总机房、变配电室、锅炉房、工程部、传达室等应24小时值班,并明确值班人员和值班时间;

  2、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

  3、值班时应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4、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通知保卫部门。

  酒店开放区的安全管理

  (一)前厅

  1、加强车辆管理,部署警卫对停车场和大堂进行巡视,维护正常秩序;

  2、严格宾客住宿登记手续,核对有效证件并复印备查。发放房间钥匙时,应保证其住房卡或钥匙凭证准确无误;

  3、严禁非法将、、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带进酒店,未经批准酒店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4、行李房及贵重物品寄存处应具备防火、防盗条件,行李寄存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发现行李破损、丢失,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客人行李在大堂暂存,要集中堆放,加盖网罩,设人看守;客人寄存贵重物品应放入客用保险柜,钥匙应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存取手续。

  (二)餐厅及会议场所

  1、餐厅及会议场所在营业期间,服务人员应对客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在提醒其保管好的同时,注意发现可疑人员,防止客人财务被盗,可采取增设椅罩等防范措施;

  2、服务人员在清理卫生时应注意是否有未熄灭的烟头卷入台布中,以免引起火灾;出入通道和楼梯口应保持通畅,以备疏散;

  3、衣帽间应建立严格的存取手续;

  4、下班后应有专人巡视,做好安全检查;

  5、在使用各种炉火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燃气存放或调压室内应安装防爆照明灯及报警装置,通风良好,使用完毕后由专人关闭阀门并做好记录;

  6、厨房灶台照明应使用防潮灯,油烟管道应定期清洗,灶台附*应配备灭火毯和消防器材;

  7、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标准,认真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8、每日下班时厨房应有专人负责断水、断电、断气并登记备案。

  (三)娱乐服务场所

  1、酒店娱乐场所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和规定,保障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2、娱乐服务场所严禁出现卖淫、赌博、*、吸毒、贩卖传播淫秽文化制品、严禁从事淫秽、**的陪侍活动,严禁从事违背社会公德或封建迷信活动。

  3、娱乐服务场所人员在营业期间应当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并随时提醒客人管好自己的物品,以免丢失。

  酒店非开放区的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6篇(扩展5)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3篇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

  (16)危险化学品托运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

  制度的作用是规范行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认真执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执行自觉性

  制度的条文只是提出了行为的规范、操作的要求,即规定“怎么做“,而“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条文中作详细的解释。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须使做事的人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制度颁布后,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教育解释工作,使职工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制度,从而避免消极态度、抵触能情绪,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对于操作规程更要辅以一定的培训,对操作要领、安全要求作出详细的解说。

  2、检查督促、严格执行

  制度是从整体、长远利益考虑而制定的,对个人的某些利益与自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因而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很自觉地执行。要通过检查,了解执行情况并督促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的人改正,以保证制度的贯彻、维护其严肃性。

  3、违章必究、奖惩结合

  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制度的人必须追究,给予教育、责令改正,严重违章的予以处罚,对模范执行制度的应予以表扬奖励。

  4、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来的,由于知识、经验的局限,难免考虑不周,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不足之处,往往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就暴露出来,这就需要总结经验、修改完善。此外,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变,制度也要相应做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水*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这也需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经理、厂长是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第三条、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条、公司设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第五条、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第六条、各企业对“三来一补”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任,要敢抓敢管,不能无原则放任告迁就。签约时要定明凡外商人为造成我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各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应接保险要求购买保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第八条、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室、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各企业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

  2.办公楼、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4.工厂、仓库未落实消防措施的,不得开工、使用;

  5.进行明火作业(如电焊等),应先报领导批准,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准放任何物品者塞防火通道;

  7.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拾建筑物;

  8.宿舍与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分开,保持安全间隔,严禁混杂在一起。

  第九条、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接驳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室、集体宿舍和生活场所使用电炉;

  3.配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第十条、落实防盗措施:

  1.工厂、仓库、办公大楼应投有门卫;

  2.财务室、保密室、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3.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铁闸铁窗,办公房间无人在内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4.公家财物不能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5.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下属公司、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首钢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检查(以下简称安全检查)是指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各种检查活动。特种设备的检测是一种特殊的安全检查,其检测要求按国家有关要求办理,但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应按本制度进行。

  第三条 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漏洞、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生产经营单位的执业资质等。

  第四条 安全检查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程、危险源(点)及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岗位特点以及生产要求进行。

  第二章 安全检查的组织、监督检查

  第五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从事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时,要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

  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的绩效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绩效负责,从业人员对所从事的安全检查负责。

  第六条 在日常工作中,各级安全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环保处作为公司安全监督检查职能管理机构,对全公司所有单位和个人的安全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部门、人员要按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 安全检查与隐患处理

  第一节 各级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检查

  第八条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时对自己所处的环境进行检查确认,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6篇(扩展6)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篇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

  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 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 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 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 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 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 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 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 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 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 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 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 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 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 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 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10、 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

  11、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含厂内机动车)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四、 工程、设备仪器

  1、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 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 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4、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5、 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

  6、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 ,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

  8、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9、 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10、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

  11、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厂区、宿舍施工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12、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13、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五、起重设备、电梯的安全

  1、 签订起重设备、电梯订货、安装、维护保养合同时,须遵照区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2、 新购的起重设备、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起重设备、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技术监督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3、 起重设备、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起重设备、电梯使用合格证。

  4、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起重设备、电梯移交时,除应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部门有关起重设备、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5、 负责管理起重设备、电梯的部门,要切实加强起重设备、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带病隐患运行。

  6、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起重设备、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技术监督局安全认可的单位。

  7、 起重设备、电梯管理部门须将起重设备、电梯和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件副本报公司安全办备案。

  8、 起重设备、电梯说明书中规定的安全注意事项要严格执行,更不能超负荷运转。

  六、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

  1、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

  3、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

  4、 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5、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6、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七、事故的处理和奖惩

  1、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 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 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

  (3) 开展事故调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 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

  (6) 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6、 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已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 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2) 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3) 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 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 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 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灾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x区与管理工作责x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x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x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三、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1、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XX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________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________年进行

  第一次检验;出厂满________年进行

  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________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一、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二、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四、公司应通过*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一、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总则

  1、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3、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4、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5、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车间主要负责人、各班组组长是本公司、本车间、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6、公司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7、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8、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9、公司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10、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

  11、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2、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各车间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制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各部门必须坚持使各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对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公司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充分保证,经费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4、公司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印发宣传品、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专场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应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负责实行分级管理。

  6、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其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一般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

  7、新进场工人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9、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后重新上岗时,必须通过相应的车间及班组级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

  车间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重点抽查为主,以查处“装置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

  班组安全检查应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为主,以查处“操作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周组织进行一次。

  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评比的主要依据。

  5、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大型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压力容器等专业性或重大危险项目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8、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和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9、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报告,并抄报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

  10、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1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技术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汇总并存档。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制度

  1、公司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包括行车等)由公司统一管理并负责对其实施监督。

  2、公司做好安全设备、特种设备的进场组织、安装调试、拆卸退场及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向当地设备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报检、报验,未经当地设备监督、检验部门许可和验收合格的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3、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原则,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管理,所有从事与安全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有关的操作、维修保养等人员均必须由公司统一派遣,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公司应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运行实施监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支持或强迫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5、公司应把对外租设备的管理纳入到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不允许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1、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必须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4、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5、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须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2、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3、公司采购、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具有《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条件资格认可证》和《安全鉴定证》的产品。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协同材料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对新购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杜绝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4、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xx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必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完成以下工作目标任务,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为:

  一、工作职责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采取行政措施,促进本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包括企业)和涉及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

  具体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高度重视,贯彻迅速,及时落实到基层和企业。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部门主要领导主持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解决本部门内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每次会议要有记录。会议确定的事项要督促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按时完成。

  3.根据本部门(行业)经济发展规划,实施“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解决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发改、财政、建设、水利、通信部门要积极推进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落实各项消防经费。工商、文化、建设、规划、房产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颁发有关证照时要依法审查消防安全手续;民政、农业、综治部门要将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对社区和农村消防建设进行监督和指导。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

  4.建立健全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本部门(行业)所管理的企业制订和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责任书确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制定本单位的具体指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分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同时制订配套的考核奖惩办法以确保落实。定期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实施奖惩考核,把安全生产实绩作为部门工作与干部考核内容。

  5.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做到机构、职责、人员、经费四落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达到100%。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部门(行业)所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及分管安全领导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中层以上安全管理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90%以上;安全员和特殊工种培训率达到100%。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上级的部署,在本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序进行,布置的工作任务能按规定完成,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提高。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易于发生事故的场所进行严格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落实应急预防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并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到位。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负有专项整治任务的交警、交通、海事、安监、*、经委、消防、建委等部门要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计划、有目标、有经费保证,完成各阶段整治任务要有总结(每季度、半年、全年总结)。经过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隐患得到治理;本辖区、本部门合法企业基本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点。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单位、设施、场所(包括学校、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集市、工业企业等)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9.列入市级及本部门(行业)分级管理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按期限完成整改。被列为自治区级和市级本年度计划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100%完成;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整治本年度达到90%以上。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有计划地进行治理,视情况采取关、停等措施。

  10.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攻坚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机构,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包括规模以下的小企业,认真、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企业单位隐患自纠率达100%。

  1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安全设施、特种设备和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依法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规定,安全设施经费依法纳入项目概算;组织推行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13.各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道路行车安全和乡镇船舶安全动态管理。加强创建*安畅通县区、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社区、交通安全文明单位学校和农机安全村工作。加强渡口渡船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落实工作责任。

  14.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经费。

  15.发生安全事故时,按国家和自治区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并迅速组织事故抢救。属于本级权限处理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处,事故按时限结案率达到100%。

  16.应当履行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控制目标

  (一)总目标。有效预防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年度总控制指标以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一次死亡1-2人的一般事故起数和人数均比上年有效减少。

  (二)具体目标。20xx年全市各类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总数为93人,其中各部门和各行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道路交通71人,工矿商贸企业9人,铁路路外4人,水上交通2人,建筑企业2人,火灾1人,农机1人;其他(渔业)3人。没有控制指标的部门(行业),年内无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

  三、工作报告

  各责任单位要将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以下要求和时限一式二份分别向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交履职报告。

  (一)各责任单位要将履行上述工作职责的情况每半年填写一份《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书》,分别于当年7月5日和翌年1月5日前,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送市人民*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根据要求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情况,按时上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履职考核

  (一)各责任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二)考核实行“季度自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时间

  考核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北海市人民*

  签字人: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6篇(扩展7)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精选十篇)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

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__迪盛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例会制度。

第一条、公司每月月初(暂定为每月的一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车间每周周一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班组每天上午交接班时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各科室、车间负责人等,车间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各生产班组值班班长。

第三条、会议主要内容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及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__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科室、车间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四条、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情况的文字材料。

1、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文字材料1000字以内。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五条、遵守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六条、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相关人员绩效工资、奖金挂钩。

第七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3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子公司经理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各分公司各部门成立安全小组,主要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各子公司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公司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分公司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10、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

  11、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含厂内机动车)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工程、设备仪器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4、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

  6、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

  8、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9、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10、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

  11、被雇请的施工人员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1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三、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

  3、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

  4、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5、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6、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四、事故的处理和奖惩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

  (6)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6、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已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6篇(扩展8)

——生产车间员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五份

  为确保安全教学、安全生产、确保您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进入车间的一切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则:

  1、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工作区,更不能开动设备。所有人员均不得带小孩进入车间。

  2、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或紧身衣服,袖口要扎紧。

  3、不允许穿凉鞋、拖鞋和高根鞋进入车间。

  4、操作者一般均应戴工作帽。女同志或长发者的头发或辫子,必须塞进帽子里。

  5、工作时,头不能离工件太*,以防止切屑飞入眼睛。如果切屑细而飞散,则必须戴上护目镜。

  6、手和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能靠*正在旋转的机件。如皮带轮、皮带、齿轮、卡盘、工件等。更不能在这些地方开玩笑。

  7、工件或刀具必须装夹牢固,否则会飞出伤人。

  8、机床开动时,不允许用量具测量工件,也不允许用手摸工件表面。

  9、当工件或机件太重时,不能一人单干,可应用起重设备或请他人帮助。

  10、不可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应使用钩子或其它工具清除。

  11、不允许用手刹住转动的卡盘、夹头或工件。

  12、不允许任意装拆电气设备或机件。

  13、在车床、钻床上工作时不允许戴手套。

  14、车间内严禁打闹。

  15、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逐出车间,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人员每日对车间进行防火巡查。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车间员工,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车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堆放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6、车间员工严禁在生产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7、车间员工严禁在生产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8、车间员工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9、车间员工严禁随意拉设电线,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10、车间员工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人员及时修复。

  11、车间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准在车间内吸烟、严禁车间员工在车间使用火源。

  12、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报警。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车间员工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消除期间的消防安全。

  一、劳动纪律

  1、进入车间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所有人员需按照培训要求操作,专业岗位需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违规操作造**员伤害,需承担相应责任。

  2、员工进入车间禁止相互追逐、嬉戏打闹,防止滑、摔倒;进出车间时按照秩序,自觉排队,禁止拥挤,防止发生挤压踩踏的事故。

  二、用电安全

  1、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非专业人员不得对车间线路进行改动。

  2、电器安装、接拉电线或电器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不允许自行处理。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要擅自处理,要立即通知维修人员。

  3、生产中应注意防止意外触电,任何设备需要移动前,先检查并关闭电源。

  4、所有工作台上的工作灯在下班后均要关闭电源,设备使用完毕或者长期不用要断开电源开关。

  5、车间清洗等用水后,应及时清理,及时清理地面积水,防止湿滑跌倒。

  6、车间产后清洗地面、工器具及设备时,做好设备防护,禁止将水溅到设备电机上,以免造成设备损坏;用水完毕后,应检查水龙头,确保关闭,防止水泄露造成其它设备、材料等损害。

  7、厂区、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带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出厂区、车间。

  8、纸箱、托盘等易燃物品的存放要在指定位置,避免随处乱放。

  9、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防止引发火灾。

  10、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员工应熟悉消防疏散通道,爱护各类消防施设,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11、限制区域(配电房、制冷房、泵房等),禁止非本区责任人员进入。

  三、设备安全

  1、每台生产设备设专人负责,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未经培训、授权人员严禁操作。

  2、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严禁违规指挥与违规操作机器。

  3、开机送电前要检查设备及配套设施是否正常,正常方可开机,按照规范操作。

  4、操作机械设备时,注意传送带等活动运行机构,避免手指、头发、衣物扯入。

  5、在设备出现故障等情况时,不允许擅自处理,应按“急停”或“停止”按钮,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前来处理。

  6、紧急情况下,拍下“急停”按钮,保证人员、设备安全,非紧急情况禁止按下“急停”或“停止”按钮,严禁在设备运行时直接将电闸拉下。

  四、其他要求

  1、上班期间禁止饮酒。

  2、堆垛不得超过规定高度,禁止在设备与电线上堆放东西,禁止各种危险动作。

  3、使用梯子等进行高处作业前先检查,确保没有损坏。应至少两人一组,保证一人在地面观察。

  4、采用次氯酸钠等化学品清洗消毒时遵循《化学品管理制度》,穿戴好橡胶手套等个人保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身体特别是眼睛。禁止在较小的密闭空间使用,防止发生意外中毒事故。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紧闭盖好,避免翻倒泄露,并放回指定储存点,以免他人误用。

  5、员工上下班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使用电瓶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时应带好安全帽,穿反光服。注意观察路况,规避行人、车辆。

  6、发生任何情况下的事故,应保持镇定,及时把意外的发生地点、事故情况等通知主管领导或专业安全员进行处理。

  7、加工中心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全员参加,不得缺*。

  1、生产纪律

  1.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规格要求生产。

  1.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1.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杜绝浪费。

  1.4、员工必须服从合理的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难、疏忽或拒绝组长或上级主管命令,对不服从者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处罚。

  1.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上班必须穿工作服。

  1.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1.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1.8、当产品出现不良状况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