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5篇

首页 / 合同 / | 2022-08-17 01:56:09 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每公里万。单位造价每*方米元(竣工后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进行结算)。

  二、技术要求

  1、路面为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宽米。

  2、天然级配砂砾石垫层,厚度cm天然级配砂砾石,宽度6M。

  3、cm厚灰土垫层。

  三、施工及质量要求

  1、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2、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质量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2、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场地三通一*;

  3、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4、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之日付%,工程竣工验收完后分阶段视情况支付下剩款项。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钱24小时通知发包单位组织竣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项目工程有关款项全部计算完毕后自行失效。

  发包人:(签章)

  承包人:(签章)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2

  甲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概算金额(大写): 万元

  (小写): 万元

  其它约定:

  六、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津

  6.1合同语言:汉语

  6.2适用法律法规:《合同法》

  七、工程施工图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或工作联系单。

  八、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驻工地代表:

  监理公司驻工地代表:

  九、质量与检验:

  9.1工程质量

  9.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承担工程造价1%的违约金责任。

  9.1.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并且无法整改的,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9.1.3经甲方项目负责人或监理认定施工过程中不符合施工规范、设计要求及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经过整改,符合质量要求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按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5%承担违约金。

  9.1.4经过整改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但因工期等原因不便再次整改又暂不明显影响使用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按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50%承担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9.1.5若因甲方生产等特殊原因无法整改,暂不明显影响使用的,必须经甲方工程管理部门确认,可不整改。但按其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20%承担违约金。

  9.1.6乙方应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9.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9.2.1施工中凡需隐蔽的项目,乙方应提前2小时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组织工程管理人员验收,并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分别签字认定合格后,方可隐蔽及进入下道施工工序,没有隐蔽记录或隐蔽记录签字不齐全(按甲方制度表样要求)的施工内容,甲方不予认可其工程量。

  十、双方责任

  10.1甲方工作

  10.1.1提供施工图,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组织相关专业部门人员及乙方参加图纸会审。

  10.1.2将水、电提供至乙方施工界区,协助乙方进行周边关系的'协调,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10.1.3及时对乙方的工程进度按月进行审核,对隐蔽工程及时现场签证确认,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0.1.4及时对甲方与生产相连接的系统装置进行调度协调,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0.1.5工程完工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项目负责人经核实后填写完工单,对完工时间给予确认。

  10.2乙方工作

  10.2.1按国家施工规范施工,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审定的施工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

  10.2.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甲方正式通知的开工日期开工,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完工。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每推迟一天,承担违约金500元。

  10.2.3乙方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安全性负责,并应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本工程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监理工程师审定。如乙方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做出修改,应事先征得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

  10.2.4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第三方,若出现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第三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2.5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发放所属工人的应得收入。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供应商及所属工人有过激行为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10.2.6因乙方原因在社会舆论上造成对甲方不利影响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2.7及时按照施工工序控制要求向监理单位申报材料计划、工序报验,按照合同完成全部内容后,及时申报竣工验收单,并向监理单位、甲方相关部门提供竣工、决算资料一式四份。

  10.2.8乙方应在每月25日将当月完成的工程进度预算及相关资料送监理、甲方项目负责人审核,再由甲方项目负责人报甲方预决算中心审核。

  十一、安全施工

  11.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1.1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国家规范要求,无重大安全事故,因乙方责任达不到此标准且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须向甲方支付工程结算总价的1 %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责任。

  11.1.2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

  11.2安全防护

  11.2.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职工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并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1.2.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

  11.2.3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起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1.2.4乙方不允许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1.2.5乙方应确保现场安定和保护现场及邻*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十二、工程材料

  12.1乙方材料

  12.1.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工程材料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乙方必须听取甲方的意见并及时纠正,乙方不得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用于本工程,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1.2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按甲方工程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准确填写《工程材料进(出)场登记表》,由甲方验收人员验收后签字确认,材料消耗量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12.1.2.1如登记的实际进场数量(进场数量减去出场数量)少于定额分析用量的,按定额分析数量减去实际数量所计算的造价承担违约金。

  12.1.2.2凡是材料(包括半成品)检验批次不足的,结算时对不足批次按200元/批次扣罚;检验批次不足部分,按结算价格的30%承担违约金。

  12.1.2.3检验强度不合格的,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专业管理部门认定又无法整改的,按最终检验强度的20%承担违约金。

  十三、工程款支付

  13.1每月工程进度支付至累计进度(含扣除甲方供应材料、机械等费用,优惠后)的70% 。同时在不超过三个月内逐次扣回预付款,且必须在主体完工一个月前全部扣完。(累计进度以甲方预决算中心审核的进度预算为准,仅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13.2工程全部竣工,甲方负责组织项目负责人、专业管理部门、监理人员验收。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确认工程总造价后,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0%,留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十四、工程变更

  14.1设计变更由甲方以设计变更单的形式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14.2设计变更由甲、乙双方核定为准。

  十五、竣工验收与结算

  15.1竣工验收

  15.1.1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以甲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15.1.2技改工程在施工单位撤出现场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必须向甲方工程管理部门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验收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的,按500元/天承担违约金。

  15.2工程量的确定

  15.2.1工程量按竣工图及甲、乙双方现场签证所确认的实际发生量为准。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5.2.2工程量签证必须实事求是,若出现隐蔽验收记录与现场实际不符的,甲乙双方重新核实后,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经重新核实后虚增的工程量,乙方应按实虚增工程造价的100%承担违约金。

  15.2.3施工单位私自涂改工程资料上的数量或材料审批价格等,涂改后虚增费用不予结算,并按涂改后虚增费用的100%承担违约金。

  15.3竣工结算

  15.3.1包干价以外部分工程量按宜化常规方式结算,材料以物管部批价为准。

  15.3.2施工中用甲方水、用电费由甲方提供。

  15.3.3乙方应实事求是编制工程进度预算书和工程总造价决算书,报审金额超过进度审核额和决算金额20%的,由乙方分别按审减额的1%和6%承担违约金。

  15.3.4乙方送交决算书后,在甲方认可有效的签证单内如出现漏报、少报,原则上甲方不予调增。如要求调增的,乙方按调增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15.3.5乙方接到甲方核对工程决算的通知一周内,必须与甲方核对并提出反馈意见,十五日内配合甲方完成决算审核。如十五日内无书面反馈意见的,视同乙方认可甲方审核的工程造价。

  15.3.6其他未尽事宜执行甲方《施工工程结算标准》。

  十六、质量保修

  16.1乙方应在质量保修期内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与甲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6.2如果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修正某项质量缺陷,则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6.3质保金和支付办法:竣工验收合格,决算交甲方审核后,留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1年(其中质保期约定为1年的则按满1年),经双方相关人员验收确认,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则可付清。质保金不计息。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九、合同附件

  附件一、建筑工程取费表

  附件二、土建单价包干分项价格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四、工程项目施工承诺书(工程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开户 行: 开户 行:

  帐号: 帐号: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3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建筑工程施工事宜,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

  4、结构类型:

  第二条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

  2、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内容。

  第三条合同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即工期总天数:XXX。

  第四条质量与检验标准

  1、工程质量:对于该工程的基础、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均应通过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2、由于乙方自身的疏忽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必须修复。不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工程合同造价总额的%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合同价款工程结算

  1、合同价款:暂定为万元。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2、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后日内甲方给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总价款的%,工程结算总价款的%作为保修金。

  3、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保修期届满后,经甲方对工程质量检查无异议,甲方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将剩余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

  4、结算审计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应在双方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真实、完备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计。

  第六条材料价格调整及材料的采购

  1、若甲方对某项主要材料进行调整,仅对材料差价进行调整。

  2、材料采购: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采购,并且在采购前天将样品及价格送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采购。

  第七条竣工验收

  1、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约定:。

  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3、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发包方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己被认可。

  第八条工程质量保修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范围承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期限规定为:年。

  3、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乙方未及时维修并且没有修复完好的,甲方自行找人修复,修复的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之内扣除。

  第九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主要有:

  (1)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2)等工程竣工后对工程进行验收。

  (3)因乙方原因使得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

  2、甲方义务主要有:

  (1)协助乙方使建设工程合同得以顺利履行。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资金、场地以及相关材料。

  (2)支付价款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其他义务。

  3、乙方的权利主要有:

  (1)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严格施工。

  (2)接受甲方的必要监督。

  (3)按期完成和交付合格工程。

  (4)保修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4、乙方的权利主要有

  (1)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资金的,乙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

  (2)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乙方可以催告甲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逾期不支付的,乙方可以与甲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建设工程的价款以该工程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协议解除

  1、如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当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

  第三方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约定提出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如合同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建筑工程费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买方)签章:乙方(卖方)签章:____日期: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4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及诚信原则下就工程承建达成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项目内;

  1.3工程结构:框剪、部分砖混结构;

  1.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万m2;

  2、工程范围: 项目约 万m2除专业分包外的全部土建工程。

  3、施工人、施工面积限制及确定施工人的方式

  3.1乙方在此工程范围内,可以组织自行施工,甲方也可以优选其他施工单位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施工。

  3.2乙方自行组织施工的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面的30%,其他应由甲方优选的施工单位施工。

  3.3无论是乙方自行施工还是甲方优选的施工单位施工,均应通过招标程序确认。

  4、工程承包方式:约定总面积内按不同楼栋确定为双包或单包。

  5、工程管理

  5.1 约定总面积内无论是双包还是单包工程,其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责任和质量管理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5.2 约定总面积内无论是双包还是单包工程,其包括但不限于民工工资在内的所有工资、保险和国家规定的福利,亦概由乙方负责。

  5.3甲方向乙方推荐且经乙方审查同意进场施工的单位,因工程需要与第三方交易发生的欠款纠纷及该施工单位就工程量和工程款结算差异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5.4乙方负责组建派住甲方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各工种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等管理团队,对业主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国家有相部门的建筑施工管理规范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项目施工单位行使监督、检查、处罚权。

  5.5甲方委派相应工程技术人员进驻项目施工现场,负责处理因水、电、汽和自然因素引起的停工签证、工程量增减签单以及相关工程文件的签字确认和签收;即时汇同监理公司和乙方对隐避工程和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6、工程价款和工程管理费

  6.1工程价款

  约定建筑面积内的土建工程,其工程价款由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6.2工程管理费

  甲方向乙方推荐且经乙方审查同意的施工单位,甲方按该施工单位实际施工面积向乙方支付工程管理费10元/m2,其中包含乙方公司建筑资质维护费5元/m2,乙方工程管理人员工资、保险和其他福利费5元/m2。

  7、双方权利义务

  7.1甲方权利义务

  7.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管理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管理混乱时,甲方有权建议监理公司对乙方下达限期整顿的指令;

  7.1.2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严重影响甲方项目计划的实现时,甲方有权另选施工单位进场赶工,所发生一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等在乙包承包工程款中扣除。

  7.1.3 甲方必须按约定按时,按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1.4 其他权利、义务在双方另行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7.2 乙方权利义务

  7.2.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完成提供施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组织图纸会审、进行技术交底,安排工程“二通”等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施工条件 ;

  7.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按时、按额支付工程款;

  7.2.3 乙方必须依照建筑工程管理规范按时、按质完成工程承包任务,向甲方提交优质的建设工程产品;

  7.2.4其他权利、义务在双方另行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8 工程款及工程管理费的支付

  8.1 工程款的结算与支付,在双方另行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8.2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管理费,甲方按双方另行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面积按本协议6.2条约定分两次支付,即与双方另行签订相对应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工程管理费,另50%工程管理费在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所有资料后一月内付清。

  9、工程总工期要求和施工组织要求

  9.1本工程总工期为个月,工期从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算。

  9.2施工中遇有停水、停电,在3日以内由乙方自行调剂安排其它施工工作,不得作为办理任何签证和工期顺延的依据。

  9.3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工期连续不超过3天的.,甲方不予签证。同时甲方不签累积工期;对影响工期连续超过3天的,以甲方签证认定后的时间,为顺延工期的依据,其余任何条件不得作为顺延工期的依据;对因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各自承担。

  10、工程施工管理、质量

  10.1工程施工

  10.1.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技术通知单、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开工前提交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审定)组织进行施工。为了保证施工工期和质量,乙方承诺派出高素质的项目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承担此项工程施工任务,应甲方要求,共建立 个工程项目部,各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及工程师见附件〈一〉,负责承建相应的项目工程;各工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全权负责承建工程的结算工作,具体价格详见甲方、乙方与各工程项目部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10.1.2工程施工中必须随时接受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方的检查。凡工程质量不符合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要求的,乙方认可的项目部须无条件地返工,并重新施工直到达到要求为止,且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认可的项目部自行承担。乙方认可的项目部拒不返工的,且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认可的项目部的合同;对质量问题不严重的,甲方可聘请其他施工企业进行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到5倍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乙方认可的项目部因违反本条规定而返工的,除依前款规定处理外,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商品房买受人索赔造成的经济损失)。

  10.1.3隐蔽工程管理

  10.1.3.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须首先进行自检自验合格后,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组织设计、质检、

  监理等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0.1.3.2凡未经甲方组织相关单位验收乙方自行隐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并拆除违约施工的部位,经甲方和有关方面人员验收,认为合格后方可重新进行隐蔽,如不合格乙方须及时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其停工、拆除、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0.1.3.3如甲方超过24小时内未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进行自检隐蔽,甲方需要再检验时,乙方应当配合组织开挖、凿除等工作,如发现问题乙方必须进行返工,发生的检验费、返工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未发现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组织开挖检验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10.1.4乙方在施工中所有需要备案的资料,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包括自检资料)。

  10.1.5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必须按*279号《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章规定执行;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须于签订本合同时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10.1.6为了加强在施工中的各项管理,双方需各自委派工地代表进驻工地负责处理、协调日常工程管理工作,甲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乙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如任意一方变更现场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0.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1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11.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相应的变更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11.2施工中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4甲方同意采用乙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甲方和乙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12、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2.1施工安全

  12.1.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规程、规范”进行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体系;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与处罚。

  12.1.2凡因乙方认可的项目部原因在施工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质量或机械安全事故,其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认可的项目部自行承担。

  12.2文明施工

  12.2.1乙方认可的项目部应遵守市政、环保和甲方等有关部门制定的规定和规章制度,做好工程施工中污、噪、尘的处置、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如施工中违反有关部门规定造成后果,其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承担。

  12.2.2乙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建立各项保险措施,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及其他报酬,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付。

  1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3.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套,协调在施工中与各单位的配合工作,监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3.2组织工程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及时向乙方提交技术变更资料文件。 13.3安排工程的“二通”工作(电通至小区范围各栋内,其他各施工界面由乙方自行连接;路通,即小区周边道路通畅,场地内临时施工道路由乙方自己铺设,且费用理;施工用水由乙方在施工现场打钢管井取水,费用自理),协调周边地界关系。

  13.4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费。

  1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4.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所承包的工程。

  14.2施工范围内的围挡、拆除,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4.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十五日内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经甲方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周、月、季进度报表(包括详细施工进度表,施工现场*面图,施工组织架构表等)一式叁份,且每月26日须向甲方工程部负责人报送当月、累计工程形象进度及工程数量、价值。

  14.4乙方应指定工程总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组织管理,协调好各分包单位的关系,保证工程按期完成。乙方必须按施工图和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和条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的各项变更和通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所有变更和通知必须按甲方制定的程序和本合同的约定逐级上报签字后经甲方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为有效,未加盖公章无效;乙方不得在施工中擅自与设计部门变更图纸和增加项目,如乙方擅自变更图纸和增加项目的,甲方不予认可,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5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及材料供应

  三、合同工期

  自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

  五、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合同法》、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有关执行标准及规范。

  六、决算方式:

  七、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1.承包人必须有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安全施工,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独立承担大小安全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的责任。

  2.承包人必须精心组织,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每天做到工完场清,在发包人领导下,做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

  八、合同价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间:①工程开工按工程形象进度的 %付款。②工程竣工验收评为合格,办理完工程结算后再付工程总造价的 %,③剩余5%的尾数作为质量保修金,待工程保质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九、工程变更

  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以甲乙双方签证的变更通知单作为结算依据。

  十、其他

  本工程严禁转包,一经发现取消施工资格,作退场处理,并处以承包人 元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工程竣工后,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养一年内的`维修、保养,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一年后无明显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办理结清尾款手续。结尾款时时必须持生活公司书面通知单方可支付尾款。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6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制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结构形式: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 天。

  拟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

  (小写):。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 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 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订立合同时间:年 月 日

  订立合同地点: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于 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之一。*十年来,经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积极努力,合同备案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由于目前施工合同备案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部分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够详细,管理不到位,履约效果不甚理想。现结合我市合同备案善,就当前合同备案的必要性、存在的若干问题及解决的对策的思路谈一些认识。

  一、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的规范发展,施工合同必将成为维系发承包双方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不仅是主观需要,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首先,从社会制度和企业性质看,我国目前是以公有制为主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经济结构,生产力水*不高,法制不健全,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建筑市场承发包双方的合同自律行为还比较差。现阶段必须依靠*有关部门的宣传、监督和管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才能使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和完善。

  其次,从当前经济秩序的`状况看,旧的体制虽然已被打破,但新的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人们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行为规范,经济交往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很大,加之投机和趋利的心理作用,使建筑市场交易秩序经常处在一个不稳定的状态,如果版面地强调施工合同签约自由和企业自律,只会加剧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使企业付出更加学生的代价。

  其次,从企业经营管理的现状看,一些企业的合同意识比较薄弱,废止签合同,不会用合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知如何管理合同的现象仍很普遍。如:大连水陆工程局由于签订施工合同的随意性,短短两年时间就遗留了47起合同纠纷,花80多万元,先后打了五年官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沉痛的教训,使他们认识到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此后,由于他们主动申请备案鉴证,完善了合同内容,使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经营状况越来越好。

  最后,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放开。国外建筑承包商

  将进入我国市场,如果我们业主不是以*等主体来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地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资,就有可能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发贸易纠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树立国际化意识,以适应加入WTO引发的新形式、新变化和新要求。

  二、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面临的几个共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一是有相当部分企业对履行施工合同备案法定程序缺乏自觉性,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后,不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回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二是个别单位不采用国家统一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而自订条款;三是部分发包方不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各行其是,甚至个别单位自定章程代替法规,有的背地私下另行签订合同来约束承包方;四是个别承包方不具备法人资格,超越权限对外签订合同;五是有的单位不使用合同专用章。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是由于某些领导及合同承办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和改造应具有严格的法定程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石坝小学操场西面60米5米直跑道交予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60米5米直跑道

  施工地点:石坝小学操场西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按照甲乙双方可确认的`设计方案及协定的内容进行施工,工程承包主要内容:

  60米5米直跑道的施工。

  三、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从收到甲方通知后起计,5个工作日完成。

  2、有以下原因之一者,由甲方或监理签证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a.甲方在施工期间修改设计,并相应增减乙方施工的工程量或影响乙方下道工序的施工;

  b.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事件影响;

  c.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d.风雨潮湿天,不宜施工的。

  四、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五、合同价款

  1、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材料款及用工数进行付款。

  2、工程费用:

  路基石160块

  13.5元2160元石子4车800元3200元水泥8包20元160元沙子一车250元石粉2车550元1100元人工:大工5250元1250元小工5150元750元

  总计大写:捌仟捌佰七十元整小写:8870元

  六、付款方式与工程结算

  工程结束后转账

  七、工程验收

  1、材料进场,乙方须提塑料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质检报告。

  2、在工程施工进程中,乙方所使用的材料、人力技术、施工程序、施工质量必须按照合同及承诺、行业标准要求执行。

  3、乙方必须按照双方确认的要求进行施工。

  4、工程施工完毕,乙方提前两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在约定验收时间内未能验收或投入使用或进行下一道工序,则双方同意视为自动验收合格处理。

  八、竣工交付后服务

  乙方为本工程向甲方提供________年保修。如因地震及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因原地基及认为破坏、不正当使用等原因而引起的问题不属于乙方保用范围。

  九、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工地上的用水、用电、临时仓库、材料堆放地点及其它与施工相关事宜,费用由甲方负责。

  2、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已完成符合要求的基础,如因原基础原因造成面层损坏(例如原基础沉降引起面层的质量)与乙方无关。

  十、乙方责任

  1、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按施工安全、质量规范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有责任为所有现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进场后必须接受管理人员及现场监理的监管并予以积极配合。

  4、若出现质量争议,应提交质检部门裁定。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在合同执行中,若发生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合同。

  2、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请主管部门调节,调节不成,则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颁布的有关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规程、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维护及整改。

  三、合同工期

  _______天。

  四、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__元整

  五、质量标准

  5.1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或专业的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

  5.2使用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2.1本工程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应按照国家、部颁、地方的施工技术(验收)规程和规范。

  5.2.2本工程适用的地方标准、规程必须符合湖南省标准规程。

  六、承包方式

  按本合同第2条承包范围所列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大包干。

  七、工程计价

  7.1本工程计算编制原则:按_______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_______建价_______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_______,《_______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令第_______号),《_______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_______《_______省修缮定额》、_______《_______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消耗标准》、_______《_______省安装工程消耗标准》及工程消耗标准动态调整统一解释进行编制。

  7.2人工、材料价格的确定:人工工资按_______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_______建价_______号文件综合工资单价计取,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同期《_______建设造价》预算价,信息价及市场价格执行。

  7.3具体工程量以甲方签证单为准。

  八、工期

  有下列情况者,工期经核实签证后可顺延。

  8.1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不可抗力包括:国家政策调整、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者其他非甲乙方责任找出的爆炸、火灾,以及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工程所在地量小时降雨_______mm或_______mm以上(以_______市气象局报告为准),一次停水、停电_______小时以上。

  8.2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关键工序延误的工期,工期可以按实际情况顺延。

  8.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合同工期不能顺延,费用由乙方承担。

  8.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合同工期顺延,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款的支付

  9.1工程完工后,甲方在_______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价的_______%。

  9.2在工程结算办理完毕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_%,工程保修金留结算总价的_______%,自工程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_______天内全额返还,保修金不计利息。

  十、违约责任

  10.1违约方案本合同约定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案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10.2因违约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认真执行国家及当地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及建设单位的有关管理要求,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但诉讼期间不得中断施工。

  十三、其他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乙方承建的该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等而被*处理,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支付民工工资。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0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铁通 中心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和内容: 。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 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 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 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 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 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经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 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 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 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 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t50312-20xx》、《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等规范要求施工;

  8、 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 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10、 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1、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条 竣工验收

  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按铁通网建[20xx]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二个月;

  2、 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 工程考核

  1、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乙方自行承担整改所需的工料费,同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情节恶劣的,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3、不服从甲方指挥,拒绝或延误电话机及数据终端安装,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并同时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4、未按期按铁通网建[20xx]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据乙方编制的施工预算,合同价暂定为 。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邮电部(1995)626号文件《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规定据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经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审计费的支付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0xx]262号文件执行。

  3、工程最终结算款的确定:工程最终结算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审计审定价款中乙方采购的材料款和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按审计的价款确定;(2)审计审定价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扣除材料费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铁通计建[20xx]303号文的规定调整相关费率后下浮 %。

  3、乙方向甲方开具建安和材料统一发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90%(甲方有权在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待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付清剩余工程价款。

  第九条 合同解除

  1、 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 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1、 乙方确认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铁通公司的相关文件内容;

  2、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1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承包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现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项目期限

  1、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________天(日历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_____天以上(每次连续___________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承包内容

  1、工程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项目结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日内,甲方付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元)工程预付款。

  2、甲方按核实的工程进度,于收到工程月报____________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工程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____________%的款,留____________%的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支付结乙方。

  4、若甲方拖欠工程款时,应按本工程经办的银行当时贷款利率支付给乙方。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6、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否则,超过一天按保留价款万分之三罚款。

  7、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到有关部门开“建筑安装专用发票”,甲方凭盖有乙方印章的发票拨付工程款。

  8、甲方应将工程款拨至乙方指定帐户内,不得直接拨至施工队或班组,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质量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达到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及甲方规定的有关质量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达到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及发包规定的有关质量要求,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第六条工程验收

  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必须提前10天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开发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相关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由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逾期开工或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应付工程款的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乙方采购工程材料及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有重大质量隐患,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除应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及时采取措施返工更改外,每影响正常使用一天,还应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解决材料物资的堆放和临时设施场地。

  (2)在乙方不违反合同条例的情况下,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按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保护甲方设施,乙方人员不得随意在甲方厂区内走动、闲逛,服从甲方进出门管理。

  (2)承担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3)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4)把好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并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工程验收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设备进场。

  (6)施工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不能按原计划正常施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增减或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7)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之一。*十年来,经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积极努力,合同备案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由于目前施工合同备案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部分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够详细,管理不到位,履约效果不甚理想。现结合我市合同备案善,就当前合同备案的必要性、存在的若干问题及解决的对策的思路谈一些认识。

  一、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的规范发展,施工合同必将成为维系发承包双方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不仅是主观需要,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首先,从社会制度和企业性质看,我国目前是以公有制为主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经济结构,生产力水*不高,法制不健全,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建筑市场承发包双方的合同自律行为还比较差。现阶段必须依靠*有关部门的宣传、监督和管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才能使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和完善。

  其次,从当前经济秩序的状况看,旧的体制虽然已被打破,但新的'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人们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行为规范,经济交往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很大,加之投机和趋利的心理作用,使建筑市场交易秩序经常处在一个不稳定的状态,如果版面地强调施工合同签约自由和企业自律,只会加剧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使企业付出更加学生的代价。

  其次,从企业经营管理的现状看,一些企业的合同意识比较薄弱,废止签合同,不会用合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知如何管理合同的现象仍很普遍。如:大连水陆工程局由于签订施工合同的随意性,短短两年时间就遗留了47起合同纠纷,花80多万元,先后打了五年官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沉痛的教训,使他们认识到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此后,由于他们主动申请备案鉴证,完善了合同内容,使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经营状况越来越好。

  最后,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放开。国外建筑承包商

  将进入我国市场,如果我们业主不是以*等主体来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地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资,就有可能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发贸易纠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树立国际化意识,以适应加入WTO引发的新形式、新变化和新要求。

  二、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面临的几个共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一是有相当部分企业对履行施工合同备案法定程序缺乏自觉性,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后,不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回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二是个别单位不采用国家统一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而自订条款;三是部分发包方不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各行其是,甚至个别单位自定章程代替法规,有的背地私下另行签订合同来约束承包方;四是个别承包方不具备法人资格,超越权限对外签订合同;五是有的单位不使用合同专用章。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是由于某些领导及合同承办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和改造应具有严格的法定程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3

  甲方:乙方:(以下简称甲方)现委托(以下简称乙方)承担工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概况: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本工程施工人员的施工场地、楼层施工用电和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盗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顺利如期完成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按时对工程、施工及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并保证材料的质量;乙方应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场地的管道安放及布线●设备的安装调试

  三、工程时间和进度

  1、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对现场进行布线施工和测试线路,完成后通知技术人员入场。

  2、工程中甲方对信息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

  3、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四、工程及工程量的变更

  1、由于甲方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五、工程验收

  1.采用完工总验收的方式。

  2.工程验收标准。监控图象清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终端合格率为100%。

  3、双方人员进行验收,由双方人员签字,验收合格报告作为付款依据。

  4、工程完工,乙方应根据实际布线、信息点位置出具详细的竣工图纸。

  六、系统保证及工程维护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在工程验收合格后________年内,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由乙方更换。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乙方有偿提供设备配件。

  七、合同金额监控设备及安装调试费用总金额为:元(人民币:万元整)。

  八、支付条款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的工程进度款。

  2.系统完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的工程进度款。

  3.系统完工并由甲方验收完毕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其余%的款项。

  4.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量的增减,则根据工程联系单,对材料和工作量的增减进行核算,其增减的费用按第八项支付条款决算。

  九、售后服务乙方提供________年维护,________年后按成本收取维护费用,响应时间24小时。

  十、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工程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十

  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双方中一方废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工程总金额%的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十

  二、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

  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传真件有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设备清单〉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4

  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公司湖北金美地源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山东泰安钻机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及其它规章制度,对施工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进行安全保健防护,乙方负责承担费用。生产中发生的任务安全、环保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湖北金美地源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乙方: 山东泰安钻机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履行。

  1、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1适用的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其没有做出规定的,应遵守地方法规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

  1.2适用的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中没有的,适用有关行业标准、规范;以上均没有的,适用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标准、规范。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2.2补充合同(协议)书

  2.3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

  2.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5有关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核定等书面文件

  2.6施工图纸及设计要求

  2.7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施工图预算书、工程结算书、工程款拨付审定表及确认单

  2.8有关会议纪要

  2.9甲方签发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工期、进度、计划、质量、安全、施工、技术、物资、验收、现场管理、保修等方面的指令、通知、通报等。

  3、资质验证:乙方资质情况(详细填写)

  3.1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3.2资质许可范围:_________

  3.3发证机关:_________

  3.4复审有效期:_________

  3.5甲方查验原件的人员及时间:_________

  3.6若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出具签订本合同的法人委托书。委托单位名称必须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委托人必须是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每份合同均须附有“由代理人签订本合同的法人委托书”复印件。

  3.7应加上乙方单位详细地址、邮编和电话。

  4、工程概况:

  4.1工程名称:_________

  4.2工程类别:乙方施工的项目属于类工程,但乙方的取费与此无关,乙方工程结算按本合同有关计价约定办理。(不需要)

  4.3工程地址:_________

  4.4工程规模:建筑面积:_________*方米;层数:_________层

  4.5设计生产能力:_________

  5、工程范围: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如下:_________

  6、承包方式:劳务作业施工承包

  7、工程期限:_________

  7.1合同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2合同工期: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应于开工之日起_________个日历天(含所有节假日在内)完成,完工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工程设立以下阶段控制点:

  7.2.1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

  7.2.2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

  7.2.3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

  7.2.4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

  7.3实际完工日期: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等所有合约项目,以书面通知甲方后,由甲方组织检查验收所确认的完工之日即为实际完工日期。

  7.4竣工日期:与甲方承建的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相同。

  8、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工的,应不迟于本合同开工日期前7天,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补救措施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9、工期延误:对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可顺延合同工期:

  9.1因甲方原因使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日期开工且乙方已提前7天通知甲方者。

  9.2重大设计变更(扩大规模、改变结构、提高标准)且非乙方原因所致者。

  9.3甲方变更计划且非乙方原因所致,并对乙方工期有实质性影响,乙方停工72小时以上的时间段。

  9.4施工中,图纸间断供应,造成乙方停工72小时以上的时间段。

  9.5因甲供物资供应原因且非乙方错报、迟报、漏报物资需用计划所致者。

  9.6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中,现场连续停水或停电超过48小时且当天无法调整造成乙方停工者。因业主原因应明确,以上原因应有书面的文件资料。

  非以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或推迟阶段控制点的,甲方对乙方以推迟每天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0.05%累计罚款,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与此有关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0、质量等级:

  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和有关操作规程、技术规程、技术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按照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工程评定标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检验评定;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有关标准的合格等级,按分项工程评定的合格率100%;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本建设项目为业主与甲方约定的创(杯、奖)项目,乙方必须确保其施工的工程实体和质量保证资料等均不影响该项目标评定。(质量标准应明确)

  11、合同价款

  11.1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实际以甲方最终审定乙方工程结算书的审定值为准。(应采用多种形式,如:固定总价、综合单价等)

  11.2签约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执行,无论任何价格上涨或其他任何原因,双方均不做任何调整。

  12、图纸和技术资料:

  12.1图纸: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工程范围有关的施工图一式一套(应有两套,其中一套为竣工资料用),或按以下期限分期提供一式一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提供图纸;

  12.2资料:设计已有的有关院标(标准图)一式一套(国标、省标由乙方自行解决)。

  13、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14、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15、甲方工作:

  15.1组建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甲方同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统一对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统筹安排交工资料整理工作;统一向业主单位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及财务结算。

  15.2组织图纸会审和工程技术交底,负责编制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统一制定各项管理指标。

  15.3组织编制施工准备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现场道路,统筹规划现场*面布置(乙方的生产、生活临设费用及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应根据项目特点而定。

  15.4负责办理工程开、竣工报告;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对乙方已完分部工程和乙方全部完工工程,及时组织检查和完工认定。

  15.5建立统一的质量监控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区有关规范、标准和业主的质量要求。

  15.6统一向业主办理以下事宜:

  15.6.1必要的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签收、签发;

  15.6.2书面及现场交验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15.6.3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

  15.6.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的协调与处理。

  16、乙方工作:

  16.1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按甲方ci达标和现场标准化管理要求,自费统一着装和布置现场;按照甲方施工*面规划及要求堆放材料和机具,搞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现场井然有序和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按施工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并负责安全保卫。

  16.2在施工的全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和工程需要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件的熟练工人和性能良好的施工机具及检验合格的材料投入施工,确保实现本合同工期目标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指标。16.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等级。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自检,及时做好施工日志和交工资料所需的各种原始记录。以上资料均必须分类建档,保证完整齐全,符合交工资料要求。

  16.4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树木、地下管线和工地附*之交通、电力、通讯、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石油设施等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破坏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6.5做好已完工程、在施工工程和工程物资的保护保管工作和施工安全保卫工作。乙方所有已完工程,已到位或已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在施工已投用的工程材料,已进入工地或在乙方仓储区域的工程物资等,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均由乙方承担全部保护、保管责任,倘有丢失、损坏、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补足、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和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施工造成任何施工单位的已完工程或在施工工程或工程物资损坏的,均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6按照本合同和项目部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交施工准备计划、进退场人员名册、进退场机具设备清单、月度施工作业计划、季月物资需用计划、月度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及施工统计报表、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工程事故报告、分部工程完工报告、乙方全部工程完工报告、施工图预算书和工程结算书。

  16.7乙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其员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名目或借口拖欠和克扣。凡乙方拖欠或克扣其员工工资的,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16.8根据工程和甲方的需要,按甲方要求参与试车、保运。

  16.9按业主合同需由乙方承担的其他工作。

  17、进度计划:

  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编报月度(本月21日至次月20日)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按照工期要求及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协调、检查、监督。

  18、质量与检验:

  18.1质量责任:

  18.1.1乙方必须设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部门并配备熟悉工程质量检查、检验、评定、验收业务的质检人员,工程总造价大于_________元的,须配备1名持证上岗的专职质检人员,工程总造价不大于_________元的,可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的质检人员。因乙方未设立现场质管部门或未按本合同要求配备质检人员的,甲方均按空缺每天以_________元累计处罚乙方,直至设立、配备完毕为止。

  18.1.2乙方发生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甲方、乙方、业主等各方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罚如下_________。

  18.1.3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等级未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自费整改并承担甲方及业主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合成处罚如下:_________

  18.1.4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存在明显质量通病或观感质量差而影响交工验收需返工修理的,甲方按每项次以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累计处罚乙方并由乙方承担返工、修理费用和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甲方、乙方、业主等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8.2检查和返工

  18.2.1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8.2.2对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约定的标准,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3隐蔽工程验收:未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所施工的任何隐蔽工程均不能实施覆盖,当乙方施工的隐蔽工程已自检合格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必须于当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隐蔽的内容、地点、申请验收的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部分工程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再报请业主、监理进行隐蔽验收。

  18.4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业主、监理等是否进行验收,当其任何一方认为已经隐蔽的工程需要剥离或开孔重新检验时,均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若乙方原隐蔽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则乙方剥离或开孔及发生的重新隐蔽费用由甲方承担。剥离或开孔后查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8.5中间验收

  18.5.1中间验收的内容包括:

  a、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对应的部位;

  b、交工资料有关的试验记录对应的试验对象;

  18.5.2中间验收程序:乙方自检合格,达到验收条件时,乙方必须于当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由甲方组织或报请业主、监理进行检验。

  19、安全及文明施工

  19.1本工程控制指标

  19.1.1杜绝重伤、死亡事故,轻伤负伤率小于1.5‰;

  19.1.2杜绝重大机械事故;

  19.1.3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严重环境污染,特大辐射事故;

  19.1.4杜绝火灾事故;

  19.1.5控制噪声、粉尘、渣土对环境的污染,做到施工不扰民;

  19.1.6达到级文明工地评定标准,不影响甲方级文明工地评定。

  19.2安全责任

  19.2.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按照国家和有关行业的规程、规范、规则、要求、方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施工。乙方应办理其自身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意外保险。

  19.2.2乙方必须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熟悉安全施工管理业务、经过安全管理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人数50人以上的,配备1名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员;不超过50人的,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因乙方未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未按本合同要求配备安全员的,甲方对乙方均按空缺每天以300元累计罚款,直至设立、配备完毕为止。

  19.2.3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防护不规范等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乙方、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罚如下:

  a、死亡1人罚款_________元,重伤1人罚款_________元,超过1人次的部分加倍处罚。

  b、发生重大机械事故的,每台次罚款_________元。

  c、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或严重环境污染或特大辐射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_____元。

  d、发生火灾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_____元。

  19.2.4按*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考核,乙方发生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六十六条情况者,乙方除承担甲方的各种损失(包括遭受的罚款)之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以每次_________元的罚款。

  19.2.5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闭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及临街交通要道附*施工时,于施工开始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由甲方审定及送交业主、监理批准后执行。

  19.2.6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由甲方认定及送交业主、监理批准后执行。

  19.2.7乙方发生十七(一)之中事故的,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业主,同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19.3文明施工责任

  19.3.1乙方须严格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其他有关部门关于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级文明工地评定的,甲方对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2%进行处罚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19.3.2乙方未能保持工地环境整洁的,甲方有权雇工清理,其所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20、紧急补救: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在保修期内,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或故障或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必须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而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理时,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若此项工作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作范围的,则全部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1、物资供应

  21.1物资供应分工

  21.1.1以下物资均由甲方供应

  a、永久性工程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

  b、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中未计价而应进入预算造价的主材;

  c、土建、装饰工程的钢材、木材、水泥、预制构件、铝型材、幕墙玻璃、高级卫生洁具、装饰灯具。

  21.1.2其他材料采供分工:

  a、甲方:_________

  b、乙方:_________

  21.2双方供应的物资均须具有合格证,钢材水泥须有质保书。合格证、质保书、其他出厂检测资料和装箱清单、样本、说明书等所有资料须及时分类建档,保证做到完整齐全。

  21.3乙方采供的材料与设计或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产品,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且费用由乙方自理。

  21.4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编报月度(本月20日至次月20日)甲供物资需用计划,每季度初前10天向甲方编报季度甲供物资需用计划。若未能按时编报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1.5物资费用

  21.5.1永久性工程安装的设备、仪表、仪器,乙方只办领用手续,(不进入工程造价)。如发生遗失、损坏时,乙方必须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21.5.2乙方办理材料调拨及设备(仪器、仪表)领用手续后的装、运、卸、保管、看护及必要的仓储设施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21.5.3所有甲供材料甲方一律按市场价向乙方划价转帐,乙方亦按此价格列入工程结算。对乙方超过工程结算材料分析耗用量的材料,甲方则按市场价加价20%,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且对乙方的剩余物资,甲方不予办理退库。

  21.6材料员和领用手续

  21.6.1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专职材料员,同时,该材料员必须向甲方递交经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与本合同相符的乙方委托代理人)确认的任命信函原件一份,并递交附有姓名的样章印模一份。材料员自开工至完工期间不得更换,确因可以得到甲方认可同意的原因而必须更换时,乙方要向甲方递交正式的任免函原件,且还要重复以上手续。

  21.6.2乙方材料员向甲方领用设备、材料时,必须签办调拨单(或领用手续),调拨单(或领用手续)的签字栏内,必须既有本人的签字,又要盖有经备案核准的本人印模。

  21.6.3材料员必须于每月20日(上月20日起本月19日止)编报月耗汇总报表,编报完毕后与甲方材料人员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签办手续。

  22、施工机具等提供和非永久性工程物资等供应

  甲方按21.1分工规定供应工程物资,除此之外的乙方施工、行政、后勤、生活等所需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用具、器材、设施、物资等均由乙方自行自费提供(解决),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2.1国家、行业颁发的有关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各种施工机械和有关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中的各种施工仪器仪表。乙方欲使用甲方在现场已有的施工机械或仪器仪表时,必须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并于双方签订租赁协议后方可使用,若发生丢失、损坏时,则须按市场价照价赔偿。

  22.2行政、后勤、生活用车辆和上下班交通工具等。

  22.3生产、生活临时设施,若乙方欲使用甲方已建有的临时设施时,必须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并于双方达成有偿使用协议后,乙方方可使用。

  22.4办公、空调、冷冻、家电等设备和桌、椅、柜、家具、床具、橱具、灶具、餐具、电话机、传真机等办公及营房设施及生产、生活临时用电所需配电箱、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灯具等设施。

  22.5文具、纸张、帐表等办公用品和卫生、消防、安保等器材。

  22.6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诸如: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皮鞋、防毒面具、焊接眼面防护罩、射线防护服、射线人员报警器、绝缘(靴、鞋、手套)、电焊手套、胶(靴、手套、围裙)、护脚、口罩、劳动防护(服、手套、眼镜)、工作服、工作帽、雨衣等及其他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等。

  22.7各专业建设工程的作业队、班组及任何工种人员施工所需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诸如:导链、绞磨、三角架、龙门架、滑轮、索具、地锚、卡环、钢丝绳及卡扣、千斤顶、电锤、冲击钻、射钉枪、拉铆枪、手提砂轮机、手动试压泵、吸尘器、电气焊工具、氧气及乙炔气等气瓶连表、工作台、压力钳、高凳、作业梯、手推车、工具箱等和施工所需的任何其他工具、用具、器具、量具等。

  22.8行政、后勤、生活及临时设施工程所需的任何物资。

  22.9各种周转、摊销、手段性材料,诸如:脚手架材料、模板、跳板、道木、钢*台、胎具、夹具、吊耳、楔子、加固件、油罐充气顶升装置等。

  23、工程预结算

  23.1计价计费约定(有关者填内容,无关者空缺不填)

  23.1.1按工料单价法编制,其中:

  a、套用定额估价表(年版本);

  b、按21.1.1中材料费下浮_________%;

  c、按21.1.1中机械费下浮_________%;

  d、按21.1.1中机械费不计取;

  e、按21.1.1中脚手架搭拆费下浮_________%;

  f、按21.1.1中超高费下浮_________%;

  g、以人工费取费的综合人工费单价_________元/定额(估价表)工日;

  综合人工费单价中包括人工费和23.1.3.a内容。

  h、以定额直接费取费的,综合取费为定额直接费_________%

  23.1.2按综合单价(全费用单价)法编制

  a、详见合同附件综合单价清单或

  b、具体工程内容的综合单价如下:_________

  c、综合单价中包括其他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有关脚手架搭拆费、高层建筑增加费、超高费、系统调试费、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有害身体健康环境施工增加费、定额(估价表)其他子目系数调增费;未单独列项的有关施工排水及降水费、砼和钢筋砼工程模板及支架费、特型及大型机械组装拆卸及进退场费等和23.1.3.a内容。

  23.1.3说明:

  a、综合人工费单价、综合取费、综合单价除包括以上内容之外,还包括以下内容:(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生产工具用具使用、检验试验、远地施工、工程排污、建筑等垃圾清理外运、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材料设备构件二次搬运等费用;(2)生产生活临时设施费;(3)施工机械设备保险、员工保险、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费用;(4)24.5.17、24.5.18、24.5.19的费用;(5)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及统筹费、利润、税金等。

  23.1.1及23.1.2的价格均不因任何价格上涨,国家或地区政策性调整和天气、气候、地质、场地、现尝环境等影响及其他外部干扰因素而做调整。

  23.1.1及23.1.2中,乙方均不另行计取以下费用:①甲供和乙供物资的工地保管费。②乙供材料检测、复试费③向甲方办理调拨或领用手续后的材料、设备、构件等装、运、卸、清理、点件、保管、防护、看护和必要的设尝设库、及货架、道木、蓬布、栅栏、刺网、围墙等费用。④设备单机试运(72小时)的费用

  23.1.4临时用工的综合人工单价(包含费用同23.1.1.g,每工按8小时,不分工作日和节假日,不分白天和夜间,技术性用工不分工种。)

  a、参加甲方牵头的联动试车或投料试车:技术工人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元/工**、参加甲方牵头的保运:技术工人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元/工日

  c、装卸搬运工:_________元/工日

  d、勤杂工:_________元/工日

  e、不能套用定额的签证用工:_________元/工日

  23.1.5关于调整工程费用的因素

  a、以下变更可以调整(增减)工程费用并以甲方最终审定的工程结算为准:(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范围;(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变更原设计标准;(4)变更原设计的建设规模;(5)变更原设计的建筑结构;(6)非乙方原因,经业主批准的材料代用;(7)因设计修改、变更造成乙方相应变更部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8)设计修改、变更单项次直接费净增(减)超过_________元者。

  b、以下情况,可以调增工程费用并以甲方最终审定的工程结算为准。(1)联动试车;(2)投料试车;(3)保运;(4)甲方另行委托乙方完成非乙方工程范围及工作范围的其他工作。

  23.1.6以下变更、签证情况,不能增加工程费用

  a、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图纸或材料代用所发生的费用(乙方不但不能计取,还应承担一切责任和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b、乙方直接从业主或监理收(领)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单、工作委托单等

  c、无效的签证单:(1)甲方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科长、材料人员、材料负责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部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不全或未加盖项目部所在单位印章的材料代用和拆除工程物资回收签证;(2)甲方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科长、预算人员、技术负责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部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不全或未加盖项目部所在单位印章的现场签证;(3)甲方签证人员未写明具体填办内容,含糊其辞,诸如使用工程项目属实、情况属实、同意办理等用语的;(4)甲、乙双方签证人员在签证单中自行填写有关工程实体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含其他费用)价格的;(5)违背劳务作业层施工合同、劳务作业层招标文件有关约定、劳务作业层投标议标有关承诺以及与相关定额工作内容发生内容叠加重复等不应签证的错误签证;(6)因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返修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等情况的;(7)乙方只能提供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8)未编号或编号有矛盾的;(9)事后补办的。

  23.2施工图预算

  23.2.1编报时间:乙方收到施工图纸后21天内。

  23.2.2编报份数:乙方向甲方编报一式六份。

  23.3工程结算:

  23.3.1编报时间:于甲方组织检查且对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后28(14)天内。

  23.3.2编报份数:乙方向甲方编报一式六份。

  23.4延误处罚:乙方推迟23.2或23.3编报时间的,甲方均按推迟每天以_________元累计处罚乙方。

  23.5工程结算审核与审计: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和乙方投标、议标商务报价及合同中规定的结算办法审核乙方工程结算,甲方对乙方的工程结算一审、二审、审计均应按乙方工程结算书原件及所附工程变更单原件、现场签证单等原件进行审理。甲方对乙方工程结算的审核程序为:项目部一审,于收到乙方工程结算书后42天内完成;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的合同预算部门二审并在二审结算书中附列24.5扣减项费,二审应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42天之内完成。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合同预算部门已经二审的工程结算项目,甲方将根据结算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甲方审计安排而进行全面审计或部分审计或有关24.5扣减项目专项审计;甲方的审计应于二审完成后28天内确定审计内容,于确定审计内容后42天内完成审计。凡列入审计的项目,最终结算值以审计值为准,未列入审计的项目,最终结算值以二审审定值为准,只有该两种情况并加盖甲方法人单位预算专用章的工程结算书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结算书,甲方将不予认可。

  24、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结算(财务净结值结算):

  24.1甲方不向乙方拨付工程预付款。

  24.2工程款拨付计算约定

  24.2.1乙方工程开工至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各期(月度)工程款拨付额=(报告期形象进度造价审定额-报告期材料费暂扣额)*60%-报告期应扣减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2甲方项目部对乙方编报的工程结算已完成一审(以下简称已完成一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一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甲方项目部一审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65%-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一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3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的合同预算部门对乙方编报的工程结算已完成二审(以下简称已完成二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二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二审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70%-合同生效至完成二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4甲方对二审后的工程结算已完成内部审计(以下简称已完成内部审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内部审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工程结算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75%-合同生效至已完成内部审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5甲乙双方已办完竣工结算,则从合同生效至甲乙双方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工程结算最终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确定额)-合同生效至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按26.5计算的保修金。

  24.2.6乙方保修期已满,则从合同生效至保修期满的累计拨付控制额为:(工程结算最终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确定额)-合同生效至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保修期间应扣减有关26.4.3的费用。

  24.3以风险共担为原则,乙方承诺以下事项:

  24.3.1因甲方承建本建设项目时,对业主已垫资,故乙方同意按垫资额的比例分摊,分摊比例为_________%,分摊金额为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交付完毕。

  24.3.2在甲方未同业主办清建设项目最终竣工结算之前,甲方可以不最终审定乙方的工程结算。

  24.3.3甲乙双方虽然已办完工程结算或财务结算或已结清工程价款,但是,对建设项目外部审计中,审减与乙方工程范围及工程费用有关的审减费用,仍需再相应调减乙方的工程结算和财务结算,并由乙方向甲方退还审计所审减的相应费用。

  24.3.4甲乙双方虽然已办完工程结算或财务结算或保修金结算,但当期甲方对乙方的已付款占应付款的比例已不低于甲方对业主已收款占应收款的比例情况下,甲方可不受24.2及24.4约束而停止拨付工程款。

  24.3.5若因业主拖欠甲方工程款,在甲方催要无果、面临形成呆帐、死帐情况下,经甲方申请仲裁或起诉后仍无法回收工程款的,甲方仅按其已收款占应收款的比例,等比例结算乙方工程款,乙方自愿承担与甲方相同的损失率所对应的损失费用。

  24.3.6业主以其实物折抵甲方工程款时,乙方应无条件的接受业主折抵给甲方的实物并以业主折抵原价加运杂费计算,作为甲方支付的工程款。

  24.4付款程序

  24.4.1乙方工程开工至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

  a、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编报月度(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完工认定的于次月21日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一式一份(表式见本合同附件二.1)并附该期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一式四份。

  b、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编制要求:按专业按分部分项工程编列,分部工程中仅计入其中的已完分项工程,其中的未完分项工程只有在其完工后,才能在相应的报告期(月)列入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对于没有任何已完分项工程的月份,乙方应在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上填写本月无字样而报送甲方。

  c、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报送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及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的,甲方对乙方按推迟每天以300元累计罚款。编报准确度低于90%的,每次按每相差1%以100元累计罚款。d、每期付款申请均应在项目部审签后报项目部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和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阶段每期完成期限均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编报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和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4.2乙方分别于工程结算经甲方一审、二审、审计完成后14天内向甲方项目部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一式一份。甲方项目部审签后报其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类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4.3按23.5确定乙方的最终结算值后28天内,甲方对乙方依据最终结算值和24.5、26.5办理竣工结算。在甲乙双方已办完竣工结算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填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尾款拨付申请表(表式见本合同附件二.2),由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项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编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32.2乙方不得串通任何单位或任何自然人以乙方名义挂靠承接本合同工程,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再行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有分包或转包或挂靠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不少于合同金额的5%处罚乙方且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及其他有关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各级罚款均亦由乙方承担。(另计)

  32.3施工中,甲方向乙方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已达两次且乙方整改不认真、效果不佳者,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2.4乙方必须加强其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认真审查其使用人员的身份及表现,严禁使用有劣迹的不法人员和负案在逃的逃犯。乙方必须成立治安保卫组织并将所属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报送甲方项目部备案。乙方必须杜绝刑事案件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因乙方发生刑事案件、违法违纪行为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32.5乙方必须加强其现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不得容留无准生证的孕妇和无户口所在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拒绝计划生育登记、不服从各级计划生育管理等各类人员;必须确保计划生育率、晚育率、节育率、育龄妇女孕情掌握率指标均达到100%,凡乙方违反以上约定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双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32.6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建设单位且甲乙双方办清竣工结算(财务净结值结算)后除保修条款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结算保修款后有关保修条款亦自行失效。

  32.7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5篇扩展阅读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5篇(扩展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 15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 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 1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文件及原《施工合同》,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外相关补充施工内容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二、工期及质量

  增加工作内容在施工计划进度关键线路上的监理签证相应顺延总工期,不影响工期的不顺延工期。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三、工程价款

  补充施工内容工程价款为万元整(其中:泵房:万元、危险品库房:万元、高低压变配电房(开闭所):万元、挡土墙:万元)。以财政审核造价为结算价。

  补充施工内容工程价款的确定。补充工程内容结算价一律套用当地现行相关定额及相应取费标准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确定,主材价格按施工期间当地发布的信息价,结合监理、发包方签证进行调整。

  四、其它补充

  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一律按原《施工合同》约定执行。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协议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_日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月___日

  ____年__月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 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地点: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内容

  四、合同价款

  五、付款方式

  六、总工期要求 个工作日。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等开工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延误期每日罚款 元。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应按照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 3

  一、工程名称:xxxx建筑工程

  二、工程内容及工程量:xxxxxxx。

  三、工程总造价:大写(¥xxx元)

  四、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xxx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必须符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筑工程技术规范的标准,对该项工程要求达到:合格品。

  五、约定施工工期: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六、工程款结算方式: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标准拨付。(扣10%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到期返还)

  七、资金来源:省、市、县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资金。

  八、甲乙双方责任:甲方提供施工设计图,乙方应在开工前仔细核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施工图纸。如发现施工图存在偏差或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解释权由甲方确定。乙方应做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施工中若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九、质保期(一年):此工程质保期x年(xxx年x月xx日均由乙方负责。

  十、本合同经双方验收合格,签字后生效,并结清全部款项,随之本合同自行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 4

  发包单位: (甲方)

  法人代表;

  承包单位: (乙方)

  法人代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并达到双方同意,有甲方在 开发的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而乙方同意承包本项工程,为了双方在承包工程施工期间内责、权、利,经双方同意按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国家有关相关的法律条款之规定,特定立如下本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座落位置

  三、工程概况和结构;

  四、承包方式:甲方是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各项设备和各项周转材料给乙方施工;

  五、乙方承包本工程范围和内容:(按本工程原设计和变更的水电、土建、门窗、消防、内外装饰屋面和卫生间防水、土方等项工程在内);

  六、 质量与工期: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建筑

  收规范标准和地方有关强制标准施工,必须达到合格工程,争取优良工程;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工期要求完成, 施工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七、工程造价:

  经双方确定,本工程合同造价暂定 元,作为拨付工程款的依据。按20xx版《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相关配套解释和有关文件,自行计算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材料价格按《信阳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为准计入合同总价,人工费按20xx年第三季度河南省标准定额站发布的人工指导价66 元/工日计入固定合同总价,此部分材料及人工价差计入税前。

  八、甲方工作:

  1、甲方在乙方进入工地时,保证三通一*;组织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十套

  2。负责办理施工前、后的有关所有手续;

  3、各职能部门和四邻关系协调;

  4、按本合同支付工程款如期如数付给乙方;

  5、交户结算和决算按本合同规定如期办理决算;

  6。派出驻工地代表 同志负责与乙方的日常工作联系,及时办理工科济、技术签证,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工程技术问题,按国家的验收规范进行竣工验收。

  7。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

  九、乙方工作:

  1、乙方在承接本工程时,必须按时支付工程保证金 元;开工前10天认真细致地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并报有关部门及甲方审核批准。

  2、乙方在承包本工程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工程验收标准和安全标准执行,如果乙方达不到者造成一切后果,均有乙方全部负责包括刑事责任在内;

  3、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所进的各种材料必须要有合格证和部分确认书,同时必须有甲方监理人员现场取样标准,经信阳市质检站检测报告乙方可使用,如没有者乙方使用在本工程,一切经济损失均有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4、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一切机械设备和各项周转材料必须满足本工程所用;另外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也必须达到工程所用

  5、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搞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不准乱堆乱放,同时工人绝不准在本施工区内打架闹事和偷盗,如有者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6、工程保证金在乙方基础工程到正负零时甲方如数退给乙方保证金;

  7、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和信安检站的有关标准,如不按标准者一切责任均有乙方负责;

  8、严格按设计图纸、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所有隐蔽工程项目必须经甲方及质监部门验收,及时办理经济、技术签证。

  9、严格施工遵守操作程序,做好施工成品的保护工作。

  10、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验收之日算起。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套。

  11、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施工,提供工程进度报表以及负责乙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十、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确定按本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据实结算(变更工程按工程量多少增加和减结算)隐蔽工程以甲方或监理签字认可的方可进入结算;

  2、经双方确定本工程从基础到二层主体完工,甲方应支付实际完成的工程款60%,主体工程按每二层支付均同1—2层,主体工程全部完成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主体工程总款支付到60%,进入内外粉刷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甲方支付15%,进入水电、门窗和消防安装完毕,甲方支付总款15% ,主体装饰安装全部完成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工程总造价支付到95%,下余5%作为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再全部无利息清付给乙方。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同意而定,望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文;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工期变动: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变动,经甲。乙双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增减。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连续停水、停电每次二小时以上累计8小时以上;

  3、由于甲方资金和安装工程影响的时间;

  4、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在生效期间内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 5

  建筑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项目:

  电话:

  电话:

  工程地址:

  一、工程项目及施工期限:

  二、工程总造价(大字)

  三、质量标准:依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验收技术规范办理,施工中双方应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竣工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上造成不合质量要求而发生返工费用,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负责,甲供材料造成的由甲方负责。

  四、材料供应,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供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到场,并由乙方认可,由甲方支付材料总价,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及安全文明施工。五、其它事项: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好各项施工准备手续,做到施工现场路通、电通、水通。

  2、施工途中甲方提出工程变更,应有有关部门批准。并由甲方签发变更通知书。变更造成的增加工程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由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4、本工程设计、预算如有增列项目或差错,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审合修正,竣工结算时以工程决算为准。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盖章生效,至工程验收合格、款项结清后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附言: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

  施工单位(乙方)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 6

  甲方(委托人): 合同编号:

  乙方(施工方): 签订日期:

  一、装饰施工地点: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定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三、工程概况:

  1、工程总价:

  2、装修内容:

  四、关于工程付款方式的约定:

  1、自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甲方应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人民币(60%)即人民币 元整,工程施工到油漆工进场时,甲方付乙方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即 _元整。质量保修一年。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以上付款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如果因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造成停工及工期延误,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3、乙方工程结束后、甲方如在2日内不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甲方应以承认。

  五、工程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要签订由甲方需承担变更产生的施工人工费用协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2、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还应赔偿。

  3、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施工延误,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施工途中、甲方要求工程增加部分,必须按照预算要求,先付款后,乙方再施工。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付款的1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期限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需要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手续结构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七、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解除或本合同履行完毕,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八、合同的生效:

  1、合同和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了仲裁,若未达成,仲裁协议交当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投资建设厂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土地一宗,由乙方投资为甲方建设厂房及厂房内外地面、供排水等配套设施(以下简称建筑工程)。

  二、该土地位于 ,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使用年限为50年。甲方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甲方保证该建筑工程符合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开发年度计划等要求。如需办理相关手续或需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保证手续齐全并获得批准。

  四、甲方对建成后的建筑工程享有所有权。

  五、该建筑工程设计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和要求组织某某建筑公司施工建设,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全程对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六、乙方应当按照该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施工期限、设计和质量标准,组织某某建筑公司进行建设。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工期迟延的除外。

  七、该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的设计图纸要求。

  八、该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动工,18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如到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工程合格,甲方从验收期满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如该建筑工程因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维修,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九、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一)、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以不低于实际建设成本的15%支付乙方投资回报。

  (二)、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每年支付乙方20%的实际建设成本,每年的12月30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余款按年15%由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投资回报,每年的12月30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所有款项在20xx年12月30日前付清。

  十、该建筑工程因建设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承担该建筑工程的日常维修维护。因建设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十一、该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后,因任何一方擅自改变工程主体结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改变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甲方负责为乙方厂房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帮助协调乙方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建设过程中,非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工程取消、工程遭到损坏、工程被拆迁、合同不能履行等均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工程被闲置、被破坏、被拆迁,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十四、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实际建设成本的 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履行。

  十五、本合同所称的.实际建设成本是指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某市以外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该工程造价审计后确定的价格和审计费的总和。审计应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进行,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的签订地在济宁市市中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规定》,由济宁市中区人民法院或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该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某市开发区管委会(盖章,法人签字)

  乙方:某公司(盖章,法人签字)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 8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约*方米。

  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筑施工承包责任。

  第2条:承包范围

  乙方承包范围:

  2.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进行施工,除工程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内容如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可指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委托乙方施工:

  2.首层大堂装修、户内豪华装修、高低压配电、弱电工程、空调通风、煤气、智能化系统及周边防范、电信(包括宽带网)、电视、电梯及监控系统、幕墙、消防、市政园林工程、幕墙、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的专业设备安装等项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承包,由甲方与专业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须承担配合施工的责任。

  甲定生产厂家乙负责采购的材料:

  钢筋:

  水泥:

  防水卷材:

  门窗:

  第3条: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合格标准。

  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4条:保修期

  本工程保修期为:

  1、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年限。

  2、防水工程5年。

  3、管线设备工程2年。

  4、装修工程2年。

  5、缺陷责任期:6个月。

  第5条:工期

  总工期:天(本工期为从甲方下发的开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不包括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各专业工程的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

  节点工期:

  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不包括劳动假日、公众假日和恶劣天气日子。

  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承包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6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施工。

  在施工期间,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项目(合同外项目、图纸会审变更部分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相应费用、工期应经双方确认后调整。

  第7条:合同价

  工程款计价方式:

  付款方式:

  预付款:

  工程进度:

  工程结算款:

  第8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文本正本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9条:其它约定

  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须符合国家或省、市等的规范要求,且须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索回已经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

  代表人: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 9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双方签署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本着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保证金的支付达成补充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机械设备(包括塔吊安装)进场,支付首期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整。

  二.工程项目完成招投标程序,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支付剩余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整。

  本补充合同只是对工程保证金支付时间节点的补充说明,关于工程保证金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仍以双方签署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双方遵守执行。

  本补充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等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署时间: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 10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颁布的有关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规程、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xxxx

  (二)工程地点:xxxxxxxxxxxxxxxxxx

  2、工程承包范围

  安全维护及整改

  3、合同工期30天

  4、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xxxx元整

  5、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或专业的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

  2、使用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本工程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应按照国家、部颁、地方的施工技术(验收)规程和规范。

  4、本工程适用的地方标准、规程必须符合湖南省标准规程。

  6、承包方式

  按本合同第2条承包范围所列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大包干。

  7、工程计价

  1、本工程计算编制原则: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xx]40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令第192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20xx《湖南省修缮定额》、20xx《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消耗标准》、20xx《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标准》及工程消耗标准动态调整统一解释进行编制。

  2、人工、材料价格的确定:人工工资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xx]237号文件综合工资单价计取,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同期《长沙建设造价》预算价,信息价及市场价格执行。

  3、具体工程量以甲方签证单为准。

  8、工期

  有下列情况者,工期经核实签证后可顺延。

  1、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不可抗力包括:国家政策调整、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者其他非甲乙方责任找出的爆炸、火灾,以及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工程所在地量小时降雨200mm或200mm以上(以长沙市气象局报告为准),一次停水、停电8小时以上。

  2、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关键工序延误的工期,工期可以按实际情况顺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合同工期不能顺延,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合同工期顺延,费用由甲方承担。

  9、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完工后,甲方在10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价的80%。

  2、在工程结算办理完毕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工程保修金留结算总价的3%,自工程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15天内全额返还,保修金不计利息。

  10、违约责任

  1、违约方案本合同约定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案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2、因违约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认真执行国家及当地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及建设单位的有关管理要求,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12、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但诉讼期间不得中断施工。

  13、其他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乙方承建的该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等而被**处理,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支付民工工资。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 1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 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协议并形成如下条款,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公园道西侧

  3。结构类型:框架,地下二层,地上三十层,地下车库约4万㎡, 共计约20万㎡。

  4。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以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数额为准。

  5。施工场地条件:三通一*已完成,(其中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源,乙方配备供应施工用水机具;施工场地道路由乙方负责,公共道路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施工用电源,施工中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量和用电损耗支付水电费,具备施工条件)。

  6。工期:合同工期为两年,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

  7。工程质量:合格, 文明施工达市级文明工地要求。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范围:全部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基础、土建、给排水、暖通、电气内容。下列项目: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分包项目乙方负责预埋、预留等内容。配合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的界限:

  a。基础土方工程的挖土另行分包,土方回填在本合同内。土方回填运距据实签证为准。

  b。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项目另行分包。

  2。甲方要求: 本工程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再行转包和分包整体工程,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按乙方违约处理,并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三。付款方式

  乙方收到工程款同时提供正式收款发票。

  1、乙方垫资施工至正负零后7日内拨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以后每月拨付一次,每月的26日乙方上报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支付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如果甲方没有审核完毕,按乙方上报的工程量计算并拨付。

  2、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结算完成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拨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 。

  3、剩余工程结算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十五日内支付质量保证金总额的60%,满两年十五日内支付至质量保证金总额的80%,满三年后28日内一次性付清。

  4、甲乙双方竣工计算,待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书次日算起2个月审核完毕,结算中双方如有争议必须通过当地造价部门裁定。

  四。结算方法:

  1。工程造价:土建安装工程造价按一类取费总价不下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结算造价。

  2。执行20xx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消耗定额》及相关定额,相关费用标准编制施工图结算,认价以外的工程材料价格以同期《唐山工程造价信息》为主,造价信息没有包含及甲方指定的设备、材料价格。采用经甲方确认的市场价格调整(辅材及周转、摊销材料不做调整):机械费、人工费、措施费项目按定额规定计算并调整。

  3。甲方直接分包的分项工程,乙方可以针对相应的安装工程收取合同价款的2%的配合费,该总包管理费由甲方向分包人代扣后支付给乙方。乙方应配合甲方的专业发包工作,服从甲方总的计划安排,为专业承包人提供必需的施工条件,总包方收取相应的合同总价的2%配合费,分包工程税收由分包方承担。

  4。采购价格的认定:采用造价信息价格的材料以同期信息价格为调差依据,采用市场价格的,双方认定的价格为调差依据,进度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价格的认定方法:工程逾期,但材料价格下降时,以逾期的材料价格为调价依据;工程逾期,但材料价格上涨时,以批准的工程计划规定的完成时间的价格为调差依据。

  五。工程设计变更

  1。 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按照合同明确的范围,以书面形式对工程变更内容进行现场签证。凡属于工程计划(或变更)范畴的工作内容,必须按计划(或变更)要求施工。凡施工现场需签证的工程洽商或工程变更和涉及工程项目增加你的必须由甲方、监理方和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乙方必须将现场签证原件汇总编辑成册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结算方法执行第四条。

  2。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发生后一个月内因乙方责任不办理签字手续将不增加价款调整(如果属于减项则调减工程价款)。

  六。 材料进场要求及计价

  1。 及主体工程质量及影响小区统一效果的设备由甲方指定品牌或施工厂家,乙方采购,范围有: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防水、涂料、墙砖、花岗岩、隔墙板、钢筋螺纹连接、散热器、给排水采暖管材。其中钢材:唐钢、承钢、首钢本厂产品及河北钢铁集团

  2。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甲方认质认价,由乙方提前做好计划并负责购买。乙方对甲方指定的材料设备严把质量关,材料设备进场前必须做好检验,做施工规定的必要的试验等。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乙方对甲方指定的材料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试验检验费由甲方承担。试验单位须经甲方、监理单位认可。工程定位放线由规划局负责的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进场材料设备与设计和样品要求不符合的产品,甲方和监理方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管理

  1。 甲方委派工程师现场代表,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并代表甲方对施工图设计、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的确认等进行全面管理,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

  2。 乙方委派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管理与服务工作,协调现场内所有专业施工队的现场施工组织、管理、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所有材料设备保存,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

  3。 乙方现场临时设施,各分项加工场地、卷扬机、上料架场地要按照施工总*面图布置,不得影响外网管线及相应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4。 工程竣工后(以质监站验收日期为准)90日内,乙方按照《城建档案移交目录》的标准向甲方提供三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同时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所有相关资料。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其承诺或不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管理,甲方有权直令施工单位出场并终止合同,按乙方已完成的合同范围内的实际工程量并执行河北省20xx定额基价进行结算(材料价格调整执行第四条款第二条),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凡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或即成事实的,乙方必须改正;对存在质量隐患或发生质量缺陷不改正的,每发生一次,甲方视具体事项给予经济处罚,由每次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时扣除。

  6。 存在工程分包的,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呈报甲方,经甲方签认后才能进场,并执行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并由乙方承担由于工程分包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7。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制订工程材料和对材料进行认价,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及质量标准采购工程材料。

  八。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由甲方驻现场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工期可以顺延。

  2。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甲方在1个月内结算完毕并支付乙方已经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

  3。 乙方不按约定工期竣工,不按时交付工程,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如因乙方施工力量不足严重拖延工期,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撤场,解除本协议并承担因延期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4。 如乙方工程质量出现较大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撤场并解除本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 乙方依本合同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可由发包方直接从承包方任何未结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减。

  九。 双方约定,如因乙方欠付任何第三人债务,被起诉并导致甲方作为共同被告,或依法保全甲方对乙方的责权或因乙方的任何原因导致甲方接受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协助执行或财产保全通知的,除乙方在甲方接收上述起诉材料或保全或协助执行材料后10日内全额自行偿还拖欠债务,并协调撤回起诉或撤销保全或协议执行义务,或在10日内按权利人起诉额度向甲方提供保证金,否则,将视同乙方资产及信誉恶化且将严重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甲方可直接解除与乙方的施工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 此意向书双方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账户内打入保证金贰佰万元人民币,待乙方进场后15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且甲方不支付任何利息。(本意向书签订后3日内保证金未打入指定账户内,此意向书作废)甲方承诺乙方工程最晚在20xx年6月15日前开工,如果不开工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如果保证金未能在进场15日内(即6月30日)退还,则由归还,且需按保证金日千分之五计息给乙方,计息起使日期由7月1日开始。

  十一 本意向书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只用于办理工程施工的各项手续之用。本意向书与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有不同,以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十二。 未经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 12

  发包人:山河集团城市公园5#楼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园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甲方决定将团风城市公园5#楼钢筋工程委托乙方施工,双方就本工程工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团风城市公园5#楼钢筋分项工程的制作及安装(含预制钢筋在内)等全部工作内容(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不在范围内)。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单包方式(其中扎丝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全部完工,总工期为_天,每拖延一天工期罚款贰仟元整,雨天、停水,停电达8小时,工期顺延。

  四、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图纸及设计进行施工,钢筋的型号直径、绑扎的间距,几何尺寸,锚固长度,保护层等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在施工中如有不合格的部位,必须返工重做,达到合格为止。

  五、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施工机械必须专人操作,对所属所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保证施工安全。

  六、工程造价及付款办法;

  本工程单价_元/m2,基础以下按钢筋用量据实结算,550元/吨,临时发生的杂工现场结算200元/工日。以上价格为原则性条款,如乙方工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材料合理利用,达到甲方满意,甲方奖励乙方_元/*方米。

  七、付款方式:

  甲方保证乙方施工过程中工人的生活费,零花钱、材料款。封顶之时付至工程款80%,尾款年底全部结清。

  八、其它方面;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所需的一切机械及工具由乙方自备,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业主,监理,质检等部门的监督及管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确不能满足甲方的质量及进度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给予结算。

  九、其它;

  本工程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价款结算清楚后自然失效。

  甲方(发包人):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 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甲方同意将本公司承揽的秀雅楼施工项目以内部责任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承包内容及办法协商达成以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综合大楼1栋,建筑面积约㎡

  (二)承包范围

  1、甲方承揽的综合大楼1栋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建筑面积约㎡,具体内容按项目施工图纸方法施工范围有关内容按设计图纸施工。

  2、装饰标准约:室外外墙装饰为墙面瓷砖,线子为真石漆,室内墙面天棚为现浇板面,地面为现浇板面。

  3、梯间为不锈钢扶手、不贴瓷砖、不刮三零八;内外墙不做内外保温、不做门窗。地下车库不负责挡土墙,如需做按《99建筑工程定额》计算。

  4、水电工程为:现浇板设置暗管底盒,梯间预留穿线管道,户外排水及给水按图纸施工,户外污水沟井、排水沟、管构从常规至化粪池出口打止。

  (三)承包方式

  按*方米造价包工包料费用包税金的方式包干承包。

  (四)工程工期

  1、工程总施工工期为______ 日历天,工程开工工期以开发商开出的《开工通知书》时间为准,开始计算施工工期。

  2、竣工时间以开工日期起至第 ______天为止。 3.以上工期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因素均考虑在内。

  (五)工程验收

  1、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必须提前10天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开发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相关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由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

  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并《建筑施工规范操作规范》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该注意哪些问题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 14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以约束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

  建筑面积: *方米 建筑高度: 米

  建筑层数: 层 结构类型:框架(砖混)

  二、承包范围与内容:

  室内的地砖、厨房、卫生间镶贴墙砖及材料运输。

  三、承包方式:包人工费 。

  四、承包价格:按实贴面积计算墙面元/M2;地面 元/M2。

  五、工程期限: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结束(遇不可抗力顺延工期,若无故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

  六、付款方式:工程结束付工程造价的80%,交工后一个月内付15%,余下5%维修期满付清(建立身份证复印件式台账,人及证件必须相符,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七、质量要求:

  1、乙方承包的分项工程按国家质量标准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或优良工程验收标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按规范施工,按现场技术人员制订的方案施工,听从现场技术人员的指挥,积极主动配合其它工种人员的工作。

  3、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尺寸,按规范要求排砖、拼缝、镶贴,表面*整度必须符合要求。并做好已铺贴好的成品保护工作。

  4、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达不到规范、标准要求,造成返工所发生材料及人工费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计算工作量。工期不予顺延,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机具的控制:甲方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其余运输工具及铺贴工具乙方自备。

  九、安全要求:工人必须持证上岗,进工地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操作,必须按照***施工规范标准要求施工,禁止违章作业,否则出现工伤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十、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停工或窝工延误的,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支付甲方违金1000元。

  2、乙方应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建筑物及设施,如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 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 其他约定:

  1、乙方应自觉爱护甲方施工现场内的机械、工器具等其他财产且有保护本班组及其他班组成品半成品及其他劳动成果的责任,如有破坏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工作完成后需及时清理场地;做到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材料,合理利用材料,杜绝浪费,如有浪费则按其浪费部分价值的二倍在结算中扣除。

  2、其它未尽事宜,甲、乙方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结束内有效,待工程结束后自动作废。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 15

  (GF―1999―0201)

  合同编号:

  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5篇(扩展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15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1

  发包人: (简称甲方)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及有关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托县地区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办公楼室内维修改造工程工程地点:托县**办公楼工程内容:楼内墙面,天棚刮腻;钢窗维护刷漆,办公室、会议室门拆旧换新;地面铺砖维修;卫生间整体改造;灯具等电器拆旧换新;线路整理。

  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预计合同工期:90天。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价款

  (一)采用包工包料和总承包形式;

  (二)合同价款:根据甲方现场工程量预估和定额预算,预付30%工程款,待工程完工结算后一次付清剩余70%工程款;

  (三)具体工程内容:根据甲方按需求现场指定位置项目施工,最后以甲方现场工程签证的工程量执行结算工程造价。

  四、发包人(甲方)责任:依照合同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五、承包人(乙方)责任:

  1、按照合同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积极组织施工;

  2、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指定工程项目;

  3、遵守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创建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支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验制度,未经质检部门或甲方、监理代表检验的隐蔽工程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3、乙方在施工中严把质量关,应当检验而未进行检验的原材料不准提前使用。(钢材必须使用 等大厂材料,水泥必须使用正规厂家)。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开工后,按工程进度付工程总造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一次性付清70%

  八、质量保修按照***________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的规定负责。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停工,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如因甲方造成停工,不能按时交工,工期顺延,情况严重的另行议定。

  十、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 法人代表: (签章)乙方: 代表人: (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_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省建设厅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5、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6、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合格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第2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贰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失,并承担所相应费用。

  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申批手续。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

  3.1、指派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为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负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担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3)种:_________________

  (1)固定价格(2)固定价格(3)可调价格:_________________

  6.2、合同生效后,甲方每月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付款。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0天内,结清尾款

  第7条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7.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8.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8.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作为奖励。

  8.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作为奖励。

  8.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有关安__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9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清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第10条附则

  10.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10.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0.3、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会议纪要

  (5)设计变更

  (6)其他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3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____________。

  四、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形式。

  五、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六、承包人项目经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式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以非法人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无效。

  八、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及有关法律顾问、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一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管道供气项目。

  工程地点:______市_________街。

  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气化站:______个街厨房管道、调压器、流量等材料表内容。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工程期限

  合同工期:_________依据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商定本合同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双方约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第三条材料供应

  一、本安装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按工程预算表所列供应。

  二、乙方所提供的安装材料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条工程结算方式

  一、甲、乙双方正式签约后,甲方需在_________日之内支付工程造价总额的_______________%给乙方。如甲方未按合同付款,则工期自然推后。

  二、当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_________日内正式进入安装工地。

  三、当竣工后,甲方需在_________日将其余的_______________%支付给乙方,余下

  _______________%款项在工程使用后_________个月内一次付清。工程若有未曾预见项目或变更,工程造价结算则按实际计算并一次付清。

  四、支付方式:_________采用银行转帐、汇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第五条工程验收

  一、乙方在工程竣工后,由乙方负责整个工程系统的检测调试,试用期为_________天,并由甲方、乙方将工程试用检测的结果进行验收。

  二、工程交付使用后,甲方正常使用_________天,视甲方验收认可。

  第六条保修维护

  乙方提供本供气系统的维护和保养服务工作,保修期限:_________依据***令第279号《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即:_________二年内设备、材料非人为损坏的维护,乙方提供无偿服务;二年后为有偿务。

  第七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_________图纸、工程材料表、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简单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一、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三、其保证做好本工程的三通一*工作,保证水源、电源通到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的总表,并承担施工引起的水、电费用;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九条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一、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三、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本着安全的宗旨,如出现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危及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

  四、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须按期支付各款项。若超过期限,甲方须支付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进行终止系统操作。

  二、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须赔偿甲方已付款项一倍的罚款。

  三、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优先权

  为便于本工程竣工后的维护保养,本工程竣工后乙方将成为优先考虑的供气商。

  第十六条其它

  一、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签订地点:______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5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

  发包人(全称):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竞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合同,其他合同或协议书条款与本补充合同有冲突时,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一、工程名称、地点:

  一#厂房、二#厂房;绍兴袍江工业区

  二、工作内容:

  施工图内土建及水电安装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所有分部分项工程不得分包及转包

  四、工程约定:

  1、合同工期为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连续三天以上停水、停电,工期相应顺延;

  3、本工程采用预应力管桩,由管桩造成对周围建筑物的影响所产生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如达不到合格标准,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操作规程,精心组织工,确保安全生产,遵守绍兴市有关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规范和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七、工程结算口径:

  1、厂房一、厂房二:按图纸要求施工一次性包干920万元,增加工程和场外工程执行20xx版《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不作下浮,决算材料价格按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当月信息价执行,无市信息的参照省信息价。

  2、增加工程和场外工程量按实结算;经监理工程师初审,并经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签章确认的联系单、签证单作为结算依据。

  3、增加和场外工程结算审计事宜:工程竣工,承包人提供完整结算资料并能积极配合。

  八、工程款支付:

  1、承包人进场三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100万元;

  2、承包人基础施工完毕,支付合同造价(920万元作付款基数,下同)25%工程款;

  3、二层主体施工完毕支付合同造价25%工程款;

  4、主体结顶支付合同造价25%工程款;

  5、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并资料移交完毕后支付合同造价25%工程款;

  6、增加工程和场外工程付款按实际工程量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再定。

  九、合同争议:

  补充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工程保修:

  保修期限按国家规定为土建、水电安装各二年,屋面五年,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计算。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7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县文物管理所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修缮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县城

  工程承包范围:

  1、__________屋面原有屋脊和屋面瓦件拆除,清扫望砖屋面;给整个屋面做防水,增加砂浆找*层、防水卷材、铺底灰、铺瓦、嵌缝、更换损坏瓦件。

  2、所有木质构件原有油漆面铲除、清扫、下架木刷漆、上架木绘制彩绘(达到墨线小点金的效果、但不贴金)、更换损坏的木质构件。

  3、__________散水增加阶条石与陡板;

  4、重新制作月台,并增加阶条石、陡板、望柱、寻杖栏板、甬路海墁地面、如意踏跺;5、更换墙面酥碱青砖、修复墙体裂痕等;

  以上所用材料参照工程预算书。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合同价款(固定价格)

  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三、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_____日历天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按期完成不奖不罚,工期每推迟一天,罚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5‰),但总数不超过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5%)罚款将被作为违约金从最后一次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工程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五.安全生产

  乙方必须安全、文明施工,必要时工地现场应采用围护等措施,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乙方正式施工后3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工程大部分项目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全部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款的35%;本工程质保金为5%。

  七、质保期:_______年

  保修期限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缺陷期内由乙方负责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从乙方施工完成交由甲方使用时算起,保修期结束甲方全部支付乙方该工程的质保金(即本工程5%的质保金)。

  八.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附则.

  1.本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__________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8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每公里___万。单位造价每*方米___元(竣工后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进行结算)。

  二、技术要求

  1、路面为___厘米厚水泥混凝土路面,宽___米。

  2、天然级配砂砾石垫层,厚度___厘米天然级配砂砾石,宽度________米。

  3、___厘米厚灰土垫层。

  三、施工及质量要求

  1、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2、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质量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2、发包人主要工作:负责场地三通一*;

  3、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4、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之日付___%,工程竣工验收完后分阶段视情况支付下剩款项。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___%,质保期________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钱________小时通知发包单位组织竣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________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项目工程有关款项全部计算完毕后自行失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签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承包修建甲方_________改造___附属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 工作内容

  宣传栏、教学楼内墙刮瓷粉, 刷乳胶漆, 外墙刮腻子粉, 刷外墙涂料, 挖排水沟土方, 现浇混凝土散水排水沟, 花池等各项工作内容,并满足规范和甲方要求。

  二、 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 工程价款:宣传栏单价_________元。办公区域改造单价____元。合计_____元。

  2. 该建筑工程为包工包料承包方式,机械设备、水泥、砂、砖、工具、水、电、保险费、杂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 工程结算以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价,工程款由乙方垫资,竣工验收合格, 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款.

  三、 材料与施工组织

  1. 砖、砂、水泥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运至施工地点。

  2. 机械设备、工具、人员:乙方自行组织机械设备、工具和施工人员,并保证满足甲方的工程进度要求。

  3. 组织协调:乙方积极组织协调所需材料、车辆、人员和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配合。

  四、 甲乙双方义务与权利

  1. 甲方负责现场指导、协调。

  2. 甲方监督乙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乙方服务甲方的管理。

  3. 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如果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规范、规程而留下质量隐患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利制止继续施工,并责令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 乙方负责所完成工程的施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保养工作。如在质量缺陷责任内,乙方不进行缺陷修复,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

  5. 工程安全: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 工程进度:乙方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组织相应的人力、物力确保工程进度。

  7. 治安管理: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不得打架斗殴,发生纠纷和矛盾积极与甲方联系,通过正当方式解决。

  8. 凡是与乙方相关的债权与债务均归乙方承担。

  五、 其它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手印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工作完成,乙方对内、外债务结清完毕后自行失效。

  3.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10

  甲方:乙方:(以下简称甲方)现委托(以下简称乙方)承担工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概况: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本工程施工人员的施工场地、楼层施工用电和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盗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顺利如期完成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按时对工程、施工及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并保证材料的质量;乙方应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场地的管道安放及布线●设备的安装调试

  三、工程时间和进度

  1、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对现场进行布线施工和测试线路,完成后通知技术人员入场。

  2、工程中甲方对信息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

  3、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四、工程及工程量的变更

  1、由于甲方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五、工程验收

  1.采用完工总验收的方式。

  2.工程验收标准。监控图象清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终端合格率为100%。

  3、双方人员进行验收,由双方人员签字,验收合格报告作为付款依据。

  4、工程完工,乙方应根据实际布线、信息点位置出具详细的竣工图纸。

  六、系统保证及工程维护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在工程验收合格后________年内,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由乙方更换。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乙方有偿提供设备配件。

  七、合同金额监控设备及安装调试费用总金额为:元(人民币:万元整)。

  八、支付条款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的工程进度款。

  2.系统完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的工程进度款。

  3.系统完工并由甲方验收完毕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其余%的款项。

  4.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量的增减,则根据工程联系单,对材料和工作量的增减进行核算,其增减的费用按第八项支付条款决算。

  九、售后服务乙方提供________年维护,________年后按成本收取维护费用,响应时间24小时。

  十、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工程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十

  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双方中一方废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工程总金额%的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十

  二、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

  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传真件有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设备清单〉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11

  甲方姓名:

  住 址:

  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

  住 址:

  身份证号:

  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建设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甲方与乙方在真实、自愿、*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不包料。即甲方负责提供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设备。

  二、甲方应提供建房所需原材料、场地等条件便利乙方按时完工。

  三、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由乙方自理。

  四、乙方负责找工人,组织、指挥工人施工,乙方及其工人与甲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五、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拟建房屋有效图纸 张,由甲方负责指导修建。甲方负责一切建房所需的原材料。施工所用的所有机器设备由乙方自行提供(包括搅拌机、吊预制板上楼的机器、搭架使用的全部设备、振动器、切割机等),并负责安装、调试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乙方应在工地明显位置悬挂施工重地,严禁非施工人员入内、施工重地、注意安全等警示语,安装一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进入施工工地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搭架、使用起重设备、使用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必要的时候乙方最好请专业人员协助完成。乙方进入施工工地现场,掌门师傅应负责一切安全,监督一切安全操作要领,不违规危险操作,违规操作导致的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及其工人由于设备原因、违规操作、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施工管理不严等原因而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的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如无违规操作造成的伤亡,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七、施工要求:一楼高 米,室内净高 米。二楼高 米,室内净高 米。一楼砌墙全是24墙。二楼以上(含二楼),两边外墙为 18 墙,内墙为24 墙(承重墙和承受较大重力的墙均是24墙,圈梁和挑,浇注凝固后不应有蜂窝、麻面等,更不能出现钢筋外漏现象。

  八、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建房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质量。房屋完工交工后,由甲方按照施工要求进行验收。如房屋出现建筑质量问题,乙方应重新修缮直至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工程工期为: 年 月 日(公历/农历) 年 月 日(公历/农历),按日历工期计算。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耽误除外。

  十、乙方应按时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每拖延一天,每*方米减少工钱 元。

  十一、付款方式:建筑承包价格为 元/*方米,正负零以下按混凝土立方计算,每立方米 元,自开工日起到 年 月 日主体完工。开工后,每修好一层,按该层工程款的 %先行给付乙方。待房屋工程全部交工,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其余工程款。

  十二、违约责任。如果一方擅自违反本协议之规定,应向对方支付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因一方擅自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的,还应负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损失的计算范围为:乙方迟延开工造成甲方建筑材料的功能减退或失效的损失、乙方施工中明显超过一般同类工程所需的材料给甲方造成的施工原材料损失、乙方在房屋的主要部分施工中未按照甲方的施工质量要求、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等)。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该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如果甲乙双方因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变化致使施工发生改变,可以就改变的部分本着*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再行商议,但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做出实质性变更。就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选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十六、其他事宜还可以再行约定,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1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等、自愿、公*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劳务承包等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工期和工程质量标准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4、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四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惩罚: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五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七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八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九条 工程保修和人员保险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一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相关事宜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13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合同造价:

  合同编号: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深圳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以及双方责任,本着相互协作,确保

  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具体见施工预算)。

  第三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

  第四条:工程总造价: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

  第六条:合同工期

  一、双方商定总工期天。

  开工日期:年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同意后,工期可以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非乙方的原因超过4小时以上停水停电时。

  3、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雨灾等)。

  三、由甲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支付由此给乙方造成得窝工损失及其他增

  加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四、乙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工期。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按设计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第八条:材料设备:材料采用国家标准合格产品。

  第九条:工程施工前后双方的工作和有关责任。

  一、甲方:

  1、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用水用电,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的需求。

  2、负责本工程涉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3、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二、乙方:

  1、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情况。

  2、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3、遵守地方**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4、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工程完工后,质量保修年。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向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其条款即告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乙双方各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 日 年 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14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以约束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建筑面积:*方米建筑高度:米

  建筑层数:层结构类型:框架(砖混)

  二、承包范围与内容:

  室内的地砖、厨房、卫生间镶贴墙砖及材料运输。

  三、承包方式:

  包人工费。

  四、承包价格:

  按实贴面积计算墙面元/M2;地面元/M2。

  五、工程期限:

  从年月日到年月日结束(遇不可抗力顺延工期,若无故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

  六、付款方式:

  工程结束付工程造价的80%,交工后一个月内付15%,余下5%维修期满付清(建立身份证复印件式台账,人及证件必须相符,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七、质量要求:

  1、乙方承包的分项工程按国家质量标准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或优良工程验收标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按规范施工,按现场技术人员制订的方案施工,听从现场技术人员的指挥,积极主动配合其它工种人员的工作。

  3、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尺寸,按规范要求排砖、拼缝、镶贴,表面*整度必须符合要求。并做好已铺贴好的成品保护工作。

  4、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达不到规范、标准要求,造成返工所发生材料及人工费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计算工作量。工期不予顺延,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机具的控制:

  甲方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其余运输工具及铺贴工具乙方自备。

  九、安全要求:

  工人必须持证上岗,进工地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操作,必须按照***施工规范标准要求施工,禁止违章作业,否则出现工伤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十、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停工或窝工延误的,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支付甲方违金1000元。

  2、乙方应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建筑物及设施,如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约定:

  1、乙方应自觉爱护甲方施工现场内的机械、工器具等其他财产且有保护本班组及其他班组成品半成品及其他劳动成果的责任,如有破坏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工作完成后需及时清理场地;做到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材料,合理利用材料,杜绝浪费,如有浪费则按其浪费部分价值的二倍在结算中扣除。

  2、其它未尽事宜,甲、乙方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结束内有效,待工程结束后自动作废。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15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针对临泽村道路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村内规定范围的路基整形、夯实、下水管道的安装、检查井的砌筑,混凝土路面的浇筑、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质量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违章、违规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结算方式:

  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面积、体积、长度米)完成后实地测量。

  六、实际项目及价格:

  1、160厚黄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砖砌水沟(挖沟、垫层、砌砖抹灰、回填夯实、盖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装铺设(挖土、垫层、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实)直径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检查井含井盖(挖土、垫层、砌筑、抹灰、回填夯实)620 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农用车300元台班

  8、勾机1800台班。

  9、三轮车200元台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结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____市____区北石店镇林子村委

  施工单位:____县固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5篇(扩展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0篇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保修期

  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个月。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在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其维修起24小时内上门服务,如有违约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 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 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 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 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 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 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 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 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 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 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 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 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 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 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2 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1.23 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4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1.25 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

  1.26 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 协议条款;

  2.2 合同条件;

  2.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2.4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5 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

  2.6 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7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8 监理合同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使用标准及法律

  合同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

  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工程概况

  4.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 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2.2 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4.2.3 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4.5条的约定办理。

  4.3 工期:

  ⑴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天。

  4.4 质量等级:______

  4.5 合同价款:人民币( 币) 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费______元。

  4.5.1 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为:______元,或合同价款 %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

  4.5.2 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合同。调整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图纸

  5.1 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 单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5.3 本合同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六条 甲方代表

  6.1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__

  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4 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7.1 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监理。

  7.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

  7.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8.1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8.2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8.3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8.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9.1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合同价款内;

  9.2 合同开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9.3 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9.4 甲方进行分部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按约定顺利施工;

  9.5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9.6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乙方负责设计的,组织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9.7 向乙方有偿提供的施工设备和设施有: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10.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10.3 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4 遵守深圳市*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共12页,当前第4页123456789101112

  10.5 遵守深圳市*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6 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10.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十二条 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请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认为乙方提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同意延期请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顺延

  1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4.1.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变化;

  14.1.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14.1.3 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电;

  14.1.4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14.1.6 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标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共12页,当前第5页123456789101112

  14.1.7 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14.1.8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 上述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14.3 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每延期 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 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 %。

  第十五条 工期提前

  15.1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 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六条 工程样板

  16.1 根据装饰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样板间。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16.2 乙方报价时提供的样板,由甲乙双方封存,作为工程验收样品。

  第十七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样品)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18.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 标准。

  18.2 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费用 元。

  18.3 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4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九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9.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19.2 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二十条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价款之调整

  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21.1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1.2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21.3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艺标准变化或材料更换;

  21.4 合同双方确认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21.5 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约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范围内,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的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二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

  22.1 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 价款的 %预付款,计人民币(币) 万元。

  22.2 乙方在完成合同价款60%时(以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为准),甲方开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预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______%时抵扣完。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当时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3.1 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甲方代表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接报表后三天内按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23.2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表后三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四天起,乙方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乙方不同意时作为无效。

  23.3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3.4 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量,不计入工程量统计范围。

  第二十四条 工程款支付

  24.1 甲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甲方代表签字后 支付。

  24.2 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后,甲方在六天内未核实完毕及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4.3 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 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3%,剩余2%价款作为质量保修金验收半年后付清。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五条 材料样品和样本

  本装饰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设备外,其它设备、材料由乙方采购。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六条 甲方提供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并按“深建字[1991]234号”文的规定,另付设备价款_____%的管理费给乙方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非合同约定的设备乙方不负责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设备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26.1 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受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26.2 到货地点与约定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26.3 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26.4 供应时间早于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七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设备,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三十条 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代换,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各按_____%和_____%分享。

  第三十一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31.1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31.2 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1.3 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31.4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31.5 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二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在接到变更 天内,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32.1 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报价单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2 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3 合同附件中报价单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按修改时的深圳市信息价或市场价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后7天内将修改情况通知乙方。双方仍有异议时,可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三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在工程竣工 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图_____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 天内向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进行验收,并在验收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或验收3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期申请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的计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_____分之_____计算。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单项竣工时,双方订立单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四条 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交工验收后 天内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和工程结算书,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结算书后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在 天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的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0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工程结算书后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从第______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_____分之_____的罚金。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清。

  第三十五条 保修

  35.1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原设计错误隐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35.2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条款(含补充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35.3 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保修期限为半年。

  35.4 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合同价款的2%。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截留的保修款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5.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六条 争议

  36.1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向市(或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或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36.1.1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6.1.2 向人民法院起诉。

  36.2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36.2.1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36.2.2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6.2.3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36.2.4 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36.2.5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七条 违约

  37.1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或履行自己的其它义务而发生的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支付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给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7.2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给甲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7.3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7.4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做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索赔

  38.1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38.1.1 甲方在图纸修改、材料变更、未付工程款或其它原因,而引起赔偿事件发生,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38.1.2 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8.1.3 乙方在发出索赔意向7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38.1.4 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5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认可;

  38.1.5 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提出。

  38.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

  38.2.1 因乙方开工不及时、工程款挪作他用或其它原因引起索赔事项发生,甲方于事件发生7天内向乙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8.2.2 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乙方接通知7天内未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乙方认可。

  38.3 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再加上以经办的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十、其它

  第三十九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国家及广东市深圳市劳动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与费用。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甲方承担,乙方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四十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及合理化建议

  40.1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必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40.2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对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费用,须经甲方批准,以修改后的图纸、材料、设备作价,调整合同价格。

  40.3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和特殊工艺,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获得的收益甲方分享_____%;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及合理化建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获得的利益按第三十条标准分享。

  第四十一条 不可抗力

  41.1 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41.1.1 级以上的地震;

  41.1.2 级以上的持续 天的台风;

  41.1.3 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 天的高温天气;

  41.1.4 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41.1.5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41.2 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通报受灾情况,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损害终止后三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至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情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关键词施工合同;风险因素;防范措施

  *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早在1999年12月就颁布实施了经重新修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简称“合同范本”),并已在国内建筑工程项目中广泛采用。众所周知,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以法律形式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合同范本必然是用合同条款在签约双方之间进行风险的合理分配。承包人应分析并识别合同中明示和暗示的风险因素,通过对合同风险识别,承包人可以在合同谈判到执行合同的全过程中对风险采取慎重而有效的措施加以审视和防范,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合同价款的不同约定方式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合同范本中规定了三种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即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固定价格合同给承包人带来的风险最大,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可见,按固定价格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将完全承担约定风险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对此,承包人可从以下三方面加以规避风险:

  (1)在签合同时,将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用专用条款加以明确,就会使该范围外可作价格调整的风险更清晰;明确了风险界面,可使承包人清楚自己应承担哪些无费用补偿的风险,进而加以防范,同时还可以使承包人预防因风险范围界定模糊而承担更多其他风险。

  (2)在签合同时,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也应明确并细化,以免日后双方因理解不同而发生争执。

  (3)承包人根据调研并结合以往的工程实践经验,将风险按发生概率和造成损失的大小进行分类,并尽可能通过合同谈判将发生概率高、造成损失大的风险纳入可调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内。

  相对而言,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使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较小。对可调价合同,承包人在合同谈判中应争取采用比较有利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 对合同文件不同解释引发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较多,各组成文件之间可能会出现矛盾,因此而给承包人带来风险。对此,承包人应投入足够的技术力量对合同组成文件进行前后对照、逐条逐句地详细分析、检查,特别是根据合同范本承包人应知道的如下内容: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应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变更的协议或文件的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这就要求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即使是在工程后期,也要十分慎重地对待与发包人及其工程师签署的任何文字性的东西,尽量避免文件间潜在的不一致性,谨防因疏忽而发生在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中出现与早期文件相悖的、不利于自己的.内容,使原先争取到的有利条款前功尽弃,要知道此类教训是很多的。

  3 延期开工和工期延误引发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但承包人对延期开工的通知没有否决权;承包人只能获得因延期开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或部分赔偿,间接损失一般不容易得到赔偿。大多数情况下承包人都希望按时开工,因为延期开工会造成承包人原定人、机、料等调配计划的变更带来的风险、分包人的报价有效期到期的风险和物价上涨带来的风险等。承包人可从以下三方面防范因工期延误带来的风险:

  (1)在工程进度计划中留有余地,使工期有一定的弹性,提高工期的抗延误能力。

  (2)加强与发包人、设计者、供货商等的日常联系和沟通,尽量消除可能造成工期延误的隐患,尤其是应努力避免网络计划中关键线路工作的停工现象。

  (3)当工期延误不可避免时,承包人应收集对已有利的证据,科学合理地计算因发包人责任导致延误工期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使用合同中有关通用条款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4 发包人对承包人认可检查权引发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合同范本通用条款中规定: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并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为止。防范措施:这一条款的关键是“约定标准”应具体化、明确化,承包人要对国内当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仔细研究,检查该“约定标准”是否含糊不清、有否可操作性,以免由于发包人与承包人对约定标准有不同理解而导致可能发生的返工等损失。通用条款还规定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约定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可见在采购材料设备方面,约定标准不明确就会增大承包人的风险,因此也应在相关专用条款中明确标准要求。

  5 工程变更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通用条款分别从两方面对工程设计变更做了规定:一方面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另一方面规定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而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损失,且不顺延工期,即使承包人自认为这些变更或换用是合理的、优化的。防范措施:承包人应严格掌握所提出的设计更改或材料设备换用必须经发包人同意这个关键程序,否则会被发包人索赔。在工程量的确认上也有类似问题:通用条款规定对承包人超过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在结算时不予计量。可见严格遵守设计图纸施工是承包人规避风险的基本原则。

  6 分包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分包一直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一个既复杂又棘手的问题。无论对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分包都是一把双刃剑:对发包人来讲,一方面分包可能使投标报价趋低、分工更专业化,但另一方面,发包人对分包人的资质不了解,担心管理环节增多和责任的分散对工程质量和工期不利;对承包人来讲,也有类似的问题:合理使用分包可以优化总包的资源配置,比如使用机电专业分包,可以弥补土建总包在机电安装方面的专业不足,既降低成本又保证工期;将一些风险较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人转嫁风险,这也是总包企业规避风险的常用策略。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分包也会给总承包人带来风险,比如分包的管理问题:一个工程的分包过多,易造成工序搭接、配合困难,引发许多干扰或连锁反应。防范措施:作为总承包人,要规避分包风险首先必须在遵守总承包合同的前提下与分包方制订分包合同,比如在机电工程分包合同中规定,机电设备采购及其安装的技术要求和进度应符合总承包合同相关要求,以避免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发生矛盾给各方带来风险,要将分包合同的责、权、利条款与总包合同挂钩;分包人也要认真研究总包合同,以利于工程总体质量控制和管理。

  7 索赔事件和不可抗拒力事件受害情况通报期限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通用条款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应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阶段性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发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该条款还规定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费用。防范措施:承包人应清楚类似上述条款的期限规定,防止发包人以超出期限为由,不受理承包人的补偿要求,以减少风险。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及诚信原则下就工程承建达成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项目内;

  1.3工程结构:框剪、部分砖混结构;

  1.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万m2;

  2、工程范围: 项目约 万m2除专业分包外的全部土建工程。

  3、施工人、施工面积限制及确定施工人的方式

  3.1乙方在此工程范围内,可以组织自行施工,甲方也可以优选其他施工单位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施工。

  3.2乙方自行组织施工的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面的30%,其他应由甲方优选的施工单位施工。

  3.3无论是乙方自行施工还是甲方优选的施工单位施工,均应通过招标程序确认。

  4、工程承包方式:约定总面积内按不同楼栋确定为双包或单包。

  5、工程管理

  5.1 约定总面积内无论是双包还是单包工程,其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责任和质量管理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5.2 约定总面积内无论是双包还是单包工程,其包括但不限于民工工资在内的所有工资、保险和国家规定的福利,亦概由乙方负责。

  5.3甲方向乙方推荐且经乙方审查同意进场施工的单位,因工程需要与第三方交易发生的欠款纠纷及该施工单位就工程量和工程款结算差异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5.4乙方负责组建派住甲方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各工种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等管理团队,对业主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国家有相部门的建筑施工管理规范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项目施工单位行使监督、检查、处罚权。

  5.5甲方委派相应工程技术人员进驻项目施工现场,负责处理因水、电、汽和自然因素引起的停工签证、工程量增减签单以及相关工程文件的签字确认和签收;即时汇同监理公司和乙方对隐避工程和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6、工程价款和工程管理费

  6.1工程价款

  约定建筑面积内的土建工程,其工程价款由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6.2工程管理费

  甲方向乙方推荐且经乙方审查同意的施工单位,甲方按该施工单位实际施工面积向乙方支付工程管理费10元/m2,其中包含乙方公司建筑资质维护费5元/m2,乙方工程管理人员工资、保险和其他福利费5元/m2。

  7、双方权利义务

  7.1甲方权利义务

  7.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管理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管理混乱时,甲方有权建议监理公司对乙方下达限期整顿的指令;

  7.1.2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严重影响甲方项目计划的实现时,甲方有权另选施工单位进场赶工,所发生一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等在乙包承包工程款中扣除。

  7.1.3 甲方必须按约定按时,按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1.4 其他权利、义务在双方另行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7.2 乙方权利义务

  7.2.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完成提供施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组织图纸会审、进行技术交底,安排工程“二通”等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施工条件 ;

  7.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按时、按额支付工程款;

  7.2.3 乙方必须依照建筑工程管理规范按时、按质完成工程承包任务,向甲方提交优质的建设工程产品;

  7.2.4其他权利、义务在双方另行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8 工程款及工程管理费的支付

  8.1 工程款的结算与支付,在双方另行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8.2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管理费,甲方按双方另行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面积按本协议6.2条约定分两次支付,即与双方另行签订相对应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工程管理费,另50%工程管理费在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所有资料后一月内付清。

  9、工程总工期要求和施工组织要求

  9.1本工程总工期为个月,工期从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算。

  9.2施工中遇有停水、停电,在3日以内由乙方自行调剂安排其它施工工作,不得作为办理任何签证和工期顺延的依据。

  9.3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工期连续不超过3天的,甲方不予签证。同时甲方不签累积工期;对影响工期连续超过3天的,以甲方签证认定后的时间,为顺延工期的依据,其余任何条件不得作为顺延工期的依据;对因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各自承担。

  10、工程施工管理、质量

  10.1工程施工

  10.1.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技术通知单、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开工前提交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审定)组织进行施工。为了保证施工工期和质量,乙方承诺派出高素质的项目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承担此项工程施工任务,应甲方要求,共建立 个工程项目部,各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及工程师见附件〈一〉,负责承建相应的项目工程;各工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全权负责承建工程的结算工作,具体价格详见甲方、乙方与各工程项目部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10.1.2工程施工中必须随时接受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方的检查。凡工程质量不符合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要求的,乙方认可的项目部须无条件地返工,并重新施工直到达到要求为止,且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认可的项目部自行承担。乙方认可的项目部拒不返工的,且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认可的项目部的合同;对质量问题不严重的,甲方可聘请其他施工企业进行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到5倍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乙方认可的项目部因违反本条规定而返工的,除依前款规定处理外,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商品房买受人索赔造成的经济损失)。

  10.1.3隐蔽工程管理

  10.1.3.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须首先进行自检自验合格后,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组织设计、质检、

  监理等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0.1.3.2凡未经甲方组织相关单位验收乙方自行隐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并拆除违约施工的部位,经甲方和有关方面人员验收,认为合格后方可重新进行隐蔽,如不合格乙方须及时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其停工、拆除、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0.1.3.3如甲方超过24小时内未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进行自检隐蔽,甲方需要再检验时,乙方应当配合组织开挖、凿除等工作,如发现问题乙方必须进行返工,发生的检验费、返工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未发现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组织开挖检验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10.1.4乙方在施工中所有需要备案的资料,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包括自检资料)。

  10.1.5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必须按*279号《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章规定执行;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须于签订本合同时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10.1.6为了加强在施工中的各项管理,双方需各自委派工地代表进驻工地负责处理、协调日常工程管理工作,甲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乙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如任意一方变更现场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0.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1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11.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相应的变更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11.2施工中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4甲方同意采用乙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甲方和乙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12、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2.1施工安全

  12.1.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规程、规范”进行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体系;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与处罚。

  12.1.2凡因乙方认可的项目部原因在施工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质量或机械安全事故,其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认可的项目部自行承担。

  12.2文明施工

  12.2.1乙方认可的项目部应遵守市政、环保和甲方等有关部门制定的规定和规章制度,做好工程施工中污、噪、尘的处置、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如施工中违反有关部门规定造成后果,其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承担。

  12.2.2乙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建立各项保险措施,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及其他报酬,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付。

  1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3.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套,协调在施工中与各单位的配合工作,监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3.2组织工程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及时向乙方提交技术变更资料文件。 13.3安排工程的“二通”工作(电通至小区范围各栋内,其他各施工界面由乙方自行连接;路通,即小区周边道路通畅,场地内临时施工道路由乙方自己铺设,且费用理;施工用水由乙方在施工现场打钢管井取水,费用自理),协调周边地界关系。

  13.4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费。

  1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4.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所承包的工程。

  14.2施工范围内的围挡、拆除,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4.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十五日内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经甲方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周、月、季进度报表(包括详细施工进度表,施工现场*面图,施工组织架构表等)一式叁份,且每月26日须向甲方工程部负责人报送当月、累计工程形象进度及工程数量、价值。

  14.4乙方应指定工程总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组织管理,协调好各分包单位的关系,保证工程按期完成。乙方必须按施工图和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和条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的各项变更和通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所有变更和通知必须按甲方制定的程序和本合同的约定逐级上报签字后经甲方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为有效,未加盖公章无效;乙方不得在施工中擅自与设计部门变更图纸和增加项目,如乙方擅自变更图纸和增加项目的,甲方不予认可,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制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结构形式: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 天。

  拟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

  (小写):。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 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 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订立合同时间:年 月 日

  订立合同地点: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于 生效。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备的基本特征

  《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三种主要合同形式中,施工合同是最重要的建设工程合同。所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它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样是一种双务合同,在订立时应遵循自愿、公*、诚实信用等原则。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是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

  《合同法》第287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规定。可以看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作为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来规定的。事实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备了承揽合同的所有特征,但又有着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仅受《合同法》的调整,而且还受到不同领域的多部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调整。

  从建设单位的层面来看,一项建设工程的完成,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用地规划的审批、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施工单位的确定、到规划设计的落实等等一系列法律关系的发生,这些过程很可能涉及到不同的领域如《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等,这都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不能回避的,而且合同双方当事人和合同本身都将不同程度的受到这些法律关系的制约,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多领域受到多部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调整。

  第二、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有严格具体的程序限制。

  从民法的理论看,一般合同的签订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即可完成。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有其特殊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则必须根据已被审批的工程项目计划、初步设计、双方办理土地等审批手续后签订。如遇变更设计方案或工程造价,还需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实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应按相应的程序确定中标单位并向中标单位下达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条款,还要接受预算和造价审查、竣工结算、质监部门的检查等。 第三、国家宏观政策和地方*制定的建设方面的规章也是调整和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的完成仍以计划调控为主。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体现了市场经济主体通过公*竞争取得的权利和将要承担的义务,当然应当依法进行保护。但是国家根据市场运作状况,制定相应的规章进行宏观调控,地方*在权限范围内依法制定的规章,诸如投资结构的调整、项目的压缩及设计计划管理、工程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等同样作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特有的基本建设法律制度特征,体现了其自身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它即遵循合同的一般原则,又包含多种特有的法律关系,从而构成了基本建设法律制度的一大特色。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基本条件

  从民事法律理论的角度看,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说,其成立和生效同样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是两个有着严格区别的法律概念。两者有着严格的区别:第一,合同成立并不等于生效。理由是,合同的成立仅仅反映的是当事人的意志,它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而合同的生效反映了国家的意志,即国家法律对已成立合同的一种法律认可或称价值判断,它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决定了合同的生效。另外,合同的成立是事实问题,而合同的生效是法律问题。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

  问题,应该严格加以区分。第二,在构成要件上,合同的成立,是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亦即合同因承诺生效而成立,故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就是承诺生效的条件。而合同生效的条件才是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

  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或生效条件问题,我国学者也存在观点上的不同和争论。有人认为:合同的有效要件是:

  (1)内容之确定;

  (2)内容之可能;

  (3)内容之合法;

  (4)内容的妥当性。已成立的合同具备以上四个要件,才发生合同效力。梁彗星教授认为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分为一般生效要件和特别生效要件。一般生效要件指一般法律行为所共同的生效要件,包括当事人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标的须合法、标的须可能和确定。而特别生效要件指特定法律行为所特有的生效要件。大部分人认为,所谓合同生效的要件,是指依法律规定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应具有的条件。它包括:

  (1)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标的的确定和可能;

  (5)合同必须符合法定形式等5个要件。

  我认为,虽然我国现行合同法律没有就合同生效要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已经为我们概括和归纳合同生效要件提供了足够的法律依据。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认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可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所谓实质要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意思表示真实;

  三是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这些规定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亦称实质要件。所谓形式要件,对于有些合同,合同的生效还须具备特殊要件,也称形式要件。这些合同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 当事人根据《合同法》第45、46条的规定所订立的合同,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或所附生效时间到来时,合同才能生效;

  二是根据《合同法》第44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在办理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合同才能生效。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具体说来,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达到生效的程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要规定的条件,即合同的主体要件。

  目前来看,我国没有对发包人的资格等作出非常严格的规定,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或自然人。但必须具有通过合法、完备手续取得的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的资格。而作为承包人的条件则十分严格。首先,承包人必须是单位。虽然《合同法》在总则和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第16章没有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的主体资格限制,但在《建筑法》和大量的建设方面的行政法规中均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是“单位”,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可以看出一个信号,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必须是法人单位,《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第1条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合同无效。这个条文可以看出,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且不说登记的高低问题,但有前提条件,符合申领资质的必须是单位,《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所以,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这里的单位则只能是法人。其次,承包人必须具备建筑经营资格。只有经依法核准拥有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才有资格进行建设工程承包经营活动。1995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建筑业企业分为工程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和专项分包企业三类,并规定了具体的标准和条件。再次,承包人必须在自身拥有的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在我国,对于建设工程承包人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20xx年1月30日*令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核心条件。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可分为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表示不一致三种情况。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如果构成欺诈,并损害了国家利益,属于合同法定无效的范畴。对于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的情形,如果具备了“重大误解”的条件,则属于《民法通则》第59条和《合同法》

  第54条规定的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对于不自由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可分为受欺诈和受胁迫所为的意思表示,则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和《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这两种行为如果损害了国家利益,均构成合同无效的法定原因,否则构成合同可撤销的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合同法》和《民法通则》有一个明显的区别是把《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行为分为二种情形来处理:如果是损害了国家利益,属当然无效;如果是损害的是合同相对人的利益,则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相对方可以要求变更或撤销,而不再一律认定无效,这不仅尊重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愿,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鼓励了交易行为,而且还减少了因合同无效而给社会带来的损失。我认为这一规定是正确的,也符合合同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发展方向。

  意思表示真实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行为生效的要件之一,但对于合同来说,则其生效还应具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双务合同,因此也应当具备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的条件。

  第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履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履行的程序

  这一条件是建设工程合同所特有的条件。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往往涉及到国计民生而且一般投资规模较大,所以国家对建设行为予以更多的关注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来进行约束和规范。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这些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发展计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依法应当招标而未招标的合同无效。

  第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275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标的额大、履行时间长、不能即时清结等特点,因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有些建设工程合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统一的示范文本。采用示范文本或其他书面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组成上并不是单一的,凡能体现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内容的文字材料,包括各种文书、电报、图表等,均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在关于认定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准上,《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采用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表述方法。《民法通则》是用肯定的语气在第55条明确规定“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才是有效的民事行为;而《合同法》采用的是否定的语气,在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

  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司法解释先后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则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的标准再次严格界定为五种情况(下文将详细论述)。对于这样规定的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友是这样解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受到不同领域的`多部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调整。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颁规章中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强制性规范就有六十多条,如果违反这些规范都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本意,不利于维护合同稳定性,也不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破坏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我们认为,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有的属于行政管理规范,如果当事人违反了这些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是不应当影响民事合同的效力。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内容看,可分为两类:一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的规范,二是维护建筑市场公*竞争秩序的规范。《解释》第1条和第4条将这两大类分为以下五种情形:

  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是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四是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五是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当然,《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基本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也应当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建设工程领域强制性规定的认定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但是随着法律理论的深入研究,学者逐渐认识到违反强制性规定并不必然一定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友所说,在建设工程领域中,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有的属于行政管理规范,如果当事人违反了这些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是不应当影响民事合同的效力。在涉及合同无效的重要判断标准中,司法实践中对强制性规范的认识,是判断施工合同效力的根本准则,所以如何判断强制性规定以及判断强制性规定的种类就显得至关重要。

  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强制性法规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一部分是《合同法》中有关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规定部分;另一部分分布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经济行政类法律法规之中。第一部分的强制性规范涉及的是建设工程领域最基础的方面,所以一旦违反即应当认定为无效。违反第二部分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后果则需要具体考察。如果法律法规是彻底阻止这类合同实施,并且认定合同有效会直接损害工程质量等涉及国计民生等重大利益时,就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如果违反禁止性规定只会损害一方民事主体利益,或者仅仅是违反监管,而不直接涉及工程质量等根本性问题时,一般不应当认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换句话说,违反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看违反的强制性规范是管理性质的规范还是效力性质的规范,违反管理性质的规范性文件不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

  有人认为,把强制性规定区分为效力规定和取缔规定,其划分标准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该规定就属于效力性规定。

  第二,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但违反该规定或者继续旅行合同将损害国家理合和社会公共利益,也应该属于效力性规范。

  第三,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但违反该规定或者继续旅行合同只是损害当事人利益,这样的规定就属于取缔规范,例如,《建筑法》

  第7条规定,建设工厂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厂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征。该条规定就属于取缔性规范,它本身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项目工程的监管,建设单位没有领取施工许可证本身没有损害国家的重大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建设单位受到罚款处罚只是仅仅损害建设单位利益而已。 有人认为,对强制性规范区分为效力性规范和管理性质的强制性规范,这种区分标准最主要的基本原则是从行政立法的目的和强制性规范的设立目的。这种观点认为,如果法律规范纯粹是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并不涉及民事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意图,应该把这类管理性规范排除在认定合同效力依据之外。例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经过房地产主观部门登记备案。实践中当事人没有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登记备案,这种显然是违反了强制性规定,但这种行为不导致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这就是典型的出于管理性质的强制性备案规定,完全是行政管理的需要而制定,买卖合同的登记备案与否,从本质上不会损害国家利益,所以出于行政管理而指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排除在认定合同效力范围之外,同样在建设工程领域违反《建筑法》和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并不必然会导致合同无效。

  总的来说,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最基本判断标准是《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具体在认定合同效力时主要看几个方面,

  第一,强制性规范禁止的对象只是行为手段或者行为方式,或者禁止的是行为的外部条件如经营时间、地点等,而允许依其他手段、方式或者时间、地点作出行为的,这时,法律本意不是禁止行为效果的发生,而在于规范人们的行为举止,这类规范则为管理性规范。违反该规范不导致合同无效。

  第二,强制性规范的禁止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还是为了保护民事主题的利益。如果法律彻底阻止这类行为实施,并且认定合同有效会直接损害国家的利益,属于效力性规范,如果违反只损害一方民事主题利益时,则属于管理性规范,也就是说违反禁止性规范只是针对合同一方的,而且该禁止规定完全是作为一方纪律条款规定的,就不是效力性规范。我同意该说法,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来看,也是从上述规范认定标准来判断施工合同的效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折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 次进行 |拨款 % |金 额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5篇(扩展4)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9篇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等协商一致,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务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劳务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同意根据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员_____名担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甲方所派遣人员应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管理。

  三、劳务保护和劳务条件

  第四条、乙方负责对甲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务安全、劳务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条、乙方承担甲方派遣人员(本市外)入店车费,负责工作期间住宿。

  四、劳务报酬

  第六条、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员工资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务合同并及时办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乙方同意付甲方准备金(月总工资的20%)______元,准备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计划的同时交付,准备金计入首月工资内。

  第九条、甲方所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务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双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满30日内可向对方续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务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务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七、劳务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务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住宅楼建筑工程承包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甲方名下私房住宅楼。

  2、工程地点:_______号。

  3、承包范围:主体工程(从承台开始,圈梁,地台,一直到封顶)。内外墙批荡,四周外墙粘贴纸皮砖,楼梯贴步级砖,走廊、电梯口分别粘贴(详参照以下第4条)。楼层一至八层或共层(不含夹层),框架结构,首层为商铺,夹层为摩托车库。二层以上为住宅套房,顶层为一个楼梯房,电梯机房(结算时作投影面积计算)。

  4、承包方式:包清工。所有机械设备、排栅、模板、铁钉、铁线等全部由甲方负责。乙方只提供线锤、泥刀、水*尺、圈尺、灰刀等。

  注:本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强、弱电),门窗制作安装、防雷、消防、排栅、防护网不包括在本承包内。

  5、建设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其中主体工程_______个月内完成)(详参照以下第五条)。

  6、工程质量:参照国家房屋质量有关要求执行。

  7、承包价格:按每层投影面积计算,每*方米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 _______元)。包括天面楼梯屋、电梯机房,基础部分不计,化粪池不计。(凸窗部分只计一面,不计双面)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用水、用电等有关方面,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准备后需的设备,材料运送到工地,但不负责材料运上楼层。

  3、甲方指派人员监督及保护好建筑材料。

  第三条乙方工作

  1、工栅搭设及施工现场每层的临时用水、用电以及放水保养。

  2、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进度(作法说明),交甲方审定。

  3、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作法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峻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遵守国家或地方*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模板等材料的堆放、清理;以及消防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协调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住户的关系。

  6、工程峻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负责峻工后周边、内部场地,室内地面的环境清理。

  第四条工程内容及包工范围

  1、甲方以清包工的方式发包给乙方。乙方自带行装及必须的生活品及用具,施工所用的*水尺、圈尺、吊锤、泥刀、灰刀等常规的使用工具。

  2、包工范围:

  ①从柱头承台底标高起至正负零基础、圈梁、*基、地面硬底化。

  ②电梯井、化粪池。

  ③主体框架结构及主体砌砖工程(砌砖外围墙砌18cm,套间之间的'间墙砌18cm,电梯井到顶四周砌18cm,其余为12cm砖墙)。

  ④屋面工程的栏墙(包括楼面防水线的捣制)。

  ⑤室内外墙、天花板全部水泥混合砂浆扫(批)荡,主楼墙外四周围四面粘贴纸皮砖。

  ⑥电梯出入口四面墙全粘贴瓷砖到顶,公共通道地面贴地砖,墙裙贴1.6米至1.8米高瓷砖。

  ⑦夹层车库包括天花板全批荡,地面过水泥沙浆。

  ⑧顶层天面铺设30cm至40cm高的预制砖块隔热。

  ⑨首层电梯入口、楼梯通道地面贴砖,通道贴砖到顶。

  3、使用的泵车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按图纸施工。若工程有变更修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变更。

  第五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的作法说明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安排施工人员进场,不得无故拖延、拒绝。应遵从甲方总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要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其翻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甲、乙双方应及时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查与验收手续,要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及负责验收。

  4、遇到以下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生效:

  A.重大设施变更

  B.不可抗力

  上述情况发生两天内,乙方应将工期延误内容书面报告给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给予答复。

  5、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峻工,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每延误一天,罚款元,从工费中扣除。因乙方原因中途停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6、工程峻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0日内验收,并办理验收有关手续。

  第七条关于工程工费的支付及结算约定

  1、本工程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分次拨付进度款,按完成工程进度分工种支付70%给乙方。余下部分待峻工验收后结算付清。具体按工种不同依照进度情况支付。如框架部分每完成一层,按_______元∕*方计付70%的款项,以此类推。

  2、工程峻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验收之日算起,保修一年,外墙及屋面保修二年。甲方从乙方工费中扣除人民币_______元整(¥ _______元)作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则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相关的法规、规范。

  1、乙方应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任何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需要的安全带、装置等。

  2、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计现场照明和围护设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若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工伤事故,应积极处理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因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3、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抢,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所用水泥袋由甲方收回处理。

  4、材料堆放整齐,确保现场整洁。

  5、自行办理所属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6、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其他:工程峻工、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可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时起即生效。希双方共同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等协商一致,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务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劳务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同意根据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员_____名担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甲方所派遣人员应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管理。

  三、劳务保护和劳务条件

  第四条、乙方负责对甲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务安全、劳务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条、乙方承担甲方派遣人员(本市外)入店车费,负责工作期间住宿。

  四、劳务报酬

  第六条、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员工资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务合同并及时办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乙方同意付甲方准备金(月总工资的20%)______元,准备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计划的同时交付,准备金计入首月工资内。

  第九条、甲方所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务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双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满30日内可向对方续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务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务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七、劳务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务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以预算所列单项为准,增加项甲乙双方在施工工程中商定。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2天,甲方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乙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历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5.6、如工程竣工后,甲方未验收而投入使用,则视为验收甲方验收合格。正式进入维保期。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采用可调价格:

  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因本工程是拆除重新装饰工程,为节省造价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具体工程量为准,主要材料价格以工程预算书报价中材料价格为参考价格,人工费、辅助材料价格参照河北省造价信息。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4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1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5%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或由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全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

  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1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建设工程预算书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住宅楼建筑工程承包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甲方名下私房住宅楼。

  2、工程地点:_______号。

  3、承包范围:主体工程(从承台开始,圈梁,地台,一直到封顶)。内外墙批荡,四周外墙粘贴纸皮砖,楼梯贴步级砖,走廊、电梯口分别粘贴(详参照以下第4条)。楼层一至八层或共层(不含夹层),框架结构,首层为商铺,夹层为摩托车库。二层以上为住宅套房,顶层为一个楼梯房,电梯机房(结算时作投影面积计算)。

  4、承包方式:包清工。所有机械设备、排栅、模板、铁钉、铁线等全部由甲方负责。乙方只提供线锤、泥刀、水*尺、圈尺、灰刀等。

  注:本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强、弱电),门窗制作安装、防雷、消防、排栅、防护网不包括在本承包内。

  5、建设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其中主体工程_______个月内完成)(详参照以下第五条)。

  6、工程质量:参照国家房屋质量有关要求执行。

  7、承包价格:按每层投影面积计算,每*方米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 _______元)。包括天面楼梯屋、电梯机房,基础部分不计,化粪池不计。(凸窗部分只计一面,不计双面)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用水、用电等有关方面,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准备后需的设备,材料运送到工地,但不负责材料运上楼层。

  3、甲方指派人员监督及保护好建筑材料。

  第三条乙方工作

  1、工栅搭设及施工现场每层的'临时用水、用电以及放水保养。

  2、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进度(作法说明),交甲方审定。

  3、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作法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峻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遵守国家或地方*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模板等材料的堆放、清理;以及消防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协调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住户的关系。

  6、工程峻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负责峻工后周边、内部场地,室内地面的环境清理。

  第四条工程内容及包工范围

  1、甲方以清包工的方式发包给乙方。乙方自带行装及必须的生活品及用具,施工所用的*水尺、圈尺、吊锤、泥刀、灰刀等常规的使用工具。

  2、包工范围:

  ①从柱头承台底标高起至正负零基础、圈梁、*基、地面硬底化。

  ②电梯井、化粪池。

  ③主体框架结构及主体砌砖工程(砌砖外围墙砌18cm,套间之间的间墙砌18cm,电梯井到顶四周砌18cm,其余为12cm砖墙)。

  ④屋面工程的栏墙(包括楼面防水线的捣制)。

  ⑤室内外墙、天花板全部水泥混合砂浆扫(批)荡,主楼墙外四周围四面粘贴纸皮砖。

  ⑥电梯出入口四面墙全粘贴瓷砖到顶,公共通道地面贴地砖,墙裙贴1.6米至1.8米高瓷砖。

  ⑦夹层车库包括天花板全批荡,地面过水泥沙浆。

  ⑧顶层天面铺设30cm至40cm高的预制砖块隔热。

  ⑨首层电梯入口、楼梯通道地面贴砖,通道贴砖到顶。

  3、使用的泵车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按图纸施工。若工程有变更修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变更。

  第五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的作法说明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安排施工人员进场,不得无故拖延、拒绝。应遵从甲方总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要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其翻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甲、乙双方应及时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查与验收手续,要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及负责验收。

  4、遇到以下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生效:

  A.重大设施变更

  B.不可抗力

  上述情况发生两天内,乙方应将工期延误内容书面报告给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给予答复。

  5、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峻工,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每延误一天,罚款元,从工费中扣除。因乙方原因中途停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6、工程峻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0日内验收,并办理验收有关手续。

  第七条关于工程工费的支付及结算约定

  1、本工程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分次拨付进度款,按完成工程进度分工种支付70%给乙方。余下部分待峻工验收后结算付清。具体按工种不同依照进度情况支付。如框架部分每完成一层,按_______元∕*方计付70%的款项,以此类推。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5篇(扩展5)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6篇

  工程承包人:

  劳务承包人: 承 包 合 同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

  劳务承包人: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与工程承包人所在公司(山东宁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本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承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1.4、劳务承包内容:

  1.5、辅助材料及工具:

  二、承包工作期限及工作进度

  三、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 确保所承担的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5%。确保验收达到优良。每层达不到优良,结算时扣结算总值的10%。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损失有劳务承包人承担。

  四、标准规范

  执行本工程总包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亦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4.1、二标五规范及康居标准

  4.2、省市施工工艺标准及各项规程

  4.3、质量/安全/环保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4.4、发包人、监理管理办法及工地各项规章制度

  五、工程承包人义务

  5.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要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2 工程承包人提供工具房间,作为劳务承包人办公及小型工具存放之用。

  5.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5.5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承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5.6负责与发包人(即甲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5.7 负责劳务承包人在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5.8 负责提供本合同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等。

  六、劳务承包人义务

  6.1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并在数量上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的员工队伍,全面履行本合同。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向工程承包人负责。

  6.2负责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质量、操作技能等教育培训交底工作。全面负责承包范围内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直至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完结。

  6.3负责向项目部提供在施工现场内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计划,并负责使用、发放和完工后交回。

  *负责在接到图纸(或技术交底)后10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周转工具等供应计划,并负责验收(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保管、使用、维护。工程承包人的设备在使用完后负责向工程承包人交回。需要劳务承包人进行装卸的,劳务承包人必须及时执行(费用另行约定)。

  6.5对经验收的材料与机具应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

  6.6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进行生活区的管理,并负责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7负责对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6.8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它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6.9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应承担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以上特殊行业操作人员须持证作业。

  七、劳务承包人的工作职责

  7.1、质量

  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并按照总包合同的保修时间对工程保修。

  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发包人代表及监理的管理,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统一调度。听从指挥、搞好协调,积极配合工作,对所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停工令等必须无条件执行。严禁与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发生争执,严禁与管理人员争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根据工程进度及各方面需要,合理调配组织。在施工中严把质量关,建立健全自检交检互检的三检制。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严格按施工图、规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

  7.2、安全

  劳务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承包人现场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

  一、《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分析:理解该条的要点在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法律条文散见于《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

  二、《建筑法》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分析:《建筑法》上述的一系列规定,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是不能承建相关工程的;二是对合法承包、违法挂靠、联营、非法转包、合法分包、违法分包等一系列建筑合同行为进行了法律上的界定。

  三、《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发展计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批准。

  法律或者*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xx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分析:《招标投标法》的上述规定明确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必须招标的范围(第三条),对该条的理解必须结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来理解;二是在法律责任章节里用六条规定来明确了招投标后合同无效的情形。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分析:该司法解释是目前为止我国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最全面、最权威的司法解释,对建筑施工合同的热点争议问题作了较全面的解答。稍有遗憾的是该解释对合同效力的规定范围较前述几个法律的规定来说是缩小解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其它情形能否认定为无效?该解释的出台在这方面引起了不必要的分歧。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铁通 中心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和内容: 。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 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 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 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 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 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经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 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 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 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 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t50312-20xx》、《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等规范要求施工;

  8、 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 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10、 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1、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条 竣工验收

  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按铁通网建[20xx]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二个月;

  2、 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 工程考核

  1、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乙方自行承担整改所需的工料费,同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情节恶劣的,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3、不服从甲方指挥,拒绝或延误电话机及数据终端安装,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并同时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4、未按期按铁通网建[20xx]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据乙方编制的施工预算,合同价暂定为 。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邮电部(1995)626号文件《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规定据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经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审计费的支付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0xx]262号文件执行。

  3、工程最终结算款的确定:工程最终结算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审计审定价款中乙方采购的材料款和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按审计的价款确定;(2)审计审定价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扣除材料费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铁通计建[20xx]303号文的规定调整相关费率后下浮 %。

  3、乙方向甲方开具建安和材料统一发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90%(甲方有权在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待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付清剩余工程价款。

  第九条 合同解除

  1、 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 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1、 乙方确认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铁通公司的.相关文件内容;

  2、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备的基本特征

  《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三种主要合同形式中,施工合同是最重要的建设工程合同。所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它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样是一种双务合同,在订立时应遵循自愿、公*、诚实信用等原则。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是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

  《合同法》第287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规定。可以看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作为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来规定的。事实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备了承揽合同的所有特征,但又有着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仅受《合同法》的调整,而且还受到不同领域的多部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调整。

  从建设单位的层面来看,一项建设工程的完成,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用地规划的审批、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施工单位的确定、到规划设计的落实等等一系列法律关系的发生,这些过程很可能涉及到不同的领域如《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等,这都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不能回避的,而且合同双方当事人和合同本身都将不同程度的受到这些法律关系的制约,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多领域受到多部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调整。

  第二、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有严格具体的程序限制。

  从民法的理论看,一般合同的签订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即可完成。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有其特殊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则必须根据已被审批的工程项目计划、初步设计、双方办理土地等审批手续后签订。如遇变更设计方案或工程造价,还需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实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应按相应的程序确定中标单位并向中标单位下达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条款,还要接受预算和造价审查、竣工结算、质监部门的检查等。 第三、国家宏观政策和地方*制定的建设方面的规章也是调整和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的完成仍以计划调控为主。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体现了市场经济主体通过公*竞争取得的权利和将要承担的义务,当然应当依法进行保护。但是国家根据市场运作状况,制定相应的规章进行宏观调控,地方*在权限范围内依法制定的规章,诸如投资结构的调整、项目的压缩及设计计划管理、工程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等同样作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特有的基本建设法律制度特征,体现了其自身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它即遵循合同的一般原则,又包含多种特有的法律关系,从而构成了基本建设法律制度的一大特色。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基本条件

  从民事法律理论的角度看,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说,其成立和生效同样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是两个有着严格区别的法律概念。两者有着严格的区别:第一,合同成立并不等于生效。理由是,合同的`成立仅仅反映的是当事人的意志,它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而合同的生效反映了国家的意志,即国家法律对已成立合同的一种法律认可或称价值判断,它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决定了合同的生效。另外,合同的成立是事实问题,而合同的生效是法律问题。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

  问题,应该严格加以区分。第二,在构成要件上,合同的成立,是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亦即合同因承诺生效而成立,故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就是承诺生效的条件。而合同生效的条件才是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

  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或生效条件问题,我国学者也存在观点上的不同和争论。有人认为:合同的有效要件是:

  (1)内容之确定;

  (2)内容之可能;

  (3)内容之合法;

  (4)内容的妥当性。已成立的合同具备以上四个要件,才发生合同效力。梁彗星教授认为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分为一般生效要件和特别生效要件。一般生效要件指一般法律行为所共同的生效要件,包括当事人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标的须合法、标的须可能和确定。而特别生效要件指特定法律行为所特有的生效要件。大部分人认为,所谓合同生效的要件,是指依法律规定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应具有的条件。它包括:

  (1)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标的的确定和可能;

  (5)合同必须符合法定形式等5个要件。

  我认为,虽然我国现行合同法律没有就合同生效要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已经为我们概括和归纳合同生效要件提供了足够的法律依据。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认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可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所谓实质要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意思表示真实;

  三是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这些规定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亦称实质要件。所谓形式要件,对于有些合同,合同的生效还须具备特殊要件,也称形式要件。这些合同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 当事人根据《合同法》第45、46条的规定所订立的合同,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或所附生效时间到来时,合同才能生效;

  二是根据《合同法》第44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在办理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合同才能生效。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具体说来,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达到生效的程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要规定的条件,即合同的主体要件。

  目前来看,我国没有对发包人的资格等作出非常严格的规定,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或自然人。但必须具有通过合法、完备手续取得的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的资格。而作为承包人的条件则十分严格。首先,承包人必须是单位。虽然《合同法》在总则和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第16章没有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的主体资格限制,但在《建筑法》和大量的建设方面的行政法规中均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是“单位”,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可以看出一个信号,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必须是法人单位,《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第1条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合同无效。这个条文可以看出,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且不说登记的高低问题,但有前提条件,符合申领资质的必须是单位,《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所以,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这里的单位则只能是法人。其次,承包人必须具备建筑经营资格。只有经依法核准拥有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才有资格进行建设工程承包经营活动。1995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建筑业企业分为工程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和专项分包企业三类,并规定了具体的标准和条件。再次,承包人必须在自身拥有的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在我国,对于建设工程承包人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20xx年1月30日*令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核心条件。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可分为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表示不一致三种情况。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如果构成欺诈,并损害了国家利益,属于合同法定无效的范畴。对于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的情形,如果具备了“重大误解”的条件,则属于《民法通则》第59条和《合同法》

  第54条规定的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对于不自由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可分为受欺诈和受胁迫所为的意思表示,则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和《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这两种行为如果损害了国家利益,均构成合同无效的法定原因,否则构成合同可撤销的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合同法》和《民法通则》有一个明显的区别是把《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行为分为二种情形来处理:如果是损害了国家利益,属当然无效;如果是损害的是合同相对人的利益,则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相对方可以要求变更或撤销,而不再一律认定无效,这不仅尊重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愿,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鼓励了交易行为,而且还减少了因合同无效而给社会带来的损失。我认为这一规定是正确的,也符合合同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发展方向。

  意思表示真实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行为生效的要件之一,但对于合同来说,则其生效还应具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双务合同,因此也应当具备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的条件。

  第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履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履行的程序

  这一条件是建设工程合同所特有的条件。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往往涉及到国计民生而且一般投资规模较大,所以国家对建设行为予以更多的关注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来进行约束和规范。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这些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发展计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依法应当招标而未招标的合同无效。

  第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275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标的额大、履行时间长、不能即时清结等特点,因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有些建设工程合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统一的示范文本。采用示范文本或其他书面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组成上并不是单一的,凡能体现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内容的文字材料,包括各种文书、电报、图表等,均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在关于认定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准上,《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采用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表述方法。《民法通则》是用肯定的语气在第55条明确规定“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才是有效的民事行为;而《合同法》采用的是否定的语气,在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

  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司法解释先后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则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的标准再次严格界定为五种情况(下文将详细论述)。对于这样规定的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友是这样解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受到不同领域的多部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调整。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颁规章中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强制性规范就有六十多条,如果违反这些规范都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本意,不利于维护合同稳定性,也不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破坏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我们认为,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有的属于行政管理规范,如果当事人违反了这些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是不应当影响民事合同的效力。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内容看,可分为两类:一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的规范,二是维护建筑市场公*竞争秩序的规范。《解释》第1条和第4条将这两大类分为以下五种情形:

  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是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四是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五是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当然,《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基本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也应当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建设工程领域强制性规定的认定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但是随着法律理论的深入研究,学者逐渐认识到违反强制性规定并不必然一定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友所说,在建设工程领域中,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有的属于行政管理规范,如果当事人违反了这些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是不应当影响民事合同的效力。在涉及合同无效的重要判断标准中,司法实践中对强制性规范的认识,是判断施工合同效力的根本准则,所以如何判断强制性规定以及判断强制性规定的种类就显得至关重要。

  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强制性法规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一部分是《合同法》中有关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规定部分;另一部分分布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经济行政类法律法规之中。第一部分的强制性规范涉及的是建设工程领域最基础的方面,所以一旦违反即应当认定为无效。违反第二部分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后果则需要具体考察。如果法律法规是彻底阻止这类合同实施,并且认定合同有效会直接损害工程质量等涉及国计民生等重大利益时,就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如果违反禁止性规定只会损害一方民事主体利益,或者仅仅是违反监管,而不直接涉及工程质量等根本性问题时,一般不应当认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换句话说,违反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看违反的强制性规范是管理性质的规范还是效力性质的规范,违反管理性质的规范性文件不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

  有人认为,把强制性规定区分为效力规定和取缔规定,其划分标准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该规定就属于效力性规定。

  第二,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但违反该规定或者继续旅行合同将损害国家理合和社会公共利益,也应该属于效力性规范。

  第三,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但违反该规定或者继续旅行合同只是损害当事人利益,这样的规定就属于取缔规范,例如,《建筑法》

  第7条规定,建设工厂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厂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征。该条规定就属于取缔性规范,它本身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项目工程的监管,建设单位没有领取施工许可证本身没有损害国家的重大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建设单位受到罚款处罚只是仅仅损害建设单位利益而已。 有人认为,对强制性规范区分为效力性规范和管理性质的强制性规范,这种区分标准最主要的基本原则是从行政立法的目的和强制性规范的设立目的。这种观点认为,如果法律规范纯粹是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并不涉及民事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意图,应该把这类管理性规范排除在认定合同效力依据之外。例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经过房地产主观部门登记备案。实践中当事人没有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登记备案,这种显然是违反了强制性规定,但这种行为不导致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这就是典型的出于管理性质的强制性备案规定,完全是行政管理的需要而制定,买卖合同的登记备案与否,从本质上不会损害国家利益,所以出于行政管理而指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排除在认定合同效力范围之外,同样在建设工程领域违反《建筑法》和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并不必然会导致合同无效。

  总的来说,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最基本判断标准是《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具体在认定合同效力时主要看几个方面,

  第一,强制性规范禁止的对象只是行为手段或者行为方式,或者禁止的是行为的外部条件如经营时间、地点等,而允许依其他手段、方式或者时间、地点作出行为的,这时,法律本意不是禁止行为效果的发生,而在于规范人们的行为举止,这类规范则为管理性规范。违反该规范不导致合同无效。

  第二,强制性规范的禁止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还是为了保护民事主题的利益。如果法律彻底阻止这类行为实施,并且认定合同有效会直接损害国家的利益,属于效力性规范,如果违反只损害一方民事主题利益时,则属于管理性规范,也就是说违反禁止性规范只是针对合同一方的,而且该禁止规定完全是作为一方纪律条款规定的,就不是效力性规范。我同意该说法,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来看,也是从上述规范认定标准来判断施工合同的效力。

  甲方(承包方): 乙方(分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元。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结算方式:

  3、合同工期

  3.1 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

  4、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指令和决定

  5.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和决定,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5.2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如分包人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6.1承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6.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职权和义务。

  6.3承包人代表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通知分包人,

  *承包人如需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分包人驻工地代表

  7.1分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7.2分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标准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所有职责和义务。

  7.3分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违反,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7.4如分包人驻工地代表违反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或承包人认为分包人驻工地代表不称职,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应予执行。

  8、承包人工作

  8.1提供现场必要的施工条件。

  8.2提供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方案及总工期控制计划,审查并批准分包人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

  8.3指导、监督和检查分包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8.4协调分包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

  9、分包人工作

  9.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

  标准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服从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督与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

  9.2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标准施工,遵守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关于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材料使用及码放符合施工现场规定。凡属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的罚款,均由分包人承担。

  9.3确保现场安全检查符合有关规定,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10、设备和材料

  10.1分包方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并负责该部分设备的日常养护、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如因分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分包人负责维修,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分包工程施工图纸核定。承包人根据分包人编制并经承包人批准的材料需用计划和进场计划安排材料进场。

  10.3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有关试验资料并经承包人验证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分包工程结算时,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购料票证。

  11、工期延误

  11.1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1.1.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分包人虽以

  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从承包人处收到施工所需的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以至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的。

  11.1.2分包人应在

  11.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5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建设单位同意延长总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予以确认。分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顺延工期报告的,视为该情况未影响工期。

  11.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2、质量检查与验收

  12.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2.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3、合同价款与支付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5篇(扩展6)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现今很多公民的**意识在不断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____区资枣社区安臵地新建一栋八层全框架宿舍楼,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____市____区资枣社区安臵地

  二、工程地址:

  ____市____区资枣社区安臵地

  三、建筑面积:

  全框架结构共11层,总建筑面积约1488*方米(建筑面积外构筑物飘板、天沟按全面积计算,雨蓬、空调板按半面积计算)。注:括号内条例经协商不计算面积,但水电由甲方负责施工,工资由甲方付款。

  四、承包范围及内容

  1、主要内容:按照甲方要求和设计的*面图和甲方有关的建筑要求进行施工修建,包括路面压花,土建一次性大包干,住房每层高度为3米,

  第一层为3.8米,0.00以下按实结算,并计算乙方的其它费用开支,为一次性支付。

  2、配套附属工程,另行按实计算。

  3、水、电由甲方负责。

  4、室内留门洞,粉好门套,预制构件由甲方购买。

  五、材料材料及工程质量要求

  1、主体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要求和意图,精心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

  3、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质量标准,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标准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标准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规范标准合格为止,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4、若甲方要求乙方不合理的施工所造成的工程质量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5、外墙为100100或(100200)的方块砖,屋面为随到随抹一次性成合压光。防水屋面由甲方负责。

  六、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大包干形式,承包价格为220元*方米,安全保险由乙方负责。

  2、浇灌砼、扎钢筋、装模、回填夯实由甲方负责。机具、扎丝、铁丝、钉子由乙方负责。XX管脚手架、活动架、扣件油顶由甲方负责及费用,乙方负责绑扎,外架由乙方负责。

  七、工期要求

  工期总共为180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八、付款方式

  工程总价约为32.736万元,签订合同预付乙方的进场费及备料款3万元,以后每完成一层主体付工程总价的65%,内外装饰每完成一层工程总价的33%。留2%竣工验收后一笔付清。

  九、双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工程款及时到位,防止资金问题而造成工程停工,而达不到预期进度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因资金原因不能正常施工,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工程支解以后分包的名义发包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

  4、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自行遵守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协助保密等义务。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合同自签字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承包人自发包人交付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石坝小学操场西面60米5米直跑道交予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60米5米直跑道

  施工地点:石坝小学操场西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按照甲乙双方可确认的设计方案及协定的内容进行施工,工程承包主要内容:

  60米5米直跑道的施工。

  三、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从收到甲方通知后起计,5个工作日完成。

  2、有以下原因之一者,由甲方或监理签证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a.甲方在施工期间修改设计,并相应增减乙方施工的工程量或影响乙方下道工序的施工;

  b.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事件影响;

  c.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d.风雨潮湿天,不宜施工的。

  四、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五、合同价款

  1、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材料款及用工数进行付款。

  2、工程费用:

  路基石160块

  13.5元2160元石子4车800元3200元水泥8包20元160元沙子一车250元石粉2车550元1100元人工:大工5250元1250元小工5150元750元

  总计大写:捌仟捌佰七十元整小写:8870元

  六、付款方式与工程结算

  工程结束后转账

  七、工程验收

  1、材料进场,乙方须提塑料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质检报告。

  2、在工程施工进程中,乙方所使用的材料、人力技术、施工程序、施工质量必须按照合同及承诺、行业标准要求执行。

  3、乙方必须按照双方确认的要求进行施工。

  4、工程施工完毕,乙方提前两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在约定验收时间内未能验收或投入使用或进行下一道工序,则双方同意视为自动验收合格处理。

  八、竣工交付后服务

  乙方为本工程向甲方提供________年保修。如因地震及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因原地基及认为破坏、不正当使用等原因而引起的问题不属于乙方保用范围。

  九、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工地上的用水、用电、临时仓库、材料堆放地点及其它与施工相关事宜,费用由甲方负责。

  2、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已完成符合要求的基础,如因原基础原因造成面层损坏(例如原基础沉降引起面层的质量)与乙方无关。

  十、乙方责任

  1、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按施工安全、质量规范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有责任为所有现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进场后必须接受管理人员及现场监理的监管并予以积极配合。

  4、若出现质量争议,应提交质检部门裁定。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在合同执行中,若发生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合同。

  2、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请主管部门调节,调节不成,则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等协商一致,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务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劳务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同意根据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员_____名担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甲方所派遣人员应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管理。

  三、劳务保护和劳务条件

  第四条、乙方负责对甲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务安全、劳务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条、乙方承担甲方派遣人员(本市外)入店车费,负责工作期间住宿。

  四、劳务报酬

  第六条、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员工资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务合同并及时办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乙方同意付甲方准备金(月总工资的20%)______元,准备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计划的同时交付,准备金计入首月工资内。

  第九条、甲方所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务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双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满30日内可向对方续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务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务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七、劳务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务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合同项下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并书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甲方名下私房拆除及修建

  1.2工程地点:本市桥口区太*洋

  1.3承包范围:旧房拆除,新房重建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建设工期: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参照国家房屋质量有关要求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每*方米(根据建筑施工完成后实际面积结算)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10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

  2.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附件一],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六次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尾款于竣工结算后二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形结算。

  本合同签署生效乙方派员进驻工程建设场所后3日内,甲方支付总计工程款的30%,计人民币__元;

  第一层楼施工完毕(加盖预制板)后支付总计工程款的15%,计人民币__元;

  第二层楼施工完毕(加盖预制板)后支付总计工程款的15%,计人民币__元;

  第三层楼施工完毕(加盖预制板)后支付总计工程款的15%,计人民币__元;

  全部内外墙装饰完毕后支付总计工程款的15%,计人民币__元;

  全部工程完成甲方试用二个月内如无质量异议支付总计工程款的10%,实际面积的差价与此同时结算。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查完毕。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附件二],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00元。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元违约金。

  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第10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工程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第11条 附则

  11.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承包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现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项目期限

  1、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________天(日历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_____天以上(每次连续___________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承包内容

  1、工程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项目结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日内,甲方付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元)工程预付款。

  2、甲方按核实的工程进度,于收到工程月报____________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工程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____________%的款,留____________%的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支付结乙方。

  4、若甲方拖欠工程款时,应按本工程经办的银行当时贷款利率支付给乙方。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6、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否则,超过一天按保留价款万分之三罚款。

  7、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到有关部门开“建筑安装专用发票”,甲方凭盖有乙方印章的发票拨付工程款。

  8、甲方应将工程款拨至乙方指定帐户内,不得直接拨至施工队或班组,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质量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达到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及甲方规定的有关质量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达到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及发包规定的有关质量要求,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第六条工程验收

  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必须提前10天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开发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相关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由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逾期开工或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应付工程款的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乙方采购工程材料及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有重大质量隐患,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除应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及时采取措施返工更改外,每影响正常使用一天,还应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解决材料物资的堆放和临时设施场地。

  (2)在乙方不违反合同条例的情况下,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按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保护甲方设施,乙方人员不得随意在甲方厂区内走动、闲逛,服从甲方进出门管理。

  (2)承担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3)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4)把好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并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工程验收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设备进场。

  (6)施工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不能按原计划正常施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增减或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7)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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