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工程承包合同9篇

首页 / 合同 / | 2022-09-28 00:00:00 合同,简单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第二炮兵文工团新营区建设围墙外道路铺设及草坪土置换

  二、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区东三旗甲一号

  三、承包方式:大包(即包工、包料)

  四、承包范围:文工团新营区建设围墙外道路铺设及草坪土置换。

  五、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壹拾陆万圆

  六、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20_年8月20日开工,于20_年9月15日

  七、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承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过保修责任。

  八、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总价款的80%(128000元)。

  3、本工程完成后审计结束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总价款100%(160000元)。

  4、本工程无质保金。

  九、争议: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昌*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违约: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安全措施与责任:在工程施工、竣工及补修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遵守*生产法规,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格按照*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施工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为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夜间要设警告信号和看守,如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无任何责任。

  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十三、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工程结束甲方完款项支付本合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由甲方承建的玉带明珠西地下室(1#地下车库)工程设计图纸及招标范围内的给排水、电气、通风(含人防)等分部工程现决定由周八根施工,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水电安装(含人防)

  二、合同工期及质量标准

  按甲方与江西天龙数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签定的施工合同工 期及质量标准执行,并不得影响甲方的土建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标准。

  三、合同价款

  按最终决算价款(未下浮前,即未让利11.8%)的 22 %确定合同价款。(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合同,工程决算款应下浮11.8%,然后乙方再在此基础上另向甲方下浮10.2%)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甲方责任

  1、提供水电施工图纸两套。结合本工程特点,乙方不得对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进行外送、遗失、泄漏,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进行复印、拍照、存档、转出施工现场。

  2、开工前按规定提供施工用电电源和水源。

  3、积极协助乙方协调处理与业主、监理及当地的各种关系与纠纷。

  4、提供办公场所及工具间两间。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提供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一份,并全权处理本承包范围内的各种工程技术、质量问题(含工序报验、隐蔽验收、竣工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竣工图的编制)。

  2、每月24日前向甲方报送当月施工产值进度报表及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一 份。

  3、遵守甲方工地现场的所有管理制度及规范,密切配合甲方土建工程的施工,不得影响甲方工程的工期和竣工验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未交付业主前,乙方负责对本范围的工程进行保护,并妥善保护好甲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

  5、免费积极协助甲方承担乙方自身力所能及的各项小型工作(如电路检修、机械维修等)。

  6、乙方提供购买材料的正式税务发票,发票总金额按甲方下浮决算价款的70%计算。

  七、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按最终决算价款(未下浮前,即未让利11.8%)的 22 %确定合同价款。(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合同,工程决算款应下浮11.8%,然后乙方再在此基础上另向甲方下浮10.2%后价款支付给乙方。)

  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乙方签订合同后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暂按人民币叁佰柒拾壹万下浮22%约贰佰捌拾玖万元整)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该笔款项在工程竣工后七天内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当工程进度完至合同价款的20%后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此20%进度款由乙方垫付),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以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认可为准)的95%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业主在初审后七天内支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95%,审结后如无重大差异28天内支付到实际价款的95%,另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乙方按下浮后决算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采购

  本工程所耗用的水电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并应符合国家标准,且必须是国内知名品牌,质量价格应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单位的认可。

  九、工程分包

  乙方必须由周八根本人负责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名义将工程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将终止本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质量保修范围及责任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条款执行。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3

  一、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承包范围:

  1、项目工程名称xxxxxxx。合同价捌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圆。开工日期:20xx年2月8日。竣工日期:20xx年2月8日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范围:

  三、工程款(进度款)拨付

  四、承包人乙方的责任:

  乙方必须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

  发生安全工伤事故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由于质量返工,工期延误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的直接原因造成的责任除外。

  五、甲方的责任:

  1、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技术、工期的检查、监督、指导。

  2、负责项目工程的签证、协调工程决算问题。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年 月 日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4

  一、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承包范围:

  1、项目工程名称*******。合同价捌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圆。开工日期:20xx年2月8日。竣工日期:20xx年2月8日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范围:

  三、工程款(进度款)拨付

  四、承包人乙方的责任:

  乙方必须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

  发生安全工伤事故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由于质量返工,工期延误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的直接原因造成的责任除外。

  五、甲方的责任:

  1、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技术、工期的检查、监督、指导。

  2、负责项目工程的签证、协调工程决算问题。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年 月 日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甲方将“_________办公大楼布线工程”(工程地址:_________)项目委托给乙方设计、安装、调试及维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范围

  综合布线系统:按所附清单提供设备及材料,并完成98个信息点(其中数据点65个,语音点34个)的安装、调试;工程完工后提供所有信息点的测试数据报告。

  网络系统:按所附清单提供设备及材料,并负责所有交换机的`安装、调试。

  所有工程施工按照“_________办公大楼布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执行)。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工程涉及的所有材料、设备数量按照“方案”执行,详见“方案”及合同附件。

  第三条 工程总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元整(大写:_________)。

  注:以上价格组成详见附件

  合同价款的调整:当工程项目内容、范围发生变更,涉及材料设备数量发生变更时,合同价款调整由甲乙双方代表人共同商定。

  2、付款方式

  ①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5日内将合同金额的97%,即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② 工程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3%,即$$$;工程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付清给乙方。

  注:工程款项均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

  第四条 工程工期

  1、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项目经理进场确定具体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由乙方负责制作),并指定现场督导工程师。施工图纸及方案经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实施。

  2、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_____

  3、若确需对“设计方案”做改动,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4、如因甲方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时进行,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核实并签字(盖章)确认后乙方可将工期顺延。

  5、甲方因故停止施工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确定再开工日期,可恢复施工时同样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如无法确定再开工日期时,甲方需按工程已完成量向乙方结算相应工程进度款。

  6、乙方应在_________前完成工程的实施,并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第五条 工程验收

  乙方竣工后3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工程竣工报告、设备材料验收记录、工程结算书等)和工程竣工图纸壹套;

  1、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之日起90天内审计完毕,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验收标准按“_________办公大楼布线方案”,以及《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2887-XX)等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执行;

  2、验收通过后由乙方出具验收报告,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第六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2、协调有关部门给乙方提供材料存放场所;

  3、协调有关部门给乙方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水、电;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协助乙方协调与土建施工单位的关系,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5、工程验收合格后,系统的保护由甲方负责,所有人为不当操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甲方指派_________协助乙方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掩埋工程的验收、设备材料的清点验收、工程签证单等单据、凭证的签字确认,当_________不在时由_________代签。

  乙方责任:

  1、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进场确定施工方案;

  2、工程涉及的材料、设备保证提供原厂优质产品;

  3、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施工内容;

  4、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并听从甲方现场主管人员的合理性安排,若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后果,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5、整个布线系统工程提供5年保用期,工程涉及的设备的保修期详见《附件》中的“售后”说明,但人为不当操作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不在质量保证范围内;

  6、响应服务时间在2小时以内,需现场解决的故障保证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法定休息日除外);

  7、编写工程竣工、验收及管理文档,提供实际的网线布线图和每一个信息点、语音点的fulke书面测试报告。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工,每延期误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偿付滞纳金。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力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4、甲乙双方有义务对合同中涉及所有内容保密,若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泄漏合同有关内容给第三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对方的损失。

  5、如因某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6、如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签章(公章):_________ 签章(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月__日 _________年__月__日

  工程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服 务 方: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6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二楼房顶钢架 。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承包面积为 ㎡,每*方价格为 元。

  二、合同价款

  总计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7

  甲方:工程项目部

  乙方:(工程资料承包负责人)

  (甲方)承包施工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快速、优质、安全完成工程任务,现将本工程的工程技术资料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甲方提供现场资料员食宿)。

  二、承包内容:

  1、乙方承包内容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合同内承包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质监存档资料、备案资料等相关资料的收集编制、整理、存档工作及材料送检工作(测量计量资料除外)。保证所有资料依据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现行施工规范规定、结合现场情况编制和装订成册;乙方承担的各项资料符合各主管单位对资料的验收及档案馆的存档规定和配合甲方将技术资料的移交。甲方分包项目由分包单位编辑整理资料(电力埋管、交通信号、园林绿化、亮化等),乙方配合归档。如由乙方编辑整理,费用另行协商。

  2、照片资料由乙方负责收集制作,甲方提供设备。如要求专题片、DVD等制作,费用另行协商。

  三、承包单价:

  按本工程实际结算价格(以最终签订的结算书为准)的4‰计算(包括人工工资、资料形成中的电脑、A4打印机、A4纸张等耗材、一般性送检运输费用)。

  四、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现行工程竣工资料的规范要求、强制性文件以及质监部门和档案馆的要求整理、编制、装订,必须保证工程技术资料达到合格标准,符合质监、甲方、监理单位和档案馆的要求,确保甲方顺利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乙方人员设备入场甲方付给乙方铺底金贰万元整(作为本工程包工包料资料前期费用),施工过程中每月支付乙方5000元/月。领取档案馆资料初验合格证竣工预验收付足乙方95%工资款,其余工资款在资料完整、备案后一次性付清。工程工期为甲方合同工期。超过工期甲方需支付乙方5000元/月。若因建设单位(报建手续等问题)或其他分包单位原因暂时不能备案,甲方必须在工程竣工壹个月内付清全部工资,如需要乙方继续备案,费用另行协商。

  六、甲方责任:

  1、保证提供乙方需要的办公场所、桌椅、文件柜、空调、复印机等设施。

  2、提供乙方人员的住宿及伙食,甲方负责材料试验检验费用和配合乙方送检工作。

  3、甲方提供试块送检的交通工具,并提供试块制作模具、芯片及试块制作。

  4、保证提供乙方完整的设计图纸(蓝图、至少壹套),及时提供各种变更资料。负责重新晒制竣工图的费用。

  4、负责及时提供购买的一切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厂家资质等资料。因甲方采购材料不合格引发的问题由甲方解决。

  5、负责协调与质监站、安监站及上级建筑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负责所有验收、评奖、竣工备案的协调费用。

  6、根据新规范、新要求需组织的其它验收和资料形成,及参加任何资料承包范围外的奖项所有协调费用由甲方负责。

  7、监督施工管理内项目技术人员必须完成的责任及义务,督促测量人员及时提供合格的测量资料原始数据,乙方配合打印。

  七、乙方责任:

  1、保证一般材料、半成品送检试验及时到位,并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

  2、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技术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不影响本工程各阶段验收。

  3、负责与试验室试验人员接洽。

  4、配合甲方编辑、打印各类日常办公文件。

  5、积极配合甲方其他管理人员进行工程施工管理,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

  6、积极配合甲方参加任何资料承包范围外的奖项,费用另行协商。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嫖、赌、毒”等违法行为。

  八、实验费用:

  实验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甲方负责。

  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由于乙方只承包了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在不违背甲方提出的正当条件下,乙方有权选择自己的工作方式及作息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乙方保证办公室作息时间内有人值班。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方具法律效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付清工程资料费用后,本合同书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由于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法》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筑施工管理条例、施工规范,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价款以及工期

  1、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及质量

  1、污水地底板验收合格后付_____%,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_____%,发包方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_____%,其余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2、工程质量:合格

  四、甲方责任

  帮助乙方解决水源电源,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交底。

  五、乙方责任

  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承担因为安全和质量造成的责任和费用。

  六、保修期及质保金

  1、保修期:发包方竣工验收后日历天共计_____个月。

  2、质保金:承包总价的_____%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全部承包价款。

  4、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9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二楼房顶钢架 。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承包面积为 ㎡,每*方价格为 元。

  二、合同价款

  总计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9篇扩展阅读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9篇(扩展1)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10篇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1

  甲方:乙方:

  为优质、高效、快速、安全地完成工程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甲方决定将的工程任务的施工、完成与维修授予乙方承担,本着*等、自愿、公*合理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及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范围:

  三、工作内容: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的全部内容

  四、合同总额:

  五、质量要求:确保优质,争创部优。合格率100%。

  六、安全生产:无重大安全事故。

  七、建设工期:本工程自月日开工,至

  八、本合同的文件组成:

  1、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附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文件(见附件)。

  2、合同执行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地方*有关部门给甲方下达的.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电函、指令备忘录等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文件。

  4、乙方按建设单位及甲方要求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5、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或下达的施工图纸、有关文件、信函、会议纪要、指令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上述文件具有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协助乙方制定和审核施工技术方案。

  2、负责联系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向乙方交桩,提供现有导线网点、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对乙方测量数据进行审核。

  3、向乙方提供所需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管理程序等有关文件一份,提供工程所需各种资料表格样本。

  4、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地方*、上级单位等有关部门的联系。

  5、根据工程进度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下达各阶段施工生产计划。

  6、对乙方施工的工程任务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和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具有否决权,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罚措施。

  7、在施工过程中,根据乙方的施工能力和进度有权调整乙方的工程范围和工程数量。

  8、对乙方投入到本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仪器、人员经协商可统一调配使用,并由使用单位支付相应的费用。

  9、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工作。

  10、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甲方派驻3名现场管理人员,乙方按每人60000元/年一次性支付甲方管理人员工资,并负责甲方工作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分项工程施工图和上报开工报告,自行完成测量、试验工作。

  2、根据建设单位和甲方要求,确保组织相应的资金、人员、设备、材料、仪器进场,完成工程的施工、维修及养护工作,提供正规的建筑材料发票给甲方。

  3、服从经理部的统一安排,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修建必要的便道、排水等临时工程,确保当地的排灌系统和便道畅通并承担相应费用。

  4、对所承担工程的质量、进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负全部责任,接受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地方*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处理。

  5、单项或全部工程完工后要及时清理场地、复耕、恢复地容、地貌,直到有关部门接受为止,费用自理。

  6、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或工期延误,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7、负责原始资料的签认、收集、整理,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8、按建设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合格的竣工资料。

  9、合同期内接受并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或指令。

  10、竖立甲方规定的各种标志标识,保证现场文明施工形象。

  11、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并交付甲方),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12、履约保证金由乙方按建设单位合同要求缴纳。

  三、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1、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行业部门标准、规范、制度和政策。

  2、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地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主动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3、遵守当地*、部门的法令、法规,尊重地方群体的民俗*惯。

  第三条、计量与结算:

  1、本合同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以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确认和计量支付的数量结算,甲方在合同清单内按4%收取管理费,管理费按工程进度收取。

  2、计量工作由乙方按程序和要求,在每月20日以前把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原始资料及计量报表报送甲方,由甲方汇总统一上报。只有经过监理工程师签字、验收并计量支付的工程项目乙方才能获得支付。

  3、乙方未能按期提交合格的计量资料,可视为自动放弃本期计量,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甲方每月按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批复的计量工程量结算给乙方,双方签字确认。

  5、质量保证金和预付款按建设单位要求执行。

  6、经理部的财务部负责乙方工程款的管理与支付工作。

  7、工程款到甲方账户后,按合同规定在扣除管理费后根据资金情况支付给乙方,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占用乙方的工程款,乙方也不能把工程款移作它用。

  8、工程变更费用,甲方对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批复的工程增加变更的费用,甲方按6%提取管理费,剩余全部批复给乙方。

  9、工程调价款:本工程不调价,除非建设单位有新的规定。

  第四条、经济责任

  1、双方各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自承担自己的债权、债务。经济上无任何连带责任。

  2、本工程发生的一切税金由甲方统一代扣上缴。当地*规定的其他规定费用也由甲方按其规定代扣代缴,如乙方自行缴纳应向甲方出具交费凭证备查。

  3、工程质量缺陷,如质量缺陷内发生维修项目,甲方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通知乙方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维修工作由乙方负责施工,并承担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工程质量保证金期满和质保金款到位后,甲方按建设单位实际返还的比例扣除乙方确认的缺陷修复费用后支付乙方。如质保金不能满足修复费用,则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能履行本合同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或质量、进度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限期整改并暂时停止一切支付,如能及时改正即可恢复正常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或分割其承包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2、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乙方必须返工,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队伍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信誉造成的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视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并收回本工程。

  第六条、安全施工

  1、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七条、附则

  1、在本工程的施工和对外交往中,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发生经济纠纷,则由。

  3、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副本一份。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后效,在工程结算、质保期满、竣工交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乙方:代表:年

  日(盖章) (签字)月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2

  一、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承包范围:

  1、项目工程名称*******。合同价捌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圆。开工日期:20xx年2月8日。竣工日期:20xx年2月8日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范围:

  三、工程款(进度款)拨付

  四、承包人乙方的责任:

  乙方必须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

  发生安全工伤事故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由于质量返工,工期延误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的直接原因造成的责任除外。

  五、甲方的责任:

  1、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技术、工期的检查、监督、指导。

  2、负责项目工程的签证、协调工程决算问题。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年 月 日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3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二楼房顶钢架 。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承包面积为 ㎡,每*方价格为 元。

  二、合同价款

  总计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工程交与有专业资质的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保温形式及保温层厚度: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25、30。

  4、执行标准:现行保温相关标准和图集以及按设计图。

  二、承包范围:外墙外保温。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自行负责材料采购及组织施工);包检测合格、包验收合格、包资料包交验合格。

  四、合同工期:工程总工期约天(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每栋进场日期到施工结束,具体进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及经甲乙双方共同现场查勘具备进场条件为准。

  五、合同价款、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暂定工程量为:保温部分约51000*方米,非保温部分约24000*方米(以现场实际施工面积为准。)最终结算方量以双方现场实际收方为准。

  2、本工程保温部分包干单价为:25厚为39元*方米,30厚为40元*方米(其中包括人工、材料、资料、检测、安全、验收)。非保温部分包干价为元*方米(非保温和底糙层甲方向乙方提供河沙、水泥)。

  3、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每月按工程进度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的____日计量,次月的____日前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大面积完工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80%,保温工程单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5%,其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从保温工程完工之日算起,________年之内付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对乙方施工中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公司有关规定以及损害公司形象、信誉的行为有权制止。

  2、应提供完整的施工作业面给乙方,甲方不能因自己其他部分施工方便而影响乙方施工,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友好协商。

  3、应协助安排乙方的施工用水、电接口、材料堆放临时库房、工人临时住房。

  4、应协助乙方做好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5、单栋工程施工完成后甲方应在____日之内组织验收,逾期不验收则视为认同该工程合格。

  6、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履行本合同,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建设,守法经营,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

  2、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订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主动接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及国家在质量、安全文明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4、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负责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若因质量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负责完成。

  5、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环境保护规定。作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结算。

  八、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本工程质量等级确定为:合格。

  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达合格。

  3、本工程质量、安全以及在施工过程中自觉地接受甲方有关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并遵守甲方的有关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规定,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认真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做到标准化管理。

  4、如甲、乙双方有争议时,以*质监、安全部门认定为准。

  5、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甲方须为其买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险。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迟____月,应按未付工程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2、乙方若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则应承担每延误____月所应承担的工程款5作为违约金。

  十、其他约定:

  1、垂直运输(指施工升降机但不含施工吊篮)、脚手架、相关配合及工人临时住房由甲方提供。

  2、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吊篮及锚具等及相关配套和辅助工具。

  3、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向原告方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

  4、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5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

  (四) 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____________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

  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 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 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______日内进行验收。

  6、 不按合同规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 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 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 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同奖同罚。

  5、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七条 附则

  (一)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第八条 附加条款__________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6

  一、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分包范围:

  1、项目工程名称

  2、合同价款

  3、开工日期:

  4、竣工日期

  5、工程质量等级 验收合格 。

  6、分包内容:

  7、工程面积: *方米

  三、计量及支付:

  结算方式:进度款和结算款以 分期付款方式 结算。

  1、当工程量完成 %,甲方应支付乙方 %的工程款作为进度款。

  2、全部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依据甲方单位与乙方现场签认的合格汇总数量确认单经甲方总工最后签认的工程汇总数量对乙方进行计量,一次支付剩余价款 %,缺陷责任期满付剩余价款至 %(扣除预付款及 %的质量保证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 日内,凭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签字的结算单和合同书进行末次债务债权清理,工程余款根据甲方资金的实际情况一次支付,不计利息。

  四、承包人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生产、技术、安全、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甲方不定期到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和安全,如发现工程质量、安全达不到要求,由乙方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乙方不能全面执行合同,立即终止合同,并更换承包人。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应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2、发生安全工伤事故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发生大、中型工伤事故除费用按上属办法处理外,还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由于质量返工,工期延误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的直接原因造成的责任除外。

  3、项目工程回访保修,按国家现行有效的规定执行。乙方预留总价5%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按合同规定清算。

  4、乙方必须按期支付在该项工程中发生的民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五、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技术、工期的检查、监督、指导;不提供乙方为完成工程而使用的任何工具设备。

  2、甲方负责项目工程的预算、签证、协调工程决算问题。

  3、协调处理乙方同建设单位之间出现的有关问题。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年 月 日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7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二楼房顶钢架 。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承包面积为 ㎡,每*方价格为 元。

  二、合同价款

  总计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8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第一条:维修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维修工程名称:

  2、维修工程地点:

  3、维修工程内容:

  (1)、学校操场瑕疵及沙坑修整。

  (2)、教学左右侧硬化路面修整。

  (3)、教学楼东侧自来水接通及水池。

  (4)、学校院门、篮球杆焊接。

  (5)、学校卫生间自来水整修。

  4、工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工程预算:按建筑工程施工收费标准及地方材料价格,本工程预算金额(小写)为:__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

  1、下达施工工程任务及质量要求,并负责落实所下达维修工程项目的经费来源。

  2、指派学校教师代表对工程的进度、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隐蔽维修工程验收、更改洽商、签证等工作。

  3、负责审定维修工程的预算、决算,按签订合同和工程进度、质量向乙方支付维修工程款。

  4、负责协调维修工程的有关事宜。

  5、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

  二、乙方:

  1、认真执行有关建筑施工条例,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卫生及渣土清运工作。

  3、工程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超预算施工,否则所需经费自负。

  第三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施工中遇到特殊情况,由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9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合同总价:

  三、付款方式:

  1、墙面、天棚及地面结束后付200000.00元;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四、竣工结算:

  1、固定单价合同。

  2、结算公式:中标价+调增调减。

  3、超出部分按市场基价×(1+10%)公式进行计算。

  未尽事宜,双方洽商解决,本合同解释权属甲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10

  甲方:乙方:

  为优质、高效、快速、安全地完成工程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甲方决定将的工程任务的施工、完成与维修授予乙方承担,本着*等、自愿、公*合理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及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范围:

  三、工作内容: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的全部内容

  四、合同总额:

  五、质量要求:确保优质,争创部优。合格率100%。

  六、安全生产:无重大安全事故。

  七、建设工期:本工程自月日开工,至

  八、本合同的文件组成:

  1、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附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文件(见附件)。

  2、合同执行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地方*有关部门给甲方下达的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电函、指令备忘录等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文件。

  4、乙方按建设单位及甲方要求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5、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或下达的施工图纸、有关文件、信函、会议纪要、指令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上述文件具有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协助乙方制定和审核施工技术方案。

  2、负责联系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向乙方交桩,提供现有导线网点、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对乙方测量数据进行审核。

  3、向乙方提供所需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管理程序等有关文件一份,提供工程所需各种资料表格样本。

  4、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地方*、上级单位等有关部门的联系。

  5、根据工程进度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下达各阶段施工生产计划。

  6、对乙方施工的工程任务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和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具有否决权,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罚措施。

  7、在施工过程中,根据乙方的施工能力和进度有权调整乙方的工程范围和工程数量。

  8、对乙方投入到本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仪器、人员经协商可统一调配使用,并由使用单位支付相应的费用。

  9、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工作。

  10、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甲方派驻3名现场管理人员,乙方按每人60000元/年一次性支付甲方管理人员工资,并负责甲方工作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分项工程施工图和上报开工报告,自行完成测量、试验工作。

  2、根据建设单位和甲方要求,确保组织相应的资金、人员、设备、材料、仪器进场,完成工程的施工、维修及养护工作,提供正规的建筑材料发票给甲方。

  3、服从经理部的统一安排,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修建必要的便道、排水等临时工程,确保当地的排灌系统和便道畅通并承担相应费用。

  4、对所承担工程的质量、进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负全部责任,接受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地方*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处理。

  5、单项或全部工程完工后要及时清理场地、复耕、恢复地容、地貌,直到有关部门接受为止,费用自理。

  6、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或工期延误,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7、负责原始资料的签认、收集、整理,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8、按建设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合格的竣工资料。

  9、合同期内接受并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或指令。

  10、竖立甲方规定的各种标志标识,保证现场文明施工形象。

  11、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并交付甲方),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12、履约保证金由乙方按建设单位合同要求缴纳。

  三、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1、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行业部门标准、规范、制度和政策。

  2、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地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主动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3、遵守当地*、部门的法令、法规,尊重地方群体的民俗*惯。

  第三条、计量与结算:

  1、本合同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以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确认和计量支付的数量结算,甲方在合同清单内按4%收取管理费,管理费按工程进度收取。

  2、计量工作由乙方按程序和要求,在每月20日以前把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原始资料及计量报表报送甲方,由甲方汇总统一上报。只有经过监理工程师签字、验收并计量支付的工程项目乙方才能获得支付。

  3、乙方未能按期提交合格的计量资料,可视为自动放弃本期计量,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甲方每月按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批复的计量工程量结算给乙方,双方签字确认。

  5、质量保证金和预付款按建设单位要求执行。

  6、经理部的财务部负责乙方工程款的管理与支付工作。

  7、工程款到甲方账户后,按合同规定在扣除管理费后根据资金情况支付给乙方,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占用乙方的工程款,乙方也不能把工程款移作它用。

  8、工程变更费用,甲方对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批复的工程增加变更的费用,甲方按6%提取管理费,剩余全部批复给乙方。

  9、工程调价款:本工程不调价,除非建设单位有新的规定。

  第四条、经济责任

  1、双方各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自承担自己的债权、债务。经济上无任何连带责任。

  2、本工程发生的一切税金由甲方统一代扣上缴。当地*规定的其他规定费用也由甲方按其规定代扣代缴,如乙方自行缴纳应向甲方出具交费凭证备查。

  3、工程质量缺陷,如质量缺陷内发生维修项目,甲方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通知乙方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维修工作由乙方负责施工,并承担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工程质量保证金期满和质保金款到位后,甲方按建设单位实际返还的比例扣除乙方确认的缺陷修复费用后支付乙方。如质保金不能满足修复费用,则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能履行本合同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或质量、进度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限期整改并暂时停止一切支付,如能及时改正即可恢复正常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或分割其承包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2、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乙方必须返工,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队伍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信誉造成的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视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并收回本工程。

  第六条、安全施工

  1、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七条、附则

  1、在本工程的施工和对外交往中,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发生经济纠纷,则由。

  3、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副本一份。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后效,在工程结算、质保期满、竣工交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乙方:代表:年

  日(盖章) (签字)月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9篇(扩展2)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9篇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的收入,经甲方研究决定,对 南京国际(金茂)广场项目二期 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通过对乙方的执业资质、施工业绩、管理能力、风险抵押等方面的综合考评,确定乙方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双方本着公开、公*、*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的指标

  1、成本指标:见附件(成本单价范围内不含原材料费用,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完成为准)。

  2、质量指标: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安全指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4、进度指标:自20xx年4月26始至20xx年2月15日止 完成幅地下连续墙的施工任务。

  5、其他约定:

  二、奖励标准

  乙方完成成本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质量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安全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进度指标给予 。元奖励。

  三、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甲方的职责

  (1)负责提供项目工程必须的启动资金、生产设备、机具;组织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定以及建设单位、地方社会环境资源的联系衔接;开工前交施工设计图纸 套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资料给乙方。

  (2)根据项目需求及乙方请求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置合同、机械材料租赁合同等。

  (3)协助乙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4)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期间和终结时的考核审计;兑现项目承包人经济收益(包括薪金)或实施经济赔偿处罚;

  (5)协助乙方选聘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配置其他生产要素;

  2、甲方的权限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不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工程检(试)验资料、工程资金的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除建设单位指定外,有权将项目的 工程分包给 专业公司;

  (3)乙方违法、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管理施工、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纠正,责令停工整改、予以经济处罚、终止承包合同、调整承包人。

  (4)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及完成工程量报表。

  四、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乙方的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所施工的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2)根据国家规范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计划;

  (3)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组织制定和实施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5)在企业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劳务分包、协作单位的管理;

  (6)解决施工现场和项目经理部出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提供和准备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8)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优、评奖申报;

  (9)负责员工的各项管理和教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接受上级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接受本企业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审计;

  (11)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完成各种指标的情况;

  (13)按公司规定及时足额交纳职工的各种保险等费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保险费赔付不足部分,按照甲乙方3:7比例分担;如果乙方没有交纳保险费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

  (14)负责项目运转所需资金的筹措及其他风险控制;

  (15)因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各种违章造成的费用、罚款、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如发生仲裁或诉讼,甲方对外承担费用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2、乙方的权限

  (1)代表甲方实施项目管理,全面履约施工合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甲方的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甲方项目部印章只能用于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工程文件收发、函件制作活动中,不得用于本工程材料、工程款、民工工资等资金的结算、借支和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不得用于变更业主合同规定,乙方也不得以项目的任何名义擅自对他人作出承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确定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班子成员报甲方审查批准后,报送业主、监理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备案。未经甲方同意,班子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有权选择聘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复印其身份证件、证书存档备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少数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按规定程序可外聘;确定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并组织考核奖惩;

  (5)有权在甲方确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报发包方备案;乙方无权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承包总价5%的违约金。

  (6)甲方授权的范围内自行组织物资采购;

  (7)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决定其项目资金的使用;

  (8)按照以收定支、效率优先的原则决定项目经理部人员薪酬分配;

  (9)根据企业授权,协调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事项,重点跟踪后续工程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经营活动。

  五、工程款收付、使用管理:

  1、乙方进场之日起,甲方在%的施工费。工程进度款按业主拨付款时间、要求、按月进度 %比例拨付;

  2、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扣取民工工资、机械租用、油料等费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工程款的使用必须以满足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需要为唯一目的。

  4、乙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方式向业主收取工程进度款,乙方没经甲方授权或同意,不得私自向业主单位借款。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因业主资金不能按时拨付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将业主单位赔偿的损失全额转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时,有权在划拨金额中扣除如下款项:

  5.1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已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费用、罚款、违约金等。

  5.2因各种原因甲方代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罚款、民工工资等款项。

  6、扣除以上5.1—5.2款项后,余额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保证将甲方划拨的工程资金专用于工程施工费用(工程材料款、工人生活费、房租水电费、保险费等)。

  7、乙方应在每月的25日前,把前一个月的与工程有关的`费用票据、本项目班子成员及民工工资领取清单全部交甲方财务部门核实、做帐。逾期送交的,每天罚款200元。

  8、工程完工、机械设备退场、资料交付完毕后天内付清成本、安全、进度指标的考核奖励。基坑开挖完成验收合格后 天付清质量指标的考核奖励。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承包合同,没收风险抵押金:

  (1)履行合同时,出现了乙方未能实现主要承包指标的情况;

  (2)乙方没有全面履行约定职责,管理混乱,经甲方考核,认为难以完成承包指标;

  (3)有虚盘冒验等弄虚作假行为;

  (4)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未能改正;

  (5)违法、违规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业主和甲方都认为乙方不称职的;

  (7)经甲方核实等其他违约情况。

  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可解除合同,: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致使工程项目无法进行。

  3、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终止:

  (1)双方约定的承包目标实现或部分实现,甲方向乙方兑现了全部奖励后;

  (2)当一方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另一方时。

  七、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成立;

  2、本合同自乙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的收入,经甲方研究决定,对 南京国际(金茂)广场项目二期 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通过对乙方的执业资质、施工业绩、管理能力、风险抵押等方面的综合考评,确定乙方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双方本着公开、公*、*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的指标

  1、成本指标:见附件(成本单价范围内不含原材料费用,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完成为准)。

  2、质量指标: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安全指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4、进度指标:自20xx年4月26始至20xx年2月15日止 完成幅地下连续墙的施工任务。

  5、其他约定:

  二、奖励标准

  乙方完成成本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质量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安全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进度指标给予 。元奖励。

  三、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甲方的职责

  (1)负责提供项目工程必须的启动资金、生产设备、机具;组织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定以及建设单位、地方社会环境资源的联系衔接;开工前交施工设计图纸 套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资料给乙方。

  (2)根据项目需求及乙方请求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置合同、机械材料租赁合同等。

  (3)协助乙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4)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期间和终结时的考核审计;兑现项目承包人经济收益(包括薪金)或实施经济赔偿处罚;

  (5)协助乙方选聘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配置其他生产要素;

  2、甲方的权限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不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工程检(试)验资料、工程资金的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除建设单位指定外,有权将项目的 工程分包给 专业公司;

  (3)乙方违法、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管理施工、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纠正,责令停工整改、予以经济处罚、终止承包合同、调整承包人。

  (4)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及完成工程量报表。

  四、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乙方的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所施工的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2)根据国家规范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计划;

  (3)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组织制定和实施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5)在企业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劳务分包、协作单位的管理;

  (6)解决施工现场和项目经理部出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提供和准备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8)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优、评奖申报;

  (9)负责员工的各项管理和教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接受上级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接受本企业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审计;

  (11)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完成各种指标的情况;

  (13)按公司规定及时足额交纳职工的各种保险等费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保险费赔付不足部分,按照甲乙方3:7比例分担;如果乙方没有交纳保险费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

  (14)负责项目运转所需资金的筹措及其他风险控制;

  (15)因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各种违章造成的费用、罚款、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如发生仲裁或诉讼,甲方对外承担费用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2、乙方的权限

  (1)代表甲方实施项目管理,全面履约施工合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甲方的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甲方项目部印章只能用于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工程文件收发、函件制作活动中,不得用于本工程材料、工程款、民工工资等资金的结算、借支和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不得用于变更业主合同规定,乙方也不得以项目的任何名义擅自对他人作出承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确定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班子成员报甲方审查批准后,报送业主、监理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备案。未经甲方同意,班子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有权选择聘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复印其身份证件、证书存档备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少数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按规定程序可外聘;确定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并组织考核奖惩;

  (5)有权在甲方确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报发包方备案;乙方无权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承包总价5%的违约金。

  (6)甲方授权的范围内自行组织物资采购;

  (7)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决定其项目资金的使用;

  (8)按照以收定支、效率优先的原则决定项目经理部人员薪酬分配;

  (9)根据企业授权,协调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事项,重点跟踪后续工程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经营活动。

  五、工程款收付、使用管理:

  1、乙方进场之日起,甲方在%的施工费。工程进度款按业主拨付款时间、要求、按月进度 %比例拨付;

  2、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扣取民工工资、机械租用、油料等费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工程款的使用必须以满足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需要为唯一目的。

  4、乙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方式向业主收取工程进度款,乙方没经甲方授权或同意,不得私自向业主单位借款。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因业主资金不能按时拨付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将业主单位赔偿的损失全额转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时,有权在划拨金额中扣除如下款项:

  5.1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已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费用、罚款、违约金等。

  5.2因各种原因甲方代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罚款、民工工资等款项。

  6、扣除以上5.1—5.2款项后,余额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保证将甲方划拨的工程资金专用于工程施工费用(工程材料款、工人生活费、房租水电费、保险费等)。

  7、乙方应在每月的25日前,把前一个月的与工程有关的费用票据、本项目班子成员及民工工资领取清单全部交甲方财务部门核实、做帐。逾期送交的,每天罚款200元。

  8、工程完工、机械设备退场、资料交付完毕后天内付清成本、安全、进度指标的考核奖励。基坑开挖完成验收合格后 天付清质量指标的考核奖励。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承包合同,没收风险抵押金:

  (1)履行合同时,出现了乙方未能实现主要承包指标的情况;

  (2)乙方没有全面履行约定职责,管理混乱,经甲方考核,认为难以完成承包指标;

  (3)有虚盘冒验等弄虚作假行为;

  (4)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未能改正;

  (5)违法、违规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业主和甲方都认为乙方不称职的;

  (7)经甲方核实等其他违约情况。

  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可解除合同,: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致使工程项目无法进行。

  3、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终止:

  (1)双方约定的承包目标实现或部分实现,甲方向乙方兑现了全部奖励后;

  (2)当一方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另一方时。

  七、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成立;

  2、本合同自乙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全称)承包工程

  合同编号:

  发展商:(发展商全称)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件:

  20xx年2月19日

  合同签订地点

  目录

  第一部分工程名称、范围和内容

  1.工程名称、地址...4

  2.工程范围和内容...4

  3.工期...6

  4.施工进度安排...6

  5.合同总价...7

  6.合同款项的计算...7

  7.付款...7

  8.甲方一般责任...8

  9.乙方一般责任...8

  10.安全文明施工...9

  11.质量保证...9

  12.权利担保...9

  13.不履约责任及终止合同...9

  14.仲裁...10

  15.费用及收费...10

  16.原产地...11

  17.货物规格、技术标准...11

  18.货物包装、运送及储存...11

  19.货物的检验及验收...11

  20.供货时间及延期...12

  21.设计责任...13

  22.图纸和技术资料...13

  23.竣工图纸及资料...13

  24.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14

  25.调试...14

  26.保修...14

  27.延期与违约...14

  28.变更的规定...15

  29.工程价格决算...16

  30.工程竣工和移交...16

  31.合同修改...17

  32.合同生效及其他...17

  甲方:(项目发包方公司全称)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联系人:

  乙方:(项目承包方公司全称)

  公司地址: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乙方共同完成(项目全称)承包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工程名称、范围和内容

  1.工程名称、地址

  1.1.工程名称:(工程项目全称)

  1.2.工程地址:(实际施工地理地点详细名称)

  2.工程范围和内容2.1.工程范围

  a.(项目名称)工程的货物供应由乙方完成,详见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项目名称)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质保等相关工作全部由乙方完成。

  2.2.乙方施工工程内容

  2.2.1.线路支护:机柜或机架安装等;

  2.2.2.线缆敷设;

  2.2.3.设备安装;

  2.2.4.调试;

  2.2.5.试运行;

  2.2.6.验收;

  2.2.7.完成施工深化图纸设计;

  2.2.8.完成竣工图;

  第二部分工期、工程项目的划分和施工进度

  3.工期

  3.1.进场日期:经甲、乙双方商定,现场具备进场条件时,乙方提出申请进场的书面报告,经投资方及监理审核后,乙方承接本工程的工程实施人员进场为进场日期。

  3.2.开工日期:现场具备开工条件时,乙方提出申请开工的书面报告,经监理(监理公司全称)审核、甲方书面认可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3.3.竣工日期:年月日(暂定),如因(项目名称)进度变更,则应相应进行调整。本合同工程项目的竣工是指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

  4.施工进度安排

  4.1.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的期限为个工作日,如因(项目名称)进度的调整而改变时,将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最后时间为准。

  第三部分合同总价、合同款项的计算及付款

  5.合同总价

  5.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暂估价)。

  6.合同款项的计算

  6.1.货物款:以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为准。

  6.2.工程施工款:按下述约定标准计算。其中:

  1)施工安装调试及材料费:以进口货物价格的15%计算,为人民币:;

  2)税金及管理费:以进口货物价格及1)项的4%计算,为人民币:

  7.付款

  7.1.甲方在合同签定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40%预付款,计人民币:货金。

  7.2.甲方确认设备已经到货并验收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计人民币:

  7.3.工程调试验收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计人民币:

  7.4.自工程调试验收完毕之日起12个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合同总额的5%,计人民币:

  第四部分双方责任

  8.甲方一般责任

  8.1.(项目发包方全称)为项目名称的投资单位(以下简称“投资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理公司全称)为项目名称的建设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监督、管理有关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设计公司全称)为北京(项目名称)的总体建筑设计单位(以下简称“建筑设计单位”)。

  8.2.投资方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总体协调工作,向乙方提供施工作业面及有关工程资料,协调工程建设方、监理、顾问公司、各专业工程商的关系以方便本工程实施。

  8.3.由监理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隐蔽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核查乙方供应的货物的质量和数量。

  8.4.由投资方协调乙方、建设方、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交底与会审,完成会审和交底纪要。

  8.5.甲方负责将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月度完工工作量等报验材料签章后上报工程监理及业主,定期参加有关工程协调会议。

  8.6.当出现建设方安装的管线堵塞、不按照图纸施工、工程质量无法达到乙方施工要求、其他专业施工影响乙方施工或破坏乙方完工成品时,甲方、建设方、监理方负责协调。

  8.7.甲方协调各方完成工程验收。

  9.乙方一般责任

  9.1.乙方以弱电总包名义进场施工,不得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言行。

  9.2.甲方、建设方、监理方在对工程进行验收后,提供乙方相应的验收文档,乙方在施工现场详细检查已完成的建筑主体结构情况、有关通道、现有的工作面,熟悉工程范围的性质及现状。

  9.3.乙方工作人员在进入工地、工地保安、出入通行证等类似的事项上,须遵守*有关部门和投资方制定的条例和规则。

  9.4.甲方在确认乙方具备施工条件后,乙方准备一切开展工程实施管理及其相关工作所必需的全部设备。

  9.5.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和现场情况应合理安排本工程所需货物的供应,在各有关工作面提交日期前预计足够时间将货物运抵现场,以确保全部工程不会出现任何延误。

  9.6.乙方必须配合(项目名称)整体工程的进度计划,以甲方认可的方式,按计划合理组织实施。

  9.7.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现场状况进行施工,凡因现场需投资方配合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和甲方协商解决。

  10.安全文明施工

  10.1.乙方须接受投资方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

  10.2.乙方对其员工在工作范围由于乙方工作和管理得失误而造成责任的意外或伤亡负全部责任

  10.3.乙方员工的意外或伤亡,如属于乙方工作和管理中的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与此有关的赔偿、调解、诉讼等费用的支出。如属建设方工作或管理中的问题,建设方承担任何与此有关的赔偿、调解、诉讼等费用的支出。

  10.4.任何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乙方员工一旦发生与乙方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时,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

  10.5.建设方协助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成品保护工作,制订详细的实施细则。并不得对其它工程的成品造成损坏。

  10.6.在施工期间,施工工艺和材料储存必须符合消防部门的法规和其他要求。

  11.质量保证

  11.1.货物质量保证

  11.1.1.乙方保证供应的货物是符合合同及附件所规定的货物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和性能要求,并保证在技术方面具有国际先进性。

  11.1.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安装后完全能达到其性能和功能标准并能通过验收。

  11.1.3.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应具备有关合格证书。

  11.1.4.乙方采购中如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无偿负责更换,直至合格为止,如投资方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必须向乙方出具有关的证明文件。

  12.权利担保

  12.1.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12.2.乙方保证具有与本工程施工等相关的相应资质、资格。

  13.不履约责任及终止合同

  13.1.甲方不履约责任引致终止合同

  13.1.1.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将核定乙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给予乙方结算和付款,并赔偿乙方退场而引起的有关费用。

  13.1.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付款条款,逾期超过30天,将核定乙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并赔偿乙方退场而引起的有关费用。

  13.2.乙方不履约责任引致终止合同

  13.2.1.乙方发生如下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同时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由于乙方原因,引致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安排期限内完成工程的施工并未提出和理的书面形式的洽商,逾期超过15天。

  2)未按照合同施工或忽视履行其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以致严重影响本合同工程质量或其他专业施工的进行,在甲方发出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乙方不予纠正。

  14.仲裁

  14.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正式语言为中文。

  14.2.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4.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可继续执行。

  15.费用及收费

  15.1.乙方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法令、法规文件及规定。

  15.2.凡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乙方施工及管理人员的食宿由甲方协助解决,施工及管理人员的食费由乙方解决。办公、库房、安全保护等设施由甲方协调解决,现场用水、用电、货物材料的运输等由甲方协调解决。

  第五部分货物供应

  16.原产地

  16.1.本合同所指的“原产地”系指本合同所包括进口货物的生产地,详见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

  16.2.乙方和货物生产商应向甲方提供进口货物的原厂质量证明和生产厂所在地商会或生产商出具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

  17.货物规格、技术标准货物的规格应与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中明确的规格相符。如因生产商的原因引起货物规格发生变化,乙方应在到货之前通知甲方,协商解决。

  18.货物包装、运送及储存

  18.1.货物包装

  18.1.1.乙方提供的全部进口货物必须采用相应国际标准的保护措施在原厂包装。

  18.1.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运送期间或送至施工现场时受到损坏以及因其包装防护措施不妥引起的锈蚀、损坏等,乙方须立刻收回并为甲方免费更换。

  18.1.3.进口货物每件包装应附有由乙方出具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明。

  18.2.货物送达地点

  18.2.1.货物送达地点:(项目名称)工地。

  19.货物的检验及验收19.1.货物的检验

  19.1.1.乙方应在进口货物到场检验后出具货物质量证明。该证明将作为乙方付款申请书的组成部分。

  19.2.货物验收与保管

  19.2.1.货物交验前的保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有关费用。

  19.2.2.货物到施工现场卸车后,应在具备验货条件后3天内按件、按箱验收。

  19.2.3.开箱验收时,由乙方、甲方和工程监理、共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由乙方、甲方、和工程监理签字认可。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技术规格等与合同规格不符,数量短缺,质量低劣,损坏等情况,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货物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产地等与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不符,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更换并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2)货物的供应数量少于合同交货清单的数量时,乙方负责将数量补齐。多于合同交货清单的数量时,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常

  20.供货时间及延期

  20.1.乙方所供应的货物应于双方确定的阶段工程进度计划中的到货时间内运抵施工现场,以确保工程进度。

  20.2.如果乙方在没有任何意外原因的情况下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按期到货,导致工期延误,乙方承担延期责任。(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

  第六部分深化设计、施工图和竣工图

  21.设计责任

  21.1.乙方进行(项目名称)工程的深化设计工作。

  21.2.在设计图纸绘制过程中,有关绘制图纸的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21.3.在设计中乙方与其它专业的承包商协调。如因其它专业重大变更设计引致设计工作量增大,双方可另行协商。

  21.4.乙方提交的相关图纸及资料需经甲方签章后送交建筑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21.5.在(项目名称)工程中出现的资质问题由乙方解决(甲方指定经销商除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22.图纸和技术资料

  22.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全部建筑设计资料的和图纸一套。

  22.2.乙方提交本工程的全部资料和图纸。

  22.3.图纸和技术资料均应为中文版本,并由设计院审核、盖章。

  22.4.技术资料

  22.4.1.乙方应于签约后15天内提交下列技术资料供甲方审批及参考。

  1)工程实施计划;

  2)生产厂商介绍及产品样本;

  3)其他在工程规范中所要求提供的资料;

  23.竣工图纸及资料

  23.1.乙方应提供竣工图纸及提供其他竣工资料,供甲方最后归档。

  23.2.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中文为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有关设备及系统技术资料一式三份。

  2)乙方向甲方提供原产地证书和质保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等报检资料一式三份。

  3)乙方应提供竣工图纸,另提供验收报告一式三份。

  第七部分工程施工

  24.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

  24.1.乙方严格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进行施工。

  24.2.乙方安排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熟练工人组成本工程的实施队伍,保持长期稳定。

  24.3.乙方负责乙方在工地的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及一切保险,服从甲方的有关规定,并负责自行解决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4.4.乙方在与其他专业交叉作业的情况下,乙方应提前确定交叉作业的方式,并对发生交叉的其他专业提出条件并与有关专业自行协调,进行施工。如交叉作业影响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投资方、监理的安排。

  24.5.安装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规定。

  24.6.本合同工程的质量等级为优良。

  25.调试

  25.1.乙方全面负责整个工程的调试、调校及试运行工作。

  25.2.调试完成后乙方须提交一式3份调试及调校报告。

  26.保修

  26.1.本工程及全部货物在无人为破坏条件下的保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26.2.保修分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期。其中,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或分项工程或分期工程)正式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6.2.1.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使用,乙方立即翻修。因甲方提供设备、材料和结构本身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甲方负责费用。

  27.延期与违约

  27.1.如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以每天为本合同相关工程款项0.05%计算赔偿金额,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相关工程款项的5%。

  27.2.由甲方原因引起的,竣工期顺延,在未经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的前提下,甲方应以每天为本合同相关工程款项0.05%计算赔偿金额,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相关工程款项的5%。

  27.3.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主管部门提出的变更

  b、工作量增减超过10%

  c、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一天内连续停止工作6小时以上

  乙方应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监理报告,监理在收到报告3天内予以答复。

  27.4.不可抗力

  27.4.1.甲、乙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双方各自承担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7.4.2.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协商终止合同。

  27.5.乙方在提供的产品中出现*部门指定产品,乙方按照*指定产品进行产品采购,如出现指定产品及价格,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进行协商处理,如无法协商处理,乙方则按照*指定产品的清单及单价采购。

  27.6.在保修期内,如因乙方的原因没有及时保修,乙方应以每天为本合同合同额0.05%计算赔偿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本合同合同额的5%。

  28.变更的规定

  28.1.变更权

  28.1.1.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向乙方发出变更指令,认可、修正、取消或增添工程的任何部分。(甲方独立采购设备除外)

  28.1.2.如工程中发出的变更指令,结构和设备的修改,无法满足乙方提交甲方的技术要求时,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变更。

  28.1.3.乙方按照甲方变更指令开展工作。乙方可以随时书面向甲方提出工程实施建议。如发生变更导致乙方财产或工程量的损失,如取消乙方已订的货物及取消与运抵现场货物相关的工程、要求乙方拆除按照合同规定已完成的工程等,据实予以补偿。

  28.2.变更指令的程序

  28.2.1.在甲方发出变更指令之前,甲方应把该项变更的性质和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28.2.2.乙方接到该通知后,通过双方协商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提交:

  a、一份即将开展工作的说明和一份完成该项工作的计划。

  b、乙方的建议(关于施工计划的修改,或乙方的责任。)

  c、乙方对调整合同价格的提议(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已完成的工作量及不可重复使用的材料,增加的材料,增加的工作量,需延长的工期等)。

  28.2.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说明、计划、建议或提议后,应尽快决定变更是否应实施。如甲方认可变更应实施,甲方应发出变更指令明确表示乙方的提议或其通过协商的修改方案。

  28.3.价格调整

  所有因甲方变更指令引起变价将按照下列规定做出评估:

  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项目的,该价格应参考合同单价计算经甲、乙双方商定后调整合同金额;

  b、合同中没有相同但只有类似于变更项目的,该价格可以作为参考以确定变更价格,调整合同金额。如不适用,则应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解决,以达到双方均满意的程度。

  c、如载项目中出现*有关部门要求的制定产品问题,在价格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按照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单价和总价格进行决算,如出现*制定价格有出入,以有关部门指定产品的价格为准。

  29.工程价格决算工程的决算取费按照《XX概预算定额》取费的相关要求进行取费,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和施工中实际工作量进行决算,在决算中乙方根据实际情况与发生的实际工作量的增减,给予甲方一定的优惠,优惠幅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30.工程竣工和移交

  30.1.竣工验收

  30.1.1.乙方应在竣工前7天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准备验收,乙方应完成工程自我检验认为满意并符合合同要求并准备验收时所需的一切文件。

  30.1.2.乙方协助甲方、用户、监理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对本工程验收,并在验收证明书上签署验收意见。

  30.1.3.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一切有关技术文件、资料、产品合格证、竣工图纸、检验证书和有关纪录及验收和竣工材料。

  30.1.4.在本合同工程通过最终竣工验收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呈交有关规范的竣工报告。

  30.2.竣工结算

  30.2.1.全部工程通过最终竣工验收,视为本合同工程竣工,最终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一份《验收合格报告》并经甲方认可,工程通过最终验收之日即为工程竣工之日。

  30.2.2.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提供一切有关文件及结算依据给甲方,以便进行结算。

  30.2.3.甲方接到乙方提供足够的材料后5天内,应向乙方提出审核意见。

  30.2.4.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合同结算通知单后,7天内办理结算手续。

  30.2.5.乙方收到甲方竣工验收满意后5天内应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

  第八部分附则

  31.合同修改

  31.1.若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条件发生变化而欲对有关合同条款做出相应修改,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31.2.合同修改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相对被修改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2.合同生效及其他32.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1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32.2.在合同履约期内,所有因燃料水电费、运输费、保险金、汇率升降、工资、材料价差等原因引致的价格波动,经双方协商后,乙方获得有关费用的调整,达到双方满意为止。

  32.3.本合同未尽适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

  32.4.在乙方正式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确定工程联系的代表人,明确工程文件的签字及盖章程序。

  32.5.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名称:

  公司地址: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

  公司地址:

  劳务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等互利和诚信信用的原则,乙方了解甲方发包劳务工程及项目基本情况、场地等条件,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利益与义务,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四川绵竹仟森纸业工程项目 (约7000*米)

  2. 工程地点: 四川省绵竹市土门镇

  3. 工程内容:以发包人签字确认并提供的全套施工图以及设计变更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确定的所有土建内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包干价)范围:施工图纸上所有土建工程、图纸会审纪要、补充协议、局部变更等。其中包括:

  (1) 基础地梁及以上工程。(地梁以下、承台基槽土方开挖、整*及回填夯实、室内土方回填夯实。地梁、承台的砼及垫层浇筑、钢筋制安、模板及制安等另计单价)。

  (2) 主体:所有现浇、砌体结构;砼地面和砼楼地面浇筑、模板和钢筋制安;图内所有砌筑(含防水保护墙体)及二次浇筑;消防水池及积水坑、地沟、散水、台阶;屋面找*、找坡、保护层及刚性屋面;厨卫阳台地面找*或保护层;所有板洞、墙洞、墙槽、门窗塞缝、找补门窗阴阳角等清补;工程所有模板、木方、支撑、跳板、钢管、扣件、钉子、铁丝、扎丝、钢筋按设计要求焊接及按规范规定的要求机械连接钢筋、墙柱钢筋的植筋材料及人工、穿墙塑料管安装和拆除、穿墙螺栓丝杆及丝杆孔的封堵、止水带安装、钢筋塑料保护层垫块、剪力墙内撑、垫块制作、吊模支架;砼、砂浆、钢筋(母材及加工)现场取样;

  (3) 装饰工程。包括所有内墙面抹灰、梯间楼地面、外墙面除做保温的其他部位抹灰(阳台、腰线、女儿墙等),楼梯及公共部位脚线、地面砖、花岗石板梯步台阶散水、屋面瓦、屋面砖、楼地面砂浆、电梯石材门套等;楼梯间、电梯前室内墙涂料。

  (4) 脚手架(外架)。包括脚手架(外架)所有材料(钢管、扣件、油漆、工字钢、密目网、架板、脚手架钢绳、铅丝、水*网、挑架的预埋材料)及安拆,外架基础整*及砼垫层浇筑。安全防护棚的搭设与拆除、安全标志及悬挂等;

  (5) 所有施工机械。木工、泥工、钢筋工、杂工等所用各种工具机具,工程施工用塔吊及施工电梯租赁和安装及基础(含底板下桩基)工费;

  (6) 劳务管理费;

  2.不包括项目:天棚吊顶、门窗制安、外墙涂料、外墙保温、消防工程、阳台栏杆、室内给排水安装、外墙防水、外墙花岗石、强弱电防雷安装、屋面防水工程。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四、 质量标准

  按照现行国家颁布的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设计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五、 合同单价

  1. 包干部分:按合同第一、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一次性综合清包包干单价为:_ __元/*方米,按规划测绘面积计算;增减的工程量按市场价进行结算。

  2. 如发生其他增加项目按以下单价计算:

  钢筋制安按__ ____元/T,混凝土(商品混凝土地泵)浇筑人工费为__ _ __元/立方米,模板制安(含加固件)__ ____ 元/*方米(按触面积计算)。砖基础__ ____ 元/立方

  3. 现场所产生的计时工价:技工: 元/工日,普技工: 元/工日。

  4. 结算时综合结算包干单价不变,最终结算总价款按建设单位委托的产权部门确定的面积乘以包干单价结算。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工程保证金的约定:为确保工程保质、保量的顺利完成任务,合同签订 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30 万元(主体三层砼浇筑完毕三天内无息退20万元予乙方;主体完毕后,三天内无息退10元予乙方)。

  2、 主体完工后按实际进度的 %支付劳务款予乙方帐户。

  3、主体以后按月进度支付劳务款总额的 %,分户验收预留 %、最后留 %、作为质保金,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其后无息退还予乙方。

  4.若乙方向甲方领取包干价内材料,该材料费用在付款时扣除,罚款单在当月结账时扣除。

  i. 甲方在拔付进度款予乙方后,必须发放到工人手中。如乙方挪用甲方发放的劳务费,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由乙方负责。

  七、 甲乙双方一般权力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甲方负责办理开工前的一切手续,促进:“三通一*”畅通;

  (2)甲方派项目经理以及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常驻现场,全面管理现场施工;

  (3)保证工程用料及时供应(钢材、水泥、砂石、商品砼),施工用水、用电。

  (4)负责技术交底和组织各分部分项和工序的验收;

  (5)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和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

  (6)负责配合乙方施工测量、抄*、放线、;

  (7)负责配合乙方现场保卫、安全监督工作;

  (8)甲方负责一级配电箱的材料及安装,为乙方提供线路接口;

  (9)甲方向乙方提供三套图纸(复印机图纸二分)

  (10)工人临时住房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工作

  (1) 乙方需提供劳务承包资质(原件或复印件),便于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施工手续;

  (2) 签订合同7天内报甲方土建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表,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进度计划表,每周进度计划表以及材料计划用表。

  (3) 工程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及维修,并承担其费用;

  (4) 乙方必须配备有相应资质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等管理人员及砼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瓦工、装饰工、电焊工、钢筋焊工、电工、搅拌机操作工、塔吊司机及塔吊信号工、室外电梯运转工等专业工程的工人。焊工、电工、塔吊、室外电梯、外架工必须持特种作业证,并专人定岗操作;

  (5)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附若干套分交木工班组,钢筋班组,泥工班组,熟悉并在分项工程施工前3天对图纸存在的技术问题提交甲方技术负责人。

  (6)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和国家施工规范、地方要求及图纸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乙方管理人员并逐级向各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各分项工程施工工序完成后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与甲方、监理及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7) 乙方自带各工种工具、用具及劳保用品,具体包括:测量仪器、安全帽、安全带、钢卷尺、钢筋钩、铝合金尺条、木尺条、铁锹、灰桶、扳手、钢筋钳、凿钻砼用铁钻子、扫帚、浇灌砼用振动器和振动棒、砌墙、抹灰、吊运工具以及砼养护的增压泵、湿水的橡皮管等。

  (8) 乙方自行负责购买周转材料和辅材及施工机具低值易耗材料。模板木方、顶撑、竹跳板、铁丝、钉子、焊条、焊药、焊夹、焊线、密目网、兜网、油漆以及绑扎钢筋用的扎丝、塑料保护层垫块、对焊机、切割机、切断机、调直机、弯曲机、弯箍机、电焊机以及一级配电箱以外的照明灯、施工电线、抽水泵、塔吊、室外电梯、钢管、扣件、工字钢以及塔吊和室外电梯的电缆线等由乙方自行租赁或购买。

  (9) 天棚必须使用大块的高强木模块、清水木模不抹灰,室内顶板砼接头打磨;门窗及消防管线槽修补;临时设施的搭拆和拆除、地面硬化;

  (10) 搅拌机防护棚、钢筋棚、木工棚、水泥棚、场内安全通道双层防护的搭设与拆除。

  (11) 外脚手架、外架授料台以及塔吊和吊运工具、室外电梯标准节、装卸、搬运、安装与拆除。

  (12) 乙方严格按图纸及规范要求制作钢筋加工表,乙方按甲方审核后的钢筋加工表及技术交底卡下料。

  (13) 乙方无偿为外墙装饰与门窗、水电、消防安装及其他临时施工提供脚手架和垂直运输,外墙砖体砌筑完毕后如超过3个月,超期部分的外架租赁费用由甲方负责。

  (14) 施工工人临时住房由乙方自理。

  八、 其他工作补充内容

  1. 现场技术负责人一名、施工员一名、安全员一名、看守工地人员一名、材料计划审核员一名、机电工一名、塔吊司机三名、塔吊信号工一名、室外电梯司机一名。乙方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塔吊司机各分项班组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自负。乙方所派的专业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和督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跟踪检查及督促整改。

  2. 施工现场二级配电箱配置(包括所有的人工和材料)及搭设;

  3. 乙方自备胶轮车、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钢筋加工机具、室外电梯、塔吊、抽水泵、振动棒、振动器、砼布料机、砼养护及施工用胶水管、砌体用高压增压泵、砼地面打磨机等。

  4. 砌体材料与砼接触面的抗裂措施材料及人工;

  5. 测量工具、配合甲方基础放线。楼层测量抄*放线(楼层放线由甲方配合)。负责测量每层结构轴线、抄*、放线、水*标高的工作,配合甲方的检查复核。

  6. 基础在施工过程中,下雨或场内存在积水,乙方负责抽水工作。

  7. 材料进出场负责上下车、堆放及遮盖。施工进出口安全防护棚、场内安全通道防护棚、各单元门口通道安全防护棚的搭设与拆除。

  8. 现场道路*整、硬化车轮(路面)泥土的冲洗按实际工时计价。

  9. 楼梯、阳台栏杆预留钢筋以及外脚手架加固用的预埋连墙件钢管。

  10. 配合水电工程大于0.3m,预留洞及管线槽的留设(甲方指出位置)和洞口吊模、洞口浇筑抹灰,以及消防设备、门窗安装完后的洞眼、线槽的抹灰、未整体抹灰前的水电线槽抹灰。

  11. 材料钢材直径12以上,长度在80公分以上必须闪光对焊或按规范规定连接方式连接合理使用,柱子钢筋直径12以上,必须电渣压力焊或机械连接,不得搭接。

  12. 乙方必须接受符合法定程序的变更实施项目。增减该工程分项项目,甲方按市场单价乘以工程量扣除或增加该人工费用。

  九、工期、工期延误及顺延

  1. 工期:按双方约定工期,从基础验收起开始计算,计算,总工期为 1 天, 在________年_____月__ __日前完成,拖延一天罚款___元。若甲方供料不及时工期顺延且承担乙方租赁费及误工费。

  2.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完成承包工程,否则每延期一天(20天以内)乙方支付甲违约金 5000 元/天。 超过20后每延期一天乙方支付甲违约金10000元/天。

  3.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停工或是不能继续施工的,则由甲方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工期顺延;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4. 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时,工期顺延。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其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50% 。

  十、 违约责任

  1. 由乙方原因连续停工3天或累计停工20天(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及国家政策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仅对乙方已完工程50%计价支付价款,不对乙方作其他任何补偿。乙方必须在三日内无条件退场,每延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20xx 元/天,直至退场完毕。

  2. 按国家和地方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应保证外墙垂直度、*整度,因垂直度、*整度或其他施工内容等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返工费用。若出现质量通病(砼出现蜂窝、狗洞、砼胀膜等现象),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负责,造成的工期损失不顺延,并每次按 200-500 元罚款。

  3. 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除返工的人工材料外,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严重者将终止合同,清理退场,且不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如给工程或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其损由乙方负责。

  4. 乙方不得将此劳务转包给他人施工,如发现,除不退保证金外,另罚款 万元。对已完工程不作价款支付,乙方必须在三日内无条件退场.

  5. 所有隐蔽工程及检验批的验收必须在乙方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通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并与建设方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共同参加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乙方进行整改外,若因此造成建设方的罚款或整改,乙方按建设方双倍罚金支付给甲方。

  6. 乙方进场后,要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乙方非工作人员及家属在建筑物施工范围内逗留,严禁在建筑物内和施工场地内有偷盗行为及大小便,若发现有以上现象出现,甲方立即对乙方有关人员清退出场并对乙方负责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严重者送*机关处理。

  7.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浪费甲方的钢材、水泥及其他材料,若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若发现不按要求随意加工钢筋,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作业人员改正,对随意下料后不能利用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其损耗率不得超过1%,否则超出部分材料由乙方赔偿。

  8. 现浇砼墙、柱、梁、板与不同的结构砌筑,在抹灰前必须做到300mm宽镀锌网片或尼龙网布抗裂措施,若发现一次不执行,按200-500元罚款处理,并墙面所造成开裂现象造成的返费用同由乙方负责。

  9. 浇灌砼必须搭设授料台,对落地砼以及落地砌墙、抹灰砂浆应及时清理回收,做到工完场清,保证场地整洁。发现一次不清理回收利用罚款500元。

  10. 砼梁、板、柱、楼梯现浇完成终凝12小时后,派专人养护,14天保证砼湿润状态或用薄膜敷盖养护,若发现一次不执行罚款200-500元。砌筑及抹灰前需派专人对砌体材料湿水,若发现一次不执行操作程序,罚款100-200元。

  11. 乙方技术负责人要留守施工现场,组织作业班施工,协调各方关系,外出向甲方现场负责人请假,不得擅自离职,否则每发生一次处罚500元。

  12. 搅拌砼、砌筑砂浆严格按甲方管理人员提供的配合比进行配料,若发现不按配合比随机配料搅拌,经甲方管理人员发现后不听劝阻,一次处罚300元,三次以上不听劝者,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勒令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乙方重新更换人员。

  13.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保护所有预埋管道,不得野蛮施工、破坏,如发现有损伤,必须及时上报,如发现有意损坏,除恢复以外,另罚款200-500元。

  14. 甲方安全监督人员若发现乙方:“三宝”“四口”“五临边”一次处没有按照安全规范执行或措施不落实到位,罚款50元。

  15. 甲乙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违约方按劳务总款的10%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除合同约定的除外。

  十一、 安全文明施工、工伤处理

  1. 乙方进场后,与甲方签订安全施工合同,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场且安全施工交底,乙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在作业范围内所有往来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事故以及乙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的一切安全或工伤事故,费用在 10000 元内由乙方自行负责,超出时,超出部分按乙方负责 30%,甲方负责 70% 承担。

  2. 合同签订后,甲方购买保险 4 份,乙方购买保险 1 份(保额额度20+2),乙方严格按安全规范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专职监督人员及其他安全人员的检查,坚决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3. 乙方在“三宝”“四口”“五临边”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执行并落实到位。电梯、管道井预留洞口要求每层设置水*防护和封闭电梯口。“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临边”通常指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周边,无外脚手架防护的楼面与屋面通道,分层施工的楼梯与楼梯段边,外脚手架通向建筑物的通道两侧,卸料*台外侧边,雨棚与挑檐边。

  4. 外脚手架搭设纵横间距按照甲方安全人员提出的要求搭设,剪刀撑必须剪满,剪刀撑钢管要刷红白相间的油漆,每2层建筑物周边外脚手架处设挡脚板和竹笆硬质防护板,水*兜网搭设,每1层建筑物周边外脚手架处设楼层醒目板线,刷黄黑相间的油漆,严格按照国家脚手架搭设规范和地方验收标准进行搭设。临街及两侧面必须用新的密目网挂设。

  5. 根据现场情况,在各通道口及醒目位置悬挂适合的安全指示标志。

  6. 乙方进场后负责场内、大门口、进出门通道前道路的卫生清扫,保持现场卫生清洁,配合*部门、建设单位、甲方人员及有关单位的检查、整改。

  十二、 合同生效、份数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章): 乙方(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的收入,经甲方研究决定,对 南京国际(金茂)广场项目二期 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通过对乙方的执业资质、施工业绩、管理能力、风险抵押等方面的综合考评,确定乙方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双方本着公开、公*、*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的指标

  1、成本指标:见附件(成本单价范围内不含原材料费用,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完成为准)。

  2、质量指标: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安全指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4、进度指标:自20xx年4月26始至20xx年2月15日止 完成幅地下连续墙的施工任务。

  5、其他约定:

  二、奖励标准

  乙方完成成本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质量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安全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进度指标给予 。元奖励。

  三、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甲方的职责

  (1)负责提供项目工程必须的启动资金、生产设备、机具;组织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定以及建设单位、地方社会环境资源的联系衔接;开工前交施工设计图纸 套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资料给乙方。

  (2)根据项目需求及乙方请求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置合同、机械材料租赁合同等。

  (3)协助乙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4)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期间和终结时的考核审计;兑现项目承包人经济收益(包括薪金)或实施经济赔偿处罚;

  (5)协助乙方选聘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配置其他生产要素;

  2、甲方的权限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不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工程检(试)验资料、工程资金的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除建设单位指定外,有权将项目的 工程分包给 专业公司;

  (3)乙方违法、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管理施工、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纠正,责令停工整改、予以经济处罚、终止承包合同、调整承包人。

  (4)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及完成工程量报表。

  四、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乙方的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所施工的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2)根据国家规范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计划;

  (3)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组织制定和实施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5)在企业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劳务分包、协作单位的管理;

  (6)解决施工现场和项目经理部出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提供和准备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8)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优、评奖申报;

  (9)负责员工的各项管理和教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接受上级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接受本企业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审计;

  (11)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完成各种指标的情况;

  (13)按公司规定及时足额交纳职工的各种保险等费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保险费赔付不足部分,按照甲乙方3:7比例分担;如果乙方没有交纳保险费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

  (14)负责项目运转所需资金的筹措及其他风险控制;

  (15)因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各种违章造成的费用、罚款、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如发生仲裁或诉讼,甲方对外承担费用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2、乙方的权限

  (1)代表甲方实施项目管理,全面履约施工合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甲方的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甲方项目部印章只能用于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工程文件收发、函件制作活动中,不得用于本工程材料、工程款、民工工资等资金的结算、借支和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不得用于变更业主合同规定,乙方也不得以项目的任何名义擅自对他人作出承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确定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班子成员报甲方审查批准后,报送业主、监理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备案。未经甲方同意,班子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有权选择聘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复印其身份证件、证书存档备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少数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按规定程序可外聘;确定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并组织考核奖惩;

  (5)有权在甲方确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报发包方备案;乙方无权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承包总价5%的违约金。

  (6)甲方授权的范围内自行组织物资采购;

  (7)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决定其项目资金的使用;

  (8)按照以收定支、效率优先的原则决定项目经理部人员薪酬分配;

  (9)根据企业授权,协调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事项,重点跟踪后续工程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经营活动。

  五、工程款收付、使用管理:

  1、乙方进场之日起,甲方在%的施工费。工程进度款按业主拨付款时间、要求、按月进度 %比例拨付;

  2、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扣取民工工资、机械租用、油料等费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工程款的使用必须以满足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需要为唯一目的。

  4、乙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方式向业主收取工程进度款,乙方没经甲方授权或同意,不得私自向业主单位借款。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因业主资金不能按时拨付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将业主单位赔偿的损失全额转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时,有权在划拨金额中扣除如下款项:

  5.1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已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费用、罚款、违约金等。

  5.2因各种原因甲方代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罚款、民工工资等款项。

  6、扣除以上5.1—5.2款项后,余额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保证将甲方划拨的工程资金专用于工程施工费用(工程材料款、工人生活费、房租水电费、保险费等)。

  7、乙方应在每月的25日前,把前一个月的与工程有关的费用票据、本项目班子成员及民工工资领取清单全部交甲方财务部门核实、做帐。逾期送交的,每天罚款200元。

  8、工程完工、机械设备退场、资料交付完毕后天内付清成本、安全、进度指标的考核奖励。基坑开挖完成验收合格后 天付清质量指标的考核奖励。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承包合同,没收风险抵押金:

  (1)履行合同时,出现了乙方未能实现主要承包指标的情况;

  (2)乙方没有全面履行约定职责,管理混乱,经甲方考核,认为难以完成承包指标;

  (3)有虚盘冒验等弄虚作假行为;

  (4)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未能改正;

  (5)违法、违规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业主和甲方都认为乙方不称职的;

  (7)经甲方核实等其他违约情况。

  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可解除合同,: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致使工程项目无法进行。

  3、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终止:

  (1)双方约定的承包目标实现或部分实现,甲方向乙方兑现了全部奖励后;

  (2)当一方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另一方时。

  七、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成立;

  2、本合同自乙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aaa电气机械承包公司,邮政信箱号:________(以下简称总包商),和bbb工程公司,邮政信箱号:__________(以下简称分包商),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订立本分包合同。

  鉴于总包商已同ems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型电气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业主),就在ems国的sss号工程项目的设计,运输和施工签订了合同。鉴于分包商愿按该合同实施土建和安装工程而报了价,鉴于总包商已接受分包商的报价,依据分包商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号文件及其所附的报价表(注),现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下列文件应是本分包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

  1.电气、机械及技术操作的合同通用条款(1980年第一版)。

  2.合同的特殊条款。

  3.sss号工程项目的技术规范。

  4.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9篇(扩展3)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9篇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层数:__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本工程基础垫层至屋面防水层以下主体结构内的所有钢筋、模板、混凝土、填充墙砌体、外架及文明施工。

  2.1钢筋工程:钢筋进料计划提供,翻样、制作、安装和校正;场内倒运,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整理、码放和防雨覆盖;基层清理、焊接、绑扎、植筋,预埋和压筋的制作,铁丝、铁钉、扎丝、焊剂、焊条、胶布、切割机片、双面胶、拉杆用PVC管、线绳、水泥钉、脱模剂、垫块、塑料薄膜及手提电动工具耗材等。

  2.2模板工程:模板进料计划提供,配制、拼装、校正和清理;现场倒运,模板支撑拆除、清理刷油、拔钉、分类、码放;进场材料的卸车。若发现工人在施工现场任意把方料模板切割、浪费等事项,甲方有权罚款,每次罚_______元。

  2.3混凝土工程:混凝土的浇筑和养护,保养,泵管的接拆及清理。(梁板柱进行磨*打磨,做好成品保护)。

  2.4砌体工程:砌块浇水湿润、砌筑,砂浆配制,上料、搅拌及放料,场内倒运;砌体脚手架搭拆,清理归堆;木砖、过梁预制安装;预留洞口。砌体压筋制作安装;地沟砌筑,抹灰,盖板预制安装;砌体用搅拌机的就位、安装、调试;灰斗车和砌体用具。

  2.5架子工程:包括主体施工所有内脚手架搭拆、外架搭设、清理归堆,防护棚、安全通道搭拆;楼层四口五临边防护,安全密目网、小眼白网挂设;吊篮安装及防护,塔吊附墙件防护,踢脚板制安;标识、标牌、警示标志和展牌、横幅挂设、以及钢管的维护保养、刷漆。

  2.6文明施工:修建临时用房、围墙、路面硬化、场地硬化、临时散水和排水渠,整理和维持场容场貌,工完场清,按照省级文明工地要求执行,教育所属职工文明施工,杜绝不文明行为发生。

  三、承包形式:劳务施工承包。

  1.甲方提供塔吊(含司机)、振动棒一套(一机二棒)以及三级箱以内线缆、配电箱,其余电线、电缆、照明设施、机具耗材等由乙方负担,待工程完工后向甲方交还能正常使用的振动棒一套(一机二棒)以及三级箱以内的线缆、配电箱等。

  2.乙方在本工程必须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总负责一人;技术总负责一人以及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并负责放线、抄*等业务,甲方负责检验。

  四、承包价格:

  1.按建筑面积______元/*方米。

  2.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见8.1.2条。

  五、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筑工程验收规范验收,主体结构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六、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主体封顶。总日历工期______天。乙方按总合同工期编制形象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严格按审批后的形象进度计划执行,每超过一天罚______元。

  七、施工安全:

  7.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的检查监督工作。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进场前安全教育,宣传正确使用“三宝”,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在现场周围和重点防范部位设立警示牌。甲方应建立健全现场安全制度,逐日进行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制度的作业人员,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停工及罚款处理。

  7.2乙方负责职工的安全管理,进行安全培训,做好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对于高空作业,必须严加规范,系好安全带,作业前首先检查脚手板是否安全,是否牢固,用电设施的接线是否正确、安全、电线是否损坏、老化、开裂、裸露。若被发现以上各项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每次罚款______元,并要求乙方应及时排除,直至消除安全隐患,符合安全操作规范后方可施工。

  7.3乙方人员在施工操作中,不按安全规范施工,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及后续责任,引不可抗力引起的安全、质量事故按相关规定执行。

  7.4若乙方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其他法律,除接受国家司法机关处罚外,还必须执行项目综合治安制度的处罚条款。

  八、结算、付款:

  8.1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

  8.1.1综合单价:_____元/*方米

  8.1.2工程变更,只要不发生建筑面积的增减,无论结构构件的难易与数量变化与否,单价和结算面积不变;若变更引起乙方返工,甲方应增加相应的费用。

  8.1.3乙方必须保证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因拖欠民工工资引起的相关事宜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8.2付款:

  8.2.1三层主体封顶付已完成工程量(经监理审批后的工程量)的______%,中途可借零花钱(费用在下次支付劳务费时扣回),主体封顶付已完成工程量的______%,砌体工程完工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______%。春节放假时按已完成面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______%。

  8.2.2余款在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______个月内付清。

  8.2.3付款必须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当面到当地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九、其他约定:

  9.1甲方责任、权利:

  9.1.1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的'领导、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联系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解决属甲方解决的问题。

  9.1.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确保生产均衡和连续性。

  9.1.3负责给乙方提供施工技术资料,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交底目录、答疑纪要及省级文明工地验收标准各一份

  9.1.4负责按形象进度和进料计划向乙方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各种材料。

  9.1.5负责施工中的总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9.1.6负责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对乙方的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进场安全教育

  9.1.7负责向乙方提供办公室、库房各一间。

  9.2乙方责任、权利:

  9.2.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负责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机械操作和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进场管理人员资格证及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各两份。

  9.2.2向甲方缴纳违约质保金______万元,主体封顶验收合格扣除罚款违约金后一次性退还。

  9.2.3负责向甲方提供专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和月报;材料使用前五日提供用材计划。

  9.2.4负责对所属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按现行安全施工规范作业;负责安全设施的检查报验,严禁使用不合格安全材料。

  9.2.5严禁转包工程。

  9.2.6每道工序完工后,乙方首先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验收,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若甲方发现一处不合格,罚乙方______元。

  9.2.7乙方要爱惜财物,做到工完场清,若发现随意损坏、乱丢材料的,一个扣件罚款______元、一个卡具罚款______元,不及时清扫卫生、清理施工现场的每次罚款______元。

  9.2.8本合同是以合格工程标准签订的,若单位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是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有权对该单位工程按*方米单价下浮______%扣取乙方的违约金,若完成达到合同标准,甲方可适当给予奖励。

  9.2.9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教育职工做到文明施工,不能出现打架、偷盗等不文明行为,若发生一次罚乙方______元。

  9.2.10乙方承包范围内分部分项工程的合格必须达到______%。允许偏差项目合格率必须达到______%。若验收达不到______%,乙方必须及时返工达到要求,返工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补充条款:

  10.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当地法院裁决。

  10.2本合同签字后即为生效,若一方违约,则支付给对方五万元违约金。

  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副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劳务作业完工并通过验收、结算付款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姓名:

  住 址:

  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

  住 址:

  身份证号:

  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建设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甲方与乙方在真实、自愿、*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不包料。即甲方负责提供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设备。

  二、甲方应提供建房所需原材料、场地等条件便利乙方按时完工。

  三、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由乙方自理。

  四、乙方负责找工人,组织、指挥工人施工,乙方及其工人与甲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五、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拟建房屋有效图纸 张,由甲方负责指导修建。甲方负责一切建房所需的原材料。施工所用的所有机器设备由乙方自行提供(包括搅拌机、吊预制板上楼的机器、搭架使用的全部设备、振动器、切割机等),并负责安装、调试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乙方应在工地明显位置悬挂施工重地,严禁非施工人员入内、施工重地、注意安全等警示语,安装一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进入施工工地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搭架、使用起重设备、使用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必要的时候乙方最好请专业人员协助完成。乙方进入施工工地现场,掌门师傅应负责一切安全,监督一切安全操作要领,不违规危险操作,违规操作导致的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及其工人由于设备原因、违规操作、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施工管理不严等原因而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的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如无违规操作造成的伤亡,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七、施工要求:一楼高 米,室内净高 米。二楼高 米,室内净高 米。一楼砌墙全是24墙。二楼以上(含二楼),两边外墙为 18 墙,内墙为24 墙(承重墙和承受较大重力的墙均是24墙,圈梁和挑,浇注凝固后不应有蜂窝、麻面等,更不能出现钢筋外漏现象。

  八、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建房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质量。房屋完工交工后,由甲方按照施工要求进行验收。如房屋出现建筑质量问题,乙方应重新修缮直至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工程工期为: 年 月 日(公历/农历) 年 月 日(公历/农历),按日历工期计算。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耽误除外。

  十、乙方应按时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每拖延一天,每*方米减少工钱 元。

  十一、付款方式:建筑承包价格为 元/*方米,正负零以下按混凝土立方计算,每立方米 元,自开工日起到 年 月 日主体完工。开工后,每修好一层,按该层工程款的 %先行给付乙方。待房屋工程全部交工,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其余工程款。

  十二、违约责任。如果一方擅自违反本协议之规定,应向对方支付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因一方擅自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的,还应负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损失的计算范围为:乙方迟延开工造成甲方建筑材料的功能减退或失效的损失、乙方施工中明显超过一般同类工程所需的材料给甲方造成的施工原材料损失、乙方在房屋的主要部分施工中未按照甲方的施工质量要求、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等)。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该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如果甲乙双方因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变化致使施工发生改变,可以就改变的部分本着*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再行商议,但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做出实质性变更。就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选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十六、其他事宜还可以再行约定,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等、自愿、公*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接 门窗制作及安装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内容及范围: (包括材料采购、制作、转运、安装等)。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数量及价款

  1.使用材料及单价:人民币 元(含税价/不含税价)

  2.施工面积暂定 ㎡,总价为人民币 元。

  3. 工程量按实际施工展开面积实测结算。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合同定金,材料进场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 %,施工完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验收合格后7天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剩余%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 年,期满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甲方没有按时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合同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工期相应予以顺延。

  四、施工条款

  1.施工时间:

  (1)甲方须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进场,以便乙方组织货物运输和调配人员。

  (2)合同工期为日,(暂定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开工时间以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若出现停电或气候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可做相应顺延。如因甲方原因影响进展,工期顺延。

  2.对甲方及工程基底的要求: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提供施工资料及施工图纸;

  (2)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提供乙方施工电源、水源;

  (3)甲方未提供上述资料、条件、工程基底的,工期相应予以顺延。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的统一管理。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为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六、其他约定

  1.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须于三日内验收,逾期未验收视为验收合格。施工完后,甲方使用或开发商投入使用,视同验收合格。

  2.施工完毕,乙方即提供工程决算书,甲方须于二日内审核完毕,逾期未审核完毕,乙方可依据乙方提供的决算书要求甲方支付款项。

  3.甲方指定 (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 (联系方式: )为现场代表,负责双方各项管理工作及办理双方各项签证、结算事宜。

  七、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或遇到特殊的情况,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将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9篇(扩展4)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9篇

  一、道路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甲 方: 工程项目部

  乙 方: (工程资料承包负责人)

  (甲方)承包施工 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快速、优质、安全完成工程任务,现将本工程的工程技术资料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甲方提供现场资料员食宿)。

  三、 承包内容:

  乙方承包内容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合同内承包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质监存档资料、备案资料等相关资料的收集编制、整理、存档工作及材料送检工作(测量计量资料除外)。保证所有资料依据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现行施工规范规定、结合现场情况编制和装订成册;乙方承担的各项资料符合各主管单位对资料的验收及档案馆的存档规定和配合甲方将技术资料的移交。甲方分包项目由分包单位编辑整理资料(电力埋管、交通信号、园林绿化、亮化等),乙方配合归档。如由乙方编辑整理,费用另行协商。

  2、照片资料由乙方负责收集制作,甲方提供设备。如要求专题片、DVD等制作,费用另行协商。

  四、承包单价:

  按本工程实际结算价格(以最终签订的结算书为准)的 4 ‰计算(包括人工工资、资料形成中的电脑、A4打印机、A4纸张等耗材、一般性送检运输费用)。

  五、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现行工程竣工资料的规范要求、强制性文件以及质监部门和档案馆的要求整理、编制、装订,必须保证工程技术资料达到合格标准,符合质监、甲方、监理单位和档案馆的要求,确保甲方顺利验收,工程质量 合格 。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乙方人员设备入场甲方付给乙方铺底金 贰万 元整(作为本工程包工包料资料前期费用),施工过程中每月支付乙方 5000 元/月。领取档案馆资料初验合格证竣工预验收付足乙方95%工资款,其余工资款在资料完整、备案后一次性付清。工程工期为 甲方合同工期。超过工期甲方需支付乙方 5000元/月。若因建设单位(报建手续等问题)或其他分包单位原因暂时不能备案,甲方必须在工程竣工壹个月内付清全部工资,如需要乙方继续备案,费用另行协商。

  七、 甲方责任:

  1、保证提供乙方需要的办公场所、桌椅、文件柜、空调、复印机等设施。

  2、提供乙方人员的住宿及伙食,甲方负责材料试验检验费用和配合乙方送检工作。

  3、甲方提供试块送检的交通工具,并提供试块制作模具、芯片及试块制作。

  4、保证提供乙方完整的设计图纸(蓝图、至少壹套),及时提供各种变更资料。负责重新晒制竣工图的费用。

  4、负责及时提供购买的一切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厂家资质等资料。因甲方采购材料不合格引发的问题由甲方解决。

  5、 负责协调与质监站、安监站及上级建筑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负责所有验收、评奖、竣工备案的.协调费用。

  6、根据新规范、新要求需组织的其它验收和资料形成,及参加任何资料承包范围外的奖项所有协调费用由甲方负责。

  7、监督施工管理内项目技术人员必须完成的责任及义务,督促测量人员及时提供合格的测量资料原始数据,乙方配合打印。

  八、 乙方责任:

  1、保证一般材料、半成品送检试验及时到位,并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

  2、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技术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不影响本工程各阶段验收。

  3、负责与试验室试验人员接洽。

  4、配合甲方编辑、打印各类日常办公文件。

  5、积极配合甲方其他管理人员进行工程施工管理,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

  6、积极配合甲方参加任何资料承包范围外的奖项,费用另行协商。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嫖、赌、毒”等违法行为。

  九、实验费用:

  实验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甲方负责。

  十、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由于乙方只承包了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在不违背甲方提出的正当条件下,乙方有权选择自己的工作方式及作息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乙方保证办公室作息时间内有人值班。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方具法律效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付清工程资料费用后,本合同书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一、定义与解释

  第一条 定义,本合同(按下文所定义的)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雇主为_________(填入名称)。

  1.2 承包商是指其投标书已为雇主接受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为_________(填入名称)。

  1.3 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当事人,或由工程师同意已将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给他的任何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1.4 工程师是指雇主为本合同目的而指定作为工程师,或由雇主随时指定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师以工程师身份行事的工程师。本合同中的工程师是指_________(填入名称)。

  1.5 工程师代表是指由工程师根据本合同随时指定的人员。

  1.6 合同是指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包括说明书、图纸、规范、工程量表、投标书、中标函、合同协议书,以及其他明确列入中标函或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

  1.7 规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规范,以及根据第95条规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对规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8 图纸是指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样、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他技术资料。

  1.9 工程量表是指构成投标书一部分的已标价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 投标书是指承包商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为工程的实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补,向雇主提出并为中标函接受的报价书。

  1.11 中标函是指雇主对投标书的正式书面接受。

  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本合同第26条所述的合同协议书。

  1.13 投标书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标书格式内的附件。

  1.14 开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根据本合同发出开工通知书的日期。

  1.15 竣工时间是指合同规定从工程开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区段施工结束并且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

  1.16 竣工检验指合同规定的或由工程师与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检验,这些检验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区段接收之前进行的。

  1.17 移交证书是指依据第93条颁发的证书。

  1.18 合同价格是指中标函中写明的按照合同规定,为了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补应付给承包商的金额。

  1.19 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据第92.2(a)规定留存的所有金额的总和。

  1.20 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为二者之一。

  1.21 永久工程是指根据合同将实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22 临时工程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需要或有关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但承包人的设备除外。

  1.23 工程设备是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

  1.24 承包商的设备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补中所需要的全部装置和任何性质的物品,但不包括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 区段是指在合同中具体指定作为一个区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 现场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进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场所。

  1.27 费用是指在现场之内或之外已正当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管理费和应合理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1.28 日是指历法日。

  1.29 外币是指工程所在国之外的任一国家的货币。

  1.30 书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写、打字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第二条 解释

  2.1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应包括公司和企业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资格的组织。

  第三条 单数和复数

  3.1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包括复数含义,视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条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4.1 在合同条款中,无论何处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指书面的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而通知、证明或决定字样均应据此解释。对于任何此类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都不应被无故扣压或拖延。

  二、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五条 一般规定

  5.1 本合同的内容和范围详细规定在本合同的附件当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性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条 承包商的工作范围

  _________。

  第七条 雇主的工作范围

  _________。

  三、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8.1 工程师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8.2 工程师可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或者合同中必然隐含的权力。但是,如果根据雇主任命的工程师的条件,要求工程师在行使上述权力之前,应得到雇主的具体批准,则此类要求的细节应在本合同予以表明。否则,即应视为工程师在行使此类权力时均已事先经雇主批准。

  8.3 除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外,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工程师代表

  9.1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对工程师负责,应该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根据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9.2 工程师可以将赋予他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委托给工程师代表并可随时撤回此种委托。任何此类委托或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达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发生效力。

  9.3 由工程师代表按工程师的委托向承包商发出的任何信函均与工程师发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a)因为工程师代表的失误,未曾对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发出否定意见,不应影响工程师对该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提出否定意见,并发出进行改正的指示的权力;

  (b)若承包商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质疑,他可将该问题提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应对此信函的内容进行确认,否定或更改。

  9.4 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任命任意数量的人员协助工程师代表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工程师代表应将此类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权力范围通知承包商。上述助理无权对承包商发布任何指示,除非此类指示对他们行使助理的职责和确保他们根据合同规定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质量进行验收是必不可少的,任何助理为此目的的发出的任何指示均应视为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示。

  第十条 书面指示

  10.1 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若工程师认为由于某种原因有必要以口头形式发出任何此类指示,承包商应遵守该指示。工程师可在该指示执行之前或之后,用书面形式对其口头指示加以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应认为此类指示是符合本款规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加以否认,则此项指示应视为是工程师的指示。本条规定应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和任何根据合同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发出的指示。

  第十一条 工程师应行为公正

  11.1 凡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工程师自行:

  (a)表明他的决定、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满意或批准,或

  (c)确定价值,或

  (d)采取可能影响雇主或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他应在合同条款规定内,并兼顾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做出公正的处理。任何此类决定、意见、赞同,表示满意或批准、确定的价值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合同规定予以公开、复查或修正。

  四、转让与分包

  第十二条 合同转让

  12.1 没有雇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处进行转让,但下列情况除外:

  (a)按合同规定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银行为受款人的费用,或者

  (b)把承包商从任何责任方那里获得免除其责任的权利转让给承包商的保险人。

  第十三条 分包

  13.1 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没有工程师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类同意均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商应将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完全视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一样,并为之负完全责任。但对下列情况承包商无需取得同意:

  (a)提供劳力,或

  (b)根据合同的规定采购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对工程的任何一部分进行分包。

  第十四条 分包商义务的转让

  14.1 当分包商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商承担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结束后的任何期间须继续承担的任何连续义务时,承包商在根据雇主的要求和由雇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在缺陷责任期满之后的任何时间,将上述未终止的此类义务的权益转让给雇主。

  五、合同文件

  第十五条 语言和法律

  15.1 拟定合同文件的语言为_________(填入语言名称),其主导语言为_________(如果有二种以上的语言时)

  15.2 适用于本合同并据以对合同进行解释的法律为在_________国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16.1 构成合同的文件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但在发生分歧时,则应由工程师对此作出解释或校正,工程师并应就此向承包商发布有关指示,在此情况下,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构成合同的文件的优先次序为: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函;

  (c)投标书;

  (d)本合同;

  (f)规范和图纸;

  (g)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7.1 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商两套复制件。承包商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商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商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17.2 承包商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商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17.3 上述提供给承包商的或由承包商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商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十八条 进展中断

  18.1 如果工程师未在合理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示并有可能造成工程计划和施工的延误或中断时,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呈交通知书,并同时向雇主呈交副本。该通知书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延误会使工程误期或中断等详细说明。

  第十九条 图纸误期和误期的费用

  19.1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商按18.1款发出和通知书中已说明了的任何图纸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误期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时,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协商后,应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和变更原合同的权利。

  (b)需增加到合同价格上去的此类费用的数额,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二十条 承包商未能提交图纸

  20.1 如果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发生任何图纸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于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则工程师在根据第19.1款规定作出决定时,应将承包商的这一失误考虑在内。

  第二十一条 补充图纸和指示

  21.1 为使工程合理而正确地施工和竣工,以及为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师应有权不断向承包商发出此类补充图纸和指示。承包商应贯彻执行并受其约束。

  第二十二条 由承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22.1 凡合同中明文规定应由承包商设计部分永久工程时,承包商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感到满意所必须的图纸、规范、计算结果及其它材料,以及

  (b)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后永久工程图纸,这些资料须足够地详细,以使雇主能够对采用该设计的永久工程进行使用、维护拆卸、重新装配和调整。在此类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获得工程师批准之前,不能认为该工程已经竣工并可按合同规定进行接收。

  第二十三条 责任不受批准影响

  23.1 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批准,不应解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

  六、一般义务

  第二十四条 承包商的一般责任

  24.1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精心和努力,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承包商应为该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竣工以及为修补其任何缺陷而提供所需的不管是临时的还是永久的全部的工程监督、劳务、材料、工程设备、承包商所用设备以及其他物品,只要提供上述物品的必要性在合同内已有规定或可以从合同中合理地推论得出。

  第二十五条 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

  25.1 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承包商对不是由他编制的永久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者任何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应承担责任。凡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承包商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尽管有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承包商应对该部分工程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同协议

  26.1 在被邀请签约时,承包商应同意签订并履行合同协议书,该协议书的拟定和签订费用由雇主负担。

  第二十七条 履约保证

  27.1 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28天内,按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取得担保,并将此保函提交给雇主。当向雇主提交此保函时,承包商应将这一情况通知工程师。提供的担保机构须经雇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外,执行本款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负担。

  第二十八条 履约保证的有效期

  28.1 在承包商根据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了任何缺陷之前,履约保证将一直有效。但在根据本合同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之后,即不应对该担保提出索赔,并应在上述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14天内将该保函退还给承包商。

  第二十九条 根据履约保证的索赔

  29.1 在任何情况下,雇主在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商,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第三十条 现场视察

  30.1 在承包商提交投标书之前,雇主应向承包商提供由雇主或雇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资料,但是承包商应对他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负责。

  30.2 应当认为承包商在提交投标书之前,已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及与之有关的可用资料进行了视察和检查,并对以下几点在费用和时间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满意:

  (a)现场的形状和性质,包括地质条件;

  (b)水文的和气候的条件;

  (c)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围和性质;

  (d)进入现场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应当认为承包商的投标书是以雇主提供的可利用的资料和承包商自己进行的上述视察和检查为依据的。

  第三十一条 投标书的完备性

  31.1 应当认为承包商对自己的投标书以及工程量表中开列的各项费率和价格的正确性与完备性是满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所有这些应包括了他根据合同应当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有关物资、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提供或者为意外事件准备的临时金额,以及该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须的全部有关事宜。

  第三十二条 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

  32.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碍或条件,在他看来这些障碍和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则承包商应立即就此向工程师提出有关通知,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收到此类通知后,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类障碍或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地预见到的,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应决定:

  (a)按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力,和

  (b)确定因遇到此类障碍或条件可能会使承包商发生的任何费用额,并将该费用额加到合同价格上。工程师应将上述决定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另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此类决定应将工程师可能签发给承包商的与此有关的任何指示,以及在无工程师具体指示的情况,承包商可能采取的并可为工程师接受的任何合理恰当的措施考虑在内。

  第三十三条 遵照合同工作

  33.1 除法律上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以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在涉及或关系到该工程的任何事项上,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商都要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承包商应当只从工程师处取得指示,或根据第8.11条的规定,从工程师代表处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条 提交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度计划

  34.1 承包商应当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以工程师规定的适当格式和详细程序,向工程师递交一份工程进度计划,以取得工程师的同意。无论工程师何时需要,承包商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对其进行工程施工所拟采用的安排和方法的总说明,以供参考。

  34.2 无论何时,如果工程师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经同意的进度计划时,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订过的进度计划,表明为保证工程按期竣工而对原进度计划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条 提交现金流量估算

  35.1 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承包商应按季度向工程师提交承包商根据合同将有权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详细现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参考。此后,若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还应按季度提供修订的现金流通量估算。详细的现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时间应为_________天。

  第三十六条 不解除承包商的义务或责任

  36.1 向工程师提交并经其同意的上述进度计划或提供的上述一般说明或现金流通量估算,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三十七条 承包商的监督

  37.1 只要工程师认为是为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商义务所必需的,承包商应在工程的施工期间及其后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商或经工程师批准的一位合格的并授权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对该工程进行监督。上述批准可由工程师随时撤回。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商接受工程师的指示,或根据第8~11条的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示。

  37.2 如果工程师撤回了对代表的批准,承包商在接到此类撤回通知后,考虑到下述条款中提及的撤换人员的要求,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应尽快将该代表调离该工程,以后也不得再雇用该人员担任该工程的任何职务,而代之以经工程师批准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条 承包商的雇员

  38.1 承包商应向现场提供与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下述人员:

  (a)熟悉他们各自行业的、有经验的技术助理及有能力对工程进行正确监督的工长和领班,以及

  (b)为使承包商适当并按期履行合同义务所需要的此类熟练的、半熟练的技工和非技术工人。

  38.2 工程师应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商立即从该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师认为是渎职者或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以及工程师从其他方面考虑认为不宜留在现场的人员,而且无工程师的同意不得允许这些人员重新从事该工程的工作。从该工程撤走的任何此类人员,应尽快予以更换。

  第三十九条 测定并标示

  39.1 承包商应对下述工作负责:

  (a)根据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准确的放线。

  (b)上述规定的工程所有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其准线的正确性。

  (c)提供与上述工作有关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装置和劳务。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基准线出现任何差错,当工程师要求对此进行纠正时,承包商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类差错,以使工程师满意。若此类差错是由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供的不正确数据所致,则工程师应根据第84条的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格,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39.2 工程师对任何放线工作或任何基准或标高的检查均不能在任何方面解除承包商对上述各项的精度所负的责任,承包商应仔细保护和保留好一切水准点、视准轨、测桩和工程放线所用的其他物件。

  第四十条 钻孔和勘探开挖

  40.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内,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商钻孔,或进行勘探开挖,则应根据第83条规定以指示形式下达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经包括了涉及此类工作的项目或备用金额者除外。此类勘探开挖应被认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条 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

  41.1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整修过程中,承包商应当:

  (a)高度重视所有授权驻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并保持现场和工程的井然有序,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的安全和方便,或为了其他原因,在确有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工程师或任何有关当局提出要求时,自费提供并保持一切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以及

  (c)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以保护现场及其附*的环境,并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声或其他后果对公众造**身或财物方面的伤害或妨碍。

  第四十二条 雇主的责任

  42.1 根据第66条的规定,如果雇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在这方面他应当:

  (a)对所有授权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负全面责任;以及

  (b)保持现场的井然有序,以防对这些人员造成危险。

  42.2 如果根据第66条的规定,雇主在现场还雇用其他承包商时,雇主应同样地要求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险方面负同样责任。

  第四十三条 工程的照管

  43.1 从工程开工日期起直到颁发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的日期止,承包商应对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等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照管工程的责任应随移交证书一起移交给雇主。但:

  (a)如果工程师为永久工程的某一区段或部分颁发了移交证书,则承包商从颁发移交证书之日起,即应停止对那一区段或部分的照管责任,此时对那一区段的照管责任移交给雇主;

  (b)承包商应对那些在缺陷责任期内他应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直到此类未完成的工程根据第82条的规定完工为止。

  第四十四条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44.1 在承包商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设备出现任何损坏,除第46.1款限定的风险情况外,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承包商均应自费弥补此类损失或损坏,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规定,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按照第82条对承包商责任的规定,承包商亦应对其在进行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由于雇主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45.1 当任何此类损失或损坏是由于第46.1款所限定的任何风险造成的,或是与其他风险相结合造成时,若工程师提出要求,则承包商应按该要求的程度修补这些损失或损坏,而工程师应按第84条的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格,并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如果是由于多种风险相结合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则工程师在作出上述决定时,应考虑到承包商和雇主的责任所占的比例。

  第四十六条 雇主的风险

  46.1 雇主的风险是指: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叛乱、革命、或军事*或篡夺*,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e)骚乱或混乱,但对于完全局限于承包商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员中间且是由于从事本工程而引起的此类事件除外;

  (f)由于雇主使用或占用合同规定提供给他的以外的任何永久工程的区段或部分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g)因工程设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而此类设计又不是由承包商提供或由承包商负责的;

  (h)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第四十七条 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保险

  47.1 在不限制第43~36条中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设备进行保险;

  (b)以重置成本15%的附加金额,以补偿修复损失和损害的任何附加费用以及由此修复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业务费以及拆除和迁移工程的任何部分和迁移任何性质的废弃物的费用;

  (c)投保承包商运至现场的承包商的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笔足够在现场能重置这些设备和物品的金额。

  第四十八条 投保范围

  48.1 对于第47.1款中的(a)和(b)两项中的保险,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联合名义进行投保,并应包括:

  (a)从现场开始工作至颁发有关工程或其任保区段或部分的移交证书为止,雇主和承包商遭受的除第50.1款规定的情况以外的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全部损失或损害;以及

  (b)由承包商负责的,在缺陷责任期内,由发生于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为履行第82条规定的承包商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由他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第四十九条 对未能取得金额的责任

  49.1 任何未保险的或未能从承保人那里收回的金额,应由雇主或承包商根据第43~46条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十条 除外项目

  50.1 第47.1款中所述的保险,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不应承担义务: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叛乱、革命或军事*或篡夺*,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其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第五十一条 人身或财产的损害

  51.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保障雇主免于承受与上述有关的任何损失或索赔: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者(b)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但工程除外。

  51.2 上述人身或财产的损害系在工程实施和完成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过程中发生的,或由其引起的,同时还应保障雇主免受为此或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下述所限定的情况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雇主在任何土地上、越过该土地之下、之内或穿过其间实施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权利;

  (c)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d)由雇主、雇主代理人、雇员或不是该承包商雇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为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费、指控费用、其他费用,或者是当承包商、其雇员或代理人也对这类损伤或损害负有部分责任时,应公*合理地考虑到与雇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对该损伤或损害所负责的程序相应的那一部分损伤或损害。

  第五十二条 雇主提供的保证

  52.1 雇主应保证承包商免于承担有关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况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十三条 第三方保险

  53.1 在不限制第51条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名义,对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员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进行责任保险,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项限定的情况除外。此项保险金额至少应为投标书附件中所规定的数额。

  53.2 保险单中应包括一条交叉责任条款,使该保险对分别保险的承包商和雇主均适用。

  第五十四条 人员的事故或受伤

  54.1 承包商应对他为此工程雇用的任何人员进行此种责任保险,并应在全部雇用期间内持续上述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商雇用的任何人员,如该发包商已对上述人员进行了责任保险,这样雇主就根据保险单得到保险,则本款前述的承包商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需要时,承包商应要求此分包商向雇主出示此项保险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第五十五条 人员事故保险

  55.1 承包商应对事故投保责任险。在整个工程期间,只要有人被雇佣,承包商就应当继续投保责任事故险。对于分包商雇佣的人员,如果分包商根据本款已经对其所雇佣的人员投保责任事故险,使雇主能够根据保险合同得到赔偿,那么承包商对被保险人的义务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应当要求该分包商向雇主提供保险单以及支付保险费的收据。

  第五十六条 保险证据和保险条款

  56.1 承包商应在现场工作开始之前向雇主提供证据,说明按照合同要求投保的险种已经生效,并应在开工之日起84天之内向雇主提供保险单。在向雇主提供上述证据和保险单时,承包商应同时将此情况通知工程师。上述保险单应与中标函签发前所同意的总条件一致。承包商就根据雇主同意的条件,在承保人处投保其负责的所有保险项目。

  第五十七条 保险的充分性

  57.1 承包商应把工程施工的性质、范围或进度计划方面的变化情况通知承保人,并保证按合同条款在整个期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在需要时,向雇主出示生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第五十八条 对承包商未办保险的补救

  58.1 若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任何投保并保持其有效,或者未在第57.1款要求的期限内向雇主提供各项保险单,则在任何此种情况下,雇主均可以进行任何此类保险并保持其有效,支付为此目的的可能需要的任何保险费,并可随时从任何应付或将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上述支付的费用,或视为到期债款向承包商收回上述费用。

  第五十九条 遵守保险单规定的条件

  59.1 若承包商或雇主未能遵守根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规定的条件,责任方应保证另一方免受此类失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索赔。

  第六十条 遵守法令、规章

  60.1 承包商应在一切方面,包括发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纳所有的费用,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与该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任何规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正式合法当局的实施细则;以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60.2 承包商应保证雇主免于承担由于违反上述任何此类规定的任何罚款和责任。但雇主应负责获得工程进行所需要的任何规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应根据第52.1款的规定对承包商给予保障。

  第六十一条 化石的保护

  61.1 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建筑结构以及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或物品,就雇主和承包商之间而言,均应被视为属于雇主的绝对财产。承包商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此类物品,并且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应在移动之前,立即将此类发现通知工程师,并执行工程师关于处理上述物品的指示。如果由于此类指示使承包商蒙受延误进度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则工程师应在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给予承包商获得任何延长工期的权利,以及

  (b)在合同价格中加上此类费用的数额,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二条 专利权

  62.1 承包商应保护和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所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保护和保障雇主承担由于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如果此种侵犯是由于遵照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条 矿区使用费

  63.1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各种材料的一切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赔偿费。

  第六十四条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64.1 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围内,在进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时,不应给下列各方带来不必要的和不适当的干扰:

  (a)公众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属于雇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

  64.2 承包商应保护和保证雇主免于承担由承包商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

  第六十五条 避免损坏道路

  65.1 承包商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运输对连接现场的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或损伤,承包商特别应该选择运输线路,选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以便来往于现场的材料、工程设备、承包商设备或临时工程运送所不可避免出现的任何这类特殊交通运输受到尽可能合理的限制,从而避免对这些道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或损伤。

  65.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了便利承包商的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承包商应负责对通往现场或位于通往现场路线上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并支付费用,并且应持续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此类运输造成任何桥梁和道路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包括可能直接向雇主提出的此类索赔,承包商应出面谈判并支付纯粹由此类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

  65.3 尽管有65.1款的规定,但如果发生因运输材料或设备而对通往现场或位于通往现场路线上任何桥梁或道路造成任何损害时,承包商在得知此类损害之后,或者收到有权提出此类索赔机构的任何索赔要求之后,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给雇主。当根据任何法律或规章规定,要求该材料或设备的承运人给予道路管理机构损害赔偿时,雇主不应对与此有关的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负责。在其他情况下,雇主则应协商解决和支付有关此类索赔的全部金额,并且应保障承包商免于承担此类和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如果工程师认为上述任何索赔或其中的一部分实属承包商一方未能遵守履行第30.1款规定的承包商的义务所致,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因上述失误应赔偿的总额,雇主应从承包商处收回该款项,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付或将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但无论何时,雇主应将要协商的解决办法及承包商可能偿还的任何总额通知承包商,雇主应在此类解决办法达成协议之前与承包商进行协商。

  65.4 在工程性质要求承包商使用水路运输时,本条上述各项规定的术语“道路”应解释为:包括水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相应的效力。

  第六十六条 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机会

  66.1 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承包商应为下列人员从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机会:

  (a)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雇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机构的工人。

  这些工人可能被雇主雇用,在现场或现场附*实施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实施雇主可能参与的与该工程有关或附属该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 如果工程师提出书面要求,根据第66.1款规定,承包商应:

  (a)将承包商负责维修保养的任何道路或通道,提供给上述任何其他承包商或雇主或任何此类机构使用;或

  (b)允许上述各方使用临时工程或承包商在现场的设备;或

  (c)为上述各方提供任何性质的任何其他服务。工程师应根据第84条规定确定一项追加到合同价格中的费用,并应将此决定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商保持现场整洁

  67.1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商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存放并处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67.2 在颁发任何移交证书时,承包商应从该移交证书所涉及的那部分现场清除并运出承包商的全部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该部分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使用状态。但承包商应有权在现场保留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责任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设备和临时工程,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七、劳动力

  第六十八条 职员和劳务人员的雇用

  68.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劳务人员,以及他们的报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条 劳务人员和承包商设备情况的报告

  69.1 如果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以预先规定的某种格式和时间间隔,向工程师送交表明承包商在现场随时雇用的职员及各种等级的劳务人数的详细报告;当工程师可能需要时,还应送交有关承包商设备的此类报告。

  八、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

  第七十条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

  70.1 一切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均应:

  (a)为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应的品级,并符合工程师的指示要求;

  (b)随时按工程师提出的要求,在制造、装配或准备地点,或在现场、或在合同可能规定的其他地点或若干地点,或在上述所有地点或其中任何地点进行检验。

  70.2 承包商应为检查、测量和检验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提供通常需要的协助、劳务、电力、燃料、备用品、装置和仪器,并应在用于工程之前,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第七十一条 费用

  71.1 如果说明书或工程清单中已明确指明或规定提供样品,则全部样品应由承包商自费提供。

  71.2 若检验属于下列情况,则承包商应负担任何此类检验费用:

  (a)在合同中已明确指明或规定的;或者

  (b)在合同中作出足够详细的说明,使承包商能在其投标书中标价或便于标价的。

  71.3 若工程师要求的任何检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a)合同中未指明或规定者;

  (b)在上述情况下未作出专门说明者;

  (c)虽已指明或规定,但工程师所要求的检验是在现场以外的任何地点,或在被检验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装配或准备地点以外的任何地点进行者;如果检验表明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未按合同规定使工程师满意,则其检验费用应由承包商负担。否则,应按第71.4款规定处理。

  71.4 凡符合第71.3款规定者,本款即应适用,工程师应在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决定,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a)根据第77条规定,承包商有权获得任何延长的工期;以及

  (b)应在合同价格增加有关费用总额。

  第七十二条 检查和试验

  72.1 工程师及其任何授权人员在一切合理的时间内应能进入现场及进入正在为工程制造、装配或准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所有车间和场所,承包商应为这种进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取得进入上述场所的权利。

  72.2 工程师有权对按合同规定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在其制造、装配或准备过程中进行检查和检验。如果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制造、装配或准备的车间或场所不属于承包商,则承包商应取得为工程师在这些车间或场所进行此类检查或检验的许可。此类检查或检验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

  72.3 承包商应同工程师商定对按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或检验的时间和地点。工程师应将其进行检查或参加检验的意向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商。如果工程师或其正式授权代表未在商定的检验时间参加检验,除工程师另有指示外,承包商可进行此项检验并应认为是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承包商应立即将该项检验数据的正式核实的副本送交工程师。如果工程师未参加该项检验,工程师应对检验数据的准确性给予认可。

  72.4 如果在按第72.3款商定的时间和地点,供检查和检验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未准备好,或者按本款规定所作的检查或检验结果,工程师确认材料或工程设备是有缺陷的或者是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则工程师可拒收这些材料或工程设备,并应立即通知承包商。该通知书应写明工程师拒收的原因,承包商应立即纠正所述缺陷或保证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符合合同规定。如果工程师提出要求,应对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按相同的条款和条件进行检验或重复检验。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出雇主为进行该项重复检验所需的全部费用,并由雇主从承包商处收回,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2.5 工程师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委托给一名独立检查员进行。根据第9.4款规定,任何此类委托应是有效的,并应把为上述目的委托的独立检查员看作是工程师的一名助理。工程师应提前14天将这种任命通知承包商。

  72.6 未经工程师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使之无法查看。承包商应保证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覆盖或无法查看的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检查或测量。以及对工程的任何部分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或测量,无论何时,当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基础已经或即将作好检查准备时,承包商应通知工程师,除工程师认为无必要检查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外,工程师应参加工程的此部分的检查和测 量或此类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72.7 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能随时发出的指示,移去工程的任何部分的覆盖物,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并应将该部分恢复原状使之完好。如果任何这部分根据84.6款的要求已覆盖或掩蔽,并经查明其施工符合合同要求,则工程师应在及时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承包商由于该项剥露、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恢复原状和使之完好所开支的费用总额,并应将此总额增加在合同价格中,工程师应将此情况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任何其他情况下的一切费用均应由承包商承担。

  72.8 工程师有权随时对下列事项发出指示:

  (a)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将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从现场运走;

  (b)用合格适用的材料或工程设备取代;以及

  (c)尽管事先已对其进行过任何检验或临时付款,但对工程师认为在以下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工程,均应拆除并适当地重新施工:(1)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或(2)由承包商设计或承包商对其负有责任的设计。

  72.9 如果承包商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若指示中未规定时间,则在合理的时间内,未执行上述指示时,雇主应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示,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及时协商之后,确定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由雇主从承包商处收回,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九、暂停

  第七十三条 暂行停工

  73.1 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的指示按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和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展,在暂时停工期间承包商应对工程或其一部分进行工程师认为必要的保护和安全保障。除上列情况以外的暂时停工,应适用73.2款:

  (a)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或

  (b)由于承包商某种违约引起的或由其负责的必要停工;或

  (c)由于现场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的停工;或

  (d)为工程的合理施工或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必要的停工。

  73.2 在根据第73.1款而适用本款规定时,工程师应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并作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以及

  (b)在合同价格中增加由此类暂时停工引起的承包商支出费用款额,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3.3 如果暂停是根据工程师的书面指示,并且自停工之日起84天内,工程师未发出复工的许可,除非停工属于第73.1款规定的情况,则承包商可向工程师递送通知,要求工程师自接到该通知后的28天内准许已中断的工程或其部分继续施工。如果在上述时间内未得到批准复工,则承包商可以作如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工程的局部,承包商可按第86条规定,将此项停工视为可删减的工程,同时对此再次向工程师递送通知,或者当暂时停工影响到整个工程时,承包商则可将此项停工视为雇主违约,并根据合同第101.1款规定终止其被雇用的义务,此时应执行第101.2和101.3款的规定。

  十、开工和延误

  第七十四条 工程的开工

  74.1 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有关开工的通知后,应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开工。开工通知应在中标函颁发日期之后,在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此后,承包商应迅速且毫不迟延开始工程的施工。

  第七十五条 现场占有权及其通道

  75.1 合同另有规定外;

  (a)随时给予承包商占有现场各部分的范围;以及

  (b)承包商可占用现场各部分的顺序。并根据合同中对于工程竣工顺序的任何要求,在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的同时,雇主应使承包商占有:

  (c)一定大小的所需部分现场;以及

  (d)按照合同由雇主提供的此类通道。以便使承包商能够根据第34条提到的工程进度计划开始并进行施工,否则,将根据承包商提出的合理建议开工。此时应将该建议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雇主应随工程进展,适时让承包商占用工程施工所需现场的其他部分,以使承包商能以应有的速度并视具体情况或按上述进度计划或按承包商的合理建议进行工程施工。

  75.2 如果由于雇主未能按75.1款规定给出上述占有权而导致承包商延误工期和/或付出费用,则工程师应在及时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承包商有权获得任何延长的工期;以及

  (b)应在合同价格中增加此类费用总额。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5.3 承包商应承担其进出现场所需要的专用或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开支。承包商还应自费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于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备。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9篇(扩展5)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9篇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1、范围:________楼工程,基础主体工程混凝土、砌体、土方等分项工程包括图纸、设计变更及技术措施内的全部内容。

  2、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的临时设施、办公室等搭设,工地现场机械的转移、就位安置,生活区施工围墙的砌筑,施工道路、硬化、场地*整、浇筑养护;脚手架地坪的硬化,排水沟的开挖砌筑;砂石料堆放场地的*整(优质工程、标化达标工地所需泥普工工作量)。施工现场围墙、仓库、道路、配电房、厕所等临时设施按实结算。

  2)、基础大开挖由甲方承担,基础30CM内的土方的挖土修整、挖排水沟、小量回填夯实、砌砖模、集水井、砼模、胎模、抹灰、浇、填垫层、抽排水等所有基础分项、砖石分部;各项混凝土工程浇捣时泵车就位接拆泵管;各类预制构件、搁板、拉结筋、预制块、粉刷时施工洞砖砌封闭,木砖预制块,监理业主的合理建议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措施及江苏省质量通病控制标准等文件内容由乙方承担。(本工程不发生点工工资)

  3)混凝土浇筑前后的场地整理(材料场地、施工场地)清理,清扫每个层次砼浇好或砖砌体施工后场地与外架上清理,(多余砼必须经项目部同意,由乙方处理)。

  4)混凝土、砂浆的计量及材料的输送,混凝土的养护,防晒材料的履盖、清理、入库。(按现场施工要求实施砼养护制度。)

  5)、土方开挖至结束,必须保证修方及挖排水沟人员,否则多余土方的.清运全部由乙方自负。)

  二、承包方式:

  包清工,甲方提供搅拌机、砂浆机、垂直运输机械,其余牵涉施工用具的小型机具三级配电箱及电缆和劳保用品其它扫帚均由乙方配置,除塔吊外所有开机操作工费外由乙方负责支付。(安全帽由甲方代购,费用乙方自理)

  三、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质工程,杜绝质量事故发生,工程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砂浆、混凝土的配制必须严格按施工员提供的配比配制,计量正确。厕所、厨房混凝土绝不容许有渗漏,房屋尺寸及楼板混凝土厚度必须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如达不到标准及超出标准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四、工期责任指标: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进度必须按期完成所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确保工程如期完成。因本工程原因影响其它工种进度及施工所造成损失应承担一切损失。

  2、乙方有责任配合前后工序衔接工作,合理配备劳动力,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3、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必须坚持每天施工及加夜班(根据施工的进度计划)。

  五、安全责任指标: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不得安排未经三级教育的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发现不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伍拾元, 否则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安全频率和歇工率分别控制在“0”。

  3、机械设备操作必须是专职人员持上岗证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4、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对其它班组造成损害的,由承包方负责损害者经济赔偿,施工中如被其它班组成损害的,则由其它班组承包方负责经济赔偿。

  六、消防管理指标:

  1、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制度,每个工人必须接受消防知识教育。

  2、严格实行用火申报审批手续,寝室内禁止使用煤气和电炉,发现一次罚款________元。

  3、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及清除工作,生活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非专职人 员不得使用氧气瓶,进场要有专人管理。

  4、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并必须有专人负责。

  5、禁烟区内禁止吸烟,同时不准吸游烟。

  七、文明施工指标:

  1.必须遵守地方*和项目部的“双标化工地”的各项文明施工规定。

  2.施工人员必须挂证上岗施工。严禁使用童工及有先天性疾病或传染病者。

  3、施工人员要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文明施工搞好各自工作面的落手清工作,材料堆放整齐。

  4、搞好宿舍卫生,寝室长排好值日表,生活垃圾要入桶,门前实行卫生包干。

  5、宿舍内严禁私开伙食及用大功率电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饭煲等),发现一次除 没收该用具外,处以500元罚款,按次类推,罚款在承包班组当月生活费中扣除。

  6、宿舍每间装有电表,用电数值超过项目部规定的数值按国家电力价双倍取费,对活动房门窗及玻璃损坏按价赔偿,在承包款中扣除。

  八、治安管理指标:

  1、每个职工到达工地,首先向甲方申请填表。接受三级教育。交纳审办暂住证,劳务证 的费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施工上岗证。

  2.乙方职工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各级治安保卫制度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3.各班组负责人必须认真做好治安工作,严禁赌博、打架、偷盗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特 别是打群架的,除了赔偿造成工期延误损失及受害人全部损失外,项目部还处以乙方承包人5000元人民币以上罚款,肇事当事人处以500元人民币的罚款,另外*机关治安罚款一并由乙方承包承担。

  4、如本班组发现有偷盗行为按脏物十倍罚款,第二次加倍,按次类推。

  九、材料设备管理责任指标:

  1.乙方必须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工程所需材料、用量,如乙方不能按时提交材料、 用量申报,造成材料不能按时进货,影响进度等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做好所承包分项工程材料每天的落手清工作,做到材料不浪费,科学配料。 甲方如发现有浪费工程材料现象的,每次处以人民币200元的经济处罚,罚款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应配合各幢号施工员的测量、放线、定位等工作。

  十、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价格:乙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按建筑面积每*方米多层________元、小高层________元、高层________元一次性包干。

  2、结算依据:按国家规范规定的结算方法计算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按项目部已审核过的建筑面积,如无变更则建筑面积不作调整,其中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空调板、露台、晒台、采光井、悬挑结构、空洞不计建筑面积]。注:以上单价已包括职工劳保福利在内的一切费用。

  3、如乙方中途退出承包,则按已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工人工资由承包者自己解决 与项目部无关,并且甲方有权追究由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的各项经济损失。

  4、工程款支付:

  1)工程开工后,每月20 日左右按实际出勤人数(28天)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750元,班组长每月支付生活费20xx元,结构封顶时支付工程总款的50%,工程二次结构完成付至工程总款80%,工程总体竣工验收达标后付工程总款 90 %,余款 10 %在 三个月 内付清。

  2)承包方承担所有风险责任、自负盈亏。在支付职工生活费时必须要有工资表及身份 证,工资表上工数必须同出勤工数相等,并有工地负责人签字认可。

  十一、甲方双方的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度给予指导和督促。每月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进度计划的交底。

  2)对乙方的新工人进行进场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动态管理、检查督促,乙方及时整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乙方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困难,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4)甲方协助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解决乙方人员的住宿、就餐的场所住宿每人一铺,男女不得混居,严禁带家属占房,带家属的要自己解决住宿。

  5)甲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到位,做好现场消防,治安方面的防范工作。

  2、乙方职责:

  1)依据________人民*关于订立劳务合同文件精神,与每位进场工人员签订一式四份劳务用工合同,昆山市开发区劳动局、项目部各一份。

  2)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及质量、技术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法规、遵守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严格执行劳动法,严禁使用童工。

  4)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搞好消防、治安保卫工作和宿舍及施工现场的卫生工作, 如由于乙方违章施工,违章操作而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一切均由乙方负责。

  5)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材料进场计划,班组要成立QC小组,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 消除施工中的质量通病。

  6)所有进场职工必须具备有关证件(身份证、暂住证、劳务证、计划生育证)并配合甲 方办理现场上岗证,特殊工种必须持上岗证上岗。

  7)爱护施工现场的一切财产,协助甲方一起做好产品的保护和材料的保管。

  8)乙方必须指定班组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生产、治安保卫工作,每天做好班前安全教 育,并做好书面记录,项目部不定期抽查。

  9)乙方必须配备专职文明施工检察员,每天检查班组的文明施工,宿舍卫生情况,及时 整改不足之处,以保证场地、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的整洁卫生。

  10)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翻样工和现场技术人员指导检查施工质量,协作放线。

  11)严禁在生活区、宿舍楼上随地小便、倒水,违者罚款________元。

  12)严禁在工地新建住宅内大、小便,如发现罚________元。

  十二、奖罚办法:

  1、施工进度每拖延一天、根据情况罚________元/天,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无故不加夜班罚款200元处理,本工程的工期较紧,施工班要紧密配合甲方的进度计划。

  2、于乙方原因造成返工而使材料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材料损失,并处罚款。

  3、班组长的到位率必须达到每月25天,每少一天罚200元。(特殊情况经请假同意者例外)班组长的出勤由甲方施工负责人考核。

  3、 工程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前期的工程款不予支付。

  十三、保证金制度:

  1、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快速、顺利进行,所有进场班组须交纳工程质量、安全、 治安、文明施工保证金 万元,不计利息。

  2、班组没有发生因工期、质量、安全、打架、工资纠纷、文明施工等方面处罚的,待工程完工,承包方付清职工工资后,退还保证金。如发生罚款情况的,从保证金内扣除,如保证金不够罚的,则从工程款中扣除。(特别是打群架、工资纠纷闹到项目部或劳动局的每次罚20xx元)。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9篇(扩展6)

——简单建筑承包合同9篇

  工程名称: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

  发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方米);其它: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万元),安装:__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___月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月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 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地址:

  电 话:

  年 月 日

  承包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地址:

  电 话:

  年 月 日

  经办建设银行

  工程名称: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

  发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方米);其它: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万元),安装:__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___月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月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 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地址:

  电 话:

  年 月 日

  承包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地址:

  电 话:

  年 月 日

  经办建设银行

  发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石翁镇财政所院内新建房屋一栋,建筑面积165,甲方将该工程以全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有关具体事宜经双方商定后达成如下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况

  楼房一共两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_____㎡,层高_____米,建筑总高度_____米。

  二、承包形式

  甲方以全包工的形式承包乙方,所有泥工、付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木工、架子工及所有架子树拆完归堆,场地清理一并在内。所有施工工具、施工机械、模板、支撑及配套、元丁、元丝、脚手架及配套元丝、马钉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水、电。

  三、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所规定的安全标准操作施工,切实把好用电、用水、机械操作等安全责任关。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内容

  乙方按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基础工程、正负零以上的主体工程、屋面工程、外墙工程(打底抹光)、内墙打底抹光、楼面捣制、*屋面随捣随光,地面捣制及所有材料的搬运,清理落水灰、施工现场清理等一并在内。

  五、施工质量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标准规模施工,决不允许偷工减料与浪费材料,如发现上述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如未按甲方图纸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在合同解除前,属乙方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修理。

  六、承包单价

  按国家建筑工程标准面积计算,每*方米单价_____元(小写_____元整),合计_____元整(小写:_____)。

  七、付款方式

  该工程于年月年月工,工程款的`结算: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一年保修期满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

  八、本合同一式希共同维护执行。

  发包人: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9篇(扩展7)

——维修工程承包合同9篇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第一条:维修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维修工程名称:

  2、维修工程地点:

  3、维修工程内容:

  a、学校操场瑕疵及沙坑修整。

  b、教学左右侧硬化路面修整。

  c、教学楼东侧自来水接通及水池。

  d、幼儿园院门、篮球杆焊接。

  e、幼儿园教室内卫生间自来水整修。

  45、工程时间:

  67、工程预算:按建筑工程施工收费标准及地方材料价格,本工程预算金额(小写)为: 7400 元(金额大写: 七千四百元整 )。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

  1、下达施工工程任务及质量要求,并负责落实所下达维修工程项目的经费来源。

  2、指派学校教师代表对工程的进度、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隐蔽维修工程验收、更改洽商、签证等工作。

  3、负责审定维修工程的预算、决算,按签订合同和工程进度、质量向乙方支付维修工程款。

  4、负责协调维修工程的'有关事宜。

  5、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

  二、乙方:

  1、认真执行有关建筑施工条例,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卫生及渣土清运工作。

  3、工程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超预算施工,否则所需经费自负。

  第三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施工中遇到特殊情况,由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规定的规定,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____市第六小学校房屋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装饰设计施工。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址:____市第六小学校

  二、工程名称:____市第六小学校房屋维修工程

  三、工程承包性质:双包,即包工包料。

  四、工程项目:多功能教室维修装修。

  五、工程总造价: 元(大写: )

  六、工期: 天,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水电项目

  2、乙方负责按甲方所认定的施工方案施工。

  3、施工期间乙方所用的水电费由甲方负责。在、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甲方进行验收确认。

  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乙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付款方式:工程款项拨付甲方后,甲方及时将工程款拨付乙方

  十一、工程质量的约定:

  1、由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2、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而竣工日期则由甲方双方重新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十二、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甲方提供的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有关事故发生。

  十三、保修期为________年,如因乙方施工方面或乙方提供材料方面造成的'质量问题,维修材料及人工费由乙方支付;如属甲方提供的材料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负责人工及材料费。

  十四、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____________维修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保管组二楼维修工程

  二、合同价:叁拾肆万壹仟肆佰壹拾伍元肆角玖分(¥:341415.49元)

  三、承包方式:全包。

  四、工程质量:合格

  五、工程结算方式:该工程所需费用由乙方先期垫付,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工程款转账支付,如有增加或变更项目,与原造价款一并付款。

  六、工程期限:90天。凡遇风雨、冰冻、高温等自然因素影响施工进度的,按实际天数顺延工期。

  七、乙方保证安全施工,不影响生产,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派人进行工程质量和进展情况监督,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对乙方不按规定施工,甲方有权提出整改办法,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

  九、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向蚌埠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办公楼维修工程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公楼装修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和内容:室内装饰、室外刮腻子等

  4、工程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施工工期____天,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月____日竣工,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三、施工准备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9篇(扩展8)

——门窗工程承包合同9篇

  发包方(全称):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法》等相关管理规定及条例,为了明确经济关系和职责,分工作,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共同多快好省地完成施工任务,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着互利互惠、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重庆富臻泰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厂房、综合楼:

  2、工程地址:重庆江津先锋镇(杨家店)工业园区内。

  3、厂房、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11000*方米。

  4、建筑层数:厂房钢为钢结构一层,办公楼三层,住宿楼四层,餐厅、厨房一层,建筑总高度14。70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及方式:

  厂房、综合楼窗制作安装工程(不含内外装饰和水、电安装)本工程整体单项实行双包工程,包工包料。

  三、工程计价方式:

  厂房、综合楼按窗洞口面积计价125。00元/*方米。

  四、工期要求:

  1、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完工20天,具体以实际进场时间计算。乙方不得以任何附加条件故意拖延工期,更不能无理取闹刁难甲方,若乙方无技术力量无人员组织能力,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自行退场,并按合同价款的50%赔偿给甲方的违约损失。

  2、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停电、下雨、机械故障、停工待料、)等,按实际天数工期顺延。

  五、材料、设备供应

  1、甲方提供

  材料: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全部由乙方购买。但是:原材料按甲方的指定要求,必须用海螺60型材,玻璃厚度及颜色花纹另议。

  2、设备:甲方提供所用机具的用电,其它一切大、中型设备及小型手工用具全由乙方自带。

  六、技术资料供应:

  甲方负责提供窗洞口尺寸及数量,但是:乙方进场对实体另进行复查校对,确保无误。

  七、临时设施提供方式:

  所有职工的生活用品,食宿自理。

  八、工程款支付方式:

  成形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计价金额的50%支付给乙方,全部安装完成后30天内付清一切工程价款。

  九、工程质量:

  所有窗框、窗扇保证无错角,及配套小件齐全,接头*整,缝隙均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管理制度。乙方进场后必须服从现场管理员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加强职工教育,做好一切安全防护工作,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班作业,违者罚款100~200元/次。主动找管理人员协商工程的有关事宜,积极配合其他班组的工作。同心合力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

  十、违约与赔偿:

  1、甲方责任:

  甲方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执行,如有违约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合同法》的相关条例规定,对乙方实行经济赔偿。

  2、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遵守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劳务合同法》的相关条例规定,对甲方实行经济赔偿。

  其它:乙方严格按照业主及管理员的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工地上拉帮结派,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500元/次,情节严重者送当地*机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含复印件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立附件,附件与合同正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至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完工,付清一切价款后自然失效,任何一方不得返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门窗工程

  二、产品名称、型号

  1、名称:2、规格、型号:按照本工程施工图、工程联系单制作、安装。具体要求如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质量标准

  乙方制作设计依据现行国家图集标准执行,门窗符合相关《铝合金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有关规定。门窗安装四周采用皮条处理,分项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感观评定为“好”。

  以上报价不含税,开票另加货款总额6%。

  六、合同价款

  金额暂定人民币(大写):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接的工程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在 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 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质量与验收

  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 0—200 1标准,由 监理公司及质监站合并在主体中验收(分项验收资料必须同步做好交 由土建项目部资料科)。

  十、工程价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合同签定后7天内甲方付合同总价的 30 %给乙方作为备料款,门窗外框安装完毕(除施工洞

  口外) 15天内甲方付合同总价的 40 %给乙方,内扇安装完毕15天内甲方付合同总价的 25 %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5 %余款待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给乙方。

  十一、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按现场实际发生情况另行协商, 并书面确认。

  十二、竣工验收

  承包方及时提供国家验收标准的相关资料给土建项目部,并配合土建项目组织验收。

  十三、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另行协商。

  十四、保险

  双方约定投保内容:承包人必须为现场施工人员办理及支付有关 保险手续及费用并承担相关责任。

  十五、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条例约定:属承包人施 工的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维修,保修期为1年。

  十六、工程结算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施工过程中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及工程变更 联系单(图纸尺寸)结算。门窗工程款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凭材料发票工资单结算工程款。

  十七、违约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延期的工期 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 任:工期顺延,并支付停工相应损失费,如因承包质量等原因而影响 整体工程验收的,相关损失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十八、其它

  双方有关规定:

  1、资料:承包人必须提供承包施工工程及隐蔽工程相关验收资 料。

  2、承包人应积极主动与土建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及时沟通工程施

  3、承包人在建设施工中,不得随意乱敲、乱凿土建已完成的成品产品,若有损坏,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赔偿其损失。

  4、成品在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前的保护措施由承包方负责,如有损坏无条件更换。

  5、承包方应提供相应数额材料发票。

  十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开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二十、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份数: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甲方有位于______工业园北车间,由乙方城堡门窗施工部分,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 乙方:铝合金窗型材,______牌。______型材,玻璃厚______mm,型材厚度______mm,______元/方;上方玻璃厚______mm,______元/米。

  1、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施工质量标准、安全规范组织施工。

  2、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合同工期总历时 ______天。乙方应按时完成工程任务,如未按期交工所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可据实做工期顺延)。

  4、 付款方式:安装完成后,按实际尺寸计算。其质量达成设计要求并完成初步验收时支付全款______%,余款在工程交付使用满______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部分。

  5、 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不合格部分,乙方应返工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 施工期间应做好与水电暖施工的配合工作。

  7、 工程施工期间所用的铝合金、玻璃两年内如无人为原因造成的破损,乙方应无偿负责更换。

  8、 乙方应在施工期间内保证质量的情况下按时完工。如因乙方的原因,在施工过程中退出本工程,造成本工程不能按时完工,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对已经支付的部分,乙方全部退还甲方。

  二、 甲方:

  1、 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2、 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施工期间的工程进行验收。

  3、 对乙方未按照要求施工,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罚款处理。

  4、 如在约定外产生的工程量,应按据实结算。

  三、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四、 违约:如有违约,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起诉方所在的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遵循*等、自愿、公*、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塑钢门窗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材料及技术要求

  1、型材使用中财80系列白色型材,窗衬钢使用1。2mm门衬钢使用1。2mm优质型钢,玻璃使用4×6×4中空白色洛阳浮法玻璃,配件使用新乡三力牌优质配件,毛条、胶条、密封胶均须采用优质产品。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塑钢窗标准制作、安装。

  3、窗框与墙体之间使用发泡剂填充。

  四、工期

  甲方书面通知进场并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日内大框安装完成,窗扇安装在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安装完成,不得影响甲方其他工程进度。

  五、质保期及服务承诺

  1、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半成品、成品保护。

  2、工程质量保修十年,竣工验收三年内免费维修、免费更换非人为因素损坏的易损件,三年后维修只收材料费不收人工费。

  3、乙方在接到维修电话后二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每*方米 元(含配合费),工程总价以现场实测实量数据计算。

  2、付款方式:

  (1) 框安装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价款的 %;

  (2) 窗扇安装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的 %;

  (3) 五金配件等全部安装完成经现场验收合格并提交质检报告及相关资料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价款的' %;

  (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

  (5)%保修金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七日内付清 %,三年后七日内付清。

  七、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工程完成现场验收合格并提交质检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八、安全施工

  乙方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乙方应为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单方面解除或实际上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按 m2工程造价的 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逾期超过一个月,按逾期天数每天支付应付未付工程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能按第四条约定时间完成大框安装或窗扇安装,根据甲方记录每逾期一天分别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4、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承担经济损失,并支付等额违约金。

  5、乙方不能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乙方支付维修费用,并支付等额违约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加章后生效。

  发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二、招标范围及方式

  三、合同工期

  四、质量标准

  按现行国家及地方验收规范质量及卧龙地产集团相关质量管理文件达到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5.1按施工图总价包干,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5.2合同承包价除发生以下因素可调整外,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调整或变更;如发生由发包方认可的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工程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投标时有对应项目的,按投标综合单价执行,结算金额为综合单价乘以签证工程量。

  (2)、无对应项目的,按投标文件规定的定额文件套取定额:按投标文件取费标准计取费用(中标后如有下浮,按下浮比率计取费用);

  (3)定额中无价格材料的定价:发包人指定的按供应价加上运输费签证认定;发包人不指定的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信息价确定;无信息价的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价格,若协商不成改为甲供。

  (4)定额中无相应项目的: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综合单价,若协商不成发包人另行安排承包商,与其他承包商达成的成交价格不高于承包人最终报价时发包人收取承包人15%的管理费。

  (5)所有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工程量和价格的审核均由甲方指定代表及监理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6)按以上计价原则确定的变更施工,承包人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施工或提出变更前项目的利润补偿。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招标补充说明及招标答疑纪要);

  4、询标纪要;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卧龙地产技术标准;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乙方的投标文件及附件;

  10、乙方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1、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纪要,施工联系单。

  七、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道德*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市__________驾校__________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

  二、工程地址: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

  四、工程内容:点式玻璃雨搭。

  五、工程用料: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