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通用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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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物运输合同 1

  签约地: 编号:

  本运单经承运方和托运方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合同法》及以下有关规定。

  一、托运方权利义务:

  1、要求承运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指定地点;

  2、按照约定形式对螃蟹进行包装,并支付运输费用。

  二、承运方权利义务:

  1、要求托运方按照螃蟹运输的约定对螃蟹进行包装并送到装货地点 .

  2、 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卸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人凭有效证件提取螃蟹。收货人未及时提取螃蟹的,须及时通知托运人。

  三、违约责任。

  1、托运方责任:由于托运方的原因造成螃蟹死亡的,或收货人在接到承运方提取螃蟹通知后未及时提取螃蟹造成的损失由托运方承担;

  2、承运方责任: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卸货地点(遇有大雾天可合理延迟)、或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托运方螃蟹损失的,承运方应赔偿托运方的实际损失(按签约当日的收购价)并退还运输费用。

  3、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其它约定:

  由于下列原因,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承运人证明螃蟹短少、毁损、死亡、灭失、运输时间延迟,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他人交通事故等造成高速公路封闭不能按时履约;

  3、托运方、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五、生效条件:托运方、承运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 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报合同指导站备案。

  六、纠纷处理办法: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终止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书面向合同指导站申请调解或向高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 2

  甲方:

  乙方:

  为了能及时的将甲方经火车运输到大理东站的货物转运到指定的卸货地点,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运输范围

  凡甲方经火车运输到大理东站的一切物资,均由乙方负责承运。

  二、运输价格

  大理东火车站至瑞丽仓库运输价格为随行就市,乙方代甲方办理完一个车皮,甲方应交付150元/车的车皮代理费,开具发票。

  三、权利和义务

  1、乙方经甲方委托后,必须安全、及时、快速的将甲方的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卸货地点。

  2、乙方装运前,必须认真查验车皮所装货物的完整性,如发生车皮内货物有短少及被盗现象,应配合甲方、请车站

  货运室查验,并出具证明,以便索赔。

  3、乙方装货时,必须认真填写货物运送清单,写明汽车所装货物名称、件数、重量以便甲方入库验收。

  4、甲方在验收入库时,若发现数量与运单不符时。应减出多收数量,短少部分由乙方按出厂价加火车运费负责赔偿。

  5、乙方倒短时,甲方应及时安排卸车、验收。若压车时间过长造成台班损失应有甲方负责。

  6、乙方在倒短运输中,应保持车辆清洁,以确保商品不受污染,若商品污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关于汽车运输及铁路运输协调工作,由乙方负责全面协调。

  四、本协议有效期

  从20xx年1月1日 至20xx年12月31日。

  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合同 3

  甲方

  乙方

  一、乙方为甲方承运货物件(箱、包),运输线路从至地点,最后到达甲方的目的地卸货。全程运费为元。发车前甲方预付给乙方运费计元,货到验收后一次结清人民币元。全程运输时间为天,年月日发车。

  二、收货人姓名,卸货详细地点,联系电话。

  三、双方托运前的.义务:甲方按运输计划通知乙方,乙方最迟不超过48小时将车辆派到甲方指定的装卸地点。保证甲方及时装卸。

  四、乙方承运过程中负有下列责任:

  1、在承运过程中货物如被油污、雨淋、浸水、磨损、丢失以及肇事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

  2、乙方负责车辆在运输途中应该经常及时检查货物和车辆安全情况。

  五、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 4

  托运人: 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联系人: ___________,

  承运人: 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

  收货人: 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重 公斤,价值:人民币 元。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市 街 号,货物到达地点: 市 街 号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__年 月 日,货物运到期限 :__年 月 日前。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 ,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本次运输运费 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 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 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条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 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__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市 区 路(街) 号。

  货物运输合同 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向________交通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__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港运至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货物于____天内集中于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5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装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有关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_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____ 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作照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国家规定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全船运费为____元,一次计收。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 6

  托运方: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务必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装卸职责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光、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资料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务必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光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职责

  一、托运方职责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光和要求带给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职责。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职责。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状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职责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光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职责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职责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贴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职责: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 7

  甲方(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最新车辆运输合同范本最新车辆运输合同范本。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最新车辆运输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运单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时间:年月日装运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签发地点:_________省市区路号装运地点: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运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运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 8

  承运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托运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货物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货物基本情况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3、货物型号:__________________

  4、货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价值: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第三条、运输货物包装

  乙方交运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没有统一标准的,乙方应在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乙方可委托甲方包装,包装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装卸责任

  1、发货提货由货物装卸由______负责,收货方卸货由______负责。

  2、因搬运装卸人员过错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由装卸方负责。

  3、甲乙双方必须在提货车尾清点货物并签发出货单据,确保单据完整、有效。

  第五条、甲方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七条、货物的验收及单证的流转

  1、货物的验收期限:乙方或收货人应在接收甲方交付货物的同时,对货物进行检验。如发现有货损、货差等,应当即提出,并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货人当场做好相关记录,共同签字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完成约定交货义务。

  2、单证的流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减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

  2、货物包装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装完好但内部物品损坏的。

  3、乙方或收货人的过错。

  4、乙方或收货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约定验收并在收货凭证上签字,未提出货损、货差等异议的。

  5、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他处理。

  第九条、由于国家政策及有关运输规定的变化,甲方可以更改或终止合同。

  1、本协议在试运作期间到双方无书面补充自动生效后,任何一方涉及经营范围发生变动,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在解除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宏观调控,及油价调整高于10%以上,双方重新协商调整运输价格。

  3、合同终止解除或提前终止,双方应结清债权债务和其它手续等。

  第十条、本合同的附件《货物公路运输价格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货物运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服务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若双方认为需要继续合作,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按相关运输法律法规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 9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一、甲方 分公司工程,因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二、 设备的拆卸(安装)地点和时间期限:

  1、拆卸(安装)的地点:

  2、拆卸(安装)的时间期限:

  三、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 符合设备出厂技术要求,通过设备安全检测,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

  四、甲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五、 运输要求:

  1、运输途中的包装要求:

  2、乙方在拆卸、安装和运输途中,要保证物品完好,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调换。被拆卸、安装的物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 乙方负责卸货,安装。

  3、 乙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六、 验收标准、方法和质保期限:

  1、验收标准和方法:

  2、质量保证期限: 自验收合格后 月

  七、 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在收款时,必须先开具正式的发票。

  2、合同签订后,甲方在 天内支付预付款 %,计人民币: 元。

  3、 ,支付进度款 %,计人民币 元。

  4、验收合格后 天内,支付进度款 %,计人民币: 元。

  5、质保期满后,支付质量保证金 %,计人民币:

  八、 服务要求:

  1、需甲方配合的地方:

  2、乙方的服务承诺:

  九、 环保、安全要求

  甲方已实施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甲方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相关要求。

  1、乙方应编制设备拆卸(安装)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经甲方安全、设备、技术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作业。

  2、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职责。

  3、提供拟进场使用的设备清单和相关验收资料,经甲方验收批准后,方可使用,保证进场设备机况良好,符合国家环保、安全规定。

  4、提供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清单和上岗操作证复印件,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作业。

  5、乙方操作工及业务联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乙方应设现场安全监护,设备吊装、拆卸作业、运输途中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设备现场拆卸、安装过程,必须做好废油、废回丝等废弃物的收集、回收工作,统一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向大地排放。

  十、 其他约定:

  1、甲方委派 同志为本合同的业务联系人 , 负责本合同的执行。 元。

  2、乙方委派 同志为本合同的业务联系人 , 负责本合同的执行。

  十一、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事项,每迟延一天按本合同合计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将本合同擅自转(分)包给第三方进行,如发现乙方擅自转(分)包给第三方,乙方按本合同合计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3、其他违约行为:

  十二、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签约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签约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 附注: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正本 份,副本 份,具同等效力。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3、本合同签订地:上海市交通路1565号。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 10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职位 联系电话

  工商注册号 开户银行 账号

  通讯邮箱: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职位 联系电话

  工商注册号 开户银行 账号

  通讯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货物运输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运输货物的种类、名称、规格、包装、数量、重量、体积等信息由甲方根据运输情况确定(详见托运单)。

  第二条 运输线路:

  (1)江苏省通州市至甲方厂内;

  (2)江苏省通州市至甲方在全国的办事处;

  第三条 价格规定

  1)江苏省通州市至甲方厂内:运费580元/吨,床垫类50元/包、毛绒坐垫60元/包、磁石枕80元/包;

  2)江苏省通州市至甲方在全国的办事处运费和装车费另立附表;

  第四条 发货方式

  每单乙方必须开具一式三联的XXXXXXX托运单(以下简称托运单)并盖章,一联交甲方业务员,一联乙方留底,一联和发货单由司机同货物随货同行。

  若运输线路依照第二条第一项约定的,乙方负责上门收货(如货物在五包以下的'甲方负责送到乙方托运站)。

  第五条 乙方收到货物后必须在3-4天内到达甲方指定收货地点(收货地点详见托运单),如遇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除外(如自然天气、交通事故等)。

  甲方工厂退货发到通州(南通办)的货物必须在7天内到达,若仓库无退货清单托运站可拒装车。

  第六条 乙方需按时、稳妥的完成货物运送,并按要求完成各项单据签收。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延迟收货、拒绝收货或甲方提供的收货人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交付货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解决。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期间为门到门,即乙方在接收货物时起,至乙方在指定交货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止的整个期间。乙方负责货物在其责任期间.cOm的保管,并负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若货物在乙方责任期间发生毁损、灭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货物到达后,三吨以下可不用过磅,由甲方业务负责人发货前确认重量及运费金额,仓库收货后可直接打单给甲方财务应付组,三吨以上的要过磅确认;

  若整车货物到达需要分多个地方卸货的,第一次过磅总重量由甲方仓管人员在过磅单上签名后由司机带上最后卸完货后称皮重,运费由最后卸货仓管开具结算单给货车司机。

  第九条 结算方式:

  (1)货发广东总部月结30天(例如2月份的运费在双方对帐,甲方收到发票后,在4月25号左右付款。);

  (2)货发外围月结15天(例如2月份的运费在双方对帐,甲方收到发票后3月25号左右付款)。

  (注:①发票快递费由乙方方承担,若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甲方没收到发票,甲方有权不予付款;②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上述日期应顺延;③发票的内容必须与对帐单的内容一一对应,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第十条 甲方按照以下方式(选择的在□上打“√”)给乙方支付货款:

  □现金 □银行转账 □支票 □电汇 □银行承兑( 月) □信用证

  (注:以上支付方式如产生的手续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在货款中优先扣除。)

  第十一条 事故处理

  乙方负责在途车辆的跟踪,随时向甲方报告在途情况,发生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与甲方联系,并积极组织处理。货物运输途中遇险,必须在案发后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向当地**、交警、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乙方有责任保护好现场并积极施救,做好现场勘查工作,取得有效索赔单证。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导致保险索赔不着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先行向甲方赔偿,再由其向肇事的责任方追偿。同时为避免运输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货物运输停顿,乙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如寻找替代车)继续完成运输。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以协商方式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地址,每延期一天乙方给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运费中优先扣除违约金。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限内给乙方支付运费,若甲方迟延支付运费按照第 项约定支付违约金:

  (1)每延迟一天,甲方承诺支付给乙方 元/天的违约金。

  (2)甲方承诺按未付运费的 %支付乙方违约金。

  3.若乙方送货到甲方厂内没给付托运单和发货清单,甲方收货后有权不结算运费并要求乙方赔偿此批货物的总货款。

  4.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谨慎、妥善地做好产品质量防护工作。若货物发生毁损、灭失,乙方需在7日内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货物损失后,损坏的货物乙方需要在甲方允许范围内处置。

  5.反贿赂条款:乙方不能对甲方员工请客、送礼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它形式的好处,若一旦发现经查实,甲方有权推迟付款三个月以上,乙方应当支付甲方伍万元违约金。

  监督投诉: ,采购总监:

  第十四条 附则

  1.合同终止期限: 年 月 日。合同期满1个月之前,若双方未提出不再续期,则合同自动延长。

  2.发票快递地址:xxxxxx,xxxx收(xxxxxx),

  对账传真:xxxxxxx。

  3.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留置甲方托运的货物。否则甲方有权解决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每扣留一天支付扣留货物原值3%的违约金给甲方。

  4.双方保证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自本合同终止后5年。

  5.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代表在未持有甲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加盖甲方公章并有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情况下,做出的放弃甲方权利或加重甲方责任的任何承诺,都不对甲方具有当然的约束力。

  6.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签约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签约代表身份证原件)作为合同附件,甲方应当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上款所述之文件必须签字、盖公章或捺手印,否则视为无效。

  7.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通用十篇扩展阅读


货物运输合同通用十篇(扩展1)

——铁道货物运输合同实用十篇

  铁道货物运输合同 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运输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依据甲方提出的发货申请,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时间、地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2、在短途汽车到厂装货时,请务必确认货物的完好性,如若发现有包装破损、货物自然变形或者呈现明显伤痕的情况,当场要求停止装货,经甲方与厂家确认后再做继续装载或者进行换货处理;

  3、乙方在运输货物时,必须将货物固定扎实,并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运输过程中应保证安全,如发生货物丢失、损坏、淋雨等,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在7天内予以赔偿甲方;

  4、鉴于铁路运输的多样性,乙方需将装货要求(件数、吨位要求)以及对应的价格以函的方式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盖章回传,此函方可生效;若在执行期间有调整,请提前一周告知甲方;

  5、甲方所委托运输的货物彩涂钢板、镀锌带钢、热轧带钢、镀锌卷均需做好防水措施,在由厂运至货场,未能及时装火车时,仓储期间做好一切致使货物受潮的防水工作;车皮运输途中亦需要盖好帆布;

  6、火车离站后,乙方需将车皮号、箱号、以及所对应的货物卷号明细、离站时间、预计到达时间以电子档或者传真的方式告知甲方;

  7、自提货起,货发生损坏或者交通阻塞等原因,造成货物无法按预定时间送抵的务必第一时间知会甲方;

  8、货物到站后,乙方需联系甲方当地分公司,协商后按要求安排送货;

  9、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所发货的厂家、发货量等走货信息;

  10、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托运的货物购买运输保险,如由乙方不投保货物险,一旦出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运输费用的确认:

  铁路费用:双方以经双方盖章确认后的报价函为基准结算;

  其他费用:在业务发生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双方按照逐一确认的方式进行。

  12、费用结算:

  乙方承诺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运费:

  ①费用按车次结算,只有在乙方送货至指定地点且收货方确认无货损后结付运费;

  ②运费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双方核对并确认上月的运输费,并在当月的15日前一次支付上月应付给乙方的运费。

  13、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得采取单方延期送货或拒不支付运费费用等方式。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铁道货物运输合同 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为充分有效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甲方与上海铁路局运输管理处签订的___次五定班列包车运输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  次五定班列宁波北站点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承包式

  甲方将次五宝班列宁波北站点每日的四节车皮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发站宁波北(含余姚),到站棠溪等广东境内铁路部门允许的到达站,车种为棚车和敞车,货物品类为5号及其以上运价号的货物(危险品除外),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考核基数和费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每日考核基数为两车(节)车皮。乙方必须于当日装车后按考核基数向宁波北站缴交铁路运费及装卸费,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费每辆________元,每日________元,

  如乙方当日装车不足两辆的按考核基数两辆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如乙方当日装车超过两辆的(以四辆为限),按实际装车数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乙方多装车的管理费,在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冲抵少装车的`管理费。

  第三条 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叁拾万元。在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在____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为次班列宁波站点的独家合作承包人,如将宁波北站点车辆再发包给他人经营的,承担支付双倍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协调上海铁路局、宁波北店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乙方损失________元。

  3.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有义务代乙方向铁路部门进行索赔。

  乙方责任:

  1.严格按装运规定组货装车,不得装运危险品和禁运品,不得隐瞒重量及匿报货物品名,违者依铁路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及时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连续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甲方损失 ________元。

  3.自觉遵守铁路货场规定,协调好宁波北站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发生货损时,及时提供相应材料。

  4.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在三日付清拖欠的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如遇***、上海铁路局调整班列运费价格时,则本协议运费价格相应调整。

  2.乙方与甲方考核时间与铁路部门同甲方的考核时间同步进行,并享受铁路部门与甲方同等的优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取得________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权,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全仅代表和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董事会和宁波北站各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全权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铁道货物运输合同 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为充分有效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甲方与上海铁路局运输管理处签订的___次五定班列包车运输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  次五定班列宁波北站点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承包式

  甲方将次五宝班列宁波北站点每日的四节车皮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发站宁波北(含余姚),到站棠溪等广东境内铁路部门允许的到达站,车种为棚车和敞车,货物品类为5号及其以上运价号的货物(危险品除外),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考核基数和费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每日考核基数为两车(节)车皮。乙方必须于当日装车后按考核基数向宁波北站缴交铁路运费及装卸费,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费每辆________元,每日________元,

  如乙方当日装车不足两辆的按考核基数两辆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如乙方当日装车超过两辆的(以四辆为限),按实际装车数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乙方多装车的管理费,在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冲抵少装车的管理费。

  第三条 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叁拾万元。在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在____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为次班列宁波站点的独家合作承包人,如将宁波北站点车辆再发包给他人经营的,承担支付双倍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协调上海铁路局、宁波北店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乙方损失________元。

  3.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有义务代乙方向铁路部门进行索赔。

  乙方责任:

  1.严格按装运规定组货装车,不得装运危险品和禁运品,不得隐瞒重量及匿报货物品名,违者依铁路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及时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连续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甲方损失 ________元。

  3.自觉遵守铁路货场规定,协调好宁波北站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发生货损时,及时提供相应材料。

  4.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在三日付清拖欠的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如遇***、上海铁路局调整班列运费价格时,则本协议运费价格相应调整。

  2.乙方与甲方考核时间与铁路部门同甲方的考核时间同步进行,并享受铁路部门与甲方同等的优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取得________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权,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全仅代表和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董事会和宁波北站各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全权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铁道货物运输合同 4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全面履行运输经营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____】年第2号令)及其他相关交通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济宁市东郊热电检修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在*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运输安全事项协商一致,双方

  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运输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负责货物装卸,乙方负责运输。

  三、乙方对整个运输环节中的安全事项负全责。

  四、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配备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各项安全、检测、检验标准并符合甲方货物运输的要求。

  六、乙方所使用的警示标牌、警示灯、路障及货物绑扎绳索等器械,数量应当满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应当根据货物尺寸及具体情况,科学装载、合理绑扎固定,对货物的绑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货物装载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标准负全部责任。

  八、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由乙方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由乙方保管其雇佣车辆驾驶员提交的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资格证等原件。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其驾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所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检查。

  十、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十一、乙方因受到行政罚款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乙方雇佣车辆及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让其强行解雇车辆或人员。

  1、运输车辆不是公路运输正规车辆,雇请非法营运“黑车”;

  2、不服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在运输过程中安全防护及安全标志装设不齐全或没有甲方许可就随意拆除的;

  3、运输过程中,不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如违章作业、违章蛮干,不听从甲方及装卸地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的;

  4、运输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

  5、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6、不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的;

  7、驾驶人在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的;

  8、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车辆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四、运输过程中,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厂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厂区交通秩序,保证厂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

  十五、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违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十六、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运输的许可权,并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安全风险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当,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取消责任车辆乃至乙方在公司范围内的业务资格。

  十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十九、其他约定

  其他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二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铁道货物运输合同 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运输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依据甲方提出的发货申请,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时间、地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2、在短途汽车到厂装货时,请务必确认货物的完好性,如若发现有包装破损、货物自然变形或者呈现明显伤痕的情况,当场要求停止装货,经甲方与厂家确认后再做继续装载或者进行换货处理;

  3、乙方在运输货物时,必须将货物固定扎实,并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运输过程中应保证安全,如发生货物丢失、损坏、淋雨等,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在7天内予以赔偿甲方;

  4、鉴于铁路运输的多样性,乙方需将装货要求(件数、吨位要求)以及对应的价格以函的方式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盖章回传,此函方可生效;若在执行期间有调整,请提前一周告知甲方;

  5、甲方所委托运输的货物彩涂钢板、镀锌带钢、热轧带钢、镀锌卷均需做好防水措施,在由厂运至货场,未能及时装火车时,仓储期间做好一切致使货物受潮的防水工作;车皮运输途中亦需要盖好帆布;

  6、火车离站后,乙方需将车皮号、箱号、以及所对应的货物卷号明细、离站时间、预计到达时间以电子档或者传真的方式告知甲方;

  7、自提货起,货发生损坏或者交通阻塞等原因,造成货物无法按预定时间送抵的务必第一时间知会甲方;

  8、货物到站后,乙方需联系甲方当地分公司,协商后按要求安排送货;

  9、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所发货的厂家、发货量等走货信息;

  10、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托运的货物购买运输保险,如由乙方不投保货物险,一旦出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运输费用的确认:

  铁路费用:双方以经双方盖章确认后的报价函为基准结算;

  其他费用:在业务发生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双方按照逐一确认的方式进行。

  12、费用结算:

  乙方承诺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运费:

  ①费用按车次结算,只有在乙方送货至指定地点且收货方确认无货损后结付运费;

  ②运费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双方核对并确认上月的运输费,并在当月的15日前一次支付上月应付给乙方的运费。

  13、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得采取单方延期送货或拒不支付运费费用等方式。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铁道货物运输合同 6

  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共同做好运输业务,双方根据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及有关货物运输法律文件等,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运输业务类型

  乙方根据具体甲方要求,为甲方承担______运输业务。

  二、运输业务程序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

  2、乙方认可发车。

  3、乙方装车。

  4、双方验收签收。

  5、发往目的地并签收回单。

  6、下月费用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与职责

  1、甲方权利

  (1)要求乙方按规定时间、地点、数量把货物安全、及时甲方出库单指明的目的地。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种类主要为甲方生产是涂料成品和原料,甲方有权要求和监督乙方按照特殊危险物品进行装卸及做运输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违规等行为而造成的运输过程中、风险转移前的货物的损坏、灭失,要求乙方先予赔偿;甲方在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运输问题通知单》三天内没有得到回复,有权作“默认赔偿”处理。

  (4)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向乙方订运车辆,乙方需要在半小时内给予答复,并确保车辆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提货点,否则甲方有权另找承运单位。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的货物,按甲方企业包装标准的规定进行包装。

  (2)甲方须出示明确的送货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及发货时间和数量。

  (3)向乙方提供出库单四联(三联做回单,一联交客户)。

  四、乙方的权利和职责

  1、乙方的权利:要求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18:00点以前通知乙方,并告知运输数量、发运目的地地址、所需车类;告知方式为电话或传真。

  2、乙方义务

  (1)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提货地点后须在门卫处登记并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提货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乙方介绍信及有关联系单。经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担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及出门手续。

  (2)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公司区域或库房区域时,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车辆进入甲方上述区域时,应减速慢行,并加装车辆排气管防火装置;人员进入上述区域必须申领并挂胸挂临时出入证,严禁在上述区域吸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车间及办公室等。

  (3)乙方承运的运输业务以甲方填写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的运输任务单为准,运输任务单一式两份,乙方保留一份作为结账凭证。

  (4)乙方负责装车,对甲方的货物,应妥善保管,禁止野蛮装卸,禁止用与有菱角、有腐蚀性的货物拼装、混装及其他不合理的装运方式装运,在每一层铁通包装货物的上面,铺一层甲板再装第二层或其他货物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出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损失外,运输过程中导致甲方的货物包装变形、插花、桶身受污染而桶内漆油未溢出的、按货物价格的50%赔偿损失;桶内油漆溢出的。按货物价格全额赔偿。

  (5)货物到达甲方客户后,乙方负责卸货,协同收货人做好货物的清点工作,并要求收货方在甲方的出库单上签收并加盖章与出库单上所有列收货人名称一致的公章。如果因乙方疏忽造成送货单据丢失,客户收货后没有签字盖章或所盖公章与收货人名称不一致,所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货物送完后,乙方将有甲方客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关单据回执及时返回甲方;如果乙方车辆不能及时返回,则必须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在规定的日期将回执寄回甲方;单据的回执从客户签收后返回甲方的时间:见附件《运输价格表时间》。如果乙方多次逾期交回单据回执,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往来。

  (7)乙方承接运输后,必须将甲方的全部货物进行保险。因为投保导致甲方的损失无法弥补的,有乙方进行赔偿。乙方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防雨毯布等用具防止货物受损。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遭雨淋损坏、被冻坏等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造成货物短缺、送货逾期等情况的,也给甲方客户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甲方的客户损失也须由乙方承担。但对上述的赔偿,乙方承担的.方式为先予赔偿并按实际损失赔偿。

  (8)乙方应按运输任务单及协议附件约定的运输时间安排运输到货时间,如果发生送货逾期的情况,每逾期6小时甲方将扣除该笔运费的5%,加急运输的,每逾期6小时,除扣除因加急而增加的运费外,同时还扣除该笔运费的10%以做补偿。延长时间到货以此类推,单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洪涝灾害、台风、军事行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交通中断,大雾等突发恶劣天气造成的拖延等情况造成的逾期到货除外。

  (9)没有甲方的运输任务单等单据认可,乙方不得擅自从甲方客户处带回货物至甲方仓库;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物送到甲方客户处,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地址有异、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不得擅自作任何决定,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将货物拉回甲方仓库。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验货,并对客户拒收理由由做书面具体说明(出库单回执中应做具体说明并请客户签字盖章)。如果客户拒收的理由的由乙方的过失造成的,由此产生损失由乙方负责。

  (11)运费的结算为月结,每月5日开始结算上月运费,结算前乙方必须履行完成以下义务:

  (A)提交正式发票,发票内容填写规范、完整。

  (B)提交运输业务发生明细(具体列明:承运日期、运输任务单号码、出库单号码、客户名称、出门证号、吨位、运费金额等)

  (C)经客户签字盖章的单据回执全部返回甲方(包括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的单据)

  (D)凡运输货物单上付款方式一栏注明“货到付款的”为甲方替甲方客户代办运输,其运输按甲乙双方协议价格执行并由甲方客户直接与乙方结算,乙方同时向甲方客户提供正式发票。

  (E)乙方对结算月度的赔偿全部确认完毕。

  五、其他

  1、运输价格及运输、回单时间见运价表格。该表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益。

  2、里程时间省外从装货后第二天起算,省内当天到达。

  3、本着互惠原则,本合同运费价格为全年统一价格。(详见运输价格时间表)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即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协议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营业场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铁道货物运输合同 7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全权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

  为充分有效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甲方与上海铁路局运输管理处签订的XXX次五定班列包车运输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次五定班列宁波北站点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承包式

  甲方将次五宝班列宁波北站点每日的四节车皮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发站宁波北(含余姚),到站棠溪等广东境内铁路部门允许的到达站,车种为棚车和敞车,货物品类为5号及其以上运价号的货物(危险品除外),承包期限为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起至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止。

  第二条考核基数和费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每日考核基数为两车(节)车皮。乙方必须于当日装车后按考核基数向宁波北站缴交铁路运费及装卸费,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费每辆XXXXXXXX元,每日XXXXXXXX元,

  如乙方当日装车不足两辆的按考核基数两辆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如乙方当日装车超过两辆的(以四辆为限),按实际装车数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乙方多装车的管理费,在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冲抵少装车的管理费。

  第三条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叁拾万元。在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在XXXX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为次班列宁波站点的独家合作承包人,如将宁波北站点车辆再发包给他人经营的,承担支付双倍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协调上海铁路局、宁波北店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乙方损失XXXXXXXX元。

  3.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有义务代乙方向铁路部门进行索赔。

  乙方责任:

  1.严格按装运规定组货装车,不得装运危险品和禁运品,不得隐瞒重量及匿报货物品名,违者依铁路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及时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连续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甲方损失XXXXXXXX元。

  3.自觉遵守铁路货场规定,协调好宁波北站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发生货损时,及时提供相应材料。

  4.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在三日付清拖欠的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

  第五条其他约定

  1.如遇***、上海铁路局调整班列运费价格时,则本协议运费价格相应调整。

  2.乙方与甲方考核时间与铁路部门同甲方的考核时间同步进行,并享受铁路部门与甲方同等的优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取得XXXXXXXX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权,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全仅代表和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董事会和宁波北站各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全权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

  全权代表人: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

  XXXXXXXX年XXXXXXX月XXXXXX日

  铁道货物运输合同 8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为确保甲方的XXXXXXXXXXXX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到货时间要求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及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2.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铁路出现停装、限装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5.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6.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具体操作方式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据指令要求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提货、中转,并安排和办理车皮发货等一切相关手续;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1.甲方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索赔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一切货损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运费结算时乙方必须对运输途中造成的短少、货损等一切在途损失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XXXXXX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合同的铁路运输价格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2.乙方按甲方核实后的费用开具正式发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据发票及验货记录原件及时支付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后的XXXXXXXXX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XXXXXXXXX元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XXXXXXXXXXX年XXXXXXX月XXXXX日至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2.本合同一式XXXXX份,甲、乙双方各执XXXXX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XXXXXXXXXXXXXXXX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铁道货物运输合同 9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为确保甲方的XXXXXXXXXXXX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到货时间要求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及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2.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铁路出现停装、限装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5.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6.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具体操作方式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据指令要求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提货、中转,并安排和办理车皮发货等一切相关手续;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1.甲方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索赔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一切货损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运费结算时乙方必须对运输途中造成的短少、货损等一切在途损失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XXXXXX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合同的铁路运输价格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2.乙方按甲方核实后的费用开具正式发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据发票及验货记录原件及时支付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后的XXXXXXXXX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XXXXXXXXX元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XXXXXXXXXXX年XXXXXXX月XXXXX日至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2.本合同一式XXXXX份,甲、乙双方各执XXXXX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XXXXXXXXXXXXXXXX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铁道货物运输合同 10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________________。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水泥产品

  1.2、货物的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到达地点:天水祁连山水泥销售有限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

  1.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为准。

  第二条:操作流程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装货(3)发往目的地交货(4)收货单位验签(5)将回单交回甲方(6)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5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4、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4.5、由于不可抗力(如水毁、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断)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车辆损坏严重的并另配车辆转运货物,确保货物及时到达,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

  5.2、结算方法为:每月25日为本月发生运输费用的结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运输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收货方需要运输发票的,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开据运输发票,如有扣除的款项(管理费每吨2元),应在运费中扣除。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有效资格文件、证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通用十篇(扩展2)

——货物运输合同样本通用十篇

  货物运输合同样本 1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货到付款()、月结、()

  五、违约责任: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3‰、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b)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c)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d)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

  深圳至上海按元/件、深圳至苏州按元/件。

  七、乙方(深圳)至:上海、苏州到达时间为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签约地:

  签约时间:

  ____年__月__日

  货物运输合同样本 2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职位 联系电话

  工商注册号 开户银行 账号

  通讯邮箱: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职位 联系电话

  工商注册号 开户银行 账号

  通讯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货物运输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运输货物的种类、名称、规格、包装、数量、重量、体积等信息由甲方根据运输情况确定(详见托运单)。

  第二条 运输线路:

  (1)江苏省通州市至甲方厂内;

  (2)江苏省通州市至甲方在全国的办事处;

  第三条 价格规定

  1)江苏省通州市至甲方厂内:运费580元/吨,床垫类50元/包、毛绒坐垫60元/包、磁石枕80元/包;

  2)江苏省通州市至甲方在全国的办事处运费和装车费另立附表;

  第四条 发货方式

  每单乙方必须开具一式三联的XXXXXXX托运单(以下简称托运单)并盖章,一联交甲方业务员,一联乙方留底,一联和发货单由司机同货物随货同行。

  若运输线路依照第二条第一项约定的,乙方负责上门收货(如货物在五包以下的甲方负责送到乙方托运站)。

  第五条 乙方收到货物后必须在3-4天内到达甲方指定收货地点(收货地点详见托运单),如遇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除外(如自然天气、交通事故等)。

  甲方工厂退货发到通州(南通办)的货物必须在7天内到达,若仓库无退货清单托运站可拒装车。

  第六条 乙方需按时、稳妥的完成货物运送,并按要求完成各项单据签收。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延迟收货、拒绝收货或甲方提供的收货人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交付货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解决。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期间为门到门,即乙方在接收货物时起,至乙方在指定交货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止的整个期间。乙方负责货物在其责任期间.cOm的.保管,并负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若货物在乙方责任期间发生毁损、灭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货物到达后,三吨以下可不用过磅,由甲方业务负责人发货前确认重量及运费金额,仓库收货后可直接打单给甲方财务应付组,三吨以上的要过磅确认;

  若整车货物到达需要分多个地方卸货的,第一次过磅总重量由甲方仓管人员在过磅单上签名后由司机带上最后卸完货后称皮重,运费由最后卸货仓管开具结算单给货车司机。

  第九条 结算方式:

  (1)货发广东总部月结30天(例如2月份的运费在双方对帐,甲方收到发票后,在4月25号左右付款。);

  (2)货发外围月结15天(例如2月份的运费在双方对帐,甲方收到发票后3月25号左右付款)。

  (注:①发票快递费由乙方方承担,若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甲方没收到发票,甲方有权不予付款;②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上述日期应顺延;③发票的内容必须与对帐单的内容一一对应,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第十条 甲方按照以下方式(选择的在□上打“√”)给乙方支付货款:

  □现金 □银行转账 □支票 □电汇 □银行承兑( 月) □信用证

  (注:以上支付方式如产生的手续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在货款中优先扣除。)

  第十一条 事故处理

  乙方负责在途车辆的跟踪,随时向甲方报告在途情况,发生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与甲方联系,并积极组织处理。货物运输途中遇险,必须在案发后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向当地**、交警、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乙方有责任保护好现场并积极施救,做好现场勘查工作,取得有效索赔单证。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导致保险索赔不着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先行向甲方赔偿,再由其向肇事的责任方追偿。同时为避免运输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货物运输停顿,乙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如寻找替代车)继续完成运输。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以协商方式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地址,每延期一天乙方给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运费中优先扣除违约金。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限内给乙方支付运费,若甲方迟延支付运费按照第 项约定支付违约金:

  (1)每延迟一天,甲方承诺支付给乙方 元/天的违约金。

  (2)甲方承诺按未付运费的 %支付乙方违约金。

  3.若乙方送货到甲方厂内没给付托运单和发货清单,甲方收货后有权不结算运费并要求乙方赔偿此批货物的总货款。

  4.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谨慎、妥善地做好产品质量防护工作。若货物发生毁损、灭失,乙方需在7日内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货物损失后,损坏的货物乙方需要在甲方允许范围内处置。

  5.反贿赂条款:乙方不能对甲方员工请客、送礼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它形式的好处,若一旦发现经查实,甲方有权推迟付款三个月以上,乙方应当支付甲方伍万元违约金。

  监督投诉: ,采购总监:

  第十四条 附则

  1.合同终止期限: 年 月 日。合同期满1个月之前,若双方未提出不再续期,则合同自动延长。

  2.发票快递地址:xxxxxx,xxxx收(xxxxxx),

  对账传真:xxxxxxx。

  3.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留置甲方托运的货物。否则甲方有权解决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每扣留一天支付扣留货物原值3%的违约金给甲方。

  4.双方保证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自本合同终止后5年。

  5.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代表在未持有甲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加盖甲方公章并有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情况下,做出的放弃甲方权利或加重甲方责任的任何承诺,都不对甲方具有当然的约束力。

  6.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签约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签约代表身份证原件)作为合同附件,甲方应当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上款所述之文件必须签字、盖公章或捺手印,否则视为无效。

  7.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样本 3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自行组织船只,从事国内运输业务。

  三、装船期及载货量:

  采取分批承(发)运,甲方每月 5 日前下达下月发货计划,乙方于每月 10 日前确认承运计划。

  四、发货人、收货人及运费率见附件,乙方不承担货物装卸费用。

  五、数据与交接:

  货物数量以发货人发货单据为准。乙方必须加强现场监装、监卸工作,确保货物的交货数量。

  六、乙方确保船舶处于适运状态,适于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若装货前发现船舶不符合装卸要求,甲方有权不装货,乙方所派船舶到甲方,甲方必须安排五小时内装货。

  七、运达期限:在正常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货物装船完毕后,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将货物保质、保量运达收货人指定地点。

  八、结算与付款:

  按发货人发货单结算运费,如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受损或灭失或掺杂等影响货物品质的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由甲方扣除相应运费。每月上旬,乙方提供收货人货物交接清单,凭运输发票结算或当地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每月 25 日前结算。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账户汇款,如因账户性质及其他原因不能收到运费,所产生的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或现金结算。

  九、保险:乙方负责办理船舶保险。

  十、税收及费用:涉及货物的税、费由甲方承担,涉及船舶及运费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在货物的装卸、运输过程中,如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受损 二、货物品名及包装:或灭失或掺杂等影响货物品质的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由甲方扣除相应运费。

  2、乙方因超载或故障等原因,要求减载或转载才能交货的发生的过载、转运等费用和货物亏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船舶发生计少包,由乙方赔偿少包损失并承担亏吨运费。

  十二、特约事项:

  乙方船舶必须具备良好的盖船设施,货物装妥后及时盖船,并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处于密封状态。

  乙方必须提供船舶保险单,营运证,船舶所有权证书,航行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保证内容真实、清晰。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因生产、销售需要而对船只进行的调度安排,不得违反仓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乙方船舶如违反上述条款及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乙方除赔偿损失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四、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托运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担起诉讼。

  十五、其他事项:

  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合同样本 4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单次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发货后付款(现付)□ 货到后付款(提付)□

  2、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 天结算一次)

  3、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单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5、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样本 5

  甲方:XXXX

  乙方:XXXX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

  1、煤炭。要求入厂煤炭燃烧大卡保证在4000大卡以上。煤炭价格与运输费用,随市场行情变动及时调整。

  2、铁精粉。由选矿厂运送到指定地点,短途运输费用,以市场价进行结算。

  3、石灰石。由采石场运送到指定地点,短途运输费用,以市场价进行结算。

  4、厂内需要使用车辆运输时,由运输队派遣车辆,并依据使用时间或车次进行结算。如需要长途运输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运输费用。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将公司内部各种货物运输委托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承担乙方运输货物的运输费用。

  2、甲方负责协调汪清县境内交通和运管部门,保证车辆畅通运输。

  3、甲方有权利调动乙方车辆。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运输车辆的购买、办理相关车辆手续。

  2、乙方在甲方领导下开展运输保障工作,有权利参加甲方相关会议,并行使建议权。

  3、乙方负责车辆维修、保养和各种车辆税费的缴纳。

  四、运输费用结算:

  五、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xx%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份,送xx等单位各留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样本 6

  编号:(20) 福锦西第________号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福清市锦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驻西宁工程部

  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福锦西 20 第____号

  甲方:福清市锦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驻西宁工程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乙方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等、自愿、公*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车辆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编号 ,数量 ,设备新旧程度 。

  第二条 运输期限

  1、车辆期限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运输期限,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2、运输计费起止时间

  (1) 设备运输的计费开始时间按设备进场后的报道开工时间为准。

  (2) 在汽车运输期间,因甲方原因停工(自然灾害、地震、火灾及政策性因素

  等),不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汽车运输计费时间。

  (3) 汽车退场时,乙方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申请,乙方接到书面通知后不再按日历天数计算运输费。

  第三条 工作内容甲方根据本作业区的生产任务,乙方在指定的采场和排岩地点进行岩石和煤矿等其他运输工作。

  第四条 工作地点注意事项

  1、该车辆营运地点仅限于在中铁资源总公司海西分公司木里煤矿指定的采场工作面,未经作业区队长同意不允许私自将车开出本作业区的生产区域。

  2、车辆装载的数量标准必须按作业区规定的标准执行,由装载人员具体实施。

  3、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装够数量,若发现装不满的.跑车按规定和情节进行处罚,若是装载人员造成的每次处罚装载司机200元,若是车辆不听指挥私自造成的,每次罚违章车辆500元。具体由作业区队长根据实际情况在现场决定。

  第五条 结算单价及方式

  一、 单价:

  1、油价保价6元/升,低于6元/升的依实际单价为准,高于6元/升的差额由甲方承担。

  2、运费单价按正常出勤25天左右/月的车辆全部统计*均后,按油耗比例42%左右、每部车毛利润65000元左右核定汽车容积每立方的运输单价(运距在1公里以内,每立方单价4.3元左右,按车厢容积量计算)。

  二、 结算方式:每个月的30日为计算日,计算完后当月运费不予结算,在次月20日前款项给予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所有权

  1、运输方式:本设备的运输由乙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运输设备的所有权:合同中所列运输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运输汽车只享有运输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运输设备的管理及费用

  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材料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运输汽车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运输期内发生的运输汽车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

  2、在运输汽车发生毁损和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 将运输汽车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 更换与运输汽车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 当运输汽车毁损或灭失至法修理的程度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第九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提供操作人员操作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施工要求、施工管理制度及汽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

  2、统一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施工安排。

  3、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不持证上岗,甲方有权拒绝设备进场施工,如不听取现场施工指挥人员的指挥或无证上岗造成的汽车和其他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果不及时配备操作人员或只配备一个操作人员,甲方将给予罚款。乙方应及时发放操作人员的工资,如果拖欠工资,甲方将给予乙方翻倍罚款,严重者将停止合同。

  5、因施工现场地处高原,乙方要保证及时了解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身体状况,一经发现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工区内严禁酗酒、打架斗殴,一经发现,甲方将给予严厉处罚,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汽车状态完好。

  7、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设备维修、辅油及配件。

  8、与甲方共同办理汽车设备的运输费及扣款的签认工作。

  9、负责提供有效合法银行账户。

  (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汽车设备工作。

  2、提供乙方操作司机的住宿。

  3、负责主燃油的供应。

  4,、负责运输设备的进场签认、每月运输费及各项扣款的签认工作。

  5、负责运输费的及时支付。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汽车或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2、 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3.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

  货物运输合同样本 7

  甲方(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二、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运输方式为________运输,该批货物总重量________吨。

  发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人。

  五、甲方付乙方的运输费用为:到交货点每吨(车)运费为________元本批合计费用为大写:________元(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发票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人时,同时应协助人亲笔签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

  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丢失、短少、损坏、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

  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交给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样本 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货物_________吨从_________港交给乙方承运到_________码头,运价每吨_________元。

  一、运费结算方式:启航时,甲方预付乙方运费_________元,剩余运费待承运_________货物卸剩_________,甲方应全部结清乙方水运费。

  二、装船方式:甲方装船后验明吨位,待船舶离港后至目的地,卸货时货物质量和数量与乙方无关。

  三、船到卸货码头途中,如因底浅桥矮、桥窄不能通行,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卸货期限:船到码头报港后,装_________天,卸_________天,雨天、节假日、停电和机械故障造成的意外原因除外。如超过卸货期限,按_________省有关航运规定处理,甲方付乙方延期费每天每吨_________元。

  五、中途如需转港,双方另行协商,甲方付乙方转港费(5公里不计费)。

  六、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由诉方法院受理。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样本 9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章名】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个人或联户与法人签订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签订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方必须持有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军事运输,公路与水路、铁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三条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按照同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和计划的要求。根据运输能力与国家物资挑唆计划和公路运输治理的规定签订。

  【章名】第二章 运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五条 承、托双方根据需要,可订立年度、季度、月度货物运输合同,亦可按货物的批量订立运输合同。年、季、月度货物运输合同签订后,托运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承运方提送履行合同的月、旬、日运输计划。运输计划是货物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调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必须根据国家*衡下达的指标签订;属于国家指导性计划调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参照国家下达的指标,结合承、托双方的实际情况签订。

  第七条 代订运输合同,要有委托单位证实。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名义签订,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运输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一、货物的名称、性质、体积、数目及包装标准;二、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货人名称及具体地址;三、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四、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五、货物的交接手续;六、批量货物运输起止日期;七、年、季、月度合同的运输计划(文书、表式、电报)提送期限和运输计划的最大限量;八、运杂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九、变更、解除合同的期限;十、违约责任;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 长大、粗笨货物、危险品和国家限运以及需要办理检疫、商检、海关、**、监理手续的货物,交运前,托运方应提供有关机关的准运证实。

  第十条 货物交运时,托运方应按合同规定向承运方支付运杂费。运杂费的支付办法,按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托运方的义务:一、按合同约定时间预备好货物,在货物起运期内及时发货、收货,所装货物符合合同签订内容,装卸地点、货场具备承运方正常通车条件;二、负责装卸时,应预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机具,按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搞好装卸;三、装运散装货物,应提供计量设备,按规定标准装载。需要包装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或国家主管部分规定的包装标准;国家未规定包装标准的货物,应在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四、托运超限货物,应事先向承运方提供货物说明书。需要特殊加固车箱时,应负担所需用度。承运方的义务:一、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目、起止点,公道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二、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三、实行责任运输。安排装货的车辆,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四、装运鲜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承担专门约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 在货物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按合同规定办好货物交接手续,做到责任分明。一、托运方应凭约定的装货手续发货。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并查看包装及装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承运方确认无误后,应在托运方发货单上签字;二、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收货人和承运方应在场点件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应在承运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上签字。如发现有差错,双方当事人应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由收货人在运费凭证上批注清楚。

  【章名】第三章 运输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三条 运输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如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须负担对方已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四条 涉及国家指令性计划的运输合同,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前,须报下达计划的主管部分核准。

  第十五条 因自然灾难造成运输线路断阻或执行**命令等原因影响按时履行运输合同时,承运方应及时通知托运方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 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包括公函、电报、变更计划表)提出或答复。

  【章名】第四章 违反运输合同的责任

  第十七条 承运方责任:一、由于承运方过错,造成货物逾期到达,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二、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时止,承运方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负责,并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一)不可抗力;(二)货物的自然损耗或性质变化;(三)包装不符合规定(无法从外部发现);(四)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五)托运方的过错;(六)有押运人且不属承运方责任的;(七)其他经查证非承运方责任造成的损失。三、货物错运到达地或收货人,由承运方无偿运到规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理。四、假如托运方或收货人证实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治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到50%的罚款。

  第十八条 托运方的责任:一、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二、由于托运人发生下列过错造成事故,致使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第三者物质的损失,应由托运人负赔偿责任:(一)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二)错报粗笨货物重量;(三)货物包装不良或未按规定制作标志。三、货物包装完整无损而货物短损、变质,收货人拒收,或货物运抵到达地找不到收货人,以及由托运方负责装卸的货物,超过合同规定装卸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均应由托运方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 违约金、赔偿金的规定:一、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商订,同等对待,一般最高不应超过违约部分运量应计运费的10%。二、货物的灭失、短少按灭失、短少货物的价值赔偿;货物的变质、污染、损坏按受损货物所减低价值或修理费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交通部商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另行规定。三、造成车辆、设备损坏或第三者物质损失,按损坏或损失部分的价值赔偿。四、造成车辆空驶损失或延误损失,按空驶损失费或延滞费赔偿。

  第二十条 承、托双方彼此之间要求赔偿的时效,从货物运抵到达地点的越日起算,不超过一百八旬日。赔偿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方应在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越日起六旬日内处理。

  第二十一条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明确责任后旬日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运费来充抵。

  【章名】第五章 运输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

  第二十二条 承、托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分调解,或申请合同治理机关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章名】第六章 运输合同的治理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分和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的运输合同进行检查监视。

  第二十四条 凡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方,都应定期向交通运输主管部分书面报送履行合同的情况,以便考核。

  【章名】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不适用于涉外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甲方(托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账号:

  开户行:

  电子邮箱:

  电话:

  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等互利的原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货物托运

  1.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应填写《货物托运单》(附件),明确托运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规格、货物的起运和到达地点、收货人名称以及详细地址和联系方法。

  1.2甲方托运货物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给乙方,并配合乙方工作,及时为乙方承运车辆办理提货、装货等相关手续,指导乙方进入指定的发货地点。

  1.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应符合标准,保证货物的质量、包装和温度等要求,在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合理指示进行操作的情况下,货物应是安全并可以运输。

  1.4在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点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

  2、货物承运

  2.1乙方应持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以及经营许可证,并按照甲方发出的《承运车辆及日程安排表》(附件)为甲方安排车辆和人员。

  2.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运输期间内,确保货物包装、数量,并安全的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货物交接签收。不论运输情况如何变化,都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

  2.3乙方应在货物运输中,保持与甲方的联系,若发生意外或其他异常情况,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严格执行甲方的处理意见。若造成货物损失,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以减少损失,并详细提供事故的相关资料。

  2.4乙方不得将有化学类、、污染类、气味挥发性等可能对甲方货物造成损害的货物与甲方货物拼装于同一车辆运输。

  2.5乙方不得将甲方托运货物另外委托第三人运送。

  2.6乙方应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受到的罚款、扣证、扣车等处罚或肇事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且乙方应及时调度车辆以保证将甲方货物按时安全送达指定地点。

  2.7乙方应承担从货物装运至交于收货人止,发生的货物灭失、缺少、变质、损坏的赔偿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除外。

  2.8乙方工作人员均为乙方代表,因其行为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运输价格及结算

  3.1运输价格详见《运输价格明细表》(附件)。

  3.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约定的价格保持不变,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要求提高价格或者降低服务质量,否则视为单方面违约。

  3.3 乙方应当于当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业务结算清单,甲方应当于当月十日前完成核对工作。

  3.4若结算清单核实无误,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开具运输行业统一发票;若有疑问,应由甲乙双方核实后再由乙方开具发票。

  3.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60天内,按发票金额以转账方式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运费。

  4、运输车辆

  4.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产品特性及要求,配备性能优良、车容整洁的货车,以保证运输的质量和安全。

  4.2甲方指定运输车辆应是:

  a、全封闭箱行车:()

  b、非全封闭箱行车:()

  c、保温车:()

  d、其他:()

  5、交货方式及期限

  5.1乙方为甲方提供门对门的运输服务,负责货物的装卸,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至交收货地点。个别发货的交货期限如果是收货人休息日时,在得到甲方的认可后,交货期限则为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的时间。

  5.3乙方若要在交货期先前交货,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和收货人并得到认可。

  5.4 货物运输到达后,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检验货物,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提出异议的,可以拒绝收货。

  6、手续确认

  6.1甲方下达派车任务时应填写《承运车辆及日程安排表》(附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终端设备向乙方下达委托,通知乙方按规定时间上门提货。

  6.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有关货物运送手续,并按照甲乙双方认可服务收费标准并开具工作单。

  6.3甲乙双方收发货人员当场确认相关凭证单据及承运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包装形态等,若发现单据证件、货物不符或不全,双方人员均有权拒绝发货、提货。

  ***经甲乙双方人员对货物共同确认后出具清单,乙方到达指定地点,根据清单让收货人签收,签收单作为乙方安全承运的凭据。若签收单遗失、未签字或未盖公章的,甲方可拒付运输费用。

  6.5乙方应在承运期限之后的3日内将签收单交还至甲方,以通知甲方运输合同已执行完成,若乙方未能如期交还签收单,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相应延迟支付运输费用。

  7、保险

  7.1乙方应对托运货物办理保险,保险费用包含在运输费用之中。

  7.2对于保险责任以外免陪部分以及最低免赔额的损失,乙方应在保险公司赔款结束后 日内,向甲方补足差额。

  8、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约定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一周内,乙方应将5万元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用于乙方未能支付违约金以及不能提供客户签收依据的运输订单金额。若无此类款项,保证金在本合同终止后一周内全部退还乙方。

  8.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运费,甲方应如期支付。

  8.3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和货物信息等。

  9、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是指:a、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b、战争、、**等。

  10、变更与解除

  10.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提前解除合同。变更或提前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以下情况之一,甲乙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结清所有费用:a、任何一方由于经营不善而无法继续履约的;b、任何一方因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查处无法继续履约的;c、任何一方因为重大经营调整或经营范围的变更,无法继续履约的。

  11、违约责任

  11.1 甲方故意隐瞒,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应承担违约责任。

  11.2 乙方擅自将甲方托运的货物委托第三人运送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11.3乙方擅自将可能对甲方货物造成损害的货物拼装到同一车运输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11.4乙方工作人员私自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5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运输的,致使逾期到达目的地的,逾期一天,应按货物价款总额的 %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因逾期交货产生的全部损失。

  11.6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实际不能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货物价款总额的. %。

  12、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说明:本条款适合协议一方或者双方均在上海的企业/个人使用,如果双方均不在上海的企业,可以选定当地的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进行诉讼。)

  13、其他

  13.1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3.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

  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货物托运单

  托运单位: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号

  货物名称

  包装式样

  件数

  每件体积(米3)

  长×高×宽

  重量(公斤)

  托运总吨位

  每件

  最重件

  实重吨

  车辆吨

  需要车辆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车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运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到达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发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距离: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运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经济责任:不按运输托运单规定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由承运单位酌情赔偿损失;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人未按托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偿付承运人实际损失的违约金。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因此造成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损坏,造**身伤亡,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员: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样本 10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理解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资料,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供给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资料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供给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景,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供给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违约职责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职责。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职责。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职责。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职责。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通用十篇(扩展3)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通用十篇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1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任):

  本着公*、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有一批物资委托乙方从福建南*辖区内运输至安徽省合肥市甲方指定设备仓库内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遵守及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各项规则条款。

  一、 甲方货物为一台”QTZ63塔式起重机”,装车要求:超宽及超高、超长。对于上述要求所涉及的道路行政罚款及运输安全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的补助。

  二、 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在装车后,乙方货运车辆随车人员均需签署装车清单,若物件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损坏,乙方均按购置价赔偿甲方损失。

  三、 双方约定16米高低板价格为: 元/辆, 14米高低板价格为: 元/辆;甲方要求乙方配备2部16米和2部14米车,上述费用已包含乙方所有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保险及罚款和利润的费用。乙方货物到达甲方合肥所在驻地后,经清点完毕后,一次性支付清运费。

  四、 乙方车辆必须准时到达装货现场,并协助甲方装车,乙方自行绑扎固定牢靠。若发生延迟,造成的甲方吊车及装车人员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费用。

  五、 乙方车辆不得在装车及卸车现场和运输过程中故意刁难,不服从装车顺序及车载货物的数量安排。如发生上述事宜,乙方应负责协调、沟通。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货物达到后付清运费费用,本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2

  托运方(甲方):________  承运方(乙方):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电 话:________ 电 话:________

  甲方现委托乙方承运甲方的运输业务,乙方同时具备相应能力完成甲方的运输业务。根据国家的有关运输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保证委托承运的货物不含有任何违法物品,甲方委托运输货物属易燃易爆、易挥发、有毒、易碎商品时,甲方应在委托单中明确注明。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到达地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单的指令将货物从甲方指定地点运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若起运地和目的地有变更的,甲方应在货物起运前书面通知乙方。

  (货运委托单见附件)

  第三条 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

  乙方承运货物到达目的地经甲方指定验收人验收后,乙方应要求收货人在甲方的货物验收单上注明验收完毕字样,加盖收货单位公章并签字,填写收货数量及收货日期。

  乙方应将上述货物验收单提交给甲方,甲方凭乙方提交的货物验收单与乙方结算运费,如发生货物验收单丢失应及时补回,否则甲方除可以拒付运费外,并可以要求乙方赔偿货物损失。

  第四条 运输费用

  1.运输价格按整车计算,具体价格参见合同附件:________公路货运价格表。该附件略,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或增减。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变动价格,需经双方协商确定。

  3.上述价格均含保险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及时投保。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乙方应根据合同第三条规定将货物签收单提交甲方,并凭货物签收单原件结算运费。

  2.双方在每月20日结算前一个月财务已入账的运输费(例如:________2月20日结算1月份财务已入账的运输费),乙方应开具运输专用发票给甲方。

  第六条 运输通知

  每次托运前,甲方提前24小时用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备车(特殊情况除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准时提供合适的车辆。

  第七条 运输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每批货物,乙方应按约定期限到达。具体运输期限以货物托运单中的指令为准。

  第八条 运输方式

  甲方托运的每一批货物乙方不得中转和配运第三方货物。中途不允许出现货物换车现象,否则发生的损失由承运方负全部责任。运输方式为汽车陆地运输。

  第九条 风险抵押金

  1.乙方将风险抵押金用现金形式交至甲方的指定账户。风险抵押金作为甲方货物损失风险抵押,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货物损失或第三方索赔的,甲方从风险抵押金中优先扣除货物损失及支付第三方索赔,不足部分甲方另行向乙方追偿。

  2.乙方交至甲方的风险抵押金为____________(人民币)风险抵押金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利益遭到损害的,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本运输合同,并要求甲方归还风险抵押金。

  4.本合同到期或满期后,如不再继续合作,甲方应在1个月之内归还乙方风险抵押金;如果继续合作,则转为下一年度的风险抵押金。

  5.甲方收到乙方的风险抵押金后应开具单据给乙方。

  第十条 货物防护

  1.货物装卸过程必须轻拿轻放,不得倾倒,不得在包装箱上踩踏、蹬跳,不得在货物上坐、躺或放置其他重物。

  2.装卸过程,发生货物跌落现象,搬运人员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由货管部门对跌落货物进行重新验证。

  3.承运人必须做好货物的防雨、防潮措施,并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做好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 托运方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应向乙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运费利息损失。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甲方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风险抵押金的`利息损失。

  第十二条 承运方责任

  1.乙方如违反合同第六条规定,应按每车总运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将货物运错地点或交错收货人,应无偿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的目的地或应交收货人。如果货物逾期未到达,乙方除应向甲方按这批货物运费的10%支付违约金外,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导致货物污染、受潮、包装损坏、货物短少、变质、货物非自然损伤以及货物灭失的,乙方除百分之百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运输货物价格10%的违约金。

  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工伤等事故,由此引起的损失及相应的赔偿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一概无涉。

  5.乙方在承运过程中,未按甲方托运单要求的期限送达货物,导致收货方索赔或引起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并承担运输货物价值10%的违约金。

  6.以上事项,若由于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可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发生诉讼的,双方约定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4.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托运方: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年____月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3

  签订地: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托运方):_____

  址址: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

  电话:_____

  传真号码: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手机:_____

  住址:_____

  行车证号:_____

  车型:_____

  车号:_____

  担保方:_____

  单位:_____

  电话:_____

  收货人:_____

  电话:_____

  地址: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运输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第三条货物到达地点:第四条货物起运日期:年月日。货物止运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等:

  1、货物由乙方负责承运。

  2、乙方提供的承运车辆必须车况良好,车辆手续齐全,驾驶员证件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担保方提供车辆,则担保方对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保险等)必须严格审查,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由实际承运人承担,而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货物装车责任和方法:货物的装车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并按甲方提供的装箱清单验货,对整机的完整性检查并签字接收。

  第七条货物卸车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目的地由收货人(或甲方指定人员)按随车装车清单验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结帐。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运费汇入承运人姓名:_____

  汇入人卡号:_____

  开户行:_____

  1、运费由甲、乙(无担保方时)双方或甲方与担保方商定。含税运费小写:_____。

  2、承运期间沿途除含税运费以外的所有费用,(如:燃料费、食宿费、过桥、轮渡、过路费等)均由承运方本人承担。

  3、承运期间因乙方手续不全、违章等罚款均由承运方本人承担。

  4、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甲方不支付任何预付款项。

  5、货物运达目的地,经收货人验收并在收货单据上签字或盖章后通知甲方。乙方(无担保方时)或担保方凭运输发票及验收单据传真件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甲方在确认无误后一次性结清运费。

  6、乙方运输合同(验收后),当收货人签字验收完毕后,所执运输合同只作为运输费用结算凭证。

  第九条货物的保险:若甲方在货物运输前办理了保险手续,则乙方在承运过程中若货物发生意外情况,乙方(承运人)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公司,并通知甲方和担保方配合处理好相关事宜。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货的,乙方与担保方按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

  2、乙方将货物运输至非合同约定地点的',应无偿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货地点,且如迟延仍应按本条第1款承担违约金。

  3、乙方将货物运达到货地点,由于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在指定地点卸货的,乙方应在合同指定地点壹拾公里范围内免费送货。

  4、货物的随机配件及随车配件是货物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承运方不得拒绝装载。

  5、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等,乙方与担保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费等)向甲方照价赔偿,并承担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延误交货给用户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有纠纷,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代表(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担保方:

  运输合同附表1合同号:Y---15---702

  一.整机随机附表

  运输合同附表2合同号:Y---15--702

  (三)技术文件明细表

  说明:清点货物与上表所有内容相符,整机完好无损,承运人自签字认可后,出现任何风险导致损失的,都将由承运方或用户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发货人:(签名盖章)

  承运人(签名盖章)

  接货人(签名盖章)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4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货运清单》)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启运前货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托运人的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货运清单》)

  1、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货物运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承运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货物装卸责任及要求

  1、启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到运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包装的责任

  1、乙方所接收的货物是甲方包装好的货物,因包装而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甲方承担。

  2、甲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货物;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五条 收货情况

  1、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

  2、收货人领取货物时的要求:________

  (1)收货人是公司等组织的必须加盖公章,并出示经法人授权收货的书面委托书。

  (2)收货人是自然人的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护照等有效证件。

  3、验收办法: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运输费用的承担及支付方式

  运输费用:_______________

  运输费用的支付人: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

  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________

  (1)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

  (3)因托运人依据前款约定变更本合同,引起承运人发生额外费用或造成损失的,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完全由托运人负担。

  2.托运方的义务:________

  (1)按本合同的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及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2)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

  (3)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按时交付本合同约定托运的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________

  (1)向本合同约定的运输费用支付人收取运费及杂费。

  (2)如果运输费用支付人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费及杂费,承运方对该批货物拥有留置权。

  (3)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___天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

  (4)对于超过上述约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在书面通知托运人后,___天仍没有得到明确答复的,承运人有权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拍卖所得的价款扣除运费及杂费、拍卖费等承运人的实际支出后,余额返还托运人。

  2.承运方的义务:________

  (1)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___天内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2)对托运的货物要及时安全的运到目的地,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________

  (1)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凭有效证件领取货物的权利。

  (2)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更换收货人的要求,但须签订变更协议,变更情况以书面约定的为准。

  (3)收货人改变收货人、交货地点等收货信息的,本合同约定的承运费用不发生变化,若承运人因此而发生额外支出的,收货人应赔偿承运人所产生的全部损失。

  2.收货人的义务:________

  (1)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的各项费用。

  (2)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货时,应按每日______元人民币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________

  1.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质量规格证明或化验报告等必需资料,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______元。

  二、承运方责任:________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______元。

  3.运输过程中因承运人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人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等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提交承运人营业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托运人为个人的,托运人适用签字生效。

  2、本合同附件___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________各留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5

  序言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于_______________)

  鉴于缔约国认识到需要制约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特别是有关此种运输所使用的单证和承运人责任的统一条件,特协议如下: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

  1.以营运车辆的公路货物运输的每一合同,不管缔约方住地和国籍,凡合同中规定的接管和交付货物的地点位于两个不同国家,其中至少有一个是缔约国者,本公约均适用之。2.在本公约中,“车辆”是指在1949年9月19日公路交通公约第四条中所规定的机动车、拖挂车、拖车和半拖车。

  3.本公约也适用于属本公约范围内而由国家或**机构组织所从事的运输。

  4.本公约不适用于:

  (a)按照任何国际邮运公约条款而履行的运输;

  (b)丧葬运送;

  (c)家俱搬迁。

  5.除使本公约规定不适用于缔约国的边境运输或授权在运输活动中公约的使用完全限于代表物权之运单的缔约国区域外,缔约国同意不以双边或多边的特殊协议来修改本公约的任何规定。

  第二条

  1.除适用第十四条规定外,当载货车辆上的货物没有从车辆上卸下,而其部分路程由海上、铁路、内河或航空接运,则本公约应依然适用于全程。如果经证明,在其它运输方式承运期间货物所发生的任何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不是由于公路承运人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而仅由于在其它运输方式承运期间和由于其它运输方式承运的原因而发生的某事件所造成,如果货物运输合同本身是根据该运输方式货物运输法规定的条件由发货人和该其它运输方式的承运人所签订的,则公路承运人的责任不应由本公约确定,而应按照其它运输承运人责任的方式来确定。但如无所述条件,公路承运人的责任应由本公约确定。

  2.如果公路承运人同时也是其它运输方式的承运人,则他的责任也应按本条第1款规定来确定,但就其以公路承运人和其它运输方式承运人的身份应作为两个不同当事人看待。

  第二章承运人负责的对象

  第三条

  在本公约中,当承运人的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人在其受雇范围内行事,承运人应对这些代理人、受雇人和为履行运输而使用其服务的任何其它人的行为和不行为一如他本人的行为或不行为一样负责。

  第三章运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

  运输合同应以签发运单来确认。无运单、运单不正规或丢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成立或有效性,仍受本公约规定所制约。

  1.运单应签发有发货人和承运人签字的三份正本,这些签字可以是印刷的或如运单签发国的法律允许,可由发货人和承运人以盖章代替。第一份应交付发货人,第二份应交付跟随货物,第三份应由承运人留存。

  2.当待装货物在不同车内或装有不同种类货物或数票货物,发货人或承运人有权要求对使用的每辆车、每种货或每票货分别签发运单。

  1.运单应包括下列事项:

  (a)运单签发日期和地点;

  (b)发货人名称和地址;

  (c)承运人名称和地址;

  (d)货物接管的地点及日期和指定的交付地点;

  (e)收货人名称和地址;

  (f)一般常用的货物品名和包装方法,如属危险货物,说明通常认可的性能;

  (g)件数和其特殊标志和号码;

  (h)货物毛重或以其它方式表示的数量;

  (i)与运输有关的费用(运输费用、附加费用、关税和从签订合同到交货期间发生的其它费用);

  (j)办理海关和其它手续所必须的通知;

  (k)不管有任何相反条款,该运输必须遵照本公约各项规定的说明。

  2.如可适用,运单也应包括下列事项:

  (a)不允许转运的说明;

  (b)发货人负责支付的费用;

  (c)“现款交货”费用的金额;

  (d)货物价值和交货优惠利息金额的声明;

  (e)发货人关于货物保险所给予承运人的指示;

  (f)议定的履行运输的时效期限;

  (g)交付承运人的单据清单。

  3.缔约国可在运单上列上他们认为有用的其它事项。

  第七条

  1.发货人应对由于下列事项不确切或不当致使承运人所遭受的所有费用、灭失和损坏负责:(a)在第六条第1款(b)(d)(e)(f)(g)(h)和(j)项所列事项;

  (b)第六条第2款所列事项;

  (c)发货人为使运单签发或目的在于将其列入运单而给予的任何其它事项或指示。2.如果应发货人要求,承运人将本条第1款所述事项列入运单,除非有相反证明,则承运人应被视为他已代表发货人如此办理。

  3.如果运单未包含第六条第1款(k)项所列的说明,承运人应对由于有权处置货物者的不行为所遭受的所有费用、灭失和损坏负责。

  第八条

  1.当接管货物时,承运人应核对:

  (a)在运单中对件数及其标志和号码申报的准确性;

  (b)货物的外表状况及其包装。

  2.当承运人对本条第一款(a)项所述的准确性无合理的核对方法,他应将他的保留条件连同其理由记入运单。同样,他应对货物外表状况及其包装所作出的任何保留说明理由。除非发货人在运单上明确同意受此种保留所制约,否则此种保留对发货人不应有约束力。3.发货人应有权要求承运人核对货物的毛重或以其他方式表示的数量。他也可要求对货物的内容进行核对。承运人应有权对此种核对产生的费用提出索赔。核对结果应记入运单中。第九条

  1.运单应是运输合同成立、合同条件和承运人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

  2.如运单中未包含承运人的特殊保留条件,除非有相反证明,则应认为当承运人接管货物时,货物和包装外表状况良好,件数、标志和号码与在运单中的说明相符。

  第十条

  除非承运人接管货物时其包装不良是明显的或承运人知道其缺陷却未对此作出保留,否则由于货物包装不良对人员、设备或其它因素不予负责,他仅应对本条中造成灭失、损坏或延迟他应负责范围内的那些因素负责。

  1.为在交付货物前办妥海关或其它手续,发货人应在运单后随附必需单证或将其交承运人支配和提供承运人所需全部情况。

  2.承运人无责任调查这些单证和情况是否准确或适当。除非是由于承运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对由于这些单证和情况的短缺或不正规所引起的损坏,发货人应向承运人负责。

  3.承运人对运单所规定的和跟随运单的或交存承运人的这些单证,由于灭失或不正确的使用所引起的后果承担一个代理所负的责任,但承运人所支付的赔偿以不超过如货物灭失所支付的赔偿为条件。

  第十二条

  1.发货人有权处置货物,特别是以要求承运人停止在途货物运输的方式来改变货物交付地点或将货物交付给非运单所指定的收货人。

  2.当第二份运单交给收货人时或当收货人按第十三条第1款行使其权利时,则该权利即告终止。此自以后,承运人应听从收货人的指令。

  3.收货人有权自运单签发之时起处置货物,如果发货人在运单中注明有如此说明。4.如收货人在行使其处置货物的权利时,已指示将货物交给另一方,那末其它人无权再指定其它收货人。

  5.行使处置权应遵照下列条件:

  (a)发货人或如在本条第3款所述情况下拟行使权利的收货人出示上面已列明对承运人的新指示的第一份运单和向承运人赔偿由于执行该指示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灭失或损坏。(b)当指示到达执行人手中时执行该指示是可能的,同时既不干扰承运人的正常工作的进行,也不妨碍其它货物的发货人或收货人;

  (c)该指示并不造成货物的分票。

  6.由于本条第5款(b)项的规定,当承运人不能执行收到的指示时,他应立即通知给他该指示的人。

  7.未执行本条规定的条件中所给予的指示,或已执行指示而未要求出示第一份运单的承运人,应对由此而引起的任何灭失或损坏向有权提赔人负责。

  第十三条

  1.当货物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后,收货人有权凭收据要求承运人将第二份运单和货物交给他。如果货物灭失已成立或在第十九条规定的期限届满后货物并未到达,收货人对承运人有权以其自己名义享受运输合同产生的任何权利。

  2.援引本条第1款所授权利的收货人应支付运单中所应支付的费用,但就此事如有争执,除非收货人已担保,否则不应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

  第十四条

  1.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或者根据运单规定的条件,在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前执行合同已经或成为不可能,承运人应按第十二条规定从有权处置货物者处取得指示。

  2.但是,如果情况允许按不同于运单规定的条件进行运输和如果承运人不能根据第十二条规定在合理时间内从有权处置货物者处取得指示,他应采取他认为对有权处置货物者最有利的措施。

  第十五条

  1.如果货物到达指定交付地点后的情况妨碍货物交付,承运人应要求发货人给予指示。如果收货人拒绝接货,发货人应有权处置货物而无需出示第一份运单。

  2.即使收货人已拒绝接货,但只要承运人未从发货人处收到相反的指示,收货人仍可要求交货。

  3.当收货人行使第十二条第3款的权利而指示将货物交付另一人后发生交货受阻的情况,本条第1、2款应适用,一如该收货人是发货人,另一人是收货人。

  第十六条

  1.除非要求得到指示和执行该项指示而发生的费用是由于承运人的错误行为或疏忽所引起,否则承运人应有权享受偿还该费用的权利。

  2.在第十四条第1款和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承运人可为有权处置货物者立即卸货,自此以后运输应视作终结。然后,承运人应代表有权处置货物者掌管货物。但承运人也可将货物委托给第三方掌管,在那种情况下,他除履行合理谨慎选择第三方的责任外,不负任何其它责任。在运单中应付的费用和所有其它费用应以货物担保。

  3.如果货物易腐或货物的状况证明如此、或当栈租费将超过货物的价值,承运人可出售货物而无需等待有权处置货物者的指示。在其它情况下,如果在合同期限届满后,承运人未从有权处置货物者处收到要求他合理执行的相反的指示,他也可将货物进行出售。

  4.如货物已

  按照本条被出售,在出售的货款中扣除由货方承担之费用后的余额应归有权处置货物者所支配。如果这些费用超过货款,承运人应有享受其差额的权利。

  5.出售货物的手续应由货物所在地的法律或*惯来确定。

  第四章承运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1.承运人应对自货物接管之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全部或部分灭失和损坏以及货物交付中的任何延迟负责。

  2.但如果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是由于索赔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是由于索赔人的指示而不是由于承运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由于货物的固有缺陷或承运人不能避免的情况和承运人不能防止的结果所造成,承运人应免除责任。

  3.对由于为履行运输而使用之车辆的不良状况或由于承运人已租用其车辆的人或他的代理人或他的受雇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承运人不应免除责任。

  4.遵照第十八条第2至第5款,当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在下述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况中产生的特殊风险所引起的,承运人应予免责:

  (a)当已在运单中明确议定和规定使用无盖敞车。

  (b)如货物根据其性质,在无包装或未予妥善包装时易于损耗或损坏的情况下,无包装或包装不良;

  (c)由发货人、收货人或代表发货人或收货人所从事的货物搬运、装载、积载和卸载;(d)特别是由于断裂、生锈、腐烂、干燥、渗漏、正常损耗或虫蛀特易造成全部灭失或部分灭失或损坏的某些货物的性质;

  (e)包装上标志或号码不足或不当;

  (f)承运活动物。

  5.根据本条,承运人对造成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的某些因其它货物的损坏以及由此所引的任何费用,发货人应对承运人负责。

  1.对第十七条第2款所规定的原因之一所引起的灭失、损坏或延迟,承运人应负举证责任。2.当承运人确定案情中的灭失或损坏能归因于第十七条第4款所述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特殊风险,则应推定就是这样引起的。但索赔人有权证明灭失或损坏事实上不是全部或部分归因于这些风险之一。

  3.如有大量短少或整件的灭失,此种推定不应适用于第十七条第4款(a)项中所述情况。4.如货物由装有特殊设备以便保护货物不受热、冷、温度变化或空气湿度影响的汽车承运,除非承运人证明他对这种设备的选择、维修和使用的情况均已采取了理应采取的所有措施和已按照给予他的特别指示行事,否则承运人无权享受索赔第十七条第4款(d)项规定的利益。

  5.除非承运人证明,根据情况他已采取了一般理应采取的所有措施和已按给予他的特别指示行事,否则承运人无权享受第十七条第4款(f)项的利益。

  第十九条

  当货物未能在议定的时效期限内交货,或虽无此种议定时效期限,在考虑到实际情况后,运输的实际期限,特别是分票运输,在通常情况下组成整票货物所需要的时间超过了允许一个勤勉承运人的合理的时间,则视为延迟交付发生。

  第二十条

  1.在议定期限届满后三十天内或如无议定期限,从承运人接管货物时起六十天之内货物未交付的事实应视为货物灭失的最终证明,所以有权提出索赔的人可视货物已经灭失。2.有权提赔人在收到对灭失货物的赔偿时,可提出书面要求--在赔偿支付后一年期间如货物被找到,应立即给他通知。对他的此种要求应给予书面确认。

  3.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十天之内,在交付运单上应付费用和退还他收到的赔偿金(减运其中包括的费用)后,上述有权提赔人可要求将货物交付给他,但不损害第二十三条中交货延迟赔偿的任何索赔和如可适用的第二十六条。

  4.如无第2款提及的要求或在第3款所述三十天期间无任何指示或在赔款支付超过一年后货物仍未找到,承运人有权根据货物所在地的法律处理该货物。

  第二十一条

  如果货物已被交付收货人而未按运输合同条款收取承运人应收取的“现款交货”费用,承运人应向发货人负责赔偿不超过该费用的金额,此种赔偿不妨碍他对收货人的诉讼权利。第二十二条

  1.当发货人把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交付承运人,他应将危险的确切性质通知承运人和如有必要时指出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如此种情况并未列入运单,发货人或收货人可通过一些其它方式负责举证证明承运人了解由该货物运输所造成危险的确切性质。

  2.在本条第1款所述情况下,承运人不知道货物的危险性质,则危险货物可能随时随地由承运人卸载、销毁或使之无害而无需给予赔偿;再者,发货人应对接管或运输引起的所有费用、灭失或损坏负责。

  第二十三条

  1.如果根据本公约规定,承运人负责赔偿货物的全部和部分灭失时,这种赔偿应参照接运地点和时间货物的价值进行计算。

  2.货物的价值应根据商品交易所价格,或无此种价格则根据现行市价,或如无商品交易所价格或现行市份,则参照同类、同品质货物的通常货价决定。

  3.但该短缺的赔偿额毛重每公斤不超过25法郎。“法郎”意指重10/31克,其黄金纯度为千分之900的金法郎。

  4.此外,如果货物全部灭失,运输费用、关税和有关货物运输发生的

  其它费用应全部偿还;如货物部分灭失,则按遭受灭失部分的比例偿还,但不付另外的损坏费用。

  5.在延迟情况下,如索赔人证明损坏是由此引起的,承运人应支付该损坏不超过运输费用的赔偿。

  6.只有在货物的价值或交货的优惠利息已根据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六条作申报时,才可索赔较高赔偿额。

  第二十四条

  发货人凭支付双方议定的附加费,可在运单上申报超过第二十三条第3款所规定的限额的货物价值。在此情况下,申报的金额应代替该限额。

  第二十五条

  1.如果货物损坏,承运人应对货物降低价值的该部分金额负责,其计算则参照第二十三条第1、2和4款确定的货物价值。

  2.但赔偿不可超过:

  (a)如整票货物损坏,在全部灭失情况下所支付的金额;

  (b)如仅部分货物损坏,在部分灭失情况下所支付的金额。

  第二十六条

  1.如果货物灭失或损坏或超过议定时效期限,则发货人凭支付议定的附加费,可以将金额列入运单的方式来确定交货时的优惠利息的金额。

  2.不论在第二十三、二十四和二十五条中关于赔偿如何规定,如交货优惠利息一经申报,已证明的额外灭失或损坏的赔偿直至申报利息的全部金额可予索赔。

  第二十七条

  1.索赔人应有权索赔应付赔偿金的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计算的利息应从向承运人书面提出索赔之日起,或未提出索赔则从法律诉讼之日起计算。

  2.计算赔偿额如不是按提赔国家的货币来表示时,则应按照赔偿支付地当天所采用的兑换率来换算。

  第二十八条

  1.根据适用的法律,本公约内运输所引起的灭失、损坏或延迟导致的合同以外的索赔,承运人可援引免除其责任或确定或限制赔偿金的本公约的规定。

  2.按第三条规定,如承运人对应予负责的某一方的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迟的合同以外的责任有争议,该承运人也可援引免除承运人责任或确定或限制赔偿金的本公约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1.如损坏不是由承运人的故意不当行为或根据受理该案的法院或法庭的法律认为相当于故意不当行为的承运人的过失所引起,则承运人无权援引免除或限制他的责任或推卸举证责任的本章的规定。

  2.如果故意不当行为或过失是由承运人的代理人或受雇人或为履行运输他所利用其服务的其它人所作,当这些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人是在其受雇范围内行事时,则同样规定应予适用。再者,在这种情况下,该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人无权就其个人责任援引第1款本章的规定。

  第五章索赔和诉讼

  第三十条

  1.如果收货人接管货物时未与承运人及时检验货物状况或如有明显的灭失或损坏,在不迟于交货的时候,如灭失或损坏不明显,在交货后七日内(星期日和例假日除外)未向承运人提出保留说明灭失或损坏的一般性质,则接收货物的事实应作为他收到运单上所载明的货物的初步证据。如货物灭失或损坏不明显,则所述保留应用书面作出。

  2.当货物的状况已经收货人和承运人及时检验,只有在灭失或损坏不明显而且收货人在检验之日起七日内(星期日和例假日除外)已向承运人及时提出书面保留的情况下,才允许提出与本检验结果相反的证据。

  3.除非自货物置于收货人处置时起二十一天内已向承运人提出书面保留,否则交货延迟不予赔偿。

  4.在计算本条规定的时效期限时,根据实际情况,交货日或检验日或将货物置于收货人处理之日,不应包括在时效期限内。

  5.承运人和收货人应相互为进行必需的调查和检验提供各种合理的方便。

  第三十一条

  1.本公约中运输所引起的诉讼,原告可在双方协议约定的缔约国的任何法院和法庭提起,也可以在下列地点所属的国家的法院或法庭提起:

  (a)被告的通常住所或主要营业所、或者经手订立合同的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的所在地;或

  (b)承运人接管货物的地点或指定的交货地点。

  而不得在其它法院或法庭起诉。

  2.关于本条第1款所述索赔,如已向根据该款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法庭提起诉讼或此类法院或法庭已就此项索赔作出判决,除非受理第一次诉讼的法院或法庭的判决在提起新诉讼的国家不能执行,否则相同当事人之间不得基于相同理由提起新的诉讼。

  3.如果就本条第1款所述的任何诉讼,由一个缔约国的法院或法庭作出的判决在该国已经生效而可以执行,一旦在任何其它缔约国办妥所需手续,该判决也可以在该缔约国执行。所需手续不应涉及审理案件的实质问题。

  4.本条第3款规定适用于审理后的判决、缺*判决和法院裁定所确认的和解,但不适用于临时判决或使全部或部分败诉的原告赔偿诉讼费用以外的损失的决定。

  5.对本公约运输所引起的诉讼,不应向在缔约国之一有住所或营业所的任何缔约国国民要求费用担保。

  第三十二条

  1.按照本公约运输所引起的诉讼,其时效期限是一年,但如是故意的不当行为,或根据受理案件的法院或法庭地的法律认为过失与故意的不当行为相等同时,时效期限为三年。时效期

  限开始起算的时间是:

  (a)如货物系部分灭失、损坏或交货延迟,自交货之日起算;

  (b)如系全部灭失,以议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后第三十天,或如无议定的交货期限,则从承运人接管货物之日起第六十天开始起算;

  (c)在所有其它情况下,在运输合同订立后满期三个月时起算。

  时效期限开始之日不应计算在期限内。

  2.时效期限因提出书面索赔而中止,直至承运人以书面通知拒绝索赔并将所附单据退回之日为止。如索赔的一部分已承认,则时效期限仅应对有争议部分的索赔恢复计算。收到索赔或答复和退回单据的举证应由援引这些事实的当事人负责。时效期限的计算不应被具有同一标的的进一步主张所中止。

  3.除上述的第2款的规定外,时效期限的延长应由受理案件的法院或法庭地的法律决定。该法律也应制约新的诉讼权利的产生。

  4.时效已过的诉讼权利不可以通过反索赔或抵销的方式行使。

  第三十三条

  运输合同可以包含给予仲裁庭管辖权的条款,如果该条款规定仲裁庭应适用本公约。

  第六章连续承运人履行运输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如受单一合同所制约的运输是由连续公路承运人履行,则其每一承运人为全部营运负责。鉴于其接受货物和运单,第二承运人和每个连续承运人即成为在运单条款中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

  第三十五条

  1.从前一承运人处接受货物的承运人应给前一承运人载有日期和签字的收据,他应在第二份运单上登记他的名字和地址。如适用,他应在第二份运单和收据上列入第八条第2款的规定的那种保留。

  2.第九条的规定应适用于连续承运人之间的关系。

  第三十六条

  除基于同一运输合同索赔的诉讼中提出的反索赔或抵销以外,有关灭失、损失或延迟的责任的法律诉讼只可向第一承运人、最后承运人或在发生灭失、损坏或延迟的这一段运输中履行那段运输的承运人提起,一个诉讼可以同时向这些承运人的几个提起。

  第三十七条

  已根据本公约规定支付赔偿的承运人应有权从参加运输的其它承运人处享受取得该赔偿及其利息和由于索赔发生的所有费用,并遵守下列规定:

  (a)对灭失或损坏负责的承运人应单独负责赔偿,不管此赔偿是否由他或另一承运人支付;

  (b)当灭失或损坏是由二个或二个以上承运人的行为所造成时,每个承运人应按其所负责部分按比例进行分摊。

  (c)如不能确定属于那个承运人的责任,灭失或损坏则应在上款(b)项规定的所有承运人之间按比例分担赔偿。

  第三十八条

  如某一承运人无力偿还,应按支付给其它承运人的运费按比例在其它承运人中分摊他应支付和支未付的赔偿部分。

  第三十九条

  1.如赔偿金是在诉讼通知书已递交给被告承运人并已给予法庭之后司法当局所决定的,则根据第三十七及三十八条,被告承运人无权对提赔的承运人所提出的支付有效性提出争议。

  2.要提起诉讼而行使其追索权的承运人可向有关承运人之一常驻国家的或合同是通过有关承运人在该地的主要营业所或分支机构或代理订立的国家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法庭提出索赔。所有有关承运人均可作为一诉讼中的被告。

  3.第三十一条第3、4款的规定应适用于第三十七和三十八条所述的判决。

  4.第三十二条规定应适用于承运人之间的索赔,但时效期限应从按本公约规定确定支付赔偿金的最终司法判决之日开始计算或如无此种司法判决,则从实际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第四十条

  承运人应有权在他们中间同意第三十七和三十八条以外的其它规定。

  第七章违反公约的规定无效

  第四十一条

  1.遵照第四十条规定,直接或间接违背本公约的任何规定,概属无效。该规定的无效不涉及合同其它规定的无效。

  2.特别是给予承运人的保险利益或任何其它类似条款或任何转嫁举证责任的条款,均属无效。

  第八章最终条款

  第四十二条

  1.本公约向欧洲经济委员会成员国和按委员会职权范围第8款以咨询身份接纳入委员会的国家开放,以供签字或加入。

  2.根据欧洲经济委员会职权范围第11款可能参加委员会某些活动的国家,在本公约生效后通过加入公约可成为本公约的缔约国。

  3.本公约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开放以便签字。自此以后,则本公约开放,以便加入。

  4.本公约须经批准。

  5.批准或加入书应由联合国秘书长保管。

  第四十三条

  1.本公约在第四十二条第1款所述五个国家交存批准或加入书后第九十日生效。

  2.对在五个国家交存其批准和加入书后批准或加入的任何国家,本公约应在该国交存批准或加入书后第九十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1.任何缔约国将其退出要求通知联合国秘书长即可退出本公约。

  2.在秘书长接到退出通知之日起十二个月后,退出应予生效。

  第四十五条

  如果在本公约生效后,由于退出因而缔约国数目减少到不足五个,本公约应自最后一个退出生效之日起中止生效。

  第四十六条

  1.任何国家可在交存其批准或加入书时或在此后任何时间,以向联合国秘书长通知的方式宣布本公约应扩展到所有或任何国际关系由其负责的地区。本公约应从秘书长收到通知后第九十日或如当天在本公约还未生效,则自生效之日起,将其适用范围扩展到通知书指定的地区。

  2.已按前款作出声明将本公约适用范围扩展到国际关系由它负责的任何地区的任何国家,可根据第四十四条规定声明该地区分别退出本公约。

  第四十七条

  在二个或二上以上缔约国有关本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议,在当事各方不能通过谈判或其它方式解决的情况下,可应有关缔约国任何一方的要求,递交国际法庭解决。

  第四十八条

  1.在签字、批准或加入本公约时,每个缔约国可声明其不受本公约第四十七条所约束,其它缔约国不受有关作出这样保留的缔约国的第四十七条所约束。

  2.任何已作出如第1款所规定之保留的缔约国,可在任何时间以通知联合国秘书长的方式撤销此种保留。

  3.对本公约不能允许有其它保留。

  第四十九条

  1.在本公约生效三年后,任何缔约国以通知联合国秘书长的方式,要求召集以重新审议公约为目的的会议。秘书长应将此要求通知所有缔约国。如果在秘书长通知后四个月之内,不少于四分之一的缔约国通知秘书长赞同此要求,则应由秘书长召集重新审议的会议。2.如果根据上款召开会议,秘书长应通知所有缔约国和要求他们在为期三个月之内提出他们希望会议考虑的这种提案。秘书长应至少在该会议召开之日前三个月将会议的临时议程连同这些提案的文本分发给所有缔约国。

  3.秘书长应邀请第四十二条第1款所涉及的所有国家和按第四十二条第2款已成为缔约国的国家参加按照本条召开的任何会议。

  第五十条

  除第四十九条规定的通知外,联合国秘书长应将下述事项通知第四十二条第1款所述国家和第四十二条第2款所述已成为缔约国的国家:

  (a)第四十二条中的批准和加入;

  (b)根据第四十三条本公约的生效日期;

  (c)第四十四条中的退出;

  (d)根据第四十五条本公约的中止;

  (e)根据第四十六条收到的通知书;

  (f)根据第四十八条第1、2款收到的声明和通知书。

  第五十一条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后,本公约正本将交存联合国秘书长。他应将已被证明的真实文本分发给第四十二条第1、2款提到的每一国家。

  为此,下列经正式授权的各签署人,在本公约上签字,以资证明。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于__________。正本一份,用英文、法文写成。所有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签字议定书在进行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签字时,下列经正式授权的各签署人同意下述声明和解释:

  1.本公约不应适用于大不列颠及北受尔兰联合王国和受尔兰共和国之间的货运。

  2.关于第一条第4款,下列签署人负责谈判制定家俱搬迁和多式联运合同的公约。

  下列经正式授权的各签署人,在本议定书上签字,以资证明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6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在*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包装要求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行业的标准包装:________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交易*惯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外包装须乙方认可。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货物承运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运输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________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________

  1、甲方的权利:________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抵达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足额支付乙方所需运输费。

  2、 甲方的义务:________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杂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3、 甲方的权利:________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的领取运费金额。

  4、 甲方的义务:________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________

  1、 乙方的权利:________向甲方收取运杂费用。

  2、乙方的义务:________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到指定地点,按时间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________

  一、 甲方的责任

  及时通知发货的时间、件数、吨位,以便乙方做出合理的安排,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二、 乙方的责任

  1、 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 运输过程中货物的丢失、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甲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

  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自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甲 方:________ (签字盖章有效)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签字盖章有效)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7

  托运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规格:________,数量:________,重________公斤,价值: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__号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__号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__年__月__日,货物运到期限:__年__月__日前。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本次运输运费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________(盖章)承运人:(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签字)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8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在提供公路运输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货物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运输

  运输车辆

  1、乙方应证件齐全、有效、性能良好的且适于运输本合同规定货物的交通工具为甲方运输本合同规定的货物。

  2、乙方车辆必须保证证件齐全、符合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所有规定。驾驶员必须有国家核准的有效上岗证件。

  3、乙方对货物的运输应建立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检查、交按制度。

  第三条、安全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运输货物变质、污染而被收货人拒收时,乙方应无偿将拒收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不得要求甲方就该笔货物支付任何运费,且要承担甲方的实际损失。

  2、运输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车辆自身安全事故原因造成甲方货物有减损、变质、污染、灭失等损失的,乙方应负责损失。

  第四条、运费及其结算方式

  1、运费元/吨(含税),额外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均不认可。

  2、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支付乙方的运费按批次结算,每批次运输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可抵扣的运输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________天内转账支付。

  第五条、其他

  1、本公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件与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3、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9

  序言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于_______________)

  鉴于缔约国认识到需要制约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特别是有关此种运输所使用的单证和承运人责任的统一条件,特协议如下: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

  1.以营运车辆的公路货物运输的每一合同,不管缔约方住地和国籍,凡合同中规定的接管和交付货物的地点位于两个不同国家,其中至少有一个是缔约国者,本公约均适用之。2.在本公约中,“车辆”是指在1949年9月19日公路交通公约第四条中所规定的机动车、拖挂车、拖车和半拖车。

  3.本公约也适用于属本公约范围内而由国家或**机构组织所从事的运输。

  4.本公约不适用于:

  (a)按照任何国际邮运公约条款而履行的运输;

  (b)丧葬运送;

  (c)家俱搬迁。

  5.除使本公约规定不适用于缔约国的边境运输或授权在运输活动中公约的使用完全限于代表物权之运单的缔约国区域外,缔约国同意不以双边或多边的特殊协议来修改本公约的任何规定。

  第二条

  1.除适用第十四条规定外,当载货车辆上的货物没有从车辆上卸下,而其部分路程由海上、铁路、内河或航空接运,则本公约应依然适用于全程。如果经证明,在其它运输方式承运期间货物所发生的任何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不是由于公路承运人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而仅由于在其它运输方式承运期间和由于其它运输方式承运的原因而发生的某事件所造成,如果货物运输合同本身是根据该运输方式货物运输法规定的条件由发货人和该其它运输方式的承运人所签订的,则公路承运人的责任不应由本公约确定,而应按照其它运输承运人责任的方式来确定。但如无所述条件,公路承运人的责任应由本公约确定。

  2.如果公路承运人同时也是其它运输方式的承运人,则他的责任也应按本条第1款规定来确定,但就其以公路承运人和其它运输方式承运人的身份应作为两个不同当事人看待。

  第二章承运人负责的对象

  第三条

  在本公约中,当承运人的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人在其受雇范围内行事,承运人应对这些代理人、受雇人和为履行运输而使用其服务的任何其它人的行为和不行为一如他本人的行为或不行为一样负责。

  第三章运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

  运输合同应以签发运单来确认。无运单、运单不正规或丢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成立或有效性,仍受本公约规定所制约。

  1.运单应签发有发货人和承运人签字的三份正本,这些签字可以是印刷的或如运单签发国的法律允许,可由发货人和承运人以盖章代替。第一份应交付发货人,第二份应交付跟随货物,第三份应由承运人留存。

  2.当待装货物在不同车内或装有不同种类货物或数票货物,发货人或承运人有权要求对使用的每辆车、每种货或每票货分别签发运单。

  1.运单应包括下列事项:

  (a)运单签发日期和地点;

  (b)发货人名称和地址;

  (c)承运人名称和地址;

  (d)货物接管的地点及日期和指定的交付地点;

  (e)收货人名称和地址;

  (f)一般常用的货物品名和包装方法,如属危险货物,说明通常认可的性能;

  (g)件数和其特殊标志和号码;

  (h)货物毛重或以其它方式表示的数量;

  (i)与运输有关的费用(运输费用、附加费用、关税和从签订合同到交货期间发生的其它费用);

  (j)办理海关和其它手续所必须的通知;

  (k)不管有任何相反条款,该运输必须遵照本公约各项规定的说明。

  2.如可适用,运单也应包括下列事项:

  (a)不允许转运的说明;

  (b)发货人负责支付的费用;

  (c)“现款交货”费用的金额;

  (d)货物价值和交货优惠利息金额的声明;

  (e)发货人关于货物保险所给予承运人的指示;

  (f)议定的履行运输的时效期限;

  (g)交付承运人的单据清单。

  3.缔约国可在运单上列上他们认为有用的其它事项。

  第七条

  1.发货人应对由于下列事项不确切或不当致使承运人所遭受的所有费用、灭失和损坏负责:(a)在第六条第1款(b)(d)(e)(f)(g)(h)和(j)项所列事项;

  (b)第六条第2款所列事项;

  (c)发货人为使运单签发或目的在于将其列入运单而给予的任何其它事项或指示。2.如果应发货人要求,承运人将本条第1款所述事项列入运单,除非有相反证明,则承运人应被视为他已代表发货人如此办理。

  3.如果运单未包含第六条第1款(k)项所列的说明,承运人应对由于有权处置货物者的不行为所遭受的`所有费用、灭失和损坏负责。

  第八条

  1.当接管货物时,承运人应核对:

  (a)在运单中对件数及其标志和号码申报的准确性;

  (b)货物的外表状况及其包装。

  2.当承运人对本条第一款(a)项所述的准确性无合理的核对方法,他应将他的保留条件连同其理由记入运单。同样,他应对货物外表状况及其包装所作出的任何保留说明理由。除非发货人在运单上明确同意受此种保留所制约,否则此种保留对发货人不应有约束力。3.发货人应有权要求承运人核对货物的毛重或以其他方式表示的数量。他也可要求对货物的内容进行核对。承运人应有权对此种核对产生的费用提出索赔。核对结果应记入运单中。第九条

  1.运单应是运输合同成立、合同条件和承运人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

  2.如运单中未包含承运人的特殊保留条件,除非有相反证明,则应认为当承运人接管货物时,货物和包装外表状况良好,件数、标志和号码与在运单中的说明相符。

  第十条

  除非承运人接管货物时其包装不良是明显的或承运人知道其缺陷却未对此作出保留,否则由于货物包装不良对人员、设备或其它因素不予负责,他仅应对本条中造成灭失、损坏或延迟他应负责范围内的那些因素负责。

  1.为在交付货物前办妥海关或其它手续,发货人应在运单后随附必需单证或将其交承运人支配和提供承运人所需全部情况。

  2.承运人无责任调查这些单证和情况是否准确或适当。除非是由于承运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对由于这些单证和情况的短缺或不正规所引起的损坏,发货人应向承运人负责。

  3.承运人对运单所规定的和跟随运单的或交存承运人的这些单证,由于灭失或不正确的使用所引起的后果承担一个代理所负的责任,但承运人所支付的赔偿以不超过如货物灭失所支付的赔偿为条件。

  第十二条

  1.发货人有权处置货物,特别是以要求承运人停止在途货物运输的方式来改变货物交付地点或将货物交付给非运单所指定的收货人。

  2.当第二份运单交给收货人时或当收货人按第十三条第1款行使其权利时,则该权利即告终止。此自以后,承运人应听从收货人的指令。

  3.收货人有权自运单签发之时起处置货物,如果发货人在运单中注明有如此说明。4.如收货人在行使其处置货物的权利时,已指示将货物交给另一方,那末其它人无权再指定其它收货人。

  5.行使处置权应遵照下列条件:

  (a)发货人或如在本条第3款所述情况下拟行使权利的收货人出示上面已列明对承运人的新指示的第一份运单和向承运人赔偿由于执行该指示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灭失或损坏。(b)当指示到达执行人手中时执行该指示是可能的,同时既不干扰承运人的正常工作的进行,也不妨碍其它货物的发货人或收货人;

  (c)该指示并不造成货物的分票。

  6.由于本条第5款(b)项的规定,当承运人不能执行收到的指示时,他应立即通知给他该指示的人。

  7.未执行本条规定的条件中所给予的指示,或已执行指示而未要求出示第一份运单的承运人,应对由此而引起的任何灭失或损坏向有权提赔人负责。

  第十三条

  1.当货物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后,收货人有权凭收据要求承运人将第二份运单和货物交给他。如果货物灭失已成立或在第十九条规定的期限届满后货物并未到达,收货人对承运人有权以其自己名义享受运输合同产生的任何权利。

  2.援引本条第1款所授权利的收货人应支付运单中所应支付的费用,但就此事如有争执,除非收货人已担保,否则不应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

  第十四条

  1.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或者根据运单规定的条件,在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前执行合同已经或成为不可能,承运人应按第十二条规定从有权处置货物者处取得指示。

  2.但是,如果情况允许按不同于运单规定的条件进行运输和如果承运人不能根据第十二条规定在合理时间内从有权处置货物者处取得指示,他应采取他认为对有权处置货物者最有利的措施。

  第十五条

  1.如果货物到达指定交付地点后的情况妨碍货物交付,承运人应要求发货人给予指示。如果收货人拒绝接货,发货人应有权处置货物而无需出示第一份运单。

  2.即使收货人已拒绝接货,但只要承运人未从发货人处收到相反的指示,收货人仍可要求交货。

  3.当收货人行使第十二条第3款的权利而指示将货物交付另一人后发生交货受阻的情况,本条第1、2款应适用,一如该收货人是发货人,另一人是收货人。

  第十六条

  1.除非要求得到指示和执行该项指示而发生的费用是由于承运人的错误行为或疏忽所引起,否则承运人应有权享受偿还该费用的权利。

  2.在第十四条第1款和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承运人可为有权处置货物者立即卸货,自此以后运输应视作终结。然后,承运人应代表有权处置货物者掌管货物。但承运人也可将货物委托给第三方掌管,在那种情况下,他除履行合理谨慎选择第三方的责任外,不负任何其它责任。在运单中应付的费用和所有其它费用应以货物担保。

  3.如果货物易腐或货物的状况证明如此、或当栈租费将超过货物的价值,承运人可出售货物而无需等待有权处置货物者的指示。在其它情况下,如果在合同期限届满后,承运人未从有权处置货物者处收到要求他合理执行的相反的指示,他也可将货物进行出售。

  4.如货物已

  按照本条被出售,在出售的货款中扣除由货方承担之费用后的余额应归有权处置货物者所支配。如果这些费用超过货款,承运人应有享受其差额的权利。

  5.出售货物的手续应由货物所在地的法律或*惯来确定。

  第四章承运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1.承运人应对自货物接管之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全部或部分灭失和损坏以及货物交付中的任何延迟负责。

  2.但如果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是由于索赔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是由于索赔人的指示而不是由于承运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由于货物的固有缺陷或承运人不能避免的情况和承运人不能防止的结果所造成,承运人应免除责任。

  3.对由于为履行运输而使用之车辆的不良状况或由于承运人已租用其车辆的人或他的代理人或他的受雇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承运人不应免除责任。

  4.遵照第十八条第2至第5款,当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在下述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况中产生的特殊风险所引起的,承运人应予免责:

  (a)当已在运单中明确议定和规定使用无盖敞车。

  (b)如货物根据其性质,在无包装或未予妥善包装时易于损耗或损坏的情况下,无包装或包装不良;

  (c)由发货人、收货人或代表发货人或收货人所从事的货物搬运、装载、积载和卸载;(d)特别是由于断裂、生锈、腐烂、干燥、渗漏、正常损耗或虫蛀特易造成全部灭失或部分灭失或损坏的某些货物的性质;

  (e)包装上标志或号码不足或不当;

  (f)承运活动物。

  5.根据本条,承运人对造成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的某些因其它货物的损坏以及由此所引的任何费用,发货人应对承运人负责。

  1.对第十七条第2款所规定的原因之一所引起的灭失、损坏或延迟,承运人应负举证责任。2.当承运人确定案情中的灭失或损坏能归因于第十七条第4款所述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特殊风险,则应推定就是这样引起的。但索赔人有权证明灭失或损坏事实上不是全部或部分归因于这些风险之一。

  3.如有大量短少或整件的灭失,此种推定不应适用于第十七条第4款(a)项中所述情况。4.如货物由装有特殊设备以便保护货物不受热、冷、温度变化或空气湿度影响的汽车承运,除非承运人证明他对这种设备的选择、维修和使用的情况均已采取了理应采取的所有措施和已按照给予他的特别指示行事,否则承运人无权享受索赔第十七条第4款(d)项规定的利益。

  5.除非承运人证明,根据情况他已采取了一般理应采取的所有措施和已按给予他的特别指示行事,否则承运人无权享受第十七条第4款(f)项的利益。

  第十九条

  当货物未能在议定的时效期限内交货,或虽无此种议定时效期限,在考虑到实际情况后,运输的实际期限,特别是分票运输,在通常情况下组成整票货物所需要的时间超过了允许一个勤勉承运人的合理的时间,则视为延迟交付发生。

  第二十条

  1.在议定期限届满后三十天内或如无议定期限,从承运人接管货物时起六十天之内货物未交付的事实应视为货物灭失的最终证明,所以有权提出索赔的人可视货物已经灭失。2.有权提赔人在收到对灭失货物的赔偿时,可提出书面要求--在赔偿支付后一年期间如货物被找到,应立即给他通知。对他的此种要求应给予书面确认。

  3.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十天之内,在交付运单上应付费用和退还他收到的赔偿金(减运其中包括的费用)后,上述有权提赔人可要求将货物交付给他,但不损害第二十三条中交货延迟赔偿的任何索赔和如可适用的第二十六条。

  4.如无第2款提及的要求或在第3款所述三十天期间无任何指示或在赔款支付超过一年后货物仍未找到,承运人有权根据货物所在地的法律处理该货物。

  第二十一条

  如果货物已被交付收货人而未按运输合同条款收取承运人应收取的“现款交货”费用,承运人应向发货人负责赔偿不超过该费用的金额,此种赔偿不妨碍他对收货人的诉讼权利。第二十二条

  1.当发货人把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交付承运人,他应将危险的确切性质通知承运人和如有必要时指出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如此种情况并未列入运单,发货人或收货人可通过一些其它方式负责举证证明承运人了解由该货物运输所造成危险的确切性质。

  2.在本条第1款所述情况下,承运人不知道货物的危险性质,则危险货物可能随时随地由承运人卸载、销毁或使之无害而无需给予赔偿;再者,发货人应对接管或运输引起的所有费用、灭失或损坏负责。

  第二十三条

  1.如果根据本公约规定,承运人负责赔偿货物的全部和部分灭失时,这种赔偿应参照接运地点和时间货物的价值进行计算。

  2.货物的价值应根据商品交易所价格,或无此种价格则根据现行市价,或如无商品交易所价格或现行市份,则参照同类、同品质货物的通常货价决定。

  3.但该短缺的赔偿额毛重每公斤不超过25法郎。“法郎”意指重10/31克,其黄金纯度为千分之900的金法郎。

  4.此外,如果货物全部灭失,运输费用、关税和有关货物运输发生的

  其它费用应全部偿还;如货物部分灭失,则按遭受灭失部分的比例偿还,但不付另外的损坏费用。

  5.在延迟情况下,如索赔人证明损坏是由此引起的,承运人应支付该损坏不超过运输费用的赔偿。

  6.只有在货物的价值或交货的优惠利息已根据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六条作申报时,才可索赔较高赔偿额。

  第二十四条

  发货人凭支付双方议定的附加费,可在运单上申报超过第二十三条第3款所规定的限额的货物价值。在此情况下,申报的金额应代替该限额。

  第二十五条

  1.如果货物损坏,承运人应对货物降低价值的该部分金额负责,其计算则参照第二十三条第1、2和4款确定的货物价值。

  2.但赔偿不可超过:

  (a)如整票货物损坏,在全部灭失情况下所支付的金额;

  (b)如仅部分货物损坏,在部分灭失情况下所支付的金额。

  第二十六条

  1.如果货物灭失或损坏或超过议定时效期限,则发货人凭支付议定的附加费,可以将金额列入运单的方式来确定交货时的优惠利息的金额。

  2.不论在第二十三、二十四和二十五条中关于赔偿如何规定,如交货优惠利息一经申报,已证明的额外灭失或损坏的赔偿直至申报利息的全部金额可予索赔。

  第二十七条

  1.索赔人应有权索赔应付赔偿金的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计算的利息应从向承运人书面提出索赔之日起,或未提出索赔则从法律诉讼之日起计算。

  2.计算赔偿额如不是按提赔国家的货币来表示时,则应按照赔偿支付地当天所采用的兑换率来换算。

  第二十八条

  1.根据适用的法律,本公约内运输所引起的灭失、损坏或延迟导致的合同以外的索赔,承运人可援引免除其责任或确定或限制赔偿金的本公约的规定。

  2.按第三条规定,如承运人对应予负责的某一方的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迟的合同以外的责任有争议,该承运人也可援引免除承运人责任或确定或限制赔偿金的本公约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1.如损坏不是由承运人的故意不当行为或根据受理该案的法院或法庭的法律认为相当于故意不当行为的承运人的过失所引起,则承运人无权援引免除或限制他的责任或推卸举证责任的本章的规定。

  2.如果故意不当行为或过失是由承运人的代理人或受雇人或为履行运输他所利用其服务的其它人所作,当这些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人是在其受雇范围内行事时,则同样规定应予适用。再者,在这种情况下,该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人无权就其个人责任援引第1款本章的规定。

  第五章索赔和诉讼

  第三十条

  1.如果收货人接管货物时未与承运人及时检验货物状况或如有明显的灭失或损坏,在不迟于交货的时候,如灭失或损坏不明显,在交货后七日内(星期日和例假日除外)未向承运人提出保留说明灭失或损坏的一般性质,则接收货物的事实应作为他收到运单上所载明的货物的初步证据。如货物灭失或损坏不明显,则所述保留应用书面作出。

  2.当货物的状况已经收货人和承运人及时检验,只有在灭失或损坏不明显而且收货人在检验之日起七日内(星期日和例假日除外)已向承运人及时提出书面保留的情况下,才允许提出与本检验结果相反的证据。

  3.除非自货物置于收货人处置时起二十一天内已向承运人提出书面保留,否则交货延迟不予赔偿。

  4.在计算本条规定的时效期限时,根据实际情况,交货日或检验日或将货物置于收货人处理之日,不应包括在时效期限内。

  5.承运人和收货人应相互为进行必需的调查和检验提供各种合理的方便。

  第三十一条

  1.本公约中运输所引起的诉讼,原告可在双方协议约定的缔约国的任何法院和法庭提起,也可以在下列地点所属的国家的法院或法庭提起:

  (a)被告的通常住所或主要营业所、或者经手订立合同的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的所在地;或

  (b)承运人接管货物的地点或指定的交货地点。

  而不得在其它法院或法庭起诉。

  2.关于本条第1款所述索赔,如已向根据该款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法庭提起诉讼或此类法院或法庭已就此项索赔作出判决,除非受理第一次诉讼的法院或法庭的判决在提起新诉讼的国家不能执行,否则相同当事人之间不得基于相同理由提起新的诉讼。

  3.如果就本条第1款所述的任何诉讼,由一个缔约国的法院或法庭作出的判决在该国已经生效而可以执行,一旦在任何其它缔约国办妥所需手续,该判决也可以在该缔约国执行。所需手续不应涉及审理案件的实质问题。

  4.本条第3款规定适用于审理后的判决、缺*判决和法院裁定所确认的和解,但不适用于临时判决或使全部或部分败诉的原告赔偿诉讼费用以外的损失的决定。

  5.对本公约运输所引起的诉讼,不应向在缔约国之一有住所或营业所的任何缔约国国民要求费用担保。

  第三十二条

  1.按照本公约运输所引起的诉讼,其时效期限是一年,但如是故意的不当行为,或根据受理案件的法院或法庭地的法律认为过失与故意的不当行为相等同时,时效期限为三年。时效期

  限开始起算的时间是:

  (a)如货物系部分灭失、损坏或交货延迟,自交货之日起算;

  (b)如系全部灭失,以议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后第三十天,或如无议定的交货期限,则从承运人接管货物之日起第六十天开始起算;

  (c)在所有其它情况下,在运输合同订立后满期三个月时起算。

  时效期限开始之日不应计算在期限内。

  2.时效期限因提出书面索赔而中止,直至承运人以书面通知拒绝索赔并将所附单据退回之日为止。如索赔的一部分已承认,则时效期限仅应对有争议部分的索赔恢复计算。收到索赔或答复和退回单据的举证应由援引这些事实的当事人负责。时效期限的计算不应被具有同一标的的进一步主张所中止。

  3.除上述的第2款的规定外,时效期限的延长应由受理案件的法院或法庭地的法律决定。该法律也应制约新的诉讼权利的产生。

  4.时效已过的诉讼权利不可以通过反索赔或抵销的方式行使。

  第三十三条

  运输合同可以包含给予仲裁庭管辖权的条款,如果该条款规定仲裁庭应适用本公约。

  第六章连续承运人履行运输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如受单一合同所制约的运输是由连续公路承运人履行,则其每一承运人为全部营运负责。鉴于其接受货物和运单,第二承运人和每个连续承运人即成为在运单条款中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

  第三十五条

  1.从前一承运人处接受货物的承运人应给前一承运人载有日期和签字的收据,他应在第二份运单上登记他的名字和地址。如适用,他应在第二份运单和收据上列入第八条第2款的规定的那种保留。

  2.第九条的规定应适用于连续承运人之间的关系。

  第三十六条

  除基于同一运输合同索赔的诉讼中提出的反索赔或抵销以外,有关灭失、损失或延迟的责任的法律诉讼只可向第一承运人、最后承运人或在发生灭失、损坏或延迟的这一段运输中履行那段运输的承运人提起,一个诉讼可以同时向这些承运人的几个提起。

  第三十七条

  已根据本公约规定支付赔偿的承运人应有权从参加运输的其它承运人处享受取得该赔偿及其利息和由于索赔发生的所有费用,并遵守下列规定:

  (a)对灭失或损坏负责的承运人应单独负责赔偿,不管此赔偿是否由他或另一承运人支付;

  (b)当灭失或损坏是由二个或二个以上承运人的行为所造成时,每个承运人应按其所负责部分按比例进行分摊。

  (c)如不能确定属于那个承运人的责任,灭失或损坏则应在上款(b)项规定的所有承运人之间按比例分担赔偿。

  第三十八条

  如某一承运人无力偿还,应按支付给其它承运人的运费按比例在其它承运人中分摊他应支付和支未付的赔偿部分。

  第三十九条

  1.如赔偿金是在诉讼通知书已递交给被告承运人并已给予法庭之后司法当局所决定的,则根据第三十七及三十八条,被告承运人无权对提赔的承运人所提出的支付有效性提出争议。

  2.要提起诉讼而行使其追索权的承运人可向有关承运人之一常驻国家的或合同是通过有关承运人在该地的主要营业所或分支机构或代理订立的国家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法庭提出索赔。所有有关承运人均可作为一诉讼中的被告。

  3.第三十一条第3、4款的规定应适用于第三十七和三十八条所述的判决。

  4.第三十二条规定应适用于承运人之间的索赔,但时效期限应从按本公约规定确定支付赔偿金的最终司法判决之日开始计算或如无此种司法判决,则从实际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第四十条

  承运人应有权在他们中间同意第三十七和三十八条以外的其它规定。

  第七章违反公约的规定无效

  第四十一条

  1.遵照第四十条规定,直接或间接违背本公约的任何规定,概属无效。该规定的无效不涉及合同其它规定的无效。

  2.特别是给予承运人的保险利益或任何其它类似条款或任何转嫁举证责任的条款,均属无效。

  第八章最终条款

  第四十二条

  1.本公约向欧洲经济委员会成员国和按委员会职权范围第8款以咨询身份接纳入委员会的国家开放,以供签字或加入。

  2.根据欧洲经济委员会职权范围第11款可能参加委员会某些活动的国家,在本公约生效后通过加入公约可成为本公约的缔约国。

  3.本公约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开放以便签字。自此以后,则本公约开放,以便加入。

  4.本公约须经批准。

  5.批准或加入书应由联合国秘书长保管。

  第四十三条

  1.本公约在第四十二条第1款所述五个国家交存批准或加入书后第九十日生效。

  2.对在五个国家交存其批准和加入书后批准或加入的任何国家,本公约应在该国交存批准或加入书后第九十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1.任何缔约国将其退出要求通知联合国秘书长即可退出本公约。

  2.在秘书长接到退出通知之日起十二个月后,退出应予生效。

  第四十五条

  如果在本公约生效后,由于退出因而缔约国数目减少到不足五个,本公约应自最后一个退出生效之日起中止生效。

  第四十六条

  1.任何国家可在交存其批准或加入书时或在此后任何时间,以向联合国秘书长通知的方式宣布本公约应扩展到所有或任何国际关系由其负责的地区。本公约应从秘书长收到通知后第九十日或如当天在本公约还未生效,则自生效之日起,将其适用范围扩展到通知书指定的地区。

  2.已按前款作出声明将本公约适用范围扩展到国际关系由它负责的任何地区的任何国家,可根据第四十四条规定声明该地区分别退出本公约。

  第四十七条

  在二个或二上以上缔约国有关本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议,在当事各方不能通过谈判或其它方式解决的情况下,可应有关缔约国任何一方的要求,递交国际法庭解决。

  第四十八条

  1.在签字、批准或加入本公约时,每个缔约国可声明其不受本公约第四十七条所约束,其它缔约国不受有关作出这样保留的缔约国的第四十七条所约束。

  2.任何已作出如第1款所规定之保留的缔约国,可在任何时间以通知联合国秘书长的方式撤销此种保留。

  3.对本公约不能允许有其它保留。

  第四十九条

  1.在本公约生效三年后,任何缔约国以通知联合国秘书长的方式,要求召集以重新审议公约为目的的会议。秘书长应将此要求通知所有缔约国。如果在秘书长通知后四个月之内,不少于四分之一的缔约国通知秘书长赞同此要求,则应由秘书长召集重新审议的会议。2.如果根据上款召开会议,秘书长应通知所有缔约国和要求他们在为期三个月之内提出他们希望会议考虑的这种提案。秘书长应至少在该会议召开之日前三个月将会议的临时议程连同这些提案的文本分发给所有缔约国。

  3.秘书长应邀请第四十二条第1款所涉及的所有国家和按第四十二条第2款已成为缔约国的国家参加按照本条召开的任何会议。

  第五十条

  除第四十九条规定的通知外,联合国秘书长应将下述事项通知第四十二条第1款所述国家和第四十二条第2款所述已成为缔约国的国家:

  (a)第四十二条中的批准和加入;

  (b)根据第四十三条本公约的生效日期;

  (c)第四十四条中的退出;

  (d)根据第四十五条本公约的中止;

  (e)根据第四十六条收到的通知书;

  (f)根据第四十八条第1、2款收到的声明和通知书。

  第五十一条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后,本公约正本将交存联合国秘书长。他应将已被证明的真实文本分发给第四十二条第1、2款提到的每一国家。

  为此,下列经正式授权的各签署人,在本公约上签字,以资证明。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于__________。正本一份,用英文、法文写成。所有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签字议定书在进行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签字时,下列经正式授权的各签署人同意下述声明和解释:

  1.本公约不应适用于大不列颠及北受尔兰联合王国和受尔兰共和国之间的货运。

  2.关于第一条第4款,下列签署人负责谈判制定家俱搬迁和多式联运合同的公约。

  下列经正式授权的各签署人,在本议定书上签字,以资证明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10

  托运方(甲方):________

  承运方(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合作双方就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运输合作条款:

  第一条:承运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名称:甲方厂家生产国内销售产品

  2、品种规格:各种型号

  3、数量:按照计划指令

  4、质量:按照国家标准

  5、货物包装:按照国家标准

  第二条:承运线路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及需求,甲方从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采用汽车运输方式。

  1、在约定启运时间当天以电话或者传真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包括发运时间、目的地、货物名称、基本型号、数量、提货地点、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等。一般情况下当天中午12:00以前下达运输指令,乙方应在接指令后24小时内把运输车辆安排到甲方装货点,由甲方安排工人们装载货物。

  2、甲方下达的运输指令必须真实和确定,发出后不随意更改,并保证指令所指货源的充足,中货源不足导致车辆返空,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因甲方指令错误而引起的货物错送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双方签订合同起如出现甲方货物给其他物流公司承运或客户自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退回所有保证金。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乙方提货起至收货方签收前的货物运输和保管责任有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错送收货人地址,给甲方造成货物损失的,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甲方的货物破损、缺少、被盗、淋湿、污染,乙方按双方确定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4、乙方承运甲方货物运输双方协商预交保证金为:________元。

  5、在运输途中如出现不可抗拒的原因所导致货物到货时间延误,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或客户。

  第三条:运输方式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六条;货物运输价格

  货物运输价格按合同运输价格为准,均为市场行情价格。如甲方货物每一批货值超过10万元,由乙方代理保险,保险费按货值的2‰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运输结算

  结算方式为:本合同期内所产生的运费按每次货到付清运费。

  第八条:合同时间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为合同试运行期,在此期间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作,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签约权利。

  第九条:在双方合同期间如有一方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必须征求双方协商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通用十篇(扩展4)

——货物运输租赁合同(十)份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制定吊车货物运输合 甲乙双方本着*等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事宜协议如下:

  一、合同期限

  从20_年元月1日至20_年 12月31日终止。

  二、吊车类型及数量:8吨、16 吨、25吨,共计4台。

  三、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1、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不够一个台班的按每小时结算;

  2、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 =系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赞。(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3、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结算。结算方式:转帐

  四、运输货物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托运品为:本公司所有运输货物,起运地点至:根 据需要再定,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 体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 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 合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六、乙方的义务

  l、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和限期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 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七、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甲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收费标准按(800元/百公里)计算,运费的结算必须有 乙方安排专人结算。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赁证.作为完 乃完成运输义务的征明,持收费凭证与甲方结算相关费用.

  3、乙方先垫付运费。累计垫付运赞30000元时,和甲方以现金方 式结算,由甲方一次性全额付清。

  4、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结算运赞,如甲方拖延结算运费累计 万元,乙方有权停止货物运输。山此造成的停产、停工等一切失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运输发票。

  八、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属于**征用或罚没的;

  2、不可抗拒力;

  3、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坏或毁灭:

  4、包装方式或容器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

  5、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

  6、货物的合理损坏:,

  7、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8、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它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应采取电话、电报或传真等通知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

  九、违约责任

  1、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甲乙双方在对方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运输权交给他人承运,如有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违约金10万元。造成的损失将由违约方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 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吴忠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仲 裁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十一、本合同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甲方): ________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车主方(乙方): ________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闭厢式货车、普通货车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闭厢式货车、普通货车,车牌分别为________ 、________ 、部分货物运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1、 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

  2、 国家法律规定节假日根据甲方需要发车

  3、 货物由乙方负责安全,如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或货物被抢、被盗、被骗、被污染及遗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第一条 合同时间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条 结算方式

  每月30日分别支付乙方下月汽车租赁费用,以计件制为准。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按照约定的时间准备好货物,确保托运货物符合国家法规

  2、 负责货物包装,并确保包装符合要求

  3、 负责货物的装卸工作

  4、 负责押车元的工资、保险

  5、 根据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资、汽车租赁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确保运输车辆手续合法,车容整洁,货箱卫生

  2、 乙方向甲方保证按约定使用车辆

  3、 保证每辆车车辆保险为50万

  4、 确保司机手机24小时开机,并保证司机及时回复甲方信息追踪人员的查询

  5、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倒货、换车、配载。如车辆途中发生意外,应及时调配其他车辆完成货物运送任务

  6、 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对甲方客户进行业务接触

  7、 乙方要确保司机服从甲方指派人员的指挥

  8、 如果发生意外情况造成货物损坏、丢失或可能晚到等情况,要在10分钟内通知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不认真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下列约定外,违约方要承担应付汽车租赁费用100%的`违约责任。

  2、 甲方不按时支付汽车租赁费用的每增加一天支付应付汽车租赁费用0.1%的滞纳金,但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除外

  3、在乙方验货签收至甲方收货签收前,如发生货物丢失、损坏、变质和污染的,乙方按货物实际损失的价值赔偿甲方。若不赔偿,甲方有权用应支付乙方的汽车租赁费用抵扣

  4、 乙方如不能按约定提供车辆使用,甲方另外租用车辆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货物晚到,应赔偿甲方部分经济损失。每辆车辆故障造成的扣罚500元/趟,如无车辆故障认为或操作不当造成延误扣罚20___元/趟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合同自签订起生效,甲乙双方若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如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变更或中止合同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进行仲裁。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本着双方自愿联营合作的原则进而达成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挂靠项目:

  1、 甲方:以服务为手段,提供营运手续,营运手续产权归甲方所有。

  2、 乙方:以车辆为实质资本,为租赁营运提供生产工作,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方责任:

  1、 甲方将车辆营运手续租给乙方使用,并协助办理车辆相关手续,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 甲方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办理保险理赔,解决有关事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上述事宜中,不承担不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经济连带关系;

  3、 如果乙方车辆不再租赁甲方,甲方积极办理乙方的'车辆转让及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需将车辆落户到甲方,并承担期间一切费用,运输收入由乙方收取,经营过程中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有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若同时因此造成甲方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3、 乙方必须按规定对车辆及相关手续证件进行年检,并按规定参加人身、车辆及第三者和货物各种保险,如不遵守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4、 乙方驾驶员必须按甲方要求营运, 必须按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和法制学*,营运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若同时因此遭成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四、挂靠费用

  1、 乙方以其自有车辆登记在甲方名下为条件作为挂靠费的支付方式。

  2、 回单结算时司机必须凭运费80%的过路费及油票结算,否则不予结算运费。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限期自________ 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

  2、协议期满,续签协议。如不续签,车辆需在协议期满前过户到乙方名下,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后挂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协议期满,过户之前,租赁车辆给第三方及自身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若同时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地址: ________地址: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时间:________ 时间:________

  电话: ________电话: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公*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渣土运输车辆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渣土运输车辆的要求:

  须配置淋水器,厢长5.8米,厢高1.8米,第三者责任险必须买足50万元。

  二、渣土运输车辆号及租赁数量: ________型号________ 辆。

  三、租赁方式:________

  甲、乙双方商定以月租方式租赁。

  四、租赁单价:

  经甲乙双方商定每台车________ 元/月(大写:________ 元/月)(税后)。

  五、租车时间及起止计算:

  以乙方的车辆到工地之日起开始计算租用时间,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出场时间,租用期限为一年,超出的时间不满一个月,按月租单价除以30天为单价计算。

  六、工作时间:

  每天工作时间为24小时(乙方必须保证双驾)。

  七、付款方式:

  甲方必须每月支付乙方所有车辆当月的全部运输费,乙方以打收

  条的形式为收款方式,乙方不承担税后(甲方如果不按时结清乙方所有运输车辆的运费,造成车辆停驶,工地停工和其它一切后果,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八、租赁时间:

  1、渣土运输车辆在租赁期间的燃油费由甲方负责。

  2、渣土运输车辆的维修费、司机工资、生活费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按每台运输车辆每月有两天的维修保养时间,若未维修保养,则甲方按每月月租+2天租金给乙方,若超过二天,则按超出天数单价从月租中扣除。

  4、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如不听从甲方指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给予每次双倍的罚款。

  5、乙方的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规格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场,如违反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车辆退还乙方,并承担甲方在此期间的工期损失及其他直接经济损失。

  6、租赁期内,甲方对所租车辆有使用权,甲方有权将所租车辆以一个施工工地调往另一个施工工地(必须在本标段内)。

  7、甲方在乙方进场前保证每台车 辆交通费用此款在以后的月租中扣除。

  8、乙方必须保证所签订车辆到场后进行运输作业,否则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按预支的 ________元返还补偿甲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九、车辆的工作量

  正常运作的车辆,须参照甲方的车辆月趟,不能低于甲方车辆的3趟,如超出3趟则按每车处于500元的罚款,如果月量超出6000立方,超出的则按每方18元计算,归车方所得,以每3个月作为一个考核期(如因修车,超过双方约定的2天维修时间,超过的天数按月租除以30天的单价扣除。工作量以本车实际运作的天数乘以甲方车辆的月趟除以30天的得数,为该车本月的实际工作量。

  十、合同履行

  甲方在保证按合同支付乙方车辆运输费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履行合同。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尾款之日合同终止。

  十二、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合同将自动解除,甲方将结清乙方之前的所有费用。

  十三、甲乙双方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在绵阳市涪城区法院解决。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本着双方自愿联营合作的原则进而达成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挂靠项目:


货物运输合同通用十篇(扩展5)

——简单版货物运输合同汇总十篇

  甲方(托运人):_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签发时间:___________

  编号: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时间:20__年__月__日

  委托人:______(甲方)

  运输代理入: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线铁路施工用石碴货物的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止。

  二、代理费用及结算方式

  甲方按2元/吨的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数量以铁路运输票据为准,每月结算一次,次月的10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帐给乙方,乙方开具相应的金额的服务发票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

  (1)甲方应于每批货物代理前1日内向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货运人员交付代理运输的货物和真实、完整的运输资料,国家规定应办理运输许可的货物,还需提交准运批文;

  (2)与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货运人员共同验货;

  (3)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将货物安全交承运人,由承运人送至订单指定的交货地点;

  2、乙方的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时办理货物运输计划的提报或运输变更手续,组织、监督装、卸车(船),负责将货物安全交承运人,由承运人送至交货地点;

  (2)代为保价(保险),代理领票、送票;

  (3)提供运输咨询及技术指导,提供货损货差索赔咨询;

  (4)根据甲方的另行委托,代理货物出险理赔手续(有关费用另计);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应按代理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由于甲方的责任或者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在代理运输的货物中夹带危险品、爆炸品等违禁物品,导致乙方未能将所代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导致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机械设备污染腐蚀、损坏、造**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预付运杂费及支付代理服务费,应从结算时间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要求,使货物错运到货地点,乙方应承担无偿运至合同规定地点,并承担因货物逾期到达所造成的损失。

  5、合同履行期间,货物发生短少、丢失、变质、污染、损坏,属乙方责任的,比照运输企业的有关规定或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五、免责条款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人的本身过错。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级别管辖的规定,应当向__铁路局两级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章):______

  乙方(章):______

  代表人:______

  代表人:______

  开户行:______

  开户行:______

  帐号:______

  帐号: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条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

  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

  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

  向托运方、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人或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人的权利义务

  1、人的权利:

  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人的义务:

  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承运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托运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承运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_________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__吨船舶一艘,船名_________,编号_________,船舶有_________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港_________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包装要求

  乙方将货物用_________材料包装,每包体积_________米,重量_________吨。(或_________型号包装集装箱。)

  第三条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

  甲方应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将货物集中于_________港_________号码头。由乙方联系港口接收集货,货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条装船时间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船舶抵达港,靠好码头,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至_________时将货物装完。


货物运输合同通用十篇(扩展6)

——企业货物运输合同优选【十】份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至区内的货物特约承运单位。承运的品牌有:等的货物。

  二、承运路线及价格

  路线为:此运费不包括货物开具运输发票金额,市内包送达仓库。

  三、甲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要托运的货物包装必须完好,如因甲方货物的.外包装不合格造成货物残损或在无开箱情况下发生内包装货物短缺等,责任由甲方自负。

  2、方不能交付或在货物内夹带危险品,禁运物品给否则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甲方有货物托运时,至少提前知发货工厂送货到乙方收货点。

  4、甲方在托运货物时,必须完整提供收货人姓名、地址及电话,以便能准备交付货物,否则造成失误及一切裙带责任,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贵重物品应保价运输。

  四、乙方应尽责任和义务:

  1、交接货物时,必须提供标准的托运单据一式四联和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此单据可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凭证。

  2、乙方应按时将甲方的货物递至收货点,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须提前向甲方说明。

  3、如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货物丢失货损坏(除不可抗力自认原因外),乙方必须按预定赔偿。

  4、乙方须提供车况好、手续齐全车辆运输甲方货物。

  5、乙方不可将甲方食品与其他有污染或有毒货物混放,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选择一项)

  1、货到即付款。

  2、乙方凭收货证每月

  六、违约责任: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国家相关法律向当地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止。

  注:运费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可做适当调整。

  甲方:(公章)____

  代表人:____

  联系电话:____

  乙方:(公章)____

  代表人:____

  联系电话:____

  日期: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_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_________方式办理:

  a.先付款,后退单;

  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托运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承运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_________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__吨船舶一艘,船名_________,编号_________,船舶有_________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港_________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包装要求 乙方将货物用_________材料包装,每包体积_________米,重量_________吨。(或_________型号包装集装箱。)

  第三条 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 甲方应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内将货物集中于_________港_________号码头。由乙方联系港口接收集货,货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条 装船时间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船舶抵达港,靠好码头,于____月____日时至_________时将货物装完。

  第五条 运到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时前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

  第六条 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电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七条 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码头,自下锚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将货物卸完。

  第八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派员监装,指导照章操作,保证安全装货,装完船封好舱,甲方派押运员_________人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

  第九条 运输费用 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_____元,全船运费为_________元。

  第十条 运费结算办法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集中货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每延误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时卸货,每延迟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甲方未按时付清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付部分运输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乙方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违章装、卸造成货物损坏,应赔偿实际损失,并向甲方偿付损失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_________元违约金,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在装、卸货物过程中,因气候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乙双方签证,可按实际时间扣除。

  2.因_________级以上风暴影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解决:

  1.申请仲裁机关裁决;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PS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审计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户运送药品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协议项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药品运输配送工作。

  2.价格:按配送时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付款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核对客户回执无误后,按月结算。

  4.甲乙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保证所委托运输的药品符合国家规定,承担因违法经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4.1.2负责向乙方交接拟运药品的品种、数量,提供随货同行单、检验报告等。

  4.1.3负责填写物流托运凭证和《药品委托运输记录》。

  4.1.4负责与乙方共同查验药品的外包装,确保外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并做好交接工作。

  4.1.5负责提醒乙方注意有温度要求和特殊易碎药品的运输状态。

  4.1.6负责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

  4.2乙方责任

  4.2.1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运输工具、运输方式和运输时限内将药品送至甲方指定客户所在地。每次承运药品的数量、目的地等内容,以发运前甲方填写的《物流托运凭证》为准,甲方要求托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承运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或延后托运的应提前通知甲方。

  4.2.2负责与甲方共同查验药品的外包装,确保外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金额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乘以损失数量。

  4.2.3负责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其中要求阴凉的药品应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0摄氏度以下的温度、运输装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置于阳光下暴晒。

  4.2.4负责及时将货物发往甲方指定地点,根据收货地区路途差异,乙方应在甲方约定天数内送达药品、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单等。

  4.2.5逾期送达药品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说明情况,双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扩大损失。送达药品的日期以收货人签收日为准,除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力量外,每延期超过一天扣除1/5的运输费用,以次类推。逾期5日以上仍无法送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4.2.6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随货同行单回执联和药品委托运输记录回执联,并在送达药品日起10日内将上述回执联交回甲方。

  4.2.7如回执联未取得客户真实有效签章,或无法在10日内将回执联交回甲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的5‰违约金。

  4.2.8甲方托运的货物仅限于附件所列地区,超出上述区域的,乙方可拒绝承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发往其他地域。

  4.2.9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2.10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结算运输费用,并开具发票。

  5.争议的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协议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前三个月,由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8.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自愿、*等、互利的原则下,就货物运输事宜,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制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基本信息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二、合同期限

  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内货物未运输完的,双方可协商延长相应期限。

  三、运输方式

  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_______________运输。

  四、运输起止地点

  运输起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六、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

  3..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货物运输合同通用十篇(扩展7)

——车辆的货物运输合同通用五篇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成都现价及相关法规,就都江堰煤矿运输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一:运输物名称:燃煤

  二:运输地点:又甲方指定装料点__________和卸料点_______________

  三:运输车型:货箱长为6米至6.5米这个范围之内.

  四:运输线路:由甲方指定.

  五:运输工期:暂定一年.

  六:用车数量暂定10辆,具体数量视情况而论在定.先上5辆车.

  七:运输价格及计算方式:

  1、运输距离在25公里以内,按每车1000元计算.(壹千元人民币整)

  2、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条第一款折合为1000除25等于40元人民币/公里超过500米视为1公里.不足500米则不加公里数.每超过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币.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点结清上一日的.运输款.不得超过中午12点.如果这样乙方有权停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按照十一条款执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车辆进场的时间.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在3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装货.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条执行。

  十:条款

  1、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负责办理路上所需的各种证件和通行证。

  2、在运输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挡或是罚款、扣车扣证,一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耽误乙方运输按照

  十一款第4条执行)

  3、乙方驾驶员酒后驾车。带病驾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任何负责。

  4、甲乙双方经常沟通有问题及时处理。

  5、24小时作业。

  6、乙方车辆服从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为出现则赔偿给甲方20_元人民币作为损失。

  十一:违约处罚

  1、如因甲方施工条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2、乙方无故停工,甲方有权扣发停工车辆的运输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以上1、2都视为违约。

  4、违约按照每车每天800元计算。

  十二:车辆进场后,甲方马上付给乙方每辆车1000元的进场费用。此费用在工程结束时退还给甲方。

  十三: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协商处理。

  十四:协议签订后,从车辆进场之日自动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开户银行:

  户名:

  账户:

  税号:

  电话:

  传真: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户名:

  账户: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甲、乙双方*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在提供公路运输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货物

  名称:

  第二条运输信息

  起始地点:

  动达地点:郴州市甲方指定地点

  运输时间:

  收货人等具体内容根据《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而定。

  第三条运输

  1、运输车辆

  1、1乙方应依《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的规定,以证件齐全、有效、性能良好的且适于运输本合同规定货物的交通工具为甲方运输本合同规定的货物。

  1、2乙方车辆必须保证证件齐全、符合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所有规定。驾驶员必须有国家核准的有效上岗证件。

  1、3乙方对货物的运输应建立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检查、交按制度。

  1、4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下列要求:

  a、车厢、底板必须*坦完好,周围栏板必须牢固,装货前后应采取衬垫防护措施,如彩胶带、薄膜等下垫上盖,并用草包防漏:否则,所有漏损均由乙方赔偿。b、机运车辆排气管必须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

  c、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的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

  2、货物的起运

  2、1甲方应将货物运输计划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规定的起运时间到达起运地点装卸甲方货物。乙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起运日期承运货物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仓储费),乙方应负责向甲方赔偿。

  2、2乙方自受货后至送达交付前应负保管责任。货物交接双方必须点收点交,签证手续完备。收货时如发现偷盗、漏损,乙方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货物到达目的地

  3、1乙方应依《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规定的时间,在运输到达目的地向收货人交付货物,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留置甲方货物。

  3、2乙方交付货物时应注意货物过磅数量,交付收货人的货物质量及数量以收货人签字的《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为准。乙方如有异议应立即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确认收货人的签字内容。

  3、3乙方应向收货人实际交付货物后将经收货人签署的《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及过磅单复印件交给甲方,并以此与发票作为结算的依据。

  3、4乙方如将货物错运目的地或收给错误的收货人,则乙方应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无偿将该货物改运至《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规定的到达地点或收货人。

  3、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应按该车次总运费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延期造成货物变质的,还应另行赔偿货损。

  3、6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收货人交货,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四条安全责任

  1、乙主应负责货物在途期间的安全,《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规定的合理运输损耗外,如运输过程中因乙方过错(包括车辆超载)造成货物有减损、变质、污染、灭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运输货物变质、污染而被收货人拒收时,乙方应无偿将拒收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不得要求甲方就该笔货物支付任何运费,且要承担甲方的实际损失。

  3、运输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车辆自身安全事故原因造成甲方货物有减损、变质、污染、灭失等损失的,乙方应负责损失。

  4、乙方将货物运抵目的地之前,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目的地和收货人,乙方对此应予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货物转交第三方运输。

  6、由于乙方的操作原因造成的任何对人员伤害、环境污染或公共设施损毁,乙方负全部的责任。

  第五条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收货人的良好沟通这,发生异议或争议应及时通知甲方协调处理,不得与甲方收货人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

  第六条保险和保密

  1、本合同项下与运输业务有关的车辆及责任等保险及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及承担。

  2、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运输保险由甲方负责投保,保险受益人为中国外运湖南公司,保险险别为内陆运输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索赔,甲乙双方应协助办理相关索赔事宜。

  3、乙方应保守本合同签署与履行过程中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甲方商业信息、甲方之收货人等情况),如乙方违反此条款,对甲方利益造成的损害,甲方有权在运费中扣除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运费及其结算方式

  1、运费元/吨(含税),额外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均不认可。


货物运输合同通用十篇(扩展8)

——简洁货物运输合同通用五篇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 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时向甲方 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20'人民币_________元/40'

  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

  其它费用: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

  订舱费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b.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a.现金的付款方式;

  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 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 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 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 提供事故 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_________ 乙方名称(盖章):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 ______________贸易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 运输时间 ______年 ____月____ 日起至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 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 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 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 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______________ 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______________ 建行支行

  账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 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 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 10 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 60 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 6 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 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货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 月 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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