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装饰装修合同汇总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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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装饰装修合同 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应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合同法》相悖之处的,应以《合同法》规定为准。

  发包人(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

  2.3 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

  3.1 总工期: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____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____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

  注册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___‰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其他

  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补充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报价表

  3.发包人材料供应及设备一览表

  4.工程验收

  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

  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验收意见: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或用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环境检测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测时间:_______________

  检测地点:_______________

  检测部位:_______________

  检测结果:(报告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保修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北京装饰装修合同 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λ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λ、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主办单λ(盖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装饰装修合同 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20xx年三月修订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民族:

  住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20xx);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50%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表一

  工程报价单

  序

  号项目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此表用量较多企业可复印作为合同附件。

  附表二

  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

  号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供应时间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表三

  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

  号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供应时间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表四

  工程竣工验收单

  验收时间:年月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竣工验收意

  见甲方签字(盖章):

  监理单位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备注:竣工验收中,尚有不影响整体工程质量问题,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入住,但必须签订竣工后遗留问题协议做为入住后解决遗留问题的依据。

  附表五

  家装工程保修单

  甲方

  甲方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家装工程地址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保修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

  1、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北京装饰装修合同 4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

  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 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 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

  (2)其他方式: 。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验收后 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 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 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北京装饰装修合同 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00四年三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

  XX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装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活动及管理行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本小区_________栋_________房装修管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装修项目或方案(可加附页)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二、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如超期装修,乙方应与甲方续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三、装修禁止行为

  1、破坏或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增加楼面荷载;

  3、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将厅、房、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5、破坏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

  6、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7、破坏或擅自改变住宅外观,擅自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8、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设施和公共管线;

  9、占用、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四、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需佩带《装修出入证》,并接受甲方人员的查验。乙方向甲方申领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_________个,交纳押金_________元/个共_________元。

  2、装修施工人员一般不允许在装修住宅室内内住宿,如需留人看守施工现场,乙方应向甲方申报登记。

  3、装修施工作业应当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

  4、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8:00,其余时段禁止施工。

  5、装修施工期间,丙方须对各种管道口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杂物进入管道造成堵塞。

  6、甲方在履行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乙方及丙方不得拒绝或阻碍:

  (1)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有关资料;

  (2)进入装修现场进行检查;

  (3)制止违规装修行为,要求停工或整改;

  (4)向**有关部门报告;

  (5)采取__________________措施;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室外设施及防盗门窗的安装规定

  1、室外各种设施如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应当安装在建筑设计预定的位置,尺寸不得超出设计要求。如原设计未预定位置,则按照甲方指定的`统一位置进行规范合理安装。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管道内,不得滴漏。

  2、室外防盗门窗应按规定安装,不得违反有关法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装修材料与装修垃圾的存放、清运与处置

  1、装修材料应存放于装修住宅室内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或公共场所,因装卸需要暂时堆放的应尽快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或丙方仍未做出适当安排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处置费用可从乙方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装修垃圾清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自行清运。乙方或丙方必须于每天18:00前清运堆放在指定地点的装修垃圾;未按时进行清运的,甲方将代其进行清运,清运费用按_________元/车(不足一车按一车计)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委托甲方清运。乙方或丙方应在需清运垃圾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将装修垃圾用包装物装载或捆扎后放在指定地点;乙方或丙方须向甲方缴交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车,不足1车按1车计。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装修保证金及管理服务费用

  1、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即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

  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非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2、装修工程完毕后,经甲方检查确认无违章装修、无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利益行为的,甲方在验收后_________天(不得超过30天)内将装修保证金退还乙方。

  3、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装修服务费_________元。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

  1、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共用管道堵塞、渗漏等,乙方应当立即组织修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受损人协商进行合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属于丙方责任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装修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发包人: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场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表。施工图纸)。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详见预算报价单)。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支付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支付 元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9.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1.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份。

  11.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__(签字)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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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装饰装修合同汇总五篇(扩展1)

——北京装饰装修合同 (菁华5篇)

北京装饰装修合同1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XX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XX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路____弄(村)____号___楼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甲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

  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便墙,加大楼(地)面荷裁,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XX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 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 主材料报价单(工程报价单可用电脑打印件);

  附件四 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 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 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 工程保修单。

  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备注: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壹年。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

北京装饰装修合同2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

  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 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 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

  (2)其他方式: 。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验收后 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 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 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北京装饰装修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应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合同法》相悖之处的,应以《合同法》规定为准。

  发包人(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

  2.3 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

  3.1 总工期: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____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____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

  注册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___‰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其他

  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补充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装饰装修合同4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

  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 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 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

  (2)其他方式: 。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验收后 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 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 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北京装饰装修合同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房间地面铺设________瓷砖,打地角线,要求*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________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________瓷砖,要求*整;阳台地面铺设________瓷砖,要求*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____元押金,____年 ____月____日至 ____年 ____月____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简单室内装修合同范本简单室内装修合同范本。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年 ____月____日


北京装饰装修合同汇总五篇(扩展2)

——北京市装饰装修合同优选【五】篇

  北京市装饰装修合同 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00四年三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

  XX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装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活动及管理行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本小区_________栋_________房装修管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装修项目或方案(可加附页)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二、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如超期装修,乙方应与甲方续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三、装修禁止行为

  1、破坏或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增加楼面荷载;

  3、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将厅、房、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5、破坏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

  6、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7、破坏或擅自改变住宅外观,擅自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8、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设施和公共管线;

  9、占用、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四、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需佩带《装修出入证》,并接受甲方人员的查验。乙方向甲方申领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_________个,交纳押金_________元/个共_________元。

  2、装修施工人员一般不允许在装修住宅室内内住宿,如需留人看守施工现场,乙方应向甲方申报登记。

  3、装修施工作业应当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

  4、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8:00,其余时段禁止施工。

  5、装修施工期间,丙方须对各种管道口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杂物进入管道造成堵塞。

  6、甲方在履行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乙方及丙方不得拒绝或阻碍:

  (1)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有关资料;

  (2)进入装修现场进行检查;

  (3)制止违规装修行为,要求停工或整改;

  (4)向**有关部门报告;

  (5)采取__________________措施;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室外设施及防盗门窗的安装规定

  1、室外各种设施如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应当安装在建筑设计预定的位置,尺寸不得超出设计要求。如原设计未预定位置,则按照甲方指定的统一位置进行规范合理安装。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管道内,不得滴漏。

  2、室外防盗门窗应按规定安装,不得违反有关法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装修材料与装修垃圾的存放、清运与处置

  1、装修材料应存放于装修住宅室内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或公共场所,因装卸需要暂时堆放的应尽快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或丙方仍未做出适当安排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处置费用可从乙方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装修垃圾清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自行清运。乙方或丙方必须于每天18:00前清运堆放在指定地点的装修垃圾;未按时进行清运的,甲方将代其进行清运,清运费用按_________元/车(不足一车按一车计)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委托甲方清运。乙方或丙方应在需清运垃圾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将装修垃圾用包装物装载或捆扎后放在指定地点;乙方或丙方须向甲方缴交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车,不足1车按1车计。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装修保证金及管理服务费用

  1、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即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

  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非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2、装修工程完毕后,经甲方检查确认无违章装修、无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利益行为的,甲方在验收后_________天(不得超过30天)内将装修保证金退还乙方。

  3、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装修服务费_________元。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

  1、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共用管道堵塞、渗漏等,乙方应当立即组织修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受损人协商进行合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属于丙方责任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装修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发包人: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场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表。施工图纸)。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详见预算报价单)。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支付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支付 元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9.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1.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份。

  11.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__(签字)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装饰装修合同 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等、互利、互惠、友好、自愿的原则,遵照《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装修承揽合同达成以下约定,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将_______房屋装修工作,交由乙方完成,乙方将根据自己专有的技术完成本合同约定内容。

  2、分项工程单价:

  1、仿瓷:_____元每*方米(含材料及人工)。

  2、乳胶漆:_____元每*方米(含基层腻子及人工)。

  3、墙纸粘贴:_____元每*方米。

  4、清水漆:_____元每*方米(喷漆,门及其他道具的线条不另计费)。

  5、以上单价均按实际着漆面积计算,造型顶按水*投影面积按实计算,不按展开面积计算,不按板材计算。

  3、工程量:按工程验收的实际工程量计算。

  4、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工期,总工期为_____天。

  二、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7天后由甲方支付所完工程量工程款的_____%作为工程前期借支款。

  2、工程竣工交验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剩余_____%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_____个月。

  三、甲方责任

  1、办理好工程开工的手续,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和工程施工图。

  2、工程所需的所有原材料由甲方提供并保证质量;

  3、甲方负责工程所需资源,如施工用水、电和库房等工作必备条件,开通施工场地内运输道路,拆除现场内障碍物;

  4、在乙方确保质量和工期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按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不得无故拖欠;

  5、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工作,对乙方违反有关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

  6、甲方项目部根据工程总进度的要求进行施工安排,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安排及管理。

  四、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相关人员的监督与技术指导,根据现行的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严格按照施工图或设计变更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图纸,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如因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设备需自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工作,不得转包,乙方可根据工程需要聘请他人帮助完成,乙方聘请的工人与乙方属于雇佣关系,乙方及聘请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财产或人身损害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要保证材料利用率,不得浪费、破坏,不得更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

  4、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安全等相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五、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

  2、仿瓷墙面必须*整光洁(即压光)。

  3、需要做乳胶漆的部位必须*整且着漆均匀、手感舒服。

  4、造型石膏板顶及隔断必须贴填缝带。

  5、木制道具清水漆必须喷。

  6、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国家的质量要求应当无条件整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执行,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组织人员维修,超过3日乙方未进行维修的,甲方可另请他人,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负责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应遵照工程建筑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上级及甲方、监理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监督检查工作;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制度与施工流程工作,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中如造成乙方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

  3、施工进程中,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项目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对于违反项目安全制度规定的行为和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限期完工,乙方同时还应接受与其他施工人员同等的处罚。

  七、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同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 ;

  2、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成果,除天气影响、停水停电、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延长工程期限;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由此造成的误工费由甲方承担,以签证单为依据;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金,同时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2天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再支付合同尾款。

  八、合同解除

  1、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2、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任何乙方均可要求解除本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北京市装饰装修合同 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应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合同法》相悖之处的,应以《合同法》规定为准。

  发包人(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

  2.3 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

  3.1 总工期: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____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____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

  注册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___‰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其他

  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补充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报价表

  3.发包人材料供应及设备一览表

  4.工程验收

  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

  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验收意见: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或用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环境检测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测时间:_______________

  检测地点:_______________

  检测部位:_______________

  检测结果:(报告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保修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北京市装饰装修合同 4

  发包方(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3、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路____弄(村)____号___楼____室。

  4、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6、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元;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元,税金(3、41%):_______元;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8、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甲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便墙,加大楼(地)面荷裁,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签订合同之日

  定金若干不超过1000元

  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

  30%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5%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100%元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____份。

  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装饰装修合同 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北京装饰装修合同汇总五篇(扩展3)

——装饰装修合同菁选

装饰装修合同(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饰装修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包方(甲方):建工街道办事处

  承包方(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甲方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依照《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建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2、 工程地点:建工街道办事处南侧办公楼

  3、 房屋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两层

  4、 承包方式:大包

  5、 工期:本工程 自20xx年7月28日开工,至20xx年9月3日竣工,工期36天。(地下室部分根据施工条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再定)

  6、 工程总造价:壹佰肆拾陆万壹仟柒佰陆拾伍元,1,461,765元

  7、 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省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规范标准。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规范》达到甲方设计图纸和具体说明要求。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 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具体做法说明书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通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施工事项,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的协调工作。

  3、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及施工垃圾的处理。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具体施工要求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与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庄周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施工质量检查记录,为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4、在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与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约定

  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

  1、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办理隐蔽工程与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得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费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顺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整体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相应的劳务费);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继续施工,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1、 甲方提供的图纸与施工说明,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器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等管线合格。

  2、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甲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与消防措施,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人身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修复与赔偿责任。

  第七条 工程款结算约定

  1、 结算方式:

  (1)以20xx年7月25日上报的预算审批价格进行结算。

  (2)审批预算内容以外的变更项目,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2、 付款方式:工程结算后,按工程价款,甲方办理冲抵东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前期手续费。(配套费、人防费、供热入网费等)

  第八条 保修时间

  甲方接管之日起,乙方保修二年,甲方使用不当除外。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由违约方赔偿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合格部分)据实结算。

  2、乙方在施工中,达不到双方约定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交底说明的质量要求,拒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3、如乙方使用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产品,被甲发现时按产品价格双倍赔偿给甲方。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变更,补充合同约定事项。达成一致的应签订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的可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存放,清运费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期间双方往来事项,如:预算以外增加的装饰项目或因甲方要求更改原设计要求等,均由双方驻工地代表人签订现场签证,双方各留存一份,以防双方约定事项不清产生误会和纠纷。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

  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1、装饰装修标准(甲方提供)

  2、装修过程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甲方提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8月26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方米。

  1.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2.1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4.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5.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5.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5.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5.7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8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5.9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10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11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12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5.13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6.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6.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6.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6.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6.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6.9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6.10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6.11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6.12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6.13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工程变更

  7.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7.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八条材料的提供

  8.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8.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8.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8.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九条工期延误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质量标准

  10.1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10.2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_____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10.3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_____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1.2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2.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12.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12.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3.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3.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3.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3.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4.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具体规定

  15.1工程地在_________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5.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5.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5.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6.3凡在_________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6.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6.**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附件一: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略)

  附件二: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略)

  附件三: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略)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修装修材料明细表(略)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略)

  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略)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略)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略)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略)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

  2.设计工程地点:

  3.设计工程面积约: ㎡

  4.设计工程范围:

  二、 设计时间

  设计期限为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 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三、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 乙方收到定金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面功能定位图。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人民币。[按2.(1)支付的人民币定金自动转为首期设计费]。乙方收到设计费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

  (3)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设计费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

  (4)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立即支付第三期设计费人民币 元,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5)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

  四、 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 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 并不随意变更(除了合理的变更)。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4.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5.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7.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8.乙方履行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人民币20xx 元。

  9.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 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 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支付方式。

  六.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违反合同约定。按每日100元予以处罚。

  2.合同生效后,甲、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以双倍定金赔偿无过错方(不可抗力除外)。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设计工程峻工后终止 。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工程面积:建筑面积约 *方米。

  3、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4、装饰施工内容:施工图纸(经甲乙方确认)范围内。

  5、工程总价款: (¥: 元)。

  6、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约 天。

  第二条 甲方职责

  1、甲方保证乙方开工前水、电通畅。

  2、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应在二日内予以回复。如未回复视为对乙方通知的确认。

  3、为了确保施工工程质量,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

  第三条 乙方职责

  1、乙方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应保证正常施工和管理。

  3、乙方负责组织装修人员进行装修工程施工。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存在异议,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4、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如需改变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用装修材料、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等都均由乙方提供。

  2、乙方应在处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前,应书面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验验收;如未通知,甲方有权要求在其本部分完工后进行的检查与验收,因返工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工程竣工验收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应与乙方协商,就变更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补充协议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完工后15个工作日内)。

  4、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第六条 安全生产

  1、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设施及建筑的安全,防止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2、乙方施工人员应是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鉴定劳务合同,保证施工质量和人身安全。

  3、乙方施工人员因过失或故意给他人造**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2、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即人民币 元整(¥: 元)。

  3、工程完成60%,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即人民币 元整(¥: 元)。

  4、合同总价的5%即人民 元整(¥: 元)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3、工程变量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对施工图纸有改变时,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变更工程量不再变更合同总价。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2、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工程关键节点或隐蔽工程未按约定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因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 等由败诉方承担,或由司法文书确定。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施工,限期内要求乙方返工直致达到施工图纸的要求。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址: 住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2、设计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3、设计工程面积约:______________㎡

  4、设计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室内装饰工程设计

  二、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_____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乙方收到定金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面功能定位草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面功能定位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设计费尾款。

  三、提交成果

  1装修设计方案图_____套

  2装修施工图_____套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得随意变更(除了合理的变更)。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4、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5、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7、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8、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

  (2)甲方确认签字整套施工图,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违反合同约定。按每日100元予以处罚。

  2、合同生效后,甲、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以双倍定金赔偿无过错方(不可抗力除外)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鉴于装饰装修工程的实际情况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汇金广场改造

  工程地点:浒关镇兴贤路

  工程内容:扶手电梯上、下口及电梯井道开挖、基础浇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遇不可抗因素影响,工期须延。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图纸要求、达标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伍万元整 (人民币)¥: 50000 元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后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七、验收交付

  按照图纸施工要求完成后验收,验收合格后即交付。

  八、附则

  1、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价款付清后即失效。

  3、附件: (1)施工图纸 (2)工程报价清单 (3)其他

  发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托乙方进行店铺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方米。

  2.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施工项目表》和施工图。

  3.托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6、工程总天数:_____天。

  二: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写)______元,详项见合同附件《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三: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款的50%;约(写)_____元。

  2.当木工结束乳胶漆开工前应付工程款的40%;约(写)_____元。

  3.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结清余款10%;约(写)_____元。(在工程完工当日结清。)

  4.甲方在接到乙方付款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付款,逾期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5.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减或须要变更的项目,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所增项目价款,当场结清。

  6.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施工工期顺延一天,依此类推。

  7.项目施工后,甲方要求拆除和改动的,甲方须补出所用材料费及人工费,郑州市以外地区,酌情收取异地施工费。

  8.工程结束甲方验收合格后,需当日结清余款方可入驻使用。

  四:工程工期

  1.若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每日按总工程款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若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施工人员工费由甲方支付(x00元/人/日)。工期顺延。

  2.由甲方自行提供的材料,因材料自身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效果和工期的`,所造成返工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中,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继续施工。

  4.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负责人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甲方自负。

  五: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工程施工项目全部结束后,乙方须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仍未验收的,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默认质量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若甲方自行搬进使用,视为验收合格。

  3.验收合格后,当日付清所以工程款项。

  4.工程验收及结算人,以本合同签订人为负责人。

  六: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提前声明特殊注意事项说明,否则后果自负。

  2、二次装饰工程前,甲方应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未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如有丢失或者损坏,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负责人在无特殊情况下,手机应保持开机状态,或留下备用联系方式,以便发现问题时,当场及时协商解决,以保施工的顺利完成。

  4.特殊尺寸和特殊要求(如货架的样式,及灯具的类型,室内灯光控制,门头是否要求灯光,插座,开关,电话线的安放位置),甲方应在乙方施工前,到场详细告诉乙方负责人员。否则,乙方按常规施工后,甲方要求重新整改的,乙方可不予整改,或收取整改所需费用。

  5.异地施工费收取标准:x元/公里。

  七: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生效后,单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按合同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单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按实际损失额补偿。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尽快积极协商解决。

  九: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工人及材料进场后,若单方须终止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给对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解除。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及合同附件、工程项目预算表由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施工内容,以工程项目预算表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发包人: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场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表。施工图纸)。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详见预算报价单)。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支付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支付 元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9.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1.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份。

  11.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__(签字)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装修装饰。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概况: 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人民币:元)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 工 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 理 费__________元;

  7、税金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 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应支付因此增加的费用,如因此导致工程量重大增加的,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但乙方应当及时提出专业的合理意见,如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有明显的质量问题,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___%的赔偿责任;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6、施工中,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重做,检查和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提出修改建议,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装饰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供装修装饰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支付工程价款的____%作为进度款。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工程后,双方进行决算,决算完成后甲方支付双方决算工程总价款的_____%。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一年,自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付款要求

  3、付款时间

  4、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立即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工程质量保修卡》。双方决算后,甲方除质保金外,付清其他工程价款,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开具合法的统一发票。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经甲方同意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完工验收合格后单独结清。

  第六条:工程工期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三日内,乙方应书面通知并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工程,双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2、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1.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1.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事先取得相邻方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

  2、乙方

  2.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须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2、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2.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2.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 个月。

  2.6、乙方负责乙方工人的文明安全施工,如乙方工人发生事故造成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在逾期___日后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支付给乙方。

  4、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程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但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有明显的质量问题,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___%的赔偿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因此发生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甲方签证,工期顺延,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7、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乙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 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选择一下第 种方式解决:

  10.2.1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2 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

  甲方: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日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份,乙方 _________份。

  乙方: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日期: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甲方;[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派华新都11号楼1单元701室

  2、工程总价:820xx元。大写:八万二千圆整。

  3、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工期:100天。20xx年5月9日至20xx年8月19日。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水电;水管[日丰25管]、电线[玉蝶]、开关插座[TCL]、[灯具由 甲方购买]

  2、泥工;水泥[乌蒙山325水泥]、防水[JS991防水]、灶台石[人造 石音石160元每米]。

  3、木工;木方[3*5木方]、木工板[威建]。

  第三条 工程内容

  1、两个卧室、一个客厅、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建墙、玻璃封顶[45X75]不锈钢管架子上封1.2钢化玻璃封顶。

  2、水电;水电安装、安装开关及插座。

  3、泥工;厨房、卫生间、客厅饭厅、卧室、地砖墙壁沾贴、厨房地柜制作、新建墙体外墙面砖沾贴。瓷砖由乙方购买。

  4、木工;客厅、饭厅、卧室、厨房、卫生间、塑料扣板吊顶、鞋柜1.5米、主卧室衣柜2米、客卧衣柜2米、厨房吊柜3米、电视背景墙制作。

  注:衣柜移门由乙方购买每*方米130元。

  5、油漆、墙纸、客厅两个卧室满贴墙纸,全室新制作家具三次油漆喷图。

  6、防盗门3个、塑钢窗6个、塑钢门3个、套装门1个、客厅双扇移门1个、防护栏6个。

  第四条其他约束

  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一切工程甲方有权按每超出一天扣200元处理。如甲方在乙方要求付款在两天内没有付款而影响工期乙方有权向甲方出延期要求。

  第五条安全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如伤到工人,行人及车辆与甲方无关,乙方全权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分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增加项目双方友好协商。

  本合同不含热水器、油烟机、洗脸盆、坐便器、洗菜盆、灯具。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时间

  为规范装饰工程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预算书》。

  3、承包方式:。

  4、工期:工程期限天,从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 小写 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款的,计元。 当日,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当日,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当日,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叫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任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有乙方负责。

  五、施工内容个工期的更变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 在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六、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问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

  6、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索任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同计算,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目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九、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黄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北京装饰装修合同汇总五篇(扩展4)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汇总20篇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λ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λ、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主办单λ(盖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本工程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及面积:_______________

  1.2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

  1.3工程承包方式:

  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及预算表)

  1.4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第二条工程监理

  本工程由乙方自行进行工程监理。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包括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乙方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不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文件及办理装修相关手续。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水、电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

  6.2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工程款(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甲方工程减项在总工程款10%以内(含10%),乙方应当准许并在价款中扣减。,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10%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本项工程全部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按上述明细表及时采购材料、设备并运到施工现场,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相;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1和2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9.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合同生效后,甲方按约定直接向乙方的指定帐户支付工程款:

  乙方的开户名:帐号(卡号):

  第一次:合同签订后,当日付款百分之五十,即7940元。

  第二次:乙方贴砖及乳胶漆基础完成,甲方付款百分之四十,即6352元。

  第三次:乙方完工后二个工作日,甲方付款百分之十,即1588元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在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5%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款。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成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规定的垃圾堆放点,垃圾清运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壹把,交给乙方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给甲方;

  14.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遵守物业管理的规定。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更换项目经理视为项目转包。

  15.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4双方签字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1 、房屋间数:

  2 、建筑面积:

  3 、装饰装修项目、内容:

  4 、规格

  (详见甲方签名认定的装饰设计施工图纸):

  三、工程委托方式(下述三种方式选择一种,甲方或乙方供料的,应填写材料清单,双方签名确认):

  乙方包工包料;

  乙方包工,甲乙双方各自部分包料;

  乙方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

  四、工程期限 天。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工程图纸提供方式:

  甲方应于开工前提供已确认的图纸3份给乙方作为施工依据。如图纸变更或不符,双方再进行协商修改,重新确认。

  第二条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双方商定,本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1 、总计方式,每*方米装饰造价元。

  装饰价款合计:建筑面积 *方米× 元 / *方米 =元。

  2 、逐项计算方式:

  1)材料费 元;

  2)人工费 元;

  3)室内建筑物拆除费 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 元;

  6)管理费 元;

  7)税金 元;

  以上合计 元。

  二、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首期款 % 元。

  2 、工程进度进入 阶段( 年 月 日)再付款 % _______ 元。

  3 、工程进度进入 阶段( 年 月 日)再付款 % _______ 元。

  4 、工程全部竣工,由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即付清工程余款% ________ 元。

  5 、工程进度与付款进度发生不同步的矛盾时,甲方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付款。

  6 、双方可以补充合同形式协商其他付款方式。

  7 、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规格型号、设备品种需要变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确认变更项目和价格。增减项目的价款必须办理手续或当场结清。

  8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进度款的, 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须经双方签字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qb1838-93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2、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制定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3、甲乙双方约定标准: 。

  三、工程因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物价法)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合同中所用的材料、产品、设备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明码的价格作为本结算的最终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二、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三、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产品、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误工期处罚。材料经乙方验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要及时与甲方联系,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工程工期

  一、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天按人工费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天,从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人工费总额。

  以下原因不能视为乙方延误工期。

  1、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2、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

  3、不可抗力。

  4、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二、由甲方自行挑选材料,产品、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暂停施工:

  1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矛盾而停工,双方必须在一周内制定解决方案,确定复工时间。如最终责任不属于乙方,均不按违约或延迟工期论处。

  2 、甲方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 小时内拿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及时给予答复,由甲方承担损失和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不及时作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五、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工程验收

  一、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

  1 、隐蔽工程验收范围指( 1)电器线路和电线保护装置。( 2)水管。( 3)家用中央空调。

  2 、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对隐蔽工程先自检再验收,乙方必须在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在开始验收 48 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如甲方既未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3 、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如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 48 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同意,乙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二、工程竣工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三、乙方应在竣工验收的三天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验收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如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四、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五、工程结算

  1 、甲方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按合同条款向甲方提出办理竣工结算。甲方在五天内将工程款付给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

  2 、甲方无正当理由在竣工验收后 10 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 11 天起,按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装饰后服务

  一、乙方在装饰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 10 天内派人修理。

  三、保修期的保修内容均采用修复形式。

  四、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和非装潢的外力原因所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二、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______ %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赔偿。

  三、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约,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四、甲方没有及时给予确认签证,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 , 并相应顺延工期,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一、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汕头市装饰协会或汕头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协调处理。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几项具体规定

  一、甲方负责提供电源、水源给乙方使用,负责协调邻里关系,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结构(包括梁、柱、板、墙等)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二、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扰民及污染环境。

  三、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的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并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验收。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o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双方依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内容。

  o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o本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如经双方协商一致认为必要,可将合同文本增加壹份,提交汕头市装饰协会进行鉴证,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合同的顺利履行。

  o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 方(业主): 乙 方(单位名称):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发包人(甲方):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工程内容及做法

  (1)餐厅背景、酒柜、吊顶制作;

  (2)客厅电视背景、装饰柜、吊顶制作;

  (3)过道吊顶、过道背景制作;

  (4)储藏柜、侧卧衣柜、主卧衣柜、书房书柜、书房写字台、侧卫台盆柜制作;

  (5)主卧观景台制作;

  (6)套内所有窗套、门套的制作;

  (7)卫生间、厨房、南北阳台瓷砖的沾帖;

  (8)室内门、门锁等的安装;

  (9)室内水、电、灯等强弱电的布控、安装;

  (10)室内龙骨、地板的铺设与安装;

  (11)室内墙面、家具、窗门套涂料、油漆粉刷(含墙面底漆);

  (12)其他相关业务。(详细尺寸参照设计图纸联系实际而定)

  第3条、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水泥、黄沙等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木料、家电、电线、水管、扣板等);

  (2)在承包人提供的有关工程文件(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和施工图纸)中,应对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等要素给予明确的规定。

  (3)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应符合实际施工的要求,与工程实际使用量的误差应在+—5%以内。因超出此误差范围而导致发包人多次购买、材料浪费、延误工期、影响质量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4)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因承包人提供了不合格材料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且不受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限制。

  第4条、工程期限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5条、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人工费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优惠额度;最终实际人工费总额:120______年。00元,大写: 壹万贰千元人民币整(发生变更也不予修正)。

  第二部分工程监理

  第6条、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部分施工图纸

  第7条、发包人不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由甲方自行提供,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第四部分发包人义务

  第8条、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第9条、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第10条、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11条、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12条、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第13条、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货。

  第五部分承包人义务。

  第14条、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第15条、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第16条、保护好发包人提供的左右材料、家电的安全,并保证原居室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第17条、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畅

  第六部分工程变更。

  第18条、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第七部分材料的提供。

  第19条、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20条、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部分工期延误。

  第21条、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22条、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第23条、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第24条、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部分质量标准。

  第25条、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现行「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详见附件1: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第26条、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发包人指定、拥有质量认证资质的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部分工程验收和保修

  第27条、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第28条、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29条、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30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保修期为36个月,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60个月。

  第31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应在一定时期内保证合格的质量标准,不应出现严重、大面积和多处质量问题。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超过2次(处)严重质量问题的,承包人除提供保修之外,另须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发包人由于此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赔偿,金额为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的造价150%。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是指在正常使用调价下:q防水工程出现2处以上渗漏;q煤气、给排水改动工程出现断裂、漏水、漏气(材料质量问题除外);墙面、吊顶等涂料工程出现10cm2以上的涂料表层脱落;q吊顶、五金件、灯具等吊装、安装工程出现断裂、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q墙砖超过2处(块)以上松动、脱落;q地砖、地板工程出现2处(块)以上显著隆起、凹陷、移位,或松动、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q木工工程出现开裂、脱胶(榫)、松动、变形(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第十一部分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32条、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工程进度支付金额备注第一次工人进场后第1周内20______年。00第二次工人进场后第4周内3000.00第三次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当日4000.00第四次交付使用后第6个月内3000.00条件:无质量问题工程进度定义:q基础工程基本完成,木、瓦工基本到位,并正常开展工作;q水电铺设完备、吊顶基本完成、门套、橱柜基本过半;q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

  (2)其他支付方式:经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可通过债权、债务转让抵扣。

  第33条、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15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第34条、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视实际情况而定)。

  第十二部分违约责任

  第35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36条、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第37条、未办理验收手续、承包人提前使用工程材料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暂停工程、补办验收手续。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返工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38条、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终止方应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39条、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40条、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或工程价款的1%(两数取高)。

  第十三部分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41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部分几项具体规定。

  第42条、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包括/不包括在工程价款内)。

  第43条、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第44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管理施工现场,妥善保护原有的住宅结构与设备。未经施工文件和本合同确认,不得对原有的建筑结构或设备进行拆除、改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并不受工程保修期的限制。

  第45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尽量确保工程不对邻里、社区和公众利益产生影响。承包人应对工程噪音、污水、废料、异味、光污染、高空坠落物等有害因素有足够的预计和有效的管理。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第46条、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_点_______分。承包人应按时开工、停工,并不在施工现场从事与工程无关的活动。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第十五部分其他约定事项:

  第47条承包人不从发包人利益出发,恶意浪费、偷窃、偷换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等行为发生时,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实际损失量的300%给予赔偿。结算工程量即实际耗材数量应该在上海市规定的定额数的正负5%以内,超出部分同样适用本条款。

  第十四部分附则

  第48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最后一位签字为准,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49条、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第51条、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第51条、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件1: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人工费报价单

  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甲方:____

  乙方: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括及承包内容

  1.工程名称:____矿井井巷工程。

  2.承包方式:____包工、不包料。

  3.承包内容:____完成业主方月度作业计划安排工程的掘进、支护等工作(包括施工范围内的各种管线以及掘进后配套辅助系统的安装、维护),以及完成业主方工程主管职能部门以业务联系书或任务单形式下达的零星(临时)签证工程。

  4.工程质量标准:____现行《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3_2010规定的标准和现行《内蒙古自治区井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规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标准。

  5.合同期限:____暂定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实际以业主方要求为准。

  6.进度要求:____按业主方月度作业计划组织施工,连续三个月完不成进度计划要求的,业主方有权予以清退,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合同价款结算

  1.合同价款:____进度暂按经业主方审定的预算价执行,最终以业主方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2.乙方按进度上交甲方管理费,上缴率按工程总造价的1%从结算中扣除。

  3.税金由乙方按工程进度付款额同比例缴纳。

  4.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给甲方提供正规发票。

  5.甲方成立项目管理部,派出一名项目经理及一名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安全、财务及生产经营全面管理。

  6.因本工程产生的一切矿方代扣款由乙方承担。

  7.甲方必须将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在五个工作日内拨付给乙方在工程上使用,项目部印章、账户由甲方掌控。在业主方未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三、本工程所有的垫资及矿方要求缴纳保证金均由乙方承担。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任何部分分包,更不能非法转包。

  五、乙方必须确保对此工程进行安全施工,由于安全事故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事故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对乙方给予10万元_20万元的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

  六、乙方必须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报甲方备案。

  七、乙方必须按工期、合同或协议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按时全额发放工人工资,并留存工资标准表及工人身份证,发放时必须有工人本人签字并张帖上墙公布,由此所发生的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直至清退。

  八、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地及时供应工程材料,并严格按所签合同拨付材料商的材料款,收款人必须是材料商本人,并将付款的.附件通报与甲方。如因材料供应不及时或材料款部分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债务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直至清退。

  九、乙方必须接受业主、监理、甲方监督管理,甲方必须派甲方代表配合乙方对工程加强协调管理。

  十、甲方代表为___________、乙方该工程负责人为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若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不能履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至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管理费用支付完毕,协议终止。

  十三、本协议未提及的内容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为准。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大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陆份,正本二份,副本四份。

  甲方:____乙方:____

  代表人:____代表人:____

  有限公司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xx市颍东区向阳北路258号通讯地址:

  xxx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xx东方广场商业办公楼B座35层至37层 1.1 工程地址:

  3530.10�O,其中房屋54套3041.28�O,公共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部分488.82�O。

  1.3 工程内容及做法: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参照样板间(但不含橱柜吊柜、灶具、油烟机及家具等)。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参照乙方提供的样板间式样、材料清单及样品以包工包料方式交由乙方施工。本项目装饰内容乙方仅对本材料清单负责。

  1.5 工程期限,本项目为统一装修,20xx年1月1日前交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不能顺利施工的工期顺延。

  房屋工程造价为575元/�O,合计为1748736元;公1.6 合同价款:共部分工程造价为260元/�O,合计金额为127093.20元;

  本合同总造价为:1875829.2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柒万伍仟捌佰贰拾玖元贰角整),此价款为不含税价,如需开票须另支付17%的税费318890.96元。

  第二条 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双方商定施工图纸由乙方统一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提供一部电梯供乙方上料或能安排为乙方集中上料时间,以确保乙方能正常施工所需要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3.2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3.3 按照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

  4.2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3 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施工安全防护规定,因违反安全防护规定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4 负责做好竣工后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工作。

  第五条 材料供应

  5.1本工程乙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⑴ 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

  ⑵ 不可抗力;

  6.2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超过15日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质量标准

  7.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7.2 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按照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标准执行。

  第八条 工程验收与结算

  8.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及乙方的经济损失,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应予顺延。

  8.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工程竣工后,乙方在项目完工后10内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8.4

  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超过7个工作日的视同验收合格。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由于设计变更、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按实际调整。设计变更、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本项目不设预付款,完成全部工程的隐蔽项目,甲方支付给乙方60%的工程款,在洁具到场安装前甲方付至85%的工程款,待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30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所有工程款的98%,余款在质保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条 工程保修

  10.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工程质量保修单(见附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

  10.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10.3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保修。

  10.4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失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乙方可代为维修,但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当事人可采取协商解决。

  11.2双方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解决不当时,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解决方式: ① ,作为本合同的约定。

  ①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xx市颍东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附则及其他

  13.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3.2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

  13.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法人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行业准入证号码: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社团登记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1.3 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_________。

  1.4 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4及附件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5)。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见附件6:《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报价单》)。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在"是"或"否"对应的"□"中打"√"或填写其它标准):

  (1)GB/T18883-20xx《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否执行;

  (2)_________。

  第三条 丙方的责任

  3.1 根据甲方的需要,负责组织不少于_________家具备资质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为甲方进行工程方案的设计与工程报价,供甲方择优选择;若甲方对以上丙方组织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均不满意时,丙方有义务再次组织新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与甲方接洽。在甲方与设计施工单位接洽过程中,丙方可向甲方提供中立的免费咨询服务,以协助甲方挑选实用、符合甲方需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争取设计施工单位的免费设计。甲方亦可另寻设计单位或自带设计方案。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设计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3.2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材料供应商为甲方配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上材料进行免费验收,确保达到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选购材料,并选择丙方组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有偿验收。

  材料验收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委托验收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3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具备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有偿为甲方作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和验收服务。由监理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工程监理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4 根据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后,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有偿检测验收,以确保达到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其它约定标准的要求。丙方保证其所组织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收费不高于市场*均价。由环境检测验收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环境检测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5 对检测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治理或返工,直至达标为止。

  3.6 合理监控工程款,向甲方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在乙方顺利履行职责时,按约定及时向乙方出示同意拨款证明材料;工程款有结余时,及时同意甲方取走工程结余款。在施工项目变更时,负责督促甲方补交增加项目对应的工程款或保证甲方能取回剩余的工程款。在甲乙两方出现纠纷、甲乙两方尚未对纠纷达成统一意见并提供有效书面材料时,不得同意甲方提走剩余的工程款(具体可参见4.1款)。

  3.7 负责与合同有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当甲方委托丙方组织相关建材配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测单位或委托丙方组织工程验收时,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以不影响工期为准。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本合同签定后_________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帐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

  若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购买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部分,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若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但若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帐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

  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为:

  开户名: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4.2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_________份。

  4.3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5 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4.6 凡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

  4.7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8 指派_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如有需要),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3、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路____弄(村)____号___楼____室。

  4、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6、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元;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元,税金(3、41%):_______元;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8、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甲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便墙,加大楼(地)面荷裁,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签订合同之日

  定金若干不超过1000元

  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

  30%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5%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100%元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____份。

  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内容及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质量标准: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为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装修工程包含的项目详见《工程预(结)算表》。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方可作调整:

  (1)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材料变更和项目变更;

  (2)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因素。

  第三条、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总共历时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若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工期相应顺延。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及时开工、中途无故停工、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等)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工程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______年)。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_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年。保修期自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六条、工程款拨付和结算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预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2、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并核对无误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收款账号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通过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款项转账至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收到相应款项。

  第七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内容进行增加或者修改,乙方应积极配合。

  4、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并在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查验。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保证拥有承包该工程的合法资质,并应按相关要求及标准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6、乙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并留存施工记录。

  7、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定及质量标准。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乙方应保护好原场所的办公设施、设备,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工程完成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八条、工程验收

  乙方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查验后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配合重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复验。

  第九条、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瑕疵的,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人(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工程期限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本工程价款总计: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工程的设计

  1、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_______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_______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2、设计变更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第四条、材料的提供

  1、本工程所需,按报价单规定应由甲方自购的施工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分别在各项工程开工之日前三天内由甲方采购供应到工地现场,采购数量由乙方提供,如因乙方计算不准确导致材料浪费并超出规定时间不能退回给商家,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材料数量不够,由甲方补够,工期不变。甲方供应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没有甲方签字确认,不支付费用。

  3、甲方如果要求更换不同档次或品牌的材料,则根据市场价格作差额增减补贴。在施工过程中,如原定材料缺货时,乙方可在甲方认可下更换由公司指定的相同质量的材料。

  4、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原价格的三倍补偿给甲方。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2、工程进度款______。

  3、乙方应在每月__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4、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6、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7、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第六条、工程工期的顺延

  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手续以签单为准。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乙方可以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窝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需在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需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工程监理

  监理工程师的姓名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监理工程师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开工前,甲方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甲方要采取保护措施。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物资及设备(此费用不计入合同价款中),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如须拆改建原建筑结构,建筑外观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

  3、甲方要配合乙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一条、维修约定

  1、本工程交工后,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__个工作日。

  2、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偿维修。

  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求更改或增加项目时,乙方实行_____。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示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签订合同前承包人(乙方)须提交其营业执照副本供发包人(甲方)核验,同时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双方应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四、所有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资料,不限于合同、变更协议、材料验收资料等,双方至少各持一份原件。

  五、家庭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结束前都需经双方共同验收。工程竣工后,须双方共同验收签字认可,房子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合格,乙方应及时整改。

  六、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税务发票。

  七、施工期间发生的工程变更、材料变更和工期变化,都必须以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的书面材料为依据。

  八、建议甲方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且保留5%-10%的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XX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等、公*、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户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套内面积_____________*方米。

  3.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造价

  本合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明细详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工程竣工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5.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二条工程图纸和工程变更

  工程图纸由_____________方负责提供,施工前_____________日工程图纸必须经双方签字确认。施工期间发生的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和工期的任何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以此作为变更工期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开工_____________日前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2.负责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和交纳应当由甲方支付的有关费用。

  3.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工程地点钥匙,保证工程地点通水通电并确保正常使用。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竣工验收前甲方不得擅自入住。

  (二)乙方义务

  1.全面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2.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留存的家具、陈设以及工程成品、设备;在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

  第四条材料设备的提供

  1.材料、设备应当符合《工程报价单》的要求。

  2.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3.若一方对对方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异议方先行垫付;经检测不合格的,则由对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方式

  1.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

  (3)《XX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验收方式由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双方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约定,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工程款后开具收据;工程款结清后,乙方应开具税务发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欠交工程款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天,应支付给甲方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

  4.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返工,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经甲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完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XX市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或者迳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 目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材料提供方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备注:此表为样本供参考使用。

  附件二:隐蔽工程验收单

  验收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名

  称:

  工程地点:

  验

  收

  意

  见

  甲方

  甲方签字: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签字盖章:

  乙方

  乙方签字盖章:

  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

  验收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竣

  工

  验

  收

  意

  见

  甲方

  甲方签字: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签字盖章:

  乙方

  乙方签字盖章: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北京装饰装修合同汇总五篇(扩展5)

——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汇总二十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应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合同法》相悖之处的,应以《合同法》规定为准。

  发包人(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

  2.3 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

  3.1 总工期: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____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____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

  注册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___‰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其他

  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补充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报价表

  3.发包人材料供应及设备一览表

  4.工程验收

  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

  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验收意见: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或用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环境检测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测时间:_______________

  检测地点:_______________

  检测部位:_______________

  检测结果:(报告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保修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 。

  1.3 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4 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3及附件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5)。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1.7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见附件6:《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报价单》)。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 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 50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 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在“是”或“否”对应的“□”中打“√”或填写其它标准):

  (1) gb/t 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 □否 执行;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本合同签定后________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帐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

  若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购买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部分,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若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但若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帐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

  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为: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_______份。

  3.3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 方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3.4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5 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3)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3.6 凡涉及3.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

  3.7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3.8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如有需要),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 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4.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4.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4.4积极配合甲方委托人和丙方开展正常工作。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5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并支付物业管理所收的相关费用。

  4.6 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一般材料的损耗率应不高于_______%,特殊材料损耗率的约定:

  乙方施工所造成的材料损耗超出以上约定的部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7 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________%,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4.8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惯。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 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制作之前,乙方作预算造价;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参照同类工程价格调整相应费用,并告知丙方。

  5.2 增加项目所需的费用,必须在增加项目施工前一次**纳至丙方指定的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由甲丙双方监督发放(参见3.1款及附件7:《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变更单》)。

  5.3 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项目,三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并约定:甲方单方面要求减少施工项目所对应的费用(以工程预算为基础),应划拨 %给乙方作为补偿;乙方提议或要求减少施工项目,经甲方及丙方同意后,其对应的费用按原预算的100%在工程完工后返还给甲方。

  第六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变更单,并告知丙方。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6.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告知丙方。

  6.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担。

  6.3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6.3 因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丙方承担。

  6.5 因设计变更或非甲、乙、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甲乙丙三方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七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7.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3)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7.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并告知丙方。甲方自接到通知起 日内组织工程验收, 日内组织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根据国家标准,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须于竣工七天以后进行),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和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看管等费用另行约定)。

  当甲方接受丙方组织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时,丙方有义务督促相关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并协助验收;因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原因造成验收延迟时,由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担负延迟责任。

  甲方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乙方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详见附件8:《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质量验收单》)。

  7.3 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代表与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以顺延。

  7.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6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后三方签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____年。同时由甲乙两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保修协议》(详见附件9:《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保修协议》)。

  第八条 关于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约定

  8.1 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甲方。

  8.2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根据甲方书面认可分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在保修期满后,并无发生任何工程质量问题时一次结清。

  批次拨款时间付款比例备注

  第一次开工前____天____%如提前完工,甲方丙方应相应提前划拨相应工程款项。保修期满,付清尾款。

  第二次工期过____%,工程进度过________%.

  8.3 在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丙两方提出工程确认(阶段验收)及拨款要求后,甲方和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前期工程确认或阶段验收,并在确认或阶段验收达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甲方或丙方对前期工程提出异议时,应在异议解决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

  8.4除尾款外的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件10:《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

  8.5 本合同工程款在存放于特约帐户时所产生的利息归 方所有;每批次工程款划拨手续费用由____方支付。

  第九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9.1 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9.2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乙方发现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乙方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3 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室内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9.4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经组织验收后,由甲方确认备案,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0.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0.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0.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及奖励约定

  11.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1.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1.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

  11.3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

  11.5 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同意甲方提取工程结余款,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结余款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

  11.6 开工后,甲方提出提前完工的要求,乙方遵照甲方需求,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每提前一天,甲方应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

  第十二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2.1 甲乙两方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由丙方进行调解,或提请其他个人或组织调解。

  12.2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____种解决方式:

  (1)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

  13.1 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13.2 施工期间,若甲方或丙方发现乙方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工,与乙方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乙方交涉无果时,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13.3 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壹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门钥匙交还给甲方。

  13.4 工程竣工经丙方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在保修期后使用过程中再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乙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但乙方可优先为甲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13.5 其它补充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盖章)后生效。除保修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在工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14.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经三方签(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单位:

  承揽单位:

  为规范装饰装潢施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乙方承揽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事宜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属文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5.施工图纸: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

  6.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7.甲方自愿将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工程总造价计圆整,大写金额:圆整。

  二、施工时间

  工程期限__日,时间自__起至__止。如在制作期限内甲方提出变更而造成待工,工程时间顺延。

  三、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四、乙方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五、验收和标准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六、工程款付款方式如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天

  50%

  施工完成交付验收后两日内

  40%

  竣工验收一个月后

  10%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质保期

  乙方承诺装修质保期六个月,质保期间出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字后生效,需办理鉴证的,自办理鉴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过质量保修期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若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4、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委托方:

  承揽单位: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弄(村)____号___楼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装饰装修合同汇总五篇(扩展6)

——住宅装饰装修合同汇总10篇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使用,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区________路(小区)_____幢_____号(单元)______室。

  3.住宅结构:____室_____厅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__________。

  6.本工程由___________设计。

  7.工期: 工程期限_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设计费___________元,管理费( %)__________ 元,税金( %)__________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______________元;水电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元;木工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元;油漆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 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 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 指派_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 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同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应为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的管道堵、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或工期顺延,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由甲方承担。

  6.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交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式,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 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赔偿相应损失。

  3. 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适用本合同文本。

  2、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4、发包方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签订合同前甲方要验看承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合同专用章。

  5、工程开工:甲乙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工程现场开始施工。

  6、工程验收:隐蔽工程结束须进行验收,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监理单位签字认可。

  7、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监理单位在《工程验收单》上就验收事项签字、盖章。

  8、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期。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甲方所付工程款等款项应当交至乙方财务部门。

  10、本合同中除特别标注外,所称“日”均指“工作日”。

  1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xx)内容可向天津市家居商会咨询。

  粘贴印花税票处

  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证书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证书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公*、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住宅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一)和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应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乙方只包工。

  1.6工程期限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7工程款和工程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以上工程造价中是否包含隐蔽工程(水电项目):

  □a.包含水电项目□b.不含水电项目

  隐蔽工程(水电项目)款:本合同隐蔽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报价单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3)工程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工艺标准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4)总造价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10%(包含隐蔽工程)。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际计算。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资格证)。

  第三条施工图纸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开工三日前,甲方应当协助提供施工地点的原结构、水路、电路施工图。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3.4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当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3.5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用于施工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办理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定,并告知乙方。

  4.5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水电工程施工前对水电工程量予以确认。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持有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4.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居室中有滞留物的,甲方应做好保护,说明注意事项。

  5.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对现有房屋结构中有卫生间等电位联接装置的,不允许覆盖,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等电位联接,以防漏电、静电、雷电。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墙体开裂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放至物业指定地点。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惯。

  5.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5.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点做饭、住宿。

  5.7水电工应持有岗位证书。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施工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期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的根据。

  6.2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3工程增项时,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量适当延长工期,并在工程变更协议中予以注明。

  ***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见附件三)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当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由乙方承担。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须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由甲方书面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按国家现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本市现行《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xx)的标准执行,并应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认定;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中期工程验收;

  (4)竣工验收。

  10.2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在三日内进行验收,待双方验收合格并签订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进行验收,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相应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四)、工程决算单(见附件五),结清尾款。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署《家装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六)。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改造图。

  10.4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5为分清责任,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方面存在个别的非重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见附件七)后,甲方也可先行入住。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协商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现场工程中水、电管线铺设完成,厨房、卫生间墙、地砖铺设完成,现场木作收口完成、定制产品测量完成。

  11.3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按实际工程情况编制的《工程报价单》(见附件三)、《工程决算单》(见附件五)进行审核,甲方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中期款。

  1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当在三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支付尾款,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作为工程结算凭证。

  11.5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尾款后三日内办理工程交接,并开具《家装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六)。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该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签订合同后未开工前,如单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约方除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2.2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3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赔偿,解除本合同。

  12.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应当向乙方按日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甲方延迟支付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2.5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总金额的20%。乙方延误工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6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或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应当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进行综合治理。因综合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综合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不达标工程项目涉及的工程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天津市家居商会、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采用下述第____解决方式;

  ①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合同的附则、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市场主办单位____份。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主办单位: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县(市、区)______路(小区)____幢____号(单元)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_厅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 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_____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材料费______元,设计费 ______元,管理费_____%,计_____元,税金_____%,计______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元;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 _____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 ______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七、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八、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九、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1、工程施工报价单

  附件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4、工程项目更单

  附件5、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6、工程包修单

  附件7、施工业务通知单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名):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附件一:工程施工报价单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

  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乙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装饰内容 材料

  规格型号 品牌 等级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甲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变更内容 原价格 新价格 增减金额(+、-)

  详细说明

  工程原定金额 甲方已付金额

  元 元

  增加工程金额 减项工程金额 (增—减)金额 结算应付金额

  元 元 元 元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日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补验) 甲方签名

  整体

  工程

  验收

  意见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注:分项检验评分: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公司名称 保修电话

  用户姓名 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现场施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维修记录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伍年。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

  客户姓名 施工地点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施工日期 联系电话

  序号 业务名称 具体安排要求

  说明: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市范围内的家庭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可采用本示范合同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

  二、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三、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本合同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县(市、区)______路(小区)____幢____号(单元)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_厅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 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_____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材料费______元,设计费 ______元,管理费_____%,计_____元,税金_____%,计______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元;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 _____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 ______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期为伍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才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六)。

  十、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以按下列第 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名):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

  购货单位: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材料品牌名称

  规格数量:_____

  单价交付时间: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_____(大写)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_项执行:

  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批传真订单(或电话、短信通知)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重复订单,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市场价格对供货产品的价格做出必要的调整。协商不成,仍按原条款执行。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4、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5、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6、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7、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十、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特别声明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盖章):_____

  法人代表:_____

  法人代表: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电话: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传真:_____

  开户行:_____

  开户行:_____

  账号:_____

  账号: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

  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_____ ,施工面积按实际面积 计算。

  二、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施工工艺表和施工图。

  三、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甲方提供主材,乙方包工、包辅料的(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总包干方式。

  四、工程工期: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至_____ 年 _____月__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_____ 元(大写: _____元 整),其中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辅材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见材料一览表。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第四条:付款方式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支付工程款的10%;水电材料进场付工程款的30%,泥水材料进场付工程款的30%;漆工材料进场付工程款的25%,总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5%,以收据为准。

  第五条:保修期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表面工程保修期为二年,隐蔽工程为五年。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_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_____ (签章) 乙方:_____ (签章)

  联系电话:_____ 联系电话:_____

  签约日期:_____ 签约日期: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令第141号《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区_____路(小区)_____幢_____号(单元)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厅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6.本工程由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_____(大写)元(其中:设计费__元,管理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 手续和其他事项。

  乙方工作

  1.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以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修过

  发包人: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吉林省建设厅监制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__年_____月

  说明

  1.此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资质或行业协会的相应资格。签订合同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上述承包资格证明。

  3.发包、承包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应当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当地各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发包、承包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备案各执一份)。

  4.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当恪守诚实信用,负有对合同条款正确说明的义务。

  5.住宅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指隐蔽在装饰表面内的电气回路、上下水、煤气、地热等管线工程)结束时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能使用。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应予整改,直到达标为止。

  6.本合同施行之日起,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各专业市场自制的家装合同同时废止。

  7.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规范服务达标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等、自愿、公*、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见报价单和图纸)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二)。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一、二)。

  (3)承包人包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一)。

  1.6工程期限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1.7工程造价和报价单

  (1)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3)工程报价(见附件三)。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

  3.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予以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应书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员有关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承包人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6负责垃圾外运输及处理。

  4.7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其它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适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发包人则应负责配合承包人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内容: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

  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民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7)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5.3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惯。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1)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发包、承包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

  6.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到现场验收,双方就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人确认备案。

  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装饰材料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文件。

  7.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工程验收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验收单。

  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不得人住,如发包人擅自人住视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8.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可视为验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9.

  1合同签字生效后,发包人按下列表格中的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

  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

  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元

  9.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发包人。

  9.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四)。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10.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法律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

  款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北京装饰装修合同汇总五篇(扩展7)

——工程装饰装修合同实用五篇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如下: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二○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伍仟陆佰圆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

  签字(盖章):

  xx年x月x日

  乙方:

  签字(盖章):

  xx年x月x日

  甲方:

  乙方:

  现有装饰工程委托乙方进行装饰设计及施工,在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结合本装饰工程的具体情况,就本工程项目的承包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施工内容:以预算上所列项目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工期:工程自年年月日竣工。

  6、合同价款:项目另做变更。

  7、付款方式:

  A、合同签订当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水电工、泥工基本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0%。木工基本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币。

  B、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付清余额。甲方责任:

  1、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工程开工前向乙方确认该工程的项目内容及作法说明,购买材料。

  3、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乙方施工所必需的水、电,保证乙方施工所需的日工作时。

  4、甲方负责办理物业管理处、城管、消防等部门的一切手续和相应费用,确保乙方进场时间。

  5、根据甲方实际需要自购的施工材料、设备、设施等,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一天内采购供应至工地现场。

  6、保证按期支付工程款。

  7、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人工的相应增加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指派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单,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并指派人员协助甲方选购材料,确保所购材料质量。)

  2、严格执行篱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对施工中项目变更、更改设计的施工做法,事先交甲方审定、批准后方可施工。

  3、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等工作。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毁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施工过程中在工地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质量、工期、保修:

  1、本工程以(湖南地区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为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临时更改图纸、或其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非乙方造成的停水停电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程的质量、工期,工期须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施工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按每天150元/天/人补偿乙方。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欠一天,按付款额的2%支付滞纳金。

  5、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约金。

  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乙方包工包料施工的项目保修:工程验收后贰年内免费,贰年后维修只收取成本费。

  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附则:

  1、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全部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3、本协议之未涉及或未详款部分,以**或有关主管部门所规定为准。

  4、凡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另议所形成之书面文件,为协议之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装修工程款汇入xxx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账号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总计施工面积______*方米。

  3、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4、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___%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______%;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______%,剩余______%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______%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乙方责任

  (1)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内部对于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中的付款制度的管理,规范并统一付款程序,同时进一步提高甲乙双方的合作质量和合作效率,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付款协议,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对乙方开票的规定

  1、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

  2、乙方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所付款项,乙方收取需开收据,于收到后____日内将发票寄/送到甲方。

  二、对甲方付款的规定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

  2、甲方第二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

  3、甲方第三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

  4、甲方第四次支付施工费是在装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结算,金额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

  5、剩余尾款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部分,作为装修风险金,在三个月后无工程隐患再支付(注:施工费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管理费等)。

  三、其它约定:

  1、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应严格按照与甲方确认的装饰装修合同保质保量的按时完工。

  2、如果乙方由于某些特殊情况要求甲方提前付款,必须提前与甲方及时沟通,甲方可视具体情况给与帮助。

  四、其他规定

  甲乙双方应信守本协议,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起诉方所在地的法院申请仲裁。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____份为凭。

  六、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正常合作的情况下将长期有效,如任意一方要更改或解除该协议必须提前1个月向对方做出书面更改通知,双方协商修订。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1)____室,计____________*方米;

  (2)____厅,计____________*方米;

  (3)____厨房,计__________*方米;

  (4)卫生间,计___________*方米;

  (5)阳台,计_____________*方米;

  (6)过道,计_____________*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_____________*方米;总计:___________,施工面积_________*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清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工程。

  5.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_____________%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__________%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_____________%;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______%。剩余______%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______%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______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______%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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