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租赁合同范文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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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租赁合同 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之后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南宁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小区_____号楼___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计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n份,甲、乙双方各执n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画押处)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画押处)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南宁租赁合同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包括室内设施、设备就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管理。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经国家授权经营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无权属证明或者权属有争议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产权的;

  (三)属于违法建筑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已依法实施拆迁的;

  (九)不符合**、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禁止出租的。

  第六条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主管本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工商、土地、物价、税务、财政、环保、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房屋租赁管理有关的工作。

  市辖县(郊)负责房屋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第七条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自愿、公*、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 租赁合同

  第八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第九条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赁金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出租人拟将出租房屋出售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放弃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原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房屋所有权人将其出租房屋抵押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期间租赁期满,出租人需继续出租的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

  第十三条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在公告前已签订租赁合同的,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可以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但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公告时没有设定租赁关系的,不得出租。

  第十四条 经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符合条件出租的,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被批准的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

  第十五条 房屋租赁期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一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被撤销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出租人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承租。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允许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章 租赁登记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

  国有直管公房的租赁和单位自管住房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一)租赁双方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2、尚未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合法用地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正在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有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收件收据等证明文书;

  4、经市房产管理局鉴证的购房合同或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购房发票等;

  5、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鉴证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和房屋交付使用的证明;

  6、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其他房产权属证明。

  (三)房屋租赁合同;

  (四)当事人身份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委托人的委托证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应当提交其他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的房屋,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应当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第二十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

  (二)现场勘察;

  (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发放《房屋租赁证》。

  市房产管理局应当自受理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规定的,发给《房屋租赁证》;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答复申请人。

  第二十一条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二十二条 《房屋租赁证》实行年审制度,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实施。

  第四章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房屋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租金,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依法缴纳税费;

  (四)按规定与**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承担治安责任;

  (五)按规定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六)不得对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进行干扰和妨碍;

  (七)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

  (八)改建、扩建或者装修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出租人未按照约定及时修缮房屋,经承租人书面通知仍不修缮房屋的,或者房屋紧急险情影响房屋安全或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支付;出租人违反前款第(七)项规定,给承租人或者他人造**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房屋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二)按照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确需改变房屋用途或者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三)遵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有关规定;

  (四)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规;

  (五)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规,并承担造成污染治理的责任。

  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给出租人或他人造**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擅自拆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

  (三)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者擅自调换使用的;

  (四)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五)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房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的;

  (二)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与健康的;

  (三)未按照合同约定维修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和居住安全的;

  (四)干扰、妨碍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租赁房屋期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搬出的,属非法侵占,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转租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 出租人可以与转租人协商约定转租收益的归属或者分配比例,转租人应当就转租行为依法缴纳税费。

  第三十条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第三十一条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方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租赁行为无效。除责令暂停房屋租赁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外,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他项权利登记,并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三十七条 涉外房屋租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具体运用问题由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宁租赁合同 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街_______招待所以_____门面房小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_______*方米。

  2.内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圆整。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__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_____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_______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九、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_______天以上的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_______天以上的

  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_______天的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_______页,壹式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南宁租赁合同 4

  出租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南宁市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

  出租房屋座落于xx市路号小区号房,面积为*方米,出租房屋内属出租人所有的设施、物品暂由承租人使用保管,租赁期满与出租房屋一起收回(设施、物品清单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权利义务

  1、租赁期为__年,出租方从__年_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租赁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承租方若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提出,逾期不提出,出租方有权转让他人。

  2、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经济损失的须赔偿出租方:

  a、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b、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c、承租人擅自更改承租房屋结构和装修的;

  d、承租人毁坏出租房屋及房屋内设施、物品的;

  e、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的。

  3、如承租方到期未续签租赁合同又逾期不搬迁的,出租方有权对承租

  方采取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出租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租赁房屋租金每月为人民币元,承租方须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一年租金元。

  2、如承租方续签合同,承租方应于租期届满前十五日即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清下一年租金(月租金另定),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房屋。

  3、承租方交纳租金时,出租方应出具收条,出租房屋的有关税费由承租方负担,承租方可在付清税费后取得发票。

  第四条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第五条承租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以及在租赁期间,**部门需征收的费用,承租方自行按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支付,如逾期支付,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后果严重的,出租方还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六条承租方应自行负担费用,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

  第七条承租方任何时候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均不允许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自行装修。

  第八条出租房屋内的设施、物品清单及使用义务

  1、截止年月日,水表底度为度,电表底度为度。

  承租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同时对房屋质量及房屋内设施、物品进行确认,双方对本协议一经签字,即视为承租方已经确认完好及验收,以上设施及物品已随出租房屋一并交由承租方保管使用,承租方应尽保管维护之义务,租赁期满保持原状归还出租方,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负担费用维修至完好,若不能恢复原状则由承租方照原价赔偿。承租方应在交纳第一次租金时向出租方交纳押金5000元,租赁期满,承租方依据书面确认书保持原状完好返还出租物的,押金退还承租方。如有损害,应先从押金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付足。

  第九条合同终止

  如双方不再续签时,承租方应在本合同到期之日把租赁房屋钥匙、房内设施物品交还出租方,经出租方验收无误后,方可将属于其个人物品带离,合同期满超过三日不搬离其物品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出租方并有权选择立即解除合同;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给承租方使用的,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3、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a至e各条款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出租方一切相关损失;

  4、租赁期间,如承租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方。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5000元。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租赁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变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南宁租赁合同 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之后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南宁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小区_____号楼___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计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n份,甲、乙双方各执n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画押处)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画押处)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南宁租赁合同范文五份扩展阅读


南宁租赁合同范文五份(扩展1)

——南宁租赁合同菁选

南宁租赁合同8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南宁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南宁租赁合同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之后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南宁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小区_____号楼___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计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n份,甲、乙双方各执n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画押处)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画押处)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南宁租赁合同2

  出租方:_____佛山市________公司

  承租方: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协商一致,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商铺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主要情况如下:_____

  座落: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土地用途: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

  楼层:____________。

  装修情况:_____。

  该商铺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_____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商铺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用途

  1.甲方租赁该商铺作为乙方沐足、保健推拿经营使用,乙方应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及变更,甲方配合办理相关证照,费用乙方自理,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商铺使用用途。

  3.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本商铺拥有绝对产权,并在租赁期间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

  4.甲方提供经营所需的一切有关供水、用电、消防、冷气、暖气等设施的在正常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间,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有关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方面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配合甲方监督检查。

  第三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进入甲方场地进行装修,房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计算。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若乙方需继续承租该商铺,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保证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为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待本合同期满后,经甲方验收场地,并无任何违约行为后,甲方将该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乙方。

  2.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支付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其中含空调主机费______________元,乙方经营中的水电费、财务费另计。

  3.乙方应于每月5号前向甲方支付商铺租金。逾期壹个月未支付的`,经甲方催告仍未支付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4.该商铺租赁期内租金二年不变,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5.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6.乙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房租,具体帐号如下:_____全称:_____;帐号: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

  第五条其他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每月_______号由甲方派员抄表,经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当月使用数量后,乙方需在1日内支付该笔费用,其中热水价格为每立方_______元,按顺德地区规定的价格收取。逾期六天不支付水电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水电使用。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商铺的质量或商铺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设施等,所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4.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乙方经营该商铺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5.乙方在租赁经营业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商铺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本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对本商铺进行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本商铺及期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本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3.租赁期间,乙方若另需装修或者增设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设施设备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商铺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归还该商铺,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商铺的,每逾期15日,乙方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标准的1.5倍向甲方支付该商铺占用使用费。

  2.乙方返还该商铺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3.属于乙方的移动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乙方增加的装修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

  第八条转租、转让和交换

  乙方在租赁期内,非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商铺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租赁其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向甲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未按时交付租金,经甲方催告后二十日内仍未交付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商铺用途的;

  乙方擅自转租、转让、交换或中途退租商铺的;

  损坏承租商铺,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2.甲方违约责任:_____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商铺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商铺的,甲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因本商铺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商铺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因产权不明及债权、债务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营业,则甲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免责条件

  1.若商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商铺,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的,租金经双方协商解决或免租、减租。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向人民法院顺德区起诉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若合同到期,甲方同意在原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优先租给乙方,但若第二次继签合同房租按每年____________递增。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五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签约代表:_____签约代表: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南宁租赁合同3

  出租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南宁市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房屋

  出租房屋座落于XX市 路 号 小区 号房,面积为 *方米,出租房屋内属出租人所有的设施、物品暂由承租人使用保管,租赁期满与出租房屋一起收回(设施、物品清单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第二条 租赁期限和权利义务

  1、租赁期为__年,出租方从__年_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租赁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承租方若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提出,逾期不提出,出租方有权转让他人。

  2、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经济损失的须赔偿出租方:

  a。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b。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c、承租人擅自更改承租房屋结构和装修的;

  d、承租人毁坏出租房屋及房屋内设施、物品的;

  e、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的。

  3、如承租方到期未续签租赁合同又逾期不搬迁的,出租方有权对承租

  方采取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出租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租赁房屋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元,承租方须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一年租金 元。

  2、如承租方续签合同,承租方应于租期届满前十五日即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清下一年租金(月租金另定),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房屋。

  3、承租方交纳租金时,出租方应出具收条,出租房屋的有关税费由承租方负担,承租方可在付清税费后取得发票。

  第四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

  第五条 承租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以及在租赁期间,**部门需征收的费用,承租方自行按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支付,如逾期支付,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后果严重的,出租方还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六条 承租方应自行负担费用,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

  第七条 承租方任何时候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均不允许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自行装修。

  第八条 出租房屋内的设施、物品清单及使用义务

  截止 年 月 日,水表底度为 度,电表底度为 度。

  承租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同时对房屋质量及房屋内设施、物品进行确认,双方对本协议一经签字,即视为承租方已经确认完好及验收,以上设施及物品已随出租房屋一并交由承租方保管使用,承租方应尽保管维护之义务,租赁期满保持原状归还出租方,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负担费用维修至完好,若不能恢复原状则由承租方照原价赔偿。承租方应在交纳第一次租金时向出租方交纳押金5000元,租赁期满,承租方依据书面确认书保持原状完好返还出租物的, 押金退还承租方。如有损害,应先从押金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付足。

  第九条 合同终止

  如双方不再续签时,承租方应在本合同到期之日把租赁房屋钥匙、房内设施物品交还出租方,经出租方验收无误后,方可将属于其个人物品带离,合同期满超过三日不搬离其物品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出租方并有权选择立即解除合同;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给承租方使用的,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3、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a至e各条款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出租方一切相关损失;

  4、租赁期间,如承租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方。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5000元。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租赁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变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南宁租赁合同4

  甲方:

  乙方:

  现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几条租房条约,供双方共同遵守。

  1、 甲方将自有宾州镇永武街85号左面一间房屋(约4.4米×8.4米)面积给乙方作商店使用,每年租金肆万伍仟元(¥45000元),租期为壹年,付款方式为两次付款,第一次付款20xx年4月10日前付25000元,第二次付款20xx年7月10日前付清20xx0元,如果乙方不按时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租金。

  2、 乙方在租期使用期间,门店一切税杂费和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3、 在租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它用,如果转让,须征得甲方同意下才能转让。租期内不能更改原有设备,如要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下才能更改。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退租金。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南宁租赁合同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街_______招待所以_____门面房小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_______*方米。

  2.内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圆整。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__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_____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_______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九、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_______天以上的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_______天以上的

  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_______天的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_______页,壹式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南宁租赁合同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包括室内设施、设备就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管理。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经国家授权经营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无权属证明或者权属有争议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产权的;

  (三)属于违法建筑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已依法实施拆迁的;

  (九)不符合**、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禁止出租的。

  第六条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主管本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工商、土地、物价、税务、财政、环保、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房屋租赁管理有关的工作。

  市辖县(郊)负责房屋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第七条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自愿、公*、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 租赁合同

  第八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第九条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赁金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出租人拟将出租房屋出售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放弃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原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房屋所有权人将其出租房屋抵押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期间租赁期满,出租人需继续出租的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

  第十三条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在公告前已签订租赁合同的,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可以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但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公告时没有设定租赁关系的,不得出租。

  第十四条 经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符合条件出租的,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被批准的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

  第十五条 房屋租赁期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一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被撤销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出租人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承租。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允许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章 租赁登记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

  国有直管公房的租赁和单位自管住房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一)租赁双方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2、尚未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合法用地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正在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有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收件收据等证明文书;

  4、经市房产管理局鉴证的购房合同或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购房发票等;

  5、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鉴证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和房屋交付使用的证明;

  6、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其他房产权属证明。

  (三)房屋租赁合同;

  (四)当事人身份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委托人的委托证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应当提交其他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的房屋,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应当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第二十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

  (二)现场勘察;

  (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发放《房屋租赁证》。

  市房产管理局应当自受理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规定的,发给《房屋租赁证》;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答复申请人。

  第二十一条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二十二条 《房屋租赁证》实行年审制度,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实施。

  第四章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房屋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租金,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依法缴纳税费;

  (四)按规定与**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承担治安责任;

  (五)按规定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六)不得对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进行干扰和妨碍;

  (七)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

  (八)改建、扩建或者装修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出租人未按照约定及时修缮房屋,经承租人书面通知仍不修缮房屋的,或者房屋紧急险情影响房屋安全或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支付;出租人违反前款第(七)项规定,给承租人或者他人造**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房屋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二)按照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确需改变房屋用途或者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三)遵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有关规定;

  (四)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规;

  (五)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规,并承担造成污染治理的责任。

  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给出租人或他人造**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擅自拆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

  (三)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者擅自调换使用的;

  (四)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五)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房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的;

  (二)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与健康的;

  (三)未按照合同约定维修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和居住安全的;

  (四)干扰、妨碍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租赁房屋期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搬出的,属非法侵占,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转租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 出租人可以与转租人协商约定转租收益的归属或者分配比例,转租人应当就转租行为依法缴纳税费。

  第三十条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第三十一条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方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租赁行为无效。除责令暂停房屋租赁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外,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他项权利登记,并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三十七条 涉外房屋租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具体运用问题由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宁租赁合同7

  出租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南宁市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

  出租房屋座落于xx市路号小区号房,面积为*方米,出租房屋内属出租人所有的设施、物品暂由承租人使用保管,租赁期满与出租房屋一起收回(设施、物品清单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权利义务

  1、租赁期为__年,出租方从__年_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租赁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承租方若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提出,逾期不提出,出租方有权转让他人。

  2、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经济损失的须赔偿出租方:

  a、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b、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c、承租人擅自更改承租房屋结构和装修的;

  d、承租人毁坏出租房屋及房屋内设施、物品的;

  e、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的。

  3、如承租方到期未续签租赁合同又逾期不搬迁的,出租方有权对承租

  方采取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出租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租赁房屋租金每月为人民币元,承租方须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一年租金元。

  2、如承租方续签合同,承租方应于租期届满前十五日即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清下一年租金(月租金另定),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房屋。

  3、承租方交纳租金时,出租方应出具收条,出租房屋的有关税费由承租方负担,承租方可在付清税费后取得发票。

  第四条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第五条承租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以及在租赁期间,**部门需征收的费用,承租方自行按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支付,如逾期支付,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后果严重的,出租方还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六条承租方应自行负担费用,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

  第七条承租方任何时候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均不允许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自行装修。

  第八条出租房屋内的设施、物品清单及使用义务

  1、截止年月日,水表底度为度,电表底度为度。

  承租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同时对房屋质量及房屋内设施、物品进行确认,双方对本协议一经签字,即视为承租方已经确认完好及验收,以上设施及物品已随出租房屋一并交由承租方保管使用,承租方应尽保管维护之义务,租赁期满保持原状归还出租方,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负担费用维修至完好,若不能恢复原状则由承租方照原价赔偿。承租方应在交纳第一次租金时向出租方交纳押金5000元,租赁期满,承租方依据书面确认书保持原状完好返还出租物的,押金退还承租方。如有损害,应先从押金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付足。

  第九条合同终止

  如双方不再续签时,承租方应在本合同到期之日把租赁房屋钥匙、房内设施物品交还出租方,经出租方验收无误后,方可将属于其个人物品带离,合同期满超过三日不搬离其物品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出租方并有权选择立即解除合同;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给承租方使用的,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3、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a至e各条款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出租方一切相关损失;

  4、租赁期间,如承租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方。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5000元。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租赁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变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南宁租赁合同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乙方为了发展业务,租用甲方座落在南宁市北湖南路52号银珠大厦8层808房(面积30㎡),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 租赁期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壹年整。

  二、 租金、交纳时间:每月租金600元,季度租金1800元。本着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按每季度交付租金(即季度月底的25日交付下季度的租金,如此类推,支付方法)

  三、 押金为壹仟元整(¥1000.00元)租期完后,甲方无条件的退回押金。不计利息。如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押金,如甲方违约,双倍退回押金。

  四、 乙方租期间,在不破坏总体结构的原则下,乙方可对房屋进行合理的分隔和装修。费用乙方负责。

  五、 租赁期间房屋和所附属的设施及损耗品的装修,更换均由乙方负责,因水、电、火灾及其他事故造成的房屋的损坏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除自然灾害外)

  六、 租用期间的`水、电费、卫生费、税收及所有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 乙方要按时交纳租金,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如果逾期十天不能交纳的租金,每天收取1%滞纳金。并保留追偿所欠租金的权利,乙方应无条件地搬离,甲方可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八、 乙方如果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九、 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在同等的条件下给予优先,但要重新签订合同

  十、 出租方、承租方双方签字,并乙方交完押金、及第一季度租金后,合同生效。

  十一、此合同如有不适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况下,诉之法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南宁租赁合同范文五份(扩展2)

——南宁租赁合同菁选

南宁租赁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南宁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南宁租赁合同1

  出租方:_____佛山市________公司

  承租方: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协商一致,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商铺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主要情况如下:_____

  座落: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土地用途: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

  楼层:____________。

  装修情况:_____。

  该商铺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_____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商铺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用途

  1.甲方租赁该商铺作为乙方沐足、保健推拿经营使用,乙方应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及变更,甲方配合办理相关证照,费用乙方自理,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商铺使用用途。

  3.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本商铺拥有绝对产权,并在租赁期间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

  4.甲方提供经营所需的一切有关供水、用电、消防、冷气、暖气等设施的在正常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间,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有关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方面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配合甲方监督检查。

  第三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进入甲方场地进行装修,房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计算。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若乙方需继续承租该商铺,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保证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为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待本合同期满后,经甲方验收场地,并无任何违约行为后,甲方将该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乙方。

  2.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支付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其中含空调主机费______________元,乙方经营中的水电费、财务费另计。

  3.乙方应于每月5号前向甲方支付商铺租金。逾期壹个月未支付的,经甲方催告仍未支付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4.该商铺租赁期内租金二年不变,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5.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6.乙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房租,具体帐号如下:_____全称:_____;帐号: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

  第五条其他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每月_______号由甲方派员抄表,经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当月使用数量后,乙方需在1日内支付该笔费用,其中热水价格为每立方_______元,按顺德地区规定的价格收取。逾期六天不支付水电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水电使用。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商铺的质量或商铺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设施等,所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4.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乙方经营该商铺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5.乙方在租赁经营业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商铺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本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对本商铺进行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本商铺及期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本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3.租赁期间,乙方若另需装修或者增设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设施设备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商铺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归还该商铺,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商铺的,每逾期15日,乙方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标准的1.5倍向甲方支付该商铺占用使用费。

  2.乙方返还该商铺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3.属于乙方的移动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乙方增加的装修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

  第八条转租、转让和交换

  乙方在租赁期内,非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商铺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租赁其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向甲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未按时交付租金,经甲方催告后二十日内仍未交付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商铺用途的;

  乙方擅自转租、转让、交换或中途退租商铺的;

  损坏承租商铺,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2.甲方违约责任:_____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商铺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商铺的,甲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因本商铺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商铺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因产权不明及债权、债务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营业,则甲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免责条件

  1.若商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商铺,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的,租金经双方协商解决或免租、减租。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向人民法院顺德区起诉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若合同到期,甲方同意在原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优先租给乙方,但若第二次继签合同房租按每年____________递增。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五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签约代表:_____签约代表: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南宁租赁合同2

  甲方:

  乙方:

  现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几条租房条约,供双方共同遵守。

  1、 甲方将自有宾州镇永武街85号左面一间房屋(约4.4米×8.4米)面积给乙方作商店使用,每年租金肆万伍仟元(¥45000元),租期为壹年,付款方式为两次付款,第一次付款20xx年4月10日前付25000元,第二次付款20xx年7月10日前付清20xx0元,如果乙方不按时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租金。

  2、 乙方在租期使用期间,门店一切税杂费和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3、 在租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它用,如果转让,须征得甲方同意下才能转让。租期内不能更改原有设备,如要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下才能更改。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退租金。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南宁租赁合同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之后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南宁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小区_____号楼___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计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n份,甲、乙双方各执n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画押处)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画押处)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南宁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乙方为了发展业务,租用甲方座落在南宁市北湖南路52号银珠大厦8层808房(面积30㎡),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 租赁期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壹年整。

  二、 租金、交纳时间:每月租金600元,季度租金1800元。本着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按每季度交付租金(即季度月底的25日交付下季度的租金,如此类推,支付方法)

  三、 押金为壹仟元整(¥1000.00元)租期完后,甲方无条件的'退回押金。不计利息。如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押金,如甲方违约,双倍退回押金。

  四、 乙方租期间,在不破坏总体结构的原则下,乙方可对房屋进行合理的分隔和装修。费用乙方负责。

  五、 租赁期间房屋和所附属的设施及损耗品的装修,更换均由乙方负责,因水、电、火灾及其他事故造成的房屋的损坏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除自然灾害外)

  六、 租用期间的水、电费、卫生费、税收及所有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 乙方要按时交纳租金,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如果逾期十天不能交纳的租金,每天收取1%滞纳金。并保留追偿所欠租金的权利,乙方应无条件地搬离,甲方可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八、 乙方如果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九、 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在同等的条件下给予优先,但要重新签订合同

  十、 出租方、承租方双方签字,并乙方交完押金、及第一季度租金后,合同生效。

  十一、此合同如有不适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况下,诉之法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南宁租赁合同5

  出租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南宁市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

  出租房屋座落于xx市路号小区号房,面积为*方米,出租房屋内属出租人所有的设施、物品暂由承租人使用保管,租赁期满与出租房屋一起收回(设施、物品清单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权利义务

  1、租赁期为__年,出租方从__年_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租赁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承租方若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提出,逾期不提出,出租方有权转让他人。

  2、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经济损失的须赔偿出租方:

  a、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b、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c、承租人擅自更改承租房屋结构和装修的`;

  d、承租人毁坏出租房屋及房屋内设施、物品的;

  e、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的。

  3、如承租方到期未续签租赁合同又逾期不搬迁的,出租方有权对承租

  方采取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出租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租赁房屋租金每月为人民币元,承租方须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一年租金元。

  2、如承租方续签合同,承租方应于租期届满前十五日即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清下一年租金(月租金另定),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房屋。

  3、承租方交纳租金时,出租方应出具收条,出租房屋的有关税费由承租方负担,承租方可在付清税费后取得发票。

  第四条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第五条承租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以及在租赁期间,**部门需征收的费用,承租方自行按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支付,如逾期支付,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后果严重的,出租方还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六条承租方应自行负担费用,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

  第七条承租方任何时候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均不允许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自行装修。

  第八条出租房屋内的设施、物品清单及使用义务

  1、截止年月日,水表底度为度,电表底度为度。

  承租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同时对房屋质量及房屋内设施、物品进行确认,双方对本协议一经签字,即视为承租方已经确认完好及验收,以上设施及物品已随出租房屋一并交由承租方保管使用,承租方应尽保管维护之义务,租赁期满保持原状归还出租方,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负担费用维修至完好,若不能恢复原状则由承租方照原价赔偿。承租方应在交纳第一次租金时向出租方交纳押金5000元,租赁期满,承租方依据书面确认书保持原状完好返还出租物的,押金退还承租方。如有损害,应先从押金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付足。

  第九条合同终止

  如双方不再续签时,承租方应在本合同到期之日把租赁房屋钥匙、房内设施物品交还出租方,经出租方验收无误后,方可将属于其个人物品带离,合同期满超过三日不搬离其物品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出租方并有权选择立即解除合同;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给承租方使用的,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3、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a至e各条款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出租方一切相关损失;

  4、租赁期间,如承租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方。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5000元。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租赁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变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南宁租赁合同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街_______招待所以_____门面房小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_______*方米。

  2.内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圆整。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__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_____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_______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九、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_______天以上的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_______天以上的

  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_______天的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_______页,壹式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南宁租赁合同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包括室内设施、设备就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管理。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经国家授权经营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无权属证明或者权属有争议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产权的;

  (三)属于违法建筑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已依法实施拆迁的;

  (九)不符合**、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禁止出租的。

  第六条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主管本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工商、土地、物价、税务、财政、环保、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房屋租赁管理有关的工作。

  市辖县(郊)负责房屋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第七条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自愿、公*、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 租赁合同

  第八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第九条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赁金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出租人拟将出租房屋出售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放弃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原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房屋所有权人将其出租房屋抵押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期间租赁期满,出租人需继续出租的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

  第十三条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在公告前已签订租赁合同的,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可以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但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公告时没有设定租赁关系的,不得出租。

  第十四条 经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符合条件出租的,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被批准的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

  第十五条 房屋租赁期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一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被撤销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出租人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承租。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允许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章 租赁登记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

  国有直管公房的租赁和单位自管住房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一)租赁双方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2、尚未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合法用地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正在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有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收件收据等证明文书;

  4、经市房产管理局鉴证的购房合同或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购房发票等;

  5、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鉴证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和房屋交付使用的证明;

  6、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其他房产权属证明。

  (三)房屋租赁合同;

  (四)当事人身份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委托人的委托证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应当提交其他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的房屋,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应当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第二十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

  (二)现场勘察;

  (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发放《房屋租赁证》。

  市房产管理局应当自受理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规定的,发给《房屋租赁证》;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答复申请人。

  第二十一条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二十二条 《房屋租赁证》实行年审制度,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实施。

  第四章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房屋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租金,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依法缴纳税费;

  (四)按规定与**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承担治安责任;

  (五)按规定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六)不得对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进行干扰和妨碍;

  (七)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

  (八)改建、扩建或者装修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出租人未按照约定及时修缮房屋,经承租人书面通知仍不修缮房屋的,或者房屋紧急险情影响房屋安全或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支付;出租人违反前款第(七)项规定,给承租人或者他人造**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房屋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二)按照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确需改变房屋用途或者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三)遵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有关规定;

  (四)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规;

  (五)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规,并承担造成污染治理的责任。

  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给出租人或他人造**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擅自拆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

  (三)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者擅自调换使用的;

  (四)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五)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房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的;

  (二)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与健康的;

  (三)未按照合同约定维修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和居住安全的;

  (四)干扰、妨碍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租赁房屋期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搬出的,属非法侵占,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转租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 出租人可以与转租人协商约定转租收益的归属或者分配比例,转租人应当就转租行为依法缴纳税费。

  第三十条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第三十一条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方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租赁行为无效。除责令暂停房屋租赁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外,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他项权利登记,并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三十七条 涉外房屋租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具体运用问题由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宁租赁合同8

  出租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南宁市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房屋

  出租房屋座落于XX市 路 号 小区 号房,面积为 *方米,出租房屋内属出租人所有的设施、物品暂由承租人使用保管,租赁期满与出租房屋一起收回(设施、物品清单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第二条 租赁期限和权利义务

  1、租赁期为__年,出租方从__年_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租赁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承租方若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提出,逾期不提出,出租方有权转让他人。

  2、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经济损失的须赔偿出租方:

  a。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b。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c、承租人擅自更改承租房屋结构和装修的;

  d、承租人毁坏出租房屋及房屋内设施、物品的;

  e、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的。

  3、如承租方到期未续签租赁合同又逾期不搬迁的,出租方有权对承租

  方采取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出租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租赁房屋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元,承租方须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一年租金 元。

  2、如承租方续签合同,承租方应于租期届满前十五日即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清下一年租金(月租金另定),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房屋。

  3、承租方交纳租金时,出租方应出具收条,出租房屋的'有关税费由承租方负担,承租方可在付清税费后取得发票。

  第四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

  第五条 承租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以及在租赁期间,**部门需征收的费用,承租方自行按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支付,如逾期支付,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后果严重的,出租方还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六条 承租方应自行负担费用,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

  第七条 承租方任何时候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均不允许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自行装修。

  第八条 出租房屋内的设施、物品清单及使用义务

  截止 年 月 日,水表底度为 度,电表底度为 度。

  承租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同时对房屋质量及房屋内设施、物品进行确认,双方对本协议一经签字,即视为承租方已经确认完好及验收,以上设施及物品已随出租房屋一并交由承租方保管使用,承租方应尽保管维护之义务,租赁期满保持原状归还出租方,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负担费用维修至完好,若不能恢复原状则由承租方照原价赔偿。承租方应在交纳第一次租金时向出租方交纳押金5000元,租赁期满,承租方依据书面确认书保持原状完好返还出租物的, 押金退还承租方。如有损害,应先从押金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付足。

  第九条 合同终止

  如双方不再续签时,承租方应在本合同到期之日把租赁房屋钥匙、房内设施物品交还出租方,经出租方验收无误后,方可将属于其个人物品带离,合同期满超过三日不搬离其物品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出租方并有权选择立即解除合同;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给承租方使用的,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3、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a至e各条款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出租方一切相关损失;

  4、租赁期间,如承租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方。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5000元。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租赁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变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南宁租赁合同范文五份(扩展3)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精选5篇)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包括室内设施、设备就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管理。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经国家授权经营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无权属证明或者权属有争议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产权的;

  (三)属于违法建筑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已依法实施拆迁的;

  (九)不符合**、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禁止出租的。

  第六条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主管本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工商、土地、物价、税务、财政、环保、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房屋租赁管理有关的工作。

  市辖县(郊)负责房屋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第七条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自愿、公*、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 租赁合同

  第八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第九条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赁金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出租人拟将出租房屋出售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放弃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原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房屋所有权人将其出租房屋抵押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期间租赁期满,出租人需继续出租的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

  第十三条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在公告前已签订租赁合同的,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可以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但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公告时没有设定租赁关系的,不得出租。

  第十四条 经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符合条件出租的,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被批准的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

  第十五条 房屋租赁期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一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被撤销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出租人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承租。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允许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章 租赁登记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

  国有直管公房的租赁和单位自管住房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一)租赁双方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2、尚未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合法用地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正在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有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收件收据等证明文书;

  4、经市房产管理局鉴证的购房合同或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购房发票等;

  5、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鉴证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和房屋交付使用的证明;

  6、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其他房产权属证明。

  (三)房屋租赁合同;

  (四)当事人身份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委托人的委托证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应当提交其他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的房屋,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应当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第二十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

  (二)现场勘察;

  (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发放《房屋租赁证》。

  市房产管理局应当自受理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规定的,发给《房屋租赁证》;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答复申请人。

  第二十一条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二十二条 《房屋租赁证》实行年审制度,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实施。

  第四章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房屋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租金,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依法缴纳税费;

  (四)按规定与**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承担治安责任;

  (五)按规定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六)不得对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进行干扰和妨碍;

  (七)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

  (八)改建、扩建或者装修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出租人未按照约定及时修缮房屋,经承租人书面通知仍不修缮房屋的,或者房屋紧急险情影响房屋安全或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支付;出租人违反前款第(七)项规定,给承租人或者他人造**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房屋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二)按照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确需改变房屋用途或者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三)遵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有关规定;

  (四)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规;

  (五)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规,并承担造成污染治理的责任。

  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给出租人或他人造**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擅自拆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

  (三)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者擅自调换使用的;

  (四)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五)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房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的;

  (二)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与健康的;

  (三)未按照合同约定维修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和居住安全的;

  (四)干扰、妨碍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租赁房屋期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搬出的,属非法侵占,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转租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 出租人可以与转租人协商约定转租收益的归属或者分配比例,转租人应当就转租行为依法缴纳税费。

  第三十条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第三十一条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方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租赁行为无效。除责令暂停房屋租赁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外,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他项权利登记,并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三十七条 涉外房屋租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具体运用问题由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 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产租赁事项,订立本简易租房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区__________ 路(街)__________ 号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 *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协议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产。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 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__________ 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

  五、房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以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七、简易租房合同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额的千分之__________ 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简易租房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简易租房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四、本简易租房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租房合同副本一份,送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包括室内设施、设备就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管理。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经国家授权经营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无权属证明或者权属有争议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产权的;

  (三)属于违法建筑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已依法实施拆迁的;

  (九)不符合**、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禁止出租的。

  第六条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主管本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工商、土地、物价、税务、财政、环保、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房屋租赁管理有关的工作。

  市辖县(郊)负责房屋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第七条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自愿、公*、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 租赁合同

  第八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第九条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赁金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出租人拟将出租房屋出售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放弃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原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房屋所有权人将其出租房屋抵押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期间租赁期满,出租人需继续出租的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

  第十三条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在公告前已签订租赁合同的,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可以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但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公告时没有设定租赁关系的,不得出租。

  第十四条 经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符合条件出租的,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被批准的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

  第十五条 房屋租赁期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一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被撤销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出租人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承租。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允许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章 租赁登记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

  国有直管公房的租赁和单位自管住房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一)租赁双方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2、尚未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合法用地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正在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有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收件收据等证明文书;

  4、经市房产管理局鉴证的购房合同或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购房发票等;

  5、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鉴证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和房屋交付使用的证明;

  6、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其他房产权属证明。

  (三)房屋租赁合同;

  (四)当事人身份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委托人的委托证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应当提交其他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的房屋,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应当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第二十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

  (二)现场勘察;

  (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发放《房屋租赁证》。

  市房产管理局应当自受理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规定的,发给《房屋租赁证》;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答复申请人。

  第二十一条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二十二条 《房屋租赁证》实行年审制度,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实施。

  第四章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房屋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租金,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依法缴纳税费;

  (四)按规定与**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承担治安责任;

  (五)按规定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六)不得对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进行干扰和妨碍;

  (七)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

  (八)改建、扩建或者装修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出租人未按照约定及时修缮房屋,经承租人书面通知仍不修缮房屋的,或者房屋紧急险情影响房屋安全或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支付;出租人违反前款第(七)项规定,给承租人或者他人造**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房屋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二)按照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确需改变房屋用途或者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三)遵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有关规定;

  (四)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规;

  (五)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规,并承担造成污染治理的责任。

  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给出租人或他人造**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擅自拆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

  (三)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者擅自调换使用的;

  (四)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五)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房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的;

  (二)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与健康的;

  (三)未按照合同约定维修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和居住安全的;

  (四)干扰、妨碍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租赁房屋期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搬出的,属非法侵占,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转租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 出租人可以与转租人协商约定转租收益的归属或者分配比例,转租人应当就转租行为依法缴纳税费。

  第三十条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第三十一条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方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租赁行为无效。除责令暂停房屋租赁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外,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他项权利登记,并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三十七条 涉外房屋租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具体运用问题由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包括室内设施、设备就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管理。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经国家授权经营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无权属证明或者权属有争议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产权的;

  (三)属于违法建筑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已依法实施拆迁的;

  (九)不符合**、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禁止出租的。

  第六条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主管本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工商、土地、物价、税务、财政、环保、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房屋租赁管理有关的工作。

  市辖县(郊)负责房屋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第七条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自愿、公*、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 租赁合同

  第八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第九条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赁金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出租人拟将出租房屋出售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放弃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原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房屋所有权人将其出租房屋抵押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期间租赁期满,出租人需继续出租的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

  第十三条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在公告前已签订租赁合同的,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可以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但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公告时没有设定租赁关系的,不得出租。

  第十四条 经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符合条件出租的,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被批准的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

  第十五条 房屋租赁期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一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被撤销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出租人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承租。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允许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章 租赁登记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

  国有直管公房的租赁和单位自管住房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一)租赁双方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2、尚未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合法用地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正在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有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收件收据等证明文书;

  4、经市房产管理局鉴证的购房合同或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购房发票等;

  5、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鉴证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和房屋交付使用的证明;

  6、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其他房产权属证明。

  (三)房屋租赁合同;

  (四)当事人身份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委托人的委托证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应当提交其他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的房屋,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应当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第二十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

  (二)现场勘察;

  (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发放《房屋租赁证》。

  市房产管理局应当自受理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规定的,发给《房屋租赁证》;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答复申请人。

  第二十一条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二十二条 《房屋租赁证》实行年审制度,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实施。

  第四章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房屋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租金,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依法缴纳税费;

  (四)按规定与**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承担治安责任;

  (五)按规定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六)不得对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进行干扰和妨碍;

  (七)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

  (八)改建、扩建或者装修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出租人未按照约定及时修缮房屋,经承租人书面通知仍不修缮房屋的,或者房屋紧急险情影响房屋安全或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支付;出租人违反前款第(七)项规定,给承租人或者他人造**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房屋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二)按照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确需改变房屋用途或者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三)遵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有关规定;

  (四)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规;

  (五)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规,并承担造成污染治理的责任。

  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给出租人或他人造**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擅自拆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

  (三)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者擅自调换使用的;

  (四)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五)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房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的;

  (二)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与健康的;

  (三)未按照合同约定维修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和居住安全的;

  (四)干扰、妨碍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租赁房屋期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搬出的,属非法侵占,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转租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 出租人可以与转租人协商约定转租收益的归属或者分配比例,转租人应当就转租行为依法缴纳税费。

  第三十条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第三十一条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方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租赁行为无效。除责令暂停房屋租赁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外,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他项权利登记,并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三十七条 涉外房屋租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具体运用问题由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 5

  出租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南宁市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房屋

  出租房屋座落于XX市 路 号 小区 号房,面积为 *方米,出租房屋内属出租人所有的设施、物品暂由承租人使用保管,租赁期满与出租房屋一起收回(设施、物品清单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第二条 租赁期限和权利义务

  1、租赁期为__年,出租方从__年_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租赁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承租方若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提出,逾期不提出,出租方有权转让他人。

  2、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经济损失的须赔偿出租方:

  a。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b。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c、承租人擅自更改承租房屋结构和装修的;

  d、承租人毁坏出租房屋及房屋内设施、物品的;

  e、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的。

  3、如承租方到期未续签租赁合同又逾期不搬迁的,出租方有权对承租

  方采取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出租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租赁房屋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元,承租方须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一年租金 元。

  2、如承租方续签合同,承租方应于租期届满前十五日即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清下一年租金(月租金另定),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房屋。

  3、承租方交纳租金时,出租方应出具收条,出租房屋的有关税费由承租方负担,承租方可在付清税费后取得发票。

  第四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

  第五条 承租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以及在租赁期间,**部门需征收的费用,承租方自行按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支付,如逾期支付,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后果严重的,出租方还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六条 承租方应自行负担费用,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

  第七条 承租方任何时候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均不允许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自行装修。

  第八条 出租房屋内的设施、物品清单及使用义务

  截止 年 月 日,水表底度为 度,电表底度为 度。

  承租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同时对房屋质量及房屋内设施、物品进行确认,双方对本协议一经签字,即视为承租方已经确认完好及验收,以上设施及物品已随出租房屋一并交由承租方保管使用,承租方应尽保管维护之义务,租赁期满保持原状归还出租方,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负担费用维修至完好,若不能恢复原状则由承租方照原价赔偿。承租方应在交纳第一次租金时向出租方交纳押金5000元,租赁期满,承租方依据书面确认书保持原状完好返还出租物的, 押金退还承租方。如有损害,应先从押金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付足。

  第九条 合同终止

  如双方不再续签时,承租方应在本合同到期之日把租赁房屋钥匙、房内设施物品交还出租方,经出租方验收无误后,方可将属于其个人物品带离,合同期满超过三日不搬离其物品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出租方并有权选择立即解除合同;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给承租方使用的,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3、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a至e各条款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出租方一切相关损失;

  4、租赁期间,如承租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方。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5000元。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租赁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变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南宁租赁合同范文五份(扩展4)

——旅游用车租赁合同范文五份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等协商,本着互愿互利的原则,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车辆内容如下:

  车型_正座_______(不包括司机)加座_______;数量_______辆;暂定租用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使用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预计_______天,每天车费_______元,其中空驶费用_______元,停留费用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需预付_______元给甲方,出发前再付车费的70%_______元。余款行程结束付清。乙方租车如需延期,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乙方有优先权续租;

  备注:司机食由____负担;宿由____负担外,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由_______负担。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甲方保证提供证件齐全的车辆,并对所租车辆的司机进行统一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司机应保证有**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符合准驾型号。

  B.甲方应在出车前进行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如车辆因途中抛锚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甲方两小时内不能将车修复正常,乙方应再等候两小时给甲方时间调配车辆或购买配件,等候时间总计不超过四小时。超过四小时以后甲方应立即安排搭乘出租车或搭乘其它车辆将乙方送至后一行程地点,费用由甲方支付,并安排车辆继续完成行程。若耽搁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赔付相当时间内的租车费用。

  C.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E.甲方车辆司机要积极配合乙方旅**程愉快顺利,遵守旅游各项制度,相互团结,不得酗酒打闹,保证做好服务接待工作,对客人要热情服务,保证安全行驶

  2.乙方责任:

  A.在出发后乙方应合理调配车辆,确保车辆在安全及可能行驶的路段行驶,避免司机疲劳驾驶,甲方不允许乙方任何人员擅自驾驶甲方车辆,如因此造成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B.乙方应保证甲方司机的正常睡眠,不要开夜车(以天黑为限)。(特殊摄影团除外需提前申明)

  三、付款方式

  乙方于出发前支付70%租车费,余款于行程结束前由乙方付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30%.

  五、特别约定:

  对行程内游览的景点顺序甲方征得乙方同意有权进行调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性调价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费用,由客人自理;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六、其它

  1.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签协议之日起,自行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直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裁定执行。此协议价格不含税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等协商,本着互愿互利的原则,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车辆内容如下:

  车型_正座_______(不包括司机)加座_______;数量_______辆;暂定租用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使用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预计_______天,每天车费_______元,其中空驶费用_______元,停留费用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需预付_______元给甲方,出发前再付车费的70%_______元。余款行程结束付清。乙方租车如需延期,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乙方有优先权续租;

  备注:司机食由____负担;宿由____负担外,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由_______负担。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甲方保证提供证件齐全的车辆,并对所租车辆的司机进行统一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司机应保证有**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符合准驾型号。

  B.甲方应在出车前进行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如车辆因途中抛锚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甲方两小时内不能将车修复正常,乙方应再等候两小时给甲方时间调配车辆或购买配件,等候时间总计不超过四小时。超过四小时以后甲方应立即安排搭乘出租车或搭乘其它车辆将乙方送至后一行程地点,费用由甲方支付,并安排车辆继续完成行程。若耽搁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赔付相当时间内的租车费用。

  C.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E.甲方车辆司机要积极配合乙方旅**程愉快顺利,遵守旅游各项制度,相互团结,不得酗酒打闹,保证做好服务接待工作,对客人要热情服务,保证安全行驶

  2.乙方责任:

  A.在出发后乙方应合理调配车辆,确保车辆在安全及可能行驶的路段行驶,避免司机疲劳驾驶,甲方不允许乙方任何人员擅自驾驶甲方车辆,如因此造成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B.乙方应保证甲方司机的正常睡眠,不要开夜车(以天黑为限)。(特殊摄影团除外需提前申明)

  三、付款方式

  乙方于出发前支付70%租车费,余款于行程结束前由乙方付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30%.

  五、特别约定:

  对行程内游览的景点顺序甲方征得乙方同意有权进行调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性调价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费用,由客人自理;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六、其它

  1.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签协议之日起,自行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直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裁定执行。此协议价格不含税金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等协商,本着互愿互利的原则,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车辆内容如下:

  车型_ 正座_______(不包括司机)加座_______;数量 _______辆; 暂定租用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使用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预计_______天,每天车费_______元,其中空驶费用_______元,停留费用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需预付_______元给甲方,出发前再付车费的70%_______元。余款行程结束付清。乙方租车如需延期,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乙方有优先权续租;

  备注:司机食由____负担;宿由____负担外,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由_______负担。

  二、甲乙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A. 甲方保证提供证件齐全的车辆,并对所租车辆的司机进行统一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司机应保证有**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符合准驾型号。

  B. 甲方应在出车前进行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如车辆因途中抛锚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甲方两小时内不能将车修复正常,乙方应再等候两小时给甲方时间调配车辆或购买配件,等候时间总计不超过四小时。超过四小时以后甲方应立即安排搭乘出租车或搭乘其它车辆将乙方送至后一行程地点,费用由甲方支付,并安排车辆继续完成行程。若耽搁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赔付相当时间内的租车费用。

  C. 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E.甲方车辆司机要积极配合乙方旅**程愉快顺利,遵守旅游各项制度,相互团结,不 得酗酒打闹,保证做好服务接待工作,对客人要热情服务,保证安全行驶

  2. 乙方责任:

  A.在出发后乙方应合理调配车辆,确保车辆在安全及可能行驶的路段行驶,避免司机疲劳驾驶,甲方不允许乙方任何人员擅自驾驶甲方车辆,如因此造成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B. 乙方应保证甲方司机的正常睡眠,不要开夜车(以天黑为限)。(特殊摄影团除外需提前申明)

  三、付款方式

  1. 乙方于出发前支付70%租车费,余款于行程结束前由乙方付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30%.

  五、特别约定:

  对行程内游览的景点顺序甲方征得乙方同意有权进行调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性调价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费用,由客人自理;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六、其它

  1. 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签协议之日起,自行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直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裁定执行。此协议价格不含税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用车租赁合同范文3 甲 方(出租方):

  乙 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约定事项

  1、 甲乙双方所约定用车的线路为: ,预计 公里。

  2、 甲乙双方所约定的用车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小时。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时间: 年 月 日 时,集合地点: 。

  3、 甲乙双方所约定用车的车型为: ,车牌号: 共有正座 个,边座 个。车内空调:有无

  甲方所派司机的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驾驶证号码: 车辆保险单号码:

  第二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1、 租车车款总额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油费承担对象:甲方乙方过路费承担对象:甲方乙方停车费承担对象:甲方

  2、 付款方式:乙方应预付甲方 元,余款 元,余款应在乙方本协议车辆启用时结清。

  3.租赁车辆每一天(24小时)限行驶260公里,超公里按 元/ 公里收取超程费;驾驶员每天工作时间(含中途等待、用餐时间)8小时,超时按 元 /小时收取加时费。

  4.驾驶员餐费及住宿:主城(含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渝北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以内甲方自理,主城乙以外由方负责驾驶员食宿。

  第三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1、 甲乙双方因故停止用车,必须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方;乙方赔偿甲方车款总额的30%。

  2、 甲方必须保证所用车辆状况良好,证照齐全;必须保证车辆保险手续齐全(具有足额的座位险、第三者险)。当行进途中甲方车辆损坏,不能及时修复、正常运行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负责解决。如在2小时内不能修好车辆,乙方有权更换车辆。

  3、 甲方司机必须遵纪守法和高度重视安全,做好各方面保障。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带故障驾车和超员行车,以确保行车和座乘者人身安全。

  4、 在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应保证所派司机服从和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安排,确保按照乙方要求履行协议。当发生争议或特殊情况时,司机必须保证行程结束,事后区分责任。如与安全行车无关,司机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由甲方给予赔偿。

  5、 甲乙双方约定的价格、车型、车座确定后,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车辆,甲方向乙方提供20%的违约金。

  6、 经双方协商,补充协议同等有效。

  7、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甲乙双方有违反协议的,要承担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南宁租赁合同范文五份(扩展5)

——食品仓库租赁合同范文五份

甲方:____________仓储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进口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______路______村______幢的仓库以及办公用房一间租赁给乙方使用,仓库租赁面积经双方认可确认为建筑面积______*方米,实际租赁面积为______*方米;办公用房面积为______*方米。

1.2乙方租赁此仓库用于______海关审批,验收合格的公用保税仓库。

1.3此为独立的两层砖混结构仓库,自成一体。租赁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1.4根据保税物品数量少,体积小的特殊性,在海关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将酌情把此仓库的一楼,委托甲方统一经营管理。

第二条保税物资的管理

2.1乙方租用甲方仓库所存货物系海关监管物资,未经杭州海关许可,甲方不得擅自转移,拆封,提交或作其他处理。

2.2甲方负责提供______小时不间断的保安人员,以确保乙方存储货物的安全和完整。如发生盗窃等导致货物短少,乙方应及时向杭州海关报告,由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作出相应处理。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期限

3.1仓库及办公用房租期为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2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__个月,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四条租金和其他费用

4.1仓库一楼为每月每*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二楼为每月每*方米人民币______元。办公用房租金为每月每*方米人民币______元。乙方按月支付,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下列帐户,或按双方同意的其他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或该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如逾期______天未支付,自第______天起应向甲方按______%/日,支付滞纳金。

第五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和保养

5.1乙方在免租期内,将按海关有关公用保税仓库的要求,对仓库进行装修,改建,加装监管设施。乙方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实施。

5.2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仓库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仓库内专用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并保证在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仓库归还甲方。甲方有权检查监督。

5.3甲方在仓库的管理上,必须保持仓库的清洁,干燥,卫生,采取必要的养护措施,不发生霉烂生锈,虫蛀,保证货物安全储存。

5.4甲方负责乙方租用仓库水,电的供应,提供基本设施及装卸设施,以保证乙方的正常工作,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5.5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租用办公用房的水,电以及通讯等基本设施,以确保乙方及海关人员的正常工作,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5.6甲方应在仓库按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和其它消防设施,保证已通过定期的消防验收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7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做好消防工作。

5.8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保险。凡因发生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及时向海关报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处置。

第七条广告

乙方根据杭州海关对公用保税仓库监管的要求,在仓库周围及道路口等明显方位需设立广告牌的,甲方应予配合,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工作。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本协议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仓库,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九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0.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仓储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进口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食品仓库租赁合同 2

甲方:_________仓储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进口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甲方租赁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公面积为________*方米。

1.2乙方租赁该仓库作为经海关批准并验收合格的公共保税仓库。

1.3这是一个独立的两层砖混结构仓库,自成一体。租赁由乙方承包和管理.

1.4根据保税货物数量少、体积小的特殊性,经海关许可,乙方将自行委托甲方对该仓库一楼进行统一经营管理。

第二条保税物料的管理

2.1乙方租用甲方仓库储存的货物为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杭州海关许可,甲方不得擅自转让、拆包、提交或处理。

2.2甲方负责提供______小时不间断的保安人员,以保证乙方储存货物的安全和完整,如因被盗导致货物短缺,乙方应及时向杭州海关报告,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行相应处理。

第三条免租期和租赁期限

3.1仓库和办公用房的租赁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甲乙双方就相关租赁事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四条租金和其他费用

4.1仓库一层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应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特殊设施和场所的维修和维护

5.1免租期内,乙方将根据海关对公共保税仓库的要求,在仓库内装修、改建、安装监管设施。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交装修改造设计方案,经甲方同意后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实施。

5.2在租赁期内,乙方对属于仓库的设施享有专有权。乙方负责仓库专用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随仓库以可靠的运行状态返还给甲方。甲方有权检查和监督。

5.3在仓库管理中,甲方必须保持仓库的清洁、干燥和卫生,采取必要的维护措施,避免霉变、生锈和昆虫,保证货物的安全储存。

5.4甲方负责乙方租赁仓库的水电供应,并提供基础设施和装卸设施,保证乙方正常工作,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5.5甲方负责为乙方租用的办公场所提供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以保证乙方和海关人员的正常工作,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5.6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在仓库内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和其他消防设施,并确保其通过定期消防验收,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7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做好消防工作。

5.8乙方应在租赁期内爱护租赁物。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保险责任

租赁期内,甲方负责购买保险。如任何一方因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而未能履行本合同,双方应及时向海关报告,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处理。

第七条广告

根据杭州海关对公共保税仓库的监管要求,如乙方需要在仓库周围和路口设置广告牌,甲方应配合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工作。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如果本协议提前终止或到期,且甲乙双方未能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应在提前终止或租赁期满之日搬出仓库并归还甲方.

第九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10.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仓储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进口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食品仓库租赁合同 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仓库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_*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三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前30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食品仓库租赁合同 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等协商,就房屋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位置

甲方将院内______*方的库房和房屋___间出租给乙方。

二、租用时间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三、租金

年租金为____元整。

四、租金的缴纳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提前____个月全款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乙方需要向甲方交纳________元的押金,____年合同期满后,甲方返还乙方押金。

五、其他费用

水电费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乙方使用甲方库房期间,发生问题,给甲方房屋造成损失,乙方要负完全责任,及时给甲方维修,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经双方协定根据需要进行改造装修,乙方不继续租用时还原房屋原来的样式。


南宁租赁合同范文五份(扩展6)

——建材商铺租赁合同范文五份

  订立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铺描述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具**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要求续租,需在租赁期满前____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和费用

  1.该商铺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

  2.乙方验收完并接付商铺后____日内按(月、季、半年、年)________交纳租金。

  3.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商铺前,双方需明确各项费用的支付状况,租赁商铺交付后各方依约各自承担。

  第四条 商铺和设施的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由于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造成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乙方正常、合理使用下,租赁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自然损耗,乙方不承担任何维修或赔偿责任。

  2.除上述第1款约定外,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责任及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维修通知后______日内予以维修。

  3.甲方需要维修商铺的,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因维修商铺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商铺的时间相应减收租金或延长租期。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商铺及经营活动。

  2.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人为停水停电。

  3.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商铺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有权出租,保证出租商铺不存在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抵押担保。并提供土地使用证、产权证、商铺租赁许可证等相关权属证明给乙方审验,并将其复印件盖章后提供给乙方。

  4.非因**拆迁及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得解除租赁合同提前收回商铺。

  5.甲方若违约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改、破坏租赁商铺结构,否则视破坏程度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商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需要中途退租的,需提前____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则本合同解除。甲方不同意退租的,在不影响甲方租赁收入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商铺转租。

  3.商铺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商铺:

  (1)未经甲方同意,拆改、破坏商铺结构,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2)利用承租商铺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3)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并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商铺租赁期间,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干扰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商铺及经营活动,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的;

  (2)甲方人为停水停电,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的;

  (3)租赁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存在或发生质量问题,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

  (4)甲方不依约履行租赁商铺的维修义务,经乙方催告后仍不维修或不承担维修费用的;

  (5)甲方发生纠纷致使租赁商铺被查封的,或者出租商铺存在权属瑕疵发生争议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商铺的。

  5.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按合同约定验收租赁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乙方未拖欠租金及相关费用的,甲方收回租赁商铺,有剩余租金时须一并全额退回乙方。

  第八条 商铺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甲方应保证租赁商铺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

  第九条 本合同共2页,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不尽事宜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电话:

  电话:

  一、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希共同遵守执行:

  1、租赁铺面房屋地址、面积、现金价值、用途

  2、租赁房屋位于跃进路人民小区侧向店面第一间120�O;

  3、从第一年开始,商铺每月租金为2200元整

  4、乙方租赁该商铺用于经营,不得私自转租;

  5、乙方享有店面转租的权利,但需和甲方进行协商。

  二、租赁期限为一年

  即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后乙方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承诺优先出租给乙方,合同期满后租赁价格按当时经济情况双方商定。

  三、租金支付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后甲方每季度收取房租一次,房租收取时间为每季的5日前。除房租外乙方还需支付两月押金¥____ 。每年上涨金额不能超过150元整。

  四、如一年后,乙方不再续租该商铺,则商铺装修归甲方所有。如未满一年,则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因煤校及周围路面改建造成的店面无法正常经营,乙方可提前提出终止合同,或降低店租至_____元。

  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每推迟一天按年租金的2%计罚,甲乙双方如不履行合同给双方造成损失,所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赔偿本合同期内一年年租金额,同时在到期时间,乙方没能按期搬出则按每月违约金壹千元交给甲方,以此类推。店面靠临街墙面及墙体外推2米内,乙方可以用来做广告位和车位。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产生约束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有补充协议,则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事宜,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结合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制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一、出租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的主要情况如下:座落:上海市_____区____路___号(弄)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方米。土地用途: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楼层:本房屋所在建筑共____层,本房屋位于第__层,有/无电梯。装修情况:精装修房配家具和电器(清单见后)。(简装修不配家具电器)(毛坯房)该房屋的房产证及*面图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证本租赁事宜已经抵押权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处分本房屋,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条件的有关内容处理。

  1-3本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包括:_____________。甲方保证所有产权共有人均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并与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签字确认,出租的房屋没有权属纠纷。(产权共有人以授权的方式委托甲方签字,甲方保证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乙方办公营业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的时间,甲方同意该段时间做为乙方筹备和装修时间,不计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为该段装修时间向甲方补偿人民币____元。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该房屋租金____年内不变,自____年__月__日起,双方同意对租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细节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双方同意租金调整幅度在_______%范围之内。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且甲方同意,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______支付滞纳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现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后,应在3日内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赁费发票。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房屋和设备日常维修由乙方承担。设备、房屋维修、物业管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日常费用指房屋日常发生的小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包括灯、门、水电、燃气设施以及其他属于甲方的设施。房屋出现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墙体裂缝、基础下沉、房屋漏雨渗水等。)

  5―3双方同意由乙方负责办理本房屋的意外保险事宜,并承担保险费用,保险受益人为甲乙双方。保险范围包括:甲方拥有产权的本房屋、设施、家具和电器;乙方拥有的家具电器设备。若因发生意外情况如火灾等造成双方的财产损失,由双方共同向保险公司索赔。所获赔偿金按照所保险合同中所保险的内容由双方分享。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另外,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双方根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不属于此范围,但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6-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6-6乙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租金标准的1.5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7-3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或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乙方)向上海___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____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国家法律,甲方出售本房屋给第三人后,本合同继续有效。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乙方为自然人的情况下,若在租赁期内由于乙方发生人身意外事故导致意外死亡,根据国家法律,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乙方的家人、法定继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五)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在租赁期间房屋发生权属纠纷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六)乙方擅自转租房屋、转让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日的;


南宁租赁合同范文五份(扩展7)

——市场租赁的合同范文五份

  出租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地点: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 交易市场 房。

  二、租赁时间:

  甲方从 ___年___月___日起将以上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___年___月___日收回,租赁期限壹年。

  三、租赁金额及交纳时间:

  1。甲方按年租金 对乙方收取租金。

  2。乙方必须于合同签订后,房屋起租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一年的租金。

  四、租赁其他费用:

  1。合同签订后,甲方将向乙方一次性收取租赁保证金叁仟元整,待租赁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2。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用电费用,由甲方按有关收费标准向乙方按月收取。

  五、其它相关规定: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没收保证金:

  ⑴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的;

  ⑵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⑶乙方拖欠租金达1个月以上的。

  2。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其保证金。

  3。乙方在承租期间,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退租后,对于乙方的装修费用,甲方不予补偿;同时乙方不得毁坏房屋租前原貌。

  4。乙方在承租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而发生损失,甲方不予补偿;如遇甲方整体规划,提出收回或变更要求,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5。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年租赁金额的15%收取。

  六、凡在我交易市场入驻客户必须在入驻后3个月内在当地办理好工商、税务登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九、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可延续签定。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综合市场内商铺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______________综合市场____*方商铺租赁给乙方经营为___________副食。不得转让其它用途商铺限制经营范围:不得卖(猪肉、三鸟、蔬菜等)如发现违约者立即停止合同。押金不退还,作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二、租赁时间:租期为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租赁期满等件可优先给乙方租赁。

  三、签合同时乙方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为理签约,退约时凭身份证和押金单退押金。

  四、该商铺的每月租金___________人民币整(¥ 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从签合同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每月卫生管理费元,并先交当月的商铺租金。在租赁商铺位期满后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甲方收租金开收据给乙方(不含税票)但要保管好,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约定,在租凭期间,租金、水电费、工商税收、卫生费、治安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迟交,交限于当月五号前以现金一次性自觉到市场管理处交清当月的'租金给甲方,否则,每逾期一天交月租金5%滞纳金,若逾期十五天不交租金,双方签定合同将自动解除,甲方有权收回铺位另作安排,押金不退还,作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六、乙方必须合法经营遵纪守法,不得从事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如乙方有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期行霸市,缺斤短两等不法行为而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七、乙方必须遵从甲方市场管理规定及摆卖规定安排,服从市场管理人员实施市场管理,在正常情况下,乙方不得无故闹事或经行霸市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商铺位。

  八、乙方必须爱护甲方的财产和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负责及时维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动原商铺的结构,租赁期间不得摆出铺前的空地或占用他人的商铺,不得占用门前通道,并保持门前卫生。

  九、市场各工商费、检疫费、水电费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有偷水电行为;发现一次罚款二千;引起火灾负法律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意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补充条款,经双方确认后具有同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杭州市金通汽配城幢号楼。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付款条件

  租赁期限为一年,出租房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

  付款条件:一楼一间店面房年租金,(付款期限一年一付),电费、水费等其它按每月支付给乙方。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1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期间房屋装修

  租赁期限内出租房不承担房屋装修,房屋装修由承租方承担。如装修期间有关破坏房屋主题结构,没有得到出租房的认同承租方不得擅自破坏房屋主体。

  第四条出租房与承租方的变更

  1、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出租方的房屋如遇规划、拆迁等其它有关情况发生,应提前通知承租方,并退还承租方的所有租金及押金。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好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贰份备案。

  出租房(盖章):承租方(盖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出租人(简称甲方):______

  承租人(简称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菜市场摊位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摊位基本情况:本合同所指摊位位于,设施为电表、开关、插座、砖混瓷砖贴面柜台。经营项目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摊位租赁期限为一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合同签订5日内交付摊位。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时间、方式:租金为每年交付(大写________)叁仟元整,(¥_________)。交付时间及方式为租期开始前5日一次**付,同时缴纳水费、卫生费、垃圾清运费共计______元/年。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市场开办者的规定,制订有关市场物业、治安、消防、计量、卫生、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制度,承担相关义务,并监督乙方遵守有关规定。

  2.对乙方利用所租摊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及时制止,对出现的消费纠纷及时调解,调解不成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3.协助、督促乙方办理相关证照,为乙方提供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甲方因市场改造提升对摊位进行调整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摊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乙方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于15日内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结余租金及保证金。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亮证亮照经营。

  2.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承担法律责任,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乙方必须将经营过程中长生的`垃圾放到甲方制定的地点。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私自扩建摊位。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摊位,需经甲方书面同意。经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应在30日内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结余租金及保证金。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项目。

  8.乙方经营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县城农贸市场聚格。

  9.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如果房屋租金上调,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先行赔付保证金:

  1.合同签订5日之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先行赔付保证_元整,。

  2.甲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使用保证金:

  (1)乙方与消费者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后却拒绝履行的;

  (2)乙方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货、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

  3.因乙方过错,甲方使用保证金先行赔付的,乙方应于5日内补足保证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按摊位租金总额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场地、用水、用电、用暖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不得收取租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损害场地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赔偿实际损失,乙方乱扔垃圾甲方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罚20—100罚款。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转租,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租赁合同,并按摊位租金总额3%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同时取消乙方下一轮优先续租资格。

  5.乙方未按约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在10日内仍未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10日内提供证明,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解除合同:

  (1)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证照的;

  (2)违反市场管理制度情节严重且不服从管理的;

  (3)逾期10日未支付租金、水、电、暖等费用的;

  (4)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义务,影响正常的经营活动的;

  第九条续租:租赁期满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租赁期限内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权利不受影响。

  2.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因合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将租赁的摊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及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共_页,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人(甲方):XXXXXXXXX

  承租人(乙方):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XXXXXXXXX(层/厅)XXXXXXXXX号场地,面积XXXXXXXXX*方米,用途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面积XXXXXXXXX*方米,库房位置为XXXXXXXXX.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起至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止,共计XXXXXXXXX年XXXXXXXXX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起至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XXXXXXXXX;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XXXXXXXXX);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至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XXXXXXXXX.

  第四条 保证金

  是否收取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相关事宜见《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保证金合同》。

  第五条 保险

  1.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XXXXXXXXX.

  2.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XXXXXXXXX.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XXXXXXXXX.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XXXXXXXXX.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每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XXXXXXXXX%。

  8.XXXXXXXXX.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亮证照经营。

  3.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约定的用途,本着公*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10.XXXXXXXXX.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XXXXXXXXX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南宁租赁合同范文五份(扩展8)

——房屋意向租赁合同范文五份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经纪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屋租赁证》编号: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丙方的介绍和见证下,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_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为_________*米,室内附属设施见附录。

  乙方经现场看房,并已对该房的相关附属证书及甲方的身份证件审查确认。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房作为_________用途使用,在租赁期内,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用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方免除乙方_________天的租期作为乙方的改造房屋装修期,装修期不计入租赁期限。

  2、在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许可后,双方另行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月□季□半年□年,租金以□月□季□半年□年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_________,其中第一次支付应在乙方接受该房之日支付,甲方收到乙方的租金后应出具收条。

  2、付款方式采用□现金支付□银行转账,开户银行:_________,账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

  五、其他费用:

  1、甲方应将乙方接受该房屋之前的所有费用(具体包括: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及相关的其他费用)全部付清。

  2、乙方承担该房屋租赁期内产生的各项费用,具体为: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及相关的其他费用,并将缴费清单的复印件交与甲方。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房租,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使用房屋,有权在合同期满后收回房屋及附属设施。

  2、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

  3、该房屋在非因乙方过错使用的情况下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及承担维修费用。

  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权属清楚,无使用或产权纠纷;如遇房屋出售,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交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修缮义务。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2、如遇甲方将该出租房屋出售,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应爱护使用该房屋,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该房屋的结构、装修,不得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将该房屋转租。

  4、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并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5、乙方因过错使用,导致的房屋毁损,有修复的责任并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对于该房屋的附属设施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坏,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维修费用。

  八、押金及违约责任:

  1、乙方自接受租赁房屋之日向甲方交纳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2、如甲方逾期交付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每日按照月租金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如乙方逾期交纳房租金,每日按拖欠租金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内,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金额的1%支付滞纳金。逾期2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合法理由而擅自要求解除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

  5、遇到**决定拆除此出租房屋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其它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中介费用承担:

  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丙方支付中介费用(大写)_________元,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丙方支付中介费用(大写)_________元。

  十一、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丙方执一份留作**机关备案,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室内附属设施清单

  其他相关费用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南宁租赁合同范文五份(扩展9)

——最新租赁合同范文五份

  出租方(甲方): 签订地点:

  工程名称:

  承租方(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按照*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日租金、修理、赔偿等。

  财产

  名称租用

  数量单位租金

  (元/日)清理刷油(元)赔螺丝

  (元)赔螺丝帽

  (元)租赁财产单价(元)

  特殊钢管按双方签字的发货、收货单据为依据m0.008(5.7米价格为0.010元/天)

  普通钢管 0.008 按市场价

  扣件 只0.0080.10.50

  顶丝 套0.0250.210.002.00

  说明:1、按日历天数计取租金(出、退库当日均按全天计算);2、乙方无权对租赁财产自行改截、打洞、焊联、否则甲方拒收;3、架具类:钢管弯曲乙方负责调直,扭曲、电气焊疤痕与割裂瘪坑靠*钢筋规格折收;4、往返运输、装卸、码放由乙方负担;5、乙方拉租赁财产时必须验收,甲方不承担在租赁期间使用中的事故责任;6、钢管规格:6m、4.5、4m、3.5m、3m、2.5m、2m、1.5m、1m。钢管规格长度误差正负10㎝。3米至6米为长管,3米以下至1米为短管。7、每吨钢管(260米)配扣件160只,拉扣件数量少则按比例算租金。十字、万向扣件重量:1.7~1.8斤。8、乙方不得将租用财产转让、转借给第三方使用,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担。9、乙方租赁甲方库内现存的财产。特殊钢管为:5.7米钢管,甲方提供数量为4000根(其中1000根为焊接管。)。根据乙方需要的实际需用量结算。出租方必须满足需方使用,不能发生停工待料。如遇春节期间报停一个月。

  第二条 财产押金及租金的缴纳期限

  乙方每月付租金一次,次月15日前乙方到甲方支付上月租赁租金。最后一次租金在乙方送完租赁财产60日内付清。甲方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于次月10日前送交乙方结算清单两份,乙方核对后签章交回甲方一份。

  第三条 租赁财产的`结算

  乙方在送完租赁财产20日内必须到出租方进行结算,如乙方不进行结算,以甲方的有效票据,根据合同结算,乙方视为认可。按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支付甲方。甲方以收据付款。

  第四条 二期工程开工后,钢管的租用量优先考虑甲方,合同另定。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认真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款规定,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租赁财产代理人的授权

  乙方指派: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为代理人代表乙方租赁甲方财产按规格型号拉、送,定期同甲方核对收发单据及时与甲方进行租金结算,按期付甲方租金。如中途取消对其授权,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需变更代理人,乙方应至甲方办理具有上述内容的委托书交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对新任者拒绝发放租赁财产。乙方新指定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第七条 租赁财产期限

  自20xx年4月2日至乙方送清租赁全部财产。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

  有效期限:20xx年4月2日至乙方退回甲方全部租赁财产,乙方付清甲方全部租金等款项废止。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双方协商。二、诉至铜山县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执行或届时补充协约。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 位 地 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县城_________一间面积为_________*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即:____年____个月)。

  三、年租金___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___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___%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0、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___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xx(省、市)(区、县) ;门牌号为xx

  2、出租房屋面积共xx*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xx个月。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xx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xx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xx元(大写xx万xx仟xx佰xx拾xx元整)。

  租金总额为x元(大写x万x仟x佰x拾x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x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x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x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x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x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xx%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x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x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x%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xx%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x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x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x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x份,由甲、乙双方各执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有偿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本停车位位于__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__停车位。

  第二条、本停车位的租赁期限及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租赁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租赁期限为__年,年

  2、双方协定租金及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按__个月为一期支付

  第一期租金及本车位管理费于__年__月__日支付,租金及本车位管理费于每期

  第三条、责任与义务

  第四条、续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可在到期后收回车位或另行转租。

  第五条、解约

  甲乙双方提出提前解除协议均须提前一月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租赁费总额5%违约赔偿金。协议提前解除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或**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对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码:

  所租车辆名称:型号: 颜色: 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 年 月日时起至 年 月日时止,甲方将 号车交付于乙方使用。

  租金:共计 元

  行驶区域:在 范围内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1、 依合同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车辆;

  2、 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 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

  4、 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5、 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6、 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燃油费;

  7、 甲方要提供能够熟练驾驶所租车辆,并且持有有效驾驶证的驾驶员;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的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2、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3、 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4、 不得利用甲方车辆,做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5、 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6、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再向交警、公 安 部门报警并办理相关手续;

  7、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间,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 免除和减轻责任

  1、 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据为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有如下行为的,乙方有权拒绝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

  提供车辆相关的虚假信息;

  第七条, 补充条款


南宁租赁合同范文五份(扩展10)

——租赁鱼池合同范文五份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就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设备概况:______________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用于工程。

  三、本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乙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甲方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乙方向甲方出租设备并配备操作手人。

  五、租金期限的计算:

  1、设备的租赁时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度提前终止本租赁合同,但须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完好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十________日内重新续签租赁协议。若甲方提前使用完毕,甲方应在工程完工后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签字确认,到期按甲方规定办退场手续。

  六、机械设备的租赁费计算方式:

  按实际工程量,零星租赁台班费为_______________元/日,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1小时主油由方承担。

  按包月制,双班每月按_______________元/月,单班每月按_______________元/月,每月不再另外计算加班费用。主油由方承担。

  结算办法:甲方根据机械管理人员、机械技术员的路单或三联单对乙方车辆的实际出勤天数进行每月底对账,由甲乙双方在单机核算表上签字确认,每月待业主支付甲方计量工程款后,甲方支付乙方一定比例费用,其余年终结清。

  乙方办理结算时,须提供符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齐全完整的发票。

  七、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用的各种维修保养、配件、副油、工资等所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使用,乙方应做好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3、在施工过程中。设备出现大的故障,乙方应积极进行维修排除,设备因故障影响甲方施工的,甲方扣除乙方相应天数的租赁费。

  4、包月机械进出场费,机械进场后甲方保证乙方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少于1个月的甲方承担乙方单趟运费,工作时间大于1个月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并购买相关设备和人员保险,如发生意外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机手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利辞退。

  3、乙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流程操作并安全完成施工。

  4、乙方机手应每日严格填写甲方单位派发的设备现场施工表,甲方则需签字认可。

  5、乙方人员如出现盗卖或破坏甲方财物的,应该按盗卖或破坏甲方财物的金额的双倍进行罚款,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乙方施工没有按甲方技术人员规定,违章或不合理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车辆在使用中对甲方人员、财产造损害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机手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2、乙方若违反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还应赔偿损失。本合同所述违约金与赔偿金甲方有权利从租赁费中直接扣除。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单方随意解除本合同。乙方若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按违约天数每天向甲方承担________元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解决问题。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十三、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情况随时对设备进行清退。

  十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甲方文件规定进行安全施工,若非甲方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完全按照甲方的要求文明施工,否则由此引发的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乙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为了提高鱼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发包,本着*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鱼塘共计___________亩交给乙方承包并养殖,鱼塘路边自建房屋_________间及场地交给乙方经营农家乐(注:农家乐为餐饮服务行业),鱼池承包用地租赁合同。

  第二条 乙方在鱼塘和农家乐所有经营收益纯利的_____% 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 承包期限为___年,以后每年_____元/年。即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承包鱼塘用电须服从电管站管理,要安全用电,开户、电力设备安装、材料费用以及鱼塘用电电费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 鱼塘用途

  1、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工拆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条 乙方承包的只是鱼塘的水面,鱼塘基面使用权仍属甲方,乙方只能作暂时使用。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青苗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乙方在接通知30日内必须交出鱼塘。 乙方施工的建筑物要在承包期满后30天由乙方自行拆迁,逾期不处理的则归甲方所有。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维修整治,但承包期满后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合同范本《鱼池承包用地租赁合同》。

  第八条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合同所定期限缴纳承包款,逾期30天未完成的,作自动退包处理,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并终止合同,收回鱼塘重新发包。

  第十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2.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____天的;

  4.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在承包期间,如要转让给他人承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转让。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完成全部承包款并经得甲方同意,才能终止合同,另甲方有权将押金没收作为补偿。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第九条 。

  第十二条 风险责任:

  1、农家乐属于服务行业,所涉及的食品安全、卫生许可、税务、工商等一切相关事项的办理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在承包期间,乙方必须办理齐全相关手续。否则一切事故、灾害及人为造成的损失,及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______天内交纳承包押金给甲方,即押金金额为_____万元,作为履约的保证。承包合同期满,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按当时银行利息 %)。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全部承包押金。 3.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 . 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为了提高鱼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发包,本着*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鱼塘共计___________亩交给乙方承包并养殖,鱼塘路边自建房屋_________间及场地交给乙方经营农家乐(注:农家乐为餐饮服务行业),鱼池承包用地租赁合同。

  第二条 乙方在鱼塘和农家乐所有经营收益纯利的_____% 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 承包期限为___年,以后每年_____元/年。即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承包鱼塘用电须服从电管站管理,要安全用电,开户、电力设备安装、材料费用以及鱼塘用电电费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 鱼塘用途

  1、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工拆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条 乙方承包的只是鱼塘的水面,鱼塘基面使用权仍属甲方,乙方只能作暂时使用。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青苗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乙方在接通知30日内必须交出鱼塘。 乙方施工的建筑物要在承包期满后30天由乙方自行拆迁,逾期不处理的则归甲方所有。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维修整治,但承包期满后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合同范本《鱼池承包用地租赁合同》。

  第八条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合同所定期限缴纳承包款,逾期30天未完成的,作自动退包处理,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并终止合同,收回鱼塘重新发包。

  第十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2.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____天的;

  4.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在承包期间,如要转让给他人承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转让。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完成全部承包款并经得甲方同意,才能终止合同,另甲方有权将押金没收作为补偿。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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