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申请书优选【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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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担保申请书 1

河南安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泌阳国玺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贵公司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贵公司为泌阳国玺纸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XXX万元整,担保期限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X日止。

  我愿意就上述借款担保向贵公司提供反担保,承担一切连带担保责任。为此,特出具本反担保书,并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符合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人资格,并有足够的资产作为反担保保证,保证履行本反担保书所规定的义务。

  2、担保方式:以本人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知识产权、经销代理权等无形资产等)向贵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是无条件的,无论是否存在其他担保方式,贵公司可直接要求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本人自愿放弃相应的抗辩权。

  3、担保的范围:贷款人、出借人径向贵公司索赔时,贵公司即有权直接向本人索偿,而无须先向担保申请人追偿。本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第一次索付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清偿贵公司借款担保项下的一切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含复利和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评估、拍卖、诉讼、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

  4、担保期间:自本反担保书签订之日起,至借款担保期限届满后三年内有效。其间当担保申请人申请延长担保有效期并经贵公司同意时,本反担保书的有效期自动相应延长。待借款人还本付息之后,本反担保书自动失效。

  5、本人保证在该担保期间内,本人名下所有财产不进行转移、变卖、隐匿、赠与等行为,如确需要,须征求贵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否则视为无效。

  6、在履行本反担保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解决争议的,应向贵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7、本反担保书,本反担保人签字即生效。

  8、本反担保书一式二份,反担保人、河南安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各执一份。

  反担保人(签字):XX

  XX年XX月XX日

  反担保申请书 2

致:XXX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于年月日签署的编号为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贵公司为借款人向(以下简称“放款人”)所借金额为元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本人应借款人的请求,愿意以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的担保书。本担保人愿作如下保证:

  一、担保范围包括:贵公司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它有关费用,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本担保人保证对借款人的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若借款人未能按它与放款人签署的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规定如期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在贵公司代借款人清偿债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无条件地代为清偿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欠款,不得有任何异议。

  三、只要不增加担保金额,本担保书不因上述协议书和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四、本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本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足以保证本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项担保;

  2、本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家庭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3、本担保人同意向贵公司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本担保人承担;

  4、本担保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本担保人非征得贵公司同意,不再自行处分以上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份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本担保人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如设定抵押、质押,本担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资产尚不足以承担贵公司的担保费用,则本担保人对不足部份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本保证书第一条所述费用全部还清为止。本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贵公司代借款人清偿贷款之日起两年。

  五、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是本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

  六、本担保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地方有关法律,若因本担保书引起纠纷,应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担保书自本担保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上述的借款本金、利息、有关费用全部还清之日起失效。

  担保人:

  地址:电话:年月日盖章及右手食指模:

  担保人配偶声明:

  作为(担保人)的配偶,本人同意(担保人)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上述反担保提供财产保证。

  签字:年月日

  反担保申请书 3

  诉前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制度,建立和完善诉前财产保全制度,有利于维护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但现行民事诉讼法对诉前财产保全制度规定得比较简单。那你知道财产保全反担保书范

  担保人:

  被担保人:××××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与×××××××有限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300万元的财产。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有限公司本担保书中注明的财产,担保人愿提供

  作为担保财产,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有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担保人:

  二OXX年 月 日

  反担保申请书 4

  编号: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

  被担保人与_________(下称被申请人)之间_________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的财产(财产线索见本担保书附注)。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本担保书附注的财产,担保人愿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反担保申请书 5

被担保人: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内容:

担保人愿意以担保人位于   处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银行账户(xx银行xx支行:xx-xxx-xxx-xx)内xx-xx万元)为被担保人所提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并保证,如被担保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意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此致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反担保申请书范文 [篇2]

致: :

鉴于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以下简称承包人)在 项目中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下同);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为保证承包人履行上述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由你方出具的上述工程的《履约保函》;承包人已向你方申请《履约保函》。

我以我本人的信用和全部财产为承包人向贵司提供在贵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反担保,并向你方作出如下保证:

一、我本人的保证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履约保函》(以发包人最终接受的保函为准,包括续保延期的保函)为本反担保保证书的主合同,《履约保函》无效,本反担保保证书依旧有效。

二、我本人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发包人要求你方承担的《履约保函》项下担保金额的本金、利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你方为实现本反担保保证书所载明的权利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三、我本人履行保证责任的'方式:若因承包人违约,在发包人要求你方承担保证责任时,由我本人代为赔偿;或在你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后,由我本人无条件地承担对你方的赔偿责任。当你方凭本反担保书和发包人要求你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或你方已先行赔付的凭据等要求我本人承担责任时,我本人将在收到上述资料之日起5日内无条件地履行上述保证责任。

四、若我本人不能在第三条所述期间内履行保证责任和清偿义务,应向你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每日的违约金按照欠款金额的5‰计算,并赔偿由此给你方造成的损失。

五、本反担保保证书的有效期间自本反担保保证书签发之日起,至承包人履行完毕上述施工合同规定的义务从而解除了你方的保证责任之日或你方因履行上述《履约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而承担的全部赔偿金、违约金和其他损失得到清偿之日止。若你方延长《履约保函》期限,我本人同意仍按前述约定相应延长本反担保保证书的有效期限。

六、、本反担保保证书的附件包括我本人提交的以下资料,我本人保证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家庭住址、家庭主要成员、联系方式及其他;

(3) 个人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

(4) 本人配偶关于保证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声明。

七、因本保函纠纷提起诉讼的,由你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反担保申请书优选【五】份扩展阅读


反担保申请书优选【五】份(扩展1)

——反担保申请书 (菁华3篇)

反担保申请书1

致:XXX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公司xxx以下简称“借款人xxx于年月日签署的编号为的《担保协议书》xxx以下简称“协议”xxx,贵公司为借款人向xxx以下简称“放款人”xxx所借金额为元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本人应借款人的请求,愿意以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的担保书。本担保人愿作如下保证:

  一、担保范围包括:贵公司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它有关费用,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本担保人保证对借款人的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若借款人未能按它与放款人签署的编号为的合同xxx以下简称“合同”xxx规定如期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在贵公司代借款人清偿债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无条件地代为清偿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欠款,不得有任何异议。

  三、只要不增加担保金额,本担保书不因上述协议书和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四、本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本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足以保证本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项担保;

  2、本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xxx包括全部家庭财产xxx承担保证责任;

  3、本担保人同意向贵公司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本担保人承担;

  4、本担保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本担保人非征得贵公司同意,不再自行处分以上财产xxx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xxx。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份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本担保人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xxx如设定抵押、质押,本担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xxx;

  5、如以上全部资产尚不足以承担贵公司的担保费用,则本担保人对不足部份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本保证书第一条所述费用全部还清为止。本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贵公司代借款人清偿贷款之日起两年。

  五、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是本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

  六、本担保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地方有关法律,若因本担保书引起纠纷,应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担保书自本担保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上述的'借款本金、利息、有关费用全部还清之日起失效。

  担保人:

  地址:电话:

  20xx年xx月xx日盖章及右手食指模:

  担保人配偶声明:

  作为xxx担保人xxx的配偶,本人同意xxx担保人xxx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上述反担保提供财产保证。

  签字:20xx年xx月xx日

反担保申请书2

致:北京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北京精彩雅恒印刷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借款人)签署的编号为/借款人向天津银行北京分行(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叁年金额为人民币(币种)_叁佰万元的贷款(贷款/工程/其他)提供贷款(贷款/履约/其他)担保。

  本人伍文霆应借款人/委托人的请求,愿意以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并做如下保证:

  一、本反担保保证书所担保的债权种类为:依据委托人/借款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中约定,由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币种)_叁佰万元的贷款(贷款/工程/其他)担保而对委托人/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具体的内容以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之约定为准。

  二、本反担保保证书担保的范围包括:贵公司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借款本金/履约金/其他)、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三、本反担保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反担保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贵公司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偿还担保债务之日后两年。

  四、本反担保人保证对委托人/借款人的上述全部债务(如本保证书第二条所述)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若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相关合同中约定的债务,本反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索偿通知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不得有任何异议。

  五、本反担保人特别保证:如贵公司还同时享有由委托人/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不论贵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提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请求,本反担保人自愿优先承担对贵公司的连带保证反担保责任,无条件地承担第一位的反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六、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因上述委托担保协议书、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受上述协议或合同效力的影响,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七、反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足以保证反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项反担保;

  2、反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反担保人同意向贵公司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

  4、反担保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反担保人非征得贵公司同意,不再自行处分以上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分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反担保人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如设定抵押、质押,则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本反担保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资产尚不足以承担对贵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则反担保人保证对不足部分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本反担保保证书第二条所述款项及费用全部还清为止。

  八、本反担保保证书下的反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委托人/借款人是否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本反担保保证书更不受委托人/借款人与其他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文件的制约,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九、本反担保保证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书引起的或与本反担保保证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纠纷,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以下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本反担保保证书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贵公司的任何通知以及向反担保人提出的要求可以书面形式按本反担保书列明的地址送达反担保人,反担保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反担保人在变化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贵公司。任何通知或要求按照该联系方式发送,应视为在下述时间送达:

  ①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②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③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④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任何文件或要求送达到反担保人的地址,即视为送达。

  反担保人(签字):地址:

  (指模):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反担保人配偶声明:

  作为_钱娟_(反担保人)的配偶,本人同意刘君(反担保人)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上述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提供财产保证。

  反担保人配偶签字(指模):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反担保申请书3

致:XXX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公司xxx以下简称“借款人xxx于年月日签署的编号为的《担保协议书》xxx以下简称“协议”xxx,贵公司为借款人向xxx以下简称“放款人”xxx所借金额为元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本人应借款人的请求,愿意以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的担保书。本担保人愿作如下保证:

  一、担保范围包括:贵公司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它有关费用,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本担保人保证对借款人的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若借款人未能按它与放款人签署的编号为的合同xxx以下简称“合同”xxx规定如期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在贵公司代借款人清偿债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无条件地代为清偿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欠款,不得有任何异议。

  三、只要不增加担保金额,本担保书不因上述协议书和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四、本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本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足以保证本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项担保;

  2、本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xxx包括全部家庭财产xxx承担保证责任;

  3、本担保人同意向贵公司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本担保人承担;

  4、本担保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本担保人非征得贵公司同意,不再自行处分以上财产xxx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xxx。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份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本担保人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xxx如设定抵押、质押,本担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xxx;

  5、如以上全部资产尚不足以承担贵公司的担保费用,则本担保人对不足部份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本保证书第一条所述费用全部还清为止。本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贵公司代借款人清偿贷款之日起两年。

  五、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是本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

  六、本担保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地方有关法律,若因本担保书引起纠纷,应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担保书自本担保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上述的借款本金、利息、有关费用全部还清之日起失效。

  担保人:

  地址:电话:

  20xx年xx月xx日盖章及右手食指模:

  担保人配偶声明:

  作为xxx担保人xxx的配偶,本人同意xxx担保人xxx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上述反担保提供财产保证。

  签字:20xx年xx月xx日


反担保申请书优选【五】份(扩展2)

——反担保申请书菁选

反担保申请书

  我们眼下的社会,申请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语言简洁、准确。写申请书真像想象中那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反担保申请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反担保申请书1

  编号: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

  被担保人与_________(下称被申请人)之间_________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的财产(财产线索见本担保书附注)。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本担保书附注的'财产,担保人愿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反担保申请书2

担保人:

  被担保人:________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300万元的财产。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本担保书中注明的`财产,担保人愿提供____作为担保财产,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

  担保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担保申请书3

  XXX市XXXXX人民法院

  **市人民法院 :

  于某某与李某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于某某已向贵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本人自愿以自有房产一处(房产证________号,价值________万元)为于某某的保全申请提供担保,敬请准许。

  申请人:

  20xx年2月4日

  (本文件手写无效)

  担保人:

  20 年 月 日

反担保申请书4

  申请人:xxxxxx建筑设备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130号院2号楼1单元7层14号,法定代表人:黎关青,电话:。

  被申请人:郑州顺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高新开发区冬青街22号,法定代表人:余羲军,电话:。

  被申请人:xx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xx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西宏达路北五环大厦4层,法定代表人:杨书岭,电话:,。

  被申请人:余西根,男,汉族,1968年2月16日出生,住:河南省潢川县仁和镇凌集村余湾组,身份证号:xxx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查封被申请人余西根所有的房权证号为的房屋。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租赁合同纠纷已经于20xx年12月23日向贵院提起诉讼。但是,被申请人有转移资产之嫌,其行为可能危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情况紧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致使申请人利益受损。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特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余西根所有的房权证号为的房屋(截止20xx年12月23日,三被申请人欠申请人1366550元)。如果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被申请人的财产如下:

  余西根所有的权证号为的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2号24号楼2单元6层602室的房屋;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如下:

  李翠芳(身份证号:)所有的房权证号为的位于郑州市管城**区航海东路9号1号楼1单元22层146号的房屋;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

  20xx年xxx月xxx日

反担保申请书5

致:北京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北京精彩雅恒印刷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借款人)签署的编号为/借款人向天津银行北京分行(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叁年金额为人民币(币种)X叁佰万元的贷款(贷款/工程/其他)提供贷款(贷款/履约/其他)担保。

  本人伍文霆应借款人/委托人的请求,愿意以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并做如下保证:

  一、本反担保保证书所担保的债权种类为:依据委托人/借款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中约定,由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币种)X叁佰万元的贷款(贷款/工程/其他)担保而对委托人/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具体的内容以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之约定为准。

  二、本反担保保证书担保的范围包括:贵公司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借款本金/履约金/其他)、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三、本反担保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反担保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贵公司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偿还担保债务之日后两年。

  四、本反担保人保证对委托人/借款人的上述全部债务(如本保证书第二条所述)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若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相关合同中约定的债务,本反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索偿通知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不得有任何异议。

  五、本反担保人特别保证:如贵公司还同时享有由委托人/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不论贵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提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请求,本反担保人自愿优先承担对贵公司的连带保证反担保责任,无条件地承担第一位的反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六、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因上述委托担保协议书、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受上述协议或合同效力的影响,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七、反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足以保证反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项反担保;

  2、反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反担保人同意向贵公司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

  4、反担保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反担保人非征得贵公司同意,不再自行处分以上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分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反担保人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如设定抵押、质押,则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本反担保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资产尚不足以承担对贵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则反担保人保证对不足部分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本反担保保证书第二条所述款项及费用全部还清为止。

  八、本反担保保证书下的反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委托人/借款人是否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本反担保保证书更不受委托人/借款人与其他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文件的制约,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九、本反担保保证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书引起的或与本反担保保证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纠纷,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以下第1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本反担保保证书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贵公司的任何通知以及向反担保人提出的要求可以书面形式按本反担保书列明的地址送达反担保人,反担保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反担保人在变化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贵公司。任何通知或要求按照该联系方式发送,应视为在下述时间送达:

  ①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②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③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④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任何文件或要求送达到反担保人的地址,即视为送达。

  反担保人(签字):XXX地址:XXXXXXXXX

  (指模):电话: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

  XX年XX月XX日

  反担保人配偶声明:

  作为X钱娟X(反担保人)的配偶,本人同意刘君(反担保人)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上述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提供财产保证。

  反担保人配偶签字(指模):XXXXX

   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

反担保申请书6

致:北京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北京精彩雅恒印刷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借款人)签署的编号为/借款人向天津银行北京分行(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叁年金额为人民币(币种)_叁佰万元的贷款(贷款/工程/其他)提供贷款(贷款/履约/其他)担保。

  本人伍文霆应借款人/委托人的请求,愿意以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并做如下保证:

  一、本反担保保证书所担保的债权种类为:依据委托人/借款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中约定,由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币种)_叁佰万元的贷款(贷款/工程/其他)担保而对委托人/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具体的内容以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之约定为准。

  二、本反担保保证书担保的范围包括:贵公司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借款本金/履约金/其他)、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三、本反担保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反担保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贵公司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偿还担保债务之日后两年。

  四、本反担保人保证对委托人/借款人的上述全部债务(如本保证书第二条所述)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若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相关合同中约定的债务,本反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索偿通知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不得有任何异议。

  五、本反担保人特别保证:如贵公司还同时享有由委托人/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不论贵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提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请求,本反担保人自愿优先承担对贵公司的连带保证反担保责任,无条件地承担第一位的反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六、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因上述委托担保协议书、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受上述协议或合同效力的影响,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七、反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足以保证反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项反担保;

  2、反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反担保人同意向贵公司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

  4、反担保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反担保人非征得贵公司同意,不再自行处分以上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分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反担保人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如设定抵押、质押,则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本反担保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资产尚不足以承担对贵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则反担保人保证对不足部分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本反担保保证书第二条所述款项及费用全部还清为止。

  八、本反担保保证书下的反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委托人/借款人是否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本反担保保证书更不受委托人/借款人与其他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文件的制约,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九、本反担保保证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书引起的或与本反担保保证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纠纷,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以下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本反担保保证书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贵公司的任何通知以及向反担保人提出的要求可以书面形式按本反担保书列明的地址送达反担保人,反担保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反担保人在变化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贵公司。任何通知或要求按照该联系方式发送,应视为在下述时间送达:

  ①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②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③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④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任何文件或要求送达到反担保人的地址,即视为送达。

  反担保人(签字):地址:

  (指模):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反担保人配偶声明:

  作为_钱娟_(反担保人)的配偶,本人同意刘君(反担保人)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上述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提供财产保证。

  反担保人配偶签字(指模):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反担保申请书7

  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愿做被担保人的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负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二、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将担保人定期(存折,现金ΧΧ万元)交你院作抵押,可从中支付一、二项所需费用。

  此致

  人民法院

反担保申请书8

  一、诉讼保全反担保申请书: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李xx诉被告姚xx借款纠纷一案,案号(20xx)深南法民x初字第xx号,原告已申请财产保全,我自愿以我名下的下列财产作为担保,担保金额以xxx万元为限。如因原告申请错误造成被告财产损失,我同意以担保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人:xxx

  xx年x月x日

  担保财产:

  银行帐号:xxxxxxxxxxxxx

  开户行:中国xx银行xx支行

  开户名称:xxx

  房产名称:xx市xx区xx花园xx栋xxx室

  权利人:xxx

  房产证号:xxxxxxxxxxx

  二、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文:

  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愿做被担保人的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1、担保人负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2、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3、将担保人定期(存折,现金______万元)交你院作抵押,可从中支付一、二项所需费用。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三、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地址

  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地址

  请求事项:

  1、解除XXX第2344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财产保全事项。

  2、请求退回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存折。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账号为XXX、户名为XX、开户行为XXX的存折进行财产保全担保。

  贵院以XXX第23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财产保全申请。现因申请人须取回提供担保的存折,特申请贵院解除被申请人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反担保申请书9

河南安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泌阳国玺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贵公司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贵公司为泌阳国玺纸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XXX万元整,担保期限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X日止。

  我愿意就上述借款担保向贵公司提供反担保,承担一切连带担保责任。为此,特出具本反担保书,并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符合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人资格,并有足够的资产作为反担保保证,保证履行本反担保书所规定的`义务。

  2、担保方式:以本人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知识产权、经销代理权等无形资产等)向贵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是无条件的,无论是否存在其他担保方式,贵公司可直接要求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本人自愿放弃相应的抗辩权。

  3、担保的范围:贷款人、出借人径向贵公司索赔时,贵公司即有权直接向本人索偿,而无须先向担保申请人追偿。本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第一次索付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清偿贵公司借款担保项下的一切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含复利和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评估、拍卖、诉讼、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

  4、担保期间:自本反担保书签订之日起,至借款担保期限届满后三年内有效。其间当担保申请人申请延长担保有效期并经贵公司同意时,本反担保书的有效期自动相应延长。待借款人还本付息之后,本反担保书自动失效。

  5、本人保证在该担保期间内,本人名下所有财产不进行转移、变卖、隐匿、赠与等行为,如确需要,须征求贵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否则视为无效。

  6、在履行本反担保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解决争议的,应向贵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7、本反担保书,本反担保人签字即生效。

  8、本反担保书一式二份,反担保人、河南安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各执一份。

  反担保人(签字):XX

  XX年XX月XX日

反担保申请书10

致:xxxxx

  鉴于xxx以下简称发包人xxx与xxx以下简称承包人xxx在项目中签订工程施工合同xxx包括补充合同,下同xxx;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为保证承包人履行上述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由你方出具的上述工程的《履约保函》;承包人已向你方申请《履约保函》。

  我以我本人的信用和全部财产为承包人向贵司提供在贵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反担保,并向你方作出如下保证:

  一、我本人的保证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履约保函》xxx以发包人最终接受的保函为准,包括续保延期的保函xxx为本反担保保证书的主合同,《履约保函》无效,本反担保保证书依旧有效。

  二、我本人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发包人要求你方承担的《履约保函》项下担保金额的本金、利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你方为实现本反担保保证书所载明的权利而支付的全部费用xxx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xxx。

  三、我本人履行保证责任的方式:若因承包人违约,在发包人要求你方承担保证责任时,由我本人代为赔偿;或在你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后,由我本人无条件地承担对你方的赔偿责任。当你方凭本反担保书和发包人要求你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或你方已先行赔付的凭据等要求我本人承担责任时,我本人将在收到上述资料之日起5日内无条件地履行上述保证责任。

  四、若我本人不能在第三条所述期间内履行保证责任和清偿义务,应向你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每日的违约金按照欠款金额的`5‰计算,并赔偿由此给你方造成的损失。

  五、本反担保保证书的有效期间自本反担保保证书签发之日起,至承包人履行完毕上述施工合同规定的义务从而解除了你方的保证责任之日或你方因履行上述《履约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而承担的全部赔偿金、违约金和其他损失得到清偿之日止。若你方延长《履约保函》期限,我本人同意仍按前述约定相应延长本反担保保证书的有效期限。

  六、、本反担保保证书的附件包括我本人提交的以下资料,我本人保证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家庭住址、家庭主要成员、xxx及其他;

  3、个人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

  4、本人配偶关于保证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声明。

  七、因本保函纠纷提起诉讼的,由你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证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反担保申请书11

  变更前

  变更后

  部门负责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控总监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经理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董事长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担保申请书12

  申请人:xxx,性别:xx,民族:xx,生于xxx年xx月xx日

  住所:xxxx市xxx区xxx街xx号邮编:xxxx

  工作单位: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性别:xx,民族:xx,生于xxx年xx月xx日

  住所:xxxx市xxx区xxx街xx号邮编:xxxx

  工作单位: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

  申请事项:

  申请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xxxxx万元,或查封其等值财物、车辆、房产等。

  事实和理由:

  (写明被申请人逃避、推诿履行债务或合同义务)

  为保证本案顺利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xxxxxx的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望贵院依法裁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反担保申请书13

  致:XXX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于年月日签署的编号为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贵公司为借款人向(以下简称“放款人”)所借金额为元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本人应借款人的请求,愿意以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的担保书。本担保人愿作如下保证:

  一、担保范围包括:贵公司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它有关费用,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本担保人保证对借款人的'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若借款人未能按它与放款人签署的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规定如期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在贵公司代借款人清偿债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无条件地代为清偿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欠款,不得有任何异议。

  三、只要不增加担保金额,本担保书不因上述协议书和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四、本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本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足以保证本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项担保;

  2、本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家庭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3、本担保人同意向贵公司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本担保人承担;

  4、本担保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本担保人非征得贵公司同意,不再自行处分以上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份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本担保人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如设定抵押、质押,本担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资产尚不足以承担贵公司的担保费用,则本担保人对不足部份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本保证书第一条所述费用全部还清为止。本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贵公司代借款人清偿贷款之日起两年。

  五、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是本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

  六、本担保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地方有关法律,若因本担保书引起纠纷,应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担保书自本担保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上述的借款本金、利息、有关费用全部还清之日起失效。

  担保人:XXXX

  地址:XXXXXX电话:XXXXXXX

   XXX年XX月XX日盖章及右手食指模:

  担保人配偶声明:XXXXX

  作为(担保人)的配偶,本人同意(担保人)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上述反担保提供财产保证。

  签字:XX年XX月XX日

反担保申请书14

致:XXX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公司xxx以下简称“借款人xxx于年月日签署的编号为的《担保协议书》xxx以下简称“协议”xxx,贵公司为借款人向xxx以下简称“放款人”xxx所借金额为元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本人应借款人的请求,愿意以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的担保书。本担保人愿作如下保证:

  一、担保范围包括:贵公司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它有关费用,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本担保人保证对借款人的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若借款人未能按它与放款人签署的编号为的合同xxx以下简称“合同”xxx规定如期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在贵公司代借款人清偿债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无条件地代为清偿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欠款,不得有任何异议。

  三、只要不增加担保金额,本担保书不因上述协议书和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四、本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本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足以保证本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项担保;

  2、本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xxx包括全部家庭财产xxx承担保证责任;

  3、本担保人同意向贵公司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本担保人承担;

  4、本担保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本担保人非征得贵公司同意,不再自行处分以上财产xxx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xxx。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份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本担保人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xxx如设定抵押、质押,本担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xxx;

  5、如以上全部资产尚不足以承担贵公司的'担保费用,则本担保人对不足部份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本保证书第一条所述费用全部还清为止。本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贵公司代借款人清偿贷款之日起两年。

  五、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是本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

  六、本担保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地方有关法律,若因本担保书引起纠纷,应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担保书自本担保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上述的借款本金、利息、有关费用全部还清之日起失效。

  担保人:

  地址:电话:

  20xx年xx月xx日盖章及右手食指模:

  担保人配偶声明:

  作为xxx担保人xxx的配偶,本人同意xxx担保人xxx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上述反担保提供财产保证。

  签字:20xx年xx月xx日

反担保申请书15

  诉前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制度,建立和完善诉前财产保全制度,有利于维护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但现行民事诉讼法对诉前财产保全制度规定得比较简单。那你知道财产保全反担保书范

  担保人:

  被担保人:××××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与×××××××有限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300万元的财产。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有限公司本担保书中注明的财产,担保人愿提供

  作为担保财产,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有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担保人:

  二OXX年 月 日


反担保申请书优选【五】份(扩展3)

——财产保全反担保申请书范本5份

  财产保全反担保申请书 1

  编号: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

  被担保人与_________(下称被申请人)之间_________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的'财产(财产线索见本担保书附注)。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本担保书附注的财产,担保人愿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财产保全反担保申请书 2

  申请人:xxxxxx建筑设备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130号院2号楼1单元7层14号,法定代表人:黎关青,电话:。

  被申请人:郑州顺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高新开发区冬青街22号,法定代表人:余羲军,电话:。

  被申请人:xx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xx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西宏达路北五环大厦4层,法定代表人:杨书岭,电话:,。

  被申请人:余西根,男,汉族,1968年2月16日出生,住:河南省潢川县仁和镇凌集村余湾组,身份证号:xxx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查封被申请人余西根所有的房权证号为的房屋。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租赁合同纠纷已经于20xx年12月23日向贵院提起诉讼。但是,被申请人有转移资产之嫌,其行为可能危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情况紧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致使申请人利益受损。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特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余西根所有的房权证号为的房屋(截止20xx年12月23日,三被申请人欠申请人1366550元)。如果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被申请人的财产如下:

  余西根所有的权证号为的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2号24号楼2单元6层602室的房屋;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如下:

  李翠芳(身份证号:)所有的房权证号为的位于郑州市管城**区航海东路9号1号楼1单元22层146号的房屋;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

  20xx年xxx月xxx日

  财产保全反担保申请书 3

  XXX市XXXXX人民法院

  **市人民法院 :

  于某某与李某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于某某已向贵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本人自愿以自有房产一处(房产证________号,价值________万元)为于某某的保全申请提供担保,敬请准许。

  申请人:

  20xx年2月4日

  (本文件手写无效)

  担保人:

  20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反担保申请书 4

  编号: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

  被担保人与_________(下称被申请人)之间_________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的`财产(财产线索见本担保书附注)。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本担保书附注的财产,担保人愿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财产保全反担保申请书 5

  担保人:

  被担保人:××××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与×××××××有限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300万元的财产。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有限公司本担保书中注明的财产,担保人愿提供

  作为担保财产,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有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担保人:

  二OXX年月日


反担保申请书优选【五】份(扩展4)

——个人反担保承诺书3篇

  一、反担保合同的担保对象

  1、反担保合同担保的对象实际上是是一种未来的,尚末产生的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债权。只有债务人出现违约,在约定期限届满未能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进行代偿取得追偿权。

  2、追偿债权的权利人是担保人,债务人是借款人,权利来源于双方的委托担保合同,担保人行使权利受阻时,可要求作为追偿债权担保方的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对象上的特点为反担保的最本质特点,它既决定了反担保的其他特点,也决定了反担保与本担保、再担保的根本区别。

  二、反担保解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三、个人反担保承诺书

  担保人: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银行分行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1反担保人依据*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3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1.5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6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二条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2.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11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币种)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12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2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范围

  4.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保证期间

  5.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5.1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6.1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2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3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6.5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6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6.6.1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6.6.2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6.6.3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6.*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6.6.5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6.7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6.7.1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6.7.2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6.7.4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6.7.5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6.7.6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6.8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6.9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0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1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6.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2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3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7.3.2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7.3.3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7.4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6。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8.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8.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8.3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文本

  10.1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反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一、反担保合同的担保对象

  1、反担保合同担保的对象实际上是是一种未来的,尚末产生的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债权。只有债务人出现违约,在约定期限届满未能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进行代偿取得追偿权。

  2、追偿债权的权利人是担保人,债务人是借款人,权利来源于双方的委托担保合同,担保人行使权利受阻时,可要求作为追偿债权担保方的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对象上的特点为反担保的最本质特点,它既决定了反担保的其他特点,也决定了反担保与本担保、再担保的根本区别。

  二、反担保解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三、个人反担保承诺书

  担保人: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银行分行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1反担保人依据*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3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1.5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6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二条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2.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11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币种)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12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2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范围

  4.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保证期间

  5.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5.1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6.1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2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3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6.5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6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6.6.1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6.6.2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6.6.3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6.*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6.6.5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6.7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6.7.1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6.7.2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6.7.4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6.7.5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6.7.6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6.8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6.9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0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1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6.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


反担保申请书优选【五】份(扩展5)

——借款反担保协议优选【十】份

  甲方:扬州市百思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向 银行贷款,甲方为其贷款行为提供了连带担保,现丙方自愿就甲方提供的连带担保提供反担保,各方经*等、自愿、友好协商,就反担保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担保的主债权系 年月日乙方与 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号为:)项下的万元的债权。甲方的担保义务系甲方为乙方前述贷款行为提供担保与 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二、基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担保,丙方对甲方的担保债权(对乙方的追偿权)及实现担保债权的.全部费用,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三、丙方的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丙方反担保的范围包括:

  1、甲方因前述保证合同向 银行承担的全部债务;

  2、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丙方的担保期间为乙方担保债务产生之日起2年,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2年。

  六、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等,由乙丙双方承担。

  七、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与其他合同文件约定不一致,以本条约定为准。

  八、合同各方签订本协议所预留的地址和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应当在变动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丙方:

  年 月 日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城固县信用联社钟楼分社 (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根据《保证合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乙方押房产证给甲方。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抵押担保合同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违约处理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反担保申请书优选【五】份(扩展6)

——担保物权申请书实用五份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请求:

  一、请求贵院裁定拍卖或变卖被申请人抵押给申请人的XX市XX路XX号房产;

  二、裁定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担保的范围即本金人民币450000元、利息(自20xx年5月8日起至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按月息2%计付)、违约金(自20xx年7月8日起至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六计付)、律师费人民币200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因经营生意急需资金,提出向申请人借款,申请人表示同意,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于20xx年5月8日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并出具借条,双方约定:

  1、借款本金人民币45万元,借款期限为二个月,从20xx年5月8日起至20xx年7月7日止,月利率2%,逾期不还按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六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2、被申请人将其位于XX市XX路XX号房产抵押给申请人,如被申请人到期不能清偿全部借款本息及费用,申请人有权就抵押房屋进行拍卖或变卖,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3、担保范围除被申请人应清偿的本息外,还包括并不限于违约金、律师费等全部费用。协议签订当日,申请人借给被申请人人民币45万元,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但借款期满后被申请人未按约还款付息,经申请人多次催收,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任何债务。

  被申请人自愿将其位于XX市XX路XX号房产经依法抵押登记后抵押给申请人,作为其债务担保,申请人依法取得该房产抵押权并享有在《借款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权利,现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其债务,亦拒不与申请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申请人为实现抵押担保物权,特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及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本申请,请求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全部申请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Oxx年九月二十六日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拍卖或变卖由被申请人开发的、已抵押给申请人的、坐落于 的 套房屋,以及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由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担保的.范围内优先受偿。实现担保物权的金额共计人民币 整(¥.00)。

  事实及理由:

  一、 年 月 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一份《 合同》(见证据1)。《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 整(¥.00),借款期限为 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借款期限内的借款利率为 ;借款按 结息,结息日为 。

  3、若被申请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对逾期的借款从逾期之日起按 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4、

  如有担保,由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另行签订担保合同进行约定。

  二、《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供抵押担保的相关事宜签订一份《抵押合同》(见证据2)。《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 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 整(¥.00)。

  2、被申请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抵押担保的范围为: 。

  4、被申请人提供的抵押财产为坐落于 的 套房屋,以及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5、……

  但是,《抵押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后,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截止至 年 月 日止,被申请人应偿还的借款本金及应支付的 共计人民币 元整(¥.)(见附件1《实现担保物权的具体款项及计算方式》)。

  综上,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 合同》y与《抵押合同》均为合法有效,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供的抵押财产的抵押权之设立亦为合法有效,且《抵押合同》项下被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申请人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已经成就,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实现担保物权申请,望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__

  请求贵院裁定拍卖或变卖被申请人抵押给申请人的“苏房权证园区字第_____号”房产及“苏工园国用___________第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被申请人担保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事实及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一份,双方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内的借款月利率为千分之十五。

  另外,被申请人自愿将其自有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盛景华庭_幢___室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经依法抵押登记后抵押予申请人(苏房他证园区字第______),作为担保被申请人按期归还申请人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贷款本金及支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债权得到清偿的担保。后经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同申请,江苏省苏州市中新公证处对上述事实作出___________苏中证民内字第______号公证书。

  综上,申请人为实现抵押担保物权,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民法典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望依法支持申请人申请请求。

  此致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们眼下的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请书,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切忌长篇大论。来参考自己需要的申请书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担保物权申请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申请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__

  请求贵院裁定拍卖或变卖被申请人抵押给申请人的“苏房权证园区字第_____号”房产及“苏工园国用___________第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被申请人担保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事实及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一份,双方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内的借款月利率为千分之十五。

  另外,被申请人自愿将其自有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盛景华庭_幢___室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经依法抵押登记后抵押予申请人(苏房他证园区字第______),作为担保被申请人按期归还申请人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贷款本金及支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债权得到清偿的担保。后经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同申请,江苏省苏州市中新公证处对上述事实作出___________苏中证民内字第______号公证书。

  综上,申请人为实现抵押担保物权,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民法典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望依法支持申请人申请请求。

  此致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反担保申请书优选【五】份(扩展7)

——反担保合同模板范文五份

  担保人 (甲方):

  住 所(地址):

  法 定 代 表 人:

  开 户 银 行:

  电 话: 传真: 邮编:

  借款人 (乙方):

  住 所(地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营业执照号码:

  电 话: 传真: 邮编 :

  反 担保人(丙方):

  住 所(地址):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工资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邮编:

  根据甲方与 (以下简称放贷银行) 年 月 日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的约定,为保证乙方与放贷银行于20 年 月 日签订的第 号 《借款合同》的履行,丙方愿意为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承担反担保责任,甲方经过审查同意接受丙方的反担保,甲、乙、丙三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反担保范围: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主合同借款本金(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贷款期限以银行借据为准)。

  第二条 反担保期限:丙方同意放贷银行与乙方所签订的以上《借款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向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的有关约定履行,在乙方到期不能按时还款,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时,丙方向甲方承担反担保连带责任,并接受强制执行。

  第三条 一旦出现乙方无法清偿所欠借款,由甲方通过担保基金代偿后,甲方即取得向乙、丙方追偿的权利。

  第四条 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本单位出具的《保证担保人情况证明》

  第五条 一旦丙方承担连带责任,在15日内不能向甲方归还全部债务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丙方追偿。并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书。

  第六条 如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偿还上述全部债务时,同意甲方通过有关程序扣缴丙方每月全部工资,直到偿还全部债务为止,如发生意外(调走、开除公职)等,以丙方个人财产等承担无限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因丙方违约而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按丙方反担保金额的百分之五向丙方收取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丙方应就不足部分向甲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 义务与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的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任何指令或丙方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丙方与其他签订任何协议、文件,也不因各主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关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三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条 合同各方已对本合同内容有充分了解,并对本合同无任何异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证处各执一份,1份存档。本合同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担 保 人(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借 款 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反担保人(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担保人与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_____,以下简称<委托保证合同>);

  2、 担保人与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抵押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反担保人的声明与承诺

  1.1 反担保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备抵押人主体资格,可以提供抵押担保。

  1.2 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人的委托保证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借款担保具体事项,为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抵押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3 反担保人向担保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1.4 反担保人保证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并愿意以该抵押物为担保人设定抵押反担保,办理抵押登记,承担抵押反担保责任。

  1.5 反担保人未向担保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在抵押物上存在着的任何担保物权。

  1.6 若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反担保人应及时通知担保人。

  1.7 反担保人承诺,除本合同反担保人外,不存在其他第三人对该抵押物享有承租、借用等情形,也不存在其他第三人对该抵押物主张权利的情形。

  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2.1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为:

  2.2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3 担保人依据委托保证合同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具体金额以委托保证合同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 抵押物

  3.1 本合同的抵押物情况详见合同。

  3.2 反担保人确认对抵押物依法拥有合法、有效、完全的所有权和不受限制的处分权,并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所有抵押物的产权证书原件交由担保人(或抵押登记机构)保管。

  3.3 反担保人承诺,抵押物不存在第三人所有或共有、使用权争议、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担保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况。同时,反担保人保证抵押物上也未设定任何担保物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3.4 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主债权或向担保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

  3.5 反担保人保证,目前该抵押物上不存在租赁、借用、征用等使用情形,如需设定租赁、借用、征用等使用情形,应事先书面通知担保人,附上相关协议及背景资料,并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反担保人应确保该等协议的合同期不能超过借款合同的期限,并明确约定对方不得享有任何形式的居住权、优先承租权和优先购买权。

  3.6 抵押物的评估、咨询、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反担保人负担。

  3.7 本合同及有关资料,担保人认为有必要经公证机关对其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公证的,反担保人必须无条件给予配合,并承担公证费用。

  风险提示:

  双方当事人应就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登记费用、办理期限等明确约定,约定不清或者没有约定的,后续纠纷,抵押人不配合办理,或将给抵押权人带来不利法律后果。

  不动产抵押未经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抵押权未设立;动产抵押权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8 凡属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反担保人负责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耗,由反担保人承担。在抵押期内反担保人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担保人的检查。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擅自将抵押物拆除、出租、出售、互易、转让、赠与、清偿、出资、重复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否则以违约论处,追究反担保人相应的责任。

  3.9 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本合同双方通过处置抵押物所得之价款,应依下列顺序清偿: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

  3.10 在抵押物发生被征用、毁损、灭失或者其他损害的情况下,担保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者其他款项优先受偿。

  3.11 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责任,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或反担保物的,各反担保人承担共同连带保证责任。其他反担保人或反担保物不影响反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反担保人不得以此抗辩担保人。

  第四条 抵押登记

  4.1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应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2 本合同期间,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3日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4.3 主债权获清偿后,反担保人与担保人应向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五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处理

  5.1 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反担保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并为担保人认可的其他担保。反担保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提前清偿债务,反担保人不按要求履行债务的,担保人有权行使抵押权。

  5.2 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反担保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在上述原因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担保人。

  第六条 抵押物的孳息

  6.1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担保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担保人未通知应当提供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6.2 本合同第6.1条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

  7.1 反担保人应向与担保人协商确定的保险公司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险种和保险期限为抵押物办理保险,投保的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单内容应当符合担保人的要求,不得附有损于担保人权益的限制性条件。

  7.2 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反担保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终止、修改或者变更保险单,并应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的措施确保本条规定的保险保持有效。如果反担保人未投保或者违反前述约定,担保人有权决定投保或继续为抵押物投保,保险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并可与因此可能给担保人造成的损失一并记入主债权的范围。

  7.3 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提交该抵押物的保险单正本并将因保险事件发生而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担保人。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保险单正本由担保人执管。

  第八条 抵押权的行使

  8.1 如果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在任何正常付息日、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向贷款人进行付息清偿,或未按委托保证合同向担保人进行清偿,担保人有权依据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

  8.2 在本合同第8.1条款担保责任发生后,担保人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行使抵押权。若主债权为分期清偿的,则担保人应在基于最后一期债权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前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 抵押物的实现

  9.1 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担保人有权与反担保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清偿主债权。协议不成的,担保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9.2 处置抵押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抵押物处置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反担保人应偿付给担保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主债权。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反担保人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10.2 反担保人接受担保人每月对抵押物进行调查,以及对其财力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10.3 在本合同期间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10.4 在本合同期间,反担保人如对抵押物再行设定担保物权,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缔约过失责任

  11.1 本合同签订后,反担保人拒绝或者拖延办理抵押登记,或因为反担保人的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权不能有效设立的,构成缔约过失。由此使担保人受到损失的,反担保人应对担保人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反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

  2、反担保人以任何方式妨碍担保人依法和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处置抵押物;

  3、发生本合同第五条所述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形,反担保人不按担保人的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4、反担保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者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5、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规定;

  6、反担保人在与担保人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12.2 出现本合同第12.1条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担保人有权视具体情形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反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要求反担保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担保人造成的损失;

  3、行使抵押权;

  4、担保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三条 费用

  13.1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4.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无法解决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15.2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5.3 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15.4 本合同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5.5 本合同一式四份,担保人、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其余两份用于办理抵押登记,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自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反担保人:

  签署日期: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一、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款小写: 元,(大写: 圆整。)

  二、应乙方要求,丙方自愿为以上借款合同共计小写: 元(大写: 圆整)同意出具反担保,特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证事项:

  (1)丙方同意上述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条款,丙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义务;

  (2)对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项上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9%的四倍计算利息)以及违约滞纳金(注:未还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计算收取违约滞纳金)丙方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规定支付义务,乙方即有权直接向本担保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乙方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乙方所欠款项,以借款抵押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乙方,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扣押保证人名下资产(包括房产、汽车、公司股份、厂内所有机械设备、货物等全部财产)作为偿还借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项担保,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担保书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本担保书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验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借款抵押合同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乙方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反担保申请书优选【五】份(扩展8)

——反担保证书优选【五】篇

  XX银行 分行:

  (下称甲方)与 (下称乙方)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签订了第 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XX与甲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第 号担保契约,并于 年 月 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 元整的第 号保函(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XX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XX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XX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XX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XX,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XX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XX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XX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XX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

  (2)XX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而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6.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7.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以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义务而获得的求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XX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XX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XX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8.本担保人将按XX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5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XX。

  9.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XX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10.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XX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XX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发日期:

  开户行及帐号:

  XX银行 分行:

  (下称甲方)与 (下称乙方)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签订了第 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XX与甲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第 号担保契约,并于 年 月 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 元整的第 号保函(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XX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XX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XX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XX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XX,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XX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XX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XX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XX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

  (2)XX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而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6.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7.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以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义务而获得的求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XX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XX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XX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8.本担保人将按XX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5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XX。

  9.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XX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10.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XX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XX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发日期:

  开户行及帐号:

  致: :

  鉴于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以下简称承包人)在 项目中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下同);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为保证承包人履行上述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由你方出具的上述工程的《履约保函》;承包人已向你方申请《履约保函》。

  我以我本人的信用和全部财产为承包人向贵司提供在贵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反担保,并向你方作出如下保证:

  一、我本人的保证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履约保函》(以发包人最终接受的保函为准,包括续保延期的保函)为本反担保保证书的主合同,《履约保函》无效,本反担保保证书依旧有效。

  二、我本人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发包人要求你方承担的《履约保函》项下担保金额的本金、利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你方为实现本反担保保证书所载明的权利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三、我本人履行保证责任的方式:若因承包人违约,在发包人要求你方承担保证责任时,由我本人代为赔偿;或在你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后,由我本人无条件地承担对你方的赔偿责任。当你方凭本反担保书和发包人要求你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或你方已先行赔付的凭据等要求我本人承担责任时,我本人将在收到上述资料之日起5日内无条件地履行上述保证责任。

  四、若我本人不能在第三条所述期间内履行保证责任和清偿义务,应向你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每日的违约金按照欠款金额的5‰计算,并赔偿由此给你方造成的损失。

  五、本反担保保证书的有效期间自本反担保保证书签发之日起,至承包人履行完毕上述施工合同规定的义务从而解除了你方的保证责任之日或你方因履行上述《履约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而承担的全部赔偿金、违约金和其他损失得到清偿之日止。若你方延长《履约保函》期限,我本人同意仍按前述约定相应延长本反担保保证书的有效期限。

  六、、本反担保保证书的附件包括我本人提交的以下资料,我本人保证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家庭住址、家庭主要成员、联系方式及其他;

  (3) 个人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

  (4) 本人配偶关于保证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声明。

  七、因本保函纠纷提起诉讼的,由你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致:XXXX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XXXXXXXX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借款人)签署的编号为XXXXXXXXXXXXXX号的`《委托担保协议书》,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XX银行XX分行(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X年 金额为 人民币 (币种)XX万元的贷款(贷款/工程/其他)提供贷款(贷款/履约/其他)担保。 本人XXX应借款人/委托人的请求,愿意以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并做如下保证:

  一、本反担保保证书所担保的债权种类为:依据委托人/借款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中约定,由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币种)XX万元的 贷款(贷款/工程/其他)担保而对委托人/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具体的内容以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之约定为准。

  二、本反担保保证书担保的范围包括:贵公司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借款本金/履约金/其他)、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三、本反担保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反担保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贵公司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偿还担保债务之日后两年。

  四、本反担保人保证对委托人/借款人的上述全部债务(如本保证书第二条所述)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若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相关合同中约定的债务,本反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索偿通知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不得有任何异议。

  五、本反担保人特别保证:如贵公司还同时享有由委托人/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不论贵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提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请求,本反担保人自愿优先承担对贵公司的连带保证反担保责任,无条件地承担第一位的反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六、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因上述委托担保协议书、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受上述协议或合同效力的影响,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七、反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足以保证反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项反担保;

  2、反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反担保人同意向贵公司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

  4、反担保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反担保人非征得贵公司同意,不再自行处分以上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分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反担保人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如设定抵押、质押,则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本反担保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资产尚不足以承担对贵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则反担保人保证对不足部分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本反担保保证书第二条所述款项及费用全部还清为止。

  八、本反担保保证书下的反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委托人/借款人是否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本反担保保证书更不受委托人/借款人与其他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文件的制约,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九、本反担保保证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书引起的或与本反担保保证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纠纷,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以下第1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本反担保保证书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贵公司的任何通知以及向反担保人提出的要求可以书面形式按本反担保书列明的地址送达反担保人,反担保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反担保人在变化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贵公司。任何通知或要求按照该联系方式发送,应视为在下述时间送达:

  ①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②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③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④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任何文件或要求送达到反担保人的地址,即视为送达。

  反担保人(签字): 地址: (指模):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反担保人配偶声明:

  作为XXX(反担保人)的配偶,本人同意XXX(反担保人)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上述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提供财产保证。

  反担保人配偶签字(指模): 年 月 日

  致: :

  鉴于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以下简称承包人)在 项目中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下同);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为保证承包人履行上述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由你方出具的上述工程的《履约保函》;承包人已向你方申请《履约保函》。

  我以我本人的信用和全部财产为承包人向贵司提供在贵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反担保,并向你方作出如下保证:

  一、我本人的保证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履约保函》(以发包人最终接受的保函为准,包括续保延期的保函)为本反担保保证书的主合同,《履约保函》无效,本反担保保证书依旧有效。

  二、我本人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发包人要求你方承担的《履约保函》项下担保金额的本金、利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你方为实现本反担保保证书所载明的权利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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