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委托书9篇

首页 / 委托书 / | 2022-09-19 00:00:00 委托书

抵押贷款委托书1

  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资料详附表一)

  地址: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资料详附表二)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即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大写)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帐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_____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_____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_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____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_________银行或经由_________银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_____元整(大写)或_________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1)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2)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第九条 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 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_________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____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_________(即购房业主)与_____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_________(即购房业主)与_____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附表二)。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费用及报酬)。

  (2)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之费用)。

  (3)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帐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帐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营业执照),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包括可能对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帐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之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帐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 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_________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_________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 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_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_____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即售房单位)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附件三),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贷款委托书2

  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资料详附表一)

  地址: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资料详附表二)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即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大写)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帐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_____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_____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_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____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_________银行或经由_________银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_____元整(大写)或_________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1)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2)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第九条 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 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_________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____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_________(即购房业主)与_____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_________(即购房业主)与_____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附表二)。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费用及报酬)。

  (2)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之费用)。

  (3)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帐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帐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营业执照),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包括可能对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帐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之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帐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 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_________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_________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 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_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_____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即售房单位)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附件三),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贷款委托书3

  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资料详附表一)

  地址: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资料详附表二)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即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大写)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帐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_____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_____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_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____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_________银行或经由_________银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_____元整(大写)或_________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1)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2)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第九条 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 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_________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____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_________(即购房业主)与_____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_________(即购房业主)与_____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附表二)。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费用及报酬)。

  (2)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之费用)。

  (3)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帐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帐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营业执照),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包括可能对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帐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之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帐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 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_________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_________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 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_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_____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即售房单位)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附件三),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贷款委托书4

  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资料详附表一)

  地址: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资料详附表二)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即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大写)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帐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_____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_____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_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____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_________银行或经由_________银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_____元整(大写)或_________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1)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2)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第九条 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 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_________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____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_________(即购房业主)与_____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_________(即购房业主)与_____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附表二)。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费用及报酬)。

  (2)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之费用)。

  (3)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帐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帐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营业执照),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包括可能对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帐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之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帐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 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_________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_________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 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_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_____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即售房单位)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附件三),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贷款委托书5

  委托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因本人购买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幢号房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贷款银行)借款,需由本人向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权代理我本人与贷款银行办理该贷款抵押担保所涉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与贷款银行洽商、确定贷款抵押担保等事务;

  2、与贷款银行或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协议或向贷款银行出具保证书以及签订与贷款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3、与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贷款合同(协议)或抵押合同(协议)的变更、补充等事宜。

  4、本人授权:贵行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本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本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本人名下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查询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5、与贷款银行签订房屋诚信保证书;

  同时授权贵行可以将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代理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以及因此所签署的.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件,本人概予承认,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抵押贷款委托书6

  抵押贷款授权委托书怎么写?抵押贷款授权委托书的签订是为了双方的利益,那么,关于抵押贷款授权委托书写什么内容?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l)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对抵押申请进行审核,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在登记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并予以登记发证: (l)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交由抵押人收执,同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2)以预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范文:

  委托人(抵押人):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人(共有人):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男/女),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抵押人 与*民生银行 支行(下称抵押权人)于 年 月 日订立的编号为 的《*民生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下称贷款合同)约定,将坐落于北京市 区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 )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偿还贷款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 作为此房产的共有人 ,亦同意将上述房产依贷款合同之条件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偿还贷款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抵押人购置此房产仅用于 ,未对外出租。

  现 、 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此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特委托 代为向北京市 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将上述房产抵押予抵押权人的相关手续,委托权限与期限如下:

  1、 代理权限为:受托人代理本人办理抵押登记的一切相关手续,有权代理本人在《北京市城镇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文件上签字,本人承认其签字的法律效力,其签字代表本人真实意思。受托人有权转委托。

  2、 委托期限为: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至受托人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取得《他项权利证明书》之日止。

  委托人(抵押人):

  委托人(共有人):

  年 月 日

抵押贷款委托书7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有坐落于 北京市 房产一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因委托人不在北京,现委托代为办理上述房产抵押贷款和出售的如下手续:

  1、办理贷款申请、放贷业务及签署相关文件,领取相关资料等相关手续,包括签订相关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借款申请书等文件;

  2、多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相关事宜,领取抵押后的房产证及他项权利证等;

  3、办理银行、放款单位、个人、小额贷款公司的提前还款手续及领取解押材料、房产证、他项权利证等文件;

  4、代为到公证处办理上述房产抵押贷款有关的强制执行公证;

  5、代为接收银行、放款单位、个人、小额贷款公司所发放的款项;

  6、其它与上述房产抵押贷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7、多次办理该房产解除抵押登记手续、领取房产证;

  8、办理上述房产进行评估的相关事宜。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及受托期限内所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行为,委托人均予承认,并由委托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受托人有权转委托。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两年。

  委托人(签字):

  _______ 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贷款委托书8

  【委托人】

  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电话: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住址:

  【代理人(受委托人)】

  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电话: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住址:

  现授权委托上列代理人根据抵押合同(____________),全权办理我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__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代理人因此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签章):

  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我保证上述委托书内容为委托人自愿亲自出具,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不实,本人愿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代理人(签章):

  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抵押贷款委托书9

  委托人: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支行:

  委托人是坐落于***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号)的产权人,根据受托人借款需要,本人同意将上述房产作为抵押物,向****支行申请借款,同意受托人与****支行签署《抵押合同》。由于本人无法前往现场办理该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故委托作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全权办理上述房地产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代为签署抵押合同及其他抵押相关文件,申请办理及领取给房产抵押登记的相关文件。

  二、代为查询并打印个人征信报告及相关信息。

  三、委托期限: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 受托人在其授权范围及代理期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领取的相关房地产资料及支付的款项,本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

  年 月 日


抵押贷款委托书9篇扩展阅读


抵押贷款委托书9篇(扩展1)

——抵押贷款委托书6篇

抵押贷款委托书1

  抵押贷款授权委托书怎么写?抵押贷款授权委托书的签订是为了双方的利益,那么,关于抵押贷款授权委托书写什么内容?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l)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对抵押申请进行审核,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在登记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并予以登记发证: (l)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交由抵押人收执,同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2)以预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范文:

  委托人(抵押人):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人(共有人):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男/女),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抵押人 与*民生银行 支行(下称抵押权人)于 年 月 日订立的编号为 的《*民生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下称贷款合同)约定,将坐落于北京市 区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 )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偿还贷款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 作为此房产的共有人 ,亦同意将上述房产依贷款合同之条件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偿还贷款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抵押人购置此房产仅用于 ,未对外出租。

  现 、 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此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特委托 代为向北京市 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将上述房产抵押予抵押权人的`相关手续,委托权限与期限如下:

  1、 代理权限为:受托人代理本人办理抵押登记的一切相关手续,有权代理本人在《北京市城镇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文件上签字,本人承认其签字的法律效力,其签字代表本人真实意思。受托人有权转委托。

  2、 委托期限为: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至受托人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取得《他项权利证明书》之日止。

  委托人(抵押人):

  委托人(共有人):

  年 月 日

抵押贷款委托书2

  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资料详附表一)

  地址: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资料详附表二)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即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大写)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帐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_____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_____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_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____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_________银行或经由_________银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_____元整(大写)或_________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1)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2)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第九条 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 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_________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____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_________(即购房业主)与_____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_________(即购房业主)与_____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附表二)。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费用及报酬)。

  (2)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之费用)。

  (3)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帐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帐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营业执照),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包括可能对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帐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之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帐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 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_________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_________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 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_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_____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即售房单位)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附件三),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贷款委托书3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分行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商”)的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贷款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

  1.2 贷款最高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1.3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 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__________个百分点(LIBOR+ %)。每期计息日的________的LIBOR为________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 LIBOR采用__________个月浮动。

  2.2 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 结息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贷款条件

  3.1 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 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 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 借款人如要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 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a.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b.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 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__________%手续费。

  7.2 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 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_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 借款人的保证

  9.1 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 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 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 贷款人的责任

  10.1 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帐户。

  10.2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 违约及处理

  11.1 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1)借款人在付息日、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的本金及应付的利息,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1.2 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的行为时,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

  (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贷款人(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签字):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抵押贷款委托书4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分行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商”)的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贷款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

  1.2 贷款最高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1.3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 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__________个百分点(LIBOR+ %)。每期计息日的________的LIBOR为________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 LIBOR采用__________个月浮动。

  2.2 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 结息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贷款条件

  3.1 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 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 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 借款人如要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 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a.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b.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 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__________%手续费。

  7.2 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 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_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 借款人的保证

  9.1 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 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 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 贷款人的责任

  10.1 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帐户。

  10.2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 违约及处理

  11.1 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1)借款人在付息日、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的本金及应付的利息,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1.2 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的行为时,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

  (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贷款人(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签字):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抵押贷款委托书5

  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____________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抵押贷款委托书6

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__ _身份证明号码:_ __, 办理桂b_____ ,车辆识别代号为___________的机动车的______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____天内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名或盖公章)_________ (签名或盖公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5、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抵押贷款委托书9篇(扩展2)

——抵押贷款委托书

抵押贷款委托书

  如果被委托人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在处理事务上需要使用委托书的情况越来越多,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委托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抵押贷款委托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抵押贷款委托书1

  在此委托___(身份证号:________)负责我们产品的销售和结算。请将我们的款项转到开户银行的以下账号,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我们公司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如果有任何变化,我们公司会书面通知你。如果我们未能及时通知您,造成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将由我们公司承担!

  特此声明!

  授权期限:

  帐户名:(电脑打印,非手写)

  账号:(电脑打印,非手写)

  开户行:(电脑打印,非手写)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本人签字、盖章)

  200_年__月__日

抵押贷款委托书2

  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资料详附表一)

  地址: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资料详附表二)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即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大写)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帐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_____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_____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_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____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_________银行或经由_________银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_____元整(大写)或_________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1)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2)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第九条 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 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_________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____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_________(即购房业主)与_____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_________(即购房业主)与_____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附表二)。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_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费用及报酬)。

  (2)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之费用)。

  (3)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帐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帐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营业执照),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包括可能对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帐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之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帐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 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_________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_________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 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_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_____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即售房单位)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附件三),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贷款抵押房产委托书

  抵押权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

  一、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帐户。

  二、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三、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四、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应负之责任:

  1、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3、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4、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

  五、本合约须由_________公证机关公证。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抵押贷款委托书3

  抵押贷款授权委托书怎么写?抵押贷款授权委托书的签订是为了双方的利益,那么,关于抵押贷款授权委托书写什么内容?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l)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对抵押申请进行审核,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在登记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并予以登记发证: (l)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交由抵押人收执,同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2)以预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范文:

  委托人(抵押人):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人(共有人):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男/女),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抵押人 与中国民生银行 支行(下称抵押权人)于 年 月 日订立的编号为 的《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下称贷款合同)约定,将坐落于北京市 区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 )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偿还贷款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 作为此房产的共有人 ,亦同意将上述房产依贷款合同之条件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偿还贷款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抵押人购置此房产仅用于 ,未对外出租。

  现 、 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此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特委托 代为向北京市 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将上述房产抵押予抵押权人的相关手续,委托权限与期限如下:

  1、 代理权限为:受托人代理本人办理抵押登记的一切相关手续,有权代理本人在《北京市城镇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文件上签字,本人承认其签字的法律效力,其签字代表本人真实意思。受托人有权转委托。

  2、 委托期限为: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至受托人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取得《他项权利证明书》之日止。

  委托人(抵押人):

  委托人(共有人):

  年 月 日

抵押贷款委托书4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分行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商”)的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贷款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

  1.2 贷款最高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1.3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 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__________个百分点(LIBOR+ %)。每期计息日的________的LIBOR为________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 LIBOR采用__________个月浮动。

  2.2 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 结息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贷款条件

  3.1 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 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 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 借款人如要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 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a.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b.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 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__________%手续费。

  7.2 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 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_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 借款人的保证

  9.1 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 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 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 贷款人的责任

  10.1 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帐户。

  10.2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 违约及处理

  11.1 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1)借款人在付息日、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的本金及应付的利息,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1.2 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的行为时,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

  (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贷款人(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签字):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抵押贷款委托书5

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xxx身份证明号码:xxxx, 办理桂bxxx,车辆识别代号为xxxx的机动车的抵押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xx天内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公章)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公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贷款委托书6

  委托人: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支行:

  委托人是坐落于***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号)的产权人,根据受托人借款需要,本人同意将上述房产作为抵押物,向****支行申请借款,同意受托人与****支行签署《抵押合同》。由于本人无法前往现场办理该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故委托作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全权办理上述房地产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代为签署抵押合同及其他抵押相关文件,申请办理及领取给房产抵押登记的相关文件。

  二、代为查询并打印个人征信报告及相关信息。

  三、委托期限: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 受托人在其授权范围及代理期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领取的相关房地产资料及支付的款项,本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

  年 月 日

抵押贷款委托书7

  委托人: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双方共同按揭购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我同意将上述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湖北银行,与该银行签署《抵押合同》,由于我无法前往办理该房屋抵押登记的有关手续,故委托杨小红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屋抵押登记的有关手续,代为签署抵押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申请办理及领取该房产抵押登记的相关文件;

  二、代为办理缴纳抵押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手续费、提交、领取办理抵押登记所需的相关证件等手续。

  三、代为查询并打印个人信息报告及相关信息。委托期间受托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领取的相关房产资料及支付的款项,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自即日起至上述手续办理完毕。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抵押贷款委托书8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现住址

  受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现住址:

  委托内容如下:

  本人因工作较忙,没有时间办理抵押登记相关手续,特全权委托 全权代表我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小额贷款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包括办理并领取相关他项权利证书手续)和利益及本金的追偿。

  受托人在相关文件上的签字我均予以认可。

  委托期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抵押贷款委托书9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房屋抵押按揭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

  一、委托代办事项甲方因生意周转的需要,现委托乙方办理以上房屋抵押贷款事宜的相关手续。

  二、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按照金融机构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办理上述房屋贷款事宜必需的所有材料。

  2、甲方向乙方预付办理抵押贷款办证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3、委托代理拥金的收费标准和期限甲乙方签订本协议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拥金人民币(大写(¥ 元)。

  三、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签订以后,如果甲方中途悔约,则乙方不退回代理拥金。

  2、甲方对乙方的各项工作给予配合,如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协助义务或不是乙方的原因而发生延误的,乙方工作期顺延。因甲方自身原因而导致上述委托事宜不能完成则乙方不退代理拥金。

  3、乙方如因银行收紧政策原因没有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则应退还全部代理拥金给甲方,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四、其它约定(此约定需双方另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贷款委托书10

  委托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因本人购买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幢号房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贷款银行)借款,需由本人向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权代理我本人与贷款银行办理该贷款抵押担保所涉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与贷款银行洽商、确定贷款抵押担保等事务;

  2、与贷款银行或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协议或向贷款银行出具保证书以及签订与贷款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3、与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贷款合同(协议)或抵押合同(协议)的变更、补充等事宜。

  4、本人授权:贵行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本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本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本人名下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查询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5、与贷款银行签订房屋诚信保证书;

  同时授权贵行可以将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代理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以及因此所签署的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件,本人概予承认,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抵押贷款委托书11

  委托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名称:____________证件号码:

  国籍:____________户籍:____________电话: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邮编:

  受托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名称:____________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

  受托人____________□有、□无____________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现委托人委托为合法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处理坐落于____________之房地产如下____________事项:

  一、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事宜;

  二、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事宜;

  三、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登记事宜;

  四、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登记事宜;

  五、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事宜;

  六、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事宜;

  七、办理上述房地产预告登记事宜;

  八、办理上述房地产单方预告登记事宜;

  九、办理上述房地产更正登记事宜;

  十、办理上述房地产异议登记事宜;

  十一、办理上述房地产文件备案登记事宜;

  十二、办理上述房地产权利注销登记事宜;

  十三、领取房地产权证及初始密码凭证;

  十四、领取房地产登记证明;

  十五、领取房地产登记备案证明;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所作的一切行为及签署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____________附件: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签名: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抵押贷款委托书12

  【委托人】

  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电话: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住址:

  【代理人(受委托人)】

  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电话: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住址:

  现授权委托上列代理人根据抵押合同(____________),全权办理我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__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代理人因此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签章):

  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我保证上述委托书内容为委托人自愿亲自出具,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不实,本人愿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代理人(签章):

  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抵押贷款委托书13

  委托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楼借款,需要向贷款银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担保,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我在此全权委托上述代理人为我和贷款银行办理与贷款抵押担保相关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

  1、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贷款的抵押担保;

  2、与贷款银行或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或协议或向贷款银行出具担保,并签署与贷款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3、与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和担保的展期和展期,以及贷款合同(协议)或抵押合同(协议)的变更和补充。

  4、我授权贵行在发生下列与我有关的情况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我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我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我的个人担保申请;

  (3)以本人名义进行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的贷后管理;

  (四)受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者担任担保人,询问法定代表人或者投资者的资信情况。

  5、与贷款银行签订房屋诚信保证书;

  同时授权您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交个人信用信息。

  本人承认代理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的代理行为及由此签订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件,并承担法律后果和责任。

  贷款抵押个人委托书名称: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___职位:______

  委托名称:___性别: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现委托___作为我司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我司与__________案件的诉讼。授权如下:

  (指定委托权限)

  客户(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抵押贷款委托书14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有坐落于北京市房产一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因委托人不在北京,现委托代为办理上述房产抵押贷款和出售的如下手续:

  1、办理贷款申请、放贷业务及签署相关文件,领取相关资料等相关手续,包括签订相关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借款申请书等文件;

  2、多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相关事宜,领取抵押后的房产证及他项权利证等;

  3、办理银行、放款单位、个人、小额贷款公司的提前还款手续及领取解押材料、房产证、他项权利证等文件;

  4、代为到公证处办理上述房产抵押贷款有关的强制执行公证;

  5、代为接收银行、放款单位、个人、小额贷款公司所发放的款项;

  6、其它与上述房产抵押贷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7、多次办理该房产解除抵押登记手续、领取房产证;

  8、办理上述房产进行评估的相关事宜。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及受托期限内所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行为,委托人均予承认,并由委托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受托人有权转委托。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两年。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贷款委托书15

  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____________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抵押贷款委托书9篇(扩展3)

——贷款委托书10篇

  委托人:xx,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址: 公民身份号码:

  受托人:xx,女,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址: 公民身份号码:

  我委托人xx系未婚,与受托人xx系xx关系,现我准备以按揭方式购买位于xx—x县xx—x路xx—x号“xx—xxx—x项目”xx幢xx单元xx楼xx号的房屋,该房屋购买后为xx单独所有,无其他共有人。现我因事务繁忙,不能亲自办理购买该房屋及按揭贷款等相关事宜,特委托xx为我的代理人,代为办理以下事项:

  一、与上述房屋开发商签订相应的认购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并领取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向上述房屋按揭银行申请贷款及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并以上述房屋提供抵押担保,与按揭贷款行签订相应的抵押合同(包括填写相应的贷款申请、划款授权书、代扣代缴委托书及缴纳与抵押登记、担保相关的费用、代为承诺我们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给付义务、担保责任时,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及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权预登记和抵押担保登记等事宜。

  三、授权按揭贷款银行查询我们的相关征信。

  四、在上述按揭银行开立还款账户,办理储蓄卡。

  五、受托人有权就其所签订的.相关协议、合同、文件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时所签署的文件及提供的材料和所产生的正当费用我们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办结为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托人办理委托公证,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打印好的委托书;

  2、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件,委托人为单位或企业法人资格的,提供单位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如单位是股份公司或有限公司应提供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章程等;

  3、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等。

  4、委托事项凭证(如房地产证、房产买卖合同书、房产认购书、股票、存款凭证等);

  委托书范本: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姓名:XX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姓名:XX 身份证号码:

  我与受托人是夫妻关系,我们以XX的'名义拥有/我们夫妻准备以XX的名义购买/我们夫妻共同拥有/我们夫妻以XX的名义购买了位于XX的房产(产权证号码:),现委托XX为我们的代理人,办理如下事项:

  1、XXXXXXX

  2、XXXXXXX

  代理期限: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有关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处分的上述财产是指委托人个人份额内的财产。

  委托人:

  X年X月X日

  委托参考事项:

  代为办理购买上述房产的有关手续;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房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缴纳有关费用;办理楼宇入伙手续;

  到房产部门代为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申领房地产证;

  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银行抵押贷款、按揭、抵押登记手续;签署抵押贷款合同、按揭合同、借据及其它文件;

  代为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按揭贷款(即赎楼)手续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代为领取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房地产证;

  代为办理出租上述房产,代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收取租金;

  代为办理转让上述房产有关手续,代为签署房地产转让合同;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收取房款;

  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电话等过户手续;

  代为办理公证手续。

  贷款委托书

  受托方: (乙方)委托条款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协议办理贷款,各种事项均由乙方出面协调,在此期间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做好贷款的前期准备工作,如甲方不予配合,乙方有权终止委托。

  2、甲方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果甲方提交的信息不实,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有权终止委托。

  3、甲方申请贷款额度为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 以审批结果为准。

  4、乙方协议甲方办理贷款,贷款成功后向甲方收取贷款金额的 %(按实际审批放款数),作为乙方的服务费。服务费为合同所说的担保费。

  5、乙方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业务办理过程中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在贷款审批完,款到甲方账户三日内无条件向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约定的服务费。

  6、此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备注: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日期:篇二:贷款委托授权书 贷款委托授权书 兹委托下列受委托人为我公司办理在银行贷款业务,其权限是与贷款业务相关的事宜,包括签署相关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办理公证等所有事宜,时限为贷款办理完毕为止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抵押贷款委托书9篇(扩展4)

——公积金贷款委托书9篇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由于工作变动,不能亲自办理 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 的'相关手续,特委托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年 月 日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甲方)与受委托人(乙方)的关系: 委托人因xx一事。

  委托xxx代为办理事宜。委托期限为20xx年xx月xx日至该委托事宜办理完毕止。

  本人xxx(即委托人,身份证号码:xxxxxx)是xx单位职工,现需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特委托xx (身份证号码:xxxxxx)前往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原因 ),并携带提取资料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在本委托书授权范围内,被委托人的.行为视同本人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提取金额请转至委托人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甲方)与受委托人(乙方)的`关系: 委托人因xx一事。

  委托xxx代为办理事宜。委托期限为20xx年xx月xx日至该委托事宜办理完毕止。

  本人xxx(即委托人,身份证号码:xxxxxx)是xx单位职工,现需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特委托xx (身份证号码:xxxxxx)前往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原因 ),并携带提取资料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在本委托书授权范围内,被委托人的行为视同本人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提取金额请转至委托人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兹全权委托本人配偶/单位专管员 (身份证号 )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本人保证向贵中心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如资料失实或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由此引发住房公积金提取经济纠纷,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委托有效期到20xx年xx月xx日止。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兹全权委托本人配偶/单位专管员 (身份证号 )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本人保证向贵中心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如资料失实或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由此引发住房公积金提取经济纠纷,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委托有效期到20xx年xx月xx日止。

  注:1、本件由委托人填开并签名、按手印。

  2、只可委托单位专管员或配偶代办,同时提交缴存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由配偶代办,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因继承等原因提取的,不使用本委托书,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兹有我司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事务,现授权委托我司员工:xx,性别: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前往贵银行办理,望贵银行给予接洽受理!

  深圳市xx-xxx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签字): 年11月12日

  xxxx管理中心:

  兹有于年月在我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房号为 号楼 单元 室,房款现已全部还清,我公司同意将靖边县住房贷款 万元人民币打入第三人账号。

  特此委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由于工作变动,不能亲自办理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手续,特委托(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被委托人: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客户: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授权书中的权利、义务。*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电力支行:

  一、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有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提供本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包含本人因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产生的不良信息)。

  二、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可以有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办理涉及本人的业务时,有权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查询、打印、保存本人的信用信息,并用于下述用途:

  □审核本人贷款、贷记卡(信用卡)、准贷记卡申请,以及对所发放的贷款、贷记卡(信用卡)、准贷记卡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抵押贷款委托书9篇(扩展5)

——贷款授权委托书

贷款授权委托书

  在被委托人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时,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委托书在处理事务上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那么一般委托书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贷款授权委托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托人办理委托公证,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打印好的委托书;

  2、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件,委托人为单位或企业法人资格的,提供单位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如单位是股份公司或有限公司应提供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章程等;

  3、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等。

  4、委托事项凭证(如房地产证、房产买卖合同书、房产认购书、股票、存款凭证等);

  委托书范本: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姓名:XX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姓名:XX 身份证号码:

  我与受托人是夫妻关系,我们以XX的名义拥有/我们夫妻准备以XX的名义购买/我们夫妻共同拥有/我们夫妻以XX的名义购买了位于XX的房产(产权证号码:),现委托XX为我们的代理人,办理如下事项:

  1、XXXXXXX

  2、XXXXXXX

  代理期限: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有关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处分的上述财产是指委托人个人份额内的财产。

  委托人:

  X年X月X日

  委托参考事项:

  代为办理购买上述房产的有关手续;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房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缴纳有关费用;办理楼宇入伙手续;

  到房产部门代为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申领房地产证;

  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银行抵押贷款、按揭、抵押登记手续;签署抵押贷款合同、按揭合同、借据及其它文件;

  代为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按揭贷款(即赎楼)手续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代为领取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房地产证;

  代为办理出租上述房产,代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收取租金;

  代为办理转让上述房产有关手续,代为签署房地产转让合同;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收取房款;

  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电话等过户手续;

  代为办理公证手续。

  (适用于贷款人)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受委托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住址: 电话: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我单位与 融资贷款一事中,作为我/我单位的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 为委托人提供与融资贷款相关的咨询、媒介服务;

  2. 参与融资贷款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协商,争取促成交易;

  3. 代为接收、审查借款人的借款所需身份证明文件;

  4. 代为接收、查询及审核有关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相关证明文件;

  5. 代为开展借款人的资信调查;

  6. 代为办理与融资贷款相关的公证、律师见证手续;

  7. 代为办理与融资贷款相关的其他合法事宜。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受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受委托人在代理权限内所从事的一切代理行为及所签署的

  一切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兹委托下列受委托人为我公司办理在银行贷款业务,其权限是与贷款业务相关的事宜,包括签署相关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办理公证等所有事宜,时限为贷款办理完毕为止。

  受委托人姓名:xxxxxx


抵押贷款委托书9篇(扩展6)

——贷款委托书菁选

贷款委托书集合15篇

  委托书是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在当下社会,用到委托书的事务越来越多,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委托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贷款委托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或机构代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已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现乙方根据合同约定签发此授权书予甲方

  一、授权甲方以乙方名义将贷款资金人民万元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交易对手具体收款的交易对手、支付金额、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等以本人向甲方提交的提款申请为准。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二、乙方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甲方向乙方定期提供对账单。乙方对对账单有异议时可以向甲方查询。

  三、本授权书项下代理期限的终止须符合下列条件

  1、乙方已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

  2、甲方书面同意终止本授权书。

  四、本授权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确认并声明此授权书是无条件的`和不可撤销的。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营业管理部信用信息管理处:

  因事不能来此办理贷款卡,在此委托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到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业务管理部信贷管理处办理“(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自然人贷款卡”。

  特此委托

  客户: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委托人:xxx性别: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及地址:xxxxx

  受托人:xxx性别: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及地址:xxxxx

  我欲以按揭方式购买位于xx市xxxx的一套房屋。我因故,不能亲自与提供按揭的贷款方办理购买上述房屋的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姓名)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为办理如下事宜:

  一、代为与提供按揭购买上述房屋的贷款方签定《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及签署相关文本。

  二、代为办理相关合同文本的公证事项。

  三、代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办上述房屋抵押登记的'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本。

  四、代为查询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及签署授权书。

  五、代为办理相关银行开户手续。

  受托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合法文件和交纳的费用,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时止。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我系 *****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将授权委托 (这里为被委托机构)公司的 (这里为被委托人)为我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支行办理代办贷款卡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 理 人: (签字) (如有必要还可添加贷款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

  委 托 人:(委托公司)

  法定代表人: (需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xx年xx月xx日

_____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因我公司拟向贵公司申请贷款,公司现授权__ (身份证号码:___ )全权代表本公司与贵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在本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被授权的行为视同本公司的行为,本公司予以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授权期限: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年____月____日。

  授权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女,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

  我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现我们准备以按揭方式共同购买位于x县路号“x项目” 幢单元 楼 号的房屋,该房屋购买后为与夫妻共同所有。现因我事务繁忙,不能亲自办理购买该房屋及按揭贷款等相关事宜,特委托为我的代理人,代为我办理以下事项:

  一、与上述房屋开发商签订相应的认购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并领取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向上述房屋按揭银行申请贷款及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并以上述房屋提供抵押担保,与按揭贷款行签订相应的抵押合同(包括填写相应的贷款申请、划款授权书、代扣代缴委托书及缴纳与抵押登记、担保相关的费用、代为承诺我们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给付义务、担保责任时,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及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权预登记和抵押担保登记等事宜。

  三、授权按揭贷款银行查询我们的`相关征信。

  四、在上述按揭银行开立还款账户,办理储蓄卡。

  五、受托人有权就其所签订的相关协议、合同、文件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时所签署的文件及提供的材料和所产生的正当费用我们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办结为止。

委托人:

  被委托人:

  由于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个人贷款卡的相关手续,特委托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

  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

  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住 址:

  电 话:

  现委托 在我与

  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

  限如下: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

  注:1、本委托书供公民当事人委托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用,委托人应按有关

  法律规定,写明委托权限;

  2、本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提交人民法院。

  委 托 人:

  受委托人: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李伟因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王西梅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提起诉讼;代为答辩;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查收集证据;代为出庭参加诉讼;代为调解;代为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委 托 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附:委托人: 电话:153xxxxxxx

  代理人: 电话:153xxxxxxxx

  二O 年六月六日

  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 电话:

  工作单位:xxxx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 地址:

  现委托 xxx在我与xxxx 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如下:

  代为原告提起、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举证、质证、辩论、调解、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系____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公司的`____为我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宜昌市中心支行的贷款卡申办事项代理人。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 理 人:__ (签字)__ 性别:___年龄:___ 岁

  身份证号码:

  委 托 人: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企业法人: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

  现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我/我们的代理人办理融资贷款事宜。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

  1、为客户提供与融资贷款相关的咨询和媒体服务;

  2、参与融资贷款双方的沟通协商,努力推进交易;

  3、接收和审核借款人贷款所需的身份证件;

  4、代表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接收、查询、审核相关证明文件;

  5、代表借款人进行信用调查;

  6、代理办理融资贷款相关的公证和律师见证手续;

  7、代理办理与融资贷款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委托期限自上述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终止。受委托方有权委托。

  我承认委托方在代理权限内的所有代理行为和签署的所有文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授权人姓名:

  授权人性别:

  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人单位:

  授权人住址:

  本人属__单位职工,无自有产权自住住房,通过租赁住房解决自住问题,故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本人授权委托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的部份金额,用于按月支付租金,每月提取金额为(大写)__元,提取后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到__单位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胜县支行:

  如下支付:

  单位:元

  本人承诺:

  一、本人对支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贵行审核认为本人提交的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不符合合同约定,贵行有权拒绝发放贷款。由此造成本人对交易对象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贵行不承担责任。因借款人提供的支付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导致的贷款资金支付失败或支付延误,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手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

  二、贵行将贷款资金支付到上述账户,即视同贵行已依据合同约定发放贷款。本人了解并自愿承担与贷款资金支付到上述账户相关的所有风险。

  三、本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与承诺均不可撤销。

  授权人(借款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人:_____,男,一九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女,一九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我委托人__系未婚,与受托人__系__关系,现我准备以按揭方式购买位于___县___路___号“______项目”__幢__单元__楼__号的房屋,该房屋购买后为__单独所有,无其他共有人。现我因事务繁忙,不能亲自办理购买该房屋及按揭贷款等相关事宜,特委托__为我的代理人,代为办理以下事项:

  一、与上述房屋开发商签订相应的认购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并领取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向上述房屋按揭银行申请贷款及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并以上述房屋提供抵押担保,与按揭贷款行签订相应的抵押合同(包括填写相应的贷款申请、划款授权书、代扣代缴委托书及缴纳与抵押登记、担保相关的.费用、代为承诺我们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给付义务、担保责任时,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及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权预登记和抵押担保登记等事宜。

  三、授权按揭贷款银行查询我们的相关征信。

  四、在上述按揭银行开立还款账户,办理储蓄卡。

  五、受托人有权就其所签订的相关协议、合同、文件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时所签署的文件及提供的材料和所产生的正当费用我们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办结为止。


抵押贷款委托书9篇(扩展7)

——贷款委托书菁选

【热门】贷款委托书

  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时候处理事务都会使用到委托书,那么,怎么去写委托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贷款委托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客户:

  受托人:

  我想按揭买一套位于xx市xxxx的房子。由于某种原因,我无法亲自到提供抵押的贷款人处办理上述房屋的购买事宜,因此我在此委托(受托人姓名)作为我的代理人代为办理以下事宜:

  一、与提供抵押购买上述房屋的贷款人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及相关文本。

  二、办理有关合同文本的'公证。

  三、代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本。

  四、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签署授权书。

  五、代办理相关银行开户手续。

  我承认受托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件和支付的费用。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完成时止。

  委托人:,女,

  被委托人:,女,

  由于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个人贷款卡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梁雪俏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

  因本人购买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幢号房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贷款银行)借款,需由本人向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权代理我本人与贷款银行办理该贷款抵押担保所涉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与贷款银行洽商、确定贷款抵押担保等事务;

  2、与贷款银行或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协议或向贷款银行出具保证书以及签订与贷款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3、与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贷款合同(协议)或抵押合同(协议)的变更、补充等事宜。

  4、本人授权:贵行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本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本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本人名下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查询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5、与贷款银行签订房屋诚信保证书;同时授权贵行可以将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代理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以及因此所签署的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件,本人概予承认,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年月日

  代理人:年月日

  温馨提示:贷款是一种按照利率和归还条件而出借货币的信用形式,出借机构分为银行和各信用机构,贷款类型分为个人贷款,汽车贷款,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消费贷款,信用贷款,无抵押贷款。20xx年最新的贷款利率具体定位:一、半年至一年的短期贷款为:1。180天以内(含180天)5。6%;2。180天至365天(含365天)6%。二、一年至五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利率为:1。一至三年(含)6。15%;2。三至五年(含)***%;3。五年以上6。55%。为响应国家对个人征信的号召,快易贷建议用户遵守征信要求和相关法律,以免影响贷款和信用卡申请的信用。

  授权委托书

  委 托 人:xxx,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

  被委托人:xxx,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

  兹委托被委托人xxx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全权代理委托人办理以下事项:

  与xx银行(xxxxx支行)关于《x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xxxxxx)提前还房贷的相关所有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

  日 期: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营业管理部信用信息管理处:

  因事不能来此办理贷款卡,在此委托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到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业务管理部信贷管理处办理“(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自然人贷款卡”。

  特此委托

  客户: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致:***公司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现委托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收款单位(个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 业务,金额为: 元(小写)(大写)代收款工作,在整个代收款过程中,该代理单位(个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我单位,与我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单位将承担该代理单位(个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委托。

  代理单位名称(签章):法人(签章):

  代理单位账号:

  委托单位名称(签章):法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贵州银行遵义xx支行:

  因在贵行办理信贷业务,特别授权贵行查询本授权人在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信息(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信息)。

  授权人贷款卡号: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____________区 ____________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协助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产权清晰,无争论,无纠纷,无抵押。

  该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性质:____________ ,所有人____________ ,房型____________ ,房龄约 ________年,朝向 ________ ,楼层 ________ 层,总层数 ________层,结构 ________ ,面积(建筑/使用)________*方米,配套设施 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委托乙方为该房屋办理________________形式贷款。 甲方申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贷款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 年。 (贷款额度与贷款年限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本人因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处理贷款业务的.相关事宜,特委托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均予认可,并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合同必须需本人持带有效证件签署。

  委托人: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尊敬的领导:

  我是xx学院中文系xx级的贫困学生,来自九江市的一个偏僻农村。现家有6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妹妹和我。爷爷、奶奶年老在家,妹妹在县城读高中,爸爸妈妈在家务农,且妈妈体弱多病,全家的开支主要靠农作物。由于家乡田少人多,加上去年又遇洪水,农作物欠收,全家人均收入不足400元。我进大学时的学费大部分是靠亲戚朋友借来的,今年要把学费交齐就更加困难了。为了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自己的'学业,能及时、足额地把所欠学费交清,于是,我特向贵社提出助学贷款。我借款的额度是6000元,计划毕业后4年内还清本息。我父母也同意我贷款,并同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贷款后,我保证履行还贷义务,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同时,继续努力学*,争取以优良的成绩来回报省农村信用社对我的关心和扶持。望省农村信用社批准为盼。

  委托人: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

  委托人: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

  受托人: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

  上述委托人因购买彭州市 朋城远界 X栋X单元X楼X号住房并向银行申请贷款,现就以下事项授权受托人代为办理:

  以委托人的名义与上述房屋的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附件、交付房款等、交付住房等手续,与指定的按揭银行签订贷款申请、扣款协议、提前还款及相关事宜;授权按揭贷款银行查询委托人的相关资信;同意将上述房屋抵押给该房屋的按揭贷款银行;

  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与成都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相关担保与抵押登记等文件或合同;与相关公证部门办理上述房屋贷款所需的一切公证事宜;

  根据 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备案信息变更申请表 的资料到房管局修改、变更上述房屋的备案登记信息;

  根据 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注销备案申请表 的'资料到房管局注销上述房屋的备案登记信息;

  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等有关事宜,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件;

  办理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及其相关的一切事宜;

  办理并领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共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他项权证书》,并办理相关的抵押登记的一切事宜;

  办理抵押登记的变更、注销、设立新的抵押登记及与其相关的一切事宜;

  办理抵押权人的设立、变更及与其相关的一切事宜,并领取已登记了抵押事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共有权证书》及《房屋他项权证书》;

  将《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交付抵押权人收执;

  以及与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及抵押登记相关的全部事宜;

  上述房屋相关的还贷催收通知书、交房通知书等相关文件送达至受托人,视为委托人收到;

  签署、签收因办理上述各类事项所需的全部文件;受托人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同意承担;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为止。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甲方)与受委托人(乙方)的关系:

  委托人因xx一事。委托xx代为办理事宜。委托期限为xx至该委托事宜办理完毕止。

  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20xx年xx月xx日

  附:

  1、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如甲、乙双方提供不真实证明,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委托人(购房人):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能亲自前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本人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本人办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在办理上述手续中,依本授权所签署的.有关文件,与本人亲自签署的同样有效,本人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委托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企业法人: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

  现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我/我们的代理人办理融资贷款事宜。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

  1、为客户提供与融资贷款相关的咨询和媒体服务;

  2、参与融资贷款双方的沟通协商,努力推进交易;

  3、接收和审核借款人贷款所需的身份证件;

  4、代表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接收、查询、审核相关证明文件;


抵押贷款委托书9篇(扩展8)

——贷款委托书菁选

贷款委托书通用15篇

  如果被委托人没有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无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我们在很多事务中使用委托书的情况与日俱增,大家知道委托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贷款委托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人: ,性别 ,____ 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 ,身份证住址:______

  委托人: ,性别 ,____ 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 ,身份证住址:______

  受托人: ,性别 ,____ 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 ,身份证住址:______

  我(们)与受托人系____ 关系。我(们)欲购买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中和会龙九组中德.英伦联邦 B 区____栋____单元____楼____号的房屋,我(们)因故不能亲自办理上述房屋的相关手续,特委托作为我(们)的代理人,办理以下事项:

  一、代为购买上述房屋并与开发商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及相关的附件、协议,代交首付款及相关费用。

  二、代为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办理借款合同、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性文件的公证事宜(如果合同中附有强制执行条款,我(们)愿意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并向银行及公证处提供我(们)的相关材料。

  三、代为与担保公司签订与个人贷款有关的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并办理费用缴纳等所有相关事宜。

  四、代为在银行开立我(们)名下的储蓄卡,作为此笔贷款的委托扣款账户。

  五、代为签署委托银行查询我(们)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征信记录的申请。

  六、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抵押预告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的证明文件。

  七、代为办理并领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八、代为到相关管理部门查询住房登记记录信息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件。

  九、签署因为办理上述各项事项需要的全部文件。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范围内所签署的文件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同意承担。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为止,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xx姓名:xx身份证号:xx

  代理人:xx姓名:xx身份证号:xx

  因本人购买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幢号房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贷款银行)借款,需由本人向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权代理我本人与贷款银行办理该贷款抵押担保所涉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与贷款银行洽商、确定贷款抵押担保等事务;

  2、与贷款银行或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协议或向贷款银行出具保证书以及签订与贷款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3、与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贷款合同(协议)或抵押合同(协议)的变更、补充等事宜。

  4、本人授权:贵行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本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本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本人名下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查询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5、与贷款银行签订房屋诚信保证书;同时授权贵行可以将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代理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以及因此所签署的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件,本人概予承认,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xx

  xx年x月x日

  代理人:xx

  xx年x月x日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

  就宜宾市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宜宾市翠屏区沿江路与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铁肩街金宏小区部分房产抵押借款事宜,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

  1、 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向各大银行,金融,证券等机构申报抵押借款的全部相关手续;

  2、 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抵押借款的所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各类金融银行结构申报抵押贷款的.全部流程。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职 务: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全权代表我单位与洽谈融资业务,办理相关事项。

  (注:1.此委托书为参考格式,其中,第二、三、五、六以及“受托人有转委托权”的表述是必要套款;

  2.此委托书必须经公证机构公证,公证事项为该委托书的真实性,即有该委托书系委托人本人亲自签署的意思表示)

  委托人: ,性别,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受托人: ,性别,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我(们)与受托人 系 关系。我(们)欲购买位于(写明楼盘名称和房号,须与购房合同或产权证中的地址一致)号的房屋,我(们)因故不能亲自办理上述房屋的相关手续,特委托 作为我(们)的代理人,办理以下事项:

  一、代为购买上述房屋并与开发商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及相关的附件、协议,代交首付款及相关费用。

  二、代为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办理借款合同、授权委托书等法律系文件的公证事宜(如果合同中附有强制执行条款,我(们)愿意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并向银行及公证处提供我(们)的'相关材料。

  三、代为与担保公司签订与个人贷款有关的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并办理费用缴纳等所以相关事宜。

  四、代为在银行开立我(们)名下的储蓄卡,作为此笔贷款的委托扣款账户。

  五、代为签署委托银行查询我(们)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征信记录的申请。

  六、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抵押预告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的证明文件。

  七、代为办理并领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八、代为到相关管理部门查询住房登记记录信息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件。

  九、签署因为办理上述各项事项需要的全部文件。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范围内所签署的文件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同意承担。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为止。

  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委托人:

  地址:

  电话:

  受托人:****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授权代理人:

  地址:

  电话:

  经双方协商,委托人与受托人达成如下委托意向:

  第一,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办理如下委托事项:

  1、办理住房贷款有关手续( );

  2、办理期房抵押登记有关手续( );

  3、办理现房抵押登记及办理房地产权证有关手续( )。

  第二,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代办费用计(大写)叁百无整。

  第三,委托人应及时向受托人提供办理上述事项所需的一切必要资料,并保证该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

  第四,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后应及时办理委托事项。如因非受托人原因而无法办理的,受托人应及时通知委托人。

  第五,银行放款后,受托人应及时通知委托人领回借款资料。若委托人在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前来领取资料,致使引起还款逾期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第六,其他:

  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XX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于年月在我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房号为号楼单元室,房款现已全部还清,我公司同意将靖边县住房贷款万元人民币打入第三人账号。

  特此委托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协助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产权清晰,无争论,无纠纷,无抵押。

  该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性质:________,所有人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龄约____年,朝向____,楼层____层,总层数________层,结构________,面积(建筑/使用)____*方米,配套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为该房屋办理________________形式贷款。甲方申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贷款年限为____________年。(贷款额度与贷款年限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贷款约定:

  一、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对该房屋提供协助房屋________________服务。并且自愿委托乙方将该房屋到贷款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2、甲方须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是真实、可靠、合法、有效的。如贷款银行、房管局等相关部门调查其所提供材料、证明内容不属实或其资信不够造成的贷款未果,甲方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所收取服务费不予退还。

  3、甲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须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

  5、甲方需要按规定支付银行要求的'其他费用,如保险费用或担保费用等。甲方贷款办理期间如遇银行政策调整,甲方应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6、甲方因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真实交易而引发的经济纠纷、乙方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并按情节轻重要求赔偿。

  7、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委托书及与银行签订的个人房屋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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