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 (菁华3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11-25 00:00:00 条例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1

  第五条 风景区规划是风景区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依据。

  风景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风景区规划应当纳入市城乡规划,并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

  第六条 风景区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执行。风景区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经批准的风景区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由风景区管理机构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修改建议,征求相关区人民*、相关单位、公众和专家意见,经市人民*同意后,依法报请批准或者备案。

  第七条 编制有关专项规划涉及风景区及外围保护地带的,应当征求风景区管理机构的意见。

  第八条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风景区规划编制景点和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禁止在风景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在风景区核心景区内,不得违反风景区规划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建设;原已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区规划进行改造或者限期迁出。

  第十条 在风景区内从事本条例第九条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以及设置围墙、护栏、铁塔、工棚、店招、指示牌等设施,应当经风景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法报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在风景区内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其绿化、环保、消防、防洪、安全、供电、供排水、环境卫生、水土保持等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在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内,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2

  第十三条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制定保护措施,落实保护责任制。

  第十四条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风景区绿化、护林、防火、水土保持、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对风景区内的古树名木、古建筑和文物古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重点保护。

  第十五条 不得擅自砍伐、移植风景区内的林木。因林相改造、抚育、更新及景点建设确需砍伐、移植的,应当经风景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在风景区内采集动植物标本、野生药材,应当经风景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划定区域,按照限定的种类、数量采集。

  第十七条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水体进行检测,防止污染,确保水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第十八条 在风景区内从事建设活动,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工地周围景物、水体、植被和地形地貌,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高度不低于1.8米的硬质围挡,并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

  (二)工地围挡外禁止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三)工地路面应当硬化,出入口外侧十米范围内应当使用混凝土、沥青等材料硬化,出入口处硬化路面的宽度不小于出入口处宽度;

  (四)工地出入口应当配备冲洗设施,出入口通道及两侧各五十米范围内应当保持清洁;

  (五)工地内裸露地面的物料堆应当覆盖;

  (六)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恢复环境原貌。

  第十九条 风景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攀折、钉拴林木,损坏绿地、草坪,或者擅自采摘花草、果实、竹笋;

  (二)擅自捕捞水生动植物;

  (三)在风景区核心景区内从事规模养殖畜禽或者在云龙湖内从事养殖;

  (四)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擅自悬挂张贴影响景观的物品;

  (五)损坏游览、服务等公共设施;

  (六)焚烧物品,露天烧烤,或者在景区山林内使用明火、丢弃火种;

  (七)倾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或者其他垃圾;

  (八)在草坪上搭设帐篷;

  (九)店外经营或者擅自摆摊设点;

  (十)擅自砌石、挖坑、填土、硬化土地;

  (十一)在划定的区域、时段外垂钓、游泳或者在云龙湖水体使用洗涤用品;

  (十二)在水体及沿岸清洗车辆、洗刷器具及衣物或者携犬进入云龙湖水体;

  (十三)在水域内炸鱼、毒鱼、电鱼;

  (十四)其他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有碍景观,妨碍游览的行为。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3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风景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风景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的;

  (二)在风景区核心景区内违反风景区规划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建设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风景区管理机构审核,进行建设活动的,由风景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对个人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风景区管理机构审核,设置围墙、护栏、铁塔、工棚等设施的,由风景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从事建设施工活动,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由风景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工地周围景物、水体、植被和地形地貌造成破坏的,由风景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风景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一)攀折、钉拴林木,损坏绿地、草坪,或者擅自采摘花草、果实、竹笋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捕捞水生动植物的,没收捕捞工具、捕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在风景区核心景区内从事规模养殖畜禽或者在云龙湖内从事养殖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未经审核设置店招、指示牌等设施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五)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擅自悬挂张贴影响景观的物品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六)焚烧物品,露天烧烤,或者在景区山林内使用明火、丢弃火种的,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七)倾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倾倒其他垃圾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八)在草坪上搭设帐篷的,处以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九)在划定的水域、时段外垂钓、游泳或者在云龙湖水体使用洗涤用品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十)在水体及沿岸清洗车辆、洗刷器具及衣物或者携犬进入云龙湖水体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十一)在水域内炸鱼、毒鱼、电鱼的,没收渔具和渔获物,对炸鱼、毒鱼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电鱼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风景区内店外经营或者擅自摆摊设点的,由风景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可以暂扣其兜售的物品及其装盛器具,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进行砌石、挖坑、填土、硬化土地的,由风景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风景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占用、围圈、填埋、堵截风景区水体、水面的;

  (二)未经风景区管理机构审核,设置户外广告、举办大型游乐促销、进行影视拍摄、新增石刻、开展水上训练比赛的;

  (三)未经风景区管理机构审核,从事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依法缴纳风景名胜资源费的,由风景区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拒不缴纳的,由风景区管理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风景区管理机构和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风景区规划进行审核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予查处的;

  (三)其他违反法定职责的行为。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 (菁华3篇)(扩展1)

——临沂市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办法3篇

临沂市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办法1

  第七条风景名胜区按其观赏、科学、文化、教育价值和环境质量、规模及游览条件,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风景名胜区。

  第八条设立风景名胜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并按下列程序报批。

  (一)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由省人民*提出设立申请和风景名胜资源评价报告,报*审定公布;

  (二)省级风景名胜区,由市人民*提出设立申请和风景名胜资源评价报告,报省人民*审定公布,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市、县级风景名胜区,由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和风景名胜资源评价报告,报同级人民*审定公布,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临沂市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办法2

  第九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护制度,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及设施,落实保护措施和责任。

  第十条对风景名胜区按其景观价值和保护需要,实行四级保护。

  (一)一级保护区内可以设置必需的步行游赏道路和相关设施,不得建设与风景名胜区保护无关的设施;

  (二)二级保护区内应当限制与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

  (三)三级保护区内可以建设符合规划要求,与风景环境相协调的设施;

  (四)四级保护区内应以绿化为主,可以建设符合规划要求,与旅游服务配套的基础设施。

  一、二、三、四级保护区范围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详细标定。

  第十一条对风景名胜资源按下列规定进行保护:

  (一)建立古建筑、古园林、碑碣石刻及其他历史遗址、遗迹等文物古迹档案,划定保护范围,设立标志,并落实避雷、防火、防洪、防震、防蛀、防腐、防盗等措施;

  (二)保护植被,加强绿化,维护生态*衡,落实环境保护、护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措施,并对重要景区、景点实施定期封闭轮休;(三)对古树名木登记造册,落实保护复壮措施;(四)划定生态保护区域,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生长环境;

  (五)加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管理,防止水体污染。

  第十二条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并按照管理权限报经有关机关批准,不得在风景名胜区从事下列活动:

  (一)刻字立碑、设立雕塑;

  (二)捶拓碑碣石刻;

  (三)恢复、建造、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塑造佛像、神像等宗教标志物;

  (四)采伐树木、挖掘树桩(根)、放牧、采集药材和动植物标本;

  (五)占用林地、土地或者改变地形地貌;

  (六)筑路、围堰筑坝、截留取水。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属于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由省人民*批准;属于省级风景名胜区和市、县级风景名胜区的,由市人民*批准。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风景名胜区从事下列活动:

  (一)出让或者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

  (二)开山、采石、建坟等;

  (三)损坏文物古迹;

  (四)砍伐、损毁古树名木或者擅自砍伐树木;(五)捕猎野生动物和采集珍贵野生植物或者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生长环境;

  (六)在主要景点设置商业广告;

  (七)在非指定地点倾倒垃圾、污物;

  (八)在禁火区吸烟、生火、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四条风景名胜资源属国家所有。风景名胜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具体按省人民*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对风景名胜区的国家专项拨款、地方财政拨款、国内外捐助以及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收益,必须专款专用。

  风景名胜区内宗教寺庙的各种专项收入以及捐赠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临沂市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办法3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违章建设、毁损景物的,依据《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不能恢复原状的,可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依据《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出让或者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的,依据《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各自职责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依据《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风景名胜资源损害的,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依据《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拆除违章建筑、限期迁出、恢复原状,并按建筑面积处每*方米30元以下罚款;不能恢复原状的,按建筑面积处每*方米2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领取风景名胜区建设选址审批书或者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未经审查同意擅自建设的,依据《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可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属不准建设的项目,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可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依据《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未在确定的地点和划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对在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 (菁华3篇)(扩展2)

——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全文优选【五】篇

  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全文 1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下列禁止性行为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采砂、取土的;(二)围湖造田、填海造地等破坏景物、水体、林草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三)堆放、弃置、处理废渣、尾矿、油料、含病原体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四)以围、填、堵、截等方式破坏自然水系,超标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和其他污染物。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行为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非法建设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建造佛像、神像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对单位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禁火区吸烟、生火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商品房开发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方案未经依法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有关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或者直接办理相关许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经核准的建设项目,未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或者未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组织竣工验收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或者地方人民**出让或者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门票专营权的,由设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或者上级人民**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风景名胜区内项目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擅自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进入风景名胜区内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未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或者未在规定的地点停放、停泊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全文 2

  第十九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保护责任和措施。

  第二十条风景名胜区内的单位、居民、经营者和游客应当遵守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规定,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爱护景区内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下列活动:(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采砂、取土、修坟立碑、刻字、围湖造田、填海造地等破坏景物、水体、林草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堆放、弃置、处理废渣、尾矿、油料、含病原体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三)以围、填、堵、截等方式破坏自然水系,超标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和其他污染物;(四)非法捕捞、捕猎野生动物和迁移古树名木、采集珍贵野生植物、采脂,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生长环境;(五)非法采伐林木,损坏景物、公共设施,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六)非法建设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建造佛像、神像;(七)在禁火区内吸烟、生火、燃放烟花爆竹;(八)乱扔垃圾;(九)其他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进行商品房开发以及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酒店、会所、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成的,风景名胜区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依法限期拆除或者逐步迁出。风景名胜区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依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要求,需要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居民实行有计划外迁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或者安置。

  第二十三条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建设项目应当与风景名胜区规划相协调。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和建筑物的造型、风格、色调、高度、体量等应当与周围景观、文物古迹和生态环境相协调。

  第二十四条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核准、规划、用地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十五条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的下列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方案,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经设区的市人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人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准:(一)公路、铁路、机场;(二)人防工程、索道、缆车、水库;(三)大型文化、服务、体育与游乐设施;(四)宾馆、酒店、设置风景名胜区徽志的标志性建筑等。其他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报设区的市人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准。

  第二十六条风景名胜区内经核准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履行下列基本建设程序后,方可开工建设:(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文件,向所在地人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依法向所在地人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建设项目依法需要办理施工许可的,由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向所在地人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第二十七条建设项目完成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报送建设项目有关文件和资料,并依法向所在地人民**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八条在风景名胜区进行建设活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地形地貌和地质遗迹,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 施工单位应当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保持现场整洁,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植被。 第二十九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对风景名胜资源依照下列规定进行保护,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一)为古建筑、古园林、碑碣石刻、历史遗址、遗迹等文物古迹和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资源建立档案,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设立保护标志,并落实避雷、防火、防洪、防震、防蛀、防腐、防盗等措施;(二)加强绿化,保护植被,落实环境保护、护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三)维护生态*衡,划定生态保护区域,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生长环境;(四)加强对水资源和水环境的管理,防止过度开采和水体污染;(五)根据风景名胜区的特点,尊重民族宗教传统*惯,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六)其他与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相关的情形。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保护风景名胜区生物物种资源,维护风景名胜区生物多样性和特有性。不得擅自向风景名胜区引进外来生物物种和转基因物种。确需引进的,应当进行风险分析,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检疫部门检疫合格。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引进的外来生物物种和转基因物种的监测。

  第三十一条省人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情况、资源保护情况进行监督。对存在问题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对经调查、论证和评估不符合省级风景名胜区条件的,报省人民**批准撤销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二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保护的情况;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向省人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自然资源保护的.情况;省人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土地、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保护情况,及时抄送省人民**有关部门。

  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全文 3

  第十九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保护责任和措施。

  第二十条风景名胜区内的单位、居民、经营者和游客应当遵守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规定,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爱护景区内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下列活动:(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采砂、取土、修坟立碑、刻字、围湖造田、填海造地等破坏景物、水体、林草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堆放、弃置、处理废渣、尾矿、油料、含病原体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三)以围、填、堵、截等方式破坏自然水系,超标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和其他污染物;(四)非法捕捞、捕猎野生动物和迁移古树名木、采集珍贵野生植物、采脂,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生长环境;(五)非法采伐林木,损坏景物、公共设施,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六)非法建设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建造佛像、神像;(七)在禁火区内吸烟、生火、燃放烟花爆竹;(八)乱扔垃圾;(九)其他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进行商品房开发以及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酒店、会所、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成的,风景名胜区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依法限期拆除或者逐步迁出。风景名胜区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依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要求,需要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居民实行有计划外迁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或者安置。

  第二十三条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建设项目应当与风景名胜区规划相协调。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和建筑物的造型、风格、色调、高度、体量等应当与周围景观、文物古迹和生态环境相协调。

  第二十四条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核准、规划、用地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十五条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的下列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方案,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经设区的市人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人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准:(一)公路、铁路、机场;(二)人防工程、索道、缆车、水库;(三)大型文化、服务、体育与游乐设施;(四)宾馆、酒店、设置风景名胜区徽志的标志性建筑等。其他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报设区的市人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准。

  第二十六条风景名胜区内经核准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履行下列基本建设程序后,方可开工建设:(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文件,向所在地人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依法向所在地人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建设项目依法需要办理施工许可的,由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向所在地人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第二十七条建设项目完成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报送建设项目有关文件和资料,并依法向所在地人民**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八条在风景名胜区进行建设活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地形地貌和地质遗迹,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 施工单位应当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保持现场整洁,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植被。 第二十九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对风景名胜资源依照下列规定进行保护,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一)为古建筑、古园林、碑碣石刻、历史遗址、遗迹等文物古迹和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资源建立档案,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设立保护标志,并落实避雷、防火、防洪、防震、防蛀、防腐、防盗等措施;(二)加强绿化,保护植被,落实环境保护、护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三)维护生态*衡,划定生态保护区域,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生长环境;(四)加强对水资源和水环境的管理,防止过度开采和水体污染;(五)根据风景名胜区的特点,尊重民族宗教传统*惯,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六)其他与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相关的情形。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保护风景名胜区生物物种资源,维护风景名胜区生物多样性和特有性。不得擅自向风景名胜区引进外来生物物种和转基因物种。确需引进的,应当进行风险分析,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检疫部门检疫合格。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引进的外来生物物种和转基因物种的监测。

  第三十一条省人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情况、资源保护情况进行监督。对存在问题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对经调查、论证和评估不符合省级风景名胜区条件的,报省人民**批准撤销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二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保护的情况;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向省人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自然资源保护的情况;省人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土地、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保护情况,及时抄送省人民**有关部门。

  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全文 4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风景名胜区实行依法设立、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领导,将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保护和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省人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风景名胜区有关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级人民**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风景名胜区有关管理工作。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风景名胜区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风景名胜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设置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风景名胜区跨行政区域的,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依法明确相关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

  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全文 5

  第三十三条风景名胜区开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必要的游览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二)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三)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设施;(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四条风景名胜区应当加强无障碍设施的配套建设,提供语言和图文提示、手语等服务,为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创造无障碍游览环境。

  第三十五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结合景观特点,在景点介绍中增加科普人文内容,普及科学和历史文化知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三十六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合作,开展景区保护和利用的公益宣传。

  第三十七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风景名胜区的门票,门票价格的确定和调整应当依照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风景名胜区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含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老年人等游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优惠票价。禁止出让或者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门票专营权。

  第三十八条风景名胜区经营项目,应当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风景名胜区规划,采用招标等公*竞争的方式确定经营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给风景名胜区内的居民经营;经营者应当与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签订经营合同,依法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风景名胜区经营项目包括风景名胜区内交通、餐饮、住宿、游乐、摄影摄像、户外广告和游客服务等。

  第三十九条未取得风景名胜区项目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风景名胜区从事经营活动。第四十条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务收支情况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定期向社会公布。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应当专门用于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改善风景名胜区游览条件以及风景名胜区内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损失的补偿。

  第四十一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安全游览保障制度,核定并公布接待游客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客流量控制方案,及时发布客流信息,有计划控制客流量。禁止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游客和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客流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提前公告并报告当地人民**,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当地人民**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

  第四十二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景区内安全保护设施建设,设立风景名胜区标志、界碑和路标等标牌,在临水临崖等危险地带和游客集中区域设置安全保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景区内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用电、用火管理,建立群众性安全保卫、消防队伍,落实安全、消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四十三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对景区规划、建设、管理和资源保护、游览安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第四十四条在风景名胜区内,应当推广使用环保型交通工具。风景名胜区内的游览车、索道与缆车、竹排、游船、扶梯、电梯等设施设备,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管理。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进入风景名胜区,应当遵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并在规定的地点停放、停泊。风景名胜区主要出入口应当建设具有站(场)管理功能的停车场,并由站(场)经营者实施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游览安全、安全生产、火灾、地震、洪涝、台风、生物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情况紧急时,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关闭景区,做好游客疏导工作。

  第四十六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公布投诉电话、设立投诉点,对公众投诉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 (菁华3篇)(扩展3)

——游徐州云龙湖作文6篇

  云龙湖是我们徐州的一个很美的游览地区,那里的风景优美令人心旷神怡。

  站在柳丝轻拂的湖边放眼远眺,只见云龙湖的东南面是曾曾叠叠的群山。湖水清澈见底,把山都倒映在了水面上。远处的亭子上能看到密密麻麻的游人,他们有的在欣赏着眼前的湖光山色;有的正在棋盘上激烈厮杀。

  由于云龙湖山清水秀,湖面上经常飞来一群群不知名的小鸟,在湖面上玩耍嬉戏。一群群鱼儿将头探出水面,迎接初升的太阳。湖水如玉,游鱼斑斓,好一派迷人的风光。

  围绕着云龙湖的是一圈碧绿的柳丝,柳丝一垂到底,小朋友们在柳丝下钻来钻去尽情的玩耍。

  绿树绕着湖水,湖水倒映着白云。青山绿树与红花,此时此刻,感受着迎面吹来的阵阵凉风,你似乎觉得来到了人间境。

  春天到了,天气变暖,冰雪融化,种子发芽,万物复苏,云龙湖的风景更美了!我到云龙湖游玩。

  我来到湖堤上,看到了盛开的迎春花,它们颜色不同,形态各异,百的如雪、黄的似金、粉的如霞。还有这里的桃花粉红粉红的,它们张着小嘴喷吐着芳香,我多想和春姑娘学学怎样调出这迷人的粉红的,这些花引得蜜蜂、蝴蝶不断在这飞来飞去,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我来到湖边,看见一棵棵柳树好像一个个小姑娘在梳理长发,在空中来回飘荡,好看极了。*静的湖面犹如一面硕大的银镜,晃动着白云和蓝天的倒影,仿佛仙境一般!远处的游人划着小船,在阳光的照映下一闪一闪的。几只水鸟在水面上玩耍、嬉戏。

  在这如画的云龙湖边走一走,看一看,怎能不令人流连忘返呢?

  清明节,我们带好行囊,穿戴整齐,坐上了去徐州的车。

  公共汽车在飞快地行驶,不一会儿,就到了徐州,我们改乘35公交车,向云龙山进发。半个小时后,我们到达了目的地,一到入口,我就像兔子似的跑进了“山西会馆”。

  我到会馆里面看了看,呀,那里的雕像不是“十八罗汉”“观音大士”“如来佛祖”,而是三国时期威扬四方的关公——关羽。我迷惑不解,心想:别人都信奉神仙,怎么这儿信奉关公呢?看了两旁的解说,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关公非常善良,常做为民解忧的好事,所以,人们都把关公当成招财进福的财神供奉着。因为关公的善良威震天下,人们都来这里祈福,我看到许多大人小孩都在那里烧香祈求关公保佑。

  而后我们沿着山路,到了放鹤亭。听爸爸说。从第一节石阶开始,向上走380米就可到达观景台。我一听,可来劲了,便拉着哥哥往前走,想尽快赶到那里。我们爬呀爬呀,累出了一身臭汗,终于到了观景台。“唉呀,我的妈呀!什么观景台?一个破亭子加上几张石桌、几把石凳,有啥看的?”我对爸爸妈妈大叫。妈妈叫我往下望,啊!我惊呆了,下面的云龙湖静得像一面镜子。湖面上还浮着无数个小点一样的东西,我猜想那一定是游船。我忍不住,便缠着妈妈去那里。

  我们便坐上缆车,在缆车上,我的手死死拽住扶手,唯恐掉下去,说实话,我当时紧张得就连身下的美景也没顾上欣赏。

  十分钟左右,我们到了云龙湖边,我们迫不及待地坐上游船,爸爸和哥哥两人驾驶,我们围着湖转,云龙湖真大呀!绿绿的湖面上不时漾起游船划过后溅起的波汶,像鲸鱼喷出的水花。“看,有人在游泳!”妈妈大喊一声,我们不约而同地注视着那人,只见他四肢有规律地摆动着,向湖中心游去,湖面上不时传出赞叹声、喝彩声……

  在妈妈的催促下,我们不得不返回。我真没玩够,缠住妈妈,非让她答应放暑假后再带我来,我这才恋恋不舍地坐上了回家的公共汽车。

  七月二十二日的中午十二点四十五分,我、跆拳道专业队的队员们和他们的父母一起坐着火车驶向徐州。我们坐了四个小时的火车才到了徐州。

  到了第三天的下午,比赛太极三章、太极四章的队员们穿上道服,系好道带,坐着出租车,来到了徐州的体育馆比赛跆拳道品势。

  比赛开始了。我们的队员们一个一个地上场与其它道馆的队员比赛,有连云港英豪的、南京跆武等等。“南京三道,林南西,上场!”“南京三道(昆山馆)董铮宇,上场!”我迈着矫健的步伐进入比赛场地。“上天保佑,上天保佑,一定要打好啊!”我心想。我的脚刚一站稳,就马上向左、中、右三个方向的裁判敬礼。“太极三章,开始!”我做了一个启示,然后放松的打。“下格挡,弹踢,两个冲拳。”“下格挡,弹踢,两个冲拳。下格挡,弹踢,两个冲拳。”我心里一边想,一边有节奏的打着。“下格挡,弹踢,两个冲拳。”我打完以后,收示。“太极四章,开始!”“双手刀,贯手,双手刀,贯手。”我又想着,打着。“内格挡,两个冲拳,哎呀!”我又发了声。当我发声的时候,全体队员一起喊:“好,打的好!”接着,那掌声是一波接一波,一浪接一浪啊!比赛完了,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到了饭店。

  第二天,我看了成绩表住了,没名次,8、6分,第六名,没有奖状,下一次我会努力得到第一名的!

  星期六,我和几个小伙伴一起去公园游玩。

  来到徐州滨湖公园,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公园前的花坛,花坛中有许多种花草。有红得像火的鸡冠花,绿绿的茶树等。花坛中还有四根旗杆,五根灯柱和四根用大理石做成的高耸入天的柱子。大理石做成的柱子大约有100米高,柱子中间镶有四个醒目的大字:“滨湖公园”。走进滨湖公园,可以看见又有一座花坛,花坛中一座门状的灯,晚上,它就会开启,漂亮极了!再向前看,有一个小岛,岛上绿树依依,岛上还有一座古塔,古塔上挂有一面棱形的小旗,上面写着“水”字。再向右走,有一条林荫路,很多人来这儿散步。再向前走,左边就会出现一座桥,这座桥把湖分成了两部分,站在桥上向西望去,映入眼帘的是三条橙色的小鱼石雕,栩栩如生,它们跳出了水面,远远望去,好似三只小鲤鱼在跳龙门。走过这座桥,就能看见一棵棵垂柳和不知名的野花、野草。

  不知不觉,我们来到了滨湖公园最大的一块绿油油的草坪。草坪里的景色美不胜收。放眼望去,我们可以看到许许多多的游人,花草树木。

  人们有的在打太极拳,有的在观赏美景,有的在散步,有的坐在草坪上聊天,还有一个小男孩在踢足球,真是惬意极了。

  走在草地上,我们时时闻到桂花的清香,顺着清香找去,我发现了几棵已经结满桂花的桂花树,我摘下几朵闻了闻,啊!真是香气扑鼻。在草地的另一头,我发现了松树、杨梅树、梧桐树等花草,实在是让我眼花缭乱。

  徐州滨湖公园真是美不胜收。

  徐州在古代被称之为“彭城”,有接*五千年的文明史,是*美食的发源地,饮食文化源远流长。今天,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徐州的美食吧!

  徐州的美食有很多,由菜到汤,各具特色。

  拿“地锅鸡”来说吧,这可是徐州一道有名的小吃,宴请必备。这道菜呢,最初是渔民们出海的食物,锅下生火,上面煮菜,由于缺少主食,便在锅边贴上*似长方形的面饼,一锅大约可贴七八个。经过改良后,在煮菜的原料里加入了鸡肉,因此得名“地锅鸡”,味道鲜美,口齿留香。再来讲讲“啥汤”吧,这个小吃的名字可大有来头。传说是乾隆皇帝南巡品尝到此汤后,啧啧称赞,问:“这是啥汤?”卖汤者机智地回答:“皇上说得对,这就是‘啥汤’。”于是这个名字就一直沿用至今。它也叫“辣汤”,被皇帝封为“天下第一羹”。辣汤以鸡汤为底料,加入鳝鱼段、麦仁、面筋等,与锅贴同吃,(锅贴:长条形面皮,包肉馅,油煎酥香)更显鲜美。

  蜜三刀为乾隆钦点的宫廷御点,每块三刀痕,小巧,黄棕色,甜而不腻、香甜绵软。

  烙馍是面点,徐州特有。烙馍卷馓子,面皮柔韧,馓子酥脆,入口有嚼头,压饿,有健齿美容作用。

  除此之外,还有把子肉、桂花酥糖、羊方藏鱼、霸王别姬等许多许多美味,说也说不完。为什么我这么熟悉?因为徐州是我的家乡,欢迎朋友们来做客品尝!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 (菁华3篇)(扩展4)

——写风景名胜的作文 (菁华5篇)

  杜甫曾说:“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这锦官城就是指成都,所以成都又名锦城。在锦城里有许许多多的名胜古迹,如:*、四川博物馆……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锦里了。

  来到锦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块石牌,石牌又高又大,上面写着“锦里”两个大字。走进锦里,巷子两边是古乡古色的房屋。房屋前有琳琅满目,花花绿绿的工艺品。有熊猫娃娃、葫芦串串,还有用面粉捏的小人站在木架子上。它们形态各异,面带微笑的样子可爱极了。一路上我看稀奇看古怪,看得我眼花缭乱。突然我看见一个邮亭。我喜欢集邮,忙让妈妈给我买了一张锦里的纪念邮票。我拿着邮票刚走了几步,吹糖人吸引了我的注意。那是用糖吹出来的十二生肖,这可是民间的绝艺。我急忙拉着妈妈也跑了过去要吹一只兔。阿姨捏好一个糖团,抽出一根长长的细丝,让我沿着当中的一个小孔吹气,并且只能吹不能吸。我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用力一吹,我边吹阿姨边捏,鼓起来啦!鼓起来啦!一只活灵活现的兔子捏出来了!我拿着吹出来的兔子,看看这儿,看看那儿,真是越看越喜欢呀!

  随后我又看了皮影戏、木偶戏、川剧。锦里真是个好地方,我真喜欢它。

  洛阳不仅风景迷人而且历史悠久。不必说东汉时期美丽的白马寺,不必说古老而庄重的关林庙,就是伊河*的龙门石窟也让我流连忘返,久久回味。难怪白居易说:“洛阳四野山水之胜,龙门首焉。”

  这个暑假,妈妈就带我来到了龙门石窟。走进龙门石窟,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个大大小小的门洞,像螃蟹窝又能像蜂巢一般。我觉得很奇怪:洞里都有什么呢?走上台阶仔细瞧,里面原来是一尊尊的佛像呀!再往前走,我们来到了宾阳三洞。这个是由三尊大佛构成的。那三尊大佛有的眯缝着眼睛,有的用庄严的目光打量着人们,煞是壮观!

  接着,我们来到了万佛洞。洞里有一万五千多尊小佛。最小的连两厘米都不到。

  我们沿着伊河继续向前,来到了奉先寺著名的卢舍那大佛就住在那。它身高17.4米,就连它的耳朵都比我高,有1。9米。听说建这座佛像的时候是照着女皇武则天的样子做的,这座石窟用了25年才建成的。这真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呀!

  我看着卢舍那大佛坐在莲花宝座上,它仿佛在观望着对面的白园,在诉说着千年的历史。

  我和爸爸妈妈来到了华山景区。来看看我的惊险的惊险故事吧!

  今天阳光明媚,我和爸爸妈妈到华山景区。我和爸爸妈妈坐缆车到了北峰,在山上的大石头的缝里长出了许多树苗,在石头缝里都能长出来,我看到了生命的顽强。我走在林间小路上,路树成荫,鸟儿在枝头鸣叫,天空好像蓝宝石似的在我们头顶。看到了有一个神龟探海的地方,牌子上写到了”来到泰山不在那,就是白来了“。我禁不住诱惑,就挂上了安全绳,坐在头上,这鬼头真是鬼斧神工。脚下是万丈深渊,我还有一点害怕。我照完相站起来的时候没站稳,我掉了下去,我闭上眼睛,不敢看,幸好有安全绳,我没掉到山脚,人们惊慌起来,有人打电话报了警,因为害怕绳子断了,所以要马上采取措施。过了一会警察来了,警察叔叔拿专业绳索把我固定起来,过了一会,我被救上来,我忍不住害怕,扑到妈妈怀里哭了起来,我忍不住害怕,在妈妈的怀里发抖。我被困在山崖上整整一个小时。后来经有关部门调整,这个项目的个个装备都有了改进。

  这就是我的惊险故事。华山还有许多好玩的地方,这些地方的景色很美。我爱华山。啊,到了下午,那红色的太阳要下山了,那夕阳久久的停在那里好像舍不得我,我看到了夕阳,夕阳好像为华山披上了一件红衣服。

  今天,我们一家要去无锡游览著名的灵山大佛,我心里激动极了。

  车慢慢的朝景区开去,我远远的看到大佛立在山上,好壮观啊!终于到景区了,我们先去梵宫游玩。我们穿好鞋套,跟着人流走进了梵宫。我被里面精美的装饰给惊呆了:里面有大型的壁画,光彩夺目的灯光,精美的瓷器……看得我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我们从梵宫出来直接往大佛方向走去。我看到那边人如潮涌,香烟缭绕。我还看到金光灿灿的佛手,人们排着队摸佛手,我也去了,希望自己能变得更加聪明。再往前走,我们来到了灵山大佛。望着登云梯上的大佛,实在太雄伟了。我登上了山顶,来到了大佛脚下,抬头一看:哇,大佛好高啊!就连他的脚趾头也超级大。大佛形态庄严圆满,慈颜微笑,给人既亲切又神圣。我们参观完了就从佛脚下下来。

  虽然很累,但是我内心还是很开心,心想以后有机会我一定还要再来无锡灵山。

  星期天,我兴致勃勃地和妈妈一起去泰安的无土栽基地—花样年华参观那里的神奇景观。

  泰山花样年华在泰城的东南,从市区坐车只用了半个小时就到了,远远地看见一座座高大明亮的大棚、一座座造型奇特的展览馆和遍布四周的各种美丽的花卉,真像一座美丽的公园。

  接着我们来到了无土栽基地的中心未来田园馆,走进馆内看到满眼绿色的蔬菜,有的`绕着圆柱型的管道生长,有的沿一排排整齐的管道生长,工人师傅们穿着干净的工作装在修剪着枝叶,就像走进了一座现代化的工厂,明亮又洁净。在展览馆的中央,高高的架子上悬挂着灯茏似的南瓜、碧绿的青菜、红红的西红柿,这些原本生长在农田土地中的蔬菜,现在神奇地生长在了无土的管道中。原来科技人员把各种养分溶解在水里,不用泥土,植物靠这样的水也能长的十分茁壮。

  回家的路上,我不禁想:有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农业的变化真大啊!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 (菁华3篇)(扩展5)

——舟山风景名胜区作文汇总十篇

  今天,阳光明媚,我、妈妈、大姨、妹妹兴冲冲跟着旅行团去舟山玩。

  我们乘上了旅行车,车上就数小朋友最多了。一路上,我们兴奋异常,三五成群地围在一起,有的猜谜语,有的玩金娃娃,有的唱着歌……笑声。吵声。歌声充满了整辆车子。整辆车子一下子沸腾起来。大家乐陶陶地看着我们这群活泼可爱的小朋友喜笑颜开了。

  到了码头。哇!车子已经排成了一条条长龙。我们等了二个小时,终于轮到我们了。我们的车子开到大渡船里。哇噻!船肚子可真大呀!可以停二十多辆汽车。我迫不及待地跑到船的第二层,看着那无边无际的大海与天相接,海面上荡起了鱼鳞似的波纹,像一位慈祥的'老爷爷正笑容可掬地看着我们。船头溅起了一朵朵美丽的浪花,它们争先恐后地趴在窗户上,看看今天的旅客里有没有外国朋友。船尾留下了一条长长的尾巴。妹妹惊叫起来:哇!好长的尾巴呀!”

  我终于来到盼望已久的大海边,沙滩上矗立着各种各样的沙雕。有小兔、狮子、老虎…它们个个神态各异、形象逼真。我们迫不及待地换上游泳衣,套上游泳圈,奔向大海。自由自在地在大海里尽情地游着、唤呼着雀跃着。我做好姿势等待第一个大浪冲来,他拍打着我的背,亲吻着我的脸颊。等他咯咯笑着跑回去的时候,我又追上去,他生气了,又一个大浪向我扑来,把我冲得四脚朝天,害我喝了好几口水。哇!好咸啊!我们还捉了一只横行霸道的小螃蟹,捡了几颗五颜六色的贝壳。今天的收获可真大啊!

  我们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舟山,今天玩得可真快活呀!

  趁着暑假假期还有余额,我和爸爸妈妈一起来到了舟山—浙江东北部的一座岛,四周环海,岛上有山,于是我们决定第二天一早就去大青山国家森林公园踏浪、游山。

  我们八点出发,很快就来到了大青山,站在入口处的观景台上,看着下面的大海。海面波光粼粼,在太阳的照射下映出点点光芒,真美啊!*处,海浪拍打着礁石,远处,海水一层蓝,一层绿,一层颜色深,一层颜色浅,就像被打翻的颜料混合在一起,看着非常漂亮。走下台阶,来到沙滩,迫不及待地走进了海浪中,凉爽的海浪轻轻地拍在腿上,在炎炎夏日,真有说不出的清凉。走过长长的浮桥,坐上帆船,我发现离岸边越远,海水就越清澈。边上的小岛上长着郁郁葱葱的树林,望向远处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海天一线,吹着带有一丝咸味的海风,实在是太享受了。

  回到岸上,我开始在沙滩上寻找贝壳,收获还真不小哩!大大小小,足有三十余个,形状、花纹也是各有不同:有整齐排列的直线,有纵横交错的格子,也有是纯白的.贝壳上面有漂亮的斑点。

  在海里玩够了,那就去游山吧。我们开着车来到了山顶,倚在山顶观景台的栏杆上,背后是广阔美丽的大海,面前是碧绿的青山,这感觉别提有多爽了!山路盘旋而上,路边树木茂盛,像一把把大伞为我们挡风遮雨。树下的小草像一群可爱的孩子,伸着懒腰正在树下乘凉。山间微风袭过,草香四溢,花香扑鼻。抬头仰望蓝天白云,海鸟在空中盘旋,真有一番诗情画意。

  山和海的融合,静和动的搭配,是精美和精彩的结合,也成就了舟山最美的风景。

  今年暑假,高温持续不下,在这炎炎烈日下,让我们有些焦燥不安,于是我们全家便决定去海边,去离我们最*的舟山。

  盼了好久,终于等到星期六了。我们全家开着车,驶向那被海风包围着的群岛——舟山。我坐在车上,欣赏着沿途的风景。跨过了五座跨海大桥,心情便越发激动,天色快暗下来了,离我们的目的地也越来越*了,我打开车窗,对面迎来阵阵清风,很是舒服。

  晚上七点左右我们到了一个家庭旅馆,那里离海边很*,那里的人很热情,我们到的`时候他们早已为我们准备了海鲜大餐,还一个劲地欢迎我们。在凉爽舒适的环境下,我们享受了美味。回房间后睡了一个安稳的好觉。

  第二天早上我们便出发去南沙了,那天虽有35℃但我却感觉不出一丝热意。我赤着脚,快乐的奔向海边,那软软的沙滩,清凉的海水,让我感到十分惬意。

  我慢慢地游向大海深处。“砰”海浪迎面向我撞来,让我喝了满嘴的盐水,呛得我不停地咳,水咸得我一口气喝完了一瓶矿泉水,缓过神后,我戴上了游泳圈,再次向大海发出了进攻。

  第一个海浪来了,我稍微点了一下脚,便过了此浪。第二个浪比第一个浪略威高一点,我抓住游泳圈,脚一蹬,与海浪来了一个对顶,清凉的海水冲到了我的头发上,给我带来了一阵凉爽。

  我准备游一会儿泳,便把游泳圈推开,人躺在海面上。我正得意着,谁知一个巨浪冲向我,我措手不及,在海里翻了一个滚,“咕噜咕噜”喝了几口海水。我连忙站起来,走向沙滩,刚没走几步,很大的一个浪把我直接冲倒,我摔了一个四脚朝天。唉,真是倒霉到家了。

  下午,我们收拾着行李准备回杭了。下午两点我们便出发了,再见了舟山,再见了大海…

  舟山是我国东部的一座沿海城市。去年书暑假爸爸带我游览了舟山的美丽风光。

  从家里出发,经过几个小时的舟车劳顿,我们首先抵达宁波。游览了宁波的一些名胜古迹,我们便入住在宁波天一广场边的一家五星级宾馆。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我们就乘上了开往舟山的轮船。海风吹拂着我们的`脸颊,像仙女用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突然,水天相接的地方隐隐约约地照射出点点亮光。啊!太阳升起来了。火红的太阳发出柔和的光芒,海水被染红了,好像披上了一层朦胧的红纱巾。在阳光的照耀下,海面上金光闪烁,微波粼粼。太阳渐渐升高了,蓝色的大海显得更加辽阔,周围的景象都清晰地展现在眼前。人们被这幅美丽的海上日出景象深深地吸引住了。不知不觉,船到达了舟山。

  首先,我来到了被称为“中国沙雕故乡”的朱家尖。我们参观了一件件栩栩如生的沙雕作品,有娇侨可爱的“美人鱼”,有雄伟壮观的“古城堡”,有人面狮身的金字塔。看到这些作品,我不禁感叹:人类的智慧是多么伟大,竟能从一粒粒*淡无奇的沙子中找到新的“沙神话”。参观完了沙雕展,我们游览了世界文明的普陀山。普陀山可是个烧香拜佛的好地方呢!这里有很多寺庙,寺庙里有许许多多的佛像,它们个个神态各异,有的静静地坐在那里沉思,有的手掌并拢合着在拜佛还有的在念经……普陀山还有一尊最具代表性的佛像,就是南海观音,她高33米,周身涂满黄金,在阳光照耀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真是气势雄伟啊!

  结束了愉快的舟山之旅,壮观的海上日出,神奇的沙雕都深深地留在了我的脑海中。

  早就听闻舟山海鲜甲天下,作为一名合格的小吃货,岂有错过的道理。暑假里,我和爸爸妈妈终于来到了让我魂牵梦绕的的舟山嵊泗岛。

  一下车我就被眼前的美景惊呆了——海天交接处,一朵朵洁白的云儿不知道是在天幕上灵巧地躲猫猫,还是在海面上惬意地漂浮,随波追逐。调皮的太阳踮着脚躲在云朵背面,偷偷将金黄色的阳光从云缝中斜射向海面,彷佛一把碎金撒进了大海,刹那间整个海面波光粼粼,金光闪闪,美不胜收!海岸边,一波波的海浪像一群不知疲倦的.孩子,迈着欢快的脚步争先恐后地涌向沙滩,在沙滩上肆意涂鸦,宛若是在向远道而来的客人炫耀着自己稚嫩的作品。

  见此美景,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迫不及待地冲向大海。宽阔的沙滩上铺满了晶莹、细小的沙子,一脚踩上去,像是踏进了松软、舒适的棉花堆,暖暖绵绵地包裹住我的双脚;调皮的浪花也适时地亲吻着我的脚丫,海水掠过脚面,那种凉爽,那种蚀骨的舒适,真的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我一头扎进大海,大海像母亲一样拥抱、轻抚着我,瞬间让我忘却了所有的压力与不快,整个人都变得通灵起来,仰面徜徉在海面上。放眼望去,蔚蓝的天空中,云卷云舒;海岸边,浪花击打着海礁,演奏着欢快的乐曲;巍峨耸立的大山像一名睿智的老者,垂首欣赏着这人间仙境。

  如果说美景只是开胃小菜,那让人回味无穷的舟山美食无疑是让人流连忘返的主角。傍晚,夜幕降临,灯火通明的夜排档又开始活跃起来,一眼望不到头的摊铺犹如一条蛟龙在海岸边高歌吟唱,用一道道地方美食犒劳着游客们的味蕾:白鲞扣本鸡、黄鱼鲞烤肉、大烤目鱼、盐焗基围虾、嵊泗螺酱、葱油海瓜子、烟熏鲳鱼、芹菜炒鳗丝……一道道美食,光是听到名字,就已经让人垂涎三尺。菜一入口,那种鲜美足以让人忘却白天所有的美景,也宣示“舟山海鲜甲天下”的名号并未浪得虚名!

  如画的美景,让人馋性十足的美食,舟山,只要踏上,便一生如影相随,再难忘却!

  8月6日上午5点半,天刚蒙蒙亮,我们早早的做好准备,为了快点来到舟山。

  舟山市是我国第一个以群岛建制的地级市,拥有1390个岛屿和270公里的深水海岸线,是中国第一大群岛和重要的港口城市。舟山有是我国著名的渔场和海洋渔业的重要基地,素有“祖国鱼都”之美誉。

  我们开着车,沿着宁波绕城高速上了金塘大桥,首先去了册子岛。在那儿,我们走进了西堠门大桥风景区。站在远处看,那大桥显得雄姿英发,阳光下,更是将妩媚、刚烈与柔情浑为一体。低头看那海水,浪花拍打着礁石,白花花的'一片。看着这波涛汹涌的海浪,我的心中也像扔了一颗小石子在湖中一样,激起了层层波纹。登上小山,便可见一座玻璃桥,这就是波心涌动桥。此桥虽不长也不高,但是向下望去也足以令人两腿发软——底下就是尖利的礁石。如果掉下去那后果不堪设想。我起先不敢走上去,只是用脚试探了下。可是看见文文爸爸不但走了上去,还在上面又跑又跳的,而桥却安然无恙。于是,我和文文欢叫着在桥上跑来跑去,我老妈有点吓腿软,沿着边上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我想,如果她走上张家界的玻璃大桥会怎么样呢?

  游玩了景区,我们驱车来到了朱家尖风景区。在南沙海边游泳,是让我最开心的一刻了。那里金沙连绵,碧浪荡漾,沙滩细腻,滩*而宽广,只是被太阳晒过后略显烫了点。我和文文迫不及待的套上游泳圈,奔向大海,海水冲洗着我们的小脚丫,凉凉的。我们再往深一点的海域扎,突然,一个浪扑了过来,打湿了我们的头发,我们咯海水咯地笑了起来,添了添嘴,尝着咸咸的,继续游着,感受着大海的宽广。

  夜幕即将降临,太阳把最后一抹晚霞洒在沙滩上,那么金黄,那么耀眼……

  今天阳光明媚,十分晴朗,我们一家打算去美丽的沿海城市——舟山。

  过了大约三个小时,我们终于来到了向往已久的仙境城市——舟山,舟山的云真有趣!有的像小绵羊,有的像一只喵喵叫的小猫咪,有的像一只活蹦乱跳的小猪……“哗哗!哗哗!”车窗外传来了声音,“咦?这是什么声音呀?”我边说边往窗外看去,“哇!怎么有这么宽、这么大的一条河呀?比钱塘江大得多的多得多呢!”我问道,“这不是河,是大海呀!”坐在前面开车的爸爸显得很着急,“大……大海?!”我惊讶的问道,“是呀!!”见我不是很相信,*时很冷静的妈妈这下也着急起来了“呀哈!原来这就是大海啊!”我兴奋地叫道,这可是我第一次看海啊!

  我们订好宾馆,整理了一下,就出发去吃海鲜咯!我们来到一家大排档店,点好几个菜就等待着美味上桌咯!“您好!您的石斑鱼!”话音未落,我的`鼻子就已经闻到了一股香味,石斑鱼上来以后,其他的海鲜小伙伴们迫不及待地上餐桌了,嘿嘿!我们抵挡不住美食的诱惑,不好意思,我们不客气啦!

  “嗝——”吃饱啦!这海鲜可真好吃呀!谢谢海鲜小伙伴们的热情款待!回到宾馆后,我们问了一下服务员阿姨,晚上去朱家尖玩最合适不过了,我们听了这话后,就立马动身去朱家尖了。

  到朱家尖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虽然已经这么晚了,但是夜色依旧那么美,景区内还有很多人在玩。进入景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块大石头,上面写着“欢迎来到朱家尖”几个大字。越往里走,大海的味道就越浓,大约走了四分钟,我们就来到了沙滩边,脱掉鞋子后我猜到了软软的细沙上,呀吼!太舒服了——这些沙子好像在给我们做按摩呢!我们来到海边,因为浪太大所以不能游泳,我们只好在海边玩水,我们玩得可开心了。我和我姐姐玩水,海水可真调皮!想来我嘴巴里看一看,但是太咸咯!

  今天我们在朱家尖玩的很开心,明天桃花岛一定会更开心!

  假期里,我和家人来到舟山朱家尖游玩。

  我们坐了六个小时的车,终于来到了梦寐以求的地方——舟山朱家尖,开始了沙滩之旅。

  来到大沙滩,进入我眼帘的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海水黄黄的,里面全是沙子。当时,正好在退潮,海水迅速往下退,浪花一下把沙滩“吞”了下去。我十分激动,立刻套上游泳圈,戴上帽子,穿上防晒衣,准备跳到海里。一开始,我先站在大海里,当浪花冲在我的腿上时,我感到海里的沙子在我的皮肤上擦过,海水凉凉的。我适应了一下水温,“扑通”一声,我跳进了海里。一个浪花正向我扑面而来,我连忙跑回岸边,生怕呛水。等浪花过了以后,我小心翼翼地游到海里,紧紧地抓住游泳圈,等到下一个浪花来时,我闭紧眼睛,只听“哗”的一声,浪花把我“吞”了下去。我喝了一口海水,海水一开始咸咸的,然后变得苦苦的,难喝极了。

  我又在海里游了一会儿,便到沙滩上挖起了一个大大的'坑。我躺在里面,用铲子把沙子堆在自己的身上。当我正心旷神怡地躺在那儿时,突然发现手旁有一小堆“沙子”在跑来跑去,我连忙起身,想看个究竟。我轻轻地蹲下去,怕惊跑了这堆“沙子”,我把头伸过去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发现原来这是一只小螃蟹。我兴奋地把手伸过去,当我正要抓它时,它“嗖”地一声逃走了,我连忙追了上去,小螃蟹不甘束手就擒,东逃西窜。我立马抓起一把沙子,朝它扔了过去,我跑过去,轻轻拔开沙子,当螃蟹正想逃走时,我一把把它抓住,它在我的手心里窜来窜去,我感到我的手心里痒痒的。我的手就像一座五指山矗立在螃蟹地面前,它怎么也逃不掉。

  太阳渐渐地落了下去,人们三三两两地离去了。我们也准备回宾馆了,我真希望时光可以倒流,再过一次这一天。

  上课了,老师让我们向大家介绍自己印象最深的一次旅行,我脑海里立刻跳出了2012年国庆的舟山之行,因为在这次旅行中我第一次看到了梦寐以求的日出,第一次骑到了真马,第一次看到了大海,第一次亲手抓了好多螃蟹。下面就跟你们一起分享一下我的开心之旅吧。

  首先向大家介绍下郭巨码头的美丽日出。早晨5点多我半梦半醒在郭巨码头等待轮渡,突然听到妈妈兴奋地叫起来:“芊芊,快,快看!”我睁开蒙眬的眼睛,放眼向妈妈所指的方向望去,茫茫的天际弥漫着一层轻飘飘的白雾。白雾远处,挂着一片淡淡的、桃红色的云霞,它不那么浓重,也不那么清淡。忽然,桃红色云霞的正中,出现了一个红得可爱的圆球。初升的太阳,好像一位美丽而又害羞的姑娘,久久不愿露出她那美丽动人的脸儿。随着饱览这一瑰丽景色的旅游者的呼唤声,若隐若现,若明若暗,翩翩起舞,冉冉上升,真是美极了。这时我的臭美劲又来了,急着选好角度,假装吃太阳,咔嚓,一张我在吃初升的太阳的美照定格了,成为了我的'珍藏版噢。

  下面我再向大家介绍一下舟山的海。傍晚时分,来到了海边,我脱掉鞋子,轻轻地踩着柔软的细沙,任由朵朵浪花抚摸着我的小脚丫;我张开双臂,贪婪地呼吸着夹着大海特有气息的空气;我举目远眺,尽情地饱览着这海天一色的宏图。不远处,海浪你撞我,我撞你,化作水烟细沫。我顺手捡起一把小石头,用尽全力扔向海去,霎时溅起的朵朵浪花,顽皮地向我招手,然后躲进水中与我捉迷藏。接着我们在海边翻螃蟹,只要迅速翻起任何一块石头,就立马能看到好多螃蟹惊惶失措地四处逃散。起先我不敢去抓,后来爸爸教了我方法——先用食指按住宽扁的蟹背,再用大拇指和中指捏住蟹背两侧,哈哈,刚才还举着两把大钳瞪着双眼的螃蟹顿时只有挣扎的份了。不到半小时我们就抓了好多,真是玩得好尽兴呀。

  小朋友们,听了我这样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很想去玩一玩,相信我,去了一定会让你流连忘返。

  今天暑假,爸爸、妈妈、奶奶和我一起去舟山玩了几天。去的路上,我们经过了一座大桥,桥十分长,桥边的围栏是由红、橙、黄、绿、青、蓝、紫这七种颜色组成,美丽极了,妈妈说它叫“宁波跨海大桥”。

  大约坐了六小时的车我们到了舟山,我们先找到了预先订好的宾馆,宾馆就在沙滩旁边,真是太方便了。放下行李,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去海边玩了,我换上泳裤,带上玩沙的工具,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向了海边。

  海滩上的人很多,有的泡在海里,有的在玩沙,有的搭起了帐篷躺在里面吹着海风,还有的在玩水上运动。一阵海风刮了过来, 海面上卷了一个巨浪向沙滩上的人们扑来,引得海滩上的人们一阵尖叫,胆小的叫喊着跑向了岸边,但是那些看似巨大的浪到了沙滩上却成了一群“巨大的蚂蚁”,悉悉索索地向沙滩涌来,不一会儿就冲向了沙子里,有的浪逃得可快了,随手捉了几个“沙子俘虏”匆匆逃走了,即使一些海水被沙子吞噬了,成了沙子国的“俘虏”,可后面的浪并不害怕,还是争先恐后地向岸上涌来,真不愧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啊!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 (菁华3篇)(扩展6)

——徐州市中考满分作文优选【5】篇

  在每一次成长的背后,其实都有着别人殷切的眼神在默默的期盼着你能够一路走好。长大是一个非常美好的过程,也许其中有很多残酷和痛苦的经历,但这些都只不过是小的插曲。

  但是我们要知道,每一次成长都是一次远行,在我们背后还有一些殷切的眼神在默默的关注着我们。每一次成长记得有那些人的陪伴,每一次成长都要记得回眸,看一下他们是否还在原地。

  人生总是一个不断靠运气打磨的过程,也许有的人运气好,很多事情都不需要努力就能够得到想要拥有的东西。但是如果转念一想,有些东西如果是你非常想要的,如果不努力就能够得到,那他对于你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呢?就像我们总是在讲风雨之后见到的彩虹,其实往往比突然出现的要炫丽的多。

  我们会不断地去经历新鲜的事物,我们会看到原来很多东西都不是自己所想要的模样,这个世界和自己所想的理想世界有着云泥之别。可即便如此,我们最后还是要接受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要接受这个世界丑陋或美丽的模样。哪怕是理想与现实的落差有那么大,我们仍然要在其中看到自己的模样,看到自己的影子,看到自己的成长,其实也只不过是最自然而然的一个过程。

  就像我们看到窗外云卷云舒,看到每天日升日落。我们感慨大自然有多么美好,我们感慨自己成长有多么心酸,也会看自己脸上从青春的胶原蛋白蹦出了几条新皱纹。

  可是每一次的成长回眸,都能够让我们知道,这一切都来之不易,即便是那几条新长出来的皱纹,也是岁月的馈赠。

  那一次岁月回眸,其实都是在回顾最初那个怀揣着初心的自己。

  我想想,距离我的**礼已经过去有三年的时间了,那时候还是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女孩,现在已长大成为一个知书达理的大姑娘家了。

  我还记得高中的时候,学校给我们举办一个**礼,虽然很多的同学那时候还不到意义上的18岁,但大多数的同学都已符合**的年龄了,学校就统一举行了一个典礼,邀请每个同学的家长到时候一起来跟孩子在**墙上签下自己的姓名,代表自己已长大**了。

  我那时候收到老师的通知的时候,并不抱有很大的期待爸爸会到学校里面来跟自己一起签字,因为从小到大爸爸只参过家长会,很少甚至没有参加过这种典礼。典礼那天来了不少的家长,每个班级都有固定的位置,我们按部就班的在规定的位置坐好,按照典礼的每项活动举行着。每个班级都是都外面一个班级一个班级的走过**门,也算是长大**了。最后的一个环节是由家长带领着自己的孩子在签名墙上签名,班上很多的同学的家长都没有来就直接搬凳子**室了,我也是其中一个。

  令我没想到的是,那次我回到教室的时候,跟我玩得很好的同学跟我说看到我的爸爸也来了,那时候我还很震惊,当时很多人都往那里去,我们在茫茫人海之中看不到彼此的身影,就此错过了,但我还是很高兴爸爸来参加了我的**礼。

  这次看到微信朋友圈上妹妹他们的学校也举行了**礼,每个学生还身着汉服,行着中国的传统礼仪,我的思绪一下子就拉回到了我高中的那一段时光。

  成长 回眸回头看看,在成长过程中有许多事值得让我们回味。

  记得去年寒假里,爸爸、妈妈出门办点事儿,把我一个人扔在家里。两天啊!一切都得自己动手做,没有人可以依靠。当然,最重要的是吃饭,每顿都有新花样。到了下午五点三十分左右,家家户户都开始做晚饭啦,我也不例外。我和好面后,去点火,等过热后放入面饼,用铲子翻了几下。俗话说的好:“人要是倒霉,喝凉水都塞牙。”

  我刚好几张饼,这是白色的烟雾从灶膛里钻出来。我被烟呛的直流泪,放下铲子赶紧往外排烟。我回头一看见放在后面的大纸盒,我拿起大纸盒使吃奶得劲往外扇。这时火又从灶膛里掉出来把扫找烧着了,我回头一看灶火旁燃起了“熊熊大火”我又端起了一盆水把火扑灭。再往锅里看,饼已成了灰碳,脸上也留下绿豆大的汗珠。

  我的“美味”也因此消失了。唉!原来什么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在我们的成长中时时刻刻都发生着有趣的事。听有人在叫……昨晚,我怎摸也睡不着,脑海里浮现了一个好笑的想法,把白床单披在头上站起来学几声鬼叫。下铺的同学“啊”的一声。"咚咚咚"传来急促的敲门声,是老师来了,立刻装睡,那个老师把我们批评了一顿,舍长也因此被说。社长真对不起你,因为我的一时欢乐,引来你遭了一顿批评。让我们珍惜成长吧!多回头看看,就多一份美好的记忆。

  在生命的旅途中,有无数往事掉色,消失,但有的如天上的星星,点缀人生的夜晚,令人挥之不去。

  那是一个没有星星的夜晚,爸爸妈妈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决定让我自己一个人睡觉,我当时有些不愿意,但一想到爸爸妈妈夸我长大了,我也就接受下来了。

  睡觉时间到了,我欣然睡下,可当灯一灭,我的心就狂跳不止。夜晚是那么暗。暗的看不见五指。我的心开始颤抖了,生怕陷入黑暗中,再也看不见光明了。我强忍着害怕,紧闭双眼,可这时门外钻入一阵木头的响声,令我汗毛倒竖,身上被冷汗弄得湿透了,我心中钻出了一个点子,冲出去找爸爸妈妈!不,不行,这就不算是我真正长大了!我用被子盖住了自己的头,在闷热中默念:快睡下,快睡下!不要怕呀!可我越是默念就越害怕,我把心一横,反正害怕归害怕,又不是真的。

  我闭上眼睛,心中想其它的事情,渐渐地,我沉入了一片寂静。

  当我睁开眼时,一片刺目的阳光射入了我的眼睛,什么?我坚持过来了!我一下子跳下了床,像爸爸妈妈的房间冲去:“我会自己一个人睡觉啦!”我欢呼。爸爸妈妈也在夸我成长了。

  也是,没什么事是闭着眼咬着牙没能挺过的。生生命中再大的风浪也是能挺过的,成长中的偶然回眸中,我明白了这条真理。作者:吴柏熙

  余余落辉,我爱一彩最美;涓涓潺水,我掬一片最清;回顾走过的树林,我独恋枫叶最红;回眸成长的足迹-----我不忘毅者无疆的坚强。

  7岁时,我爱看《西游记》,而孙悟空便是我的信念。纵然可以千变万化,也要忍受五指山下的嘲讽,一压就是五百年,一忍就是风吹雨打,谁能顶天立地,坚强,被一只猴神化得如此悲壮,这便是开始,即便寂寞也精彩,大丈夫能屈能伸,猴哥,就应该这样。

  10岁时,我迷上《三国演义》,原先只是喜欢打打杀杀,敬佩关羽而怨恨曹操,那一夜,考试失利后难眠的一夜,心头一触,原来曹操才是英雄。这位大将军在宛城丧子折兵后的痛定思痛;这位汉丞相败走华容道时的嘲笑诸葛亮、周瑜;这位魏王在割须弃泡后巧施反间计,连遭挫折到始终不忘统一天下的抱负,不像刘备,被火烧七百里联营,烧回白帝城后一病不起;不像孙权,夺会荆州,守者父兄的基业就面南称帝。曹操把坚强演义到顶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曹公的诗好不令人痛快!

  那一夜,我醒了,困难打不败,挫折打不倒,我学会了坚强。 13岁,我张大了,渐渐孤傲了,但《名人传》却逆转了我,他们都有伟大的成就,而他们也都是磨难造就的人,他们在漫漫黑夜中摸索前进,而坚强是他们心中的航标,即使看不到光明,他们却将坚强表现得淋漓尽致。贝多芬在双目失明后继续创作乐曲,坚强是他音

  乐的音符;米开朗琪罗在教堂中,即使心不情愿,也全神贯注的雕刻,坚强是他的灵感,直到生命最后仍在坚持。我心中孤傲的火焰慢慢熄灭,化作一泓*静泉水。

  今年我15岁了,回眸成长之间,我懂了一句话“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既然上天已降大任于你我,那么,就让我们带者坚强出发吧!去奋斗,去拼搏,去履行生命的诺言!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