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借贷合同菁选

首页 / 文库 / | 2023-02-20 00:00:00

银行借贷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银行借贷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银行借贷合同1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 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字第 号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85)2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 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 ,其中:本金 ,建设期利息 ;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本金 元,建设期利息 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

  第二条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宽限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 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 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 ,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浮动一利率按 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

  第七条 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 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银行借贷合同2

  立合同单位: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称贷款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称借款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称保证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xxxxxxxxxx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xx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xxxxxxxxxxxxxxxxxx

  2.还款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x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xxxxxxxxxxxxxxxxxxxx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xx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它:

  除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xx份,报送xx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

  借款方: (公章)

  法人代表: (盖章)

  保证方: (公章)

  法人代表: (盖章)

  开户银行和帐号:

  xx年x月x日

银行借贷合同3

  编号: 年 字 号

  借款人(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贷款人(乙方):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本合同2.1条的需要,特向乙方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乙方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贷款通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种类

  1.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中期或短期)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XXX 。

  2.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将贷款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3.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 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3.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

  自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3.3甲方应按本合同3.2条的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如因特殊原因经乙方书面同意可提前或推迟 日提款。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甲、乙双方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借据或借款支取凭证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记载事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3.4 甲方提款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生效并完成法定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3、甲方已向乙方预留与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甲方文件、单据、印鉴、人员名单、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4、甲方已按乙方要求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5、于提款前 个银行工作日,向乙方提交书面提款申请及有关借款用途证明文件,办理相关提款手续;

  6、甲方已向乙方提交董事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同意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决议书和授权书;

  7、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

  上述提款条件未满足,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提款申请,但乙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四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依据实际借款天数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按(月/季)结息,结息日为 (每月的20日/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日为非银行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4.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按下列 方式确定:

  4.2.1 年利率为 %的固定利率,合同期内不调整。

  4.2.2 本合同利率确定为在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 (上/下)浮 %。合同利率实行一期一调整,以(年/半年/季/月)为一期。第一期的利率确定时间为贷款合同生效日,由乙方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的相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和双方约定的浮动幅度确定第一期利率,即年利率%,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利率确定时间为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由乙方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的相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和双方约定的浮动幅度确定当期利率。如遇调整当月不存在与贷款合同生效日对应的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分期提款的,一期内无论分几次提款,都按贷款合同生效日或对应日确定的当期利率执行,并在下一期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同时调整。

  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是指贷款合同生效日满一期之后的相应日期,如,贷款合同生效日为某年5月9日,则以一月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该年6月9日;以一季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该年8月9日;以半年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该年11月9日,以一年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次年5月9日,以后各期依此类推。

  4.2.3 其他方式:。

  乙方于利率变更之日起30日书面通知甲方,但通知送达与否不影响执行。

  4.3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利率确定办法,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借款资金支付

  5.1 借款发放账户

  甲方在乙方处开立如下账户作为借款发放账户,借款的发放和支付应通过本账户办理。

  户名:

  账号:

  5.2 借款资金支付方式

  5.2.1 借款资金支付方式应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执行,单笔提款的借款资金支付方式应在提款申请书中予以确认,乙方认为提款申请书中选择的借款资金支付方式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变更支付方式或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5.2.2 乙方受托支付,即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根据银监会相关规定和乙方内部管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

  A.乙方与甲方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甲方信用评级未达到乙方内部要求;

  B.提款申请时支付对象明确(有明确的账户、户名)且单笔金额超过 万元; (提款申请时,甲方为乙方重点客户中信用评级达到乙方内部要求且无贷款挪用记录的客户,可不受此条标准约束。)

  C. 乙方规定或与甲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

  5.2.3 甲方自主支付,即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借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后,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除前款约定应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的情形外,其他借款资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自主支付。

银行借贷合同4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或

  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人(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借贷合同5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__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__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或

  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______(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 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_月__________万美元;

  _____月__________万美元;

  _____月______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_月__________万美元;

  _____月______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 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 贷款人 (盖章):__________

  企业负责人:______________ 银行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经办人员: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银行借贷合同6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

  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

  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 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银行借贷合同7

  1.合同书

  (1)流动资金外汇借贷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

  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2.申请书

  (1)流动资金外汇借款申请表

  万元

  申请单位:

  (公章)

  年月日

  金额单位:

  万美元

银行借贷合同8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20xx)29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 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 ,其中:本金 ,建设期利息 ;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本金 元,建设期利息 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20 年 月 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

  第二条 贷款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其中宽限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 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 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 ,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浮动一利率按 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

  第七条 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 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

  三、

  四、

  五、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地址: 地址: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银行借贷合同9

  1.合同书

  (1)流动资金外汇借贷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 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2.申请书

  (1)流动资金外汇借款申请表 万元

  申请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

  万美元

  ┌─┬──┬──────┬──────┬──────┬─────┬──┐

  ││所有│主要产品名称│上年销售收入│上年出口收入│上年创汇额│净创│

  ││制│ │ │ │ │汇额│

  │基├──┼──────┼──────┼──────┼─────┼──┤

  │本│ │ │ │ │ │ │

  │情│ │ │ │ │ │ │

  │况│ │ │ │ │ │ │

  ││ │ │ │ │ │ │

  ├─┼──┴───┬──┴───┬──┴─┬────┴┬────┴──┤

  ││申请贷款金额│ 期限 │用汇计划│还汇计划│进口物资名称│

  │贷├──────┼──────┼────┼─────┼───────┤

  │款│ │ │ │ │ │

  │情│ │ │ │ │ │

  │况│ │ │ │ │ │

  ││ │ │ │ │ │

  ├─┼──────┼──────┼────┼─────┼───────┤

  ││新增销售收入│新增出口收入│新增利税│新增净创汇│ 还汇来源 │

  │经├──────┼──────┼────┼─────┼───────┤

  │济│ │ │ │ │ │

  │效│ │ │ │ │ │

  │益│ │ │ │ │ │

  ││ │ │ │ │ │

  └─┴──────┴──────┴────┴─────┴───────┘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____项目负责人:____财务负责人: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单位地址:____电 话:_____

  (2)流动资金外汇贷款项目审查意见书

  ┌────┬──┬────┬──┬────┬──┬─┬────────┐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出│外贸收购()│

  │ │ │ │ │ │ │口├────────┤

  ├────┼──┼────┼──┼────┼──┤方│外贸处理()│

  │进口原料│ │产品名称│ │出口何国│ │式├────────┤

  │ │ │ │ │ │ ││自营出口()│

  ├────┴──┴────┴──┴────┴──┴─┴────────┤

  │ 贷款单位概况 │

  ├─────┬──┬────┬──┬─────┬──┬─────┬──┤

  │所有制 │ │法人代表│ │地址 │ │电话 │ │

  ├─────┼──┼────┼──┼─────┼──┼─────┼──┤

  │ │ │ │ │出口金额(│ │*均换汇成│ │

  │去年产值│ │利 润│ │收购金额或│ │本美元/元│ │

  │ │ │ │ │创汇金额)│ │ │ │

  ├─────┼──┼────┼──┼─────┼──┼─────┼──┤

  │出口比例│ │ │ │ │ │ │ │

  │(销售额之│ │净创汇额│ │联系人部门│ │联系人姓名│ │

  │比) │ │ │ │ │ │ │ │

  ├─────┴──┴────┴──┼─────┴──┴─────┴──┤

  │ 审查要点 │ 信贷员审查意见 │

  ├────────────────┼─────────────────┤

  │1.出口计划是否落实 │ │

  ├────────────────┤ │

  │2.企业管理及加工能力、周期如何│ │

  ├────────────────┤ │

  │3.换汇、创汇及利润情况如何 │ │

  ├────────────────┤ │

  │4.还款来源、还款计划是否可行│ │

  ├────────────────┤ │

  │5.贷款有何风险 │ │

  ├────────────────┤ │

  │ │ │

  ├────────────────┼─────────────────┤

  │ 科长审查意见 │ 经理审定意见 │

  ├────────────────┼─────────────────┤

  │ │ │

  │ │ │

  └────────────────┴─────────────────┘

  年 月 日

  3.担保书

  信用担保书致

  分行:

  根据你行与__(下称借款人)在__年__月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提供__的贷款。现我__(下称担保人)愿意担保: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与你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借款人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的连带责任。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一、担保人是在____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你行。

  二、本项担保金额最高额为贷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金额即____及由此而产生的利息和有关费用。如你行允许借款人的贷款到期后展期,只要担保金额不超过贷款合同的金额。担保人不会因此而解除或减少担保责任。

  三、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你行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款项。你行出具的付款通知书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四、如果担保人未按你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担保人在此授权你行从担保人开立在你行的____帐户中扣收,并可加收逾期息。

  五、本担保是一项持续性的担保,只要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规定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你行给予借款人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担保人在此担保书项下的责任均不会解除或减少。

  六、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本担保人不会因为借款人与你行同意对贷款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或因借款人与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七、如果借款人将财产或权益抵押给担保人,在本担保项下的贷款金额没有全部偿还之前,担保人不会行使有关抵押书项下的权利,也不会取代你行对借款人的债权人地位。

  八、如果借款人破产或与其它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称等类似情况出现,并不解除担保人在此信用担保书下的责任。

  九、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你行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十、你行如将本担保项下的贷款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债权人向担保人要求履行担保的责任。

  十一、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人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担保人地址:

  担保人名称:

  开户银行证明 日期 年 月 日

  4.其它文书

  (1)借款授权书及授权人签字样本致 分行:

  兹授权我公司____(职务)____(姓名)向你行全权办理我公司所需贷款事宜,授权人有权与你行接洽办理贷款,并有权在我公司的贷款申请书,贷款合同上签字,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债务均由我公司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随附授权人签字样本,授权人如有变更,我公司将保证及时通知你行并将变更的借款授权书送达你行。

  授权单位: (签章)

  董事长:______(签章)

  附:授权人的签字,样本或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2)贷款意向书致____:

  关于贵公司__年__月__日为____需要向我行申请__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特表明我行意向如下:我行有意承做该项贷款,条件是:

  1.贷款项目必需经我国**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已领取营业执照;

  2.根据我行要求向我行提供项目有关的各项资料;

  3.经我行进一步审查,确认该项目贷款符合我行各项贷款条件。 ×××××行

  日期: 年 月 日

  (3)贷款到期通知书 ____公司:

  贵公司于__年__月__日与我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____。按合同还款计划规定,本期还款将于__年__月__日到期,还款金额为____。希望贵公司作好还款准备,按时来我行办理还款手续,否则将作逾期贷款或违约处理。 特此通知。 分行 日期: 年 月 日

  (4)到期贷款转逾期科目的通知 根据贷款合同及展期通知,你单位____(批准金额)的贷款将于__年__月__日到期,现贷款余额为__,我行自到期日后一天即将该项贷款转入740逾期贷款科目,原帐号__现改为__。我行并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__%的罚息。

  望你单位尽快安排好资金,早日结清上述贷款。 ××银行外汇信贷部

  年 月 日

  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委托贷款协议

  委托人: (下称甲方)

  受托人: (下称乙方)

  借款人: (下称丙方)

  经三方友好协商就委托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人民币 万元的资金,并委托乙方一次性贷给丙方。

  二、贷款期限为 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贷款利率:

  四、甲方将委托的资金拨入乙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 帐户内,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委托将款项拨至丙方指定的帐户。

  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托委付金额的0.6%委托贷款手续费,于乙方拨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

  六、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

  七、借款偿还:本贷款属委托性贷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证按本协议所规定的借款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本贷款可以提前归还但需一周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

  八、丙方归还贷款时,应将款项划至乙方在 银行 开立的 帐户。乙方收到资金后将款项划收甲方在 银行 开立的 帐户内。

  九、风险责任:本贷款本息收回风险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监督贷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贷款本息。

  十、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根据该法进行解释。

  十一、本协议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还清本息时即自动失效。本协议正本叁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公章) (公章) (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

  贷款方: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北京西交民巷17号

  电话:601.5010 601.4422-339

  借款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根据***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以及 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个月(__年)。

  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____在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帐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帐户内。

  第九条还款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甲方将委托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19 年 月 日

  不可撤销担保书

  致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 (以下简称借款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中托字第

  号贷款合同书的规定。我 应借款人的要求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贵公司担保下列各项:

  一、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偿还贷款时,本担保人将全部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担保的金额为(货币) 及其相应的利息和有关费用。

  二、当收到贵公司的书面通知,说明借款人无力履行其还款责任时,本担保人保证在三日之内立即无条件地偿还借款方所欠贵公司借款本息及其有关费用、税款及因延误还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如本担保人在收到贵公司书面通知的三日内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贵公司有权从担保人在银行开立的任何帐户中扣款(开户行为中国银行 帐号 和工商银行 分理处)。

  四、本担保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方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影响,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 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担保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有权提供此类担保的**部门,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担保人确认担保人提供此项担保没有违犯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和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今后也不会受上述法律、规定、政策变化的影响。

  保证人:(公章) 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贷款借据贷款合同号: 年月日 编号:

  ┌──────┬─────────┬─────┬───────────┐

  │借款单位│ │开户行及│ │

  │ │ │ 帐号 │ │

  ├──────┼─────────┼─────┼───────────┤

  │贷款单位│ │开户行及│ │

  │ │ │ 帐号 │ │

  ├──────┼─────────┼─┬─┬─┼─┬─┬─┬─┬─┬─┤

  │借款金额│ │亿│千│百│十│万│千│百│十│元│

  │(大写)│人民币 ├─┼─┼─┼─┼─┼─┼─┼─┼─┤

  │ │ ││││││││││

  ├─┬────┴─────┬──┬┴─┴─┴─┴─┴─┴─┴─┴─┴─┤

  │利│ │借款│ │

  │率│ │用途│ │

  ├─┼───┬──────┴──┼─────────┬────────┤

  ││顺序│ 日期 │ 还款金额 │ 备注 │

  │├───┼─────────┼─────────┼────────┤

  ││1│ 月日 │ 元│ │

  │还├───┼─────────┼─────────┼────────┤

  │款│2│ 月日 │ 元│ │

  │计├───┼─────────┼─────────┼────────┤

  │划│3│ 月日 │ 元│ │

  │├───┼─────────┼─────────┼────────┤

  ││4│ 月日 │ 元│ │

  │├───┼─────────┼─────────┼────────┤

  ││5│ 月日 │ 元│ │

  ├─┴───┴─────────┴─────────┴────────┤

  │兹借到中国银行总行信托咨询公司上列贷款,我单位愿遵照银行贷款办法办理│

  │;按月息 ‰计付利息;在贷款到期时保证按还款计划还清贷款本息。 │

  │ 借款单位(盖章) 担保单位(盖章) │

  ├─┬───┬───┬──────┬─────────┬───────┤

  ││月│日│偿还本金│结欠本金│ 备 注 │

  │├───┼───┼──────┼─────────┼───────┤

  │还│ │ │ │ │ │

  │款├───┼───┼──────┼─────────┼───────┤

  │记│ │ │ │ │ │

  │录├───┼───┼──────┼─────────┼───────┤

  ││ │ │ │ │ │

  │├───┼───┼──────┼─────────┼───────┤

  ││ │ │ │ │ │

  └─┴───┴───┴──────┴─────────┴───────┘

  外汇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

  贷款方: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北京西交民巷17号

  电话:601.5010601.4422-339

  借款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根据***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以及 文批准立项,借贷双方就下列外汇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万美元(大写___万美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固定资产贷款仅限用于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__个月,从甲方第一次拨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按中国银行__年期外汇固定资产贷款每__月浮动利率加__%。并每__月调整一次,同时通知乙方。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使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汇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汇前十天以加押电报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汇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的用汇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在____行开立的外汇第____号帐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汇通知的同时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汇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汇,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汇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将对延迟用汇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汇,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汇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④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汇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如需在用汇前对外开出信用证,须事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汇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须每季度/半年向甲方付息一次。

  第七条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汇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提前还款期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____万美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应以与贷款币别相同的外汇偿付,并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外汇第____号帐号内。

  第九条还汇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____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并由上述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汇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乙方偿还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汇,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汇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汇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送交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甲方将委托 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修改合同或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转产、人事变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汇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 19 年 月 日

  中国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外汇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 存档号:

  借款方: 贷款方: 日期: 地点:

  贷款合同 合同号: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

  金额:(小写)

  (大写)

  第三条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批准单位)____号文批准的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二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三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四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五条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帐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 %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or+)计算。

  (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帐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__%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__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__%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__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在诉讼期间,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计息,直至裁决内容提出新的利率为止。

  第十三条担保

  本贷款由以下单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担保:

  1.

  2.

  3.

  4.

  上述的担保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条款内容的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贷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语言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文本。如两种或两种以上文本的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一切内容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分,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签章: 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1494600108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贷款合同 合同号:

  一、合同双方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二、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作它用。

  三、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

  金额:

  (小写)

  (大写)

  四、贷款用途:

  五、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六、利率与计息

  1.利率:(a)按年利率 %计算;

  (b)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同期利率加(libor+)计算。

  2.计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计息日付应付利息,上述贷款利率按实际用款天数(360日/年)计息。

  3.起息:按实际汇出日起计息。

  4.如中国银行总行制定的计息办法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将按新的办法执行。

  七、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规定还款;

  2.借款方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认可。对不经贷方认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收取一次性 %的承担费;

  3.借方因故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罚息。

  八、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资料,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关、停、并、转时,保证最迟于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但接收债务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条款及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九、违约责任

  1.无论何方,亦无论因何种原因、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或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2.如贷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罚收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还款计划规定按期还款时,贷方将给予借方 天的宽限期,如在宽限期内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款项,则贷方将对借方加收未偿还部分每日 %的罚息。

  5.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

  十、担保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中国有关部门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盖章: 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1494600108

  日期: 日期: 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贷款合同中投人贷字第 号 年 月 日 申请借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由 单位担保,并经 批准,向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借款用于 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借款期限定为 年 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 ‰;年息为 %(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 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户中扣回。

  第五条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 付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 担保单位(盖章) 贷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财务部门(盖章) 财务部门(盖章) 业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签约地点: 借款申请书(代借款借据)

  19 年 月 日

  ┌───────────┬───────┬────┬──┬───┬──┐

  │借款单位名称 │ │开户银行│ │帐号│ │

  ├───────────┼───────┼────┴──┼───┴──┤

  │申请款金额(大写) │ │借款期限 │ │

  ├───────────┼───────┼───────┼──────┤

  │借款种类 │ │借款用途 │ │

  ├─┬─────────┴───────┴───────┴──────┤

  │借│ │

  │款│ │

  │原│ │

  │因│ │

  ├─┼────────┬───────────┬───────────┤

  ││ 分期借款 │ 分期还款 │ │

  │├──┬──┬──┼──┬──┬──┬──┤ │

  │借│日期│金额│利率│日期│本金│利息│合计│ │

  │还├──┼──┼──┼──┼──┼──┼──┤借款批准后以本申请书作│

  │款│ │ │ │ │ │ │ │为借款借据 │

  │计├──┼──┼──┼──┼──┼──┼──┤ │

  │划│ │ │ │ │ │ │ │借款单位盖章负责人章│

  │├──┼──┼──┼──┼──┼──┼──┤ │

  ││ │ │ │ │ │ │ │ │

  ├─┼──┴──┴──┴──┴──┴──┴──┴───────────┤

  │业│ │

  │务│ │

  │部│ │

  │意│ │

  │见│业务部负责人 经办人 年月日│

  ├─┼────────────────────────────────┤

  │公│ │

  │司│ │

  │审│ │

  │定│ │

  │意│ │

  │见│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

银行借贷合同10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传真:

  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xx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xxx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xx息xx计算,按xx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xx年x月xx万元;xx年x月xx万元;

  xx年x月xx万元;xx年x月xx万元;

  xx年x月xx万元;xx年x月xx万元;

  xx年x月xx万元;xx年x月xx万元。

  第六条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xx年x月xx万元;xx年x月xx万元;

  xx年x月xx万元;xx年x月xx万元;

  xx年x月xx万元;xx年x月xx万元;

  xx年x月xx万元;xx年x月xx万元。

  甲方如提前归还贷款应在还款日前x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第七条付息方式

  甲方保证以下述方式按时付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第八条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若不能按期归还,则乙方有权直接或委托他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贷款的,可以向乙方申请展期,每一笔贷款只能展期一次。甲方应在借款到期前xxxxxxxx个营业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向乙方提交第三方保证人或抵押人同意展期还款的书面保证,经乙方审查同意后,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4.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借款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由xx单位作为甲方保证人或(并)以xx单位提供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x天通知乙方。经乙方对有关转制合同(文件)书面认可后,甲方方可实施转制行为。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7.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xxxxxxxx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xxxxxx计收利息。

  甲方有还贷能力而故意转移资金,逃避还贷的,乙方有权对其实行联合信贷制裁,并有权对此种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xxxxxxxx计收利息。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贷款债权落空,造成信贷资产损失的,乙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有权向甲方收取借款金额xxxxxxxx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借款金额xxxxxxxx的违约金。

  5.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并有权从甲方帐户中直接扣收:

  5.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经乙方限期纠正仍不改正的;

  5.2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5.3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的,抵押人违反抵押合同或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甲方又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时;

  5.4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

  5.5甲方发生的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贷款银行(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不得用乙方贷款形成的固定资产向第三人作抵押;

  2.甲方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向他人提供超过自身负担能力的信用担保;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xxxxxxxx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担保人的,提供担保人一份,副本xxxxxxxx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

  xx年x月x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

  xx年x月xx日

银行借贷合同11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用于______。预计用款为一九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年_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

  第二条 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xx年____月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

  第三条 定为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 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银行借贷合同12

  贷款方:______

  借款方:______

  保证方: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保证方提供担保,当贷款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方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方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

  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______借款方:______保证方: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银行借贷合同13

  借款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应借款方于年月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___________

  1.2借款金额:___________

  (大写:)

  1.3借款期限:___________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对的投资。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标、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4)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5)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 提供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3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

  3.4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2条款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3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算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方应以自有资金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本贷款。本贷款项下投资项目的红利分配应首先用于归还本贷款。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借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处理,并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借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4)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的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按合资(作)合同规定缴足资本金后,应及时将出资证明和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副本交贷款方备存。

  8.2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检查和监督,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及时完整地提供本企业和投资企业的基建、生产、财务等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按季报送有关统计、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

  8.3借款方为其他建设项目或投资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于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4发生下列事件,借款方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将本贷款项下投资股权以任何形式转让他人或设定抵押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的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4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6本合同正本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

  (法人公章)___________

  (法人公章)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银行借贷合同14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用于______。预计用款为二零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年_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二零____年____月起至二零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银行借贷合同15

  抵押权人:(贷款人)

  抵押人:(借款人)

  担保人:(担保人)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xx年x月x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按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

  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x币x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此笔贷款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人售房单位账户。

  二、贷款期限从x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共x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x‰。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x每期应缴付本息(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并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人伙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人伙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2.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3.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

  4.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该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另具函市房产地权登记处将该项抵押物之抵押登记予以注销。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或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时,抵押权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之权力。

  2.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同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担保人。

  3.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七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

  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1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则没有反索权。

  五、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八条担保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人伙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

  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3天内须将贷款金额全数贷出。

  第十条其他

  一、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其他有关款项。

  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

  二、本合同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贷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抵押人与担保人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全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登记处各存档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xxxxxx(公章)抵押权人:xxxxxxxx担保人:xxxxxxxx

  代表:xxxxxxxxxxxxxx代表:xxxxxxxx代表:xxxxxxxx

  登记机关: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抵押登

  记编号:xxxxxxxxxxxxxxxxxxxx

  抵押登记日期:xxxxxx年xxxx月xxxx日

  附表一:

  抵押人资料

  抵押人(业主)姓名:(中文)xxxxxxxxxxxxxxxx

  (英文)xxxxxxxxxxxxxxxx

  性别:xxxx年龄: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工作单位: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配偶姓名:xxxxxxxxxxxxxxxx年龄: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工作单位: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家庭住址: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附表二:

  抵押物详情

  房产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大厦名称:xxxxxxxxxx楼宇座别:xxxxxx楼数:xxxxxxxxxxxxxxxxxx

  年期:xxxxxxxxxxxxxx面积(建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用途:xxxxxxxxxxxxxx购入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编号:()证房售字第xxxxxxxx号


银行借贷合同菁选扩展阅读


银行借贷合同菁选(扩展1)

——借贷合同菁选

关于借贷合同(汇编14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借贷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借贷合同1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住址):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已于 年 月 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双方于 年 月 日所立《借款协议》(no: )作废。

  二、甲方因 事由再次向乙方 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 %。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必须于 年 月 日付清给乙方。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 %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

  1、说明:本协议内容经甲乙双方达成合意后打印成文,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2、上述协议双方已各执一份。

  签收人: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借贷合同2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特就下列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如下:

  一、 服务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借款信息咨询;并负责寻找能解决甲方资金需求的经或相关的信贷机构,联系安排甲方与经或相关信贷机构直接见面洽谈。

  2、乙方促成甲方与经或相关信贷机构签署借款合同(经或信贷机构以甲方的需求及实际情况另外确定,统一银行系统或信贷机构视为统一经办方)。

  二、 甲方提供的文件及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1、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经或信贷机构的要求为准,必须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需要满足的条件以经或信贷机构的具体要求为准。

  三、 乙方履行服务的期限:

  乙方自 年 月 日至为甲方提供服务完成为止;(以甲方提供符合银行或信贷机构要求的文件材料开始)。

  四、 有下列情形的,视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已完成:

  1、在约定的时间内,甲方和经或信贷机构签署借款合同的;

  2、在约定时间后一年内,甲方和经或信贷机构首次签署借款合同的;

  3、在约定时间后一年内,甲方和乙方推荐经或信贷机构再次签署借款合同的;

  五、 贷款额度:乙方最终的贷款额度以银行或信贷机构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六、 甲方应付乙方的佣金及支付方式:

  1、佣金:乙方未按第一,第四条完成服务的不收取佣金;乙方按第一,第四条完成服务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额居间服务费;

  2、有客户自行支付费用的项目:

  房产评估费(有 □ 无 □);公证费(有 □ 无 □);网签费(有 □ 无 □); 其他费用 (有 □ 无 □);

  3、 佣金比例: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的融资居间服务,甲方认可含乙方居间服务费的月息为人民币 %每月,借款期限为 个月,扣除乙方介绍经或信贷机构利息后,剩余部分为乙方的居间服务费。

  4、 支付方式:

  经或信贷机构贷款资金到帐后当日内,甲方应按与经或信贷机构借款实际总金额,按照甲方认可的人民币 ,其中扣除甲方支付经或信贷机构约定利息后剩余部分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居间服务费;逾期支付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1%每天)。

  七、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往来过程中所接触的信息资料,双方都有保密的义务,若有泄密的,应该赔付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失真属于违约行为,因此造成经办以后或信贷机构贷款程序终止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

  2、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按贷款金额的4%的服务费双倍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九、诉讼管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合同的分数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起成立并生效;

  十一、合同变更及解除:

  本合同若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 乙 方 :

  地 址 : 地 址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签 约 时 间

  签 约 地 点

关于借贷合同3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用于______。预计用款为二零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年_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二零____年____月起至二零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关于借贷合同4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号 。

  第三条 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3%。利息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利息并入下月本金并计算利息(即计算复利)。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计算利息。

  第五条 借款担保

  借款方以 抵押,抵押担保债券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第六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或两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关于借贷合同5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购买的该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建设面积_________M2,系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拨)。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购买房地产的价格为¥_________万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万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四条 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 抵押期限从借款开始至还清所欠款项为止。

  第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甲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变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八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担保。

  第九条 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损坏,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

  第十条 抵押物由于国家建设及其它**行为而导致抵押物价值降低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

  第十一条 甲方应乙方要求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结束而本合同未结束时,应继续全额投保。

  第十二条 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并征得对方同意。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债务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债务,乙方可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须先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数额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

  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债权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十七条 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应在三十日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为单独设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十九条 甲方因工作调动,变更常住地址,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经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登记监证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登记监证部门_________份。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适用于个人与房地产抵押立契。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外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四、本合同格式解释权归扬州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借贷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过*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大写)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_____(批准单位)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款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款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自贷款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借款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_________年)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款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款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款方帐户之日。如借款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款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款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率与计息结算

  1.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_________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贷款方通知为准。

  2.计息结算: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款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款方帐户,则贷款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 费用

  1.手续费:本合同规定贷款方将向借款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_______%;贷款手续费借款方应于第_______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_________;承诺费起算日为_________,并在_________日计收。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_%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第八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_____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_________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 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款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款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 贷款的拨付和作用

  贷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借款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借款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_____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贷款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贷款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借款方_________在_____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_____号帐户内。借款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贷款方。

  借款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_________书面通知贷款方外,借款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_______天,贷款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

  如提前用款,借款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贷款方,经贷款方同意后生效,否则贷款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借款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贷款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贷款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贷款管理

  借款方须按时向贷款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贷款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贷款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借款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借款方有义务向贷款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借款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贷款方同意。

  第十二条 还款

  1.借款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_________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款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款方并获得贷款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款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款方将向借款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_________%的承担费。

  3.借款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款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款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款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三条 保证

  1.借款方保证向贷款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款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款方保证按时向贷款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款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款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款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款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款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款方应向贷款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款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款方随时有向借款方或借款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款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款方提供贷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2.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3.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贷款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2)借款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4)借款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5)借款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4.凡借款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借款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借款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借款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五条 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_____作为借款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方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方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声明及保证

  (一)借款方:

  1.借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借款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借款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借款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借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贷款方:

  1.贷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贷款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贷款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贷款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贷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八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于借贷合同7

  出借人(甲方)

  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是在*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马上返还全部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按手印或盖章

  乙方:签字按手印或盖章

  签订∶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借贷合同8

  甲方(出借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乙方(借款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甲、乙双方经*等、自愿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借贷产生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约定如下:

  一、乙方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甲方同意出借。乙方保证借款的用途合法。

  二、约定借款期间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将出借款项全部以现金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在核对借款数额无误后应出具借条作为借款凭据。

  如甲方实际出借日期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出借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借款之日作为借款起始日,借款期间不变,借款期限届满日也相应调整。

  四、借款期间内,乙方应按年利率百分之八(8%)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付息期限为每个合同年度起始之日6个月内,乙方应不迟于此期限将应付利息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可以提前支付利息。

  五、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将全部借款归还甲方。 如乙方通过银行还款,则相应的`银行记录为甲方收到还款和利息之凭据,甲方不再另行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据。如乙方通过现金还款付息的,甲方在核对还款数额无误后应出具收条作为还款凭据。

  六、甲方指定收取还款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七、乙方提前还款的,仍应按约定的借款期间支付利息。

  八、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合肥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且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时起生效。双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以上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为充分协商后达成的一致结果,非格式条款。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借贷合同9

  贷款方: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_____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

  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1.借款时间共____年零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 保证条款1.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

  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

  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本合同非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报送__________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银行账户: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保证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银行账户: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

关于借贷合同10

  甲方(借款人): 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

  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 元整,(小写)¥ 元,于合同订立时,由乙方付与甲方,并由甲方向乙方书写规范借条。

  第二条 借贷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第三条 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得拖欠,逾期拖欠利息的,乙方按应付利息的 %收取日滞纳金。

  第四条 甲方可以提前还清贷款,利息按整月计算。

  第五条 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贷款,逾期未还清贷款本金的,乙方按贷款金额的` %收取日滞纳金。

  第六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所属辖区法院裁决。

  第七条 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借贷合同11

  合同编号:

  贷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根据***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合同编号:

  贷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根据***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二、贷款期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三、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为月息 ‰(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五、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六、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七、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 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违约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能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二)违约处理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2)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100%。

关于借贷合同12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款方为进行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甲、乙、丙双方*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公司经营贷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申请的贷款 %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用于 公司支付位于 的 号地块的竞标款及首期地价款, 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用于借款方的 。

  第三条借款金额(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息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借款利息为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借款利息。

  第五条借款方式及期限

  5.1借款方式为甲方于____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所有借款款项,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5.2借款期限为年日共年。

  第六条还款方式及期限

  6.1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即:乙方于日前将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款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6.2还款期限为年月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 公司的股权质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质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 质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每月按 %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加收本合同项下借款数额%的罚息,罚息按月计算。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即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数额 %的罚息,罚息按月计算。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除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外),并用 公司的名义支付完位于 的 号地块的首期地价款后,贷款方除有权处置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 》(合同编号为: 。)项下质押物,但不得再向借款方索取任何款项,无条件同意本合同终止以及本合同项下所有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终止、灭失。

  第十一条其他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关于借贷合同13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号: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到期应还款额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当甲方信用较高时,可无保证人)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最低为到日期本息和的10%;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关于借贷合同14

  1、从签订合同的主体看,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人只能从事与他们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超出这个范围从事民事活动须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认可,否则属于无效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2、从合同的形成过程看,以下合同为无效合同。

  (1)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民间借贷合同。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

  因为这些合同违背了作为有效合同须具备的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而形成的借贷合同。

  3、从合同本身内容上看,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无效的民事借贷合同有损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当事人在签订借贷合同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不要签订无效的民事借贷合同。如果您还要了解其他的相关内容,请登录网站进行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银行借贷合同菁选(扩展2)

——借贷合同菁选

关于借贷合同(通用14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借贷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借贷合同1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特就下列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如下:

  一、 服务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借款信息咨询;并负责寻找能解决甲方资金需求的经或相关的信贷机构,联系安排甲方与经或相关信贷机构直接见面洽谈。

  2、乙方促成甲方与经或相关信贷机构签署借款合同(经或信贷机构以甲方的需求及实际情况另外确定,统一银行系统或信贷机构视为统一经办方)。

  二、 甲方提供的文件及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1、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经或信贷机构的要求为准,必须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需要满足的条件以经或信贷机构的具体要求为准。

  三、 乙方履行服务的期限:

  乙方自 年 月 日至为甲方提供服务完成为止;(以甲方提供符合银行或信贷机构要求的文件材料开始)。

  四、 有下列情形的,视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已完成:

  1、在约定的时间内,甲方和经或信贷机构签署借款合同的;

  2、在约定时间后一年内,甲方和经或信贷机构首次签署借款合同的;

  3、在约定时间后一年内,甲方和乙方推荐经或信贷机构再次签署借款合同的;

  五、 贷款额度:乙方最终的贷款额度以银行或信贷机构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六、 甲方应付乙方的佣金及支付方式:

  1、佣金:乙方未按第一,第四条完成服务的不收取佣金;乙方按第一,第四条完成服务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额居间服务费;

  2、有客户自行支付费用的项目:

  房产评估费(有 □ 无 □);公证费(有 □ 无 □);网签费(有 □ 无 □); 其他费用 (有 □ 无 □);

  3、 佣金比例: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的融资居间服务,甲方认可含乙方居间服务费的月息为人民币 %每月,借款期限为 个月,扣除乙方介绍经或信贷机构利息后,剩余部分为乙方的居间服务费。

  4、 支付方式:

  经或信贷机构贷款资金到帐后当日内,甲方应按与经或信贷机构借款实际总金额,按照甲方认可的人民币 ,其中扣除甲方支付经或信贷机构约定利息后剩余部分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居间服务费;逾期支付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1%每天)。

  七、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往来过程中所接触的信息资料,双方都有保密的义务,若有泄密的,应该赔付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失真属于违约行为,因此造成经办以后或信贷机构贷款程序终止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

  2、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按贷款金额的4%的服务费双倍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九、诉讼管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合同的分数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起成立并生效;

  十一、合同变更及解除:

  本合同若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 乙 方 :

  地 址 : 地 址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签 约 时 间

  签 约 地 点

关于借贷合同2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住址):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已于 年 月 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双方于 年 月 日所立《借款协议》(no: )作废。

  二、甲方因 事由再次向乙方 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 %。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必须于 年 月 日付清给乙方。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 %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

  1、说明:本协议内容经甲乙双方达成合意后打印成文,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2、上述协议双方已各执一份。

  签收人: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借贷合同3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购买的该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建设面积_________M2,系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拨)。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购买房地产的'价格为¥_________万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万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四条 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 抵押期限从借款开始至还清所欠款项为止。

  第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甲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变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八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担保。

  第九条 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损坏,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

  第十条 抵押物由于国家建设及其它**行为而导致抵押物价值降低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

  第十一条 甲方应乙方要求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结束而本合同未结束时,应继续全额投保。

  第十二条 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并征得对方同意。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债务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债务,乙方可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须先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数额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

  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债权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十七条 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应在三十日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为单独设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十九条 甲方因工作调动,变更常住地址,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经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登记监证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登记监证部门_________份。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适用于个人与房地产抵押立契。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外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四、本合同格式解释权归扬州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借贷合同4

  1、从签订合同的主体看,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人只能从事与他们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超出这个范围从事民事活动须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认可,否则属于无效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2、从合同的形成过程看,以下合同为无效合同。

  (1)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民间借贷合同。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

  因为这些合同违背了作为有效合同须具备的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而形成的`借贷合同。

  3、从合同本身内容上看,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无效的民事借贷合同有损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当事人在签订借贷合同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不要签订无效的民事借贷合同。如果您还要了解其他的相关内容,请登录网站进行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关于借贷合同5

  合同编号:

  贷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根据***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合同编号:

  贷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根据***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二、贷款期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三、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为月息 ‰(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五、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六、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七、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 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违约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能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二)违约处理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2)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100%。

关于借贷合同6

  甲方(出借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乙方(借款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甲、乙双方经*等、自愿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借贷产生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约定如下:

  一、乙方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甲方同意出借。乙方保证借款的用途合法。

  二、约定借款期间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将出借款项全部以现金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在核对借款数额无误后应出具借条作为借款凭据。

  如甲方实际出借日期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出借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借款之日作为借款起始日,借款期间不变,借款期限届满日也相应调整。

  四、借款期间内,乙方应按年利率百分之八(8%)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付息期限为每个合同年度起始之日6个月内,乙方应不迟于此期限将应付利息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可以提前支付利息。

  五、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将全部借款归还甲方。 如乙方通过银行还款,则相应的银行记录为甲方收到还款和利息之凭据,甲方不再另行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据。如乙方通过现金还款付息的,甲方在核对还款数额无误后应出具收条作为还款凭据。

  六、甲方指定收取还款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七、乙方提前还款的,仍应按约定的`借款期间支付利息。

  八、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合肥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且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时起生效。双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以上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为充分协商后达成的一致结果,非格式条款。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借贷合同7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款方为进行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甲、乙、丙双方*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公司经营贷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申请的贷款 %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用于 公司支付位于 的 号地块的竞标款及首期地价款, 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用于借款方的 。

  第三条借款金额(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息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借款利息为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借款利息。

  第五条借款方式及期限

  5.1借款方式为甲方于____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所有借款款项,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5.2借款期限为年日共年。

  第六条还款方式及期限

  6.1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即:乙方于日前将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款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6.2还款期限为年月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 公司的股权质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质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 质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每月按 %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加收本合同项下借款数额%的罚息,罚息按月计算。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即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数额 %的罚息,罚息按月计算。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除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外),并用 公司的名义支付完位于 的 号地块的首期地价款后,贷款方除有权处置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 》(合同编号为: 。)项下质押物,但不得再向借款方索取任何款项,无条件同意本合同终止以及本合同项下所有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终止、灭失。

  第十一条其他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关于借贷合同8

  出借人(甲方)

  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是在*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马上返还全部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按手印或盖章

  乙方:签字按手印或盖章

  签订∶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借贷合同9

  甲方(借款人): 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

  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 元整,(小写)¥ 元,于合同订立时,由乙方付与甲方,并由甲方向乙方书写规范借条。

  第二条 借贷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第三条 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得拖欠,逾期拖欠利息的,乙方按应付利息的 %收取日滞纳金。

  第四条 甲方可以提前还清贷款,利息按整月计算。

  第五条 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贷款,逾期未还清贷款本金的,乙方按贷款金额的 %收取日滞纳金。

  第六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所属辖区法院裁决。

  第七条 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借贷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过*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大写)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_____(批准单位)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款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款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自贷款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借款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_________年)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款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款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款方帐户之日。如借款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款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款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率与计息结算

  1.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_________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贷款方通知为准。

  2.计息结算: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款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款方帐户,则贷款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 费用

  1.手续费:本合同规定贷款方将向借款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_______%;贷款手续费借款方应于第_______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_________;承诺费起算日为_________,并在_________日计收。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_%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第八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_____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_________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 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款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款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 贷款的拨付和作用

  贷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借款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借款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_____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贷款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贷款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借款方_________在_____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_____号帐户内。借款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贷款方。

  借款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_________书面通知贷款方外,借款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_______天,贷款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

  如提前用款,借款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贷款方,经贷款方同意后生效,否则贷款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借款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贷款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贷款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贷款管理

  借款方须按时向贷款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贷款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贷款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借款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借款方有义务向贷款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借款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贷款方同意。

  第十二条 还款

  1.借款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_________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款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款方并获得贷款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款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款方将向借款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_________%的承担费。

  3.借款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款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款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款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三条 保证

  1.借款方保证向贷款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款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款方保证按时向贷款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款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款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款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款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款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款方应向贷款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款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款方随时有向借款方或借款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款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款方提供贷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2.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3.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贷款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2)借款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4)借款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5)借款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4.凡借款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借款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借款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借款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五条 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_____作为借款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方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方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声明及保证

  (一)借款方:

  1.借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借款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借款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借款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借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贷款方:

  1.贷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贷款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贷款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贷款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贷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八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于借贷合同11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号: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到期应还款额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当甲方信用较高时,可无保证人)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最低为到日期本息和的10%;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关于借贷合同12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号 。

  第三条 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3%。利息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利息并入下月本金并计算利息(即计算复利)。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计算利息。

  第五条 借款担保

  借款方以 抵押,抵押担保债券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第六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或两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关于借贷合同13

  贷款方: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_____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

  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1.借款时间共____年零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 保证条款1.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

  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

  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本合同非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报送__________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银行账户: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保证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银行账户: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

关于借贷合同14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用于______。预计用款为二零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年_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二零____年____月起至二零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银行借贷合同菁选(扩展3)

——中国投资银行借贷合同菁选

中国投资银行借贷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国投资银行借贷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国投资银行借贷合同1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 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字第 号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19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1985)29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 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 ,其中:本金 ,建设期利息 ;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本金 元,建设期利息 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19 年 月 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

  第二条 贷款期限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止,其中宽限期自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 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 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 ,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浮动一利率按 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

  第七条 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 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

  三、

  四、

  五、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地址: 地址:

  19 年 月 日 19 年 月 日

  贷款偿还担保书中国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

  我单位受 (以下简称被保证方)的委托,同意作为被保证方向贵行申请人民币贷款 万元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保证人。

  我单位的.担保责任、义务如下:

  1.我单位保证被保证方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按被保证方与贵行所签订之贷款合同的规定,归还人民币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2.我单位保证,如果我单位收到贵行发出被保证方未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通知或在贵行委托银行收款通知书后,我单位将按照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的规定,在被担保方未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后10天内,代其向贵行汇交所欠的人民币贷款本金和利息和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归还贷款本、息之日止的所有逾期应增加的利息。

  3.被保证方同贵行的其他权利、义务遵照“贷款合同”执行。

  担保单位:

  担保单位财务负责人:

  担保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挂、电报及电话: (签字并盖财务章)

  19 年 月 日

  中国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短期外汇借款合同 编号:

  借款方: (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 (简称乙方)

  根据 号文件批准的 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金额:外汇贷款(大写) 美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

  第三条 借款期限:本期贷款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本期贷款年利率为 %,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 借款使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帐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帐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 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 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 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中国投资银行借贷合同2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20xx)29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 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 ,其中:本金 ,建设期利息 ;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本金 元,建设期利息 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20 年 月 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

  第二条 贷款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其中宽限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 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 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 ,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浮动一利率按 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

  第七条 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 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

  三、

  四、

  五、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地址: 地址: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中国投资银行借贷合同3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 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字第 号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85)2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 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 ,其中:本金 ,建设期利息 ;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本金 元,建设期利息 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

  第二条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宽限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 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 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 ,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浮动一利率按 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

  第七条 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 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中国投资银行借贷合同4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借款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根据***颁发的《合同条例》以及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个月(__年)。

  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____在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账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账户内。

  第九条还款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甲方将委托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19__年__月__日

  不可撤销担保书

  致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以下简称借款人)于__年__月__日签订的中托字第

  号贷款合同书的规定。我应借款人的要求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贵公司担保下列各项:

  一、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偿还贷款时,本担保人将全部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担保的金额为(货币)及其相应的利息和有关费用。

  二、当收到贵公司的书面通知,说明借款人无力履行其还款责任时,本担保人保证在三日之内立即无条件地偿还借款方所欠贵公司借款本息及其有关费用、税款及因延误还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如本担保人在收到贵公司书面通知的三日内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贵公司有权从担保人在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开户行为中国银行帐号和工商银行分理处)。

  四、本担保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方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影响,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担保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有权提供此类担保的**部门,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担保人确认担保人提供此项担保没有违犯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和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今后也不会受上述法律、规定、政策变化的影响。

  保证人:(公章)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帐号:__年__月__日

中国投资银行借贷合同5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__年__月__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

  (大写:)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对的投资。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标、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4)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5)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 提供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3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

  3.4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2条款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3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算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方应以自有资金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本贷款。本贷款项下投资项目的红利分配应首先用于归还本贷款。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借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处理,并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借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4)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的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按合资(作)合同规定缴足资本金后,应及时将出资证明和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副本交贷款方备存。

  8.2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检查和监督,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及时完整地提供本企业和投资企业的基建、生产、财务等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按季报送有关统计、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

  8.3借款方为其他建设项目或投资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于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4发生下列事件,借款方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将本贷款项下投资股权以任何形式转让他人或设定抵押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的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4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6本合同正本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中国投资银行借贷合同6

  合同编号:字第 号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19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1985)29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 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 (大写),其中: 本金,建设期利息;人民币 (大写)元,其中: 本金元,建设期利息元 (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19 年 月 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19 年 月日起至19 年 月 日止,其中宽限期自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

  第三条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加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浮动利率按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第七条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例和

  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 (公章) 贷款单位 (公章)

  负责人: (签章) 负责人: (签章)

  地址: 地址:

  19 年 月 日 19 年 月 日


银行借贷合同菁选(扩展4)

——借贷合同菁选

关于借贷合同(集合14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借贷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购买的该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建设面积_________M2,系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拨)。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购买房地产的价格为¥_________万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万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四条 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 抵押期限从借款开始至还清所欠款项为止。

  第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甲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变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八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担保。

  第九条 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损坏,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

  第十条 抵押物由于国家建设及其它**行为而导致抵押物价值降低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

  第十一条 甲方应乙方要求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结束而本合同未结束时,应继续全额投保。

  第十二条 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并征得对方同意。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债务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债务,乙方可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须先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数额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

  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债权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十七条 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应在三十日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为单独设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十九条 甲方因工作调动,变更常住地址,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经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登记监证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登记监证部门_________份。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适用于个人与房地产抵押立契。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外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四、本合同格式解释权归扬州市房产管理局。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款方为进行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甲、乙、丙双方*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公司经营贷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申请的贷款 %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用于 公司支付位于 的 号地块的竞标款及首期地价款, 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用于借款方的 。

  第三条借款金额(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息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借款利息为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借款利息。

  第五条借款方式及期限

  5.1借款方式为甲方于____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所有借款款项,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5.2借款期限为年日共年。

  第六条还款方式及期限

  6.1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即:乙方于日前将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款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6.2还款期限为年月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 公司的股权质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质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 质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每月按 %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加收本合同项下借款数额%的罚息,罚息按月计算。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即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数额 %的`罚息,罚息按月计算。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除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外),并用 公司的名义支付完位于 的 号地块的首期地价款后,贷款方除有权处置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 》(合同编号为: 。)项下质押物,但不得再向借款方索取任何款项,无条件同意本合同终止以及本合同项下所有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终止、灭失。

  第十一条其他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过*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大写)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_____(批准单位)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款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款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自贷款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借款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_________年)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款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款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款方帐户之日。如借款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款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款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率与计息结算

  1.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_________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贷款方通知为准。

  2.计息结算: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款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款方帐户,则贷款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 费用

  1.手续费:本合同规定贷款方将向借款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_______%;贷款手续费借款方应于第_______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_________;承诺费起算日为_________,并在_________日计收。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_%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第八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_____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_________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 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款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款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 贷款的拨付和作用

  贷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借款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借款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_____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贷款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贷款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借款方_________在_____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_____号帐户内。借款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贷款方。

  借款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_________书面通知贷款方外,借款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_______天,贷款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

  如提前用款,借款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贷款方,经贷款方同意后生效,否则贷款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借款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贷款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贷款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贷款管理

  借款方须按时向贷款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贷款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贷款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借款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借款方有义务向贷款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借款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贷款方同意。

  第十二条 还款

  1.借款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_________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款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款方并获得贷款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款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款方将向借款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_________%的承担费。

  3.借款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款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款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款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三条 保证

  1.借款方保证向贷款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款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款方保证按时向贷款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款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款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款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款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款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款方应向贷款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款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款方随时有向借款方或借款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款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款方提供贷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2.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3.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贷款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2)借款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4)借款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5)借款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4.凡借款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借款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借款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借款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五条 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_____作为借款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方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方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声明及保证

  (一)借款方:

  1.借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借款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借款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银行借贷合同菁选(扩展5)

——私人借贷合同菁选

私人借贷合同(4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私人借贷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停止发放并收回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规定加收罚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有权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备注: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保证方电话号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借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借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银行借贷合同菁选(扩展6)

——银行借贷合同范文十份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__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__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或

  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______(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 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_月__________万美元;

  _____月__________万美元;

  _____月______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_月__________万美元;

  _____月______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 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 贷款人 (盖章):__________

  企业负责人:______________ 银行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经办人员: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用于______。预计用款为一九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年_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

  第二条 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xx年____月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

  第三条 定为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 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1.合同书

  (1)流动资金外汇借贷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 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2.申请书

  (1)流动资金外汇借款申请表 万元

  申请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

  万美元

  ┌─┬──┬──────┬──────┬──────┬─────┬──┐

  ││所有│主要产品名称│上年销售收入│上年出口收入│上年创汇额│净创│

  ││制│ │ │ │ │汇额│

  │基├──┼──────┼──────┼──────┼─────┼──┤

  │本│ │ │ │ │ │ │

  │情│ │ │ │ │ │ │

  │况│ │ │ │ │ │ │

  ││ │ │ │ │ │ │

  ├─┼──┴───┬──┴───┬──┴─┬────┴┬────┴──┤

  ││申请贷款金额│ 期限 │用汇计划│还汇计划│进口物资名称│

  │贷├──────┼──────┼────┼─────┼───────┤

  │款│ │ │ │ │ │

  │情│ │ │ │ │ │

  │况│ │ │ │ │ │

  ││ │ │ │ │ │

  ├─┼──────┼──────┼────┼─────┼───────┤

  ││新增销售收入│新增出口收入│新增利税│新增净创汇│ 还汇来源 │

  │经├──────┼──────┼────┼─────┼───────┤

  │济│ │ │ │ │ │

  │效│ │ │ │ │ │

  │益│ │ │ │ │ │

  ││ │ │ │ │ │

  └─┴──────┴──────┴────┴─────┴───────┘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____项目负责人:____财务负责人: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单位地址:____电 话:_____

  (2)流动资金外汇贷款项目审查意见书

  ┌────┬──┬────┬──┬────┬──┬─┬────────┐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出│外贸收购()│

  │ │ │ │ │ │ │口├────────┤

  ├────┼──┼────┼──┼────┼──┤方│外贸处理()│

  │进口原料│ │产品名称│ │出口何国│ │式├────────┤

  │ │ │ │ │ │ ││自营出口()│

  ├────┴──┴────┴──┴────┴──┴─┴────────┤

  │ 贷款单位概况 │

  ├─────┬──┬────┬──┬─────┬──┬─────┬──┤

  │所有制 │ │法人代表│ │地址 │ │电话 │ │

  ├─────┼──┼────┼──┼─────┼──┼─────┼──┤

  │ │ │ │ │出口金额(│ │*均换汇成│ │

  │去年产值│ │利 润│ │收购金额或│ │本美元/元│ │

  │ │ │ │ │创汇金额)│ │ │ │

  ├─────┼──┼────┼──┼─────┼──┼─────┼──┤

  │出口比例│ │ │ │ │ │ │ │

  │(销售额之│ │净创汇额│ │联系人部门│ │联系人姓名│ │

  │比) │ │ │ │ │ │ │ │

  ├─────┴──┴────┴──┼─────┴──┴─────┴──┤

  │ 审查要点 │ 信贷员审查意见 │

  ├────────────────┼─────────────────┤

  │1.出口计划是否落实 │ │

  ├────────────────┤ │

  │2.企业管理及加工能力、周期如何│ │

  ├────────────────┤ │

  │3.换汇、创汇及利润情况如何 │ │

  ├────────────────┤ │

  │4.还款来源、还款计划是否可行│ │

  ├────────────────┤ │

  │5.贷款有何风险 │ │

  ├────────────────┤ │

  │ │ │

  ├────────────────┼─────────────────┤

  │ 科长审查意见 │ 经理审定意见 │

  ├────────────────┼─────────────────┤

  │ │ │

  │ │ │

  └────────────────┴─────────────────┘

  年 月 日

  3.担保书

  信用担保书致

  分行:

  根据你行与__(下称借款人)在__年__月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提供__的贷款。现我__(下称担保人)愿意担保: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与你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借款人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的连带责任。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一、担保人是在____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你行。

  二、本项担保金额最高额为贷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金额即____及由此而产生的利息和有关费用。如你行允许借款人的贷款到期后展期,只要担保金额不超过贷款合同的金额。担保人不会因此而解除或减少担保责任。

  三、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你行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款项。你行出具的付款通知书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四、如果担保人未按你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担保人在此授权你行从担保人开立在你行的____帐户中扣收,并可加收逾期息。

  五、本担保是一项持续性的担保,只要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规定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你行给予借款人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担保人在此担保书项下的责任均不会解除或减少。

  六、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本担保人不会因为借款人与你行同意对贷款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或因借款人与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七、如果借款人将财产或权益抵押给担保人,在本担保项下的贷款金额没有全部偿还之前,担保人不会行使有关抵押书项下的权利,也不会取代你行对借款人的债权人地位。

  八、如果借款人破产或与其它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称等类似情况出现,并不解除担保人在此信用担保书下的责任。

  九、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你行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十、你行如将本担保项下的贷款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债权人向担保人要求履行担保的责任。

  十一、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人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担保人地址:

  担保人名称:

  开户银行证明 日期 年 月 日

  4.其它文书

  (1)借款授权书及授权人签字样本致 分行:

  兹授权我公司____(职务)____(姓名)向你行全权办理我公司所需贷款事宜,授权人有权与你行接洽办理贷款,并有权在我公司的贷款申请书,贷款合同上签字,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债务均由我公司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随附授权人签字样本,授权人如有变更,我公司将保证及时通知你行并将变更的借款授权书送达你行。

  授权单位: (签章)

  董事长:______(签章)

  附:授权人的签字,样本或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2)贷款意向书致____:

  关于贵公司__年__月__日为____需要向我行申请__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特表明我行意向如下:我行有意承做该项贷款,条件是:

  1.贷款项目必需经我国**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已领取营业执照;

  2.根据我行要求向我行提供项目有关的各项资料;

  3.经我行进一步审查,确认该项目贷款符合我行各项贷款条件。 ×××××行

  日期: 年 月 日

  (3)贷款到期通知书 ____公司:

  贵公司于__年__月__日与我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____。按合同还款计划规定,本期还款将于__年__月__日到期,还款金额为____。希望贵公司作好还款准备,按时来我行办理还款手续,否则将作逾期贷款或违约处理。 特此通知。 分行 日期: 年 月 日

  (4)到期贷款转逾期科目的通知 根据贷款合同及展期通知,你单位____(批准金额)的贷款将于__年__月__日到期,现贷款余额为__,我行自到期日后一天即将该项贷款转入740逾期贷款科目,原帐号__现改为__。我行并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__%的罚息。

  望你单位尽快安排好资金,早日结清上述贷款。 ××银行外汇信贷部

  年 月 日

  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委托贷款协议

  委托人: (下称甲方)

  受托人: (下称乙方)

  借款人: (下称丙方)

  经三方友好协商就委托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人民币 万元的资金,并委托乙方一次性贷给丙方。

  二、贷款期限为 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贷款利率:

  四、甲方将委托的资金拨入乙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 帐户内,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委托将款项拨至丙方指定的帐户。

  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托委付金额的0.6%委托贷款手续费,于乙方拨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

  六、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

  七、借款偿还:本贷款属委托性贷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证按本协议所规定的借款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本贷款可以提前归还但需一周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

  八、丙方归还贷款时,应将款项划至乙方在 银行 开立的 帐户。乙方收到资金后将款项划收甲方在 银行 开立的 帐户内。

  九、风险责任:本贷款本息收回风险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监督贷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贷款本息。

  十、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根据该法进行解释。

  十一、本协议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还清本息时即自动失效。本协议正本叁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公章) (公章) (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

  贷款方: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北京西交民巷17号

  电话:601.5010 601.4422-339

  借款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根据***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以及 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个月(__年)。

  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____在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帐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帐户内。

  第九条还款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甲方将委托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19 年 月 日

  不可撤销担保书

  致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 (以下简称借款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中托字第

  号贷款合同书的规定。我 应借款人的要求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贵公司担保下列各项:

  一、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偿还贷款时,本担保人将全部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担保的金额为(货币) 及其相应的利息和有关费用。

  二、当收到贵公司的书面通知,说明借款人无力履行其还款责任时,本担保人保证在三日之内立即无条件地偿还借款方所欠贵公司借款本息及其有关费用、税款及因延误还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如本担保人在收到贵公司书面通知的三日内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贵公司有权从担保人在银行开立的任何帐户中扣款(开户行为中国银行 帐号 和工商银行 分理处)。

  四、本担保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方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影响,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 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担保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有权提供此类担保的**部门,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担保人确认担保人提供此项担保没有违犯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和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今后也不会受上述法律、规定、政策变化的影响。

  保证人:(公章) 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贷款借据贷款合同号: 年月日 编号:

  ┌──────┬─────────┬─────┬───────────┐

  │借款单位│ │开户行及│ │

  │ │ │ 帐号 │ │

  ├──────┼─────────┼─────┼───────────┤

  │贷款单位│ │开户行及│ │

  │ │ │ 帐号 │ │

  ├──────┼─────────┼─┬─┬─┼─┬─┬─┬─┬─┬─┤

  │借款金额│ │亿│千│百│十│万│千│百│十│元│

  │(大写)│人民币 ├─┼─┼─┼─┼─┼─┼─┼─┼─┤

  │ │ ││││││││││

  ├─┬────┴─────┬──┬┴─┴─┴─┴─┴─┴─┴─┴─┴─┤

  │利│ │借款│ │

  │率│ │用途│ │

  ├─┼───┬──────┴──┼─────────┬────────┤

  ││顺序│ 日期 │ 还款金额 │ 备注 │

  │├───┼─────────┼─────────┼────────┤

  ││1│ 月日 │ 元│ │

  │还├───┼─────────┼─────────┼────────┤

  │款│2│ 月日 │ 元│ │

  │计├───┼─────────┼─────────┼────────┤

  │划│3│ 月日 │ 元│ │

  │├───┼─────────┼─────────┼────────┤

  ││4│ 月日 │ 元│ │

  │├───┼─────────┼─────────┼────────┤

  ││5│ 月日 │ 元│ │

  ├─┴───┴─────────┴─────────┴────────┤

  │兹借到中国银行总行信托咨询公司上列贷款,我单位愿遵照银行贷款办法办理│

  │;按月息 ‰计付利息;在贷款到期时保证按还款计划还清贷款本息。 │

  │ 借款单位(盖章) 担保单位(盖章) │

  ├─┬───┬───┬──────┬─────────┬───────┤

  ││月│日│偿还本金│结欠本金│ 备 注 │

  │├───┼───┼──────┼─────────┼───────┤

  │还│ │ │ │ │ │

  │款├───┼───┼──────┼─────────┼───────┤

  │记│ │ │ │ │ │

  │录├───┼───┼──────┼─────────┼───────┤

  ││ │ │ │ │ │

  │├───┼───┼──────┼─────────┼───────┤

  ││ │ │ │ │ │

  └─┴───┴───┴──────┴─────────┴───────┘

  外汇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

  贷款方: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北京西交民巷17号

  电话:601.5010601.4422-339

  借款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根据***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以及 文批准立项,借贷双方就下列外汇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万美元(大写___万美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固定资产贷款仅限用于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__个月,从甲方第一次拨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按中国银行__年期外汇固定资产贷款每__月浮动利率加__%。并每__月调整一次,同时通知乙方。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使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汇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汇前十天以加押电报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汇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的用汇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在____行开立的外汇第____号帐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汇通知的同时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汇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汇,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汇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将对延迟用汇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汇,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汇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④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汇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银行借贷合同菁选(扩展7)

——交通银行借贷合同(5)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人)、__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人)和______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人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人愿遵守贷款人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人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人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货款人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人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借款人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人加收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借款人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人、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人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其他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货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它:

  除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份,报送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方:__________(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借款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备付利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提款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计划提款

  金额

  年

  季

  月

  3.3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_____。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_______‰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_______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_______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期 序

  金额

  序数

  年

  季

  月

  币种:

  第1期

  第2期

  第3期

  第4期

  第5期

  第6期

  第7期

  第8期

  第9期

  第10期

  第11期

  第12期

  第13期

  第14期

  第15期

  第16期

  第17期

  第18期

  第19期

  第20期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______________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

  D.各类举债、欠债;

  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4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_____%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_____%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8.6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_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 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_____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用于______。预计用款为一九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年_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

  第二条 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xx年____月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

  第三条 定为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 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方___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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