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课文《挑山工》有感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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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课文《挑山工》有感 1

  虽然我们还小,可是谁不是在奋力攀登学*的高峰。谁是走走停停,谁是勇往直前,大家心里都明白。谁都想为国家、为社会、为人类作出巨大的贡献。

  我们都有一个理想,有的想当军人、教师、老板、……有的则想得更广、更远、更高。有的甚至把学*当作一种乐趣,一种生活的需要。而有的',却要父母和老师的逼迫下才马马虎虎地完成作业。

  我自嘲似的读:“……你们在路上走走停停,东看西看,总得停下来嘛!我们跟你们不一样,不像你们那么随便,高兴怎么就怎么。一不踩不实不行,更不能耽误工夫。我们得一个劲儿往前走……”我十分清楚我是走走停停、玩玩闹闹的人。在学*上,我有时来劲超在前头。有时惰性大发,在大道上睡起觉来,落到别人后面。

  7岁那年,我见爷爷写得一手好毛笔字,便让爷爷教我写。我刚开始学时十分认真,时不时得到爷爷的夸奖。我就更来劲了。可渐渐的,我厌烦了毛笔字:竖写不直,没有笔锋,还有一些字一大一小,都写不好。我对爷爷说:“爷爷,好无聊哦,我不写了!”我比起挑山工就惭愧得多了。

  我并不笨,并不是弱者,我需要攀登!

  读课文《挑山工》有感 2

  读了《挑山工》这篇课文令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朝着一个目标坚持不懈地努力,就一定会成功的喜悦。这个哲理像用刀子刻在我的心中似的,抹都抹不去。

  这篇课文主要说了在宏伟的泰山上,游人肩膀上空空如也,是走的快,可是一路上难免被路边美丽的山色、古人的'题句所吸引,那水清如玉的山泉水更会令游人所感到新奇,不由自主地进入到水中洗脸洗脚、嬉戏玩耍,这样时间就会慢慢过去。而挑山工却不同,不像游人那么随便,高兴怎样就怎样,一步踩不实不行,更不能耽误工夫,要那样,两天也到不了山顶。他们得一个劲儿地向前走,别看他们慢,走长了就在前面了。

  这篇课文令我明白了:只要朝着一个目标坚持不懈地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成功。在我们的生活中就有很多这样的人,比如说有些同学学英语,前几天十分认真,后几天觉得十分苦,就以有点累了,想歇一会儿为借口,不想学了。也有的同学学了《爱迪生》这篇课文就想发明东西了。如果像这样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话,那什么事便也干不成了,只有脚踏实地,才可以取得成功。

  读课文《挑山工》有感 3

  这些天我读了一些文章,每篇文章都包含着意味深长的哲理,但其中给我启发最大的却是当代作家冯骥才以亲身经历写的一篇文章——《挑山工》。

  《挑山工》一文讲述了“我”在登泰山时,看到挑山工比游人多走1倍的山路,速度却比游人快。经过与挑山工的一番攀谈,终于了解到了原因。而挑山工那令“我”心悦诚服的话:“一步踩不实不行,更不能耽误工夫”却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之中。

  挑山工能做到这样,不真正是因为他们有那:做什么事都认定一个目标,脚踏实地,坚持不懈的精神吗?为了让游客们玩地开心快乐,他们任劳任怨,坚持不懈地把货物挑上泰山极顶,难道这种可敬可谓的`精神不值得我们学*吗?

  看看挑山工,再看看我自己,真是有天壤之别!记得那一年放暑假,老师发下来一本《学*园地》,十分崭新,我特别兴奋,每天都写,不懂的也积极去问爸爸,毫不马虎。可是不久,这本《学*园地》也变旧了,我渐渐对它产生了厌烦,把它丢在一旁,丝毫不去理它。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明天就要开学了,我才想起《学*园地》还没做完,便赶紧拿起来潦潦草草地把它补写好。

  挑山工那种可敬可谓的精神是我们应该学*的,他们是我们学*的好榜样!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做什么事都要认定一个目标,脚踏实地,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成功!

  读课文《挑山工》有感 4

  我读了《挑山工》这篇文章,这篇文章叙述的是挑山工和游人之间的故事,我被故事中的挑山工深深地吸引住了,尤其是他那种坚韧不拔的精神,让我感动。仔细回想,文中的每一个情节便会浮现在我的`眼前,我仿佛看到一个穿着红背心,有着强壮体格,结实的肌肉的挑山工背着十分沉重的货物在陡直的似乎没有尽头的山道上攀登,我仿佛听到了挑山工那句朴实而又意味深长的话:“我们得一个劲往前走,别看我们走得慢,走长了就跑到你们前面去了。”挑山工常常能超过原本在他前面的游人,这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挑山工为了生存,做事踏踏实实,有着坚强的毅力,而我们学*和生活中不也该像挑山工一样吗?

  联想到我们*时的生活和学*,无论做什么事,都应该给自己订一个目标,并脚踏实地、坚持不懈地去做。学*中我们也许会遇到一些困难,我们只要这样坚定地去做,再难的问题也能解决,相反,即使很*坦的路在你脚下,你也会左顾右盼一事无成。

  我又想到了自己,我比较喜欢收集名言名句,我准备写一本名言集,但因为坚持得不好,只是记了几页就不记了,到了我想用的时候,才又想记了,到现在还没有记完,并且连本子也找不到了,最终半途而废。对照挑山工朴实的事迹,我感觉很惭愧,挑山工肩挑重物,还要攀上山,并且还能走到游人的前面,可我记笔记都坚持不了,确实不应该。俗话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就像登书山,我们就是“挑山工”,只要我在学*的过程中,认准目标,脚踏实地,步布踏实,我也会走到别的同学前面的。

  挑山工的身影,话语,激励我克服困难,一步一个脚印,认真做每一件事。

  读课文《挑山工》有感 5

  在很多高山上,很多笔陡的地方,都有生命在攀登:植物在攀登、动物在攀登,人类呢?也在攀登。

  可我们这些学*的人,而是在向着学*的高峰,胜利的山峰在攀登。珠穆朗玛峰是世界上最最高的.山峰,可我不认为,我认为最最高的山峰是要不断地去发展的,就好似学*一样,知识是无边无际的,可是,它,就要等待着你来攀登。它在我们要学*人的当中,是最最高的山峰。可是,有谁知道,我们在攀登的过程中,为什么有的爬得高,有的爬得低?

  可我属于哪一类呢?我想着挑山工那一句话:”……可是一路上东看西看,玩玩闹闹,停停等等,总得停下来嘛!我跟你们不一样,不像你们那么随便,高兴怎么就怎么。一步踩不实不行,更不能耽误工夫……“我十分明白,家长十分明白,老师也十分明白,当我和同学走在学*的大道上,我总是被挤出去。对于挑山工话里说的”玩玩闹闹“和”停停等等“,而我就是这样的人!

  老师对我摇头,家长对我叹息,而我自己也感到愧疚!我自己暗暗下决心,要做和挑山工一样的人!

  读课文《挑山工》有感 6

  今天,张老师叫我们读了一篇文章,文章的题目叫《挑山工》。读完这篇文章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讲的是有一次,“我”上山去写生,看见一名挑山工老汉,“我”加快了脚步追上了他,但是过了一会“我们”歇脚时,发现挑山工老汉在我们前面,“我们”又追上了老汉,在途中“我们”观赏竹林的'幽静之美,老汉很快又追上了“我们”,就这样反复了好几次,“我”就问挑山工老汉:为什么他挑那么重的东西总能追上我们。挑山工老汉和“我们”交流的故事。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坚持就能成功。文中这个老汉虽然挑着很重的东西,但是,比我们没有挑东西的游客走得快。是旅客比老汉走的慢吗?还是老汉比旅客走的快吗?答案:不是这样的。真正的是挑山工比旅客坚持的好。比旅客毅力强。为什么旅客早早超过了挑山工,最后挑山工先到山顶?那是因为挑山工比旅客会坚持,比旅客毅力强。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会坚持,在学*中也要学会坚持,无论生活还是学*,只要坚持就是胜利。

  同学们,你看过这篇文章后是否已感动,是否已感受到了,只要坚持就是胜利了呢?

  读课文《挑山工》有感 7

  我们这学期学了很多课文,使我感触最深的是《挑山工》。

  当我在预*课文时见到这题目,我说“什么人呀?能把山挑起来。”我便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课文主要讲作者和他几个画友去泰山写生,几次超过了他,但每回都字歇脚的地方看到了他,作者看到疑惑不解。就问他是不是有什么*道?他说“我们那有什么*道,还不和你们走的同一条道。我们一步才不实不行,更不能耽误功夫。我读到这里想道他们不累吗?并且一天一个来回,跑上跑下的'不累吗?我并没急于读完,看到这里我悟出了挑山工看准目标、永往直前、坚持不懈、勇于攀登的精神。这时我想起我以前的一件事:那天我和妈妈以及几个阿姨去爬山,我走了1/3的路程,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但是为了找借口喝喝饮料,吃点薯片。只好忍了。走了2/3的路程我便蹲在地上。说我不走了。回了家。随着时间的推移,并没有将它忘记,而是越来越后悔。直到学了《挑山工》我才知道如果当初我坚持,我一定不会越来越后悔,也一定会看到太阳出来为我加油。

  《挑山工》这篇文章是多么催人上进,他告诉我们不能半途而废,有始有终。

  读课文《挑山工》有感 8

  读了《挑山工》这篇课文,我深受启发,仿佛看到一个穿着红背心的挑山工挑着重担,一步步向上登攀的情景。

  这篇课文主要讲作者在登泰山时跟一个挑山工几次相遇,通过两人的对话,解开了作者的'心中之谜――挑山工走的路程比游人多一倍,但花的时间不比游人少的原因。

  读了这篇课文,我受到了深刻的教育,使我悟出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坚持地朝着一个目标,脚踏实地地做下去,就一定能达到目的。挑山工登山的路程是曲折形的,这样会路程使路程加长,比游人多一倍!但他们为了给游人提供方便,为了不耽误工夫,一个劲儿往前走,所以每次都能准时的达到目的地。

  对照我自己,我感到羞愧万分。我有时做作业,做了一点,觉得太闷,又去玩一会儿,又继续做作业,一会儿又看电视。这样停停做做,没集中精神,没有坚持下去,所以做的效果不好,而且时间比别人多。我真的比不上挑山工。

  今后,我一定以挑山工为榜样,时时激励自己,象挑山工那样勇于登攀,勇往直前。无论做作业,还是做其他事,都要坚持,就能达到目的!

  读课文《挑山工》有感 9

读课文《挑山工》有感400字

  《挑山工》这篇课文歌颂了挑山工有坚持不懈、脚踏实地的精神,他不仅是一位挑山工,他还是一位“教师”,教我们怎样做人。每当我体会到这点的时候,总觉得很羞愧,他只是一个挑山工,都有着这样的品质。而我是在教室享受教师的教导,我比他的`条件好多了,还不备有这样的品格,羞愧!羞愧!原来,我整天说要学好*,期末考试要双科第一,于是便努力起来,第二天,就又忘得一干二净了。读了《挑山工》这篇课文,让我知道了怎样学*这种精神。

  昔日,老师让我语系课文,我总是完成一半就行了。第二天,老师提问我,我当然只答了一半,老师说我“半瓶子醋”我想,老师的批评是应该的,都怪我,不脚踏实地的干。读了《挑山工》这篇课文,让我知道了怎学*这种精神。

  总之,《挑山工》这篇课文,让我知道了许多许多......让我改进了许多许多......让我完善了许多许多......同学们,你说呢?

  读课文《挑山工》有感 10

  这篇课文的主要内容是写∶“我”在登泰山时,看到挑山工走的路程比游人长,但速度并不比游人慢的事。

  读了这篇课文,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和教育,我觉得我所缺少了挑山工那种勇于攀登,坚持不懈,奋发向上的.精神。

  我想:在这太阳底下,在这大千世界里,谁都在攀登。庄稼在攀登,花草在攀登,树木在攀登,挑山工也在攀登,我们小学生也在攀登。

  虽然我们还是小学生。但是,谁在奋力攀登学*高峰,谁在停停闹闹,谁在坦然睡大觉,谁在玩耍度日。大家有目共睹,比如我们班的某些同学。有的有考上清华大学的远大目标,有的有去美国留学的远大目标,有的有当博士的远大目标…有的有更高更远的目标。所以他们对学*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浓厚的兴趣。可是,有些同学把学*当做一种压力和负担,把老师布置的作业写得潦潦草草,甚至经常不完成,有的同学上课不专心听讲,搞小动作。有的整天泡在网吧里。因此,虽然大家同一个班同一个老师上课,同一个起跑点,但是学*成绩总有高低不*之分。

  我属于那异一类呢?这时挑山工的话在我耳边响起:“我们哪有什么*道,还不和你们…一路上东看西看,玩玩闹闹,总得停下来吗!我们跟你们不一样,不能耽误工夫”…此时此刻,我明白了,我是那种走走停停,玩玩闹闹的人。

  我以后决心要做个像挑山工那样奋发向上,努力攀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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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课文《挑山工》有感汇总10篇(扩展1)

——读《挑山工》有感 (菁华6篇)

读《挑山工》有感1

  啊!挑山工,我要赞美你们,你们为了让游客们晚上能睡得舒适而挑着有十几斤重的被子上山;为了让游客不挨饿而挑着重重的饮料和食品上山。在上山时,迈着沉重而艰难的脚步,向东岳泰山攀登前进。挑山工天天挑着重重的担子,一步一步向山顶迈进。因为天天被太阳光晒,脸和身子都变黑了;因为每天都挑着重重的担子,身体被扁担压矮了。

  挑山工,是一种具有不怕苦.努力向上攀登的精神的人,他们是伟大的。我们要向挑山工学*,学*他那种努力向上攀登.从不退缩的精神。挑山工,他们无论刮风下雨都不退缩,一直努力向山顶迈进。挑山工,他们挑一次只有20元钱,十分少,而且一天只能挑一次,挑第二次的话就来不及了。

  我幻想将来自己是发明家,制造出“物品转移机”,只要把挑上山的东西放进“物品转移机”里,按下电钮,里面的东西就会立刻到达游客的手中,既不会丢失,还能瞬间到达,这样挑山工们就能减少辛苦了。为了将来可以制造出这种让挑山工减少劳动的机器,现在我一定要好好读书,如果遇到困难,就想想挑山工那种不退缩的精神,让自己重新站起来,朝着目标迈进。

读《挑山工》有感2

  前段时间,我认真阅读了《挑山工》一文,我被文中那位挑山工坚忍不拔的精神所深深吸引了。

  该文主要叙述了挑山工默默无闻为人们服务的故事:在一条曲折的山路上,一位穿着汗背心的挑山工挑着担子一步一个脚印、一直坚持上山、为人民踏踏实实干事,他不求名,不求利,一心为人民,精神十分令人敬佩。

  其实,我家门口就有一位很像挑山工那样的人。

  那是我二年级的某天夜里四点多钟,我起床去卫生间,听到窗外有“沙沙”的响声,我往外一看,原来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正在扫地,他穿着一件旧棉袄,耸着肩膀,垃圾车里装了许多垃圾,他舞弄着手中的扫把,划出坚实的有节奏的声音,打那以后,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 三年如一日,每天他都四点起来,一直扫到六点半,这位扫地工的品质不正和《挑山工》一文中的挑山工的品质一样吗?他年纪这么大,还是那样勤勤恳恳的工作着,我被他打动了……….夜里他工作时人们还在熟睡,但人们醒来工作时,面对的是干干净净的道路,却不见他的身影了,他是谁?人们并不关心,可大家实实在在地享受着他辛情劳动成果。

  读《挑山工》以及亲眼所见的那位扫地老人的事,悟出一个道理:人要做有用的人,为别人着想的人,虽然挑山工以及那位清洁工所做的是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他每天往返那条山路,他每天扫同一条胡同,他们重复做着一件事,但他们不厌其烦,脚踏实地地把每件都事做好,那种敬业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的。

读《挑山工》有感3

  我学了一组“目标专一”、“持之以恒”的课文,有《挑山工》、《愚公移山》、《滴水穿石的启示》和《白色的金盏花》。其中对我教育最大的是《挑山工》这篇课文。

  这篇课文中写了两种登山的人,一种是游人,另一种是挑山工。游人一路上东瞧西看,玩玩闹闹,总得停下来休息和流连在山色之间;而挑山工和游人不一样,他们一个劲儿往前走,别看他们走的路程要比游人多一倍,但他总是在游人留恋山色的时候悄悄地超过游人,比游人提前到达泰山极顶。

  我们学*也像在登山。之所以东瞧西看、玩玩闹闹的人总是学*不好,是因为这样的人总是在浪费时间;之所以认定一个目标、坚忍不拔、不断攀登的人学*好,是因为这样的人总是在珍惜时间。因此,我们要学*挑山工的“一步不踩实不行,更不能耽误功夫”的工作态度,“踩实”就是要把该学会的东西扎扎实实地都学会,“不耽误时间”就是要发扬雷*的“钉子精神”,善于挤时间、发现时间,在他人“玩玩闹闹”的时候,去超过他人。

读《挑山工》有感4

  这几天,我读了《挑山工》这篇文章,它主要写了作者登山时遇上挑山工的事,这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当我读到‘我们跟你们不一样。不想你们那样随便,怎么高兴就怎样。一步踩不实不行,更不能耽误工夫'时我深深的感受到挑山工那种脚踏实地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学*啊!这让我想起了前天,因为妈妈出去了,我为了玩电脑而迅速把作业做完,做完之后把笔一放,立刻奔向电脑桌玩游戏,结果妈妈回来一检查,作业几乎全错,糟糕透了。把我做的与挑山工叔叔做的相比,我多么惭愧啊!

  还有一句话,让我感触非常深:’你在什么地方饱览壮丽的山色,或者在道边诵读凿在石壁上的古人题句,或者在喧闹的溪流变洗脸,他们就会不声不响地从你身旁走过,悄悄地走到你的前头来了。‘’挑山工叔叔的坚持不懈,拒绝诱惑的精神多值得我们去学*!

  读了《挑山工》,我觉得看上去*凡的人其实并不*凡,他们懂得很多人生的道理。他们启示人们:脚踏实地,珍惜时间,坚持不懈就是胜利!冒失,浪费光阴,半途而废只会失败!

读《挑山工》有感5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挑山工》这篇文章以在泰山往山上运货的工人做一些是是作者受到启发。主要讲了:挑山工每天到山上运货,虽然比游客走的慢,但是因为他们一直坚持不懈不停地走不停息,在游客逗留、休息时超过他们走到游客前面。当挑山工已经交完货返回时,游客半天才上去。挑山工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当有一位挑山工和作者交谈时,挑山工说:”我们个子矮,都是条货物时压的,像你们高个子如果挑货的话会摇晃,如果像你们停留说笑,就得两天才能到山顶,有人说我们有*道会腾云驾雾都是假的,主要贵在坚持。

  这时我想到了我*时的表现,每次歇会再写作业,如果先写完作业后在玩,换来的是轻松快乐,不仅玩好了,而且学好了,那么是多愉快啊!我们多积累些,像挑山工坚持不懈最后换来的是愉快。

  我们要珍惜时间坚持不懈,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喜欢这篇文章。

读《挑山工》有感6

  自从我学了《挑山工》这课后,心里久久不能*静,并且有着说不完的感受,今天终于可以借此畅所欲言了。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我在”等泰山时屡屡超过了挑山工。但也不知是什么原因,挑山工总是走在我们前面。于是我便有了成千上万个小问号,“我”在百思不得其解之下,还以为挑山工们都是训练有素的忍者、会飞檐走壁,并且还能日行千里呢。然而,他们并不是忍者,而只是他们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罢了。这点课文中写的清清楚楚:“我们得一个劲儿往前走,别看我们慢,走长了就跑到你们前头去了”。从这句看似普通的话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干什么事都要坚持不懈、脚踏实地,才能取得真正的胜利。难道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应该向挑山工学*吗?生活中,我就是一个自负自大、做事半途而废的人。上学期由于我瞎猫捉死老鼠-----碰巧在期中考试中得了第一,自大的我便在下半学期中玩玩闹闹,上课交头接耳,作业敷衍了事、字迹潦草,最后在期末考试中才考了第三名,真让我后悔莫及。还有一件事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那是某一年的暑假,我好不容易将作业做完后,便有了个大计划——记读书笔记。一开始,我兴致高昂,整整齐齐地记了一页,中间两天,我早已没了热情,最后,那个本早已音讯全无了,计划终以五天告终。

  我想,如果我坚持下去,那个本肯定已记满了书中的精华,成了无价之宝。难道只有挑山工们才有这样的精神吗?不!这不过是凡人的创举!同样是凡人,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有这样的创举呢?在以后的生活中,挑山工那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会使我拥有“凡人的创举”的!


读课文《挑山工》有感汇总10篇(扩展2)

——读挑山工有感汇总10篇

  读挑山工有感 1

读挑山工有感

  细读后,我才渐渐的解开了这个脑中的不解之谜。原来挑山工和游人相比,登山的目的和走法有着天壤之别:游人们登山,不过是一时高兴,游山玩水罢了,他们东走走,西看看,自然花费了许多时间;而挑山工却是为了生存,一步步踏踏实实,一个劲儿地走着。

  联想到我们*时的生活和学*,不也应该像挑山工一样吗?无论做什么,都应该给自己定一个目标,并脚踏实地、坚持不懈地去做。今后的道路或许是*坦的,或许是崎岖的,我们只要能这样去做,再崎岖的路也能走。相反,即使*坦的就在你脚下,你也会举棋不定,一事无成。

  挑山工的身影,挑山工的话语,激励我克服学*上的种种困难,取得好成绩。

 

  读挑山工有感 2

  这篇课文讲述了作者冯骥才在泰山上与挑山工发生的事。作者几次超过了挑山工,而挑山工却在作者流连山色的时候超过了他们,作者感到十分惊异,便与挑山工进行了详细的对话,并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挑山工自豪地说出了原因,让作者心悦诚服。

  读了这篇课文,让我懂得了无论做什么事,都得有“认定目标、坚忍不拔、勇于攀登”的精神。只有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得又快又好。挑山工肩上有沉重的挑子,路程还比游人长一倍,并且在没有任何*道的情况下,挑山工走起来并不比游人慢,这正是因为挑山工有着这种“认定目标、坚忍不拔、勇于攀登”的精神,才能超过游人。其实,何况是挑担子呢。古今中外,有多少千古流芳的人,不都是因为拥有这种精神而成功的吗?例如旅行家徐霞客,为了写一本游记,不惜劳苦翻越五座大山,经历过重重困难,有被强盗洗劫一空的时候,有在荒山野岭一个人过夜的时候,但他却从不放弃,最终写出了举世闻名的《徐霞客游记》。还有发明大王爱迪生,就说他为了发明电灯吧,竟用了二百多个笔记,共计二万多页;为了找到合适的电丝,居然做过六千多次试验,经过了重重困难,终于发明出了世界上第一个电灯,使人类有了现在的“不夜城”。

  这是因为他们中邪了吗?不,这是因为他们有着挑山工那种认真目标、坚忍不拔、勇于攀登的精神,有着一个坚定的信念!其实在学*当中,我们更应该拥有这一种精神,努力学*,拼搏进取,这样才能使学*成绩提高。

  当然,挑山工的这种精神不单单让名人走向成功之路,也可以使普通人走向成功之路,在我们实际生活中,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就拿我的亲生经历来说吧。在我读四年级的时候,作文水*并不是特别出色,于是我就制定了“三天一篇作文”的方案,并且广泛阅读写作类的书,想使自己的作文水*提高,从此以后,我的这个计划每个星期都没有间断过。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年后,我的作文水*提高了不少,作文经常受老师们的表扬。我也正是因为有着这种“认定目标p坚忍不拔p勇于攀登”的精神而成功的。

  读了《挑山工》这篇课文,我在学*上会继续发扬挑山工那一种认定目标、坚忍不拔的精神,并且做得更好,使学*更上一层楼,创造新的辉煌点!

  读挑山工有感 3

  这些天我读了一些文章,每篇文章都包含着意味深长的哲理,但其中给我启发最大的却是当代作家冯骥才以亲身经历写的一篇文章——《挑山工》。

  《挑山工》一文讲述了“我”在登泰山时,看到挑山工比游人多走1倍的山路,速度却比游人快。经过与挑山工的一番攀谈,终于了解到了原因。而挑山工那令“我”心悦诚服的话:“一步踩不实不行,更不能耽误工夫”却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之中。

  挑山工能做到这样,不真正是因为他们有那:做什么事都认定一个目标,脚踏实地,坚持不懈的精神吗?为了让游客们玩地开心快乐,他们任劳任怨,坚持不懈地把货物挑上泰山极顶,难道这种可敬可谓的精神不值得我们学*吗?

  看看挑山工,再看看我自己,真是有天壤之别!记得那一年放暑假,老师发下来一本《学*园地》,十分崭新,我异常兴奋,每天都写,不懂的也积极去问爸爸,毫不马虎。可是不久,这本《学*园地》也变旧了,我渐渐对它产生了厌烦,把它丢在一旁,丝毫不去理它。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明天就要开学了,我才想起《学*园地》还没做完,便赶紧拿起来潦潦草草地把它补写好。

  挑山工那种可敬可谓的精神是我们应该学*的,他们是我们学*的好榜样!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做什么事都要认定一个目标,脚踏实地,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成功!

  读挑山工有感 4

  《挑山工》这一课主要是讲:作者和几个画友去泰山写生,途中遇到了挑山工,挑山工肩挑重物,走着折尺形的路线,却比游人走得快,不游人先到达终点。这篇文章告诉了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我们无能做什么事情,都要认定目标,坚持不懈,不断攀登。就象挑山工那样,有始有终,只有坚持去做,一步步的走到底,才能达到目的,才能够成功。

  是的,在我们生活中,有很多的事情不都是这样吗?只要有一个明的事情不都是这样吗?只要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任何艰难和困苦都不能阻挡我们去实现的步伐。

  记得有一个星期,我过的很难受,考试考得一塌糊涂,班上的事情也管理的不好,老师不停的批评我。早上,我又来迟到,没扫地,又要重扫地三天,星期天,我很难过,就有点不想上学了,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爸爸,爸爸告诉我:“做任何事都要有目标,你现在是学生,目标就是学好本领,长大报效国家,那么,在这个过程当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对待这些困难,要有坚定的信心,不要被困难吓倒!”在爸爸的鼓励下,我信心十足,三天我都去的很早,扫完了地。同时,也加强了对班上的管理。这样,恢复了我的自信心,克服了种种困难。

  有了目标,才有了动力,才有了为实现目标去 奋斗的信心。挑山工为了把东西挑上山,实现他的目标,不光持之以恒的去做,还想到走折尺形的路线,节省体力的办法。那么,我们小学生的目标就是学好知识,不仅要有 坚持不懈的决心,还要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勇气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目标。

  总之,目标是唯一的,我们要认定目标,坚持不懈,成功的大门才会向我们敞开!

  读挑山工有感 5

  我学了一组“目标专一”、“持之以恒”的课文,有《挑山工》、《愚公移山》、《滴水穿石的启示》和《白色的金盏花》。其中对我教育最大的是《挑山工》这篇课文。

  这篇课文中写了两种登山的'人,一种是游人,另一种是挑山工。游人一路上东瞧西看,玩玩闹闹,总得停下来休息和流连在山色之间;而挑山工和游人不一样,他们一个劲儿往前走,别看他们走的路程要比游人多一倍,但他总是在游人留恋山色的时候悄悄地超过游人,比游人提前到达泰山极顶。

  我们学*也像在登山。之所以东瞧西看、玩玩闹闹的人总是学*不好,是因为这样的人总是在浪费时间;之所以认定一个目标、坚忍不拔、不断攀登的人学*好,是因为这样的人总是在珍惜时间。因此,我们要学*挑山工的“一步不踩实不行,更不能耽误功夫”的工作态度,“踩实”就是要把该学会的东西扎扎实实地都学会,“不耽误时间”就是要发扬雷***的“钉子精神”,善于挤时间、发现时间,在他人“玩玩闹闹”的时候,去超过他人。

  读挑山工有感 6

  前段时间,我认真阅读了《挑山工》一文,我被文中那位挑山工坚忍不拔的精神所深深吸引了。

  该文主要叙述了挑山工默默无闻为人们服务的故事:在一条曲折的山路上,一位穿着汗背心的挑山工挑着担子一步一个脚印、一直坚持上山、为人民踏踏实实干事,他不求名,不求利,一心为人民,精神十分令人敬佩。

  其实,我家门口就有一位很像挑山工那样的人。

  那是我二年级的某天夜里四点多钟,我起床去卫生间,听到窗外有“沙沙”的响声,我往外一看,原来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正在扫地,他穿着一件旧棉袄,耸着肩膀,垃圾车里装了许多垃圾,他舞弄着手中的扫把,划出坚实的有节奏的声音,打那以后,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 三年如一日,每天他都四点起来,一直扫到六点半,这位扫地工的品质不正和《挑山工》一文中的挑山工的品质一样吗?他年纪这么大,还是那样勤勤恳恳的工作着,我被他打动了……….夜里他工作时人们还在熟睡,但人们醒来工作时,面对的是干干净净的道路,却不见他的身影了,他是谁?人们并不关心,可大家实实在在地享受着他辛情劳动成果。

  读《挑山工》以及亲眼所见的那位扫地老人的事,悟出一个道理:人要做有用的人,为别人着想的人,虽然挑山工以及那位清洁工所做的是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他每天往返那条山路,他每天扫同一条胡同,他们重复做着一件事,但他们不厌其烦,脚踏实地地把每件都事做好,那种敬业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的。

  读挑山工有感 7

  今天,我们学了《挑山工》这篇课文通过写挑山工登山,虽然身担重物,走的路程比游人多一倍,但速度不比游人慢,揭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哲理: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懈地朝着一个目标,脚踏实地做下去,就一定能达到目的。

  昨天,做作业时,我做不好就扔下去了,爸爸见我愁眉苦脸的样子,说:“爸爸以前还很小的`时候,也遇到过难题,可是爸爸没向你那样愁眉苦脸,是满心欢喜的想问题。”我听了,心里一下子放松多了。

  我不禁想起今天早上学的《挑山工》这篇课文,不要被困难所下倒,一定会战胜自己的,我又拿起笔仔细思考,终于把难题做出来了,我想做任何事情只要目标专一,脚踏实地,坚持不懈就会取得成功。

  读挑山工有感 8

  我学了一组“目标专一”、“持之以恒”的课文,有《挑山工》、《愚公移山》、《滴水穿石的启示》和《白色的金盏花》。其中对我教育最大的是《挑山工》这篇课文。

  这篇课文中写了两种登山的人,一种是游人,另一种是挑山工。游人一路上东瞧西看,玩玩闹闹,总得停下来休息和流连在山色之间;而挑山工和游人不一样,他们一个劲儿往前走,别看他们走的路程要比游人多一倍,但他总是在游人留恋山色的时候悄悄地超过游人,比游人提前到达泰山极顶。

  我们学*也像在登山。之所以东瞧西看、玩玩闹闹的人总是学*不好,是因为这样的人总是在浪费时间;之所以认定一个目标、坚忍不拔、不断攀登的人学*好,是因为这样的人总是在珍惜时间。因此,我们要学*挑山工的“一步不踩实不行,更不能耽误功夫”的工作态度,“踩实”就是要把该学会的东西扎扎实实地都学会,“不耽误时间”就是要发扬雷***的“钉子精神”,善于挤时间、发现时间,在他人“玩玩闹闹”的时候,去超过他人。

  读挑山工有感 9

  今天下午,张老师带领着我们看了一遍《挑山工》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挑山工是怎样上山的,而且为什么人们总感觉他们走得很快,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因为他们那种不放弃,一直往前走的原因。

  从这篇文章中使我感受到每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正如文章中的那位挑山工,正是因为他的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还有在别人欣赏风景的时候,他也一直在登山,难道我们每个人都不应该学*他这种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吗?

  比如我们举一个例子,一个人去干搬运工,老板让他把一车砖块搬到楼上去,如果这个人他几次都半途而废的话,那么老板就会将他辞退掉的。

  所以,我们更以该学*挑山工那种不到目的地不死心,坚持不懈的精神啊!

  这件事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学*,其实是跟挑山工是一样的,如果我们每一个人在学*中学着学着半途而废的话,那我们的国家也会随着人才的.下降而变成一个没有文化的国家。

  所以,我们每个人在学*上都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国家日夜强盛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国家不受邻国的侵略,只有这样,才能是我们的国家的科技更好。

  读挑山工有感 10

  最*我们学*了一篇课文,题目是《挑山工》。

  这一课主要写我登泰山时,看到挑山工肩挑重担,走的路程比游人多一倍,却不比游人慢的事,通过和挑山工交谈,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什么事,都要认准目标,脚踏实地,坚持不懈,勇于攀登,才能成功。

  《挑山工》里,一个挑山工说的话“我们跟你们不一样。不像你们那么随便,高兴怎么就怎么。一步踩不实不行,更不能耽误工夫。我们得一个劲儿往前走。别看我们慢,走长了就跑到你们前边去了。”让我受益匪浅,从中我知道挑山工认准目标、脚踏实地、坚持不懈、勇于攀登的精神。这几句朴素的话中,包含着意味深长的哲理。在学*中,有很多同学认为自己很聪明,比别人学*好,就不努力,成天贪玩,当时间从他身边溜走时,其他同学正在努力奋斗,慢慢的就超过了他们。我的目标是考上清华大学,还要考过钢琴考级最高级,得到考级证书,我要朝着这两个目标前进,努力奋斗,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还会有很多很多挫折困难,但我一定要像挑山工一样,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妈妈给我说过,上小学要自觉学,初中要勤学,高中要苦学,到了大学,不要以为可以轻轻松松,还要比以前更加努力,才能学到真本领,找一份好工作。

  学了这一课,我要学*挑山工这种精神,把这种精神铭记于心。


读课文《挑山工》有感汇总10篇(扩展3)

——读羊皮卷有感汇总10篇

  对于每个人来讲,“今天”这个词都是一个新的开始。它需要我们面对新的生活,它需要我们走出失败的阴影,它需要我们战胜一切困难;追求更美。

  在我们前进的道路中,到处是机遇,但也伴随着无数的颠簸。我们应选准目标,即使是再蜿蜒的道路,到达彼岸决不是梦。

  在我们前进的道路中,失败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但我们不能让它成为我们奋斗结果,应在智慧的指引下走出它的阴影。

  在我们前进的道路中,由于那人人皆异的*惯,每人成败的部分的胜数早就被那*惯占据了不小比例,好的*惯是开启成功的'钥匙,反之坏的*惯一扇向失败敞开的门。从小到大的变化就是沉着又冷静的*惯代替一时冲动的重要的体现。总而言之,成功的前提就是良好的*惯。

  我们不能指挥风向,但可以调整航向!

  《羊皮卷》这本销售界的神书有幸从一踏上工作岗位就开始接触,这本书从心志,自我认同,付出行动等全方面教会我如何成为为一名销售人员。

  来到新世纪这个*台之后,没想到还会再拿起这本书,更没想到的是公司对这本书的重视,从一开始的阅读到后期的背诵,里面的句子无时无刻的改变着自己的销售心态对人的态度。

  今天在这与大家分享下羊皮卷二:我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在公司、在部门、在业务开发中要学会去发现每个人的优点,学会赞美他人,当你对别人认同赞美伸出大拇指时,其中4个指头是指向自己的,这就是你付出赞美所得到的馈赠。

  学*别人的雄心勃勃,只有这样才能积发自己工作的动力,跟着积极向上的人学*,自己学会的永运都是积极向上的,要从失败的人身上学会自我反省,每天反问自己哪些做的不足,哪些话语伤害到他人,哪些工作没有完成,及时改正自身的缺点。

  用感恩的心态面对自己的工作,感谢上级对我工作的支持,感谢各部门同事对我业务的帮助,感恩客户找我拿货,感恩生命中遇到的.每一个人。

  在羊皮卷二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应该是:坚持不懈,直到成功,我见过很多成功人和事,他们并不是最聪明的,也并不是生活条件最好的,但他们最后都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和他们交流过程中,他们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贵在坚持,别人成功时不去羡慕,自己失败时不放弃,踏踏实实的走好每一步,这也是我需要成长的地方,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搜都一定要坚持。

  重头读了一遍羊皮卷之一今天,令我想起过去每天朗读它的时候一些感

  想,然而温故而知新同时也给了点新的启发。可能你会嘲笑我想才有一点点启发,你也从中得到太小了吧!

  没错我今天受到的启发的确是这么一点,但是这也不是那羊皮卷之一里“久而久之”的其中一天吗我们需要保持和养成尽量多的好*惯,栽种象征我们每个人生命意义的橄榄树。*惯的是怎样形成的呢我们对每一种事情、东西的认识都有一个过程:先是见闻到有这么的一会事;再是你学*研究它:最后你是学会理解它,但这也只是你会了并没有养成对他的*惯,当你每次做它的时候还是要在脑海里回忆组织。然而当你不断的重复的时候,久而久之你就会形成了科学研究上称之为的――条件反射,这时候你就养成了一个*惯,如那是好*惯,那么你就多了一个牛B的方面了。

  这就是羊皮卷一教会我的一个智慧做事要养成好的*惯。但我们接着又会发现要培养出好的*惯并非易事,非一朝一夕可办到。那过程我用下面一个例子说明。

  可能聪明的你会立刻想到“你不会又要给我说什么爱迪生的`发明电灯的过程,什么愚翁移山的故事,老掉牙的说教了都”。那么我就和你分享一个现代点的:请上各大体育新闻网搜索我们的栏王刘翔的有关报道,他在大半年前下定了决心开始把已经*惯了的右腿8步上栏改成更有效左腿的7步上栏。然而连我们的成龙大哥都要叫一声大哥的刘翔,他只是为了养成一好*惯摒除一个坏*惯,到现在大半年了才开始初见成效。而且为了那么一个*惯的改进,知道刘翔背后付出了多小吗不说练*有多艰苦,就从他父亲告诉记者的,刘翔现在穿裤子度从右腿先穿改成左腿先穿的一个细节,看得到其中的付出。

  明白到了吗这就是羊皮卷之一的另一给我的启迪,做任何事都要有坚毅的心,坚持到底。100%的天才出自与99%的努力。

  以上的两点相信读过羊皮卷之一的大家都会领悟到,但问题是看上去简单的东西我们有实践了多小,运用了多小呢。

  假如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我要如何利用这最后、最宝贵的一天呢?首先,我要把一天的时间珍藏好,不让一分一秒的时间滴漏。我不为昨日的不幸叹息,过去的已够不幸,不要再赔上今日的运道。时光会倒流吗?太阳会西升东落吗?我可以纠正昨天的错误吗?我能抚*昨日的创伤吗?我能比昨天年轻吗?一句出口的恶言,一记挥出的拳头,一切造成的伤痛,能收回吗?不能!过去的永远过去了,我不再去想它。假如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我该怎么办?忘记昨天,也不要痴想明天。明天是一个未知数,为什么要把今天的精力浪费在未知的'事上?想着明天的种种,今天的时光也白白流逝了。企盼今早的太阳再次升起,太阳落山。走在今天的路上,能做明天的事吗?我能把明天的金币放进今天的钱袋里吗?明日瓜熟,今日能蒂落吗?明天的死亡能将今天的欢乐蒙上阴影吗?我不能杞人忧天。明天和昨天一样被我埋葬。我不再想它……

  每当我读着羊皮卷的时候,就仿佛感觉自己已经不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仿佛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或许在那个世界没有喧嚣,没有街市楼台,没有人与人之间的那种难于琢磨的勾心斗角,厌倦了世间的尔虞我诈,有时还真想一个人回到乡下种几亩田,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但又觉得那是逃避,应该面对现实,并且那种生活在现代社会中不应该属于像我们这种年轻人,还是做自己该做的事,人生没有捷径可循,该你走的路不走都不行,不改你走的路,怎么也不会走……

  今天已经是国庆凌晨12点多了,我今天就要回家了,暂时放下都市的喧嚣,去体验下什么是无忧无虑的感觉,但它毕竟是短暂的,我还是会好好的珍惜这短暂的快乐时光,亲爱的朋友们,希望你们每一位都能有一个愉快的国庆,快乐的中秋!在此我祝愿我的所有朋友们都幸福安康,快快乐乐!

读羊皮卷有感

  我承认每天的奋斗就像对参天大树的一次砍击,头几刀可能了无痕迹。每一击看似微不足道,然而,累积起来,巨树终会倒下。这恰如我今天的努力。就像冲洗高山的雨滴,吞噬猛虎的蚂蚁,照亮大地的星辰,建起金字塔的奴隶,我也要一砖一瓦地建造起自己的城堡,因为我深知水滴石穿的道理,只要持之以恒,什么都可以做到。坚持不懈,直到成功!初读羊皮卷是为高考奋斗的日子了,那时候日复一日的枯燥让我的生活乏味之极,而每天读一遍羊皮卷总会获得莫名的力量!而今重新回味,依然坚信,沙漠尽头必是绿洲!坚持不懈,终会成功!

  现在,我要开始新的生活,我要在智慧的指引下步入富足、健康、快乐的乐园,这些指引我的智慧和原则全写在了羊皮卷里,它教我如何避免失败,而不只是获得成功,因为成功更是一种精神状态。人们对于成功的定义,见仁见智,而失败却往往只有一种解释:失败就是一个人没能达到他的人生目标,不论这些目标是什么。事实上,成功与失败的最大分别,来自不同的*惯。好*惯是开启成功的钥匙,坏*惯则是一扇向失败敞开的门。因此,我首先要做的便是养成良好的*惯,全心全意去实行。我们的行为往往会受到品味、情感、偏见、欲望、爱、恐惧、环境和*惯的影响,其中最厉害的就是*惯,因此,如果我必须受*惯支配的话,那就让我受好*惯的支配。那些坏*惯必须戒除,我要在新的田地里播种好的种子。我要养成良好的*惯,全心全意去实行。

  我们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因为,这是一切成功的最大的秘密。强力能够劈开一块盾牌,甚至毁灭生命,但是只有爱才具有无与伦比的力量,使人们敞开心靡。我要让爱成为我最大的武器,没有人能抵挡它的威力。因此,从今往后,我要对一切都要满怀爱心,这样才能获得新生。我爱太阳,它温暖我的身体;我爱雨水,它洗净我的灵魂;我爱光明,它为我指引道路;我也爱黑夜,它让我看到星辰。我迎接快乐,它使我心胸开阔;我忍受悲伤,它升华我的灵魂;我接受报酬,因为我为此付出汗水;我不怕困难,因为它们给我挑战。我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我该怎样说呢?我赞美敌人,敌人于是成为朋友;我鼓励朋友,朋友于是成为手足。我爱雄心勃勃的人,他们给我灵感。我爱失败的人,他们给我教训。我爱王侯将相,因为他们也是凡人。我爱谦恭之人,因为他们非凡。我爱富人,因为他们孤独。我爱穷人,因为穷人太多了。我爱少年,因为他们真诚。我爱长者,因为他们有智慧。我爱美丽的人,因为他们眼中流露着凄迷。我爱丑陋的人,因为他们有颗宁静的心。我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有了爱,我将成为伟大的推销员,即使才疏智短,也能以爱心获得成功;相反地,如果没有爱,即使博学多识,也终将失败。我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

  我们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潮起潮落,冬去春来,夏末秋至,日出日落,月圆月缺,雁来雁往,花飞花谢,草长瓜熟,自然界万物都在循环往复的变化中,我也不例外,情绪会时好时坏。今天我要学会控制情绪。沮丧时,我引亢高歌。悲伤时,我开怀大笑。病痛时,我加倍工作。恐惧时,我勇往直前。自卑时,我换上新装。不安时,我提高嗓音。穷困潦倒时,我想象未来的富有。力不从心时,我回想过去的成功。自轻自贱时,我想想自己的目标。自高自大时,我要追寻失败的记忆。纵情享受时,我要记得挨饿的日子。洋洋得意时,我要想想竞争的对手。沾沾自喜时,不要忘了那忍辱的时刻。自以为是时,看看自己能否让风住步。腰缠万贯时,想想那些食不果腹的人。骄傲自满时,要想到自己怯懦的时候。不可一世时,让我抬头,仰望群星。今天我要学会控制情绪。

  我们要加倍重视自己的价值。我要为每一天、每个星期、每个月、每一年、甚至我的一生确立目标。正像种子需要雨水的滋润才能破士而出,发芽长叶,我的生命也须有目标方能结出硕果。在制定目标的时候,不妨参考过去最好的成绩,使其发扬光大。这必须成为我未来生活的目标。永远不要担心目标过高。取法乎上,得其中也;取法乎中,得其下也。今天我要加倍重视自己的价值。高远的目标不会让我望而生畏,虽然在达到目标以前可能屡受挫折。摔倒了,再爬起来,我不灰心,因为每个人在抵达目标前都会受到挫折。只有小爬虫不必担心摔倒。我不是小爬虫,不是洋葱,不是绵羊,我是一个人。让别人作他们的粘土造洞穴吧,我只要造一座城堡。今天我要加倍重视自己的价值。太阳温暖大地,麦粒吐穗结实。这些羊皮卷上的'话也会照耀我的生活,使梦想成真。今天我要超越昨日的成就。我要竭尽全力攀登今天的高峰,明天更上一层楼。超越别人并不重要,超越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假如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我要把一天的时间珍藏好,不让一分一秒的时间滴漏。我不为昨日的不幸叹息,过去的已够不幸,不要再赔上今日的运道。时间像风一样不可捕捉。每一分一秒,我都要用双手捧住,用爱心抚摸,因为它们如此宝贵。我憎恨那些浪费时间的行为。我要摧毁拖延的*性。我要以真诚埋葬怀疑,用信心驱逐恐惧。我不听闲话,不游手好阔,不与不务正业的人来往。我终于醒悟到,若是懒惰,无异于从我所爱之人手中窃取食物和衣裳。我要把每分每秒化为甘露,一口一口,细细品尝,满怀感激。我要每一分钟都有价值。我要加倍努力,直到精疲力竭。即使这样,我还要继续努力。今天的每一分钟都胜过昨天的每一小时,最后的也是最好的。假如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如果不是的话,我要跪倒在上苍面前,深深致谢。

  我的幻想毫无价值,我的计划渺如尘埃,我的目标不可能达到。一切的一切毫无意义--除非我们付诸行动。我现在就付诸行动。我不把今天的事情留给明天,因为我知道明天是永远不会来临的。现在就去行动吧!即使我的行动不会带来快乐与成功,但是动而失败总比坐而待毙好。行动也许不会结出快乐的果实,但是没有行动,所有的果实都无法收获。我现在就付诸行动。立刻行动。

  当我每天重复这些话的时候,它们已经成了我精神活动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它们渗入我的心灵。那是个神秘的世界,永不静止,创造梦境,在不知不觉中影响我的行为。当这些羊皮卷上的文字,被我奇妙的心灵完全吸收之后,我每天都会充满活力地醒来。我从来没有这样精力充沛过。我更有活力,更有热情,要向世界挑战的欲望克服了一切恐惧与不安。在这个充满争斗和悲伤的世界里,我竟然比以前更快活。

  不是每个人都能一帆风顺,不要让恐惧成为一种*惯!用感性的心面对生活,面对生活中的人、事、事,感受世界的美,用爱净化自己的灵魂。一件事只有两个结局,要么实现目标,要么不实现预期目标。但是做一件事的过程可以有不同的计划,甚至可能相反。

  “羊皮卷”告诉我们要利用自己的智慧,认识自己,创造财富,走自己的路,让别人随便说!

  虽然我还没有读完羊皮卷,但每一卷的内容都会给我一种新的感觉。

  从卷一的内容净化中,我意识到,从失败中吸取教训,我们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不能被失败所跨越。*惯是一扇向失败敞开的门,所以我首先要做的就是养成良好的*惯,全心全意地去实施。

  卷二:人生的奖励远在路的尽头,而不是起点附*。我不知道要走多少步才能实现我的目标。当我迈出第一千步时,我仍然可能失败。但做任何事情,请坚持不懈,才能取得人生的成功。

  卷三:人要有信心,人有所长所短。只有挖掘自己的潜力,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才能取得成功。

  卷四:人有喜怒哀乐。我们应该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而不是受情绪的影响。当事情发生时,我应该冷静下来。从那以后,我明白了人类情绪变化的奥秘。对于我不断变化的`个性,我不会放手。我知道只有积极控制自己的情绪,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羊皮卷”是对所有想要成功的人的极大鼓励。他可以完全进化你的旧心,似乎喝一杯新鲜的露珠水,做一个全身的精神洗礼,心埋下一颗成功的种子,让新生活在心灵深处的土壤中生根发芽,让你感觉戴上新的武装,走上未来的阳光之路。

  通过一年多来一遍又一遍的阅读《我要全心全意的迎接今天》,我觉得这段话从头到尾想告诉我们的是爱,是大爱。字里行间都在教我们要有爱,因为爱是成功最大的秘诀。无论你是推销员,还是各行各业的辛勤工作者,都要有爱。爱是一种强大的力量,只要我们知道如何使用这种力量。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充满爱。爱可以纠正我们的心态。告诉我们要有正确良好的心态。充满爱是把一切都做好的开始。爱可以指引我们的话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想批评人,就咬着舌头,赞美别人,大声表达出来。”这不就是一个如何与人交流,如何表达语言,学会用开放的语言与人交流的指南吗?每个人都有他的优点,然后真诚地给人赞美,这就是我们与人相处的方式。

  作为销售人员,我们每天面对的每一个客户都是我们的上帝。无论他们的订单大小,质量如何,我们都要用爱心迎接他们。客户需要,我们完全满意,客户不满意,我们需要立即纠正,客户发脾气,我们需要微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得到客户的认可和信任,这使我们的企业立于不败之地,蒸蒸日上。只有公司盈利了。只有我们强大了,才能得到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爱强化我们的心智,这是指引我们思想的本质。它一直保护着我们。让我们用知识充实自己的爱,用爱充实自己,认真对待每一天,向着自己的目标努力。

  我要用我全部的真心去迎接今天,用微笑去面对每一天,让生活充满爱。

  让新世纪的公司充满爱与阳光,让这种正能量引领我们走向新世纪更加辉煌的明天!

  《羊皮卷》是我之前一直在看的书!这本书是从世界上最伟大的文献中摘选并整理出来的,作者都是*220年来美国各个行业中的成功人士,他们根据自己的经历,循循善诱地向世人告知成功的秘密以及由之所带来的幸福生活的意义。在阅读此书的过程中,会让我觉得豁然开朗、感觉自己很幸福,感觉到成功的大门随即为我敞开,只要支持,只要再支持一会,等待黎明的曙光,然后紧紧的握住手掌,成功就在掌心了。这个道理说出来只是几个字,却总的做不到,甚至很多事情在成功的前一秒放弃了,错失了唾手可得的成功,不是没有能力,不是没有机遇,也不是不够努力,只是少了一份坚持到底的决心和勇气!

  “我不是为了失败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我的血管里也没有失败的血液在流动。我不是任人鞭打的羔羊,我是猛狮,不与羊群为伍。我不想听失意者的哭泣,抱怨者的牢骚,这是羊群中的瘟疫,我不能被它传染。”卷三中这样一段话让我记忆颇为深刻。是的,没有人是为了失败来到世上了,都是为了主宰自己的命运,为了体验世界和人生,为了渴求的美好,为了这一切,都在不停的努力着!但是,光有这份心和这个认知还是远远不够,还必须同时意识到,没有什么是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了,成功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想获得想要的,首先要付出,其次要懂得付出的方式,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住!

  其实我们很明白,成功的人中不一定都是聪明的,但是都的有惊人的毅力坚持下来了。我们生活在社会里,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不一定每一个都能理解我们或者被我们所能理解,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挫折和磨难,而我们所能做的`有限,仅仅是坚持住,守住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一直一直守护者,不让任何人抢了去。以前没有那么多的体会,直到踏上社会,开始工作,才发现,人看似*等,但真的是有很多区别的。别的不说,光天分和性格上就有很大的差别,做事情似乎总是不如别人那样花的时间少,做的事情却很好。其实一件事情的结局无非只有两个,要么完成预期目标,要么未完成预期目标。但是做一件事情的过程却可以有不同的方案,甚至彼此间可能会千差万别到截然相反。然而无论最后是什么样的结果,在做这件事的过程中,能够让人体会到很多的东西,从中学*到很多的东西。对我而言这就足够了,每个人的能力是不同的,虽然原来的起点可能都是一样的,但后来为什么不一样?因为他们所接触过的事情,各自采取了不同的方案去实现,经历的过程是不同的,从中体会到的东西更是不一样的。

  人活在世上,都需要不断尝试不断更新自我,坚持不懈,直到成功。这不仅是一种觉悟,一种信念,一种坚持,更是一种态度,一个帮助人们走向成功的态度。不管遇到了什么事,都一定要坚持,可以不必别人聪颖,可以不必别人富有,可以不必别人优秀,但是一定要有这样一份坚持,不成功,决不放弃。

  在有限人生里,我们面临着选择的惶恐、征服的快乐、挑战自己的勇气,所有大喜大悲情绪都浓缩其中。羊皮卷一书,它浸透着不断提升自身的人生观,给我们以适应、把握世界的心灵。没有说教意味的文字中,娓娓道出人生的真谛:在这个非理性的世界里,也许充满了种种的不公正和令人窒息的罪恶。对待世界的方式有很多种,重要的不是别人如何,而是你如何。追求幸福、财富、关爱是人生的权利。

  人生如同一条河流,它静静地流着,有时激越,有时舒缓,于不经意间收获最美的风景。在这条河中你应该始终透彻、明晰,绝不允许任何的玷污,而幸福也许就在下一个转弯处。人生的美在于一种缓慢,缓慢绝非停滞。动手慢慢做与空想也许是“羊皮卷全书”最简单但又最有意义的启发。动手慢慢做,困难得以征服,自我得以超越,于是托特建成了贯穿巴拿马的铁路;乔治挖出了法国人挖不出的运河;身无分文的洛克菲勒成了百万富翁。怀有梦想的人很多,但实现梦想的人太少,最伟大的力量在于动手。言不行、行不果,绝大多数人沉沦在很多微不足道的借口中,梦想很容易,实现很难,仅仅一个自我已难以逾越,何况其它各种纷扰?

  幸福和成功最终要靠我们自己。一个人要去做什么,决定权在自己,成败的结果可以说是个人的奋斗造成的。自己可以选择愉快、乐观、向上的积极心态,或者相反。显然前者导致成功和幸福,后者则导致失败。要成功必须有足够的时间、精力的投入。如果思想上松弛,或者不想投入,那么,成功之梦必然成为泡影,人生的价值、人生的意义,很多人都在寻找,看了这本书,让我若有所思!

  “祸兮福将至,福兮祸所依”、“否极泰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每天坐在电视机前了解救灾进展的时候,这些古语就会一起涌来。

  伟大的民族都是经历过深重苦难的民族,正是因为在苦难中没有沉沦,没有堕落,没有压垮,没有退却,所以,才会倍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才能以更为宽容的心态面对一切,才会有百倍的坚韧与勇气走向未来。

  斯迈尔斯认为,一个具有优秀品质的人在任何条件环境下,都会最终超越他的同类。外部环境只能使他追求成功的过程变长,但无法阻止他最终获得成功。成功源于强烈的期盼,孕育于痛苦的挣扎,是寻找自我并最终超越自我的结果。地位可以卑微,但是心灵必须高贵,品质必须优秀。有了高贵的心灵才会有优秀的品质,有了优秀的品质,我们才肯能获得成功。

  当与一个有优秀品质的人接触时,他会挖掘出你身上存在的许多潜能,让你拥有你以前想都不敢想的能力。你因此可以独自去说你从不说敢的话,去做你不敢做的.事。这时候,睡会说他没有感觉到自己的能力在飞速提高,自己的才智在慢慢增长,自己的优势在不断增强呢?演说家的激情往往来自于听众,而他又把这种激情反馈给听众,激起他们更高的热情。但是,这种情形不同于一个化学家在实验室里把来自于观众中的某个个人。正是在双方的交流与融合中才产生了新的思想,新的力量。

  我们面对生活所有的不同的生活态度,决定着我们未来的生活是快乐还是痛苦;是成功还是失败;是辉煌还是消沉,所以我们要相信自己,相信人定胜天,要想天助必先自助,无论我们的人生中发生了什么事,无论遇到了思念困难,无论受到什么挫折,都务必以坚强乐观豁达的心态来对待,坚持到底,永不放弃,直到成功。只要这样我们就永远不会被命运所淘汰。

  要想自己拯救自己,改变自己的命运,意味着有勇气并坚持自己的信念。一个热衷于搞歪门邪道的人不可能真正拯救自己。改变自己的命运还要求我们具有爱心,分清善恶,学会微笑,懂得珍惜。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长城也不是在一夜之间建好的,但只要我们坚持自我拯救,铸造良好品格,认真付诸行动,就一定能够走向成功的彼俺。

  让我们靠信念、品德和行动来实现自身的价值吧。自己我们自己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哦!

  第一次看到羊皮卷这本书的时候,只是寥寥的翻了几页,觉得这书好厚,如果要看一定会花很多时间,而且并不明白这书名的意思。后来看了很多其它的书,有一天实在不知道应该看什么书了,去书架里整理的时候又看到这本书,想着拿去看看吧。结果给我的人生带来了不小的震撼,那个时候自己是悲观的,甚至有些绝望,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活着只是活着,却感受不到快乐。

  这本书以实例说明,人生处于低谷时我们对待自己的态度与选择,让我们发现自己身上存在的一种力量,去发掘她利用她,要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去克服,而不是采取消极的逃避,那样人生将是灰暗的。其实我们在自己的骨子里都存在着一种希望,那种希望是没有被点燃的火苗,我们有激情去做好我们可以做好的事情,甚至更为出色的去完成这些事情。

  在顺境时,我们想的只有安逸,让自己舒服些,因为缺少的危机感会让我们同样缺少动力。而身处逆境时,我们不是沉沦,就是会奋勇而起,因为我们只有两种选择,要不放弃要不努力改变这一切。

  我用了很快的速度看完这本书,对我而言它不仅仅是书,更是一盏启明灯,给我陈旧的思绪注入了新鲜的元素,让我看到希望,看到快乐也许离自己并不遥远,关键是自己对待生活,对待事物的态度。那段时间我开心了很多,让我知道人生并不只是这些,处事也不是多么复杂,只要本着一颗简单的心,那么很多事情就会单纯起来,在心里就不会负累。

  羊皮卷开启了我人生的另一个阶段,让我感受到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也让我从迷惘中找到一个目标,了解人生的经历中可以失败,但失败并不可怕,在挫折中磨练的是自己的性格,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改变的,自身要求才是最重要的,我们每个人都有极大的潜力和可塑性。于是我的人生从三十岁才刚刚开始!


读课文《挑山工》有感汇总10篇(扩展4)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汇总10篇

  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终身未娶,他总是“逐林而居”,这个“林”是林徽因女士。即使在林女士已经去世,她的先生梁思成又娶了第二任太太的事实面前,他也没有改变对林女士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或者能给他一个公*的开始。

  初见时不受掌控的心动,后来的执着也许只是因为求之而不得,最后是为*惯和顺从。有什么样的幸福比得上和着岁月一起见证你逐渐老去的容颜,在你不知晓的幽深角落安静地驻足,倾听时光哗哗流逝的声音,我们共有的记忆终于长成一株参天大树。

  “我等了你51年4个月08天。”花白头发,弓腰驼背的Florentino站在阳光明媚的客厅里,颤巍巍地开口,我的泪一下就涌了出来。和单身母亲生活在一起的这个男人,心思细腻而敏感,51年前宿命的一眼是他一生苦痛的开始。Fermine,一个有着亚麻色长发的迷人少女,从此在他的心中扎下根,长出叶,生出刺,开出花,如此娇艳,也带来无比清晰的伤痕。

  “爱情不过是个幻觉。”美丽的Fermine总是这样说。某一日在人声鼎沸的集市,蓦然回首再见到年少时疯狂爱慕的面孔,她突然失去了所有感觉。“就是这一刻,我觉得我不再爱你了。”她决然离去,剩下呆立当场的Florentino,仿佛从天堂直落地狱。这种流逝,连神也不能挽回的流逝,让那些心心念念以为永远的承诺可笑得像个谎言。

  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爱一个人同样也不需要理由。

  那只是漫长一生的开始。她结婚、怀孕、生子、儿女成群,都是和另一个男人完成的。她的微笑,她的哭泣,她的恼怒,她的娇嗔全部为另一个男人绽放,与己毫无干系。最快乐的事,就是借着镇上公众活动带起拥挤人群的掩饰,远远地、肆无忌惮地欣赏她娇美的容颜。最多最多,在擦身而过的时候,脱下礼帽轻轻说一句:晚上好,Urbino太太。于半个世纪的守望里,唯一有勇气说出的话。

  “我会等她,等到她的丈夫去世。”

  “可是你们都还年轻。”

  “没关系,我会等下去。”

  “我不怕死,我只怕自己变老,她的丈夫看起来越来越年轻,而我的样子却越来越憔悴了。”

  “Fermine,我等这一天等了51年4个月08天。”

  “爱情不过是个幻觉。”

  “对我来说,它是真实的。”

  他们终于在她的丈夫去世后得以再次携手倾谈。然而,半个世纪已经过去了。两个老人,干枯消瘦,垂老熠熠,相携走向花园的那张长椅。长椅上,50年前他刻下的“Fermine”还清晰如昨。物是人未非,上天垂怜,我们都还活着。

  她恐怕早已忘了当初拒绝他的理由,在婚姻层出不穷的烦恼中偶尔探出头呼吸。她也会设想另一种可能:假如我那时嫁给了他……但一切竟是设想,浮光掠影般跳跃着,须臾消失不见。她也终未想到53年后他们又走到了一起,在黄黑相间的霍乱旗帜下,孤独漂于长河的邮船上,笨拙僵硬地在对方枯朽的身体上喘息。

  “那究竟是什么呢?爱情……哦,爱情,爱情是最困难的事……”Fermine如是说。

  “原来爱你是我一生的宿命。”Florantino如是说,他早在53年7个月11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准备好了答案。

  此心系一人,一人系此生

  爱:生理层面指的是人人想要与异性结合的普遍欲望;而精神层面的“爱”则把这种欲望确定起来,并锁定欲望的唯一目标,或者至少使对这一优先目标的欲望更加强烈。 ——卢梭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拉美作家马尔克斯先生的著作。显而易见这本书的主题是“爱情”。有人评论这本书包含了关于“爱情”的全部答案。空间无论中外,时间无论古今,“爱情”这一神秘的主题与文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介绍《霍乱时期的爱情》可以从多个视角来看。我简单地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视角讲述一下这段恋情:故事是从一个少年“偶然的一瞥”开始,正是这一瞥开始这场追寻了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情书在两个青年男女之间往来,他也从当初的远处窥探一点一点靠*了他的女神,正当二人约定余生的最后关头,她却和城里最优秀的贵族绅士结婚了……他一直没有结婚,他心灵上一直在等待他的女神,他曾发誓“要赢得名誉和财富以配得上她”。等了半个多世纪,转眼间当年的那个少年已经是饱经风霜的老者,那个婀娜少女也是古稀老妪,即便如此他还是坚定地爱着他的“花冠女神”这份跨越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冲破了一切世俗……

  我能够清晰感受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对费尔明娜·达萨的炽热的爱恋,这份炽热不仅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退,反而愈来愈旺,甚至可以说在他们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绽放出烈日般的光芒。“爱情始终都是爱情,只不过距离死亡越*,爱就越浓郁。”在书中的结尾,衰老、疾病的笼罩让这份越过了漫长艰辛的爱情更显得珍贵和耀眼,两位老者全无对生命的恐惧,他们对爱情的坚定已经历经时间的考验,跨越了生与死的界限。这份情感的纯粹与真挚确实是无可比拟的。

  对于“爱情”,中西方都是极为推崇的,历代的文人墨客都将爱情极尽渲染,“爱情”的神圣是共同的,但在具体的价值理念上还是会出现差异性,而文学作为对社会现实艺术性的反映,在文学作品中也会将这些差异性体现出来。《霍乱时期的爱情》很多细节方面是不能被中方传统道德伦理所忍受的,所以在阅读过程中产生了不少的麻烦,我在阅读的过程中甚至一度对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与费尔明娜·达萨的爱情产生强烈地质疑。

  本来已经将要修成正果的二人,却离奇的被分开了,费尔明娜·达萨和乌尔比诺医生结婚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心上人转眼已是乌尔比诺医生身边的枕边人。费尔明娜·达萨却没有对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有过丝毫解释。自己已经找到婚姻的归宿,不管是因为物质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怎么说也要给自己的恋人一个交代吧?可以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漂泊一生心却是一直系在费尔明娜·达萨。一边儿孙满堂,一边仍是孑然一身。并且显而易见她的婚姻是不幸的,餐桌上的茄子就可以说明这一切,她选择的枕边人似乎并不尊重她的喜好,而且在第一夜乌尔比诺医生就明白他其实也并不爱这位妻子,连当初求婚的原因甚至不是对她的爱慕。我们将幸福美满的婚姻视**情的最终阶段,所以中国传统的爱情故事都是将婚姻作为爱情故事的完美结局。而费尔明娜·达萨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似乎看不出什么幸福可言,可以说他们的婚姻和爱情是没有一点关系的。

  反观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也是存在一些问题,他将对费尔明娜·达萨的虚无缥缈的爱用所谓世俗的激情去替代,将性的释放作为对情感缺失的填补。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位所谓忠贞的有情人的情史——五十年间有622段较长时间的恋情和无数次短暂的艳遇。如果是一篇中国的爱情小说,作者绝对是不会这样去写的,最有可能的就是会给主人**排几段艳遇作为考验,然后在坚定地爱情信念面前抵制住了这些诱惑,从而突显爱的忠贞。但马尔克斯就毫无顾忌地写了,光书中就直接写出了四、五段情史。他游走于各种形形色色的女人中,这很难说不是对情感失败的一种报复性宣泄。而五十多年后与费尔明娜·达萨再次携手,又似乎像是对曾经爱而不得的女神的占有欲望的驱使。

  对此,我开始的想法是这是中西文化价值差异所致。文学创作是从内在心理体验到外在形式形成的过程,作者本人的主观价值必然反映在他的作品之中。确实,中国传统的文化价值没有将“爱”细分成生理层面和精神层面,而由于长期的保守思想对生理层面的爱——性,是没有过多的笔墨去书写的,文人墨客多颂风花雪月,对床帏之事则多有避讳;西方不同,对“性”的开放程度比我们高,将“爱情”从内心的波澜可以一直书写到床帏,丝毫没有保留的展示情与爱。文学作品不能用现在的眼光来评判过去的价值,同理不能用东方的儒家伦理道德去看待西方的浪漫热情。

  这种解释似乎比较合理,即便如此还是很难解释费尔明娜·达萨为什么突然嫁给了医生。“一个世纪前,人们毁掉了我和这个可怜男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太年轻”这句费尔明娜的心里话似乎可以解释。爱情前面有这样那样的困难,《霍乱时期的爱情》不是单纯的浪漫理想式的爱情,而是现实而复杂的爱情。面对生活,出于主观或客观的因素都有可能去左右这个风雨飘摇的爱情小舟。现实中的人也是复杂的,有着或多或少的优点,也有着或多或少的缺点。

  复杂性在书中是方方面面的展现,令人羡慕的婚姻,不过是场面上的表演;忠贞的情人,却是一个浪子;完美的绅士,也有自己的不堪……这些都可以用复杂性去解释。社会的现实原本就是复杂的,人更是如此。常言道,人非圣贤谁能无过。书中的这些形形色色的人,因为有了或多或少的劣性反而使之更加饱满而鲜活。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爱情,冲过了时间、坚守住对“花冠女神”的真情。风雨飘摇的爱情孤舟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后又重新出现在海面……爱情,或许就是心中的坚守!如果可以,希望我的爱情也可以从那“偶然的一瞥”开始,直至化为尘埃。此心系一人,一人系此生。

  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想起了书单里的一本书,《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完后,深有感触。

  我想每一个男孩子(包括我自己)都是或者曾经都是阿里萨,为了自己喜欢的女生而等待,只为追寻爱情本身。书的简介也说,作者探寻了爱情的千百种可能,你可以说它们都是爱情,可却又不是爱情。对于这种定义不明的事物,写论文有两种方法,一为归纳,一为演绎。我也愿意把这本书看作是马尔克斯写的一篇关于爱情的归纳式论文,而最后的美好结局也可以是看作对爱情的乐观主义。但现实是残酷的,这篇小说的起源就是一则作者偶然看见的一篇旧闻,一对老秘密情人在出海旅行的船上遭人抢劫被双双打死,作者也把这件事写进了小说。

  如果真实的结局是这样,阿里萨会在想什么呢?人生的最后,终于得到了费尔明娜,得到了爱情。那些曾与他一起共度春宵的情人们,大部分只是各取所需而已,但其中也有因他而死的,也有为他而死的,可是他的心,却从来没有属于过其中的任何一个人,所以也从来没有背叛之说。他对费尔明娜,是至死不渝的爱情,可是,为这份爱情,付出的太多,辜负的太多,虽然阿里萨至死也一定觉得是值得的,但确实其中有些不是伦理、道德、法律所能允许的,所以他最后是必须死的。爱情能成为这世间最为人所称道的事物,这种爱情是纯粹的,有性却没有因为性而受到污染,可以为了爱情付出金钱,付出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岁月,付出自己的心,付出自己的信誉,但突破了这些限制,你就很难说它是高尚的,但却给人一种无比有力的真实感。

  爱情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给人以莫大的勇气,去突破一些限制,包括年龄、社会地位、文化、甚至性别(马尔克斯可能也没有想到这也可以突破)。但这种突破是非常危险的,有一些可能会被后来人反思追认为是社会的进步,但也有可能多年回顾后就是在破坏我们社会的进步,甚至是破坏人类之所以为人的一些东西。所以追寻爱情本身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情,但正因为它危险,人的各个方面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快速的成长。还有一点是,爱情只有回头看时才能知道它是不是爱情,身处其中的人并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

  不确定是否身处其中的我,能做到的就是好好的去爱,用心去爱,而不是去刻意追求爱情这样一个无法被定义的东西。另外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开始逐渐意识到爱情不过只是锦上添花,这世间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生活的压力dou已经快压得人喘不过气了。爱情会给人力量,但这股力量是具有毁灭性的,并不是常人可以驾驭的。真正的力量来源于自己的内心,来源于对生活的热爱与不断斗争,这是克里斯朵夫教给我的,可是光是能做到这一点dou已经很难了。

  所以这样的爱情还是存在在书里比较好吧!

  当然书中还有比较世俗的爱情,就是另一条线——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爱情和婚姻,就类似于父母一辈的爱情,真实的存在着。也有类似于女版阿里萨的莱昂娜·卡西亚尼对于阿里萨的感情等其他的支线,所以称其为爱情的百科全书我想也是不为过的吧。

  到最后,爱情是什么,清楚也不清楚,就像书里说的,“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就永远都不会”,这也是没有爱情本能的人使用归纳法最大的问题所在。但读完这本书后,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属于TA的答案吧。

  我必须为我最爱的这本书写点什么。这种想法也许从我开始阅读它的第一行字时便已经产生,以至于在往后细读的每一字每一句都充满了都仿佛是从自己心底涌出来的一般。诚然我觉得即便用尽我所熟悉的一切华丽辞藻都无法表达尽我内心的崇拜感,但我依然要写下这一刻肤浅而片面的感受。在此之前,我已经饱受好几个失眠的夜晚来组织这些语句,用最澎湃的言辞来赞美,我的血液之内涌动的爱的激情。是的,因为爱而苏醒的麻木而*庸的生命,那就是我一直所向往和探索,却一直没有看清楚的爱情的面目。化腐朽为神奇这样司空见惯却毫无血肉的赞美第一次在我的笔下发光。什么“朝思暮想、魂牵梦绕、千回百转……”这些词语一遍一遍数下去,一遍一遍的重温,总算是有所领悟。正是这本书,让我单薄的生命变得丰盈,但我更情愿相信,那是一种叫做“爱情”的东西。我决不认同这是一本充满迟暮感伤的书,相反,那正是生命、激情蓬勃,充满了青春挥散不去的羞涩同时也承载着岁月的脚踏实地。

  “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我承认马尔克斯的每一句话,都像是我前世所经历过的那样,在我的脑海中残存着记忆,然而,这句话是特别的。与我以往的理解有所不同。是的,我以为死亡才是永恒,而生命却短暂如烟花。这时,我知道我错了,当我看到这本小说的最后一章,看到岁月在两位老人身上留下的不可磨灭的衰老的痕迹,穿越过那种即将消逝而去化为灰烬的忧伤,我看到生命的反抗。至今为止我所见过的最疯狂的事情——两具年过半百肌肉松弛的身体在船舱中**,没有肮脏的欲望,只是纯粹的沉醉。简直太疯狂了,那种垂死挣扎在生命力即将殆尽的年龄边缘,以一种最纯洁的方式相爱。除却污浊的道德观,相信最本真的心灵。是的,这一切早已超越死亡、超越孤独、超越偏见、超越高傲、超越爱情本身。因而令人战栗。

  与爱随之而来的恐惧。孤独以及面对死亡的恐慌。

  一直以为自己对爱的理解已经足够深刻,但看完这本书,才发现,自己的认识不过只是冰山一角,实在微不足道。马尔克斯的语言实在是太精确,精确到每一丝细微的情愫都被放大成无数的句子,以至于那些不曾被明晰的感觉,也被挖掘出来了。面对爱情的恐惧,那不单纯是一种对于失去的恐惧,恐惧失去简直是太肤浅的事情了。“爱的恐惧”实在是一个极富神秘感的词语,充分描绘出爱情的神圣与崇高。我暂时找不到更准确的语言来解释我对这一想法的理解。而“孤独”是那样一个深邃的词语,它赋予生命更多的悲情与张力。也许它来源于为摆脱孤独而产生的各种神话渊源,这个自人类诞生以来便无时无刻不在思考的命题,必须在与爱情碰撞的时候才能摩擦出更灿烂的花火吧。在爱情中思考人生,思考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爱情必须上升到某种精神的高度,才配称之为爱情,就像在阿里萨追寻达萨的漫长的岁月中,达萨早已变成一个超越爱恋对象的精神载体,当他追求到她时,她才真正的成为她自己,他也才变得真实。这是一种至上而下的转换,充满了生命的现实感和厚重感。当他与她结合的那一刹那,我相信,死亡已经不再那么令人恐慌,因为爱情创造的奇迹会一直延续,生命也将一直延续下去。告别或者死亡才是短暂的。

  各种形式的爱。

  当我了解到马尔克斯创作这部小说的一些细节。我更清晰的从中看到父辈爱情的影子,犹如达萨对丈夫的爱,直到丈夫去世才被她自己承认,那是一种毫无激情可言,却深沉持久的爱情。“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恩爱的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这句在达萨年轻时候听来冷酷无情的威胁,却在丈夫去世后才深刻体会其中深意。那几乎是最真诚的爱情宣言,以至于将那些逝去的枯燥寂寞的岁月变成幸福的画面。即便是*庸而琐碎的,在失去之后都会弥足珍贵,这是一位老人最坦诚的忠告吧。

  唯有爱情能与死亡和孤独抗衡,然而与爱情结伴同行的也是面对死亡与孤独的恐惧!

  我从未见过这样一场爱情,热烈而炽热,燃烧了整整一生。

  有初遇。不过是朝窗子里匆匆的一瞥,从此便梦绕魂牵。如同许多初坠情网的小伙子一样,阿里萨也不可克制地每日在费尔明娜上至圣童贞奉献日学校的路上假装看书,终于得到了她的注意。二人在姑妈的帮助下互相通信,甚至私定终身。然而阿里萨不过是一个邮局的小职员,不可避免的不被费尔明娜那位一心想将女儿嫁入名门望族的父亲接受。在费尔明娜一天上课时被校长发现正在写一封将要给阿里萨的情书,此事决计再也瞒不住了。面对女儿对爱情的坚决,无计可施的父亲将她送去旅行,以图用旅途使女儿忘却这一段过于年轻,宛如海市蜃楼的感情。

  这段旅行简直是全书中最让我潸然泪下的地方了。费尔明娜踏上了旅程,路途艰险,几乎让她无力思考其他。然而本来旅途将会使热恋中的两人分隔两地,无法通信,然而阿里萨电报局工作的性质,却使他有一群万里之外的朋友——各分局的电报员们。长长的旅途,被一条看不见的线串联着。费尔明娜的一切,都被一双急切而充满爱慕的眼睛默默注视。无数各地的电报员无不为了这一段爱情做出贡献,将远在万里的爱人的话语遥遥传递过去。此外,阿里萨租下了一整栋房子,还想起了那个传说中的满载珍宝的巴比伦沉船。和别人不同,他所想到的不是得到财宝的疯狂,而是希望通过这样一笔财富能让费尔明娜更加幸福。海市蜃楼一般的传说,茫茫的开阔无边的大海。都没有让阿里萨的信念减少分毫。他找了一个小水手下海了。多次探寻无果之后,阿里萨最终将探寻财宝的事告诉小水手,终于叫水手找到了海底一些“宝物”。阿里萨激动万分,只是阿里萨的母亲却一眼便看穿了那些所谓的宝物,不过是劣质的假货罢了。读至此处,我几乎泪下,出海之时,那样的盼望,我感受到了,最终被骗所得到的落寞,我也读出了。那个小水手也许只是看他傻的可笑,居然会去相信一个传说,于是拿了劣质的珠宝骗他水底看见了沉船和宝物,好骗取他更多的钱罢了。但是我却觉得,这个骗局简直是亵渎了一份爱情。

  阿里萨真是一个最浪漫的人。沉船传说虚无缥缈,但他还是愿意去相信。爱情所隔千山。不仅是距离,还有阶级,但这一切都不曾让阿里萨退缩。

  对费尔明娜的爱,在入驻心房的那一刻起,便成了他的信仰。

  费尔明娜最终是嫁给了一个名望极高的贵族,正合她父亲的心意。饱受打击的阿里萨重新振作起来之后,还是没有放弃心中的信仰。

  所谓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不过如此。几十年来,阿里萨的身边总有各式各样的女人,但阿里萨的心灵,妻子的位置,以及年轻时为迎娶费尔明娜而买下的一套打理得宽敞明亮的房子,都只为费尔明娜完整的保留着。

  他是个孤独的人,尽管也和形形色色的女人有过或长或短的不为人知的恋情。但那毕竟是阿里萨漫长生活中排遣孤独的一种方式罢了。有人说这本书说的是各色各样的爱情,但各种所谓的感情,只不过是支撑阿里萨坚持信仰的工具罢了,又怎么能够和他对于费尔明娜的感情相提并论呢?他不是为了生活而爱,而是为了爱而生活。费尔明娜从来都是他生活的目标。

  一个人也只拥有一生,从青年到老年,不过短短几十载。在不远处默默关注费尔明娜,不仅令阿里萨欣慰,也让他感到无力一般的痛苦。他为了她奋斗,成为举足轻重的公司负责人;也为了她参加花会诗歌大赛,只为了她宣读获奖名单的时候,会为了出现在名单上的他的名字感到意外。他看着她一身青涩地成了别人的新娘,又随着光阴流失,变得成熟,或者老迈。

  然而不曾发现,一生就快要走到尽头。阿里萨已经不再是一个年轻小伙子了,他的一生都在一个名叫费尔明娜的身后耗尽。逐渐感到了身体上的衰老,让他痛苦,因为他害怕老去,便不能等到费尔明娜回心转意。

  德高望重的乌尔比诺医生意外去世,阿里萨心爱的女人成了寡妇。不再年轻貌美,而是被岁月吸干了琼脂却依旧高傲的'女子。为了散心,费尔明娜答应外出旅游,乘坐阿里萨公司的航船,阿里萨在那艘船上的总统舱里亲吻到了这个想念了半个世纪的女子,虽然嗅到了她身上属于老人的酸味。

  “我们走,一直走,一直走,重回黄金港!”

  就在船遇阻的时候,就在费尔明娜也十分迷恋这样生活的时候,阿里萨说道。回去吧,不再回到原来的地方,随便去哪儿都好,黄金港自然也不错。世俗的眼光太偏执,不如不去看好了。至于这份爱情,已经等待的够久了不是吗?

  “见鬼,那您认为我们这样来来**的究竟走到什么时候?”船长问。

  “一生一世。”他说。

  一生一世,他真的做到了。文章在这里戛然而止。这个阿里萨准备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日日夜夜的答案,终于在这一刻宣之于口。

  我也曾觉得这样的结局太过于仓促,然而书是那样厚厚的一本,不必细看,都知道一页页,全都是阿里萨挣扎坚持爱情的漫长一生。我也觉得这样的爱情太不可思议,毕竟本来二人就没有在一起,乌尔比诺医生也算是享了晚年,竟然在这样的年岁里最终走在了一起,实在是出人意料。可是也在情理之中。这是阿里萨的坚持,守候到的美丽果实,这是真正的爱情,只不过在书中饱受波折,来之不易罢了。

  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而阿里萨生活的全部则是对费尔明娜的爱情。这是一种信仰,是前进的希望,是心底的密境,藏着喜怒哀乐,无边的思念。在这里,爱情已经不再有理由。无关乎容貌,也超脱时间,更跳出空间之外。不在乎地位,藐视了世俗,只为了那一个人。

  我想,这是那些为了所谓苦衷便闹得误会重重的恋人们所无法想象的吧。半个世纪,一辈子,阿里萨将守候等到了尽头,将爱情酿成美酒。两个鹤发鸡皮的老者,终于于“忠诚号”上牵起了对方的手。这不存在相守恨晚,无关乎虚度了前面的时光。此时的他们,已经经历过了人间的浮华和无奈,剩下的只有最简单的爱。

  “我有622的情人,但我就是爱你。”

  爱情是最困难的事,因为他(她)面对着的是一个企业无法进行完全可以掌握的个体。爱情是最奇妙的事,有的学生只是三五年,有的经济持续了几十载,而有的是在另一方工作逐渐发展走向世界尽头时才对耳边人呢喃一句:“真不可思议,我对于我们爱你这件事竟坚持了一辈子。”

  太多的爱是一个悲剧。必须在死亡中解读。费尔米纳和阿里扎第一次见面,就成了一辈子的感情。没有一种幸福可以和你我一起看夕阳沉没,岁月去比拟。

  公*地说,马尔克斯的工作并不是这样开始的。相反,他选择了陈词滥调的”爱情”这个自古以来就有的词,来观看日落,讲述码头工人的小调。

  “我等了你五十一年四个月零八天。”头发花白,弓腰驼背的男主人弗洛伦蒂诺站在风光正好的客厅里,颤巍巍地开口。面对着眼前这位寡妇的男子,心思敏感而细腻,在五十一年前宿命般的一眼是他苦痛的开端。菲尔明娜,那个长着一双杏核眼,有着一头亚麻色长发,走路像一只小母鹿的迷人少女,就此在他心底抽出芽,生出刺,长开花,成了这场“半世纪后仍未结束的惊天动地的爱情”的源头。

  费尔明娜结婚、怀孕、生子、儿孙绕膝都是跟另一个就是男人可以完成的;她的欣喜、悲切、娇嗔、恼怒都为我们另一个一个男人一样绽放,与阿里萨毫无相关干系。最令他快乐的事莫过于企业借着这个小镇通过举办一些活动发展之际,在人头攒动的时候已经远远地,默然地,肆无忌惮地欣赏她娇艳的容颜,最多使用最多,在擦身而过的时候,脱下礼帽问候学生一句:“晚上好,乌尔比诺太太。”这是在半个世纪的守望里,他唯一标准还有一种勇气说出的'话。

  如果人生是一个不倦的迷宫,那么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就是一曲乐音,一声细语。

  “在某一个或者傍晚我遇上了你,我试图通过走*你,用我所有的黑暗、困惑、苦闷去打动你,从此开始颓废的生命里遭遇了忐忑心理不安的际遇,还在一个荒凉的爱情里偏偏开出了女性妖娆痛楚的花朵。

  当你用尽了我们岁月,岁月也用尽了你,你是否还真的可以认为文化流逝的时间已经算不了什么?你是否还能在一个杂乱的回忆里找到自己那个职业令你思念成疾的只言片语?“

  不过这个瞬息,阿里萨便为费尔明娜倾心;不过一个瞬息,费尔明娜便从自己学*生活里抹去了我们那个地方名为阿里萨的幻影;不过发展瞬息,乌尔比诺先生就可以俘获了费尔明娜的芳心;不过对于瞬息,阿里萨就对费尔明娜倾诉了自己数十载的衷意。五十一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不过市场瞬息。

  此心系一人,一人系此生

  爱:生理层面指的是人人想要与异性结合的普遍欲望;而精神层面的“爱”则把这种欲望确定起来,并锁定欲望的唯一目标,或者至少使对这一优先目标的欲望更加强烈。 ——卢梭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拉美作家马尔克斯先生的著作。显而易见这本书的主题是“爱情”。有人评论这本书包含了关于“爱情”的全部答案。空间无论中外,时间无论古今,“爱情”这一神秘的主题与文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介绍《霍乱时期的爱情》可以从多个视角来看。我简单地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视角讲述一下这段恋情:故事是从一个少年“偶然的一瞥”开始,正是这一瞥开始这场追寻了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情书在两个青年男女之间往来,他也从当初的远处窥探一点一点靠*了他的女神,正当二人约定余生的最后关头,她却和城里最优秀的贵族绅士结婚了……他一直没有结婚,他心灵上一直在等待他的女神,他曾发誓“要赢得名誉和财富以配得上她”。等了半个多世纪,转眼间当年的那个少年已经是饱经风霜的老者,那个婀娜少女也是古稀老妪,即便如此他还是坚定地爱着他的“花冠女神”这份跨越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冲破了一切世俗……

  我能够清晰感受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对费尔明娜·达萨的炽热的爱恋,这份炽热不仅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退,反而愈来愈旺,甚至可以说在他们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绽放出烈日般的光芒。“爱情始终都是爱情,只不过距离死亡越*,爱就越浓郁。”在书中的结尾,衰老、疾病的笼罩让这份越过了漫长艰辛的爱情更显得珍贵和耀眼,两位老者全无对生命的恐惧,他们对爱情的.坚定已经历经时间的考验,跨越了生与死的界限。这份情感的纯粹与真挚确实是无可比拟的。

  对于“爱情”,中西方都是极为推崇的,历代的文人墨客都将爱情极尽渲染,“爱情”的神圣是共同的,但在具体的价值理念上还是会出现差异性,而文学作为对社会现实艺术性的反映,在文学作品中也会将这些差异性体现出来。《霍乱时期的爱情》很多细节方面是不能被中方传统道德伦理所忍受的,所以在阅读过程中产生了不少的麻烦,我在阅读的过程中甚至一度对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与费尔明娜·达萨的爱情产生强烈地质疑。

  本来已经将要修成正果的二人,却离奇的被分开了,费尔明娜·达萨和乌尔比诺医生结婚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心上人转眼已是乌尔比诺医生身边的枕边人。费尔明娜·达萨却没有对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有过丝毫解释。自己已经找到婚姻的归宿,不管是因为物质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怎么说也要给自己的恋人一个交代吧?可以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漂泊一生心却是一直系在费尔明娜·达萨。一边儿孙满堂,一边仍是孑然一身。并且显而易见她的婚姻是不幸的,餐桌上的茄子就可以说明这一切,她选择的枕边人似乎并不尊重她的喜好,而且在第一夜乌尔比诺医生就明白他其实也并不爱这位妻子,连当初求婚的原因甚至不是对她的爱慕。我们将幸福美满的婚姻视**情的最终阶段,所以中国传统的爱情故事都是将婚姻作为爱情故事的完美结局。而费尔明娜·达萨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似乎看不出什么幸福可言,可以说他们的婚姻和爱情是没有一点关系的。

  反观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也是存在一些问题,他将对费尔明娜·达萨的虚无缥缈的爱用所谓世俗的激情去替代,将性的释放作为对情感缺失的填补。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位所谓忠贞的有情人的情史——五十年间有622段较长时间的恋情和无数次短暂的艳遇。如果是一篇中国的爱情小说,作者绝对是不会这样去写的,最有可能的就是会给主人**排几段艳遇作为考验,然后在坚定地爱情信念面前抵制住了这些诱惑,从而突显爱的忠贞。但马尔克斯就毫无顾忌地写了,光书中就直接写出了四、五段情史。他游走于各种形形色色的女人中,这很难说不是对情感失败的一种报复性宣泄。而五十多年后与费尔明娜·达萨再次携手,又似乎像是对曾经爱而不得的女神的占有欲望的驱使。

  对此,我开始的想法是这是中西文化价值差异所致。文学创作是从内在心理体验到外在形式形成的过程,作者本人的主观价值必然反映在他的作品之中。确实,中国传统的文化价值没有将“爱”细分成生理层面和精神层面,而由于长期的保守思想对生理层面的爱——性,是没有过多的笔墨去书写的,文人墨客多颂风花雪月,对床帏之事则多有避讳;西方不同,对“性”的开放程度比我们高,将“爱情”从内心的波澜可以一直书写到床帏,丝毫没有保留的展示情与爱。文学作品不能用现在的眼光来评判过去的价值,同理不能用东方的儒家伦理道德去看待西方的浪漫热情。

  这种解释似乎比较合理,即便如此还是很难解释费尔明娜·达萨为什么突然嫁给了医生。“一个世纪前,人们毁掉了我和这个可怜男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太年轻”这句费尔明娜的心里话似乎可以解释。爱情前面有这样那样的困难,《霍乱时期的爱情》不是单纯的浪漫理想式的爱情,而是现实而复杂的爱情。面对生活,出于主观或客观的因素都有可能去左右这个风雨飘摇的爱情小舟。现实中的人也是复杂的,有着或多或少的优点,也有着或多或少的缺点。

  复杂性在书中是方方面面的展现,令人羡慕的婚姻,不过是场面上的表演;忠贞的情人,却是一个浪子;完美的绅士,也有自己的不堪……这些都可以用复杂性去解释。社会的现实原本就是复杂的,人更是如此。常言道,人非圣贤谁能无过。书中的这些形形色色的人,因为有了或多或少的劣性反而使之更加饱满而鲜活。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爱情,冲过了时间、坚守住对“花冠女神”的真情。风雨飘摇的爱情孤舟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后又重新出现在海面……爱情,或许就是心中的坚守!如果可以,希望我的爱情也可以从那“偶然的一瞥”开始,直至化为尘埃。此心系一人,一人系此生。

  我从未见过这样一场爱情,热烈而炽热,燃烧了整整一生。

  有初遇。不过是朝窗子里匆匆的一瞥,从此便梦绕魂牵。如同许多初坠情网的小伙子一样,阿里萨也不可克制地每日在费尔明娜上至圣童贞奉献日学校的路上假装看书,终于得到了她的注意。二人在姑妈的帮助下互相通信,甚至私定终身。然而阿里萨不过是一个邮局的小职员,不可避免的不被费尔明娜那位一心想将女儿嫁入名门望族的父亲接受。在费尔明娜一天上课时被校长发现正在写一封将要给阿里萨的情书,此事决计再也瞒不住了。面对女儿对爱情的坚决,无计可施的父亲将她送去旅行,以图用旅途使女儿忘却这一段过于年轻,宛如海市蜃楼的感情。

  这段旅行简直是全书中最让我潸然泪下的地方了。费尔明娜踏上了旅程,路途艰险,几乎让她无力思考其他。然而本来旅途将会使热恋中的两人分隔两地,无法通信,然而阿里萨电报局工作的性质,却使他有一群万里之外的朋友——各分局的电报员们。长长的旅途,被一条看不见的线串联着。费尔明娜的一切,都被一双急切而充满爱慕的眼睛默默注视。无数各地的电报员无不为了这一段爱情做出贡献,将远在万里的爱人的话语遥遥传递过去。此外,阿里萨租下了一整栋房子,还想起了那个传说中的满载珍宝的巴比伦沉船。和别人不同,他所想到的不是得到财宝的疯狂,而是希望通过这样一笔财富能让费尔明娜更加幸福。海市蜃楼一般的传说,茫茫的开阔无边的大海。都没有让阿里萨的信念减少分毫。他找了一个小水手下海了。多次探寻无果之后,阿里萨最终将探寻财宝的事告诉小水手,终于叫水手找到了海底一些“宝物”。阿里萨激动万分,只是阿里萨的母亲却一眼便看穿了那些所谓的宝物,不过是劣质的假货罢了。读至此处,我几乎泪下,出海之时,那样的盼望,我感受到了,最终被骗所得到的落寞,我也读出了。那个小水手也许只是看他傻的可笑,居然会去相信一个传说,于是拿了劣质的珠宝骗他水底看见了沉船和宝物,好骗取他更多的钱罢了。但是我却觉得,这个骗局简直是亵渎了一份爱情。

  阿里萨真是一个最浪漫的人。沉船传说虚无缥缈,但他还是愿意去相信。爱情所隔千山。不仅是距离,还有阶级,但这一切都不曾让阿里萨退缩。

  对费尔明娜的爱,在入驻心房的那一刻起,便成了他的信仰。

  费尔明娜最终是嫁给了一个名望极高的贵族,正合她父亲的心意。饱受打击的阿里萨重新振作起来之后,还是没有放弃心中的信仰。

  所谓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不过如此。几十年来,阿里萨的身边总有各式各样的女人,但阿里萨的心灵,妻子的位置,以及年轻时为迎娶费尔明娜而买下的一套打理得宽敞明亮的房子,都只为费尔明娜完整的保留着。

  他是个孤独的人,尽管也和形形色色的女人有过或长或短的不为人知的恋情。但那毕竟是阿里萨漫长生活中排遣孤独的一种方式罢了。有人说这本书说的是各色各样的爱情,但各种所谓的感情,只不过是支撑阿里萨坚持信仰的工具罢了,又怎么能够和他对于费尔明娜的感情相提并论呢?他不是为了生活而爱,而是为了爱而生活。费尔明娜从来都是他生活的目标。

  一个人也只拥有一生,从青年到老年,不过短短几十载。在不远处默默关注费尔明娜,不仅令阿里萨欣慰,也让他感到无力一般的痛苦。他为了她奋斗,成为举足轻重的公司负责人;也为了她参加花会诗歌大赛,只为了她宣读获奖名单的时候,会为了出现在名单上的他的名字感到意外。他看着她一身青涩地成了别人的新娘,又随着光阴流失,变得成熟,或者老迈。

  然而不曾发现,一生就快要走到尽头。阿里萨已经不再是一个年轻小伙子了,他的一生都在一个名叫费尔明娜的身后耗尽。逐渐感到了身体上的衰老,让他痛苦,因为他害怕老去,便不能等到费尔明娜回心转意。

  德高望重的乌尔比诺医生意外去世,阿里萨心爱的女人成了寡妇。不再年轻貌美,而是被岁月吸干了琼脂却依旧高傲的女子。为了散心,费尔明娜答应外出旅游,乘坐阿里萨公司的航船,阿里萨在那艘船上的总统舱里亲吻到了这个想念了半个世纪的女子,虽然嗅到了她身上属于老人的酸味。

  “我们走,一直走,一直走,重回黄金港!”

  就在船遇阻的时候,就在费尔明娜也十分迷恋这样生活的时候,阿里萨说道。回去吧,不再回到原来的地方,随便去哪儿都好,黄金港自然也不错。世俗的眼光太偏执,不如不去看好了。至于这份爱情,已经等待的够久了不是吗?

  “见鬼,那您认为我们这样来来**的究竟走到什么时候?”船长问。

  “一生一世。”他说。

  一生一世,他真的做到了。文章在这里戛然而止。这个阿里萨准备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日日夜夜的答案,终于在这一刻宣之于口。

  我也曾觉得这样的结局太过于仓促,然而书是那样厚厚的一本,不必细看,都知道一页页,全都是阿里萨挣扎坚持爱情的漫长一生。我也觉得这样的爱情太不可思议,毕竟本来二人就没有在一起,乌尔比诺医生也算是享了晚年,竟然在这样的年岁里最终走在了一起,实在是出人意料。可是也在情理之中。这是阿里萨的坚持,守候到的美丽果实,这是真正的爱情,只不过在书中饱受波折,来之不易罢了。

  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而阿里萨生活的全部则是对费尔明娜的爱情。这是一种信仰,是前进的希望,是心底的密境,藏着喜怒哀乐,无边的思念。在这里,爱情已经不再有理由。无关乎容貌,也超脱时间,更跳出空间之外。不在乎地位,藐视了世俗,只为了那一个人。

  我想,这是那些为了所谓苦衷便闹得误会重重的恋人们所无法想象的吧。半个世纪,一辈子,阿里萨将守候等到了尽头,将爱情酿成美酒。两个鹤发鸡皮的老者,终于于“忠诚号”上牵起了对方的手。这不存在相守恨晚,无关乎虚度了前面的时光。此时的他们,已经经历过了人间的浮华和无奈,剩下的只有最简单的爱。

  年老的人拥有死亡,年轻的人拥有爱情,爱情可以拥有很多次,死亡却只有一次。 ——川端康成

  终于把《霍乱时期的爱情》看完了,可以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百年孤独”,这部作品将爱与死主题发挥到极致,这也可以说加西亚·马尔克斯黄金时代的终结。相较于《百年孤独》,加西亚·马尔克斯告诉读者,只要拥有爱情,人就可以成为自己的主宰,只要爱情存在的地方就有幸福的乌托邦。

  首先,在小说中,加西亚·马尔克斯为何要说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呢?其实霍乱在这本书中有双重的象征,一种象征意味——爱情。作为一种疾病霍乱能致人死命,也能让人懂得生之珍贵,激发出更加顽强的生命力。对于小说主人公之一的阿里萨来说,霍乱与爱情的作用相*。马尔克斯用令人恐惧的霍乱去隐射爱情,似乎告知人们,爱情虽然很甜美,但它折磨起人来,会让人生不如死。但是,不经过这样的生死考验,也无法得到真正的爱情。

  其次,我认为从小说的内容上看,马尔克斯似乎要把所有关于爱情的内容都写进《霍乱时期的爱情》,展现了各种爱情现象,堪称一本拉丁美洲乃至世界的爱情大全。

  (一)创作背景

  文学作品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同时也是时代的一面镜子,因此不同时代背景造就不同的精神历程。《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在拉丁美洲这个时空背景下,当然了马尔克斯认为拉丁美洲是有着“富有诗意的神奇生活和充满魅力的纷繁世界。”


读课文《挑山工》有感汇总10篇(扩展5)

——读金银岛有感汇总10篇

  最*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金银岛》,是一本非常好的书,书中的故事情节读起来让人身临其境,留连忘返,书中的.主人公吉姆原来本是一个胆小、害怕、害羞的小孩子,父亲得病去世后,他从海盗的手中偶然拿到了一幅寻宝图,为了找到宝藏,他们驾驶着一般三桅船去寻找宝藏,可是在寻找宝藏的路上遇到许多的困难,但是吉姆和他人伙伴毫不畏惧与海盗独角西尔弗展开了一场战斗,最终他们远用聪明才智,勇敢……打败了海盗找到了宝藏。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吉姆,因为他在这次行动中立功最大,他十分的勇敢,打倒了许多的海盗,同时也拯救了大家。

  我最讨厌的角色就是西尔弗了,他一会儿是一个善良的人,一会儿又变成一个大坏蛋,是一个双面派。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遇到困难,要勇敢的面对,这样困难就会迎刃而解。

  读了《金银岛》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个离奇而浪漫的航海故事。

  《金银岛》主要先写了一个老海盗给一个开客栈的家庭带来了一些麻烦但老海盗没过多久就死了,但老海盗得死引来了一批海盗,吉姆无意发现了一张价值70万镑的藏宝图,于是就他妈就把这张藏宝图交给了一位医生等五个人他们就准备去寻宝也带上了吉姆招募了水手和船长才发生了这次航海。

  航海没有那么顺利独角厨师是个老滑头,想一个人独占宝藏,于是阴谋出现了,但有一天吉姆一不小心掉入了苹果桶,窃听到了这次计谋,并告诉其他四人及船长并紧急召开了军事会议,商策对策,计划不如变化,海盗的阴谋没有按计划行动,而提早行动行动了于是他们随机应变,在岛上发现了个木寨子船长他们在寨子里安顿下来与海盗作战,在岛上遇见了本 。葛恩,几天后西尔弗前来谈判,想和但船长一眼就看出他们的计谋,想上船后,在谋杀他们。船长不屑一顾,只是双方谈判破裂,关系进一步恶化。

  第二天,便开战了再战斗中乔伊斯、亨特牺牲,船长受伤剩下的*安无事过了一些天,吉姆看医生出去于是也出去了,吉姆这回立了个大功,吉姆找到了本。葛恩的小舟,并用它夺回了主船,吉姆做完了这一切之后,返回了木寨子却误闯了敌营,后得知原来他们把寨子让给了海盗,这可让海盗抓住把柄了,第二天医生的突然来访更让吉姆迷惑,医生竟然来给海盗看病,吉姆又看见了黑卷通牒(藏宝图)第二天海盗寻宝宝藏却不翼而飞最后医生带人来救了西尔弗和吉姆,在返航的时候停在一个港口休息了两天又招募了一些水手但让西尔弗偷了一袋金币逃了,不过最后顺利返航。

  读了《金银岛》让我感受到万事不能做的亏心否则就会说到惩发就像西尔弗本来他可以拿到很多钱但他想要全部,就做了亏心事,所以才获得了一袋金币。

  吉姆落入海盗手里时,他对海盗发誓自己不会跑的。当大夫和他相见时,大夫连连相劝让吉姆逃跑,但吉姆一直坚持不能跑,跑有可能会逃脱,但跑不掉的话,后果就不堪设想。

  吉姆坚定地认为自己应该信守承诺,这样吉姆就获得了海盗的信任,为以后他的逃生埋下伏笔。

  做人最起码的品质就是诚实,老师家长总是教导我们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孩子,妈妈总说:“做错了,就应该承认,而不是用一个谎言去遮盖另一个谎言。”

  偶尔,我们会编造点小谎言,骗骗家长,蒙蒙老师,可是,只要是假的,总有被拆穿的一天,你说呢。

  这是一本离奇而又浪漫的海上历险故事,围绕埋在金银岛上价值70万镑的藏宝,使寻宝者和海岛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小说的新颖,故事情节的曲折、离奇、人物形象被刻画地栩栩如深,最引人注目的不是寻宝的情节,而是翁吉姆的'成长过程。

  主人公翁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机遇下,有幸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运气真好。其实翁吉姆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他的机智、勇敢,多次打败了海盗,*息了战乱。最终也是凯旋而归,冲破了千难万险的阻碍物,最终找到了宝藏。其实,在这一个艰难的过程中,找到了宝藏只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在这么一个过程中,翁吉姆也渐渐成长了,困难磨练了他的意志,惊险磨练了他的勇敢,他一定比其他的人更勇敢,更有承受力!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的困难,比如说:“学业不顺利、生活不顺利、家庭不顺利、事事不顺利。但是,我们一定要有顽强的抗争精神,还有坚强不屈的意志,就一定能去得成功。小的时候,刚学会走路,还不是很熟练,在加上奶奶的溺爱:“算了,不要走了,摔跤了怎么办,总有一天会的,别担心”。我认为,凡是都是有第一步的,在人生的起跑线上站在原地却想着终点,那么终点会距离你越来越远,因为只要你跨出第一步,就已经成功了一半!

  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的机会却又很多次,我们要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像巴金一样:让自己的生命开花结果,跨出第一步!

  前几天,我看完了一本书,它的名字是《金银岛》。这本书既精彩,又生动。

  它主要讲的是:有一个叫吉姆的小男孩发现了一张关于金银岛的藏宝地图。于是,他跟随特里劳尼和李沃西开始了寻宝的航海旅行。当然,整个旅途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海盗弗林特的手下汉兹也看上了这些宝藏,想暗中下手。最后,在吉姆等人的努力下,他们终于克服困难,找到了宝藏。从此,过上了*静的日子。

  这本书告诉我:只要齐心协力就能够战胜一切困难,取得最后的胜利!

  我最*读了一本书它叫《金银岛》,我读了很有感触,所以写了这篇金银岛读后感。

  这本书我的感触很多,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小失去父亲,从小和母亲相依为命,生活在一家旅店里,突然有一天,有一个老船长到了吉姆的旅店,正是应为这个人,吉姆才开始了去寻找金银岛并找到了70万英镑的故事……

  我其中最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吉姆。吉姆从小就是一个胆小的人,但是他正是去了金银岛探险,胆子才变得打起来,和海盗们生死拼搏,并拯救了和吉姆一起的一些伙伴,海盗们还用一些东西想收买吉姆可是吉姆看都不看宁死不屈。我这点很佩服他的勇气和正直。这本书中“陷入敌营”和“海上探险”这两个篇章最最吸引这我,其中陷入敌营讲的是吉姆前面独自离开小木屋,又回到小木屋,没想到小木屋已被敌军占领,但他毫不惧怕,他听说敌人要让他上绞刑他也不怕,还给敌人讲大道理。最后感化敌人。看到吉姆要上绞刑是我的心眼提到了嗓子眼,生怕真的被绞刑,可是好人有好报,最后吉姆杀了海盗,逃出了敌营。

  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想想,如果吉姆是我,我能做到这些吗?我说不,如果我被海盗抓住了,我一定会投降于他们,一句话也不敢多说,所以,我长大也要做个像吉姆这样的人,做个勇敢,正直,不怕困难的人。

  前几天,我看完了一本书,它的名字是《金银岛》。这本书既精彩,又生动。

  它主要讲的是:有一个叫吉姆的小男孩发现了一张关于金银岛的藏宝地图。于是,他跟随特里劳尼和李沃西开始了寻宝的航海旅行。当然,整个旅途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海盗弗林特的手下汉兹也看上了这些宝藏,想暗中下手。最后,在吉姆等人的努力下,他们终于克服困难,找到了宝藏。从此,过上了*静的日子。

  这本书告诉我:只要齐心协力就能够战胜一切困难,取得最后的胜利!

  篇二:《金银岛》读后感

  《金银岛》是一本有趣的书,描写了小主人公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得到了一份前往金银岛的藏宝图,有个乡绅屈利劳尼买了一艘轮船,叫做“伊斯袅拉号”,他和李浦西医生一起带着小吉姆去茫茫的大海中的一个小岛上。

  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由于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与海盗周旋,吉姆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最后获得了成功。 我读了这本书感觉里面的故事情节变化曲折,书中的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跃然纸上,水手的生活、海盗的行踪描写得活灵活现。

  书中描写有汹涌的大海,机智勇敢的少年,凶恶狡诈的海盗以及一幅神秘的藏宝图,让人不禁有探险寻宝的冲动。至今这个生动有趣的故事还印在我的脑海里。

  篇三:《金银岛》读后感

  昨晚,我陪妈妈去焦百购物。走到图书角,我发现了一本有趣的书----《金银岛》,我就把书拿了出来,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在超市下班之前我一口气把看完了。里面主要讲了:我是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和爸爸开了一家小酒馆,突然有一天,来了一位样子很凶的老船长,在酒馆里住了下来。有一天,一个海盗来找那位船长,他俩拿出小刀,好像在决斗,最终因为船长体力不佳,被杀害了。我们在船长身上找到了藏宝图,就开始了寻宝的旅程。我们召集了几个水手,谁知道水手里面有几个是海盗,就在半路,不测发生了----我们被扔上了孤岛。我们在岛上发现了一个人,他是一个被抛弃的`海盗----本。冈恩,看到他很饥饿,我们赶紧给他喂了点食物,他也加入了我们的寻宝队伍。最后,我们发现了宝藏,高兴的运回了家。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勇敢面对。

  篇四:金银岛读后感

  大家一定知道这本《金银岛》吧!这本书以少年吉姆·霍金斯自述的口吻,讲述了一个海岛寻宝,与可恶海盗斗智斗勇的冒险故事。

  吉姆原本是一家小旅店店主的儿子。他有一天无意得到老船长留下来的藏宝图,被卷入了海盗们争夺宝藏的巨大阴谋之中。于是他和许多人踏上了寻宝之路,不料却一起落入了海盗们的陷阱,只能弃船上岛。在岛上擅离岗位的吉姆遇到了被别的海盗放逐到岛上的本·刚恩。在本·刚恩的帮助下,正直的人们终于打败了海盗,得到了价值连城的巨额宝藏。但是,许多人也因此命丧黄泉,其余七个人不是葬身鱼腹就是抛尸荒岛,即使是那些回家并得到宝藏的人,也无法摆脱这次充满血腥与死亡的经历所带来的精神重负。

  在作者十分巧妙的安排下,浩翰无比的大海和荒无人烟的孤岛给我们创造了一个亦真亦幻的世界,让我们仿佛一起和吉姆来寻找宝藏。

  而且这本书高潮不断,充满着孩童情趣的生动对庆,把故事写得淋离尽致,真是让我五体投地呀!真是太美妙了!

  篇五:金银岛读后感

  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书中有一个叫吉姆的少年,偶然从老海盗比尔那里发现了一份十分神秘的藏宝地图。于是,乡绅特里劳尼买了一艘帆船,带上吉姆和大夫李沃西等人,于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展开了。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吉姆他们带着宝藏而归。

  我喜欢里面这样的一段话:我纵身一跳,抓住了后桅支索,双手交替着迅速往上爬,直到坐在桅杆的横梁上,然后,我又迅速对汉兹说:“咱们讲和吧!我刚刚跟你开个玩笑。”这时,有几只海鸥飞过来了,使我吃了一惊,这时的汉兹只离我有两米远,我急忙把支索解开,汉字掉进了海里。

  这段话让我感受到了吉姆的机智、勇敢,遇到了坏人不害怕,敢于和坏人对抗,不能自己太相信坏人的话,否则吃亏的还是自己。

  这个暑假,我读了史蒂文森写的名著《金银岛》。

  《金银岛》讲的是主人公吉姆意外得到了海盗头子弗林特的藏宝图。富有的乡绅带着吉姆和李甫西大夫乘帆船去寻宝。然而,一群贪图财宝的海盗,以西尔弗为首,装扮成水手,也随船前往金银岛。在岛上,以乡绅为首的寻宝人与海盗展开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斗智斗勇。最终,吉姆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战胜了海盗,找到了宝藏,安全归来。

  我们应该学*吉姆机智勇敢的精神。在文章中,吉姆无意中听到了海盗的阴谋,并受到海盗的引诱和威胁。但吉姆面对危险无所畏惧,沉着冷静,向船长报告了海盗的阴谋,救了大家。尽管吉姆在寻宝中遇到了许多困难,但他勇敢地面对并克服了这些困难。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诱惑:网络游戏,别人输的钱...像吉姆一样,我们应该不为诱惑所动。

  《金银岛》真是一本好书。它告诉我,人应该机智勇敢,面对诱惑不为所动,面对困难勇往直前......

  想必大家都有读过一本有名的名著——《金银岛》。这本书里,主要讲了一个冒险故事:一个少年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里,以开着酒店维持生计。那个少年就是主人公吉姆·霍金斯。一天店里来了一个船长,一伙海盗想抢船长手里的那份藏宝图,但总是不能得逞,于是他们便杀了那位船长。但吉姆无意之中发现了船长那张藏着金银财宝的荒岛地图。于是,他与朋友商量一起去探宝,朋友同意了,便带着一群水手和一个船长踏上了探宝之旅。一次偶然的机会,吉姆发现了那一船的水手全是海盗,并告诉了船长。于是双方的激烈对战就此开始,他们与敌人展开了惊心动魄搏斗。最后,由于各个人的努力,胜利落向了吉姆这一方,不久,他们载着金银财宝兴高采烈地回到了家乡。

  虽然我没有亲身去到那儿冒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总能浮出吉姆他那正直的面孔,他是那么的高尚、善良、勇敢,他总是能制服海盗,取得胜利。他是多么勇敢,当我听到他这句话时震撼得全身发抖,如这一段“我们看见陆地的那天夜里,我就在苹果桶里,我听到了你——约翰,还有你——迪克·约翰逊,还有汉兹,我还把你们说的每句话都报告给了船长。至于你们的船吗,是我割断了船的锚绳,是我杀死了你们留在船上的人。”就当我看到这些的时候我心里十分震撼,一个少年能有那么大的勇气说出这些,这让我很佩服。

  当然我有佩服的人也有愤恨的人,例如希尔夫为代表的那群海盗,在他们的身上体现的都是虚伪、邪恶,他们为了自己而杀死别人的性命,他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而是更猖狂。一想到金钱脑子便空空的,仅剩下**的念头,横行霸道。让我的脑子里浮现出他们带着一双凶恶的眼睛、恐怖的狞笑拿着水手刀**,还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真是可恶之极。

  读完了书,我觉得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的作品里体现出了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对抗,我觉得故事警告着我们干什么都不能得意,因为那是在你人生路上的错路。而吉姆他们身上体现出的是一种正义为代表的精神财富,那才是的财富。

  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超级好看喔!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小孩,叫做吉姆?霍金斯,他本来是胆小害羞的小孩。但后来去寻宝的时候,胆子就被练大了。

  金银岛是斯蒂文森的成名作。他是苏格兰小说家、散文作家和诗人,以经典作品《金银岛》、《绑架》,以及惊险恐怖小说《化身博士》著称。作为19世纪英国文坛新浪漫主义文学的奠基者和最杰出的代表之一,斯蒂文森以其独特的创作风格及其作品意识的前瞻性,当之无愧地成为20世纪世界文学现代主义的先驱之一。下面看看这本故事的主要内容吧!

  这本书主要讲了:从前,在海滩上,有一家店,是专门给海盗和遇到的人吃饭住宿的。里面有一个小孩儿,就是主人公吉姆。后来有一个老海盗住在这里,有许多海盗都想杀他,然后拿走地图。后来海盗中风,死了。有许多水手来抢,但是吉姆和母亲准备逃。临走时拿了些海盗的东西,幸运的是吉姆拿走了一个小东西,而那个东西,就是海盗们梦寐以求的海盗图,后来,他和律师去找宝藏,请了些水手。没想到主人公在苹果同里偷偷听到了他们的`策划。没想到他们是笑里藏刀啊!他和律师等人去战胜他们,最后战胜了。打得只剩下水手的头领了,后来被他拿走了几代珠宝。偷偷溜了!

  这本书的内容就这样。胆小的吉姆就如此的变成大胆的小孩了。我非常喜欢《金银岛》这本书,一是它以小主人公吉姆展开,形象地刻画了可爱的吉姆和可恶的水手。我很敬佩一个好人,是一个船长,因为他不但航海经验丰富,而且在刚上船时就发现船上的人可能会叛变。二是它告诉我们人世间最宝贵的不是金银,而是爱心和友谊!这篇小说还告诉我们:虽然,这篇小说以假乱真,但是他的作品中体现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告着我们干什么都不能自私,因为那是在你人生路上的错路,而吉姆他们身上体现是一种正义为代表的精神财富。

  《金银岛》就是这样一本离奇、充满幻想的小说,加上人物形象生动,让我浮想联篇,更加喜欢这本书了。大家也看一下吧!


读课文《挑山工》有感汇总10篇(扩展6)

——读《寻找鱼王》有感汇总10篇

  梦想犹如天上的星星,我们犹如水手,虽不能到达天上,但我们的航程可以靠它指引。

  在一所大山里,生活着一位有伟大梦想的男孩。

  大山里长年多旱少涝,很少有水坑、水洼,在大山里,大鱼就是奇迹。而他从小就有一个梦想,他想捉到一条大鱼,成为“鱼王”。

  他不断地为这个梦想努力,最终登上了自己生命之初的奇幻旅程。

  正处于青春期的我,活泼烂漫,对生活充满了热情。在我的心中也有一个伟大的梦想――走进理想的学府。我要去努力地追求,我要用我的执着,让梦想开花,让青春灿烂!

  然而,正如作品中所说的,“长辈人牵手走三里,自己走七里,一辈子十里”。

  人的一生就是如此。我想,在实现理想的道路上,那漫长而又艰难的“七里”应该是需要自己勇敢地走下去。

  “梦想男孩”在老人和老奶奶的指引下尝尽孤独、惊恐、辛苦的滋味,但他却执着地向前迈步,向梦想飞跃,最终找到了“鱼王”。他追梦的“七里”走出了精彩与非凡。

  我也是追梦女孩,小男孩坚定的脚步在我心中踏出震耳的声响。

  中考的马拉松即将落幕,终点就在前方。我要与时间赛跑,因为我知道赢得时间才能取得胜利。

  每天的午休时间、课外活动时间,同学们都在寝室休息、在操场玩耍,我却仍坚守着自己的座位,守护着那些对我而言漫无边际的`知识,我立志要一点一点地去吃透它们。

  我的历史很差,对历史课也提不起兴趣,每节历史课就像在听天书,只能目光呆滞地看着老师。一到考试时,那满眼红叉就像一根根利剑刺痛我的心。

  我很想去改变对历史的态度,我明白“长辈人牵手走三里,自己走七里,一辈子十里”。所以我每天都跑进图书馆里借一些关于历史的书籍。在课余的时间,会在笔记本上记录批注。教室里的图书角是我最爱去的地方,里面住着很多知识渊博的大人物。我有时根本不理解内容,感到很迷惘,但为了坚持心中的那份信念,我花费了所有的课余时间去钻研。我的几个好朋友对我很不理解,我们之间的友谊也渐渐地疏远了。追梦是辛苦的,但我不会轻言放弃!

  每天下过第三节晚自*后,同学们都回到了温暖的宿舍,我也依然在坚持。在座位方圆一*方米的地盘里,我独自默默地奋斗着。没有欢声,没有笑语,陪伴我的只有这微弱的灯光。

  有时,窗外狂风呼啸,猛力地拍打着门窗,发出凄凉的声音;有时会有野猫跑进来,让人惊惧。但这些是阻挡不了我那颗炽热的求学的心。

  记得有一次,我在班里学*,那时已是晚上十一点左右了,校园一片寂静,整个世界仿佛都停止了脚步。突然一声响,门开了,我惊悚了一下,差点从椅子上跌落下来。那是一个查班老师,可能看见了教室里有些微弱的光,来查一下班里的情况。那个老师怒目圆睁地看着我质问道:“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宿舍?”我心里有些害怕,胆怯地回答老师说:“我的功课还没有跟上,我趁现在再努力一把,考上我理想的高中。”老师顿时从严肃的表情变得柔和了,对我点点头,带着肯定的目光离去了。我的心中突然涌出一股不溢于言表的情感,顿时眼泪浸满了双眼……

  渐渐地,我觉得我越来越独立了,每天晚上在回寝室的路上,只有星星和月亮与我作伴,校园里一片宁静,所有的花草树木都低头“睡了”,我没有害怕,反而觉得有一种淡淡的轻松。

  追梦的路是孤单的,但我并不孤独;追梦的路是艰辛的,但我永不言弃。因为我有一份执着的信念――成为“鱼王”的信念激励着我,我有一份昂扬的热情激发我走出人生最最精彩的“七里”。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寻找鱼王》,他是作家张炜的新作,我看了之后颇有感触,给大家讲一讲。

  本文讲述的是一段失传已久的大地故事,一个男孩生命之初的奇幻旅程。男孩的爸爸在年轻时就想当渔夫,可是当渔夫必须要找到”鱼王“,”鱼王“是会抓鱼的人,可是鱼王并不好找。鱼王分为两种?,一种是”旱手“,一种是”水手“.旱手能在陆地上挖出新鲜的鱼,而水手能在水中自由的游来游去,可以在水中捉鱼。那时候鱼十分不好找,旱手就发挥了作用,水手只有在发大水时才有用。

  男孩也想捉大鱼,他的爸爸很支持他,带他去见了年轻时不肯接受爸爸的老师,老师一开始不同意,后来在爸爸苦苦央求下同意了,爸爸让男孩以后认老师为爸爸,孩子于是留在了老头家。女孩的爸爸是老头的杀父仇人,但是小时候他和她是青梅竹马,互相喜欢了对方,但是由于那次事件后,()老头一直躲着她和她的父亲,这是男孩从他的故事中知道的,女孩的爸爸也是个鱼王,是个”水手“,他把自己本领也交给了女孩,男孩最后找到了老太太,在老太太的讲述中,男孩知道了水也是有根的,最后男孩知道了真正的鱼王并不是人,而是保护着水根的.一条大鱼,而老太太正是守护着真正鱼王的人,如果鱼王死掉了,那地球上的水就会枯萎。同时,他也见到了鱼王,并和老太太一起守护它。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追求自己的真理,不断努力,不放弃,总有一天会成功。并且还告诉了我们?:世上万物须以大自然的*衡为主,不然的话所有的时间万物都会遭致毁灭。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寻找鱼王》有感800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传说中的鱼王就藏在山的深处,在一片蓝色的雾气里忽隐忽现,连同那些生命不可说的秘密,在瑰丽的月色下,等待着,男孩的到来。”

  看到这些美丽的文字,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了!张玮老师的新作《寻找鱼王》讲述了一个失传已久的大地的故事,详述了一个男孩生命之初的奇幻旅程。每次沉浸其中,我都会废寝忘食。

  书中说:以前鱼很少,一名小男孩看见教书先生吃了好几条鱼,小男孩见了也想吃,爸爸给他讲了很多以前的故事,原来小男孩的爸爸也学过,但是没有成功。小男孩心生向往,因为“在大山里,大鱼就是奇迹。”

  于是,他爸爸带儿子来到老师傅这里拜他为师,老师傅同意了,老师傅是一位旱手鱼王,有多少次,小男孩想:他一定有一双鹰眼,因为这样的眼睛才能看得清暗藏在水中的鱼,他的手伸入水中的一刻,一定是变成了鹰爪,那样大鱼才会乖乖就擒。老师傅和小男孩相处了很长一段时间,有了感情,可是没过多久,老师傅得病死了,告诉他去找一位水手鱼王,原来水手鱼王和老师傅是有过节的,在水手鱼王那里,小男孩知道了更多,我也知道了更多……虽然她老了,不过她水性一直很好,经常带着小男孩下水。有一次,小男孩看见一条黑影游过,水手鱼王告诉他,那才是真正的鱼王,真正的鱼王是鱼不是人。它保护了水根,如果它没了,老天爷不高兴就会把水根拔走,没了根就没有了水,所以水手鱼王一直保护它。小男孩似乎明白了自己以后的使命,第二年的春天,她说服了爸爸妈妈,一起住到了那片蓝色雾幔里,他想,他应该住在那里……

  不知道为什么,读比较后一页文字的时候,我感动的热泪盈眶,我的眼前似乎浮现了一幅画面——夏天,是山里人的节日,月儿圆圆的,湖面*静,一个小男孩“咚”的一声跳入水中,声音低低的,却振动着月夜……

  男孩守护着鱼王,守护着水根,我们要守护什么呢?

  今夜,皎洁的月光倾泻而下,照到我窗前的书桌上,月光洒在那本《寻找鱼王》上,清亮而温馨,映着蓝色的封面,我仿佛看见一片澄静的'海,微波浮动……时光静好,就像我的生活一样:每天读书、上学、学*、做力所能及的家务……琐碎的不能再琐碎,也幸福的不能再幸福!忽然觉得,爸爸妈妈就是文中的小男孩,他们守护着这个家,守护着我们这一片爱的海洋!

  我信步走到妈妈的房间,小弟弟正酣然睡着,妈妈也已经入睡了,我亲亲弟弟和妈妈,微笑着,静静的关上房门,我想我明白了以后的使命:守护他们……

  梦想犹如天上的星星,我们犹如水手,虽不能到达天上,但我们的航程可以靠它指引。

  在一所大山里,生活着一位有伟大梦想的男孩。

  大山里长年多旱少涝,很少有水坑、水洼,在大山里,大鱼就是奇迹。而他从小就有一个梦想,他想捉到一条大鱼,成为“鱼王”。

  他不断地为这个梦想努力,最终登上了自己生命之初的奇幻旅程。

  正处于青春期的我,活泼烂漫,对生活充满了热情。在我的心中也有一个伟大的梦想——走进理想的学府。我要去努力地追求,我要用我的执着,让梦想开花,让青春灿烂!

  然而,正如作品中所说的,“长辈人牵手走三里,自己走七里,一辈子十里”。

  人的一生就是如此。我想,在实现理想的道路上,那漫长而又艰难的“七里”应该是需要自己勇敢地走下去。

  “梦想男孩”在老人和老奶奶的指引下尝尽孤独、惊恐、辛苦的滋味,但他却执着地向前迈步,向梦想飞跃,最终找到了“鱼王”。他追梦的“七里”走出了精彩与非凡。

  我也是追梦女孩,小男孩坚定的脚步在我心中踏出震耳的'声响。

  中考的马拉松即将落幕,终点就在前方。我要与时间赛跑,因为我知道赢得时间才能取得胜利。

  每天的午休时间、课外活动时间,同学们都在寝室休息、在操场玩耍,我却仍坚守着自己的座位,守护着那些对我而言漫无边际的知识,我立志要一点一点地去吃透它们。

  我的历史很差,对历史课也提不起兴趣,每节历史课就像在听天书,只能目光呆滞地看着老师。一到考试时,那满眼红叉就像一根根利剑刺痛我的心。

  我很想去改变对历史的态度,我明白“长辈人牵手走三里,自己走七里,一辈子十里”。所以我每天都跑进图书馆里借一些关于历史的书籍。在课余的时间,会在笔记本上记录批注。教室里的图书角是我最爱去的地方,里面住着很多知识渊博的大人物。我有时根本不理解内容,感到很迷惘,但为了坚持心中的那份信念,我花费了所有的课余时间去钻研。我的几个好朋友对我很不理解,我们之间的友谊也渐渐地疏远了。追梦是辛苦的,但我不会轻言放弃!

  每天下过第三节晚自*后,同学们都回到了温暖的宿舍,我也依然在坚持。在座位方圆一*方米的地盘里,我独自默默地奋斗着。没有欢声,没有笑语,陪伴我的只有这微弱的灯光。

  有时,窗外狂风呼啸,猛力地拍打着门窗,发出凄凉的声音;有时会有野猫跑进来,让人惊惧。但这些是阻挡不了我那颗炽热的求学的心。

  记得有一次,我在班里学*,那时已是晚上十一点左右了,校园一片寂静,整个世界仿佛都停止了脚步。突然一声响,门开了,我惊悚了一下,差点从椅子上跌落下来。那是一个查班老师,可能看见了教室里有些微弱的光,来查一下班里的情况。那个老师怒目圆睁地看着我质问道:“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宿舍?”我心里有些害怕,胆怯地回答老师说:“我的功课还没有跟上,我趁现在再努力一把,考上我理想的高中。”老师顿时从严肃的表情变得柔和了,对我点点头,带着肯定的目光离去了。我的心中突然涌出一股不溢于言表的情感,顿时眼泪浸满了双眼……

  渐渐地,我觉得我越来越独立了,每天晚上在回寝室的路上,只有星星和月亮与我作伴,校园里一片宁静,所有的花草树木都低头“睡了”,我没有害怕,反而觉得有一种淡淡的轻松。

  追梦的路是孤单的,但我并不孤独;追梦的路是艰辛的,但我永不言弃。因为我有一份执着的信念——成为“鱼王”的信念激励着我,我有一份昂扬的热情激发我走出人生最最精彩的“七里”。

  徐徐暖风中,刚看完当代著名作家张炜写的《寻找鱼王》的我马上陷在烦恼中:在这无知的世界,无知的我要怎样做?

  《寻找鱼王》讲的是一位少年立志去找“鱼王”,经过各种经历,他遇见两位饱经沧桑的老人,一男一女,都各有高超的捕鱼技术。但他们都否认了鱼王这名称……

  之所以说,我不能认为哪个片段最精彩,哪个片段最不精彩,是因为它们个个都触动人心。但是要我说最让感慨万千的就是老大爷第一次在少年面前展现他的捕鱼技术:师傅只是静静地蹲着,看,不吱一声。突然,他挽起袖子的右手五指捏到一起,唰一下插入草须……水中一阵跳跃和扑腾,一条二拃长的大鱼被拖了出来,师傅的手指就扣在了鱼鳃那儿,巨大的'腥气猛烈的尾巴拍击……每当看完这片段我都感到感慨,都觉得身临其境:老大爷在那儿捕鱼,猫在那儿静观其变,少年在那儿期待…一个个片段都仿佛在我身旁发生。而从没接触过大自然的我开始对那种情愫开始向往。而为什么呢?就因为我们这个时代。

  在在当代的网络世界里,我们在博学,也在无知。瞧瞧大马路,饭厅,家中……个个人都在打电话,玩手机,看手机,沉迷于网络世界。而对比一下农村,他们或许比我们条件差,但他们不会像我们一样无知,不会在各个地方都查看手机,他们会与大自然交往,相处。我终于知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关键意义就是让我们对大自然有真实感受,让我们传达一些传统气息,增长见识。

  其实,《寻找鱼王》就是对这种正在消逝的传统的一种挽留和祭奠。它来自民间和野地,有着深重的泥土气息。而在这充满无知的世界中我们稀缺关于大自然肌肤摩擦才能产生的一些情愫,这是人类的大不幸。而我们所要传达给现代人的是一篇讲述真正具有原生性的大地故事,这是我们必须要完成和领受的的时代任务。所以快点行动起来吧人们!不要再让我们无知下去,再让我们失去那所谓的传统气息!

  《寻找鱼王》是作家张伟还原的一个失传已久的民间故事。这本书中的道理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作者是张伟,1956年出生于山东龙口,原籍栖霞县。主要作品有:《古船》、《九月寓言》、《外省书》、《远河远山》、《百汇》等。曾获中国作家出版集团特别奖、出版人年度作家奖、茅盾文学奖等。

  这本书讲述了在一个神秘的山村里,每个家庭都传播着“鱼王”的`传说。一个八岁的孩子,因为“鱼王”是一个非凡的钓鱼大师,也想学*钓鱼技巧,所以他在父亲的陪伴下努力寻找“鱼王”来学*艺术。在不懈的努力下,我们从深山小屋里找到了两位历经沧桑的老人——鱼王。在经历了爱和生活的洗礼后,这个男孩终于成长为了鱼王的新后代。

  我在书中最喜欢的人之一是“我”。他没有放弃学*钓鱼的梦想,因为没有人见过鱼王;在寻找鱼王的路上遇到了很多困难,他勇敢地克服了。英雄坚持不懈,不怕困难的品质,值得我学*。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片段之一是老年人在冬天凿冰捕鱼。这个片段用了很多动作来写,比如找、凿、等、敲、刮、泼、蹲、抓、伸、挡等等,都让我觉得老人技艺高超,动作灵活,速度快。让我明白,钓鱼的技巧需要熟能生巧,做事要有耐心。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作者捕鱼时生动有趣的片段,让我明白要接*自然,保护自然。故事让我明白,我应该是一个坚持不懈、不怕困难、耐心工作的小学生。就像书中写的一句话:长辈们手拉手走三里,自己走七里。一生有十英里。

  一次巧合,让我遇见了她;一次赏阅,让我喜欢上她;一次感悟,让我放不下她她便是一本名为《寻找鱼王》的书。

  偶然的一次书店巧遇,光是这书名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以至于我当时就眼若定珠,心无旁骛了。而我当时的心情就好比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已经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此刻的激动了。然而这本书也欢迎我这个探险者的到来,她似乎已经准备好为我讲述一个神奇的故事了。

  在大山里,一户贫穷人家的孩子,起初是因为对吃到鱼肉的向往才去拜一个旱手鱼王为师。然而在这段日子里,孩子觉得这个老人一生过的十分坎坷,也从老人讲的故事里面明白了许多,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像鱼王这样有能力的人却从不张扬。那一年冬天,老人去世了,孩子受到老人的嘱托去找一个水手鱼王,弄明白了大多的疑惑。但老人一直说自己不是鱼王,这让孩子更是迷茫了。直到老人带孩子去看一条真正的鱼王,才让孩子信服。

  故事十分短暂,但是作者却如此巧妙的以一个寻找鱼王的*凡经历,从而折射出社会人生,引人深思,让读者读完后低头沉思如何待人,或许这才是作者写这本书的初衷吧。

  直到书看完了,我脑海里的那个疑问终于浮现出来:究竟这个孩子找到真正的鱼王了没有?而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我认为没有。既然没有,那么什么是鱼王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它究竟有没有答案,或许又是作者的别有用心?既然自己不知道,那么就去问问旁人吧。于是,我便发起了一次采访:你认为什么是鱼王?然而得出来的答案也是千奇百怪,让人摸不着头脑。那么,是不是真的像我所想,作者在此别有用意呢?

  当我咬着笔杆苦思冥想是,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话:世界上没有俩片相同的叶子。没有相同的叶子吗?我苦想了一会。是啊,我突然醒悟了,既然没有相同的叶子,那么为什么要有相同的答案呢?再往深处想,每个人的生活经历与人生阅历都不一样,如果得出相同的答案,那岂不就是知己了吗?

  由上得每个人为人处世都有自己的那一套,那么我们又为何要强迫别人用自己的思维方式去看待事物呢?这样做的话可能当时有益,但是长期下去绝对不利于一个人的成长,我们可以像男孩的父母一样,支持孩子,孩子既然做了一件事,就必定有原因。做人不能总是恪守己见,认为自己就是对的,要学会多听听别人的看法及意见。

  如此,那么人与人之间因为对待同一件事的看法不同而产生矛盾,那岂不是很不应该的吗?体谅他人,听得进别人的意见,就像孔子所说六十而耳顺,可是当我们真的六十岁时才耳顺,那就后悔莫及了。

  书,带给我们做人的道理。即使书写得再烂,但是它只要是出版了,就一定有它的价值在其中,等待着我们去发现。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寻找鱼王》,他是作家张炜的新作,我看了之后颇有感触,给大家讲一讲。

  本文讲述的是一段失传已久的大地故事,一个男孩生命之初的奇幻旅程。男孩的爸爸在年轻时就想当渔夫,可是当渔夫必须要找到”鱼王“,”鱼王“是会抓鱼的人,可是鱼王并不好找。鱼王分为两种?,一种是”旱手“,一种是”水手“.旱手能在陆地上挖出新鲜的鱼,而水手能在水中自由的游来游去,可以在水中捉鱼。那时候鱼十分不好找,旱手就发挥了作用,水手只有在发大水时才有用。

  男孩也想捉大鱼,他的爸爸很支持他,带他去见了年轻时不肯接受爸爸的老师,老师一开始不同意,后来在爸爸苦苦央求下同意了,爸爸让男孩以后认老师为爸爸,孩子于是留在了老头家。女孩的爸爸是老头的杀父仇人,但是小时候他和她是青梅竹马,互相喜欢了对方,但是由于那次事件后,()老头一直躲着她和她的父亲,这是男孩从他的故事中知道的,女孩的爸爸也是个鱼王,是个”水手“,他把自己本领也交给了女孩,男孩最后找到了老太太,在老太太的`讲述中,男孩知道了水也是有根的,最后男孩知道了真正的鱼王并不是人,而是保护着水根的一条大鱼,而老太太正是守护着真正鱼王的人,如果鱼王死掉了,那地球上的水就会枯萎。同时,他也见到了鱼王,并和老太太一起守护它。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追求自己的真理,不断努力,不放弃,总有一天会成功。并且还告诉了我们?:世上万物须以大自然的*衡为主,不然的话所有的时间万物都会遭致毁灭。

  “生活在大自然中的人一个星期里形成的心灵上的交流与亲*,胜于上流社会的人花十年时间建立起来的这种感情。”——马拉丁

  《寻找鱼王》讲述的不是一个山野男孩如何成为一个伟大的鱼王的成长故事,而是初经世事的少年如何在成长中对自然有所领悟,学会对世界怀有悲悯、崇敬的心。故事读来看似与寻常的儿童文学无异,可是来回摸索,会发现薄薄的页纸里,浓缩了许多精华。


读课文《挑山工》有感汇总10篇(扩展7)

——读荆轲刺秦王有感汇总10篇

  最*我读了《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荆轲刺秦王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梦回战国,看着荆轲那孤寂而又萧瑟的身影,那飘荡着血腥味的风儿吹拂着他的衣衫,手中握着一柄小巧却滴着鲜血的匕首,“为什么?明知道去了便是只有死这么一条路,你为何还要如此坚持呢?这到底是为什么?”那虚幻的身影终究还是在我的眼前消逝,只留下了一句飘渺的话语:“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那充斥着悲凉的吟唱,一直在我的'心头不肯消散。

  荆轲或许早就已经视死如归了,他人的举荐无不使荆轲受到推崇,但是也正因为如此,他就肩负着燕国的灭亡还是重生,同样也决定了秦国的一统或者是破灭。但最后的刺杀失败,难道真的是偶然吗?不,当然不是,在冥冥之中已经决定了这一切。在逃回燕国后,太子丹的内心已被仇恨所笼罩,就只是因为在秦国当人质时待遇的不公,一心刺秦,他的行动就是如今所谓的“斩首行动”吧!但是在荆轲等自己的好友一同前往秦国的时候,太子丹的惶恐与急切从他的话语中流露出来。“日以尽矣,荆轲岂无意哉?丹请先遣秦武阳!”

  再者,至秦国见秦王时,荆轲的沉着冷静,遇事谨慎在字里行间中表现的淋漓尽致,面对秦王那种威严的霸气并没有像秦武阳那个莽夫一样屈服,而是挺起胸膛直接面对,在这之余还替秦武阳进行辩解,看似随意的一句话,实则是靠了多大的勇气与内心的缜密斟酌才说出来的。反之,秦武阳的懦弱与胆怯心理也同样刻画出来了,也从反面衬托出了荆轲的性情。文章的最后一句话“秦王目眩良久”这表达了什么呢?恐怕会有很多抱以疑问,秦王为何会目眩呢?仅是这突如其来的刺杀吗?还是畏惧了荆轲哪种义无反顾的精神呢?我想应该是后者吧!秦王没有想到天下竟然还有这种人,也从正面反映了荆轲的无畏。话说荆轲的献图刺杀实在是妙绝,但事与愿违,“其人虽已没,千载有馀情。”

  再次回到那个群雄并起的朝代——战国,秦国的统一仍旧在逐步的进行着,荆轲的死,难道真的是轻于鸿毛,就此辱没于时间的沙漏中吗?不,他的死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傲然,不屈的侠士形象,那布满了鲜血的土地将迎来一位战士的回归,荆轲在死之前也不忘太子丹对他的一片恩情,但是那亡国之痛却只能沉沦于茫茫人海当中,或许失败并不可怕吧!但是只有勇敢去面对,这才是难能可贵的。荆轲,他做到了,秦国即使再强大,他也敢闯一闯,敬意在心中油然升起!

  停下了手中的笔,抬起头望向窗外,口中不禁念起了一首即兴的小诗,“荆轲之人,义气坦荡。刺秦之举,不可谓懦。轲之名,名垂千古,后世敬之。”

  看完《荆轲刺秦王》,我几次感慨于樊於期为报国仇家恨而义无反顾把刀剑刺向自己的咽喉;几次感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凄凉之歌;几次感慨荆轲断股后甩出匕首的最后一搏。樊於期的以命相报,太子丹的重托以及全燕国人民屏息凝神的翘首以盼,都在一瞬间灰飞烟灭。

  只是刀尖到秦王的距离,毫厘之间,便毁灭了一代人的命运。

  清末变法志士谭嗣同在临死前曾留下这样的诗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想必这也是你视死如归的铿锵壮语吧,荆轲。在太子面前决意请辞,易水送别而去时终己不顾,临死之前依然傲视怒骂秦王其实你已经做到了:冒敌进入秦朝王宫,使群臣兵力慌张得尽失其度,面对死神巍然不惧。一位可敬的忠臣,一名勇猛的武士,绵延数千年的`燕赵悲歌倾诉着这段悲壮感人的故事,徘徊在人民心中,永不散去。

  这重于泰山的死亡,这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永远会被我们后人所铭记,永远,永远

  战国时期,燕国太子丹请刺客荆轲去刺杀秦王嬴政。为了能*距离的接*秦王,荆轲假借献地图为名去见秦王,把匕首藏在地图中。地图展开后,匕首露了出来,荆轲便拿匕首刺杀秦王,没有成功,荆轲也丧命于此。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我特别欣赏荆轲这个人,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勇士。他毫不畏惧的进入号称狼虎之国,与秦王斗争,一句“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表现了他的勇敢。易水畔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诀别,这句话更表现了荆轲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

  荆轲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侠义之士,虽然他刺杀秦王并未成功,但是他的勇士精神被世人永远颂扬!

  今年暑假,我在家观看了一部抗战影片――【小兵张嘎】。其中的张嘎子是一个机智勇敢、热爱祖国、宁死不屈的小英雄。

  这部影片主要讲述了抗日战争时期张嘎子的故事,生活在冀中白洋淀鬼灵村的小男孩――张嘎与奶奶相依为命,为了掩护在家养伤的八路军侦查连连长――钟亮,奶奶英勇牺牲。钟亮被敌人抓走了,为了替奶奶报仇,救出钟亮,嘎子历艰辛,克服重重困难,找到八路军,炸毁了一个鬼子的炮楼,当上了一名小侦查员。

  看完电影,觉得拿我与张嘎比,我实在是太渺小了。我被嘎子的形象给感动了。在与日本鬼子的斗争中,嘎子机智勇敢,沉着冷静。那个年代,他只不过和我们现在的年龄差不多大的.孩子。可他吃不饱、穿不暖,更不要提上学了。就是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他乐观勇敢的生活着,战斗着,比比他,我们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老师、父母对我们很关心,我们更该努力学*,遇到困难要勇于去面对。

  在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我们怀念那些抗战英烈们,感谢他们当年为我们保住了国家的每一寸土地。

  最*我读了《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虎口脱险》讲述了二战期间,一架英国皇家轰炸机在执行一次名为"鸳鸯茶"的轰炸任务中被德军防空武器击中,机上的一名英军中队长与两名士兵被迫跳伞逃生,并约好在德军占领的巴黎市内的土耳其浴室见面,他们降落在巴黎的不同地点,得到两名法国人,一个是油漆匠,另一个是乐队指挥的帮助,他们结成了生死同盟,与敌人展开了斗智斗勇的生死游戏。

  虽然影片讲述的是二战时期的事,二战,这是曾经令多少人家破人亡的战争,这是曾经使世界各处充斥着腥风血雨,但在《虎口脱险》中,没有流血,没有牺牲,有的只是战士们脸上无时无刻不挂着的笑容,轻松,自信。面对敌人,面对危险,面对死亡,他们都付之一笑。

  这一部值得我们思考的.影片,它不像普通战争片一般*庸:制作出许多腥风血雨的场面,用头颅和热血表达对国家的忠诚。但在这些笑话之余,又不得不引人思考,引人回味。

  这就是《虎口脱险》,这就是一部令无数观众前俯后仰的电影,这就是一部成为世界影史上里程碑式的电影,这就是一部几十年来久经不衰的电影。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伴着这感慨激昂的歌声,荆轲踏上了行刺秦王的不归之路。为了让太子丹放心,田光自杀了;为了取得亲王的信任,樊於期义无反顾地奉献出自己的头颅。

  荆轲成功的让亲王相信了他,在他打开地图,图穷匕现之际,荆轲抓住亲王的袖子向他刺去。秦王大惊,两人在台上你追我赶,后来秦王趁机砍下了荆轲的左腿并杀了他。这就是“荆轲刺秦王”的故事。

  荆轲虽然刺杀没有成功,田光.樊於期也都自杀而亡,但他们的精神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在我的眼里,荆轲是一个爱国志士、勇士。他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在自己的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他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难怪千百年来无数文人为他的英雄行为而感叹不已!左思的《咏荆轲》称颂他:“虽无壮士节,与世亦殊伦”;陶潜说他“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

  荆轲虽不懂以一人之力难以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得秦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他不畏**,不怕牺牲,不避艰险的精神和气概还是值得我们大家赞颂与学*的。

  在战国时候,秦国攻打燕国,燕国国王惧怕秦王,就拿燕国太子丹做人质。太子丹想找一个人,用来刺杀秦王。后来,丹找到了一位壮气吞牛的刺客,名叫荆坷。他让荆坷交给两件会使秦王政高兴的礼物:一是秦王政一直在缉拿的叛将樊於期的人头;二是燕国督亢的地图,假称要把着块地送给他。另外,太子丹把浸泡毒药已久的匕首夹进地图里,让荆轲去刺杀秦王。

  到了秦国,荆轲先给秦王政樊於期的人头,秦王政看后,欣喜若狂。地图一掀开,一把匕首竟然露了出来!荆轲拉住秦王政的衣袖,拿起匕首秦王刺去。秦王政使劲抵抗,终于把衣袖给扯断了,绕着大殿跑,他正要拔剑,可是越急越拔不出来。旁边的太监御医个个急得呆若木鸡,身后的荆轲穷追不舍。有一个御医急中生智,拿起药囊向荆轲咂去。秦王政把剑***后,砍掉了荆轲的'左腿,再对荆轲连砍八下,荆轲还叫骂不绝。最后侍卫把荆轲砍成了肉泥。

  荆轲虽然失败了,但是他气壮山河的精神永远记在了我心中。

  再看看我们,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和荆轲坚韧不拔的精神,差别真是比天与地还大。先在连日本人每周都有忆苦饭吃,可我们天天都有吃荤菜,从来都没有想过穷苦人的生活,我想,荆轲小时候肯定比我们穷很多!

  我一定要好好学*,长大报效国家。

  这个寒假,我读了《水浒传》,使我深受感触。

  《水浒传》一书讲述了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名梁山好汉从梁山泊聚义,而最终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义”这个字我们可以理解为正义、道义,这一个字所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梁山一百零八名好汉为了国家奋不顾身,为兄弟,为朋友出生入死,为百姓除暴安良,这些都是“义”的表现。

  书中一百零八名好汉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黑旋风李逵。虽然他生性鲁莽,性格暴躁,经常因为小事与他人发生激烈的冲突,但是他的.所作所为却很好地体现出一个字――“义”。他的这种大义,令人佩服,让人感动。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少能碰到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但这并不能说明生活中就不需要“义”了。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小义”无处不在。在生活中,对亲人朋友关心,讲义气,这是义;对素不相识的人伸以援手,给予关心和照顾,即使是一个微笑,一句关怀,一份体贴,这也是义……

  朋友们,不要吝啬你的“义”,多行“义”,这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会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所以,我们要向梁山好汉学*,多多去体会“义”,践行“义”。


读课文《挑山工》有感汇总10篇(扩展8)

——读《对手》有感汇总10篇

读《对手》有感300字

读《对手》有感300字

文章说的对,对手是重要的。它能使一个民族强大起来,它也能使一个班级优秀起来,能使一个小组团结起来,能使一个人成绩提高起来……同时,也能使一个民族惰落,一个学校包括一个班级自行失败,能使一个小组像一盘散沙,能使一个人品质低劣下来……

是啊,每个同学都要有学*上的对手。就如我,我学*上的对手就是许凡。前一年,我学*不用功,考试成绩一直都不理想,所以从来没超www.unjs.com过许凡。可是今年,我下了功夫,成绩出来了,我竟然超过了许凡。也有一篇文章这样说过:有人得到了一只名贵的'老虎,便修建了一座虎园,在里面投肉给老虎吃,老虎没了对手,自然整天无所事是。当人们放入几只豹子时,老虎又精神起来了。

是啊,人们不论在什么场合,都要有自己的对手。要不然,就自甘惰落,如果没有对手的话,快找吧!

  《感恩对手》这本书是讲了许多关于对手的小故事,例如《感恩对手带来的压力》、《向对手致敬》、《竞争对手让我更强大》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小黑和小白》,这个故事讲了一只黑猫和一只白猫互相挑逗,比赛抓一只狡猾的老鼠,可到底来谁也没抓到老鼠,却都弄得伤痕累累。后来,它们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个关于两家工厂一起奋斗的节目,从此开始了商议共同抓老鼠的对策。

  对手是我们实现目标的竞争者,但是有时也是我们实现目标的合作者。文中的两只猫为了捉一只老鼠而拼的你死我活,伤痕累累。有句古话叫做“鹬蚌相争,渔翁得利”,那只老鼠竟因此怡然自得。读了这篇文章,我认识到,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总有些对手是我们难以战胜的,既然双方的目标是一致的那么与其拼的你死我活,不如精诚合作,实现双赢。当双方你死我活的拼斗时,原本容易实现的目标竟会变得越来越遥远;当对手变成有好的合作伙伴后,原本遥远的目标竟会*在咫尺。

  两只猫的曲折启迪我们,善于把对手看成合作伙伴,实现双赢,是我们实现目标的很不错的选择。

  读完这本书后,我还有不少的感受:

  一个人、一个团体、一个组织,如果没有了对手,一定会走向没落。值得我们感谢的人,他的压力,让我们把自身的技能发挥到极限;他的.存在,给了我们成功的可能;他的人格,给了我们公*竞争的机会;他的掌声,给了我们成功的快乐;他的拥抱,给了我们失败后的安慰。去了父母老师朋友之外,我们还应该感谢对手。正是由于对手,才使我们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才使我们认识到要发展自我,才我们认识到自己骄傲就会落后。

  对手就如一面铜镜,能照出你自己的特征也能激励你去不断学*,不断发展。让我们用感恩的心去看待对手吧!

  许多人看来,对手无疑是眼中钉,肉中刺,是异己,恨不得马上除掉他,要让自己心中舒爽。张爱玲的《我们都会遇到对手》一文中,文中的主角也是如此认为琴的,最终上演了一番闹剧,直到长大后才后悔自己曾经的作为。

  人,总是犯着同一个错误――总算把旗鼓相当的对手当成敌人,总是嫉妒甚至诽谤对手,最终却两败俱伤。

  魏将、庞涓,因为嫉妒,惨死于树下;三国师长周公瑾,也因为嫉妒,正当而立之年却仰天长叹,呕血而终;俄国诗魂普希金、海河司因为嫉妒,毙命于情敌的枪口之下,面对旗鼓相当的对手,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嫉妒,选择了逃避的另一种方式,结果却不堪入目。如果他们不是选择嫉妒,而是正视对手,正视自己与对手之间的差距,那么是否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悲剧了呢?

  余秋雨先生曾经说过:“嫉妒的起点,是人们对脆弱的隐忧。”与其去嫉妒别人,还不如去超越别人。还没有尝试努力,却早已选择了放弃,那么他的人生不会是精彩而完整的人生。面对对手,请正视对手。

  因为有了对手,有了公*的竞争,才有了提高和进步,才有了生机和活力。可以想想你的对手,如果没有对手,你也许早在第一宝座上安于现状,昏昏欲睡,不再像从前那样努力奋斗,你会因为没有对手而停滞不前;如果没有他,你也许还在自我陶醉,等待机会从天而降,绝不会像现在这样积极地争取和把握机会;如果不是他,你又会怎样达到今天的水*?

  其实,你和你的对手是一枚硬币的正面和反面,失去了一方,另一方的存在就变得没有意义。正是由于对手的存在,你的存在才富有意义,你的存在才是真实的存在。你才有充满活力和精神的存在。

  对手之间,是一种对立,也是一种统一。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相互压制又相互刺激。尤其是在竞技场上,没有了对手,也就没有了活力。换句话来说,竞争对手越强大,越能提高自己,越能发展自己。在强者的较量中,竞争的双方都会达到更强。对手之间最高的成就就是如此――在竞争中实现双赢。

  真正的对手,不会计较某一次比赛的输赢;真正的对手,不会在私下做一些可耻的行为;真正的对手,不会将对方作为自己的终极目标。

  对手,是人生旅途中某一站的终点,他回让你努力向前,展示自己的风采;对手,是茫茫黑暗中的一颗北极星,他回让你明确自己的'目标,永不放弃自己的梦想;对手,是你即将跌倒时的一次帮助,他会让你心存感激,继续奋斗。

  选择正视对手,选择与对手一路同行,在与对手一路同行的过程中,你一定会找到对方的优点,也会折射出自己的不足。

  选择与对手一路同行,选择超越对手。超越需要勇气,也需要信念,超越需要蛹破茧成蝶的那份执着与漫长,也需要孕育春天的冬季的寒冷与无助。可是,超越也不是因为如此而显得更加珍贵吗?蝶不是因为如此才显得更加美丽吗?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面对对手,我们本不需要不他当成敌人,用一颗*常心去对待,用一种欣赏的赞许的眼光去看待,必要的时候,不要忘记为对手喝彩!

  再次面对对手,请真诚大方地说一声:“嘿,对手,你好!”

  *日,我读了一篇文章——《用智慧战胜对手》。文章介绍了一位连续两次夺得国际马拉松邀请赛冠军的日本选手山田本一的成功经验。秘诀其实很简单:山田本一总是在比赛前把路线仔细地看一遍,并把沿途比较醒目的标志画下来。比赛开始后,他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第一个目标冲去。到达第一个目标后,再以同样的速度向第二个目标冲去。40多公里的赛程就这样被他分解成几个小目标轻松地跑完了。这个简单的方法其实蕴涵着深刻的.道理。

  一位名人曾说过:“我们往往不是因为失败而放弃,而是因为觉得成功太遥远而倦怠,最终因倦怠而失败。”的确,每个人都向往成功,但通向成功的道路是枯燥漫长的。一般人通常把最终的胜利作为目标,走着走着,会发现自己的目标似乎永远是那么遥不可及。这时候,也许他们并没有走远却已觉得疲惫不堪了,于是,他们便“累”倒了。他们放弃了努力,也就永远看不到成功的光环。而聪明人则不这样,他们不是过早企盼成功,而是先制定一个现实的、甚至在别人眼里可能是胸无大志的目标,并为之努力。这样,他们便容易取得成功。成功的喜悦是最能鼓舞人的,他们会继续这样去实现一个接一个的目标。由于目标实现,他们总是在成功,而且他们会越走越快,取得的成功也会越来越大。

  同样,学*也是如此。我们可以暂时把取得好成绩这一最终目标分解为几个小目标,以一种务实的态度来制订一个新的学*计划。随着一个个小目标的实现,那种成就感油然而生,这样,你就会不断地增长自信心,不断地朝正确的方向前进,最终通向成功。

读《对手》有感300字

  

  文章说的对,对手是重要的,

  是啊,每个同学都要有学*上的对手,

  是啊,人们不论在什么场合,都要有自己的对手。要不然,就自甘惰落,如果没有对手的话,快找吧!

  这期语文报编的十分精彩,令我最陶醉的是1版的《对手,你好》。

  它虽然很短,但十分精悍,作者还写出了他对对手的想法,并用了狼羊等例子充分说明了对手存在对自身的可贵,但是,我认为:1、狼吃羊的例子是自然的循环,是不能改变的,不足以说明对手的可贵性。因为,用鞭子躯赶羊,从而达到运动和用药治疗羊的`疾病也未尝不可,这样既可以让年老的羊安享晚年也可以让死去的羊不会影响自己的子孙们,也可以减少损失,一石三鸟,何乐而不为呢?2、七国称雄是古时候封建帝王为了自己的穷奢极欲而发动了血腥的战斗,因此而民不聊生,难到对手是建立再别人的痛苦之上的东西吗?不!!3。例子3是拳击手因为骄傲而走向死亡,这也只是个人思想的,一个人不等于全人类呀!

  我想:生活中还是什么方面,只要,自己做好了自己的,自己认真些,成绩自然而然就上升了,只要进到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就行了没必要和别人去比,因为,你就是你,他就是他,两个不同的人,尽力了比不过他也没办法,毕竟自己已经进了最大的努力了,也不比去听别人(成绩好的人)对你的冷嘲热讽,公道自在人心!只要勇往直前的努力,何愁大事不成?对手只是信念!只有坚持不懈的努力才是正确的,也许人家是有天赋,但你的精神却没有输给任何人!对手是没有的,只是一种心态,而我们要相信努力,而不是斤斤计较"他的分数比我高了多少。

  只有时时刻刻都保持努力的心态,有何不可能获得成功?!

  成长中的我们奔跑着,是为了追赶对手,是为了不被落下,生活中的我们在乎荣誉,看重评价。追与赶,悲与喜并肩走在我们的岁月里,磊实了我们的坚定。

  也许,有时把对手当成朋友,会让我们在追逐的途中有欢笑。即使暂时落下了,也能重新扬起微笑,再努力赶上。沉重的压力,会少一点吧?

  就像一组队伍,若是缺少了对手,便不会一心向上。所有的心绪都花在骄傲、炫耀上了。这样的生活,就算再奢侈、华丽。过久了,也会索然无味吧?每天都重复着淡然无趣,是不是会渴望有一个对手呢?

  若在这时,出现了一个对手。生活就会出现目标,会让我们扬帆起航,产生追赶、超越的欲望。就像深夜的天幕上出现了繁星,生活不再无趣,挑战、成功、失败如同海上波涛,让航行更有趣味。

  竞争有赢也有输,有起也有落。失败要勇于奋起直追,迎头赶上。成功了要为了下次的成功而努力拼搏。若是有了对手,哪怕成长路上荆棘丛生,也会有勇气斩荆披棘。对手会是我们学会乘风破浪而无丝毫恐惧的勇气,会是迫使我们愈战愈勇的.接受暴风雨洗礼的大胆。

  若是回避了对手,就等于回避了成功向你招手的机会,就等于失去了超越对手途中积累的经验。厌恶对手,是因为害怕失败、无法战胜对手,对自己本身没有信心。

  所以,我们要微笑的面对生命中的每一个对手。一生要走得路太长,却并不寂寞、漫漫长路,有一相伴的对手。

  对手是同行者,也是挑战者,是他们将你的人生装扮,是他们将你的心灵改变,我们应该感恩对手 --题记

  记得在2001年7月3日,这是中国人民为之欢呼雀跃的日子,因为我们获得了第29届奥运会的主办权。而主持人水均益说的一句话令我震惊并难以忘怀。他说“我们要感谢对手”是的,正因为我们有多伦多,大阪,巴黎......那么多强大的对手,我们国家才会有紧迫感和压力感,这使得申办工作做得更加的`扎实细致和完美。这些强大的对手使中国更强大,使我国的国际威望更高。为此,我们的确要感恩对手。

  我读过一个故事使我更加能体会到对手的重要性。在秘鲁的国家森林公园,生活着一只美洲虎,为了让美洲虎更好的生存,秘鲁人为它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好让他自由的生活。虎园里林木茂密,绿草芳菲,沟壑纵横,流水潺潺,并有成群人工饲养的牛,鹿,兔......供美洲虎食用。然而,让人们觉得奇怪的是从没有人看见美洲虎去捕捉人们专门为其准备的食物也从没见过他的王者风范。它总是耷拉着脑袋,睡了吃,吃了睡,一副病怏怏的样子。于是,动物园特地为它租来了一只母虎与它作伴,结果还是依然如故。有一天,一位动物学家来参观动物园,看到美洲虎懒洋洋的样子,便对管理员说“老虎是森林之王,在它所生活的环境中,不能只放养一群整天只知道吃草,却不懂得猎杀的动物,要放一些猎性动物与其生存,否则美洲虎无论如何也提不起精神来。”不就,动物园便引来了几只美洲豹投放虎园。这招果真有效,自从引进美洲豹的那天起,美洲虎不是站在山顶愤怒般地咆哮,就是如飓风般俯冲下山岗。它成了真正的老虎,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森林之王。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对手的重要性,是对手给了我们压力让我们感到紧迫,这便使压力转化为动力,让我们不断进取。如果一个人没有了对手,就会甘于*庸,养成惰性,最终导致庸碌无为。有了对手,才会有危机感,才会有竞争力,才会奋发图强,不得不革故鼎新,锐意进取......否则,你只能被吞并,淘汰,甚至走走向灭亡。正所谓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啊! 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把对手作为心腹大患,把对手当成敌人,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马上让他们从眼前消失。可仔细想想,有对手是一种福分,因为对手会让你体验到危机四伏的感觉,会激发你的潜力和斗志,会让你想方设法去超越,会让你排除万难去克服一切艰难和险阻......因为对手,我们变得更加强大,所以我们要为自己有对手而高兴!

  正是因为这些,我想对我的对手说一声“谢谢”

  成长中的我们奔跑着,是为了追赶对手,是为了不被落下,生活中的我们在乎荣誉,看重评价。追与赶,悲与喜并肩走在我们的岁月里,磊实了我们的坚定。

  也许,有时把对手当成朋友,会让我们在追逐的途中有欢笑。即使暂时落下了,也能重新扬起微笑,再努力赶上。沉重的压力,会少一点吧?

  就像一组队伍,若是缺少了对手,便不会一心向上。所有的心绪都花在骄傲、炫耀上了。这样的生活,就算再奢侈、华丽。过久了,也会索然无味吧?每天都重复着淡然无趣,是不是会渴望有一个对手呢?


读课文《挑山工》有感汇总10篇(扩展9)

——阅读课文《挑山工》有感优选【五】份

  每当我读完《挑山工》这篇文章后,就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想着挑山工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好好学*。

  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到群众艺术馆去学画画,还没有学几次,我就说:“学画画太没有意思了,还不如学书法好得多呢!”妈妈告诉我说:“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到底,不能半途而废!”自从读了这篇课文后,回想起这件事,觉得自己非常羞愧。

  啊!泰山上的挑山工,你们为了能让游客睡好觉,吃上鲜美的食物,你们挑着沉重的担子,要走一百多里的山路。尽管这样的活很累,但你们还是拼命的走着……

  挑山工叔叔们,今天,我们一定要努力学*科学文化知识,长大以后一定要制造出一种既省力、又方便的自动化机器。到那时,你们就不用再挑担子了,只需坐在泰山顶上的机器前,按一下按钮,它就会把食品、饮料、棉被从山底运到山顶。

  读完这篇课文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朝一个目标坚持不懈、脚踏实地的努力,就一定能实现目标!

  我读了《挑山工》这篇文章,这篇文章叙述的是挑山工和游人之间的故事,我被故事中的挑山工深深地吸引住了,尤其是他那种坚韧不拔的精神,让我感动。仔细回想,文中的每一个情节便会浮现在我的眼前,我仿佛看到一个穿着红背心,有着强壮体格,结实的肌肉的挑山工背着十分沉重的货物在陡直的似乎没有尽头的山道上攀登,我仿佛听到了挑山工那句朴实而又意味深长的话:“我们得一个劲往前走,别看我们走得慢,走长了就跑到你们前面去了。”挑山工常常能超过原本在他前面的游人,这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挑山工为了生存,做事踏踏实实,有着坚强的毅力,而我们学*和生活中不也该像挑山工一样吗?

  联想到我们*时的生活和学*,无论做什么事,都应该给自己订一个目标,并脚踏实地、坚持不懈地去做。学*中我们也许会遇到一些困难,我们只要这样坚定地去做,再难的问题也能解决,相反,即使很*坦的路在你脚下,你也会左顾右盼一事无成。

  我又想到了自己,我比较喜欢收集名言名句,我准备写一本名言集,但因为坚持得不好,只是记了几页就不记了,到了我想用的时候,才又想记了,到现在还没有记完,并且连本子也找不到了,最终半途而废。对照挑山工朴实的事迹,我感觉很惭愧,挑山工肩挑重物,还要攀上山,并且还能走到游人的前面,可我记笔记都坚持不了,确实不应该。俗话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就像登书山,我们就是“挑山工”,只要我在学*的过程中,认准目标,脚踏实地,步布踏实,我也会走到别的同学前面的。

  挑山工的身影,话语,激励我克服困难,一步一个脚印,认真做每一件事。

  自从我学了《挑山工》这篇文章,深受感悟,这篇文章主要的内容是写作者在泰山写生时遇见挑山工,挑山工的是折尺形的,比游人的路线多一倍,可是所需的时间并不比游人花的多,在予他们的攀谈中得知感受到挑山工勇于攀登,踏踏实实,认定目标所以游人走的快。

  在学*中,千千万万的尖子生里面有多少人是因为有目标才会成尖子生,有多少是因为踏踏实实而成为尖子生,又有多少人是因为失败而不放弃才成为尖子生,他们就是我们学*中的“挑山工”我们都得以尖子生为榜样!

  在没有学*这篇文章前,我整天像个影似的,飘飘然,得过且过,但自从我学了《挑山工》后,就为自己制定一个有一个的目标,结果我真的进步了,我开心地笑了。

  来,不要再原地踏步,胜利的光芒就在前面,让我们一起前进吧!

  今天下午,张老师带领着我们看了一遍《挑山工》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挑山工是怎样上山的,而且为什么人们总感觉他们走得很快,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因为他们那种不放弃,一直往前走的原因。

  从这篇文章中使我感受到每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正如文章中的那位挑山工,正是因为他的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还有在别人欣赏风景的时候,他也一直在登山,难道我们每个人都不应该学*他这种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吗?

  比如我们举一个例子,一个人去干搬运工,老板让他把一车砖块搬到楼上去,如果这个人他几次都半途而废的话,那么老板就会将他辞退掉的。

  所以,我们更以该学*挑山工那种不到目的地不死心,坚持不懈的精神啊!

  这件事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学*,其实是跟挑山工是一样的,如果我们每一个人在学*中学着学着半途而废的话,那我们的国家也会随着人才的下降而变成一个没有文化的国家。

  所以,我们每个人在学*上都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国家日夜强盛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国家不受邻国的侵略,只有这样,才能是我们的国家的科技更好。

  这些天我读了一些文章,每篇文章都包含着意味深长的哲理,但其中给我启发最大的却是当代作家冯骥才以亲身经历写的一篇文章——《挑山工》。

  《挑山工》一文讲述了“我”在登泰山时,看到挑山工比游人多走1倍的山路,速度却比游人快。经过与挑山工的一番攀谈,终于了解到了原因。而挑山工那令“我”心悦诚服的话:“一步踩不实不行,更不能耽误工夫”却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之中。

  挑山工能做到这样,不真正是因为他们有那:做什么事都认定一个目标,脚踏实地,坚持不懈的精神吗?为了让游客们玩地开心快乐,他们任劳任怨,坚持不懈地把货物挑上泰山极顶,难道这种可敬可谓的精神不值得我们学*吗?

  看看挑山工,再看看我自己,真是有天壤之别!记得那一年放暑假,老师发下来一本《学*园地》,十分崭新,我异常兴奋,每天都写,不懂的也积极去问爸爸,毫不马虎。可是不久,这本《学*园地》也变旧了,我渐渐对它产生了厌烦,把它丢在一旁,丝毫不去理它。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明天就要开学了,我才想起《学*园地》还没做完,便赶紧拿起来潦潦草草地把它补写好。

  挑山工那种可敬可谓的精神是我们应该学*的,他们是我们学*的好榜样!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做什么事都要认定一个目标,脚踏实地,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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