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故乡》有感_范本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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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故乡》有感_ 1

  炒米:在写炒米的时候汪曾琪先生先说了炒米的典故、来历、用途。让不明这种食品为何物的读者,不感到陌生。并让人明白,这种食物是生活紧张的年代的一种应急食品。

  端午的鸭蛋:说到端午节,人们熟知的是粽。,而汪曾琪先生要说的是家乡的鸭蛋。这点首先引起人们的好奇。

  作者的家乡在高邮,家乡的端午节风俗,那里的孩。们兴在胸前挂“鸭蛋络。”。在胸前挂了半天,什么时候一高兴就把络。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端午的鸭蛋,新腌不久,有淡淡的咸味,白嘴吃也可以。……用吃剩的蛋壳里放几只萤火虫,空头的地方糊一层薄纸,萤火虫在鸭蛋壳里一闪一闪地亮,好看机了。(既说明了家乡的风俗,又饶有兴趣)

  咸菜茨菇汤:早年冬天缺少蔬菜的一种替代品。

  是一种青菜腌制的。入秋,腌菜,这时青菜正肥。把青菜成担的买来,洗净,凉去水气,下缸。一层菜、一层盐,码实,即成。随吃随取,可以一直吃到第二年春天。……咸菜里有时加了茨菇片,茨菇的味道微苦,吃多了就再也不想了,谁想过了三四十年还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当然主要是作者想念家乡的风物、人情。)

  枸杞头:枸杞是多年生植物,春天冒出嫩叶,即枸杞头。枸杞头可下油盐炒食;或用开水焯了,切碎家香油、酱油、醋,凉拌了吃,“极清香”。春天吃枸杞头,可清火……(汪曾琪先生是一个美食家,他喜。做菜,并把他的做菜经验用文字表达出来。在欣赏文字的同时,同样可以学着做这道菜。这些是其他作家那里,不曾有的为文特点之一。)

  读《故乡》有感_ 2

  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

  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读《故乡》有感_ 3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21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转生,我应学*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读《故乡》有感_ 4

  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朴实,却触动人的情思。

  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浪漫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很多,但这些更让我们明白:美食,不仅仅是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受,从古至今,何人不有?从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到余光中《乡愁》中乡愁如同“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一湾浅浅的海峡”,乡愁四韵,对故乡的思念,人人皆有,异乡的食物,再鲜腴的食物,在无可方比的味道,和家乡思念的沉淀相比,着实微不足道。

  故乡,生命开始的地方,人的一生走在回故乡的路上,同一片土地,生火,做饭,用食物凝聚故乡,慰籍家人。*淡无奇的锅碗瓢盆里,盛满了中国式的人生,更折射出中国式伦理,人们成长,相爱,别离,团聚,故乡美味,也是人生百味……

  故乡,美食中的.回忆,永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读《故乡》有感_ 5

  故乡是是每个人快乐的回忆地,但鲁迅写的《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许多人都是知道的,以前也学过一篇叫做少年闰土的课文。他小时候与长大后那是截然不同的。

  小时候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吃不愁穿也不愁,但却不快乐的,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虽然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与闰土的童年是相反的。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的生活,就跟机器人差不多。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想法我们不敢苟同。书里讲的和现在的我们体会相仿,我们与父母之间代沟是一样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他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一看,了解了解,里面的一些哲理到了现在可能还有用。

  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僵化。拿鲁迅和闰土小时候来说,小时候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还有很多有趣的事儿。从中可以看出他们的关系很好,但后来呢?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变化之大:从一个开朗、乐观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看出了颓废的人,不再有小时候的开朗。

  我们也有可能像闰土一样,被环境、社会影响着,变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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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故乡》有感_范本五份(扩展1)

——读《故乡》有感9篇

读《故乡》有感1

  “我”冒了伤寒回到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如今美丽的故乡如今却是一片萧索景象。“我”十分痛惜。“我”与母亲交谈关于搬家的问题。在聊天之时,“陌生”的扬二嫂出现和润土的探访使“我”原先觉得萧索的故乡更加的萧索了。“我”在十于天后离开故乡,但心里并不留恋故乡了。

  在短短的几页纸里,给予我的感触是十分大的。

  文中的迅哥儿对于故乡,本来一定是怀有很大的依恋的,故乡曾经的美丽令他伤心的离去,但现在的萧索又使得他心里更加的寒冷。少年时好伙伴润土给予他的是对海边无限的向往:海边无穷的贝壳给迅哥儿美好的遐想。潮汛时可以在海边看跳跳鱼儿,迅哥儿向往。在乌黑的夜晚里,可以和灵敏的猹玩起“偷瓜贼”的游戏,迅哥儿十分喜爱。但一切都在中年的润土的到来而打破,“老爷”润土这一声恭恭敬敬的话语使迅哥儿明白,他与润土之间已经有了一个很厚很厚的隔膜。这是令迅哥儿十分心痛的事吧?

读《故乡》有感2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体会到了很多事情,但其中还是希望最为突出。

  一个社会,被严格的等级制度分成尊卑不同的上下阶层。上级层层剥削,下级无奈受剥削。某些人甘于受别人剥削压迫,然后去压榨、欺压比他们还下层的`人民。某些人虽然对压迫表示痛苦,但却无力反抗,同时没有想过去反抗。有些人在压迫下变得坏了,人际交往出现问题。人与人之间是厚障壁,无法沟通交流,也无法互相理解,更不能友好相处。有的人卑鄙,尖酸刻薄了,泼悍了,庸俗势利,贪婪了,有的人麻木愚昧,抱怨,对生活消极了,有的人冷漠,压迫人民,不顾人民只顾自己的利益了。在这个社会,城市与农村都很贫穷荒凉,灰蒙蒙的阴影笼罩在上空。这便是鲁迅先生所处的年代。

  我感受到了在那个年代里生活的苦和人民的苦,感受到了旧*的落后衰败。鲁迅先生生活在那样的一个年代,当然感觉非常黑暗、迷茫、无助。

  的确,鲁迅先生愿意创造美好未来,但没有人能与他结伴而行。这是多么悲哀而又激愤的事实啊!

  但鲁迅先生仍怀有希望,保留着希望的种子,愿意去寻找肥沃的土地,探索方法,将实践变为美好的现实,开创新的生活,开出漂亮的花朵。虽然希望有时并不是最重要的,但我认为它是必要的。人有了理想希望,才能去追求,去探索。在沮丧灰心时给予力量,骄傲时给予警示。希望真的是极其重要的。在黑暗的社会中,鲁迅先生就是因为有希望,才构造出了一点点的想象,给他慰藉,为他点了一盏灯。在那个灰蒙蒙的地方,有如云朵移开一块,透进几缕阳光。

  在生活中,各个方面我们都应拥有希望,让自己向成功一点点靠*。有了希望的种子,只要找到合适的土地,任何时候都能生根发芽,开出花。

读《故乡》有感3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故乡》有感4

  观看生本课堂教学实录这是第二次,在今天的《故乡的芦苇》这节课上又让我看到了孩子们尽情的在课堂的展示的情景,这种自由洒脱给人一种“形散神不散” 的感觉,你看老师就像是一个主持人,引导着孩子们展示自己,在这节课中从孩子们回答问题中可以看出,学生的知识面很广,其中就涉猎的古诗就有六首左右,像“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等等,出口成章,真是让人羡慕!我想这有两点原因:一是孩子的课外阅读量肯定是惊人的,二是孩子们课前的预*是十分认真的。联系自己的学生想要在课堂上有这样的表现,那么如可来引导孩子进行课外阅读应是我们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下一步语文教学的主方向,像我们一年级,学校为我们准备了几本绘本,另外我还搜集了很多的电子版的绘本,我想在阅读课上与孩子们一起来共读,另外积极的发动我们的家长在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我推荐的书,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得以文学的滋润,以智慧的洗涤,读后感《故乡的芦苇读后感》。

  另外这节课还有一个环节给我的印象很深,在最后的小组展示自己制作的课件中,可以看出孩子们制作课件的水*绝不在我们老师之下,画面精美,内容丰富,孩子们就是这样在制作的过程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智慧。我想在四五年级的学生可以放手给孩子们,大胆的给孩子提供展示的舞台,也许我们的孩子也会给你一个惊喜!

  生本课堂——学生的课堂,学生展示的舞台,课堂的主人,这我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一般情况下,如果看到的是“由……说开去”、“由……引起的联想”、“从……得到的启示”、“……遐思”这样的文章标题,那么,这文章所运用的写作模式就大有可能是“引入深化”式。此种写作模式常常用于一事一议、一事几议、读后感、观后感、杂文、小评论、小小回忆录、咏物抒情小品、知识小品以及联想类文章等等。其表达的特点就是从一个“点”出发,进行拓展,进行延伸,进行深化;全文由此及彼,文中的那个“点”,只是一个引子,只是一个展开话题的由头。

  《故乡的芦苇》就属于这一类的文章。原文如下:

  多年来尤其令我梦牵魂绕、永远不能忘怀的,是故乡的芦苇。

  是的,就是那些看来似乎很不起眼的、朴实无华的芦苇。一片片,一簇簇,碧生生,绿油油,迎着轻风,摇曳着修长的青玉似的秀枝,远看犹如一朵朵绿色的轻云,在地干线上飘拂着,给乡村*添几分恬静和飘逸。

  几乎所有的河沟,小湖,池塘,都有绿色的芦苇掩映着。

  每年,当春风刚刚吹谢雪花,故乡的芦苇就迫不及待地从还未褪尽寒意的泥土里探出尖尖的靛青色的脑袋。它长得很快。要不了多少日子,它就可以长到几尺高,快活地舒展出它那扁*的狭长的叶子。

  一到这时候,我和小伙伴们最喜欢摘一片芦叶,熟练地卷成小小的哨子,放在嘴边,吹出各种悦耳的乐音,孩子们为这美妙的音乐所陶醉,在亮晶晶的小河边,在碧青青的草地上,快乐地奔跑着,忘情地呼唤着。

  我们还喜欢用芦叶折成绿色的芦叶船。手巧的伙伴,还会从旧火柴匣上剪下小片片,当做舵,安在小船的尾部,还用香烟匣里的锡纸做成小小的银色的帆叶。我们一个个光着小脚丫,蹲伏在河滩上,小心翼翼地各自把小船移到水面上。“开船罗!开船罗!”于是,在一片欢呼雀跃声中,绿色的“船队”便满载着我们纯真的幻想之花,顺流而去……

  在那星月交辉的夏夜,我最喜欢带着弟弟到芦苇丛中抓纺织娘。纺织娘通体透明,头上长着两根细长的触须,身上襄着两片薄薄的玻璃纸似的羽翼。我们把捉到的纺织娘小心地放进小竹笼子里,怕它们饿,就寒进几朵金红色的南瓜花。然后将笼子挂在蚊帐架上,任纺织娘用好听的歌声伴我们进.入蜜的梦乡……

  啊,故乡的芦苇!因为你给过我不少童年的欢乐,所以我一直对你怀有一种特殊的亲切之感。每每想起你,我就会沉浸在童年美好的回忆之中……

读《故乡》有感5

  窗外,天灰蒙蒙的一片,刺骨的寒风肆意地吹着地上的枯萎的树叶。格外地寒冷,不禁让人打起哆嗦来。一看就知道是秋天来了。

  在这日子里,我读了《故乡土,祖国情》这篇文章之后,我才体会到什么是爱国。英国的英格索尔说过:“力争使祖国变得更加美好的人才是最爱国的。”这不就是曾经在我们*母亲在最苦难的时刻拯救过我们*的那些伟人吗?就是因为他们,我们的*才有今天,才有今天这段辉煌的历史。没有祖国,就没有我们的栖息之地;没有祖国,我们就没有了今天的快乐生活;没有祖国,我们就没有了这幸福的家园。相对而来,有了祖国,就有了我们今天拥有的一切,有了尊严,有了……《故乡土,祖国情》里的主人公肖邦,他就有着一颗爱国之心。肖邦是波兰的音乐天才,他那时只有16岁,弹的琴就十分美妙、唯美。他认真勤奋地学*音乐,终于有了个好结果。但是天空不会永远是晴空万里的,总会有乌云出现。当时俄国占领了波兰,肖邦情不得已地离开了祖国。肖邦抵达维也纳不久,华沙人民起义,把俄国赶出了波兰。那一个晚上,肖邦写了三首曲子,这三首曲子都十分深切地写出了他内心的感受。他之间去了许多国家,创作了许多曲子,他在国外漂泊的岁月中,不幸染上了肺痨。最后,去世了。他死的时候,手中紧紧地握着祖国的泥土。在1849年10月17日,巴黎所有的优秀艺术家都参加了肖邦的葬礼,他们演奏了肖邦的遗作《葬礼进行曲》。

  这一位才华横溢又具有爱国之心的音乐家,就这样带着亡国与祖国之土长眠于地下了。

  肖邦永远忠于祖国,他用他的歌声为祖**唱和战斗。

读《故乡》有感6

  从我出生到现在的十二年里,我阅书无数,在这没有千本也有数百本的书堆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非“民族魂”鲁迅所著的《故乡》莫属了。

  几年前,我懵懵懂懂地看完了《故乡》,却无法从中体会到一丝情感,只当是一篇白话文敷衍了事地读完罢了,而现在重读一遍,又是另一种味道: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旧社会等级阶层的不满;对童年时无忧生活的怀念;对后辈们身上所蕴含的希望……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借助闰土这个人物描写了两个不同的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对于过去的故乡,作者借闰土之口,写出了他小时候所向往的美好境地,并写出自己对自由的向往。而现在的故乡,却让作者感到十分惆怅:二十年的时间,让故乡、故乡的人有了太多转变。闰土由“儿时的玩伴”转变成了“下人”,身份成了他们俩之间可悲的、无法跨越的“厚障壁”。作者还在文中刻画了“豆腐西施”这样的形象,用她的刁钻、无耻反映出*劳动人民的“辛苦麻木”。尽管故乡变得如此不堪,但作者仍从孩子们、后代们身上看到了改变旧社会的希望,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文中闰土向鲁迅所描述的,正是我们孩子所神往的地方呀!大人们可能都会认为,吃得饱,穿得暖,能上学对孩子来说已经很幸福了。但有些事情却被忽略了:我们也需要自由,也需要知道许多新鲜事,也需要亲身经历各种事物呀!而现在,我却只能坐在矮矮的板凳上,托头听着爸爸讲述他们小时候的有趣经历了。

  读完这篇小说,我对于文中闰土与鲁迅之间的友情我也颇有感触。在学校中,我有一位知音好友,遇到问题我们一起攻破,遇到困难我们互相帮助,可以说我们的现在的友情是牢不可破的,但读了《故乡》之后,我却有了一丝担忧:三年后也许我们还是好友,但五年后、十年后呢?我们是否会像鲁迅与闰土一样,隔上厚厚的壁障呢?为此,我想了好久,总算得出一个结论:好好把握现在的友情,以后多联系,也许就不会互相生疏了。真希望纯真的友情能保存到永远!

  鲁迅的作品微言大义,他的话,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故乡》,定能被千古传诵!

读《故乡》有感7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体会到了很多事情,但其中还是希望最为突出。

  一个社会,被严格的等级制度分成尊卑不同的上下阶层。上级层层剥削,下级无奈受剥削。某些人甘于受别人剥削压迫,然后去压榨、欺压比他们还下层的`人民。某些人虽然对压迫表示痛苦,但却无力反抗,同时没有想过去反抗。有些人在压迫下变得坏了,人际交往出现问题。人与人之间是厚障壁,无法沟通交流,也无法互相理解,更不能友好相处。有的人卑鄙,尖酸刻薄了,泼悍了,庸俗势利,贪婪了,有的人麻木愚昧,抱怨,对生活消极了,有的人冷漠,压迫人民,不顾人民只顾自己的利益了。在这个社会,城市与农村都很贫穷荒凉,灰蒙蒙的阴影笼罩在上空。这便是鲁迅先生所处的年代。

  我感受到了在那个年代里生活的苦和人民的苦,感受到了旧*的落后衰败。鲁迅先生生活在那样的一个年代,当然感觉非常黑暗、迷茫、无助。

  的确,鲁迅先生愿意创造美好未来,但没有人能与他结伴而行。这是多么悲哀而又激愤的事实啊!

  但鲁迅先生仍怀有希望,保留着希望的种子,愿意去寻找肥沃的土地,探索方法,将实践变为美好的现实,开创新的生活,开出漂亮的花朵。虽然希望有时并不是最重要的,但我认为它是必要的。人有了理想希望,才能去追求,去探索。在沮丧灰心时给予力量,骄傲时给予警示。希望真的是极其重要的。在黑暗的社会中,鲁迅先生就是因为有希望,才构造出了一点点的想象,给他慰藉,为他点了一盏灯。在那个灰蒙蒙的地方,有如云朵移开一块,透进几缕阳光。

  在生活中,各个方面我们都应拥有希望,让自己向成功一点点靠*。有了希望的种子,只要找到合适的土地,任何时候都能生根发芽,开出花。

读《故乡》有感8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是鲁迅先生在他的文章里写的一句话,如此一句话,却深深的扎根于我的脑海,至今还引我深思。

  鲁迅先生的文字,将我带入了他回忆的浪潮里,牵引着我步入了他的故乡——绍兴。儿时的回忆总是那么美好,包括鲁迅先生也有一份美好回忆,这份美好回忆来自于他儿时的伙伴,闰土。

  “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 ”这些充满童趣的文字,使我更加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在回忆儿时闰土时的心情,仿佛处于满片的花海,蝴蝶翩翩起舞,阳光也倾洒而下。

  在那样一个备受压迫、饱受艰辛、磨难的社会生活环境下,人们变得麻木、自私自利。文章中的闰土和杨二嫂的前后变化令我感到咋舌,从少年天真活泼的闰土变为现在满脸愁苦、麻木迟钝的中年闰土,从年轻、美丽、守本分的豆腐西施变成如今尖酸刻薄、搬弄是非、唯利是图的杨二嫂,这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体现了当时典型的市侩形象,不得不让我感叹。

  鲁迅先生回到故乡后,所见所感全都抒发在了这一片文章里。

  故乡的萧索景象和故乡人的蜕变,使鲁迅内心感到失望,并同时燃起对新生活的向往。

  正如鲁迅先生他自己所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也许正是因为鲁迅先生的这份对未来新生活的向往和希望,也激发起我对自己充满未知未来的向往和探索的勇气。

  伴随着鲁迅先生的回忆,我又深深的品味起那一句引人深思的话语。

读《故乡》有感9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故乡》的文章,看完之后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是由鲁迅先生写的,主要讲了鲁迅先生在外地生活20年之久后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感到一阵悲凉,特别是小时候与他一起玩的:闰土。

  闰土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闰土心里装着无穷无尽的鲁迅所不知道的新鲜事,因为鲁迅只能看到院子里的那个四角的天空。在与闰土的交往过程中,鲁迅每一天都过得快乐、充足,并从闰土那里学到了许多他以前所不知道的知识。

  然而,当鲁迅先生再次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外的一幅截然不同的画面:"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得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更让人一惊的是:闰土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为什么二十年前的那个活泼能干的闰土竟变成了现在这样唯唯诺诺、奴颜婢膝的形象呢?我想在封建社会的压迫下,他们不得不遵从那时的主仆关系;并且在战争的侵犯下,人们都过着悲惨的生活,社会也随之越变越坏,否则闰土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当下,沐浴在新时代的阳光下,没有社会的阶层高低,人人都是*等的,与那时相比我们现在真是太幸福了!


读《故乡》有感_范本五份(扩展2)

——读《故乡》有感实用20份

  读《故乡》有感 1

  在这个学期里,我们学*了鲁迅故乡童年时的鲁迅就向生活在地狱,天天寸步难行,但长大后却丰衣足食。而童年时的闰土小时候生活在天堂,天天无忧无虑地玩耍着,长大后却成了别人的奴隶,给别人做牛做马。中的一篇短文,叫做少年闰土,可是在课堂上老师推荐我们去看,我们班上的人就一个都没去看,所以我准备,在寒假里去看。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去看,闰土是其中的一个角色,他就是农民的一个代。闰土的少年时光,多么美好,抓鸟刺查十倍关于多么快乐的生活,可中年时的闰土那是多灾多难,生活灰暗的不能行,这就是什么的?不信呢,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类的黑暗。一个闰土可能还算好,可是这只是其中的一个人,世界上还有千千万万个闰土一样的'人,他们都和闰土一样过着多灾多难的生活。

  童年时的鲁迅就向生活在地狱,天天寸步难行,但长大后却丰衣足食。而童年时的闰土小时候生活在天堂,天天无忧无虑地玩耍着,长大后却成了别人的奴隶,给别人做牛做马。

  从鲁迅几十年后见到闰土是闰土叫他的第一句话是老爷中,写出来闰土这些年受到的多灾多难,反映出了鲁迅痛恨旧社会的高尚品德

  可那是几十年前的社会了,现在我们的生活和以前相比已经好多了,每家每户都能穿上衣服,也能吃上吃的。可却还有一些地方的人过着这样的生活,而我们作为未来的新动力,应该要努力去学*,然后去打破这些黑暗的社会,让人们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让他们不要在想以前一样被黑暗势力欺压。

  读《故乡》有感 2

  《回到故乡的狼》一文中,作者将北美第一批殖民者对狼的残忍、西欧查理曼大帝对狼的仇视与土著印第安人对狼的尊重、古埃及的吕科波利斯城市对狼的崇拜、加拿大人对狼的宽容、一个中国朋友对狼的怀念,这两类对狼的截然不同的态度相对照,在其具有强烈情感倾向的语言中,我们看到了作者对狼的存在的重视。作者引用了殖民者说过的一句名言:“惟一的好狼是被打死的狼”,并指出:“人在对狼的态度转变中,经济利益是惟一准则,狼在生态环境中所起的作用,则从未被考虑过。”

  作者的语气中流露出了对捕杀狼的行为的愤怒,对人类以经济利益为准则而疯狂的捕杀狼的不满。作者认为人不能简单的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为了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就盲目的开展“灭狼”计划。作者看到的是狼在生态整体中所起的作用,这与“生态整体主义”的主张是相契合的。“生态整体主义(ecological holism)的核心思想是:把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作为最高价值而不是把人类的利益作为最高价值,把是否有利于维持和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和谐、稳定、*衡和持续存在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根本尺度,作为评判人类生活方式、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终极标准。”

  作者的出发点是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而人类大肆捕杀狼的出发点则是基于人自身的.利益,根本不去考虑狼在自然整体中的作用。没有考虑到失去了狼,鹿就会过量繁殖而超过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造成生态失衡。如果人能站在生态整体的高度,就会看到大自然的所有生命都是相互联系的,是不可或缺的。狼的存在虽然使鹿的生命受到了威胁,但是从生态整体来看,却保护了整个环境的*衡。作者对大地伦理的认识恰恰就是以有机整体的世界观为基点的伦理见解,《回到故乡的狼》一文展现了作者的这种生态整体的伦理观念。

  读《故乡》有感 3

  一本好书就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个能伴你终生的挚友。今年寒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第一次接触了鲁迅先生的作品――《故乡》。

  《故乡》是鲁迅先生于1919年12月回故乡绍兴接母亲到北京时,目睹农村的破败和农民的凄苦,而写下的著作。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中描写了“我”的三个感受。一是愉快。回到家乡,回忆闰土曾带给“我”的那段少年时期的美好的记忆时“我”是愉快的。那段记忆中有活泼、健康、阳光的闰土,有闰土带来的那些令人感到新鲜的经历,有闰土和“我”之间那份没有贵贱,不分主仆的纯洁友谊。这段回忆让我半生回味。可当见到闰土时,“我”却失望了,闰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衰老、胆怯、可悲的“老头”。当看到闰土为了生存,为了家人,向身份比自己“高贵”的人低头,甚至下跪,就连对儿时的玩伴也不例外时,“我”感到深深痛心和失望。

  水生的到来,多少使“我”又产生了希望,看到水生和宏儿无瑕的友谊,“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和闰土,也看到了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为生活地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感到悲哀。那时的社会使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会溜须拍马、可悲的人。但同时我也看到了社会的希望,正如鲁迅先生在文中所说,“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我”还是希望后辈们“有他们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

  读《故乡》有感 4

  在暑假中,老师要求我们读三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迅的作品集《故乡》。这本书是我从图书馆借的。当时,我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拿下来,迫不及待的想细细阅读。

  这本书包含了鲁迅一生所著的各种各样的散文和小说,展现了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

  在“散文辑”中,我个人最喜欢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文中,鲁迅通过回忆童年往事来叙述他与阿长的故事;通过童年对长妈妈的情感以及她名字的来历、外形的特点进行详述。告诉我们鲁迅原是尊重阿长,但阿长谋害了隐鼠,已导致他对阿长的敬意慢慢淡化了。虽然如此,可阿长的一个举动又唤醒了自己对她的敬意。我想,别人不肯做的,也不愿意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消失了。

  在“小说辑”中,令我难忘的是许多名言以及他独特的写作手法。就拿《孔乙己》中的最后一句话“大约孔乙己已的确死了”来说吧。这句话原是个病句。因为“大约”和“已经”互相冲突了。可鲁迅却敢大胆地使用它。这样就表达了鲁迅对孔乙己死活的怀疑。还有《闰土》中的结尾部分“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这句话的后半部分,被世人当作是他的名言,与“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样,广为传颂。

  这本书让我认识鲁迅、了解鲁迅,从而成为让我希望可以阅读更多鲁迅著作的一扇窗。它让我真实的感受到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从而拓展了我的知识面和阅读量。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

  读《故乡》有感 5

  窗外,天灰蒙蒙的一片,刺骨的寒风肆意地吹着地上的枯萎的树叶。格外地寒冷,不禁让人打起哆嗦来。一看就知道是秋天来了。

  在这日子里,我读了《故乡土,祖国情》这篇文章之后,我才体会到什么是爱国。英国的英格索尔说过:“力争使祖国变得更加美好的人才是最爱国的'。”这不就是曾经在我们中**亲在最苦难的时刻拯救过我们中国的那些伟人吗?就是因为他们,我们的中国才有今天,才有今天这段辉煌的历史。没有祖国,就没有我们的栖息之地;没有祖国,我们就没有了今天的快乐生活;没有祖国,我们就没有了这幸福的家园。相对而来,有了祖国,就有了我们今天拥有的一切,有了尊严,有了……《故乡土,祖国情》里的主人公肖邦,他就有着一颗爱国之心。肖邦是波兰的音乐天才,他那时只有16岁,弹的琴就十分美妙、唯美。他认真勤奋地学*音乐,终于有了个好结果。但是天空不会永远是晴空万里的,总会有乌云出现。当时俄国占领了波兰,肖邦情不得已地离开了祖国。肖邦抵达维也纳不久,华沙人民起义,把俄国赶出了波兰。那一个晚上,肖邦写了三首曲子,这三首曲子都十分深切地写出了他内心的感受。他之间去了许多国家,创作了许多曲子,他在国外漂泊的岁月中,不幸染上了肺痨。最后,去世了。他死的时候,手中紧紧地握着祖国的泥土。在1849年10月17日,巴黎所有的优秀艺术家都参加了肖邦的葬礼,他们演奏了肖邦的遗作《葬礼进行曲》。

  这一位才华横溢又具有爱国之心的音乐家,就这样带着亡国与祖国之土长眠于地下了。

  肖邦永远忠于祖国,他用他的歌声为祖**唱和战斗。

  读《故乡》有感 6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故乡》有感 7

  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情感,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一直让人感觉生涩。闰土是文中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农民的代表。闰土的少年时光多美好!抓鸟,刺猹,拾贝,观鱼,多快乐的生活。但中年时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不能形容,这又是怎样的不幸!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怎样?倘若人人振奋起来,闰土又怎会成一个悲剧?杨二嫂也是鲁迅笔下的人物之一。她绝不只是一个笑话。她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为什么?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贪点小便宜,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人民生活的痛苦不堪,引起了先生的思考。旧社会就是一条路,努力的改变社会的封建、迷信,改变人们封建的思想,新时代的大门才能打开。而《故乡》种最令人伤心的,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观念罢了。

  读《故乡》有感 8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败坏,中国清**、**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败坏,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读《故乡》有感 9

  儿时曾记得,呼灯灌穴,敛步随音。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携向华堂戏斗,亭台小、笼灯汝金。——张鎡《满庭芳·促织儿》

  “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是我在电脑中看《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的简介时看到别人留下的,我以此为我的题目。

  因为,它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剪彩。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当代问题:中国农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农村是人类生命的根,而我们的故乡却毁在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家后面挖野菜的画面,那时还是泥土路,我会和爷爷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长在杂草中,很难分辨,于是爷爷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外公家放风筝,我们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们牵着风筝奔跑在稻田中,有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风筝。我也还记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笋,我和弟弟总会提一大篮筐的笋回来,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妈妈数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篮筐回来,太奶奶家的笋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来,爷爷家变成了新式小区,连杂草都看不见,全是人为养的景观花草,更别说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学药剂毒死了。外公家后面变成了高尔夫球场,没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黄色的沙,现在土地沙化严重,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好好的农田填满沙子。太奶奶家变成了荒地,拆迁完后便再也没有人去弄过了,就那么荒废在那,连一根笋也找不到了。

  这些种种美好都只是过去,现在只是残忍的高科技,楼房代替了*房,公园代替了农田,景观河代替了小溪流,这些都是我的故乡,而我的故乡却在消逝。

  试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们再也看不见农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变成回忆,当自己的孩子问起:“妈妈,稻田是什么样的?”你准备怎么和他说?只是打开电脑寻找照片吗?还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诉他是黄色的,像海浪一样。当自己的孩子还在区别什么是蝈蝈,什么是蛐蛐的时候,我想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还怎么告诉孩子这些。正如柴静的《穹顶之下》所说:“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园还是摩天大楼,是人文古迹还是人造景区、即使我们无法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类的`杰作。我们尚可随着记忆追溯美好,我们的后代呢?他们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这些种种的美好回忆都是老一辈的记忆了,又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曾置身于花海中,却在现在寻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经置身过的花,这就是现实,但不代表未来。

  若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拆迁,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坏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让故乡不再消逝,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那种回忆至少还会停留在那,我们心的归属还在,人心不再冷漠,社会还有爱。

  多少年后,我希望我可以自豪地告诉我的孩子:“蝈蝈的叫声是‘唧唧唧’的,蛐蛐的叫声是‘唧唧吱’的。”我渴望在未来与我的孩子奔走于农田小埂上,牵着风筝,笑着,跑着,即使在金灿灿的稻田里摔倒,也可以坚强地站起来满身花影,犹自追寻。这是成为我们的未来吗?

  读《故乡》有感 10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我故乡的柿子》,写得真好。

  文章的作者深情描述了故乡的柿子生长、成熟、颜色变化的过程。

  “细雨如丝,一棵棵柿子树吮吸着春天的甘露,快乐的生长着。”这是作者开头描写柿子树的句子,我觉得很美。

  然后作者写到,几场春雨后,树上就挂满了小小的、深绿色的柿子。是椭圆形的,又亮又光滑,柿子先是深绿色,慢慢长大后,就变成淡黄色,这时的柿子很苦,不能吃,等到柿子快熟的时候,又变成了深黄色,待到熟透后,才变成了深红色。

  因为我的家乡也有许多柿子树,所有,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棵棵柿子树,树上挂满了深红色的柿子,像一个个小灯笼。

  傍晚的时候,我还特意去看了小区里的的柿子树,上面真的挂满了深绿色的柿子,很光滑,但不是很亮,上面有一层白白的东西,像擦了粉。

  妈妈说,到秋天的时候,柿子就成熟了。

  而我,已经迫不及待了。我想看满树的“小灯笼”,更想品尝那甜津津的味道!

  读《故乡》有感 11

  刚读完鲁迅《故乡》这篇文章,就仿佛外面呜呜的冷风从门缝间溜了进来,顺着宽大的裤管慢慢的往上爬。我不由地裹了裹身上的衣服,仿佛已置身于那个令他日夜思念却让人如同身处冰窖里的故乡。

  故事发生在鲁迅的年代,那个苛捐杂税多如牛毛的年代。小说的主人公迅哥儿因为要搬家,所以回到久别的故乡,却发现那故乡早已不再是自己记忆中的模样——记忆中美丽的故乡早已不复存在,自己昔日的小英雄也被生活和岁月刻下了一道道伤痕,与自己已产生了深深的隔膜……我想问迅哥儿一句:面对那个灰色的故乡,你在想什么?

  故乡是什么地方?是李白“举头望明月”时凝望的地方,是范文公一杯浊酒下肚时思念的地方,是那断肠人在天涯之外所哭泣的地方。你爱故乡的天,你爱故乡的水,你甚至爱故乡的每一捧土地的清香,但你最爱的还是那个在深蓝色天空下头戴着小毡帽,项带银圈,捏一柄钢叉,刺向猹的少年。但是如果故乡的天不再是原来的天,故乡的水不再是原来的水,而那个人也不再是你记忆中的模样,你该去哪里寻找?那个让你梦牵魂绕的地方……

  等你再次看见他时,看见自己童年时的小英雄时,你在想什么?你在问自己眼前的这个人是自己记忆中的那个人吗?是那扬着嘴角,眼里散发出自信光芒,让自己看见了高墙外世界的那种人吗?是吗?他是吗?你愤怒,悲伤,不甘,你攥紧的拳头在发抖,你想冲上去紧紧抓住他的肩膀,大声的冲他喊为什么,为什么他会变成这样?但你始终没有,你只是感受到了手心传来的阵阵刺痛,因为你知道你们都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这时你又看见了你们的后辈,,你仿佛又看见了希望,但你又开始害怕这只是一种虚无的梦,不过你转念一想,人生不就是一场未知的旅途嘛,于是你笑了,笑的潇洒,笑的惬意,笑着他们走向明天。

  读完《故乡》,我在想也许我也是个胆小的人吧,面对未来,脚步也会犹豫,正如鲁迅所说的.一样,我也不愿意辛苦辗转生活,也不愿麻木的生活,更不愿恣睢地生活。未来一片迷茫,我们都是人生的初学者,但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应走的那一条路,不必重复,不必相似。

  我听过一首歌,叫做《lifeline》——生命线,全歌没有一句歌词,只有冰冷的机械发出的声音,开头是一段心电图的声音喊微弱滴滴滴,那是一个五岁的女孩临死前的声音,对于在你面前的死亡,你会有什么感受?恐惧,无助,不甘,我想最多的是不甘心吧,你不甘心就这样离你爱的人而去,你不甘心在这之前的生活,你不甘心曾经逝去的梦想,于是你只好含着泪,死死的抓紧他们,拥抱你爱的人,拥抱你逝去的梦,你是否有勇气继续生活?你是有勇气走向明天?你是否有勇气让锋利的剑刺穿你的身体,鲜血染红你的胸膛,你依旧在笑。笑的如此美丽,如此惊心动魄,去拥抱着你的梦想。

  在文章中有过这样一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既然如此,那么人生苦短,何妨一试!

  读《故乡》有感 12

读《故乡》有感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故乡》中描写了“回忆中的故乡”和“眼前的故乡”,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主题。这个对比又是由一系列的对比描写组成,包括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在语言、外貌、行动和心理上的对比;杨二嫂由“豆腐西施”变成“圆规”的对比;少年闰土跟“我”的友谊与中年闰土跟“我”的隔膜的对比;“我”跟闰土的隔膜与宏儿想念水生的对比;以及苍黄的天底下萧瑟的荒村与月夜西瓜地的`美景的对比,等等。通过这一系列对比,不仅表明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生活面前,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更抒发了对人与人不再隔膜的“新的生活”的期盼,从而充分表现了小说的主题。

虽然鲁迅书上说他离开自己的故乡没有特别不开心的,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挺舍不得那儿的,舍不得那儿的人们,舍不得那儿的环境。舍不得那儿的点点滴滴,他一定很痛苦,因为他深爱自己的故乡!深爱自己的祖国!他希望自己的故乡自己的祖国能快

点强大起来,人民富裕起来!

最后,鲁迅通过自己的想法结束了这篇文章,他想告诉我们,无论我们身在何处,心中一定要时时装着自己的家乡自己的祖国,因为她是我们永远的母亲!

  读《故乡》有感 13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读《故乡》有感 14

  灯下,我缓缓合上书页,感受着那植物纤维混杂着油墨的清香。汪曾祺先生那朴实又扣人心弦的文字,和他故乡食物那天然又诱人的味道,在我脑中飞速又有节奏地流动。故乡与食物那斩不断的悠悠情思在我心间弥漫开来。

  从记事起就爱跟着妈妈天南海北地旅游,除了风情,自然少不了美食的诱惑。但走得越多,吃得越多,爱得越多,家乡乌镇的味道就愈发浓郁。

  小湖羊

  羊是世界各地餐桌上津津乐道的美味。蒙古、新西兰、土耳其,这些地方的羊肉名声极大,且多受人称赞,自然也包括汪先生。但我们乌镇特有的,并不怎么为人所知的小湖羊,却别有滋味。

  这种羊是我们故乡这一小块地方的农家总会养上几只的独有品种。小湖羊是绵羊,但膻味很轻,肉质肥嫩。烧制这种羊的最佳场所是农家搭的露天土灶,多是用来红烧,最佳就是配面。红烧羊肉面用的是本地的手擀细湿面,劲道且吸汁。羊肚和羊肉都先烧得软烂,鲜嫩且入味。沸水里汆过的面配上羊肉、羊肚、羊汤,很快把汤汁吸足,撒上姜、蒜、辣椒末,大口下肚,面香与羊肉每一丝纤维的鲜香在舌尖融化,美味至极。举筷就不舍停下,最后非得把脸贴碗将余下的几丝面连汤汁都吃个干净,才觉得满足。

  糕点

  汪曾祺爱故乡那些毫不起眼的家常甜点,我也对家乡那些独有的简单糕点情有独钟。

  姑嫂饼也许是最有名气的。曾见一位作家大力夸赞姑嫂饼,在文章的最后却言不知道姑嫂饼出自何处。真想走进书里告诉他,姑嫂饼就是我家乡的特产,咸甜交融,入口品之,化为细粉,味道极香而不单调!

  桔红糕颇受当地小孩的青睐,味似桔味软糖,但无奶糖之甜腻,入口甘,弹牙可口,细细嚼之,在牙尖跳跃的快感奇特,但不大为人所知。

  还有一种就算邻县也无迹可寻的“稀有物种”,当地人称之芽麦塌饼,黑乎乎的',软塌塌的一团,“颜值”让人敬而远之。但它散发着一种菜籽油加青草混合的特殊清香味,软糯香甜,有一种天然的草香,让人回味无穷。这种独特的香味正来自其最主要的植物食材——草头。这种野草只有清明前后才发芽长叶,也就只有那短短几天适合采摘,所以让人格外珍惜。

  茶

  汪曾祺先生喜茶。家乡的茶,除了清香的杭白菊,其他的种类就有点怪了,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茶。

  熏豆茶味道最为有意思。采来鲜绿的嫩毛豆,盐水煮后熏制成干,牙口好的大人小孩喜欢抓上一把边走边嚼,咸鲜,很香,但嚼多了咬肌就生疼了。所以人们更爱把它与切得细细的腌制晒干的胡萝卜干一起,待客时加入黑芝麻,热水一冲,制成香茶。天然的豆香、胡萝卜香、芝麻香一起涌进鼻孔,黑、绿、红三种鲜明的颜色在玻璃杯里上下跳跃,喝上一口,咸香中带着天然的甘甜,清爽的口感,配着甜食来吃,那味道没有更好的茶可以媲美了。

  家乡人待客还有一种锅糍茶,煮熟的糯米均匀贴在大贴锅上,用大铲子刮成薄片,铲下,变身为一面白一面焦黄的锅糍,凉透后密封保存,半年也不坏。同样是拿水一冲,并加上糖,润滑甜美,浓浓的米香弥漫。妈妈说,在物资匮乏的年代里,锅糍茶仅在招待贵客时才会奉上。如今,锅糍茶里加上两个糖蛋,就是我最爱的营养美味早餐了。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乌镇就在天堂中央。写着家乡的食物,就想起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中写到的:“不是为了写食物而写食物,而是为了乡愁。”乌镇的味道,就这样浓浓的,与书香一般,萦绕在身边。

  读《故乡》有感 15

  读了季老的《月是故乡明》,我深有感触。季老身在异国他乡,到过许多风景区,风景区的月亮圆圆的、亮亮的,挂在天空,他并不喜欢。在他看来,那婀娜多姿的月亮远不及故乡山头的小月亮。故乡的月亮虽然暗淡,季老却认为这才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美。因为故乡的小月亮,在故乡的天空照着自己牵挂的故乡与亲人,季老认为故乡的月亮才是最明亮最美丽的`。

  看到季老饱含深情地描述故乡的山山水水,我也深刻感受到了季老的思乡情结。读了他的文章,让我禁不住想起了爸爸常带我去的故乡,我也想写写故乡的山水和月亮。

  我的故乡在常德市桃源县于家坪,那里有一半以上的村民姓于,所以取名于家坪。

  我喜爱故乡的那条小溪,自从爸爸带我去了那里,我便觉得即使是大江大海,也比不上它的纯洁和美丽。

  小溪的两旁生长着一排叫不出名字的树,它们斜斜地生长着,一条长长的树阴是我的避暑之地。我和爸爸踩着泥走在溪边,骄傲的太阳被茂盛的枝叶顽强地挡住凶狠的光芒。

  小溪浅的地方一根手指就能触到溪底,鹅卵石上溪水欢快地淌过。冬天,我把手伸进溪水,一阵刺骨的凉传遍全身,我的心仿佛正接受着一场异样的洗礼。

  走在溪边,潺潺流水的声音划过耳畔,仿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我继续前行,一个小型的天然瀑布在眼前呈现!几块又高又大的石头屹立着,小溪水从“高处”流下,落差只有几十厘米,比起广西边界波澜壮阔的“德天瀑布”来,这个小小的“瀑布”就像害羞的农家少女,有一种淳淳的农家气息。

  好多奇花异草伴着小溪成长,或浓或淡的花香沁人心脾。远处,农家的屋顶冒着炊烟,还能闻到柴火做饭的香味。啊,这就是故乡的气味,是我喜欢的味道。

  晚上,我躺在床上,透过玻璃看着天空,发现这里的天空与我居住的城市完全不同,月亮是那么的婀娜,星星是那样的明亮。

  回到长沙后,我不止一次梦见故乡那“唱着歌”的小溪,还有“吐着”芳香的花朵和不断向我“挤眉弄眼”的星星,再看天上的那弯月亮,不知为何,我觉得它竟然变得有些苍白、有些憔悴了。

  读《故乡》有感 16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故乡》有感 17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一本同杰克·伦敦《荒野的呼唤》和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是美国最伟大的写狗故事之一。

  本文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持的力量,和爱犬共度难关,结下了生死与共的友谊。

  比利的两只勇敢与忠诚的'猎犬—小安与老丹,为主人赢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获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勇敢的老丹用生命护住了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

  在我小的时候,也有一只像老丹一样的家犬。它个头高大,但十分温柔。它那是总陪在我身边,一起嬉戏,一起打闹,一起进食,一起受骂,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比我兄弟还兄弟,它是你在我出身后爸爸抱来的,比我小了几个月,所以我把他当成了“弟弟”。

  很多事情一晃这么多年,也都忘了,我都记不起它的名字,我只记得在帮它洗澡时的样子。

  那天我和它玩耍时,玩出了很多汗。晚上我洗好了澡,把它唤进浴室,放满了水,把它抱进去,它乖乖的站着,眼睛微睁,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就像个去度假的富翁似的。

  我先把它身上慢慢的淋湿,用小手给他慢慢的按摩,可能是用力大了,它转过头用舌头舔了一下我的手,眨了几下眼睛,头一斜,又慢慢的躺了下去。我停止了按摩,摸了摸它的头,给它上了沐浴露,一边给它洗澡,一边还给它唱儿歌:“我还是个乌龟颠倒,哦哦哦哦,走起路来唱唱跳跳,哦哦哦哦”我左擦擦,右擦擦,把它身上的毛都擦的亮闪闪了,然后又给它冲水,它开始有点抗拒,但看了看我,马上很乖了,刚冲完,放好水龙头,它就欢快的站起来,抖来人抖身上的水,一下子水花四射,我笑着用小手捂住了脸说“别闹了别闹了”,它似乎听懂了,停了下来,伸着舌头,摇着尾巴,在一边看着我。我拿出吹风机,一边给它吹,一边用梳子梳它的毛发。它感觉舒服极了,不时的看看我,用舌头舔舔我的小手,汪汪的叫两下。洗完澡我把它带进它的小狗窝,它开心的就进去睡觉了。

  如今它已经不在了,但每次在路上看到其它的狗狗或是看到关于爱犬的书,我都会想起儿时的玩伴,我记忆里的小白狗!

  读《故乡》有感 18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败坏,中国清**、**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败坏,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读《故乡》有感 19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故乡》有感 20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

  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读《故乡》有感_范本五份(扩展3)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范本十份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1

  读这本书的题目时,我的心中有一股温暖的感觉。

  书中的主人公小男孩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一对浣熊猎犬。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挣钱买狗,比利替钓鱼人卖过鱼虾,卖过蔬菜,遭过父母的反对,听过别人的嘲笑。可是,这些都没有阻挡他实现愿望的信念!历尽千辛万苦,比利终于得到了这对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我在为比利感到高兴的同时,也感受到:其实不是比利有什么特别的能耐,只是他有一种很宝贵的品质,那就是意志坚强!

  比利成功地训练了这对猎犬。或许谁也没有想到,在一次又一次的成功背后,这个小男孩和他心爱的猎犬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当比利在第一次打猎时,他毅然砍断一棵几个人合抱才能抱起来的粗壮枫树来获取小猎犬的`信任,这是多么艰巨的任务,可比利做到了。

  再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两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这一对奇妙的组合多门有默契。老丹的勇猛与小安的睿智融为一体,取长补短,给所有人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惊喜。

  在于山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丹,为了保护主人而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读着,我眼前仿佛出现了老丹那无奈但是依然坚强的眼神,我忍不住停下来,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些文字,心中默默地为它祈祷,希望老丹能战胜伤痛,勇敢地站起来!可是,事与愿违,老丹死了,可爱温顺的小安失去了同伴,变得异常脆弱,也不愿再活下去了。我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的眼泪,心里难过极了!是为猎犬难过?是为比利难过?我也说不清。

  读完这本书,我更加坚信:动物和人一样有着丰富的情感,他们是我们忠实的伙伴。我深信,那红色的羊齿草,就是最好的见证!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2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一本同杰克·伦敦《荒野的呼唤》和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是美国最伟大的写狗故事之一。

  本文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持的力量,和爱犬共度难关,结下了生死与共的友谊。

  比利的两只勇敢与忠诚的猎犬—小安与老丹,为主人赢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获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勇敢的老丹用生命护住了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

  在我小的时候,也有一只像老丹一样的家犬。它个头高大,但十分温柔。它那是总陪在我身边,一起嬉戏,一起打闹,一起进食,一起受骂,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比我兄弟还兄弟,它是你在我出身后爸爸抱来的,比我小了几个月,所以我把他当成了“弟弟”。

  很多事情一晃这么多年,也都忘了,我都记不起它的名字,我只记得在帮它洗澡时的样子。

  那天我和它玩耍时,玩出了很多汗。晚上我洗好了澡,把它唤进浴室,放满了水,把它抱进去,它乖乖的站着,眼睛微睁,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就像个去度假的富翁似的。

  我先把它身上慢慢的淋湿,用小手给他慢慢的按摩,可能是用力大了,它转过头用舌头舔了一下我的手,眨了几下眼睛,头一斜,又慢慢的躺了下去。我停止了按摩,摸了摸它的头,给它上了沐浴露,一边给它洗澡,一边还给它唱儿歌:“我还是个乌龟颠倒,哦哦哦哦,走起路来唱唱跳跳,哦哦哦哦”我左擦擦,右擦擦,把它身上的毛都擦的`亮闪闪了,然后又给它冲水,它开始有点抗拒,但看了看我,马上很乖了,刚冲完,放好水龙头,它就欢快的站起来,抖来人抖身上的水,一下子水花四射,我笑着用小手捂住了脸说“别闹了别闹了”,它似乎听懂了,停了下来,伸着舌头,摇着尾巴,在一边看着我。我拿出吹风机,一边给它吹,一边用梳子梳它的毛发。它感觉舒服极了,不时的看看我,用舌头舔舔我的小手,汪汪的叫两下。洗完澡我把它带进它的小狗窝,它开心的就进去睡觉了。

  如今它已经不在了,但每次在路上看到其它的狗狗或是看到关于爱犬的书,我都会想起儿时的玩伴,我记忆里的小白狗!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3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一书讲述了主人公比利的家在美国奥沙克山区一个美丽的峡谷中,他最大的心愿是得到一对猎犬。他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依靠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攒钱终于买来了他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并与两条猎犬一起捕捉浣熊,得到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比利不轻言放弃的故事,不由让我想起了学打篮球的事。

  打篮球是一件十分累人的体育运动项目,爸爸妈妈希望我通过锻炼快点长高,于是为我报了篮球课。一开始,我天真地认为打篮球只不过是去随便打打比赛,充其量也只是玩玩而已。我去上了第一节课后不禁“大失所望”,教练说先要热身半小时,休息5-10分钟,再运球30分钟,然后打比赛30分钟,最后是沿着球场跑上10圈。这就是我们一节课的内容。

  第一节课,我们的热身是从一个小游戏开始的,名字叫“运球抓人”。需要一只手运球,一只手抓人。首先轮到我来抓,我是这里的新生,其他的.都是老生。他们一个个东躲xx跑到我前面引诱我,一会又走到我身后吓唬我,他们就像一条条灵活的鱼在水里游动,我怎么也抓不住他们。我又气又恼,心里直埋怨教练为什么不给我安排到新生班里,简直不想再学了。这时我眼前浮现出《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主人公比利用了两年时间才攒到50美元买猎犬的情景,而我却连一个多小时的运动都想放弃不做,顿时感到脸上火辣辣的。我想我也一定行的,于是咬咬牙坚持下去。

  好不容易等到休息时间,我喝了一大杯水才缓解了口渴。这时,我却感到大腿的肌肉又酸又痛,如果这里有张床,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躺上去。此刻,大脚趾处也传来了一阵痛楚,原来经过刚才的热身,我的脚趾上居然起了一个大水泡。短暂的休息时间在教练的口哨声中很快结束了,我一跑脚趾头上的疼痛就一阵阵向我袭来,教练却责备我偷懒。我心里有委屈又恼火,明明事出有因,却被人误会。我忽然又想起了比利,他不就是我的榜样嘛,不就是一个多小时的运动而已,我一定可以挺过去的。这样为自己一打气,似乎脚上也不再像刚才那么疼了。

  到了打比赛的时间,脚上的水泡更痛了。我正准备和教练说自己脚上已经长了一个大水泡,比赛不参加,让我在一边休息观赛。话到嘴边,我又想起了比利得到一对猎犬的经历。我想他当时遇到的困难比我难多了,但他还是没有轻易放弃,难道打篮球这点小事就能难倒我吗?我相信我也一定能够坚持并完成的!出乎意料的是,教练居然安排我打主力。我一次次想起比利的故事,那些情节就一次次鼓励我坚持下去。当教练宣布我们以四比三的成绩打败对方时,我兴奋地大声叫了出来,没想到我不仅坚持下来,还在比赛中为我们队出了不少力。此刻,我完全忘记了脚上的疼痛。

  比利靠坚持和努力工作换来了心爱的猎犬,每当我遇到困难想退缩的时候,我便会想起他,他坚持不懈,不轻言放弃的精神一直鼓舞着我,给我无穷的力量和勇气!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4

  前不久,我阅读了一本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书,它是由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原著,翻译成中文的小说。这本书受到《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官员)等众多读者的好评。

  书中讲述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对猎犬——老丹与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直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亨有了很大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

  在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掩埋的童年记忆……

  这本书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从抗拒。合上这本书,我的泪不由自主地往下流,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老丹和小安对比利的忠诚,如果没有它们的忠诚,那就再也无法看到这本书了。老丹与小安为了比利,付出了生命,它们那种勇于献身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尊重和学*。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5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诠释了一个完美地爱的传奇。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比利一家住在深山里,他靠自己的力量实现了愿望——获得了一对浣熊猎犬。并且在他们的一起努力下,老丹和小安不负众望,赢回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但老丹却用生命守护了主人,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于是,一株红色羊齿草悄悄地在坟头绽放……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比利和这两只浣熊猎犬之间互相关爱的情感,还有就是这对浣熊猎犬之间团结、互助的.深厚情谊。比利深受着它们:他从不会打它们,最多最多只是训斥;在严寒的冬季,他不畏河水有多冷,毅然下水救起困在旋涡里的小安;不管谁,只要有伤害小安的举动,他就会上前阻止甚至打架……正是因为这样,猎犬们才对比利忠心耿耿,让比利有求必应。

  老丹和小安之间也互帮互助,只要小安不在,或它没分到属于它的食物,老丹就不会吃自己的那份食物。相反,小安也是这样。还有,它们俩如果有谁没出猎,另一个肯定不会走,哪怕被主人拽走,它也会想方设法地回到狗舍,陪伴另一只。

  由此,我也想到了我和我那5岁的妹妹——豆豆。豆豆很可爱,而且和我感情特别好,每次别人问她:“你最喜欢谁呀?”她总会大声说:“张可姐姐——”;每一次去外婆家吃饭,她都会紧紧地抱住我,久久不肯让我离去。

  有一次,我带豆豆在公园里玩,豆豆不小心跌了一跤,皮擦破了,疼得哇哇直哭,怎么都不肯站起来走,还嚷嚷着:姐姐抱我!姐姐抱我!怎么办呢?她虽然只有5岁,可是依然很重。但看着妹妹那眼里的泪花、看着那信赖的眼神,我深呼一口气,咬紧牙关,背起了妹妹,一步一步,一脚深一脚浅地往回走,路上好几次都想放下,但终究没有放下,最终把豆豆背回了家。我想:这就是爱的力量,爱的传奇!

  其实,亲人之间也好,同学之间也好,如果都能像比利和浣熊猎犬那样相处,那么,每个人都能写出属于自己的爱的传奇!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6

  当天真自由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书架上,一本蓝封皮的书总放置在那,这本书就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第第读起它,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流泪: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在2年艰辛的存款后,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他和它们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为比利得了捕猎大赛的金奖杯,捕获浣熊鬼。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更不愿独活于世上。

  读完故事,我竟发现,泪,不知什么时候爬上了脸庞,是呀,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毅力,有广度,有深度,更有分量,令人敬畏。在那个朴素,质朴的年代,人们*和,谦逊,却扮演着凡人中的英雄角色。文中两只可爱的猎犬勇敢,聪明,在小主人遇到危机挺身而出,护主,爱主的情感洋溢在字码之情。

  放下书,将书慢慢放回书架,我踱步到窗前,回味书的内容,突然间,猛然醒悟:原来这就是生死与共的情谊。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7

  当天真自由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书架上,一本蓝封皮的书总放置在那,这本书就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第第读起它,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流泪: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在2年艰辛的存款后,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他和它们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为比利得了捕猎大赛的金奖杯,捕获浣熊鬼......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更不愿独活于世上......

  读完故事,我竟发现,泪,不知什么时候爬上了脸庞,是呀,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毅力,有广度,有深度,更有分量,令人敬畏。在那个朴素,质朴的年代,人们*和,谦逊,却扮演着凡人中的英雄角色。文中两只可爱的猎犬勇敢,聪明,在小主人遇到危机挺身而出,护主,爱主的情感洋溢在字码之情。

  放下书,将书慢慢放回书架,我踱步到窗前,回味书的内容,突然间,猛然醒悟:原来这就是生死与共的情谊......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8

  在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威尔逊·罗尔斯的知名作品——《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是我的最爱,书里写的是关于一个男孩和两只浣熊猎犬的传奇故事。 在奥沙克山区,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拥有两只浣熊猎犬,他凭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出色的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猎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 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威尔逊·罗尔斯的这个故事不仅让我明白了死亡的意义,死是人生命中的一个过程和阶段,我们应当坦然地面对死亡;还告诉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凭着勇气和坚持才能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应当以诚实、勇气与坚持来面对自己的学*与生活,在学*上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通往直前,要相信自己,通过努力与坚持定能克服困难。

  主人公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有广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值得我们永远学*。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9

  三月,春暖。桃花初开,杨柳正翠。阳光撒在这片温暖的土地上极其柔和。风轻轻地吹拂着。我站在长满野草的田野上,凝视着远山,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成了金色。手中捧着那本之被我翻遍了数遍的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风吹了起来,又翻开扉页

  在奥沙克山区的一个山谷里,住着一个男孩,他叫比利。他患上恋狗情结,花了两年时间赚了五十美元,买了他日思夜想的两条浣熊猎犬。那两只猎犬分别名为老丹和小安,经过比利的训练,有了很多的战绩。砍枫树、智捉浣熊、参加比赛、勇斗山狮,比利一直以为上帝在帮助他。直到最后,猎犬永远地离开,在墓的中间,长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从肥沃的土地上拔地而起,长长的红叶向外伸展,像彩虹一样架在两座坟墓之间,红得鲜艳。那一刻,比利似乎意识到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每次读到最后,也不禁泪潸潸。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源于**之间的爱!

  比利坚持两年存钱买犬,跋山涉水上镇上领狗,废寝忘食砍倒藏着浣熊的枫树,暴风雪中焦急寻找爱犬一个个故事中隐藏着使他坚持下去不停歇的力量。读到这些情节,我便想起了自己的经历。

  我知晓自己的经历不像书中的比利,但他的每一个举动都会让我回忆一件*凡的小事。

  这个事件追溯到去年秋天

  天空中飘着几朵云,悠闲得在天空中漫游着。又是一节体育课800米。我没有长跑的经验,面对400米的红色跑道,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在一恍惚间,我早已在跑道上奔跑着,虽然开始时身轻如燕,如飞翔一般,飞快奔跑着,可是到后来双腿如灌铅般,脚步紊乱起来,手臂无法摆动,无力地耷拉着,似乎再也跑不起来了,再也不像刚开始那般轻松了。汗水顺着发丝,顺着眼眶,流过脸颊,滴在被阳光烤得火烫的塑胶跑道上。几片云朵遮掩了部分阳光,已被阳光蒸熟的脸颊仿佛得到了缓解。

  我的重心慢慢向前,可全身无力,步子虽大却越来越慢,白色的校服上有汗水渗过的汗渍。我不敢抬头看天,不敢停下小憩。抬头望望一个个跑在前方的同学们,拉开了很大的距离。那一刹,我觉得自己再也跑不到终点了。我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很无助跑步过程中呼吸紊乱出现岔气状况,忍受着这种疼痛,喘着粗气,嗓子似乎都干了,一片冰凉。完全不想再坚持我仿佛看到了什么,那本封面颜色鲜艳的书,被我的同学攥在手里,不停地摇晃着,我的脑中似乎一片空白。仔细想,那本书真正帮助了我,我好像觉得自己还不如书中的一条浣熊猎犬,回忆起书中的点点滴滴,想起比利在枫树下深林中守中一天一夜只为砍一棵枫树,在暴风雪中迷失了方向。眼前仿佛摇曳着一株别样的植物,一株红色的羊齿草我又想到,那会是天使撒下的种子。

  恍惚回神,我咬紧牙关,冲上前去,强忍脚上肌肉的酸痛,望见正挥手的同学,书摊开着,放在地上,我努力挤出一丝微笑。

  风呼呼刮着,我又一次看完了这本书,回味无穷。眼神飘忽不定。我跑回家,把一句感受至深的话记录在笔记本上。

  我看到了,它挺立在那里,美丽又奔放,在一片绿海中,像一面迎风飞舞的红色的旗帜,向我们许下承诺:再见了!不必担心,不要牵挂,我会永远守护在这里。

  拿着书,凝视远方,心中思绪万千,我能体会一棵羊齿草的真谛。永远不会忘记这本受益匪浅的书中学到的一种信仰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10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一书讲述了主人公比利的家在美国奥沙克山区一个美丽的峡谷中,他最大的心愿是得到一对猎犬。他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依靠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攒钱终于买来了他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并与两条猎犬一起捕捉浣熊,得到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比利不轻言放弃的故事,不由让我想起了学打篮球的事。

  打篮球是一件十分累人的体育运动项目,爸爸妈妈希望我通过锻炼快点长高,于是为我报了篮球课。一开始,我天真地认为打篮球只不过是去随便打打比赛,充其量也只是玩玩而已。我去上了第一节课后不禁“大失所望”,教练说先要热身半小时,休息5-10分钟,再运球30分钟,然后打比赛30分钟,最后是沿着球场跑上10圈。这就是我们一节课的内容。

  第一节课,我们的热身是从一个小游戏开始的,名字叫“运球抓人”。需要一只手运球,一只手抓人。首先轮到我来抓,我是这里的新生,其他的都是老生。他们一个个东躲xx跑到我前面引诱我,一会又走到我身后吓唬我,他们就像一条条灵活的鱼在水里游动,我怎么也抓不住他们。我又气又恼,心里直埋怨教练为什么不给我安排到新生班里,简直不想再学了。这时我眼前浮现出《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主人公比利用了两年时间才攒到50美元买猎犬的情景,而我却连一个多小时的运动都想放弃不做,顿时感到脸上火辣辣的。我想我也一定行的,于是咬咬牙坚持下去。

  好不容易等到休息时间,我喝了一大杯水才缓解了口渴。这时,我却感到大腿的肌肉又酸又痛,如果这里有张床,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躺上去。此刻,大脚趾处也传来了一阵痛楚,原来经过刚才的热身,我的脚趾上居然起了一个大水泡。短暂的休息时间在教练的口哨声中很快结束了,我一跑脚趾头上的疼痛就一阵阵向我袭来,教练却责备我偷懒。我心里有委屈又恼火,明明事出有因,却被人误会。我忽然又想起了比利,他不就是我的`榜样嘛,不就是一个多小时的运动而已,我一定可以挺过去的。这样为自己一打气,似乎脚上也不再像刚才那么疼了。

  到了打比赛的时间,脚上的水泡更痛了。我正准备和教练说自己脚上已经长了一个大水泡,比赛不参加,让我在一边休息观赛。话到嘴边,我又想起了比利得到一对猎犬的经历。我想他当时遇到的困难比我难多了,但他还是没有轻易放弃,难道打篮球这点小事就能难倒我吗?我相信我也一定能够坚持并完成的!出乎意料的是,教练居然安排我打主力。我一次次想起比利的故事,那些情节就一次次鼓励我坚持下去。当教练宣布我们以四比三的成绩打败对方时,我兴奋地大声叫了出来,没想到我不仅坚持下来,还在比赛中为我们队出了不少力。此刻,我完全忘记了脚上的疼痛。

  比利靠坚持和努力工作换来了心爱的猎犬,每当我遇到困难想退缩的时候,我便会想起他,他坚持不懈,不轻言放弃的精神一直鼓舞着我,给我无穷的力量和勇气!


读《故乡》有感_范本五份(扩展4)

——读《撒野》有感范本五份

  放暑假时,在朋友的推荐下,我利用一个多星期的时间看完了《撒野》这本书。书本的开头是主人公蒋丞踏进了火车站,他是一个给原生家庭以及收养家庭重重抛弃的男孩,轻松父亲不但懦弱,而且自私胆小;而养父母也不怎么待见他,两个弟弟的刁难和他自身的桀骜不驯,让他不得已回到小城市——钢厂。

  在这本书里,我最欣赏的就是蒋丞了。他是一个很坚强,很坚持不懈的男孩,他一直想证明自己,从他一来到了这个地方,他就感受到了自己与这里的格格不入,这里一切的一切,都和他之前生活的大城市有着天壤之别。

  他想证明自己,自己一定能够离开,他想用知识改变自己的命运,让自己离开这个地方,他想让自己的成绩证明自己,想让之前刁难自己的人们看到不同的另一面,于是他开始了好好学*,来到这里,还第一个念头,不是自甘堕落,而是怎样能够在这个地方找到唯一的出路。

  在这本书里,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那句“跟着光。”对啊,跟着光!跟着光就能够找到希望,不仅是蒋丞,还有我们。这句话是书里蒋丞说的,和他一样的,还有书中的顾飞他们两个的经历都一样,爹不疼娘不爱。这句话不仅拯救了他们,也拯救了我。

  前几个星期我在考试中拿了有史以来的最低分——79分,就完完全全跌过了我的及格线,也将我最后一线希望残忍的打碎,当时的我,心情低落到了低谷。也许你们不会想象到考79分是一件不怎么样的事,可是对于我这样一个争强好胜的女孩子来说,95分才算是优秀,如果按照这样的方法来计算,那仅仅79分,又算得了什么呢?就在这时,我的好朋友送了我一套《撒野》,如果没有这本书,我可能到现在都还没有走出迷茫。

  我现在依然记得作者巫哲在书中写的一句话:“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对呀,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愿我们能在未来遇到更好的自己!

  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撒野》

  这是作者留在结尾的话,*淡而又真实。这本书讲的是两个少年互相救赎的故事。听起来并不是那么有趣,文章也没有过多修饰,但它却深深地吸引了我。

  先说文章的一个主角蒋丞,是一个非典型学霸,不仅学*成绩优异还精通滑板、**、钢琴。从小被父母送给别人养大,虽然学*成绩优异却总是被否定,得不到来自家庭的温暖。本想着回到亲生父亲身边能过的好一些,却没想到得到了更沉重的打击父亲爱酗酒,好赌博,与别人斤斤计较,还总是让蒋丞跟在后面收拾烂摊子。生活与家庭带给他的压力使他在这个全新的城市喘不过气来,只能感受到他与众人的格格不入。但他骨子里的骄傲和责任驱使他不停向前走,他决心一定要离开这个地方,离开这毫无希冀的小城市。最终,他的高考以全省前十的成绩考入了R大法学系,摆脱了生活的困扰。

  另一位主角顾飞,从小就生活在这个破城市里,带着不靠谱的母亲和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妹妹顾淼谋生。他过早地承担了这个家庭,使他感受到来自内心深处的疲倦。面对无尽的黑暗和折磨,他不断抗争着,但长时间的麻木使得他渐渐将自己摆在了一个被动的`位置,觉得得过且过吧,能混就混日子。但他从未设想过有一天自己的人生也会透进光芒,直到蒋丞带着热烈和勇气来到了他的身边,他才明白,要感谢命运,负重前行。

  如果他们没有相遇,可能彼此都会堕落,在疲惫不堪的人生中沉沦,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永难解脱。但幸运的是,这场意外的相遇,与那无法被割舍的一点一滴,汇聚成了只属于他们也只属于《撒野》的峥嵘岁月。这是属于两个少年的故事,他们救赎了彼此,殊不知也将我从黑暗的泥沼中救出。正如顾飞的歌中所写:我一脚踏空,我就要飞起来了,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见你说,这世界是空荡荡。在我们的生活中,又何尝没有迷茫,没有恐惧。可正是因为这两个男孩的故事,让我想要试图碾碎所有的困境,冲破黑暗,迎来光明。

  故事已经完结,但从未结束。在他们人生的路上,依然可以所向披靡、一往无前,依然是迎着光,撒野奔跑。蒋丞与顾飞对彼此而言是意料之外的意外,对我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我想,丞哥和大飞将一直会是我心之所向,是我人生当途的惊喜,身处无际黑暗时紧握于手心的光。希望我们如书中所说的,都能像对方一样勇敢。

  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撒野》

  这是作者留在结尾的话,*淡而又真实。这本书讲的是两个少年互相救赎的故事。听起来并不是那么有趣,文章也没有过多修饰,但它却深深地吸引了我。

  先说文章的一个主角蒋丞,是一个非典型学霸,不仅学*成绩优异还精通滑板、**、钢琴。从小被父母送给别人养大,虽然学*成绩优异却总是被否定,得不到来自家庭的温暖。本想着回到亲生父亲身边能过的好一些,却没想到得到了更沉重的打击父亲爱酗酒,好赌博,与别人斤斤计较,还总是让蒋丞跟在后面收拾烂摊子。生活与家庭带给他的压力使他在这个全新的城市喘不过气来,只能感受到他与众人的格格不入。但他骨子里的骄傲和责任驱使他不停向前走,他决心一定要离开这个地方,离开这毫无希冀的小城市。最终,他的高考以全省前十的`成绩考入了R大法学系,摆脱了生活的困扰。

  另一位主角顾飞,从小就生活在这个破城市里,带着不靠谱的母亲和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妹妹顾淼谋生。他过早地承担了这个家庭,使他感受到来自内心深处的疲倦。面对无尽的黑暗和折磨,他不断抗争着,但长时间的麻木使得他渐渐将自己摆在了一个被动的位置,觉得得过且过吧,能混就混日子。但他从未设想过有一天自己的人生也会透进光芒,直到蒋丞带着热烈和勇气来到了他的身边,他才明白,要感谢命运,负重前行。

  如果他们没有相遇,可能彼此都会堕落,在疲惫不堪的人生中沉沦,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永难解脱。但幸运的是,这场意外的相遇,与那无法被割舍的一点一滴,汇聚成了只属于他们也只属于《撒野》的峥嵘岁月。这是属于两个少年的故事,他们救赎了彼此,殊不知也将我从黑暗的泥沼中救出。正如顾飞的歌中所写:我一脚踏空,我就要飞起来了,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见你说,这世界是空荡荡。在我们的生活中,又何尝没有迷茫,没有恐惧。可正是因为这两个男孩的故事,让我想要试图碾碎所有的困境,冲破黑暗,迎来光明。

  故事已经完结,但从未结束。在他们人生的路上,依然可以所向披靡、一往无前,依然是迎着光,撒野奔跑。蒋丞与顾飞对彼此而言是意料之外的意外,对我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我想,丞哥和大飞将一直会是我心之所向,是我人生当途的惊喜,身处无际黑暗时紧握于手心的光。希望我们如书中所说的,都能像对方一样勇敢。

  “我躲在墙后,看两个少年徒手摘星星,星星印在他们的眼底,光却撒在我的身上。”

  这是作者在文章的末尾留下的话。《撒野》是一个质朴无华的故事,里面没有车祸,没有失忆,也没有随随便便就能考第一的天才。它讲述了两个少年相互扶持,共同进步的故事。顾飞因妹妹顾淼淼和蒋丞误打误撞认识了彼此,和对方成为了朋友。他们为了走出破旧的钢厂,去看更大的世界,努力学*,努力奋斗。我明白了“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只要看向前方,生活就会所向披靡。”《撒野》是我前行道路上有幸拥有的一盏明灯。每当生活中遇到困难时,我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蒋丞和顾飞,想起他们身上的那份坚毅和顽强,不断地鼓励自己勇敢地踏过荆棘。

  记得在我7岁时,母亲想让我去学游泳。游泳不就是玩水吗?玩水我最喜欢啦!我满心期待着能跳进泳池,像小鱼儿一样在水中畅游。可到了泳池,到了开始学的那一天,我才真正感受到什么叫做“恐惧”。

  学游泳,练*憋气是第一步。方教练让我在深水区里憋气,面对着没过脖子的水面,我心里犯怵了:万一呛水了怎么办?多难受呀!万一我溺水了,教练没发现怎么办?万一有人把我的头往水里按,我起不来怎么办?……我的脑海里闪过了无数奇奇怪怪的想法。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终于,我鼓起勇气,深吸一口气,想一头扎下去。就在脸将要碰到水面的一瞬间,水里的寒意迎面扑来,心中的“恐惧”立刻苏醒了,时间仿佛静止了,就是这0。1cm的距离,我却再也不敢往下钻了,我挣扎着使自己大半个身子能露出水面,挂在泳池边。

  方教练是一个严厉性急的人,看我如此拖拉,干脆出绝招:她一把抱起我,用力一抛,我整个人都落在了水里,如同掉入了万丈深渊。我紧紧闭上眼睛,双手乱挥两脚乱蹬,想要抓一根救命的稻草,可身子却沉得更快了。我吓得要哇哇大哭,可刚张开嘴,一口水猛地呛进了鼻子、喉咙,最后灌到了肚子里。我绝望了,仿佛死神就在眼前。突然,一双有力的大手将我一把从水里拎了起来—是方教练。不知道是那令人窒息的惊恐,还是劫后余生的庆幸,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从未有过的委屈在心中泛起阵阵酸楚。游泳太难了,我再也不想学了!

  第二天,我哭着闹着说什么也不愿意再去上游泳课了。妈妈和我好说歹说,还答应请我吃棒冰。在妈妈的威逼利诱下,我糊里糊涂又同意去上游泳课了。不过,这次感觉比第一天要好一点,也没那么害怕了。第三天,动作难度加强了,可是我心中却充满了希望,恐惧已荡然无存。我相信自己一定会跟小鱼儿一样,在水里自由地畅游!

  如今,当我翻开《撒野》这本书,我又想起了儿时的这件事。是啊,前进的道路上,难免会碰到困难与波折,但坚持与顽强便是心中的那束光,寻着光,便一定能踏过荆棘!

  所有的苦难与背负尽头,都是行云流水般的此时光阴。

  《撒野》一书围绕着两个主人公展开,蒋丞是一个高中生,因为家境贫寒,所以父母在他小的时候将他送去福利院了,被养父母领养。而十五岁这年,又因为性格和养父母格格不入,所以他又再一次被抛弃,回到了原生家庭。那是一个人鱼混杂的破旧小城,街头的叫骂声是每个清晨的铃声。雪上加霜的是,蒋丞的父亲是一个典型意气用事、胸无大志的人。他因为大儿子的不供养一气之下选择了跳楼自杀,在这种环境,这种处境下,蒋丞没有被打垮,他握紧了手中的笔,对自己说:“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顾飞是妥妥的钢厂小霸王,成绩虽然不好,但多才多艺,会烧烤,会摄影,会绘画……但他的原生家庭惨不忍睹。父母离异,母亲每天在外鬼混,妹妹身患恶疾,整个家庭只有他能扛起重任,本以为他会如《骆驼祥子》里的祥子一样,时代的悲哀,环境的悲哀铸成了他的悲哀。但他有一双会发现美的眼睛,会努力看到身边人对他的好,然后在迷茫之后清醒,开始奋斗,努力考上好大学。

  我的人生没有蒋丞那样的起起落落,我的家庭没有顾飞那样的破烂不堪,所以我没有任何理由去堕落,没有任何借口去抑郁,我能够接受挫折的考验,因为生命只有在泥泞的路上才能留下脚印。

  清晨的月亮被赶着马车迟迟到来的太阳拉下枝头,“唉,恭喜你呀,数学又是前十里最差!”我从容的接过同学手中的试卷,说不难过是假的,只是奋斗的决心大于我现在难过的心情,蒋丞父亲去世,顾飞每次回家没有看到母亲的'身影时,是否也像我现在一样心酸?但他们没有沉浸在悲痛之中止步不前,而是拨开迷茫的雾霾,立下目标,从此没有一个夜晚的灯是灭的,没有一个清晨是安静无声的。我有我要追赶的远方,哪怕风雨兼程,披星戴月。我没有任何理由在考砸的坏心情中一蹶不振。

  考上人大的蒋丞和师范的顾飞,为这篇小说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但它在读者心中留下的震撼,却是难以消散的。

  《撒野》它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就像它的名字一样,无所顾忌地照进了我的生活,拖着我在阳光下肆意奔跑,让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温暖,那是其他任何东西所不具有的,它让我爱上了一切,包括挫折,包括我曾经最讨厌的枯燥的数学,上课时耳边响起的刷刷的笔记声,看着书本上记得满满当当的内容,体会着成绩一点点上升的愉悦感,这是前所未有的充实与满足,这大概就是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撒野”的滋味吧。

  咱们每个人都很幸运,因为咱面对的挫折和他们相比不值一提,没有谁的人生会永远一帆风顺,就像你不能要求一个海洋没有风暴,如果你把生命路上的荆棘当做铺满鲜花的原野,那么人世间便再也没有什么能将你折磨的,而且这个世界是守恒的,生命中的错失与遗憾一定会在前方有新的机遇和圆满去承接。没有人会一直失去,也没有人会永远得到,如果因为害怕失去而止步不前,又怎么能去拥抱幸福呢?

  不要害怕挫折,蒋丞和顾飞的成功不仅仅是考上人大和师范,更深入内心的是他们那份坚贞不屈,坚韧不拔,遇困境不气馁的精神。当你还在畏惧困境而止步不前时,请记住只有泥泞的路上才能留下脚印!


读《故乡》有感_范本五份(扩展5)

——读拿破仑传有感范本五份

  这是一个传奇的故事。意大利人拿破仑·波拿巴在其短暂的一生中,攻下过整个欧洲大陆,击败五次反法同盟,两度成为皇帝,却在第七次与反法同盟的战斗中败北,从此一直被英国囚禁在圣赫勒拿岛上,一直到他去世。纵观其一生,他本人清廉节约,却放纵自己的兄弟姐妹尽情挥霍;他自己睿智机敏,却因太过自信,将重权交到了叛徒手上而从没怀疑;他不惧强权,连曾经不可一世的教皇在他面前也是那样谦卑。在他鼎盛时期,整个欧洲的皇帝都是他的亲兄弟。

  在拿破仑不到二十岁时,他就很有自己的思想。他的脑袋在那时起就充满了自己对政治、哲学、物理、历史和战斗的思考。背后包抄、迂回前进、快速行军,这些战术战法在他以前从来没有人使用过,然而拿破仑凭借着他那敏锐的大脑做到了,所以才使他在面对那些思想保守的欧洲军团时能够百战百胜。毕加索、凡·高,他们之所以出名,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他们创建了自己独树一帜的派系。如果只知道跟随潮流,跟着大部队走的话,就不会找到一条最适合自己的路,就不会有属于自己的成功。

  拿破仑犯得为数不多的错误之一就是太过自信。这可以说是他犯的最为严重的错误。因为太过自信,他进攻俄国,认为战无不胜的自己一定能够使俄国屈服,结果不仅没有征服俄国,反而丢下了九十万法军士兵的尸体在俄罗斯的冰天雪地里;因为太过自信,他毫无保留地将机密交给了外交大臣塔列朗,认为塔列朗一定不会背叛自己,却从没想过这个塔列朗是一个唯利是图的小人,竟将这些机密以“卖”的'形式卖给了国王的敌人当然,如果没有自信,那也是不行的。因为他有自信,所以他经过重重险阻,成为了法国的国王;因为他有自信,所以他力挫群雄,成为称霸欧洲的霸主……可见,要想把握好“充满自信”和“太过自信”中间的*衡,是多么的困难。

  拿破仑用其一生写就的悲剧可谓千年不遇。早年的他想像亚历山大大帝一样,称霸欧亚,青史留名;晚年的他意识到战争的残酷,想要停止战争,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想停也停不了。拿破仑的优点数不胜数,精力旺盛、不甘失败、机敏聪慧、清廉节俭……可惜的是,他的弱点却和他的优点几乎一样显著。读了埃米尔·路德维希的《拿破仑传》后,我认为拿破仑过于复杂,对于他,我并不想评价,也评价不了。但是,如果让我形容他的一生,我会用《圣经·耶利米书》中的一句话来形容:“我今日列你在列国列邦之上,为要施行拔出、拆毁、倾覆,又要建立、栽植。”我认为,拿破仑足以当得上“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个称号。作文

读拿破仑传有感范文

  读拿破仑传有感范文

  这几天,我读了《拿破仑传》,感触颇深。

  拿破仑30岁成为法国第一执政,35岁加冕为皇帝。他是一位卓越有军事家,他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他更是一位当之无愧的大英雄。

  拿破仑有如此的成就,与他年少时的苦难经历息息相关。拿破仑年少时,曾落魄他乡,被当地人讥讽为“矮小的科西嘉人”。处处受排挤,事事遭冷遇。可这一切拿破仑都以惊人的毅力和不屈的意志挺了过来。没有玩伴,他就与书为友;没有对手,他就一人苦练。正是这种苦难的经历,使拿破仑从小就有了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征服欲。他后来称霸欧洲大陆的雄心和野心可能正源于此。

  开始,拿破仑利用他的军事才能,进行的是保家为国的`正义之战,很快取得了人民的信任,为各民族夺回了他们的家园。他成了人们心目中的大英雄,可一个法国满足不了拿破仑日益膨胀的野心,他又发动了掠夺性的非正义战争,最终导致兵败滑铁卢。

  拿破仑说过一句话:“剑鞘属于法国,剑刃属于我自己。”欲望一定要有,不然人类就不会进步。只是欲望不能没有止境,否则就会像拿破仑一样——竹篮打水一场空。不过拿破仑知难而上的精神还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学*的,这样一个个困难就会被我们克服。

  最*,我刚读完一本书,《拿破仑传》。

  《拿破仑传》讲的是 拿破仑一生的传奇故事。书的封面上画着一位勇敢的青年,英勇地驾在一匹骏马的身上,想便那就是拿破仑了吧。

  别看这本书只有1·2厘米厚,里面的人物可不少呢,我数了数一共63个主要人物。

  你们想听听我跟你们讲一讲这本书的故事吗,好,我就讲几个故事给你们听听吧。

  首先,我先给你们介绍介绍拿破仑吧。

  拿破仑在1804年称帝前,一般被称为波拿巴,将军,统帅,执政。1804年称帝后,改称为拿破仑。

  书中的故事有(四面楚歌)(退位)(异国之恋)等,其中让我最难忘的就是(异国之恋)了。

  异国之恋讲了拿破仑在舞会上遇到了瓦莱夫斯卡伯爵夫人。她因家里贫困,不得不嫁给一个年老而富有的伯爵,此时,拿破仑也因为她的可爱善良喜欢上了她,还写了三份信给她,后来,拿破仑带着她打仗去了,拿破仑把她安顿在一个小房间厘,在没上战场的日子里,拿破仑就会在这里陪她。过了些天后拿破仑就重返战场了,要是拿破仑忘记她,他会读到这一名言“假如你不再爱我,请别忘了,我仍然爱你。”

  这个故事让我觉得拿破仑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我呢,朋友跟我玩,讨好我的我就开心,不讨好我的我就不跟他们玩,不像拿破仑,在沙场上都还没忘记了瓦莱夫斯基伯爵夫人。

  这本书的内容,有感人肺腑的故事,也有让人喜笑眉开的,把拿破仑一生的传奇故事记载了里面,也让我这些后人了解拿破仑是个怎样的传奇人物。

  拿破仑是*代资产阶级军事革命的领先人物,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没落贵族到法兰西的皇帝,靠的是军事上的卓越才能,但是,衰败之路也由此开始。

  从拿破仑进入军校开始,开始了他一生的戎马生涯,在土伦之战中崭露头角。法国大革命经历了保王党到雅各宾派,再到热月党人,最后督**,拿破仑的军事生涯起起伏伏。因一场胜战而得到法国人民的拥护,但**始终对他留一心眼。直至雾月**的发起,以和*手段夺取了**,开始了长达*20年的统治。在各个方面对法国进行改革,强极一时,但大地封锁令的实施和远征沙俄的失败使拿破仑帝国走向衰败,最终兵败滑铁卢,在太*洋圣赫拿岛病逝。

  拿破仑的军事战术讲求灵活性和突击性,在你意想不到的地方给你致命打击,并在鼓舞士兵士气方面屈指一数。在进过几次完美的胜仗后,拿破仑被利益及荣誉所诱惑,背弃了和*的想法,开始对外征服,导致失败。他的爱将,达武元帅在莱比锡会战后逝世,下面是他临终前对拿破仑说的话:“您刚刚做了一件很大的错事,尽管这个错误夺走了您的最好的朋友,但仍然不会改过,因为你欲壑难填。这种欲望会使您失败的,您毫不留情地无谓地牺牲那些能为您效劳的人,他们死去时,您毫无惋惜之情。”

  但是拿破仑对欧洲资产阶级的革命贡献很大,法兰西的骄傲,让我们记住“荒野雄狮”-拿破仑。

  最*,我刚读完一本书,《拿破仑传》。

  《拿破仑传》讲的是拿破仑一生的传奇故事。书的封面上画着一位勇敢的青年,英勇地驾在一匹骏马的身上,想便那就是拿破仑了吧。

  别看这本书只有1·2厘米厚,里面的人物可不少呢,我数了数一共63个主要人物。

  你们想听听我跟你们讲一讲这本书的故事吗,好,我就讲几个故事给你们听听吧。

  首先,我先给你们介绍介绍拿破仑吧。

  拿破仑在1820年称帝前,一般被称为波拿巴,将军,统帅,执政。1820年称帝后,改称为拿破仑。

  书中的故事有(四面楚歌)(退位)(异国之恋)等,其中让我最难忘的就是(异国之恋)了。

  异国之恋讲了拿破仑在舞会上遇到了瓦莱夫斯卡伯爵夫人。她因家里贫困,不得不嫁给一个年老而富有的伯爵,此时,拿破仑也因为她的可爱善良喜欢上了她,还写了三份信给她,之后,拿破仑带着她打仗去了,拿破仑把她安顿在一个小房间厘,在没上战场的日子里,拿破仑就会在那里陪她。过了些天后拿破仑就重返战场了,要是拿破仑忘记她,他会读到这一名言“假如你不再爱我,请别忘了,我仍然爱你。”

  这个故事让我觉得拿破仑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我呢,朋友跟我玩,讨好我的我就开心,不讨好我的我就不跟他们玩,不像拿破仑,在沙场上都还没忘记了瓦莱夫斯基伯爵夫人。

  这本书的资料,有感人肺腑的故事,也有让人喜笑眉开的,把拿破仑一生的传奇故事记载了里面,也让我这些后人了解拿破仑是个怎样的传奇人物。


读《故乡》有感_范本五份(扩展6)

——读《皇帝新装》有感范本五份

  皇帝非常爱美,两个骗子知道后,就去假装做衣服,告诉皇帝要做一套神奇的衣服给皇帝。做了半天也没看到一件衣服,两个骗子告诉皇帝只有愚蠢的人才看不见这件神奇的衣服。皇帝其实根本看不见,可是他不想做愚蠢的人,所以就假装看得见。所有的大臣都假装说看见皇帝的神奇衣服,然后皇帝就光着身子举行**了。一个小男孩告诉皇帝他没有穿衣服,大家才知道皇帝真的没有穿衣服,皇帝知道了,连忙赶着马车回到皇宫穿衣服。

  故事告诉我们不管别人告诉我们多愚蠢的`事情,都要把实话说出来,不然骗人对自己没有好处,等到真相大白的时候,就会让人产生不好印象。

  我觉得我们在学*中认认真真的,不能像皇帝那样,没有的说成有的。做什么事都要实事求是,不做虚伪的人。

  读了《皇帝的新装》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皇帝的新装主要讲了,一个皇帝很喜欢新衣服,所以他把所有的钱都用在了买衣服上,根本不关心自己的军队,一天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说自己是最优秀的纺织工人,织的衣服很秀丽,还说每个不称职或愚蠢的人都看不见它。皇帝就相信了他们,给了他们很多的钱,还给了他们最好的线,叫他们给皇帝织新衣服,他们每一天假装都在空空的织衣架上辛苦的.工作着,看上去十分用心,忙忙碌碌的装的可真像阿!一天皇帝叫他的几位大臣去看看他们织的怎样样了,大臣们到了那里以后,并没望见什么,大臣们一想到凡是不称职或愚蠢的人都看不见它时,回到皇帝那里,他们就假装说他们织的衣服很秀丽,最后在**大典的时候,两个骗子假装给皇帝穿上了漂亮的衣服,其实他身上什么也没有穿,人们都不敢说什么也看不见,因为这样就会暴露自己不称职,或是太愚蠢。一个小孩喊道他的身上什么也没有穿,最后所有的人都这么喊道他身上什么也没有穿,皇帝似乎觉的老百姓的话是对的,但是这已经晚了,两个骗子已经逃走了。我觉的皇帝才是最愚蠢的人,因为:他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却糊里糊涂的相信了两个骗子说的话。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不能随意相信别人的话,要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所有的戏剧都来源于生活,所有的故事都是人们对生活最美好的向往。往往有一些童话故事,却最能反映人们的生活,反映人性的丑恶。

  我记得小时候读过这样一篇文章,名字叫做《皇帝的新装》。

  这是由丹麦的作家,安徒生先生写的一部非常好读的童话故事。故事的大概意思是讲,有一个昏庸的皇帝对其他事情一概不管,唯独喜欢穿漂亮的衣服。就这样,有两个骗子来到皇宫中,对皇帝说,他们可以织出最好的布,做出这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皇帝信以为真,救命两个骗子在宫中开始做最漂亮的衣服,两个骗子向皇帝要了许多的黄金,以及故作姿态的.要了一些织布的金丝。并且骗子对皇帝说,只有那些不称职的人,还有一些愚蠢的人,才会看不到这样的衣服。皇帝就这样相信了,皇帝害怕自己看不到,所以先后派了两位自己认为最诚实最可靠的大臣去织布房,看衣服做的怎么样了。先后去的两个大臣,进去以后都没有看到衣服,但是为了掩盖自己,不是愚蠢的人,都夸奖这衣服真的是漂亮极了,料子真的是好极了。

  在听完两位诚实的大臣对皇帝说完以后,皇帝打算亲自去看一看,可是皇帝并没有看到衣服,但是为了不让大臣们以为自己是愚蠢的,所以便夸奖这衣服是多么的漂亮,图案是多么的精美。

  最后这位皇帝穿上了两个骗子,做成的所谓的衣服,要到大街上去**。走到大街上的时候,一开始大家都没有说什么,突然有一个小孩子站出来说道:皇帝什么衣服都没有穿呀!后来陆陆续续的又有其他小孩子在说,皇帝并没有穿什么衣服,后来全城的老百姓都指着说皇帝没有穿衣服,皇帝这时候觉得百姓说的是真的,但是为了面子也硬撑着将这场衣服的**走完。

  这个故事也告诉了我们,有些人为了一时的虚荣的满足,而放弃了做人的原则,并且放弃了那颗真诚的心,而小孩子最终指出皇帝没有穿衣服,也是在告诉人们一定要保持一颗童心,因为孩子是纯洁天真无邪的,没有任何思想负担才敢说真话,我们人就是应该向小孩子学*,做一个这样天真纯洁的人。

  穿行在人生的海面上,多少风帆随风起航,任凭海浪的怂恿,跟随海风的方向。然而,生活仅是这样吗?任凭子集跟随别人的脚步,作为别人的复制品,你的心愿意吗?你满足于这行尸走肉的生活吗?不,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沐浴在党的阳光下的我们不更应该做好自己吗?难道我们还比不上文中的孩童?

  回顾历史的长河,有的人被时间埋没,有的人却被永远的记住。爱因斯坦,伽利略,泽征尔。正是因为他们敢于质疑,始终相信自己掌握的真理,并用实践向世人证明“我是对的”才被后人永远留在记忆里。

  穿越时空的隧道你正与众多曾获得诺贝尔奖的科学家们争辩,面对他们质疑的眼光,你有勇气大声的说出:“两个球是同时落地”的吗?你亦能够在众人嘲讽的目光中,来到比萨斜塔,用实验来检验吗?

  横越国度的阻隔,你在指挥演奏音乐,却发现有一处乐谱出错了,于是你停下将疑问的部分又重新演奏了一遍,面对评委们不耐烦的目光,你有勇敢指出乐谱的错误之处,并改正它们吗?

  跨越空间的距离,你正在会议室里讨论着有关第三代印刷技术的问题。面对众人的冷嘲热讽,你敢力排众议,建议直接研究第四代激光照排技术吗?面对众人的冷眼旁观,能坚持研究吗?

  看今朝,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你还在唯唯诺诺的跟随着别人的脚步吗?你还在战战兢兢的走在父母和老师为你铺好的道路上,随波逐流的学*吗?这是在党的阳光下成长的我们应该做的吗?不,作为新时代的高中生,自主学*才是最重要的。

  数学课上,你还在奋笔疾书的摘录老师的解题过程吗?不理解,抄了又如何?结果还是一无所知,即使你将所有的题目都背下来,还是什么都不知道。写作业时,遇到题目出现错误的情况,你会怎么办?是勇敢的提出疑问,还是将错就错的写上所谓的.正确答案呢?

  面对问题,敢于质疑,即使你的答案是错误的,但你确是经历了一番深思熟虑,而不会像那些只执着于答案表面的人,即使答案是正确的,然而思路却是一问三不知。

  第一个人说一番话,被第三个人听见,和他一起说,此时第三个人反对,而第四个人一看,耳鼻一边跟着那两个人一起说,所谓的三人成虎指的便是这个吧!这亦可见,真理有时并不存在于多数人的手中。

  《皇帝的新装》中,众人虚伪的面容与孩子童真的笑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为什么众人回将看不见的衣裳夸奖为最美丽的呢?只因为他们不想成为愚蠢的人,这就是人的虚荣心,两个骗子也正是利用了人们的这种从众,虚荣的心理。

  风说:“船,你要跟随我的脚步。”船说:“我有属于自己的方向。”于是有了逆水行舟的壮阔;

  树说:“草,你要跟随着我的身影。”草说:“我有属于自己的性格。”于是有了装扮大地的博大;

  众人说:“孩子,你要走在我们为你安排的道路上。”我说:“我只有属于自己的路。”于是有了莘莘学子,在党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希望通过这篇皇帝的新装读后感,同学们能够对皇帝的新装一文有更加深刻的理解。

  在一个遥远的宫殿里,住着一位臭美的皇帝。天天换一件新衣服大家成天到晚都要给他织衣服。

  一天,有两个贪财骗子知道了皇帝喜欢穿新衣服,就来到了皇宫骗皇帝说:“我们能织出世界上最神奇的衣服,您得我们金丝银丝。但这件衣服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见儿傻瓜和笨蛋是看不见的。”

  皇帝相信了两个骗子,给他们很多金银财宝,让两个骗子织出世界上最神奇的衣服。很长时间过去了,皇帝很着急就派了一个大臣去看,大臣来织衣房什么也没有看到,但是他不愿意承认自己是笨蛋,就对皇帝说两个骗子织的.很好。

  国庆节到了,两个骗子终于织好了,双手托着衣服说:“尊敬的陛下,这套衣服是聪明的人才能看见它,傻瓜和笨蛋是看不见的。”皇帝也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笨蛋。就装模作样的装上了。他来到了大街上,人们都说皇帝的衣服很好看,忽然有一个4岁的小女孩说:“大家快看呀,皇帝什么也没穿。”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要学会诚实,不能撒谎,不能贪心。


读《故乡》有感_范本五份(扩展7)

——读七擒孟获有感范本五份

  今天,我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中华上下五千年》。我一回家就迫不及待地坐在了椅子上面,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

  我看的第一篇小故事大家一定很熟悉,它叫《七擒孟获》,故事的主人公是诸葛亮。在三国时期,散居着许多的少数民族,蜀汉对他们的`统治并不巩固。刘备死后,这些少数民族首领纷纷反叛,诸葛亮决定亲自率兵南征。孟获在当地少数民族很有威望,所以诸葛亮决定生擒孟获。第一次,孟获被埋伏的蜀军生擒了,诸葛亮把他放了回去。第二次又被自己人抓了起来,诸葛亮又把他放了。就这样,捉了放,放了捉,前后捉了孟获七次。最后孟获被诸葛亮的宽宏大量、足智多谋打动了,心甘情愿地投降了。

  我佩服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足智多谋,让孟获钦佩的五体投地,我一定要向他一样足智多谋! 我还从书本中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要像诸葛亮那样,凡事都要冷静思考,再做出决定,不能向孟获那样蛮横不讲理,不然的话就会造成更大的错误。

  我在读《中外历史故事》的“诸葛亮七擒孟获”中深有感触。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刘备去世后,要诸葛亮辅佐刘禅治理蜀国。然而在其中,南中地区发生叛乱。叛乱的首领是孟获,他在当地很有威望,这给蜀国统一中国带来了很大的威胁。于是,丞相诸葛亮要去南中*定叛乱,本来他是可以很轻松的*定这次叛乱的',但为了收服当地民心,诸葛亮打算用攻心策略。公元225年3月,蜀军大举南征,轻松地生擒叛乱首领孟获,孟获不服,诸葛亮放了他。但没过多久,孟获又被擒住,还是不服,又被诸葛亮放了。就这样,孟获被捉了放,放了又捉,前前后后共计七次,最后终于心服诸葛亮,誓不再反。

  诸葛亮这一招就是有名的“欲擒故纵”。自古天下最难之事当属降服人心,而孔明宽宏大量,利用智谋令孟获心服口服,乃归功于“智”一字也。在生活中也是如此,假如你的亲人或朋友对你犯了错误,我们有时就该忍一忍,宽容一下别人,不停地拉别人的“小辫子”这是不值得的。想一想,如果在这世界上多一些宽容,会使大家更团结,团结就是力量,到那时候,我们心连心,还有什么事做不成呢?

  这是我的看法。你呢?

  《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里面精彩的故事实在太多了。“桃园三结义”、“温酒斩华雄”、“三顾茅庐”、“青梅煮酒论英雄”……其中我最喜欢的,还属“七擒孟获”。

  读了这个故事,我感慨良多,想要征服他人,就要赢得人心。因为靠蛮力解决问题只是一时的,所以我们要学会运用智慧去解决深层的问题,这是我从“七擒孟获”中受到的启发。

  “七擒孟获”中主要讲的是刘备死后,蛮王孟获造反,诸葛亮率部南渡泸水,想要*定南中的战争。诸葛亮率军到达南中时,听说孟获在这里威望很高,所以决定生擒孟获,感化他。孔明共擒孟获七次,放了他七次。双方首战,诸葛亮就大获全胜,擒住了孟获。但孟获不服气,说什么胜败乃兵家常事。于是便有了一次次的擒与放。第七次,孟获决定用藤甲兵战孔明,那兵虽强,却是用植物做成的战甲,有弱点存在。孔明用火攻战胜孟获,孟获输得心服口服。诸葛亮不但能力高强,而且宅心仁厚,他的所作所为深深的'感动了孟获。

  “七擒孟获”的故事传为千古美谈,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认为诸葛亮不但智慧过人,而且心胸开阔。面对敌人,他完全可以将其处死,可他不但没有这样子做,还为他松绑、赐酒、以礼相待,将蜀国占领的土地退还给他。

  我们如果像诸葛亮那样,忍字当头,做事深谋远虑,那么,我们前面的道路也许会更*坦一些。

  纵观巜三国演义》里面内容精彩不断,《桃园三结义》《三英战吕布》巜空城计》等,但我还是比较喜欢诸葛亮的《七擒孟获》。

  《七擒孟获》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南方蛮王,孟获经常带兵侵入诸葛亮的南部边界,于是诸葛亮就带兵去讨伐孟获。诸葛亮见孟获有勇无谋,决定生擒感化他,让他心服口服投降。诸葛亮七擒又七放孟获,最后孟获真心投降蜀国。诸葛亮用攻心为上,攻城为下成功感化了孟获。就连我们的伟人***对诸葛亮的理政和品德都非常推崇。

  在古代社会得人心者得天下,在当今社会仍是这样。这使我想起最*新型肺炎病毒的事情,病毒刚在中国蔓延时,***号召国人不聚会,少出门,每天量体温,出门要戴口罩的,把病毒闷死在家里,并且很快控制了病情的蔓延。可欧美诸国对***的观点指指点点说我们限制人们自由,违法人权,并对***横加指责。当病毒刚开始在欧美蔓延时,他们的民众不戴口罩,出门也不戴口罩。当病情大面积蔓延时,他们这才慌了,才想起中国抗疫宝贵的'经验,并要求中国分享抗疫经验。可我们***不计前嫌大度对他们进行口罩,呼吸机等医疗物资的援助。当其他国家得到援助时,就对中国充满了感激之心,并表示与中国建立友好互助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同学们出现矛盾时,往往都以谁力气大,谁朋友多来解决问,如果我们多学*诸葛亮化敌为友的办法去解决问题,那岂不是更加美哉?

  通过《七擒孟获》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动脑,不能用武力去解决,只有用智取胜,以德服人,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尤其是在生活中与同学或朋友发生问题冲突时更是要这样,希望大家以后都能学会用这种方法解决遇到的困难。

  我读完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之后,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机智。其中最能表现出诸葛亮机智的`一篇文章是《孔明出师七擒孟获》。

  首先,他的机智表现在埋伏计上。有一次,孟获见诸葛亮挥军南下,就亲自出来应战。孔明在阵地后埋伏好人马,叫王*在战场上假装战败,引得孟获前来。孟获不知是计,逞强好胜,一路追赶,正中诸葛亮的埋伏。只听一声炮响,鼓声大震,魏延从山谷后面杀出来,切断报孟获的退路,生擒孟获。这可真是埋伏用兵如神,机智擒拿孟获。

  在这篇擒拿孟获的文章中,诸葛亮多次巧用计。除了埋伏计以外,还有诱敌计、将计就计、明守暗攻计、解除猛兽计、识破诈降计、火烧藤甲计。他一次比一次机智,一次比一次智慧。最后让孟获心服口服,乖乖地投降了。

  啊!诸葛亮真是一名聪明、智慧、用兵如神的将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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