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哈利·波特》有感 (菁华6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10-03 00:00:00

读《哈利·波特》有感1

  他,骑着一把飞天扫帚,飞入我的心帘;他,用坚定的信念,告诉我面对困难不能退缩;他,和朋友同生共死的友谊,让我知道——朋友,就要用一生去守护。他,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原本和不友善的德思礼夫妇,还有他们令人讨厌的儿子达力住在一起。虽然哈利是德思礼夫妇的外甥,但德思礼一家却把哈利当做一个受虐狂,把他关到储藏室、弄坏他的物品、以追打他为乐趣等等。而且十一年来,从未给哈利波特过一次生日派对。

  但是有一天,猫头鹰信使突然送来一封神秘的信件,改变了哈利的命运。哈利来到魔法学校,开启了人生中一段奇妙的旅程。哈利的一生是传奇的,在格兰芬多学校,他无师自通地学会了骑飞天扫帚,被麦格教授选入校魅地奇队,然后帮助学校赢得魅地奇球赛的胜利;他为了救自己的好朋友,打败了一只成年巨怪;他还靠勇气和智慧,与想夺得魔法石的奇洛教授搏斗…….

  但是,是什么让哈利取得成功呢?答案是:朋友。哈利有两名最要好的朋友,罗恩和郝敏。他们对哈利诚诚恳恳,互帮互助。为了朋友,哈利骑上飞天扫帚与马尔福打架;为了朋友的安全,他舍己为人与巨怪搏斗;在朋友的帮助下,他成功阻止了奇洛教授的魔法石梦。是朋友的安危让他激起了斗志,而朋友的帮助让他取得胜利。如果没有朋友,哈利只是独孤一人。如果没有哈利,朋友也无法前进。正如塞涅卡所言:幸福的时候需要忠诚的友谊,患难的时刻尤其需要。

  记得有一次,我发作文本的时候,不小心打翻了好朋友“卤蛋”的文具盒,文具盒里的东西洒落一地。好不容易才把橡皮捡起来的“卤蛋”,又得捡东西了。我感到非常抱歉,可“卤蛋”却笑着拍拍我说:“没关系,失误总是有的”。我非常感动,在这件事后,我也学会了包容他人、体谅他人。回想哈利和他的'朋友们,不也正是如此吗?尽管他们每个人都做过一些对不住朋友的事,但彼此都没有放在心上,而变得更加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其实,在生活中互帮互助的你我他,不就是一群“小哈利”和朋友们吗?

  我轻轻地合上《哈利波特》书本,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朋友,就要用一生去守护。我细细品味着书中奇妙的故事,哈利波特仿佛又飞入了我的心帘。

读《哈利·波特》有感2

  初读《哈利?波特》,便爱上了这个绚丽多彩又充满刺激和挑战的魔法世界。现在,重新进入魔法世界畅游时,发现了许多从前没有留意的东西。乔安娜?凯瑟琳?罗琳女士在讲述这一系列惊险的冒险故事的同时,也在讲述一个关于友谊、信念、与爱的故事。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从西比尔 ?特里劳妮教授的预言中,便可知故事结果了。哈利和他朋友拥有太多的东西,这是伏地魔是终生不会明白的……

  勇敢——敢于接受挑战

读《哈利·波特》有感3

  在年味颇浓的.现在,华灯初上,绚丽的霓虹灯,装点着这座城市,收回目光,家里的灯立刻与外面的形成鲜明的的对比,黄色的暖光打在白色的墙壁上,像浸在水里,一圈圈漾开。

  静夜阑,寥落孤星挂天上,随手拿来手边的一本书,借此来打发如此静谧的长夜。一看,竟有些怔,好久了,这都没有再看这部曾经信誓旦旦的说每个星期都要看的小说。

  10岁时,第一次从灰土尘封的书柜里找到这本《哈利波特》,是被它华丽的书皮所吸引。当打开这本书,随着里面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而着迷,一场与梦同行的旅行就此拉开了序幕。

  当某一种情感在心中很深很深,即使凭着*字的博大精深也很难用语言来表达出来。正如现在我酝酿下一句的感受。

  读《哈利波特》,如尝一道百味羞,在那扣人心弦的传奇中看各色人物,品百味人生。哈利勇敢坚强,罗恩忠实真诚,赫敏聪慧冷静,邓布利多睿智慈悲,伏地魔狠绝悲凉……在罗琳笔下多如满树繁花的人物中,不管是奸是忠,是好是坏,都是为了衬托体现这部系列的主题——爱,可以战胜一切。

  当哈利的母亲不顾一切扑在哈利身上保护他,连最厉害的死亡咒都伤害不了哈利;当哈利波特问邓布利多教授他有什么能力战胜有时以来最厉害的黑巫师时,他说“你以为我们爱过的死者会真正离开我们吗?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简而言之,是你的爱保护了你!爱可以帮你战胜一切!”

  在这七大本书中,学到的知识很少,但懂得的道理却很多,很少有一个系列的小说可以让人坚持下来看7本。很多人说哈利波特是一部儿童小说,读读可以,但不必深究,但我认为,哈利波特所带给人的震撼,已经远远超过一部儿童故事给人的感觉。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被翻译成七十四种语言,在全世界两百多个国家累计销量达五亿多册,位列史上非宗教、市场销售类图书首位。这是一部可以让人受益终生的小说。当我再次翻开了这本书,追忆过去《哈利波特》带给我的种种快乐,我想我要永远这样与梦同行下去!

读《哈利·波特》有感4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翔。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利用一周的时间我终于读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罗琳阿姨把我们想不到、做不到的事情变成了事实。以“哈利波特”为主人公,有巫师、精灵、鬼魂、怪兽、龙、邪恶、正义。从这几部书来看,可以体现出对朋友的友情、老师的尊敬、面对困难和邪恶永不退缩、勇敢面对的精神。拥有了这些,他们就一次又一次的逃过难关。《哈利·波特》这几部书讲述了他与他两个最好的朋友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发生的故事。在那里记载着他们一起战斗、一起共享快乐、一起分忧困扰的点点滴滴的事情。

  我之所以敬佩哈利波特,是因为他拥有力量、智慧、友情和勇气这四种因素,这四种因素对于我的学*来说照样很重要。自我分析一下,我不缺少力量和智慧,但在朋友的帮助和勇气方面还有很大的不足。所以,我应该多交一些朋友,用一颗宽宏的心去面对朋友,做事不能斤斤计较,对人要宽宏,善待他人,只有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友情。勇气来自于自身的实力和信心,要在不断认真学*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成绩,给自己增加信心和勇气。

  相信,我一定会像哈利波特一样成功的!

读《哈利·波特》有感5

  人世间的爱分很多种,有十指连心的母爱,有“天涯若比邻”的友情,有羞涩青纯的初恋,也有大义凛然的大爱天下,在各种各样的爱中,我随着11岁的哈利,一点点成长,一点点成熟,一点点成功。

  在一个*凡夜晚,午夜时分,微风拂动着女贞路两旁整洁的树篱,街道在漆黑的天空下寂静无声,一尘不染,关于哈利·波特的不*凡的生命之旅将要从这里起航。

  10年了,哈利长大了,他竟在那个楼梯口的又小又暗的碗橱里度过了他本应该快乐的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初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时候,我才六年级,还不太明白什么叫“苦难造就人的一生”,什么叫“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什么叫“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听说过“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那时的我,深深地为哈利感到命运的不公,似乎命运总是在和他开玩笑,让他失去了一家人的其乐融融,离开了母亲温柔的微笑,父亲略带严厉的眼神,奶奶琐碎的唠叨,爷爷慈爱的脸庞。后来我明白,如果没有他这十年的深重苦难,又何来他以后的成长。

  “命运为你关上一道门,就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不久,在他11岁生日的那天,一个体型硕大的人闯进了他*静而单调的生活,海格。这个奇怪的人告诉哈利,他竟然是一位尊敬的魔法师。从那时起,他的生命就被改变,他注定踏上征程,背上行囊,履行他的使命,肩负起魔法界明天的希望,他来到了一个改变他一生一世的地方,霍格沃兹魔法学院。

  在这里,他遇见了很多人,有肝胆相照的挚友,罗恩、赫敏,有总是用憎恨的眼神看他的斯内普教授,有时时刻刻关注他心灵和成长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有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的对手,德拉克·马尔福,当然,还有那个人人提到畏惧三分,丧心病狂的“神秘人”伏地魔。是这些人,这些有血有肉、形形色色的人用他们的一言一行,影响着哈利,激励着哈利去不断变强,最终成为强者,成为人们口中的“救世主”、“大难不死的男孩”,成为真正战胜伏地魔的强者。是什么支撑着他做下去?是爱,是那不竭的爱的源泉。

  在这部书里,我最感动的就是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为哈利所做的一切。当危难来临的时候,当看到丈夫已经倒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她没有退缩,她选择了保护孩子,尽管她知道,只要她跑开,她就能活。因为,她既是一位魔法师,也是一位母亲,一位*凡而高尚的母亲。

  世界上没有不爱子女的母亲,更没有危难时会抛弃孩子独自活下来的母亲,因为每位母亲都是深深的爱着孩子的,这让我想到了我的母亲。母亲是9月6号撞伤的,那时正好是我在学校上课的时候,母亲一直没有告诉我。其间,母亲也一直没来看我,起初,我以为母亲工作太忙没时间,也就没在意。可后来的我打电话回家,听到的总是很累的声音,我问母亲是不是不舒服,母亲嗔怪着说:“哪有,就是有点小感冒。”我随口一说:“要小心,记得吃药,工作别太累。”她求饶着说:“知道知道,小管家婆。”后来我也就没去太注意。

  可当我昨天放假第一眼看到母亲的时候,我惊呆了:她的右脸颊和嘴唇上方分别有一块青斑,口中的门牙已经掉了几颗,却还依然忙碌地在工厂里走来走去。鼻子突然很酸,有种想哭的冲动。母亲一遍一遍地为我拭去眼泪,可眼泪好像决堤的洪水,止也止不住。母亲一边擦一边安慰我:“傻孩子,妈早就不疼,妈不告诉你,还不是怕你在学校担心吗?,你看你,告诉你我感冒,你都会打电话给我,那还敢告诉你我伤了呀?”突然间,觉得很对不起爸妈,对不起他们的理解,对不起他们的体贴,对不起他们的无微不至,真的很想讲那句从未说出口的话讲给母亲听:“妈,我爱你!”

  《哈利波特》很多人都看过,却少有人将它7部全看完的,而我就是那少有中的一个。感谢《哈利·波特》,感谢它与我一同成长,教会我如何去爱与被爱,感谢J。K。罗琳女士,创造出这样的奇迹,最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了我无尽的爱……

读《哈利·波特》有感6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它的作者是英国的J。K罗琳。这部小说不但深动有趣,而且极为惊险,使读者心潮起伏。

  在此文中,主人公是一个只有十一岁的小巫师!在魔法学校里,他不仅学会了魔法,还得到了一把飞天扫帚和一件隐形衣。并且以超人的力量打败了黑魔法的主人——伏地魔,然后又从魔镜中拿到了魔法石,他就是哈利。波特,一个了不起的巫师。

  当我读到哈利和他的朋友一起去取魔法石的情节时,不禁为他们的勇气所感动。魔法石在一个地下监狱里的一面魔镜中,在去地下监狱的途中,处处都暗藏着机关,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危险。可他们还是历尽千辛万苦最终拿到了魔法石并成功地回来了。我情不自禁地为他们暗暗喝彩。

  其实在生活中,也有许多人像哈利。波特一样勇敢。他们虽然不会魔法,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见到别人有难,就会把刀相助。有这种正义感的人很多。

  最后,我想对大家说:“不要小看了不得身边的一些小人物,他们也有自己的特长,在一定场合会发挥出他们的最大作用,此时你会被他们一鸣惊人的作为所震惊,就像我喜欢哈利。波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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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利·波特》有感 (菁华6篇)(扩展1)

——读《哈利波特》有感 (菁华6篇)

读《哈利波特》有感1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到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到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到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到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到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到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到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他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咒语。他选择了不伤害。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到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他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到“隐形”。而且,在*,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他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到,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到“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到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读者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他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到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到。

读《哈利波特》有感2

  “哈利·波特”系列是我最喜爱的小说之一。它讲述了哈利·波特在成长的过程中,如何通过勇气与爱一次次与黑魔头伏地魔抗争并最终取得胜利的故事。

  《哈利波特》向读者展示了许多优秀的品格,不论是四个学院所代表的勇敢、智慧、友爱、正直,还是哈利、罗恩和赫敏那种天长地久的友情,它们无不体现着这套书的核心,开始和结束——爱。

  爱,是一种极其复杂的东西,但它绝对是天下最美好的。当一个人缺乏爱的时候,最耀眼的光仿佛都黯然失色,他不知道自己到底会做出什么。伏地魔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伏地魔的父亲抛弃了他的母亲,而母亲生下他之后就死了,只来得及给他取个名字——汤姆·马沃罗·里德尔。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从来没有人给予他爱。他很孤独,进而变得邪恶,迷恋权利,鄙视爱和一切美好事物。汤姆的人性开始扭曲,他给自己进行了许多次危险的变形,让自己英俊的外貌不复存在;他还给自己取了一个“不*凡”的名字——伏地魔。从此,他由一个英俊的霸变成了史上最邪恶的黑巫师。

  但是伏地魔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被自己最鄙视的东西击败。

  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波特为救儿子而死,爱的印记就在哈利身上,伏地魔触碰不了他;斯内普因为爱莉莉,一直以来都默默地冒着生命危险给邓布利多做密探,为了莉莉守护着哈利;马尔福的母亲纳西莎为了能潜入城堡寻找儿子,向伏地魔撒谎说哈利已经死了……爱,是伏地魔永远不能理解的。

  上文简单讲述了极度缺乏爱的伏地魔,接下来我们再来讲讲拥有爱的哈利波特。

  虽然哈利没有了父母,姨妈姨父和表哥又对他冷嘲热讽,每天欺负他,但是哈利至少还有个家。他到霍格沃茨上学后,两个最要好的朋友罗恩和赫敏给了他来自友情的温暖,罗恩一家更是给了他家的感觉。校长邓布利多、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父亲的朋友卢*等也给予了他像父亲一样的关怀与爱。在他们的守望护下,哈利波特肩负着使命,一步步成长为一个真正优秀的男人。

  可以说,哈利和伏地魔正如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有没有得到爱,决定了他们拥有了截然不同的人生。

  在这一系列书里,还贯穿着非常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友谊。如果哈利身边没有罗恩和赫敏,他就不可能在霍格沃茨待下去,更不可能与最邪恶的巫师战斗并取得胜利。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纳威的一句“我们和你一起去,哈利”,以及在寻找魂器之前罗恩和赫敏坚定的话语更是见证了他们牢不可破的友情。

  然而世上又有多少像这样的友情呢?往往当你有权有势时,成百上千的人都跑来和你称兄道弟;而一旦当你落魄,他们当中有一个人愿意请你喝杯牛奶就已经谢天谢地了。真正的友情是雪中送炭,虚假的友情只是锦上添花而已!像他们三人那样的友情简直少而又少,这样的知音真是可遇不可求啊!

  “哈利波特”系列同时也映射出了过去的一些和政治、种族等相关的问题。比如书中关于家养小精灵的描写。

  家养小精灵是一种魔法生物,它们无条件地为主人工作,无条件地服从主人的任何命令,它们接受惩罚和鞭打,一代接着一代。而巫师们也普遍虐待家养小精灵,不把它们当成生命。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就是因为虐待家养小精灵克利切而遭到它的背叛,被贝拉特里克斯杀死。巫师虐待家养小精灵就好比美国南北战争之前,白人虐待黑人一样,不把他们当人看待,不给任何报酬地让黑人为他们工作,最后就有人像小天狼星那样自食其果。

  此外,巫师也有种族歧视,纯血统巫师歧视麻瓜出身的人,称他们为“泥巴种”。而其实呢,根本没有什么“纯血统”,只不过他们将血统不纯正的人从家谱里删去了。巫师中的种族歧视像极了“无色人种”对“有色人种”的歧视,但是,“无色人种”并没有什么理由沾沾自喜、趾高气扬、高高在上,就像“纯血统”巫师的血统并不存正,他们也只是凡人罢了。

  “哈利波特”系列里不仅有对优秀品质的刻画与褒扬,对人性的领悟和诠释,更有对生命的感悟和热爱,是一套值得读百遍的书!

读《哈利波特》有感3

  《哈利·波特》是风靡全球的小说,趁着暑假期间,我把7本《哈利·波特》都细细地读完了。

  哈里波特的父母被伏地魔夺取了生命,而他自己却莫名奇妙地打败了无数"巫师"恐惧的伏地魔而一举成名。哈利在姨父家被欺负了11年。一天,他突然收到了描头鹰的传书,因此成为了霍格沃茨一年级的学生。从此,他开始了神奇的生活,寻找魔法石,钻进别人的日记里,认了个囚犯做教父,夺得三强争霸冠军。总之,他的所作所为不仅让我们看了嫉妒,就连巫师的子女看了都要眼馋。于是,他一下子就成了全世界每个孩子都知道的人物。

  回首此书时,我才发现,《哈利·波特》不仅仅只侧重于神奇的魔法,罗琳的笔下,还表达了一种乐观的生活态度,和一种勇敢、坚强的精神。哈利的乐观向上,他没有因为父母双亡而整天活在伤心中,没有因为姨妈的不公*对待而郁闷,更没有因为他的名字赫赫有名而骄傲自大。他有的就是乐观的生活态度。这就是哈利·波特所属的这个虚拟的世界另一个值得我们去探究的地方。这本书诠释了这样一个深刻的.道理:只要乐观、积极、勇敢的去面对生活,那么,所有的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了。

  曾读过一篇文章,主人公是一个残疾人,他的双腿被截肢,又是独自一人生活,困难重重。但他乐观、积极、勇敢,没有自暴自弃,没有沮丧郁闷,更没有向生活低头。他不仅学会了如何在失去双腿的情况下照顾自己,还自己学会吹笛子,为自己寂寞的生活解闷。

  乐观与积极,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也是打败困难必不可缺的东西之一,让我们都用一颗乐观、积极的心面对生活吧!

读《哈利波特》有感4

  那些在哈利波特里的人,有的为爱挣扎,有的因爱内疚,有的人认为爱不值一提,其实只是为了去抛弃曾经不幸的自己,还有因爱而疯狂……今天,我来盘点一下哈利波特里那些让我印象深刻的人,读后感《读《哈利波特》有感450字》。

  伏地魔:这个人使我印象非常深刻,他会做出一些邓布利多觉的是低级错误的错误,其实,我从来都不觉得伏地魔很十恶不赦,或许他在抛弃自己的名字,汤姆里德尔的时候,心里也会有一丝怅惘:改变名字与容貌,其实更多的是为了抛去曾经不幸的那个自己罢……

  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这个爱使用钻心咒折磨别人的女人,这个爱了伏地魔一辈子的女人,她的爱意,不像西弗勒斯的深沉,她,就要做独一无二的,藐视除了伏地魔以外的任何人,她爱得疯狂,也爱得轰轰烈烈,贝拉在最后死在了伏地魔之前,这或许是一种解脱,至少没亲眼看着伏地魔失败罢。

  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你是我在哈利波特里见过的最温情的人,你的温情不会那样子的表现出来,我只叫你教授,你是我心中的教授,你的爱,轰轰烈烈而又深沉,记得相信你是在第三部的电影版,导演加了一个镜头,卢*变成狼人,你奋不顾身的把哈利,罗恩和赫敏挡在了身后,就是那样的一个极为细微的动作,让我彻底地相信了你,阿不思,西弗勒斯,你的名字中含有两位霍格沃茨校长的名字,其中一个就是斯莱特林的,他可能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这是莉莉的儿子说出来的,是对他那唯一一个继承了莉莉那祖母绿色的眼睛的儿子说的,但dan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你又在哪里的天涯海角……

读《哈利波特》有感5

  星期六晚上,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之魔法石》电影。在这部电影中,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与伏地魔的对抗这一段。在这一段里,哈利波特面对伏地魔的威胁,坚决地说出:不,并且就算死也不把手里的魔法石交给伏地魔,最终把伏地魔打败了。在这里,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哈利波特的勇敢。

  看完这部电影,哈利波特的勇敢精神打动了我,我以后碰见困难的时候也要勇敢面对,还有电影里的三个好朋友的友谊、哈利波特想要父母的渴望和他们的勇敢事迹永远的留在我的脑海里。

读《哈利波特》有感6

  哈利.波特想必大家都知道这个可谓如雷贯耳的名字,不错,哈利不是一个普通的男孩,他的爸爸、妈妈都是巫师,可是,就在哈利一岁的时候他父母都被十年以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所杀,奇怪的是,当伏地魔把魔杖指着哈利时他的魔力却突然奇迹般的消失了,只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痕。

  我读《哈利.波特与密室》时是讲哈利在魔法学校——霍格沃茨已经二年纪了,这次他还未去之前就在他姨妈家受到了家养小精灵多比的警告,多比说如果他再去霍格沃茨的话就会遇到很多可以至他于死地的危险,尽管哈利确实有些害怕,可是他还是坚持去了。果然,到了霍格沃茨就有一连串危险的事情发生,先是又四分之三站台被封,然后是打人柳,再就是失控的游走球,最后也就是最糟糕的霍格沃茨的学生接二连三的变成了石头,待他发现这是伏地魔搞的鬼时,便又准备与这几十年来最强大的黑魔头作战。

  我觉得哈利很勇敢,并且很机智,既然敢跟魔法界最强大的黑魔头作战,并且还那么沉着,其实我也很想当一回哈利.波特,想尝尝他到底是什么滋味。不过想回来,我们一些同学遇事只知道横冲直撞的去蛮干,而不像哈利那样沉着冷静,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他的这一点。


读《哈利·波特》有感 (菁华6篇)(扩展2)

——读《哈利波特》有感9篇

  20xx年暑假我度过了一段与众不同的快乐时光,踏上霍格沃茨特快列车,通往魔法世界,与哈利大战伏地魔,与赫敏一起读书,还品尝了韦斯莱夫人做得可可多味豆。这些呀,都是因为我迷上了《哈利波特》。

  这是英国作家J·K·罗琳的魔幻文学系列小说,共7集,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六年的学*生活和冒险故事。第七部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校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魔法界在通缉勇敢的哈利,于是他带着赫敏和罗恩开启了边寻找魂器边逃亡的旅程。

  整本书情节曲折离奇,看得人惊心动魄,犹如和主人公一起经历了种种险情,经受了各种磨难。这本书中让我触动最深的是主人公们身上自带光芒的精神力量,在这样的文字探险中,更让我经受了精神的洗礼。

  精神一——哈利的勇敢

  哈利不屈不挠,从来没有向伏地魔屈服过。就如他在书中说的“如果真的有一天我要死了,那我就要多杀掉几个食死徒,甚至与伏地魔同归于尽。”这是多么掷地有声的铿锵誓言,他的勇敢与坚强可见一斑。这句话是他17岁时说的,在现实世界中,17岁正是青春年少,实现理想的年纪。可是哈利已经担起了救世主的重任,想到这里,我深深为哈利所感动。我们常说“男子汉大丈夫”,就是要这样坚持初心,执着地寻找自己的梦。如果我们也能勇敢坚定,那么还会有搁浅的梦想吗?

  精神二——赫敏的好学

  好学是每个小学生应该具备的品质,故事中的赫敏就是一个好学的孩子,她是年级第一兼"万事通"小姐。上课时,她努力学*,认真思考,老师布置的作业都能顺利完成。赫敏曾说:“我要选择全部课程,读完所有书。”她上课积极听讲,回到休息室认真学*,超量完成所有家庭作业。

  其实提起学*可能很多学生都有头疼的感觉,在过大的精神压力下,学*成了我们不得不为之的任务。读完这本书我就在想赫敏为什么能从学*中得到快乐呢?她好学乐学,享受学*的过程。如果我们也能有这样的精神,那学*也会变成一件快乐的事。

  精神三——韦莱妇人的亲情

  哈利父母在他一岁时被伏地魔杀害,他成了没有父母的孤儿,后来在魔法学校结识了罗恩与赫敏,经常住在罗恩家,韦斯莱一家人对哈利很好,甚至把他当做了自家儿子,使哈利感到温暖。这也为他后来实现梦想注入力量,哈利知道这不是他一个人孤独的战斗,他有爱的支持。

  其实我们要比哈利幸福,生活在幸福的年代,享受着优越的条件。我们在享受自己拥有的爱与亲情时,是不是也要学会做个奉献者、付出者,因为爱真的`可以创造奇迹。

  与好书对话的过程就是一次精神的洗礼。读完《哈利波特》,我感觉自己眼前的世界都宽广了。我也要像书中这些人一样更努力更认真地生活,做有意义的事,让生活焕发不一样的光彩。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本书,名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大喜,因为我对这本书早已梦寐以求。这本书有丰富的科幻感,写得都是魔法,我最喜欢写神奇的魔法的书了。我只要有时间就看,没想到不到十天就看完了。

  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个巫师的故事,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孩子,他的爸爸、妈妈都被一个叫伏地魔的巫师给杀害了,只有哈利幸免于难,因为伏地魔的魔法不但杀不死他,反而反弹回他的身上,受到伤害之后就独自一人跑了。校长来到时,只有哈利没有死,大家都很惊讶,伏地魔的魔法那么强,一条咒语就可以杀害好几条人命,为什么打不过一个小孩子呢?哈利的脸上留下了一个闪电型的疤,从此,他在魔法界一夜成名。校长他们商议把哈利交给谁好呢?争论了许久,决定把他交给他的姨妈德斯里夫妇,让海格送过去。海格想:为什么要把著名的哈利交给一个麻瓜(就是不懂魔法的人),但他还是把哈利送给了他的姨妈。在姨妈家,哈利经常受苦,干这干那,穿的衣服也是表哥穿小的衣服,饭也是自己做的,可他却吃得是剩饭,住得是最小的房间,在学校里也受表哥的欺负。最后,他才知道自己是一个巫师,就去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结交了赫敏和罗恩这两个好朋友,得到了猫头鹰海德薇,当然,也遇到了自己的对手马尔福,还有伏地魔的忠实信徒斯内普教授。虽然身在魔法学院的城堡内,既有朋友的赤诚帮助,也有老师的悉心呵护,但是校园内危机四伏,哈利的生命时时受到威胁,在魔法学校也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也获得了一把很好的飞天扫帚光轮

  看完这本书,我决定要当像哈利这样坚强的人,遇到困难不能退后,困难就像绊脚石,只要坚持一定能克服这些困难,如果放弃就会失去很多,就像一个名言说得一样,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

  初读《哈利·波特》,便爱上了这个绚丽多彩又充满刺激和挑战的魔法世界。现在,重新进入魔法世界畅游时,发现了许多从前没有留意的东西。乔安娜·凯瑟琳·罗琳女士在讲述这一系列惊险的冒险故事的同时,也在讲述一个关于友谊、信念、与爱的故事。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从西比尔·特里劳妮教授的预言中,便可知故事结果了。哈利和他朋友拥有太多的东西,这是伏地魔是终生不会明白的……

  勇敢——敢于接受挑战

  有时我会想,自己如果面对**魔王伏地魔,面对庞然大物——蛇怪,面对满身瘦削而且结了痂又像腐烂的死尸且能带走世界的快乐的摄魂怪,面对重生的伏地魔和一群食死徒,面对下一秒就可能离开世界的境地,面对……我会怎么做?落荒而逃还是接受挑战?也许已经像马尔福一样吓傻了吧?哈利是有一定魔法天赋,但他的勇敢才使他出众!

  我们自然不会碰上什么死亡挑战的,但生活中有太多困难和挫折。英语上拼单词、句子的难度越来越高,对阅读理解能力的要求也在稳步上升;语文考试也会不断出现从未出现过的题型和让人绞尽脑汁才可以解答的问题;数学里还会出现要一大堆步骤需要严谨分析和仔细计算的题目;挑战越来越多,虽然这谈不上勇敢但也需要勇气。其实自己能够做到这些,可总会搞得一团糟,我认为,这样太优柔寡断了。坚持到底,接受自己的挑战吧,你需要更坚决更勇敢些!

  聪慧——善用书本

  有事没事上图书馆博览群书的赫敏是个绝对聪明的人。她能把课本上的东西背得滚瓜烂熟。这不只为了考试,她还想用学到的知识做些有用的事。正因为她认真读过一本关于草药学的书,才能摆脱“魔鬼网”,救了哈利和罗恩。她的聪明才智在于善用书本上的知识来解决困难。

  在数学课上学过简算,可一到商场需要估算一下合计的价格却需要一张草稿纸摆死板的竖式,进行小数点计算……如果这样,还需要学简算么?有一次偶然遇上一群外国人却连个招呼都不敢打,想起来真可笑,那要学英语做什么用?

  学好知识是为了使生活更方便,学了也要善于应用。假设一个智商极高的人不会应用知识来解决问题也会被周围人当弱智来看待。

  学以致用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了,但我们需要用行动来证明自己!

  忠诚——对待朋友

  罗恩看起来傻傻的',但对朋友显出的出自内心忠诚,是连“赤胆忠心咒”也做不到。虽然在寻找魂器的过程中,他曾弃哈利而去,但他最终回来了。他始终不忘记邓布利多校长给予他们的使命。这些,邓布利多校长早已预见,所以给他留下了熄灯器。凭着对朋友的忠诚,罗恩战胜了恐惧。

  忠诚在现在,似乎用不到,但在未来,对朋友甚至国家是必不可少的!

  哈利的勇敢,赫敏的聪慧,罗恩的忠诚,纳威的坚持,卢娜的乐观……还有他们之间的友谊,虽然看似*凡,却深入人心,每看一遍就会有不同的体会,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从古至今,书便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不论是古代的竹简,还是今日的纸质书,当下流行电子书,书与人一同进步,人从中得到不同营养,书提供了人不同的精神需求,《哈利·波特》给我提供了丰富的精神给养。

  文中的哈利·波特有神奇的魔法,他可以使扫帚成为自己的飞行器,骑着它与风同行,穿越市井,飞越高山,抚过茂密的森林……每每读到此处,我便不由自主的想与哈利·波特同行。时时听话的我,也想叛逆一次,在妈妈与老师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背上自己为自己准备的行囊,不带任何通讯设备,徒步走出家和校园的大门,耳边再没有谆谆教诲,取而代之的只有风声、雨声、虫鸣、鸟语,面前再也没有我们久攻不下的书山高地,取而代之的是满地芬芳,渴了喝口溪水,困了累了就睡在路边的大石头上,哪怕遇到狂风骤雨,也不会躲避,可现实是我从没离开过家、教室一步,只有羡慕哈利·波特的份了,细想每次看《哈利·波特》都是一次精神游历,通过另一种形式和哈利·波特一道与敌人撕杀,一样看见刀光剑影,真是身未动心已远,快哉!

  哈利·波特正直、勇敢、机智、灵敏,勇敢和正直两点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写的最多。比如哈利·波特为了救石化的人和灵魂被吸走的金妮,他用蛇语打开密室和伏地魔斗智斗勇,后来,他的正直感感动了凤凰,凤凰用嘴啄瞎了蛇怪的眼睛,哈利·波特又从唱歌的分院,拿出了宝剑,杀了伏地魔的灵魂,哈利·波特的战斗起起落落,看的我心惊胆颤。原来在魔法的世界里也充满着邪恶,哈利·波特的每一场战斗与其说是靠魔法取胜,倒不如说是靠信念取胜。说真的,在我们的麻瓜(魔法界对人的称呼)的世界里不也有“魔法师”吗?如盲人海伦·凯勒,用笔做“法杖”,征服了全世界,贝多芬用生命弹奏出不朽的赞歌,鲁迅在黑暗碰壁中成为一代文豪……可见,一个人只要有了信念,不论有多困难,都会成功。信念并不是大人们才有的,都说我们零零后没追求、没信念,但是每次与哈利·波特并肩作战,我都可以感觉到信念的力量,正是这力量让我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让我在四十五分钟里分秒不懈怠,让我穿行于不同补*班毫无怨言……

  让我在闲暇之余,拾起角落里的《哈利·波特》,换一个角度再看它,感悟人生的幸福;换一个心态去看它,不再只是天马行空,慢慢品味它蕴含的奥秘;换一种方式去看它,看哈利·波特用信念打开上帝紧锁的苦难之门。《哈利·波特》让我看到人信念的力量,这是我心中的一本好书!

  人的一生中会有许多启发,而这些启发有的来自电视,有的来自网络,而最多的`则是来自书籍。书籍是人的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我喜欢看书,正如一句名言“读书使人明智”所说,我从书籍中明白了许许多多人世间的真理,它让我变得明智,特别是在读完四本《哈利波特》之后,它给了我无限的勇气和力量。

  镜头一:《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按下快门,把你定格在第一位,当我读这本书时,我并不能完全理解书中文字的真正含义,但是一些浅显的东西我还是能读懂的。当我看到哈利波特、罗恩和赫敏与恶势力斗争的时候,不禁自言自语道:“你们好勇敢,好伟大,克服了重重困难,意志坚定地要除去大恶魔—-伏地魔,我好佩服你们!”又在瞬间联想到了生活中的我,在日常生活中,我非常胆小,害怕一个人呆在家里,上课时因为胆小,害怕说错,便不愿意举手,有时甚至连一个小虫子都怕,我在读完这本书时,再想想自己那懦弱的表现,真是感到惭愧。

  哈利波特,更确切地说,应该是写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谢谢你,你让我明白了人世间的一个真理:一个人绝不能胆小,有时候,胆小的人会让人瞧不起,自从读完这第一本书,我不再胆小了,愿意一个人呆在家里,上课也开始逐渐举手了,小虫子也不怕了。我衷心地感谢你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

  镜头二:《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的内容和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一样,引人入胜,环环相扣,它总是给我一波未*一波又起的感觉,,让我总舍不得放下,有时在吃饭时都会捧着看,而这本书告诉我的又是另一个人生哲理,这本书最为精彩的地方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朋友走进密室之后,年轻的伏地魔放出了一条巨大的蟒蛇,当这条蛇摆动着尾巴,游走到哈利波特面前时,他不但没有退缩,反而举起手中的宝剑刺向巨蛇的喉咙,顷刻间,我被他所感动,顿时,脑海里浮现出我*时遇到困难就退缩的情景,我对此感到很没有脸面。

  我再次感谢你,J.K罗琳,你让我知道了遇到困难退缩的人不是好汉,而愿意去勇敢面对的人才是英雄!而且我还知道了凡事都要自己去解决,不要依赖别人,就像哈利波特那样在与老师有误会时,不去依赖同学、校长,而是自己去解决,我同意他的选择,并且打心眼儿里佩服他。从中,我还懂得了,人世间最为珍贵的莫过于友情,因为哈利波特在和伏地魔战斗时,并不是孤身一人,而是和自己最好的伙伴罗恩和赫敏一起同伏地魔战斗,俗话说得好“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人多力量大,对手再强大,只要齐心协力就能战胜恶势力,他们三个手拉手,心连心的朋友,凭着勇敢和智慧战胜了伏地魔,让我真正明白了巴金爷爷说过的一句话:友情在我过去的生活里就像一盏明灯,照彻了我的灵魂,使我的生存有了一点点光彩。再回想起自己*日里为了一点点小事和同学吵个不停,真觉得可笑。

  读《哈利波特》后的感觉还有很多,有的甚至不能用言语来表达,书籍,你们折射的光亮,让我获取了足够的知识、智慧、勇气、和力量!我愿在读书中成长,并在成长中阅读大量的好书。亲爱的小读者们,尽情地去阅读书籍吧,神奇的力量就来自它,让好书伴随你我共同快乐地成长吧!

  “人,总会死的。哈利是为我们而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里。”——题记

  这是一场生与死的较量,一场善与恶的决斗,两个人不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其中一个将要永远离开……

  哈利·波特为了完成邓布利多的遗愿——找到伏地魔的全部魂器并摧毁。为了消灭这邪恶残暴的伏地魔,为了驱赶这股黑暗势力,哈利,和他的伙伴罗恩、赫敏,踏上寻找魂器的征途——一场生死未卜、阻碍重重的旅程。

  然而,面对着这一切的未知、重重的困难,他们没有犹豫,毅然辞别了亲人与朋友。这是成长与担当的力量。

  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下,罗恩承受不住考验,愤然离去。赫敏因思念在罗恩,夜夜泣不成声。哈利也因邓布利多隐瞒了他太多事情,心生埋怨……眼看着这队搜寻魂器之队就要瓦解而世界依然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而就在这紧要关头,罗恩又出现了,在哈利找格兰芬多宝剑时救了快要溺水的哈利,并摧毁了魂器!两人相拥而泣,一支坚不可摧的战队又重新站起来!这,便是友情的力量。

  在最后,哈利在斯内普的回忆里,得知了自己是伏地魔的最后一个魂器,消灭伏地魔就必须杀死他!当哈利自己得知这就惊人的事实时,内心不禁为之一颤。在这生存与死亡的决择里,他会如何选择?是苟且地活着,看着同伴们为他而死?还是壮烈地牺牲,消除这黑暗势力?最后,他步伐坚定地走进禁林,面对伏地魔的魔咒,神情坦然,毫无惧色。这,是正义与勇敢的力量!

  这一切的力量,汇聚在一起,变成了一个无人能抵的力:善,在善与恶的较量里,善,消灭了恶,哈利最终,消灭了伏地魔!

  友爱、成长、担当、勇气、正义与爱,不就是这本书所给我们揭示的吗?它,可以超越死亡,超越一切!

  有一天,爸爸妈妈上班去了,我独自在家,我悠闲地趴在床上看《哈利·波特》,上面写到:哈利·波特在梦中梦见伏地魔的样子是他脸色苍白的像雪一样,而且身子瘦的像骨头架一般,他那手指又长又细令人倍感阴森,他有一双红色的眼睛,穿着黑色的斗逢,头上也围着黑色的布,只露出了那张苍白的脸和凹现的红眼睛,我心想:“怪不得那么多巫师界的人都怕伏地魔”。

  在他的腿上还盘着一条大蛇,那条大蛇是伏地魔的宠物。我心想:“蛇都当上伏地魔的宠物了,那蛇肯定会吃人,伏地魔真是吓死人呀”!看到这里时,我正想解小便,我便蹑手蹑脚的走进厕所,因为是暗厕我又没开灯,所以厕所里很黑,我坐在马桶上,觉得后面有一双冰凉而又细长的手在摸我的后背,我心想:“不会是伏地魔吧!”我把后背倚在马桶盖上,又觉得门后面藏着伏地魔。这时我的头上冒出了一层冷汗,本来就魂飞魄散的我赶紧起身,飞快的跑进明亮的卧室,我的心还在怦怦的跳,我心想:“幸亏跑的快,要不然非让伏地魔吃了不可”。当这种惊恐还没退却的时候,我又听见屋子里传来“沙沙沙“的声音,我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然后又听见大门被打开的声音,我想:完了!伏地魔真的要进来。我按奈不住内心的恐惧,“啊”的大叫并且跑出屋子,这时我看见妈妈靠在大门上,被我吓的面色苍白,我这才知道原来是妈妈。

  发生完这件事后,我再也不敢自己在家时看《哈利·波特》了。张老师的话:在这篇文章中,小作者先说出是个哈利波特迷,继而被书中情节所吸引,加上自己的想象,所以一个人让书中的描写吓得六神无主。读罢此文刻画细致入微的心理变化,用了三个我想,就不难看出害怕的理由了。

  在假期里,我重温了一遍《哈利波特》,又有了更深的感受。

  在《哈利波特》中,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之混血王子》,在这本书里才真正表露出了哈利波特与罗恩和赫敏的'真实的友情。当他们在一起战胜了一切的难关时,又发生了一些事......最后哈利波特已决定他要去找他的姑妈一家人,接着再去找魂器。罗恩和赫敏知道以后,他们就决定陪同哈利波特一起战斗。从这段中我读出了真正的友谊,那就是“为了朋友、为了拯救这个魔法世界,不惜一切代价。”这才叫真正的友谊。


读《哈利·波特》有感 (菁华6篇)(扩展3)

——读《哈利·波特》有感(20)份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翔。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利用一周的时间我终于读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罗琳阿姨把我们想不到、做不到的事情变成了事实。以“哈利波特”为主人公,有巫师、精灵、鬼魂、怪兽、龙、邪恶、正义。从这几部书来看,可以体现出对朋友的友情、老师的尊敬、面对困难和邪恶永不退缩、勇敢面对的精神。拥有了这些,他们就一次又一次的逃过难关。《哈利·波特》这几部书讲述了他与他两个最好的朋友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发生的故事。在那里记载着他们一起战斗、一起共享快乐、一起分忧困扰的点点滴滴的事情。

  我之所以敬佩哈利波特,是因为他拥有力量、智慧、友情和勇气这四种因素,这四种因素对于我的学*来说照样很重要。自我分析一下,我不缺少力量和智慧,但在朋友的帮助和勇气方面还有很大的不足。所以,我应该多交一些朋友,用一颗宽宏的心去面对朋友,做事不能斤斤计较,对人要宽宏,善待他人,只有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友情。勇气来自于自身的实力和信心,要在不断认真学*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成绩,给自己增加信心和勇气。

  相信,我一定会像哈利波特一样成功的!

  最*我迷上了“哈利·波特”,我深深地被里面的主人公所吸引。我现在还有三本书就看完了,现在正在看其中的一本是《哈里·波特与火焰杯》,这本书非常好看,我很喜欢它。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哈利和几位伙伴一起去观看地魁奇世界杯,无意间看见了消失了XX年的黑魔标记。黑魔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重中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一步步推入伏地魔的魔爪。在1XX年都没有举行的三强争霸赛上,哈利渴望战胜自我,完成三个惊险艰巨的任务,谁知整个比赛竟是个天大黑魔法阴谋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 的被哈利这种坚强不退缩不屈不挠的精神所感动。三强争霸赛原应该是只有满十七岁的六年级学生才能参加,可是不知道是谁让他进入比赛,而他却坚强的完成了三件艰巨的魔法任务,还遇见了卷土重来的伏地魔,与他展开了一场搏斗。

  我非常敬佩哈里这种坚强勇敢的精神,虽然他不满十七岁,但他仍然完成了对他来说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与伏地魔对战,他根本就不可能打得过伏地魔,但是哈利勇敢的心使不可能变成了可能。把伏地魔打倒了,又把他赶跑了,我被哈利感动了。我们在学*上也要有这种坚强不屈的精神。加油!

  暑假时,我读了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这本书很有趣,它是述说了魔法世界里发生的事情。

  哈利.波特是一个善良、勇敢的但有时也不分青红皂白的人。他为了救朋友,而独自面对阴森森的,对他有非常大的伤害的摄魂怪时,他勇敢的用魔法和摄魂怪斗智斗勇。是他的善良让他饶过了真正的杀害他父母的彼得,但他在没弄清情况之时,把布莱克当作了杀他父母的仇人。

  我在生活中也要学一学哈利.波特好的品质。比如不惧怕黑暗,继续向前走;遇到自己做错事时,不会想着逃避,而是勇于承认错误;如果别人犯了错,自己也不会斤斤计较,而是宽恕;如果别人有困难了,他还一定会伸出援手。一次,我的同桌:宁佳在订正试卷,有道题不会做。我看见后,就过去告诉她解题思路,她便明白了那题怎么求。

  我觉得自己也要学*他的好的品质,努力帮助别人,不计回报,“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觉得帮助别人这件事,我一定能做的很好。在我帮助别人的时候我很开心,我觉得自己被别人所需要。

  通过读《哈利.波特》,我明白了勇气是我们解决危险的灵丹,善良是宽容大方的太阳,帮助是驱赶困难的妙药。我一定要坚守这三条信念。大家一起来看看《哈利.波特》吧!

  去年冬天,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当时我兴奋得过头,一下子把七本书全读完了。

  前六本书里,分别讲了哈利的惊险童年,并在第七本书中打败伏地魔。而在每一本书中,哈利都有过一次危险斗争,并每一次都获得胜利,让我十分敬佩他的勇敢。就比如第一本书中,哈利为了争夺魔法石和奇洛、伏地魔战斗,哈利当看到自己口袋里有魔法石时,我和他一样感到惊奇。而在奇洛和哈利欧打时,我也在心里直为他加油!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第七本书中的战斗。那时哈利为了让伏地魔死去,要毁掉他的七个魂器,可这时伏地魔也已恢复。战争开始,我为哈利紧张起来。在战场上,我似乎能听见无数的咒语,而我听到“阿瓦达索命”时,就很害怕,这意味着伏地魔的出现。他们两个缠绕在一起打架,让我直跺脚,后背一阵阵发冷。还好,哈利聪明,在伏地魔念咒语时,趁机装死,让伏地魔以为哈利死在他的手上。当我看到这时,心总算*静了下来。就这样,哈利边装死,边用隐形衣盖住自己,直到罗恩妈妈要死时,才显露自己,打败了伏地魔。我心里高兴极了。

  读了这套《哈利·波特》,我获得了大量勇气。一旦遇到某些困难,我就想到哈利·波特,并对自己说:“我就是死,也要面对困难前进!”而拔牙那一次,这位哈利的'话就在我心里想起。果真,我冲过了拔牙这个坎。

  哈利·波特是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勇敢、善良、聪明的男孩。

  《哈利·波特》是风靡全球的小说,趁着暑假期间,我把7本《哈利·波特》都细细地读完了。

  哈里波特的父母被伏地魔夺取了生命,而他自己却莫名奇妙地打败了无数"巫师"恐惧的伏地魔而一举成名。哈利在姨父家被欺负了11年。一天,他突然收到了描头鹰的传书,因此成为了霍格沃茨一年级的学生。从此,他开始了神奇的生活,寻找魔法石,钻进别人的日记里,认了个囚犯做教父,夺得三强争霸冠军。总之,他的所作所为不仅让我们看了嫉妒,就连巫师的子女看了都要眼馋。于是,他一下子就成了全世界每个孩子都知道的人物。

  回首此书时,我才发现,《哈利·波特》不仅仅只侧重于神奇的魔法,罗琳的笔下,还表达了一种乐观的生活态度,和一种勇敢、坚强的精神。哈利的乐观向上,他没有因为父母双亡而整天活在伤心中,没有因为姨妈的不公*对待而郁闷,更没有因为他的名字赫赫有名而骄傲自大。他有的就是乐观的生活态度。这就是哈利·波特所属的这个虚拟的世界另一个值得我们去探究的地方。这本书诠释了这样一个深刻的道理:只要乐观、积极、勇敢的去面对生活,那么,所有的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了。

  曾读过一篇文章,主人公是一个残疾人,他的双腿被截肢,又是独自一人生活,困难重重。但他乐观、积极、勇敢,没有自暴自弃,没有沮丧郁闷,更没有向生活低头。他不仅学会了如何在失去双腿的情况下照顾自己,还自己学会吹笛子,为自己寂寞的生活解闷。

  乐观与积极,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也是打败困难必不可缺的东西之一,让我们都用一颗乐观、积极的心面对生活吧!

  “死吗?一点也不疼,比进入梦乡还要容易。”“我们会陪着你直到最后的最后。”哈利终于战胜了恐惧,一步步地迈向死亡。看到这一幕,我为哈利的勇气感到震惊。一个十七岁的男孩不可能不害怕死亡,可他竟是如此*静。

  哈利为了同伴,为了家人,不得不肩负起不属他这个年纪的重担。在那时他完全可以和其它同学一样待在城堡里不出来,但他的善良告诉他,如果他不去赴死,将会有更多无辜人因为他的懦弱而牺牲。于是他既便恐惧还是不得不坚定地一不步走向死亡。

  哈利和伏地魔是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正义,一个极度邪恶。伏地魔的出生让我不由得大吃一惊。他前身竟是一个名为汤姆·里德尔的男孩,曾被誉为是全校最聪明的男孩,却因为一个邪恶念头的萌芽——巫师的血统是最纯正的。而变成一位不伦不类的邪恶魔头。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邪念需在刚起步时就掐掉。

  故事地最后,哈利战胜了伏地魔,老魔杖也臣服于他。我特别想知道这个男孩在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魔杖时会做些什么。要知道只要他有那么一丝贪念世上就可能爆发出第二场战争啊!但哈利在罗恩劝说他留下时,哈利还是毅然绝然的掰掉了老魔杖扔进悬崖。

  罗恩是书里三位主人公中最真实的一位,他没有赫敏的机智果断,也没有哈利波特的镇定勇敢。他甚至一次一次地想要放弃。但可贵的是他一次次地战胜自己,每每放弃后,他都会掐灭自己的念头回到团队当中。他的出现给书里增添了一份生气。

  赫恩是书中三人团队的军师,她虽然是“泥尼种”却样样做都比大家好。她甚至比哈利还要冷静。当他们迷茫时赫敏像盏路灯替他们指明方向。

  这是一个关于正义与力量,勇气和担当的故事,我从这本书中看见了JK罗琳对于死亡,人生与社会的思考。

  在这本书中我遇见了勇于担当的哈利·波特;遇见了机敏果断的赫恩;遇见了战胜自己的罗恩。同时我也为J·K天马行空的想象,源厚的文化底蕴感到由衰的敬佩。

  当我第一次看见这本书时,它在我的书堆中是那么显眼,宛如一个身材魁梧的将军屹立在人群中,我不禁崇拜起将这本书创作出来的作家了,她就是将大英帝国勋章、法国荣誉军团勋章以及安徒生文学奖通通收入囊中的杰出女作家J.K.罗琳。

  这是一个惊险又刺激的故事,它的开始是在一个夏天,主人公哈利跟凤凰社的成员去了一个凤凰社组织的主要会所——小天狼星的祖宅。在学校,哈利.波特与他的伙伴们又要面对魔法部派来操控学校的乌姆里奇教授。在一场与伏地魔和他的食死徒的对决中,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被杀死了,故事便落下了帷幕。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哈利的好朋友赫敏,她有充足的勇气,无穷的智慧,还富有同情心,总是在哈利无助的时候帮助哈利,当然,哈利也是我喜欢的人物,他很有勇气,心地也不坏,还有对于魔法的天分,还有罗恩、金妮、乔治、弗雷德、麦格教授…… 在J.K.罗琳的笔下,一个个人物都是那么的生动有趣,活灵活现,它的剧情一波三折,故事紧扣心悬,他还让我体会到了深厚的友谊,无限的忠诚,以及难以承受的牺牲。

  不知不觉,我已经把整本书都看完了,感觉就像是看一场来去匆匆的电影,现在我一点儿也不觉得它厚了,它的剧情是那么精彩。这本书是雷老师推荐给我们的,现在我也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好好珍藏它!

  《哈利·波特》是我最喜欢的书,上小学时我读了前三部。升入初中后,很开心学校在每个班级后都配了多宝阁,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书,当然也有《哈利·波特》全集,每天我利用早读前和午休等闲暇时光读完了剩余的四部书。

  《哈利·波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小男孩的故事。黑魔王伏地魔袭击了他的家,父母的爱让他活了下来,伏地魔重伤后逃走了。后来,哈利·波特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读书”,并在最后杀死了伏地魔。

  看完整本书,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也是校长邓布利多校长的一句话:不管在哪,爱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坏人是感受不到她的。”确实,在整本书中,我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爱。

  小哈利为什么能在伏地魔袭击他家时活下来?为什么他能取得最后的成功?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父母对他的爱。莉莉对他那样强烈的爱,使他活下来,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一个无形的护身符,在必要时它会保护他不被伤害,这就是爱的力量。

  而伏地魔的童年和哈利·波特完全不同,他从小在麻爪孤儿院长大,被人当成精神病对待,因此他的童年充满了阴影,他发誓要报复那些伤害过他的人骂过他的人,他发誓他要亲手杀了他们,他用他的魔法到处到处还**,小汤姆就是在这样阴暗的`环境中度过了童年,最终他走上了邪路。

  但不同的爱也有很多种,斯内普对莉莉的爱也让我感动。他很喜欢莉莉,为了能将她揪出伏地魔的魔爪,他什么都愿意做,他成了邓布利多的间谋,背叛了他的食死徒朋友。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莉莉,知道临死前,他这四十年的记忆全部流露出来,这种爱是任何人都无法感受的。他的专一让他失去了一切,又获得了一切。他这份坚守的爱,感动了其他人,并帮他洗清了那些不属于他的罪恶。

  爱是可以融化一切的!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快乐的源泉;书,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在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欣赏了上下五千年的光荣历程,走过了巴黎圣母院,在广阔的大草原上与动物们作伴,闯入了奇妙的魔法世界里与精灵们一起玩耍。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哈利波特》系列的了。这套书讲述了主人公哈利从11岁初识魔法世界与伏地魔到17岁保护霍格沃茨并打败伏地魔的蜕变过程。英国女作家JK 罗琳用时而轻快,时而悲伤,时而阴森恐怖的语调描写了哈利快乐而又心酸的成长历程。在这七本书中,《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令我印象颇为深刻。这本书把哈利在德思礼一家的饱受掠待,在对角巷和海格初成好友,在9又3/4月台神奇穿墙,在霍格沃茨特快列车上结识罗恩和赫敏,在学校连连闯祸,在与伏地魔对决中和好友的团结一致描绘得淋漓尽致。我很喜欢神级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因为他非常爱哈利,也经常帮助他,可惜邓布利多为了哈利的安全不惜以死为代价保护他,真令我佩服啊!可爱的家养小精灵多比这个角色我也非常喜欢,它好单纯好善良啊!总是在关键时刻帮住哈利的它,却为了幻影移形救哈利和朋友们而被贝拉特里克斯的剑刺中心脏,就此丧命。邓布利多和多比的死使哈里非常难过,但是,正是死亡,它让哈利从一个懵懂的少年变成了一位成熟的强者。先是父母的死,接着,小天狼星布莱克、邓布利多、疯眼汉、多比、斯内普、弗雷德、卢*,唐克斯,一个又一个爱哈利的人死去,哈里稚嫩的心灵也随着他们的死一步又一步的成熟了。

  爱,是多么伟大啊!因为只有爱,才能帮助哈里真正的打败伏地魔,也因为有爱,我们的世界才会更加美好!

  “杀了我吧!你这个懦夫——”哈利对斯内普愤怒地大喊。

  “不许——”斯内普的脸突然变得疯狂和野蛮起来,仿佛他的痛苦和身后着火的房子里那只不断狂吼的狗一样多,“不许叫我懦夫——”

  ——摘自《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我相信,很多读者都还记得他那油腻的头发,那刻薄的话语,还有那一句“Lookatme!”

  这一切是如此清晰,仿佛就刻在我的脑海里。

  《哈利·波特》塑造了太多经典人物,不仅是主角和他的朋友,邓布利多、伏地魔、小天狼星……就算只是一个小小的家养精灵多比,都让人记忆深刻。

  而斯内普,又是其中一个备受争议的角色。

  冷漠、阴沉、自私、孤僻。

  深情、隐忍、智慧、骄傲。

  他是怯懦邪恶的代名词,同时也是一个不受人理解的英雄,更准确地说,是个双面间谍!

  一方面,他作为食死徒为黑魔王卖命;另一方面,他是凤凰社的一名重要成员。

  食死徒们认为他是伏地魔安插在霍格沃茨的间谍,凤凰社的成员则认为他是邓不利多安排在伏地魔身边的眼线。

  面对伏地魔,他谨慎地隐藏自己的情绪,唯恐暴露。

  两眼空洞的他仅凭一份执着坚持下去。

  他是伏地魔的忠实仆人吗?

  也许曾经是,但现在绝对不是。

  他从来不管食死徒的死活,他从没把他们当作同伴。

  斯内普,称呼自己为“混血王子”的斯内普,不会做任何人的仆人。

  他是邓布利多的心腹吗?

  也不是。

  他厌恶自己凤凰社成员的身份,排斥格兰芬多。

  斯内普,仅仅是为了被伏地魔夺去生命的莉莉,和保护莉莉的孩子——他憎恶的波特。

  莉莉死后,斯内普做起了间谍,潜入敌人内部,不畏艰险地完成任务。

  从这里看,他是个勇敢忠贞的人。


读《哈利·波特》有感 (菁华6篇)(扩展4)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10篇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在一岁时就失去了父母,神秘地出现在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父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一个不*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我很羡慕他,能接到通知书,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友情是在不经意间建立起来的,也明白了它的伟大,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深受感触:只要团结在一起就能克服任何困难。也佩服哈利波特,在面对可怕的伏地魔面前没有丝毫的畏惧,即使父母不在身侧,但他依然活的很有价值,让父母在九泉之下能够放心了。这本书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写的,我很感谢她,她为我们广大读者塑造了一个*凡有不*凡的贴*我们生活的一个有血有肉的鲜活的形象,让我们在游历魔法世界的过程中,品尝人生百味,借哈利来圆我们读者的一个美梦……

  大家肯定都知道他:他是一个巫师,戴着一幅圆框眼镜,他是打魁地奇的高手,在黑魔法防御术上拥有优异的成绩。没错,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上学期,我刚刚把这一系列的书籍给读完,我深深地被它那扣人心弦的情节所吸引。

  《哈利波特1-7》出自英国作家j·k罗琳之手,主要讲了哈利波特,一个父母被伏地魔杀害,自己却大难不死的传奇少年,在他十一岁生日时接到了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书。他在那交到了两个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并和他们经历一次又一次惊心动魄的冒险,最终彻底打败大boss:伏地魔,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合上了它,可一些情景仍历历在目,例如哈利骑着飞天扫帚逃脱匈牙利树蜂龙,纳威用格兰芬多剑砍下了纳吉尼的脑袋。它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要直面困难,要机智过人,要雄心万丈,要真诚待人。更重要的,是有爱。爱是最强大的武器,是一切事物的源泉,它能化解任何矛盾与纠纷,使人与人之间更和谐。这个道理伏地魔永远不会明白。

  我们要学会去“爱”别人。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撞到了一位小同学。我连忙说:“哎呀,实在对不起,没有撞疼你吧?”“没关系,是我自己没有看到。”他笑眯眯地说。礼貌待人,也是“爱”别人的一种方法。

  《哈利波特》给了我一个启示:爱,无论何时何地,它的力量都是无穷的!只要我们爱别人,别人就会爱我们,这样互相鼓励,就能给予彼此力量和信念。

  慢慢走进禁进的边缘,面对着死神临*的步伐,好在,哈利还有家人的爱相伴……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句话,像诅咒一般萦绕于哈利心中,两个人都得死,自己则是伏地魔最后的魂器,这时,对于一个刚满十七岁的男孩来说,死神的降临,是一件很恐怖的事,但比起魔法界的安危;比起家人的安全;比起别人的为他而死去。只要能解决一切,自己的一条命,又算得上什么?

  从容赴死,与家人的记忆相伴,哈利在面对死亡前,有了人生感受的一点温暖,周围的寒意也已经消失不见,面对伏地魔,哈利无动于衷,只是紧闭双眼,等待死神把自己带走。

  只听一声“阿瓦达索命”,哈利没了知觉,只看见绿光闪现,耳边隐隐约约传来伏地魔撕心裂肺的喊叫,在朦胧中,邓布利多的影子在脑海里闪过……

  该来的总归会来,一旦来了,就要勇敢去面对,即使哈利·波特是传说中“大难不死的男孩”也没有一点用处,当伏地魔的最后一个魂器,在人间灰飞烟灭时,哈利总算叹了一口气,他完成了邓布利多的遗愿。

  其实哈利大可以不用管这所有人的安危,自己去投降伏地魔,以自己是他最后一个魂器的身份,便可以保证自己一生衣食无忧。但他没有这么做,在逃避和责任当中,但选择了肩负起自己的责任,拯救魔法界的责任,与伏地魔抗战到底,不到最后,绝不轻言放弃,那怕只有微弱的一线生机,也要顽强抵抗。

  对于我们来说,这不仅仅是一本关于正义与黑暗,战斗过程的科幻小说,这定是一个关于担当,勇气与友情的故事……

  这本《哈利·波特》之所以受到广大青少年的喜爱,不仅仅是因为它的情节一波三折,更是因为作者用他高超的笔法,把哈利·波特塑造成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跟我们并没有什么两样,他同样怕死,同样有软弱的一面,同样有着强硬的一面,这本书,对于不同阶段的人,或许有着不同的启示。这不仅是一本科幻小说,更是对现实社会的思考,当这,转化为另一种方式,浇灌我们的心田,在无形中,我们的心中已经种下了社会的种子……

  哈里·波特的坚持与勇敢,的确令我们敬佩,但小说太多来源于生活。在我们的身旁,不也正是有很多这样的人吗?同样为自己的理想而坚持;同样在别人面前装装做坚强的自己;同样有着软弱的一面。在我们的身旁,不都有一个“哈里·波特”吗?也许,正是有我们身边的这些朋友的陪伴,才能使我们更加坚强。

  在别人眼中,“哈利·波特”是那个肩负着拯救魔法界大难不死的男孩,其实,他只不过是一个需要别人帮助的无助男孩。他凭借着他的坚持,他的努力和他的勇气,走到了现在

  也许,他并不是最完美的,甚至有些愚笨,但他有一种信念,却可以使我们感慨“不达到目标,就一定要坚持下去”他是“大难不死的男孩,更是一个永不言败的男孩,如果,现在,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信念,坚信自己一定会成功,只要坚持下去,总会有成果的话,那么祖国,何必担心没有未来的桥梁,社会何必担心没有涌进的人才;学校何必担心,没有奋进的学生?只要有这一点信念,足矣。

  现实,是你总要面对的,与其逃避,不如面对,像哈利波特一样,也许,有一天,你也会成为别人眼中,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

  最后一丝蒸汽消散在秋日的空气中,火车转弯了,哈利挥别的还举在空中。“他没事的。”金妮小声地说。

  哈利看着她,放下手,无意中触到了额头上的闪电形伤疤。

  “我知道。

  伤疤已经十九年没有疼过了,一切太*。”

  当我的目光扫过这最后的一行字,缓缓地和上书,我便得和这套《哈利·波特》说再见了。看着书的封面,我不禁想起了书中那一个个人物——机智勇敢的哈利,笨手笨脚的罗恩,聪明过人的赫敏。他们用自己的友谊打败了伏地魔,战神了困难,战胜了一切阻挡自己的恶势力。真如一位伟人所说:死亡只是穿越世界,如同朋友远渡重洋,他们仍活在彼此的心中。

  回想起书中的情节——哈利在密室中救出金妮,哈利在罗恩和赫敏的帮助下救出了小天狼星,罗恩、赫敏放弃学业,随哈利寻找魂器。这些故事都在告诉人们友谊的力量,他们让我对友谊有了新的见解。虽然我们不需要随朋友去四处漂泊,但即使是只借给朋友一块橡皮,教他一道题目,也是对朋友的心的鼓舞、抚慰。

  西塞罗说:“世界上没有比友谊更美丽,更会令人愉快的东西了。没有友谊,世界仿佛失去了太阳。”所以,让我们一起去珍惜自己的友谊,爱戴自己的朋友吧。

  他是我见过的命运最坎坷却最乐观最坚强的人。

  他聪明、伶俐,乐于助人。此外他还在二年级时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金妮。韦斯莱,三年级时救出了他无辜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虽然哈利。波特做出了这么多值得炫耀的事,他却从不骄傲自大。

  哈利波特还是格兰芬多魁地奇队的找球手,经常为格兰芬多争光,我打心底里佩服他。我最喜欢赫敏。格兰杰。她是个美丽、漂亮的女孩。她非常聪明,对学*非常执着,所以她年年都考年级第一,十门课中九门都是满分,放弃学*的“麻瓜研究”也是及格。

  她上课专心听讲,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因此经常为格兰芬多加分。其他学生都喜欢叫她“万事通”,“咒语达人”等。此外她还协助哈利。波特拯救魔法世界。总之,她是我见过的最聪明最美丽的女孩。

  我非常喜欢她。哈利。波特坚强乐观,赫敏。格兰杰对学*的执着都值得我们学*。大家快读一读《哈利波特》吧!

  还有四天,哈利就迎来了自己17岁的生日,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然而,他不得不提早离开这个他曾经生活十六年的地方。 凤凰社的成员精心谋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里遭到伏地魔及其追随者食死徒的袭击。然而,可怕的意外还是发生了。。。。。。 与此同时,卷土重来的伏地魔已经占领了魔法部,控制了半个魔法界,形势急转直下。。。。。。 哈利在罗恩的陪同下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为了完成校长邓布利多的遗命,一直暗中寻找销毁伏地魔魂器的哈利,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派出众多食死徒,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遭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使的圣器之下。。。。。。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后的胜利

  今天,我读完了《哈利·波特》觉得罗琳写的太好了!因这几本书罗琳获得了全世界人的好评,现在《哈利·波特》都已经销售了几十亿本了。她通过虚构的故事,写出了一个小男孩在魔法学校经历的种种事件,让我神思千里,充满向往。书中的许多人物都很有特点,有主角哈利·波特,他的好朋友罗恩和赫敏还有海格,霍格沃茨的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副校长麦格教授,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不眨眼的魔头伏地魔等都活灵活现,刻画得很不错,看了这部分,这些人仿佛都在我的面前了,他们的一举一动充满了魔幻色彩,让我好想进到里面去。

  我最想去的就是霍格沃茨,因为在那里我就可以学到许多的咒语。比如说飞来咒吧,可以让东西飞来飞去,那样多少方便,拿东西全凭我的意念就可以了,我的生活不要太舒服了哦。还有夺魂咒,这个咒语可以让人受到我的控制,我想把它用到我的小姐姐身上,那样我可以再不被小姐姐欺负了,因为现在*日里她总是变着法地来捉弄我。接着,我会在那里买很多东西。我要买一根魔杖,里面要有一根凤凰的羽毛;还要买一把高级飞天扫帚,既可扫地又可飞天;最后还要一件隐形衣,以后上学迟到就可以披上它了,到那时,我从校门口的值日岗那里大摇大摆地走进去,他们也不会发现我迟到了,自然也不会扣分了。那里还有许许多多的怪东西我都要去尝一尝、试一试。有一种全味豆,它什么味道都有,就连鼻涕味都有,不过,太恶心了;有长发太妃糖,吃了就会长出很长的头发来,我想看看我养长头发的样子;有耍人专家,像恶作剧之类的玩艺;有尖叫游游球,它会一边尖叫一边飞来飞去,抓住它要费很大力气的;有……

  我想,魔法学校的人真幸福,要是以后真办起了霍格沃茨学校,我一定会第一个去报名,一定!而且我还有信心我一定会追过哈利·波特的。

  

  他是我见过的'命运最坎坷却最乐观最坚强的人。

  他聪明、伶俐,乐于助人。此外他还在二年级时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金妮。韦斯莱,三年级时救出了他无辜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虽然哈利。波特做出了这么多值得炫耀的事,他却从不骄傲自大。

  哈利波特还是格兰芬多魁地奇队的找球手,经常为格兰芬多争光,我打心底里佩服他。我最喜欢赫敏。格兰杰。她是个美丽、漂亮的女孩。她非常聪明,对学*非常执着,所以她年年都考年级第一,十门课中九门都是满分,放弃学*的“麻瓜研究”也是及格。

  她上课专心听讲,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因此经常为格兰芬多加分。其他学生都喜欢叫她“万事通”,“咒语达人”等。此外她还协助哈利。波特拯救魔法世界。总之,她是我见过的最聪明最美丽的女孩。

  我非常喜欢她。哈利。波特坚强乐观,赫敏。格兰杰对学*的执着都值得我们学*。大家快读一读《哈利波特》吧!

  “你最恐惧的是其实是恐惧本身”这是著名魔幻小说《哈利波特》中我所喜爱的语录。相信这本大名鼎鼎的书许多人曾为之迷恋过。神秘的咒语,华丽的魔法袍,惊奇的场景以及曲折波澜的情节故事勾动着我内心的好奇。但,在看过之后,我认为小说中故事精彩,其主人公波特的坚强乐观精神却更值得我学*。

  小说中,几乎所有的巫师都恐惧的人便是那黑暗的伏地魔,而哈利的父母便是为之所杀,但奇迹的是,当时只是一名婴儿的哈利却生存下来,要知道伏地魔是死亡的代表,怎么可能会轻易放过毫无还手之力的婴儿?而长大后哈利与之有着难以道明的神秘联系,哈利时常受此影响,陷入无尽的黑暗,按常理来说,如此的情况,并且童年是灰色的人,早已崩溃,但哈利却恰恰相反。他,坚强,勇敢,乐观,珍视友谊。与伏地魔的斗争中,不断成长,不断变强!众巫师的恐惧,是其前进的踏脚石。虽然,曾哭泣过,曾面对死亡,但哈利战之而胜!

  现实中,我们遇到的无疑也存在伏地魔这样的困难,这是一堵墙,一堵隔绝美好与痛苦的墙。站在它的面前,背后的是痛苦,当你因难而退后时,便是坠入其深渊。拥有必胜的信念,为之奋斗,不管结局如何,但在最后,我们不会因自己的放弃而遗憾,我们曾努力过!

  读一本书,着迷的是它的情节,思考的是它所隐含的精华。我们每个人都梦想过掌握魔法,能够骑着飞天扫帚翱翔于蓝天中。但真正的是,这不可能!魔法,只存在与梦幻之中。现实中存在的,是另类的魔法,它只存于人的心中,它拥有的力量是给予人们欢乐,使人坚强,勇敢!如海伦,如张海迪......面对起起落落,用我们的手——自己的魔杖,站之而胜!

  当然,哈利在奋斗的道路上,陪伴他的始终会有朋友的身影,一起战斗,一起努力,相互鼓励,相互扶持。生活中,我们也应珍惜朋友,帮助朋友。毕竟,人生是一次漫长的旅行,只有不断结识新的朋友,旅程才不会孤单。

  读此书,我明白,你最恐惧的是其实是恐惧本身!非常人,会有非常人之经历。想要成功,那就用属于自己的魔法,与朋友一起前进!失败,并不可怕!伏地魔,并不可怕!毕竟,成功,是内心的造就!心灵的强大,黑暗会为之驱逐!

  哈利,你是我的榜样!

  最*,我在同学的推荐下阅读了J.K.罗琳轰动世界的著作——《哈利波特》,J.K.罗琳写得精彩极了!很是令我着迷呢!

  故事是由一道闪电形的伤疤引起的。男孩儿哈利·波特出生在一个巫师家庭,一岁时,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杀害,而他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他在德思礼家度过了暗无天日的十年,丝毫不知道他在另一个世界是多么的著名。知道哈利十一岁,进入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才知道自己的身世,而那道伤疤就是那天夜里所发生的一切中的,唯一的证明。在霍格沃茨内,他不仅结识了两个形影相随的好友,还成为了一名优秀的魁地奇球员,也在校内树立了自己未来的敌人。他在霍格沃茨里做出了许多与年龄不相称的伟大事情,多次与伏地魔斗争,并死里逃生。

  在哈利的世界中,有许多让我们这些“麻瓜”们做梦都想不到的神奇动物和各种各样的神奇魔法:家养小精灵、守护神咒、鹰头马身有翼兽、阿瓦达索命咒……之所以有不少人都希望自己可以像哈利一样变魔法,是因为那样自己如果有了魔法就什么都不用做了,但魔法不是万能的,它也有干不了的事情,就像书中常出现“食物是‘甘普基本变形法则’五大例外之一”这样的话。毕竟我们不是巫师,不能像哈利那样挥挥魔杖就能解决许多问题,只能靠努力学*,拥有一根我们自己的智慧魔法棒。

  我十分钦佩J.K.罗琳,钦佩她能想象出一个那么让人憧憬的美好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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