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协议书12篇

首页 / 协议书 / | 2022-04-14 18:38:48 协议书

外包协议书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将部分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外包给乙方进行劳务服务外包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的定义

  1、甲方将其部分生产线外包给乙方。乙方根据实际生产状况配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乙方按甲方的生产计划和承包标准,组织生产作业,完成生产计划任务。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付给乙方相应的承包服务费。

  2、甲方将其交由乙方承包的生产线或生产工段为:xxxxxx。

  二、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xx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满日1个月前,双方另行商议,以书面形式确定本协议的终止或变更。

  2、合同有效期内,服务费用按照乙方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据实计算。

  三、人员配置及管理

  1、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需要配备管理人员及相应的操作人员,甲方协助乙方进行人员的管理及培训;

  2、甲方应制定相关部门的人员作为项目的协调专员。

  四、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明确乙方从事劳务服务外包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工作人员自行负责其指定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应负责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的准时供应及其质量的保证。

  (三)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对于首次上岗的乙方员工,甲方将相关培训资料和要求发给乙方,由乙方对其进行安全和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甲方应尊重乙方员工的民族*惯和宗教信仰,不因民族和性别不同歧视乙方员工。

  (四)甲方有权抽查复检经过乙方认定体检合格的乙方人员,对于复检不合格的乙方员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生产;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员工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等,乙方及其员工应配合甲方的抽检。

  (五)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1、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3、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

  4、乙方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

  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的进展;对于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

  (六)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七)甲方应对知悉的乙方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财务、销售方面的信息、数据和资料)及其他信息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

  (八)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保证向乙方开展承包业务所需的工作场地的环境和消防安全,以及所需的劳保用品。

  (九)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为乙方员工提供食宿等生活上的帮助。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甲方有关生产、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

  (三)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

  (四)乙方应为派到至甲方的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员工的其他有关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履历表、学历证、身份证等)的复印件,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五)除经甲方特殊的同意情况外,乙方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2.具有初中或以上学历。能有效和清楚地口头和书面表达自己;

  3.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4.未患有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职业病。

  (六)教育乙方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工作规章制度。

  (七)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教育员工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的原因(经甲方允许事宜除外)导致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八)乙方应根据当地*的有关规定,按月支付其员工的工资,为其员工按规定投缴社会保险及支付其他国家规定相关费用,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

  (九)乙方应遵照甲方的制度进行生产管理,并且处理员工与劳动、人事相关的事宜,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员工离职和违纪处理等。

  (十)乙方应教导其员工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描述,生产操作规程等质量标准进行工作。意外产生的工伤、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除非征得甲方许可,乙方不能随意调换其员工的工作岗位,更不的随意召回其员工(乙方员工辞职除外)。

  (十二)因乙方员工所造成乙方外包工作岗位的空缺,乙方应自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补齐。

  (十三)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工伤,保险不能理赔的部分由双方协商解决。(因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乙方员工的工伤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人员工作中操作不慎致使乙方员工发生工伤、甲方设备发生泄漏、甲方场地发生安全事故等情形。)

  六、费用的结算及支付

  (一)甲方按照甲乙双方所约定的标准和方式为乙方员工结算劳务服务费用:

  根据双方的约定:

  本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保险、乙方的管理费用等双方所明确的所有费用(具体结算参见合作双方月度所传递的费用结算清单及明细)。如实际生产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数据有一定的差异时(非乙方原因),或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与合同签订当时发生变化时(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基数或比例、执行政策、员工福利待遇发生显著变化的等),双方应协商重新调整结算价格和其他相关事项。

  (二)乙方管理人员应及时与甲方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员工的工作表现。

  (三)甲乙双方同意上月1日至上月31日为劳务费的正常结算周期,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劳务发票,甲方于每月15日前按时付给乙方上月度劳务服务费用。

  (四)正常情况下,乙方应保证按甲方的检验计划完成生产。

  (五)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完成产品未能满足甲方质量规范,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更正。

  七、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四)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劳务服务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五)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及未尽事宜:

  (一)关于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任何一方就对方针对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违约行为的自动弃权或重复性弃权不应被视为是对下一次针对同一条款的违约行为、或针对其它条款的违约行为的弃权。

  (四)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五)甲乙双方除因书面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所在地区劳动力价格及用工成本进行显著调整,甲乙应本着友好*等协商的原则,积极予以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

外包协议书2

  甲方:地址:电话:

  乙方: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方、乙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建材小区南区物业区域的日常清洁服务工作。为规定双方之义务并保证双方之权益,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委托管理事项

  项目名称:xxx清洁服务

  二、清洁服务范围

  甲方所辖任丘市建材小区南区的日常清洁,工作具体如下:

  1、小区内住宅楼层面的公共区域、门窗、扶手栏杆,并保持楼道墙面的清洁。

  2、保洁区内垃圾(不含装修垃圾)的收集(清运掏垃圾桶的工作有甲方负责);

  3、小区院内清洁包括:硬化路面的清扫,全天巡视保持清洁。

  三、承包方式

  1、采用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

  2、室内外保洁:公共区域:要求达到甲方要求的清洁标准和工作标准。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1、指派一名负责人负责协调甲、乙双方的关系,对乙方提出合理之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予全力支持。

  2、负责协调业主与乙方的关系,及时解决业主的需求。

  3、在楼内外设置适量垃圾桶(果皮箱)、废纸篓等清洁用品,便于环境卫生的保持。

  4、要求及教育甲方员工自觉维护小区内的清洁卫生,对破坏本项目清洁卫生形象之行为应给予及时制止与纠正。

  5、如遇特殊情结工作需求时,须提前或到现场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清洁工作。

  6、有权修改相应之管理措施、监督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它议定之要求工作。

  7、免费向乙方提供清洁所需用水、用电及工具房间一间,供乙方存放工具、材料、设备。

  8、有权监督和考核乙方用水用电的情况,控制其使用量。对乙方的人员、设备及物耗有核定权利。

  10、定时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卫生清洁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发现有质量、服务态度等问题,及时沟通协商。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实际需求配备人员,如果发生变动需要提前与甲方协商同意:

  2、每月与甲方协商清洁作业计划,接受甲方关于清洁计划的合理建议和要求。

  3、按照双方商定之人数,选派素质良好、服务热情、形象健康、业务熟练之专业人员进入现场工作。指定现场主管人员,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巡检现场清洁卫生情况及工作日志,及时处理甲方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以便于工作配合与协调。

  4、保证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着乙方作业工服、正确佩带工作证,着装整齐有序,不可擅自改变制服的穿着形式,私自增减饰物等,并保持干净、*整,无明显污迹、破损。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并劲量统一穿着深色*底布鞋。

  7、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甲方的清洁人员,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私自进入不准进入的`地方,不准在工作区域内就餐、吸烟等,要求讲文明礼貌,不大声喧哗、吵闹,注意自身的言行,并在工作是保证“适时回避”的原则。如遇客户迎面而来,应暂时停止清洁,主动让路,并向客户点头问好。遇到客户询问问题,要立刻体制工作,耐心仔细地回答客户提问。如因乙方员工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乙方负责;如清洁过程中乙方员工与业主(客户)发生吵架,或产生了业主(客户)的有效投诉,甲方协同乙方共同协商解决。

  8、爱护甲方财务,如造成损失和损坏,将负责照价予以赔偿。

  9、负责承包业务所需清洁设备、工具、清洁材料及清洁保养技术,保洁工具应放置在规定位置,并摆放整齐。

  10、负责对派驻甲方之人员的培训,每个员工每月至少达到4个小时的培训时间。

  11、楼内保洁员日常工作时间:上午下午院内清洁人员工作时间:员工每周休息1天,国家法定假日发放双倍工资。

  12、负责承担乙方员工之工资、住宿、保险、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和人身安全责任。教育员工严格遵守有关作业规定,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在进场后一月之内必须给员工购买意外保险),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乙方工作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时造成自身货第三者发生伤亡等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3、按甲方要求及时调整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第二天须予以调整:除工作质量不合格及违反乙方工作标准和要求的人外,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派驻的工作人员。乙方如出现人员缺编情形,需在三天内补齐,否则按照缺编人员数量、缺编天数(含给予的3天)及人均费用标准扣除相应的清洁服务费。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日期:

外包协议书3

  随着建设创新性经济社会的不断演进,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的融资中介公司,这些公司中鱼龙混杂,不乏骗子高手参与其中,有的搞的跟真的一样,下面这个文件是一个创业企业的领导在融资过程中从中介公司获得的第一手资料。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甲方(项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顾问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于甲方正在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进行(股权/债权)融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融资外包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就目标项目进行全程融资操作。

  第二条 甲方对项目融资的最低要求和承诺:

  1、融资额度:________万________(币种)。

  2、融资期限:________年

  3、投资方可控股(是 / 否 ),可占股权比例不超过___________%。

  4、若是固定回报(或贷款)融资方式,甲方愿意支付的年回报利率不超过___________%。

  5、甲方承诺并保证可用自己或他人的如下资产或权证对本次融资做抵押或质押。

  (1)

  (2)

  (3)

  6、按照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甲方**开股东会或董事会就融资一事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并给予现法人代表以相应授权,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正本应交乙方一份留存。股东会或董事会应在正式投资(融资或合作)协议签订后三日内批准该项协议。若甲方法人代表不能亲自负责与项目融资相关的事宜,请公司给有关人员授权,明确授权范围,发给授权委托书,以方便该人士的谈判和有关活动。该授权书正本给予乙方一份留存。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的要求范围内自主与投资商沟通和谈判;

  2、乙方有权按双方协议约定收取顾问服务报酬;

  3、原则上,乙方不能逾越甲方的要求,若在融资过程中,投资商或融资对象提出了与甲方要求相违背的事项,则乙方不能擅作主张,应书面征求甲方意见,待甲方正式回复后,乙方再向投资方作出相应答复。

  4、乙方的主要工作:

  (1) 暂驻甲方项目地以负责该项目的融资前期基础工作,包括下面

  (2)—(5)环节;

  (2) 对项目方进行考察,并进行审慎调查;对企业所在行业前景、企业的价值以及企业的经济状况、技术水*、市场前景及管理团队等进行详尽的调研,通过专业化的分析,进而对企业得出客观、全面的`判断;

  (3) 根据审慎调查情况,制定该项目的融资策略与融资实施进度计划;通过对融资渠道的对比分析,选择与企业实际相匹配的渠道群体;基于企业评估及渠道选择,进一步明确企业融资活动需要具备的基本

外包协议书4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推广人力资源外包理念,提高外包公司的综合实力,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成为乙方合作伙伴一事,达成以下共识:

  一、甲方合作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在所在地有良好的资信,未有过违法违规行为。

  3、具有一定的客户资源。

  4、可以为用户提供必要的培训咨询服务。

  5、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6、具有便利的上网通讯条件及必要的设备。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可优先使用乙方专家、讲师、律师资源,有权获得乙方各种相关业务支持,在当地开展乙方的各项业务。

  2、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乙方资源,维护乙方的品牌形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3、甲方有义务服从乙方的各种规范化业务及项目指导,接受乙方相关的业务及项目报价指导。

  4、甲方有义务接受乙方的业务执行监督,并按照要求提交各类统计报表及信息。

  5、甲方有义务努力开拓市场,并努力完成市场预定目标。

  6、甲方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7、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采取的各种市场策略及活动。有义务根据市场需求,提供有针议编号:对性的项目方案及市场推进办法,使乙方提供的项目能迅速产生市场收益。

  8、甲方有义务按约定交纳相关费用。

  9、甲方在解除合作协议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式使用、转让或向第三方泄露乙方提供的项目方案、网站及其他所有权属于乙方的物品及知识产权。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协议的约定,取得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

  2、乙方有权在甲方出现严重损害乙方利益名誉和泄露乙方提供的项目、管理秘密时,终止合作协议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3、乙方有义务和甲/方共同制定双方的共同利益目标,协调共同的行动方向和准则。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综合的业务支持,包括:市场信息、项目人员的管理及技术培训、一定额度全国范围内的广告支持、专家咨询支持等。

  四、合作项目及利润分配

  甲方通过人力资源外包网与*劳动争议网的*台向合作伙伴提供项目资料和讲师、技术支持,并在同时在以上两个网站进行宣传。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做好合作项目(HR外包代理、培训等),并按以下约定进行利润分配。

  五、商业秘密

  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乙方事先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___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七、合同期限及终止协议编号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年,协议期满前___日内,若任何一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___年。

  2、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该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关于违约行为已发生并存在的通知的___天之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作出更正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通知的方式立即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八、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法律。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外包协议书5

  甲方(用工单位):乙方(外包单位):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甲方将 劳务工作承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 个月的固定期限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 分拨中心负责货物的搬运、装卸、分拣等工作。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对其搬运装卸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包括操作标准和流程、营运中转制度和货物搬运装卸质量要求、安全培训等。

  2、甲方有权对乙方劳务人员的劳动过程实施监督和检查,劳务工作合格和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减服务人员数量、或处理不服从管理的服务人员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应及时支付相关款项,以保持乙方业务的正常运作。

  5、甲方对于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胜任工作的乙方劳务人员,有权退回乙方。退回人员的.安置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调换合适劳务人员接替其工作岗位。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与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劳务人员支付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2、乙方提供合格的搬运装卸服务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场地内为甲方提供货物搬运装卸等服务。

  3、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对其提供的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包括操作标准和流程、营运中转制度和货物搬运装卸质量要求、安全培训等。

  4、乙方确保其服务人员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调配,并保证甲方货物安全、及时地搬运、装卸至甲方指定的车辆。

  5、乙方在接到甲方增减人员数量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必须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

  6、乙方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穿戴马甲。

  7、在保证甲方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下,乙方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和掌握。

  五、服务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乙方人员服务时间为 ;工作时间甲方为乙方员工提供顿工作餐;最少提供人员为 人;每人每天 元;此费用包含全部结算费用,甲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员工意外险);若因甲方生产工作需要,而产生的服务时间延长,甲方以每小时每人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时服务费。

  2、甲方按双方确认后的班次数量,每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于每月日前核算应付乙方服务费总额,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开具正规“服务费”发票提供给甲方,发票税点由甲方负责,税点为 ;甲方于每月日前将服务费支付乙方,如甲方逾期未支付,逾期后每天按需支付金额 计算日息。

  4、乙方提供以下账号信息:

  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 号:

  六、合同的续订、变更与解除

  1、合同期满,甲方乙双方视业务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订本合同。若决定续订,在合同期满前十天内办理续订手续。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应当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1)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法律等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条款必须作相应修改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或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2)乙方及其服务人员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且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4、合同一方单方面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在30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协商解决。因变更或解除合同,致使守约方遭受实际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和依法可免除责任的情形以外,应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5、甲乙双方除因书面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3、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4、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劳务服务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5、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八、乙方确认的联系方式即送达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地址:,联系电话: 。 乙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应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文件退回的视为送达;乙方变更地址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应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文件退回的视为送达。

  九、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当事友好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所在地区劳动力价格及用工成本进行显著调整(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福利待遇发生显著变化的等等),甲乙应本着友好*等协商的原则,积极予以解决。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外包协议书6

  1、外包车辆运输协议

  甲方:乙方:

  为了完善公司外包车辆的经营管理,通过甲、乙双方的自愿协商,在*等、互利、诚信的基础上,对本合同各条款进行共同探讨,双方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提供机动车牌号及车辆状况

  第二条乙方须提供驾驶员个人身份证原件、驾驶员证原件于甲方查验后,留复印件于甲方,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否则由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xx年,即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条费用支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每月号前支付乙方上月租车费,按区域每辆汉阳元/次、汉口元/次、武昌元/次。甲方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根据公司的货物运输情况及人员外出办事情况,提前通知乙方安排车辆。乙方需在30分钟内到达甲方安排地点。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车辆及驾驶员给甲方;

  2、乙方凭甲方通知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上下货、交货、签单、收取现金等相关事务)

  3、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交待出车任务,如发生货物损坏,按货物价值赔偿。

  4、爱护车辆,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完好,能够正常运转。

  5、车辆在承包期间一切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或者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负责。

  6、乙方提货需甲方保管员及乙方司机签字,货物送达需接收方签字,最迟次日11点前送回公司,如回执遗失按每张50元罚款。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2、外包车辆安全管理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车辆外包的安全管理,保证甲方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和甲乙双方人员人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双方就车辆安全管理事项*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双方的安全责任如下:

  1、甲方应当对生产活动和乙方车辆运输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乙方要积极协调配合,各负其责。

  2、乙方要按照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工作范围、行驶路线行走,严禁车辆乱行、乱停,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作业,确保车辆灯光齐全,刹车有效,后视镜、防火排气筒等安全附件完好,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甲方有关的'规定,严禁超速、超重、超宽,或运输危险物资,如有发现,甲方人员有权制止和处罚教育,由此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所有的车辆必须整齐有序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对于乙方停放在工程区内的任何车辆,甲方不负责车辆的安全及保护工作,乙方应自行安排看护人员和措施,由此造成的车辆被盗抢、破坏,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任何车辆在工程区内作业,造成对甲方、乙方人员安全事故、设备设施的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野蛮驾驶,严禁乙方人员或车辆私自进入危险区域,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驾驶人员,在甲方生产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便装进入生产区域。如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协议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为承包合同的附件,与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由乙方、甲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3、外包车辆安全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和乙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甲方指定的线路行驶,为保证甲方的服务工作正常进行和甲乙双方人员人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1、甲方按行驶路线和乙方车辆运输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协调,各负其责。

  2、乙方要按照工作内容,严格执行甲方关于车辆及乘车有关管理规定,准时发车、安全行车、保证做到定时、定点停靠;严格按照运行范围、行驶路线行走,严禁车辆在区内乱行、乱停,如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应按照行车安全技术标准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司乘人员每次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如:车辆灯光齐全,刹车有效,后视镜、防火排气筒等安全附件完好;如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小区内行驶的有关规定,严禁超速、超重、超宽,或运输危险物资,如有发现,甲方人员有权制止和处罚教育,如由此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所有的车辆必须整齐有序停放在指定的位置,每次停靠时乙方工作人员应提醒乘客携带物品下车,如发现车内有遗留物品应主动设法归还,并立即向汇景管理处汇报,以求妥善处理。

  6、乙方任何车辆在区内行驶,造成对甲方、乙方人员安全事故、设备设施的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小区规章制度,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野蛮驾驶,严禁乙方工作人员或车辆私自进入甲方其他非指定区域,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指定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汇景管理处的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周到、热情。未经允许不得随便进入非指定区域。如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9、以上协议由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由乙方车辆发生的相关责任事故由乙承担全部责任。

  11、本协议作为《外包车辆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201年月日201年月日

外包协议书7

  甲方:合肥帝斯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迅捷物流货物装卸的及时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装卸服务达成如下共识,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20xx 年 12 月 1 日至 20xx 年 8 月 31 日。

  二、业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客户的货物装卸、出入库及库区货物的整库等服务。

  三、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权利

  1、制定装卸作业流程及标准,对装卸工的装卸作业时间、着装等规范要求,并对装卸人员进行业务能力考核;

  2、负责装卸作业服务质量的考核;

  3、对不符合装卸作业要求的装卸人员有权建议乙方限期更换;

  4、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作业装卸量时,甲方有权调用乙方之外的装卸队,为此支出装卸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迅捷物流仓库管理人员及仓管员,有权调度和指挥装卸班组及装卸工;有权监督装卸作业质量,并督促乙方装卸人员对不符合迅捷物流货物存储要求的货垛及库位限时进行整改;

  6、乙方装卸人员违反迅捷物流装卸要求及库区管理规定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迅捷物流仓库管理人员及仓管员,有权根据现场作业需求对装卸班组进行临时分班,以确保装卸作业效率;

  8、乙方对装卸人员办公及休息场所进行严格管理,杜绝非甲方及乙方装卸人员以外的人员入内。

  (2)乙方权利

  1、在甲方的要求下有权对装卸人员进行分班,并将每班的装卸人员及班长名单交由甲方及迅捷物流;

  2、乙方有权配合迅捷物流仓管人员监督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库内;

  3、乙方有权监督迅捷物流仓管员与司机进行不正当的交易,并及时上报于迅捷物流仓库管理人员;

  4、乙方有权对入库货物进行检验、堆码及库位安排,有权对出库货物的装卸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5、在迅捷物流仓管员的合理安排下,对有意刁难装卸作业的司机可对其车辆进行停装。

  (3)乙方义务

  1、遵守迅捷物流的装卸作业标准及装卸作业时间规定,并按迅捷物流要求规范着装;

  2、服从迅捷物流仓管员的调度及安排,装卸迅捷物流指定的货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装卸,并按照仓管员要求合理装卸搬运、合理堆码;

  3、乙方原则上必须保证每天有8个固定的装卸人员为迅捷物流进行装卸作业,因迅捷物流后期业务增长需要增加装卸人员时,乙方必须及时增加人员,具体合作细节双方另行商议;

  4、乙方所安排的装卸人员年龄必须在55周岁以下;

  5、配合迅捷物流仓管员检查所卸货物是否符合验收要求,承担货物入库后至出库前的装卸破损及检验不慎造成的包装与货物毁损责任及经济损失;

  6、装卸人员对于家电产品的装卸,必须逐台摇动,发现异响应及时通知迅捷物流仓管员报案,否则迅捷物流发现的的机器内损,责任由乙方承担损失;

  7、乙方必须按时完成迅捷物流的装卸作业量,确保装卸作业不受节假日、农活忙闲的影响,保证仓库24小时装卸作业需求;

  8、乙方必须确保每天19:00前进入库区的干线车辆在当天将货物装卸完毕,否则承担500元/车的违约金;对影响甲方及迅捷物流声誉、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调用乙方之外的装卸队,就乙方不能完成的装卸量进行作业,且超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加急或特殊情况下的装卸,乙方在接到甲方及迅捷物流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作业现场;

  10、装卸人员必须确保安全装卸,严禁野蛮装卸,严禁货物倒置,严禁货物摆放超出黄线,并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乙方应与装卸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为装卸人员购买足额保险,并将相关文件交甲方及迅捷物流备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派出的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入场,装卸作业中出现的任何事故(包括人身安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装卸人员上班时间不得饮酒、赌博、会客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并确保装卸运作不受影响,违者每次扣罚100元,从当月支付的装卸费用中直接扣除;

  12、装卸人员严禁在仓库内及库区周边吸烟,凡发现一次承担50元的违约金,第二次将承担100元的违约金并除名;

  13、在合同签订10日后所有装卸工必须统一着装;

  14、装卸人员在迅捷物流仓管员的指挥下有义务清扫仓库内(纸屑、浮灰等)及月台上的卫生;

  15、装卸人员应每天清扫办公及休息场所,确保其整洁、干净;并严禁参与、容忍其他人员在其休息场所进行赌博行为,违者每次扣罚100元,情节严重者,将报警交由*机关处置;

  16、装卸人员严禁在库内偷窃、伙同外人窃取仓库货物,一旦发现承担货物价值5倍以上的违约金并除名(情节严重送*机关处理);

  17、装卸人员有整理库内堆码零乱及破损货物的义务,库内整理货物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费用,库与库之间移货双方另行商定;

  18、装卸人员有检查、维护、保养好装卸作业工具及装卸作业设施的义务,并按指定位置摆放,遗失按原价赔付甲方;

  19、所有装卸人员均为本单位仓库的义务抗洪抢险员和消防队员,并服从仓库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0、装卸人员要举止文明、不说粗话、精神饱满、态度良好,不谩骂、殴打客户,不得向客户索取任何物质及现金。

  四、结算标准:

  1、甲方对乙方装卸费用实行多劳多得的形式,结算标准以迅捷物流开具的装卸费单据为准,每

  月装卸费用按①低于95万件甲方8%,乙方67%进行核算;②达到95万件甲方10%,乙方65%进行核算;③高于100万件甲方12%,乙方63%进行核算。后期因业务增长需要,双方另行商议核算标准。

  2、所有发生的费用均以迅捷物流相关工作人员开据的装卸单为准,甲乙双方核准后,甲方发放乙方工资。

  五、保密声明

  双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各自所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业务量等)必须保密,只将客户的信息用于客户自身,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

  六、其他约定

  1、合同有效期内一方若违反合同中的任何一条规定,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由此引起的损失;

  2、同一库内的货物转移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装卸费,库与库之间的货物转移,装卸费率标准按照货物单次装卸价格的一半执行,甲方凭迅捷物流开具的装卸作业单同乙方结算;

  3、乙方员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4、新增货物的装卸价格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界定;

  5、《装卸队服务质量、考核指标及违约责任》请见附件一。

  七、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在实施中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增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若因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合肥帝斯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年月日时间: 年月日

  见证方:

  时间: 年月日

外包协议书8

  甲方(服务外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利和共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术语定义

  1.“支付服务”是指甲方依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的相关服务。

  2.“外包服务”是指支付服务中不涉及支付交易下货币资金转移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允许支付机构按照规定外包给具备一定标准和条件机构的服务事项。本协议下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

  3.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是指除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业务以外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培训、受理终端维护、耗材配送、特约商户调单等。

  4.“受理终端”是指通过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专用设备及其终端程序。

  5.“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机构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委托收单机构为其完成交易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以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6.“交易证明材料”是指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签购单、持卡人消费明细、购物发票、特约商户发货凭证、持卡人收货凭证、特约商户销账凭证、电子交易数据等。

  7.“收单收益”是指甲方作为收单机构提供银行卡收单支付服务所获得的,在银行卡交易收益中扣除发卡、转接机构服务费以及转接机构品牌服务费和其他约定费用的,最终实际取得的收入;不含甲方为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外信息/技术等服务取得的收入。甲方与特约商户约定的银行卡交易手续费,是特约商户接受银行卡支付服务而由收单机构一并收取的,含应付发卡机构、交易转接机构和收单机构等各方的费用。

  8.“账户信息”是指银行卡上记录的所有账户信息以及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记录在银行卡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卡号、卡片有效期、磁道信息(含芯片等效磁道信息)、卡片验证码(CVN及CVN2)等信息;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包括个人标识代码(PIN)、网上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中的用户注册名、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动态验证码、生物特征等信息。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经双方确认,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期间、______地区,为甲方的下列第________项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1.特约商户推荐:是指按照收单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的要求,向其推荐有意向受理银行卡业务的商户,提供商户信息并协助收单机构完成商户调查,商户资料收集、整理与提交等工作,特约商户协议由甲方负责审批和签约。

  2.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是指为特约商户安装终端设备,配备业务受理用品,进行操作培训,张贴受理标识,使特约商户能够正常受理银行卡的业务处理过程。

  3.特约商户培训,是指对特约商户相关人员(包括财务、收银人员等)进行银行卡受理业务知识培训,使特约商户相关人员了解、掌握受理银行卡的知识和技能,达到提高特约商户银行卡受理服务质量、防范业务风险、创建良好用卡环境的目的。

  4.受理终端维护,是指对安装在特约商户的终端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参数维护、应用程序升级换装以及终端部件更换等业务处理的过程。

  5.特约商户调单,是指调取特约商户相关交易证明材料及特约商户相关申请资料的过程。包括签购单、发票、收货单等交易证明材料,以及特约商户退货申请表、特约商户信息变更申请表、特约商户新增终端申请表等。

  6.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的服务相关指标和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行业自律规范和市场规则,确保服务水*符合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收单商户按照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进行审批,与商户签署相关的收单协议。

  3.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或乙方作为所拓展特约商户受理终端的提供方。甲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若与乙方提供受理终端的特约商户终止收单合作,甲方应在收单系统中将该商户置停用并通知乙方进行受理终端撤销,此特约商户不再纳入甲方服务范围。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和业务规范,提供相关合作业务统计分析报表、合作特约商户资料信息、合作特约商户交易签购单等资料,并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调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于发现问题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纠正。

  5.甲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评价。

  6.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要求调整任务总数量、时间进度等工作计划。

  7.甲方有权在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与乙方终止服务合同: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收单机构合作资格;

  (2)与不良商户勾结进行如虚假伪冒申请、伪卡盗刷、套用、洗钱、分单、虚假交易等活动;

  (3)以套用、变造与真实商户类型不相符商户编码等各类手段变相降低刷卡手续费率,恶意争抢客户;

  (4)釆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盗取、转移合作收单机构商户或受理终端;

  (5)留存、窃取或泄露客户账号、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及交易信息;

  (6)对商户的银行卡交易进行交易处理,自主设置交易路由、加载未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或改造已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7)将外包业务进行转包、转让;将特约商户结算资金通过其他机构进行二次清算;

  (8)因自身行为严重影响收单机构声誉或给收单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9)外包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变更,经收单机构确认已不适合与之合作开展收单业务;

  (10)监管机构终止外包服务机构业务运作或营业执照,或外包服务机构被*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

  (1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定;

  (12)收单机构认为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其他行为。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存保证金___________元,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乙方过失,造成银行卡清算机构、发卡机构和持卡人资金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可先行从其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相应款项,并保留对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保证金被扣收后,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合同终止后且善后工作完成,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9.甲方有权将因业务违规或风险原因而终止合作的外包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报送至监管部门、协会及银行卡清算机构,实现风险信息共享。

  10.甲方负责受理终端的主密钥管理工作,并有权监督乙方落实非主密钥管理、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机房安全等各项技术安全要求。

  11.甲方负责新特约商户入网的相关工作,包括将受理终端接入甲方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设置并开通特约商户号和终端号。

  12.甲方负责银行卡交易系统后台的维护,并根据银行卡业务规范和时限要求,做好收单特约商户的资金清算、账务核算处理、错账查询和调整等工作。必要时,错账查询和调整可要求乙方提供协助。

  13.甲方负责对乙方推荐发展的收单特约商户进行日常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和违规特约商户处理。

  1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外包业务相关培训。

  15.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6.甲方作为收单业务主体的管理责任和风险承担责任不因外包关系而转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及市场规则,遵守甲方相关制度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持卡人、发卡机构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合法权益。

  2.乙方负责在与甲方开展合作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制定与合作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定和服务方案,并送甲方备案。乙方应配备能满足业务需要的足够数量专业化人员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合作事项,并向甲方提供业务合作工作进展情况。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的区域、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乙方如负责收单特约商户推荐,推荐的收单商户需满足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在商户推荐工作中,乙方不得推荐非真实、违规经营的商户,不得伪造商户申请资料,不得主动为商户或协助商户以虚假材料恶意申请入网,不得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不得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乙方推荐的商户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乙方应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乙方能证明该风险是由商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与乙方无关,且乙方已尽了审慎推荐、严格审查的义务。

  4.乙方如负责特约商户维护,须履行以下义务:

  (1)负责对其维护的特约商户进行收单受理业务的使用培训和银行卡使用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受理终端的操作使用、保养知识;银行卡识别、受理、风险防范知识;账务处理知识等,培训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

  (2)提供全天候服务支持和应急处理,应及时响应甲方及其特约商户需求,为甲方及其特约商户解答收单业务相关的技术、业务及账务知识,具备严格的特约商户维护日志登记制度与处理时效考核系统;

  (3)乙方应对其负责维护的实体特约商户进行定期回访,回访和巡检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做出书面的回访和巡检记录,妥善保留相关记录,并向甲方定期提供特约商户回访记录报告;

  (4)接受甲方或特约商户委托,开展账务查询及账务调整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及特约商户调单等工作;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在接到甲方调单通知后未及时进行调单处理而造成甲方不能在有效时间内顺利完成单据调阅,影响有关业务差错处理而造成资金损失,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5)配合甲方的风险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违规特约商户处理等要求,及时报告特约商户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降低银行卡欺诈风险;

  (6)对交易量较大的重点特约商户,增加培训次数,重点做好收银员的集中培训和跟进培训工作;

  (7)乙方如发现特约商户有变更收单机构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挽留工作,力争特约商户不流失。

  5.乙方如负责终端提供和终端维护,必须满足以下设备及技术要求条款:

  (1)乙方保证为此项业务所投入的POS受理终端等硬件设备具备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所有设备均应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行业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技术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并通过符合相关技术安全标准的检测和认证,符合制造商公布的质量标准,所有硬件设备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凡出现的任何涉及设备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釆购的POS等受理终端类型需符合甲方的受理终端相关规定。

  (3)乙方应首先确认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已与特约商户签署收单业务合作协议书,并确认在甲方收单系统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系统内进行特约商户注册后,再布放POS等相关受理终端。受理终端应在接到甲方的装机通知后____日内完成POS受理终端安装和收银员培训工作。

  (4)乙方负责受理终端的安装、测试及开通、日常维护、管理保养、耗材提供和上门配送、设备维修和零配件更换;

  (5)乙方应建立POS等受理终端台账,及时向甲方提供布放 POS等受理终端的准确地址等相关信息及变更情况,并将统计数据报送甲方;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应用软件及操作系统的升级、优化,配合甲方验收、安装;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POS等受理终端进行随意更换、转移或加装,不得对终端程序进行修改,不得自行灌装未经甲方同意的终端程序。对于特约商户提出的更换、维护POS等受理终端的要求,需按甲方要求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以避免不法分子冒充特约商户人员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在POS等受理终端上增加任何增值服务项目,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操作范畴不得违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如乙方过失导致不法分子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乙方应确保接入甲方系统的安全性,若乙方提供的POS 终端、设备、软件等给甲方系统、设备、软件等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

  7.乙方不得参与开展银行卡套用、受理伪卡、洗钱等违法违规活动。

  8.乙方应保证甲方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相关信息安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储银行卡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以及银行卡密码、有效期、卡片验证码等银行卡敏感信息。

  9.乙方不得生成、管理受理终端主密钥,不得自主设置交易路由或加载未经甲方同意的程序。

  10.乙方不得以特约商户名义接入收单机构,乙方不得下挂二级特约商户,乙方不得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11.乙方应保证为甲方配备专业化人员队伍以提供特约商户业务服务。

  12.乙方应每____日向甲方通报特约商户拓展、维护等经营活动的有关事项;及时通报经营活动的突发性事件。

  13.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以及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检查以及*等有关部门的调查活动。

  14.乙方不得侵犯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和商标权益,乙方不得冒用甲方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15.乙方不得将对甲方服务的事项及承诺进行转让、转包或者变相转包。

  16.乙方使用的所有业务资料须经甲方同意,并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归还或销毁。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清算机构业务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委托外包业务产生的文件资料,如特约商户申请、特约商户协议、交易单据等。

  17.乙方不得因提供收单业务外包服务而实际拥有、控制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为特约商户提供二次清算。

  18.合作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后续事项。

  1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外包业务需要的相关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2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按甲方要求履行外包服务的职责后,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特约商户服务费用标准

  甲方与乙方协商约定服务费标准:________。

  甲方按_______(周/月/季)向乙方支付其提供专业化服务获得的报酬,在________(指定时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计算依据。

  乙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业务合作相关的文件资料、设备、环境等,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下列条款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里扣除相应的款项:

  (1)乙方因违反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市场规则及甲方相关制度规定给甲方带来相关损失,乙方应及时改正并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乙方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存量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

  (3)由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特约商户或持卡人信息泄露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4)乙方泄露非主密钥或由乙方原因影响网络、系统、机房等各项技术安全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5)乙方对甲方及特约商户或持卡人进行欺诈,如协同特约商户伪造申请资料恶意套取银行资金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止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特约商户出现涉嫌欺诈及其他违法行为,乙方知晓却不及时向甲方报告,需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乙方在特约商户发展工作中,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费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理终端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同受理终端购置金额进行赔偿;

  (8)在合作期内,若乙方未完成相关服务指标和标准中约定的内容,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_;

  (9)如因商户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造成甲方特约商户流失或转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支付甲方此商户上一合作年度服务费________%的违约金;

  (10)双方合作终止,乙方未配合甲方处理善后事宜的,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

  3.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中的条款无法履行,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与保密、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对方、商户及持卡人的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有关披露方商户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披露方的业务、业务计划、业务战略、销售情况、营运情况、业务关系、财产、营运模式、现有产品或拟开发产品有关的信息,而不论此信息是否由披露方制作。除非该信息是:披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或接受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接受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

  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以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接受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与本保密条款在实质上相当的书面保密协议。

  双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披露相关保密信息。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第七条 协议的补充、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修改。

  2.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遇不可抗力或协议中规定的原因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至协会进行调解处理。如对调解结果仍存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佘的相关权利,履行其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如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相同期限,以此类推。若一方希望不再续约的,该方应在协议到期自动顺延前至少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挂号信邮递、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送达以下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4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送人电脑系统确认邮件已经成功到达对方邮箱后的第1个工作日;

  (5)一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外包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部分生产工作岗位外包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安排提供劳动并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直接管理及相关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岗位外包内容和期限

  1、甲方将部分工作岗位外包给乙方,乙方负责组织人员生产。甲乙双方属于外包关系,非派遣关系。

  2、协议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需要乙方服务,则外包协议自动顺延。

  第二条:工作时间和休假

  1按照甲方工作时间规定执行。

  第三条:外包服务费用

  1甲方按每人每小时结算给乙方服务费,合计______元。此费用适应当年度本区域最低工资标准,此年度本区域最低小时工资上涨,服务费同比例增长。高温费、过节费、年终奖等非常规人力成本,由甲方参照自有标准另行支付。

  2甲方按照乙方工作人员工作考勤每______天与乙方进行一次服务费结算,每月日前支付给乙方。

  3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满天,甲方就应支付乙方相关服务费。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明确乙方从事劳务服务外包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工作人员自行负责制定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应尊重乙方员工的民族*惯和宗教信仰,不因民族和性别不同歧视乙方员工。

  (三)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员工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乙方及其员工应配合甲方的抽检。

  (四)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1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3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明的

  4乙方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

  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的进展,对于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更正。

  (五)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劳务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给甲方有关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复印件。

  (二)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

  (三)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同时承诺不派出或使用童工。

  (四)乙方应为派到至甲方的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五)教育乙方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工作规章制度。

  (六)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卫生许可要求。

  (七)乙方应根据当地*的有关规定,按月支付其员工的工资,为其员工按规定投缴社会保险及支付其他国家规定相关费用,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

  (八)乙方应遵照甲方的制度进行生产管理,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操作流程制定、员工离职和危机处理等。

  (九)乙方应教导其员工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描述,生产操作规程等质量标准进行工作,意外产生的工伤,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因乙方员工所造成乙方外包工作岗位空缺,乙方应自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补齐。

  (十一)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四)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劳务服务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五)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甲乙双方除因书面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权力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第九条、争议及未尽事宜

  (一)关于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所在地区劳动力价格及用工成本进行显著调整(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福利待遇发生显著变化的等等)甲乙应本着友好*等协商的原则积极予以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外包协议书10

  委托人: (甲方)受托人: (乙方)

  签订地点:宁波

  签订日期:20xx年11月30日

  有效期限: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由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后签订。

  1、服务约定:

  1.1服务范围

  咨询及IT外包服务包括以下服务范围:针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业务的业务整体设计与规划(咨询)、信息化设计与规划(咨询)、设备和软件选型(咨询)、软件系统的运维、相关网络、硬件、系统软件的租赁及日常维护管理、软件系统二次开发。

  1.2服务内容

  乙方依照本合同的条款,根据上述服务范围向甲方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服务。为保证技术服务的质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全面、及时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信息、场地、资料、资源等的配合),同时甲方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1.3服务标准

  根据服务的要求,为了更加完善的做好甲方的IT服务工作。乙方需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服务:

  (1)物流业务整体设计与规划:

  根据甲方的业务范围、实际运作情况并结合甲方的发展趋势,对甲方物流业务进行整体的设计与规划,同时形成咨询方案提交甲方;

  (2)信息化设计与规划:

  安排调研并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对甲方的信息化建设进行设计

  与规划,同时形成方案提交甲方;

  (3)设备和软件选型:

  根据设计与规划结果,提交至少2套的硬件设备建议清单、至少3套的软件系统建议清单,同时形成选型建议方案提交甲方;

  (4)应用软件系统建设及维护和升级:

  提交软件系统建设方案,进行系统的开发、建设、实施、部署、维护、升级等服务工作,并保证系统完整、稳定、可用;每月提供一次定期维护保养;

  在验收完成后一年内免费提供每月一次的定期维护保养、应急维护服务和电话服务;

  (5)相关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的租赁及日常维护管理和升级:

  提交硬件设备需求方案,提供硬件设备及相关系统软件的租赁、托管及硬件的维护、保养、管理、升级等服务工作,并保证硬件稳定、可用;

  在验收完成后一年内免费提供每月一次的定期维护保养、应急维护服务和电话服务;

  (6)软件系统二次开发:

  针对系统建设完成后,额外的个性化开发需求,提供二次开发,并保证系统整体的稳定性;

  1.4服务期限

  双方约定服务期限为36个月,

  生效日期从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1月30日止。

  1.5服务使用限制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非甲方关联方的任何第三方出租、租赁、出借或托管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

  (2)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资料、方案、许可等转让给非甲方关联方的任何第三方。

  2、费用:

  甲方应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1信息化及物流业务设计与规划与IT咨询服务

  业务设计及WMS系统IT咨询和实施服务总计50人天,按20xx元/人天,总计金额:万元整(¥,000元),甲方在乙方提交规划方案及选型方案并认可后,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一周内付清相关款项。

  其他项目另行商议。

  2.2应用软件系统建设及维护和升级

  根据系统建设(包括系统改造、扩展、升级)方案,确定建设(包括改造、扩展、升级)金额后,由双方商议通过、签订系统建设(包括改造、扩展、升级)合同后收取,验收后第一年免费,第二年开始每年按系统累加建设总额的5%收取系统建设设计规划及软件运维费;项目一期WMS系统总体费用为万伍仟元整(¥,000元),按5%计算为:元整(¥元)/年,自系统验收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收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一周内付清相关款项。

  其他项目另行商议。

  2.3相关硬件软设备的租赁及日常维护管理服务

  根据系统建设方案确定硬件配臵,由双方商议确定服务模式(租赁、托管等)并签订合同后收取。

  项目一期WMS系统(详见硬件配臵清单),估算购臵总额为万元整(¥0,000元),按购臵总额的10%计算为:元整(¥0,000元),维护人工费万元/年(¥0,000元),合计万元整(¥0,000元)/年,服务期自20xx年12月1日起。甲方在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发票后一周内付当年相关款项,以后在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该年度款项。项目一期的相关服务器应用软件由我司免费提供并维护。

  其他项目另行商议。

  2.4软件系统二次开发

  个性化开发需求由乙方评估具体工作量,双方协商确认后另行签订合同,按人民币壹仟伍佰元(¥1,500)/人.天标准收取二次开发人工费用,计算方式:工作量*单位人工费用=总价;

  3、保密:

  3.1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指由合同一方书面指定为专有的或保密的,或根据透露时环境的性质,依诚信原则应被认为是专有的或保密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关于合同任何一方产品、产品特点、经营、营销、促销及公司内部资源等非*息或以上涉及到的相关公司内部文件文档,技术图纸等,以及双方合同约定的条款。保密信息不包括

  (1)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信息;

  (2)接受方在本合同项下接受该信息之前已知悉的信息;

外包协议书11

  甲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市 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长期保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保洁范围:见附件一。

  二、保洁标准:见附件二。

  三、保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四、保洁费用:每年人民币 元整。(¥ 元整)。

  五、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全年费用的十二分之一,即每月¥ 元,每月15日支付上月保洁费用。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若达不到本公司约定的保洁标准或违反甲方工作制度,甲方有权给予处罚,罚款细则见附件四。

  ⑵为乙方提供存放保洁工具的场地(提供一间工具房),并为乙方免费提供清洁所需用的水电,但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

  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员工进行监督,对乙方不合格的员工提出调整,更换的建议,有权对乙方员工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⑷甲方有权对乙方日常工作人员的总数量及使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的品牌、质量、数量按清洁作业投标书上标准见附件五,进行监督及检查,如有不足将从当月的保洁费用中扣除。

  ⑸当月的业务结束后,甲方对乙方业务完成质量进行确认,并且通过《每月保洁质量评估表》对前一月的保洁工作进行总结,经甲方(副)总经理确认后方可给付前一月保洁费,如有罚款可在合同保洁费用中扣除。

  ⑹乙方保洁人员下班离场携带的物品必须配合保安员进行检查。

  ⑺甲方有权制定可回收废旧物的相关规定,确定乙方可回收废旧物工作的进行。

  ⑻乙方保洁未达到双方约定的保洁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效果仍达不到标准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保洁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⑵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甲方及商场内外的财产损毁及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⑶保洁期间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室内外各种设施、设备。

  ⑷乙方应安排管理人员负责保洁员的管理及与甲方的协调工作,对保洁员定期培训,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⑸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形象,保洁员统一工装,挂牌上岗。

  ⑹乙方保洁员在工作期间要遵守甲方工作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严守秘密、热情服务。

  ⑺乙方保洁员工作中,对易燃清洁用品及电器设备规范作业,因不规范操作造成的火灾及其它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⑻乙方保洁员在工作中造成的人身安全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在保洁中必须加强劳动保护,如因乙方保护措施不当造成顾客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⑼乙方保洁中,不得使用有损物体表面的高浓度酸性或碱性清洗材料,不得损坏商场的各种结构和设施,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本商场大楼结构设施损坏,金属、玻璃等变形、变色或失去色泽,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⑽乙方有责任为确保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而提供必要的人力、保洁设备、工具及充足的保洁材料(按清洁作业投标书上所提供的品牌、数量等标准,如附件五)并负责保洁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⑾乙方需派有经验之负责人常驻现场负责协调、管理、安排各项保洁工作,如有更换应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⑿甲方商场如有外宾或上级首长参观或清洁大检查,可根据需要提前三天通知乙方或直接通知乙方在商场的清洁管理主管,乙方会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突击性服务。

  ⒀如甲方商场遇异常事故(如水管爆裂等特殊情况)乙方有责任听从甲方

  的安排并参与,配合甲方搞好特殊清洁工作。

  ⒁如遇强风及暴雨袭击,乙方会派出人员协助甲方组成抗风小组,全面检查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特别是下水道是否有垃圾堵塞,如有堵塞将及时疏通防患于未然。

  ⒂甲方商场在重大节假日(如春节、五一、十一、元旦黄金周等)期间乙方负责自行安排增加人员搞好清洁工作。

  ⒃乙方保洁工作中所需器械、洁具、清洁剂、劳保用品等,由乙方承担。

  ⒄本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如乙方决定续约,须向甲方提供书面续约申请,甲方同意续约的应在合同期满前10日内给予答复,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六、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若甲方对保洁质量不满意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七、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遵守甲方工作制度达三次以上(含三次)时,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一方决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4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随意终止合同,视为违约。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十一、其它:本合同生效后,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后,以正式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三、**商业广场清洁作业人员配备计划

  附件四、保洁处罚条例

  细则

  十三、此合同及副本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生效。

  甲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外包协议书12

  甲方(服务外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利和共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术语定义

  1.“支付服务”是指甲方依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的相关服务。

  2.“外包服务”是指支付服务中不涉及支付交易下货币资金转移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允许支付机构按照规定外包给具备一定标准和条件机构的服务事项。本协议下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

  3.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是指除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业务以外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培训、受理终端维护、耗材配送、特约商户调单等。

  4.“受理终端”是指通过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专用设备及其终端程序。

  5.“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机构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委托收单机构为其完成交易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以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6.“交易证明材料”是指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签购单、持卡人消费明细、购物发票、特约商户发货凭证、持卡人收货凭证、特约商户销账凭证、电子交易数据等。

  7.“收单收益”是指甲方作为收单机构提供银行卡收单支付服务所获得的,在银行卡交易收益中扣除发卡、转接机构服务费以及转接机构品牌服务费和其他约定费用的,最终实际取得的收入;不含甲方为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外信息/技术等服务取得的收入。甲方与特约商户约定的银行卡交易手续费,是特约商户接受银行卡支付服务而由收单机构一并收取的,含应付发卡机构、交易转接机构和收单机构等各方的费用。

  8.“账户信息”是指银行卡上记录的所有账户信息以及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记录在银行卡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卡号、卡片有效期、磁道信息(含芯片等效磁道信息)、卡片验证码(CVN及CVN2)等信息;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包括个人标识代码(PIN)、网上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中的用户注册名、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动态验证码、生物特征等信息。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经双方确认,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期间、______地区,为甲方的下列第________项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1.特约商户推荐:是指按照收单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的要求,向其推荐有意向受理银行卡业务的商户,提供商户信息并协助收单机构完成商户调查,商户资料收集、整理与提交等工作,特约商户协议由甲方负责审批和签约。

  2.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是指为特约商户安装终端设备,配备业务受理用品,进行操作培训,张贴受理标识,使特约商户能够正常受理银行卡的业务处理过程。

  3.特约商户培训,是指对特约商户相关人员(包括财务、收银人员等)进行银行卡受理业务知识培训,使特约商户相关人员了解、掌握受理银行卡的知识和技能,达到提高特约商户银行卡受理服务质量、防范业务风险、创建良好用卡环境的目的。

  4.受理终端维护,是指对安装在特约商户的终端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参数维护、应用程序升级换装以及终端部件更换等业务处理的过程。

  5.特约商户调单,是指调取特约商户相关交易证明材料及特约商户相关申请资料的过程。包括签购单、发票、收货单等交易证明材料,以及特约商户退货申请表、特约商户信息变更申请表、特约商户新增终端申请表等。

  6.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的服务相关指标和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行业自律规范和市场规则,确保服务水*符合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收单商户按照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进行审批,与商户签署相关的收单协议。

  3.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或乙方作为所拓展特约商户受理终端的提供方。甲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若与乙方提供受理终端的特约商户终止收单合作,甲方应在收单系统中将该商户置停用并通知乙方进行受理终端撤销,此特约商户不再纳入甲方服务范围。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和业务规范,提供相关合作业务统计分析报表、合作特约商户资料信息、合作特约商户交易签购单等资料,并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调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于发现问题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纠正。

  5.甲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评价。

  6.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要求调整任务总数量、时间进度等工作计划。

  7.甲方有权在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与乙方终止服务合同: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收单机构合作资格;

  (2)与不良商户勾结进行如虚假伪冒申请、伪卡盗刷、套用、洗钱、分单、虚假交易等活动;

  (3)以套用、变造与真实商户类型不相符商户编码等各类手段变相降低刷卡手续费率,恶意争抢客户;

  (4)釆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盗取、转移合作收单机构商户或受理终端;

  (5)留存、窃取或泄露客户账号、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及交易信息;

  (6)对商户的银行卡交易进行交易处理,自主设置交易路由、加载未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或改造已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7)将外包业务进行转包、转让;将特约商户结算资金通过其他机构进行二次清算;

  (8)因自身行为严重影响收单机构声誉或给收单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9)外包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变更,经收单机构确认已不适合与之合作开展收单业务;

  (10)监管机构终止外包服务机构业务运作或营业执照,或外包服务机构被*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

  (1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定;

  (12)收单机构认为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其他行为。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存保证金___________元,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乙方过失,造成银行卡清算机构、发卡机构和持卡人资金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可先行从其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相应款项,并保留对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保证金被扣收后,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合同终止后且善后工作完成,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9.甲方有权将因业务违规或风险原因而终止合作的外包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报送至监管部门、协会及银行卡清算机构,实现风险信息共享。

  10.甲方负责受理终端的主密钥管理工作,并有权监督乙方落实非主密钥管理、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机房安全等各项技术安全要求。

  11.甲方负责新特约商户入网的相关工作,包括将受理终端接入甲方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设置并开通特约商户号和终端号。

  12.甲方负责银行卡交易系统后台的维护,并根据银行卡业务规范和时限要求,做好收单特约商户的资金清算、账务核算处理、错账查询和调整等工作。必要时,错账查询和调整可要求乙方提供协助。

  13.甲方负责对乙方推荐发展的收单特约商户进行日常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和违规特约商户处理。

  1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外包业务相关培训。

  15.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6.甲方作为收单业务主体的管理责任和风险承担责任不因外包关系而转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及市场规则,遵守甲方相关制度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持卡人、发卡机构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合法权益。

  2.乙方负责在与甲方开展合作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制定与合作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定和服务方案,并送甲方备案。乙方应配备能满足业务需要的足够数量专业化人员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合作事项,并向甲方提供业务合作工作进展情况。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的区域、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乙方如负责收单特约商户推荐,推荐的收单商户需满足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在商户推荐工作中,乙方不得推荐非真实、违规经营的商户,不得伪造商户申请资料,不得主动为商户或协助商户以虚假材料恶意申请入网,不得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不得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乙方推荐的商户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乙方应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乙方能证明该风险是由商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与乙方无关,且乙方已尽了审慎推荐、严格审查的义务。

  4.乙方如负责特约商户维护,须履行以下义务:

  (1)负责对其维护的特约商户进行收单受理业务的使用培训和银行卡使用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受理终端的操作使用、保养知识;银行卡识别、受理、风险防范知识;账务处理知识等,培训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

  (2)提供全天候服务支持和应急处理,应及时响应甲方及其特约商户需求,为甲方及其特约商户解答收单业务相关的技术、业务及账务知识,具备严格的特约商户维护日志登记制度与处理时效考核系统;

  (3)乙方应对其负责维护的实体特约商户进行定期回访,回访和巡检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做出书面的回访和巡检记录,妥善保留相关记录,并向甲方定期提供特约商户回访记录报告;

  (4)接受甲方或特约商户委托,开展账务查询及账务调整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及特约商户调单等工作;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在接到甲方调单通知后未及时进行调单处理而造成甲方不能在有效时间内顺利完成单据调阅,影响有关业务差错处理而造成资金损失,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5)配合甲方的风险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违规特约商户处理等要求,及时报告特约商户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降低银行卡欺诈风险;

  (6)对交易量较大的重点特约商户,增加培训次数,重点做好收银员的集中培训和跟进培训工作;

  (7)乙方如发现特约商户有变更收单机构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挽留工作,力争特约商户不流失。

  5.乙方如负责终端提供和终端维护,必须满足以下设备及技术要求条款:

  (1)乙方保证为此项业务所投入的POS受理终端等硬件设备具备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所有设备均应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行业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技术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并通过符合相关技术安全标准的检测和认证,符合制造商公布的质量标准,所有硬件设备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凡出现的任何涉及设备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釆购的POS等受理终端类型需符合甲方的受理终端相关规定。

  (3)乙方应首先确认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已与特约商户签署收单业务合作协议书,并确认在甲方收单系统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系统内进行特约商户注册后,再布放POS等相关受理终端。受理终端应在接到甲方的装机通知后____日内完成POS受理终端安装和收银员培训工作。

  (4)乙方负责受理终端的安装、测试及开通、日常维护、管理保养、耗材提供和上门配送、设备维修和零配件更换;

  (5)乙方应建立POS等受理终端台账,及时向甲方提供布放 POS等受理终端的准确地址等相关信息及变更情况,并将统计数据报送甲方;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应用软件及操作系统的升级、优化,配合甲方验收、安装;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POS等受理终端进行随意更换、转移或加装,不得对终端程序进行修改,不得自行灌装未经甲方同意的终端程序。对于特约商户提出的更换、维护POS等受理终端的要求,需按甲方要求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以避免不法分子冒充特约商户人员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在POS等受理终端上增加任何增值服务项目,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操作范畴不得违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如乙方过失导致不法分子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乙方应确保接入甲方系统的安全性,若乙方提供的POS 终端、设备、软件等给甲方系统、设备、软件等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

  7.乙方不得参与开展银行卡套用、受理伪卡、洗钱等违法违规活动。

  8.乙方应保证甲方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相关信息安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储银行卡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以及银行卡密码、有效期、卡片验证码等银行卡敏感信息。

  9.乙方不得生成、管理受理终端主密钥,不得自主设置交易路由或加载未经甲方同意的程序。

  10.乙方不得以特约商户名义接入收单机构,乙方不得下挂二级特约商户,乙方不得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11.乙方应保证为甲方配备专业化人员队伍以提供特约商户业务服务。

  12.乙方应每____日向甲方通报特约商户拓展、维护等经营活动的有关事项;及时通报经营活动的突发性事件。

  13.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以及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检查以及*等有关部门的调查活动。

  14.乙方不得侵犯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和商标权益,乙方不得冒用甲方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15.乙方不得将对甲方服务的.事项及承诺进行转让、转包或者变相转包。

  16.乙方使用的所有业务资料须经甲方同意,并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归还或销毁。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清算机构业务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委托外包业务产生的文件资料,如特约商户申请、特约商户协议、交易单据等。

  17.乙方不得因提供收单业务外包服务而实际拥有、控制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为特约商户提供二次清算。

  18.合作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后续事项。

  1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外包业务需要的相关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2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按甲方要求履行外包服务的职责后,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特约商户服务费用标准

  甲方与乙方协商约定服务费标准:________。

  甲方按_______(周/月/季)向乙方支付其提供专业化服务获得的报酬,在________(指定时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计算依据。

  乙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业务合作相关的文件资料、设备、环境等,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下列条款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里扣除相应的款项:

  (1)乙方因违反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市场规则及甲方相关制度规定给甲方带来相关损失,乙方应及时改正并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乙方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存量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

  (3)由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特约商户或持卡人信息泄露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4)乙方泄露非主密钥或由乙方原因影响网络、系统、机房等各项技术安全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5)乙方对甲方及特约商户或持卡人进行欺诈,如协同特约商户伪造申请资料恶意套取银行资金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止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特约商户出现涉嫌欺诈及其他违法行为,乙方知晓却不及时向甲方报告,需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乙方在特约商户发展工作中,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费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理终端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同受理终端购置金额进行赔偿;

  (8)在合作期内,若乙方未完成相关服务指标和标准中约定的内容,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_;

  (9)如因商户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造成甲方特约商户流失或转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支付甲方此商户上一合作年度服务费________%的违约金;

  (10)双方合作终止,乙方未配合甲方处理善后事宜的,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

  3.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中的条款无法履行,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与保密、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对方、商户及持卡人的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有关披露方商户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披露方的业务、业务计划、业务战略、销售情况、营运情况、业务关系、财产、营运模式、现有产品或拟开发产品有关的信息,而不论此信息是否由披露方制作。除非该信息是:披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或接受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接受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

  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以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接受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与本保密条款在实质上相当的书面保密协议。

  双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披露相关保密信息。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第七条 协议的补充、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修改。

  2.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遇不可抗力或协议中规定的原因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至协会进行调解处理。如对调解结果仍存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佘的相关权利,履行其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如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相同期限,以此类推。若一方希望不再续约的,该方应在协议到期自动顺延前至少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挂号信邮递、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送达以下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4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送人电脑系统确认邮件已经成功到达对方邮箱后的第1个工作日;

  (5)一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外包协议书12篇扩展阅读


外包协议书12篇(扩展1)

——外包协议书9篇

外包协议书1

  随着建设创新性经济社会的不断演进,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的融资中介公司,这些公司中鱼龙混杂,不乏骗子高手参与其中,有的搞的跟真的一样,下面这个文件是一个创业企业的领导在融资过程中从中介公司获得的第一手资料。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甲方(项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顾问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于甲方正在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进行(股权/债权)融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融资外包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就目标项目进行全程融资操作。

  第二条 甲方对项目融资的最低要求和承诺:

  1、融资额度:________万________(币种)。

  2、融资期限:________年

  3、投资方可控股(是 / 否 ),可占股权比例不超过___________%。

  4、若是固定回报(或贷款)融资方式,甲方愿意支付的年回报利率不超过___________%。

  5、甲方承诺并保证可用自己或他人的如下资产或权证对本次融资做抵押或质押。

  (1)

  (2)

  (3)

  6、按照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甲方**开股东会或董事会就融资一事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并给予现法人代表以相应授权,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正本应交乙方一份留存。股东会或董事会应在正式投资(融资或合作)协议签订后三日内批准该项协议。若甲方法人代表不能亲自负责与项目融资相关的事宜,请公司给有关人员授权,明确授权范围,发给授权委托书,以方便该人士的谈判和有关活动。该授权书正本给予乙方一份留存。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的要求范围内自主与投资商沟通和谈判;

  2、乙方有权按双方协议约定收取顾问服务报酬;

  3、原则上,乙方不能逾越甲方的要求,若在融资过程中,投资商或融资对象提出了与甲方要求相违背的事项,则乙方不能擅作主张,应书面征求甲方意见,待甲方正式回复后,乙方再向投资方作出相应答复。

  4、乙方的主要工作:

  (1) 暂驻甲方项目地以负责该项目的融资前期基础工作,包括下面

  (2)—(5)环节;

  (2) 对项目方进行考察,并进行审慎调查;对企业所在行业前景、企业的价值以及企业的经济状况、技术水*、市场前景及管理团队等进行详尽的调研,通过专业化的分析,进而对企业得出客观、全面的判断;

  (3) 根据审慎调查情况,制定该项目的融资策略与融资实施进度计划;通过对融资渠道的对比分析,选择与企业实际相匹配的.渠道群体;基于企业评估及渠道选择,进一步明确企业融资活动需要具备的基本

外包协议书2

  合同编号:JG20160118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发包装卸劳务,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乙方应是依法注册成立,具有装卸作业资质和承担铁路装卸能力的财务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

  第二条 乙方负责甲方指定的***货运中心***装车作业及其他辅助工作以及行包装卸作业。

  第三条 承包装卸作业的具体内容为:货物装卸、搬运(含机械、人力装卸作业)、加固、机械设备维修及其它辅助工作。

  第四条 承包装卸费用清算标准:见附表。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

  一、对乙方完成的工作进行监督和验收。

  二、在工作区域内发生损坏场地、设施、车辆等事故,属乙方责任的,甲方可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三、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前往其他地区,完成临时性任务及参加抗洪、抢险、救灾等突击任务。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及时、足额发放其用工人员的工资及劳动保护用品。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工人员进行审查、监督,发现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可要求乙方调换。

  六、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路风问题、综合治理问题等,甲方可对乙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七、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人员解除合同或予以辞退:

  1.铁路因货场改造、发展装卸机械化或生产任务发生变化,致使装卸劳力过剩时;

  2.偷盗铁路运输物资、不服从铁路装卸部门的指挥、严重违反铁路装卸安全要求、严重违反铁路路风要求者。

  八、甲方有权对进入甲方作业区的所有机械设备监督、检查,对违反甲方相关制度有权进行考核。

  九、对乙方装车产生的超、欠吨有权进行考核。因超吨影响行车安全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欠吨按照统计数据所欠吨数的两倍核减装卸费。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及时向乙方传达作业任务、作业时间、作业地点。

  二、向乙方提供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对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完成的工作数量和质量进行审核、确认。

  四、负责对乙方使用的甲方特种设备进行年度检验及起重专用吊具(不含钢丝绳等自制吊索具)的探伤工作。

  五、向乙方提供使用甲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所需的润滑油、液压油、滤芯。乙方使用甲方设备临修所需材料、燃料使用按照《***货运中心装卸机械成本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六、负责乙方使用甲方设备的大、中修项目。

  七、保证乙方因工作需要使用甲方的房屋基础设施正常使用、主管线畅通。

  八、乙方使用甲方的消防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更换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

  一、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危及乙方人员人身安全的,有权拒绝作业。

  二、根据完成的工作数量,按月向甲方核对、清算装卸费。

  三、在不影响甲方正常任务完成的情况下,有权承担甲方委派(货场)以外的装

  卸业务。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遵守铁路规章制度,根据甲方送达的作业通知,组织人员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承包装卸工作。

  二、乙方使用甲方的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双方应做好交接验收工作,并在记录中签字确认。乙方在使用上述设备、设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货运中心装卸机械成本控制管理办法》、《***货运中心承包装卸企业使用路产设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对用工人员必须认真审查,保证其符合甲方发包工作所需工种(岗位)用工标准和岗位标准。上岗前,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中规定的培训学时和培训内容组织培训,其中岗前资格性培训学时不少于180学时,培训内容按其他人员定职铁路装卸工初级内容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每年要组织开展不少于30学时的岗中适应性培训,培训内容按照《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中初级工阶段适应性培训内容组织培训。基础培训(包括安全责任培训、基本技能培训、劳动纪律培训、法律法规培训等)合格,持证上岗。

  四、应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证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合法权益。乙方必须为其用工人员缴纳社保或购买足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用工人员在作业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乙方应全力施救,并负责对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对伤亡的用工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

  六、接受甲方各类安全检查及考评工作,按《***货运中心委托装卸一体化管理考评办法》执行。

  七、不得私自将承包装卸作业任务转包或分包,不得使用甲方设备从事甲方指定业务之外的作业项目,不得在货场内自行承揽装卸业务。

  八、在承包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在完成承包作业任务中发生的工具配备、维修、员工用品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房屋、基础设施损坏,浴室、食堂内设备设施维修、更换均由乙方负责恢复或赔偿损失。

  十一、乙方使用甲方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由乙方负责管理,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交由甲方处理。

  十二、乙方使用甲方的消防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管理,并按照甲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做好消防设施设备的登记上报工作;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消防设施非正常损坏,由乙方负责。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应依照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违约受到的实际损失。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 10万元(人民币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提前解除合同,扣除全部保证金。因生产或安全考核使保证金不足60%,乙方10内补足保证金金额。

  三、在日常生产作业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对生产组织不利,造成上级部门问责的,每次考核乙方壹万元;发生D类及以上事故、路风事件,每次考核乙方伍万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承包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如乙方在完成承包任务过程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国家铁路总公司或乌鲁木齐铁路局文件或工作项目(内容)调整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后即可解除合同。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 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铁路总公司及乌鲁木齐铁路局的有关规定办理,任何一方对规定不明的,可向对方提出异议,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双方也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双方其他约定:

  一、乙方必须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不负责任导致乙方人员发生违反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问题的,均由乙方负全责,并按自治区、路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接受处理。

  二、在承包期间,乙方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xx年1月1日到 20xx年12月31日。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签订日期: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年月日

外包协议书3

  甲方:(外包方)

  登记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

  乙方:(承包方)

  登记注册地:

  营业执照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甲方的 货物装卸 劳务工作承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承包各库区的货物装卸 服务工作。

  第二条 乙方承包甲方劳务工作的具体内容为:

  1、 甲方仓库的家用电器及物料配件出入库装卸工作。

  2、 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装卸工作,确保货物装卸及时快捷。

  3、 装卸过程发生货物损坏、破损必须无条件赔偿,赔款从装卸费用直接扣除。如有不足扣部分,需三天内补齐。

  4、 乙方负责教导其所属工作人员必须采取正确的作业方式。

  5、 乙方对所属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负有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 劳务承包期限为 壹年 ,自 20xx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3 月 31 日止。

  第四条 劳务费用于劳务发生的次月计算上月实际装卸数量*单价,支付方式为 银行转帐 。

  第五条 劳务人员由乙方招聘,经甲方考核合格后上岗工作。劳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六条 乙方应当与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劳务人员支付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第七条 乙方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应当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妥善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八条 甲方对于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胜任工作的乙方劳务人员,有权退回乙方。退回人员的安置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调换合适劳务人员接替其工作岗位。

  第九条 在保证甲方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下,乙方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和掌握。

  第十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劳务人员的劳动过程实施监督和检查,劳务工作合格和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按照劳务费用年价款的二倍的标准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当事友好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则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外包协议书4

  甲方(服务外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利和共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术语定义

  1.“支付服务”是指甲方依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的相关服务。

  2.“外包服务”是指支付服务中不涉及支付交易下货币资金转移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允许支付机构按照规定外包给具备一定标准和条件机构的服务事项。本协议下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

  3.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是指除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业务以外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培训、受理终端维护、耗材配送、特约商户调单等。

  4.“受理终端”是指通过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专用设备及其终端程序。

  5.“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机构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委托收单机构为其完成交易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以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6.“交易证明材料”是指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签购单、持卡人消费明细、购物发票、特约商户发货凭证、持卡人收货凭证、特约商户销账凭证、电子交易数据等。

  7.“收单收益”是指甲方作为收单机构提供银行卡收单支付服务所获得的,在银行卡交易收益中扣除发卡、转接机构服务费以及转接机构品牌服务费和其他约定费用的,最终实际取得的收入;不含甲方为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外信息/技术等服务取得的收入。甲方与特约商户约定的银行卡交易手续费,是特约商户接受银行卡支付服务而由收单机构一并收取的,含应付发卡机构、交易转接机构和收单机构等各方的费用。

  8.“账户信息”是指银行卡上记录的所有账户信息以及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记录在银行卡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卡号、卡片有效期、磁道信息(含芯片等效磁道信息)、卡片验证码(CVN及CVN2)等信息;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包括个人标识代码(PIN)、网上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中的用户注册名、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动态验证码、生物特征等信息。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经双方确认,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期间、______地区,为甲方的下列第________项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1.特约商户推荐:是指按照收单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的要求,向其推荐有意向受理银行卡业务的商户,提供商户信息并协助收单机构完成商户调查,商户资料收集、整理与提交等工作,特约商户协议由甲方负责审批和签约。

  2.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是指为特约商户安装终端设备,配备业务受理用品,进行操作培训,张贴受理标识,使特约商户能够正常受理银行卡的业务处理过程。

  3.特约商户培训,是指对特约商户相关人员(包括财务、收银人员等)进行银行卡受理业务知识培训,使特约商户相关人员了解、掌握受理银行卡的'知识和技能,达到提高特约商户银行卡受理服务质量、防范业务风险、创建良好用卡环境的目的。

  4.受理终端维护,是指对安装在特约商户的终端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参数维护、应用程序升级换装以及终端部件更换等业务处理的过程。

  5.特约商户调单,是指调取特约商户相关交易证明材料及特约商户相关申请资料的过程。包括签购单、发票、收货单等交易证明材料,以及特约商户退货申请表、特约商户信息变更申请表、特约商户新增终端申请表等。

  6.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的服务相关指标和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行业自律规范和市场规则,确保服务水*符合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收单商户按照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进行审批,与商户签署相关的收单协议。

  3.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或乙方作为所拓展特约商户受理终端的提供方。甲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若与乙方提供受理终端的特约商户终止收单合作,甲方应在收单系统中将该商户置停用并通知乙方进行受理终端撤销,此特约商户不再纳入甲方服务范围。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和业务规范,提供相关合作业务统计分析报表、合作特约商户资料信息、合作特约商户交易签购单等资料,并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调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于发现问题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纠正。

  5.甲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评价。

  6.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要求调整任务总数量、时间进度等工作计划。

  7.甲方有权在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与乙方终止服务合同: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收单机构合作资格;

  (2)与不良商户勾结进行如虚假伪冒申请、伪卡盗刷、套用、洗钱、分单、虚假交易等活动;

  (3)以套用、变造与真实商户类型不相符商户编码等各类手段变相降低刷卡手续费率,恶意争抢客户;

  (4)釆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盗取、转移合作收单机构商户或受理终端;

  (5)留存、窃取或泄露客户账号、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及交易信息;

  (6)对商户的银行卡交易进行交易处理,自主设置交易路由、加载未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或改造已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7)将外包业务进行转包、转让;将特约商户结算资金通过其他机构进行二次清算;

  (8)因自身行为严重影响收单机构声誉或给收单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9)外包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变更,经收单机构确认已不适合与之合作开展收单业务;

  (10)监管机构终止外包服务机构业务运作或营业执照,或外包服务机构被*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

  (1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定;

  (12)收单机构认为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其他行为。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存保证金___________元,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乙方过失,造成银行卡清算机构、发卡机构和持卡人资金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可先行从其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相应款项,并保留对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保证金被扣收后,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合同终止后且善后工作完成,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9.甲方有权将因业务违规或风险原因而终止合作的外包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报送至监管部门、协会及银行卡清算机构,实现风险信息共享。

  10.甲方负责受理终端的主密钥管理工作,并有权监督乙方落实非主密钥管理、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机房安全等各项技术安全要求。

  11.甲方负责新特约商户入网的相关工作,包括将受理终端接入甲方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设置并开通特约商户号和终端号。

  12.甲方负责银行卡交易系统后台的维护,并根据银行卡业务规范和时限要求,做好收单特约商户的资金清算、账务核算处理、错账查询和调整等工作。必要时,错账查询和调整可要求乙方提供协助。

  13.甲方负责对乙方推荐发展的收单特约商户进行日常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和违规特约商户处理。

  1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外包业务相关培训。

  15.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6.甲方作为收单业务主体的管理责任和风险承担责任不因外包关系而转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及市场规则,遵守甲方相关制度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持卡人、发卡机构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合法权益。

  2.乙方负责在与甲方开展合作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制定与合作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定和服务方案,并送甲方备案。乙方应配备能满足业务需要的足够数量专业化人员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合作事项,并向甲方提供业务合作工作进展情况。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的区域、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乙方如负责收单特约商户推荐,推荐的收单商户需满足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在商户推荐工作中,乙方不得推荐非真实、违规经营的商户,不得伪造商户申请资料,不得主动为商户或协助商户以虚假材料恶意申请入网,不得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不得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乙方推荐的商户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乙方应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乙方能证明该风险是由商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与乙方无关,且乙方已尽了审慎推荐、严格审查的义务。

  4.乙方如负责特约商户维护,须履行以下义务:

  (1)负责对其维护的特约商户进行收单受理业务的使用培训和银行卡使用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受理终端的操作使用、保养知识;银行卡识别、受理、风险防范知识;账务处理知识等,培训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

  (2)提供全天候服务支持和应急处理,应及时响应甲方及其特约商户需求,为甲方及其特约商户解答收单业务相关的技术、业务及账务知识,具备严格的特约商户维护日志登记制度与处理时效考核系统;

  (3)乙方应对其负责维护的实体特约商户进行定期回访,回访和巡检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做出书面的回访和巡检记录,妥善保留相关记录,并向甲方定期提供特约商户回访记录报告;

  (4)接受甲方或特约商户委托,开展账务查询及账务调整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及特约商户调单等工作;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在接到甲方调单通知后未及时进行调单处理而造成甲方不能在有效时间内顺利完成单据调阅,影响有关业务差错处理而造成资金损失,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5)配合甲方的风险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违规特约商户处理等要求,及时报告特约商户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降低银行卡欺诈风险;

  (6)对交易量较大的重点特约商户,增加培训次数,重点做好收银员的集中培训和跟进培训工作;

  (7)乙方如发现特约商户有变更收单机构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挽留工作,力争特约商户不流失。

  5.乙方如负责终端提供和终端维护,必须满足以下设备及技术要求条款:

  (1)乙方保证为此项业务所投入的POS受理终端等硬件设备具备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所有设备均应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行业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技术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并通过符合相关技术安全标准的检测和认证,符合制造商公布的质量标准,所有硬件设备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凡出现的任何涉及设备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釆购的POS等受理终端类型需符合甲方的受理终端相关规定。

  (3)乙方应首先确认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已与特约商户签署收单业务合作协议书,并确认在甲方收单系统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系统内进行特约商户注册后,再布放POS等相关受理终端。受理终端应在接到甲方的装机通知后____日内完成POS受理终端安装和收银员培训工作。

  (4)乙方负责受理终端的安装、测试及开通、日常维护、管理保养、耗材提供和上门配送、设备维修和零配件更换;

  (5)乙方应建立POS等受理终端台账,及时向甲方提供布放 POS等受理终端的准确地址等相关信息及变更情况,并将统计数据报送甲方;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应用软件及操作系统的升级、优化,配合甲方验收、安装;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POS等受理终端进行随意更换、转移或加装,不得对终端程序进行修改,不得自行灌装未经甲方同意的终端程序。对于特约商户提出的更换、维护POS等受理终端的要求,需按甲方要求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以避免不法分子冒充特约商户人员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在POS等受理终端上增加任何增值服务项目,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操作范畴不得违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如乙方过失导致不法分子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乙方应确保接入甲方系统的安全性,若乙方提供的POS 终端、设备、软件等给甲方系统、设备、软件等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

  7.乙方不得参与开展银行卡套用、受理伪卡、洗钱等违法违规活动。

  8.乙方应保证甲方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相关信息安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储银行卡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以及银行卡密码、有效期、卡片验证码等银行卡敏感信息。

  9.乙方不得生成、管理受理终端主密钥,不得自主设置交易路由或加载未经甲方同意的程序。

  10.乙方不得以特约商户名义接入收单机构,乙方不得下挂二级特约商户,乙方不得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11.乙方应保证为甲方配备专业化人员队伍以提供特约商户业务服务。

  12.乙方应每____日向甲方通报特约商户拓展、维护等经营活动的有关事项;及时通报经营活动的突发性事件。

  13.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以及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检查以及*等有关部门的调查活动。

  14.乙方不得侵犯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和商标权益,乙方不得冒用甲方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15.乙方不得将对甲方服务的事项及承诺进行转让、转包或者变相转包。

  16.乙方使用的所有业务资料须经甲方同意,并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归还或销毁。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清算机构业务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委托外包业务产生的文件资料,如特约商户申请、特约商户协议、交易单据等。

  17.乙方不得因提供收单业务外包服务而实际拥有、控制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为特约商户提供二次清算。

  18.合作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后续事项。

  1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外包业务需要的相关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2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按甲方要求履行外包服务的职责后,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特约商户服务费用标准

  甲方与乙方协商约定服务费标准:________。

  甲方按_______(周/月/季)向乙方支付其提供专业化服务获得的报酬,在________(指定时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计算依据。

  乙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业务合作相关的文件资料、设备、环境等,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下列条款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里扣除相应的款项:

  (1)乙方因违反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市场规则及甲方相关制度规定给甲方带来相关损失,乙方应及时改正并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乙方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存量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

  (3)由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特约商户或持卡人信息泄露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4)乙方泄露非主密钥或由乙方原因影响网络、系统、机房等各项技术安全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5)乙方对甲方及特约商户或持卡人进行欺诈,如协同特约商户伪造申请资料恶意套取银行资金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止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特约商户出现涉嫌欺诈及其他违法行为,乙方知晓却不及时向甲方报告,需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乙方在特约商户发展工作中,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费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理终端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同受理终端购置金额进行赔偿;

  (8)在合作期内,若乙方未完成相关服务指标和标准中约定的内容,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_;

  (9)如因商户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造成甲方特约商户流失或转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支付甲方此商户上一合作年度服务费________%的违约金;

  (10)双方合作终止,乙方未配合甲方处理善后事宜的,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

  3.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中的条款无法履行,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与保密、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对方、商户及持卡人的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有关披露方商户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披露方的业务、业务计划、业务战略、销售情况、营运情况、业务关系、财产、营运模式、现有产品或拟开发产品有关的信息,而不论此信息是否由披露方制作。除非该信息是:披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或接受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接受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

  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以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接受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与本保密条款在实质上相当的书面保密协议。

  双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披露相关保密信息。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第七条 协议的补充、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修改。

  2.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遇不可抗力或协议中规定的原因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至协会进行调解处理。如对调解结果仍存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佘的相关权利,履行其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如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相同期限,以此类推。若一方希望不再续约的,该方应在协议到期自动顺延前至少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挂号信邮递、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送达以下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4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送人电脑系统确认邮件已经成功到达对方邮箱后的第1个工作日;

  (5)一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外包协议书5

  甲方(服务外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利和共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术语定义

  1.“支付服务”是指甲方依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的相关服务。

  2.“外包服务”是指支付服务中不涉及支付交易下货币资金转移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允许支付机构按照规定外包给具备一定标准和条件机构的服务事项。本协议下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

  3.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是指除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业务以外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培训、受理终端维护、耗材配送、特约商户调单等。

  4.“受理终端”是指通过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专用设备及其终端程序。

  5.“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机构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委托收单机构为其完成交易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以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6.“交易证明材料”是指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签购单、持卡人消费明细、购物发票、特约商户发货凭证、持卡人收货凭证、特约商户销账凭证、电子交易数据等。

  7.“收单收益”是指甲方作为收单机构提供银行卡收单支付服务所获得的,在银行卡交易收益中扣除发卡、转接机构服务费以及转接机构品牌服务费和其他约定费用的,最终实际取得的收入;不含甲方为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外信息/技术等服务取得的收入。甲方与特约商户约定的银行卡交易手续费,是特约商户接受银行卡支付服务而由收单机构一并收取的,含应付发卡机构、交易转接机构和收单机构等各方的费用。

  8.“账户信息”是指银行卡上记录的所有账户信息以及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记录在银行卡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卡号、卡片有效期、磁道信息(含芯片等效磁道信息)、卡片验证码(CVN及CVN2)等信息;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包括个人标识代码(PIN)、网上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中的用户注册名、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动态验证码、生物特征等信息。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经双方确认,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期间、______地区,为甲方的下列第________项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1.特约商户推荐:是指按照收单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的要求,向其推荐有意向受理银行卡业务的商户,提供商户信息并协助收单机构完成商户调查,商户资料收集、整理与提交等工作,特约商户协议由甲方负责审批和签约。

  2.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是指为特约商户安装终端设备,配备业务受理用品,进行操作培训,张贴受理标识,使特约商户能够正常受理银行卡的业务处理过程。

  3.特约商户培训,是指对特约商户相关人员(包括财务、收银人员等)进行银行卡受理业务知识培训,使特约商户相关人员了解、掌握受理银行卡的知识和技能,达到提高特约商户银行卡受理服务质量、防范业务风险、创建良好用卡环境的目的。

  4.受理终端维护,是指对安装在特约商户的终端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参数维护、应用程序升级换装以及终端部件更换等业务处理的过程。

  5.特约商户调单,是指调取特约商户相关交易证明材料及特约商户相关申请资料的过程。包括签购单、发票、收货单等交易证明材料,以及特约商户退货申请表、特约商户信息变更申请表、特约商户新增终端申请表等。

  6.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的服务相关指标和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行业自律规范和市场规则,确保服务水*符合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收单商户按照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进行审批,与商户签署相关的收单协议。

  3.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或乙方作为所拓展特约商户受理终端的提供方。甲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若与乙方提供受理终端的特约商户终止收单合作,甲方应在收单系统中将该商户置停用并通知乙方进行受理终端撤销,此特约商户不再纳入甲方服务范围。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和业务规范,提供相关合作业务统计分析报表、合作特约商户资料信息、合作特约商户交易签购单等资料,并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调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于发现问题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纠正。

  5.甲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评价。

  6.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要求调整任务总数量、时间进度等工作计划。

  7.甲方有权在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与乙方终止服务合同: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收单机构合作资格;

  (2)与不良商户勾结进行如虚假伪冒申请、伪卡盗刷、套用、洗钱、分单、虚假交易等活动;

  (3)以套用、变造与真实商户类型不相符商户编码等各类手段变相降低刷卡手续费率,恶意争抢客户;

  (4)釆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盗取、转移合作收单机构商户或受理终端;

  (5)留存、窃取或泄露客户账号、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及交易信息;

  (6)对商户的银行卡交易进行交易处理,自主设置交易路由、加载未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或改造已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7)将外包业务进行转包、转让;将特约商户结算资金通过其他机构进行二次清算;

  (8)因自身行为严重影响收单机构声誉或给收单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9)外包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变更,经收单机构确认已不适合与之合作开展收单业务;

  (10)监管机构终止外包服务机构业务运作或营业执照,或外包服务机构被*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

  (1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定;

  (12)收单机构认为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其他行为。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存保证金___________元,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乙方过失,造成银行卡清算机构、发卡机构和持卡人资金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可先行从其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相应款项,并保留对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保证金被扣收后,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合同终止后且善后工作完成,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9.甲方有权将因业务违规或风险原因而终止合作的外包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报送至监管部门、协会及银行卡清算机构,实现风险信息共享。

  10.甲方负责受理终端的主密钥管理工作,并有权监督乙方落实非主密钥管理、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机房安全等各项技术安全要求。

  11.甲方负责新特约商户入网的相关工作,包括将受理终端接入甲方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设置并开通特约商户号和终端号。

  12.甲方负责银行卡交易系统后台的维护,并根据银行卡业务规范和时限要求,做好收单特约商户的资金清算、账务核算处理、错账查询和调整等工作。必要时,错账查询和调整可要求乙方提供协助。

  13.甲方负责对乙方推荐发展的收单特约商户进行日常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和违规特约商户处理。

  1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外包业务相关培训。

  15.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6.甲方作为收单业务主体的管理责任和风险承担责任不因外包关系而转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及市场规则,遵守甲方相关制度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持卡人、发卡机构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合法权益。

  2.乙方负责在与甲方开展合作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制定与合作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定和服务方案,并送甲方备案。乙方应配备能满足业务需要的足够数量专业化人员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合作事项,并向甲方提供业务合作工作进展情况。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的区域、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乙方如负责收单特约商户推荐,推荐的收单商户需满足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在商户推荐工作中,乙方不得推荐非真实、违规经营的商户,不得伪造商户申请资料,不得主动为商户或协助商户以虚假材料恶意申请入网,不得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不得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乙方推荐的商户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乙方应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乙方能证明该风险是由商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与乙方无关,且乙方已尽了审慎推荐、严格审查的义务。

  4.乙方如负责特约商户维护,须履行以下义务:

  (1)负责对其维护的特约商户进行收单受理业务的使用培训和银行卡使用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受理终端的操作使用、保养知识;银行卡识别、受理、风险防范知识;账务处理知识等,培训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

  (2)提供全天候服务支持和应急处理,应及时响应甲方及其特约商户需求,为甲方及其特约商户解答收单业务相关的技术、业务及账务知识,具备严格的特约商户维护日志登记制度与处理时效考核系统;

  (3)乙方应对其负责维护的实体特约商户进行定期回访,回访和巡检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做出书面的回访和巡检记录,妥善保留相关记录,并向甲方定期提供特约商户回访记录报告;

  (4)接受甲方或特约商户委托,开展账务查询及账务调整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及特约商户调单等工作;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在接到甲方调单通知后未及时进行调单处理而造成甲方不能在有效时间内顺利完成单据调阅,影响有关业务差错处理而造成资金损失,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5)配合甲方的风险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违规特约商户处理等要求,及时报告特约商户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降低银行卡欺诈风险;

  (6)对交易量较大的重点特约商户,增加培训次数,重点做好收银员的集中培训和跟进培训工作;

  (7)乙方如发现特约商户有变更收单机构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挽留工作,力争特约商户不流失。

  5.乙方如负责终端提供和终端维护,必须满足以下设备及技术要求条款:

  (1)乙方保证为此项业务所投入的POS受理终端等硬件设备具备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所有设备均应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行业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技术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并通过符合相关技术安全标准的检测和认证,符合制造商公布的质量标准,所有硬件设备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凡出现的任何涉及设备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釆购的POS等受理终端类型需符合甲方的受理终端相关规定。

  (3)乙方应首先确认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已与特约商户签署收单业务合作协议书,并确认在甲方收单系统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系统内进行特约商户注册后,再布放POS等相关受理终端。受理终端应在接到甲方的装机通知后____日内完成POS受理终端安装和收银员培训工作。

  (4)乙方负责受理终端的安装、测试及开通、日常维护、管理保养、耗材提供和上门配送、设备维修和零配件更换;

  (5)乙方应建立POS等受理终端台账,及时向甲方提供布放 POS等受理终端的准确地址等相关信息及变更情况,并将统计数据报送甲方;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应用软件及操作系统的升级、优化,配合甲方验收、安装;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POS等受理终端进行随意更换、转移或加装,不得对终端程序进行修改,不得自行灌装未经甲方同意的终端程序。对于特约商户提出的更换、维护POS等受理终端的要求,需按甲方要求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以避免不法分子冒充特约商户人员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在POS等受理终端上增加任何增值服务项目,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操作范畴不得违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如乙方过失导致不法分子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乙方应确保接入甲方系统的安全性,若乙方提供的POS 终端、设备、软件等给甲方系统、设备、软件等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

  7.乙方不得参与开展银行卡套用、受理伪卡、洗钱等违法违规活动。

  8.乙方应保证甲方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相关信息安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储银行卡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以及银行卡密码、有效期、卡片验证码等银行卡敏感信息。

  9.乙方不得生成、管理受理终端主密钥,不得自主设置交易路由或加载未经甲方同意的程序。

  10.乙方不得以特约商户名义接入收单机构,乙方不得下挂二级特约商户,乙方不得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11.乙方应保证为甲方配备专业化人员队伍以提供特约商户业务服务。

  12.乙方应每____日向甲方通报特约商户拓展、维护等经营活动的有关事项;及时通报经营活动的突发性事件。

  13.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以及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检查以及*等有关部门的调查活动。

  14.乙方不得侵犯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和商标权益,乙方不得冒用甲方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15.乙方不得将对甲方服务的事项及承诺进行转让、转包或者变相转包。

  16.乙方使用的所有业务资料须经甲方同意,并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归还或销毁。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清算机构业务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委托外包业务产生的文件资料,如特约商户申请、特约商户协议、交易单据等。

  17.乙方不得因提供收单业务外包服务而实际拥有、控制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为特约商户提供二次清算。

  18.合作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后续事项。

  1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外包业务需要的相关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2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按甲方要求履行外包服务的职责后,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特约商户服务费用标准

  甲方与乙方协商约定服务费标准:________。

  甲方按_______(周/月/季)向乙方支付其提供专业化服务获得的报酬,在________(指定时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计算依据。

  乙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业务合作相关的文件资料、设备、环境等,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下列条款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里扣除相应的款项:

  (1)乙方因违反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市场规则及甲方相关制度规定给甲方带来相关损失,乙方应及时改正并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乙方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存量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

  (3)由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特约商户或持卡人信息泄露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4)乙方泄露非主密钥或由乙方原因影响网络、系统、机房等各项技术安全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5)乙方对甲方及特约商户或持卡人进行欺诈,如协同特约商户伪造申请资料恶意套取银行资金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止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特约商户出现涉嫌欺诈及其他违法行为,乙方知晓却不及时向甲方报告,需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乙方在特约商户发展工作中,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费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理终端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同受理终端购置金额进行赔偿;

  (8)在合作期内,若乙方未完成相关服务指标和标准中约定的内容,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_;

  (9)如因商户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造成甲方特约商户流失或转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支付甲方此商户上一合作年度服务费________%的违约金;

  (10)双方合作终止,乙方未配合甲方处理善后事宜的,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

  3.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中的条款无法履行,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与保密、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对方、商户及持卡人的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有关披露方商户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披露方的业务、业务计划、业务战略、销售情况、营运情况、业务关系、财产、营运模式、现有产品或拟开发产品有关的信息,而不论此信息是否由披露方制作。除非该信息是:披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或接受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接受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

  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以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接受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与本保密条款在实质上相当的书面保密协议。

  双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披露相关保密信息。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第七条 协议的补充、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修改。

  2.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遇不可抗力或协议中规定的原因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至协会进行调解处理。如对调解结果仍存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佘的相关权利,履行其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如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相同期限,以此类推。若一方希望不再续约的,该方应在协议到期自动顺延前至少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挂号信邮递、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送达以下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4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送人电脑系统确认邮件已经成功到达对方邮箱后的第1个工作日;

  (5)一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外包协议书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发,以下统称“______________”,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相互信任的基础,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定制开发“______________”,并向甲方提供技术培训;甲方按进度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此“______________”一旦开发完毕,归属权归甲方所有。

  二、“______________”内容要求及验收标准

  1、开发“______________”相关功能需求;

  2、调试设备,测试相关功能。

  三、费用支付

  1、本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2、开发费用的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的___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_______开发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

  甲方应在乙方开发“______________”完成版,通过测试后的_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_______开发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

  甲方应在乙方交付“______________”正式版安装包上线后的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_______开发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

  四、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协议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资料,数据、报表及文档等,甲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2、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开发费用。

  3、甲方应在项目启动前主动积极沟通开发需求,确认好美术风格,程序开发功能。确保研发过程中方案不会大的改动,节约开发中的时间,降低沟通协调成本。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或经甲方由第三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软件开发工作。

  2、根据“______________”的需要完成系统开发工作。

  3、依合同收取“______________”开发费用;保证合理使用开发经费。

  五、合同的补充、变更、终止

  如因业务发展需要甲方需要新增合同以外的新增功能,新增功能费用由双方商议一致决定,并且需要重新给出新增功能的开发时间。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双方签字后补充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项目进展按时向乙方支付开发经费,如因甲方阶段付款时间延误,乙方有权停止下一阶段开发工作,直到甲方支付阶段开发经费,乙方重新启动继续开发下一阶段项目内容。由此造成的开发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未按约定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开发计划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乙方逾期_______天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应当及时支付乙方开发费,未及时支付的,按日承担合同标的额_______%的滞纳金。

  4、因甲方不及时支付开发费导致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甲方除应支付开发费用外,还应承担已支付开发经费_______%的违约金,对于甲方已经支付的开发费用,乙方不予退返。

  5、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所有费用,并且乙方支付甲方已支付金额_______%的作为赔偿。

  6、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源代码采购及后期服务

  乙方在交付给甲方程序后的_______个月内,免费为该______________提供服务器数据库维护等相关工作。_______个月后,甲方仍然需要乙方相关服务,乙方给到甲方优惠价,优惠价为每月_______元,服务费需要提前在每月_______前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八、其他

  1、若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对于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到甲方所在地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本协议壹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外包协议书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发,以下统称“______________”,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相互信任的基础,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定制开发“______________”,并向甲方提供技术培训;甲方按进度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此“______________”一旦开发完毕,归属权归甲方所有。

  二、“______________”内容要求及验收标准

  1、开发“______________”相关功能需求;

  2、调试设备,测试相关功能。

  三、费用支付

  1、本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2、开发费用的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的___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_______开发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

  甲方应在乙方开发“______________”完成版,通过测试后的_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_______开发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

  甲方应在乙方交付“______________”正式版安装包上线后的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_______开发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

  四、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协议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资料,数据、报表及文档等,甲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2、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开发费用。

  3、甲方应在项目启动前主动积极沟通开发需求,确认好美术风格,程序开发功能。确保研发过程中方案不会大的改动,节约开发中的时间,降低沟通协调成本。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或经甲方由第三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软件开发工作。

  2、根据“______________”的需要完成系统开发工作。

  3、依合同收取“______________”开发费用;保证合理使用开发经费。

  五、合同的补充、变更、终止

  如因业务发展需要甲方需要新增合同以外的新增功能,新增功能费用由双方商议一致决定,并且需要重新给出新增功能的开发时间。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双方签字后补充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项目进展按时向乙方支付开发经费,如因甲方阶段付款时间延误,乙方有权停止下一阶段开发工作,直到甲方支付阶段开发经费,乙方重新启动继续开发下一阶段项目内容。由此造成的开发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未按约定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开发计划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乙方逾期_______天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应当及时支付乙方开发费,未及时支付的,按日承担合同标的`额_______%的滞纳金。

  4、因甲方不及时支付开发费导致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甲方除应支付开发费用外,还应承担已支付开发经费_______%的违约金,对于甲方已经支付的开发费用,乙方不予退返。

  5、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所有费用,并且乙方支付甲方已支付金额_______%的作为赔偿。

  6、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源代码采购及后期服务

  乙方在交付给甲方程序后的_______个月内,免费为该______________提供服务器数据库维护等相关工作。_______个月后,甲方仍然需要乙方相关服务,乙方给到甲方优惠价,优惠价为每月_______元,服务费需要提前在每月_______前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八、其他

  1、若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对于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到甲方所在地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本协议壹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外包协议书8

  甲方:__ 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决定将工厂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本着公*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及方式:

  1、承包期限为______年: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满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乙方如不再与甲方续签合同,则必须在合同到期之日前3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结算费用。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定的当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作为食堂承包押金,本协议终止时,返还给乙方(不计息);

  3、承包期内,甲方提供经营和服务场地、食堂。

  承包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所需水、电、燃料,其费用标准根据本市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燃料供应商统一标准核算,由乙方承担。

  4、厨房设备:甲方将现有厨房设备列出清单,待乙方进驻工厂时双方进行盘点,确认后交由乙方使用。厨具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营期间乙方负责厨具的添置、更新和维修,费用自理。合同期满乙方按清单交还厨具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按价进行赔偿。

  5、乙方自行组织员工提供服务。

  6、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每周菜谱标准和承诺之服务要求,实行自负盈亏的经营和管理。

  二、结算方式:

  1、结算周期:当日结算。

  乙方按自己实际情况设定餐食价格,员工自行选择购买,当场现金结算。

  三、膳食供应及有关服务

  1、就餐标准:食堂提供早餐、午餐、晚餐,米饭随意吃,但不能浪费。(如需更改双方共同协定)

  3、膳食供应时间:

  根据工厂员工上班时间而定。

  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于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四、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各阶段就餐的大约人数,有较大人员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助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

  3)甲方监督乙方是否严格按合约要求和标准供应膳食。甲方可派专人进行质量、卫生评定,保证双方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若乙方提供的膳食出现严重的卫生和质量问题或出现其它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改善和纠正问题,否则甲方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警告,并扣款 元作为处罚,书面警告 次以上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约。

  4)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合约之约定的要求和伙食标准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确保所采购的蔬菜、肉类、油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保证在规定用餐时间内,甲方所有员工均可用餐,不可出现甲方员工无餐可用。

  3)做到各餐的菜式多样化,每天菜式合理搭配,力求为每个员工提供均衡的营养。

  4)甲方员工用餐时间内饭菜温热,不可出现冷菜、冷饭现象,甲方如有个别部门员工因生产需要,需要提早或延后就餐,在事先通知乙方后,乙方应配合并保证供应温热的饭菜。

  5)应预留当餐食物一份至下餐,若甲方员工出现食物中毒,以备检验食物来源,并由有关部门调查中毒原因。

  6)负责厨房和食堂的清洁工作以及厨房周边环境卫生,一天一清扫,三天一大洗。

  7) 厨房用潲水由乙方自行处理。

  8)负责厨房和食堂菜盘、餐台、桌椅、用具的清洁和消毒。

  9)饭堂工作人员接受甲方监督,并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厂纪厂规。

  10)厨房工作人员穿工衣、戴工帽上班(打菜人员戴口罩、戴手套操作)。

  11)礼貌待人,对待员工人人*等,对甲方员工提出的合理意见应积极改善,无论发生任何情况绝不允许在厂里取闹,否则将按厂纪厂规处罚。

  12)按甲方提供的时间准时供应饭菜,若有延误,损失由乙方承担。

  13)应绝对保持饭菜卫生,不提供隔夜饭菜和变质食品给员工,如引起的'食物中毒,其后果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14)定期对饭堂进行全面消毒,除四害“蚊虫、老鼠、蟑螂、苍蝇”等,且要做好相关作业记录。

  15)乙方厨房员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16)每周五公布下周菜谱,以便甲方员工参考和监督。

  五、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

  1、承包期内,乙方应搞好辖内的环境卫生工作,饭堂内外应保持卫生、整洁。

  2、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舍弃。厨房作业中产生的垃圾应由乙方自行清理,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

  4、厨房用品具严格实行一洗(所有食物必须经过最少一次清洗之后才能加工,物品使用过一次之后必须清洗)二过(过火,所有饭菜必须经过高温蒸煮之后才能销售)三消毒(所有物品必须定期消毒)的规程。

  乙方在实际操作中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导致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5、废水、废汽、废弃物之排放、处置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若未相符,须立即配合甲方进行整改。

  6、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卫生规定,做到优秀服务,文明服务,严格把好菜肴的质量关,绝对禁止腐烂变质的食物进入食堂。

  7、国家监督机构查有异常时,乙方应将异常情况及改善对策报知甲方,因检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六、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终止合约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未能提前30天通知,毁约方以终止前一个月*均月伙食费作为赔偿;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毁约方必须向对方赔偿终止前一个月已发生伙食费总额。

  2、乙方如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擅自停工、消极怠工或毁约造成甲方正常生产无法进行时,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应得的一切费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乙方追究由此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费。

  3、在就餐过程中发生食物中毒,经卫生及相关部门鉴定,如确属乙方所提供的食物造成,则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七、其他事项:

  1、乙方应自行与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甲方与乙方提供服务的人员之间无劳动关系,不对乙方人员进行管理;如因服务需要乙方工作人员需配带甲方标志,亦不代表甲方承认该工作人员系甲方人员。

  2、甲方不对乙方工作进行具体指示,乙方应自行组织其员工按约定提供服务,自行对员工进行组织、管理、培训、安全教育,自行要求员工以符合安全规范和技术规范的方式提供服务;在服务过程中,乙方及其员工应自行保管其工具或其它财物。

  3、乙方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始终具有相应资质,具有法人身份,按期通过年检,否则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合同;

  4、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自行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应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工作时间、工作职责、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等各个方面,食堂全天均应有员工值班,严防类事件发生。若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6、乙方外包的食堂以服务工厂为唯一目的,不可营利,不允许对外营业,不准改变用途,不准转包。

  7、乙方在承包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8、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员工饮食。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外包协议书9

  甲方(服务外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利和共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术语定义

  1.“支付服务”是指甲方依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的相关服务。

  2.“外包服务”是指支付服务中不涉及支付交易下货币资金转移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允许支付机构按照规定外包给具备一定标准和条件机构的服务事项。本协议下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

  3.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是指除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业务以外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培训、受理终端维护、耗材配送、特约商户调单等。

  4.“受理终端”是指通过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专用设备及其终端程序。

  5.“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机构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委托收单机构为其完成交易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以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6.“交易证明材料”是指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签购单、持卡人消费明细、购物发票、特约商户发货凭证、持卡人收货凭证、特约商户销账凭证、电子交易数据等。

  7.“收单收益”是指甲方作为收单机构提供银行卡收单支付服务所获得的,在银行卡交易收益中扣除发卡、转接机构服务费以及转接机构品牌服务费和其他约定费用的,最终实际取得的收入;不含甲方为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外信息/技术等服务取得的收入。甲方与特约商户约定的银行卡交易手续费,是特约商户接受银行卡支付服务而由收单机构一并收取的,含应付发卡机构、交易转接机构和收单机构等各方的费用。

  8.“账户信息”是指银行卡上记录的所有账户信息以及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记录在银行卡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卡号、卡片有效期、磁道信息(含芯片等效磁道信息)、卡片验证码(CVN及CVN2)等信息;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包括个人标识代码(PIN)、网上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中的用户注册名、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动态验证码、生物特征等信息。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经双方确认,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期间、______地区,为甲方的下列第________项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1.特约商户推荐:是指按照收单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的要求,向其推荐有意向受理银行卡业务的商户,提供商户信息并协助收单机构完成商户调查,商户资料收集、整理与提交等工作,特约商户协议由甲方负责审批和签约。

  2.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是指为特约商户安装终端设备,配备业务受理用品,进行操作培训,张贴受理标识,使特约商户能够正常受理银行卡的业务处理过程。

  3.特约商户培训,是指对特约商户相关人员(包括财务、收银人员等)进行银行卡受理业务知识培训,使特约商户相关人员了解、掌握受理银行卡的知识和技能,达到提高特约商户银行卡受理服务质量、防范业务风险、创建良好用卡环境的目的。

  4.受理终端维护,是指对安装在特约商户的终端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参数维护、应用程序升级换装以及终端部件更换等业务处理的过程。

  5.特约商户调单,是指调取特约商户相关交易证明材料及特约商户相关申请资料的过程。包括签购单、发票、收货单等交易证明材料,以及特约商户退货申请表、特约商户信息变更申请表、特约商户新增终端申请表等。

  6.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的服务相关指标和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行业自律规范和市场规则,确保服务水*符合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收单商户按照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进行审批,与商户签署相关的收单协议。

  3.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或乙方作为所拓展特约商户受理终端的提供方。甲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若与乙方提供受理终端的特约商户终止收单合作,甲方应在收单系统中将该商户置停用并通知乙方进行受理终端撤销,此特约商户不再纳入甲方服务范围。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和业务规范,提供相关合作业务统计分析报表、合作特约商户资料信息、合作特约商户交易签购单等资料,并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调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于发现问题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纠正。

  5.甲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评价。

  6.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要求调整任务总数量、时间进度等工作计划。

  7.甲方有权在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与乙方终止服务合同: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收单机构合作资格;

  (2)与不良商户勾结进行如虚假伪冒申请、伪卡盗刷、套用、洗钱、分单、虚假交易等活动;

  (3)以套用、变造与真实商户类型不相符商户编码等各类手段变相降低刷卡手续费率,恶意争抢客户;

  (4)釆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盗取、转移合作收单机构商户或受理终端;

  (5)留存、窃取或泄露客户账号、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及交易信息;

  (6)对商户的银行卡交易进行交易处理,自主设置交易路由、加载未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或改造已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7)将外包业务进行转包、转让;将特约商户结算资金通过其他机构进行二次清算;

  (8)因自身行为严重影响收单机构声誉或给收单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9)外包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变更,经收单机构确认已不适合与之合作开展收单业务;

  (10)监管机构终止外包服务机构业务运作或营业执照,或外包服务机构被*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

  (1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定;

  (12)收单机构认为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其他行为。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存保证金___________元,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乙方过失,造成银行卡清算机构、发卡机构和持卡人资金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可先行从其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相应款项,并保留对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保证金被扣收后,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合同终止后且善后工作完成,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9.甲方有权将因业务违规或风险原因而终止合作的外包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报送至监管部门、协会及银行卡清算机构,实现风险信息共享。

  10.甲方负责受理终端的主密钥管理工作,并有权监督乙方落实非主密钥管理、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机房安全等各项技术安全要求。

  11.甲方负责新特约商户入网的相关工作,包括将受理终端接入甲方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设置并开通特约商户号和终端号。

  12.甲方负责银行卡交易系统后台的维护,并根据银行卡业务规范和时限要求,做好收单特约商户的资金清算、账务核算处理、错账查询和调整等工作。必要时,错账查询和调整可要求乙方提供协助。

  13.甲方负责对乙方推荐发展的收单特约商户进行日常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和违规特约商户处理。

  1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外包业务相关培训。

  15.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6.甲方作为收单业务主体的管理责任和风险承担责任不因外包关系而转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及市场规则,遵守甲方相关制度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持卡人、发卡机构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合法权益。

  2.乙方负责在与甲方开展合作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制定与合作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定和服务方案,并送甲方备案。乙方应配备能满足业务需要的足够数量专业化人员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合作事项,并向甲方提供业务合作工作进展情况。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的区域、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乙方如负责收单特约商户推荐,推荐的收单商户需满足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在商户推荐工作中,乙方不得推荐非真实、违规经营的商户,不得伪造商户申请资料,不得主动为商户或协助商户以虚假材料恶意申请入网,不得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不得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乙方推荐的商户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乙方应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乙方能证明该风险是由商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与乙方无关,且乙方已尽了审慎推荐、严格审查的义务。

  4.乙方如负责特约商户维护,须履行以下义务:

  (1)负责对其维护的特约商户进行收单受理业务的使用培训和银行卡使用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受理终端的操作使用、保养知识;银行卡识别、受理、风险防范知识;账务处理知识等,培训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

  (2)提供全天候服务支持和应急处理,应及时响应甲方及其特约商户需求,为甲方及其特约商户解答收单业务相关的技术、业务及账务知识,具备严格的特约商户维护日志登记制度与处理时效考核系统;

  (3)乙方应对其负责维护的实体特约商户进行定期回访,回访和巡检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做出书面的回访和巡检记录,妥善保留相关记录,并向甲方定期提供特约商户回访记录报告;

  (4)接受甲方或特约商户委托,开展账务查询及账务调整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及特约商户调单等工作;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在接到甲方调单通知后未及时进行调单处理而造成甲方不能在有效时间内顺利完成单据调阅,影响有关业务差错处理而造成资金损失,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5)配合甲方的风险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违规特约商户处理等要求,及时报告特约商户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降低银行卡欺诈风险;

  (6)对交易量较大的'重点特约商户,增加培训次数,重点做好收银员的集中培训和跟进培训工作;

  (7)乙方如发现特约商户有变更收单机构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挽留工作,力争特约商户不流失。

  5.乙方如负责终端提供和终端维护,必须满足以下设备及技术要求条款:

  (1)乙方保证为此项业务所投入的POS受理终端等硬件设备具备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所有设备均应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行业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技术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并通过符合相关技术安全标准的检测和认证,符合制造商公布的质量标准,所有硬件设备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凡出现的任何涉及设备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釆购的POS等受理终端类型需符合甲方的受理终端相关规定。

  (3)乙方应首先确认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已与特约商户签署收单业务合作协议书,并确认在甲方收单系统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系统内进行特约商户注册后,再布放POS等相关受理终端。受理终端应在接到甲方的装机通知后____日内完成POS受理终端安装和收银员培训工作。

  (4)乙方负责受理终端的安装、测试及开通、日常维护、管理保养、耗材提供和上门配送、设备维修和零配件更换;

  (5)乙方应建立POS等受理终端台账,及时向甲方提供布放 POS等受理终端的准确地址等相关信息及变更情况,并将统计数据报送甲方;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应用软件及操作系统的升级、优化,配合甲方验收、安装;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POS等受理终端进行随意更换、转移或加装,不得对终端程序进行修改,不得自行灌装未经甲方同意的终端程序。对于特约商户提出的更换、维护POS等受理终端的要求,需按甲方要求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以避免不法分子冒充特约商户人员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在POS等受理终端上增加任何增值服务项目,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操作范畴不得违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如乙方过失导致不法分子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乙方应确保接入甲方系统的安全性,若乙方提供的POS 终端、设备、软件等给甲方系统、设备、软件等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

  7.乙方不得参与开展银行卡套用、受理伪卡、洗钱等违法违规活动。

  8.乙方应保证甲方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相关信息安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储银行卡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以及银行卡密码、有效期、卡片验证码等银行卡敏感信息。

  9.乙方不得生成、管理受理终端主密钥,不得自主设置交易路由或加载未经甲方同意的程序。

  10.乙方不得以特约商户名义接入收单机构,乙方不得下挂二级特约商户,乙方不得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11.乙方应保证为甲方配备专业化人员队伍以提供特约商户业务服务。

  12.乙方应每____日向甲方通报特约商户拓展、维护等经营活动的有关事项;及时通报经营活动的突发性事件。

  13.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以及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检查以及*等有关部门的调查活动。

  14.乙方不得侵犯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和商标权益,乙方不得冒用甲方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15.乙方不得将对甲方服务的事项及承诺进行转让、转包或者变相转包。

  16.乙方使用的所有业务资料须经甲方同意,并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归还或销毁。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清算机构业务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委托外包业务产生的文件资料,如特约商户申请、特约商户协议、交易单据等。

  17.乙方不得因提供收单业务外包服务而实际拥有、控制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为特约商户提供二次清算。

  18.合作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后续事项。

  1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外包业务需要的相关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2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按甲方要求履行外包服务的职责后,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特约商户服务费用标准

  甲方与乙方协商约定服务费标准:________。

  甲方按_______(周/月/季)向乙方支付其提供专业化服务获得的报酬,在________(指定时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计算依据。

  乙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业务合作相关的文件资料、设备、环境等,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下列条款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里扣除相应的款项:

  (1)乙方因违反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市场规则及甲方相关制度规定给甲方带来相关损失,乙方应及时改正并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乙方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存量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

  (3)由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特约商户或持卡人信息泄露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4)乙方泄露非主密钥或由乙方原因影响网络、系统、机房等各项技术安全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5)乙方对甲方及特约商户或持卡人进行欺诈,如协同特约商户伪造申请资料恶意套取银行资金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止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特约商户出现涉嫌欺诈及其他违法行为,乙方知晓却不及时向甲方报告,需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乙方在特约商户发展工作中,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费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理终端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同受理终端购置金额进行赔偿;

  (8)在合作期内,若乙方未完成相关服务指标和标准中约定的内容,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_;

  (9)如因商户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造成甲方特约商户流失或转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支付甲方此商户上一合作年度服务费________%的违约金;

  (10)双方合作终止,乙方未配合甲方处理善后事宜的,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

  3.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中的条款无法履行,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与保密、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对方、商户及持卡人的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有关披露方商户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披露方的业务、业务计划、业务战略、销售情况、营运情况、业务关系、财产、营运模式、现有产品或拟开发产品有关的信息,而不论此信息是否由披露方制作。除非该信息是:披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或接受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接受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

  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以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接受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与本保密条款在实质上相当的书面保密协议。

  双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披露相关保密信息。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第七条 协议的补充、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修改。

  2.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遇不可抗力或协议中规定的原因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至协会进行调解处理。如对调解结果仍存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佘的相关权利,履行其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如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相同期限,以此类推。若一方希望不再续约的,该方应在协议到期自动顺延前至少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挂号信邮递、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送达以下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4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送人电脑系统确认邮件已经成功到达对方邮箱后的第1个工作日;

  (5)一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外包协议书12篇(扩展2)

——外包协议书6篇

外包协议书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服务宗旨及原则

  为了更好地创造服务环境,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 学校(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物业服务职责范围

  保洁服务为整个学校的环境卫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楼内:

  (1)每层各楼梯台阶及楼梯*台处、各楼梯扶手及栏杆、各楼层走廊;校长室、*室、副校长室、会议室、多功能厅、体育馆室内场地、各层饮水间、洗手间。

  (2)大厅地面、墙面。

  (3)所有门窗玻璃、窗台、各楼外台阶以及室内各种设施设备。

  (4)校区整体建筑物外墙面。

  2、室外:校园内各公共设施设备、环路、绿化带、景观带、运动场地、垃圾箱、垃圾堆放点等;正门外甬道以内(停车场范围)。校园内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物业服务为学校所有建筑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用水:

  (1)排水系统(管线、各种阀门、感应器等)、饮水间、洗手间、各实验室上下水系统等。

  (2)校属污水管道及化粪池。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2、用电:配电系统、电源开关、插座、配电箱、照明灯系统等。

  3、门、窗维修服务:包括校园内各楼各处各类门、窗。

  4、楼内供暖系统。

  5、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6、水、电、暖维修应设置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维修服务及时、安全、到位。

  7、节能措施得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三、物业服务履行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外包服务费

  1、物业费为: 元/月,大写: 。

  2、物业费明细:

  (1)室内教学楼费用: 元/月(大写: );室外操场: 元/月(大写: );

  (2)变电所:合同期内 人× 元/月(大写: )×12个月= 元(大写: )。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毕;物业费于每季度末结束前 日内支付本季度物业费。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作业用水、用电。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存放清洁工具、用品及员工更衣的房间。

  3、对乙方保洁质量及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直到达到质量标准。

  4、负责协调乙方与学校教师、学生之间的关系。

  5、听取、采纳乙方在校内物业服务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6、根据乙方保洁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保洁员,乙方须及时更换配置合格服务人员。

  7、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保洁工作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8、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工作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品质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行为规范,工作中需遵纪、守法、勤勉、自律,爱护甲方的一切校产。

  2、乙方保证按甲方工作日内要求的时间进行作业(具体时间甲乙双方商定,作业时间随季节变化调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要安排主管负责人管理本方员工,并与甲方主管物业负责人进行相关工作的协调,保证物业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4、乙方在本公司员工上岗前要对员工进行自身安全及工作安全操作培训。乙方员工在上下班期间及工作中所发生的任何伤害事故,均与甲方无任何责任。

  5、物业服务工作中所需要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为保证服务质量,使用的器具、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规定,同时还需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工艺流程进行作业。

  6、乙方进校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并佩戴物业公司工作证进行作业。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其他业务。

  7、乙方人员在甲方的每个工作日内必须例行物业服务工作。清扫本协议中规定的楼内外保洁区域。要求达到干净、明洁、光亮、无异味;蹲坐便、小便池、洗手盆无垢迹;楼梯、扶手、地面、玻璃、窗台、灯具、消防箱等无灰尘;天棚、墙角无蛛网;楼外各垃圾箱及时清理;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及时解决用电方面的故障;及时处理有关门窗方面出现的'问题。

  8、乙方员工应及时制止楼内外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乱泼污水、焚烧纸物、涂画或污损建筑墙体等不文明行为,督促学生讲究公德,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9、节约用水,爱护楼内外的公共设施,如发现校内各种设施设备,如水龙头、脚踏水阀、暖气管线、各种阀门、灯具等损坏或存在危险时,应及时上报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并负责及时维修。

  10、乙方应协助校方做好校内的管理工作,发现隐患及可疑人员应及时上报甲方有关人员。乙方员工严禁私领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内及私拿公物出校园,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将其调离本岗位。

  11、乙方工作人员将各保洁区域内清扫的垃圾集中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存放,当天外运,并保持垃圾点周围干净、整洁。

  12、甲方如因临时性工作和特殊情况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动,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3、保洁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人身或财物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4、乙方在承包的保洁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保洁工作未达到保洁质量标准,被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如环卫、城管、市容等)查处并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

  七、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1、乙方在用水维修、用电维修、供暖维修以及门窗维修时,需更换的构件,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购买,费用由甲方承担。

  2、校区整体建筑物外墙面需每年清洗 次。

  3、校园各入口及校内环路,遇雨雪天气时需在雨雪停止后,立即清除校内各入口及环路的积水或积雪,达到师生通行安全、顺畅。

  4、校属污水管道及化粪池,需及时清掏以保证畅通。

  5、本协议服务期内,乙方必须配备具有专业资质的水、电、暖及门窗维修人员,满足甲方在水、电方面检查、维修的需要。

  6、乙方工作人员不享受甲方员工的福利待遇。

  7、非工作期间乙方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校。

  8、乙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经甲方两次警告,仍未达到标准,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限期整改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 %- %作为违约金。质量事故情节严重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当月保洁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

  八、合同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甲、乙双方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国家法律、法规的立废,导致本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双方按本合同实际服务费进行清退。

  九、合同变更、解除

  1、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或者物业服务没有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全部损失(包括间接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2、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后,除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外,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 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一方破产或明显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或一方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出现其他原因要求中途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说明告知。

  十、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多次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当期应付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的保洁服务作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的 %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3、如果乙方派出物业服务人员每天岗位上人数少于合同约定最低人数,被甲方发现并确认累计 次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包协议书2

  甲方(服务外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利和共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术语定义

  1.“支付服务”是指甲方依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的相关服务。

  2.“外包服务”是指支付服务中不涉及支付交易下货币资金转移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允许支付机构按照规定外包给具备一定标准和条件机构的服务事项。本协议下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

  3.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是指除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业务以外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培训、受理终端维护、耗材配送、特约商户调单等。

  4.“受理终端”是指通过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专用设备及其终端程序。

  5.“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机构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委托收单机构为其完成交易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以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6.“交易证明材料”是指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签购单、持卡人消费明细、购物发票、特约商户发货凭证、持卡人收货凭证、特约商户销账凭证、电子交易数据等。

  7.“收单收益”是指甲方作为收单机构提供银行卡收单支付服务所获得的,在银行卡交易收益中扣除发卡、转接机构服务费以及转接机构品牌服务费和其他约定费用的,最终实际取得的收入;不含甲方为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外信息/技术等服务取得的收入。甲方与特约商户约定的银行卡交易手续费,是特约商户接受银行卡支付服务而由收单机构一并收取的,含应付发卡机构、交易转接机构和收单机构等各方的费用。

  8.“账户信息”是指银行卡上记录的所有账户信息以及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记录在银行卡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卡号、卡片有效期、磁道信息(含芯片等效磁道信息)、卡片验证码(CVN及CVN2)等信息;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包括个人标识代码(PIN)、网上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中的用户注册名、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动态验证码、生物特征等信息。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经双方确认,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期间、______地区,为甲方的下列第________项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1.特约商户推荐:是指按照收单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的要求,向其推荐有意向受理银行卡业务的商户,提供商户信息并协助收单机构完成商户调查,商户资料收集、整理与提交等工作,特约商户协议由甲方负责审批和签约。

  2.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是指为特约商户安装终端设备,配备业务受理用品,进行操作培训,张贴受理标识,使特约商户能够正常受理银行卡的业务处理过程。

  3.特约商户培训,是指对特约商户相关人员(包括财务、收银人员等)进行银行卡受理业务知识培训,使特约商户相关人员了解、掌握受理银行卡的知识和技能,达到提高特约商户银行卡受理服务质量、防范业务风险、创建良好用卡环境的目的.。

  4.受理终端维护,是指对安装在特约商户的终端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参数维护、应用程序升级换装以及终端部件更换等业务处理的过程。

  5.特约商户调单,是指调取特约商户相关交易证明材料及特约商户相关申请资料的过程。包括签购单、发票、收货单等交易证明材料,以及特约商户退货申请表、特约商户信息变更申请表、特约商户新增终端申请表等。

  6.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的服务相关指标和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行业自律规范和市场规则,确保服务水*符合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收单商户按照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进行审批,与商户签署相关的收单协议。

  3.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或乙方作为所拓展特约商户受理终端的提供方。甲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若与乙方提供受理终端的特约商户终止收单合作,甲方应在收单系统中将该商户置停用并通知乙方进行受理终端撤销,此特约商户不再纳入甲方服务范围。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和业务规范,提供相关合作业务统计分析报表、合作特约商户资料信息、合作特约商户交易签购单等资料,并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调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于发现问题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纠正。

  5.甲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评价。

  6.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要求调整任务总数量、时间进度等工作计划。

  7.甲方有权在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与乙方终止服务合同: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收单机构合作资格;

  (2)与不良商户勾结进行如虚假伪冒申请、伪卡盗刷、套用、洗钱、分单、虚假交易等活动;

  (3)以套用、变造与真实商户类型不相符商户编码等各类手段变相降低刷卡手续费率,恶意争抢客户;

  (4)釆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盗取、转移合作收单机构商户或受理终端;

  (5)留存、窃取或泄露客户账号、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及交易信息;

  (6)对商户的银行卡交易进行交易处理,自主设置交易路由、加载未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或改造已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7)将外包业务进行转包、转让;将特约商户结算资金通过其他机构进行二次清算;

  (8)因自身行为严重影响收单机构声誉或给收单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9)外包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变更,经收单机构确认已不适合与之合作开展收单业务;

  (10)监管机构终止外包服务机构业务运作或营业执照,或外包服务机构被*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

  (1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定;

  (12)收单机构认为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其他行为。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存保证金___________元,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乙方过失,造成银行卡清算机构、发卡机构和持卡人资金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可先行从其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相应款项,并保留对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保证金被扣收后,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合同终止后且善后工作完成,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9.甲方有权将因业务违规或风险原因而终止合作的外包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报送至监管部门、协会及银行卡清算机构,实现风险信息共享。

  10.甲方负责受理终端的主密钥管理工作,并有权监督乙方落实非主密钥管理、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机房安全等各项技术安全要求。

  11.甲方负责新特约商户入网的相关工作,包括将受理终端接入甲方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设置并开通特约商户号和终端号。

  12.甲方负责银行卡交易系统后台的维护,并根据银行卡业务规范和时限要求,做好收单特约商户的资金清算、账务核算处理、错账查询和调整等工作。必要时,错账查询和调整可要求乙方提供协助。

  13.甲方负责对乙方推荐发展的收单特约商户进行日常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和违规特约商户处理。

  1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外包业务相关培训。

  15.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6.甲方作为收单业务主体的管理责任和风险承担责任不因外包关系而转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及市场规则,遵守甲方相关制度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持卡人、发卡机构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合法权益。

  2.乙方负责在与甲方开展合作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制定与合作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定和服务方案,并送甲方备案。乙方应配备能满足业务需要的足够数量专业化人员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合作事项,并向甲方提供业务合作工作进展情况。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的区域、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乙方如负责收单特约商户推荐,推荐的收单商户需满足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在商户推荐工作中,乙方不得推荐非真实、违规经营的商户,不得伪造商户申请资料,不得主动为商户或协助商户以虚假材料恶意申请入网,不得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不得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乙方推荐的商户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乙方应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乙方能证明该风险是由商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与乙方无关,且乙方已尽了审慎推荐、严格审查的义务。

  4.乙方如负责特约商户维护,须履行以下义务:

  (1)负责对其维护的特约商户进行收单受理业务的使用培训和银行卡使用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受理终端的操作使用、保养知识;银行卡识别、受理、风险防范知识;账务处理知识等,培训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

  (2)提供全天候服务支持和应急处理,应及时响应甲方及其特约商户需求,为甲方及其特约商户解答收单业务相关的技术、业务及账务知识,具备严格的特约商户维护日志登记制度与处理时效考核系统;

  (3)乙方应对其负责维护的实体特约商户进行定期回访,回访和巡检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做出书面的回访和巡检记录,妥善保留相关记录,并向甲方定期提供特约商户回访记录报告;

  (4)接受甲方或特约商户委托,开展账务查询及账务调整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及特约商户调单等工作;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在接到甲方调单通知后未及时进行调单处理而造成甲方不能在有效时间内顺利完成单据调阅,影响有关业务差错处理而造成资金损失,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5)配合甲方的风险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违规特约商户处理等要求,及时报告特约商户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降低银行卡欺诈风险;

  (6)对交易量较大的重点特约商户,增加培训次数,重点做好收银员的集中培训和跟进培训工作;

  (7)乙方如发现特约商户有变更收单机构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挽留工作,力争特约商户不流失。

  5.乙方如负责终端提供和终端维护,必须满足以下设备及技术要求条款:

  (1)乙方保证为此项业务所投入的POS受理终端等硬件设备具备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所有设备均应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行业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技术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并通过符合相关技术安全标准的检测和认证,符合制造商公布的质量标准,所有硬件设备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凡出现的任何涉及设备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釆购的POS等受理终端类型需符合甲方的受理终端相关规定。

  (3)乙方应首先确认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已与特约商户签署收单业务合作协议书,并确认在甲方收单系统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系统内进行特约商户注册后,再布放POS等相关受理终端。受理终端应在接到甲方的装机通知后____日内完成POS受理终端安装和收银员培训工作。

  (4)乙方负责受理终端的安装、测试及开通、日常维护、管理保养、耗材提供和上门配送、设备维修和零配件更换;

  (5)乙方应建立POS等受理终端台账,及时向甲方提供布放 POS等受理终端的准确地址等相关信息及变更情况,并将统计数据报送甲方;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应用软件及操作系统的升级、优化,配合甲方验收、安装;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POS等受理终端进行随意更换、转移或加装,不得对终端程序进行修改,不得自行灌装未经甲方同意的终端程序。对于特约商户提出的更换、维护POS等受理终端的要求,需按甲方要求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以避免不法分子冒充特约商户人员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在POS等受理终端上增加任何增值服务项目,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操作范畴不得违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如乙方过失导致不法分子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乙方应确保接入甲方系统的安全性,若乙方提供的POS 终端、设备、软件等给甲方系统、设备、软件等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

  7.乙方不得参与开展银行卡套用、受理伪卡、洗钱等违法违规活动。

  8.乙方应保证甲方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相关信息安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储银行卡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以及银行卡密码、有效期、卡片验证码等银行卡敏感信息。

  9.乙方不得生成、管理受理终端主密钥,不得自主设置交易路由或加载未经甲方同意的程序。

  10.乙方不得以特约商户名义接入收单机构,乙方不得下挂二级特约商户,乙方不得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11.乙方应保证为甲方配备专业化人员队伍以提供特约商户业务服务。

  12.乙方应每____日向甲方通报特约商户拓展、维护等经营活动的有关事项;及时通报经营活动的突发性事件。

  13.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以及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检查以及*等有关部门的调查活动。

  14.乙方不得侵犯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和商标权益,乙方不得冒用甲方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15.乙方不得将对甲方服务的事项及承诺进行转让、转包或者变相转包。

  16.乙方使用的所有业务资料须经甲方同意,并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归还或销毁。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清算机构业务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委托外包业务产生的文件资料,如特约商户申请、特约商户协议、交易单据等。

  17.乙方不得因提供收单业务外包服务而实际拥有、控制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为特约商户提供二次清算。

  18.合作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后续事项。

  1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外包业务需要的相关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2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按甲方要求履行外包服务的职责后,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特约商户服务费用标准

  甲方与乙方协商约定服务费标准:________。

  甲方按_______(周/月/季)向乙方支付其提供专业化服务获得的报酬,在________(指定时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计算依据。

  乙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业务合作相关的文件资料、设备、环境等,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下列条款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里扣除相应的款项:

  (1)乙方因违反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市场规则及甲方相关制度规定给甲方带来相关损失,乙方应及时改正并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乙方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存量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

  (3)由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特约商户或持卡人信息泄露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4)乙方泄露非主密钥或由乙方原因影响网络、系统、机房等各项技术安全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5)乙方对甲方及特约商户或持卡人进行欺诈,如协同特约商户伪造申请资料恶意套取银行资金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止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特约商户出现涉嫌欺诈及其他违法行为,乙方知晓却不及时向甲方报告,需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乙方在特约商户发展工作中,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费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理终端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同受理终端购置金额进行赔偿;

  (8)在合作期内,若乙方未完成相关服务指标和标准中约定的内容,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_;

  (9)如因商户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造成甲方特约商户流失或转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支付甲方此商户上一合作年度服务费________%的违约金;

  (10)双方合作终止,乙方未配合甲方处理善后事宜的,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

  3.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中的条款无法履行,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与保密、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对方、商户及持卡人的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有关披露方商户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披露方的业务、业务计划、业务战略、销售情况、营运情况、业务关系、财产、营运模式、现有产品或拟开发产品有关的信息,而不论此信息是否由披露方制作。除非该信息是:披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或接受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接受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

  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以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接受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与本保密条款在实质上相当的书面保密协议。

  双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披露相关保密信息。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第七条 协议的补充、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修改。

  2.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遇不可抗力或协议中规定的原因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至协会进行调解处理。如对调解结果仍存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佘的相关权利,履行其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如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相同期限,以此类推。若一方希望不再续约的,该方应在协议到期自动顺延前至少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挂号信邮递、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送达以下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4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送人电脑系统确认邮件已经成功到达对方邮箱后的第1个工作日;

  (5)一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外包协议书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加强装卸外包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装卸外包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本装卸外包协议期限为______个月。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

  三、乙方提供装卸的方式为:接甲方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指定的货物装卸。

  四、乙方认为,根据自己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装卸内容、方式为甲方提供装卸服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装卸服务,当乙方认为自己未能独立完成装卸服务,乙方可以增加人手,但增加的人手必须事先经过甲方同意,因此增加的人手视为同属于乙方,必须同时承担乙方的义务。

  五、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货物分类及总量及装卸费用额度等。

  六、乙方必须遵守以下装卸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要求),如因乙方不遵守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指定装卸服务完成后,甲方在每月的15日前按约定装卸费用标准支付上月装卸服务费用给乙方。

  七、甲乙双方确认:由于甲方将装卸外包给乙方,乙方作为承包方与甲方不属于劳动或雇佣关系。因此乙方在协议期内承包甲方装卸服务所发生的所有劳力、管理费用及利润等(费用中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津贴、假期、保险、福利、个人所得税、其它报酬、特别费用、税以及依照地方或*规定所应支付的其它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为规范操作提供给乙方的写有甲方名称的工衣、工卡或向有关部门提交的文件等,均不能作为认定双方关系的凭证,本协议是认定甲乙双方关系的唯一凭据。

  八、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 本协议期满的;

  2. 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 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4. 乙方未能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规范操作流程),使操作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或导致事故发生的。

  九、 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即可。

  十、本协议终止、解除后,甲方应在一周内向乙方结算装卸费用,但如因乙方直接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十一、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自行购买甲方指定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甲方代乙方支付,因乙方未能提供有效证件或提供证件不合法造成未能购买保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以上意外伤害保险可理赔的部分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 由于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服务提供者及甲方员工)的伤亡,责任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乙方或乙方所请人员发生事故遭受损失或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可全额向乙方追偿。

  十三、 依据本协议第八条、第九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十四、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 本协议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十六、 乙方包括人员: 。

  如有新增人员,以双方书面确认文件为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 《装卸服务要求及装卸服务收费标准》

  1. 装卸货物种类:

  2. 装卸服务要求

  1)

  3. 装卸服务收费标准

  1)

  4. 对于临时需要的其它装卸服务收费标准临时协商。

  十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九、 签约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二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签字、指模):

  甲方地址: 乙方家庭住址:

  甲方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外包协议书4

  甲方(用工单位):乙方(外包单位):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甲方将 劳务工作承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 个月的固定期限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 分拨中心负责货物的搬运、装卸、分拣等工作。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对其搬运装卸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包括操作标准和流程、营运中转制度和货物搬运装卸质量要求、安全培训等。

  2、甲方有权对乙方劳务人员的劳动过程实施监督和检查,劳务工作合格和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减服务人员数量、或处理不服从管理的服务人员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应及时支付相关款项,以保持乙方业务的正常运作。

  5、甲方对于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胜任工作的乙方劳务人员,有权退回乙方。退回人员的安置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调换合适劳务人员接替其工作岗位。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与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劳务人员支付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2、乙方提供合格的搬运装卸服务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场地内为甲方提供货物搬运装卸等服务。

  3、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对其提供的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包括操作标准和流程、营运中转制度和货物搬运装卸质量要求、安全培训等。

  4、乙方确保其服务人员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调配,并保证甲方货物安全、及时地搬运、装卸至甲方指定的车辆。

  5、乙方在接到甲方增减人员数量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必须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

  6、乙方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穿戴马甲。

  7、在保证甲方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下,乙方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和掌握。

  五、服务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乙方人员服务时间为 ;工作时间甲方为乙方员工提供顿工作餐;最少提供人员为 人;每人每天 元;此费用包含全部结算费用,甲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员工意外险);若因甲方生产工作需要,而产生的服务时间延长,甲方以每小时每人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时服务费。

  2、甲方按双方确认后的班次数量,每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于每月日前核算应付乙方服务费总额,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开具正规“服务费”发票提供给甲方,发票税点由甲方负责,税点为 ;甲方于每月日前将服务费支付乙方,如甲方逾期未支付,逾期后每天按需支付金额 计算日息。

  4、乙方提供以下账号信息:

  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 号:

  六、合同的续订、变更与解除

  1、合同期满,甲方乙双方视业务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订本合同。若决定续订,在合同期满前十天内办理续订手续。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应当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1)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法律等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条款必须作相应修改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或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2)乙方及其服务人员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且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4、合同一方单方面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在30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协商解决。因变更或解除合同,致使守约方遭受实际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和依法可免除责任的情形以外,应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5、甲乙双方除因书面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3、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4、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劳务服务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5、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八、乙方确认的联系方式即送达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地址:,联系电话: 。 乙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应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文件退回的视为送达;乙方变更地址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应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文件退回的视为送达。

  九、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当事友好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所在地区劳动力价格及用工成本进行显著调整(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福利待遇发生显著变化的等等),甲乙应本着友好*等协商的原则,积极予以解决。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外包协议书5

  委托人: (甲方)受托人: (乙方)

  签订地点:宁波

  签订日期:20xx年11月30日

  有效期限: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由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后签订。

  1、服务约定:

  1.1服务范围

  咨询及IT外包服务包括以下服务范围:针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业务的业务整体设计与规划(咨询)、信息化设计与规划(咨询)、设备和软件选型(咨询)、软件系统的运维、相关网络、硬件、系统软件的租赁及日常维护管理、软件系统二次开发。

  1.2服务内容

  乙方依照本合同的条款,根据上述服务范围向甲方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服务。为保证技术服务的质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全面、及时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信息、场地、资料、资源等的配合),同时甲方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1.3服务标准

  根据服务的要求,为了更加完善的做好甲方的IT服务工作。乙方需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服务:

  (1)物流业务整体设计与规划:

  根据甲方的业务范围、实际运作情况并结合甲方的发展趋势,对甲方物流业务进行整体的设计与规划,同时形成咨询方案提交甲方;

  (2)信息化设计与规划:

  安排调研并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对甲方的信息化建设进行设计

  与规划,同时形成方案提交甲方;

  (3)设备和软件选型:

  根据设计与规划结果,提交至少2套的硬件设备建议清单、至少3套的软件系统建议清单,同时形成选型建议方案提交甲方;

  (4)应用软件系统建设及维护和升级:

  提交软件系统建设方案,进行系统的开发、建设、实施、部署、维护、升级等服务工作,并保证系统完整、稳定、可用;每月提供一次定期维护保养;

  在验收完成后一年内免费提供每月一次的定期维护保养、应急维护服务和电话服务;

  (5)相关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的租赁及日常维护管理和升级:

  提交硬件设备需求方案,提供硬件设备及相关系统软件的租赁、托管及硬件的维护、保养、管理、升级等服务工作,并保证硬件稳定、可用;

  在验收完成后一年内免费提供每月一次的定期维护保养、应急维护服务和电话服务;

  (6)软件系统二次开发:

  针对系统建设完成后,额外的个性化开发需求,提供二次开发,并保证系统整体的稳定性;

  1.4服务期限

  双方约定服务期限为36个月,

  生效日期从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1月30日止。

  1.5服务使用限制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非甲方关联方的任何第三方出租、租赁、出借或托管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

  (2)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资料、方案、许可等转让给非甲方关联方的任何第三方。

  2、费用:

  甲方应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1信息化及物流业务设计与规划与IT咨询服务

  业务设计及WMS系统IT咨询和实施服务总计50人天,按20xx元/人天,总计金额:万元整(¥,000元),甲方在乙方提交规划方案及选型方案并认可后,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一周内付清相关款项。

  其他项目另行商议。

  2.2应用软件系统建设及维护和升级

  根据系统建设(包括系统改造、扩展、升级)方案,确定建设(包括改造、扩展、升级)金额后,由双方商议通过、签订系统建设(包括改造、扩展、升级)合同后收取,验收后第一年免费,第二年开始每年按系统累加建设总额的5%收取系统建设设计规划及软件运维费;项目一期WMS系统总体费用为万伍仟元整(¥,000元),按5%计算为:元整(¥元)/年,自系统验收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收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一周内付清相关款项。

  其他项目另行商议。

  2.3相关硬件软设备的租赁及日常维护管理服务

  根据系统建设方案确定硬件配臵,由双方商议确定服务模式(租赁、托管等)并签订合同后收取。

  项目一期WMS系统(详见硬件配臵清单),估算购臵总额为万元整(¥0,000元),按购臵总额的10%计算为:元整(¥0,000元),维护人工费万元/年(¥0,000元),合计万元整(¥0,000元)/年,服务期自20xx年12月1日起。甲方在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发票后一周内付当年相关款项,以后在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该年度款项。项目一期的相关服务器应用软件由我司免费提供并维护。

  其他项目另行商议。

  2.4软件系统二次开发

  个性化开发需求由乙方评估具体工作量,双方协商确认后另行签订合同,按人民币壹仟伍佰元(¥1,500)/人.天标准收取二次开发人工费用,计算方式:工作量*单位人工费用=总价;

  3、保密:

  3.1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指由合同一方书面指定为专有的或保密的,或根据透露时环境的性质,依诚信原则应被认为是专有的或保密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关于合同任何一方产品、产品特点、经营、营销、促销及公司内部资源等非*息或以上涉及到的相关公司内部文件文档,技术图纸等,以及双方合同约定的条款。保密信息不包括

  (1)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信息;

  (2)接受方在本合同项下接受该信息之前已知悉的信息;

外包协议书6

  合同编号:JG20160118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发包装卸劳务,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乙方应是依法注册成立,具有装卸作业资质和承担铁路装卸能力的财务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

  第二条 乙方负责甲方指定的***货运中心***装车作业及其他辅助工作以及行包装卸作业。

  第三条 承包装卸作业的具体内容为:货物装卸、搬运(含机械、人力装卸作业)、加固、机械设备维修及其它辅助工作。

  第四条 承包装卸费用清算标准:见附表。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

  一、对乙方完成的工作进行监督和验收。

  二、在工作区域内发生损坏场地、设施、车辆等事故,属乙方责任的,甲方可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三、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前往其他地区,完成临时性任务及参加抗洪、抢险、救灾等突击任务。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及时、足额发放其用工人员的工资及劳动保护用品。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工人员进行审查、监督,发现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可要求乙方调换。

  六、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路风问题、综合治理问题等,甲方可对乙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七、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人员解除合同或予以辞退:

  1.铁路因货场改造、发展装卸机械化或生产任务发生变化,致使装卸劳力过剩时;

  2.偷盗铁路运输物资、不服从铁路装卸部门的指挥、严重违反铁路装卸安全要求、严重违反铁路路风要求者。

  八、甲方有权对进入甲方作业区的所有机械设备监督、检查,对违反甲方相关制度有权进行考核。

  九、对乙方装车产生的超、欠吨有权进行考核。因超吨影响行车安全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欠吨按照统计数据所欠吨数的两倍核减装卸费。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及时向乙方传达作业任务、作业时间、作业地点。

  二、向乙方提供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对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完成的工作数量和质量进行审核、确认。

  四、负责对乙方使用的甲方特种设备进行年度检验及起重专用吊具(不含钢丝绳等自制吊索具)的探伤工作。

  五、向乙方提供使用甲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所需的润滑油、液压油、滤芯。乙方使用甲方设备临修所需材料、燃料使用按照《***货运中心装卸机械成本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六、负责乙方使用甲方设备的大、中修项目。

  七、保证乙方因工作需要使用甲方的房屋基础设施正常使用、主管线畅通。

  八、乙方使用甲方的消防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更换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

  一、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危及乙方人员人身安全的,有权拒绝作业。

  二、根据完成的工作数量,按月向甲方核对、清算装卸费。

  三、在不影响甲方正常任务完成的情况下,有权承担甲方委派(货场)以外的装

  卸业务。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遵守铁路规章制度,根据甲方送达的作业通知,组织人员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承包装卸工作。

  二、乙方使用甲方的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双方应做好交接验收工作,并在记录中签字确认。乙方在使用上述设备、设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货运中心装卸机械成本控制管理办法》、《***货运中心承包装卸企业使用路产设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对用工人员必须认真审查,保证其符合甲方发包工作所需工种(岗位)用工标准和岗位标准。上岗前,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中规定的培训学时和培训内容组织培训,其中岗前资格性培训学时不少于180学时,培训内容按其他人员定职铁路装卸工初级内容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每年要组织开展不少于30学时的岗中适应性培训,培训内容按照《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中初级工阶段适应性培训内容组织培训。基础培训(包括安全责任培训、基本技能培训、劳动纪律培训、法律法规培训等)合格,持证上岗。

  四、应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证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合法权益。乙方必须为其用工人员缴纳社保或购买足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用工人员在作业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乙方应全力施救,并负责对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对伤亡的用工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

  六、接受甲方各类安全检查及考评工作,按《***货运中心委托装卸一体化管理考评办法》执行。

  七、不得私自将承包装卸作业任务转包或分包,不得使用甲方设备从事甲方指定业务之外的作业项目,不得在货场内自行承揽装卸业务。

  八、在承包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在完成承包作业任务中发生的工具配备、维修、员工用品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房屋、基础设施损坏,浴室、食堂内设备设施维修、更换均由乙方负责恢复或赔偿损失。

  十一、乙方使用甲方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由乙方负责管理,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交由甲方处理。

  十二、乙方使用甲方的消防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管理,并按照甲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做好消防设施设备的登记上报工作;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消防设施非正常损坏,由乙方负责。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应依照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违约受到的实际损失。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 10万元(人民币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提前解除合同,扣除全部保证金。因生产或安全考核使保证金不足60%,乙方10内补足保证金金额。

  三、在日常生产作业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对生产组织不利,造成上级部门问责的,每次考核乙方壹万元;发生D类及以上事故、路风事件,每次考核乙方伍万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承包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如乙方在完成承包任务过程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国家铁路总公司或乌鲁木齐铁路局文件或工作项目(内容)调整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后即可解除合同。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 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铁路总公司及乌鲁木齐铁路局的有关规定办理,任何一方对规定不明的,可向对方提出异议,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双方也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双方其他约定:

  一、乙方必须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不负责任导致乙方人员发生违反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问题的,均由乙方负全责,并按自治区、路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接受处理。

  二、在承包期间,乙方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xx年1月1日到 20xx年12月31日。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年 月 日


外包协议书12篇(扩展3)

——外包协议书10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1、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3、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2天;

  2、甲方由于经营需要,可与乙方协商适当延长乙方工作时间。

  四、工资待遇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为 元/月。

  2、甲方于每月 日发给乙方上月的薪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自动顺延在最*的工作日支付。

  五、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各相关岗位的劳动工具及工作场所;

  2、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在乙方试用期合格后,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2、乙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4、甲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给予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及规程,保证安全工作。

  4、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长达一个月或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工的,应当支付该乙方当年一个月月*均工资的补偿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当月的工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3、乙方死亡;

  (八)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九)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法律责任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如超过规定日期,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从第10个工作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乙方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市*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1%补偿员工。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未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乙方。

  (二)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十、其它事项

  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将部分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外包给乙方进行劳务服务外包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的定义

  1、甲方将其部分生产线外包给乙方。乙方根据实际生产状况配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乙方按甲方的生产计划和承包标准,组织生产作业,完成生产计划任务。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付给乙方相应的承包服务费。

  2、甲方将其交由乙方承包的生产线 或生产工段为:xxxxxx。

  二、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xx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满日1个月前,双方另行商议,以书面形式确定本协议的终止或变更。

  2、合同有效期内,服务费用按照乙方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据实计算。

  三、人员配置及管理

  1、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需要配备管理人员及相应的操作人员,甲方协助乙方进行人员的管理及培训;

  2、甲方应制定相关部门的人员作为项目的协调专员。

  四、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明确乙方从事劳务服务外包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工作人员自行负责其指定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应负责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的准时供应及其质量的保证。

  (三)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对于首次上岗的乙方员工,甲方将相关培训资料和要求发给乙方,由乙方对其进行安全和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甲方应尊重乙方员工的民族*惯和宗教信仰,不因民族和性别不同歧视乙方员工。

  (四)甲方有权抽查复检经过乙方认定体检合格的乙方人员,对于复检不合格的乙方员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生产;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员工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等,乙方及其员工应配合甲方的抽检。

  (五)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1、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3、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

  4、乙方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

  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的进展;对于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

  (六)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七)甲方应对知悉的乙方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财务、销售方面的信息、数据和资料)及其他信息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

  (八)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保证向乙方开展承包业务所需的工作场地的环境和消防安全,以及所需的劳保用品。

  (九)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为乙方员工提供食宿等生活上的帮助。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甲方有关生产、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

  (三)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

  (四)乙方应为派到至甲方的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员工的其他有关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履历表、学历证、身份证等)的复印件,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五)除经甲方特殊的同意情况外,乙方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2、具有初中或以上学历。能有效和清楚地口头和书面表达自己;

  3、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4、未患有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职业病。

  (六)教育乙方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工作规章制度。

  (七)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教育员工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的原因(经甲方允许事宜除外)导致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乙方应根据当地*的有关规定,按月支付其员工的工资,为其员工按规定投缴社会保险及支付其他国家规定相关费用,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

  (九)乙方应遵照甲方的制度进行生产管理,并且处理员工与劳动、人事相关的事宜,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员工离职和违纪处理等。

  甲方(服务外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利和共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术语定义

  1.“支付服务”是指甲方依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的相关服务。

  2.“外包服务”是指支付服务中不涉及支付交易下货币资金转移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允许支付机构按照规定外包给具备一定标准和条件机构的服务事项。本协议下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

  3.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是指除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业务以外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培训、受理终端维护、耗材配送、特约商户调单等。

  4.“受理终端”是指通过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专用设备及其终端程序。

  5.“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机构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委托收单机构为其完成交易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以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6.“交易证明材料”是指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签购单、持卡人消费明细、购物发票、特约商户发货凭证、持卡人收货凭证、特约商户销账凭证、电子交易数据等。

  7.“收单收益”是指甲方作为收单机构提供银行卡收单支付服务所获得的,在银行卡交易收益中扣除发卡、转接机构服务费以及转接机构品牌服务费和其他约定费用的,最终实际取得的收入;不含甲方为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外信息/技术等服务取得的收入。甲方与特约商户约定的银行卡交易手续费,是特约商户接受银行卡支付服务而由收单机构一并收取的,含应付发卡机构、交易转接机构和收单机构等各方的费用。

  8.“账户信息”是指银行卡上记录的所有账户信息以及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记录在银行卡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卡号、卡片有效期、磁道信息(含芯片等效磁道信息)、卡片验证码(CVN及CVN2)等信息;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包括个人标识代码(PIN)、网上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中的用户注册名、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动态验证码、生物特征等信息。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经双方确认,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期间、______地区,为甲方的下列第________项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1.特约商户推荐:是指按照收单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的要求,向其推荐有意向受理银行卡业务的商户,提供商户信息并协助收单机构完成商户调查,商户资料收集、整理与提交等工作,特约商户协议由甲方负责审批和签约。

  2.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是指为特约商户安装终端设备,配备业务受理用品,进行操作培训,张贴受理标识,使特约商户能够正常受理银行卡的业务处理过程。

  3.特约商户培训,是指对特约商户相关人员(包括财务、收银人员等)进行银行卡受理业务知识培训,使特约商户相关人员了解、掌握受理银行卡的知识和技能,达到提高特约商户银行卡受理服务质量、防范业务风险、创建良好用卡环境的目的。

  4.受理终端维护,是指对安装在特约商户的终端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参数维护、应用程序升级换装以及终端部件更换等业务处理的过程。

  5.特约商户调单,是指调取特约商户相关交易证明材料及特约商户相关申请资料的过程。包括签购单、发票、收货单等交易证明材料,以及特约商户退货申请表、特约商户信息变更申请表、特约商户新增终端申请表等。

  6.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的服务相关指标和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行业自律规范和市场规则,确保服务水*符合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收单商户按照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进行审批,与商户签署相关的收单协议。

  3.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或乙方作为所拓展特约商户受理终端的提供方。甲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若与乙方提供受理终端的特约商户终止收单合作,甲方应在收单系统中将该商户置停用并通知乙方进行受理终端撤销,此特约商户不再纳入甲方服务范围。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和业务规范,提供相关合作业务统计分析报表、合作特约商户资料信息、合作特约商户交易签购单等资料,并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调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于发现问题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纠正。

  5.甲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评价。

  6.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要求调整任务总数量、时间进度等工作计划。

  7.甲方有权在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与乙方终止服务合同: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收单机构合作资格;

  (2)与不良商户勾结进行如虚假伪冒申请、伪卡盗刷、套用、洗钱、分单、虚假交易等活动;

  (3)以套用、变造与真实商户类型不相符商户编码等各类手段变相降低刷卡手续费率,恶意争抢客户;

  (4)釆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盗取、转移合作收单机构商户或受理终端;

  (5)留存、窃取或泄露客户账号、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及交易信息;

  (6)对商户的银行卡交易进行交易处理,自主设置交易路由、加载未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或改造已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7)将外包业务进行转包、转让;将特约商户结算资金通过其他机构进行二次清算;

  (8)因自身行为严重影响收单机构声誉或给收单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9)外包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变更,经收单机构确认已不适合与之合作开展收单业务;

  (10)监管机构终止外包服务机构业务运作或营业执照,或外包服务机构被*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

  (1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定;

  (12)收单机构认为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其他行为。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存保证金___________元,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乙方过失,造成银行卡清算机构、发卡机构和持卡人资金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可先行从其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相应款项,并保留对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保证金被扣收后,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合同终止后且善后工作完成,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9.甲方有权将因业务违规或风险原因而终止合作的外包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报送至监管部门、协会及银行卡清算机构,实现风险信息共享。

  10.甲方负责受理终端的主密钥管理工作,并有权监督乙方落实非主密钥管理、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机房安全等各项技术安全要求。

  11.甲方负责新特约商户入网的相关工作,包括将受理终端接入甲方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设置并开通特约商户号和终端号。

  12.甲方负责银行卡交易系统后台的维护,并根据银行卡业务规范和时限要求,做好收单特约商户的资金清算、账务核算处理、错账查询和调整等工作。必要时,错账查询和调整可要求乙方提供协助。

  13.甲方负责对乙方推荐发展的收单特约商户进行日常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和违规特约商户处理。

  1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外包业务相关培训。

  15.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6.甲方作为收单业务主体的管理责任和风险承担责任不因外包关系而转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及市场规则,遵守甲方相关制度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持卡人、发卡机构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合法权益。

  2.乙方负责在与甲方开展合作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制定与合作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定和服务方案,并送甲方备案。乙方应配备能满足业务需要的足够数量专业化人员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合作事项,并向甲方提供业务合作工作进展情况。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的区域、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乙方如负责收单特约商户推荐,推荐的收单商户需满足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在商户推荐工作中,乙方不得推荐非真实、违规经营的商户,不得伪造商户申请资料,不得主动为商户或协助商户以虚假材料恶意申请入网,不得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不得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乙方推荐的商户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乙方应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乙方能证明该风险是由商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与乙方无关,且乙方已尽了审慎推荐、严格审查的义务。

  4.乙方如负责特约商户维护,须履行以下义务:

  (1)负责对其维护的特约商户进行收单受理业务的使用培训和银行卡使用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受理终端的`操作使用、保养知识;银行卡识别、受理、风险防范知识;账务处理知识等,培训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

  (2)提供全天候服务支持和应急处理,应及时响应甲方及其特约商户需求,为甲方及其特约商户解答收单业务相关的技术、业务及账务知识,具备严格的特约商户维护日志登记制度与处理时效考核系统;

  (3)乙方应对其负责维护的实体特约商户进行定期回访,回访和巡检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做出书面的回访和巡检记录,妥善保留相关记录,并向甲方定期提供特约商户回访记录报告;

  (4)接受甲方或特约商户委托,开展账务查询及账务调整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及特约商户调单等工作;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在接到甲方调单通知后未及时进行调单处理而造成甲方不能在有效时间内顺利完成单据调阅,影响有关业务差错处理而造成资金损失,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5)配合甲方的风险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违规特约商户处理等要求,及时报告特约商户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降低银行卡欺诈风险;

  (6)对交易量较大的重点特约商户,增加培训次数,重点做好收银员的集中培训和跟进培训工作;

  (7)乙方如发现特约商户有变更收单机构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挽留工作,力争特约商户不流失。

  5.乙方如负责终端提供和终端维护,必须满足以下设备及技术要求条款:

  (1)乙方保证为此项业务所投入的POS受理终端等硬件设备具备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所有设备均应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行业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技术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并通过符合相关技术安全标准的检测和认证,符合制造商公布的质量标准,所有硬件设备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凡出现的任何涉及设备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釆购的POS等受理终端类型需符合甲方的受理终端相关规定。

  (3)乙方应首先确认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已与特约商户签署收单业务合作协议书,并确认在甲方收单系统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系统内进行特约商户注册后,再布放POS等相关受理终端。受理终端应在接到甲方的装机通知后____日内完成POS受理终端安装和收银员培训工作。

  (4)乙方负责受理终端的安装、测试及开通、日常维护、管理保养、耗材提供和上门配送、设备维修和零配件更换;

  (5)乙方应建立POS等受理终端台账,及时向甲方提供布放 POS等受理终端的准确地址等相关信息及变更情况,并将统计数据报送甲方;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应用软件及操作系统的升级、优化,配合甲方验收、安装;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POS等受理终端进行随意更换、转移或加装,不得对终端程序进行修改,不得自行灌装未经甲方同意的终端程序。对于特约商户提出的更换、维护POS等受理终端的要求,需按甲方要求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以避免不法分子冒充特约商户人员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在POS等受理终端上增加任何增值服务项目,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操作范畴不得违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如乙方过失导致不法分子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乙方应确保接入甲方系统的安全性,若乙方提供的POS 终端、设备、软件等给甲方系统、设备、软件等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

  7.乙方不得参与开展银行卡套用、受理伪卡、洗钱等违法违规活动。

  8.乙方应保证甲方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相关信息安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储银行卡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以及银行卡密码、有效期、卡片验证码等银行卡敏感信息。

  9.乙方不得生成、管理受理终端主密钥,不得自主设置交易路由或加载未经甲方同意的程序。

  10.乙方不得以特约商户名义接入收单机构,乙方不得下挂二级特约商户,乙方不得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11.乙方应保证为甲方配备专业化人员队伍以提供特约商户业务服务。

  12.乙方应每____日向甲方通报特约商户拓展、维护等经营活动的有关事项;及时通报经营活动的突发性事件。

  13.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以及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检查以及*等有关部门的调查活动。

  14.乙方不得侵犯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和商标权益,乙方不得冒用甲方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15.乙方不得将对甲方服务的事项及承诺进行转让、转包或者变相转包。

  16.乙方使用的所有业务资料须经甲方同意,并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归还或销毁。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清算机构业务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委托外包业务产生的文件资料,如特约商户申请、特约商户协议、交易单据等。

  17.乙方不得因提供收单业务外包服务而实际拥有、控制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为特约商户提供二次清算。

  18.合作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后续事项。

  1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外包业务需要的相关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2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按甲方要求履行外包服务的职责后,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特约商户服务费用标准

  甲方与乙方协商约定服务费标准:________。

  甲方按_______(周/月/季)向乙方支付其提供专业化服务获得的报酬,在________(指定时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计算依据。

  乙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业务合作相关的文件资料、设备、环境等,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下列条款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里扣除相应的款项:

  (1)乙方因违反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市场规则及甲方相关制度规定给甲方带来相关损失,乙方应及时改正并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乙方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存量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

  (3)由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特约商户或持卡人信息泄露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4)乙方泄露非主密钥或由乙方原因影响网络、系统、机房等各项技术安全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5)乙方对甲方及特约商户或持卡人进行欺诈,如协同特约商户伪造申请资料恶意套取银行资金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止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特约商户出现涉嫌欺诈及其他违法行为,乙方知晓却不及时向甲方报告,需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乙方在特约商户发展工作中,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费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理终端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同受理终端购置金额进行赔偿;

  (8)在合作期内,若乙方未完成相关服务指标和标准中约定的内容,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_;

  (9)如因商户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造成甲方特约商户流失或转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支付甲方此商户上一合作年度服务费________%的违约金;

  (10)双方合作终止,乙方未配合甲方处理善后事宜的,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

  3.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中的条款无法履行,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与保密、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对方、商户及持卡人的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有关披露方商户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披露方的业务、业务计划、业务战略、销售情况、营运情况、业务关系、财产、营运模式、现有产品或拟开发产品有关的信息,而不论此信息是否由披露方制作。除非该信息是:披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或接受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接受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

  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以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接受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与本保密条款在实质上相当的书面保密协议。

  双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披露相关保密信息。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第七条 协议的补充、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修改。

  2.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遇不可抗力或协议中规定的原因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至协会进行调解处理。如对调解结果仍存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佘的相关权利,履行其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如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相同期限,以此类推。若一方希望不再续约的,该方应在协议到期自动顺延前至少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挂号信邮递、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送达以下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4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送人电脑系统确认邮件已经成功到达对方邮箱后的第1个工作日;

  (5)一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

  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进行下述第一项项目内容所描述的软件的____(选择)________________(代码编制、单元测试、功能测试、系统测试、模块集成、系统部署、系统交付、系统培训、文档编制、代码移交)(系统设计、系统开发、系统测试、系统安装、系统试运行、系统培训、文档编制、系统验收、系统售后维护)开发和服务工作。

  双方本着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开发内容: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在下述规定的开发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开发,该系统的设计要求如下(参见附件一:项目系统设计要求),乙方根据甲方需求的设计和要求,认真完成项目规定的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和项目时间由甲方分配,乙方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参见附件二:项目开发计划要求)。

  2. 系统运行环境包括:

  (1) 操作系统,应用服务器,数据库,终端浏览器,开发环境,开发工具,测试工具,其他。

  (2) 网络要求,服务器要求,终端要求。

  3. 开发阶段和开发周期:

  (1) 项目启动阶段:项目正式启动日期为20xx年 月 日。

  (2) 开发完成阶段:项目开发完成是指系统交付、内部培训、文档编制、项目代码移交工作完成,项目开发完成时间为20xx年 月 日。

  (3) 系统试运行阶段:项目开发完成后,进入项目试运行阶段,项目试运行期为开发完成时间后顺延3个月。

  (4) 项目全部完成阶段:项目试运行结束之后为本项目全部完成,之后进入系统售后服务阶段。

  项目阶段**付、时间和质量要求参见附件二:项目开发计划要求,附件三:系统测试验收标准。

  三、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

  (1) 甲方有权利督促乙方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开发,如因客户或甲方原因,需增加或修改开发内容,则双方需另行协商解决;在不影响客户可接受变更情况下,对于小规模变动的需求变更(控制在本项目全部开发部分工作量的20%之内),

  乙方必须接受;若出现较大幅度的变更,则甲乙双方商议延长开发周期和开发费用。

  (2) 甲方完全拥有本项目系统的所有权,包括源代码和执行代码及其设计、诀窍和知识的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版权、转让权等所有权利。

  (3) 甲方应依照本协议规定,对乙方完成的工作进行及时评测和阶段验收,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乙方应配合甲方要求,开具收款凭证。

  (4) 甲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甲方有责任保密乙方的个人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甲方尽力配合提供开发和沟通的环境和设施。

  (6)除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控因素、以及乙方技术能力不及情况之外(乙方认同),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中止或取消双方在本项目的合作,违约一方应承担对方经济损失的赔偿。

  2. 乙方:

  (1) 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开发工作。

  (2) 乙方有责任在项目验收合格完成之后,向甲方提供3个月的免费维护服务,此维护仅指软件缺陷修改、性能调试以及不超过开发工作10%的小范围的功能修改。超过3个月后的维护服务需求,根据甲方的需要另行签订售后服务协议。

  (3) 乙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凡是涉及甲方或甲方客户知识产权、公司秘密以及相关系统或代码乙方均不得在除本项目之外的任何情形之下转让、复用、修改或传播,否则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4) 除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控因素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中止或取消双方在本项目的合作,违约一方应承担对方经济损失的赔偿。

  (5) 乙方应该自行准备本项目开发所需的设备、开发工具及其他辅助资料。

  四、费用和支付方式

  1. 项目费用:

  本项目全部费用为(大写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元人民币)。

  2. 支付方式:

  (1) 第一阶段:项目启动

  在合同签订之后的五天之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金额30%作为项目启动订金,乙方应该于五天之内开启项目开发工作。

  (2) 第二阶段: 项目开发完成

  在甲方项目开发完成(包括项目代码移交、系统交付、内部培训、文档编制)后五天之内,甲方完成开发阶段的验收,并向乙方提供验收结果,如果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乙方应及时修改,并交甲方二次验收,直至验收通过。甲方支付乙方总金额60%作为项目开发完成款;如能按进度完成并验收通过,甲方承诺嘉奖总金额的10%。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

  (3) 第三阶段:项目试运行和项目全部完成

  在项目开发完毕后,项目系统进入为期三个月的试运行期,试运行结束之后的五天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余款。

  (4) 第四阶段:项目系统售后维护(此条备用)

  在项目全部完成后,项目系统进入售后服务阶段。

  3. 违约责任:

  (1) 甲方有责任按期支付乙方费用,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将额外支付乙方总费用的0.3%作为补偿。

  (2) 乙方有责任按期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实现项目的.所有要求,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将扣除乙方总费用的0.3%作为补偿。 如确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则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 除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控因素、以及乙方技术能力不及情况之外(乙方认同),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中止或取消双方在本项目的合作,违约一方应承担另一方经济损失的赔偿。

  五、 适用法律

  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法律解释。

  六、 争议仲裁

  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在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七、甲乙双方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若甲乙双方变更联系人,需要做出书面通知以告知对方。

  八、 其它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 甲方: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xx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xx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服务外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利和共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术语定义

  1.“支付服务”是指甲方依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的相关服务。

  2.“外包服务”是指支付服务中不涉及支付交易下货币资金转移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允许支付机构按照规定外包给具备一定标准和条件机构的服务事项。本协议下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

  3.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是指除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业务以外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培训、受理终端维护、耗材配送、特约商户调单等。

  4.“受理终端”是指通过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专用设备及其终端程序。

  5.“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机构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委托收单机构为其完成交易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以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6.“交易证明材料”是指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签购单、持卡人消费明细、购物发票、特约商户发货凭证、持卡人收货凭证、特约商户销账凭证、电子交易数据等。

  7.“收单收益”是指甲方作为收单机构提供银行卡收单支付服务所获得的,在银行卡交易收益中扣除发卡、转接机构服务费以及转接机构品牌服务费和其他约定费用的,最终实际取得的收入;不含甲方为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外信息/技术等服务取得的收入。甲方与特约商户约定的银行卡交易手续费,是特约商户接受银行卡支付服务而由收单机构一并收取的,含应付发卡机构、交易转接机构和收单机构等各方的费用。

  8.“账户信息”是指银行卡上记录的所有账户信息以及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记录在银行卡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卡号、卡片有效期、磁道信息(含芯片等效磁道信息)、卡片验证码(CVN及CVN2)等信息;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包括个人标识代码(PIN)、网上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中的用户注册名、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动态验证码、生物特征等信息。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经双方确认,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期间、______地区,为甲方的下列第________项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1.特约商户推荐:是指按照收单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的要求,向其推荐有意向受理银行卡业务的商户,提供商户信息并协助收单机构完成商户调查,商户资料收集、整理与提交等工作,特约商户协议由甲方负责审批和签约。

  2.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是指为特约商户安装终端设备,配备业务受理用品,进行操作培训,张贴受理标识,使特约商户能够正常受理银行卡的业务处理过程。

  3.特约商户培训,是指对特约商户相关人员(包括财务、收银人员等)进行银行卡受理业务知识培训,使特约商户相关人员了解、掌握受理银行卡的知识和技能,达到提高特约商户银行卡受理服务质量、防范业务风险、创建良好用卡环境的目的。

  4.受理终端维护,是指对安装在特约商户的终端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参数维护、应用程序升级换装以及终端部件更换等业务处理的过程。

  5.特约商户调单,是指调取特约商户相关交易证明材料及特约商户相关申请资料的过程。包括签购单、发票、收货单等交易证明材料,以及特约商户退货申请表、特约商户信息变更申请表、特约商户新增终端申请表等。

  6.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的服务相关指标和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行业自律规范和市场规则,确保服务水*符合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收单商户按照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进行审批,与商户签署相关的收单协议。

  3.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或乙方作为所拓展特约商户受理终端的提供方。甲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若与乙方提供受理终端的特约商户终止收单合作,甲方应在收单系统中将该商户置停用并通知乙方进行受理终端撤销,此特约商户不再纳入甲方服务范围。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和业务规范,提供相关合作业务统计分析报表、合作特约商户资料信息、合作特约商户交易签购单等资料,并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调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于发现问题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纠正。

  5.甲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评价。

  6.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要求调整任务总数量、时间进度等工作计划。

  7.甲方有权在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与乙方终止服务合同: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收单机构合作资格;

  (2)与不良商户勾结进行如虚假伪冒申请、伪卡盗刷、套用、洗钱、分单、虚假交易等活动;

  (3)以套用、变造与真实商户类型不相符商户编码等各类手段变相降低刷卡手续费率,恶意争抢客户;

  (4)釆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盗取、转移合作收单机构商户或受理终端;

  (5)留存、窃取或泄露客户账号、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及交易信息;

  (6)对商户的银行卡交易进行交易处理,自主设置交易路由、加载未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或改造已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7)将外包业务进行转包、转让;将特约商户结算资金通过其他机构进行二次清算;

  (8)因自身行为严重影响收单机构声誉或给收单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9)外包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变更,经收单机构确认已不适合与之合作开展收单业务;

  (10)监管机构终止外包服务机构业务运作或营业执照,或外包服务机构被*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

  (1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定;

  (12)收单机构认为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其他行为。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存保证金___________元,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乙方过失,造成银行卡清算机构、发卡机构和持卡人资金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可先行从其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相应款项,并保留对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保证金被扣收后,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合同终止后且善后工作完成,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9.甲方有权将因业务违规或风险原因而终止合作的外包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报送至监管部门、协会及银行卡清算机构,实现风险信息共享。

  10.甲方负责受理终端的主密钥管理工作,并有权监督乙方落实非主密钥管理、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机房安全等各项技术安全要求。

  11.甲方负责新特约商户入网的相关工作,包括将受理终端接入甲方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设置并开通特约商户号和终端号。

  12.甲方负责银行卡交易系统后台的维护,并根据银行卡业务规范和时限要求,做好收单特约商户的资金清算、账务核算处理、错账查询和调整等工作。必要时,错账查询和调整可要求乙方提供协助。

  13.甲方负责对乙方推荐发展的收单特约商户进行日常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和违规特约商户处理。

  1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外包业务相关培训。

  15.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6.甲方作为收单业务主体的管理责任和风险承担责任不因外包关系而转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及市场规则,遵守甲方相关制度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持卡人、发卡机构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合法权益。

  2.乙方负责在与甲方开展合作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制定与合作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定和服务方案,并送甲方备案。乙方应配备能满足业务需要的足够数量专业化人员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合作事项,并向甲方提供业务合作工作进展情况。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的区域、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乙方如负责收单特约商户推荐,推荐的收单商户需满足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在商户推荐工作中,乙方不得推荐非真实、违规经营的商户,不得伪造商户申请资料,不得主动为商户或协助商户以虚假材料恶意申请入网,不得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不得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乙方推荐的商户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乙方应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乙方能证明该风险是由商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与乙方无关,且乙方已尽了审慎推荐、严格审查的义务。

  4.乙方如负责特约商户维护,须履行以下义务:

  (1)负责对其维护的特约商户进行收单受理业务的使用培训和银行卡使用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受理终端的操作使用、保养知识;银行卡识别、受理、风险防范知识;账务处理知识等,培训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

  (2)提供全天候服务支持和应急处理,应及时响应甲方及其特约商户需求,为甲方及其特约商户解答收单业务相关的技术、业务及账务知识,具备严格的特约商户维护日志登记制度与处理时效考核系统;

  (3)乙方应对其负责维护的实体特约商户进行定期回访,回访和巡检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做出书面的回访和巡检记录,妥善保留相关记录,并向甲方定期提供特约商户回访记录报告;

  (4)接受甲方或特约商户委托,开展账务查询及账务调整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及特约商户调单等工作;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在接到甲方调单通知后未及时进行调单处理而造成甲方不能在有效时间内顺利完成单据调阅,影响有关业务差错处理而造成资金损失,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5)配合甲方的风险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违规特约商户处理等要求,及时报告特约商户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降低银行卡欺诈风险;

  (6)对交易量较大的重点特约商户,增加培训次数,重点做好收银员的集中培训和跟进培训工作;

  (7)乙方如发现特约商户有变更收单机构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挽留工作,力争特约商户不流失。

  5.乙方如负责终端提供和终端维护,必须满足以下设备及技术要求条款:

  (1)乙方保证为此项业务所投入的POS受理终端等硬件设备具备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所有设备均应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行业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技术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并通过符合相关技术安全标准的检测和认证,符合制造商公布的质量标准,所有硬件设备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凡出现的任何涉及设备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釆购的POS等受理终端类型需符合甲方的受理终端相关规定。

  (3)乙方应首先确认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已与特约商户签署收单业务合作协议书,并确认在甲方收单系统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系统内进行特约商户注册后,再布放POS等相关受理终端。受理终端应在接到甲方的装机通知后____日内完成POS受理终端安装和收银员培训工作。

  (4)乙方负责受理终端的安装、测试及开通、日常维护、管理保养、耗材提供和上门配送、设备维修和零配件更换;

  (5)乙方应建立POS等受理终端台账,及时向甲方提供布放 POS等受理终端的准确地址等相关信息及变更情况,并将统计数据报送甲方;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应用软件及操作系统的升级、优化,配合甲方验收、安装;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POS等受理终端进行随意更换、转移或加装,不得对终端程序进行修改,不得自行灌装未经甲方同意的终端程序。对于特约商户提出的更换、维护POS等受理终端的要求,需按甲方要求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以避免不法分子冒充特约商户人员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在POS等受理终端上增加任何增值服务项目,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操作范畴不得违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如乙方过失导致不法分子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乙方应确保接入甲方系统的安全性,若乙方提供的POS 终端、设备、软件等给甲方系统、设备、软件等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

  7.乙方不得参与开展银行卡套用、受理伪卡、洗钱等违法违规活动。

  8.乙方应保证甲方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相关信息安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储银行卡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以及银行卡密码、有效期、卡片验证码等银行卡敏感信息。

  9.乙方不得生成、管理受理终端主密钥,不得自主设置交易路由或加载未经甲方同意的程序。

  10.乙方不得以特约商户名义接入收单机构,乙方不得下挂二级特约商户,乙方不得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11.乙方应保证为甲方配备专业化人员队伍以提供特约商户业务服务。

  12.乙方应每____日向甲方通报特约商户拓展、维护等经营活动的有关事项;及时通报经营活动的突发性事件。

  13.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以及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检查以及*等有关部门的调查活动。

  14.乙方不得侵犯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和商标权益,乙方不得冒用甲方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15.乙方不得将对甲方服务的事项及承诺进行转让、转包或者变相转包。

  16.乙方使用的所有业务资料须经甲方同意,并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归还或销毁。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清算机构业务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委托外包业务产生的文件资料,如特约商户申请、特约商户协议、交易单据等。

  17.乙方不得因提供收单业务外包服务而实际拥有、控制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为特约商户提供二次清算。

  18.合作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后续事项。

  1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外包业务需要的相关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2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按甲方要求履行外包服务的职责后,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特约商户服务费用标准

  甲方与乙方协商约定服务费标准:________。

  甲方按_______(周/月/季)向乙方支付其提供专业化服务获得的报酬,在________(指定时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计算依据。

  乙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业务合作相关的文件资料、设备、环境等,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下列条款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里扣除相应的款项:

  (1)乙方因违反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市场规则及甲方相关制度规定给甲方带来相关损失,乙方应及时改正并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乙方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存量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

  (3)由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特约商户或持卡人信息泄露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4)乙方泄露非主密钥或由乙方原因影响网络、系统、机房等各项技术安全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5)乙方对甲方及特约商户或持卡人进行欺诈,如协同特约商户伪造申请资料恶意套取银行资金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止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特约商户出现涉嫌欺诈及其他违法行为,乙方知晓却不及时向甲方报告,需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乙方在特约商户发展工作中,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费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理终端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同受理终端购置金额进行赔偿;

  (8)在合作期内,若乙方未完成相关服务指标和标准中约定的内容,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_;

  (9)如因商户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造成甲方特约商户流失或转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支付甲方此商户上一合作年度服务费________%的违约金;

  (10)双方合作终止,乙方未配合甲方处理善后事宜的,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

  3.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中的条款无法履行,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与保密、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对方、商户及持卡人的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有关披露方商户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披露方的业务、业务计划、业务战略、销售情况、营运情况、业务关系、财产、营运模式、现有产品或拟开发产品有关的信息,而不论此信息是否由披露方制作。除非该信息是:披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或接受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接受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

  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以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接受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与本保密条款在实质上相当的书面保密协议。

  双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披露相关保密信息。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第七条 协议的补充、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修改。

  2.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遇不可抗力或协议中规定的原因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至协会进行调解处理。如对调解结果仍存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佘的相关权利,履行其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如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相同期限,以此类推。若一方希望不再续约的,该方应在协议到期自动顺延前至少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挂号信邮递、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送达以下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4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送人电脑系统确认邮件已经成功到达对方邮箱后的第1个工作日;

  (5)一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服务宗旨及原则

  为了更好地创造服务环境,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 学校(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物业服务职责范围

  保洁服务为整个学校的环境卫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楼内:

  (1)每层各楼梯台阶及楼梯*台处、各楼梯扶手及栏杆、各楼层走廊;校长室、*室、副校长室、会议室、多功能厅、体育馆室内场地、各层饮水间、洗手间。

  (2)大厅地面、墙面。


外包协议书12篇(扩展4)

——外包安全协议书9篇

  甲方:

  乙方:

  为做好公司的现场及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乙方)在公司厂区内进行建筑、安装、维修施工、外包清理、设备搬迁等项目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制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乙方必须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

  二、乙方随带的设备及用具,应符合国家和企业安全规程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三、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明确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加强施工地点的文明卫生及安全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厂区安全、现场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无甲方责任的工伤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建筑安装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甲方已建成的厂区内进行施工时,必须和甲方工程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如工程需要动用甲方水、电、气和其它设备设施或进行危险作业(爆破、拆除、吊装、危险搬运、登高架设、动火、临时用电、电气安装、切割焊接、冲剪压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等),必须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接水、接电、接气必须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操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准擅自使用和移动甲方的设备设施,否则所发生

  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在高温、大风等不良气候条件下施工时,乙方应自备防高温、防风、防雨、防雷击等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六、乙方施工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由于施工队伍自身管理不善而伤害甲方人员或损坏甲方设备设施,甲方将追究乙方经济及法律责任。

  七、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检查时提出的违章现象和不安全隐患,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如出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或停止乙方施工。

  八、该协议一式三份,乙方、甲方工程管理部门、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各存留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至工程验收之日有效。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甲方安全责任责任人(签字)

  乙方安全责任责任人(签字)

  订协议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船厂、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施工队、乙方)

  为贯彻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期间,人身、设备、环境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工程地址:

  第三条、甲方的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相关部门颁发资质证明、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施工简历*三年来施工安全记录、特种作业、施工人员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材料。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用水、用电。

  3、甲方在开工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监督乙方落实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且有书面培训记录、签名、照相和相关考试记录。

  4、甲方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和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安全部处备案。

  5、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安全防火检查,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法律、条例、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行为进行制止、对冒险作业或危及生命安全的行为有权命令停止其工作,并对其执行300--20xx元不等的罚款,纠正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接受安全再教育且观其态度。行为继续不改甚至恶劣的、勒令其出场。

  6、甲方指派人员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乙方人员需遵守船厂《安全作业许可制度》,按工作需要填写《舱内密试许可表格》、《动火作业许可表格》、《化学品许可表格》、《密闭试验表格》等并取得甲方许可才可进行理开工,终结,延期等手续。许可证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监护人与工作班成员各负相应的责任。

  7、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抽考。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理、整顿、清洁好现场,保障消防通道畅通、保障现场清洁干净、保证各种气瓶、明火符合国家技术规范、保证各氧气、乙炔管线、电缆线不得绞织在一起,下班后把所有管线收拾干净。

  9、特种作业应持证上岗,不是特种工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或不是同种特种工种操作另一特种作业。如有发现坚决制止并视情况进行处罚。

  10、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施工人员在公司内进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社会治安的行为:如、吸毒、打架、闹事等,一经发现将执行1000--5000元不等的罚款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发生以下情况应停工整顿,并由止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若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若是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责任造成厂内火灾事故

  (3)、发生违章冒险作业经教育、罚款后仍不听劝告的

  (4)、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

  (5)、发生打架、聚众、闹事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规定的`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重大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通知当地*和*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舱内动火、油漆、施焊等特别危险的作业应在前一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并申请工作许可证落实好通风、置换等安全技术工作、且设好监护警界好现场方可作业。

  14、在工作完成后,作业班长经清点人数确认所有人员均撤离开现场后,方可到公司安全部取消工作许可证。

  15、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未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酿成重伤事故被执行罚款的,安监人员应出示证据,要求相应施工队经理(负责人)在处罚决定上签名、通知财务部从工程款中扣除,拒不签名的将加倍处罚(在罚款单上注明拒签)。

  16、甲方要求乙方有能力、有责任、并且履行自己的员工出现人身伤害或伤亡事故后进行治疗、善后、赔偿等工作,甲方不承担这方面责任。第四条、乙方的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项目的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伤事故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1) 乙方进场前必须提供有关企业资质、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有关作业人员、人数特种作业复印件交甲方安监人员处。

  (2) 乙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合法。

  (3) 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监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完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参与甲方的安全例会、协调同不同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5) 必须要求施工人员服从甲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上级领导的安全管理。

  (6) 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保证其用工合法性。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购买工伤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 乙方必须对己方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包括造成甲方的人员伤亡)负责。

  (8)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将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安监处。

  (9)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作业环境、施工区域、工具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工器具安全要求处于安全状态。

  (10) 船舱内作业、油漆作业、动火作业、等密闭、狭小、高度危险的环境下工作一定要申请工作许可证,做好安全技术措施、通风置换、设专人监护等安全措施后,经安全部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1) 乙方应在2米以上施工范围内装设临时围栏或警示标志,2米以上高处悬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不得超越指定范围内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防护设施及标示。

  (13) 按规定不是该特殊工种作业的不得擅自操作此设备,(如行车、叉车、起重机、电工、电焊工)被安监人员发现将被执行300--20xx元不等的罚款。酿成重大事故的,将交由国家机关追究其相关责任。

  (14) 起重吊装时焊接口要一定要焊接牢固,若造成事故,负责焊接的电焊工应对发生的的事故负责。起重时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起重工冒险作业,一经发现,将一律从严处罚。起重吊装作业应听从起重工的安排。

  (15) 进入船舱内工作,应先通风、防止舱内有害气体造**员中毒事故。船舱内作业应有三人以上同进同出;严禁单人在舱作业。并在舱门出入口放上“此舱有人工作”标志、防止他人盖板,也让安监人员和管理人员便于掌握,离舱时盖好盖板。

  (16) 作业完成或下班时应收好乙炔、氧气胶管,船舱内一定要收上来,并关好阀门,关好配电箱。

  (17)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并在劳动合条款中注明要保障其安全。

  (18) 乙方各级生产负责人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对员工的生命负责,对甲方、当地*、对安全生产负责。

  (19) 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防碍工作的疾病。参加喷涂等有害工种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长期喷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轮换;

  (20) 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必须检查工作场地有无遗留火种,关闭电源、气源开关,确认无安全隐患才能离开。

  (21) 水上作业时,必须采取防堕海措施,系上安全带,穿上救生衣,不会游泳人员,禁止水上作业。

  (22) 使用电动工具要注意安全,电源接线应由专业电工进行,船舱里工作应使用36V以下照明,喷沙作业应注意自身和周边行人,以免压力过大伤害自己和他人,喷沙机应设专人负责。

  (23) 船舱内喷、涂油漆施工人员必须带好防护器具(面罩、安全带、安全帽),熟悉仓内作业环境,做好通风、必须使用防爆照明,严禁带火种入仓,舱口应设专人监护并持好警示牌,且通知安全员密切注视周围动态,作业时严禁风、电焊或其他的明火作业。完工后,应继续通风24小时后才能撤消通风。

  (24) 乙方负责派工的班组长上下班要清点人数、在下班后的十分钟上报安全部并要求留有签字记录。

  (25) 乙方各班组长要写安全保证书和安全承诺书向公司安全部承诺采取各种措施保证班组员工的人身安全,参与甲方安全部主持的安全例会。

  第五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负责人、财务各复印一份,(依照此联同安全部门罚款单收取罚款费用),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有限公司 乙 方: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负责人签名: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船厂、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施工队、乙方)

  为贯彻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期间,人身、设备、环境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工程地址:

  第三条、甲方的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相关部门颁发资质证明、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施工简历*三年来施工安全记录、特种作业、施工人员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材料。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用水、用电。

  3、甲方在开工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监督乙方落实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且有书面培训记录、签名、照相和相关考试记录。

  4、甲方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和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安全部处备案。

  5、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安全防火检查,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法律、条例、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行为进行制止、对冒险作业或危及生命安全的行为有权命令停止其工作,并对其执行300--20xx元不等的罚款,纠正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接受安全再教育且观其态度。行为继续不改甚至恶劣的、勒令其出场。

  6、甲方指派人员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乙方人员需遵守船厂《安全作业许可制度》,按工作需要填写《舱内密试许可表格》、《动火作业许可表格》、《化学品许可表格》、《密闭试验表格》等并取得甲方许可才可进行理开工,终结,延期等手续。许可证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监护人与工作班成员各负相应的责任。

  7、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抽考。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理、整顿、清洁好现场,保障消防通道畅通、保障现场清洁干净、保证各种气瓶、明火符合国家技术规范、保证各氧气、乙炔管线、电缆线不得绞织在一起,下班后把所有管线收拾干净。

  9、特种作业应持证上岗,不是特种工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或不是同种特种工种操作另一特种作业。如有发现坚决制止并视情况进行处罚。

  10、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施工人员在公司内进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社会治安的行为:如、吸毒、打架、闹事等,一经发现将执行1000--5000元不等的罚款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发生以下情况应停工整顿,并由止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若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若是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责任造成厂内火灾事故

  (3)、发生违章冒险作业经教育、罚款后仍不听劝告的

  (4)、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

  (5)、发生打架、聚众、闹事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规定的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重大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通知当地*和*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舱内动火、油漆、施焊等特别危险的作业应在前一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并申请工作许可证落实好通风、置换等安全技术工作、且设好监护警界好现场方可作业。

  14、在工作完成后,作业班长经清点人数确认所有人员均撤离开现场后,方可到公司安全部取消工作许可证。

  15、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未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酿成重伤事故被执行罚款的,安监人员应出示证据,要求相应施工队经理(负责人)在处罚决定上签名、通知财务部从工程款中扣除,拒不签名的将加倍处罚(在罚款单上注明拒签)。

  16、甲方要求乙方有能力、有责任、并且履行自己的员工出现人身伤害或伤亡事故后进行治疗、善后、赔偿等工作,甲方不承担这方面责任。第四条、乙方的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项目的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伤事故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1) 乙方进场前必须提供有关企业资质、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有关作业人员、人数特种作业复印件交甲方安监人员处。

  (2) 乙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合法。

  (3) 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监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完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参与甲方的安全例会、协调同不同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5) 必须要求施工人员服从甲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上级领导的安全管理。

  (6) 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保证其用工合法性。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购买工伤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 乙方必须对己方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包括造成甲方的人员伤亡)负责。

  (8)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将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安监处。

  (9)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作业环境、施工区域、工具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工器具安全要求处于安全状态。

  (10) 船舱内作业、油漆作业、动火作业、等密闭、狭小、高度危险的环境下工作一定要申请工作许可证,做好安全技术措施、通风置换、设专人监护等安全措施后,经安全部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1) 乙方应在2米以上施工范围内装设临时围栏或警示标志,2米以上高处悬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不得超越指定范围内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防护设施及标示。

  (13) 按规定不是该特殊工种作业的不得擅自操作此设备,(如行车、叉车、起重机、电工、电焊工)被安监人员发现将被执行300--20xx元不等的罚款。酿成重大事故的,将交由国家机关追究其相关责任。

  (14) 起重吊装时焊接口要一定要焊接牢固,若造成事故,负责焊接的电焊工应对发生的的事故负责。起重时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起重工冒险作业,一经发现,将一律从严处罚。起重吊装作业应听从起重工的安排。

  (15) 进入船舱内工作,应先通风、防止舱内有害气体造**员中毒事故。船舱内作业应有三人以上同进同出;严禁单人在舱作业。并在舱门出入口放上“此舱有人工作”标志、防止他人盖板,也让安监人员和管理人员便于掌握,离舱时盖好盖板。

  (16) 作业完成或下班时应收好乙炔、氧气胶管,船舱内一定要收上来,并关好阀门,关好配电箱。

  (17)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并在劳动合条款中注明要保障其安全。

  (18) 乙方各级生产负责人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对员工的生命负责,对甲方、当地*、对安全生产负责。

  (19) 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防碍工作的疾病。参加喷涂等有害工种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长期喷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轮换;

  (20) 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必须检查工作场地有无遗留火种,关闭电源、气源开关,确认无安全隐患才能离开。

  (21) 水上作业时,必须采取防堕海措施,系上安全带,穿上救生衣,不会游泳人员,禁止水上作业。

  (22) 使用电动工具要注意安全,电源接线应由专业电工进行,船舱里工作应使用36V以下照明,喷沙作业应注意自身和周边行人,以免压力过大伤害自己和他人,喷沙机应设专人负责。

  (23) 船舱内喷、涂油漆施工人员必须带好防护器具(面罩、安全带、安全帽),熟悉仓内作业环境,做好通风、必须使用防爆照明,严禁带火种入仓,舱口应设专人监护并持好警示牌,且通知安全员密切注视周围动态,作业时严禁风、电焊或其他的明火作业。完工后,应继续通风24小时后才能撤消通风。

  (24) 乙方负责派工的班组长上下班要清点人数、在下班后的十分钟上报安全部并要求留有签字记录。

  (25) 乙方各班组长要写安全保证书和安全承诺书向公司安全部承诺采取各种措施保证班组员工的人身安全,参与甲方安全部主持的安全例会。

  第五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负责人、财务各复印一份,(依照此联同安全部门罚款单收取罚款费用),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有限公司 乙 方: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负责人签名: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签订地点: 甲方公司

  签订时间: 工程名称: 工程日期:

  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中的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双方就乙方在甲方指定场所承包甲方 等工程业务达成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为 合同附件)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明确需乙方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标准。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安全管理及现场进行监督,有权对乙方违反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关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罚。

  3. 甲方对乙方的新入厂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 甲方义务提供乙方在生产上的安全事项的咨询和应急救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标准以及甲方安全管理制度。

  2. 乙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报甲方备案。

  3. 乙方有责任向现场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4. 乙方必须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具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工具等。

  5. 乙方必须做好预防职业危害的防范措施,给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

  6. 乙方必须配备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得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和疲劳作业,杜绝违章指挥。

  7. 乙方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作业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首次新入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

  8. 乙方公司的营业执照、所有作业人员花名册、个人履历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须报甲方备案,中途人员变化时及时向甲方报告备案。

  9. 乙方派遣人员入厂前应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报甲方备案。

  10. 乙方派遣人员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1. 乙方自行配备的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符合*标准。

  12. 乙方必须在有危险危害因素的作业区域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3. 乙方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做好整理整顿和环境卫生,保持现场环境的整洁,符合甲方的文明生产要求。

  14.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交叉作业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指挥。

  三.其它约定事项:

  1.任何一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现的安全问题都要立即处理并及时告知对方,作好书面记录。

  2.本协议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由乙方违反协议条款并因此而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完全

  责任;乙方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合同,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对乙方发生的事故甲方可派员参与或督促事故调查。

  2.甲乙双方因过失等造成对方人员伤害的,由肇事方承担责任。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对民事责任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定。

  4.涉及治安事件的按治安管理相关法规处理。

  以上协议经双方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合法授权人(授权书列为本协议书附件)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乙方的所有人员和设备完全撤离甲方经营场所后自然失效。

  本协议共 贰 份,其中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地址: 地址:

  代表: (签名) 代表: (签名)

  电话: 电话:

  甲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船厂、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施工队、乙方)

  为贯彻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期间,人身、设备、环境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工程地址:

  第三条、甲方的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相关部门颁发资质证明、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施工简历*三年来施工安全记录、特种作业、施工人员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材料。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用水、用电。

  3、甲方在开工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监督乙方落实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且有书面培训记录、签名、照相和相关考试记录。

  4、甲方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和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安全部处备案。

  5、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安全防火检查,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法律、条例、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行为进行制止、对冒险作业或危及生命安全的行为有权命令停止其工作,并对其执行300--20xx元不等的罚款,纠正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接受安全再教育且观其态度。行为继续不改甚至恶劣的、勒令其出场。

  6、甲方指派人员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乙方人员需遵守船厂《安全作业许可制度》,按工作需要填写《舱内密试许可表格》、《动火作业许可表格》、《化学品许可表格》、《密闭试验表格》等并取得甲方许可才可进行理开工,终结,延期等手续。许可证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监护人与工作班成员各负相应的责任。

  7、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抽考。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理、整顿、清洁好现场,保障消防通道畅通、保障现场清洁干净、保证各种气瓶、明火符合国家技术规范、保证各氧气、乙炔管线、电缆线不得绞织在一起,下班后把所有管线收拾干净。

  9、特种作业应持证上岗,不是特种工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或不是同种特种工种操作另一特种作业。如有发现坚决制止并视情况进行处罚。

  10、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施工人员在公司内进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社会治安的行为:如、吸毒、打架、闹事等,一经发现将执行1000--5000元不等的罚款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发生以下情况应停工整顿,并由止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若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若是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责任造成厂内火灾事故

  (3)、发生违章冒险作业经教育、罚款后仍不听劝告的`

  (4)、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

  (5)、发生打架、聚众、闹事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规定的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重大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通知当地*和*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舱内动火、油漆、施焊等特别危险的作业应在前一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并申请工作许可证落实好通风、置换等安全技术工作、且设好监护警界好现场方可作业。

  14、在工作完成后,作业班长经清点人数确认所有人员均撤离开现场后,方可到公司安全部取消工作许可证。

  15、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未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酿成重伤事故被执行罚款的,安监人员应出示证据,要求相应施工队经理(负责人)在处罚决定上签名、通知财务部从工程款中扣除,拒不签名的将加倍处罚(在罚款单上注明拒签)。

  16、甲方要求乙方有能力、有责任、并且履行自己的员工出现人身伤害或伤亡事故后进行治疗、善后、赔偿等工作,甲方不承担这方面责任。第四条、乙方的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项目的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伤事故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1) 乙方进场前必须提供有关企业资质、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有关作业人员、人数特种作业复印件交甲方安监人员处。

  (2) 乙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合法。

  (3) 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监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完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参与甲方的安全例会、协调同不同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5) 必须要求施工人员服从甲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上级领导的安全管理。

  (6) 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保证其用工合法性。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购买工伤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 乙方必须对己方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包括造成甲方的人员伤亡)负责。

  (8)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将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安监处。

  (9)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作业环境、施工区域、工具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工器具安全要求处于安全状态。

  (10) 船舱内作业、油漆作业、动火作业、等密闭、狭小、高度危险的环境下工作一定要申请工作许可证,做好安全技术措施、通风置换、设专人监护等安全措施后,经安全部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1) 乙方应在2米以上施工范围内装设临时围栏或警示标志,2米以上高处悬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不得超越指定范围内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防护设施及标示。

  (13) 按规定不是该特殊工种作业的不得擅自操作此设备,(如行车、叉车、起重机、电工、电焊工)被安监人员发现将被执行300--20xx元不等的罚款。酿成重大事故的,将交由国家机关追究其相关责任。

  (14) 起重吊装时焊接口要一定要焊接牢固,若造成事故,负责焊接的电焊工应对发生的的事故负责。起重时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起重工冒险作业,一经发现,将一律从严处罚。起重吊装作业应听从起重工的安排。

  (15) 进入船舱内工作,应先通风、防止舱内有害气体造**员中毒事故。船舱内作业应有三人以上同进同出;严禁单人在舱作业。并在舱门出入口放上“此舱有人工作”标志、防止他人盖板,也让安监人员和管理人员便于掌握,离舱时盖好盖板。

  (16) 作业完成或下班时应收好乙炔、氧气胶管,船舱内一定要收上来,并关好阀门,关好配电箱。

  (17)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并在劳动合条款中注明要保障其安全。

  (18) 乙方各级生产负责人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对员工的生命负责,对甲方、当地*、对安全生产负责。

  (19) 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防碍工作的疾病。参加喷涂等有害工种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长期喷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轮换;

  (20) 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必须检查工作场地有无遗留火种,关闭电源、气源开关,确认无安全隐患才能离开。

  (21) 水上作业时,必须采取防堕海措施,系上安全带,穿上救生衣,不会游泳人员,禁止水上作业。

  (22) 使用电动工具要注意安全,电源接线应由专业电工进行,船舱里工作应使用36V以下照明,喷沙作业应注意自身和周边行人,以免压力过大伤害自己和他人,喷沙机应设专人负责。

  (23) 船舱内喷、涂油漆施工人员必须带好防护器具(面罩、安全带、安全帽),熟悉仓内作业环境,做好通风、必须使用防爆照明,严禁带火种入仓,舱口应设专人监护并持好警示牌,且通知安全员密切注视周围动态,作业时严禁风、电焊或其他的明火作业。完工后,应继续通风24小时后才能撤消通风。

  (24) 乙方负责派工的班组长上下班要清点人数、在下班后的十分钟上报安全部并要求留有签字记录。

  (25) 乙方各班组长要写安全保证书和安全承诺书向公司安全部承诺采取各种措施保证班组员工的人身安全,参与甲方安全部主持的安全例会。

  第五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负责人、财务各复印一份,(依照此联同安全部门罚款单收取罚款费用),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有限公司 乙 方: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负责人签名: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北大街15号要求内。

  2、工程主要内容:厂房维护、设施维护和检修的施工工程。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协议内容: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天津市有关规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经双方*等协商一致同意,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甲方的义务与权力:

  1. 向乙方介绍承包项目作业环境,企业生产特点、工艺、危险源点、厂规厂法及各项安全制度,协助乙方做好安全教育。

  2. 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按规定程序开具动火、动土、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作业票。

  3. 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一次电源设施。

  4. 甲方安全巡检人员,在乙方作业现场发现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有权制止乙方并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检查乙方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无证操作现象。

  6. 根据厂规厂法中有关规定,对乙方违章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7. 合同执行完毕甲、乙双方确认无劳动安全纠纷,方可财务结算。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厂规厂法、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甲方特种作业工作票制度,按规定程序开具动火、动土、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作业票后方可作业,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2. 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求甲方意见。

  3. 所带机具、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附件齐全可靠,主动接受甲方检查验证。

  4. 现场施工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 要坚持文明施工,危险作业区应设警示标志,要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现场。

  6.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协议于20xx 年1月 1日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单位(发包)

  乙方单位(承包) (公章)

  日期:

  甲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船厂、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施工队、乙方)

  为贯彻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期间,人身、设备、环境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工程地址:

  第三条、甲方的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相关部门颁发资质证明、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施工简历*三年来施工安全记录、特种作业、施工人员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材料。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用水、用电。

  3、甲方在开工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监督乙方落实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且有书面培训记录、签名、照相和相关考试记录。

  4、甲方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和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安全部处备案。

  5、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安全防火检查,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法律、条例、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行为进行制止、对冒险作业或危及生命安全的行为有权命令停止其工作,并对其执行300--20xx元不等的罚款,纠正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接受安全再教育且观其态度。行为继续不改甚至恶劣的、勒令其出场。

  6、甲方指派人员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乙方人员需遵守船厂《安全作业许可制度》,按工作需要填写《舱内密试许可表格》、《动火作业许可表格》、《化学品许可表格》、《密闭试验表格》等并取得甲方许可才可进行理开工,终结,延期等手续。许可证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监护人与工作班成员各负相应的责任。

  7、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抽考。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理、整顿、清洁好现场,保障消防通道畅通、保障现场清洁干净、保证各种气瓶、明火符合国家技术规范、保证各氧气、乙炔管线、电缆线不得绞织在一起,下班后把所有管线收拾干净。

  9、特种作业应持证上岗,不是特种工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或不是同种特种工种操作另一特种作业。如有发现坚决制止并视情况进行处罚。

  10、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施工人员在公司内进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社会治安的行为:如、吸毒、打架、闹事等,一经发现将执行1000--5000元不等的罚款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发生以下情况应停工整顿,并由止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若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若是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责任造成厂内火灾事故

  (3)、发生违章冒险作业经教育、罚款后仍不听劝告的

  (4)、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

  (5)、发生打架、聚众、闹事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规定的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重大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通知当地*和*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舱内动火、油漆、施焊等特别危险的作业应在前一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并申请工作许可证落实好通风、置换等安全技术工作、且设好监护警界好现场方可作业。

  14、在工作完成后,作业班长经清点人数确认所有人员均撤离开现场后,方可到公司安全部取消工作许可证。

  15、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未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酿成重伤事故被执行罚款的,安监人员应出示证据,要求相应施工队经理(负责人)在处罚决定上签名、通知财务部从工程款中扣除,拒不签名的将加倍处罚(在罚款单上注明拒签)。

  16、甲方要求乙方有能力、有责任、并且履行自己的员工出现人身伤害或伤亡事故后进行治疗、善后、赔偿等工作,甲方不承担这方面责任。第四条、乙方的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项目的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伤事故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1) 乙方进场前必须提供有关企业资质、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有关作业人员、人数特种作业复印件交甲方安监人员处。

  (2) 乙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合法。

  (3) 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监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完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参与甲方的安全例会、协调同不同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5) 必须要求施工人员服从甲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上级领导的安全管理。

  (6) 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保证其用工合法性。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购买工伤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 乙方必须对己方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包括造成甲方的人员伤亡)负责。

  (8)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将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安监处。

  (9)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作业环境、施工区域、工具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工器具安全要求处于安全状态。

  (10) 船舱内作业、油漆作业、动火作业、等密闭、狭小、高度危险的环境下工作一定要申请工作许可证,做好安全技术措施、通风置换、设专人监护等安全措施后,经安全部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1) 乙方应在2米以上施工范围内装设临时围栏或警示标志,2米以上高处悬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不得超越指定范围内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防护设施及标示。

  (13) 按规定不是该特殊工种作业的不得擅自操作此设备,(如行车、叉车、起重机、电工、电焊工)被安监人员发现将被执行300--20xx元不等的罚款。酿成重大事故的,将交由国家机关追究其相关责任。

  (14) 起重吊装时焊接口要一定要焊接牢固,若造成事故,负责焊接的电焊工应对发生的的事故负责。起重时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起重工冒险作业,一经发现,将一律从严处罚。起重吊装作业应听从起重工的安排。

  (15) 进入船舱内工作,应先通风、防止舱内有害气体造**员中毒事故。船舱内作业应有三人以上同进同出;严禁单人在舱作业。并在舱门出入口放上“此舱有人工作”标志、防止他人盖板,也让安监人员和管理人员便于掌握,离舱时盖好盖板。

  (16) 作业完成或下班时应收好乙炔、氧气胶管,船舱内一定要收上来,并关好阀门,关好配电箱。

  (17)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并在劳动合条款中注明要保障其安全。

  (18) 乙方各级生产负责人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对员工的生命负责,对甲方、当地*、对安全生产负责。

  (19) 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防碍工作的疾病。参加喷涂等有害工种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长期喷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轮换;

  (20) 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必须检查工作场地有无遗留火种,关闭电源、气源开关,确认无安全隐患才能离开。

  (21) 水上作业时,必须采取防堕海措施,系上安全带,穿上救生衣,不会游泳人员,禁止水上作业。

  (22) 使用电动工具要注意安全,电源接线应由专业电工进行,船舱里工作应使用36V以下照明,喷沙作业应注意自身和周边行人,以免压力过大伤害自己和他人,喷沙机应设专人负责。

  (23) 船舱内喷、涂油漆施工人员必须带好防护器具(面罩、安全带、安全帽),熟悉仓内作业环境,做好通风、必须使用防爆照明,严禁带火种入仓,舱口应设专人监护并持好警示牌,且通知安全员密切注视周围动态,作业时严禁风、电焊或其他的明火作业。完工后,应继续通风24小时后才能撤消通风。

  (24) 乙方负责派工的班组长上下班要清点人数、在下班后的十分钟上报安全部并要求留有签字记录。

  (25) 乙方各班组长要写安全保证书和安全承诺书向公司安全部承诺采取各种措施保证班组员工的人身安全,参与甲方安全部主持的安全例会。

  第五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负责人、财务各复印一份,(依照此联同安全部门罚款单收取罚款费用),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有限公司 乙 方: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负责人签名: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公司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加强对外包施工单位(乙方)在车间厂区内进行机械工件喷漆作业的安全管理,双方共同协商,现制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甲方给乙方提供喷漆场地、电源、水源、油漆(含底漆、面漆、稀料、腻子等所需材料);喷漆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承包费。

  二、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产检查时提出的违章现象和不安全隐患,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如出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或停止乙方施工。

  三、乙方必须按时保质完成甲方派予的喷漆工作。

  (1)、乙方人员在甲方喷漆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爱护甲方设备,团结工友;节省甲方材料及消耗,不得浪费及丢失。

  (2 )、乙方负责乙方喷器人员的管理、安技和劳保措施落实及安全培训,确保一方人员身体健康且无传染疾病,对乙方人员的安全问题负责。

  (3)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明确制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加强工地的文明卫生及安全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厂区安全、现场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人为或失误造成的损坏应予赔偿甲方损失。

  (4)、及时清理现场,爱护环境不,得超标排放,要做好周围环境的保护工作,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5)、要做好相关的安全工作,及即防火、防爆、防毒工作,、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无甲方责任的工伤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并应对使用的脚手架或吊架等临时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施工用工具,不适用是应放人工袋内,不得素以乱放。

  (7)、乙方人员的各类社会保险等自理。如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依《合同法》处理。

  签字:

  发包方: 责任人:

  承包方: 责任人:

  甲方:

  乙方:

  为做好公司的现场及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乙方)在公司厂区内进行建筑、安装、维修施工、外包清理、设备搬迁等项目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制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乙方必须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

  二、乙方随带的设备及用具,应符合国家和企业安全规程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三、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明确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加强施工地点的文明卫生及安全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厂区安全、现场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无甲方责任的工伤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建筑安装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甲方已建成的厂区内进行施工时,必须和甲方工程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如工程需要动用甲方水、电、气和其它设备设施或进行危险作业(爆破、拆除、吊装、危险搬运、登高架设、动火、临时用电、电气安装、切割焊接、冲剪压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等),必须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接水、接电、接气必须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操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准擅自使用和移动甲方的设备设施,否则所发生


外包协议书12篇(扩展5)

——外包工程协议书实用十份

  甲方:

  乙方:

  为做好公司的现场及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乙方)在公司厂区内进行建筑、安装、维修施工、外包清理、设备搬迁等项目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制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乙方必须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

  二、乙方随带的设备及用具,应符合国家和企业安全规程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三、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明确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加强施工地点的文明卫生及安全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厂区安全、现场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无甲方责任的工伤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建筑安装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甲方已建成的厂区内进行施工时,必须和甲方工程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如工程需要动用甲方水、电、气和其它设备设施或进行危险作业(爆破、拆除、吊装、危险搬运、登高架设、动火、临时用电、电气安装、切割焊接、冲剪压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等),必须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接水、接电、接气必须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操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准擅自使用和移动甲方的设备设施,否则所发生

  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在高温、大风等不良气候条件下施工时,乙方应自备防高温、防风、防雨、防雷击等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六、乙方施工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由于施工队伍自身管理不善而伤害甲方人员或损坏甲方设备设施,甲方将追究乙方经济及法律责任。

  七、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检查时提出的违章现象和不安全隐患,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如出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或停止乙方施工。

  八、该协议一式三份,乙方、甲方工程管理部门、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各存留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至工程验收之日有效。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甲方安全责任责任人(签字)

  乙方安全责任责任人(签字)

  订协议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一、工程项目:

  施工区域或地点:

  二、协议宗旨

  1、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环境卫生,经甲乙双方*等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签订本协议。

  2、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要求制定。

  3、本协议作为对外发包工程项目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与相应的主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三、甲乙双方应履行的职责:

  1、甲方:

  (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公司承包方资质审查表的内容。

  (2)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技术交底,经考试合格后,签发安全培训上岗证,持证进入现场施工。

  (3)对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和工程项目作业,如可能引发火灾、爆破、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作业场所以及大型吊装作业,甲方应对承包方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对施工项目的风险进行控制,制定“三措”和应急处置措施,经甲方审核签发后执行。

  (4)甲方有权随时对施工现场和现场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地监督检查并按要求进行整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及一切不安全行为,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5)对于违章3次以上或施工期间发生严重违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绝其进入现场。

  (6)各交底记录和交底资料应完整保存。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工程款10%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8)甲方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上给予乙方提供方便,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9)甲方严禁对外包队伍以包代管。

  2、乙方:

  (1)乙方到甲方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外包工程管理标准》、《反违章管理标准》等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不安全行为。

  (2)乙方负责制定并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承包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

  乙方开工前要对工作环境、安全设施、现场隔离措施、施工人员防护用品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符合电业“安规”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乙方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配置到位,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和签字,否则不得开工。乙方每天得开工会上对其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教育。

  (3)乙方施工人员上岗前,须提供经乡镇及以上医疗***门体检合格的有效证件,经甲方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

  (4)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市级及以上安全监管部门或质检部门核发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关的特殊作业。

  (5)乙方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严禁进入非施工区域,严禁任意乱动与施工无关的设备和设施;

  严禁乱动现场任何安全警示标牌、标志;对于集中施工和有污染的项目,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并做好封闭措施,防止污染。

  (6)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生产(施工)现场必须佩带甲方办理的安全培训上岗证,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扎合格的安全带,着装应符合安规要求和佩带相应劳动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手套等)。

  (7)乙方工作人员在生产现场严禁擅自私拉乱接临时电源、汽源、水源,若工作需要,乙方应办理相关手续,由甲方人员负责。

  (8)乙方进入生产现场施工前,应指定施工负责人并在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20人以下设兼职),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并接受甲方安监等有关部门人员的`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

  (9)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乙方应根据动火级别向甲方提出申请,办理动火工作票,经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过程中甲乙双方消防监护人必须在现场监护。

  (10)乙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注意保持现场整洁,工器具摆放整齐,施工垃圾随时清理到甲方指定场所,每天收工前将现场清理干净,经甲方验收合格,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乙方施工过程中对发生的污染等事件负全责,并按规定处理。

  (1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向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缴纳工程款10%的安全施工保证金。

  (12)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甲方的意见应及时落实。发生人身事故或涉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

  (13)乙方严禁将承包工程层层转包。

  四、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责任:

  1、甲(乙)方原因造成乙(甲)方人身、设备事故,由甲、乙双方联合调查处理。由于乙方自身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由于甲、乙方以外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设备事故或乙方原因造成其他外单位人身、设备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保证派遣具有合法施工(安装)资格、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规”和有关安全规定,切实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对所派遣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生的各种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对乙方安全教育管理,违章罚款等费用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工程结算前必须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否则不予结算。

  六、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甲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船厂、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施工队、乙方)

  为贯彻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期间,人身、设备、环境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工程地址:

  第三条、甲方的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相关部门颁发资质证明、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施工简历*三年来施工安全记录、特种作业、施工人员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材料。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用水、用电。

  3、甲方在开工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监督乙方落实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且有书面培训记录、签名、照相和相关考试记录。

  4、甲方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和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安全部处备案。

  5、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安全防火检查,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法律、条例、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行为进行制止、对冒险作业或危及生命安全的行为有权命令停止其工作,并对其执行300--20xx元不等的罚款,纠正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接受安全再教育且观其态度。行为继续不改甚至恶劣的、勒令其出场。

  6、甲方指派人员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乙方人员需遵守船厂《安全作业许可制度》,按工作需要填写《舱内密试许可表格》、《动火作业许可表格》、《化学品许可表格》、《密闭试验表格》等并取得甲方许可才可进行理开工,终结,延期等手续。许可证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监护人与工作班成员各负相应的责任。

  7、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抽考。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理、整顿、清洁好现场,保障消防通道畅通、保障现场清洁干净、保证各种气瓶、明火符合国家技术规范、保证各氧气、乙炔管线、电缆线不得绞织在一起,下班后把所有管线收拾干净。

  9、特种作业应持证上岗,不是特种工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或不是同种特种工种操作另一特种作业。如有发现坚决制止并视情况进行处罚。

  10、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施工人员在公司内进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社会治安的行为:如、吸毒、打架、闹事等,一经发现将执行1000--5000元不等的罚款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发生以下情况应停工整顿,并由止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若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若是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责任造成厂内火灾事故

  (3)、发生违章冒险作业经教育、罚款后仍不听劝告的

  (4)、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

  (5)、发生打架、聚众、闹事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规定的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重大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通知当地**和**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舱内动火、油漆、施焊等特别危险的作业应在前一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并申请工作许可证落实好通风、置换等安全技术工作、且设好监护警界好现场方可作业。

  14、在工作完成后,作业班长经清点人数确认所有人员均撤离开现场后,方可到公司安全部取消工作许可证。

  15、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未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酿成重伤事故被执行罚款的,安监人员应出示证据,要求相应施工队经理(负责人)在处罚决定上签名、通知财务部从工程款中扣除,拒不签名的将加倍处罚(在罚款单上注明拒签)。

  16、甲方要求乙方有能力、有责任、并且履行自己的员工出现人身伤害或伤亡事故后进行治疗、善后、赔偿等工作,甲方不承担这方面责任。第四条、乙方的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项目的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伤事故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1) 乙方进场前必须提供有关企业资质、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有关作业人员、人数特种作业复印件交甲方安监人员处。

  (2) 乙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合法。

  (3) 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监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完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参与甲方的安全例会、协调同不同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5) 必须要求施工人员服从甲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上级领导的安全管理。

  (6) 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保证其用工合法性。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购买工伤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 乙方必须对己方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包括造成甲方的人员伤亡)负责。

  (8)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将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安监处。

  (9)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作业环境、施工区域、工具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工器具安全要求处于安全状态。

  (10) 船舱内作业、油漆作业、动火作业、等密闭、狭小、高度危险的环境下工作一定要申请工作许可证,做好安全技术措施、通风置换、设专人监护等安全措施后,经安全部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1) 乙方应在2米以上施工范围内装设临时围栏或警示标志,2米以上高处悬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不得超越指定范围内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防护设施及标示。

  (13) 按规定不是该特殊工种作业的不得擅自操作此设备,(如行车、叉车、起重机、电工、电焊工)被安监人员发现将被执行300--20xx元不等的`罚款。酿成重大事故的,将交由国家机关追究其相关责任。

  (14) 起重吊装时焊接口要一定要焊接牢固,若造成事故,负责焊接的电焊工应对发生的的事故负责。起重时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起重工冒险作业,一经发现,将一律从严处罚。起重吊装作业应听从起重工的安排。

  (15) 进入船舱内工作,应先通风、防止舱内有害气体造**员中毒事故。船舱内作业应有三人以上同进同出;严禁单人在舱作业。并在舱门出入口放上“此舱有人工作”标志、防止他人盖板,也让安监人员和管理人员便于掌握,离舱时盖好盖板。

  (16) 作业完成或下班时应收好乙炔、氧气胶管,船舱内一定要收上来,并关好阀门,关好配电箱。

  (17)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并在劳动合条款中注明要保障其安全。

  (18) 乙方各级生产负责人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对员工的生命负责,对甲方、当地**、对安全生产负责。

  (19) 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防碍工作的疾病。参加喷涂等有害工种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长期喷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轮换;

  (20) 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必须检查工作场地有无遗留火种,关闭电源、气源开关,确认无安全隐患才能离开。

  (21) 水上作业时,必须采取防堕海措施,系上安全带,穿上救生衣,不会游泳人员,禁止水上作业。

  (22) 使用电动工具要注意安全,电源接线应由专业电工进行,船舱里工作应使用36V以下照明,喷沙作业应注意自身和周边行人,以免压力过大伤害自己和他人,喷沙机应设专人负责。

  (23) 船舱内喷、涂油漆施工人员必须带好防护器具(面罩、安全带、安全帽),熟悉仓内作业环境,做好通风、必须使用防爆照明,严禁带火种入仓,舱口应设专人监护并持好警示牌,且通知安全员密切注视周围动态,作业时严禁风、电焊或其他的明火作业。完工后,应继续通风24小时后才能撤消通风。

  (24) 乙方负责派工的班组长上下班要清点人数、在下班后的十分钟上报安全部并要求留有签字记录。

  (25) 乙方各班组长要写安全保证书和安全承诺书向公司安全部承诺采取各种措施保证班组员工的人身安全,参与甲方安全部主持的安全例会。

  第五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负责人、财务各复印一份,(依照此联同安全部门罚款单收取罚款费用),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有限公司 乙 方: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负责人签名: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货物运输同书。

  一、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甲方将自己承包的彝良县洛泽河大道油路摊铺中所需油砂全权委托乙方承运,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车运输服务。

  二、运费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商定,按以车装实际拉运方位, 元/方、公里结算货物承运费,重量不得超出国家规定车载重量。

  2、工程完工后一次性结清运费。

  3、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收货人验货前,乙方保证甲方货物数量不缺失,并办理货物签收手续为交货完毕。

  4、承包经营期间,燃油、车辆维护修理、生活、住宿等一切开支由乙方自己承担。(生活、住宿可大家协商集体开支、但所有开支由参与者均摊)

  三、安全责任方

  1、至签订本合同起,乙方一切安全将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保证所需证照(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齐全。

  3、乙方承包期间对所有承运货物,车载人员负全部安全责任。若造**员伤亡或承运货物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4、车辆保险、维修检测、年检保养、燃油材料、违章罚款、用费税额、交通事故理赔及人员工资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生产需要要求乙方货物运输到指定服务区;如甲方停工,停产等因

  素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

  2、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乙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服务质量问题,以及车辆技术性能存在严重问题时,有权要求乙方停车整改或终止合同。

  3、甲方不得以隐瞒的形式委托乙方托运禁运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权获知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情况和预计到货时间。

  5、若乙方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为甲方办理甲方货运事宜,乙方应指派业务人员为代表,代表乙方为甲方办理货物承运的相关事宜。

  (二)乙方的权力义务:

  1、乙方不能以市场运输价格调整等任何因数,借故拖延,暂缓或是停止对甲方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不能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的经营权限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车辆保险(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乘坐险等附加险种)、维修检测、过路停车、燃料及人员工资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做好货物、散件货物等辅助材料的运输。

  6、输过程中,发生货物丢失、破损,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乙双方协议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关合同法,合同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交付第三方承运;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给其它第三方承运。

  五、其他约定:

  1、因第三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的货物损失的,乙方应先赔偿甲方损失后再向第三方追偿事故的'处理与赔偿,由乙方与责任方按相关程序解决。

  2、乙方出现驾驶员酒后驾车,由此影响甲方工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运输车辆若要长时间的维修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务,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没有事先通知甲方影响运输服务的,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并追赔损失。

  2、甲、乙双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并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方赔偿对方应结算当天运费的10%违约金。

  七、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双方同意交当地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必须执行法院判决。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如与施工方合同发生冲突,与施工方为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6、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发包方工作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开工前日,向承包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承包方进行现场交底。

  2、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3、指派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发包方驻工地代表或主要联络人,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材料、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工程外包合同范本工程外包合同范本。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与业主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提供经业主或发包方确认的工程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其他技术要求等。

  第三条承包方工作

  1、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发包方审定。

  2、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工程材料清单采购合格的工程物料,并由发包方驻工地代表签字确认。

  3、指派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遵守国家或地方**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6、对施工现场业主所滞留的物品、设施等采取保护措施。

  7、施工中未经发包方或业主的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8、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

  9、参加发包方或业主单位主持召开的工程进度协调会议。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发包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方同意,并支付承包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含8小时,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承包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发包方、承包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承包方可自行验收,发包方应予承认。若发包方要求复验时,承包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发包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工程外包合同范本工程外包合同范本。

  4、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发包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承包方,另定验收日期。但发包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列约定支付工程款

  (1)尾款竣工结算或质保期届满时一次结清

  (2)分期拨款。进行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拨款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自接到上述资料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审查期满后日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发包方提供设备的,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凡约定由承包方提货的,由承包方承担运输费用。

  2、由发包方供应的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3、所有工程材料、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保管。由于承包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4、凡由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或其他发包方提供的书面标准。

  2、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

  3、由于发包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经济损失。

  4、由于承包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由于发包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发包方应补偿承包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方支付承包方X。发包方不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2、由于承包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承包方支付发包方X违约金。发包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用外,每提前一天,发包方应支付承包方X作为奖励。

  3、承包方按照发包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热门合同、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发包方应支付承包方X作为奖励工程外包合同范本工程外包合同范本。

  4、承包方应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设备及堆放的各种物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发包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以先受理的法院为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裁判。

  2、除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地震、火灾、动乱、**、运输事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乙方供应商发生不可预测的事故,或其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

  2、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4、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在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____日内向对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

  5、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延期履行合同,导致合同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违约方应承担不可抗力造成的相应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协议。若双方不能签订协议的,按照现行行规、惯例执行。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北大街15号要求内。

  2、工程主要内容:厂房维护、设施维护和检修的施工工程。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协议内容: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天津市有关规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经双方*等协商一致同意,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甲方的'义务与权力:

  1. 向乙方介绍承包项目作业环境,企业生产特点、工艺、危险源点、厂规厂法及各项安全制度,协助乙方做好安全教育。

  2. 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按规定程序开具动火、动土、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作业票。

  3. 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一次电源设施。

  4. 甲方安全巡检人员,在乙方作业现场发现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有权制止乙方并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检查乙方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无证操作现象。

  6. 根据厂规厂法中有关规定,对乙方违章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7. 合同执行完毕甲、乙双方确认无劳动安全纠纷,方可财务结算。


外包协议书12篇(扩展6)

——外包装卸协议书实用十篇

  甲方:

  乙方:

  甲方需要对外实行装卸货物承包的劳务事项,乙方愿意承包。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凡是甲方公司决定照常营业,乙方必须在仓库区等候装卸货物。为了确保甲方日常营运不受乙方影响,乙方需交纳1000元作为保证金。

  二、装卸工应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在本人不缺*的情况下,乙方全年收入低于肆万捌仟元由甲方补足。

  三、如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工作者,由乙方自己喊人顶替,产生的装卸费由乙方支付。不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

  四、如乙方不能及时来装卸货物,又未安排好接替人员代班,乙方应提前口头或电话告知甲方安排他人完成当天任务,甲方付给第三方的费用要记入乙方的'年收入中。

  五、装卸操作超过15件,由乙方对车装货。

  六、水库如出现货位需要整库挪位置,原则上不计费,超过50件以上给予相应的报酬。

  七、本承包期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正常情况下,甲乙双方都不能单方面终止承包协议。如甲方有不可抗拒情况发生,甲方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双方协商解除此承包协议。

  八、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养老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收入中扣交(代扣代交)。

  九、乙方在甲方承包期间,必须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按GSP受理程序进行装卸作业。如发现乙方有违法和盗偷(卖)公司货物者,轻者除按金额赔偿外,加2-3倍罚款,如触犯刑法,则交由**机关依法处理。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十、乙方所发生的意外事故、病痛、工伤等由乙方自负。

  十一、在装卸过程中,乙方不小心造成甲方货物破损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十二、本协议书签订后,_____年以前的协议自然终止。

  十三、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想续签,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同乙方续签合同。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部分装卸业务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分清责任、共同遵守。

  一、承包业务

  乙方根据甲方业务安排,在合同期内保质保量完成甲方要求的装卸作业劳务。 这里的装卸作业劳务是甲方部分库房、货场装卸作业,不是甲方全部装卸作业活动;业务质量标准,除国家规定外,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甲方的企业标准执行。

  二、计量标准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装卸价格表》(后附),该表做为装卸作业劳务结算单价表,未包含的业务内容另行协商补充;装卸作业量的计量单位,根据装卸物品不同分为吨、件、车等(见《装卸价格表》(后附));每个结算期的承包费用,按照装卸作业品种和数量确定单价计算劳务费用,没有保底数和最高限。

  三、承包期限

  装卸作业承包期为:自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承包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1、结算周期。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为一个承包费用结算周期。

  2、承包费用计算。每月20日以后,乙方提供该结算周期内的作业单据,并经甲方确认;甲方根据《装卸价格表》和双方确认的装卸品种和数量计算承包费用。

  3、承包费用支付。甲方财务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和结算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后于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期承包费用。

  五、作业质量和毁损保证金。

  1、首次支付承包费用时,甲方扣留乙方装卸承包费用2万元作为作业质量和毁损保证金,用于对乙方违章损失等的.考核与赔偿。

  2、协议期内发生作业质量和毁损,应于当月扣除,剩余作业质量和毁损保证金不足2万元的部分,以及损失不足以赔偿毁损的,从当期及以后的承包费用中扣留。

  3、货物损失计算。先由双方同货主协商,协商不成,乙方按照市场价格计算赔偿价格,残存部分是否有无价值均归乙方所有。

  4、在合同终止后,双方进行清算,剩余的作业质量和毁损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导乙方人员在规定区域完成装卸作业,监督乙方装卸作业的完成质量。

  2、有权制止乙方工人的违章行为,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按照《装卸工管理规定》(后附)进行处罚。

  3、协调乙方装卸作业中的有关关系,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作业。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4、在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的装卸费。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根据安全法规的要求,让甲方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和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操作要求。

  2、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装卸作业承包费用,同时有义务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3、乙方对其作业人员有现场监督职责,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应保证其所聘用人员经过培训,能胜任装卸作业,保证所有装卸作业的操作规程、劳动保护、安全设施等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规定,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和规定进行作业;乙方应当保证有足够的人员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当日装卸任务,包括节

  假日以及农忙期间在内;负责清理、清扫库房及作业区域的卫生,并保证露天货物得到苫盖,确保装卸作业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因不服从指挥、作业不及时、野蛮装卸,以及造成工器具、设备、设施损坏和丢失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4、承担乙方聘请的装卸人员工资以及其他社会保障费用,并给聘请的员工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对于承包期内乙方人员发生的交通事故、人身意外、伤亡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等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赔偿。

  5、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甲方,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6、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承包业务,不得允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八、合同终止

  1、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形: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合同一方在合同到期30天前,没有书面通知对方续签合同的;在合同到期15天前,没有续签合同的;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合同终止的情形。

  2、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其要求终止此合同。如果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而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则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

  3、除法律法规和以上条款外,不得随意中止、终止、解除合同。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十、争议解决

  1、安全责任。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经济利益。在本合同履行中,若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年月乙方(签字盖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需要对外实行装卸货物承包的劳务事项,乙方愿意承包。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凡是甲方公司决定照常营业,乙方必须在仓库区等候装卸货物。为了确保甲方日常营运不受乙方影响,乙方需交纳1000元作为保证金。

  二、装卸工应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在本人不缺*的'情况下,乙方全年收入低于肆万捌仟元由甲方补足。

  三、如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工作者,由乙方自己喊人顶替,产生的装卸费由乙方支付。不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

  四、如乙方不能及时来装卸货物,又未安排好接替人员代班,乙方应提前口头或电话告知甲方安排他人完成当天任务,甲方付给第三方的费用要记入乙方的年收入中。

  五、装卸操作超过15件,由乙方对车装货。

  六、水库如出现货位需要整库挪位置,原则上不计费,超过50件以上给予相应的报酬。

  七、本承包期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正常情况下,甲乙双方都不能单方面终止承包协议。如甲方有不可抗拒情况发生,甲方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双方协商解除此承包协议。

  八、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养老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收入中扣交(代扣代交)。

  九、乙方在甲方承包期间,必须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按GSP受理程序进行装卸作业。如发现乙方有违法和盗偷(卖)公司货物者,轻者除按金额赔偿外,加2-3倍罚款,如触犯刑法,则交由*机关依法处理。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十、乙方所发生的意外事故、病痛、工伤等由乙方自负。

  十一、在装卸过程中,乙方不小心造成甲方货物破损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十二、本协议书签订后,_____年以前的协议自然终止。

  十三、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想续签,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同乙方续签合同。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加强装卸外包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装卸外包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本装卸外包协议期限为______个月。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

  三、乙方提供装卸的方式为:接甲方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指定的货物装卸。

  四、乙方认为,根据自己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装卸内容、方式为甲方提供装卸服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装卸服务,当乙方认为自己未能独立完成装卸服务,乙方可以增加人手,但增加的人手必须事先经过甲方同意,因此增加的人手视为同属于乙方,必须同时承担乙方的义务。

  五、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货物分类及总量及装卸费用额度等。

  六、乙方必须遵守以下装卸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要求),如因乙方不遵守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指定装卸服务完成后,甲方在每月的.15日前按约定装卸费用标准支付上月装卸服务费用给乙方。

  七、甲乙双方确认:由于甲方将装卸外包给乙方,乙方作为承包方与甲方不属于劳动或雇佣关系。因此乙方在协议期内承包甲方装卸服务所发生的所有劳力、管理费用及利润等(费用中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津贴、假期、保险、福利、个人所得税、其它报酬、特别费用、税以及依照地方或***规定所应支付的其它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为规范操作提供给乙方的写有甲方名称的工衣、工卡或向有关部门提交的文件等,均不能作为认定双方关系的凭证,本协议是认定甲乙双方关系的唯一凭据。

  八、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 本协议期满的;

  2. 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 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4. 乙方未能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规范操作流程),使操作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或导致事故发生的。

  九、 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即可。

  十、本协议终止、解除后,甲方应在一周内向乙方结算装卸费用,但如因乙方直接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十一、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自行购买甲方指定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甲方代乙方支付,因乙方未能提供有效证件或提供证件不合法造成未能购买保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以上意外伤害保险可理赔的部分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 由于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服务提供者及甲方员工)的伤亡,责任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乙方或乙方所请人员发生事故遭受损失或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可全额向乙方追偿。

  十三、 依据本协议第八条、第九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十四、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 本协议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十六、 乙方包括人员: 。

  如有新增人员,以双方书面确认文件为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 《装卸服务要求及装卸服务收费标准》

  1. 装卸货物种类:

  2. 装卸服务要求

  1)

  3. 装卸服务收费标准

  1)

  4. 对于临时需要的其它装卸服务收费标准临时协商。

  十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九、 签约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二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签字、指模):

  甲方地址: 乙方家庭住址:

  甲方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发包方):洛阳德润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赵金标 身份证号:

  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承包甲方产品和原料(以下简称货物)的出入库装卸工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承包工作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以下货物出入库装卸工作的承包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此承包协议工作的地点在甲方公司的厂区内部。

  第二条 承包费用及抵押金

  2.1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乙方按时完成甲方所安排的所有装卸任务。

  2.2因受甲方当前产量、订单等因素的影响,产量尚不稳定,双方商定装车暂按:矿泉水6元(按每吨74件计)、易拉罐饮料6.2元(按每吨220件计)、易拉罐饮料 元(按每吨 件计)执行,若甲方产量增加、稳定以后,装车价格另行协商调整,义务卸车,不予计量、计价。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月劳务费,结算方式为每月底结算上月劳务费。

  2.3乙方留一个月的劳务费在甲方处作为抵押金,当双方解除合同且无纠纷的情况下,于解除合同次月底甲方应无条件返还乙方所有

  抵押金。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及发货的实际情况安排乙方进行装卸货物工作。

  3.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物流、天气等情况随时调整装卸货物的顺序及时间。

  3.3甲方根据乙方装卸车的实际情况,有义务提供叉车、托盘等辅助机械或工具。

  3.4在承包期间,甲方可为乙方不定期提供工装及简单劳动保护用品。

  3.5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装卸任务后,甲方有义务按月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务费用。

  3.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装卸人员提供工作餐,标准参照甲方公司内部标准。

  3.7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工作的叉车司机、仓库保管员等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权自行组织装卸人员,但每班次不得少于四人。

  4.2乙方装卸人员有义务接受甲方的装卸货物安排,并按甲方要求完成。

  4.3乙方有义务在装卸过程中核对货物的型号、数量等情况,如有与货单不符,要及时通知仓储人员。

  4.4乙方装卸人员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果乙方认为甲方的工作安排会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乙方有权拒绝。

  4.5乙方须统一为装卸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及费用。

  4.6乙方装卸人员在装车的过程中不得损坏货物,如有损坏必须依照货物的价格按价赔偿,赔偿款从乙方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4.7乙方装卸人员不得以非安全理由无故停工、**,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向乙方要求相应赔偿,并在当月劳务费发放中体现。如当月劳务费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8乙方在工作中要注意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不得在工作中以延迟装货、消极怠工等手段向物流等第三方索要财物,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装卸人员进行处罚。

  4.9乙方装卸人员需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不得在厂区范围内吸烟及使用明火,否则每人次罚款100元。

  4.10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仓库内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进行协助,并按规定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5.1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及变更,形式可为合同附页或重新制定。

  5.2任意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洛阳德润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代表人:年年 日 日 月 月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加强装卸外包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装卸外包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本装卸外包协议期限为______个月。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

  三、乙方提供装卸的方式为:接甲方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指定的货物装卸。

  四、乙方认为,根据自己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装卸内容、方式为甲方提供装卸服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装卸服务,当乙方认为自己未能独立完成装卸服务,乙方可以增加人手,但增加的人手必须事先经过甲方同意,因此增加的人手视为同属于乙方,必须同时承担乙方的义务。

  五、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货物分类及总量及装卸费用额度等。

  六、乙方必须遵守以下装卸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要求),如因乙方不遵守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指定装卸服务完成后,甲方在每月的15日前按约定装卸费用标准支付上月装卸服务费用给乙方。

  七、甲乙双方确认:由于甲方将装卸外包给乙方,乙方作为承包方与甲方不属于劳动或雇佣关系。因此乙方在协议期内承包甲方装卸服务所发生的所有劳力、管理费用及利润等(费用中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津贴、假期、保险、福利、个人所得税、其它报酬、特别费用、税以及依照地方或***规定所应支付的其它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为规范操作提供给乙方的写有甲方名称的工衣、工卡或向有关部门提交的文件等,均不能作为认定双方关系的凭证,本协议是认定甲乙双方关系的唯一凭据。

  八、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 本协议期满的;

  2. 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 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4. 乙方未能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规范操作流程),使操作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或导致事故发生的。

  九、 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即可。

  十、本协议终止、解除后,甲方应在一周内向乙方结算装卸费用,但如因乙方直接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十一、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自行购买甲方指定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甲方代乙方支付,因乙方未能提供有效证件或提供证件不合法造成未能购买保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以上意外伤害保险可理赔的部分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 由于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服务提供者及甲方员工)的伤亡,责任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乙方或乙方所请人员发生事故遭受损失或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可全额向乙方追偿。

  十三、 依据本协议第八条、第九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十四、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 本协议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十六、 乙方包括人员: 。

  如有新增人员,以双方书面确认文件为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 《装卸服务要求及装卸服务收费标准》

  1. 装卸货物种类:

  2. 装卸服务要求

  1)

  3. 装卸服务收费标准

  1)

  4. 对于临时需要的其它装卸服务收费标准临时协商。

  十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九、 签约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二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签字、指模):

  甲方地址: 乙方家庭住址:

  甲方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发包装卸劳务,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乙方应是依法注册成立,具有装卸作业资质和承担铁路装卸能力的财务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

  第二条 乙方负责甲方指定的_________货运中心_________装车作业及其他辅助工作以及行包装卸作业。

  第三条 承包装卸作业的具体内容为:货物装卸、搬运(含机械、人力装卸作业)、加固、机械设备维修及其它辅助工作。

  第四条 承包装卸费用清算标准:见附表。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

  一、对乙方完成的工作进行监督和验收。

  二、在工作区域内发生损坏场地、设施、车辆等事故,属乙方责任的,甲方可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三、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前往其他地区,完成临时性任务及参加抗洪、抢险、救灾等突击任务。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及时、足额发放其用工人员的工资及劳动保护用品。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工人员进行审查、监督,发现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可要求乙方调换。

  六、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路风问题、综合治理问题等,甲方可对乙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七、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人员解除合同或予以辞退: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