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协议书6篇

首页 / 协议书 / | 2022-09-28 00:00:00 协议书

家庭财产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乙、丙,双方是兄弟俩,甲方是乙、丙,双方的母亲。

  方将甲方母亲宋_________名下的土地和房产经梁坡居委会调解达成如下协议:

  母亲宋_________名下所有的土地兄弟俩一人一半,承包权、经营权、使用权、受益权,乙、丙双方均一人一半。

  1、

  2、三方一致协商所有土地分割如下:

  1、河对岸9亩沙洲地具体分割如下,南靠杨_________的4亩地归杨_________,中间的1亩归五姐杨_________,北靠杨_________的4亩地归杨_________。

  2、河这边杨_________所租用的0.474亩土地,乙、丙双方一人一半,即每人0.237亩,租金一人一半,各拿各的租金,互不牵扯。

  3、朱_________所租用的土地,一块是0.89亩,一块是0.6亩,共计1.49亩,兄弟俩一人0.745亩,以后各拿各的租金,互不牵扯。

  4、第一份地是梁坡居委会和我们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一共是2.2亩,除去杨xx和杨开中换地盖房子用了1.004亩地,剩余的1.2亩地,再除去三姐靠公路的0.22亩,再除去五姐靠三姐的0.2亩,还剩余的土地是0.8亩,兄弟俩一人一半,即0.4亩。土地具**置是,北靠杨万道南靠丫头,靠北面的一半既0.4亩归杨_________(注东至五姐杨_________,西至堤边),

  靠南面的一半既0.4亩归杨_________,(注东至五姐杨_________,西至堤边),紧挨堤边还有20米没有租,乙、丙双方各一半。乙、丙各种各的.地,各拿各的租金,互不牵扯。

  3、三方一致协商将母亲宋_________名下的房子的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权全部归杨_________所有,包括房子宅基地以外的前后左右的自留地全部归杨xx所有,包括以后的征用、拆迁等一切补偿全部归杨_________所有。

  4、20xx年的所有土地的租金全部归杨_________所有。从20xx年起各拿各的租金,各种各的地。母亲每一年兄弟俩轮流赡养。先由哥哥杨xx赡养,再由弟弟杨xx赡养。

  5、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伍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梁坡居委会贰份。母亲那一份协议书由小儿子杨xx保管。

  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包括公证文书在内)。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遗嘱和赠予书。

  六、本协议具有法定效力,签字或按手印后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财产协议书2

  第一章可保财产

  第一条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均可做为保险标的,由投保人向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

  五、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与他人共有的本条一至四款所列财产。

  本条所指被保险人为参加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

  本条所指保险人为*太*洋保险公司(下同)。

  第二章不保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一、房屋及附属设备;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机、农用机械等;

  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待销商品;

  五、金银、珠宝、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纪念币、奖章、奖牌、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宠物、花、树、鱼、虫、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和工艺品;

  六、烟酒、食品、粮食、农副产品、药品、化妆品;

  七、游戏卡、唱盘、影碟、录音录象带、软盘、表、笔、眼镜、无线通讯设备、打火机、手包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

  八、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中未列明的其它家庭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章保险期限

  第三条保险期限分为一年、三年、五年期、长效还本保险为一年至八年有效。自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保险费次日零时起到规定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四章保险金额

  第四条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财产项目分别列明。

  第五章保险费

  第五条本保险分为非还本及还本保险两种形式,由投保人自愿选择,被保险人应当在投保时依照收费标准一次缴清保险费。收费标准请详见附表。

  第六章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人仅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在发生以上灾害事故时,为防止灾害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所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以及在施救过程中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七章除外责任

  第七条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

  二、核子辐射和污染;

  三、被保险人或其家属成员的故意行为;

  四、电视、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和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五、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保险财产,以及用芦*、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帆布等材料为外墙、屋顶、屋架的简陋屋棚,由于暴风、暴雨所造成的损失;

  六、虫蛀、鼠咬、霉烂、变质以及其它不属于本保险单第六条所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七、保险财产在违章建筑、危险建筑内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

  第八章退保

  第八条非还本保险形式的保险,未届保险期满中途不办理退保手续。

  第九条凡投保人选择一年、三年、五年还本保险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险待遇,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保险期满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人将投保人交纳的保险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二、保险期满后,若不退保,投保人应另办续保手续。

  三、被保险人如在保险期内要求退还保险本金,就根据非还本家财险费率计收本保险年度的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从应退还的保险本金中扣回。

  第十条投保人选择长效还本保险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险待遇,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长效还本保险期为八年有效,八年保险期满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人将投保人交纳的保险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二、长效还本保险期满五年以上要求退还保险本金的,要视本保险年度内是否出险而不定期,若本保险年度内出险,发生赔款的要按短期计费标准计收(见短期计费标准表计算),从退还的保险本金中扣回;若本保险年度内未出险,未发生赔款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将保险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三、保期不满五年要求退还保险本金的,依照本条款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办理。

  第九章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和损失当天出险当地的市场重置价,并且按其新旧程度计算赔款,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单上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如保险单上未列分项保险金额时,分项赔偿限额按以下比例计算赔偿;衣着及床上用品按20%计算;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按30%计算;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按50%计算。

  第十二条依本条款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支付的合理的施救费用,应与保险财产直接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合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施救并保存现场,向当地*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立即通知保险人,以便及时确定损失、查勘处理。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施救费用单据以及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如*、气象等部门)的证明。

  第十六条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示时,保险人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第十七条保险财产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后,被保险人应如实向保险人提供损失情况,如有虚报损失等欺骗行为,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经支付的赔偿,并终止保险合同。

  第十章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财产存放地点发生变更,或保险财产所有权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人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应当维护保险财产的安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发行或违反本条款的各项义务和规定,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第十一章其它事项

  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以后,该保险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为原保险金额减去赔偿金额后的余额。

  非还本形式的保险若在保险期内累计赔款彀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不退还终止日至届满日的保险费。

  在同一保险年度内累计赔款达到保险金额时,该保险年度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单以及剩余年度的保险金额仍全额有效。

  本条所述各种情况,应由保险人出具批单加以批注。

  第二十二条如果被保险人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财产遭受损失的当天起,一年内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十五条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险人书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三条还本保险形式的保险,保险人有权根据银行同期储蓄利率的变动,相应调整费率或保险金额,并告知被保险人。

  第十二章保险仲裁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解决[本文由网站收集整理]时,可以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处理。

  家庭财产险附加盗窃险条款

  本保险为家产财产险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人投保了家庭财产险的基础上,经保险人同意,才能投保家庭财产附加盗窃险,其保险金额以不超过投保人投保的家庭财产险的保险金额为限。

  兹经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本保险单承保的家庭按照以下规定附加盗窃保险。

  一、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为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二、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的故意行为、或勾结怂恿他人盗窃或因顺手偷摸、窗外钩物等无法证明外来人员盗窃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三、本保险按照保险单所列财产项目分项承保、分项理赔。

  四、被保险人在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盗窃损失后,要保存现场,向当地*部门如实报案,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否则如保险人无法确定保险责任及损失情况的,保险人有权不予赔偿。

  五、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险财产,应归保险人所有。衩保险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偿金必须退还给保险人,保险人对被追回的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补偿。

  六、本附加险的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家庭财产保险条款规定办理。

家庭财产协议书3

  第一条 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装潢;

  三、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 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 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六、用芦*、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七、*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五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盗抢;

  二、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四、因计算机xx年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四、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六、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七、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八条 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当时实际价值分项目自行确定。

  不分项目的:按各大类财产在保险金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即室内财产中的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占40%(农村30%),衣物及床上用品占30%(农村15%),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占30%,农村农机具等占25%.特约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

  保险期限和保险费

  第九条 保险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均自保险单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满,保险责任自行终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十条 被保险人根据下列规定交纳保险费:

  一、保险费: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按费率表规定执行。

  二、中途退保,按日*均费率计算应收保险费。

  2、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二)

  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赔偿:

家庭财产协议书4

  第一条 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装潢;

  三、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 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 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六、用芦*、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七、*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五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盗抢;

  二、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四、因计算机xx年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四、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六、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七、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八条 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当时实际价值分项目自行确定。

  不分项目的:按各大类财产在保险金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即室内财产中的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占40%(农村30%),衣物及床上用品占30%(农村15%),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占30%,农村农机具等占25%.特约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

  保险期限和保险费

  第九条 保险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均自保险单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满,保险责任自行终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十条 被保险人根据下列规定交纳保险费:

  一、保险费: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按费率表规定执行。

  二、中途退保,按日*均费率计算应收保险费。

  2、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二)

  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赔偿:

家庭财产协议书5

  立约人: 男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女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见 证人 : 高某某, 律师 事务所律师。 李xx,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____(男)与_________(女)自________年 结婚 以来,长期感情不合,双方经协调决定 离婚 。现就家庭 财产分割 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于女方 抚养 孩子,家里的财物_______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书籍,其余均归女方所有。

  2、_________,_________ 婚前财产 仍归各自所有,双方对各自所有物并无争议。

  3、_________,_________现住房,系男方单位所有。_________待离婚申请批准后自动搬出。 以上协议是_________(男方单位)工会主持下,本着*等、自愿原则进行的,希望民政机关予以认可。 本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一式四份,男女双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 男方(签字):_________ 女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婚财产分割 有哪些处理办法

  一、夫妻约定财产制,离婚财产的处理方法 “约定优于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 婚姻法 》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1、书面形式的约定财产分割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前项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好处是双方事先达成了协议,事后即使反悔,也必须按前述协议处理,因此,书面形式是最有效的约定形式。建议拟达成财产协议的夫妻或准夫妻能够尽量采取书面形式,草拟一份内容明确清晰、格式符合法律规定的 夫妻财产 协议。为了使协议能够真正体现双方的协商意见,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帮助起草协议,并见证协议。 夫妻以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权利归属的方式,在中老年婚姻、 再婚 婚姻、夫妻双方财产差距较大的婚姻等可能发生财产争议的 婚姻家庭 中采用较多。

  2、口头形式的约定财产分割 不采用书面形式的约定,是否也可以呢回答是肯定。如果事先有口头协议,只要在分割财产时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不予考虑。 但口头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一旦不认帐,就只能认定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二、夫妻的 共同财产 ,离婚分割的处理方法 夫妻共同财产 的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 结婚登记 之日起至 离婚登记 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 工资 、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的处理原则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决,同时,也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可以有所差别。 以夫妻共同财产的`投资,在离婚时的处理方法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可能会进行一定的投资,例如购买国债或股票、发起成立公司、与他人合伙经营、购 买房 产进行出租出售等等

家庭财产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____(父)

  乙方:_____________(母)

  丙方:_____________(子)

  甲、乙与丙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现丙方已成年并参加工作,有独立的收入,为了家庭的和睦,预防财产纠纷的发生,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丙方的收入每月交给甲方和乙方百分之__________,作为丙在家庭中的生活费;交百分之__________由甲方和乙方代为保存,作为丙方将来的结婚费用。

  二、甲方和乙方今后不再承担丙方的抚养教育费用。

  三、本协议的效力至丙方结婚时为止。

  甲方:王______________

  乙方:周______________

  丙方:王______________

  附件: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家庭财产协议书6篇扩展阅读


家庭财产协议书6篇(扩展1)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6篇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1

  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女儿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

  第四条、甲方本着*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

  第五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璜等,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丙双方

  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

  第六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八万元整时生效。女婿与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父):甲方(母)

  乙方: 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 丙方爱人见证:

  订立时间:年月日

  订立地点: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2

  立约人:

  ________,男,________岁,________族,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退休工人,现住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街道________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________,男,________岁,________族,住________,系________之子。

  ________,女,________岁,________族,住________,系________之女。

  见证人:

  ________,男,________岁,________市人,现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号(与立约人________系邻居)

  ________,男,________岁,________市人,现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号(与立约人________系邻居)

  立约人________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_______、_______作见证人:

  一、________随其子________一起生活。

  二、现住*房________间,归其子________所有,其女________随丈夫另住。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________归其子________,________归其女________。

  四、存款________万元,由其女________分得________万元,其子________分得________万元。其子________负担其父________日常生活费用。

  五、_______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长子________和长女________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立约人: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3

  订立协议各方: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乙丙三方为兄妹关系,丁方是甲乙丙的父亲,甲乙丙兄妹三人于20__年__月在丁方所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位于,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__)上出资建设一栋四层楼房(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全部资金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支出,并约定四楼及四楼以上修建权(暂时未修建)归甲方所有,三楼归乙方所有,一楼、二楼归丙方所有。

  丁方讲上述土地赠与给甲乙丙三方,后期不享有任何权利和义务。

  为了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和睦相处,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进一步明确家庭之间的相互权利和义务,避免其家庭成员间无谓的纷争,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经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便家庭成员共同遵守。

  一、房产情况

  上述房地产位于,土地使用权面积*方米,建筑面积为*方米,共四层。

  二、产权约定

  1、上述房屋,甲乙丙丁四方确定产权分配情况为:四楼及四楼以上修建权(暂时未修建)归甲方所有,二楼归乙方所有,一楼、二楼归丙方所有,丁方自愿无偿赠与甲乙丙三方上述土地,后期甲乙丙丁四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乙方和丙方不得在上述房屋上继续修建,修建权利归属甲方所有。

  3、上述建设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甲乙丙三方各占三分之一份额,后期如需分配均按照此占有份额分配,甲乙丙丁四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三、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四方均应友好履行本协议所列事项;

  2、如在协议期内单方违约的.,若对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守约方有权依照本协议向法律申诉的权利。

  四、其他

  1、甲乙丙丁四方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与本协议及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

  2、未经四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四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四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赔偿守约方因追索保证金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违约金等相关损失、费用。

  5、四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

  6、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7、本协议有效期至各方按规定的合同履行义务完成后止。

  (如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丁方(签字):

  签订时间:20____年__月__日

  协议签订地点: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4

  被继承者:

  继承者: 系被继承者之 ,身份证号:

  继承者: 系被继承者之 ,身份证号:

  继承者: 系被继承者之 ,身份证号:

  被继承者 于 年 月 日出现意外不幸身亡,留有遗产并未切分,继承者在公*志愿的基本上达成一致,达到以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相互遵照执行:

  1、各继承者理应秉着妥善处置被继承者丧事,搭建和睦的家庭环境为标准,有效处罚被继承者遗产,不可侵吞、夺占或妄图侵吞、夺占别的继承者的市场份额。

  2、各继承者理应秉着有利于被继承者小孩 成才标准,照料未成年的权益,在遗产范围之内扣减 元做为小孩赡养费用。

  3、各继承者服务承诺遵循被继承者遗书中的意思表示,签定本协议前后左右均不可违反遗书中常确立的內容。

  4、各继承者确定,根据法律法规,被继承者户下全部资产系夫妻共有财产,在其中2分之1归属于被继承者妻子 女性全部;剩下的2分之1做为被继承者遗产开展切分,各继承者承继此遗产的五分之一。

  5、被继承者与其妻 之夫妻共有财产为:坐落于北 号房屋一整套;坐落于北京 区 号房屋一整套;个股(被继承者身亡之时)总市值 元;奥迪车A6小车(车号牌: )一辆汽车;被继承者在 企业的股份使用价值;应收款债务 元。

  6、坐落于 被继承者的房屋归 全部,该房屋所欠住房贷款由 还款;坐落于 的房屋归 全部,该房屋所欠住房贷款由 还款;被继承者在 企业股份根据遗书归 全部。

  7、应收款债务 元归 全部;坐落于 号房屋归 全部。

  8、以便充分运用资产的运用使用价值,各继承者愿意,在切分遗产后已不现有遗产或其一部分。继承者 折价赔偿给继承者 、 总共RMB 元,做为继承者 、 应分得所有遗产市场份额的差值,付款后,继承者已不具有承继被继承者别的一切资产的支配权。

  9、被继承者所负负债 元,由继承者 、 、 相互担负;为解决被继承者丧事全部支出总共 元RMB,从被继承者遗产中扣减。

  10、本协议在 签定,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案件或与本协议內容有关的纠纷案件,由 人民*所管。

  11、本协议一式六份,各继承者执这份,举办刑事辩护律师执这份,公正组织存留这份。

  继承者: 继承者: 继承者:

  签订地址: 区 号

  签订時间:20__年 月 日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5

  立约人:

  王××,男, 58岁,×族,××市××区人,退休工人,现住××市××区 ××胡同××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王××,男,32岁,×族,籍贯、住地同上,系王××之子。

  王××,女,24岁,×族,干部, 家住××市××区××小区××号。

  见证人:赵××,男,50岁,××市人,现住××市××区××胡同××号(与立约人王××系邻居)

  立约人王××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赵××作见证人。

  (一)王××随其长子王××一起生活。

  (二)现住*房3间,归长子王××所有,长女王××随其丈夫另住。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熊猫彩电、组合音响、海尔冰箱归其长子王××,录相机、摄像机 各一台,归其长女王××。

  (四)存款×万元,由其长女王××分得×万元,长子王××分得×万元。其长子王××负担其父王××日常生活费用。 (五)王××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长子王××和长女王××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王××

  见证人:赵××

  年 月 日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6

  立约人:

  xxx,男,xx岁,xx族,xx市区人,退休工人,现市区胡同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xxx,男,xx岁,xx族,xx籍贯、住地同上,系王之子。

  xxx,女,xx岁,xx族,xx干部,家市区小区号。

  见证人:

  xxx,男,50岁,xx市人,现市区胡同号(与立约人系邻居)

  立约人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作见证人:

  (一)随其长子一起生活。

  (二)现住*房3间,归长子所有,长女随其丈夫另祝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熊猫彩电、组合音响、海尔冰箱归其长子,录相机、摄像机各一台,归其长女。

  (四)存款万元,由其长女分得万元,长子分得万元。其长子负担其父日常生活费用。

  (五)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长子和长女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立约人:

  见证人:

  律师事务所

  xx年xx月xx日


家庭财产协议书6篇(扩展2)

——再婚婚前财产协议书6篇

  男方:XX

  女方:XX

  男女双方均已丧偶,生活实有困难,经过相互了解,自愿结成合法夫妻,但双方都有子女,为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经双方充分考虑并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双方各自婚前所有的财产,婚后所有权不变,仍为各自财产。婚前个人债务由各自偿还。

  2、双方再婚时,双方子女均已成年,因此双方同各自子女的赡养关系不变。

  3、双方各自婚前财产有各自子女继承,双方故世后,各自子女对各自父母后世的处理权利不变,由各自子女为自己老人送终。

  4、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大额日常开支双方要进行协商。

  5、双方婚姻关系建立后,共同居住用房由男方提供,如果男方先于女方故世,由男方子女对该房屋全部继承,女方有权继续在该房屋居住到再婚或故世。

  6、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男方:XX

  女方:XX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男方):XX

  乙方(女方):XX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双方通过*等协商达成共识后,本着“三不变”原则,即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亲子关系三个方面婚后保持不变,签署“再婚协议书”

  一、再婚后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劳动所得收入及财产归各自所有。

  2、双方要互相理解,互相体谅,互相包容,坦诚相待;

  3、婚后若发生不可调解的矛盾而无法共同生活,经双方子女调解无效的,双方再婚关系解除。

  4、婚前各自储蓄,为婚前财产。婚后,各自婚前的.储蓄本金和储蓄利息仍归个人所有。男方子女只继承男方婚前的财产,女方子女只继承女方婚前的财产。

  5、双方患病需要治疗时,医疗费主要由农村医疗保险费支付。双方患病需要护理时,第一护理人是老伴,第二护理人是各自的子女。大病费用,甲乙双方是第一承担人,自己的儿女是第二承担人。

  6、甲乙双方共同生活五年后,甲方负责乙方棺木。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间人各持一份。

  以上协议自签字时生效

  甲方:XX(签字)

  乙方:XX(签字)

  中间人:XX(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男方):XX

  乙方(女方):XX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双方通过*等协商达成共识后,本着“三不变”原则,即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亲子关系三个方面婚后保持不变,签署“再婚协议书”

  一、再婚后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劳动所得收入及财产归各自所有。

  2、双方要互相理解,互相体谅,互相包容,坦诚相待;

  3、婚后若发生不可调解的矛盾而无法共同生活,经双方子女调解无效的,双方再婚关系解除。

  4、婚前各自储蓄,为婚前财产。婚后,各自婚前的储蓄本金和储蓄利息仍归个人所有。男方子女只继承男方婚前的财产,女方子女只继承女方婚前的财产。

  5、双方患病需要治疗时,医疗费主要由农村医疗保险费支付。双方患病需要护理时,第一护理人是老伴,第二护理人是各自的子女。大病费用,甲乙双方是第一承担人,自己的'儿女是第二承担人。

  6、甲乙双方共同生活五年后,甲方负责乙方棺木。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间人各持一份。

  以上协议自签字时生效

  甲方:XX(签字)

  乙方:XX(签字)

  中间人:XX(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男方):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

  为了营造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健康、民主的家庭氛围,经双方充分考虑并协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婚姻法》中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考虑并协商,订立协议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关于婚前财产的约定

  1、男方所住房产女方可以入住,但没有买卖权和继承权。双方各自婚前所有财产,婚后所有权不变,仍为各自财产。婚前个人债务由各自偿还。

  2、当甲、乙双方再婚时,双方子女均已成年,因此双方同各自子女的赡养关系不变。有病时费用和护理由各方儿女承担一切。(医疗费用和护理费)。

  3、双方各自婚前财产由各子女继承,双方故世后,各自子女对各自父母后事的处理权利不变,由各子女为自己老人送终。

  二、关于婚后财产的约定

  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及前述第一条一款约定之外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用于婚后共同生活。

  双方承诺,再婚关系建立后,非经对方同意或为对方利益,不得自行设置债务,否则,应视为一方自己的债务,另一方无义务连带偿还。

  三、日常开支

  双方婚姻关系建立后,应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用于日常开支;日常大件消费品开支(单件或单次开支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应经双方一致同意后处置。

  四、关于女方住房的特别约定

  双方婚姻关系建立后,共同居住用房由男方提供,如果男方先于女方故世,由男方子女对该房屋全部继承;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关于各自财产的部分约定,可以视为对自己遗产的处置,在双方没有新的遗嘱处分其财产前,本协议关于各自财产的部分约定内容可以视为遗嘱。

  五、其他约定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吉林省洮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XX,男,身份证号:XXXXXXXXXX

  乙方:XX,女,身份证号:XXXXXXXXXX


家庭财产协议书6篇(扩展3)

——财产分割协议书 (菁华6篇)

  男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 女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协议双方已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_

  范本如下:

  男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

  女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

  协议双方已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__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1.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__市__路__小区__号__层__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__方的共有份额归__方所有。

  2.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__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3.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男方:

  年__月__日

  女方:

  年__月__日

  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女方XX之夫。

  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男方XX之妻。

  男女双方系夫妻关系,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约定如下:

  第一条、房屋所有权归属

  1、于省市区街号幢单元号(建筑面积为*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丘地号为:权字第号)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女方所有。

  2、于省市区街号幢单元号(建筑面积为*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丘地号为:权字第号)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男方所有。

  第二条、汽车归属

  1、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汽车(车牌号)一辆归方所有。

  2、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汽车(车牌号)一辆归方所有;

  第三条、存款、股票、股权

  1、夫妻共同存款元归女方所有,男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将其名下的万元存款转移到女方名下。此后,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2、以男方名义持有的股票(股票代码:)及对应的财产价值归男方所有。

  3、以男方名义持有的公司的股权全部归男方所有。

  第五条、债权债务

  1、本协议生效以前所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全部由男方承担。

  2、本协议生效后以各自名义所欠债务归各自承担。

  3、本协议生效前的共同债权全部归男方所有;本协议生效后,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归各自所有。

  第六条、生活支出

  1、在本协议生效后,各自购买的物品归各自所有;共同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

  2、本协议生效后,*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双方老人赡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

  第七条、受让财产

  1、夫妻一方给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受方所有。

  2、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有。

  第八条、其它

  1、本协议明确说明的所有其他财产的归属,可参照《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

  2、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协议进行相关财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所需税费双方*均分担。

  3、如双方离婚,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确定财产归属;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依据本协议确认相关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乙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男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女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并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生育一子。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对婚内财产的属性和归属问题达成意合,特签订此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

  现有财产如下:

  1、位于______市____区的________房屋,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____;

  2、位于______市____区的________房屋,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____;

  3、位于上述二套房屋内的其他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所列的`财产____________归______所有,______归______所有。

  二、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属的约定:

  自本协议签定之后,各自经手取得及以其名义取得的财产如一方存在过错(出轨、第三者、婚外情等情况),并对无过错方造成,上述财产归无过错方所有,过错方不得主张所有权。

  三、对于个人财产处理的约定:

  婚前个人财产为各自所有,婚后双方所有收入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均分配;同时,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支出的必须费用,由夫妻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对于共同财产处分的约定:夫妻婚后对于日常消费支出_______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开销;凡处理超过_______元价值以上的钱物时,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处理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涉及到一方企业投资等的约定:

  1、企业投资权益的一方,因经营需要该企业融资借款时,若此投资权益形式为(①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③集体企业或股份制企业中的股份;④个人公司;⑤某外资企业的出资),则该债务均为企业法人债务,与配偶无关;

  2、若该投资权益形式为(①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份额;②个体工商户;③个人独资企业),则该企业举债时一方应通知其配偶,否则视为其个人债务,由其个人偿还。

  六、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他债务的约定:涉及到今后其他个人经手的债务时,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因为共同的利益或责任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因为共同的利益而产生的债务、子女因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等情况下而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七、对于子女抚养费用的约定:双方共同承担抚养责任,所花抚养费、教育费用等双方*均分配,直至大学毕业为止。

  八、损害赔偿的约定:如一方由于_______主动提出离婚的(或不提出离婚),且无过错方有证据证明其存在的,除按照上述原则分割财产,债权及债务外,有过错方应支付给无过错方精神赔偿损害金_______万元,支付方式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对方。

  九、双方因为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加以解决;如解决不了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遗产分割协议人:

  协议人甲,长子: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乙,次子: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丙,长女: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所分割的家庭遗产情况:

  家庭中父亲____、母亲____均已去世,留下遗产尚未分割,协议人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遗产分割协议,完成遗产分割。

  所需分割遗产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存款数额: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财产一处(唯一房产),折合人民

  币____________,房产面积____________,建筑类型为____________,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遗产分割方法与明细:

  家庭遗产,存款与房屋财产总价值按照协议人三人*分方式,分割遵循公*、自愿、互信原则,协议人家庭遗产分割明细如下:长子_______,分割取得房屋财产(折合人民币____)与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总计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次子_______,分割取得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总计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长女_______,分割取得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总计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家庭遗产分割协议说明条款:

  一.协议书在全部协议人签订后生效,各协议人按照协议书写明数额取得的遗产存款。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各协议人应得存款须在七日内以现金或者银行转账完成支付,支付完成则分割遗产完毕。

  二.本协议所述房屋,经协议人三方协议,仅由协议人甲取得,协议人甲对房屋具有唯一所有权,房屋产权由协议人甲自理;由此房屋产生的利益由协议人甲享有,由此房屋产生的`费用或亏损由协议人甲承担。

  三.按照协议书规定分割遗产完毕后,协议人三方互讫,不存在任何债务关系,各协议人不再共有遗产或其财产。各协议人获得相应遗产后须谨慎妥善使用,如使用不当造成亏损以及债务,由当事协议人自行承担,与其他协议人无关。

  四.协议人作为已故父母之子女,具有瞻仰、祭扫已故父母墓地的义务。骨灰下葬、墓地管理、修葺等相关费用开支,由协议人三方*均承担。

  五.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三份,经协议人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协议人每人各一份,各协议人须妥善保管本协议。

  六.本协议是各协议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不得反悔,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协议人甲: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人乙: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人丙: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男方:_______,男,_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____省____市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女,_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____省____市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我俩于____年__月__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方协商,就结婚之日起至签订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

  一、______年__月年购得位于____市______区____住房一套(房屋处于_____所在工作单位内),房产证号:长房权证__字第____号,_____室_____厅,_____*方米,为_____单独购买,房屋产权归_____单独所有,_____无任何所有权利。

  二、____年__月属_____父母所有的私房拆迁,_____分得安置房一套(位于____市__区____),_____室_____一厅,_____*方米,房屋补差价款及所有装修费用均由_____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_____单独所有,_____无任何所有权利。

  三、____年_____在__县__村建有私房一栋,与父母同住,建房费用已由_______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_____单独所有,_____无任何所有权利。

  四、将来_____父母去逝后所留财产,归_____单独所有。

  五、婚姻存续期内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钱,债务方应立借条为凭。所借款项,必须在婚姻存续期内偿还给对方。

  六、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对外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一方个人行为,由当事人一人负责偿还,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第六、第七条内容适用于婚姻存续期内签订之日后的行为。

  八、签订之日后婚姻存续期内所购财产,以支付价款一方为所有人。如属共同购买,双方另作协议。

  本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男方:_____

  女方:_____

  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女方XX之夫。

  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男方XX之妻。

  男女双方系夫妻关系,于 年 月 日在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约定如下:

  第一条、房屋所有权归属

  1、位于 省 市 区 街 号 幢 单元 号(建筑面积为 *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丘地号为:权字第 号)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女方所有。

  2、位于 省 市 区 街 号 幢 单元 号(建筑面积为 *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丘地号为:权字第 号)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男方所有。

  第二条、汽车归属

  1、登记在女方名下的 汽车(车牌号 )一辆归女方所有。

  2、登记在男方名下的 汽车(车牌号 )一辆归男方所有;

  第三条、存款、股票、股权

  1、夫妻共同存款五十万元归女方所有,男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将其名下的`35万元存款转移到女方名下。此后,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家庭财产协议书6篇(扩展4)

——家庭财产协议书 (菁华5篇)

  (以下简称父母)

  (以下简称长子)

  (以下简称次子)

  为了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和睦相处,增进父子间兄弟间及家庭所有成员之间的情感,进一步明确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权利和义务,避免其家庭成员间无谓的纷争,现根据家庭房产财产的实际情况,并经父母与俩子的共同协商,现对家庭房产财产提出如下分割协议,以便家庭成员共同遵守。

  一、家庭现有房产情况

  1、此处房产位于亳州市盛世嘉和园小区。

  2、此处房产为父亲与次子共同购买(父亲出资30万元,其余部分为次子出资)。目前,此处房产的产权所属为父亲名字。

  二、房产财产分割的具体实施办法

  1、经协议三方研究,此处房产赠与次子为结婚婚房。

  2、介于目前此处房产所属证明及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持有人,均为父亲名字,由于条件所限,暂时无法变更过户,待协议签订后,其有关证件和票据都交给次子保管。今后条件允许如需要变更或过户一切费用均由次子负担。

  3、为补贴长子,父母决定把该处房产按揭还款还清后,每年向长子补贴约2万元,直至补贴20万元止。

  三、相关事宜

  父母的房产财产分割后,为了确保两老人安度其晚年,现就有关事宜,商定如下:

  1、在父母能自理的`情况下,不要求俩子承担生活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年迈,俩子对父母的赡养问题,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各自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2、父母年龄越来越大,病患可能也越来越多,如以后父母病患没能力支付时,长子及次子应共同承担医疗费用。

  四、未尽事宜,再经三方共同商定解决

  五、本协议一经签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本协议。

  六、次子享有房产权的时间为签订本协议起生效。本协议各自均已看过无异议。协议书凡参于人均各持一份为凭。

  第一章可保财产

  第一条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均可做为保险标的,由投保人向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

  五、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与他人共有的本条一至四款所列财产。

  本条所指被保险人为参加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

  本条所指保险人为*太*洋保险公司(下同)。

  第二章不保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一、房屋及附属设备;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机、农用机械等;

  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待销商品;

  五、金银、珠宝、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纪念币、奖章、奖牌、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宠物、花、树、鱼、虫、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和工艺品;

  六、烟酒、食品、粮食、农副产品、药品、化妆品;

  七、游戏卡、唱盘、影碟、录音录象带、软盘、表、笔、眼镜、无线通讯设备、打火机、手包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

  八、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中未列明的其它家庭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章保险期限

  第三条保险期限分为一年、三年、五年期、长效还本保险为一年至八年有效。自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保险费次日零时起到规定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四章保险金额

  第四条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财产项目分别列明。

  第五章保险费

  第五条本保险分为非还本及还本保险两种形式,由投保人自愿选择,被保险人应当在投保时依照收费标准一次缴清保险费。收费标准请详见附表。

  第六章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人仅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在发生以上灾害事故时,为防止灾害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所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以及在施救过程中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七章除外责任

  第七条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

  二、核子辐射和污染;

  三、被保险人或其家属成员的故意行为;

  四、电视、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和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五、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保险财产,以及用芦*、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帆布等材料为外墙、屋顶、屋架的简陋屋棚,由于暴风、暴雨所造成的损失;

  六、虫蛀、鼠咬、霉烂、变质以及其它不属于本保险单第六条所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七、保险财产在违章建筑、危险建筑内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

  第八章退保

  第八条非还本保险形式的保险,未届保险期满中途不办理退保手续。

  第九条凡投保人选择一年、三年、五年还本保险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险待遇,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保险期满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人将投保人交纳的保险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二、保险期满后,若不退保,投保人应另办续保手续。

  三、被保险人如在保险期内要求退还保险本金,就根据非还本家财险费率计收本保险年度的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从应退还的保险本金中扣回。

  第十条投保人选择长效还本保险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险待遇,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长效还本保险期为八年有效,八年保险期满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人将投保人交纳的保险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二、长效还本保险期满五年以上要求退还保险本金的`,要视本保险年度内是否出险而不定期,若本保险年度内出险,发生赔款的要按短期计费标准计收(见短期计费标准表计算),从退还的保险本金中扣回;若本保险年度内未出险,未发生赔款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将保险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三、保期不满五年要求退还保险本金的,依照本条款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办理。

  第九章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和损失当天出险当地的市场重置价,并且按其新旧程度计算赔款,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单上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如保险单上未列分项保险金额时,分项赔偿限额按以下比例计算赔偿;衣着及床上用品按20%计算;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按30%计算;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按50%计算。

  第十二条依本条款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支付的合理的施救费用,应与保险财产直接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合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施救并保存现场,向当地*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立即通知保险人,以便及时确定损失、查勘处理。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施救费用单据以及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如*、气象等部门)的证明。

  第十六条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示时,保险人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第十七条保险财产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后,被保险人应如实向保险人提供损失情况,如有虚报损失等欺骗行为,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经支付的赔偿,并终止保险合同。

  第十章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财产存放地点发生变更,或保险财产所有权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人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应当维护保险财产的安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发行或违反本条款的各项义务和规定,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第十一章其它事项

  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以后,该保险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为原保险金额减去赔偿金额后的余额。

  非还本形式的保险若在保险期内累计赔款彀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不退还终止日至届满日的保险费。

  在同一保险年度内累计赔款达到保险金额时,该保险年度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单以及剩余年度的保险金额仍全额有效。

  本条所述各种情况,应由保险人出具批单加以批注。

  第二十二条如果被保险人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财产遭受损失的当天起,一年内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十五条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险人书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三条还本保险形式的保险,保险人有权根据银行同期储蓄利率的变动,相应调整费率或保险金额,并告知被保险人。

  第十二章保险仲裁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解决[本文由网站收集整理]时,可以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处理。

  家庭财产险附加盗窃险条款

  本保险为家产财产险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人投保了家庭财产险的基础上,经保险人同意,才能投保家庭财产附加盗窃险,其保险金额以不超过投保人投保的家庭财产险的保险金额为限。

  兹经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本保险单承保的家庭按照以下规定附加盗窃保险。

  一、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为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二、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的故意行为、或勾结怂恿他人盗窃或因顺手偷摸、窗外钩物等无法证明外来人员盗窃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三、本保险按照保险单所列财产项目分项承保、分项理赔。

  四、被保险人在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盗窃损失后,要保存现场,向当地*部门如实报案,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否则如保险人无法确定保险责任及损失情况的,保险人有权不予赔偿。

  五、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险财产,应归保险人所有。衩保险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偿金必须退还给保险人,保险人对被追回的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补偿。

  六、本附加险的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家庭财产保险条款规定办理。

  第一章可保财产

  第一条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均可做为保险标的,由投保人向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

  五、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与他人共有的本条一至四款所列财产。

  本条所指被保险人为参加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

  本条所指保险人为*太*洋保险公司(下同)。

  第二章不保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一、房屋及附属设备;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机、农用机械等;

  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待销商品;

  五、金银、珠宝、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纪念币、奖章、奖牌、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宠物、花、树、鱼、虫、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和工艺品;

  六、烟酒、食品、粮食、农副产品、药品、化妆品;

  七、游戏卡、唱盘、影碟、录音录象带、软盘、表、笔、眼镜、无线通讯设备、打火机、手包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

  八、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中未列明的其它家庭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章保险期限

  第三条保险期限分为一年、三年、五年期、长效还本保险为一年至八年有效。自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保险费次日零时起到规定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四章保险金额

  第四条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财产项目分别列明。

  第五章保险费

  第五条本保险分为非还本及还本保险两种形式,由投保人自愿选择,被保险人应当在投保时依照收费标准一次缴清保险费。收费标准请详见附表。

  第六章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人仅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在发生以上灾害事故时,为防止灾害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所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以及在施救过程中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七章除外责任

  第七条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

  二、核子辐射和污染;

  三、被保险人或其家属成员的故意行为;

  四、电视、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和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五、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保险财产,以及用芦*、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帆布等材料为外墙、屋顶、屋架的简陋屋棚,由于暴风、暴雨所造成的损失;

  六、虫蛀、鼠咬、霉烂、变质以及其它不属于本保险单第六条所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七、保险财产在违章建筑、危险建筑内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

  第八章退保

  第八条非还本保险形式的保险,未届保险期满中途不办理退保手续。

  第九条凡投保人选择一年、三年、五年还本保险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险待遇,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保险期满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人将投保人交纳的保险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二、保险期满后,若不退保,投保人应另办续保手续。

  三、被保险人如在保险期内要求退还保险本金,就根据非还本家财险费率计收本保险年度的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从应退还的保险本金中扣回。

  第十条投保人选择长效还本保险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险待遇,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长效还本保险期为八年有效,八年保险期满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人将投保人交纳的保险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二、长效还本保险期满五年以上要求退还保险本金的,要视本保险年度内是否出险而不定期,若本保险年度内出险,发生赔款的要按短期计费标准计收(见短期计费标准表计算),从退还的保险本金中扣回;若本保险年度内未出险,未发生赔款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将保险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三、保期不满五年要求退还保险本金的,依照本条款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办理。

  第九章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和损失当天出险当地的市场重置价,并且按其新旧程度计算赔款,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单上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如保险单上未列分项保险金额时,分项赔偿限额按以下比例计算赔偿;衣着及床上用品按20%计算;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按30%计算;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按50%计算。

  第十二条依本条款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支付的合理的施救费用,应与保险财产直接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合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施救并保存现场,向当地*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立即通知保险人,以便及时确定损失、查勘处理。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施救费用单据以及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如*、气象等部门)的证明。

  第十六条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示时,保险人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第十七条保险财产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后,被保险人应如实向保险人提供损失情况,如有虚报损失等欺骗行为,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经支付的赔偿,并终止保险合同。

  第十章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财产存放地点发生变更,或保险财产所有权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人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应当维护保险财产的安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发行或违反本条款的各项义务和规定,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第十一章其它事项

  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以后,该保险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为原保险金额减去赔偿金额后的余额。

  非还本形式的保险若在保险期内累计赔款彀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不退还终止日至届满日的保险费。

  在同一保险年度内累计赔款达到保险金额时,该保险年度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单以及剩余年度的保险金额仍全额有效。

  本条所述各种情况,应由保险人出具批单加以批注。

  第二十二条如果被保险人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财产遭受损失的当天起,一年内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十五条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险人书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三条还本保险形式的保险,保险人有权根据银行同期储蓄利率的变动,相应调整费率或保险金额,并告知被保险人。

  第十二章保险仲裁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解决[本文由网站收集整理]时,可以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处理。

  家庭财产险附加盗窃险条款

  本保险为家产财产险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人投保了家庭财产险的基础上,经保险人同意,才能投保家庭财产附加盗窃险,其保险金额以不超过投保人投保的家庭财产险的保险金额为限。

  兹经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本保险单承保的家庭按照以下规定附加盗窃保险。

  一、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为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二、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的故意行为、或勾结怂恿他人盗窃或因顺手偷摸、窗外钩物等无法证明外来人员盗窃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三、本保险按照保险单所列财产项目分项承保、分项理赔。

  四、被保险人在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盗窃损失后,要保存现场,向当地*部门如实报案,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否则如保险人无法确定保险责任及损失情况的,保险人有权不予赔偿。

  五、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险财产,应归保险人所有。衩保险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偿金必须退还给保险人,保险人对被追回的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补偿。

  六、本附加险的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家庭财产保险条款规定办理。

  第一章可保财产

  第一条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均可做为保险标的,由投保人向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

  五、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与他人共有的本条一至四款所列财产。

  本条所指被保险人为参加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

  本条所指保险人为*太*洋保险公司(下同)。

  第二章不保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一、房屋及附属设备;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机、农用机械等;

  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待销商品;

  五、金银、珠宝、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纪念币、奖章、奖牌、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宠物、花、树、鱼、虫、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和工艺品;

  六、烟酒、食品、粮食、农副产品、药品、化妆品;

  七、游戏卡、唱盘、影碟、录音录象带、软盘、表、笔、眼镜、无线通讯设备、打火机、手包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

  八、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中未列明的其它家庭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章保险期限

  第三条保险期限分为一年、三年、五年期、长效还本保险为一年至八年有效。自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保险费次日零时起到规定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四章保险金额

  第四条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财产项目分别列明。

  第五章保险费

  第五条本保险分为非还本及还本保险两种形式,由投保人自愿选择,被保险人应当在投保时依照收费标准一次缴清保险费。收费标准请详见附表。

  第六章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人仅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在发生以上灾害事故时,为防止灾害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所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以及在施救过程中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七章除外责任

  第七条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

  二、核子辐射和污染;

  三、被保险人或其家属成员的故意行为;

  四、电视、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和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五、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保险财产,以及用芦*、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帆布等材料为外墙、屋顶、屋架的简陋屋棚,由于暴风、暴雨所造成的损失;

  六、虫蛀、鼠咬、霉烂、变质以及其它不属于本保险单第六条所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七、保险财产在违章建筑、危险建筑内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

  第八章退保

  第八条非还本保险形式的保险,未届保险期满中途不办理退保手续。

  第九条凡投保人选择一年、三年、五年还本保险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险待遇,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保险期满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人将投保人交纳的保险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二、保险期满后,若不退保,投保人应另办续保手续。

  三、被保险人如在保险期内要求退还保险本金,就根据非还本家财险费率计收本保险年度的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从应退还的保险本金中扣回。

  第十条投保人选择长效还本保险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险待遇,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长效还本保险期为八年有效,八年保险期满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人将投保人交纳的保险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二、长效还本保险期满五年以上要求退还保险本金的,要视本保险年度内是否出险而不定期,若本保险年度内出险,发生赔款的要按短期计费标准计收(见短期计费标准表计算),从退还的保险本金中扣回;若本保险年度内未出险,未发生赔款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将保险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三、保期不满五年要求退还保险本金的,依照本条款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办理。

  第九章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和损失当天出险当地的市场重置价,并且按其新旧程度计算赔款,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单上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如保险单上未列分项保险金额时,分项赔偿限额按以下比例计算赔偿;衣着及床上用品按20%计算;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按30%计算;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按50%计算。

  第十二条依本条款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支付的合理的施救费用,应与保险财产直接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合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施救并保存现场,向当地*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立即通知保险人,以便及时确定损失、查勘处理。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施救费用单据以及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如*、气象等部门)的证明。

  第十六条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示时,保险人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第十七条保险财产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后,被保险人应如实向保险人提供损失情况,如有虚报损失等欺骗行为,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经支付的赔偿,并终止保险合同。

  第十章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财产存放地点发生变更,或保险财产所有权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人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应当维护保险财产的安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发行或违反本条款的各项义务和规定,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第十一章其它事项

  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以后,该保险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为原保险金额减去赔偿金额后的余额。

  非还本形式的保险若在保险期内累计赔款彀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不退还终止日至届满日的保险费。

  在同一保险年度内累计赔款达到保险金额时,该保险年度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单以及剩余年度的保险金额仍全额有效。

  本条所述各种情况,应由保险人出具批单加以批注。

  第二十二条如果被保险人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财产遭受损失的当天起,一年内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十五条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险人书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三条还本保险形式的保险,保险人有权根据银行同期储蓄利率的变动,相应调整费率或保险金额,并告知被保险人。

  第十二章保险仲裁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解决[本文由网站收集整理]时,可以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处理。

  家庭财产险附加盗窃险条款

  本保险为家产财产险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人投保了家庭财产险的基础上,经保险人同意,才能投保家庭财产附加盗窃险,其保险金额以不超过投保人投保的家庭财产险的保险金额为限。

  兹经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本保险单承保的家庭按照以下规定附加盗窃保险。

  一、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为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二、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的故意行为、或勾结怂恿他人盗窃或因顺手偷摸、窗外钩物等无法证明外来人员盗窃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三、本保险按照保险单所列财产项目分项承保、分项理赔。

  四、被保险人在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盗窃损失后,要保存现场,向当地*部门如实报案,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否则如保险人无法确定保险责任及损失情况的,保险人有权不予赔偿。

  五、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险财产,应归保险人所有。衩保险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偿金必须退还给保险人,保险人对被追回的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补偿。

  六、本附加险的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家庭财产保险条款规定办理。

  第一条 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装潢;

  三、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 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 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六、用芦*、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七、*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五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盗抢;

  二、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家庭财产协议书6篇(扩展5)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菁华5篇)

  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女儿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

  第四条、甲方本着*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

  第五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璜等,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丙双方

  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

  第六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八万元整时生效。女婿与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父):甲方(母)

  乙方: 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 丙方爱人见证:

  订立时间:年月日

  订立地点:

  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女儿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

  第四条、甲方本着*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

  第五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璜等,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丙双方

  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

  第六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八万元整时生效。女婿与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父):甲方(母)

  乙方: 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 丙方爱人见证:

  订立时间:年月日

  订立地点:

  立约人:

  男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女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见证人:

  某某,xx律师事务所律师

  某某,xx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____(男)与_________(女)自_________年结婚以来,长期感情不合,双方经协调决定离婚。现就家庭财产分割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于女方抚养孩子,家里的财物_______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书籍,其余均归女方所有。

  2._________,_________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双方对各自所有物并无争议。

  3._________,_________现住房,系男方单位所有。_________待离婚申请批准后自动搬出。

  以上协议是_________(男方单位)工会主持下,本着*等、自愿原则进行的,希望民政机关予以认可。

  本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一式四份,男女双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

  男方(签字):_________女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女儿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家庭财产协议书6篇(扩展6)

——家庭分割财产协议书优选【5】篇

  被继承者:

  继承者: 系被继承者之 ,身份证号:

  继承者: 系被继承者之 ,身份证号:

  继承者: 系被继承者之 ,身份证号:

  被继承者 于 年 月 日出现意外不幸身亡,留有遗产并未切分,继承者在公*志愿的基本上达成一致,达到以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相互遵照执行:

  1、各继承者理应秉着妥善处置被继承者丧事,搭建和睦的家庭环境为标准,有效处罚被继承者遗产,不可侵吞、夺占或妄图侵吞、夺占别的继承者的市场份额。

  2、各继承者理应秉着有利于被继承者小孩 成才标准,照料未成年的权益,在遗产范围之内扣减 元做为小孩赡养费用。

  3、各继承者服务承诺遵循被继承者遗书中的意思表示,签定本协议前后左右均不可违反遗书中常确立的內容。

  4、各继承者确定,根据法律法规,被继承者户下全部资产系夫妻共有财产,在其中2分之1归属于被继承者妻子 女性全部;剩下的2分之1做为被继承者遗产开展切分,各继承者承继此遗产的五分之一。

  5、被继承者与其妻 之夫妻共有财产为:坐落于北 号房屋一整套;坐落于北京 区 号房屋一整套;个股(被继承者身亡之时)总市值 元;奥迪车A6小车(车号牌: )一辆汽车;被继承者在 企业的股份使用价值;应收款债务 元。

  6、坐落于 被继承者的房屋归 全部,该房屋所欠住房贷款由 还款;坐落于 的'房屋归 全部,该房屋所欠住房贷款由 还款;被继承者在 企业股份根据遗书归 全部。

  7、应收款债务 元归 全部;坐落于 号房屋归 全部。

  8、以便充分运用资产的运用使用价值,各继承者愿意,在切分遗产后已不现有遗产或其一部分。继承者 折价赔偿给继承者 、 总共RMB 元,做为继承者 、 应分得所有遗产市场份额的差值,付款后,继承者已不具有承继被继承者别的一切资产的支配权。

  9、被继承者所负负债 元,由继承者 、 、 相互担负;为解决被继承者丧事全部支出总共 元RMB,从被继承者遗产中扣减。

  10、本协议在 签定,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案件或与本协议內容有关的纠纷案件,由 人民***所管。

  11、本协议一式六份,各继承者执这份,举办刑事辩护律师执这份,公正组织存留这份。

  继承者: 继承者: 继承者:

  签订地址: 区 号

  签订時间:20__年 月 日

  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女儿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

  第四条、甲方本着*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

  第五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璜等,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丙双方

  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

  第六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八万元整时生效。女婿与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父):_________

  甲方(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爱人见证: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丙方爱人见证: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今有徐xx、陈xx家庭成员中二子(徐xx、徐xx)均已经成年,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父母为子女生计考虑,愿将自己所有的财产分与二子为业,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特立此分家协议书为凭。

  一、居住屋分配:现有居住房屋肆间两层,分别分予徐xx和徐xx二人。其中东边两间两层分给徐xx所有,西边两间两层分给徐xx所有;

  二、出租屋分配:现有出租房屋,所产生的`房屋租赁费用由徐xx、陈xx夫妇收取并使用。出租房屋所有权暂时不予分配,归xx、陈xx夫妇所有。待徐xx、陈xx夫妇百年后遵照遗嘱分配或没有遗嘱徐xx、徐xx协商分配;

  三、空余土地分配:协议签订之日,没有居住房屋和出租房的空余部分土地,按居住房屋划分界线。徐xx、徐xx二人各50%,东边50%归徐xx所有,西边50%归徐xx所有。双方不得干涉对方改变土地的用途;

  四、共同债务分配:家庭共同债务不分配,由徐xx、陈xx二人偿还;

  六、老人赡养:由于赡养徐xx、陈xx所产生的费用,需要儿子承担的,徐xx、徐xx按各50%的比例分摊;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经所有当事人签字并芝里社区盖章后生效,徐xx、陈xx夫妇持一份,徐xx、徐x两兄弟各执一份,芝里社区备案一份。

  签字处:徐xx、陈xx

  芝里社区盖章处

  日期

  男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男女双方系夫妻关系,于_______登记结婚。

  现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约定如下:

  第一条、房屋所有权归属

  1、女方名下位于柳州市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商厦_______号铺面(柳房权证字第12_______号)双方同意将其赠与女儿_______办理过户登记所需税费男女方*均分担。

  2、女方与女儿董_______共有,位于柳州市_______路1号国际商城_______栋4单元_______号(柳房权证字第D_______号)房屋,夫妻共有部分双方同意将其赠与女儿,办理过户登记所需税费男女方*均分担。

  3、女方名下位于南宁市兴宁区_______路_______号西南商都地下1层_______号商铺归男方所有,由男方负责偿还银行按揭款本息。

  还贷完成后,女方应无条件协助男方将该商铺过户登记给男方,办理过户登记所需税费由男方承担。

  4、以男方名义向柳州市交通银行按揭贷款(_______万元)购买,位于柳州市_______大道_______号之一中房,世纪广场_______单元_______号住房归女方所有,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女方负责偿还余下的银行按揭款及利息。

  取得房产证后或具备过户登记条件后,男方应无条件协助女方将该房屋过户登记给女方,办理过户登记所需税费由女方承担。

  第二条、汽车及车位使用权归属

  1、登记在女方名下车牌号为桂B_______的丰田小轿车归男方所有,办理过户登记的费用由男方承担。

  2、柳州市_______街国际商城地下_______层停车位_______号车位归女方所有。

  3、位于柳州市_______大道_______号之一中房_______广场地_______层_______号车位归女方所有。

  第三条、股权归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投资_______万元以男方名义持有的股票全部归男方所有。

  第四条、商铺承租经营权双方共同承租位于商业港地下层西区_______号铺面由女方承租经营。

  第五条、债权债务

  1、本协议生效后,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各自名下的债权及财产收益归各自所有。

  2、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载明的银行按揭贷款债务外,其他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

  此后,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而且对外借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

  第六条、生活支出1、在本协议生效后,各自购买的物品归各自所有;共同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

  2、本协议生效后,*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双方老人赡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

  第七条、受让财产本协议生效后,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有。

  第八条、违约责任本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形下协商签订的,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示公*的情形,男、女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本协议提出反悔并保证切实履行;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协助办理房屋(商铺)过户登记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万元,并赔偿违约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文本条款及其它

  1、本协议未明确说明的所有其他财产的归属,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

  2、如双方离婚,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确定财产归属;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依据本协议确认相关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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