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协议书 (菁选6篇)

首页 / 协议书 / | 2022-10-03 00:00:00 协议书

用水协议书1

  饮用水使用搭伙协议

  甲方(代表):

  乙方:

  甲方( )自行修建的饮用水池,尚有部分充足水源,乙方自愿搭伙使用甲方的生活饮用水,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保证供给乙方充足的生活饮用水,旱、涝、霜冻、地质滑坡等自然灾害除外。

  2、甲方应负责甲方蓄水池至乙方水表间的水管线路及常年维修。

  二、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乙方应自觉爱护用水设施,发现任何不良现象及时报告甲方。

  2、本着一户一表的原则,乙方不得私自以任何理由,私拉乱接水管线路,否则罚款1000.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不退还搭伙费的情况,停止乙方使用饮水。

  3、乙方应保证(特别是霜冻天)水表的正常转动,发现水表破损、停止转动,应及时报告甲方维修,乙方只负责水表的成本价,不负责水表安装费。如水表不正常转动,乙方发现不及时、或发现后不及时报告甲方,甲方按200.00元/天收取水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不退还搭伙费的情况,停止乙方使用饮水。

  三、搭伙事宜

  1、单价:880.00元/块表(不含水表钱),从主水管破口处开始的接头、弯头等配件以实际数量和单价另算

  2、期限:双方约定,甲方水池使用性质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乙方可长期有偿使用甲方水源。

  3、大修基金:甲方水池自修建后第一个10年,乙方应付当时搭伙费的1/2作为大修基金,以后每10年付当时搭伙费的2/3作为大修基金。

  四、服务协议:

  1、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水费单价2.50元/吨(水价以当时市场价为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甲方运转,乙方每月至少保证用水3吨(以水表为准不足3吨按3吨计算),每季度收取一次水费。

  3、在服务时限内,乙方如需暂停用水,乙方则应向甲方申请报停(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停后申请开通按50.00元/表收取劳务费。

  五、建修用水

  如乙方因建修用水,需经甲方根据当时水源情况,本着保证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实行建修有偿用水,乙方负责水管、水表、接头、安装劳务费,由甲方安装后,方可使用(枯水季节以保证生活饮用水为原则,建修结束后用水协议自行解除),以实际吨位,按3.00元/吨计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 年 月 日

用水协议书2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一、主体

  甲方(供水方): 乙方(用水方):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二、客体

  甲方根据乙方生产需要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供水, 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的供水,并向甲方支付相应供水费用。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电力供应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1.用水地址为 。用水四至范围(即用乙方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 (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2.供水性质系 用水,执行 供水价格。

  3.用水量为 吨/月(按最大负荷核算)。

  (二)供水方式和质量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乙方提供不间断供水。

  2.乙方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3.甲方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甲方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 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 兆帕。

  三、内容

  (一)供水期限

  甲方向乙方供水期限是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用水计量与水价

  1.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计量表;_________IC卡计量表,或者_________ 。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前述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乙方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同一具计费水表时,甲方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

  (3)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 ,安装计费总水表共 具,注册号为 。

  2.供水价格

  (1)甲方依据乙方用水性质,按照 * (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价格为 元/吨。

  (2)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及其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义务及其违约责任

  (1)持续供水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不间断供水。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向乙方供水的,应当支付乙方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的违约金。甲方未及时恢复供水或拒不支付违约金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2)供水质量稳定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质量、水压、水量及供水方式向乙方供水,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水质量不符、水压水量降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要求改变供水方式的,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及乙方损失。

  (3)水费结算

  甲方按照规定每月 日抄验水表并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水费,水费结算采取 方式。因特殊原因甲方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或者改变结算方式时,应当提前 日通知乙方。

  (4)价格调整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政策和自身生产成本因素决定是否调整供水价格,价格调整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甲方调整供水价格时,应通过书面、媒体或其他方式在水费结算前至少日通知乙方。甲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乙方的,按调整前结算水费。

  (5)校准

  对乙方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甲方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甲方应当无偿更换,甲方可根据用水人上______个月*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甲方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6)维护和抢修

  ①甲方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 24 小时昼夜受理乙方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计费水表以及其他附属设施损坏时,甲方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因甲方原因抢修不及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②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在未来一年内无法恢复供水的,甲方应主动和乙方协商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③甲方由于水资源供应紧张或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进行检维修时,而采取必要的限量措施或停止供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在未来一年内无法恢复供水的,甲方应主动和乙方协商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责任、义务及其违约责任

  (1)缴纳水费

  乙方应当于每月 日前交清水。乙方逾期未缴纳水费的,应按逾期金额的日百分之向甲方缴纳滞纳金。逾期 日仍未缴纳水费和滞纳金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

  (2)配合抄验水表

  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抄验水表,因乙方表井占压、损坏及其他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不能抄验水表时,甲方可根据乙方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乙方在 日内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甲方不退还多估算的水费。

  (3)用水变更

  ①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同约定用水。乙方未向甲方办理变更手续、私自改变用水性质或向其他用水方转供水以及向合同约定范围以外供水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乙方应当按该部分水费的百分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补交水费差价。

  ②乙方用水量增加或减少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乙方承担工料费。当乙方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当乙方连续两个月*均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的,应更换结算水表。乙方不办理相关手续拒绝换表时,甲方可参照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

  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私自不得迁移、更换用水计量装置。乙方若要迁移、更换用水计量装置,必须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视作不具备用水条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水。

  ④乙方搬迁或者其他原因停止用水应向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未办理过户手续的,甲方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给就爱放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维护管理

  ①乙方应当对其产权范围内供水实施进行维护管理,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严重损坏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在日内自行维修或者邀请甲方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人员伤害和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故意损坏供水设施或者致使计量表失准,甲方有权参照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

  ②乙方不得操作属甲方管理范围内的供水设施,但遇到对人员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时除外,事后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四)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受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免除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寻找一项公*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这种不可抗力的后果。

  (3)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对方审阅确认。

  (五)合同转让

  除非事先得到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六)合同的变更与更改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调解解决。 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由 人民法院解决。

  2.在协商和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本合同无争议部分的正常履行。

  (八)合同解释

  对本合同条款含义双方发生歧义时,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合理原则及交易惯例共同解释。解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九)合同效力及有效期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日至月日。

  (十)文本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用水协议书3

  碧流河乡农民用户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奇台县碧流河乡农民用水户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碧流河乡全体用水户通过民主方式组织起来的从事农业供水管理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地方性、非利益性的互助合作用水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实行工程自我管理、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独立核算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以用水户为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心全意提供有效的农业供水服务,促进农业稳产高产和节水高效。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碧流河乡人民*和奇台县水利局及碧流河水管站的具体指导和帮助,接受奇台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业务工作。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碧流河乡*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业务范围。

  1、全面负责协会辖区内灌溉工程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和供水调度。

  2、负责供水到户工作,向用水户供水并公开水费、水价、用水方量。

  3、为用水户提供与水利及灌溉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以斗渠渠系水文边界为基础组建,在此范围内的受益农户户主经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成为协会会员,协会成立时申请入会的农户,今后在申请入会时,必须按规定补交前段工程部分建设和管理费。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本渠系范围内用水户;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3、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用水户提出申请;

  2、协会执行委员会或筹委会审查通过;

  3、协会执行委员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用水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会员代表的权利;

  3、向协会反映意见与要求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按用水量交纳水费;

  2、执行协会各项决议,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3、节约用水。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向执行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并交回会员证,退会农户不再享受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犯本章程的行为,经执行委员会讨论予以除名,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相应终止。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设七个用水组,为:东戈壁用水组;永丰渠村用水组;洞子沟村用水组;塘坊门村用水组;南沟村用水组;皇宫村用水组。用水组灌溉区域的划分一般以斗农渠水文边界及行政村管辖区域为基础。

  第十五条各用水组通过灌溉区域内所有会员参加的用水组会议选举产生若干名代表。根据用水量、灌溉面积的大小,兼顾地理位置,每个用水组由一名用水组首*代表(组长)、2名副组长(其中一名副组长由水管站下派配水员担任)、财务人员及若干名委员组成的用水组委员会。委员由代表通过协商或选举产生,委员会领导本用水组的其他代表进行工作。

  第十六条用水者代表同时也是用水组的管水员,其主要职责是:

  1、参加用水者*,执行用水者*的决议。

  2、制定和上报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负责本用水组的灌溉调度,*衡用水户之间的利益,协调解决用水组内的水事纠纷。

  3、根据协会的工程维修计划和要求,组织本用水组用水户做好内部灌溉工程的维修和管理工作。

  4、负责或协助协会做好本用水组水费的收交工作。

  5、及时反映用水户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用水组的会员大会是用水组的决策机构,其职责为:

  1、选举本用水组的用水者代表(管水员)。

  2、审查和通过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

  3、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审查和决定本用水组工程维修和集资兴建灌溉设施的方案。

  第十八条用水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例会,如果用水组内有2/3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用水组会员特别会议,特别会议的职权与例会相同。

  第十九条用水者代表(含首*代表)辞职,需事先写出书面申请。首*代表辞职由执委员批准,用水者代表辞职由用水组会员会议批准,在未得到批准之前,必须继续履行其职责。如果用水者代表缺员,应及时召开用水组会议补选。

  第二十条由各用水组的代表组成本协会的用水者*,*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11名代表组成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其中*1名,副*2名,委员8名,*是本协会的法人代表,负责全面工作;副*及委员实行分工负责。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委员(用水者)*。

  其权利是:

  1、选举和罢免执委会成员;

  2、决定执委会成员的报酬;

  3、审查、通过执行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计划、用水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审查执行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5、审议通过或修订协会章程;

  6、划分协会用水组;

  7、负责制定用水组的运行规则。

  第二十二条会员*一般每年召开1—2次,执行委员会有权决定临时召开*或者2/3以上的正式会员代表向执行委员会提出召开*时也可临时召开。*必须有2/3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协会*决议,应由全体出*会议的正式会员代表表决,获得半数以上赞同方可有效。

  第二十三条会员*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经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四条执行委员会是*的执行机构,在会员*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负责。

  第二十五条执行委员的职责

  1、执行会员*的决议并向其汇报工作;

  2、筹备召开会员*;

  3、聘用协会工作人员;

  4、制定与执行协会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用水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5、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工程维护,财务收支计划及其他工作计划,提交委员*审批后执行。

  6、全面负责本协会管理范围的灌溉管理工作,并承担资产的保值责任。

  7、负责协调本协会内外部关系。

  8、负责调解和处理灌溉中的水事纠纷。

  9、任免用水组代表及首*代表;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六条执委会成员必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的社会经验及组织领导能力,具备一定的农业灌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热爱灌溉事业,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勤奋敬业,群众威信高,全心全意为用水者服务。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完成民事行为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执行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执委会成员辞职,需先提出申请,经用水者*批准,在批准前应继续履行其职责。如果执委会成员缺员,应及时召开用水者*补选。

  第二十八条为保证协会高效、有序地运转,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协会在乡*农民用水者协会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支持、监督、保证用水者协会按章办事,协调各方关系,调节处理用水者协会报告的水事纠纷,领导小组成员不在用水者协会领取报酬和报销费用。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水费。

  2、*资助。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本协会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本协会《水费收缴办法》收取水费。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管理的渠系及其附属建筑物工程为本协会使用的固定资产,依国家有关法规及本协会制定的《工程管理规定》予以管护。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合格财务人员,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换届或法定代表人离任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单位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由执行委员会负责提出修改意见,交会员*审议。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通过后15天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七条协会在1/2以上会员代表提出解散意见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执委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三十八条执委会提出的终止协议须经代表大表决通过,并报业务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后的活动,进行资产移交。向资产监管单位办理资产和档案移交手续,进行资产移交。

  第四十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会会员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八章监督和奖惩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接受供水单位、乡下府及有关部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对工作卓有成效的会员及工作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对不履行章程中规定的会员义务的会员,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代表及工作人员给予处罚。处罚分为以下几种:限期恢复或改正,赔偿损失,减少供水,停止供水,罚款,送司法部门处理等。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经20xx年10月13日召开的用水者*表决通过。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由协会执委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用水协议书4

  甲方:

  乙方:**********供水管理单位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水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执行《*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供水规定。

  二、水费收缴

  按照甲方的实际用水数量收取,水价按价格主管机关定价收取,乙方按月收取甲方用水水费(若遇水费调整按调整后的水价收取)。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无特殊情况(如突然停电、不可抗力、原水污染、设备突发故障、管线损坏等),乙方应保证24小时供水。

  2、乙方因设备检修等情况需停止供水时,需提前48小时告知用水单位。

  3、乙方因管线抢修需停止供水时,应及时将预计修复时间通知用水单位,抢修时间不宜超过48小时。

  4、乙方应确保管网末梢水中的二氧化氯含量不低于0.02mg/1,浊度最大不超过3NTU,正常供水压力不低于0.1kpa。

  5、甲方依据自愿原则,决定是否接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所提供的生活用水。

  6、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按月足额缴纳水费。

  7、甲方应依据乙方要求,使用相应合格的计量设施,更换计量设施必须经乙方同意,并在乙方监督下进行。

  8、乙方供水点房屋内,以供水点总阀门为分界点,以下甲方分支管线、阀门等供水设施的维护、更换须在乙方的监督下进行,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因甲方分支管线等供水设施损坏而造成漏水情况的,水费由甲方全部承担,与乙方无关。

  10、甲方所使用的总水表的维修、更换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11、甲方因计量设施损坏,无法计量用水量时,当月用水量按前三个月用水量的*均值计取。

  1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违章用水:

  (1)盗用或转供生活饮用水给第三方的;

  (2)不按时足额缴纳水费的;

  (3)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农村供水设施或计量设施的;

  (4)未经乙方同意私自更换计量设施的;

  (5)使用不合格计量设施的;

  (6)故意破坏供水设施的。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按照约定严格遵守,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停止供应甲方用水,解除本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不按时足额缴纳水费,经催费后仍不缴纳,按恶意拖欠处理,乙方有权停止给甲方供水,对其恢复供水时甲方须结清所欠水费并按新用户标准办理。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因恶意拖欠水费被乙方停止供水的,恢复供水时对其采取预缴费管理办法,即先付费后用水。

  4、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因恶意拖欠水费被乙方做停止供水处理后,若寻衅报复破坏供水设施,按《*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省*令*号)第43条执行,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损坏设施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20000元。

  5、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未经允许擅自改动、拆除供水设施或在供水管网上接水,按《*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令*号)第*条执行,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20000元。

  五、未尽事宜按《*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水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

  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二、 合同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之内容。

  三、 本施工合同为**镇**村村内管网改造工程,乙方应完

  成的工作内容包括:

  (一) 村内管网改造,包括对管道沟(水表井以上部分)

  的破路、土方开挖、管道铺设、管道沟回填、水表井、截门井、排气井、泄水井、消防井的砌筑、管道冲洗、打压。

  (二) 村内入户段工程(水表井以下至入户墙外壹米)。

  包括水表井以下部分至入户墙外壹米的土方开挖、管道沟回填等。该村合同户数为**户。

  四、 乙方负责提供村内供水管网至入户墙外壹米的农民改水工程所需各种管材管件及材料费的筹集(该材料费由区财政补贴给甲方,待工程完工后由甲方拨付给乙方 元)。甲方负责提供改水中发生的居民差价;管道施工费用;主干管、分支干管破路、开挖、回填费用;水表井以下部分至入户墙外壹米的土方开挖、管道沟回填等。甲方出资费用总计为 元。

  五、 乙方在施工当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听从驻地监理要求,如有违反施工要求造成返工、原材料浪费等问题,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 甲方在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给乙方工程费款 。

  七、 施工期间,沙河镇*应同该村村委会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由镇*委托该村协调具体施工事宜。

  八、 施工期间,乙方应注意施工安全,如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自签订合同后,应立

  即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进行施工,本合同施工工期为**天,如逾期未完成施工任务,应写出书面原因。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用水协议书6

  甲方:XX

  乙方:XX

  为了支持广巴高速公路建设,同时也为了共建施工单位与当地村民的和谐关系及乙方第二冷拌场施工用水需要。就乙方第二冷拌场施工用水问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将该村靠*高速公路冷拌场处自来水供给乙方冷拌场作施工用水。

  2、甲方承诺甲方供水量应满足乙方施工需要,如在自来水供给不足的情况下,甲方应从附*鱼池供水以确保乙方任何时候施工时不断水。

  3、从自来水管处架设水管或鱼池放出的水流到冷拌场旁边的水坑后的抽水设施由乙方负责。

  4、在用水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与当地村民的纠纷和阻水现象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确保乙方施工用水需要。

  5、乙方共应支付甲方水费三万元(大写叁万元整、包括协调等费用),该费用分三次付清。该协议签定后甲方供水管道或抽水设施架设完毕支付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之后三个月支付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最后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待乙方水稳层施工完毕,冷拌楼撤场之前全部支付给甲方。

  6、以上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付清完水费后自动失效。

  7、以上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若任何一方违约,需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及造成损失费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XX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XX

  联系电话:XXXXXX

  乙方单位(盖章):XX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XX

  联系电话:XXXXXX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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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协议书 (菁选6篇)(扩展1)

——用水协议书9篇

用水协议书1

  饮用水使用搭伙协议

  甲方(代表):

  乙方:

  甲方( )自行修建的饮用水池,尚有部分充足水源,乙方自愿搭伙使用甲方的生活饮用水,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保证供给乙方充足的生活饮用水,旱、涝、霜冻、地质滑坡等自然灾害除外。

  2、甲方应负责甲方蓄水池至乙方水表间的'水管线路及常年维修。

  二、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乙方应自觉爱护用水设施,发现任何不良现象及时报告甲方。

  2、本着一户一表的原则,乙方不得私自以任何理由,私拉乱接水管线路,否则罚款1000.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不退还搭伙费的情况,停止乙方使用饮水。

  3、乙方应保证(特别是霜冻天)水表的正常转动,发现水表破损、停止转动,应及时报告甲方维修,乙方只负责水表的成本价,不负责水表安装费。如水表不正常转动,乙方发现不及时、或发现后不及时报告甲方,甲方按200.00元/天收取水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不退还搭伙费的情况,停止乙方使用饮水。

  三、搭伙事宜

  1、单价:880.00元/块表(不含水表钱),从主水管破口处开始的接头、弯头等配件以实际数量和单价另算

  2、期限:双方约定,甲方水池使用性质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乙方可长期有偿使用甲方水源。

  3、大修基金:甲方水池自修建后第一个10年,乙方应付当时搭伙费的1/2作为大修基金,以后每10年付当时搭伙费的2/3作为大修基金。

  四、服务协议:

  1、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水费单价2.50元/吨(水价以当时市场价为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甲方运转,乙方每月至少保证用水3吨(以水表为准不足3吨按3吨计算),每季度收取一次水费。

  3、在服务时限内,乙方如需暂停用水,乙方则应向甲方申请报停(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停后申请开通按50.00元/表收取劳务费。

  五、建修用水

  如乙方因建修用水,需经甲方根据当时水源情况,本着保证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实行建修有偿用水,乙方负责水管、水表、接头、安装劳务费,由甲方安装后,方可使用(枯水季节以保证生活饮用水为原则,建修结束后用水协议自行解除),以实际吨位,按3.00元/吨计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 年 月 日

用水协议书2

  碧流河乡农民用户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奇台县碧流河乡农民用水户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碧流河乡全体用水户通过民主方式组织起来的从事农业供水管理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地方性、非利益性的互助合作用水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实行工程自我管理、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独立核算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以用水户为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心全意提供有效的农业供水服务,促进农业稳产高产和节水高效。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碧流河乡人民*和奇台县水利局及碧流河水管站的具体指导和帮助,接受奇台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业务工作。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碧流河乡*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业务范围。

  1、全面负责协会辖区内灌溉工程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和供水调度。

  2、负责供水到户工作,向用水户供水并公开水费、水价、用水方量。

  3、为用水户提供与水利及灌溉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以斗渠渠系水文边界为基础组建,在此范围内的受益农户户主经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成为协会会员,协会成立时申请入会的农户,今后在申请入会时,必须按规定补交前段工程部分建设和管理费。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本渠系范围内用水户;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3、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用水户提出申请;

  2、协会执行委员会或筹委会审查通过;

  3、协会执行委员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用水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会员代表的权利;

  3、向协会反映意见与要求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按用水量交纳水费;

  2、执行协会各项决议,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3、节约用水。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向执行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并交回会员证,退会农户不再享受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犯本章程的行为,经执行委员会讨论予以除名,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相应终止。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设七个用水组,为:东戈壁用水组;永丰渠村用水组;洞子沟村用水组;塘坊门村用水组;南沟村用水组;皇宫村用水组。用水组灌溉区域的划分一般以斗农渠水文边界及行政村管辖区域为基础。

  第十五条各用水组通过灌溉区域内所有会员参加的用水组会议选举产生若干名代表。根据用水量、灌溉面积的大小,兼顾地理位置,每个用水组由一名用水组首*代表(组长)、2名副组长(其中一名副组长由水管站下派配水员担任)、财务人员及若干名委员组成的用水组委员会。委员由代表通过协商或选举产生,委员会领导本用水组的其他代表进行工作。

  第十六条用水者代表同时也是用水组的管水员,其主要职责是:

  1、参加用水者*,执行用水者*的决议。

  2、制定和上报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负责本用水组的灌溉调度,*衡用水户之间的利益,协调解决用水组内的水事纠纷。

  3、根据协会的工程维修计划和要求,组织本用水组用水户做好内部灌溉工程的维修和管理工作。

  4、负责或协助协会做好本用水组水费的收交工作。

  5、及时反映用水户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用水组的会员大会是用水组的决策机构,其职责为:

  1、选举本用水组的用水者代表(管水员)。

  2、审查和通过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

  3、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审查和决定本用水组工程维修和集资兴建灌溉设施的方案。

  第十八条用水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例会,如果用水组内有2/3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用水组会员特别会议,特别会议的职权与例会相同。

  第十九条用水者代表(含首*代表)辞职,需事先写出书面申请。首*代表辞职由执委员批准,用水者代表辞职由用水组会员会议批准,在未得到批准之前,必须继续履行其职责。如果用水者代表缺员,应及时召开用水组会议补选。

  第二十条由各用水组的代表组成本协会的用水者*,*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11名代表组成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其中*1名,副*2名,委员8名,*是本协会的法人代表,负责全面工作;副*及委员实行分工负责。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委员(用水者)*。

  其权利是:

  1、选举和罢免执委会成员;

  2、决定执委会成员的报酬;

  3、审查、通过执行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计划、用水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审查执行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5、审议通过或修订协会章程;

  6、划分协会用水组;

  7、负责制定用水组的运行规则。

  第二十二条会员*一般每年召开1—2次,执行委员会有权决定临时召开*或者2/3以上的正式会员代表向执行委员会提出召开*时也可临时召开。*必须有2/3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协会*决议,应由全体出*会议的正式会员代表表决,获得半数以上赞同方可有效。

  第二十三条会员*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经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四条执行委员会是*的执行机构,在会员*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负责。

  第二十五条执行委员的职责

  1、执行会员*的决议并向其汇报工作;

  2、筹备召开会员*;

  3、聘用协会工作人员;

  4、制定与执行协会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用水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5、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工程维护,财务收支计划及其他工作计划,提交委员*审批后执行。

  6、全面负责本协会管理范围的灌溉管理工作,并承担资产的保值责任。

  7、负责协调本协会内外部关系。

  8、负责调解和处理灌溉中的水事纠纷。

  9、任免用水组代表及首*代表;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六条执委会成员必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的社会经验及组织领导能力,具备一定的农业灌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热爱灌溉事业,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勤奋敬业,群众威信高,全心全意为用水者服务。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完成民事行为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执行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执委会成员辞职,需先提出申请,经用水者*批准,在批准前应继续履行其职责。如果执委会成员缺员,应及时召开用水者*补选。

  第二十八条为保证协会高效、有序地运转,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协会在乡*农民用水者协会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支持、监督、保证用水者协会按章办事,协调各方关系,调节处理用水者协会报告的水事纠纷,领导小组成员不在用水者协会领取报酬和报销费用。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水费。

  2、*资助。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本协会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本协会《水费收缴办法》收取水费。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管理的渠系及其附属建筑物工程为本协会使用的固定资产,依国家有关法规及本协会制定的《工程管理规定》予以管护。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合格财务人员,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换届或法定代表人离任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单位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由执行委员会负责提出修改意见,交会员*审议。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通过后15天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七条协会在1/2以上会员代表提出解散意见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执委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三十八条执委会提出的终止协议须经代表大表决通过,并报业务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后的活动,进行资产移交。向资产监管单位办理资产和档案移交手续,进行资产移交。

  第四十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会会员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八章监督和奖惩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接受供水单位、乡下府及有关部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对工作卓有成效的会员及工作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对不履行章程中规定的会员义务的会员,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代表及工作人员给予处罚。处罚分为以下几种:限期恢复或改正,赔偿损失,减少供水,停止供水,罚款,送司法部门处理等。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经20xx年10月13日召开的用水者*表决通过。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由协会执委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用水协议书3

  供用水合同

  供水人: 合同编号:

  用水人: 签订地点: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为 。

  (二)用水性质: 。

  (三) 用水量为立方米/日; 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 具。

  二、供水期限:

  供水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期限届满后,若有一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对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续签本合同。

  三、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臵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 质量标准。

  四、用水计量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 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 计量表; IC卡计量表;或

  者 。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

  (二)供水价格:

  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 * (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l、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 月 日前交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方式。

  五、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 。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二)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

  六、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三)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 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 24 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

  (八)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

  的表停、表坏,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_ 个月*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七、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六)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八、不可抗力:

  如因地震、水灾或其它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致使合同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经有关*部门证实后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可能的减少对方损失,否则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扩大损失。

  九、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水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水费百分之 的违约金。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禹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用水协议书4

  甲方:郝王庄镇灌溉用水协会

  乙方: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节约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更好做好“三农”工作,郝王庄镇农民,在镇*的领导下,自愿组织起来成立灌溉用水协会,为约束双方的行为,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二)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县水务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对所辖工程进行管理和水费收支管理。

  (四)对所辖工程组织进行维修。

  (五)负责协会业务培训、技术咨询和科技推广。

  (六)对用水户进行节约用水宣传和教育。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

  (二)执行协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缴纳水费。

  (四)按规定缴纳水利建设、维修、大修、折旧和管理费,并投工投劳。

  (五)保护工程及设施的安全。

  (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经理事会批准,方可退会。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同时撤回协会援助其的物资原值。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协会章程规定执行。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各一份。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郝王庄镇灌溉用水协会 乙方:

  二0一0年九月十八日

用水协议书5

  碧流河乡农民用户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奇台县碧流河乡农民用水户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碧流河乡全体用水户通过民主方式组织起来的从事农业供水管理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地方性、非利益性的互助合作用水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实行工程自我管理、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独立核算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以用水户为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心全意提供有效的农业供水服务,促进农业稳产高产和节水高效。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碧流河乡人民*和奇台县水利局及碧流河水管站的具体指导和帮助,接受奇台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业务工作。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碧流河乡*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业务范围。

  1、全面负责协会辖区内灌溉工程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和供水调度。

  2、负责供水到户工作,向用水户供水并公开水费、水价、用水方量。

  3、为用水户提供与水利及灌溉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以斗渠渠系水文边界为基础组建,在此范围内的受益农户户主经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成为协会会员,协会成立时申请入会的农户,今后在申请入会时,必须按规定补交前段工程部分建设和管理费。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本渠系范围内用水户;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3、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用水户提出申请;

  2、协会执行委员会或筹委会审查通过;

  3、协会执行委员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用水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会员代表的权利;

  3、向协会反映意见与要求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按用水量交纳水费;

  2、执行协会各项决议,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3、节约用水。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向执行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并交回会员证,退会农户不再享受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犯本章程的行为,经执行委员会讨论予以除名,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相应终止。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设七个用水组,为:东戈壁用水组;永丰渠村用水组;洞子沟村用水组;塘坊门村用水组;南沟村用水组;皇宫村用水组。用水组灌溉区域的划分一般以斗农渠水文边界及行政村管辖区域为基础。

  第十五条各用水组通过灌溉区域内所有会员参加的用水组会议选举产生若干名代表。根据用水量、灌溉面积的大小,兼顾地理位置,每个用水组由一名用水组首*代表(组长)、2名副组长(其中一名副组长由水管站下派配水员担任)、财务人员及若干名委员组成的用水组委员会。委员由代表通过协商或选举产生,委员会领导本用水组的其他代表进行工作。

  第十六条用水者代表同时也是用水组的管水员,其主要职责是:

  1、参加用水者*,执行用水者*的决议。

  2、制定和上报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负责本用水组的灌溉调度,*衡用水户之间的利益,协调解决用水组内的水事纠纷。

  3、根据协会的工程维修计划和要求,组织本用水组用水户做好内部灌溉工程的维修和管理工作。

  4、负责或协助协会做好本用水组水费的收交工作。

  5、及时反映用水户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用水组的会员大会是用水组的决策机构,其职责为:

  1、选举本用水组的用水者代表(管水员)。

  2、审查和通过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

  3、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审查和决定本用水组工程维修和集资兴建灌溉设施的方案。

  第十八条用水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例会,如果用水组内有2/3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用水组会员特别会议,特别会议的职权与例会相同。

  第十九条用水者代表(含首*代表)辞职,需事先写出书面申请。首*代表辞职由执委员批准,用水者代表辞职由用水组会员会议批准,在未得到批准之前,必须继续履行其职责。如果用水者代表缺员,应及时召开用水组会议补选。

  第二十条由各用水组的代表组成本协会的用水者*,*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11名代表组成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其中*1名,副*2名,委员8名,*是本协会的法人代表,负责全面工作;副*及委员实行分工负责。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委员(用水者)*。

  其权利是:

  1、选举和罢免执委会成员;

  2、决定执委会成员的报酬;

  3、审查、通过执行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计划、用水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审查执行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5、审议通过或修订协会章程;

  6、划分协会用水组;

  7、负责制定用水组的运行规则。

  第二十二条会员*一般每年召开1—2次,执行委员会有权决定临时召开*或者2/3以上的正式会员代表向执行委员会提出召开*时也可临时召开。*必须有2/3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协会*决议,应由全体出*会议的正式会员代表表决,获得半数以上赞同方可有效。

  第二十三条会员*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经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四条执行委员会是*的执行机构,在会员*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负责。

  第二十五条执行委员的职责

  1、执行会员*的决议并向其汇报工作;

  2、筹备召开会员*;

  3、聘用协会工作人员;

  4、制定与执行协会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用水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5、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工程维护,财务收支计划及其他工作计划,提交委员*审批后执行。

  6、全面负责本协会管理范围的灌溉管理工作,并承担资产的保值责任。

  7、负责协调本协会内外部关系。

  8、负责调解和处理灌溉中的水事纠纷。

  9、任免用水组代表及首*代表;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六条执委会成员必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的社会经验及组织领导能力,具备一定的农业灌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热爱灌溉事业,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勤奋敬业,群众威信高,全心全意为用水者服务。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完成民事行为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执行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执委会成员辞职,需先提出申请,经用水者*批准,在批准前应继续履行其职责。如果执委会成员缺员,应及时召开用水者*补选。

  第二十八条为保证协会高效、有序地运转,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协会在乡*农民用水者协会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支持、监督、保证用水者协会按章办事,协调各方关系,调节处理用水者协会报告的水事纠纷,领导小组成员不在用水者协会领取报酬和报销费用。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水费。

  2、*资助。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本协会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本协会《水费收缴办法》收取水费。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管理的渠系及其附属建筑物工程为本协会使用的固定资产,依国家有关法规及本协会制定的《工程管理规定》予以管护。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合格财务人员,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换届或法定代表人离任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单位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由执行委员会负责提出修改意见,交会员*审议。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通过后15天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七条协会在1/2以上会员代表提出解散意见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执委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三十八条执委会提出的终止协议须经代表大表决通过,并报业务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后的活动,进行资产移交。向资产监管单位办理资产和档案移交手续,进行资产移交。

  第四十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会会员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八章监督和奖惩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接受供水单位、乡下府及有关部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对工作卓有成效的会员及工作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对不履行章程中规定的会员义务的会员,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代表及工作人员给予处罚。处罚分为以下几种:限期恢复或改正,赔偿损失,减少供水,停止供水,罚款,送司法部门处理等。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经20xx年10月13日召开的用水者*表决通过。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由协会执委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用水协议书6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一、主体

  甲方(供水方): 乙方(用水方):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二、客体

  甲方根据乙方生产需要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供水, 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的供水,并向甲方支付相应供水费用。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电力供应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1.用水地址为 。用水四至范围(即用乙方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 (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2.供水性质系 用水,执行 供水价格。

  3.用水量为 吨/月(按最大负荷核算)。

  (二)供水方式和质量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乙方提供不间断供水。

  2.乙方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3.甲方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甲方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 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 兆帕。

  三、内容

  (一)供水期限

  甲方向乙方供水期限是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用水计量与水价

  1.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计量表;_________IC卡计量表,或者_________ 。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前述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乙方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同一具计费水表时,甲方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

  (3)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 ,安装计费总水表共 具,注册号为 。

  2.供水价格

  (1)甲方依据乙方用水性质,按照 * (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价格为 元/吨。

  (2)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及其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义务及其违约责任

  (1)持续供水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不间断供水。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向乙方供水的,应当支付乙方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的违约金。甲方未及时恢复供水或拒不支付违约金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2)供水质量稳定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质量、水压、水量及供水方式向乙方供水,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水质量不符、水压水量降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要求改变供水方式的,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及乙方损失。

  (3)水费结算

  甲方按照规定每月 日抄验水表并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水费,水费结算采取 方式。因特殊原因甲方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或者改变结算方式时,应当提前 日通知乙方。

  (4)价格调整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政策和自身生产成本因素决定是否调整供水价格,价格调整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甲方调整供水价格时,应通过书面、媒体或其他方式在水费结算前至少日通知乙方。甲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乙方的,按调整前结算水费。

  (5)校准

  对乙方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甲方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甲方应当无偿更换,甲方可根据用水人上______个月*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甲方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6)维护和抢修

  ①甲方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 24 小时昼夜受理乙方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计费水表以及其他附属设施损坏时,甲方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因甲方原因抢修不及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②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在未来一年内无法恢复供水的,甲方应主动和乙方协商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③甲方由于水资源供应紧张或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进行检维修时,而采取必要的限量措施或停止供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在未来一年内无法恢复供水的,甲方应主动和乙方协商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责任、义务及其违约责任

  (1)缴纳水费

  乙方应当于每月 日前交清水。乙方逾期未缴纳水费的,应按逾期金额的日百分之向甲方缴纳滞纳金。逾期 日仍未缴纳水费和滞纳金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

  (2)配合抄验水表

  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抄验水表,因乙方表井占压、损坏及其他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不能抄验水表时,甲方可根据乙方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乙方在 日内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甲方不退还多估算的水费。

  (3)用水变更

  ①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同约定用水。乙方未向甲方办理变更手续、私自改变用水性质或向其他用水方转供水以及向合同约定范围以外供水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乙方应当按该部分水费的百分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补交水费差价。

  ②乙方用水量增加或减少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乙方承担工料费。当乙方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当乙方连续两个月*均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的,应更换结算水表。乙方不办理相关手续拒绝换表时,甲方可参照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

  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私自不得迁移、更换用水计量装置。乙方若要迁移、更换用水计量装置,必须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视作不具备用水条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水。

  ④乙方搬迁或者其他原因停止用水应向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未办理过户手续的,甲方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给就爱放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维护管理

  ①乙方应当对其产权范围内供水实施进行维护管理,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严重损坏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在日内自行维修或者邀请甲方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人员伤害和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故意损坏供水设施或者致使计量表失准,甲方有权参照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

  ②乙方不得操作属甲方管理范围内的供水设施,但遇到对人员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时除外,事后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四)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受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免除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寻找一项公*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这种不可抗力的后果。

  (3)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对方审阅确认。

  (五)合同转让

  除非事先得到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六)合同的变更与更改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调解解决。 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由 人民法院解决。

  2.在协商和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本合同无争议部分的正常履行。

  (八)合同解释

  对本合同条款含义双方发生歧义时,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合理原则及交易惯例共同解释。解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九)合同效力及有效期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日至月日。

  (十)文本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用水协议书7

  甲方:XX

  乙方:XX

  为了支持广巴高速公路建设,同时也为了共建施工单位与当地村民的和谐关系及乙方第二冷拌场施工用水需要。就乙方第二冷拌场施工用水问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将该村靠*高速公路冷拌场处自来水供给乙方冷拌场作施工用水。

  2、甲方承诺甲方供水量应满足乙方施工需要,如在自来水供给不足的情况下,甲方应从附*鱼池供水以确保乙方任何时候施工时不断水。

  3、从自来水管处架设水管或鱼池放出的水流到冷拌场旁边的`水坑后的抽水设施由乙方负责。

  4、在用水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与当地村民的纠纷和阻水现象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确保乙方施工用水需要。

  5、乙方共应支付甲方水费三万元(大写叁万元整、包括协调等费用),该费用分三次付清。该协议签定后甲方供水管道或抽水设施架设完毕支付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之后三个月支付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最后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待乙方水稳层施工完毕,冷拌楼撤场之前全部支付给甲方。

  6、以上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付清完水费后自动失效。

  7、以上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若任何一方违约,需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及造成损失费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XX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XX

  联系电话:XXXXXX

  乙方单位(盖章):XX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XX

  联系电话:XXXXXX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

用水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为确保项目部用电的正常进行,确保安全用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该工程施工用电用水拟定协议如下:

  1、用电位置:;

  用电时间:月

  2、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核后,迅速组织落实,按时供电,除供电供水部门检修线路、设备或停电停水外,不得无故停电听谁,以确保工程的正常进行。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操作程序,严禁违章操作,严禁带故障、超负荷运行。

  4、乙方须配备专职电工,持证上岗,并将电工上岗证原件交甲方验证,报甲方一份复印件备案。

  5、乙方保证用电设备规范,配置漏电过载保护装置。乙方所有用电器、配电柜、临时接表及线路接线,须符合安全规范的要求。

  6、每月抄表一次。抄表时,须甲、乙双方到场,乙方按规定在以甲方名义按时将水电费缴纳财务科,逾期缴

  纳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电费单价按1.00元/度结算,水费按市场价结算。

  7、甲方对乙方施工用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乙方在用电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否则甲方将采取停电、经济处罚等措施,由此造成的延误工期及其它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8、用电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

  9程用电结束后,在乙方无用电责任事故且结清电费的`情况下,甲方给予无息退还。

  10、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1、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电表初始读数: 水表初始读数: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联系人:联系人:

  时 间: 年 月 日时 间: 年 月 日

用水协议书9

  供水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桶装饮用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一年。

  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二、饮用水规格、价格: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桶装饮用水规格为:3加仑和5加仑两种。

  2、桶装饮用水价格:

  (1)3加仑:/桶

  (2)5加仑:/桶

  三、服务及要求:

  1、甲方送水工作人员在乙方工作场所内,应自觉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及环保要求。要爱护乙方财物,不得损坏,如有人为损坏,甲方要照价赔偿。

  2、乙方用水每满乙方使用;每满 桶,甲方免费提供一台 饮水机(冷热水功能)给乙方使用。饮水机所有权归 方所有。

  3、甲方为乙方提供增加周转桶的,应按 元/桶的价格支付周转桶押金。

  4、甲方接到乙方用水电话通知,应在的送水点。

  5、甲方应定期对乙方饮水机进行免费保养和消毒,办公楼饮水机每半年应全面消毒清洗一次,车间饮用水每季度消毒清洗一次。

  6、饮水机使用期一年内,对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饮水机损坏,如当天无法完成维修的,应于次日免费提供备用饮水机给乙方使用。如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可适当收取维修费用。

  四、质量要求:

  甲方所提供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因卫生不达标导致乙方人员伤害的,由甲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于每月额,核对无误后甲方出具正式发票,乙方于收到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以转帐的方式一次性结清。如协议终止,甲方应按收回周转桶数量将押金一次性退还乙方。如有损坏,按 元/桶进行结算。

  六、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漳州蓝田鹤鸣山水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用水协议书 (菁选6篇)(扩展2)

——用水协议书

用水协议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用水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用水协议书1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一、主体

  甲方(供水方): 乙方(用水方):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二、客体

  甲方根据乙方生产需要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供水, 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的供水,并向甲方支付相应供水费用。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电力供应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1.用水地址为 。用水四至范围(即用乙方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 (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2.供水性质系 用水,执行 供水价格。

  3.用水量为 吨/月(按最大负荷核算)。

  (二)供水方式和质量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乙方提供不间断供水。

  2.乙方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3.甲方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甲方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 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 兆帕。

  三、内容

  (一)供水期限

  甲方向乙方供水期限是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用水计量与水价

  1.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计量表;_________IC卡计量表,或者_________ 。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前述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乙方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同一具计费水表时,甲方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

  (3)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 ,安装计费总水表共 具,注册号为 。

  2.供水价格

  (1)甲方依据乙方用水性质,按照 ** (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价格为 元/吨。

  (2)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及其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义务及其违约责任

  (1)持续供水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不间断供水。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向乙方供水的,应当支付乙方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的违约金。甲方未及时恢复供水或拒不支付违约金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2)供水质量稳定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质量、水压、水量及供水方式向乙方供水,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水质量不符、水压水量降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要求改变供水方式的,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及乙方损失。

  (3)水费结算

  甲方按照规定每月 日抄验水表并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水费,水费结算采取 方式。因特殊原因甲方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或者改变结算方式时,应当提前 日通知乙方。

  (4)价格调整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政策和自身生产成本因素决定是否调整供水价格,价格调整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甲方调整供水价格时,应通过书面、媒体或其他方式在水费结算前至少日通知乙方。甲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乙方的,按调整前结算水费。

  (5)校准

  对乙方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甲方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甲方应当无偿更换,甲方可根据用水人上______个月*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甲方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6)维护和抢修

  ①甲方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 24 小时昼夜受理乙方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计费水表以及其他附属设施损坏时,甲方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因甲方原因抢修不及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②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在未来一年内无法恢复供水的,甲方应主动和乙方协商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③甲方由于水资源供应紧张或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进行检维修时,而采取必要的限量措施或停止供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在未来一年内无法恢复供水的,甲方应主动和乙方协商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责任、义务及其违约责任

  (1)缴纳水费

  乙方应当于每月 日前交清水。乙方逾期未缴纳水费的,应按逾期金额的日百分之向甲方缴纳滞纳金。逾期 日仍未缴纳水费和滞纳金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

  (2)配合抄验水表

  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抄验水表,因乙方表井占压、损坏及其他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不能抄验水表时,甲方可根据乙方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乙方在 日内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甲方不退还多估算的水费。

  (3)用水变更

  ①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同约定用水。乙方未向甲方办理变更手续、私自改变用水性质或向其他用水方转供水以及向合同约定范围以外供水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乙方应当按该部分水费的百分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补交水费差价。

  ②乙方用水量增加或减少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乙方承担工料费。当乙方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当乙方连续两个月*均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的,应更换结算水表。乙方不办理相关手续拒绝换表时,甲方可参照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

  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私自不得迁移、更换用水计量装置。乙方若要迁移、更换用水计量装置,必须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视作不具备用水条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水。

  ④乙方搬迁或者其他原因停止用水应向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未办理过户手续的,甲方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给就爱放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维护管理

  ①乙方应当对其产权范围内供水实施进行维护管理,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严重损坏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在日内自行维修或者邀请甲方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人员伤害和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故意损坏供水设施或者致使计量表失准,甲方有权参照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

  ②乙方不得操作属甲方管理范围内的供水设施,但遇到对人员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时除外,事后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四)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受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免除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寻找一项公*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这种不可抗力的后果。

  (3)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对方审阅确认。

  (五)合同转让

  除非事先得到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六)合同的变更与更改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调解解决。 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由 人民法院解决。

  2.在协商和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本合同无争议部分的正常履行。

  (八)合同解释

  对本合同条款含义双方发生歧义时,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合理原则及交易惯例共同解释。解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九)合同效力及有效期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日至月日。

  (十)文本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用水协议书2

  供水方: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使用方: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需要使用甲方水源,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水源给乙方,使用现有取水设施(水源、水泵等)。

  二、由乙方自行安装水表,链接水源设施等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三、取水费用计算方式:由乙方安装水表,甲方根据乙方用水量按每吨水¥:XXXX元钱收取费用。

  四、乙方在用水前应一次性缴纳给乙方¥:XXXX元押金。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协助乙方做好引水接入工程。

  (2)联合乙方做好水费的抄记工作。

  (3)在用水过程中,如遇水泵等取水工具损坏需维修更换时,由双方共同承担费用。

  2、乙方责任

  (1)引水施工、材料等由乙方自己负责购买和安装。

  (2)爱护取水设施,配合甲方做好水费的按期抄记工作。

  (3)按期支付取水方面的相关费用。

  (4)在用水过程中,如遇水泵等取水工具损坏需维修更换时,由双方共同承担费用。

  六、补充

  1、如乙方故意拖延相关取水费用,甲方可对乙方进行停水。

  2、如遇其他不可抗原因,或乙方取水与甲方公司发展规划相冲突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停水,并终止协议。

  3、如乙方公司因某些因素不再需要从甲方公司取水时,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七、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等同于本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XX

  乙方(盖章):XX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

用水协议书3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本工程总包范围内的`分包单位北京金宏达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自___年___月___日已进驻现场进行正式施工,为统一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管理,确保施工用水用电的正常,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1)分包单位在进场前预交工程总造价的0.3%作为临时用水用电费用。总包单位每月依据分包单位用电设备、人员数量、用水情况综合考虑进行费用分摊,当发生费用超出预交费用时应立即补交。

  (2)分包单位现场用水用电服从总包单位统一调度和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生产用电线路分别挂表记数,分包单位要有专业维修电工。总包单位在施工现场给分包单位指定水源,规定管径、阀门数量及管道位置、走向,分包单位自行引接施工用水管道。

  (3)分包单位在使用总包提供的总电源箱时,应向工程技术部提出申请,分包按指定回路接分电箱,不得扰乱管理次序,造成电器损害或大面积停电,责任自负。

  (4)分包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配电线路和设备的维护;负责水源后管道、管件的维护、修理,确保整个现场的正常用水用电,杜绝浪费,保证安全。

  (5)分包单位的用电设备和线路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并做好对用电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6)分包单位接受各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须整改的安全隐患及非正常用水现象应立即进行整改。

  (7)因施工需要,现场增设50KW以上大容量用电设备及现场须使用新的水源时,应以书面形式向总包工程技术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8)分包单位现场维护电工和水暖工有义务对总包现场供配电和供水设施进行维护和抢修线路故障。

  (9)本协议一式贰份,总、分包单位各执壹份,一经签定,双方自觉遵守,对于违者将依据《总承包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用水协议书4

  甲方:__

  乙方:__

  现乙方因______需求,欲向甲方申请临时用自来水,因其不具备供水条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临时接用甲方自来水事宜订立相关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建设用向及地址:建设围墙及厂房;用水地址为:甲方相邻地段,距甲方水源200米处。

  二、乙方自行购置水表、水管等材料,并自行施工。购置材料要符合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假冒伪劣材料,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施工。

  三、经双方约定,乙方用水量为500立方米,使用时间为5个月。

  四、用水价格,每立方米6元人民币,共计3,000元人民币,协议签署后一次交清,开据正式发票。

  五、水表安放于甲方水房旁,由甲方管理,超出用水量按实际用水量另行支付费用。

  六、其它事项。乙方负责临时用水安全,出现跑冒滴漏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申请当地法律部门仲裁或提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__

  代表(签字):__

  电话: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盖章):__

  代表(签字):__

  电话: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用水协议书5

  甲 方:邢台县供排水总站(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

  为改善农村饮水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要求,水务局组织投资,利用国家补助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建设农村联村集中供水工程,成立邢台县鉄楼供水站,由邢台县鉄楼供水站负责工程运行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并入联村集中供水管网,使用甲方提供的有偿供水服务。

  2、联村供水工程入户水表(含水表)以上管道、机井、水泵、配电工程、管理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产权归甲方所有。入户水表以下管道、水龙头产权归农户所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24小时供水服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GB5749-20xx),入户水表出口处供水压力10米。

  4、甲方供水期间因管网、设备检修需临时性停水时,甲方于停水前24小时告知乙方。对电网突然停电、临时施工造成管道破裂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正常供水时,甲方不负有提前告知乙方的义务。连续停水时间一般不超过48小时。

  5、甲方负责水源工程、供水主管网及村内管网的维护与管理;用水户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甲方进行维修。

  6、为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运行期间发生的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乙方需向

  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组织施工,费用由乙方用水户承担。乙方单方面无权对村内管道进行改造,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水费计量实行总表校核,入户水表计量原则。总表为校核用,不作为供水站对村收取水费的依据。村内各用水户水表计量值作为甲方征收水费的依据。

  8、供水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批准的价格执行。参考已建供水站和其他县市农村联村集中供水水价情况,供水价格居民暂按每立方米1.5元征收,居民以外的用水户暂按2.0元/立方米水价征收。当遇国家政策性水、电价格等调整或综合物价调整时,供水价格按照水务局及物价部门共同核定批准的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9、水费征收按月结算,用水计量周期为上月的26日至当月的25日,水费由甲方管水员负责在每月的28-30日在村委会集中收取。

  10、各用水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水费标准和用水数量交纳水费,逾期不交者,应加收滞纳金(每逾一天加收1‰)。经催交无效,逾期30天不交水费者,甲方有权限制供水,直至停止供水。

  11、对在供水期间发现的私自改造、安装及偷水行为的用水户,甲方有权进行制止,并视情况给予该用水户上月用水量2-3倍的水费征收;对故意破坏供水工程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用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将成为正式协议的组成部分。

  13、本协议已经乙方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和甲方同意,协议的执行不受村换届及其他因素影响。

  1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水务局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协议自签

  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邢台县供排水总站

  乙方:×××村民委员会

用水协议书6

  甲方:

  乙方:**********供水管理单位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水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执行《*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供水规定。

  二、水费收缴

  按照甲方的实际用水数量收取,水价按价格主管机关定价收取,乙方按月收取甲方用水水费(若遇水费调整按调整后的水价收取)。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无特殊情况(如突然停电、不可抗力、原水污染、设备突发故障、管线损坏等),乙方应保证24小时供水。

  2、乙方因设备检修等情况需停止供水时,需提前48小时告知用水单位。

  3、乙方因管线抢修需停止供水时,应及时将预计修复时间通知用水单位,抢修时间不宜超过48小时。

  4、乙方应确保管网末梢水中的二氧化氯含量不低于0.02mg/1,浊度最大不超过3NTU,正常供水压力不低于0.1kpa。

  5、甲方依据自愿原则,决定是否接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所提供的生活用水。

  6、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按月足额缴纳水费。

  7、甲方应依据乙方要求,使用相应合格的计量设施,更换计量设施必须经乙方同意,并在乙方监督下进行。

  8、乙方供水点房屋内,以供水点总阀门为分界点,以下甲方分支管线、阀门等供水设施的维护、更换须在乙方的监督下进行,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因甲方分支管线等供水设施损坏而造成漏水情况的,水费由甲方全部承担,与乙方无关。

  10、甲方所使用的总水表的维修、更换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11、甲方因计量设施损坏,无法计量用水量时,当月用水量按前三个月用水量的*均值计取。

  1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违章用水:

  (1)盗用或转供生活饮用水给第三方的;

  (2)不按时足额缴纳水费的;

  (3)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农村供水设施或计量设施的;

  (4)未经乙方同意私自更换计量设施的;

  (5)使用不合格计量设施的;

  (6)故意破坏供水设施的。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按照约定严格遵守,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停止供应甲方用水,解除本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不按时足额缴纳水费,经催费后仍不缴纳,按恶意拖欠处理,乙方有权停止给甲方供水,对其恢复供水时甲方须结清所欠水费并按新用户标准办理。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因恶意拖欠水费被乙方停止供水的,恢复供水时对其采取预缴费管理办法,即先付费后用水。

  4、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因恶意拖欠水费被乙方做停止供水处理后,若寻衅报复破坏供水设施,按《*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省**令*号)第43条执行,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损坏设施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20000元。

  5、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未经允许擅自改动、拆除供水设施或在供水管网上接水,按《*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令*号)第*条执行,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20000元。

  五、未尽事宜按《*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水协议书7

  供水方: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水利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甲方)

  需水方: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及有关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水资源现状,为最大限度地实现保护和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本地区可持续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

  本协议期限为一年,即从二〇一二年XX月XX日起至二〇一三年XX月XX日止。

  第二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

  1、用水地址为XX

  2、用水性质为XX

  第三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通过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乙方供水。

  2、乙方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处理设备。

  3、甲方保证供应的生活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甲方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不低于0.3MPa。

  第四条、水费缴纳方式和水价

  1、用水计量采用磁卡水表预付缴费方式,即乙方先行到镇财务室预付水费,再持票据和磁卡到甲方办理刷卡后方可用水。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启用磁卡表。

  2、供水价格:用水单价采取阶梯式分段计价标准收缴,以乙方全年用水指标XX立方米为基数,基数以内水价为XX元/立方米即基数水价;超过基数20%以内的水价为2倍基数水价即XX元/立方米;超过基数在20-40%范围内的水价为3倍基数水价即XX元/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XX立方米。在协议有效期内,遇市**水价调整时,参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出资安装磁卡表。

  2、对乙方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问题,甲方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人为原因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甲方应当更换,校验和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供水管线进行巡察,及时排除隐患。

  4、因甲方对供水管线或设备进行维修或抢修需要停止供水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采取停水措施。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水压、水质向乙方供水。

  2、有权向甲方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3、乙方用水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按照协议约定缴纳水费。

  4、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用水地址或用水性质,需按本协议相应标准2倍水价向甲方缴纳水费,其水费按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用水总量计算缴纳。

  6、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改装或损坏甲方的供水设施,否则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7、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接口总阀门,如确实需要应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进行启闭。

  8、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

  9、协议期间,如遇国家征、占土地或镇、村开发使用土地,本协议无条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终止向乙方供水。

  10、本协议终止前,乙方如继续需用甲方供水,需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第七条违约责任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当地法院判决。

  第八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XX

  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

  电话:XXXXXX

  乙方(盖章):XX

  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

  电话:XXXXXX

  协议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用水协议书8

  甲方:XX

  乙方:XX

  现乙方因XXXXXX需求,欲向甲方申请临时用自来水,因其不具备供水条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临时接用甲方自来水事宜订立相关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建设用向及地址:建设围墙及厂房;用水地址为:甲方相邻地段,距甲方水源200米处。

  二、乙方自行购置水表、水管等材料,并自行施工。购置材料要符合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假冒伪劣材料,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施工。

  三、经双方约定,乙方用水量为500立方米,使用时间为5个月,

  四、用水价格,每立方米6元人民币,共计3,000元人民币,协议签署后一次交清,开据正式发票。

  五、水表安放于甲方水房旁,由甲方管理,超出用水量按实际用水量另行支付费用。

  六、其它事项。乙方负责临时用水安全,出现跑冒滴漏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申请当地法律部门仲裁或提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XX

  代表(签字):XX

  电话: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盖章):XX

  代表(签字):XX

  电话: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用水协议书9

  甲方:绥滨县乡镇供水开发公司(供水方) 乙方:绥东镇 村民委员会(使用方) 丙方:绥东镇人民**(协调方)

  为推动农村供水事业发展,满足群众用水需要,根据乙方申请,经水务局和丙方协调,甲乙双方决定对乙方现有水厂进行改造,利用现有水厂相关设施,以绥东供水站为水源地为乙方供水。现就工程建设维护管理等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①甲方负责按水务局提供的设计进行供水主管道及蓄水池等相关设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需使用居民房前屋后土地、农民耕地及其它相关财物时,应由乙、丙双方协调,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丙方负责。

  ②甲方保证供水充足稳定,每天供水时间早5:00-6:00,中11:00-12:00,晚17:00-18:00,(注冬、春两季早晚顺延1小时)。

  ③甲方负责供水主管道维修及养护(即绥东供水站至 村外主管道)工作,在上述供水管道出现跑、冒、漏时发生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应由乙方、丙方负责赔偿,确保供水管网正常运行。

  ④甲方在供水高峰期间,安排供水稽查员对用户进行查水,有权对擅自使用抽水设备的进行收缴和处罚。

  二、乙方责任

  ①乙方应每年年初一次性缴纳水费,具体交费时间应在1月30日之前,缴纳金额人民币 元,按县物价局核定水价标准以乙方用水人口数计算,人口数以村级台账为准,本协议签订时按县物价局批准3.5元/人、月。 ②如乙方收缴水费没有达到全额标准,剩余水费应由乙

  方负责缴纳。如乙方不能按时足额缴纳水费,经丙方协调后无效,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终止协议,依据《绥滨县农村供水管理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③乙方不得擅自挖、移、接、串用与生活饮用水无关的供水管,一经发现视为偷水根据上述管理办法进行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④乙方负责本村内供水管网养护与维修工作,由于管网跑、冒、滴、漏等原因导致居民无法正常供水或给甲方及用户带来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丙方责任

  丙方负责沟通、协调、监督甲乙双方相关责任的落实,从而确保供水正常安全运行。

  四、如遇其它问题甲、乙双方可参照20xx年绥发第20号文件《绥滨县农村供水管理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解决。

  五、此协议后附 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公 章 公 章 公 章

  年 月 日

用水协议书10

  供水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水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及有关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水资源现状,为最大限度地实现保护和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本地区可持续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

  本协议期限为 一 年,即从二〇一二年 月日起至二〇一三年 月日止。

  第二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

  1、用水地址为

  2、用水性质为

  第三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通过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乙方供水。

  2、乙方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处理设备。

  3、甲方保证供应的生活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甲方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不低于。

  第四条 水费缴纳方式和水价

  1、用水计量采用磁卡水表预付缴费方式,即乙方先行到镇财务室预付水费,再持票据和磁卡到甲方办理刷卡后方可用水。20xx年 月 日起开始启用磁卡表。

  2、供水价格:用水单价采取阶梯式分段计价标准收缴,以乙方全年用水指标 立方米为基数,基数以内水价为元/立方米即基数水价;超过基数20%以内的水价为2倍基数水价即 元/立方米;超过基数在20-40%范围内的水价为3倍基数水价即元/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 立方米。在协议有效期内,遇市**水价调整时,参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出资安装磁卡表。

  2、对乙方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问题,甲方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人为原因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甲方应当更换,校验和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供水管线进行巡察,及时排除隐患。

  4、因甲方对供水管线或设备进行维修或抢修需要停止供水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采取停水措施。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水压、水质向乙方供水。

  2、有权向甲方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3、乙方用水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按照协议约定缴纳水费。

  4、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用水地址或用水性质,需按本协议相应标准2倍水价向甲方缴纳水费,其水费按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用水总量计算缴纳。

  6、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改装或损坏甲方的供水设施,否则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7、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接口总阀门,如确实需要应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进行启闭。

  8、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

  9、协议期间,如遇国家征、占土地或镇、村开发使用土地,本协议无条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终止向乙方供水。

  10、本协议终止前,乙方如继续需用甲方供水,需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当地法院判决。

  第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协议签订日期:二〇一二年 月日

用水协议书11

  供水方(甲方):__

  用水方(乙方):__

  用方因经营需要,使用甲方提供的水源,为明确供、用双方在水力供给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方临时用水相关信息

  用方临时用水地点:

  二、临时用水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用水性质:__,执行水价为:__元/立方;若水价市场价格有所变动将按变动幅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用水方需供水管径:__;水表初始读数为:__;

  五、结算方式:

  1、水费按临时安装的水表量乘以协议规定水价进行结算;

  3、采用月结方式,即每月5日前(遇休息日前移)结算,结算时开具收据;

  六、用方用电用水前须向供方预交保证金 元,借用结束时多退少补;

  七、产权分界点

  用水方临时连接点(水表)及以外的用水管路及设施属用方资产;连接点以内的管路及设施属供水方资产。水搭建、计量仪表等所需材料均由用方承担;

  八、安全责任

  1、属用方产权的设施,由用方负责,并由用方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2、因用水方供水管道泄露导致的用水损耗,均全部由用水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临时用水,用方必须与自来水公司协调,得到相关部门认可后方可实施,若造成供方因此而引发的责任或罚款,必须由用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供方(盖章):__

  ____年__月__日

  供方(盖章):__

  ____年__月__日

用水协议书12

  甲方:天津武清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乙方:XX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

  (一)、用水地址为XXXXXXXXXX。

  (二)、用水性质系XX用水,执行XX元/立方米的供水价格。

  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通过开发区市政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乙方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乙方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处理设备。

  (三)、甲方保证市政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甲方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不低于0.3MPa。

  第二条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采用水表计量方式,水表安装时应登记注册。甲、乙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二)、供水价格:甲方按照天津市武清区物价局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在协议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甲方按照规定周期抄验水表并结算水费,乙方应在当月22日前交清水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和管理乙方正常用水。

  (二)、乙方逾期不缴纳水费,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按日收取所欠水费1%的滞纳金。

  (三)、乙方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停用手续的,甲方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四)、因乙方表井占压、损坏及乙方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甲方可根据乙方上三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乙方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水表问题,甲方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甲方应当按照协议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不可抗力造成停水除外)。

  (六)、甲方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乙方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甲方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甲方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八)、对乙方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甲方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甲方应当更换,校验和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根据乙方上三个月*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甲方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水压、水质向乙方供水。

  (二)、有权向甲方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三)、乙方用水必须遵守《武清开发区供水管理办法》并服从甲方管理。按照协议约定按期向甲方交清水费。

  (四)、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改装或损坏甲方的供水设施,否则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乙方不得占压供水设施(包括管线,表井,接口井,消防设施等)并保持水表井的清洁,发现跑、冒、滴、漏必须及时维修。

  (五)、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接口总阀门,如确实需要应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进行启闭操作。

  (六)、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

  (七)、乙方停止用水,应到自来水公司办理停用手续,不得私自拆除用水设施。若工程完工,应及时办理正式用水手续,签订《城市供用水合同》。第五条违约责任发生违约按《武清开发区供水管理办法》及国家规定承担经济责任。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事发当地法院裁决。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二年。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天津武清开发区

  住所: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

  电话:XXXXXXXX

  协议订立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盖章):自来水有限公司

  住所:武清开发区泉兴路12号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

  电话:82116986

  协议订立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用水协议书13

  供水人:联系电话:

  用水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

  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广州市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办法》、《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用水双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性质和用水地址

  (一)用水性质:□非居民生活用水/ □特种用水。

  (二)用水地址:区路街巷号房。

  (三)客户编号:。市政给水总表客户编号:。

  (四)注册水表口径为DN 。

  (五)注册水表安装位置:□户内/ □户外。

  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除不可抗力、管网建设和维护需要或者**行为等原因造成供水间断外,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需要不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但不得影响供水人对其他用水人的正常供水。

  (三)供水人保证供水水质、水压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标准。

  第三条水费结算

  (一)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供水人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供水价格及类别计量水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及水价分类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水人定期抄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应当自供水人送达缴费通知之日起15天内(遇法定节日顺延)缴纳水费。水费结算采取□银行代划/ □自行缴交方式。

  用水人超过规定缴费日期60日不缴纳水费的,供水人有权暂停供水。暂停供水的,供水人应当提前7日通知用水人。因暂停供水致使用水人受到的损失,由用水人自行承担。用水人缴齐所欠水费和逾期缴费违约金后,供水人应在24小时内予以恢复供水。

  (三)因水表丢失、发生故障、损坏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应当更换安装新水表;从上期抄表日至更换安装新水表日为止的水费,供水人可参照新装水表后一个抄表周期的*均日用水量按日计收;用水人有特殊原因的,与供水人协商处理。

  (四)因用水人锁门、物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的,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三期用水量的*均值估算本期水量并暂收水费。供水人在下次抄表后按照实际用水量将暂收水费以多退少补的办法处理。

  (五)用水人对注册水表计量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鉴定,供水人应予以协助。经质监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鉴定,如计量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鉴定费和水表及附属设施拆装、运送等费用由供水人支付;如未超过国家规定允许范围的则由用水人承担。因水表计量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而造成当期水费收取错误的,应以多退少补的办法处理。

  (六)用水人多类别用水应事先申请分别装表计量。因建筑结构、供用水设施等限制不能分别装表计量的,用水人应主动申报,并由供水人与用水人协商确定各类别用水比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用水人多类别用水未事先申请分别装表计量或未主动与供水人协商各类别用水比例的,供水人可在多类别用水确定之日起至分别装表(或签订补充协议)之日止按高水价类别收取水费。

  (七)总分表计量差额水量由供水人向市政给水总表后的全体用水人分摊收取。

  (八)公共用水水费由用水人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第四条供水设施和用户用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供水设施和用户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由其产权人或者其委托人依法承担。

  第五条供水人、用水人权利义务

  (一)供水人应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做好抄验和更换水表等工作,用水人应予以配合。

  (二)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受理用水人关于涉水问题的咨询、建议、表扬和投诉。

  (三)除突发爆漏抢修、**行为外,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提前24小时通过公共媒体、区域公告或供水人门户网站等*台发布相关信息。

  (四)用水人申请施工用水装表前,应取得《施工排水许可证》;申请永久用水装表前,在公共污水管网覆盖地区的应取得《排水许可证》,在公共污水管网未覆盖地区的应取得《排污许可证》。

  (五)用水人因增加供水量、变更用水类别导致其排水量与污染物的项目或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应及时办理排水许可变更手续。

  (六)用水人不具备排水条件或排水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供水人可采取限水或停水措施,待排水整改完成后再恢复正常供水。

  (七)用水人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申请复核。

  (八)用水人有保护水表的义务,不得擅自迁移、改动和操作供水人的注册水表或者干扰注册水表正常计量取水。水表安装在用水人住所范围内的,水表发生损毁、停行、逆行、滞行时,用水人应当及时告知供水人。用水人损坏或者丢失水表的,应当予以赔偿。

  (九)用水人申请变更产权人、承租人、结算户名、用水类别、银行代划账户,以及暂停、终止或者恢复用水的,须到供水人经营服务场所按供水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办理有关手续,供水人应及时办理。

  (十)因欠费、违章用水被暂停供水的,如用水人要求恢复用水,应缴清所有欠费和缴纳供水设施复装材料费、管道冲洗耗水费及服务费。超过一年的,用水人需按新装表业务要求办理申请用水手续。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由于供水人责任造成停水以及水质、水压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而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致使用水人遭受损失的,除赔偿用水人水费损失外,还应当支付违约期间用水量(按上三期用水量的*均值计算)水费10%的违约金。

  3.除突发爆漏抢修、**行为外,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未提前24小时发布相关信息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用水量(按上三期用水量的*均值计算)水费10%的违约金。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逾期缴纳水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供水人支付所欠水费0.5‰的违约金。

  2.用水人有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或私自接驳低水价类别用水行为的,除向供水人补缴水费外,还应当支付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因用水人未及时办理变更产权人、承租人、结算户名、用水类别、银行代划账户,以及暂停、终止或恢复用水的有关手续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水人承担。致使供水人遭受损失的,用水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用水人擅自迁移、改动注册水表或有其他干扰注册水表正常计量取水行为的,应按管道口径的小时流量值推算此期间的水量向供水人缴纳水费;致使供水人遭受损失的,用水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通知送达

  由供水人根据本合同向用水人所发送的缴费通知、催缴通知等一切材料以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信函、直接投递或张贴等方式送达,一经发送短信至用水人手机、发送电子邮件至用水邮箱、投递或张贴至用水地址均视为送达。

  供水人遇到紧急情况或需要告知区域内、全市所有用水人有关信息时,可以采取公共媒体、区域公告或供水人门户网站等*台通知。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有效期限、合同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自动续期,续期方式:每次合同期满自动顺延一年有效期。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

  供水人(盖章):用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签字):

  日期:

用水协议书14

  饮用水使用搭伙协议

  甲方(代表):

  乙方:

  甲方( )自行修建的饮用水池,尚有部分充足水源,乙方自愿搭伙使用甲方的生活饮用水,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保证供给乙方充足的生活饮用水,旱、涝、霜冻、地质滑坡等自然灾害除外。

  2、甲方应负责甲方蓄水池至乙方水表间的水管线路及常年维修。

  二、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乙方应自觉爱护用水设施,发现任何不良现象及时报告甲方。

  2、本着一户一表的原则,乙方不得私自以任何理由,私拉乱接水管线路,否则罚款1000.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不退还搭伙费的情况,停止乙方使用饮水。

  3、乙方应保证(特别是霜冻天)水表的正常转动,发现水表破损、停止转动,应及时报告甲方维修,乙方只负责水表的成本价,不负责水表安装费。如水表不正常转动,乙方发现不及时、或发现后不及时报告甲方,甲方按200.00元/天收取水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不退还搭伙费的情况,停止乙方使用饮水。

  三、搭伙事宜

  1、单价:880.00元/块表(不含水表钱),从主水管破口处开始的接头、弯头等配件以实际数量和单价另算

  2、期限:双方约定,甲方水池使用性质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乙方可长期有偿使用甲方水源。

  3、大修基金:甲方水池自修建后第一个10年,乙方应付当时搭伙费的1/2作为大修基金,以后每10年付当时搭伙费的2/3作为大修基金。

  四、服务协议:

  1、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水费单价2.50元/吨(水价以当时市场价为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甲方运转,乙方每月至少保证用水3吨(以水表为准不足3吨按3吨计算),每季度收取一次水费。

  3、在服务时限内,乙方如需暂停用水,乙方则应向甲方申请报停(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停后申请开通按50.00元/表收取劳务费。

  五、建修用水

  如乙方因建修用水,需经甲方根据当时水源情况,本着保证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实行建修有偿用水,乙方负责水管、水表、接头、安装劳务费,由甲方安装后,方可使用(枯水季节以保证生活饮用水为原则,建修结束后用水协议自行解除),以实际吨位,按3.00元/吨计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 年 月 日

用水协议书15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现乙方因需求,欲向甲方申请临时用自来水,因其不具备供水条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临时接用甲方自来水事宜订立相关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建设用向及地址:建设围墙及厂房;用水地址为:甲方相邻地段,距甲方水源200米处。

  二、乙方自行购置水表、水管等材料,并自行施工。购置材料要符合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假冒伪劣材料,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施工。

  三、经双方约定,乙方用水量为500立方米,使用时间为5个月,

  四、用水价格,每立方米元人民币,共计3,000元人民币,协议签署后一次交清,开据正式发票。

  五、水表安放于甲方水房旁,由甲方管理,超出用水量按实际用水量另行支付费用。

  六、其它事项。乙方负责临时用水安全,出现跑冒滴漏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申请当地法律部门仲裁或提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盖章):_____

  代表(签字):_____代表(签字):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用水协议书 (菁选6篇)(扩展3)

——用水协议书9篇

  饮用水使用搭伙协议

  甲方(代表):

  乙方:

  甲方( )自行修建的饮用水池,尚有部分充足水源,乙方自愿搭伙使用甲方的生活饮用水,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保证供给乙方充足的生活饮用水,旱、涝、霜冻、地质滑坡等自然灾害除外。

  2、甲方应负责甲方蓄水池至乙方水表间的'水管线路及常年维修。

  二、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乙方应自觉爱护用水设施,发现任何不良现象及时报告甲方。

  2、本着一户一表的原则,乙方不得私自以任何理由,私拉乱接水管线路,否则罚款1000.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不退还搭伙费的情况,停止乙方使用饮水。

  3、乙方应保证(特别是霜冻天)水表的正常转动,发现水表破损、停止转动,应及时报告甲方维修,乙方只负责水表的成本价,不负责水表安装费。如水表不正常转动,乙方发现不及时、或发现后不及时报告甲方,甲方按200.00元/天收取水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不退还搭伙费的情况,停止乙方使用饮水。

  三、搭伙事宜

  1、单价:880.00元/块表(不含水表钱),从主水管破口处开始的接头、弯头等配件以实际数量和单价另算

  2、期限:双方约定,甲方水池使用性质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乙方可长期有偿使用甲方水源。

  3、大修基金:甲方水池自修建后第一个10年,乙方应付当时搭伙费的1/2作为大修基金,以后每10年付当时搭伙费的2/3作为大修基金。

  四、服务协议:

  1、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水费单价2.50元/吨(水价以当时市场价为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甲方运转,乙方每月至少保证用水3吨(以水表为准不足3吨按3吨计算),每季度收取一次水费。

  3、在服务时限内,乙方如需暂停用水,乙方则应向甲方申请报停(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停后申请开通按50.00元/表收取劳务费。

  五、建修用水

  如乙方因建修用水,需经甲方根据当时水源情况,本着保证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实行建修有偿用水,乙方负责水管、水表、接头、安装劳务费,由甲方安装后,方可使用(枯水季节以保证生活饮用水为原则,建修结束后用水协议自行解除),以实际吨位,按3.00元/吨计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 年 月 日

  碧流河乡农民用户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奇台县碧流河乡农民用水户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碧流河乡全体用水户通过民主方式组织起来的从事农业供水管理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地方性、非利益性的互助合作用水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实行工程自我管理、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独立核算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以用水户为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心全意提供有效的农业供水服务,促进农业稳产高产和节水高效。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碧流河乡人民*和奇台县水利局及碧流河水管站的具体指导和帮助,接受奇台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业务工作。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碧流河乡*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业务范围。

  1、全面负责协会辖区内灌溉工程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和供水调度。

  2、负责供水到户工作,向用水户供水并公开水费、水价、用水方量。

  3、为用水户提供与水利及灌溉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以斗渠渠系水文边界为基础组建,在此范围内的受益农户户主经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成为协会会员,协会成立时申请入会的农户,今后在申请入会时,必须按规定补交前段工程部分建设和管理费。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本渠系范围内用水户;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3、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用水户提出申请;

  2、协会执行委员会或筹委会审查通过;

  3、协会执行委员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用水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会员代表的权利;

  3、向协会反映意见与要求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按用水量交纳水费;

  2、执行协会各项决议,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3、节约用水。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向执行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并交回会员证,退会农户不再享受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犯本章程的行为,经执行委员会讨论予以除名,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相应终止。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设七个用水组,为:东戈壁用水组;永丰渠村用水组;洞子沟村用水组;塘坊门村用水组;南沟村用水组;皇宫村用水组。用水组灌溉区域的划分一般以斗农渠水文边界及行政村管辖区域为基础。

  第十五条各用水组通过灌溉区域内所有会员参加的用水组会议选举产生若干名代表。根据用水量、灌溉面积的大小,兼顾地理位置,每个用水组由一名用水组首*代表(组长)、2名副组长(其中一名副组长由水管站下派配水员担任)、财务人员及若干名委员组成的用水组委员会。委员由代表通过协商或选举产生,委员会领导本用水组的其他代表进行工作。

  第十六条用水者代表同时也是用水组的管水员,其主要职责是:

  1、参加用水者*,执行用水者*的决议。

  2、制定和上报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负责本用水组的灌溉调度,*衡用水户之间的利益,协调解决用水组内的水事纠纷。

  3、根据协会的工程维修计划和要求,组织本用水组用水户做好内部灌溉工程的维修和管理工作。

  4、负责或协助协会做好本用水组水费的收交工作。

  5、及时反映用水户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用水组的会员大会是用水组的决策机构,其职责为:

  1、选举本用水组的用水者代表(管水员)。

  2、审查和通过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

  3、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审查和决定本用水组工程维修和集资兴建灌溉设施的方案。

  第十八条用水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例会,如果用水组内有2/3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用水组会员特别会议,特别会议的职权与例会相同。

  第十九条用水者代表(含首*代表)辞职,需事先写出书面申请。首*代表辞职由执委员批准,用水者代表辞职由用水组会员会议批准,在未得到批准之前,必须继续履行其职责。如果用水者代表缺员,应及时召开用水组会议补选。

  第二十条由各用水组的代表组成本协会的用水者*,*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11名代表组成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其中*1名,副*2名,委员8名,*是本协会的法人代表,负责全面工作;副*及委员实行分工负责。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委员(用水者)*。

  其权利是:

  1、选举和罢免执委会成员;

  2、决定执委会成员的报酬;

  3、审查、通过执行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计划、用水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审查执行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5、审议通过或修订协会章程;

  6、划分协会用水组;

  7、负责制定用水组的运行规则。

  第二十二条会员*一般每年召开1—2次,执行委员会有权决定临时召开*或者2/3以上的正式会员代表向执行委员会提出召开*时也可临时召开。*必须有2/3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协会*决议,应由全体出*会议的正式会员代表表决,获得半数以上赞同方可有效。

  第二十三条会员*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经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四条执行委员会是*的执行机构,在会员*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负责。

  第二十五条执行委员的职责

  1、执行会员*的决议并向其汇报工作;

  2、筹备召开会员*;

  3、聘用协会工作人员;

  4、制定与执行协会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用水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5、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工程维护,财务收支计划及其他工作计划,提交委员*审批后执行。

  6、全面负责本协会管理范围的灌溉管理工作,并承担资产的保值责任。

  7、负责协调本协会内外部关系。

  8、负责调解和处理灌溉中的水事纠纷。

  9、任免用水组代表及首*代表;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六条执委会成员必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的社会经验及组织领导能力,具备一定的农业灌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热爱灌溉事业,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勤奋敬业,群众威信高,全心全意为用水者服务。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完成民事行为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执行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执委会成员辞职,需先提出申请,经用水者*批准,在批准前应继续履行其职责。如果执委会成员缺员,应及时召开用水者*补选。

  第二十八条为保证协会高效、有序地运转,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协会在乡*农民用水者协会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支持、监督、保证用水者协会按章办事,协调各方关系,调节处理用水者协会报告的水事纠纷,领导小组成员不在用水者协会领取报酬和报销费用。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水费。

  2、*资助。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本协会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本协会《水费收缴办法》收取水费。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管理的渠系及其附属建筑物工程为本协会使用的固定资产,依国家有关法规及本协会制定的《工程管理规定》予以管护。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合格财务人员,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换届或法定代表人离任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单位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由执行委员会负责提出修改意见,交会员*审议。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通过后15天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七条协会在1/2以上会员代表提出解散意见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执委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三十八条执委会提出的终止协议须经代表大表决通过,并报业务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后的活动,进行资产移交。向资产监管单位办理资产和档案移交手续,进行资产移交。

  第四十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会会员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八章监督和奖惩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接受供水单位、乡下府及有关部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对工作卓有成效的会员及工作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对不履行章程中规定的会员义务的会员,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代表及工作人员给予处罚。处罚分为以下几种:限期恢复或改正,赔偿损失,减少供水,停止供水,罚款,送司法部门处理等。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经20xx年10月13日召开的用水者*表决通过。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由协会执委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供用水合同

  供水人: 合同编号:

  用水人: 签订地点: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为 。

  (二)用水性质: 。

  (三) 用水量为立方米/日; 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 具。

  二、供水期限:

  供水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期限届满后,若有一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对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续签本合同。

  三、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臵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 质量标准。

  四、用水计量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 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 计量表; IC卡计量表;或

  者 。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

  (二)供水价格:

  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 * (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l、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 月 日前交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方式。

  五、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 。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二)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

  六、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三)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 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 24 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

  (八)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

  的表停、表坏,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_ 个月*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七、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六)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八、不可抗力:

  如因地震、水灾或其它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致使合同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经有关*部门证实后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可能的减少对方损失,否则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扩大损失。

  九、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水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水费百分之 的违约金。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禹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甲方:郝王庄镇灌溉用水协会

  乙方: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节约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更好做好“三农”工作,郝王庄镇农民,在镇*的领导下,自愿组织起来成立灌溉用水协会,为约束双方的行为,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二)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县水务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对所辖工程进行管理和水费收支管理。

  (四)对所辖工程组织进行维修。

  (五)负责协会业务培训、技术咨询和科技推广。

  (六)对用水户进行节约用水宣传和教育。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

  (二)执行协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缴纳水费。

  (四)按规定缴纳水利建设、维修、大修、折旧和管理费,并投工投劳。

  (五)保护工程及设施的安全。

  (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经理事会批准,方可退会。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同时撤回协会援助其的物资原值。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协会章程规定执行。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各一份。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郝王庄镇灌溉用水协会 乙方:

  二0一0年九月十八日

  碧流河乡农民用户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奇台县碧流河乡农民用水户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碧流河乡全体用水户通过民主方式组织起来的从事农业供水管理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地方性、非利益性的互助合作用水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实行工程自我管理、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独立核算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以用水户为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心全意提供有效的农业供水服务,促进农业稳产高产和节水高效。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碧流河乡人民*和奇台县水利局及碧流河水管站的具体指导和帮助,接受奇台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业务工作。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碧流河乡*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业务范围。

  1、全面负责协会辖区内灌溉工程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和供水调度。

  2、负责供水到户工作,向用水户供水并公开水费、水价、用水方量。

  3、为用水户提供与水利及灌溉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以斗渠渠系水文边界为基础组建,在此范围内的受益农户户主经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成为协会会员,协会成立时申请入会的农户,今后在申请入会时,必须按规定补交前段工程部分建设和管理费。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本渠系范围内用水户;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3、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用水户提出申请;

  2、协会执行委员会或筹委会审查通过;

  3、协会执行委员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用水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会员代表的权利;

  3、向协会反映意见与要求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按用水量交纳水费;

  2、执行协会各项决议,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3、节约用水。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向执行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并交回会员证,退会农户不再享受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犯本章程的行为,经执行委员会讨论予以除名,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相应终止。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设七个用水组,为:东戈壁用水组;永丰渠村用水组;洞子沟村用水组;塘坊门村用水组;南沟村用水组;皇宫村用水组。用水组灌溉区域的划分一般以斗农渠水文边界及行政村管辖区域为基础。

  第十五条各用水组通过灌溉区域内所有会员参加的用水组会议选举产生若干名代表。根据用水量、灌溉面积的大小,兼顾地理位置,每个用水组由一名用水组首*代表(组长)、2名副组长(其中一名副组长由水管站下派配水员担任)、财务人员及若干名委员组成的用水组委员会。委员由代表通过协商或选举产生,委员会领导本用水组的其他代表进行工作。

  第十六条用水者代表同时也是用水组的管水员,其主要职责是:

  1、参加用水者*,执行用水者*的决议。

  2、制定和上报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负责本用水组的灌溉调度,*衡用水户之间的利益,协调解决用水组内的水事纠纷。

  3、根据协会的工程维修计划和要求,组织本用水组用水户做好内部灌溉工程的维修和管理工作。

  4、负责或协助协会做好本用水组水费的收交工作。

  5、及时反映用水户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用水组的会员大会是用水组的决策机构,其职责为:

  1、选举本用水组的用水者代表(管水员)。

  2、审查和通过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

  3、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审查和决定本用水组工程维修和集资兴建灌溉设施的方案。

  第十八条用水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例会,如果用水组内有2/3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用水组会员特别会议,特别会议的职权与例会相同。

  第十九条用水者代表(含首*代表)辞职,需事先写出书面申请。首*代表辞职由执委员批准,用水者代表辞职由用水组会员会议批准,在未得到批准之前,必须继续履行其职责。如果用水者代表缺员,应及时召开用水组会议补选。

  第二十条由各用水组的代表组成本协会的用水者*,*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11名代表组成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其中*1名,副*2名,委员8名,*是本协会的法人代表,负责全面工作;副*及委员实行分工负责。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委员(用水者)*。

  其权利是:

  1、选举和罢免执委会成员;

  2、决定执委会成员的报酬;

  3、审查、通过执行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计划、用水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审查执行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5、审议通过或修订协会章程;

  6、划分协会用水组;

  7、负责制定用水组的运行规则。

  第二十二条会员*一般每年召开1—2次,执行委员会有权决定临时召开*或者2/3以上的正式会员代表向执行委员会提出召开*时也可临时召开。*必须有2/3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协会*决议,应由全体出*会议的正式会员代表表决,获得半数以上赞同方可有效。

  第二十三条会员*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经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四条执行委员会是*的执行机构,在会员*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负责。

  第二十五条执行委员的职责

  1、执行会员*的决议并向其汇报工作;

  2、筹备召开会员*;

  3、聘用协会工作人员;

  4、制定与执行协会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用水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5、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工程维护,财务收支计划及其他工作计划,提交委员*审批后执行。

  6、全面负责本协会管理范围的灌溉管理工作,并承担资产的保值责任。

  7、负责协调本协会内外部关系。

  8、负责调解和处理灌溉中的水事纠纷。

  9、任免用水组代表及首*代表;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六条执委会成员必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的社会经验及组织领导能力,具备一定的农业灌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热爱灌溉事业,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勤奋敬业,群众威信高,全心全意为用水者服务。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完成民事行为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执行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执委会成员辞职,需先提出申请,经用水者*批准,在批准前应继续履行其职责。如果执委会成员缺员,应及时召开用水者*补选。

  第二十八条为保证协会高效、有序地运转,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协会在乡*农民用水者协会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支持、监督、保证用水者协会按章办事,协调各方关系,调节处理用水者协会报告的水事纠纷,领导小组成员不在用水者协会领取报酬和报销费用。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水费。

  2、*资助。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本协会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本协会《水费收缴办法》收取水费。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管理的渠系及其附属建筑物工程为本协会使用的固定资产,依国家有关法规及本协会制定的《工程管理规定》予以管护。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合格财务人员,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换届或法定代表人离任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单位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由执行委员会负责提出修改意见,交会员*审议。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通过后15天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七条协会在1/2以上会员代表提出解散意见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执委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三十八条执委会提出的终止协议须经代表大表决通过,并报业务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后的活动,进行资产移交。向资产监管单位办理资产和档案移交手续,进行资产移交。

  第四十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会会员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八章监督和奖惩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接受供水单位、乡下府及有关部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对工作卓有成效的会员及工作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对不履行章程中规定的会员义务的会员,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代表及工作人员给予处罚。处罚分为以下几种:限期恢复或改正,赔偿损失,减少供水,停止供水,罚款,送司法部门处理等。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经20xx年10月13日召开的用水者*表决通过。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由协会执委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一、主体

  甲方(供水方): 乙方(用水方):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二、客体

  甲方根据乙方生产需要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供水, 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的供水,并向甲方支付相应供水费用。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电力供应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1.用水地址为 。用水四至范围(即用乙方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 (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2.供水性质系 用水,执行 供水价格。

  3.用水量为 吨/月(按最大负荷核算)。

  (二)供水方式和质量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乙方提供不间断供水。

  2.乙方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3.甲方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甲方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 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 兆帕。

  三、内容

  (一)供水期限

  甲方向乙方供水期限是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用水计量与水价

  1.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计量表;_________IC卡计量表,或者_________ 。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前述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乙方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同一具计费水表时,甲方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

  (3)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 ,安装计费总水表共 具,注册号为 。

  2.供水价格

  (1)甲方依据乙方用水性质,按照 * (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价格为 元/吨。

  (2)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及其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义务及其违约责任

  (1)持续供水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不间断供水。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向乙方供水的,应当支付乙方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的违约金。甲方未及时恢复供水或拒不支付违约金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2)供水质量稳定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质量、水压、水量及供水方式向乙方供水,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水质量不符、水压水量降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要求改变供水方式的,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及乙方损失。

  (3)水费结算

  甲方按照规定每月 日抄验水表并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水费,水费结算采取 方式。因特殊原因甲方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或者改变结算方式时,应当提前 日通知乙方。

  (4)价格调整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政策和自身生产成本因素决定是否调整供水价格,价格调整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甲方调整供水价格时,应通过书面、媒体或其他方式在水费结算前至少日通知乙方。甲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乙方的,按调整前结算水费。

  (5)校准

  对乙方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甲方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甲方应当无偿更换,甲方可根据用水人上______个月*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甲方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6)维护和抢修

  ①甲方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 24 小时昼夜受理乙方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计费水表以及其他附属设施损坏时,甲方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因甲方原因抢修不及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②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在未来一年内无法恢复供水的,甲方应主动和乙方协商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③甲方由于水资源供应紧张或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进行检维修时,而采取必要的限量措施或停止供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在未来一年内无法恢复供水的,甲方应主动和乙方协商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责任、义务及其违约责任

  (1)缴纳水费

  乙方应当于每月 日前交清水。乙方逾期未缴纳水费的,应按逾期金额的日百分之向甲方缴纳滞纳金。逾期 日仍未缴纳水费和滞纳金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

  (2)配合抄验水表

  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抄验水表,因乙方表井占压、损坏及其他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不能抄验水表时,甲方可根据乙方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乙方在 日内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甲方不退还多估算的水费。

  (3)用水变更

  ①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同约定用水。乙方未向甲方办理变更手续、私自改变用水性质或向其他用水方转供水以及向合同约定范围以外供水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乙方应当按该部分水费的百分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补交水费差价。

  ②乙方用水量增加或减少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乙方承担工料费。当乙方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当乙方连续两个月*均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的,应更换结算水表。乙方不办理相关手续拒绝换表时,甲方可参照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或者解除合同。


用水协议书 (菁选6篇)(扩展4)

——版权协议书 (菁选6篇)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出版社名称、地址)(以下简称为出版者)与_________(外国出版社名称、地址)(以下简称版权所有者)双方签订。

  版权所有者享有_________(作者姓名)(以下简称作者)所著_________(书名)第_________版的版权(以下简称作品),现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根据本协议,版权所有者授予出版者以自己的`名义,以图书形式(简/精装)翻译、制作、出版该作品中文(简体)版(以下简称翻译本)的专有权,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发行,不包括香港和澳门。未经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出版者不能复制版权所有者对该作品的封面设计,也不能使用版权所有者的标识、商标或版权页。本协议授予的权利不及于该作品的其他后续版本。

  2.出版者要按照本合同第18条的规定向版权所有者支付下列款项,即:

  (1)合同签订之时支付根据本合同应当支付给版权所有者的预付金_________元。如果在该协议履行期间,出版者有任何过错,这笔预付款不予退还。

  (2)出版者根据*图书定价对所有销售图书支付版税:①销售_________千册,版税为_________%;②销售_________千册至_________千册,版税为_________%;③销售超过_________千册,版税为_________%。

  (3)对于出版者以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库存翻译本,无需支付版税;但是在该翻译本首次出版后两年内不得廉价销售此类库存书。

  3.至版权所有者收到第2条所列款项,本协议生效。

  4.出版者将负责安排一位合格的翻译者,保证准确无误翻译该作品,并将译者的名字和资历报告给版权所有者。未得到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对作品进行省略、修改或增加。版权所有者保留要求出版者提交译稿样本的权利,在其同意后,出版者方可印刷。

  5.如需要,翻译本出版者应取得原作品中第三方控制的版权资料的使用许可,并应当为这些许可或权利支付费用。直到版权所有者收到出版者书面确认--出版者获得了许可,版权所有者才会向出版者提供生产资料用于复制该作品中包含的插图。

  6.出版者应确保翻译本的印刷、纸张和装帧质量,尽可能达到最高标准。

  7.出版者所有翻译本的封面、书脊、护封(如果有的话)和扉页上都必须醒目的印上作者的姓名,并在扉页背面注明下列版权声明:_________(原书版权详细信息)以及下列声明:_________。出版者也将对翻译文本进行版权声明。

  8.翻译本出版后,出版者应向版权所有者提供_________本免费样书,并说明该翻译本的实际出版日期和定价。

  9.如果出版者未能在_________日前出版该翻译本,该合同中的所有授权将由版权所有者收回,而不影响出版者向版权所有者支付的或应付的任何款项。

  当翻译本已绝版或市场上已脱销,出版者在接到版权所有者再印的书面通知后,6个月内仍未再印,版权所有者将有权终止合同,该合同中的所有授权将由版权所有者收回,而不影响出版者向版权所有者支付的或应付的任何款项。

  10.未事先征得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出版者不能处分该翻译本的任何附属权利。

  11.每年_________日前,出版者对翻译本的销售结算一次/两次,并自结算之日3个月内付清按合同应支付的款项。结算报告包括:

  (1)在本会计年度初期若有库存,其具体册数;

  (2)本会计年度内印刷的册数;

  (3)本会计年度内销售的册数;

  (4)本会计年度内免费赠送的样书的册数;

  (5)本会计年度末库存册数。

  销售结算与版税要按照本合同第18条支付。如果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款项逾期3个月未付,本合同许可的所有权利立刻丧失,所有转让的权利自动收归版权所有者,无需另行通知。

  12.未事先通知版权所有者并征得其书面同意,出版者不得自行重印该译本。

  13.版权所有者应向出版者保证其有权利和能力签订本合同,根据_________国法律该作品决不会侵害任何现存版权,或违背任何现存协议,该作品中不含有任何内容会引起刑事或民事纠纷造成损失,否则因此而给出版者造成的损失、伤害或开支,版权所有者应给予赔偿。

  14.未得到版权所有者书面同意之前,出版者不得将所获得的版权许可转让或惠及他人,也不能以出版者以外的任何名义出版该翻译本。

  15.除本合同中明确授予出版者的权利外,该作品的其他所有权利由版权所有者保留。

  16.出版者应将翻译本的详细情况向*国家版权局登记以得到正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依相应法规尽一切努力保护翻译本的版权。出版者还同意对侵犯翻译本版权的任何个人或组织提起诉讼,费用自理。

  17.如果出版者宣布破产,或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规定,且在接到版权所有者书面通知(用挂号信寄到本合同第一段所写地址)后的一个月内仍不纠正,本合同即自动失效,授予出版者的版权许可将收归版权所有者,而不影响出版者向版权所有者支付的或应付的任何款项。

  18.本合同规定的应付给版权所有者的款项都应按付款当天汇率以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不得以兑换或代办费为由扣除。付款可以支票或银行汇票支付,寄至_________(外国出版社银行的名称和地址)。如果出版社依法应扣税,他们应声明并提供相应扣税凭证。

  19.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双方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将提交*国际经济与贸易仲裁委员会,该委员会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双方必须遵守。但本合同任何条款不限制版权所有者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提起诉讼,以防止该翻译本在本合同第1条所限定的市场范围外发行。

  20.如果版权所有者全部或部分业务被收购,版权所有者可以不经出版者的同意转让本合同。

  本合同包含了双方充分而完全的共识和理解,取代了之前就本合同有关事宜达成的所有的口头的、书面的协议与承诺,除双方书面协商,不得改变。

  只有出版者在本合同制定之日_________星期之内签字,本合同才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出版者(盖章):_________ 版权所有者(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各位作者,您好: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上述论文全体著作权人(全体著作权人含全体作者及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单位)投稿《太阳能学报》,签署此约定书,同意上述论文将刊登在《太阳能学报》上,并将全体著作权人就上述论文(各种语言版本)所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汇编权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太阳能学报》编辑部。全体著作权人授权《太阳能学报》的出版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独家代理申请上述作品的各种语言版本(包含各种介质)的版权登记事项。

  论文的'版权所有人(以下简称论文作者)自愿将该论文的版权转让给《太阳能学报》编辑部(以下简称编辑部),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为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论文作者承担。

  2.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没有一稿多投。若编辑部发现论文作者将该论文一稿多投,编辑部有权追补论文作者由此给编辑部造成的损失。

  4.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的署名权无争议。若发生署名权争议问题,一切责任由论文作者承担。

  5.论文作者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和发行权转让给编辑部。

  6.本合同中第5条的转让权利,论文作者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论文作者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论文作者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7. 编辑部经其编委会终审通过后即向论文作者开据论文录用证明。若论文作者收到的是退稿通知,则在论文作者收到该通知时本确认书自动终止。论文作者若在4个月内没有收到编辑部对该论文的处理意见,经向编辑部声明后可以另行处理该论文,本确认书即自动终止。

  8. 该论文在编辑部编辑出版的《太阳能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赠送样刊若干给作者。

  9.本确认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0.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争议,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11. 承诺本确认书所决定转让的事项已经征得全部作者的同意,并共同签署(也可指定作者之一作为代表签署)本约定书,本约定书对全体著作权人均有约束力。

  全体著作权人:

  作者(或作者代表)签名:

  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 签章 )

  年 月 日 :

  各位作者,您好: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上述论文全体著作权人(全体著作权人含全体作者及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单位)投稿《太阳能学报》,签署此约定书,同意上述论文将刊登在《太阳能学报》上,并将全体著作权人就上述论文(各种语言版本)所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汇编权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太阳能学报》编辑部。全体著作权人授权《太阳能学报》的出版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独家代理申请上述作品的各种语言版本(包含各种介质)的版权登记事项。

  论文的`版权所有人(以下简称论文作者)自愿将该论文的版权转让给《太阳能学报》编辑部(以下简称编辑部),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为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论文作者承担。

  2.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没有一稿多投。若编辑部发现论文作者将该论文一稿多投,编辑部有权追补论文作者由此给编辑部造成的损失。

  4.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的署名权无争议。若发生署名权争议问题,一切责任由论文作者承担。

  5.论文作者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和发行权转让给编辑部。

  6.本合同中第5条的转让权利,论文作者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论文作者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论文作者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7. 编辑部经其编委会终审通过后即向论文作者开据论文录用证明。若论文作者收到的是退稿通知,则在论文作者收到该通知时本确认书自动终止。论文作者若在4个月内没有收到编辑部对该论文的处理意见,经向编辑部声明后可以另行处理该论文,本确认书即自动终止。

  8. 该论文在编辑部编辑出版的《太阳能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赠送样刊若干给作者。

  9.本确认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0.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争议,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11. 承诺本确认书所决定转让的事项已经征得全部作者的同意,并共同签署(也可指定作者之一作为代表签署)本约定书,本约定书对全体著作权人均有约束力。

  全体著作权人:

  作者(或作者代表)签名:

  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 签章 )

  年 月 日 :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设计出公司logo后甲方应尽快安排新设计logo的商标注册事宜(为期1个月)。

  甲方如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碰到被商标局驳回而不能注册的情况,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

  若乙方为甲方设计的logo在作商标注册后,如在使用过程中碰到被其他公司状告侵权的情况而导致不能使用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担任何因侵权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甲方采用的logo,乙方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甲方拥有完全的适用版权,但乙方不得再对此方案有任何知识产权上的要求。

  若因logo未注册成功所造成的诸如画册、vi手册及vi前期应用等损失,皆由甲方负责,同时甲方依正式合同支付乙方所有费用。

  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日期为生效日;

  本协议的解析生效和履行受*法律法规管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设计出公司logo后甲方应尽快安排新设计logo的商标注册事宜(为期1个月)。

  甲方如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碰到被商标局驳回而不能注册的情况,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

  若乙方为甲方设计的logo在作商标注册后,如在使用过程中碰到被其他公司状告侵权的情况而导致不能使用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担任何因侵权而导致的法律责任。知识产权合同:版权登记合同注册申明协议书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甲方采用的logo,乙方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甲方拥有完全的适用版权,但乙方不得再对此方案有任何知识产权上的要求。

  若因logo未注册成功所造成的诸如画册、vi手册及vi前期应用等损失,皆由甲方负责,同时甲方依正式合同支付乙方所有费用。

  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协议的解析生效和履行受*法律法规管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甲方 :


用水协议书 (菁选6篇)(扩展5)

——物品协议书 (菁选6篇)

  甲方: (拥有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使用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本着方便公司员工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公司决定将部分物品给有关工作员工使用。为增加公司物品管理,落实物品使用、保管责任。甲、乙双方协商,本着*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使用物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现将有关使用要求规定如下: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 给乙方使用。该物品所有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将现在协议有效期内拥有使用权,同时须维护物品的良好性能。

  第二条:借用期限及用途

  1、使用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时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则应在使用期满前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用,并重新签订使用协议书。

  2、使用过程中,若甲方不同意乙方继续使用,乙方应无条件将所借物品完整归还甲方。

  3、乙方向甲方承诺,不做他用;物品金额:(元)

  第三条:责任与义务

  1、乙方负有爱护、维护、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所使用物品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在使用期间如遗失所使用物品,应按所使用物品购买时的原价进行赔偿。

  3、乙方所使用的'物品不能随意借给他人使用或与甲方项目无关的其他项目。

  4、使用期间,乙方负责所借物品的安全性、完整性。如所使用物品有任何损坏,

  包括物品损坏、零部件损坏或遗失,则乙方必须向甲方进行照价赔偿。

  第四条:故障处理乙方所借物品如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甲方反映,乙方不得自行处理,否则责任自负。

  第五条:本支教协议书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公司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物品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物品情况

  1、物品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 ;物品颜色:_________ ;物品名称:____________;物品购买日期:__________;物品新旧程度__________

  2、乙方方保证该物品的来源合法,否则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物品收购款为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付价款的___________%作为定金。剩余价款在物品卖出后一次性付清。

  三、合同买卖双方约定

  1、乙方物品为租借的形式交付于甲方,若乙方物品甲方不能处理,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回定金,乙方有权拿会自己的物品

  2、甲方人为的将乙方物品损坏,则甲方按照收购款赔偿给乙方(含定金)

  2、此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3、此合同签字即生效,在合同有效期物品处理权由买方负责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时间: 时间:

  甲方: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今有甲乙双方协商议定,甲方将*********店内下列物品转让给乙方所有,价钱为元人民币,给付方式为: 。物品详单如下:

  1、交费电脑一套,;

  2、移动专线网络、移动工号及密码等

  3、手机柜台

  4、茶几、藤椅一套;

  5、打印机台;

  6、复印机台;

  7、手机部;

  8、充电器、小配件若干;

  9、筹金、返款、移动押金;

  10、电脑中的`手机卡号;

  11、通讯店的所有经营执照等各种证照及各种手续。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乙 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 期:日 期:

  保管人:_____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保管物

  保管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保管场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保管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保管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保管物(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

  第七条 保管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八条 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九条 保管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第十条 保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保管费的支付方式与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__________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时成立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时间: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甲方(租赁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________和乙方的________《租赁项目申请书》,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

  品名

  规格

  数量

  备注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________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____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____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____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________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____帐号:________)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缴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及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________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________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单位:____________(章)


用水协议书 (菁选6篇)(扩展6)

——租车协议书 (菁选6篇)

  租车协议书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轿车 辆,载人数为_4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二、出车时间及费用

  20xx年9月23日——11月12日在重庆范围内的学校进行教学活动,油费,路桥费按实际报销。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等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签章):______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

  承租方(甲方): 公司

  出租方 (乙方): 出租公司

  经甲乙双方*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 一辆,载人数为 人(不含司机) , 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二、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 年 月 日 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时收回。租金按 元 / 月。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 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 24 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 : (签章) 出租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汽车,车牌号码:苏E。(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30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1、乙方需支付车辆年租金元/年,不含驾驶员。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用水协议书 (菁选6篇)(扩展7)

——用水用电协议书 (菁华3篇)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改善移动通信服务质量,扩大移动信号覆盖范围,*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下称乙方)在(基站详细位,如:郑州市xx区xxxxxx)建立移动的通信基站。为了解决基站机房用电问题,经与(下称甲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使用甲方现有三相动力电源用于移动通信基站机房(功率15KW)供电。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电源接入位,电源线路敷设由乙方按甲方指定的走线路径区域自行设计施工。乙方新架设的线路和安装机器设备敷设的管线应当进行必要的固定。

  三、协议期间,除供电部门中断供电、不可抗力引起的停电事故和乙方逾期不交纳电费外,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用电,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乙方用电。

  四、乙方用电单独挂表计算,电费每xx个月为计费周期,由双方共同派员查抄电表,甲方应为乙方开具电费分割单及提供电费原始发票复印件向乙方收取电费。电费价格按xx元/度执行(在不超出供电部门价格的基础上,电费价格随供电部门调整而调整)。

  五、乙方以转账方式支付电费,甲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xx

  账户名称:xx

  账号:xx

  联行号:xx

  六、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 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到期后本协议自动终止(期间如甲方搬迁,协议自动终止),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可重新续签协议。

  七、协议期间,乙方除保证按协议商定的电费价格和期限按时交纳电费外,不再承担其他费用。逾期不支付电费的,甲方有权加收所欠费用总额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可重新续签协议。

  八、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发生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甲方:

  (1)地址:详细通信地址,如郑州市xx区xxxxxx

  (2)联系电话:xxxxxxxxxx (3)传真:xxxxxxxxxxx

  (4)电子邮箱:xxxxxxxxxxxx

  乙方:

  (1)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通泰路交叉口东南角郑州移动公司

  (2)联系电话:移动责任人电话

  (3)传真:xxxxxxxxxxxxx

  九、协议终止后,如甲乙双方不再续约,则乙方需在合同终止后的十日内将设备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予以拆除。

  十、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签约地:郑州市北环路11号。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可重新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盖章) 乙方:*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信原则,就乙方因生活所需,使用甲方临时用电一事,结合本项事宜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使用甲方临电、临时供水过程中的相关责任与义务,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临时用电安全

  1、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用电主电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发生故障后乙方应派人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即时处理,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接线处(含配电箱)到乙方用电器范围内的所有线路的安全及费用。

  2、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若发生人生伤亡事故、火灾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因乙方使用的临电为甲方施工用电,电压、电流强度随甲方用电器启动或电网电压、电流强度而变化,可能导致乙方用电设施损坏或财产、人身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4、因电网或甲方自行安排停电,恢复供电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在停电间歇不得随意接拆线路或用电器,否则发生人生伤亡及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根据规定,乙方必须设置地方计量单位检测合格的电度表,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阻止。

  6、乙方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国家认可相关操作技能电工负责乙方区域内日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机电人员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电乙方只能作为生活及照明用电,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电,也不得用作施工用电。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若因乙方使用不当,给甲方电线路,用电设施、变压器、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9、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临时用水

  1、乙方临时用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接水口连接引水,并按要求设置经相关机构检验合格的计量表,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安装,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有异议。

  2、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水乙方只能作为生活用水,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水,也不得用作施工用水。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保护好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主水管道不被破坏,若因管道发生故障乙方应无偿派人协助甲方共同及时解决。

  三、其它

  1、经双方共同协商,为确保双方各项责任、义务的顺利履行,双方约定乙方至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待合同终止后,乙方履行完全部责任义务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若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乙方违约,甲方可视具体情况酌情扣除乙方保证金后无息退还乙方剩余保证金,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经协商,双方电价为:_____ 元/度;水价为_____ 元/立方;每月底由双方相关人员共同抄表,核实,次月2日前乙方将双方确定的上月用电用水费用上缴甲方综合办公室,若因乙方延期不予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停止向乙方供水供电,拖欠费用在乙方上缴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水、电是经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接入,同时也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若因乙方接入甲方水、电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约束,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因乙方无力协调,甲方视具体损失如实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时终止本协议。

  4、因乙方用电、用水给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害、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生活用水、用电只是短期行为,随着甲方临时场地、设施变拆会及时中断,甲方临时场地、设施变拆中断前3日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做好相关中断后准备工作,甲方中断后乙方不得阻拦干扰甲方正当行为,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可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7、乙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号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8、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每发现一次按最高用电设施负荷量的10倍进行处罚。

  9、本协议终止日期为20XX年4月30日,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方主管部门要求拆除甲方临时设施、地方纠纷、地方主管部门要求终止向乙方供电供水等)本协议即行终止,乙方不得有异议。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约定终止日期或双方约定终止事项出现后即行终止。

  四、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上诉至人民法院仲裁。

  五、双方约定本协议争议仲裁上诉法院为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1月5日

  日期:20XX年1月5日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生产的法律、法规,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止人身触电事故。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北京市建筑工地施工临时用电标准”明确临时用电安全责任。甲、乙双方应按照各自职责,严格遵守协议规定的权利、责任、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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