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天》读书心得合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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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天》读书心得 1

  从看过《活着》以后,就开始喜欢余华,只是单纯的喜欢,却没有更多的去了解他。我想,我可以借用钱鍾书老先生的话来开脱,即使我觉得今天学校的煮鸡蛋味道鲜美,也没有必要非得去见一见下蛋的母鸡。

  中学的时候再一本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我们为什么要读名著》,这篇文章的作者指出,名著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每一次读你都将会有更多的收获和体会。在读《红楼梦》的时候,我对此感触特别深,虽然至今都没有将《红楼梦》完整的读过一遍,甚至一直还在上篇徘徊。我重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很怪的*惯,我喜欢随便翻一页,从中间读,读的高兴了觉得有必要看看前面,才会翻到第一页开始读。啊,扯得有点远了~

  我很喜欢这本书,除了男友,我没有想要将它推荐给别人读。我想,大概《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类的岁月静好般的文章才适合向广大人民群众推荐吧,诸如《海贼王》这样才的漫画、《活着》这样满满艰辛与辛酸的文字,只适合喜欢同一口味的人吧。这让我想起,向别人推荐介绍中医学的情形,呵呵,我还太年青,现在才意识到自己与身边的同学的想法原来是不同的……所以说无论是什么,无论它怎么好怎么优秀,都只适合推荐给相信它的人。啊,扯得更远了~

  第一天:杨飞死的第一天,他是被砸死的,脸已经变形了。这一天,他去了殡仪馆,在殡仪馆,遇到很多侯烧者。这些侯烧者讨论着自己的寿衣、骨灰盒还有墓地,富人区和普通区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想法,活生生的勾画出了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中的两个阶层之间的鸿沟。可是,杨飞他没有骨灰盒,也没有墓地,他只有离开殡仪馆。他想起了他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天的遭遇和他的死因(此处是后面的一个很重要的铺垫)

  第二天:杨飞遇见了自己前妻,李青。并回忆了两人相知相恋到相濡以沫再到劳燕双飞,再讲到两人分开以后的各自的生活。在这段回忆里,我看到了同事之间的冷漠,美丽背后的痛苦,还有爱情。

  第三天:讲了他的父亲收养他的过程。读这一段,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更多的是思考。感动于养父子之间深厚的感情,感动于李月珍夫妇的善良,思考着杨飞生母一家的生活和杨金彪的生活。这一天,也讲到了李月珍的死。

  第四天:讲了生活在这个社会底层的鼠族刘梅和张超的爱情故事,也引出了张刚与李姓男子之间的恩恩怨怨。

  后面两天没有讲什么新鲜事儿,只是把前面所有事情的原因、内幕都揭开了,为所有的事情画上一个句号。

  首先,说说作者的写作方法吧,个人觉得非常的巧妙,所有的事情都得到了合理的解答,也就说前面埋下的所有铺垫,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解释的一清二楚,于人物形象来说,这样的叙述显示出了主人公杨飞最后对所有事都已经看透,于故事情节来讲,将整个故事都显得饱满起来,而且不拖沓,没有矫揉造作的痕迹。我喜欢余华的小说,因为在他的小说里面,没有那些伪装的痕迹,没有为了感动而感动,没有为了绝望而绝望,没有那种“装”的感觉;喜欢他的故事里的每一个饱满的人物形象,更喜欢他的这本小说中,冥冥中带有希冀的感觉。

  其实,我也很喜欢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设计,掀开最外面的包装,里面是质朴的`,是粗糙的,是厚重的硬面书皮。我喜欢这种简单的书,特别是这种,看着简单质朴,细细一看很有料,读起来更有料的书。

  书名第七天,在扉页也写的是《创世纪旧约》中的第七天,但是,内容却是中国的传统中的“头七”。我不明白作者的用意何在?

  在殡仪馆,看到的掌权者、富人和一般人的区别,让我觉得嘲讽,人死了,也还是这样么?人的攀比,自视清高在死亡来临了的时候都没有减少一点点,和殡仪馆相比,死无葬身之处的人们的互助互爱则显得更加的可爱,可是偏偏,他们是死无葬身之处的可怜人……

  文中有一处,一位富人谈论自己穿着的寿衣是狐裘,买的墓地如何如何,这些话被普通区的一个人听到后,不住说他不懂,并议论富人的寿衣没买对,墓地也没选好。这不正是阿Q一样的精神?或者说是,一种由于嫉妒而生的恶语中伤?或许人的本性就是如此吧?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极度渴望知道,人性的本性是如何的。到现在,我才慢慢明白,知道面对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才是正确的最重要。读小说有什么意义呢?我绝不认为,读一本小说就是为了掠奇。那么读小说,给我们的新的启示,新的收获又是什么呢?

  文中,讲了两类人的爱情。

  一对是年轻的鼠族,张超和刘梅。刘梅既漂亮又聪明,张超也是一个勤劳肯干的少年,可是他们却走向了最悲惨的结局——刘梅自杀了,张超为了给刘梅买墓地,后大病了一场死了。是什么造成了他们的悲剧?我简单的分析一下,第一,因为刘梅吃醋,在发廊与人大吵了一架而将工作吵没了。在这个地方,如果说主观的原因的话,是刘梅她对张超的不信任所造成的。第二,因为刘梅在做服务员时被占便宜,张超与人打架,两人均被开除。这个,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姑且算是社会的黑暗吧。第三,在发廊和饭店之外的地方,两人再没有找到其他的工作,更是很有“骨气”的表示不去那样的地方上班,说明两人文化水*不高和心理的不成熟。第四,刘梅因为张超送给他的iPhone是高仿机而不满于张超骗了她,最终走向了极端。其实,当刘梅这样理解的时候,她就已经错了,不离不弃相濡以沫的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该有的信任却没有建立起来?还是这信任败在了这一时的冲动上去?张超由于照顾重病的父亲,而没有及时看到刘梅的留言,刘梅的神展开就开始了,她固执的认为张超已经看到了她的日志却像一个缩头乌龟一样不承认。这……我,真的无话可说。说实话,这里给我的震撼是最大的。因为,我常常会为了一件小事,和男友吵起来。而吵起来的原因,我会说,我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生气,而是这代表了你骗我。其实,不是那样的是吗?在这里,我想向我的男友说一声,对不起。我会好好改改自己这个坏毛病了。我高中老师说,为什么读小说很有意义呢?因为在小说里,你看到了某些人的影子。看到了别人的影子,让你更懂人情世故,看到自己的影子,让你警醒自己的缺点。

  还有一对,是杨飞和李青。李青很漂亮很聪明。其实我在刘梅和李青上都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过都限于性格方面的,因为,我实在不是一个漂亮聪明的女孩儿。李青选择了杨飞,因为他的独特,他的善良,他的朴素,他的诚实可靠,还有他无微不至的爱和关心。而突然有一天,有一个男人出现了,这个人撬开了李青追求向上飞的野心,所以李青离开了杨飞。虽然,李青最后的结局是不好的是残酷的,但是,我不敢保证,有一天面对那样一个令人垂涎机会的时候,我的选择会是留下。直到看完以后,很久,我都在想,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李青她到底应不应该留下?虽然,她确定自己是爱杨飞的。但是,李青也曾经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她也曾闪耀过,不是吗?可是,如果,她跟着杨飞,他们会有一个孩子,或许已经上高中了,一家过着虽然拮据但是幸福安康的生活。这,算是在爱情,家庭和梦想之间的博弈吗?

  杨飞是杨金彪在扳铁路叉道德时候捡到的。读罢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说,杨金彪是个好人,是个好父亲。除此之外,我真的找不到其他的语言去形容了。还有杨飞生父生母……我也不是自己父母亲生的,但是,我和杨飞一样幸运,得到了好人的照顾,我比杨飞更幸运的是,我不仅仅有父亲还有母亲。文中的杨飞,像是一个儿子一样照顾着自己的父亲,他真的很孝顺,也几乎做到了他所能做的所有,但是我仍然觉得远远不够,远远不够。我觉得,无论怎样,杨飞是报答不完父亲对他的爱,而我又何尝不是呢?天下又有几人能报答完自己父母的恩情呢?

  而杨飞生父母一家的情况,*以为常的争吵,莫名其妙的大闹,让杨飞,让我们这些读者,好好的冷眼看了把戏。是的,是戏,那样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吵架,那样无聊的吵架,真真是,一点意义都没有,白白被人笑话了去。

  在这本书里,勾画了世界百态图,让人忧让人喜让人怜,却又因杨飞已是私人之身的身份而变得遥远,真真的如同,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的遥远的距离。因为遥远,而变得什么都不重要了。就像所有在死无葬身之处的人,那样荒诞,那样无奈,那样毫无意义的度过每一天。然而,最干净的也是死无葬身之处,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已经抛开了那些矛盾与仇恨,成了互助互爱的群体。

  在那死无葬身之处的一棵树下,有两架骨骼在“下棋”。生前,一个被另一个人所杀,**者又因**而被判死刑。然而,就是这样有着深仇大恨之人,在死后,却互相陪伴,互相安慰。突发奇想,不是有点像《天龙八部》里乔峰他爹和慕容复他爹在被扫地僧先杀后救活之后一样么?或许,在死亡面前,在生命面前,所有的仇恨都显得那么不值钱那么不值一提了吧?

  我不知道怎么来结这篇读书笔记的尾,那,就像一个小学生一样,抄上一句余华自己对这本书的评论吧——“与显示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

  我想,我应该再多读读这本书。

  《第七天》读书心得 2

  历经七年磨练,余华新作《第七天》是一个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的作品。从篇幅来看,这是一个中长篇,然而书中并未给读者描绘一个结构精巧严丝合缝的完整故事,而更像是一部凌乱芜杂包罗万象的短篇故事集。余华借一个死人的口讲述了一系列深黑色的故事,这些故事绝非鬼狐夜谈或者道听途说,故事中的事件都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故事中的人无一例外都“死无葬身之地”。余华虽然将这些故事以魔幻和荒诞的笔触串连在一起,却仍是不加掩饰地给作品一个写实主义的基调,余华想展现给读者的就是当前社会的'一个浓缩,一个类似薄伽丘《十日谈》般有批判讽刺又有美好温情的现实世界。

  书中所描绘的“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这个充满悬疑的开头也就变得真实刻骨。毕竟死后还能徘徊在两个世界之间,不啻为我们思考自己死亡的一次机会。当然这是唯心主义,但在曾以“先锋”闻名的余华笔下,七天,是能提供一次不长不短的生死体验。的确,死亡的亡灵怀着对人世的眷恋在七天里游荡,在亡灵与亡灵的对话中,又能重构或者还原起尘世的善良与罪恶。

  与以往作品不同的是,在《第七天》中余华不再以局外人的视角推进故事,而是置于第一人称的叙述,与故事开始奔赴殡仪馆火化的亡灵杨飞融为一体,记录亡魂七日的癫狂际遇。一件件无由的横祸,一桩桩无辜的死亡,他用*乎冷酷的客观铺展开来,血淋淋地呈现在读者眼前。《第七天》延续了余华一贯的直白残酷风格,本书甚至将这种风格贯彻得更加彻底。无需繁琐的结构,摒弃复杂的技巧,没有矫饰的语言,除了“父亲”,作者甚至没有刻意塑造书中其他任何一个人物的面貌。余华在用自己的方式去构建一个死亡与绝望和人**织的地方“死无葬身之地”。书中将千疮百孔的现世人间与灵魂穿梭的魍魉世界串联起来,在历史景深与现实断面的交汇处展开了新一种关照世界、介入现实的尝试。

  总之,从《活着》、《兄弟》、《许三观x血记》到《第七天》,余华无论用什么样的表述形式,都体现了一位作家现世忧患和人文情怀:生即是为了活着的忍耐,是为了对抗死的抗争,生命的原始价值亦是对抗苦难的磨合。《第七天》值得一读。

  《第七天》读书心得 3

  从看过《活着》以后,就开始喜欢余华,只是单纯的喜欢,却没有更多的去了解他。我想,我可以借用钱鍾书老先生的话来开脱,即使我觉得今天学校的煮鸡蛋味道鲜美,也没有必要非得去见一见下蛋的母鸡。

  中学的时候再一本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我们为什么要读名著》,这篇文章的作者指出,名著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每一次读你都将会有更多的收获和体会。在读《红楼梦》的时候,我对此感触特别深,虽然至今都没有将《红楼梦》完整的读过一遍,甚至一直还在上篇徘徊。我重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很怪的*惯,我喜欢随便翻一页,从中间读,读的高兴了觉得有必要看看前面,才会翻到第一页开始读。啊,扯得有点远了~

  我很喜欢这本书,除了男友,我没有想要将它推荐给别人读。我想,大概《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类的岁月静好般的文章才适合向广大人民群众推荐吧,诸如《海贼王》这样才的漫画、《活着》这样满满艰辛与辛酸的文字,只适合喜欢同一口味的人吧。这让我想起,向别人推荐介绍中医学的情形,呵呵,我还太年青,现在才意识到自己与身边的同学的想法原来是不同的……所以说无论是什么,无论它怎么好怎么优秀,都只适合推荐给相信它的人。啊,扯得更远了~

  第一天:杨飞死的第一天,他是被砸死的,脸已经变形了。这一天,他去了殡仪馆,在殡仪馆,遇到很多侯烧者。这些侯烧者讨论着自己的寿衣、骨灰盒还有墓地,富人区和普通区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想法,活生生的勾画出了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中的两个阶层之间的鸿沟。可是,杨飞他没有骨灰盒,也没有墓地,他只有离开殡仪馆。他想起了他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天的遭遇和他的死因(此处是后面的一个很重要的铺垫)

  第二天:杨飞遇见了自己前妻,李青。并回忆了两人相知相恋到相濡以沫再到劳燕双飞,再讲到两人分开以后的各自的生活。在这段回忆里,我看到了同事之间的冷漠,美丽背后的痛苦,还有爱情。

  第三天:讲了他的父亲收养他的过程。读这一段,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更多的是思考。感动于养父子之间深厚的感情,感动于李月珍夫妇的善良,思考着杨飞生母一家的生活和杨金彪的生活。这一天,也讲到了李月珍的死。

  第四天:讲了生活在这个社会底层的鼠族刘梅和张超的爱情故事,也引出了张刚与李姓男子之间的恩恩怨怨。

  后面两天没有讲什么新鲜事儿,只是把前面所有事情的原因、内幕都揭开了,为所有的事情画上一个句号。

  首先,说说作者的写作方法吧,个人觉得非常的巧妙,所有的事情都得到了合理的解答,也就说前面埋下的所有铺垫,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解释的一清二楚,于人物形象来说,这样的叙述显示出了主人公杨飞最后对所有事都已经看透,于故事情节来讲,将整个故事都显得饱满起来,而且不拖沓,没有矫揉造作的痕迹。我喜欢余华的小说,因为在他的小说里面,没有那些伪装的痕迹,没有为了感动而感动,没有为了绝望而绝望,没有那种“装”的感觉;喜欢他的故事里的每一个饱满的人物形象,更喜欢他的这本小说中,冥冥中带有希冀的感觉。

  其实,我也很喜欢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设计,掀开最外面的.包装,里面是质朴的,是粗糙的,是厚重的硬面书皮。我喜欢这种简单的书,特别是这种,看着简单质朴,细细一看很有料,读起来更有料的书。

  书名第七天,在扉页也写的是《创世纪旧约》中的第七天,但是,内容却是中国的传统中的“头七”。我不明白作者的用意何在?

  在殡仪馆,看到的掌权者、富人和一般人的区别,让我觉得嘲讽,人死了,也还是这样么?人的攀比,自视清高在死亡来临了的时候都没有减少一点点,和殡仪馆相比,死无葬身之处的人们的互助互爱则显得更加的可爱,可是偏偏,他们是死无葬身之处的可怜人……

  文中有一处,一位富人谈论自己穿着的寿衣是狐裘,买的墓地如何如何,这些话被普通区的一个人听到后,不住说他不懂,并议论富人的寿衣没买对,墓地也没选好。这不正是阿Q一样的精神?或者说是,一种由于嫉妒而生的恶语中伤?或许人的本性就是如此吧?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极度渴望知道,人性的本性是如何的。到现在,我才慢慢明白,知道面对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才是正确的最重要。读小说有什么意义呢?我绝不认为,读一本小说就是为了掠奇。那么读小说,给我们的新的启示,新的收获又是什么呢?

  文中,讲了两类人的爱情。

  一对是年轻的鼠族,张超和刘梅。刘梅既漂亮又聪明,张超也是一个勤劳肯干的少年,可是他们却走向了最悲惨的结局——刘梅自杀了,张超为了给刘梅买墓地,后大病了一场死了。是什么造成了他们的悲剧?我简单的分析一下,第一,因为刘梅吃醋,在发廊与人大吵了一架而将工作吵没了。在这个地方,如果说主观的原因的话,是刘梅她对张超的不信任所造成的。第二,因为刘梅在做服务员时被占便宜,张超与人打架,两人均被开除。这个,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姑且算是社会的黑暗吧。第三,在发廊和饭店之外的地方,两人再没有找到其他的工作,更是很有“骨气”的表示不去那样的地方上班,说明两人文化水*不高和心理的不成熟。第四,刘梅因为张超送给他的iPhone是高仿机而不满于张超骗了她,最终走向了极端。其实,当刘梅这样理解的时候,她就已经错了,不离不弃相濡以沫的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该有的信任却没有建立起来?还是这信任败在了这一时的冲动上去?张超由于照顾重病的父亲,而没有及时看到刘梅的留言,刘梅的神展开就开始了,她固执的认为张超已经看到了她的日志却像一个缩头乌龟一样不承认。这……我,真的无话可说。说实话,这里给我的震撼是最大的。因为,我常常会为了一件小事,和男友吵起来。而吵起来的原因,我会说,我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生气,而是这代表了你骗我。其实,不是那样的是吗?在这里,我想向我的男友说一声,对不起。我会好好改改自己这个坏毛病了。我高中老师说,为什么读小说很有意义呢?因为在小说里,你看到了某些人的影子。看到了别人的影子,让你更懂人情世故,看到自己的影子,让你警醒自己的缺点。

  还有一对,是杨飞和李青。李青很漂亮很聪明。其实我在刘梅和李青上都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过都限于性格方面的,因为,我实在不是一个漂亮聪明的女孩儿。李青选择了杨飞,因为他的独特,他的善良,他的朴素,他的诚实可靠,还有他无微不至的爱和关心。而突然有一天,有一个男人出现了,这个人撬开了李青追求向上飞的野心,所以李青离开了杨飞。虽然,李青最后的结局是不好的是残酷的,但是,我不敢保证,有一天面对那样一个令人垂涎机会的时候,我的选择会是留下。直到看完以后,很久,我都在想,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李青她到底应不应该留下?虽然,她确定自己是爱杨飞的。但是,李青也曾经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她也曾闪耀过,不是吗?可是,如果,她跟着杨飞,他们会有一个孩子,或许已经上高中了,一家过着虽然拮据但是幸福安康的生活。这,算是在爱情,家庭和梦想之间的博弈吗?

  杨飞是杨金彪在扳铁路叉道德时候捡到的。读罢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说,杨金彪是个好人,是个好父亲。除此之外,我真的找不到其他的语言去形容了。还有杨飞生父生母……我也不是自己父母亲生的,但是,我和杨飞一样幸运,得到了好人的照顾,我比杨飞更幸运的是,我不仅仅有父亲还有母亲。文中的杨飞,像是一个儿子一样照顾着自己的父亲,他真的很孝顺,也几乎做到了他所能做的所有,但是我仍然觉得远远不够,远远不够。我觉得,无论怎样,杨飞是报答不完父亲对他的爱,而我又何尝不是呢?天下又有几人能报答完自己父母的恩情呢?

  而杨飞生父母一家的情况,*以为常的争吵,莫名其妙的大闹,让杨飞,让我们这些读者,好好的冷眼看了把戏。是的,是戏,那样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吵架,那样无聊的吵架,真真是,一点意义都没有,白白被人笑话了去。

  在这本书里,勾画了世界百态图,让人忧让人喜让人怜,却又因杨飞已是私人之身的身份而变得遥远,真真的如同,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的遥远的距离。因为遥远,而变得什么都不重要了。就像所有在死无葬身之处的人,那样荒诞,那样无奈,那样毫无意义的度过每一天。然而,最干净的也是死无葬身之处,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已经抛开了那些矛盾与仇恨,成了互助互爱的群体。

  在那死无葬身之处的一棵树下,有两架骨骼在“下棋”。生前,一个被另一个人所杀,**者又因**而被判死刑。然而,就是这样有着深仇大恨之人,在死后,却互相陪伴,互相安慰。突发奇想,不是有点像《天龙八部》里乔峰他爹和慕容复他爹在被扫地僧先杀后救活之后一样么?或许,在死亡面前,在生命面前,所有的仇恨都显得那么不值钱那么不值一提了吧?

  我不知道怎么来结这篇读书笔记的尾,那,就像一个小学生一样,抄上一句余华自己对这本书的评论吧——“与显示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

  我想,我应该再多读读这本书。

  《第七天》读书心得 4

  ——有些话一旦说出口就会被认定为愤青,没多少人愿意去听,可余华把他装饰成亡灵的交谈,俗套中别具魅力。

  其实这本书最打动我的不是人间辛酸,而是死人也有一个世界。活着对我们来说很好,辛酸也好,痛苦也罢,都有一份独特的味觉,和值得我们珍惜并拥有的幸福。可死人的世界到底是怎么样的,我们身边逝去的亲人他们在冥界过着怎样的日子,这不得而知。当第七天到来,杨飞终于无话可说,他的见闻到此结束,最终向命运屈服。这预示着,即使死后,也不一定就是生命的解脱,没有哪个算命先生真的看过猪跑。

  作品从亲*到疏远,从模糊到清晰的描述,环环相扣,详略搭配,在这个让你想丢下书本又好奇后面发展的故事里,时刻都用快要来临掩盖不会来临的真相,形成了弃之可惜的独特风味。写这本书就跟周星驰喜剧一样,给人铤而走险的感觉,但俗套中却将要表达的哲理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出来,正是作者笔力的最好体现。当雕刻的世界凋零,死无葬身之地还是愤青的归宿,坚持原则的人似乎就该被潜规则破坏,而他们的子子孙孙似乎又随着坟墓,迎来正义的谴责。尽管作品只有乌云,却预示着一场暴风雨。

  看完第四天,我就知道后面余华会讲什么,可我还是去看。因为他叙事和蓄势都很好,新奇带着些沉重的幽默,静悄悄的世界总为酝酿轰动埋下伏笔,看完第七天我才发现该来的总会来,该走的迟早会走。至于我为何要深夜尝试写读后感,我想大概是怕明天会忘记。

  作为一个不谙世故却整天幻想连篇的'都市写手,我认为我写玄幻更好,在架空的世界总能有更悬念和入心的情节,如果我想告诉世人些悲剧不妨给他们讲个笑话,如果我想捅破些黑暗,不妨模仿水浒传。人内心都是内敛的,委婉的,说话做事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有残酷一面。不要说你开放我直接,开放和直接迟早有底线,而羞涩和避讳将会在那里对侵犯者体无完肤的否决。为了更好的做个问心无愧,而又始终如一的人,尽量不得罪大多数人,我们就要学会讲寓言故事,说另有深意的话,也要学会听寓言故事和深意的话。否则,行走世间不是踽踽独立就是臭名远扬。

  《第七天》读书心得 5

  “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

  这是余华最新长篇小说《第七天》的开篇,给读者留下了足够大的悬念,一个走向殡仪馆,将被火化的人,在死亡之后还能留给读者什么呢?这次余华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的故事,让读者体会到一种寒冬腊月被囚禁于积年冰川里的寒冷,一种剧烈拉锯式切肤的疼痛和虐心,一种茫茫荒野身心俱疲后无着无落的绝望。

  无意间发现余华出了新书,打开看到了如上介绍,对余华的欣赏让我决定读了这本书。不巧的是打折季刚过,图书馆的那本也借出去了尚未归还,于是在网上搜了电子版,放在手机里把它读完了。原本余华的书我一般是不做摘抄的,也就没在意书签的.问题,直到遇到想摘抄的,才发现UC浏览器看书不能加书签(没错我一定要吐槽一下),只能先暂停阅读,想着写了读书笔记,抄下再继续看。结果下一次打开时,却已经不知道当时想摘抄的是哪句,又想写些什么感慨了。果然看书的连贯性很重要,书签很重要,还是喜欢直接看纸质书啊。现在的结果就是忘了要摘抄啥,读书当时的心情,却又欲言又止。

  书中的主线是“我”死后的七天里(头七?),去过很多地方,寻找以前的回忆,碰到了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整部小说由一个又一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人的故事组成,每一个都让人感到“绝望”。

  于我来说,也许是余华的书看得多了看的*惯了,也可能是我本身就是个悲观主义者,也可能是有些人说的“对此麻木不仁才更令人绝望”,总之,只是静静地读完,静静地写读书笔记,有些麻木,没有痛哭的冲动,又或许是最深的绝望了吧。

  关于这本书,不想写小说概述了,那种在网上随意能搜到的东西,不写也罢。印象更深的,也就是我曾说的余华的书总是能从绝望中读出温暖的力量,只是看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情而已。无论是父亲收养“我”的善良,父子相处的温情,还是“我”寻找父亲的急切,父子之情溢于言表。

  李青死后忏悔,承认丈夫只有杨飞一人;鼠妹的男友伍超虽然最后死于卖器官,但他并未为了物欲而是希望圆满真爱;郑家夫妇无辜,不过他们有个最坚强懂事的女儿;饭店老板谭家鑫生前善良体贴,至死也没有夺走他快乐的希望,“一家人能在一起,到哪里都是好”;说到最曲折离奇的李姓男子被扫黄警察张刚踢爆生殖器官而寻仇**的恩怨,两人死后也一笑泯恩仇,成了最好的棋友。

  而且,“死无葬身之地”的人们的生活也并不像想象中一样凄惨,“孤苦伶仃”的自我悼念者也并没有多么孤独,“就像一片树叶汇入森林,一滴水汇入大海”。除了感慨世间不*事无穷无尽外,也给绝望者以安慰。

  第七天,回到“死无葬身之地”,新生活开始了。

  《第七天》读书心得 6

  “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

  看余华的书,需要做好直面现实的准备。

  书的腰封上如是说:“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的确如此,这本小说里夹杂着太多新闻事件,事件都是真实的,只不过余华为他们安排了圆满的结局。这是一本绝望之书,也是一本希望之书。

  我时常思考,现在的社会和以前到底有什么不同,依然存在着贫富差距带来的`不公,富有者过着你想象不到的自由生活,贫苦者过着你想象不到的绝望日子,无钱无权无势之人只能如蝼蚁一般苟活,而那些钱权两得之人却能享受一切特权,将人三六九等分,这就是我们想要的吗?社会的文化趋势越来越向着拜金而去,随着年纪的增长我也意识到金钱带来的快乐,身边的同学朋友每天做着一夜暴富的美梦,网络上的大V也在引导人们走向金钱之乡。如果我有钱,我可以在面对奢侈品时不眨一下眼睛,如果我有钱,我可以让父母不再斤斤计较物价的跌幅,如果我有钱……我似乎意识到自己被金钱异化的灵魂,我不想屈服,可我真的能不被屈服吗?

  生活为我们带来的无力感,在“死无葬身之地”被消解。

  “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死而*等。”

  “那是什么地方?”

  “死无葬身之地”

  人生而得不到*等,死后才能得到,看上去圆满的结局,却透露出残忍。

  原来这个世界已经不公到不奢求现世的*等了。

  《第七天》读书心得 7

  我与大部分读者的观点不太相同,我不认为这是一本非常优秀的书,只是一部符合主流价值观的书。

  事实上,是大家对余华这部小说的期望值过高。通篇环境是在光怪陆离的死后世界,一如余华往日的荒诞,只是这次的荒诞,实在是让人提不起来探究的兴趣,基本上是社会负面新闻的缩影杂糅,叙事也*淡无奇,尤其是第五日的内容,索然无味,几乎是硬着头皮读下去,但余华将几个故事之间的联系安排的很巧妙,这是值得称赞的地方。

  余华本就属于大师,而这篇作品几乎让读者觉得为了悲观而悲观,经常也有读者跳出来捂着胸口,我好悲,我好悲。然而,我觉得是一种无病**,强行赋愁,对于很多悲剧,也没有给出合理的'应对方法。

  先锋文学的最大特点就是用叙述话语本身言说叙事本身,但本篇作品多处叙述重复多余,多处雪雾的象征性描写也刻意重复,倒是显得做作。

  文章的主题大体上是对爱的追寻和歌颂:杨飞与杨金彪的父子情,杨飞与李青的爱情,张李二人整日吵闹的友情,鼠妹与伍超的爱情等等。社会一定存在很多黑暗和不公,但是我们依旧要相信,这些爱情亲情友情还是可以信任,还是需要穷其一生去追寻。

  正是站在死者以后的视角去写作品,才更能让我们珍惜活着的每一天,珍惜相遇的每一个人,认真对待每一个选择;也正是那些喜悦,哭泣,悲伤,无奈,痛苦,后悔,才真正构成我们鲜活的人生。

  《第七天》读书心得 8

  ——有些话一旦说出口就会被认定为愤青,没多少人愿意去听,可余华把他装饰成亡灵的交谈,俗套中别具魅力。

  其实这本书最打动我的不是人间辛酸,而是死人也有一个世界。活着对我们来说很好,辛酸也好,痛苦也罢,都有一份独特的味觉,和值得我们珍惜并拥有的幸福。可死人的世界到底是怎么样的,我们身边逝去的亲人他们在冥界过着怎样的日子,这不得而知。当第七天到来,杨飞终于无话可说,他的见闻到此结束,最终向命运屈服。这预示着,即使死后,也不一定就是生命的解脱,没有哪个算命先生真的看过猪跑。

  作品从亲*到疏远,从模糊到清晰的描述,环环相扣,详略搭配,在这个让你想丢下书本又好奇后面发展的故事里,时刻都用快要来临掩盖不会来临的真相,形成了弃之可惜的独特风味。写这本书就跟周星驰喜剧一样,给人铤而走险的感觉,但俗套中却将要表达的哲理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出来,正是作者笔力的最好体现。当雕刻的世界凋零,死无葬身之地还是愤青的归宿,坚持原则的人似乎就该被潜规则破坏,而他们的子子孙孙似乎又随着坟墓,迎来正义的谴责。尽管作品只有乌云,却预示着一场暴风雨。

  看完第四天,我就知道后面余华会讲什么,可我还是去看。因为他叙事和蓄势都很好,新奇带着些沉重的幽默,静悄悄的世界总为酝酿轰动埋下伏笔,看完第七天我才发现该来的总会来,该走的迟早会走。至于我为何要深夜尝试写读后感,我想大概是怕明天会忘记。

  作为一个不谙世故却整天幻想连篇的都市写手,我认为我写玄幻更好,在架空的世界总能有更悬念和入心的情节,如果我想告诉世人些悲剧不妨给他们讲个笑话,如果我想捅破些黑暗,不妨模仿水浒传。人内心都是内敛的,委婉的,说话做事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有残酷一面。不要说你开放我直接,开放和直接迟早有底线,而羞涩和避讳将会在那里对侵犯者体无完肤的否决。为了更好的做个问心无愧,而又始终如一的人,尽量不得罪大多数人,我们就要学会讲寓言故事,说另有深意的话,也要学会听寓言故事和深意的话。否则,行走世间不是踽踽独立就是臭名远扬。

  《第七天》读书心得 9

  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把《第七天》这本书看完,就让人想起狄更斯的那句名言“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合上书,才发现那封面上的字“书中描写的荒诞比起现实的荒诞”……也许世界就是这样。

  放下手中的书,转身望向窗户,放松一下紧绷的思维,**自己的自由,烈日将大地照得刺眼,树在无意中留下晃动的阴影。我面对着太阳,在思索我的世界—对自己灵魂的问询,不经意想起山坡上的小坟堆,那里埋葬着我的亲人,它的渺小,让人不会去注意,只有几块红砖砌成的小屋,冥冥中,告诉我们她在这里安息,我在那里曾徘徊过,在这片树林中曾穿行过,我独自在坟堆前驻足,在这里忘却了伙伴的约定这是两个灵魂驻足的地方,但只有一个灵魂永远在这里停留。

  又回头琢磨,觉得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但死去的世界里,也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等。无论外面的世界怎样,这里永远是春天。也许热和寒只是一线之差,生和死也只是一界相隔,我低下头摸索般的`打开窗户,又被外面的乌烟瘴气,被迫般的

  关上了。再次打量桌上的书,这才悟得书中的世界—我们在一栋栋拔地而起的摩天大厦间迷失了自己,我们的目光也在形形色色的玻璃幕墙中,变得干涩、贫乏,内心是缭乱的,浓雾锁住了这个城市的容貌,这个城市失去了白昼和黑夜,失去了早晨和晚上。但我们永远向往着幸福,在这里谋生,苦尽甘来。驱逐,去了那片“死无葬身之地”……在那里,去等待下一次的“重生”,去逃离那黑暗的时代。

  一个人的灵魂孤独的安息在这儿,它眺望着远处的美好—那个在冰冷的世界构建的暖巢—死无葬身之地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第七天》读书心得 10

  读完第七天,觉得酣畅淋漓,好像自己经历了这七天,从生至死,一生,好长也好短。杨飞成长的故事是让我觉得最最温暖的。对于生养的问题,究竟是生亲,还是养亲。没有经历过的人所说的理论性或者普遍性的观点,都纯属虚构。这个问题首先就是不算个问题,生的没养怎么亲?人是冷血动物,你只有对他好的时候,他会反过来报答你,对你好;你若不理睬,不重视,得到的结果也是一样。显而易见,这是个弱智的问题。

  杨金彪二十一岁的时候收养了一个从火车上生下的孩子,这是一个很美好的故事。我禁不住会去想他是如何笨拙地给孩子换尿布,在漆黑的夜晚火车的轰鸣中安抚着哭泣的孩子,如何把奶充好放在自己心口的位置,让奶保持和自己心脏同样的温度,把孩子拴在自己脚上让他在方圆几米内活动,在自己青春悸动的日子里用所有的精力看护这个渐渐长大的'孩子,抛弃孩子时候的惶恐和后悔,我爱这个父亲,遗憾的是,为什么没有碰到一个好姑娘,能够接受他和他的儿子。

  在那儿说那里就是我们这儿,鼠妹和7号,小敏的爸妈,谭家鑫一家,李月珍和27个死婴,杨飞,李青,杨金彪,他们都在一个死无葬身之地里重逢,犹如重生,又获得永生。

  这本书有更深刻的感情,还需要经过时间的打磨才能领会。


《第七天》读书心得合集10篇扩展阅读


《第七天》读书心得合集10篇(扩展1)

——军训第七天心得汇总10篇

  军训第七天心得 1

  在炎炎烈日下,严格的训练已经过了七天。我们东海少年军校的小海军们已经学会了海军的许多队列动作。

  你瞧,我们一个个小海军正迈着矫健而整齐的步伐,排着“五线队伍”,向打靶场进军。

  我们顶着烈日,沿着乡间小路,迅速地到达了目的地。汪教官规定了每个队员的打靶次序,便叫我们就地待命。

  我坐在碧绿的青草地上,放眼四周,欣赏着美丽的景色。这是个天然的训练场地,绿树成荫,山谷幽静。几声响,把我引向另一道独特的风景——欣赏起前面队员打靶的情形。只见他们趴在地上,一手支身,一手扣扳机,头微侧着,眯缝着眼,认真地瞄准,沉着地射击。不一会儿,对面的旗语打过来,队友们的成绩相差悬殊,有8环的,也有3环的,更有脱靶的。我见了,心里怪痒痒地,也摩拳擦掌想快点一试身手。

  正当我兴奋之时,到了我手中。但是,真轮到我打的时候,我不禁又有点儿紧张。

  我接过,立刻趴倒在地上,作了一次深呼吸,开始仔细地瞄准靶心。我努力回忆着教官上课时讲的方法和注意点,心里不停地对自己说“三点成一线”。远方的靶心显得很小,我极力地让眼睛看到的各个点保持在一条线上,耐心而慎重地瞄准了靶心,果断地将扳机扣了下去。子弹刚出膛,就感觉到托往右肩上猛地一撞,还真有点疼。这时,我才恍然大悟,知道了前面不少同学打完靶后把左手搭在右肩上使劲揉个不停的原因了。

  不过,这点痛又算得了什么,我又信心十足地打完了后面两。我的战绩还没有出来,可我的心却犹如十五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地担心着,生怕落在队友的后面。这时,看靶的老师用手旗给我做了一个动作——六环。虽然如此,但我依然很高兴,因为这是我第一次打靶。从此,我便有了打靶的经历,可以自豪地向人说:“我打过靶!”

  军训第七天心得 2

  一直以来我对高中的第一周军训充满了幻想,但当真正地进入了军训时又不免有些激动。当听到指挥官一声令下,几位教官就踏着整齐的步伐来到我们面前,透过他们挺拔的身姿,庄严的神情,我仿佛又看到军队训练的样子,那该是多么艰苦啊!

  军训生活有苦又累,有欢也有喜,一切滋味尽在其中。

  每天早晨训练的日子是漫长的也是辛苦的,有时倾盆大雨,有时烈日当空,但这也是磨砺的必经过程。有时也在想,狂风有什么了不起,暴雨又有什么了不起,正好可以练练我们的定力,炎炎夏日也可以晒晒我们的娇气,懒散。

  每天的清晨,朝阳还在遥远的天边,而寒风就已经悄悄入屋,寒意促使我们早起。经过一番的忙碌我们终于开始了新的一天。刚进入高中,进行人生的第一次军训,什么都得从基础学起,然而每一个项目都要教官的反复组西地教,同学们反复地联系。

  在练*每一个项目都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和许多精力,在几项练*项目中,我认为正步是最艰难的,也许是因为只有在重大场合才能走的吧!我也知道在升**之前运送**就是要用正步走的正因为如此我对待正步走是如此谨慎,而且一开始我们都需要分解动作,有时抬起一只脚不懂那种滋味可想而知,虽然脚很酸很累,甚至有时都快抬不起来,但是必须坚持因为只有坚持才是胜利。

  学*军歌的时间是欢快的。尽管窗外事乌云密布,狂风暴雨,教室里的气氛依然高昂,一首首动听的军歌在学校的走廊里此起彼伏,不断回荡。这个班响起了激昂的《团结就是力量》,那班也不甘示弱,清清嗓子,吸吸气唱起了《学*雷锋好榜样》。积极,欢快的调儿四处飘。就这样下午歌声中度过。

  军训是人生的必经旅程,逐渐地在军训中成长,收获乐趣,收获希望!

 

  军训第七天心得 3

  一开始军训的时候我感到的是全是酸痛,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反而感觉不到多少疲惫了,一开始的酸痛,是因为我们缺少锻炼,我们以前每天都会蹲在家里不是看电视就是玩游戏,身体素质一天不如一天,我们却没有发现,也没有注意,直到军训我才发现我原来是这么脆弱,第一天我们训练的量是最少的,也是最轻松的,但是却是最累的,到了第七天了,前几天的疲累已经成为了家常便饭,我们已经*惯了,虽然全身都酸痛,但是我们还能够站起来,还可以继续训练所以军训并不会停止。

  以前初中高中都军训过但是时间过去了那么长早已经忘记了军训的感受,到了大学军训重新来到了我们的身边,这时的军训带给我们的不止是陌生还有熟悉,斑斓的绿装闪耀在训练场,挥汗如雨的我们迈动着活力的步伐,响亮的口号,严肃的教官,没有被遮蔽的太阳成了我们军训的主旋律。

  每天我们都要忍受着烈日的煎熬,拖动着沉重的`步伐,一次又一次的挥舞着双臂,从原本生疏杂乱无序,到现在的整齐一致,气势磅礴,变化是非常明显的,我也非常自豪,这是我们这段时间的训练成果,七天的努力付出没有白费,七天的艰苦奋斗没有让我们失望,我们凝视前方,挥动着双臂,迈动着整齐的步伐,如同方块一起前进,一二一,加脚步,口号从没有断过,我们的声音嘶哑了,依然没有放弃,因为我们要在这军训中继续努力,继续奋斗。

  军训是一个好地方,不但有着好教官,也有着好同学,在军训中我们大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更是让我们彼此认识了对方,军训更是锻炼了我们的意志,以前的我们,遇到困难就只知道后退,不知道坚持的可贵,不知道去战胜,经过了军训的锻炼意志力得到了提升,在军训中困难从没有断过,高强度的军训,每天如一日的锻炼,严格的军训纪律,始终不变的要求,让我们一次次蜕变,让我们乘风飞翔,岁月改变不了锻炼成钢铁的意志,军训让我们变得更加成熟,更加内敛,军训的挑战不断没有让我们受到打击反而让我们不断变得更强,便的更具有活力。

  七天是一个里程碑,更是一个难忘的时间,生活因为军训而精彩,大学因有军训而快乐。

  军训第七天心得 4

  训练场上回荡着同学们嘹亮的口号声:“一,二,三,四……”稍息,立正,静止转法,齐步走……这些动作看起来简单,可学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握拳,摆臂,步子都有严格的要求。而且光动作到位还不行,还得做到整齐划一。训练是辛苦的,休息是快乐的。休息哨一吹,全场欢呼。休息时,就免不了和教官闲聊,促进军民交流嘛。

  都说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我看此话在我们班最适合了。起先大家训练还有些松松垮垮。但当大家得知军训最后将要进行会操并评选优秀集体时,个个显得精神抖擞。再苦再累的训练也硬撑着。我十分高兴我班这么有凝聚力。当时便想那奖状一定属于我们了。会操了,当我们踏着整齐的步伐经过**台时,我更坚定了我的想法。校长宣读完优秀集体名单时,我们个个舒了一口气。欢呼……

  不论是孟夫子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还是范晖的“同舟共济,患实共之”,说的都是人与人之间要团结协作,可见“团队精神”的重要性,我们有热血更有燃烧热血的个性,我们独立更有独立后对事物独特的见解,而“团队精神”正是将我们的个性融合,在达到目的的同时也让我们尽展个性。在集体中,我们学会了相互包容,彼此谅解;学会了忍让,一时间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尽显无疑,而我们也在团体中真正实现了自我价值。

  军训第七天心得 5

  长达六天的军训,让我明白了一些人生哲理,唯有一句话让我感触最深,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军训后才真正感觉到它的内涵。阳光明媚,我们都面对阳光在站军姿。北方的太阳,晒在皮肤上是干干的,晒着眼睛都睁不开。这是我深有感触的。但无论谁都没有退缩,在跟太阳作战。在站军姿中,我们付出努力越高就站得越好。

  军训——一种人生体验:战胜自我、锻炼意志的最佳良机。军训不但培养人的吃苦耐劳精神,而且能锻炼人的坚强意志。我满怀希望与信心地去拥抱我向往已久的军训生活。

  刚开始的几天里,教官由于执行任务耽搁了来给我们指导的行程,我们日日盼望着他们的.身影,每次训练完后,我们都会缠着顾主任和辅导员问教官到底什么时候到岗,谁能知道我们在没有教官陪伴的日子里内心是多么地煎熬?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就这样,我们日思夜想地总算是把教官给盼来了……

  教官来了,我们的神果立马充满了神奇的光彩。训练场上不但有我们整齐的步伐,阵阵响亮的口号声,更有我们响彻天际的铿锵嘹亮的歌声,那歌声飘荡在训练场的上空,时而盘旋,时而直冲而上,时而跌宕起伏,充溢在我们绿色的队伍里,新鲜而有滋味。自然,这时很美丽的时候,但在军训中生活是很累的,骄阳似火,蚊虫如麻,我们头顶淋漓的汗水,脚趾麻木地矗立……但我丝毫不能放松,我的战友们也不会放松。这一切的酸甜苦辣是来之不易的真实,又何尝不是一种值得玩味的滋味呢?!站军姿,给了我炎黄子孙不去脊梁的身体,也给了我龙之传人的无穷的毅力;转向训练,不仅增强了我的注意力,更锻炼了我敏捷的思维。“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歌声“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在高中时也曾体会过,但感觉从未像现在这般深刻。在这里,当一群女生在高温下盘腿而坐,不顾往日的斯文,而是将人的本性、热情、积极性展露时,就成就了我心中永久的记忆。没有我们每位战士的团结努力,就不可能有一个完整而又有凝聚力的队伍。

  在军训过程中,劳累紧张的训练不仅减轻了我们的思乡情绪,消除了我们的陌生感,更锻炼了我们吃苦以及独立生活的能力,而且通过学*军事理论也让我们懂得了军训的意义,增强了爱国意识,也让自己多了一份责任感,感觉自己成熟了许多。

  这次军训是我第一次接触“迷彩”,不同往日的绿色,它是一种新的混合色,以绿色为基调,不同明暗程度的斑点绿为之装点,于是,生命中又多了一道“神奇”:军人本色。上天赋予了我们很多选择,而我们却没有去体验军营生活,这算是一种遗憾吗?但是,很值得庆幸的是,上天宽容的把一次深入军旅的生活赐予我们,那便是现在我们所经历的军训生活。

  军训第七天心得 6

  一开始军训的时候我感到的是全是酸痛,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反而感觉不到多少疲惫了,一开始的酸痛,是因为我们缺少锻炼,我们以前每天都会蹲在家里不是看电视就是玩游戏,身体素质一天不如一天,我们却没有发现,也没有注意,直到军训我才发现我原来是这么脆弱,第一天我们训练的量是最少的,也是最轻松的,但是却是最累的,到了第七天了,前几天的疲累已经成为了家常便饭,我们已经*惯了,虽然全身都酸痛,但是我们还能够站起来,还可以继续训练所以军训并不会停止。

  以前初中高中都军训过但是时间过去了那么长早已经忘记了军训的感受,到了大学军训重新来到了我们的身边,这时的军训带给我们的不止是陌生还有熟悉,斑斓的绿装闪耀在训练场,挥汗如雨的我们迈动着活力的步伐,响亮的口号,严肃的教官,没有被遮蔽的太阳成了我们军训的主旋律。

  每天我们都要忍受着烈日的煎熬,拖动着沉重的步伐,一次又一次的挥舞着双臂,从原本生疏杂乱无序,到现在的整齐一致,气势磅礴,变化是非常明显的,我也非常自豪,这是我们这段时间的训练成果,七天的努力付出没有白费,七天的艰苦奋斗没有让我们失望,我们凝视前方,挥动着双臂,迈动着整齐的步伐,如同方块一起前进,一二一,加脚步,口号从没有断过,我们的声音嘶哑了,依然没有放弃,因为我们要在这军训中继续努力,继续奋斗。

  军训是一个好地方,不但有着好教官,也有着好同学,在军训中我们大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更是让我们彼此认识了对方,军训更是锻炼了我们的意志,以前的我们,遇到困难就只知道后退,不知道坚持的可贵,不知道去战胜,经过了军训的锻炼意志力得到了提升,在军训中困难从没有断过,高强度的军训,每天如一日的锻炼,严格的军训纪律,始终不变的要求,让我们一次次蜕变,让我们乘风飞翔,岁月改变不了锻炼成钢铁的意志,军训让我们变得更加成熟,更加内敛,军训的挑战不断没有让我们受到打击反而让我们不断变得更强,便的更具有活力。

  七天是一个里程碑,更是一个难忘的时间,生活因为军训而精彩,大学因有军训而快乐。

  军训第七天心得 7

  七天的军训下来,这个时候的我感觉时间很快,这是很奇怪的,这跟一开始是完全不同的,在一开始的时候我觉得军训是很慢的,在训练的时候我觉得时间很慢,这大概是因为我们在训练的时候总是重复这一个动作,一遍不过就再来一遍,这是对我们毅力跟耐心的一个考验在。

  在军训当中我把这看做了一些负面的东西,现在七天的时间过去了,我对这短军训实在是怀念,现在又多了一些不舍,这重感觉是很奇妙的,一开始的'累的,到现在累的充实,累的开心,七天的接触我喜欢这种感觉了,我觉得我们在一起训练的时候就是最美好的时候,大家都是在努力,慢慢的的磨合,其实我们第一天来的时候,训练是很糟糕的,那个时候就觉得我们都不在一条线上面,很难达成一致,现在我们已经磨合很多了,真的很珍贵,军训接*尾声了,我们这个小团体也从生疏到现在的熟悉,真的很感慨。

  其实军训就像是一个赛跑,我们都在一条起跑线上面,但是不同的是我们是一起到达终点的,这个比赛没有竞争,有的只是团结,有的只是帮助,七天的时间过来了,实在是让我看到很多的东西,我一直把军训这件事情当作非常具有挑战的事情,我也知道这是一个很珍贵的东西,军训到现在尽管只有仅仅七天的时间,但是我实实在在的成长了,我们当中每一个人都成长了,在生活当真有点不仅仅是这些,就像我刚刚说了这个就像一个比赛,我们都是同时到达了终点,这次的军训对我们都是一个考验,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努力。

  现在的写下这份心得其实是不舍的,七天的时间真的是过得很快,尽管在一开始我对军训不是那么感冒,很多时候就觉得军训很累,前面几天的时候我总是对自己质疑,因为自己也没有经历过军训,这次的军训实在是一种对我的挑战,我很珍惜机会,我对自己未来的目标现在也是很清晰,军训让我现在更加的坚定了。

  现在的我是一名高中生了,退去了很多幼稚,未来的学*需要我有这么一段军训的经历,高中的学*是紧张的,抗压能力一定要好,其实我对自己也是很充满信心,这些信心来自我们对这次军训的热爱,也来自于内心那份坚定,通过这七天的军训我觉得自己成熟了,最直接的就是不轻言放弃,我相信在接下来高中生涯也会是这样。

  军训第七天心得 8

  在军训这段日子里,过的是不如家里舒服,吃的也没有家里饭菜那样合口味,衣服也不会有父母来洗,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再也享受不到了!但是我认为那种生活是属于童年的,属于一个长不大的孩子的。我们21世纪的青年,是自立的、自强的,也是经得起考验的。

  军训让我学会了许多东西,*日里稀里糊涂的混日子。通过这次军训我开始懂得生活,也是这次军训让我改掉了不少的坏*惯,洗刷了我的心灵。

  军训不但可以考验我们,磨练我们,还可以锻炼我们,增强了我们的信心。

  军训很苦也很累,但是我感到很充实,也很快乐。军训给我生活里增添了不少乐趣,这些快乐是我*日里不曾有的。我要感谢军训,如果没有军训,我不会认识这么多学友,时间不曾很长,但是这次军训,凝结了我们的友谊,很深、很浓。

  军训既乐意让我们感受生活的来之不易,也可以亲身体验军人生活的那种俭朴,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在他们心里只有我们能否吃的饱,能否休息好,能否把我们教好,但是他们就忘记了疲劳,忘记了休息,那种置之以为的精神,还有谁能做得到?记得我们曾经学过一篇文章《谁是最可爱的`人》直到现在我才体会到就是他们--这些军人们!

  人生漫漫的旅程、困难、挫折是无处不在的,只要坚强一点,笑对人生,没有什么困难打倒我们,军训生活也是如此,品味军训就是品位人生。军训让我们鄙弃从前的缺点,同时也是让我们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们不会忘记老一辈吃过的苦,受过的罪,求换取今天我们的幸福。我们不在随意破费、挑剔、吃的、穿的、过着长不大孩子般生活。我长大了,懂得照顾自己了,更懂得怎样去生活?

  军训快结束了,我怀着依依不舍的心情珍惜现在的每一分钟,我相信,这次军训是我人生中最难忘的时光。洗刷了过去孩子般的任性和不懂事,筑造了我今天的成就和明日理想的实现。

  军训第七天心得 9

  带着新奇、幻想与迷茫,我们走进了初中,迎接我们的是为期五天的军训。我们知道,军训不仅仅是对身体的锻炼,更是对意志的考验和磨砺。

  在几天的军训里面,我们学到了许多东西。记得我们在军训中做的最多的一个姿势就是站立。在烈日灸烤的塑胶篮球场上,我们抬着头,挺着胸,一动不动地站立着。热气不断地从地里面往上透,脚底又酸又痛,豆大的汗珠不断地顺着我们的脸颊流下来,我们都不敢去擦,坚持站立着。有好几次我都差点坚持不住,想打“退堂鼓”,但是我知道,这是在锻炼着我们的意志,所以每次都会在心里拼命对自己说:“坚持一会儿,再坚持一会儿就可以的了,一定要坚持住。”在站立结束后,我的心情总是很高兴的,因为我能靠着自己的毅力坚持到了最后。

  正步是我们学的众多姿势中最难,最累的。教官让我们把脚踢到半空停止,然后一一过去检查,发现有谁做的不对时会立即纠正。正步要走整齐是件不容易的事情,因此我们在训练时教官的要求特别严格,每个动作都必须做到位,否则就会影响到整个队伍的整齐。所以每次训练完正步后,我们全身都是湿透的了。

  军训在辛苦训练之余,也有许多有趣的`活动。例如拔河比赛、拉歌比赛等。在拔河比赛上,我们班虽然输了,但输赢并不重要,过程才是关键。在拔河中我们学会了团结,学会了互相鼓励加油,学会了尽全力去做一件事情,这才是拔河比赛的真谛。

  时间如流水般流去,五天的军训转眼就成了回忆。回想着这次军训,一种潜藏在心中已久的感受便油然而生。的确,军训是很辛苦,但却辛苦得有收获,辛苦得有意义,辛苦得让人难忘。难忘我们军训时的挥汗如雨,难忘*时训练时严肃的教官和我们开玩笑时的样子,难忘在最后一天会操时我们的卖力表演,大家都精神饱满地等待着汗水换来的成果,尽管最后并没有拿到第一名,但我们仍是胜利者,因为我们战胜了自己!

  军训已是固化的记忆,但军训留下的共振余音仍在回响,要牢记军人作风,以铁的纪律来约束自己,以钢的意志来支配自己。只有懂得这样做,我们才对得起每天在一旁陪我们的老师,才对得起教官的尽心尽力的训练,才对得起我们自己挥洒的汗水!

  军训第七天心得 10

  今天我收到了一个消息,我们连的教官明天就要走了,这一瞬间,我的心情只能用一句话形容:离别来得太突然,我措手不及。

  今天下午因为检阅结果不理想,所以大家今晚一直在练*方阵的分列式。我今天的状态莫名的不好,检阅的时候别人左右左,我就一直右左右。到了晚上,我连续两次训练都出现同手同脚的情况,成为black sheep的感觉真是糟透了。这时,教官在旁边幽幽来了句:“大姐,别同手同脚啊。”我表情一脸严肃,连带内心剧烈翻滚:大姐我只是一时失误,信不信一会儿我踏步赛标兵!可能是因为我的肃穆之情吓到教官了,他默默地走位风骚地来到了我旁边,刚好另一位教练来了句:“齐步走!”我一二一的时候发现旁边的那位也在跟着我们一二一起来。那时,我想起了一首叫《看得最远的地方》的歌,里面有一句歌词“你比谁都还了解我,内心的渴望比表面来得多,所以当我跌断翅膀的时候,你不扶我但陪我学忍痛”。其实对于像我这种不喜欢表达自己悲催心情的人。看似高冷,其实,我是不想得到别人可怜兮兮的安慰,安慰对于现实并没有起任何作用,只有把东西处理好了,自己才能够放过自己。当教官风骚地带着前一秒还一脸懵逼的我踏正步的时候,我觉得,这作风,真的,很军人。

  正式宣布这位教官要走的时候,大家说要唱《朋友》。看着坐在隔壁一脸娇羞的'教官,我又一次深刻地验证了“送别的人总是要比离去的人更伤感”定律。我胡乱唠叨了两句歌词就唱不下去了,因为我忙着45度角仰望天空不让眼泪落下。

  最后集队离开,他依然十分风骚地护着我们的队伍走位。我决定跑步经过的时候不要回头,似乎如果像往常一般离去,那么明天也会像今天这样继续见到他。

  教官,一位我不太熟悉的无名氏,但是,假如人生是一场旅行,那么感谢您成为我旅行中美丽的过客。


《第七天》读书心得合集10篇(扩展2)

——《第七天》读书笔记(精选10篇)

  《第七天》读书笔记 1

  好久没看小说了,内容非常引人入胜,一种根本停不下来的感觉。

  虽然是一本灵异小说,讲的是人死后7天所发生的事情,但是没有一点恐怖的感觉,觉得就是像现实生活一样。

  书中的父子情几处都让人落泪,尤其是父亲把他丢弃后又去寻找这段,现在想起来眼泪仍然在眼中打转。作者始终都是用最普通的文字来叙述,但书中所流露出的感情确是最真挚的。

  在看书的时候只是当小说在读,没有很深刻的去思考作者想表达的意思,只是感动一下过就过去了,后来在上班路上在想这本书的内容,突然觉得作者像要表达的感情和内容很深刻。

  人走后的7天一直在找寻自己生前所经历的一切,人们爱是一直都没有消减,但恨却逐渐随着时间一点一点都会消散。

  父亲对孩子深情的爱,父爱的那种执着着实让人心疼不已!

  鼠妹在得知真相后的悔恨,男友对她真诚的爱,无怨无悔的付出甚至付出了生命,令人叹息!无知的人儿呀,只是活在了自己的想法里,轻易的就放弃的生命,当不知世界不会因此而停止,爱你的人终究还是爱你,为你的爱不会因此而停止,但……终究触碰不到了

  珍爱生命,不要活在自己的意识里,爱一直围绕着你,唯独自己不知道而已!

  《第七天》读书笔记 2

  我与大部分读者的观点不太相同,我不认为这是一本非常优秀的书,只是一部符合主流价值观的书。

  事实上,是大家对余华这部小说的期望值过高。通篇环境是在光怪陆离的死后世界,一如余华往日的荒诞,只是这次的荒诞,实在是让人提不起来探究的兴趣,基本上是社会负面新闻的缩影杂糅,叙事也*淡无奇,尤其是第五日的内容,索然无味,几乎是硬着头皮读下去,但余华将几个故事之间的联系安排的很巧妙,这是值得称赞的地方。

  余华本就属于大师,而这篇作品几乎让读者觉得为了悲观而悲观,经常也有读者跳出来捂着胸口,我好悲,我好悲。然而,我觉得是一种无病**,强行赋愁,对于很多悲剧,也没有给出合理的应对方法。

  先锋文学的最大特点就是用叙述话语本身言说叙事本身,但本篇作品多处叙述重复多余,多处雪雾的象征性描写也刻意重复,倒是显得做作。

  文章的主题大体上是对爱的追寻和歌颂:杨飞与杨金彪的父子情,杨飞与李青的爱情,张李二人整日吵闹的友情,鼠妹与伍超的爱情等等。社会一定存在很多黑暗和不公,但是我们依旧要相信,这些爱情亲情友情还是可以信任,还是需要穷其一生去追寻。

  正是站在死者以后的视角去写作品,才更能让我们珍惜活着的每一天,珍惜相遇的每一个人,认真对待每一个选择;也正是那些喜悦,哭泣,悲伤,无奈,痛苦,后悔,才真正构成我们鲜活的人生。

  《第七天》读书笔记 3

  昨天晚上一口气读完了《第七天》。看完了心里有点憋得慌。

  想知道一本小说讲什么,不能不了解作者。余华祖籍山东,浙江长大,做过牙医,后弃医从文,北京生活过十几年。擅长构建奇异、怪诞的框架。但他认为这是极力接*真实。

  《第七天》也是他构建的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是亡者的。里面有人们生前的回忆,有墓地者得安息,无墓地者可以永生。有点类似墨西哥电影《寻梦环游记》里亡灵的世界。里面的情节也很紧凑,每个故事靠着巧合的时间串联起来,不至于太突兀,但是连起来看又让人觉得悲凉。

  前天十月初一,约等于北方人的清明节。这一天里,人们会到逝去亲人的坟头画个圈,烧些纸钱,让亲人在另一个世界过的好些,也希望亲人能保佑这个世界的人生活顺利些。

  下班的时候,看见十字路口,好多人都在烧纸钱。大约是新北京人吧,老家的坟头太远,回不去,只好在路口烧些钱,表达一下思念。

  《第七天》读书笔记 4

  对于一部作品,除了语言结构等基本功以外,我们经常使用的“好小说的标准”是:打动人的内心和作家的社会意识。用这样的标准衡量,《第七天》算是一部好小说。感伤悲苦是这部小说的根本,杨飞这样一个孤苦无依的魂魄,生前努力地存在,死后努力地寻找。在一个强势纷杂的外部世界中,小人物的挣扎努力无疑是令人同情的。作品营造的“死无葬身之地”里熙熙攘攘的无处安息的灵魂,更是给人荒凉之感。活在世上的小人物,生命是最终的底线,也是最慷慨的代价,任何一个看似偶然的小的变动,就能要了他们的命。突然被砸死的自己,自杀的前妻,因为一个山寨手机跳楼的鼠妹,车祸丧生的年轻人,被唤作医疗垃圾的二十七个婴儿……反倒是父亲,因为癌症而死,稍微给这些死亡增添了一些伦常的必然。

  对个体命运的关注,是余华一贯的坚持。《活着》是零度写历史,是个体在历史中的挣扎;《第七天》是零距离地写现实,是个体在社会中的挣扎。只是这一次,他站到现实中间来了。也许是因为太*了,满篇都是现实发生过的激烈事件,人们才会说他“用新闻串烧来弥补素材不足”。

  在我看来却是作家在用他自己的方式,解读现实。当然,我们不能评价这部作品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也不能将余华比肩于托尔斯泰、巴尔扎克,他不是那种可以用气势磅礴的宏大叙事来批判现实的作家,但他是余华,是用《活着》的艺术灵感来创作《第七天》的余华。他曾说:“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灵魂的诉说和新闻事件的密集,也许恰是对现实的一种荒诞表达。()以前的生活和时代都朴素而单一,现实往往没有作家想象出来的生活更新鲜精彩。但是*几年,社会的巨变让我们惊叹:生活早就超越了想象。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生活中处处都是突如其来的荒诞。

  再说题材,小人物在现实中的挣扎,虽然并不新鲜,但却是传统写作最为关注、也是最容易上手的题材。同样的挣扎,在前几年的作品中,多少能让人看到些希望,比如福贵,虽然遭受了所有的灾难,他还活着。到了《第七天》,这些挣扎的尽头,都是绝望。杨飞,这个生不逢时、死亦不逢时的魂灵,在横向的社会层面遭遇、见证了所有极端的苦难。他遇到的所有人,都是草根,都生活在惶恐中。小说中最无争议的部分,是作者对父子感情的建构,这不仅是作品最大的情感支撑,也是被各方声音肯定的亮点。淋漓尽致地写父子情深,在历来的作品中,除了朱自清的《背影》,就数这对父子了。如果杨飞的生活中还有一点亮色,那就是父亲对他的爱。小说里满是对父子情深的各种描述,不经意间触动内心。“我乘坐的火车驶离车站时,他站在那里看着离去的`火车挥手,虽然站台上有很多人在来去,可是我觉得他是孤单一人站在那里。”“第二天我父亲不辞而别,他走得无声无息,连一张纸条也没有留下,拖着自己所剩无几的生命离我远去。”

  从对父子关系的建构上,也能看出余华不再是当年那个先锋派的旗手了,因为当年先锋创作中很重要的母题是:杀死父亲。如今几十年过去,父子讲和了。这些都显示了余华创作中温暖的内核,虽然满目疮痍,但坚信人性良善或者说是希望还在。

  读《第七天》,让我总忍不住想到方方的《涂自强的个人悲伤》,作品弥漫的也是同样的悲伤、压抑而绝望。小说结尾处写着:涂自强从未松懈,却也从未得到。这句话不只点了方方自己小说的题,也点了《第七天》的题,更点中了这个时代小人物命运的题。

  《第七天》读书笔记 5

  关于婚姻

  杨飞与李青

  一起的日子久了,猜透了对方会做什么的时候,有了这一辈子看到头的悲伤,于是蠢蠢欲动开始了新的寻找。一方能明察秋毫另一方能坦诚相对那么也还算诚不我欺。心中装着一份爱而离开的有几分决绝?心中装着一份爱而放手的有几分隐忍?无数个深夜里的思念又有几人能懂?性格不同秉性不同,最初的那一些好感与吸引是真实的爱情模样吗?当初选择了的时候会想到有一天因为同样的点又选择抛弃吗?当一切尘埃落定是后悔最初的选择还是后悔中途的抛弃,还是都不后悔?如果时光可以重来,会怎么选?

  伍超与刘梅

  终究是太年轻气盛了无所畏惧了吧。作为普通百姓或者说底层小人物,哪里有不苦哪里有不累?用来糊口的打工,咋能说不干就不干,赚不来工钱买不来饭啊。一不小心中了你的毒心甘情愿为你死心塌地,吵不散打不散,可是一个欺骗哪怕明知是善意的谎言却成了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了最后的倔强,多想他来哄一哄,可是他的不出现加上网络的推动让她最终失去了所有。他聪慧他勤劳他有着可期的未来,为了争她的一口气放弃了前途一次又一次,最终连命都舍去了。以爱情的名义,忘记了生活需要面包。

  关于仇恨

  活着时我恨你不惜取了你的命,死了却愿意为你放弃安息之地在这死无葬身之地一直陪着你,等候你的一份希望。

  关于贫富

  有钱人的生活穷人想象不出来,活着如此,死了亦如此。这等级森严的看了太让人绝望了,不过还好还好,我一直都没有野心一直随遇而安无所谓了。

  关于黑暗

  暴力强拆,暴力逼供,小生意人的举步维艰,普通百姓的命不值钱……多年过去了,有些再慢慢变好了,有些……我期待能更好。

  关于轮回

  作为新来的,被先来的带到死无葬身之地,慢慢地,我成了先来的,带着后来的来到这死无葬身之地,介绍着这里的故事,生生不息。

  有点疑惑

  爱情,让两个人死了都能在冥冥之中相遇,亲情就不行了吗?口口声声在寻找的亲情居然弱到相遇了都不认识的地步吗?

  世界是有多小,活着是这些人这些事死了还是这些人这些事,说好的去更大的世界看看呢?

  《第七天》读书笔记 6

  一个人死后的七天里,就像重新回顾了自己的一生一般,每个曾在生命里出现的人像是设计好一般一个个陆续登场,一个人的社交圈子也不过就是个小社会,不论在哪个社会里,生前或者死后,贫富的差距、小人物的心酸、现实的残酷都是会存在的,然而结局告诉了我们有一个美好的地方,那儿没有贫富贵贱,没有悲伤疼痛,没有仇与恨,人人生活的如同在世外桃源一般,但人人也死而*等,那个地方叫――死无葬身之地。

  看到结局反而会轻笑出声,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讽刺?幽默?反讽?细想起来怎么会觉得无比正确呢?余华的文字很写实,在我看来有些文字可以说是流水账也不为过,但就是这些描述一个个故事的流水账,反而更会有一种:“啊对啊我们身边就是有这种现象啊”的强烈同感,文中的许多情节是作者虚构的,但衔接的也挺自然,在多个讽刺现实的故事中,反而那些暖心的情节更能引人注目,如杨飞的养父为了抚养他终生未娶却因为有过一次想要抛弃他的念头一生心里愧疚;鼠妹和伍超这对情侣一起吃苦打拼好几年不离不弃,结局却令人唏嘘,鼠妹自杀伍超错过了见她的机会,而在伍超死了来找鼠妹的那一天鼠妹去往墓地火化安息了,两人一直在生与死的边界擦肩而过。

  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小人物,从小视角去看这个社会能看到更多的黑暗面,故事的主人公们大部分都是本本分分生活的小市民,不论是偶然的正义挺身还是想维护自身的利益都没落得个好下场。这个故事往小了说有亲情、爱情、友情的生活情感,往大了说也有社会现实、生存与死亡的深刻思想,而书中有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刻:有墓地的得到安息,没墓地的得到永生,到底哪个更好呢?

  《第七天》读书笔记 7

  内容简介:“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第七天》选择一个刚刚去世的死者“我”(即杨飞)作为第一人称叙事者,由“我”讲述死后七天里的所遇、所见、所闻之事与往事,“我”力所不及的一些故事或故事片段则蝉蜕给与“我”相关的他者,由他者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所遇、所见、所闻之事与往事。

  主人公杨飞是主环,这一主环分别连套一些不同的次环,次环又连套次次环,从而形成多重连环式结构模式。分别是杨飞——李青——李青的后夫,杨飞——杨金彪——生父生母一家,杨飞——杨金彪——养父兄弟姊妹,杨飞——鼠妹与伍超——肖庆,杨飞——李月珍夫妇——杨金彪,杨飞——李月珍夫妇——二十七个婴儿等均构成一个个三连环结构。三连环结构涉及第一人称蝉蜕叙事。所谓第一人称蝉蜕叙事是指由第一人称叙事者“我”蝉蜕到下一个以第一人称叙事的叙事者的叙事方式。杨飞到“死无葬生之地”后不久,遇到“我”出租屋的邻居“鼠妹”,她认出新到的防空洞地下室的鼠族邻居肖庆,肖庆为大家带来了“鼠妹”的男朋友伍超在阳界的消息。于是,故事的讲述者就由杨飞蝉蜕到“肖庆”,然后“肖庆”以第一人称为大家讲述“鼠妹”到“死无葬生之地”后大家所不知道的关于伍超的故事。

  《第七天》读书笔记 8

  当我们还在嘲笑中国现代文学的作者在制度的压制下残缺的灵魂只能写出肤浅的文字,当所谓的世界享誉的作家也只敢触碰**的题材点到即止时,余华的《第七天》对我们当下的社会显现出了更大的力量的抨击,这种批判的声音或许更有意义

  很显然,余华专心的搜集了起码7年左右的社会的黑暗面的新闻,比如强拆,比如移民,比如刑讯逼供,比如媒体的不公报道,比如官方的不作为和很不作为,比如**……等等,*些年发生过的能在网络上掀起批判的新闻基本在书里都能找到影子。魔法现实主义的手法让读者轻易的代入了角色,重新回顾了过去的社会进展,然后扪心自问,此时此刻,当下,社会进步了吗?

  如果说余华的《活着》讲述的30年前的社会,那么《第七天》便是当今社会的没有灵魂的体制下的新版《活着》,《第七天》以死后灵魂的视角快速的扫描出这个世界,这个活着时无论是爱情还是亲情连幸福都显得可悲的世界,却在死后,有墓地的灵魂可以安息,没有墓地的灵魂也有一片青山流水的伊甸园,看完不得不感慨这真是绝佳的讽刺。

  但是,真正震撼的恐怖是,我们这些读者,我们都还活在和书中描述绝无出入的社会里,想到这,不禁让人颤栗。

  如果可以,我会很高兴庆祝这个社会的头七,也很希望,创世纪的第七天从书里死人的世界里来到活着的人间。

  尽管,余华还仅仅是点到即止,但是,很明显,能让人感觉到他尽力了,一个作家的尽力,这种尽力,是一种歇斯底里的,迫切的,要求社会进步的呐喊。

  《第七天》读书笔记 9

  这本书就是一本特殊的书,通过死去的杨飞,回忆生前,与死去人的对话,看到另一个残酷,温暖的现实,一场心灵的颤动。作者对社会,对生活一个很真实的思考。死后与妻子,邻居,朋友,父亲的相见,注定了人生就是相遇,离别,再相遇。我们苦苦挽留的,我们终将失去的东西,都会在人生这辆火车咕噜咕噜中过去。

  最另我感动的是杨飞的父亲(杨金彪)明明那个杨飞就不是他的责任,但是他却倾尽全部,而他的死之前给了那个抢他衣服的人最后的善良。也让我思考,一个好人终会有好报吗,一个人保持最善的自己会过的很好吗?他一生围在儿子的身边,生了病也要去他抛弃儿子的地方再看一眼,每次想起他的举动,我都会忍不住红眼睛,我不知道一个把全部的爱给一个人是多么大的一个赌注,但是这一生父母就把赌注压在我们的身上。其实我们生前能做,为什么死后才想起做,人生是不应该辜负的,或许将来你不会是一个大福大贵的人,但对父母,你可以做到尽自己的努力。

  一个人最后的消失是活着的人对他的记忆,从前没觉得记住一个人有多重要,但是对于需要你记住人,是很重要的。

  余华的书或许很残酷,但是我最喜欢的是他的残酷中有着对温暖的爱,最软的心,总给人不一样思考。对于我来说,他是一个很耿直的,很现实的作家。

  《第七天》读书笔记 10

  如果问我现代中国写小说的,我喜欢谁。在我18岁的时候,我会说我喜欢梁晓声,那时候我渴望长大,渴望了解那些我不曾经历的岁月。如今,我想起两个人的名字。拧巴的刘震云能让人笑,*和的余华能让人哭。不到两日,无需通宵落夜,用闲时看完了购于网络的余华新作《第七天》。

  按我*日阅读的速度,13万字的文字一天就能读完。也许是出于好吃的糕点要放一放不舍得一口吃完的心态,我读得比较慢。尽管读得比较慢,两天也读完了。是的,对于识字的任何人而言,这都是一部读得进去的小说。甚至对于有点文字功底的人而言,会夸言说,这样的小说我也可以写得出来。他的自信可能来源于小说所涉及到的人物故事,你几乎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一对应的素材。比如孤儿千里寻亲,比如女朋友卖淫男朋友负责交易,等等不一而足。唯一体现小说家艺术技巧的可能就是,用“七天”的叙述结构,用死者的视角,描述了一个活着的世界。也许,你可以偷取作家的灵感,复制出比《第七天》更为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但你无法复制出余华一贯而有的描述灰色现实天生具有的审慎情怀,只是这一次,异于先前的作品,也许是基于主角为死去的人的叙述需要,语言颇为冷静、情感相对克制。余华在一次文字采访中说,这是他最接*于现实的一次写作,以后再有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我很庆幸,作家找到了这样一种方式,去嵌入现实,让我们读到了这样的作品。在阅读刘震云描写的那个我不了解的农村生活时,我会发出是这样么的质疑,而对于《第七天》而言,我会自信的说,是哦,这就是我们正在经历的生活。你可以认为,小说应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但我想说,也许余华有这样的野心,这部小说是留给后世的人阅读的。在那个时候,包括弃婴行为、冤假错案、社会等级深严等小说涉及到的类似见闻,都会让当事人背上沉重的道德枷锁,他们可以通过小说了解前世现实,让人明白时间流过的痕迹。

  诚如,谈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的脑海中会浮现出,加勒比海沿岸一个家族七代人密集生活的场景。《第七天》会让我想起,也许,在我们未来故去而前往的地方,有鲜花、有温情,尽管它的名字叫死无葬身之地。作者将死后没有墓地、没有亲人关怀的死者归去地,命名为死无葬身之地。不得不说,是故意曲解了中国人一句骂人的话的字面意思,极具反讽意味。而事实是,难道它不是在以这样的方式写实现今么?这不禁让我想起一则亲身经历。70岁的老母去探望他病重中的教友。寥寥几语,病榻上已经不会说话的朋友已经眼角渗泪。医生宣布最后通牒,在医院靠注液多则7日,回家多则一日。据说,在第三人见证下清醒地分配了她几百万的财产之后,她的儿女们当日就将她接出医院,可她硬是不吃不喝熬过三日才身故。听后我不禁唏嘘,让老年人优雅的老去,难道不是儿女的一种责任么?她会在那个死无葬身之地得到属于她的温情么?似乎从这一点而言,好的小说能让人离死亡更*。

  昨晚睡前,在一本散文集里读到这样的文字。我摘录如下:在一个家里,儿子守着父亲老去,就像父亲看着儿子长大。这个过程中儿子慢慢懂得老是怎么回事。父亲在前面瞠路。父亲离开后,儿子会知道自己四十岁时该做什么,五十岁、六十岁时要考虑什么。到了七八十岁,该放下什么,去着手操劳什么。也许,这是作为中年人的我,看完《第七天》后,留下的用别人的话描述的一个注脚。仅做结尾。一千余字,比起小说凝练的文字,读后感已显��嗦。


《第七天》读书心得合集10篇(扩展3)

——第七天读书心得范文5份

  第七天读书心得 1

  我与大部分读者的观点不太相同,我不认为这是一本非常优秀的书,只是一部符合主流价值观的书。

  事实上,是大家对余华这部小说的期望值过高。通篇环境是在光怪陆离的死后世界,一如余华往日的荒诞,只是这次的荒诞,实在是让人提不起来探究的兴趣,基本上是社会负面新闻的缩影杂糅,叙事也*淡无奇,尤其是第五日的内容,索然无味,几乎是硬着头皮读下去,但余华将几个故事之间的联系安排的很巧妙,这是值得称赞的地方。

  余华本就属于大师,而这篇作品几乎让读者觉得为了悲观而悲观,经常也有读者跳出来捂着胸口,我好悲,我好悲。然而,我觉得是一种无病**,强行赋愁,对于很多悲剧,也没有给出合理的应对方法。

  先锋文学的最大特点就是用叙述话语本身言说叙事本身,但本篇作品多处叙述重复多余,多处雪雾的象征性描写也刻意重复,倒是显得做作。

  文章的主题大体上是对爱的追寻和歌颂:杨飞与杨金彪的`父子情,杨飞与李青的爱情,张李二人整日吵闹的友情,鼠妹与伍超的爱情等等。社会一定存在很多黑暗和不公,但是我们依旧要相信,这些爱情亲情友情还是可以信任,还是需要穷其一生去追寻。

  正是站在死者以后的视角去写作品,才更能让我们珍惜活着的每一天,珍惜相遇的每一个人,认真对待每一个选择;也正是那些喜悦,哭泣,悲伤,无奈,痛苦,后悔,才真正构成我们鲜活的人生。

  第七天读书心得 2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说一些题外话。

  余华被誉为当代最具苦难意识的作家,其实不管是《活着》、《兄弟》,还是《第七天》,都很好地践行着这一点。看到有人批判余华,说这三本书是在走下坡路,我不敢苟同。一个作家的风格总是在改变嘛,我看书从来不刻意去把它和其他的进行比较。喜欢一个人,就会为他改变,比如我喜欢韩寒,喜欢他青涩懵懂的《三重门》,也喜欢他现在放荡不羁的批判。另外,感觉这种苦难的书看起来好艰难,网上看到有人看的飙泪,我发现我很难做到,可能看一些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什么的还有可能,但是这些苦难的,真心是没有经历多少,理解起来总是有种情感上的隔阂,只能将自己进行各种不透彻的代入。我也不知道现在这种状态对不对,不是以一种*乎病态的苦难悲观来看待问题,就是以一种异常天真格格不入的不在乎心态来对待。不管是哪种,似乎都是不适合我这个年龄的

  第七天读书心得 3

  从看过《活着》以后,就开始喜欢余华,只是单纯的喜欢,却没有更多的去了解他。我想,我可以借用钱鍾书老先生的话来开脱,即使我觉得今天学校的煮鸡蛋味道鲜美,也没有必要非得去见一见下蛋的母鸡。

  中学的时候再一本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我们为什么要读名著》,这篇文章的作者指出,名著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每一次读你都将会有更多的收获和体会。在读《红楼梦》的时候,我对此感触特别深,虽然至今都没有将《红楼梦》完整的读过一遍,甚至一直还在上篇徘徊。我重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很怪的*惯,我喜欢随便翻一页,从中间读,读的高兴了觉得有必要看看前面,才会翻到第一页开始读。啊,扯得有点远了~

  我很喜欢这本书,除了男友,我没有想要将它推荐给别人读。我想,大概《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类的岁月静好般的文章才适合向广大人民群众推荐吧,诸如《海贼王》这样才的漫画、《活着》这样满满艰辛与辛酸的文字,只适合喜欢同一口味的人吧。这让我想起,向别人推荐介绍中医学的情形,呵呵,我还太年青,现在才意识到自己与身边的同学的想法原来是不同的……所以说无论是什么,无论它怎么好怎么优秀,都只适合推荐给相信它的人。啊,扯得更远了~

  第一天:杨飞死的第一天,他是被砸死的,脸已经变形了。这一天,他去了殡仪馆,在殡仪馆,遇到很多侯烧者。这些侯烧者讨论着自己的寿衣、骨灰盒还有墓地,富人区和普通区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想法,活生生的勾画出了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中的两个阶层之间的鸿沟。可是,杨飞他没有骨灰盒,也没有墓地,他只有离开殡仪馆。他想起了他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天的遭遇和他的死因(此处是后面的一个很重要的铺垫)

  第二天:杨飞遇见了自己前妻,李青。并回忆了两人相知相恋到相濡以沫再到劳燕双飞,再讲到两人分开以后的各自的生活。在这段回忆里,我看到了同事之间的冷漠,美丽背后的痛苦,还有爱情。

  第三天:讲了他的父亲收养他的过程。读这一段,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更多的是思考。感动于养父子之间深厚的感情,感动于李月珍夫妇的善良,思考着杨飞生母一家的生活和杨金彪的生活。这一天,也讲到了李月珍的死。

  第四天:讲了生活在这个社会底层的鼠族刘梅和张超的爱情故事,也引出了张刚与李姓男子之间的恩恩怨怨。

  后面两天没有讲什么新鲜事儿,只是把前面所有事情的原因、内幕都揭开了,为所有的事情画上一个句号。

  首先,说说作者的写作方法吧,个人觉得非常的巧妙,所有的事情都得到了合理的解答,也就说前面埋下的所有铺垫,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解释的一清二楚,于人物形象来说,这样的叙述显示出了主人公杨飞最后对所有事都已经看透,于故事情节来讲,将整个故事都显得饱满起来,而且不拖沓,没有矫揉造作的痕迹。我喜欢余华的小说,因为在他的小说里面,没有那些伪装的痕迹,没有为了感动而感动,没有为了绝望而绝望,没有那种“装”的感觉;喜欢他的故事里的每一个饱满的人物形象,更喜欢他的这本小说中,冥冥中带有希冀的感觉。

  其实,我也很喜欢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设计,掀开最外面的包装,里面是质朴的,是粗糙的,是厚重的'硬面书皮。我喜欢这种简单的书,特别是这种,看着简单质朴,细细一看很有料,读起来更有料的书。

  书名第七天,在扉页也写的是《创世纪旧约》中的第七天,但是,内容却是中国的传统中的“头七”。我不明白作者的用意何在?

  在殡仪馆,看到的掌权者、富人和一般人的区别,让我觉得嘲讽,人死了,也还是这样么?人的攀比,自视清高在死亡来临了的时候都没有减少一点点,和殡仪馆相比,死无葬身之处的人们的互助互爱则显得更加的可爱,可是偏偏,他们是死无葬身之处的可怜人……

  文中有一处,一位富人谈论自己穿着的寿衣是狐裘,买的墓地如何如何,这些话被普通区的一个人听到后,不住说他不懂,并议论富人的寿衣没买对,墓地也没选好。这不正是阿Q一样的精神?或者说是,一种由于嫉妒而生的恶语中伤?或许人的本性就是如此吧?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极度渴望知道,人性的本性是如何的。到现在,我才慢慢明白,知道面对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才是正确的最重要。读小说有什么意义呢?我绝不认为,读一本小说就是为了掠奇。那么读小说,给我们的新的启示,新的收获又是什么呢?

  文中,讲了两类人的爱情。

  一对是年轻的鼠族,张超和刘梅。刘梅既漂亮又聪明,张超也是一个勤劳肯干的少年,可是他们却走向了最悲惨的结局——刘梅自杀了,张超为了给刘梅买墓地,后大病了一场死了。是什么造成了他们的悲剧?我简单的分析一下,第一,因为刘梅吃醋,在发廊与人大吵了一架而将工作吵没了。在这个地方,如果说主观的原因的话,是刘梅她对张超的不信任所造成的。第二,因为刘梅在做服务员时被占便宜,张超与人打架,两人均被开除。这个,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姑且算是社会的黑暗吧。第三,在发廊和饭店之外的地方,两人再没有找到其他的工作,更是很有“骨气”的表示不去那样的地方上班,说明两人文化水*不高和心理的不成熟。第四,刘梅因为张超送给他的iPhone是高仿机而不满于张超骗了她,最终走向了极端。其实,当刘梅这样理解的时候,她就已经错了,不离不弃相濡以沫的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该有的信任却没有建立起来?还是这信任败在了这一时的冲动上去?张超由于照顾重病的父亲,而没有及时看到刘梅的留言,刘梅的神展开就开始了,她固执的认为张超已经看到了她的日志却像一个缩头乌龟一样不承认。这……我,真的无话可说。说实话,这里给我的震撼是最大的。因为,我常常会为了一件小事,和男友吵起来。而吵起来的原因,我会说,我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生气,而是这代表了你骗我。其实,不是那样的是吗?在这里,我想向我的男友说一声,对不起。我会好好改改自己这个坏毛病了。我高中老师说,为什么读小说很有意义呢?因为在小说里,你看到了某些人的影子。看到了别人的影子,让你更懂人情世故,看到自己的影子,让你警醒自己的缺点。

  还有一对,是杨飞和李青。李青很漂亮很聪明。其实我在刘梅和李青上都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过都限于性格方面的,因为,我实在不是一个漂亮聪明的女孩儿。李青选择了杨飞,因为他的独特,他的善良,他的朴素,他的诚实可靠,还有他无微不至的爱和关心。而突然有一天,有一个男人出现了,这个人撬开了李青追求向上飞的野心,所以李青离开了杨飞。虽然,李青最后的结局是不好的是残酷的,但是,我不敢保证,有一天面对那样一个令人垂涎机会的时候,我的选择会是留下。直到看完以后,很久,我都在想,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李青她到底应不应该留下?虽然,她确定自己是爱杨飞的。但是,李青也曾经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她也曾闪耀过,不是吗?可是,如果,她跟着杨飞,他们会有一个孩子,或许已经上高中了,一家过着虽然拮据但是幸福安康的生活。这,算是在爱情,家庭和梦想之间的博弈吗?

  杨飞是杨金彪在扳铁路叉道德时候捡到的。读罢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说,杨金彪是个好人,是个好父亲。除此之外,我真的找不到其他的语言去形容了。还有杨飞生父生母……我也不是自己父母亲生的,但是,我和杨飞一样幸运,得到了好人的照顾,我比杨飞更幸运的是,我不仅仅有父亲还有母亲。文中的杨飞,像是一个儿子一样照顾着自己的父亲,他真的很孝顺,也几乎做到了他所能做的所有,但是我仍然觉得远远不够,远远不够。我觉得,无论怎样,杨飞是报答不完父亲对他的爱,而我又何尝不是呢?天下又有几人能报答完自己父母的恩情呢?

  而杨飞生父母一家的情况,*以为常的争吵,莫名其妙的大闹,让杨飞,让我们这些读者,好好的冷眼看了把戏。是的,是戏,那样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吵架,那样无聊的吵架,真真是,一点意义都没有,白白被人笑话了去。

  在这本书里,勾画了世界百态图,让人忧让人喜让人怜,却又因杨飞已是私人之身的身份而变得遥远,真真的如同,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的遥远的距离。因为遥远,而变得什么都不重要了。就像所有在死无葬身之处的人,那样荒诞,那样无奈,那样毫无意义的度过每一天。然而,最干净的也是死无葬身之处,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已经抛开了那些矛盾与仇恨,成了互助互爱的群体。

  在那死无葬身之处的一棵树下,有两架骨骼在“下棋”。生前,一个被另一个人所杀,**者又因**而被判死刑。然而,就是这样有着深仇大恨之人,在死后,却互相陪伴,互相安慰。突发奇想,不是有点像《天龙八部》里乔峰他爹和慕容复他爹在被扫地僧先杀后救活之后一样么?或许,在死亡面前,在生命面前,所有的仇恨都显得那么不值钱那么不值一提了吧?

  我不知道怎么来结这篇读书笔记的尾,那,就像一个小学生一样,抄上一句余华自己对这本书的评论吧——“与显示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

  我想,我应该再多读读这本书。

  第七天读书心得 4

  “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

  看余华的书,需要做好直面现实的准备。

  书的腰封上如是说:“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的确如此,这本小说里夹杂着太多新闻事件,事件都是真实的,只不过余华为他们安排了圆满的结局。这是一本绝望之书,也是一本希望之书。

  我时常思考,现在的社会和以前到底有什么不同,依然存在着贫富差距带来的不公,富有者过着你想象不到的自由生活,贫苦者过着你想象不到的绝望日子,无钱无权无势之人只能如蝼蚁一般苟活,而那些钱权两得之人却能享受一切特权,将人三六九等分,这就是我们想要的吗?社会的文化趋势越来越向着拜金而去,随着年纪的增长我也意识到金钱带来的快乐,身边的`同学朋友每天做着一夜暴富的美梦,网络上的大V也在引导人们走向金钱之乡。如果我有钱,我可以在面对奢侈品时不眨一下眼睛,如果我有钱,我可以让父母不再斤斤计较物价的跌幅,如果我有钱……我似乎意识到自己被金钱异化的灵魂,我不想屈服,可我真的能不被屈服吗?

  生活为我们带来的无力感,在“死无葬身之地”被消解。

  “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死而*等。”

  “那是什么地方?”

  “死无葬身之地”

  人生而得不到*等,死后才能得到,看上去圆满的结局,却透露出残忍。

  原来这个世界已经不公到不奢求现世的*等了。

  第七天读书心得 5

  我与大部分读者的观点不太相同,我不认为这是一本非常优秀的书,只是一部符合主流价值观的书。

  事实上,是大家对余华这部小说的期望值过高。通篇环境是在光怪陆离的死后世界,一如余华往日的荒诞,只是这次的荒诞,实在是让人提不起来探究的兴趣,基本上是社会负面新闻的缩影杂糅,叙事也*淡无奇,尤其是第五日的内容,索然无味,几乎是硬着头皮读下去,但余华将几个故事之间的联系安排的很巧妙,这是值得称赞的地方。

  余华本就属于大师,而这篇作品几乎让读者觉得为了悲观而悲观,经常也有读者跳出来捂着胸口,我好悲,我好悲。然而,我觉得是一种无病**,强行赋愁,对于很多悲剧,也没有给出合理的应对方法。

  先锋文学的最大特点就是用叙述话语本身言说叙事本身,但本篇作品多处叙述重复多余,多处雪雾的象征性描写也刻意重复,倒是显得做作。

  文章的主题大体上是对爱的追寻和歌颂:杨飞与杨金彪的父子情,杨飞与李青的爱情,张李二人整日吵闹的友情,鼠妹与伍超的爱情等等。社会一定存在很多黑暗和不公,但是我们依旧要相信,这些爱情亲情友情还是可以信任,还是需要穷其一生去追寻。

  正是站在死者以后的视角去写作品,才更能让我们珍惜活着的每一天,珍惜相遇的每一个人,认真对待每一个选择;也正是那些喜悦,哭泣,悲伤,无奈,痛苦,后悔,才真正构成我们鲜活的人生。


《第七天》读书心得合集10篇(扩展4)

——余华的作品《第七天》读后感3篇

  昨天晚上一口气读完了《第七天》。看完了心里有点憋得慌。

  想知道一本小说讲什么,不能不了解作者。余华祖籍山东,浙江长大,做过牙医,后弃医从文,北京生活过十几年。擅长构建奇异、怪诞的框架。但他认为这是极力接*真实。

  《第七天》也是他构建的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是亡者的。里面有人们生前的回忆,有墓地者得安息,无墓地者可以永生。有点类似墨西哥电影《寻梦环游记》里亡灵的世界。里面的情节也很紧凑,每个故事靠着巧合的时间串联起来,不至于太突兀,但是连起来看又让人觉得悲凉。

  前天十月初一,约等于北方人的清明节。这一天里,人们会到逝去亲人的坟头画个圈,烧些纸钱,让亲人在另一个世界过的好些,也希望亲人能保佑这个世界的人生活顺利些。

  下班的时候,看见十字路口,好多人都在烧纸钱。大约是新北京人吧,老家的坟头太远,回不去,只好在路口烧些钱,表达一下思念。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说一些题外话。

  余华被誉为当代最具苦难意识的作家,其实不管是《活着》、《兄弟》,还是《第七天》,都很好地践行着这一点。看到有人批判余华,说这三本书是在走下坡路,我不敢苟同。一个作家的风格总是在改变嘛,我看书从来不刻意去把它和其他的进行比较。喜欢一个人,就会为他改变,比如我喜欢韩寒,喜欢他青涩懵懂的《三重门》,也喜欢他现在放荡不羁的批判。另外,感觉这种苦难的书看起来好艰难,网上看到有人看的飙泪,我发现我很难做到,可能看一些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什么的还有可能,但是这些苦难的,真心是没有经历多少,理解起来总是有种情感上的隔阂,只能将自己进行各种不透彻的代入。我也不知道现在这种状态对不对,不是以一种*乎病态的苦难悲观来看待问题,就是以一种异常天真格格不入的不在乎心态来对待。不管是哪种,似乎都是不适合我这个年龄的

  韩寒说过,所谓的正书,乃是过了七月份就没用的书,所谓闲书,乃是一辈子都受用的书。我虽不能为这句话送去鲜花掌声,因为我毕竟是学生,为了吸取正书里的知识而活,但在心里还是颇为赞同。正书是教书育人的,是让我们在学校混得开的;闲书是杂七杂八的,是让我们在社会混得开的,两者虽然都是书,作用却不太相同。

  我是个学生,这是我的职业,我生活在学校到家往返的途中。我自然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领略我生活圈子外的世界,闲书在这个时候就成为了我步入社会的第一老师。

  ——这本余华的《第七天》就让我深深体会到了社会上的喜与悲。

  这本书名气很大,字数却显得吝啬,让人有种读不过瘾的感觉,那些入书的读者恨不得抓住余华的脖领让他写出《第二百天》,而不是区区七天。读罢此书,回看题目,深感不解。为何作者写了七天题目却是第七天?按照一贯思维,第七天应该是一天,这点想必让语文老师们深感困惑。

  有些学校会让学生每天看半小时新闻,用来弥补走向社会却被学校占领的时间,当然,仅限于小学。在初中生活让我们焦头烂额的季节,哪里还有人会放下方程、语法而去欣赏两国争纷,还是多想想自己和别人家那谁谁谁的争分吧。这本书却是填补了些我对生活的迷惘,看完后,我就不再难过了,因为与主人公相比,我的矛盾仿佛是压死骆驼的一根稻草,亦或是饿极时吃的第一个包子,根本没太大作用。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许多社会悲哀,仅仅是我眼里的社会悲哀。因为每当我想反驳“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的至理名言时,爸爸就会告诉我:“你的世界观还没有形成,对任何事不要轻易地下对与错。”至此之后,我就明白了什么叫做沉默是金。我眼里的美好生活是每个人吃得饱,穿得暖,想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我所体验的生活仅限于此,我知道那些乞讨的人很可怜,但我从未深入了解过他们的生活,我知道报纸上出现的富豪很有钱,但我亦从未体验过纸醉金迷、养尊处优的乐趣。

  生亦何欢死亦何哀。文章充分地展现了一个人在现实中无法得到的,便到幻想中、死亡后去实现。人永远不会知足,所以多少人最后的结局都是“抱憾而终”。当看到作者描写那一片和谐、绿色的草地时,连我这个从未吃过苦、受过累的孩子都有些心动,因为在那里,我不会有学*的'压力,我不会为了几个数字而浪费生命。幸亏现在免费的图书馆太少了,而生活水*低下的人民群众也不会想到精神生活,否则若他们看到这本书被书中所描述景象而迷住那自杀率就会大大提高了。

  余华说现实荒谬,我们追逐狗血韩剧是因为我们没有过那样大起大落的生活,其实我们并不知道,我们的生活比起他们丝毫不逊色。我们每个人都活得有血有泪,我们都与身边的三两个人共同欢笑、哭泣,我们没有什么不同。曲婉婷的歌曲里有一句台词,我觉得很对:“虽然没有天生一样的,但在地球上我们是一样的。”《第七天》里连焚烧都要分贵宾*,可见当前社会的黑暗。不管再苦再难,只要有爱你的人在一起就好,何必追求物质。

  天黑时我们仰望同一片星空。

  只要我们享受生活,学会知足,我们过得一样可以很好,一样可以快乐、幸福。


《第七天》读书心得合集10篇(扩展5)

——《第七天》读后感6篇

  关于婚姻

  杨飞与李青

  一起的日子久了,猜透了对方会做什么的时候,有了这一辈子看到头的悲伤,于是蠢蠢欲动开始了新的寻找。一方能明察秋毫另一方能坦诚相对那么也还算诚不我欺。心中装着一份爱而离开的有几分决绝?心中装着一份爱而放手的有几分隐忍?无数个深夜里的思念又有几人能懂?性格不同秉性不同,最初的那一些好感与吸引是真实的爱情模样吗?当初选择了的时候会想到有一天因为同样的点又选择抛弃吗?当一切尘埃落定是后悔最初的选择还是后悔中途的抛弃,还是都不后悔?如果时光可以重来,会怎么选?

  伍超与刘梅

  终究是太年轻气盛了无所畏惧了吧。作为普通百姓或者说底层小人物,哪里有不苦哪里有不累?用来糊口的打工,咋能说不干就不干,赚不来工钱买不来饭啊。一不小心中了你的毒心甘情愿为你死心塌地,吵不散打不散,可是一个欺骗哪怕明知是善意的谎言却成了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了最后的倔强,多想他来哄一哄,可是他的不出现加上网络的推动让她最终失去了所有。他聪慧他勤劳他有着可期的未来,为了争她的一口气放弃了前途一次又一次,最终连命都舍去了。以爱情的名义,忘记了生活需要面包。

  关于仇恨

  活着时我恨你不惜取了你的命,死了却愿意为你放弃安息之地在这死无葬身之地一直陪着你,等候你的一份希望。

  关于贫富

  有钱人的生活穷人想象不出来,活着如此,死了亦如此。这等级森严的看了太让人绝望了,不过还好还好,我一直都没有野心一直随遇而安无所谓了。

  关于黑暗

  暴力强拆,暴力逼供,小生意人的举步维艰,普通百姓的命不值钱……多年过去了,有些再慢慢变好了,有些……我期待能更好。

  关于轮回

  作为新来的,被先来的带到死无葬身之地,慢慢地,我成了先来的,带着后来的来到这死无葬身之地,介绍着这里的.故事,生生不息。

  有点疑惑

  爱情,让两个人死了都能在冥冥之中相遇,亲情就不行了吗?口口声声在寻找的亲情居然弱到相遇了都不认识的地步吗?

  世界是有多小,活着是这些人这些事死了还是这些人这些事,说好的去更大的世界看看呢?

  关于婚姻

  杨飞与李青

  一起的日子久了,猜透了对方会做什么的时候,有了这一辈子看到头的悲伤,于是蠢蠢欲动开始了新的寻找。一方能明察秋毫另一方能坦诚相对那么也还算诚不我欺。心中装着一份爱而离开的有几分决绝?心中装着一份爱而放手的有几分隐忍?无数个深夜里的思念又有几人能懂?性格不同秉性不同,最初的那一些好感与吸引是真实的爱情模样吗?当初选择了的时候会想到有一天因为同样的点又选择抛弃吗?当一切尘埃落定是后悔最初的选择还是后悔中途的抛弃,还是都不后悔?如果时光可以重来,会怎么选?

  伍超与刘梅

  终究是太年轻气盛了无所畏惧了吧。作为普通百姓或者说底层小人物,哪里有不苦哪里有不累?用来糊口的打工,咋能说不干就不干,赚不来工钱买不来饭啊。一不小心中了你的毒心甘情愿为你死心塌地,吵不散打不散,可是一个欺骗哪怕明知是善意的谎言却成了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了最后的倔强,多想他来哄一哄,可是他的不出现加上网络的推动让她最终失去了所有。他聪慧他勤劳他有着可期的未来,为了争她的一口气放弃了前途一次又一次,最终连命都舍去了。以爱情的名义,忘记了生活需要面包。

  关于仇恨

  活着时我恨你不惜取了你的命,死了却愿意为你放弃安息之地在这死无葬身之地一直陪着你,等候你的一份希望。

  关于贫富

  有钱人的生活穷人想象不出来,活着如此,死了亦如此。这等级森严的看了太让人绝望了,不过还好还好,我一直都没有野心一直随遇而安无所谓了。

  关于黑暗

  暴力强拆,暴力逼供,小生意人的举步维艰,普通百姓的命不值钱……多年过去了,有些再慢慢变好了,有些……我期待能更好。

  关于轮回

  作为新来的,被先来的带到死无葬身之地,慢慢地,我成了先来的,带着后来的来到这死无葬身之地,介绍着这里的故事,生生不息。

  有点疑惑

  爱情,让两个人死了都能在冥冥之中相遇,亲情就不行了吗?口口声声在寻找的`亲情居然弱到相遇了都不认识的地步吗?

  世界是有多小,活着是这些人这些事死了还是这些人这些事,说好的去更大的世界看看呢?

  拿到书,迫不及待打开读,因为之前的《活着》让我特别喜欢余华这位作者,他的文字总是让人忍不住落泪。可能这本书存在着争议,有人说余华江郎才尽。于我而言,这本书依旧能感动我,就是一本好书。

  书中的情节尽管荒诞,却又令我感到无比真实,也许是因为其中影射出的现实社会问题,如官场腐败、城市鼠族等等。但更大一部分原因应该是生活之于我们的遭遇比书中描写的更加荒唐。读到一半的时候,我沉浸在主角父亲的故事中,我相信世上有同杨金彪一样善良至极的老实人,同时为他的遭遇感到深深的无力。这种无力感在我读到鼠妹*前写日志的那一段更甚,对于一个女孩子宣称要*的言论,不但无一人劝阻,甚至为她出谋划策怎样死在哪里死,“键盘侠”这个词不禁在我脑中浮现出来。

  这七天像是在追朔过去,也像是追寻自我,也许只有明白且淡然地活完了一生,才能安静的离去吧!

  他没有墓地,也许会像此地每个死去的生命一样,最终变成一具骷髅,再无皮肉之躯,看着这个世界的来来往往,听来的人一遍遍诉说他们的恩怨情缘,悲欢离合,只不过这些情感的感知终会因在这个世界时间的消逝而麻木和遗忘,最终彻底失去在那个世界活过的痕迹。

  这里的人们永远也去不到的地方――死无葬身之地。

  直到我读完整本书,他在书中构建的“死无葬身之地”,在那个超脱的世界,人人“死”而*等,人们仅存的一点欲望也变得单纯简单。那里脱离现实社会的冷酷残忍,死后反倒比活着更加温暖,虽然讽刺,却让我感受到对美好社会的期许。

  余华真的是把小人物的悲哀与善良写绝了,每一个渺小且*凡的人,都能在他笔下找到自我的缩影,这就是余华的魅力所在!

  内容简介:“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第七天》选择一个刚刚去世的死者“我”(即杨飞)作为第一人称叙事者,由“我”讲述死后七天里的所遇、所见、所闻之事与往事,“我”力所不及的一些故事或故事片段则蝉蜕给与“我”相关的他者,由他者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所遇、所见、所闻之事与往事。

  主人公杨飞是主环,这一主环分别连套一些不同的次环,次环又连套次次环,从而形成多重连环式结构模式。分别是杨飞——李青——李青的后夫,杨飞——杨金彪——生父生母一家,杨飞——杨金彪——养父兄弟姊妹,杨飞——鼠妹与伍超——肖庆,杨飞——李月珍夫妇——杨金彪,杨飞——李月珍夫妇——二十七个婴儿等均构成一个个三连环结构。三连环结构涉及第一人称蝉蜕叙事。所谓第一人称蝉蜕叙事是指由第一人称叙事者“我”蝉蜕到下一个以第一人称叙事的叙事者的叙事方式。杨飞到“死无葬生之地”后不久,遇到“我”出租屋的邻居“鼠妹”,她认出新到的防空洞地下室的鼠族邻居肖庆,肖庆为大家带来了“鼠妹”的男朋友伍超在阳界的消息。于是,故事的讲述者就由杨飞蝉蜕到“肖庆”,然后“肖庆”以第一人称为大家讲述“鼠妹”到“死无葬生之地”后大家所不知道的关于伍超的故事。

  这本书站在“死亡第一视角”让我对“死无葬身之地”有了重新的认识,看的我好压抑,但又是一本让我看了之后忍不住不读的书,虽然书中充满了绝望和荒诞,但这些故事又仿佛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一切从死亡开始,灵魂在世间漂泊七天的奇遇: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

  对现实社会充满了无奈和愤怒,每读完一段经历心情都好沉重,“死无葬身之地”就像是得到了永生,在这个世界,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这里人人死而*等。

  《第七天》讲的是一个人死后的事,描述了一个死后世界的世外桃源:死无葬身之地。讽刺的是,“死无葬身之地”这个现实中用于诅咒人的一个词,在书中变成了一个人死后的庇佑所。这个地方是死后没有墓碑、孤苦无依的人的唯一去处。它芳草鲜美,鲜花盛开,树木茂盛,溪流潺潺,是一块理想之地。这儿的人相亲相爱,不分亲疏,哪怕是生前的死对头,来到这儿也相处地其乐融融。与冷冰冰的现实相比,生前困顿窘迫的人在这儿找到了家人,找到了栖身之所。

  虽然书里讲的是死后的事,但实际上还是用浓重的笔墨讲述了主人公杨飞活着时的事,以及对于他来说最为重要的一些人。这里面有他的前妻,他的养父,以及他的“妈妈”,还有他死前与他有过交集的人。看的时候我感动于书中出现的各种情感。首先是杨飞与自己前妻李青之间的感情。虽然两个人分开了,却还爱着彼此。因为两个人的追求不同,所以在相处了一段短暂的时间后,两个人还是离婚了。妻子因为遇到了一个有着好的创业想法并很欣赏她的留学归来的博士,离开了自己爱着的另一半。但是他们死后相遇时,她说,我结了两次婚,但是我只有一个丈夫(指杨飞)。其次是杨飞与自己的养父杨金彪之间的深厚感情。二十一岁的杨金彪在铁轨上见到刚出生脐带还没掉的`杨飞,从此以后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来养,并因此一辈子没有结婚。杨飞的“妈妈”李月珍(杨金彪的邻居)对于杨飞的照顾和关爱,也让人看到了人与人之间最真诚的情感。杨飞生前在出租屋的邻居,鼠妹李梅和她的男朋友伍超之间的爱情,也令人唏嘘不已。

  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中,如此真挚的感情却在现实的重压下而以悲剧结尾。书中有两对深深相爱着的情侣:杨飞与李青,鼠妹与伍超。在现实的诱惑下,杨飞与李青的感情走向了终结。而另一对,鼠妹与伍超虽然争吵不断,却并没有分开。然而,无论是选择分开的,还是坚持在一起的,他们最终的结局都是悲剧的。杨飞踏实真诚,但在现实中却缺乏一点上进的勇气,李青觉得自己和他在一起只会庸庸碌碌过完一生,所以当一个更闪亮的人出现时,她选择了离开。但是再婚后她发现,那个看起来才华横溢的留学生,并不像她想的那样。她最终沦为一个官员的情人,在这名官员东窗事发后选择了在浴缸自杀。而杨飞为了给养父治病,卖掉了房子,辞掉了工作,最终在饭店吃饭的时候因为饭店起火爆炸而身亡。而鼠妹与伍超,更是因为现实的蝇营狗苟争吵不断。在繁华的城市里,他们做着最低贱的工作,虽然想要改变,却总被现实拖住手脚。最终因为一个买来的山寨手机,鼠妹选择了自杀。她在意的不是山寨手机,而是伍超骗了她。而伍超,在得知鼠妹的死讯后,悲痛不已,选择卖掉一个肾来给鼠妹买一块墓地。这也使得鼠妹成了死无葬身之地唯一的一个选择安息的人。而伍超,也因为卖身后的感染身亡。这些悲剧的结尾是对现实的沉默控诉,它把这个世界的遮羞面纱一把扯下,把它的残酷赤裸裸地呈现在我们面前。

  就像余华说的一样,“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第七天》揭露了赤裸裸的现实:强拆、物欲、贫富差距、人与人之间的虚伪冷漠、*等等。同时,它也褒扬了一些东西:人与人之间真挚的感情,人的善良,人的坚守。当然,揭露不是为了批判,而是为了更好地改善。希望书中描述的理想之地,有一天不再只是一个虚构的世界,而是触手可及的现实。


《第七天》读书心得合集10篇(扩展6)

——军训第七天心得6篇

  从5月17日开始,我们为期两天的军训开始了,各班班主任领着自己选中的教官,回到了自班的队伍前,老师说:“这是我们的教官,大家以热烈的掌声欢迎我们的教官。”我们一起有节奏的拍起手来,就像一首美丽的歌曲,教官的脸上露出了慈祥的微笑,然后,教官把我们带到了高大宽敞的体育场,体委为我们整理了队伍,军训开始了我们训练得非常累,但是我们的心里甜滋滋的,就这样,我们坚持了2天,我们在这2天里,天天辛苦练,但是总有错的`,我默默的想:“到底怎样才能不错呢?”

  在这两天,教官也辛苦劳累教我们,就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有一次,教官严厉地对我们说:“星期五是对列比赛请大家这几天坚持练,不要偷懒。”星期五到了,我们二年一班等了好长时间,终于到了我们,我们的心里无比激动,比赛开始了,我们前几个动作都做得顺利,当最后一个动作的时,我们有大部分同学都转错了,我们的心里无比难过,比赛结束了,我们和教官留了一张合影,我和教官也照了一张这场比赛我们一时高兴,一时难过,但是,培养了我们吃苦耐劳的精神。

  虽然我们在军训中有苦有累,教官也喊哑了噪子,但从中我们也体味到很多美好的味道。教官虽严,但却总为我们着想,休息处永远是最阴凉的。“合理是锻炼,不合理的是磨炼”,在锻炼和磨炼中,也正如“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般,在最后的军训会操中,我们班得了个最佳组织奖。也在最后太阳和雨的洗礼下,我们的心情也如品茶般,体味到了苦味甜来的美好。

  “健我体魄,强我素质,塑我人格”,我们感受到了。

  “骄阳无惧,青春无悔,追求卓越,共创辉煌”,我想我们又该向着美好的明天出发了!

  长达六天的军训,让我明白了一些人生哲理,唯有一句话让我感触最深,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军训后才真正感觉到它的内涵。阳光明媚,我们都面对阳光在站军姿。北方的太阳,晒在皮肤上是干干的,晒着眼睛都睁不开。这是我深有感触的。但无论谁都没有退缩,在跟太阳作战。在站军姿中,我们付出努力越高就站得越好。

  军训——一种人生体验:战胜自我、锻炼意志的最佳良机。军训不但培养人的吃苦耐劳精神,而且能锻炼人的坚强意志。我满怀希望与信心地去拥抱我向往已久的军训生活。

  刚开始的几天里,教官由于执行任务耽搁了来给我们指导的行程,我们日日盼望着他们的身影,每次训练完后,我们都会缠着顾主任和辅导员问教官到底什么时候到岗,谁能知道我们在没有教官陪伴的日子里内心是多么地煎熬?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就这样,我们日思夜想地总算是把教官给盼来了……

  教官来了,我们的神果立马充满了神奇的光彩。训练场上不但有我们整齐的步伐,阵阵响亮的口号声,更有我们响彻天际的铿锵嘹亮的歌声,那歌声飘荡在训练场的上空,时而盘旋,时而直冲而上,时而跌宕起伏,充溢在我们绿色的队伍里,新鲜而有滋味。自然,这时很美丽的时候,但在军训中生活是很累的,骄阳似火,蚊虫如麻,我们头顶淋漓的汗水,脚趾麻木地矗立……但我丝毫不能放松,我的战友们也不会放松。这一切的酸甜苦辣是来之不易的真实,又何尝不是一种值得玩味的滋味呢?!站军姿,给了我炎黄子孙不去脊梁的身体,也给了我龙之传人的无穷的毅力;转向训练,不仅增强了我的注意力,更锻炼了我敏捷的思维。“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歌声“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在高中时也曾体会过,但感觉从未像现在这般深刻。在这里,当一群女生在高温下盘腿而坐,不顾往日的斯文,而是将人的本性、热情、积极性展露时,就成就了我心中永久的记忆。没有我们每位战士的团结努力,就不可能有一个完整而又有凝聚力的队伍。

  在军训过程中,劳累紧张的训练不仅减轻了我们的思乡情绪,消除了我们的陌生感,更锻炼了我们吃苦以及独立生活的能力,而且通过学*军事理论也让我们懂得了军训的意义,增强了爱国意识,也让自己多了一份责任感,感觉自己成熟了许多。

  这次军训是我第一次接触“迷彩”,不同往日的绿色,它是一种新的混合色,以绿色为基调,不同明暗程度的斑点绿为之装点,于是,生命中又多了一道“神奇”:军人本色。上天赋予了我们很多选择,而我们却没有去体验军营生活,这算是一种遗憾吗?但是,很值得庆幸的是,上天宽容的把一次深入军旅的生活赐予我们,那便是现在我们所经历的军训生活。

  训练场上回荡着同学们嘹亮的口号声:“一,二,三,四……”稍息,立正,静止转法,齐步走……这些动作看起来简单,可学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握拳,摆臂,步子都有严格的要求。而且光动作到位还不行,还得做到整齐划一。训练是辛苦的,休息是快乐的。休息哨一吹,全场欢呼。休息时,就免不了和教官闲聊,促进军民交流嘛。

  都说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我看此话在我们班最适合了。起先大家训练还有些松松垮垮。但当大家得知军训最后将要进行会操并评选优秀集体时,个个显得精神抖擞。再苦再累的训练也硬撑着。我十分高兴我班这么有凝聚力。当时便想那奖状一定属于我们了。会操了,当我们踏着整齐的步伐经过*台时,我更坚定了我的想法。校长宣读完优秀集体名单时,我们个个舒了一口气。欢呼……

  不论是孟夫子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还是范晖的“同舟共济,患实共之”,说的都是人与人之间要团结协作,可见“团队精神”的重要性,我们有热血更有燃烧热血的个性,我们独立更有独立后对事物独特的见解,而“团队精神”正是将我们的个性融合,在达到目的的同时也让我们尽展个性。在集体中,我们学会了相互包容,彼此谅解;学会了忍让,一时间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尽显无疑,而我们也在团体中真正实现了自我价值。

  军训已经进入第七天,由于要准备阅兵训练我们排被分散到别的排,就在我们第一位教官离开前一个小时,我不幸成为他批评的第一人,也是最后一人。教官是一名*,胖胖的脸蛋,光光的头,很是惹人喜爱!在生活中*易*人,经常呵呵笑,在训练中却对我们严格要求。“里有规矩,什么都得打报告。”教官第一天就这样对我们说。于是,“报告”一时风靡了整个连队。从流鼻血,上厕所的“大事”到揉眼搔痒等小事,都离不开“报告”,而教官总会微笑着同意。就在今天,一只小虫子在我的鼻尖上逗留了很久,就在我忍不住用手把它掸开的一瞬间被教官发现了,于是被罚出列,站在全排前面。然后教官用扩音器在我耳边进行“夏天夜暴”般的教诲,就在那时,军训的疲惫,对家人的思念,心中的委屈就像一个个浪头向我袭来,眼睛已经模糊……

  军训,就是要按的要求训练,磨炼我们的意志。如果人人都以自我为中心,那还是,纪律还是纪律吗?一阵风拂过脸颊,泪水已止。

  今天,是军训的第七天。早上,我们来到了体育馆,准备进行紧急火灾撤退演练,我们整齐的排在空旷的操场上,听着教官一遍又一遍地讲着注意事项和顺序问题。然后让我们先演练一次,第一次演练的时候因为不熟悉地形和同学们的紧张感不够,演练的效果并不好,而教官也狠狠的训斥了我们。第二次,因为有了上一次的经验和同学的足够重视,效果比较好,教官也比较满意。

  到了下午,我们进行了一次预备演练,然而却不尽人意,教官也发了很大的火,我们也做得的确不好,我们深刻的反省了自己。军训的最后一篇日记,很多话想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从第一天教官们带着我们在炎炎烈日下训练的抱怨到现在的*惯,感觉只过去了一瞬间,时间却过去了七天,军训教会了我许多东西,我衷心的感谢教官,一次次的指导我们,一次又一次的为我们着想。

  我想青春应该是无悔的,不应留下什么遗憾,我会珍惜最后的这些日子,即便会很苦,却会成为我一生中美好的回忆。

  今天是军训的第七天,不禁想说时间过得真快,早上我们训练了一会,就开始新一轮的消防演练,即是在体育馆那里,要听到警报之后,模拟火灾的发生的情况,大伙用湿毛巾捂着口,弯着腰跑到指点的场地。经过了这一次的消防演练,我们对火灾发生的情况有了逃生的意识。在紧急情况下,有序快速地疏散到安全的地方。下午,竟然要进行彩排,然而,我们的方阵还没有练*好,应该说,*时没有认真地练*。彩排时,在四营的面前走过,我们排面不够整齐,动作不够有力,最重要的作风都没有,没有响亮地喊出我们的口号。观众和彩排的队伍都没有认真地对待这一次彩排,连长狠狠地批评了我们,我们需要好好的反省自己。教官说的没错,他们部队里每一件事都要争第一,卫生,集队,作风,只有做好才能够第一个开饭,人不去争第一,我们活着就相当于没有了意义。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我们都需要好好地珍惜身边的每一件事,每一个人,尽管是件小事也要认真尽力完成,军训亦是如此。


《第七天》读书心得合集10篇(扩展7)

——爱的教育第七天读后感300字合集五篇

  一滴墨水,引发千万人的思考;一本好书,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人的思想成长靠的是书。寒假时我交了一位好朋友《爱的教育》。

  这位朋友以日记的形式,记叙了少年安利柯一学期以来的事情,以及父母兄弟姐妹写给安利柯的一些劝戒、教育性的信件,还有每一个月老师给他们讲的关于意大利少年的故事。

  他处处洋溢着少年那稚嫩的心理,使我懂得了父母对我的爱、朋友对我的爱、兄弟姐妹对我的爱,不管是爱,还是被爱都是幸福的,珍惜别人给予的受,不吝惜你自己的爱,一切都便是美满的。文章中曾多次描写了主人公的朋友,比如:卡隆,代洛西。当然还有个坏孩子弗兰蒂。他们之间有着许许多多的快乐事。他们爱着任何人,甚至是无恶不作的无赖弗兰蒂,我认为这个人是作者有意刻画的,以他为代表,教育我们不珍惜别人的爱的悲惨下场。

  他的言语感人肺腑,特别是每月故事中的《万里寻母记》。文中,马尔可在得不到母亲消息时,他毅然决定去千里之外的美洲寻母,一个13岁的少年,孤横跨大西洋,可想而知,那需要多大的意志力与勇气啊!到了美洲后,事先的计划出了意外,而这小小少年却能起死回生,一路打听母亲的情况。那需要智慧的头脑,强健的体魄。而这个社会经验不足,体弱多病的少年是如何找到母亲的呢?靠的是永不言弃的精神和他对母亲的思念以及母亲往日对他的爱。

  他把“爱”这个主题抱得紧紧的。亲情,友情,衬托出孩子在爱与被爱中得到的教育,以引人深思。看了这本书,我的心灵得到了洗涤,往日与父母、朋友的矛盾、冲突让我深深地感到后悔错误。

  《爱的教育》的的确确是“爱的教育”呀!

  最*我读完了十大名著之一《爱的教育》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爱是什么。

  《爱的教育》以一个意大利小学生记日记的形式,记录了发生在他小学四年级期间的一个个小故事。故事里有善良的卡隆,他身材高大,总是挺身去帮助弱小;有坚强而懂事的波列科西,他一次次受到爸爸的无理暴打却从未失去孝心······这里,洋溢着父母子女间的亲情、老师学生间的深情、同学朋友间的友情、小小少年的爱国之情。

  在这本好看的书里,令我最感动的是勇敢的罗伯特。故事说的是:一位二年级的学生,看见一年级学生摔倒在马路上。这时,离他不运的地方正好有一辆马车行来。眼看,这小孩就要被压伤了,他迅速扑过去救那位小朋友,小朋友得救了,可他自己的脚却被马车压伤了,没错,这位小勇士正是罗伯特。

  看了这篇故事你们是不是觉得爱很伟大,嗯,我也是这么认为。

  当翻开这本书的最后一面时,我的耳边仿佛回响起《爱的奉献》这首歌: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打转,因为它无影无形,所以常常被我们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它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中,成为了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我收获了很多。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故事要数《帕多瓦的爱国少年》了。文章讲述了一个少年爱国的故事:一艘轮船上,有个衣衫褴褛的少年,他原离他人,不与任何人讲话。因为,他曾经被自己的亲生父母卖到一个卖艺的班子里。班主强迫他学艺。不但不给他饭吃,而且还打他、踢他。为此,他认为世上所有人都这样冷酷无情。所以,他总用一种阴沉沉的眼光看人。这一次,他是返回家乡找父母的。

  船上,有三个十分阔绰的人,他们看这个少年怪可怜的,便给了他几个铜板。不久,船上又上来了几个妇女,他们为了显示自己的大方,又给了少年一些钱。少年十分高兴,拿了钱进了船舱。因为,他终于可以饱餐一顿了。忽然,他听见给他钱的那几个人在用各种脏话侮辱自己的国家。他听后十分气愤,将这些钱抛还给了他们。

  这个少年虽然人穷,但他的志却不穷。另外,我还推荐大家去阅读一下这本书。因为,这书中的每篇作文都包含着爱。这种爱是作者对人民中间蕴藏的精神道德的美的发现和开掘……

  暑假期间,我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在书中我感受到很多的“爱”,“爱”只是一个字,却有很多种。有老师对学生的关爱,同学之间的友爱。在《少年***》中,我看到少年对祖国的“爱”,他宁愿挨饿,也不接收诋毁自己祖国的人的施舍。在《万里寻母记》中,玛尔可凭着对母亲的爱,才历尽千辛万苦找到母亲。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抄写员》那集。

  《小抄写员》说的是叙利亚和他父亲之间的故事,叙利亚的父亲在铁路部门工作,赚得钱不多,还有很多的儿女,一家人的日子过的很清苦,父亲白天工作,晚上还要抄写文件,一家的生计都堆在父亲的肩上,叙利亚心疼父亲,晚上帮父亲抄写文件,渐渐的,由于睡眠不足,叙利亚的学*退步了,让父亲很是生气失望。后来父亲发现了真相,惭愧的父亲请求叙利亚的原谅,叙利亚在父亲的怀抱中美美的睡了一觉,让我感到浓浓的父子之间的“爱”。这本书还有许多感人的故事,合上这本书的时候,我感到这世界处处都充满了“爱”。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作品,全文以小孩子的日记方式记录了三年级的主人**利柯所见所闻的感人故事,每一篇的篇幅虽然不长,但是都是感人的故事。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爱的一些思索。这个世界上的爱有很多种,爱情,亲情,友情。但我认为小孩子的爱是最纯真也是最感人的。这本书是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在一个学年十个月里记载的日记。这本书吸引人的地方,并不在于它多高的文学价值,而在于那*凡细腻中体现出来的亲子情,师生情,朋友情。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全文以一个爱字贯穿始终,这不就是值得我们学*的地方吗?

  这本书感人的故事有很多,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爸爸看护着》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一个乡下少年去看望爸爸却阴差阳错认错了爸爸,但在这个年轻人知道真相后还好心的照料这个爸爸,直到这个老人家去世。故事太感人了,年轻人的爱心真伟大。

  这本书我喜欢的是卡隆,他善解人意,还乐于助人,充满智慧和正义感。我觉得孩子们应该像他学*,以他为榜样。如果孩子从小就知道爱别人爱自己,给予和帮助别人的时候不图回报,别人帮助我们时常怀感恩之心,孩子就会因富有爱心而善良,世界因充满爱心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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