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家读书心得优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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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生家读书心得 1

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巴金老先生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初中生家读书心得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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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生家读书心得 3

家,可以让你想到什么?家,在人们的眼中,都是爱的代名词,是避风的港湾,是永恒的栖息地,但无论如何形容,家就是一个能给你幸福温暖的处所,它就是爱。然而,巴金先生的小说中,“家”却是一个明争暗斗却不见硝烟的战场。

《家》的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一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

一家之主的高老太爷,封建_,顽固不化。长房长孙觉新,为人厚道,去很软弱,原与梅表姐相爱,后屈从于老太爷之命而与李瑞钰结婚,觉新的胞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从而和冯公馆的冯乐山成了死对头。觉慧爱上了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取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他和鸣凤的爱情。即使鸣凤知道,婢女是不能和少爷相爱的,即使鸣凤知道,他们的爱是没有结果的,但她依然深深的爱着觉慧。她一直明白,做下人的便要好好侍奉主子,自己一辈子的命运也是掌握在主子手里的。下人的惯有思想操控着她,使她并不抱有反抗的念头。不,也许是在她的潜意识里还没有“反抗”这个定义,但当她和觉慧相爱时,这种情绪就产生了。“我只求你不要送我出去。我愿意一辈子在公馆里头服侍你,做你的丫头,时时刻刻在你的身边”。鸣凤对觉慧如此深不可测的爱,给了她难以估计的勇气和力量。于是就在那一天,鸣凤带着觉慧轻轻的一吻和“再过两天”的承诺,在湖中寻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这就是鸣凤反抗的爆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她没有屈服,却把生命献给了真挚的爱情。她是为了追求幸福,自由等不可转让的权利而死,她是为了反抗封建家长制而死!

有句话说得“好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初中生家读书心得 4

看完巴金的名著《家》,不敢说完全看懂摸清。只能稍微说一说自己的感受。

这是一个成都地区的封建大家庭走向崩溃的故事,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代表传统封建的势力。觉新是长子长孙,早熟而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不敢顶撞长辈,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了珏。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己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特别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觉新的弟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遭到爷爷的训斥,并被软禁家中。觉民与表妹琴相爱,但爷爷却为他定下亲事,觉民为此离家躲避,觉新夹在弟弟与爷爷中间受气。觉慧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巴金以成熟的文笔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揭露了在温情关系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揭露了所谓“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无耻。另外,他还描写了新思想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封建势力虽然强大,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发展相悖,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即使觉民、觉慧不站起来反抗,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人站起来。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另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一个如此庞大的的家庭衰落,,虽然有点可惜,但封建专制始终是不可取的。

在这些充满政治色彩的思想下,也不乏细节的描写。用了很多不同的修辞,景物仿佛就是为了主角的思想而生。比如小说一开头写风雪中那“黑洞”似的公馆以及结尾写觉慧如鸟脱笼似的离家。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洋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正如巴金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在历史的洪流中,这本书永远不会被淘汰,因为它是我们新文化运动的见证。


  初中生家读书心得 5

经过一个__假的时间,我终于将巴金的《家》读完,这是一本反映了一个时代变迁的书。《家》以巴金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有血有肉、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家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通过家来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

三兄弟中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是旧社会、旧体制的积极的拥护者;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老三觉慧那边,但他并不像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对于进步先进思想十分接受,但意志不坚定,在必要的时候也会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

是的,在《家》中描述的这七十多个人物,各有各的鲜明特点,他们中大部分是旧社会、旧制度的拥护者,是当时社会的主流,但也有像觉民和觉慧这样少部分的旧社会、旧制度的批判者,进步先进思想的接受者。也就是有了这些人,才使“五四”后中国人民慢慢觉醒,开始接受新的思想和新的文化。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_,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无论什么事情发生我们心中都要有梦。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离幸福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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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家读书心得优选【五】篇(扩展1)

——初中生读书心得800字优选【五】篇

  初中生读书心得800字 1

曾经,有这样一条沟,又脏又臭,蚊蝇成群;沟附*住的人过着这般生活,住在将要倒塌的房屋里,传染病在此肆虐,下雨天,臭水携着大尾巴蛆和一些尸体冲进屋中。

人们过得生不如死,却也无可奈何。

但是,改革开放以后,***没有先修达官贵人们的住处,而是先挖这条臭水沟,男女老少一心向党,轮番上阵,终于疏通了新沟,堵上了旧沟。

从此,人们的生活得到了无可比拟的改善,日子蒸蒸日上。

不错,这正是老舍的话剧作品《龙须沟》,它生动再现了中国**前的黑暗生活以及**后的幸福生活,令人惊叹、欣喜。

现在的生活更是让人舒心,衣食住行全都不用担心。

许多低保户都得到了党和zf的关心和帮助,一些党员主动为他们送米面,捐钱财。

中华大地沐浴着***神圣的光辉,在党的阳光下正一天天变得更加繁荣,更加富足,更加强盛。

我很同情那个极为不幸,失足淹死在龙须沟里的小女孩——小妞,她若是有幸能看到当今国泰民安的状况,一定会感慨万千。

激动不已,这些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都离不开党和人民的共同努力和共同创造,现在的孩子恰是生活在好时代;每天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接受着免费的教育,在宽敞*整的操场上愉快地玩耍。

我们的住处也在改变,由漏雨的茅草屋,到灰砖的瓦房,再到混凝土的**房,直至我们现在住的高楼大厦。

这些情景一定会使**前的人们羡慕不已——在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到了这个新时代,竟然从梦想变成了现实。

时代在变迁,物质生活也在逐步改变,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在改变。

但是,**依旧闪耀,**仍然鲜艳,党员们还是义无反顾地奉献。

不变的只有我们的***!

父辈人拥戴起的***,用烈士的躯干为我们铺垫了一条*坦的大路,他指引我们走向幸福、成功,而我们只需要怀揣着一颗为国家、为人民奉献的心,在党的阳光下健康地长。

  初中生读书心得800字 2

林海音所写的《城南旧事》一书,记录她幼年在北京的生活琐事,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我看来这本书像一杯清茶,或者说是一本老相册,表面看上去*淡没有波澜,但读起来却回味无穷。下面我们就来一起品茶,翻开这本城南的旧相册。

给我感触最深的还是第一章《惠安馆》。书中写到:当我和宋妈同时看到惠安馆的“疯子”时,宋妈仿佛看到了怪物似的,避之不及;而我却,好奇的看着她,觉得她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大姑娘。这截然不同甚至可以说天差地别的反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我用纯真的眼光去看待这个小姑娘时,宋妈却是一种鄙夷的眼光,认为她是一个疯子。

这就好比我在网上看到的一张图:一名外国妇女抱着白净可爱的孩子,坐在公交车上,座位前面是一位皮肤黝黑,衣衫褴褛,仿佛刚从垃圾堆走出来的中年男子。妇女嫌弃地扭过了头,而这位孩子却善意地伸出手与男子握手。孩子对他天真地笑着,而他也对孩子露出了惊讶、感动的笑容。白净的孩子和脏兮兮的他,仿佛是两个世界的人,但在这一刻却与那抹温馨的笑容被定格在相机内。

人们都说孩子是最天真烂漫的,他们能以善意且公*的目光去看待这个世界。一个人的生命中会遇到许多令你厌恶的人,但是你假如能用美好和善意去看待它们,你又怎么知道它们给的你不是善意呢。这也许就像一面镜子你对着她它笑,它也对着你笑;你对它投去鄙夷的目光,它给你的也是冷眼。当我们在生活中面对书中的那个“疯子”时,希望我们能一视同仁,像孩子一样,用善意来对待她。毕竟她又做错了什么呢?孩子们终究会长大,但也希望他们能保留心底里那一份,对世界的纯真对他人的善意。

同样,我们来换位思考。假如我们与生俱来,在别人眼中就是一个疯子,我们也会感到自卑与落寞,我们也渴望得到温暖。但当我们无法决定他人时,当我们面对别人的质疑、冷眼时,我们要坚定自己的方针,用别人向我们投来的石头,铸成自己的城堡。有一句话说的好:“假如你不曾受到争议,那你的存在就没有意义。”相信自己,做好自己,走自己该的路。水仙被人说是蒜,但它终会绽放美丽的花朵,向他人证明自己。

希望世界被温柔和善意以待,希望自己做的自己。

  初中生读书心得800字 3

思考、表达和解决问题的逻辑。什么是金字塔原理。总的来说,就任何一件事可以归结为一个中心论点,而这个中心论点可以由3到7个论据进行支撑。而每一个论据也可以成为一个论点,同样由3到7个论据支撑,如此循环往复就像金字塔结构一样。

实际应用中,结论先行?为了符合大脑的运行机制,大脑更*惯从已有结论中国寻找支持,而不是在一堆信息中推断结论。所以结论先行。

其次,每个论点下的论据不要超过7条,是3条左右,因为大脑短期记忆其实记住太多的事情。最后是,每一个论点都应该言之有物。有明确的思想,可以清楚表达观点。有了金字塔的原理其实还是远远不够的,真正支持金字塔原理的是层层论据,所以分析问题时逻辑清晰才是关键,本书中提供了一套分析组织思想的套路,供你参考。

有四个逻辑顺序,分别是“时间顺序、空间顺序、重要性顺序以及逻辑演绎顺序。”时间顺序,就是按照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进行问题思考。空间顺序,即空间的结构顺序,推演至实际中,可以是地理位置或者部门等。重要性顺序,比如事情优先级,逃生时的妇女先行就是重要性原则体现。

演绎顺序,类似于三大段,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例:所有人会死,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也会死。关于组织思想,就是无论按照哪种顺序,都需要符合MECE法则,就是完全穷尽又相互独立。

有了套路,我们在表达观点时就可以按照事件顺序或者重要性顺序、结构顺序结构一下,这样更容易让人理解。同时对于一些思路和方法,也可以使用以上四种思路进行梳理,进而得出结论。

  初中生读书心得800字 4

法布尔是一位法国着名的科普作家,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性,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昆虫记》的第一个特点是从自己的观察、实践出发,体现了昆虫研究的科学性。法布尔一生的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涵着的科学真理。正因为他热爱真理,所以他撰写《昆虫记》时,一贯“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法布尔为之献身的,正是这种揭示把握“真相——真理”的伟大事业。

在法布尔那个时代,研究动物是蹲在实验室里做解剖与分类的工作,昆虫学家的研究是把昆虫钉在木盒里,浸在烧酒里,睁大眼睛观察昆虫的触角、上颚、翅膀、足,对这些器官在昆虫的劳动过程中起什么作用却很少思考;昆虫生命的重要特征——本能与*性等,登不了昆虫学的大雅之堂。法布尔却挑战传统,将自己变成“虫人”,深入昆虫的生活,用田野实验的方法研究昆虫的本能与*性,探求生命的本质。

《昆虫记》的第二个特点是语言生动,体现了很高的文学性。《昆虫记》被认为是“科学与诗的完美结合”。法布尔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经历及其成果大部分用散文的形式记下来,在表现手法上,主要采用拟人化手法,使昆虫具有人的爱憎感情和思想行为,读来感到十分亲切。

《昆虫记》的三个特点是从昆虫思考人类,体现了很强的思想性。法布尔凭借自己独特的情感体验描虫、悟虫,以虫性反观人性。他笔下的昆虫世界其实是人类生活的缩影。在法布尔看来,一切自相残杀的行为都是有违人类道德的,昆虫世界如此,人类如此,人类对昆虫更是如此。任何时候,人类都不能违背人性和道德去做一些悖于自然法则的事。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在生活中和学*中,我们要学*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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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家读书心得优选【五】篇(扩展2)

——初中生红楼梦读书心得优选【五】篇

  初中生红楼梦读书心得 1

我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还是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在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很感谢续者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让她别了宝玉,我觉得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不过不是有句话说:赛翁失马,焉之非福吗?对于黛玉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的悲剧结局,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睡时,看着宝石仍在凡是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也是不赞成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地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颚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地指天愤恨,气极至亡。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到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甚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地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的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问题。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二离开贾府的,否者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斗争,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黛玉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初中生红楼梦读书心得 2

红楼梦是我们国家的四大名著之一,在这本著名的作品里面主要描述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其实我在很久以前就开始读这本著作了,一直到前不久才将全本书给读完。这本书以贾家的荣国府发展的一系列故事为中心,讲述林黛玉的爱情婚姻悲剧还有当时四大家族衰败的过程。其实我第一次看的时候并不是很懂,里面有一些我什么没有看懂的诗句。

不过我看到家宝有生病的时候就觉得特别的伤心,当我看到开心的时候我也觉得很开心。我的心情我完全是随着里面故事发展的情节而跌宕起伏的,一直到最后的时候我感觉特别像悲哀。这么说是我在叔叔的书房里读完的,所以也叔叔特意跟我解释了一番。之所以会写这本书,作者主要想要通过这本书揭示当时他所处时代的黑暗,也在一定程度上向别人表达了他的不满和愤怒。在里面我觉得最不好的情节也是让人最难过的情节就是林黛玉和贾宝玉之间明明是真心相恋的,他们原本是可以成为一对夫妇。但是因为长辈的欺瞒,在拜堂成亲的时候贾宝玉却和薛宝钗结婚。也正是因为这件事的欺瞒让贾宝玉最终决定出家当一位和尚,也导致了贾家最终的破落。读完之后,我不仅为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的爱情故事而感到悲哀也为他们之间的命运而感到惋惜,痛恨。正是因为这种黑暗旧时代的传统观念才让这种相恋的情人被迫分开。

林黛玉也因为受不了件事情的刺激而去世,明明是想恋的两个人却要承受着阴阳相隔的痛苦,我想这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无法忍受的。他们之间的爱情悲剧故事也让我看透了旧时代的黑暗,我非常庆幸自己能够生活在当今的社会中。

  初中生红楼梦读书心得 3

红楼梦》读后感我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还是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在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很感谢续者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让她别了宝玉,我觉得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不过不是有句话说:赛翁失马,焉之非福吗?对于黛玉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的悲剧结局,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睡时,看着宝石仍在凡是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也是不赞成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地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颚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地指天愤恨,气极至亡。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到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甚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地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的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问题。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二离开贾府的,否者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斗争,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黛玉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

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初中生红楼梦读书心得 4

闲读《红楼梦》,赞黛玉之风华绝代;叹黛玉之才华横溢;怜黛玉之命途坎坷。潇湘馆那幽深的竹林里,藏着林黛玉多少哀怨愁思。

"心较比干多一窍, 病若西子胜三分。"

出身书香门第,列侯世家。父亲风流儒雅,母亲温婉贤良,黛玉身为名门娇女,享尽父母呵护宠爱,自幼得到悉心教养,本应无忧无虑,快乐成长。然而事与愿违,母亲经受不住失子之痛身染重疾而撒手人寰,父亲也为朝廷鞠躬尽瘁。年幼的黛玉痛失双亲,父母留给他的只有病弱的身体和满腹的才华。小小年纪便寄人篱下,本应天真烂漫的小黛玉学会了察言观色,养成了敏感细腻的心思。黛玉的悲剧在她小时候就开始了。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身处贾府,黛玉看似深受贾母疼爱,可与宝玉比肩,还有众多姊妹陪伴,也应该健康成长才是,而细品《红楼》这些只是表象而已。黛玉初进贾府,两位舅舅都没有见她,两位舅母开始也还只是客气。而当家人二舅母王夫人后来对黛玉的厌恶之情竞溢于言表,公然在骂她不喜欢的丫头晴雯时捎带把黛玉也骂了,"很看不上她那狂样子".看似疼爱她的贾母,在她到贾府时还没为她准备房间;在除夕夜宴上,只因黛玉让贾宝玉替自己饮酒,贾母便借批书含沙射影指责黛玉行为不检点。所谓至亲骨肉就是这样用一些貌似无心的行为凌迟着黛玉敏感脆弱的心。使得她在大观园锦衣玉食却孤苦无依。潇湘妃子之诗风流别致,却有着抹不去的哀伤,一首《葬花吟》正是她自己的悲歌。

"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贾府张灯结彩鼓乐齐鸣迎娶新妇之时,无人关注,凄冷的潇湘馆里,林黛玉焚稿断痴情,含恨而终,结束了她短暂而悲苦的生命。黛玉如花,但尚未绽放就被狂风吹断。她与宝玉的爱情,是黛玉之幸,也是黛玉之大不幸。虽然宝玉给了黛玉无微不至的关心和体贴,却也带给她无尽的烦恼忧思。还泪之说,并非空谈,最后他更让黛玉痛彻心扉,寒心绝望,生无可恋,抑郁惨死。黛玉的悲剧,在于封建礼教对女子的摧残,对女孩的苛刻,是封建婚姻葬送了黛玉的爱情,世俗礼教剥夺了黛玉年轻的生命!

昔日潇湘才冠群芳,今日潇湘芳魂早逝。品读《红楼》,不得不叹黛玉之悲剧。

  初中生红楼梦读书心得 5

《红楼梦》以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

《红楼梦》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塑造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形象,人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无不张显出人物的特点,可以说那种语言的叙述找不出一斯破绽。而从中又可以看出一个民族发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民生国计,无不与此相关联。这不只是一部文学作品,又是一部柬书。

贾宝玉的主要性格特征是叛逆。他的行为“偏僻而乖张”,他鄙视功名利禄,不愿走“学而优则仕”的仕途;林黛玉是一个才华横溢而性格孤傲的女子,由于清高自尊的个性,,她多愁善感,常常为别人不注意的小事而悲伤流泪;薛宝钗人缘很好,能够了解别人的心中所想,为人比较圆滑,小心谨慎,受到了封建的束缚《红楼梦》一书,以生动的外貌、语言、神态、动作等展现了不同的人物性格,将出现在小说中的人物变得有血有肉,活灵活现。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刘姥姥,她的一句“老牛,老牛,食量大如牛”便将她的直爽变现的淋漓尽致,当鸽子蛋滚到了地上,她也赶忙去拣,表现了她的艰苦、勤俭,与贾家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了封建时代不同等级的人的生活差距之大。

读完了全书,我领略到了清朝末期的社会状况,透过曹雪芹栩栩如生的描写,我也感受到了那一段感人的情感。也终于体会到,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为什么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初中生家读书心得优选【五】篇(扩展3)

——初中生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优选【五】份

  初中生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1

对于专业书籍的过多复*,偶尔想看看别致的其他书籍。随意翻姐姐的书,一本封面像火焰一样的书夺取了我的眼球——《追风筝的人》。

它讲述的是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

这部小说是以1970年代的阿富汗战乱之后的美国为背景,小说高潮残忍却夹杂着美丽,令人不忍揭露。

作者胡塞尼在书中这样阐述当时的阿富汗战乱:在喀布尔,你再不能相信任何人——为了获得悬赏或者因为受到威胁,人们彼此告密,邻居告发邻居,儿童揭发父母,兄弟陷害兄弟,仆人背叛主人,朋友出卖朋友。喀布尔人分成两派,告密的和没有告密的。最麻烦的是,没有人知道谁属于哪一派。裁缝给你量身时,你几句无心快语可能会让你身处波勒卡其区的黑牢——教师里面也有这样的人,他们教小孩监视父母,该监听些什么,该向谁告发。战乱带给人的不信任、恐惧、阴影,战乱摧毁的那些美丽,书中读的到作者对于战争的厌恶、和*的美好向往。

末尾作者用“我追”来结束全文、升华全文、诠释全文。作者追的是当年那个蓝色的风筝,还是追寻当年幸福的童年,亦或是在追寻和*的故乡……不尽的遐想。

  初中生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2

水充沛的夏天因为闷热而散发着潮湿的韵味,滚烫的风像蛇一样缠绕在窗口的树上。一直艳红的风筝飞入眼帘,划破了我心中的风筝线。

一直以来就对阿富汗这个富有神秘色彩而又多灾多难的国家充满向往。去书店买书时便一眼相中了这本《追风筝的人》。故事的主人公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

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又到了一年的冬天,阿富汗的传统“赛风筝”又开始了,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

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

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的耻辱。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的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

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这个结局很完美。至少我这么认为,因为起码阿米尔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可是在现实中呢?又有多少错误能让你重新赎罪?

阿米尔的成长里并没有很多温暖开心的枝节,所有的叶子都长着锋利的边缘,划破他的手指。他的成长滴滴答答的流着血。看完这本书,我突然想起小学时背得最熟的一句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想阿米尔和那些野草是一样的,可能在成长的时候被折断或是踩在脚底下,都可以很快地恢复元气长起来。但是如果遭遇的是一场大火,可能很久以后都没办法恢复,可能从此以后不再恢复。于是野火烧不尽。春风也吹不生。


  初中生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3

  追风筝的人,将人类的伟大与懦弱、知足与贪婪、善良与残暴、忠贞与谎言体现得如此淋漓尽致,让人情不自禁地反思自省。

  从阿米尔与哈桑,阿米尔与索拉博之间的千丝万缕,让人们享受着兄弟手足之情,血溶于水之感,为你千千万万遍。教导人们要尊重并珍惜身边的每个人,为彼此要勇于挑战,敢于承担,乐于奉献。也要保持真诚,信守承诺,积极交流。

  我欣赏阿米尔与拉辛汗的微妙切合,两者之间或是朋友,亦或是师生,更甚是父子母女,一个微不足道的言辞举止都会给别人的人生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或许这正是在教会我们这些即将为人父母亦或已成父母之人在教育子女时,多点耐心,少点苛刻;多点肯定,少点打压;多点鼓励,少点批评。

  我甚赞阿米尔与索拉雅的结合,这俨然成了爱情美好,胜过一切的有力证明。无论出生,无论过去,欣然接受,坦然面对,共同努力创造美好的生活,彼此理解,支持,信任,风雨同舟。

  最后,我欣喜我生活在一个美丽和*,国泰民安的国度,生活富裕,温饱不愁,安全无忧。我深知祖国的荣辱兴衰,与每个国民都休戚相关,荣辱与共。我珍惜革命烈士给我创造的新中国,我热爱我的生活,更热爱我的祖国。我为正在颠沛流离,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人们祈祷,愿你们能有个美好的未来,安定的家。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我追逐在路……

  初中生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4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他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当仆人哈桑——阿米尔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与侮辱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

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作者用细腻*淡的笔触,为我们真实的还原了阿富汗喀布尔,娓娓道来一段人性的救赎。语言*实而力透纸背,感强烈真挚而不造作,仿佛一位老朋友向你诉说他曾经的故事。“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忠诚誓言,哈桑坚定澄澈洞察一切的眼神从一个少年的眼中直达另一个少年的心扉二十多年来不停歇地煎熬拷问着懦弱的灵魂。

亲情、友情,欢笑、背叛,汗水、血水,树荫倾泻的阳光,顺窗而下的雨水,最珍贵的感情,最鄙夷的沉默,独自咽下的泪水,难以置信的身世,执着奉献的生命,连同风筝和那张带着兔唇的圆脸在阿富汗这片被宗教信仰与真诚热情缠绕,被战火摧残的土地上交织成震撼人心又回味悠长的交响曲:“为你,千千万万遍”……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初中生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5

  很久没看到过如此打动人心的书了,时而欢愉时而沉重。有时会身不由己把自己代入到书中的环境中,每次读到哈桑都热泪盈眶。在我们享受生活,浪费粮食时,挥霍时间时,在此时此刻世界的某个地方的儿童正在艰难地活着,以前在新闻中看到中东发生战乱,只是一种好奇,一种漠视,看到书中哈桑的经历时,不论种族,不论信仰,都要为他的遭遇而泪流满面。看似荒诞的光怪陆离的世界但这又真实的发生着。在此真的要感谢有一个伟大的祖国,也能体会到“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奋斗”的深刻内涵和时代意义。

  追风筝的人主人公阿米尔:依赖性自尊,依赖别人的肯定,在比较中建立自尊。(这是人性中的一部分,不可避免,遇到问题时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既不要顾影自怜!也不能刚愎自用,冷静下来客观反思,别人不认可的到底是自己的问题还是他们的问题。很多人对别人的评价和分类都是下意识的。因为人们总是根据自己第一眼看到的就给别人打上标签,这里涉及到一种叫做光环效应和启动效应的的心理学概念「思考,快与慢」)

  但阿米尔还是一步一步地成长为了他父亲期望的那样的人,与哈桑相比,阿米尔是不完美的,却真实的。如果说哈桑是降临在人间的天使,阿米尔则更像你我一样的芸芸众生。哈桑天生就知道自己的风筝在何方,无需追逐,只要静静等待,而阿米尔则一直追逐着心中的风筝,他迷茫过,跌倒过,流血过,但也战胜了自己,实现了救赎。


初中生家读书心得优选【五】篇(扩展4)

——初中生读书心得6篇

  午后手捧一本书,静静地品读书中的“黄金屋”、书中的“颜如玉”,总会觉得时光流逝的很快很快,好不惬意。读书对不同的人而言有不同的见解,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享受,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体会。”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体会,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乐趣。”还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乐趣,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知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总之,读书,给了我许多快乐。

  一本好书就像老师、家长,在我们出现纰漏或者错误时,她都会帮助我们指出错误,并指引我们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是我们人生的指明灯,例如《世上最伟大的促销员》她教会我在工作途中脚踏实地、坚持不懈的、充满信心的做好工作,帮助自己走向成功。多读好书,会使我们脱离庸俗,脱离无知,走到那里仿佛都有一种属于书的清香伴随着我们,书香弥漫。有文化底韵的人,都会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一种高贵的气质,只有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努力地学*,才能为自己幸福的将来奠定良好的基础。

  读书更是人类的亲密朋友。我们可以从书籍中品出快乐的味道,品出人生的乐趣,就像知心好友与你分享他的乐趣,有时也品出艰辛的味道,好似一位友人向你诉他的忧愁。书,让我们体会出人生的酸甜苦辣,生活中的柴米油盐之类的琐事。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们能培养文化修养;若果经常地去研究,去读,去思考,便能从中央到地方找到新的知识点,正所谓“温故而知新”,还可以把知识点都牢牢地记住,就像刻在脑海里一样。

  读一本文学经典,诗情画意随即呈现眼前:北朝民歌《敕勒歌》“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描绘了北方大草原的辽阔,牧草丰盛,牛羊成群的迷人风光;贺知章的《咏柳》“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通过赞美柳树,进而赞美春天,讴歌春的无限创造力;孟浩然的《春晓》“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则表现了大自然的盎然春意和勃勃生机;王维的《鹿柴》“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描绘了鹿柴附*的空山深林在傍晚时分的幽静景色……诗词们都能让人陶冶情操,益人心智。

  读一本史书,一幕幕动人心弦的场面历历在目:“秦王扫*”、陈胜,吴广起义、楚汉之争、汉武帝的大一统……它解开了紧锁历史的密码,打开尘封的史册,见证过往的兴盛和繁荣,发人深省。唐玄宗说过:读史使人知兴替。在科技迅速发展,社会飞速进步的今天,我们更应该多读书,读史书,从这些书中学*史实,明白事理,并跟着老夫子一起吾日三省吾生。

  读一本古典小说,艺术性和思想性结合的情景在脑海中泛起狂澜: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描写了东汗末年和三国时期错综复杂的政治与军事斗争;施耐庵的《水浒传》歌颂了农民的斗争精神;吴成恩的《西游记》赞颂了人民蔑视封建统治、勇于反抗的精神;曹雪芹的《红楼梦》揭示了封建社会必然崩溃的历史趋势,耐人寻味。读书,让我学到许多的道知识,为人处事、个人修为、历史政治、科学奇观等等。现在,我已参加工作,工作之余,我会捧上毕淑敏、郭敬明、泰戈尔等这些文人墨客的书慢慢的欣赏。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从书中找到了我的黄金屋——那就是快乐。朋友,你找到了什么呢?

  我们在学校里的时候总是在期盼假期的来临,可当我们真的放假待在家里面之后,其实也不是很清楚自己要做点什么事情,有的人会选择玩游戏,有的人会选择学*来提升自己,但是我觉得假期不能让自己太过于压抑了,应该让自己在学*的同时还能放松自身才行,所以啊,我在这个假期里面抽出了不少的时间去阅读了一些书籍,由于这个假期挺漫长的,所以我也是阅读了不少的名著,这让我的见识都丰富了不少,通过读书的方式让我了解了不一样的生活。

  在假期里面读书其实也是老师交给我们的任务,老师会推荐一些书籍让我们在假期里阅读,或许别的同学会觉得这样的事情没有什么必要,但是我反而觉得读书是一件十分值得我期待的事情,因为在没有了解过一本书籍之前,你是不知道书内的故事的,也不知道故事最后的结局会是怎样,所以这会勾起我们阅读下去的兴趣。现在的电子书虽然十分的发达,我身边不少的同学也都是利用手机去阅读一些小说之类的作品,但是我觉得读纸质书籍会带给我们更好地体验,而且纸质书也不会那么伤眼睛,不少的名著之所以能流传这么久就是因为它的价值比较高,所以我还是比较愿意去书店买一些书回来看的,其实从小的时候我就挺喜欢去书店里看书,这让我会有一种充实的感觉。

  这一次我特地去书店买回了几本名著,有国内的也有国外的,虽然有些作品看起来或许会有点生涩难懂,但是只要我下定决心认真看的话,那么只要适应了故事情节后就能顺利地进入书中的世界了。现在大部分的书籍最少都有几百页,有的甚至加起来有上千页,数十乃至数百万的字足以证明作者在这上面下了多大的心思,所以说啊,如果我要是不认真细致的把书给看完的话,那就真的有点对不住人家了。一本书在短时间内其实是看不完的,所以我每天也只能尽量的去翻下去,看多了的话也会产生疲劳,不过书本的魅力的确是不小,当我看到了一些精彩的情节时,我只想加把劲看下去,根本就不会去考虑其它的事情了,有时候看的太认真了我都忽略了爸妈对我说的话了。

  读书就是这样一种美好的体验,在假期里多看点好书绝对是利于我们的'成长的,这种*惯我将一直坚持下去。

  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

  带着这个思考,我与一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就总被我们忽略。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不说操劳奔波,单是往书架上新置一本孩子爱看的书,一有咳嗽,药片就摆放在眼前,临睡前不忘再看一眼孩子,就是我们需要张开双臂才能拥抱的深深的爱。当我们陷入困境,没人支持,是父母依然陪在身边,晚上不忘叮嘱一句:早点睡。读了安利柯的故事,我认识到天下父母都有一颗深爱子女的心。安利柯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如果说爱是一次旅游,也许有人会有异议。但爱正是没有尽头的,愉快的旅游。就像生活,如果把生活看成一次服刑,人们为了某一天刑满释放,得到超脱而干沉重的活儿;那么这样的.生活必将使人痛苦厌倦。反之,把生活看成旅游,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生活,怎样去爱。

  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如果爱是奔腾的热血,是跳跃的心灵,那么,我认为这就是对于国家的崇高的爱。也许它听起来很"口号",但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这种爱应牢牢植入我们的心田。当读到安利柯描绘的一幅幅意大利人民为国炸断了双腿,淋弹死守家园的动人场面时,我不禁想到我们祖国大地上也曾浸透了中华儿女的血。同样是为了自己国家的光明,同样可以抛弃一切地厮拼,我被这至高无上的爱的境界折服。我不需为祖国抛头颅了,但祖国需要我们的还有很多。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已经完成了对于爱的思考——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

  在我进入初中后,就接触到了很多的书籍,不再是单一的童话和漫画了。尤其是我在初二,我们班主任弄了一个图书角,给我们购买了很多书,有名著、杂志、寓言等等书籍,这一下就打开了我看书的视野,对书的兴趣简直达到了顶峰,格外的喜欢读书。

  初二是我第一次接触杂志这一类的书,开始觉得没什么可看的,觉得很杂,可是那时候大部分的书(除了杂志)我都看不太懂,因此只能选择这种内容丰富的书读,这一认真读下去,才发现杂志竟然是如此有趣的书,感到特别的开心。我渐渐就沉浸在了书里,喜欢里面的各类文章,尤其是哪些写着对外面世界的介绍,我读的如痴如梦,每天都想要去深挖里面的故事;喜欢看里面对情感的深刻描述,因为那是我不能写出的情感,那些文章对感情细腻的`描述,让我有点羡慕,很想去体验一番;喜欢看里面的科幻文,里面对一些不怎么常见到的技术的描述,不禁去想那个场景,好似看到了灵活的科技在为人们服务。还有众多描写不同的文章,都让我喜欢。

  杂志看似“杂”,实际上里面蕴含的东西很多,对我而言是有益的,因为简单而通俗。而且更是因为它“杂”的原因,里面收集了很多的素材,这对我学语文很有用处,初中之前的我,看到书很少,尤其是有意义的书更少,像这种都还是初次接触,可带给我的冲击力是不小的,读杂志,体会各种文体,偶尔有些杂志专门就是用作素材的积累的,在我写作是真的提供了很多很好的素材,让我在老师、同学们面前可是有了很好的印象。因此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读书是真的极有益了,我都有些后悔小学是没有去读更多的书,不然早就接触到不一样的世界了。

  读书它给我的感受,不仅是对学*有帮助,还有对自己排解孤独很有用,有时候一本书读下来,都能忘记周围的环境,只沉浸于书中的世界。在初二就能遇到自己喜欢的一类书,我很幸运,能够有这样读书的机会,让我去不断的提高自己,不论是涵养,亦或是学*,都是一种进步。初中对我来说是一个特别的阶段,让我真正认识到读书的乐趣,让我认识到自己读书也是一种很美好的事情。

  我不是一个喜欢文字游戏的人,最初听到《朝花夕拾》这个书名的时候,我想当然以为书中定然全是些长篇的抒情或者阐释大道理之类的内容,我不喜欢。当从课本中学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以及《阿长和山海经》后,我知道我误解了这本书。这次寒假,老师布置我们全面阅读《朝花夕拾》,读后,我竟暗自喜欢上了。

  《朝花夕拾》书名的缘由和作者的.写作动机等情况,我在这里不再啰嗦。书中有对往事的美好回忆和一些厌恶的东西,我可以依据书中所描绘的背景,大概想象出作者的感受和周围的一些气氛,这是我一向喜欢的阅读方式。但是,我的语文功底和见识还很不够,只能稍解前七篇。

  前七篇回忆的都是鲁迅的儿童时期,也许是年龄的关系,我发现作者的一些感受和我们现在也差不多。

  先说说《五猖会》,这篇散文记叙儿时盼望看迎神赛会的急切兴奋的心情和被父亲强迫背诵《鉴略》的扫兴而痛苦的感受。而现在的孩子,也是被父母逼着学*,不能做一些想做的事情,只是鲁迅指出的是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而现在的孩子只因为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迫切愿望。《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也有这样的味道,不过我们现在幸运多了,书屋里的先生只会让孩子死读书,孩子好奇提不相关的问题,先生就没好脸色,而现在,老师会跟我们讲许多方面的知识,光一学期提供下来的教材资料就已经很丰富了。

  细细阅读之后,我越发觉得这本书绝对是值得一读,先不说故事中的情节,光语言描写就有够推敲了。像《阿长与<山海经>》中除夕夜长妈妈教鲁迅吃福橘,如何讲“吉利”话,元旦清晨的种种行为,强烈表现出这位农村妇女善良,朴质而又迷信,唠叨的性格。描写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景象时,都写得绘声绘色,令人向往。

  好书在于精读,多读几次,我想我还会有更多的感受。

  三峡,承载了太多历史,孕育了太多的诗人,在这里既有屈原的雄才大略,又有王昭君的倾国倾城;既有李白的轻舟,又有刘备的战马。于是余秋雨来到了这里寻找使他“无端的喟叹,无端的感动”的历史。

  是呀,这一方水土在*的历史长河中扮演了太多的角色。它可以是尸横遍野的疆场,也可以是车来船往的乐土,亦可以是庇护诗人们生命伟力纵横驰骋的天堂,因此不容置疑这里孕育了太多的名人志士。

  于是,历史在这儿终结,山川在这儿避退,诗人在这儿萎谢,于是余秋雨泛舟于三峡,寻找历史的感动。船外,屈原的故里过去了,也许是这里的奇峰交给他一副傲骨,于是他在江边独吟“举世浑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于是他怀着“余将董道而不豫兮,故将重昏而终身”的满腔热情,纵身跳入了滚滚的汩罗水而静静逝去。一时把那里的江水,也揽起了三峡的波涛。

  船外,李白的白帝城也过去了,也许正是三峡的激流让他醒悟,于是他不在奢望能得到唐玄宗的赏识而一展雄才,而是毅然辞官,在山水中体味生活。而他的选择使他立于盛唐的中心。

  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剑气,

  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


初中生家读书心得优选【五】篇(扩展5)

——初中生根鸟读书心得优选【5】篇

从开始一个进入一位*凡少年的梦的女孩、一根从远方飘来的布条,到最后那个男孩伏在百花丛中号啕大哭,到最后终于见证梦中情景的喜悦。这些无一不触动我的心灵,这些都来自于一本书——《根鸟》。

《根鸟》让我懂得离合悲欢,让我看到世间善恶,虽然只有一点点的似懂非懂,但也让我获得不少感悟。但是——它带给我最多的却不是这些,而是其中梦想的力量!

也许只有根鸟这样朴实的少年才会只因为一个梦就不辞万里,背井离乡的去追梦;也许只有根鸟这样不甘*凡的少年才会为某些虚无缥缈的事物去努力;也许只有根鸟这样敢于追梦的人才会历尽艰险也要为梦想而努力……但我始终相信他是对的,有梦想,就是应该不懈地去追梦,纵使死亡,只要拼搏,又有什么关系呢?

曾记得有一个人,在年轻时给自己立下极多极困难的目标,诸如:攀登珠穆朗玛峰、导演一部电影、去沙漠探险……这位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给自己列的目标是如此的艰巨!可是他长大后确实去做,而且完成大部分,完成得很出色。

我为这件事,这个人曾震惊过很久,是什么力量使他如此去做,细想后,终于明白,是梦想的力量!梦想使人超越一切,梦想使人不畏艰辛,梦想的力量是无尽的,只要你敢去追梦,梦想就会给你无尽的力量!

当追梦成功的时候,我们会喜悦,会自豪,追梦是个艰辛的过程,但追梦的结果也令人喜极而泣,正如根鸟最后的泪,那是成功的泪,那是喜悦的泪。

我想每个人都应该给自己树立一个梦,切于实际也好,不切实际也罢,只要为它去努力,那么,有梦想就有动力,纵使地老天荒、纵使海枯石烂、纵使沧海桑田,只要有梦想,人就获得希望!

我们需要梦,梦给我们力量,让我们都栽下一棵梦的树,并给它营养,让它成长,最后开花结果吧!

  初中生根鸟读书心得 2

季节总是从一缕风开始,生命的美丽常常因梦想而摇曳多姿……

《根鸟》是一部梦幻般的小说,它把我带入了另一个世界,让我也在品尝着人生的酸甜苦辣,体验着一个真实、丰富的人生。

根鸟是一个有梦想的孩子,他在梦里见到了他的目的地——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从此便开始了他的人生之路。根鸟是幸运的,他找到了那个梦境,那个天堂般的把峡谷,百合花静静地开放着,几只白鹰在峡谷里盘旋着,一个紫烟女孩在银杏树下那是一个比天堂还美的却更遥远的地方。

与根鸟比起来,板金是不幸的。他也是一个追梦的人,在他18岁的前一个晚上,他梦见他的梦离开了他。从此,梦不再属于他,他只能睁大眼睛,呆呆的凝望无边的黑暗,觉得自己面对的只是寂寞。板金在也无法忍受没有梦,于是他决心要找回属于他的梦,开始他真正的人生路。最终,板金却没有到达他的目的地,没有寻他的梦,没有完成他的使命。

是什么指引着根鸟?是什么支持这根鸟?是什么召唤着根鸟?是梦!当根鸟沿着直觉向梦走的时候,他没有怀疑。板金和根鸟有相似的地方,他们的梦似乎都遥遥无期,不可实现,打他们却毅然决然地走下去。实现梦是他们的全部,他们没有理由布勇往直前。

在寻梦的过程中,根鸟奋斗过、放弃过、追求过、绝望过……可他紧紧护住跌疼的梦,不肯服输。梦想是火,它能把一切诱惑、胆怯、彷徨枯草一样烧尽;梦想是风,它能把雪源变绿、干涸润甜。

因为有梦,使他们的血液沸腾,因为有梦,使他们的生活不再空虚,即使这个梦那么遥不可及,也是值得付出一切代价去寻找这个梦,去实现这个梦的。有许多人只是因为他们的梦太渺茫、太遥远,就放弃了属于他的梦。

其实,是否能达到目的地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追寻过,是否努力过,只要你努力过、追寻过,就会发现即使没有达到终点,努力的过程也是值得裱框起来珍藏的,因为在努力的过程中一定也收获了不少,让人生变得丰富多彩了,此时,结果就变得不重要了。

在寻梦的过程中,根鸟奋斗过、放弃过、追求过、绝望过……可他紧紧护住跌疼的梦,不肯服输。梦想是火,它能把一切诱惑、胆怯、彷徨枯草一样烧尽;梦想是风,它能把雪源变绿、干涸润甜。


  初中生根鸟读书心得 3

  假期里我读了老师推荐的名著《根鸟》。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根鸟的小男孩的故事。他从小立志,从十五岁开始一直向西边走,一定要走到最西头的长满百合花的花谷。转眼间,根鸟年满十五岁,第一天他就骑上自己心爱的白马,开始向西头进发。他在路途经过了很多站,其中有一站最让我为他担心。这一站非常阴险,名叫鬼谷。根鸟在小镇上遇到了一位长腿叔叔,长腿叔叔告诉根鸟一直往西走,穿过一片森林就到了长满百合花的花谷。长腿叔叔又说,那里有一个叫紫烟的小女孩,她被一个名叫黑布的人困在了百合花谷,你一定要解救她。我会给你写一封信,你把这封信交给黑布。长腿叔叔写了一封信,然后交给了根鸟。根鸟一看这那里是一封信,上面全是一些奇怪的看不懂的文字。根鸟拿着信就向百合花谷前进了。

  到了百合花谷,根鸟看见一座房子。他很有礼貌地敲敲门,这时门打开了,根鸟对着开门人说:“请问,你是黑布吗?”开门人说:“我就是黑布。”根鸟说:“有个长腿叔叔让我给你捎封信。”黑布接过信,打开一看,上面写着“根鸟要来采矿”。黑布于是叫人把根鸟手脚捆了起来。过了几年,根鸟长大了,他想逃出鬼谷。于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根鸟逃了出来,但是又被长腿抓住了。长腿逼着根鸟吃一种名叫“红珍珠”的果子。吃了这个果子后,根鸟失去了记忆,最后一个老巫师提醒了他,他是要逃出鬼谷的。根鸟后来有了记忆,终于逃了出来。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童心、童趣,故事里充满传奇与幻想。它告诉我们要学*根鸟的勇敢与智慧,但是不能像他后来一样学会堕落。

  《根鸟》是我在阅读《点亮小橘灯》时读到的一个小故事。

  金波爷爷走到了一片树林,他看到高大的树木都被砍掉了,有的连树根也被刨了出来,他十分伤心。爷爷发现这些树根像极了树林里的动物们,这些树好像记得它们,于是变成了它们的样子。金波爷爷找到了一块像小鸟的树根,这只小鸟好像正在展翅,可眼睛里却闪着泪光。金波爷爷把这块树根带回了家,费了很长时间,把它雕成了一只小鸟来纪念这片树林,并给取了个名字叫“根鸟”。

  那只鸟很特别,它刚被雕刻出来就会扇动翅膀,后来身上还长出了叶子,金波爷爷也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有人想要买他的“根鸟”,可是他拒绝了,因为他已经和这只鸟有了感情。有一天“根鸟”不见了,爷爷回到发现“根鸟”的那片树林,他看到了和根鸟羽毛颜色相同的小树,却不见“根鸟”。等它飞回家时,它的羽毛少了很多。又过了几天,金波爷爷给它喝水时,它突然飞出窗外,爷爷亲眼看到“根鸟”啄下自己的羽毛种进土里。之后“根鸟”飞向了远方,再也没有回来。金波爷爷心想,远处一定也有了这种颜色的小树。

  这篇故事里的“根鸟”看到自己的家被破坏,于是啄下自己的羽毛,种出树木,是它的希望与寄托。金波爷爷用一个小故事告诉我们,不能过度砍伐树木,不能破坏环境,要一起守护大自然,否则我们毁掉动物们的家园,当整个生物链被打乱,许多动物也会灭绝。所以让我们一起保护环境,创造美好生活吧!

《根鸟》是曹文轩纯美系列小说中的一部。讲了一个生长在山里的十三岁少年——根鸟,为了追寻着心中的梦,独自西行的种种坎坷经历和奇遇。整个故事仿佛蒙上了什么,一切都那么茫茫,那么虚无缥缈又触手可及。

在一次私自上山打猎的过程中,根鸟遇到了一只白色的鹰,得到了一块神秘的布条。就因为这布条上的“大峡谷”“紫烟”,根鸟背井离乡,穿过寂寞的荒漠、恐怖的戈壁,在青塔镇遭遇欺骗的同时也受到了***的垂爱,还神话般得到一匹白色的宝马。接着又陷入鬼谷,过着地狱般的生活,经历了死亡的边缘后,根鸟第一次回到现实,强烈地思念起家乡——菊坡的老父。这段经历是根鸟在难以想象的孤独、困苦、艰辛的极端环境中抗争的生命里程,根鸟也因此逐渐成熟、智慧、果敢、坚忍起来。第二次踏上西行的孤旅是在父亲死后,根鸟烧毁了房子,也烧毁了自己的根。这一去似乎意味着更彻底,更义无返顾。这次,根鸟在和美富庶的米溪用自己的智慧、善良、勇敢和诚实博得了爱情之神的怜爱,安逸的生活和美好的秋蔓让他深深的留恋在米溪,而忘了心中那个美丽的梦。又是一次幻觉,让这个少年恍惚起来。根鸟重新踏上寻梦的征途,然而根鸟再也不像上次那么义无返顾,那么纯粹无念。米溪的安逸与富庶滋生了他的惰性。在一个糜烂的小镇——莺店,根鸟学会了赌博、酗酒,甚至变卖白马,所有的理想以及之前磨练的好品质不复存在。当他再次邂逅板金,那个最纯粹的梦,又重新燃起,终于根鸟找到了那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寻到了梦中的梦。

这里面的景色描写渲染了一个又一个奇妙的境界,现实夹杂着虚幻,无奈夹杂着希望,孤寂夹杂着热情,恐怖夹杂着凄美……有荒漠的凄凉、戈壁的凶险,有草原的广阔、山峦的陡峭,有溪水的丁冬、江河的咆哮,有乡间的淳朴、市井的污浊……


初中生家读书心得优选【五】篇(扩展6)

——初中生《老人与海》读书心得实用五篇

  在读了美国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之后,我十分佩服书中所描述的那位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明白了一个人应如何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

  小说描述了一位老渔夫,一次打渔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后来同鱼周旋了几天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海船数位的大马林鱼,他虽然知道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最终杀死了大马林鱼,把它绑在船旁。后来大马林鱼伤口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的抢食,但老人仍不放弃,最终将大马林鱼的鱼骨带回了渔港的故事。

  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太*了……”时,不由得想到了我自己,有时候有了一点儿小小的收获就可能会满足,不愿意继续付出全力去奋斗了,结果与更大的成功擦肩而过。而这位老人在打倒了一些鱼时并不是安于现状回去,而是向更大的目标前行,值得我学*。

  当鲨鱼争相抢食大马林鱼时,老人左手正在抽筋,只能用右手去赶走鲨鱼,但马林鱼肉已经被鲨鱼吃去了一大半了,老人还在风趣地批评着自己的左手:“该工作时却在休息”。我很钦佩老人的那种毫不畏惧困难的精神。明知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在学*当中,我也应该学*老渔夫的精神,才能取得成功。老人的乐观也令我折服,在赶走鲨鱼后,不是去抱怨,而是很开朗地去揶揄自己。在生活中,损失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必须以乐观的态度去面对,这才是生活的智者,也只有这样,才会有成功。

  《老人与海》这部名著告诉了我:只有不安于现状,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乐观地面对生活,才能收获更大的成功!

  84天的坚持,一个叫圣地亚哥老人,让我有了无限的感慨,对于曾经的我,对于事情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是你用那坚韧的精神,让我懂得了,无论做什么,一定要怀抱着希望,只要你能够坚持下来,就一定有收获。这位名叫圣地亚哥的老人,就是海明威笔下《老人与海》中的主人翁。

  “老人”一个很是*常的名词中,有的只是黄昏,只是瘦弱。但圣地亚哥你用行动告诉了我,老人并不是岁月可以打倒的,你有一颗永不被打倒的心。在学*中是那么多劳累,总是抱怨,总是怨天尤人。但你用行动告诉了我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是不能被打倒。了解了你,我也拥有了一颗永不被困境打倒的心,高三我知道我一定不会很轻松,但我准备好了,为了心中的梦想,去努力,去拼搏。我不会再为苦难所曲折,我不会再抱怨,不会再被打倒。

  如今一个多变的社会中,人们为了利益忙碌着,多少人为了金钱无奈,奔波。老人你用你的执着告诉了我们不能随波逐流。当人们在能钓到鱼的地方掉着小鱼时,你却在无人之地执着着,或许在别人看来是不可理喻,但最终你的执着得到了最好的证明。这个道理告诉了我们:不要在意别人的眼光,只要你觉的是正确的,只要你觉得是值得的,那么你就一直坚持下去,往往随波逐流的并不一定是好的,执着的并不一定是不好的,

  老人是一为贫苦的家境不好的老者。他站在岁月的巅峰,你并未为之震颤,你坚强的屹立在这,用不屈的身姿与狂风,冰雪战斗。他站在漏雨的屋檐下,与孤独奋斗,与死神博弈。他用这*凡的行为来诠释着自己,他拼尽一切来努力维持着他的生分和尊严。他的每一个行为都是那么的普通,那么多*凡,但他却鼓舞了周围的人,并使他们的灵魂升华。我便是他们的一分子。

  欧内斯特。海明威是驰名世界的美国作家。今天,我有幸读到了他最有名的一则中篇小说《老人与海》。读完整篇文章,一个在失败和挫折面前不低头,不气馁,坚韧奋斗的老鱼夫形象便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古巴老鱼夫圣地亚哥接连出海84天没有捕到一条鱼,但他毫不气馁。第85天他再次出海,好不容易钓住一条比他的鱼船还长几英尺的大马林鱼。拼死抵抗的大鱼将船拖到了远海,经过三天两夜的艰苦搏斗,老人终于刺死打鱼,把它缚在船边,拖着它返回渔港。但是,途中不时地遇到凶残的鲨鱼群来袭击,它们疯狂地争事大鱼。已极度疲劳的老人又顽强地与鲨鱼群搏斗:用鱼叉,用刀子,用桨柄,用木棍……最后,他什么武器也没有了。当他终于疲惫不堪地返回渔港时,SUO大的马林鱼仅剩一具空空的骨架。故事的内容就是这样简单,但我却被老人非凡的意志和力量所折服。我佩服老人把人与海的格斗想象为人生格斗,把大马林鱼和鲨鱼都看成他浴血奋斗的对手,佩服他以自己的行动证实人的胆略,人的气魄,人的价值,证实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

  人的一生何尝不是这样呢?在漫漫的旅途中,每个人都会遇到无数的困难与坎坷,但是我相信,只要每个人拿出自己的勇气与力量同困难搏斗,你终究会取得成功。即便最后你与困难“同归于尽”也丝毫不会后悔。细细地品味完《老人与海》,一句极富生命意义的话在我心中永远珍藏了起来: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轻舟一扁,在一望无际的大海边缘,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孤独的身影置身在小船中。这是在《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一位*凡的老人圣地亚哥给我的第一印象,“他消瘦憔悴,在脖颈上有很深的皱纹。腮帮上还有许多的褐斑。”作者海明威将他刻画得如此普通,可是在我读完后却再也不敢说他普通了。

  老人圣地亚哥以捕鱼为生,却有一次连着84天一条鱼也没有捞到,在凭借着坚定的信念与高超的技术,在一无所获的84天后,他终于钓到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要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赢得了物质与精神的双重胜利。但是鱼大劲也大,马林鱼拖着小船游走了很远,漂走了整整两天两夜,圣地亚哥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过的艰难的考验,终于把马林鱼刺死并拴在船头。然而却遇到了鲨鱼,将老人辛苦的成果吃的只剩下骨架。

  作者海明威为什么要让老人失败,按书中老人曾说过的一句话来讲“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我想这大概就是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道理吧。

  难能可贵的是,他在用自己的心血宁城的劳动成果丧失的情形下,还能乐观的说要造一个及监事的铁锚头,以它来对付那些令人厌恶的败类,显然这是令人惊讶的。我想:我们这一代莘莘学子不也是在书本这片海洋里,用各自不同的学*方法编织成一张大的渔网,来捕捉知识这条大鱼吗。如果在学*中遇见像鲨鱼一样偷吃鱼肉的情况,我们要怎么办?“前车之辙,后车之鉴。”在至关紧要的岔路口,我们难道不会像圣地亚哥那样战胜自我吗?

  在读书的同时,我更是感受到了什么叫幸福:“一个人在做事的时候并非最后成功才是幸福,幸福在于追求之中。”老人圣地亚哥不也是如此么?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叫《老人与海》。它的作者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海明威,这本书是他的代表作。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背运”的老渔夫出海84天都没有打到鱼。在第85天时,他在海上遇到了一条大鱼,经过一天一夜的坚持,他终于捕获了大鱼。在返航路上,他遇到了一群鲨鱼。他奋力与鲨鱼搏斗,杀死了几条鲨鱼。但鲨鱼最终还是把大鱼给吃完了,只留下了一副巨大得令人震惊的鱼骨。

  表面上,老人没能守住那条大鱼,失败了。但实际上他获得了成功。一路上,他遇到了许多困难,但他都坚持不懈,没有退缩。虽然最终带回去的只是一副鱼骨,但是他却在种种磨难中获得了真正的胜利。他这种坚持不懈的可贵精神让我非常敬佩、感动。

  联想到我自己,我在学电子琴方面就没能坚持不懈。我学*电子琴已经有五年了,考过了四级和六级。今年暑假,我就要考八级了。八级的考级曲对我而言不算很难,但速度要求非常高,至少要达到126、

  经过两个学期的努力,我终于练到了90、可是接下来,我却总也练不快。速度一快,要么跟不上,要么出错。而且,每次都反反复复的练同一首曲子,我感觉很枯燥、无聊。我甚至赌气不想练琴了,不想再继续学下去了。这时,我想起了老人与海中的那位老人,他面对强壮的大鱼与庞大的鲨鱼,都没有放弃,坚持了下去,我又有什么理由放弃呢?于是,我又开始努力练*了。我相信,只要我每天坚持练*,我一定能顺利地通过考级的!

  读了《老人与海》,我受益匪浅。你们也赶快来仔细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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