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书心得6篇

首页 / 心得 / | 2022-09-28 00:00:00 读书心得

孔乙己读书心得1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我自己,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对于这个简单而又复杂、*凡而又特殊的问题,每个人有着不同的解说:有人说,生活是不断需求的过程,而非享乐的过程;有人说,生活像果盘中盛着的收获与失落;有人说,生活就像洋葱会让你落泪;还有人说,生活是由无数烦恼组成的念珠——不同的人对生活有不同看法,不同的人生观,对生活的感悟也不同。

  孔乙己是个人很可怜,用"可怜"这个词,也许会让人感到很老套,但是我想不出别的词语。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之乎者也,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也许死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从孔乙己这一面我发现,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

  而鲁迅着意揭出这一"病苦",正说明要"疗救"的不只是一个孔乙己,而是整个社会。揭示不幸人们的"病苦",目的在唤醒他们的觉悟

  再来说说现在。照理,时代的发展到今天,"科考"应是十分公*了。但是,重蹈覆辙的现象仍是层出不穷。中考,高考,这场场考试,都是独木桥。成千上万的学生要从这里经过,没有真正的本领,抑或是没有充分的准备,只得被迫跌进河底,甚至今生永远都爬不起来。即使如此,也比孔乙己那时好的太多太多。我庆幸我生在21世纪,这是一个人性的时代,是一个充满爱的'时代。

孔乙己读书心得2

  觉得这篇小说还是很好的`,不是《狂人日记》般的枯燥,描写的孔乙己很是鲜活。迂腐的时代造就了一个更加迂腐的孔乙己。其实生活在某个时代的人必然受到时代的局限,孔乙己的形成是时代的必然,然而就不是自己的罪过么?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的确就是他了,一个落魄的读书人,没有从迂腐的时代觉醒的人,还不能面对现实脚踏实地做事的人。不仅如此,更是一个死要面子装清高的人,和我一样吧!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孔乙己读书心得3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我自己,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对于这个简单而又复杂、*凡而又特殊的问题,每个人有着不同的解说:有人说,生活是不断需求的过程,而非享乐的过程;有人说,生活像果盘中盛着的收获与失落;有人说,生活就像洋葱会让你落泪;还有人说,生活是由无数烦恼组成的念珠——不同的人对生活有不同看法,不同的人生观,对生活的感悟也不同。

  孔乙己是个人很可怜,用"可怜"这个词,也许会让人感到很老套,但是我想不出别的词语。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之乎者也,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也许死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从孔乙己这一面我发现,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

  而鲁迅着意揭出这一"病苦",正说明要"疗救"的不只是一个孔乙己,而是整个社会。揭示不幸人们的"病苦",目的在唤醒他们的觉悟

  再来说说现在。照理,时代的发展到今天,"科考"应是十分公*了。但是,重蹈覆辙的现象仍是层出不穷。中考,高考,这场场考试,都是独木桥。成千上万的学生要从这里经过,没有真正的'本领,抑或是没有充分的准备,只得被迫跌进河底,甚至今生永远都爬不起来。即使如此,也比孔乙己那时好的太多太多。我庆幸我生在21世纪,这是一个人性的时代,是一个充满爱的时代。

孔乙己读书心得4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著名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

孔乙己读书心得5

  妈妈下午给我讲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于是我自己又把故事读了一遍,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

  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故事最后对孔乙己的结局有了这样的叙述:中秋节前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结账,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铜钱呢!”。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被打折了腿了。”

  “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了,竟偷到丁举人家里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吗?”

  “后来怎么样?”

  “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打折了腿。”

  “后来呢?”

  “谁晓得?许是死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盘着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

  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建设强大的祖国。

孔乙己读书心得6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说是*易*人,也有那么点差距。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罢,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或是没有空,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民,又怎能关心到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到别人了,但是,却有一些人比以前更加恶劣。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似乎是有人要反省一下科技带来的是,是利还是必,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多,更不希望漠视人情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越来越多。但是,可能吗?


孔乙己读书心得6篇扩展阅读


孔乙己读书心得6篇(扩展1)

——《孔乙己》读书心得6篇

《孔乙己》读书心得1

  鲁迅先生通过诸多正、侧面细节描写突出了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悲惨遭遇,在这之中少不了对他语言上的精细勾勒。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孔乙己夹在长衫帮、短衣帮中间,既贫困潦倒又要与短衣帮划清界限,卖弄学识,因此满口文言词句,充分体现了一个自卑又虚荣的小人物的心理,悄然为他的悲惨命运埋下伏笔。

  孔乙己进入咸亨酒店,是因为他嗜酒。“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温一碗酒”前后两处看似*淡无奇的“要酒”话语,可以推测出他由一开始境遇尚可到后来命运悲凉的变化,也与前后虚荣地“排”和颓唐的面容照应。

  教小伙计认字一节,恳切的语言和热心的态度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善心但十分迂腐的读书人。鲁迅设置的“回”字四样写法令人回味悠长。*古代科技发达,而*代则远远落后于西方,正是因为知识分子一味“咬文嚼字”,不重实用。

  与小孩分豆吃,一样可见孔乙己的童真与迂。来之不易的茴香豆与小孩分吃,之后“直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便是卖弄学问的体现。

  尤为精彩的是孔乙己与看客辩解时。先时是:“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对自己的自欺欺人偷窃行为辩解;然后是:“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用这种方式自诩清高又逃避他不能进学这一事实;最后一次他出场,颓败不堪并且放弃了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固执和尊严:“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断,跌,跌……‘”。孔乙己到最后褪下长衫,改换神情时,语言也不再着意“读书人”这一身份……

《孔乙己》读书心得2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我,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我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能够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能够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能够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

  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终“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所以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他完全能够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本事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

  这可怎样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能够凭自我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我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我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能够改变自我的命运,他能够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能够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能够借抄书的机会学*,然后再去考试,可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所以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我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我: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读书心得3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经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述,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杯具的必然性。

  经过肖像描述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经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经过一件破长衫的描述,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

  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课文多次描述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我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经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经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述。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杯具和整个世态,突出了封建科举制度戕(qiāng)害读书人的罪恶以及封建统治下一般群众的麻木与冷漠。作者经过人物外貌、心理、语言、动作和自然场景、社会环境的描述,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身份、社会地位、性格特征和悲惨遭遇,生动地塑造了孔乙己的艺术形象。

《孔乙己》读书心得4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我,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我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能够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能够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能够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

  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终“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所以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他完全能够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本事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

  这可怎样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能够凭自我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我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我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能够改变自我的命运,他能够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能够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能够借抄书的机会学*,然后再去考试,可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所以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我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我: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读书心得5

  除了上次说道的叙事人选择的特殊,鲁迅使用了小伙计的角度,这样就略去了很多关于孔乙己的介绍,以及他的悲惨命运的了解,就在这小伙计的眼中,也没有对于孔乙己的出场做面面俱到的描述。在表现方法上,《孔乙己》没有描述,没有渲染,仅有*淡的叙述,这一点和鲁迅的其他名篇是很有些不一样的。

  在表现方式上,《孔乙己》一文中没有渲染,仅有*淡的叙述。文中写到“没有他,人们也一样快活”那里后,小说之后写在酒店里,人们发现,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

  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样回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是仍旧偷。这一回,是自我发昏,竟偷到了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之后怎样样?”“怎样样?先写服辩,之后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之后呢?”“之后打折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地算他的帐。

  从字面上看,好像并没有任何文字直接写到人们的“快活”。然而从对话的语调中,仍然能够看出那个供给消息者的心态。对于丁举人打折了孔乙己的腿这样野蛮的人身伤害,说话者没有半点保留,相反给人一种理所当然、津津乐道的感觉。异常是,传孔乙己可能已经死了的时候,说话的和听话的都没有震惊。“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对于一个给酒店带来欢笑的人的厄运,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这就充分显示出鲁迅在对话描述中潜在量的巨大——有意不去直接点明说话者那种津津乐道的神态甚至以消息的传播者为荣的情绪,把想象的空间留给读者。

  唯其*静、*常、*淡,才显得诸如此类的残酷无情,由于司空见惯,而没有感觉,没有痛苦,而鲁迅的笔墨,就是要揭示这种无形的精神虐杀的可怕。

《孔乙己》读书心得6

  他是一个没有入学的学者。

  他是个多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被黑暗势力压倒的孔乙己,被势利的麻木人群嘲笑,被和他一样暴虐阶级的成员嘲笑。掌柜的嘲笑他招揽顾客后,连十一二岁的孩子都瞧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他好酒好懒,但人品比别人好。他不欠钱,人很好。只有他会给孩子茴香豆。他是这样一个难以捉摸的人。

  没有人愿意给他一点同情,关心他,给他一点温暖。即使腿最后断了,还是被很多看客嘲笑,这就是当时*人的麻木和无情。

  他太爱喝酒了,即使最后只剩下四便士,他也没有用来买米买药,或者在知道自己会被嘲讽挖苦的时候,用手“走”去喝一碗酒。当时他已经很可怕了:“他的脸又黑又瘦,还没有长得像;穿着破夹克,两腿盘绕,头下一个蒲团,肩上挂着一根草绳。”这种对外貌的描述越来越衬托出孔乙己的怜惜,但在熟悉的酒店里并没有给他任何温暖,反而被嘲讽挖苦,雪上加霜。店主对付这样的孔乙己还是会笑着说:“你还欠19块钱!”还追着他:“你不偷,怎么摔断腿?”人的麻木,在这一点上,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选择弃医从文。*人如果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思想,即使治好了,也只会做无意义的宣传材料和看客。当时*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终于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字唤醒国人。


孔乙己读书心得6篇(扩展2)

——读《孔乙己》有感 (菁华6篇)

  寒假里,我缠着妈妈陪我去新华书店买书,妈妈告诉我,现在村里也有一个农家书屋。我半信半疑,顺着妈妈的指点来到了农家书屋。出现在眼前的是一间不大的房子,有些老旧,心里不由得埋怨起妈妈来:这么又小又旧的书屋里怎么可能有好书?在书屋里坐着的一位老爷爷似乎看出了我的疑虑,笑眯眯地说:“孩子,进来吧。你别看房子不怎么好,里边可有好货哩!”听到这,我不由得迈着大步走了进去。到了屋里,果然是让我目瞪口呆:房子里摆满了一排排的书架,书架上放着整整齐齐的书籍:有旧的,也有崭新的,各类繁多:有文学类,有家庭教育类,有休闲娱乐类……我迫不及待地找了起来。

  看着看着,脑海中忽然浮现出“孔乙己”三个字,这名字是我从姐姐口中得知。而“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也是从姐姐半开着玩笑的话中领略的。于是就一排排地搜索着鲁迅先生《呐喊》。”

  找到了!我急忙从琳琅满目的书中抽出一本薄薄的书本。书的封面是是一个有五旬开外的老爷爷给众多孩子分东西,这是谁呢?不容我多想,我的手已经翻起了书。找到《孔乙己》便读起来。第一遍读得囫囵吞枣,了解了孔乙己这人。第三遍读得让我疑惑不解。第五遍,我开始同情孔乙己。第八遍,我才真正被鲁迅笔下的孔乙己给深深震撼了。

  我佩服你,孔乙己。你有我们常人没有的读书的上进心态。场景一:孔乙己被人揭发偷书时,争辩道:“窃书不算偷。”此时的你已经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场景二:有人问孔乙己:“你怎么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呢?”这是,你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场景三:孔乙己还是偷书,而被丁举人打折了腿。当掌柜取笑他时,他并没有争辩,而是露出恳求的眼色。场景四:当你心血来潮,来考“我”茴字时,“我”置之不理,也一味地不耐烦,而你还是热心地教“我”,直至“我”有意远离你,你才罢休,便唉了口气。

  从争辩“窃书”到恳求别提这事。从一个秀才都捞不上的人到热心教“我”字。孔乙己,你是怎样的一个人呀。维护自己是“读书人”的面子而到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无靠的心境。却依然掩埋不了一个读书人对读书的热爱,只是被那封建教育制度和科举制度给毒害与摧残,而显得迂腐而麻木的性格罢了。

  孔乙己,一个没有鲁迅伟大,更没有*知名的普通人,却有了别样的热切之情。所以我佩服你,孔乙己。

  不知不觉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我甜甜地对老爷爷说:“爷爷,再见!我明天还来。”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农家书屋。

  读《孔乙己》有感例文推荐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著名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

  读完全文,我便草草合上了书,草草回顾了一下,草草地想学下一课。因为不忍,因为同情,因为难过,因为愤怒,使我终于读不下去了。如果我是鲁迅的话,我真想改写它,因为像我们这样富有同情心的中学生,最不愿意看的,就是这种人间惨剧。如果我是孔乙己的一把梳子,我真想理顺他的生活,他的思想,他的一切。绝不会袖手旁观,不予理睬的。

  第一次读到他时,我才上学。那时的评价是:可怜。看他衣着邋遢,胡子拉碴,还经常受人家欺负,心里总是很难过,就想象自己是鲁镇上的一户富贵人家的主人,总喜欢施舍、打抱不*,帮他找了一份工作,请人为他做衣服、剃胡子,免费供他吃。就是这么想,没什么顾虑。

  第二次读到他时,是前天。评价就深多了:可悲。我想我这样评价有一些惋惜在里面,惋惜他受到封建教育制度的毒害,惋惜他死要面子,惋惜他不能成为社会名流。同情是有的,而讽刺也多了一点,谁叫他这么迂腐、顽固、死板呢?受点罪也是应该的,小偷小摸的行为也是不能谅解的。反正觉得他即该讽刺也该同情。

  今天再读到他时,评价就多了,可怜、可悲、活该、自作自受……他总喜欢炫耀自己的无用之处,却好吃懒做,明明当时的手艺人卖力气的是受大家所尊敬的,但他仍不悔改,这应该是很可恨的。不过还有一部分责任来源于其它取笑孔乙己的人。人家都这样了,还拿他来开玩笑,在他们看来,孔乙己的命还不如19文钱重要,就像土匪将人拿来1毛钱1斤卖一样,真让人咬牙切齿,这些人真像喜欢象鼻子插葱的动物,不,连他们都不如。

  而现在的我们,似乎身上有了孔乙己的影子。我们那么的懒惰,那么的好吃懒做,那么的固守我们的错误……90后的我们,死守着自己的思想,就像旧时的*,不肯放开自己。

  要面子。这点在中学生中尤为突出。爱攀比,别人有李宁,我就要有Nike;别人有MP3,我就要有MP4;别人有学*机,我就要有掌上电脑……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去买它们。还常为一些有的没的争得面红耳赤,为的就俩字——面子。

  好吃懒做。现在的孩子都是家长捧在手心里的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于是一个不好的*惯诞生了——好吃懒做。明明有能力,却不去做,给家长也添了不少负担。我们应该为家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总是坐享其成。这样,你永远也长不大。

  死读书。可以把这种人称为书呆子。拼命读,拼命读,埋头苦干,本以为这样就能把书读好,但事实却恰恰相反。这样偏偏会使自己成为一个只会读书而不会做任何事的书呆子。在这个信息技术发达的时代,我们不能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专读圣贤书”了。偶尔关心关心国家大事,还是很重要的。

  可悲的孔乙己啊,请你不要再回到21世纪了!

  鲁迅先生笔下的人常常使人印象深刻。孔乙己便是其中一个。

  文章叙述了“我”儿时于咸亨酒家做工,穿长衫的人一般要单间,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常穿着一件破烂的长衫,也常把“之乎者也”挂在嘴边。“我”对他是比较反感的,可他却不在乎。孔乙己经常被人嘲讽,一开始别人说他偷了东西,他都是非常生气的,直到最后,被人打断了腿,别人说他,他也无所谓了。此后,孔乙己便再也没有来酒店。

  从文中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孔乙己是非常穷的,不及“长衫”之人,可他还是一直穿着一身长衫,破烂的长衫。并且,文中有一句细致的动作描写:“便排出九文大钱”,那“排”字,便是一个一个地放了,既写出了孔乙己对“九文大钱”的不舍之情,又像是孔乙己在给短衫之人炫耀他仅有的几文钱。

  孔乙己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文化的,“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一句,非常经典,言外之意就是“我会写茴香豆的茴字”,写出了孔乙己的“高傲自大”。

  孔乙己对待他人的态度,在文中可看出,有一个很大的转变,一开始,人们嘲笑他说他“又偷别人东西了”,他便“睁大眼睛”,“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还不停地争辩,为自己讨回“清白”,还时不时说几句文言文,“教人半懂不懂的”,最后引得众人哄笑。到了之后,“我”听到了老板说他又窃书,偷别人的东西,让人把腿打折了,他来到店里,是“坐着用手”走的,老板嘲笑他,他只是单说了一句“不要嘲笑”,老板追问他,说腿都打折了,还不是真的,他这次是哀求着解释,是“摔断”的。

  从孔乙己的态度能看出,他是非常要面子的一个人,也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一个“典例”了。

  生活中,也不乏有这一类人的。学会些皮毛,便四处炫耀:“这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那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便如同孔乙己论“茴香豆的茴字”了。可是到了最后才明白,可谓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了。

  我以前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因为我会的'特长比其他人要多,就比如说钢琴。那是我十岁时候的事情了。当时刚刚学完一首曲子,并未练熟,但已经是“信心满满”了。我正愁没个“对手”陪我消遣消遣,就找了个比我小一岁的,也是学钢琴的小孩。我说,“你会弹这个曲子吗?不会弹哈,我给你弹来听听……”话未了,那小孩说:“这个曲子,我上个月就学完了呀。”我顿时“石化”了。此后,我就再也不敢冒失了,也懂得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孔乙己自认为是“学问”人,将自己肚子里不多的墨水拿出来炫耀,没钱了就偷书,让人给打了,还欠着咸亨酒店的钱。被自己的脸面牵着走,为争面子而活着,实属可悲。

  孔乙己,可怜之人,可悲之人,可叹之人……他因穷酸而可怜,因假斯文而可悲,因死要面子而可叹。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人。

  寒假里,我缠着妈妈陪我去新华书店买书,妈妈告诉我,现在村里也有一个农家书屋。我半信半疑,顺着妈妈的指点来到了农家书屋。出现在眼前的是一间不大的房子,有些老旧,心里不由得埋怨起妈妈来:这么又小又旧的书屋里怎么可能有好书?在书屋里坐着的一位老爷爷似乎看出了我的疑虑,笑眯眯地说:“孩子,进来吧。你别看房子不怎么好,里边可有好货哩!”听到这,我不由得迈着大步走了进去。到了屋里,果然是让我目瞪口呆:房子里摆满了一排排的书架,书架上放着整整齐齐的书籍:有旧的,也有崭新的,各类繁多:有文学类,有家庭教育类,有休闲娱乐类……我迫不及待地找了起来。

  看着看着,脑海中忽然浮现出“孔乙己”三个字,这名字是我从姐姐口中得知。而“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也是从姐姐半开着玩笑的.话中领略的。于是就一排排地搜索着鲁迅先生《呐喊》。”

  找到了!我急忙从琳琅满目的书中抽出一本薄薄的书本。书的封面是是一个有五旬开外的老爷爷给众多孩子分东西,这是谁呢?不容我多想,我的手已经翻起了书。找到《孔乙己》便读起来。第一遍读得囫囵吞枣,了解了孔乙己这人。第三遍读得让我疑惑不解。第五遍,我开始同情孔乙己。第八遍,我才真正被鲁迅笔下的孔乙己给深深震撼了。

  我佩服你,孔乙己。你有我们常人没有的读书的上进心态。场景一:孔乙己被人揭发偷书时,争辩道:“窃书不算偷。”此时的你已经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场景二:有人问孔乙己:“你怎么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呢?”这是,你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场景三:孔乙己还是偷书,而被丁举人打折了腿。当掌柜取笑他时,他并没有争辩,而是露出恳求的眼色。场景四:当你心血来潮,来考“我”茴字时,“我”置之不理,也一味地不耐烦,而你还是热心地教“我”,直至“我”有意远离你,你才罢休,便唉了口气。

  从争辩“窃书”到恳求别提这事。从一个秀才都捞不上的人到热心教“我”字。孔乙己,你是怎样的一个人呀。维护自己是“读书人”的面子而到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无靠的心境。却依然掩埋不了一个读书人对读书的热爱,只是被那封建教育制度和科举制度给毒害与摧残,而显得迂腐而麻木的性格罢了。

  孔乙己,一个没有鲁迅伟大,更没有*知名的普通人,却有了别样的热切之情。所以我佩服你,孔乙己。

  不知不觉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我甜甜地对老爷爷说:“爷爷,再见!我明天还来。”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农家书屋。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

  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他穷苦潦倒,接*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孔乙己读书心得6篇(扩展3)

——读孔乙己有感 (菁华6篇)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

  孔乙己这个人物本身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就是个悲剧。不知是哪位前人说过:“人没有错,错的是时间。”清朝末年,科举制的荼毒已经深入人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阶级与阶级的对立,还有奸官污吏的横行等等,当时的社会动乱不堪。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纸醉金迷中舍弃了一些情感。而那时,一个小小的孔乙己,活着重要吗?死了,也重要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便想起了这样一段对话,“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谁晓得?许是死了。”一个小小的举人在那时可以草菅人命,而没有一个人去阻止,都只是看戏,戏中谁死谁活,与我何干?漠视,似*惯一般存在。然后呢,嘲笑,讥讽,最后,再散开装着没事人样,然后再看戏。真是一些高明的观众!府衙里的人也纸醉金迷,对着散发着血汗抑或是别人希望的同时夹杂着铜臭的纸醉生梦死。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纸醉金迷后,又剩下了些什么?

  如果你遇到一个迂腐潦倒的读书人,你会怎么做?讥讽?嘲笑?还是落井下石?我想谁都会不齿这些行为,但这一切的冷漠就发生在孔乙己的身上。

  偶有的机会,我拜读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书中的孔乙己是个读书人,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

  当看到落魄的孔乙己成为众人茶余饭后的笑料时,“冷漠”一词涌上我心头。掌柜是冷漠的,邻里是冷漠的,连12岁的作者也是冷漠的。孔乙己自然有可恨之处,但这一切都是科举制度造成的,所有的看客都只看到他的丑态:好吃懒做,喜欢喝酒还赊账,偷富人家的书,被富人家打折了腿,最后爬到酒馆里。冷漠的看客们不伸手帮助,还嘲讽他偷东西,迂腐的孔乙己极力维护读书人的尊严,但是又不得不面对生活的窘况,这不禁让我对他的遭遇感到扼腕叹息。

  最后没人知道孔乙己的下落,也没有人关心他是死是活,掌柜只记得孔乙己欠的十九文钱,邻里也渐渐地忘记了他。可以说孔乙己是封建社会的悲剧,也是当时底层人民的一个缩影。

  孔乙己的时代离我们有百年,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令人寒心的是:先生笔下的看客依然存在。网络上人们热情讨论“犀利哥”,让他红遍全球,现实中无人伸出援手,如今他依旧病困,流浪街头无人问津;年轻女孩被拖拽、辱骂,围观人群甚至拿出手机拍照留影;抑郁失意的人将情绪抒发在*台,被民警拯救后却有网民嘲讽“博眼球”、“卖惨”、“不死你就是骗子”……这些,不正是《孔乙己》里穿短衣长衫的那群人吗?

  冷漠固然可怕,值得庆幸的是这个世界还是不乏热心肠。河南郑州水灾时的共患难,鸿星尔克的鼎力相助,都是暖人心的义举。我想如若我生活在百年前,我一定与他同阶而坐,认真听他讲“茴”的四种写法……我想一切都会有所不同。

  合上书本,孔乙己遭受众人的取笑,以及用手爬出咸享酒店的场面,让我不仅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但愿世上再无孔乙己。

  阅读完《孔乙已》之后,我从冷酷无情的封建社会制度的背后,看到了社会的残酷——社会本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环境,如果你不够优秀,就会被淘汰。

  孔乙已本是一个读书人,因比较懒惰,才堕落到成为“站着喝酒而不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虽是个书生,自恃比“短衣帮”多些文化,可因好吃懒做,总是窃书,以至被他瞧不起的人嘲笑。后来他被打断腿,更是无人关心,无人过问,只是年关掌柜算帐时才提起他还欠数十文钱,最后只是“大约的确死了”

  现在我们生活不是一样吗?如果足够优秀,他就会走到社会的上层,拥有金钱、名誉等等,可是,一旦在上进的过程中放弃了努力,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被社会遗忘,甚至连他的生死都是别人的一句“大约”,难道我们不应该努力吗?如果我们再不努力,不能使自己优秀的话,那么,我们就会掉队,就会被无情地淘汰,孔乙已,努力过,奋斗过,但他不是优秀的,既没有短衣帮的勤劳,也没有其它穿长衫的人那般阔,自己又无法改变现状,只好去偷,最后自然是落了一个悲惨的结果。

  所以,我们必须现在开始努力奋斗,不是为了他人,只是不在严酷的毫无竞争环境中保持在队伍中,就必须使自己优秀,孔乙已用他的经历告诉我们——不优秀,就会被淘汰。

  人们说古希腊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莎士比亚的悲剧是主人公的悲剧;易卜生的悲剧是社会的悲剧;鲁迅说:“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在人们眼里,悲剧一般是催人泪下的,可是当你读了《孔乙己》之后,眼泪不会夺眶而出,而是内心感到一阵阵的痛楚,这究竟是命运的悲剧;主人公性格的悲剧;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剧呢?

  要我来说,这应当是社会的悲剧。孔乙己读过书却未能“进学”,虽然不能当上官,但是却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一脑袋“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落后思想,死守读书人的“清高”。他“身材很高大”却不愿脱下作为读书人标志的长衫,不愿与“短衣帮”为伍,满口之乎者也……这些都足以体现孔乙己既穷且酸,迂腐可笑,好吃懒做的性格。但是,真正导致孔乙己这种变态性格的产生是来自于社会根源,来自于封建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毒害。

  孔乙己命运的悲剧也体现了当时社会的冷漠。孔乙己这样一个不幸的人却成了众人取乐嘲笑的对象。掌柜嘲笑他;“短衣帮”嘲笑他,甚至连小孩也取笑他。孔乙己被打折腿后,众人不但不同情他,仅而愈加取笑他,掌柜惦记的不是他的生死,而是他欠的十九文钱。这些都能很好地反映当时人与人之间冷漠的关系,然而这正是统治阶级残酷压迫劳动人民,用封建思想对人民由于当时社会的腐朽与黑暗所引起的。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很好得表明了孔乙己在那个社会的必然结局。当时,孔乙己被打折了腿已无力求生,可见孔乙己的命运是那样的悲惨。

  然而事实上,真正悲哀的不仅仅是孔乙己个人,而是当时那个腐朽的社会,那个冷漠社会。

  孔乙己——一个熟悉的名字,从小到大不知听了多少遍。

  怀着一颗好奇的心去看这篇文章,这篇老师将要讲的课文。无疑,这应该是我最认真的一次预*了。

  他那悲惨的一生,他所谓的无助与可怜,在我的心中画下一个个符号。他又穷又懒,但却还自命清高;他自欺欺人,但却还死要面子;他迂腐不堪,但却等级明确。我觉得他很可笑吧,明明没有什么真才实学但却非要装出一番书生风范,应该是在安慰自己吧。

  他原先拥有一份替人抄书的差事但却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籍纸张笔砚一起失踪。后儿就去做了偷盗的事。心中总有一个疑问,他不是自认为自己是一个读书人么,那他为什么还要连人带书籍纸张笔砚一起失踪?为什么要去做偷盗的事情?他这种行为配得上“读书人”的称号吗?显然,在我心中的答案是“不能”。一个举止如此低俗的人还自命清高,真是注定的可悲。

  孔乙己那高不成低不就的心态,也算是他一生悲惨的重要原因吧。他成天渴望着一天能考取功名,得到*俸禄,但却不为现实好好思量。他不去反思,更看不清自己是哪般模样。倘若他肯低一些头,加入短衣帮的行列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吧。一个认不清自己的人,一生,注定可悲。

  孔乙己所处的那个年代已经日行渐远,但他那种自找的“注定可悲”仍在我们身边萦绕,一定要认清自己。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 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 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 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 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孔乙己读书心得6篇(扩展4)

——《孔乙己》读书笔记 (菁华5篇)

  文坛大师鲁迅先生九十九年前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白话体小说《孔乙己》。作者通过塑造孔乙己这个清末下层知识分子——科举制度牺牲者的形象,对腐朽*的封建教育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批评和愤怒控诉,对以丁举人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横行霸道的罪行进行猛烈抨击。作者在以同情的笔调表现孔乙己遭受侮辱、损害人格的同时,对他那种在封建思想毒害下麻木不仁、自甘堕落和“好吃懒做”的可鄙相,作了恰如其分的讽刺;且这种讽刺不仅仅局限于孔乙己,它是针对腐朽没落的封建社会及其制度的。因而,赏析《孔乙己》的讽刺手法,对于加深理解作品主题思想,学*先驱文豪的创作风格,无疑大有裨益。

  反弹琵琶声声铿锵

  小说《孔乙己》全篇中,人物除了孔乙己,有咸亨酒店的掌柜、伙计,还有丁举人、何家某等。乍然相会,似曾相识,扯下那层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薄纱,便不难辨出那粉墨登场的面目来。

  孔乙己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他“长得身材很高,青白脸色”,一副十足的书生气;他是唯一身穿长衫站着喝酒的人,这种形态本身就自相矛盾,脱不下长衫就是脱不下封建科举遗留给他的读书人的礼仪派头:而其经济地位却不准他摆这个派头,这也许就是所谓“贫穷志不移”吧。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大有劳心者治人的高贵相。他虽然外貌不俗,可“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这伤痕是“又偷了人家东西”的私隐。他穿着长衫,极力装出衣冠楚楚的样子,无奈“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这种邋遢的生活*性,令人嗤之以鼻。他贫困潦倒,“越过越穷,弄的将要讨饭了”,还要胡诌什么“君子固穷”,不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吗?

  另一个是咸亨酒店的掌柜,一个贪婪的小商人。作者描写他投机取巧,唯利是图,坑害顾客,手段狡诈。他教唆酒店小伙计在酒中掺水,谋取暴利,只是碍于短衣主监督,不能下手,就把怨气撒在小伙计身上,欲炒他的“鱿鱼”,但毕竟碍于情面,只好暂时抑嫉恨耍手腕另派小伙计它差。酒店掌柜吝钱如命,作者偏不直说,每每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这十九个钱对一爿酒店来说或许无甚紧要,可掌柜却念念不忘。作者精心把他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的背景安排在中秋节前后、年关和端午节,掩卷遐思,恍然大悟,原来那掌柜是每逢佳节倍思钱的德性,将一副吝惜鬼的嘴脸入木三分地刻画出来。

  丁举人是作者笔下的一个权势人物。他读的四书五经,满腹经纶,尚有功名,按说有悖仁义道德之事该与其无缘。然而“观其坐高堂,骑大马,醉醇醴而肥鲜者,孰不魏巍乎可畏,赫赫乎可象也,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哉”(刘基《卖柑者言》)。当孔乙己沦落到将要讨饭的地步时,丁举人不仅不同情,不怜悯,不解囊相助,反而对孔乙己迫不得已做些小窃之事,“先威逼写服状,后来是打,打了后半夜,再打折了腿。”把一个冷酷无情、横行乡里的假善人合盘端出,将其人面兽心的真实面目揭露的淋漓尽致。

  曲径通幽乐中藏悲

  鲁迅先生曾经十分推崇戈果里的创作风格,赞同其作品著名特点是“差不多都是以愚蠢开始,接着愚蠢,最后以眼泪收场,这是名副其实含泪的笑。”(别林斯基对戈果里作品的评论)他把深刻的含泪主题,巧妙地安排在笑的气氛中加以表现,笑中藏泪,含泪而笑,笑中见悲,乐悲相映,驱使人们好像观看一部轻喜剧,默默地配合舞台上演技,观众情不自禁地闪出晶莹的泪花,这正体现了作品的艺术魅力。

  小说写孔乙己每次在咸亨酒店出现,总是逗得“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里店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在作品中重复出现了两次,其它描写笑的场面多达十几次,可见使人“快乐不已”。“快活”通过笑声表现出来,笑什么呢?笑孔乙己屡试不第,笑他窃书挨打,笑他言行迂腐。这笑声有“短衣帮”们无事生非的耍笑,笑孔乙己念叨“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权作酒足饭饱之后的聊天笑料;有酒店小伙计“附和着的笑”,笑声里蕴含着某种鄙弃,小伙计明明白白“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可偏偏对孔乙己诲人不倦的热情给以“又好笑,又不耐烦”的奚落;还有酒店掌柜幸灾乐祸的.“取笑”,笑孔乙己“好吃懒做”“又偷了东西”“被打折了腿”。这溢出字里行间的笑声,使读者不仅看穿孔乙己那“朽木不可雕也”的迂腐神态,而且也衬托出那一帮“看客”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赤裸裸地暴露出封建社会统治下人们扭曲的灵魂。表面上充斥着“欢乐笑声”,背后却是“一方面是一小撮卑鄙龌龊的沉溺奢侈生活的亿万富翁,另一方面是永远在饥饿线上挣扎的劳苦大众。”愚味者在傻笑中未能启智,任其这“人肉的宴筵还在排着。”各色人物在“含泪的笑”中粉墨登场,扮演了荒唐可笑的角色。

  抽丝剥茧真相大白

  小说选择特定的环境,即鲁镇咸亨酒店来表述,这是容易集聚人多的场所。酒店掌柜对不同身份的顾客表现出不同的反应,说穿了,酒店老板是看钱窥颜行事的。做工的人,多是贫苦出身,“每每花四文钱,买一碗酒——靠店外站着”;而“短衣帮”倘若多花一文钱,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那么身穿长衫的呢,大抵代表阔人吧,阔人有权有势有面子,酒店老板岂敢怠慢,不仅恭请“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而且毕恭毕敬地招待伺候。可见,在孔乙己所处的封建社会末期,人的价值仍是有金钱决定的,金钱面前显高低,无钱休欲装脸面,世相纷呈,岂能奈何!

  咸亨酒店表现的仅是整个封建社会夕阳晚照的一个缩影,孔乙己的卿卿性命算得了什么呢?他死守“君子固穷”也罢,唠叨什么“之乎者也”也罢,既不能抬高他的身份,也不能换取任何生活实惠。他排出九文大洋,回报“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他摸出四文大洋,也只求得“温一碗酒”。孔乙己尽管“好吃懒做”,毕竟还懂得那世道赖以生存的是“孔方兄”,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便是遭冷落,有钱人作威作福不足为奇,无钱人穷困潦倒时偷笔摸砚也要定罪。世道原本如此,难怪酒店掌柜对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牵肠挂肚,读者不难理解其中缘由。

  《孔乙己》使用白描手法,层层剥落封建科举制度已日下西山无可挽救的史实,可谓讽刺的淋漓尽致也。作者曾评论马克?杜温的艺术风格,“幽默中包含着讽刺和哀怨,滑稽中包含挖苦和批判,艺术夸张中包含现实内容”。把这段话用来评论鲁迅白话小说《孔乙己》,不也同样是贴切的吗?

  星期天,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印象深刻,感想颇深!

  该文的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在我看过的几篇鲁迅小说里,《孔乙己》是令我感触最深的。孔乙己是一个穷苦的读书人,他有些文化,可是又有些好喝懒做,因此生活越来越难过,有时不得不靠小偷小摸来过活,难免会被抓住而挨打。最后,他因为“自己发昏,偷到丁举人家”,被打断了腿,以致悲惨地死去……

  我认为,孔乙己其实就是那个社会中比较善良的底层人的代表。一方面,他的遭遇让人深深地同情。他有文化,可是却过着那么苦难的日子,让粗鲁愚昧的“短衣帮”任意嘲笑,最后还被有钱有势的“丁举人”彻底消灭了。另一方面,他又让人觉得实在不争气。接受过教育,却因为好喝懒做而丢掉抄书的工作,最后竟沦为窃贼。

  小说中的“丁举人”代表的是统治阶级,他们太过残忍,对于穷苦人没有一丝怜悯。而在穷人损害到他们的一丁点儿利益时,他们立刻就会毫不留情将其毁灭。还有那些让咸亨酒店“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的人们,在我看来就是社会中的绝大部分普通人,他们愚昧无知,把快乐建筑在比他们更加悲惨的人身上。

  鲁迅是我国文化革命的一大主将,他用笔做武器,向封建的旧社会发起攻击,将那个时代社会中各色人物的.生存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用比喻等各种手法对普通百姓的麻木不仁和封建统治者的残酷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让人看得激动、气愤又难过……我推荐同学们有时间都看看鲁迅的作品。

  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 ,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笔砚一起失踪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

  文坛大师鲁迅先生九十九年前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白话体小说《孔乙己》。作者通过塑造孔乙己这个清末下层知识分子——科举制度牺牲者的形象,对腐朽*的封建教育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批评和愤怒控诉,对以丁举人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横行霸道的罪行进行猛烈抨击。作者在以同情的笔调表现孔乙己遭受侮辱、损害人格的同时,对他那种在封建思想毒害下麻木不仁、自甘堕落和“好吃懒做”的可鄙相,作了恰如其分的讽刺;且这种讽刺不仅仅局限于孔乙己,它是针对腐朽没落的封建社会及其制度的。因而,赏析《孔乙己》的讽刺手法,对于加深理解作品主题思想,学*先驱文豪的创作风格,无疑大有裨益。

  反弹琵琶声声铿锵

  小说《孔乙己》全篇中,人物除了孔乙己,有咸亨酒店的掌柜、伙计,还有丁举人、何家某等。乍然相会,似曾相识,扯下那层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薄纱,便不难辨出那粉墨登场的面目来。

  孔乙己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他“长得身材很高,青白脸色”,一副十足的书生气;他是唯一身穿长衫站着喝酒的人,这种形态本身就自相矛盾,脱不下长衫就是脱不下封建科举遗留给他的读书人的礼仪派头:而其经济地位却不准他摆这个派头,这也许就是所谓“贫穷志不移”吧。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大有劳心者治人的高贵相。他虽然外貌不俗,可“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这伤痕是“又偷了人家东西”的私隐。他穿着长衫,极力装出衣冠楚楚的样子,无奈“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这种邋遢的生活*性,令人嗤之以鼻。他贫困潦倒,“越过越穷,弄的将要讨饭了”,还要胡诌什么“君子固穷”,不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吗?

  另一个是咸亨酒店的掌柜,一个贪婪的小商人。作者描写他投机取巧,唯利是图,坑害顾客,手段狡诈。他教唆酒店小伙计在酒中掺水,谋取暴利,只是碍于短衣主监督,不能下手,就把怨气撒在小伙计身上,欲炒他的“鱿鱼”,但毕竟碍于情面,只好暂时抑嫉恨耍手腕另派小伙计它差。酒店掌柜吝钱如命,作者偏不直说,每每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这十九个钱对一爿酒店来说或许无甚紧要,可掌柜却念念不忘。作者精心把他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的背景安排在中秋节前后、年关和端午节,掩卷遐思,恍然大悟,原来那掌柜是每逢佳节倍思钱的德性,将一副吝惜鬼的嘴脸入木三分地刻画出来。

  丁举人是作者笔下的一个权势人物。他读的四书五经,满腹经纶,尚有功名,按说有悖仁义道德之事该与其无缘。然而“观其坐高堂,骑大马,醉醇醴而肥鲜者,孰不魏巍乎可畏,赫赫乎可象也,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哉”(刘基《卖柑者言》)。当孔乙己沦落到将要讨饭的地步时,丁举人不仅不同情,不怜悯,不解囊相助,反而对孔乙己迫不得已做些小窃之事,“先威逼写服状,后来是打,打了后半夜,再打折了腿。”把一个冷酷无情、横行乡里的假善人合盘端出,将其人面兽心的真实面目揭露的淋漓尽致。

  曲径通幽乐中藏悲

  鲁迅先生曾经十分推崇戈果里的创作风格,赞同其作品著名特点是“差不多都是以愚蠢开始,接着愚蠢,最后以眼泪收场,这是名副其实含泪的笑。”(别林斯基对戈果里作品的评论)他把深刻的含泪主题,巧妙地安排在笑的气氛中加以表现,笑中藏泪,含泪而笑,笑中见悲,乐悲相映,驱使人们好像观看一部轻喜剧,默默地配合舞台上演技,观众情不自禁地闪出晶莹的泪花,这正体现了作品的艺术魅力。

  小说写孔乙己每次在咸亨酒店出现,总是逗得“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里店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在作品中重复出现了两次,其它描写笑的场面多达十几次,可见使人“快乐不已”。“快活”通过笑声表现出来,笑什么呢?笑孔乙己屡试不第,笑他窃书挨打,笑他言行迂腐。这笑声有“短衣帮”们无事生非的耍笑,笑孔乙己念叨“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权作酒足饭饱之后的聊天笑料;有酒店小伙计“附和着的笑”,笑声里蕴含着某种鄙弃,小伙计明明白白“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可偏偏对孔乙己诲人不倦的热情给以“又好笑,又不耐烦”的奚落;还有酒店掌柜幸灾乐祸的“取笑”,笑孔乙己“好吃懒做”“又偷了东西”“被打折了腿”。这溢出字里行间的笑声,使读者不仅看穿孔乙己那“朽木不可雕也”的迂腐神态,而且也衬托出那一帮“看客”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赤裸裸地暴露出封建社会统治下人们扭曲的灵魂。表面上充斥着“欢乐笑声”,背后却是“一方面是一小撮卑鄙龌龊的沉溺奢侈生活的亿万富翁,另一方面是永远在饥饿线上挣扎的劳苦大众。”愚味者在傻笑中未能启智,任其这“人肉的宴筵还在排着。”各色人物在“含泪的笑”中粉墨登场,扮演了荒唐可笑的角色。

  抽丝剥茧真相大白

  小说选择特定的环境,即鲁镇咸亨酒店来表述,这是容易集聚人多的场所。酒店掌柜对不同身份的顾客表现出不同的反应,说穿了,酒店老板是看钱窥颜行事的。做工的人,多是贫苦出身,“每每花四文钱,买一碗酒——靠店外站着”;而“短衣帮”倘若多花一文钱,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那么身穿长衫的呢,大抵代表阔人吧,阔人有权有势有面子,酒店老板岂敢怠慢,不仅恭请“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而且毕恭毕敬地招待伺候。可见,在孔乙己所处的封建社会末期,人的价值仍是有金钱决定的,金钱面前显高低,无钱休欲装脸面,世相纷呈,岂能奈何!

  咸亨酒店表现的仅是整个封建社会夕阳晚照的一个缩影,孔乙己的卿卿性命算得了什么呢?他死守“君子固穷”也罢,唠叨什么“之乎者也”也罢,既不能抬高他的身份,也不能换取任何生活实惠。他排出九文大洋,回报“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他摸出四文大洋,也只求得“温一碗酒”。孔乙己尽管“好吃懒做”,毕竟还懂得那世道赖以生存的是“孔方兄”,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便是遭冷落,有钱人作威作福不足为奇,无钱人穷困潦倒时偷笔摸砚也要定罪。世道原本如此,难怪酒店掌柜对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牵肠挂肚,读者不难理解其中缘由。

  《孔乙己》使用白描手法,层层剥落封建科举制度已日下西山无可挽救的史实,可谓讽刺的淋漓尽致也。作者曾评论马克?杜温的艺术风格,“幽默中包含着讽刺和哀怨,滑稽中包含挖苦和批判,艺术夸张中包含现实内容”。把这段话用来评论鲁迅白话小说《孔乙己》,不也同样是贴切的吗?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透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述,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

  肖像描述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透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但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透过一件破长衫的描述,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恶劣。

  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的性格。多次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我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透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小孩子们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总的来说,孔乙己在我心中是一个光明正大,心直口快的人,他不会被当时社会而弄巧成拙,反而更厌恶封建文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优秀人物。


孔乙己读书心得6篇(扩展5)

——《孔乙己》读书笔记范文10份

  孔乙己一篇,长短不过两千余字,写的是鲁镇酒馆狭小空间里立着喝酒的长衫书生孔乙己,两千字的短小篇幅,不够写完孔乙己的仓皇一生,难以尽述孔乙己的体貌性征,却将一个酸腐穷懒的失意书生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初看孔乙己,觉得可笑而讥讽,再看孔乙己,只感苍凉和悲伤。

  少不经事时唯记得孔乙己到店的鲜活气氛,所有人都在调笑于他:那帮着短衫的、同孔乙己一般穷苦的底层工人,喝酒时苛于酒中是否掺水,点不起荤菜下酒,亦常常拖欠酒账……便是这样的一帮人,肆意地嘲讽一个满腹经纶的读书人,那时的我竟觉得好笑,乐于见孔乙己红着脸同人争辩的场景,他确实偷书无疑,同他们争辩起,难以否认,又只能说:“窃……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

  突然有一天,当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角度有所偏颇时,或而已是二十岁以后的事了。

  孔乙己的具体年龄,鲁迅先生没有提及,但以常识判断,那个时代的读书人,总该寒窗十载,再欲谋求功名,而我们恰恰也读了十多年的书,也经历着苛刻的高考,谋求自己的功名。从前无人敢说读书无用,毕竟乾坤未定之时,任何人,都有可能一跃龙门鱼化神龙,任何人,都有可能飞黄腾达功成名就。

  可偏偏现实残忍,一如孔乙己一般,落榜之时一落千丈,从高贵的读书人沦为乞儿般的存在。

  从前的我会觉得,孔乙己的悲惨命运尽源于自己的懒惰,穷苦和落魄皆因他不愿靠双手做些什么谋生,可我从未想过,十年心血尽付东流是一种怎样的打击。

  一如曾经的举人范进,十年考考十年,考白了须发累弯了脊梁,忽然有一天成功的`桂冠从天而降,却活活将正常的人砸得昏沉,浓烈的喜悦冲断了神经,最后竟落得个失心疯的下场。

  所谓科举,所谓寒门登天路,真可谓如履薄冰,险象环生。

  而那些不敢做梦的人呢?一个一个的鲁镇劳工,一个一个的中年闰土,他们自身活在疾苦之中,喝着最便宜的酒惶惶度日,他们嘲笑一个努力了十年的人,仅仅是因为他的失败,他们以无知为殊荣,以*庸为骜傲,他们看不起读书人,又或许,只是看不起失败的读书人。

  再看鲁镇的另一个读书人,丁举人。

  丁举人,举人举人,自然是成功的读书人,可他又哪有读书人的谦恭和儒雅,他飞扬跋扈,在鲁镇可谓只手遮天,仅因为孔乙己去他家偷书便动用私刑活活打断了孔乙己的一条腿,鲁镇的人敬畏着他,每每谈起,可谓是谈虎色变。

  两个读书人天差地别的境遇,也许足以说明封建科考制度确能成就人,可能有所成就的终究是凤毛麟角,更多的如孔乙己一般的人,只能成为科考制度的牺牲者。

  孔乙己十年染墨,心中自有经纶满腹,可在鲁镇的天地里,他踌躇满志,孑然孤苦,就连说话都没人能听懂。

  人们不记得他说过的那些之乎者也,最多记得他每每到店排出的九文大钱,掌柜的不记得他基本不拖欠酒账的品行,心心念念着孔乙己尚欠十九文钱,人们总是嘲笑着孔乙己,可没有孔乙己他们照样活得不错。

  这样的酒馆里有何种人情味可言,又或者那个世界那个时代总是这般的冷漠?

  众生皆苦,无人图变革。

  孔乙己读再多的书也一样,他恃才傲物,连谋生的活计也不屑,养活自己且艰难,又如何以天下为己任?

  没读过书的人也一样,喝着劣酒终日迷醉,沉溺在短促的美好和享受中,不愿进取不愿奋进,国家危亡时他们只是逃,刀俎下的鱼肉,炮火下的蝼蚁。

  而我从小以为,士人当修身齐家,治国*天下。

  可观茫茫沧海,做到的又有几人?

  孔乙己打破了我曾经美好的幻梦,我惊惧难安。

  我体恤孔乙己,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害怕自己成为他。

  孔乙己非大恶之人,他也曾善良地同孩童分食茴香豆,也曾热切地想教酒馆的小伙计识字写字,可哪怕会写四种“茴”字的孔乙己,也只是世人唾弃的失败者。

  而人生,又是否只有成功和失败两条路?

  我不得而知。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终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杯具”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此刻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终又做了什么?谁也不明白。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此刻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而此刻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我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能够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我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文坛大师鲁迅先生九十九年前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白话体小说《孔乙己》。作者通过塑造孔乙己这个清末下层知识分子――科举制度牺牲者的形象,对腐朽**的封建教育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批评和愤怒控诉,对以丁举人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横行霸道的罪行进行猛烈抨击。作者在以同情的笔调表现孔乙己遭受侮辱、损害人格的同时,对他那种在封建思想毒害下麻木不仁、自甘堕落和“好吃懒做”的可鄙相,作了恰如其分的讽刺;且这种讽刺不仅仅局限于孔乙己,它是针对腐朽没落的封建社会及其制度的。因而,赏析《孔乙己》的讽刺手法,对于加深理解作品主题思想,学*先驱文豪的创作风格,无疑大有裨益。

  反弹琵琶声声铿锵

  小说《孔乙己》全篇中,人物除了孔乙己,有咸亨酒店的掌柜、伙计,还有丁举人、何家某等。乍然相会,似曾相识,扯下那层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薄纱,便不难辨出那粉墨登场的面目来。

  孔乙己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他“长得身材很高,青白脸色”,一副十足的书生气;他是唯一身穿长衫站着喝酒的人,这种形态本身就自相矛盾,脱不下长衫就是脱不下封建科举遗留给他的读书人的礼仪派头:而其经济地位却不准他摆这个派头,这也许就是所谓“贫穷志不移”吧。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大有劳心者治人的高贵相。他虽然外貌不俗,可“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这伤痕是“又偷了人家东西”的私隐。他穿着长衫,极力装出衣冠楚楚的样子,无奈“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这种邋遢的生活*性,令人嗤之以鼻。他贫困潦倒,“越过越穷,弄的将要讨饭了”,还要胡诌什么“君子固穷”,不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吗?

  另一个是咸亨酒店的掌柜,一个贪婪的小商人。作者描写他投机取巧,唯利是图,坑害顾客,手段狡诈。他教唆酒店小伙计在酒中掺水,谋取暴利,只是碍于短衣主监督,不能下手,就把怨气撒在小伙计身上,欲炒他的`“鱿鱼”,但毕竟碍于情面,只好暂时抑嫉恨耍手腕另派小伙计它差。酒店掌柜吝钱如命,作者偏不直说,每每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这十九个钱对一爿酒店来说或许无甚紧要,可掌柜却念念不忘。作者精心把他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的背景安排在中秋节前后、年关和端午节,掩卷遐思,恍然大悟,原来那掌柜是每逢佳节倍思钱的德性,将一副吝惜鬼的嘴脸入木三分地刻画出来。

  丁举人是作者笔下的一个权势人物。他读的四书五经,满腹经纶,尚有功名,按说有悖仁义道德之事该与其无缘。然而“观其坐高堂,骑大马,醉醇醴而肥鲜者,孰不魏巍乎可畏,赫赫乎可象也,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哉”(刘基《卖柑者言》)。当孔乙己沦落到将要讨饭的地步时,丁举人不仅不同情,不怜悯,不解囊相助,反而对孔乙己迫不得已做些小窃之事,“先威逼写服状,后来是打,打了后半夜,再打折了腿。”把一个冷酷无情、横行乡里的假善人合盘端出,将其人面兽心的真实面目揭露的淋漓尽致。

  曲径通幽乐中藏悲

  鲁迅先生曾经十分推崇戈果里的创作风格,赞同其作品著名特点是“差不多都是以愚蠢开始,接着愚蠢,最后以眼泪收场,这是名副其实含泪的笑。”(别林斯基对戈果里作品的评论)他把深刻的含泪主题,巧妙地安排在笑的气氛中加以表现,笑中藏泪,含泪而笑,笑中见悲,乐悲相映,驱使人们好像观看一部轻喜剧,默默地配合舞台上演技,观众情不自禁地闪出晶莹的泪花,这正体现了作品的艺术魅力。

  小说写孔乙己每次在咸亨酒店出现,总是逗得“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里店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在作品中重复出现了两次,其它描写笑的场面多达十几次,可见使人“快乐不已”。“快活”通过笑声表现出来,笑什么呢?笑孔乙己屡试不第,笑他窃书挨打,笑他言行迂腐。这笑声有“短衣帮”们无事生非的耍笑,笑孔乙己念叨“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权作酒足饭饱之后的聊天笑料;有酒店小伙计“附和着的笑”,笑声里蕴含着某种鄙弃,小伙计明明白白“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可偏偏对孔乙己诲人不倦的热情给以“又好笑,又不耐烦”的奚落;还有酒店掌柜幸灾乐祸的“取笑”,笑孔乙己“好吃懒做”“又偷了东西”“被打折了腿”。这溢出字里行间的笑声,使读者不仅看穿孔乙己那“朽木不可雕也”的迂腐神态,而且也衬托出那一帮“看客”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赤裸裸地暴露出封建社会统治下人们扭曲的灵魂。表面上充斥着“欢乐笑声”,背后却是“一方面是一小撮卑鄙龌龊的沉溺奢侈生活的亿万富翁,另一方面是永远在饥饿线上挣扎的劳苦大众。”愚味者在傻笑中未能启智,任其这“人肉的宴筵还在排着。”各色人物在“含泪的笑”中粉墨登场,扮演了荒唐可笑的角色。

  抽丝剥茧真相大白

  小说选择特定的环境,即鲁镇咸亨酒店来表述,这是容易集聚人多的场所。酒店掌柜对不同身份的顾客表现出不同的反应,说穿了,酒店老板是看钱窥颜行事的。做工的人,多是贫苦出身,“每每花四文钱,买一碗酒――靠店外站着”;而“短衣帮”倘若多花一文钱,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那么身穿长衫的呢,大抵代表阔人吧,阔人有权有势有面子,酒店老板岂敢怠慢,不仅恭请“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而且毕恭毕敬地招待伺候。可见,在孔乙己所处的封建社会末期,人的价值仍是有金钱决定的,金钱面前显高低,无钱休欲装脸面,世相纷呈,岂能奈何!

  咸亨酒店表现的仅是整个封建社会夕阳晚照的一个缩影,孔乙己的卿卿性命算得了什么呢?他死守“君子固穷”也罢,唠叨什么“之乎者也”也罢,既不能抬高他的身份,也不能换取任何生活实惠。他排出九文大洋,回报“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他摸出四文大洋,也只求得“温一碗酒”。孔乙己尽管“好吃懒做”,毕竟还懂得那世道赖以生存的是“孔方兄”,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便是遭冷落,有钱人作威作福不足为奇,无钱人穷困潦倒时偷笔摸砚也要定罪。世道原本如此,难怪酒店掌柜对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牵肠挂肚,读者不难理解其中缘由。

  《孔乙己》使用白描手法,层层剥落封建科举制度已日下西山无可挽救的史实,可谓讽刺的淋漓尽致也。作者曾评论马克?杜温的艺术风格,“幽默中包含着讽刺和哀怨,滑稽中包含挖苦和批判,艺术夸张中包含现实内容”。把这段话用来评论鲁迅白话小说《孔乙己》,不也同样是贴切的吗?

  到后来,孔乙己总算是脱掉长衫了。

  此时的他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过咸亨酒店,连掌柜的都不怎么记得他,据说是打折了腿。但是孔乙己最终还是在中秋过后回来了。这时的他不再穿着那件破烂长衫,而是一件不成样子的破夹袄。这时的孔乙己,已经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了,双腿被打断,走路要靠双手,连说话也有气无力。而他*时的气势也全然不见了,说话不再满口“之乎者也”,面对别人取笑他的时候不再辩驳,掏钱的时候“排出”的动作被“摸出”代之,不一而足。孔乙己此时大概是完全没落了吧。

  单从长衫来说,孔乙己的性格特点就可见一斑。孔乙己贫困潦倒却又想保持读书人的架势,善良而又无能,可怜而又可气,是一个时代的落伍者和封建科举制的牺牲品。一件“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孔乙己却坚持一直在穿,并且还要站在柜台附*显摆他是读书人。由此就能看出孔乙己对“读书人”这一名号是多么迷恋,甚至是疯狂,就连偷书,也是“读书人的事”,不能说是偷。他宁愿自己承认“窃书”也不愿意别人说他“偷书”。因为偷书是违背道德要求和法律规范的,不是读书人的行当,更不是君子的行为。可见孔乙己已经把自己从内心标榜成了“士人”“君子”了。因此孔乙己时刻都要把象征着自己有学识、有文化的长衫穿在身上。这样又有一点阿Q的“精神胜利法”的味道了。

  孔乙己之所以这样在乎读书人的身份,还是受了封建思想的毒害。在孔乙己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千百年来无数堕落文人的共性:死啃书本,迷于科举,动辄满口孔孟经典,实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自命不凡而清高不已,只能过着苟且偷生的生活。自从中国开始科举制度以来,就有无数青年投身其中,为此奋斗到死。然而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毕竟不可能让每个人都过去。于是无数个孔乙己便出现了。他们并不是没有文化,相反,他们的文学素质并不低,但是往往这些孔乙己们却经受不住落榜的打击和社会各方面的压力,最后走上相似的结局。只是在孔乙己之前,这些人的故事不为人所知罢了。这些文人们迫切希望得到他人的认同感,于是便想尽办法让人们注意到自己的文学素养是多么高。实质上,这些人不仅不能从炫耀中得到别人的认同,反而还会把自己的缺陷抖出去,造成自己成为了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孔乙己在文中多次出场,不都是伴随着“短衣帮”甚至孩童们的笑声么?孔乙己自命不凡,不屑于和“短衣帮”在一起喝酒,但是实际上,逐渐地他连加入短衣帮的资格都失去了。他在众人面前的狡辩其实也是自欺欺人,用这种“精神胜利法”安慰自己,而不去想办法解决自己的问题,结果只能越陷越深,让自己愈加滑向社会的底层。就连孔乙己最后一次去咸亨酒店的时候甚至别人都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就算孔乙己最终脱掉了长衫,他的灵魂依然是被长衫所蒙罩着的。这封建科举制和森严的等级制度的遗毒已经在孔乙己的精神深处扎下了根。

  孔乙己的故事看似是特例,其实不然,从古到今都有着无数个孔乙己式的人物,只是我们把他们的故事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没有注意到罢了。

  鲁迅小时候在饭店做过几年工,他因为年龄小,伺候不了在店内穿长衫的客人,老板就安排他在柜台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鲁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又在店外吃饭的。、

  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所以说话时总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时一般都给的是现钱,偶尔没带钱时赊账,欠的钱都会在一个月内还完。

  因为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字又写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书的工作。可是他这个人*时太懒,抄书的.工作做不了几天便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了,渐渐地,就没人再敢雇他了。

  他有时生活困难时,就忍不住去偷东西。

  有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发现了,就被打断了腿。打断腿之后他又来了这个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后再也没有见他来过,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切的体会到旧社会的不*等——有钱人可以在店内吃饭,普通人只能在柜台外面吃饭。

  我还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为本——一个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须勤劳,像孔乙己那样替人抄了几天书就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


孔乙己读书心得6篇(扩展6)

——孔乙己读书心得体会优选【五】份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我,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我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能够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能够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能够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

  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终“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所以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他完全能够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本事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

  这可怎样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能够凭自我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我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我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能够改变自我的命运,他能够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能够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能够借抄书的机会学*,然后再去考试,可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所以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我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我: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这本书讲述了在鲁镇,一位嗜酒的下层知识分子孔乙己,因贫穷和未取得功名遭到嘲笑。在这种情况下,孔乙己却不思进取,不想方法去谋生,而是进行偷窃。最终因偷窃被人打断了腿,悄无声息的死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感受。封建礼教的可怕。但更多的是,悲哀。对于孔乙己这个人,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其实细想一下,造成他悲剧的原因便是他自己。他一直在固守着封建礼教,每天说一些“之乎者也”的话。在时代发展的过程中,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不但没有开拓思想,反而一直的固守旧的思想。被时代淘汰似乎成了必然。

  不仅如此,在别人嘲笑他时,他从没有反思过自己,每天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贫困,却从不想着去打工谋生,而是好吃懒做,进行偷窃。这一切都说明了这个人的不上进,他的悲剧似乎也是必然的.。试想一下,如果他能正当工作,那么他的结局也定不会如此悲凉!

  在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人不要一成不变,不要只活在自己的圈子里。不要在被时代抛弃了之后,才后悔,叹息。一定要懂得变化,抓住时代的脉搏,尤其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

  《孔乙己》这篇小说上我体会到封建社会末期人舍得阴暗面。他讲述了孔以己多次考试却多次落榜,最好贫困潦倒,悲惨死去。

  封建科举考试落榜的人很多,历史较有名的就是蒲松龄。数次落榜后,他不甘于这样读死书去参加科考,就索兴去民间收集传说故事。最后成功的写成立《聊斋》。这就说明蒲松龄不是没有真才实学,而是碍于八股文的死板模式,才学无法发挥出来。由此可想像,因科举制度而没摸了多少人才。

  再看一看今天中国的教育也不容乐观。考试也只是不断重复前人的知识,没有丝毫想像力和创造力。现在的语文试卷连大学教授也做不出吗。不是有人说现在学生的`作文已成为古代“八股文”的翻版吗?的却如此,学生要知道那些在“大纲”内容里,那些不在。对知识死记硬背,别无他法。

  一个国家的发展与他的教育息息相关。与发达国家的学生相比中国学生是最刻苦,最努力的。可中国学生想要赶超他们去不容易,这是为甚麽呢?中国教育跟不上中国快速发展的步伐就是诸多因素之一。

  中国的发展需要的绝不是没有想象与创造,只能重复前人的知识经验的人。时代的发展需要实力与创造,我们呼吁:中国的教育迫切需要革新!

  在鲁迅笔下,有许多文章。但我买了一本叫《孔乙己》的书,让我有了许多感想。

  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袍而没钱的人。

  又一次,孔乙己花了一文钱买了一碟茴香豆,有几个小孩围了过来,孔乙己给每个人发了一颗茴香豆,吃完后小孩们还想吃,于是孔乙己用手盖住了碗,说:“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多乎哉?不多也。”

  就从这一段就可以看出孔乙己的穷苦。一碟茴香豆只要一文钱,可孩子们只吃到啦一颗,孔乙己就用手盖住了碗,怕小孩们多吃一颗。

  之后他就开始偷书,后来被何家人吊起来打了一顿。来到酒店,有人说:“哟,又去偷书了!哈哈哈哈!”“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于是把九文大钱一字排开,并说:“温一碗酒,这回有现钱!”

  他说的话让他暴露了自己的穷苦,并把钱一字“排开,显摆自己很有钱,这道反衬出了他的穷苦咯破。

  每个人都喜欢把自己捧得很高,可有时自己的.一个动作可以暴露自己的本性,有时自己可能因为自己的某些目的,而做一些“背叛”自己地位的事情。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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