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 (菁华5篇)

首页 / 心得 / | 2022-10-03 00:00:00 心得,阅读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1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它说:巴克,一只狗,是狗和狼的混合体。他住在温暖的南方。他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一个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雪橇犬。它被别的狗打,欺负,所以它为了生存而挣扎。它祖先的野性从它的内心爆发出来,逐渐变得凶狠、残忍、狡猾。它杀死了原来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在野狼的召唤下,他们逃进了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本来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是他有狼血,所以第一主裁判应该把他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他真正的家。园丁,如果不是因为他,巴克不会接受生活、野生和自由狼的训练。回转对巴克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教训,要知道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忍受的,所以他们应该成为强者。巴克在变成狼之前对恶劣的环境变得很残忍。

  其实我觉得对不起巴克。因为它很爱它的主人,被可恶的园丁卖了之后,它再也不能和评委的孩子玩耍打架,不能在温暖的阳光下洗澡,不能伸手拿衣服,不能用食物张嘴,它舒适快乐的生活就这样结束了。历经种种磨难和磨难,尤其是他所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后,他再也听不到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他。相反,他不得不扔掉这些美好的东西,投身到恶劣的环境中,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靠自己活了下来。我们是一样的。生活中难免会经历一些困难和挫折。只有克服它们,我们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2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1876年出生于美国旧金山,出身贫寒,从小生活艰难。他当过报童,当过水手,在阿拉斯加淘过金子,甚至坐过牢……正是这种社会最底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位才华横溢的作家,年仅40岁,在被各种疾病折磨多年后,死于心力衰竭。

  人终有一死,然后无非是一把灰土,一把黄土。然而,一个人的身体可以被摧毁,但他的精神可以永存。杰克伦敦的精神活在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巴克在《野性的呼唤》对自由和野性的永无止境的追求中;生活在《一块炸牛排》挣扎中的老拳击手无助却永不放弃的铁拳上.杰克伦敦的精神永存,是对自由的真诚呼唤,是对原始生命力的由衷赞美和颂词。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故事取材于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名叫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从温暖文明的南方拐入冰冻的北极荒野,成了一只在缰绳和鞭子下无止境辛勤劳动的雪橇犬。在经历了数次的折磨和垂死挣扎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类世界,在荒野中追逐着风,寻求着自由,标榜着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狼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一个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蓝天下显示出它的活力,自由而美丽。

  然而,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但我们的生活并没有被束缚住。巴克作为一条狗,无法在人类文明的规则中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他也有同样的无奈。但是,我们要始终相信,生命要按照生命体本身的意志绽放。所有生物都有选择、服从、反抗、自豪地活着和庄严地死去的权利和自由。所有的生物都是自然界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一出生,霉菌就被破坏了。所以所有的生物都应该以自己的生命为荣,无论是高贵的人还是可能被认为“卑微”的狗。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3

  你认真观察过大自然吗?你感受过大自然的浩瀚和无奈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里,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向我们展示了一只同样生活在大自然中的普通狗——巴克,但这只狗却给我们带来了非同寻常的生活震撼。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从小就尝到了生活的温暖和温暖。1896年的淘金热将杰克伦敦吸引到寒冷的北极,在那里他淘金的梦想因败血症而破灭。但在那里,他可能获得了比黄金更宝贵的财富,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很多名著如《野性的呼唤》,《白牙》等。受到淘金热过程中创造性材料的启发。

  巴克其实很普通。他在生活中扮演许多角色。他是与法官同行的老朋友。他也是一只给邮递员赶雪橇的工作犬,但也是一只超出他精神支柱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米勒法官的家中。像许多狗一样,巴克是人们家里的宠物,也是孩子们的伙伴。如果园丁曼纽尔没有背弃自己的信仰,不回家就把他送到北极,也许他的一生都会**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点燃巴克小壳的火柴。

  巴克在旅程开始时非常不舒服。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怀有敌意。他拼命想逃离,离开他害怕的地方。然而,在它的强大抵抗下,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人用一根大棍子抽打着自己的身体,这似乎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让巴克明白,在大棍子和尖牙的统治下,他无能为力。

  来到北极后,因为害怕大棒,很快适应了北极的生活,难以置信。它从库里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和战斗;它在戴夫和斯皮兹的训练下学会了雪橇;它再也没有意外掉进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冷的北极休息,而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己.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能力惊叹不已的时候,一直敌视巴克的斯皮兹终于向巴克发起了进攻,一直谨慎的巴克再也没有反击斯皮兹的进攻,但这一次巴克内心的野**望让他和斯皮兹打了起来。巴克终于赢了,他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他了!这只导盲犬就像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疯狂,也让他从迷失中找回自我。

  巴克从苏醒的野性中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化特征,他内心嗜血的欲望越来越强烈。经过一次次成功的战斗,巴克的小炸弹彻底爆炸,他成了狼王!他继承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以及牧羊犬母亲的体型和体态。如果不是因为鼻子和嘴巴与眼睛上端之间有一些稀疏的棕色毛发,以及胸部中间向下延伸的一个大斑点,巴克就会是一只狼,这使得它作为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恶的,勾心斗角,勾心斗角,这些往往是人类用来取得成功的。每一个种族都有野心,但他们都在努力争取最终的成功。人类野心之所以无聊,是因为他们给予别人,回报自己。也是野,为什么差别这么大?

  如果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享受天伦之乐,还是来北极历尽艰辛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如果我是你,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我很折磨,但是有回报,比在家过一辈子好多了。所以也许巴克放弃了温暖的家,去了北极受罪。换个角度看事情,世界可能会更美好。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4

  这是杰克伦敦写的一本书的一部分。大致内容是一只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被宠坏了,过着富裕幸福的生活。但是上帝丢了脸,一个小偷在半夜偷了巴克。当然肯定是卖给北方那些拉雪橇的人了。巴克挣扎着反抗,但他出生在公爵家。他连狗的本事都不会,几鞭就受不了了。唉,他像雨一样被鞭打一点也不好玩。渐渐地,他开始学会躲避,即使想偷懒,也要等主人发现。第一次滑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很多狗,比如杜贝,常年主导狗地主位置的斯皮茨,安静而冷酷的索莱克斯。这个单位的主人,费兰索斯,起初看到巴克并不喜欢他,但后来他慢慢地影响了巴克.

  时间过得很慢,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还是摆脱不了斯皮兹的压迫,准备和斯皮兹战斗。很多时候,只要一有机会,巴克就会嘲笑斯皮兹。显然,斯皮兹也发现巴克在他的统治下崛起了。两只狗终于打起来了,巴克浑身青一块紫一块,但看着眼前这个该死的敌人,他调动起自己原有的力量,奋力一战,把斯皮兹打得倒地不起,然后杀了他。最终,巴克的野性发挥到了极致,基本上变成了狼,最终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对他生动的语言有好处,可以写一个生活中常见的东西。同样,巴克的毅力打动了我。巴克变了,变得和以前大不一样了。现在的他很奇怪,很勇敢,充满怨恨。有些文章是愤怒的,有些是泪流满面的,有些意想不到的情节被他触动了,更多的是写刺激但没那么惊心动魄的环节.

  我个人觉得我更欣赏巴克的命运,因为最终他是自由的,他完全有能力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他必须通过生死考验)。在取胜的过程中,会有很多困难。我也想向巴克学*,做一些倔强不屈的事,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不倒下。我觉得我做的还不够。做了很多事情之后就摔倒了,好像永远都不想起来。但是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你认为对的事,需要多少次并不重要!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5

  这是一只家犬,一只有钱的狗;这又是一只野狗,一只野狗:这还是一只野性呼唤的狗,生存让它贪婪:这终于是一只狼狗,一只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过着舒适的生活。它是那里最高最壮的狗,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和孩子们一起散步,在水里玩耍。冬天靠师傅的火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渡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雪橇,并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他学会了自食其力:学会了反击欺负他的狗,学会了如何争权夺利。巴克很快成为北方著名的狗。但是北方是狼出没的地方,它们在月亮上长号。巴克有机会回去,但他向往狼,野性的呼唤在他的梦里越来越响……这是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是狂野的,是残忍的,是肆无忌惮的。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就很努力,成绩突出。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让他拼命争取第一。他说:他讨厌所有超过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据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意图,他不惜一切代价,但最终一无所获。这不是和巴克很像吗?

  生活中没什么必要。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和财富,满足自己的野心,认为这就是人生的价值。你不觉得很累吗?

  翅膀上绑了金的鸟能飞远吗?

  其实让你的生活之舟变得简单善良就容易多了!这看似贫穷,实则是一种与自然规律相和谐的贫穷。同样,也是一种财富,一种内心的财富。只有过着冷漠而不张扬的生活,才能真正享受生活的乐趣。

  生活!既然给了我一双手,为什么白天不去寻找诚实和快乐,而在夜里去触碰自己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

  为什么?没人回答我。我要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寻找我想要的答案,才能找到生命的价值。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 (菁华5篇)扩展阅读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 (菁华5篇)(扩展1)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 (菁华5篇)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1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它说:巴克,一只狗,是狗和狼的混合体。他住在温暖的南方。他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一个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雪橇犬。它被别的狗打,欺负,所以它为了生存而挣扎。它祖先的野性从它的内心爆发出来,逐渐变得凶狠、残忍、狡猾。它杀死了原来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在野狼的召唤下,他们逃进了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本来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是他有狼血,所以第一主裁判应该把他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他真正的家。园丁,如果不是因为他,巴克不会接受生活、野生和自由狼的训练。回转对巴克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教训,要知道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忍受的,所以他们应该成为强者。巴克在变成狼之前对恶劣的环境变得很残忍。

  其实我觉得对不起巴克。因为它很爱它的主人,被可恶的园丁卖了之后,它再也不能和评委的孩子玩耍打架,不能在温暖的阳光下洗澡,不能伸手拿衣服,不能用食物张嘴,它舒适快乐的生活就这样结束了。历经种种磨难和磨难,尤其是他所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后,他再也听不到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他。相反,他不得不扔掉这些美好的东西,投身到恶劣的环境中,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靠自己活了下来。我们是一样的。生活中难免会经历一些困难和挫折。只有克服它们,我们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2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1876年出生于美国旧金山,出身贫寒,从小生活艰难。他当过报童,当过水手,在阿拉斯加淘过金子,甚至坐过牢……正是这种社会最底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位才华横溢的作家,年仅40岁,在被各种疾病折磨多年后,死于心力衰竭。

  人终有一死,然后无非是一把灰土,一把黄土。然而,一个人的身体可以被摧毁,但他的精神可以永存。杰克伦敦的精神活在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巴克在《野性的呼唤》对自由和野性的永无止境的追求中;生活在《一块炸牛排》挣扎中的老拳击手无助却永不放弃的铁拳上.杰克伦敦的精神永存,是对自由的真诚呼唤,是对原始生命力的由衷赞美和颂词。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故事取材于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名叫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从温暖文明的南方拐入冰冻的北极荒野,成了一只在缰绳和鞭子下无止境辛勤劳动的雪橇犬。在经历了数次的折磨和垂死挣扎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类世界,在荒野中追逐着风,寻求着自由,标榜着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狼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一个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蓝天下显示出它的活力,自由而美丽。

  然而,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但我们的生活并没有被束缚住。巴克作为一条狗,无法在人类文明的规则中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他也有同样的无奈。但是,我们要始终相信,生命要按照生命体本身的意志绽放。所有生物都有选择、服从、反抗、自豪地活着和庄严地死去的权利和自由。所有的生物都是自然界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一出生,霉菌就被破坏了。所以所有的生物都应该以自己的生命为荣,无论是高贵的人还是可能被认为“卑微”的狗。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3

  你认真观察过大自然吗?你感受过大自然的浩瀚和无奈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里,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向我们展示了一只同样生活在大自然中的普通狗——巴克,但这只狗却给我们带来了非同寻常的生活震撼。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从小就尝到了生活的温暖和温暖。1896年的淘金热将杰克伦敦吸引到寒冷的北极,在那里他淘金的梦想因败血症而破灭。但在那里,他可能获得了比黄金更宝贵的财富,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很多名著如《野性的呼唤》,《白牙》等。受到淘金热过程中创造性材料的启发。

  巴克其实很普通。他在生活中扮演许多角色。他是与法官同行的老朋友。他也是一只给邮递员赶雪橇的工作犬,但也是一只超出他精神支柱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米勒法官的家中。像许多狗一样,巴克是人们家里的宠物,也是孩子们的伙伴。如果园丁曼纽尔没有背弃自己的信仰,不回家就把他送到北极,也许他的一生都会**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点燃巴克小壳的火柴。

  巴克在旅程开始时非常不舒服。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怀有敌意。他拼命想逃离,离开他害怕的地方。然而,在它的强大抵抗下,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人用一根大棍子抽打着自己的身体,这似乎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让巴克明白,在大棍子和尖牙的统治下,他无能为力。

  来到北极后,因为害怕大棒,很快适应了北极的生活,难以置信。它从库里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和战斗;它在戴夫和斯皮兹的训练下学会了雪橇;它再也没有意外掉进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冷的北极休息,而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己.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能力惊叹不已的时候,一直敌视巴克的斯皮兹终于向巴克发起了进攻,一直谨慎的巴克再也没有反击斯皮兹的进攻,但这一次巴克内心的野**望让他和斯皮兹打了起来。巴克终于赢了,他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他了!这只导盲犬就像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疯狂,也让他从迷失中找回自我。

  巴克从苏醒的野性中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化特征,他内心嗜血的欲望越来越强烈。经过一次次成功的战斗,巴克的小炸弹彻底爆炸,他成了狼王!他继承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以及牧羊犬母亲的体型和体态。如果不是因为鼻子和嘴巴与眼睛上端之间有一些稀疏的棕色毛发,以及胸部中间向下延伸的一个大斑点,巴克就会是一只狼,这使得它作为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恶的,勾心斗角,勾心斗角,这些往往是人类用来取得成功的。每一个种族都有野心,但他们都在努力争取最终的成功。人类野心之所以无聊,是因为他们给予别人,回报自己。也是野,为什么差别这么大?

  如果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享受天伦之乐,还是来北极历尽艰辛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如果我是你,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我很折磨,但是有回报,比在家过一辈子好多了。所以也许巴克放弃了温暖的家,去了北极受罪。换个角度看事情,世界可能会更美好。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4

  这是杰克伦敦写的一本书的一部分。大致内容是一只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被宠坏了,过着富裕幸福的生活。但是上帝丢了脸,一个小偷在半夜偷了巴克。当然肯定是卖给北方那些拉雪橇的人了。巴克挣扎着反抗,但他出生在公爵家。他连狗的本事都不会,几鞭就受不了了。唉,他像雨一样被鞭打一点也不好玩。渐渐地,他开始学会躲避,即使想偷懒,也要等主人发现。第一次滑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很多狗,比如杜贝,常年主导狗地主位置的斯皮茨,安静而冷酷的索莱克斯。这个单位的主人,费兰索斯,起初看到巴克并不喜欢他,但后来他慢慢地影响了巴克.

  时间过得很慢,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还是摆脱不了斯皮兹的压迫,准备和斯皮兹战斗。很多时候,只要一有机会,巴克就会嘲笑斯皮兹。显然,斯皮兹也发现巴克在他的统治下崛起了。两只狗终于打起来了,巴克浑身青一块紫一块,但看着眼前这个该死的敌人,他调动起自己原有的力量,奋力一战,把斯皮兹打得倒地不起,然后杀了他。最终,巴克的野性发挥到了极致,基本上变成了狼,最终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对他生动的语言有好处,可以写一个生活中常见的东西。同样,巴克的毅力打动了我。巴克变了,变得和以前大不一样了。现在的他很奇怪,很勇敢,充满怨恨。有些文章是愤怒的,有些是泪流满面的,有些意想不到的情节被他触动了,更多的是写刺激但没那么惊心动魄的环节.

  我个人觉得我更欣赏巴克的命运,因为最终他是自由的,他完全有能力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他必须通过生死考验)。在取胜的过程中,会有很多困难。我也想向巴克学*,做一些倔强不屈的事,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不倒下。我觉得我做的还不够。做了很多事情之后就摔倒了,好像永远都不想起来。但是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你认为对的事,需要多少次并不重要!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5

  这是一只家犬,一只有钱的狗;这又是一只野狗,一只野狗:这还是一只野性呼唤的狗,生存让它贪婪:这终于是一只狼狗,一只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过着舒适的生活。它是那里最高最壮的狗,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和孩子们一起散步,在水里玩耍。冬天靠师傅的火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渡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雪橇,并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他学会了自食其力:学会了反击欺负他的狗,学会了如何争权夺利。巴克很快成为北方著名的狗。但是北方是狼出没的地方,它们在月亮上长号。巴克有机会回去,但他向往狼,野性的呼唤在他的梦里越来越响……这是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是狂野的,是残忍的,是肆无忌惮的。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就很努力,成绩突出。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让他拼命争取第一。他说:他讨厌所有超过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据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意图,他不惜一切代价,但最终一无所获。这不是和巴克很像吗?

  生活中没什么必要。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和财富,满足自己的野心,认为这就是人生的价值。你不觉得很累吗?

  翅膀上绑了金的鸟能飞远吗?

  其实让你的生活之舟变得简单善良就容易多了!这看似贫穷,实则是一种与自然规律相和谐的贫穷。同样,也是一种财富,一种内心的财富。只有过着冷漠而不张扬的生活,才能真正享受生活的乐趣。

  生活!既然给了我一双手,为什么白天不去寻找诚实和快乐,而在夜里去触碰自己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

  为什么?没人回答我。我要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寻找我想要的答案,才能找到生命的价值。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 (菁华5篇)(扩展2)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9篇

  杰克·伦敦是一位伟大的美国作家。他最具代表性的一部作品,就是《野性的呼唤》。暑假里,我读完了这本书,感到很受震撼。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它的名字叫巴克。巴克原本是美国南方一位法官家的爱犬,因为几番周折,被迫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一路上,巴克经历了五个主人,经受了各种各样的考验,它内心中的野性也被呼唤了出来。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篇小说的第二章——野性在复苏。这章故事之所以让我久久不忘,是因为作家把巴克在法官家里和在野外的生活作了对比。以前在法官家当宠物的时候,巴克从来都不会狼吞虎咽,更不会去抢其他宠物的食物。从法官家离开以后,巴克再没有得到足够的食物,后来的主人每天只给它一条鱼,但这根本不能满足一天的食物需求。于是,巴克慢慢开始争夺、偷取其他动物的食物。到后来甚至练成了这样的`本事:即使在梦中都能察觉到周围的声响,会用牙齿把脚趾间的冰块舀出来,还会预测风向,在拉雪橇时节省力气。尽管生活变得很艰苦,但巴克始终都是非常可爱的。比如,巴克的脚和爱斯基摩犬的不同,拉雪橇时脚趾是分开的,所以拉完雪橇后非常疼。这时,巴克就会四脚朝天躺下来,就是饿得发慌,它也不愿意站起来去领他的那份鱼,它的主人只好亲自把鱼给他送过去。后来,巴克的主人把自己的皮鞋筒割下来,包在巴克的脚上做了四双小皮鞋。一天早上,主人忘了给巴克穿上鞋,它就躺在地上,死活不愿意起来,四只脚可怜兮兮的伸在空中,好像在说你不给我穿鞋我就不走了。就这样,巴克适应着各种环境,战胜了各种困难,用自己的勇气和耐心抵达了路途的终点。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了老师告诉我们的一句话,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野性的呼唤》,曾经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后来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读后感《《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后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可以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达到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可以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知道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是敬畏、不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20xx年1月的寒假里,我完完整整地看完了日本著名的作家惊鸠十写的动物小说——《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详细地记录了发生在日本奄美群岛上有趣的事情。它里面介绍了许许多多动物,比如:鼯鼠、麻雀、野猪和波布蛇等动物。

  我最喜欢的是南岛野猪中一个家族的头领——白耳朵,它非常聪明。有一次,野猪们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白耳朵于是带他的一家子出去找食物。因为最*村民们在捕野猪,所以他们将野猪们最爱吃的白薯放在陷阱里,等待野猪们上钩。白耳朵们来到了白薯地里,看见一个个红通通的白薯他们直流口水。就去吃白薯,刚一走进白薯地就开始吃起来。等到它们吃饱了,只见白薯地里的铁栏门一关,才发现进了村民们的圈套,白耳朵不慌不忙地叫它的一家子刨土,它们刨啊,刨啊,终于从门底下的洞里逃了出来。

  这名叫《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使命是让我们更好地认识大自然,更完整地认识我们的朋友——动物。在这里,我提醒大家千万不要猎杀小动物。

  今天,老爸给我看了一部电影,叫《野性的呼唤》。这部电影讲的是,一条狗怎样找到自己真正的家的故事。

  首先,狗的名字叫“巴克”,它既不是家犬也不是战犬,是生活在一个富人家里的一条狗。

  后来,有个人在报纸上看到一条消息,一条大狗能换很多钱。然后那人就把狗“巴克”偷走了,结果巴克在路上被一个送邮件的人给捡走了,偷狗的那个人没能拿到钱。

  巴克和同伴们在雪地里送邮件,一开始它不是领头犬,而且也跑不好。后来它和同伴们一起追逐一只兔子,结果被领头犬抢走了。在和领头犬搏斗的过程中,巴克好像看到了一只大黑狼在叫唤它,于是巴克就重新站了起来,打倒了领头犬,成为了新的领头犬。

  后来,巴克在森林里遇到了一条白色的狼,就跟着它一起到了狼群的领地。它回归了大自然,和白狼生活在了一起,还成为了狼群的狼王。

  我有一个启发:做事情不能放弃,要坚持到底。还有,如果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要乐于助人,善有善报嘛。这是我从叫“巴克”的狗身上学到的。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不知道大家读过没有,我从中悟到了一个“理”:强者为尊。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所有的一切,都以实力说话。在小说主人公(狗)巴克的社会里,只有学会“野蛮”,你才会有活下去的可能;只有学会“野蛮”,你才会有生的希望;只有学会“野蛮”,才是王道,才是生存之道。

  是否觉得,你所处的社会处处充满文明?不知野蛮是为何物?那么,举例说明如何:

  当你被一群人围殴时,你不得不还手。这,就是“野蛮”,“野蛮”可以维护你的尊严。

  当你外出郊游,却忘记带食物时,你不得不去猎取食物。这,就是“野蛮”,“野蛮”可以让你生存下来。

  ……

  现在,你是否还觉得你的周围充满文明?是否还不知野蛮为何物?

  正是因为野蛮,使这个简单的世界变得复杂繁琐,正是因为有了野蛮,人类因此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作品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一个美国作为旧金山,自幼对于家境比较贫寒,生活经济困顿。他做过这些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因为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经验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时候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自己心脏功能衰竭,而此前他已被使用各种挑战病魔进行折磨我们多年。

  一个人会死,然后无非是一把灰,一把黄土。但肉体被毁灭,但精神永存。杰克·伦敦的精神生活在他的作品的线条中,在“野性的呼唤”中,在巴克对自由的永无止境的追求中,在狂野中,以及在油炸牛排中挣扎的老拳击手的无助但从未放弃的铁拳中。杰克·伦敦的精神是漫长的,它是对自由的真诚呼唤,内心最初的活力赞美和歌颂。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在伦敦的杰作。这个故事是根据作者在阿拉斯加冰原,作为金矿工人的生活改编的。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巴克的毛茸茸的大狗。他从温暖的文明南方被绑架到冰冻的北极荒野,成为一个缰绳和鞭子,从事无休止的辛劳雪橇狗。在经历了多次苦难和死亡之后,他最终离开了人类的世界,在荒野中,追逐着风,寻求着自由,展现着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狼群的领袖。

  有人认为,这是狗的故事。有些人认为,这是狼的故事;但我认为这实际上是所有生命的活力要大力宣传在蓝天下,自由和美丽活力的故事。

  但是,我们生活在社会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教育作为其中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进行选择通过自己的生活,作为教师一个人,更加发展有着他们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必须始终没有应该可以相信,生命,应该严格按照企业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不同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需要服从,选择一些叛逆,选择一种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利用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复兴创造。

  在暑假空余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外国名著是有关杰克·伦敦的长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该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它原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夺,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事原则,变得凶悍,机智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发,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和人类的本质刻画的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触颇深杰克·伦敦所刻画的狗不只是在动物世界中存在,我们现实社会中也普遍存在着,这也许就是本性吧。书中不仅道理深刻,有些语句也很经典,在读的过程中我把我所喜欢的一部分摘抄下来与大家分享。 “生活的矛盾之处在于有一种境界标志着生命顶峰甚至超越了生命,当一个人极度活跃,彻底地忘掉自我的时候,这种境界便悄无声息地出现”。 “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我们的恐惧就越深,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它从不放过任何有利的机会,更不会从生死搏斗中退却,统治别人或被别人奴役。不能有同情,同情是软弱的表现。原始生活中不存在同情,否则会被视为软弱,这会让你丧命。**或者被杀,吃人或者被吃,这是法则,永恒的法则。”

  不管是自然社会还是我们的现实社会,各种生存法则都是类似的,即使在当今文明的社会吃人与被吃的现象还是数见不鲜,唯有让自己变为强者才能让自己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

  这是一个充满着美好和温馨的动人小说,里面讲了许多让人惊叹的故事。就让我从头说起吧!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沉着、冷静、勇敢的黄毛狗,它叫布克。是因为被坏人骗到这个寒冷的加拿大,成为一只雪撬狗,因为它的嫉妒性,最终暴发出了多年蕴藏在身体深处的力量,这就是野性。一次偶然的机会,使布克对史皮兹的嫉妒可以做个了结。经过布克一次次地被扑到,终于获得了做战的经验。经过努力,将史皮兹打倒了。成了领头狗。

  从这一刻开始,布克真正体会到生活的真谛,之后的战斗,布克次次都胜利,因为它散发了野性,激发了心中无穷的力量。

  布克,它是一个善于领悟道理的狗,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如果把这种力量转移到学*当中去,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克服的,我相信凡事只要多动脑筋,将身体里无穷的潜力发挥出来,一定没有什么事能难到我们的,你相信吗?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 (菁华5篇)(扩展3)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6篇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头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资料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可是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仅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我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明白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此刻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我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此刻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为了争第一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这一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这样变成了。其实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深刻的意义。是不是很惊讶?是否感觉自己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得不去捕捉猎物,这就是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得不反抗,野蛮可以维护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复杂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很多,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

  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有了野蛮,它使这个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复杂;正是因为野蛮,人生因此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不得不说,作为一条狗,活出这样的风采真的是霸气。

  阳光充足,美**致,不偷懒。被带到冰天雪地里并没有使它的身体倒下。适应性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可以说是淋漓尽致的体现在其中。他懂得感恩,为真正爱他的主人赢得1600美元赌钱,就是那颗真诚的心。最终化身为狼是它最好的结局!就像一个尖子生给老师的答题卡一样。它完美无缺。

  我一直以为杰克伦敦那种过分崇拜达尔文等人的理论会在他的作品中体现出来。如果用在人类活动中,会有点粗糙和简单化,但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中,那就再合适不过了。我想他一定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是那么悲惨,而巴克却是一个幸福的成功。

  然而,巴克应该承担这些事情,他为此付出了太多。很容易适应,但是很难做到。其他雪橇犬的悲剧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为了适应食物短缺,消化能力增强,“每一点吸收的营养,看完野呼后,都被600字运送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都可以吸收”的时候,我心里不禁感到难过。我以为有时候晚饭吃的不够,半夜从睡梦中醒来,肚子就像被千万只虫子咬了一样。我在赞叹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当狗被买来,长途跋涉后被迫继续奔跑时,巴克不是因为桑顿发现并保护了他而逃脱了死亡吗?但是你想想,为什么要保护呢?难道不是因为巴克以前的优点和他强壮的身体吗?水果是有原因的。

  《野性的呼唤》是国外最迷人的书之一。我捡的时候不忍心放下。剧情精彩深刻。不像其他名著,需要慢慢感受。这是一本难得的书,读起来能让人爱不释手。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 (菁华5篇)(扩展4)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菁华6篇)

  杰克·伦敦是一位伟大的美国作家。他最具代表性的一部作品,就是《野性的呼唤》。暑假里,我读完了这本书,感到很受震撼。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它的名字叫巴克。巴克原本是美国南方一位法官家的爱犬,因为几番周折,被迫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一路上,巴克经历了五个主人,经受了各种各样的考验,它内心中的野性也被呼唤了出来。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篇小说的第二章——野性在复苏。这章故事之所以让我久久不忘,是因为作家把巴克在法官家里和在野外的生活作了对比。以前在法官家当宠物的时候,巴克从来都不会狼吞虎咽,更不会去抢其他宠物的食物。从法官家离开以后,巴克再没有得到足够的食物,后来的主人每天只给它一条鱼,但这根本不能满足一天的食物需求。于是,巴克慢慢开始争夺、偷取其他动物的食物。到后来甚至练成了这样的`本事:即使在梦中都能察觉到周围的声响,会用牙齿把脚趾间的冰块舀出来,还会预测风向,在拉雪橇时节省力气。尽管生活变得很艰苦,但巴克始终都是非常可爱的。比如,巴克的脚和爱斯基摩犬的不同,拉雪橇时脚趾是分开的,所以拉完雪橇后非常疼。这时,巴克就会四脚朝天躺下来,就是饿得发慌,它也不愿意站起来去领他的那份鱼,它的主人只好亲自把鱼给他送过去。后来,巴克的主人把自己的皮鞋筒割下来,包在巴克的脚上做了四双小皮鞋。一天早上,主人忘了给巴克穿上鞋,它就躺在地上,死活不愿意起来,四只脚可怜兮兮的伸在空中,好像在说你不给我穿鞋我就不走了。就这样,巴克适应着各种环境,战胜了各种困难,用自己的勇气和耐心抵达了路途的终点。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了老师告诉我们的一句话,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

  这是一个充满着美好和温馨的动人小说,里面讲了许多让人惊叹的故事。就让我从头说起吧!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沉着、冷静、勇敢的黄毛狗,它叫布克。是因为被坏人骗到这个寒冷的加拿大,成为一只雪撬狗,因为它的嫉妒性,最终暴发出了多年蕴藏在身体深处的力量,这就是野性。一次偶然的机会,使布克对史皮兹的嫉妒可以做个了结。经过布克一次次地被扑到,终于获得了做战的`经验。经过努力,将史皮兹打倒了。成了领头狗。

  从这一刻开始,布克真正体会到生活的真谛,之后的战斗,布克次次都胜利,因为它散发了野性,激发了心中无穷的力量。

  布克,它是一个善于领悟道理的狗,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如果把这种力量转移到学*当中去,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克服的,我相信凡事只要多动脑筋,将身体里无穷的潜力发挥出来,一定没有什么事能难到我们的,你相信吗?

  早上,写完作业,我跑到妈妈房间书柜里挑书。第一层,第二层,一行醒目的红体字映入我的眼帘:《野性的呼唤》。野性怎么会呼唤,它在呼唤谁呢?我迫不急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印象也最为深刻,书中讲的是一只猎犬的奇遇,文中没有佳词妙句,但语言动作,心理描写极为深刻,让人念念不忘。

  巴克——这只猎犬,通过了生活的考验,战胜了敌人——自己,成为一条神秘色彩的狼。野性的呼唤,对它来说不只是恢复野性,更让它找回自己,让自己坚强。

  我们不正是这样,在紧要关头,或有人溺水,或有人打架,有时我们可能只要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可能会挽救一个生命、避免一场争斗。可很多人都没有做到,人们以经忘掉一种品质:坚强!不是让你惊天动地,不是让你口是心非,只要你学会坚强!

  月光下的一条狼,嗥叫着,警醒着我们:学会坚强!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 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的古老渴望;寒冬萧索,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诗行。”或许正如作者杰克 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

  《野心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再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向前;再向前,绝对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争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古老的友谊——纯真与忠贞的友谊,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昂望蓝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皞叫是忠诚的,这皞叫是震撼人心的,这皞叫包含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生命也因此而精彩,因此而灿烂,因此生生不息……

  这本书真的是太感人了。

  巴克原是南方法官家的爱犬,经过几经周折,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但巴克是一条南方的狗,在北方又很难适应这样恶劣的环境,如何融入到雪橇犬的生活,但是经过不断走跑,和从没经历过的打打杀杀,巴克成了队长,没有人能比的过巴克。

  巴克是一只惹人喜爱的大犬,它经历过的挫折,都是无法想象的艰难。

  这一个写的好: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原始的自游在暗自激荡,在冬日昏沉的长眠中,野性的热血再一次沸腾。

  巴克是一条狗,连狼也怕巴克,要是我有一条像马克一样的狗,那就太好了,可是有时候巴克非常可怕,会咬死人。

  巴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经历各种磨难之后,他内心原始的野性被呼唤出来,终于走向了荒郊野外。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作文


《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 (菁华5篇)(扩展5)

——最新《野性的呼唤》阅读心得优选【五】篇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礼貌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我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终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礼貌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可是巴克明白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仅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必须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齐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最终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当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我幸福欢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寒假里,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野性的呼唤》。它向我展示了在一个充满竞争的世界,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书中主人公小狗巴克他单纯,活泼,*惯了舒适安逸的生活。直到被园丁拐走,从而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生活一落千丈。被卖出的巴克最初无法适应那颠簸困难的环境,它反抗、挣扎逃脱,但发现自己太弱小,遭遇鞭抽棍打,同类相残,以及生活之难,经历多次失败后它深深地明白只有自己不畏缩困难,不断学*成长,克服各种障碍,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才会获得成功。几经努力,巴克最终成了狼群首领。

  巴克的一生经历,让我想起二年级发生的一件事情。那时,我刚换了新学校,之前一直没有接触英语,对英语几乎一窍不通。记得有一次,老师同大家一起玩“UP”OR“DOWN”的游戏,“DOWN”,老师一声令下,我自作聪明的站了起来,却引来了大家的哄堂大笑,各种嘲讽迎面扑来。顿时,我脸涨得通红,恨不得眼前有条地洞直接钻进去。从那以后对英语课,我一点兴趣都没有,甚至还有几分讨厌。

  但我知道,如果英语不行,怎么能实现我要做全优生梦想呢?此后,我暗下决心,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刻苦努力把英语给追上来。每天放学后,我独自留下来学*英语,不会读的主动请教老师。制定学*计划,每天早上和临睡前都主动看积木英语或听磁带……我十分努力地去学*,经过长时间的积累,我的英语成绩突飞猛进,上课能听懂老师在讲什么,课堂上也活跃了很多,能积极大声地回答问题。现在也会用口语对话与同学们交流,同学们都投来惊讶的眼光。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这个充满竞争的世界,懒惰与退缩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

  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震撼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之后它自我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终最终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终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终,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十分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先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之后,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可是它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达尔文的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思想以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的社会选择观。作者向我们揭示,在生存的道路上,在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仅有精英与超人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但综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等的尊重和爱。作家正是经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经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作品表面是动物的悲鸣,实质是人性的呼喊,蕴含着人与动物之间的深情。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我的本性,并想应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礼貌,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所以而多彩,所以而灿烂,所以而生生不息。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巴克是一条重达一百四十磅的杂交狗,它肌肉结实,皮毛厚长。它原来住在法官米勒豪华的别墅里,后来被人偷出去卖掉,几经周折后踏上了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主人的棍棒之下,它意识到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食物不够的情况下,它懂得了奸诈与狡猾。经过殊死的搏斗,它最终确定了领头狗的位置。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沙龙老板、毕罗尔特、弗兰克斯、哈尔、约翰?桑顿。巴克与最后一个主人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厚友谊。桑顿曾将它从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也多次营救主人,它还帮助主人赚得了两千美金,让主人偿还了债务。当主人惨遭不幸后,巴克便走进了荒野,利用四天的时间拖死了一只驼鹿。最后,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篇文章揭示了当时生存环境的险恶,动物之间相互残杀,人与人之间尔虞我诈。在生存竞争中,人们没有了道德观念的约束。《野性的呼唤》表现了杰克?伦敦的自然主义思想。

  巴克是一只狗,一只充满好奇心,羞耻心和正义感的狗。它原是生活在山谷中的一所大房子里。那是米勒法官的家。米勒法官非常富有,在当地享有很高的声誉,拥有很多马夫和佣人。因此,作为米勒先生家的狗,巴克天生有一种自尊与自豪感。它日常生活就是陪法官散散步,逗法官的孩子们玩耍,生活无忧无虑。

  不幸的是,巴克被米勒家的园丁拐走,卖到原始荒野,当了一只雪橇狗。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巴克在历练中不断成长。它战胜了狗王斯匹茨赢得了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但是它的主人哈尔是一个痴迷于金钱并心狠手辣的人。他让狗们日夜不停的拉雪橇,即使疲惫不堪也要继续向前跑。一次,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是桑顿冒着生命危险救了它。

  桑顿对巴克非常的细心,给它许多关爱。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桑顿。长时间的劳动及恶劣条件下的艰苦斗争使巴克在身心上已逐渐转变成一只狼犬。被桑顿解救后,巴克越发频繁地听到了狼的呼唤。但因桑顿的爱,它一直和狼群保持着理性的距离,继续和人类生活在一起。最后桑顿被土著人杀害了,巴克受到了巨大打击。当再次听到狼群的呼唤时,它便毅然跑向荒野,回归了自然,成了一只真正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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