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通用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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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 1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镇中小学校学生上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在校(园)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负全面负责。

  二、责任目标: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安出行。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经常性的邀请**干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学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5、有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审查驾驶员的资格,并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对照管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每天必须如实填写《浠水县中小学((暑假安全责任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日常台账》,并交学校(幼儿园)存档。

  7、对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伤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4篇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4篇。

  担保人:

  XXX年月日

  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 2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纪,用《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5、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6、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刀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素赔。(指已参保学生)

  XX、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XX0”、“XX9”、“120”、“122”等号码的功能。

  12、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上学时间:12:00;放学时间4:10。)

  13、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4、家长监管时间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周末以及节假日由家长全天监管。

  1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保存一份。家长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20xx年8月31止。

  班主任(签名):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字:

  XXXXX学校

  二〇XX年九月一日

  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 3

  为创造有序、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争创文明交通安全学校,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遵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学校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学生应遵守:

  1、不准乘坐麻木等简陋的交通工具,不准乘坐车况不合格的车辆,不准乘坐超载的车辆。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3、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时,突然横穿硬闯。

  4、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不准驾摩托车上学,未到年龄的不准骑自行车。学校禁止学生骑车上学。

  8、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能打闹追逐,违章载人等。

  9、不要在出租车临*时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机动道路、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车。

  家长应尽到下列义务:

  1、经常教育子女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特别是上学前要再三叮嘱。

  2、尽量抽出时间护送子女到搭车地点,监督子女按要求乘车。

  3、对于违规载学生上学的麻木车主和车况不合格的车主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4、对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负责。

  学校应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2、要求学生自愿参加*安保险。

  3、班级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对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

  4、加强落实住校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责任措施。

  5、完善各种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6、加强门卫管理,严禁麻木等简陋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学生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XX中学

  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 4

  为加强参与活动同学安全管理,增强参加活动同学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保障参与活动同学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精神,本着对同学、家庭、社会负责任的态度,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希望全体参与此次活动的同学严格遵守。

  第一条、离校须按规定的时间和流程,不得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活动结束须按时返校。

  第二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知识学*,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三条、离开学校后必须听从活动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离开或开展其他活动。

  第四条、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拥有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不闯红灯,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骑自行车、不乘坐无证照、非客运车辆和超载车辆,不在公路上游玩、奔跑、戏闹、跨栏,时时处处注意交通。

  第五条、在离开学校期间,保证不玩火;不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不得在水边戏水、划船、钓鱼等,以防溺水。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等。未经活动负责人同意不私自离开或参与其他活动。雷雨天气需注意防雷击和触电。

  第六条、注意食品卫生和饮食安全不酗酒,不到无证经营和不卫生的摊点、餐馆就餐。

  第七条、不参与打架斗殴、聚众滋事等违法违纪活动。

  第八条、不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九条、所有学生对人身、公共财产安全都应尽充分注意的义务,如遇突发性事故,所有知情(发现)者、当事人,都应积极施救并在第一时间向活动负责人报告或报警;知情不报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本责任书内容为全体参与活动同学共同遵守的安全行为规范,参与活动同学离校前须认真学*。

  第十一条、附则

  1、对违反本责任书所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承担完全责任。

  2、对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法执行。

  3、活动参与者和活动负责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活动参与者、活动负责人和“银鸽”志愿者服务团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条款,经相关人员签字后生效并遵照执行,承担相应的的责任。本责任书时间为参与活动的所有同学集合带队出发到全体参加活动同学回到学校时止。责任书签字人员如有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

  本人已经理解和明确以上安全责任书中所有规定,并保证认真遵守。若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国家行政及法律、校纪校规处分。

  本人阅读后签名:

  活动负责人签字:

  活动单位(签章):

  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 5

  为加强对中小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学生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共同拟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要切实抓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持以班或学生为单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努力培养学生优良行为*惯。

  2、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督办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学、放学路队管理制度。实行按学生居住性区域编排路队,指定路队长专职负责,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加强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不得搭乘三轮车,小四轮、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学校报批的集体活动需集体乘车(船)时,学校必须与交通(航管)部门取得联系,乘坐正规载人客车或船只,严禁租用农用车或证件不齐全及车况差的车辆(船只)。

  三是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上好卫生健康教育课,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不吃生、冷、霉烂变质食物,以增强学生卫生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惯。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不断改善食宿条件,向学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饮用水。以班级为单位,根据不同季节定时或不定时地检查学生自带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食用。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学校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医院为学生治疗,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一切治疗费用。

  四是加强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并根据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预防措施对学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护。对学生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请假擅自离校、课外时间打闹。在楼梯间拥挤、攀爬翻越护栏、触摸电器或违章使用电器以及在集体活动中不听指挥擅自行动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等,应及时告诫、纠正,必要时应责令其写出检查或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一定的处分。对不听却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时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并认真做好记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要禁止学生参与抗洪抢险和扑救火灾等活动。

  3、学校应将作息时间准确无误的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以便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禹校期间安全的监管。

  二、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生非在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2、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必须使用交通工具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监督学生乘座正规的人客车或船只,禁止学生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家长应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情况,并共同对学生加强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生在校期间患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尽快将其接送医疗部门治疗。学生上学前,家长或监护人应注意了解、观察学生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阻止学生返校及时予以必要的治疗。学生若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如实告知学校,严重者应办理休学手续,予以休学治疗。

  4、学生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其行为危及个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擅自离校的及其行为应由个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自接到学校告知时起,应承担学生的安全监护职责。

  5、学生离校期间(学校组织活动时间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监管。

  三、学生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小学守则》、学校纪律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航运)规则,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因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2、在校期间,严禁打闹;不在楼梯间推搡、拥挤;不攀爬、翻越护栏;不购买食物"三无"食品和霉烂变质食物。放学、上学途中切实做到:遵守路队纪律。服从路队长管理:不搭乘和使用农用车及各种不安全交通工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拦车、扒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下河(沟、渠、塘、库)洗澡;不攀高登险;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戏和活动。

  3、在校期间或参加集体活动时,未经教师允许,不得私自离校(离队)外出和单独行动。学生放学后或节、假日期间,不在学校逗留,游玩。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学校、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应严格遵守,并自觉履行各自责任。如因学生或家长不遵守合约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自负,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听老师的教导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现意外学校不负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请家长仔细阅读,认真签字(盖章并签字)。

  学校(章):

  家长或监护人(盖章并签字):

  学生(签字):

  20xx年9月2日

  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 6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镇中小学校学生上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在校(园)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负全面负责。

  二、责任目标: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安出行。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经常性的邀请**干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学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5、有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审查驾驶员的资格,并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对照管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每天必须如实填写《浠水县中小学((暑假安全责任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日常台账》,并交学校(幼儿园)存档。

  7、对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伤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4篇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4篇。

  担保人:

  XXX年月日

  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 7

  为加强参与活动同学安全管理,增强参加活动同学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保障参与活动同学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精神,本着对同学、家庭、社会负责任的态度,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希望全体参与此次活动的同学严格遵守。

  第一条 离校须按规定的时间和流程,不得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活动结束须按时返校。

  第二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知识学*,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三条 离开学校后必须听从活动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离开或开展其他活动。

  第四条 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拥有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不闯红灯,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骑自行车、不乘坐无证照、非客运车辆和超载车辆,不在公路上游玩、奔跑、戏闹、跨栏,时时处处注意交通。

  第五条 在离开学校期间,保证不玩火;不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不得在水边戏水、划船、钓鱼等,以防溺水。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等。未经活动负责人同意不私自离开或参与其他活动。雷雨天气需注意防雷击和触电。

  第六条 注意食品卫生和饮食安全不酗酒,不到无证经营和不卫生的摊点、餐馆就餐。

  第七条 不参与打架斗殴、聚众滋事等违法违纪活动。

  第八条 不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九条 所有学生对人身、公共财产安全都应尽充分注意的义务,如遇突发性事故,所有知情(发现)者、当事人,都应积极施救并在第一时间向活动负责人报告或报警;知情不报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本责任书内容为全体参与活动同学共同遵守的安全行为规范,参与活动同学离校前须认真学*。

  第十一条 附则

  1、对违反本责任书所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承担完全责任。

  2、对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法执行。

  3、活动参与者和活动负责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活动参与者、活动负责人和“银鸽”志愿者服务团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条款,经相关人员签字后生效并遵照执行,承担相应的'的责任。本责任书时间为参与活动的所有同学集合带队出发到全体参加活动同学回到学校时止。责任书签字人员如有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

  本人已经理解和明确以上安全责任书中所有规定,并保证认真遵守。若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国家行政及法律、校纪校规处分。

  本人阅读后签名: 活动负责人签字:

  活动单位(签章):

  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 8

  为加强参与活动同学安全管理,增强参加活动同学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保障参与活动同学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精神,本着对同学、家庭、社会负责任的态度,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希望全体参与此次活动的同学严格遵守。

  第一条 离校须按规定的时间和流程,不得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活动结束须按时返校。

  第二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知识学*,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三条 离开学校后必须听从活动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离开或开展其他活动。

  第四条 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拥有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不闯红灯,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骑自行车、不乘坐无证照、非客运车辆和超载车辆,不在公路上游玩、奔跑、戏闹、跨栏,时时处处注意交通。

  第五条 在离开学校期间,保证不玩火;不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不得在水边戏水、划船、钓鱼等,以防溺水。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等。未经活动负责人同意不私自离开或参与其他活动。雷雨天气需注意防雷击和触电。

  第六条 注意食品卫生和饮食安全不酗酒,不到无证经营和不卫生的摊点、餐馆就餐。

  第七条 不参与打架斗殴、聚众滋事等违法违纪活动。

  第八条 不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九条 所有学生对人身、公共财产安全都应尽充分注意的义务,如遇突发性事故,所有知情(发现)者、当事人,都应积极施救并在第一时间向活动负责人报告或报警;知情不报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本责任书内容为全体参与活动同学共同遵守的安全行为规范,参与活动同学离校前须认真学*。

  第十一条 附则

  1、对违反本责任书所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承担完全责任。

  2、对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法执行。

  3、活动参与者和活动负责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活动参与者、活动负责人和“银鸽”志愿者服务团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条款,经相关人员签字后生效并遵照执行,承担相应的.的责任。本责任书时间为参与活动的所有同学集合带队出发到全体参加活动同学回到学校时止。责任书签字人员如有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

  本人已经理解和明确以上安全责任书中所有规定,并保证认真遵守。若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国家行政及法律、校纪校规处分。

  本人阅读后签名: 活动负责人签字:

  活动单位(签章):

  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 9

  为了确保在中考期间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责任内容如下:

  一、明确安全责任

  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组织、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组织和管理。

  二、责任要求

  1、考生必须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管理;

  2、考前考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达乘车地点,乘车时不得随意将头、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吃、住、行;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饭,住宿,乘车;不得自行去考场和回住宿点。

  4、考生必须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宿舍内追、打、玩,影响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准外出,如果有特殊事确实需要外出的,必须有带队教师陪同。

  6、考试期间,考生个人应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钱物及学*用品,以免被盗;

  特别是准考证。

  7、考生应注意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向该班班主任及带队教师反映情况;

  8、考生不准去买霉烂、变质、腐蚀食品,以免中毒;不准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品。

  9、考生不准外出喝酒、吸烟;去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

  10、考生考试结束,集体返校解散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走家串户,不得搞聚会,不得下河洗澡。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才算本校学业终了。

  11、家长同志要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试期间注意事项,正确对待考试。教育考生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听从学校安排,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要毕业了就不服从管理的思想,有事报告老师,文明调解,尊重三年来教育自己,帮助自己的老师和同学。

  12、学校原则上要求家长陪考,确因特殊原因不能陪考的,应向班主任联系并教育好自己的子女。

  13、不能统一住宿的学生,应征得家长同意并告知班主任老师的自己的住处及联系方式,有事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联系。

  三、责任追究

  各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管理,对因擅自行动,无视学校安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且学校将严肃处理,严重者报送**机关。

  九(1)班班主任老师联系电话

  九(2)班班主任老师联系电话

  九(3)班班主任老师联系电话

  水东中学(章)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 10

尊敬的学生家长: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部署安排,××××年国庆节假期定于10月1日——10月7日,10月8日开学。假期中,我们把孩子完全交给你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敬请各位家长在暑假期间督促、教育好子女遵纪守法,注意安全,使学生的身心得以健康成长,确保万无一失。现提醒家长尤其注意以下几点:

  1、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洗澡或游玩,不准在水边戏水、捉鱼、划船等。

  2、不准骑自行车上路,禁止驾驶机动车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准乘坐"三无"车辆。

  3、不准玩火、不准私自野炊,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

  4、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

  5、严禁小学生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6、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7、未经家长同意,学生不准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8、按照要求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具体要求另有"一封信"。

  家长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担负着教育子女成长的义务,在假期中确保学生安全,让您的孩子,我们的学生从小成为文明、守纪的好公民。

  本责任书有效期自××××年9月30日起至××××年10月8日止。

  家长(签名)__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___学生(签名)____________


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通用十篇扩展阅读


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通用十篇(扩展1)

——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3篇

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1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学期第一课应是“安全法制教育课”。用《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四方签字之日生效至学生毕业终止(有学校保存)。

  校长(签字)或盖章: 班主任:

  学生姓名: 学生家长(签字):

  20___年__月__日

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2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镇中小学校学生上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在校(园)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负全面负责。

  二、责任目标: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安出行。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经常性的邀请*干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学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5、有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审查驾驶员的资格,并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对照管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每天必须如实填写《浠水县中小学((暑假安全责任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日常台账》,并交学校(幼儿园)存档。

  7、对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伤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4篇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4篇。

  担保人:

  XXX年月日

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3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纪,用《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5、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6、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刀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素赔。(指已参保学生)

  XX、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XX0”、“XX9”、“120”、“122”等号码的功能。

  12、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上学时间:12:00;放学时间4:10。)

  13、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4、家长监管时间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周末以及节假日由家长全天监管。

  1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保存一份。家长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20xx年8月31止。

  班主任(签名):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字:

XXXXX学校

  二〇XX年九月一日


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通用十篇(扩展2)

——中小学生的安全责任书3篇

中小学生的安全责任书1

  为加强参与活动同学安全管理,增强参加活动同学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保障参与活动同学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精神,本着对同学、家庭、社会负责任的态度,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希望全体参与此次活动的同学严格遵守。

  第一条 离校须按规定的时间和流程,不得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活动结束须按时返校。

  第二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知识学*,确保人身

  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三条 离开学校后必须听从活动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离开或开展其他活动。

  第四条 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拥有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不闯红灯,横穿公路时要做到:

  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骑自行车、不乘坐无证照、非客运车辆和超载车辆,不在公路上游玩、奔跑、戏闹、跨栏,时时处处注意交通。

  第五条 在离开学校期间,保证不玩火;不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不得

  在水边戏水、划船、钓鱼等,以防溺水。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等。未经活动负责人同意不私自离开或参与其他活动。雷雨天气需注意防雷击和触电。

  第六条 注意食品卫生和饮食安全不酗酒,不到无证经营和不卫生的摊点、餐馆就餐。

  第七条 不参与打架斗殴、聚众滋事等违法违纪活动。

  第八条 不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九条 所有学生对人身、公共财产安全都应尽充分注意的义务,如遇突发性事故,

  所有知情(发现)者、当事人,都应积极施救并在第一时间向活动负责人报告或报警;知情不报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本责任书内容为全体参与活动同学共同遵守的安全行为规范,参与活动同学

  离校前须认真学*。

  第十一条 附则

  1、对违反本责任书所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承担完全责任。

  2、对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法执行。

  3、活动参与者和活动负责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活动参与者、活动负责人和“银鸽”志愿者服务团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条款,经相关人员签字后生效并遵照执行,承担相应的的责任。本责任书时间为参与活动的所有同学集合带队出发到全体参加活动同学回到学校时止。责任书签字人员如有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

  本人已经理解和明确以上安全责任书中所有规定,并保证认真遵守。若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国家行政及法律、校纪校规处分。

 xxx

  20xx年xx月xx日

中小学生的安全责任书2

  为加强参与活动同学安全管理,增强参加活动同学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保障参与活动同学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精神,本着对同学、家庭、社会负责任的态度,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希望全体参与此次活动的同学严格遵守。

  第一条 离校须按规定的时间和流程,不得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活动结束须按时返校。

  第二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知识学*,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三条 离开学校后必须听从活动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离开或开展其他活动。

  第四条 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拥有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不闯红灯,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骑自行车、不乘坐无证照、非客运车辆和超载车辆,不在公路上游玩、奔跑、戏闹、跨栏,时时处处注意交通。

  第五条 在离开学校期间,保证不玩火;不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不得在水边戏水、划船、钓鱼等,以防溺水。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等。未经活动负责人同意不私自离开或参与其他活动。雷雨天气需注意防雷击和触电。

  第六条 注意食品卫生和饮食安全不酗酒,不到无证经营和不卫生的摊点、餐馆就餐。

  第七条 不参与打架斗殴、聚众滋事等违法违纪活动。

  第八条 不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九条 所有学生对人身、公共财产安全都应尽充分注意的义务,如遇突发性事故,所有知情(发现)者、当事人,都应积极施救并在第一时间向活动负责人报告或报警;知情不报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本责任书内容为全体参与活动同学共同遵守的安全行为规范,参与活动同学离校前须认真学*。

  第十一条 附则

  1、对违反本责任书所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承担完全责任。

  2、对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法执行。

  3、活动参与者和活动负责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活动参与者、活动负责人和“银鸽”志愿者服务团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条款,经相关人员签字后生效并遵照执行,承担相应的的责任。本责任书时间为参与活动的所有同学集合带队出发到全体参加活动同学回到学校时止。责任书签字人员如有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

  本人已经理解和明确以上安全责任书中所有规定,并保证认真遵守。若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国家行政及法律、校纪校规处分。

  本人阅读后签名: 活动负责人签字:

  活动单位(签章):

中小学生的安全责任书3

  为了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事故,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您在提供或者使用煤气取暖时要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

  1、 不使用不安全炉具,不在室内使用明火取暖。

  2、要了解掌握预防煤气中毒相关知识;安装炉具(含土暖气)时,要检查炉具是否完好,烟筒接口处是否接牢并安装弯头;室内必须安装换气扇,要经常检查换气扇是否完好,保持通风;要经常检查烟道是否堵塞,特别是烟筒与炉子的接口处,做到及时清理,防止烟道堵塞。

  3、 每天晚上睡觉前要检查炉火是否封好,炉盖是否盖严,风门是否打开。

  4、 学校要向全体师生进行预防煤气中毒宣传,不得提供不安全炉具,要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师生取暖安全。

  5、 学校要培训师生正确使用煤火取暖,每天清理炉具烟道口积灰,检查风斗是否畅通,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事故。

  6、 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单位内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保障员工取暖安全。


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通用十篇(扩展3)

——中小学生安全的责任书 (菁华5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明确各方责任,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

  1、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在上学和放学时,派值班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

  3、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五小车)、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三无车)。

  4、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二、学生与家长方:

  1、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力度。

  2、教育并保证子女上学途中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3、认真学*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文明骑车,在校园内推行,在校园外做到靠路右边行驶,不走路中间,不单手骑车或大撒把,拐弯要伸手示意,不闯红灯。

  4、学生家长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经常教育学生负责放学回家及节假日期间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和学生及家长各执一份,共同负责学生的交通安全,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放学时车辆违规装载学生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班主任签名:学生签名:

  单位盖章:学生家长签名:

  年月日

  为加强参与活动同学安全管理,增强参加活动同学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保障参与活动同学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精神,本着对同学、家庭、社会负责任的态度,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希望全体参与此次活动的同学严格遵守。

  第一条 离校须按规定的时间和流程,不得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活动结束须按时返校。

  第二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知识学*,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三条 离开学校后必须听从活动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离开或开展其他活动。

  第四条 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拥有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不闯红灯,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骑自行车、不乘坐无证照、非客运车辆和超载车辆,不在公路上游玩、奔跑、戏闹、跨栏,时时处处注意交通。

  第五条 在离开学校期间,保证不玩火;不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不得在水边戏水、划船、钓鱼等,以防溺水。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等。未经活动负责人同意不私自离开或参与其他活动。雷雨天气需注意防雷击和触电。

  第六条 注意食品卫生和饮食安全不酗酒,不到无证经营和不卫生的摊点、餐馆就餐。

  第七条 不参与打架斗殴、聚众滋事等违法违纪活动。

  第八条 不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九条 所有学生对人身、公共财产安全都应尽充分注意的义务,如遇突发性事故,所有知情(发现)者、当事人,都应积极施救并在第一时间向活动负责人报告或报警;知情不报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本责任书内容为全体参与活动同学共同遵守的安全行为规范,参与活动同学离校前须认真学*。

  第十一条 附则

  1、对违反本责任书所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承担完全责任。

  2、对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法执行。

  3、活动参与者和活动负责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活动参与者、活动负责人和“银鸽”志愿者服务团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条款,经相关人员签字后生效并遵照执行,承担相应的的责任。本责任书时间为参与活动的所有同学集合带队出发到全体参加活动同学回到学校时止。责任书签字人员如有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

  本人已经理解和明确以上安全责任书中所有规定,并保证认真遵守。若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国家行政及法律、校纪校规处分。

  本人阅读后签名: 活动负责人签字:

  活动单位(签章):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镇中小学校学生上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在校(园)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负全面负责。

  二、责任目标: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安出行。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经常性的邀请干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学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5、有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审查驾驶员的资格,并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对照管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每天必须如实填写《浠水县中小学接送学生车辆日常台账》,并交学校(幼儿园)存档。

  7、对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伤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镇教育总支(盖章):

  学校(盖章):

  总支*签字:

  校长签字:

  xx年x月x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家长、学校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

  1、学校及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骑摩托车,不乘坐摩的以及“三无”车辆。杜绝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2、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饮食中毒事件发生。保持教室及集体场所的卫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3、参加体育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时要检查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卫生标准,剧烈活动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听从教师指挥,以确保安全。

  4、正确处理同学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团结友爱。不喝酒、不打架、不盗窃他人财物,不与校外不法青年勾结。敢于同扰乱学校秩序、侵害学生人身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增强消防意识,不违章用电、用火,不抽烟、不点蜡烛、不放鞭炮,杜绝火灾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时通知班主任。中途离开校园要先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批条、门卫老师登记后方可离开。

  7、按时作息,准时到校,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准留宿其他人。

  8、不准带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伤人器械入校。

  9、不准勒索他人钱物,如被勒索,要及时向班主任,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

  10、不看不健康书籍,不进游戏厅、网吧、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围墙、攀登楼梯扶手及其它栏杆、窗口等,上、下楼梯时按规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楼道打闹、玩耍。

  12、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及装饰物,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带手机、随身听、高档微型等设备入校。

  13、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后,家长要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冷静、理智、妥善的解决。禁止教师、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通用十篇(扩展4)

——小学生安全责任书 (菁华5篇)

  各位家长: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我校上午8时10分上课、11时30分放学,下午春秋季(5月1日9月30日)14时20上课、16时40分放学,夏季15时20上课、17时40分放学)。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 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6、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家长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喝酒、不。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1、水上安全:我校周边分布有水塘、河流,各家长要特别注意做好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边戏水玩耍,学校也把它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和重要要求,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管理。各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要支持与配合,严密关注学生在节假日和学生放学离校期间私自下河、塘、堰戏水、游泳而引发事故的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的游泳安全与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处公路路边,规定以下几点请家长认真执行:a、不准骑摩托车到学校,特别不允许学生乘坐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辆;b、有牌有照的车辆,也应该做到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车辆的核载人数,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c、注意公路行走安全,不在公路边放风筝、打跳、玩耍等。d、我国法律规定年龄未满12周岁少年,禁止骑自行车上路。

  3、集体活动安全:切实加强各种*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各种活动学校都应规定严格报批,并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4、食品卫生安全: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时令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治安安全: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以及刀具进校门。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一份。此责任书至六年级结业前有效。)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2、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3、学校在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5、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6、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7、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8、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鞭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9、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0、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1、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非上课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2、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3、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以上诸条望学校、家庭、学生共同遵守,确保您的孩子*安健康、快乐成长。

  年级: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XX小学将于20XX年X月XX日在XXX展开XXXX活动。外出期间,为了保证学生在外活动的安全,代表我校良好形象,争做文明小学生,负责老师以及全体外出学生做出以下承诺并郑重保证:

  一、每个学生必须服从在外活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活动;

  二、在外期间,学生必须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听从组织安排,不准擅自离队,不准私自外出活动;

  三、外出活动,必须有相应负责老师全程陪同。

  注意:

  1、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原则上不鼓励学生组织外出活动。

  2、如若学生组织外出,最终的'一切责任由负责老师以及学生本人承担。

  负责老师:XXX

  外出学生:XXX

  本保证书一式两份,组织各执一份。

  为了营造学校教育教学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为使学生健康成长,根据*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安全工作有关规定,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此安全责任书。

  一、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存在隐患。

  二、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教师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

  三、家长应教育和管理学生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一般不准到校,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通用十篇(扩展5)

——小学生托管安全责任书 (菁华5篇)

  因我校有部分学生放学后在校外托管机构托管、托辅,为了确保学生在托管、托辅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落实,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1、家长为孩子选择托管、托辅机构时,要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所选托辅机构的办学资质要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许可和审核,负责学生就餐的机构要有食品药品监督局审批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同时还要达到消防部门审核的消防安全。选择校外机构的校舍房屋不能存在安全隐患,严禁到有安全隐患的机构托管、托辅。

  2、学生在校外托管、托辅机构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托管、托辅机构和学生家长共同负责。

  3、托管、托辅机构的老师接送学生放学、上学出现事故的,由托管机构负责。

  4、家长要严禁学生在托管、托辅机构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器物,因此发事故的,由托管机构或家长负责。

  5、家长要切实注意监督学生在托管机构的饮食安全,如因饮食卫生方面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托管机构完全负责。

  6、学生在参加托管、托辅活动时,家长要保证其本人的交通安全,严禁乘坐没有资质和手续的黑校车、黑出租。乘坐公交车的学生,应教育学生文明乘车。

  7.家长所选择的托管、托辅机构要保证环境卫生整洁、定期消毒杀菌,按时通风,避免学生大面积暴发传染病,由此造成的后果,与学校无关。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家长、学校各自留存一份。

  学生的父母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作为第一监护人有义务为孩子的安全担负责任,同时更有义务为孩子的生活安全提供最佳场所,在学校规定的学生应在校时间之外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为了确保这部分学生的交通、食品等方面的安全及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家长应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学校的作息时间是:早上7:30以后到校,11:50放学离校,下午14:00以后到校,17:50放学离校。放学后学生应及时离校,并按规定时间入校,不得提前到校,也不得未到入校时间在校门口逗留。

  在幼儿园食宿的学生,未到入校时间不得在校园内逗留,学校允许学生进教室学*或午休,家长应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的游戏、不私自离校、不毁坏学校安全防护设施和公共财物,不乱扔果皮等废弃物。

  如果不遵守学校规定,期间出现任何意外学校概不负责,均由学生及家长承担完全责任。

  2、家长应与校外饭馆或托管机构协商让学生中午得到充分的休息,以保证学校下午正常的学*活动。

  3、家长应监督校外饭馆或托管机构提供的食品卫生及午休设施安全,如出现食物中毒或其它安全事故,应由个人负责或家长及托管机构协商解决,与学校无关。

  4、家长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并要求托管机构保证学生交通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系学生个人行为,应由个人负责或家长及托管机构协商解决,与学校无关。

  因我校有部分学生在托管食宿,为了确保学生在托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所有托管学生若因在托管期间发生以下情况造成的个人伤害均与我校无关,应有托管承办人和监护人承担。

  1、学生在托管生活、学*期间,因第三人或个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2、校外托管老师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师本人负责.

  3、校外托管开展室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托管应承担一切责任;托管期间,学生未到或私自离开托管中心,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托管中心和学生家长共同负责。

  4、托管中心老师接送学生放学、上学违反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托管老师负责。

  5、托管中心老师要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等危险物品,因此发生事故的,由托管老师负责。

  6、托管中心老师应准时接送学生,学生放学应在指定位置等候托管中心老师,不应随意离开。学生家长不得安排亲属朋友临时直接从学校接走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知班主任和托管中心(只能用学校和托管中心登记的电话),由托管老师签字确认之后方可离校。否则学校有权不予批准学生离校。

  7、托管中心必须保证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如因饮食卫生方面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托管中心完全负责。

  8.托管中心必须注意环境卫生,定期消毒,按时通风,如果造成托管学生大面积暴发传染病的',由托管中心与家长共同承担责任。

  9.学生在校就学期间发生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如家长不能及时赶到,托管中心老师需代行护理陪床、缴纳费用等家长职责。

  本责任状一式三份,托管中心、家长、学校各自留存一份。

  学生的父母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作为第一监护人有义务为孩子的安全担负责任,同时更有义务为孩子的`生活安全提供最佳场所,在学校规定的学生应在校时间之外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为了确保这部分学生的交通、食品等方面的安全及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家长应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学校的作息时间是:早上7:30以后到校,11:50放学离校,下午14:00以后到校,17:50放学离校。放学后学生应及时离校,并按规定时间入校,不得提前到校,也不得未到入校时间在校门口逗留。

  在幼儿园食宿的学生,未到入校时间不得在校园内逗留,学校允许学生进教室学*或午休,家长应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的游戏、不私自离校、不毁坏学校安全防护设施和公共财物,不乱扔果皮等废弃物。

  如果不遵守学校规定,期间出现任何意外学校概不负责,均由学生及家长承担完全责任。

  2、家长应与校外饭馆或托管机构协商让学生中午得到充分的休息,以保证学校下午正常的学*活动。

  3、家长应监督校外饭馆或托管机构提供的食品卫生及午休设施安全,如出现食物中毒或其它安全事故,应由个人负责或家长及托管机构协商解决,与学校无关。

  4、家长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并要求托管机构保证学生交通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系学生个人行为,应由个人负责或家长及托管机构协商解决,与学校无关。

  因我校有部分学生放学后在校外托管机构托管、托辅,为了确保学生在托管、托辅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落实,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1、家长为孩子选择托管、托辅机构时,要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所选托辅机构的办学资质要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许可和审核,负责学生就餐的机构要有食品药品监督局审批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同时还要达到消防部门审核的消防安全。选择校外机构的校舍房屋不能存在安全隐患,严禁到有安全隐患的机构托管、托辅。

  2、学生在校外托管、托辅机构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托管、托辅机构和学生家长共同负责。

  3、托管、托辅机构的老师接送学生放学、上学出现事故的,由托管机构负责。

  4、家长要严禁学生在托管、托辅机构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器物,因此发事故的,由托管机构或家长负责。

  5、家长要切实注意监督学生在托管机构的饮食安全,如因饮食卫生方面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托管机构完全负责。

  6、学生在参加托管、托辅活动时,家长要保证其本人的交通安全,严禁乘坐没有资质和手续的黑校车、黑出租。乘坐公交车的学生,应教育学生文明乘车。

  7.家长所选择的托管、托辅机构要保证环境卫生整洁、定期消毒杀菌,按时通风,避免学生大面积暴发传染病,由此造成的后果,与学校无关。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家长、学校各自留存一份。


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通用十篇(扩展6)

——正规小学生安全责任书 (菁华3篇)

  为了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明确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督促各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责任期限: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2、定期检查重要设备设施如校舍、建筑、电线线路、电器设备设施的安全,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和安全要求,受损、泄漏或陈旧老化的必须及时更换或维修。

  3、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的安全检查。

  4、严格按照学校制度和国家《卫生法》要求做好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上报学校。

  5、定期检查微机室、实验室等设备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6、加强消防检查,及时添置和更新消防设施,消灭火灾隐患;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消防应急指示灯和消防标识齐全。

  7、做好体育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确保学生使用安全。

  8、因管理疏忽未发现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以及因管理疏忽未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由管理者负责。

  9、楼道、走廊及其它通道必须安全、畅通;走廊护栏高度不低于1.2m;照明设备应处于正常状态,受损时要及时维修。

  10、校园内教学用房、辅助用房、食堂、围墙和门窗、花台、石梯、体育设施、活动设施等应符合安全要求,有问题的要及时上报学校维修更换。

  11、加强对校园内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防止学生受到伤害。

  学校(盖章):

  校长(签章):责任人(签章):

  XX年XX月XX日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与教师无关。(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 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课间、午休除外。),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1、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准学生买其它食品食用,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学生中餐由学校统一免费提供,学校供餐食品学生必须一次用完,不能带出学校或自由留取,若因违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方自己负责。

  22、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3、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部门依法处理。

  校长(签字)或盖章: 学生家长: 班主任: 学生姓名:

  为了营造学校教育教学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为使学生健康成长,根据*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安全工作有关规定,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此安全责任书。

  一、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存在隐患。

  二、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教师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

  三、家长应教育和管理学生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一般不准到校,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四、家长应及时了解学校作息时间,督促学生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上学或放学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五、学生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上课,家长主动、及时告知班主任。

  六、学生之间违纪造成的伤害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七、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遭受侵害,教师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八、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九、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家长应及时告知教师,教师不知道或难于知道而造成的伤害,教师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十一、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十二、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十四、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十五、传染病流行期间,严禁学生外出和与疫区人员接触,并教给学生预防知识和饮食卫生常识性知识,并积极采取防患措施。

  十六、教育学生按照学校及老师的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形成“珍惜生命,忽忘安全和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意识。

  十七、家长有责任适时适地给学生传授安全防护和自救等常识性知识,以防万一,否则家长应对发生的事故负责。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学生在校期间一至六年级有效。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字:xxx

  xxx学校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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