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手机的管理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1-09 00:00:00 手机,学校

学校手机的管理制度1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手机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关机放在桌子上),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

  5、上课玩手机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曝光台”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6、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申请及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班级一概不负责任。

  7、没有经过申请私自带手机到校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送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的处理。这类同学如果出现上课玩手机的违规现象,班级将加重处罚力度。

学校手机的管理制度2

  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传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冲击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在学校安心学*,防止沉迷网络与游戏,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生活*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提醒该生如再次重犯将取消参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资格。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或政教处,填写手机保管协议。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4、对多次携带手机的学生,根据情节将进行记大过、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等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处分结果记录学生学籍档案。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和各类违规电器,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的通讯。家长需要联系学生的可以打电话给班主任,或学生找班主任借电话打给家长。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写明情况,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

学校手机的管理制度3

  一、禁令

  1、荆门一中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

  2、确有需要使用手机的,由学校统一通知安排。

  3、学校在校园各区域设有公用电话,方便学生使用。

  二、检查通报办法

  1、各班级要通过班干部、小组长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自查结果由班级自行处理。

  2、学校将通过值周教师校门口的随机抽查、教务巡查、教师检查、校园巡查等方式加强检查,检查结果报政教处汇总处理。

  3、全体教职工有责任在校园随时发现并教育处理学生。

  4、学生违规被检查发现,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从重处理。

  5、政教处每周升旗仪式上通报检查情况,学校《情况通报》上通报相关情况。

  三、处罚办法

  1、学生违规将手机带入校园,均当场没收;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课、班会课、课间、*等)使用手机,均没收手机,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将手机带入考场,视为考试作弊,单科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在考场使用手机的,同时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3、学生违规带手机进校园的,每次扣个人积分20分,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0分,取消个人进步奖和学期评优资格;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取消其享受助学金资格。每月班级量化分数被扣10分及以上的,该班级当月将被取消“五星班级”评选资格。

  4、被没收的手机统一由班主任管理。学期结束前,由个人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经学校同意后,通知学生家长来校领取。

  本规定自20xx年9月5日起开始实施。


学校手机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学校手机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中职学校手机管理制度3篇

中职学校手机管理制度1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手机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关机放在桌子上),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

  5、上课玩手机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曝光台”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6、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申请及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班级一概不负责任。

  7、没有经过申请私自带手机到校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送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的处理。这类同学如果出现上课玩手机的违规现象,班级将加重处罚力度。

中职学校手机管理制度2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机网络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第三条使用规定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晚自*)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熄灯就寝后不使用手机。

  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5、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熄灯就寝后关闭手机。

  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7、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可与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联系。

  8、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第四条检查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重新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第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由政教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中职学校手机管理制度3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但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校园内可以使用手机。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课、早晚自*、*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学校手机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范本 (菁华3篇)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范本1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及《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白土岗一中学生手机管理制度》,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等通讯工具,及*板、MP4、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入校,凡违反规定将上述物品带入学校的,一经发现一律收缴由学校代为保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政教处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四条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德育处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取。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取。

  第七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八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

  第九条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退学、休学、升学等长期离校、退校情况,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政教处领取手机。

  第十条各位家长要和孩子认真学*本办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家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各位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正确引导,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学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机,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成长进步的良师益友。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范本2

  为了提升学生通讯礼仪和人文素养,维护校园安全安宁秩序,有效管理及教育学生在校正确使用手机(移动电话),依据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管理规定。

  1.学校不鼓励学生在校使用手机,若有学生携带手机至校使用者,需遵守本管理规定。

  2.每位学生自觉保管自己财物,如有手机遗失,须自行负责,学校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

  3.学生在校使用手机,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即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每天早上6:40分至7:55分、中午11:40分至12:40分、14:30分至14:55分、下午16:40分至晚上19:30以及晚上21:30至晚上22:10这时间段内可以使用,星期五下午放学后至晚上就寝预备铃前,星期六、日可以使用,但排队打早餐、打中餐时、星期天的晚自*及晚寝睡觉时间不能使用。

  4.学生在校内不能使用外露方式携带手机,即手机不能外露于校服、班服、便服、背包等。

  5.学生在校内给手机充电时,必须在自己宿舍内并用自己所购买的电卡充电,在学校规定的可使用手机的时间段充电,中午放学后或晚上睡觉时只能用座充充电,充电时应该做到有人看管充电器物,以防手机丢失并注意用电安全。

  6.上课(含室外课、实*课)、自*课、午休、晚寝及各项*一律关机,严禁接、拨(含游戏软件、简迅、上网等);上述以外时间可开机,将手机调整成震动,且使用时音量尽量放轻,不可影响他人。

  7.考试期间应遵守考场规范,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8.拨打或接听电话时,不要边走边讲,未经允许不能在办公场所使用,在公共场所使用手机(移动电话)时,不能大声喧哗与口出秽言,并注意使用电话礼仪。

  9.严禁使用手机(移动电话)做为聚众滋事之联系工具。

  10.全体教师均负有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的责任,如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交由该班班主任或学生科处理,学期末放假之时方可领回手机,并视情况按《学生管理手册》处理或处分。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范本3

  为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生活*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构建和谐的校园生活,我校决定对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在上课期间校园内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学生到校后必须按规定把手机上交给班主任统一管理,离校时由班主任统一发放。

  第二条: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不自觉上交的手机,收缴后统一由学生处或班主任保管三个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后才能返还,并做好违纪记载。

  第三条:学生处、学生会及其他管理人员要不定时、不定点的经常性对校园内所有区域进行巡查,一经发现手机、充电器、游戏机、*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玩游戏)等一律收缴。

  第四条: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进行教育批评。但手机必须上缴否则通知家长或劝退。

  第五条:学生上交或收缴的手机由学生处造册登记、贴好标签妥善保管好。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将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第六条:学生手机由于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的管理。

  第八条: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第九条:学生在任何考试中,都不允许将手机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是否开机,均认定为作弊,并一律收缴。

  第十条:班主任必须加强对本班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加强对手机的管理力度。否则记入班级管理考核。


学校手机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2021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30句菁华

1、学生不得私自带手机带教室;

2、私自拥有手机并违反班级规定使用手机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3、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校禁止学生将手机或电子产品带入校园,禁止学生将智能手机或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各专业部教学科、学管科要组织清查学生携带智能手机或电子产品进课堂现象。如学生携带手机入校,要在班主任规定的时间统一收缴,由班主任统一保管。周五下午放学离校前可由班主任统一发放至学生手中。各班级班长可保留手机一部(政教处做统一标识),方便班主任联系工作。

4、学生带手机或*板等电子学*设备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5、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或政教处,填写手机保管协议。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6、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的通讯。家长需要联系学生的可以打电话给班主任,或学生找班主任借电话打给家长。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写明情况,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7、手机入校程序。学生及家长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班主任同意——签订在校使用手机协议——手机入校。

8、手机入校后的管理。学生带手机入校后需交由班主任老师统一保管,班主任老师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协议书》,学生在协议明确的`时间和条件下让学生合理使用。

9、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

10、手机在不使用的时间由班主任负责保管,学生使用期间则由学本人生负责,如使用时有损坏或丢失,学校及班主任老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学生在上课(含早读午写、自*课、*等)期间禁止使用手机。

12、学生在任何阶段检测或考试中,必须将手机主动交班主任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13、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14、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15、学校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生活教师、团委、学生会均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16、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中小学学生守则》处理。

17、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18、学校教学区域,如教室、各功能室等上课场所,严禁学生携带手机。

19、手机带入校园后应将手机交班主任统一保管。

20、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经年级批准允许带手机进入校园且在班主任办公室临时使用除外)。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年级统一保管一个月,一个月以后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警告处分,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年级填写扣留单,由年级统一保管五个月后由家长领回手机(毕业生离校不足五个月的,毕业离校时领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违规行为和处分结果如实记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1、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由教师或学生会检查发现违规使用手机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计入当月班级量化总分。

22、本规定自20XX年X月X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23、坚决做到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并考核到位。

24、凡是学生上课期间玩手机者一律没收,等到毕业后方可领取。并扣科任教师2元。

25、凡是学生举报一例者,经查属实,给举报者班级加20分。

26、住宿生晚上熄灯后,应将手机关机或设为静音状态,严禁在熄灯后,使用手机在宿舍聊天,听音乐、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27、xx学校高中部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8、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并上报学部、团委、生活处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大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29、如果学生确需带手机进入学校,学生及家长必须填写承诺书,()家长务必陈述学生带手机入校的理由。并获得学校批准。

30、学生违规携带手机到校或获学校批准带手机到校而在校内外违规使用手机,初犯予以全校通报批评,重犯予以校级处分,屡教不改者直至开出学籍勒令退学处理。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机关处理。


学校手机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员工手机管理制度 (菁华3篇)

  管理制度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手机管理制度(精选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员工对外业务的开展,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益,减少失误,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配备的'手机及手机SIM卡适用于公司业务人员及特殊需求岗位或者有必要需求的人员。

  二、手机及手机SIM卡申领手续

  需要公司配备手机及手机SIM卡的人员需要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由部门主管告知人事行政部配备手机的'需求,再由人事行政部准备手机及手机号码,手机号尾数为1177。申领人领用手机及手机SIM卡时需要填写《员工固定资产领用单》,签名确认后交到人事行政部备案留底,离职时需按单交接归还。

  三、手机话费管理规则

  配备公司电话的业务员,手机套餐可自行选择,每月随工资发放话费50元/月作为报销,超额的费用自付。

  1、所有业务员对外开展业务,名片及手机只能留及印公司配置的手机号码,手机及手机SIM卡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任何时间内不得使用该号码作为私人办事电话使用;若手机发生故障(没电、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应即时安排其他手机保证通话的可持续性。

  2、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手机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办理手机及手机SIM卡退还手续。人事行政部应当面与离职人员核对并在《员工固定资产领用单》签字确认,若手机出现否有损坏及欠费等情况需要照价赔偿。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一、目的

  为严格工作纪律,保障生产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所有生产工作现场手机使用

  三、管理职责

  3.1生产现场直接管理者:负有对本现场作业人员在工作时间个人使用手机进行监管与控制。

  3.2所有人员:负有在工作过程中使用手机时自律管理。

  3.3各部门主管:负有对本部门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进行监管。

  3.4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各部门人员在工作时间使用手机情况进行稽查。

  四、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4.1在工作时间内,原则上,除因工作需要可以随时使用手机外,其他情况不得任意使用手机。

  4.2因工作需要使用手机时,原则上除需要传送文件、或需要对明确具体信息传送、或需要多人周知的信息时可以使用微信等有记录的工具外,其他如需及时的点对点沟通时,应尽量使用电话或微信语音功能。

  4.3工作时,如员工因个人非因工作之事需要手机沟通时,原则上以电话或微信的语音通信功能为优先选择,以文字形式的聊天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尽量控制时间。

  4.4除工作沟通外,原则上员工使用手机沟通时,单次使用时间尽量不超过3分钟,员工如遇特殊个人情况,单次通话需要较长时间时,应向现场直接管理人员请示,由现场管理人员作好安排后离岗交流,不得在岗位上边工作边交流,从而影响他人工作。

  4.5工作时间内,无论工作忙闲,一律不允许刷抖音、看视频、看小说、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6在某一时段内(工作时长不限于整天)如工作被安排在有固定作业区域内,原则上,在此区域内的工作员工应将手机集中放置于现场统一规划的摆放区域(摆放区域由生产部根据作业地进行规划),需要保持手机畅通随时联系的岗位人员除外。

  五、监督管理

  5.1各级组长应对本组人员进行宣导,持续对本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情况的直接管理。

  5.2各级主管应对所属各组成员进行监控管理。

  5.3行政人事部不定时对现场进行巡检。

  六、违规罚则

  对于员工工作时间内违反规定,使用手机进行刷抖音、看视频、看小说、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内容时,根据其违反情况及《员工手册》规定,给予以下形式处罚:

  6.1直接违反者处罚形式

  6.1.1口头警告:员工于工作时间被发现在刷抖音或看视频或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时,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一次。

  6.1.2书面警告:一个月内员工获两次口头警告,折合一次书面警告;受书面警告一次,扣除绩效奖金200元;

  6.1.3小过:一年内累计三次书面警告或五次口头警告折按一次小过处罚;受小过处罚一次,扣除绩效奖金500元;

  6.1.4大过:一年内累计受两次小过处罚,折按一次大过处罚,受大过处罚一次,扣除绩效奖金1500元;

  6.1.5开除:一年内累计受两次大过处罚,直接开除并扣绩效奖金3000元。

  6.2管理者违规处罚

  6.2.1管理人员自身违反处罚:

  对管理人员自身带头违反规定,从重处罚;第一次即书面警告,累计两次记小过处罚,累计三次计大过处罚;

  6.2.2管理不力连带责任:

  对于因管理不力而造成下属屡次违反规定,管理人员按下列标准承担管理责任:

  6.2.2.1直接管理的下属一月之内(下同)如被稽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人事、管理层稽查等)累计发现有5人/次违规时,给予直接管理人员记口头警告一次;

  6.2.2.2直接下属累计被发现10人/次违规时,给予直接管理人员记书面警告一次,同时给予间接主管给予记口头警告一次;

  6.2.2.3直接下属累计被发现20人/次违规时,给予直接管理人员记小过处罚一次,同时给予间接主管给予口头书面警告处罚一次;

  6.2.2.4直接下属累计被发现30人/次违规时,给予直接管理人员记大过处罚一次,同时给予间接主管给予记小过处罚一次;

  6.2.2.5对于管理人员的处罚,除按前述标准扣除绩效奖金外,如达到小过标准还对其降级使用。

  七、本制度经核准后生效并经全体人员知悉。


学校手机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学校五项管理手机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

  但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校园内可以使用手机。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课、早晚自*、*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一、学校不提倡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

  二、学校对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实行登记制度。

  从携带手机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处申报并登记姓名、品牌、手机号码、估价等基本信息。发生手机丢失或号码更改要及时在班主任处做信息变更。对未申报登记的手机学校将予以没收并通知家长来学校领回。

  三、禁止上课玩手机。

  禁止在早读课、自*课(包括白天、晚间)、上课、学校正式*、晚间就寝后时间开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玩游戏、上网。如有违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德育积分3分/次。学校将派人在以上各时段从申报表中抽号码拨打,如接通,将及时向家长通报,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给予通报批评,加倍扣除德育积分。

  四、学校将实行手机统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设立上交、取回时间段,具体规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下课和放学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二)晚间:每天晚自*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次日早读课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三)以寝室为单位(走读生单列),上交手机分袋保管。

  (四)在规定时间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开机联络,须向班主任或当堂科任教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取回开机,联络完毕立即放回手机保管袋。

  五、各类考试期间禁止携机进入考场。

  一旦发现,试卷作零分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除德育积分5分/人次,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

  六、不能充电。

  手机需在固定充电区域充电,不得使用劣质充电器。

  七、文明用机。

  学校提倡文明用机,收发健康有益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干扰。

  八、扣分情况。

  本条例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加强本细则宣传和督查。

  针对我校学生中使用手机者日益增加,并且有些学生不能正确使用手机(如:课堂中电话铃响、上自*时玩手机或听音乐、就寝后长时间上网或短信聊天、考试手机舞弊等),干扰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就寝秩序,增加家庭经济负担的状况。学校为遏制过度使用手机风气蔓延,帮助同学们正确使用手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就寝的质量,构建和谐的校园生活,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

  允许学生星期六下午和晚上使用手机(节假日等学校放假时间除外),其它时间一律不能使用手机。

  第二条:

  走读生一律不能携带手机进校园;住校生的手机每周星期天早自*时主动配合上交到班主任处统一管理(妥善保管);每周星期六中午发回给学生。

  第三条:

  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等)联系的,可以借用任何一位老师的手机,教师应提供方便。

  第四条:

  凡在规定时段外携带并使用手机的或在教室充电的,一律收缴手机和充电器,学期结束时由家长到年级组长处认领。

  第五条:

  凡在规定时段外携带并使用手机的或在教室充电的,将纳入文明班级考核与评比方案中班风班纪条款,每起扣除班级考核分2分。

  第六条:

  学生上交手机或收缴手机时,有关机、取出手机卡的处置权利。

  第七条:

  政教处将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巡查,对违反使用手机管理规定的,拒不交出手机或因收缴而顶撞教师,视情节轻重按《信丰县第二中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处罚。


学校手机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学校学生手机的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一、目标: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校园文化管理环境,学校特设立手机的'监管领导小组。

  二、措施如下:

  1、首先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加大巡查力度,每天每节课要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3、坚决做到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并考核到位。

  4、做好每天的统计通报工作。

  5、做好没收学生手机的保管工作。

  6、做好学生家长承诺书存档工作。

  7、非住校生学校安排值日生采取一进一查制度。

  三、处理方案

  1、凡是X月X日上午X点之前主动上缴手机的学生,此手机由学生第一监护人来学校领取。领取时家长应给学校写一份承诺书。否则,任何人不允许领取。

  2、凡是X月X日上午X点之前没有主动上缴手机的学生,学校查处一例,没收一例。该手机必须等到该生毕业后由该生第一监护人方可领取。

  3、凡是家长给学校写过承诺书的,再次发现带手机进校园者,一律没收。等到该生毕业后方可领取。

  四、相关考核

  1、凡是学生上课期间玩手机者一律没收,等到毕业后方可领取。并扣科任教师2元。

  2、不上课期间,发现学生带手机者,一律没收。等到毕业后方可领取。并扣班主任2元。

  3、凡是学生举报一例者,经查属实,给举报者班级加20分。

  4、凡发现为学生使用手机提供便利者,一律通报批评并扣该班级20分。

  5、后勤工作人员,凡发现学生在生活区带手机,特别是接打手机者,一律给予没收,并交到学校且给予该生班主任扣2元,若后勤工作人员发现不给予处理者,一次扣相关后勤工作人员2元。

  6、寝室内应加大安全检查次数,发现刀具、火机、课外书籍,一律没收,并交到学校。凡学校检查时安全检查落实不到位者,每次扣相关人员2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视实施方案》(2018年8月30日)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的要求,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之规定及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充电宝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手机对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班主任或政教处保管两个月,或直至学期结束,并详细登记,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办公室电话、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校内电话亭电话或值班室电话等;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

  第四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入校的,家长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给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假时联系家长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减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级组长与政教处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家长书写承诺书,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七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手机被暂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据《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手机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

  第八条,因违规带手机入校受到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其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一旦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第九条,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级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学生居家期间应科学合理地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家长监督好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防止沉迷和成瘾。望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机使用规则,鼓励孩子进行自我管理。对于手机使用无度且不听父母规劝的学生,家长要积极与班主任联系,家校共育,帮助学生提升自律意识。

  本规定自2021年3月25日起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公布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学校同意申请后,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同学进校后手机必须上交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保管,如确有急事可以课间或非上课时间找班主任当场使用并在使用完后马上交还。

  4、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同学放学或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还给他,*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5、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申请及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学校班级一概不负责任(除手机在班主任手中时间)。

  6、违反《博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规定的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三栏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德育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流程:学生写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学校盖章同意→学生到校将手机交班主任(3天内)、超3天的由班主任交德育处代保管→放学归还。

  学校手机统一保管场所:各班主任办公室、德育处;责任人:各班主任、德育主任(耿喆)


学校手机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7)

——高中学校手机管理制度优选【五】份

  一、学校不提倡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

  二、学校对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实行登记制度。从携带手机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处申报并登记姓名、品牌、手机号码、估价等基本信息。发生手机丢失或号码更改要及时在班主任处做信息变更。对未申报登记的手机学校将予以没收并通知家长来学校领回。

  三、禁止在早读课、自*课(包括白天、晚间)、上课、学校正式**、晚间就寝后时间开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玩游戏、上网。如有违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德育积分3分/次。学校将派人在以上各时段从申报表中抽号码拨打,如接通,将及时向家长通报,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给予通报批评,加倍扣除德育积分。

  四、学校将实行手机统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设立上交、取回时间段,具体规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下课和放学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二)晚间:每天晚自*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次日早读课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三)以寝室为单位(走读生单列),上交手机分袋保管。

  (四)在规定时间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开机联络,须向班主任或当堂科任教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取回开机,联络完毕立即放回手机保管袋。

  五、各类考试期间禁止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试卷作零分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除德育积分5分/人次,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

  六、手机需在固定充电区域充电,不得使用劣质充电器。

  七、学校提倡文明用机,收发健康有益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干扰。

  八、本条例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加强本细则宣传和督查。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及《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白土岗一中学生手机管理制度》,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

  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等通讯工具,及*板、MP4、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入校,凡违反规定将上述物品带入学校的,一经发现一律收缴由学校代为保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

  第二条

  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政教处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

  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四条

  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第五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德育处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取。

  第六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取。

  第七条

  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八条

  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

  第九条

  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退学、休学、升学等长期离校、退校情况,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政教处领取手机。

  第十条

  各位家长要和孩子认真学*本办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家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各位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正确引导,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学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机,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成长进步的良师益友。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惯。根据中学生身心特点,学校将采取“家校合作”和“协同育人”的方式,加强对学生“律己利他”的教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依据《XX市XX中学章程》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第六章第四十八条,现针对学生手机的使用做以下明确规定:

  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沉迷手机游戏,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考试作弊工具,冲击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视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对在校学生手机的使用进行规范,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校园,如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到校,应经本人申请,填写《学生携带手机入校申请书》,家长签字认可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后,方可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学生在进入校园后必须立即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关机。

  第二条进入校园后按学校规定寄存在各班手机柜中内保管(务必关机)。手机柜由学校统一配置,每班配备两把钥匙,由班主任总负责,并指定两名学生各管理一把。手机柜钥匙负责人负责每天收、发学生手机,放学后由负责人及时发放。学生如因请假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取手机的应写好申请便条,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名,老师同意后方可使用手机。钥匙管理人凭此条方可办理领机。除此之外,校园内一律禁止学生使用手机。

  第三条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联系的,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手机,教师应提供方便。

  第四条学生考试期间,禁止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开机与否)按考试作弊论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具体处理参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

  第五条学生违反使用手机管理规定,按下列要求予以处罚。

  (一)学生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其手机到班主任处或德育处,并报德育处备案,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反馈信息。

  (二)第一次违规使用,手机交由班主任代管一周,班主任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讨,并在班级对学生进行通报批评。

  (三)第二次违规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机一个月,一个月后由其家长领回手机,并对违纪学生给予警告处分,同时取消本学期的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四)第三次违规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机至学期末,学期结束后由其家长领回手机,并对违纪学生予以严重警告处分,同时通知家长来校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处分结果记录到学生学籍档案。

  (五)第四次及以上仍发现违规使用,对违纪学生予以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

  (六)拒不交出手机或因收缴而顶撞教师,视情节轻重按第(三)、第(四)第(五)款处罚。

  第六条不得利用班级、宿舍插座给手机等电子产品充电,一经发现,立即收缴,由班主任代管并通知家长,学期末由家长申请领回;对于屡次违规充电的将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为了统一对公司人员使用手机的规范管理,确保手机使用的有效性,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新进员工转正后,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机,应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手机申领审批表),报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经总经理批准后的申领表流转到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后,由总经理办公室主管通知申请人领取手机和卡号。

  第三条公司发放的手机和卡号,产权属公司所有。

  第四条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在保修期内的非人为故障(由手机维修点鉴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理;在保修期内的人为故障(由手机维修点鉴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理,费用由手机使用人承担。超过保修期所发生的手机故障,均由手机使用人负责修理。

  第五条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给予手机费用标准亦不同,具体标准由总经理根据不同岗位而核定,如工作需要另作调整,由总经理另签发通知。

  第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手机费用不作限制。

  第七条每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电信(移动)公司提供的话费发票,在工资内扣除员工超出标准额部分,扣款收据由人力资源部发给扣款个人。

  第八条手机应始终处于开机状态,以便公司随时可以与你联系。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手机的管理工作并将号码表印发各部门。

  第十条员工离职,需按规定交还手机及卡,如因特殊情况保留,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批同意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手机费用结算及号码过户手续。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监督实施。

  1、学校不提倡学生把手机带入校园,更不提倡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确实需要带手机的,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如有丢失由学生个人负责。

  2、学生确实需要带手机的,由家长填写正式申请表,经班主任和学生处批准后方可带入。申请表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及学生处各一份。

  3、学生进入教学区(教室楼、实验楼、会议室)严禁使用手机,有携带手机的同学必须让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上课和课间时间(含晚自修)不准使用手机。

  4、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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