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1-13 00:00:00 制度,幼儿园

幼儿园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1

  一、严守校门,不得无故脱离工作岗位,如有要事离开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二、做好来客登记工作,拒绝身份不明人员进入学校,上课期间不得让非学校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严守会客制度,防止坏人混入校内,制止闲杂人员和非在校小孩人员进入校区喧闹。

  三、两到校前30分钟开大门,疏导学生安全进入学校,制止学生携带食品进入学校,制止非学校人员进入学校。

  四、如有家校结合的家长进入学校,需持标志牌方可放行。

  五、上课后关掉大门,学生上课时间外出,须有班主任或相关科室的放行条登记后方可放行;教职工或家属携带重大物品出校,须经学校门卫过目后放行。

  六、上、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学生有序进、出学校,关注校门情形,防控伤害事件发生。

  七、放学后,注意巡视学校,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和意外发生的情景,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八、做好教师车辆的停放指挥工作。

  员因麻痹大意造成工作失误者,幼儿园予以辞退。

幼儿园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2

  一、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出管理制:

  1、凡外来人员来园访客必须在门卫填写来访登记表,出示相关证件,凭登记表及访客证进入幼儿园。

  2、如遇可疑人物,必须由被访人员确认并在来访登记表上签名后,来访人方可进入幼儿园。

  3、遇来访人不能清楚表明来访意图及被访对象,一律不得进入幼儿园。保安私自放入,一旦发现,将追究责任。

  4、家长接送孩子,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如家长在非正常接送时间接送孩子除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外,还需经班主任确认。如随意放人而引发事故的,将以责任事故性质追究教师责任。

  5、定期将登记资料交总务查阅,对漏登情况予以处理。

  二、严格执行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1、严禁各类机动车辆进入园内。

  2、所有车辆(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进入园内,一律下车推行。

  3、各类车辆须按指定地点停放,摆放整齐,不得乱停乱放。

  4、管理好所有车辆的进出,时刻注意车辆乱停放现象,防止伤害事故。

  三、坚守岗位,主动热情地做好家长、来访人员接待工作,严防幼儿擅自离园。

  四、做好报纸、杂志、信件的收发、登记工作,有短缺及时与投递员交涉,防止信件、杂志、报纸等丢失。

  五、熟悉火警、急救、派出所等电话号码,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六、做到门前“三包”,“二禁”卫生工作,包干区经常保持干净。

  七、定期做好园内绿化的浇水工作。

幼儿园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3

  一、凡在通远中心幼儿园就职的教职员工都有义务维护幼儿园的安全。

  二、值班分为两类

  1、假期值班,包括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所有教职员工参加,具体时间由幼儿园统一安排。(由值班教师、值班领导、门卫等组成)

  2、日常值周:由教师组成。

  三、值班职责:

  值班纪律:

  1、值班期间认真履行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

  2、认真做好巡查,有重要情况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

  3、值班期间注意防火、防盗安全。

  4、严格交接班。

  值班领导:

  1、检查门卫、值班教师放假期间的工作情况。

  2、检查幼儿园各部门的安全情况及校园内财产的`安全。

  值班教师:

  1、做好幼儿园重点部位巡查及设施设备检查。

  2、负责幼儿园的财产安全和各部门的安全、防火、防盗情况。门卫:

  负责幼儿园门口人员及财物的进出,如有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值班教师汇报。幼儿园值班电话:023-63402663。

  晚值班人员:

  负责幼儿园晚上的财产安全和各部门的安全防火、防盗情况。值班时间:

  上午7:50-11:40下午14:00-4:20门卫要求24小时在校园内值周人员职责:

  了解当天幼儿、教师及其他园内情况,及时处理幼儿园临时性事件,记录好值班记录表。记录表每学期汇总上缴档案室保管。


幼儿园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幼儿园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建筑工地疫情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 (菁华3篇)

建筑工地疫情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1

  1、项目值班是由项目经理部指派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全部施工人员的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在自己处理不了的情况下,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汇报。

  2、项目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24小时)负责处理现场发生的各种问题,负责组织加班人员的施工生产,并不定时的抽查工地守卫人员的值勤情况。

  3、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如遇大风,大雨,应及时组织大家保护现场的施工原材料,避免造成无谓的'损失。

  4、值班人员应有高尚的道德和工作责任心,遇到坏人坏事勇于斗争,在坏人威胁恐吓面前不低头,使人民的利益和公共财产不被侵犯。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禁止由他人代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提前通知,以便经理部及时调整,否则按离岗处理。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玩忽职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值班人员负责,如情节严重,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和重大的损失,项目部有权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7、值班时间不得脱离岗位,不得饮酒,不得约请外来人员到工地,不得用公家电话聊天,要坚守工作岗位。

  8、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按时做好交接班,如因未交接班造成的漏岗,由上班当班人员承担相应责任。重要事情必须向交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建筑工地疫情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2

  一、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工作责任心,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得擅自离岗,做好记录。上班人员着装整洁,准时上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要做到勤巡视,勤检查,每夜不少于4~6次。节日期间更应重视加强巡检。

  三、值班室无关人员请免入室,外来人员和来客必须按规定登记。按要求做好“三簿”登记和保管工作。

  四、料、具外出必须持有出门证,无出门证的警卫人员权扣留不准放行。

  五、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须经值班领导同意。外出车辆务必听从指挥,冲洗干净后放可出入。

  六、晚上十点关锁大门,早上六点开启大门。如有特殊情况,须向门卫讲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出入。

  七、非机动车辆进入现场必须听从指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八、非现场工作人员免进施工现场,入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

  九、严禁材料流失,防止失窃,一旦发现照价赔偿且罚款,并开除出队。

  十、车辆进出工地,应报安全警铃确保安全。

建筑工地疫情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3

  1、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门卫制度,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值班室;

  2、非工地人员、(未戴工作卡*期办理)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现场内的,必须按工地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方能进入作业场所;

  3、严格执行工地办公室制定的人员进出制度,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实行来访人员登记手续,到工地推销产品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入,否则禁止入内;

  4、无送货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5、送货车辆一律登记车牌,离开时检查;

  6、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遇无法处置的意外,应及时报项目部值班人员;

  7、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总包项目部区办公区。


幼儿园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疫情24小时值班制度 (菁华3篇)

疫情24小时值班制度1

  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实行24小时值班。

  2、疫情电话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准时到岗。如需请假或调班,事先报告办公室批准。

  3、疫情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4、值班时做好电话(传真)记录与处理工作。

  (1)工作联系和咨询电话,应记录时间、来电单位和内容,并及时报告主管人员。

  (2)对于疫情报告电话,应填写《招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簿》,详细记录报告者姓名、身份、电话、疫情内容,并立即通知主管人员处理。

  (3)值班过程中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做好处理。

  5、做好交接班记录,说明值班情况和疫情电话畅通状况。待接—班人员到岗接—班后,方可离开值班室。

  6、疫情电话值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因工作失误造成漏报、错报、延误疫情处理等不良后果者,中心根据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疫情24小时值班制度2

  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强我街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领导带班,全体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为提高应急指挥能力,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市、区有关文件要求,街道机关、各社区实行24小时值班,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职责如下:

  机关值班领导由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担任,各社区值班人员由“两委”委员轮流担任。主要职责:

  1、认真履行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带班职责,保持通信联络畅通,督促值班员坚守岗位、履职尽责。

  2、带班期间,对应急情况及时进行先期协调处理,并上报。

  3、及时报告和传达上级应急工作的指示、指令和部署,对应急事项提出处置意见,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4、审定、呈送或签发应急文电和应急处置情况的上传下达和下情上报。

  二、值班室工作流程

  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规定执行应急处置工作。

  (一)应急事件处置流程。

  1、值班人员接到应急事件信息要及时记录,将有关信息报当日值班领导,并按领导批示快速传达到有关单位进行处置。

  2、值班人员按照领导批示对应急事件信息处置之后,必须与派出人员或发生应急事件的单位保持联系,详细了解和掌握应急事件的发展势态和处置情况,按照时间顺序记录清楚并及时上报。

  (二)信息报送流程。

  在值守期间,如发生影响安全等事件应在紧急处置的同时及时报告。

  1、报告程序:值班人员要及时填写报告单,报请带班领导或负责事件处置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报街道主要领导。

  2、报告时限:必须在半小时之内报告。

  3、报告内容:主要应包含事发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生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三、值班要求

  1、机关及社区必须全部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宿并设专用电话一部。专用电话及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保证联系畅通。

  2、机关及社区要制定值班表,严格按照值班表排班,无特殊情况不准随意串班。如若串班,提前向当日值班领导报备。

  3、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按要求报告主要领导。

  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5、街道纪工委将对各社区值班值宿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执行值班值宿制度不力的社区及个人进行通报。

疫情24小时值班制度3

  为了加强对学校日常工作的制度化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值班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领导代表学校领导、协调、督促、检查值班人员开展工作,代表学校处理值班时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所有值日人员须佩戴值日标志,行政、年级组教师值日人员须在7:00前准时到岗。(作息时间变动另行再定)

  三、严格值班责任制。值班期间遇到问题,一般性事项由值班人员协调处理,并报告值班领导;对需要答复又把握不准的,请示领导后再予答复;紧急情况和重要事项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迅速处理,确保工作不耽误。

  四、抽查值日教师到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值班人员督促学生会值周学生干部做好学生课外期间的安全、纪律、卫生等管理工作。

  五、严格值班纪律。值班实行滚动式轮值制,每班实行周值班制,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做到不脱岗、不空岗。临时有事要先向同伴和带班领导请假,并向门卫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值班人员要经常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对当天当班期间的情况要按照要求做好记录。并在周一早上8:00前作好值班交接工作。

  六、实行值班考勤制度。学校建立值班考勤簿,政教处负责不定期检查。值班情况作为对个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七、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接待客人、接听电话、下达通知或处理其他事项,态度要和蔼,语言要规范,记录要清楚准确,请示报告要及时,处理要及时迅速,办理结果要作记录。值班期间要保持联络信息畅通。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迅速向带班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认真负责,按照要求和安排常巡视、勤观察,个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旦出现问题,值班人员要承担事故责任。

  4、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和学校日志,整理好当日值班记录在第二天早8点前前将值日记录本交办公室。向值班领导及时报告值班期内的重要和重大事项。

  5、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保质完成总值班或学校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6、值班过程中有关事项的应急处理程序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7、发生特别紧急的`情况时,各类人员应以保护师生的安全、各类财产安全为第一原则,紧急处理可不受上述一般程序的制约。


幼儿园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疫情期间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 (菁华3篇)

疫情期间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1

  按照各级党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现制定全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门卫管理规定。

  一、门卫24小时在岗值守,佩戴口罩,每天进行3次体温测试并作好记录。

  二、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开学前,与疫情防控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园;开学后,应对入校的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体温测试,若发现教职工或学生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不得入校,并回家隔离观察,必要时到医院就诊。凡接送学生的家长按要求在校门口有序接送学生,不得进入校园。

  三、外卖、快递人员禁止进入学校;施工人员、送货车辆司乘人员等由所属单位出具单位职工证明。经学校批准可进入的校外人员,经体温测试正常,且佩戴口罩,如实进行登记后方可进校园。

  四、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后勤保障人员等,严格按照备案要求执行

  五、依法依规处置

  对校内、外人员拒不配合检查,故意损害园内公共设施以及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的,报*机关依法进行处置。

疫情期间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2

  疫情防控期间,门卫值班人员在执行《保卫处大门管理制度》的同时,必须同时执行以下规定:

  1、上岗前自觉接受体温测量,身体异常及时报告,不安排上岗并进行自我隔离;

  2、上班期间严格规范着装,使用文明用语;

  3、加强自身防范,配备相应防护设施,必须佩戴口罩上岗,减少非必要的接触,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4、坚持从严从紧的原则,高度警惕、坚守岗位、加强巡视,看管好设备设施,劝阻车辆和引导行人,门岗外值守人员密切巡查出入口;

  5、每岗安排两人以上值守,其中一人负责红外测量体温,一人负责登记工作;

  6、严格管控外来人员,必须询问从何处来,在何处居住和到达方式以及进校原因,无正当理由和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准入校。经汇报后准许进校的,须详细填写来访登记表;

  7、不配合查验证件、不配合测量体温与不戴口罩的人员不得进出校园。

  8、值班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重点问题坚持及时报告原则,不服从管理擅闯和寻衅滋事者,第一时间告知学校领导和派出所。

  9、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和相关制度,不脱岗。

疫情期间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3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季开学工作*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门卫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一)日常管理

  1、幼儿园实行24小时全封闭管理。幼儿园只保留大门一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一律关闭。

  2、每天上岗前,保安要互测体温并进行登记。

  3、值班保安穿制服、佩戴红袖章并佩带必要的治安器械,加强对园门的`把守和对出入人员的巡查、登记。具体工作要求有:

  ①原则上外来人员、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幼儿园;

  ②因公务确需进入幼儿园的,值班保安应进行详细询问:“你是谁?来找谁?有什么事情?”,并向园领导报告确认;

  ③对所有准备进入幼儿园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对象包括各级领导、幼儿园所有教职员工、幼儿等在内;检测时距离被检测者10—20厘米)检测合格予以详细登记,并进行必要消毒后,方可放行。

  ④幼儿园正常开学后,经由保健医生检测体温合格的幼儿,门卫室可不予登记。

  4、入、离园时段,严格落实*安护学要求,幼儿园安排值班领导、值班老师、保安不少于4人在园门口值班值守护学,坚决制止体温异常和按规定应戴口罩而未戴的师幼或其他人员进入幼儿园。

  5、定期对门卫室及其周边进行消毒处理,每日记录消毒及消毒物品使用情况,并向值班领导汇报当日值班情况。对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疫情防护用品进行定点存放,专人管理。

  6、所有快递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内,均由值班人员接收,包裹进入园内需进行84稀释液消毒。

  7、开学前,幼儿园加强与社区等部门沟通,了解周边疫情人员基本情况,并配合属地*机关开展联防联控,严防出现特殊人群冲击校园事件。

  8、完善物资保障,园门口应按标准配合钢叉、头盔等警用器械,保持110一键式报警系统处于良好状态,并增配合格、有效的体温检测系统、消毒液和一定数量的口罩。

  (二)异常处理

  1、出现体温检测异常师幼的处理

  ①及时隔离体温异常者,并向幼儿园负责人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②对与体温异常者相距1.5米以内的师幼进行登记,专人守护在空旷地带,并通知家属带回家隔离观察。经医疗机构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幼儿园。

  ③对园门口主要通道、周边地区和隔离地区进行全面消毒。

  2、发现不戴口罩人员的处理

  ①恢复正常开学前,制止一切不戴口罩的人员进入幼儿园。

  ②恢复正常开学后,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和上级防疫部门的要求决定是否将佩戴口罩作为必要条件。如果必要,对不戴口罩的教师,由幼儿园提供口罩,到医疗机构进行流行病学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园工作。有意不戴口罩的,由幼儿园依规处罚;对不戴口罩的幼儿,由幼儿园提供口罩,通知家长带回家中隔离观察。经医疗机构流行病学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③对园门口主要通道和周边地区进行消毒处理。

  3、发现体温异常、不戴口罩师幼或外来人员强行闯入幼儿园的处理

  ①师幼闯入园的,由学校保安、值班干部制止,并上报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外来人员闯入幼儿园的,由幼儿园保安、值班干部利用警用器械对人员进行控制,并报警。

  ②幼儿园对擅自闯入园的师幼依规处理;对擅自闯入园的外来人员,配合*机关进行调查处置。

  ③对所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并落实14天隔离措施。

  ④对强行闯入者活动范围进行消毒处理。


幼儿园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 40句菁华

1、值班期间要认真、仔细的巡查各重要的配电室、柜等,(如大电流用户、高发热用户、电器集中用户以及特殊的其它用户等),并做好相应的详细记录,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2、2秩序维护员上岗时,须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仪容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岗位值班时抬头挺胸,呈跨立姿势,手背不得低于内腰带下沿,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伸懒腰、不袖手或将手插入口袋、不得出现“大稍息”等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3、6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当值期间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与人发生争执或打架斗殴行为。

4、7熟练掌握岗位工作技能,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范围及辖区内的消防器材的分布、配备位置和使用方法,了解水、电开关的位置。

5、8爱护辖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如出现人为损坏、遗失须照价赔偿。

6、*时值班人员有门卫保安、行政人员和教师。门卫全天候负责学校安全、学校行政人员、负责校园内的安全和行为规范等情况、教师负责年级组和班级的安全等情况,学校行政人员需做好行政值日记录,教师需做好年级值日记录。

7、暑期由保安、行政人员和后勤人员值班。保安人员的值班要求与*时一样。行政人员和后勤人员须遵守时间安排,做好来访来电的接待工作,巡视校园,并做好详细记录。

8、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保质完成总值班或学校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9、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监督检查保安、保洁到岗工作情况。

10、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11、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40分~11点40分,下午2点10分~5点10分,不得提前签名和请人代签。当天值班的同学在签到表上对没签到的人员做好相关记录。

12、由科长统计一个月的记录,并在每月会议上通报,对一个月5次没有签到者给予警告,若超过5次者同样取消学期评优及各种先进资格。

13、由科长对请假及缺*者进行统计,一个月交一份统计表。若一个月累计5次无故没有值班的由部长给予提醒警告,若超过5次者则取消学期的评优资格及各种先进的资格。

14、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40分~11点40分,下午2点10分~5点10分,值班人员应该严格按照规定值班,不得迟到和早退。

15、协助各有需要的部门完成工作。

16、工作人员在办公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工作秩序;应衣着得体、举止文明;应保持室内的卫生。

17、禁止任何人长时间占用办公室处理私人事务。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征得办公室值班人员的同意,在不影响正常办公秩序的情况下,迅速处理。

18、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所有用电器及电源开关,并锁好门窗。

19、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或119。

20、门卫室值班:负责检查处理治安、消防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2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2、值班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责任感,确保安全,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如果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并安排相关人员代班方可离开,代班人负全责)。如不按时到岗的、擅自离岗的每次扣工资20元;

23、值班人员应根据值班要求,做到勤巡视,勤检查;

24、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学生就寝后将值班记录、值班牌交行政值班处。

25、值班人员上岗时间为学生起床前10分钟;

26、加强巡查工作,检查各岗位工作情况,认真填写行政值班记录;

27、早上在校门口巡视半小时;放学后,配合值日、值周老师护送各方向的学生上车回家。

28、值班人员由行政领导和保安队成员组成。

29、实行行政领导轮流值班制度,寒暑假期间全部由行政领导轮流值班。

30、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得离岗,需完成交接班后方可结束值班工作。

31、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准在办公区域从事各类娱乐活动或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务。

32、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抽查、暗访等,值班人员应及时上报政教处或校长室,并做好接待和值班汇报,不得借故推诿。

33、值班期间应及时处理学校内部的值班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关爱学生责任心和义务感,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况和问题;如遇到紧急重大事项,应立即向政教处或校长室汇报,请求指示,并及时处理,将事态控制到最小。

34、及时报告领导,保护好现场。

35、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管理制度,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严禁值班人员酗酒、打架斗殴。

36、春节前检查项目部、工人宿舍所有门窗、门锁、防盗窗是否完好。

37、春节值班人员对施工现场所有材料要加强监护,不得擅自拿出工地、出借、转让;春节期间不得有任何物料出场。

38、对节日期间违反值班制度或因喝酒误事、麻痹大意而造成损失的,将严肃处理,不能干追究带班领导和当班人的责任。值班期间发生盗窃、火灾等安全事故将视情节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9、各队、工班对各自管辖范围每天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排查,生产和生活临时用电线路、机械设备和器具、煤炉取暖、用电取暖等,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40、春节期间,减少与当地群众的不必要的来往,防止酒后冲动,语言伤人,产生摩擦,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幼儿园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 (菁华5篇)

  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值班,完善安全管理台账记录,及时处理各类影响安全的突发事件,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处置,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值班责任心,自觉遵守值班制度,严格履行值班职责。

  二、值班人员一般不准请假,无论公事、私事都必须找其他人员代替值班,并报告带班领导,任何情况下值班人员不准空岗。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值班人员或改变值班时间,另行通知。

  三、值班人员要坚持按时到岗,对整个项目及施工场区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带班领导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不关机,确保24小时内得到相关信息并能及时通知和报告。

  五、所有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24小时在岗。

  六、正常情况下,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严禁离岗并向上级报告,直到有同事接班。

  七、接班人员在上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应拒绝交班,并向上级报告。

  一、严格按轮流值班表排定的时间坚持24小时值班,当日碰头会后接班,次日碰头会后交班,要将工区各类事务交接清楚。

  二、值班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班中调度现场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综合了解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负责各班点名考勤,组织开好班前会,安排布置各班工作及安全等方面应注意的问题。

  四、负责传达上级及工区等会议精神。

  五、负责安排当日安全生产,安全隐患的落实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簿,字迹要工整,安排工作要详细具体,责任到人。

  七、对当日出现的事故,由值班人员组织分析,并拿出处理意见。

  八、值班人员代表工区行使一切职权。

  九、值班人员做到八不准: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推诿扯皮,不准隐患事故不报,不准漏记错记记录,不准空岗离岗,不准长时间离岗就餐,买饭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并有同级人员替值。

  1、值班期间不能脱岗、离岗、串岗等。

  2、时刻保持各种联络工具的绝对畅通,应经常性的回拨值班电话的工作状态,防止出现掉电、自动关机、信号不好等,要保护好、爱护好值班电话,如发现值班电话损坏,应及时通知院总值班和上报,并告知其它的联系电话。

  2、值班期间要注意自己的去向,在没有任何维修情况和其它的工作安排时一定要在值班室候班(巡查除外,包括住),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3、值班期间要认真、仔细的巡查各重要的配电室、柜等,(如大电流用户、高发热用户、电器集中用户以及特殊的其它用户等),并做好相应的详细记录,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5、接收到电话及安排的指令时,要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要仔细、认真排查,对非本工种的工作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重要的要先应急处理后再通知,对待所接事件要分清主次、轻重缓急后再逐步落实,并将整个事件的时间、地点、事件、人物、结果记录下来,以防备查。

  6、值班时接收的事件不可推委、要有耐心,并及时处理,不可推拖到下一班,对特殊的、实在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如发生停电,应迅速、沉着、冷静的切换到另一线路上,并汇报给相关领导及反馈给市供电调度中心,并做好详细记录。

  7、交、接班时(双方都要在场)要认真、仔细的核对配电室的各种常用工具,交班人员要告知、接班人员要询问变更的供电信息及其它的重要事件,交班人员要整理、打扫好值班室的室内外卫生,否则接班人员有权不接。

  我疾控中心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充分认识疫情值班的重要性,将其列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应急处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抓。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我中心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管理,成立卫生应急办公室、领导小组及现场应急处置队伍,明确职责分工,区疾控中心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卫生应急办公室成员由流病科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二、建立24小时疫情值班工作制度,安排熟悉报告程序、认真负责的业务人员值班,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够做到快速、准确报告和调查处理。

  三、现场应急处置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保持随时联系,便于紧急指挥调动,确保对突发疫情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

  四、疫情值班电话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疾控机构备案。

  五、疫情值班人员要求准时到达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做好工作日志记录。

  六、疫情值班人员准确记录值班日志,遇到重大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按照领导指示,紧急协调、调度有关人员赶往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七、疾控中心定期抽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疫情电话值班工作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

  1. 要坚守岗位,没有特殊情况,不的擅离岗位,如必须离开,应有代替。

  2. 要履行换班交接手续,同值班人员交代清楚当天值班情况。

  3. 要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听取来访内容,并及时作出答复。

  4. 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群众反映做好上传下达。

  5. 要提高警惕如发生案件、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并做好应急处置。

  6. 要及时调解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7. 要详细分项记录值班期间的问题。

  8. 要及时处理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维护好本村的日常工作生活秩序。

  上述制度望值班人员认真执行。如有失职,造成后果视其情节予以处分,并追究责任。


幼儿园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幼儿园疫情防控制度 (菁华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做的紧急通知》为指导。在上级部门的周密部署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切实可行的抓好防控工作的组织与落实。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工作小组,积极开展传染病的控制、宣传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严防传染病的发生。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办公室行政人员、各班班主任、配班老师、生活老师及食堂工作人员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应急小组成员手机24小时开通,保持应急联络畅通。

  2.实行首问负责制。不推诿,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如第一时间紧急上报;拨打120紧急救护;稳定教职工及幼儿情绪、与幼儿家长联系等)。

  三、传染病应急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组长、副组长负责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络;监督全某某教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情况。

  (二)副组长落实每日12:00前上报工作。

  (三)后勤主管指导全某某教职工做好班级、园内环境、教室内及厨房的`消毒工作,指导教职工了解传染病消毒隔离要求,落实督查全某某防治新型冠状病毒工作的物质储备;负责防治疫情工作保障、交通、通讯等。

  (四)保健医负责对幼儿进行严格晨检、和幼儿身体异常状况上报,发现有疑似症状的.幼儿,请家长立即带离就诊或回家观察。

  (五)各班班主任负责幼儿午检及全日观察工作。做好缺勤幼儿的追踪及因病缺勤幼儿的监测工作,每天15:00前详细记录在册并交到保健医处。发现疑似病例和本班幼儿出现传染病疫情时,及时上报,同时班上立即采取消毒隔离等防控措施。对家长进行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的知识普及宣传。提高家长、幼儿关注自身身体健康的意识。

  (六)各成员负责本班的通风、卫生消毒工作。对园内公共区域楼梯扶手、门帘、墙裙、**卫生间等进行每日消毒工作。

  (七)食堂人员严格落实食品卫生制度。

  四、日常工作要求

  (一)晨检工作:负责人为保健医生

  对来园幼儿进行口腔、体温排查,发现有疑似症状的幼儿,请家长立即带离就诊或回家观察。各班教师在门口接本班幼儿,家长一律不得入园。保健医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隔离服、体温计、手电筒。口罩、手套每天更换,如遇疑似病例须及时更换;体温计、手电筒每天做好消毒工作,如遇疑似病例须及时消毒;隔离服须每天清洗暴晒。

  (二)幼儿的午检及全日观察工作:负责人为主班教师

  1.每天午睡前及午睡后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

  2.全天重点关注服药儿的精神状况,如:饮食、睡眠、大小便、活动等。

  (三)消毒工作:负责人为生活老师、食堂人员

  1.班级认真开展好环境卫生及幼儿用具、玩具的消毒工作。

  (1)早、中晚开窗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中午起床、晚上离园后开紫外线消毒灯20——30分钟。

  (3)离园前对桌椅、地面、水龙头、楼梯扶手用1:100配置消毒液用抹布进行擦拭消毒。

  (4)玩具、图书,进行晾晒、或消毒液配比浸泡、擦拭消毒。

  (5)地面及厕所:请按照1:50的比例配置消毒液,按照地面随脏随拖厕所随用随冲随消毒的方法,每天至少两次对厕所和地面进行消毒。

  (6)餐具:每餐用完后,请老师务必将餐具送厨房蒸车里高温消毒。

  (7)水杯:每天孩子离园后,请老师将水杯放班级消毒柜进行消毒。

  (8)毛巾:每周两次将毛巾投放在1:200比例配置的消毒液中浸泡半小时,然后清洗干净日晒晾干。

  特殊情况:若班内出现疑似患儿,幼儿进行户外活动,生活老师进行彻底消毒。

  2.食堂加工食品要确保煮熟煮透,保持食堂环境清洁,严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应急处理办法

  1.班级教室发现在园幼儿出现疑似症状,立即上报园长,第一时间带至保健室观察隔离,同时通知家长来园接幼儿去就诊。并带领本班幼儿到单独指定区域活动(走廊),生活老师对班级进行全面消毒。班主任随时与家长联系,了解幼儿病情。

  2.班主任要对缺课的幼儿进行跟踪调查,如果经医院诊断为冠状病毒病例或疑似病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将本班级教师、幼儿进行隔离,市教育局报告。康复出院的幼儿要留在家中休息1至3周,病情确定无反复方可回园。

  3.疑似患儿经医院诊断排除冠状病毒肺炎后,家长需持就医病历交由保健医鉴定无误后方可入园,病例须复印存档。

  4.对家庭成员中有冠状病毒肺炎病人的幼儿,如果有密切接触,必须隔离观察2周,待未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后方可入园。

  5.经医院诊断为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患者所在班的幼儿,要全部离园回家观察,观察1至2周后无特殊情况才能入园。注:班主任接到有确诊病例后,须第一时间上报园长,并在园长指导下通知班级其他家长将幼儿接回家,并做好解释以及安抚工作。

  6.一旦出现冠状病毒肺炎患者,该患者活动过的室内场所要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由有关专业消毒人员及时进行终末消毒。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接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报告后,应在6小时内采取消毒措施。

  7.在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工作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定”。从20xx年xx月xx日开始,各班级必须在每天9:00前将本班师生缺勤情况上报,若有发病情况须每天9:00前填写《幼儿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情况记录表》,在10:00再次确认无误后交保健医处。

  8.为防止传染,各班教师、幼儿不得串班,交叉使用玩具、餐具等物品。

  六、应急处理程序

  发现高烧、咳嗽病人(责任人:班主任或生活教师)→立即将病人护送至应急隔离室(责任人:班主任或生活教师)→向幼儿园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汇报(责任人:保健医)→通知家长带患儿到指定医院就诊(责任人:班主任)→立即打电话上报教育局、区疾控中心(责任人:)→对与症状者接触者不可离开本班教室(责任人:班主任、保健医)→对有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责任人:生活教师)→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二周(责任人:保健医、幼儿家长)→宣传教育、安定人心(负责人:)稳定幼儿园秩序绝不允许校内人员擅自离校、校外人员随意进入(责任人:安保人员)。

  备注:对于正值寒假期间的孩子,提醒家长也要积极预防;

  1.要留心孩子的饮食结构,不要暴饮暴食,注意营养均衡;

  2.尽量不要带孩子到一些人多、拥挤的公共场所,比如:超市、商店等,外出戴口罩;

  3.家中要注意及时开窗通风,进门前先洗手;

  4.带孩子去亲戚家串门时,家长要留意孩子接触的人群,特别是有感冒症状者,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5.观察孩子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的症状及时就医,并上报给班主任老师;

  6.在家里,同样需要保证孩子在幼儿园中规范的作息时间,每天睡眠充足。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幼儿园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长办公室,由王海灵担任办公室主任,电话:xxxxxx


幼儿园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 (菁华3篇)(扩展7)

——监控室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范文5份

  1、监控值班人员应当接受消防行业的特种岗位资质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定期接受再培训。

  2、实行监控室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切实发挥监控设备的功能,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坚决杜绝松懈麻痹思想,不放过和漏掉任何一次异常现象和情况。

  3、监控室必须装配24小时专线直拨值班电话。值班电话严禁任何人非报警情况下联络使用,确保畅通。值班人员使用专线电话报警时,要言简意赅,简明扼要。

  4、值班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责任感,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设备报警,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果断处置,并真实、完整的做好处警记录。

  5、做好监控设备的检、维、修工作,密切关注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值班科长,并做好监控设备运行记录。

  6、值班期间严禁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迟到、缺岗、脱岗和擅自换岗;特殊情况(吃饭、上厕所等)下需要离岗时,必须请示值班科长同意,并与值班科长安排的临时替班人员交接好后方可离开。

  7、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处警记录,按时交接班。值班记录不得漏项、空行等,时间不得间断,字迹工整、记录干净整洁。

  第一条为了加强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宁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体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固定场所。

  第三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市、区)人民**应当将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消防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机关对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机关消防机构和**派出所负责实施。

  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机关消防机构和**派出所做好辖区内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个体经营者对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公约,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接受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指导**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其他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对本辖区个体经营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抽查;

  (二)对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场所进行火灾预防和灭火演练;

  (四)向个体经营者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五)其他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二)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向**机关消防机构或者**派出所报告发现的火灾隐患;

  (三)指导个体经营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

  (四)配合**机关消防机构和**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抽查。

  第十条个体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依法配置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三)遵守用电用气用火用油安全规程;

  (四)定期对本经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并对本场所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六)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扑救并疏散人员;

  (七)配合**机关消防机构扑救火灾、调查火灾原因。

  鼓励个体经营者制定符合经营实际需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县(市、区)**消防机构应当将娱乐、餐饮、住宿等个体经营场所,以及个体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油气的场所,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并以统一方式在个体经营场所明示。

  前款规定场所的个体经营者除应当履行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消防安全义务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明示防火警示;

  (二)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三)与相邻生产经营场所、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区域联防。

  第十二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应当对个体经营者履行消防安全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责令其改正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个体经营场所集中的建筑物,产权单位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个体劳动者协会、行业协会、市场开办者等组织,应当向个体经营者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鼓励志愿服务者向个体经营者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第十五条**派出所应当制定本辖区年度个体经营场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并实施。

  **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抽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并不得影响个体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派出所对个体经营场所下列事项进行消防监督抽查:

  (一)用电用气用火用油是否规范;

  (二)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四)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场所内。

  **派出所发现个体经营场所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并将抽查情况在抽查记录中载明,自抽查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抽查记录录入网上消防监督管理系统。

  第十七条**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组织监督抽查。

  第十八条**机关消防机构和**派出所,可以在一定范围公开存在火灾隐患的个体经营场所名单。

  第十九条县(市、区)**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服务事项,为个体经营场所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第二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建立个体经营登记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十一条公民发现个体经营场所存在火灾隐患的,可以向**机关消防机构或者**派出所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消防机构或者**派出所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个体经营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机关消防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体经营者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监督改正:

  (一)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存在火灾隐患的;

  (二)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场所内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第二十三条**机关消防机构和**派出所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者违法行为未依法责令个体经营者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一、监控值班员必须服从保安部主管的领导,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值班岗位,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认真负责地完成好酒店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

  二、监控值班实行24小时3岗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值班,不准脱岗,因故不能在当班时间值班的,事先须经保安部领导的同意后,并在有人代班时方可离开。

  三、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监控室,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的,须经保安部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四、酒店领导和客人有需要查看监控、或查询情况时,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保安部领导,并积极配合做好接待查询工作,做好查询的记录登记。

  五、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不准在监控室内使用违章电器,不准抽烟、吃零食、聊天、玩耍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摆弄机器设备或利用设备玩游戏、上网。

  七、监控值班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监控录像内的内容。

  八、当监控发现到有可疑人员、车辆或事件时,应立即打电话将情况汇报给总值班室和保安部值班室,以便保安部和相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九、监控值班员应时刻翻看监控录像,发现有价值的资料,应及时存入U盘保留,并作好标记。

  十、在酒店内的打架、斗殴、盗窃、交通事故、火灾以及领导要求保留的资料,应制作成光盘存档长期保留,并做好标记。

  十一、认真登记好每天值班的监控情况,并将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十二、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保卫处请专业维修部门及时维修。

  十三、保持设备和监控室内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的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不得迟到;

  2.接班人员必须在接班时认真检查上班次的各项记录、设备运行情况、环境卫生等,发现问题必须现场向交班人员询问了解清楚;

  3.交班人员必须在接班人员到岗履行完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不得提前离岗、早退;

  4.交班人员必须把当班时的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未处理完的其它事项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不得隐瞒问题;

  5.交接班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二、值班制度

  1.早班(08:00班)值班人员认真打扫卫生,要求工作台干净整齐、地面干净无杂物、室内外玻璃干净明亮、窗台无灰尘;

  2.值班人员中午、下午就餐时间为30分钟,就餐完毕立即到岗值班,不得餐后在外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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