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实用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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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1

  为进一步规范聘用人员管理,切实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聘用方式和待遇

  (一)聘用方式:

  1、确定招聘计划:根据各科室工作需要确定招聘计划。

  2、确定任职资格:根据招聘计划确定招聘对象岗位职责。

  3、采取外部招聘方式:出现职位空缺需对外招聘人才时,科室上报招聘计划至中心委员会及中心支部委员会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后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请,经上级部门审批通过从社会中选拔人员。

  4、招聘方式可采用公开招聘、个人推荐等方式进行。

  5、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由办公室协助用人科室安排入职前培训,使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6、转正:试用期满xx个月考核合格者,经中心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

  1、聘用人员聘用期为三年一聘用,实行年度考核,三年考核合格可续聘。

  2、聘用人员的待遇按聘用年限、岗位性质和绩效情况,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的原则,向关键岗位和特殊岗位倾斜。

  3、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交纳的方式交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所有聘用人员加入本单位工会成为会员,享受在编在岗人员同等福利待遇。

  5、所有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满xx年以上(含xx年),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且考核合格者,经中心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享受同岗同酬(等同于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待遇。

  二、范围和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聘用人员的考核和薪资管理。

  三、薪酬结构

  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岗位绩效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工资、奖金和其他津补贴(即降温费和烤火费)六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限原则上为xx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工资每月xxx元(其中包含卫生费即妇女费、学历工资、职称工资以及防疫津贴),适用期满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的“五险一金”,该费用包括在工资中。

  2、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积累,以进入单位工作当月起计算。具体标准为:试用期满后,每年考核合格,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按每年增加xx元的标准加薪直到满xx年。对在单位特殊岗位的聘用人员,经中心委员会研究另行确定。

  3、学历工资:中专学历在基本工资基础上加薪xxx元;第一学历为中专学历,后经考试获得大专学历且官方认可,并能提供官方认可的证明,将证书复印件及证明材料交至办公室核查通过,在基础工资上加薪xxx元;第一学历为中专或大专学历,后经考试获得本科学历且官方认可,并能提供官方认可的证明,将证书复印件及证明材料交至办公室核查通过,在基础工资上加薪xxx元。

  4、职称工资:取得初级(士级)职称的在基本工资基础上加薪xxx元;经考试获得师级职称并将证书复印件交至办公室核查通过,在基础工资上加薪xxx元;经考试获得中级职称并将证书复印件交至办公室核查通过,在基础工资上加薪400元。

  5、奖金:奖金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岗位贡献。奖金一般体现为年终奖金,由本单位中心委员会研究讨论决定。

  6、其他津补贴:试用期满,参照国家及妇联相关规定发放烤火费、降温费及妇女费。

  四、工作纪律

  请假程序:所有人员请假须写请假条,假条报办公室保存并登记备案,1天以内(含1天)由科主任批准,假条报办公室登记备案;3天之内(含3天)由分管领导任批准,假条报办公室登记备案;3天以上报**、主任批准(科室安排好工作),假条报办公室登记备案。事、病假期及其他特殊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请假人员假期结束后,上班时必须到办公室进行销假登记。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以电话形式请假,如有突**况来不及请假,请假人员可电话联系科主任/分管领导/本单位主要领导口头请假,当天由同事按请假程序代请假,并将请假单交至办公室存档备案。员工若无特殊情况,以电话方式请假视为无效请假,按旷工处理。

  产假:根据《江西省***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相关规定,对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xx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xx日,符合江西省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将至少可休xx日产假。

  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x年不满x年的,年休假x天;已满x年不满2年的,年休假x天;已满xx年的,年休假x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安排临时加班或值班,按国家规定予以补休。特殊情况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人员职责

  应用预防医学等相关理论、技术,结合工作岗位的实际,履行职务,完成指定的具体业务工作,制定和执行计划,进行工作总结。

  六、聘用人员考核

  1、根据“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人科室必须承担本科室聘人员的教育、管理、使用、培训等责任,加强聘用人员的日常考勤、考核等工作。

  2、聘用人员实行*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管科室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并对该同志年度履行职责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3、办公室负责聘用人员总体日常考核、纪律监督。

  4。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由分管科所室队负责人依据履行职责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做出综合评价,交由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交主要领导审核签字,以此作为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5、聘用人员每年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人员解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相关内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劳动者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违反规定、损害单位形象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5、劳动者不服从单位领导或科所室队负责人工作安排的。

  6、劳动者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单位团结,不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的。

  7、劳动者月累计迟到(早退)xx次或不履行请假手续、当月累计旷工7天者,无特殊情况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xx天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9、劳动者因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受到处分的。

  凡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者,单位可无条件予以解聘。

  本制度自20xx年起执行。

  说明:后期若有修订以最新修订版为准。

  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2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防控工作目标

  1、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及事故监测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不发生校园内的重大疫情及事故。

  二、成立防控组织。

  1、成立防控组织。学校成立防控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师任副组长,班主任为成员。

  2、履行主要职责。在上级有关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学校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学校内防治工作形势,提出防治的措施和组织实施,做好学校内加强防治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校园秩序的稳定;配合相关部门宣传有关知识。

  三、落实防控措施

  1、宣传教育

  学校要普及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尤其加强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救护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初,集中开展一次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能力,并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讲解预防传染病的知识要求,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2、预防措施

  1)加强日常的监测工作,实行学生到校情况晨检制:发现学生体质有异或突发疾病,班主任应及时护送其到附*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凡发现学生群体中有五人以上突发症状相似疾病的,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学校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的.疾病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2)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学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

  3)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图书室、宿舍、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安全检查,定期检查学校防护措施的完好情况。

  4)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的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的空气增强体质。

  3、应急措施

  加强宣传工作舆—论引导,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建立疫情每日报告制度。

  避免人群不必要的聚集和流动,加强对外出活动的管理,未经报批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加强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4、保障措施

  组织防控预案的演练。

  学校由体育教师负责对全校各位老师进行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学校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知识。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备好必要的防护用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设施。

  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3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及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惯

  1、充分利用板报、校报、校园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2、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3、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中小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1、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管理台帐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1、早发现。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晨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晨检应在校医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在传染病流行季节,还可增加午检。对可疑者应由校医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学校应以年级、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

  2、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应隔离。

  3、早报告。学校的校医或校医院有关科室的医师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对报告的疑似病例被确诊或排除,要向上级机关发出更正报告。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必须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对不报、瞒报、漏报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五、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1、学校卫生条件好坏,直接影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教学用房、宿舍、餐厅要通风良好;食堂建筑、设备及环境要求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厕所应有冲洗和洗手设施;要为学生提供符合标准的饮用水;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完善的校卫生室。

  2、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六、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落实学校卫生机构,加强日常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规定设立卫生室或卫生科。卫生室应当设专兼职保健医生,具体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2、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教育部《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八、落实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学校领导要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方面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将其工作实绩纳入考核与奖惩中。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4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控制度。

  一、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班主任及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带身体异常的学生进行检查或治疗,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学校,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教师会议,聘请专家进行相关知识讲座,举行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惯。

  三、制定日常预防疾病管理措施:

  1、保持工作、学*、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3次。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2、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3、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4、学生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5、学校卫生室应按照规定定期消毒。

  四、设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由学校分管安全的领导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进行巡查。

  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分管安全的领导应马上向校长报告,学校在24小时内向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

  1、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

  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

  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班主任及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及教师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学校要进一步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日志上,及时收集疫情信息。科任教师上课时发现班级有学生缺课应询问学生,学生不知原因时,应及时咨询班主任,班主任负责与家长联系,如属传染病个例及时上报学校。确保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六、学校发生传染病除及时报告疫情外,应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及时采取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5

  1、学校在卫生防疫工作方面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将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2、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搞好学生个人、教室、处室、宿舍、校内及周边环境卫生,使学生懂得卫生常识,自觉防病防疫,防食物中毒。

  3、规范饮食卫生*惯,严禁学生在校外地摊、学校门面房饮食商店购买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零食和饮料,以防不良疾病发生。

  6、学校购买食品应实行规范采购,采购食品应具有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坚持“索证索票制”,严禁采购“三无”食品。

  7、坚持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及学生*视、弱视、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碘缺乏、艾滋病等学生疾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建立学生体检档案和疾病档案。

  8、开展“灭四害”活动,定期做好厕所、垃圾箱、宿舍、学校门面房饮食商店、厨房周围等地点的消杀工作。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购买灭鼠、灭蟑螂药物,并提前反复告知、专人投放。每学期要求投放药物1—2次,每季度集中投放灭鼠药一次。

  9、建立卫生防疫制度、应急处理机制和卫生事故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食物、饮水中毒,立即做好应急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或漏报。


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阅读


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1)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实用5份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

  为了打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的防治常见疾病,经校务会研究,教代会讨论,全体教职工会议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教处、总务处及全体教职工要树立常见疾病关键在重视,着力在预防的意识,切实做好各种常见疾病的预防工作,最限度的保证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

  二、政教处要坚持每学期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常见疾病预防和防治的专题知识讲座,教给学生防治的常识、方法、措施,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防治各种疾病,维护自身健康,以便使自己的学*和生活不受各种常见疾病的影响。

  三、学校坚持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师生体检,对有传染性疾病的师生还要进行二次复查,已经确诊的患者,是学生的要及时通知家长,出具有关证明,办理休学手续,避免其他学生受到传染;是教师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学校签字,县局审批,办理病假手续,采取隔离治疗。

  四、在每年常见疾病多发季节,学校、班级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防治的措施和方法,并在适当时间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来校进行指导疾病防治工作。同时学校总务处要在校园喷洒防治药剂。

  五、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坚决杜绝剩饭、剩菜和烂变质的实物出售;督促食堂从业人员坚持每学期至少体检一次。加防止食物中毒和食堂工作人员的病情传染给师生的力度。

  六、诸如非典、禽流感等危害的疑难传染病,在其病发时期,学校进行封闭式管理,杜绝学生与外来务工人员的接触。同时,要对有外出务工人员归来家庭的学生,进行隔离,并要求该生及时到县以上医院检查,出具健康证明后,才能返校学*。学校也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预防措施。

  七、学校要坚持开展校园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检查,教育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惯。做到预防常见疾病工作经常化、群众化。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2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区卫生局、教育局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区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3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区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区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区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人员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区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4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区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区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区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人员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区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5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及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惯

  1、充分利用板报、校报、校园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2、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3、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中小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1、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管理台帐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1、早发现。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晨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晨检应在校医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在传染病流行季节,还可增加午检。对可疑者应由校医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学校应以年级、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

  2、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应隔离。

  3、早报告。学校的校医或校医院有关科室的医师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对报告的疑似病例被确诊或排除,要向上级机关发出更正报告。发生面积疫情时必须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对不报、瞒报、漏报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五、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1、学校卫生条件好坏,直接影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教学用房、宿舍、餐厅要通风良好;食堂建筑、设备及环境要求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厕所应有冲洗和洗手设施;要为学生提供符合标准的饮用水;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完善的校卫生室。

  2、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六、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落实学校卫生机构,加强日常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规定设立卫生室或卫生科。卫生室应当设专兼职保健医生,具体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2、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教育部《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八、落实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学校领导要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方面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将其工作实绩纳入考核与奖惩中。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2)

——消防控制管理制度实用5份

  消防控制管理制度 1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消防控制管理制度 2

  (一)遵守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熟悉和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能够熟练操作。

  (三)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运行状况,并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四)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五)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

  (六)熟练掌握**部《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消防控制管理制度 3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确保消防控制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临警使用,确保火灾时灭火指挥及消防控制信息的畅通,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

  第三条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它用。室内不得设置床铺,严禁堆放杂物,保持室内清洁。

  第四条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在入口处设有标志牌或标志灯,标志灯的电源应从消防电源上接入。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内应有显示被保护建筑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面图或模拟图等,并可直接目视。

  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向当地**消防队直接报火警的直拨电话。

  第六条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及消防控制系统相关消防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负责。

  第七条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专业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八条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不准空岗。

  第九条消防控制室应建立值班制度、交班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等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火警处理程序、操作程序。

  第十条消防自动控制系统投入运行后,任何人不得擅自关闭和停用,也不得随意中断。

  第十一条消防控制室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并应建立消防自动控制系统的技术档案。

  1、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

  2、操作规程;

  3、值班人员职责;

  4、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

  第十二条消防自动控制系统应实行日检、季检、年检制度。

  一、日检: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器的功能,并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见附3、附4)。

  二、季检:每季度应检测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并填写季检登记表(见附5)。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显示。

  2、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对备用电源进行工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1)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一次)、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控制设备;

  (2)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3)卤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4)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7、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8、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9、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三、年检: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检查和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见附5)。

  1、每年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有安装的探测器应测试一次,

  2、进行季检的各项试验内容,其中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显示功能可做模拟试验;

  3、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

  第十三条消防控制室应有模拟火灾事故广播稿,并应定期进行模拟试播训练。有条件的可适时进行演练。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控制管理制度 4

  一、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保卫部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部门或柜组负责人的责任。

  二、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部门、柜组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三、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能力的东安阳光商场签订维修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出具维修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验,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五、灭火器至少每十二个月委托维修东安阳光商场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东安阳光商场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东安阳光商场(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七、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消防控制管理制度 5

  一、 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酒店员工的防火意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任何火警的信息都必须认为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察看或扑救;

  二、 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三、 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四、 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五、 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酒店义务消防员;

  六、 保安部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保安部专案领班协助定期、分批对酒店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七、 消防培训的内容包括:

  1、 了解酒店消防要害重点部位:配电房、保安部、煤气库、货仓、厨房、锅炉房、客房、商场等;

  2、 了解酒店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3、 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自救知识和技能;

  4、 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3)

——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实用五份

  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安全关系师生终身,关系家家幸福,关系社会稳定,系学校根本之一,应引起学校全员关注。特定此制度,确保师生安全:

  一、学生安全款项:

  1、学校对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节假日,重点加强教育,防止各项伤害事故发生。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培养自律自护本事,确保校内外安全。

  2、加强学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①放学后坚持路队护送制,佩戴安全标志。

  ②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出校,传达室要对出校学生进行询问或制止。

  ③校内严禁学生追跑打逗,课间开展有意活动,班任、值勤教师、值勤行政和值勤学生共同负责监督。

  3、群体活动要组织有序,按要求进行,职责到人,出现问题,追究职责人。

  4、各种竞赛及外出活动,组织者要安全先行,确保学生安全;全体教职工要精心组织,合理分工,职责到人;听从统一指挥,一旦违规造成事故,追究职责人。

  5、体卫教师要加强安全防范。体育教师严格执行《体育课堂常规》防患于未然。卫生教师要利用广播、板报、授课加强饮食卫生、防病治病安全*惯。及时处理意外伤害。

  6、禁止教职工让学生做有不安全隐患的事情。

  7、学校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杜绝各方面隐患。

  8、学前班坚持家长接送制,必须把孩子亲自交给家长。。

  9、进取动员学生参加以外伤害保险,以防不测。

  10、学生在校发生各类事故伤害,有关人员必须及时上报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二、教职工安全款项:

  1、学校要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识。

  2、教职工要注意用电、防火,禁止使用电炉、电壶,确保安全。

  3、教职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贵重物品。

  4、下班要注意锁好门窗,关掉各种电源,确定无遗漏方可离校,由于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追究职责人。

  5、学校要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确保教职工在校安全。

  6、学校夜间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巡视学校情景,及时排除隐患,加强夜间巡视,出现情景及时报警。

  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2

  一、将晨(午)检表考勤与《安全日志》填写、上交和考勤黑板公示结合管理。

  1、建议由安全委员负责统一考勤,上交晨(午)检表填写、上报,公示栏公示,并填《安全日志》。

  2、对于不假不到者务必与家长及时联系,2月22日,初三1名女生,到教室后离校,离家出走;2月23日,初三1名男生第二、三节课离教室,旷课,经学生寻找后返教室上课;3月6日,初二1名男生,到教室后,离校,离家出走;————解决方法:学校要求各班要加强考勤,做到每堂课清点人数,做好记载,重点是记载好体育课为典型的缺勤名单。加强了门卫的管理,学生进校后,一律只能凭假条离校,早上、中午第一堂课前一律不能出校门购物或油印资料。(减小隐患,避免后续麻烦)

  3、每日安全教育要要点式记载。

  4、《安全日志》填写不是负担,简单,效果好,学生能落实。希望老师们督促,减小自身的安全压力和避免责任。

  二、重点治理初一年级“课间跑跳闹”现象。

  本周起,安全办将要求保安人员对课间教室内及走廊上跑、跳、打闹的现象做人数、次数的记载,定期公示。以此为各位班主任营造管理跑跳闹的声势。

  三、特殊群体管理:重点做好杜绝串班、串楼、串校。

  本期校门口学生逗留现象越来越少,得益于学校老师们的治理,坚持。但不能掉以轻心,上周五,一初中4名学生要进学校,被门卫和保卫拦下,上周3,一初中旁巷道内学生打架,由我校学生参与。请班主任还要加强对重点防控学生的警示教育。建议:?深入了解、排查经常与校外人员,社会人员、不良少年交往的学生*况,要求家长多接送,共同管理,多警示教育,避免其造事。将常在校门口逗留的学生向保卫、保安介绍,加强联系与保卫联系,如有逗留请保卫告知或督促其早回家。

  四、提醒乘车安全,不坐无运营资质的车,包括不乘坐老年人驾驶的两轮车、电瓶车。

  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3

  一、将晨(午)检表考勤与《安全日志》填写、上交和考勤黑板公示结合管理。

  1、建议由安全委员负责统一考勤,上交晨(午)检表填写、上报,公示栏公示,并填《安全日志》。

  2、对于不假不到者务必与家长及时联系,2月22日,初三1名女生,到教室后离校,离家出走;2月23日,初三1名男生第二、三节课离教室,旷课,经学生寻找后返教室上课;3月6日,初二1名男生,到教室后,离校,离家出走;————解决方法:学校要求各班要加强考勤,做到每堂课清点人数,做好记载,重点是记载好体育课为典型的缺勤名单。?加强了门卫的管理,学生进校后,一律只能凭假条离校,早上、中午第一堂课前一律不能出校门购物或油印资料。(减小隐患,避免后续麻烦)

  3、每日安全教育要要点式记载。

  4、《安全日志》填写不是负担,简单,效果好,学生能落实。?希望老师们督促,减小自身的安全压力和避免责任。

  二、重点治理初一年级“课间跑跳闹”现象,本周起,安全办将要求保安人员对课间教室内及走廊上跑、跳、打闹的现象做人数、次数的记载,定期公示。以此为各位班主任营造管理跑跳闹的声势。

  三、特殊群体管理:重点做好杜绝串班、串楼、串校。本期校门口学生逗留现象越来越少,得益于学校老师们的治理,坚持。但不能掉以轻心,上周五,一初中4名学生要进学校,被门卫和保卫拦下,上周3,一初中旁巷道内学生打架,由我校学生参与。请班主任还要加强对重点防控学生的警示教育。建议:?深入了解、排查经常与校外人员,社会人员、不良少年交往的学生*况,要求家长多接送,共同管理,多警示教育,避免其造事。?将常在校门口逗留的学生向保卫、保安介绍,加强联系与保卫联系,如有逗留请保卫告知或督促其早回家。

  四、提醒乘车安全,不坐无运营资质的车,包括不乘坐老年人驾驶的两轮车、电瓶车。

  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4

  根据教育局要求和《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黑龙江省学校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的规定,结合《黑龙江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细则》的相关内容,我们组织中学、幼儿园对学校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排查,现将排查工作汇报如下:

  学校成立了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了安全责任,层层签定了安全工作责任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使安全管理无死角。学校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按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师和学生爱教育面达100%。

  开学初我们组织教育科、学校、幼儿 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项设施、线路、水电、监控等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时间处理,需要进一步解决,确定了具体的整改时间,保证学校安全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一)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消防逃生系统、防火系统、灭火系统完好,各项管理制度都已经落实。学校究全总管理人副校长许福昌,安全设施检查管理负责人罗汉明,中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周秀伟,中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安百环。

  (二)化学品安全。学校严格执行省化学毒麻、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使用过程的管理,各项记录详实,药品室安装防盗门、窗子加装护网,实行双人双锁。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学校教学楼、运动场等各室管理人员、制度、紧急疏散预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实。各室全部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层级管理,分点落实。

  (四)各校要扎实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学,学校都要以班会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课”,每学期学校都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电、预防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放假时学校还用《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识教育的同时,学校真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全部师生开展以防火灾、防地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避险应急演练,并现场给学生讲解安全常识及危急情况 下的逃生方法。增强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均已落实,4月10日全部完成。

  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5

  1.全校师生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的安全,对违反本规定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对情节恶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由相关部门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2.进入校园范围的所有人员和一切车辆必须服从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问,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员,听从指挥。

  3.爱护校园内的设备和设施,教学楼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讲台等一切公物,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作它用;开关门窗要轻,严禁用脚踢门,无故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班级、办公室教学时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文娱活动。

  6.非本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7.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特别是水电、消防设施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装。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校园,如确系教学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9.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及装接电器;除门卫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内住宿及过夜。

  10.不得在校园内外打闹、喧哗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设备,以免影响他人。

  11.任何班级和办公室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后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12.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4)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实用十份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约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交通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安全,根据淄川区教育体育局印发的《淄川区教体系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淄博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淄川区教体系统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淄川区教体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根据我镇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恶劣天气,是指影响人们生产和活动的天气状况,例如暴风、雨雪、冰雹、大雾等。这种天气常带来路面湿滑、结冰、塌陷、洪水、山体滑坡、能见度低等现象,给交通安全带来诸多隐患。

  第三条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坚持“早计划、早部署、早预防”的原则。

  各学校应当成立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避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处置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

  第四条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校负责本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

  第二章应急管理

  第五条各学校应当加强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的应急管理,完善应急责任体系,对恶劣天气下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预见评估,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安全事故。

  第六条各学校需根据《淄博市教育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淄川区教育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校的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必需着重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理念,重点突出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安全,主要内容需包括组织领导、工作原则、预警机制、启动标准、应急保障、处置措施、信息报送等。

  第七条各学校应当根据季节变化情况,组织师生开展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能力。

  第八条发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学校需在第一时间启动预案,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减少损失。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九条各学校应当加强对学校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第十条各学校根据气象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对严重影响师生上下学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安全的恶劣天气,应当对辖区内学校实行放假、停课、提前或延时上下学、接送学生车辆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防范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心学校。

  第十一条校长是本学校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学校校长需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十二条学校必需加强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应对能力和防范水*。

  教育师生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认识恶劣天气及其危害,掌握必要的应对知识和防范技能。

  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关注天气变化,与学校共同做好恶劣天气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遇有恶劣天气,应当主动接送子女上下学。

  教育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提高安全和责任意识,在恶劣天气下接送学生,必需有针对性的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操作规范谨慎驾驶,加强对车辆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在严重影响车辆行驶的恶劣天气下,应当采取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措施,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第十三条恶劣天气师生需减少外出活动。预警解除后需外出或上下学,必需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尽量乘坐公交等有安全保障的车辆或步行,过马路时,必需认真观察路面情况,主动避让过往车辆,严禁追逐打闹,尽量不骑自行车外出。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结合所处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地质等情况,主动关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等级,启动相应预案,通过校园广播、手机短信、“家校通”等方式及时通知师生、家长、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遇有恶劣天气,必须督促车辆驾驶人及时了解途经的桥梁、山坡、隧洞等重点部位的通行情况。

  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恶劣天气,学校可以采取停课、提前或延时上下学、接送学生车辆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防范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到校接送学生,同时向中心学校报告。

  因此影响的教学计划,向中心学校备案,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进行补课。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督促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建立和完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制度,加强车辆乘客门应急控制器、应急出口、应急锤、灭火器等车辆消防、逃生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齐全有效。

  第十六条遇有恶劣天气,各学校必需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24小时畅通,遇有问题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发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突发事件,各学校应当按照《罗村镇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中心学校。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学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对恶劣天气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对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九条恶劣天气下学校发生交通突发事件,因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所称学校,是指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中小学、幼儿园。

  本办法所称师生,是指前款规定学校的学生、幼儿和教职员工。

  第二十一条各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贯彻落实意见。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试行)。

  第二章 学校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第二条 学校应明确分管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的校长,配备专(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必须成立学校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医、分管食堂的处室主任、专(兼)职食堂管理员、各年级组长以及班主任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第三条 食堂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四条 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第五条 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科学引导,教育学生不购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六条 学校要积极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主动配合上级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对各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改。确定专人收集、整理、归档食堂管理资料。

  第三章 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七条 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八条 食堂的布局合理,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九条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8㎡以上)。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1.5m以上)、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 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第十条 食堂应当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 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第十一条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十二条 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三条 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十四条 学校食堂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不得开办食堂;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第四章 食品采购卫生要求

  第十五条 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及产品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索票;大宗食品采购应相对固定,以保证其质量。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六条 采购大宗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

  第十七条 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上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辩识。在国内市场销售的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第十八条 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选购国家允许使用、定点生产的食用级食品添加剂。

  第十九条 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使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卫生标准,对人体安全、无害。

  第五章 食品贮存及仓库卫生管理要求

  第二十条 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要有明显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第二十一条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杂物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二十二条 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刀具用完后必须入库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第二十三条 食品仓库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正常运转。

  第二十四条 食品进出仓库应专人验收、登记,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检查清仓,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长虫,及时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清理出库。

  第二十五条 食品仓库应经常通风、清扫,保持干燥和清洁。

  第六章 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范围要求

  第二十六条 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第二十七条 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第二十八条 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第二十九条 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第三十条 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0~10℃之间;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温度的范围应在-20℃~-1℃之间。

  第七章 食品加工卫生要求

  第三十一条 学校食堂每天应有监管人员对食堂食品进行检查,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三十二条 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三十三条 学校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第 三十 四条 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三十五条 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三十六条 清洗池应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上下水通畅,并具一定容积的带盖容器。

  第三十七条 粗加工过程中荤、素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第三十八条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防尘防蝇设施齐全,使用正常。

  第三十九条 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第八章 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卫生要求

  第四十条 手工清洗步骤:

  1、刮掉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

  2、用洗涤剂溶液洗净餐具表面。

  3、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洗剂与清冲分池进行。

  第四十一条 洗碗机清洗步骤:除掉餐具表面残渣、污垢后,再进入洗碗机清洗,操作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

  消毒:主要使用以下物理方法:

  1、煮沸消毒:该方法即经济又可靠,消毒时把洗净的餐具全部浸泡在水中,煮沸并保持10分钟以上开水煮、消毒后餐具密闭保存。

  2、蒸汽消毒:将餐具放入蒸箱内,温度达到10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3、干热消毒:通常采用远红外或电烤消毒,控制温度12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4、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在85℃以上,冲洗消毒时间应在40秒以上。

  第四十二条 因化学消毒配比等环节难以掌握,一般不推荐使用,若条件有限必须使用者,要严格遵循以下要求:

  1、严格按使用说明配比成消毒溶液,达到规定的浓度。

  2、消毒液每4小时更换一次。

  3、消毒时间须达到5分钟以上。

  4、消毒后需用洁净水冲洗。

  第四十三条 保洁:

  1、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布擦干。

  2、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保洁柜,不应过早置入桌上。 第十章 食品留样要求

  第 四十四条 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第四十五条 留样要求:留样食品不少于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密闭的容器中,等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防止样品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第四十六条 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后方可倒掉。

  第九章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四十七条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四十八条 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四十九条 建立晨检制度,发现发热或腹泻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有关主管人员,并应立即离岗就诊,待恢复健康或诊断明确才能重新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人员,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第五十条 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时有吸烟、擤鼻涕、挖耳朵等不良行为。

  5、工作服定期换洗,保持清洁,一旦脏污,随时更换;冷菜间等专间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6、切实落实日常责任分解职责,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能带入食品处理区;在食品处理区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保证责任区域内卫生整洁。

  7、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需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食品处理区之外。遵守员工仪表仪容制度,大方整洁。

  第五十一条 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第十章 学校食堂副食品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第五十二条 必须持有经工商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第五十三条 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15厘米,食品不得接触有害物、不洁物。

  第 五十 四条 食品贮存的不同设施必须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第五十五条 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第五十六条 禁止经营下列食品:

  1、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2、包装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3、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4、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5、超过保质期限的;


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5)

——起重安全管理制度实用五份

  1、操作人员的管理

  操作人员在上岗前要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的结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制度等相关知识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标准进行学*掌握。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取得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个方面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2、起重机械的“三定”管理

  “三定”管理是指定人、定机、定岗制度。起重机械的“三定”制度首先是制度的制定和制度形式的确定,其中定人、定机是基础。要求人人有岗有责,起重机台台有人操作管理:“定岗”责任是保证。

  3、定期检查维护管理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保,并制订一项定期检查管理制度,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年检,对起重机进行动态监测,有异常情况随时发现,及时处理,从而保障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1)日检。

  由起重工负责作业的例行保养项目,主要内容为清洁卫生,润滑传动部位,调整和紧固工作。通过运行测试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性,监听运行中有无异常声音。

  (2)周检。

  由维修工和起重工共同进行,除日检项目外,主要内容是外观检查,检查吊钩、取物装置、钢丝绳等使用的安全状态、制动器、离合器、紧急报警装置的灵敏、可靠性,通过运行观测传动部件有无异常响声,及过热现象。

  (3)月检。

  由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检查、同使用部门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除周检内容外,主要对起重机械的动力系统、起升机构、回转机构、运行机构、液压系统进行状态检测,更换磨损、变形、裂纹、腐蚀的零部件,对电气控制系统,检查馈电装置、控制器、过载保护、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通过测试运行检查起重机械的泄漏、压力、温度、振动、噪声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征兆。经观测对起重机的结构、支承、传动部位进行状态下主观检测,了解掌握起重机整机技术状态,检查确定异常现象的故障源。

  (4)年检。

  由单位领导组织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挑头,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除月检项目外,主要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参数检测,可靠性试验,通过检测仪器,对起重机械,各工作机构运动部件的磨损、金属结构的焊缝、测试探伤,通过安全装置及部件的试验,对起重设备运行技术状况进行评价,安排大修、改造、更新。

  1、维修室内严禁烟火。

  2、维修室内必须保持卫生整洁,各类仪表摆放整齐,分类管理。

  3、各类仪表维修校正完毕后,要作好记录。

  4、维修校正的仪表要由专人保管、发放,并建立登记制度。

  5、使用中的便携仪应由专业人员每隔10天用标准气体进行校正,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

  6、便携仪使用前,应由专职人员对仪器的零点精度何报警点进行检查何调整,确保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便携仪工作电压低于2.3V时,应立即进行充电。

  8、便携仪充电应在通风良好,并远离矿灯充电房何H2S等有害气体处。

  9、光瓦及断电仪的维修必须按照说明书进行。

  10、仪表因发放回收不即使造成的,由维修室负责赔偿。

  11、凡因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仪表损坏的由使用人赔偿。

  12、光瓦、便携仪及风速表的仪表半年必须到局计量处进行强检修校正一次,并有合格证及标校记录。

  1、有起重车辆的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关于起重车辆的维修保养、定期检验、安全规程和交接班等制度,并教育有关人员认真执行。保养

  2、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起重车辆进行登记,详细记载每台起重机的规格、性能等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历次技术检验、大修理、改变起重机的重要性能和重大事故的情况,以备查考。

  3、机动起重机一般应由专职的司机驾驶,并且指定一定的人员负责挂钩和指挥工作。起重机司机和负责挂钩指挥人员,必须视觉、听觉正常,经过专门训练,并经企业安全技术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4、禁止起重机械超负荷运行。

  5、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禁止从人头上越过,禁止在吊运的重物上站人,禁止吊挂着的重物加工。不许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时停留,在特殊发问下,如需暂停留时,应禁止一切人员在重物下面站立或通过。起重机吊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6、起重机司机、挂钩工人和维修人员,应当经常检查各自负责的设备和吊具,以保证安全运行,在进行检修、工人加油和清洁等工作时,起重机应当停止运行,如系电动起重机应当切断电源,起重机停止工作后,司机应当将起重机安全稳妥地停放在规定的地方,方可离开。

  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在队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基上部附*,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4、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机,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塔身不得悬挂标语牌。

  5、检查塔基表面*直、无沉陷,螺栓无松动,排除塔基睥障碍物和积水。

  6、作业前重点检查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均应正常;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广播发射天线附*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8、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点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9、空载电源,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0、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稳,严禁急开急停。

  11、吊钩提升接*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是1m。

  12、动臂式超重机的起重、回转达、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在满载荷或接*满载荷时不得变幅。

  13、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机器使之缓慢下降;提升的重物*移时,应高出跨越的障碍物0.5以上。

  14、主卷扬机不安装在*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5、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超载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6、作业后,起重机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17、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8、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由于涂装车间主要柱形为箱形柱,部分柱长达27米,单根构件重*12吨,柱脚为杯口连接,就位精度要求高,另外箱形的柱面在吊装时吊索捆绑固定难,因此吊装难度较大。为此,对所有涂装车间构件吊装均安排有丰富经验的持证吊装工人负责作业,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全程旁站监督。在吊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起重吊装作业规范和安全管理规定。

  (1)在吊装作业前,吊车司机负责检查吊车的力矩限制器和保险装置、卡环、夹具可靠有效,钢丝绳和滑轮应符合要求。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时应及时修理。

  (2)起重作业时,施索工人应了解被构件的重量、重心等,不得超载作业。参与吊装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转运、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吊装区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3)防止吊装时落物伤人:吊装时构件绑扎牢固,起吊构件*稳,避免振动或摆动。吊运速度不应过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落钩脱落。构件就位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或解开吊装索具。

  (4)防止起重机倾翻: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坦;不允许起重机两条履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软一硬。当采用双机台吊构件时,吊装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重重量总和的70%,每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0%,操作时统一指挥,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鲜明、准确;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5)防吊装结构失稳:钢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和临时固定或连接可靠后方可卸构,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位,如需要重校时必须回钩。


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6)

——学校日常管理制度实用五份

  1、需要备课的老师必须经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准抽烟,不准做与备课无关的事。

  2、使用电子备课室进行备课,要及时做好登记。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人为的损坏,应按价赔偿。

  3、需要采集视频录像及音乐,应经管理员同意,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方可进行。

  4、课件完成后,备课人要及时上传到自己的ftp空间,否则造成课件的丢失由备课人负责。

  5、备课过程中,除上网查找与备课有关的资料外,不准浏览其它网站,严禁玩游戏及浏览不健康网站。

  6、用机完毕,应按规程关闭机器,关锁好门窗。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1.参加校本培训是每个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全体教师必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内容。

  2.学校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本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校本培训任务的教师必须按校本培训方案规定的内容进行认真准备,提前两周写好培训讲稿,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做好学*笔记。

  4.学校每学年要对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无故不参加校本培训三次以上视作不合格。考核情况纳入教师“一评三考”成绩,与年度评优、职务聘任、晋级挂钩。

  5.做好校本培训的总结工作,要在每学期末对校本培训工作进行总结与反馈,即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又要提出改进措施。

  6.教师要坚持自学,每个教师每周都要安排2—4课时的自学时间,开学初制定学期自学计划,做好自学笔记。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为美化校园,造就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四有新人,学校公物做到个个爱护,人人有责,特制订下列制度和措施。

  一、建立财产登记、报损制度。

  每学年开始总务处对各班、处室所有校产全部按数登记入册,由班主任、处室负

  责人签。如中途有破损及时报告总务处,一周内进行调换或修理。期末按各班、处室入册数检查核对一次。

  二、校产、公物管理要求:

  1、不乱涂乱刻墙壁、门窗、桌凳,不攀折践踏花木。

  2、爱护班内卫生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不挪用别班的卫生工具;若借用学校的公物必须及时归还。

  3、开关门窗、日光灯、电风扇各班要有专人负责,白天、晴天尽量做到教室内少开日光灯,做到人走灯熄。

  三、公物赔偿制度:

  1、损坏课桌(张)赔偿30元;损坏课凳(条)赔偿5元;损坏教室内卫生洁具(件)赔偿2元;损坏玻璃(块)赔偿15元;损坏日光灯启辉器、开关(只)赔偿3元;损坏录音机(次)20元。

  2、体育器具、自来水龙头无故损坏,视损程度赔偿。

  3、如遇损坏其它班级公物,按上述价赔出外。还要扣除三项竞赛分数。

  四、奖惩办法(班主任):

  校产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经费的开支,这份工作班主任要付出一笔很大的辛劳,故此设立校产管理奖惩办法。首先,与学校的三项竞赛挂钩,视损坏程度每损坏5元扣半分。其次,到学期结束,根据使用保管程度的检查结果奖励经济30-50元,损坏校产比较严重的班级,要扣奖金。

  以上各条希切实执行。

  1.学校成立检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课堂教学评估标准。

  2.课堂教学检查评估小组在对每位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之后,要进行量化打分,并将成绩和听课意见反馈给讲课教师。

  3.课堂教学检查每学期在全体教师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具体赋分办法详见课堂教学评价标准。

  4.学校要在学期末将教师课堂教学检查的成绩计入教师个人的“一评三考”考核成绩。

  5.教师课堂教学要遵守课堂教学规范。提问和练*要求要明确,讲课语言清晰,使用普通话,板书要科学美观,必须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

  6.教师要积极运用各种现代教学手段,以加强教学直观性、趣味性,培养学生想象力和创新意识。要加强对学生学*方法的指导。

  作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2.作业次数足,作业量适当。

  3.作业格式正确,学生书写规范工整。

  4.批改及时认真,正确使用批改符号。

  5.评语准确恰当,具有针对性,鼓励性。

  6.记录及时、项目填写齐全,内容具体。

  7.作业收发及时,本数齐全,本面整洁。

  8.及时讲评学生作业,作业出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

  9.对作业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要集中纠正。

  10.具体检查赋分项目详见作业批改检查标准。

  每学期末将两次检查结果*均核算为该教师作业批改情况的最后得分,纳入到教师的“一评三考”成绩之中。


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7)

——学校师生安全管理制度(五)份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头等大事,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和安全教育措施学校规章

  1、组织保证

  (1)成立安全和安全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一把手为成员,全面领导学校安全和安全教育工作。

  (2)建立义务消防队和护校巡逻队。

  2、制度保证

  (1)建立安全会议制度。安全领导小组咬定期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的会议,建立安全问题月检查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随时对各种安全隐患进行认真的观察和分析,及时提出处理办法及措施;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2)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协议,把安全工作的每个环节落实到人,所有教职工实行ldquo;一岗双责rdquo;。

  (3)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根据责任大小,由学校或上级给予组织处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包括不作为的犯罪、过失性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4)建立安全报告制度。每个师生都有义务及时向校长、副校长或者德育处、班主任以及其他教职工报告正在发生、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重大安全问题由主持学校工作的领导直接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报告110、119、120。

  (5)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24小时值班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寝室管理制度》、《食堂、小卖部卫生和食品安全制度》、《六条禁令》、《水电和校产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处室值班制度》、《校园巡逻制度》、《楼道安全管理制度》、《医务人员监督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的制度》、《传染病防治制度》。

  3、物质保证

  (1)以防为主,及时消除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

  (2)在醒目、便捷的地方设置足够的消防栓,覆盖半径不大于50米,重点防火建筑增挂干粉灭火器。

  (3)保证校园围墙、门窗、门卫室等能有效防止学生违规出校。

  (4)电器、电线要随时维护或更换,防止漏电和短故障发生。

  (5)校园道路保持通畅、*坦,花台、看台等设施的边角一律倒棱倒角,防止伤人。

  4、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1)利用全校师生大会、职工大会、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安全课、家长大会、宣传橱窗、广播、分发安全教育资料、张贴标语等途径广泛宣传上级有关安全安全工作的法规和重要指示精神,让师生明确安全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同时,具体宣讲防止食物中毒、防止触电、防火、防雷、防洪、防雹、预防车祸等方面的知识,以及自救、救护知识,严禁下河洗澡。

  (2)班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的主力军,首先上好安全教育课,《中学生安全知识》要做到人手一册。要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师生学*安全知识,使学生在三年内掌握较系统的安全知识并学会在各种场合下的自救方法。

  (3)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建立学校、社会、家庭结合的安全教育网络;

  (4)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为确保安全和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职责,增强防范意识,特明确岗位责任。

  1、校长职责

  (1)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制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落实安全制度。

  (3)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学校安全,做到警钟长鸣。

  (4)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隐患,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5)建立严格的师生外出活动报批制度。

  (6)分管副校长(校长助理)协助校长完成上述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德育处职责

  (1)利用升旗仪式、宣传橱窗、报告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督促和指导各处室、班主任和所有教职工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保证即时使用。指导、督促值周教师做好食堂、校门、课余活动场所安全秩序以及车桥一带的交通安全工作。

  (3)管好门卫室,严格执行进出校门制度,严防社会危险人员进校滋事。

  (4)督促医务室做好食品卫生监督和防疫工作。

  (5)负责全校清洁卫生工作。

  (6)组织好义务消防队,对所有成员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

  (7)抓好学生宿舍防火、防盗工作。

  (8)消除学生酗酒现象,防止打架斗殴,严格执行六条禁。

  (9)查禁学生携带刀具和其他容易给人造成伤害的器械进入学校。

  (10)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3、班主任职责

  (1)配合德育处,利用安全课、班会等形式做好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救、救护的训练工作。

  (2)加强班级管理,重视课间和课余管理,消除打架斗殴现象。

  (3)加强对班级学生及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安全,不组织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

  (4)防止学生携带、收藏刀具和其他容易给人造成伤害的器械。

  (5)对心理上有疾病的学生加强教育和开导,必要时采取特殊管护措施,并及时向学校反映情况。

  (6)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及时互通学生在校内和校外的有关情况,争取家长的有力配合。

  4、教务处职责

  (1)组织各年级组任课教师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警惕,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或报告相关部门。

  (2)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

  5、总务处职责

  (1)经常进行校舍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向领导报告。

  (2)加强财产和经费的安全管理,防止失窃。

  (3)加强学校用电安全,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整改。

  (4)确保施工安全。

  6、教职工职责

  (1)严格组织课堂教学,活动课周密考虑安全因素;

  (2)严密注意学生动向,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责任,杜绝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文明执教,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对由此导致的学生伤亡、出走等后果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4)上午、下午、晚上上最后一节课的教师要按指定位置做好楼道安全工作。

  三、安全常规

  1、校内安全

  (1)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和一切用于伤人的利器、钝器进入学校,不带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2)自觉维护校园环境的安全,不拿扫帚、棍棒、弹枪等戏耍。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共场所秩序。

  (4)在校时间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校园,有事需请假同意后方可离校,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

  (5)住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制定的住校学生纪律,不得私出学校和夜不归宿。

  (6)同学之间不打架、不骂人,有问题及时报告老师。

  (7)学校食堂、小卖部禁绝腐烂、变质等食品出售,保持师生食用品安全、清洁、卫生。

  (8)教室、宿舍内严禁学生私装电器,严禁用明火。

  2、校外安全

  (1)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玩游戏机;

  (2)谨慎用火,野外不用火,未成年人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3)注意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惯,严防疫病蔓延。

  (4)在家听父母长辈教导,不做不安全之事,离家外出需及时告知家长。

  3、交通安全

  (1)上、下学行路时靠右行走,不走危险的*路,不奔跑,不拥挤,不狂耍,按时到校,及时回家。

  (2)上课时间,机动车不准进入教学区。

  (3)自行车在校内只能推行。

  (4)注意防备道路附*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雷雨天不要到大树和突兀的建筑物下避雨,还要注意防止路面冰雪滑倒。

  4、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

  (1)建立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提前报告制度,经校长同意后方能实施;提倡徒步远足,乘车只能使用证照齐全的车辆;

  (2)活动前学校对活动地点、设施、交通等安全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5、校舍、设施安全

  (1)班级任课教师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及时报告。

  (2)严格执行行政24小时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


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8)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范本范本五份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和市教育局法制科。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各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或附*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学校应在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标准配备好各种消防设施,各种基建项目,应充分考虑消防设计要求。

  二、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生经常进行防火教育,懂得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学*《消防法》、《消防条列》和防火灭火基本知识,严格执行消防法规,不断提高防火意识和防火责任心。

  三、学校内部各个重要部门、部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灭火器要放在便于使用的地方,学校内任何地点和部门配置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龙头、消防水管、水带、黄沙、水桶等,不能随便移作他用。不发生火警和火灾,任何人、任何情况下,任何时候不准使用,更不得破坏。如有人破坏或作它物使用,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四、在每学期定期对学校配置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标志,组织检验、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熟知其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鞭炮;严禁带危险品进入学校和宿舍、教室等。

  六、校园内严禁学生吸烟、不准在宿舍内点蜡烛,禁止学生携带打火具及香烟等物品入校,学生不准在宿舍区内燃烧物件及生火煮食物;教职工在公共场所(办公室、教室、会议室等)禁止吸烟。

  七、来校建筑的人员要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管理提高经济效率的工作中,做好安全生产,不准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场抽烟,制作木制品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人员在场内或周围5米内不准使用明火。同时在工场要配置消防器材,安置消防设施,对因不重视防火安全的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走廊、门口及各公共场所的通道不准停放车辆堆放杂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九、建立完善的安全巡查制度,有关部门每周定时对学生食堂、宿舍、教学大楼等易发火的要害部门进行用水用电安全检查;

  学生宿舍供电由专人专闸控制,学生宿舍私人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电茶壶、电熨斗、电热梳、电吹风、床头灯等电热器具及其他不准使用的电器,严禁学生用灯泡取暖、烘烤衣物或将衣物挂在运转的风扇上晾衣,学生宿舍不准拉接乱拉乱接用电线路、不能使用液化石油气,教育学生不把点着的蚊香、蜡烛等放在床沿或靠*窗帘处,不在室内焚烧物品,凡有违反者一律收缴,并另作处理。凡破坏用电设施,割开电线绝缘包皮、乱拉、乱接、乱改电器者,每次罚款20至50元。造**身事故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学校各办公室、教学楼、实验楼、图书室、档案室、仓库、饭堂由各责任部门做好消防工作,严格控制火源,定期进行检查。

  十一、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且监督教育家属子女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十二、消防人员、保安人员要会使用灭火设备,发现火情要积极扑救,应迅速采取下列措施:

  1、拨打119报警或校内的报警玻璃报警,“报警早,损失小”;

  2、组织人员救人,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

  3、灭火;

  4、保护现场。

  十三、学校每学年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必要时组织消防演练。

  十四、学校与各处室、各年级、教师宿舍、学生寝室管理员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防火安全职责,每年对责任人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 安全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法规处理。

  一、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有事要向班主任请假,不允许私自离开学校,不允许攀爬学校围墙和建筑物;

  二、不去危险的地方晚上不要到阴暗的角落去逗留,男女学生交往要注意分寸,禁止早恋;


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9)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实用五份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无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确保集体、个人财产不受损失,特订本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性加强学*、教育、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二、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负责,组员由中层干部、班主任组成。

2、教师实行轮值制度,列表上墙,明确责任。

三、学校要经常性组织人员对房屋、门窗、宿舍、厕所、围墙、球架、旗杆、水电、楼梯等进行检查和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落实到实处。针对防交通事故、防电、防水、防火发生、防中毒,要经常性利用会议、广播进行教育、宣传、训话,并要做好记录。

五、校内活动:学生集体集队、上操、上课、搞清洁活动、外出参观等教师必须到场,维护秩序和安全;落实责任,如教师应到场而未到场,发生事故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六、班主任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不搞危险的涉及安全的活动;不玩危害个人和他人的玩具和危险品(发现的要及时收缴),不到危害安全场所。

七、对教师食堂、学校商店要进行监督,严防食物中毒。

八、对学校各处室门窗关锁、保卫责任到人,财产损失经济责任追究到人。

九、未经学校批准,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活动,校内职工如随意牵引外人对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物产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

十、不允许不明身份人员带领学生离开校园。

十一、对发生危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损失事故,师生都有责任维护,视情节轻重,对见义勇为者实行表扬奖励。对懈怠、旁观者进行惩处。

十二、因故、因事请假或值日值班,严格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清责任。

十三、对外学区学生的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和教育并与驾乘人员和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无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确保集体、个人财产不受损失,特订本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性加强学*、教育、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二、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负责,组员由中层干部、班主任组成。

  2、教师实行轮值制度,列表上墙,明确责任。

  三、学校要经常性组织人员对房屋、门窗、宿舍、厕所、围墙、球架、旗杆、水电、楼梯等进行检查和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四、贯彻“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落实到实处。针对防交通事故、防电、防水、防火发生、防中毒,要经常性利用会议、广播进行教育、宣传、训话,并要做好记录。

  五、校内活动:学生集体集队、上操、上课、搞清洁活动、外出参观等教师必须到场,维护秩序和安全;落实责任,如教师应到场而未到场,发生事故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六、班主任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不搞危险的涉及安全的'活动;不玩危害个人和他人的玩具和危险品(发现的要及时收缴),不到危害安全场所。

  七、对教师食堂、学校商店要进行监督,严防食物中毒。

  八、对学校各处室门窗关锁、保卫责任到人,财产损失经济责任追究到人。

  九、未经学校批准,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活动,校内职工如随意牵引外人对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物产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

  十、不允许不明身份人员带领学生离开校园。

  十一、对发生危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损失事故,师生都有责任维护,视情节轻重,对见义勇为者实行表扬奖励。对懈怠、旁观者进行惩处。

  十二、因故、因事请假或值日值班,严格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清责任。

  十三、对外学区学生的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和教育并与驾乘人员和学生激签订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

  一、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及师生员工的安全保卫工作,成立相应的安全保卫领导班子。

  二、所有安全领导班子成员,应负责协助值班领导管理好校园内的相关的安保工作。

  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每期要开展一次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班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以“安全、保卫”知识为主题的班会,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四、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应设施,确保有备无患。

  五、定期检查学校体育设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严禁在校园内追赶、打闹、骑自行车横冲直撞、撒把等,提倡做一名礼貌学生。

  七、防止外人对校园的干扰、滋事,即时协调、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

  八、搞好晚间巡查、防火、防盗,对事故隐患要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九、切实安全用电,按章用电,有事找电工,经常检查各用户的`用电状况,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及用电器,以免酿成火灾。

  十、实行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决”,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属深圳市沙头角中学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学校安全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查实后报请学校处理。

  第四条 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校长负责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统一领导,安全办公室依律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学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防范措施;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内部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内部纠纷,维护正常秩序;

  (三)加强安全保卫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苗头、事端;

  (四)保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协助**保卫部门做好案件侦察、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帮助教育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协助**保卫部门监督、考察、教育被判处管制、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注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六)协助**保卫部门管理暂住人口和其它外来人员;

  (七)完成**、上级部门规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

  第六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明确学校内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鉴、财务资料和票据、现金、贵重物品、重要设备和物资等安全保卫管理制 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六)教室、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运动尝图书馆、**场所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八)突发公共事件的消息传递制度;

  (九)主办、承办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制度。

  第七条 学校的要害部门或部位必须安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装置,并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值班护卫。

  第八条 应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接到**保卫部门安全、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限期内积极完成整改,消除隐患。

  第二章处罚

  第九条 对违反学校安全保卫管理的行为,视性质、情节、后果和态度,分别给予下列处理或处罚:

  (一)通报批评;


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10)

——学校建设管理制度实用五份

  为适应教育事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学校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提高学校建设规划和建设水*,确保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总体规划审批。学校上报教育局校园总体规划,然后教育局工程办组织专家进行集体会审,再由局党委研究决定,资金不足的项目,学校要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

  二、校园总体规划图修改。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图由于某种原因需要修改,都必须上报教育局再审批才能修改,学校无权修改校园总体规划图。

  三、校园建设无论是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和校园绿化等建设工程,都要上报工程办,审批以后才能开工建设。

  四、学校校舍建设施工图纸都要送专业图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的施工图纸不允许使用。

  五、严格实行工程预审和终审制。不论是新建、改扩建、绿化、维修、校园文化等建设工程开工前要进行预审(工程预算审计),校监会监督按预审价签订施工合同,竣工后要进行终审(竣工决算审计),学校工程都必须由校监会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需要进行工程预审和终审的项目,学校必须准备好完整的工程预审和终审资料,上报教育局工程办,学校进行初审后,再统一协调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由教育局工程办与学校校长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未经以上程序审计的结果无效,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六、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勘察设计等合同是工程结算、工程安全、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确定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不论工程大小都要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必须完整,格式必须规范,计价必须合理。学校工程施工合同要统一格式。

  七、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学校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都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实行全过程监理,学校也应挑选1-2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工地现场管理。竣工验收主要环节必须请校监会负责人参加。所有工程都必须按相关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则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八、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指在校园总体规划内进行的自然勘测、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技术文件材料。

  九、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是学校规划、新建、扩建、维修和发展的重要依据,按照集中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十、凡在学校内建设的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范围建立档案资料。

  1、基础资料档案: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比例尺地形图、地下管线测量成果图、地名以及学校历史沿革等方面的历史、状况和校园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等。

  2、规划方面档案:校园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工程规划、专业规划和*期建设规划等。

  3、工程建设管理档案:项目建议书、项目论证书、规划审批、土地征用与划拨、项目审批意见书、计划任务书、项目批复、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纸、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招投标书、预决算书、施工合同书、增减工程结算证明书、审计结论等。

  4、学校基本建设档案中的项目工程批复、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概算书、竣工审计报告、施工图纸、备案证等,必须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十一、对未申报而私自建设的工程项目,直接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书面检查;对未签订施工合同先施工的工程项目,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作诫勉谈话;对未进行工程预审、终审和直接拨付工程款的,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和党纪处分;对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造成质量安全和经济损失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党纪、经济处分,并作降职或免职处分;对存在严重失职、渎职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直接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经济、行政和刑事责任;对学校建设管理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和表彰。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市(区)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建施工方针,确保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使师生教育教学安全活动得到安全保障,特制定《学校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安全、后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人为成员的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领导小组,强化学校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

  2、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含义,即学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与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三同时”审查的原则:以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为准绳;以有关职业安全与卫生技术标准、规定、规范、规则为依据,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审查。

  4、同时设计,要求工程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初步文件文件、图纸时,同时设计其中的安全设施部分,保证安全设施设计按照相关规定得到落实。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时,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其中的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审查通过后,才能形成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施工。

  5、同时施工,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在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时,必须同时建设安全设施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先建设完成主体工程,后建设安全设施工程,或者有意减掉安全设施工程,只完成主体工程,留在以后补充完成安全设施工程。

  6、同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要求主体工程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安全设施必须同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安全设施没有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安全设施工程一经投入生产或使用,不得擅自闲置或者拆除,确有必要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征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

  7、基建施工单位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8、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则上应在学生不在校的情况下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让学生进入施工区域。

  9、基建施工过程中,对民工的管理及施工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不得随意进出教学区,学校要做好防盗工作。

  10、学校安全部门、后勤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建设项目与安全设施施工质量,确保项目建设安全与质量。

  11、建设项目未进行“三同时”或“三同时”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基建项目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学校利用专项资金、历年结余资金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进行改善设施功能等的改建、改造和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管理原则:

  (一)科学决策原则。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应严格执行学校的“三重一大”制度。

  (二)程序规范原则。建立完善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规划论证、后设计施工。

  (三)合理设计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和建设标准要求,加强设计管理,做到合理设计。

  (四)计划管理原则。已确定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做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

  (五)权责一致原则。建立多层级的责任人,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其决策、执行、监督行为对应一致的责任。

  (六)运行公开原则。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应当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

  (七)质量第一原则。所有参与管理的部门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总务处应监管参建单位负责,确保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对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第五条校务会是学校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决策机构。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对涉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使用功能和建设标准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六条学校大修等重大项目学校设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作为建设项目“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在教育局基建中心的协助下开展决策前期工作,包括审核项目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等;开展决策后组织、推进工作,包括督促建立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工作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主要职责为:负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职责,同时负责安全、环保等的监管。操作流程如下:

  1、历年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前期准备;

  2、编制委托设计和工程预算;

  3、协调基建中心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4、执行合同会签制度,加强合同管理;

  5、办理工程验收手续、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和归档;

  6、协助资产管理员完成房屋交付使用;

  7、财务人员对资金使用的管控、核算与支付管理。

  第八条学校党支部负责处理信访投诉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其他部门按职能和需要参与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第九条建立建设项目使用部门、组室全过程参加的工作机制。使用部门、组室应委派专人参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管理,具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第三章立项与计划管理

  第十条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严格按教育局规定的额度等级报送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按基建中心要求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建设项目应按照教育局主管部门规定流程上报项目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建设项目可行性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或请基建中心相关人员认证安全建设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

  第十二条总务处负责编制基建年度计划,经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总务处负责按时报教育局审核确定。教育局审定的基建年度计划应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在校务会议上通报。

  第十三条总务处应加强投资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基建年度投资计划。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达到教育局规定额度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报建程序,接受地方**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前期手续,做到合法施工、规范施工。

  第十五条招投标的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工程监理制,依法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教育局基建中心和学校总务处应督促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文件及合同实施监理。

  第十六条学校应严格按批准文件控制项目投资,严禁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用途。

  第十七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工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问题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同时,建设项目应当明确建设项目安全责任人,明确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和校园安全。

  第十八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档案室负责校内归档资料的接收和保管。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建成后,教育局基建中心和总务处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交付学校使用的交接。

  第二十一条在建设项目完成工程决算后,资产员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等事项。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财务室应遵照教育局结算中心的有关要求,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负责年度预算的执行控制、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与核算工作。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的工程支出应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支付。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完成后,基建中心与总务处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经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中介机构审价。

  第六章公开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台,畅通教职工知情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参与管理和监督的部门,应建立起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督促参与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部门规定,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计规定。建设项目未经审计,不得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学校招投标规定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的;收受他人好处和贪污贿赂的;截留、挤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违反规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等的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造成损害的,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于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社会参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取消其在我校承接工程的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出现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经报校务会议同意成立调查小组。调查小组负责调查工程质量问题,可视性质与情节轻重,提出解决方案以及追究参建单位、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相应责任的书面建议报告,报请校务会决定,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对责任者追究相应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基建领导小组。

  为适应教育事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学校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提高学校建设规划和建设水*,确保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总体规划审批。学校上报教育局校园总体规划,然后教育局工程办组织专家进行集体会审,再由局党委研究决定,资金不足的项目,学校要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

  二、校园总体规划图修改。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图由于某种原因需要修改,都必须上报教育局再审批才能修改,学校无权修改校园总体规划图。

  三、校园建设无论是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和校园绿化等建设工程,都要上报工程办,审批以后才能开工建设。

  四、学校校舍建设施工图纸都要送专业图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的施工图纸不允许使用。

  五、严格实行工程预审和终审制。不论是新建、改扩建、绿化、维修、校园文化等建设工程开工前要进行预审(工程预算审计),校监会监督按预审价签订施工合同,竣工后要进行终审(竣工决算审计),学校工程都必须由校监会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需要进行工程预审和终审的项目,学校必须准备好完整的工程预审和终审资料,上报教育局工程办,学校进行初审后,再统一协调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由教育局工程办与学校校长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未经以上程序审计的结果无效,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六、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勘察设计等合同是工程结算、工程安全、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确定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不论工程大小都要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必须完整,格式必须规范,计价必须合理。学校工程施工合同要统一格式。

  七、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学校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都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实行全过程监理,学校也应挑选1-2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工地现场管理。竣工验收主要环节必须请校监会负责人参加。所有工程都必须按相关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则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八、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指在校园总体规划内进行的自然勘测、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技术文件材料。

  九、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是学校规划、新建、扩建、维修和发展的重要依据,按照集中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十、凡在学校内建设的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范围建立档案资料

  1.基础资料档案: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比例尺地形图、地下管线测量成果图、地名以及学校历史沿革等方面的历史、状况和校园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等。

  2.规划方面档案:校园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工程规划、专业规划和*期建设规划等。

  3.工程建设管理档案:项目建议书、项目论证书、规划审批、土地征用与划拨、项目审批意见书、计划任务书、项目批复、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纸、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招投标书、预决算书、施工合同书、增减工程结算证明书、审计结论等。

  4.学校基本建设档案中的项目工程批复、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概算书、竣工审计报告、施工图纸、备案证等,必须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十一、对未申报而私自建设的工程项目,直接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书面检查;对未签订施工合同先施工的工程项目,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作诫勉谈话;对未进行工程预审、终审和直接拨付工程款的,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和党纪处分;对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造成质量安全和经济损失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党纪、经济处分,并作降职或免职处分;对存在严重失职、渎职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直接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经济、行政和刑事责任;对学校建设管理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和表彰。

  1、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2、自筹资金基建工程项目是指学校利用专项资金、年度公用经费、历年结余资金,对学校校舍与配套教育教学设施进行维修、改造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基建项目”)。

  3、基建项目的管理原则:科学决策原则。建设资金、建设项目、施工队伍应严格执行学校的“三重一大”制度;计划管理原则。已确定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的时间、内容、投资组织实施,做好项目的安全控制;质量第一原则。参与管理的部门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确保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4、基建项目由法人负责制,学校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总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审计归档负责。

  5、总务处负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职责,同时负责安全、环保等的监管。操作流程如下:项目资金申报;项目设计和工程预算;基建中心办理工程报建;签订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和归档;资金核算与支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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