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运营管理制度汇总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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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运营管理制度 1

  一、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及有关医疗、教学、科研专用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价值在二百元以上的均属固定资产范畴,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器械仓库会计负责建立明细账。由器械科长把关,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出入库、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手续。对调入、损赠或自制加工设备,亦应及时办理编号、建账、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并根据凭证或管理作价,载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内。

  三、各科增加设备时,均应事先按规定做出计划,经门诊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

  四、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需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时,须报门诊主任审批。

  五、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调配时,须经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多余的物资,管理部门给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六、器械仓库每年应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由器械科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并追究责任。

  七、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大型、贵重、精密仪器参照《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八、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理。

  九、各科室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往外地修理。

  十、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门诊主任批准,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方可保管。

  十一、各种仪器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按科技档案由器械科建立档案,每年向医院档案室移交归档。各科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器械科和有关科室,如因操作维修需经常使用的,可复印副本。

  十二、仪器室内应保持整齐、清洁,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的关闭,下班前仔细检查,以确保安全。

  资产运营管理制度 2

  一、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配备和清洁用具、资料电器、录音、录象、磁带价值不限。均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二、学校资产由总务部门专职人员及各办公室专人管理,清理查点,登记造册,安排使用。

  1、记好两本资产帐: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

  2、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意见及各科老师所需和条件的可能进行安排。

  3、每年暑假清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同时会计一定要把好记帐关及审批制度,报废报损要办理注销手续(需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手续,方可注销)

  三、资产的计算,一般按原价记帐,无原价的全部估计记帐,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维修等其他费用不记入资产原价。

  四、资产原则上不出借,如需借出,需经领导审批,外单位借用资产,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同意后,方可借出,同时要适量收取一定的折旧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贵重物品概不出借。

  五、外单位借用教室、会场等必须收取租金,本系统按实际情况酌情收费。本校教师借用须经领导同意,酌收费用。

  六、本校教职工借阅图书,根据图书馆管理条例处理。但期末需全部归还,外单位人员一概不出借图书。图书清理和赔偿按图书室规章进行。

  七、固定资产的购置,根据学校财力和教学需要,大件由各部门提出申请,交总务处编排计划,开列清单,报校长室审批,方可购买。

  八、教室及办公室财务实行责任保管制,教室保管由班主任负责,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专用教室及团队等室与教导处联合另订器材管理使用制度,公物除正常损坏,如有人为损坏,按赔偿制度照价赔偿并教育。

  九、有关校舍校产管理和维修、物品领发和出借,公共财务损坏赔偿,应有总务处负责,并订出相应的管理制度。

  十、学校物资出门,需由总务处同意,否则门卫有权阻止。

  十一、配备教室用品按常规由总务处统一发放,学期结束各班要妥善保管或交总务处统一保管。

  十二、每年暑假,学校对各教室、办公室进行维修。修理费由学校负责。

  资产运营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切实提高资产管理水*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资产管理的基本内容

  第二条、资产的定义和分类、资产的管理机构及职责、资产的预算管理、资产的采购、验收、日常管理以及资产的保养、维修和报废、处置,检查报告和奖惩制度。

  第三章、管理原则

  第三条、统一牵引、分层分级管理原则公司对各部门的资产按照权责划分原则进行管理。公司资产管理部门为人资行政部,各部门为行政人员。

  第四条、资产保全原则资产管理部门对本部门使用的资产实施保全措施,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对单位价值较高、易损坏、易丢失的资产应办理财产保险。

  第五条、资产管理责任到人原则责任到人原则是指每项资产均应有保管人(一般指使用人)负责管理。

  第四章、资产定义及分类

  第六条、公司对资产的管理按两大类设置,一类是固定资产,另一类为低值耐用品。

  第七条、固定资产是指出资购买、建造、自制或接收捐赠,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含)元以上的各类资产;

  单位价值在500元(含)以上,2000元(不含)以下,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能确定为固定资产的为低值耐用品。

  1、固定资产包括

  (1)房屋:指公司出资购买的用于办公及经营活动的各种房屋等。

  (2)建筑物及辅助设施:是指围墙、上下管道、下水道、煤气管道、天然气管道、暖气管道、专业气体管道等。

  (3)机电设备:是指机械设备、供电设备、供暖/冷(汽)设备、炊事设备、安全设备、电力及通讯设施、通用机械设备、电机、变压器、高、低压成套设备,监控设备、大型消防设备、保安设备等。

  (4)电子设备:是指计算机系统设备、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辅助设备、办公用电子电器设备、通讯设备,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服务器、路由器、防火墙、交换机、集线器ADSL调制解调器、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稳压电源、投影仪、考勤机、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摄录像机、照相机、照拍设备、录音机、音响、功放、调音台、话筒、高音喇叭等。

  (5)研发设备:是指豆浆机、研磨机、微波炉、烤箱等。

  (6)运输设备:是指办公用车、后勤用车、其他运输工具,包括轿车、客车、货车、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

  (7)其他物品:是指办公家具、陈列品、图书及资料、文件柜、凳子、吧台、老板桌椅、办公隔断、办公桌椅、会议桌椅、各连锁店标准件、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办公室使用的工具书及名著书刊等。

  2、低值耐用品包括

  (1)办公专用:是指办公设施类、办公用品类、音响设备类及装饰类,包括办公桌、职员椅、会议椅、文件柜、五节柜、更衣柜、电话机、小灵通、ADSL调制解调器、电风扇、饮水机、保险柜、白板、电暖气、计算器、订书器、凭证装订机、验钞机、U盘、移动硬盘、音箱、耳机、耳麦、玻璃框、信条框、展架等。

  (2)中心厨房专用:是指仪器仪表类、实用工具类、小型机械及通讯用具类、劳动保护用具类、门窗,包括遮阳伞、小型灭火器等小型消防设备、卷帘门、防盗门等。

  第五章、资产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公司人资行政部

  1、组织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

  2、监管各部门资产购置、更新、改造等大型计划与预算的执行情况;

  3、各部门原值在2000元(含)以上资产未到使用年限的报废审批;

  4、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求,组织协调资产的调整和购置;

  5、组织对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6、编制申报公司资产预算方案;

  7、不定期检查资产使用情况,督促检查各部门资产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8、组织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定期对各部门的资产信息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根据资产清查盘点情况拟定资产盈亏报告,对技术陈旧、损坏、闲置的资产进行及时处理。

  第九条、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

  1、负责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本部门年度资产需求计划及预算;

  2、汇总上报本单位每月新增、新减资产情况;

  3、组织落实资产购建、使用、更新、转移、出租、出售、报废等具体管理事项;

  4、组织落实资产验收工作;在资产供应商的选择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5、定期清查盘点建立本部门的电子资产台帐,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6、对本部门的资产进行日常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做好维修使用记录;

  7、及时反馈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维修、更新等申请,同时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章、资产采购

  第十条、需要添加资产的部门应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资产使用部门积极配合资产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拨或采购。

  第十一条、采购资产时要根据货比三家、合理低价原则,按相关管理流程办理,填写书面资产采购询价记录。

  第十二条、采购资产签订购货合同时,合同应注明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售后服务、违约责任、技术条件等详细条款。

  第七章、资产的验收和增加

  第十三条、资产购建完成后,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专业标准和合同条款进行现场测试验收。

  第十四条、资产验收合格后,由资产管理部以及使用部门办理验收、接收手续,填写书面资产验收说明书;资产需办理出入库管理的,应及时填写出入库单,办理出入库手续。

  第十五条、资产验收合格后,资产管理部门依据资产规定编制资产编码,并交使用部门;使用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标签的粘贴;资产标签质地选用蓝色扣取纸制作,标签内容应包括资产名称及资产编码;

  第十六条、行政部门负责将资产信息录入资产管理软件,财务部门负责审核行政部门录入的资产信息。

  第十七条、资产管理部门或资产管理人凭《资产申购说明书》、《资产验收证明》、合同(订单)、发票,经公司相关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需要预付款的可以凭《资产申购说明书》、合同(订单)办理预付款手续。

  第十八条、在接收捐赠、调拨、划转的资产时,应及时填写《资产调拨说明》并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资产的调拨与划转;遇有移交资产资料不详时,接收单位应及时与之联系,取得详细资料。

  第九章、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资产管理部门或资产管理人应认真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人及财务部门不定期对资产状况进行清查核实,应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十一条、不论以何种形式取得资产,都要以准确的价值及时入账。对精密、贵重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资产设备,要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应对本部门使用的资产进行经常性养护,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维修。

  第二十三条、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经资产管理人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备案,财务管理部核定费用,相关领导审批。收回出租、出借的资产时,原借出单位资产管理人应认真查验。出租、出借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各单位财务部门。

  第二十四条、各集团应建立资产清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账、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做出处理。按年度出具《资产盘点报告》上报公司。

  第十章、资产的保养和维修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应重视资产维修工作。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资产定期检查、鉴定,并组织维修,确保资产使用安全。

  第二十六条、设备操作人员应对设备进行日常和定期保养,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和安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禁止违规操作,带病运行。

  第二十七条、资产维修由资产管理人或资产使用部门填写《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进行审批,审批后由资产管理人或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维修,维修完毕填写《资产验收单》;凭《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资产验收单》、发票到财务部门进行结算。

  第十一章、资产报废

  第二十八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可以申请报废:

  1、使用期满。资产已达到或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经鉴定确认不能进行修复和继续使用的;

  2、灾祸毁损。因火灾、水灾、震灾等不可抗拒力量以及交通事故等造成资产毁损的;

  3、由于设计、施工、制造技术不过关,质量低劣,无法修复继续使用,未达到预定使用年限而中途报废的;

  4、不需要的闲置资产或者由于技术进步被先进设备替换下来的落后设备进行出售和有偿转让的;

  5、除上述情况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确需报废的资产。

  第二十九条、资产报废由使用部门经资产管理人提出申请并附书面《资产报废申请说明书》,报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相关领导批准报废后由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第三十条、资产报废后处理报废资产清理原则:根据业务属性,办公类资产由行政及公共事务部确定,生产加工类由运营部或中心厨房确定,行政、财务部门参加鉴定。报废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对部分或全部仍有使用价值的,由资产管理部门在资产管理软件上备注说明。并将报废资产的相关手续提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二章、资产调拨

  第三十一条、资产管理部门为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应定期对积压、闲置的资产及时调剂处置,合理配置使用。

  第三十二条、资产管理人或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内部资产使用情况,对需调拨的资产提出调拨意见,附书面《资产调拨说明》。

  第三十三条、调出部门资产管理人凭《资产调拨说明》提供调拨设备以及相关资料并调整相关实物电子台账。

  第三十四条、调入部门资产管理人凭《资产调拨说明》查验调拨设备以及相关资料,调整相关实物电子台账。

  第三十五条、财务部门根据《资产调拨说明》、销售发票等相关调拨手续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六条、部门调整时,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产清查,办理资产信息的变更。

  第三十七条、人员调岗或离职,必须由资产管理人或资产管理部门出具调离人员所保管的资产清单,并对其进行数量、性能、外观等方面的检查,确认完好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后,资产管理部门才能在《员工离职(调动)资产交接单》上签字,否则,人力资源部门不予办理调岗或离职手续,不得发放相关薪资。

  第十三章、资产管理软件的应用

  第三十八条、公司使用XX资产管理软件。

  第三十九条、资产的增加、更改、调拨、报废、处置,根据相关凭单,分别登入有关帐套,保证帐套里资产信息的完整和准确。软件中资产卡片信息的修订由行政部门负责,财务部门负责审核。

  第四十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不定期检查资产管理软件使用情况,并进行资产核对。

  第十四章、资产的报告制度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资产使用状况发生调整后及时变更,并定期盘点反映资产管理状况。

  1、资产增减情况定期报告每月25日前,各部门资产管理人负责统计本单位资产增减情况,填写《月度新增资产统计表》(附表6)、《月度减少资产统计表》,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并分析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每月28日前随月度行政工作报告一并上报。

  2、资产年度盘点每年11月份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公司的资产盘点工作。盘点工作要求:

  (1)盘点前准备事项:人员编组、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事先核对账目、资产盘点统计表等表单、待盘资产的整理等。

  (2)成立盘点小组,下发文件,明确盘点的组织、分工、方式、标准、过程要求、完成时间等。

  (3)盘点:资产盘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具体实施。

  (4)形成盘点报告,内容包括账面资产、实盘资产、盘盈、盘亏及情况说明。

  对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出具意见,报相关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对不能维修或已无使用价值的资产,按报废资产审批流程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五章、资产管理的责任与奖惩

  第四十二条、建立和完善资产损失赔偿制度。对造成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相关责任,上级领导付连带责任。

  第四十三条、使用资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管好、用好资产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十四条、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责任人和上级领导的责任并处以1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1、未按本管理制度履行职责,资产管理不善,致使资产严重损坏、丢失的;

  2、在本部门资产管理工作中,未按本管理规定办事,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及时进行帐套登记,不按规定填写各种单据,隐瞒真实情况的;

  4、擅自转让、处置资产或用于经营投资的;

  5、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6、对用于经营投资的资产,不认真进行监督管理,不收缴资产收益的。

  第四十五条、对取得以下成绩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100-2000元:

  1、积极开展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的;

  2、在资产管理中有创新,运用和推广现代技术并取得显著效果的;

  第四十六条、造成资产的人为损坏或因管理不善而丢失的,相关责任人在按丢失资产净值赔偿的基础上,按以下损失比例进行处罚:

  1、损坏及丢失资产净值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视具体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1000元罚款;

  2、损坏及丢失资产净值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的,视具体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罚款,并对进行通报批评;

  3、损坏及丢失资产净值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视具体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并进行记过处分,调离原岗位;

  4、损坏及丢失资产净值在50万元以上的,视具体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0-10000元罚款,并责令停职检查;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办理审批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

  2、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情节恶劣的;

  3、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实施。

  第四十九条、各部门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可依据本制度结合工作实施制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

  第五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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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财产物资的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对于仪器设备的使用要制定操作规程、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以及安全使用制度。做到坚持制度,责任到人。

  一、房屋及建筑物的使用管理

  1、房屋和建筑物应做到合理使用,注意经常维护保养。凡未经主管局批准,并未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办妥手续的,不得擅自搭建、拆除、改造和出借。

  2、对于建设配套的教育用房及建筑物,且暂时又不使用的。在竣工验收后由建造单位向教育局有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并由有关部门登记、造册,负责管理,记入教育局的固定资产帐中。当开始使用时,再由教育局有关管理此房产的部门向开办学校办理移交手续。此时该房产由学校管理,并记入学校的固定资产帐中。

  二、专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使用管理

  专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学校的重要教学阵地,工作人员应该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思想,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为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动手能力,扩大知识领域作出应有的成绩。

  1、应熟练掌握各种仪器、设备、药品等规格、性能和使用方法。

  根据任课教师的要求按时做好各种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的仪器、材料等的准备工作,熟悉实验的大致原理、过程以及实验结果。

  2、在学生实验时,积极辅导学生进行实验,做好仪器的收发工作、检查工作及药品的补充工作。

  3、帐目要清楚,仪器设备、标本、挂图、药品等实验物品应与帐目相符。

  4、及时、完整地做好每次实验的登记工作,随时备查;及时做好实验后的仪器、设备的清理工作。

  5、严格做到实验仪器定点放置;对仪器、设备要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玻璃仪器要保持清洁干净。

  6、做好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并做好记录;掌握仪器、设备、药品等的库存情况,及时做好“请购”及报废工作;要注意节约。

  7、实验室的实验仪器不得擅自外借,严格按制度做好保管工作。

  三、办公室、教室的财产使用管理

  1、按年级、组室分别设立办公室财产的组室分户卡,一式二份,组室、总务处各执一份。

  2、每学年核对帐物一次,做到帐帐、帐物均相符。

  3、按班级设立班级分户卡,一式二份,班级、总务处各执一份。

  4、每学年初,将各教室内必备的课桌椅等教学耐久用品列成教室财产卡,交给各班主任验收,并委托各班自行保管。

  5、各班级要有教室财产保管员,每学期评定一次财产管理质量,向学校提供推荐,并与评先进文明班级挂钩。

  6、与班主任保持经常联系,对各班*时损坏的课桌椅等物品及时办理登记、维修、报废、赔偿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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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固定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物资基础,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要健全计划、采购、验收、维修、保养等各项管理制度,使固定资产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防止固定资产流失,促进其保值增值。

  第二章 固定资产分类、范围和作价

  第三条 按照教育部2000年颁布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固定资产按其性质分为房屋及建筑物;土地及植物;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工具、量具和器皿;家俱;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牲畜等十六类。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列为固定资产的具体范围:

  ㈠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在原有状态下独立使用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后勤物资设备;

  ㈡永久性的房屋、道路及其它建筑物;

  ㈢土地;

  ㈣家俱、图书资料;

  ㈤无偿调入或赠送给学校符合上述条件的物品;

  ㈥特殊需要且单价500元以上被服装具。

  第五条 下列资产不论价值大小,均不列为固定资产:

  ㈠临时简易房屋、临时建筑物,如工棚、临时厕所、岗亭、简易人行道、刺丝围墙等;

  ㈡替换性资产。如轮胎、投影机灯泡等(该项中属于成套中原已配套的仍作为固定资产完整的组成部分,其价值计入成套设备价值之内,替换时可分别不同情况按维修或消耗对待)。

  第六条 新添固定资产的安装费,应计入新添固定资产总值内,基本建设投资或独立核算的校办企业新添固定资产运杂费,计入新添固定资产总值内,其它则不计入。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增减固定资产原值:

  ㈠原有固定资产因改制而提高质量或扩大功能而增加附件,按实际开支增加其原值;

  ㈡成套设备因损坏或其它原因拆除其中一部分时,应减少其原值;

  ㈢已列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改建或部分拆除,应分别增减其原值。

  第八条 固定资产原值的增减,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记帐手续,以保证帐帐、帐卡及帐物相符。

  第三章 固定资产管理体制、职责及队伍

  第九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二级管理体制。

  第十条 校产设备管理处为全校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分户帐、明细帐和财产卡片;督促使用单位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帐工作,受理固定资产的调剂、报损、报失、报废、改装、拆除等工作;检查、评估固定资产日常维护情况和使用效益;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帐、卡、物的核对并及时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分布、增减异动情况进行登记;做到帐帐、帐卡及帐物相符。

  财务处负责全校固定资产金额的核算。每月由校产设备管理处提供上月固定资产入帐金额与财务处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对出现的差额及时查明原因进行调帐。

  院、系(部)、机关处室负责本单位设备、家具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各单位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每年都要进行清查核对,确保帐帐、帐卡、帐物相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校产设备管理处反映,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 逐步建立一支数量恰当、思想素质好、业务熟悉的与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相适应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努力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保持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以保证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十二条 建立必要的固定资产技术管理制度及管理(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各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含兼职),对所管固定资产负有全部责任。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好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应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固定资产使用状况,督促其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率,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能。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验收、管理、维修

  第十四条 校内所属各单位所添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财产,必须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验收、登记、建帐手续,凭校产设备管理处出具的固定资产验收单报帐联,到财务部门报帐,否则,将追究当事人和财务人员责任。实行二级核算的单位,所购置的固定资产,也必须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入产手续,其验收单报帐联送交学校财务处,以增加学校固定资产。

  ㈠房屋、建筑物的验收,由基建部门填写验收移交单,并提交房屋及建筑物*面图、管道电气图等,会同校产设备管理处及使用单位进行验收后,按标的加待摊费用填制房屋、建筑物估价入帐单入帐,待办理决算后,按决算数正式办理房屋建筑入产手续。

  ㈡仪器设备验收,由采购订货单位(人员)对照实物填写验收单,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严格验收,考核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比照教育部高教司 [2000] 9号《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如发现损坏或质量和数量有问题,应由采购订货部门与厂商联系解决,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及发票等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入产手续。

  ㈢图书、家俱等由使用单位根据其特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入产手续。

  第十五条 利用学校固定资产对外服务及创收必须坚持有偿使用原则,事先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转经营性固定资产必须提交报告,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对金额大且投入企业的资产,需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并作为学校对校办产业的投资。

  第十六条 大型专用设备在校内要实行资源共享。设备由主要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学校拨一定的运行费,教学使用不收费,科研使用适当收费,以弥补运行费用的不足。

  第十七条 学校逐步增加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维修资金,以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应入专用基金帐,作为更新、改造、维修专用。

  第五章 固定资产变动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使用期满,确已丧失效能的,应作报废处理;由于人为的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应作报损处理。申请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必须是:经技术鉴定确实无法修复使用的;使用已超过一定的年限的;修复费用超过重新购置费用 5 0%的;技术落后、效益差的;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的固定资产。

  第十九条 由于使用人违反操作规程或保管人保管不善,致使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应查明原因,视情节对责任人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报学校处理。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在校内调拨,须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保管人和负责人及校产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为做帐依据,固定资产调出学校须由使用单位提交报告征得校产设备管理处同意,报主管校长批准(金额大的报校长办公会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报校产设备管理处冲减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在校内借用,由保管、使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校外单位借用,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校产设备管理处批准,超过1万元的报主管校领导批准,5万元及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处置权在校产设备管理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学校固定资产。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校产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原有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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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运营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1)

——企业资产管理制度汇总5篇

  企业资产管理制度 1

  按照“集中采购,各负其责”和“谁使用,谁采购”的原则,实行动态式采购方式,避免弊端存在和资金的浪费。本着精打细算的原则,节约每一分资金。

  1、由所需购物部门或处室提出书面申请报校长室,校长批准后再由总务处汇总上报xx区教育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批复。

  2、批复后同意自行购置的由校委会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察小组对所购固定资产进行全面考察;写出考察报告报请校委会通过,然后进行购置。

  3、考察小组由校委会决定人选,原则是谁使用,谁考察,谁采购。

  4、考察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品情况,为学校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5、严把质量关,认真检查物资质量,货比三家,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6、采购的物资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7、严格按采购计划办事,执行物资预算,遵守财经纪律。

  8、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报请校委会,批准后择优订货。

  9、签订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10、对于教学用的仪器、设备等物资要《山东省中小学仪器配备标准》按计划定购。

  11、严格物品验收、入库手续。专人收发登记,实行领用制,任何部门、个人不得自购自管自用。

  企业资产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二章固定资产及其分类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五条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

  (一)购人的固定资产,以其购人价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人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五)接受捐赠、从境外调人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第四章固定资产析旧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

  第七条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均年限法(下称直线法)。净残值率按3%计算。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八条直线法的折旧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二)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三)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值×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第五章固定资产购置、报废与管理

  第九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的年度预算应包括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和预算。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样式附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并按下列程序核准:

  1)预算内购置固定资产5,000元(不含)以下由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共同审批;5,000元一30,000元(不含)由主管副总经理或助理总经理审批,三万元以上的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凡预算外购置固定资产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亏损企业扭亏期间不得购置固定资产,特殊情况必须购置的,一律按程序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十一条经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购置或经办公室指定规格、型号后由申请部门自行购置。

  第十二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应向总公司办公室报送《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调样式附后),经总公司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鉴定并签署意见后按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转呈有关领导批准报废。

  第十三条原则上维修费用小于净值的固定资产不予报废。

  第十四条总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分类,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并详细登记,年内会同财务本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第十五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应根据固定资产实物的增减(购置、报废、盘盈、盘亏、毁损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门负责。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人。第六章财产清查

  第十七条总公司办公室和财务本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终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办公室和财务本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填制“固定资产盘盈表”和“固定资产盘亏表”,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本部据以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财产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帐外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值,按新旧程度估计确定折旧额,并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折旧额后作为净值。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2年。

  企业资产管理制度 3

  第一条资产的保管与帐簿的记载,应由不同人员分别负责。

  第二条资产的保管,应明确指派人员负责,以免责任混淆。

  第三条有形资产应加防护,以免私自或不当使用。

  第四条应随时核对零用金与库存现金,并维持最少额度。

  第五条各项支出的核决与支付,应分责办理。

  第六条应尽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签发与保管,皆应有严密的控制。

  第七条已签章的付款支票,不得由该支票签章人,或核决人领取或寄交。

  第八条有关现金、存货或其他流动资产收发的单据,应事先印妥连续编号。

  第九条负责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资产处理责任的人员,须要有充分保证。

  第十条上项人员应采轮调、轮休,并指派他人暂代其职务。

  第十一条各项付款凭据一经支付,应即加盖支付印戳销案,防止重复请款。

  第十二条存于内部保险箱或银行保管箱的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应由二人以上共同保管。

  第十三条倘人员编制许可,下列职责应予分立,避免集中一人。出纳与帐务员,财务

  主管与会计主管,采购与验收,销货与仓储,薪工计算与支付,收款与帐务,装运与仓储,

  订货与仓储等等。

  第十四条信用授与、折让折扣、客户赠品、招待等,皆应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盘点,包括原物料、在制品、成品、用品、固定资产

  等(每年一次为宜)。

  第十六条单据开具尽可能一次复写,并避免涂改。

  第十七条尽可能订立各项工作的书面手册,以避免误会,促进效率。

  企业资产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说 明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水*,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应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第三条 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和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固定资产台帐、档案。

  第四条 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更新、新增、调拨、报废等审批手续。

  第五条 有计划地组织对现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及时处理多余和闲置的固定资产。

  第六条 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实地盘点至少一次,对盘亏、毁损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公司总部,国资局)批准,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七条 要定期考核固定资产的利用效果和完好率,对固定资产的购进、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应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八条 严格资产折旧与固定资产折旧资金的管理。合理折旧,真实地反映成本和企业利润,正确地评价生产经营成果。充分挖掘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促进产品数量、质量的提高,降低产品成本,保证公司扩大再生产和技术进步资金的需要。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标准和分类

  第九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价值在1500元以上。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19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十条 对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类管理:

  (1)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造物、动力设备、传导设备、工作机器及设备、工具仪表及生产用具、运输设备、管理用具等。

  (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食堂、学校、医院、专设的试验机械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3)出租固定资产、指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4)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指尚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调入尚未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以及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指本企业不需要处理使用的固定资产。

  (6)封存固定资产,指经审核批准不用的设备。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

  第十一条 折旧是指固定资产由于磨损而转移到产品成本中的价值,所提取的价值用货币表示就是折旧费,折旧费用于固定资产的不断更新和重置。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采用分类综合折旧率,提足折旧后仍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但其未提足部分应从企业当年损益中抵减,并按其未提足额的50%,从各分(子)公司的工资资金兑现额中扣除。当月增减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在下一个月份相应增减。

  第十三条 报废或转让的固定资产的变价净收入(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原价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作为公司的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处理。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采取待摊办法进行核算,摊销期应与大修理周期相同。

  第十五条 各分子公司应加强固定资产使用的管理,计划财务管理部门应逐月编制“固定资金用量计划表”核算好固定资金产值率和固定资产利用率。

  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权限

  第十六条 公司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成 员:生产管理部、计财部的有关人员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和报废。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进行全面监督,组织参与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清查,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改进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

  第十八条 各分(子)公司由财务部门会同设备部门成立固定资产管理组,负责分(子)公司内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登记建档,提供未到期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已提折旧,参与固定资产的价值重估,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第十九条 各分厂、车间及其他使用单位设立固定资产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负责登记、建卡、设帐,对变更情况及时逐级上报。

  第二十条 各分、子公司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只有使用保养、维修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出租、外借、报废、转卖的权力,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保养、修理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生产管理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凡由公司组织实施的新建、扩建等专项工程中形成的固定资产,均需要实际发生的投资费用和安装的台数由生产管理部、计财部按照竣工资料分类逐项登记“固定资产帐册”和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使用部门各存一份。对有关内容填写不清或弄虚作假者,要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管理及审批

  第二十二条 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首先要详细填写“固定资产更新申报表”上报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根据固定资产申报表到现场进行实地考查后,报主管领导批准转交有关部门执行。

  第二十三条 审批程序

  1、二十万以下(含二十万元)的固定资产更新由生产管理部报主管经理审批,转交有关部门执行。

  2、二十万以上的固定资产更新,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预审,提交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六章 新增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审批

  第二十四条 各分(子)公司新增固定资产必须首先填写“现有生产装置新增固定资产申报表”报公司生产管理部。

  第二十五条 审批程序

  1、新增固定资产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下(含二十万元)者,由生产管理部报主管经理审批,转交有关部门执行。

  2、新增固定资产总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预审,再提交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新增固定资产申报表获批准后,所需要设备的采购和土建、安装、施工合同一律按公司颁发的《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所有固定资产采购和施工合同必须报生产管理部、供应部和计财部备案执行。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更新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的同时,应办理被更新固定资产报废手续。

  第二十八条 新增固定资产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有科研报告和可行性论证书。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报废

  第二十九条 各分(子)公司首先要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经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审核,上报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报废,并对报废资产建立台帐,责成专人进行管理。对报废所得收益,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条 各分(子)公司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汇总表连同审批表一起报送公司生产管理部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审查后,转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出租、外借、转让、变卖需以分(子)公司总经理签字,生产管理部核准,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到该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登记和办理有关手续,对出租、转让及报废残值所得的收益,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对租入的固定资产,由租入单位负责其维护和保养、检修工作。

  第三十二条 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每年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落实盘盈、盘亏和应报废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管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分析审核,将结果以文字及表格形式于12月底前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

  第八章 固定资产的调拨

  第三十三条 公司组建后,各分(子)公司所有组建时的固定资产,租出部分的固定资产,组建后新增的固定资产(包括从外单位购回还没有使用的)等均属调拨范围之内,租入固定资产不在范围之内。

  第三十四条 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调拨,由调入单位负责办理,认真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表样附后),按调拨内容要求,经逐级审核后方可执行。调拨单一式六联,总公司生产管理部、计财部、调入、调出单位财务、主管部门各一份。即 ①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调拨,调出单位作固定资产减少,内部应收款增加。调入单位作固定资产增加,内部应付款增加,但双方必须在当月报表中加以说明,便于报表汇总。

  ②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调拨,可视作买卖关系,调出单位作固定资产减少,银行存款或现金增加,调入单位作固定资产增加,银行存款或现金减少。调拨业务发生后,生产管理部将作为考核更改大修项目的内容。固定资产的调拨手续,每月的10~25日为办理时间,固定资产的上帐、下帐、折旧的停提、开提时间以调拨单规定日期为准,当月必须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手续,每月的10~25日为办理时间,固定资产的上帐、下帐、折旧的停提、开提时间以调拨单规定日期为准,当月必须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六条 调拨固定资产折旧的停提续提时间按国家的规定办理,即调出单位当月必须计提折旧,调入单位在入帐后的次月续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技术档案。调出单位应随同调拨单一起转给调入单位。

  第九章 闲置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七条 各分(子)公司每年大修、改造、革新后,从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或停用的闲置固定资产应及时予以整理,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申报表》(表式附后),拟定处理意见后经总经理签字呈报总公司及分管副总、计财部、总经理审核后为准。

  第三十八条 《闲置固定资产明细申报表》一式四份,总公司生产管理部、计财部、分(子)公司主管部门、财务各一份作为帐务处理依据。

  第三十九条 闲置固定资产的折旧停提时间以审报表中总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日期为准。

  第四十条 闲置固定资产的调拨,按第一章规定办理。出售给本公司以外单位要报总公司生产管理部及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

  企业资产管理制度 5

  一、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标准

  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年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装订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2、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3、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都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和保管。

  行政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是否合格,合格**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5、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报废;

  6、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非正常损耗,保管人能够指证责任人的,免除赔偿责任;

  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账目;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5、根据实际情况协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行政部)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公司实施“谁使用,谁申购”的原则进行申购。各部门要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格式后附一),由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核后,行政部备案;

  2、经批准后,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一定要写清楚购买物品的品牌、规格、数量、金额;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行政部负责验收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4、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的固定资产申购单交到行政部,审核完成后,采购部应在次月10日前完成采购流程,行政部验收后交到使用人手中。

  六、固定资产的变更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变更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更表”,由部门经理、行政部审核通过后,将固定资产变更单交行政部办理转移登记后方可更换;

  2、在固定资产变更后,固定资产号码重新编号。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告知行政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三),提出处理意见,由行政部核定是否有使用价值。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四);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和财务部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行政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

  4、如有需要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编号

  编号原则:

  1、自年月日起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予以整理编号;

  2、固定资产编号:公司简称拼音首字母—使用部门—购置年月+编号: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

  1、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盘点分年中和年终两次,由行政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使用部门配合执行;

  2、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五),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拥有人、存放地等,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物相符。若有盘盈或盘亏,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行政部、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财务调整。


资产运营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2)

——部门资产管理制度汇总5篇

  部门资产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的资产是指本校占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学校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学校购置的资产,局拨投入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位价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第三条 :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总务处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任务是:

  1、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的使用;

  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学校产权完整的职责;

  2、根据职责,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

  3、负责全校物资采购与报废等计划的综合*衡、计划变更与实施、对基建项目实行申报竣工后报请有关方验收;

  4、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登记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学校资产的帐、卡管理,做到帐卡、帐帐、帐实三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四条 :分级管理机构与管理范围。学校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制。

  总务处为学校一级管理机构,在总务部门领导下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学校资产。校产室为二级管理机构,安排兼职校产管理员,按分管权限做好每年计划的申报与落实,并进行日常管理。即对实物资产分类编号,设专门帐、卡予以登记,对大型、贵重、精密仪器专用设备按单件(台)建立技术档案。对各类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分布等情况,及时,准确如实登记。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对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帐、物管理。各分管财产的保管员每半年核对一次库存情况。学校各组室为三级管理部门,分别管理好组内的资产。

  学校各相关人员归口管理各类专用资产。分别是:财产保管员负责学校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和家具用具等方面资产的管理,各类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方面资产的管理;图书馆负责所有图书资料方面资产的管理;各资产使用部门均为三级管理机构,对所使用的资产进行具体使用保管。各使用部门要加强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设备要定专人管理。操作人员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

  第二章采购制度

  第五条 :物资采购坚持计划采购的原则,杜绝物资采购的随意性和无序性,尽可能发挥资金与设备的使用效率;凡无计划均不得进行物资采购。

  第六条 ;采购计划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结合的程序。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先提出书面报告,定期集中报总务处,由总务部门进行综合*衡后,报学校领导审核。

  第七条 :凡因原计划遗漏、临时急需或计划用途变更,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到总务部门办理追补计划或计划变更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除局拨外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由总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由使用部门和教学管理部门拟出购置计划草案;由总务部门综合*衡报校长审核。

  2、行政设备、设施,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初步计划,再由总务部门综合*衡报报校长审核。

  3、低值易耗品亦采取集中采购的原则。各部门所需要的低值易耗品按计划额度(或指标)及使用进度,由总务部门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定期采购,批量发放,争取做到零库存。

  4、大型设备的购置及重大建设项目须经充分论证,报局审核。

  第三章资产登记与建帐

  第八条 :各类资产必须坚持“谁经手形成谁负责入库”的登记制度,即资产在形成之后,其经手形成的部门或个人必须及时到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验证、登记、建帐(卡)手续。

  第九条 :学校财务部门凭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验证签章,给予付款结算。

  第十条;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会签后的有效凭证,进行学校资产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第十一条:学校各资产使用部门应认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门所占用学校资产的流水帐和分类明细帐。

  第四章资产的使用及处置

  第十二条: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使学校资产在规定的使用时限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若出现难以修复的故障,应及时呈报总务部门安排专人修理,恢复其使用功能。

  第十三条: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不得自行转让,出租、出借。如有多余闲置不用或不需用资产,应主动报告总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剂,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资产的调拨、无偿调出,有偿转让,出租、出借等手续,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学校财务室。

  第十四条:学校资产个人不得长期占用。教职工在校内调换工作岗位,必须向总务部门办理清交手续;调出学校时,应如数归还所占用的学校资产,没有所在部门财产管理员和总务部门的共同验证签字,人事部门不得放行。

  第十五条:学校资产实行优化配置原则。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各类资产统筹安排,合理分配。

  第十六条 :资产处置的形式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学校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寿命已到确已丧失效能的;质量太差或损坏至无法修复或无修理价值或市场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复的;由于某种原因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环境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又难以改造的可申请报废。

  第十七条:资产处置程序

  1、由使用部门提出处置申请。

  2、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3、报校务会审核;再申报局基建站有关部门审核。

  4、回收残值上缴财务,核减固定资产。

  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学校资产丢失和损坏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由过失人赔偿。

  第五章资产清查与报告

  第十八条:各资产使用部门对其所占有、使用的学校资产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对帐(卡)物相符情况,并将自查结果归口上报各二级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学校二级资产管理部门对其归口管理的资产实行报告制度,按规定的报表格式和内容如实填写资产变动情况表,经与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按时报送资产管理处。

  第二十条:资产管理部门对报表进行逐项核实汇总,最终编制出学校资产统计报表呈报校务会审核。

  部门资产管理制度 2

  1、总务主任是日常资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具体领导资产管理人员,执行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2、协助校长制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做好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工作。

  3、资产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设置固定资产帐薄,并予以登记。

  4、资产增加或减少时,对要填制资产价值记账凭证的一式二份,交会计、管理员分别记账,做到帐物相符。

  5、每年12月底前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点,写出书面清查报告,作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必要材料之一。

  6、督促检查仓库、实验室、体育器械室、图书室、微机室等地方,做好固定资产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

  部门资产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的管理,掌握其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提高其使用效率,特制定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办公资产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控股公司范围内所有部门的办公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和办公用品管理。

  (一)固定资产是指用于经营管理,行政办公的主要设备物品,单价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办公用工具物品。特别规定办公室所用空调、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传真机、打印机、碎纸机均属办公固定资产范围内。

  (二)低值易耗品为单位价值低于2000元,使用期在2年以下,不列入固定资产范畴内的各种工具、家具和物品。这里主要包括办公室所用电话、饮水机、书柜、桌椅、沙发及茶几、衣架等。

  (三)办公用品指各办公部门所用日常消耗办公品。

  第三条控股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办公资产的实物管理,对控股公司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统一监管。办公资产不论其资金来源,均由总裁办负责其实物监管。

  第四条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职责:

  (一)拟定控股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和办公用品管

  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购入后,做好分类,统一编号,登记台账及卡片;做到账、物、卡相符。

  (三)联合控股财务部进行定期盘点,统计各部门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达到帐、卡、物相符。对丢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划清责任,严重者给予处罚。

  (四)每月定期统计控股公司各部门办公用品的使用需求情况,统一购办办公用品。

  (五)严肃纪律,严禁出现擅自赠送、变卖、挪用办公资产的行为和恶意破坏办公资产的现象。

  第五条办公资产使用部门责任:

  (一)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办公资产的使用管理、保管及维护工作,要文明、节约使用,严禁出现恶意破坏现象。若物品出现故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修。

  (二)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有保管责任,要防止其丢失、损坏,并配合办公资产定期盘点工作。

  (三)办公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上级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挪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第二章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六条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和盘点清查。

  (一)办公资产的购置

  1、办公资产的购置,各部门根据其部门的年度预算进行计划、分配。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购入,不论其资金来源,购置物品到货后,由资产使用部门持相关发票单据,到总裁办办理登记入账手续,填写《控股固定资产登记台帐》(附件一)或《控股低值易耗品登记台帐》(附件二),登记后,由总裁办负责人在发票单据上签字,方可履行相应的报销程序,相关财务部门未见到总裁办负责人签字,不得予以报销。

  2、总裁办根据实物及台帐记录,填制办公资产登记卡加固于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之上,确定其上编号、分类、名称、类型及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与台帐、实物相符一致。

  (二)办公资产的使用及管理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具体部门或个人,有关部门要做好保管、使用和维护工作。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及时与责任部门联系、维修、上报。如出现由于不及时报修致使延时修复而造成的资产损失,将由资产使用人分摊部分经济损失。

  (三)办公资产处置

  办公资产的处置是指公司对各类实物资产在公司部门间进行转移管理及资产封存保管。

  1、公司内部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总裁办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填写《办公用品管理责任转移证明》(附件三)。同时由调出、调入部门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由总裁办负责人签字后,办理转帐手续,进行帐、卡交接。

  2、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使用部门需上报总裁办,填写《控股资产封存申请单》(附件四),后由总裁办封存、保管。已封存固定资产,如需使用,需填写《控股资产启封申请单》(附件五),后由总裁办执行启封,使用部门可继续使用。

  (四)资产盘点清查

  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由财务部协同总裁办进行资产盘点。于每年12月下旬对控股公司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年度清查、盘点,填写《控股固定资产盘点表》(附件六)或《控股低值易耗品盘点表》(附件七)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在清查时若发现固定资产缺失、毁损,要查明原因,由责任部门写出书面材料,报知上级领导及总裁办,待批复后,做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办公用品管理

  第七条控股公司各部门办公用品由总裁办每月统计控股各部门上报需求、汇总、统一采购。具体方法如下:

  (一)控股总裁办于每月25日,将《办公用品采购需求表》(附件八)发放到控股各职能部门,各部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本着节约原则,填报需求物品及规格数量,由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总裁办将于每月27日,收取各部门《办公用品采购需求表》,进行核对后,汇总控股公司办公用品需求总量,交付采购执行部门统一购买。

  (三)总裁办将于次月5日,将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根据上报需求物品及数量,发放到各办公室。各部门领取人确认物品后,填写《办公用品领取表》(附件九)。

  (四)《办公用品采购需求表》中所注明的办公用品多为常规使用种类,如有特殊需求,请在其他项目栏中写明或提前通知总裁办所需物品。

  第四章罚则

  第八条对违反本办公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人员,将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如与其他有关公文规定出现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方面,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条本办法由控股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部门资产管理制度 4

  应收款管理包括应收费用、往来帐清理、应收票据管理以及坏帐损失的确认等,具体办法如下:

  (一)、各小区负责每月对当月发生的水电气费、物管费的催收工作,编制各项费用的应收款统计表,并于每月25日向财务部和经理报送,报表必须如实反映当月费用发生总额,实际收回总额,尚未收取总额。

  (二)、财务部据各小区报送应收费用统计表,对应收费用实行建帐管理,明确费用追溯责任人。

  (三)、各小区管理处应在小区内公开小区费用的收取标准、收费责任人及公司专用收费凭据,密切与业主沟通收费相关事宜,避免小区收费与业主自行交费的脱节,同时需制定相应激励政策,以有效防止各项费用的错收、漏收和截留,保证公司资金不受损失。

  (四)、财务部需不定期地上门向业主询问交费情况,以抽查各小区的收费管理情况,若抽查出有违纪违法行为,应立即提交经理及授权人处理。

  (五)、财务部必须定期核对和清理公司的往来款项。

  (六)、对坏帐损失的确认必须依据《会计法》,按严格的审核、审批程序进行。逾期三年的呆帐可报经总公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加以确认。

  部门资产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固定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物资基础,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要健全计划、采购、验收、维修、保养等各项管理制度,使固定资产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防止固定资产流失,促进其保值增值。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范围和作价

  第三条按照教育部2000年颁布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固定资产按其性质分为房屋及建筑物;土地及植物;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工具、量具和器皿;家俱;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牲畜等十六类。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列为固定资产的具体范围:

  ㈠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在原有状态下独立使用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后勤物资设备;

  ㈡永久性的房屋、道路及其它建筑物;

  ㈢土地;

  ㈣家俱、图书资料;

  ㈤无偿调入或赠送给学校符合上述条件的物品;

  ㈥特殊需要且单价500元以上被服装具。

  第五条下列资产不论价值大小,均不列为固定资产:

  ㈠临时简易房屋、临时建筑物,如工棚、临时厕所、岗亭、简易人行道、刺丝围墙等;

  ㈡替换性资产。如轮胎、投影机灯泡等(该项中属于成套中原已配套的仍作为固定资产完整的组成部分,其价值计入成套设备价值之内,替换时可分别不同情况按维修或消耗对待)。

  第六条新添固定资产的安装费,应计入新添固定资产总值内,基本建设投资或独立核算的校办企业新添固定资产运杂费,计入新添固定资产总值内,其它则不计入。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增减固定资产原值:

  ㈠原有固定资产因改制而提高质量或扩大功能而增加附件,按实际开支增加其原值;

  ㈡成套设备因损坏或其它原因拆除其中一部分时,应减少其原值;

  ㈢已列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改建或部分拆除,应分别增减其原值。

  第八条固定资产原值的增减,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记帐手续,以保证帐帐、帐卡及帐物相符。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职责及队伍

  第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二级管理体制。

  第十条校产设备管理处为全校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分户帐、明细帐和财产卡片;督促使用单位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帐工作,受理固定资产的调剂、报损、报失、报废、改装、拆除等工作;检查、评估固定资产日常维护情况和使用效益;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帐、卡、物的核对并及时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分布、增减异动情况进行登记;做到帐帐、帐卡及帐物相符。

  财务处负责全校固定资产金额的核算。每月由校产设备管理处提供上月固定资产入帐金额与财务处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对出现的差额及时查明原因进行调帐。

  院、系(部)、机关处室负责本单位设备、家具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各单位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每年都要进行清查核对,确保帐帐、帐卡、帐物相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校产设备管理处反映,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逐步建立一支数量恰当、思想素质好、业务熟悉的与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相适应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努力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保持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以保证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十二条建立必要的固定资产技术管理制度及管理(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各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含兼职),对所管固定资产负有全部责任。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好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应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固定资产使用状况,督促其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率,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能。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验收、管理、维修

  第十四条校内所属各单位所添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财产,必须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验收、登记、建帐手续,凭校产设备管理处出具的固定资产验收单报帐联,到财务部门报帐,否则,将追究当事人和财务人员责任。实行二级核算的单位,所购置的固定资产,也必须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入产手续,其验收单报帐联送交学校财务处,以增加学校固定资产。

  ㈠房屋、建筑物的验收,由基建部门填写验收移交单,并提交房屋及建筑物*面图、管道电气图等,会同校产设备管理处及使用单位进行验收后,按标的加待摊费用填制房屋、建筑物估价入帐单入帐,待办理决算后,按决算数正式办理房屋建筑入产手续。

  ㈡仪器设备验收,由采购订货单位(人员)对照实物填写验收单,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严格验收,考核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比照教育部高教司[2000]9号《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如发现损坏或质量和数量有问题,应由采购订货部门与厂商联系解决,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及发票等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入产手续。

  ㈢图书、家俱等由使用单位根据其特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入产手续。

  第十五条利用学校固定资产对外服务及创收必须坚持有偿使用原则,事先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转经营性固定资产必须提交报告,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对金额大且投入企业的资产,需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并作为学校对校办产业的投资。

  第十六条大型专用设备在校内要实行资源共享。设备由主要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学校拨一定的运行费,教学使用不收费,科研使用适当收费,以弥补运行费用的不足。

  第十七条学校逐步增加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维修资金,以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应入专用基金帐,作为更新、改造、维修专用。

  第五章固定资产变动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使用期满,确已丧失效能的,应作报废处理;由于人为的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应作报损处理。申请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必须是:经技术鉴定确实无法修复使用的;使用已超过一定的年限的;修复费用超过重新购置费用50%的;技术落后、效益差的;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的固定资产。

  第十九条由于使用人违反操作规程或保管人保管不善,致使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应查明原因,视情节对责任人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报学校处理。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在校内调拨,须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保管人和负责人及校产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为做帐依据,固定资产调出学校须由使用单位提交报告征得校产设备管理处同意,报主管校长批准(金额大的报校长办公会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报校产设备管理处冲减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在校内借用,由保管、使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校外单位借用,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校产设备管理处批准,超过1万元的报主管校领导批准,5万元及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二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的处置权在校产设备管理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学校固定资产。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校产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原有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资产运营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3)

——资产的管理制度(五)份

  资产的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中心财产管理,保障中心财产安全,完整,根据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资产的购置

  1、设备(含软件)的购置采用预算制度,并在学校预算制定前,各科室对将购置的设备,配件和工具等提出书面预算申请,报中心办公室,并经中心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核批准;未经批准的购置项目,原则上不能进行采购。

  2、资产的购置必须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3、由中心办公室负责申领支票和办理报销等事宜。

  二、资产的登记及申领

  1、资产购置后,必须到中心办公室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2、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报增手续。

  3、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后,由科室负责人领取并签字。

  4、涉及公用设备,配件,器材,耗材等由物管员统一管理,各科室根据需要填写出库单领取。

  三、自查的日常管理

  1、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原则上按所属科室进行管理,科室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由主管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2、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应当对资产的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 应及时办理资产变更手续。

  4、资产因工作需要带出校外的,应填写相关单据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并交中心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带出。

  四、资产的报修

  1、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问题时,及时上报中心办公室。

  2、各科室要对出现的故障或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并对故障或问题产生的原因,解决办法及结果进行登记。

  3、各科室对出现的故障或问题不能自行解决的报中心主管领导,经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后,请有关单位进行维修后处理。

  4、维修后,由中心办公室及相关科室进行登记备案。

  资产的核查 中心办公室每学期进行一次资产核对工作,以确保资产合理,有效的使用。在核查过程中,有关科室负责人应密切配合。

  资产的报废 凡是报废的资产,各科室负责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上报中心办公室,按照有关程序批准后,由中心办公室与有关科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资产的管理制度 2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培养师生爱护公共财务的良好*惯,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使用个人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

  1、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配备和清洁用具、资料电器、录音、录象、磁带价值不限。均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2、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学校的资产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

  3、记好两本资产帐: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

  分级分类设立财产帐,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一类资产帐,由财务室和资产管理员保管,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200元以上,且能使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二类资产帐,由学校管理员保管。

  4、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意见及各科老师所需和条件的可能进行安排。

  5、每年年底清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同时资产管理员一定要把好记帐关及审批制度,报废报损要办理注销手续(需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手续,方可注销)。

  二、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1、外单位赠送的物品和奖品,如属一类资产应在一类资产帐上登记,交有关处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资产帐,另立册登记保管。

  2、固定资产必须按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列表。经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交后勤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由总务处收回处理的物品应注销帐、卡。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全部上交财务处,有关批件和交款收据由后勤处妥善保管并入帐,以备存查。

  3、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修

  1、固定资产,必须安放整齐,保持清洁,干净,加强管理,注意维护保养,该修的要及时修复,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资产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

  3、每年暑假,学校对各教室、办公室进行维修。

  四、教室公物管理

  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学年开学前,总务处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均由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五、监督与检查

  1、要动员师生,教育师生,树立。

  2、资产管理员应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定资产,了解资产的使用保管情况,把资产管好。

  3、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这一项工作的实施。

  六、固定资产的交接

  教职工因调动离开学校,要按规定归还在学校所借全部财产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1、固定资产的经管者工作调动时,必须根据帐面实有物品清点清楚,向接管者办理移交。

  2、固定资产的接管必须根据帐面实物核实无误者方可接管,如有实物与帐卡不符,查明原因,属丢失、损坏的要赔偿。

  3、固定资产的交接,必须有主管部门的领导监交,交接双方与监交者签字。

  4、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前,应退还在学校所借办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学用品,如录音机、计算机、图书等。

  资产的管理制度 3

  为规范和加强我系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系领导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内勤为专项负责人。协助系领导做好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做好日常使用、维护记录。

  3、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及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建立本系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并进行日常管理。

  5、每年对本系的固定资产至少进行一次自查。

  资产的管理制度 4

  一、凡是购进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设备必须经过总务处后勤人员的验收,登记造册,入固定资产帐目。

  二、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学校财物,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办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要赔偿。

  三、学校各功能室,由学校指派的负责人负责,要管好,用好室内设施(含卫生管理),具体要求按各功能室制度执行。

  四、教室门、窗、桌、椅、讲台、黑板、电风扇(空调)要妥善保管好,一般情况下有阳光的天气时,原则上不准开灯,放学或下班一定要关好。

  五、各办公室的办公桌、椅谁使用谁负责,其它常用物品由年级组长负责。

  六、学校的设备和高档电器数具及教学场地原则上不外借,要外借需由校长审批。

  七、每学期总务处组织人员盘点一次,要使购进和保存帐物相符。

  八、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设备配件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损坏、报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门批准的前提下,及时调帐,未经批准的报废,盘亏损失不得擅自调帐。

  九、经管固定资产帐目的账务员、实物保管人员和使用责任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或暂时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资产的管理制度 5

  一、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及有关医疗、教学、科研专用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价值在二百元以上的均属固定资产范畴,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器械仓库会计负责建立明细账。由器械科长把关,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出入库、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手续。对调入、损赠或自制加工设备,亦应及时办理编号、建账、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并根据凭证或管理作价,载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内。

  三、各科增加设备时,均应事先按规定做出计划,经门诊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

  四、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需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时,须报门诊主任审批。

  五、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调配时,须经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多余的物资,管理部门给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六、器械仓库每年应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由器械科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并追究责任。

  七、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大型、贵重、精密仪器参照《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八、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理。

  九、各科室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往外地修理。

  十、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门诊主任批准,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方可保管。

  十一、各种仪器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按科技档案由器械科建立档案,每年向医院档案室移交归档。各科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器械科和有关科室,如因操作维修需经常使用的,可复印副本。

  十二、仪器室内应保持整齐、清洁,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的关闭,下班前仔细检查,以确保安全。


资产运营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4)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9篇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XXXX年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管理分工

  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统一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2、1资产管理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2、2、办公室负责办公室电脑桌椅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耳机机柜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的维护与使用管理。

  三、主管部门的职责

  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3、2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3、3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4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使用部门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3、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四、管理事项

  4、1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需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参考附表),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2购进设备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单”(参考附表)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登记表”(参考附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4、3自建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五、调拨转移

  5、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

  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5、2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参考附表),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资产管理人员进行账、卡交接。

  5、3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报废封存

  6、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参考附表)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6、2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6、2、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6、2、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6、2、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6、2、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6、2、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6、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6、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六、清查

  6、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6、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6、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6、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6、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6、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6、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6、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6、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七、盘点

  7、1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盘点,填写“固定资产盘点统计表”,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为了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学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产和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各部室管理员应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者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并且按照管理规定具备手续。收回时进行勘验。

  学校固定资产实行每期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开学初登记,中途检查,学期结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的奖励,并且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3、固定资产检查与清理

  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点。由于这项工作量大、面广,一般在学校年终前面清查一次,也可以每学期进行一次部分清点,年终清理可为年终结算提供依据。

  没学年末,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总务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理,要见物对账,按账清物,清理要有计划地进行,时间、人力要尽可能集中,清理完毕,应做细致的分类、统计、核实,账目核对要准确地核对增减,并编制财产清册,在账目核实后,要及时调账,并填报财产增减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山东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对达不到本办法规定标准的设备器具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各后勤经营服务中心、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单位和实体购置的固定资产,为学校固定资产,依照本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并进行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单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其主要管理部门为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简称"国资办")。国资办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 拟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

  (二)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固定资产。建立使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确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正常维护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的财务审核及数据备份工作;

  (三) 参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

  (四) 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账簿,按月与学校财务账簿核对资产总额;

  (五) 审核批准固定资产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六) 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七) 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第六条 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是学校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按类目实行归口管理:

  (一) 实验室设备管理处负责管理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卫生医疗器械、印刷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及陈列品、文体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工具量具和器皿类的固定资产。

  (二)后勤管理处负责房屋及构筑物、土地植物、家具、被服装具类的固定资产。

  (三)图书馆负责管理全校图书资料(包括各部门及个人公费购买的图书资料)类的固定资产。

  各归口管理部门按划分的范围配备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

  (二)运用《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按系统设定的权限和程序规范地履行职责,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负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处置的归口审核工作;

  (三)参与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组织验收;

  (四) 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

  (五) 提出固定资产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

  (六) 根据使用部门的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七) 检查、指导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正确使用《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按系统授权规范的履行职责,并保证系统安全运行,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的系统录入登记工作;

  (二)严格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

  (三)登记有关固定资产台帐,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

  (四)保管、养护固定资产;

  (五)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负责组织或参与固定资产的处理。

  第三章 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八条 学校及其独立核算(非法人)的经济实体利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服务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它收入或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都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九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分类。学校的固定资产按照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按照以下六类设置会计账目进行核算:(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二)、专用设备;(三)、一般设备;(四)、文物和陈列品;(五)、图书;(六)其他固定资产。按照以下十六类设置分类账通过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一)房屋及构筑物;(二)土地;(三)仪器仪表;(四)机电设备;(五)电子设备;(六) 印刷设备;(七)卫生医疗器械; (八)文体设备;(九)标本模型; (十) 文物及陈列品; (十一) 图书; (十二) 工具、量具和器皿;(十三) 家具;(十四) 行政办公设备; (十五)被服装具;(十六)牲畜。

  第十条 学校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计价:

  (一) 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价;

  (二) 自行购建的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按建造所用全部相关支出计价;

  (三) 在原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和增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和增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和增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计价;

  (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有关凭据,以及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七)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第十一条 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化其价值。

  (一)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 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 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 发现原固定资产记账有误。

  第四章 固定资产增加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三条 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按照学校经费管理权限审批。

  第十四条 购置精密贵重仪器、大型成套设备、珍版图书以及基本建设项目,学校成立论证招标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公开招标。论证工作小组中的专业技术、经济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五条 学校在固定资产购建过程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严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有关责任人应及时按国家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和索赔。

  第五章 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第十七条 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等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各使用单位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

  第十八条 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 对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以及基建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各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

  第二十条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收回时应进行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 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二条 校办产业和其它经营单位不得无偿占有学校固定资产,占有固定资产必须完善手续,明确产权关系,签订占有协议,并且按规定收取一定的占用费和租金(作为投资的部分除外)。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变更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 机构调整时,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财产清查,办理交接手续。

  (二) 资产管理员岗位变动时,应在归口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三) 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

  (四) 固定资产使用人员的变更由资产管理员申请变动。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清理清查。确保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 六 章 固定资产处置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第二十六条 处置固定资产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 固定资产需处置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办理处置手续。

  (二) 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三)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

  (四) 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五)上报学校主管部门、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

  (六)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 学校处置固定资产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处置房屋、车辆及单位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省教育厅审核,报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

  (二)处置总价值在1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处置上述标准以下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国资办审核,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八条 单位处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报学校批准后进行处置。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固定资产以对校办产业投资或对外投资,应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评估确认,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手续,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

  第三十条 归口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三十一条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财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 按照《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要求,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簿:

  (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置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账,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审核、统计报表、统计分析、资产清查的布置、数据备份,系统管理,定期与学校财务账簿及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核对;

  (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归口审核,负责固定资产验收单、条码单、固定资产卡片打印,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统计报表、统计分析。

  (三)使用部门按系统的要求,配备资产管理人员管理固定资产。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手续,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定期核对帐、卡、物,保证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定期向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汇总报送图书数量及金额。

  第三十三条 各级 资产管理员均应按《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权限的设置要求正确使用该系统。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

  1.固定资产定义:指单位价值大于2000元人民币并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

  2.编码规则:

  2.1.编码组成:aa――bb――ddd―cc:类别―大类细分―产品序号―成本中心代码

  2.2.类别明细(aa):01:电脑;02:办公家俱;03:办公设备;04:汽车;05:网站外设;06:电脑外设;07:软件类;08:仓储设备;09:通讯设备。

  2.3.成本中心(cc):见会计科目编码规则中的规定。

  3.固定资产的购买:

  3.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增加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后附不少于三家的采购报价单(可由产品线、采购部帮助询价),并经部门经理、ceo签字确认,交由行政部。

  3.2.所有固定资产的购买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申请,同时附报价单及<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原件。

  3.3.固定资产采购到货后由行政部填制<收货领用单>并编制固定资产编号贴制标示,分配至使用人。之后,将<收货领用单>复印件交财务做资产增加的附件。

  3.4.固定资产领用时,使用人须在<收货领用单>上签字。

  3.5.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于月末登记固定资产系统帐。

  3.6.<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原件保存在财务部存档。

  3.7.<收货领用单>原件保存在行政部存档。

  4.固定资产的领用与归还:

  4.1.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的全部固定资产交回公司,由行政人员按固定资产帐明细清点,有短缺者按价赔偿,行政部应及时协调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4.2.如有固定资产暂借,可填写<固定资产暂借单>,不做帐务处理,但规定48小时归还。

  4.3.固定资产还入时应办理还入手续,并在<收货领用单>上签字确认,

  4.4.每月由财务部更新固定资产系统帐。

  5.固定资产的调拨:

  5.1.公司规定,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有特殊情况须调换使用,

  5.2.要通知行政部,并调出方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

  5.3.行政部接到<固定资产调拨单>并确认其可行,在<收货领用单>及固定资产系统中做变更登记,且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5.4.<固定资产调拨单>原件由财务保存。

  5.5.行政部更新系统的资产调拨要及时准确,以便财务月末计提折旧的准确。

  6.固定资产的维修:

  6.1.当事人须填写<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交由行政部处理。

  6.2.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单需先查询固定资产帐,确定其维修价值,联系售后服务商;

  6.3.维修后行政部应将<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原件交财务部;并更新<收货领用单>;

  *.财务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资产模块。

  7.网络设备升级:

  7.1.当事人须填写<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部门经理签字认可,交由itsupport处理。

  7.2.itsupport接到申请单,确认其升级的必要,申请升级硬件,

  7.3.由it部门进行统一购买,请款单后应附<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

  it部门应将<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复印件交行政部,并进行<收货领用单>的变更;

  7.4.财务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资产模块。

  7.5.<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原件由财务保存。

  8.固定资产的盘点:

  财务部应定期(建议季盘,可抽盘)由行*助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财务出据盘点报告并与固定资产帐核对。

  9.固定资产的报损:

  固定资产的报废由其责任 人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由本部门经理、公司ceo签字,并经专业人士确认,交由行政部备案。

  1.目的:为固定资产的正确核算,加强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及保管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规定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和计价

  3.1固定资产的'标准

  3.1.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3.1.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也作为固定资产。

  3.2固定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的需要,公司固定资产按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进行分类核算,按用途和现行会计制度还可分生产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

  3.3固定资产的计价

  3.3.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3.3.2公司用借款和发行债券购建固定资产时,在购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合差额,应计入固定资产;

  3.3.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安装、调试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3.4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3.3.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3.3.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所附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型固定资产的市价计价;

  3.3.7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帐面原价(扣除原安装成本),加上新的安装调试成本、包装费、运杂费等计价;

  3.3.8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固定资产价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改建、扩建过程中产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3.3.9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技术性能,新旧程度和同类型固定资产的市价重新估计计价;

  3.3.10购建期间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应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3.4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3.4.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3.4.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4.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折除;

  3.4.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重估价值;

  3.4.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4.固定资产的购置程序及管理

  4.1各公司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首先打报告申请购买,写明用途、品种、数量、规格、单价、总金额,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购买。

  4.2财务部根据批准购买手续以及正式发票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按使用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4.3各公司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妥善管理,丢失或使用不善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

  5.固定资产折旧管理

  5.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根据公司的技术状况、承受力及生产经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范围确定执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5.2确定固定资产净残值率

  净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5%确定。

  5.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均计算,在净残值率确定为5%的情况下,分类折旧率如下:

  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40年2.375%

  专用设备12年7.92%

  通用设备12年7.92%

  运输设备6年15.83%

  其他设备5年19.00%

  5.4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5.4.1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1.1房屋和建筑物;

  5.4.1.2在用的各类设备;

  5.4.1.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设备;

  5.4.1.4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4.2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2.1已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

  5.4.2.2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5.4.2.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

  5.4.2.4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5.4.2.5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4.2.6国家规定其他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3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时间

  根据确定的折旧方法,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折旧。

  6.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6.1固定资产实物由总工办组织管理,验收、编号、装上标牌。设台帐、管理卡片。卡片一式二份,财务、使用单位各存一份。卡片内容包括:类别编号、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购置方式、购建日期、使用公司、存放地点、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原值、净值、折旧率、建卡时间等。

  6.2固定资产购建交付使用时,由建设单位工程部提出验收申请,总工办会同技术、财务、设计、使用(存放、保管)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技术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认可。验收单应由财务保存一份备案。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交工程部统一归档。

  6.3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保养。

  *设备在内部迁动,由迁出单位填列迁动设备及附件清单,经总工办审核后,随设备交给迁入单位,由迁入签收后,再报财务部调帐。

  6.5停用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工办批准后对停用设备予以封存,并报财务部备案。封存设备要有标志,并须经使用单位清洗涂油后封存保管。设备启封时,必须办理启封手续,并通知财务部。

  6.6生产经营设备的调出,由使用管理单位填写调拨单经领导批准,完清财务手续后,方可调出。

  6.7生产设备进行改装,使用公司提出申请由总工办审查,经有关领导审批后进行。所有改装的方案图纸、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归入被改装设备的档案。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还须交一份到财务部备案。

  6.8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总工办会同技术、财务、设备等部门作出鉴定,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报废,并将残值收入交财务部,同时转销固定资产。

  6.9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6.9.1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核实帐、卡、物,并搞清使用现状;

  6.9.2清查工作由总工办统一组织安排,财务、使用单位参加,使用公司具体清查盘点,财务部监督盘点;

  6.9.3清查的方法,应以财务帐卡为准,以帐对卡,以卡对物,件件落实;

  6.9.4对清查结果必须进行全面审查。对出现的盈亏,必须及时进行汇总分析,逐项核实,查明原因,由有关公司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处理,调整帐务。对闲置资产要摸清数量和类别,制定处理计划。对帐外资产要及时入帐。

  6.10固定资产修理管理

  6.10.1固定资产计划预防修理或者预防维修,应在保证修理质量、缩短修理时间、节约维修费用的前提下,优选修理方式或维修方式,合理规定修理周期及其结构、修理复杂系数、修理劳动量定额、修理费用和器材消耗定额、修理间歇时间定额等一系列修理定额标准。

  6.10.2维修计划管理

  6.10.2.1固定资产维修项目,由使用单位申请,经总工办审查、领导批准后实施;

  6.10.2.2固定资产年度维修计划是公司固定资产维修系统全年的工作大纲,是贯彻计划修理的基础,是季度、月度维修计划以及考核维修工作情况的主要依据。年度维修计划由总工办负责编制,财务部参与,经有关领导审批后下达执行;

  6.10.2.3设备的大修计划由总工办编制,统一组织实施。设备的一、二级保养计划,由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编制,总工办审查下达。仪器仪表定期检查和校正计划由质检部门负责编制。动力设备、受压容器、防雷装置的预防性检查计划,由使用单位编制执行,报总工办审查下达;

  6.10.2.4维修计划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名称、使用单位、修理主要项目、停歇时间、修理费用和计划安排日期等;

  6.10.2.5编制各类计划时,要做好综合*衡工作,包括修理计划同生产计划的统筹*衡,修理任务同修理能力的*衡,公司的动力*衡等。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资源的基础上编制修理费用预算。编制的各种修理费用预算,财务部均应进行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据以执行;

  6.10.2.6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应充分做好修理的技术准备工作,备品、配件的订货、制造、供应储备工作,采用各种方法提高修理效率。修理工程领购物资、发放工资,必须经总工办签章。委托外加工、外购设备、配件、材料,对外预付款项等,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6.10.2.7固定资产修理完工后,由总工办组织技术人员、主修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使用单位管理人员、财会人员、操作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由有关人员签章办理交接手续;

  6.10.2.8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方法。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

  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了保管与使用和维护好学校的固定资产,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就显得十分重要,要想管理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首先要求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管理,抱着负责任的态度,共同维护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下面就根据实际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条文: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模式

  1.固定资产管理实行三级管理方式:

  ①学校固定资产有关部门对电教中心办公室总帐帐卡一一对应,清清楚楚,并按帐卡分类管理。

  ②办公室对应各个部室负责人,按本部室所管辖范围的固定资产类别,分别建立该部室的分帐目,使电教中心总帐目与分帐目相符合,由部室负责人负责实物管理,使其部室分帐目与本部室的固定资产实物完全符合(详见附件表一)。

  ③各个部室分帐目表上的每一项内容,落实到每一个具体使用与维护人名下,由负责该固定资产物品的保管人管理好,防止物品的损坏或遗失。

  2、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制:

  ①三级管理方式按承包责任制形式,分别承担各自的管理权限和各自所负责的义务。

  ②具体负责人应分别保管好固定资产的总帐目或部室的分帐目,以便定期进行三级管理检查或抽查,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不负责任或相互推诿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与遗失的人员,按学校有关条文规定执行。

  ③承包责任制条文详见附件1。

  二、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固定资产的报增

  ①本单位添置新的固定资产物品后,首先由校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实物上贴好标签,办理好相应手续,然后由办公室人员与本部室负责人,在部室固定资产分帐目表上,填写好新添物品的具体内容和保管人

  ②对固定资产的低值物品采取与上条相同的方式管理。

  2、固定资产的报减

  ①首先由具体保管人向部室负责人提出原因或理由,经部室负责人同意后,填写电教中心报减单(详见附件表二),由办公室人员根据报减单内容与学校有关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后,由保管人负责将所报减物品交回到学校。

  ②对非正常原因造成报减,由保管人具体写清楚原因,部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电教中心主任签署意见,报校固定资产管理有关部门,按学校有关条文规定执行。

  3、固定资产的交接

  由于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原因,固定资产保管人需要更换的,由部室负责人与原保管人进行部门分帐目与实物的清点,核实无误后,再确定并转交给新保管人,最后将落实情况报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及时变更总帐目帐卡与调整保管人。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XXXX年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管理分工

  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统一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2、1资产管理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2、2、办公室负责办公室电脑桌椅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耳机机柜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的维护与使用管理。

  三、主管部门的职责

  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3、2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3、3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4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使用部门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3、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四、管理事项

  4、1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需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参考附表),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2购进设备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单”(参考附表)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登记表”(参考附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4、3自建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五、调拨转移

  5、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5、2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参考附表),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资产管理人员进行账、卡交接。

  5、3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报废封存

  6、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参考附表)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6、2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6、2、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6、2、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6、2、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6、2、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6、2、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6、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6、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六、清查

  6、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6、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6、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6、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6、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6、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6、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6、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6、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七、盘点

  7、1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盘点,填写“固定资产盘点统计表”(参考附表),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借款报销行为,合理购置、正确使用各类固定资产并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条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3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转让、报废、处置等行为相关的所有活动。

  第4条管理职责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采用财务部门、行政部门、使用部门三级管理的办法,行政部门、使用部门负实物的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核算和监督、检查的管理责任。具体职责划分如下表所示:

  使用部门:

  1、建立和贯彻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责任制度

  2、建立台账或卡片,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等情况,做到账(卡)、物一致

  3、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维护保养

  4、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并提出盘点报告

  5、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计划

  行政部门

  1、建立健全分管固定资产的账(卡),并按期填报有关的业务报表;

  2、正确及时办理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手续;

  3、对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4、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处理盈亏报废,提出盘点报告;

  5、健全档案资料,组织给固定资产编号并粘贴标识。

  财务部门

  1、负责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凭证和账卡,正确填报有关会计报表;

  2、审核并办理固定资产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的财务手续及核算;

  3、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4、监督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第2章固定资产购置

  第5条固定资产预算

  固定资产购置实行预算管理。年初由各部门编制本部门年度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列明拟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具体配置、购置的数量、单价、金额,成套资产应按各组成部分分别编制预算。

  第6条请购审批

  1、预算内固定资产的购置

  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购买申请单”(一式三份)并申请购置,申请单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由行政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具体审批和执行权限如下表所示。

  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执行权限表:

  单次使用金额

  审批人

  执行办理

  10万元(不含)以下

  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一般固定资产购置由行政部办理购买

  手续;专用设备的购置由设备部负责办理

  10万元(含)~30万元

  公司主管领导、财务部

  30万元(含)以上

  总经理、财务部

  2、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

  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应提交《预算外资产购置申请报告》,经公司财务部、行政部会签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购置。

  第7条购置方式

  资产购置应坚持多方询价不少于三方的原则,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经济合理。单批购置固定资产的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应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及成交合同应报经营财务部备案。为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合理,方便公司员工的监督,购置设备的相关信息应在公司内部网上公开。

  第8条固定资产验收登记

  1、固定资产购置应办理验收登记手续。

  总部各部门(含市场部)、各事业部的固定资产验收由采购部、行政部和各使用部门负责,经过验收合格的资产才能办理报销手续。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购人员办理退换、索赔、拒付等事宜。

  2、固定资产的登记应符合以下三点要求。

  (1)各使用部门对资产进行验收后一周内,应到行政部办理固定资产卡片登记手续,固定资产卡片应由验收人和使用人签字,行政部在办理固定资产管理卡片的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并对固定资产贴具标签。

  (2)固定资产管理卡片必须记录的事项包括名称、资产编号、规格型号、价格、配置、配件、购入日期、生产厂家、验收情况、验收人、使用单位、使用人及备注(反映固定资产维护使用情况)。

  (3)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一式三份,行政部、财务部和使用单位各持一份。

  第3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盘点

  第9条使用与操作

  固定资产的使用办法由各使用单位负责进行规范,做到安全使用和日常维护。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操作归程,指定专人操作。

  第10条盘点清查

  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定期实物盘点清查,目的是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摸清资产的实际使用现状,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具体要求有以下四点。

  1、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由行政部、财务部和各资产使用部门共同进行(必要时审计部共同参加);

  2、盘点清查中发现的闲置资产要查明情况并制订处理计划,账外资产要做盘盈处理,及时入账;

  3、对盘点清查中发现的盈亏和资产毁损,应逐个查明原因,协商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对导致资产毁损的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

  第4章固定资产的保养与修理

  第11条保管与养护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蛀等工作。各使用部门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监测或修缮,确保其完好和使用安全。

  第12条升级与维修

  各类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提高配置、增加器件或进行维修时,按以下规定进行。

  1、各类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如需增加器件或维修,各使用部门应首先向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由行政部统一编制费用预算,按固定资产购置要求经有关人员审批后再进行。

  2、经批准后,行政部负责组织进行升级或维修(设备类固定资产由设备部负责)。

  3、财务部负责相应凭证、账簿的处理工作。

  4、行政部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实物账的变更。

  第5章固定资产的租借、转移

  第13条内部调拨管理

  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或借用应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部门间调剂使用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调剂通知单”,经使用双方部门经理、行政部、财务部签字后,报公司主管领导(设备主管部门)批准。由行政部负责对固定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进行调整,财务部负责对账务进行调整。

  2、部门间临时借用固定资产,借入方应填写“固定资产内部借用通知单”,说明借用资产的名称、借用原因、借用期限等,由借用人和本部门经理签字,交借出方部门经理审批,行政部备案。借出方资产管理员应对借出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负责借出资产的收回。

  第14条外部出租

  固定资产的租赁工作统一由行政部负责对外办理手续。具体有以下四点要求。

  1.贵重的仪表、设备(原值大于10万元)没有特殊情况,不办理出租手续。

  2、出租或租入的固定资产均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正式租赁协议后方可执行。

  3、出租资产归还时,由行政部和公司原使用部门点检清楚,撤销原租赁合同。

  4、接收租入固定资产时,应由使用单位和行政部按租赁协议进行清点,并由行政部建立实物数量台账(不并入公司的资产账)。

  第15条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性质的固定资产租入由行政部、财务部负责审核相关条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办理租赁协议,并按租赁协议的内容建立实物数量台账(并入公司的资产账)和固定资产卡片。

  财务部按照固定资产公允价值进行入账处理,并定期提取折旧。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支出,由行政部进行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16条抵押资产的租借处理

  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减损、出租或外借时,固定资产会计人员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组织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构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1、完善企业关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关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应从根源上杜绝固定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做到账目、卡、实物相符。具体而言就是应明确固定资产的各责任人的权利与义务,使与固定资产相关的个人与各项行为明确化、透明化。而且,为了达到使闲置的固定资产合理流动的目的,要加强闲置设备的调剂管理,尽可能提高其利用率,最终实现其使用价值。

  2、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要定期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定期盘点的次数多少可根据企业规模、固定资产数量的多少等因素而确定,但一年不得少于一次。企业应成立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可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财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固定资产盘点之前应确定盘点日,财务部门应将盘点日前购入、出售或报废的各项固定资产全部登记入账。对因非正常情况而不能及时入账的固定资产,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应对该未及时入账的固定资产予以标示。

  3、建立并实施计算机动态管理。所谓计算机动态管理,是指借助计算机技术,将计算机运用到固定资产的管理当中,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保管、使用、折旧、报废、租借等种种变动情况,借助计算机管理使固定资产管理达到科学化、现代化的目标。在选择管理软件时,应选择性价高、功能全面、操作简单、透明度高的管理软件,再配合管理台账、设备卡片、固定资产账簿等文字记录,使固定资产管理真正做到透明、有序、有效。同时,管理软件应具备信息传递或公开制度,使每一位参与者都能够将信息彼此传递、分享,同时也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固定资产管理的透明化、正规化和合法化,保证固定资产使用的最大效益。


资产运营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5)

——资产管理制度9篇

  第一条 固定资产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单价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家私、办公设备。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银怡集团及属下各中心的固定资产的计价、申购、验收、发放、管理、分类编码、调拨、损坏、报废、盘点等。

  第三条 固定资产计价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买入价(含资产的本身价值、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税金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三、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四、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六、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税项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由使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调拨单》(附件一),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交采购部统一购置(流程详见附件二)。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验收与发放

  一、无论以何种形式增加的固定资产都必须按照验收程序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固定资产的验收由采购部、仓库、申请部门联合进行验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三)。工程类资产,如有需要工程部也要参与验收。《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三)根据验收情况开具,完成后连同《请/付款单》、《采购申请单》、发票一并交财务中心、使用部门留存(流程详见附件四)。

  二、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由仓库填写《直拨物料验收单》或《出仓单》,通知行政中心做好资产登记,建立标签、资产卡片(附件五),由使用部门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购置后归使用部门进行管理。使用部门必须通知行政中心新增固定资产,行政中心会同财务中心依其类别统一编号,并粘贴标签,更新固定资产明细帐。

  二、财务中心建立资产卡片(附件五)并归档。

  第七条 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

  一、行政中心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码,标签贴于资产显著位置。标签内容包括设备编码、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时间、使用人、使用部门六项内容。标签是用于资产管理、盘查核实的重要标志,任何人不能将它撕下或破坏。

  二、代码构成:一级代码+二级代码+三级代码+流水号(具体详见附件六)。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盘查

  一、每年6月、12月须进行对全集团的固定资产全面盘查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具体日期以行政中心发文通知为准。固定资产的盘查,要做到帐、卡、物三者相符。

  二、各中心文员作为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中心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编制本中心的《固定资产盘点表》(附件七),报行政中心。

  三、行政中心根据各中心的《固定资产盘点表》(附件七),会同财务中心对各中心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对各中心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四、盘查工作结束后,对盘盈的固定资产要查清来源,财务中心重新估价入帐;盘亏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查原因,分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领导审批处理;必要时,财务中心需到财税局报备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

  一、中心内的资产调拨,资产需求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调拨表》(附件一),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拨。

  二、中心外的资产调拨,除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外,还需报原资产所属中心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调拨。

  具体流程详见《固定资产调拨流程图》(附件八)

  三、所有资产调拨审批后,必须到行政中心进行资产调拨登记,重新做好标签及修改资产卡片信息;未在行政中心进行资产调拨登记的,资产原使用者未经批准擅自将固定资产调出、外借、交换、出租、变卖、拆套、串换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第10条 闲置的固定资产要妥善处理并保持其完好状态。

  第11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清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人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附件九),由使用部门副总加具意见,由运行部/工程部检测确认该资产是否具有维修价值。其中电子设备的报废流程及相关管理规定按照《电脑设备管理办法》(银集行字[20xx]112号)执行。

  总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中心负责人确认后可以报废;总价值在1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使用中心负责人确认后,报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总裁审批后报废。(详见《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流程图》附件十)

  确认报废的固定资产,需要变卖的,由行政中心通过三家以上的废品回收站报价,价高者得;此过程必须有财务、行政中心参与。固定资产的报废或变卖,使用部门必须通知行政中心做好登记,更新固定资产台帐。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与原制度有不符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一:《固定资产申购/调拨单》

  附件二:《固定资产申购流程图》

  附件三:《固定资产验收表》

  附件四:《固定资产验收、发放流程图》

  附件五:《资产卡片》

  附件六:《固定资产编码表》

  附件七:《固定资产盘点表》

  附件八:《固定资产调拨流程图》

  附件九:《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附件十:《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流程图》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下的所有固定资产管理。

  三、责任人:

  财务部制定此制度并颁布执行。

  四、内容:

  1.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1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1.2公司机器设备全部由生产部门归口管理.

  1.3.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车间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1.4生产部门负责生产厂区动力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1.5.公司仪器仪表设备应由技术中心归口管理。技术中心负责公司的仪器仪表的购置、修理和使用管理。

  1.6公司的电子设备及厂房建筑物由综合部进行统一管理。

  1.7综合部负责公司的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8综合部负责公司厂房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9办公室负责公司运输工具的购置、维护和使用管理。

  2 主管部门的职责

  2.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2.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2.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2.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3 使用部门职责

  3.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为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3.2 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3 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4 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4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

  4.1 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2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4.3 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5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5.1 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5.1 .1 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 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帐、卡交接。

  5.2 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 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 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3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6 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6.1 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

  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6.2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6.2.1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6.2.2 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6.2.3 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6.2.4 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6.2.5 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3 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 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 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 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6.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7.固定资产的清查

  7.1 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在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由责任部门写出书面情况,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知总经理,待批复后,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一、管理分工

  1、资产管理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2、各机房网管负责本机房桌椅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耳机机柜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的维护与使用管理。微机中心有统一管理与购置权。

  3、办公室负责办公室电脑桌椅相关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

  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三、使用部门的职责

  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2、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管理事项

  1、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2、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3、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五、调拨转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3、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报废封存

  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7、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8、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清查

  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八、奖惩

  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了加强中心财产管理,保障中心财产安全,完整,根据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资产的购置

  1,设备(含软件)的购置采用预算制度,并在学校预算制定前,各科室对将购置的设备,配件和工具等提出书面预算申请,报中心办公室,并经中心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核批准;未经批准的购置项目,原则上不能进行采购。

  2,资产的购置必须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3,由中心办公室负责申领支票和办理报销等事宜。

  二,资产的登记及申领

  1,资产购置后,必须到中心办公室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2,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报增手续。

  3,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后,由科室负责人领取并签字。

  4,涉及公用设备,配件,器材,耗材等由物管员统一管理,各科室根据需要填写出库单领取。

  三,自查的日常管理

  1,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原则上按所属科室进行管理,科室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由主管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2,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应当对资产的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应及时办理资产变更手续。

  4,资产因工作需要带出校外的,应填写相关单据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并交中心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带出。

  四,资产的报修

  1,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问题时,及时上报中心办公室。

  2,各科室要对出现的故障或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并对故障或问题产生的原因,解决办法及结果进行登记。

  3,各科室对出现的故障或问题不能自行解决的报中心主管领导,经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后,请有关单位进行维修后处理。

  4,维修后,由中心办公室及相关科室进行登记备案。

  五,资产的核查

  中心办公室每学期进行一次资产核对工作,以确保资产合理,有效的使用。在核查过程中,有关科室负责人应密切配合。

  六,资产的报废

  凡是报废的资产,各科室负责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上报中心办公室,按照有关程序批准后,由中心办公室与有关科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一、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配备和清洁用具、资料电器、录音、录象、磁带价值不限。均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二、学校资产由总务部门专职人员及各办公室专人管理,清理查点,登记造册,安排使用。

  1、记好两本资产帐: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

  2、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意见及各科老师所需和条件的可能进行安排。

  3、每年暑假清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同时会计一定要把好记帐关及审批制度,报废报损要办理注销手续(需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手续,方可注销)

  三、资产的计算,一般按原价记帐,无原价的全部估计记帐,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维修等其他费用不记入资产原价。

  四、资产原则上不出借,如需借出,需经领导审批,外单位借用资产,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同意后,方可借出,同时要适量收取一定的折旧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贵重物品概不出借。

  五、外单位借用教室、会场等必须收取租金,本系统按实际情况酌情收费。本校教师借用须经领导同意,酌收费用。

  六、本校教职工借阅图书,根据图书馆管理条例处理。但期末需全部归还,外单位人员一概不出借图书。图书清理和赔偿按图书室规章进行。

  七、固定资产的购置,根据学校财力和教学需要,大件由各部门提出申请,交总务处编排计划,开列清单,报校长室审批,方可购买。

  八、教室及办公室财务实行责任保管制,教室保管由班主任负责,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专用教室及团队等室与教导处联合另订器材管理使用制度,公物除正常损坏,如有人为损坏,按赔偿制度照价赔偿并教育。

  九、有关校舍校产管理和维修、物品领发和出借,公共财务损坏赔偿,应有总务处负责,并订出相应的管理制度。

  十、学校物资出门,需由总务处同意,否则门卫有权阻止。

  十一、配备教室用品按常规由总务处统一发放,学期结束各班要妥善保管或交总务处统一保管。

  十二、每年暑假,学校对各教室、办公室进行维修。修理费由学校负责。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院资产的管理,规范资产的购、发、用行为,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产的管理

  (一)资产实行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原则。办公室明确一名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对全院资产的管理;各部门内勤具体负责本部门资产的管理。

  (二)全院购置的资产,由办公室资产管理员负责登记、造册、入帐、发放。其中库存物品由兼职保管员直接管理、发放。

  (三)正在使用的资产,在资产管理员的统一管理下,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具体管理。

  (四)资产管理员要严格手续,定期对帐,做到帐、物、购、发相符。

  (五)办公室要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建档范围包括车辆、计算机、打印机、一体机、复印机、传真机、录像机、照相机等贵重物品。

  二、资产的购置

  (一)全院资产的购置,由办公室负责,经办人应根据办公室的购物通知单、按照“多家比较、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问价、比价、议价、定价,对购置大宗办公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应签定采购合同。各部门急需的物品,经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后由办公室购置。

  (二)各部门需要购置资产,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报经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或院长批准研究决定后购置。

  (三)对无偿拨入和接受馈赠的资产,如知原价的按原价记帐,查不到原价的比照同类资产现行市场价格入帐。

  (四)资产购置后,由资产管理员依据合同、发票,检查核对数量和质量无误后,填写《资产增加登记表》及物品入库单一式三份入库。其中,资产登记表一份留存,一份记实物帐,一份连同发票交会计记帐。

  三、资产的发放和领用

  (一)各类资产的发放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办公室管理人按有关规定发放,各部门领用大件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的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取登记的办法领用。由保管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领用物品登记簿》,领用部门的负责人登记领用。

  (二)对可以长期使用的办公用品及使用数额较大的低值易耗品,采取限额发放的办法进行登记发放。

  (三)领用部门或个人对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例如订书机、计算器等,可以旧换新,凭交回的旧实物换领新实物。

  (四)领用部门将资产交回时,保管人员在登记簿上记载交回时间。

  (五)资产无论是借给本院有关部门还是外单位使用,由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借用时应由借用人出具借条,约定归还日期,由借用人签收后借予。借用的资产毁损,由借用部门或单位赔偿或修好后归还。贵重物品一般不外借。

  四、资产的维护

  (一)资产的管理要根据季节变化情况,经常检查,保持通风、干燥,以防止物品受潮、发霉、变质、变形、虫蛀而损耗、毁损。

  (二)资产要按照储藏、使用要求,在使用后定期采取擦洗、涂油、凉晒等措施,进行维护。

  (三)库房内要设置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做好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

  (四)资产维修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五)个人使用的物品、器材和工具,均由使用人负责;多人使用的专用物品,应明确有专人负责。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

  (六)资产管理员要在资产管理档案中,详细记载从设备购置之日起有关使用、养护、故障、事故、维修、运转等情况,以加强管理、维护。

  五、资产的赔偿

  (一)使用部门或个人对资产造成毁损、浪费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赔偿损失。

  (二)对无故损坏的,要责成责任人修复或全部赔偿;对因责任事故造成毁损的,要根据责任大小,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要酌情予以赔偿。

  (三)属于违纪违法行为造成的责任事故,致使资产毁损的,除赔偿损失外,还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政纪责任。

  (四)造成资产毁损的部门,有关部门负责人要责成使用人写出情况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办公室备查。

  六、资产的盘点

  办公室要建立资产实物定期盘点制度,由资产管理员会同保管员对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对低值易耗品每半年盘点一次。帐、卡、物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由管理员、保管员填写《资产盘赢、亏损表》一式两份,经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批准后,由资产管理员和财务人员作帐务处理。

  七、资产的处理

  (一)产权变动和处置应根据院领导的安排布置由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产权变动后,出售的资产变价款收入均纳入本院专用资金。

  (二)对毁损、变质、失效、淘汰并确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资产,报经院领导同意办理资产报废手续。使用部门填写《物品报废单》一式两份,经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批准后,由资产管理员和财务室作帐务处理。

  八、资产的交接

  资产管理员、保管员、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部门内勤、财务人员和资产使用人工作变动时,要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对所有资产与帐目进行核实。

  车辆、电脑、照相机等贵重物品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条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含2000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设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按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设帐薄进行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必须设立一名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采购要求,报综合部(资产管理员)审核,综合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并加注意见,如需采购,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物资采供部或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采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采购的资产由采供部和综合管理部依据《物品采购申请表》联合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发放:发放固定资产时,须经相关人员和行政副总审批签字后办理,领用人必须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发放低值易耗品时,综合管理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确认是否超标并加注意见,领用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须分别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

  第十条办公资产使用人离职时,须将办公资产移交或归还所用办公资产,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登记与转移:综合管理部负责核查、统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确部门使用管理责任。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员应根据《固定资产出库单》及时登记资产管理台帐。部门固定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的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固定资产公司内部调拨转移的,须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转出、转入部门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转移。

  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依据《低耗品出库单》,分设部门台帐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经专业人员确认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废,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报废。

  第十五条资产的盘点、检查

  1、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将清查盘点情况报综合管理部。


资产运营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6)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菁华5篇)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情况,使固定资产可发挥其正常使用功能,消除闲置固定资产,避免浪费。同时使固定资产得到安全保护,防止遗失或被窃,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低值易耗品,归入流动资产类。

  2、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房屋及建筑物,折旧计提年限20年、净残值率10%;机器设备折旧计提年限 10 年、净残值率10%;运输工具,折旧计提年限10年、净残值率10%;计算机设备,折旧计提年限5年、净残值率10%;办公家具及设备折旧计提年限5年、净残值率10%。

  三、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的财务部和办公室是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审计部是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

  1、财务部主要职责

  ⑴、依照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固定资产实行会计年度核算;

  ⑵、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账、盘点。对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经总经理审批后再进行会计处理;

  ⑶、负责权限范围内固定资产的购建、提入折旧、盘盈盘亏、转让、租出、报废、报损、报毁等会计处理的审批;

  ⑷、编制固定资产购建预算;

  ⑸、负责动产、不动产、受赠取得的处理。

  2、办公室主要职责

  ⑴、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

  ⑵、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⑶、办理固定资产入库、领用、内部变动、处置、大修手续;

  ⑷、负责行政办公、生活等方面的各类未用、在用、停用的固定资产的管理。

  ⑸、负责监督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

  ⑹、年终前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与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账,使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审计部的主要职责

  ⑴、监督固定资产购建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检查;

  ⑵、监督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动产、不动产、受赠取得的处理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提出问责,上报处罚意见;

  ⑶、监督固定资产清理盘点执行情况;

  ⑷、负责提交公司年度固定资产审计报告。

  4、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主要职责

  ⑴、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设立负责专管理员或兼职管理员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维护、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调出、变更、处理必须经行政办公室、财务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⑵、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⑶、对闲置固定资产及时退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⑷、建立规范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台账;

  ⑸、定期组织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对账,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购置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按年度预算增加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后附不少于三家的采购报价单,签署完毕的《固定资产购置申报表》,交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购置固定资产原则上应有两人以上参与,购买时要货比三家,保证质量;

  3、为某项投资计划而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另附固定资产计划书或合同书,阐明计划名称、编号、拟购置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厂牌、数量、使用目的、预期效果、需用日期、购置预算金额等送管理部门审查;

  4、相关合同经行政、财务等相关部门及律师审核,领导核准后方可购置。

  5、重大项目固定资产的购置,按董事会批准的立项项目固定资产清单和建设投资概算购置。项目概算外,需增加建筑物、建筑面积以及设备行固定资产时,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审批。

  (二)验收

  1、固定资产购入时,由行政办公室会同使用部门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2、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建设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完工交付固定资产时,由工程部负责工程质量的验收和编制工程决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与行政办公室及使用部门办理交接。财务部确定固定资产的原价。

  (三)领用及归还

  1、固定资产采购后由办公室填制《固定资产领用单》并编制固定资产编号贴制标示,分配至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并在《领用单》上签字,送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员进行出入库登记,《领用单》一式两份,办公室和领用部门各一份;

  2、对直接购入、自建完工、集团调入、接受投资、盘盈、接受捐赠、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及办公室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将固定资产标签粘贴于固定资产上;

  3、财务凭办公室开的出入库凭证予以报销,并自使用日的下月起计提折旧;

  4、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的全部固定资产交回公司,依据人力资源部员工离职通知书,由办公室人员按固定资产帐明细清点,有短缺者按价赔偿,办公室应及时协调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四)保险、保管

  1、管理部门办公室对所经管的固定资产按本公司的保险管理政策办理投保;

  2、投保作业按《财物保险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3、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按放置场所分别填写《固定资产存放明细表》一式二份,填写该场所内所有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编号,名称、数量、安全维护人员姓名等资料,以利管理。

  4、《固定资产存放明细》除一份自存于使用单位外,另一份应由使用部门张贴于该场所墙壁适当的位置,以便查核。

  5、重要设备的保护,应由使用部门制作标示门牌,悬挂显眼位置,以明职责。

  (五)调拨、出租、外借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调拨申请单》,一式三联,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办理转移登记。第一联由办公室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移入部门,第三联送移出部门;

  2、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3、未经办公室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

  4、固定资产拟出租或外借时,办公室应将租借事由、内容条件、归还期限、保持原状义务、附属设备明细等经总经理核准,并签订契约后据以办理。

  (六)闲置的处理

  固定资产因产品停止生产、加工工艺变更,设备更新等原因而闲置时,使用部门应以《闲置固定资产处理单》提报闲置原因和设备现状连同该设备履历资料经财会部门填记帐面价值,并拟订处理对策后,经总经理核准,据以实施。

  (七)让售(有偿转让)

  办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让售由行政办公室会同财务部将让售或有偿转让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原取得日期、金额、帐面残值、现状及让售(有偿转让)理由,并根据其利用或参考市价订出让售底价,经总经理核准后,据以办理让售;

  2、固定资产的让售(有偿转让)以登报公开招标为原则,如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其他方式处理时,应将理由和让售(有偿转让)条件报经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八)维修

  1、由办公室负责对各项固定资产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养及整修售后维修服务。使用部门联系办公室,统一组织售后维修服务,如产生费用的计入使用部门办公经费;

  2、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指一次性修理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应分期摊销计入期间费用,不得调整资产原值。对固定资产的中小修理(指一次性修理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则在发生当月直接计入期间费用。

  (九)报废与折旧

  1、固定资产的报废与折旧按财务规定执行。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2、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①、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②、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③、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④、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⑤、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经营中使用,财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

  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行政办公室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转 载于: )固定资产时由行政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行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固定资产清查

  1、公司办公室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终至少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2、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公司纪委、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部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3、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①、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②、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③、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3、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4、在清查以前,行政办室及使用部门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5、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6、盘点表需由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及办公室审核确认,财务部并根据总经理签署的意见,对盈亏及时进行帐务调整;

  7、审计部清查中发现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盈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

  六、奖惩

  (一)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规定由财务部和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分公司及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的获取、保管、领用、处置与转移的权责关系与管理流程,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受侵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资产管理,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以及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管理等。

  本制度所称的流动资产,是指公司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和其他各种债权、存货等。

  本制度所称的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外购的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备品备件等。

  本制度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本制度所称的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技术成果、特许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等。

  本制度所称的长期投资,是指公司及各子公司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以及其他不准备一年内变现的投资。

  本制度所称的资产处置,是指公司将其占有、使用的各类资产转让给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综合部(以下简称“综合部”)应当指定有关人员为资产实物管理员,专门负责办理存货、固定资产的入库、领用、转移等登记工作,组织定期盘点,建立存货、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并定期与综合部资产价值管理员核对存货、固定资产台账。

  不得以综合部资产价值管理员兼任资产实物管理员,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也不得以存货、固定资产的财务台账代替存货、固定资产的实物台账;采购人员不得兼任验收人员或资产实物管理员。

  资产实物管理人员变动时,对于所管理的存货或固定资产应当按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条

  资产实物管理员对存货、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情况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申请处置。

  使用单位保管的存货、固定资产发生盘亏、报废、毁损等情况需要进行资产损失核销时,需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由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总公司履行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采购存货及固定资产时,应当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并订立相应的采购合同。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各类资产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综合部作为资产管理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二)负责资产的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建立相应的资产价值台账与实物台账;

  (三)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办公用品、备品备件等存货及固定资产盘点与账实相符核对工作;

  (四)负责特许经营权与土地作用权类无形资产的管理;

  (五)负责管理设施、泵站设施等资产的实物管理;

  (六)负责办理产权登记工作;

  (七)其他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

  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对本单位领用的资产进行保管;

  (二)负责建立本单位资产实物台账,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盘点工作;

  (三)负责根据综合部的通知,组织本单位开展办公用品、备品备件等存货盘点与账实相符核对工作;

  (四)其他与资产实物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

  审计部负责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对各资产实物管理责任单位的资产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各资产实物管理责任单位的资产管理活动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对违规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

  (三)其他与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一节

  流动资产管理原则

  第十条

  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和其他各种债权等流动资产的管理,按照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存货的管理,执行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节

  存货的请购与采购控制

  第十一条

  综合部应当分别根据经常性采购项目、生产经营管理计划、销售计划等制定存货采购计划,并根据预算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业务特点编制存货的年度采购预算。

  第十二条

  公司采购实施责任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在外购存货时,应当建立长期的供货渠道和客户信用评价体系,保证货源稳定、质量从优、价格合理、供应及时。

  第十三条

  采购单位确定采购时点、采购批量时,应当考虑本单位需求、市场状况、行业特征、实际情况等因素,尽可能降低材料库存。

  第十四条

  采购单位应当根据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严格控制预算外或计划外采购。

  第三节

  存货的入库验收与保管控制

  第十五条

  综合部应当分别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入库存货的数量、质量等进行检查与验收,保证存货符合采购要求。

  第十六条

  外购存货入库前一般应经过以下验收程序:

  (一)采购人员应当在到货后会同综合部资产实物管理人员或其聘请的专业人员对数量、外观、质量及相关附随资料进行实物验收;

  (二)对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由采购人员及时办理退货或索赔;

  验收合格的,由采购人员发起《验收入库单》,详细填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发票号等,验收人员审核确认、综合部负责人同意后,由实物保管员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型号后,办理实物入库签收手续。

  第十七条

  综合部应当按仓储物资所要求的储存条件贮存存货,并建立和健全防火、防潮、防鼠、防盗和防变质等措施;贵重物品、生产用关键备件、精密仪器和危险品的仓储,应当实行严格入库、出库审批制度。

  第十八条

  综合部应当对验收入库的存货建立《存货明细台账》,详细登记存货的资产编码、资产名称、类型、规格型号、制造商、计量单位、数量、采购金额。

  第四节

  存货的领用与发出控制

  第十九条

  各使用单位领用存货时,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本单位预算,由经办人填写《领用(料)单》,单位负责人审核,报综合部负责人审批。超出本单位预算领用(料)限额的,应当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

  资产实物保管人员应当根据经审批的《领用(料)单》发出货物,并在《存货明细台账》中记录启用日期、使用状态、领用人、使用部门、存放地点。

  第五节

  存货的盘点与处置控制

  第二十一条

  综合部资产价值管理员应当于每年年末定期组织资产实物管理人员及各资产实物使用单位进行一次存货实地盘点。

  第二十二条

  进行存货定期盘点时,资产实物管理员应当编制存货盘点表,分析存货盘盈、盘亏结果及原因,资产价值管理员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查,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按照公司规定应当报送董事会批准的,由综合部报董事会审批。

  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节

  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和改扩建工程项目应严格按总公司下达的专项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项下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和技术改造与修理,必须严格按照总公司审定的预算执行,不得突破预算。确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预算,须报总公司审批。

  第二十五条

  公司项下基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技改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增加固定资产。

  第二节

  固定资产的请购与采购控制

  第二十六条

  公司相关单位根据科研、生产及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每年年底编制本单位下年度所需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报综合部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并履行报批程序。其中科研性设备、生产性技术装备、计算机与网络设备的购置计划,需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参考价格等明细情况。

  第二十七条

  预算内的固定资产购置,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公司指定的采购单位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和《招标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进行采购;预算外的固定资产购置,还应当由使用单位提出专项申请,按公司预算管理办法调整预算后再行采购。

  第三节

  固定资产入库验收与保管控制

  第二十八条

  公司占有、使用或管理的建筑物等不动产,经取得所有权证书或自建房屋于竣工结算后,应即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综合部应当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并建卡列管,之后交公司财务部建卡及入账。

  第二十九条

  外购动产类固定资产入库前的验收,按照存货验收入库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资产实物管理员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明细台账》,详细登记固定资产的资产编码、资产名称、类型、规格型号、制造商、计量单位、数量、采购金额。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办理完入库手续后,资产实物管理员应在固定资产标签上填写资产编码,并将标签粘贴在已入库固定资产的醒目位置,以作为标记,方便以后核对。

  第三十二条

  采购人员在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应当将发票原件交至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第四节

  固定资产领用、变更及退回

  第三十三条

  各使用单位领用计算机与网络设备、生产设备及科研仪器等固定资产时,应当由使用人或经办人根据年度预算,填写《领用(料)单》,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报综合部负责人审批。

  第三十四条

  资产实物管理员应当根据经审批的《领用(料)单》发出货物,并在《固定资产明细台账》中记录启用日期、使用状态、领用人、使用部门、存放地点。

  第三十五条

  各使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设备、仪器等固定资产,精心维护与使用,不得任意拆卸、改装或擅自转借、出售。发现有毁损、遗失等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资产实物管理员报告。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在公司不同单位之间相互转移时,应由转出单位经办人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经单位负责人审批,转交转入单位负责人同意、接收人审核确认,并抄送公司综合部,以调整《固定资产明细台账》中的记录。

  第五节

  固定资产的盘点、维护和保养

  第三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盘点与处置控制,按照本制度存货的盘点与处置控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综合部应当对各项固定资产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养及维修。

  固定资产的保养及维修由使用单位提出《固定资产请修单》,综合部经办人根据年度预算审核确认后,提交经综合部负责人核准后办理。

  固定资产的保养及维修,需要发包给外部专业厂商维护时,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 无形资产管理

  第三十九条

  综合部对依法以公司名义取得的特许经营权与土地使用权的状况及其变更进行监管。

  综合部负责建立《特许经营权台账》与《土地使用权台账》,对特许经营权与土地使用权进行登记管理。

  第六章 长期股权投资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制定投资管理办法,规范长期股权投资行为、加强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果。

  第四十一条

  长期股权投资实行统一决策、分级管理,即公司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集中决策,各单位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履行对外投资职能。

  第四十二条

  长期股权投资必须严格遵照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风险评估、决策立项、资产投出和持有、收益回笼、投资处置和监督检查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对外股权投资涉及到实物资产转移的,应当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履行好相关报批手续。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生产经营资金不足或者财务状况严重恶化、资不抵债的,不得对外开展股权投资活动。

  第四十四条

  公司对股权投资项目实行跟踪监督管理,投资管理部门要及时做好投资项目的效益测算和分析评价工作,定期对投资项目开展价值测试和分析,并及时向公司汇报投资进度、经营状况、收益实现等情况,对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或处置建议。

  第七章 资产评估管理

  第四十五条

  公司在发生产权转让及其他影响国有权益等行为时,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第四十六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进行资产评估后,由财务部负责选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资产评估合同由综合部代表公司与中介机构签订。

  第四十七条

  公司综合部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应当向公司总经理进行报告。

  第八章 资产处置管理

  第四十八条

  公司的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公开、公*、公正和依法依规依程序的原则进行,严格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第四十九条

  公司项下资产处置范围包括:

  (一)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且可以依法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

  (二)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三)各类机器、设备、仪器;

  (四)机动车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

  (五)报废与核销资产;

  (六)存货;

  (七)债权资产;

  (八)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及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九)其它依法可以转让的实物和无形资产。

  上述资产不包括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对外销售的产品。

  第五十条

  公司经批准进行资产对外转让的,根据转让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采用拍卖、竞投等公开竞价方式进行;需采用协议转让等其他处置方式的,必须按程序报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第五十一条

  资产处置程序

  (一)申报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由资产使用单位经办人发起《资产处置审批单》,提出资产处置申报意见和资产处置方案,资产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核,资产实物管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二)资产评估。

  对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在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后,由总公司财务部选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作为确定资产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董事会决策与审批。

  公司财务部收到资产评估报告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董事会同意后,由总经理会签、董事长审批。

  (四)结算交易资金。

  综合部应严格按照公司审批确定的处置方案进行资产处置,确定受让方后应组织交易双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资金结算和资产移交工作。

  第九章 违反规定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

  公司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由综合部提出处罚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按照公司相关责任追究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因对实物资产管理不善,导致价值受损或实物遗失的;

  (二)不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批准)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擅自转让相关资产的;

  (三)故意隐匿应当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或者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资料,导致评估结果失真,或者未经评估就进行转让、造成资产流失的;

  (四)与对方当事人串通,低价转让或高价受让相关资产,造成资产流失的;

  (五)隐瞒或截留处置资产和处置收入;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授权综合部负责解释。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情况,使固定资产可发挥其正常使用功能,消除闲置固定资产,避免浪费。同时使固定资产得到安全保护,防止遗失或被窃,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低值易耗品,归入流动资产类。

  2、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房屋及建筑物,折旧计提年限20年、净残值率10%;机器设备折旧计提年限 10 年、净残值率10%;运输工具,折旧计提年限10年、净残值率10%;计算机设备,折旧计提年限5年、净残值率10%;办公家具及设备折旧计提年限5年、净残值率10%。

  三、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的财务部和办公室是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审计部是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

  1、财务部主要职责

  ⑴、依照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固定资产实行会计年度核算;

  ⑵、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账、盘点。对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经总经理审批后再进行会计处理;

  ⑶、负责权限范围内固定资产的购建、提入折旧、盘盈盘亏、转让、租出、报废、报损、报毁等会计处理的审批;

  ⑷、编制固定资产购建预算;

  ⑸、负责动产、不动产、受赠取得的处理。

  2、办公室主要职责

  ⑴、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

  ⑵、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⑶、办理固定资产入库、领用、内部变动、处置、大修手续;

  ⑷、负责行政办公、生活等方面的各类未用、在用、停用的固定资产的管理。

  ⑸、负责监督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

  ⑹、年终前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与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账,使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审计部的主要职责

  ⑴、监督固定资产购建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检查;

  ⑵、监督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动产、不动产、受赠取得的处理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提出问责,上报处罚意见;

  ⑶、监督固定资产清理盘点执行情况;

  ⑷、负责提交公司年度固定资产审计报告。

  4、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主要职责

  ⑴、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设立负责专管理员或兼职管理员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维护、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调出、变更、处理必须经行政办公室、财务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⑵、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⑶、对闲置固定资产及时退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⑷、建立规范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台账;

  ⑸、定期组织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对账,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购置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按年度预算增加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后附不少于三家的采购报价单,签署完毕的《固定资产购置申报表》,交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购置固定资产原则上应有两人以上参与,购买时要货比三家,保证质量;

  3、为某项投资计划而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另附固定资产计划书或合同书,阐明计划名称、编号、拟购置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厂牌、数量、使用目的、预期效果、需用日期、购置预算金额等送管理部门审查;

  4、相关合同经行政、财务等相关部门及律师审核,领导核准后方可购置。

  5、重大项目固定资产的购置,按董事会批准的立项项目固定资产清单和建设投资概算购置。项目概算外,需增加建筑物、建筑面积以及设备行固定资产时,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审批。

  (二)验收

  1、固定资产购入时,由行政办公室会同使用部门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2、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建设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完工交付固定资产时,由工程部负责工程质量的验收和编制工程决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与行政办公室及使用部门办理交接。财务部确定固定资产的原价。

  (三)领用及归还

  1、固定资产采购后由办公室填制《固定资产领用单》并编制固定资产编号贴制标示,分配至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并在《领用单》上签字,送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员进行出入库登记,《领用单》一式两份,办公室和领用部门各一份;

  2、对直接购入、自建完工、集团调入、接受投资、盘盈、接受捐赠、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及办公室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将固定资产标签粘贴于固定资产上;

  3、财务凭办公室开的出入库凭证予以报销,并自使用日的下月起计提折旧;

  4、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的全部固定资产交回公司,依据人力资源部员工离职通知书,由办公室人员按固定资产帐明细清点,有短缺者按价赔偿,办公室应及时协调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四)保险、保管

  1、管理部门办公室对所经管的固定资产按本公司的保险管理政策办理投保;

  2、投保作业按《财物保险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3、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按放置场所分别填写《固定资产存放明细表》一式二份,填写该场所内所有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编号,名称、数量、安全维护人员姓名等资料,以利管理。

  4、《固定资产存放明细》除一份自存于使用单位外,另一份应由使用部门张贴于该场所墙壁适当的位置,以便查核。

  5、重要设备的保护,应由使用部门制作标示门牌,悬挂显眼位置,以明职责。

  (五)调拨、出租、外借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调拨申请单》,一式三联,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办理转移登记。第一联由办公室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移入部门,第三联送移出部门;

  2、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3、未经办公室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

  4、固定资产拟出租或外借时,办公室应将租借事由、内容条件、归还期限、保持原状义务、附属设备明细等经总经理核准,并签订契约后据以办理。

  (六)闲置的处理

  固定资产因产品停止生产、加工工艺变更,设备更新等原因而闲置时,使用部门应以《闲置固定资产处理单》提报闲置原因和设备现状连同该设备履历资料经财会部门填记帐面价值,并拟订处理对策后,经总经理核准,据以实施。

  (七)让售(有偿转让)

  办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让售由行政办公室会同财务部将让售或有偿转让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原取得日期、金额、帐面残值、现状及让售(有偿转让)理由,并根据其利用或参考市价订出让售底价,经总经理核准后,据以办理让售;

  2、固定资产的让售(有偿转让)以登报公开招标为原则,如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其他方式处理时,应将理由和让售(有偿转让)条件报经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八)维修

  1、由办公室负责对各项固定资产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养及整修售后维修服务。使用部门联系办公室,统一组织售后维修服务,如产生费用的计入使用部门办公经费;

  2、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指一次性修理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应分期摊销计入期间费用,不得调整资产原值。对固定资产的中小修理(指一次性修理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则在发生当月直接计入期间费用。

  (九)报废与折旧

  1、固定资产的报废与折旧按财务规定执行。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2、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①、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②、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③、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④、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⑤、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经营中使用,财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

  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行政办公室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转 载于: )固定资产时由行政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行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固定资产清查

  1、公司办公室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终至少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2、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公司纪委、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部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3、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①、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②、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③、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3、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4、在清查以前,行政办室及使用部门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5、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6、盘点表需由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及办公室审核确认,财务部并根据总经理签署的意见,对盈亏及时进行帐务调整;

  7、审计部清查中发现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盈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

  六、奖惩

  (一)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规定由财务部和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分公司及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一条 固定资产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单价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家私、办公设备。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银怡集团及属下各中心的固定资产的计价、申购、验收、发放、管理、分类编码、调拨、损坏、报废、盘点等。

  第三条 固定资产计价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买入价(含资产的本身价值、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税金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三、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四、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六、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税项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由使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调拨单》(附件一),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交采购部统一购置(流程详见附件二)。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验收与发放

  一、无论以何种形式增加的固定资产都必须按照验收程序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固定资产的验收由采购部、仓库、申请部门联合进行验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三)。工程类资产,如有需要工程部也要参与验收。《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三)根据验收情况开具,完成后连同《请/付款单》、《采购申请单》、发票一并交财务中心、使用部门留存(流程详见附件四)。

  二、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由仓库填写《直拨物料验收单》或《出仓单》,通知行政中心做好资产登记,建立标签、资产卡片(附件五),由使用部门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购置后归使用部门进行管理。使用部门必须通知行政中心新增固定资产,行政中心会同财务中心依其类别统一编号,并粘贴标签,更新固定资产明细帐。

  二、财务中心建立资产卡片(附件五)并归档。

  第七条 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

  一、行政中心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码,标签贴于资产显著位置。标签内容包括设备编码、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时间、使用人、使用部门六项内容。标签是用于资产管理、盘查核实的重要标志,任何人不能将它撕下或破坏。

  二、代码构成:一级代码+二级代码+三级代码+流水号(具体详见附件六)。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盘查

  一、每年6月、12月须进行对全集团的固定资产全面盘查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具体日期以行政中心发文通知为准。固定资产的盘查,要做到帐、卡、物三者相符。

  二、各中心文员作为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中心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编制本中心的《固定资产盘点表》(附件七),报行政中心。

  三、行政中心根据各中心的《固定资产盘点表》(附件七),会同财务中心对各中心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对各中心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四、盘查工作结束后,对盘盈的固定资产要查清来源,财务中心重新估价入帐;盘亏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查原因,分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领导审批处理;必要时,财务中心需到财税局报备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

  一、中心内的资产调拨,资产需求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调拨表》(附件一),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拨。

  二、中心外的资产调拨,除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外,还需报原资产所属中心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调拨。

  具体流程详见《固定资产调拨流程图》(附件八)

  三、所有资产调拨审批后,必须到行政中心进行资产调拨登记,重新做好标签及修改资产卡片信息;未在行政中心进行资产调拨登记的,资产原使用者未经批准擅自将固定资产调出、外借、交换、出租、变卖、拆套、串换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第10条 闲置的固定资产要妥善处理并保持其完好状态。

  第11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清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人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附件九),由使用部门副总加具意见,由运行部/工程部检测确认该资产是否具有维修价值。其中电子设备的报废流程及相关管理规定按照《电脑设备管理办法》(银集行字[2012]112号)执行。

  总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中心负责人确认后可以报废;总价值在1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使用中心负责人确认后,报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总裁审批后报废。(详见《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流程图》附件十)

  确认报废的固定资产,需要变卖的,由行政中心通过三家以上的废品回收站报价,价高者得;此过程必须有财务、行政中心参与。固定资产的报废或变卖,使用部门必须通知行政中心做好登记,更新固定资产台帐。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与原制度有不符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资产运营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7)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菁选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生产资料,是企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及生产活动的主要手段。其数量、功能、配置结构、技术状况决定着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和竞争能力。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界定

  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件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列入固定资产。

  1、生产机械、电器设备、工艺管线、地下电缆、仪表、房屋、建筑物、工器具、专用设备以及非生产用设备等。

  2、凡属在设备内部或外部随机安装的电机、工艺仪表,不论规格大小、价值多少,均随主机列入固定资产。

  3、独立使用或备用的电机,功率在7KW以上者列入固定资产。

  4、有些设备、工具、器具等专用设备,生产的主要设备,使用年限又较长、数量较多,虽然价值不足规定金额,也可列入固定资产。

  5、由基建完工交付使用的;由专用资金购进的;由专项贷款购进的;由外单位有偿(无偿)拨入的;经批准盘盈估价的。

  6、未使用(备用或暂时不用),不需要的,封存的也应列为固定资产。

  (二)有下列性质之一者不列入固定资产:

  1、使用年限较短、数量较多、更换又比较频繁的。如:玻璃器具、工具性质的仪表,为生产购置或自制的专用工具、模具和卡具。

  2、同一规格、型号的低值易耗品,虽单价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也不能列为固定资产,可按低值易耗品处理。

  3、机械内部和外部原装置的7KW以下电机、工艺仪表、需更新或新安装的不再增减固定资产原值,可按低值易耗品处理。

  4、新建交付使用的设备中,包括在设备价值内的一次性使用的各种填充物。如:包括塑料填料、分子筛、树脂、木材制品、触媒、催化剂、液压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应从设备价值中扣除,作流动资金管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的'划分

  机动部、财务部和各单位应明确职责,共同管理和维护好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账册、固定资产卡片,各存一份。

  (一)机动部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2、统一全公司固定资产的登记、编号,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指导分厂、工段搞好基层设备管理工作。

  3、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报废、封存和变卖审批手续,并办理对闲置固定资产的维护、利用和处置工作。

  4、监督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掌握和分配*衡大修费、更新费的使用。

  6、每年会同财务部组织对全厂各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和查定工作。

  (二)财务部职责:

  1、监督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帐目,负责折旧费核算,掌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封存、报废等情况。

  3、按制度规定,正确、及时地提取基本折旧和大修基金。

  4、参与报废、调拨、封存、变卖固定资产设备的审查工作。

  5、同机动部一道,组织对全公司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年度清查、核定工作。

  (三)各使用单位职责:

  1、认真做好基层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准确无误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册和固定资产卡片,并由专人保管。

  3、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及时办理增减固定资产手续。

  三、新增固定资产的办理程序

  (一)对于房屋建、构筑物应按下列要求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1、有房屋建、构筑物的施工设计图、施工组织设备方案、批准施工报告(经主管领导、部门签字立项)、竣工图、施工费用结算书(包括单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材料试验报告)、施工验收证明书等。

  2、施工结束,资料齐全,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公司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全面验收,并向使用单位移交全部资料(正本)。使用单位向机动部申办此项目固定资产落户。凡缺少施工设计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批准施工报告(需经主管领导、部门签字立项的)、竣工图、施工费用结算(包括单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材料验收报告),施工验收证明书(参加验收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不予验收和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

  3、逐项填写“固定资产申报表”、“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移交证明书”,由机动部、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使用单位相应建卡、建档。

  (二)对于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工业管线、电缆等应按下列要求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1、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仪表等应有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铭牌标志和试验、试车、试压记录、整体及易损件图纸,安装、设计、施工图纸。对压力容器,高、中压管道,除应具有设计、施工图外,还应有无损检测记录、试压记录以及竣工图、设备安装施工结算书、工程验收证明书。

  2、安装施工完毕、资料齐全(正本),应由安装、施工单位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全面验收。使用单位向机动部申办此项项目资产落户。凡缺少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铭牌标志和试验、试车记录;整体及易损件图纸;安装、设备、施工图纸;压力容器和高、中压管道检测、试压记录;竣工图;设备安装施工结算书;工程验收证明书(参加验收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不予验收和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

  3、逐项填写“固定资产申报表”、“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移交证明书”,由机动部、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手续,使用单位相应建卡、建档。

  5、参加并支持机动部、财务部对全年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核定工作。

  四、固定资产的报废与更新

  (一)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经过预测,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经济效益差的。

  3、在修后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安全和健康,又不能进行改造或改造又不经济的。

  5、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不能继续使用的,已经淘汰的。

  (二)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

  1、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XXX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审批表”,上报机动部。

  2、机动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意见汇总报主管副总审批,

  一、管理分工

  1、资产管理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2、各机房网管负责本机房桌椅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耳机机柜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的维护与使用管理。微机中心有统一管理与购置权。

  3、办公室负责办公室电脑桌椅相关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

  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三、使用部门的职责

  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2、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管理事项

  1、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2、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3、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五、调拨转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3、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报废封存

  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7、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8、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清查

  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八、奖惩

  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坚持管理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要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具体负责仪器设备和物资购置,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等工作;

  (三)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帐簿;

  (四)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五)组织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六)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合理配置固定资产;

  (七)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八)组织培训、考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九)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按类目实行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的具体管理范围划分及管理人员配备由学校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

  (二)拟订购建计划,对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固定资产,组织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指导。监督各使用单位的采购活动;

  (三)登记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帐簿;

  (四)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

  (五)提出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

  (六)根据使用部门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建议;

  (七)组织实施所属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八)检查、指导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九条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二)登记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帐簿,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

  (三)申报购建计划,参与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并负责具体验收工作;

  (四)保管、养护固定资产;

  (五)办理固定资产内部借用手续;

  (六)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

  (七)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

  第三章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十条学校运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及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均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

  (-)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二)专用设备;

  (三)一般设备;

  (四)文物和陈列品;

  (五)图书;

  (六)其他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中的全部相关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政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政建、扩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五)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六)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三条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发现原固定资产记帐有误。

  第四章固定资产增加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条学校应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审批权限和程序,避免重复、盲目购建。

  第十六条学校购置固定资产应由学校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采购。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论证、考查、招标等环节的工作。较大金额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

  第十七条购置贵重仪器、大型成套设备、以及基本建设等,应成立论证招标工作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纳入财政统一采购。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合同、项目预算相关咨询制度,严格依法签定并履行合同。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应及时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第五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加强固定资产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爆、防锈、防蛀、防盗等工作。经常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

  。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定期检测、校验,确保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查勘、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条对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务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学校负责人批准后,签定契约,登记备查帐簿。

  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应认真检查有无损毁、故障。。

  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财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五条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努力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外的单位、职工个人一般不得占用学校固定资产,确需占用的对其占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费。

  第二十七条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应符合如下规定:

  (-)机构调整引起固定资产重新配置,应由学校总务处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清查财产,编造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应在总务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三)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否则,不予办理离任手续。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学期末应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作出处理。

  第六章固定资产处置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报废、报损等。

  第三十条学校应按照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规范固定资产处置行为,杜绝违规和流失现象。

  第三十一条学校处置固定资产应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

  (二)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三)学校总务处审核;

  (四)学校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

  (五)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的处置还应上报学校主管部门或同级**;

  (六)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

  第三十二条学校处置固定资产按以下权限审批:

  (-)处置房屋建筑物及单位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或同级**审批。

  (二)处置上述标准以下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总务处审核学校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学校处置房屋建筑物及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应由学校总务处会同有关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对处置价值评估确认,实际处置价格一般不得低于评估值。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三十六条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总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固定资产帐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学校按以下要求设置固定资产帐簿和卡片:

  (-)学校总务处设置总分类和明细分类账簿。

  (二)归口管理部门对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设置保管明细账,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第三十八条明细帐簿应按品种设置帐户,按类设置汇总帐页,反映各种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固定资产卡片应登记名称、规格、型号和财产编号等内容,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员签字承担保管责任,按使用人归集保存;

  第三十九条固定资产增加、处置,由使用部门如实填写相关凭单,一式四份,经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有关人员签章,作为记帐依据,分别登记有关帐簿。

  各种帐簿和凭单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内部调剂,由调出单位开具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和上一级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签章,作为记帐依据,登记有关帐簿。

  第四十一条使用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变更固定资产卡片记录。”

  第四十二条各级帐务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帐、卡、物,保证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奖惩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及具体实施意见,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

  固定资产管理各类表单

  1、按国家有关规定,价值在800元以上,或使用周期为一年以上设备构成设备固定资产,在安装验收后,投产前应及时入帐,生产技术部应下达设备投产通知。生产部门正式投入使用,列入本车间的设备固定资产帐。

  1、按国家有关规定,价值在800元以上,或使用周期为一年以上设备构成设备固定资产,在安装验收后,投产前应及时入帐,生产技术部应下达设备投产通知。生产部门正式投入使用,列入本车间的设备固定资产帐。财务监督提取折旧费、大修费,并在固定资产帐上增值。

  2、设备从投产之日起开始构成固定资产,并开始创造价值,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之内。

  3、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号、登记,分别建立设备台帐。折旧帐和设备技术档案。做到车间、财务、设备一致。

  4、设备的折旧实行单台计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和***的'统一要求进行。

  5、设备的停用、改造、大修、更新、封存、调动应由车间申请,报上一级业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通知财务及有关人员。

  6、各车间每季度应对本车间的设备进行清点的情况报财务部、机动部。

  7、对于停用的设备必须入库。

  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属于企业的非流动资产,是企业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必要的物资条件,其价值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逐渐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直接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特点,分析、归纳、设计合理的业务流程,查找管理的薄弱环节,健全全面风险管控措施,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高效运行。固定资产业务流程,通常可以分为取得、验收移交、日常维护、更新改造和淘汰处置等九个环节。

  (一)固定资产取得(采购、建造)

  固定资产的增加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现金流量,并将直接影响企业未来的经营绩效和获利能力,属于企业的投资项目,因此必须在增加固定资产之前进行科学的决策,建立固定资产预算制度。尤其是固定资产建造通常规模大、耗资多,首先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开展可行性研究,提出项目方案,报经批准后确定工程立项。固定资产预算编制、投资按理、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全面预算、资金、采购与付款等循环的管理制度。

  主要风险:因可行性分析不到位、预算不当而造成项目未发挥应有效益;授权审批制度不健全、岗位分工不合理而产生舞弊行为。

  应对制度内容:预算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采购与付款循环管理、资金管理等。

  (二)固定资产验收

  固定资产涉及外购、自行建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等方式。生产设备、运输工具、房屋建筑物、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等不同类型固定资产有不同的验收程序和技术要求,同一类固定资产也会因其标准化程度、技术难度等的不同而对验收工作提出不同的要求。通常来说,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固定资产验收过程较为简化,对一些复杂的大型生产设备,尤其是定制的高科技精密仪器,以及建筑物竣工验收等,需要一套规范、严密的验收制度。

  主要风险:新增固定资产验收程序不规范,可能导致资产质量不符要求、进而影响资产运行。

  应对制度内容:

  建立严格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购入或建成移交的固定资产必须经过认真验收,保证新增固定资产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计划的使用要求和采购或建造合同的其他有关内容,对大型固定资产需组织多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联合验收,必要时进行决算审计。

  1、外购固定资产应当根据合同、供应商发货单等对所购固定资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单,编制验收报告。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由建造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等联合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填制固定资产移交使用单,移交使用部门投入使用。

  3、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经验收合格即可交付有关部门投入使用;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收到固定资产初步验收后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第二次验收,合格的才可交付使用。

  4、未通过验收的不合格资产,不得接收,必须按照合同等有关规定办理退换货或其他弥补措施。

  5、对于具有权属证明的资产,取得时必须有合法的权属证书。对于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办理权属关系的手续及相关证明材料。固定资产权属证书或证明等材料,要妥善保管,并设立登记簿应对记录备查。

  (三)固定资产登记造册

  企业取得每项固定资产后均需要进行详细登记,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便于固定资产的统计、检查和后续管理。

  主要风险:固定资产登记内容不完整,可能导致资产流失、资产信息失真、账实不符。

  主要应对制度内容:

  1、根据固定资产的定义,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列明固定资产编号、名称、种类、所在地点、使用部门、责任人、数量、账面价值、使用年限、损耗等内容,有利于企业了解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的全貌。

  2、按照单项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资产卡片应在资产编号上与固定资产目录保持对应关系,详细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来源、验收、使用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运转、维修、改造、折旧、盘点等相关内容,便于固定资产的有效识别。

  3、固定资产目录和卡片均应定期或不定期复核,保证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四)固定资产投保

  固定资产投保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人为事故或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些资产必须投保某些险种,如机动车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强制保险。对于没有强制规定投保的固定资产,是否要投保,投保何种险种取决于企业对资产风险的评估和管理模式。

  主要风险:固定资产投保制度不健全,可能导致应投保资产未投保、索赔不力,不能有效防范资产损失风险。

  主要应对制度内容:

  企业应当重视和加强固定资产的投保工作,通盘考虑固定资产状况,根据其性质和特点,确定固定资产的投保范围和政策。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既定的固定资产的投保范围和政策,投保金额与投保项目力求适当。

  2、对应投保的固定资产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办理投保手续,规范投保行为,应对固定资产损失风险。

  3、对于重大固定资产项目的投保,应当考虑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保险人,防范固定资产投保舞弊。

  4、已投保的固定资产发生损失的,及时调查原因及受损金额,向保险公司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

  (五)固定资产运行维护

  固定资产操作运行是固定资产业务是主要的活动环节,在此过程中固定资产的价值转化为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而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稳运行,实现安全生产,离不开资产日常维护和员工培训等控制措施。

  主要风险:固定资产操作不当、失修或维护过剩,可能造成资产使用效率低下、产品残次率高或资源浪费,甚至发生生产事故,生产停顿。

  主要应对制度:

  1、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会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维修、保养,将资产日常维护流程体制化、程序化、标准化,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风险,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2、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及管理部门建立固定资产运行管理档案,并据以制定合理的日常维修和大修理计划,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的,须经验收合格才能投入运行。

  固定资产的修理需分类管理:固定资产的简单维修,可以由操作人员或内部人员完成;尚在保修期内的固定资产,一旦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厂商维修或退换;对于固定资产大修理,须由内部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必要时请外部技术人员或专业机构完成。

  3、企业生产线等关键设备的运作效率与效果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具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充分的岗前培训,特殊设备实行岗位许可制度,需持证上岗,必须对资产运转进行实时监控,保证资产使用流程与既定操作流程相符,确保安全运行,提高使用效率。

  (六)固定资产更新改造

  企业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升级改造,以便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品种,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保证生产的安全环保。固定资产更新有部分更新与整体更新两种情形,部分更新的目的通常包括局部技术改造、更换高性能部件、增加新功能等方面,需权衡更新活动的成本与效益综合决策;整体更新主要指对陈旧设备的淘汰与全面升级,更侧重于资产技术的先进性,符合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

  主要风险: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不够,可能造成企业产品线老化、缺乏市场竞争力。

  主要应对制度内容:

  1、定期对固定资产技术先进性评估,结合盈利能力和企业发展可持续性,资产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技改方案,与财务部门一起进行预算可行性分析,并且经过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

  2、区分固定资产部分更新和固定资产整体更新。部分更新通常包括局部技术改造、更换高性能部件、增加新功能等方面;整体更新主要是对陈旧固定资产的淘汰与全面升级,更侧重于资产技术的先进性。需权衡更新活动的成本与效益综合决策。

  3、管理部门需对技改方案实施过程适时监控、加强管理,有条件的要建立技改专项资金并定期或不定期审计。

  (七)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目的是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及时掌握资产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固定资产与存货同为实物资产,但与存货相比,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较大、存放地点较为分散,技术含量高。这些都使得两者的清查盘点既有共同之处,也有各自的特点。

  主要风险:固定资产丢失、毁损等造成账实不符、或资产贬值严重。

  主要应对制度内容:

  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至少每年全面清查,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及时掌握资产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固定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妥善处理。

  1、财务部门组织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需定期进行清查,明确资产权属,确保实物与卡、财务账表相符,在清查作业实施之前编制清查方案,经过管理部门审核后进行相关的清查作业。

  2、在清查结束后,清查人员需要编制清查报告,管理部门需就清查报告进行审核,确保真实性、可靠性。

  3、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应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妥善处理,报告审核通过后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确保账实相符,并上报备案。

  (八)固定资产抵押、质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权,而将该财产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企业有时因资金周转等原因以其固定资产作抵押物或质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如到期不能归还借款,银行则有权依法以该固定资产折价或拍卖。

  主要风险:固定资产抵押制度不完善,可能导致抵押资产价值低估和资产流失。

  主要应对制度内容:

  1、加强固定资产抵押、质押的管理,明晰固定资产抵押、质押流程,规定固定资产抵押、质押的程序和审批权限等,确保资产抵押、质押经过授权审批及适当程序。同时,应做好相应记录,保障企业资产安全。

  2、财务部门办理资产抵押时,如需要委托专业中介机构鉴定评估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应当会同金融机构有关人员、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现场勘验抵押品,对抵押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对于抵押资产,应编制专门的抵押资产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二章固定资产及其分类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五条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

  (一)购人的固定资产,以其购人价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人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五)接受捐赠、从境外调人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第四章固定资产析旧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

  第七条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均年限法(下称直线法)。净残值率按3%计算。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八条直线法的`折旧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二)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三)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值×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第五章固定资产购置、报废与管理

  第九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的年度预算应包括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和预算。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样式附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并按下列程序核准:

  1)预算内购置固定资产5,000元(不含)以下由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共同审批;5,000元一30,000元(不含)由主管副总经理或助理总经理审批,三万元以上的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凡预算外购置固定资产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亏损企业扭亏期间不得购置固定资产,特殊情况必须购置的,一律按程序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十一条经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购置或经办公室指定规格、型号后由申请部门自行购置。

  第十二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应向总公司办公室报送《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调样式附后),经总公司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鉴定并签署意见后按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转呈有关领导批准报废。

  第十三条原则上维修费用小于净值的固定资产不予报废。

  第十四条总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分类,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并详细登记,年内会同财务本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第十五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应根据固定资产实物的增减(购置、报废、盘盈、盘亏、毁损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门负责。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人。

  第六章财产清查

  第十七条总公司办公室和财务本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终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办公室和财务本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填制“固定资产盘盈表”和“固定资产盘亏表”,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本部据以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财产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帐外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值,按新旧程度估计确定折旧额,并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折旧额后作为净值。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2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为了加强酒店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标准:

  1.1固定资产是指酒店经营中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资形态的资产。

  1.2除固定资产以外的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2、固定资产内容:

  2.1房屋及建筑物;

  2.2机器设备;

  2.3电子设备;

  2.4高档家具;

  2.5运输设备;

  2.6工具、器具;

  2.7管理用具等。

  3、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1财务成本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2财务成本部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及卡片;

  3.3财务成本、仓管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购建、验收、保管、调拨、出售、报废、定期盘点等有关事项;

  3.4财务部对每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人,并订立相关的使用、交接,丢失、损坏赔偿规定。

  4、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4.1财务部为酒店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4.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账;

  4.3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4财务部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5、固定资产的购置:

  5.1固定资产购置,根据实际需要报总公司批准后安排采购;

  5.2各部门填写请购单,送采购部后报总经理批准;

  5.3采购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请购单应填写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用途说明等资料以备采购及验收。

  5.4依据经总经理批准的.请购单到财务部门请款。

  6、固定资产转移、调拨:

  6.1固定资产在酒店内部部门之间转移调拨,须到财务成本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

  7、固定资产出售:

  7.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原使用部门须申报出售处理固定资产的报告并列出明细表,注明出售处理原因,报总经理批准;超出酒店总经理权限的要报总公司批准。

  7.2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出售处理报告进行账务处理,并开具发票及收款;

  7.3采购部依据财务开具的发票及收据办理发货手续。

  8、固定资产报废:

  8.1固定资产报废,由工程部会同相关技术人员检测后提出报废申请报告,送总经理批准;

  8.2财务部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报告进行财务帐务处理;

  8.3采购部负责进行实物处理。

  9、固定资产盘盈、盘亏:

  9.1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财务部按年度盘点后提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并会同使用部门核查落实后,报总经理审批;

  9.2财务部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进行账务处理。

  10、固定资产要按规定严格管理、定期维护保养,未经酒店总经理批准不得外借。

  11、财务部门每月按各类固定资产规定的使用年限,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列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核算。

  12、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在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13、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由酒店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14、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我市目前拥有中小学校200多所,学校固定资产共计11.4亿元,占学校资产总额的80%。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大、范围广、期限长的现实特点,*几年来,教育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结合诸暨教育实际,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模式,切实加强了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同时,在实行**集中采购、电算化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全市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固定资产的大幅度增加,特别是固定资产管理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

  一、学校在固定资产管理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还不健全

  据调查,一些学校至今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固定资产购置、验收、清查处置、报损等财产管理制度。如:固定资产采购缺乏采购计划和必要的审批制度,导致盲目购置、重复购置;采购过程中又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导致自由采购、随意采购;采购后又无验收、保管等制度,导致有账无物或账外资产、账实不符的现象普遍存在。此外,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及结存情况,都应通过固定资产帐卡反映,并由专人管理。但现实中,某项资产的调出或报废在帐卡中未及时注销的情况屡屡发生,又如固定资产保管人员因工作需要调离时,未进行盘点、清查、交接等,造成学校财产管理松驰的不良现象。

  2、固定资产核算方法与手段有待改进

  (1)固定资产范围不清

  按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或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实际工作中,有些会计将单位所有实物都列入固定资产清册,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如本应列入“专用材料费”的实验用仪器仪表、学生用跳绳等体育用品,却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这样徒增了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量。

  (2)固定资产计价方法有待改进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但其自身价值却会发生减损,对这部分损耗价值,在事业会计中并未核算,不象企业一样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如学校购置的20台电脑,单价5000元,总价10万,按目前的通用做法:借记“事业支出”10万、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10万,同时借记“固定资产”10万、贷记“固定基金”10万。在不清理报废的情况下,其价值始终为10万,而事实上,无需几年,该批电脑就会被淘汰,导致从表面上看账实相符,实际却严重失真。

  (3)固定资产核算手段相对滞后

  20__年9月开始,我市教育系统财务实行集中核算,为此,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学校单位的固定资产总账通过新中大财务软件核算,而明细账与卡片则由学校单位自行登记,以作备查。但从实际情况看,虽然大部分学校单位设有备查账,也只是将所增加的固定资产手工记录于本子上,或用excle表格代替固定资产明细账,未采用专用软件进行管理。

  3、固定资产后续管理力度不够

  当前,学校单位固定资产使用的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缺乏,闲置和资源浪费现象严重,普遍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按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每年应盘点一次,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单位能做到,甚至于连清产核资都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前清后乱,在用和在库情况模糊。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由于健全管理制度的缺乏,管理人员管理理念与手段的相对落后和陈旧,管理基础工作的不够规范,造成了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控制体系的不完整,一些学校家底不清,帐帐、帐实不符,资产流失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如何改进现有的固定资产管理方式,进而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全息、实时与多维监管,已成为学校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改进措施

  1、健全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是保证有效、合理使用固定资产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是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的重要保证。学校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制订相关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1)建立固定资产请购制度。资产采购必须以经***门批准的综合预算为依据,未纳入综合预算的固定资产,一般不得随意采购,如确实是急需使用的,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纳入**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采购必须经采购中心进行**采购,未纳入**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采购,学校应组织有关单位采用竞标形式采购,以节约采购费用和防止腐败的产生。

  (2)加强固定资产验收保管制度。学校取得固定资产的途径日趋多样,如自制、外购、接受捐赠等,所有资产都应由资产管理人员、采购人、保管人和使用人共同验收,明确各自的责任,杜绝以次充好,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产品,严把质量关。

  (3)严格固定资产清查、报损制度。固定资产的处理、报损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定期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核对工作,明确处罚措施。根据资产管理需要,定期开展财产清查工作,核算中心的总分类账与学校财务部门的明细账每月核对一次,学校财务部门的明细账与财产管理部门的实物至少每年核对一次,做到账账、账实、账证相符。

  (4)建立适当的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对设备使用、保管人员进行考核和监督,并同岗位责任挂钩,对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好的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和流失的,给予处罚。

  2、改进核算方法与手段

  (1)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将财务制度规定的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列入固定资产,另外考虑到学校单位的.特殊性,可将课桌、学生用床等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批量较大的设备列入固定资产清册,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对于其他如办公用电话机等金额较小的物资则作为一项低值易耗品管理;对于实验、体育用品等本应列入“专用材料费”科目核算而学校会计却计入固定资产的,应进行纠正。使得固定资产范围的界定更符合财务制度的要求,也便于各校更具针对性地对本单位的资产实施管理。

  (2)在固定资产的计价方面,引入了工业企业会计的做法,新设“累计折旧”科目,作为“固定资产”的一个抵减项目,将固定资产的损耗价值计入“累计折旧”。计提折旧时,借记“事业支出”,贷记“累计折旧”。这样便于从账面上随时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实时、全息、多维了解相关动态信息。

  (3)建立固定资产电子档案。建立详细的固定资产电子档案便于相关人员随时了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减状况,使管理和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电子档案应贯穿固定资产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固定资产申购手续、供应商投标书和报价资料、供应商资料、购销合同、固定资产验收报告、结转固定资产手续、成本明细资料、发票号码、发票复印件、相关凭证、修理维护费用明细、净残值、报废手续、报废损益等。有关原始资料都要立档保管,并需编制顺序号和目录,电子档案上登记顺序号,根据电子档案就能快速查找到原件。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将原件扫描进电脑,建立数据库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细则还包括固定资产核算细则、固定资产台帐登记细则等。企业应对每个重要操作过程有一个详细的规定或描述,以规范各项作业的操作,切实做到作业流程化、模板化。

  (4)利用专用软件加强固定资产核算。运用财务软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然后自动生成明细账,有需要时,随时调用、打印并装订成册,既保证核算的质量,又提高工作效率。使固定资产的管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加大固定资产监管力度

  自学校单位财务实行集中核算后,各集中核算单位增加的固定资产便随该项业务的结报而为核算中心所掌握。因此,即使单位会计未填写固定资产增加清单,中心工作人员也会及时提醒,要求主办会计补办手续。但单位在清理过程中减少的固定资产,由于受条件限制,单位会计若不上报,核算中心根本无法把握,就可能造成有账无物的现象。对闲置的固定资产,部分单位领导未从成本效益角度进行考虑,不加以利用,以至那些花大钱购入的资产随着岁月的流逝而不断贬值。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我们应将固定资产的管理环节列入到它的内控制度中,这些环节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审批、购建、完工验收、成本结转、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其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日常维护管理、实物保管、报废管理等(见固定资产管理过程图),确保固定资产各个管理环节都在有效控制之中。

  4、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随着教育现代化的不断深入,学校固定资产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更好地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我们财务人员除做好日常核算工作外,更应适时、适度协助本单位领导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发挥出固定资产的最佳效益,这对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首先得让财务人员从繁重的教学任务中脱离出来,专职从事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其次,加强对学校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给财务人员提供充电机会,以进一步提高他们专业水*,并将培训情况纳入到他们的年度考核中;再次,教育局还可牵头组织财务人员大比武之类的活动,对一些业务能力低下,不适宜担任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进行岗位调整,促进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队伍的专业化、知识化、规范化。

  一、管理分工

  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2.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使用管理。

  3.各科室微机使用人负责电脑桌椅相关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

  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三、使用部门的职责

  3.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科室的设备管理工作,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3.2各检测队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3.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

  4.1由于工作需要,各科室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分管经理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2购设备进入公司后,由相关科室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科室。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5.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5.1 .1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5.2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3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6.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6.2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6.2.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6.2.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6.2.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6.2.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6.2.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6.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

  7.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7.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7.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7.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7.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7.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7.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7.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八、奖惩

  8.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8.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8.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一、围墙外高压架空导线及下引线,机电队必须对自已所管辖范围内的高压供电线路进行包片管理。

  二、包区人每月至少巡视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记录不全或不作记录一次罚包区人30元;不按规定检查巡视的一次罚包区人30元;巡视检查记录必须交机电运输科一份,否则罚队30元。因包区人检查巡视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按矿规定处理。

  三、线杆标识要清晰规范,意思要明确,必须符合集团公司要求,否则罚款30元。

  四、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对于瞒报或不汇报的罚款30元/次。

  五、机电运输科供电人员配合好矿上及集团公司电气试验和供电检查工作。

  六、院内高低压架空线路,机电运输科必须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高压供电线路进行包片管理,并且包区人每旬至少巡视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记录不全或不作记录一次罚包区人30元;不按规定检查巡视一次罚包区人30元。因包区人检查巡视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按矿规定处理。

  七、供电区域内的电缆,必须有电缆标志牌,电缆标志牌必须按规定悬挂或张帖,否则一处罚款10―100元。

  八、电缆沟电缆必须与暖气管路隔离开,否则一处罚款10元,造成事故交矿处理。

  九、变电所必须时刻有人在岗,发现值班人员脱岗的,一次罚款20元,因值班人员脱岗造成供电事故交矿分析处理。

  十、变电所值班或管理人员对重要负荷单位要做好停电前通知(事故状态除外),并做好记录,否则一次罚款20元。

  十一、对供电线路必须做好日常检查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否则罚款20元,因检查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供电事故的,交矿分析处理。

  本制度由机电运输科监督执行。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XXXX年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管理分工

  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统一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2、1资产管理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2、2、办公室负责办公室电脑桌椅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耳机机柜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的维护与使用管理。

  三、主管部门的职责

  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3、2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3、3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4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使用部门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3、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四、管理事项

  4、1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需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参考附表),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2购进设备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单”(参考附表)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登记表”(参考附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4、3自建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五、调拨转移

  5、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5、2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参考附表),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资产管理人员进行账、卡交接。

  5、3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报废封存

  6、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参考附表)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6、2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6、2、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6、2、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6、2、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6、2、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6、2、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6、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6、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清查

  7、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7、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7、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7、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7、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7、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7、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7、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八、盘点

  8、1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盘点,填写“固定资产盘点统计表”(参考附表),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固定资产使用者的责任的义务,保证资产的完整和不受侵犯,减少财务支出,现将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制度规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负责和使用分配,并做好固定资产的购建入库、保管、使用盘点等工作。

  二、固定资产的购建入库,必须做到手续完整,购建后财务部门应凭相应的手续记入总帐,明细帐,并填制固定财产卡,一式两份,一份由财务部门存档,一份由使用部门存查。

  三、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保管人对所保管的财产负责维护,若发现丢失,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借出,同时并订立借据。对由保管人擅自借出而造成损失者,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四、原保管人因工作调动或财产转移时,应向管理小组说明,经专管员验收核对,同卡片填写相符后,方可办理其有关手续。

  五、发生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时,必须申报主管部门和固定资产部门审查批准。

  六、此项制度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监督执行,日常事务由专管员负责处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下的所有固定资产。

  分工管理。

  第三条

  为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按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

  1、行政人事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指导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账卡。

  2、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账目的主管部门,必须定期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账实核查。

  3、采购部负责固定资产采购。

  4、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保管、维护、安全完整负第一责任。

  5、公司仪器仪表设备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归口管理,并负责公司的仪器仪表的.购置、修理和使用管理。

  6、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交通车辆(不包括货运车辆)的保管、维护和使用管理;仓储物流部负责公司货运车辆的保管、维护和使用管理。

  主管部门及使用部门职责。

  第四条

  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第五条

  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清点盘查,保证账、卡、物三相符。

  第六条

  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第七条

  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第八条

  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九条

  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所有设备都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人。

  第十条

  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

  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第十二条

  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固定资产购置、调拨转移、报废、清理管理。

  第十三条

  应经营需要,任何部门购置固定资产须对固定资产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等应编制书面文件报送常委副总裁和总裁审批,由采购部门负责购置。

  设备进入公司后,由质检部门和使用部门开箱检查、验收(如需安装的应组织安装),填制“固定资产使用单”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第十四条

  调拨及转移管理。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书面允许,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拨、转移、借出和出售。

  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人事行政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部门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2、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无偿价调拨方式。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常务副总裁和总裁签字方认可后,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

  3、未经人事行政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报废与封存管理。

  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常务副总裁和总裁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并在人事行政部备案。

  2、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不能动迁的设备,因房屋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使用,人事行政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人事行政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人事行政部提出处理意见,常务副总裁和总裁批准,变价收入交财务出纳。

  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清查管理。

  为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入账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在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由责任部门写出书面情况,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知总经理,待批复后,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经公司总经理、总裁审批后执行,以前的相关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财务部。

  第一条总则

  1.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公司财产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xxxx等。

  第二条主管部门

  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xx设备由xx部门负责管理。

  2.机械设备、xx设备由xx部门负责管理。

  3.工具、xx等由xx负责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购置

  1.大型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由xx决定,统一购置。

  2.小型固定资产如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xx年的,根据节约、实用的原则,由使用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并注明采购理由,经部门负责人签字,xx同意,报xx审批。

  3.各单位xx部凭审批文件通知使用部门,并协同采购。

  4.采购时,需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力争优质低价,同时必须签订采购合同;购置时,应请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和把关。

  5.固定资产购置后,由经办人持发票、审批手续及个人或部门的固定资产登记卡,经各单位xx部审核登记后,到各单位财务部报销入账。

  第四条受赠

  受赠的固定资产由xx办理,同时须注明价格(如无法查明其准确原价,须会同财务部估价),办理价值核准登记手续方可领用,并视同购入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条编号、登记和移交

  1.主管部门取得固定资产后,会同xx部门分类编号、登记并粘贴标签。

  2.固定资产按以下方法移交:xxxxxxxxxxx。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使用

  1.领用部门使用人应认真阅读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书,了解其性能,掌握使用方法和简单的维修技能,规范操作。

  2.固定资产不得用于私人事务,严格控制使用费用,节约开支。

  3.专人专用,其他员工不得擅自使用。

  4.办公室空调,只有在室内温度冬季低于xx摄氏度和夏季温度高于xx摄氏度的.情况下方可使用,部门内应有专人负责。

  5.对于领用人员的离职、内部调动或部门变动等,各单位xx部应负责收回离职人员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并及时通知各单位财务部,并报xx备案。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保管

  1.办公设备领用人或保管人*时应做好设备的保养、清洁工作,注意设备使用状态,不得让设备受损或超负荷工作。

  2.在固定资产保修期到期前,使用部门要定期检查固定资产使用状况,查看其有无质量问题,积极做好保修工作。

  3.不得人为破坏固定资产,如属人为破坏,一经发现,必须照价赔偿。

  4.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等不良现象,要及时向xx部反映,及时修复。

  5.若发现不明原因的固定资产丢失,其使用部门必须照价赔偿。

  第八条盘点、折旧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xx次,按xx方式计提折旧。

  第九条出售、报废

  1.出售

  (1)在固定资产使用中,发现多余的、不适用或不需用的价值xx元以上的大型固定资产,由各单位xx部书面报告xx,经xx批准,方可出售。

  (2)在固定资产使用中,发现多余的、不适用或不需用的价值xx元以下的小型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xx核实后,报公司xx同意,方可出售。

  (3)固定资产的出售以xx方式进行。

  (4)固定资产出售后,各单位xx部应及时核减相应的固定资产,且出售收入及相应单据必须及时上交财务入账,各单位财务部据此核减相应的固定资产。

  2.报废

  (1)为保证日常工作的需要,对达到报废期的固定资产可以适时进行报废处理。

  (2)各使用部门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要进行随时监控,对达到报废期的固定资产要向xx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xx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鉴定。

  (3)xx部将鉴定后的固定资产书面上报xx,经xx审批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4)财务部门根据报废审批单进行固定资产报废核算,xx部根据报废审批单进行固定资产销账。

  (5)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可以变卖收回残值的,应由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变卖,变卖收入应及时上交财务入账。

  第十条附则

  本制度由xx负责解释,经xx批准后实施。

  第一条 总则

  1.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公司财产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_______等。

  第二条 主管部门

  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_____设备由_____部门负责管理。

  2.机械设备、_____设备由_____部门负责管理。

  3.工具、_____等由_____负责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1.大型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由_____决定,统一购置。

  2.小型固定资产如单位价值在_____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_____年的,根据节约、实用的原则,由使用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并注明采购理由,经部门负责人签字,_____同意,报_____审批。

  3.各单位_____部凭审批文件通知使用部门,并协同采购。

  4.采购时,需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力争优质低价,同时必须签订采购合同;购置时,应请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和把关。

  5.固定资产购置后,由经办人持发票、审批手续及个人或部门的固定资产登记卡,经各单位_____部审核登记后,到各单位财务部报销入账。

  第四条 受赠

  受赠的固定资产由_____办理,同时须注明价格(如无法查明其准确原价,须会同财务部估价),办理价值核准登记手续方可领用,并视同购入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条 编号、登记和移交

  1.主管部门取得固定资产后,会同_____部门分类编号、登记并粘贴标签。

  2.固定资产按以下方法移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

  1.领用部门使用人应认真阅读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书,了解其性能,掌握使用方法和简单的维修技能,规范操作。

  2.固定资产不得用于私人事务,严格控制使用费用,节约开支。

  3.专人专用,其他员工不得擅自使用。

  4.办公室空调,只有在室内温度冬季低于_____摄氏度和夏季温度高于_____摄氏度的情况下方可使用,部门内应有专人负责。

  5.对于领用人员的离职、内部调动或部门变动等,各单位_____部应负责收回离职人员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并及时通知各单位财务部,并报_____备案。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保管

  1.办公设备领用人或保管人*时应做好设备的保养、清洁工作,注意设备使用状态,不得让设备受损或超负荷工作。

  2.在固定资产保修期到期前,使用部门要定期检查固定资产使用状况,查看其有无质量问题,积极做好保修工作。

  3.不得人为破坏固定资产,如属人为破坏,一经发现,必须照价赔偿。

  4.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等不良现象,要及时向_____部反映,及时修复。

  5.若发现不明原因的固定资产丢失,其使用部门必须照价赔偿。

  第八条 盘点、折旧


资产运营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8)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总十篇

  一、管理分工

  1、资产管理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2、各机房网管负责本机房桌椅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耳机机柜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的维护与使用管理。微机中心有统一管理与购置权。

  3、办公室负责办公室电脑桌椅相关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

  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三、使用部门的职责

  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2、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管理事项

  1、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2、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3、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五、调拨转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3、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报废封存

  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7、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8、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清查

  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八、奖惩

  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标准

  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年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装订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2、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3、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都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和保管。

  行政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是否合格,合格**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5、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报废;

  6、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非正常损耗,保管人能够指证责任人的,免除赔偿责任;

  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账目;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5、根据实际情况协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行政部)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公司实施“谁使用,谁申购”的原则进行申购。各部门要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格式后附一),由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核后,行政部备案;

  2、经批准后,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一定要写清楚购买物品的品牌、规格、数量、金额;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行政部负责验收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4、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的固定资产申购单交到行政部,审核完成后,采购部应在次月10日前完成采购流程,行政部验收后交到使用人手中。

  六、固定资产的变更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变更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更表”(格式后附二),由部门经理、行政部审核通过后,将固定资产变更单交行政部办理转移登记后方可更换;

  2、在固定资产变更后,固定资产号码重新编号。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告知行政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三),提出处理意见,由行政部核定是否有使用价值。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四);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和财务部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行政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

  4、如有需要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编号

  编号原则:

  1、自年月日起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予以整理编号;

  2、固定资产编号:公司简称拼音首字母—使用部门—购置年月+编号: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

  1、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盘点分年中和年终两次,由行政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使用部门配合执行;

  2、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五),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拥有人、存放地等,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物相符。若有盘盈或盘亏,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行政部、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财务调整。

  十、本制度由财务部、行政部共同监督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固定资产申购单》

  附件二:《固定资产变更表》

  附件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

  附件四:《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

  附件五:《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一、总则

  凡属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类办公设施设备、办公家具、通讯设备、专用设施设备、维修工具、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均属于本规定管理范围。

  二、资产购置

  1、对符合本规定管理范围的各项财产物资的购置,原则上一律实行申报购置计划的方式,报经物业公司归口部门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2、为便于各管理处日常工作,对确因工作需要,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下的资产,各管理处可直接批准购置。

  3、所有经批准购置的资产购入后,一律需办理入、出库手续,并进行资产登记、落实资产使用人及责任人。

  三、资产领用

  1、各部门(管理处)领用的财产物资,须凭采购申请单留底联从仓库领用;

  2、仓库发出时,应填写出库单,同时进行登记资产使用人或资产责任人(公用资产的资产责任人一般为各部门负责人)。

  四、资产管理:

  坚持谁领用、谁管理的原则,实行无偿使用、有偿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

  1、各项资产的实物使用、保管、转移的登记管理在各管理处仓库;

  2、各项资产的价值管理责任在财务部,公司财务部门将定期(一般为半年)组织有关部门(管理处)对公司所有资产进行清查。凡因管理不当、购置时审批不严,造成资产大量闲置浪费的,将追究有关管理人员责任;凡因使用不善、人为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使用人照价赔偿,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单位(部门)领导人责任;

  3、对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财产物资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使用人应根据固定资产性能及使用情况,::按有关技术指标的规定,定期对资产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延长使用寿命。严禁超期、超负荷运转,杜绝因人为原因造成的资产未达到使用年限提前报废,从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五、交接制度

  为严格交接手续,保证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所属员工调动、辞工、离职,必须办理好个人经管财产物资的`资产移交手续,由仓库根据资产登记底表验收签字。如发生拒不移交、私带公物或人为短少、丢失、损坏的,由使用人赔偿经济损失。金额巨大的,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标准

  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年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装订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2、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3、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都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和保管。

  行政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是否合格,合格**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5、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报废;

  6、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非正常损耗,保管人能够指证责任人的,免除赔偿责任;

  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账目;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5、根据实际情况协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行政部)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公司实施“谁使用,谁申购”的原则进行申购。各部门要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格式后附一),由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核后,行政部备案;

  2、经批准后,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一定要写清楚购买物品的品牌、规格、数量、金额;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行政部负责验收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4、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的固定资产申购单交到行政部,审核完成后,采购部应在次月10日前完成采购流程,行政部验收后交到使用人手中。

  六、固定资产的变更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变更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更表”(格式后附二),由部门经理、行政部审核通过后,将固定资产变更单交行政部办理转移登记后方可更换;

  2、在固定资产变更后,固定资产号码重新编号。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告知行政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三),提出处理意见,由行政部核定是否有使用价值。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四);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和财务部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行政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

  4、如有需要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编号

  编号原则:

  1、自年月日起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予以整理编号;

  2、固定资产编号:公司简称拼音首字母—使用部门—购置年月+编号: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

  1、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盘点分年中和年终两次,由行政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使用部门配合执行;

  2、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五),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拥有人、存放地等,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物相符。若有盘盈或盘亏,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行政部、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财务调整。

  十、本制度由财务部、行政部共同监督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固定资产申购单》

  附件二:《固定资产变更表》

  附件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

  附件四:《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

  附件五:《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使爱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程序更加规范,并且能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公司的固定资产,特建立本制度。

  1.2适用于爱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分类、购置、登记编号、记价、折旧、使用、保养维修、盘点和处理等。

  1.3本文件适用于爱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

  2职责

  2.1总部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包含括固定资产的购置、报价、核价、采购、登记编号、盘点、维修、使用监控和异动管理等。

  2.2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或管理的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维护。

  2.3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评估、付款、计价、折旧管理、盘点与报废的验证等。

  2.4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

  2.5子公司行政:负责本区域固定资产的购置评估、采购、登记编号、盘点、维修、使用监控、异动管理等。

  3引用文件,资料

  3.1无

  4定义与术语

  4.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对于集团公司而言,单位价值超过20xx元(含20xx元;包含从同一供应商、同一批次购进的资产组总额)、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即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在实际操作中,除以上原则外,以下类别的资产规定其不管金额大小及使用寿命长短,统一确认为固定资产,包括:

  办公桌椅、展示柜(货架)

  车辆(包含仓库叉车)

  电脑、POS机、服务器、摄像头、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保险箱、数码相机、液晶电视、空调

  4.2种类:

  5制度内容

  5.1编码规则:

  5.1.1公司以固定资产编码卡作为固定资产标示。固定资产编码卡包括资产名称、编号、规格、使用部门和购置日期等内容;

  5.1.2新购固定资产在验收合格,经人事行政贴上固定资产编码卡后,方可交付使用;但如果是厂房建设物及其附属设施,只登记数量,不进行编码;

  5.1.3固定资产编码组成:省份代码-子公司(分公司)代码-Z①―②②②②―③③③③

  其中:省份代码及分公司代码参照人事编码,子公司即为00

  大写字母Z标示固定资产编号

  ①为固定资产分类标识,用一个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A表示计算机(电脑);

  B表示计算机外围设备、数码相机、投影、打印机等;

  C表示家具;

  D表示电器;

  E表示仪器;

  F表示交通运输工具;

  G表示器具或工具、办公家具;

  H表示服务器、路由器等IT专用设备

  I表示传真机

  J表示收银机

  ②为固定资产购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

  ③为固定资产流水号,用4位***数字表示;

  5.1.4无形资产编码原则除前三位以WAB表示,其他原则参照固定资产编码原则。

  5.2购置与领用

  5.2.1各子公司因工作需要添置固定资产,须按子公司当年的年度固定资产添置预算和固定资产配置表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同时在月预算表中反映,由相关的申请部门负责人给区总确认后,以传真的形式发送至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上报;如超出预算范围,必须同时附上详细情况说明。预算外固产资产的添置费不得超过全年预算的20%;

  5.2.2由总部营运部负责人或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将子(分)公司填写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转送至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所有子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给出处理意见。如需购置,将最终确认后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的转送至财务部负责人,再由公司财务部依财务流程拨款至各子公司,由各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员按确认的标准购买。《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由财务部存档;

  5.2.3各子公司人事行政对新购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填写《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并按公司固定资产编号规定编制标示,再分配至使用人。使用人须在《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上签字;

  5.3资产归还与调拨

  5.3.1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固定资产的全部交回公司,由人事行政按固定资产明细账清点,有短缺者按原价赔偿,人事行政应及时协调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5.3.2公司规定,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各自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有特殊情况须调换使用,要通知人事行政,由调出方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表》;

  5.3.3人事行政接到《固定资产调拨表》并确认其可行后,在《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及固定资产系统中做变更登记,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将《固定资产调拨表》复印件送至区域财务,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5.4固定资产维修

  5.4.1当事人填写《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交于子公司相应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相应的部门负责人先查询固定资产帐,上报总部对应部门负责人,经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其维修价值后,再通知子公司联系售后服务商或者进行维修费用申请(维修费用申请参照《费用申请》);

  5.4.2维修后子公司人事行政部应将《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原件交于财务部,财务部将《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原件与维修发票作为报账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5.4.3《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原件由财务保存,复印件交于人事行政,以便人事行政及时进行《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的变更。

  5.5固定资产报损

  5.5.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区域人事助理给子公司负责人确认后,子公司负责人以Email形式发送至营运部负责人邮箱上报。

  5.5.3由总部营运部负责人确认后,将子(分)公司填写的《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转送至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所有子(分)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给出处理意见。

  5.5.3经批准后,人事行政对实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总部财务部;

  5.5.4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5.6固定资产的实物盘点

  5.6.1每季度由区总负责,子公司行政、相关财务人员协助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5.6.2固定资产盘点时,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陪同,盘点完毕后须在盘点报告上签字确认,并上报财务部;

  5.6.3工作结束后财务部出具《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并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经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管理部门对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

  5.***盘点结束3天内,把《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报总部人事行政部备案。

  5.7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5.8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6表单

  6.1《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6.2《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

  6.3《固定资产调拨表》

  ***《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

  6.5《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

  6.6《闲置固定资产明细单》

  6.7《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6.8《固定资产盘盈(亏)报告表》

  6.9《子公司建议采购固定资产清单》

  6.10《分公司建议采购固定资产清单》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

  1、房屋及建筑物2010%

  2、机器设备1010%

  3、运输工具1010%

  4、计算机设备510%

  5、办公家具及设备510%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设备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it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门对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资本性支出申请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2、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格式后附2),报经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单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3、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书面告知管理部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5),管理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后,按以下步骤执行: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6)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出售日期,台帐做固定资产减少。

  4、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报废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格式后附6),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

  3、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九、固定资产编号

  1、编号原则:按大类、所在部门的成本中心号、顺序号、取得年月编制。

  1、房屋及建筑物代码为01

  2、机器设备代码为02

  3、运输工具代码为03

  4、计算机设备代码为04

  5、办公家具代码为05

  如:财务部2006年7月购置一台计算机,则编号为jintak047536007200607

  资产大类成本中心顺序号购置年月

  十、固定资产的清查

  公司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7),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管理部门对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使爱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程序更加规范,并且能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公司的固定资产,特建立本制度。

  1.2适用于爱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分类、购置、登记编号、记价、折旧、使用、保养维修、盘点和处理等。

  1.3本文件适用于爱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

  2职责

  2.1总部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包含括固定资产的购置、报价、核价、采购、登记编号、盘点、维修、使用监控和异动管理等。

  2.2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或管理的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维护。

  2.3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评估、付款、计价、折旧管理、盘点与报废的验证等。

  2.4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

  2.5子公司行政:负责本区域固定资产的购置评估、采购、登记编号、盘点、维修、使用监控、异动管理等。

  3引用文件,资料

  3.1无

  4定义与术语

  4.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对于集团公司而言,单位价值超过20xx元(含20xx元;包含从同一供应商、同一批次购进的资产组总额)、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即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在实际操作中,除以上原则外,以下类别的资产规定其不管金额大小及使用寿命长短,统一确认为固定资产,包括:

  办公桌椅、展示柜(货架)

  车辆(包含仓库叉车)

  电脑、POS机、服务器、摄像头、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保险箱、数码相机、液晶电视、空调

  4.2种类:

  5制度内容

  5.1编码规则:

  5.1.1公司以固定资产编码卡作为固定资产标示。固定资产编码卡包括资产名称、编号、规格、使用部门和购置日期等内容;

  5.1.2新购固定资产在验收合格,经人事行政贴上固定资产编码卡后,方可交付使用;但如果是厂房建设物及其附属设施,只登记数量,不进行编码;

  5.1.3固定资产编码组成:省份代码-子公司(分公司)代码-Z①—②②②②—③③③③

  其中:省份代码及分公司代码参照人事编码,子公司即为00

  大写字母Z标示固定资产编号

  ①为固定资产分类标识,用一个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A表示计算机(电脑);

  B表示计算机外围设备、数码相机、投影、打印机等;

  C表示家具;

  D表示电器;

  E表示仪器;

  F表示交通运输工具;

  G表示器具或工具、办公家具;

  H表示服务器、路由器等IT专用设备

  I表示传真机

  J表示收银机

  ②为固定资产购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

  ③为固定资产流水号,用4位***数字表示;

  5.1.4无形资产编码原则除前三位以WAB表示,其他原则参照固定资产编码原则。

  5.2购置与领用

  5.2.1各子公司因工作需要添置固定资产,须按子公司当年的年度固定资产添置预算和固定资产配置表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同时在月预算表中反映,由相关的'申请部门负责人给区总确认后,以传真的形式发送至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上报;如超出预算范围,必须同时附上详细情况说明。预算外固产资产的添置费不得超过全年预算的20%;

  5.2.2由总部营运部负责人或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将子(分)公司填写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转送至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所有子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给出处理意见。如需购置,将最终确认后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的转送至财务部负责人,再由公司财务部依财务流程拨款至各子公司,由各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员按确认的标准购买。《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由财务部存档;

  5.2.3各子公司人事行政对新购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填写《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并按公司固定资产编号规定编制标示,再分配至使用人。使用人须在《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上签字;

  5.3资产归还与调拨

  5.3.1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固定资产的全部交回公司,由人事行政按固定资产明细账清点,有短缺者按原价赔偿,人事行政应及时协调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5.3.2公司规定,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各自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有特殊情况须调换使用,要通知人事行政,由调出方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表》;

  5.3.3人事行政接到《固定资产调拨表》并确认其可行后,在《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及固定资产系统中做变更登记,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将《固定资产调拨表》复印件送至区域财务,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5.4固定资产维修

  5.4.1当事人填写《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交于子公司相应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相应的部门负责人先查询固定资产帐,上报总部对应部门负责人,经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其维修价值后,再通知子公司联系售后服务商或者进行维修费用申请(维修费用申请参照《费用申请》);

  5.4.2维修后子公司人事行政部应将《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原件交于财务部,财务部将《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原件与维修发票作为报账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5.4.3《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原件由财务保存,复印件交于人事行政,以便人事行政及时进行《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的变更。

  5.5固定资产报损

  5.5.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区域人事助理给子公司负责人确认后,子公司负责人以Email形式发送至营运部负责人邮箱上报。

  5.5.3由总部营运部负责人确认后,将子(分)公司填写的《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转送至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所有子(分)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给出处理意见。

  5.5.3经批准后,人事行政对实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总部财务部;

  5.5.4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5.6固定资产的实物盘点

  5.6.1每季度由区总负责,子公司行政、相关财务人员协助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5.6.2固定资产盘点时,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陪同,盘点完毕后须在盘点报告上签字确认,并上报财务部;

  5.6.3工作结束后财务部出具《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并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经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管理部门对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


资产运营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9)

——医院资产管理的管理制度范本五份

  一、固定资产日常维护制度。日常维护不仅延长了资产的使用寿命,某种程度上等于节约了大量的维修费用,降低了成本支出,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医院可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对各科的设备管理、使用和保养人员进行考核和监督。对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管理不善的人员按责任制惩罚。同时,设立设备管理奖励基金,用于奖励设备管理成效显著,效益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以提高科室人员对医疗设备的维护意识。

  二、固定资产出入库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责任到人,配备专职人员实行专门化管理。保管人员建立固定资产保管帐,要严格出入库单制,财产的增减均应及时反映在出入库单中。对财产的购置、调入,在入库单上登记;对财产的调出、借用、领用,应由医院领导审批,凭出库单领取财物,保管人员根据出入库单及时在保管帐中登记,以反映固定资产的转移、增减变动情况。

  三、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医院要配备专门的审计人员为医院资产管理起到“增值保值服务”的作用,防止舞弊,及时堵塞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漏洞。审计部门不仅要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清查和清理进行监督,还要定期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提高固定资产的营运收益。审计固定资产是否得到充分利用,是否有账外固定资产以及固定资产有无流失现象,切实解决固定资产保管不善、账实不符、闲置浪费以及非法侵占等问题。

  固定资产是医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用友公司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和卫生经济体制的改革,固定资产占医院总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如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成为医院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信息化科技下的会计电算化固定资产管理为医院的固定资产良好运用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设置固定资产管理机构

  由院长、行政分管院长、设备科长、财务科长、总务科长、各护士长组成设备管理机构,负责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考察、保管及使用管理办法。

  二、固定资产标准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由物质形态的资产。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为正确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和实际成本,正确固定资产折旧,必须按照《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原价为计价基础,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

  四、固定资产内部转移的管理

  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须经分管院长同意,由总务科统一调度,调出、调入部门双方办理手续,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根据调出、调入单及时更改仓库固定资产台帐及科室固定资产台帐,并报送财务部门。

  五、固定资产折旧

  范围:

  1、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医疗器械等专用设备;

  3、办公用品、家具等一般设备;

  4、图书;

  5、其他。

  折旧办法:房屋及建筑物,年提取率为3%计算

  专用设备电子设备,年提取率为20%

  光学设备年提取率为15%

  机械设备年提取率为12%

  其他设备年提取率为10%

  六、固定资产修理的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为固定资产修理的主要部门,其他部门应配合管理。设备维修员*时要对贵重仪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医疗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对发生的修理费支出,5仟元以下列入管理费用,修理费支出,5仟元以上列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支出。

  七、固定资产调出、出售或外借

  1、固定资产调出、出售、外借需由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院长同意后,同时按规定办好手续并及时转帐,报送财务部门。

  2、调拨、出售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报告院长后,并经评估机构确认后进行有价转让。

  八、固定资产报废

  一般设备应有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经院长同意,才可报废;贵重设备需由领导组织熟悉设备的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后才可办理报废手续,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相关科室职责,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提高固定资产的投资效益,保证医疗、科研和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是指医院在医疗保健服务活动过程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穷而后工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根据医院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及固定资产的所属关系,把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房屋及建筑物类、专业设备类、一般设备类、图书类、其他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科室管理责任制

  1、医院采购科全面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调配和维修,建立分科室的财产实物明细帐,负责定期清查盘点,办理调拨、变价、报废等有关审批手续。

  2、财务科负责全院固定资产总帐和按五类设置二级明细分类帐的建帐和核算工作,定期参加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和帐目核对工作,实行会计监督。

  3、后勤保障部要 设立废旧资产回收仓库,并要建立“废旧资产回收明细帐”,实行帐、物分管。

  三、购入固定资产的计价

  医院外购的固定资产应以购入价格加上购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成本费用和缴纳的税金)。国外进口的设备,应按原价加支付的进口税金计价。贷款购建固定资产时,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贷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

  1、以经济实效为原则。先由科室提出申请,上报医院采购科,由采购科按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性能、用途及要求,进行分类汇总,报院长或院采购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购置。

  2、大型医疗设备、贵重医疗仪器设备在购置之前,必须进行市场论证、财务分析和科室投资效益预测分析,否则不予讨论。

  3、经批准购买的固定资产,其发票必须到采购科进行登记,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4、对属于县**采购办管理制度所规定金额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报县采购办批准。

  五、固定资产的调配

  院内科室与科室之间不得自行进行固定资产调配使用,确需调配使用的需填写“固定资产调配使用申请单”,报院长审批后,采购科办理调配手续,由采购科通知财务科调整科室成本核算数据。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

  1、已满使用期限或丧失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由采购科组织相关科室调查落实、按规定手续报院长审批同意。使用科室将废旧财产交后勤废旧仓库(废旧医疗设备交器械修理组),废旧资产回收管理人员在报废单上签字。采购科、财务科办理销帐手续,核减折旧费。

  2、后勤保障部、采购科各指定一名专人兼管帐目,据实记录“废旧资产回收明细帐”。

  七、捐赠资产的管理

  社会向我院各科室赠送、赞助、转让的固定资产,以及用专项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由科室书面说明资产的来源,到采购科登记,采购科在财产登记帐薄上注明财产的来源,视同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但不计提科室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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