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管理制度 (菁华5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0-03 00:00:00

学员管理制度1

  一、考勤与请假制度

  1、学员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超假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2、学员因病需请假,必须持医院有关证明,病假超过教学计划课时的百分之三十不能参加培训考试。

  3、学员一般不准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本人所在单位许可,校方酌情准假。

  4、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二至六天内由培训部批准;六天以上由主管校领导批准。

  5、请假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许口头请假和代请。

  6、学员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有欺骗行为者,要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可做退学处理。

  7、学员考勤由班主任掌握,每天要点名,填写出勤记录,学员出勤情况记入本人学*档案。

  8、不经准假擅自离校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教室管理制度

  1、教室由教务科统一分配,班级使用并负责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

  2、教室内配备的桌椅,严禁搬回宿舍或挪做工它用。

  3、爱护教室的各种设备,无故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并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离开教室要关窗、闭灯、锁门。

  4、任课教师进入教室上课,学员要起立致敬,待任课教师答礼后方可坐下,下课时,待任课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教室。

  5、学员上课时要脱帽,衣着要整洁,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和围巾上课。学员上课时BP机、手机等通讯设备要关闭。不准在教师上课时发出声响。

  6、学员上课时要注意听讲,不看与本课无关的`书籍,不喧哗、不喝水,姿势端正,保持课堂肃静。对违犯课堂纪律的学员,任课教师要予以制止或批评教育,严重者可令其退出课堂。

  7、任课教师提问时,学员要起立并认真回答问题,学员课堂发问应先举手,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起立发言。提倡学员与任课教师交流,对任课教师的讲解或解答有不同意见时,可在课后找任课教师讨论,不在课堂上辩论。

  8、上课时间不准找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教室。

  9、要保持肃静、严禁喧哗、打闹等,酗酒后不准进入教室。

  10、不准在黑板、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要保持室内卫生。

  11、值日生要认真清扫教室,及时擦黑板。认真为任课教师服务。

  12、培训结束时班级要组织学员对教室进行一次全面清扫,清洁完备后交教务科验收。

  三、就餐制度

  1、学员应在学校规定的食堂就餐。就餐时要按顺序排队,不许夹楔、拥挤等。

  2、学员不得在食堂大声喧哗,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有问题及时向班主任、学校反映解决。

  3、学员应爱惜粮食和就餐公共设施,剩菜剩饭倒入指定地点,不得直接倒在桌面和地下。

  4、学员不准邀请本校中专学生在食堂或寝室酿酒。

  四、会客制度

  1、在上课及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时间不得会客。

  2、会客时间为每天课外活动时间。

学员管理制度2

  按照国家电监会华东办证厅关于加强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关于加强实操环节考核的要求,为了提高进网电工学员实操考核管理水*,贴*生产实际,保证实训质量,进网电工培训部对学员实行企业化管理。学员实操期间除严格遵守培训中心、学院有关学员管理规定外,必须严格遵守如下行为规范:

  1、实训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及实训中心制度教育,经中心认定合格后方能参加实操,否则不准参加实训。

  2、进入中心应按规定穿戴整齐,并有秩序地进入实训场地。不准穿超短裙、短裤、背心、拖鞋等上岗;不准留怪异发型;不准穿奇装异服。违反规定者不允许进入中心实训,并责成其改正,拒不改正者,停止实训并交其所在单位带*育,教育合格后经过中心批准方可继续参加实训。

  3、实训期间,要严格听从实训指导教师指挥,不许做与实训内容无关的任何事情。对不听从指挥的学员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停止实训,交学员所在单位带*育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教育合格后经过中心批准方可继续实训。

  4、实训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实训。学员在实训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培训教师准假,缺勤天数达规定时间以上者,视为本次(或本阶段)实训不及格,不得参加技能鉴定,不予评定实训成绩。

  5、实训过程中学员必须思想集中,严格遵守实训中心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安全操作,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现任何问题或事故,后果自负,给中心及合作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6、要爱护中心财产,保管好实训工具,维护保养好机器设备,保证实训产品质量,并注意节约。损坏、丢失设备仪器等的要照价赔偿。将他人工具据为己有者,给予适当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故意破坏设施设备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严重者停止实训,交学员所在单位带回批评教育,教育合格后经中心批准方可进入中心继续实训。

  7、实训学员必须在指定工位上进行实操,非上课时间或未经指导教师批准不得开动设备,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他人设备,更不得任意调整、开动他人机器设备。若发生问题,必须积极采取措施,控制局面,保持现场,并立即向老师报告,否则后果自负。学生不按规程操作而将设备、仪器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

学员管理制度3

  为加强培训班的日常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培训质量,特制订此制度。

  一、学员守则

  1、每个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培训班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服从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按时报到,交验证件(本工种《安全资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要求交齐办证所需的费用、照片等。

  3、准备好学*用品(包括笔记本、笔、操作规程等)。

  4、按指定位置坐好,前后对齐。

  5、遵守作息时间,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间退。

  6、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书面向培训中心主任请假。缺课2天以上(包括2天)不予结业。

  7、遵守课堂纪律,上课坐姿端正,着装整齐,不敞胸露怀,不趴桌、不躺卧,不随便讲话,不看与上课无关的书籍,不得干扰正常的授课秩序。

  8、上课注意听讲,认真思考,作好笔记(每天笔记不得少于5篇)。

  9、课间不得大声喧哗,追逐吵闹,严禁班中喝酒或进行各种娱乐活动。

  10、教室内严禁吸烟,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

  11、结业实行闭卷考试,要认真遵守《考场规则》。

  12、课间课下严禁擅自动用电教设备,违者罚款50元。

  13、损坏教学设备的学员,按矿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二、考勤管理

  1、班主任对培训班学员考勤管理负全面责任。

  2、学员持有关证件(本工种《安全资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按时报到,班主任按要求做好学员入学资格查验,填写《学员登记簿》。

  3、冒名顶替安排培训,每人次罚顶替者及该单位责任人各100元。

  4、按学员登记簿建立学员考勤台帐,班主任每天点名不得少于2次,培训班原则上不准假,特殊情况凭假条向培训中心主任请假。

  5、学员迟到罚款20元、早退罚款50元、间退每节罚款20元,累计缺课7学时者,按缺勤1天处理,取消本次培训资格。无故旷课,旷课半天者罚款50元并不予报工,旷课1天以上(含1天),罚款100元,并取消本期学*班结业资格。

  6、培训班学员由培训中心统一报工。班主任要准确记录学员的出勤情况,培训班结业后如实报给学员所在单位及工资部门。

  三、奖惩制度

  1、学员违反《考场规则》罚款20元;严重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按考试不及格处理,并罚款50元,只给一次补考机会。

  2、培训考试不及格者罚款50元,补考不及格再罚100元。补考两次不及格者待岗学*,直至合格。

  3、成绩优异者(95分以上)向矿里推荐,与矿评优选先挂钩。

xxxx培训中心

  20xx年3月1日

学员管理制度4

  (一)入学注册

  新学员须持《入学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由选派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向市委组织部或联办单位的组织部门请假。未经请假逾期三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考勤、请假

  1、学员要树立良好的学风,严守组织纪律,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参加学校安排的听课、自学、讨论、报告会、社会调查、专题研讨、听文件传达、公益劳动和参观考察等活动。

  2、学员考勤工作由组织员(班主任)负责。学员毕(结)业时,出勤情况如实记入《干部学*考核表》。

  3、学员应按时到校,自开学第一天开始考勤,考勤按半天计算。

  4、学员在校学*期间,一般不准请假,不承担原单位的日常工作任务。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方可提出请假申请:

  (1)出*市委全会、市人大会议、市*会议等全市重大会议和参加确系别人不能代替的重要活动或接受其它特殊任务者;

  (2〉本地区召开人代会、党代会,需要本人到会作述职报告,或本人被推荐为候选人需要到会参加正式选举者;

  (3)因病需作短期休息治疗和个人家庭有特殊情况者;

  (4)市委、市*作出的特殊规定必须参加者。

  5、学员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按下列规定办理手续。请假半天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须班主任同意,并经教务处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报分管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学员假满返校应及时销假。

  6、学员未经请假离校作旷课处理。旷课3天以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予以退学并告知组织部和学员所在单位。

  7、学员请假超过培训天数的10%者,不发结业证书。

  (三)课堂纪律

  1、遵守上、下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

  2、课间必须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不允许当场接听电话,禁止吸烟。

  3、上课时集中精力认真听讲,记笔记,不看其他书刊和做作业。

  4、讲文明礼貌。进入教学活动场地要衣冠整洁。

  5、建立课堂值日制度。课后揩净黑板,自打开水,不随地吐痰,保持教室整洁。

  (四)研讨自学

  凡教学计划规定的必读书目,应认真读完并深入理解原著、教材的精神,撰写读书笔记。自学时间不得用于处理公务或应酬。

  围绕讨论题目,在个人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写出发言提纲,采用小组交流和支部交流的形式进行研讨。研讨中实行“四不主义”(不戴帽子、不抓辫子、不打棍子、不装袋子),以形成认真学*、民主讨论、积极探索、求真务实的风气。研讨后的论文需独立完成。

  (五)参观调研

  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外出调研、考察活动,并根据教学计划写出调研报告。专题研讨班、进修班根据教学要求确定外出参观调研内容。

  (六)考核考察

  1、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载入记分册,并存入本人档案。

  2、学员毕业(结业)要撰写论文,由学员本人独立完成,成绩记入登记表。

  3、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党校商定的被考察学员的范围,对学员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学员在校学*期间理论学*,党性锻炼(党性分析),遵守学*纪律等各方面表现,尤其要注重对被考察学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运用基本理论分析实际问题能力方面的考察。

  (七)进离校“一带来三留下”

  1、学员进校时,带来需要在党校教学中讨论、深化的几个理论认识问题。

  2、离校时,留下对党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好建议。

  3、离校时,留下自己领导工作中的一个成功或值得总结的案例。

  4、离校时,留下对市委、市*工作的好建议。

  (八)毕业结业

  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查合格者,准予毕(结)业并发给毕(结)业证书。

学员管理制度5

  为了让学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更多的知识,以保证我校的教学质量,因此,特对学员学*作以下规定:

  一、学员进入学校学*,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并遵守学校有关管理条例。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教室就坐学*。

  三、学员上课时必须配带学员证,如果发现未带学员证,则不能进入教室上课。对于旷课的学员,学校不予补课,责任自己承担。长期班学员如迟到、早退分别累计达 8次或无故旷课累计达5次者,经学校批评后仍无改正,则责令其重新跟班学*或退学。

  四、确实有事不能来上课的学员,应做到事先请假,经任课教师批准后方可用假,并填写请假条,不超过三次的缺课,给予补课;连续三次以上的缺课,不再给予补课,重新跟班继续学*。

  五、根据课程安排,自觉听课、上机,对不听课,不参加技能操作的学员及不服从教学统一管理的学员,学不会的学校概不负责。

  六、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上课时要定位就座,衣着整齐,不得敞胸露怀、穿短裤、背心、拖鞋,不允许穿奇装异服。未经老师、班主任同意,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

  七、未经任课老师许可擅自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学员按市场价赔偿损失。

  八、学员上课期间必须将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接听电话的学员须向任课教师请示,批准后在教室外接听电话。

  九、保持教室卫生,禁止乱扔纸屑、果皮和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内吸烟、喝酒。

  十、在上课期间,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或操作与学*无关的内容,经教师发现,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或技能操作资格。

  十一、学员不得私自带非本校学员到我校听课或技能操作,如发现则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或技能操作资格。

  十二、学员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校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三、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的,一律照价赔偿。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十四、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教室、宿舍,违者将重罚。

  十五、严禁打架斗殴,寻衅闹事,严禁赌博、吸毒、*,违者坚决开除。

  十六、学员结业必须进行课程结业考试,否则一律不予发放结业证,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准结业,并与新班一起免费重新学*。

  十七、学员有权利向学校如实反应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配合学校对教师的考评调查。

  十八、本规定从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请各位学员互相监督,认真遵守。


学员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学员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1)

——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培训学员管理制度1

  为适应全国地方煤矿及矿山行业发展和培训矿山安全生产指挥人才的需要,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结合我培训基地实际情况,经济研制定学员培训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 学员考核

  凡入我培训基地的学员,一律向上级部门安排,持通知按规定日期办理报到手续,特殊情况逾期不到者,转入下期培训或取消培训资格。

  二、 成绩考核

  学员成绩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及学业两个方面;

  1、政治思想表现:反映学员的政治觉悟、思想意识、道德品质。

  2、学业方面表现:矿山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规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和劳动表现。

  3、结业的成绩:学员成绩评定按考试和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按照结业综合评定并颁发矿长资格证或矿长安全资格证,送交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存档。

  三、 学员纪律

  1、学员在培训基地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令,遵守社会公德,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2、学员必须遵守培训基地作息时间,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及实验任务,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规定和实验操作规程,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

  3、学员必须爱护公共财物,凡损坏培训基地中心的仪器设备,图书或其它公共财产,都应按规定照价赔偿。

  四、 考勤制度

  1、严格遵守培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严格请销假制度:上课时间原则上不准请假,有特殊情况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或向培训基地请假。

  3、学员不得无故旷课,不得随便离开培训基地,否则按考核成绩不合格处理。

  4、教室内严禁吸烟,上课时请将手机设置静音状态。

  五、 奖励与处分

  学员在培训基地部培训时间,圆满完成中心教学培训规定的各门学科成绩合格者发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特种人员证等,各门学科成绩优秀者评为优秀学员单成绩优秀者给单项荣誉证书。学员在培训基地学*期间违反中心规定或纪律,按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开除培训资格等处分。

培训学员管理制度2

  一、 课堂纪律

  1、 上课、上机凭听课证,中心将不定期的检查,无证不得听课上机;

  2、 点名:每次课由任课教师和辅导教师点名,旷课、请假累计超过3次者,将不允许申请延期学*;

  二、 机房纪律

  1、 上机时凭学员证对号入座,以后上机时座位不得调整,不准迟到早退;

  2、 上机凭听课证,无证不得进入机房;

  3、 学员须持本人听课证、上机卡上机,若将证件转交他人,取消其上课资格,且不允许延期;

  4、 机房内不允许抽烟、吃东西,不允许随地吐痰,不允许穿拖鞋,不允许大声喧哗;

  5、 按照教师布置的上机内容上机,若有问题,请及时向辅导老师提出;

  6、 如发现学员利用上课时间在机房上网聊天、看电影和看其它和学*无关的网站,则由机房值班教师或辅导教师没收其证件,一周内不允许上机,且不允许申请延期学* 。

  三、退费

  1、 原则上不允许退费,学员若因时间关系本期无法坚持完成学*,可申请延期学*;

  2、 特殊情况在开课前全额退费,开课一周内收取50元的手续及听课费。开课一周后不退费,教材费不退。

  3、 集体报名不能退费,特殊情况者,自己联系转让给其他同学,但必须到培训部办理相关手续。

  4、 退费时,学员需携带相关听课证、学员本人有效证件,以及本中心所开票据,中心工作人员将据此严格登记有关信息。没有上述三件,不予办理。

  5、 办理退费时间:周一至周五。周末不办理退费业务。

  四、 关于申请延期学*

  1、 申请延期学*需有书面申请,申请中注明延期学*的原因及希望再次学*的时间;

  2、 申请延期的学员只能申请参加相同培训班的听课,不含上机学*;

  3、 延期学*的申请须于课程结束前一周内交至培训主管处,由培训主管统一管理。

  五、 关于证件

  1、学员应妥善保管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2、因证件丢失,须补办听课证者须交纳工本费5元。

培训学员管理制度3

  为了让学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更多的知识,以保证我校的教学质量,因此,特对学员学*作以下规定:

  一、学员进入学校学*,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并遵守学校有关管理条例。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教室就坐学*。

  三、学员上课时必须配带学员证,如果发现未带学员证,则不能进入教室上课。对于旷课的学员,学校不予补课,责任自己承担。长期班学员如迟到、早退分别累计达 8次或无故旷课累计达5次者,经学校批评后仍无改正,则责令其重新跟班学*或退学。

  四、确实有事不能来上课的学员,应做到事先请假,经任课教师批准后方可用假,并填写请假条,不超过三次的缺课,给予补课;连续三次以上的缺课,不再给予补课,重新跟班继续学*。

  五、根据课程安排,自觉听课、上机,对不听课,不参加技能操作的学员及不服从教学统一管理的学员,学不会的学校概不负责。

  六、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上课时要定位就座,衣着整齐,不得敞胸露怀、穿短裤、背心、拖鞋,不允许穿奇装异服。未经老师、班主任同意,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

  七、未经任课老师许可擅自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学员按市场价赔偿损失。

  八、学员上课期间必须将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接听电话的`学员须向任课教师请示,批准后在教室外接听电话。

  九、保持教室卫生,禁止乱扔纸屑、果皮和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内吸烟、喝酒。

  十、在上课期间,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或操作与学*无关的内容,经教师发现,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或技能操作资格。

  十一、学员不得私自带非本校学员到我校听课或技能操作,如发现则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或技能操作资格。

  十二、学员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校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三、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的,一律照价赔偿。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十四、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教室、宿舍,违者将重罚。

  十五、严禁打架斗殴,寻衅闹事,严禁赌博、吸毒、*,违者坚决开除。

  十六、学员结业必须进行课程结业考试,否则一律不予发放结业证,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准结业,并与新班一起免费重新学*。

  十七、学员有权利向学校如实反应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配合学校对教师的考评调查。

  十八、本规定从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请各位学员互相监督,认真遵守。


学员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2)

——学员考勤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学员考勤管理制度1

  为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根据《百色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出勤制度

  (一)学生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到系里报到注册,自开学第一天开始考勤。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验、实*、实训、社会实践、军训、形势教育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都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三)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返校,长假前后原则上不准请假。

  二、学生考勤制度

  (一)学生的考勤分管领导全面负责,系办公室负责对任课教师考勤登记进行监督,学公办负责对各班的学生考勤进行监督。

  (二)课堂授课由任课教师考勤。任课教师应以周为单位及时将学生出勤情况录入学生考勤系统。

  (三)各班纪检委员必须按时考勤本班同学出勤情况,并做好考勤记录。

  (四)辅导员应及时查看学生出勤记录情况,对旷课学生及时批评教育和处分。

  (五)全体考勤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工作,严禁包庇、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学生请假制度

  (一)学生因故需请假者,必须按“外语系学生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同时填写《百色学院学生请假处理笺》,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请假一天以内的,由系辅导员批准。

  2、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系学工组长批准。

  3、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学工组长签署意见,学工处批准。

  4请假一周以上者,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二)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事故者外(可电话向辅导员口头请假),不得事后补假,对请事假者应严格控制;请病假者必须有本院医务室或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三)学生请假期满,需延长请假时间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如本人确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

  四、旷课、缺课的处理

  (一)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按时回校注册,或不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以及学院、系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或在节假日期间擅自提前离校、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二)授课时间内,学生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时数计;集中活动(指实*、社会实践、军训、形势教育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旷课一天,按每天7学时计。迟到、早退二次作旷课一学时计。

  (三)对旷课的`学生,系学工办应令其检讨并进行批评教育。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5学时以上者,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并报告学工处。

  (四)未经请假逾期二周不报到注册和连续旷课达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学员考勤管理制度2

  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实*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生上课、自*、实*、开会、参加活动等由指定班干部负责检查人数,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值班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七、学生请假手续

  (一)请假的原则

  1、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和教育活动,凡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有效。

  2、请病假者必须持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3、凡因事因病请假离开学校1天以上,3天以内的而且离开学校的,必须填写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离校请销假申请表,并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字许可后方可离校;离校时间达到3天以上的需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

  4、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1天之内(含一天),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内(含三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三)请假程序

  学生请病假需出具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并且离开学校的需填写申请表,待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

  (四)销假

  学生按期返校后,要到准假人员处进行销假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凡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

  (五)对擅自超假的学生处理

  超假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员考勤管理制度3

  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一、学生每学期必须按学校教学日历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学生上课、社会实践(实*、军训、劳动、社会调查、咨询服务等)以及规定参加的*、体育活动等都要严格遵守考勤和考核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缺*者,均以旷课处理(每天按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三、逢节假日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返校,因故须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必须经院(系)办公室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均按旷课处理,一学期内学生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以旷课1学时论;对旷课1学时以上者应进行批评教育,旷课累计超过6学时者应责令其书面检查;旷课累计达12学时者,应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旷课累计达25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屡教不改,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60学时者应予退学;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

  五、学生因故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星期内的由各院(系)领导批准;请假一星期以上的经各院(系)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请假期满,应向各院(系)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六、除患疾病或突发事故外,学生请假必须事先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假。期末考试一般不得请假,如确因特殊事故必须请假者,应向各院(系)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各院(系)领导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批,否则以旷考论处。请病假应由本校门诊部或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公假一律由有关部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其它各部门无权审批公假),并通知学生所在院(系)办公室登记备查。

  七、学生在一个学期内,缺课累计超过六星期者,应作休学处理,办理休学手续。某门课程缺课超过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该课程应重修。

  八、学生上课和其他必须参加活动的考勤由班长负责;选修课、公共课大课由任课教师抽查点名,并定期将考勤表上交各院(系)办公室。各办公室要有专人管理学生的考勤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考勤情况,正确地做好统计,按月公布学生考勤情况,及时向院(系)领导汇报,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

  九、各院(系)应将学生缺、旷课的情况及时向教务处汇报,每月填写学生考勤情况表并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学员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3)

——住宿管理制度 (菁华5篇)

  为使住宿生在校安全、文明、有序,养成良好的学**惯和行为*惯,特制定本制度。

  1.遵守住宿纪律,按时归宿、洗漱、熄灯就寝和起床。要保持室内空气清新,不存放有异味的物品,床上物品摆放有序,整齐一致。床下的鞋要放在一条直线上,鞋头一律朝外,其他物品也要摆放整齐,且无尘土。

  2.认真执行用电规定,不在室内使用明火,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不点蜡烛,不焚烧可燃物,不玩火。

  3.爱护公物。住宿同学要爱护室内设备和各种用品,不私自增减、拆卸、更不损坏、丢弃。保持宿舍楼内墙面的洁净,不乱写、乱画,不乱钉、乱贴。

  4.不准随意在宿舍内用餐,特殊情况须经管理老师同意。

  5.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说粗话,讲话不带脏字,尊重他人人格,不讽刺、嘲笑、侮辱、挖苦他人。

  6.按照安排好的床位住宿。不乱串床位和房间过夜,不留外人住宿,不把酒类带入宿舍,不赌博,不传看*、淫秽物品、不做书写、张贴大、小字报等违法违纪活动,不将管制刀具带入学校,不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男、女生不进入对方宿舍。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私自传借、配置宿舍钥匙,离开宿舍要关窗锁门。

  8.保护好自己钱物,贵重物品和超过20元现金不得带回宿舍。

  9.尊重老师 ,尊重劳动。对老师有礼貌,见老师主动问好、让路。尊重管理员的劳动,协助管理员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良好的生活学*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中的具体情况,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办学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学生宿舍管理

  第一条 凡住校学生必须由生活辅导老师进行造册登记,统一安排床位。

  第二条 住宿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遵守宿舍纪律,服从辅导老师以及各宿舍室长的管理安排。

  第三条 凡住宿学生在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进入他人宿舍,不得随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条 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区,学生家长要求找学生时须由管理员传达或陪同。

  第五条 住校生必须遵守宿舍请假制度。

  第六条 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确需调换,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换手续。

  第七条 上课铃响,由管理员清查宿舍人员,确保上课期间宿舍无人,禁止学生课间回宿舍,上课时间留在宿舍的须有请假条。

  第八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生活秩序。严禁在宿舍楼前内大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剧烈的体育运动。禁止在宿舍打球,一经发现,予以没收。禁止在宿舍内打牌,或搞其它影响休息秩序的娱乐活动。

  第九条 住宿学生应保持室内外卫生,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第十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楼内的各种公共设施。

  第十一条 节约水电,室内严禁乱扔,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

  第十二条 住宿学生应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第十三条 严禁在室内,走廊里燃烧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须经人同意才能带出宿舍,个人大件行李带出宿舍必须经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带出。

  第二章 宿舍防火制度

  第十四条 学生宿舍防火安全须知

  1、学生宿舍内、走廊的电路,不准擅自移动,更换或私拉电线,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外的照明。

  2、不准在学生宿舍和走廊内使用电炉子、酒精炉等烧水,做饭;不准携带未熟食品进入宿舍加工食用。

  3、不准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热垫、电烙铁和其他大功率电器。

  4、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5、宿舍不准点蜡烛、抽烟、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6、非火警不准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7、凡违纪以上规定,对当事者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第三章 宿舍防盗制度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应做好如下防盗措施:

  1、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处。

  2、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丢失后要立即报告学校,情节严重的应向*机关报案。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轻易借给别人,防止钥匙失控,每个宿舍只能由舍长或舍长委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钥匙,不得私配多余的.钥匙。

  4、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销好门。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窗、随手锁门的*惯。

  5、晚上睡觉时,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或窗台。

  6、不要留宿外来人员。

  7、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观察,如可疑人员在宿舍四处走动,窥探张望,要加以询问,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

  根据校管理规定,我校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未经登记批准擅自住校,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罚。

  2、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并在10分钟内各自整理内务,预备铃前必须离开寝室,不得借故赖床不起,如患病需持医院或我校校医证明,经值班人员准许,方可留室。按时就寝,熄灯后严禁讲话,保持室内安静,熄灯后一小时内不得流动,出公寓。

  3、住校生要严格按规定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床位和寝室,不得私自挪动床位,不得擅自调换门锁,更不得借故在外留宿,有特殊原因,必须事先向值班人员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室,凡未经允许私自在外过夜,立即通报家长并给以处理。

  4、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流值日制度,值日生安排,职责张贴在门后。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在室内洗衣服、洗头,就寝时室长一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情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值日生实行一日三扫制,分别在早操,午自*前,晚自*前打扫卫生拖地倒垃圾,美化宿舍。

  5、保持内务整洁,不得将饭菜带入公寓内,不得在公寓内外张贴,学*生活用品摆放有序,床上垫褥展*,被毯折叠成方,枕头一律放在被毯上面,凡南侧房间被毯一律放在南头,凡北侧房间被毯一律放在北头,床上其余衣物一律放在被子里侧,毛巾,洗刷用具放在各自脸盆内,统一放置在一层床铺下方,检查发现内务杂乱,勒令整顿,经教育不改者给以处理。

  6、保持公寓内外整洁,不得张贴,涂抹,不得将杂物从窗户仍出。

  7、住校生严禁将非住校人员带入寝室,严禁擅留他(她)人住宿,违者处罚后取消住校资格。家长来校看望必须经值班人员协调处理,不得擅自进入寝室,除管理人员外,女性不得擅自进入男生寝室,男性不得擅自进入女生寝室,确保同学们的住校安全。

  8、严禁私自接电和改换照明,严禁使用汽油炉、酒精炉、电炉等燃具,严禁将非生活、学*用品带入寝室。违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罚。严禁熄灯后点蜡烛,凡发现点蜡烛者,给予严重处罚。同室知情不报者给予相应处罚。

  9、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宿舍内外财物本舍承包,个人无意损坏者按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处罚,否则本舍集体赔偿,爱护他(她)人钱物,各自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以防丢失。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拿用,否则被视为偷盗行为。

  10、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寝室安静,关闭门窗轻拉慢放,按时午休、晚休,按时熄灯,不得吵闹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准在室内使用各类音响,不准看低级趣味的刊物。严禁抽烟、喝酒、玩牌等有碍身心健康的活动,违者严肃处理。

  11、住校生必须严格自觉遵守住校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杜绝违规行为,住校生管理与班级管理挂勾,公寓管理人员每天早读,午自*,晚自*,晚睡检查各宿舍做好记录,处理,政治处对各公寓加强检查,各年级对公寓做好检查,并记录,处理,为共同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学*环境而尽心尽责。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宿舍开关门时间及规定:

  早晨开门时间:5:30 7:30上午锁门时间:7:3011:55中午开门时间:11:5512:40午休锁门时间:12:40 2:15午休后开门时间:2:15 2:45下午锁门时间:2:454:40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 7:15晚自*锁门时间:7:20xx:20晚上开门时间:10:20xx:50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学员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4)

——品质管理制度 (菁华5篇)

  第一条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1、质量检验标准;

  2、不合格品的监审;

  3、仪器量规的管理;

  4、制程质量管理;

  5.成品质量管理;

  6、产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7、产品质量确认;

  8、质量管理教育培训;

  9、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三条制定质量检验标准的目的

  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

  第四条检验标准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一)适用范围

  (二)检验项目

  (三)质量基准

  (四)检验方法

  (五)抽样计划

  (六)取样方法

  (七)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八)其它应注意的事项

  第五条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正。

  2、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第六条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

  (一)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进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检验。

  (二)检验项目:将实放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均列出。

  (三)质量基准: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基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四)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检验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官感检查(例如目视)的方式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亦应注明。

  (五)取样方法:抽取样本,必须由群体批中无偏倚地随机抽取,可利用乱数来取样,但群体批各制品无法编号时,则取样时,必须从群体批任何部位*均抽取样本。

  (六)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1、属进料(含加工品)者,则依进料检验规定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通知仓储人员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批,则将检验情况通知采购单位,由其依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特采)。

  2、属成品者,则依成质量量管理作业办法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入库或出贷,不合格批则退回生产单位检修)。

  不合格品的监审办法

  第七条适时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能转用或必须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

  第八条由质量管理单位负责召集工程、生产、物料等有关单位组成监审小组负责监审。

  本质量管理制度准则经总管理处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九条实施要点

  (一)发现不合格品,由发生单位填具不合格品监审单(填妥不合格品的品名、规格、料号、数量、不良情况等)送交监审。

  (二)监审时需慎重考虑,并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例如:

  1、是否能维修或必须报废。

  2、检修是否符合经济效益。

  3、是否为生产的急需品。

  4、是否能转用于另一等级产品。

  5、是否有些部分可继续使用,有些部分可维修,有些部分必须报废。

  (三)监审小组将监审情况及判定填入不合格品监审单内,并经厂长核准后,即由有关单位执行。

  (四)监审小组应于三日内完成监审工作。

  仪器管理

  第十条仪器校正、维护计划

  1、周期设订

  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2、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

  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做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十一条校正计划的实施

  1.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均需参加讲*,由质量管理单位负责排定科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末参加讲*前就须使用检验仪器量规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

  2.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

  用方法实施检验,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3、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执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业,并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内,一式二份存于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仪器的维护与保养

  1、由使用人负责实施。

  2、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

  3、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

  4、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宜定期插电开动。

  6、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则

  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的凭证。

  7、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8、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的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教导并列入作业检核扣罚。

  9.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白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管理部不定期抽检。

  制程质量检验

  第十三条制程质量异常的定义

  (一)不良率高或存在大量缺点。

  (二)管理图有超连串,连续上升或下降趋势及周期时。

  (三)进料不良,前工程不良品纳入本工程中。

  第十四条制程质量检验

  1、质检部门对各制程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

  2、在制品质量检验依制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IPQC负责检验:

  3、质量管理工程科于制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负责加工条件的测试。

  (1)钻头研磨后"规范检验"并记录于"钻头研磨检验报告"上。

  (2)切片检验分PIH、一次钢、二次铜及喷锡镀铜分别依检验规范检验并记录于(QAEMicrosectionReport)、(AQESolderabilityTesReport)等检验报告。

  4、各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组长应即追查原因,并加以处理后,将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指示后送质量管理部,责任判定后送有关部门会签后再送总经理室复核。

  5、质检人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反应单位主管处理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呈经(副)理核签后送有关部门处理改善。

  6、各生产部门依自检查及顺次点检发生质量异常时,如属其他部门所发生者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7、制程问半成品移转,如发现异常时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第十五条实施要点

  1.发现单位于制程中发现质量异常,立即采取临时措施并填写异常处理单通知质量管理单位。

  2.填写异常处理单需注意:

  (1)、非量产者不得填写。

  (2)、同一异常已填单在24小时内不得再填写。

  (3)、详细填写,尤其是异常内容,以及临时措施。

  (4)、如本单位就是责任单位,则先确认。

  3、质量管理单位设立管理簿登记,并判定责任单位,通知其妥善处理,质量管理单位无法判定时,则会同有关单位判定。

  4、责任单位确认后立即调查原因(如无法查明原因则会同有关单位研商)并拟定改善对策,经厂长核准后实施。

  5、质量管理单位对改善对策的实施进行稽核,了解现况,如仍发现异常,则再请责任单位调查,重新拟订改善对策,如已改善则向厂长报告并归档。

  第十六条制程自主检查

  1、制程中每一位作业人员均应对所生产的制品实施自主检查,遇质量异常时应即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应立即报告科长或组长,并开立"异常处理单"见(表)一式四联,填列异常说明、原因分析及处理对策、送质量管理部门判定异常原因及责任发生部门后,依实际需要交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拟定责任归属及奖惩,如果有跨部门或责任不明确时送总经理批示。

  2、现场各级主管均有督促所属确实实施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验所属各制程质量,一旦发现有不良或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处理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疏忽的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水准,降低异常重复发生。

  3、制程自主检查规定依"制程自主检查实施办法"实施。

  成品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成品质量检验

  成品检验人员应依"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问题,迅速处理以确保成品质量。

  第十八条出货检验

  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第十九条原物料质量异常反应

  1、原物料进厂检验,在各项检验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无论其检验结果被判定为"合格"

  或"不合格",检验部门的主管均须于说明栏内加以说明,并依据"资材管理办法"的规定呈核与处理。

  2、对于检验异常的原物料经核决主管核决使用时,质量管理部应依异常项目开立"异常处理单"送制造部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时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由现场主管填报使用状况、成本影响及意见,经经理核签呈总经理批示后送采购单位与提供厂商交涉。

  第二十条在制品与成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1、在制品与成品在各项质量检验的执行过程中或生产过程中有异常时,应提报"异常处理单",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应质量异常情况,使能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质量。

  2、制造部门在制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序追踪原因外,不良品当即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入下制程(以"废品报告单"提报,并经质量管理部复核才可报废)。

  产品质量确认

  第二十一条质量确认时机

  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安排"生产进度表"或"制作规范"生产中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将"制作规范"或经理批示送确认的"异常处理单"由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取样确认并将供确认项目及内容填立于

  "质量确认表",连同确认样品送营业部门转交客户确认。

  1、客户附样的印刷线路非本公司或要求不同者。

  2、批量生产前的质量确认。

  3、客户附样与制品材质不同者。

  4、客户要求质量确认。

  5、生产或质量异常致产品发生规格、物性或其他差异者。

  6、经经理或总经理指示送确认者。

  第二十二条确认样品的生产、取样与制作

  1、确认样品的生产

  (1)若客户要求确认底片者由研发部制作供确认。

  (2)若客户要求确认印刷线路、传洋效果者,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以小时制作供确认。

  2、确认样品的取样

  质量管理部人员应取样二份,一份存质量管理部,另一份连同"质量确认表"交由业务部客户确认。

  第二十三条质量确认书的开立作业

  1、质量确认书的开立

  质量管理部人员在取样后应即填"质量确认表"一式二份,编号连同样品呈经理核签并于"质量确认表"上加盖"质量确认专用章"转交研发部及生产管理人员,且在"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日期"后转交业务部门。

  2、客户进厂确认的作业方式

  客户进厂确认需开立"质量确认表"质量管理人员并要求客户于确认书上签认,并呈经理核签后通知生产管理人员排制,客户确认不合格拒收时,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填报"异常处理单"呈经理批示,并依批示办理。

  第二十四条质量确认处理期限及追踪

  1、处理期限

  营业部门接获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送来确认的样品应于二日内转送客户,质量确认日数规定国内客户5日,国外客户lo日,但客户如需装配试验始可确认者,其确认日数为50日,设定日、数以出厂日为基准。

  2、质量确认追踪

  质量管理部人员对于末如期完成确认者,且已逾2天以上者时,应以便函反应营业部门,以掌握确认动态及订单生产。

  3、质量确认的结案

  质量管理部人员于接获营业部门送回经客户确认的"质量确认表"后,应即会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完成并以安排生产,如客户认为不合格时应检查是否补(试)制。

  质量管理教育训练办法

  第二十五条质量管理教育训练的目的是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质量知识及质量管理技能,使员工充分了解质量管理作业内容及方法,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并使质量管理人员对质量管理理论与实施技巧有良好基础,以发挥质量管理的最大效果,以及协助协作厂商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策划与执行,并由管理部协办。

  第二十七条实施要点

  (一)依教育训练的内容,分为以下三类:

  1、质量管理基本教育:参加对象为本公司所有员工。

  2、质量管理专门教育:参加对象为质量管理人员、检查站人员、生产部及工程部的.各级工程师与单位主管。

  3、协作厂商质量管理:参加对象为协作厂商。

  (二)依训练的方式,分为以下二种:

  1、厂内训练:为本公司内部自行训练,由本公司讲授或外聘讲师至厂内讲授。

  2、厂外训练:选派员工参加外界举办的质量管理讲座。

  (三)由质量管理部先拟订"质量管理教育训练长期计划"列出各阶层人员应接受的训练,经核准后,依据长期计划,拟订"质量管理教育训练年度计划"列出各部门应受训人数,经核准后实施,并将计划送管理部转知各单位。

  (四)质量管理部应建立每位员工的质量管理教育训练记录卡,记录该员已受训的课程名称、时数、日期等。

  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第二十八条质量异常统计分析

  1、质量管理部每日IPQC抽查记录统计异常料号、项目及数量汇总编制"总机班、料号不良分析日报表送经理核示后,送制造部一份以了解每日质量异常情况,以拟改善措施。

  2、质量管理部每周依据每日抽检编制的"各机班、料号不良分析日报表"将异常项目汇总编制"抽检异常周报"送总经理室、制造部品保组并由制造科召集各机班针对主要异常项目、发生原因及措施检查。

  第二十九条制程质量异常改善"异常处理单"经经理列入改善者,由经理室品保组登记交由改善执行部门依"异常处理单"所拟的改善对策确实执行,并定期提出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改善结果。

  第三十条质量管理圈活动

  为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能力,增强员工与群体的合作,创造明朗愉快的工作场所,促进管理活动的水*,实现"目标经营管理",公司内各部门来共同组成质量管理圈,以推动改善工作。

  (1)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2)中药饮片购进管理:

  ①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②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③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④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3)中药饮片验收管理:

  ①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②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③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④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⑤验收记录应保存三年;

  (4)中药饮片储存与陈列管理

  ①应按照中药饮片储存条件的要求储存于相应库中,易串味药品应单独存放;

  ②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等方法养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霉变等措施;

  ③中药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季度对饮片全部巡检一遍。

  ④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装斗复核,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好记录;

  ⑤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净选、过筛,定期清理格斗,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防止混药;

  ⑥饮片上柜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装斗原则;

  ⑦每天工作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物;

  (5)中药饮片的销售管理

  严把饮片销售质量关,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一)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计划。

  (四)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六)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七)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产地环境管理,推行产地编码

  指导建立产地编码,建立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分散种植户为补充,建立有机农产品产地编码和生产者基础信息,从源头做到农产品身份可识别、可追溯。

  二、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建立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大力推广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规范生产过程,建立健全各种生产档案,包括生产(经营)者编号、生产(经营)者名称,种植品种、肥料施用、农药施用、添加剂使用、收获和其他田间作业记录以及产品检测等相关信息,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三、加大产地产品监测力度,建立合格产品准出制度

  加强产品监测,并建立产品合格把关制度,完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储运各环节要有追溯记录。

  四、规范包装标识,建立相应的备案制度

  对公司的产品,建立规范的包装标识。包装标识须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编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产品认证情况等信息,并建立详细的备案管理,确保产品流向可追踪。

  五、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信息*台

  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建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管理系统,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数据库、农产品检测数据库、以及销售流向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

  六、追溯程序的启动

  对发生问题组织以及个人,根据最初信息源立即启动追溯程序,包括查找生产日期、确定种植基地和批次号,通过查阅田间管理日志、台帐、检测报告等分析原因。对于违规事实,由相关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依法处置相关责任人,并及时进行整改修复。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1.质量检验标准;

  2.不合格品的监审;

  3.仪器量规的管理;

  4.制程质量管理;

  5. 成品质量管理;

  6.产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7.产品质量确认;

  8.质量管理教育培训;

  9. 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三条 制定质量检验标准的目的

  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


学员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5)

——奖惩管理制度 (菁华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在新的起点上攀登新的高峰,进一步激发广教职工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增强全校教职工的荣誉感、责任感,规范教职工的行为,维护学校利益和声誉,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学校深化内涵建设创造有利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上海交通学章程》以及*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交使命,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团结协作、诚实守信、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条对教职工的奖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公正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在惩戒上,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对于有下列表现的教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办事公道,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及其它任务,能够起模范作用,表现突出的;

  (二)在各项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为学校节约资源、促进学校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在培养人才、创造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国家赢得荣誉的;

  (四)有效防止、消除事故,使国家和公共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五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

  第六条设立学校级奖励项目应由拟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立项,报学校人事工作小组审定批准。

  第七条教职工的奖励一般可结合学年或年终考核进行。对于事迹特别突出的,也可随时给予奖励。

  第八条奖励程序:一般由各部门或群众推荐,报设奖部门按评奖条例审批。拟授予荣誉称号的人选须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批通过,由设奖部门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奖励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奖励者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骗取奖励的;

  (二)违奖励申请和审批程序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三章惩戒

  第十条学校对教职工的惩戒分为:通报批评和处分。处分分为:警告、箭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其中,警告、箭、记过的时限分别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造成经济损失的,在给予处分的同时还应当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处分:

  (一)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的;

  (二)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给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违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给学校的利益造成损害的;

  (四)发生重事故、灾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五)泄露国家或者工作秘密的;

  (六)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国家和单位利益的活动,或者兼任法律、行规、规章禁止兼任的职务的;

  (七)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者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完成岗位职责任务造成影响,本单位提出改正,拒不改正的;

  (八)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九)违财经纪律,污、浪费国家资财的;

  (十)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十一)违职业道德或者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二)有违纪律的其它行为的。

  第十二条有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的,应当根据其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小,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对错误有深刻认识且悔改表现较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二)情节较轻,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

  (三)情节较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严重的,给予箭、记过处分;

  (四)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严重,不适合继续担任现任工作或职务的,给予降级(降职)或撤职处分;

  (五)对于严重违纪违规,屡教不改或无悔改表现,不适合继续留用的,给予开除处分。

  (六)对于违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处刑罚的教职工,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受警告、箭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在高于现聘等级的岗位;受记过处分期间,视情况降低一至两个岗位等级聘用;受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处分期满,由处分决定部门解除处分,对没有改正错误的不予解除处分。解除记过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聘用岗位和受处分前的工资待遇。

  第十五条在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提前解除处分。

  第十六条处分的程序

  (一)对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教职工,所在部门应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作出追究纪律责任和给予处分决定之前,对教职工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及时地调查,并听取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各相关方面的事实陈述、理由和意见,在查明事情真相后,按违纪违规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并根据本人的认识程度,在三个月内提出书面处理建议,报学校纪、监察处或人事处。

  (二)担任行政职务的由纪或监察处,其他教职工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在听取工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处理方案。记过及以下处分由校人事工作小组审批,报校长办公会议备案;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处分的,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给予开除处分的,必须通知工会。

  (四)学校的书面处理决定应由相关部门送达受处分人本人,同时存入其档案。因开除解除聘用合同的教职工,其档案按规定转出学校。

  (五)受处分的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以书面方式向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收到申诉后,应当及时研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答复结果仍不满意的,可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向上级机关申诉。在申诉期间,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教职工。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8年3月13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生效后,以往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为加强管理,维护公司和智能温室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和智能温室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东升智能温室种植与町春产品装配物流服务工作员工。其制定的原则是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有功必奖,奖惩严明,公*公正。员工奖惩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由公司经理与主管具体实施。

  第二条 奖励条款

  1、半年、全年年终奖

  要求:年度工作中失误少、无违规行为,工作成绩较好。

  评选范围:东升科技园员工。

  奖励方式:由公司根据年度发展状况,奖金300-1000元。

  2、监督检举奖励

  要求:对工作生活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拍照或实证检举(据实举报,恶意举报严惩)

  参与范围:全体职工

  奖励办法:提供图片、实证经证实:

  违反处罚条款1、2条,奖励5--50元;

  违反处罚条例3、4条,奖励20―200元;

  违反处罚条例5、6、7条,奖励50―300元;

  有效避免及挽回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3、建议及创意奖励

  要求:促进企业发展或工作进展的意见及措施

  参与范围:全体员工

  奖励方法:凡提出建议或工作创意,一经取纳奖励50―1000元;突出贡献根据情况另行奖励。

  第三条 处罚条款

  1、考勤处罚

  1)考勤制度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元。

  2)严禁上班脱岗、不上班或办理私事,一经发现以旷工论处。

  3)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20元,30分钟以上扣罚50元。

  4)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

  5)员工出现无故连续旷工3日者,视为自动离职,不支付任何工资、奖金。

  6)脱岗10分钟以内扣罚20元,30分钟以上扣罚50元。

  2、其他处罚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2)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者;

  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15分钟以上者;

  4)影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结轻微者;

  6)损坏公物者(损失100元内);

  7)违反安全、卫生规章,不穿着规定工装、配备指定器具上岗未造成损害者;

  3、其他处罚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100-500元。

  1)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致影响公司权益者(罚款加赔偿损失);

  2)对同事排挤、暗示及言语攻击或诬害、伪证,挑拨事端未造成损害者;

  3)工作疏忽造成物资无故丢失和损坏者(损失金额500元以内),需根据实际价格赔偿并予以处罚;

  4)疏忽造成安全隐患、经营环境不整洁者;

  5)对可能发生的隐患、舞弊行为没有及时揭发、制止,导致不良事件发生者。

  4、其他处罚三: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赔偿损失并罚款200-1000元。

  1)擅离职守造成事故,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害者。

  2)遗失重要文件、证件、物件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业务遭受较大损失者(损失金额1000元内)。

  4)不服从主管人员管理监督,未影响他人及温室内秩序者。

  5)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7)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未造成损失者。违规者将同时移交*机关处理。

  8)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100元以上者,违规者将同时移交*机关处理。

  9)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1000元(含)以下损失者;

  5、其他处罚四: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赔偿损失及罚款20xx---10000元,并予以辞退。

  1)因触犯法律而被司法机关处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盗窃温室财物、徇私舞弊,责任人同时移交*机关处理。

  3)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者。

  4)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者。

  5)殴打他人或聚众闹事,不服从管理或怠工。

  6)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

  7)造温室设施设备、物资无故丢失、损坏,除接受罚款外,还要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者。

  8)煽动怠工或*、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和甲方(温室)形象,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

  9)未经许可兼任其它公司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10)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

  6、其他处罚五: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员工在职(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的;

  2)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员工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公司利益造成损失;

  4)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公司劳动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的。

  第四条 附则

  1、对于本制度所未规定的事项,由办公室依照公司其它管理制度执行,必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规定。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员工对本管理制度产生疑义时,由办公室做出说明。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参加校本培训是每个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全体教师必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内容。

  2、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校本培训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计划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3、校本培训组织者和实施者必须按照校本培训方案规定的内容组织培训活动,并记好笔记,每次有出勤统计,有过程记载。每学年对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无故不参加校本集中培训三次以上视作不合格。

  4、校本培训的考核情况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职务聘任、晋升的必备条件。

  5、教师培训的`方式要灵活多样,切实可行,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不同层次教师提出不同的培训要求,但都应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使教师由逐步实现由初任向胜任转化,由胜任向骨干转化,由骨干向知名转化,由知名向专家转化的奋斗目标。

  6、做好校本培训的考核与总结工作。考核要坚持严格、全面的原则;总结中要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对培训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培训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7、经费保障。学校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为顺利开展校本培训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

  8、后勤支持。后勤为培训服务,主动、及时提供物质保障。

  9、继续教育成绩领先者,在评选优、晋职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

  10、对不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或校本培训任务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更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特色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承交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奖励的条件和种类

  第五条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

  (三)在文化传承创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的;

  (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上级部门及社会团体设奖,相关部门按奖项要求推荐上报。

  第七条校级奖励项目包括以下四类:

  (一)教书育人奖。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为主、专职教学、思政等教师,表彰师德高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乐疆教、深受广学生爱戴、在推动人才培养“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科研成果奖。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专职科研等团队及个人,表彰其在学术研究、服务国家重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三)管理服务奖。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务、支撑、教辅等岗位教职工,表彰其立足本职岗位,在服务学校发展稳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四)其他专项类奖。面向在其他领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如“优秀员”、“三八红旗手”等奖项。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五个等第。

  第三章奖励的实施和评选

  第九条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全面负责校级奖励体系建设,统筹校级奖励的立项、评审、颁奖等环节,党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奖励的设立和评选等工作。

  第十条由学校党教师工作部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员会和教学发展中心等参与,制定“教书育人奖”评选实施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牵头制定“科研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处牵头制定“管理服务奖”评选实施办法;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授权的相关部门负责其他专项类奖的评选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评选实施办法经过党教师工作员会审定通过后正式生效,并根据评选办法设置财务专项经费。评选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立其他校级奖项。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新设校级奖项的,相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精神,提出奖励方式建议及方案,经过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校级奖励的评选,一般由奖励实施部门依照评奖办法发起,尊重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按照各奖项实施办法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进行推荐、申报、评选或认定;由牵头部门将各奖项的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初审,上报学校党常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形成最终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对获得校级奖励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在教师节会宣布奖励决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应当隆重、节俭,积极倡导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违奖励程序,骗取奖励的;

  (二)获奖集体或获奖个人的核心成员有违道德品质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四章奖励的应用

  第十六条要发挥奖励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注重奖励结果的馈和应用,奖励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长聘体系与荣誉体系评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工作的教职工(含医学院)。

  第十八条各院(系)设立的院(系)奖励或新增的专项奖,应符合本办法精神。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教代会联*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学员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6)

——学员管理制度(精选十篇)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员管理办法。

  一、学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学员管理紧紧围绕实现职业培训目标来进行,从加强职业道德学*、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和实践能力培养入手,使学员掌握一门专业技术的同时,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

  二、学员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1、学员管理工作包括学*管理、考试管理等。重点是学*管理。

  2、学员管理工作要从各班次学员的实际和特点出发,既要发挥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学员班委会的作用,引导学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教务处作为学员管理机构履行管理职能。

  4、各专业班次均设班主任,具体负责班级的学*和其他各项活动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

  5、各主体班次均建立学员班委会,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各班次要划分若干学*小组。各小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认真完成学校或班级交给的学*或其他各项任务.

  三、学*管理

  1、学员到学校学*,要进行入学教育,明确入学目的,端正学*态度,并制定相应的个人学*计划。

  2、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坚持以理论学*为主,注重实践操作,认真搞好自学。

  3、课堂纪律

  (1)学员上课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按规定扣分,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2)在教室上课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保持良好的课堂环境。

  (3)班主任跟班听课,了解学员的听课情况,维持课堂秩序,检查学员的课堂笔记,督促学员完成作业。

  4、学员要认真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学*讨论和专题研讨。讨论前学员应按照讨论题认真思考,写好发言提纲。学*讨论和专题研讨中应畅所欲言,形成认真学*、民主讨论、积极探索、求真务实的风气。

  5、学员成绩考核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具体要求进行。

  6、出勤管理

  学员在校期间,应集中精力学*,一般不准请假,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申请:

  (1)因病经医院证明,需作短期休息的治疗者。

  (2)个人或家庭有特殊事情者。

  考勤管理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要详细记载学员的出勤情况。考勤要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学员请假必须填写《学员请假报告单》,教务部门要建立请销假制度,并负责在学员《学*培训情况登记表》上记载。

  四、生活管理

  1、以饱满的热情、进取的精神、认真的态度参加培训学*。

  2、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向班主任(学校)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校。

  3、专心听课,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和实践,认真作好课堂笔记,及时复*所学知识。上课时,不讲话,不抽烟,不使用手机,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4、讲文明、讲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不玷污、损坏墙壁和宣传标语。每天轮流打扫教室、寝室、厕所等场所的卫生,保持地面干净。

  5、节约水电,及时关电关水,做到人离灯熄水停。

  6、爱护公共财产,及时关好门窗,借学校物件及时归还,损坏和遗失公共财物照价赔偿。

  7、按时就餐、文明就餐,每八人一桌,待人齐后一起开餐。爱惜粮食,尊重工友。自配饭盆,自洗饭盆。

  8、听从安排,服从管理,遵纪守法,道德高尚。不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不赌博,不参与违法活动,若发现违反者,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9、加强安全防范,妥善保管个人财物,随时落好门锁。注意人身生命安全,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制定目的

  为了进一步确保家长对学校各类活动的参与率,切实提高家长科学育儿的水*,特制定家长学校学员考核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校家长

  三、具体内容

  1、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进入校园不吸烟,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2、按时到校上课,不早退、不迟到、不旷课,有事请假。

  3、尊敬老师,在孩子的教育上如与教师的意见不一致时,能主动与教师沟通。*时能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4、积极看阅家长学*资料,不断更新自己的家教理念,丰富自己的家教经验,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每月一道家庭教育思考题。

  5、积极参与学校的相关活动,同时支持孩子参加学校的各类活动。

  6、根据以上条件,每年对所有家长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分好家长、合格家长、不合格家长三个层次。

  7、评选到的好家长要积极总结家教经验,学校给予通报表扬。

  1、凡我校新生家长都应报名参加家长学校,成为家长学校成员,并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2、每位学员应准时参加听课,不得随意旷课,有特殊情况须请假。

  3、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教学活动。

  4、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扰乱课堂纪律。如讲话、做事、抱孩子等。

  5、爱护校园内公物,不得损坏校园内物品。

  一、制定目的

  为了进一步确保家长对学校各类活动的参与率,切实提高家长科学育儿的水*,特制定家长学校学员考核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校家长

  三、具体内容

  1、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进入校园不吸烟,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2、按时到校上课,不早退、不迟到、不旷课,有事请假。

  3、尊敬老师,在孩子的教育上如与教师的意见不一致时,能主动与教师沟通。*时能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4、积极看阅家长学*资料,不断更新自己的家教理念,丰富自己的家教经验,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每月一道家庭教育思考题。

  5、积极参与学校的相关活动,同时支持孩子参加学校的各类活动。

  6、根据以上条件,每年对所有家长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分好家长、合格家长、不合格家长三个层次。

  7、评选到的好家长要积极总结家教经验,学校给予通报表扬。

  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如实填写培训记录、教学日志。

  2、训练中不得私自驾驶训练车辆,遵守安全操作要领,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3、训练期间不准宴请公司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4、积极提出在教学中、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管理

  1、学员到公司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方可参加科目一理论学*。

  2、学员中途退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3、学员违反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4、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

  5、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即已经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学*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

  1、公司教务科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2、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结业证书。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为加强培训班的日常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培训质量,特制订此制度。

  一、学员守则

  1、每个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培训班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服从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按时报到,交验证件(本工种《安全资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要求交齐办证所需的费用、照片等。

  3、准备好学*用品(包括笔记本、笔、操作规程等)。

  4、按指定位置坐好,前后对齐。

  5、遵守作息时间,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间退。

  6、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书面向培训中心主任请假。缺课2天以上(包括2天)不予结业。

  7、遵守课堂纪律,上课坐姿端正,着装整齐,不敞胸露怀,不趴桌、不躺卧,不随便讲话,不看与上课无关的书籍,不得干扰正常的授课秩序。

  8、上课注意听讲,认真思考,作好笔记(每天笔记不得少于5篇)。

  9、课间不得大声喧哗,追逐吵闹,严禁班中喝酒或进行各种娱乐活动。

  10、教室内严禁吸烟,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

  11、结业实行闭卷考试,要认真遵守《考场规则》。

  12、课间课下严禁擅自动用电教设备,违者罚款50元。

  13、损坏教学设备的学员,按矿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二、考勤管理

  1、班主任对培训班学员考勤管理负全面责任。

  2、学员持有关证件(本工种《安全资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按时报到,班主任按要求做好学员入学资格查验,填写《学员登记簿》。

  3、冒名顶替安排培训,每人次罚顶替者及该单位责任人各100元。

  4、按学员登记簿建立学员考勤台帐,班主任每天点名不得少于2次,培训班原则上不准假,特殊情况凭假条向培训中心主任请假。

  5、学员迟到罚款20元、早退罚款50元、间退每节罚款20元,累计缺课7学时者,按缺勤1天处理,取消本次培训资格。无故旷课,旷课半天者罚款50元并不予报工,旷课1天以上(含1天),罚款100元,并取消本期学*班结业资格。

  6、培训班学员由培训中心统一报工。班主任要准确记录学员的出勤情况,培训班结业后如实报给学员所在单位及工资部门。

  三、奖惩制度

  1、学员违反《考场规则》罚款20元;严重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按考试不及格处理,并罚款50元,只给一次补考机会。

  2、培训考试不及格者罚款50元,补考不及格再罚100元。补考两次不及格者待岗学*,直至合格。

  3、成绩优异者(95分以上)向矿里推荐,与矿评优选先挂钩。

  为加强培训班的日常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培训质量,特制订此制度。

  一、学员守则

  1、每个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培训班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服从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按时报到,交验证件(本工种《安全资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要求交齐办证所需的费用、照片等。

  3、准备好学*用品(包括笔记本、笔、操作规程等)。

  4、按指定位置坐好,前后对齐。

  5、遵守作息时间,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间退。

  6、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书面向培训中心主任请假。缺课2天以上(包括2天)不予结业。

  7、遵守课堂纪律,上课坐姿端正,着装整齐,不敞胸露怀,不趴桌、不躺卧,不随便讲话,不看与上课无关的书籍,不得干扰正常的授课秩序。

  8、上课注意听讲,认真思考,作好笔记(每天笔记不得少于5篇)。

  9、课间不得大声喧哗,追逐吵闹,严禁班中喝酒或进行各种娱乐活动。

  10、教室内严禁吸烟,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

  11、结业实行闭卷考试,要认真遵守《考场规则》。

  12、课间课下严禁擅自动用电教设备,违者罚款50元。

  13、损坏教学设备的学员,按矿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二、考勤管理

  1、班主任对培训班学员考勤管理负全面责任。

  2、学员持有关证件(本工种《安全资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按时报到,班主任按要求做好学员入学资格查验,填写《学员登记簿》。

  3、冒名顶替安排培训,每人次罚顶替者及该单位责任人各100元。

  4、按学员登记簿建立学员考勤台帐,班主任每天点名不得少于2次,培训班原则上不准假,特殊情况凭假条向培训中心主任请假。

  5、学员迟到罚款20元、早退罚款50元、间退每节罚款20元,累计缺课7学时者,按缺勤1天处理,取消本次培训资格。无故旷课,旷课半天者罚款50元并不予报工,旷课1天以上(含1天),罚款100元,并取消本期学*班结业资格。

  6、培训班学员由培训中心统一报工。班主任要准确记录学员的.出勤情况,培训班结业后如实报给学员所在单位及工资部门。

  三、奖惩制度

  1、学员违反《考场规则》罚款20元;严重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按考试不及格处理,并罚款50元,只给一次补考机会。

  2、培训考试不及格者罚款50元,补考不及格再罚100元。补考两次不及格者待岗学*,直至合格。

  3、成绩优异者(95分以上)向矿里推荐,与矿评优选先挂钩。

  为加强学校学员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学员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对学员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积极引导学员安全健康成长。

  二、学校对学员安全教育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爱护学员,教育先行,明确责任,管教结合,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三、本规定是对学员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及事故处理的规范。

  四、学校要把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到议事日程上来,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员的防范能力。

  五、为加强学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将建立学员安全教育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员由各任课教师及各部门主管参加,在学校主管校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六、学校教职工要从爱护、关心学员出发、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和改善环境,保护学员人身和财产安全

  七、学员发生意外以及学员要求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保护时,学校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学员应自觉尊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参与危害社会及学校稳定的活动。不得有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要注意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八、学员在各项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

  1、在实操室应严格按操作进行操作。

  2、在实操、社会实践、军训及劳动中,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

  九、学员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清洁,严禁使用各种电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律处分。

  十、如发生刑事、交通等其它事故,在场学员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十一、学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发生一般伤害后,学校将及时进行调查,根据当事人或他人的过错,给予批评教育,并根据损失程度,除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外,同时要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十二、学员在教学、实*、生活过程中,因属学校责任发生的伤亡、或致残等事故,由学校承担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好处理及善后处理工作。在教学、实*生活过程中,由于学员本人不能遵守纪律或不按要求进行活动而发生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由学员本人负责。

  十三、学员参加未经学校校长批准的活动或未经请假擅自离校而发生的一切意外伤亡事故,由学员本人负责。

  十四、学员假期或毕业离校后发生的一切意外伤亡事故,由学员本人负责。

  十五、由属于不可抗拒原因或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十六、对已参加人身保险的学员,在有效保险期内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属于学校责任的,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补偿,属于学员本人责任的,除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外,学校将不再负责。

  十七、因病死亡可由本人承担责任死亡的学员,学校不承担丧葬费,如家庭确有实际困难,学校可酌情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费金额最多不能超过500元。

  十八、因保护国家财产或他人生命而致残或英勇牺牲的学员,学校将报请省、市人民**授予荣誉称号,同时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十九、本规定由学校学员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颁布日起实施。

  一、考勤与请假制度

  1、学员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超假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2、学员因病需请假,必须持医院有关证明,病假超过教学计划课时的百分之三十不能参加培训考试。

  3、学员一般不准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本人所在单位许可,校方酌情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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