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的奖励惩罚制度 50句菁华

首页 / 制度 / | 2022-10-09 00:00:00 制度,酒店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3、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4、工作时干私活;

5、浪费酒店财物,如餐具,食品,纸张等;

6、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7、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8、欺骗或骚扰客人;

9、骚扰、欺辱,危害饭店客人或员工;

10、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11、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12、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13、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14、积极参加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15、见义勇为且为山庄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16、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17、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18、1年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嘉奖的;

19、违反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者。

20、不走楼梯,非工作需要擅自使用客用电梯。

21、当班时听音乐、看电视,打私人电话或用电话聊天。

22、在客用场所有剔牙、挖耳、抓痒、抠鼻孔、照镜子、化妆、打响指、吹口哨、手插口袋、双手叉腰、高声喧哗等有失职业风度的举动。

23、当班时间打瞌睡、干私活。

24、工作时间高声喧哗以至影响客人休息。

25、用不适当的手段干扰他人的工作。

26、明知财物受到损失或丢失,而不管不问不汇报。

27、泄露酒店机密,遗失酒店钥匙、单据等重要物品。

28、工作失职造成停电、停水、停机等重大事故。

29、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0、对外界发表有关酒店的污蔑性言论,发表有损酒店声誉的言论,严重损坏酒店形象。

31、在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除班前会上表扬外,可奖励5元以上。

32、处理方式

33、不使用指定员工通道(1′)。

34、上岗时仪容仪表达不到酒店规定要求的(1′)。

35、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或其他杂物(3′)。

36、在宾馆内拒绝接受保安人员及所属管理人员的正常检查(6′)。

37、未经允许到宾馆客用餐厅用餐及娱乐(10′)。

38、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内部团结、影响合作(15′)。

39、拒绝在工作需要时加班的(15′)。

40、宾馆内吵闹、污言秽语,造成不好影响的(20′)。

41、对宾馆、客人或其他成员财产造成损失、毁坏情节较严重,或知情不报(20′)。

42、拒绝或故意不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未达到要求标准的(20′)。

4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违规操作乱用职权(情节严重情况可加大惩罚力度)(40′)。

44、向客人索取小费。

45、意图或挑拨打架、殴打他人、互相打斗。

46、当班时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宾馆财务损失及人员伤亡。

47、连续三次有工作严重失误。

48、厨房员工一律不准穿短裤、拖鞋上班,如发现每次给予10元的罚款。

49、煮饭勤杂工煮饭时要认真仔细,不能出现生饭的现象,避免饭里有砂、石头等杂物,如有客人投诉,按情况是否严重给予5—50元的罚款。

50、洗碗勤杂工注意各种厨具轻拿轻放,避免餐具损坏,打破现象,保证餐具清洗干净卫生,损坏餐具按进价赔偿,自觉主动报告管理人员打破的餐具,如不报加倍处罚。


酒店的奖励惩罚制度 50句菁华扩展阅读


酒店的奖励惩罚制度 50句菁华(扩展1)

——酒店的奖励惩罚制度 40句菁华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3、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4、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5、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6、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7、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钥匙;

8、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9、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0、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1、违反酒店/国家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2、拾遗不交,据为已有,如现金等;

13、骚扰、欺辱,危害饭店客人或员工;

14、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15、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16、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17、例会或上班迟到、早退。

18、上班时间吃零食。

19、违反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者。

20、在客用场所有剔牙、挖耳、抓痒、抠鼻孔、照镜子、化妆、打响指、吹口哨、手插口袋、双手叉腰、高声喧哗等有失职业风度的举动。

21、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用敬语和礼貌用语,不积极解决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满。

22、员工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的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的。

23、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部门规定,情节轻微的。

24、两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轻度过失处理。

25、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影响对客服务工作。

26、其他违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不足辞退的。

27、拾金不昧,为酒店赢得声誉。除表扬外,可奖励20元以上。

28、一般过失

29、上岗时仪容仪表达不到酒店规定要求的(1′)。

30、擅自减少服务程序,投机取巧达不到酒店要求(4′)。

31、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32、未按规定及要求乘坐电梯的(5′)。

33、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内部团结、影响合作(15′)。

3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尘的(40′)。

35、侮辱客人或伤害客人身体。

36、藏匿或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37、在酒店内做与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相悖的行为。

38、所有厨房员工必须节约用水、用电、油、煤气等,注意消防安全,特别是值班人员要做到人走灯灭、水停、门关,所有厨房燃料关好阀门,各种菜式收捡好方可下班,如发现菜品误捡、油阀没关等现象,值班人员和主配一起处罚,每人次罚20元(主配罚10元),严重影响工作正常的加倍处罚。

39、各种成品或上桌的菜品,除了打荷员和炒菜师品尝外,其它的厨房人员不得随便品尝,如发现一次给予20元的罚款。

40、配菜、洗菜保证蔬菜的情况干净,按照一拣、二洗、三过清、四整齐摆放的程序清洗各种蔬菜,如有各种蔬菜上桌被客人打下来,说有虫、草、头发、砂子、黄叶等杂物,一次给予10元罚款。


酒店的奖励惩罚制度 50句菁华(扩展2)

——员工奖励制度 50句

1、多样性。物质奖励以外还应有精神奖励,如给予荣誉称号,承认人的个性、自立性,给创新工作予以保护,提拔担任更重要的工作,给机会深造等等。

2、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3、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4、犯有第十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公司内喝酒;

6、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7、维护公司形象,主动劝止他人的违规行为;

8、重大节假日加班双倍工资计算.

9、若要申请假期,必须提三天申请,特殊情况必须得到经理允许,否则不予批准

10、不服从班组长安排,有令不行,出言不逊;

11、在公司内随地大小便;

12、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13、车间内产成品、半成品不按规定堆放到指定地点;

14、下班时,没有做好工作交接擅自离开;

15、事后主动承认错误,态度诚恳,积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的;

16、不服从安排,恐吓领导;

17、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接待人员没有阻止外客在禁烟区吸烟的;

18、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在公司内喝酒;

19、制造、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和发展的谣言;

20、伤风败俗,在公司范围内从事有伤风化之行为,影响公司形象;

21、无论在公司内外,从事不当行为,有损公司形象;

22、向新员工灌输不当信息,故意诋毁公司形象;

23、改善生产设备,能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

24、记功三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25、通报批评;

26、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27、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28、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29、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30、节约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遇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做出成绩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予以记大功奖励现金5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31、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业绩优异,一年内记两次大功者;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晋薪晋级;

3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3、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34、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5、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6、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37、提案

38、1提案人或部门车间,应填写“提案表”(见附件一),必要时另加书面或图表说明后交行

39、2经理级以上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本办法之提案。

40、3.2“提案审查委员会”依成果报告表做审查,并以“实施成果评分表”(见附件四)详作核定。

41、奖励

42、3特殊奖励:提案采用实施后,经定期(至少6个月)追踪效益,如确实成果显著、绩效卓越者,由委员会核计实际效益后,报准核发500~2000元的奖金;

43、公司职工如有好的创意或改善方案,可到行政部索取“提案表”将其填写好后交至行政部,本部会尽快处理;

44、4被推荐人的面试、录用流程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所有推荐资料需先发至人事部,由人事部筛选后,进行初试,再推荐至用人部门负责人,最终确定是否录用。

45、1被推荐员工通过试用期后,奖励推荐人第一笔奖金,发放时间为试用期结束的次月;被推荐人转正后工作满三个月后,奖励推荐人第二笔奖金,发放时间为转正后的次月。

46、研究开发出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直接用于企业的生产过程后,明显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的质量,为企业创造了直接经济效益的。

47、公司产品部及市场人员应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每月1日前最少提交一份收集的创意产品资讯及建议,产品部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组织讨论。各位员工提交的文案备档留存,作为年底“科技创新奖”评选参考。

48、为鼓励广大员工积极申请专利,凡申请专利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在受理当年,由公司给予职务发明人一定金额的奖励。

49、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的,授权当年12月31日前由专利权人给予发明专利职务发明

50、对被推荐人综合评估,择优上岗;


酒店的奖励惩罚制度 50句菁华(扩展3)

——酒店奖罚制度 50句菁华

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除赔偿外给予书面警告。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遵守有关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4、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5、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6、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帐单/收据;

7、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9、两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轻度过失处理。

10、二个月之内连续两次受到宾客或领导的投诉。

11、拒不接受领导安排的合理工作,态度恶劣。

12、因工作失误造成酒店财物损失,短缺,原价赔偿外并给予书面警告。

13、私自兑换外币给予书面警告。

14、上班期间,没有客人,员工不的随意在沙发、座椅上坐躺。

15、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16、员工不得携带行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店。

17、凡第三次发生甲类失职予以50元的经济处罚,以后发现一次甲类失职扣除50元,超过五次将不能进行优秀员工评比,六次公司可将该员工辞退;

18、旷工。

19、在公共场所聚众闲聊

20、故意毁坏制服(另照价赔偿)

21、非工作关系与客人过于亲密

22、对犯罪行为视若不见、不制止

23、夜班接线生睡觉,造成工作失职者一次扣5分。

24、不服从管理与分配工作。(多次给予开除)

25、工作积极,团结同事。

26、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27、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28、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29、酗酒、赌博造成恶劣影响。

30、一般过失

31、客人退房不更换床单、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诉的(15′)

32、宾馆内吵闹、污言秽语,造成不好影响的(20′)

33、在酒店内做与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相悖的行为

34、楼层内奔跑,大声喧哗.惊扰和影响客人用餐.

35、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

36、私自带亲人和朋友或他人进入酒店参观.

37、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兑换本,外币.

38、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

39、维护酒店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0、违反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但尚未造成后果;

41、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或非工作需要走客用通道;

42、未经部门经理同意进入或参观酒店其它部门;

43、工作时间扎堆闲聊,影响服务质量;

44、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酒店财物损失200元以内;

45、玩忽职守,给客人或酒店造成损失达20xx元以内的,并处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46、不参加酒店或*有关部门规定的定期体检;

47、卫生不合格,开单不清,价格不清各扣1分。

48、每月餐损对不上员工自己*摊。

49、个人卫生不合格扣1分。

50、5无维修任务时不得离岗,串岗,外出维修应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去向,违者扣5分。


酒店的奖励惩罚制度 50句菁华(扩展4)

——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制度 (菁华3篇)

  1、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2、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3、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度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4、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5、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4)公司每月对各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评,

  在考评中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奖不惩,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惩当月工资的10%,达到优良标准的奖月工资的10%,安全生产月考评成绩做为项目部年终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占年终评先比例的60%)。

  6、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7、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1)、公司对创文明工地的单位按建筑工程面积进行奖励:创省级文明样板工地的奖4元/M2;创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3元/M2;对创市级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奖2元/M2;对创市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1元/M2;对未能完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的项目部,公司按照创建文明工地奖励办法,对责任项目部进行相应的惩罚。

  (2)、公司竣工的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汇总不达标的,公司将对该工程的项目部处1元/M2的罚款。罚款办法由公司安全处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达标证据,经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交公司财务部由受罚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并整理好惩罚资料入档。

  8、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9、经济处罚的规定

  (1)、施工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a.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b.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c.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d.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e.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f.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2)、现场管理及检查

  a.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均罚款20元;一次发现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处罚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

  b.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c.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d.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50元。

  e.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f.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g.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h.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k.在检查或*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l.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3)、工伤事故

  a.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

  b.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10-30%,并免发1-3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c.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10-30%,并免发1-6个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d.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e.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设备事故和隐患

  a.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b.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不少于100元)。

  c.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5)火灾事故及隐患

  a、火灾隐患

  ①、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②、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③、违犯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b、火警

  ①、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②、对于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③、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④、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机关依法惩处。

  ⑤、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⑥、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⑦、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10、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5)、“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1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第一条总则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作规定,是公司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方面,执行《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

  3、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学*安全生产技术业务知识,掌握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预防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4、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第二条奖励

  1、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贯彻实施*生产、劳动保护法律和法规,长期坚持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绩显著的。

  (2)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消除职业危害方面,取得成效或者有重大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者提出被采纳合理化建议而取得成效的。

  (4)在消除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

  (5)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2、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奖励或奖金,奖励标准50元-500元。

  3、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部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第三条处罚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严重违反*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串通提供伪证,情节严重的。

  (5)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3、对员工的一般违章行为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理和记分,罚款额为50元-100元。对员工的严重违章行为或屡教不改的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理,罚款额为100元-300元。同时可令其下岗学*1至3个月,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对严重违章导致事故发生,不能正确认识其错误行为,态度恶劣,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

  4、对因违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设备险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或“三违”人员如果迅速认识错误并改正,态度诚恳,表现良好的,行政处分可酌情减轻,赔偿金额酌情减少,反之,不能正确认识错误且态度恶劣,表现极差的,加重行政处分,赔偿金额加重。

  6、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别对待故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失行为,并经过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辨,慎重决定。

  7、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安全奖励的人员,应当按照情节轻重,除追回奖励金额,取消荣誉奖励外,还可给予必要的处分。

  8、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职责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第二章奖励规定

  第四条贴合下列状况之一的,项目对职责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费率在1、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职责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用心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用心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推荐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六)安全奖励应根据职责大孝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三章处罚规定

  第六条贴合下列状况之一的,项目对职责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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