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协议(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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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租房协议 1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将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房屋的使用权及所有权转让给乙方长期使用,具体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方米,转让后的所有所有归乙方所有,甲方无任何干预权。

  二、房屋转让费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负责此房屋的合同书、缴费发票、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及房屋钥匙交给乙方。假如建设局给乙方办理房产证时需要的材料由甲方无条件提供。

  四、此房屋以后若有国家补助,该补助由乙方享受;有缴费的项目,由乙方自行缴纳。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证明人各持一份,双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违约金支付给对方为现行行情的50﹪,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及证明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廉租房协议 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令2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屋的座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月租金合计支付方式银行代扣,银行收取的代扣手续费标准为每户每月0.60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

  银行帐号租赁期限其他事项租赁期间,如遇**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双方自**文件规定的调租之日起执行新的租金标准,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章租金结算约定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帐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帐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帐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帐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帐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____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三章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南宁市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验收乙方腾退的住房后,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物品。

  第四章房屋维修约定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如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大中小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房屋安全约定

  第十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物业管理约定

  第十九条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2、因家庭成员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11、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原受理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的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乙方递交《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通知书》____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须按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欠租违约金=欠租金额×10%×逾期月数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免责事项

  第二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廉租房协议 3

  出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见证方(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应房屋买卖事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以合同条款为准,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廉租房一套,房屋坐落在沿河县和*镇 单元7楼室,面积为 *方米,沿河县房管局规定该房屋整体房价为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合同签订日甲方以57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柒仟元整)转让给乙方。

  二、付款方式,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分期付款,首付243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壹仟叁佰元整)到县房管局领取房屋钥匙,并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7000元人民币(大写:柒仟元整)转让金。其余房屋款项由乙方支付。

  三、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担保、买卖、占用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四、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待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房屋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等居住条件,以防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任何其他人订立买卖转让合同。

  六、违约责任,甲方如有违约,除赔付10万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违约金给乙方,另外按市场评估房价返还乙方房款;乙方如有违约,赔付10万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违约金给甲方。

  七、在房屋未过户期间,如遇规划或政策性拆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到各拆迁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拆迁手续,并按乙方授意签署相关文件,所有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九、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未尽事宜:

  甲方: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见证方: 电话:

  年 月 日

  廉租房协议 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令2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屋的座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月租金合计支付方式银行代扣,银行收取的代扣手续费标准为每户每月0.60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

  银行帐号租赁期限其他事项租赁期间,如遇**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双方自**文件规定的调租之日起执行新的租金标准,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章租金结算约定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帐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帐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帐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帐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帐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____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三章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南宁市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验收乙方腾退的住房后,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物品。

  第四章房屋维修约定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如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大中小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房屋安全约定

  第十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物业管理约定

  第十九条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2、因家庭成员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11、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原受理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的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乙方递交《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通知书》____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须按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欠租违约金=欠租金额×10%×逾期月数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免责事项

  第二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廉租房协议 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令2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屋的座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月租金合计支付方式银行代扣,银行收取的代扣手续费标准为每户每月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

  银行帐号租赁期限其他事项租赁期间,如遇**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双方自**文件规定的调租之日起执行新的租金标准,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章租金结算约定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账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账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账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账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账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____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三章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南宁市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验收乙方腾退的住房后,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物品。

  第四章房屋维修约定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如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大中小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房屋安全约定

  第十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物业管理约定

  第十九条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2、因家庭成员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11、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原受理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的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乙方递交《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通知书》____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须按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欠租违约金=欠租金额×10%×逾期月数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免责事项

  第二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廉租房协议(精选五篇)扩展阅读


廉租房协议(精选五篇)(扩展1)

——廉租房租房协议菁选

廉租房租房协议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廉租房租房协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廉租房租房协议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人民**住建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廉租住房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民政、街办等部门严格审查、审核,乙方已具备廉租房居住条件,甲方按有关实物配租规定,配租乙方廉租房一套。现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配租廉租房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

  二、按有关规定乙方交纳房屋租凭费,月租金用为 _________________ 元月,租凭费按【年】【季】【月】交纳。

  三、房屋只能住房使用,廉租房产权归**所有,乙方不得出售、出租,继承、赠与。

  四、居住期间对房屋用途、结构等不得擅自更改。

  五、对房屋原则上不得装修装饰或者加设备、设施。如装修或增加设备,退出房屋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按时交纳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费用。

  七、廉租房实施退出制度,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责令乙方退出住房:

  (1)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居住状况的:_________________

  (2)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本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_________________

  (3)将承租的廉租住房擅自转借,转租的:_________________

  (4)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房居住的:_________________

  (5)不按时交纳水、电、暖、物业管理费和房屋租凭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

  (6)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或擅自进行装修装饰的':_________________

  (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八、居住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宗教管理、维护稳定、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如一旦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责令乙方退出房屋。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县民政局一份,住户所在社区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 日

廉租房租房协议2

  合同编号: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令2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房屋的座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房屋座落________

  房屋面积________

  建筑面积(M2)________

  使用面积(M2)________

  租金类型________

  计租面积(M2)________

  租金标准(元/M2)________

  月租金(元/月)________

  配租标准________

  超过配租标准________

  月租金合计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_

  银行代扣,银行收取的代扣手续费标准为每户每月0.60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

  银行帐号

  租赁期限

  其他事项

  租赁期间,如遇**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双方自**文件规定的调租之日起执行新的租金标准,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章 租金结算约定

  第三条 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账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账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 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账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账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账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 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三章 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第六条 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 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南宁市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 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验收乙方腾退的住房后,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物品。

  第四章 房屋维修约定

  第九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 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 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 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 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 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 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 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 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 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如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大中小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 房屋安全约定

  第十四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 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 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 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 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 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 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 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物业管理约定

  第十九条 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 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章 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 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2、因家庭成员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11、 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原受理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的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乙方递交《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通知书》30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须按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欠租违约金=欠租金额×10%×逾期月数

  第二十七条 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 免责事项

  第二十八条 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 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约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廉租房协议(精选五篇)(扩展2)

——廉租房借住协议(精选5篇)

  廉租房借住协议 1

  房主(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借住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借住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借给乙方居住使用,借住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_个月。

  二、乙方借住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借住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三、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借住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四、借住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借住,则须提前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个月向甲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借住,个月书面通则续签借住协议。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借住的权利。

  五、借住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协议书。

  七、本协议连一式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廉租房借住协议 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愿将房屋的权利义务全部让于乙方。

  二、全部购房款及其它有关费用由乙方以甲方名誉全部交纳。

  三、甲方转让出房权后,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廉租房的所有权归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所有,甲方只有名誉,没有房屋任何权利。____________之子,无任何继承权利全部转让。

  四、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____________,愿拿____________元作为对甲方、房屋所有权转让的补偿费用。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如有违约,需按违约方损失的.六倍赔偿对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廉租房借住协议 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__*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乙方租赁该房用途为__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____元整(不含税)。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________。租金每乙方必须于上次租金期前一周内将下个半年度租金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应对其租赁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年月内问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构成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费:2.电费:3.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付)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 租凭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甲方按本合同附件设施表验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确定其完整性,并确认乙方无任何拖欠费用后,退还乙方押金。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内给乙方答复,并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第十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一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乙方违约提前退房,甲方不退押金。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拒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况,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一个月数名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由甲方所在地司法所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廉租房借住协议 4

  房主(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借住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借住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借给乙方居住使用,借住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_个月。

  二、乙方借住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借住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三、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借住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四、借住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借住,则须提前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个月向甲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借住,个月书面通则续签借住协议。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借住的权利。

  五、借住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协议书。

  七、本协议连一式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廉租房借住协议 5

  甲方房主: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住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有廉租房一处座落于松山区_______面积*方米,房屋产权为甲方,甲、乙双方为叔伯兄弟关系,现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共同确定,甲方将上述房屋借给乙方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此协议,双方保证信守承诺、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上述房屋借给乙方居住,待上述房屋竣工交付甲方后,甲方再交付给乙方。

  二、甲方借给乙方房屋居住不收取租金,借给为五年,借住时间从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时起算,交付时间为年

  三、乙方同意借住甲方上述房屋,并承诺在借住期间保证借住房屋完好无损,借住期间不将房屋转借、转租、出售给他人。借住期间保证不改动房屋结构,维护、维修好房屋。

  四、乙方保证在借住期间上述房屋只用作居住,不作其他用途。

  五、乙方借住期间,自行承担该房屋的取暖费、物业费及水、电等费用。

  六、乙方借住期间,上述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变。

  七、乙方借住期间,如乙方对上述房屋进行转租、转卖及对房屋损坏等违约行为一旦出现,甲方有权停止将房屋借给乙方,同时收回房屋。

  八、双方出现问题,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人民法院。

  九、借住期限完毕,如再借住,双方可续签协议。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廉租房协议(精选五篇)(扩展3)

——廉租房协议书优选【五】份

  廉租房协议书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公司廉租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乙方经审核批准,承租甲方提供的廉租住房,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廉租住房位于××楼单元号房,该房屋建筑面积共*方米。

  二、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房使用。

  三、乙方承租廉租住房,需向甲方缴纳租赁保证金元(大写:),待退出房屋时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四、房屋租金为:¥3.00元/月・*方米。年租金合计元/年(人民币大写:仟佰拾元角分)。租金按月结算。

  房屋租金由甲方根据《大黄山豫新公司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确定。根据租赁房屋的结构系数、楼层系数、配套系数等进行租金调整。

  五、租赁期间,乙方除交纳租金外,还需自行承担水费、电费、取暖费、电视收视费等相关费用,如未按时交纳相关费用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利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甲方如实报告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甲方会同相关部门对其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经复核仍符合廉租住房规定条件,乙方提出续租的,签订续租合同;经复核不再符合廉租住房规定条件或乙方未提出续租的,甲方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

  七、本协议作为乙方取得房屋使用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房产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义务。

  八、廉租住房只有承租权,没有继承权。如乙方已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甲方依法按规定收回房屋,终止协议。

  九、租赁期内,甲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承租廉租住房的资格进行检查,有权对乙方使用房屋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违反房屋使用规定者,有权终止租赁协议,收回房屋。

  (二)国家、省、市及企业对廉租住房政策调整,甲方可根据规定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文件等。

  (三)国家、省、市及企业对廉租住房政策调整,颁布与廉租住房有关的政策规定,甲方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四)甲方为便于房屋功能的使用,可能对房屋及所属设施进行改造,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十、租赁期内,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给予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和各项优惠政策的权利,保证其承租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服从甲方的相关检查,如实报告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

  (二)按期交纳房屋租金及相关费用,不得拖欠、拒交。

  (三)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并配合劳动服务公司的正常工作,按期交纳应自行承担的相关费用。

  (四)乙方应正确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设施、设备。不得将杂物倒入下水道和卫生间,避免堵塞管道;造成堵塞或设备设施损坏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得在墙上和屋顶及其他地方另改烟道;墙面不得蹬踏;不得改变楼梯间、过道、走廊、门道等公用场所的设施,承租人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维护公共利益和合理使用的原则,屋面楼梯间、过道、走廊、及室外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保持公共场所安全畅通;楼道空间和阳台不准乱堆乱放;不得在屋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等。如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并承担经济赔偿,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在租期内违反上述规定三次以上(含三次者),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房屋。

  (五)房屋需要腾出维修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按期迁出,若拖延不迁,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及设施、设备状况,如果改变应立即恢复原状,造成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应承担经济赔偿。(七)乙方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乙方擅自装修对房屋及邻里造成损害的,应承担全部责任。交还房屋时甲方对乙方装修费用不予赔偿。

  (八)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或私自互换承租房屋,不得违反廉租住房使用规定及进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九)房屋租赁期满或其他原因收回房屋时,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交还甲方,同时交清房屋租金和其他各项费用。交还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拒不交还房屋的,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乙方应当履行团结互助、创建和谐社区的义务。

  十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出租的房屋,追缴欠租:

  (一)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二)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师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三)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标准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五)将租住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擅自互换的;

  (六)房屋闲置三个月以上的;

  (七)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改变房屋状况的;

  (八)损坏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不予修复或不予赔偿的;

  (九)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十)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十一)拖欠房租累计六个月以上;

  (十二)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及迁移者。

  十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规定,如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经办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廉租房协议书 2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令2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房屋的座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房屋座落房屋面积 建筑面积(M2) 使用面积(M2)

  租金类型 计租面积(M2) 租金标准(元/M2) 月租金(元/月)

  配租标准超过配租标准

  月租金合计支付方式 银行代扣,银行收取的代扣手续费标准为每户每月0.60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

  银行帐号租赁期限其他事项 租赁期间,如遇**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双方自**文件规定的调租之日起执行新的租金标准,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章 租金结算约定

  第三条 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帐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帐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 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帐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帐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帐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 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三章 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第六条 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 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南宁市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 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验收乙方腾退的住房后,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物品。

  第四章 房屋维修约定

  第九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 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 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 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 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 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 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 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 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 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如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大中小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 房屋安全约定

  第十四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 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 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 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 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 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 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 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物业管理约定

  第十九条 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 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章 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 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2、因家庭成员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11、 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原受理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的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乙方递交《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通知书》30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须按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欠租违约金=欠租金额×10%×逾期月数

  第二十七条 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 免责事项

  第二十八条 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 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新华街16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30012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廉租房协议书 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承租人)

  根据《_________》的规定,乙方符合租住廉租住房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革础上。就廉租住房的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规定将座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使用面积_________*方米)租赁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该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月租按_________元/*方米计收,月租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今后**调整住房租金标准时,应按新的租金标准重新计算月租额。

  四、租金交纳方式:_________。

  五、交租时间:乙方应按月及时交租,无故拖欠租金时,甲方加收月租额_________%的滞纳金。

  六、租赁期间甲方不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应腾退该房。如拒不腾退,自应腾退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对其收取成本租金;6个月后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2.将承租的房屋作价资,与第三者进行联营或合营商业、服务业,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3.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或房屋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调换住房的;

  5.外迁、外调或其他原因腾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非法活动的。

  九、乙方负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各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十、上述房屋因**需要另作他用时,双方均应服从,合同终止。乙方的住房由**或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经办人(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出租房屋面积共__________*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_____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_____个月的房租_____元以及_____元的押金共计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元整)。

  4.经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及营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乙方在使用出租房屋期间,因影响其他居民生活而造成的纠纷及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恢复原状。;有权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7.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8.乙方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将房租按月支付给甲方,如果乙方不再继续租赁房子,将于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甲方在三个工作之内退还所有押金给乙方。

  9.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验收时双方须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

  10.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50%的违约金,甲方应照常退还押金给乙方。

  1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其中,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房产证号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廉租房协议书 4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落实 年度我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甲方同意乙方对城北和*路以北60亩规划土地进行整体开发建设廉租房项目(嘉和小区一期),为甲方代建廉租住房。按照公*、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乙方所征用的一期土地40亩全部规划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即嘉和小区廉租房建设项目,用于循化县20xx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二、乙方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地勘、设计、招标等程序,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建设。

  三、考虑到对廉租房建设技术要求比较高,由甲方代乙方负责搞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支出。乙方负责对规划土地的征用、拆迁工作,并妥善安置好拆迁户。项目前期土建、施工等费用全部由乙方先行投资建设。甲方项目款按进度及时给予拨付,基础完工后每套支付**补贴的40%,主体完成后,甲方应将**配套资金即每套45500元全部拨付至乙方,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除保修金(2%)外,甲方必须付清全部收购款。否则乙方不予交付所建住房,有权处置所有建设住房。

  四、乙方保证落实协议中征用的一期土地面积,并于 月底前开工建设, 年 月底前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建设或在建设过程中因资金不足或其他原因(除甲方不能按时在双方协议的时间内给乙方拨款及不可抗力因素外),代建廉租房不能正常施工,导致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竣工交付使用,甲方有权不予收购,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严格按海东规划委和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要求及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服从甲方的管理,除甲方同意建设变更外,乙方在小区内不得随意改变已批准的规划及施工图纸。小区按规划设计图纸做到室外配套设施完善(大门、围墙、小区硬化、绿化、上下水管网、集中供热、照明等),服务功能齐全,廉租房做到室内基本设施齐全,满足居民直接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如有质量及安全隐患达不到工程验收标准,甲方不予收购。

  六、乙方代建的廉租住房,经验收合格后以**协议价格按房产部门核准的实际面积进行收购,收购后土地及房屋的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

  七、收购价格:户型面积50*米(含50*方米)以下每*方米1845元确定,超出50*米以上面积以每*方米按1980元收购。

  八、收购面积:约40000*方米,约600套廉租住房(按实际面积确定)。

  九、甲方同意乙方在规划区内续建下一年度廉租住房。

  十、乙方享受的优惠政策:

  (1)免收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行政性收费。

  (2)小区完成后,乙方有权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停车位由乙方自行支配和出售。

  (3)由于征地难度大,土地费用高,甲方向乙方提供廉租住房25套,除**补贴资金外,其它资金由乙方负责,享受廉租住房同等待遇,用于解决征地拆迁困难户。

  (4)小区附属严格按规划设计施工,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5)小区绿化乙方施工至种植土、树木、草皮等由甲方承担。

  (6)除锅炉房外,其它公共用房甲方按本协议中第七条的收购价格收购。

  (7)上下水接至小区外和*路,其余部分由甲方负责。

  十一、甲方负责办理土地手续,乙方予以全力配合,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二、小区代建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住房保障办各执一份。

  十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廉租房协议书 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香格里拉县教师廉租房建设工程(二标段)工程,经甲、乙双方按设计施工图纸审图,以修改图设计补充说明,以及合同要求,施工现场实地查看实际分析后达成协议,此建筑为混凝土条型结构,砖混结构四层,泥工人工工资以 元/�O价格,自愿承包甲方房建的所有泥工部分4159.17�O,包验收,所有施工图以内的(房屋主体建筑面积、内、外墙体、室内地面、屋面以及所有泥工装饰部分)工程,结算以建筑物的地面*方计算,图纸及概算以外增加的按时结算,乙方所用的材料及机具上下车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安排车辆及运输。

  一、安全要求:

  在施工中必须安全生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若在施工中,爬高架、用电、机械操作不当,不按专人专职,不按建筑施工安全规范要求施工发生人员,伤亡和造成安全事故,机械损坏,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一概不负责任何承担,一切事故责任及费用。完全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质量要求:

  本工程不准分包,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按国家强制性条文要求以及现行施工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检查验收,在施工中必须服从,建设方、监理方、设计方、质检方、施工方地工地管理人员管理。施工中如果不按施工规范施工造成质量返工现象,由乙方自行负责材料,并重新做好。必须达到工程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参照国家强制性条文及现行施工规范进行分项验收。必须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乙方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负全部责任。并处以500元―20xx元罚款。

  泥工要求:

  ①在施工中必须按照规范要求施工,要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及要求。

  ②配料必须按照规范及配比要求准确无误。

  ③施工场地保持清洁卫生,做到下班走工地清洁。

  ④在施工中当天的落地灰、砂浆必须清收干净,若不干净施工人员清扫后按1桶30元罚款处理。在施工中不允许浪费材料,水泥一包按50元计,砖每块按1元计,所扣费用必须有班组长现场签字并在泥工工资中扣除。

  三、工期要求:

  香格里拉县教师廉租房建设工程(二标段)工程,泥工部分必须在6月25日前完成1#―4#楼主体封顶,8月15日前完成1#―4#楼的所有泥工要求完成部分(主体结构内、外、装修、屋面工程)。各组在施工中要精诚团结,共同奋进。以上规定的工期提前给予20xx元奖金奖励,超期按元20xx元罚款处理。

  四、其它要求:

  ①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次按30元罚款处理。穿拖鞋上班的每次罚款30元,在各组工资款中扣除。

  ②爬高架必须佩带安全带,否则一经发现按每人每次100元罚款处理。

  ③不能在工地上随地大小便,若经发现每次50元罚款处理。

  ④各班组要做好饮食卫生,防止发生食物中毒,要做好生活区内的卫生工作,用电、用水安全管理,若发生事故由班组长负全部责任。

  ⑤在施工中乙方要爱惜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材料。造成机具损坏或材料浪费,必须承担成本价5―10元倍罚款处理,在工资中扣除。

  五、付款方式:

  甲方必须按进度支付工资款或生活款,每次支付按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工后,结算后余款一次性付清。甲乙双方必须密切配合,此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付清款项后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廉租房协议(精选五篇)(扩展4)

——廉租房合同菁选

廉租房合同汇编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衡双方当事人的*等地位。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廉租房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承租人)

  根据“________”,乙方符合承租廉租住房的条件。现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合同为租赁廉租住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应根据政策法规,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月租金按_____________**今后调整住房租金标准时,应根据新的租金标准重新计算月租金。

  四.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

  五、交租时间:乙方按月按时交租,无故拖欠租金的,甲方按月租金的______%收取滞纳金。

  六、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办理更名和过户手续。

  七.乙方家庭收入增加,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应当腾退该房屋。甲方拒绝腾退的,应在应腾退之日起6个月内向其收取成本租金;6个月后收取成本价租金。

  八、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转租或转让租赁房屋的.;

  2.租赁房屋以评估作价出资,通过合资或与商业、服务业第三方合资等方式变相出售使用权;

  3.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或者无正当理由闲置一年以上的房屋;

  4.擅自调换房屋的;

  5.因其他原因迁出、转出或者腾退房屋的;

  6.利用出租屋进入非法活动。

  九.乙方有义务爱护和保管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有损坏,应负责修理或有偿赔偿。

  十.因**需要将上述房屋挪作他用时,双方应服从,合同终止。乙方的住房由**或甲方解决。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自愿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在建设局分得的廉租房转让给乙方,达成有关条款如下:

  一、甲方在台江县建设局分得的廉租房,按抽签所在的位置,楼层都得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需在廉租房价外给予甲方一次性住房补贴费柒仟元整,甲方收到乙方此款后,负责办理有关廉租房屋手续交给乙方保存。万一房子得不到,甲方及时将柒仟元退给乙方。

  三、廉租房所需购买的'资金(不论分几期)均由乙方以甲方名誉交付,收款条由乙方自己保管。

  四、期满五年房屋可以上市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转让手续(即房主由甲方名字转为乙方的名字),所发生的转让手术费由乙方支付。

  此协议双方签字和乙方交清7000元住房补贴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自愿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在建设局分得的廉租房转让给乙方,达成有关条款如下:

  一、甲方在台江县建设局分得的`廉租房,按抽签所在的位置,楼层都得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需在廉租房价外给予甲方一次性住房补贴费柒仟元整,甲方收到乙方此款后,负责办理有关廉租房屋手续交给乙方保存。万一房子得不到,甲方及时将柒仟元退给乙方。

  三、廉租房所需购买的资金(不论分几期)均由乙方以甲方名誉交付,收款条由乙方自己保管。

  四、期满五年房屋可以上市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转让手续(即房主由甲方名字转为乙方的名字),所发生的转让手术费由乙方支付。

  此协议双方签字和乙方交清7000元住房补贴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承租人)

  根据《_________》的规定,乙方符合租住廉租住房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革础上。就廉租住房的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规定将座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使用面积_________*方米)租赁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该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月租按_________元/*方米计收,月租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今后**调整住房租金标准时,应按新的租金标准重新计算月租额。

  四、租金交纳方式:_________.

  五、交租时间:乙方应按月及时交租,无故拖欠租金时,甲方加收月租额_________%的滞纳金。

  六、租赁期间甲方不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应腾退该房。如拒不腾退,自应腾退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对其收取成本租金;6个月后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2.将承租的房屋作价资,与第三者进行联营或合营商业、服务业,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3.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或房屋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调换住房的;

  5.外迁、外调或其他原因腾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非法活动的。

  九、乙方负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各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十、上述房屋因**需要另作他用时,双方均应服从,合同终止。乙方的住房由**或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人民法院起诉( )。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经办人(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xxx (以下简称甲方).电话:

  承租人:xxx (以下简称乙方)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方愿意将位于***的`私有楼房以每月租金 元租给乙方仅为单位办公 之用。租期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以资共同自律遵守,不得反悔违约。

  一 .物业管理费(包括水.电,暖.卫生费,电视闭路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与租金同时付给甲方。

  二 .乙方在租住期间必须遵守本小区有关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等其他管理规定,不得从事非办公等其他包括“黄赌毒”在内的一切有碍邻居正常生活的违法违规违约活动,否则一切后果有乙方承担。

  三.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私自将现租住房以任何名义方式出售.转租,转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甲方同意乙方因为办公需要对该租住房进行适当装修装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时不得随意对房屋进行建筑结构改造,乱接水电,暖线路,不得破坏房屋内外原有设施.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 甲方应尊重乙方合法权利,不得随意追加租金

  六.合同到期后除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续租续签《租房合同外》。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最后一天搬出非甲方的一切物品.否则甲方在十日之后将对房内滞留物品按乙方自动放弃物品处理.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再续租该房时,原屋内由乙方装修部分不得拆卸故意破坏或者折价要求甲方付费,应作为双方诚信守诺愉快合作乙方友情赠与甲方行为。

  八.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认真协商.逐字逐句慎重认可签订.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增减,修改,涂抹,伪造.因此甲乙双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均属违约,违约方付对方违约金 五千元,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九.合同签订立即生效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租期全部租金 元及物业管理费(包括水.电,暖.卫生费,电视闭路费 元,共计 元,大写 元,甲方同时向乙方签写收款收据。

  十 . 合同签订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

  十一.此合同共 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标的为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号楼______门______房间

  其中北向客卧为出租给乙方房间。

  第二条 甲方作为联系人,负责和房东联系。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间客卧的完全独立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个月。

  租金为每月_____/_____(1人/2人),押金______元(押金会在合租关系正常中止时退还)

  支付形式为:每三个月交付,水电燃气费随同。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甲方与房东所签房屋租赁合同附件。

  第四条 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设施。

  第五条合租期间,水、电、煤气、宽带费(如使用)等由甲、乙两方*摊,每方二分之一。

  第六条 合租期间,本着和*、友好相处的原则,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不得随意的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对方的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

  第七条 朋友来访,应尽量保持安静,以不干扰对方学*、生活为宜。超过2个朋友来访,应提前告知对方。

  第八条 各自做饭,还是搭伙,根据双方的饮食*惯,协商解决。因生活需要,添置设施发生的费用,依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条 在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应共同维护设施的安全。

  第十条 乙方需退房的话,因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租住不满一月,租金按一个月收取。

  第十一条 乙方具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二条 因为合租的特殊性质,甲方和房东租赁关系中止时,本合租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也必须在与房东解除合约前半个月,知会乙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 年___ 月____日签署日期:___ 年___ 月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令2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屋的座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房屋座落房屋面积建筑面积(M2)使用面积(M2)

  租金类型计租面积(M2)租金标准(xxx元/M2)月租金(xxx元/月)

  配租标准超过配租标准

  月租金合计支付方式银行代扣,银行收取的代扣手续费标准为每户每月0.60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

  银行帐号租赁期限其他事项租赁期间,如遇**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双方自**文件规定的调租之日起执行新的租金标准,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章租金结算约定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帐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帐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帐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帐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帐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三章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南宁市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验收乙方腾退的住房后,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物品。

  第四章房屋维修约定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如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大中小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房屋安全约定

  第十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物业管理约定

  第十九条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廉租房协议(精选五篇)(扩展5)

——廉租房收入证明(精选10篇)

  1、很多朋友在申请廉租房时,不会写廉租房申请书,写的长篇大论,其实没那个必要,只要描述下自己的生活环境、写清楚家庭收入支出,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就可以得到廉租房。

  2、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较低收入者。廉租房面向城市特困人口出租,只收取象征性的`房租;而经济适用房通过土地、税收政策扶持、控制建筑标准、限制利润等手段降低建筑成本,面向买不起商品房的城市居民低于市场价格销售。

  3、很多人都比较看好廉租房,一般廉租房的申请时候需要查询的结果一般都会公布到网上进行查询,所以如果您符合申请的条件,进行了相应的申请,就可以通过相关的网站进行查询结果。

  **社区:

  本人**年生,系***镇**村居民,***年至**年在***工厂做工,xxxx年以后无固定职业。丈夫***系,***年生,系**镇***村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xxxx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现年8岁,就读于**县**小学三年级。

  本人长期以来身患***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手术后失败,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xxxx年8月和xxxx年12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人和丈夫xxxx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xxxx年**月**日

  申请廉租房,除了要提交上述申请书外,要应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

  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此外,还有地方**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xxx社区:

  本人xxx年生,系xxxx镇居民,1990年至XX年在xxx厂做工,XX年以后无固定职业。

  丈夫xxx,xxx年生,x镇xx旱田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XX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XX,现年8岁,就读于xx县民族小学三年级。

  本人长期以来身患xxx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x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XX年8月和XX年12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人和丈夫XXXX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xxx

xxx社区:

  本人xxxxx年生,系xxxx镇居民,1990年至XX年在xxx厂做工,XX年以后无固定职业。

  丈夫xxx,xxx年生,x镇xx旱田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XX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XX,现年8岁,就读于xx县民族小学三年级。

  本人长期以来身患xxx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x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XX年8月和XX年12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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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x年**月**日

  申请廉租房,除了要提交上述申请书外,要应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

  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此外,还有地方**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xxx社区:

  本人xx年生,系xxxx镇居民,19xx年至xx年在xxx厂做工,xx年以后无固定职业。

  丈夫xxx,xx年生,x镇xx旱田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xx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xx,现年8岁,就读于xx县民族小学三年级。

  本人长期以来身患xxx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x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xx年8月和xx年12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人和丈夫xxxx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经济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廉租住房一套,望赋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王强

  xxx

  1、很多朋友在申请廉租房时,不会写廉租房申请书,写的.长篇大论,其实没那个必要,只要描述下自己的生活环境、写清楚家庭收入支出,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就可以得到廉租房。

  2、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较低收入者。廉租房面向城市特困人口出租,只收取象征性的房租;而经济适用房通过土地、税收政策扶持、控制建筑标准、限制利润等手段降低建筑成本,面向买不起商品房的城市居民低于市场价格销售。

  3、很多人都比较看好廉租房,一般廉租房的申请时候需要查询的结果一般都会公布到网上进行查询,所以如果您符合申请的条件,进行了相应的申请,就可以通过相关的网站进行查询结果。

  【廉租房收入证明】

xxx社区:

  本人xxxxx年生,系xxxx镇居民,1990年至XX年在xxx厂做工,XX年以后无固定职业。

  丈夫xxx,xxx年生,x镇xx旱田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XX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XX,现年8岁,就读于xx县民族小学三年级。

  本人长期以来身患xxx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x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XX年8月和XX年12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人和丈夫XXXX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xxx

  申请廉租房需要的证明

  1:书面申请、申请表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要提供相关证明;

  2: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 (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以及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须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和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及相关缴税凭证;


廉租房协议(精选五篇)(扩展6)

——廉租房乱象整治简报范文五份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整治房地产中介机构乱象的.安排部署,为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买卖中介行业乱象,不断优化住房租赁买卖市场环境,远安县住建局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牵头县房地产行业协会,集中在11月26日和11月29日,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住房租赁和二手房买卖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县住建局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风险防范,陆续开展现场巡查12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合同抽查、内容上墙公示检查等专项行动。会同房协印发了规范使用《宜昌市存量房出售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推行中介机构诚信管理和从业人员实名挂牌上岗服务。据检查,针对部分中介公司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公示从业人员信息等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对这些违规行为进行了取证并责令限期整改。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加强部门联动,纠正和查处住房租赁买卖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买卖中介行业乱象,不断优化住房租赁买卖市场环境,让人民群众放心租房、放心买房、放心卖房。

  “从今天开始,我们填报这张表,把住房底数摸清。”5月12日一早,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冶玉莲拿出了自己设计制作的《格尔木市保障性住房基本情况表》,要求格尔木盐湖城投资开发公司详细填报,全面核清公租房基本情况。

  表格是冶玉莲连夜制作的,罗列了18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的具**置、物业信息,通过填报建设和竣工时间、面积基本情况,公租、廉租、拆迁安置、回迁、出售、空置等房屋属性信息,一目了然掌握全市保障性住房基本情况。这之后的15天,冶玉莲每天都到盐湖城公司驻点开展工作,一方面厘清保障房基本信息,帮助公司理顺内控机制,一方面结合州审计局提出的8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在格尔木市纪委监委督导推动下,盐湖城公司各职能部门疏通了权属交叉“堵点”,逐步解决了存在多年的`公租房老大难问题。目前,由该公司管理运营的公租房空置率下降到18%,收缴租金2841.77万元,收缴率达89.5%。

  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乱象专项治理,旨在让真正有住房困难的群众有房住、住得好,发挥公租房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公租房资源公*善用。今年以来,海西州纪委监委落实全省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工作,结合实际、精准发力,牵头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乱象专项治理,进一步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公*正义,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截至目前,全州共清退违规享受公租房住户341户,追缴租金867.05万元,查处问题线索5件,党纪处分2人,诫勉1人。

  专项治理中,在对全州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建设、管理使用情况摸排、调研的基础上,州纪委监委制定印发《海西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乱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从调研分析、安排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执纪、总结提升五个阶段作出安排,明确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统筹州县两级纪检监察力量持续跟进相关部门自查自纠环节问题和整改处理进展,针对部分地区存在的管理主体不明确、职责不清晰、租金收缴不及时等问题,督促当地**整改落实。

  乌兰县通过规范工作机制、建立失信“黑名单”等创新方式,对难点、重点问题加强协同联动,形成治理合力,深化治理质效。“乌兰县纪委监委对1项整改推进缓慢问题启动问责程序,立案2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集体约谈5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在全县内通报,达到‘问责一个、教育一片、警醒一方’的效果。”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春芳说。目前,该县已将22户列入“黑名单”,5年内全省范围内将不予受理廉租房申请。

  专项治理全面推开后,海西州纪委监委以“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的原则,由分管副**带队开展监督检查3次,整改问题3条;印发《督办通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全面履职尽责,以刚性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以有效措施保障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在与相关部门联合监督检查中,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普遍存在公租房申请人资格审查多头管理、审查不清等问题,要求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从制度入手推动问题系统性解决。

  7月中旬,州住建局与州民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借助“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台”,实现了公租房申请人信息共享。“这一举措规范了公租房申请的‘准入关’,把好了第一道关口。”海西州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曲继坤说。针对宣传不到位、程序不透明等问题,州住建局于9月在德令哈市中心广场开展了住房保障政策宣传活动,市民群众普遍反映公租房申请、公示、分配越来越透明,体现了公开、公正。曲继坤还表示,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住建部门将出台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把公租房管理好、分配好,让这项“民生工程”真正“惠民暖心”。

  海西州各相关责任单位已整改完成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230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82件。“下一步,我们将紧盯前期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区既抓好行业系统整治工作,又重点抓好规定动作,一体推进,着力解决问题。”海西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民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督查督办、严肃问责;以问题整改健全制度规定、堵塞制度漏洞,加强后续体制机制完善。

  日前,市住建局牵头联合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城区住建部门开展“群租房”乱象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群租房”,指的是出租人违法违规改变住房内部构造结构,违规改变水、电、气线路等,把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储藏室等违规分隔改建成若干小间,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给他人居住。2010年12月1日颁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的群租行为。在2015年10月8日出台的《南宁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明确禁止此类违规改建行为。*年来,旺盛的租房需求推动着住房租赁市场迅猛发展,一些住房租赁中介机构面对利益的诱惑依然推出“群租房”项目。

  市住建局分别对“群租房”投诉较为集中的良庆区江悦蓝湾小区、兴宁区传媒星城小区、青秀区恒大苹果园小区、万达茂·御江国际等住宅小区涉嫌违规改建群租的房屋进行入户检查,抽查居住房屋的相关租赁材料,对房屋内部分隔改(搭)建后出租、不按安全规范改变水、电、气线路等行为,当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截至11月21日,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摸排涉嫌群租房屋线索100多条,入户调查并责令整改63户,已整改完毕28户。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与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持续跟进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及租赁市场动态,严厉打击租赁市场中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住房租赁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为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精准精细落实,海南州深化“一领域一专项”工作思路,精准整治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乱象问题,切实解决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公*正义,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以“小切口”深入推进“清廉海南”建设。

  精准排查,梳理问题。今年6月份开始,在州委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乱象整治领导小组的有力领导和州纪委监委专项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督促指导下,全州五县县委县**、纪委监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行动,切实按照州委、州**《海南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专项监督方案,细化整治、监督措施,组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全州33750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使用、退出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公告宣传、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投诉信箱、查阅资料、电话询问、上门排查等方式,精准摸排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管理政策不完善、产权不明、违规入住、违规转租、空房闲置、申请难、审核把关不严、承租人租金应缴未缴、动态核查退出机制不健全、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仔细梳理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

  精准发力,靶向纠治。针对摸排发现问题,全州深层次解决了公租房管理工作中“清退难、收费难、管理难”等老大难问题。

  一是整改完成了178户保障房住户归档资料不齐全、档案编号不完善、动态频繁导致个别资料丢失等问题;

  二是清退了违规转租、转借、转让的411户住户和违规享受公租房的320户住户;

  三是通过上门催缴、走司法程序等方式,完成了3236户逾期补缴租金609万元和29家企业154.8万元、10个乡镇3个农场13.3万元租金收缴工作。

  四是完成了6个小区的确权工作,其余除10%的企业公租房、破产、停产、回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及共有权住房外,完成了90%的测绘工作。

  五是为进一步落实建设方工程质量责任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集中建设的保障房小区均设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永久性标示牌。

  六是拓宽监督渠道。利用门户网站举报专栏、电话、信访等举报*台,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并加强异议核实工作,收到各类信访件4起,调处解决答复率100%。将6类问题列为纪检***门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处理。

  精准研判,健全机制。以提升治理的`长效性和规范性为目标,精准分析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中的难点、堵点,深入研判解决对策,进一步规范保障房准入退出机制、信息化管理建设、优化便民服务措施等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建设。

  一是规范政策标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二是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对住房申请人实行“三级联审”和“两级公示”制度及公租房管理动态核查退出机制,将资格审查时间由70日个工作日缩短至30个工作日;

  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拒不整改转租、转借、转让、违规享受及拖欠租金问题、以欺骗手段获得保障房家庭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请承租;

  四是落实优先保障政策。对城镇规划区失地农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60周岁以上“三无”人员、重大疾病患者实行租金减免优惠政策,对城镇低保、孤寡老人、四级以上残疾人员、重大疾病救助对象、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优先保障住房需求;

  五是加大公租房维修维护力度。州县**将保障性住房维修维护费列入财政专项经费,实现申报申请常态化,分配入住批次化。

  通过海南州公共租赁房管理使用乱象整治工作,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目标任务体现在具体民生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清廉海南”建设行动的内涵,使“清廉海南”建设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为推进泛共和盆地绿色崛起,创造人民更加幸福美好新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

  *日,为了有效预防和遏制“群租房”违法行为蔓延,奉浦街道城建中心牵头,在奉浦派出所、奉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以及街道管理办、*安办、环安队和各属地居委、物业等多部门(单位)的联动配合下,通过仔细排摸认定、查实先行告知、形成整治合力,及时有效地依法消除了违规群租行为,最大限度消除了小区安全隐患。

  截止目前,已对辖区内绿地南桥新苑、九华丽苑、秋月朗庭、尚乐苑、乐康苑等17个小区,开展了11天群租集中整治行动,共计整治违法群租房79户,拆除违规隔间58处,收缴高低床22只,劝导自行整改8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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