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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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 1

  三国演义这本书大家都知道,它是古代四大名著之一。

  书中主要内容是;东汉末年朝政败落,各地黄巾军蜂起,镇压黄巾军起家的曹操经过多次征战,逐渐统一了北方。曹操又挥师南下,准备趁机统一全国。赤壁一战,曹操被孙权、刘备联军打得大败。魏、蜀、吴三国鼎立局面从此形成。不久孙权杀了刘备的`义弟关羽,夺了荆州。刘备为了报仇,率大军伐吴,大败而归。刘备病死,丞相诸葛亮辅佐刘禅治理蜀国。诸葛亮征服了南方蛮族,又采用联吴抗魏的方针,先后六次出兵祁山代魏,没能成功,诸葛亮最后病死军中。不久,司马氏掌握了魏国**,并先后灭掉了蜀、吴两国,建立了西晋,统一了全国。

  有三个有趣的故事。就是诸葛亮的三把火,火烧博望坡、火烧赤壁、火烧新野。

  火烧赤壁是赫赫有名的。故事大概内容是;曹操在有利的情况轻敌自负、指挥失误,终至战败。刘备、孙权结盟抗衡,扬水一战,巧用火攻最终以弱胜强。

  我从三国故事里得到的启示是;人要足智多谋,不能鲁莽行事,做事要三思而后行。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 2

  我读过很多书,比如《一千零一夜》、《昆虫记》、《格林童话》……但是我最喜欢读的书是安徒生的《安徒生童话全集》,书中有很多感人和有趣的故事,比如:《丑小鸭》、《笨汉汉斯》、《拇指姑娘》、《皇帝的新装》等等,书中把小巧的拇指姑娘、美丽的小人鱼、聪明的小克劳斯和残忍的大克劳斯、坚定的锡兵和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等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最可笑的是爱穿新衣的愚蠢的国王,被两个骗子骗得失去了辨别能力,一丝不挂地在街上走,直到一个天真的小孩说出了真相……

  作者安徒生希望人间出现一个美丽幸福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人们都具有高尚的品质和理想、勇敢和舍己救人的献身精神。“拇指姑娘”——她虽然身材微小,但她乐于助人,追求光明,终于也得到了自己的幸福生活。卖火柴的小女孩——她虽然一贫如洗,在寒冷的冬夜忍着饥饿卖着火柴,但她渴望温暖和光明,在一根根火柴燃烧放出光芒的时候,跟着慈祥的祖母走向没有饥饿没有寒冷的地方。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那女孩的生活很悲惨,如果当时有人买她的火柴,如果她有一个爱她的爸爸,如果她能遇到像她一样善良的好心人,那么她就不会被奶奶带到天堂。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在汶川地震中失去亲人的孤儿,和卖火柴的小女孩不同的是他们得到了世界各地的援助,还是要比小女孩幸运,和他们比,我要比他们幸福千万倍,我有关心我的老师,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我从不用担心会挨饿受冻,我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珍爱身边的亲人,尽自己的所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人们在爱的海洋中徜徉。丑小鸭——一只很丑的小鸭子,它成长的过程很艰难。但经过努力,丑小鸭最后变成了一只白天鹅。它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就是: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小朋友遇到困难时必须勇敢自信,永不退缩,最终才会像丑小鸭一样飞起来……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认为安徒生一定是个知识渊博又有超常想像力的人,他的童话就像一盏神奇的灯,照亮了我们的心灵和前进的路,引领我们茁壮、健康地成长。我喜欢他的童话!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 3

  人们常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的确,书,是我们的良师,是我们的益友。我也很爱读书,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迷。人们还说:“老师是辛勤的园丁,是春蚕,是蜡烛……”可我却觉得,老师是一本飘散着墨香的精彩绝伦的书。

  我最爱读的书,便是我的班主任——黄老师。

  我喜欢黄老师这本书。黄老师就像我们的第二位慈爱的母亲,教我们读书写字,懂得人间***。她又像是我们的知心朋友,和我们聊天谈心,什么事都和我们共同分享。

  课堂上,黄老师是一本“百科全书”。用她那丰富的知识,流利的普通话,生动的讲解,带我们走进一篇篇课文,去领略雄伟壮丽的长城和运河、欣赏千姿百态的庐山云雾,认识才思敏捷的王勃、微笑着面对一切的桑兰……

  课间,黄老师是一本“解语书”。和我们谈心,帮我们排忧解难。当我考试成绩不理想时,老师鼓励我不要灰心,要继续努力。当我获得荣誉沾沾自喜时,老师及时找我谈话,告诉我不能自满,在我的人生旅途中,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老师多么像一本善解人意的解语书啊!

  老师还是本“神书”。有一次,我好心帮倒忙,我帮老师粘双面胶,却粘得不*。老师非但没有责怪我,还亲切地说:“你下去吧,我来弄。”但我的内心却感到很自责。只见老师手一挥,被我粘得乱七八糟,横七竖八的双面胶,一条条“刷刷”地落了下来。老师的手又一挥,双面胶又一条条整整齐齐地粘上了。老师可真神啊,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真让我崇拜!

  我喜欢黄老师,喜欢这本内容精彩、丰富的书。好书要和大家一起分享,我把这本“书”分享给大家,把我的老师推荐给大家。现在你们了解我最爱读的书了吗?如果你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遇见了我喜欢的这本书,你们一定会相信我的话句句属实,你们也会喜欢读这本书,喜欢上这位和蔼可亲的老师的!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 4

  我喜欢看书,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天我又在书店里逛,突然,一个奇特的名字进入了我的眼帘——《笑猫日记》。世界上竟然还会有会笑的猫?这书里又讲了些什么神奇的故事呢?

  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那轻松幽默的文字,那活泼动人的人物,那扣人心弦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我立即向妈妈申请:“您给我买一套笑猫全集。”妈妈答应了。

  一回到家,我立刻投入到书中。书中那些可爱的“人物”让我魂牵梦萦,笑猫是一只有思想通人性,懂人话的猫,我特别喜欢他,对了,他还会笑,他常常用笑来表达自己的心情。我也喜欢始终幸福的鸭子麻花儿他让我明白要快乐的对待生活,这样才会始终有幸福感。我还很崇拜那只不知火了多少万年的老乌龟,他居然能闻出孩子味儿。我不知道他老了没有如果遇见那只老乌龟,一定请他闻一闻。嘻嘻!

  《笑猫日记》中从严冬写到金秋的故事,就像是温暖童年心灵的'鸡汤,就像是陪伴我成长的心情宝典。让我在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时而感动,时而流泪,时而哈哈大笑,学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笑猫日记》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 5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在和许多高尚的人对话。”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让一个人从失败走向成功,从堕落走向进取,从痛苦走向欢乐。一本好书就是人们的精神食粮。

  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非《老人与海》莫属了,她是美国作家欧内斯特海明威写的。

  《老人与海》讲述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一次航海中捕捉到了一条大鱼。他和这条大鱼在海上展开了两天两夜的战斗,他赌上了自己的一切,甚至是生命来与大鱼搏斗。

  在那备受煎熬的两天中,老人不断鼓励自己:人可以被毁灭,却不可以被战胜。尽管他早已精疲力竭,时刻处在饥寒和孤独的笼罩之下,在荒无人烟的大海深处老人依然坚持着,不愿向困难低头,最终靠自己的坚强的毅力战胜了大鱼。但困难又再一次出现,老人在返航中遇到了前来啃食鱼肉的加拉诺鲨。老人用仅有的武器与鲨鱼战斗。最终再一次战胜了困难,成功返航。

  在生活中,我遇到困难,总是想着退缩,如果在心理上被战败,那样将永远没有机会战胜困难。我从《老人与海》这本书中读出了老人圣地亚哥对困难永不言败的精神。正如贝多芬说过:“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是呀!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在危难时,只要我们有坚定的信念,有永不言败的精神 ,我们将战胜一个个困难,重见明天依然灿烂的阳光。我缺少的正是老人圣地亚哥那样的永不言败精神,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在今后的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都要不屈不挠,与困难斗争到底,只要我有坚定的信念,相信一定能克服困难,度过难关,拥有美好的明天。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 6

  我最爱读的书是《益智故事》。接下来我给大家讲这本书里其中一个故事:《小老鼠更聪明》。大家就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了。

  一天,小兔到野外去采蘑菇,狐狸老远就看见了他,狡猾的狐狸立刻躺在路上装死,心想:“要是小白兔一走到我跟前,我就吃了他,不用追赶就能吃到兔肉。”

  小兔当然不知道这一切,当走到离狐狸不远的地方,一只小老鼠从路边的草丛里探出脑袋,小声地对小兔说:“兔哥哥,别再往前走啦,前面有只狐狸,当心被他吃掉!”

  “咳!没事儿,那是只死狐狸。”小兔满不在乎地对老鼠说,“你放心好了,死狐狸吃不了我。”

  “不是死的,是只活狐狸!”小老鼠故意大声说,“如果是只死狐狸,他的嘴巴应该是张开的,怎么会闭上呢?”

  狐狸听了小老鼠的话马上把嘴张开,小老鼠又对小兔说:“兔哥哥,你看好了,狐狸要是死了,嘴巴怎么还会动呢?”

  这时候小兔才明白这是狐狸的花招。他感激地对小老鼠说:“老鼠兄弟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就要被狐狸吃掉了。”

  这里面的小动物都很聪明,因为他们有困难会动脑筋想办法,所以他们才那么机智,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 7

  我曾经是一个有点讨厌读书的孩子。书房里满书架的好书长年累月地躺着睡大觉。我懒得去读,生怕惊醒了他们的好梦。爸妈总是无可奈何地摇着头。

  可自从学校开展“感悟经典”的读书活动后,在大家的影响下,我不知不觉地爱上了读书,尤其对《女生贾梅》这本书爱不释手,夜以继日,不知疲倦地读着,恨铁不成钢的'爸妈总算有了笑容。

  《女生贾梅》这本书,我记不得到底读了多少遍,但我总会不由自主拿起来读着,每读一遍,总会有新的发现,新的感受。读到入神之处,我会情随贾梅嚎啕大哭,也会心随贾梅哈哈大笑。爸妈不明究竟,总免不了被我吓得六神无主、惊慌失措。

  《女生贾梅》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我可谓如数家珍,因此贾梅美丽的形象总是在我眼前闪现:她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享受到了亲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懂得爱别人,关心帮助他人。最让我感动的是她让“宇宙”找回了练武术的信心;让不幸的孩子拥有了美丽的笑容;让“王小明”树立了读书的自信。而我只知索取,却不讲回报,总认为自己还小做不了什么,与贾梅相比真是有天壤之别。对他人哪怕是一个问候,甚至是一个眼神都没有付出过,是贾梅让我这颗冰冷的心逐渐有了温度。

  贾梅不管遇到什么事,她总是开开心心的,尤其是遇到困难时,她能微笑地面对,勇敢地解决。这种乐观的心态值得我学*,她不懈进取的精神更是我所欠缺的。她拍过纪录片,选上“礼仪女生”,办班报,一切似乎是那么顺风顺水,称得上“幸运”女孩。为什么没有幸运之神眷顾我呢?此时,我想到了老师的告诫:几多耕耘,几多收获。

  我喜欢读这本书,不只是因为书中有无数精彩、感人的故事,更是因为贾梅那颗无私、勇敢的心时时鞭策我前进。我努力地学着,妈妈经常夸我说:“我家的贾梅真棒!”我的动力更足了。

  吴老师常说:“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我以前是似懂非懂,常读这本书后,才豁然开朗。于是,常呆在书房读《女生贾梅》这样催人奋进的好书。

  书是精神食粮,我愿常在书中笑!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 8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希腊伊索写的《伊索寓言》,这是一部寓言故事集,它通过简短的寓言故事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蚂蚁和鸽子》的`故事,下面我来简单地讲一下:

  一只很渴的蚂蚁到河边喝水时不小心被水冲走了,在它快要溺死时,有一只鸽子看见了,便摘下一片叶子放在河中,蚂蚁爬上叶子,安全地漂浮到岸上。不久以后,来了一个捕鸟人,他在树下安置了有胶水的枝条,想捉住树枝上的鸽子。蚂蚁知道了他的计划,就在鸽子快靠*那枝条时,突然去叮捕鸟人的脚,捕鸟人忍不住动了一下,鸽子发现后飞走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心终能得好报。因此我们要善待身边的一切事物。

  这本书里还有好多的故事都让我受益匪浅。比如《聪明的乌鸦》的故事使我明白了有志者事竟成;《狐狸和豹》的故事则使我明白了心灵美重于外表美;而《龟兔赛跑》的故事又使我明白了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这真是一本“小故事大智慧、小寓言大启发”的好书,我最喜欢读这本书了,你们想读吗?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 9

  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而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照耀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我从小也不喜欢读书,觉得书只有文字太枯燥了。在我的记忆中我读过的书屈指可数。

  另我印象深刻的却是这本——《八十天环游世界》。

  这本书的作者是 法国著名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 这部作品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被誉为“科学幻想小说的鼻祖”。他自幼热爱海洋,却被父亲严令禁止他躺在床上,流着眼泪发誓:“从此只能在幻想中旅行。”正是这段悲惨的童年经历,迫使他创作出如此众多的科幻作品!

  霍格是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次,他跟牌友打赌,在80天内环游地球,但在当时只有轮船和火车,凭借这些想80天环游世界根本是不可能的。但福格决定完成这个天方夜谭,并赌上了自己所有的财富。他带上了仆人,踏上了激动人心的旅途。

  在路上,他们被警察跟踪,怀疑是盗贼;在火车上,被卷入枪战;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 经历了千辛万苦,正当到达了伦敦的时候,福格却被费克斯警察逮捕了,当真相大白后,福格却还是迟了几个小时。可没想到,由于他越过了国际日期变更线,为自己嬴得了一天的时间,更嬴得了赌局。

  读了这本,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 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它是一本写三国历史战争的书。里面的人物有:孔明、刘备、曹操、孙权、吕布、袁绍、赵云、关羽、张飞……是一本用计谋攻打别人,发展自己实现自己的目标 的书。

  我最喜欢孔明、赵云、黄忠。因为他们都有智慧,又非常勇敢。比如说:空城计。当司马

  带着大队人马来时,孔明只有五千兵和一些文官。诸葛亮不慌不忙,叫几个老兵打扮成百姓的样子,打开城门扫地。自己带着琴上城门,去唱“卡拉OK”。唱到:“上来吧,我这里没有兵。”司马

  想:“我在这里卡拉,你在那里把我OK了”。赵云更是勇猛,是五虎上将的一员。上坡时,他单骑救主,背着阿斗,一刀一枪冲出几万官兵重围。黄忠也不错,在和张和的战争中,用计谋把张和杀的'大败。

  《三国演义》足智多谋,是我成长中的伙伴,也是我悲伤中的安慰,高兴时的朋友。他让我明白了许多地理,让我有了许多智慧。你是我夜中的一颗星星,你是我黎明中的一片朝霞。我爱你,《三国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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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6篇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1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一句关于书的名言。我特别喜欢读书,而我最喜欢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了。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大作家笛福写的,讲述了贵族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海难,全船的人就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其他的人全部被淹死了,他漂到了一座孤岛上。在岛上的一个海滩上,发现了沉船的遗骸,他搜索了船上的食物和武器,开始了他长达28年的“野人”生活。在岛上,他种五谷,做面包,养山羊作为肉食来源,制造各种各样的工具和容器;十几年后,他救下了一个俘虏,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并且使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在他野人生活第28年,他们乘坐一艘英国船返回了故乡。

  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滨逊种植五谷了。因为没有工具,所以他只好自己制造。虽然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是他依然不断地尝试,终于制造成功。他自力更生,什么也不依靠。晚上,他一个人孤零零的睡觉,周围可能会传来各种各样的声音,但是他却没有害怕、没有退缩,依然坚强的生活着。

  而我和鲁滨逊比起来就差太远了。在家中,我就像是一个“小皇帝”一样,捧着怕掉了,含着怕化了。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的自理能力很差,连衣服穿得都不是特别整齐。晚上,我总是疑神疑鬼的,不敢闭上眼睛,害怕突然出来个什么,一下子把我给吃了,所以只要有一点点风吹草动,我就会紧张的睁开眼睛,往四处张望。

  看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自愧不如。鲁滨逊那勇敢、聪明,具有大无畏进取精神使我敬佩不已,我要学*他,做一个勇敢而独立的人。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2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失落的一角》。《失落的一角》的作者是美国的谢尔·希尔弗斯坦。里面讲了一个圆,它缺了一角,于是就去寻找它那失落的一角。它一边滚动一边唱:“我在找我那失落的一角。”有时它必须在太阳底下暴晒,但接着又淋了一场冰凉的雨,有时被冰雪冻僵了,但接着太阳出来了,身子又暖和了起来。因为缺了一角,它滚不了太快,所以它偶尔会停下来和虫儿说说话,或者闻闻花香……这样它度过了许多困难却美好的时光。过了些日子,他终于找到了跟它很合适的一角。拼上这一角后,它完整了,可以滚动得很快,但是它想唱它的快乐歌《我找到了我那失落的一角》的时候,却唱不出声了。

  通过读这本书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害怕,要勇敢面对;只要克服困难,就可以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当你得到一些东西的同时,也会失去一些东西。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3

  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而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照耀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我从小也不喜欢读书,觉得书只有文字太枯燥了。在我的记忆中我读过的书屈指可数。

  另我印象深刻的却是这本——《八十天环游世界》。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这部作品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被誉为“科学幻想小说的鼻祖”。他自幼热爱海洋,却被父亲严令禁止他躺在床上,流着眼泪发誓:“从此只能在幻想中旅行。”正是这段悲惨的童年经历,迫使他创作出如此众多的科幻作品!

  霍格是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次,他跟牌友打赌,在80天内环游地球,但在当时只有轮船和火车,凭借这些想80天环游世界根本是不可能的。但福格决定完成这个天方夜谭,并赌上了自己所有的财富。他带上了仆人,踏上了激动人心的旅途。

  在路上,他们被警察跟踪,怀疑是盗贼;在火车上,被卷入枪战;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经历了千辛万苦,正当到达了伦敦的时候,福格却被费克斯警察逮捕了,当真相大白后,福格却还是迟了几个小时。可没想到,由于他越过了国际日期变更线,为自己嬴得了一天的时间,更嬴得了赌局。

  读了这本,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

  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而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照耀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我从小也不喜欢读书,觉得书只有文字太枯燥了。在我的记忆中我读过的书屈指可数。

  另我印象深刻的却是这本——《八十天环游世界》。

  这本书的作者是 法国著名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 这部作品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被誉为“科学幻想小说的鼻祖”。他自幼热爱海洋,却被父亲严令禁止他躺在床上,流着眼泪发誓:“从此只能在幻想中旅行。”正是这段悲惨的童年经历,迫使他创作出如此众多的科幻作品!

  霍格是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次,他跟牌友打赌,在80天内环游地球,但在当时只有轮船和火车,凭借这些想80天环游世界根本是不可能的。但福格决定完成这个天方夜谭,并赌上了自己所有的财富。他带上了仆人,踏上了激动人心的旅途。

  在路上,他们被警察跟踪,怀疑是盗贼;在火车上,被卷入枪战;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 经历了千辛万苦,正当到达了伦敦的时候,福格却被费克斯警察逮捕了,当真相大白后,福格却还是迟了几个小时。可没想到,由于他越过了国际日期变更线,为自己嬴得了一天的时间,更嬴得了赌局。

  读了这本,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5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最喜欢的书当然是《绿野仙踪》。那是二年级时妈妈送我的。如今,我已读了五遍了,它似乎有什么魔力把我深深吸引了。

  《绿野仙踪》的作者是美国作家莱曼.弗兰克.鲍姆。讲的是一个叫多萝茜的女孩为自己的理想而去奋斗,面对挫折,并没有灰心。

  我印象最深 的是一个奇异的片段,多萝茜和朋友稻草人,铁皮人,狮子一起决定去杀死西方恶魔女,多萝茜的朋友们都 被一群可恶的飞猴给制服了,多萝茜头上有北方魔女的吻。因此 ,被带到王宫,恶魔女去打扫卫生,恶魔女没想到多萝茜往她身上倒了一盆水,多萝茜本想让魔女变成“落汤女人”,没想到,奇迹发生了,读到这儿,我开始紧张起来,恶魔女怎么了?原来魔女被冻成了冰决,一点一点得化成水,没了!

  读完这个片段,我觉得《绿野仙踪》充满了奇异的故事,不像《查理九世》那么恐怖,也不像《夏洛的网》那么*淡,从此,我便一头扎进这本书,我像一只书虫 ,我啃,我咬,我品尝每一个好玩的故事!

  不久后,我便读完了,我想向多萝茜学*,以前的我遇到困难,便会赶紧退缩,现在我的胆子可大啦,当然不是坏!我真感谢妈妈,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可真大!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十)份(扩展2)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优选【十】份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1

  我最喜欢《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它的作者是乔治﹒赛尔登。这本书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塔克的老鼠、一只叫亨利的猫、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和马利奥一家。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他们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了。柴斯特偶然来到了纽约,和塔克、亨利、马利奥成为了朋友。柴斯特不小心闯了祸,妈妈很生气,要求马利奥把柴斯特扔掉。亨利和塔克给柴斯特出了个主意,柴斯特在时代广场开音乐会,帮助马利奥一家卖报挣钱。虽然柴斯特很想家,但是它还是全心全意的为马利奥服务,马利奥也很喜欢柴斯特,不管家人怎样让马利奥带走柴斯特,他都不会把柴斯特带走。最后塔克和亨利帮助柴斯特回到了它的家乡。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2

  寒假我读了一本美国大作家马克吐温的短篇小说集《百万英镑》。我对书中的主人翁亨利的遭遇记忆犹新,感慨万分。一开始主人翁一贫如洗,自从得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票后,发生了许多戏剧性的故事,耐人寻味。

  我印象最深的是亨利得到百万英镑后到一家服装店买衣服的那件事。当时亨利想换掉身上的那身褴褛的衣服,他走进一家服装店,店员们看到他穿的那身破衣服对他爱理不理的,态度又冷漠又傲慢。亨利想买一件差一点的衣服,店员扔给他一件最蹩脚的衣服。亨利穿上后既不合身也不好看,但是衣服总算是新的,勉强可以穿。当亨利打算卖下它时,店员们摆出一付刻薄、嘲笑的架子。他们嘲笑亨利买不起这套最差的衣服,当亨利拿出那张百万英镑的大钞票时,店员们那一付刻薄、嘲笑的嘴脸马上被牢牢的定住了,像被冰住一般,那窘态一直保持到店老板出来。老板看到那张百万英镑后对亨利又是点头 又是哈腰。像见到了一位大人物,还无端地送给亨利几套又合身又漂亮的衣服,一群势利小人模样被作者刻画地入木三分。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经常能听到或看到大人们以貌取人的`事。我们小学生千万不能做以貌取人的事,我们纯洁的心灵千万不能让大人们的势利给侵蚀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3

  一个小女孩,居然和怪兽成了朋友,还能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神奇的故事,这就是《故宫里的大怪兽》。

  书里有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小女孩,叫李小雨,有一天她在建福宫花园里捡到了一只洞光宝石耳环,只要把耳环对着太阳,就能够看到天上的神仙,而且,只要带着它,就可以跟怪兽对话,还能听懂动物的语言。自从有了洞光宝石耳环,李小雨身边神奇的事就不断发生,比如她和杨永乐一起去偷菊花仙子酿的菊花酒,一起参加嫦娥、玉兔等神仙们的聚会,她还去过黄鼠狼开的餐厅吃饭。

  这些神奇的事让李小雨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在故宫里她再也感觉不到孤单了。因为,野猫梨花、怪兽斗牛、狎鱼、天马、行什、海马等都成了她的好朋友。她跟吻兽一起学游泳,每天给野猫们喂猫罐头。我很羡慕书里的李小雨,我也想拥有一对像李小雨那样的洞光宝石耳环,这样我就可以看见天上神仙们的动态,和动物对话。

  《故宫里的大怪兽》不仅故事新奇有意思,还能教给我们许多知识。看完这套书,我也想去故宫里转转,尤其是建福宫花园,书里面说,建福宫花园里有许多金桂树,散发着淡淡香气,特别漂亮。而且,我也想看看能不能捡到神奇的洞光宝石耳环。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4

  真诚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尝,而好书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听妈妈讲故事,2岁识字后就开始自己看书,我特别喜欢看科普读物。《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就是我的最爱。

  这本书一共有四本,只要内容有:天体漫游、生物世界、农业之窗……其中我最喜欢微生物王国这个部分。

  每当我翻开书,书上的文字仿佛都变活了,它们变成一个个小导游,热情而又耐心。他们先带我去农田,让我看看根瘤菌怎么制肥,苏云金杆菌怎么杀虫;它们又带我去工业基地,让我看看氧化铁杆菌、氧化硫杆菌怎么炼矿,酵母菌怎样发酵……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它使我成为班上的“小博士”。但是,我不会满足于现在的知识,以后我还要看更多的好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5

  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系列中的《保姆狗的阴谋》。

  这本书讲的是“笑猫”和她的三个小狗朋友:“地包天”、“保姆狗老头”、“牧羊犬帅仔”之间发生的故事。

  “保姆狗老头”是“牧羊犬帅仔”的保姆狗,是他把“牧羊犬帅仔”带大的,所以“牧羊犬帅仔”一直对他有深深的依恋和信任。可是当“帅仔”长大之后,“帅仔”变得越来越美丽,主人渐渐地不喜欢“保姆狗”了,“保姆狗”就嫉妒“帅仔”,想方设法地除掉“帅仔”。保姆狗的阴谋被“笑猫”和“地包天”发现了,于是他们之间发生了一件件离奇的事情。最后“保姆狗”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一次陷害“帅仔”的车祸中,他自己被车撞后死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语言生动、幽默,是一本很好的书,我很喜欢。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6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好读书,读好书。书会让我们增长知识;书能让我们拓展视野。我读过很多书,《安徒生童话》《爱的教育》《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我要成为第一名》。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彭浩一学期的学*生活。刚开始的时候,他是班级倒数第一名。后来,慢慢的,他变得好起来了。最后还得了三好学生呢。

  看这彭浩的经历,我明白一个道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刻苦学*,就会有好的收获。

  没有人是天生的笨蛋,没有人是天生的差生。只要我们肯努力,就没有什么改变不了的。

  我要成为第一名!是的,我们要有理想,有目标,要勇于改变。以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让自己更加充实。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7

  儿童文学作家冰心曾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书籍是我们最重要的精神食粮,也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我喜欢的书——《木头娃娃的旅行》,它的作者是美国的雷切尔。菲尔德,他在短暂的一生中,几乎把美国所有分量的文学儿童奖都收入囊中,还获得全球最有权威的儿童文学奖:纽伯瑞奖。

  这本书的主人公很特殊,她是一个木头娃娃,却被作者赋予了生命,她就是希蒂。她诞生在美国一位船长家,却注定与冒险,漂流,传奇等字眼联系在一起。她在100年间经历了许多神奇的.人与事,这些都能写成一本好书。

  这本书不但情节精彩,而且语言生动,如“带波纹的丝衣,配上打了褶子的裙子,上面缀满了蝴蝶结……”十分具体地写出了服饰的精美。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着勇敢、善良的品质。她用了一百年,最后才回到自己的家乡。宽容的希蒂没有因为哪个主人没有好好对待她而嫌弃他,她总是用慈爱的眼光看待他人。

  你们想看这本书吗?书里希蒂遇到了什么人,又有哪些有趣的事?大家在书中寻找答案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8

  在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中华上下五千年》了。它以讲故事的方式把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一一道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在这本书里,我很喜欢三国时期的故事,尤其是火烧赤壁。据说,曹操自以为兵强马壮,在刘表死后率军南下,打算一举*定南方。曹操号称有八十万人,但人马疲惫、水土不服、不*水战。一到船上就呕吐不止。于是,有人向曹操提建议:把所有的船都用铁索连在一起。曹操欣然接受。在一个刮着东南风的日子,黄盖驾着几条装有蒿草的小船飞快地向江北驶去,曹军一看带有标记的小船,以为黄盖来投降,毫无防备。当小船离曹营还有二里的地方,黄盖一声令下,将小船点燃向曹营进发。曹军顿时大乱,可是曹军的船都用铁索相连,一条船着火,其他船也跑不了。曹军被烧死的人不计其数。就这样,赤壁之战最终以少胜多。孙刘联军获胜,曹军大败。古人的智慧真是超乎我的想象呀!

  在科技方面,我印象深刻的是南北朝时期的祖冲之推算圆周率。早在魏晋的时候,有一位叫刘徽的数学家用一种“割圆术”的方法计算过圆周率,可是祖冲之经过验证,发现刘徽的计算结果不够准确,所以他重新进行了计算,得出了更准确的数值,把圆周率推算到了小数点后七位。后来,人们为了纪念祖冲之,就把月球上的一座环形山以他的名字命名,“祖冲之环形山”。我觉得祖冲之在数学方面的贡献真是了不起。

  在文化方面,我最喜欢的是唐代的颜真卿。他写过得碑体都很有名,有《勤礼碑》、《多宝塔碑》……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多宝塔碑》。而且,它还是我曾经学*过得碑体。通过读这本书,我还了解到他不仅是个大书法家,还是一位大英雄。不由地,我对颜真卿肃然起敬。

  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曾经创造了灿烂无比的文化。这些古代文化使我们赞叹不已。其实我认为还有更多、更好的古代物品、遗迹等着我们去发现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9

  我读过许多的书,有的令我难过,有的令我愤怒,有的令我高兴,还有的令我感到欣慰,可是有一本书,它让我非常感动,永远难忘。

  这本书就叫做《狼王梦》,这里讲的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生命,关于母爱的故事。书中的紫岚原本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可是,黑嗓在即将当上狼王时死去,于是它发誓便要培育自己的子孙成为狼王。可是当自己的子女一个个夭折死去,它自己也失去了原来的美貌,变成了一只“丑狼”。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一个破灭,紫岚心中对“狼王”这个宝位的想法也一点点散去。有一次,当一只全雕想要吃掉它的狼孙时,紫岚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去,在与金雕搏斗时,紫岚不幸被金雕打得奄奄一息,可紫岚却又不顾伤痛又与金雕搏斗,最后它咽下了最后的一口气,倒在了血泊中……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母狼的伟大母爱,令我非常感动。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火车老鼠》。

  它的故事内容是写一群老鼠来到了巴黎,而巴黎有一群猫,就是这样,老鼠和猫的故事就开始了。

  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看一会这本书,就会变得很开心,无聊的时候也不会觉得无聊了。还没看完这本书,我就会幻想结局:到底猫抓住老鼠没有?这群老鼠还会遇到什么奇怪的事......

  听我说过这么多,小朋友想看这本书吗?这本书是老师发给我看的,等我看完还给老师,小朋友就有机会看到啦!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十)份(扩展3)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篇

  有一本书,它能在我遇到挫折时给我打败挫折的动力;有一本书,它能在我骄傲自满时告诉我虚心使人进步。这本书就是《哈佛家训》。

  《哈佛家训》讲的是一些励志故事。它从几个方面讲述了成功的秘诀以及一些做事的方法。刚看这本书时,前言里讲“本书是人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家园”,还有些不相信。直到后来我看到了《1849拒绝》这个故事,才发现《哈佛家训》确实是我不可缺少的精神家园。

  《1849拒绝》讲述了一个穷困潦倒的年轻人想拍电影当演员,于是他带着自己写的剧本去拜访当时好莱坞的500家电影公司。第一轮下来他遭到了500次拒绝。第二轮、第三轮的结果和第一轮一样。但他咬牙开始第四轮拜访,当他拜访到第350家公司时,老板破天荒地答应留下剧本。后来,老板决定拍这部电影,并让这个年轻人做电影的男主角。这个年轻人就是日后家喻户晓的电影明星*维斯.史泰龙。

  我认真地阅读《哈佛家训》,发现每一个故事都那么振奋人心、那么贴*生活,能够让我受到启发,感受自信的力量,在我迷茫时给我指引一个正确的方向。

  每当我遇到挫折时,就会翻开《哈佛家训》,它总能给我提供精神力量。我喜欢《哈佛家训》这本书。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一些科技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知识,带来了快乐。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书,如:《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发现》、《地球奥秘》、《海洋生物》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它的内容幽默,神秘,搞笑,吸引着我。

  你知道他的名字为什么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吗?那是因为他的爸爸本来是一个一米八几、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子,最后变成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小人,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主人公的妈妈老是骂他,骂一次,它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它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它就变成了像大拇指一样的小人,天天待在儿子的口袋里。不过妈妈觉得它变小了也有好处,妈妈就对爸爸说:“你就待在儿子的口袋里做“教育部长”好了”,

  从此,爸爸就天天待在他的口袋里。不过,他的爸爸是一个发明家,专爱发明一些奇奇妙妙的东西,比如:身体调换机、后悔药、巨人药水等等。爸爸有一个死对头外号叫猴子,其实他不是真的猴子,是一个国际通缉犯,他每次都会把爸爸的发明弄到手来搞破坏,每一次都会被抓住,但最后他也会从牢房里逃出来,继续做坏事,不过最后都会被主人公爸爸抓住,再送入牢房。

  这本书有很多册,但我最喜欢的一册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纳米变形人》。内容介绍了,主人公在大街上回家时,被一个神秘的人袭击了的故事。神秘人拿了一个粉色的小球,把这个球注入到了主人公体内,这个小球不是普通的球,而是由纳米机器人组成的,就是这个小球让主人公变幻无穷,有时变成甲虫、有时变成长腿巨人、有时长出三头六臂。通过爸爸发明的一系列药水,主人公学会了控制纳米机器人,并利用它们制造出了变形金刚、纳米隐形人、超级英雄。不料,坏人猴子掌握了纳米机器人的技术,妄想统治全世界,于是,正义与邪恶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大战。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又搞笑又夸张,还特别的有趣,给我的暑假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乐趣。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从小,在妈妈讲的故事的熏陶下,我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童话故事书,在所有童话故事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一千零一夜是由*民间故事汇集起来的,又名《天方夜潭》。

  这件作品讲述了,在古代印度与*之间,有一个名为萨桑国的国度。那里的国王山努亚生性残暴爱嫉妒,国发现王后行为不端,所以将其杀死!此后,国王山努亚每日都要娶一位少女,然后在公鸡啼鸣时,将其杀害,不可间断,以示报复。因此,整个萨桑国的少女都不得不逃离至他国。

  宰相的女儿安卓鲁知道了这件事后,下定决心要拯救那些无辜的少女。她不顾父亲的阻拦、妹妹的劝告,自愿嫁给国王山努亚。

  安卓鲁嫁给山努亚后,用讲述故事的方法吸引国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于是她说“如果国王开恩,让我再活一天,下一夜的故事将比今夜更精彩!”山努亚因好奇故事接下去的发展,于是便发誓等她下一夜故事讲完再杀她!

  就这样,安卓鲁的`故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她便再次乞求山努亚等她故事讲完再杀她,而山努亚也受不了故事的诱惑,再次发了誓。

  安卓鲁的故事一直讲到了一千零一夜,国王终于被她感动了,下旨不再娶妻,与安卓鲁白头偕老!而安卓鲁讲的故事也被国王纪录下来了,编写成了《一千零一夜》。因其内容丰富,规模宏大,故而被高尔基誉为民间文学史上“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

  “阿索的红裙子、驼背的故事、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懂鸟语的仆人……”这些故事都出自于《一千零一夜》,故事中的人物性格多异:勇敢、机智、敢于冒险、热爱生活!

  而且《一千零一夜》还被改编成为动画片,故事情节生动,引人入胜,用故事转化现实的办法,来教育人们!动画片里充满了奇思妙想,特别适合九岁以下的儿童观看。

  一本喜爱的书,可以带领我们走向浩瀚的天地;带领我们领略知识的真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有许许多多的书,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全书分为12个部分,分别是:“宇宙奥秘”、“太空科技”、“地球万象”、“世界风貌”、“动物世界”、“植物天地”、“人体科学”、“人类生活”、“公共建设”、“科学技术”、“文化娱乐”、“科学实验”。我最喜欢看动物世界这一部分,它介绍了包括昆虫及贝类在内,现在地球上共有100万种以上的动物。脊椎动物包括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哺乳类等。由于人类的活动,许多动物处于濒临灭绝的危机之中。濒危动物有东北虎、猩猩、指猴、加拉帕戈斯象龟等。还介绍了狮子、大熊猫等动物。我们要保护动物!“世界风貌”介绍了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人体科学”使我知道了人体各个器官的组成和作用。还有……。我喜欢看《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它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而且还开拓了我的视野!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杨红樱老师的《漂亮老师和坏小子》。

  书中描写了米兰老师的特殊教育方法。她与一些老师完全不同的做法让我很有感悟。

  “响鼓不用重锤,六年级的学生认识能力很强了”她带学生们跳芭啦芭啦舞:她去家访,给学生带去了特别的礼物——用“谎言”送偏方;她用巧妙的方法教会了一个软弱的男生如何维护自己的尊严;面对险境,她用计谋教学生自己保护自己;她在上课前化妆,则体现了对学生的尊重;毕业考试之前,她竟然带着全班同学去踏青……最让我感动的是:米兰始终把人性关怀放在首位,自己犯了错会向学生道歉。

  我读这本书时,被它的情节所吸引,更被那位老师所吸引,坏小子们的身上都体现了现阶段的男孩子所特有的年龄特点:好动好玩、喜欢表现自己、耍小聪明、爱听好话。米兰老师正是知道这一点,所以她始终用理解的眼光看待他们,轻轻的走*他们,成为了他们的大朋友。米兰老师用自己的内心走*,用孩子的思维去思维,用孩子简单的语言去表达,用孩子的心去感受这个世界。

  合上书,我陷入了深思,书中的镜头在我的脑海中再次浮现,我试着从中区分什么是好的事物,可以让我在以后学*运用,当然对那些调皮捣蛋的'事情,我只会笑一笑就了事哦!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我认识到了老师的另一面,深深感受到做老师的用心良苦。突然间,耳边传来温柔的声音——孩子们,时间就是生命,那是用金钱也换不来的……哦,是王老师,眼前浮现出班主任王老师那熟悉的身影,正对着我微笑着,以前一直都认为她对我们太严厉了,她对我们的苦口婆心我一直不能真正体会,现在想想真是惭愧,在这里我好想对她说一声——王老师,你就是我们眼中的漂亮老师!但是我们可不是坏小子,我们是一群天真活泼的乖孩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曹文轩写的草房子。

  草房子这本书里面有许多有趣的人物有淘气的桑桑、自尊心强的秃鹤、还有善良的纸月······有一句名言说得好,“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说话。”我读完这本书,就觉得这句活说的很对。这本书里不仅有有趣的人物,而且还有有趣的故事情节。

  有一次,异想天开的桑桑做了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想到自己有了好住处,他的鸽子却没有,他就想着给鸽子也找个好住处。那天,他父亲母亲都不在家,他就叫阿恕和朱小鼓他们几个,将家中橱柜里的碗筷都扔到墙角去。他们就晚归都搬出来,根据他想象的高级鸽笼的样子,让他们几个动手,一会做好了,桑桑心里觉得很高尚,自己被自己感动了。这就是异想天开很有想象力的桑桑。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通过我的描述,你们喜欢这本书吗?

  人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有的人喜欢集邮,有的人喜欢画画,有的人喜欢跳舞。但我却被一本书深深吸引了。

  我喜欢的这本书,它不是世界著名的《安徒生童话》,也不是海伦·凯乐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是科学世界的奇迹——《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是我的自然老师,它让我学到了丰富的课外知识,我之所以会选择这本书,是因为它和我有密切的关系。

  一个烈日炎炎的夏日,我大汗淋漓地跑回家,拿起桌子上的一杯牛奶,“呀,怎么这么烫?”我连忙把牛奶杯放在桌子上,又去厨房拿来一个湿抹布,包住奶牛杯后再喝,“哇,牛奶也是热的。”我所急败坏地把包着抹布的牛奶放在太阳底下,心想,你既然喜欢晒太阳,那我就让你晒个够!做完后我就去看电视。过了一会儿,我实在渴得不行了,就去厨房把牛奶拿来喝,喝下去后,我感觉有一股清凉的泉水从我喉咙里流过,顿时感觉神清气爽。“咦,牛奶怎么会变凉呢?”我带着疑问翻开《十万个为什么》,哦,牛奶越晒越凉,是因为包在外边的湿抹布上的水滴把牛奶的热量吸收,所以牛奶会越来越凉。

  从那以后,我不仅爱上了看书,还养成了善于观察的好*惯,这可都是《十万个为什么》的功劳呀!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没有收,我的课余生活就不会如此丰富多彩。

  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好书——《飘邈之旅》里面每一篇都常常让人激动不已。

  这是一本玄幻修真小说,主要内容是:有一个饭店的老板李强遭受一个朋友和妻子的背叛。他正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他的老朋友——傅山,其实是傅山特意来找李强的,傅山是一个修真高手,他送给了李强一个储物手镯,可以储存大量的物品,傅山叫李强买多点东西就和傅山去另一个星球里修真,第二天,他俩来到了那个星球,星球里还分成很多个小星球。傅山他俩到一个叫天庭星的重玄派修真,傅山是那儿的老大,因为有傅山这种高手帮助他修真,李强的修真速度比别人快了几倍,所以很快李强就拥有了元婴和小宇宙(是修真者修到元婴期才有的)。

  后来李强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星球,被雷天笑〈一个坏蛋〉追到了星星官,无意中破了阵法,进去后,李强发现了一个元婴,叫莫怀远,他修炼了千年,只要得到冤魂海的海魂玛瑙就可以变成散仙了。李强历尽千辛万苦结识了很多修真者,收了5个徒弟,终于见到了冤魂海,而正好她刚结识的朋友——湫岚公主的朋友有一瓶最极品的玛瑙。

  在途中,李强还认了一个师尊——七大高手之一“琦君煞”(也是散仙),得到玛瑙后莫怀远变成了散仙(是李强的大哥)比琦君煞还厉害,在星星官中他们还发现了逆天宝镜和修神天荐章两样宝,琦君煞和莫怀远用修神天荐章帮李强修神,(比散仙和仙人还厉害,神分为九级,开始的是一梵天,最后的是九重神天,每级都有三个境界)因李强没修散仙和仙人,所以目前不够仙人打,李强修到二欲天时,有两个仙人发现李强打大炎灵(天神之怒和战魂刀两样神器的护曾)时发出了神奕力,那俩仙人便逼李强交出修神天存章......

  这是著名作家——萧潜写的,书中会让你感悟到学好本领是多么不容易。怎么样,心动了吧?赶快买吧。记住哦,共有七大本。

  *几天,我看了一本书——《会唱歌的猫》。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二丫的小猫为了唤醒依依的妈妈,它学会了唱《鲁冰花》,而且每天晚上都给依依的妈妈唱。有一天,奇迹出现了,依依妈妈的眉毛震动了一下。第二天早晨,依依在给她的妈妈唱《鲁冰花》时,她的妈妈醒了过来。我举得二丫是一只非常善良的猫,它为了唤醒依依的妈妈,把自己的喉咙也喊哑了,但它还是没有放弃,这让我很感动。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应该多注意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并及时帮助他们,同时在帮助他们的时候,自己也获得了真正的快乐!这就是快乐的真谛。

  这里是马头学校的“德邻书屋”,这里的书数之不尽,我仔细挑选自己要借的书,里面每本书的内容都十分丰富,也很精彩,但是这些书我都不是特别有兴趣,最终,我在一本再普通不过的书前停了下来,它就是——《名家寓言》。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就是:这本书能让我懂得很多给人道理的故事,我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骄傲自满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龟兔赛跑”的故事,让他从此做一个谦虚的人。可能一遇到困难就放弃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狮子向猫学捕食”的故事,让他从此做一个坚强、永不放弃的人。可能遇到恨父母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孝女省青”的故事,让他做一个大孝子。第二个就是:这本书的内容写得十分有趣、充满了想象。我真要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感谢他把这本书写出来。

  我刚借回来时,就迫不及待地用双手打开这本书,我一打开,第一篇就深深地吸引着我。这篇寓言讲述的是:一个孩子不孝敬父母,他的父母去找他的亲舅舅想个办法,因为他们的舅舅教育孩子很有一套。舅舅说:“妹妹,你先把孩子交给我,我自有办法!我一定给你教育好,你放心。”他的妹妹也只好答应了。最后他被舅舅给教好了,因为他的.舅舅说:“你看哪,乌鸦正在给自己的妈妈送食物去呢。因为乌鸦小时候是它妈妈在精心照顾它。”那个孩子回心转意了,成了远*闻名的大孝子。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孝顺不仅是传统美德,还是做人的根本。我们要尊重、关心、照顾父母。要回报父母的生育之恩,养育之恩,栽培之功!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充实了人们的生活,使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书开拓了人们的视野,拥有了智慧。总之,一句话,书是生命的源泉。而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是——《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的故事情节非常精彩,时而让我紧缩眉头,时而禁不住拍手叫好,时而这书中的人做错事感到惋惜。在深深的大海里,随时都有任何危险包围着“鹦鹉螺”号船。但书中的尼摩船长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攻克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他可真了不起!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儿童文学。它不但故事情节有趣,人物也有各自的特点:急性子的加拿大人尼德。兰脾气坏,打鱼的本领无人能比;船长生活在大海里,他厌倦了陆地生活,但在海里却生活得悠闲自在,健康也不比我们差。这本书使我看得入了迷,书中的人物似乎都活了,栩栩如生。它的吸收力真大。

  《海底两万里》让我对海有了新的认识,新的发现。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你们一定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

  我看过《格林童话》看过《伊索寓言》,还看过《安徒生童话》……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成语故事》。里面有一个小故事叫“龟兔赛跑”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十)份(扩展4)

——我最爱读的一本书作文实用十份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山有路勤为,学海无涯苦作书。*时我们要多读书,他们都说多多益善,多读书就能学到更多的知识,多读书就能学到更多的本领,这样我们就学富五车了!

  读了这么多书,大家一定有自己心中最喜欢的一本吧?王老师暑假的时候也让我们买了许多书,比如《宝葫芦的秘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在这里边,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宝葫芦的秘密》了,张天翼写的,听说他写了好多童话故事,而且他的童话在儿童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位置,听到这句话,想必他一定非常了解我们儿童,他写道儿童书有很多,比如他的代表作就有三本《大林和小林》《宝葫芦的秘密》《秃秃大王》。

  他写的宝葫芦的秘密真的非常有趣,你看一眼就能深入其中,无法自拔,写出了宝葫芦的神秘,又写出了小作者和宝葫芦的秘密,他们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意见。就是。宝葫芦替小作者在花盆上挂上了许多的挂牌,小作者的爸爸回到家之后就开始提问小作者,一开始小作者讲的还津津有味,可是到了后来小作者就吞吞吐吐支支吾吾的从口中蹦出来几个字,我猜这是她的心里一定在深深的抱怨宝葫芦,里面还说他们发生了一场争执,宝葫芦还说要离开小作者呢!他一听到这话脸色大变,连忙解释道“不是那个意思,不是那个意思”,嘻嘻!这是多么有趣的一本书呀!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快来分享一下自己的书,让大家知道知道,你爱读什么书?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最喜欢的要属哈利·波特系列里的《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了。

  每次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没有一次是我自己不想看了把书合上的,大部分是妈妈从我手上把书抢走的。如果继续让我看下去,我会整夜不睡,直到读完整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利想要逃离恶毒的德思礼家,还想和赫敏、罗恩还有韦斯莱一家去看魁地奇世界杯赛。他总是希望见到秋·张,一个他暗恋的女孩,渴望和她走进一个美丽的故事。他想搞清楚那场涉及其他两所魔法学校的赛事,以及一场几百年来都没有再举办过的三强争霸赛。他更想做个普普通通的魔法学校的学生……

  但不幸的是,哈利的命运注定了他与众不同——即使是以魔法世界的标准来说。

  而在这种情况下,与众不同可能带来生命危险。最终,哈利靠友谊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拿到了火焰杯,让我知道了友谊的珍贵。

  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什么样的人。

  他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时候恐惧的是恐惧本身。我在害怕的时候常常会用这句话提醒自己。

  这本书的'情节很扣人心弦,让人看了不想停下来,仿佛自己也置身其中,你们也看看吧!

  我最爱读的一本书是《地心游记》,这是一本科幻名著,作者是儒勒.凡尔纳。

  同学们,你们一听到这书名一定就很好奇吧?我也跟你们一样,难道真的到地球中心去了吗?

  原来,1863年5月的一天,黎登布洛克教授在一本古老的书中发现了一张神秘的羊皮纸,纸上记载了前人阿恩.萨克奴姗曾到地球中心去探险的经历,于是这位教授也决定去地球中心旅行。5月27日,他和他的侄子以及一名向导出发了,过了几天,他们在冰岛斯奈弗火山口下降,直达地心。他们穿过了巨大无比的蘑菇林,经历了一次“地裂惊魂”,击退了骨头岛幽灵,还喝上了“汉恩斯小溪”里的水,虽然水温有100多度,可是含有超丰富的矿物质哦!过了三个月的艰苦旅程,由于地心岩流的冲击,他们又回到了地面。

  这本书使我获得了丰富的科学知识,又告诉我要有坚忍不拔的刚强意志,所以我很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书叫《英雄的故事》。

  这本书里面讲了很多英雄故事,有:《汉代名将霍去病》 、《林则徐虎门销烟》 、《刘永福抗击侵略者》 、《八女投江》 、《陈胜起义》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 因为时间的原因,我只能给大家讲《精忠报国岳飞》的故事喽,岳飞是南宋初年的抗金名将,他在*二十年的戎马生涯中,为国家和民族建立了不朽的功勋,是中国人民热爱的、敬仰的民族英雄,他在20岁时母亲便在他的后背上刺上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虽然很疼,但是岳飞却忍下了这痛,把苦记在了心里,母亲对他说“今天我在你的背上刺下这四个大字,是娘把自己的心愿都刺在了你的背上,无论走道那里都不要忘记娘的主托。”岳飞在战场上浴血奋战了十几年,终于成了一名另敌人闻风丧胆的.岳飞家军的大元帅,后来他回到南宋首都临安,被宋高宗和奸臣秦刽以“莫须有”的罪名害死在风波亭,那年岳飞才39岁。

  看完后我就想我也要当一名岳飞一样的人,爱我的祖国;爱我的学校;爱我的家园;爱父母;爱兄弟姐妹;做一名合格的中国公民,所以《英雄的故事》这本书我最爱读。

  我读过很多书,比如《一千零一夜》、《昆虫记》、《格林童话》……但是我最喜欢读的书是安徒生的《安徒生童话全集》,书中有很多感人和有趣的故事,比如:《丑小鸭》、《笨汉汉斯》、《拇指姑娘》、《皇帝的新装》等等,书中把小巧的拇指姑娘、美丽的小人鱼、聪明的小克劳斯和残忍的大克劳斯、坚定的锡兵和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等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最可笑的是爱穿新衣的愚蠢的国王,被两个骗子骗得失去了辨别能力,一丝不挂地在街上走,直到一个天真的小孩说出了真相……..

  作者安徒生希望人间出现一个美丽幸福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人们都具有高尚的品质和理想、勇敢和舍己救人的献身精神。“拇指姑娘”——她虽然身材微小,但她乐于助人,追求光明,终于也得到了自己的幸福生活。卖火柴的小女孩——她虽然一贫如洗,在寒冷的冬夜忍着饥饿卖着火柴,但她渴望温暖和光明,在一根根火柴燃烧放出光芒的时候,跟着慈祥的祖母走向没有饥饿没有寒冷的地方。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那女孩的生活很悲惨,如果当时有人买她的火柴,如果她有一个爱她的爸爸,如果她能遇到像她一样善良的好心人,那么她就不会被奶奶带到天堂。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在汶川地震中失去亲人的孤儿,和卖火柴的小女孩不同的是他们得到了世界各地的援助,还是要比小女孩幸运,和他们比,我要比他们幸福千万倍,我有关心我的老师,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我从不用担心会挨饿受冻,我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珍爱身边的亲人,尽自己的所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人们在爱的海洋中徜徉。丑小鸭——一只很丑的小鸭子,它成长的过程很艰难。但经过努力,丑小鸭最后变成了一只白天鹅。它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就是: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小朋友遇到困难时必须勇敢自信,永不退缩,最终才会像丑小鸭一样飞起来……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认为安徒生一定是个知识渊博又有超常想像力的人,他的童话就像一盏神奇的灯,照亮了我们的心灵和前进的路,引领我们茁壮、健康地成长。我喜欢他的童话!

  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拥有一本好书,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好朋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读一些名著,并且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出生于商人家庭,他心中一直向往着大海以及充满了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他遨游世界的梦想。

  他去航海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很多磨难,有一回他出海航行,被摩尔人给捉住了,结果当了奴隶,一直到了两年后他才从摩尔人的手中逃出来。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航海,而是继续去航海。但是他再次去航海,却遭遇了风暴,因此他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结果他便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才回到他的故乡。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以及鲁滨逊这个人物。在我看来,他流落荒岛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经历就能够说明,他配得上英雄这个称号。现在,鲁滨逊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与无数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之所以能在众多的读者中受到欢迎,正是因为他面对困境时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头,决不放弃,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

  《小海螺和大鲸鱼》这是我很爱看的一本书!它告诉了我们一只小海螺的故事!这只生活在礁石上的小海螺虽然长得小,但却有很大的志向,它想出海远航,看看外面是什么样子的!虽然它的想法被别人笑话,它还是很勇敢的做着"梦",有一天,它把自己的愿望写在了岩石上,这个愿望被一条路过的大鲸鱼看见了!于是故事的结果是大鲸鱼帮助小海螺实现了愿望,它带着小海螺到处走,让小海螺享受了这个五彩的世界!大饱眼福! 而且最了不起的是当最后大鲸鱼遇到危险在沙滩上搁浅时,是聪明的小海螺救了它!我喜欢小海螺,因为它有勇气实现自己的愿望!就是别人笑话它,它依然坚持自己的想法!我喜欢小海螺,还因为它又勇敢又聪明!在最后的危急关头,用自己小小的力量救了比它大千倍万倍的大鲸鱼!多厉害呀!

  我们小朋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愿望,我们也要像小海螺一样为实现自己的愿望而努力!无论小愿望还是大梦想,我们都应该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件事,这样,也许将来梦想就会实现的!想想今年8月份奥运会就要在我们的首都北京举行了!现在肯定有很多运动员正在为实现自己的愿望而加倍努力呢!我们中国的运动员肯定是最努力的,他们肯定都想取得好成绩!我在这里祝愿它们都能像小海螺一样坚持,最终在奥运会上取得金牌,为中国争光!

  读完《鲁宾逊漂流记》让我受益匪浅,对小说的主人公敬佩不已。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在一次航海途中遇到了一次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鲁滨逊和其他船员都失散了。鲁滨逊流落荒岛。凭着他过人的勇气和毅力,不断拼搏,探索,活了下来。二十八年后,他依靠着自己的智慧逃离了荒岛,有了新的希望。

  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活了28年啊!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面临的只有死亡,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如此凄凉的环境,此时此刻的你怎能体会,怎能感受。也许,如果换作是我的话,我自然会觉得命运对自己是如此的不公:“这个岛上一个人也没有,*时我就是一个能说会道,无话不聊的人,这下还不得把我逼疯了。”

  作者笛福曾说过:“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鲁宾逊在这里开垦种植,收养了许多牲畜,还种植了小麦,做面包,最重要的是有一个遮风挡雨而又温馨的小房屋。最终他打倒了命运,凭着持之以恒的毅力和不断拼搏的精神撑了下来,等待他的还是美丽,幸福的生活。

  讲到这里,我想大家都知道,人生这条路是漫长而悠久的,充满了艰辛与坎坷,如果你站起来,伸出双手去创造,去面对,等待你的那就是希望,就是灿烂美好的阳光。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荒野求生》了。

  我第一次和它见面,是在学校里,同学们围着一本书看,我一眼就看中了它,回家向妈妈推荐了这本书,让妈妈帮我买回来。

  还记得拿到书的那一天,我就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让我跟着贝尔攀岩雪山。走出沙漠,离开丛林,让我知道了在荒野里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别的事情都可以放到一边。我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就连爷爷奶奶轮番催促我吃饭,我都没听见,直到妈妈的一声河东狮吼才让我依依不舍地放下手中的书,起身时还快速地看上几行。那天吃饭特别快,吃饭时还想着,贝尔这次能不能找到水?刚吃完就又跑回房间看了起来。

  自从看了这套《荒野求生》后,我就经常考家长一些问题:怎么搭帐篷?怎么造木筏?有时还会教育妈妈:我在桌上捡米吃,妈妈说我不讲卫生,我就对她说:“在荒野里,有什么就得吃什么。”于是我又跟她滔滔不绝地讲起了荒野里怎样寻找食物,有时还得吃鼻涕虫、蛇蛋和各种昆虫,说得她哑口无言。

  同学们在我们生活的温室之外,还有一个更精彩的世界。让我们一起走进《荒野求生》这本书中,学*野外的求生技巧。听妈妈说还有四本新书出版了,好期待贝尔还会出现什么险境。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走进知识的海洋;书,是一把知识的钥匙,让我们打开知识的大门;书,是知识的源泉,让我们获得新知识,学会新本领。我爱书,更爱看课外书。

  寒假期间,我看了一本名叫《云朵上的学校》,那本书非常好看,直到现在,我还在回忆着故事的内容。书中写的是:天上有一个神秘的学校,叫云朵上的学校。这个学校里的学生以前是不快乐的,他们经常为学*而烦恼,所以经常不快乐。这个学校的女主人蜜儿是从古代穿越而来的,她有着神奇的魔法。经常在深夜里飘出来,到孩子家去收集孩子们的梦,她用两个袋子来装孩子们的梦,粉红色的袋子装好梦,黑色袋子装噩梦,她经常把梦装到她那神秘的大衣橱里。

  每次去云朵上的学校时,她都会提着一个行李箱和一把伞,那可不是普通的行李箱,只要坐上去就能飞起来,蜜儿就是这样飞到云朵上的学校去给孩子们上课的。

  蜜儿有一只宠物狗,叫“小白”,有时,她也会带“小白”去云朵上的学校。孩子们都是住在蘑菇房里,他们的教室就是美丽的大自然。

  书里面还有花脸兽,它是古代传说的一种动物,是蜜儿用油纸伞把它变出来的;还有仙鹤,它们是生活在仙池旁的长寿鸟;还有笑猫,它是只会笑的猫;还有球球老老鼠,它是长命百岁的老鼠,而且不会受伤,但岁数已经有几百岁了。

  《云朵上的学校》这本书真的非常好看,里面的老师蜜儿还会教给我们很多科学知识,而且蜜儿的那把油纸伞特别神奇,只要蜜儿说什么天气要来临,再转动一下伞,什么天气就到来。而且,如果狂风大作,我们就会被狂风卷到我们想去的地方。

  读了这本书,使我深深懂得:如何去帮助别人,也知道了别人是怎样帮助别人的,书中蜜儿帮助了那些不快乐的孩子。以后,我也要像书中的蜜儿一样,乐于助人,多帮助别人。从今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不断进取,学*更多的知识,帮助更多的人。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十)份(扩展5)

——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优选【十】份

  我的小书桌上摆放着各种各样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不来梅的音乐家》了!

  在这本书中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一头驴子老了,他的主人就要杀掉它,它冒着生命危险逃了出来,在路上遇见了老猫、猎狗和公鸡,它们约定一起出发,要去遥远的不来梅城。在去不来梅城的路上,它们遇到了一伙强盗,它们齐心合力勇敢地赶走了强盗,*且在这个城市里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能退缩,只要肯努力、勇敢、团结没有办不成的事。

  在一个夏季我在图书馆里找书的时候“邂逅”了一本有很多人生哲理的书—《全职高手》。

  里面的主角叫做叶修,他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在嘉世战队逼他退役的时候他为了朋友,放弃了他最爱的游戏但他不服输,他等待着时机,从零开始练号。用自己多年的经验做出了全荣耀第一个突破60级的散人。

  他有说过一句话:“如果喜欢,就把这一切当做是荣耀,而不是炫耀。”他也是这么做的,他把荣耀这个游戏当成了伙伴因为这个游戏有他对故人的回忆。他答应过一个朋友要成为荣耀顶尖。他做到了。第十赛季的总冠军就是他和他的队友们一起创造的奇迹—草根战队逆袭成为冠军战队。像他们的口号一样:兴欣之火可以燎原。

  里面还有一个人,他叫林敬言。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他在游戏中的职业是流氓,但是他的样子却十分彬彬有礼,第一次见他的陈果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会在别人向他问好后对别人微笑点头。他也许没有天赋但是他会愿意去付出努力。终于他触碰到了荣耀顶峰,王杰希说过:“努力在荣耀中是最不值得炫耀的,因为每个人都很努力。”可是林敬言的天赋并没有他们那么好,但是他能成为呼啸的队长、霸图的四大天王、荣耀第一流氓。是为什么?因为他的努力。可是他也坚持不下去了,第十赛季他选择了退役时他才20多岁,对于其他职业来说很年轻的年龄,但对于职业选手来说他已经老了。

  韩文清,也是霸图的。他在联盟开始建立之初就一直打,打了十年,没有一个战队队长是十年的,没有一个选手打了十年,但他打了十年。他是霸图的精神支柱,一往无前的霸图队长。执着冠军的人。张新杰说过:“霸图的目的一直都是冠军。”为了冠军他不得不把自己首发的位置让给了后起之秀—宋奇英。他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一定很纠结。纠结新人能不能把战队带上曾经的巅峰,能不能让霸图成为第二个王朝,他爱霸图。他把霸图当成了自己的家。

  全职中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和我们讲述着对一个东西的热爱是能成为职业的全职高手这本书中饱含哲理。

  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了,今天我为大家推荐的是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第一本,也是最引人入胜的一本。相信看了我的推荐,你也会迫不及待地想读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11年前,伏地魔的势力十分强大,他杀死了许多人,然而,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却把他赶走了。11年后,哈利·波特加入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遇到了两个最好的朋友罗恩和赫敏。当一场灾难即将降临时,他们得到了消息,突破重重困难,拿到了魔法石,化险为夷。这是一场智慧与勇气的大比拼。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运用智慧和不怕困难的勇气战胜了邪恶,赢得了胜利。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被团结协作、舍己为人的精神所震撼。《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哈利和他的好朋友们要想取得魔法石,最后一个关口是下赢国际象棋,其中巨型棋盘上演绎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棋局,令人印象深刻:当白王后将它没有五官的脸转向罗恩时,罗恩决定牺牲自己,只有这个办法了我必须被吃掉。不行!哈利和赫敏同时喊道:这是下棋。罗恩厉声地说:总是要做出一些牺牲的!我先走一步,她就会把我吃掉你就可以把国王将死了,哈利!可是你到底想不想去阻止斯内普?快点,如果再不抓紧时间,他就把魔法石拿到手了。哈利不再犹豫了。罗恩就这样自愿充当了弃子,引开王后,哈利乘机将国王将死,从而获得胜利。简短的文字描绘了一场活人的对阵,仿佛身临其境,感受到了金戈铁马的战争残酷,但又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了哈利和他的朋友们之间的团结协作、互帮互助的深厚友谊。此外,它还给了我许多帮助,有一次我在参加国际象棋比赛时,其中一盘棋非常焦灼,我不知道该怎么走,看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急得满头是汗。突然灵光一闪,想起来这本书上巨型棋盘的对局,于是我便由弃马将后引开的局面改成弃象将对手的马引开,最后取得了宝贵的胜利。

  如果你喜欢国际象棋,我推荐你看这本书;如果你喜欢探险,我推荐你看这本书;如果你想感受魔法世界的魅力,我还是推荐你看这本书;如果你想体验文学的博大精深和英国文学的魅力,我仍然推荐你看这本书。怎么样,你动心了吗?

  六一儿童节到了,妈妈让我选择一套喜欢的书作为节日礼物。我高兴地来到汉唐书店,精心地挑选了一套很有意思的彩色绘本,书名叫《法布尔昆虫记》,是法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动物学家法布尔写的。

  这套书每一幅图画都栩栩如生,每一个故事都生动有趣,在故事中能不知不觉的了解很多昆虫知识。当我阅读时,就像走进了法布尔的昆虫世界,做了一次次惊奇的探秘旅行。那里有充满爱心的毒蜘蛛,残忍的杀手泥蜂,用生命歌唱的音乐家蝉,可怜的奴隶蚂蚁,吃掉新郎的螳螂新娘,伪善的杀手萤火虫,铁嘴铜牙的天牛,还有一只快乐的推着粪的圣甲虫……它们的生命虽然很短暂,但一生却很精彩。

  读完后,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则是《闪电飞行员---蜻蜓》。文中讲道:红蜻蜓千木是蜻蜓家族中的佼佼者,他勤学苦练梦想成为一名闪电飞行员。在选拔赛这天,千木为了救一只掉入淤泥中的小蜻蜓,错过了一生只有一次的选拔比赛,再也无法实现飞行员的愿望,可他没有后悔救小蜻蜓,仍然每天坚持练*飞行。一天,食虫芒袭击蜻蜓家族,千木发现后,拼命飞行赶回报信,并疏散同伴,救了大家,最后成为了闪电飞行队的一员。故事中的千木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

  我喜欢《法布尔昆虫记》,它让我更加热爱昆虫,更加喜欢读书。

  《爱迪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她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爱迪生只读了3个月的书,在他的成长道路上,有流浪,饥饿和数不清的失败,可他一心爱科学,每一次实验都夜以继日地工作,肚子饿了就随便吃点东西,眼皮困了,就在桌上打个盹,有时连睡觉也顾不得睡了……

  爱迪生,他一步一个脚印,刻苦钻研,没有向困难低头,而是勇敢地面对,克服困难。在实验中,他有过无数次的失败,但是他却没有放弃,他一次一次地做,直到实验成功为止……他,永不满足,不知熬过了多少个白天,黑夜终于到达了成功的彼岸,终于成为了世界著名的科学家,发明家。

  爱迪生这个名字,总在我的脑海里荡漾着。我深刻地感受到要取得好成绩不容易,要有所成就就更不是一间轻而易举的事了,必须付出艰苦的劳动。古话说的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现在就要像这句话所说的去做。我们现在要取得好成绩,就必须从作业做起,独立思考,认真钻研,不怕困难。记得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百分之一的灵感。”我想:我不是特别聪明,灵活,所以我必须付出百分之一百的勤奋,才能取得成功!

  这,就是我读了这本书最大的收获!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就有我自己喜欢的书,这是我这几天刚在姐姐的书桌上发现,这本书想必大家都知道,大盗贼一共有三本,第一本的书名是会唱歌的咖啡磨,第二本是奇幻水晶球,而第三本是危险的沼泽地,你们有没有看过,那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吧!

  我先从第一本开始,会唱歌的咖啡磨,刚开始讲的是卡卡斯佩尔的奶奶坐在板凳上,而被大盗贼看见了,大盗贼走了上去,大盗贼看见了卡斯特尔的奶奶有一个咖啡磨,而且还会唱歌,大盗贼就很想要,就抢了卡斯佩尔奶奶的咖啡磨,卡斯佩尔的奶奶却晕了过去。然后经过警察的帮助,把大盗贼给抓住了。

  第二本是奇幻水晶球。刚开始的时候,大盗贼就穿着警察的服装,找到了卡斯佩尔的奶奶,奶奶为了感谢警察,就请他吃了饭,而奶奶不知道的是那是大盗贼假扮的,结果大盗贼吃完东西,就绑架了奶奶。因为大盗贼骗了警察,还把警察用绳子绑住,拿上警察的制服,逃走了。而奶奶又找到了被绑着的警察,并且给他松了绑。经过警察和奶奶的努力,终于把大盗贼给拿下了。

  第三本危险的沼泽地,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因为大盗贼一改邪归正,而且帮警察做事,做做坏事,也应该有停止的一次。就像大盗贼一样只要坚持放弃做坏事,人们都会原谅他的。

  听了我的讲解,是不是很想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动植物百科”,因为里面仿佛有看不完的知识,是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动植物的生存的方法。是这本书让我有了许许多多的知识。

  书是我成长伙伴;书可以让我变聪明。“动植物百科”这本书让我知道自然界是多么神奇,蜘蛛可以织网,是因为它身后有一个丝囊,燕子一家,一年能吃35000千只虫。大家也多多看书吧。因为书可以让我们懂得一些道理,像有关动物的书,可以让我们知道动物世界的神奇,希望大家多看书,看好书,长大做一个有用的人。

  爱看书的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

  这本书,主要取材于《春秋》、《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等“正史”,讲了春秋至三国时期的故事。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不仅满足了我们小学生爱看故事的需求,还能在看故事的同时也能从中学到许多关于许多历史的知识,这真是一举两得,这不是很好吗?

  以后我们要多看课外书,从课外书中去发现知识,不能囫囵吞枣看一遍就完了,再也不去碰它了不去看它了。

  在一个夏季我在图书馆里找书的时候“邂逅”了一本有很多人生哲理的书—《全职高手》。

  里面的主角叫做叶修,他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在嘉世战队逼他退役的时候他为了朋友,放弃了他最爱的游戏但他不服输,他等待着时机,从零开始练号。用自己多年的经验做出了全荣耀第一个突破60级的散人。

  他有说过一句话:“如果喜欢,就把这一切当做是荣耀,而不是炫耀。”他也是这么做的`,他把荣耀这个游戏当成了伙伴因为这个游戏有他对故人的回忆。他答应过一个朋友要成为荣耀顶尖。他做到了。第十赛季的总冠军就是他和他的队友们一起创造的奇迹—草根战队逆袭成为冠军战队。像他们的口号一样:兴欣之火可以燎原。

  里面还有一个人,他叫林敬言。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他在游戏中的职业是流氓,但是他的样子却十分彬彬有礼,第一次见他的陈果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会在别人向他问好后对别人微笑点头。他也许没有天赋但是他会愿意去付出努力。终于他触碰到了荣耀顶峰,王杰希说过:“努力在荣耀中是最不值得炫耀的,因为每个人都很努力。”可是林敬言的天赋并没有他们那么好,但是他能成为呼啸的队长、霸图的四大天王、荣耀第一流氓。是为什么?因为他的努力。可是他也坚持不下去了,第十赛季他选择了退役时他才20多岁,对于其他职业来说很年轻的年龄,但对于职业选手来说他已经老了。

  韩文清,也是霸图的。他在联盟开始建立之初就一直打,打了十年,没有一个战队队长是十年的,没有一个选手打了十年,但他打了十年。他是霸图的精神支柱,一往无前的霸图队长。执着冠军的人。张新杰说过:“霸图的目的一直都是冠军。”为了冠军他不得不把自己首发的位置让给了后起之秀—宋奇英。他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一定很纠结。纠结新人能不能把战队带上曾经的巅峰,能不能让霸图成为第二个王朝,他爱霸图。他把霸图当成了自己的家。

  全职中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和我们讲述着对一个东西的热爱是能成为职业的全职高手这本书中饱含哲理。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著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著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

  点评:好书不厌百回读。本文的小作者具体地描述了自己三读《西游记》的生活经历,一次比一次张见识,一次比一次有收获。第一次只是觉得好玩,“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第三次看《西游记》“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文章采用了总分总的构思章法,显得条理清楚,写出自己读书过程中的独特体验和生活情趣。


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十)份(扩展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作文实用五份

  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里的《三国演义》,四年级下学期刚开学,老师就要求我们要读好这本书啦,还时不时提问我们《三国演义》读的怎么样了,老师还要求我们每天下午一个小组来表演三国演义。

  我们组也很认真的排练三国演义里的第15回“千里走单骑”,每天中午我们都在努力的排练,非常期待我们表演的那一天,可是快到了我们组表演时,老师却说不表演了,我们的心里都有一些小小的失落,但也不错呀,我们多了一些时间排练,虽然最后没有表演成,但是排练的过程我们都很开心!

  大家都知道过“五关斩六将”故事里的人物关羽吧,这也是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啦,这个故事当中关羽显得更加英勇顽强,他保护两个人走过了一条漫长的危险之路,一般人是不会做到的,要是能做到,也肯定是遍体鳞伤,而他做到了!他特别坚强,有一次敌人在看不见的地方对关于放了一只毒箭,并且扎到了关羽的肩膀,在华佗帮他治疗的时候,他居然还谈笑风生,没有任何感觉一样,这个故事就是刮骨疗毒。

  大家一定都很想成为聪明计谋多的诸葛亮吧,我也一样,大家知道刘备有好几场仗都是靠诸葛亮的计策来取得胜利的,诸葛亮是无人能敌的,很厉害!

  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排练课本剧加深我对《三国演义》的喜爱,相信我们班的同学和我一样,同学们,是不是?

  好书如同一杯清茶,沁人心脾,留香久远。在我的书柜里,《安徒生童话》虽然外表烂旧,但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安徒生童话》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小故事是《美》主要讲了:在树林里住着一对美丽漂亮的姐妹,姐妹的外表虽然一样,但妹妹有一个完美的灵魂,而姐姐自私自利,最后妹妹过上了辛福的生活。从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不光要做一位外表美的人,还要做一位心灵美的人,只有心灵美的人才是正真的美。

  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有一次,我和妈妈去逛街,刚上公交车,便看见一位外表十分漂亮的阿姨坐在一旁,她的右边而站着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奶奶,她竟然不给老奶奶让座,不时望着窗外,还装着如其事的样子,正让人觉得可耻。在生活中这样的事还有很多很多

  我们做人不要光注重外表美丽,更要注重内心,做一位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家园建设的更加美丽、美好。

  你知道我最喜欢看什么书吗?那当然是淘气包马小跳了! 淘气包吗小跳是著名作家,杨红樱写的,她写的淘气包马小跳,是多么的好看呀!里面的马小跳是多么的调皮,淘气啊!而且马小跳刚生下来就会跳,跳的很高很高。

  而且 马小跳还拯救了他的爸爸,因为他的爸爸没做出一个好玩的玩具,马上要被玩具公司开除了但不过自从马小跳出生以后,他爸爸按照吗小跳的样子做了一个跳跳娃,居然没想到跳跳娃很受人们的欢迎,很多人都抢着买,就这样马小跳的爸爸一举成名了,而且当上了厂长,并且还得了金奖。说完了马小跳,该说说他的三兄弟了吧!

  先说说张达,他的嘴巴很大所以叫"河马张达,"而且他说话也很吞吐,很少说话。再来说说唐飞吧!尤于他的肚子大所以叫"企鹅唐飞,"并且他还是个美食专家呢!该来说说毛超吧!因为他非常瘦所以叫"猿猴毛超,"而且他的废话很多,所以叫"废话大王。"啊!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真有意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说起我读过的书,真是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百科全书》。它的封面是用硬纸板装的,上面画着一只胖乎乎地小熊猫,很惹人喜爱。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在于它封面精美,更重要的还是内容丰富多彩喜欢这本。书中有介绍植物的、介绍动物的。我们先听介绍珍贵稀有的动物有那些吧:可爱的大熊猫,是中国一级保护动物,我国约有1600只;“长寿之神”大海龟在海里可以存活100多年!

  有的甚至更多年。等。内容很详细,并且说出了重点,让我懂得了很多。介绍植物的也很详细,比如:生活中的小草,只要你不拔根,只拔叶子,过几天又会长出新的来。而且青松、杨柳这些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植物,但也介绍了生活中少见的植物:断肠草,只要人吃了他,胃就会巨动,导致死亡;食虫草,用香味迷惑小虫子,粘住它,慢慢吃掉。真是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懂的了更多。我真庆幸有这本书与我相伴,他既解决了我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又丰富了我的知识,真是我的良师益友。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在妈妈送给我的书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希利尔讲艺术史》,这本书生动有趣,用一个个小故事,为我们孩子打开了一扇开启艺术的大门,全书分为绘画、建筑和雕塑三个部分。

  *时我特别特别喜欢画画,所以一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的翻到了绘画那一章,其中有一篇是介绍古埃及人的画像,他们画画有一个特别的现象,画中人物双手双脚是侧面,双肩是正面,但侧脸上却画了一只正面的眼睛,我正百思不得其解时,看了文字才用钥匙打开了这个谜团,原来古埃及人在画画时不懂得“透视”和“光影”,他们画画时只能遵守“正面侧身律”,让人物的眼睛和双肩呈现正面,脸和身体呈侧面,当时所有的古埃及画家学的都是这种画法,而且国王也就是法老也规定他们必须这样画。古埃及人在画一群人的时候,可不知道如何区分远*,他们将远处和*处的人画的一样大,为了区别前后,就将后面的人画在前边人的上面。如果我能够回到古埃及一定要教会他们这个画画的小技巧,区别前后只要将后面的人往上方画小点就可以啦。

  这本书丰富多彩,让我了解了很多绘画小故事,对我画画也起到了奇思妙想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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