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700字_初三话题作文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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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700字_初三话题作文 1

  我喜欢凌霜傲雪的梅花,那迷人的香气,在冬日的第一缕云霞中散开。我喜欢它的美丽无瑕,我喜欢它那种不与别人争奇斗艳的品质。

  我喜欢春天来临之际,刚冒出的嫩芽,我喜欢那种与我们一样经过雨水与阳光的滋润而茁壮成长的姿态。

  我喜欢夏日茂盛的大树,我喜欢坐在树下乘凉,在无比静谧的环境下,静静地读一本书,伴着柔和的夏风,拂去心中一点一滴的微微杂念,使自己更加轻松自在。

  我喜欢秋姑娘送来的硕果,红得给人一种喜庆和温暖,忍不住想咬一口的感觉。只要吃一口,就有一种沁人心脾的清凉。

  我喜欢看随风飘动的***,我喜欢它那种飒爽英姿,给人一种不知名的庄严感,在鼓励着我们要像革命先烈一样拥有顽强不屈、坚贞不渝、团结一心的美好精神。

  我喜欢鸟儿,因为我想像鸟儿一样在蓝天中自由飞翔,想像它一样拥有一对美丽的炫彩的翅膀。

  我喜欢夜空中被群星包围的月亮,喜欢它的明亮,喜欢它的寂静,喜欢它的凄凉。每当看见月亮时,一种说不出的思念之情油然而生。

  我喜欢吹葫芦丝,特别是在郁郁葱葱的竹林里,坐在光洁的石凳上,吹着悠扬婉转的乐曲。我喜欢这种静而优雅的美。

  我喜欢徜徉在知识的海洋,文学的殿堂中。在这里,我可以像一匹饿狼,贪婪地吮吸着书中的无限精华。

  我喜欢朋友,在闲暇之余,我喜欢和知心朋友坐在一起,畅谈人生的真谛。

  我喜欢音乐,在写完作业后,拿起MP3,听一些柔美的旋律,让自己疲惫的身心得到少许的休息,但我也喜欢听摇滚,特别是在下午,它能让我遮挡在柔和下的无限激情全部都可以爆发出来。

  我喜欢练毛笔字,每当写好一个字时,都会有一种莫名的喜悦,在这种喜悦之情的伴随下,我将能写出更好的字体。

  我喜欢活着,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700字_初三话题作文 2

  我喜欢远方,喜欢出发,喜欢一生都有新的目标。

  ——题记

  淡淡风,沁着花朵的芬芳记忆;溶溶月,透着夜晚的恬静美好。

  安静的时光里最适合畅想。*慕容曾经这样说过:“在我们的生命开始之前,世界早已存在;在我们消逝之后,世界会一如既往。但我们的努力也已留下痕迹……”是阿!人用一辈子的时间来走人生这条路。总该留下些什么,也总会留下些什么。

  多年前,懵懂的我站在这条路的第一个分岔口上,怀揣着稚嫩的梦,踏上了旅程。这是一条怎样的路阿!让我笑,亦让我哭。我在这条路上磕磕绊绊地成长着。渐渐地发现,你若当初选择了那条属于自己的路,也同样意味着选择了行走。

  有时候,选择远方,必须选择荒芜。

  我敬佩一种英雄:有钢铁般的意志,又有悲天悯人的情怀,能齐家、治国、*天下。而这样的英雄,非勾践莫属。卧薪尝胆依然泛着传奇千年的光芒。残垣断壁、国破家亡、尸横遍野——在那片希望渺茫的荒芜中,他却看到了自己的远方。“三千越甲可吞吴”——这就是英雄。即使他在磨难的冬天枯黄,却依然在来年点燃了生命的火焰。是荒芜赋予了他生命的意义,是远方给了他站起来的力量。我相信那俯首称臣以及卑躬屈膝的背后,是一颗闪亮的不愿轻易服输的倔强的心;那宁为瓦全不为玉碎的柔韧与隐忍的灵魂深处孕育的,是一个更远更美更真实的梦。那梦,那倔强,最终带他走出荒芜。

  有时候,选择远方,必须选择勇气。

  他,为了践行一个承诺,在萧萧风中,在易水岸边,举起那一杯离别酒,对邀青天,慷慨洗剑。剑光清冷,一如他坚定的眼神。剑归长鞘,高歌“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慷慨而英勇地前行,去赴那一场死亡的悲宴。人的傲骨愈在面对危难和死亡愈能呈现,荆轲走在血迹斑斑的路上,一路上都散发着侠骨的香气。

  他们选择了自己的路,无悔地行走着,走出了自己的辉煌。

  年少的我们,脚下也有一条路,一条属于自己的路。这条路注定不会一帆风顺,在困难面前没必要犹豫,那只是在浪费时间。未来和远方在向你招手,若你行走,便有足够的资格得到你该得到的。那么,让我们出发吧!

  我喜欢700字_初三话题作文 3

  云是天与地的交界,天上与人间的'使者。不管是地上的水和冰,还是天上的云,她都能吃得开。那便是包容性极强的好处了,但我读书几年,大家都盛赞水包容万物之恩德,倒没见几篇称赞云的。

  我喜欢云,并非无道理。极重要即一点自由,这与风是*似的。飘来飘去而无拘束,怪不得有诗人写过“我愿作一朵自由的云。”云把泥土的清香,花朵的芬芳,与人间的喜怒哀乐都送到天上去了。

  想要了解云,除却参与到其中去,最好的方式就是买一支绵花糖。丝丝软软,叫你想把头深深地陷进去,掉进甜的陷阱,自知而不想出。

  云好像是双子座的人,性格古怪多变,想要真正摸清她的脾气秉性?难哪!一会儿变小狗,“汪汪”直朝你叫,一会儿变成娇滴滴的小姑娘,还拿了个苹果给你呢!有时白云星星点点,有时“黑云翻墨”,阴云密布,有时金光闪闪,照得你心中通亮,不敢藏垢。

  看来云出自一位大画家之手了。这雄厚的笔力:丝缕如烟,厚重似山,试问哪位画家敢挑战?

  我的心里有些偏爱火烧云的。最后的几抹残红余辉,仍在挣扎,留下这这凄美的光景,供人赏评。又像喝醉酒的天使,绯红使她更美,这多奇异的颜色!每每读《火烧云》,即愿勾勒一图:老人家手握蒲扇,在院中高声谈笑,小孩子们蹲在门外玩游戏,映着云,更令人沉醉了。也像晚霞的眼睛,明亮而柔和。

  但是,此云非彼“云”也。“古人云”中的云不是那天空中的云。我却想,古人还是很有浪漫情结的,一定是因为喜欢云,才把它放到这里的。

  云是蓝色草原上圈养那羊,悠闲,自在,不知其悠哉悠哉的生活,让多少人羡慕不已。也是天空中散了不要的绵,就那么呆在那边,看着舒心。

  小时候得知,天上的那些神仙们都是腾云驾雾,飞来飞去的,孙悟空自打会了筋斗云的本事后,一个筋斗就能翻十万八千里。天真地想,如果我也会孙悟空那一身本领该多好,就能一下去别人家了,再也不用坐车,这该多好。所以,自己一个人发呆时,常抬头望天,看云,痴痴地梦呓。可以说,云承载了我小时太多美好的回忆。

  云是顽皮,美丽、可爱,令人叹服的集大成者。

  我喜欢700字_初三话题作文 4

  我喜欢象是一种很大的动物,当然有比它小的动物那就是猫。一只大象就是猫的几百倍,一只小老鼠的几千倍。是蚂蚁的几十万倍。看!象大吧!

  大象的样子大大的像一个蓬松的球儿,全身呈灰褐色。身上只有极少数的毛,它的鼻子长长的,像一个水龙头一样,如果她把鼻子卷起来,那就像一个棒棒糖了。她的嘴巴小小的,但比我们的人类的嘴巴大几倍,一个嘴巴顶我们人类五个嘴巴。它的眼睛大大的,像皎洁的月光镶嵌在眼眶里似的。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还以为是鲸跑到陆地上了。曹操称象,就可以来形容它的大,几十条船才能达到它的重量。盲人摸象可以形容他的样子,有的人说:“象的身子像堵墙。”有的人说:“象的腿像一根柱子。”有的人说:“象的尾巴像条绳子。”

  大象,主要生活在非洲森林里,树枝茂盛的地方。因为这样可以借着树枝,更好的捕抓猎物。象的房间很普通,就是用树叶和干草遮挡石洞上做成的。外面搭着芭蕉叶,再用几棵树挡住而成,这样可以挡住凶猛的狼,老虎的视线。让他们以为这是只是普通的自然现象,其实里面住着大象。

  象是食草动物,不是哺乳动物。以前的象是有两大类的,一类是哺乳象专门吃肉食,少数喝水。还有一类是食草动物,专吃芭蕉叶子,及特别大的一些叶子。有少时吃一些水果,如苹果、香蕉。但不会吃一些酸酸的水果,如葡萄、橙子不仅食量大水也特别能喝。一喝就是30千克多,因为体型大,所以肚子也大。

  刚生下来的小象有一米长,而长大成九岁时有21米长,体重有两吨多。刚生下来的象简直不成比例吗?

  想喝水就变成一个奇葩了,象喝水先用鼻子把水弄进去,然后再把鼻子焦在嘴巴上。噗嗤噗嗤的喝,就像婴儿用奶瓶喝奶一样,看他那一鼓劲。就像有半年没吃饭一样!

  你们看象是多可爱,可大部分象已经成为了人类的盘中餐。现在的象在中国只剩几十万头了。同学们!长辈们!捕猎者们!让我们一起来保护象,不让它们从世界上消失吧!

  我喜欢700字_初三话题作文 5

  我喜欢细细的雨。在蔚蓝色的天空中缓缓落下,还在空中调皮地打了个滚儿,如同一颗颗晶管剔透的珍珠,圆润可爱,洒向清澈的湖面,还在湖面上溅起轻轻的波纹,好似水姑娘在轻盈地跳舞。放眼远眺,如诗如画,蒙蒙细雨给大地披上了一层薄薄的白纱,美丽极了!

  我喜欢秋晨中的雾。雾,若隐若现,给人神秘的感觉;雾,宁静而优雅,给人清新自然的感受。一条玉带般的云雾,绕着壮丽的高山,露出顶的山峰,如同围上了白纱巾的姑娘,还有些妩媚动人!

  我喜欢清景的阳光,每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细小的叶缝,象征着黑夜的孤独已经过去,光明的世界已经到来。花儿们努力地绽开,一朵又一朵的花儿散发出清清的香味,绽放出己自己独一无二的光彩,不再是只有单调的黑色,而是贪婪地吸收着阳光,享受着阳光带给它们的生机。阳光也照到了人们的脸上,人们的脸上都露出了开心的笑脸,使那孤独的心灵不再悲伤,连空气里似乎都充满了和善。是那一缕缕阳光,让人间充满生机与光明。

  我喜欢千姿百态的云。湛蓝的天空中飘浮着几朵白云,在天空中飘来飘去,每朵云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造型,都有属于自己的方向。有的云好似一朵雪白的百合,有的云好似一座小桥,有的云好似一叶小舟,又有的好似一架宇宙飞船……,每一朵云都有自己的形象,都有自己独特的亮点。尽管有些云的亮点很难发现,但依旧保持最初的恒心,只要坚持努力自前,是金子总会发光!

  我也喜欢看书,特别是父母与亲人送的书。读书,能使我们增长见识,能培养我们的语感,还能牢记妙词佳句,还能使我们提高作文水*……。翻开书,一幅又一幅的画面,生动形象地展现在我的眼前,让我书的海洋里畅游。如果是父母送的书,既能增长知识,又能感受到父母对我们的爱和一份温暖的情意。

  我也喜欢坐火车,特别是通往家乡的火车。火车轮子滚动的声音,如同一首欢迎我回到家乡的乐曲,让人身心放松,火车经过的每一个地方,如同记载着我童年美好记忆的照片,让人无比怀念……。火车“况且、况且”地飞驰着,承载着我滚厚的乡情与思念。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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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700字_初三话题作文实用5篇(扩展1)

——初三冬天话题作文700字3篇

初三冬天话题作文700字1

  冬天,这个词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不陌生,而且我们现在生活的季节就是冬天。冬天非常美丽。

  早晨起来,冬雾迷蒙了整个天空。天空仿佛隔着一层薄薄的白纱,雾散之后,立即出现了一幅奇景,那青松的针叶上,凝着厚厚的白霜,像一树树洁白的秋菊,那落叶乔木的枝条上裹着重霜,宛如一株株白琢的树,垂柳银丝飘洒,灌木丛都变成了洁白的珊瑚丛,千姿百态,令人扑朔迷离,恍惚置身于童话世界。

  下雪了,路旁的树木缀满了银花,毛茸茸的,比原先粗壮了,建筑像琼楼玉宇似的闪着银辉。小路上就像铺了一层白色的地毯,又仿佛是妙手的画家为大地绘成了一幅白色、纯洁的画案。

  天气渐渐暖了,书上的雪渐渐融化了,雪水顺着树干流下来,半溶的雪水,好似露珠一般,滴滴答答的落下来。

  既然冬天这样美丽,那么冬天又是什么颜色的呢?

  如果我问你的话,你一定会回答说:“冬天是白色的。”可如果你真的这样说,那么你就真的大错特错了,白色并不代表冬天。

  漫步在小花园中,昔日里争芳斗艳的花儿们早已凋谢,唯有万年青和松树还那么挺拔。万年青的叶子犹如一把把利剑,松树的身上仿佛插满一枚枚绿色的绣花针。它们在寒冷的季节里仍倔强的生长,颜色还是那样的绿。嗯,冬天是绿色的。

  来到城市居民小区的边沿,会看到许多泡桐和白枋。虽然它们已经失去了装点它们的茂密油绿的叶子的权利,可它们那深棕的枝干依然可以抵挡的了冬天猛烈的寒风。因此,冬天是棕色的。

  看吧!冬天未必是白色的吧。冬天像一个巨大的调色盘,它能调出春天的鹅黄和嫩绿,夏天的墨绿和浅蓝,秋天的金黄和深红,还能调出三季的活泼与深沉。冬天是无比灿烂的,冬天的颜色是无比丰富的。

  冬天,你真的非常美丽,你在我们的眼前展现了一幅幅优美的画册,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的幸福和快乐!

初三冬天话题作文700字2

  也许,压抑了很久了,憋闷了太久的时间,灰色的天幕在经历了以冬的严峰之后,终于拉开。小雪花获得了自由,它舞者、跳着奔回了人间。

  雪一片紧挨着一片,多么像亲密的一个大家族啊!它们三三两两地在一起散步,多么悠闲自在。我和着雪的脚步,看到了那是冬天的脚印。路像一条细细的小河从山顶流下来,也像用芦花编织成的围巾。雪到了哪里,就在哪里留下诗一般的痕迹。

  瞧,松枝撒谎那个一小堆一小堆的积雪,莫不是西沙群岛里一只只白色的海鸟在栖息,还是顽皮的孩子把好吃的棉花糖拴在了上面;或者是哪位热心的老奶奶蒸好了一些小馒头,把它放在小草尖上?杨树大枝丫上一道道的雪条是不是小雪花在排队操练?我抬眼望去,远处朦朦胧胧的,好似仙境一般。山好像在做梦,雪为它盖上了被子。

  我拾起一片雪花,这精巧的六瓣雪华出自谁的巧手?又是谁把它放飞在天空?我手中的雪花闪着光泽,白的.透明,我猛然想到我小时候吃的滴滴乳汁,也是这样洁白呀,我来到世上,最先给我生命力量的就是妈妈洁白的乳汁。我长高长大了,妈妈的黑发里便夹着一根根雪一样的银发,一天天,一年年,妈妈对我的爱太多了,这银发是爱凝成的痕迹,就像那雪花是大自然爱的凝结。

  我一步步地走在雪地上,身后的脚印好似跳动的音符,又像童心写出来的诗行。我躺在雪地上,身子下面的雪软软的。雪轻柔地吻着我。落在脸上,凉丝丝的。落进脖子里,麻酥酥的,让我心醉。我半闭着眼睛,觉得自己就是一片巨大的雪花,伴着树木不让它再寂寞。雪还是下个不停,好像在向我诉说着它就要来到人间,在大地身上留下洁白的痕迹,让树木有了生命的甘泉。此时,我的心像被洗过一样洁白纯净。

  我用手捧起一捧雪,顿时,有的雪花在我的手中化掉了,水从我的指间滴落,落在地上,就像我的脚印化成了冬天的音符。

初三冬天话题作文700字3

  北风一阵阵不停的吹拂着,树上也隐隐约约的看见一些冰霜,枝头上的叶子也渐渐稀疏,街道上的行人总在寒风一次次的威力下越见稀少,一转眼一年又到了尾声,冬天来临了。

  冷冷的冬天,大家都把各种稀奇古怪的保暖物品拿出来,和寒流较量着,只为了保护自己不被寒风攻击,你们可不要小看这些寒风,被他们击倒的后果就是“感冒”,因此每到了这个季节,每间诊所都只有两个字——客满,冬天果真是病菌活动的季节,因此出门时口罩一定不能少,最*推出了各种热门的保暖衣、发热衣,都是为了帮助我们御寒,好对付各种病毒。

  然而,在冬天虽然寒冷,也有许多既有趣又可以令人放松的活动。像是在晚上好好的泡泡温泉,不但消除全身上下的寒气,也把自己*时累积下来的压力一扫而空。印象最深的一次,就是到北投泡温泉,在寒风飕飕下泡在温暖的温泉水中,彷佛在天堂中漫步般悠哉自在,直到皮肤泡得“水当当”,才愿意离开呢!

  “吃火锅”则是个可御寒又热闹的主意。在一个大铁锅里放进各式各样的食物,不仅香气四溢,也有许多“暖气士兵”跑出来环绕着我们,不让我们受到寒风的侵袭,让我们全身暖洋洋。家人们聚在一起吃火锅,又增添了热闹滚滚的指数,大家围在一起吃着美食,聊着天,多么惬意!难怪火锅店的老板生意太好,员工们忙得恨不得有些许时间可以休息呢!

  冬天里,有一件令我很羡慕的事就是在国外有一个特别的活动——吃牛奶冰淇淋,即使寒气逼人,但是来一根口感绵滑的冰,不但别有一番滋味,有些人更把它视为对自己的挑战喔!更特别的是下雪时,还会有人在嘴里含一点果酱,等待雪花飘进嘴里,就可以吃到既天然又免费的雪花冰了,想着想着,多期待自己能住在冬天会下雪的地方啊!

  冷冷的冬天,就是万物休息的时刻,既然有时北风夹杂着冬雨一起发威,不能出门的我们就趁机好好培养体力,沉淀心灵吧!在期盼冬早去,春早来的同时,就先主动去发掘冬天的乐趣所在吧!


我喜欢700字_初三话题作文实用5篇(扩展2)

——初三话题作文:眷恋_700字(精选5篇)

  初三话题作文:眷恋_700字 1

  世界光如水月,心身皎若琉璃。

  十七岁的天空,我抬手即可触着。凉凉的,硬硬的,但又暖暖的,软软的……

  好似眨眼时间,生命已流逝了十七年。某月某月的某一天,就像一张张破碎的脸,难以开口道再见。就让一切走远,让它淡淡地来,让它好好地去,我们都没有哭泣,即使心中依旧眷恋。

  最喜欢的便是四月了,因为那儿充盈着我们的欢声笑语。四月的阳光不温不火,透明温润有琉璃的质感,那正如我们的内心,皎若琉璃。四月的阳光下,每一株草都是翡翠繁生,在土地上写着湛蓝的诗,如一汪海洋。我们沐浴在四月的阳光下,蹲下身子,仔细用眼神描绘那精致的叶片。我们伫立在四月阳光带来的春风中,让那暖暖的风吹过我们身体的每个角落。

  那年的我们携手共沐阳光,校园的每棵小草上都印有我们的欢笑。我们在风中奔跑,执着的寻找,寻找前方的那一抹亮色,带我们飞向远方。

  都道十七岁时最好的年华。我们也曾在十七岁拼搏,即使被一张张试卷折磨得心烦气躁,即使被低低的分数打击得体无完肤,我们依旧固执的在课桌上写道:“不要事先的看好,只要逆袭世界的骄傲!”

  十七岁的我们拥有了属于我们的梦想。那一层层试卷,堆叠成我们梦想之树的土壤。那含苞待放的梦想之花,是由无数个日日夜夜点滴浇灌而成,静待那一刻的绽放。

  我们曾经一起欣赏过美丽的花,我们曾经一起幻想过美丽的梦,我们曾经一起迎接过美丽的季节。

  我不愿失去有关春风、夏雨、秋霜、冬雪的一切记忆,更不会忘掉人生路上,我们的絮絮笑语。

  此时此刻,只想对你们说:不必回头,不必挽留,大步流星向前走,去扬帆,去出海,去开拓属于自己的天空。大地在你脚下,壮志在你心中,一切困难都会向你低头。

  有你们的世界光如水月,深深眷恋你们皎若琉璃的内心。

  初三话题作文:眷恋_700字 2

  若无苦难,怎显甜美?若无地狱,怎有天堂?若世间没你,我该怎样彷徨?迷沙河前,只要我信念在,就永不迷失方向;霓虹灯下,只要我仰望你,就永远能穿越诱惑的沼泽。----引言

  花草渴望甘露;心灵渴望归宿;我渴望你永驻!你是我写进日记里的一首歌,没有音符只有动人的言词,我用心把你歌唱!你是我黏贴在精致相框上的照片,没有色彩只有不变的容颜,我用爱把你温存!你是我挂在天空中的一颗星,不够璀璨却依旧非常耀眼,我用眼把你铭记!

  海的对岸,梦的边缘,你不时地在我的世界里穿梭若隐若现。不想说我泪的背面,依然为你留着一片等你的天。因为你的存在,使我眷恋红尘;因为你的离去,使我独享别离;因为你的错误,使我幸得正确!我们之间的宿命,终究抵不过生活中的条条框框。从此开始迷恋忧伤的歌,用文字感悟着自己的感悟。

  当我感到孤独的时候,你仿若一杯热茶,我多么希望能够一口将你饮尽,来温暖我冰冷的心!当我感到惆怅的时候,你仿若一首情歌,我多么希望能够一次把你唱响,来抚*我落寞的心。远方惦记的那个人,我好想把我所有的委屈,在每个灯光舞步的夜里,向你细细地一一倾诉……

  生命中有了你的出现,我以为就不会再有孤独,至少在落寞时还可以想你,想起与你一起相处的那些短暂日子,想起就会在落寞的心上堆积丝丝的暖意。可我觉得还是如此的孤独,看着你离去的脚步越走越远,心掏空了般慌慌。我们也许都有若干的不得已,身陷其中看不见自己的初衷。才幡然醒悟原本生命中,以为唯一的那段感情,就在一转身一刹那,若尘飘散……

  曾经的一切如昙花一现,绝美的瞬间永远地逝去,仅仅只剩下残缺地记忆。面对漫无边际的夜色,心若深渊蓄满了所有伤痛,再听一遍《红尘有你》,那无奈,忧郁,凄凉的曲调,在夜色里弥漫开来,心底那根脆弱又敏感的心弦被轻轻地拨弄着,明白红尘有你,才有了牵扯不断的思念。

  我眷恋红尘,只因你还在!红尘有你,相爱不在!在这个夜晚,一遍遍地回放着有关于我们的记忆,被握在手心里的收藏,一缕缕思念覆盖了夜的黑暗。

  初三话题作文:眷恋_700字 3

  白天里三十七八摄氏度的高温还未散去,恍然间便已入夜。汗缓缓地淌下来,把后背上的一片衣服逐渐浸得湿透,于是终于明白了“汗流浃背”的意义。

  熟悉的味道从对门传来,和着微微的清风,在瞬间刺痛了我记忆深处的味觉神经。丢下手中已被汗液浸得微湿的笔杆,我悄悄俯下身子,透过卷起的半张门帘,瞥见对门的老奶奶正佝偻着腰,在煤气灶边轻轻地挥着锅铲,煎熟的青葱和着鸡蛋以及其它佐料散发出诱人的气味,不禁令对面的我想起自己记忆深处的那个味道。

  记忆中的夏天里,聒噪的蝉鸣,温热的风,在风中瑟瑟作响的挂满槐叶的树都是夏天不可或缺的声音,而惟有我的奶奶的鸡蛋饼,才是这个季节的主旋律。

  奶奶家的厨房还是最老旧的样式——狭长的通道的一侧放置着一个煤气灶,对面的老排风扇每每使用时就会发出很大的嗡嗡的声响。犹然记得奶奶每一次从这里端出她拿手的鸡蛋饼时,很快被我洗劫一空。奶奶好脾气地微笑着,看着我狼吞虎咽的样子,问我它们好不好吃。我忙不迭地点头,嘴里回味着面粉的筋道与鸡蛋的润滑,再加上小葱穿梭其间的点缀与各种调味料融入饼之后的默默奉献,曼妙的味道便在唇齿交错间蔓延,直直地刺激了昏睡良久的味觉神经。在得到我肯定的答复后,奶奶布满皱纹的脸上喜笑颜开,眉目间流淌出对孙儿所固有的宠爱与少见的微微的得意之色。于是哪怕天气十分炎热,她也会在我回到她那里的时候为我准备一盘这样的饼。

  日渐长大之后,尝过的东西越来越多,如果单凭味觉来看,那盘鸡蛋饼并不算是多么的美味,但那一定是令我无法忘却的味道,因为有了奶奶的味道而显得格外珍贵,足够我用一生去眷恋。

  邻家的祖母从厨房里出来了,她满足地把饭菜放到桌上,满足地喊儿孙们的名字。

  于是我才明白,天下所有的祖母一定也都是这样,愿意在四十度的高温下为孩子们做一盘菜肴,让孩子们得到瞬间的满意与幸福,给他们足以令他们回味、眷恋一生的味道,就像奶奶的那盘鸡蛋饼。

  初三话题作文:眷恋_700字 4

  马路边的房子明显有些旧了,白色的漆已经被尘土铺盖得严严实实,甚至有些角落都露出了红色的砖瓦,这便是我的旧家。

  没有什么独特之处,也比不上那些豪华的别墅,可我总是眷恋着这儿,眷恋着我原来生长的地方。

  为了上学方便,爸妈只好另选住处,找了好久,终于选定在一条繁华热闹的街市边,我不得不离开那所红砖白墙的老房子。人来到了新住所,可心依旧驻扎在老故土,难舍难分。

  回想住在那里的三千五百多个日日夜夜,楼房,小院,老人,孩子就愈加亲切了。小时候,每天放学后,一走到院子里就听到老人们谈话时发出的爽朗的笑声,孩子们嬉戏打闹时发出的童真美妙的笑声,两种截然不同的笑声交织在一起,绘成了我的童年生活。而如今,已经分别了。我的眼泪不由地滴落面颊,甚至想让时光倒流,回到以前,再在这小房子里生活。因为房子中的一切,包括小院,总能带给我温馨、欢乐的感觉,让我的心紧紧与这方土地连在一起,永不分离。

  还记得搬家的那天,我静静地坐在房子的地面上,尽管地面很凉,但我依然感受到房子中散发出的温暖。我环顾四周,想把房子中的一切装进我的心里,无论家有多么破旧。那个老沙发,坐上去还会发出声响,明显已有了年头,爸妈都说;“太旧了,咱们再买个新的,把它扔这儿吧!”可我不,我希望把它带走,在沙发上,记载了我玩玩具,听故事时的美好时光,我要将这些记忆都留在身边,如果把它留下,那么那些年少时的旧时光将不复存在,因为它们已无主人。就这样,把属于我的回忆都带走,并且装一份在心中。

  老房子,我走了,并不是我不喜欢你了,我还会记得咱们在一起的时光,还会记得去看你,因为你永远在我心里,你是我的眷恋,我永远眷恋并且深爱着你。你呢?也会想我吗?

  初三话题作文:眷恋_700字 5

  家乡,是生命的居所,是情感的栖息地。我眷恋着家乡,眷恋着父母之爱。

  今年暑假,我在北京参加了一个为期十天的夏令营。兴奋与激动充盈我的整个生活,我满心期待着北京繁华之旅。在去往车站的路上,妈妈和我半开玩笑地说:“赶紧趁现在看看家乡吧,可别等到去了北京又想这里。”我不以为然。在太原每天连一个好玩的去处都没有,好多东西还落后于别的城市,这样灰扑扑的生活,我可不喜欢,我向往着的是热闹繁华的城市。

  火车飞快地行驶到了北京,我连看那里的建筑物都格外美观。可进入营地没多久我就后悔了。我后悔当初没有带点家乡的特产。午饭大家都吃的十分香甜,可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因为少了香喷喷的山西老陈醋,再好的饭菜也缺了香味。同伴们对厨师的削面技术赞不绝口,而在我看来爸爸的削面也是一流的。只因饮食的不*惯,我渐渐的开始想念我的家乡了。我眷恋着家乡的特色,眷恋着爸爸的厨艺。

  出了餐厅,一股燥热扑面而来,热浪压得人喘不过气,睁不开眼。我想起了家乡虽然炎热却略带丝丝凉风吹拂的爽快。紧接着小区门口的便利店也浮现我的脑海,那里总是给我折扣雪糕的阿姨的笑容清晰可见。家乡实实在在的风土人情,踏实本分的邻里历历在目。我豁然开朗,原来我是那么深爱着自己的家乡啊!

  到了晚上该是上床休息的时间了,我却依然在忙碌着:铺床,擦桌子,扫地,洗衣服……这些日常琐事要搁在家里那便全都是妈妈包办,而现如今出门在外只能由我自己承担。我着实地体会到:我是多么地眷恋妈妈,多么地眷恋她的爱与关怀!

  为期十天的活动终于伴随着我错综复杂的心情结束了,我归心似箭,踏上开往家乡的列车那一刻几乎热烈盈眶,似乎离乡多年的游子一般。当初单纯的好奇已被无数的感慨取代,有些事,只有等到失去时才能体会到拥有时的美好,我不愿这样追悔莫及,只因爱,我便会永远眷恋着家乡,眷恋着父母,眷恋着这浓浓的情。


我喜欢700字_初三话题作文实用5篇(扩展3)

——喜欢作文700字_初三作文实用5份

  喜欢作文700字_初三作文 1

  我来到章鱼国,一走进教室,发现同学们都举着自己带来的水果,顿时,教室里变成了水果的海洋,同学们都争先恐后,伸长了脖子,都举着自己的水果,希望自己能被大家看到,有的同学说的:“我带来的是鲜红的草莓。”“我带来的是黄橙橙的橙子。”“我带来的是红彤彤的苹果。”顿时,教室里乱成了一片,像炸开了锅一样。

  我最喜欢的水果非苹果莫属了。它穿着一件红色又光滑的大衣,闻上去发出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就像一个美丽的凤姑娘带来的香味一般,再从上面一看,它那一条一条的红色线条,就像一朵红通通的绽放的花朵。在它刚刚苏醒的春天,它还是一个脆弱的小生命,在那时,它还是浅绿色的,它在土中默默地吸收养分,到了夏天,它慢慢长大了,变红了,变成了大人了。到了秋天,它变得通红通红的,这时也变得香甜可口了,被农民伯伯从高大的树上取下来,送到了水果店里,最后被我们吃进嘴里,完成了它们传播生命的宿命,又让我们心情放松,清凉起来。

  在春天,它刚刚发芽,心里肯定在想:真想快点长大啊!春姑娘悄悄的离去,夏天来了,它在不知不觉中长大了,这时心里有可能这样想:我终于快可以被农民伯伯摘走了,我真的好盼望啊它想着自己被摘下时农民伯伯看到自己长这么大时兴奋地表情,它的脸上露出了甜蜜的微笑,终于,它盼到了秋,高兴的手舞足蹈,当然,它没有手,但是它的所有果肉都在沸腾,心里想:真是太棒了,它终于和它的小伙伴分离了,各自到了不同的地方,它们给不同地方的小朋友们带来了快乐的心情。

  终于可以吃了,第一口,吃上去,嘴里顿时清凉可口,嘴里充满了水分,就像一瓶香水一般。

  我之所以最喜欢吃苹果,每当吃起它的时候,我都会想起它生长的过程,而且实在是太香甜了,我都陶醉在它的美味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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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是一种可爱的小动物,也是许多人喜爱的动物。

  我家的猫短短的四肢,有一身雪白的毛皮,一双滴滴溜溜的眼睛变化无常,白天是绿色的,晚上却变成蓝色的了。粉红的鼻子和小嘴,胡须不停地摆动,一条尾巴拖在身后。

  猫睡觉的时候把四肢倦在一起,头**去,听到一点点响动就醒了,向四周看看,觉得没有危险了才继续睡。

  猫饿了,它的前肢与后肢之间一捏就空空的,这时它就会在主人身边转来转去,主人就端来新鲜的鱼,猫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着吃着,原来空空的地方鼓了起来,这就说明它吃饱了。

  俗话说:“一条猫有八条命。”原来,猫从很高的房上摔下都不会受伤,更谈不上死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猫的反应细胞比人类要灵敏得多,当猫从高处摔下来时,反应细胞迅速把信号传给大脑,大脑又通过细胞迅速给猫传“命令”,猫接到后立刻把四肢伸开、伸*,样子看上去像一架小飞机,落地后就不会受伤了。

  因为猫的祖先是凶猛的食肉动物,专吃免子、老鼠,后来出现人类后,人类就把它驯服,让它帮助抓老鼠,别看猫现在那样温顺,可原来是凶猛的食肉动物呢!

  猫捉老鼠时,脚上的梅花形软垫就会派上用途,因为软垫很软,走得很重很快也毫无声响。

  猫抓老鼠时和猫科动物捕食都差不多,先是偷偷靠*猎物,然后看准猎物猛扑过去把猎物玩弄一会后就吃掉猎物。如果老鼠钻进洞内,猫就会走过去把胡子伸开,看胡子碰不碰到洞壁,如果碰到,它就会在洞旁耐心等待,一直等到老鼠出来;如果胡子没碰到洞壁,它就会慢慢走过去把老鼠抓住。因为猫的胡子伸开的宽度等于身体的宽度,如果胡子碰到壁,那当然就进不去了。

  小朋友,猫的生活*性多,其中的奥妙也多,请你现在好好学*文化,长大去探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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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生活在这人世间一定有些什么喜欢的物件或者人。换种方式可心说这种情感普遍存在,但喜欢其实是一种很特殊的感情,凌驾于欣赏之上却屈居于钟爱之下,是一种夹心饼干里夹心层的味道。有人常常想把爱与喜欢加以对等,照我看来,实际上往往不相等。

  就拿喜欢一个物件来说吧。你去逛书店的时候偶尔翻阅到了一本书,你顿时觉得它很对你味道,一股脑作气地就买下了它。你回家不断的翻阅,看完之后就把它丢在一边。热乎劲过了之后,有一天你整理自己买的书时,发现了它,可能怎么看却怎么也不喜欢了。所以说,喜欢有时候是出于一时的欣赏或者要某个时间段对上了胃口,可能随时间的冲刷会愈发地淡了。而爱是一种持久而浓烈的情感,比如老人们的相依为伴,中年夫妻的坚守互助等等。是一种细水长流在时光的打磨下愈发呈现饱满质地的感情。有时候一时的喜欢也可能上升为伤害。比如我新买了一条毛巾,出于喜欢我不喜欢让它不洁净,于是使劲地揉搓它,反而因为搓洗而变得暗淡不明亮。而爱可能不同,你不会使那么大的劲让它失去光泽,你反而会小小心心地爱护它。

  喜欢一件东西往往有一时的快感,而爱是一种已经进入心里的感情。可是,有时候喜欢也会上升为爱。比如你喜欢一个人,在某个路口见到他时你会脸红心跳,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他的背影你会欢喜跃动。时间长了,你见到他的次数多了,逐渐有一种依赖和不可或缺的感情。你开始从喜欢他的优点到包容他种种不好的*惯。所以说喜欢在长时间的重复或者温*下,会可能上升为爱。在你知晓他的缺点后仍旧喜欢不退缩的,会可能上升为爱。所以说爱是一种包容,喜欢往往可能是迷恋于某一侧的逆光美。

  虽然说每个人都有“喜欢”这种感情,可莫用它来变成你伤害别人的利器。年轻人总喜欢用一句“我喜欢啊!”来当作自己特立独行的挡箭牌,可这样子你会伤害了你爱的人。小女生小男孩有时候年少懵懂,向自己一时心动的人表白,被狠狠拒绝后热辣辣的痛,变成了一种伤害。

  人所以应当在适当的时候选择放弃一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别人有的不一定是合适自己的,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喜欢也好,爱也罢,切莫让原本美好的情感用来灼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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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名言,潇洒的名言。喜欢“采萄东篱下”一种清静的潇洒;喜欢“明月松间照”一种怡然的潇洒;喜欢“仰天大笑出门去”一种自信的潇洒……最喜欢“我自横刀向天笑”那种无畏的潇洒。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给我留下无限暇想。读到这首英雄谭嗣同的绝命诗,心中总会出现如莽莽昆仑般的浩然肝胆之气。每当遭遇嘲笑、挫折时,我总会默念几遍,想想谭嗣同连死都不怕,我还能怕这些!我就充满了力量,充满豪气……

  那是新年,略有些凉意,却仍舒适的春风拂过面颊,我百般无聊地看着巜上下五千年》不由得献闷,出去的事儿怎样适合我呢!要是我,肯定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可是看到维新变法,谭嗣同英勇赴死这一篇时,心中总是不解:谭嗣同怎样这么傻,放着好端端的命不要,不像康有为、梁启超那般逃跑,非要留下等死?在心中给谭嗣同定下来“傻子”的标签,还神气活现地告诉了爸爸。他一听,和蔼的脸立马变了样,严肃地批评我:“你想错了!”“为什么”我不服气,爸爸便涛涛不绝地讲了起来:

  当年维新变法失败,谭嗣同拒绝了请他逃走的劝告,决心一死。愿以身殉法来唤醒和警策国人。他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当时一些人“望门投上”地匆忙避难出走,使人想起高风亮节的张俭;一些人“忍死须臾”自愿留下,并不畏一死,为的是能有更多的人能如一心为国的杜根,出来坚贞不屈地效命朝廷的兴亡大业。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则意为:而我,自赴一死,慷慨激昂;仰笑苍天,凛然刑场!留下的将是那如莽莽昆仑一样的浩然肝胆之气!

  我听得痴了,竟没想到谭嗣同并不是浪费生命,而是愿死赴义。这句话震颤我的心灵,给我留下了自赴一死的强烈崇高感。“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征服了我,它在我心中生根发芽,直至开花。我站起身来,放下书准备走出家门与大家一齐畅享新年之乐。那一刻,我感觉江山如此之娇。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我最喜欢它的豪迈,最喜欢它的正义凛然,刚正不阿,最喜欢它的无畏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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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一年地过去,都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不变的是生活的画卷中总有一幅由美丽的四季构成的四扇屏风。

  春天是“流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的活泼;夏天是“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的恬静;秋天是“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的惆怅;冬天是“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的肃杀,各有着各的韵味。我却对夏天的成熟与纯净情有独钟。

  喜欢夏季的理由其实很简单。小时侯,喜欢小院里由竹椅`西瓜`笑话组成的“纳凉晚会”,笑声`蝉鸣`清风交织在一起;喜欢贪婪地咬上一口雪糕,任它在口里`肚中熔化的沁凉;稍大一点,喜欢穿上花裙子,让裙边肆意地在晚风中轻舞飞扬,与邻家小女孩走t台步的臭美``````

  在儿时,每到初夏,爸爸总带我去乡下奶奶家玩几天。有一段布满小石子的田埂是我去奶奶家的必经之路,路边开满了五颜六色的小花还有那一望无际的绿油油的稻田。每经过这儿,我坐在爸爸的自行车上,急切地拍着他的后背,让他放我下来。我总是兴奋地冲进稻田,深呼吸,那种独特的清香便钻进了心中的每一个角落。我喜欢摘下一株稻穗,把几颗嫩嫩的青稻扔进嘴里,细细地咀嚼,咦,怎么还甜丝丝的?摘下一朵朵细碎的野花,插满了乌黑的发梢,拍着手,笑啊,跳啊,头上的花又随即散落了一地。爸爸总是笑着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你这个小疯丫头!”太阳快乐地下去了,无边的晚霞染红了天边,天空下有着绿油油的稻田,田埂上还有着玩得满头大汗的我们,描绘出一幅温馨的图景。

  到了奶奶家,奶奶端出一个在井水里浸了半天的“穿着迷彩服”的西瓜,凉凉的西瓜汁解了一天的疲惫,比放在冰箱里的还要好吃,西瓜汁和西瓜籽沾了满嘴,我都顾不得去擦一擦。

  随着时光的流逝,这一切都被打上了“童年”这二字的烙印,离我越来越远。每年的暑假,补*才是我们这些中学生的生活的主旋律。但我依然喜欢在闲暇时间回忆这一切。

  我喜欢这给我太多欢乐的夏季。


我喜欢700字_初三话题作文实用5篇(扩展4)

——初三快乐700字作文实用5篇

  今天上午,我陪妈妈去买菜。

  路上,一个卖小玩艺的叔叔的吆喝声吸引了我,妈妈对我说:“要不你在这儿看,我先去买菜,买完菜再来接你。”我答应了。

  妈妈走了,我继续看,这时,有个老奶奶问那个叔叔:“请问前埔南区店上西里怎么走?”只见那个叔叔不耐烦地回答:“走开,别打扰我做生意!”老奶奶只好走开了,我想了想,走过去对老奶奶说:“老奶奶,您别着急,我知道怎么走,我带您去吧。”老奶奶点了点头,看样子,她已经走了好多路,一脸的疲惫。

  我扶着老奶奶,陪她过了马路。一路上,老奶奶对我说:“我住在闽北农村,是特地来看儿子的。”谈话中,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店上西里,我挥挥手向老奶奶告别,老奶奶对我说:“你真是个好孩子,谢谢你!”我听了,心里甜滋滋的。可我突然想,应该去劝劝那个叔叔,叫他以后态度好点。这么想,我又转身,一路小跑,很快就到了,我对叔叔说:“叔叔,你刚才那样对老奶奶说话是不礼貌的,老奶奶会以为我们这里人的态度都很差。”

  起初,那个叔叔一点也不以为然,继续吆喝着,对我不理不睬。我没有泄气,经过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劝说,那个叔叔认识到自己错了,态度好多了,我趁热打铁,继续对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我们生活在美丽、温馨的鹭岛——厦门,身为厦门人,我们应该感到骄傲、自豪,可是你想,如果你不讲礼貌,就像白纸上有一个黑点,多影响形象啊。”那个叔叔脸红了,好比一夜间,树上的苹果一下子就红了,红得像个熟透的大苹果。他想了想说::“我知道错了,谢谢你,小朋友,以后我一定要注意态度,不让我们美丽的鹭岛沾上黑点。”我听了,心里比蜂蜜还甜。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呀,在我的一番辛苦劝说下,他终于明白了。

  回到家,我对妈妈说起了这件事,妈妈对我说:“你真棒,这样厦门就会多一些关爱,多一些温馨!”

  是呀!这时的我才真正体会到,快乐的人是用他们的双手去创造的!

  只有启程,才能到达理想与目的地,只有行走,才能不断地收获快乐。

  清晨,穿梭在城市的一隅,露水细密地排列在青石板上,轻踩在上面便发出细微的声响,樱花娇嫩的花瓣无声地下落,缠绵着的两小片儿在我眼前演绎着“你是风儿,我是沙”的动人篇章如此柔美之景,叫人如何不动容?看得时间久了,我的心也随着它们一起笑了。

  恍惚间,摇橹声由远及*,又由*及远,“吱呀——吱呀!”穿过雾气飘进我的两耳,隐约地,我闻到了一股久闻的气味,或许是青草、泥土的气息,又或许是一边羞答答的花儿的香味,可能都不是,这是城市在散发着她独特的韵味,温婉又不失风骨多少年了,哺育过多少代人,荏苒的岁月,一切都转瞬即逝成了历史,惟有她屹立着,展现着其清新动人的风采,温婉大方的气质,是这座城市哺育着我。

  行走在城市里,感叹生命的神奇,由衷地赞叹她独特的魅力,想着、想着,心便开了仰望澄净的蓝天,它是可爱的、梦幻与浪漫的倘若某天心情不好,便能看着它的博大与宽广,看着它怀中的乌云,面前的黑烟我知道,它不以乌云为袍,不以黑烟为纱,它在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总有烟消云散的那一刻于是,不再轻易言悲在骄傲、烦躁时望向天宇,看着它的澄净与无限,再瞧着它掌中的日月开始理解它不以日月为荣,不用光明彰显自己于是,不轻言喜慢慢地,行走在天空广阔的怀抱里,从它内在的品质中得到启迪,心灵得到洗涤。

  城市带给我的是舒适的环境以及因其引发的无限思考,行走在城市里,欣赏着、思考着亦快乐着。

  我看到成熟的麦穗低垂着头,含羞草默默收拢叶片,我猜它们是在教我莫过分张扬;远处蜜蜂忙着采蜜,一群蚂蚁抬走一根大骨头,它们在教我要勤劳、拼搏。

  城市是生命之源,承载了我们民族几千年的道德修养,行走于城市,体会其深刻的哲学是我莫大的快乐!

  感情似水,似酒,似糖又似醋,品下去,五味杂陈,回味悠长,我想快乐就似这糖,品下去,是在嘴角溢开地甜,是在心底抹不去的蜜,而这快乐,是否有定义呢,我想是没有的,工人的快乐是回家之后的热水澡,洗去一天的疲劳,母亲的快乐是看孩子的成长,而我心中所定义的快乐,是关于爱,关于你……

  初见你时,你仅仅是一只38天大的小奶狗,通体雪白,忽闪而透彻的大眼睛映出我的脸庞,是那样的纯粹而干净。可惜的是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那眼睛下面的两绺黄毛,听母亲说因为你眼睛不好,经常流泪而留下的泪痕。这就是对你的第一感觉。你的出现如三月春风,拂过我心间,漾起一层涟漪。你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字——果冻,因为我喜欢吃果冻,而你又像果冻般晶莹剔透,这名字倒也适得其所。

  所有的东西都需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你更是不例外,你是父亲在外地出差时买回来的,父亲一开始逗你都是“嘬嘬”两声,所以在叫你名字的时候你永远不在状态,为了训练你,我绞尽脑汁,最终发现原来拿着吃的喊你名字,你会飞奔而来,无论在哪,都屡试不爽。你也知道了自己的名字。

  渐渐地,你开始变得调皮了,我放在书桌下面的草稿本被你一本又一本地拖出来撕扯着,有时候咬生气了还闷吼两声,我生气的同时心疼着那些本子,举起手却又无奈地放下了,下不去手去打你。你总是有办法让为化悲伤为开心。

  那天下午,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睡完午觉的你“嗖嗖”两下跑到我身旁,跳着要我将你抱入怀中,我抱起你放在腿上,你陪我看着电视,突然你跳下沙发,冲到厨房,我也没管你,继续沉迷于电视,突然只听见“咚”,随后又传来一声“嗷”,我惊慌失措地跑到厨房,只见你倒扣在了垃圾桶里,我笑着将你拉了出来,你委屈巴巴地绕着我转,想要吃东西,我从冰箱里拿出火腿肠喂你吃了下去,然后,你就又回笼子里继续睡觉了,我总在怀疑你到底是不是狗,怎么会这么能睡的。

  是你,让我明白了与动物相处的快乐,遇见你,是我的快乐。

  这世间,许多东西都被局限在世俗的条条框框下,许多时候,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快乐,迷失了初心,最后,失去自我。愿世间所有人可以真的快乐,不要定义快乐!

  快乐是一种消遣。不管人们处在何时何地,都不会忘记寻找自己快乐的感觉。因为只有得到自我的放松,心情的振奋,日子才能打发。

  快乐给予每个人的都是十分的公*,并且谁都有资格拥有享受快乐的权利。活着的时候,有的人只要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伺机,就可以坐享其成;有的人只要花言巧语、哗众取宠的谄媚,就可以安常处顺;有的人只要不择手段、铤而走险的付出,就可以寻欢作乐。但是,快乐的时候自己不要总是过分的享受,特别是不能纸醉金迷的不可自拔、不可救药。如果一个人每天都是这样的稀里糊涂的贪图享受快乐的趣味,那么自己就会得不偿失、后悔莫及。

  诚然,这里所说快乐是反面性的快乐而已。因此,快乐是一种随随便便、悄悄然然的向往,我们应当适而可止;快乐是一种情不自禁、肆意不羁的欲望,我们应当驾驭把持;快乐是一种无忧无虑、我行我素的放纵,我们应当监守枷锁;快乐是一种从从容容、洒洒脱脱的追求,我们应当量力而行。

  生活中没有快乐是一种悲哀的惋惜,但过度的贪图享受、消磨时间、浪费青春,也是一种痛苦的懊恼。

  一个人整天梦寐以求、随波逐流,不但是无业正务、不思进取,而且还会“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实际上,到头来不堪回首的是悠悠岁月快如箭,真是不可非议的无奈!

  纵然,快乐不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醉生梦死,而是“数风流人物要看今朝”的奋发图强;快乐也不是“稳坐钓鱼船”的逍遥自在,而是“水涨船高”的居安思危;快乐更不是“今生不风流枉少年”的不亦乐乎,而是“踏尽坎坷路自*”的心安理得。

  快乐的时候,时间特别容易过;忧愁的时候,时间却十分难过。所以,人们往往总是在得意忘形、沾沾自喜之中,不知不觉的就把自己的非常宝贵日子玩掉!

  只有我们学会快乐并懂得适度的快乐,才能使我们生活得有声有色而快乐无边。

  分班结果出来了,很意外,居然还能留在一班,继续与你同班。

  初二下学期,不知是谁说,初三将会有两个实验班,一传十,十传百,如此,这个消息竟变得可信度极高,我也信了。期末考前没怎么复*,心想有两个实验班,随便考考就行,不会太糟糕,语文考得贼自信。

  可是,上帝总爱跟你开玩笑,现实总会狠狠地把你打醒。

  只有一个实验班......

  而自信的语文从*时的100多分直退到88分,总成绩简直惨不忍睹,史上最差。

  敏跟我说:“好气哎!只有一个实验班啊......”“还很气吗?”我问。“嗯,有点。”“没事,无所谓。”“你能这么想就好,我还担心你接受不了。”“你还记得我初二上学期期中考吗?”“嗯,感觉那时你有点看不开......”

  我说,“我放下了对那几个数字的固执......”

  凡事过去,皆为序章。

  初三,一个新的起点。班级从801变为901,意味着走向中考这个战场。两个同学的退出,七个新同学的到来,现实便是如此。在这个班级,稍不努力,便会被赶超,从初二时就深有体会。说没有压力,那是假的。

  班主任教英语,很喜欢她说英语时的声调,很活泼。她说她从05年便开始带毕业班直至现在。她一开学便跟我们强调初三这一年的重要,学*方法的重要性以及目标。

  科目的增加,学*难度的增大,竞争更加激烈,意味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所有人都跟我说,“不能像初二那样玩了,认真点,考个好高中......”

  我知道,我明白。

  知道自己的实力在哪儿,目标在哪儿,那便坚定信念,一路走下去,不要害怕。往前走,往前看,哪怕前途一片迷茫,哪怕只是凭着惯性继续往前走——总有一天,会在自己漫长的脚印中找到方向。大概只需要一点耐心。

  少年的肩上应担起清风明月,

  少女的眼中应藏下星辰大海。

  白驹过隙,少年未来可期!


我喜欢700字_初三话题作文实用5篇(扩展5)

——我的外婆作文700字_初中初三作文通用5篇

  “宁静的夏天,天空中繁星点点,心里头有些思念,思念着你的脸……”每当月夜里天空中的繁星一闪一闪的向我招手时,我总会哼起这首《宁夏》,因为有一个人总让我无法忘怀,她就是我的外婆。

  外婆已年过半百了,可是头发一根也不白,那乌黑的短发显得外婆格外年轻。外婆没有钱,小时候外婆家穷,所以外婆没有上过学。表弟每次见到外婆总会说:“外婆,你不学*现在没钱真丢人。”

  那时候弟弟还小对于不懂事的他外婆总说:“是啊!外婆没有上学,既没文化又没钱,你们姐弟俩可要好好学*,别像外婆这样。”对于外婆的教导我总是铭记在心,虽然外婆没文化,可我不觉得她丢人,她在我心里永远都是那么和蔼可亲。

  小时候太婆还在世,所以一直都是太婆照顾我,外婆则照顾表弟。我跟外婆没机会见面,所以我和外婆话很少,而外婆却非常关心我。8岁时父亲去世了,9岁时太婆也去世了,短短的一年里我失去了两个至爱的人,当然外婆也不好受。渐渐的,外婆和我变得话多了起来,我喜欢把一些不想跟妈妈说的事告诉外婆,外婆成了我童年里的好朋友。

  10岁的时候我又多了一个小表弟,外婆便去医院照顾舅妈和小表弟,这个小表弟是外婆唯一的孙子,所以外公和外婆特别疼爱他,我和表弟觉得外婆不喜欢我们了,就嚷着要离开医院,还说外婆不好。

  现在想起来真的很幼稚,哪个长辈不爱自己的外孙、外孙女呢?何况小表弟还小,我和表弟小时候不也照样被大家疼爱吗?后来我和表弟向外婆道了歉,本以为外婆会很生气不原谅我们,可外婆却没有怪我们。现在我和表弟都很喜欢这个小表弟,因为他太可爱了。有时我会看见外婆一个人偷偷地在流泪,那是她对太婆深深的思念。

  现在的我不知道为什么学*不认真了,甚至上课会走神,任凭妈妈怎么说我都会顶嘴,这就是所谓的青春期吧。外婆知道我的成绩下降后语重心长的告诉我要好好学*,现在正是黄金时期,一步跟不上就步步跟不上。

  我真的很后悔自己没有好好学*,外婆却一直对我说:“我相信你一定会变回去的,你要记得让你爸爸和太婆在九泉之下不会因你而难过!”听了这番话我深深下定了决心要好好学*。“知了也睡了,安心的睡了,在我心里面,宁静的夏天……”外婆您放心吧!

  我的外婆今年六十多岁了,她是一位勤劳而慈祥的老人。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碧云。听妈妈说还是诗书满腹的外公帮他改的哩!外婆她黑黑的头发,矮矮胖胖的个子,一双粗糙的青筋毕露的手,是外婆一辈子辛勤养育子女的象征:爽朗的性格也是外婆独特的一面,我们全家上下都很喜欢很尊重很爱她。

  在我的记忆中,有一个美丽的木匣子,打开它,一面有许多的珍珠,每颗珍珠都代表着一件有意义的往事:我的童年是在外婆家度过的,在这个纯朴而美丽的城市里,我跟着外婆生活了三四年。在我的记忆里,外婆是个非常疼爱小孩,从来不打骂小孩的老人,记得我在上幼儿园时,有一次在学校跟小朋友闹矛盾了,被老师投诉给了妈妈,对我们要求很严格的妈妈操起竹编子就想抽我,这时外婆一把从妈妈手上夺过竹编,说:小孩子是可以教的,不要动不动就打!结果,我的妈妈乖乖地听她的妈妈我的外婆的话,没有再对我动粗,我也躲过了一次皮肉之苦....

  外婆是一个闲不住的老人,她很爱劳动,家务还有做饭可是顶呱呱!每天我放学回来,一丢下书包跑到饭桌前,那里保准摆好了外婆炒得香喷喷饭菜,每天吃饭时,外婆都会把已经挑好了刺,煎得香喷喷的鱼啊肉啊不停地往我的碗里夹,看着我们吃饭好像也是外婆认为最开心的一件事!

  外婆还是一个和睦相邻的老人,有好吃的糕点或有趣的事她都会和邻居分享。所以一整条街道的邻居都对外婆赞不绝口.....外婆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远亲不如*邻嘛!

  我知道,外婆的故事多得不胜枚举:我也知道,像外婆这样具有中国传统美德的老人也有很多很多,那么,就让我们这些年轻人来传承这种美德吧!也让我们来共同祝福全天下像外婆这种慈祥、善良的老人健康,*安,幸福,快乐吧!! 谢谢

  我的外婆,一个从没上过学、目不识丁的老人,但她却有一个聪明的头脑和好学的心。

  家里有一幅五子棋,我在家里闲着没事,就拉着外婆一起下。外婆从没下过这种东西,第一次玩很紧张,我对她说:“我来教你。先拿一把棋,把一个棋子放在十字的点上,这样五颗子连成一条线,就可以收走了,再吃掉一颗我的子,补上你自己的,就算赢了一局,最后看谁吃的子多。”就这样,外婆第一次下了五子棋。我先下在中间,外婆不敢乱出,紧紧得靠着我的黑棋。我下得很快,外婆跟不上我的节奏,咬着嘴唇,手拿着棋子停在半空,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作为一位老手,我告诉了外婆自己的经验:“不光要看自己的棋,也要看对方的,一到三颗马上堵,到了四颗就没办法了,别浪费棋子了。还有,斜着也可以连哦!”经我一提点,外婆很快就会了,速度也快多了,但她依旧很紧张,目不转睛地盯着棋子。

  起初是我不停地吃棋子,可慢慢的,外婆也吃了我的棋。外婆还不时地向我请教,进步越来越大。我看见外婆下了一子,快成一条线了,就赶紧过去堵,只见外婆狡黠一笑,把这颗子下到旁边只距几格的地方,啊!连成五颗子了!厉害了,外婆,还会用调虎离山计了!这还没完呢!她吃了一颗我堵上的子,又连了一条线,就这样一连吃了好多棋子。最后,我竟然还输给了外婆。我对外婆佩服得五体投地,第一次玩就打败了我!

  外婆学什么都有一股不屈不挠的劲儿,只要她想学,就没有学不会的。外婆想骑电动车,这要比自行车快多了,于是她就在回老家的时候,把老家的旧车翻出来,开始自学。每天骑十几里路,回到杭州后,已经能骑得飞速了。听外婆说,她原本也是不会骑自行车的。她年轻时,日子苦,但也阻挡不了她好学的心。外婆把坏的车重新拼装,每天活干完就学、练。外婆说那时外公都觉得她不可能学会,但别人越说,她越要学。她先只在家门口,跨在车上,扶着把手一边走一边调整方向,先不去踩踏板。慢慢地,开始尝试骑,摔了无数次,爬起来再骑,听外婆说,她那时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但是外婆仍不放弃,最后,她终于学会了。

  我很庆幸有这样一位好外婆,我尊敬她身上的精神,更要学*她身上的精神。

  高尚的人无处不在,要不怕血祭保护人民安全的警察叔叔,无私奉献的教师,而且每天不怕脏,不怕累的清扫街道的清洁工,他们是高尚的人..

  我的祖母是一个高尚的人,虽然文化不高,但她做了很多*凡而高尚的事情。我的祖母爱的爱,脂肪,布满皱纹的脸上,貌似有点不吉利,其实,他和善良。我的祖母每天开了一家小茶叶店也有很多人来喝茶。这个熟悉的地方,很快,我就要离开了。这多少带有我不能放下美丽的瞬间,我可以有多少条记录不能忘记幸福的时刻。我再走,我熟悉漫步母校......

  有一天一个下午,来了以下几个买水果的叔叔这个阿姨,在外婆的铺子前叫卖。我看见了,想:他们好讨厌啊,堵在分子我们的铺子通过前面,弄得那么我们连生意发展都不工作好做,不行,我要去把外婆叫出来赶他们走。于是我把外婆拉了中国出来,对他说:“外婆,你看他们,挡住了学生我们的生意,你快把自己他们赶走吧!”外婆连忙把我拉到生活一边进行小声对我说:“外孙呀,他们来说都是存在一些可以做小市场生意需要的人,很不一样容易呀,就让学*他们能够在这里开始摆摊吧。”说完,就让我坐在学校旁边看他们是如何就是叫卖的。突然,轰隆一声响雷,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下起了的雨。我心想:外婆不赶走之后他们,自然有老天爷来赶走或者他们,老天爷真公*呀!外婆没有看到对于这种教学情况,拿着把伞就冲到了出去,打算给那几个小贩挡雨。可是只有区区一把雨伞岂能挡住暴风雨的攻击,他们主要还是被淋成了“落鸡汤”。外婆连忙把他们推进了经营铺子。在挤满了人的铺子里,外婆为他们服务端上使用开水以便暖身。然后,他只是身一人提着两个篮子跑进雨幕中为小贩提水果。叔叔帮助阿姨看见了,都非常令人感动,于是趁外婆进来时,他们想要拉住外婆的手,说:“阿姨,这些研究水果也是买不到多上钱的,您别为了解决这些不同水果这样伤了幼儿身体呀!”外婆说:“没关系,没关系,你们同时还指望着未来这些影响水果以及吃饭呢。”说完,外婆有他进了雨幕中,看到企业这一幕,我仿佛已经明白了“以德报怨”的真正理解含义。

  高尚的人不一定是伟人,我的祖母是高尚的人,你说,不是吗?

  我的外公外婆,模样很*凡。但是,在生活中他们有一个共同的不*凡的目标———吵赢对方。

  为什么不*凡呢?因为他们俩为了战胜对方,已经吵了三十多年了。现在,他们还没有分出胜负。

  他们随时都有可能开始“战斗”。

  那天,外公在厂房做大理石,外婆则在旁边帮忙,俩人合作的动作还算默契。可是,外公突然大声斥责外婆:“你看你,连这个东西都做不好,上面的尺寸相差这么多,你用心没有?”

  外婆听了,很不高兴,便使出了她的`魔力大法——唠叨个不停。“我弄不好!我弄不好?嘿!明明是你自己没弄清楚,量错了尺寸。还说我弄不好!”外婆说个不停。

  外公把笔夹在耳朵后面,认真翻看起皱的笔记本:“不可能,我是绝对不可能搞错的。”他又拉开量尺,对照笔记量石材。

  “那我也不可能弄错!肯定是你自己记录错了尺寸。你自己手艺不过关。自己弄不好,还说我弄不好。没有我的帮忙,你才弄不好……”外婆一个劲地在旁边说个没完。

  外公收起手中的量尺,开始反驳。叽叽喳喳,喳喳叽叽,他们们正式打开吵架模式,吵得热火朝天,完全忘记了要完成的任务了。

  我被他们俩逗得捧腹大笑,大声说:“现在播放的是吵架频道。要经过的人请马上离开,以免受到外公外婆的言语攻击,谢谢!”这下,他们俩位听了之后,才慢慢停止了争吵。

  有时候,在吃饭的时候,他们也能吵起架来。

  开饭了。外婆煮了一大锅米饭,可是外公只盛了一小碗。外婆很生气,说外公盛饭很奇怪,饭煮得多时就吃得少,饭煮得少时非得吃很多。外公放下碗,端坐在桌前,要跟外婆好好地理论一番。结果,自然是他们俩又打开了争吵模式。

  如今,我的外公外婆依然在争吵。任何一个小小的细节,都可以让他们打开争吵模式。

  我已经*惯了,外公外婆的对话模式。如果我听不到他们争吵的声音,我就会问,他们还是我的外公外婆吗?

  外公外婆在生活中吵吵闹闹,照样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我在他们的争吵声中,听到了一个温柔的声音——一切因爱而生,生活中的争吵,也是有温度的爱。


我喜欢700字_初三话题作文实用5篇(扩展6)

——选择700字_初三作文实用5份

  风瑟瑟地吹过,笔尖划过卷面。

  老师一言不发,沉默地坐在讲台上,时不时扫视一圈,站起来巡视一圈。同学们大多伏在桌上,凝视试卷,右手握着笔行云流水地写着,也有一部分人,被题海中的水草缠住了,怎么也挣扎不开,例如我。

  反复在草稿纸上写出一长串字,却没有一个正确答案。水草像八爪鱼一样缠在手上不放。我不经意偏头一看,瞪大了双眼,有人翻开书看,毫不在乎老师锐利的目光。

  他抬起头,看了看我,笑了笑,比了个嘘的手势,在试卷上写下答案。没有关系吗?那我也?我只是这一次看吗?

  我抬头看了看老师,正好与他的视线对上。我慌乱地低下头,伏在桌子上,一只手摸进抽屉,一手用力捏着笔。我往下瞄了一眼,轻轻抬起上面的书,右手缓慢抽走我要的书,尽力不发出声响。后面突然传来啪的声音,我匆忙把书塞回去,挺直背坐着,呼吸都变缓了。

  我到底看不看呢?看吧,被人发现了怎么办?万一老师知道不看,这八分就一分不剩,妈妈失落的目光、老师不满的目光、同学隐约嘲笑的目光

  我再一次抬起手,抽出那本书,小心翼翼挪到中间,慢慢拉出一点,轻轻撩开书页,翻到需要的页数。再拉一点出来,我的手放在书上,眼睛极快瞥了一眼,大口大口喘气,心脏响起炸弹爆炸前夕的警报。

  我什么也没看到,但我已经不想再翻书了。翻开书的那一刻我就做好了选择放弃。

  我们生活在选择的时代,选择伴侣、选择工作、选择朋友,与选择共存的条件是失去。

  例如转学到一所更好的学校,意味着失去与老朋友朝夕相处的机会;例如跳槽去一家更优秀的公司意味着失去熟悉的同事;例如不翻书意味着放弃更好的成绩。

  不要问值不值得,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那就说明它在你心中更值得。

  风轻轻吹过,笔尖停止划动。

  我的选择是我自己的事,不需要他人来干涉,或者说,就算你们想评论,吐槽,甚至是辱骂,我也不会在意。反之,我的每一个选择和决定,也不容得他人诋毁。

  沫宸有人认为,我退出凌幻投向沫宸的怀抱极其可疑,认为我是间谍,我是刺客,我是来毁灭他们的,伤害他们的。请问我为何要这么无聊,背着一群人的谩骂,顶着大罪名,然后的去做这样的事。我这人为什么就偏要做这样的事呢?请问,我做了我有任何好处吗?请问,我做了我能得到什么利益和快感么?

  凌幻有人认为,我这人在丢失管理不久后,就放弃自己曾经的家,认为我是不要脸,没脸没皮,没血没肉的死尸。我真的深表困惑过,管理明明是后来扣在我头上了,我原来进群也就没想要过管理。甚至我可以在这里大胆的说,我来凌幻看中的就其实是两件事:一,是不改笔名。不管什么原因,菲雪拿它来做利益的要求了,我感觉十分气愤。这两天在这里的人也都看到了。我也改成了凌幻笔名。可是那样的交易是我不能忍的。二,凌云。呵呵,当时我就是冲着凌云在这个社团我才进的,要不是这样,说不定我就进风逝了。现在这一条件也没了。所以,我光明正大出凌幻,没什么叛徒可言。另外,有些遗憾的事。我想对菲雪说,不管怎样,如果你还觉得我够格做你朋友,那么我依然是你朋友。

  我想对沫宸说,如果你们实在不接受我,那好,我退出,永不回头。

  我想对凌幻说,如果你们觉得我是叛徒,那就骂吧,尽管骂。我会走自己的路。

  我,只是想体验不同的社团,感受到不一样的温暖。可是当凌幻已经变质的时候,我选择了沫宸,这样又有什么错?

  如果你依然觉得我不要脸,那么你就不要关注我了,我也不关注你。我到社团,就是为了结识更多的朋友,我得到了几个徒弟,我得到了哥哥姐姐弟弟妹妹,这麦格的旅程让我受益匪浅,但是如果你看不惯我。勿扰。因为,你会越来越看不惯我。日久,我们都会了解到对方是怎样的人。

  逸恒帮我转了,其他的,不多说,还愿意支持我的人,继续支持我,关注我,不愿的,那就好聚好散,免得到未来,双方撕心裂肺。最后,我也不后悔我自己的选择,我也不会去更改。

  生活的十字路口,人们不会犹豫,因为前行总有方向。然而,人生的十字路口,大多数人会迷茫,因为选择总有得失取舍。

  祥子在农村与城市之间,选择了北*。他追求着光明,渴望拥有一辆洋车,渴望凭着自己的努力,过上体面的生活。他有梦想有追求。即使被抢车,被敲诈,也没有被动摇信心。小福子的逝亡,三起三落的“洋车梦”破灭,浓重的黑暗社会吞噬了祥子,他选择了放弃、堕落,成为了末路鬼。

  一个人若是没有了追求,走向了黑暗,那是可怕的,是可悲的,或许要如小强一般顽强,才能够在玻璃渣中找碎糖,体味那一分一毫的甜蜜。

  同身处乱世,保尔、江姐则与祥子不同。他们的追求更为坚定,他们的选择更为伟大。他们共同选取为人民而战,为国家而战,他们共同追求着光明,驱赶黑暗。江姐被捕入狱,受尽折磨:竹签扎手,严刑拷打。但她决不松口,这是对她命运的洗礼。保尔在*静的生活中选择了不*静的生活,在革命斗争中,他上场杀敌,他身肩重任,即使在静养院修养,也不放弃讨论国事。后来,他双目失明、双腿瘫痪,但他依旧追求光明,追求正义。他以笔为枪,创作巨著,并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这是对他不屈的褒奖。

  历史上,书本中,伟大、不屈、自强不息的人物数不胜数,他们大多在风云变幻之时能够坚定选择、矢志追求。

  其实,*常的生活中选择同样繁多,同样重要。“懒”早在我脑子里根深蒂固,贪玩亦常常左右我的选择。静静立在那儿的古筝,无声躺在柜中的画板,早就蒙上一层灰的陶笛……嘲讽,刺痛。果真——“有时候,你怀念以前日子,可天真离开时,你却没说一个字,你只是挥一挥手,像扔掉废纸,说是人生必经的事。”

  现在,我是不是应该重新做出选择?

  在十字路口啊,选择最适合的那一条,执着追求,无论*淡还是惊险,无论普通还是非凡,勇敢奔赴。

  选择无处不在,生活中处处都有选择,无论是谁,在他的一生中,都会作出无数次选择。小到对看不看一本书,买不买一种货物,大到对命运、对生死的选择,是每一个人都可能经历的。鉴于生活中的选择如此频繁,我决定谈一谈选择这个问题。

  首先,要做出正确的选择。无论大小,我们的选择都应当是正确的。如果你在一件小事上作出错误的选择,可能只对自己造成一定损失或者是伤害,但是,如果你在一件关系重大的事情上作出错误的选择,就可能会对他人、社会、国家甚至人类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反之,若你作出正确的选择,则会造福全人类,二战后,美国想利用原子弹和军事力量成为世界霸主。但一位参与核研究的美国科学家却将原子弹技术交给了苏联——一个当时正与美国争夺世界霸主地位的社会主义国家。大多数人认为正是这位科学家的选择造成了冷战时的核武器危机,使全人类差一点儿灭亡。但实际上这位科学家的选择是正确的,如果他没有这么做,美国将利用原子弹成为世界霸主,对全人类实行殖民统治,没有人敢反抗,一旦反抗就会遭到灭顶之灾,这将会是一个多么可怕的后果。可见一个人做出选择的正确与否,是十分必要的。所以我们必须判断好正误,做出正确的选择。

  其次,做出了选择就不要后悔。生活中有许多人,总是后悔以前作出的选择,觉得如果选择了别的现在会做的更好。他们不停地后悔抱怨,致使自己的选择也不能作好。以前我也后悔过自己的选择,但后来我总结出:人一旦作出了选择就无法回头,他所能做的只有努力去把自己的选择做好。

  第三,做选择要果断。许多领导人之所以成为伟人,正是因为他们果断的选择。许多军事家正是因为在攻守进退方面选择果断,才取地战争的胜利。但也有人因为优柔寡段而错失良机,一败涂地。有许多投资商,在机会到来时,却犹犹豫豫做不出选择,结果错过投资时机,不仅没瓒到钱,反而使自己血本无归。所以果断的选择也是十分重要的。

  以上或许是我自己的偏见,但在我的实践中是成功的。我希望所有人都能重视每一次选择,做好每一次选择。

  见过大城市的风华正貌,你还会选择小村庄的粗枝杂叶吗?

  见过无边无际的大海,你还会选择满是青苔的池塘吗?见过成功带来的喜悦,你还会选择放弃吗?

  从前的我是一个一遇到难题,就会选择逃避,一遇到困难就会选择放弃。自从那天他为我上了一课。

  “这道题我不会。”我理直气壮的对着妈妈说。“你不能什么都问别人吧。要学会自己动脑子怎么可以看见难题就说不会呢?难道在考场上你不会的可以问别人。人要学会自己思考。”妈妈很无奈的说着,之后转身就走留我一人在空落落的房间里面,冥思苦想着道数学题。

  按耐不住的好奇心使我的眼睛四处张望,东看看,西瞅瞅。咦!一只小鸟,吸引着我的眼球。那是一只雏鸟应该才刚出生不久吧。它正在学*飞行,我静静地看着这只鸟滑稽的表演。它每次张开翅膀努力的拍打着向上飞,可每次都去飞了十来厘米,就狠狠的摔在了地板上。我傻呵呵的看着它时不时的发出笑声。为什么动物就不懂得变通呢,不会飞就放弃吧。干嘛要把自己搞得这么辛苦。我看着他一次一次的尝试,又一次一次的摔落,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

  不知怎么不好像刚到小鸟对天上一切未知的渴望,对蓝天的向往。即使她一次一次的失败,也从未选择放弃。它奋力的向上一跳,努力的拍打着翅膀,它终于会飞了。它尖叫着,它正感受成功带来的喜悦,它正享受着蓝天白云,它做到了。我发自肺腑的笑了。我回到了桌前,再看看那个数学题。尝试了几种不同的方式,即使失败我也没有选择放弃。我像那只小鸟一般,不断的拍打着翅膀,胜利的曙光已经照亮了我的前方。“我做出来了。”内心的喜悦奋发向上涌出,原来我可以做到。我不再选择逃避,我不再选择放弃。人为什么会选择放弃?是因为没有像小鸟一样的毅力。没有像小鸟一样的向往。

  人生之路要自己选择。选择放弃,你与成功失之交臂;选择逃避,你连放弃了资格都不曾拥有;选择坚持,胜利在向你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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