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6篇

首页 / 作文 / | 2022-09-28 00:00:00 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1

  《魔法诱惑》是一本关于介绍魔术方面的书籍,书中图文并茂,给人以超视觉的享受,魔术师那不可思议的双手,让奇迹一次次在我们的眼前发生,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中描述的魔术非常贴*我们的现实生活,无论是在教室还是在办公室、宴会的餐桌上,随时随地都可以表演。该书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介绍了可以给同学、长辈、朋友、异性以及初次见面的人来表演的相关的魔术技巧。

  魔术看似很难,其实也很简单,可能就是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完成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书中讲到的“鞋中的饮料”:魔术师将鞋脱下后,竟然从中取出了一瓶饮料!这看起来似乎有些非常的神奇和不可思议,其实这个魔术的奥妙就在于魔术师采用了障眼法,魔术师用他那特有的眼神有意将观众的视线转移,然后乘机将饮料迅速地塞进鞋里,这个魔术就表演成功了。

  魔术还离不开一双灵巧的手,刘谦在央视春节联欢晚会表演的“橡皮筋魔术”,在本书中也有详细的介绍,就展现了他那双无比灵巧的手。在这个魔术中他只是做了一个小小的动作:手往后拉橡皮筋的过程中,迅速地用右手中指压住食指上的橡皮筋,使它脱离食指,然后再用食指勾住拇指上的橡皮筋,这样两根橡皮筋就被彻底的分离了。这个魔术表演起来手指的动作一定要快速而且非常灵巧,才能达到视觉的效果。

  我*时非常喜欢把所学的魔术表演给大家看,把快乐带给大家的同时,让自己也有了一种小小成就感。《魔法诱惑》讲述的魔术非常通俗易懂,而且表演起来十分简单,这让我如获至宝、爱不释手。

  魔术,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的多彩多姿,也为生命增添了不同的色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2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3

  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就像一搜航船,带我们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我们的书店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一六五九年九月一日,一个水手在一次航行中,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

  鲁滨逊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二十八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逊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道路不正是这样的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努力呢?

  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温室里的花杂,经不起一丝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么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己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鲁滨逊漂流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4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我喜欢的书——《简·爱》。

  “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错误,但我们很快会死去。我们的罪过将会随我们的身体一起消失,只留下精神的火花。这就是我从来不想报复,从来不认为生活不公*的原因。我*静的生活,等待末日的降临。”——《简·爱》。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是让我认真读完这本书的原因。

  这本书的作者是夏洛蒂·勃郎特去。主要讲述了简的一个成长过程和遭遇:女主人公简·爱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父母因为染上伤寒,在一个月里相继去世。幼小的她寄养在舅父母家中,遭到虐待,后来被送进慈善机构创办的寄宿学校,长大后,与罗切斯特结了婚。

  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身卑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性*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形象。在写作风格上,文笔简洁而传神、质朴而生动,加上第一人称的叙述语言,使得小说贴*读者,情节扣人心弦。

  我是喜欢简说的这一段话:“你以为我只是一架机器,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能够容忍别人把仅有的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纹……”这段话深深震撼到了我,让我看见了一个不被命运屈服的灵魂……

  朋友,你们是否和我一样被简的精神感动了呢?不妨也来看看这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5

  你喜欢读书吗?喜欢,当然喜欢!在美丽的星空中,书就是一颗颗小星星,那么繁密,那么闪耀。现在我就摘下一颗与大家分享吧!

  关于友谊的文章不计其数,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夏洛特的网》。文中,夏洛是一只蜘蛛,而威尔伯则是一只小猪,这两种完全不相干的动物因为友谊而擦出了火花。

  当威尔伯的命运遭遇危难,马上要变成烤肉时,他便向夏洛发出了求救信号,夏洛为了自己的好朋友不被吃掉,三天三夜,不眠不休,最后终于想出了一个妙计--她在猪圈周围织起一层网,然后在蜘蛛网上写下“王牌猪”、“了不起”等字样。人们见了,都觉得这真是不可思议,认为猪有神灵的庇护,不敢对它下手了。

  就这样,小小的蜘蛛网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而当威尔伯可以享受晚年时,夏洛的生命却在一点一点地流失。最终,夏洛死了,她留下的后代在威尔伯的照料下,渐渐长大,它们便架着伞飞向四方。在威尔伯心中,没有一只能比得上好朋友夏洛,夏洛将永远活在他的心中。

  友谊是一笔任何东西都不能交换的可贵财富,面对我们的将是一个崭新的世界,里面充满快乐和希望,但是同样不能缺乏友谊,这是《夏洛的网》这本书让我懂得的,你是不是和我一样珍惜友谊呢?就请你也读读《夏洛的网》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6

  我是一个十足的书迷,要说起我喜欢的书呀,那筒直多的说都说不完,算都算不清。但如果问起我最喜欢的书-嘻嘻,我先在这里卖个关子,暂时不告诉你这本书的名子,如你想知道这本书的名子?那你就接着一点一点慢慢向下看。这本我最喜欢的书,他的作者是法国的儒勒。

  凡尔纳(1828―1950)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科学小说和冒险小说作家,被誉为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这本书虽是科幻,但其人物刻画逼真,波澜起伏,达到了科学与幻想的完美结合。同时,书里还贯穿了一种人文精神,一种对不畏艰险,坚忍不拔的意志的赞颂。1865年,太*洋上空发生了一场罕见的风暴。这场风暴具有历史性的意义,因为有五个人在这场风暴里获救,又被风暴遗落在神秘的荒岛。他们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陆军上尉希留斯?哈丁,纽约先驱报社记者吉登?史皮莱特,水手潘克洛夫特,和他的助手赫伯特,还有一只心爱的狗——托普。

  这五人奇妙的组合在一起在荒无人烟的林肯岛。在这个偏离正常航道,在地图上没有任何标识的荒岛上,五个人发挥集体智慧生存了下来,他们造房子,开恳土地□,缝制衣物,造船,与海盗斗争,最后在一种神秘力量的帮助下生存了下去,那么,这个神秘力量是什么呢?5个人誓死要找的人又是谁呢?进入故事去一探究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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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6篇(扩展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文章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

  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因此,我个性喜爱读书,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岳飞全传》,这本书我五岁时就开始读,到此刻我读过最少八遍呢!对这本书我实在是爱不释手。

  《岳飞全传》一听名字就明白里面是写岳飞的,可是,岳飞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你们和我一齐去看一看吧。

  说到岳飞,大家都明白他是我国宋朝著名的抗金英雄,但他小时候却有过一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呢!

  在岳飞出生的第一天,大家都很高兴,可是完美的生活总是太短暂,岳飞出生后的第三天,由于黄河决堤发洪水了,他的父亲让他和他的母亲一齐坐在大花缸里,顺水漂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王员外给救了,他们才算活了下来。

  岳飞7岁时,岳母开始教他认字写字,小岳飞学得很快,也很勤奋。之后,岳飞又拜周侗为师,学*武功。长大之后他成了一名大元帅,许多叛军的首领都投靠了他。他和这些英勇的将士们为国立了大功。

  岳飞不仅仅为国立功,而且十分孝敬岳母,岳母见岳飞忠孝两全,但又担心他被叛贼引诱做对不起国家的事,就在岳飞的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这四个字伴随着岳飞,度过了他英勇的一生。

  之后,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奸贼秦桧**在风波亭上,老百姓都为岳飞的死叫怨。岳飞死的时候才32岁。但他的英名将流芳百世。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一向激励着我,激励我从小就要好好学*,争当四好少年,长大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从小,爸爸妈妈就给我买了很多的书籍,因为小时候的我非常喜欢的看书,每次爸爸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都会说要一本书。所以,现在我已经有了一个专门放书的小书橱了。

  在我的小书橱里有许多的书,有《格林童话》、《寓言故事》、《安徒生童话》、还有《十万个为什么》…… 。不仅有著名的童话还有生动、有趣的小说。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下面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这本《窗边的小豆豆》是作者在上一年级到六年级在学校“巴学园”时记载的故事。作者黑柳彻子是一位日本的著名作家,是日本的著名主持人,还是日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她写的这本《窗边的小豆豆》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球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成为日本历史上销量最大的一本书,而且被译成了33种文字及,介绍到世界各地的读者欣赏。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一年级的时候因太淘气被学校退学,幼稚而又天真的小豆豆以为自己只是到新学校读书,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退学了,妈妈也不想告诉小豆豆,让这么小的孩子在心里留下阴影,没有告诉小豆豆,她退学了。在新学校巴学园里,在走不动的电车教室里,小豆豆不仅学到了知识,而且学得很开心、很快乐。巴学园虽然不大,但却是孩子们梦想的天堂。中午他们在礼堂里吃着山的味道、海的味道,在这里校长先生带他们到外面散步,到郊外野炊,让的孩子们真正感受到了生活的意义所在,让孩子们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大家庭。在巴学园里小豆豆经历了许多酸、甜、苦、辣的事。不幸的是1945年巴学园起火了在B29飞机上数枚导弹投向巴学园的电车教室上,巴学园被炸成了*地。巴学园消失了。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载了小豆豆来到新学校后的一段真实时光,这段时光奠定了她辉煌一生的基础。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很深,现在这样的学校已经找不到了,已经消失了。其实这样子的学*啊才是真正的好学校,他们才是真的为孩子着想的学校。虽然环境不好,但是教给孩子的却是丰富的知识。随意他们的野外生存能力、动手能力都很强,这些不正是踏入社会的基本要求吗?

  正是这本书能带给我很多的道理,所以这本书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别的书我也都很喜欢。现在,每次有空我就会看书。因为我想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学*许许多多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很多的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厚厚的外国小说。初一看,一幅插图也没有,满本都是字,我觉得这本书肯定枯燥无味。细细品读后,我发现它其实很好看。这本书的大致内容是: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一艘船上当水手,结果船沉了,他漂到不远处的一个荒岛上,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寻找木材,为自己搭建房屋;他外出捕猎,为自己寻找食物;他还饲养羊群,当猎物缺乏时可以以羊肉充饥等等。

  书中的鲁滨逊十分让我敬佩,他到一个荒岛上竟然还能生存下来。所以,当我在学*和生活中遇到困难,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鲁滨逊。是呀,鲁滨逊在没有人烟的荒岛上都能生存下来,一点小小的困难难道就把我吓住了?想到这儿,我觉得浑身又有了使不完的劲儿,又开始信心百倍,就这样,一个个困难被我克服了。

  《鲁滨逊漂流记》就像一枚指南针,时时刻刻为我指明着方向。所以,我真的非常喜欢它,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自从去年去了鲁迅故居以后,我就对鲁迅爷爷有了深刻的印象,我对鲁迅爷爷还不太了解,就想通过其它的方法来补充。终于有一天,妈妈给我办了一张新华书店的借书卡。在三楼的读者俱乐部里,我翻找了许多书后,终于找到了一本关于鲁迅的书_《鲁迅全集》。

  书的封面介绍了鲁迅的籍贯、成就,还介绍了他的一些主要文学作品:《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朝花夕拾》、《野草》、《人海杂言》、《荆天丛笔》和《鲁迅全传》等。

  现在我已经把《鲁迅全集》借回了家,我最喜欢看的是那篇《鲁迅全传》了。这篇文章总共有二十章,在我看来,它应该是旁人对鲁迅爷爷一生的评价,比如说第一章写刚出生的鲁迅是一个幸运儿;第二章以“天突然坍了”为题写鲁迅十三岁那年他的家庭变故;……全文写了鲁迅从出生到老死的思想、成就、对当时社会的贡献。

  虽然这本书我还没有看完,但是我却从看了的文章中知道了深刻的内涵,我一定会花时间去把这本书读完,让鲁迅爷爷的爱国为民思想伴随我茁壮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培根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所以,只要有时间,我都会到书海里细心品味一番。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书里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热爱航海的航海家,在一次暴雨中翻船,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后来他被海水冲到了一个孤岛上,不过他靠着坚强的意志和超强的生存能力在这里很快生存下来,也渐渐适应了岛上的生活,从最初的身无分文到盖了一座城堡,而且他的羊圈里还有了不计其数的羊。

  星期五——是鲁滨逊在这里收的奴仆,有次鲁滨逊看见一群野人在欺负另一个野人,于是上去帮忙打跑那一群野人,结果他们两个变成了好朋友。

  鲁滨逊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还把他教化了成了一个正常人。有一次,他们两个在探查孤岛地形的时候,星期五看到了野人的船停在边上,他马上报告给了鲁滨逊,他们一起找到野人,成功打败了野人,解救了两个受伤的人,他们一个是星期五的爸爸,一个是西班牙的大叔。

  后来,在他们一起努力下,鲁滨逊回到了英国,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鲁滨逊漂流记》就是这样一本情节跌宕起伏,充满神秘色彩的文学名著,你难道不想读一读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6篇(扩展2)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6篇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庭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对我们影响非常大。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名字叫:《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为梦想而奋斗的名人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有两个故事感悟非常深。第一个讲述的是在美国的一位商人因为自己家里的事情而担心,但是这位商人不想让员工知道,于是,就把这件事瞒着。终于有一天,员工知道了这件事,就不用心干活了。这一个月销售业绩一直往下滑,经理看不下去了,才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上经理请了一位鞋匠给经理擦鞋,员工们个个目瞪口呆,经理边擦边说:“你们干好了自己的工作,就会得到相等的报酬,那如果你什么都不做,你们只会是没有用的人。”说完就拿出2美元给了鞋匠。员工听了这番话,又恢复到原来的态度,认真工作了。通过了这件事我感悟出:我们应当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在乎别人的话语。

  这第二篇事情呢,是说一个妇女在晾衣服,她的宝宝在阳台玩着玩着就掉下去了,妈妈看见了疯一般地从楼梯上跑了下来,只用了零点几秒就接住了宝宝。当一位记者采访她的时候,她就说:“我也不知为什么有这么快的速度,我只想用我最大的努力来接住我的宝宝。”我想,只有母爱才会创造这样伟大的奇迹吧!。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常常给我带来鼓励和勇气。

  这本书让我知道,我们应该用最大的努力来完成我们认为的不可能。现在干什么活人们都抱怨不容易,其实只是没有努力而已,只有吃了苦,我们才懂什么是甜。

  这些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人生,你们想看这本书吗?

  说起来你也许不相信,这本书是我的一个学生推荐给我看的,今天我也推荐给更多的孩子们读读。

  这是一本推理小说,作者是美国儿童作家辛西娅·沃伊特,本书曾获得常青藤国际大奖。与以往我们看到的推理小说不同的是,这本书语言朴实,娓娓道来的感觉仿佛在听一个人讲述着她的故事。

  主人公琼是一个不满十三岁的女孩子,从小跟着姨妈长大。十三岁那年被蒂尔先生邀请去收拾整理他家阁楼里的文件。于是故事就从此打开。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血腥的场面描写,没有恐怖的推理情节,文章充满生活气息。最重要的是,在朴实无华的描写中我看到了人性的美丽。

  作者对文章中的伊诺克·爱德华(琼的亲舅舅)的描写非常成功,在描写其狡诈自私的同时,处处都表现出作者包容的态度。看着心中总有一股暖意。琼的母亲是一个受害者,父亲为了保护她,把她送给了相对安全的姨妈抚养,在那里,琼得到了很好的教育,对每一件事情都有自己的思考,成了一个有自己理想的独立的女孩。这样的主人公性格实在是值得我们的孩子效法。现今有的孩子以自我为中心,对物质的欲望要求极高,对周围弱小事物没有太多的关注。这本书刚好可以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一本书的价值在于阅读时给予的快乐,合卷时的沉思与感叹,当然还包括潜藏在内心深处要求改变的渴望。很喜欢这本书翻译的风格,文章保留了很多环境描写的细节和作者内心活动的描写,每一处都如清新淡雅的小花点缀在小说的文字中,让人如入花丛,心旷神怡。

  阅读是一件极美好的事,深入阅读需要孩子用每天固定时间来好好品读文字,不必贪图快速,但求日积月累极少成多。愿每一个孩子都爱上阅读,在最美的年龄读最美的书!

  我看过人物描写栩栩如生的《水浒传》,看过令人回味无穷的《三国演义》,看过情节曲折离奇的《偷莎士比亚的贼》……在我看过的书中,我认为教导人们关爱他人的《爱的教育》值得大家去细细品味。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著名儿童文学家亚米契斯所著,我看的那一本是由武汉出版社出版的。

  《爱的教育》是按日记格式写的,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父母亲寄给安利柯的一些信,信里会告诉安利柯哪些行为是错的,并告诉安利柯做人的道理,促使安利柯向正确的轨道上驶去,不被引入歧途。这些信使我明白爱是我们成长路上的指路明灯。

  书中的每月故事也令我十分感动。最令我感动的就是那个为了国家利益牺牲自己的小男孩。他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拯救了自己的国家,自己却躺在朵朵鲜花上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盖着**永远的沉睡了。看到这里我的眼眶不由自主地湿润了。

  这本书通过一个四年级小学生的日记,向读者讲述了他的所见所闻,通过他的视角,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感人的故事。

  《爱的教育》对人物形象的刻画也是很棒的。优秀、勇敢、傲慢、可怜的代洛西次次都得第一,可他并没有得意扬扬,他是优秀又不失谦虚的人。洛佩谛见别人危险没有像别人一样愣住,而是奋不顾身地扑上去保护别人,身负重伤后还关心自己的书包,他是勇敢又爱学*的人。克洛西的一条胳膊残疾,父亲去了美国,母亲靠卖野菜维持生计,因此她还差点失学,同学们都侮辱她,作者把她的可怜刻画的入木三分。

  《爱的教育》是一本蕴含浓浓爱心的读物,是一本对孩子成长极富教育意义的优秀作品,字里行间洋溢着儿童间纯真的感情和温暖,十分值得你去细细品读。

  “要知天下事,须读古人书。”我从小就喜欢读历史方面的书籍,今期在电视节目“国家宝藏”栏目的影响下对国家文物越发感兴趣,为J更好的了解这些文物,探究这些文物背后的历史,我就买了一套关于文物知识的书——《大中华寻宝记》系列图书。今天,我就把这套书介绍给你。

  这套书的作者是孙家裕,出版社是21世纪出版社。大中华寻宝系列图书共34册,以23个省,四个直辖市,五个自治区,两个特别行政区为创作背景,将全国各地的地理风貌,历史遗迹,文化艺术,物产资源等知识内容,巧妙地融进故事情节中。

  我向你推荐这套书的理由有两点:首先,这套书以精彩逗趣的漫画为表现形式,以紧张刺激的寻宝故事为线索,带领我认识祖国的大好山河,做了一趟纸上旅游。这套书在每个章节后都附有简明的,各地区的文化、风俗,食物等,生动有趣,不仅能拓展我们的世界,而且对我们的地理,历史以及*文化方面的学*有所帮助。其次,大中华寻宝系列图书*风元素浓郁,每一章节后的知识点也凝聚了作者与编者的匠心,他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将大量实物图片与文字资料相结合,对历史文化知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将枯燥乏味的知识变得生动有趣起来。

  通过阅读这套图书,我不仅被作者生动有趣的,图文并茂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更重要的是我获取了大量的关于各个省市文化的相关知识。他让我再次感受到*文化源远流长,也让我越来越热爱中华文化,越来越自豪我是*人。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套图书呢?让我们一起来阅读吧。“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一起进步吧!

  《最后一课》是《磨坊信札》《星期一故事集》的故事合集。这些作品文字干练简洁,构思新颖,浸润了作者都德强烈的爱国热情。

  让我们先来看看故事情节。本小说集所包含的短篇小说,表达爱国主义情感的作品尤为突出。比如《最后一课》,讲述了普法战争中法军战败,法国的阿尔萨斯和洛林被割让普鲁士,普鲁士军队下令,这两个地区只准使用德语。这一天,贪玩厌学的我十分内疚,上了最后一堂法语课。作品中有一句十分深刻的话一个民族沦为奴隶,只要牢牢掌握自己的语言,就等于掌握了监狱的钥匙

  又比如《小馅饼》一文,讲述了沦陷的小城中送馅饼的小男孩被一支漂亮盛大的节日队伍吸引,卷入了人流。没吃到馅饼的波尼卡尔先生勃然大怒,匆匆出门,没想到被当成可疑分子被捕,经过一天的颠沛流离,他竟意外碰到了送馅饼的小男孩。本文揭露了战争给老百姓带来的痛苦,嘲讽头脑不清的士兵。

  这些文章都从小处着手,如小馅饼、编故事让祖父康复、将军打台球,但最终都会揭露社会现实,并予以批判。

  但这节课的重点是,看一本书,如果作者干过编剧,故事情节要好看,需要有人物服务于剧情;而如果是塑造人物的话,那么就要用大量剧情来铺垫,需要剧情服务于人物。

  来,现在就让我来理清一下人物品质吧。

  举个例子,《柏林之围》中的茹沃上校,文中用了大量笔墨,来写他听说拿破仑战败后突然中风的情况,写出上校的忠诚、爱国,也通过人物,反映出当时巴黎的惨败。

  我认为,一篇小说,要读重点,如果是塑造人物,就要细细读情节,好更加准确地了解人物,如果创造情节,也要看看人物都干了些什么。所以,一篇小说要在情节中品人物,通过人物反映背景、情节设置。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6篇(扩展3)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作文6篇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龟兔赛跑》,里边讲了个非常有趣的事情。

  乌龟和兔子比赛跑,这一次比赛,,兔子拼命的跑,而乌龟却慢吞吞的爬,兔子看乌龟爬的那么慢,就在草地睡着了,乌龟终于爬到兔子睡觉处,但是扔不停歇,又过了一会,乌龟很轻松的爬到了终点,兔子醒来,一看乌龟在终点等它呢,这次兔子就自觉的认输了。 有一次,兔子又遇见了乌龟,她说:“乌龟先生,咱们再比一次赛跑,上一次是我犯规,这一次,咱们再比一次正规的吧。”乌龟说:“好吧,咱们再比一次吧。”这一次,兔子拼命的向前冲,而乌龟则停在原地打电话,兔子快到终点了,二乌龟也打完电话了,一辆汽车来了,乌龟做了上去,车子飞一样的冲到了终点,兔子还没反应过来,乌龟就到了,结果仍是乌龟赢了,兔子阴着脸走了……(

  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传授给我们许多知识。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当然是《汤姆索亚历险记》,因为我被汤姆坚强,勇敢、不向困难屈服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

  汤姆是一个孤儿,在小时候他的爸爸妈妈就去世了,由他的姨妈收养。但是,汤姆却没有因为自己是一个孤儿而沮丧,而是快快活活地生活着。这一点我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汤姆亲眼目睹了一场坟地惨案,印江·乔埃把一个医生打死了,可是他却狡辩说医生不是他打死的,并且将一切的罪名都栽赃到波特头上。尽管汤姆一再告诫自己不要多管闲事,可是他的良心受到极大的折磨,想到波特*时对自己是那么友好,而此时自己却见死不救。经过了再三思虑,汤姆勇敢地站在法庭上,证明了波特的清白。所以,我认为汤姆是一个善良正直的男孩。

  汤姆有一个堂弟叫*德,他总是找汤姆的麻烦,让汤姆没有一天好日子过。一天汤姆逃学去游泳,姨妈来检查了,看看他有没有逃学去游泳。没有发现什么,姨妈有些高兴,又有些难过。高兴是因为汤姆可能真的去上学了,难过是因为自己没有抓住汤妈的把柄。这时,*德插嘴说:一开始汤姆衣领上缝的线是白色的,而现在的颜色是黑色的。汤姆生气极了,恨不得立马就把他扁一顿。哎,倒霉的汤姆啊!

  《汤姆·索亚》这本书真的很好看,此文被作者描绘的有声有色,引人入胜。因此,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她还写过《今天我是升旗手》、《我飞了》、《漂来的狗儿》、《亲亲我的妈妈》等等,可谓数不胜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金铃,她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但她每次想当好孩子的时候,总是在分数上失败了。为了使金铃考高分,姥姥每次在金铃考试前都会送猪脑子给金铃吃,但金铃分数仍然很差劲,这时姥姥就会说:“这不是一个好孩子吗?为什么只考了那么点分?”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六年级的小学生想成为好学生的经过,跟我们的学*生活很相似,还描写了很多细节,比如:描写、比喻、拟人等等,五花八门。

  是呀!我们都想成为好学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附属实验小学三年级:宦想

  从幼年时起,我就开始喜欢上了书,书便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分。

  我读小学三年级时,看见同学那有一本《秘密花园》,我看着题目十分有趣,并在脑子里想:秘密花园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花园,它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好奇心促使着我也要去买一本。

  回家以后,我央求着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爽快地答应。第二天,妈妈便把这本书递给了我,我像拥有稀世珍宝那样开心,喜欢得不得了。

  我每天捧着书津津有味地看。下课看,放学看。有一次,我在哈麦尔森里面看书等妈妈,我看了有1个小时半的书,发现妈妈还没有来,就拿起手机要打,却发现屏幕上显示有5个未接来电,而且都是妈妈打的,我的天哪!我居然都没听见。我飞快地跑到车站,看见了妈妈的车,便进去了,我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妈妈,妈妈说:“看书是好,但是也要有个限制,下次不允许再这样了,害我担心。”

  《秘密花园》这本书告诉我:美好的大自然赋予我无穷的力量,我也要施展魔法,我也要像玛丽、柯林一样,跑起来,跳起来,成为一个活力四射的人,一个健健康康的人。

  我在书的世界里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它就像我的朋友一样,每时每刻都陪在我身边。似乎我与戏剧的主人公合为一体,和他们同悲伤,共快乐。我和书的故事是那么多,读书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一个生活的有心人,即使在昆虫的世界里,也能聆听到低吟浅唱,感受到悲欢离合。

  ——题记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在书的海洋里,我最爱的一本书非《昆虫记》莫属,法布尔是名副其实的“昆虫大师”,呕心沥血完成的《昆虫记》是毋庸置疑的经典著作,也是一部不朽的著作,更是他创造的一个伟大的奇迹,赢得读者声声的惊叹!它不像诗歌那样烂漫;不像散文那样清新隽永;更不像音乐一样动听,但是,法布尔却以十分执著、热爱昆虫的心深深打动了我。

  这本《昆虫记》是法布尔在荒石园里编写的,语言生动而富含哲理,给人以无穷的回味。

  此外,《昆虫记》描写得十分细致,就连昆虫的一个动作,一个姿态,一个表情都好像活灵活现在我眼前。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在歌唱,蟋蟀在管理家务,蜘蛛在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

  的确,昆虫在大自然中并不起眼,但是在法布尔的笔下,是那么威风凛凛,惟妙惟肖。

  《昆虫记》不仅充满了对大自然中小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对一切事物锲而不舍,追求真知的探索精神。在日常的学*和生活中,我们也要学*法布尔,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有一种严谨的态度,勇于面对。

  法布尔让我们了解到了整个昆虫世界,而昆虫,却让我永远记住了法布尔。

  “书是我们时代的生命。”这是别林斯基说的。“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刘向说的。可见书对我们的重要性,我就是个爱看书的人。

  每晚,我写完作业,就会捧着书坐在沙发上看半个小时,才依依不舍地上床睡觉。

  我看过的书有许多,有《格林童话》、《三国演义》、《汤姆索亚历险记》……可在众多书籍之中,我还是喜欢吴承恩的《西游记》,因为他们师徒四人不怕危险、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来学*。读着,读着,我仿佛身临其境,当读到唐僧被妖怪抓走时,我真想钻进书中,帮唐僧一把;当读到猪八戒有时贪生怕死,我真想去教训他;当读到唐僧冤枉孙悟空时,我真想去告诉师傅真相。

  《西游记》这个大故事中,还有许多小故事,比如:《三打白骨精》、《大闹天宫》、《真假美猴王》……..无论在哪一个小故事中,都表现了孙悟空不怕危险、勇敢的品质,我非常敬佩孙悟空,无论敌人多强大,他都不畏**、机智勇敢,这一点让我很感动。

  从《西游记》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无论困难有多大,只要坚持不懈就能成功;无论亲人怎样对你,那都是为你好的,不能怨恨,就像唐僧念咒语,让孙悟空头痛,可是孙悟空却从来不记恨师傅,只要师傅有危险,他都还会挺身而出,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救回师傅,俗话说得好“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最喜欢读《西游记》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我喜欢你啊,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6篇(扩展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6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

  记得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的身体很瘦弱,经常生病,一个月常常会病几次,吃药打针都不管用。我就经常想:我的身体怎么这么差呢?怎样改变现状呢?……。一次我和妈妈到新华书店去买书,看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想既然是十万个为什么,那一定可以找到答案吧。我怀着好奇心,拿起书翻看,一下就被这许多有趣的“为什么”给吸引住了。如“木材为什么能做衣服”,“棉花为什么能做炸药”……这些知识我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其中有一篇“为什么长跑可以增强体质?”我十分感兴趣。书中说:经常坚持长跑能调节人体各种器官的功能,增强体质。但是要坚持,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想看书中说的是否是真的,我决定用实践来证明这个观点。

  每天早上,妈妈陪我到滨江公园去练*长跑。开头几天,我只跑了一圈就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累得满头大汗,几乎连饭也吃不下。几个星期以后,我发现跑几圈下来,我不喘也不觉得累了,体质也慢慢增强了,上课也有精神了。于是我一下就喜欢上了《十万个为什么》。

  还有一天傍晚,吃过晚饭,几个小伙伴在楼下玩,有一个朋友看见我们玩地很带劲,他飞快地吃完饭,放下碗筷就和我们一起蹦蹦跳跳,刚玩了一会,他就捂着肚子喊疼。我告诉他吃完饭后不能剧烈运动,像跑步、蹦跳等对肠胃非常不好。大家都对我刮目相看,认为我很有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是知识的迷宫,它蕴藏了许多的知识,等着我们去挖掘、发现。让我们一起遨游在书的海洋里,让书丰富我们吧!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最喜欢的一本书,有可能是一本励志的书,也可能是一本是你有启发的书,还可能是一本让所有人都会被感动的书,不过,无论哪一本书,都会让我们得到一些道理,对我们还是很有好处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一本有启示的书。名字叫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每当我一看到这个名字,就会那起它,开始看,这本书对我来说就是爱不释手,我一看就会废寝忘食。

  就得有一次:那是星期六晚上,我又拿起那本书开始看了起来,我看得入了迷,直到夜里十一点,我还没有熄灯睡觉,妈妈都等不及了,妈妈气得跑到我这个屋子里,一下子就把我的灯给关了。我只好睡觉了。第二天我一睁开眼睛,满脑子就想起了昨天看的情景。我连忙翻开书,继续看,妈妈叫了我几声,我都没有听见,知道妈妈把我的被子掀起来的时候,我才知道妈妈有多生气了。我们开始吃饭了,妈妈打开了电视机,说边看电视边吃饭,可是妈妈看见我之后,才知道我正在看这本书。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就是做什么事都有有勇气,要坚强。

  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里的《三国演义》,四年级下学期刚开学,老师就要求我们要读好这本书啦,还时不时提问我们《三国演义》读的怎么样了,老师还要求我们每天下午一个小组来表演三国演义。

  我们组也很认真的排练三国演义里的第15回“千里走单骑”,每天中午我们都在努力的排练,非常期待我们表演的那一天,可是快到了我们组表演时,老师却说不表演了,我们的心里都有一些小小的失落,但也不错呀,我们多了一些时间排练,虽然最后没有表演成,但是排练的过程我们都很开心!

  大家都知道过“五关斩六将”故事里的人物关羽吧,这也是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啦,这个故事当中关羽显得更加英勇顽强,他保护两个人走过了一条漫长的危险之路,一般人是不会做到的,要是能做到,也肯定是遍体鳞伤,而他做到了!他特别坚强,有一次敌人在看不见的地方对关于放了一只毒箭,并且扎到了关羽的肩膀,在华佗帮他治疗的时候,他居然还谈笑风生,没有任何感觉一样,这个故事就是刮骨疗毒。

  大家一定都很想成为聪明计谋多的诸葛亮吧,我也一样,大家知道刘备有好几场仗都是靠诸葛亮的计策来取得胜利的,诸葛亮是无人能敌的,很厉害!

  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排练课本剧加深我对《三国演义》的喜爱,相信我们班的同学和我一样,同学们,是不是?

  书,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少的东西,她能够让我们打开心灵,看得更远,收获更多。

  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莫过于“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他因为偷一条面包救济外甥而坐牢十九年的囚犯。冉阿让出狱后,因身无分文便从米礼爱主教那里偷走了一个银烛台,然而米礼爱主教发现后没有报警,而是让他拿走烛台换钱生活。正是因为米礼爱主教的善良举动感化了冉阿让那冰冷无情的心,浇灭了他复仇的火苗,并继续把这种爱传递下去。冉阿让从一个负罪的恶魔蜕变成了一个高尚的天使,这本书完美的诠释了人性的光辉与伟大,体现出冉阿让与米礼爱主教那伟大的爱。而正是伟大的爱,使得冉阿让心中的银烛台被点亮。

  冉阿让的一系列蜕变过程让人黯然泪下,主教身上人性的光辉亦令人感动。他让我明白了:这世间能战胜一切的,不过是一颗充满爱的心罢了。

  当冉阿让重新生活时,一个男子却被误认为是他,而被抓进监狱,冉阿让为了不让这个无辜的人受牵连,舍弃了他的一切,重新回到监狱。当他弥留之际却依然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关联的人所着想,当他的灵魂远去时,却已变成了天使。他用自己所做的善事来赎罪,拯救了他的灵魂。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它教会了我:只有去“爱”,去“帮助”,才能收获一个完整的灵魂,收获一份美好的人生。

  书是我的挚友,伤心我会告诉它,快乐我也会告诉它……我读过许许多多著作,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卡洛科洛迪笔下的《木偶奇遇记》。

  一位外国诗人说道:艺术之树常青。《木偶奇遇记》就堪称这样一部艺术作品。

  我记得以前读这种名著总觉得很难读懂,读这本书却让我浑身轻松,它还让我浮想联翩,源源不断的故事常常让我牵肠挂肚。

  在卡洛科洛迪的笔下,小木偶生动可爱,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第一章写了木匠樱桃师傅如何找到一块像孩子似的,既会哭又会笑的木头,并且这块木头可以说话!樱桃师傅因此吓得魂飞魄散,就把这块木头送给了他的朋友杰佩托。杰佩托拿起这块木头,要把它做成一个神通广大的木偶,会跳舞,会击剑,还会翻跟头。杰佩托回到家后,马上动手做木偶,并给它起名为匹诺曹,就这样一个不同寻常的木偶诞生了。读了匹诺曹和会说话的蟋蟀的故事,我看出,坏孩子是如何讨厌比他们懂得多的人来规劝自己的。后来,匹诺曹很饿,找个鸡蛋煎了吃,然而在最紧要的关头,鸡蛋竟从窗口飞走了……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善良,诚实,守信,像文中的小仙女一样。不要做坏事,否则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你想进步吗?那就读书吧!让我们一起用智慧的钥匙打开智慧的大门,通过书结识更多的新朋友。

  你知道我最喜欢看什么书吗?那当然是淘气包马小跳了!淘气包吗小跳是著名作家,杨红樱写的,她写的淘气包马小跳,是多么的好看呀!里面的马小跳是多么的调皮,淘气啊!而且马小跳刚生下来就会跳,跳的很高很高。

  而且马小跳还拯救了他的爸爸,因为他的爸爸没做出一个好玩的玩具,马上要被玩具公司开除了但不过自从马小跳出生以后,他爸爸按照吗小跳的样子做了一个跳跳娃,居然没想到跳跳娃很受人们的欢迎,很多人都抢着买,就这样马小跳的爸爸一举成名了,而且当上了厂长,并且还得了金奖。说完了马小跳,该说说他的三兄弟了吧!

  先说说张达,他的嘴巴很大所以叫"河马张达,"而且他说话也很吞吐,很少说话。再来说说唐飞吧!尤于他的肚子大所以叫"企鹅唐飞,"并且他还是个美食专家呢!该来说说毛超吧!因为他非常瘦所以叫"猿猴毛超,"而且他的废话很多,所以叫"废话大王。"啊!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真有意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6篇(扩展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0)份

  每个人都有一本属于自己最爱的一本书,而我心目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相约星期二》。

  本书是一位年轻人向一位垂死的老人家学*生死之道的书。作者米奇艾尔邦,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再次遇见大学时期教导他,有是他最敬爱的老教授墨瑞史瓦兹。死时,这位老教授已剩下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可活,墨瑞挣脱原先对死亡的情绪与束缚,并借由每个星期二的谈话,使米奇重新看待生命。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领悟到了许多,就像书中有一句话:“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死,但没有人把这当真。”。我觉得墨瑞说的很有道理,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清楚,有生就有死,自己有终将难逃死亡这一扇门,但我们却不愿承认它,面对它,对于死亡我们欺骗自己;我们害怕,害怕一切都将消失殆尽。很多人都说,死亡带来悲伤,也带来生离死别,是痛苦的象征。其实,死亡就像日出日落一样自然,它不具任何情绪情感上的意义;时候到了,就是如此。因此,我们绝对不会知道,死亡是什样的感觉,或者之后会如何。我们应该向墨瑞看齐,在遇见这么庞大的困难时,还是依然用最诚恳的角度去面对它,对抗它。这位教授,墨瑞所碰到的挫折比我们所想象的、所碰见的、看到的都还要痛苦,但他却能够用这么积极洞澈的人生观去看待死亡这件事。我们应该好好深省。

  我认为,生命是一门课程,就与我们在求学的过程之中相同,会遇到瓶颈,也会遇到困难;这们课用经验教导我们如何去面对、如何看待自己的人生。有时你会想要逃离这个处处逼人的地方,但是请想想墨瑞,别忘记他告诉过我们的话。

  生命的课程,永远不会结束,“课继续在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900字

  我最喜欢的书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著作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受益匪浅。

  《汤姆索亚历险记》里面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聪明又好动的孩子,他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在孩子们看来,他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是个英雄。自从小时候失去了父母,汤姆就和同母异父的弟弟*德住在姨妈家。在姨妈的眼里,汤姆是一个调皮捣蛋,鬼心眼儿多的孩子。尽管如此,姨妈还是非常喜欢汤姆,对汤姆非常关爱,她想把汤姆培养成一个懂事、听话的孩子。

  汤姆和伙伴经常扮演绿林好汉,玩行侠仗义的游戏。当汤姆和哈克目睹了坟地谋杀案之后,由于害怕印第安·乔对自己不利,一直没敢把印第安·乔杀害医生的真相说出来。因此汤姆经常做噩梦,心神不宁,良心饱受着折磨。后来,他决心离开村子,走得越远越好,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于是,汤姆、哈克和乔埃三人一起离家出走,去当海盗。

  他们坐着小船划到河中心,怕被别人发现,抛弃了小船游到了孤岛上。他们玩得快乐极了,别提有多高兴!

  在一天夜里,趁两个伙伴熟睡的时候,汤姆独自一人偷偷地回到了姨妈家。他藏在姨妈家的床底下,偷听到了姨妈和乔埃的妈妈等人的谈话,汤姆被感动地流下了眼泪。但是,他又变得扬扬得意,认为自己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人物了。汤姆原本计划回家报*安的想法转瞬即逝,他意识到这是一个十分好玩的游戏,并为之乐此不疲。几天后,三个小伙伴终于起了内讧,两个人极力表示要回家,这个时候,汤姆以智谋挽留住了哈克和乔埃。同时,汤姆在哈克和乔埃情绪低落的时候,起到了积极的鼓励作用。

  汤姆精心策划好的一天,他们像英雄一般回到了小镇。躲在教堂无人的楼厢里倾听着关于自己丧礼的悼词。当他们出现在教堂里的时候,人们都破涕为笑。有很多人真心地怀念他们,比如玻莉姨妈、贝基、*德和玛丽。汤姆觉得自己让玻莉姨妈生气了,所以就编造了一个做梦的故事来哄玻莉姨妈开心。玻莉姨妈因为汤姆的谎言而伤心难过,但是,她最终还是体会到了汤姆对自己的爱。玻莉姨妈感到非常幸福,激动的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出来。

  为了主持正义,不畏**的汤姆终于站了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解救了波特。

  读了这本小说以后,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同时,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气馁,而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成功就在于是否坚持了已定的目标。我们还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要理解家长对我们严格管教的良苦用心。家是温暖的港湾,珍惜和家人度过的每一天。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们都知道:读书,是一种享受,也是快乐的。捧起它,它是圣洁的,翻开它,它是万能的,阅读它,它是美妙的。从小时候起,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喜欢阅读的课外书有很多,比如:《同步作文》、《童话》、《作业》、《学*魔法师》、《唐诗》、《神话》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学*魔法师》了。今天我就给在座的各位老师、同学们简单的讲一讲吧!

  《学*魔法师》主要讲了:什么是优等生?学*成绩好是首要标准,除此之外,良好的品格,大方的为人,广泛的交际等,都是优等生所具备的素质。谁不希望成为一个让众人钦佩的优等生呢?可很多同学总是有这样和那样的困惑:“到底怎样才能把学*成绩搞好呢?”……那些全能的优等生到底是怎样做的如此出色呢?

  我喜欢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只要用心学,用心体会就可以了。要知道学*是有方法的,有了正确的`学*方法,效率就自然而然会提高。有的同学能轻而易举地取得好成绩,与其说是因为他的脑子好,还不如说是因为他自觉不自觉地掌握了正确的学*方法。也许你在某个方面还不够优秀,也许你在某个方面还有欠缺。看了这本书后,你就不用担心了,因为你拥有了一位优秀的导师,它将告诉你了世界上最有用的学*方法,它会帮助你全面地发展。

  同学们,爱书吧!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只要喜欢每一本书他都会给我们带来丰富的知识,只要我们掌握了正确的学*方法,提高成绩只是时间的问题。我相信我们每一个同学都会成为优等生的……

  爱书吧!让书来浇灌我们吧!

  一本好书,一杯香茗,可谓人生一大乐事。

  ——题记

  一段故事,载入《史记》之中,便是历史,而载入这本书中,却更像是一本神话,远古洪荒,孕育着华夏文明,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吧。将历史化作神话,将神话融入历史,相辅相成。或者可以说,华夏五千年的文明,没有《山海经》,是不完整的。尽管那许多诡异的怪兽以及光怪陆离的神话故事,在古代长期被认为是一部荒诞不经的书,但它的历史价值,确实在今天得以显扬。

  午后,即使是在丛林掩映中,那太阳的火热却依旧不减,树下倚树小憩的人,脸上盖着一本早已褶皱的《山海经》,手中还握着半杯没有喝完的白银毫针,那人睡得如此安详,嘴中还在嘟囔着什么,兴许是回味着方才读过的故事吧。

  不知道是什么声响,竟惊动了他,只见他忽然起身,睡眼惺忪的看了一眼远方,确定了仅仅是几只鸟后,再想入睡,却没有那么容易,于是重新倒了一杯茶,静静的喝完,复又捧起书继续看着,思绪也随着书中的故事,飘向了远方。

  黄帝与蚩尤的对决,终是以蚩尤的失败告终,当黄帝正准备坐享其成时,另一个隐患,却悄然来临,那刑天为了炎帝,为了故土,哪里会轻易放过他?可他又哪里是黄帝的对手,最终还不是落了个“身首异处”?

  书中的人激烈地对决着,看书的人紧张而又兴奋着。不知到底谁才是主角?一段早已经看过了几十遍的故事,如今看来,仍旧是津津有味,乐在其中。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每一遍的感觉,陌生而又熟悉,吸引着我流连着它的故事,感慨着这些陌生而又奇异的景物。

  时常,我因为夸父的执着而感动,也经常因为精卫的遭遇而惋惜,当看到刑天为了辅佐炎帝而敢于挑衅黄帝的权威时,我彻底的被这本书征服了。不过,征服我的却并不仅仅是这些故事,更是缔造出的这些远古故事的内涵之意。“神话是文学之母”这一点我是深信不疑的,倘若没有《山海经》,如此繁荣富庶的精神家园必将空出极大的空白;如果没有《山海经》,中华人民对于远古洪荒的探索,不过是仅仅到了“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地步;如果没有《山海经》,那么我们今天对于古文化的考究,就有少了一部重要的记载。

  此刻在丛林掩映下的我,早已意识到了这本书的珍贵,轻轻地收好这本书,抿一口茶,静静地回味着方才的一切,默默地寻味。抬眼望去,青树翠蔓,在那山的另一边,在那遥远的远方,烟雾朦胧,群鸟归徙,隐约地,看见那个地方,演绎着一个故事,叫做山海经……

  书能让我们学到知识,也能让我们情绪舒畅,从小,妈妈就给我买各种各样的书,从我认识很少的字到此刻,所以我养成了爱看书的好*惯;如果你不开心就看书吧 !

  我喜爱看书所以我是不会不开心的,我看过好多好多的课外书,其中我最喜爱的一本是[小巫婆真美丽之住在好玩街];故事的主人公是活泼好动的真美丽,通常干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小时候因为贪玩她还吃过老鼠屎呢!虽然她好动也很淘气,可她的爸爸从小就教育她,要助人为乐!勤思考的好*惯!有一次真美丽发现一位老奶奶的东西撒了一地,她快步跑过去帮忙奶奶捡来,看着老奶奶脸上哪感激地微笑她笑得可开心了。

  看着书中的小主人公,不由得想起了我自我,我不也很活泼好动淘气吗?看着看着我自我好像是书中的真美丽了;我淘气的让小鸡游泳;想着鸭为什么早上不打鸣?院子里的狗狗为什么不下蛋?我真的把自我融在这书里了。我喜爱看书,可我最喜爱的还是这一本。

  我也要像书里的小主人公一样,活泼好动,勤思考,帮忙他人做个桃仁喜爱的好孩子!

  《绿野仙踪》是莱曼·弗兰克所写。它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神奇而又充满快乐的冒险故事,很值得我们品读。

  这本书告诉我们小女孩多萝茜冒险的经历。在一次突如其来的龙卷风中,多萝茜和她的小狗托托被吹到了遥远的地方——奥兹国。为了回到家人的身边,她在旅途中遇到了许多朋友:想要有一个聪明的大脑的稻草人,渴望有一个真诚的心的铁皮人和一只希望有勇敢精神的胆小狮。一路上,他们互相帮助,度过了一个欢乐、不可思议的旅途。

  俗话说得好: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只要团结一心,就一定会取得成功。如果一路上,多萝茜没有朋友的帮助,是很难回到自己的家乡的。这四个好伙伴在一起,互相鼓励,勇克难关,最后,自己的愿望也都如愿以偿了。

  读到这儿,我想起了一个自己曾经做过的`小实验:拿起一根筷子,“啪嗒”一声就可以折断,很容易;但将几根筷子抱着一团以后,就再也不会像刚才那样迅速又简单地折断了。

  生活中,我们会遇到种种困难,但往往只要团结一心,不屈不挠,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的。

  《绿野仙踪》这本书是一部很好的读物,它不但教我们要团结一致,还教我们一些生活中的常识,如:铁如果生了锈,加一些油滋润便可以缓解;稻草人最怕火等等,我很喜欢莱曼·弗兰克的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900字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就经常听妈妈在我耳边唠叨:“孩子,你要从小开始学好本领,长大后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可别像妈妈这样,只能怀着遗憾过日子。”即使我现在已上了小学三年级,也不太明白妈妈说的话。直到今年暑假,我看了《五毛钱的愿望》这本书之后,才真正领悟妈妈话里的含义。

  这本书里讲的是在巫师树村有一个叫泰德司。布林的小矮子,他卖给三个小朋友每人一张许愿卡,每张五毛钱,用右手大拇指按着卡片上的红点许愿,愿望就会实现。一个叫波莉的小朋友,她是个大嘴巴,心里怎么想嘴上就怎么说,大家都不喜欢她,所以她的愿望是别人都喜欢她;还有一个叫罗威娜的小朋友,她十五岁就开始谈恋爱,她的愿望是男朋友永远不要离开她;最后一个小朋友叫亚当,他家的农场没有水,他的愿望是农场所有的地方都有水。最后这三个小朋友的愿望都实现了吗?让我来告诉你吧。

  波莉只要说不好听的'话,她说出来的话就变成“咕—呱呱,咕咕—呱呱”牛蛙的叫声;罗威娜希望她男朋友永远不要离开她,结果她男朋友变成了一棵大树;亚当家的农场最后几乎变成了喷泉广场。虽然书中三个人都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但当他们美梦成真时,一切并不如他们想象的那样愉快,他们都付出了更大的代价!因为他们的愿望却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实现,事情竟朝着可怕的方向发展。最后只好找到司徒·米特用他的卡片解除了所有的愿望。

  读到这里,再回顾妈妈时常说的话,我不由得恍然大悟,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永远别指望天上会掉下馅饼,要想实现自己的愿望,就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才能取得成功。我想,这几年来,妈妈不断在我身边支持我、鼓励我,看到我在泉州市文化局举办的才艺大比拼中获得银奖,她那激动又高兴的表情,无非也是要让我明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道理。

  莎士比亚说过:“书是营养品”。《五毛钱的愿望》这本书为我增添了许多知识营养,让我明白很多事理,我想告诉小朋友们:人生的目标不要太大,认准了一件事情,投入兴趣与热情坚持去做,你就会成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让我们开拓眼界,增涨知识,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有一本书我非常喜欢,书的名字是《少年特战队——特种兵大赛》。这本书主要讲了少年特战队被派去参加国际特种兵大赛,他们经过地狱式训练最终来到赛场。主要人物有张小福、火驴、硬盘、柱子、大龙。他们虽然比别人小但是他们以优异的成绩取得冠军,让嘲笑他们的外国大兵输得心服口服,对他们刮目相看。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张小福,因为他很聪明,也是少年特战队的队长。他带领队员们经历了重重困难最终捧起胜利的奖杯,戴上属于他们的奖牌时,我非常自豪。这本书故事非常精彩,读完这一章还想读下一章,迫不及待的想一口气读完,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着我。里面的人物坚强,勇敢,意志力非常坚强,为了达到目标,竭尽全力的去完成。他们的.这种精神非常值得我去学*,任何事情,只要树立了目标,就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拼进全力,不管结果如何,只要我们拼过了,努力了,就不会后悔。

  是书,给予了我快乐;是书,教给我做人的道理;是书,赋予我丰富的知识;是书,为我前进的道路上点亮了一盏明灯。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我最喜欢读书了,因为书是我们最好的朋友、伙伴。我们生活中有了书,生活才有乐趣。书还能让我们知道无穷的知识。书,也是知识的海洋, 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欢乐游荡。书,还可以让我们在大自然中像蝴蝶一样快乐飞舞。我读过许多书,这些书有的告诉我怎么做人,有的告诉我很多道理,还有的告诉我大自然中的诸多奥秘。其中,我最喜欢读《十万个为什么》了。

  《十万个为什么》就像是一位老师。我们各种各样的小问题,她就立刻把答案告诉好奇的你。如果你问:“花为什么是五颜六色?《十万个为什么》就把你当成她的学生,耐心的告诉你,帮你解答。《十万个为什么》里还有看看我。比如,白鲨的看看我:“我是鲨鱼中的捕杀能将。我的身体非常庞大,能坐下几百个人呢 ! 我的牙很锋利,能把所有的猎物骨头咬碎。”

  《十万个为什么》里面还有许多我们感兴趣的话题,也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问题。如为什么植物的果实味道不一样?原来是植物的果实细胞内所含的有的是酸性物质,有的是碱,有的是辣椒素。所以味道不一样啦!《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内容主要有动物、植物、宇宙、地球、气象、人体、社会、生活、交通、建筑、兵器等等。我们是踩着一路疑问成长的。为了让脚下的路变得*整而牢固。我们有难题时,就来问问《十万个为什么》吧!相信它能为我们尽力的解答。

  我最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了,它既解决了我的难题,又给了我丰富的知识和快乐的人生。它还使我本领变得越来越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居于英国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4号楼梯下的储物间的男孩哈利。波特,他自幼父母双亡,他和他的姨夫德思礼一家,还有表哥达力。德思礼一起生活。他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他经常被达力欺负,没有人和他做朋友。

  某天,他收到一封信,却被姨夫百般阻拦看信,姨夫也使出了浑身解数阻拦,却不能阻拦哈利波特看信。他从信中得知,他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录取了。不仅如此,学校还派人来接他,他从派来接他的巨人海格那里知道,他的父母被黑魔王“伏地魔”所杀,而他自己却大难不死。

  哈利还从海格那里知道了许多魔法世界的事情:对角巷、古灵阁、破釜酒吧、魁地奇球……

  哈利波特于九月一日登上了去霍格沃茨的列车,在学校里,他交了两位很好的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还成为了学院魁地奇对的找球手呢。

  一次,哈利偶然知道了“魔法石”;还知道了伏地魔想偷走它。哈利、罗恩和赫敏偷偷穿过藏魔法石的活板门,成功阻止了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哈利还从校长邓布利多的言语中得知自己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卷,描绘了一个生动、真实的魔法世界;而且本书的细节处理的十分到位,不会前言不接后语;再者,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令人不忍释卷,读完后大呼痛快。

  本书续集,如《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都十分有趣、好看,在此我也推荐给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告诉你一本好书,它是《天地大旅行》。这本书告诉我们很多有关旅行方面的知识。现在就请你和我一起分享我看到的非常有趣的景象吧!

假如在大沙漠中行走,我们可以看到啤酒仙人掌、暗绿龙舌兰、霸王树、野葫芦、凤凰棕榈、猢狲面包树等等。这些可以供我们吃和喝的。沙漠里还生活着许多的小动物,有兔子、狼、还有蛇、沙蜘蛛等等。见到它们可不要奇怪!沙漠里还可以找到水,当你在某个沙丘一坐下,如果发现屁股凉飕飕的,那就可以用手挖一个洞,再用一块干净的毛巾在湿沙子上放好,过一会儿就会发现毛巾是湿的.了,然后就拿一个盆子,把水全挤到这个盆子里,再生一把火把水烧开,这样就能喝了。

在北极,你可以拿一根小木棍捆住一面小红旗,再在冰上凿一个洞,把木棍放进去,只要旗子一动,那就是鱼儿上钩了。

在岛上游玩时,如果海水涨潮了,你千万不用担心没吃的,你只要用手在岩石边缘摸摸,就准能摸到贝壳和鲍鱼……。之后你就能开一个海鲜大会了。

……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6篇(扩展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作文600字(五)份

  我爱读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视野上的宽阔、身心上的愉悦及精神上的财富。在这么多的课外书中,《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蜘蛛夏洛与小猪威尔伯的友谊故事。为了拯救小猪,夏洛想了很多的办法,最后用自己的丝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络文字,并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使它不再为未来担心,从此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而夏洛,为了守住诺言,用尽全力,甚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我从书中感受到了一种力量,那是鼓励的力量,那是爱的力量。夏洛对威尔伯的爱就像爸爸对我的爱,记得有次幼儿园放学了,我在门口等待爸爸来接我,寒风呼啸着从我的脸上刮过,我冻得瑟瑟发抖,希望爸爸快点到来,左等右等,可就是不见爸爸的身影。好冷啊!先去那里躲一躲,正当我转过身,想去那个地方躲一躲时。忽然,我觉得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接着,一件毛衣披在了我的身上,我转头一看,原来是爸爸,爸爸给我仔细地扣上扣子,这件毛衣披在我身上,带给了我无尽的温暖,正当我沉默时,爸爸一把抱起我,一步一步地朝家里走去,我心里暖暖地。

  要是我在生活上遇到困难和危险怎么办?我又能干些什么?是傻傻地发呆,听天由命,还是树立坚强的信心,一步一个脚印往上爬。我要学*夏洛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无论何地,碰到任何困难,都要有信心、有恒心、有决心去克服。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不少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我懂得了什么是友谊和生命,懂得了什么是持之以恒和言而有信,更懂得了要想解决办法,只有多读书、多动脑,才能解决问题。

  这是一本蕴含着生命、爱和友谊的书,它教会了我如何去珍惜友谊,如何去关爱别人,如何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让我们一起去体会《夏洛的网》这本书吧!

  在一个宁静的傍晚,我打开灯,走进书房,找起书来。突然,一本名叫《小飞侠彼得·潘》的书映入眼帘,我被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住了,立刻拿出来,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在这一本书中,彼得·潘最讨人喜爱,他是一个快乐的男孩,长着一口白白的乳牙,并且,让人最羡慕的是他有一个小精灵,名字叫叮当铃。因为叮当铃身体很小,所以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容纳一点点感情,因此她对彼得·潘很好。小精灵还经常发出“叮铃”“叮铃”的声音,十分好听,可惜的是,她说话一点不好听,不优雅。彼得·潘让人羡慕的不止这些,他还会飞呢,他的手上经常沾着一些精灵粉,那粉只要吹到身上,就会飞。彼得·潘的飞行技术可不是一般的好,他有时竟然飞到海面上,去抓那些鲨鱼,不过等他玩了一会儿后,就不会玩了,有时他还把刚做的事情忘了,记性好差呀!彼得·潘不但会飞有小精灵还长不大哩,彼得最讨厌长大了。

  彼得最美的性格就是必须对别人公*,别人对自己不公*没有关系,但自己一定要对别人公*,否则会十分后悔。故事中有这样一个情节,正是讲的这一点。岛上有一群海盗,他们自然也有一个老大,但他们的老大只有一个胳膊,另一个胳膊是一个铁钩,十分锋利。这个岛上的海盗都是十分凶残的,不是那么温柔。不过他们都十分喜欢给自己的武器取一个优雅的名字。有一次,彼得和海盗头遇见了。他们在水中爬上水边的木板,彼得先爬了上去,踢了他一脚,后来,彼得才发现海盗头在下面没有上来,于是,又把他拉了上来,可海盗去趁机用铁钩抓了一下彼得,但彼得从不记仇。

  有多少人能像彼得这样呢?我们应该像彼得一样,人人*等。

  我看的书并不多,但当有人强迫我去看一本书时,一开始我会心不甘情不愿的,不过等到我的思绪完全沉溺在书里时,我便开始期待下一页会是什么内容,把自己想象是书里的主角,感受他的快乐、悲伤,当看完这本书时,那种感觉进入另一个世界的滋味,真的是要亲身体会的。

  有一回家里多了一本书,书名是《为自己出征》,封面画了一个色彩单调的武士,我想那一定是枯燥乏味,于是就摆在书桌上,再也没有注意到它。直到最*,我无意间看到其中内容,想要多翻几页,便开始陶醉在这本书中。书中描述有一个武士,他屠龙、拯救遇难的公主,所以随时随地都穿着他的盔甲,他的妻子在也受不了他这冷冰冰的外表,不过他那一身盔甲已脱不下来了,慌张的他从宫廷小丑的话中得知要去找一位法师,法师要他走上真理之道,一路上的困难,就是这本书最精彩的地方。

  真理之道的第一座城堡——沉默之堡,我学到了每天我们过着匆忙紧张的生活,从没静下心来听听那大自然和自己心中的声音,于是你便会忘了自己是谁,而和他人之间都产生了一道墙,与世界隔离,活在自己的世界;第二座城堡——知识之堡,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面可以照出自己的镜子,当我们觉得自己丑陋时,就忘记那原先美丽的自己了不是吗?意思是告诉我们,看看真正的自己吧!第三座城堡─志勇之堡,我们遇到障碍时,若不去面对,那永远走不过去,那面对了,即使遍体鳞伤,但你做到了;最后来到真理之巅,最重要的那段话“虽我拥有此宇宙,并无一物为我有,因我不可知未知,如我不愿弃己知。”放掉拥有的,拥抱未知,那宇宙就属于你了。

  不是只有这个武士穿上了盔甲,而是我们每个人都穿上了盔甲,等到你愿意脱掉那一天,你就能看清自己。一本书能使你意犹未尽,更能使你懂更多课本之外的道理,让我们一起到书中的世界走一回,你会了解的。

  我最喜欢,也最保护的一本书是《历史禁区》。历史不容改写,历史切勿践踏,历史禁止戏言,历史阻止谩骂,历史仅为历史,历史充满八卦。打开历史之门,深入尘封禁区;窥视密谋背后,解密纷争迷局。

  这本书写了历史的种种八卦,比如:阿房宫被烧谁人之过?朱棣开杀何人之祸?解读僧人“戒疤”之因,慨叹“三寸金莲”伤足害心……历史,有些并不是表面,需要你深入地去探索、发现。其中,我们来看看阿房宫被谁所烧。“六王华,四海之一。蜀山派,阿房出……楚人一炬,可怜焦土。”杜收用诗意的笔触,使阿房宫跨越了时空,在分合的历史大路上,反复引起人们的缅怀和思考。这样的“绝世容颜”就覆灭在了熊熊烈火之中,我们在惋惜之余,不能不江愤慨之情这纵史三目的项羽。但是,这件惊世之作背后,却流传着一个千古冤案。

  这本书很有趣,历史:在无边的黑暗里,众多的未解和神秘静静的守候,等待那只探索火炬的亮起。帝王的秘辛、离奇的秘案、战争的烟云、诡异的事件……那些沉睡在未知世界里的人和事在渐*的好奇下,缓慢开启岁月的封印,褪去寂寞的外衣,展现出一幕幕尘封已久的画面……探索发现系列,宛如一个色彩斑斓,光怪陆离的万花筒,真实再现了大千世界的神奇瞬间,神秘的、奇幻的、悬疑的……令人目眩神迷,欲罢不能。娓娓道来的传奇故事,弥足珍贵的彩色图片,打造出一*华美的文化盛宴。然而当我们透过一步步先人留下的史书,将目光与思想投向遥远的时间深处时,又会莫名地发现展示在我们眼前的历史已失去了它真实的面貌。

  经过粉饰的历史,终究还是模糊不清的历史,是易被误读的历史,是背离真相的历史。我们不想让真实的历史在岁月的打磨下形成一个个千古谜团,我们也不想为后人留下诸多无法开启的“禁区之门”。于是我们大声疾呼:“历史需要真相,历史不要禁区。”

  要说起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从谢谢老师开始。

  因为学校为了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开放了图书馆,让我们可以借书读。我读了图书馆的书之后,就喜欢上了,就让妈妈给我买书,说来也奇怪,你只要看一本书,厂家就会再给你推荐一些,妈妈买完书,厂家就推荐了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如果历史是一群喵》。

  你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好笑,历史是喵?怎么表达?但从我开启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并没有那么简单。知道我翻开书我才知道,这本书是用了漫画的形式来创作这本书的。以前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什么的,里面的人物长得也分不清,而它呢,却是用了猫咪来当人物,乱指一个就知道叫什么名字。猫咪让死板无聊的历史充满了乐趣,主编用了可爱又流行的动作、表情、语言,让我不得不对主编五体投地。

  别以为这点东西就没有了,他还有一个别的书里没有的东西—魅力无限。像《狼王梦》、《混血豺王》等一些书看完就不想看了,因为读过一遍就知道在讲什么,没有什么必要再看,最多看看精彩句段就行了。但是那本书不一样,它讲的历史看一遍可能会理解知道一些的,而不知道的就一扫而过,但是看完之后还会在想看,难免就想多读几遍。

  别以为这本书就是几句话,几副图片,就没有了,NO,NO,NO,其实这还是从原古文那里解释出来的意思改编的,故事有趣、新颖,有的还把古文都给附在一边了。

  《如果历史是一群喵》的主编,我猜您一定是位博学多才、聪明伶俐的人,不然,怎么可能把死板无聊的历史编的这么有趣、好玩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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