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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ā àn】

[ bā àn ]

宋 代三司中度支使所分掌的八项政务。

  1. 宋 代三司中度支使所分掌的八项政务。

    《宋史·职官志二》:“度支分掌八案:一曰赏给案,二曰钱帛案,三曰粮料案,四曰常*案,五曰发运案,六曰骑案,七曰斛斗案,八曰百官案。”

拆字

英文翻译

Eight case

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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