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菁华3篇)

首页 / 500字作文 / | 2022-11-26 00:00:00 作文,喜欢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1

  书,被称为智慧的钥匙;书,被称为进步的阶梯;书,被称为致富的信息;书,被称为知识的海洋!

  我是一个爱书的人,我爱它,是因为它给我了知识,给了我快乐。我看过了许多书,如:*的四大名著、曹文轩的书、冰心的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意林》之“有妈的孩子是个宝”这本书,这本书是由许多个小故事组成,虽然都是小故事,但每一则故事给你的感悟可不小,这本书我只用了一天时间就将它看完了,看完以后,它使我变得泪流满面,我仿佛在一天之中就长大了许多。我觉得这本书中的一个字就仿佛重千金,它让我抛开了那些漫画书,一心一意地去读它,甚至有些故事我都看了快十遍了,可我仍觉得它对我来说永远都充满了新鲜感。就像走遍天下书为侣的作者说的一样,你喜欢的一本书就像一个朋友,就像你的家。你总能从一本书中发现新的东西,不管你看了多少遍。

  是啊!一本书就像一个朋友,就像你的家,《意林》也同样,我除了喜欢它,我也很欣赏它,我欣赏它的写法,因为那些故事中的事和人虽然都是可怜的,但它就是从可怜的事情中反衬出了伟大的母爱,例如:《留下一双眼睛看着你长大》体现出了小丢的妈妈对小丢那无私而又伟大的爱。

  《意林》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也使我学会了许多,正因为这样我才会爱上《意林》,爱上读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2

  今天中午,我找了一本书叫《狼王梦》,故事中讲了一只狼从小被欺负。

  故事中主要人物有,双毛,紫岚,紫凤,还有狼王巨猛,《狼王梦》是主要讲了狼族之间的故事。

  双毛和紫凤是紫岚的孩子,双毛从小就被欺负,连紫岚和紫凤都欺负他。

  一次,双毛它们去捕猎,双毛找到一只鹿并把它咬死在地,双毛把它拖到紫岚和紫凤身边,让它们先吃,它们毫不客气的吃完之后只留鹿的骨头给双毛吃,双毛每天都吃不饱。

  一天双毛没捕到猎,伤心的回到狼巢,回来后紫岚听到双毛没有捕到猎,便和紫凤扑去狂咬双毛,双毛到处都是咬痕,除了头部没事。

  双毛在紫岚的养育下,逐渐成了一只真正的大狼。双毛捕猎时遇到了阿力,阿力是头棕色的狼,体型比双毛大而且还带来了狼群,双毛这次又被欺负,紫岚看到了跑到双毛面前并赶走了狼群,回到狼巢紫岚又咬了双毛,双毛又受伤了。

  一次双毛大胆的要挑战狼王巨猛,并想得到狼王的称号,结果双毛被巨猛打的到处都是伤痕,落荒而逃,双毛走过的地方都是血。

  回来紫岚把双毛打到石头上,并狂咬双毛的.尾巴,双毛眼泪直流,之后双毛爆发出了自己的潜能,并把紫岚咬伤,原来紫岚在几年起就得知双毛有很大的潜能。

  双毛到了阿力的地盘,阿力带着狼群向双毛冲去,狼群和阿力身上受重伤,双毛向狼王挑战并打败了狼王,成为了新一届狼王。

  这本书既让人感到悲伤,又让人感到敬佩。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3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的确不错。有的书读起来像甜甜的棒棒糖,有的书读起来又像青涩的橄榄……书各不相同,各有各的“味道”!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查理九世》!

  《查理九世》这本书的名字大家一听就会觉得很奇怪很有趣,也正是这本书独特的书名和奇幻的书封面而吸引了我,而当我真正细致地去品读这本书时,发现这本书的内容也极其精彩,里面是讲几个小主人公一起经历了惊心动魄的冒险,他们不退缩,奋勇向前,深深地打动了我。这本书里的一个个奇异不符合的画面也引起了我的好奇心,于是读这本书成了我生活里的一部分,也成了我们班里热流书之一。

  因这本书我也挨了不少骂。天已黑,而我却还在看那本书《查理九世》,可接下来我迎接的便是妈妈那啰嗦的唠叨声,最终我屈服睡觉去了,可在床上我翻来覆去,脑子里满是《查理九世》里那一个个恐怖和探索秘密的画面,于是我做了个冲动的举动:我悄悄地小心翼翼拿起手电筒,然后把我期待多时的《查理九世》拿起来,赶紧钻进了我的小被子里。然而事情去没有那么简单,妈妈不知是什么时候在我旁边……“小兔崽子!好啊!你……”后面想必大家也知道,我被骂了!

  哎!虽然为了这本书我“牺牲了许多”,但我去仍然很喜欢这本书,那就是《查理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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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菁华3篇)(扩展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6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1

  《魔法诱惑》是一本关于介绍魔术方面的书籍,书中图文并茂,给人以超视觉的享受,魔术师那不可思议的双手,让奇迹一次次在我们的眼前发生,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中描述的魔术非常贴*我们的现实生活,无论是在教室还是在办公室、宴会的餐桌上,随时随地都可以表演。该书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介绍了可以给同学、长辈、朋友、异性以及初次见面的人来表演的相关的魔术技巧。

  魔术看似很难,其实也很简单,可能就是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完成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书中讲到的“鞋中的饮料”:魔术师将鞋脱下后,竟然从中取出了一瓶饮料!这看起来似乎有些非常的神奇和不可思议,其实这个魔术的奥妙就在于魔术师采用了障眼法,魔术师用他那特有的眼神有意将观众的视线转移,然后乘机将饮料迅速地塞进鞋里,这个魔术就表演成功了。

  魔术还离不开一双灵巧的手,刘谦在央视春节联欢晚会表演的“橡皮筋魔术”,在本书中也有详细的介绍,就展现了他那双无比灵巧的手。在这个魔术中他只是做了一个小小的动作:手往后拉橡皮筋的过程中,迅速地用右手中指压住食指上的橡皮筋,使它脱离食指,然后再用食指勾住拇指上的橡皮筋,这样两根橡皮筋就被彻底的分离了。这个魔术表演起来手指的动作一定要快速而且非常灵巧,才能达到视觉的效果。

  我*时非常喜欢把所学的魔术表演给大家看,把快乐带给大家的同时,让自己也有了一种小小成就感。《魔法诱惑》讲述的魔术非常通俗易懂,而且表演起来十分简单,这让我如获至宝、爱不释手。

  魔术,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的多彩多姿,也为生命增添了不同的色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2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3

  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就像一搜航船,带我们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我们的书店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一六五九年九月一日,一个水手在一次航行中,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

  鲁滨逊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二十八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逊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道路不正是这样的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努力呢?

  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温室里的花杂,经不起一丝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么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己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鲁滨逊漂流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4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我喜欢的书——《简·爱》。

  “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错误,但我们很快会死去。我们的罪过将会随我们的身体一起消失,只留下精神的火花。这就是我从来不想报复,从来不认为生活不公*的原因。我*静的生活,等待末日的降临。”——《简·爱》。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是让我认真读完这本书的原因。

  这本书的作者是夏洛蒂·勃郎特去。主要讲述了简的一个成长过程和遭遇:女主人公简·爱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父母因为染上伤寒,在一个月里相继去世。幼小的她寄养在舅父母家中,遭到虐待,后来被送进慈善机构创办的寄宿学校,长大后,与罗切斯特结了婚。

  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身卑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性*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形象。在写作风格上,文笔简洁而传神、质朴而生动,加上第一人称的叙述语言,使得小说贴*读者,情节扣人心弦。

  我是喜欢简说的这一段话:“你以为我只是一架机器,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能够容忍别人把仅有的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纹……”这段话深深震撼到了我,让我看见了一个不被命运屈服的灵魂……

  朋友,你们是否和我一样被简的精神感动了呢?不妨也来看看这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5

  你喜欢读书吗?喜欢,当然喜欢!在美丽的星空中,书就是一颗颗小星星,那么繁密,那么闪耀。现在我就摘下一颗与大家分享吧!

  关于友谊的文章不计其数,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夏洛特的网》。文中,夏洛是一只蜘蛛,而威尔伯则是一只小猪,这两种完全不相干的动物因为友谊而擦出了火花。

  当威尔伯的命运遭遇危难,马上要变成烤肉时,他便向夏洛发出了求救信号,夏洛为了自己的好朋友不被吃掉,三天三夜,不眠不休,最后终于想出了一个妙计--她在猪圈周围织起一层网,然后在蜘蛛网上写下“王牌猪”、“了不起”等字样。人们见了,都觉得这真是不可思议,认为猪有神灵的庇护,不敢对它下手了。

  就这样,小小的蜘蛛网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而当威尔伯可以享受晚年时,夏洛的生命却在一点一点地流失。最终,夏洛死了,她留下的后代在威尔伯的照料下,渐渐长大,它们便架着伞飞向四方。在威尔伯心中,没有一只能比得上好朋友夏洛,夏洛将永远活在他的心中。

  友谊是一笔任何东西都不能交换的可贵财富,面对我们的将是一个崭新的世界,里面充满快乐和希望,但是同样不能缺乏友谊,这是《夏洛的网》这本书让我懂得的,你是不是和我一样珍惜友谊呢?就请你也读读《夏洛的网》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6

  我是一个十足的书迷,要说起我喜欢的书呀,那筒直多的说都说不完,算都算不清。但如果问起我最喜欢的书-嘻嘻,我先在这里卖个关子,暂时不告诉你这本书的名子,如你想知道这本书的名子?那你就接着一点一点慢慢向下看。这本我最喜欢的书,他的作者是法国的儒勒。

  凡尔纳(1828―1950)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科学小说和冒险小说作家,被誉为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这本书虽是科幻,但其人物刻画逼真,波澜起伏,达到了科学与幻想的完美结合。同时,书里还贯穿了一种人文精神,一种对不畏艰险,坚忍不拔的意志的赞颂。1865年,太*洋上空发生了一场罕见的风暴。这场风暴具有历史性的意义,因为有五个人在这场风暴里获救,又被风暴遗落在神秘的荒岛。他们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陆军上尉希留斯?哈丁,纽约先驱报社记者吉登?史皮莱特,水手潘克洛夫特,和他的助手赫伯特,还有一只心爱的狗——托普。

  这五人奇妙的组合在一起在荒无人烟的林肯岛。在这个偏离正常航道,在地图上没有任何标识的荒岛上,五个人发挥集体智慧生存了下来,他们造房子,开恳土地□,缝制衣物,造船,与海盗斗争,最后在一种神秘力量的帮助下生存了下去,那么,这个神秘力量是什么呢?5个人誓死要找的人又是谁呢?进入故事去一探究竟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菁华3篇)(扩展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菁华3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1

  我看过很多书,有作文书、故事书、漫画书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作文书,名叫《最三国作文书》。这本书中不仅有幽默的故事,还有很多实用的写作方法,让我学会了很多写作技巧。

  这本书主要写了刘备、关羽、张飞一心想成为作文高手,于是桃园结义,刻苦攻读,加入作文精英补*班,从而结识了曹操、诸葛亮、吕布、孙权等一大批作文高手。大家共同进步,最终实现作文帝国三足鼎立的伟业。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是“张飞火烧养猪场,作文结尾十巴掌”一章。

  话说,关羽正在讲关于作文结尾的技巧,技巧名叫“结尾十巴掌”,刘备就问是不是像降龙十八掌一样,关羽解释是“巴掌”,不是“八掌”,刘备又说就是“八掌”嘛。于是,关羽让张飞去给刘备解释一下,张飞过去打了刘备一巴掌,刘备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不是“八掌”,而是“巴掌”。

  而这“作文结尾十巴掌”分别是:点睛掌、抒情掌、排比掌、升华掌、引用掌、发问掌、对比掌、比喻掌、自然掌、呼应掌。而且每种掌法后面都有相应的例句,让我在笑声中学到了作文结尾的写作方法。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想看这本书呢?相信我,只要你翻开书的第一页,一定会恨不得一口气读完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启发内心的锁匙》。

  这本书让我们讲了中华文化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种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让人令人难忘。比如书里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太爷的状况下,因为爸爸得病就弃官不干了,天天向北斗星恳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技术专业伺候爸爸,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到爸爸的粪便后,他知道爸爸病得很严重,心里十分痛苦……再如《董永》:“董永家贫,葬亲,天谴小公举,织缣完缗。”,董永家太穷,用卖本身的钱葬父母,触动上天安排小公举嫁给他为他织布机。这种故事在今天读来依然具备很刻骨铭心的教育意义……

  为了更好地能够更好地帮助我们很好地掌握书里的一些文言文句子,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害怕损坏,孝之始也”这些。

  我们的祖先早就感觉教育应德才兼备,这本书里的小故事就很十分非常值得大伙儿好好文章阅读和培训学*。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发展的台阶。”《启发内心的锁匙》这本书就是大伙儿最好不过的发展趋势的阶梯了。

  如今,院校和父母对大家阅读的规定愈来愈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更是大家“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优良媒介。

  我很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那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3

  一本好书,不仅要有理性,更需要一种情感,要用情感去打动人的心灵,激发人的生命力,那一种书,将具有一种被永世讴歌的力量。《方与圆》正是这样一种情感和理性的洗礼,是我们人生中永远的加油站。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一种加油方式。

  《方与圆》是丁远峙先生编著的,他于师范学物理系毕业。这本书好在:我以为它虽然不能使我们由矮变高,但它能改观您的品质,影响你的气质,可能会帮助您由渺小而变伟大。尽管本书没有提示什么人生秘诀,但它能帮助您更深刻地认识人、认识社会、认识人生。这本书甚至没有深奥的理论,它只是将人的心理活动浅显地剖析出来,帮助我们理解,掌握为人处世的技巧。

  如今,作为一名学生,对社会上的种种都不了解,甚至谈不上涉世未深,思想单纯不全面,不懂为人处世,不懂说话技巧不懂如何修身养性,诸多种种,如果单一地靠一点一事的去以自身实验得到经验、教训的话,代价似乎太大了。《方与圆》这本书虽然没有完完全全的写出多少人生奥秘,但至少给了青少年然如何培养品质、修养气质、人性、处事技巧、交际技巧、说话技巧和宣传,还有广告,都有许多启示。它的目的就是帮助我们更快乐的生活,事业更成功。就像作者自己的前言一样:这本书将要改变你的生活。我深信不疑,因为你将要读到的已经改变了我的生活。

  一本好书,就是这样,对读者有着深远的影响,起到心灵的救赎与醒悟,引领起跑。

  方圆有术,弹性做人。乃是做人之本。圆是处世之道,如此深入浅出的语言,为我们诠释出方与圆的真谛,解开方圆做人的天机。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菁华3篇)(扩展3)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就有我自己喜欢的书,这是我这几天刚在姐姐的书桌上发现,这本书想必大家都知道,大盗贼一共有三本,第一本的书名是会唱歌的咖啡磨,第二本是奇幻水晶球,而第三本是危险的沼泽地,你们有没有看过,那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吧!

  我先从第一本开始,会唱歌的咖啡磨,刚开始讲的是卡卡斯佩尔的奶奶坐在板凳上,而被大盗贼看见了,大盗贼走了上去,大盗贼看见了卡斯特尔的奶奶有一个咖啡磨,而且还会唱歌,大盗贼就很想要,就抢了卡斯佩尔奶奶的咖啡磨,卡斯佩尔的奶奶却晕了过去。然后经过警察的帮助,把大盗贼给抓住了。

  第二本是奇幻水晶球。刚开始的时候,大盗贼就穿着警察的服装,找到了卡斯佩尔的奶奶,奶奶为了感谢警察,就请他吃了饭,而奶奶不知道的是那是大盗贼假扮的,结果大盗贼吃完东西,就绑架了奶奶。因为大盗贼骗了警察,还把警察用绳子绑住,拿上警察的制服,逃走了。而奶奶又找到了被绑着的警察,并且给他松了绑。经过警察和奶奶的努力,终于把大盗贼给拿下了。

  第三本危险的沼泽地,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因为大盗贼一改邪归正,而且帮警察做事,做做坏事,也应该有停止的一次。就像大盗贼一样只要坚持放弃做坏事,人们都会原谅他的。

  听了我的讲解,是不是很想看?

  我从小就不喜欢读书,我一打开书就觉得心烦意乱、头晕脑胀,可是自从我无意看了《火鞋与风鞋》后,这种感受就消失了。

  《火鞋与风鞋》主要说了一个关于竖立孩子自信的故事。主人公小迪姆从小就没自信,他认为自己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全班数他最胖、最矮,这常常会引来同学们的嘲笑和戏弄,他爸爸是个鞋匠,家境贫寒,这让他满七岁时,他得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双新鞋、一个背包,然后跟着父亲走进大山,他的父亲一路上给他讲了很多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小迪姆得到了启发,并逐步树立起了自信。

  我之所以这么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小时候和小迪姆差不多,缺少了自信。上课从来不敢举手和同学们一起做游戏也总是躲在后面,总觉得不如别人。自从读了《火鞋与风鞋》以后,我也想找回自信。我发现我的问题是学*差,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快速提高自己的学*成绩。

  一本书就像我们的老师,可以让我们的作文提高。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有许许多多的书,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少年儿童百科全书》。

  全书分为12个部分,分别是:“宇宙奥秘”、“太空科技”、“地球万象”、“世界风貌”、“动物世界”、“植物天地”、“人体科学”、“人类生活”、“公共建设”、“科学技术”、“文化娱乐”、“科学实验”。我最喜欢看动物世界这一部分,它介绍了包括昆虫及贝类在内,现在地球上共有100万种以上的动物。脊椎动物包括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哺乳类等。由于人类的活动,许多动物处于濒临灭绝的危机之中。濒危动物有东北虎、猩猩、指猴、加拉帕戈斯象龟等。还介绍了狮子、大熊猫等动物。

  我们要保护动物!“世界风貌”介绍了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人体科学”使我知道了人体各个器官的组成和作用。还有……。我喜欢看《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它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而且还开拓了我的视野!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笑猫日记》,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只猫。这只猫很多心情是用笑来表达的,它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大笑,还会皮笑肉不笑。它的名字叫笑猫。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它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书中还有一只超凡脱俗、心中有信念的猫,它叫——虎皮猫,在塔顶上高贵地坐着,引起了笑猫的注意,后来慢慢爱上了它。它的恋爱很辛苦。它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在一座钟楼里找到了它。然而,它已经成了一只敲钟的猫,每到黄昏,它都会为人们敲响祈福的晚钟,最后被钟声震聋了。笑猫很伤心,每天都陪着虎皮猫。它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决定去问问老鼠。一只年长的老鼠告诉它,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得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生长在蓝山上的蓝色的兔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山上的路危机四伏,那巨大的山蜘蛛、凶残的母老虎以及残暴的公花豹,还有力大无比的湖怪,随时都可以伤害它。

  笑猫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心爱的虎皮猫,它义无反顾地踏上生命旅途。可是,它历经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兔子偷吃了。笑猫很伤心,可绿乌龟告诉它,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会出现。

  后来,虎皮猫在笑猫的照料下耳朵终于能听见了。后来,它俩举行了婚礼。这场爱情是多么轰轰烈烈,相信它们的故事传播到任何地方,都能让那里的人们为之感动。

  我真喜欢《笑猫日记》这本书,它不但故事情节生动有趣,而且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爱可以感动天地。

  我爱小昆虫,更爱我手中的这本《昆虫记》,因为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小生物,也见识了它们各式各样的、闻所未闻的本领。

  比如萤火虫,它是一种常见的昆虫,它会发出很亮的光。可是,谁也想不到它的食物居然是蜗牛,是不是很新奇啊。更有趣的是,它们进食的方法很特别,先用上颚分泌毒液,把蜗牛弄成液体,浑似稀薄的肉粥,只要吃起来就方便多了。我们在夏天的夜里,偶尔会见到翩翩起舞的萤火虫,只知道它的点点星光点缀了漆黑的夜晚,特别美丽,真不知道这个小东西还有这么有趣的故事呢!

  大家都见过蟋蟀吧,听到过它吱吱的叫声吧,可你肯定不知道,他可是大自然的建筑师兼歌唱家。造房子可是真的有一手呢。它们选择住宅很慎重,一定选择排水条件好,阳光充足的地方。它们的别墅可是别出心裁的,必须由自己挖掘,门口有一个有斜度的隧道,暴雨过后,很快会干。隧道的形状不同,或弯曲,或垂直,门口会用草半遮掩起来,出来觅食时,也不会把那些草吃掉。斜坡的门前,总是打扫得很干净,万籁俱寂的时候,蟋蟀们会在这里聚会,开始演奏美妙的'音乐。歌唱家的名号也就随之而来了。我猜,它们肯定很爱自己的家,爱清新、自由的大自然吧,要不怎么会总是这么开心的吟唱呢!

  小小的昆虫居然有着这么多的趣闻,大自然真是美丽又奇妙。虽然有些昆虫的技巧我们无法理解,但是我会在读书中开阔视野,积累见识,将来有机会,真的想去好好地研究它们呢!

  我最*在听妈妈讲一本叫《尼魔岛》的书,书里面讲的是一个叫尼恩的小女孩,她非常勇敢。

  她和爸爸生活在一个美丽的小岛上,岛上有她的动物朋友:叫弗列德的鬃蜥蜴、叫琪琪得海狮,还有海龟奇卡和军舰鸟伽利略。爸爸不在的时间,她同她的动物伙伴一起赶走了旅游公司的大船,因为游客们上了小岛就会影响尼恩和动物们安静的生活。

  故事的结果我还没有听完,我要继续听,因为我也要做个勇敢的男子汉。

  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好书——《飘邈之旅》里面每一篇都常常让人激动不已。

  这是一本玄幻修真小说,主要内容是:有一个饭店的老板李强遭受一个朋友和妻子的背叛。他正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他的老朋友——傅山,其实是傅山特意来找李强的,傅山是一个修真高手,他送给了李强一个储物手镯,可以储存大量的物品,傅山叫李强买多点东西就和傅山去另一个星球里修真,第二天,他俩来到了那个星球,星球里还分成很多个小星球。傅山他俩到一个叫天庭星的重玄派修真,傅山是那儿的老大,因为有傅山这种高手帮助他修真,李强的修真速度比别人快了几倍,所以很快李强就拥有了元婴和小宇宙(是修真者修到元婴期才有的)。

  后来李强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星球,被雷天笑〈一个坏蛋〉追到了星星官,无意中破了阵法,进去后,李强发现了一个元婴,叫莫怀远,他修炼了千年,只要得到冤魂海的海魂玛瑙就可以变成散仙了。李强历尽千辛万苦结识了很多修真者,收了5个徒弟,终于见到了冤魂海,而正好她刚结识的朋友——湫岚公主的朋友有一瓶最极品的玛瑙。

  在途中,李强还认了一个师尊——七大高手之一“琦君煞”(也是散仙),得到玛瑙后莫怀远变成了散仙(是李强的大哥)比琦君煞还厉害,在星星官中他们还发现了逆天宝镜和修神天荐章两样宝,琦君煞和莫怀远用修神天荐章帮李强修神,(比散仙和仙人还厉害,神分为九级,开始的是一梵天,最后的是九重神天,每级都有三个境界)因李强没修散仙和仙人,所以目前不够仙人打,李强修到二欲天时,有两个仙人发现李强打大炎灵(天神之怒和战魂刀两样神器的护曾)时发出了神奕力,那俩仙人便逼李强交出修神天存章……

  这是著名作家——萧潜写的,书中会让你感悟到学好本领是多么不容易。怎么样,心动了吧?赶快买吧。记住哦,共有七大本。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我的座右铭。我的书架上有“童年”“城南旧事”“森林报”等许多书。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书是“悬崖上的小丑”

  “悬崖上的小丑”是贾月珍的作品。里面的主人公淘哈哈也就是我,天生有皱纹,不笑像笑。

  毕老师是新来的老师,但我总会被老师误会。医生说我是患有老人病,会快速衰老,甚至死去。我这张脸总是惹祸,害我总是被校长批评。这天放学时我又被校长留下来了,我被一个叫版刷的人给救了,我跑的很快,在一家超市停了下来,走进去准备买瓶水喝,从十元的一直到两元的,我继续往前走,希望看到更小的数字。快走到尽头时,我撞到了一个大箱子,为了寻找水,我一下子被绊倒了,趴在那个箱子上,箱子被我压扁了,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一个小偷,我帮小偷打掩护他来偷东西,于是我便认识了一群自称为自由人的学生。他们带着我去八中捣乱,我看着他们对老师大吼大叫,我惊呆了,于是我就跑回家去了。后来,他们都改邪归正了。

  我觉得逃课也很棒,心想今天就逃课。我想要是去大街上转,但是可能会被认识的人发现,于是我就去悬崖边上爬山,在爬山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会水上飞跃的人,他把我带到了一个全是娃娃的天使补*班,在那里,我找到了一份工作。我整天帮他们洗娃娃,那个人一直在教我水上飞跃。

  一天我救回来了一只腿受伤的小鸟。我试图去修好这只鸟的腿,最终在我的坚持下,这只小鸟的腿被我修好了,但是小鸟却飞走了。在我上学的时候,这只鸟跑进教室了,那时同学们正在上体育课,我在教室里休息,这只鸟把教室里弄得很乱。同学们就在这时回来了。他们以为是我搞的鬼,都在怪我。都在拿书向我扔来。这只小鸟带着我飞跑了。板刷带着我和小鸟来到了天使补*班。我跟着被我修好腿的鸟一起飞,到现在我还没有找到降落的方法。

  我相信你们看了这本书后一定会被他的精彩故事给深深吸引住的,他教会了我一个道理,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

  “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好读书,读好书。书会让我们增长知识;书能让我们拓展视野。我读过很多书,《安徒生童话》《爱的教育》《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我要成为第一名》。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彭浩一学期的学*生活。刚开始的时候,他是班级倒数第一名。后来,慢慢的,他变得好起来了。最后还得了三好学生呢。

  看这彭浩的经历,我明白一个道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刻苦学*,就会有好的收获。

  没有人是天生的笨蛋,没有人是天生的差生。只要我们肯努力,就没有什么改变不了的。

  我要成为第一名!是的,我们要有理想,有目标,要勇于改变。以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让自己更加充实。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菁华3篇)(扩展4)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篇

  我想,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呢?告诉你吧,我最喜欢《读友》这本书!它是一本半月刊读物,分为清雅版和炫动版,虽然炫动版也很吸引人,可我还是最喜欢清雅版的。因为清雅版有优美的小诗,美妙的幻想,多样的心情等好多栏目,而且还配有适合内容的插图,故事情节也很感人。

  记得20xx年1月上半月有一篇文章叫《绿树绿树》,我读了一遍又一遍,为小狐狸和小男孩的友情而感动,为小狐狸的感恩而动情。故事的梗概是:冬天快来临了,小狐狸没有食物可以吃了,就倚到一家蒸了萝卜丸子的门口前,那家的小男孩觉得它肯定是饿了,把萝卜丸子分给了小狐狸吃,后来,小狐狸来了一次又一次,和小男孩成为了好朋友,他们一起捉迷藏,一起看电视,一起吃果子可是,等它下次找小男孩时,小男孩却病倒了,为了满足小男孩想看绿树的愿望,小狐狸千辛万苦调制出绿色的油漆,把所有的树林都刷成了绿色,满足了小男孩最后的愿望。

  读完这篇文章后真的让我很感动!也让我更加喜欢《读友》这本书了。因为它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到做人的真谛,让我们在书的王国遨游,让我们的灵魂更美丽!

  因为动画片《海底小纵队》的吸引,我开始喜欢上了海洋的世界。周日,我和妈妈一起去书店买了一本《海底世界》,从此,这本书便成了我的宝贝,我对它爱不释手。

  我的梦想就是亲自去海底看看那些神秘的动植物。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现在,就让我带领大家一起走进神奇的海底世界吧!

  海洋里的“一霸”叫章鱼。它有八只像带子一样长的脚,所以又被称为“八爪鱼”。同时章鱼还是海洋中的变色鱼,这是我第一次知道除了变色龙之外还有会变色的鱼。它可以随时变换自己皮肤的颜色,用来保护自己。

  那你们知道,在海洋里,最厉害的动物是什么吗?千万不要以为是鲨鱼哦,其实最厉害的是虎鲸。虎鲸被称为海中霸王,但有一点大家要知道,虎鲸从来都不吃人的。

  对了,请大家猜一下,珊瑚属于动物还是植物?我想,好多小朋友都以为是植物吧。其实它是动物,是由许多珊瑚虫的骨骼形成的。科学家研究发现,一座珊瑚礁的形成需要几千年的时间,所以我们不要轻易地去毁灭它们哦。

  《海底世界》这本书里,不仅介绍了上述几种动物,还有鲨鱼、金枪鱼、狮子鱼、小丑鱼、海兔等等。同学们看一眼,肯定会立刻喜欢上这本书和书里的动物的。

  蓝色的大海,那么神奇;海底的动物,那么神秘!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从小,在妈妈讲的故事的熏陶下,我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童话故事书,在所有童话故事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一千零一夜是由*民间故事汇集起来的,又名《天方夜潭》。

  这件作品讲述了,在古代印度与*之间,有一个名为萨桑国的国度。那里的国王山努亚生性残暴爱嫉妒,国发现王后行为不端,所以将其杀死!此后,国王山努亚每日都要娶一位少女,然后在公鸡啼鸣时,将其杀害,不可间断,以示报复。因此,整个萨桑国的少女都不得不逃离至他国。

  宰相的女儿安卓鲁知道了这件事后,下定决心要拯救那些无辜的少女。她不顾父亲的阻拦、妹妹的劝告,自愿嫁给国王山努亚。

  安卓鲁嫁给山努亚后,用讲述故事的方法吸引国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于是她说“如果国王开恩,让我再活一天,下一夜的故事将比今夜更精彩!”山努亚因好奇故事接下去的发展,于是便发誓等她下一夜故事讲完再杀她!

  就这样,安卓鲁的故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她便再次乞求山努亚等她故事讲完再杀她,而山努亚也受不了故事的'诱惑,再次发了誓。

  安卓鲁的故事一直讲到了一千零一夜,国王终于被她感动了,下旨不再娶妻,与安卓鲁白头偕老!而安卓鲁讲的故事也被国王纪录下来了,编写成了《一千零一夜》。因其内容丰富,规模宏大,故而被高尔基誉为民间文学史上“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

  “阿索的红裙子、驼背的故事、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懂鸟语的仆人……”这些故事都出自于《一千零一夜》,故事中的人物性格多异:勇敢、机智、敢于冒险、热爱生活!

  而且《一千零一夜》还被改编成为动画片,故事情节生动,引人入胜,用故事转化现实的办法,来教育人们!动画片里充满了奇思妙想,特别适合九岁以下的儿童观看。

  一本喜爱的书,可以带领我们走向浩瀚的天地;带领我们领略知识的真谛!

  “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一本小故事如一盏明灯,指引我们的方向;一本好书如一缕温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的心房。都说偷了一本好书,就等于有了一个朋友。

  看着本书的封面,印入眼帘的就是淡绿加淡蓝的颜色,上面一尘不染,因为我珍爱它。网上一看,就是几个大字“励志*,受益一生的哲理故事全集”。

  掀开第一页,就清楚的看到这本书的五大块“生命的色彩”“写下你的梦想”“只要心中有爱”“美的的价值”“太阳的背后不是光”

  在这无边的哲理大全里,曾让我难以忘记的今生感动的两个简短的小故事,一个是《死亡日记和童话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不要让自己沉浸在痛苦和不幸之中们应该积极行动起来改变自己的心情,要知道痛苦和不幸在乐观坚强的人看来,不过是匆匆过了罢了!另一个小故事是《一双袜子》,作者为一个不幸的人妇女在寒冷的冬天捐了一双袜子,这篇小故事告诉我:如果一个举手之劳可以帮助别人,给别人带去温暖和满足,那么就去做吧,因为你做的是一件让人快乐幸福的事!虽然我没能把这两个故事讲给你听,可是知道了他们其中蕴含的深刻的道理,已经足够了。

  这本书蕴含着人生的这里,凝结着人生的智慧,不仅能开阔视野,也能陶冶情操,让我们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顽童,锐变成一个拥有道德品质的好孩子,我一样要努力珍惜,这本书就像一个指路牌,给你指示的人生的路永远是正确的……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爱的教育》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它的作者是通过日记的形势来写这本书的,在这本书里展现给我们的是两个世纪以前的生活,在这里有师生、邻里、父母家人,有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有对故土祖国深深的眷恋,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是一个“爱”字,一个生生不息的神圣的字眼。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爱的教育》内容丰富,具有真实的故事情节。它的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与心理活动描写都惟妙惟肖,仿佛我就置身于这个故事当中。每当我津津有味地读起这本书时,我的眼泪就不知不觉的从眼眶里流了出来,滴在书面上。

  这本书教育了我,一个人要拥有道德、亲情、友情,我们要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不要去破坏它,我们见了衰弱的老人、穷人、怀抱小孩的妇女、手拄拐仗的残疾人,都要尽力帮助他们,还要对人有礼貌。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爱的教育》是一本好书,她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从我识字以来,就阅读过连环画、故事书、小说、名著等。在这书中,让我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不容易,因为我的每一本书都被我深深的喜爱者,我都会被书中情节所打动,我都会跟着故事情节或笑逐颜开,或泣不成声。我选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不禁对它爱不释手,还白“吃”不厌。在我的书柜中,就有四本红楼梦,每一本是一个我的读书档次。

  我总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凄凉、败落的美,在这本书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生性娇弱的女子,她没有宝钗的落落大方,也没有史湘云的大大咧咧。正象贾宝玉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也许,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后果。可我怎麽也料到,一个从小到大受人疼爱的她死时,竟没有贾母、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已经把书溱湿了,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再也不会葬花悲哀,也不会为焚书而哭泣。

  有人说,黛玉是被气死的,的确,她是含恨而终的,可我反对,她自幼多病,本身注定的结果,谁又能把它改变呢?:“含恨而终”只是黛玉无故死去的一个借口吧!初读《红楼梦》,我并不与冰心奶奶的想法相同,我只是觉得林黛玉非常可怜,那时,我都已经为她的身世而流泪。《红楼梦》最吸引我的是什麽地方呢?人物?语句?内容?我觉得应该是结局吧!我并不是嘲笑它的结局的悲观吧,我只是觉得受苦的人升天,让可恶的人惨败,结局真的不错。此时此刻,我又想起了那首诗: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水解其中味!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菁华3篇)(扩展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菁华5篇)

  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就像一搜航船,带我们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我们的书店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一六五九年九月一日,一个水手在一次航行中,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

  鲁滨逊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二十八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逊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道路不正是这样的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努力呢?

  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温室里的花杂,经不起一丝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么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己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鲁滨逊漂流记》。

  你喜欢读书吗?喜欢,当然喜欢!在美丽的星空中,书就是一颗颗小星星,那么繁密,那么闪耀。现在我就摘下一颗与大家分享吧!

  关于友谊的文章不计其数,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夏洛特的网》。文中,夏洛是一只蜘蛛,而威尔伯则是一只小猪,这两种完全不相干的动物因为友谊而擦出了火花。

  当威尔伯的命运遭遇危难,马上要变成烤肉时,他便向夏洛发出了求救信号,夏洛为了自己的好朋友不被吃掉,三天三夜,不眠不休,最后终于想出了一个妙计--她在猪圈周围织起一层网,然后在蜘蛛网上写下“王牌猪”、“了不起”等字样。人们见了,都觉得这真是不可思议,认为猪有神灵的庇护,不敢对它下手了。

  就这样,小小的蜘蛛网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而当威尔伯可以享受晚年时,夏洛的生命却在一点一点地流失。最终,夏洛死了,她留下的后代在威尔伯的照料下,渐渐长大,它们便架着伞飞向四方。在威尔伯心中,没有一只能比得上好朋友夏洛,夏洛将永远活在他的心中。

  友谊是一笔任何东西都不能交换的可贵财富,面对我们的将是一个崭新的世界,里面充满快乐和希望,但是同样不能缺乏友谊,这是《夏洛的网》这本书让我懂得的,你是不是和我一样珍惜友谊呢?就请你也读读《夏洛的网》吧。

  假期里,我读了好几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三国演义》了。

  这本书里主要介绍了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的一系列故事,里面的故事篇篇精彩。书里还有很多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心耿耿、英勇善战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阴险狡诈的曹操,求贤若渴的刘备,抬棺上阵的庞德……其中我最佩服的就是关羽了。

  当我读到“这人身高足足九尺,胸前长须飘飘,脸色如同红枣,长着一双丹凤眼,两条卧蚕眉。”我就被他的外貌所吸引,这人看起来真是威武雄壮啊。他手持青龙偃月刀犹如青龙飞舞,再骑上日行千里的赤兔马,简直帅呆了,酷毙了。关羽千里走单骑,一路上过五关斩六将,突破了曹操设下的种种难关,最终找到了刘备。

  书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是关羽刮骨疗毒的故事。“华佗取了尖刀,割开皮肉,又用小刀细细刮去骨头上的余毒。刮骨簌簌有声,关羽部下将士们都不敢正眼去看,而关羽却俨然无事一般,自顾一边下棋,一边喝酒,谈笑自若。”这是怎样的疼痛啊,简直难以想象。*时我身上哪里磕破了,我都疼得掉眼泪,哭上半天,不敢让人碰。和关羽比起来,我的那点疼痛又算得了什么,关羽真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真是铮铮铁骨呀!

  《三国演义》里面的精彩故事,我百看不厌,它不仅让我了解了许多历史知识,还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做人要勇敢坚强,朋友间要相互帮助,知识就是力量,不能以貌取人……

  我喜欢《三国演义》。

  其实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大仲马的这本书为什么叫《三剑客》,主人公明明是四个火*,应该叫《四剑客》才对。搜了搜网上,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有疑问。

  我喜欢这本书不是研究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也不是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对宫廷里的秘史轶闻也没什么兴趣。我最喜欢的就是这四个火*之间的朴实的友谊,温馨又浪漫,四个人可爱得真想见他们一面。让人觉得人有朋友真好啊,并且一定要保持像他们之间的那种生死与共的友情。

  《三剑客》充分显示了大仲马想象思维的超凡脱俗,刻画人物别具特色。他用生花的妙笔将主人公达达尼昂和另三个伙伴的性格勾画的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呼之欲出:达达尼昂初出茅庐,风流倜傥,果敢机智,对朋友侠肝义胆,对爱情执着追求,对敌人嫉恶如仇,他的那匹长毛瘦马也是特别的可爱;阿托斯*素少言寡语,出口一言九鼎,遇事沉着冷静,处事稳重老练,关键时刻,他是主事的灵魂和统帅;波托斯头脑简单,胸无城府,大胆鲁莽,贪钱爱财;阿拉米斯则是足智多谋,才思敏捷,温文雅儒,风度翩翩,关键时刻,他是主事的参谋和智囊。

  看这本书已经是在六年以前了,总想着找个时间静下心来再去重读一下,无奈到现在也没有实现,现在要想静静地坐下来去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好像是一件挺难的事,而整天工作交往研究专业书籍把人都给搞得灰头土脸品位低俗精神荒芜的样子。

  如果,长久这样下去,唉,人不为人啊!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号的盒子,盒子上有动物、植物、昆虫、机器人、机械、星体等九种物体;反面,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日常生活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昆虫科学、地球科学、人体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领域。

  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个问题答完后就有一幅漫画,叫人想看,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记住了。

  这本书的形式有点像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的问题,就像是“台词”;每幅漫画就像是一个小“节目”;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

  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菁华3篇)(扩展6)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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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本《格林童话》,我很喜欢它。它的封面是一幅描写春天美丽风景的图画,画面上有绿树和绿油油的草地,以及连绵起伏的群山,就像一片绿色的海洋。

  这本书上每个字都加注了拼音,而且每篇故事都配有精美的插图,以便读者小朋友可以一边读一边联想,在轻松自然的状态下更加直观地体味故事情节的奥妙,从而更好地吸收书中的知识哲理。

  这本书上收录有很多著名的童话故事,如:《青蛙王子》、《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帽》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主要讲的是一个美丽的公主和七个可爱的小矮人如何逃脱公主那恶毒后母的陷害,寻找幸福生活的故事。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帮助我增长了见识,我非常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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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家里,我房间的书架上有很多书,其中一本《名校日记》书,我现在最喜欢看了。

  在这本书里有“自满是学*的天敌”“医院门口”“小吃店里”“智救青蛙”“救救天鹅”“街头”等短文特别精采,情节丝丝相扣引人入胜。

  这些文章写得真实生动,文笔流畅。我反反复复看了好多遍,越看越爱看。尤其是短文里的好词,好句,好段子,对我的质量提高帮助很大。我也会不断的阅读其他好书,来培养我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只要我持之以恒,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的书写能力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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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幻书,漫画书,故事书等,这都不是我喜欢的书,我喜欢的书还是妈妈卖给我的那本作文书。

  那本作文书虽然外貌不美丽,但是里面且有丰富的作文,比如:[美丽的校园]这是一个黑龙江的一个13岁的姐姐写的,上面是这样写的:我爱我可爱有美丽的校园,我们学校的风景很美。每当我走进校园就听到朗朗的读书声,我还听到快乐的小鸟在唱歌。在走进一点,就看到花花绿绿的树苗和花儿。。。。。。。。。。。虽然我只介绍了一半的作文,但是可以想象他们的校园是美丽的。

  啊,作文书啊,你总是装着无穷的知识,作文书啊,我喜欢你。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对,书可以充实人的头脑,丰富人的心灵。不知何时,我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记得,我有一次回家连门都没关,便跑回房间看起了《趣味作文》。

  说起这本《趣味作文》可大有来头,这本书里有作文素材库、阅读休闲吧、写作大舞台、爆笑糖果屋等等板块来教我们写好作文。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作文素材库中的名师点子屋。因为名师点子屋里名师会告诉我们一些写作的小秘诀,使我们的作文“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虽然我订《趣味作文》才一年,可这本书已经成为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也是我的一位好老师。

  每次,我一拿到这本书,便会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一页,两页,三页知道我读完,总还觉得犹意未尽。 莎士比亚说得果然不错,“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让我们一起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一起让书香伴我们成长。

  书是知识的阶梯,是知识的海洋,在书里面有着我们一生受用不尽的知识和道理。

  在我的小书房里有许多书,有《西游记》、《十万个为什么》、《安徒生童话》。。。。。。其中我最喜欢著名的《安徒生童话》。

  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开始给我讲《安徒生童话》。里面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生动、有趣。那时候我总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妈妈也总是慢慢的打开厚厚的书给我讲故事,妈妈讲的是那么和蔼,妈妈讲的时候我听的是那么认真。

  随着我的年龄增长我也找以不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而是学着自己看书了。每当我写完作业我总是打开厚厚的《安徒生童话》一页页的翻着我每次看书都看得津津有味。 渐渐的我也拥有了很多书,但是妈妈给我讲过的故事我我至今也没有忘记。我那一本本书都蕴藏着无数个故事,我像是一个勤劳的渔民在知识的海洋里寻找到知识的小鱼。

  古人有一句话说的好:开卷有益。只要你喜欢看书、热爱看书,任何一个人都能在知识的海洋里汲取到属于你的知识。

  在书的世界里你可以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优秀的‘探险家’在知识的世界里,找到珍贵的‘宝藏’,也可以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渔夫’在知识的海洋里捕捞到知识的‘小鱼’。

  朋友们,跟我一样,拿起手中的一本书,尽情的享受,尽情的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我相信不用多久大家一定会懂得更多的知识。记住书籍是人类思想的宝库、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书籍就是这个时代的生命!谁说二十一世纪缺人才,我们个个都是人才!

  如果有人问我,你喜欢哪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寒假里读的一本书,当时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觉得它一定是一部惊险刺激而有趣的书。果然,它深深地吸引了我,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个航海爱好者,他从小就想出洋远游,长大后那蠢蠢欲动的心更是按捺不住了。于是他瞒着父母,到了海上去航游。他几乎每次航海都凶险万分,还当过两年的俘虏,在第六次航海中,他流落到了荒岛。在荒岛上,鲁滨逊通过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创造了美好的家园,还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之久。他发现岛上竟有食人族,并从食人族的手中救下了“星期五”。最后因为鲁滨逊救了好船长,并帮他夺回了船只,好船长也把鲁滨逊和“星期五”送回了故乡。

  我为什么会喜欢这本书呢?因为这本书有很多优点。

  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遭遇海难、落入荒岛、建筑家园、发现野人、救下“星期五”、夺回船只、回到故乡,整本书情节紧接着一个高潮有一个高潮,就像是在坐过山车,曲折离奇。故事描写很详细,读着就像是身临其境一般,让我也想象着在荒岛如何自力更生。

  这本书中有许多我认为很有哲理的话,就比如这一条:“假如我们肯下功夫对一切事物进行推理分析,冥思苦想的结果就是人人皆能掌握所有技艺。”我想,鲁滨逊也是经过一步步的推理和思考,才能在荒岛上建筑起自己的家园吧,不管做什么事,多思考多分析就能找到做事的诀窍。

  我还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他如同偶像一般占据了我的心,让我对这本书念念不忘。鲁滨逊在这本书中仿佛就是英雄一般的人物,他勇敢、智慧、开朗、坚忍不拔、善良、有正义感,他仿佛就是集人类美好品质于一身的人,我相信这样的鲁滨逊大多数读者都会喜欢吧。我很敬佩他,他能在流落荒岛后乐观坦然的面对生活,去想各种办法克服困难,在荒岛上,他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或许他的乐观这点我可以做到,但亲手制作各种生活用品我就不敢尝试了,特别是为了吃到面包,他几乎用了一年多的时间,为了离开荒岛,自制独木舟,一次不成功再做一次,每次都要用上几个月时间,这份勇气和毅力,使我很敬佩。我喜欢鲁滨孙的挑战精神、乐观精神、自力更生的能力,他流落荒岛的经历简直是野外生活的宝典,所以,我特别喜欢读流落荒岛的那些章节。

  这本书就是一部惊险刺激的荒岛生存记,一曲歌颂勇气和智慧的生命赞歌,让我喜欢得爱不释手!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菁华3篇)(扩展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英语作文 (菁华3篇)

  My favorite novel is which is written by Jules Verne. The author was born in France and devoted himself to literature and wrote several scientific romances, which gained him the name——Father of Modern Science Fiction”.

  This is a book of science fiction which tells us an exciting story about an English gentleman, Mr. Phileas Fogg, who makes a bet with his clubmates and manages to travel around the world in eighty days. It gives us a vivid description of the many difficulties and incidents which happen on his journey.

  From this story, we can see the author's deep love for the sea, travel and adventure, which played a vital role in his life. We are also astonished and convinced by his fertile imagination and scientific and geographical knowledge.

  I enjoy reading different kinds of books, but "Harry Porter" is my favorite one. The story is very long but I am interested in it. Harry was such a brave and clever boy that he dared to fight against powerful enemies.

  His Z-shaped scar and magic stick brought me into a magical world. In fact, the fiction story is so meaningful that I can learn a lot from it.

  I think it's the best book I've ever read.

  I like reading, so I love many different kinds of books very much, because they not only broaden my horizons but also give me inspiration.

  Up to now I have read a lot of books, for example, magazines, novels and storybooks and so on. But one of the books that I like best is My Life Story. It was created by an American writer---Helen Keller in 1902.She was a blind, deaf and dumb person. In the book, she wrote that she had not been able to see, hear or speak since the age of one year and seven months. This unusual thing made her very sad. When she was seven years old, she knew Miss Sullivan, her good teacher. Helen was getting happier every day. Then, Miss Sullivan helped her learn how to write English words. At first, Miss Sullivan wrote some words on Helens hands with her own fingers again and again. Helen was a very diligent girl. Because of this, she tried as much as possible to remember words. After that, she wrote and published many famous works. My Life Story is one of them.

  It shows us a universal truth:”Nothing is difficult if you put your heart intoit!”This is why I like it best. What about you?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 (菁华3篇)(扩展8)

——我喜欢的一本书300字作文(十)份

  我相信,许多人都喜欢看书,我也喜欢看书。我有一本我喜欢看的书。这本书叫《俗世奇人》

  这本书的由来:有一天,老师给我们讲了刷子李的 那一课,老师又拿出《俗世奇人》这本书,给我们读了几个故事。我听一听,感到不错,就把它买下来。 这一本书里写的是天津卫的各种各样的奇人妙事。如:泥人张,那人掐的泥人比真的还像了!刷子李,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刷完后, 身上没有一个白点。认牙:华大夫治牙好,他只认别人的牙,别的.不认 。 《俗世奇人》这本书给我的收获是如:他们的手艺很高,我们做不到。《认牙》里的华大夫只认牙,不看脸。

  我的启发:我们干事要像《俗世奇人》的认牙那个华大夫一样,认 认 真真的做事,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之前,我就喜欢看很多好看的小说,比如说当初的悟空传,或者是根本就不出名的斗佛。

  我知道,这些都只不过是一种纪念性的存在,也许出版过这本书的作者,现在都已经销声匿迹了,可是即便如此,我还是很喜欢他。

  我知道,他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视野,哪怕是儿女情长都加入进去,也有不一样的东西存在,这是现在很多人都做不到的一点。

  可是,喜欢的同时,我也在担惊受怕着,我害怕以后的自己,再也看不到这样精彩的.作品了,于是我就产生了一个务必疯狂的念头,我想把这些市面上都有的书,全部买下来,放在我书房的书架上,哪怕是珍藏,哪怕是在我的书架上蒙尘,我也无遗憾。

  可是后来,我想我还是不能这样做。

  正是因为喜欢,菜肴让世界上更多的人知道她的存在,就好像很多次,我们面对自己的心爱的人也是一样,要让她得到自由,让她得到更好的发展,也只有如此,你们才会有更广阔更美丽的未来。这些,都不是时空的局限所能够改变的。

  我有一本书,名字叫做《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是一本会说话的书,为什么呢?那我就给你们讲讲吧。

  这本书讲述一个女孩海伦,她在一岁时,因为脑充血,造成她又盲又聋,因为莎莉文老师的到来,使海伦又有了生活的信心,在莎莉文老师地指导下,海伦踏进了哈佛大学。每次演讲,莎莉文老师总陪在她身边,然而,过度的劳累使莎莉文老师双目失明。在莎莉文老师去世后,海伦一度想放弃孤军奋战,但她想起莎莉文老师说:“海伦,老师可不喜欢你这样子”这句话时,海伦又树立了信心。

  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在19世纪里,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仑,还有一个是海伦。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被上帝咬过的苹果,有人缺陷大,有人缺陷小,上帝不希望自己喜欢的苹果生活在悲痛中。这本书给我们上了生命的一课,是学校里没有的`课,所以这节课会让你受益终生。书里面的话会比你学校里的课更受益终生!

  一天早上,妈妈笑眯眯地从厨房端出一碗香喷喷的红烧肉,贪吃的爸爸早早的坐在座位上要吃红烧肉,爸爸实在忍不住了拿起筷子想要夹肉。妈妈拍了爸爸一下,生气的说:你看少了谁,爸爸仔细一看少了儿子,妈妈让爸爸去找儿子。

  爸爸走到儿子房间门外心想:这小子不在房间里还能在哪里,爸爸敲了一下门,没反应,再敲一下门,依旧没反应,爸爸只好推门而入,让他惊讶的是,*时贪玩的儿子给他书他都不爱看,这是什么书呀?连儿子都被吸引住了。

  爸爸想到他最爱的红烧肉要冷了,于是叫儿子快点去吃饭。儿子乖乖得来到餐桌旁准备吃饭可是爸爸不见了。

  儿子和妈妈等啊等,等的妈妈和儿子肚皮都咕噜咕噜的`叫了,妈妈很生气的命令儿子去找爸爸,儿子飞快跑到自己的房间去找爸爸,儿子看见爸爸津津有味地看着自己的书。

  哈哈,这真是一对搞笑的父子!

  在家里,我房间的书架上有很多书,其中一本《名校日记》书,我现在最喜欢看了。

  在这本书里有“自满是学*的天敌”“医院门口”“小吃店里”“智救青蛙”“救救天鹅”“街头”等短文特别精采,情节丝丝相扣引人入胜。

  这些文章写得真实生动,文笔流畅。我反反复复看了好多遍,越看越爱看。尤其是短文里的好词,好句,好段子,对我的作文质量提高帮助很大。我也会不断的阅读其他好书,来培养我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只要我持之以恒,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的书写能力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今天是周末,妈妈为小明和爸爸准备了一桌丰盛的午餐。准备开饭了。“咦,小明到哪去了,怎么没有过来吃饭啊?”爸爸看着对面空荡荡的座位问道,妈妈笑着指了指小明的`房间。

  于是,爸爸起身走进小明的房间,他发现小明正趴在地板上聚精会神的看书呢!“明明,该吃饭了啊!妈妈烧了好多菜。书虽然好看,但是现在是吃饭的时间,咱们吃过饭再看吧。”爸爸笑着说道。“那好吧。”小明依依不舍的放下书,走到饭厅吃饭了。

  可是,爸爸怎么又不见了,“明明,你赶紧去喊爸爸,菜都要凉了。”妈妈说。小明立即跑去房间,哈哈,原来爸爸也正趴在地上看的那本书呢!“爸爸,书虽然好看,但是现在是吃饭的时间啊。”小明学着爸爸刚才说的话捂着嘴笑着说,爸爸红着脸不好意思的说,“对对,先吃饭。”父子俩一起来到客厅吃饭了。

  书籍真是有着神奇的魔力啊!

  我忽然从书中嗅到了历史的气息,发酵得很浓稠,忍不住想舔几口,翻一翻。

  时间:公元前202年

  地点:乌江边

  人物:项羽夕阳无形地吞噬着天边,天很沉很沉。我通过围得水学泻不通的.战军看到了那曾霸战沙场、气盖山河的姿影:他轻轻搁下怀中的虞姬,仰天怒吼,挥动着剑刃向敌军冲去,他掳来一敌军抡挡在身前,另只手毫不留情地剑戳人命脉,他眼里充满血丝盈着泪光。一刻不到战势扭曲了,他被前来支援的敌军用长qiang架住穿透身体,血沽沽地流出,项羽凄然一笑:“战起,吾败,天下定于小人刘邦。”刚说完,长qiang又深入骨肉几分,他含着不屈:“真忠心呀……可惜,我吾才明楚河汉界不过盘棋。”此刻,不远处传来马啼声,长啸怒吼,我望着这变了的天,念起“项君之力拔山兮,孤水无奈草萋萋,垓下虽败威尤在,何故弃骓器虞姬?”

  晚上妈妈把诱人的红烧牛肉端来了。爸爸馋得直流口水,冲上前去,想大吃特吃。妈妈拦住直流口水的爸爸说:“不行,把儿子叫过来再吃。”爸爸只好乖乖地照妈妈说的.去做。

  爸爸走进儿子的房间,只看见儿子趴在地上,双手托着下巴,向后翘着脚,津津有味地看书。爸爸急匆匆地催道:“儿子快吃饭,别看了!”儿子只好回到客厅去吃饭。父亲很好奇:“贪玩的儿子怎会认真看书呢?我得看一下是什么书。”

  儿子和妈妈在桌子上等啊等,母亲不耐烦的说:“你们这个不来那个不去,连个饭都吃不好。”可原本热乎乎的饭菜都凉了,母亲问儿子:“你爸呢?”儿子说,也许他在房间看百科书呢。”母亲说:“你去把爸爸叫来。”

  儿子怒气冲冲地走进爸爸自己的房间,当他看到爸爸那副样子,惊得呆若木鸡。爸爸和自己一样,而且腿还来回摇晃,嘴里嘀咕着:“真好看!”

  最后,他们都没吃成饭。

  星期五,我们学了一篇新课文,名叫“煮书”。我一看这题目,一串串问号就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书怎么能煮呢?书一煮不就烂了么?再说,书煮熟了也不能吃……

  我带着一大堆问号看起了课文。哦!书中作者的爷爷告诉我们,原来“煮书”不是真正地“煮”,而是反复诵读品味,把书读熟读透,这样才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作者的爷爷还告诉我们“煮书”先从“煮”语文书入手。书上的每篇作文都是范文,每天早晨,放声读上几篇,细细品味一番,十分有意思。这样我们不仅能体会文章情感,还可以牢记妙词佳句……以后说话和写文章就不愁了。嗨!瞧我这记性,每天早上我们不都在“煮书”吗!我那书都快被我“煮”烂了。

  通过读这篇文章我知道了“煮书”不是真正的'“煮”,而是去反复诵读品味。

  一天晩上妈妈做了一桌香喷喷的晚饭,父与子一家正准备吃晚饭。忽然爸爸用手指着孩子的座位说:孩子呢?妈妈用温柔的语气说:你到孩子房间去找找。

  爸爸轻轻的推开孩子房间,发现孩子正趴在地上津津有味看着漫画书。爸爸说:妈妈叫你去吃饭了。孩子依依不舍的去吃饭,爸爸好奇的想看看儿子在看什么书,这么认真连饭都忘记吃,也鬼鬼祟祟的想看看那本书。可当孩子座下的`时候,正准备开时吃又发现爸爸不在了。妈妈发现饭已经冷了,妈妈生气的说:去找找你爸爸又去哪儿了。孩子去叫爸爸发现,爸爸也正趴在地上津津有味的看着那本漫画书。儿子说:妈妈叫你去吃饭了,爸爸说这书太好看都把我吸引主了。但是爸爸还是放下书和儿子一起去吃饭了。

  饭已经冷了,妈妈只好又加热了。终于可以开开心心的吃香喷喷的晚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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