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初二作文 (菁华3篇)

首页 / 初二作文 / | 2022-11-26 00:00:00 初二作文,喜欢

我喜欢初二作文1

  今天是农历的腊月初八,是传统的腊八节,这一天我最喜欢了,因为我可以吃的我最喜欢喝的腊八粥。

  腊八粥是一道简简单单的粥,叫做腊八粥,不要看粥简单,其实腊八粥做起来是很讲究的。

  腊八粥是一种很讲究的食品。我国喝腊八粥的历史,已有一千多年。最早开始于宋代。家家户户都要制作。传说有的寺院于腊月初八以前由僧人手持钵盂,沿街化缘,将收集来的米、栗、枣、果仁等材料煮成腊八粥散发给穷人。传说吃了以后可以得到佛祖的保佑,所以也有穷人把它叫做“佛粥”。怪不得这种粥材料五花八门,十分好吃了!前一天,奶奶就为这顿粥忙活起来。用凉水泡起了黄米、黑豆、红枣、花生等谷物。光看着就让人联想到了美味。

  清晨一早,奶奶就用木材点起火炉,架起大祸,加好了水,轻轻放进了准备好的谷物,锅中马上变成了五彩世界,花花绿绿的,散发着微微的清香。奶奶用大勺柔柔的搅和了一下,锅中马上就翻腾了起来。奶奶满意的盖上锅盖,去看电视去了,可是我依旧对这十分感兴趣,细细的等待着,我现在终于懂了奶奶用木炭的道理,木炭染出的火柔柔的,轻轻的烘托着锅底,如此做出的粥才会更加香甜可口。木炭一点点向下延伸,我便把它往前推一下,那条坚实的木头为了我们的一顿美味,变成了灰烬。

  过了一个多小时,锅盖沿冒出了白气,锅中也发出了咕咚咕咚的声音,我兴奋的大喊,奶奶走来拍拍我的脑袋,“等等,就来了,你这个小馋猫!”她揭开锅盖,里面的水几乎消失待尽了,缠和在一起的米粒间不时有一个个小气泡,仿佛一个个喷发的火山。膨大的红枣们漂浮在上面,像一群可爱的胖娃娃。我和奶奶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好了!”话音未落,我就捧出了碗筷,叫唤起了家人们。

  一家人围坐在一桌,每个人前面都是一碗火红的腊八粥,我迫不及待的吃了一口,哇!这粥米糯糯的,十分可口!还透着一丝滑爽,仿佛吃亲亲果冻时的浅唱。诱人的红枣更是香甜美味……一碗粥下肚,整个人都暖融融了,冬日的寒冷一扫而光。神话故事说:“腊八粥既可口有营养,还能增福增寿。”

  真希望天天都是腊八节该多好,就可以天天都能吃到我喜欢喝的腊八粥了!

  同学们,你们喜欢喝腊八粥吗?

我喜欢初二作文2

  这学期,我读了著名的文学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书《虎女蒲公英》,这篇小说主要讲了作者在西双版纳捡到了一只小老虎,在陪伴小老虎成长时,作者和这只名叫蒲公英的小老虎建立了深厚的友情,最精彩的一段是作者无意中遭到了大象群的攻击,千钧一发的时刻,蒲公英及时赶来,它灵活机智地和大象斗智斗勇,淋漓尽致的导演了一场“虎象游击战”,最终把作者从大象的铁蹄下救下来的故事……

  读到这里,我真羡慕沈石溪叔叔啊,有这么好的小老虎陪他,要是我也有这样一只小老虎该多好!想到这里,我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嗨!我们家不是也有一只这样的“小老虎”吗?那就是我的`虎兄“志达”哥哥啊!

  只见他浓密的眉毛下一双大的惊人的“虎眼”,*时这双黑黑的“虎眼”活灵活现地转个不停,可他生气的时候“虎眼”里射出的“虎光”象一支支利剑能把人身体刺穿,他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就叫:“赖死了,赖死了”,所以人称“杨辣子”,想到这里,我赶紧跑到妈妈那里:“妈妈,您就让我和我的虎兄培养培养感情吧。”

  妈妈笑着说:“外婆早下命令了,寒假里要好好驯驯这只小”老虎“”。虎兄到我家的第一天,就开始发起“虎威”来,由于临时有事,哥哥的语文补*课取消了,听此消息,只见他浑身上下流露出来的舒坦劲儿让妈妈恨不能咬他几块“虎肉”尝尝,值得庆幸的是,他还记得要背新概念课文,只见他心不在焉地读书两遍,便迫不及待地想背给妈妈听,“虎兄”结结巴巴地连背带蒙,妈妈义正严词用训犯人的口气要求他重背两遍,这下可摸了老虎的屁股,妈妈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就从板凳上跳起来,脸上青筋根根暴起,涨红了脸虎啸起来:“怎么可能,这样背我到老死了也达不到你的要求,你又不是我爸爸!”

  他双眼露出“虎光”让人不寒而栗,妈妈却笑着和哥哥斗智斗勇,软硬兼施,“虎兄”在妈妈的强大攻势下象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瘪了下来,妈妈让“虎兄”每天背英语,练钢笔字,哥哥的学**惯有了很大的改变。

  其实,最最高兴的是我啊,因为一个人在家里多孤独啊,有了“虎兄”的陪伴,我真觉得这个寒假是最快乐的一个寒假!读过《虎女蒲公英》,想到我的“虎兄”,我明白了爱的力量是强大的,爱可以改变许多,许多……

我喜欢初二作文3

  家是温馨的,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

  我爱家,因为它那餐桌让我觉得温馨。家里那不大的餐桌聚集了一家人的幸福,吃饭是最温馨的时刻。几盘五颜六色的菜,三碗热气腾腾的米饭,足以让人垂涎三尺。简单的饮食令人百吃不厌,因为它包含着家的温馨。吃饭时,一家人总是亲切地聊天,说说身边发生的新鲜事,谈谈现在的生活情况,再讲讲有趣的'笑话。吃饭时的交谈可以放松生活的紧张,消除一天的疲劳,可美妙了。吃饭时,餐桌礼仪也很重要,比如不能在菜里挑三拣四,也不能大声喧哗,同时互相要热情,你帮我拿双筷子,我帮你打碗饭,爸爸给我夹块鱼肉,妈妈给我夹片菜叶,我也不忘笑着回答声“谢谢”。温馨的灯光下,一家子其乐融融,饭菜里浸透着家人的笑意,品尝一下,味道甜甜的,心里感觉暖暖的。

  我爱家,因为它那电视让我觉得快乐。*常电视由爸爸妈妈掌管,使我望电视兴叹,不过偶尔我可以与他们一起看电视,那时我是快乐的。靠在沙发上,放松地看电视节目,有趣的小品、新闻、科教节目、各种纪录片,都老少皆宜,一家人看得津津有味,忘记了生活的烦恼。看完电视节目,一家人又开始讨论,展示自己从中得到的收获,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互相交流各自对节目的意见,并与生活实际联系,感受不同的体会,也可以幽默地评论几句,使大家欢快地笑一笑,活跃一下气氛。在电视前,一家人各得其乐,快乐地欢笑。

  我爱家,因为它那书房让我觉得充实。每天,我都要坐在那儿好久,紧张地完成作业,手握着笔不停地写着字,龙飞凤舞;嘴巴快速地读着课本,口齿清楚;脑子飞快地解决着难题,绞尽脑汁。写作业的时间很少,作业量又很大,速度一定要很快哦,分秒必争,十分紧张,难有空闲的时间。如果我超速完成了作业,有难得的空闲之时,那么就可以放松一会儿了,我可以悠闲地看书,缓解写作业带来的紧张感,也可以抬头远望窗外苍翠的树木,以此消除眼睛的疲劳。

  我的家温馨、快乐又充实,我没有理由不最喜欢那儿。我爱我家,我更爱我家的值得回味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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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初二作文 (菁华3篇)(扩展1)

——我喜欢夏季初二作文 (菁华3篇)

我喜欢夏季初二作文1

  远处的炊烟袅袅升起,灼阳透过大树的缝隙。鸣蝉在树丛里高声唱起,女孩儿们的裙摆在暖风中微微飘逸。

  这便是夏季。

  夏是绿色的,它绿得深沉,绿得刚劲。它从不像秋季那样寂寥,也从不像冬季那般苍白。

  夏季的天空是海一般的蓝,并没有白云。太阳高高挂起,释放着他存留了三个季节的热情,这热情铺洒在窄窄的田间小道上,上面印着孩子们调皮的脚印,来来*,有些许凌乱。也望见寥寥几人戴着帽子把头低低地埋在麦田里的,浅浅的小溪里飘着孩子们的笑声,溅洒着晶莹的水花,手拿一根美味的棒冰,这些便凉爽了孩子的夏季。

  门前晾衣绳上飘着溢满夏香的裙衣,阳光晒熟了路边的野花,晒懒了家门前的小狗。阳光斑斑点点地照在绿荫下的小泥路上,还有走在泥路上的少女的脸上,她的裙摆是跳动着的,不巧占了路旁的花香,弥漫一身。

  夏天是爱憎分明的,不过脸变得有些出人意料。早上若是烈日,中午就很可能轰轰烈烈地来一场暴雨,常常让人不得不把晾衣绳上的衣裙全挂在自己身上往屋子里狂奔,可当你把衣服好好地挂在屋里边儿时,外面又是晴空万里了,这下就只剩你一人望着天空喊不甘了。雨后的夏天是清新的,到处都弥漫着淡淡的青草香,树叶透绿透绿的,下边还停留着一只躲雨的飞虫,屋里还站着一个刚在雨中奔跑过的娃娃。

  夏夜便是惬意的了。大人们也放下了白天的忙碌,老人们则拿着蒲扇坐在门前有风的地方拉拉家常,你家孙子怎样啦,我家孙女又怎样啦。当然,他们的孙子孙女儿也爱学着他们的样子唠家常的`,不过通常是明天天去哪玩水啦,后天去哪儿捉虫啦……大部分时候这些小板凳是空着的,小孩子们全都蹑手蹑脚地往蝉那里摸索,扒开草丛只见一只青蛙,“呱!”“咚!”没影儿了。只回荡着蝉似悲似喜的高鸣,仿佛能划破夏夜的宁静。

  夏嘛,多阳光,多雨水,多闹腾,多宁静。你若说她是个孩子,她又穿着性感的裙子,你若说她是个大人,她又满满地散发着痛真难。所以说我喜欢夏季呢!

我喜欢夏季初二作文2

  太阳公公微笑着出来了,又是一个好天气。我哼着小曲去逛街,一路上小花向我微笑,小草向我点头。阵阵微风吹过,感觉心情非常舒畅。

  到了中午,因为太阳公公太高兴了,所以阳光就更明媚了。感觉有些热,先从冰箱里拿出来一个大西瓜吃。红红的西瓜瓤儿,绿色的西瓜皮,黑色的西瓜籽,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地口水就流下来了。“还看什么,还不开吃?”心里想着便拿起西瓜往嘴里塞。咬上一口,甜甜的西瓜汁就渗了出来,冰凉解渴,还去暑,只有一个字可形容:“爽!”

  在家呆着没事干,出去玩会儿!必须得带上帅气的太阳帽,这脸本来就黑,在让太阳给我晒晒就成非洲人了!然后再戴上太阳镜,因为太阳光太刺眼了,戴上太阳镜既保护眼睛又显得酷酷的,真是一举两得啊!打扮好了,走,出发!Lat‘sgo!

  在外面玩了一会,觉得有点热,就去买冰糕吃。“啊,我亲爱的冰糕,我来了!打开包装袋,露出白色的、红色的、黄色的、绿色的,让人看了都垂涎三尺的冰糕,以我这性格,就会迫不及待地吃这冰凉冰凉的雪糕,有两个字可以形容:“好吃!”

  我喜欢夏季,喜欢夏季的太阳公公,冰凉的雪糕,清爽可口的西瓜……夏季,让我有前进的动力,奋发向上的精神。我喜欢夏季,喜欢夏季的所有一切!

我喜欢夏季初二作文3

  夜,神秘而又丰富。百般无聊的我趴在阳台上举目四望。不得不说,这一看才发下竟是如此有趣。从四面八方传来的声音洪大而又细小,仔细辨别后,才发现这里含有蝉鸣,蛙鸣,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虫子也来高歌一曲。如此之多的声音组合在一起便成了一曲天籁之音。我相信无论多么伟大的作曲家,也谱写不出如此扣人心弦的音符,因为这是大自然的杰作。

  黑色的幕布上,镶嵌着光彩夺目的.钻石。小船般的月牙儿在云彩之间,来回躲藏。我想他一定是在和星星们捉迷藏。星星们眨着大眼睛四处地找月亮,但连月亮的影子也没有见到。月亮见他们着急,便自己跑了出来。星星们欢喜地扑进月亮的怀抱,月亮汇集了星星们的光后,更加皎洁了。四周一切似乎都变亮起来了。在朦胧的月光下,花草树木也披上了一层轻纱,变的神秘起来了。在花草树木间泛着点点亮光,思索了好一会儿都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待亮光越来越*时,我才明白这是我最爱的萤火虫,它们在花草间穿梭,好像在同花草们叙述它们在沿途所见的风光。

  微风吹来,一阵清香袭来,沁人心脾。我恍然大悟,这声音像是从隔壁王大爷家传来的。王大爷特别疼爱荷花,对它们也是悉心照料。每年荷花结出莲子,王大夜总会摘下来送给左邻右舍。莲子微苦,我不喜欢,所以对荷花也没有好感。可如今这股清香让我知道了荷香是如此清新细致。空气中不单单只有荷香,还有稻子成熟后的稻香。两种味道混合在一起,有种说不出的奇妙。

  听着天籁之音,看着飞过的萤火虫,闻着荷香和稻香。我躺在床上睡着了,梦里,我是演奏天籁之音其中的一员,我是萤火虫中的一只,我是星星中的一颗,我是


我喜欢初二作文 (菁华3篇)(扩展2)

——我最喜欢的人初二作文 (菁华3篇)

我最喜欢的人初二作文1

  每当提起朋友,我都会想起我儿时最要好的伙伴――高嘉怡。

  高嘉怡是婆婆的邻居,我每次到了婆婆家,都会去找高嘉怡。我们一起欢笑,一起玩耍,一起唱歌,一起舞蹈。高嘉怡的眼睛较小,但她很可爱,她的笑容如同百合花一样。小时候,我和她常常一起笑。

  我们一起上了一年级,一下课,我们两个总会走到一起,虽然我们不是同桌,但我们走的很*,我现在还记得我们当时打闹嬉戏的情景。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那次下课后,我又一次来到了学校的花坛旁。闻着清新而又甜美的花香,流连在花丛之中,一朵朵幽香而芬芳的鲜花朝我点头微笑,诉说着生活的美好突然,我眼前一黑,双眼被一双芊芊玉手遮住。猜猜我是谁?背后的声音显得十分高兴。高嘉怡,别逗了。我笑着回答,心情如*静的湖水投进了一颗小石头,泛起一层层涟漪,在湖中荡漾开来,久久不能*静,每一层涟漪中都充满着我们的欢乐与幸福。我们彼此心照不宣,静静地对视着,喜悦在心头蔓延开来。她在我的世界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当时,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二年级时,学校拆迁了,我和她分开了,她搬到了别处,我回到了老家。今年,当时幼小的我们现在都已经长大了,又聚在了一起。几天前她过生日,请了14个同学,我就是其中唯一一个别班的同学,我为拥有这份友谊而感到格外的高兴。我仿佛看见,在一个隐秘的地方,一朵美丽的友谊之花正在越开越大,越开越美,越开越绚烂

我最喜欢的人初二作文2

  “世上只有妈妈好······”相信大家都听过这首歌,我们都是从妈妈身上掉下来的肉,所以我们都最最最最最喜欢妈妈。

  我的妈妈长得眉清目秀,文雅端庄。她的眼睛黑黑的,老是湿漉漉的,使那长长的睫毛像是长在两池清水岸上的水草;小小的鼻子,特别可爱;还有一张像红樱桃一样能说会道的小嘴巴;最显眼的是妈妈的头发,像鸡毛一样。

  同学们,你们的妈妈可能艰苦朴素,但我的妈妈却非常时尚。在家里,她的项链,衣服等各种东西随处可见,最可恨的是,她隔三差五就会买新的衣服。所以我们家都快成卖女装的商店了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每当过生日时听到小朋友唱这首歌我就心存感激。有的人可能会问为什么,这是因为我们的生日就是妈妈的受难日。她们忍着痛生下我们,所以我们永远不能忘记。我们要记住:我们的生日就是妈妈的受难日。

  妈妈为什么让我如此喜欢呢?那是因为妈妈每天起早贪黑,不知疲倦的为我付出。每天早晨,我一醒来就有可口的饭菜等着我;每天晚上,妈妈等我进入梦乡后才会睡觉。所以,妈妈我想对您说:“谢谢您,妈妈!”

  妈妈,是您让我在黑暗中看到了光明;让我在绝望中看到了希望;让我从挫折中站了起来。妈妈,谢谢您。妈妈,我永远爱您!

  “世上只有妈妈好······”我会记住它,把它深深的印在脑海中。

我最喜欢的人初二作文3

  浓浓的眉毛,一双大大的眼睛,红润的嘴巴,一笑起来脸上就会露出深深的酒窝,美丽极了!

  她就是我最喜欢的人——飞鱼老师,飞鱼老师是一个十分幽默的人,也是同学们最喜欢的老师!

  学*有乐趣

  记得有一次,飞鱼老师说要教我们做饼干,我心想:原来飞鱼老师还会做小饼干啊!好能干呀!我们通过回答问题获得了材料,于是我们学着飞鱼老师的样子做不同形状的小饼干,有做小白兔的`,有做小熊的,还有做大树的,各种各样,好玩极了!

  接招幽默

  飞鱼老师每次讲课,总会在中途给我们讲一个笑话或玩游戏,如:有一次飞鱼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十分好玩的游戏,老师点到名的同学要说一个动物,不能重复,老师点到了我,我说:“大象。”点到吉吉国王,他说:“狐狸。”“那你就可以与黄鼠狼做朋友了,黄鼠狼放了一个臭屁,臭晕你。”飞鱼老师笑着说,同学们顿时哈哈大笑。

  教学有妙招

  飞鱼老师在上课,如果有人在讲话,飞鱼老师就会轻轻拍一下桌子警告他,可是不管用,于是飞鱼老师想了一个妙招,每次都来场比赛,输的一组就会有惩罚,赢的人有奖品,于是同学们纷纷积极举手,飞鱼老师心想:看我多厉害。

  这就是我喜欢的人——飞鱼老师,他就是我心中最美的人。


我喜欢初二作文 (菁华3篇)(扩展3)

——我喜欢初二作文菁选

我喜欢初二作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初二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喜欢初二作文1

  她抱着书本,*惯性地理了理扎成辫的长发,跨进教室。教室内一片安静,同学们都静静地坐好,一双双眼睛齐齐望向她,等待着她开口。

  只见她身着一件崭新而色彩鲜明的长裙,在微风吹动下,裙角微微飘拂,脸上那恰到好处的妆容,伴着发间偶尔闪现的首饰的银光,衬得她好似百花丛间蹦出的仙子。

  这便是她每日开始上课时的情形。每一天,她总是这般盛装出场。尽管她已经三十多岁,女儿也上小学了,可她依旧爱打扮。每一日,她的穿着似乎都有所不同,哪怕是同一件衣服,她都会将其穿出新的.花样来,以全新的模样郑重地迎接新一天的到来。

  不知是否是因为她的打扮,她看上去总是那般有活力,有时候甚至让人感觉她像是一个小孩子,比我们还小的孩子。

  她特别喜欢唱歌,经常自己用手机在家里录歌、K歌,然后发在朋友圈里“炫耀”一番。为了唱歌,她还特地买了一个“金话筒”,而且竟然还特意拿到班上来给我们看,告诉我们怎么用,并跟我们说:“如果有人想要唱歌或者是录音的话,可以找我借哦。”那模样好像是一个孩子拿着一包糖果说:“如果有人饿了,可以来找我拿哦。”后来,我们要录制朗诵音频,她真的借给我们了。

  她多才多艺,我们班上的表演几乎都是她编排的。有一次,班级排舞蹈《中国范儿》,每晚她都留下来加班帮我们排练。那次舞蹈排得很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她欢呼雀跃,兴奋极了,甚至给我们来了一个大拥抱。

  她鲜少呵斥我们,时常鼓励我们。她在班上发行了卡通“钞票”和免抄贴纸,让我们都觉得很有意思,她也以这种方式来督促我们。不过,当我们犯下严重错误的时候,她也是会严厉批评我们的。

  她其实很感性。还记得离别毕业之时,她又给我们来了一个大拥抱,只不过这次是哭着的。当给我们毕业赠言时,说着说着,她就哽咽了。*日里,她好似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像孩子一般纯真、直率地表达,可这次她强忍住内心的波澜,许是不想让我们太伤心。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老师——陈晨,我的小学英语老师。她纯真而善良,热情而美丽,像是我们年少轻浮的心中一泓缓缓滋润心田的清泉。

我喜欢初二作文2

  我最喜欢的人是爸爸,他长得又高又胖,爸爸说他以前是追风少年,瘦得只剩下骨头,肚子是到了中年才发福的。但在我心里,爸爸一直是我所称上的“美男子”。他脾气有时候很暴躁,当然一般都是在我放错而又屡教不改的时候;但是有时候又显得很温和、特亲*。

  从小都是爸爸给我洗澡,就拿洗头发来说吧,妈妈一直嫌我头发太长太难洗,认为我是个男孩子,留着么长的头发,再加上我不讲卫生,都可以不化妆去演丐帮帮主了。所以总想“威逼利诱”我去剪掉。幸亏爸爸坚定地支持我:“只要头发没有女生的长,就不用剪。”于是,洗头发这项艰巨的工作就落在了爸爸身上。每个星期,爸爸都会耐心地帮我清洗头发。首先给我一条干毛巾,擦擦眼睛擦擦脸,然后把头发打湿,一点一点地用洗发露涂抹在头发上。轻轻的抓,搓呀洗呀,再用喷头把泡沫冲得干干净净,别提有多舒服啦!这时候的爸爸,比妈妈还要温柔。说他温柔吧,发起脾气来又像电闪雷鸣一般可怕。还记得我二年级时,玩轮滑时把腿摔骨折了,还嗑破了嘴巴,鲜血直流。爸爸一回来就抱起我开着车火速冲向医院,没想到刚停下保安就说停的是救护车占用车道,要我们离开,为此爸爸和保安大吵一架,我和妈妈看的触目惊心,直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在家,爸爸是最宠爱我的。好吃的,好玩的,现代流行的,只要我喜欢,在爸爸能接受范围之内,他都给我买,连妈妈反对也没用。爸爸做生意可辛苦了,不管多忙多累,回到家都会抽出空来陪我打羽毛球、乒乓球、篮球;陪我爬山散步,并且每一年春节都会抽出一个礼拜的时间带我出去旅游,这个时候的爸爸是最亲*的好朋友。

  可是,在我的.学*问题上,他可是严格要求,毫不手软。一次考试太粗心,做错了不该错的题目。爸爸瞬间就摆出了冰块脸,好可怕!我心中暗想:“要有一场暴风雨来临了。可爸爸在对待我的学*上又从不以分数为标准,也从来没有因为哪次考试成绩不好而揍我,主要是以学**惯和学*心态上为主,大部分时间都还是循循善诱教导我的,所以我在学*这一块一直没太有什么压力,心态特别的好。

  这就是我的爸爸,虽然他有时“暴躁如雷”有时“阳光灿烂”但是他爱我,我也爱他!都说“父母是自己无法选择的”,由而我很幸福。

我喜欢初二作文3

  书让人产生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更是精神上的支柱。

  在我记忆的长河里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莫过于《老人与海》了,每本书都有自己独特的灵魂,当我抱着一颗好奇心阅读完这本书时才知道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位*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里发生了一件看似*凡的事但又不*凡。一个名叫三提亚哥的老渔夫出海打鱼当他已经出海八十多天天还是一无所获时,意外的是他在快要绝望的时候既然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比他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可是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整整拖了三天,在中途中,老人并没有想过放弃的念头,最后大马林鱼因精疲力尽被渔夫杀死了。当他准备回去向歧视他的人们证实他不是失败者时,又遭到了鲨鱼袭击,他用尽了一切力量来反击。虽然回港时只剩下大马林鱼的鱼头和骨头鱼肉都被鲨鱼要去了,但是并没有摧毁他英勇的斗志。我想鲨鱼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最强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回忆起老人曾说过的那句话:"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在我读这本书之前,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受不起大风大雨的小鸟,一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就会想着逃避。在学*生涯中,只要考试成绩不理想,就会垂头丧气觉得自己不管怎么努力都比不过别人。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再也不会因为做什么不顺利或失败,一切都将会过去,而过去的就会成为下一步的转折点。人生本来就应该无止境的追求,“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

  失败,也许在很多人眼里会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但在人生的路途中失败是再*常不过的事。在渔夫出海之前,他是所有人眼里的失败者,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几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道路总是不好走的,但如果你也可以像渔夫一样拥有一颗坚持不懈,不被打倒勇敢的心,失败在你眼里就会成为小菜一碟的小事。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在失败里也许你能感受到成功的喜悦。

我喜欢初二作文4

  调皮的阳光躲进浓密的乌云,照得字闪闪发亮。哦,那是云朵的日记……

  8月8日,星期六 风雨交加

  今天,我的家人全都聚集在了一起,想聚一聚,没想到小不点也跟了上来…我们在人的上方高声阔谈,弄得大地颤抖不止,小不点终于抵制不住,落了下去,我们正谈着,突然,黑云叔叔,说“瞧,那是什么?”我们赶紧往那看去,原来是一个小女孩坐在地上,似乎在哭,我们开始注意她,声音也小了许多,小不点也在逐渐的减少,她抬起头来仰望着我们,大声地说“你在同情我吗?若是,那为什么不下大点~呜呜”那是怎么样的一张脸啊,眼睛像泉眼一样不停的往出流和小不点混在一起,从脸庞流入嘴唇。出于对她的同情,我们开始大声说话,企图让小不点落的多些,但是眼睛始终离不开小女孩。

  8月9日,喜庆日 阴转雨

  昨天说了一整夜的话,也有点渴了,但一想起小女孩,就又忍不住出来了,因为大云朵已经很累了,就我们几个,身后伴随着小不点。注视着底下的.一举一动,追寻昨日那个脸庞。“她出来了”我们齐声喊了出来,显然她有点虚弱了,她做出很竭力的样子,大声说“谢谢你们”我们笑了。一不小心又把小不点震了下去,她静静的看着我们,任凭小不点打湿她的衣服,她开始在雨中散步,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渐渐的她开始奔跑,在雨中欢呼,虽然她那么高兴但是我们知道人的身体是经不起如此的,所以,我们只有小心翼翼的笑着。

  太阳公公也笑了,笑的越发灿烂了,浓密的云朵家族也渐渐的疏散开来,太阳公公的阳光照满大地,他坚信,那个小女孩在伤心时不会孤单,因为,有云朵家族陪伴。

  那个小女孩便是我,渐渐地长大后,点点滴滴的喜怒哀乐,总是有云朵陪着我,有“小不点”的顽皮陪着我,有那个夏天陪着我……

  ——后记

我喜欢初二作文5

  你若问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鲁滨逊漂流记》!”

  不要认为这部书已然过时,这部书是在大浪淘沙后筛选出来的传世经典。书中的人物、全书的内容、思想精神已然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它成为我们心中的一道亮丽而永恒的风景线!

  然而对我来说,这部书的价值不至于此,它对我的影响与感化是更深刻的!它的内容对我而言是给我上了一堂生动而震撼的生活科。

  原来的我自理能力很差,不爱承担家务,不爱自力更生,不能脱离父母的关爱、帮助与呵护,这导致了我缺乏独立、缺乏自主,这是一个大弊病。因为独立自主对于一个人来说极其重要,它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我却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就等于失去了人生前进的武器,两手空空的我却不了解这一切的可怕,依然在依赖下尽情享受,不听家人的.劝告。

  在我身上,水开了不知所措,衣服不会自己洗,被子不会自己叠的景象时常发生。我也曾为此感到苦恼,但这苦恼过于肤浅,并未使我下定决心脱离依赖走向自主,直到——

  小学时读到了一篇《鲁滨逊漂流记》的节选,初读之后感到很兴奋,觉得这部书应是本刺激精彩的冒险小说。出于好奇,我小心地打开了封面——生怕破坏这精彩的冒险情节。在认真读过内容简介后,兴奋跌落了一半,失望涌了上来,不就是说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轮船遇难后孤身飘落至一荒岛而独立自活二十多年的故事嘛,这有啥意思?一点也不刺激,但出于一种莫名的感觉,我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花了十来天,整本书读完了,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当我合住这本书时,我在沉思、我在设想,若是我独自飘落到了这样一个荒岛上,我会像鲁滨逊一样去自主生活吗?我能像鲁滨逊一样自主生活吗?阳光照在封面上那个衣衫褴褛的鲁滨逊上,我突然看见他身上在放射自主、独立、自强的光芒。

  我下定决心,要摆脱依赖,去做一个像鲁滨逊一样的自强自立的人。我学*洗衣服,学*做饭,并经常自己干家务,竭力去改变自己。人生当自立,男儿当自强,自己一定要做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现在我已然不再依赖,这多亏了鲁滨逊。是他震撼了我,打动了我,帮助了我,我感谢鲁滨逊,我热爱这本《鲁滨逊漂流记》!

我喜欢初二作文6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xx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

  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我喜欢初二作文7

  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爱上了雨。

  听!暴风疾雨如千军万马,声势浩荡,呼啸而来。雨声巨大而奔放,就像在战场上拼杀的士兵,激情豪放,勇往直前,保家卫国,永不退缩;又像是天地间演奏出的一曲交响乐,释放出无穷的力量,让人精神为之振奋!

  当细雨纷飞时,雨声又是那么的从容不迫,那么的轻柔而舒缓,如一首悠然的长眠曲,闭上双眼,进入遐想,时间随这雨的留去而飞逝,在霓裳倩影车水马龙高楼大厦的城市里,只有这自然的音乐让人陶醉。

  看!雨水是从“天”这个神圣的地方落下的`,纯洁,晶莹,透明,不染一点杂质。看着看者,它就从我的“心灵之窗”流进了我心灵深处,把我犯错的内疚,成功的自满,挫折的痛苦,担忧的烦恼全部冲刷掉。烦躁的心在雨的冲洗下安静了下来。

  摸!“滴”,雨水滴落在我的手指上,那沁心的冰凉从我的指尖一直传到全身,我得到了滋润;“滴”,雨水滴落在我家那几盆娇小的花草上,它们马上生气盎然,每一片叶子都闪耀出一种迷人的光泽,它们得到了滋润;“滴”,雨水滴落在农民伯伯辛苦种植的庄稼上,庄稼得到了滋润……丰收在望的喜悦传遍大地。

  我喜欢雨,我喜欢在雨夜中看书。黑暗的雨夜里,半开着窗户,一盏黄黄旧旧的灯,散出柔和的灯光,在雨声的伴奏下,我闻着淡淡的茶香,沉醉在书海里,忘记了学*的压力,忘记了生活的烦恼,这,便的最好的享受。

  我喜欢雨,它是自然界好的音乐,它让人获得了美的享受。

  我喜欢雨,它让人身心得到放松。

  我喜欢雨,它无私滋润万物,使万物重生,让我能感受农民伯伯们的喜悦,让我看到希望。

  我喜欢雨……

  雨带给我们享受,作者善于运用视觉,触觉,听觉等多种感官在雨中感受了美好的事物,角度全面有深度。文章巧妙运用环境描写,为营造意境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文章语言含蓄婉转,有感染力。

我喜欢初二作文8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我喜欢初二作文9

  人各有所好,动物也不列外。由此可知世间万物都有不同之处,在学*方面以前我对它很乏味,很厌烦,以前的我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学生,

  自我来到这隆师校后,我懂得了学*中的乐趣,我喜欢上了数学这一科,因为我发觉只有数学这一本书上的题能有多种解决的方式,它不像那些文科那样直那样乏味,那样的死板。有时我发觉数学犹如一棵树,它能发出很多可人儿的芽枝但最终它们都生于同一个母亲,那就是它们的`根。

  这里的数学我们大约学了集合,基本初等函数,不等式,数列等知识,在数学课上我们集中的时间最长。我们的数学老师很矫小,她很年轻,我最喜欢她身上散发出的活力与芳香。因为她有我们原校班主任的那种很充足的精神,她也具有和我妈妈一样的芳香,也许也因为这些客观原因让我更加喜欢数学这一科。

  我妈妈曾告诉过我,一条路走不通我们可以换一条,另一条走不通我们可以自己踩出这一条,同样的理解方法但做法不同,它们最终达到的目的是一样的。有许多同学她们不喜欢数学我想来应该是她们嫌麻烦,嫌算术花费的时间太长,也懒得去一步步地理解。其实学*数学就像是在探索,在探索也就是做题的过程中有一种冒险,刺激,思索的感觉。在发现宝藏或古物时也就是还剩下最后一步时你心里就会有小小的波动心也有一点痒,当你拿到宝时也就是得出结果时,你心里有踏实,有点自信,有放松的感觉。

  在这些步骤中你担心结果是否正确过,当你再次得出结论与上次相同时你的心安静下来,一次次的起伏也就代表着你一次次的进步。

  其实人的这一生就像一道数学题,它要经过你的计划,经过你一点点的研究探索,只要你有努力总会得到分哪能怕是一两步也可以分步给你分的/。让我们一起去解开这道题吧,不要担心步骤只乎我们是否则努力过。

我喜欢初二作文10

  这学期,我读了著名的文学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书《虎女蒲公英》,这篇小说主要讲了作者在西双版纳捡到了一只小老虎,在陪伴小老虎成长时,作者和这只名叫蒲公英的小老虎建立了深厚的友情,最精彩的一段是作者无意中遭到了大象群的攻击,千钧一发的时刻,蒲公英及时赶来,它灵活机智地和大象斗智斗勇,淋漓尽致的导演了一场“虎象游击战”,最终把作者从大象的铁蹄下救下来的故事……

  读到这里,我真羡慕沈石溪叔叔啊,有这么好的小老虎陪他,要是我也有这样一只小老虎该多好!想到这里,我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嗨!我们家不是也有一只这样的“小老虎”吗?那就是我的虎兄“志达”哥哥啊!

  只见他浓密的眉毛下一双大的惊人的“虎眼”,*时这双黑黑的“虎眼”活灵活现地转个不停,可他生气的时候“虎眼”里射出的“虎光”象一支支利剑能把人身体刺穿,他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就叫:“赖死了,赖死了”,所以人称“杨辣子”,想到这里,我赶紧跑到妈妈那里:“妈妈,您就让我和我的虎兄培养培养感情吧。”

  妈妈笑着说:“外婆早下命令了,寒假里要好好驯驯这只小”老虎“”。虎兄到我家的第一天,就开始发起“虎威”来,由于临时有事,哥哥的语文补*课取消了,听此消息,只见他浑身上下流露出来的舒坦劲儿让妈妈恨不能咬他几块“虎肉”尝尝,值得庆幸的是,他还记得要背新概念课文,只见他心不在焉地读书两遍,便迫不及待地想背给妈妈听,“虎兄”结结巴巴地连背带蒙,妈妈义正严词用训犯人的口气要求他重背两遍,这下可摸了老虎的屁股,妈妈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就从板凳上跳起来,脸上青筋根根暴起,涨红了脸虎啸起来:“怎么可能,这样背我到老死了也达不到你的要求,你又不是我爸爸!”

  他双眼露出“虎光”让人不寒而栗,妈妈却笑着和哥哥斗智斗勇,软硬兼施,“虎兄”在妈妈的强大攻势下象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瘪了下来,妈妈让“虎兄”每天背英语,练钢笔字,哥哥的学**惯有了很大的改变。

  其实,最最高兴的是我啊,因为一个人在家里多孤独啊,有了“虎兄”的陪伴,我真觉得这个寒假是最快乐的一个寒假!读过《虎女蒲公英》,想到我的“虎兄”,我明白了爱的力量是强大的,爱可以改变许多,许多……

我喜欢初二作文11

  如果问我最想要去哪里,我会说我想去那个漫地樱花的林芝,去感受粉色的美;如果问我最想吃的菜,我会说妈妈亲手做的菜,去回味家乡的味道;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认识谁,我一定会说是他,给我满怀的爱。

  我小的时候如同许多孩子一样,父母为了挣更多的钱,去到远家千里的地方务工,也和许多孩子一样,我在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家交替住着,而我又有些许的不同,因为我得到的爱比任何一般的孩子都更多,因为我有一个待我如同亲生一般的舅舅。

  此事说起来可能也只能归结到缘分上,舅舅舅妈有两个儿子,可却没有一个女儿,而舅舅很喜欢女儿,舅妈也是,四岁是我被送到外婆家,那以后我就在外婆家住了四年,这四年中我像手中的宝一样,被外婆一家人喜爱,舅舅只要一出门就会把我带在身边,舅妈只要一去逛街就会给我带回许多好看的衣服,外公加上我有三个孙子外孙,也只让我一个人坐在他的腿上,以至于后来我的'两个表哥对我有很大的意见,可仍然阻止不了舅舅舅妈对我的喜爱。

  记得有一年过年,别的家里都是人员满堂,孩子的手里牵着爸爸妈妈的手,而我虽然穿着新衣服新鞋子手里拿着最喜欢的玩具,心里却很失落,我知道爸爸妈妈不能回家陪我过年,一个人跑回屋里,在床上哭了很久,后来舅舅到屋里看到我哭的很失落的样子,问我是不是想爸爸妈妈了,我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头,然后舅舅坐到床上,把我抱在怀里,我哭的更加厉害,舅舅抱着我坐了很久很久,等我情绪稳定以后舅舅温柔的跟我说:“小宇,我知道你想爸爸妈妈,但是你要理解爸爸妈妈,他们不是不喜欢你,相反他们是爱你的,才要挣更多的钱,来给你更好的生活。”那天我的情绪没有太大好转,但我牢牢记住了舅舅抱着我时对我说的话。

  后来,我从外婆的口中得知,在舅舅小的时候,外婆外公因做生意也不得不离开舅舅,后来几年钱挣着了,舅舅也长大了,从那以后我慢慢理解了舅舅对我说那番话的心情,我也慢慢理解了爸爸妈妈的辛苦。

  时隔多年,我已经从一个懵懂的孩子长成一个少年,我慢慢知道了生活的许多心酸与不得已,尽管我知道的越来越多,接触的越来越多,我始终都记得,舅舅给我的爱护和教导,他一直是我最爱的人。

我喜欢初二作文12

  明星嘛,是出现在大众眼中的人物,也是可以被人们熟知的人物。可是,明星也是有粉丝的呀,他们还分喜欢哪个明星呢?而且有的粉丝简直是对明星就是了如指掌了。我喜欢的明星还行,不算太多,但是我最喜欢的明星是,Tfboys里面的,王源。

  我第一次了解他的时候,就是他第一次出现在大屏幕上,映入我眼帘的时候,是他唱的一首魔法城堡,他们一起唱的。当时我就被他的声音深深地吸引了,他的那个奶音真的特别好听,就那一段,我听了好多好多遍,我也成功的被他圈粉了。感觉他当时就是一个小弟弟一样,虽然当时我比她小,可是我感觉当时她那个奶音真的特别感觉特别小。可是现在他渐渐发展成了刚哥,他让粉丝们都叫他刚哥。也许他也是想证明一下自己吧!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就是在这个时候,听见他的声音,看他们第一个拍的MV。虽然当时有很多粉丝都被王俊凯圈粉了,可是当时王俊凯实在是长的真的很帅,可是当时我是特别喜欢王源的声音。

  第二次被他圈粉的时候,是在一部电视剧中,她是诛仙青云志。他演的是小时候的样子,就是吧,我感觉她的演技也非常的逼真,不像别人那么水水的就过去。他也是一个非常积极向上的男孩子,学*也特别好,他还参加过联合国的英语大会,我作为他的粉丝,还真的.有一点点为他骄傲呢!妈妈总说我,你看看,你说你喜欢他,你倒是向人家学*学*呀!我每次都说,知道了,知道了。

  我喜欢他的声音,喜欢她的歌唱,喜欢她的演戏,更喜欢他认真起来的样子。他是个吃货,非常呆萌,我们都叫他二源,因为粉丝都说他很二。我感觉就是吃能满足她一切的烦恼和需求。唉,虽然他现在出国了,可是我还是喜欢他,虽然她现在慢慢的淡出了观众的眼帘,不在演戏和歌唱了,但我还是喜欢他。

我喜欢初二作文13

  家是温馨的,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

  我爱家,因为它那餐桌让我觉得温馨。家里那不大的餐桌聚集了一家人的幸福,吃饭是最温馨的时刻。几盘五颜六色的菜,三碗热气腾腾的米饭,足以让人垂涎三尺。简单的饮食令人百吃不厌,因为它包含着家的温馨。吃饭时,一家人总是亲切地聊天,说说身边发生的新鲜事,谈谈现在的生活情况,再讲讲有趣的笑话。吃饭时的交谈可以放松生活的紧张,消除一天的疲劳,可美妙了。吃饭时,餐桌礼仪也很重要,比如不能在菜里挑三拣四,也不能大声喧哗,同时互相要热情,你帮我拿双筷子,我帮你打碗饭,爸爸给我夹块鱼肉,妈妈给我夹片菜叶,我也不忘笑着回答声“谢谢”。温馨的灯光下,一家子其乐融融,饭菜里浸透着家人的笑意,品尝一下,味道甜甜的,心里感觉暖暖的.。我爱家,因为它那电视让我觉得快乐。*常电视由爸爸妈妈掌管,使我望电视兴叹,不过偶尔我可以与他们一起看电视,那时我是快乐的。靠在沙发上,放松地看电视节目,有趣的小品、新闻、科教节目、各种纪录片,都老少皆宜,一家人看得津津有味,忘记了生活的烦恼。看完电视节目,一家人又开始讨论,展示自己从中得到的收获,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互相交流各自对节目的意见,并与生活实际联系,感受不同的体会,也可以幽默地评论几句,使大家欢快地笑一笑,活跃一下气氛。在电视前,一家人各得其乐,快乐地欢笑。

  我爱家,因为它那书房让我觉得充实。每天,我都要坐在那儿好久,紧张地完成作业,手握着笔不停地写着字,龙飞凤舞;嘴巴快速地读着课本,口齿清楚;脑子飞快地解决着难题,绞尽脑汁。写作业的时间很少,作业量又很大,速度一定要很快哦,分秒必争,十分紧张,难有空闲的时间。如果我超速完成了作业,有难得的空闲之时,那么就可以放松一会儿了,我可以悠闲地看书,缓解写作业带来的紧张感,也可以抬头远望窗外苍翠的树木,以此消除眼睛的疲劳。

  我的家温馨、快乐又充实,我没有理由不最喜欢那儿。我爱我家,我更爱我家的值得回味的日子。

我喜欢初二作文14

  我的语文老师姓施,是一位十分让我敬佩的老师。

  施老师留着一头秀丽的短发,显得十分精神,她面相慈祥,身材高挑,常常穿着美丽的衣裙。在外表上,我认为她是一位美丽的老师,而真正让我敬佩的,是她那高贵的'品质。

  施老师认真。她为我们上的每节语文课,总是认真钻研上课内容,认真准备课件,她还在书本上标注了密密麻麻的内容。为了一节语文课,她在私底下一遍一遍地备课,只为我们能够更好的理解和学*。

  施老师负责。她对我们说:“如果有人不完成作业,我会一直催你完成,我每一次检查都有记载,不管过了多久我都不会忘记,直到你完成了作业为止。”施老师笑着说自己这样做,是一种坏毛病,她想改却改不了。但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认为,这是一种负责,是老师挂在嘴边的“一个也不落下”的情怀。

  施老师乐观。她从不生气。每次上课,脸上总是保持着微笑。她带着我们遨游在语文的知识海洋里,我们都很轻松愉快。偶尔面对一些刁难的学生提的问题,她也会用幽默的语句去应对。施老师不动铁尺不动怒,我们确实服服帖帖。

  施老师幽默。她在上课之前总是会先给我们讲些生活趣事。记得有一次她对我们讲向父母要钱的区别。向爸爸要钱:“爸,给钱!”“多少?”“六十!”“喏,这是一百,拿去!”向妈妈要钱:“妈,学校要交钱!”“交多少?”“六十。”“我是没钱,向你爸要去!”施老师绘声绘色,表演得形象生动,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从而也让我们明白要学会观察。

  施老师端正。她经常教育我们要“写方方正正中国字,做堂堂正正中国人。”她教我们如何正确地写字,从每句话到每个字到每个笔画再到每个顺序,她都非常耐心。如“王羲之”的“羲”,每次出现都要写在黑板上,一边写一遍念“点、撇、横、横……”有一次,我在交作业时看到了施老师的备课笔记,是那么的端正,清楚,正如施老师的为人一样端正、正直。

  施老师的这些品质无一不让我喜欢与敬佩。作为您的学生,我一定要向您学*,也要有您的这些品质。

我喜欢初二作文15

  童年,有一种玩具让我念念不忘,那是一种手艺——铁丝人。

  五年级的一天,我偶然在网上看到一种玩具,用各种颜色的毛线缠成的铁丝,觉得好奇,便想买来玩玩。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这东西,我每天都在查这东西的玩法,决心创造一个自己的玩法。

  两根铁丝每天都被我拿在手里缠来缠去,缠着缠着竟然缠出了一些门道:我发现两根铁丝的交点转两圈竟然固定了,并且形成了大小不一的圆形。这一重大发现让我有了一个小念头:“我为什么不用铁丝做出一些形态各异的小人呢?”

  我马上开始行动。先用一根铁丝拧出三个大小不一的圆圈,大的做头,两个小的做手,固定压*,小人的上半身就做好了。再用一根铁丝拧出大小相同的两个圆圈做脚,固定压*,小人的.下半身做好了,再将上半身和下半身拧到一起,小人就基本完成了,最后我给小人添加了一些动作元素,一个个活灵活现的铁丝人就呈现在眼前了!

  第二天,我把铁丝人带到学校,很快我的书桌前人头攒动,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喊:“哎呀,这个小人真可爱!”“哎,你瞧,还是个功夫小人呢!”“李柏霖,给我做一个吧,咱俩可是好兄弟啊!”听了他们的夸赞,我心里美滋滋,一高兴就有求必应,连夜为同学们赶制了一批“李氏铁丝人”。

  后来,我还用六个铁丝和一个空盒子做了一个全家奔跑的”塑像”,跑在最前面的是爸爸,圆圆的啤酒肚是他独一无二的特征,紧跟其后的那个大腿长自然是我,最后面那个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的是妈妈,可她永远跑不快。妹妹呢?自然是妈妈身边那个头大腿短的小不点喽!爸爸看了,爱不释手,动不动就向他的同事炫耀:“看这照片里的艺术品,是我儿子做的!帅呆了!”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童年一去不复返了,但童年的铁丝人一直珍藏在我心里。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玩具有几十种,我偏偏钟爱这铁丝人呢?现在我明白了,正是因为铁丝人的简单无华给了我一种安静的力量,让我沉醉其中,专注的完成一件事,体验“成就感”。这就像各种各样的饮料给人不同的味觉体验,却始终不能代替白开水的清凉爽口。


我喜欢初二作文 (菁华3篇)(扩展4)

——初二我的自传作文 (菁华3篇)

  我是一名15岁的高一学生,正值花季,身上充满着无限的青春活力。现实生活中没有完美的人生,正如舞台上没有纯粹的喜剧,所以生活让我成长成为一个对人真诚友善,敢于承担责任,具备很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对待生活乐观积极的青年。蓦然回首,在春的温馨、夏的热烈、秋的爽朗、冬的严峻中,我度过了自己灿烂的童年,同样也获得了不少的“称谓”。

  我--女生公认的“好姐妹”

  哎,别以为姐妹就必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女生组成,其实,男生在女生的心目中亦可成为好姐妹----我就是一个例子(说实话,我宁愿是她们心中的好兄弟,姐妹哎,怎么说都有点…。。)。“嘿,姐妹,记得明天把那本书拿过来,我有用处。”欣姐对我说。“哎,我说,你上次借我的书还没有还哎。”我无奈地回答她。“有什么所谓嘛,大家那么熟。”这是我之所以成为她们姐妹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吃得亏中亏,方为好姐妹。”其实也没什么所谓啦,即使知道自己是吃亏的那又如何?谁叫我这个“哑巴”就那么喜欢吃这个“黄莲”。“明明是你不对,怎么又赖在我身上啊!”我生气地对XX说。“是你不对!就是你不对!”XX还倒不承认错误。就这样,咱俩不欢而散。第二天一大早,“昨天的事情对不起啦。”不用看,道歉的那个人,肯定是我……怎么?是我不对?哎,谁叫我“心软”,舍不得不“怜香惜玉”,这是我之所以成为她们姐妹的第二个先决条件---别以为要好就不敢批评你,但也绝对不会记恨于你的过失,相互之间绝对会有吵架,但是吵过以后,道歉的总是我…。。开心的时候一起说笑,伤心地时候相互安慰,做错了能互相指出错误,即使性别之间的不同,即使性格上的不同,同样,也能成为知己。所以说,“好姐妹”这个称谓我是当之无愧的啦。

  我--表哥信任的“好兄弟”

  “今天晚上,我们去县府打羽毛球。”“记得到我家来,陪我。”“我很无聊,过来跟我去逛街。”-----这是我表哥经常对我说的几句话。说真的,看起来像兄弟么,怎么我觉得有点像“佣人”的样子。对于我表哥来说,我永远都是他的表弟,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手足,何必斤斤计较呢?

  我每个星期天都会有一个*惯,就是与表哥谈心。很奇怪吧?只是表兄弟,却比亲兄弟还亲。呵呵,可能这就是缘分吧……在那么多个亲戚的小孩中,我与我表哥虽然相差几岁,但是完全没有代沟,每每有什么心事,事无大小咱俩都会不作隐瞒地谈天说地。对待彼此,永远惺惺相惜,咱们之间存在着比歃血为盟更为真挚的相濡以沫的情感,在与表哥相处的同时,我同样也学会了理解,学会了勇敢。我,并不是表哥的唯一一个表兄弟,却是表哥唯一一个最信任的“好兄弟”。

  我--部员口中的“好部长”

  在初中的时候,我进入了学生会,并幸运地当上了某部门的副部长。人家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在我看来,我这新官的三把火都被自己给浇灭了…。。对待部员,犹如自己的兄弟一样,在工作之外的时间,咱们是不同一个年级的同学、朋友,打球一起,聊天一起,完全找不着作为“上司”的那份威严。但工作期间就……“部长,这次就算了吧,下次,下次绝对做好!”咱部门的一位部员对我说。“下次?还敢有下次!我说了多少遍,工作时工作,玩乐时玩乐,要分清楚,不用解释什么,你做错事了就必须得接受惩罚!就…。。”----即使是亲兄弟也好,公私分明是我的做人的一条准则。所以,部员在我的“训斥”下也懂得公私分明,但在工作外的时间关系还是依然---朋友相称。他们给我的评价是:工作时,你是铁面无私的,所以我们都叫你“部长”,玩乐时,你却是跟我们玩得一样疯,所以我们都叫你“兄弟”,在我们的人生中,你永远都是我们的“好部长”!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随和但不随便,友善但不伪善-,乐观但不颓废。正如毕淑敏形容自己一样----我*凡,但我很重要!

  我于xx年出生于文地镇河滩村的一位人家里。我生性活泼好动,凡是别人叫我不要做的事我偏要去做,别人叫我不去做的事我偏不做,这就是我,一个倔强而又顽皮的我。

  七岁时,妈妈送我去上学了,本来我和小青坐在一起的,但是又由于我的顽皮,我把小青的书包扔在了地上,是要她不再和我坐了,她很伤心,哭着回家了。我便和另一个同学坐在了一起,那时候,我不懂事,就伤了小青的心,亏我还是和她一起长大的伙伴,我为什么会这样伤她的心呢?

  十岁时,我和姐姐在一起玩,姐姐怪我骗她,就不和我玩了,我便决求她和我一起玩,她答应了,却由于我碰了一个东西,那东西便从上面掉了下来,刚好掉在了一块玻璃上,“啪”了一声,玻璃也碎了。我不知所措,难过极了。突然妈妈回来了,见到玻璃碎了,大发脾气地说:“是谁。”我不敢说实话,怕妈妈骂我,就说“不是我,不是我。”姐姐也没有供出我,说:“不知道是谁。”然后,妈妈听了就走了,我还在愧疚之中。

  十四岁时,我上了初中,我顿时觉得快乐极了,终于不用再被妈妈管着了,我很庆幸。在学校,我有好多同学、朋友跟我玩,但是还是觉得妈妈在比较好,我很想回家,但是忍住了,好好学*对妈妈来说才是最好的回报。在学校这个班集体中有温暖,有快乐,也有难过,但也有关心,老师们促使我们要好好学*,同学们和我探究学*,我们常在海洋中漫游。

  我衷心祝愿同学们学*进步,天天向上;希望同学们能关心父母。爱护父母,友爱诚实。这就是我,一个顽皮的我。

  神采奕奕,落落大方。弯弯的眉毛,右眼下方镶嵌着一颗独一无二的痣。长得像金丝猴。别人都叫我猴子。

  我有很多爱好,有很多的成就:喜欢打篮球,打乒乓球,下象棋,还有听笑话。至于成就吗?

  我性格丰富:执着,做事有始有终;粗心,数学专门计算错误;胆大,上课举手,有什么说什么;急躁,常常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坚强,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泼辣,常常在吃亏后把别人说得狗血淋头。

  最爱:色彩中我最喜欢金黄色,我认为,在生活中,人最需要的就是这种金黄色的鼓励、自信与成就。在书刊中,我最喜欢《生命制高点》。因为,在这里的残疾人使我知道:生命在于奋斗和拼搏。

  人生信条和目标:我想,怀着有志者,事竟成的信心,我一定能达到理想的彼岸,我一定能看到世界上最美的太阳。

  我,要做自己。齐白石老先生曾说过;学我者生,似我者死,走不出前人的框架,自然也就不会有自己的天地。当流行泡沫小说时,我感觉那时在浪费时间,当流行网络游戏时,我感觉那是在虚度青春。要做自己,看*实的我,拿出十二分的信心,告诉自己:我就是我,凭什么跟他一样?!抛掉那些人为的浮华雕饰,亮出自己的王牌,追求自己的个性,做我自己,最好!

  既然你诚心诚意地发问了,那我就大发慈悲地告诉你:年仅13,性格开朗,能言善辩,活泼可爱,郑伟涛涛仔是也教育互联。

  这就是我,一个天真型的阳光男孩儿。


我喜欢初二作文 (菁华3篇)(扩展5)

——懂我初二作文 (菁华3篇)

  我的爸爸很喜欢抽烟。有一次,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我在长大,而爸爸正在慢慢老去,身体的病也会越来越多,如果在这样下去,他的身体一定会吃不消的。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给他把这个毛病给戒了。

  这天正好是周末,我作业也做完了,于是,便在家制定起了戒烟计划。首先,我决定等爸爸回家后,先把他的烟给缴获了,然后,再一点一点的减量,最后再完全停掉,达到戒烟的效果。订好计划,我便准备行动起来。

  好不容易等到了爸爸,我便立刻把他的烟给缴了,又马上拿到卧室里藏了起来,出来后,我告诉他:“从现在开始,你每天吃的烟由我发给你,我会一点一点发给你并一点一点减量,等过了几个星期后,你的烟瘾就应该能戒掉了。你看我的计划厉害吧。”“厉害什么厉害,快点把烟还我,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呢?”没想到,我为了是爸爸的身体更好所付出的努力,就为这么一个“不懂事”而烟消云散了。我的雄心壮志,我内心的熊熊烈火,已被熄灭。但依然有一股力量推动我前进,那就是希望爸爸有个健康的身体。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个计划进行到底!

  第二天,我很早就起床了,去爸爸的卧室,再次把烟拿了过来,并在他的床头柜留下了三根烟(这是他早上的份量)。等爸爸起来了之后,看到了桌上的三根烟,脸色马上变了,说:“瑶瑶,快把烟还给我,听到没有!”我望了望他,说:“绝不。”“瑶瑶,你怎么能这样呢?我知道,你*时比较节俭,不怎么乱花钱,但你也不应该为了省钱,而把爸爸的一个爱好给戒掉啊。”“你以为我是为了省钱吗?我还不是为了你的身体着想。”“既然是为我身体着想,那就把烟还我,没有烟,我的身体会更不好。”“烟,烟,烟,你一天只想着烟,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管了!你一点都不懂我的心!”我大声说道,便冲进了卧室。

  我在卧室里想了很久,决定为爸爸写了这么一封信:

  爸爸,您好!

  我今天不是作为你的女儿跟你说话,而是作为一个劝导者的身份给您说这些话。爸爸,你记得小时候我让你不要抽烟了,你对我说的一句话吗?你告诉我:宝贝,等到你长大了,我就不抽烟了。或许这句话你已经不记得了吧,但是,既然是你许下的诺言,不应该实现吗?现在我长大了,你慢慢的老了,见到你每次的咳嗽,我都对烟有一种憎恨。

  爸爸,为什么你不懂我的心呢?现在,只要我让你戒烟,你的脸色就会变得很难看。你总是不耐烦地说:大人的事你别瞎管。爸爸,我是真的希望你的身体好,为什么你就不懂我的心呢?

  爸爸,其实你不懂我的心。

  天空飞着细雨,街道上显得更加冷清。我看着密密的雨丝在天幕中旋转着,跳跃着,像一个个快乐的小精灵,和我的心情形成鲜明的对比。

  刚才,和妈妈大吵了一架,因为周末作业的事情。这次的作业留的很多,我的心情也因为窗外的雨变得烦躁,所以作业的质量很差。妈妈看了我的作业之后絮絮叨叨地责怪我,我内心的烦躁再也压抑不住了,于是我的小宇宙便彻底爆发了。这一爆发,把我好几天的烦躁都发了出来,收都收不住。之后,便把妈妈气得午饭都没吃,就去上班了。我也是简单地吃了几口,下午也是心不在焉的,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度过了一下午。

  下午放学回到家,我也无心再玩了,于是飞快地写完作业,收拾完自己后便躺进了被窝,翻来覆去地也睡不着,便起来在屋里来回的溜达,边溜达边想:妈妈怎么还不回来啊,中午没有吃饭,还被气成那样,我好想给妈妈打个电话,问问妈妈怎么样了,但我忍住没有打这个电话。

  看着窗外那纷飞的雨丝,无尽的思绪散落在地上………这时我听到门外有脚步声,我知道,肯定是妈妈回来了。我以最快的速度钻到了被窝里,假装睡觉,过了一会儿,我听见钥匙开门的声音,妈妈进屋了,我把眼睛闭得更紧了。这时妈妈走进我的卧室坐在床边,拉了拉我的被子。一声轻轻的叹息,划过我耳际,虽细微,却重重地落在了我的心上。随后她起身出去了,顺手把门轻轻地关上了。

  那一声叹息,像丢在水中的一颗石子,在我心中荡起层层涟漪,让我瞬间感受到无尽的温暖,我突然读懂了母亲。读懂了妈妈对我做的都是为了我好;读懂了妈妈的心是有多细腻;读懂了妈妈的爱是多么的无私!这时我再也抑制不住了,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啪啦啪啦地掉了下来。

  妈妈,我现在才明白:爱在,懂你!原来,懂你,就是感受真爱的最美姿态。

  作为中学生我每天的生活过的一样,今天天和昨天一样,昨天和今天一样,日复一日的,按部就班无所事事。我只要一闭上眼睛就能想到我未来十年的样子。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每天在规定的时间上学,放学回家还有写不完的作业,好不容易到了周末和假期,来迎接我们的是奥数、钢琴、舞蹈、芭蕾、等等的各种辅导班。我们也是人也学要休息。

  我们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家长们你们不能再逼着我们了,我们知道自己该干嘛不该干嘛,有自己的理想目标。

  从我们这代人开始,*传统的家庭格局变了,一家一孩儿,人物关系单一,都是独生子女,你们成了整个家庭的核心,承载了父母,甚至是家族的全部希望。

  所以我们一出生就被装进了一个方盒子里,呵护着,封闭着,小学、中学、大学,直到工作,完全一样的方盒模式,只看学*成绩,只讲分,分数成了家长对孩子要求的唯一标准。这种只注重文化的学*,不关心能力的培养的教育模式,使你们的眼界、思想、激情先被家长的要求束缚住,然后被世俗的要求界定了。最后自己都跳不出名利这个坎了。所以很多的你们虽然干着不是自己喜欢的工作,过着不是自己喜欢的日子,但却没有能力改变和冲破自己,只能变成麻木的橡胶人,熬日子。

  希望你们再逼着我们多给我们一点自由,如果再这么逼着我们,我们大了懂事了会恨你们的。


我喜欢初二作文 (菁华3篇)(扩展6)

——我和表姐初二作文 (菁华3篇)

  我有一位“没事”表姐,她今年已经十七岁了,可我们之间没有年龄代沟,我俩就像一对铁哥们儿。表姐可漂亮啦!又大又水灵的眼睛镶在又白又圆的脸上,一头乌黑发亮的披肩长发,简直是一位漂亮的白雪公主。

  这“没事”表姐也很有来头,因为没事是表姐的口头禅,也是她为人处事的一贯作风,我在她的言传身教下,也学会了对人对事的宽容和豁达。一个夏天,太阳火辣辣的,亮得使人睁不开眼睛,亮得蚯蚓不也钻出地面来,亮得蚯蚓不敢从黑暗的地方飞出来。我和表姐耐不住寂寞,便跑出来闲逛,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往下流。忽然,我看见路旁有一个叫“冰冰冷饮”的小卖部,眼睛骨碌一转,灵机一动,便使出我的“贪吃办法第六计——软磨计。”“姐,我要吃冰棍嘛……”表姐经不住我的“口水仗”,便给我买了一支,正在我高兴地撕包装纸时,忽然看见表姐没吃,心里直纳闷,为什么表姐不吃?难道她不热吗?不可能吧,天气这么热。“姐,你咋不吃?”“没事,我不口渴,我回家喝白开水。”说着,表姐舔了舔干燥的舌头和嘴唇。我立即明白了,姐不是不口渴,而是走得匆忙,钱没带够,待会儿还要赶车回家哩!这时,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怎么也不是滋味。

  夏天的夜晚特别闷热,我家屋后又是一片大竹林,每年夏天,那里都是蚊子们的天堂,所以什么花蚊呀长腿蚊呀全都来袭击我家,因此晚上就得用毛毯盖得严严实实的。我睡觉不安分,晚上把表姐的毯子卷走了。第二天,我看见表姐满脸都是红点,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心想,这下表姐可饶不了我了。可出人意料的是,她毫不在乎地说:“没事,给蚊子做点好事,也算行善积德,再说了,晚上你把毯子卷了,还可以散热,我还要感谢你呢!”“卟哧!”我开心地笑了。冬天的时候,表姐的手常常冻得通红,因此,她随时随地都是带个热水带。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放寒假了,因此我们非常高兴,表姐手冷了,便去拿热水袋,可她翻遍了书包也没看见热水袋,表情马上由晴转阴,我一看,二话不说把自己的热水袋给了表姐,“谢谢。”“咱俩谁跟谁呀,说什么谢字。”说完,我俩手把手,肩并肩地回家了。

  像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很多人都说我俩是一对情同手足的亲姐妹,好姐妹,乖姐妹!

  “敲,敲……”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我和表哥挤在一起大声尖叫。这是我们第一次独自在家。虽然我的表弟非常喜欢看恐怖电影,但她的勇气很小。这个机会来了,因为我妈妈突然加班,所以我不得不把我和表哥一个人留在家里。我只是想借此机会恶作剧吓唬她。

  砰的一声,门关上了,我和表哥立刻把所有的门窗关紧,然后我们一头扎进一个小房间。在这里,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坚固的“堡垒”,我们把被子和毯子铺在床上。我悄悄地拿出手机,里面装着我事先录下的可怕的敲门声和尖叫声,呵呵!当一切都准备好了,我按下播放按钮,创造了一个可怕的气氛。我的表哥吓得尖叫起来,一头扎进“堡垒”里打了个寒颤,但我躲在一边捂住嘴,幸灾乐祸地笑着,看着她“精彩的表演”,这让我心里很高兴。

  过了一会儿,录音结束了,房间里安静了几秒钟。我的表弟看着我,她的头伸出被子,当她*静下来,她对我说,“这很可怕,但它相当令人兴奋!我们为什么不玩另一个游戏!”我刚要答应,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我表哥的脸因恐惧而变了。我很快检查了我的手机是否意外按下了播放按钮,但不幸的是它没有。现在我不*静。我和我的表弟去了我们的“堡垒”。虽然我很害怕,但我看到我的表弟快要哭了,所以我不得不一边安慰她,一边抚摸我那颗快要跳出来的小心脏。这时,我似乎听到了脚步声和“沙沙”声,我对自己说,因为门是锁着的,所以任何人都不可能进去。

  几秒钟内,无数可怕的画面闪过我的脑海。我想了一会儿,所以我做不到,所以我和我的堂兄讨论了一下,走到门口看看发生了什么事。起初,我的表弟拒绝生或死,但看到我准备出去,她不敢独自在房间里,所以她紧紧地拉着我的胳膊,跟着我到了大门。我们紧张地一步一步地往外走,这时手机突然响了,我们吓得差点没把它扔掉。当我看到是我妈妈时,我只是想抱怨一下。我听到我妈妈说她可能晚点回来。记得喂仓鼠。我只是松了一口气。原来所有那些可怕的声音都是由这个坏东西发出的。等等,妈妈刚说她晚点回来?哦,我的上帝!这意味着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将再次激动人心…

  我和表姐是非常好的朋友,我们住在同一个小区里,我每次写完作业以后,都要去找她一起玩。

  我的爸爸出差了,回来后,给我带来一根非常漂亮的笔,它的全身是粉色的,顶端还有一个米老鼠的头像,可爱极了!爸爸把它送给我,我拿着这支笔真是爱不释手。它太漂亮了!对了,有这样的好事一定要和好朋友分享。我赶紧给表姐打电话,让她来我家。她到我家以后,我就把爸爸送给我的那支笔让她看了看,她说:“太漂亮了!我要是有这么一支漂亮的笔,那该多好啊!”我们接下来又画画、折纸……我们玩得非常开心,天黑了表姐才回家。等表姐走了,我就开始收拾屋子,发现我心爱的那支笔不见了,我到处找也没有找到,我都快要急死了。突然我想到表姐这么喜欢这支笔,会不会是她偷走的呢?对,肯定是她,要不然怎么会哪儿都找不到呢?哼,还是好朋友呢?怎么能做这种事!我明天再也不理她了!我越想越生气,下定决心不理表姐了。

  有一天,我放学回到家,一进门,妈妈就对我说:“你看你,真是粗心,爸爸新给你买的这么好看的笔,你都弄丢了。”我看见妈妈手里拿着正是我那支心爱的笔,我跑过去问:“妈妈,您是从哪里找到它的?”“从柜子后面的夹缝里。”我看着那支笔,心里真后悔,我怎么能怀疑我最好的朋友呢?我急忙跑到表姐家,见到表姐,我就大哭起来,她不但不生我的气,还安慰我,这使我更加难受了,哭得更厉害了。

  从那以后,我们俩比以前更好了,真像亲姐妹。


我喜欢初二作文 (菁华3篇)(扩展7)

——我的春天初二作文 (菁华3篇)

  春天来了,“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春天到了,“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这就是春天神奇的魔力,她唤醒世界万物,送来蓬勃生机。她如此美好神奇,让我向往着迷。

  于是,我就想:自然界有春天,我的生活也该有春天。自然的春天是姹紫嫣红、欣欣向荣的明媚景象,而我的春天又是什么呢?

  自从踏入现在的班集体,当上了梦寐以求的班干部,我学会了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我懂得了凡事当先,用自己的行动感染他人。我对自己说:“勤奋努力是你的状态,认真和负责是你的追求”。这样,当我骄傲地收到来自老师和同学的肯定目光时,我想这就是我的春天,我正在享受着春天的温暖,我会在我的春天里继续耕耘。

  自从知道了“身体是学*的本钱”这句话以后,我迷上了体育课,明白了“生命在于运动”的意义。于是,我坚持不懈在操场上奔跑,乐此不疲在课间跳绳...,流汗的青春让我更加阳光自信。终有一天,我在全校运动会上大展矫健的身姿,成为大家瞩目的焦点,当我听到那一声声震天动地的呐喊时,我浑身充满了力量,箭一般冲向终点,成功超越了自己。那一刻我找到了我的春天,她是那么热情洋溢,涌动着青春的力量。

  自从我的心田上种下了梦想的种子,我便告别了懵懂无知的自己。“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是的,我要克服学*路上的重重障碍去寻找那诱人的成功,我要穿越漫漫的学海去探索那彼岸的风景。所以,我认认真真学*,如饥似渴求知,不懈怠,不急躁,不抛弃,亦不放弃。终于,我惊喜地发现自己的进步时,我感到自己正一步步向理想靠*时,我心中无限欢喜。此时,我感受到了我的春天,她在我面前闪烁着希望,是那么明亮迷人!

  其实,如果我能够每天都快快乐乐的学*和生活,满心欢喜地期待每一个朝阳,无怨无悔地送走每一道晚霞,我才真正是每天都生活在春天里。

  原来,我的春天是一种态度,一种生活,更是一种人生境界!

  “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可见春天在人们心中的重要性。我心目中的春天应该是充满生机的季节,假如季节有颜色的话,那么春季,是嫩绿色的。当春天到来时,柳树的嫩芽悄悄地从枝条上冒了出来,来看看,谁的衣服更绿,来比比,谁的衣服更漂亮。就连那可爱的小草也忍不住了,偷偷地从土里探出嫩绿的头来,静静地观看着整个春意盎然的世界。啊,好一派生机勃勃,绿的'世界。

  犹记得在小学二年级时学过一篇课文,叫《春风》,“春风吹,春风吹,吹绿了柳树,吹红了桃花,吹醒了青蛙……”

  我心目中的春天,也是充满希望的季节,农民伯伯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在春光的爱抚下,在春雨的沐浴下,在秋季,能得到丰收。

  少年时期的我正处于人生的春季,是抓紧学*的大好时光,也是播下希望,为理想奋斗的大好时光。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在春天的季节里,经过多少努力,在秋季就有多少收获。“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今年的春天过去了,还有明年的春天,而人生的春天过去了,将不会有第二个春天到来,请珍惜这大好时光啊!

  我心目中的春天,也是充满着诗情画意的季节。“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在春天里,花儿们在欢快的笑着,可爱的蜜蜂在花瓣上跳舞,妩媚多姿的垂柳飘起的长发,跳起了欢快的舞蹈,好一幅生机勃勃,春意盎然的美丽图画。

  我爱春天,我爱春色满园的花朵,我更爱辛勤的园丁。

  春天,是我最喜爱的季节,是一个神奇的季节。

  春天是色彩的狂欢季,吊兰抽出的新芽的嫩绿,扎手的仙人球的深绿,竹子的翠绿,河边柳树新生柳枝的新绿,松树的苍绿,新破土的小草的草绿。当然绿是春天色彩的主旋律,它给予了春天无限的活力。抬头看看天空吧,蓝的透彻,蓝的无瑕,蓝得像打了蜡一般光滑。有时天边还飘着几片白云,这些点缀让天空更像一张很大很大的青花瓷盘。还不只这些,这样热闹的季节,花怎能不来凑凑热闹?迎春花的黄,桃花的红,杏花的粉,梨花的白……嘿,可别把春天挤爆了。公园里,马路旁,草坪上,多多少少散落着些野花,虽说小,但还是那样色彩缤纷,它们同样是春天的一员。

  春天是大自然的音乐季。蝴蝶在细叶中穿梭,蜜蜂也忙碌不停,哼着那“嗡嗡”的曲调,鸟鸣声连绵不断。树叶们也被邀来合秦这春天交响曲。它们在柔和的春风的带领下,翩然起舞,用自己的方式秦出那“沙沙丝丝”的沙锤声,像是轻柔但节奏感很强的伴奏。在春天,鸟虫植物们上演着一年一度的循回表演。

  春天是我们的快乐季。在三月的和风中,一只只风筝上天了,有燕子,有鱼儿,有蜈蚣,有飞机,有的小巧轻便,有的硕大无比。我还是喜欢那拖着长尾巴的大风筝,坐在公园的草坪上,牵着在空中嬉戏的风筝,仰望满是风筝的蓝天,这就是我喜欢的享受了。去钓鱼也是不错的,这不禁让我想到小时在乡下钓鱼,结果落入池塘的欢乐场景。总之,在春天的旋律里,干什么不快乐呢?

  在春天,或许你得到了一些新叶,或许得到了一束鲜花,也或许是满筐的快乐,让我们爱这个有声有色的季节——春天。


我喜欢初二作文 (菁华3篇)(扩展8)

——我的秋季作文初二 (菁华3篇)

  秋风吹来的清晨,原本满是书的校园,今天很吵。当然,今天是秋季运动会的第一天。

  我把凳子搬到楼下,坐在操场边上。一阵大风吹得我瑟瑟发抖,忍不住扯着裙子。这时,我耳边传来节奏很强的音乐,学生们一片哗然。秋风似乎被大气感染了。天气不再那么冷了,开幕式就要开始了。

  我们站成一个好团队,以整齐的步伐进入操场。锣鼓和器乐的声音夹杂着学生的口号,画出一幅热气腾腾的画面。这时,校园已经被温暖的阳光所覆盖,到处都是欢乐的气氛。

  运动员在跑道上挥洒青春,为集体荣誉而战,其中400米接力最为激烈。随着发令枪的声音,运动员们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来,欢呼声此起彼伏。为了给他们班的运动员加油,有些学生不顾形象地大喊大叫。似乎不仅运动员在运动会上比赛,而且班里的声音也在场外比赛。有赢家也有输家,比赛最后的场景也不一样。有的班对运动员投以赞赏的目光和微笑,有的'班垂头丧气。有几个人去安慰沮丧的运动员,但很快就为下一个运动员欢呼,重新燃起了信心。

  球场上事故很多,有人摔倒有人掉鞋,让人又担心又好笑。看,在200米短跑中,一只蓝色运动鞋向我们走来,运动员们跑得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就想问:同学,脚不疼吗?为了比赛,为了成绩,为了班级荣誉,他忽略了自己的鞋子。

  紧张的一天过去了,天快黑了,运动会暂时结束了,同学们还意犹未尽,请期待明天的决赛!

  我背着书包来到学校,见到了两个多月没见的老师和同学,很亲切。虽然我的学*成绩不是很好,老师和同学也不是很喜欢我,但我还是觉得很开心,忍不住走上了教室。

  走进熟悉的校园,崭新的教室,重新布置的宿舍,虽然在这里学*生活了一年,但这些都让我觉得无比亲切和新奇。忙着报名,买书,铺床,买学*用品。终于,我跑进教室,走到座位上,感觉好亲切,好自然,和同学们开心地说笑,仿佛有说不完的故事,肆无忌惮的笑声传遍了校园的每个角落。

  开学真好!

  然而,这些幸福的承诺很快就消失了。收到书的时候,突然发现多了一本书——物理。我恍然大悟,我初二了,不能像以前那样贪玩了。我必须努力学*。啊,不出我所料,好景不长。没过多久,成堆的作业萦绕在我心头,我每天都要呆在教室里做作业。但我还是会在“困苦”中寻开心,经常“和同学一起笑”,以至于快乐的笑声久久回荡在教室的每个角落。

  校园总是那么美好,老师总是那么认真,学生总是那么和蔼可亲,我的笑声总是飘在校园里。老师看到我的时候总是苦口婆心的劝我好好学*,我总是笑着说:“老师,我在努力!”但是,当第一次物理单元测试滚下来的时候,我再也笑不出来了。看着鲜红的“58”,我突然掉进了深渊,我拼命想爬起来。我暗暗发誓:一定认真听讲,努力完成作业,努力学*。于是带着这样的激情,我昂首走进了教室。突然,教室里的读书声似乎很亲切,我赶紧从书包里拿出课本大声朗读。

  我相信我会让我的快乐笑声真的响彻整个校园。

  时间不断向前流淌,天气逐渐变凉,嘈杂的蝉鸣被秋风吹走。秋天带着金色和轻快的脚步悄悄地来到我们身边。

  风是最常见的,总是伴随着我们:没有春风的温暖,没有夏风的闷热,也没有冬天风的寒冷。时而凉凉的,悄悄拂过我的脸颊,时而用力猛扑,带着泥土和树叶的香味。听,树叶低语;稻田轻轻地放着音乐。秋风,清凉如水,带着一点洒脱,一点寒意来到这个世界。

  远远望去,群山在绿色中形成对比,却看不到黄色的秋叶,都是青葱翠绿,没有丝毫秋天的感觉。天空蓝得像海水,天空飘着几朵浮云,像一幅美妙的图画。它是如此纯净的蓝色,仿佛天空背后有什么东西在里面。秋天给大地带来金黄色,给蓝天带来棉花般的云彩。

  田野里,麦浪滚滚,麦穗成束,麦粒饱满。一阵风吹来,米海中暗波汹涌,推波助澜。秋姑娘来到农田,玉米高兴了。它特意换了一件新的金色连衣裙,张开嘴笑了,露出了它的金牙;饭很客气,弯腰迎接秋姑娘。在田野里,黄色是如此闪亮,绿色是如此引人注目。我认为它们是世界上最美丽的颜色。站在田埂上,闭上眼睛,张开双臂,倾听稻田的喧嚣,享受微风的抚摸。看来我已经完全融入到这美丽的风景中了。

  在苗圃里,柳树就像一个女孩在水池边梳理她美丽的长发。不知名的树有黄色的叶子和金色的花朵。花瓣和叶子落在地上,山脊和水面上,仿佛穿着金大衣。

  从高处望去,绿色、金色、明黄色,层层色彩相得益彰。天深似海,白云如行舟,缓缓浮动,置身于此景,犹如置身于画报世界的《行游》中。

  秋天像青春,朝气蓬勃,向上向上。

  秋天就像一幅美丽的图画,被各种各样的风景美丽地渲染着。

  我喜欢这个清爽的秋天!


我喜欢初二作文 (菁华3篇)(扩展9)

——我喜欢初二作文菁选

我喜欢初二作文

  在生活、工作和学*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初二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我最喜欢的人是爸爸,他长得又高又胖,爸爸说他以前是追风少年,瘦得只剩下骨头,肚子是到了中年才发福的。但在我心里,爸爸一直是我所称上的“美男子”。他脾气有时候很暴躁,当然一般都是在我放错而又屡教不改的时候;但是有时候又显得很温和、特亲*。

  从小都是爸爸给我洗澡,就拿洗头发来说吧,妈妈一直嫌我头发太长太难洗,认为我是个男孩子,留着么长的头发,再加上我不讲卫生,都可以不化妆去演丐帮帮主了。所以总想“威逼利诱”我去剪掉。幸亏爸爸坚定地支持我:“只要头发没有女生的长,就不用剪。”于是,洗头发这项艰巨的工作就落在了爸爸身上。每个星期,爸爸都会耐心地帮我清洗头发。首先给我一条干毛巾,擦擦眼睛擦擦脸,然后把头发打湿,一点一点地用洗发露涂抹在头发上。轻轻的抓,搓呀洗呀,再用喷头把泡沫冲得干干净净,别提有多舒服啦!这时候的爸爸,比妈妈还要温柔。说他温柔吧,发起脾气来又像电闪雷鸣一般可怕。还记得我二年级时,玩轮滑时把腿摔骨折了,还嗑破了嘴巴,鲜血直流。爸爸一回来就抱起我开着车火速冲向医院,没想到刚停下保安就说停的是救护车占用车道,要我们离开,为此爸爸和保安大吵一架,我和妈妈看的触目惊心,直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在家,爸爸是最宠爱我的。好吃的,好玩的,现代流行的,只要我喜欢,在爸爸能接受范围之内,他都给我买,连妈妈反对也没用。爸爸做生意可辛苦了,不管多忙多累,回到家都会抽出空来陪我打羽毛球、乒乓球、篮球;陪我爬山散步,并且每一年春节都会抽出一个礼拜的时间带我出去旅游,这个时候的爸爸是最亲*的好朋友。

  可是,在我的'学*问题上,他可是严格要求,毫不手软。一次考试太粗心,做错了不该错的题目。爸爸瞬间就摆出了冰块脸,好可怕!我心中暗想:“要有一场暴风雨来临了。可爸爸在对待我的学*上又从不以分数为标准,也从来没有因为哪次考试成绩不好而揍我,主要是以学**惯和学*心态上为主,大部分时间都还是循循善诱教导我的,所以我在学*这一块一直没太有什么压力,心态特别的好。

  这就是我的爸爸,虽然他有时“暴躁如雷”有时“阳光灿烂”但是他爱我,我也爱他!都说“父母是自己无法选择的”,由而我很幸福。

  你若问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鲁滨逊漂流记》!”

  不要认为这部书已然过时,这部书是在大浪淘沙后筛选出来的传世经典。书中的人物、全书的内容、思想精神已然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它成为我们心中的一道亮丽而永恒的风景线!

  然而对我来说,这部书的价值不至于此,它对我的影响与感化是更深刻的`!它的内容对我而言是给我上了一堂生动而震撼的生活科。

  原来的我自理能力很差,不爱承担家务,不爱自力更生,不能脱离父母的关爱、帮助与呵护,这导致了我缺乏独立、缺乏自主,这是一个大弊病。因为独立自主对于一个人来说极其重要,它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我却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就等于失去了人生前进的武器,两手空空的我却不了解这一切的可怕,依然在依赖下尽情享受,不听家人的劝告。

  在我身上,水开了不知所措,衣服不会自己洗,被子不会自己叠的景象时常发生。我也曾为此感到苦恼,但这苦恼过于肤浅,并未使我下定决心脱离依赖走向自主,直到——

  小学时读到了一篇《鲁滨逊漂流记》的节选,初读之后感到很兴奋,觉得这部书应是本刺激精彩的冒险小说。出于好奇,我小心地打开了封面——生怕破坏这精彩的冒险情节。在认真读过内容简介后,兴奋跌落了一半,失望涌了上来,不就是说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轮船遇难后孤身飘落至一荒岛而独立自活二十多年的故事嘛,这有啥意思?一点也不刺激,但出于一种莫名的感觉,我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花了十来天,整本书读完了,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当我合住这本书时,我在沉思、我在设想,若是我独自飘落到了这样一个荒岛上,我会像鲁滨逊一样去自主生活吗?我能像鲁滨逊一样自主生活吗?阳光照在封面上那个衣衫褴褛的鲁滨逊上,我突然看见他身上在放射自主、独立、自强的光芒。

  我下定决心,要摆脱依赖,去做一个像鲁滨逊一样的自强自立的人。我学*洗衣服,学*做饭,并经常自己干家务,竭力去改变自己。人生当自立,男儿当自强,自己一定要做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现在我已然不再依赖,这多亏了鲁滨逊。是他震撼了我,打动了我,帮助了我,我感谢鲁滨逊,我热爱这本《鲁滨逊漂流记》!

  家是温馨的,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

  我爱家,因为它那餐桌让我觉得温馨。家里那不大的餐桌聚集了一家人的幸福,吃饭是最温馨的时刻。几盘五颜六色的菜,三碗热气腾腾的米饭,足以让人垂涎三尺。简单的饮食令人百吃不厌,因为它包含着家的温馨。吃饭时,一家人总是亲切地聊天,说说身边发生的新鲜事,谈谈现在的生活情况,再讲讲有趣的笑话。吃饭时的交谈可以放松生活的紧张,消除一天的疲劳,可美妙了。吃饭时,餐桌礼仪也很重要,比如不能在菜里挑三拣四,也不能大声喧哗,同时互相要热情,你帮我拿双筷子,我帮你打碗饭,爸爸给我夹块鱼肉,妈妈给我夹片菜叶,我也不忘笑着回答声“谢谢”。温馨的灯光下,一家子其乐融融,饭菜里浸透着家人的笑意,品尝一下,味道甜甜的,心里感觉暖暖的。我爱家,因为它那电视让我觉得快乐。*常电视由爸爸妈妈掌管,使我望电视兴叹,不过偶尔我可以与他们一起看电视,那时我是快乐的。靠在沙发上,放松地看电视节目,有趣的小品、新闻、科教节目、各种纪录片,都老少皆宜,一家人看得津津有味,忘记了生活的烦恼。看完电视节目,一家人又开始讨论,展示自己从中得到的收获,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互相交流各自对节目的'意见,并与生活实际联系,感受不同的体会,也可以幽默地评论几句,使大家欢快地笑一笑,活跃一下气氛。在电视前,一家人各得其乐,快乐地欢笑。

  我爱家,因为它那书房让我觉得充实。每天,我都要坐在那儿好久,紧张地完成作业,手握着笔不停地写着字,龙飞凤舞;嘴巴快速地读着课本,口齿清楚;脑子飞快地解决着难题,绞尽脑汁。写作业的时间很少,作业量又很大,速度一定要很快哦,分秒必争,十分紧张,难有空闲的时间。如果我超速完成了作业,有难得的空闲之时,那么就可以放松一会儿了,我可以悠闲地看书,缓解写作业带来的紧张感,也可以抬头远望窗外苍翠的树木,以此消除眼睛的疲劳。

  我的家温馨、快乐又充实,我没有理由不最喜欢那儿。我爱我家,我更爱我家的值得回味的日子。

  童年,有一种玩具让我念念不忘,那是一种手艺——铁丝人。

  五年级的一天,我偶然在网上看到一种玩具,用各种颜色的毛线缠成的铁丝,觉得好奇,便想买来玩玩。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这东西,我每天都在查这东西的玩法,决心创造一个自己的玩法。

  两根铁丝每天都被我拿在手里缠来缠去,缠着缠着竟然缠出了一些门道:我发现两根铁丝的交点转两圈竟然固定了,并且形成了大小不一的圆形。这一重大发现让我有了一个小念头:“我为什么不用铁丝做出一些形态各异的小人呢?”

  我马上开始行动。先用一根铁丝拧出三个大小不一的圆圈,大的做头,两个小的做手,固定压*,小人的上半身就做好了。再用一根铁丝拧出大小相同的两个圆圈做脚,固定压*,小人的下半身做好了,再将上半身和下半身拧到一起,小人就基本完成了,最后我给小人添加了一些动作元素,一个个活灵活现的铁丝人就呈现在眼前了!

  第二天,我把铁丝人带到学校,很快我的书桌前人头攒动,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喊:“哎呀,这个小人真可爱!”“哎,你瞧,还是个功夫小人呢!”“李柏霖,给我做一个吧,咱俩可是好兄弟啊!”听了他们的夸赞,我心里美滋滋,一高兴就有求必应,连夜为同学们赶制了一批“李氏铁丝人”。

  后来,我还用六个铁丝和一个空盒子做了一个全家奔跑的”塑像”,跑在最前面的`是爸爸,圆圆的啤酒肚是他独一无二的特征,紧跟其后的那个大腿长自然是我,最后面那个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的是妈妈,可她永远跑不快。妹妹呢?自然是妈妈身边那个头大腿短的小不点喽!爸爸看了,爱不释手,动不动就向他的同事炫耀:“看这照片里的艺术品,是我儿子做的!帅呆了!”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童年一去不复返了,但童年的铁丝人一直珍藏在我心里。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玩具有几十种,我偏偏钟爱这铁丝人呢?现在我明白了,正是因为铁丝人的简单无华给了我一种安静的力量,让我沉醉其中,专注的完成一件事,体验“成就感”。这就像各种各样的饮料给人不同的味觉体验,却始终不能代替白开水的清凉爽口。

  都江堰是我的老家。那里景色优美,气候宜人。那里有我喜欢的很多东西。但我最喜欢的景物不是那儿雄伟的大坝,也不是“天下幽”的青城山,而是热闹非凡的南桥。因此,南桥就成了我最喜欢的桥。

  南桥位于都江堰宝瓶口下侧的岷江内江上,是一座壮丽的古桥。1878年间建成的南桥,原名“普济桥”。1958年,它被洪水冲毁,重建后取名“南桥”。

  这座桥有很多老成都的民俗元素。桥身上的“纹身”形态各异,一条条逼真的.龙张牙舞爪,呼之欲出,好像要跳出来把我们吃掉;桥两边一幅幅古城的雕刻,让我们穿越时空,身临其境。最具特色的要数桥头的几幅水墨丹青了,上面的树、房子画得活灵活现,人和动物描绘得栩栩如生,一下子就“惊艳”到刚上桥的游人。

  前几年的南桥,不论早与晚,都非常热闹。清晨天刚麻麻亮,大妈大叔们就跳起了广场舞,在两端的桥头建立了固定的“移动”舞厅。小贩们陆陆续续提着自己的“家什”,来到桥上,“占据”一*之地,一块布往地上一铺,麻利地摆放小玩意儿,开始叫卖兜售;到了中午,这里便成了游客的“天下”。络绎不绝的外来旅游者饶有兴趣地东看看西瞧瞧,绝大多数还是端起相机“咔嚓咔嚓”地记录下南桥上的风土人情;下午,“茶博士”来了,他们把桌子摆在桥头,开起了“露天茶馆”。茶客们晃晃悠悠地落座,边品茶边欣赏桥上此起彼伏的吹拉弹唱;傍晚,桥**的长廊灯火通明,将岸上的热闹倒影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时常看见有些老人坐在桥上,借着清幽的月光,回忆着美好的往事。。。。。。

  可好景不长,一场8级大地震扰乱了这样的*静:桥梁不再挺拔,桥面不再微笑,桥亭也不再灵秀。南桥的魅力,似乎只能留存在我的心底。不过人们不忍心让它的美丽消失,工人叔叔们对毁坏的南桥进行了修护,南桥又恢复了往日的模样。

  现在的南桥还是像以前一样,依然挺立在水面上,依然以自己的美吸引着八方游人,依然骄傲地热闹着。。。。。。

  明星嘛,是出现在大众眼中的人物,也是可以被人们熟知的人物。可是,明星也是有粉丝的呀,他们还分喜欢哪个明星呢?而且有的粉丝简直是对明星就是了如指掌了。我喜欢的明星还行,不算太多,但是我最喜欢的明星是,Tfboys里面的,王源。

  我第一次了解他的时候,就是他第一次出现在大屏幕上,映入我眼帘的时候,是他唱的一首魔法城堡,他们一起唱的。当时我就被他的声音深深地吸引了,他的那个奶音真的特别好听,就那一段,我听了好多好多遍,我也成功的被他圈粉了。感觉他当时就是一个小弟弟一样,虽然当时我比她小,可是我感觉当时她那个奶音真的特别感觉特别小。可是现在他渐渐发展成了刚哥,他让粉丝们都叫他刚哥。也许他也是想证明一下自己吧!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就是在这个时候,听见他的声音,看他们第一个拍的MV。虽然当时有很多粉丝都被王俊凯圈粉了,可是当时王俊凯实在是长的真的很帅,可是当时我是特别喜欢王源的声音。

  第二次被他圈粉的时候,是在一部电视剧中,她是诛仙青云志。他演的是小时候的样子,就是吧,我感觉她的演技也非常的'逼真,不像别人那么水水的就过去。他也是一个非常积极向上的男孩子,学*也特别好,他还参加过联合国的英语大会,我作为他的粉丝,还真的有一点点为他骄傲呢!妈妈总说我,你看看,你说你喜欢他,你倒是向人家学*学*呀!我每次都说,知道了,知道了。

  我喜欢他的声音,喜欢她的歌唱,喜欢她的演戏,更喜欢他认真起来的样子。他是个吃货,非常呆萌,我们都叫他二源,因为粉丝都说他很二。我感觉就是吃能满足她一切的烦恼和需求。唉,虽然他现在出国了,可是我还是喜欢他,虽然她现在慢慢的淡出了观众的眼帘,不在演戏和歌唱了,但我还是喜欢他。

  如果问我最想要去哪里,我会说我想去那个漫地樱花的林芝,去感受粉色的美;如果问我最想吃的菜,我会说妈妈亲手做的菜,去回味家乡的味道;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认识谁,我一定会说是他,给我满怀的爱。

  我小的时候如同许多孩子一样,父母为了挣更多的钱,去到远家千里的地方务工,也和许多孩子一样,我在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家交替住着,而我又有些许的不同,因为我得到的爱比任何一般的孩子都更多,因为我有一个待我如同亲生一般的.舅舅。

  此事说起来可能也只能归结到缘分上,舅舅舅妈有两个儿子,可却没有一个女儿,而舅舅很喜欢女儿,舅妈也是,四岁是我被送到外婆家,那以后我就在外婆家住了四年,这四年中我像手中的宝一样,被外婆一家人喜爱,舅舅只要一出门就会把我带在身边,舅妈只要一去逛街就会给我带回许多好看的衣服,外公加上我有三个孙子外孙,也只让我一个人坐在他的腿上,以至于后来我的两个表哥对我有很大的意见,可仍然阻止不了舅舅舅妈对我的喜爱。

  记得有一年过年,别的家里都是人员满堂,孩子的手里牵着爸爸妈妈的手,而我虽然穿着新衣服新鞋子手里拿着最喜欢的玩具,心里却很失落,我知道爸爸妈妈不能回家陪我过年,一个人跑回屋里,在床上哭了很久,后来舅舅到屋里看到我哭的很失落的样子,问我是不是想爸爸妈妈了,我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头,然后舅舅坐到床上,把我抱在怀里,我哭的更加厉害,舅舅抱着我坐了很久很久,等我情绪稳定以后舅舅温柔的跟我说:“小宇,我知道你想爸爸妈妈,但是你要理解爸爸妈妈,他们不是不喜欢你,相反他们是爱你的,才要挣更多的钱,来给你更好的生活。”那天我的情绪没有太大好转,但我牢牢记住了舅舅抱着我时对我说的话。

  后来,我从外婆的口中得知,在舅舅小的时候,外婆外公因做生意也不得不离开舅舅,后来几年钱挣着了,舅舅也长大了,从那以后我慢慢理解了舅舅对我说那番话的心情,我也慢慢理解了爸爸妈妈的辛苦。

  时隔多年,我已经从一个懵懂的孩子长成一个少年,我慢慢知道了生活的许多心酸与不得已,尽管我知道的越来越多,接触的越来越多,我始终都记得,舅舅给我的爱护和教导,他一直是我最爱的人。

  每当我失落时,我会想起他温暖的微笑;每当我想放弃时,我会想起他积极的话语;每当我虚度光阴时,我会想起他辛劳的身影……他影响着我的一言一行,永远激励着我,成为我成长的动力。他,就是何炅。

  初识何炅,是一部综艺节目《快乐大本营》,在这档节目里,何炅担任的是主要主持人,每当有人不小心失误时,他总会想方设法,巧妙又不尴尬地救场,他主持功底深厚,又聪明机敏,他的一举一动,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充满快乐,真不愧是《快乐大本营》的主力担当。他似乎有股魔法,总能用快乐的情绪感染别人,从此,每周一次的见面都能让我精神焕发,笑尽一周的疲惫与不开心。

  在演艺圈,何炅是一个神话。《向往的生活》中在一次吃饭时,黄磊说过:“跟何老师搭档是轻松的,因为你不用担心失误,他总能帮你捡起来。”在演艺圈中,何炅被大家亲切地称为“何老师”,无论什么困难都不能将他打倒。他以身作则,道德高尚,人格魅力十足,这才是“何老师”的本色!

  何炅一直是我心中的偶像,也许有人不知道,他一天最多往返过四个国家,一天最多睡四个小时,还要换装、补救、背台词,天知道他多疲劳、多想睡一顿饱觉。但他却总是面带微笑去面对观众,将浑身的正能量发挥到极致。像他这样拼命给观众带来快乐的人有几个?很少、很少……

  在手机上,我经常能刷到写何炅的文章,或是批评,或是赞许,但演艺人不就是这样吗?多少会有褒有贬,他不可能总是满足所有人的期待。但这并不会影响他,相反,他会真诚地说:“这些文章不仅不是黑我的`,而是促进我改正的动力。”

  对人生的态度应该像何炅一样,积极阳光,对时间视若珍宝,对同学热心帮助,对困难无所畏惧,化之为动力。何炅在我童年里留下了一道绚烂的影子,相信在我之后的生活里,我也能一直践行他所给我的启迪!

  书让人产生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更是精神上的支柱。

  在我记忆的长河里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莫过于《老人与海》了,每本书都有自己独特的灵魂,当我抱着一颗好奇心阅读完这本书时才知道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位*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里发生了一件看似*凡的事但又不*凡。一个名叫三提亚哥的老渔夫出海打鱼当他已经出海八十多天天还是一无所获时,意外的是他在快要绝望的时候既然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比他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可是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整整拖了三天,在中途中,老人并没有想过放弃的念头,最后大马林鱼因精疲力尽被渔夫杀死了。当他准备回去向歧视他的人们证实他不是失败者时,又遭到了鲨鱼袭击,他用尽了一切力量来反击。虽然回港时只剩下大马林鱼的鱼头和骨头鱼肉都被鲨鱼要去了,但是并没有摧毁他英勇的斗志。我想鲨鱼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最强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回忆起老人曾说过的那句话:"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在我读这本书之前,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受不起大风大雨的小鸟,一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就会想着逃避。在学*生涯中,只要考试成绩不理想,就会垂头丧气觉得自己不管怎么努力都比不过别人。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再也不会因为做什么不顺利或失败,一切都将会过去,而过去的就会成为下一步的转折点。人生本来就应该无止境的追求,“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

  失败,也许在很多人眼里会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但在人生的路途中失败是再*常不过的事。在渔夫出海之前,他是所有人眼里的失败者,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几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道路总是不好走的,但如果你也可以像渔夫一样拥有一颗坚持不懈,不被打倒勇敢的心,失败在你眼里就会成为小菜一碟的小事。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在失败里也许你能感受到成功的喜悦。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我喜欢初二作文 (菁华3篇)(扩展10)

——我喜欢生活作文_初二作文合集5篇

  在我那精美的相册里,有一张彩色照片:高大、翠绿的竹林,火辣辣的太阳,在五颜六色的大地上,有一个小女孩正在挠着头,好像被困住了一样,那是我9岁时的照片。

  那天,我和快乐作文的老师和同学们来到了翠林云庄的竹林迷宫。竹林迷宫可真大呀!大得几乎像海那样无边无际;竹林迷宫可真美呀,如果从高处往下看,就像一块巨大的绿宝石。

  老师把我们分成了五队,一队有三人。老师说:“预备,开始!”我们五队开始了激烈的“战斗”。我对我们队剩下的两个同学说:“我们一定可以拿到第一名!”我们后面的一对,其中有一个同学骄傲地和他的队员说:“他们队是不可能得第一的。”我想:就算我们得不了第一,那你们队也不能得到第一……

  我发现了一个事情:既然入口上有两只大熊猫,那出口一定也有两只大熊猫……

  我们被困在一个圆圈里,它的左右后方向都被竹林堵住了,只有前面一条出口,我们走出了路口,可是走出路口之后有两条路。正当我挠头思考的时候,老师一按相机,就给我拍下了这张照片。

  终于,我想到了一个办法,这两条路肯定到时候就会合并成一条路。于是我和我的队友说:“不如我们先走第一条路吧!”我的队友们说:“好!好!”我们三个开始“疯狂”地奔跑起来。

  “哇!”我尖叫一声,队友问我怎么了,我说:“我看到出口了!”我们一起奔跑到了出口。就没想到,我们竟然是第一个到达终点的队伍……

  我很喜欢老师给我拍的这张照片。童年是多么快乐呀!

  我喜欢春天。春天,天气转暖、和风送爽,万物复苏、草木萌发,农民伯伯满怀期待种下了希望的种子,期待着秋天的大丰收。

  我喜欢夏天。夏天,艳阳高照、雨水充沛,是植物生长最旺盛的时期;夏天也是小孩子最惬意的时期,三三两两或坐在树荫下乘凉、聊天,或在小河中捞鱼、嬉戏,或者骑着赛车在田埂上兜风……

  我喜欢秋天。秋天,是收获的季节,五谷丰登、瓜果飘香。成熟的果实散发出诱人的芳香,农民满怀激情,忙着收获丰收的喜悦,他们脸灿烂的笑容,是最迷人的秋色。

  我喜欢冬天。冬天,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美丽洁白的雪花将世界打扮的氛围妖娆。我和小伙伴们一起堆雪人,打雪仗……欢快的音符响彻云霄,让寒冷的小山村充满了暖意。

  我喜欢花。我喜欢娇艳美丽的牡丹、傲霜斗雪的梅花、万紫千红的月季、纯洁素雅的百合……无论哪一种花,都能给我带来愉悦,它们或浓郁或淡雅的香味都能让我的生活充满芬芳。

  我喜欢看书。我喜欢看情节离奇的小说,在故事里,我可以与主人公一起欢笑,一起流泪……我喜欢看充满幻想的童话书,它可以使我置身于美妙的幻想世界,让我产生无限的暇思;我喜欢读包罗万象的科普书,它能使我获取无穷的知识,让我的眼界变得更加开阔……

  我喜欢散步。尤其是下着蒙蒙细雨的时候,一个人撑着伞,慢慢地行走在乡间小道上,看那雨点洒落在小花上、飘零树叶上,看水珠在花瓣跳舞、在树叶上打滚,那一刻心灵特别沉静,蜕去往日的浮躁。

  我喜欢拉二胡。在悲伤时,拉一曲《二泉映月》,和阿炳一起倾诉心中的忧伤;在激动时,拉一曲《赛马》,让我的激情在激昂的乐曲中飞扬……

  我喜欢快乐的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在我心中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生活在一个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世界里。

  春天来了。早晨,我要在草地上打滚;在田野里抓蝴蝶;在高高的山坡上看一望无际的天空。 夜晚,遥望着天上闪烁的星星,聆听着草丛里小虫子的叫声,想像着月宫里嫦娥生活是否也像我一样快乐,放飞思绪,让皎白的月光与我一同入梦!

  夏天来了。早晨,我要躺在小溪边感受着暖风轻轻地吹过;在无边无际的草原上与牛羊赛跑;和同学们尽情地嬉戏,不用担心回家时间晚了,会挨妈妈的责骂。夜晚,我要在树上捉捕顽皮的鸣蝉;在房顶上看变化多端的火烧云渐渐消失……秋天来了。早晨,我在路边捡起一片片枫叶,将它们做成书签;在书的海洋里畅游,每天不用面对着做不完的作业,听着妈妈的唠叨:“快点写,抓紧时间……”。在黄昏里,我要和朋友来场轮滑比赛。

  冬天来了。早晨,我要在温馨的小床上睡懒觉,即使闹钟闹醒了我,也不用起床;我要在雪地上堆雪人、打雪仗,玩的肚子咕咕叫时就回家吃香喷喷的饭;夜晚来临了,我要望着天上一眨一眨的星星去发现宇宙的奥妙,研究行星和恒星的秘密;要是爸爸是个科学家就好,这样就能一次帮我解决我的好多为什么!

  这就是我喜欢的生活,简单、快乐、自由自在!这样的生活是爸爸妈妈带给我的,也同时需要靠我自己去寻找。

  劳动节那一天,我们来到阔别已久的乡村,到这里住上两天。

  我们坐车来到家口,原来的路崎岖不*,十分难走,而现在的小路却是*坦的,还可以在上面玩滑轮呢!

  刚到大门口,我的小妹妹就像小鸟一样从院子里飞出来,兴奋地和我们打招呼:“哥哥、大姑,你们来了!”我对小妹说:“我给你带了一本四年级上册的书。”小妹说:“谢谢哥哥!”

  一进大门,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外爷的一块小菜园,里面种植的有樱桃树、黄瓜、小白菜、香菜等。其中有一种花很奇特,花瓣里面竟然含有蜜水。我摘了一朵,放到嘴里嚼一嚼,顿时一股甜甜的汁水流到了口腔。

  过了一会,外爷在厨房喊:“摘一把小香菜来。”外爷话音刚落,我就连忙跑去摘了一把鲜嫩的香菜,递给了外爷。心想:在乡下,吃新鲜的蔬菜真方便!

  我和小妹一起去后院,那时小鹅、小鸡都上小溪那里玩了。我们进去了,看看小母鸡的窝,我们竟然找到了五六个还热乎乎的鸡蛋呢!这时,小鸡们回来了,母鸡一看我们正拿着它们的蛋呢!便向我们这边跑来,看形式是想攻击我们,我们一看形势不妙,快速地向门口跑去,并把门关上,这时母鸡失望地走了。

  吃好了午饭,我把原来几个要好的小朋友找来,一起下河抓鱼。我们走到小河边,把裤子一撸,就下河了。我们几个人一个抓鱼,一个装鱼,一个找鱼。不大一会儿,我们就抓了十来条鱼。回家,我把那些鱼分成三份,各自分了一份。

  我临回城里的时候又和妹妹一起种了一棵樱桃树的种子,希望我不在的时候,妹妹看到树,就会想起我这个哥哥。

  乡村生活和城市生活截然不同,乡村空气新鲜、小河清澈、小鱼、小虾、小鸡等动物活泼可爱,我真喜欢乡村生活呀!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

  我喜欢每天晚上睡觉前都定一个闹钟,根据明天的任务,调整闹钟呼叫的时间 好闹钟的呼叫时间,一般的话我会把闹钟调至六点才叫我起床。如果是星期一要升旗,我会把闹钟调得早一点叫我起床。等我按排好一切,我才准备安心睡 我安排好 一切,我才安心睡觉。期待明天的到来。

  我喜欢每天早上被闹钟叫醒后,用惺忪的睡眼看天气晴阴与否。我一向没有看天气预报的*惯,其实我是故意不看的,昨天给明天留下悬念,自己给今天一个有趣的开头。

  我喜欢洗漱 梳完后,去读书。早晨,是多么的凉爽,空气是多么的清新,这正是读书的时候。坐在阳台尽情地读书,等待着妈妈制作的早餐。 ,享受这快乐的时光。

  我喜欢吃完后,攥着书包,挽着同学的手,一起走在去学校的路上。一抹阳光撒过发,我喜欢这一瞬间。 过发梢,我喜欢这一瞬间,真 瞬间,总是让人难忘!

  我喜欢 在课间和朋友们趴在走廊台上看着周围的一切, 阳台上,看着周围的一切无论是喧哗的 切,无论是同 学喧哗的话语,还是蓝天上那静静的白云。 静的云朵,都使我淘醉在其间。 都使我淘醉在其间。

  我喜欢每天放学后哼着歌走出校园,与同学 同学同行 在夕阳下。穿过一条条马路,走过一间间房屋,大街小 房屋,大街小巷几乎 小巷几乎都可以看到中学生骑着车向家而行 行,而我喜欢走路回家,看天上那彩霞染红一片。

  我喜欢睡前躺在床上给明天定一个目标,回放今天的精彩片段,然后带着一丝微笑进入梦乡,去梦那边我喜欢的生活。

  我每天 都过着一样的生活。今天重复昨天的事情,明天也一样,过着如此快乐的生活!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喜欢这样幸福,快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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