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初二作文菁选

首页 / 初二作文 / | 2023-02-28 00:00:00

我喜欢初二作文

  在生活、工作和学*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初二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初二作文1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我喜欢初二作文2

  我最喜欢的人是爸爸,他长得又高又胖,爸爸说他以前是追风少年,瘦得只剩下骨头,肚子是到了中年才发福的。但在我心里,爸爸一直是我所称上的“美男子”。他脾气有时候很暴躁,当然一般都是在我放错而又屡教不改的时候;但是有时候又显得很温和、特亲*。

  从小都是爸爸给我洗澡,就拿洗头发来说吧,妈妈一直嫌我头发太长太难洗,认为我是个男孩子,留着么长的头发,再加上我不讲卫生,都可以不化妆去演丐帮帮主了。所以总想“威逼利诱”我去剪掉。幸亏爸爸坚定地支持我:“只要头发没有女生的长,就不用剪。”于是,洗头发这项艰巨的工作就落在了爸爸身上。每个星期,爸爸都会耐心地帮我清洗头发。首先给我一条干毛巾,擦擦眼睛擦擦脸,然后把头发打湿,一点一点地用洗发露涂抹在头发上。轻轻的抓,搓呀洗呀,再用喷头把泡沫冲得干干净净,别提有多舒服啦!这时候的爸爸,比妈妈还要温柔。说他温柔吧,发起脾气来又像电闪雷鸣一般可怕。还记得我二年级时,玩轮滑时把腿摔骨折了,还嗑破了嘴巴,鲜血直流。爸爸一回来就抱起我开着车火速冲向医院,没想到刚停下保安就说停的是救护车占用车道,要我们离开,为此爸爸和保安大吵一架,我和妈妈看的触目惊心,直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在家,爸爸是最宠爱我的。好吃的,好玩的,现代流行的,只要我喜欢,在爸爸能接受范围之内,他都给我买,连妈妈反对也没用。爸爸做生意可辛苦了,不管多忙多累,回到家都会抽出空来陪我打羽毛球、乒乓球、篮球;陪我爬山散步,并且每一年春节都会抽出一个礼拜的时间带我出去旅游,这个时候的爸爸是最亲*的好朋友。

  可是,在我的'学*问题上,他可是严格要求,毫不手软。一次考试太粗心,做错了不该错的题目。爸爸瞬间就摆出了冰块脸,好可怕!我心中暗想:“要有一场暴风雨来临了。可爸爸在对待我的学*上又从不以分数为标准,也从来没有因为哪次考试成绩不好而揍我,主要是以学**惯和学*心态上为主,大部分时间都还是循循善诱教导我的,所以我在学*这一块一直没太有什么压力,心态特别的好。

  这就是我的爸爸,虽然他有时“暴躁如雷”有时“阳光灿烂”但是他爱我,我也爱他!都说“父母是自己无法选择的”,由而我很幸福。

我喜欢初二作文3

  你若问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鲁滨逊漂流记》!”

  不要认为这部书已然过时,这部书是在大浪淘沙后筛选出来的传世经典。书中的人物、全书的内容、思想精神已然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它成为我们心中的一道亮丽而永恒的风景线!

  然而对我来说,这部书的价值不至于此,它对我的影响与感化是更深刻的`!它的内容对我而言是给我上了一堂生动而震撼的生活科。

  原来的我自理能力很差,不爱承担家务,不爱自力更生,不能脱离父母的关爱、帮助与呵护,这导致了我缺乏独立、缺乏自主,这是一个大弊病。因为独立自主对于一个人来说极其重要,它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我却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就等于失去了人生前进的武器,两手空空的我却不了解这一切的可怕,依然在依赖下尽情享受,不听家人的劝告。

  在我身上,水开了不知所措,衣服不会自己洗,被子不会自己叠的景象时常发生。我也曾为此感到苦恼,但这苦恼过于肤浅,并未使我下定决心脱离依赖走向自主,直到——

  小学时读到了一篇《鲁滨逊漂流记》的节选,初读之后感到很兴奋,觉得这部书应是本刺激精彩的冒险小说。出于好奇,我小心地打开了封面——生怕破坏这精彩的冒险情节。在认真读过内容简介后,兴奋跌落了一半,失望涌了上来,不就是说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轮船遇难后孤身飘落至一荒岛而独立自活二十多年的故事嘛,这有啥意思?一点也不刺激,但出于一种莫名的感觉,我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花了十来天,整本书读完了,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当我合住这本书时,我在沉思、我在设想,若是我独自飘落到了这样一个荒岛上,我会像鲁滨逊一样去自主生活吗?我能像鲁滨逊一样自主生活吗?阳光照在封面上那个衣衫褴褛的鲁滨逊上,我突然看见他身上在放射自主、独立、自强的光芒。

  我下定决心,要摆脱依赖,去做一个像鲁滨逊一样的自强自立的人。我学*洗衣服,学*做饭,并经常自己干家务,竭力去改变自己。人生当自立,男儿当自强,自己一定要做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现在我已然不再依赖,这多亏了鲁滨逊。是他震撼了我,打动了我,帮助了我,我感谢鲁滨逊,我热爱这本《鲁滨逊漂流记》!

我喜欢初二作文4

  家是温馨的,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

  我爱家,因为它那餐桌让我觉得温馨。家里那不大的餐桌聚集了一家人的幸福,吃饭是最温馨的时刻。几盘五颜六色的菜,三碗热气腾腾的米饭,足以让人垂涎三尺。简单的饮食令人百吃不厌,因为它包含着家的温馨。吃饭时,一家人总是亲切地聊天,说说身边发生的新鲜事,谈谈现在的生活情况,再讲讲有趣的笑话。吃饭时的交谈可以放松生活的紧张,消除一天的疲劳,可美妙了。吃饭时,餐桌礼仪也很重要,比如不能在菜里挑三拣四,也不能大声喧哗,同时互相要热情,你帮我拿双筷子,我帮你打碗饭,爸爸给我夹块鱼肉,妈妈给我夹片菜叶,我也不忘笑着回答声“谢谢”。温馨的灯光下,一家子其乐融融,饭菜里浸透着家人的笑意,品尝一下,味道甜甜的,心里感觉暖暖的。我爱家,因为它那电视让我觉得快乐。*常电视由爸爸妈妈掌管,使我望电视兴叹,不过偶尔我可以与他们一起看电视,那时我是快乐的。靠在沙发上,放松地看电视节目,有趣的小品、新闻、科教节目、各种纪录片,都老少皆宜,一家人看得津津有味,忘记了生活的烦恼。看完电视节目,一家人又开始讨论,展示自己从中得到的收获,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互相交流各自对节目的'意见,并与生活实际联系,感受不同的体会,也可以幽默地评论几句,使大家欢快地笑一笑,活跃一下气氛。在电视前,一家人各得其乐,快乐地欢笑。

  我爱家,因为它那书房让我觉得充实。每天,我都要坐在那儿好久,紧张地完成作业,手握着笔不停地写着字,龙飞凤舞;嘴巴快速地读着课本,口齿清楚;脑子飞快地解决着难题,绞尽脑汁。写作业的时间很少,作业量又很大,速度一定要很快哦,分秒必争,十分紧张,难有空闲的时间。如果我超速完成了作业,有难得的空闲之时,那么就可以放松一会儿了,我可以悠闲地看书,缓解写作业带来的紧张感,也可以抬头远望窗外苍翠的树木,以此消除眼睛的疲劳。

  我的家温馨、快乐又充实,我没有理由不最喜欢那儿。我爱我家,我更爱我家的值得回味的日子。

我喜欢初二作文5

  童年,有一种玩具让我念念不忘,那是一种手艺——铁丝人。

  五年级的一天,我偶然在网上看到一种玩具,用各种颜色的毛线缠成的铁丝,觉得好奇,便想买来玩玩。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这东西,我每天都在查这东西的玩法,决心创造一个自己的玩法。

  两根铁丝每天都被我拿在手里缠来缠去,缠着缠着竟然缠出了一些门道:我发现两根铁丝的交点转两圈竟然固定了,并且形成了大小不一的圆形。这一重大发现让我有了一个小念头:“我为什么不用铁丝做出一些形态各异的小人呢?”

  我马上开始行动。先用一根铁丝拧出三个大小不一的圆圈,大的做头,两个小的做手,固定压*,小人的上半身就做好了。再用一根铁丝拧出大小相同的两个圆圈做脚,固定压*,小人的下半身做好了,再将上半身和下半身拧到一起,小人就基本完成了,最后我给小人添加了一些动作元素,一个个活灵活现的铁丝人就呈现在眼前了!

  第二天,我把铁丝人带到学校,很快我的书桌前人头攒动,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喊:“哎呀,这个小人真可爱!”“哎,你瞧,还是个功夫小人呢!”“李柏霖,给我做一个吧,咱俩可是好兄弟啊!”听了他们的夸赞,我心里美滋滋,一高兴就有求必应,连夜为同学们赶制了一批“李氏铁丝人”。

  后来,我还用六个铁丝和一个空盒子做了一个全家奔跑的”塑像”,跑在最前面的`是爸爸,圆圆的啤酒肚是他独一无二的特征,紧跟其后的那个大腿长自然是我,最后面那个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的是妈妈,可她永远跑不快。妹妹呢?自然是妈妈身边那个头大腿短的小不点喽!爸爸看了,爱不释手,动不动就向他的同事炫耀:“看这照片里的艺术品,是我儿子做的!帅呆了!”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童年一去不复返了,但童年的铁丝人一直珍藏在我心里。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玩具有几十种,我偏偏钟爱这铁丝人呢?现在我明白了,正是因为铁丝人的简单无华给了我一种安静的力量,让我沉醉其中,专注的完成一件事,体验“成就感”。这就像各种各样的饮料给人不同的味觉体验,却始终不能代替白开水的清凉爽口。

我喜欢初二作文6

  都江堰是我的老家。那里景色优美,气候宜人。那里有我喜欢的很多东西。但我最喜欢的景物不是那儿雄伟的大坝,也不是“天下幽”的青城山,而是热闹非凡的南桥。因此,南桥就成了我最喜欢的桥。

  南桥位于都江堰宝瓶口下侧的岷江内江上,是一座壮丽的古桥。1878年间建成的南桥,原名“普济桥”。1958年,它被洪水冲毁,重建后取名“南桥”。

  这座桥有很多老成都的民俗元素。桥身上的“纹身”形态各异,一条条逼真的.龙张牙舞爪,呼之欲出,好像要跳出来把我们吃掉;桥两边一幅幅古城的雕刻,让我们穿越时空,身临其境。最具特色的要数桥头的几幅水墨丹青了,上面的树、房子画得活灵活现,人和动物描绘得栩栩如生,一下子就“惊艳”到刚上桥的游人。

  前几年的南桥,不论早与晚,都非常热闹。清晨天刚麻麻亮,大妈大叔们就跳起了广场舞,在两端的桥头建立了固定的“移动”舞厅。小贩们陆陆续续提着自己的“家什”,来到桥上,“占据”一*之地,一块布往地上一铺,麻利地摆放小玩意儿,开始叫卖兜售;到了中午,这里便成了游客的“天下”。络绎不绝的外来旅游者饶有兴趣地东看看西瞧瞧,绝大多数还是端起相机“咔嚓咔嚓”地记录下南桥上的风土人情;下午,“茶博士”来了,他们把桌子摆在桥头,开起了“露天茶馆”。茶客们晃晃悠悠地落座,边品茶边欣赏桥上此起彼伏的吹拉弹唱;傍晚,桥**的长廊灯火通明,将岸上的热闹倒影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时常看见有些老人坐在桥上,借着清幽的月光,回忆着美好的往事。。。。。。

  可好景不长,一场8级大地震扰乱了这样的*静:桥梁不再挺拔,桥面不再微笑,桥亭也不再灵秀。南桥的魅力,似乎只能留存在我的心底。不过人们不忍心让它的美丽消失,工人叔叔们对毁坏的南桥进行了修护,南桥又恢复了往日的模样。

  现在的南桥还是像以前一样,依然挺立在水面上,依然以自己的美吸引着八方游人,依然骄傲地热闹着。。。。。。

我喜欢初二作文7

  明星嘛,是出现在大众眼中的人物,也是可以被人们熟知的人物。可是,明星也是有粉丝的呀,他们还分喜欢哪个明星呢?而且有的粉丝简直是对明星就是了如指掌了。我喜欢的明星还行,不算太多,但是我最喜欢的明星是,Tfboys里面的,王源。

  我第一次了解他的时候,就是他第一次出现在大屏幕上,映入我眼帘的时候,是他唱的一首魔法城堡,他们一起唱的。当时我就被他的声音深深地吸引了,他的那个奶音真的特别好听,就那一段,我听了好多好多遍,我也成功的被他圈粉了。感觉他当时就是一个小弟弟一样,虽然当时我比她小,可是我感觉当时她那个奶音真的特别感觉特别小。可是现在他渐渐发展成了刚哥,他让粉丝们都叫他刚哥。也许他也是想证明一下自己吧!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就是在这个时候,听见他的声音,看他们第一个拍的MV。虽然当时有很多粉丝都被王俊凯圈粉了,可是当时王俊凯实在是长的真的很帅,可是当时我是特别喜欢王源的声音。

  第二次被他圈粉的时候,是在一部电视剧中,她是诛仙青云志。他演的是小时候的样子,就是吧,我感觉她的演技也非常的'逼真,不像别人那么水水的就过去。他也是一个非常积极向上的男孩子,学*也特别好,他还参加过联合国的英语大会,我作为他的粉丝,还真的有一点点为他骄傲呢!妈妈总说我,你看看,你说你喜欢他,你倒是向人家学*学*呀!我每次都说,知道了,知道了。

  我喜欢他的声音,喜欢她的歌唱,喜欢她的演戏,更喜欢他认真起来的样子。他是个吃货,非常呆萌,我们都叫他二源,因为粉丝都说他很二。我感觉就是吃能满足她一切的烦恼和需求。唉,虽然他现在出国了,可是我还是喜欢他,虽然她现在慢慢的淡出了观众的眼帘,不在演戏和歌唱了,但我还是喜欢他。

我喜欢初二作文8

  如果问我最想要去哪里,我会说我想去那个漫地樱花的林芝,去感受粉色的美;如果问我最想吃的菜,我会说妈妈亲手做的菜,去回味家乡的味道;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认识谁,我一定会说是他,给我满怀的爱。

  我小的时候如同许多孩子一样,父母为了挣更多的钱,去到远家千里的地方务工,也和许多孩子一样,我在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家交替住着,而我又有些许的不同,因为我得到的爱比任何一般的孩子都更多,因为我有一个待我如同亲生一般的.舅舅。

  此事说起来可能也只能归结到缘分上,舅舅舅妈有两个儿子,可却没有一个女儿,而舅舅很喜欢女儿,舅妈也是,四岁是我被送到外婆家,那以后我就在外婆家住了四年,这四年中我像手中的宝一样,被外婆一家人喜爱,舅舅只要一出门就会把我带在身边,舅妈只要一去逛街就会给我带回许多好看的衣服,外公加上我有三个孙子外孙,也只让我一个人坐在他的腿上,以至于后来我的两个表哥对我有很大的意见,可仍然阻止不了舅舅舅妈对我的喜爱。

  记得有一年过年,别的家里都是人员满堂,孩子的手里牵着爸爸妈妈的手,而我虽然穿着新衣服新鞋子手里拿着最喜欢的玩具,心里却很失落,我知道爸爸妈妈不能回家陪我过年,一个人跑回屋里,在床上哭了很久,后来舅舅到屋里看到我哭的很失落的样子,问我是不是想爸爸妈妈了,我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头,然后舅舅坐到床上,把我抱在怀里,我哭的更加厉害,舅舅抱着我坐了很久很久,等我情绪稳定以后舅舅温柔的跟我说:“小宇,我知道你想爸爸妈妈,但是你要理解爸爸妈妈,他们不是不喜欢你,相反他们是爱你的,才要挣更多的钱,来给你更好的生活。”那天我的情绪没有太大好转,但我牢牢记住了舅舅抱着我时对我说的话。

  后来,我从外婆的口中得知,在舅舅小的时候,外婆外公因做生意也不得不离开舅舅,后来几年钱挣着了,舅舅也长大了,从那以后我慢慢理解了舅舅对我说那番话的心情,我也慢慢理解了爸爸妈妈的辛苦。

  时隔多年,我已经从一个懵懂的孩子长成一个少年,我慢慢知道了生活的许多心酸与不得已,尽管我知道的越来越多,接触的越来越多,我始终都记得,舅舅给我的爱护和教导,他一直是我最爱的人。

我喜欢初二作文9

  每当我失落时,我会想起他温暖的微笑;每当我想放弃时,我会想起他积极的话语;每当我虚度光阴时,我会想起他辛劳的身影……他影响着我的一言一行,永远激励着我,成为我成长的动力。他,就是何炅。

  初识何炅,是一部综艺节目《快乐大本营》,在这档节目里,何炅担任的是主要主持人,每当有人不小心失误时,他总会想方设法,巧妙又不尴尬地救场,他主持功底深厚,又聪明机敏,他的一举一动,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充满快乐,真不愧是《快乐大本营》的主力担当。他似乎有股魔法,总能用快乐的情绪感染别人,从此,每周一次的见面都能让我精神焕发,笑尽一周的疲惫与不开心。

  在演艺圈,何炅是一个神话。《向往的生活》中在一次吃饭时,黄磊说过:“跟何老师搭档是轻松的,因为你不用担心失误,他总能帮你捡起来。”在演艺圈中,何炅被大家亲切地称为“何老师”,无论什么困难都不能将他打倒。他以身作则,道德高尚,人格魅力十足,这才是“何老师”的本色!

  何炅一直是我心中的偶像,也许有人不知道,他一天最多往返过四个国家,一天最多睡四个小时,还要换装、补救、背台词,天知道他多疲劳、多想睡一顿饱觉。但他却总是面带微笑去面对观众,将浑身的正能量发挥到极致。像他这样拼命给观众带来快乐的人有几个?很少、很少……

  在手机上,我经常能刷到写何炅的文章,或是批评,或是赞许,但演艺人不就是这样吗?多少会有褒有贬,他不可能总是满足所有人的期待。但这并不会影响他,相反,他会真诚地说:“这些文章不仅不是黑我的`,而是促进我改正的动力。”

  对人生的态度应该像何炅一样,积极阳光,对时间视若珍宝,对同学热心帮助,对困难无所畏惧,化之为动力。何炅在我童年里留下了一道绚烂的影子,相信在我之后的生活里,我也能一直践行他所给我的启迪!

我喜欢初二作文10

  书让人产生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更是精神上的支柱。

  在我记忆的长河里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莫过于《老人与海》了,每本书都有自己独特的灵魂,当我抱着一颗好奇心阅读完这本书时才知道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位*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里发生了一件看似*凡的事但又不*凡。一个名叫三提亚哥的老渔夫出海打鱼当他已经出海八十多天天还是一无所获时,意外的是他在快要绝望的时候既然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比他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可是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整整拖了三天,在中途中,老人并没有想过放弃的念头,最后大马林鱼因精疲力尽被渔夫杀死了。当他准备回去向歧视他的人们证实他不是失败者时,又遭到了鲨鱼袭击,他用尽了一切力量来反击。虽然回港时只剩下大马林鱼的鱼头和骨头鱼肉都被鲨鱼要去了,但是并没有摧毁他英勇的斗志。我想鲨鱼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最强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回忆起老人曾说过的那句话:"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在我读这本书之前,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受不起大风大雨的小鸟,一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就会想着逃避。在学*生涯中,只要考试成绩不理想,就会垂头丧气觉得自己不管怎么努力都比不过别人。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再也不会因为做什么不顺利或失败,一切都将会过去,而过去的就会成为下一步的转折点。人生本来就应该无止境的追求,“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

  失败,也许在很多人眼里会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但在人生的路途中失败是再*常不过的事。在渔夫出海之前,他是所有人眼里的失败者,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几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道路总是不好走的,但如果你也可以像渔夫一样拥有一颗坚持不懈,不被打倒勇敢的心,失败在你眼里就会成为小菜一碟的小事。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在失败里也许你能感受到成功的喜悦。

我喜欢初二作文11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xx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

  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我喜欢初二作文12

  人各有所好,动物也不列外。由此可知世间万物都有不同之处,在学*方面以前我对它很乏味,很厌烦,以前的我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学生,

  自我来到这隆师校后,我懂得了学*中的乐趣,我喜欢上了数学这一科,因为我发觉只有数学这一本书上的题能有多种解决的方式,它不像那些文科那样直那样乏味,那样的死板。有时我发觉数学犹如一棵树,它能发出很多可人儿的芽枝但最终它们都生于同一个母亲,那就是它们的根。

  这里的数学我们大约学了集合,基本初等函数,不等式,数列等知识,在数学课上我们集中的时间最长。我们的`数学老师很矫小,她很年轻,我最喜欢她身上散发出的活力与芳香。因为她有我们原校班主任的那种很充足的精神,她也具有和我妈妈一样的芳香,也许也因为这些客观原因让我更加喜欢数学这一科。

  我妈妈曾告诉过我,一条路走不通我们可以换一条,另一条走不通我们可以自己踩出这一条,同样的理解方法但做法不同,它们最终达到的目的是一样的。有许多同学她们不喜欢数学我想来应该是她们嫌麻烦,嫌算术花费的时间太长,也懒得去一步步地理解。其实学*数学就像是在探索,在探索也就是做题的过程中有一种冒险,刺激,思索的感觉。在发现宝藏或古物时也就是还剩下最后一步时你心里就会有小小的波动心也有一点痒,当你拿到宝时也就是得出结果时,你心里有踏实,有点自信,有放松的感觉。

  在这些步骤中你担心结果是否正确过,当你再次得出结论与上次相同时你的心安静下来,一次次的起伏也就代表着你一次次的进步。

  其实人的这一生就像一道数学题,它要经过你的计划,经过你一点点的研究探索,只要你有努力总会得到分哪能怕是一两步也可以分步给你分的/。让我们一起去解开这道题吧,不要担心步骤只乎我们是否则努力过。

我喜欢初二作文13

  我的语文老师姓施,是一位十分让我敬佩的老师。

  施老师留着一头秀丽的短发,显得十分精神,她面相慈祥,身材高挑,常常穿着美丽的衣裙。在外表上,我认为她是一位美丽的老师,而真正让我敬佩的,是她那高贵的品质。

  施老师认真。她为我们上的每节语文课,总是认真钻研上课内容,认真准备课件,她还在书本上标注了密密麻麻的内容。为了一节语文课,她在私底下一遍一遍地备课,只为我们能够更好的理解和学*。

  施老师负责。她对我们说:“如果有人不完成作业,我会一直催你完成,我每一次检查都有记载,不管过了多久我都不会忘记,直到你完成了作业为止。”施老师笑着说自己这样做,是一种坏毛病,她想改却改不了。但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认为,这是一种负责,是老师挂在嘴边的“一个也不落下”的`情怀。

  施老师乐观。她从不生气。每次上课,脸上总是保持着微笑。她带着我们遨游在语文的知识海洋里,我们都很轻松愉快。偶尔面对一些刁难的学生提的问题,她也会用幽默的语句去应对。施老师不动铁尺不动怒,我们确实服服帖帖。

  施老师幽默。她在上课之前总是会先给我们讲些生活趣事。记得有一次她对我们讲向父母要钱的区别。向爸爸要钱:“爸,给钱!”“多少?”“六十!”“喏,这是一百,拿去!”向妈妈要钱:“妈,学校要交钱!”“交多少?”“六十。”“我是没钱,向你爸要去!”施老师绘声绘色,表演得形象生动,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从而也让我们明白要学会观察。

  施老师端正。她经常教育我们要“写方方正正中国字,做堂堂正正中国人。”她教我们如何正确地写字,从每句话到每个字到每个笔画再到每个顺序,她都非常耐心。如“王羲之”的“羲”,每次出现都要写在黑板上,一边写一遍念“点、撇、横、横……”有一次,我在交作业时看到了施老师的备课笔记,是那么的端正,清楚,正如施老师的为人一样端正、正直。

  施老师的这些品质无一不让我喜欢与敬佩。作为您的学生,我一定要向您学*,也要有您的这些品质。

我喜欢初二作文14

  夏姑娘悄然来临,草木茂盛,万树青翠,放眼望去,绿色充满了视网膜。

  你知道我对你不仅仅是喜欢。绿色,想到了四大君子中的竹。竹子一生大部分时间是绿的,据研究资料可知,在竹的前五年每年只长几厘米长,以后就会疯狂的生长。短短几年就会高达十几米。在这个阶段中,无论是严冬还是酷暑。罗子总保持翠绿的'状态。但倘若竹子开花了,就表明竹子命已至此。把种子播种下土,到最后干枯致死竹子也就随之变黄生命终止。竹子这种致死不服“黄”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啊!喜欢。

  你知道我对你不仅仅是喜欢。绿色自然会想到松柏了,常年屹立在山上不倒,一年四季长青,整天与劲风抗争。“风声一向盛,娇枯一向劲”他的绿色似乎是与这风抗争来的。因为不管是微风、暖风,寒风、秋风都会与之相识,所以他必须用绿色为迎接迎面而来的每一阵风,久而久之,绿色也就办他长存了。另外,我不仅仅喜欢松柏的绿,还有它“岂不凝寒,松柏有本性”的坚韧。不错,我喜欢!

  你知道我对你不仅仅是喜欢。在去年的天高正爽、瓜果丰收的金秋时节,我和色色妈妈到青岛的“绿色海洋”旅游。我望着浩无边际的绿海,想起之前看过绿海资料,绿海又名青岛湖,是我国水产丰富、水生态最为完好的湖海之一。这里的水为什么是绿色的呢?因为水质好。这样有益浮游生物繁殖,还为当地鱼类提供最好的野生食物。使鱼虾的肉质鲜美爽滑。Q弹可口,是青岛特色海产的发售地。这绿海不仅使水质变好,还孕育了许多生物的生命。让人们保护环境意识提升,使多数地区都变绿海,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海,下次还寻你!

  这一绿色的盛夏即将消逝,让我们多存些绿色在我们的脑中。学*绿主会摆坚韧的精神品质。绿,我对你不仅仅是喜欢!

我喜欢初二作文15

  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爱上了雨。

  听!暴风疾雨如千军万马,声势浩荡,呼啸而来。雨声巨大而奔放,就像在战场上拼杀的士兵,激情豪放,勇往直前,保家卫国,永不退缩;又像是天地间演奏出的一曲交响乐,释放出无穷的力量,让人精神为之振奋!

  当细雨纷飞时,雨声又是那么的从容不迫,那么的轻柔而舒缓,如一首悠然的长眠曲,闭上双眼,进入遐想,时间随这雨的留去而飞逝,在霓裳倩影车水马龙高楼大厦的城市里,只有这自然的音乐让人陶醉。

  看!雨水是从“天”这个神圣的地方落下的,纯洁,晶莹,透明,不染一点杂质。看着看者,它就从我的“心灵之窗”流进了我心灵深处,把我犯错的内疚,成功的自满,挫折的痛苦,担忧的烦恼全部冲刷掉。烦躁的心在雨的冲洗下安静了下来。

  摸!“滴”,雨水滴落在我的手指上,那沁心的冰凉从我的指尖一直传到全身,我得到了滋润;“滴”,雨水滴落在我家那几盆娇小的花草上,它们马上生气盎然,每一片叶子都闪耀出一种迷人的`光泽,它们得到了滋润;“滴”,雨水滴落在农民伯伯辛苦种植的庄稼上,庄稼得到了滋润……丰收在望的喜悦传遍大地。

  我喜欢雨,我喜欢在雨夜中看书。黑暗的雨夜里,半开着窗户,一盏黄黄旧旧的灯,散出柔和的灯光,在雨声的伴奏下,我闻着淡淡的茶香,沉醉在书海里,忘记了学*的压力,忘记了生活的烦恼,这,便的最好的享受。

  我喜欢雨,它是自然界好的音乐,它让人获得了美的享受。

  我喜欢雨,它让人身心得到放松。

  我喜欢雨,它无私滋润万物,使万物重生,让我能感受农民伯伯们的喜悦,让我看到希望。

  我喜欢雨……

  雨带给我们享受,作者善于运用视觉,触觉,听觉等多种感官在雨中感受了美好的事物,角度全面有深度。文章巧妙运用环境描写,为营造意境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文章语言含蓄婉转,有感染力。


我喜欢初二作文菁选扩展阅读


我喜欢初二作文菁选(扩展1)

——我喜欢初二作文菁选

我喜欢初二作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初二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喜欢初二作文1

  她抱着书本,*惯性地理了理扎成辫的长发,跨进教室。教室内一片安静,同学们都静静地坐好,一双双眼睛齐齐望向她,等待着她开口。

  只见她身着一件崭新而色彩鲜明的长裙,在微风吹动下,裙角微微飘拂,脸上那恰到好处的妆容,伴着发间偶尔闪现的首饰的银光,衬得她好似百花丛间蹦出的仙子。

  这便是她每日开始上课时的情形。每一天,她总是这般盛装出场。尽管她已经三十多岁,女儿也上小学了,可她依旧爱打扮。每一日,她的穿着似乎都有所不同,哪怕是同一件衣服,她都会将其穿出新的花样来,以全新的模样郑重地迎接新一天的到来。

  不知是否是因为她的打扮,她看上去总是那般有活力,有时候甚至让人感觉她像是一个小孩子,比我们还小的孩子。

  她特别喜欢唱歌,经常自己用手机在家里录歌、K歌,然后发在朋友圈里“炫耀”一番。为了唱歌,她还特地买了一个“金话筒”,而且竟然还特意拿到班上来给我们看,告诉我们怎么用,并跟我们说:“如果有人想要唱歌或者是录音的话,可以找我借哦。”那模样好像是一个孩子拿着一包糖果说:“如果有人饿了,可以来找我拿哦。”后来,我们要录制朗诵音频,她真的借给我们了。

  她多才多艺,我们班上的表演几乎都是她编排的。有一次,班级排舞蹈《中国范儿》,每晚她都留下来加班帮我们排练。那次舞蹈排得很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她欢呼雀跃,兴奋极了,甚至给我们来了一个大拥抱。

  她鲜少呵斥我们,时常鼓励我们。她在班上发行了卡通“钞票”和免抄贴纸,让我们都觉得很有意思,她也以这种方式来督促我们。不过,当我们犯下严重错误的时候,她也是会严厉批评我们的。

  她其实很感性。还记得离别毕业之时,她又给我们来了一个大拥抱,只不过这次是哭着的.。当给我们毕业赠言时,说着说着,她就哽咽了。*日里,她好似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像孩子一般纯真、直率地表达,可这次她强忍住内心的波澜,许是不想让我们太伤心。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老师——陈晨,我的小学英语老师。她纯真而善良,热情而美丽,像是我们年少轻浮的心中一泓缓缓滋润心田的清泉。

我喜欢初二作文2

  人各有所好,动物也不列外。由此可知世间万物都有不同之处,在学*方面以前我对它很乏味,很厌烦,以前的我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学生,

  自我来到这隆师校后,我懂得了学*中的乐趣,我喜欢上了数学这一科,因为我发觉只有数学这一本书上的题能有多种解决的方式,它不像那些文科那样直那样乏味,那样的死板。有时我发觉数学犹如一棵树,它能发出很多可人儿的芽枝但最终它们都生于同一个母亲,那就是它们的根。

  这里的数学我们大约学了集合,基本初等函数,不等式,数列等知识,在数学课上我们集中的时间最长。我们的数学老师很矫小,她很年轻,我最喜欢她身上散发出的活力与芳香。因为她有我们原校班主任的`那种很充足的精神,她也具有和我妈妈一样的芳香,也许也因为这些客观原因让我更加喜欢数学这一科。

  我妈妈曾告诉过我,一条路走不通我们可以换一条,另一条走不通我们可以自己踩出这一条,同样的理解方法但做法不同,它们最终达到的目的是一样的。有许多同学她们不喜欢数学我想来应该是她们嫌麻烦,嫌算术花费的时间太长,也懒得去一步步地理解。其实学*数学就像是在探索,在探索也就是做题的过程中有一种冒险,刺激,思索的感觉。在发现宝藏或古物时也就是还剩下最后一步时你心里就会有小小的波动心也有一点痒,当你拿到宝时也就是得出结果时,你心里有踏实,有点自信,有放松的感觉。

  在这些步骤中你担心结果是否正确过,当你再次得出结论与上次相同时你的心安静下来,一次次的起伏也就代表着你一次次的进步。

  其实人的这一生就像一道数学题,它要经过你的计划,经过你一点点的研究探索,只要你有努力总会得到分哪能怕是一两步也可以分步给你分的/。让我们一起去解开这道题吧,不要担心步骤只乎我们是否则努力过。

我喜欢初二作文3

  家是温馨的,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

  我爱家,因为它那餐桌让我觉得温馨。家里那不大的餐桌聚集了一家人的幸福,吃饭是最温馨的时刻。几盘五颜六色的菜,三碗热气腾腾的米饭,足以让人垂涎三尺。简单的`饮食令人百吃不厌,因为它包含着家的温馨。吃饭时,一家人总是亲切地聊天,说说身边发生的新鲜事,谈谈现在的生活情况,再讲讲有趣的笑话。吃饭时的交谈可以放松生活的紧张,消除一天的疲劳,可美妙了。吃饭时,餐桌礼仪也很重要,比如不能在菜里挑三拣四,也不能大声喧哗,同时互相要热情,你帮我拿双筷子,我帮你打碗饭,爸爸给我夹块鱼肉,妈妈给我夹片菜叶,我也不忘笑着回答声“谢谢”。温馨的灯光下,一家子其乐融融,饭菜里浸透着家人的笑意,品尝一下,味道甜甜的,心里感觉暖暖的。

  我爱家,因为它那电视让我觉得快乐。*常电视由爸爸妈妈掌管,使我望电视兴叹,不过偶尔我可以与他们一起看电视,那时我是快乐的。靠在沙发上,放松地看电视节目,有趣的小品、新闻、科教节目、各种纪录片,都老少皆宜,一家人看得津津有味,忘记了生活的烦恼。看完电视节目,一家人又开始讨论,展示自己从中得到的收获,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互相交流各自对节目的意见,并与生活实际联系,感受不同的体会,也可以幽默地评论几句,使大家欢快地笑一笑,活跃一下气氛。在电视前,一家人各得其乐,快乐地欢笑。

  我爱家,因为它那书房让我觉得充实。每天,我都要坐在那儿好久,紧张地完成作业,手握着笔不停地写着字,龙飞凤舞;嘴巴快速地读着课本,口齿清楚;脑子飞快地解决着难题,绞尽脑汁。写作业的时间很少,作业量又很大,速度一定要很快哦,分秒必争,十分紧张,难有空闲的时间。如果我超速完成了作业,有难得的空闲之时,那么就可以放松一会儿了,我可以悠闲地看书,缓解写作业带来的紧张感,也可以抬头远望窗外苍翠的树木,以此消除眼睛的疲劳。

  我的家温馨、快乐又充实,我没有理由不最喜欢那儿。我爱我家,我更爱我家的值得回味的日子。

我喜欢初二作文4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名叫克莱尔的阿拉斯加雪橇犬,它是我在张大大家做客时碰到的。虽然它跟我相处的时间只有半天,但是它依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深到程度呢?深到它的外形、*性以及我对它的喜爱,都牢牢的粘在我的脑子里,不论怎样,都不能抹去我对它的记忆。

  克莱尔有一双炯炯有神、亮晶晶的大眼睛,一个小巧玲珑的鼻子,一张带着微笑的嘴,两只耳朵犹如两座小山耸立在它的头部,那黑白相间,像丝绸一样的皮毛长长的、柔柔的,让人忍不住想去亲手抚摸一下它的`皮毛。它的身材高大,体格健壮,真不愧是拉雪橇的狗狗!狗的尾巴能表现出狗的性格,克莱尔愤怒的时候,尾巴紧绷着,竖的笔直;沮丧的时候,尾巴无精打采地垂在地上;快活的时候,尾巴欢快的晃动着。

  克莱尔是一只阿拉斯加雪橇犬,需要有健壮的体格,所以它特别喜欢吃肉食,尤其是香肠。有一次,我拿着一根香肠准备喂它,饥肠辘辘的它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了过来,像鲤鱼跳龙门似的叼走了我手里的香肠,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克莱尔是雪橇犬,它的任务就是在冰天雪地里运送货物。在一片冰冷的雪地上,克莱尔身上必须要有一层厚厚的皮毛,帮助它抵挡寒风。看着克莱尔身上厚厚的毛,我仿佛看见了它工作时的样子。它和它的伙伴们拉着雪橇在雪地上狂奔,留下了一串串的脚印,那脚印一个接着一个,像在一张大白纸上作画一般。

  我太喜欢克莱尔了,我很想把它带回家,让它陪伴我成长。在我不开心时,它能安慰我;在我生气时,它能逗我开心;在我失望时,它能静静的陪我。于是,我就把这个愿望告诉了妈妈,可妈妈的回答却很让我失望:“你知道该怎么照顾好一只狗么?养你们就已经够费劲的啦!”看来是养不成狗了!

  当我又一次去张大大家做客时,张大大遗憾地告诉我:“克莱尔,丢了!”听完这句话,焦急就像一只小虫子爬上了我的脸,“克莱尔,你去哪儿了?我真的,真的好想你,你快回家吧!”我心里这样想着,期待着再一次看到克莱尔!

我喜欢初二作文5

  夏姑娘悄然来临,草木茂盛,万树青翠,放眼望去,绿色充满了视网膜。

  你知道我对你不仅仅是喜欢。绿色,想到了四大君子中的竹。竹子一生大部分时间是绿的,据研究资料可知,在竹的前五年每年只长几厘米长,以后就会疯狂的生长。短短几年就会高达十几米。在这个阶段中,无论是严冬还是酷暑。罗子总保持翠绿的状态。但倘若竹子开花了,就表明竹子命已至此。把种子播种下土,到最后干枯致死竹子也就随之变黄生命终止。竹子这种致死不服“黄”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啊!喜欢。

  你知道我对你不仅仅是喜欢。绿色自然会想到松柏了,常年屹立在山上不倒,一年四季长青,整天与劲风抗争。“风声一向盛,娇枯一向劲”他的绿色似乎是与这风抗争来的。因为不管是微风、暖风,寒风、秋风都会与之相识,所以他必须用绿色为迎接迎面而来的每一阵风,久而久之,绿色也就办他长存了。另外,我不仅仅喜欢松柏的绿,还有它“岂不凝寒,松柏有本性”的坚韧。不错,我喜欢!

  你知道我对你不仅仅是喜欢。在去年的天高正爽、瓜果丰收的金秋时节,我和色色妈妈到青岛的“绿色海洋”旅游。我望着浩无边际的`绿海,想起之前看过绿海资料,绿海又名青岛湖,是我国水产丰富、水生态最为完好的湖海之一。这里的水为什么是绿色的呢?因为水质好。这样有益浮游生物繁殖,还为当地鱼类提供最好的野生食物。使鱼虾的肉质鲜美爽滑。Q弹可口,是青岛特色海产的发售地。这绿海不仅使水质变好,还孕育了许多生物的生命。让人们保护环境意识提升,使多数地区都变绿海,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海,下次还寻你!

  这一绿色的盛夏即将消逝,让我们多存些绿色在我们的脑中。学*绿主会摆坚韧的精神品质。绿,我对你不仅仅是喜欢!

我喜欢初二作文6

  我最喜欢的人是爸爸,他长得又高又胖,爸爸说他以前是追风少年,瘦得只剩下骨头,肚子是到了中年才发福的。但在我心里,爸爸一直是我所称上的“美男子”。他脾气有时候很暴躁,当然一般都是在我放错而又屡教不改的时候;但是有时候又显得很温和、特亲*。

  从小都是爸爸给我洗澡,就拿洗头发来说吧,妈妈一直嫌我头发太长太难洗,认为我是个男孩子,留着么长的头发,再加上我不讲卫生,都可以不化妆去演丐帮帮主了。所以总想“威逼利诱”我去剪掉。幸亏爸爸坚定地支持我:“只要头发没有女生的长,就不用剪。”于是,洗头发这项艰巨的工作就落在了爸爸身上。每个星期,爸爸都会耐心地帮我清洗头发。首先给我一条干毛巾,擦擦眼睛擦擦脸,然后把头发打湿,一点一点地用洗发露涂抹在头发上。轻轻的抓,搓呀洗呀,再用喷头把泡沫冲得干干净净,别提有多舒服啦!这时候的爸爸,比妈妈还要温柔。

  说他温柔吧,发起脾气来又像电闪雷鸣一般可怕。还记得我二年级时,玩轮滑时把腿摔骨折了,还嗑破了嘴巴,鲜血直流。爸爸一回来就抱起我开着车火速冲向医院,没想到刚停下保安就说停的是救护车占用车道,要我们离开,为此爸爸和保安大吵一架,我和妈妈看的触目惊心,直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在家,爸爸是最宠爱我的。好吃的,好玩的,现代流行的,只要我喜欢,在爸爸能接受范围之内,他都给我买,连妈妈反对也没用。爸爸做生意可辛苦了,不管多忙多累,回到家都会抽出空来陪我打羽毛球、乒乓球、篮球;陪我爬山散步,并且每一年春节都会抽出一个礼拜的'时间带我出去旅游,这个时候的爸爸是最亲*的好朋友。

  可是,在我的学*问题上,他可是严格要求,毫不手软。一次考试太粗心,做错了不该错的题目。爸爸瞬间就摆出了冰块脸,好可怕!我心中暗想:“要有一场暴风雨来临了。可爸爸在对待我的学*上又从不以分数为标准,也从来没有因为哪次考试成绩不好而揍我,主要是以学**惯和学*心态上为主,大部分时间都还是循循善诱教导我的,所以我在学*这一块一直没太有什么压力,心态特别的好。

  这就是我的爸爸,虽然他有时“暴躁如雷”有时“阳光灿烂”但是他爱我,我也爱他!都说“父母是自己无法选择的”,由而我很幸福。

我喜欢初二作文7

  都江堰是我的老家。那里景色优美,气候宜人。那里有我喜欢的很多东西。但我最喜欢的景物不是那儿雄伟的大坝,也不是“天下幽”的青城山,而是热闹非凡的南桥。因此,南桥就成了我最喜欢的桥。

  南桥位于都江堰宝瓶口下侧的岷江内江上,是一座壮丽的古桥。1878年间建成的南桥,原名“普济桥”。1958年,它被洪水冲毁,重建后取名“南桥”。

  这座桥有很多老成都的民俗元素。桥身上的“纹身”形态各异,一条条逼真的龙张牙舞爪,呼之欲出,好像要跳出来把我们吃掉;桥两边一幅幅古城的雕刻,让我们穿越时空,身临其境。最具特色的.要数桥头的几幅水墨丹青了,上面的树、房子画得活灵活现,人和动物描绘得栩栩如生,一下子就“惊艳”到刚上桥的游人。

  前几年的南桥,不论早与晚,都非常热闹。清晨天刚麻麻亮,大妈大叔们就跳起了广场舞,在两端的桥头建立了固定的“移动”舞厅。小贩们陆陆续续提着自己的“家什”,来到桥上,“占据”一*之地,一块布往地上一铺,麻利地摆放小玩意儿,开始叫卖兜售;到了中午,这里便成了游客的“天下”。络绎不绝的外来旅游者饶有兴趣地东看看西瞧瞧,绝大多数还是端起相机“咔嚓咔嚓”地记录下南桥上的风土人情;下午,“茶博士”来了,他们把桌子摆在桥头,开起了“露天茶馆”。茶客们晃晃悠悠地落座,边品茶边欣赏桥上此起彼伏的吹拉弹唱;傍晚,桥**的长廊灯火通明,将岸上的热闹倒影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时常看见有些老人坐在桥上,借着清幽的月光,回忆着美好的往事。。。。。。

  可好景不长,一场8级大地震扰乱了这样的*静:桥梁不再挺拔,桥面不再微笑,桥亭也不再灵秀。南桥的魅力,似乎只能留存在我的心底。不过人们不忍心让它的美丽消失,工人叔叔们对毁坏的南桥进行了修护,南桥又恢复了往日的模样。

  现在的南桥还是像以前一样,依然挺立在水面上,依然以自己的美吸引着八方游人,依然骄傲地热闹着。。。。。。

我喜欢初二作文8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李清照

  犹记得,少年时你意气风发。叔父项梁让你学*书法诗歌,你说:“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

  ”那时的你是何等的骄傲;后来你看到秦始皇南巡的车队威风凛凛,你又说:“彼可取而代也。”那时的你又是何等的霸气。这样的你天生便注定拥有一个不*凡的人生。

  果然,后来的事实证明你的确是不凡的。

  秦二世暴虐成性,天下动荡不安,各路人马纷纷揭竿起义,为了救万民于水火,你与叔父举兵起义。雍丘之战,你于万军之中斩杀秦三川郡守理由,秦军大败;巨鹿之战,你身先士卒与军士一同破釜沉舟,最终以少胜多反败为胜;彭城之战,你续写奇迹,以三万人马尽歼对方五十六万人,如此大的胜利可说是空前绝后,唯有你——霸王项羽才能办到。

  你的一生经历了七十多场战争,几乎战无不胜。你是天生的军事家,可是你却不是好的政治家。鸿门宴上,范增多次使眼色,让你除了刘邦永绝后患,可是你视而不见。于是范增只好感叹:“竖子不足与谋!

  ”所有人都说你优柔寡断,殊不知,你才是真正的'有情。刘邦是你出生入死的兄弟,你们曾经同仇敌忾,一同灭秦,如今让你亲手斩杀自己的兄弟,这怎么行!

  所以纵使最终是你落败,纵使最终会被他杀害,你仍是要保他性命。对你来说,兄弟是一辈子的!

  终于,在四周一片楚歌声中,你输了。营帐中,望着这位你深爱的红颜知己,你不禁感叹道:“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

  值得你欣慰的是,你的军士始终跟随你,不离不弃。当诸将提出要掩护你逃至江东时,你终于流下了英雄泪。是啊,你还有这么多好兄弟!

  你假装答应了诸将的请求,行至乌江边,乌江亭长劝项羽赶快渡过乌江。可是,你走后,诸将怎么办,他们虽是下属,但也是兄弟,你不能丢下他们独自逃生,刘邦是绝对不会放过他们的,除非你死。望着滚滚乌江水,你笑了。

  手握三尺青峰,你最后一次摸了摸爱马的头。终于,你起身,长剑直指青天,我听见你用*乎呢喃的声音道:“我项羽此生不负他人!

  ”声罢,长剑一挥,一代霸王随风而逝。

我喜欢初二作文9

  我喜欢夏日的荷花池。当碧波荡漾的水面上铺上一层厚厚的荷花叶,几朵白色与红色的荷花相间的点缀在一张巨大的绿毯之上,好似天上的仙女一样,在这绿色的大舞台上与微风慢慢的扬裙起舞着。

  我喜欢夏日阳光曝晒下火红怒放的太阳花。在夏日酷烈的阳光下,牵牛花早已偃旗息鼓,美人蕉庸倦无力了,富贵的牡丹也早已失去了神采。只有太阳花,阳光越是炙热,太阳花开得更加热情,更加奔放。

  我喜欢夏日的小河。我和小伙伴在河畔边尽情的玩耍,小河在那轻轻地唱着歌谣,小鱼、小虾在河水中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有些小伙伴喜欢在水里去抓小鱼小虾。我不会游泳,所以我只好和剩下的小伙伴在岸边给他们加油打气,正在抓鱼的小伙伴发出的欢声笑语让我仿佛都在小河中“奋战”了,那种感觉真是太美妙了,始终让我难以忘记。

  我喜欢夏日夜晚的草丛。草丛中不知道哪儿不是的`传出蛐蛐的叫声,我和小伙伴拿着自己制作的小网去捕捉蛐蛐,我们偶尔有时也会抓到两三只,我们有时侯就玩起了斗蛐蛐。

  我喜欢夏日夜晚的天空。我坐在大门前傻傻的数着星星,星星像无数个天真的婴儿的眼睛一样,向我眨着眼睛,还变化着不同的颜色。还有那弯似镰刀的明月,它好像一轮初升的太阳,大地都好像被它照地亮了,玩五项被铺上了一层白白的霜。

  我喜欢夏天绿树上那喋喋不休的知了。我从小就纳闷,它为什么叫知了,我观察时间长了也就发现了原因:它在树上就不停的叫“知了,知了……”小伙伴们有时候问,我就会这样说,小伙伴们都夸我风趣。这种让我看起来像特大号的苍蝇的东西让我很好奇,就与其他小伙去捉,我总是捉不到,每次小伙伴捉到后都会给我,我害怕都会放开手,这时狡猾的知了就飞走了,好长时间的功夫就白费了。

  ……

  我喜欢,喜欢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充实!

我喜欢初二作文10

  童年,有一种玩具让我念念不忘,那是一种手艺——铁丝人。 五年级的一天,我偶然在上看到一种玩具,用各种颜色的毛线缠成的铁丝,觉得好奇,便想买来玩玩。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这东西,我每天都在查这东西的玩法,决心创造一个自己的玩法。

  两根铁丝每天都被我拿在手里缠来缠去,缠着缠着竟然缠出了一些门道:我发现两根铁丝的交点转两圈竟然固定了,并且形成了大小不一的圆形。这一重大发现让我有了一个小念头:“我为什么不用铁丝做出一些形态各异的小人呢?”

  我马上开始行动。先用一根铁丝拧出三个大小不一的圆圈,大的做头,两个小的'做手,固定压*,小人的上半身就做好了。再用一根铁丝拧出大小相同的两个圆圈做脚,固定压*,小人的下半身做好了,再将上半身和下半身拧到一起,小人就基本完成了,最后我给小人添加了一些动作元素,一个个活灵活现的铁丝人就呈现在眼前了!

  第二天,我把铁丝人带到学校,很快我的书桌前人头攒动,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喊:“哎呀,这个小人真可爱!”“哎,你瞧,还是个功夫小人呢!”“李柏霖,给我做一个吧,咱俩可是好兄弟啊!”听了他们的夸赞,我心里美滋滋,一高兴就有求必应,连夜为同学们赶制了一批“李氏铁丝人”。

  后来,我还用六个铁丝和一个空盒子做了一个全家奔跑的”塑像”,跑在最前面的是爸爸,圆圆的啤酒肚是他独一无二的特征,紧跟其后的那个大腿长自然是我,最后面那个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的是妈妈,可她永远跑不快。妹妹呢?自然是妈妈身边那个头大腿短的小不点喽!爸爸看了,爱不释手,动不动就向他的同事炫耀:“看这照片里的艺术品,是我儿子做的!帅呆了!”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童年一去不复返了,但童年的铁丝人一直珍藏在我心里。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玩具有几十种,我偏偏钟爱这铁丝人呢?现在我明白了,正是因为铁丝人的简单无华给了我一种安静的力量,让我沉醉其中,专注的完成一件事,体验“成就感”。这就像各种各样的饮料给人不同的味觉体验,却始终不能代替白开水的清凉爽口。

我喜欢初二作文11

  明星嘛,是出现在大众眼中的人物,也是可以被人们熟知的人物。可是,明星也是有粉丝的呀,他们还分喜欢哪个明星呢?而且有的粉丝简直是对明星就是了如指掌了。我喜欢的明星还行,不算太多,但是我最喜欢的明星是,Tfboys里面的,王源。

  我第一次了解他的时候,就是他第一次出现在大屏幕上,映入我眼帘的时候,是他唱的一首魔法城堡,他们一起唱的。当时我就被他的`声音深深地吸引了,他的那个奶音真的特别好听,就那一段,我听了好多好多遍,我也成功的被他圈粉了。感觉他当时就是一个小弟弟一样,虽然当时我比她小,可是我感觉当时她那个奶音真的特别感觉特别小。可是现在他渐渐发展成了刚哥,他让粉丝们都叫他刚哥。也许他也是想证明一下自己吧!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就是在这个时候,听见他的声音,看他们第一个拍的MV。虽然当时有很多粉丝都被王俊凯圈粉了,可是当时王俊凯实在是长的真的很帅,可是当时我是特别喜欢王源的声音。

  第二次被他圈粉的时候,是在一部电视剧中,她是诛仙青云志。他演的是小时候的样子,就是吧,我感觉她的演技也非常的逼真,不像别人那么水水的就过去。他也是一个非常积极向上的男孩子,学*也特别好,他还参加过联合国的英语大会,我作为他的粉丝,还真的有一点点为他骄傲呢!妈妈总说我,你看看,你说你喜欢他,你倒是向人家学*学*呀!我每次都说,知道了,知道了。

  我喜欢他的声音,喜欢她的歌唱,喜欢她的演戏,更喜欢他认真起来的样子。他是个吃货,非常呆萌,我们都叫他二源,因为粉丝都说他很二。我感觉就是吃能满足她一切的烦恼和需求。唉,虽然他现在出国了,可是我还是喜欢他,虽然她现在慢慢的淡出了观众的眼帘,不在演戏和歌唱了,但我还是喜欢他。

我喜欢初二作文12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文章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

  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我喜欢初二作文13

  书让人产生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更是精神上的支柱。

  在我记忆的长河里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莫过于《老人与海》了,每本书都有自己独特的灵魂,当我抱着一颗好奇心阅读完这本书时才知道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位*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里发生了一件看似*凡的事但又不*凡。一个名叫三提亚哥的老渔夫出海打鱼当他已经出海八十多天天还是一无所获时,意外的是他在快要绝望的时候既然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比他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可是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整整拖了三天,在中途中,老人并没有想过放弃的念头,最后大马林鱼因精疲力尽被渔夫杀死了。当他准备回去向歧视他的人们证实他不是失败者时,又遭到了鲨鱼袭击,他用尽了一切力量来反击。虽然回港时只剩下大马林鱼的鱼头和骨头鱼肉都被鲨鱼要去了,但是并没有摧毁他英勇的斗志。我想鲨鱼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最强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回忆起老人曾说过的那句话:"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在我读这本书之前,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受不起大风大雨的小鸟,一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就会想着逃避。在学*生涯中,只要考试成绩不理想,就会垂头丧气觉得自己不管怎么努力都比不过别人。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再也不会因为做什么不顺利或失败,一切都将会过去,而过去的就会成为下一步的`转折点。人生本来就应该无止境的追求,“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

  失败,也许在很多人眼里会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但在人生的路途中失败是再*常不过的事。在渔夫出海之前,他是所有人眼里的失败者,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几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道路总是不好走的,但如果你也可以像渔夫一样拥有一颗坚持不懈,不被打倒勇敢的心,失败在你眼里就会成为小菜一碟的小事。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在失败里也许你能感受到成功的喜悦。

我喜欢初二作文14

  如果问我最想要去哪里,我会说我想去那个漫地樱花的林芝,去感受粉色的美;如果问我最想吃的菜,我会说妈妈亲手做的菜,去回味家乡的味道;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认识谁,我一定会说是他,给我满怀的爱。

  我小的时候如同许多孩子一样,父母为了挣更多的钱,去到远家千里的'地方务工,也和许多孩子一样,我在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家交替住着,而我又有些许的不同,因为我得到的爱比任何一般的孩子都更多,因为我有一个待我如同亲生一般的舅舅。

  此事说起来可能也只能归结到缘分上,舅舅舅妈有两个儿子,可却没有一个女儿,而舅舅很喜欢女儿,舅妈也是,四岁是我被送到外婆家,那以后我就在外婆家住了四年,这四年中我像手中的宝一样,被外婆一家人喜爱,舅舅只要一出门就会把我带在身边,舅妈只要一去逛街就会给我带回许多好看的衣服,外公加上我有三个孙子外孙,也只让我一个人坐在他的腿上,以至于后来我的两个表哥对我有很大的意见,可仍然阻止不了舅舅舅妈对我的喜爱。

  记得有一年过年,别的家里都是人员满堂,孩子的手里牵着爸爸妈妈的手,而我虽然穿着新衣服新鞋子手里拿着最喜欢的玩具,心里却很失落,我知道爸爸妈妈不能回家陪我过年,一个人跑回屋里,在床上哭了很久,后来舅舅到屋里看到我哭的很失落的样子,问我是不是想爸爸妈妈了,我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头,然后舅舅坐到床上,把我抱在怀里,我哭的更加厉害,舅舅抱着我坐了很久很久,等我情绪稳定以后舅舅温柔的跟我说:“小宇,我知道你想爸爸妈妈,但是你要理解爸爸妈妈,他们不是不喜欢你,相反他们是爱你的,才要挣更多的钱,来给你更好的生活。”那天我的情绪没有太大好转,但我牢牢记住了舅舅抱着我时对我说的话。

  后来,我从外婆的口中得知,在舅舅小的时候,外婆外公因做生意也不得不离开舅舅,后来几年钱挣着了,舅舅也长大了,从那以后我慢慢理解了舅舅对我说那番话的心情,我也慢慢理解了爸爸妈妈的辛苦。

  时隔多年,我已经从一个懵懂的孩子长成一个少年,我慢慢知道了生活的许多心酸与不得已,尽管我知道的越来越多,接触的越来越多,我始终都记得,舅舅给我的爱护和教导,他一直是我最爱的人。

我喜欢初二作文15

  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爱上了雨。

  听!暴风疾雨如千军万马,声势浩荡,呼啸而来。雨声巨大而奔放,就像在战场上拼杀的士兵,激情豪放,勇往直前,保家卫国,永不退缩;又像是天地间演奏出的一曲交响乐,释放出无穷的力量,让人精神为之振奋!

  当细雨纷飞时,雨声又是那么的从容不迫,那么的轻柔而舒缓,如一首悠然的长眠曲,闭上双眼,进入遐想,时间随这雨的留去而飞逝,在霓裳倩影车水马龙高楼大厦的城市里,只有这自然的音乐让人陶醉。

  看!雨水是从“天”这个神圣的`地方落下的,纯洁,晶莹,透明,不染一点杂质。看着看者,它就从我的“心灵之窗”流进了我心灵深处,把我犯错的内疚,成功的自满,挫折的痛苦,担忧的烦恼全部冲刷掉。烦躁的心在雨的冲洗下安静了下来。

  摸!“滴”,雨水滴落在我的手指上,那沁心的冰凉从我的指尖一直传到全身,我得到了滋润;“滴”,雨水滴落在我家那几盆娇小的花草上,它们马上生气盎然,每一片叶子都闪耀出一种迷人的光泽,它们得到了滋润;“滴”,雨水滴落在农民伯伯辛苦种植的庄稼上,庄稼得到了滋润……丰收在望的喜悦传遍大地。

  我喜欢雨,我喜欢在雨夜中看书。黑暗的雨夜里,半开着窗户,一盏黄黄旧旧的灯,散出柔和的灯光,在雨声的伴奏下,我闻着淡淡的茶香,沉醉在书海里,忘记了学*的压力,忘记了生活的烦恼,这,便的最好的享受。

  我喜欢雨,它是自然界好的音乐,它让人获得了美的享受。

  我喜欢雨,它让人身心得到放松。

  我喜欢雨,它无私滋润万物,使万物重生,让我能感受农民伯伯们的喜悦,让我看到希望。

  我喜欢雨……

  雨带给我们享受,作者善于运用视觉,触觉,听觉等多种感官在雨中感受了美好的事物,角度全面有深度。文章巧妙运用环境描写,为营造意境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文章语言含蓄婉转,有感染力。


我喜欢初二作文菁选(扩展2)

——我喜欢初二作文菁选

我喜欢初二作文

  在**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初二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喜欢初二作文1

  我最喜欢的人是爸爸,他长得又高又胖,爸爸说他以前是追风少年,瘦得只剩下骨头,肚子是到了中年才发福的。但在我心里,爸爸一直是我所称上的“美男子”。他脾气有时候很暴躁,当然一般都是在我放错而又屡教不改的时候;但是有时候又显得很温和、特亲*。

  从小都是爸爸给我洗澡,就拿洗头发来说吧,妈妈一直嫌我头发太长太难洗,认为我是个男孩子,留着么长的头发,再加上我不讲卫生,都可以不化妆去演丐帮帮主了。所以总想“威逼利诱”我去剪掉。幸亏爸爸坚定地支持我:“只要头发没有女生的长,就不用剪。”于是,洗头发这项艰巨的工作就落在了爸爸身上。每个星期,爸爸都会耐心地帮我清洗头发。首先给我一条干毛巾,擦擦眼睛擦擦脸,然后把头发打湿,一点一点地用洗发露涂抹在头发上。轻轻的抓,搓呀洗呀,再用喷头把泡沫冲得干干净净,别提有多舒服啦!这时候的爸爸,比妈妈还要温柔。说他温柔吧,发起脾气来又像电闪雷鸣一般可怕。还记得我二年级时,玩轮滑时把腿摔骨折了,还嗑破了嘴巴,鲜血直流。爸爸一回来就抱起我开着车火速冲向医院,没想到刚停下保安就说停的是救护车占用车道,要我们离开,为此爸爸和保安大吵一架,我和妈妈看的触目惊心,直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在家,爸爸是最宠爱我的。好吃的,好玩的,现代流行的,只要我喜欢,在爸爸能接受范围之内,他都给我买,连妈妈反对也没用。爸爸做生意可辛苦了,不管多忙多累,回到家都会抽出空来陪我打羽毛球、乒乓球、篮球;陪我爬山散步,并且每一年春节都会抽出一个礼拜的时间带我出去旅游,这个时候的爸爸是最亲*的好朋友。

  可是,在我的学*问题上,他可是严格要求,毫不手软。一次考试太粗心,做错了不该错的`题目。爸爸瞬间就摆出了冰块脸,好可怕!我心中暗想:“要有一场暴风雨来临了。可爸爸在对待我的学*上又从不以分数为标准,也从来没有因为哪次考试成绩不好而揍我,主要是以学**惯和学*心态上为主,大部分时间都还是循循善诱教导我的,所以我在学*这一块一直没太有什么压力,心态特别的好。

  这就是我的爸爸,虽然他有时“暴躁如雷”有时“阳光灿烂”但是他爱我,我也爱他!都说“父母是自己无法选择的”,由而我很幸福。

我喜欢初二作文2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李清照

  犹记得,少年时你意气风发。叔父项梁让你学*书法诗歌,你说:“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

  ”那时的你是何等的骄傲;后来你看到秦始皇南巡的车队威风凛凛,你又说:“彼可取而代也。”那时的你又是何等的霸气。这样的'你天生便注定拥有一个不*凡的人生。

  果然,后来的事实证明你的确是不凡的。

  秦二世暴虐成性,天下动荡不安,各路人马纷纷揭竿起义,为了救万民于水火,你与叔父举兵起义。雍丘之战,你于万军之中斩杀秦三川郡守理由,秦军大败;巨鹿之战,你身先士卒与军士一同破釜沉舟,最终以少胜多反败为胜;彭城之战,你续写奇迹,以三万人马尽歼对方五十六万人,如此大的胜利可说是空前绝后,唯有你——霸王项羽才能办到。

  你的一生经历了七十多场战争,几乎战无不胜。你是天生的军事家,可是你却不是好的政治家。鸿门宴上,范增多次使眼色,让你除了刘邦永绝后患,可是你视而不见。于是范增只好感叹:“竖子不足与谋!

  ”所有人都说你优柔寡断,殊不知,你才是真正的有情。刘邦是你出生入死的兄弟,你们曾经同仇敌忾,一同灭秦,如今让你亲手斩杀自己的兄弟,这怎么行!

  所以纵使最终是你落败,纵使最终会被他杀害,你仍是要保他性命。对你来说,兄弟是一辈子的!

  终于,在四周一片楚歌声中,你输了。营帐中,望着这位你深爱的红颜知己,你不禁感叹道:“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

  值得你欣慰的是,你的军士始终跟随你,不离不弃。当诸将提出要掩护你逃至江东时,你终于流下了英雄泪。是啊,你还有这么多好兄弟!

  你假装答应了诸将的请求,行至乌江边,乌江亭长劝项羽赶快渡过乌江。可是,你走后,诸将怎么办,他们虽是下属,但也是兄弟,你不能丢下他们独自逃生,刘邦是绝对不会放过他们的,除非你死。望着滚滚乌江水,你笑了。

  手握三尺青峰,你最后一次摸了摸爱马的头。终于,你起身,长剑直指青天,我听见你用*乎呢喃的声音道:“我项羽此生不负他人!

  ”声罢,长剑一挥,一代霸王随风而逝。

我喜欢初二作文3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名叫克莱尔的阿拉斯加雪橇犬,它是我在张大大家做客时碰到的。虽然它跟我相处的时间只有半天,但是它依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深到程度呢?深到它的外形、*性以及我对它的喜爱,都牢牢的粘在我的脑子里,不论怎样,都不能抹去我对它的记忆。

  克莱尔有一双炯炯有神、亮晶晶的大眼睛,一个小巧玲珑的鼻子,一张带着微笑的嘴,两只耳朵犹如两座小山耸立在它的头部,那黑白相间,像丝绸一样的.皮毛长长的、柔柔的,让人忍不住想去亲手抚摸一下它的皮毛。它的身材高大,体格健壮,真不愧是拉雪橇的狗狗!狗的尾巴能表现出狗的性格,克莱尔愤怒的时候,尾巴紧绷着,竖的笔直;沮丧的时候,尾巴无精打采地垂在地上;快活的时候,尾巴欢快的晃动着。

  克莱尔是一只阿拉斯加雪橇犬,需要有健壮的体格,所以它特别喜欢吃肉食,尤其是香肠。有一次,我拿着一根香肠准备喂它,饥肠辘辘的它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了过来,像鲤鱼跳龙门似的叼走了我手里的香肠,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克莱尔是雪橇犬,它的任务就是在冰天雪地里运送货物。在一片冰冷的雪地上,克莱尔身上必须要有一层厚厚的皮毛,帮助它抵挡寒风。看着克莱尔身上厚厚的毛,我仿佛看见了它工作时的样子。它和它的伙伴们拉着雪橇在雪地上狂奔,留下了一串串的脚印,那脚印一个接着一个,像在一张大白纸上作画一般。

  我太喜欢克莱尔了,我很想把它带回家,让它陪伴我成长。在我不开心时,它能安慰我;在我生气时,它能逗我开心;在我失望时,它能静静的陪我。于是,我就把这个愿望告诉了妈妈,可妈妈的回答却很让我失望:“你知道该怎么照顾好一只狗么?养你们就已经够费劲的啦!”看来是养不成狗了!

  当我又一次去张大大家做客时,张大大遗憾地告诉我:“克莱尔,丢了!”听完这句话,焦急就像一只小虫子爬上了我的脸,“克莱尔,你去哪儿了?我真的,真的好想你,你快回家吧!”我心里这样想着,期待着再一次看到克莱尔!

我喜欢初二作文4

  调皮的阳光躲进浓密的乌云,照得字闪闪发亮。哦,那是云朵的日记……

  8月8日,星期六 风雨交加

  今天,我的家人全都聚集在了一起,想聚一聚,没想到小不点也跟了上来…我们在人的上方高声阔谈,弄得大地颤抖不止,小不点终于抵制不住,落了下去,我们正谈着,突然,黑云叔叔,说“瞧,那是什么?”我们赶紧往那看去,原来是一个小女孩坐在地上,似乎在哭,我们开始注意她,声音也小了许多,小不点也在逐渐的.减少,她抬起头来仰望着我们,大声地说“你在同情我吗?若是,那为什么不下大点~呜呜”那是怎么样的一张脸啊,眼睛像泉眼一样不停的往出流和小不点混在一起,从脸庞流入嘴唇。出于对她的同情,我们开始大声说话,企图让小不点落的多些,但是眼睛始终离不开小女孩。

  8月9日,喜庆日 阴转雨

  昨天说了一整夜的话,也有点渴了,但一想起小女孩,就又忍不住出来了,因为大云朵已经很累了,就我们几个,身后伴随着小不点。注视着底下的一举一动,追寻昨日那个脸庞。“她出来了”我们齐声喊了出来,显然她有点虚弱了,她做出很竭力的样子,大声说“谢谢你们”我们笑了。一不小心又把小不点震了下去,她静静的看着我们,任凭小不点打湿她的衣服,她开始在雨中散步,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渐渐的她开始奔跑,在雨中欢呼,虽然她那么高兴但是我们知道人的身体是经不起如此的,所以,我们只有小心翼翼的笑着。

  太阳公公也笑了,笑的越发灿烂了,浓密的云朵家族也渐渐的疏散开来,太阳公公的阳光照满大地,他坚信,那个小女孩在伤心时不会孤单,因为,有云朵家族陪伴。

  那个小女孩便是我,渐渐地长大后,点点滴滴的喜怒哀乐,总是有云朵陪着我,有“小不点”的顽皮陪着我,有那个夏天陪着我……

  ——后记

我喜欢初二作文5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我喜欢初二作文6

  童年,有一种玩具让我念念不忘,那是一种手艺——铁丝人。

  五年级的一天,我偶然在网上看到一种玩具,用各种颜色的毛线缠成的铁丝,觉得好奇,便想买来玩玩。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这东西,我每天都在查这东西的玩法,决心创造一个自己的玩法。

  两根铁丝每天都被我拿在手里缠来缠去,缠着缠着竟然缠出了一些门道:我发现两根铁丝的交点转两圈竟然固定了,并且形成了大小不一的圆形。这一重大发现让我有了一个小念头:“我为什么不用铁丝做出一些形态各异的小人呢?”

  我马上开始行动。先用一根铁丝拧出三个大小不一的圆圈,大的做头,两个小的做手,固定压*,小人的上半身就做好了。再用一根铁丝拧出大小相同的两个圆圈做脚,固定压*,小人的下半身做好了,再将上半身和下半身拧到一起,小人就基本完成了,最后我给小人添加了一些动作元素,一个个活灵活现的铁丝人就呈现在眼前了!

  第二天,我把铁丝人带到学校,很快我的书桌前人头攒动,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喊:“哎呀,这个小人真可爱!”“哎,你瞧,还是个功夫小人呢!”“李柏霖,给我做一个吧,咱俩可是好兄弟啊!”听了他们的夸赞,我心里美滋滋,一高兴就有求必应,连夜为同学们赶制了一批“李氏铁丝人”。

  后来,我还用六个铁丝和一个空盒子做了一个全家奔跑的”塑像”,跑在最前面的是爸爸,圆圆的啤酒肚是他独一无二的特征,紧跟其后的那个大腿长自然是我,最后面那个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的是妈妈,可她永远跑不快。妹妹呢?自然是妈妈身边那个头大腿短的.小不点喽!爸爸看了,爱不释手,动不动就向他的同事炫耀:“看这照片里的艺术品,是我儿子做的!帅呆了!”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童年一去不复返了,但童年的铁丝人一直珍藏在我心里。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玩具有几十种,我偏偏钟爱这铁丝人呢?现在我明白了,正是因为铁丝人的简单无华给了我一种安静的力量,让我沉醉其中,专注的完成一件事,体验“成就感”。这就像各种各样的饮料给人不同的味觉体验,却始终不能代替白开水的清凉爽口。

我喜欢初二作文7

  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爱上了雨。

  听!暴风疾雨如千军万马,声势浩荡,呼啸而来。雨声巨大而奔放,就像在战场上拼杀的士兵,激情豪放,勇往直前,保家卫国,永不退缩;又像是天地间演奏出的一曲交响乐,释放出无穷的力量,让人精神为之振奋!

  当细雨纷飞时,雨声又是那么的从容不迫,那么的轻柔而舒缓,如一首悠然的长眠曲,闭上双眼,进入遐想,时间随这雨的留去而飞逝,在霓裳倩影车水马龙高楼大厦的城市里,只有这自然的音乐让人陶醉。

  看!雨水是从“天”这个神圣的地方落下的,纯洁,晶莹,透明,不染一点杂质。看着看者,它就从我的“心灵之窗”流进了我心灵深处,把我犯错的内疚,成功的自满,挫折的痛苦,担忧的烦恼全部冲刷掉。烦躁的心在雨的冲洗下安静了下来。

  摸!“滴”,雨水滴落在我的手指上,那沁心的冰凉从我的`指尖一直传到全身,我得到了滋润;“滴”,雨水滴落在我家那几盆娇小的花草上,它们马上生气盎然,每一片叶子都闪耀出一种迷人的光泽,它们得到了滋润;“滴”,雨水滴落在农民伯伯辛苦种植的庄稼上,庄稼得到了滋润……丰收在望的喜悦传遍大地。

  我喜欢雨,我喜欢在雨夜中看书。黑暗的雨夜里,半开着窗户,一盏黄黄旧旧的灯,散出柔和的灯光,在雨声的伴奏下,我闻着淡淡的茶香,沉醉在书海里,忘记了学*的压力,忘记了生活的烦恼,这,便的最好的享受。

  我喜欢雨,它是自然界好的音乐,它让人获得了美的享受。

  我喜欢雨,它让人身心得到放松。

  我喜欢雨,它无私滋润万物,使万物重生,让我能感受农民伯伯们的喜悦,让我看到希望。

  我喜欢雨……

  雨带给我们享受,作者善于运用视觉,触觉,听觉等多种感官在雨中感受了美好的事物,角度全面有深度。文章巧妙运用环境描写,为营造意境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文章语言含蓄婉转,有感染力。

我喜欢初二作文8

  她抱着书本,*惯性地理了理扎成辫的长发,跨进教室。教室内一片安静,同学们都静静地坐好,一双双眼睛齐齐望向她,等待着她开口。

  只见她身着一件崭新而色彩鲜明的长裙,在微风吹动下,裙角微微飘拂,脸上那恰到好处的妆容,伴着发间偶尔闪现的首饰的银光,衬得她好似百花丛间蹦出的仙子。

  这便是她每日开始上课时的情形。每一天,她总是这般盛装出场。尽管她已经三十多岁,女儿也上小学了,可她依旧爱打扮。每一日,她的穿着似乎都有所不同,哪怕是同一件衣服,她都会将其穿出新的花样来,以全新的模样郑重地迎接新一天的到来。

  不知是否是因为她的打扮,她看上去总是那般有活力,有时候甚至让人感觉她像是一个小孩子,比我们还小的'孩子。

  她特别喜欢唱歌,经常自己用手机在家里录歌、K歌,然后发在朋友圈里“炫耀”一番。为了唱歌,她还特地买了一个“金话筒”,而且竟然还特意拿到班上来给我们看,告诉我们怎么用,并跟我们说:“如果有人想要唱歌或者是录音的话,可以找我借哦。”那模样好像是一个孩子拿着一包糖果说:“如果有人饿了,可以来找我拿哦。”后来,我们要录制朗诵音频,她真的借给我们了。

  她多才多艺,我们班上的表演几乎都是她编排的。有一次,班级排舞蹈《中国范儿》,每晚她都留下来加班帮我们排练。那次舞蹈排得很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她欢呼雀跃,兴奋极了,甚至给我们来了一个大拥抱。

  她鲜少呵斥我们,时常鼓励我们。她在班上发行了卡通“钞票”和免抄贴纸,让我们都觉得很有意思,她也以这种方式来督促我们。不过,当我们犯下严重错误的时候,她也是会严厉批评我们的。

  她其实很感性。还记得离别毕业之时,她又给我们来了一个大拥抱,只不过这次是哭着的。当给我们毕业赠言时,说着说着,她就哽咽了。*日里,她好似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像孩子一般纯真、直率地表达,可这次她强忍住内心的波澜,许是不想让我们太伤心。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老师——陈晨,我的小学英语老师。她纯真而善良,热情而美丽,像是我们年少轻浮的心中一泓缓缓滋润心田的清泉。

我喜欢初二作文9

  这学期,我读了著名的文学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书《虎女蒲公英》,这篇小说主要讲了作者在西双版纳捡到了一只小老虎,在陪伴小老虎成长时,作者和这只名叫蒲公英的小老虎建立了深厚的友情,最精彩的一段是作者无意中遭到了大象群的攻击,千钧一发的时刻,蒲公英及时赶来,它灵活机智地和大象斗智斗勇,淋漓尽致的导演了一场“虎象游击战”,最终把作者从大象的铁蹄下救下来的故事……

  读到这里,我真羡慕沈石溪叔叔啊,有这么好的小老虎陪他,要是我也有这样一只小老虎该多好!想到这里,我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嗨!我们家不是也有一只这样的“小老虎”吗?那就是我的虎兄“志达”哥哥啊!

  只见他浓密的眉毛下一双大的惊人的.“虎眼”,*时这双黑黑的“虎眼”活灵活现地转个不停,可他生气的时候“虎眼”里射出的“虎光”象一支支利剑能把人身体刺穿,他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就叫:“赖死了,赖死了”,所以人称“杨辣子”,想到这里,我赶紧跑到妈妈那里:“妈妈,您就让我和我的虎兄培养培养感情吧。”

  妈妈笑着说:“外婆早下命令了,寒假里要好好驯驯这只小”老虎“”。虎兄到我家的第一天,就开始发起“虎威”来,由于临时有事,哥哥的语文补*课取消了,听此消息,只见他浑身上下流露出来的舒坦劲儿让妈妈恨不能咬他几块“虎肉”尝尝,值得庆幸的是,他还记得要背新概念课文,只见他心不在焉地读书两遍,便迫不及待地想背给妈妈听,“虎兄”结结巴巴地连背带蒙,妈妈义正严词用训犯人的口气要求他重背两遍,这下可摸了老虎的屁股,妈妈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就从板凳上跳起来,脸上青筋根根暴起,涨红了脸虎啸起来:“怎么可能,这样背我到老死了也达不到你的要求,你又不是我爸爸!”

  他双眼露出“虎光”让人不寒而栗,妈妈却笑着和哥哥斗智斗勇,软硬兼施,“虎兄”在妈妈的强大攻势下象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瘪了下来,妈妈让“虎兄”每天背英语,练钢笔字,哥哥的学**惯有了很大的改变。

  其实,最最高兴的是我啊,因为一个人在家里多孤独啊,有了“虎兄”的陪伴,我真觉得这个寒假是最快乐的一个寒假!读过《虎女蒲公英》,想到我的“虎兄”,我明白了爱的力量是强大的,爱可以改变许多,许多……

我喜欢初二作文10

  每当我失落时,我会想起他温暖的微笑;每当我想放弃时,我会想起他积极的话语;每当我虚度光阴时,我会想起他辛劳的身影……他影响着我的一言一行,永远激励着我,成为我成长的动力。他,就是何炅。

  初识何炅,是一部综艺节目《快乐大本营》,在这档节目里,何炅担任的是主要主持人,每当有人不小心失误时,他总会想方设法,巧妙又不尴尬地救场,他主持功底深厚,又聪明机敏,他的一举一动,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充满快乐,真不愧是《快乐大本营》的主力担当。他似乎有股魔法,总能用快乐的情绪感染别人,从此,每周一次的见面都能让我精神焕发,笑尽一周的疲惫与不开心。

  在演艺圈,何炅是一个神话。《向往的.生活》中在一次吃饭时,黄磊说过:“跟何老师搭档是轻松的,因为你不用担心失误,他总能帮你捡起来。”在演艺圈中,何炅被大家亲切地称为“何老师”,无论什么困难都不能将他打倒。他以身作则,道德高尚,人格魅力十足,这才是“何老师”的本色!

  何炅一直是我心中的偶像,也许有人不知道,他一天最多往返过四个国家,一天最多睡四个小时,还要换装、补救、背台词,天知道他多疲劳、多想睡一顿饱觉。但他却总是面带微笑去面对观众,将浑身的正能量发挥到极致。像他这样拼命给观众带来快乐的人有几个?很少、很少……

  在手机上,我经常能刷到写何炅的文章,或是批评,或是赞许,但演艺人不就是这样吗?多少会有褒有贬,他不可能总是满足所有人的期待。但这并不会影响他,相反,他会真诚地说:“这些文章不仅不是黑我的,而是促进我改正的动力。”

  对人生的态度应该像何炅一样,积极阳光,对时间视若珍宝,对同学热心帮助,对困难无所畏惧,化之为动力。何炅在我童年里留下了一道绚烂的影子,相信在我之后的生活里,我也能一直践行他所给我的启迪!

我喜欢初二作文11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xx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

  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我喜欢初二作文12

  家是温馨的,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

  我爱家,因为它那餐桌让我觉得温馨。家里那不大的餐桌聚集了一家人的幸福,吃饭是最温馨的时刻。几盘五颜六色的菜,三碗热气腾腾的米饭,足以让人垂涎三尺。简单的饮食令人百吃不厌,因为它包含着家的温馨。吃饭时,一家人总是亲切地聊天,说说身边发生的新鲜事,谈谈现在的生活情况,再讲讲有趣的笑话。吃饭时的交谈可以放松生活的紧张,消除一天的疲劳,可美妙了。吃饭时,餐桌礼仪也很重要,比如不能在菜里挑三拣四,也不能大声喧哗,同时互相要热情,你帮我拿双筷子,我帮你打碗饭,爸爸给我夹块鱼肉,妈妈给我夹片菜叶,我也不忘笑着回答声“谢谢”。温馨的灯光下,一家子其乐融融,饭菜里浸透着家人的'笑意,品尝一下,味道甜甜的,心里感觉暖暖的。我爱家,因为它那电视让我觉得快乐。*常电视由爸爸妈妈掌管,使我望电视兴叹,不过偶尔我可以与他们一起看电视,那时我是快乐的。靠在沙发上,放松地看电视节目,有趣的小品、新闻、科教节目、各种纪录片,都老少皆宜,一家人看得津津有味,忘记了生活的烦恼。看完电视节目,一家人又开始讨论,展示自己从中得到的收获,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互相交流各自对节目的意见,并与生活实际联系,感受不同的体会,也可以幽默地评论几句,使大家欢快地笑一笑,活跃一下气氛。在电视前,一家人各得其乐,快乐地欢笑。

  我爱家,因为它那书房让我觉得充实。每天,我都要坐在那儿好久,紧张地完成作业,手握着笔不停地写着字,龙飞凤舞;嘴巴快速地读着课本,口齿清楚;脑子飞快地解决着难题,绞尽脑汁。写作业的时间很少,作业量又很大,速度一定要很快哦,分秒必争,十分紧张,难有空闲的时间。如果我超速完成了作业,有难得的空闲之时,那么就可以放松一会儿了,我可以悠闲地看书,缓解写作业带来的紧张感,也可以抬头远望窗外苍翠的树木,以此消除眼睛的疲劳。

  我的家温馨、快乐又充实,我没有理由不最喜欢那儿。我爱我家,我更爱我家的值得回味的日子。

我喜欢初二作文13

  夏姑娘悄然来临,草木茂盛,万树青翠,放眼望去,绿色充满了视网膜。

  你知道我对你不仅仅是喜欢。绿色,想到了四大君子中的竹。竹子一生大部分时间是绿的,据研究资料可知,在竹的前五年每年只长几厘米长,以后就会疯狂的生长。短短几年就会高达十几米。在这个阶段中,无论是严冬还是酷暑。罗子总保持翠绿的状态。但倘若竹子开花了,就表明竹子命已至此。把种子播种下土,到最后干枯致死竹子也就随之变黄生命终止。竹子这种致死不服“黄”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啊!喜欢。

  你知道我对你不仅仅是喜欢。绿色自然会想到松柏了,常年屹立在山上不倒,一年四季长青,整天与劲风抗争。“风声一向盛,娇枯一向劲”他的绿色似乎是与这风抗争来的。因为不管是微风、暖风,寒风、秋风都会与之相识,所以他必须用绿色为迎接迎面而来的每一阵风,久而久之,绿色也就办他长存了。另外,我不仅仅喜欢松柏的绿,还有它“岂不凝寒,松柏有本性”的坚韧。不错,我喜欢!

  你知道我对你不仅仅是喜欢。在去年的天高正爽、瓜果丰收的金秋时节,我和色色妈妈到青岛的“绿色海洋”旅游。我望着浩无边际的绿海,想起之前看过绿海资料,绿海又名青岛湖,是我国水产丰富、水生态最为完好的湖海之一。这里的水为什么是绿色的呢?因为水质好。这样有益浮游生物繁殖,还为当地鱼类提供最好的野生食物。使鱼虾的'肉质鲜美爽滑。Q弹可口,是青岛特色海产的发售地。这绿海不仅使水质变好,还孕育了许多生物的生命。让人们保护环境意识提升,使多数地区都变绿海,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海,下次还寻你!

  这一绿色的盛夏即将消逝,让我们多存些绿色在我们的脑中。学*绿主会摆坚韧的精神品质。绿,我对你不仅仅是喜欢!

我喜欢初二作文14

  我喜欢夏日的荷花池。当碧波荡漾的水面上铺上一层厚厚的荷花叶,几朵白色与红色的荷花相间的点缀在一张巨大的绿毯之上,好似天上的仙女一样,在这绿色的大舞台上与微风慢慢的扬裙起舞着。

  我喜欢夏日阳光曝晒下火红怒放的太阳花。在夏日酷烈的阳光下,牵牛花早已偃旗息鼓,美人蕉庸倦无力了,富贵的牡丹也早已失去了神采。只有太阳花,阳光越是炙热,太阳花开得更加热情,更加奔放。

  我喜欢夏日的小河。我和小伙伴在河畔边尽情的玩耍,小河在那轻轻地唱着歌谣,小鱼、小虾在河水中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有些小伙伴喜欢在水里去抓小鱼小虾。我不会游泳,所以我只好和剩下的小伙伴在岸边给他们加油打气,正在抓鱼的小伙伴发出的欢声笑语让我仿佛都在小河中“奋战”了,那种感觉真是太美妙了,始终让我难以忘记。

  我喜欢夏日夜晚的草丛。草丛中不知道哪儿不是的传出蛐蛐的叫声,我和小伙伴拿着自己制作的小网去捕捉蛐蛐,我们偶尔有时也会抓到两三只,我们有时侯就玩起了斗蛐蛐。

  我喜欢夏日夜晚的`天空。我坐在大门前傻傻的数着星星,星星像无数个天真的婴儿的眼睛一样,向我眨着眼睛,还变化着不同的颜色。还有那弯似镰刀的明月,它好像一轮初升的太阳,大地都好像被它照地亮了,玩五项被铺上了一层白白的霜。

  我喜欢夏天绿树上那喋喋不休的知了。我从小就纳闷,它为什么叫知了,我观察时间长了也就发现了原因:它在树上就不停的叫“知了,知了……”小伙伴们有时候问,我就会这样说,小伙伴们都夸我风趣。这种让我看起来像特大号的苍蝇的东西让我很好奇,就与其他小伙去捉,我总是捉不到,每次小伙伴捉到后都会给我,我害怕都会放开手,这时狡猾的知了就飞走了,好长时间的功夫就白费了。

  ……

  我喜欢,喜欢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充实!

我喜欢初二作文15

  我的语文老师姓施,是一位十分让我敬佩的老师。

  施老师留着一头秀丽的短发,显得十分精神,她面相慈祥,身材高挑,常常穿着美丽的衣裙。在外表上,我认为她是一位美丽的老师,而真正让我敬佩的,是她那高贵的品质。

  施老师认真。她为我们上的每节语文课,总是认真钻研上课内容,认真准备课件,她还在书本上标注了密密麻麻的内容。为了一节语文课,她在私底下一遍一遍地备课,只为我们能够更好的理解和学*。

  施老师负责。她对我们说:“如果有人不完成作业,我会一直催你完成,我每一次检查都有记载,不管过了多久我都不会忘记,直到你完成了作业为止。”施老师笑着说自己这样做,是一种坏毛病,她想改却改不了。但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认为,这是一种负责,是老师挂在嘴边的“一个也不落下”的`情怀。

  施老师乐观。她从不生气。每次上课,脸上总是保持着微笑。她带着我们遨游在语文的知识海洋里,我们都很轻松愉快。偶尔面对一些刁难的学生提的问题,她也会用幽默的语句去应对。施老师不动铁尺不动怒,我们确实服服帖帖。

  施老师幽默。她在上课之前总是会先给我们讲些生活趣事。记得有一次她对我们讲向父母要钱的区别。向爸爸要钱:“爸,给钱!”“多少?”“六十!”“喏,这是一百,拿去!”向妈妈要钱:“妈,学校要交钱!”“交多少?”“六十。”“我是没钱,向你爸要去!”施老师绘声绘色,表演得形象生动,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从而也让我们明白要学会观察。

  施老师端正。她经常教育我们要“写方方正正中国字,做堂堂正正中国人。”她教我们如何正确地写字,从每句话到每个字到每个笔画再到每个顺序,她都非常耐心。如“王羲之”的“羲”,每次出现都要写在黑板上,一边写一遍念“点、撇、横、横……”有一次,我在交作业时看到了施老师的备课笔记,是那么的端正,清楚,正如施老师的为人一样端正、正直。

  施老师的这些品质无一不让我喜欢与敬佩。作为您的学生,我一定要向您学*,也要有您的这些品质。


我喜欢初二作文菁选(扩展3)

——我喜欢初二作文菁选

我喜欢初二作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初二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喜欢初二作文1

  她抱着书本,*惯性地理了理扎成辫的长发,跨进教室。教室内一片安静,同学们都静静地坐好,一双双眼睛齐齐望向她,等待着她开口。

  只见她身着一件崭新而色彩鲜明的长裙,在微风吹动下,裙角微微飘拂,脸上那恰到好处的妆容,伴着发间偶尔闪现的首饰的银光,衬得她好似百花丛间蹦出的仙子。

  这便是她每日开始上课时的情形。每一天,她总是这般盛装出场。尽管她已经三十多岁,女儿也上小学了,可她依旧爱打扮。每一日,她的穿着似乎都有所不同,哪怕是同一件衣服,她都会将其穿出新的.花样来,以全新的模样郑重地迎接新一天的到来。

  不知是否是因为她的打扮,她看上去总是那般有活力,有时候甚至让人感觉她像是一个小孩子,比我们还小的孩子。

  她特别喜欢唱歌,经常自己用手机在家里录歌、K歌,然后发在朋友圈里“炫耀”一番。为了唱歌,她还特地买了一个“金话筒”,而且竟然还特意拿到班上来给我们看,告诉我们怎么用,并跟我们说:“如果有人想要唱歌或者是录音的话,可以找我借哦。”那模样好像是一个孩子拿着一包糖果说:“如果有人饿了,可以来找我拿哦。”后来,我们要录制朗诵音频,她真的借给我们了。

  她多才多艺,我们班上的表演几乎都是她编排的。有一次,班级排舞蹈《中国范儿》,每晚她都留下来加班帮我们排练。那次舞蹈排得很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她欢呼雀跃,兴奋极了,甚至给我们来了一个大拥抱。

  她鲜少呵斥我们,时常鼓励我们。她在班上发行了卡通“钞票”和免抄贴纸,让我们都觉得很有意思,她也以这种方式来督促我们。不过,当我们犯下严重错误的时候,她也是会严厉批评我们的。

  她其实很感性。还记得离别毕业之时,她又给我们来了一个大拥抱,只不过这次是哭着的。当给我们毕业赠言时,说着说着,她就哽咽了。*日里,她好似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像孩子一般纯真、直率地表达,可这次她强忍住内心的波澜,许是不想让我们太伤心。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老师——陈晨,我的小学英语老师。她纯真而善良,热情而美丽,像是我们年少轻浮的心中一泓缓缓滋润心田的清泉。

我喜欢初二作文2

  我最喜欢的人是爸爸,他长得又高又胖,爸爸说他以前是追风少年,瘦得只剩下骨头,肚子是到了中年才发福的。但在我心里,爸爸一直是我所称上的“美男子”。他脾气有时候很暴躁,当然一般都是在我放错而又屡教不改的时候;但是有时候又显得很温和、特亲*。

  从小都是爸爸给我洗澡,就拿洗头发来说吧,妈妈一直嫌我头发太长太难洗,认为我是个男孩子,留着么长的头发,再加上我不讲卫生,都可以不化妆去演丐帮帮主了。所以总想“威逼利诱”我去剪掉。幸亏爸爸坚定地支持我:“只要头发没有女生的长,就不用剪。”于是,洗头发这项艰巨的工作就落在了爸爸身上。每个星期,爸爸都会耐心地帮我清洗头发。首先给我一条干毛巾,擦擦眼睛擦擦脸,然后把头发打湿,一点一点地用洗发露涂抹在头发上。轻轻的抓,搓呀洗呀,再用喷头把泡沫冲得干干净净,别提有多舒服啦!这时候的爸爸,比妈妈还要温柔。说他温柔吧,发起脾气来又像电闪雷鸣一般可怕。还记得我二年级时,玩轮滑时把腿摔骨折了,还嗑破了嘴巴,鲜血直流。爸爸一回来就抱起我开着车火速冲向医院,没想到刚停下保安就说停的是救护车占用车道,要我们离开,为此爸爸和保安大吵一架,我和妈妈看的触目惊心,直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在家,爸爸是最宠爱我的。好吃的,好玩的,现代流行的,只要我喜欢,在爸爸能接受范围之内,他都给我买,连妈妈反对也没用。爸爸做生意可辛苦了,不管多忙多累,回到家都会抽出空来陪我打羽毛球、乒乓球、篮球;陪我爬山散步,并且每一年春节都会抽出一个礼拜的时间带我出去旅游,这个时候的爸爸是最亲*的好朋友。

  可是,在我的.学*问题上,他可是严格要求,毫不手软。一次考试太粗心,做错了不该错的题目。爸爸瞬间就摆出了冰块脸,好可怕!我心中暗想:“要有一场暴风雨来临了。可爸爸在对待我的学*上又从不以分数为标准,也从来没有因为哪次考试成绩不好而揍我,主要是以学**惯和学*心态上为主,大部分时间都还是循循善诱教导我的,所以我在学*这一块一直没太有什么压力,心态特别的好。

  这就是我的爸爸,虽然他有时“暴躁如雷”有时“阳光灿烂”但是他爱我,我也爱他!都说“父母是自己无法选择的”,由而我很幸福。

我喜欢初二作文3

  书让人产生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更是精神上的支柱。

  在我记忆的长河里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莫过于《老人与海》了,每本书都有自己独特的灵魂,当我抱着一颗好奇心阅读完这本书时才知道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位*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里发生了一件看似*凡的事但又不*凡。一个名叫三提亚哥的老渔夫出海打鱼当他已经出海八十多天天还是一无所获时,意外的是他在快要绝望的时候既然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比他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可是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整整拖了三天,在中途中,老人并没有想过放弃的念头,最后大马林鱼因精疲力尽被渔夫杀死了。当他准备回去向歧视他的人们证实他不是失败者时,又遭到了鲨鱼袭击,他用尽了一切力量来反击。虽然回港时只剩下大马林鱼的鱼头和骨头鱼肉都被鲨鱼要去了,但是并没有摧毁他英勇的斗志。我想鲨鱼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最强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回忆起老人曾说过的那句话:"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在我读这本书之前,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受不起大风大雨的小鸟,一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就会想着逃避。在学*生涯中,只要考试成绩不理想,就会垂头丧气觉得自己不管怎么努力都比不过别人。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再也不会因为做什么不顺利或失败,一切都将会过去,而过去的就会成为下一步的转折点。人生本来就应该无止境的追求,“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

  失败,也许在很多人眼里会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但在人生的路途中失败是再*常不过的事。在渔夫出海之前,他是所有人眼里的失败者,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几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道路总是不好走的,但如果你也可以像渔夫一样拥有一颗坚持不懈,不被打倒勇敢的心,失败在你眼里就会成为小菜一碟的小事。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在失败里也许你能感受到成功的喜悦。

我喜欢初二作文4

  调皮的阳光躲进浓密的乌云,照得字闪闪发亮。哦,那是云朵的日记……

  8月8日,星期六 风雨交加

  今天,我的家人全都聚集在了一起,想聚一聚,没想到小不点也跟了上来…我们在人的上方高声阔谈,弄得大地颤抖不止,小不点终于抵制不住,落了下去,我们正谈着,突然,黑云叔叔,说“瞧,那是什么?”我们赶紧往那看去,原来是一个小女孩坐在地上,似乎在哭,我们开始注意她,声音也小了许多,小不点也在逐渐的减少,她抬起头来仰望着我们,大声地说“你在同情我吗?若是,那为什么不下大点~呜呜”那是怎么样的一张脸啊,眼睛像泉眼一样不停的往出流和小不点混在一起,从脸庞流入嘴唇。出于对她的同情,我们开始大声说话,企图让小不点落的多些,但是眼睛始终离不开小女孩。

  8月9日,喜庆日 阴转雨

  昨天说了一整夜的话,也有点渴了,但一想起小女孩,就又忍不住出来了,因为大云朵已经很累了,就我们几个,身后伴随着小不点。注视着底下的.一举一动,追寻昨日那个脸庞。“她出来了”我们齐声喊了出来,显然她有点虚弱了,她做出很竭力的样子,大声说“谢谢你们”我们笑了。一不小心又把小不点震了下去,她静静的看着我们,任凭小不点打湿她的衣服,她开始在雨中散步,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渐渐的她开始奔跑,在雨中欢呼,虽然她那么高兴但是我们知道人的身体是经不起如此的,所以,我们只有小心翼翼的笑着。

  太阳公公也笑了,笑的越发灿烂了,浓密的云朵家族也渐渐的疏散开来,太阳公公的阳光照满大地,他坚信,那个小女孩在伤心时不会孤单,因为,有云朵家族陪伴。

  那个小女孩便是我,渐渐地长大后,点点滴滴的喜怒哀乐,总是有云朵陪着我,有“小不点”的顽皮陪着我,有那个夏天陪着我……

  ——后记

我喜欢初二作文5

  你若问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鲁滨逊漂流记》!”

  不要认为这部书已然过时,这部书是在大浪淘沙后筛选出来的传世经典。书中的人物、全书的内容、思想精神已然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它成为我们心中的一道亮丽而永恒的风景线!

  然而对我来说,这部书的价值不至于此,它对我的影响与感化是更深刻的!它的内容对我而言是给我上了一堂生动而震撼的生活科。

  原来的我自理能力很差,不爱承担家务,不爱自力更生,不能脱离父母的关爱、帮助与呵护,这导致了我缺乏独立、缺乏自主,这是一个大弊病。因为独立自主对于一个人来说极其重要,它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我却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就等于失去了人生前进的武器,两手空空的我却不了解这一切的可怕,依然在依赖下尽情享受,不听家人的.劝告。

  在我身上,水开了不知所措,衣服不会自己洗,被子不会自己叠的景象时常发生。我也曾为此感到苦恼,但这苦恼过于肤浅,并未使我下定决心脱离依赖走向自主,直到——

  小学时读到了一篇《鲁滨逊漂流记》的节选,初读之后感到很兴奋,觉得这部书应是本刺激精彩的冒险小说。出于好奇,我小心地打开了封面——生怕破坏这精彩的冒险情节。在认真读过内容简介后,兴奋跌落了一半,失望涌了上来,不就是说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轮船遇难后孤身飘落至一荒岛而独立自活二十多年的故事嘛,这有啥意思?一点也不刺激,但出于一种莫名的感觉,我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花了十来天,整本书读完了,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当我合住这本书时,我在沉思、我在设想,若是我独自飘落到了这样一个荒岛上,我会像鲁滨逊一样去自主生活吗?我能像鲁滨逊一样自主生活吗?阳光照在封面上那个衣衫褴褛的鲁滨逊上,我突然看见他身上在放射自主、独立、自强的光芒。

  我下定决心,要摆脱依赖,去做一个像鲁滨逊一样的自强自立的人。我学*洗衣服,学*做饭,并经常自己干家务,竭力去改变自己。人生当自立,男儿当自强,自己一定要做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现在我已然不再依赖,这多亏了鲁滨逊。是他震撼了我,打动了我,帮助了我,我感谢鲁滨逊,我热爱这本《鲁滨逊漂流记》!

我喜欢初二作文6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xx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

  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我喜欢初二作文7

  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爱上了雨。

  听!暴风疾雨如千军万马,声势浩荡,呼啸而来。雨声巨大而奔放,就像在战场上拼杀的士兵,激情豪放,勇往直前,保家卫国,永不退缩;又像是天地间演奏出的一曲交响乐,释放出无穷的力量,让人精神为之振奋!

  当细雨纷飞时,雨声又是那么的从容不迫,那么的轻柔而舒缓,如一首悠然的长眠曲,闭上双眼,进入遐想,时间随这雨的留去而飞逝,在霓裳倩影车水马龙高楼大厦的城市里,只有这自然的音乐让人陶醉。

  看!雨水是从“天”这个神圣的地方落下的`,纯洁,晶莹,透明,不染一点杂质。看着看者,它就从我的“心灵之窗”流进了我心灵深处,把我犯错的内疚,成功的自满,挫折的痛苦,担忧的烦恼全部冲刷掉。烦躁的心在雨的冲洗下安静了下来。

  摸!“滴”,雨水滴落在我的手指上,那沁心的冰凉从我的指尖一直传到全身,我得到了滋润;“滴”,雨水滴落在我家那几盆娇小的花草上,它们马上生气盎然,每一片叶子都闪耀出一种迷人的光泽,它们得到了滋润;“滴”,雨水滴落在农民伯伯辛苦种植的庄稼上,庄稼得到了滋润……丰收在望的喜悦传遍大地。

  我喜欢雨,我喜欢在雨夜中看书。黑暗的雨夜里,半开着窗户,一盏黄黄旧旧的灯,散出柔和的灯光,在雨声的伴奏下,我闻着淡淡的茶香,沉醉在书海里,忘记了学*的压力,忘记了生活的烦恼,这,便的最好的享受。

  我喜欢雨,它是自然界好的音乐,它让人获得了美的享受。

  我喜欢雨,它让人身心得到放松。

  我喜欢雨,它无私滋润万物,使万物重生,让我能感受农民伯伯们的喜悦,让我看到希望。

  我喜欢雨……

  雨带给我们享受,作者善于运用视觉,触觉,听觉等多种感官在雨中感受了美好的事物,角度全面有深度。文章巧妙运用环境描写,为营造意境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文章语言含蓄婉转,有感染力。

我喜欢初二作文8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我喜欢初二作文9

  人各有所好,动物也不列外。由此可知世间万物都有不同之处,在学*方面以前我对它很乏味,很厌烦,以前的我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学生,

  自我来到这隆师校后,我懂得了学*中的乐趣,我喜欢上了数学这一科,因为我发觉只有数学这一本书上的题能有多种解决的方式,它不像那些文科那样直那样乏味,那样的死板。有时我发觉数学犹如一棵树,它能发出很多可人儿的芽枝但最终它们都生于同一个母亲,那就是它们的`根。

  这里的数学我们大约学了集合,基本初等函数,不等式,数列等知识,在数学课上我们集中的时间最长。我们的数学老师很矫小,她很年轻,我最喜欢她身上散发出的活力与芳香。因为她有我们原校班主任的那种很充足的精神,她也具有和我妈妈一样的芳香,也许也因为这些客观原因让我更加喜欢数学这一科。

  我妈妈曾告诉过我,一条路走不通我们可以换一条,另一条走不通我们可以自己踩出这一条,同样的理解方法但做法不同,它们最终达到的目的是一样的。有许多同学她们不喜欢数学我想来应该是她们嫌麻烦,嫌算术花费的时间太长,也懒得去一步步地理解。其实学*数学就像是在探索,在探索也就是做题的过程中有一种冒险,刺激,思索的感觉。在发现宝藏或古物时也就是还剩下最后一步时你心里就会有小小的波动心也有一点痒,当你拿到宝时也就是得出结果时,你心里有踏实,有点自信,有放松的感觉。

  在这些步骤中你担心结果是否正确过,当你再次得出结论与上次相同时你的心安静下来,一次次的起伏也就代表着你一次次的进步。

  其实人的这一生就像一道数学题,它要经过你的计划,经过你一点点的研究探索,只要你有努力总会得到分哪能怕是一两步也可以分步给你分的/。让我们一起去解开这道题吧,不要担心步骤只乎我们是否则努力过。

我喜欢初二作文10

  这学期,我读了著名的文学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书《虎女蒲公英》,这篇小说主要讲了作者在西双版纳捡到了一只小老虎,在陪伴小老虎成长时,作者和这只名叫蒲公英的小老虎建立了深厚的友情,最精彩的一段是作者无意中遭到了大象群的攻击,千钧一发的时刻,蒲公英及时赶来,它灵活机智地和大象斗智斗勇,淋漓尽致的导演了一场“虎象游击战”,最终把作者从大象的铁蹄下救下来的故事……

  读到这里,我真羡慕沈石溪叔叔啊,有这么好的小老虎陪他,要是我也有这样一只小老虎该多好!想到这里,我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嗨!我们家不是也有一只这样的“小老虎”吗?那就是我的虎兄“志达”哥哥啊!

  只见他浓密的眉毛下一双大的惊人的“虎眼”,*时这双黑黑的“虎眼”活灵活现地转个不停,可他生气的时候“虎眼”里射出的“虎光”象一支支利剑能把人身体刺穿,他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就叫:“赖死了,赖死了”,所以人称“杨辣子”,想到这里,我赶紧跑到妈妈那里:“妈妈,您就让我和我的虎兄培养培养感情吧。”

  妈妈笑着说:“外婆早下命令了,寒假里要好好驯驯这只小”老虎“”。虎兄到我家的第一天,就开始发起“虎威”来,由于临时有事,哥哥的语文补*课取消了,听此消息,只见他浑身上下流露出来的舒坦劲儿让妈妈恨不能咬他几块“虎肉”尝尝,值得庆幸的是,他还记得要背新概念课文,只见他心不在焉地读书两遍,便迫不及待地想背给妈妈听,“虎兄”结结巴巴地连背带蒙,妈妈义正严词用训犯人的口气要求他重背两遍,这下可摸了老虎的屁股,妈妈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就从板凳上跳起来,脸上青筋根根暴起,涨红了脸虎啸起来:“怎么可能,这样背我到老死了也达不到你的要求,你又不是我爸爸!”

  他双眼露出“虎光”让人不寒而栗,妈妈却笑着和哥哥斗智斗勇,软硬兼施,“虎兄”在妈妈的强大攻势下象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瘪了下来,妈妈让“虎兄”每天背英语,练钢笔字,哥哥的学**惯有了很大的改变。

  其实,最最高兴的是我啊,因为一个人在家里多孤独啊,有了“虎兄”的陪伴,我真觉得这个寒假是最快乐的一个寒假!读过《虎女蒲公英》,想到我的“虎兄”,我明白了爱的力量是强大的,爱可以改变许多,许多……

我喜欢初二作文11

  如果问我最想要去哪里,我会说我想去那个漫地樱花的林芝,去感受粉色的美;如果问我最想吃的菜,我会说妈妈亲手做的菜,去回味家乡的味道;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认识谁,我一定会说是他,给我满怀的爱。

  我小的时候如同许多孩子一样,父母为了挣更多的钱,去到远家千里的地方务工,也和许多孩子一样,我在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家交替住着,而我又有些许的不同,因为我得到的爱比任何一般的孩子都更多,因为我有一个待我如同亲生一般的舅舅。

  此事说起来可能也只能归结到缘分上,舅舅舅妈有两个儿子,可却没有一个女儿,而舅舅很喜欢女儿,舅妈也是,四岁是我被送到外婆家,那以后我就在外婆家住了四年,这四年中我像手中的宝一样,被外婆一家人喜爱,舅舅只要一出门就会把我带在身边,舅妈只要一去逛街就会给我带回许多好看的衣服,外公加上我有三个孙子外孙,也只让我一个人坐在他的腿上,以至于后来我的'两个表哥对我有很大的意见,可仍然阻止不了舅舅舅妈对我的喜爱。

  记得有一年过年,别的家里都是人员满堂,孩子的手里牵着爸爸妈妈的手,而我虽然穿着新衣服新鞋子手里拿着最喜欢的玩具,心里却很失落,我知道爸爸妈妈不能回家陪我过年,一个人跑回屋里,在床上哭了很久,后来舅舅到屋里看到我哭的很失落的样子,问我是不是想爸爸妈妈了,我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头,然后舅舅坐到床上,把我抱在怀里,我哭的更加厉害,舅舅抱着我坐了很久很久,等我情绪稳定以后舅舅温柔的跟我说:“小宇,我知道你想爸爸妈妈,但是你要理解爸爸妈妈,他们不是不喜欢你,相反他们是爱你的,才要挣更多的钱,来给你更好的生活。”那天我的情绪没有太大好转,但我牢牢记住了舅舅抱着我时对我说的话。

  后来,我从外婆的口中得知,在舅舅小的时候,外婆外公因做生意也不得不离开舅舅,后来几年钱挣着了,舅舅也长大了,从那以后我慢慢理解了舅舅对我说那番话的心情,我也慢慢理解了爸爸妈妈的辛苦。

  时隔多年,我已经从一个懵懂的孩子长成一个少年,我慢慢知道了生活的许多心酸与不得已,尽管我知道的越来越多,接触的越来越多,我始终都记得,舅舅给我的爱护和教导,他一直是我最爱的人。

我喜欢初二作文12

  明星嘛,是出现在大众眼中的人物,也是可以被人们熟知的人物。可是,明星也是有粉丝的呀,他们还分喜欢哪个明星呢?而且有的粉丝简直是对明星就是了如指掌了。我喜欢的明星还行,不算太多,但是我最喜欢的明星是,Tfboys里面的,王源。

  我第一次了解他的时候,就是他第一次出现在大屏幕上,映入我眼帘的时候,是他唱的一首魔法城堡,他们一起唱的。当时我就被他的声音深深地吸引了,他的那个奶音真的特别好听,就那一段,我听了好多好多遍,我也成功的被他圈粉了。感觉他当时就是一个小弟弟一样,虽然当时我比她小,可是我感觉当时她那个奶音真的特别感觉特别小。可是现在他渐渐发展成了刚哥,他让粉丝们都叫他刚哥。也许他也是想证明一下自己吧!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就是在这个时候,听见他的声音,看他们第一个拍的MV。虽然当时有很多粉丝都被王俊凯圈粉了,可是当时王俊凯实在是长的真的很帅,可是当时我是特别喜欢王源的声音。

  第二次被他圈粉的时候,是在一部电视剧中,她是诛仙青云志。他演的是小时候的样子,就是吧,我感觉她的演技也非常的逼真,不像别人那么水水的就过去。他也是一个非常积极向上的男孩子,学*也特别好,他还参加过联合国的英语大会,我作为他的粉丝,还真的.有一点点为他骄傲呢!妈妈总说我,你看看,你说你喜欢他,你倒是向人家学*学*呀!我每次都说,知道了,知道了。

  我喜欢他的声音,喜欢她的歌唱,喜欢她的演戏,更喜欢他认真起来的样子。他是个吃货,非常呆萌,我们都叫他二源,因为粉丝都说他很二。我感觉就是吃能满足她一切的烦恼和需求。唉,虽然他现在出国了,可是我还是喜欢他,虽然她现在慢慢的淡出了观众的眼帘,不在演戏和歌唱了,但我还是喜欢他。

我喜欢初二作文13

  家是温馨的,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

  我爱家,因为它那餐桌让我觉得温馨。家里那不大的餐桌聚集了一家人的幸福,吃饭是最温馨的时刻。几盘五颜六色的菜,三碗热气腾腾的米饭,足以让人垂涎三尺。简单的饮食令人百吃不厌,因为它包含着家的温馨。吃饭时,一家人总是亲切地聊天,说说身边发生的新鲜事,谈谈现在的生活情况,再讲讲有趣的笑话。吃饭时的交谈可以放松生活的紧张,消除一天的疲劳,可美妙了。吃饭时,餐桌礼仪也很重要,比如不能在菜里挑三拣四,也不能大声喧哗,同时互相要热情,你帮我拿双筷子,我帮你打碗饭,爸爸给我夹块鱼肉,妈妈给我夹片菜叶,我也不忘笑着回答声“谢谢”。温馨的灯光下,一家子其乐融融,饭菜里浸透着家人的笑意,品尝一下,味道甜甜的,心里感觉暖暖的.。我爱家,因为它那电视让我觉得快乐。*常电视由爸爸妈妈掌管,使我望电视兴叹,不过偶尔我可以与他们一起看电视,那时我是快乐的。靠在沙发上,放松地看电视节目,有趣的小品、新闻、科教节目、各种纪录片,都老少皆宜,一家人看得津津有味,忘记了生活的烦恼。看完电视节目,一家人又开始讨论,展示自己从中得到的收获,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互相交流各自对节目的意见,并与生活实际联系,感受不同的体会,也可以幽默地评论几句,使大家欢快地笑一笑,活跃一下气氛。在电视前,一家人各得其乐,快乐地欢笑。

  我爱家,因为它那书房让我觉得充实。每天,我都要坐在那儿好久,紧张地完成作业,手握着笔不停地写着字,龙飞凤舞;嘴巴快速地读着课本,口齿清楚;脑子飞快地解决着难题,绞尽脑汁。写作业的时间很少,作业量又很大,速度一定要很快哦,分秒必争,十分紧张,难有空闲的时间。如果我超速完成了作业,有难得的空闲之时,那么就可以放松一会儿了,我可以悠闲地看书,缓解写作业带来的紧张感,也可以抬头远望窗外苍翠的树木,以此消除眼睛的疲劳。

  我的家温馨、快乐又充实,我没有理由不最喜欢那儿。我爱我家,我更爱我家的值得回味的日子。

我喜欢初二作文14

  我的语文老师姓施,是一位十分让我敬佩的老师。

  施老师留着一头秀丽的短发,显得十分精神,她面相慈祥,身材高挑,常常穿着美丽的衣裙。在外表上,我认为她是一位美丽的老师,而真正让我敬佩的,是她那高贵的'品质。

  施老师认真。她为我们上的每节语文课,总是认真钻研上课内容,认真准备课件,她还在书本上标注了密密麻麻的内容。为了一节语文课,她在私底下一遍一遍地备课,只为我们能够更好的理解和学*。

  施老师负责。她对我们说:“如果有人不完成作业,我会一直催你完成,我每一次检查都有记载,不管过了多久我都不会忘记,直到你完成了作业为止。”施老师笑着说自己这样做,是一种坏毛病,她想改却改不了。但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认为,这是一种负责,是老师挂在嘴边的“一个也不落下”的情怀。

  施老师乐观。她从不生气。每次上课,脸上总是保持着微笑。她带着我们遨游在语文的知识海洋里,我们都很轻松愉快。偶尔面对一些刁难的学生提的问题,她也会用幽默的语句去应对。施老师不动铁尺不动怒,我们确实服服帖帖。

  施老师幽默。她在上课之前总是会先给我们讲些生活趣事。记得有一次她对我们讲向父母要钱的区别。向爸爸要钱:“爸,给钱!”“多少?”“六十!”“喏,这是一百,拿去!”向妈妈要钱:“妈,学校要交钱!”“交多少?”“六十。”“我是没钱,向你爸要去!”施老师绘声绘色,表演得形象生动,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从而也让我们明白要学会观察。

  施老师端正。她经常教育我们要“写方方正正中国字,做堂堂正正中国人。”她教我们如何正确地写字,从每句话到每个字到每个笔画再到每个顺序,她都非常耐心。如“王羲之”的“羲”,每次出现都要写在黑板上,一边写一遍念“点、撇、横、横……”有一次,我在交作业时看到了施老师的备课笔记,是那么的端正,清楚,正如施老师的为人一样端正、正直。

  施老师的这些品质无一不让我喜欢与敬佩。作为您的学生,我一定要向您学*,也要有您的这些品质。

我喜欢初二作文15

  童年,有一种玩具让我念念不忘,那是一种手艺——铁丝人。

  五年级的一天,我偶然在网上看到一种玩具,用各种颜色的毛线缠成的铁丝,觉得好奇,便想买来玩玩。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这东西,我每天都在查这东西的玩法,决心创造一个自己的玩法。

  两根铁丝每天都被我拿在手里缠来缠去,缠着缠着竟然缠出了一些门道:我发现两根铁丝的交点转两圈竟然固定了,并且形成了大小不一的圆形。这一重大发现让我有了一个小念头:“我为什么不用铁丝做出一些形态各异的小人呢?”

  我马上开始行动。先用一根铁丝拧出三个大小不一的圆圈,大的做头,两个小的做手,固定压*,小人的上半身就做好了。再用一根铁丝拧出大小相同的两个圆圈做脚,固定压*,小人的.下半身做好了,再将上半身和下半身拧到一起,小人就基本完成了,最后我给小人添加了一些动作元素,一个个活灵活现的铁丝人就呈现在眼前了!

  第二天,我把铁丝人带到学校,很快我的书桌前人头攒动,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喊:“哎呀,这个小人真可爱!”“哎,你瞧,还是个功夫小人呢!”“李柏霖,给我做一个吧,咱俩可是好兄弟啊!”听了他们的夸赞,我心里美滋滋,一高兴就有求必应,连夜为同学们赶制了一批“李氏铁丝人”。

  后来,我还用六个铁丝和一个空盒子做了一个全家奔跑的”塑像”,跑在最前面的是爸爸,圆圆的啤酒肚是他独一无二的特征,紧跟其后的那个大腿长自然是我,最后面那个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的是妈妈,可她永远跑不快。妹妹呢?自然是妈妈身边那个头大腿短的小不点喽!爸爸看了,爱不释手,动不动就向他的同事炫耀:“看这照片里的艺术品,是我儿子做的!帅呆了!”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童年一去不复返了,但童年的铁丝人一直珍藏在我心里。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玩具有几十种,我偏偏钟爱这铁丝人呢?现在我明白了,正是因为铁丝人的简单无华给了我一种安静的力量,让我沉醉其中,专注的完成一件事,体验“成就感”。这就像各种各样的饮料给人不同的味觉体验,却始终不能代替白开水的清凉爽口。


我喜欢初二作文菁选(扩展4)

——我喜欢初二作文菁选

我喜欢初二作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初二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喜欢初二作文1

  她抱着书本,*惯性地理了理扎成辫的长发,跨进教室。教室内一片安静,同学们都静静地坐好,一双双眼睛齐齐望向她,等待着她开口。

  只见她身着一件崭新而色彩鲜明的长裙,在微风吹动下,裙角微微飘拂,脸上那恰到好处的妆容,伴着发间偶尔闪现的首饰的银光,衬得她好似百花丛间蹦出的仙子。

  这便是她每日开始上课时的情形。每一天,她总是这般盛装出场。尽管她已经三十多岁,女儿也上小学了,可她依旧爱打扮。每一日,她的穿着似乎都有所不同,哪怕是同一件衣服,她都会将其穿出新的花样来,以全新的模样郑重地迎接新一天的到来。

  不知是否是因为她的打扮,她看上去总是那般有活力,有时候甚至让人感觉她像是一个小孩子,比我们还小的孩子。

  她特别喜欢唱歌,经常自己用手机在家里录歌、K歌,然后发在朋友圈里“炫耀”一番。为了唱歌,她还特地买了一个“金话筒”,而且竟然还特意拿到班上来给我们看,告诉我们怎么用,并跟我们说:“如果有人想要唱歌或者是录音的话,可以找我借哦。”那模样好像是一个孩子拿着一包糖果说:“如果有人饿了,可以来找我拿哦。”后来,我们要录制朗诵音频,她真的借给我们了。

  她多才多艺,我们班上的表演几乎都是她编排的。有一次,班级排舞蹈《中国范儿》,每晚她都留下来加班帮我们排练。那次舞蹈排得很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她欢呼雀跃,兴奋极了,甚至给我们来了一个大拥抱。

  她鲜少呵斥我们,时常鼓励我们。她在班上发行了卡通“钞票”和免抄贴纸,让我们都觉得很有意思,她也以这种方式来督促我们。不过,当我们犯下严重错误的时候,她也是会严厉批评我们的。

  她其实很感性。还记得离别毕业之时,她又给我们来了一个大拥抱,只不过这次是哭着的.。当给我们毕业赠言时,说着说着,她就哽咽了。*日里,她好似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像孩子一般纯真、直率地表达,可这次她强忍住内心的波澜,许是不想让我们太伤心。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老师——陈晨,我的小学英语老师。她纯真而善良,热情而美丽,像是我们年少轻浮的心中一泓缓缓滋润心田的清泉。

我喜欢初二作文2

  人各有所好,动物也不列外。由此可知世间万物都有不同之处,在学*方面以前我对它很乏味,很厌烦,以前的我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学生,

  自我来到这隆师校后,我懂得了学*中的乐趣,我喜欢上了数学这一科,因为我发觉只有数学这一本书上的题能有多种解决的方式,它不像那些文科那样直那样乏味,那样的死板。有时我发觉数学犹如一棵树,它能发出很多可人儿的芽枝但最终它们都生于同一个母亲,那就是它们的根。

  这里的数学我们大约学了集合,基本初等函数,不等式,数列等知识,在数学课上我们集中的时间最长。我们的数学老师很矫小,她很年轻,我最喜欢她身上散发出的活力与芳香。因为她有我们原校班主任的`那种很充足的精神,她也具有和我妈妈一样的芳香,也许也因为这些客观原因让我更加喜欢数学这一科。

  我妈妈曾告诉过我,一条路走不通我们可以换一条,另一条走不通我们可以自己踩出这一条,同样的理解方法但做法不同,它们最终达到的目的是一样的。有许多同学她们不喜欢数学我想来应该是她们嫌麻烦,嫌算术花费的时间太长,也懒得去一步步地理解。其实学*数学就像是在探索,在探索也就是做题的过程中有一种冒险,刺激,思索的感觉。在发现宝藏或古物时也就是还剩下最后一步时你心里就会有小小的波动心也有一点痒,当你拿到宝时也就是得出结果时,你心里有踏实,有点自信,有放松的感觉。

  在这些步骤中你担心结果是否正确过,当你再次得出结论与上次相同时你的心安静下来,一次次的起伏也就代表着你一次次的进步。

  其实人的这一生就像一道数学题,它要经过你的计划,经过你一点点的研究探索,只要你有努力总会得到分哪能怕是一两步也可以分步给你分的/。让我们一起去解开这道题吧,不要担心步骤只乎我们是否则努力过。

我喜欢初二作文3

  家是温馨的,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

  我爱家,因为它那餐桌让我觉得温馨。家里那不大的餐桌聚集了一家人的幸福,吃饭是最温馨的时刻。几盘五颜六色的菜,三碗热气腾腾的米饭,足以让人垂涎三尺。简单的`饮食令人百吃不厌,因为它包含着家的温馨。吃饭时,一家人总是亲切地聊天,说说身边发生的新鲜事,谈谈现在的生活情况,再讲讲有趣的笑话。吃饭时的交谈可以放松生活的紧张,消除一天的疲劳,可美妙了。吃饭时,餐桌礼仪也很重要,比如不能在菜里挑三拣四,也不能大声喧哗,同时互相要热情,你帮我拿双筷子,我帮你打碗饭,爸爸给我夹块鱼肉,妈妈给我夹片菜叶,我也不忘笑着回答声“谢谢”。温馨的灯光下,一家子其乐融融,饭菜里浸透着家人的笑意,品尝一下,味道甜甜的,心里感觉暖暖的。

  我爱家,因为它那电视让我觉得快乐。*常电视由爸爸妈妈掌管,使我望电视兴叹,不过偶尔我可以与他们一起看电视,那时我是快乐的。靠在沙发上,放松地看电视节目,有趣的小品、新闻、科教节目、各种纪录片,都老少皆宜,一家人看得津津有味,忘记了生活的烦恼。看完电视节目,一家人又开始讨论,展示自己从中得到的收获,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互相交流各自对节目的意见,并与生活实际联系,感受不同的体会,也可以幽默地评论几句,使大家欢快地笑一笑,活跃一下气氛。在电视前,一家人各得其乐,快乐地欢笑。

  我爱家,因为它那书房让我觉得充实。每天,我都要坐在那儿好久,紧张地完成作业,手握着笔不停地写着字,龙飞凤舞;嘴巴快速地读着课本,口齿清楚;脑子飞快地解决着难题,绞尽脑汁。写作业的时间很少,作业量又很大,速度一定要很快哦,分秒必争,十分紧张,难有空闲的时间。如果我超速完成了作业,有难得的空闲之时,那么就可以放松一会儿了,我可以悠闲地看书,缓解写作业带来的紧张感,也可以抬头远望窗外苍翠的树木,以此消除眼睛的疲劳。

  我的家温馨、快乐又充实,我没有理由不最喜欢那儿。我爱我家,我更爱我家的值得回味的日子。

我喜欢初二作文4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名叫克莱尔的阿拉斯加雪橇犬,它是我在张大大家做客时碰到的。虽然它跟我相处的时间只有半天,但是它依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深到程度呢?深到它的外形、*性以及我对它的喜爱,都牢牢的粘在我的脑子里,不论怎样,都不能抹去我对它的记忆。

  克莱尔有一双炯炯有神、亮晶晶的大眼睛,一个小巧玲珑的鼻子,一张带着微笑的嘴,两只耳朵犹如两座小山耸立在它的头部,那黑白相间,像丝绸一样的皮毛长长的、柔柔的,让人忍不住想去亲手抚摸一下它的`皮毛。它的身材高大,体格健壮,真不愧是拉雪橇的狗狗!狗的尾巴能表现出狗的性格,克莱尔愤怒的时候,尾巴紧绷着,竖的笔直;沮丧的时候,尾巴无精打采地垂在地上;快活的时候,尾巴欢快的晃动着。

  克莱尔是一只阿拉斯加雪橇犬,需要有健壮的体格,所以它特别喜欢吃肉食,尤其是香肠。有一次,我拿着一根香肠准备喂它,饥肠辘辘的它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了过来,像鲤鱼跳龙门似的叼走了我手里的香肠,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克莱尔是雪橇犬,它的任务就是在冰天雪地里运送货物。在一片冰冷的雪地上,克莱尔身上必须要有一层厚厚的皮毛,帮助它抵挡寒风。看着克莱尔身上厚厚的毛,我仿佛看见了它工作时的样子。它和它的伙伴们拉着雪橇在雪地上狂奔,留下了一串串的脚印,那脚印一个接着一个,像在一张大白纸上作画一般。

  我太喜欢克莱尔了,我很想把它带回家,让它陪伴我成长。在我不开心时,它能安慰我;在我生气时,它能逗我开心;在我失望时,它能静静的陪我。于是,我就把这个愿望告诉了妈妈,可妈妈的回答却很让我失望:“你知道该怎么照顾好一只狗么?养你们就已经够费劲的啦!”看来是养不成狗了!

  当我又一次去张大大家做客时,张大大遗憾地告诉我:“克莱尔,丢了!”听完这句话,焦急就像一只小虫子爬上了我的脸,“克莱尔,你去哪儿了?我真的,真的好想你,你快回家吧!”我心里这样想着,期待着再一次看到克莱尔!

我喜欢初二作文5

  夏姑娘悄然来临,草木茂盛,万树青翠,放眼望去,绿色充满了视网膜。

  你知道我对你不仅仅是喜欢。绿色,想到了四大君子中的竹。竹子一生大部分时间是绿的,据研究资料可知,在竹的前五年每年只长几厘米长,以后就会疯狂的生长。短短几年就会高达十几米。在这个阶段中,无论是严冬还是酷暑。罗子总保持翠绿的状态。但倘若竹子开花了,就表明竹子命已至此。把种子播种下土,到最后干枯致死竹子也就随之变黄生命终止。竹子这种致死不服“黄”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啊!喜欢。

  你知道我对你不仅仅是喜欢。绿色自然会想到松柏了,常年屹立在山上不倒,一年四季长青,整天与劲风抗争。“风声一向盛,娇枯一向劲”他的绿色似乎是与这风抗争来的。因为不管是微风、暖风,寒风、秋风都会与之相识,所以他必须用绿色为迎接迎面而来的每一阵风,久而久之,绿色也就办他长存了。另外,我不仅仅喜欢松柏的绿,还有它“岂不凝寒,松柏有本性”的坚韧。不错,我喜欢!

  你知道我对你不仅仅是喜欢。在去年的天高正爽、瓜果丰收的金秋时节,我和色色妈妈到青岛的“绿色海洋”旅游。我望着浩无边际的`绿海,想起之前看过绿海资料,绿海又名青岛湖,是我国水产丰富、水生态最为完好的湖海之一。这里的水为什么是绿色的呢?因为水质好。这样有益浮游生物繁殖,还为当地鱼类提供最好的野生食物。使鱼虾的肉质鲜美爽滑。Q弹可口,是青岛特色海产的发售地。这绿海不仅使水质变好,还孕育了许多生物的生命。让人们保护环境意识提升,使多数地区都变绿海,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海,下次还寻你!

  这一绿色的盛夏即将消逝,让我们多存些绿色在我们的脑中。学*绿主会摆坚韧的精神品质。绿,我对你不仅仅是喜欢!

我喜欢初二作文6

  我最喜欢的人是爸爸,他长得又高又胖,爸爸说他以前是追风少年,瘦得只剩下骨头,肚子是到了中年才发福的。但在我心里,爸爸一直是我所称上的“美男子”。他脾气有时候很暴躁,当然一般都是在我放错而又屡教不改的时候;但是有时候又显得很温和、特亲*。

  从小都是爸爸给我洗澡,就拿洗头发来说吧,妈妈一直嫌我头发太长太难洗,认为我是个男孩子,留着么长的头发,再加上我不讲卫生,都可以不化妆去演丐帮帮主了。所以总想“威逼利诱”我去剪掉。幸亏爸爸坚定地支持我:“只要头发没有女生的长,就不用剪。”于是,洗头发这项艰巨的工作就落在了爸爸身上。每个星期,爸爸都会耐心地帮我清洗头发。首先给我一条干毛巾,擦擦眼睛擦擦脸,然后把头发打湿,一点一点地用洗发露涂抹在头发上。轻轻的抓,搓呀洗呀,再用喷头把泡沫冲得干干净净,别提有多舒服啦!这时候的爸爸,比妈妈还要温柔。

  说他温柔吧,发起脾气来又像电闪雷鸣一般可怕。还记得我二年级时,玩轮滑时把腿摔骨折了,还嗑破了嘴巴,鲜血直流。爸爸一回来就抱起我开着车火速冲向医院,没想到刚停下保安就说停的是救护车占用车道,要我们离开,为此爸爸和保安大吵一架,我和妈妈看的触目惊心,直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在家,爸爸是最宠爱我的。好吃的,好玩的,现代流行的,只要我喜欢,在爸爸能接受范围之内,他都给我买,连妈妈反对也没用。爸爸做生意可辛苦了,不管多忙多累,回到家都会抽出空来陪我打羽毛球、乒乓球、篮球;陪我爬山散步,并且每一年春节都会抽出一个礼拜的'时间带我出去旅游,这个时候的爸爸是最亲*的好朋友。

  可是,在我的学*问题上,他可是严格要求,毫不手软。一次考试太粗心,做错了不该错的题目。爸爸瞬间就摆出了冰块脸,好可怕!我心中暗想:“要有一场暴风雨来临了。可爸爸在对待我的学*上又从不以分数为标准,也从来没有因为哪次考试成绩不好而揍我,主要是以学**惯和学*心态上为主,大部分时间都还是循循善诱教导我的,所以我在学*这一块一直没太有什么压力,心态特别的好。

  这就是我的爸爸,虽然他有时“暴躁如雷”有时“阳光灿烂”但是他爱我,我也爱他!都说“父母是自己无法选择的”,由而我很幸福。

我喜欢初二作文7

  都江堰是我的老家。那里景色优美,气候宜人。那里有我喜欢的很多东西。但我最喜欢的景物不是那儿雄伟的大坝,也不是“天下幽”的青城山,而是热闹非凡的南桥。因此,南桥就成了我最喜欢的桥。

  南桥位于都江堰宝瓶口下侧的岷江内江上,是一座壮丽的古桥。1878年间建成的南桥,原名“普济桥”。1958年,它被洪水冲毁,重建后取名“南桥”。

  这座桥有很多老成都的民俗元素。桥身上的“纹身”形态各异,一条条逼真的龙张牙舞爪,呼之欲出,好像要跳出来把我们吃掉;桥两边一幅幅古城的雕刻,让我们穿越时空,身临其境。最具特色的.要数桥头的几幅水墨丹青了,上面的树、房子画得活灵活现,人和动物描绘得栩栩如生,一下子就“惊艳”到刚上桥的游人。

  前几年的南桥,不论早与晚,都非常热闹。清晨天刚麻麻亮,大妈大叔们就跳起了广场舞,在两端的桥头建立了固定的“移动”舞厅。小贩们陆陆续续提着自己的“家什”,来到桥上,“占据”一*之地,一块布往地上一铺,麻利地摆放小玩意儿,开始叫卖兜售;到了中午,这里便成了游客的“天下”。络绎不绝的外来旅游者饶有兴趣地东看看西瞧瞧,绝大多数还是端起相机“咔嚓咔嚓”地记录下南桥上的风土人情;下午,“茶博士”来了,他们把桌子摆在桥头,开起了“露天茶馆”。茶客们晃晃悠悠地落座,边品茶边欣赏桥上此起彼伏的吹拉弹唱;傍晚,桥**的长廊灯火通明,将岸上的热闹倒影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时常看见有些老人坐在桥上,借着清幽的月光,回忆着美好的往事。。。。。。

  可好景不长,一场8级大地震扰乱了这样的*静:桥梁不再挺拔,桥面不再微笑,桥亭也不再灵秀。南桥的魅力,似乎只能留存在我的心底。不过人们不忍心让它的美丽消失,工人叔叔们对毁坏的南桥进行了修护,南桥又恢复了往日的模样。

  现在的南桥还是像以前一样,依然挺立在水面上,依然以自己的美吸引着八方游人,依然骄傲地热闹着。。。。。。

我喜欢初二作文8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李清照

  犹记得,少年时你意气风发。叔父项梁让你学*书法诗歌,你说:“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

  ”那时的你是何等的骄傲;后来你看到秦始皇南巡的车队威风凛凛,你又说:“彼可取而代也。”那时的你又是何等的霸气。这样的你天生便注定拥有一个不*凡的人生。

  果然,后来的事实证明你的确是不凡的。

  秦二世暴虐成性,天下动荡不安,各路人马纷纷揭竿起义,为了救万民于水火,你与叔父举兵起义。雍丘之战,你于万军之中斩杀秦三川郡守理由,秦军大败;巨鹿之战,你身先士卒与军士一同破釜沉舟,最终以少胜多反败为胜;彭城之战,你续写奇迹,以三万人马尽歼对方五十六万人,如此大的胜利可说是空前绝后,唯有你——霸王项羽才能办到。

  你的一生经历了七十多场战争,几乎战无不胜。你是天生的军事家,可是你却不是好的政治家。鸿门宴上,范增多次使眼色,让你除了刘邦永绝后患,可是你视而不见。于是范增只好感叹:“竖子不足与谋!

  ”所有人都说你优柔寡断,殊不知,你才是真正的'有情。刘邦是你出生入死的兄弟,你们曾经同仇敌忾,一同灭秦,如今让你亲手斩杀自己的兄弟,这怎么行!

  所以纵使最终是你落败,纵使最终会被他杀害,你仍是要保他性命。对你来说,兄弟是一辈子的!

  终于,在四周一片楚歌声中,你输了。营帐中,望着这位你深爱的红颜知己,你不禁感叹道:“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

  值得你欣慰的是,你的军士始终跟随你,不离不弃。当诸将提出要掩护你逃至江东时,你终于流下了英雄泪。是啊,你还有这么多好兄弟!

  你假装答应了诸将的请求,行至乌江边,乌江亭长劝项羽赶快渡过乌江。可是,你走后,诸将怎么办,他们虽是下属,但也是兄弟,你不能丢下他们独自逃生,刘邦是绝对不会放过他们的,除非你死。望着滚滚乌江水,你笑了。

  手握三尺青峰,你最后一次摸了摸爱马的头。终于,你起身,长剑直指青天,我听见你用*乎呢喃的声音道:“我项羽此生不负他人!

  ”声罢,长剑一挥,一代霸王随风而逝。

我喜欢初二作文9

  我喜欢夏日的荷花池。当碧波荡漾的水面上铺上一层厚厚的荷花叶,几朵白色与红色的荷花相间的点缀在一张巨大的绿毯之上,好似天上的仙女一样,在这绿色的大舞台上与微风慢慢的扬裙起舞着。

  我喜欢夏日阳光曝晒下火红怒放的太阳花。在夏日酷烈的阳光下,牵牛花早已偃旗息鼓,美人蕉庸倦无力了,富贵的牡丹也早已失去了神采。只有太阳花,阳光越是炙热,太阳花开得更加热情,更加奔放。

  我喜欢夏日的小河。我和小伙伴在河畔边尽情的玩耍,小河在那轻轻地唱着歌谣,小鱼、小虾在河水中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有些小伙伴喜欢在水里去抓小鱼小虾。我不会游泳,所以我只好和剩下的小伙伴在岸边给他们加油打气,正在抓鱼的小伙伴发出的欢声笑语让我仿佛都在小河中“奋战”了,那种感觉真是太美妙了,始终让我难以忘记。

  我喜欢夏日夜晚的草丛。草丛中不知道哪儿不是的`传出蛐蛐的叫声,我和小伙伴拿着自己制作的小网去捕捉蛐蛐,我们偶尔有时也会抓到两三只,我们有时侯就玩起了斗蛐蛐。

  我喜欢夏日夜晚的天空。我坐在大门前傻傻的数着星星,星星像无数个天真的婴儿的眼睛一样,向我眨着眼睛,还变化着不同的颜色。还有那弯似镰刀的明月,它好像一轮初升的太阳,大地都好像被它照地亮了,玩五项被铺上了一层白白的霜。

  我喜欢夏天绿树上那喋喋不休的知了。我从小就纳闷,它为什么叫知了,我观察时间长了也就发现了原因:它在树上就不停的叫“知了,知了……”小伙伴们有时候问,我就会这样说,小伙伴们都夸我风趣。这种让我看起来像特大号的苍蝇的东西让我很好奇,就与其他小伙去捉,我总是捉不到,每次小伙伴捉到后都会给我,我害怕都会放开手,这时狡猾的知了就飞走了,好长时间的功夫就白费了。

  ……

  我喜欢,喜欢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充实!

我喜欢初二作文10

  童年,有一种玩具让我念念不忘,那是一种手艺——铁丝人。 五年级的一天,我偶然在上看到一种玩具,用各种颜色的毛线缠成的铁丝,觉得好奇,便想买来玩玩。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这东西,我每天都在查这东西的玩法,决心创造一个自己的玩法。

  两根铁丝每天都被我拿在手里缠来缠去,缠着缠着竟然缠出了一些门道:我发现两根铁丝的交点转两圈竟然固定了,并且形成了大小不一的圆形。这一重大发现让我有了一个小念头:“我为什么不用铁丝做出一些形态各异的小人呢?”

  我马上开始行动。先用一根铁丝拧出三个大小不一的圆圈,大的做头,两个小的'做手,固定压*,小人的上半身就做好了。再用一根铁丝拧出大小相同的两个圆圈做脚,固定压*,小人的下半身做好了,再将上半身和下半身拧到一起,小人就基本完成了,最后我给小人添加了一些动作元素,一个个活灵活现的铁丝人就呈现在眼前了!

  第二天,我把铁丝人带到学校,很快我的书桌前人头攒动,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喊:“哎呀,这个小人真可爱!”“哎,你瞧,还是个功夫小人呢!”“李柏霖,给我做一个吧,咱俩可是好兄弟啊!”听了他们的夸赞,我心里美滋滋,一高兴就有求必应,连夜为同学们赶制了一批“李氏铁丝人”。

  后来,我还用六个铁丝和一个空盒子做了一个全家奔跑的”塑像”,跑在最前面的是爸爸,圆圆的啤酒肚是他独一无二的特征,紧跟其后的那个大腿长自然是我,最后面那个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的是妈妈,可她永远跑不快。妹妹呢?自然是妈妈身边那个头大腿短的小不点喽!爸爸看了,爱不释手,动不动就向他的同事炫耀:“看这照片里的艺术品,是我儿子做的!帅呆了!”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童年一去不复返了,但童年的铁丝人一直珍藏在我心里。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玩具有几十种,我偏偏钟爱这铁丝人呢?现在我明白了,正是因为铁丝人的简单无华给了我一种安静的力量,让我沉醉其中,专注的完成一件事,体验“成就感”。这就像各种各样的饮料给人不同的味觉体验,却始终不能代替白开水的清凉爽口。

我喜欢初二作文11

  明星嘛,是出现在大众眼中的人物,也是可以被人们熟知的人物。可是,明星也是有粉丝的呀,他们还分喜欢哪个明星呢?而且有的粉丝简直是对明星就是了如指掌了。我喜欢的明星还行,不算太多,但是我最喜欢的明星是,Tfboys里面的,王源。

  我第一次了解他的时候,就是他第一次出现在大屏幕上,映入我眼帘的时候,是他唱的一首魔法城堡,他们一起唱的。当时我就被他的`声音深深地吸引了,他的那个奶音真的特别好听,就那一段,我听了好多好多遍,我也成功的被他圈粉了。感觉他当时就是一个小弟弟一样,虽然当时我比她小,可是我感觉当时她那个奶音真的特别感觉特别小。可是现在他渐渐发展成了刚哥,他让粉丝们都叫他刚哥。也许他也是想证明一下自己吧!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就是在这个时候,听见他的声音,看他们第一个拍的MV。虽然当时有很多粉丝都被王俊凯圈粉了,可是当时王俊凯实在是长的真的很帅,可是当时我是特别喜欢王源的声音。

  第二次被他圈粉的时候,是在一部电视剧中,她是诛仙青云志。他演的是小时候的样子,就是吧,我感觉她的演技也非常的逼真,不像别人那么水水的就过去。他也是一个非常积极向上的男孩子,学*也特别好,他还参加过联合国的英语大会,我作为他的粉丝,还真的有一点点为他骄傲呢!妈妈总说我,你看看,你说你喜欢他,你倒是向人家学*学*呀!我每次都说,知道了,知道了。

  我喜欢他的声音,喜欢她的歌唱,喜欢她的演戏,更喜欢他认真起来的样子。他是个吃货,非常呆萌,我们都叫他二源,因为粉丝都说他很二。我感觉就是吃能满足她一切的烦恼和需求。唉,虽然他现在出国了,可是我还是喜欢他,虽然她现在慢慢的淡出了观众的眼帘,不在演戏和歌唱了,但我还是喜欢他。

我喜欢初二作文12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文章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

  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我喜欢初二作文13

  书让人产生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更是精神上的支柱。

  在我记忆的长河里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莫过于《老人与海》了,每本书都有自己独特的灵魂,当我抱着一颗好奇心阅读完这本书时才知道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位*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里发生了一件看似*凡的事但又不*凡。一个名叫三提亚哥的老渔夫出海打鱼当他已经出海八十多天天还是一无所获时,意外的是他在快要绝望的时候既然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比他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可是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整整拖了三天,在中途中,老人并没有想过放弃的念头,最后大马林鱼因精疲力尽被渔夫杀死了。当他准备回去向歧视他的人们证实他不是失败者时,又遭到了鲨鱼袭击,他用尽了一切力量来反击。虽然回港时只剩下大马林鱼的鱼头和骨头鱼肉都被鲨鱼要去了,但是并没有摧毁他英勇的斗志。我想鲨鱼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最强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回忆起老人曾说过的那句话:"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在我读这本书之前,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受不起大风大雨的小鸟,一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就会想着逃避。在学*生涯中,只要考试成绩不理想,就会垂头丧气觉得自己不管怎么努力都比不过别人。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再也不会因为做什么不顺利或失败,一切都将会过去,而过去的就会成为下一步的`转折点。人生本来就应该无止境的追求,“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

  失败,也许在很多人眼里会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但在人生的路途中失败是再*常不过的事。在渔夫出海之前,他是所有人眼里的失败者,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几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道路总是不好走的,但如果你也可以像渔夫一样拥有一颗坚持不懈,不被打倒勇敢的心,失败在你眼里就会成为小菜一碟的小事。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在失败里也许你能感受到成功的喜悦。

我喜欢初二作文14

  如果问我最想要去哪里,我会说我想去那个漫地樱花的林芝,去感受粉色的美;如果问我最想吃的菜,我会说妈妈亲手做的菜,去回味家乡的味道;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认识谁,我一定会说是他,给我满怀的爱。

  我小的时候如同许多孩子一样,父母为了挣更多的钱,去到远家千里的'地方务工,也和许多孩子一样,我在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家交替住着,而我又有些许的不同,因为我得到的爱比任何一般的孩子都更多,因为我有一个待我如同亲生一般的舅舅。

  此事说起来可能也只能归结到缘分上,舅舅舅妈有两个儿子,可却没有一个女儿,而舅舅很喜欢女儿,舅妈也是,四岁是我被送到外婆家,那以后我就在外婆家住了四年,这四年中我像手中的宝一样,被外婆一家人喜爱,舅舅只要一出门就会把我带在身边,舅妈只要一去逛街就会给我带回许多好看的衣服,外公加上我有三个孙子外孙,也只让我一个人坐在他的腿上,以至于后来我的两个表哥对我有很大的意见,可仍然阻止不了舅舅舅妈对我的喜爱。

  记得有一年过年,别的家里都是人员满堂,孩子的手里牵着爸爸妈妈的手,而我虽然穿着新衣服新鞋子手里拿着最喜欢的玩具,心里却很失落,我知道爸爸妈妈不能回家陪我过年,一个人跑回屋里,在床上哭了很久,后来舅舅到屋里看到我哭的很失落的样子,问我是不是想爸爸妈妈了,我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头,然后舅舅坐到床上,把我抱在怀里,我哭的更加厉害,舅舅抱着我坐了很久很久,等我情绪稳定以后舅舅温柔的跟我说:“小宇,我知道你想爸爸妈妈,但是你要理解爸爸妈妈,他们不是不喜欢你,相反他们是爱你的,才要挣更多的钱,来给你更好的生活。”那天我的情绪没有太大好转,但我牢牢记住了舅舅抱着我时对我说的话。

  后来,我从外婆的口中得知,在舅舅小的时候,外婆外公因做生意也不得不离开舅舅,后来几年钱挣着了,舅舅也长大了,从那以后我慢慢理解了舅舅对我说那番话的心情,我也慢慢理解了爸爸妈妈的辛苦。

  时隔多年,我已经从一个懵懂的孩子长成一个少年,我慢慢知道了生活的许多心酸与不得已,尽管我知道的越来越多,接触的越来越多,我始终都记得,舅舅给我的爱护和教导,他一直是我最爱的人。

我喜欢初二作文15

  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爱上了雨。

  听!暴风疾雨如千军万马,声势浩荡,呼啸而来。雨声巨大而奔放,就像在战场上拼杀的士兵,激情豪放,勇往直前,保家卫国,永不退缩;又像是天地间演奏出的一曲交响乐,释放出无穷的力量,让人精神为之振奋!

  当细雨纷飞时,雨声又是那么的从容不迫,那么的轻柔而舒缓,如一首悠然的长眠曲,闭上双眼,进入遐想,时间随这雨的留去而飞逝,在霓裳倩影车水马龙高楼大厦的城市里,只有这自然的音乐让人陶醉。

  看!雨水是从“天”这个神圣的`地方落下的,纯洁,晶莹,透明,不染一点杂质。看着看者,它就从我的“心灵之窗”流进了我心灵深处,把我犯错的内疚,成功的自满,挫折的痛苦,担忧的烦恼全部冲刷掉。烦躁的心在雨的冲洗下安静了下来。

  摸!“滴”,雨水滴落在我的手指上,那沁心的冰凉从我的指尖一直传到全身,我得到了滋润;“滴”,雨水滴落在我家那几盆娇小的花草上,它们马上生气盎然,每一片叶子都闪耀出一种迷人的光泽,它们得到了滋润;“滴”,雨水滴落在农民伯伯辛苦种植的庄稼上,庄稼得到了滋润……丰收在望的喜悦传遍大地。

  我喜欢雨,我喜欢在雨夜中看书。黑暗的雨夜里,半开着窗户,一盏黄黄旧旧的灯,散出柔和的灯光,在雨声的伴奏下,我闻着淡淡的茶香,沉醉在书海里,忘记了学*的压力,忘记了生活的烦恼,这,便的最好的享受。

  我喜欢雨,它是自然界好的音乐,它让人获得了美的享受。

  我喜欢雨,它让人身心得到放松。

  我喜欢雨,它无私滋润万物,使万物重生,让我能感受农民伯伯们的喜悦,让我看到希望。

  我喜欢雨……

  雨带给我们享受,作者善于运用视觉,触觉,听觉等多种感官在雨中感受了美好的事物,角度全面有深度。文章巧妙运用环境描写,为营造意境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文章语言含蓄婉转,有感染力。


我喜欢初二作文菁选(扩展5)

——我喜欢的老师初二作文 (菁华5篇)

  “板着一幅严肃的面孔,戴着一副黑边眼镜,眼镜底下藏着一双锐利的眼睛。”这是老师们在我心中烙下的痕迹。从小到大,我一直对老师怀着一份敬意,同时,也藏着一份害怕。我不敢亲*老师,怕他们向我提问,怕他们批评我,也怕他们对我的印象不好。总之,对老师我都是敬而远之。

  五年级时,我们换了一位新老师,并担任我们的班主任。第一次在教室里看见她,感觉她很特别,她苗条的身材,披一头长长的黑发,不戴眼镜,一双眼睛水灵灵的,更难得的是,她眉宇间含着笑,嘴角上扬,给人没有一点儿害怕的迹象。她说话银铃一般,而且一口纯正的普通话。她就是我们的戴老师。

  “哇噻!真了不起,我们的新老师真棒!”下课后,同学们异常兴奋,对新老师全票通过。

  戴老师年轻、精干,对学生们的热情、亲切,就像一位精心的花匠,栽培着我们这些稚嫩的幼芽。

  记得新学期的第一周,我们班的小东同学过生日,我们根本没在意,认为同学过生日那是不足挂齿的小事,最多几个关系好的同学送点生日礼物就了事了。我们做梦都没有想到……

  晚上自由活动时间,我们正在教室里翻阅着课外书籍。无意间,发现戴老师和她的女儿神神秘秘地不知在干什么?只见她的女儿把教室里的灯关了。呀!顿时,教室里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难道戴老师是要给我们讲鬼故事?如果是的话,我的准备脚底下抹油——溜吧!正当我溜时,教室里点起了闪闪的烛光,借着朦胧的烛光,我看见讲台上放着一个生日蛋糕。定眼一瞧,两层的,白白的奶油,上面开放了几朵粉色的漂亮的花,好漂亮啊!。

  “咦?难道老师的女儿要和我们一起过生日?”此时的蔡相煜伸长了脖子,幸亏他不是长颈鹿,要不然头早已伸到讲台上去了。

  “不可能吧,肯定是戴老师的生日。”快嘴的梅怡婷摆摆手,否定了身旁蔡相煜的猜测,眼睛却始终没离开蛋糕。

  “哪有老师和同学们一起过生日的。”同学们你一言我一语议论开了……

  戴老师看到我们一脸的疑惑,只见她微微一笑,“咳——咳”清了清嗓子:“今天,是我们班的小寿星郭东升11岁生日。”话音刚落,同学们齐刷刷看向了郭东升,似乎都在问他是怎么回事?瞧他,一脸的茫然,也不知道,转念又不好意思地笑了。“受郭东升的奶奶的委托,现在我们将一起和郭东升过生日。”戴老师再一次揭开了谜底。

  “祝你生日快乐!”不知是谁首先唱起了生日歌,霎时间,教室里响起了令人幸福的祝福声,我们的小寿星也在同学们的歌声中被推上了讲台,按照正常程序,小寿星许愿,吹灭蜡烛,接下来分蛋糕了。只见几个眼馋的同学早已准备好了勺子、盆子,只等老师一声令下,随时准备上战场。

  戴老师首先给寿星切了一大块蛋糕,并送给了寿星一支钢笔。接着戴老师又给每人都分了一块蛋糕,有几个嘴馋的同学得到蛋糕,待到上位的途中就消灭得一干二净。还有的同学小心翼翼地端着心爱的蛋糕,仔细端详了好一阵后,才开始慢悠悠地一点一点地品尝。

  最后讲台上的蛋糕盘里还剩下一块蛋糕,我们这些小馋猫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老师如何分配,更是期待着老师的再次眷顾。可老师此时却用眼神示意我们去抢,这还了得,大家不约而同地冲向讲台,有的还没挤进去,蛋糕就已不翼而飞了。

  “哟!谁?谁把蛋糕抹在我的脸上?”这时,不只是谁,把奶油抹在了小寿星的脸上,小寿星立刻变成了小花脸,可怜的是此时的他却要眯着满是奶油的眼睛,到处寻找肇纠者,顿时教室里人声鼎沸,笑声传遍整个校园……

  自从这个生日晚会后,同学们完全被戴老师的热情所感染了,大家都愿意与她交朋友,小冬同学更是不例外,遇到高兴事,我们愿意说给她听,与她一起分享快乐;遇到烦恼事,我们也愿意说给她听,她会帮你解除烦恼;成功时,她为我们竖起大拇指,失败时,她摸着我们的头,安慰我们。

  在同学们的心目中,戴老师既是良师又是益友,她用无私的爱滋润着我们的心田,让我们健康成长。

  点评:小作者用稚嫩的文笔展现了一个愿与她们共同生活,共同学*的老师形象。开头用了对比的方法写出了一般的严厉、令人害怕的老师形象,但第二笔峰回路转文笔一转,豁然开朗地展现出一个老师的亲切、和蔼的形象,对老师的喜爱之情油然而生。

  “哇噻,我们的新老师真棒!”简单的语句中有一种童趣。老师给学生过生日,给小作者留下深刻的印象,更增添了小作者喜欢老师的理由。那位调皮的学生小冬影响更为深远。

  在我的学生生涯中,我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好老师,他们有的风趣幽默,有的和蔼可亲,有的严格要求……而我最喜欢的就是周老师了。小巧而端正的鼻子上架着一副银框眼睛,一双明亮的慧眼能看穿一切,瘦而挺拔的身材,衣着总是那么干净得体。

  翻箱倒柜许久,找到了我深压箱底的那本作文簿。翻开书页,全是用红笔做的批注,甚至连词语的准确性,都一一修改。周老师语重心长的对我说:“一篇好的作文是改出来的,一篇文章需要多次修改,才能展现其最好的一面。”周老师很看重作文,在我们的作文上下了很大功夫。她的口才惊人,一出口好段子就哗哗淌出来。广博的见识更是如虎添翼,上到天文地理,下到国内外大小新闻,三天三夜也道不尽啊!周老师教书已经二十多年了,她将她的青春贡献给教育事业,银丝爬上她的鬓。每次假装经过,透过办公室玻璃窗,看到她替我们修改作文的疲惫身影,就劝老师多休息。只有到了初中,才明白周老师为什么如此看重作文呀!

  周老师的课讲得生动有趣,即使不爱笑的同学也被逗得捧着肚子笑。她总能用简明优美的一句话总结一堂课。她的嘴唇一张一合,我的思绪随着她的讲诉飞到遥远的天国。从此,我们班上的文学风便一发不可收拾。什么《我要做好孩子》、《狼王梦》、《百万英镑》我都看,班上还搞起语文综合性学*“走进语文世界”的活动,我的成绩日趋上升。一日,班长从办公室取回卷子,我的卷子被排到第一张,上面全是红勾勾。我的心蹦蹦的跳着,直至上课仍不能*静。上课了,周老师的嘴一开一合,我听不清在说什么。正当我洋洋得意游神之时,对上了她明亮的眸子。仅仅那一瞬,只是那一瞬,多少同学一样的目光扫向了我。我的同桌,那个调皮鬼还“嘿嘿”笑了两下。我的心沉下去了,我的头垂下来了。这一堂课我很忐忑,想了许多,终于拨开了重重迷雾,做出了决定。课后,我叩响了办公室的大门……

  周老师和其他的老师不一样,开学第一课没有像别的老师那样立即上课。她送给我们三句话。

  1、相信自己。

  2、感谢身边的人。每当早晨妈妈端来热腾腾的早饭时,我都会说一声“谢谢”。

  3、和好书交朋友。她的教书方式也与众不同,她教我们理解词语,面对只求结果的同学们,她教导我们?“学*的关键是要懂方法,你得到一条鱼并不稀奇,你要学会捉鱼的方法,那不就终生有鱼吃了吗?”细细体会周老师的话,真是受益匪浅啊!

  夜空中繁星闪烁,我仰望天空。您一直都是最亮的那一颗。周老师,如今,又是谁假装经过办公室玻璃窗劝您多休息呢?

  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各个阶段我们都得到不同老师的教诲,他们的教学风格也各有不同,或幽默风趣,或和蔼可亲,或内敛深沉,或淳淳教诲、关怀备至,甚至严厉古板。

  每个类型的老师都有自己的特点。但我最喜欢的老师是这样的,第一他必须具备一颗“教师心”。当别人问他的职业时,他可以自豪地说:老师。若别人淡笑:“很普通嘛”。他可以仍旧自豪地对别人说:“但我的每一个学生都很优秀”。他的学生未必个个都出类拔萃,但在他心里,每个学生都是优秀的,因为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闪光点。当别人问他最喜欢做的事时,他说:“教书”。若别人说他是个工作狂时,他能坦然地说:“不,这对我而言是乐趣”。

  老师这个职业并非很轻松,但因为他认为这一切是快乐的,他才会用心去做,做到最好。当学生向他提出一个大胆的猜想,他不会呵斥学生只要学好老师教的东西,因为他懂得学*不是仅仅为了考试,而是为了*得更多的知识,所以他会给学生更多的空间发挥想象和他们一起创造更多可能。第二他必须要拥有一颗年轻的心,只有这样他的教学才有激情,只有顺应时代他才能教会学生去认识新的世界。

  无论如何他们都在我的成长道路上,给予了我无尽的支持和帮助。

  每当有一个顶着中分发型,消瘦的身影出现在我们班门口,用他那犀利的眼神扫视一遍后,在走上讲台,开始今天的课程。他,就是我们的化学老师。

  在我们大多数人心中,化学课其实是最有趣的一个学科。不仅仅是应为化学有许许多多的实验,那些有趣的变化,其实更多的是有一个神奇的化学老师。每当我们的课上爆笑不断,课堂非常活跃,不用说,那肯定是我们的化学课。因为老师上课非常的幽默,课上笑点不断。

  老师上课点同学回答问题,问题是“请说出氧气的化学性质”,同学站起来就说:“氧气可燃烧!”还没等他继续往下说,老师就咧开嘴,用着“狰狞”的笑容望着他,说:“嗯,对,那是的。氧气可燃,你在这里火柴一点燃,火焰就跨过太*洋到了美国了,你说的氧气可燃么。那你这一点火,我们差不多都拜拜了。”听到老师的调侃,我们顿时爆笑连连。同学一听老师的话和我们的笑声,顿时就明白过来了,连忙纠正:“氧气是支持燃烧。”

  老师不仅上课十分幽默,而且效率特别的高。老师是一个时间观念特别强的人。上课时要求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紧跟他的节奏,他说翻书,我们就一定要马上翻书,他说调整思维到题目中,我们就一定要调整思维道题目中。他把我们的一节课划分成一块一块的,一分钟都不耽误,严密的像一块表。甚至有一次,他把东西掉在了办公室,我们看见他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办公室,然后再回来,整个过程不超过二十秒,一切都只为了节省时间。并且每一次化学课下来,黑板上都是满满的一片,写满了字。

  别以为老师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其实他非常的仔细,我们的作业,他绝对不是几个勾勾叉叉就完了,每个人几乎都会又批字,对于你的错误,老师有时会质疑“这都错?”或者把你的错误全出来,让你知道哪里错了。并且,前些天在做化学实验时,老师拿着研钵给同学们一一闻氨味到了最后一个同学结果他被氨味刺激到了,一口气一吹,一下子氨气就刺激到了眼睛,顿时泪如雨下,老师马上让我们仔细,把他带去医院检查,确定他没有问题之后,才放心。

  这就是我们可爱的化学老师,也是我喜欢的老师。

  吕老师是我们班的语文老师。她是一位关心同学、负责任、幽默的好老师。

  先说说吕老师的长相吧。吕老师长着一双敏锐的大眼睛,同学们做什么细小的小动

  作都逃不出吕老师的火眼金睛。记得有一次,我没听老师在讲课,而在玩一根头发丝。不料,被吕老师发现了。吕老师对我说:“马可,要好好听课,不要玩头发丝。”天呀!我想:我坐在第六排,老师竟然看得见如此细小的一根头发丝?

  不仅是这样,吕老师还有一双顺风耳。有一次,有一个同学借着老师写字的时间,与另一个同学悄悄讲话,吕老师马上叫出他们的名字,然后要他们不要讲话。这时她还背对着我们呢!

  为什么我说吕老师是一个负责任的老师呢?因为吕老师从不会为家里的事而旷课,上课也从不迟到。要知道她的女儿还很小,正需要她照顾呢。每次我们考试完了以后,大家都非常想知道自己的考试分数,吕老师看透了我们的心思,就先帮我们批试卷,经常批到11:30分还没回家!

  为什么说吕老师幽默呢?记得有一次,有一位同学上课说话而被批评,可他不服气,嘴巴老是一鼓一鼓的。吕老师见了,幽默地来了一句:“你在干吗呀?样子可真像一个小青蛙。”我们一听就哄堂大笑,我的肚子都笑痛了。

  大家来说说,吕老师是不是一个好老师呀!


我喜欢初二作文菁选(扩展6)

——我的初二生活作文菁选

我的初二生活作文(精选8篇)

  在日常的学*、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初二生活作文(精选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你,让我学会爱,爱红尘里的一粒尘埃。

  你,渺小得微不足道,这是命运的安排,安排你被忽视,被囚禁,因为,你是一只仓鼠。

  我把你放入坚实的收纳箱,给你买了陶瓷卧室、塑料浴室、木制滑梯,还给你取了一个名字“冰冰”。每个清晨,我蹲在收纳箱边,拿起你最爱的油炸面包虫,在你头顶上晃几下,唤一声:“冰冰,你最爱的油炸面包虫来啦!”你则警觉地四下望望,直立起肥胖的身子,前爪使劲向上扑腾,一拉,一拽,虔诚地捧着战利品,细细咀嚼,陶醉其间,似乎,你享受着现状。

  可是,你真的快乐吗?

  那天,当我偶然路过你的身旁,我看见你拉长了身子,趴在收纳盒的一角,前爪与盒面的摩擦声如此急促,“沙沙沙”流露出内心的渴求,摔倒了,再爬起,累了,歇会儿,再继续。你雪白的毛轻轻颤着,黑色的眼睛里闪烁出等待的焦急,那是被囚禁的生命呼喊自由的声音。从那一刻起,我对于爱,有了新的祈祷。

  于是,我给你买了一个塑料球,让你待在球里,在哪里肆无忌惮地奔跑,去屋内任何你想去的地方。似乎是受宠若惊地环顾四周,一切,来得过于突然,然后迈开柔软而有力地四肢,带动塑料球滚动。

  你持续向前跑了几圈,倏地停下,立起身子怯怯张望,随即再一次迈开步伐,你漆黑的.瞳孔里,闪着动人的欢喜,兀自的玩乐是否别有乐趣。

  我还带你在小区里漫步,路灯下的深灰的影子,变小,变大……你从前不知世界的辽阔,如今,我给你重生的喜悦,也给自己关于爱的警戒。

  “这世间并没有费力与衰老的命运,只有肯爱与不肯去爱的心。”而真正的暖爱,定不是将你玩弄,以你为乐,而是与你共乐,沟通心灵。

  从拾起一片落叶,到给流浪狗的微笑,你用对于自由的哀求与重获自由的欣喜,刷新了我无知的心。我学会了爱,爱低到地面的尘埃……

  丹青泼墨挥毫写意,书法刷新了我的生活。从初次邂逅的那一刻起,我的生活不再*淡乏味,我也终于知晓了坚持不懈的含义。

  在毫无波澜的生活中,书法给我带来了全新的体验。那种感觉,就像与亲密的人交谈,是最惬意的感觉。我决定练*书法,为了给我无聊的生活一些小小的慰藉。

  于是,我走上了这条坎坎坷坷的道路。起初,我写得很丑。最基础的横划,却像小蛇一般在纸上蜿蜒。我屡试屡败,屡败屡试。那是一个初春,天气还有些寒冷。我用冻红的手,握着毛笔,心中默念:按、顿、行、顿、回、收。只是寥寥几字的口诀,但要做到并不容易。我苦苦练*,一次又一次地重复。一旁堆起的纸渐渐有了厚度,我的书法也渐渐有了长进。

  我爱上了书法。老师开始让我练*复杂的字了。我仔细对照字帖,一笔一划地认真书写。又过去了一两个月,开始临摹名家作品,练*经典诗篇了。用毛笔来书写这些脍炙人口的诗篇,别有一番韵味。边写边品,读这些美丽的文字,是一种极大的享受。我看红楼梦回的劳燕纷飞,我赏杜鹃泣泪的花谢花飞,我思瓦全玉碎的凄凄美美,我品精雕细琢的粉妆香培。我体会着中国古老文化的魅力,生活也因此溢满了书香之气。

  我进一步地深入了书法的学*,接触了更多的`字体。我喜欢隶书的优雅端庄,是古典的女子在舞蹈,水袖轻舞中,尽是风情;我喜欢行书的流畅浪漫,是涓涓的溪流在流淌,潺潺水声中,尽是活力。每个笔画也都有各自的含义。横,是天秤般的公*;竖,是青松般挺立;撇,就要轻轻淡出;捺,就要深深烙印;点出的,是圆润光滑;折出的,是刚正不阿……我在书法中陶冶情操,即使有挫折,也决不轻言放弃!

  花踌躇,柳轻吟,嫩绿自梢头微微露脸。又是一年春天,我参加了书法比赛,凯旋而归。

  书法,刷新了我的生活,融入了我的生活。陪伴我度过青春,让我感受世界的至臻至美,磨炼了我的意志。挥毫写意,我不会把你忘记!

  我是一个很内向的人,我不善言辞,喜欢静静思索,常烦恼于怎么交际,从来就不怎么主动参加集体活动,除非老师执意要我参加,这就导致我在班上的人缘关系并不好,几乎没有人跟我说话,我的心情五味杂陈。

  这种局面出现转机是在初二运动会的时候。

  当时,一年一度的运动会开始了,大家都热情高涨,纷纷展示自己的特长。有去报名比赛项目的、有去播音主持的等等。我被老师选中和其他五位同学一起当了两天义工,当时我的心里特别紧张,我以前看见过义工穿着红马甲,但从没有当过一次义工。所以我凭经验判定,当义工不过就是穿着红马甲游荡在操场。可是我错了,义工的任务真的是常人的三倍。我们义工不仅要比其他人早到20分钟在**台集合,还要负责搭帐篷,收围住运动场的栏杆,最重要的是要让其他同学遵守运动会的纪律。初一年级的同学纪律好维护,顶多说几句就好了。可是初二、初三的就不好管了,不仅说几句不听,就算登记扣分也不听,我当时心情比较沮丧,很想放弃,可是几经犹豫,还是觉得既然做了,就应该坚持。随后,我每天又是劝说警告,又是登记扣分,早出晚归。

  辛苦没有白费,经过两天努力,我终于顺利完成任务了。想知道我是怎样做到的吗?其实有三点:认真的态度,真诚的话语,友好的.微笑。我还如愿以偿的获得了优秀义工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开心,之后我不仅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还和同学关系有所改善了,大家都愿意和我亲*。

  自那以后,我知道了义工的辛苦,每每看到穿着红马甲的他们,奔波在深圳的大街小巷,在烈日下默默维护着这座城市的和*与宁静,我就由衷的敬佩和感激。原来,义工如此的辛苦!

  进入二十一世纪,科技变得十分发达,人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电脑、手机、MP3等产品层出不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

  电脑

  窗帘盖得虽严,但太阳光仍一片片地落在地上。仔细看去,阳光中有些许灰尘上下舞动。

  又是熟悉的开机音乐,我迫不及待地点开浏览器,照着屏幕输了个网站。网站打开后,我十分焦急地死死盯着屏幕,上下飞快地翻着页面,最后在最底下找到了我要找的。我长长地舒了口气,点开网站,慢悠悠地抄了起来。

  网络让我们的信息传输更加快捷。

  手机

  时间较晚了,但桌子上的作业依旧成堆,我飞快地翻着资料书,但始终没有它们的踪影。

  “爸,手机给我!”我气得大喊一声。手机一来,我就拿了过来,本想打开浏览器却因过于激动而点错了几次。“这都是什么书,这都没有。”我把“getmad”这个短语输进去后,立刻蹦出了这个短语的意思,我不由得感叹:还是手机有用!

  手机,让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信息传递更加方便。

  MP3

  窗外的'风景不断变换,但更多的是黑漆漆的田野,和火车内的颜色相映衬,我又喝了口咖啡,继续看着窗外的夜景。

  “嘿,玩会儿吧。”上铺突然伸出一个脑袋。“行啊,听会儿歌吧。”我提议。“好!”上铺一下子钻进了我的被窝,我拿出了MP3,插上耳机和他一起在音乐中进入梦乡。

  MP3,让我们在无趣的时候获得些许乐趣。

  科技在改变我们的生活,我们也在发展科技。只有合理运用,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好。

  暑假已经开始了,天好热啊,尽管每天还有作业要做,但是我还是很开心。今天爸爸答应带我去公园玩了,心情真高兴!一大早我们就出发了,爸爸妈妈和我,很快的我们就到了。到了公园,人可真多了,天气再热,也没有阻挡小朋友们的热情。

  一如既往的,大家都还在嬉戏,我也不例外,我一开始就奔往旋转木马,爸爸去买了2张票,我和妈妈就上去了,爸爸说自己不上去,要在下面看着我和妈妈,还有点不好意思呢,我和妈妈赶紧就上去了,音乐开始了,木马随着音乐一上一下,就开始的转了起来,风轻轻吹的我的脸,好生舒服!每次来公园我都要坐旋转木马,坐在着木马上,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

  我们又坐了激流探险,我观察了一下周围,来的都是和我差不多大的小朋友,和他们的爸爸妈妈,看来这也是一个“家庭”探险!很快的就排队轮到我们上小船了,看起来不太大的船,竟然也能装我们3个人,小船慢慢随着水漂了出去,水也沿着原来的水泥道漂了出来,我伸出头看了看,水中有固定的好的齿轮,也就是说这个小船底也是有齿轮,船才随着水的冲力漂出去。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爸爸妈妈,他们都说我真是会观察生活!之后船漂了一大圈,到了一个高处,突然“哗”,我们从一个点冲了下去,我和爸爸妈妈都叫了出来,几秒钟的时间,我们就到了出发的.远点,真是刺激,那个瞬间真是令人难忘!下一站是动物园,又好多可爱的小动物,有猴子,老虎,大象,狮子,鸵鸟,好多好多······我还有幸和他们做了朋友,合了影呢,他们都像是我可爱的朋友!时间如逝,很快就到了傍晚,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公园,不过爸爸说,只要我好好计划我的暑假生活,还会带我来的。那我要回去好好规划一下我的暑假,期待下次再次到来!

  今年暑假,我又一次来到杭州——爸爸工作的地方。这里还是风景宜人、风光秀丽,真是“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啊!

  在这里,我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外,还学会了很多东西。首先,我利用假期学*了奥数,这让我从中学会了一些解题思路和方法,对我今后的数学学*很有帮助。其次,我还学*了打乒乓球、桌球、篮球和骑三轮车,虽然学*的过程很艰苦,但是学会了还真有点儿成就感哩!

  我利用暑假读完了两本对我来说很有教育意义的书:《鲁滨逊漂流记》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从这两本书中,我懂得了,在困难和挫折面前,我们应该乐观、机智、勇敢地去面对,靠自己的智慧和不懈努力才能走向成功。

  还有一件令我终生难忘的事。骑三轮车拐弯时我摔倒了,腿上划了个5厘米的口子,流了很多血,还去医院缝了针。当时,我咬紧牙关,忍住疼痛,坚强地挺过了这一关。从这件事,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除了要勇敢还要小心,正是所谓的胆大心细才行。这件事也锻炼了我的坚强和勇敢。对了,我还参加了全国少年才艺比赛,在郑州的钢琴选拔赛上得了个银奖呢!本来是到北京参加全国比赛的,但因为我“挂了彩”,被搁浅了。不过,我有信心,以后还会有机会再去比赛的'。

  我还去看了杭州西湖音乐喷泉,据说它是中国最大的喷泉。喷泉伴着美妙的音乐,变换出各种形状和造型,五光十色的灯光把喷泉照得五彩缤纷,如梦如幻,美丽极了。

  新学期快开始了,我决定以一个暂新的姿态去面对学*和生活,好好学*,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争取改掉不好的学*和生活*惯,做一个懂事、坚强、天天向上的好少年。

  这就是我的暑假生活,是不是很丰富多彩啊?我觉得很充实、很快乐、很开心!

  在生活之中,阅读,改变了我很多,同时也教会了我很多,更让我懂得了很多。

  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滋味颜如玉。可在我眼里看来,书,更是拥有另一番风味。一本好书,可以让一个人成才,可以让一个人由无知变为才子。可同时,一本坏的书,更加可以让阅读者走向堕落;走向犯罪;到最后走向毁灭。

  我看过最多的书也不过就是《三国演义》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受用终生。还有我尤其钟爱老舍老先生的散文和冰心的文章,这些文章使我最生活充满了热情,其次就是十大名著,这些小说都让我懂得了做人,明白了事理。

  我曾经是一个十分好动调皮的人,经常被老师点名批评。后来不知怎的爱上了阅读,渐渐的'我变得文静了,变得斯文起来了。现在的我常常因为读书而废寝忘食,对书的喜爱已经到了爱不释手的境界了。有时候,看书真的是一种享受。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坐在图书管的一个不经意察觉的角落里看;或者是躺在床上看。真是各种开心,各种快乐。


我喜欢初二作文菁选(扩展7)

——我的初二生活作文菁选

我的初二生活作文(通用6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初二生活作文(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放暑假喽!本以为这个暑假,舅舅会兑现诺言,带我去合肥。没想到他打电话来说:“今年没时间,下次吧。”又是下次,唉,没办法,只能呆在家里度过这个漫长的暑假了。为了不使暑假过于无聊,定个计划吧。上午写语文,下午写数学,其余时间看课外书、玩电脑,开学前几天复*一下。恩,还不错,就这么定了。高兴之余,我猛然想起已经电脑坏了。badluck!这件事彻底打破了我不想暑假无聊的希望。唉,只能靠课外书来打发时间了。还好,舅舅给我买了好的书。

  一天下午,我拿了一本《神奇的太阳花女孩》看了起来。一看题目就令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主要讲了:女生李最最无所不能、无所不知,引起了男生雷子浩和邓小未的'不满及嫉妒。雷子浩便带领全班男生和李最最PK数学、英语、扳手腕。统统大败而归。正当雷子浩和邓小未接受李最最,愿意和她做朋友时,李最最却消失了。当两个男生找到李最最时,发现她已经从原来的太阳花小女王变成了一个自闭的女孩。为什么会这样呢?经过两个男生不屈不挠的追查,终于明白了真相:李最最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竟是为了弥补先天性失明的缺陷。两个男生在“壁虎老师”和糖果店店长小路陈子哥哥的帮助下解开李最最所有的心结,陪她走过生命中看得见的最后几天。

  读前半段,我笑得打滚;读后半段,我哭的灿烂。这个曲折又完美的友情故事让我震撼。它告诉我一个深刻的道理:世间充满珍贵的友情,只有宽广而又勇敢的胸怀才能真正拥有它。时光飞逝,转眼暑假结束了。回首那段时光,想起那个故事,那一波三折的情节依然令我记忆犹新。

  对于身为学生的我来说,经过了一年的紧张学*,暑假的来临给我带来了更多的喜悦之情。在这个暑假里,我把自己每天的生活都安排的非常充实。在刚刚放假的七月份里,我尝试了我人生中第一次的打工生活。整整的一个月打工生活,虽然十分的辛苦,也碰到了许多*时没有碰到过的大大小小问题与麻烦。在这短短的打工日子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也明白了父母们的工作艰辛。但是我却十分的开心。因为每次打工结束,我都会有一种欣慰感、自豪感以及成就感。

  当然,在体验社会的生活里,我也选择了一些自己比较感兴趣的书籍来“充电”,以此来扩展我自己的知识面。暑假里难免少不了和三、五个“死党”结伴去街上逛逛。欣赏着上海的变化、时尚的潮流、大自然的风情。不时,我们也会坐在繁华的步行街旁,在清闲淡雅的茶坊里谈天说地,做着属于我们少女们自己的“白日梦”。在炎热的夏天里,我们也会和太阳公公比一比他那般魅力四射的阳光和温度。我们挥洒着自己的舞姿,在火辣辣的天气里,跑着步、打着球、游着泳。

  当天空飘起雨滴的时候,我会一个人静静地呆在家里,享受着属于自己一个人的暑假生活。看着窗外的'雨,打开收音机,听着音乐,拿着自己喜欢的书籍,慢慢地沉醉在书香与乐声中。晚上,打开台灯,泡了杯咖啡,不时写写文章,或是打开桌旁的电脑,与网友们聊聊天,彼此了解对方的生活与心情。寂静的夜就这样不知不觉地度过了。面对着八月底的军训生活,性格开朗的我总有着些好奇与盼望。因为那是表现我成长的又一段值得以后再一次回味的日子。我的暑假生活,我的酸甜苦辣,我的人生辉煌,我的灿烂日子。一切都由这美好的回忆与愿望交织着!我喜欢夏天,喜欢我的暑假生活!

  寒假是我最爱的假期之一,如今,寒假又来到了我的身边。今年,我又去做了一件冬季里常玩的项目,那就是——滑冰。

  那天阳光普照大地,寒风从我的脸旁吹过,“今天真冷啊!”我禁不住说了一句。虽说阳光明媚,但这也拦不住冬日里的寒冷。这不也正是我锻炼意志的绝佳时机吗?

  在选择好冰车和称手的木钳后,我便开始了“滑冰之路”。原来我就接触过这项运动,所以仗着自己还有些技术,就开始滑了起来。由于我也好久没有碰过这项运动了,所以显得笨手笨脚的。刚把冰钳插到了地上,使上了劲可冰车滑的却十分的生疏,一点也不顺畅,看着别人滑过的身影,我的心中不知不觉有了些小小的失落。滑着滑着,突然有了感觉,开始在冰场上顺畅地滑了起来。可是,好景不长。我以为自己已经可以“驰骋冰场”了,没想到这只是表面现象罢了。由于路面的凹凸不*,我最终还是没能逃过摔一大跤的命运。

  这下摔得可不轻,真疼呀!我一动不动地躺在了地上。爸爸见状滑了过来,说道:“怎么这就怕了?失败是成功之母呀!不能就这样放弃了呀!”我听了这话,顿时感到充满了力量。对,我可不能放弃呀!我想到了这里,快速起身又坐在了冰车上,心想:“这次一定要成功呀!”于是,我又鼓起了勇气,连续又试了几次,可就是不行,结果就是突破不了顺畅这一关,又摔到了。可想到爸爸的话,我便告诉自己:“不能放弃,要坚持下去呀!”终于在最后的时刻,有了突破。这及时的突破使我信心大增。心中的.感动让我把失落都化成了动力,终于又找回了以往的感觉,轻松自如地在冰场驰骋起来。

  这次滑冰倒真使我受益匪浅。在以往的滑冰中,我都不会坚持太久,只要失败了,就会去玩别的项目,可这次我却坚持了下来。这次的滑冰使我更加坚强,不再害怕失败,它让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试一试,都要拼一拼,坚持下去。因为只有坚持才能成功,坚持就是胜利。

  今年暑假,我又一次来到杭州——爸爸工作的地方。这里还是风景宜人、风光秀丽,真是“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啊!

  在这里,我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外,还学会了很多东西。首先,我利用假期学*了奥数,这让我从中学会了一些解题思路和方法,对我今后的数学学*很有帮助。其次,我还学*了打乒乓球、桌球、篮球和骑三轮车,虽然学*的过程很艰苦,但是学会了还真有点儿成就感哩!

  我利用暑假读完了两本对我来说很有教育意义的书:《鲁滨逊漂流记》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从这两本书中,我懂得了,在困难和挫折面前,我们应该乐观、机智、勇敢地去面对,靠自己的智慧和不懈努力才能走向成功。

  还有一件令我终生难忘的事。骑三轮车拐弯时我摔倒了,腿上划了个5厘米的口子,流了很多血,还去医院缝了针。当时,我咬紧牙关,忍住疼痛,坚强地挺过了这一关。从这件事,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除了要勇敢还要小心,正是所谓的胆大心细才行。这件事也锻炼了我的坚强和勇敢。对了,我还参加了全国少年才艺比赛,在郑州的钢琴选拔赛上得了个银奖呢!本来是到北京参加全国比赛的,但因为我“挂了彩”,被搁浅了。不过,我有信心,以后还会有机会再去比赛的。

  我还去看了杭州西湖音乐喷泉,据说它是中国最大的喷泉。喷泉伴着美妙的音乐,变换出各种形状和造型,五光十色的灯光把喷泉照得五彩缤纷,如梦如幻,美丽极了。

  新学期快开始了,我决定以一个暂新的姿态去面对学*和生活,好好学*,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争取改掉不好的学*和生活*惯,做一个懂事、坚强、天天向上的好少年。

  这就是我的暑假生活,是不是很丰富多彩啊?我觉得很充实、很快乐、很开心!

  我是一个很内向的人,我不善言辞,喜欢静静思索,常烦恼于怎么交际,从来就不怎么主动参加集体活动,除非老师执意要我参加,这就导致我在班上的人缘关系并不好,几乎没有人跟我说话,我的心情五味杂陈。

  这种局面出现转机是在初二运动会的时候。

  当时,一年一度的运动会开始了,大家都热情高涨,纷纷展示自己的特长。有去报名比赛项目的.、有去播音主持的等等。我被老师选中和其他五位同学一起当了两天义工,当时我的心里特别紧张,我以前看见过义工穿着红马甲,但从没有当过一次义工。所以我凭经验判定,当义工不过就是穿着红马甲游荡在操场。可是我错了,义工的任务真的是常人的三倍。我们义工不仅要比其他人早到20分钟在**台集合,还要负责搭帐篷,收围住运动场的栏杆,最重要的是要让其他同学遵守运动会的纪律。初一年级的同学纪律好维护,顶多说几句就好了。可是初二、初三的就不好管了,不仅说几句不听,就算登记扣分也不听,我当时心情比较沮丧,很想放弃,可是几经犹豫,还是觉得既然做了,就应该坚持。随后,我每天又是劝说警告,又是登记扣分,早出晚归。

  辛苦没有白费,经过两天努力,我终于顺利完成任务了。想知道我是怎样做到的吗?其实有三点:认真的态度,真诚的话语,友好的微笑。我还如愿以偿的获得了优秀义工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开心,之后我不仅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还和同学关系有所改善了,大家都愿意和我亲*。

  自那以后,我知道了义工的辛苦,每每看到穿着红马甲的他们,奔波在深圳的大街小巷,在烈日下默默维护着这座城市的和*与宁静,我就由衷的敬佩和感激。原来,义工如此的辛苦!

  丹青泼墨挥毫写意,书法刷新了我的生活。从初次邂逅的那一刻起,我的生活不再*淡乏味,我也终于知晓了坚持不懈的含义。

  在毫无波澜的生活中,书法给我带来了全新的体验。那种感觉,就像与亲密的人交谈,是最惬意的感觉。我决定练*书法,为了给我无聊的生活一些小小的慰藉。

  于是,我走上了这条坎坎坷坷的道路。起初,我写得很丑。最基础的横划,却像小蛇一般在纸上蜿蜒。我屡试屡败,屡败屡试。那是一个初春,天气还有些寒冷。我用冻红的手,握着毛笔,心中默念:按、顿、行、顿、回、收。只是寥寥几字的口诀,但要做到并不容易。我苦苦练*,一次又一次地重复。一旁堆起的纸渐渐有了厚度,我的书法也渐渐有了长进。

  我爱上了书法。老师开始让我练*复杂的字了。我仔细对照字帖,一笔一划地认真书写。又过去了一两个月,开始临摹名家作品,练*经典诗篇了。用毛笔来书写这些脍炙人口的诗篇,别有一番韵味。边写边品,读这些美丽的文字,是一种极大的享受。我看红楼梦回的劳燕纷飞,我赏杜鹃泣泪的花谢花飞,我思瓦全玉碎的凄凄美美,我品精雕细琢的粉妆香培。我体会着中国古老文化的魅力,生活也因此溢满了书香之气。

  我进一步地深入了书法的学*,接触了更多的'字体。我喜欢隶书的优雅端庄,是古典的女子在舞蹈,水袖轻舞中,尽是风情;我喜欢行书的流畅浪漫,是涓涓的溪流在流淌,潺潺水声中,尽是活力。每个笔画也都有各自的含义。横,是天秤般的公*;竖,是青松般挺立;撇,就要轻轻淡出;捺,就要深深烙印;点出的,是圆润光滑;折出的,是刚正不阿……我在书法中陶冶情操,即使有挫折,也决不轻言放弃!

  花踌躇,柳轻吟,嫩绿自梢头微微露脸。又是一年春天,我参加了书法比赛,凯旋而归。

  书法,刷新了我的生活,融入了我的生活。陪伴我度过青春,让我感受世界的至臻至美,磨炼了我的意志。挥毫写意,我不会把你忘记!


我喜欢初二作文菁选(扩展8)

——我的故事初二作文菁选

我的故事初二作文

  在日常的学*、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故事初二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这句话在我脑中有多么重要,因为我每次不管走到哪里,一看见书店我就立马跑进去看书!但是我也因书而被误会了。

  我从小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有一次,我们家来了客人,妈妈叫我去买一瓶花生油,我随手拿了钱,就去附*一家卖油的,我眼前一亮,眼睛立刻顶住了一家新开的书店,我的身体好像不由自主地走了进去,“哇!”好多书啊,应该有1000多本了吧!我拿了一本《查理九世》来看,这可是我梦寐以求的书啊!我坐在靠*书架的旁边,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一页,两页,三页……”我像一只饿狼贪婪地读着,里面讲的内容是:墨多多和一只爷爷送给他的会用红领带模仿人说话的小狗,还有3个好朋友一起去冒险的`故事,那只小狗的名字叫做:“查理”

  不知不觉就看到了书店关门,书店的阿姨对我说:“小朋友,快回家吧!书店关门啦。”我望着书店的灯管早已亮起来了,我一看表。“啊!”9点了,卖油的店应该关门了吧!

  我急忙跑回家,妈妈看着我说:“怎么买瓶油要一个下午啊?”我想这次一定又要被妈妈骂了,我对妈妈说:“对不起,附*新开了一家书店,我就进去看了一会儿书,没想到走的时候那么晚了。”妈妈脸上的怒气马上消失了,一瞬间变成了一个灿烂的笑容对我说:“孩子,看书妈妈不是不同意,而是不要太晚回家,免得妈妈担心。”“知道了,妈妈,我下次一定不会太晚回家。”

  我喜欢看书,你呢?

  今天,妈妈给我讲了我小时候他们养育我的事情,下面我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吧!妈妈说,满月以后睡反觉,每天晚上睡觉就到十二点左右,把爸爸妈妈熬得不行,我不但不睡觉,还需要抱着我,放到床上就哭,妈妈说她的胳膊后来都没有力气抱我了。直到我快半岁的时侯才扭转过来,晚上八九点就睡了,也是在那个时候妈妈才轻松了一点。

  我从一岁多到三岁之间,吃饭都特别的'难,每次吃饭妈妈都都要一边给我讲故事或者是唱歌,一边喂我吃饭,只要她一停下来不说不唱了,我就不吃饭。那是在一个夏天的中午,妈妈不在家,奶奶喂我吃饭,奶奶盛了一碗饭开始喂我吃,我说我不吃,去楼上吃。奶奶又端着饭抱着我去了楼上,还没吃两口,我又不吃了,说去邻居小叔叔家吃,奶奶又端着饭抱着我下了楼去叔叔家,到了小叔叔家我还是不吃,又要回家吃,就这样让奶奶来回的折腾,折腾到最后还是没有把饭喂到我的嘴里。

  妈妈还告诉我,我都两三岁了,在家玩得很疯,但是只要一出我家的大门,我就让妈妈抱,不抱不出门,一步路不走。不管妈妈怎么哄我,我的脚绝不沾地。

  妈妈说了很多很多关于我小时候的事,我今天就跟大家说这几条吧。

  没想到我小时候是那么的不乖巧不听话,让妈妈是那么的为难,可见当初妈妈为养育我实在是付出的太多了。

  所以我从现在起要有一颗感恩妈妈的心,一定要做一个乖巧的女孩子,要好好学*,争取考试考第一名为我妈妈争光!

  从我“呱呱”落地以来,在我身上发生了许多的故事,今天我就来讲讲我的故事.

  小时候,我十分淘气.有一次,和一个年龄相似的小孩玩,可是不知到出于什么原因,就打起来了.结果我被打得伤痕累累、体无完肤,不知怎的,他刚准备要走,我一下子扑上去,来了个反攻,后来越打越厉害,不过我终于反败为胜了.回到家里,妈妈问我怎么回事,为什么要跟别人打架,我却理直气壮地说:“因为你教过我从哪里摔倒就要从哪里爬起来,第一次我打输,我就从那里爬起来,再打第二次,结果打赢了,我以为你会高兴,可是.”

  到了五、六岁,就更调皮了.那时侯我号称“捣蛋大王”还有一帮手下.有一天,我们都在院子里玩,突然看见一辆崭新的三洋童车,于是我有打起了坏注意.呵呵,好办法!于是我召集了所有手下,商量了一会儿,就这么办.我们拿来小刀和针,用小刀在皮垫子上深深的划了一刀,然后又用针把胎气给放了.“走了,哈哈!”傍晚我回到家,爸爸神秘地对我说;“我给你买了件礼物,在院子里,去看看.”我蹦蹦跳跳地来到院子里,东瞧瞧,西望望,“就是那辆儿童车”爸爸说.“啊?就是那辆三洋儿童车!”

  现在我特别爱看书.有一次,妈妈、爸爸叫我去桂林,我说:“不用了,你们去吧,我要在家看书.可是妈妈死活都要拉我去.我就只好去了,欣赏完桂林山水后,妈妈还要去逛街,我趁机对妈妈说我要旅馆看电视,结果我却是回来看书.

  这就是我的`故事.

  今年是3003年,我又活了一百年,这世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用了两百亿人民币买了一架全新时空机。我将要到时空中去旅游了。可法律上规定只允许穿越到以前,不允许向未来时空走去,否则将处于绞刑。我开始穿越了,由于我不精通驾驶技术。一下子就到了几百万年前。我看到的全是高山,大树,火山不停地喷发。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我觉得后面有许多眼睛盯着我,他们在议论:”唉,这家伙应该活烤呢,还是煮呢?”我一听吓坏了,把马力拉到最高,以超火势行驶。也就这样,我不小心撞了一颗星星,使它偏离了运转轨道,直向地球飞去,这造成了恐龙的.灭绝,也许这就是想吃我的报应。

  我又向古代飞去,在机上,我随意打开了我用二十元钱买来的《三国演义》。由于刚才我把机上的窗子撞坏,不小心把这本书掉下去了。

  最后被一个叫诸葛亮的人拾到了。他把这本书全背出了,这使他成了有名的军师,百战百胜,因为他早已知道未来的一切。

  我又飞往别国,路上我肚子饿了,我打开包,看见里面一个苹果腐烂了,我便把它扔下去,这打扰了正在用心看书的牛顿,苹果掉在他的头上,这使他大发灵感,发表了“地球引力学说”。

  我这次穿越时空中,已做错了三件事,这是法律不允许的。

  地球时空站把我告上了法庭,处罚我来到了二十一世纪的2**年。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个比喻,我觉得特别贴切。

  从幼儿园起,母亲就常买些绘本、翻翻书、立体书给我看,我那时只贪恋书上漂亮的画面,对一个个像“蚂蚁”似的文字不感兴趣。母亲就一个字一个字的读给我听,慢慢地我学会了认字,也喜欢背一些诸如百家姓、三字经等等,虽不太理解是什么意思,也可以简单的运用。

  到了一二年级,我就开始阅读鲁滨孙漂流记、夏洛的网等经典书籍了,我最爱书中的几个高潮部份,我全部能讲给母亲听,那些情节让我仿佛置身其中,久久难忘。

  后来,我又不满足小说类了,那些幻想类文学、科普类、战事类、动物百科类与四大名著的白话文、文言文又吸引了我,它们有的`严谨真实、有的天马行空、有的描写传神……我就这样沉浸在书的海洋中,如醉如痴。

  我选书也是有标准,那些只会让人发笑的漫画书,我从不挤时间来读。由于读书,我收获了许多:那些好词好句、传神的描写让我的作文生动起来。

  多读书、读好书,它们丰富了我的生活,我就是这样一个小书虫。同学们,你们也爱读书吗?让我们一起爱上读书吧!

  我,一个**凡凡的,开朗,活泼的小女孩。但在我身上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让我给你们说说吧。

  那是我5岁的时候,那时候父母去了郑州把我留在了我至爱的姥姥家,我的姥姥虽然已经七十多岁了,但精神饱满,她是我父母上一辈唯一所剩的亲人,姥姥最疼我了,回忆那时候......小小的我坐在院子里仰着头天真的望着天空,姥姥说,月亮真圆啊回忆起来那时的'月亮真圆晴空护玉盘,那夜的天空分外洁净,没有一丝云彩,没有一颗星星,只有一轮皎洁的圆月,默默地挂在天上,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 我问姥姥,为什么月亮里面有一棵树。

  姥姥说,那是棵桂花树,树下有一个人叫吴刚,他因犯了天条,被贬到那里砍树。月亮里还有一个宫殿,那宫殿是用水晶做成的,异常漂亮,但与月亮里的那个嫦娥比起来可就差远了,传说中那个美女是因为吃了仙药想成仙,但却只能呆在这冰冷的广寒宫里,还有一只小白兔陪着他,他们很孤独。

  姥姥,是做神仙好还是做凡人好呢。我问到。

  乖孩子,做凡人是最好的,世间有亲人有亲情,而天宫没有,所以还是做凡人好。

  年幼的我似懂非懂地点着头。

  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很可笑,但最基本我知道姥姥对我的爱,如今,姥姥已经过世了,每当回想起来,我都感到很幸福。

  姥姥,我想你啊。

  我叫邓清文,今年11岁。在安居育才读书。我的性格十分阳光、开朗,十分热情。我的兴趣是打羽毛球,以后想当一名人民教师,因为我认为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位。当然,我也喜欢看书,特别是名著??

  说起体育,我便想起了我对羽毛球的热劲,有一回,学校举办了一场羽毛球比赛,我很荣幸的被选中,为了不辜负老师对我的信任,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我便去找体育老师指导我打羽毛球。每天下午三点,我就去找体育老师练*,让体育老师教我打羽毛球的技巧。一直练到下午五点,我才回家,可我一回到家,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急急忙忙的去找我的朋友切磋,看看自己技术变好没有。有一回练*完,体育老师说我手脚有点不协调,我一听,立即着急起来,体育老师看到我的样子,便教了我一个方法,我一回到家就马上按照体育老师教的方法练*就连吃饭我都在心里想那个方法。结果,在比赛那天我轻而易举的`就“摘”到了桂冠。

  说起读书,我马上就滔滔不绝起来。我吃饭看书,走路看书,连睡觉前都要看看书,才能安心睡觉。因此我的生活里几乎一半都是看书。我认为看书是一件快乐的事,何乐而不为呢?我在书籍里畅游∶去领略古代诗词的风采;去欣赏名人笔下的优美风景;去探寻科学世界里的奥秘;去聆听那一个个爱的故事。这就是我,我就是我,我为自己代言。

  读书,是赏心悦目,陶治情操;读书,是走*先哲,聆听教诲;读书,是体验鸟语,感受花香。

  书,他是我一生的朋友,不知什么时候我爱上了它,我也觉得我离不开它,时时刻刻都要捧一本有趣的书,就像鱼儿离不开水,人类离不开空气一样。我和书变得形影不离。

  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之所以作文写得这么好,都归功与读书。书是知识的宝库,是她,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书,是人类的阶梯,是她,帮助我不断提高,不断进步;书,是快乐的源泉,是她,带给我幸福,带给我满足。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美好的明天!读书,真好!

  我说书是一把打开人生大门的金钥匙,一点儿也不假。从小到大,我读了很多书,在一些书中,我学会了怎样做人。书它教会我,忍一时,风*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它教会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它还教会我,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是啊,人就像一本书,如果没有丰富的知识,是无法在社会中得到认可的。

  大家好!我叫李可欣,已经吃过十一个生日蛋糕了。我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是一个单眼皮,欢迎大家找我玩。

  我的故事可精彩了,随便找一个故事说个你听,你肯定就会笑得喘不过气。我的体型偏胖,上学时,唯一让我头疼的就是上体育课,一听到要跑一千米,我马上就倒下了。可是我虽然跑得慢,但是我还是坚持跑完了。我认为我坚持到底就是最棒的'!

  还有一件发生在我四五岁的时候。那时候,我还不太听话,常常搞恶作剧,经常会让大人担心。

  有一次,我和干妈在公园去玩,我和干妈走到坐海盗船的地方,我便吵着要喝水,干妈不放心让我一个人去买,所以干妈让我站在那里,等他回来,我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干妈快回来了,不如搞一个恶作剧吓吓干妈,果然,干妈回来了,我一下子躲进了身后的草丛里,干妈见我不见了,急得直跺脚,到处找我,一边找一边叫我的名字,我在草丛中忍不住了,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走出草丛,走出草丛,对着干妈大叫了一声:“我在这里,你没找到我吧,我赢了!”干妈一脸着急的表情说∶“你到哪去了,叫你不要乱跑,你还跟我开了一个玩笑,害我担心。”我却在一旁笑了起来∶“我看你找不找得到我嘛!”干妈说∶“下次不许这样了。”我说∶“嗯,一定遵守命令!”干妈笑着摸了摸我的脑袋∶“呵呵,小丫头,你呀,真是个鬼精灵!”

  这就是我,一个满脑子充满鬼主意的女孩,一个聪明活泼的女孩。

  红领巾,好遥远的记忆了,但是那抹鲜红,却依然让我感到温暖,也许是懵懂时期第一次触摸到它时的激动,在我的脑海中刻下了太深刻的印象了吧……翻开相册,看着自己当初佩戴红领巾时的稚嫩模样,不由地感叹时间的飞逝。回忆曾经,我也曾站在***下,右手握紧高举在耳畔,伴着歌曲庄严地宣誓:“我们是***接班人……准备着,为***事业而奋斗!”胸前的红领巾随风飘扬着。伴着宣誓声,我心头的自豪油然而生……

  从小在爸爸妈妈的引导下,我便盼望着有一天能够系上红领巾,成为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在小小的我看来,它是光荣的标志。颈上系着红领巾的那几年里,红领巾如同一位朋友,时时刻刻鼓励着我、提醒着我。它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自己:我是一名少先队员!心中有国,心中有民。心善,助人。在这份告诫下,我没有偏离健康的成长轨迹。这抹鲜红,潜移默化中引导着我去往正确的方向。

  如今再想起那红领巾,虽然那只是一块再简单不过的红布,却带着一辈又一辈对它的爱国情结。即使如今自己已经将它摘下,但不变的,是它的意义。它是***的一角,是先烈以鲜血染红的。它将恒久地存在于每个曾为少先队员的`一代代中国人的心中。

  红领巾,它,是光荣的,是热烈的,是我们成长的印记。即使岁月长流,我也将永远地为自己曾为一名“红领巾”而自豪!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这句话中可以得知,一个不爱读书的人,是一个可怕的人;一个不爱读书的人,是一个没有希望的人。我所以十分喜爱读书。


我喜欢初二作文菁选(扩展9)

——初二英语作文菁选

初二英语作文5篇

  在学*、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二英语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I like animals very much, such as horses, monkeys, cats, tigers and so on. But I like dogs best. Why? Because they are very cute and friendly.

  I have a white dog. Its name is Bobo. She is a female dog. She comes from Beijing, China. She has two big eyes and a small month. She wears white clothes. She often walks around at home. It has nothing to do. She likes eating ice-cream so much, So do I. When I eat ice-cream, she will look at the ice-cream carefully. So I will give her some to eat.

  I think Bobo is the cutest dog in the world.

  My name is Gong Chen. I am a fourteen-year-old girl. Now, I study at Dongzhou Middle School.

  My school is very big and beautiful.

  There are seven lofty buildings in our school and there are a lot of classrooms in it. There are some nice flowers in my school. There is a new playground in our school. We students exercise in the playground every day. Our school library is at the back of our school. We can do some reading there after class. It’s a nice place to study.

  When you come into our school, you can see a lake near the school gate. There are three ducks swimming and playing in it. What a beautiful school!

  I like my school. I am proud of being a student in our school. I’ll work hard for it.

  Reading is very important in our life. We can get knowledge throug h reading. It can not only open our minds but also make us more

  intelligent. Besides, reading is also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ways to learn a foreign language like English.

  Textbooks, newspapers, magazines and other kinds of reading mater ials ca n help us k now more about the outside world and help us grow into an excellent person.

  I’m planning to read at le ast 5 books in the coming holiday. And I’ll spend more time reading every day in my seni or high school life. Reading makes a full man! Let’s start reading now.

  莫奈,克劳德(1840年11月14日出生于法国巴黎-1926年年12月5日,吉维尼)法国画家,印象派风格的发起者、领导者和坚定的倡导者。他被认为是典型的印象派画家,因为在他漫长的职业生涯中,他对运动理想的热爱是坚定不移的,他的一幅画《日出“(muse marmottan,paris1872年)——给了这个团体他的名字。他的青年时代是在勒阿弗尔度过的,在那里,他最初是一名优秀的漫画家,但后来被他早期的导师布丹转变为风景画,他从布丹那里获得了对户外绘画的.强烈偏好。1859年,他在巴黎瑞士工作室学*,并与毕沙罗建立了友谊。在阿尔及尔服了两年兵役后,他回到勒阿弗尔并见到了jongkind,他说他应归功于他所接受的"我眼中的权威教育"。然后,在1862年,他进入巴黎格雷的工作室,在那里遇到了雷诺阿、西斯利和巴兹尔,与他们一起组成了印象派小组的核心。莫奈对户外绘画的热爱从他最雄心勃勃的早期作品之一《花园里的女人》的著名故事中可见一斑。1866-67).这幅画大约有2.5米高,为了让他能够在外面画出所有的画,他在花园里挖了一条沟,这样画布就可以通过滑轮上升或下降到他需要的高度。库尔贝在他工作的时候拜访了他,并说莫奈甚至不会画背景中的树叶,除非光线条件完全正确。

  Live with thankfulness

  Do you know Thanksgiving Day? Do you know why human thank God?

  Thanksgiving falls on the fourth Thursday of November, a different date every year. The President must proclaim that date as the official celebration.

  Thanksgiving is a time for tradition and sharing. Even if they live far away, family members gather for a reunion at the house of an older relative. All give thanks together for the good things that they have.

  In this spirit of sharing, civic groups and charitable organizations offer a traditional meal to those in need, particularly the homeless. On most tables throughout the United States, foods eaten at the first thanksgiving have become traditional.


我喜欢初二作文菁选(扩展10)

——我喜欢夏季初二作文600字范本10份

  春的绚丽,秋的喜悦,冬的洁白,在我看来都不如夏的火热。

  夏天给人一种炽热的感觉,然而夏天也给人带来了喜悦。小孩子在清澈的河里游泳,嬉戏。可爱的鸭子在河中高歌,给人们莫名地增添了喜悦的气氛。

  夏季也是旅游的高峰期,难得陪同孩子们的父母趁着漫长的暑假,全家总动员,到各地的旅游景点饱览美景。

  每年的暑假,我都会在爸爸的陪同下去远在昆明的外婆家。

  那里有青青的山,茂密的花丛,翩翩起舞的彩蝶,嗡嗡工作的蜜蜂……

  其中我到过一个山村做客。这个村里的人大多数是少数民族,他们身上的服饰异常显眼。热情好客的人们又是杀鸡、又是宰鱼,把家里最好的东西拿出来招待我,和我年龄差不多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都凑在一起,陪我聊天,陪我玩耍。

  有一次,我觉得很无聊,就一个人来到了山上,在深山中,我兴奋地大叫了一声:“啊!”随即就听到了我发出的刺耳的回音。可是没过多久,我就惊呆了,只见五六个手持利器的人向我冲了过来。吓得我只能拔脚往山林深处跑,还摔了好几跤。结果到后来尽是一场误会,他们听到有人尖叫,以为人出事了。所以跑过来帮忙,我却把他们当成了恶人。当时,我的脸红到了耳根,心里内疚极了。

  除了冒险外,我还吃了许多以前没有吃过的野果,有酸的,甜的,而且颜色不一。

  村里的孩子们每天都缠着我给他们讲述城里的新鲜事。他们个个听得津津有味。可我几乎抓狂,虽说只是动口,可是我还是情愿动手。因为我不太喜欢说话,而我这次来的目的是想享受夏天的热情,并且看望我的外婆。

  然而,一次次的夏季旅程都让我有一个深刻的印象,人们洋溢的热情给夏天加上了热度,使炎热的夏天在火红的太阳下显得更加生气勃勃,夏天的炎热让我无法割舍。

  太阳太热了,人们睁不开眼睛。蝉不停地叫,浓密的灌木丛中不时传出不满的声音。离奶奶家不远有一个荷塘。当每一条路经过时,绿波微微荡漾。水面上有青砖和黑瓦。池塘里散落着一簇荷叶。我不禁想起了去年盛开的荷塘。

  夏天的另一个时候是荷花满池的日子。今年,当我再次路过,那是幽香,带着熟悉的味道,我忍不住加快了脚步。我看到一群老邻居坐在池塘的树荫下,摇着老蒲扇,穿着洗过的白衬衫,半袖,微笑着点头回应,同时端起手中的凉茶,啜了一口,这不太舒服。谁说夏天吹冷空气是莫大的幸福。

  天空突然变得有点灰暗,猛烈的阳光突然变得黑暗,只有那池塘里的荷花,也开得很漂亮。不出所料,有雷声从遥远的天空传来。我忍不住觉得胸口闷,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仍在谈论的老人们已经把椅子抬起来,笑着说要下雨了,下雨有多凉。

  就在他说话的时候,细雨落下,柏油路瞬间变成了一层颜色。雨滴落得越大,豌豆在他耳边噼啪作响的声音就越大,毫无征兆。当我匆忙打开伞时,浑身湿透了。

  当我回到家里打开窗户时,我看到远处的群山从深到浅都模糊不清,像天一样蓝。空气中充满了新鲜的水蒸气,门前樟树的香味比任何香水都要芬芳。

  当我回到荷塘时,荷花依然满园。蓝色的水波微微荡漾。不知道明年夏天池塘里会不会有荷花,还有一群老人坐在池塘的树荫下赏花喝草茶。

  夏季到了,农民伯伯喜获丰收,各种瓜果蔬菜也应季上市。

  夏天就一个字热,天上太阳毒辣辣的,连地面都能煎鸡蛋。气温也直线上升,出门走上几步便大汗淋漓,街上的行人穿着短袖短裤,有人也直接脱了上衣,在大街上显摆。

  夏季,各种瓜果蔬菜成熟了,价格也直线下降,像大冬瓜已经降到9分钱一斤!一个大冬瓜也不过2、3块钱。

  枣也长大了,像鸟蛋圆滚滚的;也长红了,似小玛瑙,红红亮亮的。远远望去,绿叶丛中缀满了一颗颗小红枣,真美呀!那脆生生的红枣儿一吃到嘴里,立刻就有一股甜味往嗓子眼里钻,把嗓子都刺痒了。

  水蜜桃也成熟了,颜色先是青的,渐渐泛白。到了熟透时,皮变得白而嫩,水灵灵的透明发亮,里面的汁水像要喷出来似的。桃子先是椭圆形的,上面长满了绒毛。这绒毛十分怪,只要手一摸到它,一会儿,手便会发痒。桃子渐渐的成熟,毛也褪掉了,形状也由椭圆变成圆头带尖的了。一个个像胖娃娃似的,红着脸,扒开树叶,俏皮的偷偷向人们笑。

  石榴的外表像一个珠状的小口花瓶,它的皮是黄褐色的,剥开皮一看,一粒粒晶莹剔透的果实排得整整齐齐,一层接着一层,真是好看极了。

  说起那儿的香瓜,谁不翘拇指!那斤把沉的香瓜,鲜嫩嫩的,圆鼓鼓的,上边印这道道杠杠,一掰两半,闪着金星的沙壤立刻放出诱人的甜香。咬一口,又香又甜,半个瓜进肚全身都爽。

  夏季,丰收了!

  也许只有当你失去它,你才会知道如何珍惜它。 温暖的风使我不知所措。我站在车站等公共汽车去补*班,看着穿着校服的低年级学生在街对面聊天。 这让我觉得小学的生活是如此美好。 我踏着沉重的脚步走到教室,迟到了,看着老师手里的粉笔在黑板上嗡嗡作响。我已经能够思考这门课该怎么办了。 数学证明问题一遍又一遍地说。 这不是什么困惑吗? 看着学生们穿着凉鞋、裙子和T恤衫,嘴里叼着一根冰棒让我想起了小学的美好生活。 虽然当时我经常抱怨,但它总是美好的生活。现在的失败让我想起了过去的成功。 我们还没长大。我们可以自由地在天空中飞翔。现在我们不能再飞了。

  我们得停下来停下来。 这不是什么困惑吗? 当你完成补*班回家时,你会听到你父母的声音,让你去做你的家庭作业。 你必须懒洋洋地拿起一支笔,严肃地写着你无法完成的家庭作业,有时你的父母怀疑你没有做家庭作业,他们会给你送水。 送水果的借口是看看你在做什么。 这不是什么困惑吗? 一个美好的周末,当你起床打开窗户呼吸新鲜空气时,你可能会在你想和你的同学出去的时候做你想做的事情。 你耳朵里有句谚语。 那就去学*吧。别懒。 你不得不放弃你的计划,坐在桌子前,再拿起一支笔,这并不令人困惑。 在那个困惑的夏天,你会发现这不是痛苦的折磨,而是你生命的起点。

  我爱夏季,喜欢那“清风无力屠得热,落日着翅飞上山”的艳阳高照,和那“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的阑风伏雨。

  那天,骄阳似火的炎热,路边的小花、小草都弯下了腰,柏油马路晒得发软,像糖稀。我和爸爸、妈妈一起骑自行车去往体育馆,打羽毛球。场馆里没有空调,只开着零零散散的窗户,暑气蒸人,像个蒸笼一样,仿佛连空气冻凝固了。打得挥汗如雨,脸上积满了滴滴汗珠,像水帘一样滴落,身体中的水分像被抽干了一样,拖着蔫儿了的身子。喜欢那满身疲惫,却又热血沸腾的感觉。可没过一会儿,天气突变,一阵阵阴风*卷而来,伴随着的是狂风大雨,好像热气瞬间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飕飕凉风,无比清爽。

  更令我着迷的是那“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的生机勃勃,还有那“残云收夏暑,新雨带秋岚”的风和日丽。

  从体育场出来,雨过天晴,脚下踏着一处处水坑,水花四溅,嗅到清新而又湿润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沃土的芳香,透露着花的惊艳,看到含苞待放的花骨朵上还残留着露珠,生机盎然。褪去了烈日炎炎、火日炙人。反而变得有一丝丝幽静。仰望天空,一缕青阳温柔的抚摸着我的脸庞,伴着天空中映射的霓虹,惊艳四座。此时非彼时,晴空万里、彩桥横空。

  我爱夏季,也喜欢那大口吃西瓜的日子,喜欢那品尝冰激凌的日子,还有喜欢那吹着空调的日子。

  盼望着下一次夏天的相遇。

  蓝蓝天空,绿绿草地,青青河水,艳艳花朵,一年四季,我的家乡美如画卷。

  转眼间,初夏来临了,这个时节是最美好的。你瞧,那里昨天仿佛还是一片金灿灿的油菜花,今天就已经听到隆隆的收割机的声音了。

  在这之后,人们便开始忙着播种了。这时,仿佛一切都充满了希望。

  池塘里更是演绎出了《小蝌蚪找妈妈》的故事,这儿一群,那儿一群,不走*看,你便会认为池塘里都是一大片一大片的墨汁水。

  太阳公公发出的光热,一天比一天强,天气一天比一天热,这时盛夏便来临了。菜园里一只只蝴蝶翩翩起舞,小孩子们想去捕捉,却一头栽在菜园里,喔,天真又美好!

  吃过午饭后,大人们都要睡上一个舒舒服服的午觉。这时,世界便显得格外安静。知了在树枝上唱起了催眠曲,却把那一群小孩唱得格外起劲。他们的精神可充沛着呢,他们正在寻找并不捉蝴蝶,蚱蜢,蝈蝈……

  晚上的人们并没有躲在屋里吹空调,而是坐在院子里乘凉。附*的人们也走过来坐在一起,聊着那些美好的过去。老人们拿着一把大蒲扇,时不时地扇一下,拍一下。小孩子们围着大人们嬉戏打闹,一切都是那样愉快!

  不知不觉中一个欢乐而又美好的夏季过去了,我格外向往家乡的夏季,感觉一切都是那样美好和幸福。

  哦,我爱家乡的夏季!

  一年中有四季,春夏秋冬。春日万物复苏,秋日夜挂圆月,冬日白雪皑皑,而我独爱那暴雨倾盆,酷暑难耐的夏季。

  荷花在夏季开放。淡粉色的花苞在一圈碧绿的荷叶中绽放出它美丽的身姿。荷花“古朴清雅”是自然的绝作,常因其风姿绰约、色彩艳丽为世人所称赞。荷花被人们植于庭院池塘中,一朵朵绽开的荷花与一圈圈茂盛的荷叶挤在池中,与周围的亭台楼阁相照应,这副美妙图画成了炎炎夏日中的一抹清凉。

  夏日,当我坐在屋内我树荫下时,常常能听见蝉的尖声鸣叫,虽刺耳却又是夏日所独有的情趣。蝉鸣与孩子们嘈杂的玩闹声混在一起,和谐而惬意。每到夏季,花朵顶着一滴滴露珠,开的更盛、更艳,各色的花朵也绽开在人们的衣服上,让人们也成为天地间的一株株草木。

  天气是如此的燥热,即使是开了空调也无法驱散空气中的闷热。此时,一阵穿堂风徐徐而过,带走了闷热,带来了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天色一下子阴沉下来,仿佛罩上了一层黑纱;降下的瓢泼大雨,仿佛是有人垂下了一道水帘。这场大雨一扫先前的闷热,带来了凉爽,也带来了雨后彩虹。

  夏季是活力满满,生机勃勃的。它虽炎热,但却处处充满乐趣,我爱这夏日。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秋姑娘正迈着轻轻的步伐来到了我们的身边。

  秋天来了,粮食丰收了,农民伯伯把玉米摘下来,去掉叶子和“胡须”后,连成一串挂在房屋门前,这似乎是秋姑娘那金色的头发,又仿佛是新年的时候人们放得那一串串黄色的鞭炮。

  秋天来了,棉花姑娘例开嘴笑了,露出了一团团雪白雪白的棉花,它带给了我们温暖,也带给了大地不同的颜色。

  秋天来了,绿色的草地即将要变成黄色的草地,所有的吃草动物马上就没有东西吃了,它们只能吃一些树叶和干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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