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雀》读后感合集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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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雀》读后感 1

  天下最伟大的爱就是母爱。这是我读了《麻雀》这篇文章后的感受。

  文章的内容告诉我们作者的猎狗发现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麻雀,猎狗张牙舞爪地想把小麻雀给吃了。这时,一只老麻雀眼看自己的孩子要受到伤害了,奋不顾身地飞到小麻雀面前,用自己娇弱的身体保护着自己的孩子。猎狗看到老麻雀如此的勇敢,非常惊讶!同时被它的勇敢气势吓得直往后退。作者看到这情形马上让猎狗回来,不忍心让它去伤害这对母子。

  看了这个故事让我非常感动!让我不禁想起罗曼罗兰说的:“母爱是一种巨大的火焰。它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树立我们对人生的`信心。”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是妈妈帮助我们;时时刻刻保护我们的,是妈妈。

  记得我这次生病没有妈妈的精心照料着我,我不会这么快回到学校里作在教室里上课。是她日夜呵护着我,给我量体温。做可口的饭菜,喂我吃药。一连好几夜晚上都没睡好觉。这都让我体会到母爱的无私奉献,我们在母爱的关怀下欢乐健康成长!

  高尔基也曾说过“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爱。”她不仅给予我们了生命,还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读了这篇文章更让我体会到不仅人类有保护自己的后代能力,就连动物它们也会体现出母爱的伟大!

  《麻雀》读后感 2

  里面的内容是:从前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住着一位老爷爷和一位老奶奶。

  有一次,老爷爷在山上砍柴,发现一只小麻雀被老鹰捉住了。眼看小麻雀危在旦夕,老爷爷急中生智,捡起一块石头朝老鹰扔去。老鹰一声惨叫,丢下小麻雀逃命去了。老爷爷抱起小麻雀回家了,小心的为它清理伤口,还喂它吃谷子。在老爷爷的精心照顾下,小麻雀的伤口渐渐痊愈了。但老奶奶很讨厌小麻雀,看见小麻雀不是打就是骂,总是躲着老奶奶。

  有一天,老爷爷去赶集,回来的路上,洪水把桥淹没了。老爷爷很担心小麻雀会饿肚子。而小麻雀确实很饿,整整一天,老爷爷都没来喂它。饥饿难耐的小麻雀冒险飞进老奶奶的'厨房,将一碗米糊吃了个精光。过了一会儿,老奶奶走进厨房来取米糊,发现碗里是空的。再看看小麻雀的肚子是鼓的,一下就明白了。老奶奶拿起剪刀,把小麻雀的舌头剪掉了。可怜的小麻雀一声惨叫,带着满嘴的鲜血飞走了。洪水退了,老爷爷回来了。“我的小麻雀你去哪了?”老爷爷焦急地说。“别提那个贪吃鬼了!它偷吃了我的米糊,被我舌头见后飞走了!”老奶奶余怒未消。

  老爷爷来到一条河边,看见河边有一个正在用木桶里的水刷洗一匹高大马。“你知道,我的小麻雀飞去哪?”“你喝了这七桶脏水,我就告诉你。”老爷也为了小麻雀什么事都愿意做。

  《麻雀》读后感 3

  俄国著名作家屠格涅夫写的《麻雀》一文,我读了之后深深地被作者笔下的老麻雀的那种奋不顾身去保护自己幼儿的壮举而感动着。

  地上,一条大猎狗正逼*小麻雀。它张开大嘴,露出了锋利的牙齿……在小麻雀生死攸关的.时刻,树上的老麻雀突然“像一块石头”似的落在了猎狗的面前,“扎煞着全身的羽毛,尖叫着,准备与猎狗进行一声殊死的搏斗。猎狗慢慢地向后退去,它竟然被老麻雀的勇气吓退了!

  那么,那只老麻雀的勇气来自哪里呢?对,就来自母爱,那博大而神圣的母爱!

  由麻雀想到我们人类,我觉得人类的母爱更是无与伦比。从咿呀学语、蹒跚学步到走进校门,孩子的哪一点哪怕是微小的进步不是在母亲的哺育下取得的呢?凌晨做饭,寒夜缝衣,雨天送伞……为了孩子的健康,哪一个母亲不是受苦受累为之付出了自己的全部心血呢?孩子生病了,母亲便日夜在守在床前,恨不得把病痛转移到自己的身上;遇到天灾人祸的时候,母亲总是把生的希望留给孩子,为了保住孩子的生命甚至舍生忘死……

  “5.12”大地震牵动着千万人的心。废墟堆里一位母亲安详地闭着眼睛,而在她的身下却是一个正在熟睡的孩子,她的手机里还有一条没有发出去的短信:宝贝,记住,妈妈永远爱你!

  母爱,多么神圣而伟大的母爱啊!

  “你往常的新书包有人给你拿,你雨中的花遮伞有人给你打……”一首《母亲》唱出了天下所有儿女对于母亲的热爱和理解,母亲,祝你们永远健康,幸福!

  《麻雀》读后感 4

  我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是因为老舍先生把动物的神态、动作描写得非常细致、生动。文中使用拟人的手法,通过小麻雀那双“小黑豆眼”,描写出小麻雀的惊恐、伤痛,也衬托出作者老舍先生的善良。

  例如文中“小黑豆眼带出点要我又不完全信任的神气”、“它的眼带出进退为难的神情”,写出了失去翅膀的小麻雀不怕人,又不相信人,而又得依靠人的矛盾、委屈的心情。

  被猫抓住的小麻雀“那个预知生命危险的那个眼神。那个眼神与我的好心中间隔着一只小白猫”。“那两个黑豆眼仿佛在我心内睁着呢。”写出了小麻雀那种无助、可怜的表情,也写出作者对它的同情。

  从猫口脱险的小麻雀“那两个黑眼珠!非常地黑,非常地大,不看什么,就那么顶黑顶大地愣着”。写出了小麻雀受到惊吓后,在等待生或死。

  文章的结尾也深深吸引着我,也让我产生疑问,究竟小麻雀是死了还是活着?我想应该是还活着吧。

  《麻雀》读后感 5

  我买了一本书《麻雀》,它是梅子涵写的,里面描述的情景,很搞笑,又很有意义,使我读了之后还有流连忘返的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每个人无论在什么时候或是某个地方,都要懂礼貌的,比如说,在学校里,见到老师,就要敬礼,鞠躬,再礼貌地说“老师好”。要真诚地向每位老师问好。尊重他人,也是貌尊重自己。

  这本书还教育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认认真真,尽心尽力地去做,要有责任心,不能半途而废,不可以马马虎虎地完成任务。俗话说得好:“失败乃成功之母。”如果失败了,我们就更不能放弃,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记得有一次,我在做数学教材全练的时候,有道题目,我想了一遍又一遍,可怎么就是想不出答案。当时我很生气,心情莫名其妙的,很乱,于是又想找答案抄。当我停下来不做这道题目的时候,突然想起数学老师说的话——看答案是没有用的,也想起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我转念一想:我不能再抄答案了,越抄越退步。今天非把这答案解出来不可!我不再去偷偷抄答案了。虽然花了很长时间没有做出来,但是我已经学会坚持,学会独立思考了。经历这次思考之后,我懂得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放弃,不能半途而废,不管有多大的.难题,我都要去试一试,克服难题。我不再光抄答案了,相信今后的数学成绩会慢慢向上爬的。

  现在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相信看了这本书的人也会像我一样,学会礼貌待人,学*会独立思考。

  《麻雀》读后感 6

  《麻雀》一文中的老麻雀奋不顾身保护幼儿的壮举,它深深的感动了我。

  地上,一只凶猛的猎狗正向小麻雀逼*,张着大觜,露出锋利的牙齿 ...... 在这只小麻雀生死攸关的时候,老麻雀像一粒射出的子弹似的落在猎狗面前,竖起全身的羽毛,尖叫着,准备与猎狗进行殊死的搏斗。这时猎狗慢慢的退后……跑了。

  老麻雀这种奋不顾身保护幼儿的精神是来自哪里的呢?来自博大而又神圣的母爱。

  这时我由麻雀联想到人类,我觉得人类的母爱更是与无伦比。从咿呀学语、蹒跚迈步走进校门 ...... 孩子的哪一点微小进步,不是母亲哺育的成果?凌晨早起做饭,在寒冷的夜晚缝补衣服,下雨天为我们送来伞 ...... 为了让子女健康成长,哪一位母亲不是费尽心血,受尽苦累呢?孩子病了母亲心神不定,夜以继曰守在床前。我们每个人都有妈妈,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妈妈,她就是――祖国。是祖国给了我们幸福的生活和良好的学*环境,我们在她的怀抱中快乐的成长。

  读了文章不禁令我想起了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我们要热爱劳动,帮妈妈分担家务;努力学*,掌握本领,报效祖国。

  《麻雀》读后感 7

  在这个夏日炎炎而又有趣的暑假里,我看了一篇情景交融的散文——《妹妹与小麻雀》。

  这篇散文主要写了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作者和妹妹在池塘边嬉戏。忽然,有一只小麻雀飞得精疲力竭了,落在一个莲蓬上,它随时都会滑落到水中。妹妹小心翼翼地把这只麻雀抓住了,把它放到自己的手中,小麻雀有一点害怕,后来就又活泼起来了。妹妹拿出一些又软又香的面包,放在守心,小麻雀就吃了起来。

  读了这篇作文,我被“妹妹”对幼小生命的怜悯与关爱深深感动了,知道了人与动物之间要和谐相处。

  记得有一次,我和杨珍珍阿姨去理发。在理发店门口,我们看到了一只受伤的小啄木鸟。老板娘见我们这么喜欢这只鸟,就把它送给了我们。我们高兴得一蹦三尺高。看,这只啄木鸟真是太美丽了。它有着一双豌豆般大小的乌黑的眼睛,看上去炯炯有神,一张又小又尖的.嘴巴可爱极了。更有特色的是那彩色的羽毛,白色的小斑点点缀在棕色的羽毛上,就像一颗颗白宝石镶嵌在棕色的羽毛上。如果它发起火来,就会把头上的羽毛竖起来。

  我们回到家,这才发现这只可怜的啄木鸟中了子弹,肉缺了一大块。杨珍珍阿姨帮它涂上消毒药膏,但是,没过几天,这只可爱又可怜的小鸟就离开了人世。

  我们要保护动物,保护大自然中的所有一切。人类和动物都是大自然大家庭的成员,保护我们的动物同胞,珍爱生命,也是珍爱我们自己。

  《麻雀》读后感 8

  今天我不知道发什么神经,把三年级的书拿出来复* ,我自己对自己无语 。但是,不管怎么说,我的读后感可是从这上面找到的灵感。这是一篇关于母爱的作文。

  它讲了:屠格列夫在打猎回来时,看见了一只小鸟被风吹下树来站在路上,突然一只猎狗张着他的血盆大口向小鸟走来,他似乎想把小鸟吃掉,在看到这幅场景后,在小鸟快被猎狗吃掉时,这只小鸟的妈妈立刻像直升机一样冲向小鸟的方向,在一番激烈的"战斗”后,那只发挥着母爱的大鸟终于把猎狗吓跑了,也因为这样,大鸟也落下了许多的羽毛,之后它们两互相搀扶着回到了鸟窝的故事。

  而这篇课文中也无不透露着母爱的象征,你们看,那只大鸟竟然为了它的孩子而不顾及自己的生命。我们也应该从这篇课文中体现出母爱的`伟大,应该多想想我们在家时妈妈对我们无微不至的照顾。虽然只是在日常生活中一点微不足道的照顾,但是这也足够是我们心怀感激的来好好的孝敬我们的母亲,不单单是母亲,我们同样要孝敬我们的父亲。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不被人骂的乖宝宝。

  《麻雀》读后感 9

  《麻雀》其实是我们语文课本上的选读课文,我细细的品味了一翻,文中的麻雀不仅能够感动我们我们的心灵,还能给我们带来很多思考。

  小麻雀的无助和老麻雀的勇敢,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小麻雀是那样弱小,那样无助,它分明还刚出世不久,从高高的的的巢中掉落下来的,从“呆呆”、“无可奈何”,一下子把我的藏在心灵最深处的同情心一下激发出来了,不知不觉地悲叹道:“啊,是多么弱小的生命呀!”

  我们再看看老麻雀,它是多么的生动,“扎起全身的羽毛”、“浑身发抖”“呆立着不动”……既有意料之中的恐惧,又有意料之外的`勇敢,这就激起了我的感动,母爱是多么的伟大!

  我对作者看似自然却又传神的描写 ,我不禁赞叹道:“屠格涅夫果然是大作家,寥寥几笔就勾勒出的喜剧冲突表现得淋漓尽致,好似身临其境。

  我在这本书中懂得了许多,你也读读吧!

  《麻雀》读后感 10

  一位猎人带着猎狗打猎归来,途经一棵大树,突然发现一只幼小的麻雀在树下挣扎着,灵敏的猎狗早已发现前面的`目标,正准备发动攻击享受美餐,突然一只老麻雀从天而降挡在小麻雀面前,摆出凌厉的攻势,准备同猎狗决一死战。虽然老麻雀力量悬殊,但是它奋不顾身的气势震慑了猎狗,也唤醒了猎人的怜悯之情,猎人和猎狗没有伤害它们。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每个小朋友一生下来,父母亲不知为我们操了多少心,尤其是母亲,既要上班干活,又要买菜做饭,帮我们洗衣服叠被子;不管天晴下雨,接送我们上学;如果我们感冒发烧,母亲把我们抱在怀里,带我们打针吃药。古诗说得好,“慈母亲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母爱多么无私、多么伟大!

  我们用什么来感谢母亲呢?我们用什么来报答母爱呢?我们唯有刻苦学*,勤学苦练,德、智、体全面发展,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母爱。

  《麻雀》读后感 11

  今天,我读了《麻雀》这篇文章,文章讲的是一个人带着一只猎狗去打猎,碰到了一只从树上掉下来的小麻雀,猎狗正准备把小麻雀吃掉时,老麻雀挡在了狗鼻子前面,用尖叫把猎狗吓走。

  我对老麻雀十分敬佩,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它用自己小小的身躯挡住了对他来说庞大的猎狗前面。

  其实动物也有母爱,身患癌症的小白鼠用生命的乳汁将小白鼠哺育长大后安详地闭上双眼;老黄牛为了不让它的小牛崽渴死,愤然挡在沙漠运水的`路上,主人把它打得皮开肉绽,它用自己的鲜血为孩子换来了一盆生命之水;被渔民烹饪的鲶鱼为了保护自己腹中的孩子,承受着头和尾部被烧得焦糊的痛苦,肚子却高高隆起,这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这些都是母爱。

  我对他它们十分敬佩,为了孩子可以奋不顾身,虽然他们不是人,但也有令人动容的母爱。

  《麻雀》读后感 12

  今天,我读了《麻雀》,它给了我深刻的印象。

  一天,猎人作者打猎回来,在林荫小路上,“我”的狗发现了一只被狂风刮下来的小麻雀。忽然,一只老麻雀飞了下来,它是猛扑下来的救护的,用自己的身躯掩护着自己的幼儿。“我”的狗见到这一幕也心软了,我们怀着极其恭敬的心情走开了。

  在面对这么强大的`敌人——狗的面前,老麻雀还是要坚持守护她的儿女,这就是伟大的母爱。

  我的爸爸妈妈也很疼我!我还见过许许多多的新闻中说的:“某某母亲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而怎么怎么样了!”我相信,我的爸爸妈妈也会在我有危险的时候,不顾一切的出手相救。

  母爱是伟大的!我们应该去赞赏那些母亲,是她们不辞辛劳地教会我们很多,是她们无时无刻在关心我们,也是她们为了我们付出了一切!

  《麻雀》读后感 13

  《小麻雀》,出自于高尔基的一篇童话。主要讲述了小麻雀普季克自作聪明、天真可爱、不听妈妈的劝告从窝里掉下来,在妈妈奋不顾身地抢救下,最终学会飞的故事。当我读到“妈妈从树上扑下来。她把普季克推到一边,浑身的毛竖起来,张大了嘴巴,双眼直瞪(dèn��)着大花猫。她那凶猛的样子,使大花猫大吃一惊。普季克又害怕又着急,一下子竟从地上飞了起来,落到了窗台上。紧跟着,妈妈也飞了起来,可尾巴上的羽毛却让扑上来的大花猫咬掉了。不过,她好像一点儿也不在乎,蹲在普季克身边,啄啄他的后脑勺,欢天喜地地问:‘怎么样?怎么样?’”的时候,我被麻雀妈妈那无私的爱感动了。天下的妈妈为了自己的孩子不都是不顾一切吗?我的眼前不禁浮现出妈妈的身影:一个冬天的晚上大雪纷纷,寒风刺骨白天那川流不息的街道,那水泄不通的`人群,那响彻云霄的杂音,一下子变得安静起来,而且静得有些可怕。不幸的是我发烧了,妈妈心急如焚,却又一筹莫展,无奈之下妈妈随便穿了几件衣服,把我裹成了“大熊猫”背起我向诊所走去。

  这是一个令我心痛的夜晚,天上没有明月,地上没有车辆。然我这个伟大的妈妈面对的道路,呼呼的北风,背着笨重的我一步一步地向诊所走去,爬在妈妈的背上,我感觉到妈妈每迈一步都非常吃力。突然一颗滚烫的小水珠落到了我的手上随手摸了一下妈妈的脸已是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了,我急忙对妈妈说:“妈,您放我下来吧,我自己能走。妈妈没有回应我,只是默默不语地迈着沉重的脚步继续向前挪动着......擦擦眼角的泪花,我继续读着课文,同时我的心也被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深深地感动着......

  《麻雀》读后感 14

  俄国著名作家屠格涅夫写的《猎人笔记》中的22短篇之一《麻雀》,我读后,深深地被老麻雀奋不顾身保护小麻雀的举动感动。

  林荫路上,一只大猎狗逼*小麻雀,嗅了嗅,张开大嘴,露出锋利的牙齿。在小麻雀生死攸关的时候,老麻雀从树上扑下来,像一块石头似的落在猎狗面前。它扎煞起全身的羽毛,绝望地尖叫着,准备着一场激烈的博斗。老麻雀逼*猎狗,猎狗慢慢地向后退,走开了。

  啊!老麻雀会有这么大的勇气。这勇气来自无与伦比的母爱,强大而神圣的母爱啊!

  是啊!世界上的母爱啊!你们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高尚的。从孩子学语、蹒跚迈步到学校……孩子的微小进步,不都是母亲哺育的.结果吗?清晨做饭、寒夜缝衣、雨天送伞……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哪一位母亲不是关怀备至、日夜操劳呢?在子女遇到困难、挫折时,快乐伤心、寒冷严热时,母亲总会在子女身旁,关心爱护着子女。这伟大的母爱多值得大家钦佩,多令人感动。在世界各地还有数不清的默默奉献的人,他们能够助人为乐、舍己为人。是多伟大!

  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就会变得更美好!

  《麻雀》读后感 15

  当我读了《麻雀》这篇文章时,我深深地被老麻雀那种奋不顾身、保护幼儿的举止所感动。

  地上,一条大猎狗逼*小麻雀,张着大嘴,露出锋利的牙齿……

  在小麻雀生死攸关的时刻,老麻雀突然“像一块石头似的落在猎狗面前”,扎敖起全身的羽毛,尖叫着,准备和猎狗进行一场殊死的搏斗。猎狗慢慢地向后退去。

  舍己救幼儿,老麻雀哪来的勇气呢?它的勇气来自母爱,博大而神圣的'母爱。

  由麻雀联想到人类,我觉得人类的母爱,更是无与伦比。从咿呀语学、蹒跚迈步到走进校门……。孩子的哪一点微小进步,不是母亲哺育的结果呢?凌晨做饭,寒夜缝衣,雨天送伞……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哪一位母亲不是受苦受累、费尽心血呢?孩子生病,母亲夜以继日守护床前,恨不得把病痛挪到自己的身上。遇到天灾人祸,哪一为母亲不为保护孩子而舍生忘死呢?哈尔滨有一名女孩患了再生障碍性贫血病。她的母亲不仅悉心照顾她,还将自己的血每隔十天给她输一次,终于使她的生命得以延续。

  母爱多么神圣,多么伟大啊!

  我们每个人都有妈妈,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妈妈,她就是伟大祖国。祖国给了我们幸福的生活和良好的学*环境,我们在她的怀抱中快乐的成长。

  世上只有妈妈好!我们要热爱劳动,帮妈妈分担家务;努力学*,将来报效祖国。

  《麻雀》读后感 16

  上个星期一,妈妈在下班的路上,发现路边有个不会飞的黄嘴小麻雀,它在地上扑打着翅膀,随时有可能被人踩死,于是妈妈就把它捡起来带回家交给我,我看着这只长着黄色眼睛、黑色羽毛的小麻雀好可怜,就把它放进纸箱里给它食吃,给它水喝,可它不吃也不喝,在纸箱里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我想它可能是想妈妈了吧。我把它从纸箱里放出来,但是它还是盯着窗户叫,我不忍心听小麻雀的叫声,我决定要放飞小麻雀。

  下午放学回来,我和爸爸、妈妈把小麻雀带到楚秀园的一片树林里,我亲手把它放飞,小麻雀还是不太会飞,在草坪上跳来跳去叽叽地叫着,好像是在喊妈妈,不一会儿草坪上飞来了一只老麻雀,紧接着又飞来了一只,后来来了七、八只老麻雀,这回我可放心了,它们一定会帮助小麻雀找到妈妈的。

  我想:放飞小麻雀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小麻雀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爱护大自然,保护鸟类,让我们的生存环境一天比一天更加美好。

  《麻雀》读后感 17

  课文讲的是一只猎狗想吃掉一只刚出生不久,从巢里掉下来的小麻雀。但就在这时,一只老麻雀从一棵树上扑下来,用自己的身躯掩护着小麻雀,准备着与庞大的“怪物”——猎狗搏斗。它那巨大的`勇气使猎狗愣住了,并慢慢向后退,离开了。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的确,母爱是最伟大、最无私的,这也使我想起了我的妈妈。

  那是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有一次,妈妈病了,可她还是不顾病痛,无微不至地照顾我:给我洗衣服,给我做饭,给我辅导作业……有时候,我听着她阵阵的咳嗽声,别提有多难受了!还有一次,爸爸出差了,家里只剩下扭伤了脚的妈妈和我。早上,妈妈送我去上学,在路上,我边走边想着:妈妈真可怜,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扭伤了脚呢?我看了看妈妈,她皱着眉头,咬着嘴唇,仿佛再说:“哎呀,真疼!”她就这样一瘸一拐地把我送回了学校。

  现在,我长大了,要以优异的成绩报答妈妈的养育之恩,让她的脸上每天都能露出会心的微笑!

  《麻雀》读后感 18

  我们开学讲的第一课是《小麻雀》,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只不听劝告的小麻雀掉在了一只大花猫面前,麻雀妈妈为了救它而失去了自己尾巴上的羽毛。通过预*、听课和复*,我觉得小麻雀求知欲望强烈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只小麻雀却不听劝告、自作聪明,所以才险些被大花猫吃掉。中国有句老话: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篇文章里的小麻雀就是一个很好的事实,我们从小长大,中间也有很多困难、挫折,但是,只有在实践中锻炼,才能更快成长。文中的.小麻雀也有天真、无知的表现,但表现的更多的还是自以为是,在这里,这篇文章也印证了一句话:小孩子不听劝告,自以为是是要吃亏的。虽然大家都知道小麻雀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小麻雀的缺点依然在很多同学身上存在。我希望大家能改正自己的缺点,变得更加优秀!

  《麻雀》读后感 19

  天下最伟大的爱就是母爱。这是我读了《麻雀》这篇文章后的感受。

  文章的内容告诉我们作者的猎狗发现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麻雀,猎狗张牙舞爪地想把小麻雀给吃了。这时,一只老麻雀眼看自己的'孩子要受到伤害了,奋不顾身地飞到小麻雀面前,用自己娇弱的身体保护着自己的孩子。猎狗看到老麻雀如此的勇敢,非常惊讶!同时被它的勇敢气势吓得直往后退。作者看到这情形马上让猎狗回来,不忍心让它去伤害这对母子。

  看了这个故事让我非常感动!让我不禁想起罗曼罗兰说的:“母爱是一种巨大的火焰。它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树立我们对人生的信心。”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是妈妈帮助我们;时时刻刻保护我们的,是妈妈。

  记得我这次生病没有妈妈的精心照料着我,我不会这么快回到学校里作在教室里上课。是她日夜呵护着我,给我量体温。做可口的饭菜,喂我吃药。一连好几夜晚上都没睡好觉。这都让我体会到母爱的无私奉献,我们在母爱的关怀下欢乐健康成长!

  高尔基也曾说过“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爱。”她不仅给予我们了生命,还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读了这篇文章更让我体会到不仅人类有保护自己的后代能力,就连动物它们也会体现出母爱的伟大!

  《麻雀》读后感 20

  今天早上爸爸很神秘地告诉我他发现了一个秘密,这一下就激起我的好奇心了。我好奇地问:”是什么秘密,告诉我么,求求你了爸爸,告诉我么?”“首先你要安静点,第二秘密要在阳台上分晓。”爸爸神秘地说。然后我们穿上了鞋子并且走上了阳台,爸爸小心翼翼地把一个纸盒子挪开了,然后我看见了一个跟纸杯子的瓶口一样大的鸟窝,居然里面还有三个蛋。我当场就愣住了,原来有一只小麻雀悄悄地在我们的阳台上筑了个窝。

  我好奇地问爸爸他怎么发现那里有个鸟窝,爸爸*静地告诉我:“今天我在看风景的时候看见了一只小麻雀从一个角落飞出来了很多次,我觉得这不太对劲,因为那个角落被一个折叠过的纸盒子掩盖着,所以我就好奇地挪开了那个纸盒子,就惊讶地发现了那个鸟窝了。”我兴奋地说:“哦,原来是这样。”因为我可以*距离地观察小麻雀从蛋里孵出来的'过程,所以我开心极了。

  爸爸问我可以给它们每天拍照么,因为我觉得这样我们就可以把小麻雀的蛋变成麻雀的过程记录下来了,所以我答应了。


《麻雀》读后感合集二十篇扩展阅读


《麻雀》读后感合集二十篇(扩展1)

——《女巫》读后感合集二十篇

  《女巫》读后感 1

  当我翻开《女巫》这本书,书中“我”勇斗女巫的事让我将这本书翻看了一遍又一遍,主人公“我”坚强不屈,自信自强的精神令我折服。

  《女巫》讲了“我”从小听姥姥讲女巫的事在一次旅行中,“我”不幸碰到了女巫大王——一个毫无恻隐之心的女巫头头,并被她变成了一只小老鼠。可是,在那样充满危险与波折的生活里,“我”不仅没有绝望,还鼓起勇气,立志要打倒女巫。最后,在“我”和姥姥的不懈努力下,运用智慧和勇气,不仅打倒了女巫大王,还消灭了全英国的女巫,并把目标定在了“消灭世界上所有的女巫”并为之而努力着。

  在*时的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种种困难与挫折。比如在做数学题时,遇到不会做的题时,我常常不会再动脑,而是把难题空过去。第二天,等老师讲题时,我再把答案写上。其实,有些题并不是很难,而是我不肯去动脑筋,没有努力思考。如果我用“小老鼠战胜女巫”的觉悟去对付难题,认真审题,耐下心来努力思考一下,也许困难就迎刃而解了。

  一只小小的老鼠打败强大的女巫,这在旁人看来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充满智慧的主人公却在艰难的条件下凭借他的勇气,与坚韧创造了奇迹,如果我是文章中的主人公,或许不会像他一样不向命运低头,重燃生活的希望,我也许会任性、娇气,变得悲

  观起来,所以我们不仅要学会主人公的机智勇敢,也要学*他的乐观。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女巫》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要勇敢的面对一切,也要乐观的看待问题,让生活充满了快乐。

  《女巫》读后感 2

  “女巫”这个词对你来说应该不陌生吧,童话里,女巫带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斗篷,骑着扫帚飞来飞去;而这本书里的女巫就像一个正常人,她们穿**常常的衣服,根本不像女巫。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一个伟大而不幸的男孩,(.)他在八岁前遇到过女巫。

  主人公的姥姥是一个挪威人,一年暑假,他们在度假时,主人公无意中跑进女巫开会的舞厅里,偷偷听到了神秘配方,叫做86号慢性変鼠药,这个神秘药水可以在26秒内把人变成老鼠。主人公的朋友,布鲁诺就被女巫大王变成了老鼠。快散会时,一个女巫发现了主人公,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但变成老鼠后,她和姥姥想尽办法溜进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了一瓶变鼠药,但女巫大王把主人公逃走的通道---阳台门关上了。但这时老女巫进了来,门打开了,主人公跳了出来;随后,他又跑去老鼠们又爱又怕的厨房,用自己微小的.力量把鼠药放入汤锅中,但被厨师发现了,主人公不得不与厨师心惊肉跳地作斗争,它的尾巴断了。女巫喝了汤后,几秒钟之内,女巫大王和英国女巫都变成了小老鼠,英国孩子安全了。

  这本书虽然“恐怖”但引人入胜;我心里直打颤,但仍然忍不住要读下去,想要知道主人公之后惊心动魄的经历。

  我要学*主人公的勇敢、谨慎、坚强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对于学*中遇到的困难,要像主人公一样一个个地去克服,取得学*上的胜利和成功。

  《女巫》读后感 3

  几天前,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女巫》,一开始的时候讲了女巫是什么样的,女巫和我们都一样,住在**常常的房屋里,穿**常常的衣服,做**常常的工作。

  女巫非常痛恨、讨厌小朋友,她想把世界上所有的小朋友全部杀死。有一天,一个小女孩在女巫总部偷听到女巫大王的要求,让女巫们尽快把英国所有的孩子全部干掉,一个星期干掉一个是不够的,她还让女巫们在街上开了一家糖果店,里面只卖糖果和巧克力,然后给了女巫们一种药,就是86号慢性变鼠药,这是一种药水,在每颗巧克力或糖果上放一滴就够了,小孩吃下已经滴上药水的食品刚开始没什么变化,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也没什么变化,直到九点的时候,也就是刚上课的'时候,药终于起作用了,小朋友变成了老鼠,有个叫布鲁诺詹姆斯的小男孩也变成了老鼠,但是他逃跑了,后来我也变成了老鼠,我碰到了布鲁诺,我们一起去找到了姥姥,让姥姥帮忙去偷一瓶变鼠药,我们要把女巫们也都变成老鼠,这样就会消灭英国所有的女巫。我偷到药后,把药放在了女巫们宴会的汤里,女巫们都变成了老鼠。后来姥姥带我到了挪威,我们下一步的任务就是获取女巫的名单,并把她们全部消灭掉。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不管面对什么困难,都要敢于面对,困难不可怕,主要是看你有没有勇气去战胜它。

  《女巫》读后感 4

  嗨,我叫孔桢,今天我在自家书橱里找到了《女巫》这本新鲜的书。可我一翻开就倒吸了一口凉气,女巫要**!而且是杀小孩!我冒了一身的冷汗,好不容易才沉住气读完这本书。现在,我来告诉你是怎么回事吧!

  女巫杀孩子是因为她们讨厌孩子,她们千方百计想干掉孩子而不被捕。这次,她们发明出了一种变鼠药,想让全英国的孩子变成老鼠,连我们的小主人公也难逃恶运。可他惊奇地发现,他不是一只普通的老鼠,而是一只老鼠人,是一个能和人交流、披着鼠皮的小人!于是,他和他的姥姥用他们的聪明才智把女巫大王和她的部下杀了个精光。可不久之后,女巫们又评选出了一位新的女巫大王。小主人公下定决心,要周游四海,把女巫全都消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敢于和坏人做斗争,哪怕只有一丝曙光也要坚持,而且要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把坏人打败,使自己脱险。必要的时候必须想方设法逃出坏人的魔掌,免得坏人继续伤害你。小朋友,你们一定要记住哦!

  《女巫》读后感 5

  今天,我读了罗尔徳·达尔先生的一本书,它有一个又酷又好玩的名字,叫《女巫》。

  他讲了一个挪威小男孩的姥姥告诉他,这世界上有女巫!在暑假,小男孩和姥姥一起去了著名海滨城市伯思默思的华丽旅馆去度假。在那里,有着*一百个女巫!小男孩在给两只小白鼠训练时,女巫们竟然进来开年会了!小男孩被女巫们抓住,喝下了变鼠药,变成了一只小老鼠。当他的姥姥看见他时,她哭了。最后,小老鼠在他和他姥姥的共同努力下,竟消灭了整整八十二个女巫!

  我们应该学会识别女巫,然后把她们干掉!因为如果不干掉女巫,她们就会杀死孩子。女巫每天都要杀死一个孩子,如果她们办得到的话。

  记住,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你也要学会勇敢的去面对,而且你还有机会去消灭她们。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当女巫大王摘下她的漂亮面具时,我忍不住惊叫起来;当小男孩被抓住时,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当小老鼠成功逃脱时,我松了一口气;当姥姥看到小男孩变成了一只小老鼠时,我也哭了;当小老鼠被一位厨师砍掉了它的尾巴时,我为他感到伤心;当他们成功时的一桌的女巫变成了一大群老鼠时,我又为他们感到自豪;当他们决定继续干下去时,我很激动。总之,我的心只为这本书提上提下。

  所以,我们也要像故事中的小男孩一样,学会勇敢的去面对现实!

  《女巫》读后感 6

  《狮子女巫和魔衣橱》这本书是由英国的刘易斯创作的。这本书讲述了四个少年为了躲避英国战争而逃离,无意间发现进入一个魔法橱柜,就会来到一个全新的世界。

  这个世界被白女巫给施了冰天雪地的魔法。这四个少年用自己的机智勇敢打败了女巫,让这个世界重新回到春暖花开的季节。

  这里面的四个孩子非常的聪明。他们没有直接找到女巫去打斗,因为他们知道那是自不量力的'行为。这让我想到了那一次放学路上的被欺凌。

  那天,我欢快地走在放学的路上。刚路过一个小巷子,我把头一转变,看到了几个混混在欺负一个女孩子。当时,我就看不下去了,想走过去对那几个坏人说:“你不能欺负小孩子,小心我报警。”

  但是突然想到,我也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子,对这几个混混,我真的有办法威慑住他们吗?如果他们把我抓住,我又怎么能去报警呢?这样不但不能救下那个女孩,还把我给搭进去。

  在救人的前提下,先保护好自己。所以我停下了脚步,悄无声息地离开那个小巷子。

  离开了十米左右的位置,我就赶紧加快脚步,像箭一样的冲到警察局,对警察叔叔说:“警察叔叔,警察叔叔,快过来,那边有几个小混混在欺负女孩子。”警察叔叔听见了,就跟在后面,以百米冲刺速度跑到那个巷子。

  那几个小混混拿完钱,刚准备要走,就被警察叔叔给逮住了。警察叔叔拿着自己的警棍,那几个小混混毫无反手之力,就被制服了下来,那个女孩也安然无恙的回家了。因此,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临危不乱呢!

  在我们看见别人遇到危险的时候,不能一股脑着想着自己可以去救她,而去想自己过去了,是真的能救他,还是会把自己搭过去,会让事情变得更糟。在救别人的同时,要先想到自己,只有保持了自己的安全才可以去救别人。

  《女巫》读后感 7

  在快乐的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惊险刺激的书,书名叫《女巫》,书中一位勇敢机智的主人公“我”和“我的姥姥”一起打败了邪恶的女巫们。 女巫们长得非常可怕,她们没有头发,没有脚趾,口水是蓝色的,手也长得很奇怪,最可怕的还是女巫大王,虽然她戴着一副很好看的面具,可是她的真脸却骨瘦如柴,很像一个骷髅,而且她阴险狠毒,魔法强大,眼睛里还能放出白热化火花,能把人活活烧死。

  “我”虽然被她变成了一只小小的不起眼的小老鼠,可是却一点儿也不畏惧,偷偷的到厨房里把86号变鼠药倒进了女巫的汤里,女巫们全变成了老鼠,被老鼠夹夹死了,“我和姥姥”恢复了原貌。 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我被“姥姥”用袜子装起来放进了女巫的房子,用长尾巴勾住水管,轻轻的爬上女巫的.灶台,把“86号变鼠药”倒进了女巫的汤里的。书上的插图也很美丽,是一只可爱的小老鼠用尾巴勾着管子往上爬,如果用彩色的插图就更好了。

  《女巫》这本书教我们什么是勇敢,机智,我建议大家去读,从中一定会学会很多东西。

  《女巫》读后感 8

  一开始小女巫想去布劳克山跳舞,可是他的年龄太小了,不给去,他想去就偷偷的去了,结果一高兴跑到雷雨女巫那去了,结果被他发现,他到最高首领哪儿去说小女巫的罪状,他们都要求最高首领惩罚小女巫,最高首领的惩罚是把他的扫帚烧了让他走回去,他走了三天三夜才回家,他准备明天早上去买扫帚的,第二天它步行去了买扫帚还买了打火机,他坐着扫帚飞了回去,大家惊人的看着他,他在一路上飞的很快,扫帚不听他的命令还是被他屈服了,以后小女巫不是学*六小时而是七小时,他还帮助了老太太度过了冬天,因为她对守林人施了魔法,然他帮小女巫自己砍柴,从此以后守林人再也不敢阻止老婆婆砍柴了。

  我看完这本书觉得做女巫真惨,做了好事就说是坏女巫,做了坏事就是好女巫,为什么女巫做了坏事还算是好女巫呢?做了好事又成了坏女巫呢?真搞不懂,要是我是小女巫我还是男人作风不跳舞就和乌鸦在家里玩,就玩赛尔号,用魔法升到一百级,去打爆谱尼封印,先交乌鸦下围棋,在跟家里的乌鸦下围棋,然后让乌鸦赢几盘。我觉得小女巫是做事坚持真理的一个女巫,他没有被大女巫说做坏事的女巫是好女巫迷惑住,还是一直很认真的`学*魔法,只做还是不做坏事,他又是怎么超过大女巫的呢因为他把魔法书里的知识背了一遍?所以才超过其他女巫的。

  我们的学*态度和小女巫如果一样也会超过比你强的人让他们听你的,小女巫就是这样超过其他女巫实现自己的梦想的。

  《女巫》读后感 9

  一个小男孩,他的父母在车祸中去世了,于是他就和姥姥生活在一家,每天晚上,姥姥都会给他讲故事,故事里总是会出现戴着一头假发,穿着长袍,戴着手套,还穿着不合脚的高跟鞋的女巫,男孩不太相信这样的故事,可是姥姥说她的一跟大姆指就是被女巫给解决掉了。

  直到有一天,小男孩和他的朋友一起玩耍,他发现了一个发现了一个特别奇怪的女人,她完全符合女巫的特征,还想把一条被驯服的小蛇送给他,他想了想,觉得这一定是女巫的陷阱,吓的赶紧爬到了树上,直到姥姥的声音出现了,他才肯下来。

  还有一次,他和姥姥去海边旅游,发现一群女人走到宴会厅里去开会,他也想听听,于是跑到了屏风后面,偷偷地听到了这群女人的'谈话,原来他们就是传说中的女巫,他们开的会议十分可怕,因为他们算计着想把世界上更多的孩子杀掉,可是这时,有一个女巫突然闻到了他的气味,叫来了列多的女巫,把他用他们新研制的药水变成了老鼠,女巫们放了一个捕鼠夹,幸好他跑的快,跑回了姥姥的住处。他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姥姥,他们合计如何把女巫消灭掉,之后他们在餐厅里放了他们自己研制的药物,消灭了女巫。他又和姥姥周游世界,准备把全世界的女巫都消灭掉。

  我觉得不管变成什么,只要有聪明的头脑,就一定可以实现自己的目标。

  《女巫》读后感 10

  我被“女巫”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住了,今天就让我们进入这个奇妙的海洋吧!

  我来说说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一个小男孩偶然的一次是他从自己的姥姥哪里知道了女巫的样子,还有一天不幸的遇到了真的女巫,不过他安全的逃脱了这个老巫婆。后来他们俩人住进了旅馆,但小男孩却碰到了数不清的女巫和女巫大王,然后小男孩被女巫变成了老鼠,不过女巫也用了让自己变成老鼠的药,最后女巫们和女巫大王全都变成了老鼠。

  我被这本书吸引的原因是:这本书把女巫的样子说得非常清楚,这些难看的样子,让我如此害怕。这本书也使我更加了解了女巫,如果这样,女巫想吃我,我就会认出女巫了。我觉得这本书可以把所有的孩子迷住。

  读了《女巫》,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让我明白女巫是个什么样的人,告诉了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女巫,还包括小男孩和他姥姥的'一次伟大工程,就像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美国。英国的影片里,常常会出现一些让人害怕的片段,那些面对别人对自己造成伤害的人就像,《女巫》中小男孩和他姥姥面对坏人的那种精神一样,因此,我们以后要小心一些坏人对我们带来的伤害。

  现在我要给大家说说最后一章,这章说的是:小男孩和姥姥开始伟大工程的。这一项就是去进攻英国女巫的秘密城堡。虽然没有说如何进攻的,但我想不用说你们都应该知道了吧!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女巫的精彩内容,就去看看“女巫”这本书吧!

  《女巫》读后感 11

  相信世界上有女巫么?读完《女巫》我有这样的疑虑世界上也许真的有女巫呢!太们也许很无哦们狠狠地咬牙切齿,就像是猫看不惯老鼠一样。说不定他们现在就要好好的来对付我们。

  《女巫》里的女巫发明一种能把小孩变成老鼠的药水,幸好有聪明勇敢的主人公,英国的孩子才免遭一难。

  如果真的有女巫,我们一定要识别他们,女巫戴着假发,所以太经常会头痒,因为她们可都是光头,女巫在夏天也会戴手套,她们都受就像动物的一样,很不可思议吧!更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的口水是蓝色的,让我生气的是,她们竟把我们闻成了狗屎的味道!

  我觉得作者罗尔德·达尔他的想象力十分丰富,让我现在还想到女巫还怕怕的。

  我觉得主人公的勇敢。喜欢冒险的主人公竟能揭穿女巫的`阴谋,潜入女巫的房间拿到老鼠药,被厨师砍断了尾巴还能逃跑,决定打败女巫,要是我就没有如此大的勇气。而另外一个人因为馋嘴而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他的父母起初不相信他们的儿子是一只老鼠,最后他和他的父母终于与他相见,让我感到了母爱和父爱。

  这个故事里的姥姥也很伟大。当“我”变成老鼠时,姥姥并没有抛弃我。而是和我并肩作战,打败女巫。

  最后女巫被我们打败了。

  这个故事还让我明白了即使是一只小老鼠也能做出贡献,不要小看小老鼠,再小也能做出贡献。

  《女巫》读后感 12

  这本书的主人公名叫香草。为什么她叫香草呢?因为她太喜欢吃香草烘烤的蛋糕、喝香草浸泡的饮料了。

  本书讲的是:香草每天上女巫学校和放学都是步行走的。每天凌晨2点,她就要起床,用最快的速度做完早餐,以最快的速度吃完早餐,还要用最快的速度跑到学校。一路上都是山路,陡峭险峻,地势很难走,令人望而生畏。有一天,金泼罗老师教女巫们学会了变龙的魔法。香草用魔法变出了一只头连着尾巴的蝌蚪龙来。香草用自己的.智慧和蝌蚪龙,获得了一把红扫帚,上学不再那么艰辛了。随后,香草又遇见了“犀牛小子”,与他成为了朋友……

  这一连串的故事情节,非常有趣好玩,让我爱不释手,读了一遍又一遍,还把它推荐给其他同学看,。

  记得二年级的时候,中午我们吃完饭,都拿着各自的书来看。我拿出《香**巫》看了起来。这时,我看见一旁的林晨阳正在为没有书而发愁。我想:林晨阳他们肯定不会安静下来看会书,意思意思就够了吧。于是,我将《香**巫》给了林晨阳,自己又拿了一本书看。当我再去要回书的时候,林晨阳竟依依不舍地搂着它,像个宝贝似的。没想到,连*时不爱看书的人都这么爱这本书,这本书的魅力可真大啊!

  如今《香**巫》已经被翻得皱巴巴的了,但是,里面的内容却还是那么生动有趣,让人百读不厌,赞不绝口,几乎全班同学都看过。

  我真喜欢你呀——《香**巫》!

  《女巫》读后感 13

  最*老师给我们讲了《香**巫》的故事,我看到那本书上的插图非常有趣,而且这个故事很好玩,总引得我们哈哈大笑。后来我缠着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香**巫》。

  这本书的主角是香草,她的名字是因吃而来,因为她太爱吃香草烤的蛋糕、太爱喝香草泡的饮料;香草的样子也很可爱:头戴蓝色尖顶帽,腰系布满补丁的大裙子,脚穿擦得铮亮的大码皮鞋,鼻子还绿幽幽的。

  香草虽然是女巫,可她不是传说中的那种可怕的坏女巫,相反,她很可爱,很善良,还像我一样有些粗心,有些爱睡懒觉,虽然她上学经常迟到,可这并不影响我对她的喜爱之情,因为香草上学的路实在太远了,更重要的是她有一颗坚强的心。

  当我看到香草为了上学不迟到,半夜起床,走过黑乎乎的山路,走过黑乎乎的树林,翻山越岭,最终来到学校还要挨老师批评,还要受同学的嘲讽,我真的很同情,也很佩服她,因为她那么勇敢那么坚强。

  终于,在蝌蚪龙的帮助下她找到了一把红扫帚,有了这把魔帚,她可以飞了,她想去哪就去哪,她不用那么早起床,不用挨老师批评了,我真为她高兴。

  在一个遥远的人间小学校,她用魔法惩治了一个坏男孩,而又用魔法帮助他改邪归正,而她自己也收获了很多。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香草,因为她很善良、勇敢,乐于助人,很了不起。我想我也要和她一样。

  《女巫》读后感 14

  这是一本读起来令人恐怖的书,同时也是一本发人奋进的书。

  女巫,从外表看,她们和普通人差不多。不过,那都是他们假扮的。女巫戴着假发,因为她们是秃头;女巫的眼睛中的那个小黑点一直在变色;女巫的'鼻子比普通人大,边上是粉红色的,像贝壳的边;女巫的口水和墨水一样,是蓝色的;女巫不管什么时候都戴着手套,因为他们没有手指甲,只在薄薄的弯爪子;女巫的脚没有脚趾,但为不让别人看出来,她们硬是把自己的脚挤进漂亮的高跟鞋里。女巫专门吃小孩,吃小孩是她们的任务,她们计划要把全世界的小孩全部吃掉。越干净的小孩子,他们闻起来越臭,越容易被吃掉。

  达尔和姥姥决定去挪威过暑假,不幸的是,姥姥得了肺炎,只得去华丽的英国旅馆度假。一天,达尔在旅馆的一个大房间里训练他的小白鼠,没想到这个房间是女巫大王开年会的地方,这天正好碰上她们在这里开年会。女巫大王告诉女巫们:“我发明了一种药水,叫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小孩吃了这种药水,就会慢慢变成老鼠。”当场,女巫大王就用巧克力把詹金斯骗了进来,并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在年会快开完时,一个老女巫把达尔也闻了出来,把他也变成了老鼠。

  外形是老鼠的达尔,他的声音并没有变,因此姥姥还是认出了他。达尔和姥姥决定冒险消灭女巫。一天,姥姥把达尔装进一只袜子里,把他偷偷放进了女巫大王的房间。达尔偷到了一瓶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达尔又溜进厨房,把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倒进了女巫们要喝的汤里,把英国女巫们全部变成了老鼠。

  接着,他们又计划把全世界的女巫都变成老鼠,并准备要为这个计划而奋斗终身。

  这本书告诉我们:即使你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去消灭敌人。只要有爱有勇气,即便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世界上最强大最可怕的女巫!

  《女巫》读后感 15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这是《女巫》这本书的作者,罗尔德。达尔问的一句话。如果让我来回答你,我一定坚定地告诉你:“我一定会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有信心就会有希望!”

  这本书讲了一个小男孩儿,他的姥姥给他讲关于英国女巫的故事。这个小男孩儿曾经两次碰到女巫,第一次,安然无恙。第二次,却因为偷听女巫大王在旅馆的会议室里对众多女巫说怎么做“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而被女巫大王变成了一直小老鼠。后来,他通过了姥姥的帮助,找到了慢性变鼠药,在女巫的晚饭里面到了进去。虽然最终小男孩儿没有变回人,但是他却把女巫们全部消灭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儿。他并没有因为自己被女巫变成老鼠药而难过,而伤心,而悲伤,而是心里充满了信心,决定打败女巫们。他并不知难而退,反而知难而进。

  生活中,我和这个小男孩儿一样。考试后,试卷发下来了,我考了84分,爸爸妈妈没有批评我,而是和我一起看一看题错在哪里,分析题意。我没有因为没有考出理想的成绩而放弃,我在课堂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在下一次考试中,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考到了全班第一名。我非常兴奋,努力就会成功。再看看我们的南非世界杯足球赛,谁也没有想到西班牙会成为冠军。就在2007年,西班牙队还一度面临着无法打进欧洲杯决赛圈的危险,短短3年时间过去,“斗牛士”凭借着信心和努力,成为了世界杯和欧洲的“双冠王”。

  我敬佩小男孩儿的同时,我也厌恶那些女巫们。她们整天在旅馆的会议室里,商量怎么对付孩子,怎么消灭孩子,怎么杀死孩子。看着女巫们把布鲁诺。詹金斯变成一只老鼠,我实在对她们的做法感到愤怒。为什么要伤害我们小孩子,为什么?!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着女巫,我想对她们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即使你们是女巫,但是也可以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摘掉你那美丽的面孔,用你真实的身份来面对每一个人,帮助每一个人。”

  只要我们有信心,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努力终将会有回报,我们一定会让我们的世界变得和谐美丽!

  《女巫》读后感 16

  世界上真有女巫吗?这一个异悬的问题压下我的心头……

  不管世界有没有女巫,只要有着像主人公有着希望是厄运的忠实的姐妹的乐观主义精神,和有着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强的信念的坚持不懈来勇敢面对女巫和生活上的种种问题。小小年纪的主人公犹如生命力顽强的小草。无意进入女巫的会议,被那蛇蝎心肠的女巫把他变成一只老鼠。主人公并没有痛不欲生因此放弃自己,而是联合姥姥把女巫消灭。小小年纪就有如此豁达不羁的胸怀,有着坚定不移的信念,有着锐不可当的勇敢。主人公不单是小草还是松柏,象征坚贞,松枝傲骨峥嵘,柏树庄重肃穆,且四季长青,历严冬而不衰。回想社会上……

  20xx年六盘水一男子爬上楼顶欲寻短见因妻子出走。20xx年7月1日陵县男子讨薪未果轻生民警劝说化险。20xx年7月姓李女子跳楼消防兵将其劝解后送至医院进行治疗。李某返回家后,劝解无效再次跳楼。

  梦想折断了翅膀,当生命遭遇了风霜,谁也免不了忧伤,彷徨;欢笑凝固成悲伤,当生命面临洪荒,谁也免不了失望,迷茫。生活中挫折与伤痕常在,生命中痛苦与凄迷常伴,如果无法忘却,不如学会坚强。

  如果说他的命运是那破旧的花架,那么因为他的坚强意志,变得繁花似锦,光艳夺人;如果说他的命运是那漆黑的夜空,那么因为他的坚强意志,变得繁星闪烁,熠熠发光;如果说他的命运是那贫瘠的土地,那么因为他的坚强意志,变得葱葱郁郁、油油翠绿。

  《女巫》读后感 17

  暑假的一天下午,我在书房里吹着空调,静静地看书。当看到《蓝小鱼很想当女巫》这篇文章时,我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看着书中的故事,我好羡慕蓝小鱼。羡慕他有会魔法、充满爱心、活泼快乐的姨妈和宽容善良的鱼妈妈。如果鱼妈妈和姨妈也和蓝小鱼的爸爸一样严厉,那蓝小鱼的童年一定是灰色的,他的心情该是多么压抑呀。

  我不禁想起我自己。我也有一个严厉的老师,他几乎每天放学都要把我们班留下来做功课,既要写得快,又要写得美,所以每天我们都觉得都精疲力尽。我还有一个严厉的妈妈,一旦我犯了错,她就抄起家伙打我,每一次我都被打得嗷嗷大哭。这样严格的教育令我身心疲惫、心惊胆颤。不过我庆幸的是我有一个慈祥的爷爷。我的爷爷和我的'妈妈教育方式截然不同,他对我非常宽容,不管我犯什么错误,他从来不对我发脾气,更不会对我大声斥责,而是耐心地给我讲道理,让我领悟到自己错在哪里。爷爷的宽容如春风化雨滋润着我的心田,让我在轻松、愉悦,甚至是自我反省中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俗话说,严师出高徒。但是与其强行灌注,不如润物无声。严厉固然重要,但是宽容更有其自身的意义。希望那些对孩子严厉的人给他们更多的宽容和快乐。

  我多么希望这种宽容也能在我的老师和妈妈身上闪耀呀……

  《女巫》读后感 18

  《女巫》这本书是说“我”、“我”的姥姥,女巫大王、詹姆斯先生和太太、布鲁诺、和斯特林先生这些主人公发生的事情,事情是这样的:“我”和姥姥来到了有斯特林杰先生的旅馆,然后“我”带着“我”的小老鼠来到了楼底下上面挂着“防止虐打儿童王家协会会议”的会议厅来训练,过了一会儿,有一大批女人进来了,后来,“我”才发现她们都是一些邪恶的女巫们,最后,女巫们还是发现了“我”用“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把药方撒在了女巫们的菜里,把女巫们变成了老鼠,后来“我”和姥姥还准备去消灭更多的女巫。

  我觉得姥姥是个慈爱、勇敢、随机应变的老婆婆,她是多么的神圣啊,她值得所有的人向她学*。

  我还觉得“我”喜欢勇敢、一心为民的好人,我们不一定能做到像“我”一样勇敢,虽然“我”已经变成了老鼠,但“我”不会有任何抱怨,如通过是我,我一定会找到家人,吵着闹着要家人把我再次变**,所以我真的真的很佩服“我”。

  《女巫》读后感 19

  《女巫》是一本非常有趣的幻想小说。作者通过小说的主人公――――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与女巫斗争的故事,让我们认识了善于伪装的邪恶女巫与善良聪明机智的小男孩。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害怕邪恶势力,要用智慧、勇敢和积极的态度去战胜它。

  作者笔下的女巫擅于用“**常常”的女人形象来遮掩她们丑陋的面目,强迫主人公小男孩服下变鼠药变成了老鼠。小男孩虽然被变成了老鼠,但是他却认清了女巫的邪恶面目与罪恶伎俩。在姥姥的帮助下,让他更加机智和勇敢地战胜了困难,消灭了全英国的女巫。小男孩虽然不能还身于人,但是依然和姥姥相依为命,计划着要消灭世界其他地方的女巫。

  小男孩是不幸的,却很智慧和勇敢。虽然没有能够躲过女巫的魔爪,却不畏艰难与伤痛,在姥姥的帮助下,化老鼠身子的劣势为优势,混入客厅智投鼠药,勇敢地与女巫展开斗争,夺取了胜利。读了这本书,让我认识到:对于一个人来说,遇到困难在所难免,但是不能让困难毁灭我们追求美好的理想。当困难发生了以后,要有勇气面对它,要用智慧和机智,以及团结协作的力量去战胜困难。对于学*中的困难,要不畏难,不退缩,认真思考,虚心求教,取得理想的成绩。要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培养我们坚定不移的意志。小男孩是善良而积极的。当他变成老鼠后,面对有限的生命,仍然对生活充满信心,还想着能够陪伴姥姥走完人生的道路,继续计划消灭女巫。作者用故事传达了这样一个道理,善良终究会战胜邪恶。我被主人公小男孩的善良深深地打动了。我们会在长大的过程中经历很多事情,但是保存善良与真诚是需要我们努力去做的。热爱我们的生活,热爱我们的亲人,热爱我们的老师和同学,是对我们生命的尊重。我从主人公小男孩有限的生命中,感受到我们生活的幸福。我们无论在生活与学*中,都要学会思考,努力去做一个善良而又机智,拥有正义感,乐于助人的小朋友。

  《女巫》读后感 20

  我看了一本南方分级阅读的书,名叫“撒玛女巫的魔咒”作者是李国伟。广东创建“书香校园”活动推荐书目、广东中小学争当“阅读之星”活动推荐书目、广东“千万少年快乐阅读”活动推荐书目。出版社是由南方日报出版社和贵州人民出版社联合出版。

  这本书主要写了小雅收到爸爸的信,和“你”去找父亲,所以,“你”与小雅走进Y国,遇到的一系列惊险刺激的故事。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就是每一段故事后边的谜题选择,这些题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整本书主要围绕“探险”来写的。探险对于我们来说远了点,但实话说,探险即刺激又危险:危险在于在探险路上遇到的困难,而刺激是在危险中体现出来的。我看了大结局,觉得在探险中,推理是较为重要的,如果不仔细思考再去做,便有可能遭到被惩罚以及丧命的下场。在生活中,推理是重要的:要推出做了这件事有什么后果再去做;在学*、数学中,推理也是无处不在的。而有些人,根本不去想这件事会导致怎样的后果,只管自己喜欢就去做,不喜欢就不去做,自己喜欢的,往往会藏有危机,而自己不喜欢的,做了,可能就是你一辈子的快乐。

  这本书带给了我一种全新的'感觉。它不像亲情小说那样诗情画意,也不像神话故事那般绚丽多彩,更不像哲理小说那般深奥高明。它能带给我们一种说不出的刺激。书中的变化婀娜多姿:时而紧张;时而神秘;时而欢乐。我从这本书中的故事学会了做事要永不放弃、坚持到底。在生活中,有许多事情,我们可能想过放弃,可我们不能放弃。比如说:我们在拼装模型的时候,会遇到很多问题,也许我们曾想过放弃。但是我们这时候要记住这八个字:永不放弃、坚持到底。


《麻雀》读后感合集二十篇(扩展2)

——社戏读后感合集二十篇

  社戏读后感 1

  《社戏》是鲁迅写的一部小说,文章中写了不少的人,诸如外祖母的疼爱、母亲的孝顺与关爱,朋友们的关心与聪明等等,都给读者留下很深的印象,但最深刻的,还是迅哥在*桥村受到的优待。

  关于受优待的原因,可能有许多,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一、家庭好,迅哥家可能当时算得上大户,故受大人敬。

  二、读过书,能读“秩秩斯干,悠悠南山”之类,所以受所有人特别是孩子们敬。

  这让我想起,在我刚毕业时的一个同事,只读完小学五年级,也就十二三岁开始教学,教了一辈子的小学,还当上了村小学的村长,到我,中专毕业,十八岁开始教学,如今十又五年矣!现在,大学本科毕业,怎么也少不了二十三四岁,想教小学还得通过招考,看来,读书人在*三十年,身份下降的不轻呀!不过,社会对读书人的评价降低,是不是就不要读书了呢?

  当然不可,虽然现在的大本生,有许多得像刚完成义务教育的初中生一样,下车间,上一线,但他们如果真正地掌握了知识,具备了文化,那么,不需要很长时间,他们便可以脱颖而出,成为车间、科室的'领导,而没有文化的人,永远在一线在做着他们能做的贡献!

  其实,上面的过程,与人生完全一样,人刚出生时,都一样,都是顽石一块,随着不断地学*,顽石可能开始含铁,再变铜,最后成金!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甚至博士又如何,我这里所说的成金,是说你成为真正的文化人,有较高的修养,懂礼仪,精通知识,灵活运用,而非一般的读书人,特别不是指那些读死书的人。

  当金子与石头放在一起时,即使是瞎子,也可以凭触觉,感受到金子的与众不同的,除非你遇到的是傻子,那就不好说了,因为傻子还不如瞎子。不过,还是不要怕,你可以放弃傻子,去找瞎子甚至是智者!记住,是金子不必怕埋没,只要有梦在,姜太公八十可以钓到周文王,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再创九十钓鱼之佳话,不亦不妄此生乎?

  社戏读后感 2

  《社戏》读后感 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同时更激起了我和农村孩子对自己家乡的热爱。

  在鲁迅笔下,一些普通的农家孩子,都是那么可爱,纯朴,他们的思想又是那么高尚无私,真切体现当时农村孩子的风貌。在这些孩子中我更喜欢双喜和七斤,他们勇敢无私,热情活泼,热爱劳动。双喜更是个讲义气的人。七斤也常和小鲁迅玩抓蟋蟀的游戏,他们从不计较,和睦相处,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

  我反复地读者这篇我最喜欢的小说《社戏》,仿佛感到整篇作品中的每一个词都倾注着鲁迅对农村孩子深深的爱,我真切地感受到农村孩子也是很幸福的。

  社戏读后感 3

  虽然我只是个小学生,但我很喜欢读鲁迅公公的作品,特别是《社戏》这 篇文章,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使我读了还想读。每当我翻阅时,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公公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公公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同时更激起了我和农村孩子对自己家乡的热爱。

  在鲁迅公公笔下,一些普通的农家孩子,都是那么可爱,纯朴,他们的 思想又是那么高尚无私,真切体现当时农村孩子的风貌。在这些孩子中我更喜欢双喜和七斤,他们勇敢无私,热情活泼,热爱劳动。双喜更是个讲义气的人。七斤也常和小鲁迅玩抓蟋蟀的游戏,他们从不计较,和睦相处,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而我曾为了一点小事和同学闹矛盾,现在想起来觉得很惭愧,读了这 篇文章后,我觉得作为七斤的后代也应该有谦让 精神,和同学搞好关系营造一个和谐的校园。

  我反复地读者这 篇我最喜欢的小说《社戏》,仿佛感到整 篇作品中的每一个词都倾注着鲁迅公公对农村孩子深深的爱,我真切地感受到农村孩子也是很幸福的

  社戏读后感 4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也似的好戏了。”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我很喜欢那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那是很感人的。《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

  我觉得这篇文章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虽然少,分量却很重。我觉得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

  我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很欣赏文章的结尾,只是单单的一句话,却能如此强烈地表达心情。我们真的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只是纸上谈兵,而是真得“珍惜”。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在经历岁月的磨炼后,我一定会,不是可能,而是“一定”,会以一名艺术家的身份来发表我的感受。

  社戏读后感 5

  学完《社戏》这篇文章,使我不得不感叹鲁迅先生的文采。有聪明、善解人意、反应灵敏的双喜,还有善良、淳朴、宽厚的六一公公。

  而鲁迅先生所难忘的是*桥村的老人孩子那种淳朴、善良、真挚的感情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情。

  鲁迅先生以饱含深情的笔触,写出了在十一二岁时在*桥村夜航到赵庄去看社戏的一段经历。表现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美好品德;表达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深厚感情和对摆脱封建束缚的自由生活的向往。

  部分景物的描写,为我们展示了一幅江南水乡所特有的清新优美的图景。

  社戏读后感 6

  “**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散发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隐胧在这水气里。”月光通过竹叶,星星点点的落在湖面上,那如诗如画的*桥村是鲁迅先生笔下《社戏》的场景。写到夏夜行船,鲁迅先生也一定怀着急切心情;写到归航偷豆,先生的嘴角一定挂着微笑。那是讯哥儿心中的美好,更是他心中的依恋,心里的故乡。

  提到故乡,便不由地想起了我的外婆。外婆喜欢看戏,无论在哪里唱戏,唱的是什么戏,她都会兴致勃勃去观看,看得多了也就会唱了,虽然唱的戏文我不大听得懂。外婆听戏时,与往常的大大咧咧不同,她会安静地坐在那,偶尔跟着哼几句,眼神专注。她说:“看戏的时候才会高兴,心安咧!”

  对鲁迅先生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尽管那夜的戏并不好看,豆子也并不好吃,但他仍然对此恋恋不忘。这位经历浮世颠簸却始终为人民守着一份良善的人,这位即使身处逆流之中也要为国民拼搏呐喊的人,在寂寥的黑夜里总会感到一丝疲惫吧,也许唯有儿时记忆记拼凑出来的那点滴快乐,才能轻轻地散去他心头的烦闷与忧愁吧!

  所以,不论是鲁迅、外婆,亦或是我们自己,都大抵如此,谁的内心无一角安宁地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守着那一份美好;在孤独迷茫的时候,不忘那一份初心。即使路途再艰难,他们也不会太孤独:因为无论身在何处,心底总有一处安宁!

  “咿一—呀!”*桥村的戏又开始了,少年归来,还是当初的模样。轻轻棹起船桨,几圈涟漪晃散了一汪清水……

  社戏读后感 7

  一个人都有一次童年,它或*凡,或精彩,都多少的影响了现在的我们自己。这些天,我就走进了鲁迅的童年生活,找寻他记忆中的童年所带给他的,在寂寞中呐喊的力量。

  对于鲁迅来说,现实是沉重的打击,而童年就定是理想的方舟。潺潺的流水,碧绿的豆麦田,清香的水汽,朦胧的月色……在到处都是江南元素的环境下,迅哥儿坐船去看戏。结合书上的插画,我能想象到在摇曳飘荡的小船里,迅哥儿正在用好奇而又期待的眼神望向远方戏台上的“灯火通明”,这是渴望的戏,是家乡的戏,是童年的戏。带着不舍,“我”坐船回家,“回望戏台,它又飘渺得像一座仙山楼阁,满被红霞罩着了”。是啊,我们总是能在童年的片段中体味到美好。回望童年,细细品味,原来自己还在江南水乡自然美好的风光中看过戏。这美好的、温馨的记忆,滋润着鲁迅,让他无比怀念自己的童年,也不禁让我沉醉在这江南风光中。

  童年的环境会影响我们,而那些挚友,也必定是记忆中最闪亮的点缀。双喜、阿发、桂生和迅哥儿组成了偷罗汉豆四人组,他们在饥饿之时跑到六一公公的地中偷豆,惊险、刺激、很有挑战性,在这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了这些朋友们的聪明机灵,我相信这些品质一定会影响着鲁迅的。当我读到这时,想起了《追风筝的.人》里,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友谊。在阿米尔被欺负时,哈桑挺身而出保护他,完成仆人的使命,尽到朋友的情谊。不管是国内经典还是国外名著,这里面的友谊都令人向往与感动。我也感谢一下朋友的出现吧,谢谢你们让我的童年如此美好。

  没有人能把童年的拼图拼完整,但正是这些碎片,才让童年更加珍贵。童年的美好带给鲁迅呐喊的力量,让他成为一个坚毅的人。在这样经历的感化下,我也会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

  社戏读后感 8

  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黑色的夜空、圆圆的明月、一座石板小桥、一只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

  《社戏》全文原有前后两个部分,课文节选自后一部分,描写作者幼时一段看社戏的往事,表现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和留恋的心情。

  本文的景物描写极具特色。作者采用写意笔法,从色彩、气味和声响等方面,描绘了月夜行船、船头看戏、午夜归航这几个画面,情景交融,充满水乡特色。色彩如豆麦的“碧绿”,远山的“淡黑”,月光的“皎洁”,渔火、灯光的“红”,航船的“白”;气味如豆麦和水草的“清香”等;声响如船行的“潺潺”声,孩子们的笑声,横笛的“宛转,悠扬”,诸方面写得简洁干净,生动传神。作者还运用各种比喻、拟人等手法,如表现船行之快,用远山来陪衬,“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直接描写船,“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化静为动,增加了景物描写的效果。

  本文并不想一般地谈论文章结尾的写作技巧。“人生经验通感”也不是只靠结末一句才发挥自己的威力。它可以在行文中无处不在,渗透全文。但鲁迅却还能在读者即将要放下书本时又使他们欲罢不能。手中的书本合上了,心里的人生经历的书本却又翻开了。

  社戏读后感 9

  再也没有像昨夜的豆一样好的豆了;再也没有似那夜的好戏了;再也没有那样开心的“旅途”……他的一次次回望戏台,看它被红霞罩满,又如出来未到一般,一丝丝快乐夹杂着悲凉。还记得内心的期待吗?还记得一天的难受吗?还记得连声称赞的戏吗?一定记忆犹新吧!它曾经是那样令人着迷,他用一天的忧郁换得了那样一场精彩的社戏呀!

  我也向往那**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朦胧在这水气里。也曾憧憬一座座仙山楼阁,被红霞罩着的希望!念着“秩秩斯干幽幽南山”的他所么可爱,去掘蚯蚓,在河沿上去钓龙虾,一同去放牛。多么简单却充满乐趣的生活。谁说鲁迅先生就一定是严肃的呢?其实他也曾经天真,曾经幼稚。这真实的快乐怎是我们这些90后所能领略的呢?我不否认我羡慕他的童年,他在自然中感受乐趣,感悟人生!

  他爱看戏却唯怕老旦,和双喜他们径奔上船,骂着老旦,消失在隐约的月色下……之后几个年长的慢慢摇船,几个到后舱去生火,年幼的几个剥豆,就这样,他们在八公公的船上吃着豆子,害怕被骂越有着一种奇妙的乐趣。

  现在他离开了世界,留给我们的不仅是优秀的创作还有那张严肃的照片。说能听懂他内心的独白,恐怕世上已无几人吧!他不过曾经只是个孩子,一个爱戏的孩子罢了……

  社戏读后感 10

  再也没有像昨夜的豆一样好的豆了;再也没有似那夜的好戏了;再也没有那样开心的“旅途”……他的一次次回望戏台,看它被红霞罩满,又如出来未到一般,一丝丝快乐夹杂着悲凉。还记得内心的期待吗?还记得一天的难受吗?还记得连声称赞的戏吗?一定记忆犹新吧!它曾经是那样令人着迷,他用一天的忧郁换得了那样一场精彩的社戏呀!

  我也向往那**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朦胧在这水气里。也曾憧憬一座座仙山楼阁,被红霞罩着的希望!念着“秩秩斯干幽幽南山”的他所么可爱,去掘蚯蚓,在河沿上去钓龙虾,一同去放牛。多么简单却充满乐趣的生活。谁说鲁迅先生就一定是严肃的`呢?其实他也曾经天真,曾经幼稚。这真实的快乐怎是我们这些90后所能领略的呢?我不否认我羡慕他的童年,他在自然中感受乐趣,感悟人生!

  他爱看戏却唯怕老旦,和双喜他们径奔上船,骂着老旦,消失在隐约的月色下……之后几个年长的慢慢摇船,几个到后舱去生火,年幼的几个剥豆,就这样,他们在八公公的船上吃着豆子,害怕被骂越有着一种奇妙的乐趣。

  现在他离开了世界,留给我们的不仅是优秀的创作还有那张严肃的照片。说能听懂他内心的独白,恐怕世上已无几人吧!他不过曾经只是个孩子,一个爱戏的孩子罢了……

  社戏读后感 11

  再也没有像昨夜的豆一样好的豆了;再也没有似那夜的好戏了;再也没有那样开心的“旅途”……他的一次次回望戏台,看它被红霞罩满,又如出来未到一般,一丝丝快乐夹杂着悲凉。还记得内心的期待吗?还记得一天的难受吗?还记得连声称赞的戏吗?一定记忆犹新吧!它曾经是那样令人着迷,他用一天的忧郁换得了那样一场精彩的社戏呀!

  我也向往那**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朦胧在这水气里。也曾憧憬一座座仙山楼阁,被红霞罩着的希望!念着“秩秩斯干幽幽南山”的他所么可爱,去掘蚯蚓,在河沿上去钓龙虾,一同去放牛。多么简单却充满乐趣的生活。谁说鲁迅先生就一定是严肃的呢?其实他也曾经天真,曾经幼稚。这真实的快乐怎是我们这些90后所能领略的呢?我不否认我羡慕他的童年,他在自然中感受乐趣,感悟人生!

  他爱看戏却唯怕老旦,和双喜他们径奔上船,骂着老旦,消失在隐约的月色下……之后几个年长的'慢慢摇船,几个到后舱去生火,年幼的几个剥豆,就这样,他们在八公公的船上吃着豆子,害怕被骂越有着一种奇妙的乐趣。

  现在他离开了世界,留给我们的不仅是优秀的创作还有那张严肃的照片。说能听懂他内心的独白,恐怕世上已无几人吧!他不过曾经只是个孩子,一个爱戏的孩子罢了……

  社戏读后感 12

  《社戏》读后感 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同时更激起了我和农村孩子对自己家乡的热爱。

  在鲁迅笔下,一些普通的农家孩子,都是那么可爱,纯朴,他们的思想又是那么高尚无私,真切体现当时农村孩子的风貌。在这些孩子中我更喜欢双喜和七斤,他们勇敢无私,热情活泼,热爱劳动。双喜更是个讲义气的人。七斤也常和小鲁迅玩抓蟋蟀的游戏,他们从不计较,和睦相处,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

  我反复地读者这篇我最喜欢的小说《社戏》,仿佛感到整篇作品中的每一个词都倾注着鲁迅对农村孩子深深的爱,我真切地感受到农村孩子也是很幸福的。

  社戏读后感 13

  暮色里,月光透过竹叶,如醉,轻盈铺衬安静的疏影于湖面上,泛着星光般的点点晶莹。几位孩童泛着蓬船,听草台唱那咿咿呀呀的小曲。江南水乡,夜深星疏,溟溟蒙蒙,静谧美好。那个如诗如画之地唤*桥村,是鲁迅先生笔下《社戏》的场景。

  鲁迅,早已家喻户晓的名字。那位经历了人生舛错,身世浮沉却始终为人民守着一份善良的人;即使身处逆流之中,也要拼搏的人。他勇敢,无畏,看起来无坚不摧。但在寂寥无声的黑夜,也总会感到一丝疲惫。温柔的.记忆便一点点拼凑,轻柔的拂去人心中的烦闷与疲倦。

  我不相信鲁迅笔下的人物会没有自己的影子,自己的心愿,鲁迅塑造了他,相信,也成全了自己。

  写到夏夜行船,鲁迅先生也定怀着急切的心情吧;笔落归航偷豆,先生嘴角也定噙着几分笑意吧。那是迅哥儿心中的美好,更是鲁迅先生心中的依恋,心里的故乡!

  迅哥儿不是鲁迅,但一定是鲁迅的写照。记得开头说“倒数上去二十年”。那时的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灰蒙蒙的天空被云翳蒙盖,广袤的土地上不知流淌过多少亲人的鲜血,每个人的眼里皆是一片死气沉沉,看不到一丝光亮。北京?也无什么区别。

  迅哥儿去看戏,却看透了社会风气。此番此景,他想起了*桥村,想起了那些虽不会读“秩秩斯干”却天真纯朴的伙伴,想起了那夜并不美味的豆子。他看厌了,看倦了如今的人心,他的心儿早已回去,回到那方蓝天白云下的水乡。

  鲁迅不也如此?

  我们,大抵都如此,谁的心儿不安于一处?夜深人静的时候,守着一份美好;孤独惘然之时,懂得一份初心。

  流浪求学的人,无论身在何间,心总在故乡。所以,即使前路再艰难,路途再遥远,他们都不孤独。

  “咿——呀!”

  *桥村的社戏又开始了,少年还是少年。渺远的黑夜上没有如沸的繁星,取而代之的是不喧闹的稀疏星儿。少年轻摇橹,摇皱了这一汪清水。

  他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社戏读后感 14

  《社戏》一文不少老师在设计教案时都会把文中人物形象和自然风景的分析作为重点,这样固然也是一种思路。但是对于这么长的一篇课文,作为公开课展示出来,如果不从全盘考虑,没有自己独到的分析,课堂必然显得*淡而无味。作为一课时就要完成的课文,我觉得必须要有它的亮点与制高点,于是我把*桥村的闭塞、落后作为课堂的转折点来设计了自己的教案。

  我把整堂课设计成四大环节:导入新课——整体感知——文本研读——主题探究。采用首尾照应的方式,利用鲁迅的照片导入又以他的照片收尾。在整体感知了文中因为“人情淳厚,山水秀美”而得出结论——这戏“好看!”研读环节中我先让学生解读了作为”乐土”的根由。

  之后抛出“为什么作者要把如此优美的'画卷置身于*桥村这样的环境中?并引出对概述*桥村的句子的分析与解剖,为了纵向理解这个“百分之九十九不识字“的*桥村,我引进了鲁迅《故乡》开头中荒凉、萧瑟的环境的文段描写与课文进行了对比,并呈现了《范爱农》中的一段情节,在学生深情的朗读,在低沉的音乐中,我问:这这时得故乡还那样让人挚爱不舍吗?这时的人情还依然虔诚的淳厚吗?让学生说比较后的感受。并进一步追问“故乡遗失了什么?”学生在鲜明的对比中深刻感受到人情与风景不再的遗憾。也因此理解了《社戏》仅是鲁迅的一次精神的返乡,鲁迅心中那不受世俗沾染的*桥村是他心中一方永恒的净土,精神的家园,理想的圣地。

  最后,当我再一次出现鲁迅的照片,让大家感受他威严犀利的形象时,我以一个在我看来是震撼学生心灵的问题“鲁迅将此文收集在《呐喊》中,那么他要呐喊什么?”结束了课堂。

  社戏读后感 15

  暮色里,月光透过竹叶,如醉,轻盈铺衬安静的疏影于湖面上,泛着星光般的点点晶莹。几位孩童泛着蓬船,听草台唱那咿咿呀呀的小曲。江南水乡,夜深星疏,溟溟蒙蒙,静谧美好。那个如诗如画之地唤*桥村,是鲁迅先生笔下《社戏》的场景。

  鲁迅,早已家喻户晓的名字。那位经历了人生舛错,身世浮沉却始终为人民守着一份善良的人;即使身处逆流之中,也要拼搏的人。他勇敢,无畏,看起来无坚不摧。但在寂寥无声的黑夜,也总会感到一丝疲惫。温柔的记忆便一点点拼凑,轻柔的拂去人心中的烦闷与疲倦。

  我不相信鲁迅笔下的人物会没有自己的影子,自己的心愿,鲁迅塑造了他,相信,也成全了自己。

  写到夏夜行船,鲁迅先生也定怀着急切的心情吧;笔落归航偷豆,先生嘴角也定噙着几分笑意吧。那是迅哥儿心中的美好,更是鲁迅先生心中的依恋,心里的故乡!

  迅哥儿不是鲁迅,但一定是鲁迅的写照。记得开头说“倒数上去二十年”。那时的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灰蒙蒙的天空被云翳蒙盖,广袤的土地上不知流淌过多少亲人的鲜血,每个人的眼里皆是一片死气沉沉,看不到一丝光亮。北京?也无什么区别。

  迅哥儿去看戏,却看透了社会风气。此番此景,他想起了*桥村,想起了那些虽不会读“秩秩斯干”却天真纯朴的伙伴,想起了那夜并不美味的豆子。他看厌了,看倦了如今的`人心,他的心儿早已回去,回到那方蓝天白云下的水乡。

  鲁迅不也如此?

  我们,大抵都如此,谁的心儿不安于一处?夜深人静的时候,守着一份美好;孤独惘然之时,懂得一份初心。

  流浪求学的人,无论身在何间,心总在故乡。所以,即使前路再艰难,路途再遥远,他们都不孤独。

  “咿——呀!”

  *桥村的社戏又开始了,少年还是少年。渺远的黑夜上没有如沸的繁星,取而代之的是不喧闹的稀疏星儿。少年轻摇橹,摇皱了这一汪清水。

  他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社戏读后感 16

  <社戏>这篇文章是鲁迅写的小说<呐喊>中的一篇,是作者虚构的童年时发生的事。

  <社戏>写的是主人公在夏天时到鲁镇去,和一些小朋友们玩,又去看社戏,回来的路上还偷豆吃,不亦乐乎。

  文章的最后一句是"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再没有看过那夜似的好戏了。"其实,那夜的戏并不是那么的好看。"。我最愿意看的是一个人蒙了白布,两手在头上捧着一支棒似的蛇头的蛇精,其次是套了黄布衣跳老虎。但是等了许多时都不见","然而老旦终于出台了。老旦本来是我所最怕的东西,尤其是怕他坐下了唱。""那老旦当初还只是踱来踱去的唱,后来竟在中间的一把交椅上坐下了。我很担心;双喜他们却就破口喃喃的骂。我忍耐的等着,许多工夫,只见那老旦将手一抬,我以为就要站起来了,不料他却又慢慢的放下在原地方,仍旧唱。"从这些句子中都可以知道社戏并不是很好看。而豆也并不怎么好吃,可以从"但我吃了豆,却并没有昨夜的豆那么好。"中看出。

  我们生活中也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比如很多人抢菜会觉得很好吃,而没人抢,只有自己一个人吃,就会觉得无味。还有就是一些同学一起在野炊,做的饭菜不一定很好吃但却吃得很有味道。

  社戏读后感 17

  鲁迅先生用他那纯朴却又引人深思的独特语言,为我们描述了一段江南水乡的童年生活经历,充斥着生活之美。

  首先是景美。在行船的途中,“**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散发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的向船尾跑去了。”江南水乡,美丽而又富饶,江河湖水如丝带般缠绕着她,她也融入了水中,如水般柔软。美丽景色出发美好心情,美好心情生出美妙感想,将这都记录下来,便是美之佳作了。

  其次是戏美。虽然文中直接描写社戏的语句并不多,也没有什么表现赞美、喜爱的句子,但中国上百年来沉淀下来的戏剧艺术,还是在文中有了较多的体现。能连翻八十四个筋斗的铁头老生、背上插着四张旗的武老生,还有咿咿呀呀唱着的小旦。中华民族瑰丽的文化财富,在鲁迅等人的传播下,一定能够继续发扬光大!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便是人美。鲁迅的.文章一向充满着人性美,总有几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值得我们细细品味。比如双喜,他一眼便看出底细,大声叫着“写包票”,为鲁迅争取到了看戏的机会。他划船的技术也是十分娴熟的,一会儿便领着孩子们到了戏台。双喜机灵而又调皮,却也十分“讲义气”,对待朋友特别真诚。比如母亲,在“我”因不能去看戏而不开心,外祖母因“我”不开心而气恼时,母亲一面竭力的嘱咐“我”,还一面不停的宽慰外祖母。母亲是最辛苦的,她承担着承前启后的重大责任,既要教育好孩子,又要赡养好老人。她的压力是最大的,她却是那么的勤劳能干,我们一定要体谅父母。同时,我们也要学会生活,将来到了母亲这个位置上时,才能尽好自己的责任。再比如六一公公,读到偷罗汉豆那儿时,本以为他是个吝啬的铁公鸡,当读到后面六一公公问“我”豆好不好吃,在得到肯定回答后眉开眼笑大声夸奖时,我才发现他是一个多么大度的慈祥老人。他亲切的叫双喜“小鬼”,更反映了他与孩子们的融洽关系,他看着“我”说“请客?——这是应该的”更反映了他的热情好客。

  仔细观察,认真品味,其美就蕴含在生活中。生活中的美是永不败的话题。

  社戏读后感 18

  再也没有像昨夜的豆一样好的豆了;再也没有似那夜的好戏了;再也没有那样开心的旅途……

  他的一次次回望戏台,看它被红霞罩满,又如出来未到一般,一丝丝快乐夹杂着悲凉。还记得内心的期待吗?还记得一天的难受吗?还记得连声称赞的戏吗?一定记忆犹新吧!它曾经是那样令人着迷,他用一天的忧郁换得了那样一场精彩的社戏呀!

  我也向往那**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朦胧在这水气里。也曾憧憬一座座仙山楼阁,被红霞罩着的.希望!

  念着秩秩斯干幽幽南山的他所么可爱,去掘蚯蚓,在河沿上去钓龙虾,一同去放牛。多么简单却充满乐趣的生活。

  谁说鲁迅先生就一定是严肃的呢?其实他也曾经天真,曾经幼稚。这真实的快乐怎是我们这些90后所能领略的呢?我不否认我羡慕他的童年,他在自然中感受乐趣,感悟人生!

  他爱看戏却唯怕老旦,和双喜他们径奔上船,骂着老旦,消失在隐约的月色下……

  之后几个年长的慢慢摇船,几个到后舱去生火,年幼的几个剥豆,就这样,他们在八公公的船上吃着豆子,害怕被骂越有着一种奇妙的乐趣。

  现在他离开了世界,留给我们的不仅是优秀的创作还有那张严肃的照片。说能听懂他内心的独白,恐怕世上已无几人吧!他不过曾经只是个孩子,一个爱戏的孩子罢了……

  社戏读后感 19

  《社戏》开始写了去北京戏园看戏,本来是兴致勃勃地去,然而一进场就有一种压抑的感觉,台上闪烁着红的绿的,台下满是许多头,耳朵里喤喤的响着,连长凳也使人联想到私刑拷打的刑具,不由的毛骨悚然的走出了,终于意识到我*来不适于生存了,表现了对当时恶劣环境的厌恶。第二次看戏本是慕名而去,因为听说有名角,而且对第一舞台抱有希望。但戏园里依然象第一次般拥挤杂乱,而我挤在远处的人丛中看小旦唱,看花旦唱,看老旦唱,名角却还没有出现,不得不对这舞台与名角都深感失望。再加之胖绅士的不屑一顾,反映出当时人际关系的及其冷漠,令我由失望到绝望,终于决定对于中国戏告了别。这北京的戏园正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环境恶劣,人情淡漠,这样的社会连我这个**也不适于生存,何况是孩子们呢?在这样的社会里成长起来的儿童又怎么能成为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呢?

  社戏读后感 20

  鲁迅先生在《社戏》这篇文章中描述了他和乡村小伙伴双喜、阿发、桂生的真诚单纯的友情和快乐,赞美了他们勤劳质朴、热情无私的品质。

  鲁迅在外婆家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其中最喜欢的就是看社戏,整个看戏过程是一波三折。刚开始,鲁迅借不到船,大家都热心的四处帮忙打听,可船都被人家定下了,鲁迅的朋友下午看戏回来,都为鲁迅叹息,后来他们借了八公公的船,才去看了戏。回来时,他偷了六一公公和阿发家的罗汉豆,小伙伴们年龄大点的烧火,小的剥豆,那也是鲁迅吃过的最好的豆了。所有的小伙伴中我最喜欢的是双喜。他细心,考虑周全,好客且处处替别人着想,也是小伙伴们的头。他得知鲁迅订不到船而不能去看戏时,想方设法借到了八公公的船,还巧妙的驳回了鲁迅妈妈的话,让鲁迅没有留下任何的遗憾;看厌倦了他第一个提出回家;偷豆时考虑到阿发家的偷多了阿发会挨骂,让大家去六一公公家田里偷,最后也没有食言,把大家安然无恙的'带了回来。

  虽然其他孩子都没有双喜那么机灵,但他们和双喜一样,都很好客。在他们认为,鲁迅不只是鲁镇其中一家唯一的远客,也是大家公共的客人,大人们给小孩减少工作,让他们陪鲁迅一起玩,让他们把钓到的虾都给鲁迅吃,坐船是还让鲁迅坐在当中,像神一样供着,对他分外尊敬。可爱的六一公公听说鲁迅偷了他的豆,不但不生气,反倒还很感激他,送他一大堆的罗汉豆。

  鲁迅通过这些小事写出了家乡人民的纯朴,表达出了自己对家乡的怀念之情。


《麻雀》读后感合集二十篇(扩展3)

——《劝学》读后感合集二十篇

  《劝学》读后感 1

颜真清曾这样说过: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那么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到底该怎么利用这青春大好事光来充实自我,提高自己呢?我读完《劝学》深有感触。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就是一个磨练的过程。磨掉我们自身的杂质,提升自身的价值,使我们越来越符合这个社会的要求,更好地融入社会。

就像君子博学而日参而省乎己,则智明而行无过矣。古时君子尚且如此,又何况我们呢?

苟子曰:“目不呢不能两视而明,耳不能两听而聪。”其实就是说做事最怕好高骛远,三心二意,生活中凡是成功者,无一不是专注者。因为只有专心致志,才能排除琐事干扰,只有心无旁骛,才能潜心钻研。

学*在于积累,不光要积累表面知识,还要积累更深一层的思想,以此来达到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这都是一些耳熟能详的句子了,可在此之前,我却从来都没有真正的去思考过这句话,直到学完《劝学》。

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看似简单,实则非然。

就说们每天坚持记一个英语单词,那么坚持一年下来就是365个,这是表面的变量,那么我们又会有怎样的质变呢?通过我们多增的这365个单词,我们可以丰富自己的词汇量,以而写出更好的英语作文,我们可以看懂更多英语读物,来提高自己的阅读理解能力,这些又能提高我们的英语表达能力。继之提高我们的交际能力。达到真正的与实际街接。

读《劝学》的感悟很多,可简单的来说还是善于利用有限的学*资源,专心无好高骛远的学*,来提高完善自己。

感谢您阅读小编整理的《《劝学》读后感通用》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小编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劝学》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

  《劝学》读后感 2

  在今天,我在古诗积累本上学了一首文言文《劝学》,在这首诗中我真正体会到了学*的真谛 ,体会到了从前没有过的学*乐趣和收获。

  在《劝学》中我知道了学*不可以停止,人广泛的.学*而且每天对照检查自己,就智慧明达,行动不会犯错误了。整日思索,不如学*片刻收获更大。一些人的本性同一般人没有差别,只是善于借助于外物罢了。积累善行,形成良好的品德,就会得到更高的智慧,具备圣人的思想境界。所以不积累每一小步,就不能远达千里;不汇积细流,就不可能形成江海。人的成功在于永不停止,永不放弃。有些人很专一,看定了一件事一定要完成 。有些人总是不务正业,没有任何东西,这就是因为他(她)浮躁的缘故。

  《劝学》让我体会到要不断的学*,一个题不会,要永不放弃,直到把这个题弄会为止。

  有很多同学读完《劝学》后都不断感叹这首文言文。我觉得同学们在学完这首文言文之后那种“大懒虫”要抓紧赶上那些好同学去,而好同学呢,则要更加努力的学*。俗话说“学无止境”嘛。

  好好学*,天天向上!

  《劝学》读后感 3

  君子说:“学*不可以停止。”

  《诗经》上说:“不要总想贪图安逸,小心谨慎地做好你的工作,子好这种行为,神明知道了,就会赐给你莫大的幸福。最高的修养,莫过于精通道理使得自身起变化,最大的幸福膜过于用原无灾无难。

  我们每天都在认真、拼命的工作,为的是以后,也许是为了以后的以后的收获,却不知正如《劝学》中所说的,整天的冥思苦想,却不知学*片刻有收获,只要你在生活中,在工作中稍有用心,稍有留心的话,你会发现每时每刻你都会有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收获的,积少成多、积土成焉,日久无常,你就会发现,你已成为一位知识的富有者,尽管每个人的先天资质有所差异,但着差异是微乎的,只要聪明能干,多去凭借和利用客观事物,你也会成为君子的。

  积土成为高山,风雨从山里兴起,积水成为深渊,蛟龙就在渊中成长,积累善行养成美德,人就能情操高尚、智慧日增,也就具备了圣人的.思想品质,所以每一步都要踏踏实实地走,这样才能到千里之外,就象前面所说的留心生活中的每一点滴,日久天长的坚持下去就会成为富有者,但是具备了“财富”还应专心致志、刻苦钻研、戒骄戒躁,你才会成为真真正正的“富有者”,只有这些都做到了你才是真正地会学*,懂学*的人,你才可能为人师。

  《劝学》读后感 4

  《劝学》是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荀子所写的,顾名思义,《劝学》里讲的就是勉励,鼓励大家学*,在高中生活中,我有幸学到的第一篇文章就是《劝学》,这篇文章给了我许多启迪,让我受益匪浅。

  学*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有坚持不懈的学*精神,许多学生都明白这个道理,但学*是一件很苦的事情,能坚持下来真的很不容易,可能坚持下去的就是成功者。但如果你三天打渔两天晒网,那肯定不可能成功。

  有恒心,有毅力是所有成功人士的必备条件,做事情不能怕吃苦,坚持到底就是成功!正如文中所说:“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人天分的高低各不相同,但即使你天资聪颖,但不好好学*,还是不如那些天分一半,但坚持不懈努力学*的人。

  粗粗的铁棒可以磨成绣花针,那是何等的毅力!司马迁一生走过无数地方才写出《史记》一书,徐霞客一生用双脚踏遍祖国所有的名川大山,最终写成了《水经注》。古人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赞扬与学*。

  有了这样坚持不懈的.学*精神,再加上专一的目标,那就如同如虎添翼,做事情也会事半功倍。正如文中所说:“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我们要是今天学乐器,明天立志成为歌手,后天又要学画画,那以这种朝三暮四,做事不专心致志的态度,到头来只会像狗熊掰棒子一样——一无所获。

  人的一生是紧张而又忙碌的,我们的人生应高是丰富多彩的,为了过一个有意义,有价值的人生,那就学一学十驾的驽马和用心专一的蚯蚓吧!

  《劝学》读后感 5

  君子说:“学*不可以停止。”

  《诗经》上说:“不要总想贪图安逸,小心谨慎地做好你的工作,子好这种行为,神明知道了,就会赐给你莫大的幸福。最高的修养,莫过于精通道理使得自身起变化,最大的幸福膜过于用原无灾无难。

  我们每天都在认真、拼命的工作,为的是以后,也许是为了以后的以后的收获,却不知正如《劝学》中所说的,整天的`冥思苦想,却不知学*片刻有收获,只要你在生活中,在工作中稍有用心,稍有留心的话,你会发现每时每刻你都会有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收获的,积少成多、积土成焉,日久无常,你就会发现,你已成为一位知识的富有者,尽管每个人的先天资质有所差异,但着差异是微乎的,只要聪明能干,多去凭借和利用客观事物,你也会成为君子的。

  积土成为高山,风雨从山里兴起,积水成为深渊,蛟龙就在渊中成长,积累善行养成美德,人就能情操高尚、智慧日增,也就具备了圣人的思想品质,所以每一步都要踏踏实实地走,这样才能到千里之外,就象前面所说的留心生活中的每一点滴,日久天长的坚持下去就会成为富有者,但是具备了“财富”还应专心致志、刻苦钻研、戒骄戒躁,你才会成为真真正正的“富有者”,只有这些都做到了你才是真正地会学*,懂学*的人,你才可能为人师。

  《劝学》读后感 6

  《劝学》以“君子曰:学不可以已、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开篇。是战国时期杰出思想家荀况的上乘之作。它告诫世人要将学*作为人生的罗盘、灯塔。

  做一个刻苦学*的人,善于学*的人,要像思想家那样去行动,像实干家那样去思考。在读书的过程中强调”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带着目的、带着思想、带着问题去学*,自然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再次,读书还贵在学以致用。在日常生活中要把努力学*和独立思考相结合,学*前人的智慧,思考自己进步的方法,记录自己的心得,用行动来实践。

  荀子所云“锲而不舍,朽木不折,锲而舍之,金石可镂”。学*的态度需要达到坚持不懈的精神,可并不是所有的学子都意识到这一点,即使心知肚明,也未必能落到实处。有的人还未领略到真谛,就半途而废,岂不惜哉!也有的人虎头蛇尾,而忽视了另一半的孜孜不倦,到头来种的是西瓜,得到的是芝麻,岂不惜哉!

  积土成为高山,风雨从山里兴起。积水成为深渊,蛟龙就在渊中生长。积累善行养成美德,人就能情操高尚。人为知识而活,为读书而生,生命有限而学海无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也就是说在生活中,在学*中稍有用心,稍有留心的话,你就会发现每时每刻都会有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收获,积少成多、积土成焉,天长日久,你就会发现,你已成为一位知识的富有者,告诉我们要想达到胜利的彼岸,重在持之以恒。“驽马十驾,功在不舍;楔而不舍,金石可镂。”学*知识、增长才干,是一个长期而艰苦的过程,没有捷径可走。只有心无旁骛,耐得住寂寞,顶得住诱惑,抗得住干扰,静下心来学,循序渐进学,联系实际学,锲而不舍学,方能有所收获,有所提高。

  《劝学》读后感 7

  最*,我正在看一本名为《劝学趣闻》的书。这本书可是爸爸小时候的古董。不过,看后还是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了很多关于劝学的趣闻小故事,有汉代匡衡凿壁偷光读书的故事,有唐代苏珽灶下夜读的故事,有宋代范仲淹断齑画粥读书的故事,还有晋代的车胤和孙康囊萤映雪读书的故事。书中说晋代车胤因家贫没钱买灯油供他晚上读书,就用白纱布袋把捉来的萤火虫吊在书本上方,借着微弱的光线进行读书;同朝的孙康因为家贫,雪夜里借着窗外映来的雪光进行读书。

  这些古时名人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依旧认真读书,自学成才。他们这种苦学的`精神,促使他们的学识突飞猛进,终成为饱学之士。想想,他们在那么艰苦的生活环境里都能认真读书,刻苦学*知识;而我们生活在这么好的物质环境里却不能挤出时间看书,专心致志的对待学*。和这些古代名人相比,我们真的感到惭愧无比。

  从这些古人刻苦读书的故事里,我受到了很多启发:我们要珍惜今天的读书生活,再不能以没有时间作为不看书的理由。我们要挤出时间多看书,看好书,好多书。

  《劝学》读后感 8

  君子说:“学*不可以停止”《诗经》上说:“不要总想贪图安逸,小心谨慎地做好你的工作,爱好这种行为,神明知道了,就会赐给你莫大的幸福。最高的修养,莫过于精通道理使得自身起变化,最大的幸福膜过于用原无灾无难。”

  我们每天都在认真、拼命的工作,为的是以后,也许是为了以后的以后的`收获,却不知正如《劝学》中所说的,整天的冥思苦想,却不知学*片刻有收获,只要你在生活中,在工作中稍有用心,稍有留心的话,你会发现每时每刻你都会有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收获的,积少成多、积土成焉,日久无常,你就会发现,你已成为一位知识的富有者,尽管每个人的先天资质有所差异,但着差异是微乎的,只要聪明能干,多去凭借和利用客观事物,你也会成为君子的。

  积土成为高山,风雨从山里兴起,积水成为深渊,蛟龙就在渊中成长,积累善行养成美德,人就能情操高尚、智慧日增,也就具备了圣人的思想品质,所以每一步都要踏踏实实地走,这样才能到千里之外,就象前面所说的留心生活中的每一点滴,日久天长的坚持下去就会成为富有者,但是具备了“财富”还应专心致志、刻苦钻研、戒骄戒躁,你才会成为真真正正的“富有者”,只有这些都做到了你才是真正地会学*,懂学*的人,你才可能为人师。

  《劝学》读后感 9

  《劝学》这篇文章是荀况最有名的文章。这篇文章寓意深刻,形象地举了很多例子,来证明学*要坚持这个道理。比如说“故不积硅步,无以至千里”呀,比如说“驽马十驾功在不舍”呀,比如说“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呀等等,都很有名。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这一句话:“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

  这句话什么意思呢?是蚯蚓没有很锋利的爪子,没有很强硬的骨头,却能在坚硬的土地里自由地活动,还能吃到泥土,饮到地下的水,是因为专心致志的缘故。但是螃蟹有很多腿和两个有力的大钳子,却只能住在蛇挖的洞里,是因为浮躁不认真的缘故。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不由得想起“囊萤映雪”的故事。“囊萤”说的是一个人叫车胤,他小时候家里十分贫穷,晚上点不起油灯。可他太想读书了,怎么办呢?在一个夏天的夜晚,他推开窗一看,有很多萤火虫在飞,他灵机一动,找了一个袋子,抓了一把萤火虫进去,用它们微弱的光映着读书。而“映雪”说的是一个叫孙康的人,十分好学,可家里也是很穷没法点灯。他觉得时间白白浪费掉了很可惜。一个冬天,他出去一看,下了大雪,银光闪闪,十分明亮,于是,他取出书来,不顾寒冷地读了起来。

  这两个故事都是说的`家境贫寒却刻苦读书的故事。我们现代人和古人相比之下条件有多么好,多么优越呀,可我们却不好好读书,这难道不是在浪费这么好的条件吗?我们现代人受的苦能古人相比吗?我们有资格寻找借口不去读书吗?有的人抱怨家长不给买书看,有的人抱怨作业太多没有时间看书,找出各种理由去逃避读书。其实这些都是借口。

  所以我们要明白:读书,不需要任何理由,不想读书,所有的理由都是借口。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找借口,只要认真做了,坚持做了,就必定成功!

  《劝学》读后感 10

  以往写读后感是就所看文章内容立意、论述,联系实际“同理可得”,末了,笔锋回转、收回话题即可。而《劝学》这篇精美的古文早已把道理说得明明白白,且有声有色,再要就此说些什么,那只能扯开去了。

  这篇荀子写于二干多年前的文言文毕竟与如今的白话文相去甚远,以我的水*,不看注解只能通读,若要深究其间某些字、词的含义就难了,即便如此,我还是看不横其中的个别句子。可这并不妨碍我喜欢它、朗读它,即便不知所云,每每读来,朗朗上口,齿颊生香。尤其是那句“青,取之于蓝,而胜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工整、有韵律,倒真正是“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口中读着,两耳便同时将这些清朗的字音一个个收了进去,似喝了口凉水,又像含了片薄荷,清清爽爽。感觉是种很奇妙的东西,而古文恰恰能给你朗读的感觉,妙不可言。

  古文之美,亦在简约。古文往往短小精悍,但其白话文的译文可就长得多了。我们看译文是助于理解,但从不会欣赏译文,倒不是嫌它“盗版”,只是感觉上已繁琐得很。繁琐容易简洁难,古文中主语可省、宾语可省、量词可省、关联词可省,省得有分寸,省去了也看得懂,而且更耐看,更有韵味,这便是古文之美。

  古文之美,还在柔。且看,古人惜墨如金,但“之乎者也”是少不了的,我以为这四个字独有妙处。“之、者、也”分别位于句中或句末,多半拖长了声音念,给人一种稳稳当当又悠哉悠哉的感觉,一般阵述句中的.生硬语气便由它转为亲切柔和。“乎”常用于感叹句戴疑问句末,无义,音短且轻,念到“乎”字,前半句中激动、气愤之类的情绪便都随之轻轻带去一部分,语气又趋于缓和,一时的心急气盛开始转为冷静。古代文人的儒雅也在这里显留一二了。儒者,柔也。水,柔也。柔是一种宽容的美。因此有些文言文读起来就是糯笃笃的,而即便是议论文,也不会过激、尖锐,总显得诚心诚意,心*气和。

  当然,古文的魅力远不止于此,以上仅为读《劝学》之感。

  《劝学》读后感 11

  《劝学》第一句话就说:“学不可以已”这就是告诉我们,学*是没有止境的,我们需要不断地学*。也只有通过不断地学,才能青出于蓝。

  不断向学,能增广见识,远离愚昧无知;坚持向学,能完善自身,远离低俗*庸,诚敬向学,能明辨是非,远离随波逐流。苏轼说:“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向学之人身上,言辞语气,举手投足之间都会有一种与众不同的魅力,如素雅之幽兰,散发沁人的清香。孜孜求学,潜心钻研的人,他们不一定是伟人,但绝对是一个有修养,有内涵的人,一定是一个真诚谦虚的人,也会是一个自尊自信的人。如果将他们与市井之人的低俗,贪恋名利之人的势力,庸俗之人的麻木相比,更加突出他们那一种由内而外表现出来的,令人赞叹的气质。

  荀子说:“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一生下来就天赋异禀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都是普通人,然后,在芸芸众生之中,每个人的智力与学识,人生观与价值观,为人处事,待人接物,都不相同。很大部分原因是他们受教育的程度不同,他们掌握知识的丰富度不同。即使天资聪慧,如果怠惰于学,也会一事无成。

  相反即使天生愚钝,如果肯刻苦学*,他也可以取得成就。我们要热衷学*,更要善于学*,切忌墨守成规,东施效颦,每个人应该常常反思,总结经验,摸索适合自己的学*方法。

  《劝学》读后感 12

  每个人来到这世上,便只带了一样东西,那就是你的啼哭。除此外,我们每个人便都是一样的了。孔子曰:“人之初,性本善。”荀子曰:“人之初,性本恶。”我们无法去评论这几千年前的圣贤孰是孰非,可是我们了解自己内心的想法,我认为可能我的心里更偏向于“人本恶”的,至少这样我可以告诉自己社会没有那么不堪。人性本恶,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发展自己,提高自己,这正是学*的原因。

  “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既然各种客观条件在提高自己的道路上为我们敞开了大门,那我们该如何去做呢?

  在我们迷茫时,《去哪学》给了我们答案,首先是心态,从心中真正了解学*的意义,接受学*,享受学*,这不是负担,而是提高自己,改变“性本恶”的工具,专心学*。

  其次是积累,世上无一座山不是土石堆积成的。一砖一瓦,一土一石均是铸就台阶的.原料。一本一本书读下去,便“腹有诗书气自华”了。

  再者是坚持,无坚持便更无积累。世上先贤均将坚持看作是极重要的。若红军没有坚持,那么如今这政治局面将会如何?若八年抗日没有坚持,那么如今这泱泱中国岂非沦为小小日本的蚕食之物。坚持边能成功,是再简单而又再难不过的了。

  劝学,劝学,劝而知学,别让自己一直“恶”下去。

  《劝学》读后感 13

  读了《劝学》这篇古文,让我深有感触。

  《劝学》开头就说:君子曰:学不可以已。 就是说学*是不可以停止的。 让我们明白了:学*一定要坚持不懈,永不放弃。

  第二段又说: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是说靛青是从蓝草里提取的,可是比蓝草的颜色更深;冰是水凝结而成的,却比水还要寒冷。就是告诉我们一定要好好学*,将来超过我们的老师。

  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是说我曾经整天思索,却不如片刻学到的'知识多。让我们要有正确的学*方法和学*观念,不要只是盲目的思考。

  第四段又说: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是说骏马一跨跃,也不足十步远;劣马拉车走十天,也能走得很远,它的成功就在于不停地走。是让我们学*要锲而不舍,努力,永远不放弃。

  读了《劝学》,我想,我一定要好好学*,天天向上长大报效祖国!

  《劝学》读后感 14

  读了《孙权劝学》以后,我有很大的感受。

  特别是吕蒙能听从孙权的劝导,虚心接受孙权的批评。

  我们也要像吕蒙那样,我们应该虚心接受老师和家长批评。不能有一肚子怨气。我们也要学*孙权不断学*。孙权那么忙,但还能抽出时间学*。难道我们不应该像孙权那样不断学*吗?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增长才干。

  我们还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不能墨守成规。

  不过为什么吕蒙却能在“三国英雄表”内出现,但天生奇才的方仲永却落个再*庸不过的“庄稼汉”呢?原因就是在于如何看待原来的天分。年轻时游手好闲的吕蒙在孙权的劝说下,“涉猎将往事”,最终学有所成,使得鲁肃能够真心的感叹:“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

  但是瞧一瞧神童方仲永,五岁能做诗,且文理皆有可观者。不过只是因为“父利其然也,不使学”结果泯然众人也。一代神童就是因为父亲的贪图小利而毁于一旦,假如父亲能够找个老师好好**,说不定也是一位栋梁之才啊!“伤仲永”这个题目的“伤”真的是再恰当不过的表现了王安石的叹息啊!

  高尔基曾说过:“我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和世界越接*,生活对我也变得越加幸福和有意义。”的确,一个人读的书越多,就越能明白事理,也就更能读懂人生,更加珍惜人生。我们说人生是一条路,而这条路确实有无数本书铺成的呀!如果没有了书,那么它就失去了本身的意义,就会永远只是一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路,甚至会变成一条被人们遗忘了的路,一条被人们丢弃了的路。培根的一段话尤为精彩:“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数学使人思维精密,哲理使人思想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学使人善变……无非就是让我们博览群书。如果我们能做到这一点,相信我们的生活就一定会充实幸福。

  至于我自己,*常也酷爱读书。但不像一些文人,捧着书就不肯放手了。我从不刻意的花几个小时来看书,除非那时比较清闲。我喜欢挤小时间,因为我觉得那样利用会比较节省时间。这样,一天算下来,我最起码可以有两个小时看书。但是我知道,在文学方面,我还要更将努力,所以,我会读更多的书。

  最后以高尔基的一句话来结束这篇文章吧: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劝学》读后感 15

  每个人来到这世上,便只带了一样东西,那就是你的啼哭。除此外,我们每个人便都是一样的了。孔子曰:“人之初,性本善。”荀子曰:“人之初,性本恶。”我们无法去评论这几千年前的圣贤孰是孰非,可是我们了解自己内心的想法,我认为可能我的心里更偏向于“人本恶”的,至少这样我可以告诉自己社会没有那么不堪。人性本恶,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发展自己,提高自己,这正是学*的原因。

  “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既然各种客观条件在提高自己的道路上为我们敞开了大门,那我们该如何去做呢?

  在我们迷茫时,《去哪学》给了我们答案,首先是心态,从心中真正了解学*的意义,接受学*,享受学*,这不是负担,而是提高自己,改变“性本恶”的`工具,专心学*。

  其次是积累,世上无一座山不是土石堆积成的。一砖一瓦,一土一石均是铸就台阶的原料。一本一本书读下去,便“腹有诗书气自华”了。

  再者是坚持,无坚持便更无积累。世上先贤均将坚持看作是极重要的。若红军没有坚持,那么如今这政治局面将会如何?若八年抗日没有坚持,那么如今这泱泱中国岂非沦为小小日本的蚕食之物。坚持边能成功,是再简单而又再难不过的了。

  劝学,劝学,劝而知学,别让自己一直“恶”下去。

  《劝学》读后感 16

  君子曰:学不可以乎。

  的确,学*是不可以停止的,知识是无止境的。只有坚持不懈努力学*,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学*就是提高自己,改变自己的一种方式。学*是一种弥补自己缺陷的一种途径。通过学*,你才可能不断完善自我,不断取得新进步。

  学*贵在你有一份端正的态度。在端正了学*态度后,你会在学*中更好的把握学*方法技巧。学*,贵在你能够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并努力把它实现。

  坚持就是胜利,多坚持一刻就会有更多的收获。骏马跳跃一次,不能超过十步,而劣马拉车走十天,也能走的很远。这就是坚持的结果,学*贵在坚持。

  知道“洒”与“酒”的区别吗?不知道是祖先的先知,先觉还是后人聪明的创意,认字“洒”与“酒”的区别只在于一横。相传很久以前,有两个人酿酒,只需等待那个时候的到来。可是其中一人忍不住那一刻的等待而打开酒坛。里面的水和醋一样又黑又酸,酒未酿成,他失望的把酒洒在地上。另一个人虽然也迫不急待地想要打开,但他还是忍住了。最后他品尝到了甘甜清澈的美酒。只因为他多坚持一刻而已。从此就有了“洒”与“酒”的那看似非常普通而简单的一横。

  学*也是一样的,只要多坚持一刻,你就会多一份收获。

  这就是我从《劝学》中所学*到的,我从中受益匪浅,这种难得可贵的坚持精神不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学*的吗?你说呢?

  《劝学》读后感 17

  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劝学》是唐朝人颜真卿所写的一首古诗。劝勉人们要珍惜少壮时光,勤奋学*,有所作为,以免老来后悔,韶华已逝。以短短的28个字便揭示了深刻的道理,使人警醒。

  曾有人粗略算过工作时间:如果人一生能活到80岁的话,那么1—20岁是求知阶段,60—80岁是养老阶段,中间的40年是工作和娱乐阶段。在这四十年当中,我们单单睡觉就要花去20年的时间;在剩下的20年中,我们要用2。5年吃饭,用1年上厕所,单纯发呆1。5年,打电话2年,再除去娱乐玩耍的时间,我们只有大约10年的时间用来工作。由此可见,人的一生是很短暂的,在这十年的时间中,你不仅要创造财富,还要实现自己价值。既然时间都是一样的,对时间利用效率的提高就显得更加重要了,早起早睡是保持精神和身体健康的一般规律。

  对于时间的拓宽,那就是学*了。读好书,好比在经历别人的经验,在有限时间内,我们也在快速拓宽自己的疆域。咪蒙经典语录:何以解忧,唯有暴富。读书并不能让人一夜暴富,为什么还要读?不读书,世界就和纸一样单薄。而读书的人,则能从每本书里看到这世界的不同侧面,使自己更丰富,大道至简,是从薄到厚再薄的过程。但有时的单薄,只是盲目的无知。读书,是为了遇见更好的自己。世上三样东西是别人抢不走的:一吃进胃里的食物,二藏在心中的梦想,三读进大脑里的书。

  但无论劝学警句多么闪眼,还是有很多人没有真正对待时光与学*,因为我们都很“忙”啊,正如大四的学长总是语重心长对大一小朋友说,要好好把握这四年时间啊。然后又补充道,不过我知道你们不会听的。

  《劝学》读后感 18

  大家都知道,《劝学》是荀子的名篇。他的文章擅长说理,组织严密,分析透彻,耐人寻味。荀子写的《劝学》无疑是围绕着三个主题写的:第一:着重论述学*的重要意义,它可以使人“知明而行无过”,即提高思想认识和加强品德修养。第二:写学*能使人增长才干,有了知识、学识才可以“善假于物”,比一般不学无术的人高明。第三:是写正确的学*态度和方法应当是循序渐进,积少成多,不断积累,持之以恒的。这样才可以取得成效,甚至是事半功倍的。所以说,看了《论语》治天下,看了《劝学》学*忙。

  下面,就让我们在《劝学》中找到学*的真谛吧!

  《劝学》上说:“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意思是说:积土成为高山,风雨就在山里兴起;积水成为深渊,蛟龙就在里面遨游。这里与学*暗藏的关系是什么呢?说白了,就是你只要有恒心,坚持不懈地学*,就会积少成多。比如说你每天挤出一点时间,阅读大量的书,并坚持下去,你的课外知识肯定会自然提高一大截子。

  这是多么有价值的真理呀!

  其实说白了,学*的真谛就在于天天积累新的知识,“九层高台在于垒土,”,就是说,九层高台是一筐一筐垒起来的,知识是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什么叫好学?就是说你每天知道一些过去不知的,每月不忘记已经掌握的,并把学*当作一种乐趣来对待,就那么简单。

  有这么一个小故事,一个脑瓜子反应并不十分敏捷的人,每天天刚亮,就去读书,背定律,由于他的勤奋,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和优秀的教育家、社会活动家,卓越的实验胚胎学家,他就是我国实验胚胎学的主要创始人童第周。他的成功印证了古代的一个词,叫“笨鸟先飞”,你自身有缺陷,你就必须用你的勤奋去弥补。别人一个小能掌握的知识、能弄懂的道理,你不妨花两小时。“铁棒磨绣针,功到自然成”。

  《劝学》读后感 19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你知道这些名言出自哪里吗?这就是荀子的《劝学篇》。

  它讲述了关于持之以恒就能成功的道理。土堆积累多了,就能变成高山,那里就会风调雨顺。水积累多了,就能变成深潭,蛟龙就会在那里出生。善良积累多了,就会变成美德,那么智慧自然就来了,你就会有圣人的思想。所以不积累小步,就不能到达千里。不积累小水流,就不能够成为江海。

  好的马一跳,也不能跳十步的距离。劣等马走十天,其功劳在于坚持。雕刻一半就放弃了的话,即使是朽木,也不能折断。雕刻时不放弃的'话,金属和石头也可以雕刻。虽然蚯蚓没有牙齿,利爪,也没有筋骨。但它可以吃到地面上尘土,也可以喝到地下的神泉,因为它用心专一,持之以恒。而螃蟹有六个爪子和两个钳子,没有水蛇,鳝鱼的洞穴就无法生存,因为它太浮躁了。办事太不专一。

  对这样的事,我也有体会,记得有一次,同桌数学考了100分,我考得不好,她就嘲笑我。我不服气,说:“别太骄傲,下次我一定能追上你。”之后的每天晚上,我都坚持做一张练*题,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举动却有了效果,第二次考试,我也考了100分。同桌再也不敢嘲笑我了。

  坚持不懈就能取得成功。我们做事也要持之以恒,一心一意,坚持到底,才能成功。

  《劝学》读后感 20

  君子说:“学*不可以停止“

  《诗经》上说:“不要总想贪图安逸,小心谨慎地做好你的工作,子好这种行为,神明知道了,就会赐给你莫大的幸福。最高的修养,莫过于精通道理使得自身起变化,最大的幸福膜过于用原无灾无难。

  我们每天都在认真、拼命的工作,为的是以后,也许是为了以后的以后的收获,却不知正如《劝学》中所说的,整天的冥思苦想,却不知学*片刻有收获,只要你在生活中,在工作中稍有用心,稍有留心的.话,你会发现每时每刻你都会有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收获的,积少成多、积土成焉,日久无常,你就会发现,你已成为一位知识的富有者,尽管每个人的先天资质有所差异,但着差异是微乎的,只要聪明能干,多去凭借和利用客观事物,你也会成为君子的。

  积土成为高山,风雨从山里兴起,积水成为深渊,蛟龙就在渊中成长,积累善行养成美德,人就能情操高尚、智慧日增,也就具备了圣人的思想品质,所以每一步都要踏踏实实地走,这样才能到千里之外,就象前面所说的留心生活中的每一点滴,日久天长的坚持下去就会成为富有者,但是具备了“财富”还应专心致志、刻苦钻研、戒骄戒躁,你才会成为真真正正的“富有者”,只有这些都做到了你才是真正地会学*,懂学*的人,你才可能为人师。


《麻雀》读后感合集二十篇(扩展4)

——《摆渡人》读后感合集二十篇

  借用一句老的歌词,爱拼才会赢。这是我读完《摆渡人》后最真实的感想。只有拼尽全力,才有可能摘得爱情的果实。迪伦和崔斯坦,他们真的是拼尽了全力,冒着魂飞魄散的风险,才能携手走在一起。这本书通过一个灵魂的视角,带我们领略亡者世界。

  人都会死亡,这是亘古不变的规律,但没有人知道死去的人会去哪里,要经历什么?对于未知的恐惧,使得各种文化对于死亡都有详尽的描述,不论是东方的阎罗殿,西方的地狱,总结起来,无非八个字:天道轮回,因果报应!

  而《摆渡人》的死亡世界是温馨的,它安排了一位摆渡人来迎接亡魂,陪着亡魂度过死亡的迷茫、无措以及自艾自怜,保护着亡魂不被另一个世界的恶魔吞噬,直到他们到达一个称之为家的地方,在那里等待着和亲人再一次团聚。

  但它又不仅仅是一个温馨的故事,书的女主角迪伦是一名高中生,父母离异,她一直跟着母亲生活,自五岁起就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生活虽不贫穷,但绝对是不富裕。她长大后终于第一次联系到自己的父亲,她期盼着去看望父亲。带着自己的想象,她踏上了去往父亲城市的火车。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在旅途中,火车翻了车,迪伦死亡了,而且是这一趟车中唯一一个死亡的!她的运气可真够差的`!

  然后,她遇见了她的摆渡人:崔斯坦,一个天生就是摆渡人的人。他存在的意义就是引渡这些亡魂到达彼岸。崔斯坦在遇见迪伦之前,已引渡了成千上万的亡魂,由刚开始的新奇、兴奋变得冷漠,毫无怜悯之心。那是因为刚开始的时候,他会对亡魂产生感情,但当亡魂到达彼岸,或被恶魔吞噬,他的心就被带走一部分,徒留自己一个人在这片荒原上独行。所以在遇见迪伦的时候,他已经学会封闭自己的感情,只是机械的行使着自己的使命:把自己变成要摆渡的灵魂喜欢的模样,让他们信任自己,喜欢自己,从而听从自己的命令,跟着自己的步伐,安全到达彼岸。

  所以迪伦喜欢上崔斯坦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而崔斯坦是什么时候又一次敞开心扉,喜欢上迪伦了呢?不清楚,也许是在她知道自己已经死亡的时候坦然,也许是在感受到她对自己的担心以及关心,更或者是她勇敢的说出她爱自己,虽然那个时候她是羞涩的,但还是火热的盯着自己,期望得到自己的感情回应的时候。

  总之,这穿越荒原的旅途,他们互相吸引,一同坠入爱河。当迪伦到达彼岸,旅程结束了,他们之间也该结束了。为了让迪伦去到彼岸,崔斯坦撒谎了,他告诉迪伦他会一直陪着她。然当迪伦轻松踏上了彼岸,崔斯坦用尽全身力气也无法前进一步,他只能眼睁睁看着迪伦在彼岸撕心裂肺,自己在这边痛彻心扉:他无法让她留在荒原,身处恶魔环绕,无时无刻的担心被吞噬。

  按照惯例,迪伦在彼岸等待着自己的亲人,崔斯坦继续自己的使命。故事到此结束。而迪伦并不愿意等待,即使她在那里待到地老天荒,她也等不来自己的爱人——崔斯坦。为了自己的爱情,迪伦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返回荒原,寻找崔斯坦。

  这在所有人,哦,不,所有灵魂眼中,迪伦实在是疯了,之前不是没有灵魂尝试过,但都有去无回,永远消失。迪伦心中也非常害怕,她也疑虑,崔斯坦欺骗她,是否他并不爱自己,只是完成任务所施的伎俩。最后,迪伦还是决定返回荒原,她相信自己的感觉,崔斯坦一定会高兴见到自己。

  就像羊入狼群,迪伦把自己暴露在恶魔之中,被追逐,被伤害,差点被吞噬。这一路上,她所能坚持的信念,无非崔斯坦。天可怜见的,她终于找到了崔斯坦。然而,找到了又如何?崔斯坦无法放任她在荒原,那意味着他终有可能失去她。迪伦也无法再回去,回去就意味着以后的漫长岁月再无相守的可能。

  既不能留在荒原,又不能再去彼岸,那还有哪里可以去?似乎只有回到人间这一条路,荒原的时间对人间是静止的,只要迪伦能找到自己的身体,是有能再回人间的。可崔斯坦呢,他是否能过去?他天生的使命是否允许他回去?迪伦不清楚,崔斯坦也不知道。但崔斯坦愿意尝试一下:他已经厌倦了自己的工作,即使自己真的无法过去,起码迪伦可以回去。

  他们对前路并不确定,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越接*人间,他们就越紧张。也更加珍惜相处的时间。幸好,一切顺利。等迪伦被抬出车厢的瞬间,她看到了崔斯坦,他就在那里等着她。

  《摆渡人》,崔斯坦和迪伦,说不清谁是谁的摆渡人。崔斯坦摆渡迪伦的灵魂,让她*安到达彼岸。而迪伦也**了崔斯坦,让他重获新生。真的是爱拼才会赢,更何况俩人一起拼!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那么谁是你虔诚的摆渡人?用不变的承诺,勇往直前地摆渡你的灵魂,陪你抵达幸福的彼岸。”

  ——选自《摆渡人》

  彼岸烟波流转,抵不过来世繁华三千。

  摆渡灵魂的时间无法停留,没有尽头。心像所生的荒原,渺茫无边,没有出口。

  迪伦——一个遭遇不测的小女孩,她恐慌、迷茫、胆小、无措,在指引者崔斯坦的带领下,她变得勇敢、坚强,敢于逆天而行,当她历尽磨难从人界穿过荒原到达无界时,却发现失去了崔斯坦,自己的灵魂只能孤独地生活在另一个世界,便奋不顾身地返回荒原寻找她的摆渡人。

  迪伦那一声声催人泪下的呼唤,唤醒了几*麻木,墨守成规的崔斯坦,于是,*千年重复地摆渡着不同的灵魂的引导者,开始复苏,生出血肉之躯,有了人类的情感。摆渡人角色的互换,使奇迹发生了,两人共同回到人间。

  “原来你在这里。”

  “你也在这里。”

  多么温暖的故事,多么圆满的结局!只因人性的回归,才让人找到了真实的自我;只因生命中有爱,才让每一个飘荡的'灵魂得以安放。

  正如书中所言:“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爱家人,爱朋友,爱自己,爱工作,因为爱的力量不可估量!

  《摆渡人》是*几年唯一一本让我一气呵成看完的小说,情节谈不上多么的跌宕起 伏,但书中 15 岁女主角迪伦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我的神经,而当我真的把它看完之时, 我又开始茫茫然,这难道仅仅是一本单纯的爱情故事么? 15 岁的迪伦,情窦未开,她*凡,甚至是不起眼的,唯一的特别也许就在她的 父母离异,与母亲生活,自五岁后便没有了对父亲的记忆,母亲挑剔,敏感,迪伦的朋 友也更是少得可怜,她就是这样一个*凡的不能再*凡的女孩。

  生命的转折点,发生在她奔赴父亲所在之地的列车发生了事故,当然那时的她 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直到遇到他的摆渡人崔斯坦,她才确认了这个事实,迪伦知道 这一真相的反应让崔斯坦非常诧异,这个 15 岁的女孩竟然是异常*静的。

  崔斯坦带着迪伦穿过荒原,沿路遇到了强大的形色各异的魔鬼,试图将迪伦卷 走,拉她下水,何况崔斯坦说越是纯净的灵魂便越是让魔鬼们垂涎三尺。这些魔鬼是否 也象征我们内在的'心魔呢?在通往彼岸的路上, 总是有各种各样的考验与障碍, 引诱着你, 稍有动摇,你便会迷失方向,甚至如在荒原行走的众多存在,永远的遗失了自己的灵魂。

  这时候就也更突显了摆渡人的重要性,引领你,帮助你,崔斯坦一路护佑着迪 伦,在困难艰险中,彼此相依,两个人也渐渐的产生了情愫,在崔斯坦无尽的生命里, 他孤独了太久,而迪伦的纯净无瑕,单纯勇敢,那份全然的信任,甚至想要去保护他等 等,都让崔斯坦有了一份人性的感觉,这也让他受到了魔鬼的伤害,有想要保护的人之 时,便也有了弱点,可当这爱足够的强大,无论遭遇什么,都知道,对方在等着自己, 这样的信念,支撑着他们不断地穿越。

  当他们终于抵达彼端的大门处,崔斯坦却不能一同前往,因为崔斯坦的命运, 他的使命便是永远在荒原上接引一个个灵魂,保护他们前往彼端,这是崔斯坦的命运, 这是无法改变的,但迪伦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分离,崔斯坦为了不让迪伦再受到伤害便骗 了迪伦,让迪伦先跨过大门,然而自那一刻,崔斯坦便不见了。 迪伦为了能够与崔斯坦在一起,决定返回荒原,这是一场大冒险,没有摆渡人 的保护,她很有可能在荒原里被魔鬼带走,然而此刻,她义无反顾,如果在这安逸的彼 端,没有了自己挚爱的崔斯坦,那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想此刻的迪伦,迎来了她真正的成熟,她不再是那个畏畏缩缩的小女孩,她 成为了愿意为爱冲破所有障碍,勇于承担,勇于面对,即使没有任何的保护,都坚信她 可以的勇敢的人,为爱,义无反顾!若我们对待爱亦能如此,不是只有在热恋之时,当幻 觉消散,当你触碰到真实,凡俗的生活,枯燥的年日,对方大大小小的缺点,你无法忍 受的嗜好,甚至是你无法宽恕的错误等等,在这些时分,你还能像当初一样,为爱,义 无反顾么? 爱,不是要试试看,爱,是百分百的承诺,百分半的信任,百分百的义无反 顾。若你始终在一段段关系中被伤害,那么也问问自己,我真的对爱百分百了么?还是, 我还沉迷于情爱的游戏,享受在自己导演的一幕幕撕心裂肺的剧集里? 如《摆渡人》的封面置顶的一句话“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也 正如崔斯坦所说,我所有的样貌都是按照你想要我是的样子存在,甚至是那难以穿越的 荒原,所有的设计,气候也都取决于你的状态。

  当我们真的接受了我们的摆渡人不管是谁,其实都是我们心境的投射,都是因 为我们的需要而存在,你还会不停的去抱怨对方不够好,不够爱你,不够懂你么?既然他 就是自己,那么那个所谓的灵魂伴侣,真的就那么难以寻找,难以相处么?你需要的只是 一份承诺,一份对爱百分百的承诺,你灵魂的摆渡人,一直在等着你的出现,唯有当幻 觉死去,当那份你认为对方是对方,你是你,这份分离的幻觉死去,你便会遇到你的摆 渡人。

  最终,崔斯坦和迪伦穿越了荒原,回到了迪伦死前的世界,这对崔斯坦来说是 一种奇迹,在漫长无尽的时日里,他以为他永远只能活在这命定的角色里,然而迪伦带 领他,打破了囚禁,改写了命运,也在这一刻,迪伦成为了崔斯坦的摆渡人! 他们终于可以相守在这个现实的世界,永不分离。 此端或彼端之间的荒原,其实是一份促使迪伦与崔斯坦共同觉醒的旅程,这份 看似的死去,又是一种重生,当迪伦再次醒来,她的身边有了崔斯坦,她灵魂的摆渡人, 这也是一段赢回自己的旅程,不管改写自己命运的路途中是多么的可怕,多么的容易被 魔鬼带走,她和崔斯坦都胜利了,这看起来很难,做起来更难,但其实又是那么的容易。

  秘诀就是:“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那么究竟谁是你的摆渡人?与其还在选择的荒原里徘徊, 不如先给出百分百的承 诺吧! 书的最后,迪伦对崔斯坦说:“原来你在这里。”崔斯坦回应道:“我在这里。”

  原以为生命是一场孤独的旅程。

  在读完这本小说之时,会有那么一瞬间不知道怎样去表达那份心中的期许。

  也许没有感同身受,没有经历这么多的人事喧嚣,再读到这本书的时候,便不会有那么多感触吧。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走了那么久的路,却未曾想过她其实就在你身边。如果命运真的是一条孤独的河流,那谁又是谁的摆渡人呢?若不是情到深处难自禁,又岂会九死一生去寻他。

  回首望去走过的那段路,值得在意的有多少?值得留恋的又会有多少?什么是我们值得鼓起勇气去追求寻找的?什么又是我们需要割舍放弃的?

  兜兜转转这么多年,迷茫过 叹息过 后悔过,却始终没有伸手去抓住过。最幸运的莫过于当你明白了 了解了 鼓起勇气了,猛然惊醒去追寻那个摆渡人的时候。那个人还在你的身旁。情到深处难自禁。七年前你渡我坚强勇敢 渡我纸短情长 渡我放飞梦想。七年后我渡你走出黑暗 渡你阳光灿烂 渡你余生幸福@四目香蕉我到过山丘荒原 我也到过你的心 最重要的温度,是我们都各自摆渡了对方。我在隧道的门口等着你,我在你的未来等你。

  “原来你还在这里啊?”

  “对啊 我已经在这里等你很久了 丫头”。

  “如果我真的存在,那也只是因为你需要。”

  ——《摆渡人》

  崔斯坦在荒原上,履行着所谓的神圣职业,没有自己,或者说,没有原本的模样。在躲过恶魔的一次次追击中,在日复一日的行走中,在灵魂一生的故事中,他遇见了迪伦,那个唯一关心自己的女孩。

  迪伦在学校的痛苦折磨中,在家庭矛盾中,在寻找生父的路途中丢失了生命。悲哀还是幸运?在这里,她遇见了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一个可以丢掉性命来追寻的人。

  在看到《摆渡人2》中审判官来临的时候,我的心里有一些些私心,能不能不要有那么多的波折?就让他们,简简单单地在一起,就描绘他们通过努力获得父母的同意在一起,安安静静地一起长大、结婚、小打小闹、教教孩子,如此,该多好。不想要故事最基础的跌宕起伏,不想要真情之间的种种磨练。可是,做过的错事总要去承担。

  里面有一个人物——苏珊娜。我不喜欢书中的这个人物。她喜欢崔斯坦,仅仅是喜欢而已,她和崔斯坦都是摆渡人。当我读到审判官把目光移到崔斯坦身上苏珊娜松了一口气时,我觉得,苏珊娜对崔斯坦不是爱情,最多只能是爱慕,有好感。毕竟,她只是一个摆渡人,并没有机会感受七情六欲。爱不一定非要刻骨铭心,但是一定要真情实意。人是一种复杂的动物,感情又是在人的基础上更为复杂的因素。崔斯坦可以为了保护迪伦不惜回到荒原,重复一日又一日的枯燥。迪伦可以为了崔斯坦,不惧恶魔,千里万里,跋涉艰苦,终于来到崔斯坦身边。

  他们之间的真情,跨越了生死的帷幕,他们可以为了彼此,牺牲一切,他们的故事就像人间的四月天,温暖了读者。

  爱情,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词汇。摆渡人,一个被禁锢的字眼。也许,崔斯坦和迪伦之间是命中注定。轻轻一句“我在这里”犹如一刃锋芒,刺痛了黑夜。

  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而迪伦又何尝不是崔斯坦的`摆渡人呢?崔斯坦带迪伦穿过荒原去到灵魂的世界,迪伦带着崔斯坦冲破生死的界限。崔斯坦在遇到迪伦之前,没有自己的音容笑貌,也就是说,他从来没有真正做过自己。崔斯坦最后的样子是迪伦喜欢的样子。可以说崔斯坦成为了迪伦喜欢的样子,或者说迪伦喜欢崔斯坦的样子。也许,我们可以认为,崔斯坦本来的样子就是迪伦喜欢的样子。亦或是崔斯坦因为迪伦有了自己的样子。他们本来不是注定的,他们本身不应该在一起。可是,爱情的力量真让人望而止步,他们改变了天命。

  嘿,如果有机会,我想对我心底的那个人说一句“我爱你”,不仅仅是喜欢而已。可惜我知道,不同于崔斯坦和苏珊娜,也不同于苏珊娜和杰克,我们有自己的故事,但是同样不能在一起。

  这本书断断续续看了一个多月,除了工作忙之外,整个人静不下心来看书是最主要的原因。20xx年,新的开始,希望这种惰性尽可能少的发作。

  相较于《摆渡人1》,这本续集或者说“童话故事完美结局”后的真实生活展现的更为贴切,个人认为写的不如第一部让人舍不得放手,对比于第一部跌宕起伏、剧情环环相扣的紧张,这一部更为生活化和叙事化。书的最后十几章,才仿佛找到了第一部的'那种存在和力量感。

  崔斯坦和迪伦重获生命,开始新的人生旅程,生活对迪伦而言变得开始有些不同,枯燥、冰冷的世界,因为崔斯坦的出现,被开打了一丝裂缝,温暖入驻。这一部新增加了三个人物:苏珊娜、杰克和迪伦的父亲(第一部只是片面文字性的存在),在整本书的描述中,采用了一种类似舞台剧的展现手法,一章描写崔斯坦,一章描写苏珊娜,如何为了穿越荒原到人间而与杰克周旋,轮回闪现的描写,使得阅读的连贯性和愉悦性弱了些,尽管每个章节都不是很长。

  两对人,前后相继打破常规,从一个世界到了另一个世界,一切以为相安无事,直到迪伦火车事故的隧道发生了离奇命案,我才知道,无论在哪里,能量守恒是不会被打破的,因为它总会用另一种形象,以另一种姿态呈现出来。打破所谓“常规”,你总是要付出代价的。文章末尾,读后感.两对年轻人终于将安全漏洞堵上,也清扫除了恶魔,可结局却完全是不同的。因为苏珊娜与杰克之间的纽带是邪恶的,源自贪婪;而崔斯坦与迪伦之间的纽带是明亮、净朗、闪着光芒,以至于来自荒原的冷面审判官也不忍将这光熄灭。

  发自内心的爱,自带力量,这力量足让一切为你让行。这充满无私、向上、无害的爱,就像一盏暗夜明灯,给人温暖与希望。

  从利己出发,带有不良动机目的接*“友好”,终将抵不过时间的考验,当你面对生存、死忙时,你终将会被抛弃,终将仍是孤独一人。

  希望自己对爱的渴望一如现在,永不失真,永不失望,永不失信,耐心的等待,命运这条孤独的路途中,终能遇到我灵魂的摆渡人。

  我们都是崔斯坦,渴望遇见迪伦,重获新生。

  崔斯坦在遇见迪伦之前,他和他的工作一样单调枯燥机械,行尸走肉一般。我们社会中的大多数也只是*凡世界的一员,日复一日重复着的生活,渐渐磨损了我们所有的期待,我们恨不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断绝所有不必要的.拉扯。人对自己最大的残忍大概是斩断对世界的好奇与想象。时间拉扯的越长,我们越来越害怕失败,害怕自己的一不小心亲手断送了现在的安全与安逸,也正因为如此,崔斯坦会对迪伦的大冒险那么犹豫与不信任。

  迪伦,我渴望的迪伦,那么相信、坚定,勇敢,无所畏惧,她会怕会怀疑,但是还是选择相信,选择自己的命运,她是崔斯坦摆渡灵魂中最特别的,给他无趣的生活带来了欢笑与烦恼。我们应该都渴望遇到迪伦,在恋爱成本越来越高、爱无能越来越普遍、越来越不愿将就的时候,我渴望遇到一个这样的迪伦,即使不是恋人,他都会给我的生活带来一丝光明和希望。她和崔斯坦一点都不一样,她真实,怕苦怕累,他,冷静胆小,即使这样她还是为了爱义无反顾,他还是为了她一步步违抗自己原本早就被安排的命运。

  没有谁的命运一早就被注定,也没有哪种生活一早就被安排好,选择权在自己心里。

  原来最后的最后,还是该回到那里真正属于自己的地方。

  提醒这本书上架后迫不及待的就看上了,中间停了几天,因为害怕看完就没有了。一直在想最后的结局会是怎么样的,崔斯坦和迪伦会不会又分开了,事实表明温暖的书总有温暖的结局。或许没有办法十全十美,但是不完美中的完美不啻一个完美的结局。长大了总会有和父母分离的一天,但是只要心中有爱,足够的爱会让你发现迟早你们都会再见面。

  看完了三部曲,迪伦真是让人又烦又爱。是的,他面对糟糕的事情时会大喊大叫,会不顾一切大声喊叫,不考虑他人感受,小脾气严重,任性无比。但是好在在后面作者将迪伦人设给拉了回来,让她美好的品质再次绽放。是的,她有让人讨厌的一面,但她也有一颗善良和坚定无比的心,也正是这颗心,拯救了所有人。

  至于杰克和苏珊娜,苏珊娜从杰克那里学会了勇敢,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勇气,幸亏苏珊娜的勇气去找回杰克并发现了让恶鬼变回原来样子的方法。杰克从苏珊娜那里学会了爱并磨*了自己糟糕的脾气,也幸亏杰克喜欢打破固定思维的性格,让最后四人有了完美的结局。

  迪伦给天堂里的人带去了新的希望,一轮又一轮的人开始满揣着爱踏上救赎亲人的路。

  所谓的恶鬼只不过是在等待被爱唤醒的迷失了的灵魂。

  这个世间,爱真的能够照亮一切,愿你愿我,都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份爱。

  我的存在是因为有你,爱让我勇敢,让我不再胆怯——题记

  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以前是,以后也是。可是,如何去爱?这个问题,每个人都有自我的见解,读完《摆渡人》这本书,我颇有一丝感触。

  一个单亲女孩,迪伦,在去看望自我多年不见的父亲时,却不幸在事故中失去生命,遇见了自我的摆渡人——崔斯坦,命运,从此,发生了不可预知的改变。崔斯坦一路保护着迪伦,带她走向所谓的归宿,他早已冰封沉寂的心,被这个单纯的女孩融化了。可是,他不能陪她到最终,他骗了她,他看着她痛苦,他再一次封闭自我的内心——因为,他明白他和她不可能。她不信,她从所谓的归宿中逃出来,独自跋涉穿梭过危机重重的荒野,只为了在千万相同的光球中,找到那个他,再和他回到那个世界。这一次,他比她更害怕,因为他不属于那个世界,可是,为了她,他逼自我坚强,让自我相信那虚无缥缈的期望。幸运的是,他们成功了。

  一本书,想要让人产生感触,便需要爱,《摆渡人》是一个教人如何去爱的故事——他,关心她;她,同情他;他,细心翼翼地告诉她死亡的真相;她,地理解他过去的经历;他,让她勇敢;她,让他温暖。这,一切都是爱,也都是因为爱。一个是,不经人事的15岁女孩,一个是,连自我是谁都不明白,活了无数年,却,只为了那个所谓的使命的摆渡人。两个人本就像相交的直线,仅有一个交点,可是,迪伦,因为爱崔斯坦,也相信崔斯坦爱她,勇敢的重回荒野,让两条直线从此重合。这一切,都是因为爱。

  或许,此刻说这个话题,有点早,可是意义深刻。常说,爱,使人勇敢,但我说,唯有勇敢,才能爱。迪伦爱崔斯坦,可是,如果,她胆怯了,在那个所谓的归宿,默默等待她的亲人,两人将从此再无机会见面。崔斯坦爱迪伦,可是如果在最终,他没有鼓起勇气,坚持和迪伦走下去,他将一向轮回在摆渡他人的使命中,从此再无机会见面。

  所以,勇敢是爱一个人的方式,也是爱一个人的基础,如果你连爱的勇气都没有,只能说你不爱,或者,你不配爱。崔斯坦和迪伦,是很好的榜样,尽管他们直接是男女之爱,但,殊出同归,爱家人,爱朋友,爱社会,都是需要勇气的。鼓起勇气,大胆去爱,你会发现,世界变得不一样。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作者从青少年的角度洞悉人性的温情,通过男女主人公的所见所感,娓娓道出所有人对亲情、友情和爱情幸福的向往。故事情节描写地细腻生动,这让小说别具一格,吸引眼球。

  每一次惊险刺激的生死逃亡背后,也都是有温暖,有坚强,有希望。很少的人能时时感受到,身边的一切是有多么的不堪一击。当生命都逝去之后,生前的一切名利财富、酸甜苦辣都的没有了任何意义。

  虽然故事的男女主人公都是少男少女,给人以奇遇、魔幻的感觉,但很多适合看的人,会因为故事的背景而忽略它,被真正适合它的人所忽略。一开始看这本书时,觉得应该没有那么好看,不会很快看完,但当我真正用心去看时,仿佛身临其境般的惊险,让人回味无穷、发人深省。“如果生命是一条长河,谁会是你生命的摆渡人?”这句话给人一种震撼人心的感觉,会不自觉想象这是一个让人唏嘘不已,感天动地的故事。

  崔斯坦看似一直守候在荒原去摆渡别人,实际上,不如说他也同样在等待他的'摆渡人。迪伦既被崔斯坦摆渡了,同时也摆渡了崔斯坦,最后两人还成为了情侣。

  许多人的生活都是*淡、庸俗的,但惊喜和幸福也是因为庸俗、*淡而更加可贵。读完这本书会使人不禁想到,爱是不应该被动的,追寻幸福的过程就是最耐人寻味,最吸引人的。它是不经意间的火花,是看不见幸福的终点。迪伦在生命的最后找到了人一生所在寻找的东西……幸福,虽然短暂,但在她离开人世间的最后一刻出现了。

  如果每一个人都等待幸福,不去追寻幸福,不去抓住幸福,只是安静地等待,那么你永远也不可能有刻骨铭心的感情,所有的爱都是为了爱而去爱,那世界就失去了它原来的色彩,不再是绚烂多彩的,那人将会多么悲伤。

  “这是一个史诗般的动人故事。他令人激奋、恐惧、温暖,回归人性,引人深思。”

  看完《摆渡人》这本书,感觉没有想象中震撼灵魂,也并非推荐中说的是“史诗般的巨著”。但也不像知乎中众人评价的玛丽苏般的一无是处。

  故事主要讲述了十五岁女孩迪伦在一次去探访生父的火车途中,遭遇车祸。醒来时已身处荒原,遇到了她的灵魂摆渡人——崔斯坦。崔斯坦主的主要职责就是帮助迪伦抵御恶魔,引导其灵魂安全抵达该去的地方。

  迪伦面对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异常淡定,不哭不闹,与崔斯坦摆渡的其他灵魂截然不同。一路上披荆斩棘、一次次在恶魔的魔爪下逃生,荒原上只有两人彼此依靠,后来他们彼此相爱了。但崔斯坦作为摆渡人无法抵达迪伦要去的地方,最后在分界线他们从彼此的世界中消失。

  崔斯特开始了下一个灵魂的摆渡,迪伦到达了灵魂永生的世界,在那里她可以慢慢等待着她的亲人、朋友在若干年死亡后,成功抵御了荒原魔鬼的侵袭后来到她身边,然后永不分离。但她毅然拒绝了眼前的'安稳,冒着灵魂可能死去的危险,在萨利的帮助下再次走向荒原。

  幸运的是,在荒原她遇到了崔斯坦,在她的一再坚持下,崔斯坦同意与迪伦一起重返荒原,回到事故现场,找到肉体,一起还魂。在经历千辛万苦之后,最终在医生的抢救之下,二人重回人间。

  整个故事*铺直叙,没有多大的跌宕起伏的情节。去程的穿越荒原,作者描述了很多的恶魔、困苦,重返荒原时,两人都变得得心应手了,更多的是崔斯坦内心认为违背常理的做法的挣扎,他一直认为摆渡人就是他的宿命,不可抗拒。可在迪伦的坚持下,他打破常规,事实证明也未受到任何惩罚。

  在穿越荒原的过程中,崔斯坦告诉迪伦她所见的荒原景色、气候,都是她心像的映射。她心情好时,荒原一片风光旖旎、晴空万里;她心情不好、纠结时,荒原就是“荒原”,天空低垂、黑暗,恶魔们也潜伏在周围。这就跟我们的生活一样,你看到、感知到的生活,就是你心里认知的映射。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的灵魂摆渡人?”这也是这本书抛给我们的问题。在我看来,每个人的灵魂摆渡人只能是自己。曾几何时,工作中渴望一个正义、正气、正能量的领导能引领自己,从工作技能到各种人生领悟,在关键的时刻能给予自己指导、帮助、激励;渴望有一个志同道合的工作搭档,能一拍即合去共事。

  为此,年轻时在理想化的激情下,换了好几份工作,最终发现,遇到这样的领导、同事很难,几乎不可能。工作上还得自己踏踏实实去干,去学*、去思考。即使是一个团队,那些令人畏惧的、恐惧的、害怕的事还得自己去面对,去经历。

  也曾渴望爱人能像自己肚子里的蛔虫一样,知道、了解自己的想法,能为自己撑起那些软肋。可是再多的鼓励与支持,终究还是要自己去面对、去经历。自己内心的那些挣扎、困惑终究还得靠自己想明白、走出来。

  每个人终将是孤独的,每个人都得靠自己的肉体和灵魂去感知生活的喜悦和困苦,去做该做的,经历应该经历的。世界上不存在真正的感同身受,你将你的快乐分享给别人,别人也快乐;你将你的痛苦诉于别人听,别人也痛苦,但这痛苦与快乐与你自己的痛苦与快乐根本不一样。这种感受包括我们最亲的亲人和朋友。

  在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教导下,我一直相信“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从来没有想过假若灵魂不灭,会是怎样的世界?借由《摆渡人》这个故事,我看到了一个灵魂不灭的世界。人死后,灵魂脱离肉体离开现实世界,在摆渡人的指引下,经过荒原进入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继续生活,等待着与亲人们的灵魂团聚。灵魂不灭的最大好处,就是让人在临死时还有生的希望。这样我们在想到死亡时,就不会那么的绝望吧。我的灵魂不灭,便是我生的延续。这样我就能更*静坦然、甚至带点小乐观的精神,去接受人终有的一死!

  崔斯坦,一个灵魂的摆渡人,将死者的灵魂从现实世界引导到另一个世界,是他的天职。他没有自己的相貌,以什么相貌出现取决于他要引导的灵魂,哪种相貌合适就是哪种相貌。他没有自己的生活,每天都是无休无止的护送每个灵魂穿过荒原,与疯狂的恶鬼作战,护送灵魂安全到达彼岸是他唯一的使命。“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们需要我。”这是他对迪伦说的一句话,迪伦,他护送的无数灵魂之一,读懂了他的悲伤,体会了他的无奈,打开了他早已封闭的心扉,走进了他早已麻木的灵魂。迪伦打破了他单调乏味的生活,带给了他曙光。

  迪伦在生的世界里一直过得不快乐,妈妈的唠叨、同学的欺负、好友的离开,都让迪伦快乐不起来。在去与爸爸见面的火车上发生了意外,迪伦走入了死的世界,因为爱上了她的灵魂摆渡人崔斯坦,她的世界也开始明亮起来。爱的力量让迪伦变得勇敢,她不要进入另一个世界,她不要离开她的崔斯坦,她确定她要和崔斯坦在一起。即便重返荒原意味着血色天空的威胁、疯狂恶鬼的攻击,甚至可能找不到崔斯坦,但迪伦,很坚定!魂飞魄散也在所不惜!爱的力量到底有多巨大,让迪伦如此的勇敢!

  也许“一定要找到崔斯坦”的信念太坚定了,也许迪伦对崔斯坦的爱太执着了,感动了荒原的天地与所有生物。紧锁的阻挡着前路的大门在她手上轻轻松松就打开了,荒原的天空也没有那么阴暗了,荒原的沼泽地也没有那么泥泞了,荒原的恶鬼也没有那么凶猛了……原来,只要你坚定的想做一件事,全世界都会为你让路。因为,你内心的坚定与勇敢,就是你的心像,而所有的外境都是境由心转。你沮丧沉沦,荒原就变得阴暗恐怖;你斗志昂扬,荒原也就变得可爱明亮起来。

  迪伦与崔斯坦有惊无险地冲破了阴阳界,开始了人间的甜蜜新生活,这是一个完美的爱情故事。因为爱情,我变得坚定且勇敢。因为坚定,我不轻易放弃和退缩。因为勇敢,我不惜代价去追求。所以,我获得了自己想要的幸福人生。幸福人生,永远属于勇敢且坚定的行者!

  很喜欢这本书。

  小女孩迪伦因为车祸不幸身亡,本以为这是莫大的悲剧,没想到这却是她的新生。


《麻雀》读后感合集二十篇(扩展5)

——《窃读记》读后感合集二十篇

  秋高气爽的日子里,我们坐在明亮宽敞的教室,认真的学*了语文第一课《窃读记》。读了这篇课文,我的心被深深的触动,仿佛一股清泉注入心田,唤醒我沉醒的思维。

  课文按时间顺序写了作者放学后急匆匆的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故事。着重写了两个场境:一躲在大人背后读书;二下大雨的时候如饥似渴看书的情景。全文有十个自然段,每段都可以用四个字表达:脚步匆匆、忧心忡忡、贪婪读书、我怕老板、收藏身窃读、雨天窃读、饿累窃读、依依不舍、浑身轻松。文中的中心句,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作者的快乐是感觉到读书能给予我们智慧和力量,是最好的精神粮食。读到这儿我想起蒙田的话:不快乐的事我不做。读书是件快乐的事,但也是一种略带忧伤的享受。她怕被老板发现不买书只看书而赶她走,担忧店里人少,隐藏不了自己。她这种如饥似渴,学无止境的读书精神,让我感动,我也要努力读书,多读好书,让书精灵开启我的智慧。

  文中最后一句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让我深思。她是极其喜爱读书却又没有钱买书,而现在我们每个孩子的家庭都比较富裕,就更应该多读书,珍惜拥有书籍的快乐,不要肥了身体瘦了思想。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吧!让书香浸润我们的身心!

  读书是我的一大爱好,每当我空闲的时候就会缠着爸爸妈妈,让他们带我到新华书店去买书。说起这个爱好,却跟我语文课本里的一篇文章大有关系,那篇文章就是——《窃读记》。

  《窃读记》说的是一个小女孩非常喜欢读书,但她的家庭比较困难,没有钱买书,只好到书店里去“窃读”。每当她路过书店的门口,她都会情不自禁走进去,发现一本好书,就会如饥似渴的读下去。她太喜欢阅读了,就像沙漠中的行者看到了水源的那种渴望。她为了能在书店多些时间读书,她甚至盼望着下大雨,因为这样,她就会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

  读完这篇文章,我被主人公那种锲而不舍、忘我学*的精神所打动!也为自己贪图享受、被动读书的表现而懊悔!我是怀着非常复杂的心情读完这篇文章的,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触动。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和学*环境这么好,但我们却不知道珍惜。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满脑子却想着跟学*无关的东西。很多同学铺张浪费严重,把没有用过的本子折成飞机来玩。还有个别的同学甚至还在课堂上捣乱,影响课堂纪律……跟那个小女孩比起来,我们应该感到惭愧。

  学过这篇课文,我深深的被主人公的故事感动着,从此我也越来越喜欢读书了,从书中我也明白了很多的道理。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就是与圣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让我们向书中的小女孩学*,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我们的童年与书籍相伴而行,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行动吧!

  这又使我联想到另一个故事,是父亲给我讲的:一个孩子,她没母亲,也没有父亲,从小是爷爷和奶奶带大的可是,就在她7岁时爷爷得了半边瘫,奶奶又行动不便,于是,家里的重担就落在一个7岁小姑娘的肩上,于是,她从小就在心里暗暗许诺说,长大一定要有出息,所以,她每天很早起床,为爷爷奶奶准备早饭,然后,又走着崎岖的山路,却邻村的`学校,站在教室门口,静静地听着老师的讲课,就这样,十几年过去了,她考上北京的一所重点大学。其实有这样的结果也不为震惊,因为,只要你努力了,用心了,一定会有好的收获!

  我们知道要努力读书,可怎样读好一本书呢?

  每当我读完《窃读记》时,我就觉得特别亲切,因为以前我也做过这种事。

  在上小学四年级时,因为看漫画书影响了我的学*,所以妈妈只好把我的漫画书给锁了起来。事后为了能到书店里窃读漫画书,每次出来玩的时候,我会穿上滑冰鞋,然后叫妈妈带我去崇和门,再假说在这四周玩一会。其实是去书店窃读。

  我滑进店时,暗喜没人注意,于是我便大摇大摆走到了漫画书柜,来到漫画书柜旁,我的眼睛急切地选择着我想看的书。

  终于找到了我想看的漫画书,我连忙打开书,一页、二页,我像一匹饿狼痛痛快快地看着书,我很快乐,也很害怕——待会儿,书店老板会不会发现了?

  过了一会儿,果然不出我所料,正当我看得如痴如醉时,书店老板走了过来,问:“小朋友,你买不买书呀?”我一愣摇摇头说:“不!我不买……”一听我的回答,书店老板立刻一把抢过我手中的书,凶巴巴地大声呵斥我说:“不买你就别在这看!”然后,把书放回了原处。

  这里没法看了,我就到另一家,结果我每到哪家,哪家也会像第一家的书店老板一个样,因为我每次都看得忘了时间。最后,我只好回家了。

  其实,我并不需要到书店里窃读,也不需要受到老板的呵斥。我是在看漫画影响了学*,妈妈禁止的情况下不知悔改还去窃读,而林海音因为家里没钱买书,所以只能去窃读,和她比起来,我感到很羞愧,我发誓在这学期里学会合理安排时间,正确处理学*与玩乐的关系,争取把成绩赶上来。

  今天,我在语文课上学*了一篇名为《窃读记》的文章。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小时候非常喜欢看书。不过由于那时家里穷,买不起书。她放学后常常急匆匆地赶到书店,藏在大人之间贪婪地阅读,或是借助下雨天在店里阅读。每次读完书后,作者都觉得浑身轻松。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被作者那坚持不懈的学*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作者读书时饿着肚子,脚站得发麻,有时还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一本书。可是,作者还是坚持到书店读书,这是多么的不容易啊!我也认为做每一件事都要坚持不懈才能做好,

  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一件事:在三年级下学期时,市奥校开始招生。不过由于我没有坚持做题,所以没考上市奥校。从那时起,我开始坚持每天做题15分钟。经过一年多努力,四年级我终于考上了市奥校。

  古人云:“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可以看出,做每件事都坚持下去才能取得成功。

  读了这篇课文,我从:“我就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这句话看出作者实在太“饿”了。之所以作者躲开老板,是因为作者家境贫困,没钱买书,所以像她这样只读不买的人恐怕没有。课文最后那句话让我深深的记着是因为这句话的含义:读书长大时指精神成长。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

  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书店看书,我无意中看到了一本叫《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之跳跳电视台,当时我就被淘气包马小跳这个名字给迷住,同时我还知道了,写作文首先题目要取得有创意,读者才会有心思读下去。我翻开书,开始聚精会神地看,书里讲的是马小跳和他的三个伙伴共创电视台,遇到的各种事情,如:这个节目能不能通过审核……

  我们现在的条件都很好,到书店里想看就看,店员也不会赶你走,所以不用像作者那样窃读。

  书给予了我们许多,教会了我们许多,然而书对于人的`真正意义在于人自身的体会与成长,人对书真正意义在于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长。书真是我们的好老师啊!

  一天早晨,我随手拿起一本书翻了翻,发现了我感兴趣的文章---《窃读记》,我被故事内容吸引住了。

  故事讲了一位家境贫困的小学生在书店里窃读的过程,表达作者对书的渴望。

  我真的很敬佩这位作者,佩服他对书的那种喜爱,与现在有的人来对比,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有的人看书漫不经心,翻开一本不愿读的书,不思考,不认真的'读;有的则是挑出部分自己喜欢的内容去读;但,一个真正懂书的人,则是怀着很认真地态度去看书,会思考书的内容,并且还会根据书中情景以及当时气氛表露出相应的表情。

  我愿做最后一种人。我看书时,会结合每一篇文章的题目想一想主要内容,再从第一页开始读。每看完一篇文章我都回忆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并找出优美的句子和词语,说说喜爱的原因。当读到不明白的地方时,我会停下来静静思考一下,实在不懂就去请教别人。看完一本书后,就会写一写读后感。最后,还思考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他想表达怎样的情感。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你的朋友,也是一位使你终生受益的良师。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窃读记》,读完后我被文中那小女孩爱读书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课文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家中贫困没钱买书,只好跑到远处的'书店窃读,每当女孩觉得环境有些不对时还要在换一家书店,有时候一本书要到好几家书店才能读完,小女孩虽然家里的处境很不好,但她爱读书的精神使我很敬佩她。每当她看完书时,已饿地饥肠辘辘可是口袋又没钱……

  记得有一次,我在看一本新买的作文书,可我一目十行,囫囵吞枣,后来妈妈问我大概意思,我却一问三不知。再看看文中的小女孩,虽家穷,但绝不放弃这个读书的好机会,不像我,读书应付了事,好象是为别人读书。那女孩,没钱读书却自学成才,而且还那么爱读书,而我一到考试,什么都忘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沙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们都要向文中那小女孩学*,读书不能囫囵吞枣,走马观花,所以,我从今天开始,我要向小女孩学*。

  俗话说:粮食滋养身体,书籍丰富智慧,让我们永远记住这句话,发奋学*吧!

  这一学期,我学了很多有趣的课文,其中印象最深是《窃读记》。

  《窃读记》主要讲了:放学后,作者走向书店。从大人的腋下挤过去。找到那本书,就贪婪地读起来。作者怕被书店老板发现,就走出书店。有时候,读一本书要到好几家书店看。作者喜欢到顾客多的书店。因为顾客多的书店不会被老板发现。作者非常喜欢下雨天,因为这样就有理由继续在书店里看书。当菜的香味传来时,作者已饥肠辘辘。然后依依不舍的把书放回原位上。想起了老师说的一句重要的话。

  从这篇《窃读记》课文中,我感受到了作者是多么的喜欢看书,虽然买不起,但是,可以想方设法的看书。他把一本书当成了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认为,书就是赠送给人们所有的智慧。他认为,一本书就像一个朋友一样,可以陪他聊会天。他认为,一个道理就是一种营养。他完完全全像对待朋友一样对待他最喜欢的书。我应给向他学*,喜欢看书,而且像朋友一样对待它。它也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在我生活中,我也有过这样的事,那就是在我妹妹家里,那时候,我们正在写作业,写的手都麻了,就想玩一会儿,妹妹说:“姐姐,我们的屋子太小了,没有空玩,但是我家有两本书。”我说:“那也只能看会书了。”说完,我们就开始看书,我们看了一会,觉得我们已经进入了书籍里的故事中,好像走不出来了。可是,我们还有作业要写,只能恋恋不舍的把书放会原位上,继续写作业。

  从《窃读记》中,我知道了书对我们是多么的.重要。我们都能从书中学到很多知识。

  在本文中作者林海音只要一放学就住饭店旁的那家书店里面跑,因为家境贫寒,所以每次去书店都是光读而从不购买(现在的孩子是家里有书都不去看),每次去书店的时候人都特别多,但作者还是要挤进去看书,把头发都弄乱了。

  找不到昨天看的书时,心情非常迫切,如果是现在孩子的话肯定不会那样的。打开那本书后就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每当感觉到书店管理员的态度变化时,就会知趣地放下书走出那家书店去另一家书店看,有时一本书要去七、八家书店才能看完。

  作者喜欢到人多的书店,因为那样可以伪装自己。作者还喜欢下雨天,因为那样可以以躲雨为由多看一会书,现在的人们恐怕恰恰相反。作者有时在书店里能连续看2个多小时的书呢!而且由于没钱吃饭,经常饿得饥肠辘辘,站得脚都麻木了,还接着看书——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她走出书店,脚虽然站得麻木了,但是她却浑身轻松,还想起国文老师说的一句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现在的孩子能有作者一半的勤奋就好了(当然,我也做不到这一点)。书是人类最好的营养品,所以我们要多看一些好书,而且,看书还会增加我们的知识,写作文也不用犯愁了。

  今天,我们学*了台湾着名女作家林海音写的一篇散文——《窃读记》。

  《窃读记》这篇文章我很喜欢。林海音用她那独特的写作手法和活灵活现的语句,把她自己因为家境贫困没钱买书,而在书店背着老板偷偷看书的情景和作者既快乐又惧怕的心情,充分地表现了出来,让读者深深地感受到作者对知识的渴望。

  读了《窃读记》,我被作者爱读书的`精神打动了。作者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还这么爱看书。相比之下,我的读书条件简直就是天堂,*时想看什么书就看什么书,想怎么看就怎么看。可当年林海音的生活环境可不许她这么看书。

  可是,我读书一不细看,二不珍惜,三不做笔记。这三点是我在读书上的最大问题。我要向林海音学*,做一个真正爱读书的五年级学生。

  其实不仅仅是读书,在学*和生活上也一样——坚持做一件与你的梦想有关的事,总有一天,你一定会成功。

  今天我们学完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文中的英子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文中的英子酷爱读书,文章中处处体现出英子喜欢读书。由于家中没钱买闲书,她为了获得更多的知识,不惜用窃读这种令人心酸的方法去书店读书。虽然这样,但英子仍然很快乐,因为她感到收获了知识。每次窃读,英子都像吃了一顿精神的'大餐,收获了无数的知识与智慧。虽然这种大餐饱不了身体,却饱了她的灵魂。

  我们现在的生活比英子好多了,要什么有什么,想看什么书,爸爸妈妈都会到书店给我们买。像我的书柜上,童话类、科幻类、小说类、名著类、寓言类、历史类等等,在我的书柜上琳琅满目、应有尽有,让人看起来眼花缭乱,而我却不喜欢看,看起来都是一目十行。而英子呢,不惜饿着肚子,不惜腿脚麻木,在书店看两个多小时的书,还恋恋不舍呢。我和英子一比,真是相差很远,真让我惭愧。

  我以后要学*英子这种爱读书的*惯,因为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也要爱看书。

  今天,我看一篇文章名叫《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廛了一个小女孩没钱买收可却在窃读。这女孩叫做林海音。

  看了这篇文章知道林海音窃读的滋味特别不好呀!了解到了读书的苦与乐。可林海音明知读书那么艰辛,可她还是要去窃读,可想而知她是多么爱读书啊!

  文中有几句话用得很好,"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这句话写出了林海音对读书和知识的渴望和热爱。"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了下去,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中。"这句话语写出了林海音把书当作了"精神的食粮"我们也要这样想哦!我觉得课文中也还有一句话很好,那就是最后一句话"这时我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也一直鼓励我要勤奋读书,我也一直把这句话铭记在心。

  林海音读书太辛苦又要躲躲藏藏又要扮成别人的小妹妹或小女儿,小孙女……还要找各种理由或跑到别家再去窃读。我们却可以光明正大的走进书店看书。林海音为读书腰酸背痛,我们却可以拿回家躺在床上舒服的看。林海音为了读书饿的脖子咕咕响,我却可以一边吃东西,一边看书。林海音怕没书看,我们却不想看。所以我们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呀!我们班也有许多人跟林海音一样,非常爱看书,常常取得优异的成绩,有些人不一样,上课不听老师讲,考试时变成"偷取别人果实的犯人"。我真不明白书那么好看,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不愿意看呢!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们现在不好好学*,时间都在玩耍时偷偷溜走。黑发不知勤学,百首方悔读书迟。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刻苦学*。

  “窃”顾名思义是偷的意思,是贬义词,但我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以后真是别有一翻滋味在心头,我对这个“窃”有了更多的了解。

  《窃读记》讲述了林海音在小时侯因为家里没有多余的钱来给她买书,所以就在书店窃读,感到既快乐又惧怕。我想她快乐是因为她在阅读中感受到自己增长了知识和智慧;惧怕是因为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而赶出去无法看书。林海音小时侯心灵同样也是幼小而脆弱的,小小的心灵竟能为了读书而忘记伤痛,而且林海音是在旧中国私人开的书店里读书,在那里读书要经历担忧、恐慌和惧怕的痛苦,还要经受饥饿和腿酸脚麻的煎熬。这使我联想到了我们,在我们这个时代看书、买书就像吃饭那么普通,可是我们却一点也不珍惜反而还糟蹋它,哎,我真为此而感到悲哀!

  书籍哺育的是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知识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学*中去。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窃读记》,使我感受很深。该文讲述了作者是如何藏身于大人之中读书的,讲述了一个小女孩不*凡的读书经历!

  林海音在书店“窃读”,有许多不便之处:

  1、怕书被卖光了,没得看。

  2、怕被书店老板发现。

  3、要忍着饥饿。


《麻雀》读后感合集二十篇(扩展6)

——岛上书店读后感合集二十篇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书上的这样一句话引出了我浓浓的好奇:“没有谁是一座孤岛。”为什么会有这样一句话呢我因为这句话,买了这本书。当拿到书后,书的腰封上有这样一句话:“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完美而辽阔。”初见这句话时,这难道是本讲风雨过后会见彩虹的书吗或者说是心灵鸡汤的人生范本随后,我便开始了对此书的阅读。这本书的开头并没有如他封面的资料那么让我感兴趣,甚至能够说书的开头是很难懂的,无法明白他到底在讲什么,再加上书中会出现很多长长的名称使我很难对此书感兴趣。我突然想到以前看到的一句话——外国人制造出的笑点也是我们无法产生共鸣的。

  书中讲的是一位男性书店老板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一位女性出版社推销者的故事。书中的男性书店老板名叫A.J.费克里。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他与出生在本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齐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钱开了这家“岛上书店”。但是他的书店不景气,爱妻车祸丧命,价值不菲的古董书也被盗窃,他觉得自己跌入了人生谷底,每日都在酗酒苟活,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早日能在昏沉的酒精中麻痹自己苦难的半生,然后就此离去。你仿佛都能从书中嗅出他的酒味、感受到他的颓废,头脑中总是显现出一个穿着棕色的条绒西服、满脸胡茬的待在一个昏暗的房间的人,说不定还是个秃顶,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幻想。本想书中的他会就此颓废老去。

  当书读到第43页时,一切都开始变了,出现了不一样的风景。这一切变化都来源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玛雅。他收养了这个孩子,成为了一名父亲。“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A.J.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不再是个堕落的鳏夫而是个绅士,是小岛中文学素养最高的人,是一位最好的爸爸。因为玛雅,他的人生充满了期望,同时,玛雅也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使他学会了去付出,学会了沟通。再也不是一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本以为故事会这样开心的发展下去,所有的人会和书来个美丽的邂逅,但是现实很残酷,这位改头换面的书店老板却被诊断出患了罕见的癌症,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器官衰竭然后离世了。对这样的结局我很感伤,因为我是一个很喜欢完美结局的人,不喜欢悲伤的结局。每次看到这种让人伤感的结局时,我总是感到遗憾,为什么就不能有一个好的结局呢这样一个改头换面的人,为什么要让他再次陷入黑暗中呢!但是,回过神来,却在想费克里的离世,或许并不仅仅仅只有伤感,他在离世之初,他是没有遗憾的离开的。因为在他生命结束之前,他学会了爱,他也感受了别人对他的爱。正如A.J.费里克在本文的结尾所说的一句话:“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A.J.费里克因为爱度过了自己最艰难的一年,人生开始变得有信仰,有追求了。他的生活中有了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他学会了与人沟通,勇敢的去应对自己的感情。在现实中也是这样,无论是对亲人还是朋友,你只有去爱别人,别人才会爱你。如果你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才会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爱是相互,有了爱的人,才能坚持着度过自己最艰难的时光。

  一本书看完。总觉得遗憾,不能在继续陪伴主角走下去,可人生就该是这样吧,看完一本又要打开新的一本,走入另一个人的人生,陪他一段路,去感受他的情感变化。有时快乐过,拥有过,珍惜过,无怨无悔就够了。

  这是一本令人温暖的小说,那个书店坐落在爱丽丝小岛上,这个岛上的居民几乎彼此都认识,只有旅游旺季的时候,才会来很多游客,这简直就是最美好的世外桃源了,有书读,有很多如同亲人般的邻居,大家守望相助,处处可见熟悉的面孔、暖心的问候。

  而这一次读书,就是灵魂的一次奇妙旅行,而这种奇妙的感受渴望与他人的分享,只有分享才能让那种美好的感觉持续发酵,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分享的对所有读书的人内心都有一种渴望,渴望遇到,需要同样爱书的人,需要知音,但寻找知音的过程却是漫长和无望的,我们只能等待遇见,却完全没有方向。

  《岛上书店》是一部阳光治愈、真挚催泪的小说,它不仅是爱情故事,更是爱书人的故事。

  因为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几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这是岛上书店的标题语,也是因为他,才让我看了这本温暖的小说。因为他们身上有包容时世的气度。而书里面关于爱情的寄语让人印象深刻:因为在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我们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我们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

  喜欢这本书。这本温暖的书。

  去年八九月月份,一位老朋友像我推荐了这本书《岛上书店》,他对此书的好评就像一张极具诱惑力的邀请函,深深地吸引着我。因为我知道他也是好读之人,而且品味不错,他向我极力推荐这本书,相必不是什么凡品。

  然而书到后,我仅仅翻了几页,便在也没有读下去的欲望了。而后因为某种原因,阅读计划也一直搁置到现在。这本书似乎并不好客,它的前篇似乎是对着所有慕名而来的人说:“这里不欢迎你,去别处看看吧!”若不是真心喜欢阅读的人,怕是很难完全这本一开始就充满敌意的书。而我恰恰就是那些不喜欢阅读的人中的一个。

  后来的一些原因,使我不得不静下心来,而最好的办法就是锻炼和阅读。它也慢慢地重新进入了我的视野,没办法因为原先的成见,我对它是拒绝的,但是本着再差也是就和前篇一样的心态,我再次踏上了对它的征途。

  结果我被它迷的一塌糊涂,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一本好书不仅能开悟人的思想,还时常使人快乐。它确实做的不错。

  这本书读完后,我受益良多。真正影响我最大的与其说是书的内容,到不如说是我读它的过程。从一开始的不抱期望,到后面的惊喜不断,使我对他的兴趣越来越浓厚,这是我读完它的根本所在。反而他开始写的引人入胜,后面却虎头蛇尾,我和它的合作也多半是半途而废,或功亏一篑,哪怕耐着性子读完了,也多半不尽如人意。

  书是这样,人生何尝不是如此呢。因缘而起,因喜而聚,因绝而散。倒不如因缘而起,因慕而和,因历而钟。

  “ 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

  A.J.F,作为书店的老板,他总是以一副自大的姿态出现在人们的视线当中。在我读最初的几页的时候,他绝对是我在这本书里最讨厌的一个人。但这也不是没有理由,他的妻子死于车祸,而后他最值钱的宝贝又遭遇失窃。但上天不总是会让厄运一直降临到同一个人身上,之后他神奇地遇见了被母亲遗弃的玛雅,在收养与交给警察之间他选择了前者,人们很惊异自私的A.J竟然会这么做,但他之后的命运,证明了这个选择的明智。因为玛雅,他变得温柔细心,一改往日对他人的态度,他也慢慢地懂得了如何照顾别人的情感,在工作过程中,他与第一次见面就吵架的阿米莉亚关系好转,两人因为对读书的热爱而相爱,书店的生意也慢慢地好转,他开始走出困顿而失意的人生。

  如果说故事只是让我们感受到A.J生活的转折,那么这本书就不会拥有如此强大的影响力,故事的情节之中,最令我感到不可思议的便是玛雅的身世,她其实是A.J当作家的姐夫(他的妻子有一个姐姐),与一位书迷的婚外情而生下来的,但是之后那个负心的姐夫却对意外生下来的玛雅不负责,于是那个书迷就只能将女儿偷偷放在了岛上书店里面,然后她就自杀了。玛雅身世的凄惨,更加坚定了A.J对她的爱,也因为她,很多人之间都发生了不一样的故事。

  这本书跟《解忧杂货店》其实也有相似之处,他们都是一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在讲些什么,但在最后读完全篇的那一刹那,整个故事就能像放映机一样,在你的脑海中一帧一帧地播放,我敬佩的是,东野圭吾与泽文的逻辑如此清晰,能让人没有遗憾,合情合理,在读完的那一刻,我没有觉得,在自己眼前的只是枯燥的文字,而是有血有肉的人生与命运。

  “没有人会漫无目的地旅行,那些迷路者是希望迷路”。人的一有太多萍水相逢,你认识的人,所走的路,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书里的故事,皆因缘而生,因为意外的缘分才让他们有了彼此间的'瓜葛。接受这份上天的馈赠,并好好活下去,那是书里最触动我的。

  有些人说这座拥有书店的小岛,是一个世外桃源,是一个乌托邦主义的社会,岛上的人们只钟情于书,好像除此之外他们不必为其他东西而担心,但书中的人,经历的悲欢离合,又何尝不与我们相似,A.J最后还是因为癌症而离开了人世,这个结局,对于我这个读者而言,并不想接受,但这就是人生,这也才算是一个完整的故事。有别于大团圆结局的喜悦,我更喜欢这深入人心的伤感。

  不敢说我读懂了这本书,但起码让我明白,命运对每个人会有馈赠也会存在剥夺,接受这些,选择一个对你而言,最适合的活着的方式,顺着那些生活里细微的缘,活成一个快乐的人,虽然那很难,但我希望你能做到。

  刚开始看几乎要读不下去了 满篇都是我不认识的作家 没看过的书名 ,AJ这个老男人孤僻又坏脾气过着颓废的生活。但还好我坚持读下去了,坚持读的原因还是书名太引人遐想 ,“小岛书店 ”:书店本身就带给人愉悦的感觉,主人公再不济,书店总是美好的吧。而且小岛书店店门上那句“没有谁是一座孤岛 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挽留了我,的确,再读那么两章故事就变得丰富而趣味起来了,和AJ那个古怪的人一样 当玛雅出现后整本故事整个人生渐入佳境(我才不会告诉你好几个中午为了看这本书我几乎牺牲了我宝贵的.午睡时间[发呆])其实看到玛雅带给AJ变化的时候我是振奋的 但是不免又有些失望 :oh !又是一个爱和家庭改变全世界的故事 ,和所有美国励志电影一样!然而随着故事的发展 我也逐渐改变了些许看法 ,这不是爱拯救世界的故事 ,是人、书本和书店的故事,书店联结了AJ 、玛雅、艾米莉亚、兰比亚斯、伊斯梅,作者娓娓道来 在很多的细节上前后呼应 看到总让人会心一笑 然而整本书也就在这样*淡的叙述中画上了句号 故事的高潮似乎被刻意的压了下去,也许这就是生活 多么的痛苦 等回首再看 也只是往事罢了,引用故事最后的一句话“我们不全是长篇小说 也不全是短篇故事 最后的最后 我们成为一部人生作品集”

  其实读完之后,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基本上是大致看了一下,知道了《岛上书店》中书店老板A.J.大致的人生,他爱阅读,爱女儿,爱妻子,很*凡的一生。

  可是真正让我读下去的是他的坚持,和妻子一起放弃继续学*,在小岛上开了一家书店,为小岛的人们举办读书会,让那个小岛变得更好、更美。一切都是那么好,像世外桃源一样。但当他的第一任妻子的车祸去世,他失去了生活的方向,他活着也像是死了。直到玛雅的出现,他不再是独自一个人,有了女儿,有了羁绊,他的人生再次鲜活起来了。

  后来又和出版社的销售代表阿米莉娅结婚,夫妻俩人兴趣相投,都爱阅读。一家人生活的很好了,看似很完美,事实上也很完美。可是我们无法预料到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当阅读到书店老板因为疾病离世,书店面临着关闭转让,小岛面临着没有书店的生活。很揪心与无奈,就是很现实的一幕,在当今这个时代,电子版图书占据主流的时代,书店的存亡就这样无奈。可是事情有了转机,书店没有被转让,还是书店,只是换了主人。生活又继续下去,书店继续开着,小岛的人民依然还有一份羁绊,只是还有遗憾和惆怅。

  “ 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

  A.J.F,作为书店的老板,他总是以一副自大的姿态出现在人们的视线当中。在我读最初的几页的时候,他绝对是我在这本书里最讨厌的一个人。但这也不是没有理由,他的妻子死于车祸,而后他最值钱的宝贝又遭遇失窃。但上天不总是会让厄运一直降临到同一个人身上,之后他神奇地遇见了被母亲遗弃的玛雅,在收养与交给警察之间他选择了前者,人们很惊异自私的A.J竟然会这么做,但他之后的命运,证明了这个选择的明智。因为玛雅,他变得温柔细心,一改往日对他人的态度,他也慢慢地懂得了如何照顾别人的情感,在工作过程中,他与第一次见面就吵架的阿米莉亚关系好转,两人因为对读书的热爱而相爱,书店的生意也慢慢地好转,他开始走出困顿而失意的人生。

  如果说故事只是让我们感受到A.J生活的转折,那么这本书就不会拥有如此强大的影响力,故事的情节之中,最令我感到不可思议的便是玛雅的身世,她其实是A.J当作家的姐夫(他的妻子有一个姐姐),与一位书迷的婚外情而生下来的,但是之后那个负心的姐夫却对意外生下来的玛雅不负责,于是那个书迷就只能将女儿偷偷放在了岛上书店里面,然后她就自杀了。玛雅身世的凄惨,更加坚定了A.J对她的爱,也因为她,很多人之间都发生了不一样的故事。

  这本书跟《解忧杂货店》其实也有相似之处,他们都是一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在讲些什么,但在最后读完全篇的那一刹那,整个故事就能像放映机一样,在你的脑海中一帧一帧地播放,我敬佩的是,东野圭吾与泽文的逻辑如此清晰,能让人没有遗憾,合情合理,在读完的那一刻,我没有觉得,在自己眼前的只是枯燥的文字,而是有血有肉的.人生与命运。

  “没有人会漫无目的地旅行,那些迷路者是希望迷路”。人的一有太多萍水相逢,你认识的人,所走的路,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书里的故事,皆因缘而生,因为意外的缘分才让他们有了彼此间的瓜葛。接受这份上天的馈赠,并好好活下去,那是书里最触动我的。

  有些人说这座拥有书店的小岛,是一个世外桃源,是一个乌托邦主义的社会,岛上的人们只钟情于书,好像除此之外他们不必为其他东西而担心,但书中的人,经历的悲欢离合,又何尝不与我们相似,A.J最后还是因为癌症而离开了人世,这个结局,对于我这个读者而言,并不想接受,但这就是人生,这也才算是一个完整的故事。有别于大团圆结局的喜悦,我更喜欢这深入人心的伤感。

  不敢说我读懂了这本书,但起码让我明白,命运对每个人会有馈赠也会存在剥夺,接受这些,选择一个对你而言,最适合的活着的方式,顺着那些生活里细微的缘,活成一个快乐的人,虽然那很难,但我希望你能做到。

  无法抑制对于书店题材小说的喜欢,能卖书的读书人总是矛盾重重。

  很喜欢这部小说的结构,每一章都以短篇小说的名字命名,每一章的开头既是一段读书笔记,又是对后文的提携,显得别具匠心,特别符合读书人善于遐思的特点,不仅侧面佐证了男主角的读书偏好,也将诸多有名的短篇小说契合到需要表达的氛围之中,一方面向名篇致敬,一方面让读者遐想联翩,带入了一种读书的私密感,其中有些是我读过并喜欢的短篇小说,有些则勾起去阅读的兴趣。简直是神来之笔的结构体系。

  从内容上来说,我不能说这是一部中年人的沉湎之作,作为年轻人,还不能体会人到中年的感觉,但那种沉重感还是让人想来后怕。那是如何去面对的问题,也许很多人无法跨越,也许每个人的跨越方式不同。A.J以自己的方式面对了中年丧偶、收养幼女、再婚、让书店蒸蒸日上、死亡等等问题,呈现给了我们一位有些偏执的、善良的、细腻的、勇敢的中年男人形象。也许并不能讨任何人喜欢,但就是那样隽永。他的'一切以书和书店为根基,让我们从侧面了解了一位读书人的生活方式,首先是庞大的阅读量,多达一百多项对于书名的注释,再是很多地方都写到他对于短篇小说的挚爱,尤其每章章名和开头的一段读书笔记,都证明了作为一名认真的读书人所付出的努力,最后书中提到了读书对于人本身的意义,

  我们读书而后知道自己并不孤单。我们读书,因为我们孤单;我们读书,然后就不孤单,我们并不孤单。

  A.J无疑是幸运的,他的情感世界涌入了一位主导他全部的前妻(帮他开办书店)、一位懂他爱他的出版社销售员、一位聪明可爱的养女,这些让人沉湎的同时也会反思,所以才有:

  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我们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有一天,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会驱车上路。有一天,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会遇到他(她),你会被爱,因为你今生第一次真正不再孤单,你会选择不再孤单下去。

  作为一个喜欢读书的年轻人,无法把读书当成生活方式,面对生活还有太多的迷惘,所以这本书像一个避风港,它纯粹的让人迷恋时又深感面临残酷的软弱,才有了诸如的迷思,起码,我需要勇敢的读书,建立起勇气去寻找爱与被爱的感觉,去体验这世界的诸多纷繁。

  或许你会偶尔心动,在看到这三个字时。这是人类所有美好情感的归结,由它衍生出的形形色色的动作和文字,或更热烈、或更含蓄,却都指向同一个终点。

  ——漂泊的灵魂终可相拥。这是我读加布瑞埃拉·泽文的《岛上书店》,最初的体会。

  这是一个很奇妙又感人的故事。在小岛经营着一家书店的A。J。费克里人*中年,爱妻离世后,又遭遇店里唯一值钱的宝贝被窃。生活,似乎总以不幸待他。万念俱灰的费克里索性以更糟糕的状态回报。本就是一个人的孤独的生活,却如掉进漫无尽头的梅雨季节,任雨水连绵不断,乌云蔽日不散。

  就在这时,一个神秘的婴儿被人丢弃在费克里的书店。让岛上的人们大跌眼镜的是,向来孤僻、冷漠又自私的费克里,竟然留下了这个婴儿。转机由此开始。

  为了给弃婴玛雅更好的照顾,费克里开始读他不喜欢读的绘本,开始尝试跟别人交流,不再像从前那样沉默寡言。玛雅就像他的救星,让费克里人生里这场持续了多年的雨越来越小,使他的中年生活明朗了起来。

  与此同时,他也得到了爱情和亲情的回馈。费克里对出版社的销售代表阿米莉娅心生爱慕,在不多的相处时间里两人关系逐渐密切,彼此互相欣赏并产生了爱意。当时的弃婴玛雅已经长大成乖巧懂事的女孩,费克里的悉心教导培养了她在写作和阅读上的浓厚兴趣。故事的最终,费克里在美满中慢慢走向生命的尽头。

  布瑞埃拉用一种很*淡的笔触,来描述这个在岛上书店上凝结的爱的故事。书的前几章里,或许并不能读出什么特别的感情。可后文费克里身上发生的细微的变化,却足以令看到这本书的每个人为之动容。玛雅的到来,就如同在暗无边际的宇宙一角照进了一束光,让兀自漂泊的费克里,忽然有了生活的方向。玛雅走进费克里孤独的生命里的意义,并不止于让他忙碌起来不再孤单,更动人的是,玛雅的.天真无知让她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因为费克里的冷漠而疏远躲避,而是能够毫无保留地亲*费克里,用看其他人一样单纯的眼神看他。这是玛雅无意地表达爱的方式,却指引了费克里尝试为别人付出、给予别人真挚的爱,让这一颗孤僻寂静的灵魂,终得皈依。

  “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我们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有一天,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会遇到他,你会被爱,因为你今生第一次真正不再孤单,你会选择不再孤单下去。”这是作者写给书中的费克里的话,也是岛上书店在无数的人心里坐落的奥义。

  但或许,在我们不曾觉察的角落,仍然生活着孤僻的费克里,那就让幸运地获知岛上书店的奥义的人牵起他们的手,共同寻找这个浪漫宇宙的核心。

  作者加布瑞埃拉·泽文(Gabrielle Zevin),美国人,译者孙仲旭和李玉瑶。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xx年出版。

  寒江把它看成一部*淡普通的言情小说,大团圆结局,带点心灵鸡汤的味道。读完并没什么特别深的感触,虽然是“书为媒”的小说,可书中人物对书的阐释并不怎么深刻。

  书店老板手术前与妻子的一段对白,感觉特别熟悉,像老美影视剧里面该场景下常见的对白。情人生死离别,竟然也可以程式化。

  故事有悬疑的因素,如珍本古书的失窃与复得,弃婴被母亲带到小岛的缘由。也有人生荒唐滑稽的因素,出*读书会的作家,竟然是个替身,书店老板最终被蒙在鼓里。

  寒江通过这本书,了解到与书籍商品性质有关的另一个圈子。出版社、出版社的销售代表、书店、作家、读者,他们之间的'联系,之前对此毫无概念。

  开书店也可以是件很有个性的事。小城的国营书店,一般首先把宣传报道需要的书籍摆在门口显要位置,然后是畅销书。而私人开的小书店,可以根据经营者的喜好决定书籍的摆放。

  小岛自然不是世外桃源,开在这里的书店也会受到网购图书、电子图书的冲击。小说中提到,书店老板的妈妈买了三个电子书送给他一家三口当礼物,有的读者却指出,作者有替kindle电子书做广告的嫌疑,寒江觉得有点解读过度了。Kindle电子书已经风靡全球多少年,而这本书20xx年降世,且未必能畅销,有什么资格做亚马逊的广告呢?

  寒江正在读另一本劳心费神的书,读这本书正好是有效有益的调节。这本书有点浅,没有大悲大喜,若一定要给它定位,应该与《皮帕·李的私生活》一个等级?

  故事的男主J.C是岛上书店的老板,一出场给人的感觉,就是一座孤岛,贫穷,无能,暴躁,酗酒,因为他妻子妮可的去世。妻子的姐姐伊斯梅嫁给了一个渣男丹尼尔,生活也毫无幸福可言。故事的女主阿米莉亚是图书推销员,第一次和J.C见面,就被J.C给冷落到。有一天,JC大醉后丢失了价值几十万美元的藏书《帖木儿》,之后几天有人在书店留下一个女婴,名字叫玛雅,J.C在经过了一番心理挣扎之后,决定收留并抚养玛雅,兰比亚斯是岛上的**被认作玛雅的教父,伊斯梅做玛雅的教母。自此几位是故事人物的生活便发生了改变,J.C变得不再那么孤僻并开始追求与自己品味相投的阿米莉亚,兰比亚斯爱上了读书,伊斯梅由于丈夫经常出轨生活并无变化,故事到此并无太多情节。

  后来伊斯梅和丹尼尔发生了一场车祸,丹尼尔丧生。兰比亚斯也在很久前与妻子离婚,车祸过了段时间后,在兰比亚斯的请求下,J.C帮助其和伊斯梅约会,后来兰比亚斯在伊斯梅家中发现了损坏的.《帖木儿》,自此故事逻辑突然清晰:丹尼尔出轨导致优秀女大学生怀孕剩下了玛雅,走投无路想要寻求帮助找到伊斯梅,伊斯梅为了保住家庭而拒绝帮助,但是偷了《帖木儿》给女大学生卖钱养孩子,然而《帖木儿》来源不明,无法出售,女大学生再次求助无果后将玛雅放在书店,投海而亡。然而这件事只有伊斯梅和兰比亚斯,以及死去的丹尼尔知情。

  阿米莉亚与J.C因为玛雅的出现,成功的在一起,玛雅也在J.C的熏陶下自小热爱读书,并健康长大,再后来J.C患病离世,兰比亚斯夫妇接管了小岛书店,故事结束。

  故事的主题是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也确实每个人心中都充满了善良,事情也都有因果。J.C因为前期去世变得孤僻,又因为玛雅的出现变好,并与阿米莉亚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兰比亚斯和伊斯梅前段婚姻都很不幸,最终也组成了美好的家庭,并在J.C时候接管书店;丹尼尔也算恶有恶报,年轻的女大学生因为年轻和无知毁了美好的一生。尽管结局J.C死去让我有些遗憾,但是遗憾中也有感动。

  《小岛书店》这本书是我第二次拿起来了,到算不上第二次读。之前曾读过一章,但太多的文学作品,作家和引精论据让我却步,的确在情感上我和作者的共鸣不是特别深刻。

  所谓的爱与被爱是贯穿这本书的重要线索吗?我只在阅读时感受到了对图书的热爱。我是喜欢那种剧情类小说的人,对于肤浅的我,不知道这本书属于何种。喜欢着,却不懂。

  正如**的那个励志故事中的男孩儿一样,我读书需要一个合适的环境,在地铁中戴着耳机仿佛属于自己的世界。可在结尾的时候没带耳机读书的我,在嘈杂的环境中产生了一种虚幻感,不真实。顺带着读的晕头晕脑,不过谁知道到底是环境影响了我,还是书影响了我。

  当晚上我和我姐姐讲起这本书的故事时,我竟然语无伦次,不过请不要说我,这或许是这本书的风格本来就没按规律的讲述。现在想想书店真的给了人们生活上的改变,而书也会给我的生活带来改变,不是吗?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一本名为《岛上书店》的书籍。合上书的那一刻,我长舒了一口气,如释重负一般。同时,书中的剧情也萦绕在我的脑海里,久久不忘,引出无限的深思。

  书在一开始便陆陆续续交代了男主人公A。J。弗克里的窘境:知己和爱妻的过世,书店生意的不景气,价值不菲的珍藏本遭窃,因心情烦躁而造成的时常酗酒……他的人生陷入僵局,他的内心沦为荒岛。然而,就在这时,一个两岁的孩子出现在书店中,那是一个走投无路的母亲留下的孩子,那位母亲希望她的孩子能够在一个有书的地方长大**。于是,弗克里便开始慢慢抚养这个孩子。孩子在一天天成长,弗克里也渐渐学会了爱与被爱、付出与接受。这个孩子就像个幸运儿,给弗克里黯淡无光的生活带来了光明,带来了转机。弗克里的生活渐渐步入正轨,他又找到了新的爱情和婚姻。正当我以为故事就这样以标准结局——主人公幸福而美满结束时,弗克里在医院查出自己的大脑上长了个肿瘤,花费了很多钱的手术和放射治疗过后仍然无济于事。在故事的最后,弗克里安静地离去,他的好友兰比亚斯**接管了他的书店,他的妻子和养女继续生活着,一切又回归了*静。

  这个故事没有大起大落,讲述的都是一些很*常的事,但却让人在*淡之中感觉到些许温暖,感触到一些很深刻的东西。

  每个人的一生中总会有不如意的时候,总会有难过的坎。但只要我们用心去感受,用信念去突破自我,便会发现,那并不是一个不可跨越的鸿沟,对岸,只有渺小的一步之遥罢。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如果你连那短短的一年,那短短的三百六十五天都跨越不了,又有什么资格获得美好的未来呢?

  由此我不禁联想到四个词——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没错,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唯有爱国,你才是个有血有肉的国人,你才会无论到天涯海角都会铭记自己的根在哪;唯有敬业,你才会对待工作上的.一切一丝不苟,兢兢业业,你才会成就一番事业;唯有诚信,你才拥有最起码的道德,“人无信不立”,取信于人,你才能在社会上立身处世;唯有友善,你才会微笑面对这个世界的一切黑暗,你才拥有克服困难的勇气。唯有如此,你才有资格去跨越那些艰难,迎来美好的未来。

  人的一生,也许就像《岛上书店》一样*淡而过,但那些点滴的温暖总是长存的。你微笑面对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会对你微笑。在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字,莫过于“爱”。一份爱似乎微不足道,但千千万万份爱的力量不容小觑。同样,别认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很难做到,积少成多,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呼吁大家一起。这样,当我们的社会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后,你就会发现,其实并不难。

  我们应该努力学*科学文化知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长大以后报效祖国,在一点一滴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今天重新读了《岛上书店》这本书。

  这位人到中年的主人公费克里在遇到生活中的挫折后,选择重新面对人生,经营着小岛的书店,并让小岛上的居民重新开始阅读。岛上书店,连接着岛上的这些人,也改变着他们。他们被岛上书店吸引,将其当做心灵的港湾,并为灵魂与精神找到安放的地方。小岛的几个生命紧紧相依,走出了人生的困境,而所有对书和生命的热爱周而复始,愈加汹涌。

  “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每个人的故事都可以是一本书,可以是长篇小说,可以是短篇小说。一则又一则美妙动人的故事,一个故事的结束,意味着另一个故事的开始。

  每个人都可以是自己故事的主角,自己也是故事的作者,每个人都可以有能力去书写自己故事的篇章。正如书中那句话:“我们不全是长篇小说,也不全是短篇故事。最后的最后,我们成为了一部人生作品集。”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烦恼,每个人也可以为自己的烦恼找到舒适的方法。

  最后让我感动的是,兰比亚斯和伊斯梅接手了书店。因为他们说:“没有书店的小镇算不上个小镇。”因为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书,使我们灵魂自由。

  爱与被爱的能力,付出与接受的意愿带领我们走出荒岛,正如这本书的推荐语写的:“每个人的生命中,将有无比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

  “ 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

  A.J.F,作为书店的老板,他总是以一副自大的姿态出现在人们的视线当中。在我读最初的几页的时候,他绝对是我在这本书里最讨厌的一个人。但这也不是没有理由,他的妻子死于车祸,而后他最值钱的宝贝又遭遇失窃。但上天不总是会让厄运一直降临到同一个人身上,之后他神奇地遇见了被母亲遗弃的玛雅,在收养与交给警察之间他选择了前者,人们很惊异自私的A.J竟然会这么做,但他之后的命运,证明了这个选择的明智。因为玛雅,他变得温柔细心,一改往日对他人的态度,他也慢慢地懂得了如何照顾别人的情感,在工作过程中,他与第一次见面就吵架的阿米莉亚关系好转,两人因为对读书的热爱而相爱,书店的生意也慢慢地好转,他开始走出困顿而失意的人生。

  如果说故事只是让我们感受到A.J生活的转折,那么这本书就不会拥有如此强大的影响力,故事的情节之中,最令我感到不可思议的'便是玛雅的身世,她其实是A.J当作家的姐夫(他的妻子有一个姐姐),与一位书迷的婚外情而生下来的,但是之后那个负心的姐夫却对意外生下来的玛雅不负责,于是那个书迷就只能将女儿偷偷放在了岛上书店里面,然后她就自杀了。玛雅身世的凄惨,更加坚定了A.J对她的爱,也因为她,很多人之间都发生了不一样的故事。

  这本书跟《解忧杂货店》其实也有相似之处,他们都是一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在讲些什么,但在最后读完全篇的那一刹那,整个故事就能像放映机一样,在你的脑海中一帧一帧地播放,我敬佩的是,东野圭吾与泽文的逻辑如此清晰,能让人没有遗憾,合情合理,在读完的那一刻,我没有觉得,在自己眼前的只是枯燥的文字,而是有血有肉的人生与命运。

  “没有人会漫无目的地旅行,那些迷路者是希望迷路”。人的一有太多萍水相逢,你认识的人,所走的路,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书里的故事,皆因缘而生,因为意外的缘分才让他们有了彼此间的瓜葛。接受这份上天的馈赠,并好好活下去,那是书里最触动我的。

  有些人说这座拥有书店的小岛,是一个世外桃源,是一个乌托邦主义的社会,岛上的人们只钟情于书,好像除此之外他们不必为其他东西而担心,但书中的人,经历的悲欢离合,又何尝不与我们相似,A.J最后还是因为癌症而离开了人世,这个结局,对于我这个读者而言,并不想接受,但这就是人生,这也才算是一个完整的故事。有别于大团圆结局的喜悦,我更喜欢这深入人心的伤感。

  不敢说我读懂了这本书,但起码让我明白,命运对每个人会有馈赠也会存在剥夺,接受这些,选择一个对你而言,最适合的活着的方式,顺着那些生活里细微的缘,活成一个快乐的人,虽然那很难,但我希望你能做到。

  “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也许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或许就像《岛上书店》所说的,是因为觉得不值得被爱,所以我们才独来独往,还是因为我们独来独往,才会觉得不值得被爱,亦或许这两者根本就是同时存在,紧密相连的。

  在这本书中,你可以看到某些美好背后的肮脏,也可以看到经岁月磨练之后人的.成熟与笑容;你可以看到心灵孤岛的虚浮与荒芜,也还可以看到爱的救赎之后的春暖花开。它不会教你提升技能的干货,它也不会教你怎样去生活,它只是尝试着用一种爱与被爱的力量润物无声的去抚*我们心中或大或小的伤痕。

  书中让我意犹未尽的句子:

  没有人会漫无目的地去旅行,那些迷路者是希望迷路。我们时常接受失望,这样我们才能不断重整旗鼓。我们读书而后知道自己并不孤单。我们读书,因为我们孤单;我们读书,然后就不孤单,我们并不孤单。一个人无法自成孤岛,要么至少,一个人无法自成最理想的孤岛。

  除此之外,这本书能抓住人心的最大原因,在于作者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让读者感到阅读的美好。这个故事里不完美的角色,不狗血的剧情和不大气的书店能够切中一些人心中柔软的地方。

  你不信书,是一捧废纸。你信书,是整个世界。


《麻雀》读后感合集二十篇(扩展7)

——《灰尘的旅行》读后感合集二十篇

  假期里,我阅读了《灰尘的旅行》这本书,作者是高士其爷爷。本书通过简明的语言讲述了灰尘是如何形成的,以及灰尘对社会和人类的危害,最后人们是如何保护环境和利用灰尘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懂得了灰尘是地球上永不疲倦的旅行者,它随着空气到处漂流,它无处不在,处处都有它的行踪,灰尘有大有小,大到肉眼就可以看见,小到用显微镜也观察不到。灰尘有来自烟囱的烟尘,还有来自生物的有机灰尘。书中告诉了我们灰尘里还夹带的病菌和病毒,是我们健康最危险的敌人,我现在知道了许多灰尘的'知识,对人类生活是有危害的,我们应该想办法去治理这些灰尘。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想到了我从小生活在这美丽的柳州。家乡有一条碧绿的母亲河——柳江,城市里种满了绿树和紫荆花,我们应该从小保护这些环境,让它们一尘不染。我的校园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我们在校园里不能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勤打扫校园和教室卫生,保持班里的干净和整洁。从小养成植树造林的好*惯,我*时也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必要时佩戴口罩,还要爱护和监督校园环境,禁止不文明行为,要努力控制灰尘和垃圾,让我们的城市和校园更加美丽。

  《灰尘的旅行》的作者是现代著名微生物学家、科普作者高士其爷爷,他是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依然顽强地活着,把他毕生的研究成果写下来,造福中华,造福人类。

  永不疲倦的旅行者——灰尘,你知道它有多么厉害吗?

  灰尘是悬浮在空气中的'微小颗粒。它很小很小,它随着空气的动荡而漂流,随着风在世界各处游走,。在我们生活中灰尘无处不有。它主要来源于工业排放物、燃烧烟尘、土壤扬尘……

  灰尘是人类健康的大敌。工业灰尘可以导致许多工人患上职业病;过多的灰尘造成环境污染,影响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严重的还会诱发呼吸道感染。我就是对灰尘过敏者,因为空气中灰尘无处不在,防不胜防,我分分钟会中招。这时,就会打喷嚏和流鼻水,难受极了。

  灰尘对电脑的危害也很大。过多的灰尘也可以导致电脑崩溃、死机。

  灰尘虽然有害,但是也好多好处。它使大自然中有晚霞朝晖、闲云迷雾、彩虹日晕等气象万千自然景色。如果没有灰尘,宇宙中的许多有害射线会直接地照射到地球表面,并对人类和各种生物产生致命的威胁;而且灰尘还可以调节地表的气温,使得更适生物的繁衍和生存。

  让我们行动起来,大家减少工业排放物、燃烧物品,和灰尘*衡相处吧!

  细菌是一种极小极轻的微生物,小得需要我们用显微镜才能观察到的可爱的“小精灵”,轻得你丝毫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如在苍蝇的每条纤细的腿上挂着几千万粒的细菌,但苍蝇飞去自如,没有一丁点儿影响,也没有任何的感觉。再说我们手上的细菌吧,每日能达到几十亿,甚至上千亿,但我们觉得有重量吗?不;我们肉眼看到了吗?不;我们什么时候又感觉到它的存在呢?还有我们一日三餐的瓜果蔬菜,我们视觉里领略到的江河湖泊,甚至一滴从天而降的渺小的雨,都会沾满了数不胜数的细菌……所以,我们要养成良好的卫生*惯。

  生活中,与尘“斗争”,其乐无穷。放学时,我把课桌擦干净才回家。晚上无人的时候,这些调皮的小家伙从四面八方飞来,把课桌当娱乐场所,在上面嗨歌,跳街舞……最后累了,直接把桌当床,睡大觉,作美梦……第二天,用湿巾轻轻一擦我那心爱的'桌子,这些不爱洗澡的家伙,黑头灰脸,抹黑了我洁白如雪的湿巾一张又一张。

  生活中,与菌相伴,妙趣横生。和妈妈做包子时,看着面粉在菌的发酵下,长成一个个白白胖胖的包子小妞,可爱极了;制作酸奶时,在菌的作用下,喝到一口口酸酸甜甜的酸奶,美味极了;在菌的酝酿下,妈妈的葡萄酒甜得醉人,幸福极了……菌,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不少的乐趣。

  从《灰尘的旅行》里走出来,我收获满满;跟着《灰尘的旅行》进行一次特别的“旅行”,我认识了可爱的菌;和《灰尘的旅行》深情相拥,在的菌怀抱里得到了一次温暖的洗礼。

  灰尘,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它像一位流浪者,因为居无定所,只能在空气中飘动;它又像一位旅行家,游遍各个地方;它还像一位魔术师,时见时不见。只有夜晚,拿着手电筒照向天空时,你才能真正的发现灰尘。

  作者运用修辞手法和妙趣横生的语言向当时生产力不发达的时期的人们揭示了细菌、细胞的特性、生存、生活、作用的`规律。而作者重点描写的灰尘则用了较为细腻的笔触,形象具体地描写了控制灰尘的方法,且写出了灰尘主要的组成部分和灰尘的不同的种类。

  作者的这本书是以讲故事的方式写的。呼吁大家了解细胞、细菌等微生物,走进它们的神秘世界,远离那些看不见看不清的病毒,养成良好的生活规律,提高身体素质,增强身体体魄,投入到美好生活的建设中去。

  细菌的世界真的让人又爱又恨。有害细菌会给人带来疾病;而有益细菌为人类的生活作出了贡献。细菌世界的神奇说也说不完,有时间,可以自己去看一看《灰尘的旅行》这本书。

  假期里,我阅读了《灰尘的旅行》这本书,作者是高士其爷爷。本书通过简明的语言讲述了灰尘是如何形成的,以及灰尘对社会和人类的危害,最后人们是如何保护环境和利用灰尘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懂得了灰尘是地球上永不疲倦的旅行者,它随着空气到处漂流,它无处不在,处处都有它的行踪,灰尘有大有小,大到肉眼就可以看见,小到用显微镜也观察不到。灰尘有来自烟囱的烟尘,还有来自生物的有机灰尘。书中告诉了我们灰尘里还夹带的病菌和病毒,是我们健康最危险的敌人,我现在知道了许多灰尘的知识,对人类生活是有危害的,我们应该想办法去治理这些灰尘。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想到了我从小生活在这美丽的柳州。家乡有一条碧绿的母亲河——柳江,城市里种满了绿树和紫荆花,我们应该从小保护这些环境,让它们一尘不染。我的校园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我们在校园里不能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勤打扫校园和教室卫生,保持班里的干净和整洁。从小养成植树造林的好*惯,我*时也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必要时佩戴口罩,还要爱护和监督校园环境,禁止不文明行为,要努力控制灰尘和垃圾,让我们的城市和校园更加美丽。

  假期里,我阅读了《灰尘的旅行》这本书,作者是高士其爷爷。本书通过简明的语言讲述了灰尘是如何形成的,以及灰尘对社会和人类的危害,最后人们是如何保护环境和利用灰尘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懂得了灰尘是地球上永不疲倦的旅行者,它随着空气到处漂流,它无处不在,处处都有它的行踪,灰尘有大有小,大到肉眼就可以看见,小到用显微镜也观察不到。灰尘有来自烟囱的烟尘,还有来自生物的有机灰尘。书中告诉了我们灰尘里还夹带的病菌和病毒,是我们健康最危险的敌人,我现在知道了许多灰尘的知识,对人类生活是有危害的,我们应该想办法去治理这些灰尘。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想到了我从小生活在这美丽的柳州。家乡有一条碧绿的母亲河——柳江,城市里种满了绿树和紫荆花,我们应该从小保护这些环境,让它们一尘不染。我的校园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我们在校园里不能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勤打扫校园和教室卫生,保持班里的干净和整洁。从小养成植树造林的好*惯,我*时也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必要时佩戴口罩,还要爱护和监督校园环境,禁止不文明行为,要努力控制灰尘和垃圾,让我们的城市和校园更加美丽。

  这是一个夜深人静的房间,我在这里面读完了《灰尘的旅行》这本书,这本书深深地吸引着我,把我拉进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这本书的作者是高士其,是福建闽县人。他是中国著名科学家、科普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中国科普硕士和科普事业的先驱。这本书里面有许多的篇章:清除腐物、经济关系,镜子的故事、热的旅行……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镜子故事,这个篇章主要讲了:青铜镜是镜子的祖先,它的发现一向为考古学家所珍视,一百多年前,考古学家在埃及坟墓里找到一个圆盘,人们当时不知道它干什么用,后来证实,这是一面镜子。威尼斯人是做镜子的能手,最先的玻璃镜子也是他们制造的,他们制作的方法就是把水银和锡的合金跟玻璃粘在一起,之前的王后就到威尼斯人那里做镜子,后来,很多有钱人都争先恐后去买镜子,当时的镜子也是非常昂贵,幸而在今天,镜子可以用机器制作,这样*民们也可以买得起了。科学技术的进步真令人兴奋。

  《灰尘的旅行》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你也来看看吧!

  假期里,我阅读了《灰尘的旅行》这本书,作者是高士其爷爷。本书通过简明的语言讲述了灰尘是如何形成的,以及灰尘对社会和人类的危害,最后人们是如何保护环境和利用灰尘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懂得了灰尘是地球上永不疲倦的.旅行者,它随着空气到处漂流,它无处不在,处处都有它的行踪,灰尘有大有小,大到肉眼就可以看见,小到用显微镜也观察不到。灰尘有来自烟囱的烟尘,还有来自生物的有机灰尘。书中告诉了我们灰尘里还夹带的病菌和病毒,是我们健康最危险的敌人,我现在知道了许多灰尘的知识,对人类生活是有危害的,我们应该想办法去治理这些灰尘。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想到了我从小生活在这美丽的柳州。家乡有一条碧绿的母亲河——柳江,城市里种满了绿树和紫荆花,我们应该从小保护这些环境,让它们一尘不染。我的校园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我们在校园里不能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勤打扫校园和教室卫生,保持班里的干净和整洁。从小养成植树造林的好*惯,我*时也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必要时佩戴口罩,还要爱护和监督校园环境,禁止不文明行为,要努力控制灰尘和垃圾,让我们的城市和校园更加美丽。

  在美文中,你会沉醉,手不释卷;在音乐中,你会陶醉,沉浸其中;在科技中,你会惊奇,赞叹不已。而在微生物的世界里,常常会让你目瞪口呆,充满新奇。最*,我读了一本书——《灰尘的旅行》,这本书让我对微生物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了解。下面,就让我带着大家来一次微生物界之旅吧!

  微生物——细菌,算得上是“地球通”了,除了大沙漠和雪山之巅,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都有它的踪迹。它有时是个坏家伙,在人的呼吸道里搞破坏,在鼻腔、咽喉作恶。一些“细菌小恶霸”还会引起一些疾病,令人忧心忡忡。但是只要我们养成良好的卫生*惯就不会出现疾病。它们还屡次向血管入侵,幸亏有白细胞和抗体,它们才只能望“血”兴叹。一旦出现白细胞和抗体不足的情况,后果不堪设想。它们还在乳汁中、食道里、肠腔内发起战争,与人类抗衡。而万物有弊也有利,细菌也有可人之处,比如:它们可以造酒、造面包、造皮革……为人类工业做出巨大贡献,它们还可以将尸体里的可利用的东西进行分解、创造沃土。

  细菌可真是“菌”如其名。顶小,肉眼看见的灰尘里就有数百个细菌夹杂在里面飘游。顶轻,轻得在苍蝇的`脚下挂着几百万个细菌都不觉得沉。这不得不令我惊叹啊!它真的算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在瓜果皮上,在江河湖海,在人畜身上……所以我们要养成良好的卫生*惯,勤洗手,勤换衣,保障自身的卫生安全。

  它有时很坏,会破坏人体,所以我们要在受伤后对伤口用酒精擦洗,用水冲洗,保证不被细菌入侵。而有时有多么的令人喜爱,造酒、造面包、造皮革又怎少得了它?土壤革命难道没有他参与吗?我从前认为细菌只有坏处,没有好处,真是偏颇的观念。

  《灰尘的旅行》这本书像甘泉,滋润我;似灯塔,指引我;如阶梯,帮助我。微生物的世界真是太奇妙了!这次微生物之游,我收获满满。

  《灰尘的旅行》是高士其爷爷的一部科普精选集,先讲述了细菌的身世、*性及其与人类的关系等,然后讲述了科学家对细菌的分类,细菌在人体内的`活动等趣味知识,最后讲述了造纸、炼铁等科学类故事,其文风轻松*易,语言生动诙谐,我喜欢这本书。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细菌非常小,放大一千倍才有可能看见它,它还很多,可以分为六大类,有放线菌、丝菌、枝菌、球菌、杆菌和弧菌。它会污染空气、水源、泥土,让人类、动物生病,让食物发酵、变酸,我还知道了高温可以杀死它们。

  我最喜欢其中的《菌儿自传》,我知道了细菌是如何生长、存活、繁殖的;它们最喜欢潮湿、阴暗、脏污的环境,那是它们的天堂,相反,在干净的环境下,它们很难存活。因此,我明白了保持卫生的重要性,不光要做好个人卫生,还要保护环境。

  生活当中细菌也是无处不在,有一次妈妈把冰箱里的饭直接拿来吃,我赶忙对妈妈说:“妈妈,隔夜的饭里面有细菌,不能直接吃,必须加热透了才能吃,不然会肚子痛的。”妈妈夸我:“你学的真多呀!”

  这本书语言风趣幽默,读起来一点也不枯燥。读完了,你还可以收获许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知识,你喜欢吗?喜欢,就快去买吧!

  寒假里,我阅读了《灰尘的旅行》这本书,文中讲述了灰尘是地球上无处不在的东西,它会随着风的方向四处飘动,到处都有它的行踪。

  这本书详细的介绍了灰尘的种类、形状、大小和来源,有的灰尘是我们肉眼可见的,生活中我们也随处都能看到灰尘,比如马路上车子经过后扬起的粉尘或工厂烟囱排出的烟尘等等。有的却小到只能通过显微镜才能够看到。

  灰尘是人类健康的敌人,它能造成环境污染,影响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衣物,头脸和居住的地方都有灰尘的存在,严重的还会诱发呼吸道感染等疾病。

  正因为灰尘的危害太大,所以人们都在想方设法地控制灰尘的传播。有一次我和爸爸去工地,我看到工地四周的围墙上都整齐又规则的装着一排喷水器,工地的大门口还挖了一个大水池,水池里装满了水,每辆进出工地的`车子都要经过水池才能上路。正当我纳闷的时候,爸爸和我说,这池子是专门做来洗汽车轮胎的,因为车轮上都沾有很多泥巴,所以车轮胎必须洗干净轮子才能上路,这是避免环境被二次污染,而围墙上的喷水器是防止工地上的灰尘到处飘动,在喷水器把水雾化后和空气中的粉尘接触,粉尘就不会到处乱飞了。

  因此,我们要爱护环境,更要保护环境,努力控制灰尘,让我们每天都能呼吸到干净新鲜的空气。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灰尘的旅行》,作者是高士其。高士其爷爷用简单的语言把深奥、神秘的科学知识讲得形象生动,带领我轻松地进入科学世界。看了这本书后,我懂了很多神奇的科学现象背后隐藏的'秘密,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笑”的神奇作用,你们想知道吗?听我给你们慢慢道来。

  笑,是心情愉快的表现,对于健康是有益的。笑,是一种复杂的神经反射作用,当外界的一种笑料变成信号,通过感官传入大脑皮层,大脑皮层接到信号,就会立刻指挥肌肉或一部分肌肉动起来。

  笑在胸腔,能扩张胸肌,肺部加强了运动,使人呼吸正常。笑在肚子里,可以及时产生胃液,帮助消化,增进食欲,促进人体的新陈代谢。笑在心脏,使血液循环加强,使人面色红润,神采奕奕。笑在全身,兴奋之余,使人睡眠充足,精神饱满。笑还可以消除肌肉过分紧张的状况,防止疼痛。

  笑有这么多的好处,可是这些往往被我们忽略。很多人生活中遇到了一些不顺心的事情,笑容逐渐消失,身体也慢慢不健康了。

  我自己也是一个爱笑的阳光小男孩,*时就喜欢和同学说说笑话,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也会给自己一个微笑,告诉自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最后真的克服了困难。我始终相信,爱笑的人运气一定不会差。

  笑,是治病的良方,健康的朋友,让我们多笑笑吧!

  摩擦是一种自然现象,哪儿有运动,哪就会产生摩擦。

  我看到《灰尘的旅行》里面有一章是摩擦,我对“摩擦”这个词语很感兴趣,便拿起爸爸的百科全书看了起来,看完后我就知道了在远古的`时候,我们祖先所用的钻木取火就是利用了摩擦力的原理,在不知不觉中,我走出了卧室,看到窗台上摆着一盒火柴,便顺手拿了一根玩了玩,我听见“嚓”的一声,火柴着火了,我急忙吹灭。我便好奇地问:“擦火柴也是因为摩擦力吗?”爸爸笑着说:“是啊!”我看到大马路上的汽车上都有轮胎,轮胎上都有花纹,我就疑惑不解为什么要加上轮胎呢?在旁边的妈妈说:“是为了减少摩擦力。”看来,今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呢!

  今天,我学到了摩擦力这一课,看来还有许多新知识等着我呢!我一定会好好读,天天学*,不被别人落下!

  在美文中,你会沉醉,手不释卷;在音乐中,你会陶醉,沉浸其中;在科技中,你会惊奇,赞叹不已。而在微生物的世界里,常常会让你目瞪口呆,充满新奇。最*,我读了一本书――《灰尘的旅行》,这本书让我对微生物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了解。下面,就让我带着大家来一次微生物界之旅吧!

  微生物――细菌,算得上是“地球通”了,除了大沙漠和雪山之巅,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都有它的踪迹。它有时是个坏家伙,在人的呼吸道里搞破坏,在鼻腔、咽喉作恶。一些“细菌小恶霸”还会引起一些疾病,令人忧心忡忡。但是只要我们养成良好的卫生*惯就不会出现疾病。它们还屡次向血管入侵,幸亏有白细胞和抗体,它们才只能望“血”兴叹。一旦出现白细胞和抗体不足的情况,后果不堪设想。它们还在乳汁中、食道里、肠腔内发起战争,与人类抗衡。而万物有弊也有利,细菌也有可人之处,比如:它们可以造酒、造面包、造皮革……为人类工业做出巨大贡献,它们还可以将尸体里的可利用的东西进行分解、创造沃土。

  细菌可真是“菌”如其名。顶小,肉眼看见的灰尘里就有数百个细菌夹杂在里面飘游。顶轻,轻得在苍蝇的脚下挂着几百万个细菌都不觉得沉。这不得不令我惊叹啊!它真的算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在瓜果皮上,在江河湖海,在人畜身上……所以我们要养成良好的卫生*惯,勤洗手,勤换衣,保障自身的卫生安全。

  它有时很坏,会破坏人体,所以我们要在受伤后对伤口用酒精擦洗,用水冲洗,保证不被细菌入侵。而有时有多么的令人喜爱,造酒、造面包、造皮革又怎少得了它?土壤革命难道没有他参与吗?我从前认为细菌只有坏处,没有好处,真是偏颇的观念。

  《灰尘的旅行》这本书像甘泉,滋润我;似灯塔,指引我;如阶梯,帮助我。微生物的世界真是太奇妙了!这次微生物之游,我收获满满。

  今天,我们来读巜灰尘的旅行》这本书,这本书讲了有灰尘的地方和一尘不染的地方,讲得很有意思,我提议大家一起去买哦!

  这本书分成两部分,一是“灰尘的旅行”,是高土其的“科学趣谈”类文章,里面包含《灰尘的旅行》《土壤世界》《细胞的不死精神》等;二是“细菌与人”,是高土其“科学小品”,里面包含《细菌和人》《细菌的衣食住行》《清水和浑水》等。

  高土其爷爷用拟人化的手法,将深奥神秘的科学知识,讲得形象生动,为我们揭开科学的面纱,下面让我们进入书本的世界,寻找文字钥匙,开启知识的大门吧!

  我们都知道灰尘是地球上永不疲倦的旅行者,它随着空气的动荡而漂流。而真正没有灰尘的地方,只有科学家的实验室里面才能人为造出来,在晴朗的.天空下,灰尘是看不见的,只有在太阳光线从百叶窗的缝隙里射进黑暗的房间时,才可以清楚地看到无数的灰尘在飘动。

  哎呀,时间不多了,下次再讲给你听,记得是《灰尘的旅行》哦!

  摩擦是一种自然现象,哪儿有运动,哪就会产生摩擦。


《麻雀》读后感合集二十篇(扩展8)

——《倾城之恋》读后感合集二十篇

  在这算不上传奇的传奇里,只有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题记

  “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通人,在普通人里面寻找传奇。”似乎张爱玲的写作都离不开这样一条矛盾的宗旨,但就是这样一种情感纠结,价值错位的安排,才使她在华彩益彰的文坛走出了自己的与众不同。

  大凡传统的爱情模式都摆脱不了类似三毛、琼瑶古典浪漫唯美的神话格调。我们膜拜的爱情常态是“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山盟海誓;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信誓旦旦。。但在<倾城之恋>中,这种被我们视为必不可缺的元素却通通找不着影子。是的,里面也的确没有。

  张爱玲的爱情惯性呈现的几乎是一种悖乎伦理,暴露人劣根性的病态。例如,<倾城之恋>中的女主角白流苏并不是琼瑶笔下冰清玉洁的大家闺秀,而是一个离过婚的,并有点灰颓的女子。男主角范柳原也并非是一个超凡脱俗的正人君子,顶多算个风流倜傥的富款大少。而他们之间摩擦出的爱情火花却并不亚于那些被圣化的男女。因为爱得世俗,所以才显得真实;因为不类同于爱情神话,所以它才成了世俗爱情里不可小觑的神话。

  <倾城之恋>并未过多局限于以背景环境渲染人物。她顶多在故事的开头谈到:“白公馆有一点像神仙的洞府这里忽忽悠悠过了一天,世上却已经过了千年。”在这压抑的阐述里,我们不难想到生活在这馆里的主人公—————白流苏的单调和孤独。在旧式年代,流苏只能顺理成章地陷入价值观的误区,认为: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到异性的爱,也就得不到同性的尊重。所以她急切想找到另一个能安放自己青春和情感的归宿。命运的调侃,让原本和自己妹妹宝络是一对的范柳原义无反顾地钟情于她。在范柳原的热烈追求中,她有过徘徊,有过退步,但再多行动和言语都是不能和心与之抗衡的。

  范柳原说:“中国化的外国人,顽固起来,比任何老秀才都要顽固。”他对流苏的爱也确如自己所言——————倔强,顽固。而也正是这种无所顾忌的'放肆他才得以俘虏流苏铜墙铁壁的心。他出口成章的情话似很狡黠,但又让人顿生一种蠢蠢欲动中纯粹的被征服。流苏则觉得自己的最高理想是做一个冰清玉洁又富于挑逗性的女人。而这样两面性的女子身上散发的魅力注定不会被异性忽视,所以柳原这块磁铁不由自主地向这块冰冷的铁吸了过去。

  作为爱情经典,<倾城之恋>确有与众作迥异的地方,譬如:爱情轨迹没个着实的起点和终点;爱情逻辑也没分个彻底的孰是孰非;最传奇的是<白桦林>是战争焚毁了一场苦等的爱情;而<倾城之恋>是战争成就了一段原本不可能的*凡爱情。

  它的结局也确实像<西厢记>里所倡导的:有情人终成眷属。不错,流苏最终有了可以停泊,依靠的岸,只是这岸没有她想像中的结实。柳原给不了她所要的天长地久,所以她只能听着胡琴,在回忆的过程里寻找。也许正像<红与黑>中所说的:爱情可以超越理智。而如果一旦理智让步,我们只有沦为不折不扣的爱的奴隶,不过与其他奴隶不同的是:奴隶主是我们自己选的。也许也正像<围城>中透视的:婚姻只是感情幸福的一种,而不是全部;爱情的距离有时会由于亲情而被搁置得更加遥远。

  可无论它属于何种,人还是得学会爱着,体味被爱着,而不问值得与不值得。流苏的爱情悲喜剧就像我曾写的一首韵味小诗:

  香灭了,烟尽了,胡琴在暗夜里长嘶。

  也许曾经的美丽还盖着一层保护色,

  也许海誓山盟的诺言还醒着。

  而爱已无法回头,也无法在向前走。

  曲终了,人散了,空余这座城市的伪装和寂寞。

  也许往昔的回忆开了一扇窗,

  也许岁月会给个答案。

  但爱已打不开,也无法再走进来。

  心醉了,梦碎了,徒留独角戏的心酸和疲惫。

  也许逝去的真实终究成幻影,

  也许坚强的背后流淌着涩涩的泪。

  但别忘了,

  金玉王朝爱的天国里有另一种天长地久,

  是的,还有另一种天长地久……

  《倾城之恋》早被香港人拍成了电影,我没有看过,这是值得庆幸的好事:倘若之前先看了电影,看书时脑子里就有了先入为主的印象,阅读的兴趣便减了大半。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较早期的一个中篇,也算是比较有代表性的作品。一个二十八岁的离过婚的没落大户人家的女儿白流苏,回到娘家,惨遭哥嫂排挤,却意外地将其七妹的相亲对象范柳塬夺了过来。流苏和柳塬都是精明的人,他们在感情上锱铢必较,不肯输对方半步,最后由于香港战争的爆发,战世的混乱才使两个相对无趣的人成就了婚姻。

  白流苏是相当渴望这场婚姻的,正象苏青所说:一个离过婚的女人,求归宿的心态总比求爱情的心来的更切,虽然取悦柳塬是太吃力的事,但她还是笑吟吟的。

  相对于白流苏,我本人更喜欢范柳塬,他在某些方面还是表现了较天真的一面的,最使我难忘的他在一天深夜给流苏打了四次电话,前两个电话是争吵的,最后一个电话柳塬这样说:

  流苏,你的窗子里看得见月亮吗?我这边,窗子上面吊下一支藤花,挡住了一半,也许是玫瑰,也许不是。

  这在整篇小说里,是难能可贵的浪漫。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却《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悲剧的尾巴。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

  爱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各自为了捍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着不妥协。当终于有一天,精神上的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但究竟与爱情不大相干了。这时候各自面对的人儿都成了种类物,可以替换的。若是换了些时候,换了个光景,他对面兴许是另一个女人,她对面也兴许是另一个男人。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白公馆无疑是守旧的,他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这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可是这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寂寞倒是其次。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希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这便是她为何一再矜持,不想经他的激将,“自动投到他的怀里去”的原因。在连续的试探之后,流苏没有寻到半点进展,索性有些气急败坏,遂恼了起来:“你干脆说不结婚,不完了!还绕得大弯子!什么做不了主?连我这样守旧的人家,也还说‘初嫁从亲,再嫁从身’哩!你这样无拘无束的人,你自己不能做主,谁替你做主?”接着更是赌气狠下心来从香港辗转回到上海。家里是早容不下她的。可见她不惜为争取婚姻冒了极大的险。此时,心迹更是表露无疑,思忖再寻个职业,也怕自贬了身价,被柳原瞧不起,“否则他更有了借口。拒绝和她结婚了。”权衡的结果是:“无论如何得忍些时”。这是在和自己打赌。她并不见得有多大胜算的把握。如果柳原还再来找她,就算赢了一步,这是她此时的底线。果然,过了些时日,香港来了电报。她心里自然安定了许多,也将自己放开了些,同他上了床,虽然不见得是主动,但也并没有拒绝。然而,此时,“他们还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两个世界的人”。

  她决不会就此放弃,因想:“没有婚姻的保障而要长期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艰难的、痛苦的事,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此时柳原给了她房子和花费钱财,至少她可以真正地脱离了白公馆。物质上的满足,让她对婚姻的追逐暂时置后,且说“管它呢!”。到底她是不爱他的,她只承认“柳原是可爱的……她跟他的目的究竟是经济上的安全。”长久以来的疲于应付,也只是为了“取悦于柳原”。如今目的已经实现了大半,至少实现了曲线救国。

  范柳原早猜准了白的心思。开始就问“你爱我么?”流苏的回答他自是不肯相信。“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如果我们那个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对生活,他比她看得通透。爱情原不是你我能做得了主的。虚伪的东西来得并不可靠。“我犯不着花了钱娶一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这话听起来再直接不过。如此牺牲了自由和金钱换来的婚姻代价太大,对他来说“那太不公*”。在他看来,结果只能有一种,那就是要等到地老天荒的时候才能有分晓。然而流苏并不懂得他,因此他才说“我要你懂得我!”。

  也有人说,范柳原同白流苏调情不过是为了男人的征服欲,因为她善于低头,容易掌控。这种说法是立不住脚的。凭范柳原的经验,玩弄女人于掌骨之中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更何况他从来不缺少女人。萨黑荑妮就是一例。他并不满足于这些,他在长久的游戏中早将生活堪破。烟花虽然极尽绚烂,总是稍纵即逝的,随后是更广阔的岑寂。他渴望安稳,渴望实在的温暖。这是他的理想,尽管此时并不切*。因此,他可以不在乎流苏的过去,不在乎她是否完美,单只看到她“善于低头”。但是,这远远不够。

  终于,那场战事催化了结果的到来。“流苏拥被坐着,听着那悲凉的风。她确实知道浅水湾附*,灰砖砌的那一面墙,一定还屹然站在那里。风停了下来,像三条灰色的龙,蟠在墙头,月光中闪着银鳞。她仿佛做梦似的,又来到墙根下,迎面来了柳原。她终于遇见了柳原。”“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此时,她终于真正的靠*他,有些懂得他了。一瞬间,他们达到了某种契合。“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这种彼此妥协终究是短暂的,后面掩着的*淡、琐碎、粗鄙的生活留给观者的是一串省略号。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这里只强调了“她”,范柳原依然坚守着自己的生命哲学,这一场轰炸不过是炸毁了他心中的浮躁和他的烟花梦。生死契阔,在死亡边缘存活下来的人,也许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强烈地意识到,没有比一双手更实在的东西了。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是这样无奈的选择。

  “但是在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是什么因,什么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也许流苏是幸运的,一场陷落让她等到了一个男人,一段婚姻。然而这终究是偶然的,正如张爱玲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一个女人,把命运当作赌,想来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了。

  范柳原到最后一刻也还是清醒的,“现在你可该相信了:‘死生契阔’,我们自己哪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人,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劳累和放纵之余有一个去处。男人的归宿最终只是一个女人。

  初读《倾城之恋》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现在方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

  首先,我要跟大家道歉一下,我的读后感拖了好久。其实,《倾城之恋》我已经看了两遍了,至于为什么迟迟没有写读后感,其一是,我看了两遍,我还是没怎么看懂;其二,就是最*白天工作,晚上偷懒不想写,所以就拖到现在了。

  《倾城之恋》讲的是一个经历了婚姻失败的女人(白流苏)在家中受尽了家人的冷嘲热讽,为了脱离这个这个家庭,获得自己的.婚姻而两次离开上海,到达自己陌生的香港。在香港中,与多金潇洒的单身汉范柳原斗智斗勇,并在战争中获得了自己的爱情。《倾城之恋》的结局是*庸,是战争中的结合。

  我看了《倾城之恋》后,我不是很明白,为什么题目是《倾城之恋》,按照我的理解就是,白流苏和范柳原的结合是在战争中,是在日本攻陷香港的时候,是整个香港城成全了他们。

  《倾城之恋》中让我印象最深刻是白流苏与范柳原第一次在香港的交往,一个是为了不结婚而恋爱,一个是为了结婚而恋爱,两人你来我往,最终,流苏失败而回到上海。但是流苏为争取自己婚姻幸福做出了巨大努力,也为她的结局奠定了基调。

  一个离了婚的女人,生活在封建的时代里,那就是白流苏。我觉得白流苏是一个有现代精神的女性,在封建的大环境下,离了婚已实属不得了,而白流苏却愿意为自己的未来,自己的爱情再放手一搏,相比之下其他深居简出的大家闺秀门,即使离了婚,也不会如此。毕竟压在他们身上的几座大山不是说说就可以搬走的。

  白流苏和范柳原的相识相知很大程度上是拜白公馆那些人所赐,若他们不是对流苏冷嘲热讽,而是对流苏嘘寒问暖,流苏或许也就在家人的温暖下缓缓愈合伤口直至成为一个姿色全无的的老女人,也就不可能和认识一个多金公子哥范柳原。而白流苏又是一个爱情至上的人,即使他在白公馆处于那么尴尬的地位,却依就没有答应范柳原做他的情妇。骨子里还是有一种清高的小姐模样。直到最后,又到秋叶飘零时,流苏才发现自己已经老了,岁月容不得他再拖,于是才在一栋别墅里老老实实的`当起了他范柳原的情妇,起码,心里还有一种依靠相伴。本以为自己将这么度过一生时,战争的突然爆发成就了流苏和范柳原的婚姻,所以说,流苏无疑是幸运的。爱情毕竟是短暂的,况且流苏和范柳原之间的爱情不像是爱情,更像是一种惺惺相惜,所以唯有用婚姻,才能维系彼此之间的关系。

  在几座大山的重重压迫之下,白流苏的爱情故事走的还算圆满,缺多少夹杂着些许无奈之意。

  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是我有一次在图书馆偶然发现的。当初,我是被它的书名深深的吸引的。还记得我第一次读《倾城之恋》时,读到“流苏不知道,是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的爱情,还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后,我终于理解了书名,确实香港的沦陷成全了白流苏与范柳原的这段爱情非常的浪漫,当时的话就是说非常的罗曼蒂,第一次读完后,我觉得流苏是幸福的,她得到了自己所期待的。现在回头看,也觉得当时的理解是如此的肤浅。张爱玲有很的著作,然而,我对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情有独钟。每隔一段时间我都会重读一遍,每读一次我便对它有一个新的诠释。

  其实《倾城之恋》的情节很简单,讲述一个离异后寄居娘家的白流苏遇上了一个热爱风花雪月的花花公子范柳原,白流苏急于找一个归宿,然而,范柳原却因童年的悲剧,对家庭失去了责任心。在两人步步为营,玩心理战术的'一番爱情角逐后,故事最终以大团圆结局的收场。当第一次读完的时候,我感到深深的快意,战火中成就一段倾城之恋。经过细读与深思后,觉得虽然结局是圆满的,但是心中总是有些难以释怀的地方。比如说,白流苏与范柳原最后结婚了,不见得范柳原受到过的伤痛便不复存在了,故事最后的那些话:“柳原现在从来不跟她闹着玩了,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从这句话中,我觉得范柳原没有放弃他原来的世界,他依旧是那个逢场作戏的范柳原。白流苏虽然得到了她所期待的婚姻,她得到范柳原的爱,但却不是全部,白流苏是可怜的。“如果你认识从前的我,你就会原谅现在的我”当我看到这句话时我觉得范柳原同样是可怜的。他的经历绝对是常人难以想像的。在这个利欲薰心,尔虞我诈的社会里,范柳原是个历经沧桑的人,所以即使他与白流苏成为夫妻但并没有真正的对白流苏敞开心扉。我觉得他们的爱情就像时下这些都市爱情,虽然爱着,却又殚精竭虑耍着手腕,保持着那点点暧昧,怕自己爱得比对方多,怕自己受到伤害。

  白流苏一个受人唾弃的寡妇,在一群自私自利的兄嫂的欺压下,无容身之处的窘况,她急切寻找归宿。徐太太跟她说,找事是假的,找个人才是真的。张爱玲说“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着异性的爱,也就得不着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一点贱”。我觉得那个时代的女性都是可悲的,女性的社会地位价值要看她的男人,女人要依附着男人才得到尊重。白流苏要去香港了,她所谓的家人不敢得罪她。在她一无所有的回来后,就只是一顿的冷嘲热讽。张爱玲作品既大雅又大俗,既传统又现代的特点,她笔下女性是新时代下的旧女性,有着旧式的文雅修养,不可能在外抛头露面的工作。曾看过有人评论她笔下女性形象几乎都是日益没落的淑女或竭力向上爬的小市民,这些女性在人生中受到的苦难,不是衣不敝体、食不果腹的经济上的穷困,而是无家可归、无夫可嫁的精神上的恐慌。我觉得说得非常的贴切,我觉得白流苏是自私,当时社会环境下,像白流苏这样的女性,这样的环境下,想当然想抓住范柳原这根稻草。同样,范柳原也是自私的,他对白流苏费尽心思,却没想过要娶她,就是等她投怀送抱。在这场爱情的角逐里,最后他们得到自己想要的,结局也是完满的白流苏得到了婚姻却对自己未来有一种说不出的虚无感。对于我个人的爱情观里,我却觉得是不够完美的。

  读完《倾城之恋》,也许有人说太好了,是大团圆结局。但我看到最后一段话“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苍凉的故事时,心中油然而生的是一种悲凉感。我觉得《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给自己一个童话,张爱玲的作品基本上都是以殖民地半殖民地的都市作为背景,展现了人性的堕落,精神的扭曲等等,给人一种苦闷压抑的感觉。看了张爱玲的作品,我觉得她有着一个自己的独特情感世界,她扎根于低处,细细的观察着人性。我听有人说过一句话“她作品写到芸芸众生,嘲讽,刻薄,最后心还是软了,这都是基于她的这种深藏着的爱。”刚开始,我有些迷惑不解,我不懂,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她的作品。我也觉得张爱玲的文字很美,读起来有一种特殊的韵味。后来,我发现她笔下人物的心理活动,细腻而敏感。有许多话语,让人产生一种共鸣吧,因此很多人都爱上这个奇女子的文字。

  不仅张爱玲的作品是惊艳世人,张爱玲本人就是一个传奇。在四十年代的上海,她是红透半边天的才女,她的人生经历也堪称传奇。透过她的作品,我看到一个传统的东方女子,低调,华丽,孤寂,冷傲。张爱玲的爱情如同白流苏那样是轰轰烈烈的,但是上海的沦陷却成全不了她与胡兰成,最后以悲剧收场。她的爱情正正是印证“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这句话。很多人觉得张爱玲遇人不淑,但是我觉得张爱玲是敢爱敢恨的女人,张爱玲对待自己的爱情是一种爱了就是爱的态度。她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正是这样,即便他有家室,即便他背信忠义,即便他寡情薄幸,在他背叛后仍然不离不弃,直到他不再需要她。正是一个如此超凡脱俗的奇女子,才到用笔给我们画就一部部话剧让我们读清,读懂一个动荡时代的历史,让我们领悟最悲怆的人生之谜。

  《倾城之恋》里面的爱情是以罗曼蒂克的暧昧开始的,却以最*静的婚姻结束的,然而结局还是好的。以下《倾城之恋读后感2》由读后感网读后感大全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写读后感有所帮助!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看小说,不过比较喜欢看言情小说,我喜欢跟着笔者去经历主任给的那些爱恨情仇,体验他们的喜怒哀乐。看到主人公快乐,我会比他们更快乐,看到他们难过,我会比他们更难过。沉浸在那些美丽的爱情故事里,自己也会变得很快乐。

  初看《倾城之恋》是初二的时候,那个时候刚刚开始迷小说。那个时候看《倾城之恋》什么都不是很懂,就只是看故事,只知道女主角是白流苏,男主角是范柳原,白流苏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她在守旧的白公馆里没有地位,后来为了替自己争一口气,白流苏便抢走了原先要介绍给妹妹的范柳原,后来两人在一起,可是他们对爱情抱持着不同的看法,在没有继续下去的动力时,因为战争踏上婚姻这条路。之后随着年龄增长,慢慢的懂得了很多,后来了又看了几遍这本书,也渐渐的看到了一些其他方面的东西。

  关于这篇文章有几个部份我先讲一下:像白公馆代表的`是旧日的一切,包括生活方式。像书一开始就有提到像他们的时钟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从这边就可以看出来它是一种很守旧、很旧日的。跟当时的中国其实是很像的!另外,张爱玲在描写男女感情是很含蓄美感的,和现在的文学所描写的是差异很大的,例如像在描写范柳原的动心时。从三奶奶讲的话可以看的出来:三奶奶叹了口气道:“跳了一次说是敷衍人家的面子,还跳第二次第三次!”从这句话可以看出说范柳原对白流苏有一见钟情的感觉,我跟你跳了一次舞还会想跟你跳第二次第三次,就表示我对你其实是有感觉的。这种写法多么的含蓄,一个“爱”字都没有提到,可是,从一些事件的叙述却可以描写出人心中感情最细腻的部份,真的是很令人佩服!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凡的夫妻。”他们不过是两个有心理障碍的可怜人罢了。不敢再剖开心胸去爱,即便是爱了,还得步步为营,玩心理战术,玩文字游戏。柳原被父母不正常的家庭压制得不失去了组织家庭的信心,看不到家庭的吸引力和依赖性,也就失去了责任心。他在家庭之外。白流苏是在家庭之中给观众演他们是如何对家庭失去信心,如何对家庭产生厌恶感。厌家实际上是厌世,对那样的社会厌倦到底。

  人生是舞台,个人逃不脱要扮演其中的某个角色。张爱玲却在这人生舞台上远远眺望着,她不是导演,却如同解说,用笔娓娓动听地为我们介绍过去的一场或正在进行的人生戏剧里的诸位角色,确切地说,亦或是审美。比如,她注重介绍的是女性的角色。介绍了带有“原罪意识”的女性们是如何因袭了生理、心理的历史陈迹,一代又一代在“原罪意识”中挣扎,堕落,沾沾自喜和陈陈相袭。她是在现代的屏幕上活现了—群女的奴隶的群像。于是张爰玲便远远有别于同时代的众多女作家,她是—个不进入角色而在台下做解说的观众。固然,观众也是一个角色,这是我们将要从她的“传奇”生涯里辨认的,但当时的张爱玲女士,以这种生态观彼时的众生,无疑将是清醒而又冷静,因而也能真实富有历史感地为我们解读了一幕幕人生悲喜剧。

  首先,我要跟大家道歉一下,我的读后感拖了好久。其实,《倾城之恋》我已经看了两遍了,至于为什么迟迟没有写读后感,其一是,我看了两遍,我还是没怎么看懂;其二,就是最*白天工作,晚上偷懒不想写,所以就拖到现在了。


《麻雀》读后感合集二十篇(扩展9)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合集二十篇

  所有的美好似乎都与高中有关,所有的青春似乎也都是有关于高中,那是走过这段路的人最美好的时光。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拥有着一个兵荒马乱的青春,那里有着最美最纯的友谊,有着小芽破土来到这世界的羞涩暗恋,有着迷惘,有着失意……仿佛好像人一生所要经历的,都先尝试了个遍。然后,成长。

  耿耿和余淮,简单和韩叙,洛枳和盛淮南,好像无意有意就这样把我们的`青春摊到了所有人面前,于是所有人,对着过去默默回忆。

  我羡慕洛枳,那个如水一般的女子。在条条框框中起舞,不是为了什么,只是因为“写出来的东西本来就是让人看的”,那个努力闪光的女神为了卑微的暗恋低声询问学妹认不认路的声音不自觉会带上一点点的期盼,只为了带路去见上某人一面;那个温柔微笑的女神会鼓励失落小学妹说“阴天的时候就从身边那些像太阳能电池一样的人身上感受阳光”;那个从容淡定的女神会小心翼翼的在表白墙写下那全世界都不知道的心事,然后微笑的祝福着他和另外一个人的幸福。

  我羡慕简单,那个敢爱敢恨的女子。一见钟情的她大胆而怯懦。鼓足勇气与喜欢的男生同桌,却从不逾越。默默在旁一年,记下了关于他的所有,甚至文理分科留在了最不擅长的理科。这是一场一厢情愿的赌博。不经意撞见冷面神韩叙和后桌那关于自己及小伙伴“得天独厚”的言论,毅然决然在高三去了文科。简单败了吗?不,她在这场赌博中知道了父母对自己的宠爱,知道了自己对父母的愧疚,最重要的是,她知道了自己想要什么。

  我羡慕耿耿,那个乐观却又敏感的小女生。不是因为她的同桌是那个好像无所不能的同桌,而是她的自愈能力。她敏感,害怕家庭重组,害怕好友分离,害怕优秀的同桌余淮,害怕新的妈妈和爸爸误会她伤害了弟弟。她乐观,父母都会幸福,友谊天长地久,余淮说要一直做同桌,她坚强,在和新妈妈发生了不愉快之后为了以后同在一个屋檐下的生活勇敢走出妈妈的怀抱。

  一切的一切之后,所有人好像都找到了自己。就连那个敏感别扭的耿耿,都知道了自己的未来,也为之努力。可是谁也都知道,永远不会忘了当初那个迷惘痛苦寻路而后为了一个目标疯狂前进的岁月。而我们,终将成为最好的我们。

  过去一切时代的精华尽在书中。

  ——卡莱尔

  《最好的我们》主要讲了80后耿耿和余淮的高中生活。向我们展示了那个没有电子游戏,没有高科技。只有游戏机,黑白电视的时代。也是活得最快乐的时代。

  那个时代,没有现在的无聊,他们可以一边打着游戏,一边开心地聊天,一边吃着东西,玩到嗨!这是最好的他们,也是他们最好的年华。

  耿耿……余淮……

  他们一样的简单,神经粗条,别扭而可爱,而且特别真诚。或许他们的生活正预示着高中的我们,尽管顶着高考的压力,学*紧张,可依旧在看似雷同而又天天鲜活的日子里,小小的努力,去度过不管怎样还是会浪费掉的青春。又或许我们没他们那么快乐,只能一天到晚的死读书,或者对着电子游戏发愣。

  在高中时期结束后,每个人都有了自己不同的命运,去往了不同的地方,可他们还是一个集体,一个班级,没有丝毫的变化。贝塔被父母逼到了美国,简单和周末在一起,只有耿耿和余淮还没有找到自己的归属地。

  他们的生活,充满了愉快的空气,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快乐的。同时也可以看到他们的笑与泪,离别与重逢,每一个字都述说着他们当时的快乐和痛苦。八月长安给了他们最好的年华,我们感受到了最好的他们。这一本书,是我毕生都忘不了的。所有的人物,一切的事情,都深烙在我的脑海里,真的很希望自己也有这么好的青春年华。

  《最好的我们》,它给了我们一生中最棒的,生动而又真实的耿耿余淮,简单贝塔,徐延亮周末,张*张峰。我们可以从这本书中看到很多,感受到很多,那就是最好的我们,最好的年华。

  校园里回荡的笑声,是我们留下的;校园里的一草一木,是我们所留恋的.。那个时候的我们,会是最好的我们,也会是我们最好的年华。一切的一切,终将会迎来,不论好与坏,都是我们所要经受的。

  作为一个大三的毕业狗。来不及回想高中,大学已经又要走完。突然看《最好的我们》觉得高中三年一幕幕在重现。心里说不来的感觉,于是决定用笔记下此时的心情。

  好久没写读后感,不知从何下手。突然想下笔,手指落在键盘上却打不出一个字。也许这就是青春最让人回味的感动。

  前段时间,那部《何以笙箫默》开播,又掀起对与青春的热浪。与《最好的我们》不同的是这是一部抒写大学到毕业的小说,《最好的我们》是一部抒写高中三年青春的小说。但是主题却是一样,一样的女生爱上一个优秀的男生,偏偏这个女生不会读书,偏偏这个女生很喜欢拍照。偏偏在《何以笙箫默》,默笙第一张拍到的就是何以琛,这个法学才子,而《最好的我们》是耿耿跟余淮碰面的时候,耿耿也一样拍到余淮,这个冲击清华北大的人如此相似的开始却不一样的结局,最后何以琛依然很辉煌,可是《最好的我们》的余淮却因为家庭背景无法继续读书,但是最后都是一个圆满的结局,他们都在一起了。《最好的我们》写的是高中三年,而《何以笙箫默》写的大多是毕业以后,这是最大的差别。也许是因为我没有看到《何以笙箫默》的原著只看到电视剧,所以我的观点还是片面。我相信原著一定很精彩。

  不管是高中还是大学,都是每个人的青春。每个人的青春都是独一无二的。但是为什么我们会将那些青涩回忆深藏。经历过高考的人都说因为高考,经历过毕业的人都会说找工作。我还没毕业,我就谈谈高考吧。

  记得同学前几天跟我说:你是一个参加过高考的人,何必担心害怕这个呢?参加完高考的人真的坚不可摧吗?参加完高考的人就一定踏过未成年的那道坎了吗?参加完高考的人就真的高中的自己说再见了吗?真的跟高中一点都没有关系了吗?就真的能忘记高中所有青涩的回忆了吗?不能。所有的回忆只是被深藏,但是却没有办法被遗忘,如果哪天重新拾起,那一幕一幕都将重现。

  高考完,有人到了远方,有的人依然在,却顾不得去相伴。高考开始每个人都面向新的未来,但是是否有人发现大学既没有重新开始,却也忘不了过去。有些人有些事,一旦重新被掀起,就一发不可收拾。那种说不出的感受。那些不能说的秘密重新燃起欲望。

  这部小说在2013年首次出版,可想而知,作者大约在2012年写这部小数,那时候,我刚好高中毕业。也许也一样的情愫,却没有好好抒写出来,却没有用心好好想想好好做个决定,觉得很是后悔。假如当时,如大学一样勇敢,我会怎么样呢?不敢想象,但是时光不能往回走,一时的冲动只能换来遗憾。也许这就是青春。我相信到现在活了20多年,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曾这样喜欢过一个人,也有这样的一个人在我们的青春存在过,只是过了高考,我们把这个人深藏。

  希望看到的人,你可以勇敢去把握你们的青春,青春没有界限,不是过了高考,过了大四你就没有青春,只要我们相信,青春永远在我们的身边。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好好把握我们在青春的每一分每一秒,把握我们心中的那个人。

  过去一切时代的精华尽在书中。

  ——卡莱尔

  《最好的我们》主要讲了80后耿耿和余淮的高中生活。向我们展示了那个没有电子游戏,没有高科技。只有游戏机,黑白电视的时代。也是活得最快乐的时代。

  那个时代,没有现在的无聊,他们可以一边打着游戏,一边开心地聊天,一边吃着东西,玩到嗨!这是最好的他们,也是他们最好的年华。

  耿耿……余淮……

  他们一样的简单,神经粗条,别扭而可爱,而且特别真诚。或许他们的生活正预示着高中的我们,尽管顶着高考的压力,学*紧张,可依旧在看似雷同而又天天鲜活的`日子里,小小的努力,去度过不管怎样还是会浪费掉的青春。又或许我们没他们那么快乐,只能一天到晚的死读书,或者对着电子游戏发愣。

  在高中时期结束后,每个人都有了自己不同的命运,去往了不同的地方,可他们还是一个集体,一个班级,没有丝毫的变化。贝塔被父母逼到了美国,简单和周末在一起,只有耿耿和余淮还没有找到自己的归属地。

  他们的生活,充满了愉快的空气,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快乐的。同时也可以看到他们的笑与泪,离别与重逢,每一个字都述说着他们当时的快乐和痛苦。八月长安给了他们最好的年华,我们感受到了最好的他们。这一本书,是我毕生都忘不了的。所有的人物,一切的事情,都深烙在我的脑海里,真的很希望自己也有这么好的青春年华。

  《最好的我们》,它给了我们一生中最棒的,生动而又真实的耿耿余淮,简单贝塔,徐延亮周末,张*张峰。我们可以从这本书中看到很多,感受到很多,那就是最好的我们,最好的年华。

  校园里回荡的笑声,是我们留下的;校园里的一草一木,是我们所留恋的。那个时候的我们,会是最好的我们,也会是我们最好的年华。一切的一切,终将会迎来,不论好与坏,都是我们所要经受的。

  我不喜欢《最好的我们》的结局。

  非常,不喜欢。

  “余淮这么厉害的人是不会被生活绊住脚步的,一定会向着更高的风景生活。”

  这适事戛然而止后,我赌气的评价。

  可是,他终究是以*凡的样子出现了。

  我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写下了最好的青春。我不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在青春的过后留下世故与不*人情。

  我不愿意去想象,重逢后的余淮会重新开始,成为最好的余淮,那荒废的青春,就是荒废了,那样一个有野心的少年,那样一个光芒万丈的少年。真的,在被生活无情对待后,还完整的存在吗?

  读着《最好的我们》,我不禁想起了我哥,他告诉我,他高中的时候一直很喜欢前桌那个女生,成绩优异,开朗,漂亮,还帮了他很多。我哥也是优秀的人,只是在遇见那个女生后,更优秀,更加的光芒万丈。

  最后,他们在高考前约定好,一起去清华。

  很不幸运的是,我哥的高考志愿撞车了,女孩去了清华,把扎起的马尾披下,把宽松的.校服脱下,我哥说,那样的她,真的很美,很美。

  我哥没有像余淮一样,忍不下那口气,消失,他去了西安交大,顺利得到奖学金,考托福,去美国泡实验室。

  我觉得无论数去的他,还是现在的他,都是最好的。

  哥哥在前段时间回国与在美国交往的新娘办了简短的婚礼,新娘是个很开朗的北京女孩,和我哥站在一起,很耀眼很般配,而哥哥现在,被Facebook用重金挖去,从纽约到旧金山,更好地生活着。

  看完耿耿于怀,我在微信上问他:

  “哥,你还记得高中那个前桌吗?”

  “已经很久没联系了。”他不明所以地答了这么一句。

  我的心变得柔软。

  耿耿和余淮最终以这样的方式相遇,真的会开心吗?从此那消失的几年不在,我们重新开始。可盛耿不再像高中的耿耿,余淮也不是耀眼的余淮。

  彼时的暧昧与喜欢,应该更纯粹一点,没有什么消失与耿耿于怀的戏剧化演出。在遗憾与不甘心后,重新,努力成为更好的人,没有消失,你要找我,我一直都在。

  然后时间淡化了往来,却还是会在某个空无一人的夜晚,或是疲惫不堪的午后,想起那个人,与青涩的故事。

  在心里默默地追问:“她现在,还好吗?”

  我不觉得所有的男女主角幸福地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结局,我还是向往耿耿成为了最好的耿耿,余淮还是最好的余淮,彼此过着更好的生活,没有一言不发地消失,没有那么多年耿耿于怀。

  可小说依旧是小说,他们叫我不要太较真。

  我也该出戏了。

  那就珍惜好时光,让自己也成为最好的自己。

  愿,不负好时光。

  小时候喜欢看《哆啦A梦》,很羡慕大雄能够在机器猫的帮助下回到过去改变事实。当时最大的梦想,就是拥有一台时光机,把过去的一切自认为糟糕透了的东西抹去,给自己编织一个美好的未来。

  然而,当我们真的有机会回到过去,事情就很的能够如我们所愿的去发展吗?

  故事的主角方天霖因为一次飞机失事意外地回到了十年前。他想离开回到现在。在用尽各种愚蠢可笑的方法后,终于接受了自己必须重走这十年的路。人生重启,曾经的经历他都知道结果,他设法去改变,但一切并没有顺风顺水,生活变得一团糟。

  即便坐上时光机,过去的一切仍然需要自己去书写。时光机只负责改变时间,故事的脚本依然要靠自己去重塑。想要改变原来的结果,就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我们都渴望美好,希望这个世界不存在欺诈与暴力。然而很多时候,越是要去改变,事情偏偏朝着反方向去发展。满身风雨走到今天,愈发明白的是:做好自己,做最好的自己,才是人生最重要,最有意义的。

  人生并没有重启键,今天是昨天的继承,明天是今天的延续。历史无法如我所愿地去改变,即使回到过去。要想得到一个嘴角上扬的青春,每一步都应该认真去走,让每一步都走得端正漂亮。因为你不是机器猫,因为你不具备改造历史的能力,唯有活出精彩的当下,才能为自己书写最华丽的篇章。

  重启的十年,一切都变了,唯一不变的是方天霖和方天霁的浓浓兄弟情。哥哥依然想尽一切办法保护弟弟,弟弟还是那样喜欢“坑哥”。

  人生路上我们会认识很多人,与无数人产生关系。但最后留在身边的'真正关心自己的,除了自己,也许就是自己的兄弟姐妹。小时候我们会为了一个玩具吵翻天,却没想到眼前的这个人,才是陪伴自己最久的。尽管随着我们慢慢长大,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彼此间多了几分尊重和隔阂。但当在外面待久了,你会发现,亲人是最纯真的。

  不管过去的十年是否满意,过去的就让他载入史册吧!人总要向前发展,要学会和明天的自己相处,勇敢地踏上新的征途。

  这一篇没有波澜壮阔的历史,没有勾心斗角的权谋,没有帝王将相,也没有野闻轶事,仅仅是一个已经跨过而立之年、偶然被触碰到内心里青春那段旧时光、行走在大道上的人信手涂鸦。谨以此纪念下逝去的时光,和这个泛着一丝寒气的春天的雨夜。

  对于一个行走在大道上的人来说,青春文学是绝无可能触及的领域,但是却被这本描述青春岁月的小说触动了。文学的一大魅力就在于给人情感共鸣,我如是给自己解释,无论什么领域,文学就是文学。书中有各式各样的感情,同窗之情、师生之情、父母和子女之情,还有萌发于青涩、懵懂而又美好的爱情;书中有不同的人生际遇,学生、老师,命运的跌宕起伏让人唏嘘;书中还有美好的旧时光,和感情、际遇交织着,像交织着的蛛网一样,网住了记忆,律动着共鸣。

  “个人觉得书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是用最真实的方式展示了旧时光的美好,这种美好让人心暖,也让人心酸。每一个画面、每一个人都像是曾出现在自己的往事中的。当这些文字和我的记忆互相探访的时候,恍然间仿佛庄生晓梦,旧时光里的人仿佛走到了我眼前,他们都是当年的他们,里面有我的朋友,有我的家人,有我的师长,也有当年的自己。窗外淅沥的雨声中,回忆起十四年前的那段高中岁月,里面出现的一张张面孔,熟悉又陌生,明明是到嘴边的名字就是叫不出来。四年的时光,能够完整记得的,只剩下些零星的片段,周杰伦,***的泡面,高考前两周的球赛——完全忘记自己是怎么从两个班级的班主任手中拿到同意比赛的准许。”

  书中感情,有着很多种面相,耿耿和余淮、贝塔和张*、徐延亮、韩叙和简单、淮南和洛枳……但是,所有的这些感情都是克制的,结局是清醒的。这是普通人的高中,没有死去活来,没有感天动地。分科后的描写,想起了自己当年鬼使神差的从文科班转到理科班的往事。放弃了优势的文科,转入了不怎么优势的理科,然而怎么也想不起转科的缘由,或许是家里的意志。像小说里那样的重文轻理,现实中也是一样;或许是自己的任性,觉得物理更有挑战。当时的我,肯定不是最好的我,没有主见或者任性。书里其他的感情也很感人和写实,送别贝塔那段朋友的情谊唤起人很多隐于记忆里的温暖;耿耿和父母的情感变化也击中了很多人的心,这种感觉五味杂陈,难以言说。

  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际遇。从余淮到耿耿,再到同学们,甚至是老师和家长。那句“那时的他是最好的他,但很多年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之所以打动我不是因为有情人的错位,而是隐藏在这句话背后复杂而不同的人生际遇。所谓造化弄人,*生遭际不是自己能决定的,余淮小时候自信狂傲,也有着让人羡慕的优秀,耿耿*庸迟钝,从来都是仰视余淮,但是命运是说不准的,从高考的那一天开始,以后的每一年都有着比高考十多年都要多的选择、变数和起伏。每个人都像是在时代的裹挟下在命运的路上颠沛流离。有人找得到路,有却人站不住脚。所以他们的'人生角色一步一步地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些改变源自自我、家庭、环境等多种因子。成为一个有故事的人是成熟的开始。可这些故事也许是值得庆幸的,也许是刺痛内心的。际遇的颠簸能让曾经的一点差距变成云泥之别,也能让曾经的一点差距发生颠倒。曾经的自己在长江入海处写下过“漂漂向何处,随风去无迹。”,而今的我在祖国的西南边陲的家中书桌前写下这些文字,人生的轨迹谁能说的准呢。当时的我,肯定也不是最好的我。喜欢一个人,恋上一座城,最好的自己留给最喜欢的人。

  “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可是很久很久以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全书中点题的一句话,关于感情,也关于际遇。被触动因为人物,也因为自己。虽然没有在最好的时光里做到最好的自己,但是,因为遇到了最好的你,才让自己慢慢的做到最好。你和我,就像舒婷在《致橡树》里写的那样,一棵是橡树,一棵是木棉,可以相互扶持一生的两棵树。

  最坏的年代,是我生活的年代,却有最好的我们,充斥着最好的情怀。

  这个年代的人们每天徘徊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渴望一夜成名的却一夜臭名远扬;有的人喜欢制造梦想,渴望纸醉金迷的生活,然而却只有搬砖的命。我想这就是二熊所说的井底之蛙,梦想再大也是枉然。人人都自命不凡,是这个年代的标志。

  当生活琐事缠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不是立马想办法解决,而是坐在咖啡馆里询问着服务员wifi的密码,自然的登陆上微博打下一通抱怨的字句,渴望得到别人同情。哪怕是身边明明就坐着一个大活人都不愿意跟那个人说,而是跟自己那些在网上认识的称做“朋友”的人说。这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离开了手机、网络屁都不是!

  这就是我生活的年代,最坏的`年代,但似乎人类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刮起了一股怀旧风,以安慰内心吧。

  于是人们开始怀念过去,那段最美的时光——校园生活。

  我想八月长安的《最好的我们》无疑是以最细腻的文字,最独特的视觉带领我们一起回味那些年少美好时光。

  那段时光的单纯,开心,快乐,简单都深深烙在了心中。

  和同桌一起分享书本、文具;班里最懂你的那个人也只有同桌;他能很快的察觉你的情绪,也许就是因为一个小小的眼神,亦或是一个表情。当然也常常因为一条“三八”线引起了“血战”。像余淮一样一句:“小爷一直都在”。在那个懵懂的年纪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足以温暖无数个像耿耿那样的女孩的的内心。我想,即使是和同桌在一起吃三年的粉笔灰能有这样的友情,或者……爱情,也是件很美好的事!

  在二熊的笔下每一个人物都如此鲜活,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令我大声发笑,有时又潸然泪下,有时又不禁曾回忆起当初自己和同桌三年的点点滴滴,即使只是在脑海里的破碎的几个记忆……他们是如此洒脱,充满活力,努力的在学校里拼搏青春,挥洒热血,总有那股不服输的劲儿。

  二熊在我的心中就像一个小太阳,她笔下的每一个人物从《你好,旧时光》里的余周周、林杨、温淼、陈桉再到《最好的我们》里的耿耿,余淮。每一个人都充满了正能量,无论是在失落,还是迷茫的时候看着努力拼搏,为了爱的那股不服输的他们。我相信,你一定会被感动,都会收拾好心情重新充满自信阳光的开始新的一天!

  这个最坏的年代里,能有这样美好的情怀,有爱二熊的我,有你们爱的二熊,还有二熊爱的我们,就够了。

  当然啦,最后要预祝八月长安的《最好的我们》在这个夏天大卖!(又是官方脸~)让我们用夏天这样的温度的热情去魔都一起找二熊吧!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很想感谢八月长安。八月长安是当代的青春文学作家,她并不像其他的很多作家,把人物塑造得特别玛丽苏,她就像是一台摄影机,保存了无数*凡人的青春。让很多觉得自己青春*淡无奇的人,忽然发现原来自己的青春也是有许许多多的珍贵回忆。八月长安用清新的文笔、细腻的情感描写,制造了一台时光穿梭机使读者们再次回到80后、90后的一代青春往事。多么美好的回忆,当时的我们不觉得曾经有多么幸福,容易不珍惜当下最熟悉的事情。可当时间流逝,才发现,那时是最好的时光,那时候的我们是最好的我们。

  余淮是一个阳光型学霸,一位干净清爽的男孩,最令我难忘的是他写字端正的姿势。我想一个认真写字的人,对待生活的态度也不会差。

  读到后来,我不断地在想,为什么耿耿会喜欢上余淮?一方面是余淮身上干净的气质,而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位最开始的陌生人,令耿耿感到了惊喜与温暖。这种萌动的感觉,她永远记在了心上。

  耿耿幸运得考上了当地最好的重点高中——振华中学,凭她的实力,这个*台原本不适合她。所以她也感觉到很大的惶恐与不安。又巧的是,父母在她上高中之前,因为彼此性格不合而离婚了。书中,写到耿耿对于自己成为一名单亲孩子的感受(“在我进家门的瞬间,再也不能放肆地大叫。在我不能在饭桌上面对另外一两个陌生家庭成员,肆意谈起学校里的一切之后。”)在爸妈离婚的当天晚上,耿耿梦到了七岁时,一家三口开心的样子。以及当新来的齐阿姨来到自己家里后,耿耿发生的一系列心理变化,告诉我这位本身带着巨大学*压力的孩子,对于生活已经产生了很强的无力感,她逐渐丢失了对美好情感的感受。而余淮正是第一天上学,能和她主动聊天的大男孩。在那个黄昏,对耿耿说“耿耿,你真有趣。”余淮像是耿耿生活里射进来的一道光,令她感受到了重燃的温暖。在耿耿往后的日子里,她也总会想到在那个下午,有一位男孩对她说了这样一句话。

  后来的军训生活,上课,做作业,考试等高中生活里,余淮作为尖子生,会勇敢地让老师再重新推演一遍公式。他还会主动拿来耿耿的卷子,帮她分析卷子上的错误点,后来,还帮她整理了一本知识点。在这样一种周围都是学霸,充满竞争的氛围下,有一位这样好心的大男孩愿意帮助你的学*生活,这真的很令人感动。也让我回忆起那些帮我分析过题目的.同学们,这样简单的一种分析问题的过程,也着实令我们温暖许多。在这样一个原本可能会无依无靠的环境下,出现那么一个人,自然会对他很有情感了。

  耿耿说道,她喜欢看余淮的侧影,很珍惜到黄昏的时候,两人独处的短暂美好的时光。

  余淮喜欢上耿耿的原因,我想,是耿耿身上自带的单纯与乐观的气质。余淮也是一位普通的学霸,他也会深感学*的压力之大,也会害怕自己的排名被其他人挤压下去。他喜欢物理,几乎花了整整三年时间奉献给了那场物理竞赛,虽然结果差强人意。而耿耿在他最紧张的时候,一直陪伴他,给予他鼓励,告诉他生活会越来越好的。耿耿其实也是余淮生命里的一道光,毕业后的余淮,因为自己母亲得了尿毒症的原因,没有再联系过耿耿,怕拖累耿耿。但耿耿知道事实之后,仍坚持表达对余淮的喜欢,这种喜欢或许真的达到了,结婚誓言里的那种不论生老病死,都会一直陪伴你,喜欢你。有这样的勇气,是因为爱。爱的产生离不开他们共同度过的三年同桌生活,以及和其他同学们一起玩耍时培养出来的情感。可见,一份爱,需要有足够长的时间烘焙。仍记得书中有一句话,“不以年龄结婚为目的去和陌生人同床共枕”。人生只有一次,应该好好地选一个自己真正想陪伴的人。

  八月长安也不仅仅是在讲述懵懂的爱情,她借助高中生活这个*台,也写出了很多的体会与感悟。尤其是对于高中的成绩,排名,班主任,任课老师,家长,升旗仪式,运动会,活动等等,她都用自己的笔触触及我们当时的感受,仔细一想,对于这些东西,我们和作者的感受差不多。当八月长安再次讲述这些,仍能这么真切与贴切的时候,也不得不令我对这位作家饱含敬意。书里不仅写到了我们普遍的对学生时代事物的感受,还写出了作者对一些事物的独到见解。比如,对语文考试的看法——“文字的妙处,我们说了都不算。”对长大与高中生活之间的区别的想法——“人长大之后,比高中的时候自由了很多,没有那个教室的围困,想往哪里逃就可以往哪里逃,很多难过的坎儿,只要绕开就行了。”

  更是这些充满作者独特哲思性的句子,使《最好的我们》更充实美好。

  “耿耿于怀”这么多年,“来晚了还好”因为“终归是到了”。

  又是一个暑假,又是一年毕业季。转眼间,我已然是一名初三的学生,时间匆匆,无奈似水流年,无力去感叹,却又要备战中考。

  早早做完作业,在网上流连,看见八月长安的《最好的我们》。封面上,“我和你坐同桌,三年。你的影子和粉笔灰交织在一起,黑白分明,在我的记忆里面转圈。我想,那时候的我们,是最好的我们。”扣人心弦,毫不犹豫的把它购了下来。

  耿耿,一个看似头脑简单但关键时刻从不掉链子的女孩,糊糊涂涂地考上了万年第一都没敢报的重点高中——振华中学。开学那天,在偶然中看见了新生分班的红榜上,她的名字右边赫然写着“余淮”……

  余淮,一个情商并不怎么高,但是理科成绩却异常出类拔萃的高材生,成了耿耿在开学报到第一天偷拍的对象,随后两人渐渐熟络,鬼使神差的和其做了整整三年的同桌……

  耿耿、余淮……这两个名字,注定了他们需要走过一段和普通的高中生相似而又不同的青春。两个一样简简单单,神经大条的人类,却犹如火星撞地球般相遇了,在彼此心里埋下种子。尽管顶着高考的压力,学*的紧张,依然在每日看似雷同而天天鲜活的时日里,不断努力,度过着不管怎么样,还是会浪费掉的青春。

  高二分科时,为了一年前的承诺,理科差生耿耿毅然抛弃了对自己有希望的文科,选择了陪伴在余淮的旁边。但是高三生活的嬗变在他们小小的认知里翻起一片风浪。余淮物理联考竞赛失败了,就算在耿耿特定的强心剂下,最终也只是拿了个全国二等奖,失去了保送清华的机会。为了踏踏实实应对高考,*日语文课里埋头苦写数学练*册的他,坦然的在语文的试卷上的排比句练*上写下“如果我是阳光,就温暖一方土地;如果我是绿树,就庇护一群飞鸟;如果我是清风,我一定弄死心相印。”

  然而,就是这样两个纯情的少男少女,终于还是分道扬镳,走上各自的道路,从此没有了交集……

  回看自己的历程,从小学到现在,为了上一个优秀一点的中学,从小参加各式各样的补*班、培优班,终于考入第二实验后,当初的斗志却越发暗淡,再也寻不回当年学*的那股冲动与热情。幸而在这个暑假看见这本书,为时不晚,一切如死灰复燃,瞬时元气满满。

  想想耿耿、余淮,他们的抽屉里永远是满满的练*册,从来不嫌多。而我呢,无非就是漫画,小说……

  拿出一张纸,写下“我们曾经那么好”。每天看看这短短的七个字,告诉自己。曾经那么好,现在一样好。

  回忆是时光里,带着温暖的雨季。最好忘了吧,最坏不过是关上这世界的门。伸出了双手,拥抱当时的我们。

  小时候喜欢看《哆啦A梦》,很羡慕大雄能够在机器猫的帮助下回到过去改变事实。当时最大的梦想,就是拥有一台时光机,把过去的一切自认为糟糕透了的东西抹去,给自己编织一个美好的未来。

  然而,当我们真的有机会回到过去,事情就很的能够如我们所愿的去发展吗?

  故事的主角方天霖因为一次飞机失事意外地回到了十年前。他想离开回到现在。在用尽各种愚蠢可笑的方法后,终于接受了自己必须重走这十年的路。人生重启,曾经的经历他都知道结果,他设法去改变,但一切并没有顺风顺水,生活变得一团糟。

  即便坐上时光机,过去的一切仍然需要自己去书写。时光机只负责改变时间,故事的脚本依然要靠自己去重塑。想要改变原来的结果,就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我们都渴望美好,希望这个世界不存在欺诈与暴力。然而很多时候,越是要去改变,事情偏偏朝着反方向去发展。满身风雨走到今天,愈发明白的`是:做好自己,做最好的自己,才是人生最重要,最有意义的。

  人生并没有重启键,今天是昨天的继承,明天是今天的延续。历史无法如我所愿地去改变,即使回到过去。要想得到一个嘴角上扬的青春,每一步都应该认真去走,让每一步都走得端正漂亮。因为你不是机器猫,因为你不具备改造历史的能力,唯有活出精彩的当下,才能为自己书写最华丽的篇章。

  重启的十年,一切都变了,唯一不变的是方天霖和方天霁的浓浓兄弟情。哥哥依然想尽一切办法保护弟弟,弟弟还是那样喜欢“坑哥”。

  人生路上我们会认识很多人,与无数人产生关系。但最后留在身边的真正关心自己的,除了自己,也许就是自己的兄弟姐妹。小时候我们会为了一个玩具吵翻天,却没想到眼前的这个人,才是陪伴自己最久的。尽管随着我们慢慢长大,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彼此间多了几分尊重和隔阂。但当在外面待久了,你会发现,亲人是最纯真的。

  不管过去的十年是否满意,过去的就让他载入史册吧!人总要向前发展,要学会和明天的自己相处,勇敢地踏上新的征途。

  书是朋友帮我买的,我不想占她便宜,把书钱微信转给了她,可是也是因为她不死心老问我买书么,我这才想起振华三部曲还差这本没看,今天终于读完了,真的挺好的,八月长安的书没有多好,可是看完就是有种淡淡的忧伤,看了耿耿的高中,余周周的高中,洛枳的高中,就想到了自己了的高中时代,可是她们都找到了自己想走的路,想相伴一生的人,而我依然在迷惘。耿耿这样一个从*凡的女生,到眼里有光的影楼女老板,虽然不是大富大贵,多了不起,但却是她想要过得生活,做着喜欢的事,这就是最好的耿耿。余淮,虽然家里的.事情改变了他原本的轨迹,可是他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努力把脱离轨道的路掰回来,高中的余淮意气风发,大学毕业后却过得不如耿耿,这样的落差,让他面对耿耿时抬不起头,还好,最后耿耿还是耿耿,余淮还是余淮,他们的故事一定会延续下去的,书中没有交代,不过我相信会的。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好的我们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好的我们》讲述了耿耿、余淮同桌三年的故事,在这些年里发生了很多事:遇到了爱他们的班主任张*老师,有一群玩得很好的朋友,还有为了梦想不断努力的他们。八月长安将回忆写到了极致,将成长的点点滴滴以文字的方式展现给我们,在这本书里,看到了曾经的我们,树里的一字一句都能将自己带回那年盛夏。那年,青春正好。

  高中生活紧张而忙碌,但仍有许许多多美好的回忆。高一时,我们认为高考还早,每天班里总是吵吵闹闹。开学后不久,我们就迎来了以班级为单位的'第一次比赛——小步操。小步操一直是我们学校的特色,要求在跑步时人贴人,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能超过一拳,全班必须心齐步齐才能保证队形不乱。比赛那天到来时,所有班级在操场上已经站好方队,校长一声哨响,全校各个班级一起开跑,整齐的步伐、响亮的口号,每位同学都热血沸腾。那次,我们班拿到了高中后班级的第一张奖状。

  文理分科时,玩得好的同学会在一起询问彼此学文学理,希望还能在一个班级。文理分科后,彼此分开,随着课业的增多,渐渐少了联系,偶尔在校园碰到,也只是说:“你们班学到哪儿了?”不知不觉,从“我们班”变成了“你们班”……很喜欢书里的一句话:“考场上一寸得失,交换的都是人生”。经历了高三的魔鬼式卷子洗礼后,高考如期而至,考前动员大会上,同学们哭的像个泪人。青春就是这样吧,谨慎珍惜还是放肆恣意?家谎,反正不管怎么度过,最终都会遗憾的明白,这?时光,终究还是浪费了。

  青春不曾走远,而那时候的我们,就是最好的我们。毕业终于还是到来了,无论高考的结果如何,我们依旧笑着说了再见。那年,青春正好。那年的你们是最好的你们。

  耿耿于怀,耿耿余淮。注定是要纠缠在一起的两个人,彼此的生命线繁复交错着,剪不断理还乱。高中三年是余淮最好的时光,但也是有了余淮,才成就了更好的耿耿,因为余淮盛耿崇拜的人。他们将同桌的你刻画的淋漓尽致,将青春期慢慢生长着的情愫拿捏的恰到好处,余淮的摸头杀,耿耿的明亮笑颜,都已定格在最好的.三年里。

  耿耿不是一个随波逐流*庸之人,她坚持着她喜欢的,后来的她是最好的她。但她也说过,只要耿耿余淮在一起,才是最好的我们。我这一把年纪了,怀揣着一颗易碎玻璃少女心。

  迷恋着这类的书籍,看完书后又追剧,从剧中深深沉迷无法自拔,也许因为那是大部分人最好的时光吧!或许在最好的时光中,每个人身边都会有洒脱随性的贝塔,痴情执着的简单,热爱自由的路星河。当然还有耿耿于怀!

  过去一切时代的精华尽在书中。

  ——卡莱尔

  《最好的我们》主要讲了80后耿耿和余淮的高中生活。向我们展示了那个没有电子游戏,没有高科技。只有游戏机,黑白电视的时代。也是活得最快乐的时代。

  那个时代,没有现在的无聊,他们可以一边打着游戏,一边开心地聊天,一边吃着东西,玩到嗨!这是最好的他们,也是他们最好的年华。

  耿耿……余淮……

  他们一样的简单,神经粗条,别扭而可爱,而且特别真诚。或许他们的生活正预示着高中的我们,尽管顶着高考的压力,学*紧张,可依旧在看似雷同而又天天鲜活的日子里,小小的努力,去度过不管怎样还是会浪费掉的`青春。又或许我们没他们那么快乐,只能一天到晚的死读书,或者对着电子游戏发愣。

  在高中时期结束后,每个人都有了自己不同的命运,去往了不同的地方,可他们还是一个集体,一个班级,没有丝毫的变化。贝塔被父母逼到了美国,简单和周末在一起,只有耿耿和余淮还没有找到自己的归属地。

  他们的生活,充满了愉快的空气,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快乐的。同时也可以看到他们的笑与泪,离别与重逢,每一个字都述说着他们当时的快乐和痛苦。八月长安给了他们最好的年华,我们感受到了最好的他们。这一本书,是我毕生都忘不了的。所有的人物,一切的事情,都深烙在我的脑海里,真的很希望自己也有这么好的青春年华。

  《最好的我们》,它给了我们一生中最棒的,生动而又真实的耿耿余淮,简单贝塔,徐延亮周末,张*张峰。我们可以从这本书中看到很多,感受到很多,那就是最好的我们,最好的年华。

  校园里回荡的笑声,是我们留下的;校园里的一草一木,是我们所留恋的。那个时候的我们,会是最好的我们,也会是我们最好的年华。一切的一切,终将会迎来,不论好与坏,都是我们所要经受的。

  很喜欢看青春校园小说,因为这个年纪单纯,美好。很多时候在故事中多多少少都会看到自己曾经的样子,原来有和我一样感受的人,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中的人!最好的我们,但我不知道怎样的我,什么时候的`我才是最好的我。所以就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并努力把它做到更好。可能羡慕那时候也有一方面的原因是因为那时我们只需朝着一个明确的目标努力奔跑就够了,不用考虑其他的事情。然而上了大学之后,当你达到那个追逐了很多年的目标时,恍然之间,不知道下一步该朝那里走,下一个目标又在那里。所以大多数的我们只是在浑浑噩噩的混日子。一路碰撞,一路寻找方向,考虑的事情多了,自然觉得那时的日子单纯美好。不过美好的期望还是要有的,但愿遇见,但愿不擦肩而过。

  所有的美好似乎都与高中有关,所有的青春似乎也都是有关于高中,那是走过这段路的人最美好的时光。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拥有着一个兵荒马乱的青春,那里有着最美最纯的友谊,有着小芽破土来到这世界的羞涩暗恋,有着迷惘,有着失意……仿佛好像人一生所要经历的,都先尝试了个遍。然后,成长。

  耿耿和余淮,简单和韩叙,洛枳和盛淮南,好像无意有意就这样把我们的青春摊到了所有人面前,于是所有人,对着过去默默回忆。

  我羡慕洛枳,那个如水一般的女子。在条条框框中起舞,不是为了什么,只是因为“写出来的东西本来就是让人看的”,那个努力闪光的女神为了卑微的暗恋低声询问学妹认不认路的声音不自觉会带上一点点的期盼,只为了带路去见上某人一面;那个温柔微笑的女神会鼓励失落小学妹说“阴天的时候就从身边那些像太阳能电池一样的人身上感受阳光”;那个从容淡定的女神会小心翼翼的在表白墙写下那全世界都不知道的心事,然后微笑的祝福着他和另外一个人的幸福。

  我羡慕简单,那个敢爱敢恨的女子。一见钟情的她大胆而怯懦。鼓足勇气与喜欢的男生同桌,却从不逾越。默默在旁一年,记下了关于他的所有,甚至文理分科留在了最不擅长的理科。这是一场一厢情愿的赌博。不经意撞见冷面神韩叙和后桌那关于自己及小伙伴“得天独厚”的言论,毅然决然在高三去了文科。简单败了吗?不,她在这场赌博中知道了父母对自己的.宠爱,知道了自己对父母的愧疚,最重要的是,她知道了自己想要什么。

  我羡慕耿耿,那个乐观却又敏感的小女生。不是因为她的同桌是那个好像无所不能的同桌,而是她的自愈能力。她敏感,害怕家庭重组,害怕好友分离,害怕优秀的同桌余淮,害怕新的妈妈和爸爸误会她伤害了弟弟。她乐观,父母都会幸福,友谊天长地久,余淮说要一直做同桌,她坚强,在和新妈妈发生了不愉快之后为了以后同在一个屋檐下的生活勇敢走出妈妈的怀抱。

  一切的一切之后,所有人好像都找到了自己。就连那个敏感别扭的耿耿,都知道了自己的未来,也为之努力。可是谁也都知道,永远不会忘了当初那个迷惘痛苦寻路而后为了一个目标疯狂前进的岁月。而我们,终将成为最好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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