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骚读后感实用十篇

首页 / 读后感 / |

  离骚读后感 1

  江面,静静的,只有少许涟漪,一圈一圈地晕开来,心默默地也跟着颤动。几千年前,就在这儿,这片*静的似乎若无其事的江面,吞噬了一位一心为国的忠臣。江水只用些许的荡漾结束了“路慢慢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壮志凌云,只用短暂的宁静夺走了“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爱民情怀。一份愁肠,几份忠心。

  他站在异乡的土地上,眺望着那片令自己魂牵梦绕却又倍感伤心的故土,回忆着过去的种种。早年的他是楚怀王的宠臣,在内他与怀王共商国事,对外主持外交,继秦国后威震诸侯的国家拔地而起。但是,耿直、自信、才智是大夫们嫉妒他的根源,不会阿谀奉承的他因为别人的排挤、谗言被楚怀王流放。从一个治国有方的伟臣到如今落魄的浪子,他无法相信这突然的转变。他奋然提笔写下了千古绝唱的“离骚”,辞中的眷恋和伤感以及那真诚的期盼溢于言表。一颗真诚的香草希望得到美人的爱怜,用自己的芳香感染美人,就算香消身陨,有一份爱依然立于天地之间,与日月同在,那就是爱国。

  一份豪情,谱写了庄严的**;一腔热血,染红了神圣的**。这些都只能用“爱”来书写。

  没有经验的水手即使遭遇风浪,也不会害怕,因为他知道老水手会是他坚强的后盾;独自一人的冒险家即使迷了路,也不会恐惧,因为他知道北斗星会是他前进的方向;少不更事的孩子即使遇到危险,也不会绝望,因为他知道父母会是他勇敢的来源。祖国正是老水手、北斗星与父母的集合,大千世界所有的爱都可以在它那儿体验到。“黄沙百战穿金中,不破楼兰终不还”再现了赤子的忠心;“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展现了远大的志向;“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表明了不凡的气节。爱国精神就像太阳,而正直、勇敢、责任心、坚强就如行星一样,它们在各自的轨道运转,但都在绕着太阳叙写不同的传奇故事。

  祖国是一个大家庭,每个中国人都是它的一份子。年少的我们也许现在无法为它作出巨大贡献,但是爱国,不让祖国的尊严受到伤害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当你看到地上的废纸,请将它拾起,因为也许十三亿的中国人会与你做相同的动作美化祖国;当你听到灾情,请你慷慨解囊,因为也许你的善举会挽救祖国的骨肉同胞。

  祖国是我们的依靠,是庇护我们的爱的港湾;我们也是祖国的依靠,是维护祖国的力量的集结。在享受祖国给予我们的爱时,别忘了奉献自己的爱给祖国。

  仰望着深邃的夜空,默默地念着:用“爱”写“国”。

  离骚读后感 2

  离骚,中国历史上最瑰丽的抒情长诗,作者屈原用他在幻想空间中奇丽独特的思想,印刻出他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高尚品质。

  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诗人身上流淌着的古帝颛顼高阳的赤子热血。全诗感慨出自己的生*不凡、才华横溢,却不受楚怀王之重用,悲愤之情使他作下此诗。批判楚怀王昏庸多变,贵族仗势欺人。可他的心如荷花,出淤泥而不染,卓清涟而不妖,身处乱世仍一片冰心在玉壶,冰雪心智从未因损毁。他后悔步入官场,宁愿退隐清幽宁静之乡野,用白芷青兰衬托出了他的尚丽情操。 屈原身处的环境皆是奸臣恶势,红尘世间纷扰多,忧愁烦恼如行云流水般聚集,这便是生活五味杂陈。从古至今,为了皇权官位耗尽心力,却终已两败具伤而终,可他们从不放弃梦魇中贪婪荒谬的.欲念,反成傀儡,他们却浑然不知大千世界,万物之灵的美轮美奂。

  看看历代,哪届皇朝不如那残酷无情的海,就和这个社会一样,海水的肆虐猖狂何曾怜悯你一丝一毫,他们庞大却吝啬到不愿施舍任何机遇。古今中外,无论何地,渺小之人,手无缚鸡之力之人,文文懦懦循规蹈矩之人……总会被折磨摧残的容颜尽毁,体无完肤。用浮华的装饰润色自己的外表,它却仍然无动于衷,只有自己的强大才能使它永恒地包容下你。一个又一个人在社会强大的负荷下,崩溃,忧悒,成为一枚一枚空虚的棋子,任人摆布,宰割。如青烟般的薄雾在世间萦绕,人们却纠结着权利利益的战争,而头破血流,却也在所不惜。恰恰事事黑白颠倒,只顾自作乐,对黎民的生死置之不理,看成轻于鸿毛之性命,楚怀王终败也。屈原对国之一片丹心,无人晓之,奸臣踏之,心以绝之,终究投江自尽,了结残生。朝廷之上,官场阿谀奉承的套路便已成为生存之路,只有与其同流合污才方可获一线生机。这些在屈原的心中早己清楚明了,却偏偏逆而行之,只为留下清誉。

  岁寒,方知松柏之后凋也。真是此理!

  离骚读后感 3

  心里,总觉得很不舒服。

  一开始,看到屈原总是戴着揽茝,蕙纕什么的,觉得他很伪娘(现在不那么认为了!)。还把本来就高高的帽子加高,总之觉得他一定是有一个怪癖的人……

  可是,在我们读完,也翻译完课文之后,在老师给我们讲有关屈原的政治背景的时候,我被他的人格说深深的震撼了!

  他刚刚开始,政治上很成功,可是楚怀王听信了小人的谗言,所以将屈原贬职了。记得老师好像说《离骚》就是他在被贬时创作的。老师还向我们推荐了他的.另一首词(诗?),叫《渔父》,打算哪天拜读一下。

  在屈原以前,他们这些人都是不讲究效忠于自己的祖国的。包括很著名的孔子,都会四处云游宣传自己的政治报复。只有屈原,就算楚怀王不重用他,就算他人都排挤陷害他,他依旧对楚国忠心耿耿!

  还有他的艺术成就。他是浪漫主义的开端,创造了楚辞体(也就是骚体),还开创了个人创作(以前像诗经都是没有作者的)。更是一个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

  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也就出了这么一个屈原吧!

  离骚读后感 4

  屈原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伟大的诗人,所作:离骚。是现存第一篇宏伟壮丽的抒情长诗。诗人思想的灿烂光芒闪耀在全诗的字里行间。

  屈原在二十六岁就做了楚怀王的左徒,为楚国建立了法度,办理外交,使楚国势趋富强,并一度成为六国联合抗秦的领导。经过这一系列的政治实践,认清了楚国的发展前途,在于富强与独立,这就是他所谓的美政。他希望楚国能够沿着这条理想的道路走下去,达到最终的强大。

  屈原具有强烈的参政意识,但现实世界的黑暗使他只得把自己不能实现的;存君兴国;的美政理想寄咏于诗。美政理想的崇高目标是实现大一统,诗中所描述的上下求索,四方神游的所在,几乎包括神话传说中整个中国的辽阔疆土和广大空间,这正是作者向往一统天下的形象表现。

  同时他又为祖国积极培养人才;余既滋兰于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畦留夷与揭车兮,杂杜衡与芳芷。他设想一个圣君贤陈相结合的政治局面,曰两美其必合兮,孰信修而慕之。

  可是楚国的`贵族政治已日趋没落,楚怀王及其子襄王都是**,秦国张仪以重金收买了嫉妒屈原的大臣及怀王的宠妃郑袖,造成了一个全面的政治攻势。

  他对混沌的政治局面加以斥责,不顾遭到更严峻的迫害。亦与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宁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而转念一想,又何必死呢。不如,及行迷之未远;退将修复吾初服。但屈原毕竟是个有政治理想的人,他无法面对混浊不堪的局势退而独善其身。朝廷中没有同道之人,就连自己最贴心的女伴也劝自己明哲保身。现实中他是如此孤独,无处申诉内心的忧愁和痛苦,无奈之下,就重华而陈词。他的心绪仍不见*静,他仍旧一再抽泣,沾余襟之浪浪。这泪是一个充满理想抱负的男人在理想破灭之时,在失意、悲痛、被世界遗弃之时流下的泪水。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屈原回首再回首,拭泪又拭泪,最后终于抱起岸边的一块记录了楚国建国、辉煌、中落的历史的江石投入了奔腾怒吼的滔滔江水。

  天地不言,唯有江水呜咽。

  历史并不为一个悲愤文人的死而有所改变,但屈原在满怀绝望投江的刹那,心中是否有一丝解脱,是否闪现过一丝希望的火光呢?

  离骚读后感 5

  屈原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伟大的诗人,所作:离骚。是现存第一篇宏伟壮丽的抒情长诗。诗人思想的灿烂光芒闪耀在全诗的字里行间。

  屈原在二十六岁就做了楚怀王的左徒,为楚国建立了法度,办理外交,使楚国势趋富强,并一度成为六国联合抗秦的领导。经过这一系列的政治实践,认清了楚国的发展前途,在于富强与独立,这就是他所谓的美政。他希望楚国能够沿着这条理想的道路走下去,达到最终的强大。

  屈原具有强烈的参政意识,但现实世界的黑暗使他只得把自己不能实现的;存君兴国;的美政理想寄咏于诗。美政理想的崇高目标是实现大一统,诗中所描述的上下求索,四方神游的所在,几乎包括神话传说中整个中国的辽阔疆土和广大空间,这正是作者向往一统天下的形象表现。

  同时他又为祖国积极培养人才;余既滋兰于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畦留夷与揭车兮,杂杜衡与芳芷。他设想一个圣君贤陈相结合的政治局面,曰两美其必合兮,孰信修而慕之。

  可是楚国的贵族政治已日趋没落,楚怀王及其子襄王都是**,秦国张仪以重金收买了嫉妒屈原的大臣及怀王的宠妃郑袖,造成了一个全面的政治攻势。

  他对混沌的政治局面加以斥责,不顾遭到更严峻的迫害。亦与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宁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而转念一想,又何必死呢。不如,及行迷之未远;退将修复吾初服。但屈原毕竟是个有政治理想的人,他无法面对混浊不堪的局势退而独善其身。朝廷中没有同道之人,就连自己最贴心的女伴也劝自己明哲保身。现实中他是如此孤独,无处申诉内心的忧愁和痛苦,无奈之下,就重华而陈词。他的心绪仍不见*静,他仍旧一再抽泣,沾余襟之浪浪。这泪是一个充满理想抱负的男人在理想破灭之时,在失意、悲痛、被世界遗弃之时流下的泪水。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屈原回首再回首,拭泪又拭泪,最后终于抱起岸边的一块记录了楚国建国、辉煌、中落的历史的江石投入了奔腾怒吼的滔滔江水。

  天地不言,唯有江水呜咽。

  历史并不为一个悲愤文人的死而有所改变,但屈原在满怀绝望投江的刹那,心中是否有一丝解脱,是否闪现过一丝希望的火光呢?

  离骚读后感 6

  品鲁迅之作,感慨万千;读冰心散文,细腻委婉;然而,屈原诗歌,给人留下的却是无限激情与对祖国的忠诚!

  端午节——是中国人的民族节日,为了纪念屈原而产生。

  有人曾说过:“初读好书,似遇新友,重读此书,似会旧友。”的确如此,第一眼见到《离骚》二字,就觉得这是一本意味深刻的书籍。果然,大约一看后,无法真正明白作者想要通过书来表达的情感。反复斟酌后才略知一二。

  “宁溘死一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这句是我最难忘的一句。没有华丽的语言,但却在字里行间充分的透露出作者希望报效祖国,为国家效力的热衷这情,“我委屈着自己的心智,压抑着自己的情感,暂且认同把谴责和羞辱一起承担。”

  是啊,也许屈原那热血沸腾的心我们终生无法亲身体验,可我相信,就如他所说的:“我不能和今人志同道合,但却心甘情愿沐浴彭咸的遗辉。”好一幅幽美恬静的水墨画卷,好一种看破世俗,红尘的浩荡之气,好一位用生命来铸成宏伟诗篇的屈原。

  读好《离骚》,你会发现,自己整个心灵都受到了净化还有对情感的升华,没错,面对生活,人生的道路,我们都要持有自己的原则,屈原有“芳与泽其杂糅兮,唯玿质其犹未兮”一说,哪么我们又何尝不可有自己的看法与坚持!

  读好《离骚》虽没有完全理解,但是,我却知道了为何它是一部中国文学史上的奇珍瑰宝——它是一部感动人们,激发人们,有强烈艺术魅力的作品。

  离骚读后感 7

  我无论如何去追索,“年轻”的你只如云影掠过,而你微笑的面容,极浅极淡,逐渐隐没在日落后的群岚,遂翻开那发黄的扉页,命运将它装订的极为拙劣,含着泪,我一读再读。——献给屈大夫

  从青铜铭文到汉代书简,由篆刻到碑拓。我深爱着可以称为一卷繁华的《离骚》。它灵动,能够飘进人们的脑中,呈现出浩瀚的长流;它消瘦,全篇写就可以收入一卷之中,展露其丰蕴的星空。它如美酒醇香,如花香沁人。每每读罢,都会赠你一卷繁华,让你如沐春风。

  当渐沉的暮色爬上屈大夫紧皱的眉头,红霞中却只能透出悲寂。明明是一个夏日的夜晚,为何从诗的这一篇章里读出了秋的影像。于是“制芰荷以为衣,集芙蓉以为裳”,可仍然不能拂去萦绕在心头的烦躁。风声猎猎,心也仿佛将被撕裂。“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身畔是郁郁青青的岸芷汀兰,屈大夫那孤独清高的背影,伫立其中。从诗句流入了我的血液,一瞬间途经了四肢百骸,直击了灵魂的那种沉痛,是屈大夫的祖国河山所不知道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奉献,像甘甜的泉水,给人以清凉的感觉。屈大夫那颤颤巍巍的手,执笔在竹简上舞动,千年以后,《离骚》如庄周化蝶一般变成瑰丽。只是“一片丹心图报国,两行清泪为思亲”形容枯槁的屈大夫,今夜是不是又隐没在这一卷《离骚》的那块高地,独自悲痛。

  又是一个黄昏,绕过《离骚》的湖畔,波光粼粼,莲塘里轻歌曼舞的,是朵朵鲜绿的诗句。其实,屈大夫也曾是风流倜傥的,有如他笔下的名花香草,傲岸高洁的品质注定他要受人诬陷,“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备受排挤的他将根深深扎入文学创作的土壤,于是枯萎的生命伸出了一枝枝,长出了一叶叶,枝繁叶茂。“佩缤纷其繁饰兮,芳菲菲其弥章。”凝聚着忧国血泪和远大抱负的文字,给了屈大夫动力,让他与坚守品行融为一体。阅读《离骚》,吟诵《离骚》,我看到了一个浪漫的屈原。待到采撷附着晨露的花朵,屈大夫的衣裳不经意沾染了荷香,无论是年少时的风光,还是及暮时的悲凉,屈大夫始终是一个浪漫的人。

  穿过迷雾层云,我走过《离骚》的无人巷陌,遇见了躞蹀着的屈原。这时的他已不是“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诗人,心忧天下。他是“举世皆浊我独清,世人皆醉我独醒”的史官,激浊扬清;是“青云衣兮白霓裳,举长矢兮射天狼”的勇士,斗志昂扬;是“亦于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英雄,大义凌然。然后以身殉国,自沉汨罗江,壮哉慨哉!这只有阅过了《离骚》,读懂了《离骚》,才能懂得屈大夫长存于天地间的浩然正气,不随时光流逝而泯灭的伟大品格。

  可流金的文字最终沉入历史长川的河底,外表被淘洗的朴实无华,《离骚》缄默着,有如屈大夫当初面对整个楚国江河日下的寒彻心扉。但《离骚》仍像一株凌寒独自开的冬梅,傲立着。其实繁华丛中的一卷《离骚》,盛放着自由、友善、爱国……它让屈大夫的精魂苏醒,让历史鲜活,也潜移默化地陶冶着我们。而在这个被言情武打的书籍胁迫的当下;在这个手机阅读深入人心,浅阅读盛行的当下;在这个光怪陆离,物欲横流的当下。仍记得浮沉于人世的另一端,不染纤尘的《离骚》,仍坚守着一份初心,仍热爱深层阅读的我们,是多么可珍。像隔着时空,与屈大夫相识相知,同样是固守本真。

  《离骚》是屈大夫千年前的深情告白,经历年岁风雨的洗礼,辗转了整个历史的角落,以一种质朴自然的样子缓缓讲述着令人为之掬一把热泪的故事。阅读屈原,阅读《离骚》,阅读书籍,就是在阅读一种伟大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精神!而这种精神将激励着一代代人奋力前行!读《离骚》,在悲喜中寻找;读一卷繁华,做最好的自己!

  离骚读后感 8

  汨罗江畔,滚滚江流,满怀一腔报国热情的他,愁眉紧锁地徜徉在江边,秦国攻破楚国,国家即将覆亡,此时的屈原悲愤忧郁,有再大的理想,有再远的抱负,此时也只能化为乌有。面对残酷的'现实,他毅然决然地投入汨罗江,结束了自己坎坷的人生。清风拂过汨罗江边,留下了屈原的壮志和不朽的诗篇-《离骚》。

  东汉学者王逸在《楚辞章句》中所解释的离别忧愁之说,他说:‘离,别也、骚,愁也。”从题目的角度看,诗词中定会饱含诗人的忧与愁。在诗人生活的那个年代,楚怀王未能抛弃秽浊的行为,国家处在危急时刻,屈原为了拯救危难之国写下此诗。诗人在诗的一开始写了自己的身世背景。当我初次品读这首词时,我有着一个疑问,难道诗人写此的目的,只是为了表达自己有高贵的出身吗?仔细品读,仔细思考,从诗人的言语中流露出诗人无比的庄重自爱,正是这些才赋予诗人美好的品质,是诗人爱国主义思想的来源,也是诗人积极进取的动力来源。“香花香草”、“扈江离”“佩秋兰”这一个个鲜活的意象,充分表现出诗人的高尚情操和爱国之情。透过诗的意境,我们可以想象一幅画面:诗人热爱着生活,珍惜着时间,因为他担心时间的流逝,所以朝夕必争。早上采山岗上的木兰花,晚上摘小舟边的宿莽。孜孜不倦地培养品德,目的只有一,那就是要报效自己伟大的祖国。

  诗人希望楚国能像骑上骏马一样,在正确的大道上奋力奔驰,自己则愿意奉献出一切在前面带路。诗人这样的理想一定激励着我们每个人。如今,我们伟大的祖国已经建国六十周年,回忆祖国走过的风雨历程:***经过艰难卓绝的斗争,终于开创了历史的新纪元。作为当代青少年,我们又应如何为自己祖国做出什么了?屈原便是我们可以学*的好榜样。时刻为祖国着想,维护祖国利益,像我们中学生尤其应该多关心国家大事。

  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祖国一定会在我们的努力下,成为屹立在世界东方之林的一颗常青树。

  离骚读后感 9

  五年级学生读《史记》有感: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读书让我们生活更加充实,让我们更加快乐。在暑假里,我阅读了“史圣”司马迁所著的《史记》。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以本纪、列传为主体,全书共一百三十五篇、五十余万字,作者是汉代史学家司马迁。司马迁之所以要写这部鸿篇巨著,是源于他少年时的一个志向:“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史记》不仅是史学巨著,在文学方面也有很高的造诣。在这部书中,你常常会看到司马迁用寥寥数语便能刻画出一个人物,并且人物形象十分生动,可见司马迁具有极高地文学修养;而他对于历史事件的.叙述则有条不紊、娓娓道来,内容翔实、生动。

  在《史记》所记载、刻画的人物中,我最佩服的就是“飞将军”李广与“冠军侯”霍去病了。两人都为汉朝武将。李广家世代为将,并且传*射箭之术;李广长大后,箭术盖绝当世,是天下第一射箭高手,连汉文帝都感叹,李广生不逢时,如果他早生到刘邦项羽争天下那个时代,封个万户侯是不成问题的;但文帝说归说,始终都没有封李广为侯,之后的景帝、武帝也都没有将李广封侯,致使一代名将遗憾终生,才有了后世王勃在《滕王阁序》的“李广难封”之说。与李广相比,霍去病便幸运多了,年纪轻轻便天下闻名。霍去病是一名天才军事家、杰出将领,在他第一次出击匈奴时,千里奔袭,斩杀匈奴两千余人,活捉匈奴单于的叔父以及数名匈奴首领,而自己却只率领了八百骑兵。当武帝要为霍去病建一座府第时,霍去病却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由于打击匈奴有功,他被武帝封为“冠军侯”。但是这样一位杰出地军事家却英年早逝,真是天妒英才,令人惋惜。

  《史记》是一部好书。我们在懂得历史知识的同时,还能学*书中人物的品质:如陈涉的志向远大,豫让对主人的忠诚,司马相如的斐然文采等等,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借鉴。

  离骚读后感 10

  每每读屈原《离骚》,我都有一种窒息的感觉,屈原对美政的描绘,对明君的追求,以及那种求而不得的绝望,令我感同身受地明了屈原旷世的孤独,生生的执念。楚江边那遗世独立,悲怆怨愤的幽魂,勾起了我几多的感慨!

  自傲不是错,自傲本无罪。可当你有高贵的出身,有惊世的才华,同时又有白莲般的品质的话。自傲就成了别人喉中刺,眼中钉,肉中瘤了。屈原屈原出身贵族,娴于辞令又明于治乱。本就令人眼红,可偏偏屈原还以“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这样高贵出身自喜,以“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的才华自傲,以“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的品质自得。又怎能避免陷入“世溷浊而不分兮,好蔽美而嫉妒”的境地呢?于是屈原失去了楚怀王的宠信,同时失去了屈原实现楚国的统一大业,令楚国成为一个国富兵强、威震诸侯的局面的理想的机会。屈原的国泰民安,豪情壮志,雄才伟略,爱国热情终于再无用武之地了,他的治国宏图立马变为泡影,一切抱负沉入海底。屈原从天上重重的摔入深渊,他心中充满了愤懑与绵长的愁苦。屈原不舍,不甘,不屈。他执著地扑向他的理想,从此让自己走上了不归路。

  执著带给他的是更深的迫害,更透骨的孤独,更彻底的绝望。屈原的遗世独立注定只能是一个人的翩跹。他的才华,抱负,美德再无人在乎,君王不但视而不见,甚至厌烦不耐,朝廷中找不到一个志趣相投之人,就连自己最贴心的女伴也劝自己明哲保身“女嬃之婵媛兮,申申其詈予”。屈原明白此时应该“及行迷之未远”,“退将修复吾初服”,但作为一个有抱负,有理想,有责任的君子,他无法做到独善其身。那么自傲睨视的人,为了理想他上奔下寻,他次次进言,屡表忠心,可他却连楚怀王的面都见不了。在经历了一次次的失望后,屈原也开始抱怨君王的不智,“荃不察余之中情兮,反信谗而齌怒”但无论屈原表忠心还是表怨愤,再无法得到君王的侧目了。他踯躅前行,悲怆的背影,揉碎了多少士子文人、乡野孺妇的心啊。

  屈原反省自己的遭遇而“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开始想要收敛自己的一切才华,抛弃那个耀眼的理想,“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诟”忍辱而活,他转而化解自己“何所独无芳草兮,尔何怀乎故宇”,哪里没有芳草,何必执著于一处呢?但他明白失去了那个理想,那个刻入灵魂深处的执念,便连自己也丢失了,他可以丢失生命,却不能丢失理想。于是他纵身一跳,跳入了滚滚楚江,用自己的生命祭祀自己的理想。许多人说屈原的死是一种懦弱,其实屈原的死并无关勇敢懦弱与否的问题,而是在于生命的空无与充实的问题,这种对理想执拗地追求、壮烈的宣告、彻底的守望,正如西楚霸王项羽的乌江自刎是对自己判断失误最气吞山河的担当一样,他举动本身就是一种惊天撼地的勇气,足于睨视天地万物。

  对屈原而言,不管我们理解与否,都不重要了,他在楚江边生生守候着自己的理想,反舔着自己的孤寂灵魂。屈原连同他的理想,因为他的执著,他的守候将与日月同辉。


离骚读后感实用十篇扩展阅读


离骚读后感实用十篇(扩展1)

——《离骚》读后感6篇

《离骚》读后感1

  很久以前就想读读《离骚》,但每次拿起它来看了几句后,就挺不住了,实在静不下心来攻这个艰深晦涩语句里所蕴藏的楚文化堡垒。可梁启超先生偏偏又说:“吾以为凡为*人者,须获有欣赏楚辞之能力,乃为不虚生此国。”而《离骚》是楚辞的代表作品,也就是说,要读楚辞就先读《离骚》一定没有错。所以,这个月以来,我放下了许多的所爱,一点点地咬它,总算将其读完了。接下来,我还想咬着不放,梳理阅读的感受和体会。

  关于《离骚》的题意,长期以来,众说纷纭。最被接受的说法主要有二种,一种是以史学家司马迁为代表提出的:离别的忧愁;一种是史学家班固提出的:遭遇忧愁。这二位史学大家对“骚”字的理解是一致的,都解释为“忧愁”。他们的区别在“离”字上,古汉语中,“离”可理解为“分开”或是“告别”,同时,它通“罹”,即“遭遇”的意思。二位大家的说法都无可挑剔,一直以来被广泛接受。但是,同样的东西,不同时代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和感悟。如果要结合现在的时代特点,我更愿意将其理解为“离别时的牢骚”。

  屈原一生远大的政治抱负和理想,终究得不到实现,反而被排挤得无处容身,最后不得不离开。《离骚》正是他对“离开”的一次情感的巨大宣泄。在形式上,跟我们现代人在单位得不到重用或是碰到其它一些自己看不顺眼的事情,一气之下走人去另谋高就时,禁不住要说几句话来发泄积怨是一样的。但从发泄的层次和境界来说,《离骚》是对自己追求政治理想所受到的排挤和打击的控诉,是对*统治下腐朽政治的批判。堪称千古第一牢骚,其特别之处在于:

  首先:全文结构宏伟,布局严密;想象夸张,气势磅礴;所述场景云缠雾绕,光怪陆离。不愧是*浪漫主义文学的起源。

  其次:通过修身与随俗、忠君与怨君、恋国与去国这三组心理矛盾的刻画,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诗人的忧患意识、斗争意识和人格完善意识。

  最后:在全诗的表达过程中,展示了一个爱国的、伟大的光辉形象。

  痛发牢骚是“离去”时的一种心里表现之一,在离别时还要说那么多话,恰恰说明了内心的不舍和行动上的无奈。要是心真的死了,按我们现在的思路:走就走呗,还懒得去说呢!

  应该说,发牢骚是历史以来人们“离去”时最常见的心里表现形态之一。因为,人总是有情感的,在内心不舍与行动无奈的夹击下,用言语来泄愤再正常不过了。

  事实上,离别时的心里表现形态还有很多:超然若素型、悠雅浪漫型、后会无期型,等等。超然若素型的例子,如张子房,待刘邦做了大汉公司的以后,不计个人得失,如一粒尘埃归于山林。悠雅浪漫型的如徐志摩的诗: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后会无期型的例子,时下多得很,在亲朋好友中发生,在合作伙伴中发生;不时地发生在公事中,不时地发生在私事里。究其根本原因,大都是为了个人利益,一拍二散,老死不相往来。

  从医学的角度上讲,发发牢骚也许有益身心健康。但除此之外,要说有多大的作用还真是说不准。想跟屈原一样,发顿牢骚成为千古名篇,对常人而言,那是难于上太空。所以,需要注意的是:自己的牢骚虽然成不了千古名篇,但要警防让其成为流俗疯语。

  每有同事辞职,不管什么原因,大家跑到酒店喝一顿,一为送行,二为聚话。本是件好事!可是,次数多了,不免觉得是老调重弹。大家在充分发挥想象的前提下,毫无根据地大赞特赞他处的风景。无情地打压自己“家园”的同时,有意无意地暴出一串串酒后之言, 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好笑。 不过有一点还好,等第二天清醒过来,谁也不去当真!

《离骚》读后感2

  很久以前就想读读《离骚》,但每次拿起它来看了几句后,就挺不住了,实在静不下心来攻这个艰深晦涩语句里所蕴藏的楚文化堡垒。可梁启超先生偏偏又说:“吾以为凡为*人者,须获有欣赏楚辞之能力,乃为不虚生此国。”而《离骚》是楚辞的代表作品,也就是说,要读楚辞就先读《离骚》一定没有错。所以,这个月以来,我放下了许多的所爱,一点点地咬它,总算将其读完了。接下来,我还想咬着不放,梳理阅读的感受和体会。

  关于《离骚》的题意,长期以来,众说纷纭。最被接受的说法主要有二种,一种是以史学家司马迁为代表提出的:离别的忧愁;一种是史学家班固提出的:遭遇忧愁。这二位史学大家对“骚”字的理解是一致的,都解释为“忧愁”。他们的区别在“离”字上,古汉语中,“离”可理解为“分开”或是“告别”,同时,它通“罹”,即“遭遇”的意思。二位大家的说法都无可挑剔,一直以来被广泛接受。但是,同样的东西,不同时代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和感悟。如果要结合现在的时代特点,我更愿意将其理解为“离别时的牢骚”。

  屈原一生远大的政治抱负和理想,终究得不到实现,反而被排挤得无处容身,最后不得不离开。《离骚》正是他对“离开”的一次情感的巨大宣泄。在形式上,跟我们现代人在单位得不到重用或是碰到其它一些自己看不顺眼的事情,一气之下走人去另谋高就时,禁不住要说几句话来发泄积怨是一样的。但从发泄的层次和境界来说,《离骚》是对自己追求政治理想所受到的排挤和打击的控诉,是对*统治下腐朽政治的批判。堪称千古第一牢骚,其特别之处在于:

  首先:全文结构宏伟,布局严密;想象夸张,气势磅礴;所述场景云缠雾绕,光怪陆离。不愧是*浪漫主义文学的起源。

  其次:通过修身与随俗、忠君与怨君、恋国与去国这三组心理矛盾的刻画,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诗人的忧患意识、斗争意识和人格完善意识。

  最后:在全诗的表达过程中,展示了一个爱国的、伟大的光辉形象。

  痛发牢骚是“离去”时的一种心里表现之一,在离别时还要说那么多话,恰恰说明了内心的不舍和行动上的无奈。要是心真的死了,按我们现在的思路:走就走呗,还懒得去说呢!

  应该说,发牢骚是历史以来人们“离去”时最常见的心里表现形态之一。因为,人总是有情感的,在内心不舍与行动无奈的夹击下,用言语来泄愤再正常不过了。

  事实上,离别时的心里表现形态还有很多:超然若素型、悠雅浪漫型、后会无期型,等等。超然若素型的例子,如张子房,待刘邦做了大汉公司的以后,不计个人得失,如一粒尘埃归于山林。悠雅浪漫型的如徐志摩的诗: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后会无期型的例子,时下多得很,在亲朋好友中发生,在合作伙伴中发生;不时地发生在公事中,不时地发生在私事里。究其根本原因,大都是为了个人利益,一拍二散,老死不相往来。

  从医学的角度上讲,发发牢骚也许有益身心健康。但除此之外,要说有多大的作用还真是说不准。想跟屈原一样,发顿牢骚成为千古名篇,对常人而言,那是难于上太空。所以,需要注意的是:自己的牢骚虽然成不了千古名篇,但要警防让其成为流俗疯语。

  每有同事辞职,不管什么原因,大家跑到酒店喝一顿,一为送行,二为聚话。本是件好事!可是,次数多了,不免觉得是老调重弹。大家在充分发挥想象的前提下,毫无根据地大赞特赞他处的风景。无情地打压自己“家园”的同时,有意无意地暴出一串串酒后之言,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好笑。不过有一点还好,等第二天清醒过来,谁也不去当真!

《离骚》读后感3

  每每读屈原《离骚》,我都有一种窒息的感觉,屈原对美政的描绘,对明君的追求,以及那种求而不得的绝望,令我感同身受地明了屈原旷世的孤独,生生的执念。楚江边那遗世独立,悲怆怨愤的幽魂,勾起了我几多的感慨!

  自傲不是错,自傲本无罪。可当你有高贵的出身,有惊世的才华,同时又有白莲般的品质的话。自傲就成了别人喉中刺,眼中钉,肉中瘤了。屈原屈原出身贵族,娴于辞令又明于治乱。本就令人眼红,可偏偏屈原还以“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这样高贵出身自喜,以“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的才华自傲,以“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的品质自得。又怎能避免陷入“世溷浊而不分兮,好蔽美而嫉妒”的境地呢?于是屈原失去了楚怀王的宠信,同时失去了屈原实现楚国的统一大业,令楚国成为一个国富兵强、威震诸侯的局面的理想的机会。屈原的国泰民安,豪情壮志,雄才伟略,爱国热情终于再无用武之地了,他的治国宏图立马变为泡影,一切抱负沉入海底。屈原从天上重重的摔入深渊,他心中充满了愤懑与绵长的愁苦。屈原不舍,不甘,不屈。他执著地扑向他的理想,从此让自己走上了不归路。

  执著带给他的是更深的迫害,更透骨的孤独,更彻底的绝望。屈原的遗世独立注定只能是一个人的翩跹。他的才华,抱负,美德再无人在乎,君王不但视而不见,甚至厌烦不耐,朝廷中找不到一个志趣相投之人,就连自己最贴心的女伴也劝自己明哲保身“女嬃之婵媛兮,申申其詈予”。屈原明白此时应该“及行迷之未远”,“退将修复吾初服”,但作为一个有抱负,有理想,有责任的君子,他无法做到独善其身。那么自傲睨视的人,为了理想他上奔下寻,他次次进言,屡表忠心,可他却连楚怀王的面都见不了。在经历了一次次的失望后,屈原也开始抱怨君王的不智,“荃不察余之中情兮,反信谗而齌怒”但无论屈原表忠心还是表怨愤,再无法得到君王的侧目了。他踯躅前行,悲怆的背影,揉碎了多少士子文人、乡野孺妇的心啊。

  屈原反省自己的遭遇而“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开始想要收敛自己的一切才华,抛弃那个耀眼的理想,“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诟”忍辱而活,他转而化解自己“何所独无芳草兮,尔何怀乎故宇”,哪里没有芳草,何必执著于一处呢?但他明白失去了那个理想,那个刻入灵魂深处的执念,便连自己也丢失了,他可以丢失生命,却不能丢失理想。于是他纵身一跳,跳入了滚滚楚江,用自己的生命祭祀自己的理想。许多人说屈原的'死是一种懦弱,其实屈原的死并无关勇敢懦弱与否的问题,而是在于生命的空无与充实的问题,这种对理想执拗地追求、壮烈的宣告、彻底的守望,正如西楚霸王项羽的乌江自刎是对自己判断失误最气吞山河的担当一样,他举动本身就是一种惊天撼地的勇气,足于睨视天地万物。

  对屈原而言,不管我们理解与否,都不重要了,他在楚江边生生守候着自己的理想,反舔着自己的孤寂灵魂。屈原连同他的理想,因为他的执著,他的守候将与日月同辉。

《离骚》读后感4

  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离骚》作为《楚辞》的源头,读来总有一种震人心魄的力量。穿过千年历史的帷帐,去触摸那汨罗江畔带露的文字,任蒹葭苍苍结成溯流的兰舟,踏向那久违的圣地。

  岁月太长,时光空隔,《楚辞》在流光溢彩的今天已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这样的解读太艰辛,它不是都市丽人们手中的玩物,也不如《孙子兵法》一般可以成为商战的法宝,它是一个孤独而干净的灵魂,期待着那些沐浴而歌的心灵,去完成穿越时空的对话。

  太史公在《史记》中写道:“屈*疾王听之不聪也,谗谄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忧愁幽思而作《离骚》。‘离骚’者,犹离忧也。”志洁高雅,萋萋芳华,屈原低吟浅唱,走在楚国的衰亡之路上。

  满腹才气,一身抱负,屈原自信地笑了。那喜悦的场景在江边重沓,意气风发的少年才俊们踏上了不归的仕途。当才华遭遇潜存的规则,当傲骨碾成了尘埃与粉末,当真情换就了生存的筹码,还有谁能把憔悴的枯颜赌向那不可挽回的时代。借用了林妹妹的话:“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他走得那样决绝,不给自己任何余地。

  “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这是他冥冥中的谶语——执著的信念永不改变——即使是死亡。

  溺水,生一世,竟是为了这一瞬。千年的流水载着愁思,江南的湖塘中映出了一个大写的人字。他,生于东西文化的交汇之处,以惊世之才破空而出;他,誓为国学的守望者,开拓着新文化的方向。一部《人间词话》撼天动地。王国维,静安,或者是先生,也是在这样的季节里卧水而眠——不是与一切告别,是灵魂对空明境界的奔赴。

  历史反复回旋,汨罗江的诀别,一袭白衣,两身倒影,铸成《离骚》风华绝代。

《离骚》读后感5

  苍凉的黄昏下,你独咽断那楚楚南天。千古登临,被玩弄的余晖,散落在历史的深渊,微熏成殷红的一片。

  黄昏老去,遗落残阳。沉淀在湘水中的愁怨,被红尘腐蚀的岁月酝酿……

  风不懂,雨亦不懂。

  长剑在腰,却无法划破红尘锁链,只撩芦苇,惹清风,为你摇晃苍白的头颅……

  公元前278年壬月初,在这个九毒之首的毒月,苍天一角的眼泪为你稀释了苟且偷生的痛苦,冰彻透骨的湘水,彻底冻结了令尹子兰和靳尚对你的仇视,漫天的流言被楚顷襄王的昏庸冷到了极点。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你的本色没有被奸臣的谎言摧毁,你毅然抱石投江,你的反抗与无奈被岁月沉甸甸地摇晃……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下下而求索”,你不愿轻易地放弃。楚国的盛强还被你的忠心勾勒着。

  你坚持到了最后一刻,却在这湘水中得到了永生的寂寞。

  风云不再,历史仍流。你那深爱的楚国山河,早已缤飞、销尽……江山换了,你的心也还随江山变吗?你无法再回答。但千古流韵的《离骚》中,飘逸着你的坚毅与顽强,伟大的爱国情怀似一股风,在华夏血脉中穿游!是的,踏过五千年的风霜雨露,你始终都没有变过!

  在红尘俗世中,你不愿做任人摆布的棋子。汩罗江畔,你为了坚持自己的本色,宁愿做荒野没有归宿的灵魂……

  微雨的黄昏中,为了自己本色的生存,我们义无反顾,在一片雪地上前行,看那灯火摇曳着生命,直至衰老……

《离骚》读后感6

  汨罗江畔,滚滚江流,满怀一腔报国热情的他,愁眉紧锁地徜徉在江边,秦国攻破楚国,国家即将覆亡,此时的屈原悲愤忧郁,有再大的理想,有再远的抱负,此时也只能化为乌有。面对残酷的现实,他毅然决然地投入汨罗江,结束了自己坎坷的人生。清风拂过汨罗江边,留下了屈原的壮志和不朽的诗篇—《离骚》。

  东汉学者王逸在《楚辞章句》中所解释的离别忧愁之说,他说:‘离,别也、骚,愁也。”从题目的角度看,诗词中定会饱含诗人的忧与愁。在诗人生活的那个年代,楚怀王未能抛弃秽浊的行为,国家处在危急时刻,屈原为了拯救危难之国写下此诗。诗人在诗的一开始写了自己的身世背景。当我初次品读这首词时,我有着一个疑问,难道诗人写此的目的,只是为了表达自己有高贵的出身吗?仔细品读,仔细思考,从诗人的言语中流露出诗人无比的庄重自爱,正是这些才赋予诗人美好的品质,是诗人爱国主义思想的来源,也是诗人积极进取的动力来源。“香花香草”、“扈江离”“佩秋兰”这一个个鲜活的意象,充分表现出诗人的高尚情操和爱国之情。透过诗的意境,我们可以想象一幅画面:诗人热爱着生活,珍惜着时间,因为他担心时间的流逝,所以朝夕必争。早上采山岗上的木兰花,晚上摘小舟边的宿莽。孜孜不倦地培养品德,目的只有一,那就是要报效自己伟大的祖国。

  诗人希望楚国能像骑上骏马一样,在正确的大道上奋力奔驰,自己则愿意奉献出一切在前面带路。诗人这样的理想一定激励着我们每个人。如今,我们伟大的祖国已经建国六十周年,回忆祖国走过的风雨历程:**经过艰难卓绝的斗争,终于开创了历史的新纪元。作为当代青少年,我们又应如何为自己祖国做出什么了?屈原便是我们可以学*的好榜样。时刻为祖国着想,维护祖国利益,像我们中学生尤其应该多关心国家大事。

  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祖国一定会在我们的努力下,成为屹立在世界东方之林的一颗常青树。


离骚读后感实用十篇(扩展2)

——屈原离骚读后感实用5份

  屈原离骚读后感 1

  很久很久以前,听说他很著名。没有相片,但却名扬四海。有一天,他到了一条江边,过了一会儿,就永远消失在江中。后来,就有了端午。一切顺其而至。历史长河中太多的人,他真的算是不精明了。

  自古**无数,可臣子因为**而自尽的,屈指可数。除了屈原,掰着指头也可以数出来。我想屈指可数并不是为他造的,但也不乏有联系。

  他永远是那么浪漫,死也死得欲仙,引起了巨大反响。人们说他是忠臣,然仅靠听说,哪怕记载也并不一定真实。但他却不可小看。屈原会永远在人们心中,只要还有端午,大人们总会讲屈原的故事,代代相传,他的地位甚至如一个天神。

  他的离开也许是对的,自己解脱了,留下美名传万世,其实很值得。若他不跳江,就没有了端午,没有了粽子,没有了赛龙舟,人们生活会更无聊。现在的人过端午,大都不再想起屈原,只是*惯而已,但这个人的魅力永存。

  屈原的作品我只看过《离骚》,也只是课本上的,我并不深知屈原究竟怎样一个人。但我能确定的是他的离开留下的是美丽。美丽的神话,美丽的诗,无论何时提起,也不会有伤感。

  两千多年前,他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他;两千多年后,他依旧不认识我,可我却认识了他。虽然他已不在,虽然历史有假,但我仍愿相信他是个忠臣,才貌双全。死了的人也许无悔,活着的人更不能后悔。读《离骚》已没有当年的豪气,但却能读一个人的心。

  如果上N辈子我认识你,我也会赞同你的离去,不过一死而已,总好过昏迷不醒。我会送你离开,先生遇**,不可预料,不佐此人也罢,留得清白在人间!

  屈原,请你在天堂一定要幸福,才不枉费你一世辛苦,再冤也不叫苦,错不用抱歉来弥补,至少能成全你的追逐。才值得你对自己残酷,看你好模糊,若有来生,愿你遇明主,走好人生路!

  屈原离骚读后感 2

  伴随着历史的轮回,许多事物都被岁月消耗殆尽,而被筛选下来的不朽之物,则是人类的精华和结晶。现在,就让我们穿越历史,去捡拾遗失的美好。

  我们小步在汨罗江边,沉浸在屈原“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唯我独清。”的哀号里,“亦作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誓言里,和着波浪的翻腾,望着混浊的江涛随风而去,不禁低吟:“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面对小人的挑拨离间,众臣不名辩是非,屈原带着愤恨与无奈被流放边境,倡导国家团结的壮志未酬,为君主效力的愿望未圆,谁也无法理解忠臣的赤诚之心。就这样,在那个阴雨朦朦的日子,带着极度愤慨的心理,屈原终于远离了世俗,远离这个充满污秽的世界!

  的确,他本可以享受莺歌燕舞,但保卫国家的责任心让他努力力挽狂澜;他本可以与君主一样沉浸在欢乐之中,但楚国的弱势让他忧心忡忡,终于,他绝望了,将生命断送在大海里……

  广博的.大海包容了屈原,洗清了他所容忍的屈辱。他曾经的宣言:“宁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寻回了他的清白,他的壮语:“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将刚正不阿诠释;他自谦:“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以为常。”体现了自我完善。

  他那铿锵有力的话语,坚定不屈的意志,将爱国精神推向了高潮。当我们在五月初五感受当年的意境时,愿我们的诚心能赎回秦王的罪过!愿喧闹的场面能将屈原的灵魂唤醒!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让我们从字里行间感受屈原迸射出的强烈爱国之情,体会他的远大抱负!

  屈原离骚读后感 3

  读完此文,我心中充满了无限感想,千言万语涌上心头。

  屈原所创的《离骚》,影响着中华民族一代又一代的人。《离骚》被称为,人面临厄运之时“崇高而痛苦灵魂的自传”,“探求实现‘美政’理想的求索之歌”,“饱含爱国激情的千古绝唱”。可是,你又是否知道,屈原之所以能创《离骚》,之所以能创“骚体”这种新的文学形式,不单只是因为它饱读诗书,还因为,他会发现民间生活中的“文化精髓”再生活中,我们要有一双好奇的眼睛,乐于发现生活中的不同,不落窠臼。乐于发现生活中的问题,并积极的.去解决,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在学*中,要好好学*课本上的知识,但不能盲目听从,要勇于提出自己的观点。在科学实验中,更是如此,还要自己实验验证自己的想法,并提出。

  屈原的精神能流芳百世,历千载而不衰,屈原的精神能流芳百世,历千载而不衰,与他的忧郁中悲壮地投江殉国有极大的影响。假使屈原一生处荣受宠,仕途风顺;假使楚王能察纳良言,屈原的“联齐拒秦”的政治主张得以成功.人生中,如果顺顺利利,便变得没有滋味。所以,在遇到困苦时,不要自暴自弃,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正是人生的考验。

  故事虽小,却蕴含了深奥的人生哲理。在一间事情发生时,不管在你看来是好是坏,在这其中,你乐于发现,都会有此收获,所以不论在什么时候,我们都要勇于发现和探索。

  屈原离骚读后感 4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屈原离骚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每每读屈原《离骚》,我都有一种窒息的感觉,屈原对美政的描绘,对明君的追求,以及那种求而不得的绝望,令我感同身受地明了屈原旷世的孤独,生生的执念。楚江边那遗世独立,悲怆怨愤的幽魂,勾起了我几多的感慨!

  自傲不是错,自傲本无罪。可当你有高贵的出身,有惊世的才华,同时又有白莲般的品质的话。自傲就成了别人喉中刺,眼中钉,肉中瘤了。屈原屈原出身贵族,娴于辞令又明于治乱。本就令人眼红,可偏偏屈原还以“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这样高贵出身自喜,以“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的才华自傲,以“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的品质自得。又怎能避免陷入“世溷浊而不分兮,好蔽美而嫉妒”的境地呢?于是屈原失去了楚怀王的宠信,同时失去了屈原实现楚国的统一大业,令楚国成为一个国富兵强、威震诸侯的局面的理想的机会。屈原的国泰民安,豪情壮志,雄才伟略,爱国热情终于再无用武之地了,他的治国宏图立马变为泡影,一切抱负沉入海底。屈原从天上重重的摔入深渊,他心中充满了愤懑与绵长的愁苦。屈原不舍,不甘,不屈。他执著地扑向他的理想,从此让自己走上了不归路。

  执著带给他的是更深的迫害,更透骨的孤独,更彻底的绝望。屈原的遗世独立注定只能是一个人的翩跹。他的才华,抱负,美德再无人在乎,君王不但视而不见,甚至厌烦不耐,朝廷中找不到一个志趣相投之人,就连自己最贴心的.女伴也劝自己明哲保身“女嬃之婵媛兮,申申其詈予”。屈原明白此时应该“及行迷之未远”,“退将修复吾初服”,但作为一个有抱负,有理想,有责任的君子,他无法做到独善其身。那么自傲睨视的人,为了理想他上奔下寻,他次次进言,屡表忠心,可他却连楚怀王的面都见不了。在经历了一次次的失望后,屈原也开始抱怨君王的不智,“荃不察余之中情兮,反信谗而齌怒”但无论屈原表忠心还是表怨愤,再无法得到君王的侧目了。他踯躅前行,悲怆的背影,揉碎了多少士子文人、乡野孺妇的心啊。

  屈原反省自己的遭遇而“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开始想要收敛自己的一切才华,抛弃那个耀眼的理想,“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诟”忍辱而活,他转而化解自己“何所独无芳草兮,尔何怀乎故宇”,哪里没有芳草,何必执著于一处呢?但他明白失去了那个理想,那个刻入灵魂深处的执念,便连自己也丢失了,他可以丢失生命,却不能丢失理想。于是他纵身一跳,跳入了滚滚楚江,用自己的生命祭祀自己的理想。许多人说屈原的死是一种懦弱,其实屈原的死并无关勇敢懦弱与否的问题,而是在于生命的空无与充实的问题,这种对理想执拗地追求、壮烈的宣告、彻底的守望,正如西楚霸王项羽的乌江自刎是对自己判断失误最气吞山河的担当一样,他举动本身就是一种惊天撼地的勇气,足于睨视天地万物。

  对屈原而言,不管我们理解与否,都不重要了,他在楚江边生生守候着自己的理想,反舔着自己的孤寂灵魂。屈原连同他的理想,因为他的执著,他的守候将与日月同辉。

  屈原离骚读后感 5

  品鲁迅之作,感慨万千;读冰心散文,细腻委婉;然而,屈原诗歌,给人留下的却是无限激情与对祖国的忠诚!端午节——是中国人的民族节日,为了纪念屈原而产生。有人曾说过:“初读好书,似遇新友,重读此书,似会旧友。”的确如此,第一眼见到《离骚》二字,就觉得这是一本意味深刻的书籍。果然,大约一看后,无法真正明白作者想要通过书来表达的情感。反复斟酌后才略知一二。“宁溘死一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这句是我最难忘的一句。没有华丽的语言,但却在字里行间充分的透露出作者希望报效祖国,为国家效力的热衷这情,“我委屈着自己的心智,压抑着自己的情感,暂且认同把谴责和羞辱一起承担。”是啊,也许屈原那热血沸腾的心我们终生无法亲身体验,可我相信,就如他所说的:“我不能和今人志同道合,但却心甘情愿沐浴彭咸的遗辉。”好一幅幽美恬静的水墨画卷,好一种看破世俗,红尘的浩荡之气,好一位用生命来铸成宏伟诗篇的屈原。读好《离骚》,你会发现,自己整个心灵都受到了净化还有对情感的升华,没错,面对生活,人生的道路,我们都要持有自己的原则,屈原有“芳与泽其杂糅兮,唯玿质其犹未兮”一说,哪么我们又何尝不可有自己的看法与坚持!读好《离骚》虽没有完全理解,但是,我却知道了为何它是一部中国文学史上的奇珍瑰宝——它是一部感动人们,激发人们,有强烈艺术魅力的作品。

  读了《离骚》的前半部分,心里一直觉得有什么在抖动。也许,冰冷的文字背后,隐藏的是诗人火热的心。

  曾经多少次失去了方向,曾经多少次破灭了梦想。他毕竟没有被现实击倒。他不能成为历史上的政治家,就要成为伟大的诗人。

  香草美人,讲述着他自己一段段不得志的往事;琼枝玉树,勾勒出他那清瘦的'轮廓。

  曾经,是那么的踌躇满志。后来,就只有失意,只有落魄。一切的一切,违背了他的本意。愤怒、烦恼、失望,每一个失败者都会经历的心灵痛苦,令他刻骨铭心。他只有在竹简上、绢帛上写出自己的苦恼,留给后人。

  刚刚开始的时候,他或许还日思夜想,想着君王有一天会醒悟。然而,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他真的绝望了。他无法挽救国家,无法使国家强盛,只有看着国家走向毁灭。

  他也不是没有过彷徨的时候。“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伫乎吾将反。回朕车以复路兮,及行迷之未远。步余马于兰皋兮,驰椒丘且焉止息。进不入以离尤兮,退将复修吾初服。”既然无法改变,只有选择遗忘。他想尽办法远离这个圈子,然而,他最终回来了。对于他而言,是否能够有所作为倒在其次。重要的是,离开并非是他的本意。在人的心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思想斗争。是否有过急流勇退的想法,是否成功,都不是评价一个人物的关键。信念,才是人心中最强大、也最可怕的力量。而屈原,是一个有信念的人。

  屈原一心要兴国图强,实现美政,但却蒙冤被谮,眼看自己被楚王疏远,排挤出政治舞台,满腔的爱国抱负即将化为泡影,心中充满了无比的忧愁、悲苦和愤慨,发愤以抒情,于是便有了《离骚》这篇震古烁今的不朽诗篇。


离骚读后感实用十篇(扩展3)

——《离骚》读后感 (菁华5篇)

  离骚,*历史上最瑰丽的抒情长诗,作者屈原用他在幻想空间中奇丽独特的思想,印刻出他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高尚品质。

  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诗人身上流淌着的古帝颛顼高阳的赤子热血。全诗感慨出自己的生*不凡、才华横溢,却不受楚怀王之重用,悲愤之情使他作下此诗。批判楚怀王昏庸多变,贵族仗势欺人。可他的心如荷花,出淤泥而不染,卓清涟而不妖,身处乱世仍一片冰心在玉壶,冰雪心智从未因损毁。他后悔步入官场,宁愿退隐清幽宁静之乡野,用白芷青兰衬托出了他的尚丽情操。屈原身处的环境皆是奸臣恶势,红尘世间纷扰多,忧愁烦恼如行云流水般聚集,这便是生活五味杂陈。从古至今,为了皇权官位耗尽心力,却终已两败具伤而终,可他们从不放弃梦魇中贪婪荒谬的欲念,反成傀儡,他们却浑然不知大千世界,万物之灵的美轮美奂。

  看看历代,哪届皇朝不如那残酷无情的海,就和这个社会一样,海水的肆虐猖狂何曾怜悯你一丝一毫,他们庞大却吝啬到不愿施舍任何机遇。古今中外,无论何地,渺小之人,手无缚鸡之力之人,文文懦懦循规蹈矩之人……总会被折磨摧残的容颜尽毁,体无完肤。用浮华的装饰润色自己的外表,它却仍然无动于衷,只有自己的强大才能使它永恒地包容下你。一个又一个人在社会强大的负荷下,崩溃,忧悒,成为一枚一枚空虚的棋子,任人摆布,宰割。如青烟般的薄雾在世间萦绕,人们却纠结着权利利益的战争,而头破血流,却也在所不惜。恰恰事事黑白颠倒,只顾自作乐,对黎民的生死置之不理,看成轻于鸿毛之性命,楚怀王终败也。屈原对国之一片丹心,无人晓之,奸臣踏之,心以绝之,终究投江自尽,了结残生。朝廷之上,官场阿谀奉承的套路便已成为生存之路,只有与其同流合污才方可获一线生机。这些在屈原的心中早己清楚明了,却偏偏逆而行之,只为留下清誉。

  岁寒,方知松柏之后凋也。真是此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迷上了屈原的诗,因为他的诗歌中总透露出他对祖国的热爱之情,读他的诗歌,让我受益匪浅。

  最*,读了屈原的《离骚》,让我感受到他沉甸甸的文字里,浸满的是他奔腾不息热血。

  “路曼曼其悠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三闾大夫的低吟浅唱又一次穿透历史的迷雾,在寂静的夜里无数次响起。入则与王图议国事,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的日子已永远过去了,为何你还不放弃,依旧支撑着心中不灭的信念?你大可以拂袖驾一匹白马而去,从此隐忧匠心世外桃源,与造化同游,那将会是何等的逍遥与自由!为何你还要一次次苦苦劝谏,徒劳无功,却到头来害了自己,为的是什么?是肩膀上的重任一次又一次的激励和催促吗?是与生俱来的责任感吗?还是青年时的济世之志呢?我只知道“心念楚国,系心怀王”是你肩膀背负的重担。所以你的名字深深刻在了丹青竹简上,深烙在华夏文明史上,鲜活了千年。让我们看到了你心中熊熊燃烧的爱国火焰。

  你的肩膀上扛着历史的重量,在汨罗江畔,你徘徊了那么久、那么久。你的肩膀上背着民族的尊严,在我们心中优游,并且永远、永远……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是你对国家衰亡的悲痛之音。大丈夫,为了祖国,还是满眼热泪,不会有人嘲笑你,我们只会为你而感到自豪。虽然无法让楚国兴旺,但你用生命向我们诠释了一切。你的声声哀吟仍在汨罗江回响,响遏行云,我相信,它永远不会消失,因为这是爱国之情的种子。

  你忧国忧民,是天下士人的榜样,你肩负了楚国的存亡,人民的忧苦,是永远的神话。

  你肩负了“入世”的梦,你肩负了“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执著,你肩负起了上下五千年的华夏文明。

  你将至情流动成笔下四溢的华彩,你将真我交织成理念奔腾的旋律,你将挚意挥洒成行文流水的文字。你的爱国之情已融入我们的血液!

  汨罗江畔,滚滚江流,满怀一腔报国热情的他,愁眉紧锁地徜徉在江边,秦国攻破楚国,国家即将覆亡,此时的屈原悲愤忧郁,有再大的理想,有再远的抱负,此时也只能化为乌有。面对残酷的现实,他毅然决然地投入汨罗江,结束了自己坎坷的人生。清风拂过汨罗江边,留下了屈原的壮志和不朽的诗篇—《离骚》。

  东汉学者王逸在《楚辞章句》中所解释的离别忧愁之说,他说:‘离,别也、骚,愁也。”从题目的角度看,诗词中定会饱含诗人的忧与愁。在诗人生活的那个年代,楚怀王未能抛弃秽浊的行为,国家处在危急时刻,屈原为了拯救危难之国写下此诗。诗人在诗的一开始写了自己的身世背景。当我初次品读这首词时,我有着一个疑问,难道诗人写此的目的,只是为了表达自己有高贵的出身吗?仔细品读,仔细思考,从诗人的言语中流露出诗人无比的庄重自爱,正是这些才赋予诗人美好的品质,是诗人爱国主义思想的来源,也是诗人积极进取的动力来源。“香花香草”、“扈江离”“佩秋兰”这一个个鲜活的意象,充分表现出诗人的高尚情操和爱国之情。透过诗的意境,我们可以想象一幅画面:诗人热爱着生活,珍惜着时间,因为他担心时间的流逝,所以朝夕必争。早上采山岗上的木兰花,晚上摘小舟边的宿莽。孜孜不倦地培养品德,目的只有一,那就是要报效自己伟大的祖国。

  诗人希望楚国能像骑上骏马一样,在正确的大道上奋力奔驰,自己则愿意奉献出一切在前面带路。诗人这样的理想一定激励着我们每个人。如今,我们伟大的祖国已经建国六十周年,回忆祖国走过的风雨历程:**经过艰难卓绝的斗争,终于开创了历史的新纪元。作为当代青少年,我们又应如何为自己祖国做出什么了?屈原便是我们可以学*的好榜样。时刻为祖国着想,维护祖国利益,像我们中学生尤其应该多关心国家大事。

  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祖国一定会在我们的努力下,成为屹立在世界东方之林的一颗常青树。

  每每读屈原《离骚》,我都有一种窒息的感觉,屈原对美政的描绘,对明君的追求,以及那种求而不得的绝望,令我感同身受地明了屈原旷世的孤独,生生的执念。楚江边那遗世独立,悲怆怨愤的幽魂,勾起了我几多的感慨!

  自傲不是错,自傲本无罪。可当你有高贵的出身,有惊世的才华,同时又有白莲般的品质的话。自傲就成了别人喉中刺,眼中钉,肉中瘤了。屈原屈原出身贵族,娴于辞令又明于治乱。本就令人眼红,可偏偏屈原还以“ 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这样高贵出身自喜,以 “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的才华自傲,以“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的品质自得。又怎能避免陷入 “世溷浊而不分兮,好蔽美而嫉妒”的境地呢?于是屈原失去了楚怀王的宠信,同时失去了屈原实现楚国的统一大业,令楚国成为一个国富兵强、威震诸侯的局面的理想的机会。屈原的国泰民安,豪情壮志,雄才伟略,爱国热情终于再无用武之地了,他的治国宏图立马变为泡影,一切抱负沉入海底。屈原从天上重重的摔入深渊,他心中充满了愤懑与绵长的愁苦。屈原不舍,不甘,不屈。他执著地扑向他的理想,从此让自己走上了不归路。

  执著带给他的是更深的迫害,更透骨的孤独,更彻底的绝望。屈原的遗世独立注定只能是一个人的翩跹。他的才华,抱负,美德再无人在乎,君王不但视而不见,甚至厌烦不耐,朝廷中找不到一个志趣相投之人, 就连自己最贴心的女伴也劝自己明哲保身“ 女嬃之婵媛兮,申申其詈予” 。屈原明白此时应该“及行迷之未远”,“退将修复吾初服”,但作为一个有抱负,有理想,有责 任的君子,他无法做到独善其身。 那么自傲睨视的人,为了理想他上奔下寻, 他次次进言,屡表忠心,可他却连楚怀王的面都见不了。在经历了一次次的失望后,屈原也开始抱怨君王的不智,“ 荃不察余之中情兮,反信谗而齌怒”但无论屈原表忠心还是表怨愤,再无法得到君王的侧目了。他踯躅前行,悲怆的背影,揉碎了多少士子文人、乡野孺妇的心啊。

  屈原反省自己的遭遇而“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开始想要收敛自己的一切才华,抛弃那个耀眼的理想,“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诟”忍辱而活,他转而化解自己“何所独无芳草兮,尔何怀乎故宇”,哪里没有芳草,何必执著于一处呢?但 他明白失去了那个理想,那个刻入灵魂深处的执念,便连自己也丢失了,他可以丢失生命,却不能丢失理想。于是他纵身一跳,跳入了滚滚楚江,用自己的生命祭祀自己的理想。许多人说屈原的死是一种懦弱,其实屈原的死并无关勇敢懦弱与否的问题,而是在于生命的空无与充实的问题,这种对理想执拗地追求、壮烈的宣告、彻底的守望,正如西楚霸王项羽的乌江自刎是对自己判断失误最气吞山河的担当一样,他举动本身就是一种惊天撼地的勇气,足于睨视天地万物。

  对屈原而言, 不管我们理解与否,都不重要了,他在楚江边生生守候着自己的理想,反舔着自己的孤寂灵魂。屈原连同他的理想,因为他的执著,他的守候将与日月同辉。

  端午节已过去好几天了,可我一直还沉浸在屈原的楚辞中,赞叹他的文才,敬佩他的人格。在当今社会为正义直言那柬的人还有几何?自古以来忠言逆耳,想在官场上青云直上,就得阿谀奉承唯命是从,赶上改朝换代看风使舵才能明哲保身。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为了理想和正义而终身求索的有几人?金钱物质美女的诱惑,使多少有志之士随波逐流而同流合污,不禁哀叹当官难啊,难的是不丢人格不做糊涂官,在那尔诈我虞的官场又有多少人不是违背了自己的誓言而苟且偷生?《离骚》是屈原的代表作,创作于楚怀王时期屈原遭谗被疏之时,是楚辞影响最大的作品〈楚辞》的代表作家屈原、宋玉、唐勒等人都是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2年)楚国人,他们作品的语言和内容都具有浓厚的楚地特色,因此被称为《楚辞》。

  关于「离骚」一词的含义众说纷纭,通行的说法大致有两种:

  一是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在《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的解释:「离骚者,犹离忧也。」离,是遭受的意思。离骚就是遭受忧愁。

  二是东汉王逸《楚辞章句·离骚经序》中的说法:「离,别也。骚,愁也。」将「离骚」解释为别愁。

  二说都说得通,也都点出《离骚》即诗人抒写愁怨之作。

  《离骚》在诗歌艺术表现手法上有很大开创,其中之一就是比兴手法的发展。比兴手法在《诗经》中还是单纯的触物起兴,而在《离骚》中则形成了一个寄寓深远,绵邈优美的「香草美人」审美意象群。

  《离骚》是一篇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气息的高度艺术性的抒情杰作,它奠定了*诗歌史上浪漫主义传统的基石,被后世视为浪漫主义的源头。受楚地巫文化传统的影响,屈原凭借其自由奔放的想象力,以其波诡云谲、变化莫测的神来之笔,将神话传说中的云龙凤鸟、神女天帝,自然界中的香草佳木与现世人间的坎坷际遇糅合错综在一起,在幻想与现实的水乳·交融中,创造了一个奇伟瑰丽,迷离缤纷,高远玄邈的艺术世界。

  浪漫幻境中的求索既是屈原内心冲突、苦闷的象征,也是他坚贞执着的顽强人格的展现。对国家真挚深沉的爱和对自我高洁人格的坚持,使屈原始终坚守理想,生死以之,最终以死殉志。而由其心血凝成的《离骚》,也因此塑造了一个光照千古的不朽人格,千百年来一直影响着中华民族精神和人格的形成。

  六朝时人刘勰曾有「不有屈原,岂见《离骚》」的评论,如其所言,《离骚》最震撼人心的就是诗人屈原自我崇高人格的充分展现,这是屈原之前的诗作中所没有的。

  透过《离骚》,我们看到的是诗人披兰佩蕙,芳洁清峻的美好形象和刚直不阿,忠贞执着的伟大人格。面对现实的污浊险恶,屈原清醒地认识到前途的艰险和命运的多舛,但他不愿屈心抑志,宁愿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九死而未悔。诗人将自然界和神话传说中的花鸟草树随手拈来,妙笔点染,赋予其不同凡响的象征意义,如用佩饰兰蕙表现自己的高洁志趣,用香草美人象征明君,用善鸟芳草代表贤臣,而与之对立的萧艾恶禽则象征谗佞小人,由此大大增强了诗歌的艺术表现力,使全诗都充溢着精采绝艳、绚烂芬芳的审美意境,散发着迷人的艺术魅力。

  这种用「香草美人」托物寄兴的象征手法,对后世的诗歌创作可谓泽被深远,形成了文学史上独特的屈骚美学意象和审美模式。

  屈原一心要兴国图强,实现美政,但却蒙冤被谮,眼看自己被楚王疏远,排挤出政治舞台,满腔的爱国抱负即将化为泡影,心中充满了无比的忧愁、悲苦和愤慨,「发愤以抒情」,于是便有了《离骚》这篇震古烁今的不朽诗篇。


离骚读后感实用十篇(扩展4)

——《受戒》读后感实用十篇

  在我的印象中,和尚——守着孤灯寡影,清规严律,敲度一生,和尚的世界里,万物皆空。虽说落地生根,逢根生源,但何尝不是如浮萍般漂浮于空暝之中,生于尘世之间,却又苦苦追寻境界,是真忘我还是假忘我?真亦假时假亦真,吃斋念佛,岂不是虚度光阴?

  《受戒》并不是倾诉和尚苦行的载体,也不是道明受戒苦旅的读本。明海已经出家四年了,使我不禁以为这呗世人推崇的名篇不过是和尚枯乏生活的絮絮念叨。我怀着闲读的心情往下看,不知不觉被其中的字眼所吸引。恬静闲适的村庄,朴实憨厚的村民,美丽纯朴的英子,助人为乐的明子,构成了一幅最为和谐的景图。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美的故事,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是孔子眼中的大同世界,是唐玄奘心中的极乐世界。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亩亩良田,一座座青山,一个个人家,而不是险恶的人心,利益熏心的村民。这儿有一座小小的寺庙,和尚不用受清规戒律,可以喝酒吃肉,可以娶妻生子,活似神仙。仿佛到现在,我还能看到舟山的英子和明子,听见山间英子优美的歌声。村民之间相处融洽,而不是如今的*邻不识;人们互相帮助,而不是如今的冷眼旁观别人的悲惨;人们之间无私奉献,而不是如今的追名逐利。在这里,我看到了人性,久违的人性之美,陌生的人性光辉。

  其作者汪曾祺将这个爱情故事谱写得淋漓尽致。他的文字并不华丽,却尽显文致。他的语言美,但不是矫饰。他写的爱情纯,干净的如溪水一般,并不像外国多数作家那样露骨,明子与英子并没有经历什么风吹雨打,却让人刻骨铭心。他们的爱情不像是张爱玲说的,经得起挫折却经不起*凡。他们的故事是那些在一起以及不在一起的时光,他们的故事在我们的眼里,在他们的心里。那份淡淡的却又浓厚的爱,沉淀在文中的每个字里,在那小舟上方升华。

  再看现在,人与人之间隔着一层纱,彼此看不清,识不透。再看社会,处处宣传构造和谐社会,可是食物毒加工,贪官污吏的现象屡见不鲜。社会不和谐,是人心乱啊!正如韩寒所说,社会不和谐就是两种人给闹的,一种是吃不饱饿的,一种是吃饱撑的。人人都在道和谐,但还有多少人不明白和谐也是需要从身边做起的道理。**时时倡导和谐,人民盼着和谐。**出台政策,是靠人民去构造和谐的,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只能尽微薄之力,真正的力量在于人民。和谐也是一种人性美。

  人性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人类能够超越功利与得失,懂得悲悯、敬重和宽容。

  很喜欢汪曾祺的这部小说集《受戒》。

  像是把小说当散文写,那些家常的故事,他娓娓道来绝不煽情,感情都是自然的流露,有种举重若轻的意味。

  他的故事,各式各样的人物都有,每一个都很真切,有的可憎,有的可爱;有人能忍辱负重过一辈子,也有人为了不能实现的理想郁郁而终;有乡间田园的清苦,也有小城市井的温情;这些故事就像天上的月亮,有的圆满,有的残缺。

  最喜欢他对小人物们的描写,他们的生活充满屈辱、悲惨、荒诞他们的生活没有希望。

  但是,这些小人物几乎都有着一种不服输的坚持,也都相信命运无常,最终也都能随遇而安,接受命运的安排。喜欢作者的这种*常心。gexingqianming

  还喜欢的他的决绝,不露一点拖泥带水的温情。正是因真情可贵,所以才不能不清不楚,没了就是没了,就如同没有发生过一样干净。

  喜欢他的生活态度,*和、宽容,不容杂质。

  他明白生活的不完美,却总能在这不完美中发现生活的情趣。他是明白人,深知生活的种种不易,所以总能从悲苦中生出丝丝温情。坚持到底的名言

  我也自认是个明白人,虽不觉得已经修炼的道风仙骨,但至少也属于看得淡、看得化的那一类人,其实拿到生活中一检验,呵呵,当碰的头破血流,还不是容易愤怒,容易极端。

  以为自知,其实不然,终究还是凡夫俗子一个,尘心难了。

  人性中有很多缺点,不是我们清楚就能克服的。

  这次换书,我们组每人拿到的都是不一样的书,我拿了一本名叫《受戒我的家乡》的`书,我随便翻看了几页,没想到仅看得入迷了。

  这本书是汪曾祺的作品,里面有十分多的故事,“异秉”、“受戒”、“寂寞和温暖”、“花园”、“夏天”……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文章就是“异秉”了,主要讲了一条街的发展,生动的写出了好几个主要人物的生活,工作。我很喜欢文中写到的王二这个人,他生活朴素,每一天早早的就要起床,去保全堂药店门口摆一个熏烧摊子,一只摆到晚上很晚。中途他妻子还来给他送饭吃,他86.也是急急忙忙吃的。其他好多小摊都开不下去了,唯有他的摊子越铺越大,卖的东西也越来越多,来买的人也越来越多,他甚至明白什么时候会有什么人来买什么。我也应当向他学*学*,做什么事都要坚持、刻苦、努力地去把它完成,不能前功尽弃,半途而废,我经常写作业写到一半就觉得累了,就去休息一会儿,休息一会儿之后看看作业,看着还有那么多作业,心烦意乱,又去休息去了。

  我推荐大家也看看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_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唯一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现对汪曾祺的《受戒》谈谈自己的感受。《受戒》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文中的荸荠庵纪事,以*常人的角度写几个和尚,甚至是以轻喜剧的姿态闯入读者的视线,为故事的顺利展开垫定了基调:作者是用人的天性看世界,用人的感觉来说生活,现实和传统中的宗教戒律和游戏规则是完全不适用的。我们看到的就是生灵活现的人和人们,只不过没有尔虞我诈的心计,没有追名逐利的欲望,没有太多的琐碎和市侩,怎样是最透明的它就是怎样。这种全新的意境已经足够让人心怡神往了,那男女主人公更是集中了这种"朴实"的菁华,他们是简单自由的,却更尊重天性。我们不妨这样看待《受戒》:它虽然是雾里盛开的花,但它毕竟宣告了另一种花开的样子,既使不可企及,雾里观花也是安慰。

  并不是说作者有意要作一篇“借佛反佛”的小说,也许作者的倾向远没有这样的激烈,这正如作者对佛门清规的笃信也并不激烈一样。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就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我们的小主人公小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小明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后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后终于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希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今日,拿起早就让我开了封的汪曾祺集。刚刚才读完了小说《受戒》。这篇让汪老先生获得全国性声誉的作品,曾引起那时文坛震动。此刻,我读完,引起了我内心的震动。大师不愧是大师,写至情至真的人性那么自然顺畅,毫无做作之笔。

  语言之美自不必说,大家毕竟是大家,除了称赞羡慕敬佩的份,学是学不来的,连摹仿都是摹仿不来的。

  “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

  他是十三岁来的”

  看似闲句,实则不闲。明海十三岁来,过了四年的出家生活,到此刻已经是十七岁了,正是情窦初开的好年景。哪个少男不钟情?虽然过了四年的和尚生活,最终受了戒,但情爱之心难戒,该萌发的时候还是萌发了。少男少女至纯至洁的感情在汪老的笔下清新自然。读全文就像在手心里捧着一滴晶莹欲碎,摇来晃去的露珠。每晃动一下,心头总要忍不住颤栗一下,惟恐那颗露珠掉下去碎掉,碎成一沱水。从此不再晶莹透亮,从此不再牵人心魄。

  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为啥?太美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的,脚跟细细的,脚弓缺了一块。”写到芦苇荡子那一段,说:“芦苇长得密密的,当中一条水路,四周不见人。”这一句又为下**铺垫。小英子接上明子,不让明子当方丈,亦不让明子当沙弥尾,而要给明子当老婆。说完两个少男少女跳到船上,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苇荡,划进了先前所描述的密密的,四周不见人的芦苇荡。之后“惊起一只青桩,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意境神秘,想象无限,读的我心里竟然也是甜蜜蜜,喜滋滋,痒酥酥。有种像一向在擦火柴,擦来擦去,擦了那么几下,最终哧的一下,发出亮光,火柴着了。

  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们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做人的道理。

  最*,我读了《叶森格伦受戒》一文。课文主要讲了:雄狼叶森格伦(朋友都叫它老狼)到了列那狐家门口,闻见鱼肉味、喝奶酪的味道。老狼很想走到列那狐家里去,这样就可以直接偷鱼肉和奶酪了。老狼把鼻子贴在门上,那鱼味和奶酪味使它如痴如醉。狡猾的列那狐识破了老狼的计划。见老狼可怜巴巴,就给了它一块最小的。可老狼吃得太快连鱼腥味都没尝出来。

  老狼不甘心,想在列那家要点奶酪。饿得饥肠辘辘的老狼,被列那家的奶酪香围得团团转。老狼把头伸进门窗,列那拿了一盆热气腾腾的开水泼到了老狼头上。列那一边笑一边鼓励老狼修成道士。可怜的老狼到了这般地步还没有识破列那的鬼把戏。

  读了这篇课文后使我深深地懂得:做人不能太愚蠢,知道人家聪明,千万不要任意让别人摆布。这个故事与《安拿生和傻子的故事》差不多。安拿生本来很聪明,傻子也不傻。只是安拿生的贪心,让自己无家可归。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人要做有用的人,善于识别真假,不断提高自己。

  被誉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汪曾祺的作品多反映了自己曾经生活的地区,那乡、那人、那事。作为汪曾祺最广为人知的作品之一,《受戒》讲述了受戒和尚明海和普通农村少女英子的朦胧而纯真的爱情故事,向世人展示了一个至美、至善、至纯的庵赵庄。

  小说开篇点题: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通过描述这个村庄的奇特,如住得散,非叫庄;明明住的是和尚,却叫庵;庵虽小,但整个村庄以此为名,叫庵赵庄;此中种种奇特、反常的环境描写,就为下文重笔写和尚的不守常规、明海明快个性打下了不反常之伏笔。

  这里不叫“出家”,叫“当和尚”,在常人看来,和尚是超脱于世、看破红尘、没有七情六欲的,但一个“当”字,就体现了在这里,和尚是一种职业,与宗教信仰和人生超然追求,没有必然关系:只要有职业操守,生活相关的事宜就不用“管”了: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所以,和尚有老婆也是正常现象,公开杀猪吃肉也无可厚非,会唱情歌还算加分项,而明海有七情六欲更是理所当然。

  在这群和尚中,明海显然是最有立体形象感的。他天真活泼,阳光活力,甚至连他的声音,隔着文字都能感受到那种爽朗透亮。这个人物形象充满灵与肉的人性美,跟苦大仇深(如法海)、心如止水(如各主持)等和尚形象是截然相反的,在他身上,能感受生命的张力与年轻的激情。

  作品通过一件件小事,来突出明海与传统意义的和尚与众不同。比如绣花事件,通过英子、大娘之口,以及描述:她把花掐来,明海就照着画,把一个懂生活、会观察、擅绘画的明子形象跃于纸上。

  明子的与众不同还在于,他作为和尚,却有常人有的情欲,从他与小英子之间朦胧、纯真的爱情就能看出来。明子与小英子的情感,是通过一次次对话升华的。初识是在去当和尚的路上,两人略显陌生的对话,有点“一见倾心”。玩铜蜻蜓时的对话,是情感的朦胧,因为从此之后,明子老往小英子家里跑。而烧戒疤前路途的'对话、烧完戒疤的对话,是你情我浓的情感升华,所以,接明子回家路上,小英子要嫁给明子的话,一点也不突兀,反而水到渠成,自然而美好。

  看起来反常的事情,在庵赵庄却显得这么自然、美好,这与当地社会环境、风土人情的纯美无不相关的:最自然的,才是最美的。

  小英子的家像一个小岛,三面都是河,西面有一条小路通到荸荠庵。……岛上有六棵大桑树,夏天都结大桑椹,三棵结白的,三棵结紫的;一个菜园子,瓜豆蔬菜,四时不缺。院墙下半截是砖砌的,上半截是泥夯的……简单几句,一个生活富足、民风淳朴、环境优美的农家小院形象跃居纸上。而有这样一户农家的整个乡村景象,也可从中豹窥一斑。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里的人性都是至善至美的:小英子活泼纯真,大英子知足常乐、赵大娘质朴善良、赵大伯勤劳能干……特别是小英子,口直心快,心地善良,淳朴浪漫,文中通过重点描述对话,将她略带“小泼辣”展现得淋漓尽致。在她与明子的情感中,她没有矫揉造作,而是主动大方,特别是“扌歪”荸荠那段描写,“故意踩明子的脚”的细节,把一个情犊初开少女对爱情的热烈和农村少女纯真、大胆的性格展露无疑。而明子看小英子脚印的心理描写,展示了一个懵懂少年情丝波动的过程。


离骚读后感实用十篇(扩展5)

——左耳读后感实用十篇

  我把《左耳》看完了,我感慨万分啊!

  我突然想变坏,成为一个坏女孩,像“吧啦”一样的。可我却不能,我就像“李珥”一样,天生就是一个好女孩,从生下来那天就注定了我不可能变坏。可是我却和“李珥”有同样的想法,我想变坏!

  如果我变坏了,我就不会失去我的同桌,我暗恋的同桌。我会对他表白,说出我为他默默付出的一切,用我的泪水打动他。可我不坏,所以我没有,我只能望着他飞走,只是擦肩而过,成了美丽的插曲。我也有过冲动过,就像萧亚轩的《表白》里写的.一样,“不知道,为什么,喜欢你,说不出口,好想对你表白!”但我终究没有说出口。

  如果我变坏了,我会整天跑到高三的十三班门口去,一直等着我的学长。我会每天给他写一封信,即使他不愿意看,我也会写的。每天跟着他,直到打动他为止,就像“吧啦”追“许弋”那样,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可我不坏,所以我没有,我只能在这边默默地看着他,看他进教室学*,看他出教室回家,就像萧亚轩的《静静的看你》里写的一样,“不想只遥远默默关心,或是偷偷地在角落看着你”而我却只能这样偷偷地在角落看着他。

  我最后还是我,我终究没有变坏,呵呵!还是做个好女孩吧,好好读书哦!

  沉寂的夜,隐隐有风拂过,很轻。

  沉默着,静静的读完了《左耳》。故事中的人物一个个闪现:小耳朵,张漾,吧啦,许弋,尤他,吉吉,米米,蒋皎,黑人,赵海生。一群稚气的大人 。

  心痛的是吧啦。这个如烟花般的女孩,带着不羁的灵魂绽放于暗夜,却悄无声息地静止,白色的衣裙浸着血色,开出大朵大朵的悲伤。她的生命如此短暂,甚至来不及跟世界好好道别。这个脆弱的孩子。

  欣慰的是吉吉,从头到尾的局外人,却用她的淡然包容着别人的伤害。明明心痛欲裂,却只在厨房里煮一锅给自己喝的汤,用温热的液体暖了心窝。这个敏感又成熟的孩子。

  难过的是许弋。干净纯白的男孩子,为了爱一点点变坏,疯狂地弄伤自己,再慢慢品尝疼痛和寂寞。最后用双手断送了一生的幸福。好傻的孩子。

  羡慕的是小耳朵。悲剧里最幸福的人,有吧啦的友谊,尤他的.关怀,许弋的回眸,以及张漾的挚爱。真心祝福她,最幸福开心的孩子。

  最后是张漾。经历了太多事,从大男孩成长为真长的男子汉,却仍然是干净俊朗,从文章的脉络清晰的看到他的蜕变,高兴的发现他的成熟。最后冲入火海的一幕,我看到一个清晰的影像引入眼帘。心痛他的逝去,还好他并未离开,只是带着失聪的左耳,纯白的记忆,过全新的生活。

  一群大人似的孩子,一群孩子似的大人。他们的青春,疼痛,快乐,暗淡,沉默。

  我们都是孩子,无法决定命运,只能用自己的心过好每一天。

  让搜游关心我们的人放心,让搜有的灵魂安息。

  吧啦,你在天上是否看见,小耳朵和张漾的幸福。

  所有的人都要幸福,长久地幸福……

  沉寂的夜,隐隐有风拂过,很轻。

  沉默着,静静的读完了《左耳》。故事中的人物一个个闪现:小耳朵,张漾,吧啦,许弋,尤他,吉吉,米米,蒋皎,黑人,赵海生。一群稚气的大人。

  心痛的`是吧啦。这个如烟花般的女孩,带着不羁的灵魂绽放于暗夜,却悄无声息地静止,白色的衣裙浸着血色,开出大朵大朵的悲伤。她的生命如此短暂,甚至来不及跟世界好好道别。这个脆弱的孩子。

  欣慰的是吉吉,从头到尾的局外人,却用她的淡然包容着别人的伤害。明明心痛欲裂,却只在厨房里煮一锅给自己喝的汤,用温热的液体暖了心窝。这个敏感又成熟的孩子。

  难过的是许弋。干净纯白的男孩子,为了爱一点点变坏,疯狂地弄伤自己,再慢慢品尝疼痛和寂寞。最后用双手断送了一生的幸福。好傻的孩子。

  羡慕的是小耳朵。悲剧里最幸福的人,有吧啦的友谊,尤他的关怀,许弋的回眸,以及张漾的挚爱。真心祝福她,最幸福开心的孩子。

  最后是张漾。经历了太多事,从大男孩成长为真长的男子汉,却仍然是干净俊朗,从文章的脉络清晰的看到他的蜕变,高兴的发现他的成熟。最后冲入火海的一幕,我看到一个清晰的影像引入眼帘。心痛他的逝去,还好他并未离开,只是带着失聪的左耳,纯白的记忆,过全新的生活。

  一群大人似的孩子,一群孩子似的大人。他们的青春,疼痛,快乐,暗淡,沉默。

  我们都是孩子,无法决定命运,只能用自己的心过好每一天。

  让搜游关心我们的人放心,让搜有的灵魂安息。

  吧啦,你在天上是否看见,小耳朵和张漾的幸福。

  所有的人都要幸福,长久地幸福……

  花了两天的时间读这本书,感觉莫名有些凄凉。所有的孩子都在成长的道路上艰辛跋涉,体味与承担着本不属于他们年龄的伤感与付出。没有谁能得到回报,恶浊的世界就像白雪覆盖下的肮脏,践踏着纯洁的本性,慢慢露出鲜为人知的巴痕,将这片洁白的世界一点点吞噬。

  还好,张漾就这样从恶俗的玩弄中走进了自己本纯的灵魂中来了,但愿世界多几个这样的男孩子……呵呵

  可吧啦呢?这个孤身一人奋力反抗的女孩子却终究走进另一个世界中去了……她为爱而甘愿付出一切,伤害自己在所不惜。她就这样用一个人燃烧放出的光和热霎时照亮了所有人心灵深处的伤痛……忘不了她绿色的眼影下的那双清澈美丽却忧伤的眼睛——deepforest。美丽、刚烈,所有让人欣赏的特质都赋予了她了……

  小耳朵--这个可爱而固执的女孩子,延续着吧啦的灵魂真实的活着,她记忆中的他是那个背着洗的发白的帅的无可救药的许弋,17岁的感情悄悄上路……她没有停,也不会停。更不会去争取,所谓宿命,应该就是如此自伤吧!而碰到张漾时,她明白了:自己的左耳虽然听不清世界的声音,但却听的到他的爱的表白。这印证了那句话:“甜言蜜语对着左耳说……”这才是她的爱情,是上苍给她的最好的归宿!

  总是想着吧啦站在酒吧那个窄窄的木头舞台上唱歌的样子,她空旷的毫无所谓的歌声,遗世独立的眼神。

  一盏灯还亮着,但一首歌已经唱完了,一场戏还没有散场,一份爱已经走到了尽头……

  左耳靠*心脏,甜言蜜语说给左耳听! ——题记

  高中的爱情无知,无悔。但结果却是凄惨无比!《左耳》一本校园小说,最终拍成了电影,勾起了我对它的兴趣。一星期后,我合上最后一页,感到了现实,迷茫。高中是什么?让我不断畅想!

  小耳朵(李珥),天生左耳失聪,但她乐观的心态使朋友都对她充满关怀和爱,尤其是他的表哥尤他。尤他深深的爱着表妹,可小耳朵,却钟情于一位科技宅男—— 许弋。暗恋是悄无声息的痛苦。许弋因为家庭,使哥哥张漾对他充满怨恨!一场篮球赛,决定了吧啦的一生,张漾利用吧啦对自己的爱,开始了对弟弟报复的`第一步。为了许弋,小耳朵不得不认识混混吧啦,小耳朵知道吧啦与张漾的约定后,没有支持也没有反对。无意中,李珥跟踪吧啦到一个小巷子里,看到了张漾狠狠地踢着吧啦的肚子,小耳朵阻止了这场恶剧。在送吧啦回家时,才知道吧啦怀孕了,张漾并且想把孩子打掉。在吧啦去医院时,因为车祸,终结了一生。

  生活经不起推敲,感情经受不住时间的考验。青春就像黑夜的钻石,一无是处。而到了白昼却意外的闪亮!人生的苦难是自己走出来的,所以我们不能抱怨,不能放弃,应把暗淡的人生活出色彩。

  一切都会改变,只是自己有没有面对,是否忍心接受而已。爱情也好,友情也罢,离开的人,终会离开,不必挽留,不愿离开的好友,赶也赶不走,因此,我们应用心相伴不离的好友。人生还需要我们吧空白的地方,涂抹一层绚丽的色彩。

  夜光灯下,醉醺醺的他,心爱的女孩已走,他丢失了快乐的筹码!

  沉默着,静静的读完沉了《左耳》。故事中的人物一个个闪现:小耳朵,张漾,吧啦,许弋,尤他,吉吉,米米,蒋皎,黑人,赵海生。一群稚气的大人。

  心痛的是吧啦。这个如烟花般的女孩,带着不羁的灵魂绽放于暗夜,却悄无声息地静止,白色的衣裙浸着血色,开出大朵大朵的悲伤。她的生命如此短暂,甚至来不及跟世界好好道别。

  难过的是许弋。干净纯白的男孩子,为了爱一点点变坏,疯狂地弄伤自己,再慢慢品尝疼痛和寂寞。最后用双手断送了一生的幸福。

  羡慕的.是小耳朵。悲剧里最幸福的人,有吧啦的友谊,尤他的关怀,许弋的回眸,以及张漾的挚爱。

  最后是张漾。经历了太多事,从大男孩成长为真长的男子汉,却仍然是干净俊朗,从文章的脉络清晰的看到他蜕变.高兴的发现他的成熟。最后冲入火海的一幕,我看到一个清晰的影像引入眼帘。心痛他的逝去,还好他并未离开,只是带着失聪的左耳,纯白的记忆,过全新的生活。

  一群大人似的孩子,一群孩子似的大人。他们的青春,疼痛,快乐,暗淡,沉默。

  我们都是孩子,无法决定命运,只能用自己的心过好每一天。

  让所有关心我们的人放心,让所有的灵魂安息。

  吧啦,你在天上是否看见,你最爱的两个人,小耳朵和张漾的幸福。

  所有的人都要幸福,长久地幸福……

  静静地把爱换成了思念。

  到处都是思念,难过,寂寞的影子,我也如是。

  《左耳》讲述的是关于青春成长的故事,关于十七岁单纯而倔强的小耳朵,妖艳张扬而勇敢的吧啦,优秀帅气的好男孩许弋,帅气而有些坏有些酷的男生张漾,以及始终爱着小耳朵的优秀男生尤他,骄傲女生蒋皎,天使般宁静温暖的女孩夏吉吉,天真而让人心疼的女孩夏米米等等。一连串的故事书,青春而疼痛,而主人公就在这样的疼痛中慢慢成长,即使成长的代价异常惨痛。所有的疼痛,是为了最后的破茧成蝶。

  喜欢故事里的小耳朵,温暖而坚强,乖乖女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倔强而有些叛逆的心。她喜欢上许弋,甘愿为他付出,即使不被接受,她也甘愿。她不顾世俗的眼光,毅然和吧啦成为好朋友。只要是她认定的事情,她就会贯彻到底,对许弋是如此,对吧啦和张漾也是如此。羡慕她和张漾甜蜜的爱情,喜欢她对张漾说的那句情话:跟着你,在哪里,做什么,都好。喜欢她温暖而倔强的个性。这个倔强可爱的小耳朵,就在我们的注视下渐渐成长。

  喜欢故事里的吧啦,这个张扬放肆的女子,这个为爱痴狂的女子,最后为爱付出生命的女子。她如向日葵一般妖艳,敢爱敢恨。大家都觉得吧啦是坏女孩,但是其实她内心是纯洁的,并且孤独而寂寞,这个忧伤的坏女孩直到遇见小耳朵,遇见张漾,才不再寂寞。

  喜欢故事里的张漾,坏坏酷酷的男生,吧啦的至爱,小耳朵幸福的归宿。年少时太过骄傲,伤害了自己爱的人,可是那是他并不懂得。后来喜欢上小耳朵,为了小耳朵而努力地生活,喜欢他和小耳朵的爱情,那么温暖,那么真实。喜欢他为了小耳朵从“坏男孩”变成好男孩,喜欢他们之间浓烈的爱……

  另外,《左耳》里面一些话我很喜欢,在这里和大家分享。跟着你,在哪里,做什么,都好。

  在薄且脆的生命面前,一切繁华皆是过往烟云。

  一次失败不算什么,一次错误的选择也不算什么错误,你要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人在关心着你,希望你快乐。

  我一定要幸福,哪怕幸福是场表演我也会尽力演好每一场戏。时间是最好的布景,而我将是他生命中最炫的主角,谁也无可替代。

  我常常在思索我们的青春,它真是一个奇形怪状的玩艺儿,短短的身子偏偏拖了一个长长的尾巴,像翅膀一样地招摇着,久久不肯离去。

  甜言蜜语,说给左耳听。

  人生是一场练*,练*着对你的思念,对爱的担当,乃至练*着失去,我失去了所有,但幸好,尚未失去爱的勇气,以及相信的能力。

  最后一次的偶遇,李珥和张漾认识了,很快成为了男女朋友。一次张漾为蒋皎开了一个酒吧的事情,他们从而产生误会。他们破镜重圆,认定彼此相爱,准备结婚的时候,张漾却在一次失火事故中为了救前女友夏�炊�失忆了。

  《左耳》的结局是悲伤的,夏�春褪б涞恼叛�在一起生活,只留下充满回忆的小耳朵――李珥一个人,甜言蜜语,在老天安排的灾难中,就这样摧毁了。

  那一次,我为他们的悲惨结局哭了,我开始的`时候有些恨饶雪漫写的青春是如此的充满疼痛,充满悲情,后来我发现悲伤是成长的必经之路,没有悲伤,怎能有最幸福的一面呢?要获得幸福,必定要经过磨难的洗礼。

  当李珥在经历一次又一次上帝给她的考验后,她终于长大了。她在挫折中学会了坚强,学会了面对,也学会了承受,我在看《左耳》的时候,也对这种悲情洗礼了我的内心,慢慢走向成熟......

  我没有她那么坚强、勇敢,但我可以确定我和她的内心是同样的单纯,在一次次的磨难后,我相信我已经学会了去面对事实的勇敢。我笃定,当灾难再次光临我的时候,我一定能够战胜它,并且战胜那个胆怯的自己。

  他们都说左耳听见的,都是甜言蜜语,左耳的爱情遗失在风里......

  听,甜言蜜语又响起了!我的左耳听见了!你呢,小耳朵――李珥。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亲爱的朋友,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那些记忆中的场景中有着不情愿地埋怨、为了体育考试通过不停围着操场跑后拄着膝盖的大口喘气,没完没了的肌肉酸痛感以及深夜枕着卷子卷子偷偷睡着的情景。然后在临别的日子里通宵达旦地唱歌,在KTV包厢里和好友声嘶力竭地吼着麦霸,以此独特的方式纪念走过的青春。《左耳》则向我们讲述关于青春成长的故事。生动地在这个宁夏活灵活现地展现出小耳朵、吧啦、张漾、许戈等一批性格迥异的90后形象。极富张力的文字完美地诠释着90后成长过程中的疼痛和美好。

  我要放弃你,开始一个人的旅行。

  ——吧啦

  张扬,放肆,敢爱敢恨,向日葵一样妖艳的女生,喜欢绿色眼影——LANCOMECOLORFOCUS,DEEPFOREST(深深的丛林),妖艳不可方物。这就是吧啦,她是个对“爱情”认真的女孩。爱上了帅气的张漾,不惜为他去欺骗许弋。结识了乖乖女小耳朵,对生命中唯一的好朋友心怀感激。吧啦最后死于车祸,一生唯一的好朋友就是李珥。

  也许,吧啦是不幸的。绚烂的生命之花死于车祸。也许那童年所留的那些残碎记忆所造成的伤害让这个美丽的女孩注定了她的悲剧。她和张漾的“爱情”没有结局,毕竟吧啦有吧啦的历史要背负,张漾有张漾的历史要背负。当母亲回来许她美好生活时,此时的吧啦幸福地像个孩子般。当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触碰到幸福的时候,却不知下一刻的她被远处车辆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生命之花的短暂易逝唱起了青春疼痛的离歌。

  吧啦,她的出现曾经轰动那年的夏季。

  她摧毁的,不只是许弋的乖孩子生涯。

  连带的,还有蒋皎的骄傲,张漾的不羁,还有李珥纯白的信仰。

  她的消失,像一颗种子被埋下。

  你只属于那段背景时空里的一段插曲,而不是我生命中的主旋律。

  ——张漾

  一开始接*吧啦和她恋爱只是想气气“好学生”许弋而已,却没有想到后来发生了那么多事。当听到吧啦这次美丽女孩不幸死于车祸的消息后,我才在瞬间懂得成长的意义。当后来,父亲告诉了他“母亲改嫁”的真相后,我才明白那些年少时所谓的“爱情”“友谊”“仇恨”“报复”这些字眼在时间的面前显得如此卑微,不堪一击。

  我选择告别过去,告别过去的那个张漾,告别过去那个浑浑噩噩的我。我用了很长时间去真正懂得成长的含义。一年的时光后,我再次偶遇到小耳朵时。我才明白了“爱情”的存在。只是不经意地一眸就如同万水千山中,在浮华尘世里看到了第一株竹叶生芽,看到了第一朵桃花开放,之后便是满水葱郁、灼灼其华。


离骚读后感实用十篇(扩展6)

——《笨狼》读后感实用十篇

  自从我读了《笨狼旅行记》这本书,知道了笨狼很胆大,为了找爸爸妈妈,离开了森林镇,离开了自己的好朋友,笨狼离开之后,森林镇没有了欢歌笑语,立马安静下来。

  笨狼首先到了患失眠症的原野,那里的动物全部失眠,还是笨狼治好的呢!后来又到了财富猫的城堡,笨狼一下子让财富猫变成了穷光蛋,真奇怪啊!

  在榕树旅馆和在神秘谷那才叫爽,神秘谷还真奇怪,全部东西都是蛋糕做的,连房子也是蛋糕做的,那里还有卡通人物呢,我也好想进去啊!

  北风和雪花的城市,那是冷啊!笨狼和别人还吵闹了一会儿呢!但是笨狼不知道,它的爸爸妈妈已经回到森林镇,笨狼知道了,立马又返回了森林镇,这一下,森林镇又欢笑了起来。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干什么事都要挑战自己,不能胆小,要像笨狼一样,假如你自己去旅行,一定要胆大。

  这个暑假,我读了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后感触很深。狼自古以来都是反面的代表,可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狼不再是反面代表,狼也有伟大的`母爱。

  这个故事讲的是: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又一次失败,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自己也步入老年,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一只吃掉自己儿子、现在想吃掉孙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狼王梦》这本书,可以看出紫岚为了孩子们的前途付出了一切一切,我也意识到母爱很伟大,妈妈宁愿付出自己的生命与爱情,也要把自己的儿女培养好。

  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妈妈批评我,其实也是想让我长大**。以前,面对妈妈的唠叨、批评,心里面总是有诸多不满,总觉得我做什么他们都不满意,读完这本书,我为我的行为感到羞愧,在以后的学*中,我会更加努力学*,学做真人,不让爸妈为我操心!

  母爱真的很伟大!母爱犹如天上星辰,为我指引方向;母爱犹如海中灯塔,给我希望;母爱犹如冬日暖阳,给我带来温暖……

  妈妈,您辛苦了!

  《笨狼的学校生活》这本书是由中国著名的文学作家汤素兰写的。这本书由20个有趣、好玩的小故事组成,情节丰富,引人入胜。

  《笨狼的学校生活》里最吸引我的就是《该说不该说》这篇文章了。笨狼的同学猫小花在体育课上摔倒了,但又怕别人知道笑话她,于是马上起来拍拍尘土继续跑,结果却被笨狼看见了,笨狼是好心办了坏事。他说猫小花摔倒了,可是女生要面子,所以猫小花整整一个星期没有理笨狼。过了几天,猫小花一不留神掉到猎人的陷阱里去了,喜鹊多嘴,告诉了笨狼,可他却谁也不告诉。直到有一天,聪明兔问他,他才肯说实话。不过猫小花救起之后又不理笨狼了,笨狼实在摸不到头脑,到底该说不该说呢?

  这本书的第20个小故事也很好看。这只可爱的小笨狼可笨了,当鹅太太在拉小提琴的时候,其他十七位同学都有自己的感想,可这只小笨狼的想法却很有特色。他对鹅太太说:“我一定要给您带一把斧子来,因为我怕忘记了,所以我已经记下来了。”鹅太太迷惑不解,为什么呢?原来是这样,笨狼解释道:“因为您一定有什么东**在这个小盒子里了,不然您不会锯了一节课也锯不开,所以我要给您带斧子。”鹅太太听了,差点背过气去。

  笨狼虽然很笨,但是他却笨得可爱。《笨狼的学校生活》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做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人。《笨狼的学校生活》这本书想吸铁石一样吸引着我,这本书真好看!

  《笨狼的故事》这本书是我在一次“读书交流会”上认识的,它的作者是汤素兰。这本书活灵活现地描述了笨狼身边的一些故事,体现了笨狼笨到了什么程度。这本书很适合小学生阅读,作者是以笨狼的身份来写这本书的。其中有几个故事更加体现了笨狼的笨样。有“笨狼是谁”“半小时爸爸”“坐到屋顶上”……等好多有趣的小故事,其中“晾尾巴”我觉得极为有趣,下面我就讲一讲。

  故事讲的是笨狼雨后把自己弄成了小泥狼,于是就到小溪边洗澡。他有一个毛绒绒的大尾巴,一弄湿了就不容易干。他看到各家各户把衣服拿出来晾晒,就想把自己的尾巴晾起来。然后他就开始看蚂蚁练体操,看蜜蜂练舞蹈,看蚂蚱练小提琴……直到天黑了,太阳下山了,月亮出来了,他才想起要回家,可是一看,了不得,笨狼的尾巴不见了。笨狼最喜欢他那毛茸茸的大尾巴了,他一屁股坐下来,就哭起来。全森林的动物全都来了,谁送的尾巴笨狼也不要,他就要他的尾巴。动物们买了快速生长剂,还准备了水,随地挖了个坑,想让尾巴长出来,这时,一个动物看见了笨狼的尾巴就在笨狼的屁股上。原来呀,笨狼只是想把尾巴晒起来,并非真正晒尾巴。你看笨狼傻不傻?

  《笨狼的故事》很有趣,有时也让我伤心,为什么呢?你瞧!

  笨狼一家要旅行,可笨狼得知外面和森林差不多,爸爸也说是,不去的话,妈妈的旅游鞋就白买了,所以她气呼呼地一个人走了。爸爸赶紧去追,可鞋带没系,第一步还好,第二步就摔了跤,就送去医院了,病还没好,爸爸就拄着拐杖去追妈妈了,读到这里,我有点伤心,因为留下了笨狼一个人,他很孤独。第二天,他发现自己不见了,聪明兔知道了,就给他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笨狼,长尾鼠要抢房子,于是一场“抢房大战”开始了,还是笨狼赢,太好了!聪明兔在日子中帮了笨狼很多很多,简直不敢相信聪明兔到底是不是笨狼的朋友,我要向聪明兔学*,乐于助人,助人为乐。还要向笨狼学*捡起东西还给失主。笨狼还会扫地,扫得“干干净净”。

  读了汤素兰阿姨的这本书,我有一个感想:长大以后想当作家。写出很多本书,很多篇文章,也要多多向汤素兰阿姨学*,多写关于这种幽默儿童文学创作的书!

  我假期在家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笨狼的故事》。感觉笨狼就是我自己,也好像是我的同学,可爱、善良、认真、勤劳、乐于肋人……

  笨狼是一只笨的可爱的小狼,每次做事都会搞得乱七八糟,**都要好朋友聪明兔帮他才行。笨狼是一只有爱心的小狼,有了好处会跟大家分享。在“魔法南瓜”一篇中笨狼有了大南瓜,不是占为己有,而是分给大家,让大家都种出许许多多大南瓜。

  笨狼也很善良,有一天笨狼发现自己家门口的树上搭了一个小鸟窝,那天晚上,忽然下起了大雨。笨狼担心小鸟窝在树上会被大风吹下来,小鸟们会淋雨生病,就从家中拿了一把伞爬到树上,为小鸟撑了一夜的伞。

  笨狼还很认真。为了知道他在森林里捡到的一颗种子是什么果子的种子,笨狼把那颗种子种起来。笨狼天天给它浇水、施肥,不断为它换地方,终于开出了白色的小花,接下来就结出了又红又大的苹果。笨狼把苹果分给了大家品尝,并开心地告诉他们――我捡到的是一粒苹果种子。

  笨狼的故事还很多,我们都要向笨狼学*,学*他的可爱、善良、认真、勤劳、乐于肋人……但不能向笨狼学做那些傻事哦!

  笨狼学*的这所森林学校是由鹅太太创建的,鹅太太请博学的牛博士、精通数学的眼镜蛇小姐当老师。由于森林学校的课程是不固定的,所以逮着什么就教什么。鹅太太的森林学校开始招生了。森林镇上的小动物都入学了,笨狼当然也入学了。

  笨狼有时也会干错事,一天下午,学校提早放学,笨狼想去骑鹅太太的自行车。笨狼骑上车,抓好车把,车轮转得得飞快,自行车载着笨狼沿着斜坡,撞向一棵树,笨狼招架不住,松开车把,自行车在空中翻了一个跟头,“扑通”,笨狼和自行车一齐掉进了池塘里,不过,笨狼跟鹅太太学过游泳,他很快安全地游到岸边。笨狼告诉鹅太太你的自行车掉到池塘里了,笨狼把鹅太太领到池塘边,她下水了十次,还是不能把笨重的自行车给拉上来,她对笨狼说你把棕熊先生和浣熊先生叫来,让他们来帮我捞自行车。后来的结果,大家可想而知。

  我喜欢笨狼,喜欢他勇于尝试的精神。

  《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大家都很熟悉,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看了这本书后给我感触很深,故事主要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只狼崽,一只死了,另外三只是公的,一只是母的,以及讲了这些狼的遭遇。

  在书中,我觉得最可怜的一只狼是:一只叫黑仔的狼崽,因为他妈妈紫岚在他小时候很偏爱,,一半奶水都是给他吃的,另外一半奶水再分配给其他三只小狼。但是黑仔在外面独自玩时,然后却被金雕给叨走,吃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狼的世界里尔虞我诈,都想狼王之位,让自我的子子孙孙传下去,但是,估计这天是我来当王,明天是他来当王了。狼的世界是奇妙莫测,狼并不是害群,因为“羊瘟”一来,只要是狼很快就能够解除“羊瘟”了,与狼相处一年半载,狼也会有感情,狼不是那种冷漠的动物。但狼也不意味就是好呀!就算他不是害群,但是他会捉羊,所以啊狼既不是害群,也不善良。然后之所以人们心目中,狼是邪恶的化身,是因为在汉语字典里有许许多多的词语形容狼很坏。

  随着科技的发展,我们进一步了解了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有一首歌叫做《北方的狼》,衣服有一个牌子叫“七匹狼”,从中也能够看出人们欣赏狼的勇气。

  原先,读一本书,收获这么大。我以后要勤奋读书,努力学*,获取更多的知识。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十分有趣的故事,名叫《笨狼的故事》,文中主要讲的是笨狼爸爸和妈妈因吵架离开后,笨狼独自一个人在森林生活,其中发生一系列有趣的故事。让我读的津津有味,回味无穷。

  笨狼是一只笨的可爱的小狼,脑袋里总有一些稀哩糊涂的想法,每次做事都会搞得乱七八糟,**都好朋友聪明兔帮他才行。笨狼是一只有爱心、有了好处会分给大家的狼。就"神奇的南瓜"一文中,尖嘴狐狸给笨狼一颗南瓜的种子,笨狼把它种在土里,结出了大南瓜,他把大南瓜和南瓜籽分给伙伴们,自已不独吞。让大家都种出许许多多大南瓜。

  在"学游泳"的一文中写笨狼在游泳池边看见别人在游泳,心里特别羡慕,心里决定要学会游泳,他在家里不懈努力的自学游泳姿势,还在一次次在游泳池里练*,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他都没有灰心过,最终学会了游泳。

  我们要学*笨狼这种坚持不懈及助人为乐的精神,向他学*,要从小事做起,别人有困难,及时伸出援助之手。

  *段来,老师中午都会给我们读《笨狼的故事》这本书。我深深被老师读的一个个生动的故事吸引了。真想一口气读完,那才过瘾呢。

  我最喜欢笨狼请小伙伴吃雪糕的故事。一天,笨狼在一个寒冷的冬天请小伙伴们吃雪糕。可是笨狼又怕冬天吃雪糕小伙伴肚子痛,于是它把雪糕放到锅里煮成水,盛在杯子里让大家喝。可大家喝完等了很久,还没吃到雪糕,就问笨狼什么时间可以吃雪糕。笨狼得意的说:“你们刚才喝的就是雪糕呀,我怕你们生病就把雪糕煮成水了。”大家这才恍然大悟,我们还以为喝了一杯热牛奶呢。你说笨狼是不是很可笑,这也说明笨狼很聪明,很有爱心。

  通过听《笨狼的故事》我从笨狼身上学到了如何关心、爱护别人,我非常喜欢这只聪明、善良的笨狼。


离骚读后感实用十篇(扩展7)

——叶子读后感实用十篇

  寒假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作品——《虎娃金叶子》。这部小说让我非常感动,父“女”互相搭救,故事情节处处都惊心动魄。

  先说说故事的主人公六指头吧。他出生的时候就比别人多了一根手指头,在那个偏僻落后的村寨人们都很迷信,把多一根手指的人称作“琵琶鬼”,会给村寨带来灾难,所以村塞的巫师会把刚出生的“琵琶鬼”烧死,六指的阿妈冒着大雨带着他逃进了深山老林,在母亲的教导下他学会了打猎、挖草药、采野果、交换物品。后来阿妈死了,他一个人过着孤独的日子。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救了一只小雌虎,取名金叶子,并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一样养大。后来金叶子为了救他死在了人类的枪下,六指头又担负起了养育她的孩子们长大的任务。

  全文故事情节时而*缓,让人感觉得到生活的美好,时而又惊心动魄,在*静的`背后总是隐藏着危机。最让我感动的是六指头原本打算把虎崽卖掉,可是就当他抱着虎崽时,虎崽的一个动作——舔食他那根多余的六指,改变了“她”的命运。这一段中六指头的心理活动描写,写得非常好。他那根连阿妈都嫌弃的六指,却被一只小老虎如此温暖地舔食着,也许让他感觉到了一丝温暖,所以他决定把“她”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养大。

  我觉得《虎娃金叶子》是一本不错的好书,沈石溪的作品中动物们都那么有情有义,同学们有空可以读读看。

  生活中有很多*凡的事,*凡的人,但是当你去仔细观察时,你会发现其实那些*凡会变成不一样的精彩。

  当我拿起这本《了不起的小叶子》时,在此之前我的脑海中从未出现过*凡创造精彩这种念头,但看了不到一半时,我便有了这种念头,故事中一切都很普通,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的经历,她叫小叶子,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对于她来说,好好过每天就很满足了,然而正是这样让小叶子显得亲切、可爱。

  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恶作剧之王这一章,这个章节讲的就是同学之间的互相的恶作剧,在这些文字中描述了这个班级活跃的气氛,而乔恒的恶作剧只是一个导火索,形成了一个恶作剧的潮流,其实这些事在现实生活中都会出现,而作者仅仅只是将这些写了下来,却变得如此精彩,让人觉得好像这些就是我的经历似的。

  正如同生活中戏剧化的结局一样,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正是老师的恶作剧,说是没有考试,结果第二天又有考试,摆明了要耍小叶子他们,就好像我们的老师,也是不停地给我们开玩笑一般。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原来每个如此*凡的事,通过美丽的文字表达出来过后是那么的精彩,那么的令人羡慕。

  好比生活中的我仅仅只去去旅游,但是当我用心书写下这生活的这件事,那么也会像小叶子一样,拥有着所谓不*凡的经历,就像小叶子改编的名言:生活中不缺少男神,只是你缺少一双发现男神的眼睛。在这,我再改编一下:生活中不缺少精彩,只是你缺少一双发现精彩的眼精。

  《了不起的小叶子》这本书告诉我,生活中精彩的事,需要你有一双发现精彩的眼睛,去看见生活中的*凡。

  “有些叶子跟风对抗,有些叶子乖乖地让风吹走,安安静静地飘落到地上。”生与死是生命最终的抉择,对于它,每个人的选择各不相同。一片小小的叶子,也有属于它的选择。

  那么,它们为什么要与死亡对抗,又为什么乖乖地让死亡降临呢?

  面对死亡这样不可阻挡的存在,一些人仍在抗争。他们的抗争是如此苍白无力,宛如那些抵抗风的降临,想要紧抓树枝的秋叶,他们在心中不断地呐喊:我要活下去!这又是为什么呢?眷恋,或许是吧。如果人生的长度可以自主选择,谁又想成为时光中的匆匆过客呢?遗憾,这是必然。人生苦短,又有谁完成了自己的全部心愿呢?他们还想对时光说:“我的愿望还没完成,不要把我带走!”但时间永不倒流,他们的抗争在时代的滚滚洪流中烟消云散。

  然而,有这样一类人,他们只想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为这“万物之逆旅”留下一些东西,一些永恒的东西。孔明先生的一句话,正是这种行为的印证:“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同样的.,臧克家先生的《有的人》不也诉说着他的志愿吗?

  “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死了的,只是他们的肉体,而他们的精神,他们的贡献,他们传承的文化,将在历史的长河中永存!

  “古今多少奇丈夫,碎首黄尘,燕然勒功,至今热血犹殷红!”为了祖国和民族更加强盛,他们会倔强地活着,会桀骜地活着!

  “呜呼!何时眼前突见此屋,吾庐独破受涨死亦足!”当民族危难之时,当人民需要挽救之时,他们挺身而出,视死如归!

  这些人,我称他们为奉献者,他们是我的榜样。抗争与顺从已不重要,做一个奉献者,足矣!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在华盛顿广场西边的一个小区里,住着不少的画家。这是个古色古香的老城区,也是所谓的“艺术区”。苏和琼西就住在这里,她们是在一家小餐厅吃饭时碰到的,她们发现彼此的爱好都非常一致,便合租了那间画室。在十一月,琼西得了肺炎。她正天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凝望着窗户外面的那株老极了的长春藤。一天早晨,医生把苏叫到走廊上,医生说:“我看,她只有十分之一的'恢复希望,而这一份希望就是她想要活下去的希望。”医生说完,转身便走了。苏听见屋子里传出低微的声音,于是苏快步走到屋里的床边。琼西的眼睛睁得很大,她数着腾上的树叶,不过是倒数的。琼西说:“当最后一片叶子落下之后,我也便会随着那片叶子去天堂。”到了傍晚,琼西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她们楼下住的也是一位画家,名叫贝尔门。苏在和贝尔门谈话中,把这件事告诉了贝尔门,贝尔门非常在意这件事。晚上,贝尔门拿着画笔和画板出去了······第二天早上,琼西让苏拉开窗帘。“哦,真是不可思议!”琼西惊讶地叫着。她说:“我错了,上帝让那片叶子留在那里。我想,你应该给我拿点鸡汤来,再拿点牛奶来。”下午医生来了,医生对苏说:“她有五成的希望。”第二天,琼西能下床了。苏对琼西说:“贝尔门先生在今天得肺炎去世了,他只病了两天。今天在他的屋里,他的鞋子和衣服全都湿透了,冰凉冰凉的。后来,我知道了,他在那棵树上画了一幅他最满意的一幅画——一片最好的叶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坚持不懈,就会成功。

  这个暑假,我开了一本书,名叫《虎娃金叶子》。小说中的老虎个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故事发生在一个郎雀的爱尼族小村庄里,有一个小男孩他天生长着六个手指头,巫师说:“长着六只手指或是双胞胎,都要被杀死。”于是他母亲便把他抱入深山,于是他们母子俩相依为命。

  金叶子帮六指头捉四*头鹿,帮六指头致富。但是好景不长六指头有了虎娃金叶子的事马上让莫爷知道了,莫爷叫他的属下去抢虎娃金叶子,六指头看到后马上去救它,刚出救来,他们又来抓他,最后虎娃金叶子为了救六指头,自己却中弹了。

  读了这个故事后让我明白了老虎也是有感情的,会只恩图报的以前我以为老虎都是不好的都不会会只恩图报,现在我发现了原来会吃人的老虎是可以变得乖巧,变得听我们的指示,,这本书里的老虎不打不会吃人,相反还十分的友善。所以我们要善待动物,尊重生命。

  记得成龙说过:“没要买卖就没要杀戮。”让我们都清楚地认识到动物是人类的伙伴,不要轻易杀害他们。

  记得我在电视上看到要一个人从很远的地方领养一只父母双亡的可怜狼,一开始小狼很乖,她帮下狼安了个家待,到后来小狼每天都跟着她保护她,因为她是小狼的主人,小狼把她当妈妈一样,有一天主人在切肉,不小心割伤了手,但小狼非但没有要吃主人还帮助主人护送的医院去。但是最后主人还是把它送回了原来的地方,继续繁育下一代,因为草原才是它真正的家。

  而我看见人们在四处猎杀那些无辜的动物,他们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夺走了他们珍贵的生命,大家开住手吧,不要再去猎杀它们了,他们也都会报复的,让我们和谐共处吧,相信大家会成为好朋友的。

  主人公六指头的命运十分悲惨,只因为他的右手多长了一根手指。整个村子的人(包括他的爸爸),都认为六指头是个“邪恶的孩子”,一定要火烧死六指头才能摆脱诅咒。

  六指头的妈妈不顾一切,冲上前去,抱着六指头逃进了山里生活。

  六指头的妈妈虽然很爱自己的孩子。但她从来没有碰过六指头的第六根手指,甚至见了,脸上还有一种鄙夷和嫌弃的`表情。所以,六指头从内心还是认为自己是一个被人嫌弃的人。

  直到后来,六指头的“女儿”金叶子(一只老虎)的出现,让他的生活才有了乐趣。

  六指头很疼爱他的“女儿”金叶子。金叶子很小的时候,他怕蛇吃了金叶子,所以特地把周围的蛇全部杀光,还特地撒下了雄黄驱赶蛇。

  他愿意为了金叶子付出一切。甚至是和凶狠的金雕做生死搏斗;金叶子也在六指头被大象围攻的危急关头,救出了六指头。

  可惜,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灾难终究还是发生了:六指头被捉走了,他又要重复小时候的命运,被火烧死。正在这时,金叶子冲出来救出了六指头,但金叶子也因此,而被枪林弹雨射死。

  人和动物的友谊就是这样简单的:你对动物好,动物在感受到了你的好意后,也会亲*你。他们虽然一个是人一个是动物,但谁又能说他们之间的情感会比亲人之间要少呢?

  大家一看《虎娃金叶子》的书名肯定以为是一本讲动物的书,其实是讲人和动物之间发生的一段感情故事。说到这儿,大家一定迫不及待地想看这本书了吧。下面我就来讲讲故事的主要内容吧!

  从前,阿妈生下了一个有11个手指头的小宝宝。阿爸太迷信,找来神汉巫娘准备把他烧掉。阿妈不忍心,抱着儿子从后窗逃走了。二十年后,阿妈离开了人世,她的儿子六指头也长大**了。有一次一只老虎来咬六指头,他用自己的铜炮**打中了虎头,他想一般的老虎是不会轻易来招惹人的。六指头查看了半天才知道原因,原来这是一只刚生下虎娃不久的雌虎,这时候的雌虎很容易被激怒。

  有母虎必有虎娃,于是六指头去找虎娃。突然,他看到草丛中有片叶子在移动,他想肯定是只虎娃,一看果然是只虎娃。因为发现它的身上盖着叶子,所以六指头给虎娃取名为金叶子。慢慢地,六指头和金叶子之间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二个月后,六指头被黑兵丁抓走了,黑兵丁准备用火把他烧死。这时金叶子赶来,救出了六指头,但金叶子却被黑兵丁杀死了。

  讲到故事的最后,相信大家一定被感动了吧。其实人和动物之间是互通的,人可以和动物对话,只要他们感情够深,一起接触的时间够长。有了这样的基础,相互之间才会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在华盛顿广场西边的一个小区里,住着不少的画家。这是个古色古香的老城区,也是所谓的“艺术区”。苏和琼西就住在这里,她们是在一家小餐厅吃饭时碰到的,她们发现彼此的爱好都非常一致,便合租了那间画室。在十一月,琼西得了肺炎。她正天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凝望着窗户外面的那株老极了的长春藤。一天早晨,医生把苏叫到走廊上,医生说:“我看,她只有十分之一的恢复希望,而这一份希望就是她想要活下去的希望。”医生说完,转身便走了。苏听见屋子里传出低微的声音,于是苏快步走到屋里的床边。琼西的眼睛睁得很大,她数着腾上的树叶,不过是倒数的。琼西说:“当最后一片叶子落下之后,我也便会随着那片叶子去天堂。”到了傍晚,琼西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她们楼下住的也是一位画家,名叫贝尔门。苏在和贝尔门谈话中,把这件事告诉了贝尔门,贝尔门非常在意这件事。晚上,贝尔门拿着画笔和画板出去了······第二天早上,琼西让苏拉开窗帘。“哦,真是不可思议!”琼西惊讶地叫着。她说:“我错了,上帝让那片叶子留在那里。我想,你应该给我拿点鸡汤来,再拿点牛奶来。”下午医生来了,医生对苏说:“她有五成的希望。”第二天,琼西能下床了。苏对琼西说:“贝尔门先生在今天得肺炎去世了,他只病了两天。今天在他的屋里,他的鞋子和衣服全都湿透了,冰凉冰凉的。后来,我知道了,他在那棵树上画了一幅他最满意的一幅画——一片最好的叶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坚持不懈,就会成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虎娃金叶子》,这本书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

  文章大概写了: 一位农妇产下一个长有六个指头的婴儿,一出生就被人们称为“琵琶鬼”,由于要被村里人处死,六指头和她妈妈只好躲进了深山……一天夜里,六指头随着母虎的脚印,找到了一只小虎。从此,这只小虎便成了六指头的女儿,并被取名:“金叶子”。金叶子随六指头走过7个春夏秋冬,和六指头有着深厚的“亲情”……但是后来,因为六指头的不小心,村民就抓到了六指头和金叶子,他俩被送往刑场。眼看六指头就要被处死了,金叶子奋力挣脱绳索,把六指头救下,自己却被射来的箭射穿心脏……金叶子叫六指头赶紧离开,自己却要冒险战斗来保护六指头

  “没走出几步,便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气势磅礴的虎啸,传来黑衣兵丁喊爹喊娘的叫声,传来好几声枪声……他抹了一把眼泪,加快脚步,在林子里飞奔着。他要尽快赶回葫芦洞,抱着蒲公英和绣球草,远走高飞,尽心照顾它们,把它们抚养大,让它们成为呼啸山林的猛虎。”

  一只老虎,就是这么一只老虎,一只普普通通的老虎,三番五次救六指头脱离危险,甚至连生命都不顾,我不想说这只老虎有多伟大,我只知道这是一只有人性的老虎,甚至比人还要有人性。

  人与动物之间的友谊,就是这样的,比亲人还要亲,甘愿为你赴汤蹈火。思绪随着青烟飘了过去……在动物面前,人类常常范着自高自大的错误。人类根深蒂固的偏见,总认为自己是高等,其实,生物都是*等的。只要我们对他们好,它们就会对我们好。

  寒假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作品——《虎娃金叶子》。这部小说让我非常感动,父“女”互相搭救,故事情节处处都惊心动魄。

  先说说故事的主人公六指头吧。他出生的时候就比别人多了一根手指头,在那个偏僻落后的村寨人们都很迷信,把多一根手指的人称作“琵琶鬼”,会给村寨带来灾难,所以村塞的巫师会把刚出生的“琵琶鬼”烧死,六指的阿妈冒着大雨带着他逃进了深山老林,在母亲的教导下他学会了打猎、挖草药、采野果、交换物品。后来阿妈死了,他一个人过着孤独的日子。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救了一只小雌虎,取名金叶子,并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一样养大。后来金叶子为了救他死在了人类的枪下,六指头又担负起了养育她的孩子们长大的任务。

  全文故事情节时而*缓,让人感觉得到生活的美好,时而又惊心动魄,在*静的背后总是隐藏着危机。最让我感动的是六指头原本打算把虎崽卖掉,可是就当他抱着虎崽时,虎崽的一个动作——舔食他那根多余的六指,改变了“她”的命运。这一段中六指头的心理活动描写,写得非常好。他那根连阿妈都嫌弃的六指,却被一只小老虎如此温暖地舔食着,也许让他感觉到了一丝温暖,所以他决定把“她”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养大。

  我觉得《虎娃金叶子》是一本不错的好书,沈石溪的作品中动物们都那么有情有义,同学们有空可以读读看。


离骚读后感实用十篇(扩展8)

——秋天读后感实用十篇

  一直迷恋着秋。

  秋季的风清凉而柔软,翻卷了一地枯黄的落叶在风中起舞,似无数蝶翼在颤颤挣扎,描绘着生命对世界最后的留恋;秋季的雨温和而绵长,一丝丝滴落在冰冷的街道上,似思念者的愁绪在心间缠绕,诉说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秋季的阳光明亮而*实,那一片片有如金属的灿白在大地的每一个角落里生长,让人闭着眼也能真实地感受到——这就是秋,永远也不会被混淆。

  她的文字,亦是永远也不会被混淆。

  第一次读她的散文,柔婉中带着刚劲的笔触,如秋一般令人迷恋。

  张晓风,《秋天,秋天》。

  词句间那行云流水的自然与洒脱,每一处都诠释着那名女子对美的追求,我细细品读着字里行间里流露出她对秋天的深深喜爱,心中不禁溢满寻到知音的欢喜。我想,也许在某一方面,我和她是同类。

  她敬秋。

  “愿我的生命也是这样,没有太多绚烂的春花,没有太多漂浮的夏云,没有喧哗、没有旋转的五彩,只有一片安静纯朴的白色,只有成熟生命的深沉与严肃,只有梦,像红枫那样热切殷实的梦。”

  她爱秋。

  “我的扉页空着,我没有小令,只是我爱秋天,以我全部的虔诚与敬畏。”

  我同她一样,爱慕着坚硬明朗的秋天。

  在她的.眼里,秋天的阳光是耀眼的白,像锡,像许多发光的金属。没有人不喜欢春天木的青绿,但她更钦仰金属的灿白。她依然醉心春天的温柔,她依然向往夏天的炽热,但她愿用生命全部的执着感受秋的唯美。因为秋天的时光里珍藏着她的故事,她儿时难忘的回忆……

  我多么向往她笔下的秋天。

  “满山的牵牛藤起伏,紫色的小浪花一直冲击到我的窗前才猛然收势。”

  “远山在退,遥远地盘结着*静的黛蓝。而*处的木本珠兰仍香着。溪水从小夹缝里奔窜出来,在原野里写着没有人了解的行书,它是一首小令,曲折而明快,用以描绘纯净的秋光。”

  字句间,我仿佛看到紫色的浪花在随风翻腾,翻来了一山的秋凉,随着与生俱来的对秋的喜爱,沉淀在心底。

  我爱她的文字,就如同迷恋善感的秋。

  “生命应该严肃、应该成熟、应该神圣,就像秋天所给我们的一样。”

  “已经是生命的第二十五个秋天了,却依然这样容易激动。正如一个诗人说的:‘依然迷信着美。’”

  就如同拥有了一个好友,读着她的文章,就像共同分享着彼此对秋的喜爱,浅浅的欢喜令人着迷。

  是的,我应同她一样,到第二十五个、第五十个秋天来的时候,对于美,依然这般执迷……

  秋天,秋天。这坚硬与明亮的金属季,是我深深爱着的。

  又是秋天,又是悲伤寂寥的秋天。望着窗外细细簌簌的枯叶,一切又回到那时,一个逆境中绝望挣扎的小伙与一位痛苦中无声微笑的母亲,那令我颇有感触的《秋天的怀念》中的情境又鲜活地出现在我眼前。

  这篇文章主要描写了一年秋天,作者史铁生因双腿残疾陷入绝望,身患重病的母亲不顾病情,无微不至地照料安慰着脾气暴躁无常的儿子,并计划一起去看北海的菊花。未料,出发前夕,母亲却因肝病猝然离世。悲痛中的作者在无尽的遗憾与怀念中,记住了母亲的鼓励,带着母亲的期望坚强而乐观地活下去。

  看到这儿,我愣住了。一位身患重病却隐瞒病情、始终微笑鼓励孩子的母亲形象,在我脑海中逐渐清晰起来。我感受到字里行间散发着浓郁母爱的醇香与温馨。是啊,这伟大的母爱啊,它有着让人“起死回生”的力量,它有着战胜病痛的原动力,它有着跨越生命的奇迹。一堵由血肉铸成的母爱城墙,俨然出现在我面前,令我肃然起敬,同时感动万分。

  我思绪万千,最终定格在一则新闻上:汶川一名女子为护子于废墟中献出生命。彼时,经过大地震的袭击,汶川一片狼藉。救援人员在废墟中解救被困人员时,意外发现了一个女人。她双膝跪地,保持着匍匐向前的姿势,已然逝去,而她怀中安然无恙的孩子与她狼狈离世的'模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突然,救援人员发现,她的身下压着一部老旧的手机,屏幕上是一则未发出的短信:“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那一刻,所有救援人员都流泪了,包括电视节目前的我……

  静静合上书卷,沉浸在《秋天的怀念》中,这似水柔情的母爱,触碰心底的温暖,不求回报,义无反顾,像甘泉,像清风,更像一团火,使我永生难忘。谨以此文,表达我对天下每一位母亲的敬意,愿每一位为人子女者都能读懂母爱的*凡与伟大,生命的无奈与坚强!

  学完了《秋天的怀念》这一课,我又一次把它细细品味了一遍。

  双腿瘫痪的我,脾气十分暴躁。在妈妈的苦苦央求下,我答应了她推我去北海看菊花的请求。一不小心,母亲说出了对我敏感的话来,她也很敏感,于是母亲便出去了。可母亲从此就再也没有回来。后来在妹妹推我去看菊花时,我终于知道了母亲的用心。

  品味完全文,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给予我许多爱,如同文中的母亲一样也去世了的人——我的外公。

  外公生前住在现在的步行街里,他爱种花,一到春季,各种颜色的杜鹃竞相开放,有粉红的、淡黄的、白的'、大红的、紫的,姹紫嫣红,那才叫好看咧!夏季来临,各种颜色的三角梅争奇斗艳,那才叫鲜艳极了!进入秋季,菊花开了,黄的淡雅、白的高洁、紫红的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那才叫妩媚极了!进入冬季,茶花、腊梅、水仙、君子兰次第开放,那才叫百花齐放!

  在我们几个表兄妹里,就数我最得外公的喜欢,在我还小的时候,只要外公一出门,总会买回玩具给我。记得有一次,我和隔壁的小朋友打起来了,原因是他不让我骑他的小自行车,外公看到了,二话不说,立刻带我去百货商场买了一辆小自行车,我当时高兴得手舞足蹈起来了。

  每到过年的时候,外公总会把他用红纸包好的硬币,作为压岁钱分给我和我的表哥们,每一次我总是最后一个领,但是,我知道我的那份是最多的;每次过年晚上放烟花,还小的时候,我总是坐在外公腿上看,大一点儿了,我就拿着一张小凳子,坐在外公身边陪他一起看,每一次我们祖孙俩都很高兴。

  外公去世前的那个晚上,我走进他的房间,看见躺在床上的外公已经不会讲话了,看见我来看他,他的眼里流出了泪水,头在不停的转动,我知道外公他不舍呀!

  一年又一年,我渐渐长大了,每年过年时我都得到长辈们给的压岁钱,可我宁愿要硬币,虽然烟花一年比一年好看,可外公不在了,我总觉得少了什么……

  珍惜眼前的一切吧,不要等到失去了才觉得他更加宝贵。

  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认真地阅读了《秋天的怀念》。读完以后,我的心情十分沉重,终于领略到了母爱的伟大和无私,使我激动不已,眼在流泪,心在流血。

  文章主要讲了作者史铁生的双腿瘫痪后,他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他的母亲虽然得了绝症,重病缠身,可是她还隐瞒病情,不让儿子知道, 不让儿子加负担。她常常想带儿子去北海看菊花,却都被儿子拒绝了。终于有一天儿子同意了,可是母亲却因为病情太严重,就逝世了。

  合上书,我静静地坐着,文中的情景一幕幕地出现在脑海之中,泪水仿佛正如断了线的珠子,无声地流淌。“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有哪位父母不关心自己的儿女呢?有哪位父母舍不得为儿女付出一切呢?有哪位父母在儿女当难之时不挺身而出呢?况且,文中的母亲却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儿子的快乐!

  说着,说着,我便回想起了我的母亲,想起了一件深情的往事,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田里。

  记得是去年的冬天,我三更半夜地发起了高烧,母亲急速地穿上了大衣,真不知母亲哪里来的这股劲,驮着我一颠一颠地向医院走去,母亲累得气喘嘘嘘,一只手紧紧地扶着我,有时伸出另一只手撑在树上。虽然是寒冻腊月,可是我却见到母亲的脸上淌着成串的'汗珠儿``````

  来到医院,因为烧到了39。5度,所以需要输水,还得输三瓶。医生说,让明天再来,今天太晚了。母亲却说孩子的病不能推迟,要不然会得大病的。医生给我扎了针,我便躺在床上睡着了,母亲在旁边看书,周围很静,只听见钟表“嘀哒、嘀哒 ``````”的声音来伴随着我入睡。

  到了早晨,医生给我输第三瓶水时,我被惊醒了,模糊中看到了母亲依旧在床边看书,不过母亲眼睛布满血丝;不过母亲头上多了几根银发;不过母亲的书快看完了。我用微弱的声音说:“您怎么没有睡觉啊?”“啊,你醒了,哦``````我睡了,也刚醒。” 母亲说着,便不知不觉地打了一个哈欠,我明白了, 我什么都明白了,我一下扑到母亲的怀抱里,大哭起来。

  “母爱是石,敲出星星之火,母爱是火,点燃熄灭的灯,母爱是灯,照亮夜行的路,母爱是路,领你走向

  黎明``````”这不是诗篇,而胜是诗篇,这不是赞歌,而胜是赞歌。有多少位名家文人对母爱的赞美。

  今天,我要站在草地上大声地对全世界的少年儿童说:

  “母爱无价”!

  金秋九月,菊灿山野,满天飞絮,勾起丝丝怀念,风来菊舞,因风飘散,沁人心脾,拂过片片花瓣。北海的秋,又来了。

  秋菊依旧盛,故人却未了。没错,那便是史铁生。他的母亲去世前患了很严重的肝病,却不动声色照顾儿子,撑起一片希望的天空。母爱,于其生命中隐隐作痛。那个秋天,难以忘怀。

  且说秋,在所有北方人眼里,它是一个悲伤到无可言说的季节。片片黄叶随风飘荡,一层层铺在地上,往往能让人联想到自己面对命运时的无可奈何。可同样,面对秋,每个人也有不同的想法。史铁生想到的是凄冷、悲伤。母亲却认为秋也不失为一个好季节,美丽的菊花盛放,与佛岭花海迥异,它们是自由与潇洒的,一生豪气。

  也许,是年轻的时候,永远也理解不了生活有多么艰辛,也不了解活着有多么幸运。所以常能听见了类似“何不食肉糜”之类的话。有时会想,生活一直是艰难还是只有年轻时如此,我想一直都是,又怎能轻生?就算生活所有不幸都降临,这个世间也总是会有东西值得我们去珍惜,努力去改变。与艰辛无关,这便是作为一个人存在最根本的标志。

  同样,“子欲养而亲不待。”时光不等人,莫要待故人已去,才忆起对她(他)的亏欠。“可做乌鸦反哺乎?”只有珍惜当下。才能不留遗憾。

  记得网上曾有这样的新闻:一个儿子同母亲发生了争执,由私家车中下来,从马路飞奔而过,母亲追赶不及,儿子纵身跃下立交桥,当场毙命,母亲得见此状,以头抢地。其形状之惨烈,不忍直视。

  对于这位母亲的遭遇,我是抱以极大的同情的。得以见“好好活着”的重要性。忍不住去猜想,这个孩子倘若灵魄尚存,得见他母亲因他的死亡如此悲痛不堪忍受,他跳下去的时候,会不会就不那么痛快,而是哪怕有一丝丝的犹豫呢?

  “乌鸦尚可反哺”,人却不可如此。任何时候皆要关心父母,身为人子,岂能作自私者也?母亲如月光,洒落在我们身上,吾回报以星光,积沙成塔,聚少成多。如果有一天,还有一种爱尚且存在的话,我坚信,一定是母爱!

  阳光暖身,菊花缤纷,母爱时刻回荡。

  母爱是人类的天性,是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伟大的感情。但远远不是任何一个承受母爱的儿女都能一样深切地感受到的。不能感受爱的.心灵一定不会去爱,能感受爱的心灵在感受的同时就是一种对爱的回报。就像那多彩的菊花一般,人生也要活出缤纷的色彩,让我们正视自己的世界,打开内心世界,就像那五颜六色的菊花一般,勇敢地绽放自己。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希望自己能够拥有一台时光机器。从一个时空穿越到另一个时空,来一场奇幻的时光旅行,那一定很刺激吧!可是,离开熟识的现实,来到一个陌生的时空,真的有勇气和能力去面对所有未知吗?

  这本书讲述的便是这样一个在时空穿越中拯救友谊,产生蜕变的故事。珍妮与秋天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珍妮安静、柔弱、有耐心,喜欢一切可预知的事情。秋天则聪明、活泼、有主见,对未知的事物充满好奇。一天,她们相约去骑马,当珍妮乘坐旧电梯去秋天家时,她发现自己来到了未来的一年:秋天家遭遇巨变,活泼的秋天变得颓废,她的父母沉浸在痛苦中无法自拔。这场让人措手不及的时光旅行带给她的不是有趣,而是苦恼与困惑。珍妮既想逃离这一切,又不忍心看着家人与朋友遭受痛苦,只能在两个时空中反复穿梭,寻找真相。

  这时,同样被时间困住的'史密斯夫人说出了旧电梯的秘密。找到穿越的原因后,珍妮决定解决眼前的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一个——她要回到过去,回到悲剧发生的时间点,并阻止它。但旧电梯突然消失,珍妮被困在了未来,她与秋天的关系也陷入了僵局。就在珍妮想要放弃时,史密斯夫人说过的话在她耳边响起:“不要被动地接受既定的生活,对任何事情都要有存疑的态度。永远尝试做不可能的事,要勇敢。”

  在巨大的挑战面前,那个一向安安静静的珍妮不见了,她勇敢地握住了命运的方向盘,回到所有不幸发生前的那一刻……珍妮可以挽回那场悲剧吗?她与秋天的友谊还能像之前那样稳定吗?

  翻动书页的那一刻,我强烈地感受到一个柔弱、自卑、腼腆的女孩蜕变成一个勇敢而坚强的女孩,不再被动地听他人的指挥,而是敢于听从自己的想法,并勇敢地做好每一件事。那份勇气,那份坚定,正是珍妮成长路上重要的痕迹。

  在这本充满悬疑与感动的小说里,一切皆有可能。那部具有魔法的电梯,不仅带着珍妮通往了未知的一年,更引领她通往了灵魂的深处——探索那个正在成长的自己,懂得时间与友谊的珍贵。无论是否有时光机,无论魔法是否存在,人生最重要的,是学会自己掌控未来——用自己的智慧、勇气和爱。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