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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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 1

  鲁迅先生的《故乡》,透露着他对故乡的怀念,却又另有一番味道。让我感到有些感动,又有些凄凉。

  本是久别重逢,可那些美好的回忆终究只能成为回忆。记忆里的闰土,夏天在海边拾贝壳,在潮汛时看鱼儿跳。戴着项圈,拿着钢叉,向猹刺去……而再见闰土,他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脸上爬满皱纹,眼睛周围涨得通红。他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棉衣,手又粗又笨,已经裂开,像是松树皮。更令迅哥儿吃惊的是,他见到他,第一声就是“老爷---”,显得那么生分。这让迅哥儿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因为鲁迅知道,他与闰土之间,也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墙壁”。

  闰土作为穷苦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风霜,受尽岁月的折磨,让我体会到了封建社会劳动人民的辛苦。为生活所迫,受压于生活,却又无可奈何。鲁迅先生怀念小时候和闰土之间的那种纯真,没有间隔,但是生活不饶人,他们再也回不到小时候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

  鲁迅在《故乡》的写作中,用了对比手法,幼年的闰土那样活泼好动,而成年的闰土,却是比以前要苍老,与鲁迅也变得疏远了。这一对比,更让我觉得深深的悲哀。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黑暗的制度底下,人与人之间,甚至是好朋友之间,也会因为封建阶级关系,渐渐形成一堵厚厚的墙,谁都无法逾越。我悲凉的心绪,也像《故乡》中,那个阴晦的天气,呜呜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空,萧索的荒村……

  读了《故乡》,我似乎有些明白,鲁迅先生为何弃笔从戎。因为最严重的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心理的疾病。治好真正的根源,才有挽回的余地。当时中国劳动人民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精神愚昧,令人可悲。人民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再加上*****派的攻击,人民处处受压迫,可谓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鲁迅先生希望社会不再黑暗,希望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于是他拿起他的笔作为武器,与封建思想积极斗争!

  我又想到,生活在现代的我们多么幸福。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所以要好好学*,才能更好的报效祖国!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 2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明白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述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样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述能够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完美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不明白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此刻,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 3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个性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 4

  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勇敢的化身。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与狗狗有关的故事书——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猎犬老丹和小安的故事至今让我感动。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主人公是小男孩比利,他生活在奥沙克山区。比利从小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但这个梦想对家境贫困的他而言有点遥不可及。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比利辛苦地去赚钱。两年后,他终于如愿以偿,买下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和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感情深厚,把它们都训练成了优秀的猎手,而且还获得了比赛的金奖杯。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为了保护小主人,老丹和小安勇敢地与狮子搏斗,并打败了狮子。不幸的是,老丹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深情的小安则在老丹的坟墓上绝食离去。

  读完这本书,主人公比利和猎犬之间的深厚情谊以及猎犬对主人的忠诚,让我深受感动。原来,人和动物之间也是可以建立深厚感情的,也是可以相互帮助、和睦相处的。这个故事不禁让我想起了我家的狗狗吉吉,遇到困难时,它也可以勇敢地保护我。

  吉吉是一只柯基犬,两岁多了,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我非常非常地爱它,还把它认作了自己的妹妹。我们之间有许多故事,其中一件让我印象最深刻。

  在去年10月的一天,我带吉吉去解便,小区的另一只狗狗也在附*解便。那只狗,是小区最爱咬人的狗,上次外公就曾被它咬伤。突然,那只狗向我跑来,张开大口,我一时惊慌失措不知怎么办。就在这时,*时胆小如鼠的吉吉冲到我前面,跟那只狗狗决斗起来。只见吉吉一下跳到那只狗狗的侧面,用头一顶,那只狗狗就被撞到了墙上,一直“嗷嗷”叫。从那以后,那只狗狗见到吉吉,就只能绕弯走了。

  很早以前,爸爸就给我讲过,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不仅勇敢,而且对主人非常忠诚。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忠诚”的深刻含义,老丹和小安是比利的忠诚卫士和朋友,就像吉吉和我一样。今后,我会更加关爱吉吉,做彼此忠诚的朋友,相互帮助,不离不弃。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 5

  金秋的午后,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微微的秋风拂过,带来一丝淡淡的桂花香,我久久地沉浸在《故乡》之间······

  穿过时空隧道,我仿佛看见了那个聪明伶俐、勇敢机智的少年闰土:他手握钢叉在瓜田里来回巡逻,皱紧眉头;他身穿棉衣在灌木丛边等待鸟的到来,一声不吭;他漫步在沙滩边寻找美丽的贝壳,笑容满面。闰土的见多识广令鲁迅为之感叹“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对少年闰土的怀念,令鲁迅对儿时的故乡满是憧憬,他渴盼能有机会走出高墙,去接触大自然,去经历那些希奇古怪的事情,他不愿意做一个永远坐井观天的人。文中最后一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令我感慨万千。

  《故乡》,我深刻体会到,一个人要想有所成就,必须开拓视野、勇于实践,才能拥有像少年闰土那样的见识。

  但是现在,很多青少年都沉迷于网络游戏,他们不看经典名著,整天玩一些与名著毫无关联,打打杀杀的游戏,如胡莱三国、梦幻西游······作业乱做,第二天到了学校还三五成群地议论,上课也在想着昨天的游戏。他们完全被游戏吸引住了,仿佛游戏里的人物就是自己,他们心中所有的希望就是完成游戏里的任务。不知不觉中,他们成了现代化的井底之蛙,电脑成了21世纪的高墙,阻碍了视野,影响了成长。

  现在的我们,正是花样年纪,正是心中有十万个为什么的年纪。我喜欢随父母行走于山水间,感叹大自然的神奇;我喜欢花上大把时间和显微镜相伴,研究微生物的世界;我更愿意飞奔于运动场,在棒球的击打中探索潜能。我要和我的同学们一起,做善于探索未知道路的人,放飞梦想、拥抱未来,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出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路。

  我期盼,20年后重回故乡,今日的活泼少年,都成了明日的栋梁之材,我们畅谈天下、怀念往昔。一阵风吹过,淡淡的桂花香,仍是那么熟悉。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 6

  我的故乡有个挺雅的别号——茅儿荡。有谚云:“茅儿荡,茅儿荡,十年就有九年荒。蛤蟆撒尿也成涝,一下大雨水汪汪。”其自然条件之恶劣是可想而知的了。可是,我家的竹园却长得十分繁茂——因为我家地势较高,更因为爷爷的悉心照料。

  竹园紧依我家那座西朝东的茅屋背后,里面的竹子高大粗壮,简直像一棵棵小树。我们在几棵竹子间网上绳子,就成了一张不错的吊床。夏日的中午,我们几乎都在这种吊床上度过,而爷爷奶奶他们,则各搬一张宽条凳,在竹荫下消暑解乏。

  春天,竹笋破土而出,那鲜嫩的笋子就成了我们的美味。疏笋的工作都是爷爷进行的。在爷爷的精心疏理下,竹园越发显得疏密有致,越发旺盛了。新竹蹿得很快,转眼就超过了屋脊,那曾呵护了嫩竹的竹衣自然也就掉下来。竹衣宽大而柔韧,是做斗笠的绝好材料。“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时节,村里的条条阡陌上,都会移动着一顶顶漂亮的新斗笠,为宁静恬美的乡村*添了一份靓丽。

  竹园是爷爷的骄傲。竹子的用处很多。亲戚和乡邻但有用竹子之处,只要和爷爷说一声,爷爷便乐呵呵地提着那把磨得只剩一半宽的砍刀,按来人的要求砍出竹子来。园里的哪根竹子该什么时候派什么用场,爷爷早就心里有谱儿了。在我的记忆中,园里的竹子从未卖过一分钱,它们都成了一个个亲情和乡情的使者。

  每有亲朋登门,就着色香味俱全的竹笋炒鸡蛋,听着竹园“沙沙”的乐音,看着窗外婆娑的竹影,闻着竹子的阵阵清香,喝着自酿的竹叶米酒,那是爷爷谈兴最浓的时候。宾主其乐融融地交谈,不时夹着爷爷爽朗的笑声,那是一幅令人心醉的风俗画。它,已经深深地印入了我的心田,融入了我的血脉。

  爷爷现已过世,茅屋和竹园也早已不复存在。可是,浓浓的乡情和如饴的亲情却始终召唤着我,使我不至走得太远。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 7

  这是一本令人感动的动物小说,它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充满了爱的故事。

  刚看到书的封面,我对书的书名感到十分奇怪。于是,我怀着这个问题,抱着弄明白故事的意志,读完了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是小男孩比利,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得到两只浣熊猎犬。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他把猎物卖给钓鱼人,在山里寻找浆果。经过两年的漫长时间,比利终于得到了两只属于他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成功地训练了两只猎犬,但是在他们成功的背后,他们付出了许多努力。老丹和小安是一对组合,老丹的勇猛和小安的机智融为一体,使它们在捕浣熊的比赛中取得了冠军。在一次跟山狮搏斗中,老丹为了保护它主人——比利,而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读着读着,我的眼眶湿润了,我被老丹的行为深深地感动了,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画面:老丹正和山狮互相撕咬着。我真希望老丹能勇敢地站起来,但是,老丹却牺牲了。小安十分伤心,绝食而死。最后,在老丹和小安的墓之间,长出了一株红色羊齿草。传说,红色羊齿草生长的地方是神圣之地,因为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羊齿草的出现表明他们得到了永生。我忍不住在眼眶中打转的泪珠,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是为了猎犬和比利而难过,是因为美好的结局而高兴。

  人与动物也是有情感的。在乡下奶奶家,有一只小狗,它的身体是黑色的。它十分温顺,有时还会舔我们的脚呢。记得有一次,我们要回杭州了,它便从它的“小房子”中走出来。它的嘴里叼着一些塑料袋,慢慢地跟在我们的背后,然后把袋子放在地上,还摇摇尾巴,好像在说:“这些袋子给你们装东西吧!”它默默地目送我们上车,直到我们消失在它的视线里。等我们走了,它才慢慢地走回家。

  读完这本书,我坚信:动物也有跟人类一样的情感,动物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因为,那老丹和小安之间的红色羊齿草给了我们答案。但是,我们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动物,让动物们快乐地成长。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 8

  有两只狗,它们可以舍弃生命保护自己的主人,它们的名字分别叫做老丹和小安。我翻开这本书,故事的内容让我时而紧张,时而感动!

  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和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患难与共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但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但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因为老丹的死,也不愿再独活于世……

  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读完这本书,我为之深深震撼!为那一份情感的真挚,为那份情感的纯洁!

  其中的一个情节让我深深铭记:在一次打猎中,天空忽然下起了暴风雪,老丹和小安追踪猎物,消失在雪地中。比利他们非常着急,在风雪中寻找,渐渐地,其他人决定放弃寻找,但是比利不愿放弃自己的朋友。最后,他们冒着生命危险,终于发现了老丹和小安。这个情节让人感动,比利与两只猎犬的情义那么深重,老丹和小安为了主人,历尽千辛万苦也不愿放弃猎物;小主人为了两只爱犬,哪怕危险也不放弃寻找,即使是他一个人,也要把它们找回来。这样的情义可以穿越生死的距离,怎能不令人动容?

  他们之间的深厚友情让我想到一部电影:《忠犬八公》。故事讲的是帕克与八公之间的深厚友情。八公每天都会在车站上等候帕克,但是在一次上学时,帕克因突然心脏病发作去世了,再也没有回到那个车站。但是八公却依然每天都在车站上等待、凝视。夏天到秋天,八公依然风雨不变,直到它去世。这样的狗的确称得上“忠犬”!

  动物也是有感情的,特别是狗,它们会对主人一心一意,会对主人不离不弃,会对主人忠心耿耿,这样的它们,怎能不令人喜欢呢?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值得一看!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 9

  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人类与狗狗之间发生过许多伟大的故事,不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明、勇敢、还是八公的忠诚与坚守,都深深地震撼着人们的内心。这个暑假,我又读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戚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拥有两只属于自己的浣熊猎犬是男孩比利是大的梦想。可是这个梦想对于贫穷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没有人认为它可以实现,包括比利的父母和妹妹们。但是,比利却下定决心要靠自己的力量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只要能够赚到不起眼的几个美分,他都努力去做,好无怨言。每天的老累让他疲惫不堪,却从不轻言放弃。时间一天天流逝,比利终于在两年的努力之后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两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并且成功的训练了它们,老丹和小安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它们每天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和选美比赛的银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荣誉。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为了保护主人,那毛茸茸的耳朵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皮两边的助骨被利爪抓开,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遍布全身。我停了下来,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事与愿违,老旦牺牲了,可爱的小安失去了伙伴,也不愿活下去。

  在他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她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之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他们都能为自己的家人和伙伴奉献出宝贵的身命,天是为他们播撒羊齿草的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 10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故乡》。这本书是由著名作家鲁迅写的,书中有很多精彩的故事:由著名白话文《狂人日记》,还有著名小说《阿Q正传》,而令我最欣赏的,便是新编小说《奔月》。

  《奔月》这个故事,主要写的,不是嫦娥,而是她的丈夫后羿的故事。它没有赞扬后羿的功绩,而是续写了他的婚后生活。

  后羿的婚后生活,十分艰苦。因为长期的大量捕猎,最后只剩下了乌鸦、麻雀等小鸟。因此,后羿一家只得餐餐吃乌鸦炸酱面。为此,妻子嫦娥经常白眼儿他,除了家人外,大家几乎要把它忘记。我觉得,后羿现在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同时,我也觉得后羿十分可怜,因为他每天几乎不吃早饭就去打猎了,而给他的回报却是几匹老乌鸦;回到家里,他还要受妻子的埋怨和白眼儿,他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苦不堪言”。后来,他的弟子逢蒙又在外造谣,竟说九个太阳是他逢蒙射下的。后来,他又出去打猎,结果误伤了老太婆的黑母鸡。老太婆硬让他赔,还问了他是谁。后羿说,他就是射日英雄。老太婆听过了逢蒙的造谣,自然不信后羿,不仅把后羿骂了一顿,又让他赔十个炊饼。看到这里,我真是义愤填膺,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后羿,赔了炊饼又挨了骂,心中无比失落。

  后来,那个老婆子把黑母鸡给了后羿也答应用十个炊饼来交换。这下,我心中的不满情绪总算减轻了一些。

  正当后羿带着黑母鸡回到家时,他的妻子嫦娥却不见了。后羿惊慌无比,马上差人去找,折腾了半天,后羿才知道:原来是妻子不想再过这样的生活,吃了法师给他的仙药,去了月亮。接着,后羿便心痛不已。我也为后羿伤心,因为他的弟子忘恩负义,妻子背信弃义,人们将他淡忘。我相信,现在他的心也是落寞、疲倦的了。这也许就是一个英雄的悲剧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时,心中涌起的是一种凄凉。同时,我也品尝了一个人一生的苦与难。我也懂得了什么叫背信弃义,什么叫忘恩负义,在这时,我的心灵也在文学的魅力中受到了洗礼,得到了人生真谛的升华。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汇总10篇扩展阅读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汇总10篇(扩展1)

——故乡鲁迅读后感优选【10】篇

  故乡鲁迅读后感 1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

  “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

  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

  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

  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作

  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故乡鲁迅读后感 2

  文中的杨二嫂又是个怎样的人呢?从全篇来看,二十年以前的她,曾经是一个拥有“豆腐西施”美名的女子,也是一个拥有很高修养的`女子。但二十年后呢?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都认不出来。而对于她的样子,鲁迅也只

  找到一个形容词――“圆规”。不仅如此,她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有美丽的姿态,但是唯独她那对美的追求还保留着。她有着当时社会中代表的特征形象――自私、尖刻、贪婪、势力、爱搬弄是非的小市民。

  而水生和宏儿这两个孩子,大概就是这个社会中唯一的希望。相比较而言,鲁迅的希望似乎非常遥不可及――为让人民从这种麻木不仁的社会中走出来。的确,这种愿望对于鲁迅一个人来说,实在是力不从心,很难实现。

  所以,读了《故乡》之后,我要更加珍惜如今优越的社会生存条件。让自己不懦弱,与任何人都是*等相处,也要努力学*,让我们整个国家和社会更向前迈进一步。

  故乡鲁迅读后感 3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鲁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鲁迅读后感 4

故乡读后感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的时候离开家乡,20年之后你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风景呢?当你遇到你的儿时伙伴时,他/她又是怎么一副脸色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而我国的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然而在他长大之后他便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鲁迅幼儿之时,在他们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让鲁迅先生认识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他叫做闰土。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是他拥有鲁迅儿时所为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在闰土的口中,鲁迅先生听见了一些他所未知的东西。在鲁迅的心中,闰土是自己的偶像,是一位勇敢机智的农村少年。然而鲁迅当时却没有想过在自己长大的时候,闰土会变成什么样子?20年后鲁迅先生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样子几乎完全不相信。自己儿时的朋友-闰土,已经是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一点也不想儿时的活泼和机灵,一见到鲁迅,就下跪叫老爷。这样大的反差,实在是让我难以置信,在世代推进下,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人们的`侵犯下和**的无能下,人们过着悲惨的生活,而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在文章的最后一自然段中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

  故乡鲁迅读后感 5

  鲁迅的文笔就是这样。如一把利器,刺破了社会的黑暗,笔笔流露出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跟随着这力道的文字,我们走进了那个时代……

  第一天,杨老师刚讲过《少年闰土》,我便对这文章起了兴趣,一定要看个究竟,回家后,就找老爸,拿出那本《鲁迅全集》细细品读起来……霎时,那个紫色圆脸、项带银圈的阳光少年浮现在我眼前,他带领着鲁迅去享受童年……每一次的拾贝,每一次的捕鸟,每一次的看瓜,都那么鲜活,有趣……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不过水生与宏儿不是一样无话不谈吗?!不是还有这纯真的友谊吗?但愿,他们永远这样,不要重蹈覆辙……

  故乡鲁迅读后感 6

  文中的杨二嫂又是个怎样的人呢?从全篇来看,二十年以前的她,曾经是一个拥有“豆腐西施”美名的女子,也是一个拥有很高修养的女子。但二十年后呢?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都认不出来。而对于她的样子,鲁迅也只

  找到一个形容词——“圆规”。不仅如此,她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有美丽的姿态,但是唯独她那对美的追求还保留着。她有着当时社会中代表的特征形象——自私、尖刻、贪婪、势力、爱搬弄是非的小市民。

  而水生和宏儿这两个孩子,大概就是这个社会中唯一的希望。相比较而言,鲁迅的希望似乎非常遥不可及——为让人民从这种麻木不仁的社会中走出来。的确,这种愿望对于鲁迅一个人来说,实在是力不从心,很难实现。

  所以,读了《故乡》之后,我要更加珍惜如今优越的社会生存条件。让自己不懦弱,与任何人都是*等相处,也要努力学*,让我们整个国家和社会更向前迈进一步。

  故乡鲁迅读后感 7

  今天,我读了我国有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写的短篇小说《故乡》,看完后,我有无尽的感想,那个活泼可爱的海边农村少年闰土,那个为生活麻木生活着的章闰水,那个说话直言直语地林祥嫂,在我的脑海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故乡》这篇短篇小说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二十年后回到故乡,见到闰土后大吃一惊——闰土早已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童年那种稚气、活泼了,引起鲁迅的深思,也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觉得,现在我们虽然是共同坐在一个教室里读书,似乎没有任何差别,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迟,十年后,不!五年后,我们就会出现明显的'分歧,有的开始为生活奔波,有的走进了高中门。想走哪一条路,就靠现在——六年级的自己!六年级是小学毕业班,是最美最关键的一年,为初中打好基础,初中学不好,你肯定考不上高中,考不上高中,你就比更别想进大学的校门了,实际上就比人家矮了一大截了。

  这篇《故乡》,使我受益无穷,鞭策我前进,我决定在这一年里,更加努力学*,争取更大的进步,为以后的人生道路垫好基础。

  故乡鲁迅读后感 8

  中国有个很温暖的成语,叫落叶归根。漂泊了一生的人,到了垂暮之年,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过那种享乐于田园生活的恬淡、闲适生活,是有多少人求之而不得的啊。就像作者,自此一别,已是一生。就像无根的浮萍,就算再自由,能游遍千山万水,也始终没有一个最终的归宿,能让他由身到心安定下来。

  “苍黄的天底下,远*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那了无生气,死气沉沉的,是他牵挂了几十年的故乡么?那在远离家乡的日子里,支撑着他的,对故乡的思念,丝丝温热的牵挂,被那阴冷的风一吹,便渐渐冷下去,一点一点断开,最终断成毫无关系的两半。在风下飘摇着。苍黄的天,向老人惨淡的脸色,静静地,冷酷的,束手无策地,看着村庄,一点一点的变得萧瑟。岁月最绝望之处,也就在于看着自己最牵挂的东西,一点一点在眼前衰老下去,了无声息,以至于人们发现不了。当时间将发梢染上已成淡淡的白色时,记忆中的乐土,却再也回不去了。

  “我接着便有许多话……但总觉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子里回旋,吐不出口去。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表情,动着嘴唇,却没有做声。”欢喜和凄凉这两个词用得真是好,是自己日思夜想的人站在面前,却相顾无言。当初儿时的单纯的快乐,已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欢喜的是再一次相见,凄凉的也是再一次相见。那么多年的.疏离,身份的变化思想的差异,已形成一道厚厚的透明屏障,虽是看不见却也确实挡在二人之间。对方已不再是那个阳光快乐的少年,而

  自己也不再是那家境殷实的少爷。这时想起来,他们的回忆那么单薄,仅仅几次见面,却因向往彼此的生活而被牵绊住。那种伸出手,挽不住的美好,就这样溶入岁月的洪流。

  “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渐渐远离了我……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我知道我在走我的路。”少年时的闰土,中年时的闰土,美丽的杨二嫂,尖酸的杨二嫂,故乡的老屋,统统远离了他。这缘分已随着渐行渐远的路,流水,慢慢逝去。如一根本已淡淡牵持着的线,被这岁月,慢慢磨断,只剩下了断了的支离破碎,在两端摇晃,在不能安定,再不能相遇。他还得写他的文章,激国人的愤慨,等回到北京,这牵持就真的断了吧,他还得走他的路。他背负着,不仅仅是他自己的责任,还有唤醒国民的义务。这条路,尚未有人去开辟,只能由他去开辟,两旁的荆棘再次人,也得走下去。走的人多了,就变成了路。

  故乡鲁迅读后感 9

  我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鲁迅读后感 10

  文中的杨二嫂又是个怎样的人呢?从全篇来看,二十年以前的她,曾经是一个拥有“豆腐西施”美名的女子,也是一个拥有很高修养的`女子。但二十年后呢?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都认不出来。而对于她的样子,鲁迅也只

  找到一个形容词——“圆规”。不仅如此,她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有美丽的姿态,但是唯独她那对美的追求还保留着。她有着当时社会中代表的特征形象——自私、尖刻、贪婪、势力、爱搬弄是非的小市民。

  而水生和宏儿这两个孩子,大概就是这个社会中唯一的希望。相比较而言,鲁迅的希望似乎非常遥不可及——为让人民从这种麻木不仁的社会中走出来。的确,这种愿望对于鲁迅一个人来说,实在是力不从心,很难实现。

  所以,读了《故乡》之后,我要更加珍惜如今优越的社会生存条件。让自己不懦弱,与任何人都是*等相处,也要努力学*,让我们整个国家和社会更向前迈进一步。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汇总10篇(扩展2)

——看见读后感800字汇总10篇

  看见读后感800字 1

  在《看见》一书中柴静写了她在十年前当直播主播时的采访每个故事的始末。也是她当直播记者酸甜苦辣的经历,她从自己当记者开始写起:别当了主持人就不是人了;那个温暖的跳动就是活着;双城创伤;我们终将浑然难分,像水溶于水中;沉默在尖叫;山西,山西;我只是厌恶屈服;许多事情是有人相信才会存在;真相常流失于涕泪交加中;只求了解和认识而与;新旧之间没有怨讼,唯有真与伪是大敌;事实就是如此;真实自有万钧之力;只听到青绿的细流声;逻辑自泥土中剥离;无能的力量;采访时并邮件的互相探问;不要问我为何如此眷恋;陈虻不死。

  从这些事件中使我懂得做事要真实,要实事求是,评论事情要客观,要站在对方的角度理解和宽容别人。

  用《看见》书里的话来自省:宽容的基础是理解,你理解吗?宽容不是道德,而是认识。唯有深刻地认识事物,才能对人和世界的复杂性了解和体谅,(快乐的元旦作文)才有不轻易责难和赞美的思维*惯,永远与真实站在一齐。让我们从此刻开始,更多的试着去理解周围的人和事、理解这个世界。

  透过读柴静《看见》一书的点滴感悟:生活中最勇敢的事莫过于,看透了这个世界,却依旧爱着它;有时候,你把什么放下了,不是因为突然舍得了,而是因为,任性够了,成熟多了,也就明白,这一页该翻过去了;一个人良好的自我认知来源于对自己生活和情绪的掌控,来源于乐天知命的智慧和自信从容的内心……让我们在工作、家庭、社会都要担当的压力下,做到内心坚强,少一点抱怨,多一点理解,少一点猜忌,多一点宽容,少一点浮躁,多一谈定,少一烦恼,多一点快乐!因为,一个人快不快乐幸不幸福其实是由自己主宰和内心决定的!正如柴静理解的幸福:即使开着破车只要前行就好!

  胡适说:“给你自由,你不独立,仍是奴隶。”学会独立思考,能够表达看法,但不偏激。能了解事件背后的本质,能包容别人的观点,客观公正的评价。学会反思,在反思中去建立属于我自己的认识事物的坐标系,这也许就是我从这本书中学到的。

  看见读后感800字 2

  柴静,央视知名记者、主持人。

  相信如果柴静小姐抛开电视节目的话,大概会是个出色的文字记者。《看见》这本书,人物鲜活,故事真实,感情质朴,细节动人。一本400多页厚实的书,分两次竟可以读完,这也许得益于她的文字写得踏实,没有戾气。

  何为戾气?就是不满、忿忿不*、攻击式的利剑。

  不同于尖锐的政治时事记者,看柴静的文章,不会有太多让你感到不适的地方。客观地来说,读这本书,就像是带你浅浅地经历她在央视工作的十年,十年中她用肉眼所看见的毕生难忘之场景。

  《看见》并不是零零散散的故事或片段,而是一个人所经历的真实的十年。柴静的新闻始于生命,最终也回归生命与人生的思考。2003年的“非典”让她最直观看到死亡与生命,以及人在死亡面前最真实的态度。如果说一个人没有看过生命如何消亡,他就无法真正理解人或者生命。陈虻是柴静在新闻中的引导者,他的逝去,让三十而立的她再次思考生命与人生。

  书中的这十多个故事,并不是刻意挑选,也不是那些最轰动的节目,而是每一个故事之间都被一种叫做“理解”的东西串联起来。每个人的人生都是被其他人影响的过程,而人真正的成长来自于自己的经历,也来自于对经历的理解。看见他人的人生,其实也就是看见自己。

  用柴静同事王开岭的话来说:“做新闻,就是和这个时代的疾病打交道,我们都是时代的患者,采访在很大程度是病友之间的相互探问。”

  用柴静自己的话来说,“当一个人关心别人的时候,才会忘记自己。”“理解的基础是感受。人能感受别人的时候,心就变软了,软不是脆弱,是韧性。”

  400多页的书,也没上几张个人照片,弄几个名人;不写八卦、不扯段子、不摆朋友录;不肯将就成文,篇篇使劲全力,满心满意都在纸上。凭自身的采访经历,事后反思,连缀成篇,看似“小”,实则写的正是那个大大的中国,和中国的人。

  看见读后感800字 3

  《看见》发布六年后,我终于在室友的驱动下翻开了这本书。

  一周时间,我翻了*两百页,这可能远不及你的阅读量,但我得向你坦白,这已经是我最快的阅读速度了。旁人眼里的中文系学生是热爱阅读的,我是个例外。我不喜欢读书,尤其是被翻译过来的外国文学,那些奇奇怪怪的句子实在令我感到莫名其妙,因此,我的许多被迫买来的外国文学书籍都逃不开被抛弃在书桌一角的命运。

  在看了三节内容之后,我从寝室床上扑腾而起,冲着室友喊:“怎么办?!我好喜欢柴静啊!”“你有毒啊?”室友这样回复我。她们早就*惯了我的神经质。

  说得没错,我深中这本书的毒,连我自己都佩服我自己,居然可以坚持读下去。看到这本书的一半,我就迫不及待的从网上找了有关柴静采访和演讲的视频,看完之后,我心里的那个声音越来越清晰了:我好喜欢柴静!真的。

  和书名一样,柴静将她记者生涯中真真切切看到的东西写进了书本。她的经历是对她的一种独特的历练,面对种种,她的表现让我肃然起敬。从她个人来讲,我很佩服柴静。在央视,巨大的工作量,领导对片子的严审,采访中存在的问题都没有让她放弃留在央视,而是凭着一股子倔劲儿让她逐渐在新闻这一行声名鹊起。作为记者,她很专业,采访的问题层层展开,问题间蕴藏的严密逻辑让她向真相靠*。更让我感到惊讶的是,这么瘦削的一个人居然大着胆子走进了非典病房,揭露环境污染的现状,关注同性恋以及被家暴的女性,一个个尖锐的话题都是对她的考验,因为这当中的风险未可量也。我发现她已经做了超出记者本职之外的事情,因为她有一种悯人的情怀。

  柴静就是这样一个人,作为普通人,她有被文静外表遮盖的刚毅和执着,作为记者,她始终站在离新闻最*的地方,力图还原真相。

  我和《看见》之间隔着六年的距离,我与书中的柴静似乎相见恨晚,柴静满足了我曾经对记者的期待:挂着记者证在众多镜头前向新闻办公室发言人提问,能采访像周星驰、李连杰那样的大咖,能气定神闲与受访对象侃侃而谈,始终奔跑在新闻第一线……如果我能早点遇见,此刻我的身边又会是另一番风景吧。

  看见读后感800字 4

  同为教育工作者,读完沈丽新老师的《让学生看见你的爱》,感受到了沈老师充满爱心的教育教学理念,从中受益匪浅。

  老师经常被比作灌溉培育祖国花朵的园丁,事实上每一个孩子从牙牙学语到长大**踏上社会,老师的教育对之的影响是持久而深远的,在这个过程中,孩子把老师当成绝对的权威,而老师也应该给予孩子爱与尊重。

  有一个心理误区是“我这都是为了你们好”而不顾方式,当对方是一个孩子或一群孩子的时候,“为了你们好”这个目的就需要采取合适的方式方法,“你们应该怎么做”太简单粗暴,“你们如果这么做,会很好,为什么”,这就是用爱与尊重来填充。

  在这个过程中,老师给予的,也就是学生学到的,教书育人,并行不悖。

  沈丽新老师提及了指导学生尊重每一个人的正当职业、表达方式、私人空间,其实也就是对学生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完善补充,并不限于此,只要是***,我们都可以自由发挥,去引导、教育学生。

  在他们还是孩童的时候,心智还不成熟,喜欢玩耍,注意力没办法长时间集中,等等,作为老师,我们不应该一直用批判的眼光去看,而是要同时用探索发现的眼光去找到这些孩子的闪光点,爱是鼓励、是包容,是教育的本质。

  就美术课堂而言,有的学生造型能力强,有的学生空间感比较好,还有的学生色彩感知力这方面特别突出,对每个学生的长处给予鼓励,才能让孩子建立起自信,对课堂建立起兴趣。

  毕业多年之后,有的学生记住的是老师的微笑,有的学生记住的是老师的拥抱,有的学生,记住的是老师一句温暖的鼓励,当我们老师能做到温情、善意、敏感、理解、尊重、呵护、体谅、专业和自省,学生们一定会对我们发自内心的敬爱,我们的爱一定能让学生看见,并长久地在学生的眼中、心中留存。

  看见读后感800字 5

  《看见》发布六年后,我终于在室友的驱动下翻开了这本书。

  一周时间,我翻了*两百页,这可能远不及你的阅读量,但我得向你坦白,这已经是我最快的阅读速度了。旁人眼里的中文系学生是热爱阅读的,我是个例外。我不喜欢读书,尤其是被翻译过来的外国文学,那些奇奇怪怪的句子实在令我感到莫名其妙,因此,我的许多被迫买来的外国文学书籍都逃不开被抛弃在书桌一角的命运。

  在看了三节内容之后,我从寝室床上扑腾而起,冲着室友喊:“怎么办?!我好喜欢柴静啊!!”“你有毒啊?”室友这样回复我。她们早就*惯了我的神经质。

  说得没错,我深中这本书的毒,连我自己都佩服我自己,居然可以坚持读下去。看到这本书的一半,我就迫不及待的从网上找了有关柴静采访和演讲的视频,看完之后,我心里的那个声音越来越清晰了:我好喜欢柴静!真的。

  和书名一样,柴静将她记者生涯中真真切切看到的东西写进了书本。她的经历是对她的一种独特的历练,面对种种,她的表现让我肃然起敬。从她个人来讲,我很佩服柴静。在央视,巨大的工作量,领导对片子的严审,采访中存在的问题都没有让她放弃留在央视,而是凭着一股子倔劲儿让她逐渐在新闻这一行声名鹊起。作为记者,她很专业,采访的问题层层展开,问题间蕴藏的严密逻辑让她向真相靠*。更让我感到惊讶的是,这么瘦削的一个人居然大着胆子走进了非典病房,揭露环境污染的现状,关注同性恋以及被家暴的女性,一个个尖锐的话题都是对她的考验,因为这当中的风险未可量也。我发现她已经做了超出记者本职之外的事情,因为她有一种悯人的情怀。

  柴静就是这样一个人,作为普通人,她有被文静外表遮盖的刚毅和执着,作为记者,她始终站在离新闻最*的地方,力图还原真相。

  我和《看见》之间隔着六年的距离,我与书中的柴静似乎相见恨晚,柴静满足了我曾经对记者的期待:挂着记者证在众多镜头前向新闻办公室发言人提问,能采访像周星驰、李连杰那样的大咖,能气定神闲与受访对象侃侃而谈,始终奔跑在新闻第一线……如果我能早点遇见,此刻我的身边又会是另一番风景吧。

  看见读后感800字 6

  对于柴静最早的结识不是《看见》,而是很多年前的一个演讲视频《认识的人,了解的事》。其实这本书在我的书架已经沉睡了很久了,最*闲来无事,无意间在饭后翻了几页,便一发不可收拾读完了这本书。

  在读《看见》这本书之前,我对有关她的新闻接触甚少,只知道是一位央视的记者、主持人。当时看完这本书,给予我很大的震撼和触动,忍不住去搜索她主持的纪实类节目《新闻调查》和访谈类节目《看见》。她采访的多是边缘性、尖锐的、争议很大的人物和事件,她的语言*静理性但不失锐气,往往能一语中的,直入人心。

  于我而言,《看见》让我能有一个机会重新审视那些以前震撼我们的事,那些当时我通过电视、网络等方式知道事件大致的轮廓,如今此书看到事件的真相和始末,让我对事件的本质也有了更深刻更准确的看法。《看见》一书中叙述了十多件柴静亲身经历过的事件,整本书内容人物鲜活,故事真实,一字一句没有夸大和说教,只是很*静的不带偏见的表述着新闻事件,就像一把尖锐的刀子直刺整件事的心脏,带我们见到最深入最本质的一面,那些掩埋的真相总能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让心高高抛起,又在下一刻重重的跌回胸膛,让人不禁陷入深思。

  新闻里到底是应该关注人还是关注事件本身也或者是事件的背后?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我们要了解事件的真相,也更要去了解人。“那个温热的跳动就是活着”里非典期间随时面临着生命风险的第一线从医人员;“双城的创伤”里连续服毒自杀的孩子们;“沉默在尖叫”里长期遭受家暴后杀夫入狱的女人们;“无能的力量”里默默无闻地为农村教育事业奉献的外国人卢安克...勇于质疑、尽力挖掘真相,带着理解与尊重的将之呈现在我们面前,正是柴静在她的采访中所散发的独特魅力。在这个信息爆炸又繁杂的时代,她的新闻既保持着新闻人应有的职业操守和使命感,不带任何偏见的报道,没添加任何的个人主义色彩进去,却又偏偏充满了人味。

  最后,我想说柴静是一位有良心,敢说真话的新闻工作者,她有着犀利和敏锐双眼、坚定与坚持精神。她冷静客观,有着一颗炽热的扶持弱者的心灵,始终站在离新闻最*的地方,不怕危险,不向恶势力妥协,是一名出色的新闻工作者,我们需要这样的新闻工作者。

  看见读后感800字 7

  这是一个关于故乡、环境、经济、健康的故事。柴静讲述的是临汾,我却想到自己的家乡。

  小时候家里有一个燕子窝,早上常常被鸟儿叫醒。课本上说四季变迁,鸟儿会南北迁移,家里的燕子真的是春天来秋天去,自己常常想他们在南方是不是也有一个像我家这样的房子呢?后来去外地上学,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些燕子再也没有飞回来。

  小时候很喜欢冬天,因为冬天经常会下雪,很大很大的雪。上学的时候,从家门口开始攒一个小雪球,然后就在地上滚雪球,一边走一边滚,等到了学校,正好可以滚出一个雪人的头。每次下雪就会看到很多的雪人,我喜欢拿一些树枝插在雪人身上,一个好好的雪人往往被我搞的满目疮痍,那时候的自己真是邪恶。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雪越来越少,越来越小,记得有一年都没有下雪。

  小时候上学的路是一条土路,每到下雨的时候就泥泞不堪,非常难走。雨过天晴之后,地面的表层会被晒干,硬梆梆的,但是下边还是湿湿的泥,走上去软绵绵的,仿佛腾云驾雾一般,但是要小心,有时候表层比较薄,太过用力就直接踩到泥里去,那就回家等着妈妈骂吧。后来那条路变成了水泥路,下雨天也一样好走,但是汽车越来越多,空气越来越差。整条路上弥漫着一层灰黄色,汽车过去,是难闻的尾气味道。以前可以在路上随意的跑来跑去,现在要小心各种车辆,有时候想要走到马路对面都要等个十几分钟。

  柴静说,临汾很多地方因为挖煤地下都已经空了。我听别人说,我们那里因为挖铁也空了,国道上好多塌陷区的提醒标志。

  柴静说,临汾的地下水已经被污染了。我想起小时候自己在河里玩,沿着及膝的河水,可以走一个下午,而现在那条河已经又黑又臭,靠*一点就恶心的想吐。

  柴静说,临汾有在加强环保,但是效果不怎么样。我看到周围的工厂从冒黑烟变成冒白烟,但是大的工厂越来越多,整个城市的天越来越黄。

  我明白很多不好的事情都有很复杂的原因,指责谁或者惩罚谁,都不见得有意义。我更加明白自己无法改变家乡所发生的一切。我只能做到逃离,逃得远远的。

  第一次来到深圳,就喜欢上这个绿绿的的城市。我第一次知道原来空气可以清新,一双鞋可以穿一个月都不用擦。

  身在深圳,我常常想起家中的亲人,想起那些我记得或者不记得的同学,我想起那片灰黄的天空,那扑面而来的尘土飞扬。我也常常想起小时候那漫天的鹅毛大雪,如此的美丽动人。

  看见读后感800字 8

  《看见》这本书有三条线,中国社会的进步历程;柴静姐姐自己的职业成长史;还有与一个人的交集和对他的纪念。

  看记者写这种自传体的书,我还是第一次,我相信,只要是做记者的,并且已经成了一名名记者,文笔什么的就不用说了。书中,一章就是一个专题的采访。二十章,二十个故事。带给我们的是感动,也是沉重。这些故事并不是刻意挑选的标志性事件,也不是描绘历史的雄心。

  在大量的新闻报道里面,他们只是那些留给了作者深刻印象的人。“他们是流淌的,从我心腹深处的石坝漫溢出来,坚硬的成见和模式被一遍遍冲刷,摇摇欲坠,土崩瓦解。这种摇晃是危险的,但思想的本质就是不安。”柴静姐姐这样说道。

  书中有一张照片给我印象非常深刻,柴静姐姐蹲在地上,为一个哭泣的男孩擦拭眼泪——那是双城时间中一个失去及姐姐的男孩。这个饱受非议的镜头让很多人怀疑她是不是“表演性主持”,甚至有人因此戏称她是“新闻戏剧主义”的代表人物。

  其实,柴静表现的是最纯粹的真实,让很多不*惯真实的人感觉她不真实。这样的真实用冷漠的视角去看待,自然也就蒙上了矫揉造作的影子。之所以书中常有有这样的真情流露,因为她希望一本书是关于‘人’,而不是关于‘我’。

  十年之间,从非典、汶川地震,到家庭暴力,几乎都能发现柴静的身影,而如华南虎照、征地等刚性的调查报道她也多有制作。在书中,她作为讲故事的人,记录下淹没在宏大叙事中的动人细节,为时代留下私人的印记。

  编者按

  今天,一共推荐了五位同学对《看见》一书的读后感悟。每个人的见解,各有不同,但不变的是对《看见》这本书的肯定,对在书中的作者的肯定,她记录下淹没在宏大叙事中的动人细节,为时代留下私人的注脚。

  最后,希望大家都可以感受阅读所带来的快乐,体会文字的情感,让我们一起阅读,一起“读”树一帜!

  看见读后感800字 9

  世上的大多数人是沉默而又麻木的,他们被*俗与教条束缚着,压制着,当他们发现自己在某些方面与传统社会观念不符时,他们会选择压制,伪装,把自己拖入痛苦的深渊,而同时,又有一小部分人骨子里的挣扎的意识觉醒了,他们不甘沉默,他们不屑伪装,他们热烈的渴望着能改变现状,并为此而奋斗终生。

  在柴静的《看见》一书里,我们可以发现,她是一个真正的敢于说话的斗士,她让我们接触到了边缘人的喜怒哀乐,把他们具化成了有血有肉的形象,而不是一个沉默的符号。

  在文明的发展中,总会出现各种歧视,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以及性向歧视。

  柴静《看见》的第五章标题是———“我们终将浑然难分,像水溶于水一样。”提到同性恋者,大多数人是避之不及的,厌恶,恶心是大众的第一反应,社会的躲避把这一群体推向了边缘,很少有人敢为他们发声。

  柴静在书中写道“同性恋者就这样隐身在这个国家之中,将*三千万人,这个群体从来没有在央视出现过。”

  当柴静问张北川“您能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么多年人们总称之为他们不正常的?”

  张北川从容的说,“因为他们违背了一个非常落后的认识,这种落后的认识就是说性应该服从于生育。把无知当纯洁,把愚昧当德行,把偏见当作原则。落后,这就叫落后,是大众性文明的落后。”

  他们本身并不处于一种特殊的位置,而是我们因为偏见和歧视而把他们钉在了一个特殊的位置。

  崔子恩是极少数公开自己性取向的人之一,当柴静问他有一些东西对同性恋者来说比生命还要重要么。崔子恩回答说,爱情,自由,公开表达自己身份的空气,空间。

  他们渴望得到真爱,这并无羞耻。

  以生命的名义,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都有自由释放天性的权利。

  看见读后感800字 10

  柴静,1976年1月1日出生于山西临汾,1988年,到长沙铁道学院(现中南大学)读书,1995年,电台主持《夜色温柔》节目,1998年,到中国传媒大学学*电视编辑,并在湖南广播电视台主持《新青年》节目。

  2001年11月起担任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主持人。2003年担任《新闻调查》记者,出现在非典的第一线、矿难的真相调查,揭露一个个欲盖弥彰的谎言;2011年起担任《看见》主持人。

  《看见》是知名记者和主持人柴静讲述央视十年历程的自传性作品,既是柴静个人的成长告白书,某种程度上亦可视作中国社会十年变迁的备忘录。

  十年前她被选择成为国家电视台新闻主播,却因毫无经验而遭遇挫败,非典时期成为现场记者后,现实生活犬牙交错的切肤之感,让她一点一滴脱离外在与自我的束缚,对生活与人性有了更为宽广与深厚的理解。在书中,她记录下淹没在宏大叙事中的动人细节,为时代留下私人的注脚。

  读《看见》,第一感觉,这是一部揭开生活雾霾的书,也是一部打开心灵窗口不懈追问的书,既是柴静个人的成长告白,某种程度上亦可视作中国社会十年变迁的备忘录。

  我在阅读的时候深切地感到了心理的起伏,它引领我不由自主地展开对人生与命运、性格与成长、理想与现实、社会与家庭、思维与方法的思考。

  书里有穿隔离服、戴眼罩和手套的医生、护士,有青春烦恼的问题少年,有沉沦的吸毒者,有不堪家暴的杀夫女,有丑陋的商人和蝇苟的官员,有江湖耍猴人,有被灾难夺去家园和孩子的夫妻,有人造的老虎,有洋志愿者,等等。

  她把骨子里的文艺气息,在一件件添堵的事件和端坐的当事人面前,一层层剥下来,留给了犀利的追问和宽容的探讨,然后落成了书中雨点一样敲打的文字。

  她刻意回避着“我”,没有把自己成长的背景、亲人的关爱和她对他们的追念,集成一个段落,而是把所有这些富有温情的色彩,泼洒在了似乎完全不相关的场景中。

  正如她把与领导与同事的交往也不断拆散开来一样,让每一章节的主体事件不那么孤立,不那么生硬,不那么缺少人情和人性,确保自己所拿出的每一块布料都有粗糙或细滑的真切质感。

  柴静带给人的力量,不是来自这些故事本身,而是来自于柴静认识人,了解人,感受人,理解人,她在认识人的过程中认识自己,也让我们跟随着她去认识我们自己。我想这才是真正地看见。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汇总10篇(扩展3)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优选【10】篇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 1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明白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述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样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述能够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完美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不明白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此刻,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 2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土》,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珍贵的东西。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全家福,是在我五岁时候在家乡照的,在这张照片里全家都站着台阶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着哭,这是多么戏剧的一幕!这里面还有个:小时候我在家乡,没几天就和一个小孩混熟了,当我们要去照全家福时,我想带他一起去,大人们不同意,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不是亲戚。但是我偏要带他去,最后我被大人们硬拉到那里,而我的伙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里,在照相的时候我坐着大哭,偏不站起来。于是,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后来听大人们说起这个故事,我暗自冷笑,没想到那时的我竟会这么“仗义”。

  有一次,爸爸想带我去见这个儿时的伙伴,我提不起兴致,更不想去见他。过去这么久了,现在的我对于这个儿时的伙伴,早已不认得了,虽然这在我的脑海有留下几个残碎的模糊的画面,但我们也好似有一道看不见的墙给挡住了。这比起鲁迅来,我真感到惭愧。我就如后来的闰土,但我可以猜出,就算现在见面,他也不认得我了,两人见面,还能像小时后那无话不谈吗?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鲁迅那时的阶级差异,但是我依然也忘却了一个儿时的伙伴,因为我不能像鲁迅一样对朋友念念不忘?还是我变得冷漠了?后来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回忆,我就只记得曾经有个玩伴。但鲁迅在心中对闰土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回忆使他时时记得自己的这位朋友。

  我们也在心中有着一段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的希望。只要我们在心中有个希望,不放弃它,这便是我们向前的动力。让我们牢牢记住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土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宏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安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土和现实目睹的故土比照,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表达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群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故土》这一篇文章。从鲁迅的《故土》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被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鸟,家庭富裕却寸步难行,而闰土那么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小鸟,生活艰幸但充蛮快乐。闰土的童年得看瓜,但是她很自由、快乐。鲁迅的生活虽然充实,但是只能默默地念拿在童年的书。闰土还可以做许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拿四角的天空。 我们需要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度过,一定有了解大自然。 这时候,我的脑里突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土”,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从鲁迅的《故土》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那么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 3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 4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坚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十分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能够在运灰的时候,一起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那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头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能够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终,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头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 5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 6

  我学*了一本鲁迅的作品——《故乡》。故乡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鲁迅先生用纯朴的语句的刻画了自我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那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比较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齐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期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先生以往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 7

  最*,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著之一《故乡》。读了这本书,我心中顿时有了千万个想法。于是,我打算与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腐败,中国清**、*****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腐败,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 8

  鲁迅,他是一名可敬的作家。他有笔作为武器,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他一生写过很多小说:《故乡》、《狂人日记》、《朝花夕拾》······等等的许多作品。可是我最喜欢《故乡》这本小说。

  记得我们这学期学过一篇叫《少年闰土》的文章,它就是节选自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老师说过,这本小说很好,放假后我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买来了。

  当我读完后,我心里好难受,因为像闰土那样可爱的孩子,天真无邪,三十年竟变成了一位面黄肌瘦大人,以前的活泼全部都消失了,只剩下了瘦弱。但是,这三十年里,竟然连友谊都可以吞噬。当我看到鲁迅叫闰土“闰土哥”时,我不禁心一紧,因为闰土并么有回答什么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声“老爷”,他们当年的友谊是多么的深厚,可现在就如一碗清水。

  当我读完时,不禁心里一凉,友谊是可以变的吗?我真的很害怕,当我长大时,我的那些朋友会离我而去,这不是非常可怕的事吗?当时的社会竟然这么黑暗,可以将友谊慢慢的吞噬,把一个活泼的孩子变成一个冷酷的人。难道世界上的友谊都不是永恒的吗?

  在鲁迅他们谈话时,水生和宏儿还在玩耍,但是他们的友谊保质期又有多长呢?当然鲁迅不想他们和自己和闰土一样,有变质的友谊。可是又何尝不是呢,三十年,可以让社会把一个天真的孩子变得冷酷,那么友谊呢,在社会的笼罩下,什么都会变。社会可以造就你,也可以将你从高峰推下低谷。

  我终于明白了鲁迅的最后一句话:就像一条路,本来是没有路,可是有人去走了,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条路。只要别人认同了你,你就成功了,你做的事也变得合理了。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 9

  第一次接触《故乡》这篇文章应该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个时候只是节选了其中的一段《闰土》,读第一段闰土刺猹的情景时,脑子里就真的浮现出来一个少年在月光下看瓜的情景,浮现出来的那个画面是能动的,觉得那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少年,当时觉得那是无比快乐的生活。

  对于“我”看到的“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记忆犹新,有一种被关在监狱里的感觉。小的时候我也是用闰土一样的方法捕鸟的,不过只有麻雀,而不会有什么稻鸡,角鸡,鹁鸪,蓝背……于是我也很羡慕闰土。因为其中的一些段落是需要背诵的,还有其中的一些重点句子是要有他的深意的,然后语文老师就把他的意思写下来,这些重点词句的深意最多的竟然有百十来字,我们每个人都抄了去背,其中就有“四角的天空”这一段的含义,所以记忆深刻。

  那个时候我们班分了8各小组,我还是一个小组长,负责这一个小组的背诵任务,我记得一个同学背“闰土”的一些深意一直背不下来,天都快黑了,还是背不下来,我也替他着急,因为当时老师也还在办公室,要检查的,背不下来不让走的,那个语文老师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中年男子,刚上六年级的时候教我们数学,教的'极好,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教我们语文了,教的也是极好,现在好像已经是校长了。

  最后终于在我的一再提醒下他终于结结巴巴的背下来了,我大着胆子去跟老师说他背下来了,老师竟然没有检查,就说:那就走吧。大概老师也是看天太晚了吧。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 10

  鲁迅先生的《故乡》,透露着他对故乡的怀念,却又另有一番味道。让我感到有些感动,又有些凄凉。

  本是久别重逢,可那些美好的回忆终究只能成为回忆。记忆里的闰土,夏天在海边拾贝壳,在潮汛时看鱼儿跳。戴着项圈,拿着钢叉,向猹刺去……而再见闰土,他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脸上爬满皱纹,眼睛周围涨得通红。他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棉衣,手又粗又笨,已经裂开,像是松树皮。更令迅哥儿吃惊的是,他见到他,第一声就是“老爷---”,显得那么生分。这让迅哥儿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因为鲁迅知道,他与闰土之间,也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墙壁”。

  闰土作为穷苦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风霜,受尽岁月的折磨,让我体会到了封建社会劳动人民的辛苦。为生活所迫,受压于生活,却又无可奈何。鲁迅先生怀念小时候和闰土之间的那种纯真,没有间隔,但是生活不饶人,他们再也回不到小时候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

  鲁迅在《故乡》的写作中,用了对比手法,幼年的闰土那样活泼好动,而成年的闰土,却是比以前要苍老,与鲁迅也变得疏远了。这一对比,更让我觉得深深的悲哀。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黑暗的制度底下,人与人之间,甚至是好朋友之间,也会因为封建阶级关系,渐渐形成一堵厚厚的墙,谁都无法逾越。我悲凉的心绪,也像《故乡》中,那个阴晦的天气,呜呜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空,萧索的荒村……

  读了《故乡》,我似乎有些明白,鲁迅先生为何弃笔从戎。因为最严重的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心理的疾病。治好真正的根源,才有挽回的余地。当时中国劳动人民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精神愚昧,令人可悲。人民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再加上*****派的攻击,人民处处受压迫,可谓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鲁迅先生希望社会不再黑暗,希望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于是他拿起他的笔作为武器,与封建思想积极斗争!

  我又想到,生活在现代的我们多么幸福。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所以要好好学*,才能更好的报效祖国!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汇总10篇(扩展4)

——幸福读后感作文800字汇总10篇

  暑假里,妈妈买回了一本杨红樱阿姨写的书―《幸福的鸭子》。我读了后,就很喜欢这本书中的女主角麻花儿,她是一个又肥又胖的雌鸭子,可是她无比的幸福与快乐!这本书的内容是这样的:

  在暑假里,笑猫和马小跳等人来到张达的外婆家。那是一个满是桃林的美丽地方,是一个飘散着茉莉花香的小村庄。在那里他们结识了巨人阿空、腊肠狗拖拖、和一只名叫麻花的女鸭子。女鸭子麻花儿是一只极其容易产生幸福感的鸭子,而这种幸福感来自给予,在给予的同时也获得了幸福。

  故事中讲到,一次马小跳他们睡在一个秘密小岛上,那里全是蚊子,就像一架架排着整齐队列的战斗机,向孩子们进攻,没想到麻花儿冲到四个孩子的中间,用力地扇着她的翅膀。就这样,孩子们睡了多久她就扇了多久。结果,孩子们身上一块红疙瘩也没有,麻花儿满头大汗可她却说:“太幸福!”,那是因为别人幸福。

  故事中还讲到,每天她都按时出现在村子里陪张达那位患老年痴呆症的外公玩套花环的游戏,整个村子因为她的出现都会欢腾起来。她有一颗感恩的心,心中充满了生活的大智慧,她能从每天*凡的生活中感受到一切意义,她还能把一件糟糕的事,看待成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情,而心*气和地去面对,也因此她感到她的生活处处充满幸福。也正是因为她所给予别人的幸福,最后在大家的帮助下,她也终于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一份感情。虽然麻花儿的歌声像打饱嗝,外貌也不出色,但她却生活得相当开心充实,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深深地印在我的心田,我非常喜欢这只女鸭子。

  幸福是什么?书中的那只女鸭子知道,幸福是每天可以看一眼自己最爱的鸭子,能不被别人讨厌,有吃有穿有健康的身体和快乐的心情。那只寻找孩子气的神龟也应该明白,那群单纯的孩子们也会渐渐明白……

  我们在父母的精心呵护下难道不幸福吗?但总是有那么一些时候,对自己的生活现状不满足,希望得到更多的呵护,而我自己呢,常为和同学意见上的分歧而生气,也因为学*上的压力感到不舒心。我们有时在生活中会常常忽略已经拥有的东西和不切实际的目标,也因此时常不快乐。所以我要劝身边的人赶紧学学麻花儿的心态,学会知足常乐,并在给予别人快乐的同时,获得自己的幸福,如:帮助外来人指路;雨天给妈妈、爸爸送伞;把生活、学*中的小窍门分享给同学;替别人保守秘密……这一切也许是一个不经意间的举动,但幸福其实就很简单,就在你我的身边!

  笑猫的这段经历使我深深的感悟到:在这个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中,要怀着一颗知足、感恩的心,享受成绩,享受生活,感受快乐,同时积累点滴生活快乐中的每一点幸福。

  幸福是风霜雨露都经历过,再把阳光收获。——题记

  我,只是一株狗尾草。一株“千人踩万人踏”的狗尾草,处处遭受冷落的狗尾草。

  四月的风吹来,柔柔的。让我情不自禁地伸了伸懒腰。呼吸着新鲜空气。明媚的天空,白云编织着我的梦。我多想自己能像云一样自由、高尚、洁白。假如,我是一片云,我该有多幸福呢?一眼忘尽天下物,笑看风吹花草香。但,一个是天,一个是地,罢了。我沮丧的压低了身子,一只脚却在这一刻无情的从我身上踏过。唉,四月,风吹来柔柔的。柔的让我忘了这亦是踏青的好时光啊。

  我只是一株狗尾草,开不了花。而那些野花们虽遭受冷落,但还是比我幸运的多的。我们都是不起眼的小植物。只有在春夏两季的时候能在人们的眼里留下一瞬间的画面,稍纵即逝。野花们凭借着风,摇曳着妩媚的身姿。散发出微弱的清香。踏青的人群中偶尔会有一两个忽闪着大眼睛的娃娃,小心翼翼的将它摘下。看着,乐呵呵的'奔跑着。

  而我,我只是一株狗尾草。不但不惹人喜爱有时还会惹人厌恶。很难得的几个小娃娃们发现了丑陋的我,想要来采摘我的时候,不是因为小小的触碰,毛毛的扎到了他们,离我而去。要么就是还未触及到我的时候,便听见他们父母的尖叫声。迅速的将我连根拔起,丢掉一边或者一脚狠狠的把我碾折。让那些宝贝似得娃娃因为我而“受伤”。比起野花,它实在是比我幸福多了。

  最*静的时刻,也只存在于晚上。微弱的风,吹的我迷迷糊糊的。受伤了却还念念叨叨:明天会好的。其实,也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依旧是明媚的天,依旧是人类踏青的好时光,依旧是被践踏的日子。那些重量级的印记,已让我数不清,痛到麻木。这一切,已让我忘记了什么叫做幸福。当我被踩的再也支不起腰杆的时候,看着蓝天,看着白云,羡慕的看着,却不再幻想了。因为一只脚,即将踩了上来,结束我不堪的生命。

  一秒,两秒……当我被鞋底的黑暗压得再也喘不过气来的时候,我听到了清脆的断折声。

  一秒,两秒……我又重见天日。而这一天,却成了永远。

  奄奄一息的我,被一个素未谋面的女子拾起。我仿佛听到了一丝叹息声。这一刻,我的眼眶不知不觉的湿润了,这是什么?幸福吗!

  她拾起一些与我同命相连的狗尾草,编织着。编织着我最后的未来。把我梦寐以求的生命,编织的妙不可言。

  我们被编织成一只可爱小狗的形状,献给了小娃娃。这一刻我看见了他们因为我们而露出了灿烂的笑脸。我仿佛觉得这一刻,世界上所有的幸福都在因我而舞动。我的世界变得妙不可言。

  我想,我是一株被幸福紧紧围绕的狗尾草。幸福就是一路艰辛坎坷,最后给予别人温馨的时刻。

  《幸福地做老师――我的生本教育实践之路》这本书中谈到了生本课堂中如何调动学生积极性问题。如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调动学生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以学生为主体,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是每位小学语文教师都在思考、探索、研究的问题。我认为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善于激发学生学*的兴趣。要想使学生真正成为学*的主体,提高他们的创新能力,必须以激发学生兴趣为始终。由于小学生年龄小,注意力、控制力差,兴趣的激发显得更为重要。教师应充分运用启发式的提问、直观的教具演示,富有感染力的教学语言,以及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和组织形式,会使疲乏的学生又振奋起来,进入主动求知状态。

  二是要引导启发学生带着问题去读文,去学知。由于学生知识有限,能够真正理解一篇课文是比较困难的。特别是理解课文的内涵尤为困难。为此,就需要教者巧妙设计问题,逐步由浅入深对课文进行探究,鼓励学生在生活中善于动脑、想办法,用自己的智慧解决问题。

  三是要讲究课堂上的评价技巧。不论哪个学生提出问题或回答问题后,总是希望得到老师的赞扬与肯定。因此,要调动学生学*的积极性、主动性,老师还要注意课堂上的评价,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善于发展学生自身的闪光点,以鼓励为主进行评价。如当学生的回答远离标准完全不对,或根本无价值时,就可以从他发言的声音、说话的口齿、站立的姿势等其他的方面去鼓励。对于基础差的同学,他们在学*中常常处于不参与或被动参与学*的状态,他们能问解答,那本身就是一种进步,评价时就要鼓励其积极参与。对学生的评价要因人而异。如有些同学性子急、爱冲动,他们往往没经过深思熟虑就说就问。这时评价就重在帮助其养成良好的思维方式、*惯。另外,根据心理学家的分析,儿童长期处于满足状态,会失去进取和探索欲。因而,对于基础好的学生,评价就要提高要求,重在鼓励创新。

  四是要善于开拓学生的思路。心理学家通过实践证明,人们的思维有一种套用*惯的定式倾向,这种倾向愈强,思考问题的方式就越单调,思路就越狭隘、呆板、就不能进行灵活的创造性的思考。在教学中当学生一时思路阻塞,跳不出定式的影响,老师就要看准时机,巧妙地加以引导,挑起争论,激起波澜,让他们从迷茫困惑中一下子豁然开朗,越思越勤、越思越精、乐趣无穷。

  做老师两年以来,一直被一个问题困扰着,“做老师,你快乐吗?幸福吗”面对班级的*均分,学*上不去的学生,教师的压力也日渐增多。当工作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重复之后,整个人都觉得倦怠了。现在,大多数的老师没有幸福感,因为每天要忙于各种各样的工作:备课,上课,等等……还要应对各种各样的名目繁多的检查,真的感到心力交瘁。

  当我读完《幸福地做老师》一书之后,也想了很多,自尊、自信、自强是教师职业幸福感的源泉,只有幸福地做老师才能让学生幸福。我想,很多人往往是在人生的路上,在行走途中,错误地把星座当做目的,而忽略了观赏沿途的风景,造**生的混乱。而我,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努力调整自己的思维,每日早晨早早来到学校,有人会问“你不觉得累吗”也许又是会身心疲惫,但一想到学生们的笑容和听到的朗朗读书声,累,但也凝聚着快乐。因为,我看到的是孩子们的进步,感受的是他人所体验不到的做教师的幸福。我发现有时候心态决定一切,如果我们每天都心存报怨,心怀厌烦,那么世界上的一切在我们的眼睛里都会看不顺眼,一切工作都会显得了无生趣、索然无味;

  书中的很多案例令人感动。感动之余又不禁想到自己,如果有人问我:“你会真正的喜爱自己学生吗?”在没有看书之前,我会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我是一名职业教师,我的职业道德中要求我们必须爱我们的学生。这不正是教师的职业精神吗?可是细细想想吧,我们的教师行为是否与说的相一致?就比如面对问题学生,您自己是否能有足够的耐心呢?这时我不禁想到了自己在看到一些表现出色、成绩优秀同学时的心花怒放,和看到成绩较差、经常捣乱的同学的火冒三丈。反观自己,我是否真的做到自己所说的真正喜爱每一个学生,真正做到一视同仁呢?教师对学生的爱,应该主要是职业的爱,而不是私人的爱。书中还说到要学会欣赏你的学生,要善于发现他们的闪光点。

  那么,就让我们幸福的阅读吧,不去为了写读书笔记而阅读,不去想着为了完成任务而阅读,我想说的是,任何一项创造都是需要代价的,教师的幸福人生需要我们用幸勤的汗水与泪水来滋润,当一切成为往事的.时候,倘若我们能够坦然地迎接自己教育过的每一位学生的笑脸,那才是教师幸福的最高境界!

  第一次看到这个书名,我就有一种莫名的紧张。心中隐隐的怕,真的担心我就是拿走孩子幸福的罪魁祸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读完这本书,终于如释重负。《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是一本关于选择与运用方法的书,是“人性教育”的个案分析,介绍了作者的一套独特而新颖的教育方法,是作者李跃儿老师经过二十二年的摸索的经验结晶。

  读后,我被书中的故事感动着,我被书中的情感感染着,我被书中的思想教育着,我被书中那浓得不能化解的爱融化着。

  我也是一个普通的教育工作者,在没有读到这本书之前,我总是骄傲自满地认为自己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好老师。可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汗颜呀!我离一个好老师的标准太远了。回想我的教育生涯,我感到深深的自责和不安。在我刚当老师的时候,我对教育的理解和投入只是空有热情。曾经为了让学生完成作业而留学生不回家吃午饭,虽然我去给他们买来包子,但是,并没有得到家长和学生的理解。现在想起来,其实就是缺乏真爱。如果一个真爱学生的老师,不仅仅关心孩子的身体,更应关心他们的心灵,仅仅为了完成作业,就剥夺孩子吃饭的权利,仅仅为了让孩子填饱肚子,只买来包子充饥,这些都是不妥的。因为孩子在没有完成作业以后,肯定已经非常害怕,而我又不让他们回家,回去后肯定没法向父母交代。忍饥挨饿不说,还要担心父母的责骂,还要战战兢兢地写作业,这些,对于一个7、8岁的孩子来说,是怎样的一种折磨啊?而我却全然不顾孩子的苦苦哀求,还咬牙切齿地说“今天就是不让你们回家,我陪着你们饿肚子,反正,少吃一顿饭,也饿不死!”现在回想起来,自己是何等的残忍呀?后来,逐渐在教育里找到一些乐趣,才又慢慢重新喜欢上了这份工作,恢复了最初的热情,少了过去的任性,多了一份责任,少了过去的焦躁,多了一份为人母后的爱心。原以为现在的自己成熟了,可以胜任这份工作了,因而沉浸在骄傲自满中。

  感谢李跃儿,在这个时候,为我、为许许多多迷失在教育里的人们,倾情奉献了这样的一本好书,这样的一个理念,这样的一份情感,这样的一声爱的宣言。使我猛然醒悟,非常庆幸——我读到到了她。

  还给孩子本应有的幸福,呵护与珍爱幸福童年,实在是教育的根本职责。教育的难点不在于有没有现成的方法,而是在众多的方法中选择出“只适合”自己孩子的方法。这就需要教育的智慧。古人讲:药无贵贱,医病者良;法无高下,契机者贵,说的就是这样的意思。李跃儿提出自己的观点就是“孩子是脚、教育是鞋”,教育者(教师、家长)是造鞋人,只有他们了解了孩子脚的大小、形状、特点,造出合适的鞋,孩子才会感到幸福。

  最*读了贝特兰。罗素的《幸福之路》,他的思想在现在看起来依然是那么先进,那么贴*现实,这让我感觉很震撼。现在社会人们的生活水*提高了,都在追求幸福生活,但是幸福的指数却在不断下降。每个人都在抱怨生活的压力过大,读过此书后,我的内心反而变得充实很多,明白了如何才能踏上。

  印象最深的是作为封面的插图:飞机失事,下面是白雪皑皑的高山,飞行员穿着全套滑雪装备、踩着雪橇,悠然自得的跳伞而下,准备来一次刺激的高山速滑…… 题注是“一个人感兴趣的事情越多,快乐的机会也越多,而受命运播弄的可能性也越小,因若他失掉一样,还可以亡羊补牢,转到另一样上去。”

  幸福其实不那么困难。不是爬上了山峰,才是成功地幸福。生活的幸福来自*衡。尽量多地拓展你的生活,发展你的能力,关心、帮助、改变更多人的命运,这样每一天都会洋溢着幸福。

  在他的书中,充满了生活的智慧和实用的道理。论婚姻、论情爱、论竞争、论妒嫉、论工作…每一论都没有脱离生活的主题。

  记得有人说过,我们读书,其实是在读自己。看小说的时候寻找着自己的影子,总想从别人的结局里预知自己的结局,或是,得以知道自己该怎样选择。看《幸福之路》,整理这些被自己圈点出来的部分,一字字打出来,发现,其中的许多正是自己认同。太多的共鸣,太多的回味无穷。原来看哲学书,自己沉思,是件如此享受的事情。于是,书架上摆上了更多这类书籍。其实,它们并不枯燥,甚至很有趣,更别提其中给人的`启示。

  罗素首先用了半本书讲不幸福的原因,其次用余下篇幅讲了人幸福的可能。当孜孜以求“幸福之路”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过也许追求的恰恰是相反。“如果方向不正确,再努力又有什么用呢”。如果多避免些不幸福的原因,幸福就要简单很多。大致来说,我边读边对照着我自己,确实有道理。但一片混沌的大脑还无法清晰的总结,只能说出目前残存的印记。

  罗素还讲到很多,关于孩子,关于爱情,关于犯罪感的等等。还有一个是,要培养工作的“自尊”。这点很有道理,工作的时候感觉不幸福是为什么呢?你做着你不喜欢的,你认为没有价值的事情,你没有自豪感、自尊心,这就已经进行了自我的否定。罗素甚至建议那些工作感觉不到幸福的人,抛弃一切去一个体力劳动的地方,为基本需求而耕作。不过,如何培养工作的自尊,我还不曾学会。

  生活中很多的矛盾、很多的冲突,原来已经有前人好好地思考过了。捧着这本书,感觉是人生的一份厚厚的财富。

  《幸福还有多远》梅婷、王志文、佟大为等主演的,剧情写的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同样匮乏的年代,一个女孩子向往外面的世界,尤其是对军人的崇拜,她的勇敢让她的人生有了丰富多采的内容。如果你们有时间就一定要去看,如果你已经看了或正在看,也可把感想告诉大家,让大家分享你对此剧的真实感受,这可是要拿大奖的作品哟!

  《幸福还有多远》告诉我,幸福总是在人们盼望中存在着,你看不见,摸不着,能笑、能吃、能说、能睡就认定是幸福吧。人生不如意有9,你还有什么不能看透呢?不过此剧确实让人深思,追求着就是幸福,有追求的人,那怕是在泥泞里、在悬崖边、在深渊里,他都以生命的存在告诫世人,我在固我幸福。活着的方式有多种多样,你不可能让人象放牛、羊,象养鸡、鸭,象收蜂王那样有规有矩。每一个人的梦想均有不同,你不可能用你的梦想断想别人的人生,尊重生命,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命意义,这很重要。做为人首先必须对自己负责,一个能为自己的生命负全责的人,那他一定是高尚的,象王志文在剧中扮演的吴天亮。正因为每一个人追求幸福的方式不同,追求的目标也各异,于是才有了此电视剧一开场就由梅婷扮演的李萍,知道这批香烟发往海军部队,就将写有:如果你看到如果你还没有结婚,那我愿意嫁给你。的纸条放入百合香烟里的剧情。

  由佟大为扮演的战士首先拿到有纸条的香烟,由此的剧情都是围绕着这一张纸条展开的,剧情紧凑、合理、不夸张,让人重温了那个时代的悲歌,王志文、佟大为和梅婷演的很到位,能让观众跟着剧情走到至深至纯的境界。这张纸条处成了三对婚姻,在这三对婚姻里,寻找爱的方法却让人感动。当下的年轻人对爱情的错位,对婚姻的恐惧,尤其是幸福指数远远低于那个年代。

  《幸福还有多远》最终结局让人进入无限的.想象空间,贯穿全剧的歌声真的很感人: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像朵永远不凋零的花,陪我经过那风吹雨打,看世事无常,看沧桑变化,那些为爱所付出的代价,是永远都难忘的,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永在我心中,虽然已没有了他。偶尔还会想起他,偶尔难免惦记着他,就当是个老朋友啊,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只是我心中不再有火花,让往事都随风去吧,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仍在我心中,虽然已没有了他。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走吧,走吧,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走吧,走吧,为自己的心找一个家,也曾伤心流泪,也曾黯然心碎,这是爱的代价。

  幸福是什么?我对这个含义一直很迷茫,我总在想,自己要怎样才是幸福呢?直到有一天我无意中读到一篇文章――《提醒幸福》我才发现,幸福其实一直在我身边。只是我缺少一双发现幸福的眼睛。只是我对幸福要求的标准太高。

  毕淑敏在《提醒幸福》中说道:“当我们一无所有的时候,我们能够说我很幸福,因为我们还有健康的身体。当我们不再享有健康的时候,那些勇敢的人可以依然笑着说我很幸福,因为我还有一颗健康的心。甚至当我们连心也不再存在的时候,那些人类最优秀的分子仍旧可以对宇宙大声说我很幸福,因为我曾生活过。”是的,幸福其实很简单,就看你以怎样的心态去面对。

  穷人总认为有钱才是幸福的,殊不知那些华丽的衣裳、亮闪闪的装饰下包裹着得可能是一颗怎样寂寞的心。富人总是觉得内心空虚,商业场上对金钱的欲望越发膨胀,但在夜深人静之时,多希望有一个真正疼自己、爱自己的人泡一杯暖暖的咖啡等着自己。这个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或事,每个人都有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其实有些你曾以为得到以后会让你幸福的东西在你得到以后未必会感到幸福。因为你很有可能会丢掉一些宝贵的东西。而且,人本就是贪婪的动物,得到的越多,越无法填满你那日渐膨胀的心,所以你越不满足越不幸福。总觉得自己得到的还太少。

  我觉得幸福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你是幸福的,你可以和家里的人坐在一起吃着团圆饭,哪怕是简单的饭菜。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有一个完整的家的。所以千万不要抱怨自己不够幸福,不要抱怨家里的贫穷。父母给了你一个完整的家,让你拥有最珍贵的亲情,你还抱怨什么呢?有一个爱你的恋人是幸福的,你们可以一直都在一起,合起来的日子是一生一世,从人间到天堂。即使分隔两地,知道自己的恋人在思念着自己也是一种幸福。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人爱的,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那样思念着自己,所以千万不要抱怨你的恋人不够完美,他让你拥有最美丽的爱情。有一个知心的朋友是幸福的,你可以与自己的朋友谈心,可以再孤单时有一丝依靠,偶尔无法陪在你身边也千万不要抱怨,因为他让你拥有最宝贵的友情。

  幸福其实很简单,只是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不同,所追求的也不同。你应该把幸福的标准降低,简简单单就好,追求自己内心真正需要的,不去在乎那些名与利。只要自己的'家人、爱人、朋友每天都开开心心的,那就是最大的幸福。

  我们一直不断寻找,不断追寻,却没发现,幸福其实就在我们心里,就在我们身边。

  第一次看到这个书名,我就有一种莫名的.紧张。心中隐隐的怕,真的担心我就是拿走孩子幸福的罪魁祸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读完这本书,终于如释重负。《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是一本关于选择与运用方法的书,是“人性教育”的个案分析,介绍了作者的一套独特而新颖的教育方法,是作者李跃儿老师经过二十二年的摸索的经验结晶。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汇总10篇(扩展5)

——《故乡》鲁迅读后感范本5份

  鲁迅笔下故乡的世事满水东流,细细算来皆是浮生一梦。在这漫长无味的梦里,鲁迅记得,我也记得,有一个温柔却悲凉的角落,自始至终只有一人的身影浮动,从年少到须臾,从春花到冬雪。那便是,掩藏在他记忆深处的闰土。

  阔别二十余年,重回故土的鲁迅心里是悲凉的。故乡不再似记忆里的那般熟识,他觉得自己于故乡,只是一个陌生的来客。然而,当鲁迅听母亲谈及起闰土,他的记忆如惊雷炸现,炫目的电光照亮沉睡在昏暗之中的故乡,他的故乡仿佛又回来了。我不禁疑惑,闰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何能是点亮鲁迅灰暗记忆的星火?

  年少的闰土是鲁迅的白月光。鲁迅只看得见院里高墙围出的四角天空,他的童年过得拘谨,孩子的天性迟迟得不到释放。新旧交替之时,他能相识那个月下刺猹的少年,怎会不欢喜?》“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他们似是久别重逢的故人,不到半日便熟识。闰土教他如何在雪地捕鸟,教他如何在瓜地刺猹,少年心里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皆让鲁迅心驰神往。以至于他舍不得闰土离开,竟也急得大哭。鲁迅在闰土身上找到了另一个自己,恰如黑夜里的皎皎白月,温柔的清辉洒在鲁迅身上,一生所求,再难遗忘。

  中年的闰土依旧是鲁迅的白月光。总归岁月苦长,一别二十余春秋,再次见到闰土的鲁迅是十分欣喜的,尽管闰土不再是他记忆里的模样,但他一直相信,他仍像晕染天涯**的'迷蒙月色。然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不知故人心已变。闰土迫于社会和生活的压力,早已走出了鲁迅预想的轨道。他变得低三下四又麻木不仁,竟会困于他与鲁迅的身份差距。一声“老爷”,连同他自己,成了鲁迅心里无法言说的伤,他们之间已是有了横沟万里。闰土的观念甚至迫害了他的孩子,他觉得水生不懂规矩,却没能从水生和宏儿身上看到当年他与鲁迅的影子。月光越来越凉,让鲁迅措手不及,徒生悲哀。

  天地有无数个春秋朝暮,而洒入人心的白月光只有一缕。也许此去经年,年华不再,项上银圈已是锈迹斑驳,青丝不堪华发生。鲁迅依旧会恍然记起有一个人,从始自终,昨日今日,给他带来光亮,亦使他在冰凉的辉光里独自悲哀。他是不愿一从梦里醒来的,他一直在等,在等那个言笑晏晏的人,再唤他一声——

  “迅哥儿。”

  鲁迅先生是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小的时候看到穷苦人缺医少药,饱受疾病之苦,立志学医,希望用自己高超的医术为穷苦人治病救命。然而,整个社会的腐败和没落,使他感到只靠自己

  高超的医术救苦救命远远是不行的。于是,他弃医从文,他要用自己的大声《呐喊》唤醒沉睡的国人,实现社会的革命和进步。

  《故乡》就是鲁迅先生1921年通过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别故乡”的亲身经历,描述了1921年前30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零,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现象,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

  给劳苦大众造成的灾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历史现实。二十年的变化,使活泼可爱、机灵能干的少年闰土变成了一个“脸上刻着许多皱纹,只管吸烟身体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麻木、畏缩的

  人。“多子多福”的封建观念,苛捐杂税的摊派,兵匪及官僚的盘剥,是闰土家庭的生活“苦”的无法形容,问一句说一句,简直形同木偶一般。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由一个美丽的女子变为一个庸俗、自私、刻薄的人。

  面对现实,鲁迅先生不由自主地发出“救救孩子”的大声“呐喊”:要人们冲破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推翻 “吃人”的社会,“去寻求别样的人生”。

  *百年来,鲁迅的“呐喊”唤醒了一批批新时代的青年人,他们求真理谋变革,唤起民众千千万,开创了新的社会、新的时代。如今,我们重温这片文章,使我们深深认识到:在任何时候,人——不能墨守陈规,要敢于

  创新;人——不能失去希望,失去了希望,就失去了动力和方向。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社会的希望,中国的伟大复兴正期待我们少年来继承、来接班,中国梦、复兴梦,正期盼着我们新的一代,“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

  ,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和不懈的努力,相信成功的路就在不远的前面!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生身上他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和闰土,他们那种少年时的友情让我感动。让我想不到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闰土和鲁迅好像一对亲兄弟,现在怎么会这样?这让我体会到当时的黑暗社会,和清**的腐败与无能,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闰土长大后之所以过的不好,是因为他没读过书,没有知识。

  文中有句话: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这句话中的“院子”便是学校,就是说“他们”和“我”都在读书。而闰土没有去,他在海边。

  像闰土这样的生活乍一看很有趣,很自由。所以作者当时很羡慕闰土的生活。

  但这样的生活带来的是什么?闰土长大后过的好吗?不好。他这时的生活很困难:多子、饥荒、苛税。他本也不可能过好。因为:福祸相依。闰土儿时的生活为福;长大之后的生活为祸。

  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如我自己。三年级寒假时,我一直在和爸爸攻克数学;因为当时我的数学在主科中是垫底的,所以攻克起来很困难:放假之后,我每日起床后就几乎离不开学*桌半步,三年级下册的数学课本终日不离桌面,接着便是四年级上册的。那时提前学数学对我来说像是在走一条坑坑洼洼的路,可走这条路的我是个瞎子:一步没走好,掉进了“坑”里,好不容易摸索着爬上了“坑”顶,一抬脚又是一个“坑”……我就这样艰难地走着这条路。可以把这看作“祸”。

  这所谓的“祸”渐渐有了效果。我的眼前渐渐有了光亮,使我看到了周围的环境,看清了哪是“坑”哪是路。数学提前学*容易多了,开学后听课、做题都变得轻松多了。我学数学的路变得畅通无阻,而这一切的“福”,都是缘于三年级寒假的“祸”。

  又如《塞翁失马》。故事的顺序大概是这样的:丢马——马带骏马归——骑马摔断腿——躲过招兵。换成“福、祸”顺序为:祸——福——祸——福。并且,上件事中的“祸”造就这件事中的“福”;这件事中的“福”又引出下件事中的“祸”。故事中,塞翁一直在说:“这不一定是祸(这不一定是福)。”就是因为他懂得:福祸相依。

  福与祸是一件事的两个面,有福必有祸,有祸必有福。此两者不能独存,它们是相依的。“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孰知其极。”这就是:福祸相依。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汇总10篇(扩展6)

——父亲_《妞妞》读后感800字汇总5篇

  妞妞,你看到这个名字,一定会认为它是一个女孩子吧。但是,我要告诉你,你错了,妞妞呀,其实就是一条狗。并且,这条狗还是与我只有“一面之交”,但是,我却被她深深地吸引了。

  今天,我和妈妈在售楼部看到了一条非常可爱的狗狗。那是一条狐狸狗,毛色雪白雪白的,就像一个大雪球,大眼睛,还是双眼皮呢!

  初次见到妞妞时,我和弟弟都被她那庞大的身躯给吓坏了——我从来都没有见到过那么大的狗。而且,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牙齿尖尖的,吐着舌头。我听说过狐狸,从小,我就听说《狐假虎威》、《狡猾的狐狸》、《乌鸦和狐狸》等关于狐狸的故事,在我幼小的心灵中,狐狸是狡猾的象征根深蒂固。眼前看到的这条狐狸狗,还颇有几分狐狸的狡猾与凶悍。打心眼儿里,我十分不喜欢她。

  妈妈告诉我和弟弟,千万不要招惹这只狗。(前一段时间,我家的小猫在和弟弟玩耍时,不小心抓了弟弟的手,害得弟弟打了五针的狂犬疫苗。)弟弟还没有被吓着,但是妈妈真可谓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现在是见了狗和猫,妈妈就一再叮咛我和弟弟,千万不要招惹它们。今天见了这么一只“膘肥体壮”,妈妈怎能不担心呢?

  可是弟弟天生就喜欢这些猫啊,狗啊。他慢慢地走到那只狗身边,抚摸她的耳朵。看起来,这只狗被抚摸地挺惬意的。我连忙警告弟弟,这可是狗,小心被咬了。弟弟非但不听,还大声说:“姐姐,我不怕,这只狗很乖,她的皮毛很厚,摸上去很舒服的,你也来试试吧”。我有点心动了“这只狗也不像书里所说的,狡猾,奸诈。”我悄悄地抚摸了她一下,嘿,别说,真的挺舒服的。后来,在这短短的几分钟的时间里,我已经和她非常的熟悉了。我只要一喊:“妞妞,坐下”。妞妞便会听话的坐下,我再喊一声:“妞妞,站起来。”妞妞马上就会站起来,并且后两爪着地。看得我是哇哇大叫。妞妞还很会拜造型,我想和她拍影留念,我抱着她的脖子,她便会将一只爪举起来,真是聪明啊!直到妈妈走的时候,我和弟弟还是很恋恋不舍。妞妞的眼神中,也露出了几分伤感。

  现在,我对狐狸的印象也好了许多。有机会,我一定会再去看看妞妞。

  昏暗的灯光下,坐在书桌前的我看着那本名为《妞妞》的书,顿时,泪如雨下,泣不成声……

  《妞妞》是周国*的真实写照,亦是他这一生永远无法补救的伤痛。妞妞是周国*先生和他的妻子雨儿的女儿。妞妞初到人世时,便成为了父亲的掌上明珠。小生命的降临,让作为哲学家的周国*,发现这世间哲学已不再是他的一切,他爱妞妞胜于一切哲学。而他也说过世间唯有父亲这一称号是神圣的,人力无法获得它,必须要仰仗神力。可是,上天是残忍的,他想尽办法破坏这个家庭,于是,他便让那襁褓中的婴儿患上了眼底肿瘤。那一刻,周国*绝望了,也是在那一刻,他才发现原来天堂与地狱是那么*,只有咫尺之遥,看着病情越来越恶化的女儿,看着已经要面目全非的妞妞,周国*深深的感到自己是多么渺小,是多么的无力。我的眼泪掉的更快了。

  妞妞,这一个如天使般的孩子终于降临到大地了,可她却仅仅只存活了一年多。妞妞很懂事,在她难受痛的时候,她也只是忍着,直到忍无可忍才会喊痛,才会喊爸爸妈妈,才会哭。妞妞还很聪明,八个月的时候便会喊爸爸了,接着会喊妈妈,喊阿珍,喊妞妞,喊各种各样的词。喊得人心潮澎湃,喊得人心碎。妞妞可还对音乐有着不一般的天赋,只要听到音乐,她便会欢快起来,便会频频挥舞起来,像是指挥一般。甚至在要离开前,她也还是要开音乐,最终,她伴着那舒缓的摇篮曲离开了人世。记得最深的便是妞妞在自己眼疾发作时,总会说“磕着了,磕着了”,因为她不会用用疼痛二字来表达了,所以总认为自己磕着了。可她不知道,她着一声声磕着了喊得是多让人心痛,多让人心痛啊。怎么办,泪水止不住了。

  妞妞,离开了,留下了我们这一群心痛哭泣的人。或许我还无法去真正体会到周国*先生和雨儿的心情,他们的世界因妞妞的死亡而崩塌了。但我想,看着死神一步一步走进自己可爱懂事的女儿,他们却无能为力,这应该比自己被凌迟还要痛苦吧。亲情啊……

  抹干眼泪,捧着这本书,放到胸前。我仿佛对亲情有了更深的理解吧,好好珍惜眼前这可贵的亲情吧,别等失去了再来后悔,再来悲伤。

  最*,我读了一本书《妞妞和爸爸同岁》。刚看到书名,我就被吸引了。妞妞是小孩,爸爸是大人,他们怎么会同岁呢?如果是你,也会和我一样感到好奇吧,正是这种好奇心让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读了起来。

  读着读着,我不禁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妞妞和爸爸同岁》是一个很神奇的童话故事。故事中的爸爸很威严,他既不会哭也不会笑,脸上似乎永远写着:“正在思考,请勿打扰”。后来大楼的供水系统出现了故障,妞妞也得了一种奇怪的病。只要水龙头一关,她就会大哭起来。有一次,妞妞通过水管子这个时光隧道回到了过去,见到了爸爸小时侯,发现爸爸小时侯和自己一样是个贪吃、爱哭的孩子……

  读着读着,我在妞妞爸爸的身上找到了自己爸爸的影子。妞妞的爸爸是个严肃的人,他绝不思考吃饭、穿衣、睡觉之类的小事情,从来不吃零食,也不让妞妞吃,并且时常教导妞妞和妈妈“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包括感情”。我的爸爸又何尝不是这样的人,*时不苟言笑,生活中对我约束太多:不让我吃零食,上学日不能看电视,遇到事情时不要总是哭……我非常不理解爸爸的做法,为什么爸爸不能站在我的角度想一想呢?为什么不能对我多一点宽容呢?

  妞妞通过时光隧道看到了爸爸小时候。妞妞的爸爸吃不到大橘子时会哭,摘李子被爷爷训斥时会哭……简直是个爱哭鬼。那么我的爸爸小时候又是什么样的?爸爸小时候也会像我一样爱哭吗?爸爸小时候也会不讲卫生吗?爸爸小时候也会和小伙伴闹别扭吧?爸爸小时候也是个贪吃鬼吗?

  我跑去问奶奶,得到的答案和我想的一样。原来谁都曾经是个孩子,谁都有过难忘的快乐童年,我的爸爸曾经和我一样也是一个孩子,拥有天真与童心,只是在忙碌的现实生活中逐渐遗失了。慢慢的,我的心豁然开朗,我理解了爸爸,甚至开始同情爸爸,我想以后爸爸再板起严厉的脸教训我时,我一定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嘟着嘴满脸不服气了。

  读了《妞妞和爸爸同岁》,我学会了理解父母。父母为我们付出了那么多,虽然有时方式方法不太好,但出发点都是为了我们好。同学们,赶紧读读这本书吧,相信你一定会喜欢这个奇妙的童话故事,读后也会有很大的收获。

  前几天,读完了《妞妞》这本书,泪水悄然而落,一下子觉得似乎对人生,又有了更深一部的了解。

  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个患眼癌的小姑娘有生到死的过程,她这一生,只有一次生日,也只有一次飘零。多么想为这个小姑娘抱怨人生对她的不公,但有或许这就是上帝的安排,无法改变的现实。这是一篇真实的文章,而作者就是妞妞的生父。一个父亲守着他注定夭折的孩子,这个场景异乎寻常,但也极其*凡。作者所具备着多么伟大的爱啊!

  然而,读完这篇文章,我的感受也极为强烈。珍惜身边的每一份每一秒时我的感慨,珍惜身边的每一件事,每一个人也是我的感慨。同样,我觉得这验证了一句哲理:什么东西都是当你是去时才会领悟它的价值。生活中也一样如此。

  记得小时候,上幼儿园时,姐姐小学5年级,那时的我,特别羡慕姐姐,羡慕她的一举一动,羡慕她与同学玩,交流,羡慕她写特别多的作业……甚至还羡慕她可以熬夜。我就特别的想长大,想像姐姐一样,可以写一大堆作业,和特别多的同学在一起,有好多漂亮的本写字,还可以自己买东西,不受父母的指控,那时就想,长大了真好,可以自己掌控自己的生活,一切的一切都在自己手里。那是多么好的事。我可以自己买好多好多糖果,巧克力,可以自己掌握时间睡觉,还有好多好多。长大了以后,就是现在,自己真的也5年级了以后,才发现生活并不是这样。有时作业多的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1点多才睡觉,早上又要早起。而掌控自己的生活,也不是件轻松的事情,小时候,家人都为你规划好时间。只要你去照办,就可以了。可自己规划生活,总想轻松的时间多一些,但学*学*,总是不能丢下。如果给自己规划一个“啃书本”的目的,又未免太无趣,怎么是好,是个难题。现在的我,特别希望回到小时候,以前的我,没有这些问题,每天的生活无忧无虑,快快乐乐。这是不是就是失去,我常常在想啊。

  我们要珍惜一切,否则但你不再拥有它时,后悔莫及。珍惜流水,它使你成长;珍惜大树,它使你快乐,让你在炎热的夏天有一片绿荫为你当去强烈刺眼的阳光;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他们使你的生活健康、充实;珍惜大自然所给予你的一切,它们使你增添生活的乐趣,让你发现并探索一切没有尝试过的……

  从现在起,珍惜身边的每件事,每个人,因为当你失去他时,无法挽回。

  前些天在一本书上看到《妞妞》的一小段文字,一时兴起,便在网上搜索了看,昨天才看完。

  《妞妞》一**录了一个父亲周国*,在女儿出生、患病、死亡过程中的生活点滴。全书充满了一个至情至性的父亲对女儿的*凡而无以复制的融融爱意,同时也蕴含着作者和生命的深刻思考。

  一个父亲在摇篮兼墓畔守着他注定要夭折的孩子,这是一种我无法体会的锥心之痛,一份唯有父亲才能感受的五脏撕裂,六腑挫裂的难以言表的痛苦。

  这是一本感动全中国的父爱书写,感人至深的不仅仅是悲剧本身,而是在面对悲剧时的坚强与信念。我想,这份坚强与信念名为父亲。

  写到这儿,我想到我的老爸。

  小时候的我特淘特爱哭,每次惹妈妈生气被打后,就躲在墙角鬼哭狼嚎着。每次都是我爸趁我妈做饭的时候来安慰我,总是先把我抱在怀里,拿着我爱吃的糖,重复着你妈妈是为你好之类的话,那情景如今已模模糊糊了,不过那份安慰是很珍贵的记忆。

  再大一点,我就上幼儿园了。第一天是我妈带着我去的,那哭得天崩地裂的。放学回家我爸看到我红肿的双眼,只摸了摸我的头,说咱哭几天就适应了,这……果然是亲爸!

  果不其言,我哭了三天左右就适应了幼儿园的生活。(因为哭得实在太累了)大约几星期后幼儿园开家长会,我爸带着我屁颠屁颠就去了。中午跟一小朋友吃饭,她跟我说我几个星期前我爸总站在门口看着我,我将信将疑地问了我爸,结果回了句你当你爸闲的!。

  有一回我妈说起这件事:

  你小时候第一次上幼儿园,你爸怕你适应不了幼儿园的生活,总是偷偷地去看你,看你有没有哭?有没有好好吃饭?有没有受欺负……

  我爸去看我?那他还否认。

  那时你爸要我别说,大概这就是父亲吧!即使到了80岁也总想守在女儿旁边。

  我点了点头,低头的那一瞬间借机抹掉眼角的泪。这一刻我清楚地知道父亲未曾言说的守护,还有在悄无声息中,筑起我生命的象牙塔。

  每个父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百炼钢而化为绕指柔,周国*先生是如此,我的父亲亦是。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汇总10篇(扩展7)

——鲁迅《朝花夕拾》读后感500字汇总5篇

  披着温暖的阳光,合上书本,我沉醉了,沉醉于鲁迅童年的世界里,那一幕幕,如电影般浮现于脑海中,让我流连忘返。

  那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有内涵,有意味。细细品味,我的脑海中时时浮现出一幅幅生动的画面。我看到了,看到了阿长对“我”的关爱,对“我”的悉心关照;我看到了,看到了当“我”怀着一颗激动的心情去五猖会时,父亲却强令“我”背书,“我”的心如同被浇了一盆冷水;看到了“我”儿时的乐园,还有那各色的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看到了,当枯燥的学*生活来打扰“我”时,却并未禁锢“我”纯真活泼的心灵,而是偷偷地去玩耍、去观察。

  当我读到,因背书而浇灭作者的希望时,我的内心不禁感到惋惜与同情,从一个少年的角度看,我因此倍感愤怒,这难道不是对儿童天性本质的“扼杀”吗?当我读到作者从儿时的乐园搬到了无味的课堂生活中后,作者依旧保留着纯真活泼的心灵,这难道不是对封建私塾教育的批判吗?当我读到阿长对作者买心仪已久的山海经时,作者的激动与兴奋,我的心情也跟着轻松起来,我多么羡慕作者能有这样的一位好保姆。

  那些永远抹不去的记忆,一直停留在我的心中。对封建社会现实的腐朽、虚伪和残酷,我无比的憎恨,而作者的心里却是如此的光明,使我深受感动。

  那些永远抹不去的记忆,是遥远的,也是永恒的。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先生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先生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先生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先生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先生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所以鲁迅先生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回忆如花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流逝的光阴如同一朵永不凋零的花,在少年的成长岁月中绽放。

  拾花

  鲁迅先生在《朝花夕拾》里,会怀念。

  他会怀念一生中遇到的一些人:质朴善良而又麻木的长妈妈、严厉而慈爱的父亲、可亲可敬的恩师、妥协怯弱的朋友和方正质朴的先生寿敬吾。

  同样,他也会怀念昔日所经过的往事:保姆长妈妈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山海经》,童年到东关看《五猖会》前被父亲叫去背《鉴略》,背完后去观看《五猖会》,觉得没有一点快乐。

  回忆成了经典,就像泡泡面对坚硬的地面,即使明知会被撞到粉身碎骨,也毫不退缩,忠诚黏在了地板上。

  而回忆起自己的童年,禁不住哈哈大笑,我深深地躲在黑暗中,又看到了一个明亮的自我:最喜爱巧克力的味道,与同学嬉戏玩耍的味道。

  品花

  印象深刻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鲁迅先生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述了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写鲁迅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表面上写三味书屋乏味的生活,侧面写鲁迅对旧社会的种种不满。

  记忆永远像播放电影,把昔日做过的每一件事,每个认识过的人,时时刻刻地漂浮在脑海中。忘了什么,却以为自己依然完好无损的记着。

  《朝花夕拾》用*凡的词句,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的童年故事,写出了鲁迅先生要求人要**的愿望。

  藏花

  《朝花夕拾》永不凋零的花。在每一个读者的脑海中漂浮着记忆,回忆如花。

  最*,我看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就更加充满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书中有批判,有嘲笑,能够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仅仅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正的鲁迅。这本书确实十分好看。

  《朝花夕拾》与一般的自传或回忆录的写法不同,它不是个人生活的编年史,而只是从生活回忆中选取一些有好处的片断,写出一组既各自独立又具有连续性的系列散文。鲁迅的生活阅历相当丰富,即使在本书中所反映的青少年时代,可写之事也很多,但他只从中选取了十个题目,这与他一贯主张的“选材要严,开掘要深”的严谨的写作态度有关。这十篇散文,每篇都有很深的思想好处和很高的艺术水*,在众多散文中,能够称得上是上乘之作了。

  这本散文中,我觉得最好的一篇是《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篇散文里,鲁迅曾怀着真挚的感情为长妈妈呼唤:“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他的魂灵!”这种刻骨铭心的人间挚爱,显露了鲁迅心灵世界最为柔和的一面。还有那《二十四孝图》中的“卧冰求鲤”、“老莱娱亲”,被鲁迅斥责了一顿,好搞笑!

  《朝花夕拾》以清新、*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期望大家多多去看《朝花夕拾》。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

  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

  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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