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读后感600字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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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的读后感600字 1

  这是一个浪漫,凄美的故事。刻画出了一位相貌**,却追逐幸福,*等生活的女性。

  简爱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中,她从小父母双亡,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过着比女仆还苦的生活。舅妈的嫌恶,表哥表姐的嘲讽。长大后的简爱去了桑菲尔德堡当家庭教师。不久和这里的罗切斯特先生相爱。她觉得他对她并不是主于仆,而是好朋友。她喜欢与他交谈,并觉得与他交谈很快乐,很幸福!

  读《简爱》有感两人即将成为一对新人,简爱却听到她一直深爱的罗切斯特已有人妻!她含泪离开,她的身心受到了欺骗,自尊受到了嘲弄。在百人拥戴,享尽荣华富贵和*凡自由的诱力下,她选择了过*凡,自由的生活。

  她再次回到那个既让她高兴又难过的地方,那个曾经对她无微不至的人有了重大改变: 他瞎了,残了,虽然没有当年火热的激情,但那颗炽热的心没有变,他渴望,渴望原谅他,渴望她回来,渴望和她一起生活!

  书本合上,可我的心却久久不能*静。简爱的善良,回绝表哥时的坚毅,得知桑菲尔德堡失火时的慌乱,见到罗切斯特时的喜悦......在脑海中不断闪现,他最终知道,罗切斯特是她的依托,她爱他!

  我为简爱高兴,她找到了对她来说极为重要的人!她不漂亮,个子很低,没有家世,没有背景。但罗切斯特叫她"小精灵",一开始我怎么也想不通,简爱怎么会是小精灵呢?当看完书后,也许,是爱把简爱美化了,她是罗切斯特心中唯一,也是最美的小精灵!

  我也为简爱庆祝,她的努力和付出都得到了回报。虽然罗切斯特不是当年那个威风凛凛,家产百万的先生了。简爱的回归是他感情和物质上的恩惠。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两人幸福自由的脚步了。他们手牵着手向小木屋走去。

  这是美好的结局,圆满的句号

  高中的读后感600字 2

  “葫芦宝,宝葫芦,葫芦全身都是宝。”这句咒语大家还记得么?不记得也没关系,因为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那么就让我给你们讲讲我读完的感受吧!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学生王葆喜欢吃零食和幻想,有一天他幻想自己有一个叫宝葫芦的宝贝,可以使他想什么就有什么,一天,他的愿望实现了,宝葫芦出现了,不过他不让王葆说出他的秘密,王葆答应了,从此,王葆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比如:金鱼、画报、玩具……宝葫芦对王葆是忠诚的,每次下象棋每吃一颗棋子就有一颗棋子飞向他的嘴中,宝葫芦为他做了一个机器人,但是在学校里出了故障,同学们让他去修,他却手足无措,当众出丑,一次考试中,王葆对着空白的的考卷发愣,在与别人的考卷互换的时候,被监考老师发现,让他顿时没有面子,无地自容。王葆顿时发觉这个宝葫芦既没有给她带来好运又让痛苦与烦恼每天缠绕在他身边,他明白了宝葫芦不是一个好东西,就把他的秘密告诉了同学们,并与宝葫芦绝交,当他把宝葫芦扔回湖里的时候,“砰”的一声,宝葫芦碎成碎片,王葆惊醒了,原来这是一场梦,从此王葆发愤图强,成了班级第一。

  名利与成就是自己争取来的,不要在无谓的去渴求去渴望,那只是你的白日梦,自己的成就是自己的每一滴汗水与自己的天生才华得来的,没有人一出生就会成功,那也是自己争取的,宝葫芦只是一个幻想,一种自己的心理安慰,只有靠自己,靠汗水,才能够成功,因为成功是99%的汗水与1%才华才能铸就成功的,我也应该把自己的心放在学*上,面临毕业考试,不要去做白日梦,去幻想,我要脚踏实地的去拼搏去努力,成为第一。

  青少年是一个美好而又是一去不可在得的时期,是将来一切光明和幸福的开端。——加里宁

  高中的读后感600字 3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作品,这篇文章给了我许多的感触。在暑假里,我有机会一饱眼福一下。

  故事情节很现实。叔叔于勒本来就是爱乱花钱的人,他有时会问他的哥哥菲利普拿钱,所以菲利普的生活很难过。他们把于勒打发到了美洲。菲利普夫妇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生活很是节俭。

  有一天,他们收到了于勒的来信说他有钱了。于是菲利普夫妇有了期望。一向盼着于勤回来,把于勒当成是他们的财主,见人就给他们看于勒写给菲利普夫妇的信。可是当他们的女儿结婚了,他们去旅游的时候他们得知了于勒落魄了所以又装作不认他了。

  其实这个文章的资料很好理解的,人的心本是贪婪的,在欲望的面前更是加本。于勒没钱的时候,菲利普夫妇想方设法把他撵走,等他有了一点财富,他们又急切的盼望他回归,可就在他们去旅游的时候看到他在外卖牡蛎,他们失望透顶,没人想和他相认。这就是社会,他们当时如果想想于勒是他们的弟弟有没有会和他想相认呢,答案不得而知,原先人世间的亲情在金钱面前是这么的不堪一击。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也有这样的俗语么?“有钱能使鬼推磨”,难道钱的力量真的有这么大么?难道钱真的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品性么?我想,这是不会的吧。钱虽然是万能的,但它还不至于使人变成这样吧!片面的以金钱来衡量人的价值,社会将走向歧途,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是很常见的,在全世界各地,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

  我读了这篇文章后,感触颇深。钱不是万能的,只是莫泊桑写的这篇文章反映了从古至今不变的那件事。

  高中的读后感600字 4

  “梨花素洁,是生活中纯洁、美好的事物的象征”,文章描写春雨中的梨花,表现了美丽圣洁的梨花留给人的永恒的美感;“它不使人看到丰收的希望,享受到收获的欢欣,激发人们对宽如梨花的***的向往与钟爱”

  作者集中笔墨描绘了细雨中如烟如海的梨花,抒发观花的感受和联想,对梨花的赞美之情贯穿全文,“每当梨花盛开的时候,梨乡都要举办梨花节。每年的梨花节前,都会有一张素洁得如同梨花的请柬飞到我的案头,传达着梨花对我的召唤,”作者把梨花比得如此素洁,深切的表达了作者对梨花品洁的高尚赞美;“拨开横陈的枝丫,迎着甜丝丝的细雨,我小心翼翼地走进树林,去亲*梨花。枝头上,或一丛丛一簇簇,或星星点点,或密或疏,或浓或淡,一色的浅素嫩白,有着一种令人心颤的圣洁的美,”这句话用了排比的修辞手法,写了梨花长在枝头上的样子,让人感受圣洁;“越往深处,枝与花越稠密。不时拂时擦身,留下一片水痕一抹暗香。那些可爱的梨花在雨中浸润着,花托、花瓣、花蕊、花蕾上,都挂满了晶莹的雨滴,颗颗粒粒如散球碎玉,悬坠欲滴,丛丛梨花,在风雨中相互相依,绽放着少女般清纯的笑靥,深情地贪看着这雨中的春光,让人不忍去触摸他们,生怕惊动了一个个美丽的梦”,这句话将梨花比喻成少女,写出了梨花在雨中浸润的情景;

  啊,这美丽而圣洁的陶醉与洗礼,竟会是如此的刻骨铭心。不由得想起一些古人吟味梨花的诗文,李重元的“杜宇声声不忍闻,欲黄昏,雨打梨花深闲门”,秦少游的“梨花满地不开门,”还有洪升的“天涯谁吕梨花雪”等,这句话是作者观赏梨花后的慨叹,运用了古人的来赞美梨花,使文章语言生动。

  这花与语,浇上这缠绵的细雨,营造出一片的美丽,让人深切地体味到人类古今相通的一种美好情感,那就是对***的向往和钟爱,虽年华暗替,终也不改。

  高中的读后感600字 5

  看到了吗,那西边凄艳的晚霞?那是一个古老民族的伤口在滴血……

  当那几车、几十箱、几百卷的文物被运往其他各国时,孰知,那是我们中国延续到现在的伤口。

  那愚笨的道士总是自作聪明,当他把洞窑壁画涂成自己觉得漂亮的样子的时候,他不知道,他损害的是一个民族的文明古迹;当他把那些婀娜的雕塑砸到他满意为止时,他不知道,他丢弃了一个民族的文化古物;当他以贪图小利送出洞窑里所有东西后,他更不知道,他已成了一个千古罪人……

  仅仅一个道士,就毫不吝啬地把我国千古文明送了出去,我们是该批判他的愚蠢,还是该批评当时统治者的短浅目光?一个金光闪耀的石窟,怎会让一个道士看管?还有那些文人竟然知道这些文物的价值,又为什么单单吝啬于那点运费?就像作者说的“只要看看这些官僚豪华的生活排场,就知道绝不会穷到筹不出这笔运费”。相比较外国的那些学者冒着生命危险前来征集的精神,这又是何等的令人悲哀!

  当看到我国的文物被运往其他国时,我的感情不单单可以用愤怒来形容,那种是感情高于怒与恨的。

  当日本学者说“我想纠正一个过去的说法。这几年的成果已表明,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也在中国”时,中国专家没有太大的激动。对啊,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也在中国,可那些文物却不在中国。当自己的东西到了别人手里,自己研究时还需经过别人的同意,且要用照下来的胶片去研究。这可谓只是心酸所能概括的?

  伤口总会被抚*的,可那个疤痕,却无法抹去……

  高中的读后感600字 6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这本书一共分成了三大部分,先讲述海伦·凯勒的人生经历,接着又叙述了莎莉文老师的人生经历,历程由作者展开了想像,描述了海伦·凯勒的三天光明之旅。

  海伦·凯勒在19个月大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使她失去了视觉和听觉,从此,她就陷入了黑暗世界之中。但是命运为她打开了另一扇门——在海伦·凯勒6岁的时候,莎莉文老师便悄悄地走进了她的生活,并引导她走上一条通往光明的道路,在莎莉文教师的鼓励下,海伦·凯勒赁着坚强的意志与聪慧,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考入了美国鼎鼎大名的哈佛大学,并且顺利地完成了她学业。

  读到这里,我不禁为海伦·凯勒而喝彩,失明的海伦·凯勒,能发现如此多美好的事物,她用手触摸学会手语,学会了读书,感受到书中的美好;她用身体在草地上打滚,接*了大自然,感受到自然的美好;她用毕生的精力服务残障人士,并写了很多书,她的故事还拍成电影,把人间的美好传给了所有不幸的人。

  我也为无私奉献的莎莉文老师鼓掌。莎莉文老师的人生经历也十分坎坷,她自小就缺乏家人的关爱,视图也存在着缺陷,但她始终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并鼓励和帮助海伦·凯勒实现人生最宝贵的价值。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地领悟到: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功,不是在于外在条件的好坏,而是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与坚强的意志。海伦·凯勒的事迹告诉我们,要学会主宰自己的命运,坦然接受生命中的一切挑战,不管遇到多么大的困难,都要微笑地面对!我也敬佩莎莉文老师,从她身上我感受到每一位为学生辛勤耕耘的老师所花去的精力和耗去的铅华。

  世界因为莎莉文老师的精神而变得美好,因为海伦精神而变得强大。

  高中的读后感600字 7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最喜欢看《格林童话》,因为里面有很多精彩感人的故事。早在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开始给我讲里面的故事,后来我自己开始看图画版的《格林童话》。现在它依然是我每天睡前的必读书本之一。

  走进《格林童话》,你会认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聪明可爱的“小红帽”,沉睡了一百年的公主“睡美人”,可恶凶狠的老巫婆,馋嘴的狐狸和聪明的鹅……

  里面的故事常常感动着我,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是《灰姑娘》,里面讲述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死去了,父亲给她找了一个后妈。那个后妈带着两个小女孩,这两个女孩爱美、狠毒。这样,灰姑娘就被欺负,天天睡在厨房里,身上很脏,所以别人称她灰姑娘。她在妈妈的坟墓旁,认识了小白鸽。有一次,国王帮王子选妃,举行了三天宴会。最后,灰姑娘被选上了王妃,而两个姐姐气得晕过去了。

  这个小故事让我认识到: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一个人如果有一颗善良的心,充满爱的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快快乐乐。但是,如果一个人有一颗不好的心,爱妒忌的心,那么,他整天会活得很不开心,结局也不会美好。就像灰姑娘的姐姐要是心肠好一些,灰姑娘成为王妃后,她们也会成为漂亮的公主,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家园。

  高中的读后感600字 8

  《爱的教育》是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部家喻户晓的小说,在这个暑假,我读完了这本书。

  《爱的教育》写的是恩里科小学时代,他和老师、同学之间的故事。作者以日记的形式记录下来,每一篇日记,作者都用婉转的笔法来刻画一个个人物,讲述一个个事件,多处采用拟人、比喻的写法,使整本书灵动起来了,仿佛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更有趣的是,这本书好像有什么法宝,能改变人的心情,每当我心情烦躁时,我只要想起书里面的主人公,想起书中那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我就全身上下充满了活力,读到特别感人的地方,就会多读几遍,甚至流下感动的泪水。这就是书的魅力吗?

  《爱的教育》与其他校园书一样,以几个“活力小子”为主人公,来讲述他们美好的童年,致力探讨“爱”这个主题,作者通过人物贫富的沉浮,形象地告诉人们:什么是“爱”,爱是无私的,有了爱,这个世界才精彩。

  我很喜欢书中的德罗西和卡罗内,他们的品行很值得我学*。德罗西是一班之长,是个成绩优异的帅气男孩,他的成绩总是全班第一,但他从不骄傲,而且善于助人。卡罗内呢,好打抱不*,有一颗宽容、理解的心。我还佩服一个人,一个卖野菜的母亲的儿子,他家虽然连一盏油灯都买不起,没有椅子,就跪在地上做作业……读到

  这里,我哭了,想想我家境比他好一万倍,却没有他那样的努力。我应该向他们三个看齐,努力成为一个品行优秀,成绩上进,不怕困难的人。

  没有什么比“爱”更好的教育了,我喜欢这本书。

  高中的读后感600字 9

  在看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的许多难以置信的战法:第一,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第二,最佳时机出击,保存实力,麻痹对方,并在其最不易跑动时,突然出击,置对方于死地;第三,最值得称赞的是战斗中的团队精神,协同作战,甚至为了胜利粉身碎骨,以身殉职。还知道了成吉思汗是怎样仅用区区几十万骑兵就可以占领了中亚、匈牙利、波兰、和整个俄罗斯,并击垮了波斯、伊朗、中国、印度等文明大国,而且还消灭了西夏几十万铁骑、大金国百万大军、南宋百多万水师和步骑、俄罗斯钦察联军、罗马条顿骑士团;还迫使东罗马皇帝采用中国朝代的和亲政策,把玛丽公主屈嫁给成吉斯汗的曾孙的。其中我觉得最精彩的部分是:有一次陈阵所在的生产队要围猎狼群,因为那群狼把一群军马给杀死了,还差点害得一位游牧民死亡。虽然说狼是内蒙古的守护神,但是这次狼给人们带来的损失太大了,因此**决定要消灭这群狼。

  经过激烈战斗,狼全都被杀死了,获得了三十多件狼皮,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表扬和奖励。读完《狼图腾》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当年区区几十万蒙古骑兵为什么能够横扫欧亚大陆?中华民族今日辽阔疆土由来的深沉原因?历史上究竟是华夏民族征服了游牧民族,还是游牧民族一次次为汉民族输血才使中华文明得以延续?为什么中国马背上的民族,从古至今不崇拜马图腾而信奉狼图腾?中华文明从未中断的原因,是否在于中国还存在着一个从未中断的狼图腾文化?

  高中的读后感600字 10

  书,是人类精神的粮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它带给我丰富的知识,带给我为人处事的方法,甚至带给我无穷的快乐。在寒假期间,我又读了一本好书,让我感触万分,这本书名叫《感谢有你》。

  《感谢有你》丛书,抓住了“感恩”这两个字,描绘了一个个爱的瞬间,讲述不一样的感恩故事。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世界上最棒的父亲,在生活中的每一细节中都表达着他对自己儿子的爱意。而儿子做得也很好,不在父亲身边时不间断地写信,电话,让他们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世界上最棒的父亲”的称号足以让父亲欣慰。最后,在父亲离开之前,病榻上的一句“我爱你”更是发自真心饱含真情。

  在20xx年里,汶川大地震是一场突发的灾难,让我们看到了爱的伟大,因而让我们通过一种极端的方式,学会了感恩。我们看到,灾难袭来的时候,母亲勇敢地顶住落下来的砖瓦和石块,让年幼的孩子受到了保护;有老师冒着生命危险,一次次冲进随时可能倒塌的房屋,将学生一个个抢出;还有冒死抢救同学的学生、不顾危险坚持做完手术的医生,以及迎着困难勇敢冲上去的人民子弟兵,等等。这些人,都让我们感到,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我们唯有以感恩的心面对这个世界。

  感恩是一种文明,是一种品德,也是一种责任。它是每个人都应该有的基本的道德准则,是做人最起码的修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它不是简单的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它更是一种责任,一种意识,是我们健全人格的表现。我们只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就会发现自己周围的世界是多么的美好,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和谐,幸福。

  徐本禹说:“我愿做一滴水,我知道我很渺小,当爱的阳光照在我身上的时候,我愿意毫不保留地反射给别人。”是的,爱是需要我们传递的,让我们怀着感恩的心去表达感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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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读后感600字通用10篇(扩展1)

——《背影》读后感600字通用10篇

  《背影》读后感600字 1

  《背影》这篇文章记叙了几年前作者在浦口车站和父亲分别时的情景,表现了父亲爱护儿子的真挚感情,也写出了儿子对父亲的深切的怀念之情。

  “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最*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这段话将现实生活中父母对儿女的爱给生动地描绘了出来。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情不自禁簌簌地流下了眼泪。儿子虽然已经20多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迈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下午,妈妈接我回家,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情况,无时无刻的不在关爱着我。

  父母对我们的恩情是我们今生都报答不完的。记得在我小时候,一天晚上发了高烧,我家离医院很远,家里车子被邻居借走了。外面又下着大雨,家里唯一的雨衣被妈妈带到外婆家去了,只有一把伞,这时,我的父亲毫不犹豫背起我,拿起伞,就向医院的方向跑去。半路上,父亲在一条泥泞小路上滑倒了,伞被刮走了。父亲第一时间是看我有没有事,却忘记了自己。我哭了,因为我知道下雨天父亲是看不到我哭的。第二天我才知道,其实当时父亲的脚在不停的流血。这时父亲还把身上的外衣脱给了我,又抱起我,继续向医院跑去。当我在医院醒来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我的父亲。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寸晖。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我长大了要用实际行动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让我一生有勇气做我自己……

  《背影》读后感600字 2

  “守望的天使啊!你们千里迢迢的飞去了北非,原来冥冥中又去保护了我,你们的那双老硬的翅膀什么时候才可以休息?”

  这一句话深深刺入心脏,它如一根细绳,紧紧地揪住我的心。我们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悲伤或幸福,成功或失败,只是一味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忘了我们背后的树影,一直庇荫着我们的父母。

  当三毛女士失去她的丈夫-荷西先生,她的天空只有阴霾,身体像被抽干了,每日去墓地是她唯一的雨露,日曦日暮,她眼里只有她的丈夫。憔悴不堪的父母,忐忑不安地等着她的父母,陪着她不眠不食的父母,她不是故意忽略,她只是让悲伤抽空了力气。烈日下,她那年迈的父母,坚持不搭三毛女士的车,一步一步地走向荷西的墓地,耀眼的光,沉重的悲伤,压弯了他们的背,那撇背影,刺伤了三毛女士的眼睛。看着孤零零的母亲提着几大袋商品,拖着步伐,走在路上,拒绝她的帮忙,考虑着她的病。

  她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地自私,自私地悲伤着自己的痛苦,却忘了父母的痛。

  其实,作为儿女,总是自私地,索取父母的爱。在父母面前,儿女总会卸下面具,卸下在其他人面前的伪装。在父母面前,可以尽情地哭,尽情地笑,不用在乎什么,有时甚至不在乎他们会不会担心自己。

  我便是这样。初来这个城市,我所感到的是无尽的悲伤,足以让我淹没。不停地给母亲打电话,找寻这陌生地方的唯一安慰。拿起手机,只记得述说自己的哀伤,记得倾述自己的孤寂,却忘了问母亲一声安好,忘了母亲与自己一样,第一次与彼此分离,会因为我的悲伤而更加悲伤,会因为我的困境而担心不已。我太自私了,没有考虑到母亲的感受,只记得自己的伤悲。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的羽翼终究会护着孩子一辈子,即使他已具有雄壮的翅膀。

  《背影》读后感600字 3

  读了朱自清的文章《背影》,有着深刻的体会。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讲述一位父亲送儿子前往北京念书,路上不断叮嘱儿子小心,要求茶房照顾好儿子。待火车要开时,父亲就算不方便,也要爬台阶为儿子买橘子的故事。

  文章主要片段“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袄,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太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父亲虽未言说,但从他的举止投足中,都体现了深深的父爱。读文章就得深入到文字的背后,细心去体验每一词、每一句的作用和意义。

  “*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立支持,做了许多大事。”文中的父亲为了家庭,为了责任,默默扛下所有,活得是那么辛苦,那么累……回想自己的父亲是否也是在默默的付出一切,为了我们一定是这样的。

  父亲总是把儿子放在第一位,儿子对父亲来说是最重要的!尽管儿子已二十来岁,但在父亲眼里依旧是个孩子。孩子永远是家长心中的孩子,永远是最重要的人,所以我们应该更加敬爱父母。

  父亲的爱总是藏在细节中,他不像母爱那样会表达,但他从来不会比母爱少一分一毫。父母的爱都是一样,只是表达的方式不一样。

  回想自己成长中的点点滴滴,不都蕴藏着父母深切的爱吗?早晨,我还在熟睡,妈妈早已为我备好了早餐,为了让我睡眠充足,总是会在最后一刻叫醒我。晚上,从学校回来最累的时候,总是能第一时间吃上妈妈亲手做的美味,每次吃到那口热乎乎的饭菜,心里总是暖暖的……爱,无时无刻不将我包围。背影,它悄悄来,悄悄去,但总是不会把它忘记……

  《背影》读后感600字 4

  以前读朱子清先生的《背影》时,觉的和其它优秀作品一样只是一篇好文章.而今再读,则添了许多精神上的食粮,更有诸多感想.

  几乎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爱自己的父亲,所有父爱又都是一样博大和温暖的.尤其是生活在今天的独生子女,他们得到的<<背影>>里的那种父爱似乎更多,只是别等到父亲老了,再让子女感觉父亲背影里所含的爱,那是辛酸的.而是今天,或现在就应让父子两代人理解这种爱,享受这种爱,珍惜这种人生独一无二的爱.

  对于孩子,有的家长可能认为孩子还小,让其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是应该的,甚至有的孩子快小学毕业了,还和父母一起睡,吃饭还会被家长追着喂,早上还让妈妈给穿衣服.看着孩子每日象众星捧月似的被围在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等长辈围成的中心中,似是幸福极了;还有的家长会为孩子说几句粗话脏话而高兴,糟糕的是有些家长还鼓励孩子去打架,去拉帮结派,认为这样的孩子才是聪明的,否则就是不会混.把社会上那一套混世哲学作为衡量孩子是好是坏的标准.殊不知,这不但害了孩子也会害了家长自己,这样事例的苦果不管是历史上还是现实中都不胜枚举.小时骂别人,打别人,不懂得关心照顾别人,那麽长大后他会善待你吗?年幼时是家里的皇帝,长大了他依然是你的霸主.试想《背影》作者的父亲拥有一个优秀的儿子,可还是不放心.在孩子已长大**且能独立生活之时,还时时事事越俎代刨,更会为儿子买水果这样的事去操心.不可否认这种父爱是可贵的,可这样的父亲不累吗?如果父子长久生活在一起,那孩子岂不成了笼中鸟?当生活需要它飞时,他能飞的高吗?所幸作者不是随父一起生活,否则,我们今天也许就赏不到他的其它美文了.所以我再次呼吁:放开手吧,让孩子自己去走!

  爱你的孩子吗?那就让你的爱变成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指路明灯,而非拐杖或囚笼.

  《背影》读后感600字 5

  “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见。”

  读完朱自清的《背影》,仿佛有一双柔手动我的心弦,是我的心久久不能*静;又仿佛一双圣洁的翅膀飞过天空,在我的心中留下点点倩影。

  母爱如水,温柔圣洁,无时无刻不包围着我们,让我们沉浸在爱中;而父爱如山般深厚,父亲用坚实的双肩支撑起整个家庭,父亲那深沉的爱要用多麽华丽的语言才能说出口?

  冬天的寒风,飒飒的刮着。在这孤立无助的季节,祖母又去世了朱自清望着满院的狼藉,簌簌的落泪,父亲自己虽然很难受,但却还安慰我:事以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居然已经到了变卖家产的地步,但得到的钱却仅仅够还债,连祖母的丧事都要接钱办。在这祸不单行的日子,父亲虽忙,却还亲自送我去车站,为我买橘子,“他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的探身下去。”“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父亲老了。

  我不能忘记小的时候父亲牵着我的手,那时的父亲多麽高大。但是,就在那一天,在那飒飒的秋风中,在哪昏黄的路灯下,我发现,父亲的背不知什么时候弯了许多,父亲的脸不知什么时候长了许多皱纹,父亲那乌黑的头发也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银色,无惊讶的发现父亲老了。

  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但亲爱的请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一去不复返呢?

  时间匆匆,不会为谁而停留,在这时间的洪流中,卷进了父亲的青春,也卷进了我们的青春,无门随着青春的流逝而长大,而父亲却慢慢老去了。是父亲用那坚实的肩膀托起了我们,也托起了我们一片光明的前途。

  我们都是求学路上孤独的孩子,但有了父爱,我们的旅途不再孤独。

  《背影》读后感600字 6

  世人总说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但我却认为父爱是无声的、父爱如山。在记忆深处,总抹不去朱自清的《背影》,他细腻的文笔看似*淡却令人刻骨铭心,像云絮轻轻划过天际,留下永远拭不去的云天爱语。

  浓浓的父爱,让人深深地怀念。在《背影》中,一位父亲对儿女至深的爱,在朱自清笔下却溢着独特的伤感。父亲家境贫寒,又遭突变,却依然像每个父母一样默默地关爱着儿女。特别是在火车站上,父亲买橘子的背影,爬上月台的背影,深深地烙在我每个人的心中。父亲辛劳攀过石栏为儿子买下朱红的橘子,提着的只是橘子吗?还有沉甸甸的父爱!离开的时候,走几步,回头看……舍不得。担心,期盼和关心,仿佛书写在他的背影上,清楚而又深刻,不能忘却!

  爱,就是朴素中出高尚;爱,就是无声中响出歌曲;爱,就是透明中折出光彩。为儿子攀栏买橘是一件*常又非凡的事情。在千千万万爱的付出中显得*常,在千万的*常背后显得非凡!“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一下子认出那个步履蹒跚的背影,那个正是当天为“自己”买橘子的父亲。

  是谁的背影?总穿梭于危急的地方,把我从苦恼中救出?是谁的背影?总守候在病床的旁边,熬红了双眼却不在乎?是谁?是父亲!读了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每个周末,我要去外面读书,爸爸总是风雨无阻的送我,我总是看着他那开着车的背影在我的视线里远去,但我知道,他总是在我走了几步时离开的,他看着我进学校的背影。我们会看着对方的背影远去,但都透露出对对方的爱,就像朱自清和他的父亲一样。

  《背影》读后感600字 7

  大多数人都在描写和赞颂母爱,而极少写父爱。我们是否忘记了父亲那深沉而严峻的爱?《背影》一文用了极为朴素的言语却勾勒出一个*凡却伟大的父亲。

  我的心总是在这一段文字有了很深的感触:*几年来,父亲和我都在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立支持,做了许多大事。哪只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己。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了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来北后,他写了一封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安,惟有膀子痛得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能再与他相见!游子在外,父亲牵挂,文中的父亲一直就在惦记着他的儿子。正所谓:有父爱尽不在语,惟有信中显真情。

  生病时父亲背我去医院;考试考砸时父亲的痛斥;遇到难题时父亲悉心的教导;气馁时父亲亲切的鼓励;送我上学时父亲那亲恳的目光;走上岔路时父亲及时的巴掌。父爱是需要细心观察和用真心感受才体会得到的,我们都被父亲深深地爱着。

  父爱如山,往往深沉严格。我们一定要好好学*,长大成为国家栋梁之才,报答父母对我们如春雨般绵绵湿润的爱,这哺育着我们的爱。珍惜明日,努力学*,学会一身本领。我们是父母手中的雏鹰,为了明天更好的展翔而努力吧!

  《背影》读后感600字 8

  爸爸和我一齐读了朱自清的《背影》。

  文章中说的事情很简单,就是“父亲”送“我”去火车站上车,买橘子给“我”,但却表现了作者对父爱的浓浓的眷恋。朱自清把父爱都浓缩在“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上了。

  看完了《背影》,我对“父爱”有了重新的认识。我今年10岁多了,爸爸除了短暂的出差,陪伴我一齐度过了10年多。我在想,这10年多爸爸留给我的印象,从生活的一点一滴去想。

  我清楚地记得,每次爸爸出差回来,总会给我带回玩具。会爬树的熊猫以及熊猫笔筒、手提包和帽子系列,《西游记》面人儿笔筒和笔,日本和服木娃娃及其它各种各样的娃娃,一整套摆出各种姿势的少林武功小子,花生壳里和笼子里的小鸟,万花筒、木制长颈鹿、铁丝“变变变”、菊花石砚台,等等。我找出来,在面前摆了一大堆。那么,我的父爱都浓缩在“爸爸出差带回的玩具”里了?

  我还记得,爸爸陪我一齐玩过的游戏。在床上玩“包春卷”、“包饺子”、“包包子”、“伦敦桥塌了”等游戏,和爸爸、妈妈一齐玩夹“三明治”,玩数学“卖东西”、“洗吹剪头发”、五子棋、打扑克等游戏。那么,我的父爱就体此刻“爸爸一齐玩游戏的笑声”里了?

  我永远都记得,上学和放学、去附*的公园和景点、我生病时去医院、一家子去购物时,爸爸在驾驶座上开车的背影。这个熟悉的背影,能够和朱自清写的“背影”相比了。

  此刻,爸爸和我生活在一齐,那么以后呢?爸爸会和我永远生活在一齐吗?或许,等我长大后,我才会真的明白朱自清在《背影》中写的“我的眼泪又来了”,“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的背影”。这些话是爸爸说的。

  《背影》读后感600字 9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这段文字在龙应台的散文集《目送》中出现了两次,开头和结尾。

  目送既是一篇文章的名字,也是一本书的名字。

  小时候,我们是多么依赖爸爸妈妈啊,他们就是我们的天下,他们那里有温暖的怀抱,甜蜜的乳汁,但这些随着时光渐渐地被抛在了风中。

  我们认为自己长大了,当妈妈再次为我们递上毛巾,叮嘱我们记得带饭盒的时候,爸爸给我们讲三个小仙女的故事的时候,我们会不耐烦地说:“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妈妈!”“别再讲那些骗人的故事啦,爸爸!”

  他们会默默地点头,一言不发。

  有时候,他们硬要把我们送到校门口,我们会迫不及待地早早挣脱他们的怀抱,跑向校门,丝毫不去想背后那双疲惫的眼睛。

  再大一点,我们着急地想拍着自己刚刚长好的翅膀去飞翔,我们和朋友单独逛街,我们与朋友偷偷地聊一些敏感的话题,因为我们认为自己长大了。

  我们觉得父母落后了,不知道最红的明星,不知道最火的游戏,不知道最时尚的品牌。

  我们想飞,但我们不知道,每次我们给爸爸妈妈留下一个背影的时候,他们是多么的忧伤。

  我们想飞,但我们不知道,背后有一双眼睛,一双温柔地注视着我们的眼睛,一双饱经风霜的眼睛。

  我们远没有长大,我们还很小, 我们何曾知道,他们目送我们离去,一直满心希望着我们回头,满心希望着我们给他们一个微笑,以此证明自己付出的爱是有回报的。

  但我们匆匆忙忙,只给他们留下一个草率的背影。

  《背影》读后感600字 10

  《背影》这篇文章是朱自清先生的代表作之一,写得凄凉而又柔美。

  这篇文章讲的是朱自清和他的父亲要一起分别从家乡到南京和北京。朱自清先和父亲来到了南京,又要等去北京的火车时,他的父亲拖着胖胖的身体翻过了两道栅栏,买了橙子给作者吃。火车开动了,他的父亲也离开了,作者坐在车里到了父亲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单薄,所以,他写了这篇《背影》。

  在文章中,父亲“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地探身下去”,“他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的背影,让作者感受到了强烈的父爱。“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看着父亲的消失的背影,作者觉得父子分离是那么地不舍与伤心!父子一别,不知什么是时候才能再见!

  文章把父子的依依惜别写得凄凄凉凉,却又让我感到有一丝丝的暖意。作者的父亲是那么爱他,我的爸爸也是同样啊!也许爸爸不是那么善于表达,但仔细感受,他时时刻刻都在爱护着我,保护着我呀!记得在去参加夏令营之前,爸爸竟然一反常态,比妈妈还唠叨,要紧跟队伍,在火车上接热水用大水杯,在宾馆里用电要小心,把导游的电话号码记好,自由活动后要按时集合,多喝水……嘱咐这,嘱咐那;临出发前,爸爸还上到我们的大巴车上,给我调节座椅。

  当时,兴奋的我心里只是急切地想赶紧和朋友们一起出发,还觉得爸爸太罗嗦。读了这篇《背影》之后,我才恍然大悟,那正是爸爸的爱呀!

  老爸,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高中的读后感600字通用10篇(扩展2)

——论语的读后感600字通用10篇

  论语的读后感600字 1

  我读了《论语》之后,《论语》给了我在生活中的许许多多的启示。

  子曰:学而时*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一开始,我对这句话疑惑不解,但在之后亲身体验过后我就全明白了。

  学校里骄阳似火的下午的第一节课上,我们开始学*一首古诗,我们在课堂上用心发言,专心听讲,叮铃铃,叮铃铃下课铃响了,一节课如流水般风速雷池地过去了,这节课的主要资料我全都学会了。

  第二天早上,我一踏进教室,就听到同学们那铿锵有力的声音,看到同学们在朗朗上口的读着昨日新学的那首古诗,我也加入了同学们的队伍一齐读了起来,我一读,就发现了崭新的知识,这不正是孔子说的学而时*之,不亦说乎?吗?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我也体会过。

  一次,远方家乡的表妹来我家住了几天,她和我很聊得来,也有共同的兴趣爱好。

  也有人不理解我,但我从不记恨别人,也就是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这句话的意思

  也就是:如果学了,然后再按必须的时间去实*它,不是也很高兴吗?有了志同道合的朋友从遥远的地方而来,不也很开心吗?人家不了解我,我却心里从不怨恨,难道不也是正人君子吗?

  学而时*之,不亦悦乎?是指学*方法的,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是写修身做人,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是道德修养的,还有的论语是写学*态度的和写人生哲理的,总之,论语如天上的一颗颗璀璨的繁星一样多,也像繁星一样指引着我们人生的道路,告诉我们正确的方向。

  读了《论语》,我明白了要温故知新,勤奋好学,乐于助人,孝敬父母。

  论语的读后感600字 2

  “学而”句提出了“学”的本质,“学”之道;紧接着就是知己之乐;然后是君子的概念,理想的人格。

  而君子想要做“仁人”、行“仁道”,最重要的是要树立起其根本,这个根本就是“孝弟”,就是“孝顺父母,爱敬兄长”。

  但并不是人人都具备有“仁”,比如“巧言令色”之流基本上无“仁”可言。当然,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在面对父母时,无论再怎么“巧言令色”也不为过。

  可是,要怎么知道自己有没有做到“仁”呢?“吾日三省吾身”。通过反省,实时检视自己的行为,以此修身,使之符合“仁”之道。概括起来,反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答应别人的事,是否有尽心竭力去完成;与朋友往来,是否有做到诚实守信;恩师所传之学问,是否有学以致用?

  个人修身、齐家到一定境界了,那便可以出来治理国家了。治理千乘之国,有五点要素:敬慎于事而不荒嬉;取信于人而不相欺;节俭而不奢靡;爱民而不轻用民力;必不得已而需用民力,当在农闲之时,以不误稼穑。

  而后生晚辈求学者,与君子“为仁人”、“行仁道”一样的道理,当先树立起根本。那根本是什么呢?根本为“德”。“德”包括“入”和“出”两部分。读后感。“入”是根本中的根本,“孝悌”。“出”,包括行为做事有章法,与朋友交往言而有信;而后由“入”的推己及人“爱众人”,并且亲*“仁人”,*“仁”之道。当根本竖立起来之后,还尚且有余力的话,那就可以去学*诗书文章了。

  后生晚辈所求之学,未必一定就得是诗书文章。倘若他能够诚心诚意做到:见到贤人,能够恭敬相待;侍奉父母,事事能够竭尽全力;为保家卫国,甘愿献出生命;对待朋友,能够做到言而有信;那么,即便不曾学*圣贤之书,那他也必定是一个有学问的人。

  论语的读后感600字 3

  简洁而经典的句子是中国古诗文的特色,正因如此,中国古诗文以其共同的魅力倍受注目。我以为,在中国古代文明的珍宝中,《论语》就是其间精品之一。

  子曰:“学而时*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正人乎?”贫穷的人仰慕富豪,由于他有让他一辈子也花不完的钱;而富豪却仰慕那些*凡的人,由于他们很快活,不会整天杞人忧天地忧虑钱是不是被用光、是不是被偷走。可是,就如孔子说的,高兴的事有许多:学了又经常温*和练*,不是很开心吗?

  有情投意合的人从远方来,不是很令人高兴吗?人家不了解我,我不仇恨、恼怒,不也是一个有德的正人吗?曾子曰:“为人谋而不忠乎?与兄弟交而不信乎?传不*乎?”现在的大大家,更注重物质化的国际,却疏忽了中国的传统观念:忠、信。曾子提出的自省办法,却恰似给咱们亮了一盏明灯:我每天屡次反省自个,为他人就事是不是鞠躬尽瘁了呢?同兄弟往来是不是做到诚笃可信了呢?教师教授给我的学业是不是温*了呢?

  我的课外英语辅导班教师从前给咱们讲过一个有关她的`学生的故事。那个学生学*极好,很受同学与教师们的期待,可是却有同学发现那个学生偷同学们的笔和钱,从此,那名学生开端被同学们排斥,最终不得不转学。

  这正验证了孔子的一句话: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品德永远是做人的榜首,想做一个受人期待的人,没有德与孝不行。这些就是给我感触最深的句子。

  读《论语》,令我收获颇丰。往后,我要细读论语,细读这中华悠悠千年才智,读懂这其间的做人道理与处事办法,品味这暖暖的心灵鸡汤。

  论语的读后感600字 4

  好读书,好读书。这句话说得真是太好了啊!人要读书才会得到知识嘛。月亮升起来了,星星还在天上顽皮的眨着眼睛。我的书房里传来朗朗的读书声,原来我正在背论语。这时间,我突然读到了:“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则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冉冉上口,十分耐人寻味。是啊,我和黄智杰、王泽华这三个好朋友,不是都在互相学*互相进步吗?我们三个人都有自己的的特长,黄智杰是我们中间学*最好的。当然,在他的带领下我的作文和数学都大大的有进步啊!我的特长是体育,所以我是他们中间的体育委员,我的游泳、跑步、篮球,都是呱呱帮的啊!王泽华是一个心细的人,所以他是我们的杂物委员。所有活动都是他安排的,每次活动我们都进行的顺顺利利的,这都是他的功劳啊!

  我们这三个兄弟,都是最好的兄弟。三国时期的刘关张三人是喝了鸡血来证明他们三人之间的友谊,虽然我们没有喝鸡血,但是我们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了我们之间的友谊。我们上个人在生活中互相学*,互相帮助。我们三个都是最好的朋友,都是男子汉。我们做事要光明磊落,不能在暗中耍阴招,我们三个都要肝胆相照的朋友,生死关头也要共同度过,我们坚信如果我们无论遇到了什么困难,都会团结互助。黑过去的,光明就要来临了。

  同舟共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们要用自己的所拥有的所有东西来让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万古长青。只要天在,地在,人在,我们的友谊便永在!

  好一个孔子,好一句经典的论语啊!

  论语的读后感600字 5

  于丹教授用通俗易懂的白话文把孔子的《论语》诠释给世人,使我们能够领悟到《论语》传递的朴素的、温暖的生活态度,真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她从天地人之道、心灵之道、处世之道、君子之道、交友之道、理想之道和人生之道这七个方面分别阐述,用很多生动的耐人寻味的例子来诠释了《论语》的真谛,那就是怎么样才能过上心灵所需的那种快乐生活!

  人生在世,面对生活、工作的种。种不公,除了检讨自己“三省吾身”之外,或行我们更多的是包容,于丹在谈到孔子“仁者不惑”时讲到,“你宽容一点,其实给自己留下来一片海阔天空,胸怀无限大,很多事情自然小了”。面对那些“利”字当头的人,或许我们更应该坦荡处之、*淡视之、淡漠待之,正所谓有容乃大,“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论语》里面所教给我们的这种仁爱之心是从一开始就去本着*等和理性的态度尊重每一个人,稍微留一点分寸,有一点余地,这一点非常像禅宗里面所说的一个境界,禅宗说这个人间最好的境界是花未全开月未圆,是这样七个字。也就是说花一旦全开马上就要凋谢了,月一旦全圆,马上就要缺损了,而未全开未全圆,就是你内心有所期待,朋友之道,亲人之道,皆是如此。稍微留一点分寸,海阔天空。

  总之,在当今以经济利益为主导的社会潮流中读于丹的论语,真的能给人以心灵净化,如一丝清泉沁人心脾,让人陶醉,给人以启迪。与友宽容,与同事宽容,与亲人宽容,与生活中一切给予宽容,播种乐观、豁达的处世态度,我想收获的就是一种熠熠生辉、一种和谐的美。宽容是人生的哲学,但更是一种境界吧。

  论语的读后感600字 6

  《论语》是我国经典读物,涵蕴了我国的文化经典。俗话说“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用精短的语言告诉我们怎样和朋友交往、怎样孝敬父母、怎样解决事情、怎样……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是在说:“孝顺父母,顺从长兄,而喜好触犯上层王权,这样的人是很少见的。不喜好触犯上层王权,而喜欢造反的人,是没有的。君子专心致力于根本的事务,根本建立了,治国做人的原则也就有了。孝顺父母,顺从长兄,这就是“仁”的根本。“义”是在仁的基础上理解的,即:一个人在社会中要做到为人所想,去帮助别人“礼”让我想到孔子的一句名言“克己复礼”!大家要是都谦让一点,不就好了吗?“智”我觉得就是知人之言为智!也就是明白别人的道理,使自己更好的向前发展!其实,我们现在都是在学*前人给我们留下的经验!我们只有了解了其中的道理,才会明白自己在社会上的意义!当然对身边人的意见应该是选择好的,有利于个人和社会发展接受!“信”是我们一直在提倡的诚信。从我们的先祖开始就提倡“信”,而当今社会有时却缺失了传统文化的美德!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发扬《论语》中的道理。这样我们才能做一个“少年君子”

  我们要想真正的建立和谐的社会,没有仁义礼智信不行的!希望我们的国家越来越美好,社会越来越和谐!

  论语的读后感600字 7

  今天,我终于读到论语的第8篇了,回想着原来读的辛苦。有许多字不会读,都要一个字一个字的查,字典翻都翻得想吐。虽然前面很辛苦,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孔子的仁和礼都在我的心底扎下了深根。正所谓半部《论语》治天下。我从课前导读上也读到孔子主张有教无类:不论社会地位高低贵贱,每个人都应有受教育的机会。

  我读论语时发现了一句话:子曰:吾十有五而至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耳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我以为并没有什么大的含义便直接看译文了。译文上是这样写的:孔子说:我十五岁时开始立志做学问;三十岁时说话办事的有把握;四十岁时遇事就不迷惑;五十岁时懂得了什么是天命;六十岁时凡听到的都能辨别是非;到了七十岁时才能达到随心所欲,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也不会超出规矩。

  我从这句子中隐约体会到一个含义。孔子自述了他学*和修养的过程。这一过程,是一个随着年龄的增长,思想境界逐步提高的过程。就思想境界来讲,整个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十五岁到四十岁是学*领悟的阶段;

  五十,六十岁是安身立命的阶段,也就是不受环境左右的阶段;

  七十岁是主观意识和做人的规则融合为一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道德修养达到了最高的境界。孔子的道德修养过程,有合理因素:

  第一,他看到人的道德修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能一下子完成,不能搞突击,要进过长时间的锻炼和学*,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第二,道德的最高境界是思想和言行的融合,自觉的遵说道德规范,而不是勉强去做。这两点对任何人,都是适用的。

  《论语》是一本好书大家好好读吧,我相信大家。

  论语的读后感600字 8

  益者三友,损者三友

  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有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今天是一周《论语》七天任务结束的最后一天,同时也在随笔中谈一下交朋友的事。

  这句话的意思是孔子说:有益的朋友有三种,有害的朋友有三种。同正直的人交友,同信实的人交友,同见多识广的人交友,便有益了。同阿谀奉承的人交友,同口蜜腹剑的人交友,同夸夸其谈的人交友,便有害了。益者就是那种对我们有用的人,可以完善你的品德,提高修养,丰富你的内涵的人,那便就是益者。友直是指正直,这种朋友为人真诚,坦荡,刚正不阿,带有一种朗朗人格,这样的人可以在你怯弱的时候给你勇气,也可以在对于某一件事自己犹豫不决时给一个最终答案,如果你交的朋友是这样的或有这样的那就是自己收获了一种好朋友。友谅,指的是诚实,和这种朋友交往,我们的内心是安稳的,这样也可以使我们的精神得到净化。友多闻,是指那些见多识广的人,和他们交朋友,自己的学*能力、成绩和方式也能逐渐增强,所以我们也要多和见多识广、知识广泛的人交朋友。

  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友便辟指的是专门喜欢拍马屁,很留心观察别人的眼色,巴结他人,他们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让他人开心,自己并从中得利。友善柔是两面派的人,在你面前和颜悦色,满面春风,在背地里却常常说你的坏话并四处传播谣言。友便佞就是指很会耍嘴皮子的人,除了一张好嘴,其他什么都没有,肚子里空空如也。

  通过孔子说的这一句话和我给他们做的对比,相信大家也能分辨出益友和损友了,朋友就是一面镜子可以照亮自己,但是在选择朋友之前一定要想想《论语》中的这句话,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益友。

  论语的读后感600字 9

  不知道哪天开始,班级里同学们开始满口的之乎者也,一会儿一句”道不同,不相为谋“,一会儿有一句”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得我一头雾水。好不易 知道了这都是同学们从《论语》中引用来的,我怀着满腹的好奇找来了这本书,薄的一本,寥寥几千字。可就是本书,去让我从中获益良多,受益匪浅。

  孔子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在他这样一个学识渊博的大文学家、大教育家眼中,每个人也都有他们自身的长处。孔子尚且如此,那更何况我们呢?从这 里让我明白了,与人交往相处,要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和长处,同时更应做到”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学些那些好的,摒弃那些不好的。

  在学*方面,《论语》这本书里我更是看到一句句好句,”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而时*之,不亦说乎?“”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学而不 厌。诲人不倦“。孔子告诉我们学*要多思考,要从学*中获得乐趣,让学*变成一件快乐的事,要时常回顾自己所学过的,要温故知新。

  而在整本《论语》当中,孔子对”孝“阐述最使我难忘。他说:”今之孝者,是为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这是教导我们:百善孝为先 ,如果对父母在感情上不尊敬和爱戴的话,仅是物质上的奉养,否则与动物有什么区别? 是啊,一个人如果连孝顺父母都做不到了,那他有再大的学问,再多的金钱 又有什么用呢?那他有如何能被称之为人呢?

  《论语》就像一位谆谆善诱的长者,耐心而仔细的教着我们,怎样和朋友相处,怎样做人,如何尽孝,如何学*。每每翻阅都有新的收获,我想这本书会一直陪 伴我,人生的道路上它势必会为我的扬帆起航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

  论语的读后感600字 10

  《论语》是一部记载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书,它由孔子的弟子和再传弟子编辑而成。

  孔子学说的核心思想是“仁”,《论语》中始终如一地贯穿了他的这一思想。

  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后期鲁国人(公元前552或前551——前479)。是儒家学派的创建者、中国古代最著名的思想家和教育家。《论语》这本书流传至今,历经了2000多年。我不由得大吃一惊,心想:历经两千多年的书,想必也有它的独特之处吧,要不然它也不会这么著名。

  我又一次翻开书,开始细细的品味了。我看见论语上有这么一句话: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述而》)意思是孔子说:“三个人一起行走,除了我之外的两个人,一定都有值得我学*的地方。我选择他们的优点来学*,如果是缺点的话,就把它当成一面镜子,看看自己有没有一样的缺点,如果有就要立刻改过来。”是啊,这句话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短处,反之,每个人也都有长处。所以,重要的是,我们能不能学*别人的长处,并且改正自己的缺点,使自己更进一步。我忽然想到了五年级时,我们班里有几个人写的字蛮漂亮的,我十分羡慕,就有时候会去练练字,但是没过两个月就渐渐淡忘了,后来索性就不练了。

  直到六年级下册时,我才又下定决心练字了,因为虽然不算特别难看,可是有时候考试时会因为写的不清楚而白白扣分。我就慢慢地开始把字形矫正过来,可是写那些字的时候特别费力,常常写了一会儿就手酸的要命,但是我每当这时候,就会想起别人那好看的字,暗暗鼓励自己,渐渐地,渐渐地,我写的时候就越来越顺手了。


高中的读后感600字通用10篇(扩展3)

——爱心树读后感600字_高中生读后感通用五篇

  爱心树读后感600字_高中生读后感 1

  小时候,妈妈总会给我讲许许多多生动有趣的故事,那时在我的眼中,妈妈的脑袋里藏着无数个奇妙的故事;渐渐地,我长大了,妈妈总会陪着我一起读一本本引人入胜的书,那时在我的耳中,妈妈的声音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现在,我上二年级了,认识的字也越来越多了,但我还是喜欢和妈妈一起读同一本书。我们常常在一起交谈自己的感受,一起为书中主人公的快乐而快乐,因他的悲哀遭遇而伤心,也为他们有趣的言行而哈哈大笑。

  假日时,和妈妈在书店浏览着各种各样的书籍;晚饭后,和爸爸在书桌前品读精彩纷呈的书籍。和爸爸妈妈在一起阅读的过程中,我收获了许多,也懂得了许多。我们一起读《爱心树》时,当书中讲到“从前有一棵大树……它喜欢上一个男孩儿。男孩儿每天会跑到树下,采集树叶,给自己做王冠,想像自己就是森林之王。小男孩爱这棵树……男孩很开心,大树也很开心。

  可是……大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给他,只是让男孩坐在自己的树墩上,好好休息……”那时候,我总会问妈妈:“妈妈,为什么男孩总是不高兴呢?大树为什么对男孩这么好?……”妈妈没有说什么,只是温柔地看着我,我思考着,说道:“妈妈,您就像大树一样,给了我很多很多快乐,我不要像那个男孩一样,我要永远陪着您……”我看到,妈妈用同样温柔的脸看着我,并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那时我深深地感觉到妈妈的温暖。

  好书就像是一位位忠诚的朋友永远陪伴着我,好书指引我认识了人世间的真、善、美;在书的海洋中有爸爸、妈妈的帮助和同行,我快乐着,幸福着。

  爱心树读后感600字_高中生读后感 2

  有这样一棵树,他和一个男孩是好朋友。那个男孩每天到他的树荫底下来玩。他们俩都很快乐。但是时光流逝,男孩长大了,很久不来看望大树,大树很寂寞。终于有一天,男孩来了,大树很高兴说:“孩子,爬到我身上玩吧,你会很快乐的。”孩子对大树说:“我想买好玩的,我需要钱。”大树说:“我没有钱,但我有树叶和苹果,你可以拿苹果去卖钱。”于是男孩拿着苹果走了,大树很快乐。

  很久很久,男孩没有再来看望大树,大树很伤心。后来,男孩又来了。大树高兴的对男孩说:“孩子,到我的树干上玩一会吧,你会很快活的。”男孩说:“我要娶妻生子,需要一栋房子。”大树说:“我没有房子,但你可以把我的树枝砍掉,盖成房子。”于是男孩把树枝砍去了,盖了一栋房子。大树很快乐。

  孩子又很久没来看大树了,当他终于来了的时候,大树很高兴。沙哑的说:“来吧,孩子,来和我玩玩吧。”孩子说:“我年龄大了,心情也不好了,不愿意玩了。我需要一条船,驾驶它到远方,离开这里。”大树说:“我没有船,把我的树干砍断用它做条船吧。”男孩带着树干离开了。

  又过了好久,男孩又来了。大树说:“很抱歉,我没有什么给你了。只剩一个树墩了。”男孩说:“我很累,只想歇一会儿。”于是他坐在了树墩上休息。大树很快乐。

  读后感:这颗大树指的就是父母。他很爱他的孩子,要什么给什么。父母的爱是伟大的,我们永远也报答不完。我们应该多体谅父母,关心他们,安慰他们。努力学*,做自己能做的事。

  爱心树读后感600字_高中生读后感 3

  《爱心树》,我静静地合上这本书。在文中,树其实是父母,他们老了,也许,小男孩老到快咽气的时候,他的父母还不知道,如果不是他们当初的溺爱,那男孩又怎会变得如此呢?孩子是无知的,他们应该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熏陶他,使男孩知道要回来,回来看看自已的父母。男孩一定有过辉煌,但当灿烂的太阳不断烘托着他的时候,他,却再不想回家。没有感恩的心,它只能是一段空白的记忆。

  走过这颗树,我回到了家里,不经意却发现妈妈眼圈泛黑,精神不振,连忙问:“你怎么了”“没事,一会儿就好了”。妈妈边说边用手用力搓了几下脸。“去睡会儿吧”“真不用”。但一会儿的功夫,妈妈竟趴在桌上睡着了,却想起昨夜凉风阵阵,身上干爽无比;看到床头那把扇子,一切都明白了,妈妈怕空调凉着我,很早就关了。忽然,一阵“阳阳,阳阳”的轻微喊声传入耳里,回头一看,难怪如此轻的声音,妈妈已熟睡了,嘴里竟还念叨着我的名字。不知道我在妈妈的梦里,是否还在被她照顾着。不禁想起以前妈妈对我的点点滴滴,心里情不自禁的有一股感激之情。记得我小的时候,家还没有拆迁,房子很小,夏天一到,特别热,家里也没有条件买空调,妈妈总是想着法儿帮我解暑,她会用冰块对着电扇扇,那一丝丝凉气便是我那个时候最美好的回忆。看着熟睡的妈妈,我悄悄拿起扇子,我要在妈妈醒来的时候给她一个惊喜……

  树老了,男孩也老了,我们不能等到父母也老了,才想起回报,只要能做到的,都要尽力。感恩,为何不能从现在开始?

  其实,感恩,也是一种态度。有能力时,应为社会COME ON。

  爱心树读后感600字_高中生读后感 4

  读过许许多多的书,但有一本最让我难忘,就是《爱心树》。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男孩和一棵树的故事。小男孩经常到一棵苹果树下玩,树很喜欢小男孩,每次小男孩来它都很高兴。可是男孩慢慢长大,很久没来大树下玩了,大树很想念男孩。后来小男孩终于来了,但是它不再爬到大树身上玩,他说他需要一些钱,于是大树让男孩摘下它的果子去卖,男孩摘下果子走了。之后很久没来,每当他来时,都会向大树索取一些东西。把大树的枝叶、树干砍了,最后只剩下一个树墩。最后小男孩老了,来到大树下,树抱歉地说什么都不能给他了,自己只剩下树墩了,小男孩说自己什么也不需要了,只想找个地方坐下来,于是树尽量挺直它的树墩,男孩坐下了。

  看了这本书,有点伤感,有点感动。伤感的是男孩一味地向大树索取,感动的是大树不计条件的付出。这个故事仿佛就是我们每个人的故事,我们就是那小男孩,父母就相当于故事里的大树。小的时候,我们总是一味的向父母索取,长大以后,离开了父母,却只有在遇到麻烦或者有求于父母时才会回家。无论什么时候,父母总是有求必应,没有任何条件的给予我们一切,想尽一切办法让我们开心。虽然有时也会感到孤独,但还是很开心。

  我想到了我自己,每天放学后都要买一根烤肠吃,夏天放学就买一根冰棒或雪糕吃。每天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从来就没想到过给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做点事,只知道问他们要东西。今后我一定要做个孝顺的孩子,少索取,多奉献,也为父母做点事。

  看了这本书,收获很多,希望所有的人都看看《爱心树》,希望天下的孩子都能够对父母多一点爱,少一点索取。

  爱心树读后感600字_高中生读后感 5

  放暑假了,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我很喜欢读《爱心树》,反复读了好几遍,故事是这样讲的。

  从前有一个男孩经常到一棵大树下玩耍,每天都会跑到树下采集树叶,给自己做王冠,想象自己是森林之王。他常常爬到树上在树枝上荡秋千,吃树上的苹果,和大树捉迷藏,累了就在树阴里睡觉。大树很喜欢这个男孩子,陪男孩一起度过了快乐的童年。男孩渐渐长大,他经常来向大树要东西,大树都很高兴的满足了他的要求。后来男孩来看大树的次数越来越少,每次都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来找大树,大树把果实,树枝,树干都给了他,帮助男孩实现一个又一个的愿望,直到最后大树只剩下一个树桩,但是大树仍然很快乐。后来这个男孩在外边累了,依偎在大树旁休息说心里话。大树仍然陪着他,给他依靠。

  我认为大树像妈妈,男孩就是妈妈的孩子。孩子小时候只会索取,不懂奉献。妈妈只会给孩子东西,却不要求孩子回报。我觉得所有的妈妈都很伟大。我想等我长大了,要对妈妈好些,让她开心的生活。

  3爱心树读后感《爱心树》这本书讲的是一棵大树和一个小男孩的故事。书中讲到,大树能够实现别人的愿望,于是这个小男孩就不断地向大树提出要求,索要各种各样的东西。大树为了满足小男孩的欲望,连自己的树干都砍下来,送给了小男孩做木船。就这样,小男孩还不满足,还要大树给他提供一个能够休息的地方。最后,大树只好将自己剩下的树墩都拿出来给小男孩当凳子用。

  如果说这个故事里的小男孩代表了一个贪得无厌的小朋友,那么那棵大树代表的就是过分溺爱孩子的大人们。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作为小朋友,一定要体谅家长的辛苦,向大人提出各种要求之前,一定要想一想这个要求过不过分。千万不能像书中的小男孩一样,只顾自己的想法和愿望,看到什么、想要什么就要求大人买下来,或者只顾着和别的小朋友去攀比,而从来都不考虑家庭的承受能力。


高中的读后感600字通用10篇(扩展4)

——初中骆驼祥子读后感600字通用10篇

  这部小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它展示出一幅旧中国的真实图景,生活气息浓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好胜要强的祥子指望做一个“自由的洋车夫”,并与刘四爷的女儿虎妞成亲,不久虎妞难产而死。拉车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却对祥子产生感情,可是因穷困却不能他们结合。当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祥子来找小福子时,小福子已死。好强的祥子最终也被吃人的社会吞没。

  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

  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讲的是一位旧北京人力车夫祥子的故事。祥子有一个理想:拥有自己的洋车。于是他凭着勤劳和坚忍省吃俭用,终于如愿以偿。然而好景不长,没多久他的洋车就被士兵抢走。但他没有灰心,靠自己的努力又买了一辆洋车。不过他实在太倒霉了,辛辛苦苦的积蓄又被洗劫一空。就这样反复了三次,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他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

祥子的一生,一路的风景。有明媚美好的开始,可最后是黑暗慵懒的结果。祥子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次次地去要创造美好幸福的生活,而又一次一次屡遭失败他有着美好的信念'不懈的努力和兴奋的等待,但是呢。

不会成功,祥子再努力又有什么结局?又如苹果不结果,开花有什么用?毛毛虫没有拥有破茧而出的美丽,等待的再久又有什么用?考学落榜了,寒窗辛苦倍尝,又有谁会怜悯?运动员参加奥运会,训练再苦再累,又有谁会在意?

生活中最需要的其实就是希望,有了希望,就有了前进的动力;有了希望,就有了可能步向成功的路。祥子是生活在一个腐朽的社会,一开始不断经历挫折,又每次都是从那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但是受当时社会的影响,祥子最终是没能扛的过社会的黑暗,但如果他生在我们的社会呢?一定会有所作为的。正是祥子心中的希望和他的不懈努力支撑着他走过了很多的道路。

  初中骆驼祥子读后感600字 3

  寒假我就看了一本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讲的是一位旧北京人力车夫祥子的故事。祥子有一个理想:拥有自己的洋车。于是他凭着勤劳和坚忍省吃俭用,终于如愿以偿。然而好景不长,没多久他的洋车就被士兵抢走。但他没有灰心,靠自己的努力又买了一辆洋车。不过他实在太倒霉了,辛辛苦苦的积蓄又被洗劫一空。就这样反复了三次,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他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

  这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积极和坚韧。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堕落、衰败,厌恶生活。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对《骆驼祥子》我有几点感触颇深,首先是语言的运用,其次是对人物性格的刻画,最主要的是人物的悲惨命运以及其反映出来的社会面貌。

  语言运用的好了,其他的亮点便都紧跟着也来了。在读此书的导语部分时便看到了对其语言的高度评价:“老北京地方口的运用为小说增色不少”,“《骆驼祥子》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浓郁的地方色彩和强烈的生活气息”。而无知的我在读这些时却在想,用点方言能有什么大的用处,有必要说的这么夸张吗?读后我才知道,仅那点赞美是远远不能形容其中语言的美的。

  由于文笔的限制,我不能将自己心里对老舍的敬仰和对《骆驼祥子》中语言的赞美完全、贴切的表达出来。所以只好做个不恰当的比喻,将读书比作和牛奶的话,《骆驼祥子》中的语言如奶中蒙牛般,醇香,浓厚。相比之下,其他的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个三元之类的,喝起来让人难以下咽。就拿路遥的《*凡的世界》来与其相比,我则觉得如何清水一般。而其他的更次一点的作品则还不如凉水好喝。

  我对《骆驼祥子》所描述的旧社会最感到恐惧的是它对上进青年理想的扼杀,从祥子理想的长势我们可以看出其可怕与人们的无奈。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若没有上进青年作为后备军,也只能将繁荣作为他的历史。而上进青年若没有理想大树的支撑,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个躯壳罢了。再看那是的旧社会,众多上进青年车夫的理想之树被封建社会的暴风雨拦腰折断,即使后来能再长出些芽儿,也终因营养不良,或经不住封建烈日的曝晒而夭折,可见那时的社会对青年的毒害有多深重。

  祥子给我的印象很深:一个实实在在的车夫,勤劳、坚忍。但他的结果却是悲惨的。

  他带着自己的希望来到北*,认准拉车这一行,经过三年的努力,终于买上自己的车。但在兵荒马乱的时代,不到半年,祥子的车被大兵抢去,牵回三皮骆驼。祥子没有灰心,更加努力赚钱。还没有买上车,钱却又被侦探抢去。在他与虎妞的婚姻中,他付出了许多代价,但终于再次拉上自己的车。虎妞死了,祥子人车两空。生活的打击,小福子的逝去,使祥子失去生活的信心。他变了,吃喝嫖赌,样样都干,以出卖人赚钱,彻底成为城市垃圾。

  故事悲哀的结局,不禁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惨状。祥子——一个乐观向上,坚持不懈的车夫,被可恶的社会折磨成了社会的垃圾,象行尸走肉一样,只有一个驱壳。当然,这——不仅仅是社会的问题。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敬佩他那乐观向上、坚持不懈的精神。只可惜最终他没有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最终还是被打败成为了社会的累赘。对于这个社会,我感到悲哀,感到痛苦,感到耻辱。祥子在社会的影响下经过三起三落成为垃圾。这个社会,在排除垃圾,却又在大量制造垃圾,这个社会又有什么本事?

  这本书的讽刺性很强。讽刺了当时黑暗的社会使人们经受生活中过重的压力,让人不得喘气,不得翻身。而我确认为这不仅仅是社会的问题。虽然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自身的问题。如果祥子最终战胜了自我,就算他的生活不是他理想的那样,有自己的车拉,但至少能让自己安心生活,有一点收入,不去偷,不去抢,能保持自己原来有理想、有目标的心态,不成为社会的垃圾。

  一个人,不管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如果没有目标有理想,轻易放弃,永远报着消极的心态,不去闯,不去拼,最终只能容易失去自我,迷失方向,甚至堕落。所以,我们应该有理想,有目标,有积极向上的心态,才能立足于社会。

  寒假读了一本书叫《骆驼祥子》。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所轻力壮,正当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勤苦耐劳,不惜用全部力量去达到这一目的。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都带来磨难。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无奈,也感到惋惜,但我敬佩他从前的坚强,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嫉妒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因素。如果当时的社会治安好一点祥子也许就能实现他的理想,也许就不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人类离不开社会,而社会有决定着人,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堕落,衰败。我明天会怎样?我不得而知。而现在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好今天。

  “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

  他是一个来自农村的青年农民,抛开除了自己就空无一人的家,到城里来,天天省吃俭用,拼命拉着凭来的车,没日没夜,为的只是能攒出钱来买上一辆自己的车。他就是老舍先生笔下的祥子。

  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

  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可上天对这个可怜的老实人还是没有半点的怜悯。无数的打击、挫折,终于把祥子这个“铁打的”人的“铁打的”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没过多久,洋车被大兵抢走,接着****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可就像作品中写的那样:“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祥子的堕落不是祥子的错,而是整个社会中的乌烟瘴气使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变了质。读完之后,我掩卷沉思。祥子,就是当时时代产物的悲剧。我既为祥子的生活的悲惨感到辛酸,又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深感无奈。正如老舍在书中所说的:没错,祥子,一个个人主义的陌路鬼,一个饱受苛刻的失败者。

  《骆驼祥子》是一部经典的小说,让我百读不厌,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逐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他停止住思想,所以就是杀了人,他也不负什么责任.他不在有希望,就那么迷迷忽忽的往下坠,坠日那无敌的深坑.他吃,他喝,他嫖,他赌,他懒,他狡猾,因为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了去.他只剩下那个高大的骨架子,等着溃烂,预备着到乱死岗子去"。

  "在先前,他唯一的指望便是拉车;现在,他讨厌拉车"。一个有志的人变得如此狼狈,思想与行为的堕落,足实让人反思.本文揭示了当时**的无能与腐败,才导致社会富贫明显.从文中不难看出,一个人的命运的根本改变是客观因素,是由环境的改变而改变,文中的祥子正是如此.由此及彼,一个人追求理想的过程是困难重重的,不能被困难打倒,意志不能动摇,勇往直前才行。

  诺贝尔正是如此.当他研究炸药的时候,他和他的一家付出了血的代价。在实验中,他的弟弟被炸死,他的父亲被炸成残废,他自己也曾被炸得满身鲜血.在科学崎岖的山路上,他没有退缩,而是选择的前进,终于凭着他的顽强到达了光辉的顶点.我们达成一个正确的目标,正需要他这种坚韧不拔的精神才行。

  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优越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们要分外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大好时光.所以,我们更应该发奋图强,好好学*,掌握科学技术,长大后建设祖国,使祖国更加繁荣昌盛,让祥子那样的生活一去不复返,让每个人都过上幸福的生活.我要以诺贝尔等一些人作为榜样,力争上游,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击垮阻止我成功的种种困难,最终达成目标。

  这本年代感十足的书带领我走进了一个可爱的北*。那里有车夫们的号子声,卖烧饼的呐喊声,那儿有善良美丽的小福子,拼命要强过的祥子。

  这书中最让我感慨的是祥子。他人生的三起三落和无数次的打击,都为他奠定了这个可悲而凄惨的结局。在看惯了以幸福美满为结局的我,看到那个人主义的末路鬼祥子,不禁十分心疼与无奈。其实祥子想得到的很少,仅是一辆车和一位知己而已。可当时的社会连这点都不能满足。于是正因此祥子才一步步堕落了,那耍滑头,吃烟喝酒,他都学上了。

  从这些事例中,我们不难明白,一个人想自甘堕落十分容易,但想改邪归正可不那么简单。当然,那些客观因素也是不容忽视的,如若当初的民国时期多一些真正的正人君子来维护正义,少一些“阮明”“孙侦探”之类的骗子,也许像祥子这样的可怜人就会少许多了吧。造成这一切悲剧的,就是在那样一个旧社会,那个做坏事者可逍遥法外,做善事者却遭受磨难。那些剥削者大腹便便,辛苦劳动着的老百姓却孤苦伶仃,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我感到,能改变一个人的,很大原因是环境,否则便不会有“孟母三迁”这个故事了。一个好的环境也是一个英雄好汉成长的家园,若祥子和我们一样生活在幸福的二十一世纪,那么他的命运一定是繁花似锦的。

  但这本书中,也有不少可爱的人物,如忠厚的老马儿,善解人意、心地善良的高妈,还有曹先生,都给过祥子一定的帮助。没错,祥子的一生,也是有过伴儿的。

  人生在世,总会在坎坷时遇到帮助,失望时受到鼓励。我们要不断为着梦想努力,千万不要被命运打倒,站起来,继续走,总能找到光明。

  《骆驼祥子》这本书,我去年暑假读过,至今未忘其中的故事情节,这主要是老舍先生精灿的文笔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先介绍一下老舍先生,老舍先生是以*民出身儿跻身文坛的人之一,而始终保持*民风格,在文学创作中表现城市*民生活大获成功者,唯老舍先生一人。我们常见的老舍先生的作品有《骆驼祥子》《四世同堂》《二马》等,可惜我只读过《骆驼祥子》,且对老舍先生了解甚少,看来我得补*一下空缺了。

  那今天我就来谈一谈《骆驼祥子》《骆驼祥子》我想大家都十分熟悉了,讲述的是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的故事。这个车夫叫祥子,之所以书名在祥子前加了个"骆驼"两字,是因为是骆驼救了他的命,使他拉上了人力车,所以因此得名,可见起名也有个技巧呀!如果此书定名《祥子的生活》则显得过于直白,毫无生趣了老舍先生写文章--*易*人,使人感到亲切、自然,不像有的作家写车夫是以知识分子来面对车夫,而他是*民对*民,架子放下了,去描写人物的形象就写得真,也容易感动人。

  我喜欢这一段文字:他确乎有点像一棵树,健壮、沉默,而又生气。他有自己的打算,有些新颜,但不好向别人讲论。在洋车夫里,个人的委屈与困难是公众的话料,"车口儿"上,小茶馆中,大杂院里,每人报告着形容着或吵嚷着自己的事,而后这些事成为大家的财产,向民歌似的由一处传到一处……这一段文字便把祥子的性格与生活的环境介绍的清清楚楚,语言*实,但又不似白描手法干燥无味,正是文章的精妙所在。由于各方面的局限,使我不能再大加评论老舍先生的作品了,等到有时间再来探讨吧!


高中的读后感600字通用10篇(扩展5)

——疯娘读后感600字通用10篇

  今天,我读了让我永远也忘不了的一篇小说,叫《疯娘》。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树儿的一个小孩,有一个叫疯娘。由于树儿的爸爸在在石料厂被机器绞断了手,也不会到现在嫁不出去,而树儿的爸爸就和疯娘结婚了。当疯娘把树儿生下的时候树儿的奶奶也没想到。当疯娘抱到了树儿笑得“满面春风”疯娘才抱了他不足3分钟就被树儿的奶奶抢走了。树儿的奶奶把疯娘赶走时疯娘是千百个不愿意,时间转眼间就过了5年。疯娘又出现在村口,小伙伴飞快地跑来向树儿报信。树儿喜欢的屁颠屁颠的跑到村口,小伙伴站在疯娘面前。疯娘想急切的找到树儿,树儿看到疯娘手里拿着一个脏兮兮的气球终于疯娘找到了树儿,说:“小树···球···球。”小伙伴说:“小树,现在知道了疯子是什么样得了吧。”有一次,疯娘去给树儿送伞,树儿看见疯娘跌的想泥猴,结果和数而同班同学的嘲笑他。疯娘一下冲到他们班把嘲笑树儿的人举起,那是树儿才明白疯子的力量很大一点都不假。结果人家找上门让他们家让他们赔1000元医药费,可是小树爸爸一个月才50元。

  小数到了初中,马上要迎接高考,疯娘天天给小树送饭。有一次疯娘摘了几个桃给小树,到了第二天小树的婶婶到了他们学校,疯娘一整天都没回家说:“我们到谷底看看。”到了谷底他们看见娘静静地躺在谷底,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20xx年,小树被湖北的烫金大学录取了,小树把通知书插在了疯娘的坟头前说:“娘,您看到了么?您可以含笑九泉了。“

  读到这里,我被感动了,我希望小树要努力学*,不要辜负了疯娘!

  前几天,我读了一篇让人难以忘怀的文章,它的名字叫做:《疯娘》。我想,但凡是看过这篇文章的人,都一定会被感动的!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十分感人的故事:有一个孩子,他有一个疯娘,他的娘是在23年前流落在他们村里的。那时,他的父亲已经三十五岁了,因为他的父亲在石料场干活时被机器绞断了左手,而且家里又穷,所以直到现在都没有结婚。后来,他的奶奶见这女子长的还不错,便让这疯女人和他爸爸结婚了。之后,生下了他。但他一下生,就被奶奶抱走了,碰也不让他娘碰。待到他长大一点,上小学了,离家五年的疯娘又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可他却因为有这么一个疯娘而感到自卑,甚至连一声“娘”都不喊。但他的疯娘,却无时无刻的在保护他,在爱他。有一次,下了很大的雨,他的娘千里迢迢的跑来学校了给他伞,在路上,他娘摔了好几跤,满身都是泥泞,引来了许多同学的嘲笑。其中,有一个同学居然学起他娘的样子来,他气疯了,便和人家打起来。他个子小,打不过人家,谁知,就在这时,他娘突然冲过来,把打他的那个同学给拎了起来,狠狠地将那个学生给丢到了水坑里。到了他上高中的时候,他的奶奶去世了,他的疯娘却每天都按时给他送饭,明明是个疯子,却把这条这么长,这么陡的山路给记下了。一次,他娘给他带了十几个野桃吃。第二天,他的婶婶跑来他的学校来问他他娘昨天来了吗,他说来了,还给他带了十几个野桃吃呢!他婶婶说,这下完了,这野桃树是长在悬崖上的,他娘有可能掉下去了。他们下到悬崖下一看:他的疯娘正躺在身旁,旁边的血早已凝固了,手上还紧紧的握着一个野桃……

  在这个故事里面的那位疯娘,她虽然疯,但她只要是为儿子做的事,却一点儿也不疯,这就是母爱,这就是伟大的母爱!

  父母,是我们的根,是我们对生命的向往,对生活憧憬的源泉!

  一篇篇感人的故事在我成长中映出 , 深深刻在我心中 , 这个暑假 , 我又看了一篇催人泪下的故事——《疯娘》。

  《疯娘》让我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告诉了我们,“就算母亲疯了,母爱也是清醒的!”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奶奶见我爸那么老了还没娶妻,只好趁娘还有几分姿色,把村子里人见人厌的疯子——娘找来,和爸爸成亲,结果娘生下我两年后,奶奶就赶走了我娘。我慢慢懂事了,见别人都有娘,我也天天问奶奶要,奶奶说娘死了,但小伙伴告诉我你娘是被你奶奶赶走的,我就天天骂奶奶母老虎。没想到 5 年后,娘又回来了,但我不认这个娘,我不承认有这个娘,因为娘太脏了,不知道是否是在杂草堆里过的 5 年。但奶奶这次却主动留下了娘,还叫娘来给我送饭,家离学校有十多里路,亏娘记的住,天天准时到。有一次,娘中午送饭时给我带来好几个野桃,我吃了,顺便说了声甜,娘很高兴,咧开嘴,笑的很灿烂,第二天娘很晚了也还没把饭送来,邻居张婶找到学校来问我娘来过没,我说没,还把昨天的情况说了一遍,我刚说完,张婶就知道了,马上帮我请了半天假,和我一起去找娘,可娘已经永远躺在了悬崖下了,手中还握着几个野桃。“娘”“我”泣不成声……

  看完整个故事,我已泪流满面,我想起我自己,经常惹妈妈生气,可妈妈一点儿也不骂我,还很关心我,我前几天和一元慈善家们去云南回来了,妈妈马上急切的询问我,问了整整 30 多分钟,等到问完了,才放心的和我一起睡觉,母爱就是在这些关怀中啊!今年,我*视了,妈妈别提有多着急了,每天都提醒我,亲自来监督我的坐姿。

  世界上,母爱是最伟大的,“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 “ 妈妈谢谢你,我的希望来自你,教我追求真理 照顾我寸步不离” 一首首妈妈的歌好像又在我耳边响起,妈妈对我那么好,我一定也要努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用实际行动帮助妈妈分担家务,用行动证明一切,回报妈妈的爱!母爱是世界上最高尚的,母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

  今天我读了一篇催人下泪的文章——《疯娘》。

  记得我读小学三年级饿一个冬日,天空突然下起了雨,奶奶让娘给我送雨伞。娘可能一路摔了好几跤,浑身像个泥猴似的,她站在教室的窗户旁望着我傻笑,口里还叫:“树……伞……”一些同学嘻嘻地笑,我如坐针毡,对娘恨得牙痒痒,恨她不识相,恨她给我丢人,更恨带头起哄的范嘉喜。当他还在夸张地模仿时,我抓起面前的文具盒,猛地向他砸过去,却被范嘉喜躲过了,他冲上前来掐住我的脖子,我俩撕打起来。我个子小,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被他轻易压在地上。这时,只听教室外传来“嗷”的一声长啸,娘像个大侠似地飞跑进来,一把抓起范嘉喜,拖到了屋外。都说疯子力气大,真是不假。娘双手将欺负我的范嘉喜举向半空,他吓得哭爹喊娘,一双胖乎乎的小腿在空中乱踢蹬。娘毫不理会,居然将他丢到了学校门口的水塘里,然后一脸漠然地走开了。

  《疯娘》是王恒绩于2004年底创作的5000字的小说。主要描写疯娘对她的儿子——小树的爱。还写出疯娘这一辈子的悲惨,直到最后为了给儿子摘野桃,死在了山谷里。

  故事内容非常感人。

  这段话讲了“我”的妈妈在冬天的时候给“我”摘樱桃脚一不小心脚踩滑了摔进了悬崖峭壁里。

  母亲是非常非常的伟大,非常非常的爱自己的儿子或者女儿,不管是多么的危险,母亲还是要保护我们。

  文章摘要:作文从他给自己爷爷的信中,我充分体会到了凡卡急切地想回到故乡的心情?550字作文在雨中,母亲为了能早点回家,不顾大雨,蹬着自行车带着我艰难的行进着,在雪天,为了让我不挨冻,早早的在补*班门口等我,回到家,我看到母亲只是轻轻揉了揉有些发青的膝盖,这才知道那是她来接我的途中不小心滑到了,全天下的母亲都是一样的,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出人头地,谁不是在默默地付出。

  一开始我以为疯娘是一个疯子,肯定很好玩。可是读了文章以后,我的泪就涮涮的流了下来,疯娘为儿子可以付出一切,甚至是生命,这就是母爱!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疯娘为了用她的方式表示对自己孩子的疼爱而失足摔死的故事。一个疯子生了一个孩子,也就是故事中的“我”后,被“我”奶奶赶出了家门,可历尽周折她还是要和孩子在一起。我渐渐长大了,知道娘是一个疯子,从没叫过她一声“娘”,还远离她,自己独自住在学校。过了好长时间,孩子才知道了自己错了。而娘虽然是个疯子,心里却似乎比谁都清楚,她知道:“孩子是我的,我应该去疼爱他。”一天晚上,疯娘拿着摘的野桃去学校送给孩子,孩子感动得大声说:“娘,这桃真甜。”这时,他才第一次叫了一声“娘”,孩子激动得哭了。于是,他娘便走了,一路上,疯娘边上山边摘野桃。可是,不幸的事发生了,疯娘失足摔下悬崖,摔死在山脚下……孩子知道后,不知有多伤心呀!大叫着“娘”,可他再也见不到他的疯娘了,不管怎样,她毕竟是孩子的娘,孩子是疯娘的孩子,多可怜呀!一个疯了的娘也有着无私的母爱,面对儿子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娘还是给予了我最大的母爱。请你仔细的观察一下母亲,看到母亲脸上的皱纹了吗?看到母亲两鬓的银发了吗?这不还都是我们这些孩子造成的吗?啊!的确是伟大的,也是这个故事让我证实了世界上真的是只有妈妈好,我一定努力学*,用最好的成绩回报自己的妈妈。岳阳道小学5、7李奕霖11、6、11

  《疯娘》这篇故事,它把伟大的母爱体现在一个疯女人的身上,凄凄惨惨的母爱催人泪下,曾几次擦干泪水才读完了这篇文章。

  可怜的母爱:在奶奶的计划下,疯女人和35岁的爸爸结了婚生下了作者,生下孩子后奶奶从不让风娘抱,她是多么想抱抱自己的孩子呀,一个疯了的女人想把自己的爱赋予给自己的孩子,可是得不到许可,这是多么的让人心里难受啊?但是,奶奶不许她抱是有道理的,怕她把孩子扔在地下摔坏了,更怕她……

  凄惨的母爱:有一次,一位同学嘲笑作者的母亲是个疯子,因此他和同学打了起来,疯娘看到自己的孩子受到别人的欺负,她立刻闯了进去,把另一个孩子一把抓起举过头顶扔进了池塘。后来疯娘得到的是一顿毒打。虽然疯娘做过了头,但是,她是来自母爱的力量来保护自己的孩子,天下母亲都会在自己的孩子遇到危险和困难时及时救护和帮助孩子的。当遇到食肉动物和坏人时,母爱的力量都会支撑着母亲去保护孩子,让孩子*安。

  伟大的母爱:在作者上高中时,疯娘每个星期都要给他送饭,这次送饭时还带了几个野桃,作者为了让自己的母亲高兴,由衷的表扬了她,可疯娘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多吃几个桃子,不幸掉进悬崖摔死了。多么伟大的母爱呀,为了孩子铤而走险。疯娘做到了,所有母亲都能做到:为了孩子,她们会付出一切,甚至是死亡。

  文章主要讲述了“疯娘”悲惨的一生,以及她如何疼爱自己孩子的事。

  当看到文章前几句话,只觉得有点搞笑,笑她蓬头垢面,笑她当着众人面随地小便,也像小树一样笑她谷草不分。可读着读着停止了笑,再也笑不出来了。

  23年前,树儿的娘生了树儿。她非常爱她的儿子,但在她的有生之年她仅仅抱过树儿一次,为什么?因为她是个精神病——她疯得可以。家人不敢让她抱树儿……也不敢让树儿吃她的奶。虽是疯子可也是母亲,母爱是伟大的。

  当读到“娘静静的躺在谷底,周边上一些零散的桃子,她的手里还紧紧的攥着一个桃子,身边的血已经凝固成了黑色……”时,泪水从我的脸上悄悄的流了下来,泪水模糊了字迹。这种母爱,就连用伟大来形容都不够贴切。虽然疯娘是个疯子,她用自己特有的方式爱着她的孩子,为了孩子甚至搭上了性命。作者哭得肝肠寸断。我的心与作者一样伤心,为了孩子,疯娘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活着没享一天福,多么可怜,多么可悲!

  这真是一篇感人至深的好文章!从这篇文章里,我唯一的感受就是母爱太伟大了,太真挚了。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孝顺父母是做孩子的本分,就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学*,好好工作,好好生活来报答母亲给我们的爱吧!

  人生最美的爱就是母爱,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

  今天王老师给我推荐了一篇文章,叫《疯娘》。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会想:疯娘是个疯子,一定很好玩儿。然而,你想错了,并不是这样。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感动不已,泪流满面。

  开始的时候,和你想的一样,我看到文章前几句话,只觉得特别搞笑,笑她蓬头垢面,笑她当着众人面随地小便,也像小树一样笑她谷草不分。可读着读着停止了笑声,我再也笑不出来了,我的笑凝滞了。。

  当我读到“娘静静的躺在谷底,周边上一些零散的桃子,她的手里还紧紧的攥着一个桃子,身边的血已经凝固成了黑色……”时,泪水从我的脸上悄悄的流了下来,我也泣不成声,泪水模糊了字迹。这种母爱,就连用伟大来形容都不够贴切。虽然疯娘是个疯子,但她对儿子的爱是无穷的。我感觉到她不是一个病人、疯子,她是一个正常的人。

  “世上只有妈妈好……”是啊,世界上最疼爱自己的还是娘啊!娘为了儿女可以忍气吞声,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我们回报了什么?回报了顶嘴、呕气……问问自己的良心,在妈妈没给买你所要的东西时,没完成你的小小心愿时,你有没有对你的妈妈不敬?想想自己,惭愧、内疚一涌而出,妈妈为了自己彻夜不眠;为了自己不惜花掉大量的钱来供自己上学。

  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神圣的,好好珍惜这份爱吧!不要再屡次伤害她了。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疯娘》。当读完最后一页时,泪水早已模糊了我的眼睛。我被书中的情节深深的打动了,文中母亲对儿子的那份爱,令我刻骨铭心。

  《疯娘》写了一位母亲和她儿子的故事。这位母亲由于生了一场病,神经有些不正常了,说话行为都有些疯疯颠颠的。儿子上中学了,是学校的住堂生,每周回家一次。这位母亲就在村子的路口望呀望呀,看到儿子回来了,就欢天喜地跑过去,有时塞给他一把糖,有时给几个玉米棒。儿子对母亲的这种行为比较反感,很少搭理她,后来干脆不想回家了。有一次,母亲从十里以外的村庄步行来到了学校,兜里揣着几个又大又红的野桃子,儿子吃完后说:“恩,好吃。”谁也没想到,就是这句话,却断送了他妈妈的性命。疯娘在回去的路上,又来到了陡峭的悬崖边冒险摘桃子,失足跌入万丈深渊,再也没有醒来,鲜血染红了手里的桃子。任凭儿子怎样呼喊,母亲已永远闭上了眼睛……

  读完全文,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不管母亲身体健康与否,不管她的职位高低,她对孩子的爱却是真诚的,永恒的。孩子是她的宝贝,是她心头不变的牵挂啊!就像文中的母亲,即使疯了,也深深爱着儿子!

  哦,母亲,你是世上最伟大的人,你是最亲切最动听的称呼,你是孩子永远的保护神,让我大声对您说:“母亲,我爱您!”

  你读过《疯娘》这篇感人至深的文章吗?上周六,我有幸在珠峰奥赛学校听老师给我读了这篇文章,疯娘无私的母爱把我感动的热泪盈眶,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伟大的母爱。

  娘,一个我们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人了,疯这个字我们也不感到陌生,那么疯娘呢?一个疯了的娘也有着无私的母爱啊!文章中的疯娘虽然傻,虽然曾经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虽然被人嘲笑,但为了不被“我”的奶奶赶走曾向奶奶表示每餐只吃半碗饭,为了“我”还挨奶奶的打。但最后因为家庭过于穷困,还是被赶走了。几年后,疯娘居然奇迹般地回来了,谁也不知道她是怎样活下来的。可我却对娘冷酷无情,我恨娘,恨她给我丢人现眼,可娘为了我曾遭受过父亲的毒打。

  随着“我”的长大,奶奶不幸去世,日子更难过了,“我”家只有靠**的救济了。“我”很努力学*,很少回家,为“我”送菜的任务就落在了疯娘身上。20公里的羊肠山路,疯娘虽傻但却牢牢的记下来,风雨无阻,让我觉得疯娘凡是为儿子做的事一点也不疯,这就是母爱。后来疯娘为了给儿子摘野鲜桃,坠入百丈深渊,断送了宝贵的生命。疯娘虽然死了但她的心却很高兴,因为她是为了儿子。

  “世上只有妈妈好……”是啊,世界上最疼爱自己的还是娘啊,娘为了儿女可以忍气吞声,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了母爱的无私无悔,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深情。生活中母爱无处不在,在一日三餐中,在衣食住行中。

  透过这篇文章,我也感受到了妈妈的辛苦。每天天不亮,我还在熟睡的时候,妈妈就起来工作了。晚上,总是等我睡下以后妈妈才会睡。想想自己,惭愧、内疚一涌而出,妈妈为了自己彻夜不眠,为了自己不惜花掉大量的钱来供自己上学。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学*,帮妈妈赶一些力所能干的家务,让妈妈少操心,可以多一些时间休息。

  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神圣的,好好珍惜这份爱吧!不要再屡次伤害它了。


高中的读后感600字通用10篇(扩展6)

——高中《水浒传》读后感800字通用10篇

  开学前,第一次将《水浒传》认真地看完,我不是什么研究者或学者,看不出里面深刻的寓意,看不出里面的批评和征讨。但是我看得出这本书中最能影响我,最令我感触的情感——友情。整本书中,“情”的内涵倒是被施耐庵表现得淋漓尽致。

  且不说鲁智深大闹野猪林救林;且不说梁山好汉大闹法场救宋江;也不说石秀怒杀贼僧答杨雄……只说梁山好汉一百单八将,从未争执,从未内讧。第一次有不同意见也是因宋江谦让,让卢梭义坐第一把椅,众人不应,也未丝毫红过脸;只说招安之后,宋江自知误饮毒酒,便毒鸠李逵,李逵知后,毫无怨恨,道:哥哥要俺死,俺铁牛不死怎得;只说李逵,宋江死后,赛诸葛吴用,小李广花宋并在其坟前自缢……这本书中,到处承载着“义”。在我看来,这“义”便是友情,是愿为挚友触官府,献生命的友谊。

  左道“玉麒麟”,右道“及时雨”,上书“替天行道”。分工合作,整顿梁山,为的是一个“义”字,为的也是一个“情”字。而当今社会,“义”有多少,真正的“友情”又在何方?

  上次,看到一则报道:一人为骗邻居十几万,装友好有五年,拿到邻居“假借条”后,立即翻脸“讨债”,网上称其为“杀熟”。生活中,社会上这种事数不胜数,即使是国家与国家之间,友情的出发点也是利益,人与人之间的“义”、“情”也日渐淡薄。遇见危难挺身而出,路见不*拔刀相助的`人都上了感动中国人物提名榜了。从幼儿园抢苹果,到工作后抢机会,从小时候赤手肉搏到长大后刀光斧影。不禁问一句,社会怎么了?人心怎么了?

  暑假里,补课一个月,剩下时间都迷在了这本《水浒传》上。只因它里面的“情”深深吸引着我,只因它的“义”深深打动着我,我敬佩及时雨宋江的仁义天下,我钦佩小旋风柴进的乐善好施……故事里每个主角原都是普通人,却最终做出了不普通的事,打出“替天行道”的旗帜,并说到做到。当今社会,公正了,公*了,我们只需要公义了。“义”字当头,头顶天,脚撑地,迎风送雪,做一个充满“义”,充满“情”的有志青年。不求像梁山好汉,为了“义”,为了“情”,视生命于不顾,也当应像他们保情护义,弘扬我中华传统美德。

  金圣叹先生说过:“天下之乐,第一莫若读书;读书之乐,第一莫若读《水浒传》。”而《水浒传》于我,那荡气回肠的文字,悲凉不甘的呐喊亦常在耳畔回响。其间的兄弟情、江湖义、报国忠更是让我醉在其中。

  乐的是那“生死之交一碗酒”“水里火里不回头哇”。林冲与鲁智深,是不远千里相送相救的兄弟情;宋江与李逵,是出生入死义劫法场的兄弟情。梁山共十二位结拜兄弟,不论出身,不论富贵,八拜之下,皆为兄弟出生入死。时隔千年的我们,不用说结拜兄弟,几乎随处可见为了遗产、金钱,以命相博的骨肉兄弟。再一观武松,生的高大威猛不凡,不论身上有多少本事,有多大官职,与哥哥武大郎那是情深义重。众所周知:武大郎五短身材,样貌丑恶,但武松却不惜为了他,得罪官府,杀西门庆以告其在天之灵,定罪处罚历尽苦难毫无怨言。岂能与我们今天相互疏离、恶语相激、法庭相见的兄弟相提并论。我作为独生子女,真恨不得立刻“穿越”到兄弟情深的《水浒传》中与武松拜八拜,与宋江相言欢,想去定是人生第一快事。

  乐的是那“路见不*一声吼。”这大概是《水浒传》这个大江湖中最常见的范儿,鲁提辖拳打镇关西,这是拔刀相助的江湖义;朱仝义释宋公明,这是快意恩仇的江湖义;李逵怒打殷天锡,这是高义薄云的江湖义。反观今日,君不见有人看到抢劫先拍照发朋友圈,再冷眼旁观的“**湖”;君不见有人摔倒众人中竟无一人出手相扶,都是竞相围观的“义薄云天”之辈……此时此刻,我们多么期待身边出现挺身而出的“及时雨”,多么渴望能步入《水浒传》这个大江湖,亲身体验江湖义气、万丈豪情!试想其情其乐,不亦快哉?

  乐的是那“该出手时就出手哇,风风火火闯九州哇。”且说宋江率领一众英雄好汉归顺朝廷后,南征北战,摩下兄弟浴血奋战,报效朝廷,立下赫赫战功。擒田虎,捉王庆,征方腊,去时一百单八将,归来却余二七人。“十停去了七停。”但梁山好汉死而无憾,忠心天地可鉴!他们前有劫富济贫、替天行道、快意恩仇之义士壮举,后有“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之报国忠心。不必说东溪村七星小聚义智取生辰纲,不必说白龙庙英雄又聚义众好汉劫法场,不必说梁山一百零八好汉归顺大宋之盛鼎,单是小乙哥燕青的受人之恩涌泉相报,多才多艺有勇有谋,就已经让我等小生钦佩不已,无限向往。这岂是国外机场买买买、向往美利坚众合国绿卡的当今俗人可比拟?!

  手捧《水浒传》,快哉!乐哉!

  今天读完了《水浒传》,掩卷沉思,我不禁感慨万千。为里面的人物的命运叹息。水浒一百零八个好汉,个个都被逼上梁山,深感宋江义重,皆留下来效忠宋江,后来受招安后,破大辽,收田虎、王庆、方腊等贼人。从破大辽一百零八个人个个生还到最后收方腊只剩三十六个,最后面见皇上的也只有二十七个。可是他们为国家换来太*后,朝廷却奸臣当道,最后个个都死了,神聚蓼儿洼。

  宋江等人的命运是悲惨的,可这一百零八人中也有不少到最后得以安享天年的。比如公孙胜、李俊、武松、柴进等。他们大都是在完成大业后,急流勇退,没有做官,不受奸臣迫害,以致他们都快乐的、舒心地生活着。相比起宋江、卢俊义他们都被药酒害死,他们的命运不就好很多了。其实人生需要的也是这种能够急流勇退的精神。急流勇退,需要的是对功名利禄的舍弃,对*静生活的向往,还要有自知之明,知道当前局势,知道该退时就退,知道退一步海阔天空。而有的人在最高点却不退下来以致于丧失生命。韩信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刘邦的天下大部分都是韩信打下的,但是韩信的功劳实在是太大了,功高震主,最后被吕后杀害,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这边就不指出了。而适时的退却却能让自己获得更多。张良大力辅佐刘邦,为刘邦完成统一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刘邦称他“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当天下已定,四海归心时,也正是他该享受容华富贵的时候了,可是,在刘邦预备赐予他五千户时,张良却断然拒绝,放弃功名利禄,请求作一个小小的留侯。他曾说道:“今以三寸舌为帝者师,封万户,位列侯,此布衣之极,于良足矣。愿弃人间事,欲从赤松子游。”他看到帝业建成后君臣之间的“难处”,欲从“虚诡”逃脱残酷的社会现实,欲以退让来避免重复历史的悲剧。事实的确如此,随着刘邦皇位的渐次稳固,张良逐步从“帝者师”退居“帝者宾”的地位,遵循着可有可无、时进时止的处事准则。在汉初消灭异姓王侯的残酷斗争中,张良极少参与谋划。在西汉皇室的明争暗斗中,张良也恪守“疏不间亲”的遗训。功成身退,是张良的选择,尽管身后投来的是惊异的目光,但事实证实,他的选择是对的,“狡兔死,猎狗烹”,不久,韩信被斩,彭越被杀,而张良得以保全。他放弃了暂时的功名,安享晚年,张良的机智谋划、文韬武略流传百世,千古流芳。

  可见急流勇退是多么有聪明的一个选择啊,物极必反,当人们在最高处的时候适时地退下来,不仅不会对个人的利益有影响还会让自己的生活更美好。

  放冷箭燕青救主,劫法场石秀跳楼。本章一开始提到了卢俊义,卢员外他不会水,但是被浪里白条张顺排翻小船,只见卢俊义快速倒下水去,但是在这时,张顺却在水中拦腰抱住卢俊义——卢员外。

  后来宋江想请卢员外坐上第一把交椅,但是卢员外说道:“宁就死亡,实难从命”。但是,宋江他们却不愿意把卢员外给放走,他们心里想:“这把交椅必须让卢俊义这个人给坐上去”。哎,他们的想法有点意思哈。

  但是,我觉得啊,宋江他们这群人这样做就有点过分了,因为人家毕竟说了自己的难处,自己不方便的地方,但是,宋江他们不但没有听进卢员外所说的,反而硬是把卢员外给留了大概三四十天才把人给放走了,所以我觉得像宋江他们这样做到有点强人所难,有点过分了啊。即使是这样,宋江还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之一,因为宋江的人物形象非常的复杂,这也是我喜欢宋江的一个点。后来他们一群人为了留住卢员外,吴用也加入了进来,也去想方设法让卢俊义坐第一把交椅,他们开始想计谋,吴用回到了忠义堂,再入酒*,巧言令色,想要说服卢俊义,但是谁曾想到卢俊义毫无动摇,宴会直到半夜二更才散,但是即使这样,也阻止不了卢俊义想回去的脚步。我觉得即使宋江他们留住了卢员外,留住的也只是他的身体,而卢员外的心,他们是永远也留不住的。

  过了几日,卢员外坚意要行,宋江见卢俊义思归苦切,便也只好妥协说道:“好吧,来日金沙滩送别。”卢俊义听闻后,非常的开心,终于可以回去了。心想:“太棒了,我终于可以回去了,幸好当时没有坐上这第一把交椅。”过了几日宋江等人把卢员外送过了金沙江,相互告别,便离开了。

  读到这里,我突然发现宋江其实也是有点傻傻的,他们想尽办法,绞尽脑汁,留了卢员外三四十天,但是还是没有把卢员外给留住。卢员外在这里也是一个坚守自己立场的、不违背自己原则的一个人。

  宋江,你是我在《水浒传》里面最喜欢一个人物,没有之一,《水浒传》在数百年来也是深受读者的喜爱,同学们,你们在这本书里最喜欢的是哪一个人物呢,一起来讨论讨论吧。

  我喜欢读名著。有人问我为什么,每次我都严肃地回答:“著名的小说不仅能增加我们的知识和见解,还能教会我们如何处理生活中的一些事情,让我们变得更好。”

  我最喜欢的小说是《水浒传》。这部小说讲述了梁山英雄从起义到繁荣,再到最终失败的故事。这部小说还描绘了水泊800英里长的凉山,那里的英雄们生活在一个理想的社会里,“四面八方共享一个共同的领土和不同的姓氏”虽然外表语言从北到南、从西到东各不相同,但语气是真诚的,忠诚和信念没有什么区别。出于这个原因,美国作家赛珍珠把书名翻译成《四海之内皆兄弟》。

  小说还生动地描绘了宋江、吴用和林冲。我最喜欢的情节是“智取生日”。因为这个情节的内容非常精彩,晁盖等人瞒过了他们的生日,每个人都表现出了他们的风采和特长,使得这篇文章很有魅力。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水浒传》有一个非常特殊的结构。作者采用先分后合的链式结构。前44遍先讲述一个英雄的故事,然后《百川与海》逐渐发展到水泊的梁山大聚义。第七十次之后,作者写道,他们向**屈服,最终失败了。这使得这部小说联系紧密,线索清晰。

  我喜欢《靖阳港吴淞打虎》的情节和章节。为了回家与哥哥团聚,宋武途经泾阳港。喝酒后,他坚持要翻过这座山。餐馆无法阻止他。”来到景阳岗,宋武看到标语牌上有一个印章,知道里面有老虎,又怕回头被餐馆嘲笑,只好硬着头皮一步一步上了永子。回望这一天的颜色,“渐渐倒下”的描述不仅指出了老虎出来觅食的时间,也显示了人们恐惧和焦虑的心态。它也渲染了恐怖和悲伤的气氛,让人在阅读时感到毛骨悚然。如此精彩的细节描述只有通过精读才能实现。

  我也喜欢书中人物鲜明的个性特征,如鲁智深和他在的同事嫉恶如仇,侠义无畏,脾气火爆,而鲁·则粗犷温和,豁达通情达理。另一个例子是林冲和宋武,他们都在小说中被描绘得非常详细。他们都擅长武术,都有勇气和足智多谋。

  我喜欢《水浒传》。这让我受益匪浅。它的存在促进了我的成长,增加了我的知识。

  本书以官迫民反为线索展开剧情,以描写高俅等官员的贪婪,来体现当时社会的黑暗和**的腐败以及国家的混乱。

  在这种情况下,定会有一群好汉揭竿而起,而本书描写的,就是其中一群造反人——梁山108将。在作者施耐庵的笔下,每个人物都个性鲜明,有武艺高强的花容,有远谋深虑的宋江,有心狠手辣的李逵,有细心机智的武松……

  但他们真的算得上好汉吗?比如说李逵,虽然爷们儿,而且斧头耍得好,但却一路走一路杀,害死了很多无辜的人。再比如宋江,若不是他招安朝廷,梁山108将才不会落到最后那样的下场。还有张青和孙二娘的“人肉黑店”害人无数……总之,在这些人中,我认为真正算得上好汉的,只有鲁达和武松。

  鲁达这个人很讲义气,也很善良,但做事冲动。从拳打死凶恶贪婪的郑屠户可以看出。虽然郑屠户软禁了一对父女,还经常欺压百姓,但一拳将其打死明显欠缺考虑。所以此书中最完美的人要数武松。武松是我全书最喜欢的人物,他讲义气且勇敢,还有一点和鲁达不一样,就是他机智细心。在西门庆事件中,武松没有急于冲进酒楼,为被西门庆和潘金莲害死的哥哥武大郎报仇,而是和郓哥一起设计捉拿西门庆。在张清和孙二娘的黑店中,他看出酒菜异样,没有中计,最后救了自己一命。武松不像李逵那样乱杀,在百姓中也很有声望。

  不过,最后起义失败是令我感到可惜的,梁山108将中有各行各业的人才,能力很全面。与朝廷打仗时,宋江等人在后面指挥,长跑健将戴宗可以靠速度优势潜入敌阵打探情报,林冲、李逵等武将带兵冲锋与敌人正面硬刚。若陷入了僵持,并可以让了解朝廷战术的秦明出谋破局,如果还是落入下风,便可以让自带“法术”的公孙胜控制天气痛击敌军。总之若不是宋江被朝廷招安,梁山108将面对实力雄厚的朝廷军队,不说完胜,但还是有一战之力的!

  最后打败方腊后,刑场上作者用了一句“善恶终有报”来形容方腊的下场。但我觉得这么说并不准确,因为方腊之所以起义,不正是为了打败腐败无能的朝廷,让百姓过上好日子吗?

  《水浒传》内容真实,带有批判性,非常值得一读!

  泱泱五千年华夏,熠熠三千书瑰华。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数千年间的沉淀独具风采,其中人物性格鲜明,情感色彩浓烈的《水浒传》享誉文坛,颇负盛名。

  《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为施耐庵,元末明初著名的文学家。在当时,作者亲眼目睹官府的黑暗和朝廷的昏庸无能,于是弃官隐居,与弟子罗贯中相伴从事创作,最终写成我国古代第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长篇小说《水浒传》。

  此书主要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108好汉,从齐聚梁山到被朝廷招安的过程,起义军忠诚为国,最终却落得个奸人迫害的结局。梁山好汉是当时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他们象征着公*大义,刚正不阿,惩恶扬善等难能可贵的品质,也寄托着下层人民摆脱压迫、剥削的强烈愿望。令人扼腕叹息的是,《水浒传》的结局注定了那个朝代腐朽的根基,人民的愿望得不到回应,君主昏聩无能,朝廷奸人当道,百姓苦不堪言。

  书中语言极具特色,以口语为基础,加以提炼而成,富有浓厚生活气息。人物性格特点在语气中体现的淋漓尽致。我最喜欢的武松打虎中就有诸多片段:“武松拿起碗一饮而尽,叫道:‘这酒好生有气力!’‘怕甚么鸟!且只顾上去看怎地!”仅三言两语,便能从中看出武松此人一身虎胆,临危不惧,豪迈果断的性子。其后“那大虫把两只爪在地上略按一按,合身望上一扑。”描写了老虎灵敏有力的动作,表现出它的凶猛可怕,与下文武松打败老虎的场面作对比,突出武松勇猛无畏,武艺高强。打虎期间,武松喝酒发昏,脚步虚浮,但仍然打败了老虎。这也反映了作者对当时封建社会压迫下的人民的同情,希望早日将象征朝廷、官府的这只“大老虎”消灭。

  作者对其余107位好汉的描写也细致入微,如足智多谋,运筹帷幄的吴用;粗犷豪放,嫉恶如仇的鲁智深。作者的描写让我观字如观其人,听书如闻其声,一帧帧壮志凌云的场面展现在面前,那是何等惊心动魄的抗争画卷。

  我敬佩这些梁山好汉,敬他们为了国家,为了百姓,不怕牺牲、深明大义的情怀;佩服他们之间深厚的兄弟情谊。《水浒传》不仅仅是一本有关农民起义的小说,更是自古以来饱受苦难人民的热切希望,以及具有反抗精神的英雄战歌。他们替天行道,快意恩仇,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奋斗。

  这才是108好汉,这才是《水浒传》!

  当我捧着这本《水浒传》时,我便情不自禁的哼起了那首耳熟能详的《好汉》:“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颇有一番梁山好汉豪爽的气势。“逼上梁山”是民间的一句俚语,是描写一个人走投无之下选择的无奈之举。水浒传中的英雄个个都是历经了无数的,他们可以说是“仗义疏财归水泊山,报仇雪恨上梁山”。

  水浒英雄的忠、信、义,让我的五体投地,还有的才能、吴用的神机妙算、李逵的莽撞、鲁智深的侠肝义胆、武松的神威神勇、林冲的骁勇善战、燕青的伶俐机灵……他们每个人都险象环生,他们背后的故事又怎是能用一篇篇文章所可以表述的呢?梁山好汉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为百姓们除暴安良,是人人嘴里的“救世主”。最终,他们在梁山上了一百零八个头领,排定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的座次,本以为这就是结局了,可没有想到朝廷一声令下,让梁山的好汉前去征辽,当他们正要而归时却又至江南征讨方腊,弄的一百零八条好汉死的死、残的残、溜的溜、隐的隐,稀稀落落,最后仅仅剩下了二十七人。

  朝廷的最终目的其实就是想“借刀”,而梁山的好汉只不过是朝廷的一颗棋子,他们在战场上为朝廷杀敌,而朝廷却在背后想着如何斩草除根。梁山好汉已经落到如此了,朝廷却还不,那些幸存者还是未能逃脱接蹱而至的厄运,、卢俊义被毒死,李逵在临死时被拉去一同,吴用、花荣自缢身亡……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就这样悲惨的结束了。哪里有,哪里就有。

  如果不是阎婆惜的百般,又怎会杀了阎婆惜;如果不是高衙内的重重,林冲又怎会手刃仇人;如果不是西门庆和潘金莲了武大郎,武松又怎会西门庆和潘金莲……合上?水浒传?的那一刻,我心中也生出了一种怒火。我封建的与;我痛恨那些的污吏;我提出“借刀”这个主意的人。同时,我也有一丝的伤感,我惋惜那一百零八将的悲惨命运;我感叹这一百零八个好汉的豪壮英勇;我一百零八位英雄的江湖义气。让我们铭记他们的名字,铭记他们的历史,铭记他们的故事,让我们用这种方式来纪念他们吧!

  《水浒传》,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描写农民起义的长篇小说,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它揭露了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罪恶,以至于农民起义。该部作品成功地塑造了农民起义时的英雄形象,有豁达鲁莽的鲁智深,深沉稳健的林冲,情深义重的武松,单纯狂野的李逵,足智多谋的吴用等等。这些人物集正义于一身,嫉恶如仇,给人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从而让我更加敬佩这一百零八好汉。

  小说中高球是一个破落户的浮浪子弟,仅因为他踢得一脚好球,得到皇帝的赏识。不到半年时间,便做得帅府太尉的一等**,他依仗皇权,迫害忠良,与蔡京、童贯之间相互勾结,把持朝政,无恶不作。大小官吏也都是他的群党。这些大大小小的统治者,编织了一个黑暗势力的魔网,笼罩在老百姓的头上,天下百姓,民不聊生!于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农民起义轰轰烈烈就此展开了。

  宋江生性纯良,乐善好施,已被众人推举为首领,本想梁山好汉就此能行义天下,谁料朝廷一纸招安文书,宋江竟不顾众英雄的反对,一意孤行,心甘情愿地扛起“顺天”“护天”的大旗接受招安,聚义厅前竖起的“替天行道”大旗也从此不在升起,梁山每个英雄好汉的生命也因此断送。《水浒传》的作者善于把人物置身于真实的历史环境中,一百零八条好汉,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不畏强权,替天行道。危险时刻紧扣人物的性格特点,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语言来捍卫自己的使命。

  说了这么多,大家一定想了解本书的作者——施耐庵,中国元末明初著名小说家,名子安,字耐庵,淮安(亦说兴化人)人,祖籍苏州,相传施耐庵是《水浒传》的作者。明嘉靖十九(1540)高儒《百川书志》载:《忠义水浒传》钱塘施耐庵的本,罗贯中编次。有关施耐庵的生*事迹材料极少,搜集到的一些资料存在颇多矛盾。施耐庵于明元宗至顺二年(1351)中进士,曾在浙江钱塘做官二年,因与当权者不和,弃职还乡,回到苏州,根据宋元以来广泛流传的明间故事,说唱话本,戏曲,进行综合性的创作,写成了《水浒传》。

  如今,那个折戟沉沙的时代己经远走,现如今见义勇为成为过去,落井下石变为风气,冷眼旁观变得自然,千百年英雄正气磅礴如歌无人欢唱!千百年英雄豪气无人能传!

  文章中从林教头被太尉诬陷后的故事展开,显示林冲是被诬陷的,进而被发配沧州,但是他机警过人,逃过此劫,却被陆谦盯上,于是故事开始。

  文中先未说明陆谦刺杀,先说酒生李小二夫妻,假若林冲没有遇见他,事情一定别样发展。然而先写他,不过是为了后文的明确。对于李小二而言,林冲帮过他大忙,他也十分感激,从中段可以看出,他在听完两位官差的谈话以后,随即便告诉了林冲,也算报恩。但林冲也怕拖累大家,便先行了,在文言文重,对于一些不想将或不该讲的就用“话不絮烦”,以此来代替那些句子,此处一用,也是文章体现出重点来。

  众所周知,文中的另一主角就是陆虞侯,即陆谦。此人与林冲自幼就是好兄弟,但是他为了功名利禄,背叛友情,实在可耻。当然最后也是死于林冲刀下。本文通篇用火字串联,大火之前,有许多火字,大火之后,仍有许多火字,我读了读,感觉这些同是“火”,可谓神奇,不管是陆谦,还是庄客,在文中都为火而生,因火而死,此乃神奇。“旋风者,恶风也”,一旦能将恶物聚于一处,好比旋风,旋恶物于一处,之所谓柴进名号”小旋风“之由来,当然,为何是小?只因为在梁山排名李逵牌位前,又十分恶毒,故为黑旋风,而柴禁只得为小旋风。听完这奇特的名号之后,便开始点评。

  这一回合的前半只是*淡无奇,不过还好,这些叙事虽然直截了当,简洁干净,使得水浒给人一贯的形象得以延续。直到后半段写林教头店中喝酒一段,笔笔精妙,让人有欲罢不能之感,虽然坐在房中,却总有种拍岸叫哭的感觉,尤其是那一句――有家难奔,有国难投。不过正因为如此,才使得他雪夜上梁山,其精妙,让人有话难讲呀。

  林冲真可谓是忠义之人,也是我众多非常喜欢的猛将之一。只不过可惜被高俅陷害,否则一定终于国家,当然,事以至此,他便落草为寇,真是可惜啊。不过被篇最奇者,如期间,第一日,一人未来,第二日,来了二三百人,所以不敢动手大劫,第三日,虽来一个却被逃了,有等了等,才碰见梁山好汉之一的青面兽――杨志,可见施耐庵之奇。


高中的读后感600字通用10篇(扩展7)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600字通用10篇

  哈利波特,一个不*凡的人,一出生便拥有了与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魔咒的余痕,妈妈的爱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由于父母双亡,他被姨夫收养,度过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熬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不*凡的事,改变了他的.命运。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告诉他的身世。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

  在学校他认识了许多好朋友,其中赫敏与罗恩与他形影不离。他们一起努力保护魔法石。在重重障碍中,罗恩倒下了,赫敏返回进口了。哈利独自一人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终以纯洁的灵魂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同时也救了大家。故事虽然是发生在一个虚幻世界,但是,故事里所蕴含的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没有母亲伟大无私的母爱,哈利怎能活到今天?如果没有海格的保护,哈利怎能摆脱德思礼一家的阻挡,顺利地进入霍格沃茨?如果没有斯内普在魁地奇比赛时念一个反咒想保住哈利的生命,他岂不是早就被奇洛摔得粉身碎骨?如果没有赫敏的机智与罗恩的敢于牺牲,哈利怎能通过一道又一道难关,打败伏地魔,拿到魔法石?这一切的一切,都在教育我们:生活中我们离不开他人的帮助,他人对我们的关怀与爱护才使我们成功。哈利波特要是只身一人,没有朋友,没有支持,他能独自打败伏地魔吗?答案是否定的。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勇敢的去面对它,征服它。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才有歌声!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武器。《哈利·波特》,一本大爱之书。——题记

  一个黑发小巫师,眼镜下绿眸熠熠闪光,手持魔杖,把你带入梦幻般的魔法世界。他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著作。它一共分为七部,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一个为非作歹的黑魔头伏地魔东山再起,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小伙伴,还有一些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努力抗战伏地魔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是哈利·波特,因为他充满正义感、不屈不挠、永不言弃、勇敢坚强。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伏地魔骗哈利,让哈利以为教父小天狼星遇到了危险。哈利信以为真,于是,就和同伴们去了教父受伤的地方——魔法部。到了那儿,哈利才知道自己受了骗。在跟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的同伴们都受了伤,哈利又要保护同伴们,又要跟伏地魔和食死徒作斗争,甚是艰难。可是,哈利没有为此屈服,一直坚持战斗,请看:“他们在他后面跑着,把桌椅弄得满天飞却不敢朝他施魔法怕把预言弄坏。他朝着那扇唯一开着的门跑去,这是食死徒们来的时候走的门。他心里暗自祈祷纳威会和罗恩待在一起,并找到解救罗恩的办法。他进入了一间新屋子,并感到地面消失了……他顺着陡峭的石壁跌落下去,最后仰面朝天的落在地面上。整个房间充满了食死徒的笑声;他抬起头来看见五个在大脑室的食死徒正向他靠拢,与此同时,更多的从其他走廊里出现并向他走来。尽管他的腿颤抖得很厉害,哈利还是站了起来……”终于,校长邓不利多率领凤凰社赶来了,救出了哈利。

  在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伏地魔占领了魔法部,食死徒们到处追捕哈利,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被迫大逃亡。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吃不饱,不能得到外界消息,每天都要换地方露营。尽管这样,哈利和朋友们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寻找能杀死伏地魔的魂器和圣器。

  在哈利·波特系列中,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伏地魔了,同时也为他感到惋惜,他既相貌英俊,又法术高强,为什么比不过哈利?因为他不懂得爱,不懂得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只知道用高超的法术去杀害别人、威逼别人,而不是用爱心去征服别人。正是爱,哈利的母亲为哈利献出了生命,使哈利得到了强大的保护,使伏地魔想尽一切办法都杀不了哈利;正是爱,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能同心同德,不离不弃,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劫难。正是爱,使得所有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众志成城,战胜敌人……是啊!邪恶怎么可能战胜正义,战胜爱呢?伏地魔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

  写到这儿,我多么想手持魔杖进入巫师世界,与哈利一起挑战伏地魔呀!

  我读《哈利·波特》,不但得到了快乐,还得到了人生哲理。

  可怜的哈利波特原先住在姨妈家,但是姨妈一家对他都特别不好。有一天哈利接到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说要让他学*魔法。到了魔法学校,他认识了许多人:专门跟他作对的小男孩马尔夫,总是挑他毛病的斯内普教授,严厉的副校长麦格教授,和蔼的老校长邓布利多……同时,他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不过,魔法学校遍布危机,在魔法世界还有很多诡异的事情:巫师银行的钱奇异被盗,黑魔法防御术教师的头上总是莫名其妙地裹着一条围巾……这一切都和伏地魔有关,哈利也了解了父母的真正死因并不是姨妈所说的车祸,而是死于伏地魔之手。于是,哈利在魔法学校学*魔法,慢慢地变强,最终打败了伏地魔,为他的父母报了仇。

  大多数人都喜欢主人公哈利波特,因为他机智勇敢,但是我却更喜欢斯内普教授。他虽然看起来很冷酷,像个坏人,我还曾经怀疑过他和伏地魔有勾结,直到奇洛出现事情才真相大白,原来斯内普是想去阻止奇洛帮伏地魔偷魔法石。事实上斯内普教授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好人。

  我有个同学特别像斯内普,他表面上看起来是个脾气很坏的人,刚开学我就感觉他没好心眼,同学们也都讨厌他,但渐渐地,大家发现实际上他很爱帮助别人,脾气一点也不坏。我也和他成为了好朋友。班里的同学也改变了看法。

  看完《哈利波特》之后,我除了学到了哈利的机智勇敢以及他和朋友们的团结合作,我还懂得了一个道理:看事情不能只看表面,要看本质。不能只凭自己的感觉去评定一个人,而是要通过细致的观察去了解一个人的内在。

  《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本书给我的感受特别深,这个月里,我一口气把它读完了。

  这本书是《哈利·波特》这套书的第四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经过三年的学*和磨练,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在新的学年里,他们迎来了百年不遇的火焰杯比赛。可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不满年龄的哈利·波特的名字竟然也从火焰杯里弹了出来,就这样,选手从三名变成了四名,而且哈利是最小的一个。他在第二个项目中舍己为人,把他的朋友和他不认识的学生都救了上来,虽然时间到了,他成了最后一名,但是,他的品质使他从最后升到了第二名,并顺利地进入到了下一个环节。

  第三项是最最危险的一个项目,也是最后一个项目,这个项目有死地威胁。他们要走一个施了魔法的迷宫。他为了救同伴,不顾比赛费尽千辛万苦。最后,他和同伴一起抓到了火焰杯,却来到了万恶的伏地魔的地盘,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的'同伴,哈利和伏地魔经过了浴血搏杀带着同伴的尸体艰难得出了迷宫,把尸体交给了同伴的父亲。他还把自己得到的奖金捐给了别人······

  哈利·波特的善良与勇敢、坚强,深深得打动了我。同时,我也懂得了在任何事情面前都要有坚强的毅力,勇敢的去面对。要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去对待周围的每一个人。在灾难来临时侯,为他人着想,体现自己的胸襟和气量,这才是人生的追求。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同样有许多像哈利一样勇敢、善良、坚强的人,如姚明、杨利伟等我们都要向他们学*,做他们那样的人。

  《哈利·波特》这本书里还有很多感人的故事,使我百看不厌,这一段时间里,这套书成了我最好的朋友。看这本书,我不仅知道了一些美好的故事,还受到很大启发教育。我喜欢《哈利·波特》。

  在你的梦境中,有没有出现过这样一个形象:一个魔法师挥舞着手中的魔法棒,在你的世界里呼风唤雨。有时,他是别人,有时,它是你自己——曾经的我就是这样的,手持一根孤独的魔法棒,在*淡的现实生活中渴望找到一处栖息之处,可换来的却只是屡屡落空的希望——直到我遇见了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全书共七册,作者是英国的JK罗琳——她是著名作家,也是最受读者喜爱的作家之一,她用超人的想象力为我们构造了一个超越世俗的魔法世界。

  《哈利波特》大概讲述了:从出生起就有奇异魔法天赋的男主哈利波特,在十岁时来到了一个从未听说过的魔法学院——霍格沃兹,在这里,他不仅结识了好朋友罗恩和赫敏二人,还一起消灭了魔法世界的公敌伏地魔……

  然而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不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而是他的同伴赫敏格兰杰。

  赫敏出生在一个麻瓜家庭(即父母亲戚均不为巫师)但即使这样,她在魔法学*上依然名列前茅。在赫敏身上,我看到了很多当代女性所不具备的魅力。她自信而不自大,总是乐于去帮助他的伙伴;她勇敢而不怯懦,勇于去面对甚至挑战,在当时人们连直呼其名都不改的伏地魔;她遵守规则却也敢违反规则,敢于为了正义而去违反校规……她有自我的原则,理想信念,总是专注于自己所坚持的,把自己的未来看得如此决绝,每一步都似乎在向着自己未来的蓝图坚定的走去。

  哈利波特这套书不仅让我超越现实,看到了一个奇幻的魔法世界,还让我看到了一个新时代的独立女性形象,更让我明白了友谊和勇气的力量,只有拥有这些,波特和他的同伴们才能战胜恶魔。这也正如赫敏所说“我不过是死读书,再靠一点小儿小聪明,还有更多重要的东西——友谊和勇气”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想必所有人都知道这句出自高尔基之嘴的名言。

  书,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东西。而我在最*读了一本好书——《哈利波特》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发生在一个看似普通,其实大有玄机的瘦弱的男孩身上的事。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活有了重新的认知。

  在生活中,人们总是将自己所熟悉的事物熟视无睹,往往去忽略那些事物。而对于那些异于常理的事总是抱着一定是不好的东西的思想。很少有人能放下*常的认知,去接受新的事物或东西。

  新的事物并没有错,错的是看待它的人。若将书中那些拥有巫力的人运用于生活之中,那么,生活中的许多事都会变得轻而易举。但是,由于那时人们对巫师的偏见,所以才导致人们无法获得巫师的帮助,做事充满困难。

  学过历史或看过与历史有关的资料的人一定知道发生在清朝的“闭关锁国”。正是因为那时人们的盲目自大和不愿接触新事物而导致的。所以对于新事物,人们应该报以待定的态度,取他们好的一面,帮助他们改掉不好的毛病。

  “罪孽不在于步枪,而在于扣动扳机的人。”这句话出自AK—47之父卡拉什尼科夫之口。他是正确的。枪是无罪的,有罪的是那些使用枪的人。因为他们为了一己私欲而将原本用来保家卫国的武器用到了不恰当的地方。这恐怕也是创造者一开始所没有想到的吧!

  所以一件新事物的好坏起源于人们对待它的态度,就像书中所写的,人们对于巫师十分憎恶、害怕,认为他们是厄运的化身,是灾难的化身。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巫师要不让人类发现他们的存在了!

  新事物的诞生,是好、还是……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由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精心撰写而成的精彩魔幻小说《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

  这本令我痴迷的魔幻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三年级时的故事。哈利·波特在暑假生日收到了许多朋友的来信,其中有罗恩的、赫敏的、海格的、并且还收到了赫敏送的《飞天扫帚护理手册》。第二天玛姬姨妈得罪了哈利,骂哈利的妈妈莉莉总是多管闲事、哈利的爸爸是酒鬼,哈利生气了,把玛姬变成了气球、飘向了空中。夜幕降临,哈利假冒珀西的名字去了伦敦破釜酒吧。哈利天天在破釜酒吧进餐,他控制自己尽量不把钱全部花光,用节余的钱买了几本自己需要的书。

  开学了,哈利乘车到了国王十字车站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乘霍格沃茨特快列车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格兰芬多学院就学。他学会了如何对付摄魂怪和博格特,学会了占卜术,如何驯服鹰头马身有翼兽,在与拉文克劳打魁地奇时飞天扫帚光轮2000被打人柳打成了碎片,魁地奇也输了;哈利还知道了召唤守护神的咒语,如何对付或识别狼人,得到了活点地图,披着隐身衣进入了密道,获得了小天狼星·布莱克送给他的火弩箭飞天扫帚,骑着火弩箭打赢了魁地奇。特里劳妮教授的预言真正发生了,知道了赫敏有时间推移器的秘密,练成了终极召唤神符咒的咒语呼神护卫,骑着鹰头马身有翼兽在八楼教授的房间里,救出了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知道了赫敏的秘密。哈利经过磨练和努力获得了本学期的最高荣誉学院杯。假期里还收到了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的信。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小说,让我既增长了见识,又增强了幻想能力。

  哈里波特的确是我这一年来读到的最有趣的书,当我从戏剧电影报上第一次读到关于这部小说的介绍时,我就深深地被它吸引住了,而且不断地去寻找它,收集关于它的所有的我能收集到的东西: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预发精选小册子,印着哈利波特的杯子和圆珠笔,从网上下载的图片、电影海报。

  很难想象这样一部书,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可口可乐,一个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真正的小巫师哈利骑着真正的飞天扫帚,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在一所你以前未听说的的巫师学校里学*魔法,那里有比足球更有趣的魁地奇比赛和施了魔法的天花板。不过,那里有你熟悉的同学老师和家人。

  品学兼优的赫敏格兰杰,正直直率又有点冒失的老朋友罗恩,总是出状况的调皮鬼韦斯莱双胞胎,一心只想拿冠军的学长伍德,只要把名字换成xxx就成了你们班大队长同志的珀西,严而慈的老师麦格教授,学校里最受尊敬的邓布利多教授,你最最讨厌的那个人简直就和马尔福一模一样,还有总不喜欢你老让你出丑的老师斯内普,还有有点孩子气的韦斯莱先生和管家婆一样又厉害又好心的韦斯莱太太,还有你们家最让人讨厌的邻居德思礼一家。当然也有你生活中决不会出现的伏地魔。

  我已经好久没有看英国的文学作品了。我不得不佩服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译制工作,那布满了英国味的人物景物气氛和对白,让我时时处处都能感受到英国文学悠久的传统甚至能让我联想到简奥斯汀以及勃朗特姐妹。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哈利波特》,文中的主人公叫哈利波特,哈利是一个巫师,真正的巫师!他的父母同样也是巫师,曾经是霍格沃茨(一个魔法学院)最优秀的巫师学生,可是他们死于一次与敌人的战争中,因为要保护哈利,牺牲了自己。但是,却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形状的伤疤,那里包含着哈利母亲对哈利爱的力量,也是因为这条伤疤,使哈利成为魔法界里大名鼎鼎的人物,但因为没有父母的照护,哈利从小就生活在自己的姨父姨妈的房子里,在那里哈利没有任何尊严,他受尽了姨父姨妈和他们的儿子的嘲笑,但是他选择了忍受。

  当他终于达到可以当上霍格沃茨一年级的学生时,他来到霍格沃茨,在那里所有人都认识他。更出名的是他额头上的那条伤疤,在那个学校里,他感觉到了温暖,他认识了真心待他的朋友。但是,在一年级至七年级的学*魔法的过程中,当年杀死哈利父母的伏地魔,也就是人人都害怕的神秘人,没有人敢轻易提出他的名字,除了哈利与校长邓布利多以外,伏地魔仍然没有放弃杀死哈利的念想,一次次地想要杀死哈利,但哈利依靠母亲给自己留下爱的力量,朋友的帮助和哈利的魔法天赋,以及他的聪明智慧与勇敢,一次又一次的打败了伏地魔。

  最终,他成为了父母的骄傲,更成为了霍格沃茨的骄傲,哈利的聪明、智慧与勇敢是我们学*的榜样,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母亲的爱是无私伟大的。更让我明白了,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一定要冷静、要勇敢、要坚强、要敢于面对,不能逃避。

  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那就去读一读这本课外书吧!

  很多人都知道有这样一个小巫师,他鼻梁上有一架黑框眼镜,他总是骑着飞天扫帚在空中飞,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面,还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哈利一岁时便失去了父母,一直在姨夫姨妈的欺凌下生活。在哈利十一岁时,他突然得知自己是一名巫师,于是他开始了自己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生涯,并且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

  可是杀死哈利父母的伏地魔却一直对霍格沃茨虎视眈眈,原本在哈利身上丧失能力的他打破了哈利刚开始的*静生活……

  看完这套书之后,我很难想象,竟然有这样的随时要面临着死亡的孩子,哈利承担连很多成年巫师都担当不了的责任!有这样勇气的孩子,在现实社会中又会有几人能做到?他所吃的苦,又有几人能承受?

  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可是奇迹一次又一次出现,哈利总是逃脱危险。这些,全都是因为爱。

  哈利的母亲为了救哈利而死,她对哈利强烈的爱,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了印迹。被一个深深地爱过,尽管爱他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哈利留下一个永久的护身符。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高中的读后感600字通用10篇(扩展8)

——学生600字读后感通用五篇

  1.开头直奔主题,让人一目了然

  2.开头点题,用词很吸引人

  3.,场面和气氛描写为文章增色不少;

  4.…对精彩地方进行简单描述;点面结合

  5.简单介绍情况,自然过渡到下一段;

  6.情境描写调动起悬念;

  7.充分运用语言,动作,心理描写,使事情具体,生动

  8.简要叙述前因,进行铺垫

  9.全文语言生动准确,情节精彩曲折,仿佛将读者带进了开心乐园,令人眉开眼笑 全文通俗易懂,趣味性强

  10.文章线索明朗,主题突出,紧紧围绕…进行文章开头与结尾时的诗化语言,充满想象与韵律之美,令人愿读,爱读,不忍释手

  11.,简单交待时间,地点和结果…

  12.语言简练,规范,开篇吸引人

  13.…以…开头,较有新意前因后果娓娓道来

  14.开篇简明扼要,精炼有序;重点描述…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15.以景喻情,开头颇有新意;倒叙开头,渲染意境

  16.开头直奔主题,也是一种写法

  17.开头很活泼拟人化手法的运用使开头显得活泼,

  18.反问句开头,吸引读者

  19.这一部分可以加入对话或者一些心理描写

  20.将…改成…更合适些,

  21.自然承上启下,细节描写突出人物品质,令人感动

  22.叙事中夹写景,以已度人,将心比心

  23.拟人化语言使文章更显得生动活泼

  24.外形描写十分有趣,突出了…的可爱介绍中融入了自己的思想,有感染力

  25.用了列数字,举例子的方法,很形象

  26.过渡自然,每一段交待得很清楚

  27.这部分参照课文中的例子,语言过于*板,可适当修改,使语言更生动

  28.采用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形象地写出了…的美这部分还可以展开写以小见大,表现…

  29.比喻句用得精当加入了古诗进行联想,富有韵味

  30.…和…形成鲜明对比,突出…

  31.小学生能有这样的体会,令人刮目相看

  32.…以轻松愉快的语气,向我们娓娓道来,令人回味无穷

  爱,一个多么熟悉的字眼,在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份纯洁的爱,爱是无私的,爱的博大的,只有生活在爱的海洋里,才会享受爱。而我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才真正领悟到了爱的境界。

  《爱的教育》这本书介绍了意大利小孩安利柯的生活和学*。写发生在安利柯身边各式各样感人的小故事、父母在他日记本上写的文章,以及十则老师在课堂上宣读的精彩的“每月故事”。书里处处洋溢着爱,它使我们找到了爱,在爱中找到了教育,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精神讲话》。

  《精神讲话》讲得是这样的一件事:马可尔的妈妈为了还债,决定去工资丰厚的布宜洛斯艾利斯工作,可是不久,她和家里失去了联系。家人给她寄去的信也沉入了大海,13岁的马可尔自告奋勇决定去找妈妈,开始了万里寻母的旅程。途中,他历尽了各种困难,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人们的热心帮助,马可尔终于找到了几乎奄奄一息的妈妈。马可尔的出现让妈妈坚强地生存了下来……

  马可尔这种对母亲深深的爱令我感触很深自愧不如。*常,妈妈每天为我操心,每天上学前总会给我添上几句“用心学*啊!”“要努力呀!”之类的话言。但我却嫌她唠叨,总会不耐烦地敷衍妈妈。妈妈问我几句学*上的东西,我就觉得烦。还常常为了一点芝麻绿豆的小事,跟父母赌气,甚至向父母发脾气,却丝毫没有考虑过父母的感受,真是太不应该了。父母对我问长问短、唠叨,这正是对我们爱的表现。看,现在又有多少人想得到父母的疼爱,而又得不到呀,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是爱,使我们能快乐健康地成长,是爱,给予了我们内心的温暖。人与人之间的爱是伟大的,爱是宽恕,爱是包容。爱是教育的源泉,爱与教育是息息相关的。多感受一份爱,就多一份温暖;多奉献一份爱,就多一份快乐。

  寒假中的一天,我无意中看到了电视剧《西游记》大大吸引了我的眼球,我从书架上拿下《西游记》这本书认真地看了起来。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写的是唐僧带领着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一路上,它们斩妖除魔,历经千辛万苦,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最后取到真经。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美猴王”孙悟空,他号称“齐天大圣”,他本领高强天不怕地不怕,他精明勇敢又忠诚乐观,与妖魔鬼怪斗智斗勇,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一个妖魔手下留情。记得唐僧师徒取经路上经过一座高山,山中的妖精“白骨夫人”想吃唐僧肉,又惧怕唐僧身边的徒弟,因此她先后三次变幻成斋僧的村姑、寻找女儿的老婆婆及老公公来欺骗唐僧,伺机下手,前两次孙悟空一眼认出妖怪,为保师傅安全,强忍紧箍咒的痛苦,将妖怪赶跑。而唐僧不明是非,相信妖怪,贬走了悟空。孙悟空恳求不成只得只身回到花果山。随后,唐僧、沙僧中计就擒,八戒侥幸逃出,明白妖怪厉害,跑到花果山请孙悟空回来救师父。孙悟空得知师父遭难,毅然与八戒离开花果山,再次与白骨精斗智斗勇,在土地山神的帮忙下最后打杀了这个妖怪,让她现出了原形,救出唐僧。而八戒又好笑又可气。他一路上改掉了好逸恶劳,贪图美色的毛病,最终成了净坛使者。沙僧原是卷帘大将,因为打破了琉璃盏被打入凡间,之后受观音菩萨的点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在这本书中我最不喜欢的是唐僧,因为他不辨善恶,不分忠奸。他经常受人挑拨,不去详察,动不动就念“紧箍咒”,还要把孙悟空赶回花果山,而孙悟空为了保护他吃尽了千

  辛万苦。我真是恨死他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孙悟空的勇敢,猪八戒的可爱,沙僧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勇往直前,同时我还懂得了: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懈,不畏艰险,勇往直前才能成功。以后我必须要改掉一遇到困难就放弃的毛病,其实只要再多想一想,努力一下就会获得成功!

  “女儿当然不是插曲,女儿是父亲的宿命,使生存和死亡,都足够*静……”这是一首只属于妞妞的诗,她的一生,只有一次生日,也只有一次飘零。

  “有一千条理由让你早走,只有一条理由把你挽留,这条理由胜过那一千条理由,它就是我对你的爱。”这就是一位*凡的父亲——周国*,用自己手中的笔记录了只在人世间借住了18个月的女儿的短暂一生,这不仅仅是一位父亲对女儿的满心关爱,也是作为一个父亲和丈夫的承担与责任。

  妞妞眼中的世界是黑暗的,但她用自己心灵的声音诉说着对黑暗的厌倦和对光明的渴望,用失明的眼睛望着尘世的天空,所以她一直在努力的用心去感受着仅存的微弱的光。也正是这个稚嫩的小生命,面对病魔的恐吓时,依然微笑的接受病魔带来的“礼物”。尽管微笑的同时会伴随着疼痛,但是她还是一直笑着。妞妞虽然是不幸的,但她收获了来自不怕把女儿宠坏的父亲的如痴如醉的恋和牵肠挂肚的爱。

  这位*凡的父亲与女儿的相见,都是在死神身边的欢聚,因而弥足宝贵,每一分一秒都将永远珍藏在这位父亲的心里,即使死神最终都将女儿夺走,但夺不走女儿留给父亲爱的赠礼,更夺不走妞妞在这个世界上曾到过的痕迹。

  人生是一个过程,结果对于每一个人都是一样的,因为有死亡的背景,所以生命才显得格外宝贵。不是每一个生命的结束都是悲剧和罪过。死亡本身不可怕,折磨人的是眼见至亲至爱的人一步一步走向凋零的过程和等待煎熬,是那样的无可奈何。

  活着可能充满了磨难与坎坷,但路还要一直走下去,可也正是这些磨难,让人们有了强者弱者之分。在生命中总有些事是你无法预料的,无法改变的,但这需要你去勇敢的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无论是为了你爱的人,或是爱你的人。

  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我觉得我们要好好珍惜生命,不能成天混日子过,浪费生命,要有生存下去的欲望。

  《生命生命》的作者杏林子虽然是一个残疾人,但他从没放弃过他的生命,他依然坚持着,还写了许多篇作品。我们也要像作者那样,好好地珍惜生命,绝不能让它白白浪费掉。作者杏林子用朴素的语言,表达出了自己的心声。飞蛾的求生欲望、瓜苗茁壮成长、自己对生命意义的思考,都显示出了作者对生命感慨与珍惜、惊讶!保尔柯察金和作者一样,是个年轻的作家,他写的作品都是关于生命的,如:《在暴风雨中诞生》、《钢铁怎样炼成的》等等。他说过的一句话让我感动: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一颗小小的种子,在没有阳光、土壤和水的情况下,它依然坚持着活下去;一只飞蛾,在作者的手里不停挣扎着,求生的欲望令作者震惊,忍不住放了它……动植物都有生命,都渴望活下去,都有一种求生的欲望!何况是人呢?作者在用医生的听诊器时,静听着自己的心跳,这是作者的生命,单单属于他的,他可以好好使用,也可以白白糟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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