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狗温迪克》读后感6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09-28 00:00:00 读后感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1

  最*我刚读完一本书,名叫《傻狗温迪克》,你们听到这个书名是不是就想捧腹大笑,我就是这样的感觉。

  故事发生在美国的北方小镇,十岁女孩欧宝在新家附*的超市中认领了闯了祸的.流浪狗,取名温迪克。刚开始它又臭又丑又脏,还有雷雨恐惧症,但神奇的是它会对人咧嘴微笑,笑到要打喷嚏,憨态十足。就因为有了温迪克,欧宝认识了许多新朋友,让没有妈妈的她变得开朗起来。

  这本书带给我的心里变化很大,就象我也吃了书中一种叫"里德莫斯洛丹"的糖果一样,同时品尝到了甜美与的感觉。温迪克在教堂里捉到老鼠却又不忍心咬下去;温迪克躲在床底下一个劲地打哆嗦,可是它一听到奥蒂斯弹吉他,就笑得像个小傻瓜,直到连连打喷嚏。看到这些我也忍不住笑成了一个小傻瓜。但读到欧宝对妈妈无限思念的时候,我的心又随着她起来。欧宝的妈妈在她三岁时离家出走,牧师爸爸只知道干自己的工作,欧宝内心很孤独,她没有朋友,心里话只能说给温迪克听。

  最让我欣慰的是,因为有了温迪克,欧宝开始了温暖的寻友之旅。她先后认识了喜欢看书的图书馆老小姐芬妮,害羞却能用美妙旋律去吸引小动物的奥蒂斯,被人们称作"巫婆"的格洛丽亚,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和光头宝宝,和自己的爸爸也相互走进了内心世界。

  本书在欢乐的歌声中结束,欧宝的内心已经被幸福填得满满的。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2

  你相信狗会笑吗?不信吧!我也不信,可是温迪克就是一只傻傻的爱笑的狗!

  温迪克原来是一只流浪狗。有一次,它“大闹超市”时,遇到了小女孩欧宝,从此,它再也不用流浪了,还得到了一个同样傻乎乎的名字——温迪克。

  欧宝是一个没有妈妈的孩子,她很喜欢温迪克。因为温迪克很怕打雷,所以,下雷雨时,她就紧紧地抱着温迪克,直到它*静下来。

  傻狗温迪克和欧宝每天都要去很多很多地方,由于温迪克的人见人爱的微笑和它傻傻的性格,欧宝交到了很多原来不愿和她做朋友的好朋友,有古怪的格洛丽亚,老小姐芬妮,小不点儿,还有光头宝宝们。

  我也好想拥有一只可爱的傻狗,它会笑,会帮助我,在我伤心时安慰我,我会告诉它我所有的小秘密,因为我知道它不会说出去的。

  我曾经试着和我的小鱼们说过话,我向它们朝左挥挥手,它们就向左游,我对它们轻轻说:“停下,看着我。”它们就停下。我不知道这是巧合还是小鱼们真的`看懂了,但我希望是真懂!后来,有条小鱼死了,爸爸把它们放生了,我还哭得稀里哗啦的!我很爱我的小鱼们。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3

  《傻狗温迪克》这本书主要讲的的是一个女孩欧宝和一只狗温迪克的故事,这是一个发生在美国南方小镇的生活故事。欧宝从小失去了母爱小女孩欧宝在新家附*的温迪克超级市场中认领了闯下大祸的傻狗―温迪克。这只狗既不漂亮也不勇敢,灵性不高又害怕寂寞,但是与众不同的是,它会咧着嘴笑冲着人笑,如果笑的太开心还会不停地打喷嚏,非常有意思。欧宝自从有了温迪克之后,便不再孤独。从此,她便和温迪克开始了温暖的“寻友之旅”。

  温迪克和欧宝每天会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想要一做图书馆作为礼物的老小姐芬妮;害羞又却能弹出美妙旋律去吸引小动物的奥迪斯;性格古怪、被人们称作“巫婆”的格洛丽亚;以及勤学好问的阿曼达,个头矮小的“小不点”、铁哥们的“光头宝宝”。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我现在的生活很幸福,书中的主人公欧宝在没有妈妈,没有母爱的情况下,还能坚强、快乐地生活。我虽然没有欧宝那样的生活经历,可我要从中学*欧宝那种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待人真诚,与人为善。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4

  我最喜欢一本书叫《傻狗温迪克》是美国凯特。迪卡米洛写的,主角是欧宝和温迪克。

  有一天,欧宝去超市买东看到了一只又大又丑的狗,欧宝收留了它取名叫:温迪克。后来,欧宝和温迪克找到了许多好朋友:芬妮小姐、奥蒂斯、格格丽亚、阿曼达、小不点儿还有光头宝宝。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欧宝没有妈妈,就像一根孤独无依的小草。所以我觉得他很可怜。而我享受着父母的疼爱,过着充实愉快的生活。这让我意识到,要珍惜现在幸福生活,知足常乐。

  其实欧宝也很快乐,因为他有只会笑的狗。如果我有这样的一只狗,我也会很快乐。欧宝也很有爱心,他给格格丽亚讲故事,帮奥蒂斯变得自信,跟芬妮小姐谈心。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学会了很多东西。无论我们的命运如何,不管是悲惨还是幸福,都要珍惜当下的生活,珍惜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就像欧宝一样,即便身世悲惨的像一根无人知道的小草,也要学着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世界这么大,我渺小得如同一颗小草。可是我可以挺立坚强,做一根善良的小草。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5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故事书,是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凯特.迪卡米洛的作品。这本书荣获2001年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欧宝,傻狗温迪克,当牧师的爸爸,芬妮小姐,格洛丽亚,阿曼达,奥蒂斯,“小不点”和“光头宝宝”。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从小生长在南方小镇的女孩欧宝和她的父亲因为工作的缘故,搬到了寒冷的北方-佛罗里达州的纽奥米市。在搬到新家的第二天,爸爸让欧宝去超市买东西,在超市里,欧宝邂逅了会笑的流浪狗-“温迪克”,善良的欧宝收留了“温迪克”并把它带回了家,欧宝给“温迪克”洗澡,梳毛发,并和它成为了好朋友。而欧宝也在“温迪克”的带领帮助下很快地结交到新的朋友。并在这些朋友的帮助下敞开胸怀。

  当你读过这个故事是不是也会和我一样有此感想?“温迪克”并不勇敢还很害怕寂寞,也很害怕雷雨。但它总是用笑容感染它身边的每一个人,在人与人之间搭起沟通的桥梁。我也要像文中的“温迪克”那样,不管在顺境还是逆境都勇于面对,勇于挑战。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6

  《傻狗温迪克》讲述的是从小生长在南方小镇的女孩欧宝和不苟言笑的父亲一同搬到了寒冷的北方。一个偶然的机会,欧宝从超市领回了一只闯祸的流浪狗,取名温迪克。这只狗虽然又丑又脏,但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对人咧嘴微笑。

  温迪克和欧宝每天都会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想要一座图书馆作为礼物的老小姐芬妮,害羞却又能用美妙旋律去吸引小动物的奥蒂斯,性格古怪被人们称作“巫婆”的格洛利亚,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儿”和“光头宝宝”都成为了他们的好朋友。

  通过阅读《傻狗温迪克》,知道欧宝收留了温迪克,她非常有爱心,爱护小动物,把温迪克当做朋友,温迪克也用它的微笑给欧宝带来了很多朋友。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要爱护小动物,把小动物当做朋友,那样动物们一定能和我们人类和谐共处。让我们一起保护动物吧!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阅读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1)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6篇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1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情节幽默、感人的书——《傻狗温迪克》,是美国著名儿童文学家凯特·迪卡米诺写的。

  故事讲的是:从小生活在南方小镇的女孩印第亚·欧宝和整天像缩头乌龟一样不苟一笑的父亲一同搬到了寒冷的北方,一个偶然的机会,欧宝从超市领回了一只闯祸的流浪狗,取名“温迪克”。这只狗虽然又丑又脏,但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会对人咧嘴微笑。

  想要一座图书馆作为礼物的老小姐芬妮、能用美妙的`琴声去吸引动物的奥蒂斯、性格温柔被人称为“老巫婆”的格格利亚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儿”、“光头宝宝”两兄弟都成为了欧宝的好朋友。

  读完了这本书,我想:这个故事真实而又贴*生活,语言温馨,情节生动,真是一本值得反复阅读的好书。人与狗之间的感情都那么深厚,我们人与人之间不是更需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吗?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2

  八月十七日,我看了《傻狗温迪克》这本书。

  这本书是美国人写的,是我国梅子涵翻译的。这本书写了欧宝的牧师爸爸让她去买通心粉、番茄、白米。她回家时没带回要买的东西,只带了一只狗,名叫“温迪克”。温迪克有个本领——会笑。它与欧宝天天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有奥帝斯,和被称为“巫婆”的格洛丽亚……,他们都成了欧宝的朋友。

  我喜欢第25章,喜欢里边的“小不点儿”,因为她爱拌嘴,很可爱。它的内容很有趣。暴风雨肆虐着整个城市,黄豆般的雨点砸在窗上、人脸上、地上…...霹雳啪啦,乌云密布。欧宝非常担心温迪克走丢,温迪克可有雷雨恐惧症啊!我可不担心,因为温迪克它可聪明了,一定能闻着味儿回来,才不需要欧宝去找它呢!欧宝回家时,很惊奇,狗居然就在家里!欧宝惊奇地想:“欧宝怎么会在家的.呀?”

  这本书我看了一又一遍,因为里面的人物都非常可爱。我真是爱不释手呀!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3

  看了这本书的题目——《傻狗温迪克》,你可能会有一些奇怪,为什么这只狗叫它傻狗呢 ?其实,这只狗有一个绝招——笑。

  其实,这只狗是一只流浪狗,叫温迪克,是一个叫欧宝的小女孩从超市领回来的。没想到,这只狗让原本内向的她认识了许多朋友:被人们称作巫婆的格洛利亚、有一座图书馆的老小姐芬妮、光头宝宝和小不点儿都成了她的好朋友。

  刚刚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十分有趣,但是仔细想,为什么温迪克能把欧宝、芬妮、格洛利亚和其他人穿在一起呢?是温迪克的真诚和可爱,它的真诚感染了每一个人,也触动着每一个人。

  现在具有这种品格的人越来越少,我们应该学*温迪克的这种精神。别看他看起来很傻,正是因为它傻,才会把人们连在一起。现在生活中很多人都在撒谎,可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因为事实永远改变不了的,真相迟早会被发现的。与其一昧地隐瞒事实,不如诚实的说出真相。这样,也会让别人尊重你。我也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那就让我们向温迪克学*,学*它的真诚,让我们都做一个诚实的人吧!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4

  看了傻狗温迪克这本书,我觉得温迪克有时候很淘气,有时候很听话,还有时候很不听话,故事讲到这里,你会发现温迪克的可爱之处,他穿起了欧宝,牧师,格洛莉亚和其他人。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温迪克,那就是真诚,他的真诚感染着每一个人,处着每一个人。人人做事都要有一颗真诚而又宽容的心,都会有好的结果而且会非常成功!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5

  温迪克是一只狗,还长得有点丑:牙齿又歪又黄,身子瘦得皮包骨。但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对着人微笑。它的主人——欧宝是一个没有妈妈的孩子,跟随爸爸刚刚来到一个没有朋友的新的小镇,通过真诚的温迪克,她认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

  本书最有趣的一段是温迪克抓老鼠的那一段,俗话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可温迪克在教堂里抓老鼠,人们都为它欢呼喝彩,原来温迪克虽然抓到了老鼠,却没有伤害它,而是把它放到了草地上让它回归大自然。我欣赏温迪克这种善良的心地。是啊!在生活中,我们不是就需要这种温情吗?善良可以使我们人与人之间变得互相友爱,更宽容,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书中还有一件事让我获得了一条哲理:温迪克最怕打雷,每一次打雷都会把它吓得半死,像插了电一样四处狂奔,有时还会被吓得离家出走。我明白了: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我们所能做的只是让优点发光,并取长补短,尽量改正缺点。

  本书有一句话写得很好:我们无法抓住任何想要远走的东西,我们只能在拥有他的时候爱他。是的,这让我想起了宝贵的时间,我们只有加倍地珍惜它,否则只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这本书让我懂得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让我更加喜欢我们的世界。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6

  “你老是放弃,你老是把你的'头缩在你那又笨又老的乌龟壳里。我敢打赌,妈妈走的时候,你从来没去找过她!我敢打赌,你拦也没拦,就让她走了!”

  当那只在超市被捡回来的又丑又傻的小狗——温迪克不见了的时候,它的主人欧宝对劝她放弃寻找的牧师父亲说的这一段话,仿佛在向我们揭示一个真理:即使存在一丝希望,也不要轻易放弃,因为我们心中有爱。

  《傻狗温迪克》,一本国际大奖小说,一本并不太厚的书,却让许许多多读过它的人,留下了不*凡的印象:欧宝失去了亲爱的妈妈,在寒冷的北方的超市里捡到了一只狗,取名叫温迪克。温迪克并不勇敢,但它能够用笑容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篱墙,让他们真正有勇气敞开胸怀,走进七彩的世界。同时,温迪克也用笑容感染了每一位读者,让我们看到了一颗善良的心。

  这本书文字生动有趣,许多章节让人读了之后乐了又乐。《温迪克上教堂》中,温迪克像一颗“长了毛的子弹”,在教堂里穿梭追逐着老鼠,惹得大家鼓掌喝彩,也把读者笑得前仰后合。同时书中还有许多令人感动不已的情节,《温迪克不见了》,我们仿佛跟着欧宝一起到处寻找,因为温迪克害怕雷暴雨;《真情告白》中,我们聆听了父女两人敞开了的心扉;《欢乐的歌声》中,我们看到欧宝站在挂满了酒瓶子的“过错树”前,幻想着妈妈就站在她的身边。

  书里处处洋溢着爱,它以一个个故事表明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催化剂,牧师爸爸与欧宝之间的爱,主人欧宝和小狗温迪克之间的爱,以及在温迪克的帮助下,和欧宝成为好朋友的老小姐芬妮、“巫婆”格洛丽亚、“小不点儿”和“光头宝宝”这些朋友之间的爱,如同空气一般,无处不在,它的意义已经融入人的生命之中。

  泰戈尔曾经说过:“爱是亘古长明的灯塔,它定睛望着风暴却兀不为动,爱就是充实了的生命,正如盛满了酒的酒杯。”

  因为爱,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因为爱,人生变得温暖充实;因为爱,你可以从容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2)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9篇

  今天,我读完了《傻狗温迪克》这本书,我觉得这本小说很有意思,使我感触颇深。

  《傻狗温迪克》讲述了主人公欧宝和小狗温迪克的故事。在一个寒冷的地方,一个偶然的机会,欧宝从超市捡到一只闯祸的流浪狗,给它起名温迪克,他们每天都会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芬妮小姐、格洛丽亚、奥蒂斯……他们成为好朋友,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故事讲到这里,你会发现温迪克的可爱之处,是它串起了欧宝、牧师、格洛丽亚和其他人。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温迪克,那就是真诚,它的真诚感染着每一个人,触动着每一个人。

  通过这本书我知道做人要真诚,通过微笑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篱墙。我要做一个健康快乐的孩子,把快乐带给大家;我要做一个好人,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你们相信一只普通的流浪狗会笑吗?不可能!全世界经过最最高级训练的狗都不会挤挤眉毛,一只普通的要死的流浪狗居然会笑?绝对不可能!这么认为你就错了,温迪克就是这样一只狗,虽然它是主人公在超市中被“捡到的”,但,这是一只很特别的狗,它会抓老鼠,然后不把老鼠弄死,有句话叫:“狗捉老鼠,多管闲事”,用在温迪克身上,那可是大错特错了,更怪的是,它还不会咬人、而且爱吃花生酱哩!他就是——傻狗温迪克。

  在这本书中我挺喜欢第五章的,因为,温迪克的不断打断牧师说话和哀号,好玩极了,最后牧师被迫把狗带进教堂,而且温迪克还无意抓住了一只老鼠,大家都认为这只狗很搞笑,它是一只不同寻常的怪狗。

  《傻狗温迪克》这本书带给我许多的快乐,我很喜欢他。

  《傻狗温迪克》,这是一本美国作者凯特·迪卡米洛写的书,是一名叫傅蓓蒂的人翻译的。

  《傻狗温迪克》的主人公都是一些古怪的名字,他们分别是小女孩欧宝、牧师爸爸、傻狗温迪克、老小姐芬妮、巫婆格格丽亚和吸引小动物的奥蒂斯。书中的故事讲的是从小生长在南方小镇的小女孩欧宝,和她不多言笑的牧师爸爸,一起搬到寒冷的北方居住生活。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小女孩欧宝从超市领回了一只流浪狗,她给这只流浪狗取名叫温迪克。这只流浪狗虽然又丑又脏,但是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咧嘴笑,小女孩欧宝之所以把它领回家,就是被这只狗的神奇本领——笑给吸引住了。

  书中写到,神奇小狗温迪克和小女孩欧宝每天都要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一样的人,他们认识了老小姐芬妮、巫婆格格丽亚,还有吸引人小动物的奥迪斯,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光头宝宝等,这些人后来都成了欧宝的好朋友。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我现在的生活很幸福。书中的主人公欧宝在没有妈妈,没有母爱的情况下,还能坚强、快乐地生活。我虽然没有欧宝那样的生活经历,可我要从中学*欧宝那种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最*,我们小组读了一本《傻狗温迪克》的一本书,它是国际大奖小说,还得了国际大奖小说爱藏本金奖呢!如果你们也想看就在学海书屋买一本傻狗温迪克吧!接下来我再来介绍一下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吧!

  让我们先来介绍一下人物有:温迪克,爱笑的一只傻狗。芬妮小姐。格洛丽亚。小女孩欧宝。牧师爸爸。吸引人小动物的奥蒂斯。

  故事内容:从小生长在南方小镇的小女孩欧宝,和她不多言笑的牧师爸爸,一起搬到寒冷的北方居住生活。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小女孩欧宝从超市领回了一只流浪狗,她给这只流浪狗取名叫温迪克。这只流浪狗虽然又丑又脏,但是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咧嘴笑,小女孩欧宝之所以把它领回家,就是被这只狗的神奇本领——笑给吸引住了。

  书中写到,神奇小狗温迪克和小女孩欧宝每天都要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一样的人,他们认识了芬妮小姐、格洛丽亚,还有吸引人小动物的奥迪斯,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光头宝宝等,这些人后来都成了欧宝的好朋友。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我现在的`生活很幸福。书中的主人公欧宝在没有妈妈和没有母爱的情况下,还能坚强、快乐地生活。我虽然没有欧宝那样的生活经历,可我要从中学*欧宝那种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在今年夏天我读了一本让我很感动的书,名叫《傻狗温迪克》。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叫欧宝的小女孩在温迪克超市买东西的时候一只流浪狗闯了进来,当时所有的店员都对它很凶,甚至想要打它的时候,欧宝立刻制止了他们,并对他们说狗是自己的,就这样可爱的小主人公从超市领回了一只很瘦,身上长了痢疾皮的丑陋的小狗,并给它起名叫温迪克。

  这本书感动我的地方很多,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欧宝和她爸爸的对话,当欧宝对爸爸说:“爸爸,你是不是常教导我说,我们要帮助比我们不幸的人或动物?”“嗯,对啊”,爸爸回答。欧宝说:“我捡到了一只狗,我想养它,我知道我不需要狗狗,可是这只狗狗需要我!”爸爸微笑着答应了。

  看到这里我即高兴又难过,高兴的是温迪克找到了一个温暖的家,再也不必在外面流浪。难过的是在我们的身边还有许多需要我们帮助的小动物,它们没有温馨的家园,没有可口的食物,没有主人的陪伴,其实它们要的也不多,只要一点点食物和一点点关爱,它们就能完全相信人类,成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是妈妈和我说的流浪动物的现状却让我感到难受,很多人将这些小动物弃之路边,喜欢捉弄它们,更有甚者,将它们作为餐桌上的美食,这些人难道不知道你的一次“快乐”会给这些小动物带来一生的痛苦么!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帮助它们,这时我想到了我才学的一篇课文《做一片美的叶子》,虽然我只是一片小小的叶子,拥有一个小小的梦想,但是我会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看见路边有流浪动物我会主动给它喂食,如果它们生病了,我会和妈妈带它们去看病。并向周围的人宣传保护动物的重要性。等我长大了,我想做一名给动物看病的医生,帮助它们减少疾病带来的痛苦。一片叶子的力量是渺小的,当许许多多的叶子在一起时,我们的力量就是强大的!当我们强大了,祖*亲也会强大的。我相信总有那么一天,动物不再是我们餐桌上的美食,而是我们的朋友。我也希望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的国家能成为动物的天堂,它们能在这里快乐的生活!为了这个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放寒假了,我又开始捧着书贪婪的读了起来。书的名字叫《傻狗温迪克》,作者笔下的温迪克并不勇敢,但他能用微笑带给人们快乐,我非常喜欢这个会"笑"的温迪克。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牧师的女儿欧宝在一个叫温迪克的超市里捡到一条流浪狗的故事。欧宝看到一条又瘦又小的流浪狗。善良的她没有嫌弃这条流浪狗又脏又丑,而是毅然决定带它回家,并给它取了个有意义的名字——温迪克。在欧宝的细心照顾和呵护下,温迪克和欧宝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们每天都会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并和他们成了好朋友。

  在炎热的夏天,欧宝带温迪克去芬妮小姐的图书馆,图书馆里非常热,只有一个电风扇,芬妮小姐又像往常一样给欧宝讲故事。温迪克呢,趴在电风扇旁边静静的听着,时不时的像是被故事的内容逗的笑了起来,看的芬妮小姐和欧宝也捧腹大笑起来……

  就是这样一只可爱的流浪狗在欧宝的生活中,为她带来了无比的欢乐,让她认识了许多朋友,让原来性格内向的欧宝变得活泼开朗起来,她的生活也因此而趣味横生。

  我喜欢善良的欧宝,用爱心赢得了快乐,我更喜欢傻傻的温迪克,它给欧宝的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乐趣。让我们每个人都多奉献一点爱心,这个世界将会无比的美丽,我们的生活也会无比的快乐!

  温迪克是一只狗,还长得有点丑:牙齿又歪又黄,身子瘦得皮包骨。但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对着人微笑。它的主人---欧宝是一个没有妈妈的孩子,跟随爸爸刚刚来到一个没有朋友的新的小镇,通过真诚的温迪克,她认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

  本书最有趣的一段是温迪克抓老鼠的那一段,俗话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可温迪克在教堂里抓老鼠,人们都为它欢呼喝彩,原来温迪克虽然抓到了老鼠,却没有伤害它,而是把它放到了草地上让它回归大自然。我欣赏温迪克这种善良的心地。是啊!在生活中,我们不是就需要这种温情吗?善良可以使我们人与人之间变得互相友爱,更宽容,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书中还有一件事让我获得了一条哲理:温迪克最怕打雷,每一次打雷都会把它吓得半死,像插了电一样四处狂奔,有时还会被吓得离家出走。我明白了: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我们所能做的只是让优点发光,并取长补短,尽量改正缺点。

  本书有一句话写得很好:我们无法抓住任何想要远走的东西,我们只能在拥有他的时候爱他。是的,这让我想起了宝贵的时间,我们只有加倍地珍惜它,否则只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这本书让我懂得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让我更加喜欢我们的世界。

  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傻狗温迪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从小生活在南方小镇的女孩欧宝,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从超市领回了一只闯祸的流浪狗,取名温迪克。这只狗虽然又丑又脏,但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对人咧嘴微笑。

  温迪克和欧宝每天都要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想要一座图书馆作为礼物的老小姐芬妮,害羞却又能用音乐吸引小动物的奥蒂斯,性格古怪、被人们称为“巫婆”的格洛丽亚,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儿”和“光头宝宝”都成为了他们的好朋友。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两个道理。一是告诉了我,不能用一个人以前做的事来评判他,而应该用他现在做的事来评判,因为每个人都会做错事,但不一定一个人从前做过坏事,现在就是个坏人呀。二是告诉我,在失去一件宝贵或是自己喜欢的东西时,不要伤心,因为你无法抓住一个想要远走的东西,只有在拥有它的时候爱它就是了。生活就像“里德莫斯·洛丹”糖一样,甜和苦总是掺和在一起的,难以分开。

  这是一本真实又贴*生活的书,希望大家也来读读。

  今年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傻狗温迪克》,这本书的内容让我非常深刻。

  这本书的内容是:从小生长在南方笑镇的女孩欧宝和不苟言笑的父亲一同搬到寒冷的北方。一次偶然的机会,欧宝从超市里领回 了一只闯祸的流浪狗,取名温迪克。这只狗虽然又脏又丑,但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对人咧嘴微笑。温迪克和欧宝每天都会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想要一座图书馆作为礼物的老小姐芬妮,害羞却又能用美妙旋律去吸引小动物的奥蒂斯,性格古怪,被人们称作“巫婆”的格洛丽亚,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儿”和“光头宝宝”等成为了她们的朋友。

  我觉得欧宝这个小小主人当得非常好。因为她把温迪克照顾得很好,首先当温迪克闯祸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收留了温迪克,并且尽心尽力地去说服爸爸,让爸爸心服口服,然后,欧宝不嫌温迪克又臭又脏,还为它梳理毛发,最后,欧宝还带温迪克出去玩,还交到了许多好朋友。

  读完这本书,不禁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次,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位大哥哥正在拿着打火机在烧蚂蚁,脆弱的蚂蚁被烧的到处乱窜。而那位大哥哥为了让自己开心,随便去伤害小动物的生命。

  虽然这本书讲的内容非常简单,但字里行间都流露着唉声叹息,我们要一个和谐美好的世界,我们要行动起来,关爱每一条生命,珍惜每一条生命。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3)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篇

  如果说,比《忠犬八公》中的小八更让人赞叹的忠犬那就只有迪克了。

  你虽然有着纯种的猎狗血统,但你却长的异常的丑。主人见了,嫌恶得把你扔到山林中。你成了流浪狗,在上林中过着像豺狼一样的生活: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可你并不像豺狼那样快乐。你毕竟是只狗,勇敢的猎狗 !你抓到猎物也渴望得到主人爱的抚摸。你想尽办法可都因为长相被人当成可怕的怪物。

  一次偶然,你成了小瞎子阿炯的导盲犬。自从有了你,阿炯再也不怕其他小孩儿的欺负。

  小瞎子阿炯是拉二胡的。在一家小茶馆儿里。每天很辛苦只能挣一点钱,回家还被后妈欺负。你也因为长的太丑被镇上的狗欺负,可你那会甘心,它可是在山林中闯荡过的,那些懦弱的家狗根本不是你的对手。也因此拥有一半豺血统的母狗红娜爱上了你。它没嫌弃你长得丑与你在一起快乐的生活。好景不长,你的小主人所工作的茶馆有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失业了!你为了报复咬坏了那台收音机。从此你与小主人踏上了去昆明寻找妈妈的道路。

  红娜怀了你的孩子也跟你走了。你们在穿越死林时红娜图谋不轨企图杀了阿炯,你在红娜与阿炯之间做出选择。你选择了主人……

  之后,你们被好心人顺路带到了昆明豆腐营。可是,寻找母亲哪有那么容易!这么大一个豆腐营,找妈妈等于海底捞针,有没吃没喝迫不得已你和小主人做了乞丐靠街头买艺维持生活。

  阿炯的妈妈已经另外成家在路上偶然碰见阿,炯去却不敢说出来只能暗地里照顾他。阿炯生病了他的妈妈送他进了院。你想挣钱为小主人治病。于是,冒着生命危险给人做武术陪练……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荡漾……

  阿炯被妈妈接回了家。因为有才华所以在宋经理的红蕾剧院表演二胡。你渐渐被大家遗忘了。你本来要与主人一起站在舞台上可是因为长得太丑不可以站在舞台上。阿炯也不喜欢他们对你那样,夜里与你一起逃走。

  你们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因为太阳会给大地带来温暖!

  我明白了,不管迪克丑还是美,它是那样忠诚!这是一个爱的奇迹!我相信无论阿炯走到哪里迪克也会跟着一起!

  来吧!朝着太阳走去!那里会温暖我们的心……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我十分感动。

  故事主要讲了一只丑狗被主人遗弃了,后来被盲童阿炯收养了。从此,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迪克还因为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利而大闹茶馆,结果被迫离乡背井。之后,他决定去找自己的阿妈,他现在的妈妈是继母,一路上,他们饥寒交迫,又遭到豺的攻击,但他们勇敢地走出了“死亡”。让我最感动的是“迪克”,它帮助地质勘查探险队捡回矿物,小主人生病了,它只好在外面乞讨,还给人当靶子打、和拿着武器的成年人打,九死一生……他们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炯放弃了这里美好的生活,带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他们的友谊深深地感动了。迪克虽然是只丑狗,但它对阿炯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朋友之间要忠诚相待,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最*,我读了一本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的迪克与阿炯的情谊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留下了深深地印象。

  这是一个满含深情地故事。盲人少年阿炯收养了一只因为自己样子丑而被主人抛弃的狗。阿炯给它起了名字叫迪克,他们两个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囧不堪忍受继母对他的虐待,于是带着迪克去找自己的的亲生母亲。可路上布满了艰辛,他们两个到处流浪,迪克保护小主人与拦路的野狗群大战,穿过了雪山的死亡之林,夜住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的比武······虽然一路非常艰难,可却加深了迪克与阿炯的感情。

  我看到了这里,不仅被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所感动了,就在阿炯重病垂危时,迪克没有抛弃小主人,还不惜让人当活靶子,让人打得遍体鳞伤。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还让我知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能斗量,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最美的。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4)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 (菁华5篇)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故事书,是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凯特。迪卡米洛的作品。这本书荣获2001年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欧宝,傻狗温迪克,当牧师的`爸爸,芬妮小姐,格洛丽亚,阿曼达,奥蒂斯,“小不点”和“光头宝宝”。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从小生长在南方小镇的女孩欧宝和她的父亲因为工作的缘故,搬到了寒冷的北方—佛罗里达州的纽奥米市。在搬到新家的第二天,爸爸让欧宝去超市买东西,在超市里,欧宝邂逅了会笑的流浪狗—“温迪克”,善良的欧宝收留了“温迪克”并把它带回了家,欧宝给“温迪克”洗澡,梳毛发,并和它成为了好朋友。而欧宝也在“温迪克”的带领帮助下很快地结交到新的朋友。并在这些朋友的帮助下敞开胸怀。

  当你读过这个故事是不是也会和我一样有此感想?“温迪克”并不勇敢还很害怕寂寞,也很害怕雷雨。但它总是用笑容感染它身边的每一个人,在人与人之间搭起沟通的桥梁。我也要像文中的“温迪克”那样,不管在顺境还是逆境都勇于面对,勇于挑战。

  你们相信一只普通的流浪狗会笑吗?不可能!全世界经过最最高级训练的狗都不会挤挤眉毛,一只普通的要死的流浪狗居然会笑?绝对不可能!这么认为你就错了,温迪克就是这样一只狗,虽然它是主人公在超市中被“捡到的”,但,这是一只很特别的狗,它会抓老鼠,然后不把老鼠弄死,有句话叫:“狗捉老鼠,多管闲事”,用在温迪克身上,那可是大错特错了,更怪的是,它还不会咬人、而且爱吃花生酱哩!就让我来给你介绍介绍这只奇怪又傻的狗温迪克吧。

  女孩欧宝和她严肃的父亲搬到了北方,因为她爸爸是牧师,镇里其他人都不愿跟她玩,闯了什么祸、或惹了印第亚·欧宝,牧师就会在教堂上告诉他们的父母,这样亏大了。欧宝的第一个朋友就是芬尼小姐,她是一位老淑女,有一间小图书馆,这屋子是他才八九岁时就已经有了的,芬妮小姐的曾祖父曾经开过一家工厂,生产了一种叫“里德莫斯·洛丹”的糖果,生产时奇迹般的加入了甜蜜与悲伤,使人想起过去难忘的往事。

  一天,欧宝决定给温迪克买点狗的用具,便去了“佳畜得”宠物店,因为付不起那么多钱,便答应售货员奥蒂斯,每天都帮他把又脏又乱的宠物店打扫、整理的焕然一新,啊,看来欧宝还是非常爱温迪克的!

  回家的路上,温迪克不知怎么的窜进了“巫婆”的院子里,这个巫婆欧宝没见过,因为欧宝喜欢温迪克,不愿失去,她只得去跟“巫婆”打交道。没想到,这巫婆竟然老态龙钟了,而且正在喂温迪克吃东西呢!欧宝很惊奇,连忙问了一声好,跟巫婆聊了起来。很快,欧宝就知道了这位巫婆并不会法术,她也很喜欢小动物…因此,欧宝决定每星期来看看她、和她俩聊聊天。

  阿曼达并不和欧宝经常接触,她有个弟弟叫卡尔,五岁时淹死了。这个女人不爱笑、不是很可爱。还有两个“光头宝宝”、“小不点儿”都是欧宝的朋友,他(她)们都有自己的特点,欧宝以后就和大家在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起来了!

  我挺喜欢第五章的,因为,温迪克的不断打断牧师说话和哀号,好玩极了,最后牧师被迫把狗带进教堂,而且温迪克还无意抓住了一只老鼠,大家都认为这只狗很搞笑,它是一只不同寻常的怪狗。

  我觉得第二十三章温迪克不见了至第二十五章惊喜又令人心惊胆战又令人感到兴奋和激动:雷阵雨突然扑面而来,我们抓起吃的、喝的,一窝蜂冲进了厨房,天啊,欧宝居然忘了:温迪克!读到这儿是可把我吓坏了,我希望是个好结局,于是一目两行的飞速看起来:欧宝边哭边喊着温迪克,牧师和她所有地方都找过了,可惜就是没找到,看到那,我比欧宝还担心,生怕温迪克出了什么事。当我看到:真情告白时,还以为温迪克的主人来找它了呢,原来呀,是温迪克被发现了,我特高兴,就像那只狗是自己的一样,真不知道那是为什么。结局令人开心又温馨,温迪克、小主人欧宝、牧师、芬妮小姐等欧宝的所有朋友、伙伴,在一起哼着歌,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欧宝像恼人的”光头宝宝”道了歉,“光头宝宝”也不再骂人,跟欧宝成了好朋友;此后,欧宝更加友好的对待和关照每位朋友,珍惜大家的友谊。因为巫婆格罗丽亚说过:我们无法抓住任何想要远走的东西,只能在拥有它的时候爱它。这句话同样也告诉我们,要珍惜自己拥有的东西,如果它离开了,就只能默默想念它;就像我们要及时抓住机会,机会没了,就只能让它过去同样的道理,是的,这个道理非常重要哦!

  温迪克是一只狗,还长得有点丑:牙齿又歪又黄,身子瘦得皮包骨。但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对着人微笑。它的主人——欧宝是一个没有妈妈的孩子,跟随爸爸刚刚来到一个没有朋友的新的小镇,通过真诚的温迪克,她认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

  本书最有趣的一段是温迪克抓老鼠的那一段,俗话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可温迪克在教堂里抓老鼠,人们都为它欢呼喝彩,原来温迪克虽然抓到了老鼠,却没有伤害它,而是把它放到了草地上让它回归大自然。我欣赏温迪克这种善良的心地。是啊!在生活中,我们不是就需要这种温情吗?善良可以使我们人与人之间变得互相友爱,更宽容,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书中还有一件事让我获得了一条哲理:温迪克最怕打雷,每一次打雷都会把它吓得半死,像插了电一样四处狂奔,有时还会被吓得离家出走。我明白了: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我们所能做的只是让优点发光,并取长补短,尽量改正缺点。

  本书有一句话写得很好:我们无法抓住任何想要远走的东西,我们只能在拥有他的时候爱他。是的,这让我想起了宝贵的时间,我们只有加倍地珍惜它,否则只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这本书让我懂得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让我更加喜欢我们的世界。

  最*我刚读完一本书,名叫《傻狗温迪克》,你们听到这个书名是不是就想捧腹大笑,我就是这样的感觉。

  故事发生在美国的北方小镇,十岁女孩欧宝在新家附*的超市中认领了闯了祸的流浪狗,取名温迪克。刚开始它又臭又丑又脏,还有雷雨恐惧症,但神奇的是它会对人咧嘴微笑,笑到要打喷嚏,憨态十足。就因为有了温迪克,欧宝认识了许多新朋友,让没有妈妈的她变得乐观开朗起来。

  这本书带给我的心里变化很大,就象我也吃了书中一种叫"里德莫斯洛丹"的糖果一样,同时品尝到了甜美与悲伤的感觉。温迪克在教堂里捉到老鼠却又不忍心咬下去;温迪克躲在床底下一个劲地打哆嗦,可是它一听到奥蒂斯弹吉他,就笑得像个小傻瓜,直到连连打喷嚏。看到这些我也忍不住笑成了一个小傻瓜。但读到欧宝对妈妈无限思念的时候,我的心又随着她忧伤起来。欧宝的妈妈在她三岁时离家出走,牧师爸爸只知道干自己的工作,欧宝内心很孤独,她没有朋友,心里话只能说给温迪克听。

  最让我欣慰的是,因为有了温迪克,欧宝开始了温暖的寻友之旅。她先后认识了喜欢看书的图书馆老小姐芬妮,害羞却能用美妙旋律去吸引小动物的奥蒂斯,被人们称作"巫婆"的格洛丽亚,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和光头宝宝,和自己的爸爸也相互走进了内心世界。

  本书在欢乐的歌声中结束,欧宝的内心已经被幸福填得满满的。

  它是一只普通的流浪狗,还长得有点丑:牙齿又歪又黄,身子瘦的皮包骨,身上还长满一块一块的瘌痢。可是它有一种神奇的本领,就是对着人微笑。

  一个叫欧宝的女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妈妈遗弃了,跟随爸爸来到了一个新的没有朋友的小镇。很意外,欧宝在超市发现了温迪克并把它带回了家,通过真诚的温迪克欧宝认识了很多朋友,其中他们在图书馆认识了图书管理员---芬妮小姐,她给他们讲了关于她曾祖父创业的故事: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曾祖父的父亲为了争取奴隶的权益在战场上牺牲了,母亲和姐妹也因伤寒而病逝,家也被敌人烧毁了,于是他成了孤儿。因为他的生活太苦了,想要一点甜的东西,就开了一家糖果工厂,发明了一种既可以吃出悲伤也可以吃出欢乐的糖。欧宝把这些糖分发给新交的朋友,他们从中吃出了忧郁、悲伤与欢乐,想起了令人伤心的往事,欧宝明白了,生命就像这颗糖,甜与苦总是掺杂在一起,要想把它们分开是很难的。

  读了这本书,我被温迪克的真诚打动了,它虽然是一个孤儿,流浪在外受了很多苦,但它用真诚的傻傻的微笑感染了每一个人,触动了每一个人,所以我们要像温迪克一样,真正有勇气去面对现实,广交朋友,敞开胸怀走进现实中的世界。

  书中有一句话写的很好:“我们无法抓住任何想远走的东西,我们只能在拥有它的时候爱它。”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5)

——流浪儿迪克读后感 (菁华3篇)

  迪克是个贫苦的擦鞋匠,每天晚上睡在一个破箱子里,箱子里垫满草,他挣得钱总是很快花完,从来不能留到第二天,即使挣的钱有结余,他也要去看戏或者请其他流浪儿吃饭,总之就是要花光。

  但是,他从来不偷东西,是一个政治的孩子,但他依然贫穷。

  再一次偶然的情况下,他成为善良单纯的富家公子的向导,带领他游览纽约,很快和他成为了好朋友,看到朋友漂亮的着装,优雅的生活环境,他决定要摆脱贫困,最终获得成功。

  这是一部励志的外国名著,我很为迪克骄傲,他拼接自己的智慧和努力过上了优雅的生活,成为一个纽约绅士。让我自愧不如。

  我只有一个感悟:不多说,我一定要成功。

  如果我告诉你,一个擦鞋童能变成一位受人尊敬的绅士,你会相信吗?你一定不会相信。是啊,我开始也不信,一直认为在甜美的梦香里才会有这样不可思议的奇迹。可是,当我读完《流浪儿迪克》这本书时,我不得不相信这个梦幻般的现实。

  迪克是一个从小失去父母、一无所有的流浪擦鞋童,每天住在露天的茅草箱子上。迪克的成功与他从不偷窃,也不欺骗,或者欺负更小的孩子的好品质有关。他性格直率,胸襟磊落,有男子汉的`气概,独立自主,而且他的本性是高尚的,对迪克来说最重要的不是金钱,而是激励、是机会、是否得到尊重,因此从来不犯卑鄙下流的错误。虽然他有许多好品质,但他也并不是十全十美的人。他也有抽烟、赌博等一些坏*惯影响着他。但自从他想当一个令人尊敬的人时,他就用各种办法克服并改掉它们。最终,如愿以偿,成了一位青年绅士。

  读一读,想一想,我会在面对生活、面对困难、面对任何事情的时候,微笑地说一声“我能行!”吗?我细细的体会了迪克的心路历程,无意间就改变了我自己的生活面貌。

  读完了这本书,我对自己充满了信心。我知道改变命运靠自己,迪克行,我也一定能行!

  无论何时,经典之作,创造的不仅是不朽的传奇,还有那深长的意味长久不衰。

  《流浪儿迪克》就是这样一本经典。它讲述了一个纽约的流浪儿如何通过诚实劳动和不懈努力,历经艰辛,从一个擦鞋匠最终成为有教养有学识的青年绅士的故事。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不仅给我们感动,还有那身临其境的感受。

  最令我难忘的是迪克款待同伴约翰。罗兰那段,一天清晨,他为几个客人擦完鞋后,来到一个小铺子吃早饭,在那里看到和他一样衣衫褴褛的约翰,约翰是一个即懒散又不爱动脑的小孩,整个一早一分钱也没赚到,正饿得饥肠辘辘。迪克不仅爽快地邀请他享用牛排和咖啡,还激励他不必灰心,勤劳总会带来收获。他的慷慨大方不仅拥有了许多朋友,更奠定了成功的基础。这种优秀的品质让我感慨不已。不论生活多么艰辛穷困,那种无私帮助、患难与共的深情厚意,是多么弥足珍贵。

  在艰难的成长中,他不仅积极向上、努力学*,还劝说安于现状、不思上进的约翰好好学*,他说:“如果不努力学*,你永远不会写信的。”“可是我学不会。”“只要你愿意,就没有学不会的东西。”是啊,只有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才能有所作为。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不切实际的奇迹都不会发生,而迪克却由白手起家创造了崭新生活的奇迹。

  这本书,写得有趣而富有哲理。不仅给人精神上的享受,更让我懂得了生活之路就在自己脚下,只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勇敢向前,就能开创自己的一片天地。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6)

——《导盲犬迪克》优秀读后感实用五份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

  看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十分感动。主人公阿炯因为一场大病,双目失明,从此告别了光明,只能生活在黑暗之中。

  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他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忠诚的猎狗,这条猎狗就成了小主人的导盲犬。阿炯给这条导盲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迪克。

  从此有了阿炯和迪克浪迹天涯的故事。

  迪克追随护送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去寻找亲身母亲。途中迪克和母豺红娜有了爱情。可红娜视阿炯为异类,不惜冒险想害死阿炯,被迪克发现,为了保护阿炯,迪克咬死了红娜。

  迪克的忠诚,足以很令人震撼。

  到昆明以后,迪克和小主人一起继续流浪街头。

  阿炯生病了,迪克就去为他找医生看病,后来又怕付不起医药费,去乞讨,去给别人当拳击目标。迪克的身上总是伤痕累累,它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小主人的医药费。

  终于,阿炯找到了自己的母亲。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而是故事新的开始。阿炯怕迪克被遗弃,居然离开了母亲,继续与迪克一起流浪。

  这是人类给予迪克忠诚的最崇高的回报。

  爱,是黑暗中的一盏导航灯,照出光明;爱,是干旱中的一滴露珠,滋润心田;爱,是在你迷失方向时的那一丝光亮,带你走出绝境。生活中,不仅仅只有人能表达爱,人和狗之间,也有着一段深深的爱……

  在暑假我读了《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的一部长篇小说。讲述了有着高贵血统猎犬的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后遇到盲童阿炯的收留,帮助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到昆明寻找亲身母亲的经历,描述了阿炯和迪克同甘共苦的故事。

  合上书后,阿炯和迪克深深的感情久久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让我无法*静。在小主人生病的时候,为了替小主人治病,迪克去当别人武术的活靶子,被别人打的鼻青脸肿的,却差点被他们打死;在死亡森林里,为了小主人迪克可以牺牲自己有孕在身的爱妻——红娜;为了帮助小主人找到阿妈,和小主人一起同甘共苦,从不抱怨······

  读到这里,我的心被震惊了,是怎样的情感让迪克可以这样不顾死活。是爱!是爱让他俩相依为命,互相依靠,互相支撑,彼此的情感已经胜过亲人。这哪里是一条善良的导盲犬啊,对于阿炯来说,迪克就是他生活中的导航灯,是他生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当然了,对于迪克来说,在它被挨打时,它心里想的就是它的主人阿炯,阿炯那时就是迪克心中的那一丝光亮,是干旱中的那滴雨露!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人不可貌相,动物也一样。只有心中充满爱,世界才会更美好。让我们用爱真诚地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吧!

  这个星期五,带着一种五谷杂粮的心情读完了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这本书。

  迪克,一只对主人绝对忠诚的丑猎狗,人们对它是一万个不喜欢,还说它是魔鬼投的胎。只要阿炳不爱它,可能是因为它的眼睛看不见,也可能是你的忠诚感动了他,除了阿妈,你成了他最信任的“人”,阿炯本来在茶楼里拉琴,但现在他失业了,他带着迪克逃离了佛海镇,去昆明寻找他的阿妈,但在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

  但没多久,他就被一个酷似阿妈的阿姨收养了。阿姨带他非常好,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直到阿炯一曲成名,从一个叫花子变成了一个舞台上的明星,后来阿炯选择了离开,这是因为他在无意之中得知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阿妈后,忍着巨大的心灵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认为人不可以以貌取人,狗也一样。有句话说得好,狗不嫌家贫。可为什么迪克长得丑就会遭到遗弃呢?在它刚到阿炯家的时候,每顿只有些稀饭,住在鸡窝下面,常常有鸡屎掉下来,可是它一句都没有抱怨,相反,它对主人的忠诚就像一棵大树,根早已深深的扎进土里,不管怎样,绝不会有半点动摇。在老家,流浪狗很多,但因为狗贩子的抓、卖、杀,现在已经很少见到流浪狗了。还有一件令人心碎的事:有一只狗,以前它很可爱,经常有人喂东西给它吃,它总是对别人摇尾巴表示感谢,眼里充满了感激。有一次,一个狗贩子打断了它的腿,可它逃了出来。但从那以后,它再也不向人摇尾巴了,看见人眼里再也没有感激了,有人靠*它还会遭到它攻击,嗓子里呼呼的声音像是对人的诅咒,这一切都源于狗贩子!每当我看见小狗,我都会拿些好吃的给它们吃。因为我似乎能懂它们的心思一样。

  我想再次告诉你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因为一个人的外表和内心不一定相同啊!看一个人,最总要的是他的内心,心灵美才是最美的!

  爱是黑夜里的星光,照亮了黯淡的生命;爱是酷暑里的清泉,滋润干涸了的灵魂;爱是蓝天上的彩虹,装点了苍白的青春。生活中,不仅仅只有人才能表达爱,人和狗之间也会有着一份不可描述的爱。

  星期日,正是我百般聊赖的时候。每到这时,角落的梨木书柜上各种各样的书籍便会散发出“金色的光芒”,深深地吸引着我……

  我又像往常一样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乍一看,这是著名作家沈石溪作的一本名叫《导盲犬迪克》的动物小说。其中的故事引人入胜,十分丰富。

  它主要讲述了有着高贵血统的猎狗——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后因遇到盲童阿炯的收留,此后,他们经历了同呼吸共命运的多舛人生。

  看完这本书,我闭上双眼,感慨万千。我被迪克与阿炯之间深情的友谊所感动了!在阿炯难过时,是迪克陪他度过;在阿炯遇难时,是迪克为他解难;在阿炯开心时,是迪克与他分享;在阿炯困惑时,是迪克为他担忧。迪克虽然是只狗,但它拥有别的狗所不具备的赤胆忠心,甚至可以做到大义灭亲!我最记得的,是在迪克与自己的爱妻——红娜陪伴主人寻找母亲穿过雪山死林时,红娜兽心大发,正要把阿炯给吃掉的时候,迪克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咬死自己有孕在身的爱妻。任何一个人都知道,迪克咬死了红娜之后十分后悔,但这并不代表着它不爱红娜,而是正当迪克听见,自己亲爱的主人发出惊恐地惨叫声时,它明白,身为猎犬的自己绝对不能违背主人的命令!

  而对阿炯来说,找不到自己的母亲,生活的路就同脚下的路,要靠盲棍去敲点摸索,他深知单靠自己的能力,是不足以寻找到自己的母亲的。于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他收养了迪克,对它更是宠爱十分,迪克也不负主人的希望,忠心耿耿地做好着自己的本分。在与迪克相依为命的日子里,阿炯震惊不已,这样一只自己无意中收养的狗,居然能对自己如此的忠心!在阿炯收养迪克之前,迪克是一只人见人厌,遭人唾弃的臭狗,正是阿炯让它体会到了爱,正是阿炯让它感受到了为主人竭力虔心的幸福,这就是爱的力量令迪克的改变。

  故事的结尾,阿炯为追寻完整的精神、纯洁透明的爱和迪克一同开始了新的旅程。虽然读完了这本书,但我仍旧意犹未尽。故事中的两位主人公阿炯与迪克,他们之间的爱与友谊是人类所不能拥有的。阿炯为寻找到亲生母亲时的执着,迪克为主人尽心尽力时的忠诚,都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所以,任何一件事物都不能光看表面,有时候,心灵美,才是最美的。

  这是一本令人感动的动物小说,作者是沈石溪,讲的是有一条小狗它叫迪克,一生出来就因为长得很丑使别人讨厌它。可却被一个在外面流浪,且不到十五岁的小忙人阿炯给收留了的故事。

  我对黑狗白狗生死对决这一章印象最为深刻。因为一只体型不大的白狮狗和这只体型较大却被铁链拴在木桩子上的迪克,要因为自己不同的目标大打一场。迪克是为了自己的小主人不受伤害,而那只白狮狗只是为了报复而已。最后双方都打得遍体鳞伤,可迪克还是放弃了,因为他的小主人阿炯叫它停下来,并狠狠地训斥了它。可它虽然听不懂却知道主人在说它,只好夹着尾巴趴下,然后想着以后会怎样。

  这本书让我知道做事要有始有终,不能一直抱着不放,还有不能以貌取人,可能所有不好而后面还有着好的一面。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7)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400字作文(精选五篇)

  当人的双目失明后,便只能用心去看世界,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

  上文这段就出自沈石溪的小说——《导盲犬迪克》中的结尾部分。小主人公阿炯和他的导盲犬迪克穿越死林,到达昆明,最后登上了灯火辉煌的红蕾剧场舞台。

  但第一次演出时,由于迪克相貌丑陋不堪,被观众唾弃。无奈下,红蕾剧场的总经理——宋老板找人去马戏团买了只白狮狗,它小巧玲珑,憨态可掬,很惹观众喜爱。本该故事就该这么结束,但宋老板觉得迪克太丑,影响了他们舞台的演出。把它囚禁在了夹墙里;而小主人公阿炯又得知宋老板的妻子就是他七岁时离婚到昆明的阿妈!经历过一系列事情时,阿炯救出了迪克,然后走出了剧场,离开了这黑是白,白是黑,曲是直,直是曲的地方,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以貌取人”造成的错误。比如三国时期,庞统因为相貌丑陋一开始不能得到刘备的重用。我们在问这些人为什么不喜欢迪克时,何不反思下自己会不会这样呢?

  看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被迪克和主人阿炳之间真挚的感情深深感动着,感动于他们不为自己着想,只为对方着想。

  这 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迪克。迪克是一只丑得出奇的猎犬,它一生下来,就生活在亲人、主人的嘲讽和打骂中。因为太丑,主人把它丢弃在了森林里,让它自生自 灭。但是,我却慢慢地喜欢上了它,因为它的顽强勇敢。前不久,在报纸上我看到,离我家不远的小区里,有一个上中学的大姐姐因为学业压力大而跳楼。我想,她 的身边一定有许多关心她的人,当她遇到困难的时候,她应该寻求帮助,而不是自暴自弃。迪克遭遇到这么大的打击都能顽强地生活下去,这是我喜欢它的原因之 一。迪克一直在寻找能够接纳它、关心它、爱护它的主人。在一次又一次不放弃的努力过后,它终于找到了可以接纳它的小主人——瞎子阿炯。当他们遇到困难时, 能想尽办法解决。骆老板买来一台录音机,让阿炯失去了工作。迪克见主人很伤心,闯进店里“大闹天宫”,把整个店面都弄坏了,使得他们被警察、继母、阿爸责 骂,阿炯为了不让警察把迪克抓走,就带着迪克背井离乡,来到昆明找阿妈。

  我还喜欢它的忠诚。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在去找阿妈的路上,迪克发现它的 妻子想要咬死主人时,它虽然很舍不得伤害妻子,但还是忍痛割爱。来到昆明,剧院的宋经理发现了阿炯的才艺,让阿炯登上了舞台,阿炯因为自创的曲子而一举成 名,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而破坏整场演出。因此,宋经理买了一只马戏团的白狮狗来顶替迪克,并把真的迪克关在了笼子里。有一次,阿炯无意中得知,那 位一直关心照顾他的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日思夜想的妈妈。阿炯忍受着心里的痛苦救出迪克,带着迪克继续流浪去了……

  从《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中,我知道了我们不能“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代表拥有丑陋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外表丑陋的狗,但它顽强勇敢、忠于主人,能为主人付出一切,它是一只忠诚的狗。心灵美,才是真的美。

  《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是姐姐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书中得主人公是一条小狗,它的名字叫迪克。

  迪克本身是一只出身高贵的猎犬,却因为长的面相丑陋被主人抛弃,它一生下来就丑的出奇,一副斜巴脸,鼻梁*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唇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极不整齐的牙齿。长着没有光泽的狗毛,好几处毛体脱落,露出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俗话说,母不嫌儿丑,可母亲安莎都觉得迪克丑。主人将它扔到了深山老林里,天公不作美当天下了一场大雨,迪克找不到回家的路,便在森林里闯荡,直到有一天,它遇到了卖艺瞎子阿炯,阿炯将他收养,迪克便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

  这本中,让我最为感动的是当阿炯生病时,迪克害怕付不起医药费,便上街乞讨;给拳击手当拳击目标;给人练九尾鞭……每一次都被打的头破血流,却只为了那巨额医药费,每一次,都被打的爬不起来。只为了它主人的医药费,多么忠臣的小狗啊!但阿炯的后爸却瞧不起迪克,认为迪克这钱是抢来的,身上的伤是被人打的。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世界上每一个动物都是有感情的,有亲情的,迪克就是一个小榜样,不要瞧不起动物,它们有时心底都是很善良的。

  这是一本令人感动的动物小说,作者是沈石溪,讲的是有一条小狗它叫迪克,一生出来就因为长得很丑使别人讨厌它。可却被一个在外面流浪,且不到十五岁的小忙人阿炯给收留了的故事。

  我对黑狗白狗生死对决这一章印象最为深刻。因为一只体型不大的白狮狗和这只体型较大却被铁链拴在木桩子上的迪克,要因为自己不同的目标大打一场。迪克是为了自己的小主人不受伤害,而那只白狮狗只是为了报复而已。最后双方都打得遍体鳞伤,可迪克还是放弃了,因为他的小主人阿炯叫它停下来,并狠狠地训斥了它。可它虽然听不懂却知道主人在说它,只好夹着尾巴趴下,然后想着以后会怎样。

  这本书让我知道做事要有始有终,不能一直抱着不放,还有不能以貌取人,可能所有不好而后面还有着好的一面。

  希望,如同夜晚的一盏明灯,令你心中对生活充满勇气,从而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奇迹。而《导盲犬迪克》中的主人公阿炯正是因为心中有希望,一个个奇迹在他身上发生。

  故事是这样的,阿炯妈妈在他五岁时离开阿炯回到了豆腐营,阿炯一直哭,眼睛都哭瞎了,他爸爸让他受了很多很多委屈,阿炯希望妈妈能回到身边,后来他认识了迪克,他们穿越死林,风餐露宿,偶然遇到了一个阿姨,这个阿姨竟然就是阿炯的妈妈。

  首先,我认为不论你身在何处,处境如何,都应对生活充满希望,就像阿炯,他在眼瞎了之后并没有因此对生活不满,反而坚强面对生活,穿过了死林,学会了一手好琴,我们也要学*这种精神。

  我曾看到过这种奇迹,著名的物理学家、天文学家史蒂芬·霍金2018年逝世,享年76岁。可有很多人都不知道霍金早在21岁时就患上了“肌肉萎缩症”,这种病在当时是一种不治之症,医生也断言:霍金活不过24岁,可霍金根本不相信,他希望能继续深造物理学,时时刻刻都会对自己说一声:你可以的。就这样,他跃过了那条“死亡之线”,但他只有右手三指能动,他用中指打字,一场演讲要准备一个月,可这并不影响他对科学的追求,提出了黑洞和霍金辐射理论,创造了一个个奇迹。

  所以,我们每一个人,不论遭遇任何打击和失败,都应该怀揣一份希望,它能让你在生活中不迷茫、不气馁、更坚强。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8)

——《流浪儿迪克》读后感范本五份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也包括《流浪儿迪克》。

  流浪儿迪克原本生活在一个家境并不宽裕,但很幸福的一个家庭里。不料,他的妈妈在他不到三岁时得病去世了。于是他只能和爸爸一起相依为命。但是安定的日子还没过多久,迪克的爸爸决定出海去赚钱。可过去了一年多,爸爸依旧沓无音讯,这被迫使7岁的迪克开始独自养活自己。他白天早早起床擦鞋,晚上将白天赚的钱全都花光,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他认识了一个朋友。那个朋友使迪克认识到责任感。从此,迪克不再乱花钱,而是每个星期都去银行存钱,之后,他又租了一套房子,并让和自己一样干擦鞋行业但很有学问的一个小伙伴跟自己一起住,帮他付房租,只要他每天晚上教迪克读书写字。渐渐,迪克的知识越来越多了,他和朋友便去找了一份比擦鞋更能挣钱的工作,租了一间更好的房子,开始了新的`生活。

  迪克的坚持换来了成功,换来了幸福。我们生活中许许多多的成功人士靠的就是坚持,我们也因该学会坚持,学会不要放弃,坚持就是胜利。让我们学学迪克,学学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吧。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也包括《流浪儿迪克》。

  流浪儿迪克原本生活在一个家境并不宽裕,但很幸福的一个家庭里。不料,他的妈妈在他不到三岁时得病去世了。于是他只能和爸爸一起相依为命。但是安定的日子还没过多久,迪克的爸爸决定出海去赚钱。可过去了一年多,爸爸依旧沓无音讯,这被迫使7岁的.迪克开始独自养活自己。他白天早早起床擦鞋,晚上将白天赚的钱全都花光,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他认识了一个朋友。那个朋友使迪克认识到责任感。从此,迪克不再乱花钱,而是每个星期都去银行存钱,之后,他又租了一套房子,并让和自己一样干擦鞋行业但很有学问的一个小伙伴跟自己一起住,帮他付房租,只要他每天晚上教迪克读书写字。渐渐,迪克的知识越来越多了,他和朋友便去找了一份比擦鞋更能挣钱的工作,租了一间更好的房子,开始了新的生活。

  迪克的坚持换来了成功,换来了幸福。我们生活中许许多多的成功人士靠的就是坚持,我们也因该学会坚持,学会不要放弃,坚持就是胜利。让我们学学迪克,学学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吧。

  如果我告诉你,一个擦鞋童能变成一位受人尊敬的绅士,你会相信吗?你一定不会相信。是啊,我开始也不信,一直认为在甜美的梦香里才会有这样不可思议的奇迹。可是,当我读完《流浪儿迪克》这本书时,我不得不相信这个梦幻般的现实。

  迪克是一个从小失去父母、一无所有的流浪擦鞋童,每天住在露天的茅草箱子上。迪克的成功与他从不偷窃,也不欺骗,或者欺负更小的孩子的好品质有关。他性格直率,胸襟磊落,有男子汉的气概,独立自主,而且他的'本性是高尚的,对迪克来说最重要的不是金钱,而是激励、是机会、是否得到尊重,因此从来不犯卑鄙下流的错误。虽然他有许多好品质,但他也并不是十全十美的人。他也有抽烟、赌博等一些坏*惯影响着他。但自从他想当一个令人尊敬的人时,他就用各种办法克服并改掉它们。最终,如愿以偿,成了一位青年绅士。

  读一读,想一想,我会在面对生活、面对困难、面对任何事情的时候,微笑地说一声“我能行!”吗?我细细的体会了迪克的心路历程,无意间就改变了我自己的生活面貌。

  读完了这本书,我对自己充满了信心。我知道改变命运靠自己,迪克行,我也一定能行!

  今天我读了《流浪儿迪克》,在看到书的名字时,心里就在想,这肯定是一位生活非常贫苦、经历坎坷的孩子。他的父母在哪,难道是不喜欢他把他抛弃了,或者是父母已不人间……等各种猜想都有。

  但唯一没想到的'是社会问题。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混迹在美国下层社会流浪儿迪克,通过诚实的劳动和不懈的努力最终获得成功。尽管他处在社会底层,但有幸结识了许多不断帮助并且鼓励他的好心人。从此迪克的生活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我相信不管是在哪个国家,不管是九岁或九十岁,都可以从迪克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找回自己的人生梦想。从中可以学*到一个人的成功是和勤奋、诚实、聪明分不开的,同时必须以善良为基础。我个人认为这本书不错,喜欢阅读的朋友可以看看。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也包括《流浪儿迪克》。

  流浪儿迪克原本生活在一个家境并不宽裕,但很幸福的一个家庭里。不料,他的妈妈在他不到三岁时得病去世了。于是他只能和爸爸一起相依为命。但是安定的日子还没过多久,迪克的爸爸决定出海去赚钱。可过去了一年多,爸爸依旧沓无音讯,这被迫使7岁的迪克开始独自养活自己。他白天早早起床擦鞋,晚上将白天赚的钱全都花光,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他认识了一个朋友。那个朋友使迪克认识到责任感。从此,迪克不再乱花钱,而是每个星期都去银行存钱,之后,他又租了一套房子,并让和自己一样干擦鞋行业但很有学问的一个小伙伴跟自己一起住,帮他付房租,只要他每天晚上教迪克读书写字。渐渐,迪克的知识越来越多了,他和朋友便去找了一份比擦鞋更能挣钱的工作,租了一间更好的房子,开始了新的生活。

  迪克的坚持换来了成功,换来了幸福。我们生活中许许多多的成功人士靠的就是坚持,我们也因该学会坚持,学会不要放弃,坚持就是胜利。让我们学学迪克,学学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吧。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