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尼亚传奇》读后感6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09-28 00:00:00 读后感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1

  今天我读了《纳尼亚传奇》,《纳尼亚传奇》是由《狮王、女巫、魔衣柜》、《凯斯宾王子》、《黎明踏浪者号》、《银椅》、《能言马与男孩》、《魔法师的外甥银椅》、《最后一战》组成的七部书。

  我读的是《狮王、女巫、魔衣柜》,这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世界大战的时候,两个亚当的儿子和两个夏娃的女儿叫:彼得、苏珊、爱德蒙、露西,他们被送往一位老教授的家里。有一天,小妹露西意外发现了一个奇特的衣柜,而它正是魔法王国纳尼亚的入口,露西进入这个动物也能说话的奇幻世界,并且与和蔼可亲的羊怪图姆纳斯先生成为了好朋友。当露西返回现实将自己亲身经历告诉哥哥和姐姐时,他们并没有相信这个特别爱幻想的妹妹,不相信露西。有一次,他们决定玩捉迷藏的游戏时,露西有一次去了纳尼亚,这会爱爱德蒙看见露西消失在衣柜里,他也去了纳尼亚。在纳尼亚,爱德蒙碰见了白女巫,白女巫,给他喝饮料,给他吃土耳其软糖,爱德蒙不知道这是施了魔法的糖,吃了以后越想吃,白女巫对他说:“下次再来,一定要带彼得、苏珊、露西、过来才可以吃土耳其软糖。爱德蒙在回家的路上碰见了露西,他们一起回去了。他们再一次不相信露西的话,爱德蒙也坚决不说。而由于一次意外情况,他们也进入魔衣柜,并随着里面幽暗的灯光踏上纳尼亚的路,开始了四个孩子在魔幻王国的冒险。他们发现图姆纳斯先生被被白女巫抓走了,他们发现海狸,海狸试图暗示让他们跟着他走,告诉他们阿斯兰马上就到了。他们准备发上出发去找阿斯兰时,爱德蒙跑走了,他去找白女巫了。他们收拾东西出发了。他们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我就不一一告诉你了,自己去看吧!

  《纳尼亚传奇》这套书,是[英国]作家C?S?刘易斯作家写的,我很喜欢C?S?刘易斯作家写的书,让我受益回穷啊!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2

  这是一个魔幻的故事,四个孩子通过一个神奇的大衣橱进入了一个和现实社会截然不同的纳尼亚王国。人马兽、巨人、矮人、当然还有一只作为领袖的狮子,纳尼亚是个神奇之地,在这里,什么样的动物都可以看到。并且深受影迷喜欢的“古怪”女星蒂尔达.斯维顿饰演影片中统治着漫长冬天笼罩下的纳尼亚王国的白女巫,更是达到了意想不到的结果。

  《纳尼亚传奇》同样是作者虚构的一个神话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纳尼亚的王国从诞生到毁灭的历史。但是刘易斯没有像托尔金写《指环王》那样,把纳尼亚写成一个封闭的、独立的体系,而是开放的,它有不止一条的通道,把生活在现实社会的我们送到那个妖精遍地的世界。这样,它就使我们跟着影片中的主人公从自己生活的日常世界里,一步步跨进了不可思议的国度。这两种世界的连续感,促使我们形成了对影片内容的一种亲切感。

  正因为沟通了我们与故事之间的隔阂,我们就可以从那个虚拟的王国兴衰中看到现实社会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从某些角度来讲,那个虚拟的世界就是我们现实社会的某种折射,我们在现实社会中没有体会到的,影片给了我们一些提示。比如,从这个神奇的领域所面临的战争以及战争最终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出:“战争不仅仅是悲剧和磨难,浴血战争虽然起源于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却会以正义的最终胜利而从此改变不利的结局,前辈生命的代价付出所换来的,是后辈安定的生活”现实社会中,我们现在所拥有的幸福生活,不正是前辈们通过无数生命代价所换来的么?所以我们更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安定生活,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可能看似貌不惊人的东西,它们所代表的意义,可能永远都超出我们的想象。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3

  我知道我早已过了读童话的年龄,纳尼亚传奇的读后感。不过,c.s.刘易斯说,"你会长大到要再读童话。"于是,当我想再读童话时,我借来了整套他的《纳尼亚传奇》。

  狮王阿斯兰的歌声响起,黑暗的天空忽然群星闪烁,在遥远的地*线附*,天空渐渐变淡,变成灰色,灰色变成白色,白色变成粉红色,粉红变成金色,然后太阳出现了。阿斯兰唱起新歌,河谷铺满碧草,河岸长出野玫瑰和杜鹃。纳尼亚诞生了。

  还记得暂住接收露西他们住下的乡下老教授吗?就是他亲眼目睹了纳尼亚的诞生。他接受了阿斯兰送给他的苹果,并把苹果核种在院子里,然后用那颗树的木头做成了他家的衣橱,衣橱的魔力就是可以通往纳尼亚。后面的整个故事就这样出现了。而知道了这段故事足够让我兴奋一下了。

  读完了这个美丽的故事,我好像不能继续这么认真的读完每一本了,我不得不复*了电影版的三部曲,读后感《纳尼亚传奇的读后感》。看的时候仍然像第一次看时一般惊奇和沉醉。

  略过中间几部,看到最后一战,纳尼亚毁灭了,而阿斯兰带着信仰他的人们,跨过一道门来到了新的真正的纳尼亚,开始了幸福的新生活。阿斯兰告诉露西他们和父母都在一次车祸中已经死去了。看到这里,我想我知道阿斯兰是谁了。这确实是个童话。

  最重要的忘了说了,这七本书比哈利波特那七本要薄的多,最重要的是阳光的多。我喜欢这样的童话书。至于哈利波特。我曾经的最爱(我读过6本),越写越感觉黑暗和恐怖,基本上我放弃了。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4

  暑假中,我读了《纳尼亚传奇·银椅》,深有感触。

  它主要讲了尤斯诺斯和吉尔·波尔被坏学生追赶,意外来到了阿斯兰的国土上。他俩接受了阿斯兰交付的任务——找到国王失踪的独生子“瑞廉王子”。十年前王后被蛇精杀了。不久,王子也被蛇精诱走。蛇精把瑞廉困在银柯中,用魔力控制他。尤斯塔斯和吉尔·波尔通过了巨人的领地、误入了吃人的哈方宫、来到了幽深王国……最终在黑暗城堡中救出了王子,杀死了蛇精,也**了众多的蛇精奴隶——地精。回到纳尼亚,阿斯兰用自己的一滴鲜血使年老的凯宾国王复活,使其恢复了青春和活力。而尤斯塔斯和吉尔·波尔则回到了自己的学校。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重要的道理:遇到困难挫折不能退怯,要勇往直前,尽自己的一切努力突破阻碍。这需要很大的勇气和胆魄。文中的两位主人公就是这样才推到了黑暗势力,解救了一个又一个弱势力。他们传递正能量,激发人们向着光明前进。

  在这点上我觉得我还要加油。比如说上次我做家作时,有一道题卡住了我,我想了一会儿,还是做不出来,便不愿意再思考下去了。心想:到时直接去问会做的人不就行了。但当我阅读了《纳尼亚传奇·银椅》后,我意识到我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永远依赖别人,只会使自己退步,永远得不到提升。有不会做的难题要大胆地尝试自己一个人思考,培养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一遍、两遍、三遍……可以尝试无数次。寻求多角度多方位的解题方法,让自己的脑细胞活跃起来;让自己体会解题过程的艰辛,享受艰辛过后得到成果的喜悦。

  《纳尼亚传奇·银椅》这本书写得生动有趣、富有哲理。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真的是读书有益。我要读百书、读好书!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5

  自从前不久看了《纳尼亚传奇之狮子、女巫、和魔衣柜》后,那神秘的纳尼亚王国、会说话的动物和精灵、狮王阿斯兰还有主人公们重重的冒险经历便在我的脑海中徘徊。于是,我又迫不及待地读起了《纳尼亚传奇之凯斯兵王子》。

  故事主要讲了彼得、苏珊、爱德蒙和露茜回到自己的世界一年后,他们四人在假期回校时坐在火车站的长椅上等车,忽然感到有一股特殊的力量将他们拉进了纳尼亚。他们得知,自从他们离开纳尼亚后已经过去了1300年。纳尼亚原国王的'弟弟弥若兹篡夺了王位,杀害了兄长。在他的残暴统治下,所有会说话的动物和精灵们都隐藏了起来。然而,老国王的儿子凯斯宾王子却渴望**纳尼亚,他逃离王宫,在森林里找到了纳尼亚的老居民们,并得到了他们的支持。正邪双方终于开展了激战,王子在寡不敌众的情况下吹响了苏珊女王的魔法号角,将彼得四兄妹唤回这个世界来帮助他们。他们领导纳尼亚的动物和精灵们战胜了邪恶的国王,凯斯宾王子继承了王位,纳尼亚恢复了以往的勃勃生机。彼得四兄妹也重返了自己的世界。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里久久不能*静,这真是一个惊心动魄还充满奇幻色彩的故事。故事中代表着正义的主人公们凭着自己的顽强意志和团结互助的力量终于战胜了充满嚣张气焰的邪恶势力,我真替他们感到骄傲!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6

  终于把《纳尼亚传奇》这本书看完了。本来觉得这本书并不怎么吸引人,可是看着看着就发现它太精彩了,简直把我带进了那个传奇美丽的世界——“纳尼亚”。

  书中主要写了四个兄弟姐妹,他们分别是彼得、苏珊、爱得蒙和露西。他们在一次游戏中躲进了一架衣柜,没想到衣柜竟然是通往另一个世界纳尼亚的大门。在纳尼亚他们遇到了邪恶的女巫——白女巫,在白女巫的统治下,纳尼亚一年四季都是冰天雪地。女巫害怕他们四兄妹会带纳尼亚人民反抗自己,于是她费尽心机想除掉他们,可是四兄妹非常勇敢机智,一点也不害怕白女巫,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会屈服。他们找到了纳尼亚的守护神——死而复生的阿斯兰,他们一起带领勇敢的纳尼亚人民打败了白女巫,让纳尼亚重新变成了一个阳光明媚、鸟语花香的*。

  在这本书里,出现了许多角色,有善良的羊怪,诡计多端的小矮人,有聪明的圣诞老人,还有正义勇敢的阿斯兰……当我读到爱得蒙为了几颗土耳其软糖背叛了自己的亲人时,我的心情非常失望,可庆幸的是他最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还是回到了兄弟姐妹身边;当我看到白女巫将善良的羊怪和可爱的小动物们变成石像时,我的心情既气愤又难过,差点儿没哭出来,我觉得羊怪和小动物们太可怜了;当我读到小主人公和阿斯兰带领纳尼亚人民打败了白女巫时,我的心情也和他们一样变得欢呼雀跃起来。

  我很喜欢《纳尼亚传奇》这本书,也很喜欢书里的四个小主人公,因为他们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会屈服,他们的这种勇敢无畏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在今后的学*中,我也要向书里的四个小主人公一样:遇到困难,决不退缩,一往无前。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6篇扩展阅读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6篇(扩展1)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 (菁华6篇)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1

  这个暑假,我看了由英国作家C.S.刘易斯写的科幻小说《纳尼亚传奇》。

  故事讲述的是“二战”期间,露茜、苏珊、爱德蒙和彼得在放假时来到了一个教授的乡下大宅,他们四人无意中钻进了一个冰天雪地的世界,后来在羊人那得知,那儿叫纳尼亚王国。

  纳尼亚王国被一个自称是女王的白女巫统治了一百年之久,使纳尼亚成了一个永远的冰封世界,只有两个亚当的儿子和两个夏娃的女儿才能打败白女巫,拯救纳尼亚,而他们正是露茜、苏珊、爱德蒙和彼得。因此白女巫十分恐惧,到处派兵追杀他们。爱德蒙因为受白女巫蒙骗,背叛了兄弟姐妹,使兄弟姐妹到处躲藏,找到了狮王阿斯兰的军队驻扎处。

  后来,爱德蒙被狮王阿斯兰救了,可白女巫有处置叛徒的权力,经过协商,阿斯兰以命换命,被白女巫杀了。第二天,彼得率领的军队与白女巫对抗,可双方实力相差太大了,眼看就要被打败时,阿斯兰复活了,把白女巫杀了,白女巫没料到阿斯兰会复活,但高深魔典上显示,如果忠诚者为了背叛者而死,石台会崩裂,忠诚者会复活,最后他们胜利了,兄弟姐妹四人按照纳尼亚预言的约定当上了国王,分别象征:伟大、勇敢、正义、爱心。

  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人与人之间要学会互相关爱,和睦相处,人活着不能光为自己,而是要为别人更好地活着。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2

  寒假里的一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纳尼亚传奇——狮子、女巫和魔衣柜》的书。这套书是由牛津大学著名的c.s.刘易斯教授所着,连j.k.罗琳也是受了“纳尼亚”才写出了“哈利·波特”呢。《纳尼亚传奇》一共有7本,分别是《狮子、女巫和魔衣柜》、《凯斯宾王子》、《黎明踏浪号》、《银椅》、《能言马与男孩》、《魔法师的外甥》和《最后一战》。

  这本书主要写了在大战期间,为了躲避空袭,佩文西家的四个孩子——彼得、苏珊、爱德蒙和露茜,离开伦敦,被送到一个老教授家,这个老教授有一个很大的'房子,里面有永远住不满的房间和一个神奇的魔衣柜。当然,里面还住着老教授、管家麦克里迪太太、三个仆人以及佩文西家的四个孩子。一天,天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孩子们准备在教授家里捉迷藏。露茜发现了一个大衣柜,便钻了进去,谁知,竟然发现了另一个世界——纳尼亚。这个世界是由白女巫统治的,常年冰雪,而且从来都不过圣诞节。那里流传着一个预言:两个亚当的儿子和两个夏娃的女儿将会现身,击败邪恶的白女巫,结束永恒的寒冬。之后,露茜和其他的孩子一起去了纳尼亚,知道了自己就是的亚当的儿子们和夏娃的女儿们,便在森林之王、狮王——阿斯兰、和会说话的动物、树和小矮人的帮助下,杀死了白女巫,变成了纳尼亚的四个国王。

  这本书告诉我只有团结一致,才能战胜邪恶,帮助他人。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3

  寒假里的一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纳尼亚传奇——狮子、女巫和魔衣柜》的书。这套书是由牛津大学著名的c.s.刘易斯教授所着,连j.k.罗琳也是受了“纳尼亚”才写出了“哈利·波特”呢。《纳尼亚传奇》一共有7本,分别是《狮子、女巫和魔衣柜》、《凯斯宾王子》、《黎明踏浪号》、《银椅》、《能言马与男孩》、《魔法师的外甥》和《最后一战》。

  这本书主要写了在大战期间,为了躲避空袭,佩文西家的四个孩子——彼得、苏珊、爱德蒙和露茜,离开伦敦,被送到一个老教授家,这个老教授有一个很大的房子,里面有永远住不满的房间和一个神奇的魔衣柜。当然,里面还住着老教授、管家麦克里迪太太、三个仆人以及佩文西家的四个孩子。一天,天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孩子们准备在教授家里捉迷藏。露茜发现了一个大衣柜,便钻了进去,谁知,竟然发现了另一个世界——纳尼亚。这个世界是由白女巫统治的,常年冰雪,而且从来都不过圣诞节。那里流传着一个预言:两个亚当的儿子和两个夏娃的女儿将会现身,击败邪恶的白女巫,结束永恒的寒冬。之后,露茜和其他的孩子一起去了纳尼亚,知道了自己就是的亚当的儿子们和夏娃的女儿们,便在森林之王、狮王——阿斯兰、和会说话的动物、树和小矮人的帮助下,杀死了白女巫,变成了纳尼亚的四个国王。

  这本书告诉我只有团结一致,才能战胜邪恶,帮助他人。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4

  前不久,我欣赏了一部美国巨片——《纳尼亚传奇——狮子、女巫和魔衣橱》。这部电影讲述了亚当和夏娃的四个子女无意间穿过魔衣橱,来到另一个奇妙的世界——纳尼亚王国,随后寻找到狮王阿斯兰,打败白女巫,拯救了纳尼亚的故事。看完后感觉意犹未尽,回味无穷。

  欣赏影片时,我为埃德蒙背叛的举动恨得咬牙切齿;当看到狮王阿斯兰为了救埃德蒙,情愿屈辱地受死,感到十分揪心。后因白女巫没守承诺仍旧去攻打纳尼亚,阿斯兰死而复生,我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同时也明白了诚信的含义。之后,阿斯兰一声巨吼,来到战场,协助彼得和埃德蒙打败白女巫,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这部电影情节曲折,悬念重重,画面和背景更是如梦如幻、幽美奇妙,深深地冲击了我的视觉,震撼了我的心灵,更让我浮想联翩。影片中的鹿人、人头马和飞翔的鹰兽,都特别形象逼真,神奇。

  《纳尼亚传奇》这部影片可以算是一部完美的穿越剧。不久前,*的穿越剧也非常火爆,可拍的乱七八糟、不知所云,而《纳尼亚传奇》给我们极视听之娱的同时,也给了我们很多启示。同样是穿越剧,却相差十万八千里。

  影片结尾,四位主角彼得、埃德蒙、苏珊和露西分别被赐予了国王和女王的称号,露西成为了“勇敢”的象征,苏珊是“善良”的代表,埃德蒙是“正义”的守护神,而彼得被誉为“伟大”的象征者。我从中领悟到: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勇敢、善良、正义。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5

  四年级的暑假我读了一套书《纳尼亚传奇》,纳尼亚是一个幻想的世界,经过作者C。S刘易斯的奇思妙想,使这套书更加美丽,纳尼亚有会说话的动物,还有大地之子——小矮人。下面请听纳尼亚的故事吧!

  《狮子,女巫和魔衣橱》这本书里讲了露西,埃德蒙,苏珊和彼得四个主人公第一次进入纳尼亚。露西,四人之中最小的一个第一个进入纳尼亚,结交了羊人,羊人告诉露西,白女巫要统治纳尼亚,她要杀掉首次进入纳尼亚的2男2女,四个小孩。可后来埃德蒙成了白女巫的间谍。最后他们靠团结的力量和阿斯兰的帮助,杀掉了邪恶的白女巫。他们获得了礼物,彼得——宝剑,苏珊——弓箭号角,露西——神药,他们成为了四个纳尼亚的统治者。

  剩下的几部里,我就讲讲第三本——《黎明踏浪号》因为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露西,在这本书里她是必不可少的。这里的她失散了伙伴,去帮助一群隐形人现形,独自上了一个荒废多年的城堡去找一本咒语书,到了那里露西找到了书,她被嫉妒心迷惑,最终帮助了隐形人。

  这一套书里,写了彼得的勇敢,苏珊的机智,埃德蒙的知错就改,露西的坚强……

  这本书里的每一个章节都令我惊叹,让我们感谢刘易斯吧!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6

  书中的这个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伦敦的四个孩子为了躲避空袭,被妈妈送到乡下的老教授家避难。在这栋古老、空旷的大宅子里,他们四兄妹在玩捉迷藏时,发现了一个神奇的衣柜,并进入了一个叫纳尼亚的魔幻王国。这里常年被白女巫统治,所以一年四季都是白雪皑皑。她压迫纳尼亚的居民,还赶走了圣诞老人。四兄妹在圣狮阿斯兰的指引下,与邪恶的女巫展开激烈的斗争,最后他们战胜了女巫,为纳尼亚带来了和*和春天。

  在这部小说中,我最欣赏的是埃德蒙。他虽然在开始时被白女巫的土耳其软糖诱惑,背叛了大家,但他在认清女巫的真实面目和阿斯兰的教导下,及时改正了错误,与其他三兄妹团结一致,奋勇杀敌,取得胜利,被阿斯兰封为公正国王。在《凯斯宾王子》中,埃德蒙还作为哥哥彼得的信使前往台尔玛的营地下战书,从不懂事的小男孩成长为大无畏的将领。埃德蒙勇敢面对错误,知错就改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常常会梦想我们的世界也会变得像纳尼亚一样充满魔力。大自然的花草树木、河流山脉和小动物都能与人交谈,这样,我们随时随地都能交到好朋友,走到哪里都不会孤单,大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世界充满了真、善、美!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6篇(扩展2)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 (菁华5篇)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1

  你看过《纳尼亚传奇》这本书吗?我刚读完了第一本,真是太有意思了!

  故事讲得是佩文西四兄妹在玩捉迷藏时,不小心发现了可以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魔衣橱。于是,彼得、苏珊、埃德蒙和露西来到了另一个传奇的世界----纳尼亚。纳尼亚的动物都会说话,还有半人半马、小精灵,神奇极了!

  可是,他们遇到了邪恶的白女巫,白女巫让整个纳尼亚终年都是冰天雪地、毫无生机。佩文西四兄妹决定消灭白女巫,让纳尼亚重新变得春暖花开。他们团结所有的纳尼亚人,为保护纳尼亚而战,连万兽之王阿斯兰也来帮助他们。

  最后,佩文西四兄妹和阿斯兰胜利了,白女巫灰溜溜地逃跑了。纳尼亚恢复了往日的美丽,佩文西兄妹也成为纳尼亚的国王和女王。

  我觉得佩文西四兄妹中,大哥彼得非常勇敢,他不怕困难、带领队伍作战、冲锋在前,最后被封为“至尊王”;苏珊美丽而善良,每一剑都百发百中,被封为“温柔女王”;埃德蒙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就是因为这样,他才逃出了白女巫的魔爪,被封为“公正国王”;最可爱的是露西,她虽然最小,却十分机智,被封为“勇敢女王”。书中的描写非常美丽,有茂密的森林、宽阔的大海、高高的山峦还有勇猛的战争场面,我看得爱不释手,仿佛自己也到了梦幻的纳尼亚、投入了勇敢的战斗!

  《纳尼亚传奇》这本书太好看了,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我要一本一本仔细地阅读、再讲给你们听!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2

  四年级的暑假我读了一套书《纳尼亚传奇》,纳尼亚是一个幻想的世界,经过作者C。S刘易斯的奇思妙想,使这套书更加美丽,纳尼亚有会说话的动物,还有大地之子——小矮人。下面请听纳尼亚的故事吧!

  《狮子,女巫和魔衣橱》这本书里讲了露西,埃德蒙,苏珊和彼得四个主人公第一次进入纳尼亚。露西,四人之中最小的一个第一个进入纳尼亚,结交了羊人,羊人告诉露西,白女巫要统治纳尼亚,她要杀掉首次进入纳尼亚的2男2女,四个小孩。可后来埃德蒙成了白女巫的间谍。最后他们靠团结的力量和阿斯兰的帮助,杀掉了邪恶的白女巫。他们获得了礼物,彼得——宝剑,苏珊——弓箭号角,露西——神药,他们成为了四个纳尼亚的统治者。

  剩下的几部里,我就讲讲第三本——《黎明踏浪号》因为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露西,在这本书里她是必不可少的。这里的她失散了伙伴,去帮助一群隐形人现形,独自上了一个荒废多年的城堡去找一本咒语书,到了那里露西找到了书,她被嫉妒心迷惑,最终帮助了隐形人。

  这一套书里,写了彼得的勇敢,苏珊的机智,埃德蒙的知错就改,露西的坚强......

  这本书里的每一个章节都令我惊叹,让我们感谢刘易斯吧!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3

  自从四年级看过《纳尼亚传奇》一次之后的每一遍都能会为出不同的趣意。那神秘的纳尼亚王国、会说话的动物们、狮子阿斯兰以及那重重的冒险经历都在我脑海中徘徊,是我迫不及待的想再去欣赏一遍……

  当初《纳尼亚传奇》是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即使已经过了高潮部分,但是结尾也是异常的精彩。随后我便上书店找到了《纳尼亚传奇》的一系列,把它从头到尾有仔细地品味了一遍。《纳尼亚传奇》第一部“魔法衣橱、狮子、女巫”写的是露西、爱德蒙、苏珊、彼得四个主人公第一次进入纳尼亚世界。当时是露西,也就是他们中最小的一个最先发现了纳尼亚,并进入了纳尼亚,就在那盏灯下遇到了羊怪。露西和羊怪可以说得上是知己了,他们互相一开始就对对方有好感,露西很容易相信别人,但她却不会相信坏人的话,正是因为她知道羊怪是好人,所以才不到一天就和羊怪有了很深的感情。也许你会发现,这整篇主要是在写露西的,并不奇怪,因为我可以说是对她情有独钟了。露西是一个天真可爱并且淘气的小女孩,但在关键时刻,她却又变成了一个勇敢、负责任的女王。这个改变证明了她在纳尼亚的风风雨雨,以及她肩上担负的重任。可以说如果普通人来到另一个世界,并遇上了这么多的事,也许接受不了。但露西却是第一个接受的,而且她还执意要打败白女巫,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

  时光一分一秒地流逝,那个不真实的世界在我的脑中烙下了痕迹,那个真实的女孩使我的心灵更加震撼。这篇致《纳尼亚传奇》也致露西……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4

  我知道我早已过了读童话的年龄,纳尼亚传奇的读后感。不过,c.s.刘易斯说,"你会长大到要再读童话。"于是,当我想再读童话时,我借来了整套他的《纳尼亚传奇》。

  狮王阿斯兰的歌声响起,黑暗的天空忽然群星闪烁,在遥远的地*线附*,天空渐渐变淡,变成灰色,灰色变成白色,白色变成粉红色,粉红变成金色,然后太阳出现了。阿斯兰唱起新歌,河谷铺满碧草,河岸长出野玫瑰和杜鹃。纳尼亚诞生了。

  还记得暂住接收露西他们住下的乡下老教授吗?就是他亲眼目睹了纳尼亚的诞生。他接受了阿斯兰送给他的苹果,并把苹果核种在院子里,然后用那颗树的木头做成了他家的衣橱,衣橱的魔力就是可以通往纳尼亚。后面的整个故事就这样出现了。而知道了这段故事足够让我兴奋一下了。

  读完了这个美丽的故事,我好像不能继续这么认真的读完每一本了,我不得不复*了电影版的三部曲,读后感《纳尼亚传奇的读后感》。看的时候仍然像第一次看时一般惊奇和沉醉。

  略过中间几部,看到最后一战,纳尼亚毁灭了,而阿斯兰带着信仰他的人们,跨过一道门来到了新的真正的纳尼亚,开始了幸福的新生活。阿斯兰告诉露西他们和父母都在一次车祸中已经死去了。看到这里,我想我知道阿斯兰是谁了。这确实是个童话。

  最重要的忘了说了,这七本书比哈利波特那七本要薄的多,最重要的是阳光的多。我喜欢这样的童话书。至于哈利波特。我曾经的最爱(我读过6本),越写越感觉黑暗和恐怖,基本上我放弃了。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5

  在这个快乐的假期里,我认真读了一本叫做《纳尼亚传奇》的书,这本书无论度多少遍我都会被其中的乐趣所打动:那神秘的国度、会说话的动物奇幻的森林仙境……,那一幕幕惊险有趣的冒险活动一直在我脑海中徘徊。这种向磁铁石班的吸引力一次次吸引着我,让我迫不及待地再想去欣赏一遍,现在我就和你们详细说说吧!

  这本书主要是说有四个孩子呆在森林中的一所大房子里,他们分别是彼特、苏珊、埃德蒙和路西。一天,因为外面下了一场很大很大的雨,所以他们只有呆在家里玩。因为很无聊,他们就一间接一间的在房子玩闹,这所房子很多房间都可以看到外面,而恰恰有一个房间出了一个大大的衣柜之外什么都没有。他们很好奇,路西第一个钻了进去,哇,这里面有很多积雪,树枝摸着她的脸,她很冷,她来到这片森林已经很晚了,那个衣柜就在她身后,可是露西已经来到了纳尼亚!这里的动物会说话,有一只可爱的动物告诉露西,有一个很坏的女王住在纳尼亚,因此这里过着无边无际的冬天。住在这里的动物们都很难过。于是,露西和她的朋友们帮助了纳尼亚的老国王——一头狮子,把纳尼亚变成了一个充满开心快乐的地方。露西、彼特、埃德蒙、成为了纳尼亚的新一代国王和女王。

  读完这本书,它告诉了我苏珊是善良的代表,露西是智慧的化身,埃德蒙是正义的守护者,彼特是勇敢的象征。它也告诉了我,我们在遇到困难时要互相帮助,互相信任。做一个智慧、勇敢、善良、正直的人!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6篇(扩展3)

——《纳尼亚传奇》观后感3篇

  今天我和姐姐一起看了《纳尼亚传奇1》影片讲述了三个孩子通过大衣柜到达了一个神秘的国度??纳尼亚王国,他们在那里经历了许多事情和风风雨雨。这些艰苦的磨难不光使他们之间的友谊更加深厚,也让他们彼此互相了解,还让他们学会了勇敢、不屈不挠、不怕困难……等许多东西。

  看了《纳尼亚传奇1》我觉得彼得四兄妹不仅机智,而且很勇敢。当他们站在即将融化的冰块上,而前面和后面都是凶猛的野狼时,彼得用手中的.剑深深地刺入冰块并牢牢地抓住剑,用水流的冲力,带着弟弟妹妹们逃出了白女巫的魔掌。当……啊!

  彼得,你是那么勇敢那么聪明机智。你使我想起了我自己,每当题目有点难度是,我总是选择了放弃,每当遇到自以为危险的事情时,总是依偎在父母身旁……同学们啊!当我们遇到学*上的“拦路虎”时,让我们想想彼得吧!当同学摔跤时,让我们想想彼得,伸出手去帮那个同学一把吧!

  当……《纳尼亚传奇1》是多么精彩,情节是那么曲折让我看了还想看,真是百看不厌!翁凌天

  今天我和姐姐一起看了《纳尼亚传奇1》影片讲述了三个孩子通过大衣柜到达了一个神秘的国度——纳尼亚王国,他们在那里经历了许多事情和风风雨雨。这些艰苦的磨难不光使他们之间的友谊更加深厚,也让他们彼此互相了解,还让他们学会了勇敢、不屈不挠、不怕困难……等许多东西。

  《纳尼亚传奇1》我觉得彼得四兄妹不仅机智,而且很勇敢。当他们站在即将融化的冰块上,而前面和后面都是凶猛的野狼时,彼得用手中的剑深深地刺入冰块并牢牢地抓住剑,用水流的冲力,带着弟弟妹妹们逃出了白女巫的魔掌。当……啊!彼得,你是那么勇敢那么聪明机智。你使我想起了我自己,每当题目有点难度是,我总是选择了放弃,每当遇到自以为危险的事情时,总是依偎在父母身旁……同学们啊!当我们遇到学*上的“拦路虎”时,让我们想想彼得吧!当同学摔跤时,让我们想想彼得,伸出手去帮那个同学一把吧!当……

  《纳尼亚传奇1》是多么精彩,情节是那么曲折让我看了还想看,真是百看不厌!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们观看了一部动人心弦的电影——《纳尼亚传奇》。

  故事讲的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四个小孩从伦敦到郊区古怪教授的家里避难,他们从魔幻的衣橱一脚踏入神秘的纳尼亚国度。原本祥和宁静的纳尼亚国度居住着许多神话里才会出现的生物:会说话的'野兽、矮人、人羊、人马还有巨人;但是这个美丽的国度却被邪恶的白女巫下了毒咒,成为永远的冰封世界。四个孩子在伟大崇高的万兽之王——阿斯兰的带领下与邪恶的白女巫展开了一场激烈地大战。最终,他们打败了白女巫,破除冰封咒语,解救纳尼亚王国,纳尼亚王国又变得四季如春。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彼得。彼得是一个有着一头金黄色卷发的男孩,是他们当中最大的一个。影片开始时,妈妈让彼得带着他们逃离伦敦。从那时开始,彼得就担负起了所有的责任,他发誓一定会照顾好他们。于是,彼得就对他们百依百顺,无聊时逗他们开心,危险时拼命保护他们,他就像一只母鸡誓死保卫自己的孩子,不让他们受一点伤害。彼得还很勇敢。当他得知爱德蒙被捉时,他恨不得马上去白女巫的城堡把他救回来。还有影片快结束时,他看见爱德蒙被刺伤,马上冲上前去和白女巫打起来,就算死也要为爱德蒙报仇。

  看完这部影片,我深有感触:在生活中,我们多多少少都会遇到一些困难,想要克服这些困难,我们就要像片中的四兄妹那样,团结一心,勇敢的去面对,才能够获得最终的胜利。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6篇(扩展4)

——*读后感6篇

  最*抽了些时间看了看韩寒的《*》,下面来谈谈自己的感受。

  韩寒的语言总是很轻松,随便的一句话却给人带来一种强烈的震撼。文章主人公是一位爱开摩托车,带痞子气的有志青年,胸怀宏图大志,一心想干一番大事业,梦想就是当一名合唱团的指挥家。

  故事发生在个名为亭林的小镇,主人公左小龙因为镇中举办的大会,而决心要自己组办一个合唱团,但是很讽刺的是他的第一位成员不懂音乐,第二位成员是个哑巴的十几岁小朋友。镇上为了筹钱举办大会,于是开始走向以“先污染,才发展”的明智道路。此后镇上开满了印刷厂,河水的污染使得动物都变大了,青虫有蛇那么长,对虾跟澳洲大龙虾一般。这仿佛给镇民看到了商机,争先恐后地去捕杀贩卖。左小龙和他的朋友都不敢吃这些来历不明的变异物种,但是其余人并不这么想。*大力支持,使得镇发展势如破竹,直到动物都被吃光。一个月后吃过变异动物的人都瞎了眼。

  左小龙的感情史很简单,一个深爱他的女人泥巴,和一个他深爱的女人黄吟。泥巴的父亲是一位**,在一次游泳时被捕捉变异动物的镇民的电网给电死了。就此一再家道中落。

  左小龙觉得这里已经变了所以决定出去闯荡一番,他爬上高楼对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亭林作了告别。最可笑的是他被人误解成要跳楼。于是下面围了一圈人撕心裂肺地喊着“跳下来”,伦理道德好像在那一瞬间失控了。左小龙看着这一切升起的竟然是一种自豪感,终于有人关注他了,他像一个王者,从楼上跳下。水端了胳膊,咬断了舌头。之后他决定寻找那个深爱他的女人。

  文章充满了浓郁的讽刺,在我们漫不经心的笑过,才发现这一切的荒唐,“*”的含义也就显而易见了,这是*,并不是我的。这里很乱,到底是自己在别人的世界打转还是别人在自己的世界打转。主人公到最后才明白,人生有太多片段,有别人的也有自己的,永远分不清。

  《*》讲述的了一位小瘪三(左小龙)在一个深受工业污染的镇子里坚守自己理想信念的故事。故事的框架、地点、人物、事件都不复杂,但在看似简单的调侃式语句、荒谬的情节背后,是对当代社会的强烈反讽。

  主人公左小龙是镇中一个荒废的雕塑园的看守员,整日无所事事,骑着摩托车(故事前期代号“西风”,后期被称为“皇后号”)到处乱晃,他没什么文化,甚至把孔子的雕像看成是放下刀剑的关羽,把项羽的霸王别姬当成是关羽的故事,让人啼笑皆非。然而,相比镇中一些唯利是图的官员及百姓,他有着不明真相的正义感,有着永远错误的判断,秉持着自己的一套道德是非标准,常言道:“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正如书名所示,左小龙活在“*”里。

  故事很简单,镇中为了发展经济,引进污染严重的印刷厂,镇里的正常动物喝了被废液污染的河水后,发生基因变异,体型变大,蚊子变成瘦版苍蝇,黄牛变成短鼻子的大象,老鼠都变成了“龙猫”,连老鼠洞都爬不进了。在这种情况下,镇民们纷纷捕捞变种生物卖钱,镇*则利用生物特异搞特色旅游发展第三产业,呈现一片虚假的繁荣。镇子的高层领导在一次庆功宴中齐齐下河畅游庆祝丰功伟绩,结果被集体电死,此后一片萧条。

  在这些过程中,左小龙都渴望成为改变局势的英雄,但他始终是一个旁观者,在庞大的社会集体势力面前,他成了一个不明真相的人、一个很傻很纯粹的人,成了和谐社会内的不和谐因素。好不容易,他决心创一番事业,去看看外面的小世界之后以英雄的姿态凯旋。小龙的第一个宏图大计便是骑摩托车穿越318国道,怎料却被交警以机车排量超标而扣押,在游荡之际才发现早有人骑自行车穿越了318国道了,失望无奈的他唯有回到镇子。在高楼俯视时却被人当做轻生之徒,最后只能被逼着“纵身一跃”。

  小龙没死,他伤愈后离开了这个无法让人留恋的镇子,在一只变大了的萤火虫的照亮下,做自己的“孤胆英雄”,去寻找光芒。

  我看的书很少,韩寒的书我看的更少,看它只因为作者称这是他迄今为止写的最完整的故事。

  我不知道这个故事自己究竟看懂了多少成,但至少我看出一点感觉。

  其实每个人都曾有自己的国,想成为特别的英雄或主宰者,那里有最原始的是非道德标准,有着没被污染过的梦想。但在成长过程中我们不得不被同化,因为大家都不想成为异类,这有好也有不好,我不可轻易绝对化,可社会中的许多现象则令人不齿,明明是明白真相的人,却总是做些不明真相的事。

  在我看来,我们需要跳出自己的国,去体验外面的世界来知道地球有多广阔,增长知识阅历便有此效;更多时候,尤其是在审视自我、濒临对错判断的崩溃边缘之时,则需要那些最原始的信念来支撑自己,比如执着、正义、善良。

  左小龙在亭林镇找不到这些,所以他离开了,但愿我们能在现实大浪中秉持信念,找到那束光芒。

  这本书是大学时候读的,之所以突然想写这本书的读后感,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学校要求写读后感,但是最*没有读到想让我写读后感的书,二是最*想起了一个老朋友,当初是他给我推荐的这本书,不知远在日本求学的他过得怎么样。

  韩寒的书总让人回味无穷,主要是韩寒可以为所欲为的变换主人公的命运,他在书中可以将主人公的命运变得悲惨,变得一无所有,更甚的是可以随意地结束本书,但是他没有那么做,就像这本书一样,即使你在迷雾中开着摩托车去寻找死亡,依旧仍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

  主人公左小龙在这个这个镇子里很*凡,有的时候*凡都谈不上,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的梦想,那就是在雾里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围着镇子转。左小龙不孤单,因为有一个喜欢他的单纯小女孩,她就是泥巴,记得他们的初吻发生在垃圾堆旁边,这是左小龙故意安排的,他要告诉泥巴现实不是那么美好,现实很残酷。随着镇子里生物的变大,人们开心极了,都在享受这食物的丰盛,三个月后人们失明了,才意识到生物的危害,无金也不帅的左小龙之所以成为小说的主人公,是因为他有自己的想法,能够分明是非,知道变大生物有害,即使他不能够用科学进行解释,但悲哀的是,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快乐又悲哀着。

  当他站在大厦上思考人生的时候,底下传来了跳下来的声音,本无意跳楼的他此刻觉得人生毫无意义,一跃而下,但是他没有达到地狱,那里拒收了他,他活过来了,骑着自己的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旅程。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无法像左小龙那样幸福的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在世上,总有一些坎坷与羁绊,有很多包括*常在一起的'朋友也会在等着看你的笑话,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我们唯一能改变的是抬起头,快乐的,积极的活着,哪怕一切看起来那么糟糕,也不要低下头,勇敢的向强冲,朝着理想快乐奔跑,总会有一天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最后祝老四在日本早日求学归来。

  这应该算是韩寒讲的最完整的一个故事了。

  初中时候同时把这本书和会有天使替我爱你(当时的爆款吧也算是)送给一个同学。同学说后一本书看的哭惨了,*把她看的睡着了,那个时候便认定,可能除了作业也就没什么别的聊得来的了。我从来不聊作业所以慢慢就再不联系了。

  这是本关于小镇和小镇青年的书。韩寒用着惯用的魔幻现实和讽刺给大家讲了一个故事,讲了几段感情,讲了一部爆缸的摩托车和他的主人,讲了一个荒废的雕塑园,讲了一个没有成型的合唱团和一次没有成行的远行。

  家乡的北方小县城没有经历过书里夸张的污染和动物变大的疯狂。可是关于为了发展地方经济所展现出丑陋的功利却能以不同的样子与形式有所展现。看起来中二、执拗、肤浅的左小龙,很多地方看到他可笑的幼稚却是心头一凉的刺痛。因为在他身上有与官员们为了政绩去大跨步扯着蛋的打造亭林镇不同的热爱,他喜欢亭林镇因为这里就是他的世界,他期望他的世界是不会变的,而*就建立在这片土地上。他的自豪他的热爱他熟悉的安全感,都是这片土地滋养着。这样的小镇青年可能不够能力让他的家乡变得更好,但是没有他们存在的小镇即便变得再好也只是一个就像3D打印出来的全国各地一个模样的空壳罢了。

  相比前作,这本书里少有那么尖利、对抗性的批判和煽动。就连主人公,一个对家乡很多乱象处处看不过眼的左小龙也不过是在大会上喊了次口号,砸工厂玻璃掰违停车辆后视镜来发泄。可能就像刘必芒说的 你只是这个时代的看客。就算再怎么叛逆不羁,也无法撼动这个时代的动向。

  在大雾里开车。无法预知下一秒的命运。在变革的时代里前行,不也是一个样子么。

  最初知道韩寒这个名字,是在一场围绕现代作家优劣的争鸣之中。我的博客中也写了相关的一篇博文,表明了对这个特立独行的年轻作家的支持。有幸因这篇博文认识了一位韩寒的读者,她把韩寒的新书《*》介绍给我,也让我这个“落后分子”跟了一下潮流,领略了*文坛先锋一代的文采。

  《*》写了一个南方的小镇——亭林镇。在这个变化频繁的时代,小镇也不能避免的卷入其中。本地人的出走,外地人的进入;招商引资的盲目,大批污染企业的到来。小说还虚构了一个情节:污染严重后当地生物发生了变异,变得巨大无比。这些现实的、虚构的内容,让这个小镇充满了光怪陆离的色彩。人们处在这样的时代,也变得躁动无比。对外地人的仇视,因可以出租房屋、兴办商业等而转变。对污染的深恶痛绝,也因生物变大后能带来滚滚财源而变得欣喜。小说的主人公左小龙,是个有梦想的年轻人。亭林镇,就是*。他以一种负责的态度,喜欢骑着他心爱的摩托车在镇上兜风。“我会留在这里的,我在这里有好多好多事情要做,我只是不知道要怎么做,我要把这里变成我熟悉的喜欢的样子。”是的,他总梦想自己是个英雄,关注的焦点,他想以自己的心愿装扮他的世界,虽然他确实不知道怎么做。但他从没没停止过用行动来实现梦想:用石头砸污染企业的玻璃;和播放低俗音乐的杂货店主对抗;想组织一个合唱团参加比赛。每每有人聚集,他都会凑过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是个很可爱很单纯的人。想让自己变得像个男子汉,像个英雄。他脑袋里有宏伟的蓝图,并为之做着努力。

  韩寒在题记中写到: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都想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那么做。如同这书的情节,就算大雾里你开着摩托车飞驰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到清澈的地方。从这里我们也能看出,作者知道像这样的人不会成功的,盲目的空想并不能给“*”以丝毫的改变。在左小龙一次次梦想破灭后,他站在小镇最高点,想看看这个世界,而被围观的群众、弱智的警察忽悠得从上面跳下。最终他没有死成。2个月后,他开着摩托车离开了“*”。小说中,进入主人公视野的有2个女人,“泥巴”是个纯情的女孩。他崇拜左小龙,虽然不知道他的目标在哪,但她甘愿跟着他一起经历风雨。另一个黄莹,是吸引左小龙眼球的女人。“每个男的在岁月里都存在对两个女人的幻想:一个清纯,一个风骚。当然,这得是两个女人,而不是一个女人的结合。”“泥巴就是左小龙停在车库的一部好车,而黄莹则是路过自己家门口的,那自然是路过家门口的要多看几眼。”这两个女人让他有很多的思考。他不是很喜欢“泥巴”但“泥巴”肯为他做一切。他面对黄莹时有很多情感上的冲动,但黄莹只把他当做傻傻的小弟弟。以至于他希望见黄莹前后见2次“泥巴”,第一次给他信心,第二次让他重拾信心。随着梦一个个的无疾而终,2个女人都离开了小镇。他选择了去找“泥巴”,那个真心爱自己的人。小说采用了轻松幽默的文笔,情节也会时不时让你忍俊不禁。里面有很多很有意思的语言,随便摘两句:“这世界没有纯情的女孩,只有疑似纯情。”“男人喜欢风尘的女人,女人喜欢风尘仆仆的男人”当追随他的野狗在派出所门口与看门的狼狗亲密不想离开时,他说到“算了,算了,好歹找了个公务员。

  ”情节上也是这样,比如主人公能把“比卡丘”和“丘比特”混淆;把关公和“霸王别姬”拉在一起;组合唱团招的第一个团员竟是个哑巴……读小说的人,总希望主人公是一个正面的人物,好把自己幻化进去。这本书的主人公看起来是个很荒唐的人。但当他最后站在楼顶被误解为自杀,最后被忽悠跳下楼,满足了所有人的心愿后,在他大病初愈,骑着摩托车离开小镇后,仍有浓浓的忧伤带给我。每个人,或多或少的,不都做着同样美丽而荒唐的梦,在如此迷幻莫测的世间么。作者没让主人公去死,不也是人的一点美丽的愿望么。一本可以让你有一些想法的书,不长,有机会的朋友,可以看一下。

  我告诉自己,要相信内心,我的内心是什么感觉,我很喜欢左小龙,一样地,并不讨厌韩寒,尽管我不认为认可韩寒的所有观点,有时候还会抗拒韩寒的一些论调,但对于一个人的感觉,若即若离,喜欢,但还没有到爱的境界,很淡然,因为韩寒更多的时候是八零后的一个标杆,我只是远远地关注着标杆,这样,自己还不至于远远地落后于这个世界。

  看到《*》,是去年三月份的是,在网上颇费了一番功夫才拷贝到,那时候自己还在用一个很破烂连上网都不能的手机。不过好在年初我给自己买了一个听书机,

  一有空闲,自己就听形形色色的小说,小说是我唯一能够沉迷的世界,我一听就一发不可收拾。我知道有几年的时间,我错过了很多东西,

  我害怕经过书店,几年前,我知道这个城市很多家书店,而我一旦路过,都要进去看看,我知道很多家书店的风格,而今,我知道哪家书店有我曾经的身影,而我,却再也无法一如从前地翻过那些我喜欢的书。如今的书店会让我感到眩晕,那一刻我明白,自己对于这个世界是一个边缘人,诸多东西已经不再可以拥有。

  这个时候,能听一听小说之类的东西,我的新才无比*静,现实里,我无法清晰地看,而在小说里,我感觉一切都可以洞明。小说可以让自己尽情地穿越,恰如飞翔。

  左小龙骑着摩托车绕着亭林镇开了三圈,这个下午他无所事事,昨天听说燃油将要涨价,于是义无反顾地区贪这点变异,但郁闷的是一如既往地没有贪着。他很善于*衡摩车,因为在他看来这是男人力量的延伸,摩托车花了他的几乎所有积蓄,着意味着他不能有任何意外。

  春天的其气息很浓重,左小龙感觉到摩托车的空燃比似乎有了变化,因为车比以前慢了。*林镇说起很迷你,但无法迷我,当地的有为青年都到了大地方,剩下的都是些成不了大器的阿猫阿狗,不大气。不过左小龙喜欢*林镇,这里摩托车可以随意停。

  ……

  听着听着,我越发觉得左小龙的可爱,而我似乎也变成了左小龙,一路前行。调整过摩托,回到雕塑园,但一刻也为停歇,一个清纯的女孩出现,泥巴,于是更精彩的生活展现出来。

  我断断续续听了大概两三个小时,故事戛然而止,我很郁闷,网上的小说总是只有一半,想自己的旅程,就这么给打断了,于是只有回头重新走了一道。去发现那些一不留神错过的风景。

  这个时候我想到了韩寒,他不就是亭林镇出来的么,小镇,嗯,他似乎很有小镇情结,《三重门》一开始就交代林雨翔所在的镇是个小镇,隐隐间记得他还专门写过一篇《小镇生活》的文章,《像少年啦飞驰》里的那个无名我,虽然没有民却交代,但可推测出无名我也是生活在城郊的小镇,上海郊区的亭林镇,多次进入到韩寒作品里,而在《*》里,这个小镇现身,直接承载着小说,而左小龙呢,相信是另一个韩寒,一个褪去文学的韩寒,或许韩寒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就不止一次地设想,假若没有文学路子,自己会是怎样的一个人怎样的一种生活。

  这种假设之中的:我“自然成了他,每个人都曾梦想成为一个国王,至少要自己主宰自己的世界,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国王。

  听完小说,我眼前有意刻浮现出了很久以前看过的一段广告,大概是初中的时候看到的,吴奇隆和赵薇一同合拍的广告。我想,左小龙大概应该如同吴奇隆,有飘逸不羁的长发,泥巴呢,应当也如大眼睛的赵薇。假若时光倒流,拍成电影他们两倒是不错的演员。隐约记得广告的画面:列车到了一个小站停留,赵薇下车后好奇地拿着DV拍个没完。忽然列车启动,赵薇回过神来,却追赶不及。这个时候,吴奇隆驾驶着摩托车出现,对着赵薇说:“上车,我带你去。”于是两人穿过乡间田野小道,冲开结队的鹅群,穿过小河流,一路追赶飞驰的列车。最后,中雨,提前赶到了列车即将停留的小站。这个画面令我印象深刻,使得我想赶快长大,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摩托车,然后自己开始自己的旅行。在某一刻,遇上自己喜欢的女孩,女孩若要是到某个地方,自己也会说“上车,我带你去”。

  想到此,我内心无比伤感,现金的我已经长大,却失去了可以带着心爱的姑娘骑车兜风的眼睛。因而,左小龙对于我来说是个莫大的安慰。左小龙喜欢在大雾里飙车,喜欢那种冒险的感觉,那种你永远无法知道下一秒即将发生什么的感觉,而你,还能*衡这一刻。有风吹过耳旁,撩起衣襟,坐在摩托车上,风驰电掣,恰如飞。

  如果可以,我愿意和左小龙做朋友。林雨翔虽小有才气,但也有怨气,几分对女孩的痴气,交往起来不大气,林雨翔可能同学过,但是或许在某处,我们彼此不服气,不欣赏,在偏见中错过。

  飞驰的“无名我”,有几根颓唐,交往起来,他或许就在飘飘忽忽之中将你忘记。《长安乱》里的释然呢,这家伙有一双好眼睛,但是也用不着嫉妒,他的前几个轮回,都是瞎子,这种滋味现在的自己最能体会,或许在他看不到的那个时候,我们会有很多共同的言语吧。陆子野呢,很抱歉只能只能称呼他小野哥哥了,可能在小的时候我们一起打弹子来着,我也不畏惧,因为年龄大的不一定弹子就打得准,圣斗士我长达了就不流行了,说起来就难免有代沟,我们喜欢说的是变形金刚,争执的是谁谁最适合当队长。如此说来,最适合做朋友的还是左小龙莫属了。

  因而,我愿意将《*》当做一个朋友的自传来读,如果可以,遇到左小龙,我也会直言不讳,看来,人还是要多读些书,管他有用没用,现在人都流行用微博了,你也可以试一试,我呢,反正都是跟这个世界慢半拍,现如今我才慢吞吞地玩博客,瞎客的博客,有空来捧捧场吧。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6篇(扩展5)

——兵猴传奇读后感6篇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书,名叫沈石溪动物小说大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兵猴传奇》了!我用了2天的时间来看这本书,里面分别讲了山鹰、兵猴、警犬……我最喜欢的篇章就是兵猴传奇了!

  我来说说兵猴传奇:金丝猴是灵长类动物中的跳远冠军,享有“飞猴”之美誉。金丝猴是以树叶和浆果为主食,也爱吃鸟、蛙各种鸟蛋。一天,猴王发现了三颗鸟蛋,其中一个给了大白牙,但是,猴王有个要求:让大白牙杀死绿头乌雕,大白牙答应了。到了这一天,等绿头乌雕飞远了,大白牙登上了鸟巢,杀死了幼儿,虽然,幼儿死了,但大白牙也死了!最后,猴王想:我怎么就这么傻?我居然没有帮助我的同伴,我是因为我自己,为了别的猴,但是这个家里失去了一名勇敢的同志,这名同志,和几年前的五名同志一样,敢于和绿头乌雕作斗争,我永远了忘不了这位英雄!

  但我一直有个疑问,沈石溪为什么写的动物就像真实的一样呢?直到今天,我终于明白了,原来,他在写每一本书之前,

  他都会观察,不是一天,也不是一个星期,有时候,他观察的时间都比写小说的时间长!所以,观察比什么都重要!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书,名叫沈石溪动物小说大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兵猴传奇》了!我用了2天的时间来看这本书,里面分别讲了山鹰、兵猴、警犬……我最喜欢的篇章就是兵猴传奇了!

  我来说说兵猴传奇:金丝猴是灵长类动物中的跳远冠军,享有“飞猴”之美誉。金丝猴是以树叶和浆果为主食,也爱吃鸟、蛙各种鸟蛋。一天,猴王发现了三颗鸟蛋,其中一个给了大白牙,但是,猴王有个要求:让大白牙杀死绿头乌雕,大白牙答应了。到了这一天,等绿头乌雕飞远了,大白牙登上了鸟巢,杀死了幼儿,虽然,幼儿死了,但大白牙也死了!最后,猴王想:我怎么就这么傻?我居然没有帮助我的同伴,我是因为我自己,为了别的猴,但是这个家里失去了一名勇敢的同志,这名同志,和几年前的五名同志一样,敢于和绿头乌雕作斗争,我永远了忘不了这位英雄!

  但我一直有个疑问,沈石溪为什么写的动物就像真实的一样呢?直到今天,我终于明白了,原来,他在写每一本书之前,

  他都会观察,不是一天,也不是一个星期,有时候,他观察的时间都比写小说的.时间长!所以,观察比什么都重要!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兵猴》这本动物小说是由大明鼎鼎的动物大王沈石溪所著,情节内容都十分有趣,建议大家可以看一看这本书。

  整本书分好几种故事,但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板子猴与兵猴,因为这揭示了人性的善良与丑恶,还揭示了猴群中的严格等级分制。

  板子猴讲的.是一个马戏团,进购了两只猴,一只是金丝猴,另外一只猴子无名,浑身脏兮兮的,命名为板子猴,正所谓杀鸡给猴看,因为金丝猴皮毛珍贵,不经打,但它十分调皮,不听教学员的话只能打板子猴一示范,让它心存敬畏,但时间一久,它就知道鞭子只会打板子猴。不会打它,它就开始大闹天宫,把表演搞砸了,正好让板子猴去表演,板子猴演的有模有样,但金丝猴心生羡慕,又开始捣乱,以至于饲兽员终于舍得狠狠地抽了它,这件事说明动物并不能因为珍贵漂亮而去可怜在社会上没有人能够可怜你,一切都要靠自己。

  兵猴主要讲了大白牙因为勇猛变成了兵猴在猴群里的地位,从最后一名到仅次于猴王的地位,在猴群中,历史上只有五个兵猴,连同大白牙也无一例外的战死在沙场,大白牙为了解决猴群的恐惧,牺牲自己与雕同归于尽,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舍生取义,舍弃小利益为集体利益而牺牲自己,这种行为是可敬的。

  总而言之,在社会上,我们要做一个坚持,勇敢,为集体利益做奉献的人。

  在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兵猴传奇》。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金丝猴,名字叫大白牙,顾名思义,大白牙有着一嘴锋利的白牙。大白牙是一只兵候,他十分勇敢。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全,他付出了生命。

  故事是这样的:绿头乌雕生了两只小雕,所以需要大量的食物,就多次进攻猴群。猴群里的'猴子一只只减少,猴王忍无可忍,打算让大白牙干掉两只小雕。猴群搭成猴梯把大白牙送到了绿头乌雕的巢穴。大白牙杀死了两只小雕,可是眼看就要成功了,绿头乌雕回来了,猴群都吓得逃跑了。大白牙便和绿头乌雕展开了搏斗。他使劲抓住绿头乌雕,将所有力量都聚集在牙齿上,狠命撕咬着绿头乌雕的胛骨,他的牙齿一颗一颗得掉落,最后与绿头乌雕同归于尽。

  联想到自己,我就无比内疚。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总是退缩,最后失败了也不敢面对。可是读完了这本书我学会了坚持。每次遇到困难,我总是想:大白牙练死都不怕,我这些小困难又算什么呢?

  《兵猴传奇》真是本好书,他让我学会了无数道理。

  今天,我读完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兵猴传奇》,本文用了第一人称的写作手法,多处运用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文章写得栩栩如生。

  文章主要讲了,有一只叫做大白牙的猴子,它是猴群中的兵猴,它机智、勇敢,可抵挡其它猴群地侵袭,猴王很欣赏它。一天,猴王把所有食物拿给大白牙,让它大吃一通,大白牙知道猴王肯定有事让它做。等它吃完后,猴王带领它和众猴向一座高山走去。这时,大白牙明白了:猴王想让它消灭三只金雕,金雕对猴群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必须除掉。面对强敌,大白牙想:这可是很麻烦的,有可能自己也会死,要不要逃跑。但大白牙没有这样做,它趁三只金雕熟睡之际,用锋利的牙咬断了其中两只金雕的脖子,最后一只太过于挣扎,大白牙和那只金雕一起掉下悬崖摔死了。

  一只猴子,它那么小那么*凡,在我们看来,它弱不禁风,很容易就被打败。但是,大白牙面对自己强大的敌人金雕,它毫不畏惧,把自己的生死抛之脑后,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猴群的安全,换来了他人一片和谐。

  我们人类也要这样,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努力克服,胜利一定会属于自己。

  《兵猴》这本动物小说是由大明鼎鼎的动物大王沈石溪所著,情节内容都十分有趣,建议大家可以看一看这本书。

  整本书分好几种故事,但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板子猴与兵猴,因为这揭示了人性的`善良与丑恶,还揭示了猴群中的严格等级分制。

  板子猴讲的是一个马戏团,进购了两只猴,一只是金丝猴,另外一只猴子无名,浑身脏兮兮的,命名为板子猴,正所谓杀鸡给猴看,因为金丝猴皮毛珍贵,不经打,但它十分调皮,不听教学员的话只能打板子猴一示范,让它心存敬畏,但时间一久,它就知道鞭子只会打板子猴。不会打它,它就开始大闹天宫,把表演搞砸了,正好让板子猴去表演,板子猴演的有模有样,但金丝猴心生羡慕,又开始捣乱,以至于饲兽员终于舍得狠狠地抽了它,这件事说明动物并不能因为珍贵漂亮而去可怜在社会上没有人能够可怜你,一切都要靠自己。

  兵猴主要讲了大白牙因为勇猛变成了兵猴在猴群里的地位,从最后一名到仅次于猴王的地位,在猴群中,历史上只有五个兵猴,连同大白牙也无一例外的战死在沙场,大白牙为了解决猴群的恐惧,牺牲自己与雕同归于尽,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舍生取义,舍弃小利益为集体利益而牺牲自己,这种行为是可敬的。

  总而言之,在社会上,我们要做一个坚持,勇敢,为集体利益做奉献的人。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6篇(扩展6)

——兵猴传奇读后感(精选10篇)

  我们的大脑仅仅只开发了4%,可是如果把剩下的潜力全部开发出的话,我们的智商和体能都会提升,但我们的潜在力量大部分都在休眠状态,所以只有在关键时刻才能发挥,但我们在关键时刻总是退缩,让我们的潜力量永远休眠。

  兵猴是在猴族中保护种族勇士,每当猴群有生存问题的时候,兵猴总是冲在闻前面。在猴群遇到天敌――鹰时,兵猴大白牙依靠自己有两颗巨大坚硬的门牙,趁鹰一不留,跳上鹰背,在鹰的头肩骨、膀上胡乱撕咬,最终与鹰同归与尽!

  这需要莫大的勇气呀!大白牙为了族群,不惜牺牲自身的生命与鹰――猴群的猎食者同归与尽,大白牙首先克制了生的欲望,因为与鹰博斗,无疑是和死神提前签定死亡契约,而且大白牙抑制住了对天敌的恐惧,敢和天敌作斗争已经是勇者了,而且猴与鹰力量悬殊,几乎没有胜利的可能,但大白牙与鹰同归与尽,力量也是很厉害的,这就是潜力量,相信自己在关键时刻能行的人,才有可能成功,自己就没有自信,别人怎么会相信你呢?所以首先相信自己,别人才会相信你!

  母鹰金蔷薇在丈夫去世后,艰辛地哺育着自己的两个孩子――金追和蓝灿。哥哥鹰金追和弟弟鹰蓝灿从小就不友好,整天***。常常是一个在窝的东边,一个在窝的西边,相互之间总是充满了仇恨、打斗。母鹰金蔷薇为了让他们都能活下来,为了让他们团结起来,绞尽脑汁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付出了很大的艰辛,最后才使他俩团结起来。

  其中哥哥鹰金追和弟弟鹰蓝灿一起大战双尾蝮蛇这件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团结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在金追和蓝灿已快要长成成年鹰的时候,一天一条双尾蝮蛇突然袭击了他们的鹰巢,但是当金追和蓝灿看见了这条可怕的毒蛇时,并没有一起去攻击他,而是不停地发出啸叫声。毒蛇在一步步逼*金追,哥哥鹰害怕极了,就在他面临绝境的时候,哥哥鹰忘记了胆怯,突然向蛇头啄了一口。而就在这时,吓得躲在一旁的弟弟鹰也毫不犹豫地跳了出来,将蛇尾啄了一口,结果兄弟俩把双尾蝮蛇啄的皮开肉绽,逃之夭夭。

  在一个微风**的早上,阳光散在书柜上,我情不自禁地拿出了《兵猴传奇》,如痴如醉地阅读了起来。

  你知道大名鼎鼎的沈石溪吗?他写过好多动物系列的小说,《雄狮去流浪》《和乌鸦做邻居》《红飘带狮王》我都看过,而《兵猴传奇》是我百看不厌的。

  大白牙在猴群是一名兵猴,它身体很强壮。在一次猴战时,它打败了敌人,但是它们有一个巨大的威胁——山鹰。大白牙在猴群的帮助下爬上了悬崖,它把小鹰给干掉了,但是被母鹰带上了天空,它奋不顾身地和山鹰撕咬,最后和山鹰同归于尽。

  我感觉大白牙就像抗日战争时期的英雄们,他们为了人民拼命跟敌人斗智斗勇。为了保家卫国,奋不顾身。时代在变,但这些勇敢的战士代代相传。例如在疫情之中,不计报酬,无论生死的医护人员;在洪水中,源源不断地冲上去抢险的***叔叔;在森林大火中,奋不顾身的消防员……正因为有了他们的守护,我们才能安居乐业,才能幸福*安,我们应向守护家园的英雄致敬!

  合上书,兵猴的影子在我的脑海中久久挥之不去……

  《兵猴》这本动物小说是由大明鼎鼎的动物大王沈石溪所著,情节内容都十分有趣,建议大家可以看一看这本书。

  整本书分好几种故事,但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板子猴与兵猴,因为这揭示了人性的善良与丑恶,还揭示了猴群中的严格等级分制。

  板子猴讲的是一个马戏团,进购了两只猴,一只是金丝猴,另外一只猴子无名,浑身脏兮兮的,命名为板子猴,正所谓杀鸡给猴看,因为金丝猴皮毛珍贵,不经打,但它十分调皮,不听教学员的话只能打板子猴一示范,让它心存敬畏,但时间一久,它就知道鞭子只会打板子猴。不会打它,它就开始大闹天宫,把表演搞砸了,正好让板子猴去表演,板子猴演的有模有样,但金丝猴心生羡慕,又开始捣乱,以至于饲兽员终于舍得狠狠地抽了它,这件事说明动物并不能因为珍贵漂亮而去可怜在社会上没有人能够可怜你,一切都要靠自己。

  兵猴主要讲了大白牙因为勇猛变成了兵猴在猴群里的地位,从最后一名到仅次于猴王的地位,在猴群中,历史上只有五个兵猴,连同大白牙也无一例外的战死在沙场,大白牙为了解决猴群的恐惧,牺牲自己与雕同归于尽,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舍生取义,舍弃小利益为集体利益而牺牲自己,这种行为是可敬的。

  总而言之,在社会上,我们要做一个坚持,勇敢,为集体利益做奉献的人。

  最*,我又迷上了沈石溪系列的小说,这不,最*又看了一本令我赞不绝口的小说——《兵猴传奇》。

  《兵猴传奇》不像其它小说那样只讲一个故事,这本书是一部小说集,其中包含着七个小故事,它们分别是《梅里山鹰》、《春情》、《仇恨》、《少年猎歌二题》、《兵猴传奇》、《亡命警犬》、《在捕象的陷阱里》。这么多故事中,毋庸置疑,其中的“主角”故事便是《兵猴传奇》。

  这个故事的主要是内容是什么呢?别急,听我给你娓娓道来。有一个金丝猴群里面有一只兵猴,名叫“大白牙”,它因为在护卫领土战中建立了赫赫战功,不仅有了冰猴头衔,还受到了猴王的宠护。结果,有一天,猴王突然带领猴群来到了不远的悬崖下,目的就是让大白牙除掉危害它们生命的祸害——乌雕。大白牙虽勇猛,但最后却与乌雕同归于尽了,大白牙死后遇到了只有猴王驾崩时的殉葬待遇。

  本文是以第三人称的视角来写的,其中运用了插叙的顺序来写的,在描写这个事物后,才插入小故事来解释,这样更能激起读者疑惑的心理,使得让人要继续读出下文的答案。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或动物,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

  暑期里,我读了一本叫做《兵猴传奇》的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本书是分六个小故事来讲的,读后,我有很深的感触。

  整本书的开篇是一个有关鹰的感人故事,虽然不长,其中却淋漓尽致地表达出了父母对孩子的关爱。故事是这样的:梅里山鹰有一种汰劣留良的竞争机制:母鹰每一次繁殖期都会产下两枚卵,孵化出两只小鹰,小家伙出壳半个月左右就会爆发一场决战,他们之间壮的会把弱的挤下悬崖,独霸父母的宠爱和食物。对于故事中的主角母鹰金蔷薇来说,她不想失去任何一个孩子,于是,她救弟弟蓝灿于水火之中,并一同养育,出于母爱,她总是把食物多给瘦弱的蓝灿一点,但是,一件事情突然打破了她的做法。那一次,她出去觅食,蓝灿可能是受基因遗传的问题,突然向哥哥金追发起攻击,金追虽然是哥哥,但是在金蔷薇的哺育下,蓝灿比哥哥更强壮,上一次的故事再一次发生,金蔷薇又救了金追一命,并从此公*喂养,后来,金蔷薇采取三种方案来消除兄弟俩之间的“深仇”,并得到了一些效果。接着是一场暴风雨,两人被逼无奈,为了生存,只能互帮互助,又过了一些时日,两只鹰都到了飞行的时候了,他们学会飞之后的第一场狩猎目标就是一条退了几次皮的双尾蝮蛇,两兄弟的完美配合让蛇没有一点还手的机会,首战告捷,而金蔷薇也开创了一个奇迹。

  第五个小故事就是兵猴传奇了,讲了一个兵猴为了整个猴群,不顾自己安危与敌人同归于尽的感人故事。

  最后一个故事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以一位老人的口吻诉说,十分感人,故事是这样的:傣族人们用一种大陷阱来捕捉象,一次,有一位傣族老猎人和一只有孕在身的马鹿误入进了捕象陷阱里,而就在这不幸的时候,又有更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陷阱中有一只老豹子,而老人的短刀也丢了,手无寸铁,豹子当让不会知道不攻击手无寸铁的人这个美德,就在这关键的生死存亡的时刻母鹿为了生存竟让通了灵性,给老猎人这个马鹿克星跪了下来,猎人也起了善心,与豹子厮杀起来,最后,与马鹿一起致豹子于死地,而母鹿也产下了一只小鹿,然而,老猎人偶然发现一根救命稻草:一棵三叶藤,无奈,老猎人踮起脚尖距离三叶藤还有一米的'距离,够不到,怎么办,就在这个时候,母鹿站在三叶藤下面,呦呦的呼唤着老猎人,老猎人踩在马鹿的背上,才爬出了陷阱,并把小鹿养成了大鹿,给它取名为“召光”即“鹿的王子”……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父母对孩子深深的爱以及动物之间的亲密感情,知道了动物也是值得尊重的道理。

  在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兵猴传奇》。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金丝猴,名字叫大白牙,顾名思义,大白牙有着一嘴锋利的白牙。大白牙是一只兵候,他十分勇敢。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全,他付出了生命。

  故事是这样的:绿头乌雕生了两只小雕,所以需要大量的食物,就多次进攻猴群。猴群里的猴子一只只减少,猴王忍无可忍,打算让大白牙干掉两只小雕。猴群搭成猴梯把大白牙送到了绿头乌雕的'巢穴。大白牙杀死了两只小雕,可是眼看就要成功了,绿头乌雕回来了,猴群都吓得逃跑了。大白牙便和绿头乌雕展开了搏斗。他使劲抓住绿头乌雕,将所有力量都聚集在牙齿上,狠命撕咬着绿头乌雕的胛骨,他的牙齿一颗一颗得掉落,最后与绿头乌雕同归于尽。

  联想到自己,我就无比内疚。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总是退缩,最后失败了也不敢面对。可是读完了这本书我学会了坚持。每次遇到困难,我总是想:大白牙练死都不怕,我这些小困难又算什么呢?

  《兵猴传奇》真是本好书,他让我学会了无数道理。

  这一本书讲述了一个猴群的故事。一只名叫大白牙的猴子太会打闹了,这个猴群的猴王有一次要赶走它,突然,旁边的猴群发动了攻击,大白牙非常耐打,英勇奋战,保卫住了猴群,猴王把它挽留了下来,把它公认为兵猴。猴王让兵猴去打一只经常来猴群捕猎的,大白牙勇敢地与绿头乌雕殊死拼搏,最终同归于尽。

  我喜欢书中的这只大白牙,它非常勇敢,为了整一个猴群的安危,竟鼓起勇气和绿头乌雕同归于尽,这样的勇气值得我们学*。以前,音乐考试的时候,我会紧张得微微发抖,生怕唱跑了一个音调,惹来同学的嘲笑,成了“千古恨”。我现在觉得,我不要紧张,我要向大白牙学*勇敢,学会自信,抱着“必胜”的态度做任何事,这样才能做好事情。

  我一定要学*大白牙的勇敢,使自己成为栋梁之材。

  暑期里,我读了一本叫做《兵猴传奇》的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本书是分六个小故事来讲的,读后,我有很深的感触。

  整本书的开篇是一个有关鹰的感人故事,虽然不长,其中却淋漓尽致地表达出了父母对孩子的关爱。故事是这样的:梅里山鹰有一种汰劣留良的竞争机制:母鹰每一次繁殖期都会产下两枚卵,孵化出两只小鹰,小家伙出壳半个月左右就会爆发一场决战,他们之间壮的会把弱的挤下悬崖,独霸父母的宠爱和食物。

  对于故事中的主角母鹰金蔷薇来说,她不想失去任何一个孩子,于是,她救弟弟蓝灿于水火之中,并一同养育,出于母爱,她总是把食物多给瘦弱的蓝灿一点,但是,一件事情突然打破了她的做法。

  那一次,她出去觅食,蓝灿可能是受基因遗传的问题,突然向哥哥金追发起攻击,金追虽然是哥哥,但是在金蔷薇的哺育下,蓝灿比哥哥更强壮,上一次的故事再一次发生,金蔷薇又救了金追一命,并从此公*喂养,后来,金蔷薇采取三种方案来消除兄弟俩之间的深仇,并得到了一些效果。接着是一场暴风雨,两人被逼无奈,为了生存,只能互帮互助,又过了一些时日,两只鹰都到了飞行的时候了,他们学会飞之后的第一场狩猎目标就是一条退了几次皮的双尾蝮蛇,两兄弟的完美配合让蛇没有一点还手的机会,首战告捷,而金蔷薇也开创了一个奇迹。

  第五个小故事就是兵猴传奇了,讲了一个兵猴为了整个猴群,不顾自己安危与敌人同归于尽的感人故事。

  最后一个故事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以一位老人的口吻诉说,十分感人,故事是这样的:傣族人们用一种大陷阱来捕捉象,一次,有一位傣族老猎人和一只有孕在身的马鹿误入进了捕象陷阱里,而就在这不幸的时候,又有更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陷阱中有一只老豹子,而老人的短刀也丢了,手无寸铁,豹子当让不会知道不攻击手无寸铁的人这个美德,就在这关键的生死存亡的时刻母鹿为了生存竟让通了灵性,给老猎人这个马鹿克星跪了下来,猎人也起了善心,与豹子厮杀起来,最后,与马鹿一起致豹子于死地,而母鹿也产下了一只小鹿,然而,老猎人偶然发现一根救命稻草:一棵三叶藤,无奈,老猎人踮起脚尖距离三叶藤还有一米的距离,够不到,怎么办,就在这个时候,母鹿站在三叶藤下面,呦呦的呼唤着老猎人,老猎人踩在马鹿的背上,才爬出了陷阱,并把小鹿养成了大鹿,给它取名为召光即鹿的王子……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父母对孩子深深的爱以及动物之间的亲密感情,知道了动物也是值得尊重的道理。

  在今年的暑假,我读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兵猴传奇》,这本书不仅描述了猴子们对死亡的恐惧,还深深地表现了最宝贵、最温暖、也最无私的爱。在森林里,有一只猴子叫大白牙,它有一对洁白锋利的牙齿。因为打败了别的入侵猴王,被猴王封为猴兵。文中的兵猴大白牙勇敢、强大。后来,一头绿头乌雕经常来猴群捉猴吃,为了打败它,兵猴大白牙即使已经感到深深的恐惧,可它收到了猴王后蓝蝴蝶的鼓励,为了不让其他的猴子也被死神夺去生命,它就在等死和放弃之间选择了第三条路——那就是与乌雕同归于尽。其中大白牙大战绿头乌雕的情景最精彩。

  大白牙踏着长长的猴梯,轻盈一跳,扑进了雕巢。它拧断了雏雕红嘴壳的脖子,咬伤了黄嘴壳并把它从雕巢摔落下去。当它准备完成任务准备撤退的时候发现长长猴梯不见了。它被出卖了!它被猴王金氅出卖了!它被萨蛮猴群出卖了!它根本不是乌雕的对手。就在它乖乖等死的时候王后蓝蝴蝶的叫声激活了它的自尊心,它努力表现出粉身碎骨的勇敢来。当两只遒劲的雕爪朝大白牙抓来的时候,它猛的往上窜跳;雕爪抓住了它的腿,在这同一瞬间,它的两条胳膊圈住了雕颈。绿头乌雕扑扇着翅膀飞上天空。大白牙搂住雕脖拼命的咬雕的肩胛。弯如铁钩的嘴喙在大白牙的后脑勺啄出好几个血洞,绿头乌雕用另一只雕爪来撕扯它的腿,它感觉到自己的两条腿就像拆零件一样,脚掌、小腿、大腿,迅速被撕烂了。它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它的血快流干了。它太渺小了,无论如何也打不到同归于尽的目的。它气馁了,绝望了,想放弃了。它无意间看见蓝蝴蝶爬在猛犸崖山顶上,正抬头望着它。它突然有了一种幸福感。当猴群溃逃时,蓝蝴蝶却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独自留下在猛犸崖山顶陪伴它,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为了报答蓝蝴蝶这片恩情,为了让蓝蝴蝶免遭绿头乌雕的X害,它将所有的力量都凝聚在牙齿上,狠命的.撕咬绿头乌雕的肩胛骨,它的牙齿一颗一颗的崩断,它人发疯般的撕咬。咔咔,传来雕骨碎裂的声响。绿头乌雕失去了*衡,直线坠落。它们同归于尽。大白牙牺牲的壮烈,猴群给了它最高的荣誉——树葬。

  《兵猴传奇》这本书,让我既爱“大白牙”的忠勇,又爱“蓝蝴蝶”的善良,让我既憎恨那绿头乌雕的凶恶残暴,又厌恶那“金氅”的背信弃义。我要把这本书推荐给所有的朋友看,让大家都能成为勇敢的人!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6篇(扩展7)

——读《纳尼亚传奇》有感(十)份

  刚步入暑假,阿姨便给我买了课外阅读书,其中有一本就叫《银椅——纳尼亚传奇》,这本书是刘易斯的著作,书中内容深深地吸引着我,我恨不得一口气就读完。读完这本书后,我也思绪万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尤斯塔斯和女生波尔被一群坏学生追赶,逃进了一扇通往荒野的小门,意外的来到了阿斯兰的国土上,便走上了寻找王子的路。王子是被一个绿衣美女诱惑走的,其实,这绿衣美女是蛇精,她用魔法控制住了王子,于是,王子只有在夜间一小时是清醒的,但这时蛇精会把王子捆在一张银色的椅子中,尤斯塔斯和波尔一路上遇到了很多危险,最后还是勇敢地救出了王子,回到了自己的学校……

  他们俩只是两个很普通的学生,可最后还是救出了王子,成为了不*凡的人。这让我想起了海伦凯勒,很多人肯定想问,这和海伦凯勒有什么关系。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哑人,从小便失去了听力和语言能力,这使她非常的痛苦,每天面对的都是死亡一般的寂静,可她人生的转折点也出现了,一位家庭教师改变了海伦凯勒,她教会了海伦凯勒摸盲文,教会了她用手指说话最后,海伦凯勒只要把自己的手指放在别人的嘴上,便知道别人在说什么,通过海伦凯勒的努力,她考上了著名的学校,美国哈佛大学。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她写了一部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还写了很多书,也成为了英国十大英雄偶像之一,一个盲哑人能做到这些很不容易,靠的是自己不懈地努力,不屈不挠的精神。

  海伦凯勒有着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从一个普通并残疾的女性到英国十大英雄偶像之一,而塔斯和波尔也只是两个普通的学生,在救王子的路上,也显现出了相同的精神。我在他们面前是显得多么的渺小,读完这本书,我告诫自己:一定要向他们学*,我也一定会成为一个不*凡的人。

  寒假的时候,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写的《纳尼亚传奇》。这套书一共有七本,我最喜欢的是《狮子、女巫和魔衣柜》这一本。

  这本书向我们介绍了这么一个精彩的故事:在一个叫做"纳尼亚"的国家里,有一个邪恶又凶狠的女巫――简蒂丝,她用魔法把世界变成冰天雪地。她统治着这个国家,只要谁不服从她的命令,她就即刻把谁变成一尊石像。居住在里面的生灵都叫苦不迭。纳尼亚王国里的动物都会说话,有许多可爱的小矮人、怪异的巨人、奇怪的人头马、善良的羊怪、树精等等。后来,名叫彼得、苏珊、爱德蒙和露茜兄弟姐妹四人从自己的`世界里走进到纳尼亚。在和女巫斗智斗勇的过程中,他们认识了伟大的狮王――懂得太远古时代高深魔法的阿斯兰,并一起打败了无恶不作的女巫。阿斯兰无处不在,但又独来独往。只有纳尼亚出现危险的时候,他才可能出现。后来,在兄弟四个和狮王的努力下,惩治了女巫,并把被女巫化成石像的动物都变回来了。从此,他们又在一起快乐幸福地生活,纳尼亚又成了一个快乐的王国。

  这本书告诉我兄弟姐妹、同学之间一定要团结,有困难要一起用共同的智慧和勇气去解决。这使我想到了我和同学,我们之间非常需要互相帮助,比如,老师不在班的时候,我们不要说话,按照老师的吩咐,做好每一件事。因此很多小的事都被及时的处理好了。看到纳尼亚的伙伴们经历一切,又恢复了幸福快乐的生活。我也要和同学们继续互相支持,互相帮助!

  大抵是自视自己早已过了读童话的年纪,因而当那第一眼觑到书的封面之时,抱着的是些不甘不愿,见到印刷上的那些五颜六色的乱花,心中不愿翻开的意愿便更发深了。

  最终还是下手翻开了,新书的油墨味混杂着薄澈的晨光,我任务似的读起来,寥寥翻了几页,便被作者天马行空的遐想所折服,越读便陷得越发深了。细细地、慢慢地品味,一个不存在却又真真切切感受的国度,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它遥不可及却又似乎*在咫尺。

  狮王阿斯兰的歌声响起,黑暗的天空忽而群星闪烁,在遥远的地*线附*,天空渐渐变淡,变成灰色,灰色变成白色,白色变成粉红色,粉红变成金色,然后太阳出现了。阿斯兰唱起新歌,河谷铺满碧草,河岸长出野玫瑰和杜鹃。纳尼亚诞生了。还记得暂住接收露西他们住下的乡下老教授吗?就是他亲眼目睹了纳尼亚的诞生。他接受了阿斯兰送给他的苹果,并把苹果核种在院子里,然后用那颗树的木头做成了他家的衣橱,衣橱的魔力就是可以通往纳尼亚。

  《纳尼亚传奇》是作者在二战期间所幻想出来的世界。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早已没有了快乐,没有了正义,没有了和*,没有了对人性的尊重,甚至没有了自由。有的只是炸弹毁灭家园的声音,有的只是人们绝望的惨叫,有的只是邪恶的狰狞,有的只是人性贪婪的丑恶,有的只是无尽的黑暗。所以作者才创造出纳尼亚那样美好的世界,在残酷的现实中,给了人们不灭的希望。

  还记得那个“南柯一梦”的故事,人生所有经历不过是一场梦而已。那位书生看透了富贵之后的下场,走上了佛家的道路。而我们的人生呢?人生如梦,还是梦如人生?其实应该都是一样的,不管是在梦里还是在人生当中,都一样需要勇气去面对生活中的所有危难,都一样要迎接挑战。我们终归不能像那位书生一样,去出家去了。记得马都曾经跟我说过,“佛家是无私的自私,而我们是自私的.无私”。我们,必须在求得自己生存的同时,也在为别人奉献。也许,明知道人生结局只有一个,但是,也必须去承担自己所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吧。

  合上书页。这本《纳尼亚传奇》,相较于那些厚而晦涩的史书而言,甚至只能算是一本薄而清透的小册子罢了。但他的澄澈,阳光,美好,在这个各取所需的社会里,总能给予人那或许早已远去的温暖吧。这也是童话与人的作用,说作用似乎太过冷漠了些,然而的确如此,童话能带给我们久违的纯真剔透,也是“一片冰心在玉壶”的关键所在吧。

  关于《纳尼亚传奇》这一系列的书有很多,我买了第一本《纳尼亚传奇之狮子、女巫和魔衣柜》,我看着这本书的题目、图画都很吸引我,我想:这本书的内容肯定也很有趣吧?于是我就把它买了下来。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C.S.刘易斯的著作,回家翻了翻看,果然不出我所料,这本书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了我。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四个孩子,他们分别叫彼德、苏珊、埃德蒙、露西,他们在二战期间逃到了一个教授的家里,他们在玩捉迷藏的.时候,露西发现了一个衣柜里能通往另一个世界,而那个世界就叫做:纳尼亚…

  纳尼亚是由两个族统治着,一个是白衣女巫,另一个则是神狮阿斯兰。彼德他们经过了白衣女巫的重重机关,到达了阿斯兰的营地,并且同他们一起打败了白衣女巫,当上了国王。

  书中有着正义与邪恶,勇气与希望,亲情与力量的较量,还有着四个孩子表现的勇气和亲情让我深深地被感动着。我深深的领会到邪恶是不可能打败正义的吧!只要有勇气和亲情,这个世界上就再不会有邪恶的东西了。通过这个故事,我还知道了什么叫不为艰险的抗战,有努力就有回报,这也就像我们学*一样,现在我们努力学*,不怕吃苦,将来一定也有一个好的回报!

  今年暑假里,我读了一套非常精彩的科幻小说,名叫《纳尼亚传奇》,作者是英国的C·S·刘易斯,共有七个故事系列,描写了一个魔幻世界叫纳尼亚王国发生的故事。

  我十分喜欢其中的《狮子、女巫和魔衣柜》这个故事。在二战时期,佩文西家四兄妹彼得、爱德蒙、露茜和苏珊为了躲避战争,逃到了一个教授家。在那儿玩捉迷藏游戏时发现了一个魔衣柜,他们陆续进入了一个魔幻的纳尼亚王国。露西认识了一个羊怪图姆纳斯,羊怪告诉她,是白女巫把这儿变成寒冬,而且不能过圣诞节!爱德蒙进入时遇上了白女巫,上了她的当,倾向了白女巫。他们走着走着迷路了!一只海狸把他们带到了石桌那儿。不过,还在海狸家时,爱德蒙就去报告女巫了,女巫带了军马也奔向石桌那儿。不过,还是彼得,苏珊,露西他们早到了一会儿,狮王阿斯兰也带着军队在那儿等候了,彼得给阿斯兰说明了爱德蒙为什么没来。阿斯兰说会把爱德蒙救出来的。之后几天,苏珊在练*舞箭,彼得骑在马上练*射箭。晚上,苏珊和露西觉得今天阿斯兰有点怪怪的,便跟踪了阿斯兰,没想到看到了阿斯兰在和女巫谈判,让阿斯兰死换爱德蒙不死,女巫答应了,杀了阿斯兰。女巫走了后,苏珊她们一直哭到了早上,她们刚要走,听到石桌裂开的声音,同时见到了复活的阿斯兰,他说;“如果一个牺牲者,本身没有背叛行为,却被当成个叛徒杀死,死亡会逆转!”他们把所有的石头,人,动物变活,然后去和彼得他们回合。爱德蒙把女巫的魔杖砍断了,阿斯兰把女巫杀了。他们胜利了,纳尼亚又有了春天,兄弟姐妹四人后来当上了纳尼亚的国王和女王。

  当我看到时爱德蒙差点变成石头时,我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当狮王复活时,我欢呼雀跃。彼得是正义勇敢的化身,露西是快乐的化身,苏珊是美丽善良的化身。我们要学*爱德蒙知错就改的精神,学*阿斯兰舍己为人的精神,更要学*佩文西家四兄妹敢与和坏人坏事做斗争的精神。

  大抵是自视自己早已过了读童话的年纪,因而当那第一眼觑到书的封面之时,抱着的是些不甘不愿,见到印刷上的那些五颜六色的乱花,心中不愿翻开的意愿便更发深了。

  最终还是下手翻开了,新书的油墨味混杂着薄澈的晨光,我任务似的读起来,寥寥翻了几页,便被作者天马行空的遐想所折服,越读便陷得越发深了。细细地、慢慢地品味,一个不存在却又真真切切感受的国度,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它遥不可及却又似乎*在咫尺。

  狮王阿斯兰的歌声响起,黑暗的天空忽而群星闪烁,在遥远的地*线附*,天空渐渐变淡,变成灰色,灰色变成白色,白色变成粉红色,粉红变成金色,然后太阳出现了。阿斯兰唱起新歌,河谷铺满碧草,河岸长出野玫瑰和杜鹃。纳尼亚诞生了。还记得暂住接收露西他们住下的乡下老教授吗?就是他亲眼目睹了纳尼亚的诞生。他接受了阿斯兰送给他的苹果,并把苹果核种在院子里,然后用那颗树的木头做成了他家的衣橱,衣橱的魔力就是可以通往纳尼亚。

  《纳尼亚传奇》是作者在二战期间所幻想出来的世界。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早已没有了快乐,没有了正义,没有了和*,没有了对人性的尊重,甚至没有了自由。有的只是炸弹毁灭家园的声音,有的只是人们绝望的惨叫,有的只是邪恶的狰狞,有的只是人性贪婪的丑恶,有的只是无尽的黑暗。所以作者才创造出纳尼亚那样美好的世界,在残酷的现实中,给了人们不灭的希望。

  还记得那个“南柯一梦”的故事,人生所有经历不过是一场梦而已。那位书生看透了富贵之后的下场,走上了佛家的道路。而我们的人生呢?人生如梦,还是梦如人生?其实应该都是一样的,不管是在梦里还是在人生当中,都一样需要勇气去面对生活中的所有危难,都一样要迎接挑战。我们终归不能像那位书生一样,去出家去了。记得马都曾经跟我说过,“佛家是无私的自私,而我们是自私的无私”。我们,必须在求得自己生存的.同时,也在为别人奉献。也许,明知道人生结局只有一个,但是,也必须去承担自己所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吧。

  合上书页。这本《纳尼亚传奇》,相较于那些厚而晦涩的史书而言,甚至只能算是一本薄而清透的小册子罢了。但他的澄澈,阳光,美好,在这个各取所需的社会里,总能给予人那或许早已远去的温暖吧。这也是童话与人的作用,说作用似乎太过冷漠了些,然而的确如此,童话能带给我们久违的纯真剔透,也是“一片冰心在玉壶”的关键所在吧。

  夏日,烈日炎炎,带着几丝烦燥,我再次翻开了《纳尼亚传奇(1)》,或许,那儿才是我能解除烦燥的好去处。

  露面,一位小女孩,因为捉迷藏的需要,她躲进了衣橱,却误入了另一个世界——只有孩子们能去的纳尼亚世界。

  在她的引领下,其他三位孩子也进入了衣橱,来到了“纳尼亚。”

  他们做好打算,准备去打败那位称他们为亚当的男孩和夏娃的女孩的白女亚,并救出羊人。

  谁知,其中一位叫埃蒙德的小男孩,因为吃了女亚的软糖,一心想再吃到,偷偷把事情告诉了女亚……

  终于,他们在阿斯兰(一只狮子)的帮助下,打败了那恶毒的女亚。

  露西、苏珊、彼得,他们在一次历险中变得更坚强了,也更沉着冷静了。

  而埃蒙德,在历险中经受了一次又一次的折磨,并差点儿丧命,终于把那“模糊”的眼睛变得清晰了,深遂了,也不会再因为想得到一点儿利益而不去明辩事非。他,终于懂得了“珍惜”,明白了友谊不是利益能买得到的。

  经过了露西他们的历险,我豁然开朗,烦燥消失了,也懂得了;利益是诱人的,同时也是可怕的。纵然你再聪明,机智,长得再漂亮,标致,但不懂得怎么去明辨是非,不被小小的利益所迷惑,都是不够完美的。因为你漂亮只是外在的,而聪明和机智却会让你去拼命地去获得利益,或去用这“智慧”而背判友谊,去背判真理!

  曾经,我也是那样,为了利益,帮助别人,做些不对的事情,心里只有利益,做事也只向着利益。

  或许,我们现在就想获取一些微不起眼的小利益,但是如果我们渐渐长大,可能会变成贪污,受贿的那些不法分子……

  感谢你,诺蒙德,你的出现,让我受益了!

  书,是会传递知识的,而知识,会转化成力量。书是我们人生的导师。而《纳尼亚传奇》就是一本好书。

  《纳尼亚传奇》讲述了:佩文西家四个兄弟姐妹彼得、苏珊、爱德蒙和露茜在一位老教授家做客,无意中发现衣橱后隐藏着一个神奇的魔法王国名叫纳尼亚。这里的居民有羊怪、海狸、矮人、树精……但在阿斯兰离开纳尼亚期间,这个国家被一个邪恶的白女巫占领。她压迫纳尼亚的居民,将其置于永恒的冬季之中。纳尼亚流传这一条预言:两个亚当的儿子和夏娃的.女儿会杀死白女巫,拯救纳尼亚。于是白女巫就让纳尼亚居民看见亚当的儿子和夏娃的女儿后,送到宫殿里,否则将把那个看见儿子和夏娃的女儿的人变成石雕。羊怪图姆纳斯曾冒着变成石雕的风险救过露茜,海狸一家也帮助他们兄妹逃脱白女巫的追杀。爱德蒙曾受白女巫土耳其软糖的诱惑,一度背叛过自己的兄妹。后来,爱德蒙醒悟过来,又加入了阿斯兰的队伍。阿斯兰伴随着圣诞老人来到纳尼亚,带领大家战胜了女巫。四个孩子成为纳尼亚的国王与女王。多年后,他们在打猎时无意中穿过衣橱,重新回到自己的世界。

  读完这本书后,我心中感慨万千。我想:如果彼得一开始退缩了,那么说不定他们早就变成石雕了。我还想感谢羊怪图姆纳斯,要不是它救过露茜,他们肯定会变成石雕。

  《纳尼亚传奇》告诉我做人要勇敢,但不要有勇无谋,一定要智勇双全,才能成功。

  “只讨孩子们喜欢的故事,不能算好的儿童文学。”

  一个偶然的相遇,使我接触到了《纳尼亚传奇》这本书。草草的翻了几页,便深深地被故事的情节所吸引,被作者天马行空的遐想所折服。细细地、慢慢地品味,一个不存在却又真真切切感受的国度,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它遥不可及却又多么真实。

  看了《纳尼亚传奇》以后,我明白了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也懂得了“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的道理。CS刘易斯,一位伟大的作家,他26岁登上牛津大学的教*。他笔下的彼得、苏珊、爱得蒙、露茜。让我对“正义”又有了一种理解。

  《纳尼亚传奇》是作者在二战期间所幻想出来的世界。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早已没有了快乐,没有了正义,没有了和*,没有了对人性的尊重,甚至没有了自由。有的只是炸弹毁灭家园的声音,只是人们绝望的惨叫,只是邪恶的狰狞,只是人性贪婪的丑恶,只是无尽的黑暗。所以作者才创造出那样美好的世界,在残酷的现实中,给了人们不灭的希望。但在纳尼亚,那里,进行着和*与正义。是由佩文西四兄妹带去的为纳尼亚,为整个凯尔帕拉维尔带去了永远不灭的光明与希望。

  “正义”*凡却包含着深刻意义的词语。生活中,我们把为别人打抱不*,惩治坏人的行为称为“正义”!把声张不*,做好事,分清是非的人的行为挣为“正义”!但在《纳尼亚传奇》中,他们初次踏入纳尼亚,便齐心合力赶走了统治纳尼亚几百年的白女巫,使纳尼亚重新恢复生机。迎接了纳尼亚的创始者—狮王“阿斯兰”归来,成为了凯尔帕拉维尔的四位国王。

  关于《纳尼亚传奇》这一系列的书有很多,我买了第一本《纳尼亚传奇之狮子、女巫和魔衣柜》,我看着这本书的题目、图画都很吸引我,我想:这本书的内容肯定也很有趣吧?于是我就把它买了下来。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刘易斯的著作,回家翻了翻看,果然不出我所料,这本书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了我。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四个孩子,他们分别叫彼德、苏珊、埃德蒙、露西,他们在二战期间逃到了一个教授的家里,他们在玩捉迷藏的时候,露西发现了一个衣柜里能通往另一个世界,而那个世界就叫做:纳尼亚…

  纳尼亚是由两个族统治着,一个是白衣女巫,另一个则是神狮阿斯兰。彼德他们经过了白衣女巫的重重机关,到达了阿斯兰的营地,并且同他们一起打败了白衣女巫,当上了国王。

  书中有着正义与邪恶,勇气与希望,亲情与力量的较量,还有着四个孩子表现的勇气和亲情让我深深地被感动着。我深深的领会到邪恶是不可能打败正义的吧!只要有勇气和亲情,这个世界上就再不会有邪恶的东西了。通过这个故事,我还知道了什么叫不为艰险的抗战,有努力就有回报,这也就像我们学*一样,现在我们努力学*,不怕吃苦,将来一定也有一个好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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